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11 23:11:31
热词:出版基金项目 申请 筹划 编写策略
按照《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出版基金项目评审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申报项目须经申报机构主管部门初审、基金办复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正式评审程序。项目评审实行学术专家评审、出版专家评审、财务专家评审相结合的评审制度,分初评、复评、终评三个阶段。
在初审、复核和评审的各阶段,申报项目报送的《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请书》是第一手材料,也是除原稿外的唯一材料。这份材料是评委评价项目学术价值、出版价值、作者团队学术水平、申报机构执行能力、项目实施方案可行性等核心内容的重要依据,更是衡量经费预算合理性的核心材料。如何精心I划和编写一份高质量的申报材料,对顺利通过评审并获得理想资助费用至关重要。结合个人近年筹划和编报《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的经历谈谈认识。
精准把握填报要求,筹划组织好重点材料
《国家出版基金项目评审暂行办法》规定,评审专家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一是申报项目的思想性、科学性、创新性、传承价值和社会效益;二是申报项目的出版价值;三是作者队伍的学术水平;四是申报机构的项目执行能力和社会信誉;五是项目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及经费预算的合理性。一份优质的“申请书”要尽可能全方位体现出项目在以上五个方面的突出优势。
(一)编排周翔,纲举目张,准确理清原稿
出版基金评审的基本要求是原稿成稿要达到60%以上,很多编辑在做原稿准备时比较随意,自己不进行细致的复核和统计,最终导致无法通过基金办复核,无法进入正式评审;有些原稿放置随意、版面凌乱,电子文件命名混乱,给后期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带来很多不便,必然会影响评审效果。我们在准备申报项目的前两年便制定自己的交稿要求,同时将交来的原稿统一录入初排后,给每个编纂单元命名保存。在上报申请书时,我们在申请书中选择了10万余字的典型样稿,同时在样稿前附了一张各编纂单元的字数统计表,统计表中详列了编纂单元的书名、电子文件名、文件序号、字数和原稿的汇总字数,从这张表上可一目了然原稿成稿量。既方便基金办复核人员审核,也使评审专家能够概览项目的全貌。
与此同时,我们在上报材料要求报送的电子文件中,也按统计表中的文件名和序号逐一对应,电子文件中逐层按照文稿结构清晰命名文件夹,以尽可能方便复核人员审核,既节约复核时间,避免复核误差,也非常便于专家审读或抽样查阅。
(二)整体筹划,实事求是,科学预算经费
出版基金资助的基本原则是资助项目出版及印制300册成品的直接成本,所以在填写经费预算时要注意“申请书”表二中“直接成本总预算”“自筹资金”“申请资助总额”等栏目的筹划与填写,同时,这些数据要与“申请书”表四中各项成本构成的测算在数据上和逻辑上一致。
经费预算的合理性是确定资助金额的基本依据,在填写表四的各项成本时,要科学全面体现项目实施的具体计划,不盲目增大预算金额,不有意缩减可能的自筹经费,并适当考虑正常的市场调节因素。如果格式表格中项目不足以体现本项目的具体情况,要在表格中插入本项目实际的费用类别,若还有其他事项,一定要在“其他支出”一栏中详细说明情况,避免因漏项而导致资金核算偏差。
(三)组织专家多角度阐释学术价值和出版价值
尽管格式的“申请书”中必备条件仅需2份专家推荐意见,但为了多方面说明项目的主要特色、学术价值和出版价值,给评审专家对项目更全面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我们在项目申报前的半年,便开始物色组织与项目相关的不同专业的学者专家熟悉项目内容、撰写推荐意见。最终我们组织了13位专家学者分别从不同研究领域出发论述了本项目填补水利史籍出版空白、史料价值、文献价值、以及对治水兴水、防灾减灾和相关学科研究的学术价值等。这些材料以专家的角度进一步充分佐证了本项目“申请书”中的“申请资助理由”。
清晰美观,准确周全,规范提交申报材料
(一)存储电子申报材料要结构清晰,命名准确直观
申报出版基金的项目大部分都是较大的项目,提交的申报材料和原稿文件非常庞杂,在存成电子材料时要充分考虑复核专家和评审专家的工作便利,电子文件层次结构要清晰,章节编排要详略得当,文件命名要准确。我在存储电子材料时,设计了一层一层展开的4层文件夹,每一层打开都可以一目了然看到本层的主要纲要目录,同时文件命名也要力求准确直观。
(二)编排纸质材料要补充高质量的辅助材料
按文件要求需要提交的纸质材料有“申请书”、作者授权书及项目目录。然而,个人认为,仅仅简单提交必备条件要求的几页材料远远不够,对如何清晰全面展示项目特色无论如何也显得很薄弱。我们在提交“申请书”时,把其中两份格式的专家推荐意见书补充为13份,在“申请书”后附加了本项目各分册的详细目录和一份排版完备的可充分体现本项目内容及技术特色的样稿(约5万字),为了避免散乱,我们加封面、目录、隔页等细节后编排装订成了一份美观整洁的材料册。
近年申报项目时需要在系统中按要求录入相关内容,这些内容最终会生成各种供专家使用的评审文件,这个环节万万不可大意。个人认为,规范、准确、全面地将准备好的申报材料更好地提交到系统中,对后期的评审意义很大。
精心研究评审政策,编写阐释好核心栏目
“申请书”中需要申报单位填写的有4份表格:申报机构信息表、项目信息表、项目实施计划书和图书申请资助经费预算表,这4份表格中共有168个单元栏目需要填写。这些单元栏目中有些数据在申请书的《填表须知》中有明确要求,如申报规模、报送比例、项目类型等;有些数据需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填写,如未完成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情况、是否列入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等;有些单元栏目需根据出版申报指南及资助重点方向等把握项目申报要点,体现项目全方位的价值、实施的可行性以及申报单位的执行能力等。要填出一份让评审专家高度认同的申请书,不仅要筹划设计清晰准确又能打动专家的基础文案,更要认真研读相关政策及评审要求,找准核心栏目的阐释思路,多层面展示项目的精华和优势。现侧重介绍两项核心栏目的编写要点。
(一)“承担本项目的优势”的编写要点
“承担本项目的优势”是申报机构信息表的核心栏目,主要体现申报机构的执行能力,建议从以下要点人手编写:
本单位具有承担大型部级出版项目的丰富经验。简述本单位光荣优良的出版传统,规范高效的出版机制。简述本单位近年承担并出色完成的各类国家项目、重点规划选题以及获得部级奖励的数量;具有胜任本项目的优秀作者团队。简述作者团队的专业性、权威性和广泛性,简述作者团队在本行业所取得的较高专业成就或曾创作的优秀作品;具有权威的技术专家团队和专业的外审专家队伍。如果项目较大,建议要建立技术专家和外审专家队伍,以提高项目的执行能力和提高项目实施的整体质量;具有专业的出版团队。简述为完成好项目所配备的组织机构、编辑力量和生产保障力量;具有成熟的业务操作细则和流程。简述项目承担单位成熟的业务制度和规范以及为承担本项目而制定的业务细则和工作流程。
(二)“申请资助理由”的编写要点
“项目基本情况”是申请书中最重要也编写要求最高的一个核心栏目。个人体会,本栏目要求填写的8个提要中“申请资助理由”最为关键。以《中国水利史典》的申请书编写为例,我们从以下8个方面分别列举了具体篇目和文献进行详述,主要目的是阐明项目的学术价值和出版价值。
(1)本项目是我国首次大规模整理的水利史料,填补了水利史籍出版的空白。
(2)本项目收录整理的水利文献具有很强的权威性,有很高的史料价值。
(3)本项目收录整理了众多水利史上独一无二的经典文献,对当前治水兴水、防灾减灾和相关学科的研究有极大的学术价值。
(4)本项目收录整理了诸多几近失传的珍稀文献,有很高的文物和文献价值。
(5)本项目选录整理了大量散见于各种记录中的水利资料,具有抢救挖掘文化遗产的深远意义。
(6)本项目所整理的历史数据和资料具有指导现代水利建设的现实意义。
为了进一步规范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上报材料的格式,以便进行统一评选和上报,现将此次上报材料的有关填写说明如下:
一、关于申请书的格式
1、申请书封面格式
封面上必须写上“申请书”(黑体、一号字),如:国家奖学金申请书。其他填写信息包括:
学校(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必须填全称);系(如“理工系”系名必须填写全称);专业、班级(如“2008级生物技术专业1班”专业名称必须填全称);学号;姓名(仿宋,小三号字)。
2、申请书正文格式
题目,二号,黑体;
内容,四号,仿宋字体,1.5倍行距,页边距2.5cm.;申请人签名部分,必须是学生本人黑色水笔或钢笔的亲笔签名,不允许打印;正文字数在2000字左右(必须涵盖所申请奖学金评选条件的所有内容)。
3、申请书必须按照附件中的格式书写,内容可以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实事求是书写;申请书材料装订一律在左侧,保持封面排版美观。
二、关于审批表的填写说明:规范、认真、细致。
三、上报评审报告和评审情况登记表。
四、上报各系汇总的材料时,请该系附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生的名单,内容包括姓名、系、专业、班级、学号、获奖类别、困难认定等级等。
五、以上材料请各系认真把关,仔细核对材料各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杜绝明显的语法、标点和文字错误和材料的格式错误,并均以word的版式打印上报。
附:国家奖助学金申请材料参考样本
参考样本
学系专业、班级:学姓
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我是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社会科学系2005级法学专业一班的同学,男,1986年10出生,中共党员,河南省XX市XX县人,现提出申请国家奖学金,理由如下:
一、成绩优秀,学术研究潜力大
1、发表《我国法律界在“主义”问题上存在的两种极端倾向》于《中国报道周刊》2003年11月总第332期(),随后被广东省基础教育信息资源中心()、黄金教育资源站()、都乐网(),刊登我在学校参与的各项教学活动和课外活动的文章和照片,把自己的信息与学院、学校的信息紧密联系在一起,以一个优秀学生的身份向外界展现,为我们这所创立只有5年多历史的新型学校打造一个强有力的“软广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上报材料的格式,以便进行统一评选和上报,现将此次上报材料的有关填写说明如下:
一、关于申请书的格式
1、申请书封面格式
封面上必须写上“申请书”(黑体、一号字),如:国家奖学金申请书。其他填写信息包括:
学校(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必须填全称);系(如“理工系” 系名必须填写全称 );专业、班级(如“2008级生物技术专业1班”专业名称必须填全称);学号;姓名(仿宋,小三号字)。
2、申请书正文格式
题目,二号,黑体;
内容,四号,仿宋字体,1.5倍行距,页边距2.5cm.;申请人签名部分,必须是学生本人黑色水笔或钢笔的亲笔签名,不允许打印;正文字数在2000字左右(必须涵盖所申请奖学金评选条件的所有内容)。
3、申请书必须按照附件中的格式书写,内容可以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实事求是书写;申请书材料装订一律在左侧,保持封面排版美观。
二、关于审批表的填写说明:规范、认真、细致。
三、上报评审报告和评审情况登记表。
四、上报各系汇总的材料时,请该系附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生的名单,内容包括姓名、系、专业、班级、学号、获奖类别、困难认定等级等。
五、以上材料请各系认真把关,仔细核对材料各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杜绝明显的语法、标点和文字错误和材料的格式错误,并均以word的版式打印上报。
附:国家奖助学金申请材料参考样本
参考样本
学系专业、班级:学姓
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我是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社会科学系2005级法学专业一班的同学,男,1986年10出生,中共党员,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人,现提出申请国家奖学金,理由如下:
一、成绩优秀,学术研究潜力大
1、发表《我国法律界在“主义”问题上存在的两种极端倾向》于《中国报道周刊》2003年11月总第332期(),随后被广东省基础教育信息资源中心()、黄金教育资源站()、都乐网(),刊登我在学校参与的各项教学活动和课外活动的文章和照片,把自己的信息与学院、学校的信息紧密联系在一起,以一个优秀学生的身份向外界展现,为我们这所创立只有5年多历史的新型学校打造一个强有力的“软广告”。
2、本人认为我校虽然以本科教育为主,但实际上学生的研究能力已经在高质量的教学中得到了充分的提升,学生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量与目前网上提供的免费资源的大众化和低俗化形成了越来越大的矛盾。于是本人建议图书馆购买几个比较好的数据库,
并阐明理由,意见被接纳,马上执行了。
四、家庭经济困难
面对高昂的学费和生活费,本人家庭经济现在出现苦难。本申请后面附有父母单位和所在居委会开具的证明,请查阅。
为了使本人能够完成学业,并且让本人的优秀才华得到充分的展现,希望校学生处批准本人的申请。
此致
敬礼
二〇〇九年十月三十日
一、奖励资助范围
符合《若干政策》所规定条款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享受政策支持(奖励、补贴、资助等)。
二、组织机构
1.成立市自主创新政策奖励资助资金审核小组,由科技、财政、监察、发改、工信、税务、金融、工商、质检、人社、知识产权等有关部门组成。审核小组办公室与市创新办合署办公,设在市科技局,负责受理奖励资助资金的申请和承办审核小组日常工作。
2.市直各责任部门要加强沟通与配合,加快审核审批进度,确保各项奖励资助资金及时到位,充分发挥引导激励作用。
三、申报程序及申请材料
1.对照《若干政策》有关具体条款,申请政策奖励资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需认真填写《市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奖励资助资金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5份)。直接上报市创新办或通过各县区创新办(科技局)、市级有关部门、高新开发区科技局、蔡家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科技局上报市创新办。
2.申请材料包括:①《市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奖励资助资金申请表》,机构代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②申请享受税收激励政策的,须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近三年企业审计报告;申请享受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政策的,须提供投资合同等;申请享受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政策的,须提供国家、省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证书等;申请享受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须提供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技术交易合同,身份、学历、职务职称证明等;申请享受自主创新产品采购奖励政策的,须提供采购合同、自主知识产权证明等;申请激励科技人才创新政策的,需提供国家、省有关部门的批复,身份、学历、职务职称证明等;申请工商管理激励政策的,须提供知识产权等合同;申请企业制定标准政策的,须提供国家、省有关部门的批复等;享受知识产权、技术合同等政策的,按照宝市科发〔2010〕31号和42号文件执行;③其它证明材料。
3.受理时间:每年11月1日-12月10日市创新办受理各县区创新办(科技局)、市级有关部门、高新开发区科技局、蔡家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科技局的申请材料。
四、审核程序
1.按照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开申报、单位推荐,市创新办公室受理、部门初审、市创新办复审、市部级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市政府批准的程序进行。
2.市创新办在收到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申请后,对《申请表》进行形式审查和分类后,分别送交市科技局、地税局、金融办、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工商局、质检局、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门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提交市创新办。
3.市创新办在对初审结果进行复审后,提交市部级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第二条留学人员专项资金主要来源。
(一)由市财政分三年拨款400万元。其中2000年拨款200万元,2001年和2002年分别拨款100万元。以后视留学人员来穗情况每年由市财政预算安排专款;
(二)其他可用于留学人员来穗工作的资金。
第三条留学人员专项资金资助使用范围。
(一)用于改善来穗工作留学人员的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
(二)用于有关单位或部门组织留学人员短期来穗工作,参与我市建设项目及重大经济发展计划的相关工作;
(三)资助引进我市急需的高层次留学人员活动;
(四)资助留学人员的成果推广与国际合作以及国际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
(五)资助短期来穗工作讲学留学人员的往返交通、住宿、技术援助顾问费方面的部分经费。
第四条留学人员专项资金申请对象。
(一)择优资助已获得国外博士、硕士学位的留学人员;
(二)在国内取得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后,到国(境)外进修或作为访问学者工作两年以上,在某些领域取得一定科研成果的人员。
第五条留学人员专项资金申请条件。
(一)申请安家费者须是已有市内接收单位并在*落户定居的留学人员;
(二)申请研究项目启动费者,其研究项目应属国际前沿、有创新构思,或为我市所急需并获用人单位同意;
(三)申请短期来穗工作、讲学所需经费者,本人应具有留学所在国副教授或成绩突出的助理教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或在国外企业、研究机构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研究人员;
(四)申请国际合作、国际会议与学术交流、成果推广等活动经费者,其活动应是有助于*市科技创新体系战略发展、支持区域经济建设,或促进新兴学科发展及其他可以推进我市经济技术发展的,并已获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活动。
第六条留学人员专项资金申报程序。
(一)安家费申报:
1、申请:申请安家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填报《留学人员专项资金申请表》,并提供《申请表》所要求的材料。
2、审批:由*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接受申请,进行审查,报市人事局审批;
(二)申请技术支持、成果推广、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等活动经费者,按以下程序进行申报:
1、申请:申请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需填报《留学人员专项资金申请表》,并提供《申请表》所要求的附加材料。
2、初审:由留学服务中心审查申请材料,对项目进行考察。
3、论证:通过初审的项目,其申报单位或个人须向留学服务中心递交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经济计划,由留学服务中心聘请专家对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
4、审批:项目由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论证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审批,并下达项目经费指标。经费拨至该负责单位。
5、验收:项目完成之后,由市人事局组织验收。项目负责单位应当如实编制经费决算报表一式两份报市人事局、市财政局。
第七条留学人员专项资金管理。
(一)留学人员专项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每年由市人事局提出留学人员专项资金用款计划,经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拨款。年度终了,由市人事局按规定向市财政局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资金结余结转下年度使用。
(二)留学人员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严格按资助项目的范围支付,凡发现有违反规定,或随意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支付标准或提成、截留、挪用等情况,将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追究责任。
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和《2021年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有关要求,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实际情况,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用申请考核制选拔录取博士研究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规模
2021年我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当年招生计划为准。
招收定向在职博士生的录取数量最高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0%。其中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博士生计划、援疆师资项目等不受此比例限制。高校专业教师及科研院所专业研究人员提交了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承担教学或科研岗位证明,并同意为申请人“在读期间可全日制在中国农业大学学习提供保障”后可不受此比例限制。
二、学制及最长修业年限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学制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一般为基本学制完成后2年内。
博士研究生达到提前毕业要求的,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核通过、研究生院批准,可以提前毕业,最多可提前一学年毕业。
三、招生办法
(一)报名条件
1.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其中:
(1)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读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只有硕士学位的)单证人员,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3)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定向就业的年龄不限。已获博士学位者只能报考定向就业。
2.符合招生单位对申请人英语水平的基本要求
近六年(2014年12月至系统报名关闭)至少一项以下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毕业生,在读期间的四、六级英语成绩不受时间限制),并且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考试类型
最低成绩
大学英语四级
425分
大学英语六级
425分
TOEFL
72分
雅思A类
5.5分
专业英语四级
60分
专业英语八级
60分
WSK(PETS5)
60+3分
上表所列考试类型以外的成绩证明及其他可以证明英语能力的材料(如发表的英文学术论文等)仅作为参考材料,不能作为满足报名条件的成绩证明。
3.国家专项计划
(1)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外,应于2021年2月底前提交盖自治区教育厅公章的《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考生登记表》。该表由定向培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登记表作为进入专家评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博士生计划”候选人的依据之一。
(2)申请“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专项计划”的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需经过受援单位推荐。
凡符合以上国家专项招生计划的申请人应在报名时填写相关信息。学校按照报名信息库内容作为录取类别依据,不接受后补报名。
(二)网上报名时间及办法
2020年10月29日上午9:00至2020年12月21日下午4:00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操作方式: 进入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au.edu.cn/),点击右侧考生登录部分的“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也可直接点击链接:yz.cau.edu.cn/accessSignup.do
申请人在报名前须仔细阅读《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及报名须知》,并按照要求和提示进行操作。
(三)报名费缴纳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申请人应缴纳200元博士报名费。报名前申请人须仔细阅读2021年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章程及“2021年马克思主义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中的申请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否则造成不予复核、不予录取等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且不退还报名费。
(四)申请材料提交
1.博士生网上提交电子版材料时间与网上报名时间一致,报名系统关闭后将无法提交电子版材料和修改报名信息。
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一项材料需要提交多个电子版材料时,如“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等可将同一项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后上传。专家推荐信可以以word或图片格式上传。身份证、学生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成绩单等可以以图片格式上传,硕士论文可以以PDF等格式上传。各项上传的内容须清晰可见。
2.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复核时需向学院提交纸质版材料
学院进行材料初审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进入复核的资审合格名单。进入复核名单的申请人一般在3-4月份参加复核,届时须按学校招生章程和实施方案要求,将所有盖章、签字的纸质材料和证书原件提交学院审核,学院审核后,纸质材料和证书复印件留存备查。
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报名系统关闭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中国农业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所有参加复核的学生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专科毕业,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3.盖有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硕士成绩单。
4.中国农业大学研招网的“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定向在职人员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分党委公章。
5.中国农业大学研招网“下载专区”下载专家推荐信格式模板,由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填写推荐信。
6.往届硕士生须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不少于3000字,无固定格式)。
8.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学院要求的英语成绩证明。
10.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能力的补充材料。
(五)初选、复核与录取
1.初选:2021年1-3月
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综合审查结果和招生导师组的意见,形成进入复核的资审合格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对初选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以通过招生章程公布的招生单位电话申请复查。
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人在相关学科专业范围内选择填报导师。
2.复核与录取上报:2021年3-5月
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按学科或专业组成进行考核工作。对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及思想品德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综合笔试与专业综合面试两个环节,主要内容包括申请者的思想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经历、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届时详见学院主页公告。
l 专业综合笔试(含专业综合、专业英语)
专业综合笔试为闭卷考试,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由复核专家组命题、阅卷。笔试时间为1.5-2个小时,满分100分,占复核总成绩的50%。
l 专业综合面试(含英语听说能力)
复核专家组负责进行专业面试、打分。专业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满分100分,占复核总成绩的50%。
面试包括个人自我陈述(含个人简历、科研成果与研修计划等,采用PPT形式)、抽题答题、面试老师现场提问和申请人回答等环节,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经历、专业素质、英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综合潜力等。复核秘书以笔录方式记录每位申请人的面试情况。每位复核专家应按照打分结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查、独立打分。复核专家组秘书当场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填写面试成绩汇总表,得出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学院对申请者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严格审查,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上公示十天,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3、录取结果:2021年6月
研究生院审核马克思主义学院拟录取名单后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十天,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公布的监督电话进行举报。
(六)相关说明
1.现役军人申请人,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2.现为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或正在履行用人单位服务合同的在职人员拟申请定向就业博士生培养,报名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同意,并提交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报名登记表。申请者与定向培养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造成不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3.凡在报考过程中隐瞒重要信息或在以往学术活动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复核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4.2021年招生导师信息查询: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学科与导师→招生专业→招生导师。
四、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生和定向就业生两类。
1.非在职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博士生人才计划”中的非在职生除外)均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在职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生。正式录取前申请人本人、定向培养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
3.纳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博士生人才计划”、“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 和“援疆师资项目”的博士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生。
五、体检
拟录取的博士生应参加由学校统一安排的体格检查,体检医院为中国农业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及收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
所有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
(二)奖助
我校设置有完备的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助”津贴及国家助学贷款等,详见《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
七、其它
(一)学校实行校、院(招生单位)二级管理。申请者在报名、复核、录取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可先与学院联系咨询。
马克思主义学院咨询电话:010-62736733
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62734286
(二)不提供往年复核试题、不举办考前辅导班。
(三)单位代码:10019;单位名称: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yz.cau.edu.cn
(四)本实施方案最终解释权归马克思主义学院所有。
招生过程中,如果教育部出台新的政策,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学院将根据最新政策予以调整。请申请人关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研招官方微信(CAUYZB)。
一、*年度科研项目征集
(一)项目领域
1、天然产物领域:
应用于食品或保健食品中的天然活性成分的高效经济的制备方法研究:活包括心血管健康和提高机体免疫力,制备方法包括发酵法、生物合成法或其它方法。
2、纳米领域:
天然大分子纳米纤维可控制备及应用研究:该纤维可生物降解,可以在水性和油性体系中应用,适用于个人护理用品、食品等领域。
(二)申请条件
1、鼓励青年科技人员领衔申报项目。
2、课题责任人和主要科研人员,不得同期参与承担国家和*市科研项目数超过三项。
(三)进度要求
*年9月30日前完成。
(四)申请方式
1、本指南公开。凡符合课题制要求、有意承担研究任务的在*注册的法人、自然人均可以从“*科技”网站(上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在线申请,并在线打印相关表格《*市国际科技合作基金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多家单位联合申请的课题,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所有附件要求上传到网上。
2、申请起始日期为*年7月21日,截止日期为*年8月11日。课题申报时需提交书面可行性方案一式2份,并同时网上提交。书面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年8月4日至8月1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4:00。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塑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所有附件请单面复印,单独装订,只需一套与可行性方案一同递交。
3、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科技”网,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4、评审结果将于*年10月31日前通知各项目申报单位。
二、*年度奖学金征集
(一)条件和要求:
申请人为在生命科学领域和纳米技术领域内的*地区大学和研究所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方式:
1、本指南公开。凡符合课题制要求、有意承担研究任务的在*注册的法人、自然人均可以从“*科技”网站上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在线申请,并在线打印相关奖学金申请表,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多家单位联合申请的课题,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所有附件要求上传到网上。
2、申请者应提供本人研究工作简历(中英文各一份)、单行本、导师推荐信和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推荐信。所有材料一式2份。
3、申请起始日期*年7月21日,截止日期为*年9月15日。课题申报时需提交书面可行性方案一式2份,并同时网上提交。书面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年9月8日至9月1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4:00。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塑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所有附件请单面复印,单独装订,只需一套与可行性方案一同递交。申请材料于*年9月15日前寄(交)达基金管理办公室(以送达或邮件抵达邮戳为准)。
4、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科技”网,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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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以下简称“软件所”),是一所致力于计算机科学理论和软件高新技术的研究与发展的综合性基地型研究所。2017 年计划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三个一级学科招收 45 名学术型学位博士研究生,同时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和方向详见软件所 2017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一、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3、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或为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为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同等能力人员的范围及其报考要求参见国科大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两名计算机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境外留学人员应获得硕士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后方可报考。
(二)三年学制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两年学制或两年半学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需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申请;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申请。
(三)在学的硕博连读生转博,按《软件研究所关于硕博连读的暂行规定》报考。
(四)在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按软件所《2017 年接收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办法》报考。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参见国科大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3、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七)我所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全部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脱产学习博士生。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证全脱产学习的报考工程博士的考生,应在报考时向报考单位和导师说明,并征得同意。
(八)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1、报名时间: 博士生网报时间:2016 年 12 月 12 日-2017 年 1 月 12 日。本次网报包括硕博连读转博考生、普通招考工学博士(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已被确定录取的直博生,必须在软件所通知时间内(具体以邮件为准),与软件所完成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网上接收与拟录取手续。
2、报名方式考生报考前需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然后进行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或“硕转博”,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
3、提交报名材料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 2017 年 1 月 23 日前,将 200 元报名费及以下申请材料寄送到软件所研究生部:(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签名);(2)两名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推荐书(推荐书模版可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区下载);(3)硕士课程成绩单、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先提交学生证复印件);(4)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同等学力人员免交);(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英语六级、托福、雅思等);(6)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或拟开展的研究计划;(7)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8)其它可以体现本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考生已发表的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硕博连读转博的考生应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及时交到研究生部。
三、普通招考选拔方式
(一)普通招考工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除外)将采取“申请- 审核制”方式进行选拔,分申请、初评、综合考核三个环节。
1、申请:满足申请条件者应与报考导师联系,征得报考导师的同意后,在规定时间进行网报、提交申请材料。 2、初评:软件所按学科专业组织专家组,集中审阅申请材料,进行初评,并按招生计划的 2 倍左右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未获准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其申请终止。
3、综合考核:以面试为主,辅以笔试、专业外语水平测试,必要时进行实践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在综合考核时须加试报考专业两门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具体科目请咨询研究生部)和政治理论。
4、初评时间:2017 年 2 月 13 日—14 日; 5、综合考核时间:2017 年 2 月 27 日-28 日(暂定时间,具体以研究生部的综合考核通知为准)。
(二)普通招考工学博士学位研究生中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仍然采取统考方式。考试科目见软件所网页上的 2017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考试时间:2017 年 3 月 11 日—12 日复试时间:4 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取
1、对于普通招考工学博士的考生,我所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申请材料审查评价结果、综合考核成绩,结合考生体检情况等,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的原则,从中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硕博连读生转博考核与录取,按《软件所关于硕博连读的暂行规定》进行。
3、直博生的考核与录取,按软件所《2017 年接收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及推免生面试办法进行。 4、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
五、收费及奖助学金按国家有关规定,博士生入学需缴纳学费。攻读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 10000 元/ 年·生,按学年收取.经另行批准的工程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按原批复意见收取. 国科大及软件所设有多种奖助学金,用于支持优秀博士生潜心学习,较好地完成博士学业。
现行的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主要包括:1)国家助学金(12000 元/年·生,非定向博士生)、
2)国科大学业奖学金(分三档:10000、13000、16000 元/年·生,缴纳学费的博士生)、三助津贴(生均不低于 14400 元/年·生)、软件所奖学金等(详见软件所有关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规定)。
六、违纪处罚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七、学习年限博士研究生实行基本学制基础上的弹性学制,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 6 年;直博生学习年限一般为 5 年,最长不得超过 8 年。
第一条为鼓励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增强专利意识,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促进我县发明专利事业的发展,依据《*省专利申请费用资助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发明专利资助资金由县人民政府设立,列入科技三项经费预算,专项安排。
第三条发明专利资助资金,70%用于专利申请补助,30%用于专利实施资助。
第四条发明专利资助资金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和实行无偿使用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专利资助
第五条申请发明专利资助的条件
(一)本县内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
(二)具有申请专利缴纳的申请费用原始凭证,在本县申请,获得国家批准的专利证书。
第六条在校学生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凭学生证和学校证明全额资助。
第七条资助范围
(一)个人职务发明或非职务发明被批准的专利。
(二)单位被批准的专利。
(三)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必须是本暂行办法制定以后,批准的专利。
第八条资助标准(单位:人民币)
(一)单位发明专利资助标准:1000元/件
(二)个人非职务发明专利资助标准:1000元/件
第九条申请国内发明专利资助的单位或个人,应提交的材料:
(一)《*县发明专利资助申请表》;
(二)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专利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省内专利机构或其代办处开具的缴纳专利费用发票;
(四)非职务发明的专利权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职务发明的专利权人,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五)一项专利有两个以上专利权人的,必须提供其他专利权人的委托书;
(六)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条申请办理发明专利资助,采用书面形式报县科学技术局审核。
第十一条专利资助资金的支付方式
(一)申请人为单位的,批准后资助资金以转帐形式支付。
(二)申请人为个人的,批准后资助资金转入个人银行帐号支付。
(三)每年11月份,县科技局将审核合格的申请专利资助材料,上报县政府批准后,统一支付。
第三章法律责任
第一条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人才开发资金的管理,推进“人才特区”的建设,吸引和激励人才更好地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才开发资金的管理、使用。区财政、审计等部门按规定对人才开发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三条人才开发资金实行财政专户储存、审批支付、专款专用、监督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资金来源和用途
第四条人才开发资金的主要来源为:
(一)政府拨款;
(二)社会捐赠。
第五条人才开发资金用于区委、区政府或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人才资源开发工作,主要有:
(一)对引进人才的资助;
(二)对引进智力和提升智力人员的资助;
(三)项目资助;
(四)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和为人才队伍建设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个人的奖励;
(五)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需要资助和奖励的。
第六条高新区(新北区)企业单位及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类的事业单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请人才开发资金资助。
第三章申报和审批
第七条对符合人才开发资金资助条件的人才,由其所在单位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填写《高新区(新北区)人才开发资金资助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聘用(任)合同文本;
(二)学术技术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个人学历学位、职称、奖励等有关证书或证明,柔性引进人才还需提供“特聘工作证”;
(三)科研项目或课题情况,以及立项证明材料;
(四)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八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在高新区人才网上公示一周。对符合条件的,与单位签订《高新区(新北区)人才开发资金使用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并按约拨付资助资金。
资助资金标准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一次性或分年度拨付的方式。
第九条项目资助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会审,并将会审结果在高新区人才网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第四章管理和监督
第十条受资助单位应确保资助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受资助单位在资助期间,每年应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资金使用的财务报告和资助项目执行情况报告;资助期满,应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总结报告。
第十一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定期对资助资金使用情况和资助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报告。
第十二条区人才开发资金每年列入部门预算,由区财政部门审核拨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会同财政部门于年末向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当年度资金收支和使用情况,并接受审计部门审计。
第十三条受资助单位对人才开发资金使用不当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视情减少、暂停拨款,直至收回已拨付的全部资助款项。
第十四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骗取人才开发资金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追回。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从事人才开发资金管理的工作人员、、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矿业大学(江苏)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及方式
2018年,我校以普通招考、申请-审核制、硕博(本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方式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约270人(含国家专项计划和我校创建一流学科博士生专项指标等约30人),实际招生人数将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计划为准,各学科专业、导师招生名额在录取时根据报考情况和学校发展需求做适当调整,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供参考。
二、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方式报考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只允许报考定向就业且不允许跨学科、专业报考。具体报考条件和提交的材料详见《中国矿业大学关于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规定》。
(二)硕博(本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方式报考条件是:
1.符合(一)中的第1、3、4各项的要求。
2.其他要求详见中国矿业大学以硕博(本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生相关文件。
(三)申请-审核制方式报考条件是:
1.符合(一)中的第1、3、4各项的要求。
2.其他条件及要求详见相关单位的《2018年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工作实施细则》。
三、学习年限
直接攻博生学习年限为5至7年,其他博士生学习年限为3至6年。
四、报名及手续办理
(一)网上报名及时间
所有参加2018年博士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均须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222.187.120.13:9000/)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缴纳报考费、打印准考证(学校不再寄送书面准考证)等。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缴费后,一律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3日-12月13日。
(二)报考材料提交
1.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
考生网报成功后2018年1月13日前应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寄送以下材料:
(1)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系统打印,考生本人必须在相应栏目内签名)。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应届硕士毕业生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报到时补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家推荐书2份(报名系统下载表格,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填写)。
(5)少数民族骨干考生须提交所在单位及所在地民族教育主管部门签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6)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以申请审核制方式报考
考生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后2017年12月15日前应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寄送以下材料: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系统打印,考生本人必须在相应栏目内签名)。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应届硕士毕业生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报到时补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成绩管理部门公章)、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5)专家推荐书2份(报名系统下载表格,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填写)。
(6)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招生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详见招生单位的《申请审核》相关文件。
3.硕博(本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方式报考的考生请按相关文件要求提交报考材料。
硕博(本硕博)连读申请工作另行公布。
普通招考、申请-审核制考生报考材料可于2017年12月15日前的工作时间直接送至我校文昌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也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至我办。不接收非中国邮政EMS以外的任何邮件,邮寄材料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三)资格审查
1.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
2018年3月12日—15日,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并携带下列材料到研究生院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1)上述所有需要提交复印件的原件,包括学位学历证书原件等。
(2)提交本人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后,我校盖章确认考试资格,未盖章准考证无效。
2.以申请-审核制、硕博(本硕博)连读方式报考
经学院初审、学校审核并公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本人亲自携带下列材料到研究生院和相关学院进行资格复审:
(1)应届生(含硕博连读生):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2)往届生: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提交的报名材料复印件对应的原件,包括学位学历证书原件等。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学历学位(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五、考试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初试
(1)准考证下载日期:2018年3月12日-15日。
(2)初试日期和地点:
日期:2018年3月17日。3月17日上午英语;3月17日下午业务课一。
地点: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
业务课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考试在复试时进行。
(3)初试科目:英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每科满分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同等学力考生另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科目另定。
2.复试(综合考核)
普通招考复试拟安排在初试后3日内进行。
(二)以硕博(本硕博)连读方式、申请-审核制报考博士生入学考试包括资格审核、材料审核以及综合考核(复试)等。
硕博(本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考生复试(综合考核)拟安排在2018年1月进行,具体安排详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公告。
复试(综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择优录取。
(二)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和申请-审核制“技术创新型”除外)。
1.“非定向就业”考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调转手续,经审查合格,发给录取通知书。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2.“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前,我校须和考生及其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合同书,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在职考生在报名时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技术创新型”除外)。
(四)正式录取通知书拟于2018年7月发放,录取考生于2018年秋季入学。
七、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1万元/生·学年。
(二)助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博士生每生每年1.5万元。
(三)奖学金: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以参加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评定,评定按照国家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每生每年3万元。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其中,优秀创新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奖励标准每生每学年4万元,且免获奖者当学年学费;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8万元;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2万元。
(四)学校设有“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及研究生导师配套提高生活补贴制度,多渠道提高研究生待遇。
八、 专项招生计划
(一)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考生,招生名额2人,不接收汉族考生报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初试前将加盖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公章的考生登记表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准考。
(二)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按照《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6]33号)的精神,我校在2018年实施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计划以当年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具体招生办法及安排另行公布。
(三)创建一流学科博士生专项指标
2018年我校继续安排专项指标约20名,支持地球科学、化学、材料科学创建ESI一流学科。以ESI专项指标录取的博士生,可参照优秀创新博士标准给予奖学金,并根据ESI论文引用情况另行奖励,具体奖励情况、招生条件和要求另行公布。
九、其他说明
(一)我校每位博导每年的招生名额有限,请务必在报名前与拟报考导师联系,并经该导师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招生目录中各学院拟招生数不含“少数民族骨干人才”等国家专项计划和“创建一流学科博士生专项指标”等我校专项计划名额。
(五)申请-审核制考生,材料初审未通过的,仍可以普通招考方式参加考试。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金山东路1号中国矿业大学文昌校区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21008
咨询电话:0516-83885990
1、“三提”活动深入开展。在公共服务方面,推进了__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和__省空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筹建工作,组织开展了研究院一期工程、研发团队、技术研发课题和工程技术中心申请工作,均取得突破进展。在科技服务方面,现已组织恒润、亚森、__空调等重点企业与__省机械设计院、大连理工、北航机器人研究所、河工大机器人研究所等院校、院所建立了合作关系,组建创新研究团队;组织3家企业“蓝火计划”开展了对接,为2家企业申报了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人才需求。
2、项目申报立项取得突破。结合科技创新调研、“三提”活动,整理各类科技研发、成果转化项目20多项,推荐13.5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优先启动重点研发任务建议2项。申报立项省级计划7项,争取无偿资金425万元,分别是: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项、省级科技平台建设补助资金项目1项、省创新方法示范项目1项、__省渤海粮仓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1项、省科技支撑计划1项、省农业成果转化资金项目1项、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奖励性后补助专项1项。
3、科技创新机构建设稳步推进。加快推进了__省复合材料研究院建设,完成了研究院一期主体工程,与5家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确定5个研发课题,组建技术团队5个,已列省级科技平台建设补助资金项目,获无偿资金100万元。开展了__省空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筹建申请工作,协助完成了省级平台建设项目申报。
4、科技型企业培育认定步入常规。深入县工业园区和张秀屯、马屯、加会等5乡镇进行政策讲解与申报指导,协助进行材料整理与网上申报,上半年我县认定__省科技型中小企业3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3家,全县通过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88家、小巨人企业15家,在全市名列前茅。
同时,组织开展了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工作,现有3家企业正在组织认定申报。
5、科技项目管理得到加强。与县财政局共同组织完成了7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经费绩效评价,组织10个在研项目完成年度统计调查,组织验收省级项目2项、市级项目1项,鉴定项目2项,申报市级科技进步奖2项。
6、科技特派员行动全面实施。争取接受国家“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特派员10名,选派1名科技人员到__农大接受培训,为30名选派科技特派员颁发了聘书,组织科技特派员开展技术培训4次,培训农民技术骨干500余人次;完成了“__县强筋小麦产业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基地”项目实施,通过省科技厅验收。
7、知识产权工作力度加大。在去年争取2家企业入围全省30家知识产权贯标企业的基础上,今年新增__瑞星调压器集团有限公司入围。引导企业和个人开展专利申请,已指导企业及个人申请专利20余件。
特别是,我们不折不扣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创推进重项工作实现任务过半:科技计划申报立项完成12项任务的7项;高性能吸波隐形材料项目前期推进已完成备案手续,发改委已发立项批文,等待县政府用地调整,正在与建设单位进行协商。争创省级空调工程技术中心工作已完成申报工作。
下半年,我局将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三提”活动,全面提升创新能力与服务水平,攻坚克难,锐意创新,负重加压,努力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政策宣传,了解服务对象技术需求,提高全社会创新创业意识,营造良好创新环境。
2、加强科技型企业培育认定。组织开展企业统计摸底与分析归类,召开工作推进会议进行工作布置,分解任务目标,搞好协调督查,全程跟踪服务,新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150家,确保完成市分解的年度工作任务。
3、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抓好高新企业认定壮大群体,及时向县领导反映情况,加强与统计局、工业园区的沟通与数据核实,促进我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力争完成增加值及增长率指标。
4、加强项目征集工作。搞好项目申报工作指导,深入挖掘科技含量高的好项目,增加项目储备,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推荐,争取科技计划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