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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乡村调研工作计划

时间:2022-08-06 18:27:23

法治乡村调研工作计划

法治乡村调研工作计划范文1

城乡规划是政府指导、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手段,实践证明,城乡规划已成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回顾2005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体规划工作者以高度的敬业精神,努力为漳州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做好规划服务工作,为做大做强中心城市,构筑海峡西岸经济区贡献了力量,做出了成绩。一是认真做好近期建设规划和两个框架规划。为更好地适应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我们积极配合国土、发改委、外经、经贸等部门,按照市委的工作部署和市人大审议通过的市政府工作内容,认真研究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2003-2005年)规划在具体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拟定了新一轮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年),经市政府审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此外还完成壮大中心城市框架规划,确定城市近期发展目标、提出城市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完善城镇体系框架规划的编制,确定了市域城镇体系战略目标和布局,总体框架和等级规模结构、职能分工以及发展前景、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等。三个规划的编制完成,为我市“十一五”规划的城市建设、城市的发展提供了依据。二是从提升城市品位入手,进一步优化市区各项规划工作。我们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文明城市”为核心,着力提升城市品位,以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确定的优先发展区域为重点,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质量来引导开发建设,正确处理资源有效使用和环境保护问题,改善人居环境;注重城市的公共利益,充分考虑公共设施的用地需要,使城市总体增值;加强城市重要节点、重要路段的城市设计,把握好城市形态,做到“规划一片小区,建设一组精品”;先后完成《市桥南片区概念性路网规划》等一系列重大项目的规划。对市区尚未开发的用地提前做好控规,为政府经营城市提供规划保证;抓好城市重点建设工程的前期规划工作:先后完成“8大管线”(即铁路、高速公路、省道、国道、LNG、福州-深圳输油管、电力走廊、光纤)整合。配合城市修建性详规的编制工作,完成延安广场、江滨路龙文安置地(碧洲园、滨洲园)等重大项目的选址和规划方案的核准工作。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要求。三是加强镇村建设的规划指导,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为加快漳州市东部区域、厦门湾南岸南太武片区的发展,按照市委要求,在短时间内编制了《南太武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体现了漳州市生态工贸港口城市的城市特色,充分发挥南太武片区的区位、港口、旅游资源等优势,为南太武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继续加强对镇村建设的规划指导。继续跟踪指导中心城区周边重点乡镇的规划修编工作,按照城乡一体的规划理念,把周边的重点乡镇参与城市的职能分工,把城市的基础设施尽可能地与周边重点乡镇共享,中心城市的市政设施向周边重点乡镇延伸,逐步形成中心城区繁荣的环城经济圈。进一步完善城镇体系规划。各县的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及报批工作基本完成;尤其对角美空间发展概念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放到城市联盟的重要位置,与厦门、泉州的区域规划对接,收到较好成效。完成长泰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及中心城区概念性规划。完成了南靖县靖城远期总体规划的编制和评审工作。重点抓好列入全省规划编制试点的平和坂仔和长泰岩溪两个重点乡镇总规的修编工作,目前规划成果已按程序上报省厅审批。四是把城市联盟规划对接工作向纵深推进。积极参与省建设厅牵头组织的开展厦泉漳城市联盟的试点工作,从城市规划对接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协调共建共享入手,为城市联盟迈出实质性步伐做出了努力。配合组织厦漳泉城市联盟规划高峰论坛,配合编制《厦泉漳城市发展走廊规划研究》,该规划研究已出初步成果,进一步完善并经三市政府审批后,将开始实施。今年,城市联盟工作将往纵深发展,拟将龙岩市纳盟范畴,实现山海互动,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提供腹地空间。五是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继续协助推进历史街区整治的规划实施工作,探索名城保护的市场化运作方式,着力提升历史街区的商业价值。按照建设部、省建设厅要求,开展了近现代建筑调查与保护,对有代表性、有漳州民居特色的建筑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档案,对各方面价值进行评价,确定一批有保护价值的历史建筑及其构件,我们根据建设部《城市紫线管理办法》规定,编制完成漳州历史文化名城紫线管理文本,为今后历史街区管理提供依据。在市、区两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在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市区香港路-台湾路历史街区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奖。2005年4月10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文化参赞里查德·A·英格哈特先生到我市颁奖,通过这次颁奖,增强了社会各界对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所取得成绩的荣誉感和进一步做好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六是加强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建立规划实施的协调监督机制。围绕市委市政府“四创一整治”行动,我们积极参与组织和行动。开展城市市容景观整治行动,配合大排档集中选点和夜景工程的方案设计任务,为我市“四争创”及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形象做出了贡献。在规划核准中,按照城市规划法规、技术规范、城市总体规划和我市“规划强制性内容”、“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严格实施城市规划管理,尤其对规划区内的绿地率、容积率、建设密度、建筑间距、建筑高度、建筑体量等重要指标进行严格控制。优化控规的调控能力,把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功能完成好,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此外,在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建工作方面也取得了新成果,市规划局在重新核定精神文明单位中通过验收,并获得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及申报国家园林先进单位,下属的规划院、测绘院也都被评为精神文明单位;根据市委部署,我局组织并完成了第二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局机关党委被市直机关党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全体规划工作者同心协力、艰苦奋斗的结果,也是各有关部门大力协助,社会各界理解、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规划局党组,向为城乡规划事业付出辛勤劳动的规划工作者,向长期支持规划事业发展的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市直兄弟部门,向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增强做好城乡规划工作的责任感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突出表现在城乡规划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中的综合调控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城乡统筹协调的机制尚未建立;城乡规划管理力量薄弱,村镇规划经费缺乏保障;规划宏观调控研究有待加强,城市规划水平,尤其对中心城区的景观规划仍须提高;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的规划管理仍然是薄弱环节;城市边缘的死角盲角的违章建筑依然存在;风景名胜区内历史上形成的违法(章)建设的查处还不彻底。这些问题的存在,集中反映了我们行政理念和工作方式方法还存在不少问题,必须在新的一年里认真研究解决。

2006年全省建设工作把以统筹城乡规划建设为主线,突出海峡西岸城市群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两个重点作为总体要求,我们城乡规划工作如何落实?首先就是要在城乡规划工作中严格实施宏观调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配合国土部门合理利用土地;近年来,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监督力度加大,对遏制盲目扩大城市用地规模、促进城镇发展模式转变,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好2006年的规划建设工作,为“十一五”开好局,我们必须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要把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当做实现国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进城镇化、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手段,通过科学修编各类规划,合理引导城镇化发展的规模、速度、节奏,优化结构和布局,促进各级各类城镇的协调发展。“十一五”期间的近期建设规划是促进城市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依据,要充分发挥近期建设规划的调控作用,合理确定近期城市重点发展区域和用地布局,强化对资源环境、用地增长管理、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高和人居环境改善等方面的调控作用。明确城镇建设发展的时序,促进城镇发展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要改进城市规划管理方式,调控项目立项和土地供应,通过对土地供应总量的控制、空间布局的控制、根据房地产的销售情况进行房屋建设的时序控制,严格执行规划条件和程序,加强城乡规划对土地的宏观调控,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城乡规划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城乡规划部门责任重大,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巩固和发展宏观调控成果,城乡规划大有可为。城乡规划工作必须在搞好宏观调控、促进科学发展中肩负起更大的作用。

三、扎实推进各项城乡规划工作

2006年是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全体规划工作者要认真贯彻全国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执行各级党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努力实现“十一五”的良好开局。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城乡规划工作,按照市委提出的打造“三个基地”、建设生态工贸港口城市的发展目标,以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为主线,突出生态工贸港口城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两个重点,推进项目建设,推进我市人居环境建设、推进城镇发展模式转变、推进和谐社会构建,为我市“十一五”时期建设事业全面、快速、协调发展,起好步,开好局做出贡献。2006年,我们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从提升城市品位入手,认真打造城市环境

要以实施“十一五”规划为依据,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市规划编制,提高修建性详规的编制水平,在城市规划的各个环节贯彻城市设计的理念,树立精品意识,逐步完善城市景观建设。一是营造城市特色。尤其是景观规划和重要地段的城市设计,对水仙大街、胜利路、江滨路等主干道周边城市空间、建筑环境、夜景工程、绿化、水系进行严格控制,引导城市空间、水体、绿地构成有机结合的整体。紧扣“开发沿江”这个主题,抓紧规划启动一批拉动效应明显的沿江建设项目,带动南岸片区联动开发,形成九龙江两岸互相呼应的城市景观带,凸显“山水城市”的城市特色;细化新区5.3平方公里概念性规划,抓好厦深铁路漳州站及周边地块的控制性规划,滨江公园及其配套开发项目的规划,新行政中心及会展、会议、星级宾馆等中心区重要建设项目规划,总部园区规划,九龙江沿岸绿地景观、文化长廊规划等重大项目规划工作,做好区域性的规划储备;在老城区尤其要做好重要节点的城市设计,打造亮丽的中心城区城市景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优化新华路与胜利路交叉口节点的城市设计,为今后的开发建设提供基础资料;2、把握好以新火车站为中心的城市节点的城市设计,提供对周边环境的打造和城市形态的把握依据。这些规划的编制将面向国内、外规划设计单位,并邀请国内、外高手对规划进行评审,按程序进行公示和报批。同时要继续努力向上争取规划专项经费。二是完善城市功能。我们要认真做好市政、园林、绿化的规划服务工作,继续落实建成区各地段公共建筑和市政配套项目,如中小学、环卫施工、公共停车场、园林绿地、公交场站等的项目用地问题,积极配合我市“四创一整治”活动,逐步健全我市建成区的空间形态。尤其是做好“三园”(即江滨公园、荔海公园、湿地公园)的精心规划,加快市区内河系统整治速度,今年我局将配合水利部门做好九十九湾整治规划。加强市容市貌整治力度,有重点地抓好一批城中村整治、改造项目,强化城乡结合地带的规划管理,今年下半年,将对250平方公里规划区范围及100平方公里建成区范围实行严格的规划分类管理制度,确保城市空间形态不走样。三是挖掘城市内涵。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对市政府批准的成片的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进行测绘和整理。老城区抓好紫线管理的实施,尤其要把握好以文庙为中心的城市节点,要对其周边的文化品味,文脉延伸和景观的把握提出规划意见,这样可以有效地提高老城区的城市品味,改善人居环境、美化城市景观,打造漳州古城文化氛围,规划好漳州历史文化名城这张名片。

2、从优化城市路网入手,拓展城市框架

今年,我局将从优化市区路网入手,拓展城市框架,形成合理的路网结构。在建设江滨大道、南昌路等市区道路过程中做好规划服务工作。同时,我们要积极推进江滨大道西延伸段、瑞京路(西段)、钟法路(南段)等拟动工项目的方案审批,项目建设的核准,做到及时核准,靠前服务,积极推进,确保项目按计划落实。认真做好漳华路、延安南路、北环路、西洋坪大桥南至连接线等工程的前期工作,认真做好方案比选,为我市的重点市政项目提供优质的规划服务。各县(市)区规划部门也要在优化城市路网上下功夫,目前,各县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迅猛,我们一定要把握好道路框架这一城市动脉,只有在合理的城市路网指导下进行科学的产业布局,城市才能健康的发展。

3、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围绕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村镇建设方面的要求,按照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和“五个必须”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村庄整治试点工作。村庄整治要立足于村庄已有基础,以改善农民最急需的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优先整治村内供水、道路、排水、垃圾、废弃宅基地、公共活动场所、住宅与畜禽圈舍混杂等存在的问题,逐步改变农村落后面貌。要科学编制村庄整治规划与行动计划,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资金与实物支持,引导农民自主投工投劳。要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突出乡村特色、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各县(市、区)要实事求是地挑选几个乡镇,每个乡镇再各挑选几个村作为试点,在3月中旬上报规划、治理试点的村庄名单及确定规划编制单位。所有试点村应在今年上半年完成村庄规划及整治实施计划,尊重村民意愿,制定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的标准和指导性文书,并在7月份组织完成整治规划评审工作。7月底前将试点村的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及评审情况上报市规划局。从8月份起,开始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力争一年见成效,二至三年内全面完成试点村的治理和建设工作。在今年底及明年年中各组织一次试点村规划编制及治理情况检查,结果将上报市政府。

龙海市榜山镇马崎村作为今年全市的重点治理村,须在5月份完成村庄规划及整治实施计划,在年底前全面完成村容村貌的整治工作。

4、完善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作出新贡献。

一要积极主动,做好城乡规划与其他规划的衔接,确保规划在城乡经济社会事业建设中的引导作用。二要在项目带动战略中提供规划的服务与保障。以完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改善人居环境建设为重点,对具有全局性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城市道路交通重大项目、LNG项目、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城市地下管网项目、城市生态与园林绿化等做全面计划调整,以适应科学发展的要求。三要做好城市联盟的各项规划对接工作。立足对产业布局、重点项目、重大设施、土地等方面的对接工作。在《厦泉漳城市发展走廊规划研究》成果的指导下,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做好与厦门毗邻地区和经济紧密联系地区的规划衔接,重点解决好厦门海沧与漳州龙海、南太武经济开发区等区域的规划对接;2、加强区域重大交通建设项目的协调,配合做好沿海大通道、厦漳跨海大桥、厦深铁路、龙厦铁路等交通走廊的预留,开展厦泉漳城际快速交通走廊的前期研究工作;3、按照共享共建原则,合理规划布局区域内重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确定水厂、污水厂、变电站、固体废弃物处理场以及LNG、电力高压走廊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廊道走向并预留建设空间。4、做好各项规划基础工作,尤其是产业布局规划工作一定要做好,为承接厦门的产业转移创造条件。5、在积极对接厦门的同时,以城市联盟工作原则为指导,以厦深铁路、龙厦铁路的建设为契机,主动做好与龙岩、广东汕头两区域的产业布局规划对接工作。

5、积极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强化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加强规划队伍建设。

去年底,建设部、监察部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市规划局和市监察局联合制定工作方案,并以文件形式下发执行。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要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建设、监察部门有关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通知精神,着力防止城乡规划工作中,不严格执行城乡规划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划许可工作拖沓、推诿、扯皮和违规办事,城乡规划实施缺乏有效的事前、事中监督,以及失职、渎职等问题,促进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保障城乡健康发展。按照国家建设部、监察部的要求,我们的工作目标是到2007年底,全面树立领导干部依法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权力意识,初步解决城乡规划指导思想不端正,随意更改规划等问题;改善城乡规划工作机制,推进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提高规划的权威性,保证规划的严肃性;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使城乡规划行业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明显增强,部门和行业风气普遍好转,预防和治理腐败得到长期有效的扼制。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重点对象是各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城乡规划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监察主要内容包括:城乡规划依法编制、审批情况,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的清理、实施、监督情况,城乡规划政务公开情况,城乡规划廉政、勤政情况等4个方面的问题。我们将严格按照要求,按步骤完成好各项工作。

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规划审批效率,围绕“营造城市特色,完善城市功能,挖掘城市内涵”的要求,严格开展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推进城乡规划依法行政,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保障城乡建设健康发展。要强化服务,及时、高效完成规划的各项服务工作。要全面实施《漳州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规范规划审批行为。对未制定《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的县(市)要加强指导,参照《漳州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进行编制,确保城市规划有章可循。要抓好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的规划管理,严肃查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要加强基层村镇规划管理队伍建设,今年计划举办一期全市村镇规划业务人员技术业务培训班,使村镇规划业务人员的素质得到提高。

进一步加强法制工作。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责制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漳州市城乡规划局将在城市规划领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对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职权分解、确定行政执法责任三大方面进行梳理,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期限提交梳理结果和具体实施意见,并认真抓好行政执法各项具体责任制的实施。结合我市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走相对集中行政执法之路,规划局要做好城市规划领域行政处罚权移交衔接工作。认真做好与综合执法局管理机制的衔接,做到城市规划监察工作不脱节。继续完善城市规划行政许可工作。坚持科学合理、便民高效的原则,按照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对我局各业务科室职责进一步进行分解、明确,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

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继续开展行政执法、城市规划业务学习、聘请专家举办讲座等学研交流活动。开展城市规划行政许可实施调研工作,今年,拟对县(市)城市规划行政许可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调研,掌握实施情况,找准指导方向。

法治乡村调研工作计划范文2

今年以来,我乡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县人口计生委的大力指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控制人口过快增长、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这一主要任务,扎实抓好“一法三规一条例”和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深化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新的工作机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计生干部队伍,积极探索高标准的优质服务模式,科学规范高效率的运行机制,全面提升高质量的工作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全乡计划生育率98 %;出生人口自然增长率5 ‰;全乡已婚育龄妇女总人口比24 %。以下是一年来个人工作总结报告:

一、狠抓落实,“三到位”扎实有效

明确目标责任到位。年初,乡党委、政府出台了《XX年计生工作意见》、《明确各部门履行计划生育职责的通知》、《三结合工作意见》等一系列加强计生工作的文件,做到目标明、责任清。

党政重视领导到位。乡党委、政府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听取计生工作汇报,研究计划生育工作,书记和乡长经常深入到村、组,对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调查研究、现场办公,解决具体问题。

严格考核奖惩到位。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将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纳入各级干部年度考核,并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对计生工作前三名的村予以表彰奖励,后三名的村予以经济、政治处罚,倒数第一名的村主要负责人实行职务戒免,驻村乡干部扣发一个月的年度奖金。

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强化宣传,婚育新风扑面来

村文化大院建设进一步加强。购置文化娱乐用品,更新宣传版面,做到既科技含量高、图文并茂、通俗易懂。新安装计划生育宣传牌12块,沿各村主干道刷写标语25条。

宣传渠道不断拓展。一是把宣传教育融入到干部队伍建设之中。定期组织乡、村计生干部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一法三规一条例”等内容。二是把宣传教育融入到优质服务之中。组织宣传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宣传科普知识、政策法规、避孕节育知识和致富信息;为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妇科病普查普治服务,共普查妇科病1500余人次,面对面培训育龄群众1.2万余人次,发放婚育新风宣传资料3500份。三是把宣传教育融入到新农村建设之中。乡党委、政府组织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宣传致富典型,传播致富信息,宣传致富经验,引导群众自觉少生快富奔小康。目前全乡共有独生子女家庭领办的个体企业12个,种植、养殖专业户350余户,全乡850 多个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掌握了1—2门致富技术。四是把宣传教育融入到“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之中。广泛宣传“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 “实行计划生育丈夫有责”等新型生育文化,使广大育龄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观。

三、精心组织,奖扶对象底子清

我们按照县计生委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抽调精干力量投入到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调查登记工作中。坚持不漏报一人,也不错报一人的工作原则,做到宣传发动广泛深入,调查摸底周密细致,审核把关严谨认真。调查登记信息准确,效果理想,群众满意。一是强化领导,乡成立了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亲自挂帅,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各司其职,全方位开展。二是制定实施方案,使调查登记工作有章可循,为顺利完成调查摸底工作提供了保证。三是及时印发表格,搞好培训,确保质量。对乡、村调查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调查人员全面掌握了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程序、原则及要求,提高了对标准的界定和把握能力,为顺利完成调查摸底工作奠定了基础。四是广泛宣传发动,确保调查登记工作家喻户晓。乡先后召开由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计生专干参加的动员会两次,出动宣传车17台(次),张贴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通告150余份,刷写标语300余条,进村入户发放宣传单4500余份。各村也分别利用院户会、群众会、张贴公告、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全面了解了奖励扶助制度的内容、对象、范围及目的,使这次调查摸底工作达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五是严格程序,坚持原则,严把标准。首先把好奖励扶助对象登记关,采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调查摸底的办法,初步排查出符合奖励扶助条件对象,同时召开村民代表会对符合条件的对象逐人进行讨论,对讨论通过的申报人员名单在所在自然村张榜公布,对张榜公布后,有异议的认真加以复核,无异议后上报乡计生办。其次把好村首次公示关,在村张榜公布期间,乡计生办注重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组织专门人员对公示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逐村对公示情况进行现场照相。第三把好入户调查关。以各村上报的首次调查摸底名单为依据,逐户逐人进行现场核查登记,严格按要求确定符合条件的调查登记对象。在入户调查时,调查员认真查看调查对象的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生育情况等有关证件,以确认调查对象回答的真实性。在对本户搞好调查的同时,还分别对符合条件对象户四周邻居进行暗访,重点询问符合条件对象的婚姻状况,生育状况和现存子女状况,进一步提高了登记对象信息的准确度。第四把好资料审核关。乡计生办、派出所、民政办紧密配合,将户籍资料、婚育资料以及计生各类档案资料信息与现场调查情况逐一进行核对。重点核实调查对象的年龄、生育史、所生子女是否符合政策以及户口性质是否真实。保证了调查登记对象信息的质量。第五把好二次公示关。对调查核实后的申报对象,乡计生办统一按要求格式,分别在各行政村政务公开栏以及符合条件对象所在自然村进行二次公示。同时公布举报联系电话、举报地址、举报联系人,设立了举报箱。明确专人负责接受群众举报,保证对举报问题及时受理、及时调查、及时回复。

四、 严格标准,台帐资料信息准

我们注重加强台帐资料建设,做到内容变更及时,信息准确无误、档案规范整洁。为保证质量,计生办包村人员负责所包村,责任到人,明确任务,限期完成。乡计生办按照台帐资料的具体内容,设计了台帐资料验收表,各村台帐资料整好后,由乡计生办对照标准,一项一项验收,哪一项台帐资料合格,由计生办包村人员和村计生专干签字通过;哪一项不合格,严格按照标准,继续整理,直至合格,有效保证了台帐资料的质量。整理结束后,按照台帐资料规范化建设标准,将计生户口及各种档案资料全部输入微机,建立了计生服务信息的微机管理系统,分类建立了已婚育龄妇女数据库。把已婚育龄妇女的婚情、孕情、育情、节育情况、保健情况、户籍情况等全部纳入微机管理。

五、依法行政,法制管理上轨道

一是搞好法制宣传,深入宣传“一法三规一条例”。今年,我们在坚持宣传教育的同时,不断加强法制建设,既强调带着感情做群众工作,又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对所有的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主要培训《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相关规定。通过不断的学习,使执法人员的工作方法发生了转变,由过去的强制执行转为说服教育。一年内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该落实补救措施的,全部落实,为落实人口指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中,严格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实行依法管理,严格执法程序,对生育证发放、流动人口管理、节育措施落实、都实行合同化管理,建立档案。在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中,严格法律程序,按要求书写询问笔录、征收决定、完善还款计划等各项法律文书,并逐人装订归档。同时开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活动。做到执法人员懂法,处理问题依法、解决问题合法。

六、健全网络,流动管理成效显

健全了乡、村、组、出租房户的四级管理网络,完善了一套乡政府、乡直各单位、各村委会、私营企业的四层负责体系。对各级管理网络全面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半年一测评,年底总考核,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机制。三是认真搞好“四方结合”,做到齐抓共管,全方位服务。即充分利用公安部门严密的治安防控体系,对流动人口实行旅栈式管理,各片负责人对本辖区流动人口情况随时掌握;与工商部门结合,对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流动人员优先安排摊位、办理营业执照等;与民政部门结合,对计划生育户优先进行帮扶,与企业办联系优先安排独生子女就业;与教育部门结合,对手续齐全、服从管理的流动人口,其子女优先安排入托入学。同时加强现居住地和户籍地、流动人口与家人之间的联系,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的计生状况。

七、党政重视,计生协会建设强

按照县计生协会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乡计生协会提出了“健全组织、落实经费、加大宣传、强化服务”的工作思路,把协会活动定位于协助党委政府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不断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在全社会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新风尚。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亲切关怀,由政府副职担任会长,亲自主持协会工作,使计生协会工作得到有效开展,为计生协会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全乡共有16个村,2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16400人,已婚育龄妇女2900人,现有计划生育协会组织16个,协会会员1800多人。

八、措施有力,五清五落实效果好

为认真落实省市县人口与计划生育会议精神,根据南委办发[XX]3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自今年6月以来,乡党委、政府在全乡范围内扎实开展了以 “五清理五落实”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对全乡进行计划生育法规宣传、违法怀孕及生育排查,取得了一定效果。一是加强对出生人口的清理。通过宣传教育,违法怀孕的对象自觉去落实了补救措施,在家的违法生育对象70%自觉接受了处理,并上缴了社会抚养费。二是对公民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落实了及时告知制度,并坚持开展了环、孕、病情普查,落实了免费施术,综合节育率达87%。三是生育政策执行中,无违反法定条件、程序、时限审批再生育、混淆生育政策类别和违法生育行为不及时立案,不按规定标准、程序处理等人和事。四是社会抚养费坚持依法征收,无随意降低标准的行为,应征总额清楚,交纳时间、金额、结案情况清楚及时。乡村干部无违法代收情况,无贪污、挪用行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及奖励扶助严格按政策规定落实,无一例因此上访引起的不稳定因素。

法治乡村调研工作计划范文3

试论各学科对乡村聚落的研究

藏书老镇区项目设计札记

太湖流域古镇空间研究回顾

徐宿连大叉手传统建筑技艺特色

金其铭对江苏农村聚落地理的研究

社会学视域下的苏南乡村研究

江苏文化遗产解读的探索与思考

基于南京江宁区金花村的实证分析

江苏省镇村布局规划的实践回顾

南京市村庄环境整治的探索与实践

无锡市村庄环境整治的探索与实践

溧阳市村庄环境整治的实践与思考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的迫切性

美丽中国:江苏乡村人居环境改善实践

乡村是中华民族重要的文化根基

高淳村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探索

地理学对江苏乡村研究的溯源与发展思考

快速乡村城镇化背景下的古村保护与发展

对当前我国乡村规划实践的反思和展望

政府统筹、村民主导的新农村改造规划

“生活圈”视角下的村庄布点规划研究

村·屋·人——常州市乡村人居环境初探

华北村庄环境改善实践——以邢台市为例

苏州西山古村落特色空间格局保护与产业发展研究

当代语境下的乡村调查—“2012江苏乡村调查”

城乡发展一体化视角下的江苏村庄环境整治研究

基于村庄空间演变内生动力的村庄布点规划探索

论中国城乡建设用地流转的本质与系统

法国乡村建设政策与实践——以法兰西岛大区为例

从慢城到慢村——一种美丽乡村发展模式的探讨

镇江乡村物质空间环境的多样性与动态性解析

省域乡村旅游重点发展地区选取方法初探

诗画江南——常州市村庄整治规划之“特色”思考

精心规划建设让城乡差别化互补协调发展

修得起,回得去——浙江省桐庐美丽乡村考察感想

江苏省村庄环境长效管理模式及经费筹措机制研究

南通市农村环境“四位一体”长效管理的探索与实践

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多样化、宜居化提升方法研究

村庄环境整治中的特色塑造——以南京市佘村为例

小村庄大战略——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江苏实践

太湖流域水网密集地区村落公共空间演变的影响因素研究

村落空间的生长与自我修复——基于溧水诸家村的调查与思考

驿路要冲,圣裔名村——南京市漆桥村历史文化价值研究

礼社古村落养老旅游开发——历史空间的当代创新应用

原乡·新生——以无锡阳山镇为例探索美丽乡村建设思路

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在村庄环境整治和长效管理中的主体作用

村庄整治中的传统特色延续与规划引导——无锡村庄整治规划的点滴体会

法治乡村调研工作计划范文4

某乡村级党组织升级晋档工作汇报

某乡村级党组织升级晋档工作汇报在全县村级党组织中开展“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以来,我乡党委提早安排,全面部署,组织召开了领导班子会,机关干部会、乡村干部会,传达了上级会议精神,安排我乡“升级晋档、科学发展”工作任务。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督,确保村级组织“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顺利开展。乡党委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村级组织“升级晋档、科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各村此项工作的安排指导和检查督促,建立乡领导联系包抓工作制度,确定党委书记是这项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求作到充分调研,立足优势,科学制定工作规划和目标任务。6月份,抽调统计、民政、农经等职能干事组成工作组,在各村的紧密配合下,完成了对各村的产业调研,详细测算了农民人均纯收入,合理确定各村的基础档次,科学确定晋升数量,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同时,我们注重抓指导、抓考核、抓落实,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进步,推动了此项活动深入开展。二、充分调研,合理规划,确定我乡村级组织升级晋档活动目标。我们通过组织专人调研,召开村组织负责人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书等形式,经过调研梳理,制定发展规划,详细制定了《关于在我乡村级党组织中开展“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确定各村支部书记为此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求各村按照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优势,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新农村建设统揽工作全局,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基础作用,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同时切实结合“三级联创”、“头雁工程”、“兴业带富”活动的开展,从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五个方面,具体设置主导产业、农民人均纯收入、党员队伍建设等15项考核评价指标,从到20xx年努力使全乡所有村级党组织升级晋档,达到创建二类,扩大三类,消除四类的目标。三、创新形式,强化措施,努力完成该项活动阶段性工作任务。乡党委为了进一步推动该项活动的开展,在工作中不断探索,丰富活动内容,创新工作方法。首先,建立了领导联系包抓工作制度,结合领导分工和包片情况,确定每名领导包抓一个村级组织,对该村升级晋档工作进行指导和帮扶。其次,我乡把此项工作与“八帮”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统一规划部署,分解工作任务,做到统筹兼顾,把阶段性工作的进展情况作为“月奖惩、季讲评”的主要依据。第三,乡党委要始终立足于“在调研中工作,在工作中调研”的方法,结合“三带三问三帮”活动,从产业发展、乡风文明、民主管理等方面,充分听取民声民意,掌握实际情况,为制定目标规划提供可靠依据。第四,紧抓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不放松,进一步提高村级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发展能力。一是通过组织召开会议,集中学习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引导干部党员深刻领会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二是各片包抓领导组织村干部学习《乾县村级组织工作制度汇编》和乡党委关于此项活动的《实施方案》,提高干部的理论水平。三是充分发挥佛头村、桥南村远程教育设施,分期组织各村干部和部分党员学习有关三农政策和科技知识。四是依托乡烟站和果业专业合作社技术力量,组织干部、群众进行烟叶采收烘烤和苹果后期管理实用技术培训。目前,各村已成立了升级晋档工作机构,制定了自己的产业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在产业方面,我乡坚持“扩烟优果”的发展思路,全力打造现代烟草农业示范基地,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道路。目前烤烟生产工作开展顺利,全乡采收烘烤进度接近30%,佛头村示范基地由乡政府和烟站派有专人帮扶指导,同时,20xx年烤烟地调整工作已全面开展。在烤烟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投资220万元的淡村烟田深井工程已近尾声,为我乡建立的佛头为中心辐射周边三村的烤烟示范基地千亩大方奠定了基础。在村容整洁方面,我们以环境卫生整治为突破口,共计组织干部群众500人(次),对道路两侧和各村街道集中两次进行了全面整治,在乡风文明方面,近阶段我乡着重加强治保、调解、信息、红白理事会队伍和制度建设,确保平安创建知晓率和满意率,计划生育率再上新水平。在民主管理方面,由纪委牵头,组织各村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为期两天的集中学习培训,以落实“4+2”工作机制为重点,学习了《乾县村级组织管理制度汇编》。同时,由党委副书记带队,组织组检、秘宣等职能干事,于7月底完成了对各村班子的整建工作。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重点健全和完善佛头村、永久村阵地的服务功能,全力普及先进的农村文化。今后,我们要按照县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立足优势,真抓实干,确保我乡村级组织升级晋档工作按目标计划顺利开展。(1)做好烤烟地田块调整,以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2)配合旱腰带扶贫开发,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的原则,加快各村新农村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桥北村、桥南村新居民点的建设,作好其他村的环境卫生整治,达到村容整治的目标。(3)结合“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统筹发展”活动,做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同时抓紧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实施“头雁”工程,达到每个村都有一套好班子的目标。(4)加快农村民主管理建设步伐,乡纪委要全面实施干部的教育,督促检查党务村务公开工作,达到管理民主的目标。总之,于本年度末,加强佛头村、永久村硬件指标建设,在保持三类村的基础上继续突破,并且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确保柿园村、桥北村、桥南村晋升为三类村,使我乡三类村累计达到5个,使我乡村级党组织“升级晋档、科学发展”工作取得阶段性突破。

法治乡村调研工作计划范文5

人口控制思想并不是现代社会独有的专利。费孝通先生在《江村经济》中就曾描述过20世纪30年代江苏江村村民们自发进行人口控制的情景。在江村,尽管“结成婚姻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传宗接代”,但是“必须要有足够的劳动对象来利用这些劳动力。由于拥有土地面积有限,能养多少人也有限度,家里多余的成员成了沉重的负担”:“按照当地的习惯,孩子长大后就要分家产。有限的土地如果一分为二,就意味着两个儿子都要贫困”:“通常的办法是溺婴或流产……杀害女婴就更为经常”:“从儿童的总数就可以看到这个结果:16岁以下的儿童总共只有47名,平均每家1.3个”{1}.

费孝通先生描述的江村是中国农村即将面临重大社会变革前的真实写照。自民国南京政府成立后,就一直致力于将农村纳入国家政权的直接管辖范围。这在《江村经济》中国民政府推行保甲制可以反映出来。按照国家-社会二分法,这是国家权力不断深入到乡村生活、干预乡村现代化进程的表现,也是杜赞奇所认为的国家政权内卷化的进程。但是,这种体制在江村遇到了抵抗,并没有被村民认同。这使我们有理由相信江村仍处在传统的村民自治中。

不过,这种村民自治与封建社会时期的村民自治已有了根本性的不同,宗族势力已逐渐走向衰败,但是新的国家-社会关系的建立尚待时日。这一结论对我们认识当前村民自治状态下计划生育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本文意在从制度层面剖析村民自治与计划生育之间的关系,并对今后计划生育工作提出制度性建设意见。

二、村民自治下的村庄与村民

村民自治是作为一种草根民主显现在村民的日常生活中的。《宪法》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学者由此推导出村民自治的定义:“中国农村村民自治是农村基层人民群众自治,即村民通过自治组织依法办理与村民利益相关的村内事物,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2}

作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村民自治,与改革开放以前以人民公社为代表的政社合一的管理方式相比,它是在国家政权逐步退出农村过程中,在传统的国家-社会二分中加入了法的因素。这必将对村庄与乡镇政权、村庄与村民的关系产生巨大的影响。

在村庄与乡镇政权的关系上,依《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从法的意义上讲,村民委员会依法只需对村民及村民大会负责,村民委员会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也只对本村村民有效力。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村庄与乡镇政权由此却开始了新一轮的权力博弈。此中类型繁多,不再列举。但是如何处理乡镇政权与村庄的关系却已不再是可以回避的话题。

从乡镇一方来看,随着乡镇政府对农村社会管理的职责和权能的增多,需要村民委员会的直接参与,这必然导致对村委会工作的干预,如计划生育政策、教育普九计划等等。乡镇政府自觉或不自觉地与法律规定相悖,在自己的潜意识中仍认为村委会是乡镇政府的“腿”,是自己的行政下属,和过去的隶属关系没有什么不一样,只是叫法不同罢了。徐勇认为,这种现象与以下三个方面的影响因素有关:从宏观层面看,人民公社解体后,实行“政社分开”,乡政府不再直接管理经济、组织生产,村组织的行政化色彩也较浓,所以乡政管理较为顺利。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的宏观环境有所改变,乡政管理的职能迅速增多;从中观层面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制定贯彻与分权式改革有关。这种分权除了国家与社会分权外,还包括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的分权。各个地方和各个部门在获得自主权的同时,也有其相对独立的利益和意志;从微观层面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贯彻之际正处于市场经济初步发育之时。人民公社解体后,随着农村商品经济发展和向市场经济过渡,农村基层干部的谋利意识和行为迅速增长,且得不到相应的约制。分权式改革赋予农村基层干部更大权限,但分权没有与制约相匹配,以致于不少农村基层干部运用其权力获取不正当利益。其重要方式就是“搭便车”行为{3}.

在村庄与村民的关系方面,焦点在于村民对村民自治的态度及对村内公共事务的参与热情。客观地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使得村民的民主意识增强,要求通过村民委员会这一群众自治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这也是近几年来村民委员会能够迅速被广大村民认可的根本原因。但是在参与的热情和如何参与等问题上,村民们之间却有着明显的差异,存在很多研究者所诟病的农民参与意识不强问题。村民在村庄治理中扮演着不同角色,呈现出阶层分化的趋势:一部分掌握村庄社会资源的群体,成为影响村民自治的最直接力量,这些成员包括村庄一部分先富裕起来的村民、在任或者已卸任的村干部和党员等;另一部分是普通村民,村级公共事务参与少。有研究者举例某乡的选举情况说:“一位原乡党委书记说:”如果我们通知一万个农民到指定的投票点投票,实际到达的最多只有一千人,多数农民对选举抱无所谓的、事不关己的态度。‘几位村党支部书记谈到,为了确保大多数选民能够参加选举大会,他们不得不给每一个参加会议的农民发一天工资。有时候,村里的几个主要干部还得拿着投票箱分片跑到农民家中,’请‘他们在选票上划几个圈。“{4}

三、计划生育与村民自治的政策推动进程

当前我国计划生育与村民自治的实施主要是由政府起推动作用。所以本文所分析的计划生育与村民自治基于当前广大村庄的一种实践行为,而不仅仅局限于学者们基于法理等观念所提出的理想型。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在基层还必须要依靠一套专门的计划生育干部队伍来做工作。理想中的“三结合”的状态即“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帮助农民勤劳致富奔小康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小家庭相结合”,在农业近几年来增产不增收的现实生活中处境难免有些尴尬。而村民自治在处理乡镇政权、村民之间的关系时,其优势尚待观察,这些都是我们在考察制度时不可忽视的制约因素。不过,从村民自治与计划生育的推动进程来看,二者都是我国由政府出面,由上至下逐步推行的。但是,计划生育虽历经坎坷,却因中央的高度重视,已经建立了一套相对独立的工作体制。村民自治由于对村民委员会的定位等问题未能合理解决,离村民们的要求还有一段距离,有待于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的深化,似乎仍然处在“普及”阶段。

四、计划生育与村民自治制度融合

经过对计划生育与村民自治的历程对比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计划生育工作虽然曾被视为“天下第一难”,但是由于较好地考虑了城乡差别,尊重了农民的利益和意愿,还是能得到村民们的理解和支持。越来越多的调查资料显示,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青年受教育水平越高,理想子女数愈呈下降趋势。村民自治在我国虽然有史可寻,但是受建国后土地改革、建农业合作社、人民公社等因素的冲击,传统村民自治的基础已基本消失殆尽,村民自治已没有更多的历史资源可以借鉴,广大农村基本上还处于村民自治道路探索之中。

笔者在此借用两个对立的概念来描述计划生育与村民自治制度间的融合关系:亲和机制与张力机制。亲和机制类似于根本利益与特殊利益之间的利益关系,反映了制度间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一面;张力机制主要反映在制度的功能上。任何社会制度都既存在正功能,也存在负功能,张力机制反映的是制度间相互冲突、相互斗争的一面。

从亲和机制的角度来看,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存在以下共同点:

第二,尊重文化传统,重视农民利益。这个也是计划生育与村民自治的共同点,但在当前工作中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有许多研究者对当前农村地区超生现象严重、重男轻女的思想困惑不解,总以农民思想落后等观念来解释。但是如果考虑到农村社区封闭性强的特征,考虑到传统习俗的影响仍然存在,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养老体系尚未建立的事实,那么,对农民来说多生育一个孩子,确实能减轻养老的负担,确实能够增加农业生产力水平。

相信这些都是80年代计划生育实行“堵大口、开小口”的原因。从管理成本来说,计划生育与村民自治相结合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村民自治要求农村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其中就包括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这必将增强计划生育工作以人为本的思想,促进“三为主”方针的落实(即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这将减少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暗箱操作,减少寻租行为,有利于农民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从张力机制来看,计划生育与村民自治的结合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这是当前村级组织面临的重要困境。有些村民自治只是走走形式。从长远来看,这将进一步导致村民对村委会不信任,将有害于村民自治的进程,这种情况下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也不可能真正实现。

第二,计划生育与村民自治容忍度问题。尽管计划生育与村民自治主要由政府来推动,但是,这两者之间还是存在巨大的差别。我们可以视计划生育为硬控制——每年基层都要向上级汇报计划生育" 工作,申请生育指标,编制人口计划,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村民要予以相关处罚。而村民自治则可以视为一种软控制——村民是村民自治的主体,村民委员会依法处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包括计划生育工作。那么这两种控制手段应该如何结合在一起呢?是通过村委会与村民签订协议书,由此来约束村民的生育行为?还是像以前一样,通过简单划一的工作方式来解决?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究竟是计划生育管理程序上的一种调整还是一种新的管理方式?这恐怕还有待于对村庄集体的再定义与土地所有制的改革的进行程度。要实行二者完全的融合,恐怕需要等到户籍制度被打破,城乡一体化才可能实现。

五、村民自治下人口控制的基本设想

应该说,现行的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尚有潜力可挖。本文所说的基本设想基于在村民自治环境下国家的可能作为,并将人口控制与社区发展结合起来,进而将人口控制转到社区控制上来。对社区控制而言,一方面,社区控制具有硬控制和外控制的特性,代表政府完成计划生育的“政务”;另一方面,社区是基层群众共同利益的代表,具有“软控制”和“内控制”的特性,能够唤醒大家的自觉性、责任心和参与感,可以成为村民自治环境下计划生育工作思路。

第一,重视村庄生育文化的建设。对于村民自治环境下的村民而言,他们实际上是生活在农村这样一个特定的文化场内,在这个场内,村民们的生育行为有很强的趋同心理。村内文化观念是村民生育选择的重要坐标。与费孝通描述的30年代江村的人口控制不同的是,当前我国农村大部分农民已经摆脱了贫困,正步入小康生活,生儿育女并非完全是经济上的追求,而是村庄文化氛围的影响。新型生育观念按照国家计生委宣传司所说,即“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男性参与,计划生育,丈夫有责”。

在村落生育文化的建设中,要注意的有两点:一是妇女的参与;一是对外来信息的引入。妇女参与有助于改善妇女在农村生活中的地位,有提高对女性价值的认识,改变以前重男轻女的思想。对外来信息的引入有助于开阔村民的视野,有助于更新生育价值观。

第二,消除影响人口控制的政策因素的影响,将个人的生育行为转变为可预期的理性行为。从经济学的观点来看,村民生育的特点是无直接受害人,这极易触发村民的搭便车行为。

特别是在土地集体所有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在此,就必须增强村民生育选择中的理性选择观念。除了加大对计划生育进行利益导向,还必须提高生育行为的机会成本。当前我国一些政策性的因素事实上是起着刺激人口增长的作用的。有学者就曾分析过当代中国土地制度对人口生育的影响,认为传统的土地集体所有制刺激人口增长;而改革开放以来集体所有的包干到户土地制度,使得人口增长的机制得以保留{13}.贵州湄潭试验区为了利于分配固定的耕地给农户,定期重新分配耕地的做法于1987年停止,代之以“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新的土地制度,使得多数家庭降低了生育意愿。当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障采用的是家庭养老为主体,社会养老为辅。事实上起到了鼓励农民多生的效应,对人口的控制极为不利。这也是我们实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时应该考虑到的因素。其他诸如城乡间社会保障的差异等都影响了人口从农村往城市迁移,使得农村流动人口的控制加大了难度。使得城市化进程减慢,计划生育也随之受影响。但是,这些都是人口控制与社会发展的系统工程,并非单单依靠村民自治就能解决的,值得我们今后在村民自治中重视。

注:

2徐勇:《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第3页,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3徐勇:“论乡政管理与村民自治的有机衔接”,《华中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1期。

4张乐天:“公社制度终结后的浙北农村政治与经济——浙北农村调查引发的思考”,《战略与管理》1997年第3期。

5赵德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计划生育工作的思考”,《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5年第3期。

6“中国人口政策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人口研究》2000年第4期。

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2000年3月2日)。

法治乡村调研工作计划范文6

一、任务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省、县有关指示精神为依据,开展计划生育后进村帮促活动,整顿建设好村级领导班子,配齐配强计划生育队伍,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引导和帮助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使计划生育工作具有扎实基础,后进村计划外生育得到有效遏制,少数单位的计划生育被动落后局面明显改变,确保计划生育工作均衡发展,整体水平全面提高。

二、标准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纳入后进村帮促范围:①2001年以来有计划外生育(非法抱养)的;②党员干部带头或包庇纵容亲友超生的;③村“两委”班子软弱瘫痪,村级计生队伍不健全,经常性工作靠乡镇包办的;④出现恶性案件和有积案的;⑤有其它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帮促的。

按照上述标准,各乡镇(街道)要对所辖村居逐一进行清理摸底,确定出后进村名单,同时落实相关部门的帮促责任和奖励措施。县从乡镇(街道)上报的后进村中,确定县级重点帮促的村,实行县乡共同帮促,进行限期转化。

三、帮扶措施

1、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县直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集中时间,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进村入户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广造舆论,大造声势,形成良好氛围,为后进转化奠定基础。

2、建立包后进转化制度。对重点帮促的后进村,要建立党委政府成员与计生专业人员包村责任制,明确帮促单位、帮促领导、具体人员和奖惩措施,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力争在一年内实现后进转化。

3、加强工作督查。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每月要对帮促村进行督查,县里由计生局牵头,每季度一次对县乡帮促村进行重点调度。要建立微机信息管理制度,及时分析、掌握情况,每季度上报一次工作动态信息,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实施依法管理。村委要与育龄夫妇签订计划生育合同,规范群众的婚育行为,并落实村干部包户到人责任制。对违反合同者,要运用法律诉讼程序处理,依靠法制解决问题。

5、强化日常管理。村级要健全育龄妇女小组长例会制度、孕情查访制度、孕期随访制度和术后、产后及避孕药具随访制度,把好生育计划安排、措施落实、查环查孕、奖惩政策落实、遗留问题处理等关口,堵塞漏洞。要健全村级协会组织,发动协会会员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推进村民自治和知情选择工作,解决管理方式一刀切的问题,提高村民自治水平。

四、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要把帮促活动作为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提上重要议程,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帮促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分管领导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督查落实,确保帮促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

一是加强领导。县里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计生局、县监察局、县农业局、县民政局等有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设在县计生局)。各乡镇(街道)要成立帮促工作领导小组,由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组成,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帮促活动。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帮促活动实施意见,明确帮促任务,确定帮促人员,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奖惩制度,实现转化目标。

三是加强分类指导。班子瘫痪的村,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街办)要采取措施,整顿好班子。按照“四制”改革要求,配齐、配强村计生主任和育龄妇女小组长,通过村级提留和乡级统筹解决好他们的待遇问题。因其它原因无力支付的村,由乡镇负责发放村计生主任工资,解决好有人办事、有钱办事的问题。

四是建立届期考核、下届移交及责任追究制度。乡镇党委、政府要与帮促单位和后进村签订责任书,明确帮促责任和目标,双方实行同奖同罚。本届党委、政府任职期间,后进村不能自治的,要建立移交手续,继续帮促,直至全面实现帮促目标。

五是搞好四个结合。一是与今冬明春农村基层班子整顿相结合,将后进村转化列入农村基层班子、党员干部“三个代表”学教活动内容和乡镇干部驻片包村工作职责之中;二是与村民自治、知情选择、优质服务相结合,通过后进村帮促,争取使这些村在转化的基础上尽快跨入自治村、知情选择村先进行列;三是与加强和深化管理相结合,探索对后进村分类管理的有效办法;四是与基层协会整建工作相结合,在后进村转化中健全村级协会组织。

法治乡村调研工作计划范文7

农村空心村综合整治按照“以耕为主、宜耕则耕、宜建则建”的原则,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域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具体要求,对农村宅基地实行“三统一”管理,切实盘活存量土地,增加有效耕地。针对我县农村普遍存在规划不科学、用地结构不合理、建新不拆旧、土地资源浪费严重等现象,积极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中心村集聚,进一步加快我县城市化建设步伐,不仅有利于山区沟壑边缘农民脱贫致富,也有利于解决地质灾害隐患区群众搬迁避险等民生问题。各乡镇、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实施空心村治理工作对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快解决民生问题、推进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协调、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全面部署,积极实施,切实做好辖区内空心村改造整治各项工作。

二、目标要求

各乡镇要牢固树立惜土如金的责任意识,要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每年整治空心村不少于200亩,力争在10—20年的时间内,逐步消除空心村,切实增加县域耕地面积。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农民自愿与政府推动相结合的原则。各乡镇要立足实际,深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增强整治工作的科学性和指导性,在空心村整治项目申报前,要及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协调处理各方利益,着力消除工作阻力。要注重通过政策引导、项目推动、资金扶持等方法措施,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农民积极支持并自觉投身参与空心村整治活动。

2、坚持典型示范与全面推进相结合的原则。各乡镇要按照“抓点带面、示范引导、逐步实施、统筹推进”的方法,先摸清辖区内现有村庄和农村居民点的区位、规模、土地利用现状及分布情况,然后选择村组干部工作能力强、群众积极性高的村庄建立空心村整治示范点,合理确定数量、布局和规模,聚集力量,整和要素,先行试点,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按照先易后难的工作思路,逐步实施,全面推开。

3、坚持因地制宜与集约用地相结合的原则。各乡镇要建立农村宅基地整理资源项目库,对原农村建设用地进行重新整合利用;对沟边废弃窑洞宅基要进行复垦整理还耕;对远离乡村道路的塬上闲置宅基(空闲地),要根据地形位置等因素,首先考虑复垦为耕地。如果要调剂为建设用地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管理,优先用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和新农村建设。

4、坚持集中整治与分散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各乡镇要统筹规划、科学实施,对集中连片、规模较大的空心村,由乡镇政府采取集中整治的方式组织实施。对相对分散、规模较小的空心村,由乡镇政府采取分散整治的方式,组织村组或有经济实力的团体和个人进行整治。在土地所有权归村级经济组织所有的前提下,坚持“谁整治、谁受益”的原则,是集体整治的,土地使用权归集体所有,是个人整治的,土地使用权归个人所有。

三、工作任务

1、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建新拆旧”的规定。要紧紧围绕“集约用地、规划建房、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要求,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开展空心村整治工作。凡申请审批宅基地的农户,必须与所在乡镇签订建新拆旧协议,并将老宅基地退还村组集体,由村组集体统一安排使用;除合理分家析产外,不得采取隐瞒、变通、买卖等欺骗手段回避老屋拆除,拒退旧宅基地;坚决防止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现象。所有符合建房审批条件的农户必须安排在规定的规划区内建房。严禁农村集体宅基地非法买卖。

2、开展农村宅基地清理工作。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要及时摸清村庄建设规划范围内的现有老屋、空闲宅基地的面积、数量、位置、使用权人等基本状况,分门别类提出清理意见,为宅基地收归村集体统一安排使用创造有利条件。列入空心村整治的村庄,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所在乡镇提出书面申请,由乡镇协调建设、规划、国土等职能部门进行指导、监督并联合执法,加大宅基地清理力度,确保空心村整治工程顺利实施。

3、推行宅基地“三统一”管理。农村集体宅基地“三统一”管理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全面有效行使集体土地使用权,把村内宅基地、空闲地收归集体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安排使用的管理模式。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可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村规民约等方法,适当调整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实施“三统一”管理。建立宅基地退出机制,对自愿拆除原有房屋,将空闲宅基地交还村集体或自愿放弃老宅基地而不再安排新宅基地的农户,均可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补偿标准根据受损大小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协商确定,乡镇帮助做好指导工作。

4、加强土地复垦项目管理。要严把空心村宅基地整理项目“选址、论证、立项、实施、验收”关,项目选址要同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域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未编制村庄建设规划、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一律不得立项。项目立项后,必须严格按规划设计和规范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5、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县财政每年从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中列入一部分资金作为空心村整治费用。各乡镇各部门也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努力实施土地复垦、旧村改造和新农村建设工程。要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截留、挤占整治资金。

四、落实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发改、国土、规划、城建、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空心村整治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各乡镇、各部门也要结合自身实际,各司其责,通力合作,帮助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国土部门负责对项目的立项、规划及实施管理等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竣工初验工作;建设规划部门帮助指导建设区块规划设计和住宅建设设计,负责空心村改造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验收;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空心村整治资金筹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农办要结合和谐生态村建设,加快整理进程;交通部门要及时安排通村公路项目,帮助解决村间道路的配套建设;各乡镇建立相应组织,保障项目顺利建设。

法治乡村调研工作计划范文8

Abstract: This evaluation takes Hexi Village Land Consolidation Project in Daxi Town of Xiushan County as an example. Through the field investigation, it obtains the construction quantity, the quality and the budget implementati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roject management "five systems", and the data of the poverty alleviation effect. Analysis finds that: first, although there are changes in the project, its construction quantity and quality can be effectively protected to meet the acceptance requirements, and in line with acceptance criteria; second, to simplify the project management process can still guarantee the quality of the project, and in line with the "five systems" as the core project management requirements; third, both poor villages and poor families can achieve poverty alleviation, and the poverty alleviation is sustainable.

关键词:贫困;土地整治;成效;评价

Key words: impoverished;land consolidation;effectiveness;evaluation

中图分类号:F32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04-0040-03

0 引言

自2014年6月国务院针对重大政策落实的全面督查中,国务院在各地自查和实地督查的基础上开始引入“第三方评价”,并要求成为常态化的考核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价”,其实质是一种更客观的社会监督。由“第三方”调查产生的“群众满意度”,既可有效反映出整个考核过程的透明度和接地气,又充分保障了贫困群众在脱贫成效考核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提升评价结论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厅字〔2016〕6号)[1]。与此同时,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根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精准脱贫实施意见,分解落实国土资源、房地产扶贫工作任务,面向贫困区县、贫困村、贫困户,打好扶贫攻坚战,加快减贫脱贫步伐,助力重庆市精准扶贫攻坚战。2015年12月,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出台了《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在贫困村实施2015年度土地整治项目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5〕1011号)》,加强土地整治项目向贫困村倾斜,明确“凡属市委市政府要求于2017年底实现整村脱贫的贫困村可实施此项目”[2],具体选取秀山县大溪乡河西村土地整治项目发展实地调研和评价工作。

1 项目区概况

大溪乡河西村位于秀山县城偏东北,距县城60公里。东接丰联村、北至前进村和酉阳县、西至坝联村、南至五四村(图1)。属八面山余脉,山川跌宕起伏,高山坡陡。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降雨充沛,日照偏少,多年平均气温16℃,常年平均降雨量1341.1毫米,酉水河横贯全村。河西村以土家族、苗族为主要聚居民族,兼有汉族,属多民族杂居村。河西村是大溪乡面积最大,基础条件最差的贫困村,幅员面积27.4平方公里,全村辖12个村民小组,736户2283人,建卡贫困户74户335人。

根据2014年变更调查数据,河西村土地总面积2523.2474公顷,其中耕地698.798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69%,林地1625.72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4.43%,园地26.00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3%,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1.42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5%,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41.29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60%。其中耕地主要分布在村中东部地区,坡度分布在2度以上,2-6度3.3752公顷,6-15度45.4975公顷,15-25度243.4170公顷,25度以上406.5085公顷。(图2)

2 评价方法

以秀山县大溪乡河西村土地整治项目为评价对象,为了保证评价数据的真实性,评价组按照评价要求,在评价前通过区县扶贫办提供的数据库结合遥感影像抽取调查对象,且调查对象满足实施工程受益范围要求。评价人员通过查阅项目资料、发放调查问卷、实地调研等方式收集相关基础资料,并对调查表资料进行梳理汇总,确保项目数据能够符合客观实际,真实反映土地整治对项目区及周边区域扶贫工作的贡献。整个评价过程应用“3S”技术(GPS、GIS和RS)进行技术保障。在评价前,先行准备需评价项目区的高分辨率遥感影像,为调研户的抽选提供地理基础;调研过程中,利用GPS对每个调研户进行定位;每天任务完成后,将贫困户实际位置与遥感影像进行匹配标注,对调研户的空间分布进行可视化展示。

3 评价结果与分析

3.1 评价调研问卷情况分析

以秀山县大溪乡河西村土地整治项目为评价对象,以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和扶贫成效三方面为评价内容。此次调研对象包括秀山县农村土地整治中心、大溪乡人民政府责任官员、河西村村社基层干部和直接受益贫困户及贫困人员。通过走访业主、村镇及贫困户,发放调查问卷,整理分析收回问卷,秀山县大溪乡河西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有效问卷1份、项目管理有效问卷1份、贫困村扶贫成效有效问卷1份和贫困户扶贫成效有效问卷11份。

3.2 工程施工

通过查验2015年度土地整治(贫困村)项目申请表关于该项目实施地点、主要工程内容、工程量、目录库单价和项目投资总金额等规划信息以及现场实测的竣工后相关实施地点、工程内容、工程量,并查阅《重庆市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先建后补标准工程目录册(征求意见稿)》[3]和《重庆市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先建后补标准工程目录册预算编制说明》[4],按实测工程内容计算总投资,经整理后得出各评价项目评价内容情况如表1。

秀山县大溪乡河西村土地整治项目原规划3.5米宽C25混凝土(片石/卯石基层+水稳层+混凝土路面),由于到项目区要通过四座小拱桥,并且其中一座是危桥,大型工程车通过比较困难,因此取消维修3.5m宽田间道的水稳层,变更后为3.5米宽C25混凝土(片石/卯石基层+碎石调平层+混凝土路面),工程单价由原规划454.54元/米变更为372.69元/米(目录库单价为388.83元/米,中标单价为目录库单价下浮4.15%),长度由原规划2180米变更为2556米,总投资由99.0897万元增加到95.2596万元,减少了3.8301万元,此外还增加了3个12米DN400涵洞,工程107.35元/米(目录库单价为112.00元/米,中标单价为目录库单价下浮4.15%),增加投资0.1288万元,总投资由规划的99.0897万元变更为95.3884万元。调查工程结构及工程单价(目录库单价下浮4.15%)均与变更后工程结构及工程单价(目录库单价下浮4.15%)保持一致,且符合《重庆市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先建后补标准工程目录册(征求意见稿)》和《重庆市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先建后补标准工程目录册预算编制说明》相关要求,但工程数量由变更后的2556米增加到2559米,增加了3米,投资由更变的95.2596万元增加到95.3714万元,增加了0.1118万元,DN400涵洞调查数量和变更两保持一致,考]到实测误差,可视为实测工程数量与规划工程数量保持一致。项目虽然存在变更,但其施工数量和质量均能得到有效保障,满足验收要求,符合验收标准。

3.3 项目管理

通过问卷调查和查看相关资料,核实评价项目管理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以及公告制和审计制“五制”落实情况[5-7]。秀山县大溪乡河西村土地整治项目按照“五制”基本原则要求进行项目管理。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将项目招标、工程监理等管理由大溪乡人民政府,因此存在没有按时签订监理合同、没有建立考勤制度、没有落实处罚制度、没有按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以及组织合同段验收等相关管理的过程内容。根据调查,监理职能由大溪乡人民政府和河西村村委委派现场监督员监管,设计也由有资质的单位(公司)义务设计,将设计费、监理费、业主管理费一并充入工程施工费,以增加施工投资。通过调查分析发现,由于此类土地整治项目是扶贫项目,是“开绿灯”的项目,为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各业主都在不同程度上“灵活了实施方式”,缩短了前后期工作时间,为项目有充分时间施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调查结果表明:简化项目管理程序也能保障工程质量,并且符合《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在贫困村实施2015年度土地整治项目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5〕1011号)要求。

3.4 扶贫成效

通过问卷调查和查看相关资料,核实评价项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效,并将扶贫脱贫对象分为贫困户和贫困村分别进行调查,将评价内容分为贫困村效益评价、贫困户效益评价和扶贫成效的可持续性评价,从不同面分析土地整治(贫困村)项目扶贫成效。

3.4.1 贫困村扶贫成效

秀山县大溪乡河西村依托该村土地整治(贫困村)项目,该村贫困户人均年收入由项目实施前的3378元增加到3865元(根据调查,该村由于烤烟种植人均年收入一直高于贫困村收入标准),按照重庆市2016年人均年收入3100元的脱贫标准,该村可整体脱贫。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通过土地整治(贫困村)项目田间道的维修一是降低了农产品的种植成本,二是增加了农产品种植面积(发展面积25公顷,可雇佣贫困户80人),可以使全村74户贫困户333贫困人整体脱贫,实现整体脱贫摘帽。在调查贫困村扶贫成效的同时,也调查了项目实施过程中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在前期选址、规划和实施过程中充分尊重村支两委意见和建议,使该工程能够满足日常生产生活需求,工程质量满意度高,各方面也很配合。

3.4.2 贫困户扶贫成效

秀山县大溪乡河西村贫困户调研对象包括11户,由于项目工程为田间道,施工要求较高,仅1户受访者表示参与了工程施工,共28天,报酬为100元/天。在调查贫困户扶贫成效的同时,也调查了项目实施过程中参与情况,该项目在前期选址、规划和实施过程中充分尊重了被调研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使该工程能够满足日常生产生活需求,工程质量满意度高,各方面也很配合。依托该村土地整治(贫困村)项目,贫困户最低人均年收入也由项目实施前的2800元增加到3280元,按照重庆市人均年收入3100元的脱贫标准,可实现脱贫目标。调研贫困户实现人均年收入由项目实施前的3705元增加到4693元,高于全村平均数据,说明项目建设对农民增收的助推作用明显。

3.4.3 扶贫成效可持续性

扶贫脱贫贵在有可持续性,也不可能因为一个项目本身就彻底、一劳永逸的脱贫。通过土地整治(扶贫村)项目的实施,支持一个产业的发展,才是脱贫致富的根本之道。因此,秀山县大溪乡河西村主要依托大溪乡酉水河风景区发展乡村旅游,可保障脱贫的可持续性。

4 结论与讨论

土地整治(贫困村)项目扶贫成效评价是一个传统而又崭新的课题,土地整治(贫困村)项目是贫困村扶贫脱贫及再发展的物质载体。本评价按照土地整治(贫困村)项目涉及的一般内容,从评价基本方法出发,分别从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和扶贫成效三个层面,对土地整治(贫困村)项目成效进行评价。

①在对三个调研项目区工程施工进行调研中发现,工程施工数量和质量均能得到有效保障,满足验收要求,符合验收标准,且均未发现权属调节纠纷。未发现权属调节纠纷主要原因在于项目不存在新修工程,基本不存在新占用土地情况,即使部分工程需要新占土地(如田间道需要拓宽),但由于基础部分(如田间道路基压实、拓宽)均由项目所在镇街或村社自行实施,这就让权属调节不出村社,自行消化。

②根据《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在贫困村实施2015年度土地整治项目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5〕1011号)可“灵活实施方式”的精神,三个调研项目在项目管理坚持“五制”原则基础上,均采用有不同于传统土地整治项目的管理方式,主要创新做法包括将招投标和工程监理下放到项目所在镇街,由镇街组织相关工作,但法人制、合同制和公告制和审计制均得到贯彻执行。从项目实施效果来看,项目管理方式方法的创新有利于项目的有效推进,同时也保障了工程质量。

③帮助项目所在村社扶贫脱贫是土地整治(困村)项目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因此对扶贫成效的评价也就成了本报告的核心。从调研结果来看,此类项目对项目所在村社扶贫脱贫工作都带来了极大的影响,一是降低了当地村民的生产生活成本,二是促进了扶贫产业的发展,这也使土地整治(贫困村)项目具有了生命力,是可持续发展的。与此同时,在调研过程中发现,由于项目没有计基础部分工程施工费(如田间道的路基压实、拓宽等),施工时部分区县镇街采取的策略是组织村民义务劳动,包括贫困户及贫困人员。

土地整治扶贫成效评价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其成效评价涉及施工质量、项目管理和扶贫成效等内容,评价主体包括政府、市场和当地居民(使用者)等。本文虽就其成效评价进行了的探讨,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成效评价影响因子分析还停留在初级分析阶段,尚需进一步的深化分析和研究,特别是项目扶贫成效评价还处于起步阶段,没有形成较成熟的评价体系。因此,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扶贫成效的改革需要继续进行与完善,理论研究尚需做更进一步的深入探讨。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2016.6)[Z].

[2]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在贫困村实施2015年度土地整治项目的通知(2015)[Z].

[3]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重庆市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先建后补标准工程目录册(征求意见稿)(2014)[Z].

[4]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重庆市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先建后补标准工程目录册预算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2014)[Z].

[5]刘荔娟.项目管理概论[M].上海:上海出版社,1990.

法治乡村调研工作计划范文9

榆阳区区长苗丰陪同榆林市副市长艾保全调研人口计生工作

2010年,榆阳区被陕西省、榆林市确定为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县区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成立了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出台印发了《榆阳区关于深化综合改革建立以县为主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试点工作的安排意见》。围绕省上综合改革统筹协调、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宣传倡导、利益导向、村(居)民自治等“六大机制”,在改革上有创新,在落实上有力度,在制度上有保障,在协调上有统筹,通过经费倾斜、政策倾斜、待遇倾斜,全面推动综合改革工作。

一、党政重视,部门联动,统筹协调。

一是领导重视,措施到位。区委、区政府严格落实“三个一”领导机制,将综合改革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一票否决”范畴,与31个乡镇、办事处及区属18个相关部门签订了计生工作专项任务书,出台了《榆阳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与奖罚的若干规定》,黄牌警告了1个乡镇,“一票否决”了3个单位。研究制定了《榆阳区“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实行经常性议事制度。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共6次研究讨论计生综合改革创建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并下发了会议纪要。同时,每季召开一次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加强了相关部门之间的综合协调,促使各相关部门以及全社会承担起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责任。区人大、政协分别对计划生育工作采取“三报两评一公开”和带案视察评议制度。每年根据工作任务和需要,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部门的职责任务,增强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协调能力。二是部门联合,协调到位。计生与公安部门联合,强化计生职能。区人口计生部门多次与公安部门协调,达成共识,在办理小孩上户手续时,必须凭乡镇、办事处计生办出具的小孩上户证明,方可上户。计生与民政、财政部门联合,提高服务水平。人口计生与民政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在全市第一家实行联合办公,即把区婚姻登记所迁到区计生服务大楼,采取婚姻登记与婚前检查“一厅式”办公。财政部门大力支持计划生育工作,每年下拨计生经费3000万元,每次经费划拨都能及时到位。计生与卫生、药监部门联合,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卫生部门积极配合计生部门,给区计生服务站办理了多年未能办理的《婚前医学检查许可证》。在出生实名登记管理中,全区43个医疗单位,每月向计生部门反馈出生情况,全年实名登记出生人数6100人,计生局第一时间反馈到各县和有关乡镇。计生、卫生、药监等部门加大了打击“两非”专项治理力度。组成打击“两非”行为专项督查组,数十次对城区各医疗机构和诊所进行了督促检查。今年以来,查出“两非”案件26例,查处落实了23例,对违反政策法规擅自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院和违规操作个人进行了经济处罚。计生与教育、人劳、城建等部门联合,实现流动人口“一盘棋”管理。建立了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机制,邀请周边兄弟县区定期召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联席会议,互通信息,及时反馈,对流动人口实行双向管理和动态管理。坚持流入地与流出地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同考核和同奖罚,特别是在“双创”工作中,榆阳区实行了“禁烧烟煤”补助政策,特别规定流入人口与常住人口同等对待,2180户流入人口家庭中有7520人享受到了每人200元的补助。在区经济适用房分配上,居住在城区3年以上有一定购房能力的410户流入人口享受到了购买经济适用房优惠政策。为了给流动人口提供一个就业、服务平台,牛家梁镇“山立农贸公司”建立了流动人口企业协会组织,对该公司105名流入人口安置工作岗位,缴纳“三金”,让流动人口安心创业,并给周边乡镇的流入人口提供养殖业的方便。同时,建立了流动人口重点对象与房主挂牌插卡管理,做到“六上卡”(房主姓名、流动人口姓名、婚育状况、节育状况、流出地址、现居住地址等六项内容插卡上墙),全力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一盘棋”格局。区计生部门与乡镇、办事处和区级有关部门联合,建成信息共享平台。先后投资150万元,强化了“三网一库”的建设工作,建立和优化了计生局局域网、广域网和网站,建成了与乡镇、办事处资源共享的31个全员人口信息库,实现了与民政、公安、卫生等部门资源共享的网络平台。2010年10月,经省计生委评估验收,“全省计生信息化建设项目区”创建达标。

二、攻坚克难,强基固本,构建和谐

一是规范程序,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机制不断健全。严格落实《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加强了社会抚养费管理工作。区上建立总台帐,各乡镇、办事处有分台账,区、乡有专人负责,台帐健全,规范统一,对社会抚养费征收中遇到的钉子户、逃避户,联合法院强制执行,确保社会抚养费按标准征收到位。进一步完善了民主决策监督机制。区上设立了举报信箱和电话,乡、村设立了财务、政务公开栏,提高了计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深入开展便民维权活动。各乡镇、办事处都设立一厅式便民服务大厅,规范服务程序,公开服务承诺,方便群众办事。建立和完善了计生工作制度、回复制度、接待制度等,严格依法办事,热情服务群众,做到计生案件不过夜,件件有落实,2012年共收到群众举报计划生育案件15件,都逐一落实,结案率达100%。因此,近年来未出现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群众对计划生育满意度达到了95%。

二是改善条件,强化措施,优质服务机制更加完善。仅2010年,投资200多万元,新建完善了巴拉素、小纪汗、上盐湾、刘千河、安崖等5个乡镇计生服务站。维修和加固了区计生服务大楼和3个乡镇服务站。通过认真指导、严格要求,小壕兔乡计生服务站、上盐湾镇计生服务站实现了“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目标和省级“人民群众满意服务站”目标。目前,全区50%的计生服务站通过新建达到了标准化要求,30%的计生服务站通过维修加固也达到了标准化的要求。加强了乡镇办事处计生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近年来,有93名业务人员取得了执业资格证,做到了持证上岗,能正常开展业务,获得执业资格证的所需费用全由区人口计生局报销,极大地调动了在职人员刻苦钻研业务的积极性。开展了以实施“母亲健康工程”为主的优质服务活动,抽调区服务站和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组成5个项目检查工作组,由科级领导带队,深入到各乡镇进行育龄妇女健康检查。全区应查已婚育龄妇女39169人,受检率为97%,查出患病1627人,其中患生殖系统疾病871人,患乳腺疾病756人,治愈1249人,服用叶酸制剂的已婚育龄妇女数达8759人,有效降低了妇科病(性病)、出生缺陷发生率。全面实施 “优生促进工程”。婚前医学检查工作,个别群众一直不接受,加之检查地点与婚姻登记地址相距远,群众不方便,为此,榆阳区在大力宣传的同时,实行婚检免费政策,区人口计生部门与民政部门商定,把婚姻登记所迁址到区计划生育服务大楼,设立“一厅”(婚姻登记厅)“两室”(免费婚前检查室和免费孕前优生筛查室)联合办公,建立了婚姻登记、婚前检查、优质服务工作机制。区计生服务站技术人员先对新婚对象进行免费婚前检查和孕前优生筛查,并出具婚检证明,婚姻登记所凭婚检证明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目前,免费孕检人数达8200人,主动婚检对象4350对,查出暂不宜结婚患者38人。同时,投资50万元,装修改造了区服务站两间临街门市,办起了全市第一家生殖保健品优活门市,集避孕药具免费发放和有偿提供为一体,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宣传倡导机制趋于完备。突出教育先导作用,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及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创建活动,创新宣传平台,丰富主题宣传。区、乡建立了28条以综合改革为内容的宣传“一条街”,创办了310期专题板报,悬挂了300条横幅标语,制作了电视专题片和活动展版,刷写了2460条固定标语,制作了150块大型喷绘标语牌。举办了5场知识竞赛,印发了10万份宣传资料,区广播电视台开设《希望的田野》专题栏目,专题报道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进展情况及工作动态。现在全区95%的农村独男户和城市居民自觉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群众对计生知识知晓率达90%。

四是畅通途径,广泛参与,群众自治机制规范有效。结合全区统筹城乡发展和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创建活动,全面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按照“因地制宜、巩固提高、创新发展、打造诚信计生”的工作思路,在芹河乡张滩村就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搞了试点,针对该乡镇区域优势特殊,土地价格提升,村民暴富,存在违法生育的现状,多次召开群众代表大会,把制定《自治章程》的讨论、酝酿过程全部交给了群众,最终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制定了独具特色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协议合同》,在绝育措施落实上,违法生育监督上,重点体现互相监督的作用和责任。这一成功经验与做法在全区得到了全面推广。目前,在全区基本形成了“《章程》揽全局、《合同》管到底、监督作保障、服务都满意”的村民自治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村级计划生育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通过评估验收,全区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村已达到了90%。

三、政策推动,利益导向,改善民生

建立了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保障等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切实维护保障计生家庭和育龄群众利益。2011年,为落实兑现优惠政策,投入近3000万元,让更多的计生家庭得到实惠,使更多的群众真正感受到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优越性。

一是加大投入力度,落实兑现优惠政策。全区23028名独生子女保健费由过去的每人每月5元增为每人每月50元,兑现资金达1420多万元。0-5周岁的孩子有病在区级以上医院住院后,住院医疗费在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20%;对236名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绝育户女孩实行中考录取分数增加20分的优惠政策;9500名干部职工独生子女(0-18周岁)保健费,在省财政明确取消了预算,不予兑现的情况下,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由区财政预算兑现,继续享受每月50元的保健费,每年兑现570万元;在农村林权改革、土地划拨上,计生部门与林业部门共同协商,研究决定,对“两户”计生家庭多分配一个人份的份额,仅此一项,一些城区乡镇“两户”家庭每户每年比其他家庭多收入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在移民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方面,区委、区政府出台印发了相关文件,向计生家庭倾斜,计生户在移民搬迁中得到了受益,95%的计生贫困家庭危房得到了改造;农村独生子女、双女户女孩考取大学后本科录取的,每人一次性资助5000元。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兑现,使广大计生家庭经济上得到了实惠,生活得更有尊严,解除了后顾之忧,提高了广大群众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自觉性。

二是提高计生干部待遇,稳定计生队伍。计生干部工作量大,任务繁重,提高待遇问题一直没能解决,榆阳区以综合改革为契机,经区人口计生局提案申请,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研究同意,31个乡镇、办事处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副乡镇长(主任)已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全区各企事业单位计生专干和从事计划生育工作全体领导干部,每人每月享受60元计划生育岗位津贴。农村910名中心户长工资报酬每人每月由30元提高到50-180元,城市社区440名居民组长工资每人每月由100元提高到300-800元。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干部,在综合考察的基础上优先提拔使用,特别突出的可破格任用。

法治乡村调研工作计划范文10

一、强化综合决策,加大人口计生工作保障力度。

乡党委政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当中,切实加强对人口和计生工作的领导。一是领导重视。乡党政班子先后2次召开全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先后6次听取和研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汇报会;先后2次对村民自治工作和二期妇检、透环扫尾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正职干部分别结对一个重点村、落后村,村党员干部联系计生重点户实行责任联包,切实抓好后进转化工作。二是严格考核。先后出了步委[2012]18号《关于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步委[2012]21号《关于加强乡机关干部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考核的通知》、步委[2012]22号《关于2012年度村级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度考核办法》、步委[2012]38号《关于步路高实行外出流动人口计生重点对象责任联包制度实施方案》和步委[2012]41号《关于加强乡机关干部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考核补充规定的通知》,并同全乡24个行政村签订了《2012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为做好计生工作提供了完善的制度保证。三是措施严厉。全体干部统一思想,逐级分解责任,对全乡所有机关干部实行严厉的绩责捆绑考核,乡班子成员同驻村干部同等奖罚。凡是出现两例(包括两例)以上违法生育的村,驻村干部和联系领导待岗三个月,只发基本工资,村级主要干部给予书面通报,发送限改通知书,取消评先资格;凡是出现三例(包括三例)以上违法生育的村,驻村干部和联系领导待岗六个月。只发基本工资,村级主要干部给予党政纪过一次,并要求向乡党委写出书面说明。这些措施极大程度上加大了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四是经费保证。尽管乡财政十分困难,去年乡党委、政府仍然安排了将近17万的计生经费,用于更新计生办办公设备和村级各类制度建设,有效地确保计划生育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五是成效明显。通过全乡党员、干部一年来的努力,去年我乡计划生育率达83.09%,当年长效措施落实率达65.63%。,补救措施落实率达65.63%,社会抚养费征收率达83.33%,符合率达75%。全乡共有146名党员干部参加联包责任制,共联包了外出重点对象420名,落实联包对象418名,落实率达99.52%。响岩、观音岩两个落后村及时得到转化。

二、坚持因地制宜,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去年,乡党委政府坚持因地制宜,以村民自治合格村建设和后进村转化工作为载体,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一是切实抓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去年年初,我乡把村民自治合格村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下发了《村民自治合格村创建活动通知》,规划了8个村作为村民自治合格村的创建对象,并制定了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明确了村两委、村计生联系员的工作职责。并组织人员对创建村进行督查和考核,根据平时督查和近期考核情况,上报了等7个村为村民自治合格村,接收了县里的验收考核。二是进一步做好后进村转化工作。去年在原有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推进后进村转化工作的开展,及时调整了计划生育后进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计划生育后进村转化工作方案。通过乡领导挂钩、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干部包户等一系列措施的落实,我乡响岩、观音岩两个后进村得到了转化。三是抓好计生协会工作。调整了乡村两级计生协会组织机构,要求协会工作有计划、有活动、有记录。以“5.29”活动为载体,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组织各村协会积极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修理村内道路等为民办实事活动,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四是进一步做好计生优质服务工作。乡政府规范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机制,努力满足群众的计划生育需要。首先,在各村建立了计生服务室,尽最大努力做到有场地、有制度、有人员、有器具,为优质服务奠定了基础。其次,邀请县妇保院、乡卫生院医生为430名育龄妇女进行妇科病检查和治疗。最后,乡计生专干、服务站人员、村计生服务员不仅定期组织育龄妇女进行生殖健康检查,而且经常进村入户对生育、节育对象进行随访服务,并建立随访服务档案。

三、强化宣传效应,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一是开展了学习新《决定》和县委县政府计生文件,在全乡掀起了学习中央《决定》的高潮,开创计生工作新局面。二是积极开展县、乡、村三级宣传大联动。以“5、29”和执法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利用黑板报、标语、宣传车、集中咨询等形式,宣传中央《决定》及其他计生法律法规等文件精神,提高群众对计生知识的知晓率。三是印制了3000多份宣传品,发放到村育龄妇女手中,宣传先进婚育文化和优生优育等知识,提高群众依法生育的自觉性。

四、增强法制观念,积极推进计划生育依法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合同管理。全面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为依法行政做好铺垫。今年4月份,我乡集中开展了新合同签订行动,截至目前,全乡共签订计划生育合同2143份,签订率达91%。二是以“369长效执法机制”活动为载体,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根据县计划生育“369长效执法机制”活动的要求,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对象,依照法律程序做好案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去年,我乡对违法生育对象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率和符合率均达到了考核的要求。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程序、标准完全按照《省条例》和有关规定执行。没有发生一例因行政侵权引发的计划生育恶性案件和案件发生。

五、采取有力措施,着重抓好重难点工作的落实。

一是做好“两查”及扫尾工作。为抓好两查工作,乡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会议部署落实,专门制订了对办事处和驻村干部的考核办法。加大了对查孕查环遗留的扫尾力度。今年来,我乡应查2355人次,实查2334人次,查孕查环率达99.11%。二是做好长效节育措施和补救措施的落实。出了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对计划内生育对象,期内自觉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予以奖励,提高育龄妇女自觉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积极性。对发现的非法怀孕对象及时坚决地落实补救措施。去年,全乡应引8人,已引8人;应流38人,已流38人;结扎3例;期内应上环96人,已上63人,未上33人。综合长效节育率达89.78%,当年长效节育率达65.63%。三是抓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调整了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实施意见》,加强对再生育对象的全程管理,对于擅自引流产的,在原因没调查清楚之前,不再安排生育;对已安排生育的对象,如擅自进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不再安排生育。四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加强外寄B超单核查力度,实行驻村干部联签制度。做到责任到村、到人,对每批外寄B超单逐一进行核查。对发现问题的对象,责令回乡检查。通过努力,重新回乡检查的有6例,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制订流动人口管理制度,要求外出人员按时办证、补证和换证;村级实行月报制,进一步完善了流动人口的交换平。目前,全乡外来人口总数31人,其中列入重点管理的有3人,我们为她们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开展随访服务。

2012年,我乡的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及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计生工作形势的严峻及我们自身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控制违法生育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群众的生育意愿与生育政策有较大差距,“养儿防老”还主导着许多人的思想。近几年,我乡违法生育的量虽然大幅度下降,但与考核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控制违法生育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二是外出流动人口管理难,我乡外出人员较多,且有不稳定性的特点,造成部分对象难以摸清具体地址,给外出育龄妇女管理带来难度,到使流动人口违法生育比例高。三是村级基础比较薄弱,村级工作不平衡性较大,有些村认识到位,措施有力,但少数村抓计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高,有的村甚至认为计划生育工作是县里、乡里的事,与村无关,导致村干部对本村计生的工作基本情况不明,底数不清,有些村干部怕得罪人,放不开手脚,责任和措施没有落实,这是干部对计生工作认识不到位,对自身职责不明确的表现,同时,许多村还存在着工作机制不够健全,村级计生服务员素质差,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导致村级自控能力弱,计生管理难落实,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2013年全乡人口计生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有效控制违法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计生率达83%以上,提高工作水平,统计误差率控制在3%以内,强化优质服务,确保当年长效措施落实率达65%以上,补救措施落实率达65%以上,两查率达99%以上,加强依法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率达80%以上,符合率达60%以上。

为实现上述目标,2013年全乡的计划生育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控制违法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

今年县里对我乡计生率指标作了下调,但工作要求更高,考核暗访力度更大,省、市、县今年对计生统计质量都提出严要求,动真格,考核的指导思想是突出三个为主,即以暗访为主,以统计质量为主,以薄弱地区为主,所以各村特别是后进村要引起高度重视,面对现实,强化工作力度,迎头赶上,坚决杜绝应付隐瞒等错误思想,乡党委政府将采取各种措施抓好今年计生工作。严格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度,全面落实村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制度和村党员干部联系重点户责任包干制度。

今年乡继续对各村计划生育工作动态管理,加大工作指导、督查、考核力度,对各村计生主要指标进行排名通报,对主要指标达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连续二次被限期整改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当年二次以上被通报批评的,与“一票否决”挂钩,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重点村管理制度,落实工作措施,实行限期整改,各村要高度重视,主要干部要真抓真管,真正重视起来,切实强化计生首位意识,要加大工作力度,尽一切力量控制违法生育现象的发生。

二、抓好孕前管理,积极推进关口前移

1、全力抓好一年两次的查孕查环工作,确保两查率达99%以上,两查是孕前管理最关健的一个环节,两查遗留对象很可能就导致违法生育。今年第一期两查,我们从正月初八开始,(进展情况)进展不是很理想,目前比较好的村:

较差的村:

还有少数对象未来,各村一定要集中时间和精力,想尽一切办法,利用一切力量,抓紧抓好两查扫尾工作。

2、切实抓好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2013年县委要求当年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65%以上,对当年一男孩及二、多孩已婚育龄妇女落实上环、皮埋、结扎等长效节育措施,请各位村干部回去后对本村应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对象做好统计、宣传、发动工作,让他们自己安排时间自觉落实措施,今年我们将发放上环通知单,对逾期不落实的对象征收违约金。

3、加大对违法怀孕对象落实补救措施的工作力度,各村干部要掌握本村动态,特别是外出育龄妇女,一旦发现有违法怀孕对象,要马上告知乡驻村干部,或计生办,并采取措施,使其自觉落实补救措施,绝不能采取瞒、骗手段,我们将在合同制约的同时采取必要行政手段,确保补救率达到要求。

三、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水平,严格规范生育秩序

认真落实中央《决定》要求,及时从快从严从重征收社会抚养费,特别是对党员干部和重点户、钉子户违法生育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征收,今年我乡违法生育的征收标准是45000元。违法生育成本是越来越高,2012年提高征收标准到39000元,村干部要做好宣传,告之每个对象。

法治乡村调研工作计划范文11

一、基本情况

(一)高度重视,组织有保障。各乡镇都把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纳入乡镇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年度重要工作重点研究、重点安排、重点落实。一是严格按照落实“三个一”领导机制的要求,成立了由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任组长的计划生育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全县创建工作任务的日程安排,每月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创优工作,严格实现分工负责制,确保了各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二是成立了由计划生育专业工作组和联村工作组相结合的工作队伍,专业工作组重点抓服务,联村工作组重点抓质量,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三是与村(居)委会、村计划生育专干签定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坚持“一票否决”制度,全面落实了村级组织管理责任。四是针对计划生育创优工作制定单项考核办法,并将作为各级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与工资挂钩、与奖金挂钩、与评优树模挂钩、与干部使用挂钩,及时兑付村计划生育专干工资,全面落实奖惩制度,有效调动了各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安排专项经费,严格贯彻执行计划生育优惠奖励政策,有力保证了创优工作的稳步推进。

(二)营造氛围,宣传有实效。各乡镇始终把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作为经常性、长期性工作来抓,不断丰富手段、拓展范围,营造了良好的创优工作氛围。一是利用人口学校、计划生育工作活动室等阵地,认真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计划生育政策、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保健等知识培训。二是利用计划生育专栏、黑板报、知识手册、永久性宣传标语、明白纸、资料袋等方式向群众特别是育龄妇女宣传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及计划生育知识。三是利用季度“三查”、“5.29”、“7.1”等时机,组织召开计划生育知识座谈会,开展创优知识竞赛活动,增强了群众特别是育龄妇女学习计划生育知识的积极性。四是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生育关怀行动”、打击“两非”等活动,广泛宣传新婚育观念、国家养老救济、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等内容,引导群众改变落后的思想观念,逐步形成健康积极的婚育思想。五是及时总结县、乡、村各级在开展创建工作中的好做法、新经验,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进行宣传,营造了浓厚的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工作氛围,严格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开展优质的计划生育服务正在成为各级各部门及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加强服务,质量有提高。各乡镇坚持把稳定低生育水平作为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千方百计完成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指标任务。一是加大“三查”服务力度,建立“三查”重点服务对象台帐,将服务对象落实到乡镇、村组干部和中心户长人头,采取到户登门的方式提供知识服务,就近就好的方式提供检查医疗服务,“三查”率明显提高。二是采取一对一、一盯一的方式,加强对手术对象的教育、引导和服务,手术及时率有新提高,有力消除了低生育水弹的隐患。三是按照“五个一”的要求,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视察中没有发现早婚早育、违法生育等现象。四是采取选点示范的方式,开展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完成了“两室一校”规范化建设,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健全了村民议事制度、村民代表大会制度、村务公开制度等,初步形成了“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基本实现了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目标。

(四)强化建设,基础有迈进。在队伍建设方面,各乡镇均按要求配备了计生助理员,各村均按“县补助,乡聘管,村使用”的模式配备了村计生专干。在阵地建设方面,乡镇计生阵地均达到了“五有

”,即有办公室、有微机、有资料柜、有辅助设备、有工作制度;村计生阵地均达到了“五个一”,即有一间办公室、一套办公桌椅、一个档案柜、一个宣传公示栏、一套制度,使基层计生阵地的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都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在网络建设方面,初步建成了以县计生服务站为龙头、乡镇计生服务站为中心、村计生服务室为基础的计生技术服务网络。在档案建设方面,实行统一档案盒、统一档案标签、统一档案目录、统一装档时间的“四统一”管理。同时建立了育龄妇女信息、流动人口信息、农村奖励扶助信息等系统。 二、存在问题

一是由于计划生育工作长期处于高压紧张状态,部分乡镇领导、基层干部尤其是村干部思想存在一定程度的松懈。

二是各乡(镇)、村计划生育软件资料均不同程度存在档案不够健全、逻辑不够严密、记录不够完整、表册记录与公布数据不够对应的问题。

三是基层计划生育服务场所条件仍需改善,部分服务站尤其是村计划生育活动室不具备相应的服务条件。

四是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仍需加强,缺乏有效管理服务机制,特别是育龄妇女“三查”证明寄回率低,未婚育龄人口尤其是未婚男性育龄人口无法监管。

五是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仍需加强,宣传教育的面还不够广,群众的“知晓率”还不够高,“迎验”工作的氛围还不够浓厚。

三、几点建议

一是要加大对乡镇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切实增强乡镇和村级干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帮助乡镇进一步理清冲刺阶段的工作思路,采用倒计时的办法排出计划日程表,逐一落实责任,做好自查自验、查缺补漏工作。建立督查通报制度,确保创建工作整体达标验收。

二是落实“联帮”责任,要求各帮村部门要在力量和资金上再加大包抓力度,以支持乡镇创建预期达标;从资金调度上应优先保证创建资金,要尽快解决乡镇和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场所设备差和技术力量薄弱的问题,确保达到验收标准。

三是积极探索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建立综合治理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格局,努力降低计划生育工作的风险。

四是继续加大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特别是最近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深层次、多角度宣传计划生育知识,提高群众的“知晓率”,营造更加适应“迎验”工作的氛围。

法治乡村调研工作计划范文12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构建和谐社会为核心,实施综合改革,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工作机制,逐步建立起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形成调控有力、管理有效、服务优质、人民满意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格局。

二、总体目标:

按照**县“十一五”时期总体规划,到2010年我县人口总量要控制在8.5682万人以内;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并取得实效;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明显降低;育龄群众能享有基本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初步形成新型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建立多层次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探索建立城乡统筹协调、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体系;计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作风建设有较大改善,人民群众满意程度有明显提高。

三、工作新机制:

充分结合**现有实际,重点建立领导决策、宣传教育、优质服务、利益导向、村(居)民自治、经费保障、考核奖惩等工作新机制。

(一)建立领导决策机制

1、总体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上可持续发展的首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2、目标与措施:版权所有

⑴建立集体决策制度。各乡(镇)场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人口计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本辖区内的人口计生工作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

⑵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制度。各乡(镇)场党委、政府“一把手”要高度重视人口计生工作,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情绪,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认识人口问题,亲自抓,负总责。

⑶建立人口理论学习制度。各乡(镇)场党委、政府要把人口计生政策及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制定完善学习计划和制度,强化人口理论学习,提高领导人口计生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⑷建立调查研究制度。各乡(镇)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本辖区范围内的社情民意,随时掌握基层人口动态。

(二)建立宣传教育机制

1、总体要求:紧紧依靠基层各族人民群众,以“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等活动为主要载体,实践新举措,创造新经验,形成新闻媒体宣传、社会舆论宣传、理论知识宣传的新格局,建立新型人口和生育文化,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一样好等婚育新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2、目标与措施:

⑴营造宣传大格局。各乡(镇)场要把人口计生宣传作为重要内容,广泛造势,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要把人口计生宣传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整体规划,在党员干部职工、农民群众中宣传新型人口和生育文化;要以专题、专栏的形式,对人口计生理论、政策进行新闻宣传;要做好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咨询服务;要通过农村现代远程教育传播新型婚育观念和科普知识。

⑵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行动”等活动。基层党委要牵头,各基层站所要配合,依托各村和各族人民群众的力量,进一步把“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行动”等活动推向深入,广泛宣传“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力促各族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

⑶强化人口文化阵地建设。要充分发挥乡村人口学校阵地作用,乡村两级要在醒目位置设立固定式的宣传板报、标语广泛进行宣传,要利用“世界人口日”、“男性健康日”等重要纪念日,把人口计生宣传教育融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宣传中,营造多层面、立体化的人口计生宣传新格局。

(三)建立优质服务机制

1、总体要求: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以技术服务为重点,以巩固“自治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为载体,实施“三大工程”,为群众提供便捷化、多样化、个性化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殖健康服务需要,达到“领导重视好、政策导向好、依法行政好、服务质量好、民主管理好、队伍作风好”的标准。

2、目标与措施:

⑴计生服务网络稳定健全。各乡计生技术服务机构、人员、设施要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配置,能有效承担起“技术服务、宣传咨询、人员培训、药具发放”四项功能,达到“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环境优美、群众满意”的要求。各村计划生育服务室要逐步达到自治区定标准并能按要求充分发挥作用。

⑵计生技术服务规范。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许可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要依法取得相应资格,并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执业;要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标准和技术法规,建立健全技术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⑶全面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服务。有效指导育龄群众选择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经常及时地为育龄群众开展咨询、随访、环情孕情监测等技术服务。坚持完善生殖健康检查制度,提高已婚育龄妇女服务率、避孕措施落实率、及时率和健康检查质量。开展规范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村达90%以上,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保持在90%以上,育龄妇女接受规范的生殖健康服务率达85%以上。

⑷出生缺陷干预服务趋于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通过提供优生咨询、婚前教育、婚前检查、孕产期保健、产前诊断、病残儿鉴定等服务,进一步降低婴儿死亡率、出生婴儿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育龄群众生殖道感染干预服务,做好已婚育龄妇女生殖道感染检测和更年期综合症诊治服务。

(四)建立利益导向机制

1、总体要求:以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为龙头,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免、扶、助”,通过政策助推和利益激励,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2、目标与措施:

⑴认真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定标准,确立奖励扶助对象。对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要保证奖励扶助金及时、足额、安全地发放到对象手中。

⑵兑现独生子女家庭优先优惠政策。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落实率要达到100%;认真落实《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优惠证》规定的优先优惠政策,确保独生子女家庭真正得到实惠。版权所有

⑶建立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给予必要的经济救助,出台并落实可行的扶助政策措施,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户给予优先扶持救助,确保农村计生家庭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医,子女不因贫困而失学。

(五)建立村(居)民自治机制

1、总体要求:以推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评议”为核心,依法建章立制,调动各族群众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把工作重心下移到各村组。

2、目标与措施:

⑴村级计划生育网络健全。村级要成立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机构,村(居)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要充分担负起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职责,将各项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切实落实到基层。

⑵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制度健全。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制度,《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符合法律法规和社情民意,充分体现群众的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完善健康检查制度、生育证发放制度、培训制度、议事制度等管理与服务制度,同时要有合适的宣传阵地和服务场所,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六)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1、总体要求:建立以各级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体制,规范计生经费转移支出,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2、目标与措施:

⑴建立投入机制。切实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月均衡拨付到位,无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并按标准逐年有所增加,增长幅度要高于本地财政收入增长幅度。

⑵完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人口计生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严格预算执行,确保免费技术服务经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工资报酬等专项经费足额发放到位。

(七)建立考核奖惩机制

1、总体要求:完善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监督考核评估,建立科学、公正、公开的人口计生考核评估监督体系,正确发挥目标考核的导向作用,推动人口计生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2、目标与措施:

⑴强化督导检查。县计生办要做到每一季度对各乡(镇)场督导检查一次,各乡(镇)场计生办要做到每月对包村计生助理员和村级计生宣传员进行检查考核一次,确保各项人口计生工作措施得以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