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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企业税收筹划

时间:2023-09-12 17:10:30

海外企业税收筹划

海外企业税收筹划范文1

关键词:沙特税收政策 海外项目 税收筹划 方法

企业在实行“走出去”战略的过程中,需要面临种种困难和挑战,不仅要具有敢于开拓新市场的勇气,还要不可避免的面临一个焦点问题――跨国税收问题。在涉税问题上,一旦出现失误,也许是一个很小的误差,企业都可能承担巨大的经济风险,甚至影响整个国际项目的进程,所以企业需要及时了解当地税收政策,做到合理规避税收,减低税收风险,做好税收筹划。只有做到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才能顺利的完成国际项目,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和国际口碑,文章以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沙特公司为背景,探讨税收筹划方法。

一、沙特有关国际项目税收政策分析

(一)关于沙特企业所得税

根据现行沙特税法,居民资本公司和非居民资本公司通过常设机构在沙特经商的,其外资合伙人受沙特公司收入税法约束按20%来缴税。如果某公司是按照沙特公司法建立的或其中央控制管理部门设在沙特境内,则该公司为居民公司。沙特有关企业所得税减免规定中,由纳税人支付或收取的受税法约束的营收中所有常规和必要费用,在征税年度确定可课税收入(税基)中可以减免,除非该费用为资本性质的费用和其他法律条款规定的不可减免费用。根据税法,居民资本公司的税基为非沙特所有收入总额减去任何税法允许的减免;通过常设机构在沙特进行商业活动的非居民资本公司的税基为其商业活动带来的所有营收减去任何税法允许的减免。

(二)关于沙特预提所得税

沙特税务当局的关于预提税的相关表格中获取。例如;在沙特税法中版税的预提税是15%,但中国和沙特的协定中是10%,因此中国公司可以从沙特税务当局退税5%。比如技术服务,由中国公司提供的技术服务沙特税务当局收取的预提税为5%(无关联公司)或是15%(关联公司)。在中国和沙特的双边税务协定下,中国公司可以从沙特税务当局获取足额的预提税。沙特税务当局视银行收费为利息。因此,根据附录中的第六点的描述,银行利息和收费可以从沙特公司的税基中扣除。

(三)关于中国与沙特关于避免所得税及财产双重征税协定

如果中国居民和企业在沙特取得的生产劳动所得,按照协定在沙特缴纳的相应税额,可根据中国在对该居民或者企业征收税额中减免。但是,所抵免的金额不能超过对该项所得按照中国税法和规章计算的中国税收数额。

二、企业在沙特国际项目中税收筹划方法

(一)利用国际税收协定合理避税,采用国际避税筹划

国际避税筹划主要针对具有跨国行为的,进行跨国经营的企业或者个人,为了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在有关国家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之内,利用其差别或者特例,在公开合法的环境下合理规划经营地点以及经营的方式,以达到最少税收,最大经济效益的税收筹划手段。

第一,国际项目事前安排。在沙特工程项目中标之后,首先需要做的工作就是商务谈判以及双方合同的协商签订。在商务谈判过程中,要争取项目税收减免,以及适应沙特关于国际项目税收优惠政策。充分了解和运用沙特PE风险,合理规避风险。确保总部或附属实体调遣的员工向分公司报到,并在分公司的管控之中员工达不到从属定义的要求,因为它们未被授权代表总部或关联实体进行合同谈判或签订员工工资薪水总额由总部或关联实体支付,并不向分公司赎回。

第二,索赔工作中税收安排。在沙特国际工程项目中,关于索赔也是税收筹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国际项目竞争不断加剧,造成国际项目造价相对透明,所以项目利润率不高,工程建设中,为了减少开支,必须要考虑部分税负优惠政策。在沙特的国际项目应该积极利用。中国关于和沙特的避免重复征税协定以及财政部印发的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

(二)税收筹划中减少税收风险

分公司向非沙特公民支付的服务费可以被扣除,且技术服务的预扣税率为5%,个案管理费用预扣税率为20%。如果由相关方提供技术服务,税收部有权利按照15%而不是5%的税率征收预扣税。《沙特税法》中规定,如果同一个人或同一批人控制50%或更多,就被认为是相关方。就公司而言,控制指的是通过一家或几家任何形式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地拥有公司选举权或股权。

《沙特税法》第35款规定“当一项协议或其他沙特阿拉伯王国作为签署方的国际协议的有关规定与本法不一致时,该项协议或国际协议条款优先于本法,以该项协议或国际协议条款为准”。所以在中沙双重税收协议的情况下,有可能获得服务费预扣税豁免的利益。所以在沙特进行国际项目时,需要充分考虑《沙特税法》,做好减少税收风险的产生。

(三)科学合理的沙特项目资产报关方式的税务策划方法

国外投资项目一般属于大型特大型的项目为主,在建设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设备进出口,这个过程中,如何加强项目资产报关的税务筹划也是税收筹划的重要内容之一。承包项目设备主要分为临时性进口设备和永久性进口设备两种。

根据两种不同的资产报关方式,通过两者的比较,结合沙特海关相关规章规定,以某项目为例,来探讨科学合理的税务筹划方法。比较三种报关方式:

方案一,合同额130万元,设备价值是100万元;协议租金120万元,以临时性进口的形式,进行资产报关,得出项目回收金额126.54万元。其计算方法如下:沙特阿拉伯非居民租金所得税=120×5%=6万元,抵押关税保函=100×(5%+20%)/2=12.5万元,保函费用12.5×0.3%×2=0.075万元,工程项目利润=130-120-0.075=9.925万元,所得税及预提所得税额=9.925×20%=1.985万元,中国税方面,分公司利润分配补交所得税,9.925×(25%-20%)=0.496万元,租金收入所得营业税=120×5%=6万元,出口退税100×1.17×13%=11.1万元,项目净利润=(9.925-1.985-0.496)+(20-6-6)=15.44万元,项目回收资金=(100+11.1)+15.444=126.544万元。

方案二,设备价值为100万元,售价100万元,沙特关于进口的关税为5%―12%,实行永久性进口。项目回收金额127.22万元,其计算方法如下:设备沙特进口关税=100×(5%+12%)/2=8.5万元,工程项目利润=130-100-8.5=21.5万元,所得税=21.5×20%=4.3 万元。中国税:补交所得税21.5×(25%-20%)=1.075万元,出口退税=11.1万元,项目净利润=21.5-4.3-10.75=16.125万元,项目回收资金100+11.1+16.125=127.225万元。

方案三,把设备进行增值,然后实行永久性进口,增值量10万元,沙特关于进口关税是5%-12%。此时获得的项目回收金额则是126.55万元。其计算方法如下:进口关税11.1×(5%+12%)/2=9.4万元,项目利润=130-119.4=10.6万元,所得税=10.6×20%=2.12万元,中国税:补交所得税=10.6×5%=0.53万元,境内利润110-100=10万元,境内所得税102×5%=2.5万元,出口退税=11.1万元,项目净利润=(130-119.4-2.12+0.53)+(10-2.5)=15.45万元,项目回收资金=(100+11.1)+15.45=126.55万元。不难看出,企业获得的资金回收金额是不同的。其中以平价的方式永久进口,经济效益最大。

在进行资产报关时,还可以利用第三国的资产报关优势,通过第三国进入沙特海关。例如阿联酋,它属于低税率国家,并且与我国签订了避免重复征税协定,所以我国企业享有该免税政策。这时国内评价出售给阿联酋子公司,然后以租赁的方式租赁给沙特公司,获得的经济效益最大。

三、结束语

对于国际项目的税收筹划方法,我国企业还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根据不同的国家,采用合适的税收筹划方法,保证国际项目的顺利实施,达到企业利益最大化的目的。我国在沙特进行施工的海外项目,需要结合沙特的税收特点,最主要采用国际避税筹划以及对资产报关实施税务筹划。

参考文献:

[1]余江天.小议国际工程项目税收筹划[J].西部财会2010

[2]蒋嫣.国际避税筹划方法及其运用的思考[J].财会学习,2008(10)

海外企业税收筹划范文2

1.1出资方式选择的税收筹划

企业投资活动中有多种出资方式,主要有机器设备出资、房屋建筑出资、土地使用权出资、知识产权出资、专有技术出资以及最直接的货币资金出资等。企业投资活动中选择的出资方式不同,其所对应的税收政策也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因此便有了出资方式的税收筹划。那么企业在投资活动中选择出资方式时,最重要的是要充分考虑到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特点,从而做出合理的选择,最大限度地降低纳税成本。

1.2投资国债的税收策划

就企业在投资活动中所承担的风险而言,投资国债对于每一个企业来说是风险最小的选择之一,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讲,投资国债的利息收入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这项优惠的税收政策也可以给投资企业带来税收筹划的空间。

2企业投资地点、投资产业的税收筹划

2.1企业投资地点的税收筹划

企业单位在进行投资活动时能否正确选择投资地点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在整个投资活动中的投资成本与效益。在实际的投资活动中,企业在选择投资地点时一般要考虑两个方面的内容,即投资环境的优劣以及投资效益的好坏。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对外开放以及帮助促进贫困地区发展,我国对于不同地区制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这就为投资活动的投资者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税收筹划的机遇,下面分别说明几个典型投资地点的情况。

(1)经济特区。经济特区是我国在改革开放早期为了促进我国东南部地区快速发展而设立的一些具有特殊政策的经济区域,主要有深圳、珠海、汕头、厦门以及海南5个经济特区,外资企业在此区域投资可以享受相对优惠的税收政策。

(2)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我国为了实现特定的经济目标,参照经济特区对外经济活动的某些特殊政策而在国内划定一定区域新建的外向型、以科技工业为主体的经济区域。投资者在此兴办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可享受到与经济特区类似的税收优惠。

(3)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国家为促进高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加速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在本国划出一定区域,专供发展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的高新技术企业使用的经济区域。这里的企业可以享受许多项国家特许的优惠政策。

(4)保税区。保税区不仅对外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而且部分内资企业也可以享受到优惠待遇。

(5)沿海经济开放区。沿海经济开放区的许多优惠政策与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相似。

(6)老、少、边、穷地区。老、少、边、穷地区向来是国家重点扶持的对象,在开发西部地区的政策背景下,这些地区会有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出台。上述六大区域都具有税收优惠政策,都可以成为企业投资地点选择的考虑对象。

2.2技改项目中购买国产设备的节税效应

我国税法规定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用银行贷款或企业自筹资金购进技改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额的40%,可以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如果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足抵免,未予抵免的投资额可用以后年度企业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延续抵免,但抵免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如果企业设备购置前一年发生亏损,其投资抵免年限内实现的利润先用于弥补亏损,弥补后实现的企业所得税可用于抵免国产设备投资额,因此,企业在技改项目投资时可以适当运用购买国产设备的节税效应进行税收筹划。

2.3处置固定资产的税收策划

海外企业税收筹划范文3

关键词:海外子公司 跨国企业 税务管理 风险管理

海康威视在我国的安防产品行业现处于领先地位,目前是全球安防排名前五,视频监控排名第一的行业龙头企业,其总部坐落于恢弘磅礴的钱塘江畔。海康威视凭借其深入的行业纵向发展,不断积累企业实力。2009年,海康威视成立系统技术有限公司,致力于从产品供应商转型为产品与解决方案提供商。当前,海康威视不仅在国内23个城市设立有分公司,还在香港、美国洛杉矶和印度分别设立了全资和合资子公司,此外,还将在全球筹建更多的分支机构。随着海康威视企业版图的不断扩大,其内部税务管理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主要表现在关联企业交易认定问题与海外子公司涉税管理等方面,下文将就此展开具体论述,并提出相应对策,以期推动海康威视在内的我国安防企业在国际市场上有更好的发展。

一、关联企业概念

随着国际全球化步伐的加快,跨国企业数量与日俱增,与此同时,关联企业这一概念也逐渐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当前世界各国对关联企业都有各自定义,“根据我国税法,将关联企业定义为与企业具有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拥有和控制关系的、直接或间接的同为第三者控制的、其它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关系的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简而言之,关联企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间的法人联合体,也是通过多种经济纽带建立起的关联群体。例如海康威视在洛杉矶、印度、香港等地设立的全资及合资子公司,与其内地母公司便构成关联企业。在与海外子公司的交易中,关联企业间低于产品或者服务的市场交易价格常常会被税务局认定为转移利润,如何有效规避这一问题,减少资金流通中的阻碍,提高企业资金利用率,是同类型跨国企业同样需要面对的问题。

二、应对关联企业交易认定问题的策略

(一)提高企业风险管理意识,树立正确认识

要避免被误认为关联企业转移利润事件的发生,最首要的,是要在企业内建立足够的风险管理意识。在与关联企业发生资金往来流动时,及时做好相应账目记录,以便在事后应对税务局的检查。同时,企业内要形成良好的风气,自觉遵守服从国内以及国际的相关税法规定,杜绝企业内发生为转移利润或是避税而实行转让定价,损害行业风气。海康威视作为我国首屈一指的安防企业,应该为安防行业做好表率作用,在企业内形成良好的风气。

(二)提高企业内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

与此同时,企业内部相关人员的专业素养也与关联企业交易认定问题息息相关。税务问题不仅涉及企业相关资金问题,还涉及相应法律法规以及税务专业问题,因此,对负责企业税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提出了更高要求。首先,相关人员需要加强对税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在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的同时,合理规避税务风险。其次,相关人员还要树立正确的工作道德观念,避免为片面追求利益而忽视道德的现象发生。

三、海外子公司涉税管理

(一)海外子公司涉税问题

1、缺乏对国内外相关税法的熟悉了解

在海外子公司涉税管理的问题上,我国企业所面临的最大问题便是缺乏对国外相关税法规定的足够了解。由于我国改革开放只有数十年时间,面对已日臻成熟完备的国际市场,我国企业不论经验或是资质都存在许多不足,以海康威视为例,其在我们国内从技术到服务都数前列,但面对竞争更加激烈的国际市场,海康威视便失去了其足够的竞争优势,加上当前国际上的许多税法规定并不利于发展中国家企业的跨国发展,特别是在税务问题上,由于语言、环境等因素的制约,更加容易出现问题。这也阻碍了同类型企业在国外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2、相关人员缺乏涉税问题敏锐度

同时,相关人员特别是涉外人员在处理涉税问题上,缺乏足够的敏锐度,尤其是在出现相关涉税问题后,没有及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贻误了处理问题的最佳时机。此外,上文中提及的相关人员专业素养的缺乏,也是导致其缺乏敏锐度的主要原因之一。海康威视作为一家具有代表性的安防企业,财务人员一旦缺乏涉外税务问题的敏锐度,就极易导致相关税务问题的发生,从而给企业的形象造成负面影响。企业一旦被税务局认为关联交易,税务检查会影响海外子公司的正常运营。做为上市公司,税务检查会做为资产负债表附注在年报中进行信息披露,这些信息披露将给母公司以及海外子公司的股价、公司整体效益等产生负面的影响。

3、海外子公司税收筹划不足

税收筹划是一种税务预先安排行为,拥有事先性、合规性、周期性等特点,由于所在国税收政策的变化,税收筹划具有很强的目的性和时效性,税收筹划不足或者出现和所在国实际税收法规不符合的情况,就会带来税务稽查的风险,企业会因此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税收筹划的前提条件是企业的会计核算制度健全,财务管理水平较高,财务信息准确、真实。中国安防企业高级财务管理层往往缺乏涉外税务经验,设定的税务筹划方案没有深入了解所在国的税收法律法规,会使税务筹划与逃税联系在一起,税收筹划基础十分薄弱。此外,中国安防企业低估了海外税务机关的办案能力和专业水平。

(二)海外子公司涉税问题应对策略

1、明确税务管理目标

要合理应对海外子公司涉税问题,首先,母公司要明确其税务管理目标,从而对企业整体税务管理做到统筹规划。、以海康威视为例,可在企业内部开展涉税风险目标管理的培训项目,使企业内员工对税务管理产生明确认识,改进企业内涉税风险文化,从而降低税务管理成本,提高母公司与海外子公司中高层的税务管理信心。在被税务局认定为关联交易的情况下,相关人员需要对企业税务问题进行全面、详细的了解,基于税务管理目标的前提下,及时筹备应对方案,降低在此情况下所会造成的企业直接经济损失以及企业其他的负面影响。

2、设立最优纳税方案,积极应对税务风险

此外,企业还应设立最优纳税方案,考察分析海外子公司相关情况,制定税务风险最低、税后收益最大的税务筹划方案,从而在源头处有效的规避纳税风险,减少涉税问题的发生。税务筹划应该对海外子公司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统一税务筹划。在进行海外投资前,相关财务人员应该对所在国的税收法规有全面的了解,形成税务报告文件。在运营过程中,对海外子公司的税务问题既要从内部设立税务部门进行风险把控,也要咨询专业的税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税务咨询,以寻求最有利于企业的税务解决方案。对已经发生的税务罚款等事后问题,企业内财务人员应积极应对税务风险,从问题中找到自身的不足,认真总结经验,避免同样错误的再次发生。

3、提高海外财务人员素质,完善企业内控管理制度

安防企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在拓展海外业务的情况下,需要招聘财务税收理论知识扎实,又懂得当地语言的财务人员充实财务团队。在涉外税收实践中,可以通过调整财务岗位,派遣财务人员到成功的跨企业定向培训,对财务人员加强所在国税收法律、法规、税收优惠政策的学习,系统学习并掌握转移定价等税收筹划的要点,提高现有财务人员的海外涉税水平。此外,中国安防企业在充分了解所在国财务、税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制定适合海外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设置人员权限、明晰岗位职责、建立完善的财务核算管理体系,规避海外子公司的涉税风险。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安防企业海外子公司税务管理问题不容小觑,尤其在关联企业交易认定与海外子公司涉税管理的问题上,都需要深入地对问题原因进行剖析,并对症下药,及时针对问题制定相应的税务策略,从而使海外子公司税务管理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胡国强.税务管理流程下的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系统设计[J].会计之友,2014,14:2-9

[2]邓茜.我国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2

海外企业税收筹划范文4

国际税收筹划是指跨国纳税义务人运用合法的方式,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减轻或消除税负的行为。国际税收筹划是国内税收筹划在国际范围内的延伸和发展,其行为不仅跨越了税境,而且涉及到两个国家以上的税务政策,因此,国际税收筹划较国内税收筹划更为复杂。

对国际税收筹划的理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理解是国际税收筹划既包括国际节税筹划又包括国际避税筹划。国际节税筹划不仅合法,而且纳税人筹划行为的实施是符合东道国立法意图的;国际避税从表面上看也是合法的,但纳税人是通过钻税法的漏洞来实现减税目的的,违背了东道国的立法意图。狭义的理解是国际税收筹划仅指国际节税筹划。从实践来看,国外不少跨国公司在经营中,均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避税行为,实施的是广义上的国际税收筹划策略。由于我国的跨国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晚,规模小,竞争力弱,为了谋求利润最大化,尽快提高自己的国际竞争力,在对外经营中,除了开展狭义上的国际税收筹划外,还应适当地使用某些国际避税行为。

“国际税收筹划”在我国还是一个新概念,但在国际上早已成为企业投资、理财和经营活动中的一项重要活动。世界各国(或地区)的税种、税率、税收优惠政策等千差万别,为跨国企业开展国际税收筹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金融市场自由化以及电子商务的发展都为国际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在科技进步、通讯发达、交通便利的条件下,跨国企业资金、技术、人才和信息等生产资料的流动更便捷,这为国际税收筹划提供了条件。大型跨国公司往往专聘税务专家为本公司进行税收筹划。如以生产日用品闻名的联合利华公司,其子公司遍布世界各地。面对着各个国家的复杂税制,母公司聘用了45名高级税务专家进行税收筹划。一年仅“节税”一项就给公司增加数百万美元。

在此需要指出的是,税收筹划的概念有相当程度的弹性,它是一个相对的概念。由于各国法律标准不同,差异较大,且各国的法律也在不断完善之中,因此,某一跨国纳税者所进行的某种减轻税负的合理税收筹划行为,在另一个国家或者同一国家的不同时间,有时会被认为是应禁止的避税行为,甚至是逃税行为。目前,世界各国都将反避税作为本国税收工作的一个重点,并加大了反避税的力度,许多国家都制定了专门的反避税法规,这无疑给我国跨国经营企业的国际税收筹划带来极大的困难。因此,我国的跨国经营企业应认真研究、仔细分析并随时关注东道国的税收法规,从中发现不足,寻求筹划空间,并避免有可能遭到的处罚。

二、国际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

(一)利用投资地点的合理选择进行国际税收筹划

1.充分利用各国的税收优惠政策,选择税负水平低的国家和地区进行投资。

在跨国经营中,投资者除了要考虑基础设施、原材料供应、金融环境、技术和劳动力供应等常规因素外,不同地区的税制差别也是重要的考虑因素。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税收负担水平有很大的差别,且各国也都规定有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如加速折旧、税收抵免、差别税率、亏损结转等。我国的跨国投资企业如果能选择有较多税收优惠的国家和地区进行投资,必能长期受益,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率,从而提高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通常,这些企业可通过计算,比较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税收负担率后,选择税收负担率低、综合投资环境较好的国家或地区进行投资。目前,世界上有近千个有各种税收优惠政策的经济性特区,这些地区总体税负尤其是所得税税负较低,是跨国投资者的投资乐园。

同时,还应考虑投资地对企业的利润汇出有无限制。因为一些发展中国家,一方面以低所得税甚至免税来吸引外资,同时又对外资企业的利润汇出实行限制,希望以此促使外商进行再投资。此外,在跨国投资中,投资者还会遇到国际双重征税问题,规避国际双重征税也是我国跨国投资者在选择投资地点时必须加以考虑的因素。为了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现今国家与国家之间普遍都签订了双边的全面性税收协定,根据协定,缔约国双方的居民和非居民均可以享受到许多关于境外缴纳税款扣除或抵免等税收优惠政策。因此跨国投资应尽量选择与母国(母公司所在国)签订有国际税收协定的国家和地区,以规避国际双重征税。目前,我国已与63个国家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而世界上,国与国之间签订的双边全面性税收条约已有1000多个。

2.尽可能选择国际避税地进行投资当前世界各国主要存在三种税制模式,即以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和低税制模式。实行低税制模式的国家和地区一般称为“避税地”,主要有三种类型:(1)纯国际避税地,即没有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净财产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的国家和地区,如百慕大、巴哈马等;(2)只行使地域管辖权,完全放弃居民管辖权,对来源于国外的所得或一般财产等一律免税的国家和地区,如瑞士、香港、巴拿马等。(3)实行正常课税,但在税制中规定了便利外国投资者的特别优惠政策的国家和地区,如加拿大、荷兰等。显然,如果投资者能选择在这些避税地进行投资,无疑可以获得免税或低税的好处。通常跨国纳税人可以在避税地建立基地公司的方式达到国际税收筹划的目的。较典型的是在避税地建立总部公司作为母公司和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的中转销售机构。通过设在避税地的总部公司中转,整个公司将利润体现在免税或低税的避税地,从而达到总体税负减轻的目的。

设立国际控股公司、国际信托公司、国际金融公司、受控保险公司、国际投资公司等也是当今跨国公司进行税收筹划的重要途径之一。跨国公司往往通过在缔约国、低税国或避税地设立此类公司,可以获得少缴预提税方面的利益,或者能较容易地把利润转移到免税或低税地。同时还由于子公司税后所得不汇回,母公司可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此外还可以较容易地筹集资本,调整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如用一国子公司的利润冲抵另一国子公司的亏损。我国首钢集团通过在香港设立控股子公司就发挥了其卓著的筹资功能,同时也达到了减轻税负的目的。

(二)选择有利的企业组织方式进行国际税收筹划

跨国投资者在国外新办企业、扩充投资组建子公司或设立分支机构都会涉及企业组织方式的选择问题,不同的企业组织方式在税收待遇上有很大的差别。(1)就分公司和子公司而言,子公司由于在国外是以独立的法人身份出现,因而可享受所在国提供的包括免税期在内的税收优惠待遇,而分公司由于是作为企业的组成部分之一派往国外,不能享受税收优惠。另外,子公司的亏损不能汇入国内总公司,而分公司与总公司由于是同一法人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亏损便可汇入总公司账上,减少了公司所得额。因此,跨国经营时,可根据所在国企业自身情况采取不同的组织形式所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例如,在海外公司初创期,由于亏损的可能性较大,可以采用分公司的组织形式。当海外公司转为盈利后,若能及时地将其转变为子公司形式,便能获得分公司无法获得的许多税收好处。(2)就股份有限公司制和合伙制的选择而言,许多国家对公司和合伙企业实行不同的税收政策。因此,我国海外投资企业应在分析比较两种组织方式的税基、税率结构、税收优惠政策和投资地具体的税收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前提下,选择综合税负较低的组织形式,来组建自己的海外企业。

海外企业税收筹划范文5

关键词:物流企业;营改增;税收筹划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0-0-01

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该方案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从上海试点物流企业今年1-5月的运行情况分析,由于当前情况下增值税链条并不完整,进项税额难以充分抵扣,交通运输业税率过高等影响,导致物流企业税负不降反增。因此,物流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是必要的。

根据政策的变更和物流企业业务特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筹划:一是跨期租赁有形动产的筹划。对于跨期租赁,试点纳税人在2011年12月31日(含)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租赁合同,在合同到期日之前继续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缴纳营业税。根据此政策,可以通过改变合同的签订方式进行税收筹划。例:A物流公司预与B公司签订合同,A公司向B公司提供1台50吨吊车,年租金100万元,租赁期4年,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每年1月15日支付年租金。2012年1月1日后此项租赁业务是征收增值税还是征收营业税?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看:“营改增”后有形动产的经营性租赁由原来缴纳5%的营业税改为缴纳17%的增值税,试点企业普遍愿意选择原来的税种,政策为此类业务以合同的形式打开窗口。假设以上租赁业务的合同为每年签订,则A公司2010年-2011年度的租金收入应按照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2012-2014年度租金收入应按照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假设以上租赁业务的合同为一次性签订,则A公司2010年-2013年度的租金收入均可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因此,企业应分析与供应商、客户之间达成或即将达成的合同条款,根据公司负担变化情况、客户的需求确认已执行或将要执行的业务如何签订业务合同如何选择税种。二是采购时间的筹划。对采购时间的选择,企业需要关注本地区“营改增”试点的推进情况,直接关系到企业购买固定资产及应税劳务的时机。如果物流企业试点范围会在全国推开的话,企业可以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推迟购买固定资产及应税劳务,这样可以享受到增值税抵扣所带来的优惠。三是采购活动的筹划。试点地区企业采购活动的筹划应考虑对供应商和现金流的影响。例:上海C公司为试点物流企业,税改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供应商A和B为运输服务提供商,分别注册在北京和大连(目前为非试点地区)。供应商A和B为C提供的运输服务价格均为100元(不含流转税)。增值税试点改革后,C支付给A的运输服务费为111元(100+100×11%),其中,100元计入成本,11元为增值税进项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由于B处于试点改革之外,依然沿用营业税,C支付给B的运输服务费用为103元(100+100×3%),103元全部计入成本。从企业成本考虑,C公司选择A作为供应商,考虑到增值税可以抵扣的优惠,可以比选择B公司少支付3元的成本。不过由于增值税抵扣是事后抵扣,对企业的现金流会产生影响。在该案例中,企业C选择A供应商的话,要预先支付111元,而选择B供应商的话,则只需要支付103元,这对于现金流紧张的企业来说,需要慎重抉择。8元价差,实际上接近于企业购买成本的1/10,对现金流的影响是很明显的。四是混业经营、混合销售的筹划。以仓储服务为例:根据财税例:上海A物流公司拥有一大型仓库。A公司与L公司签订长期租赁协议,L公司无仓库所有权与使用权,需要使用A公司仓库进行经营。A公司2011年底前均以不动产租赁方式经营。2012年后,可能出现两种情况:第一种,L公司要求A公司开具仓库租赁发票;第二种,L公司要求A公司开具仓储增值税专用发票。分析:不动产租赁未纳入此次营改增试点应税服务的范畴,但是仓储服务属于试点应税服务的物流辅助服务的范围。“营改增”之后,由于试点应税服务企业会计核算制度改变,收入由价内税形式调整为价外税形式,在原有的定价体系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开票方收入将降低,利润减少。从税务筹划角度来看,假设A公司在维持相同利润水平100万元的前提下,应调整对L公司的报价。第一种情况下:A公司的对外报价应为105.26万元(销售收入105.26万元-营业税5.26万元=毛利100万元);第二种情况下:A公司的对外报价应为106万元(销售收入100万元,增值税6万元,毛利100万元)。

改革伊始,制度尚不健全,物流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一是增值税发票的取得与抵扣时限。1.进项税抵扣方面,企业可利用防伪税控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限定进行筹划。2.“营改增”后,企业对供应商的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区分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供应商,对试点地区供应商,要求其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次,对于由本企业和关联企业共同发生的成本,应要求供应商分别开具发票,同时,还需做好合同的安排,以规避法律风险。二是严格控制开票风险。“营改增”后,企业在开票申请、发票审核、系统开票、实务开票等流程中,要严格控制开票风险。此外,宣传培训工作。应对增值税改革的企业转型实质上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企业全员参与和高度重视。

总之,税收筹划对当今物流企业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纳税人通过对纳税方案的选择,可以成功地实现税负最小化和所有者权益最大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物流企业产生了深远影响,物流企业需要做好充分准备、积极应对,充分发挥税收筹划的积极作用,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促进物流企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EB/OL].http://,2011-11-16.

[2]黄爱玲.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的研究与分析[J].财会通讯,2011(12).

海外企业税收筹划范文6

【关键词】 中小企业 国际化 纳税筹划

一、问题的提出

传统企业国际化理论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瑞典乌普萨拉大学学者Johanson、Vahlne和Finn Wiedersheim-Paul以瑞典四个中小企业为样本,系统地研究了企业国际化的发展历程,最后归结出企业国际化的四个阶段,即不规则的出动阶段、通过商出口阶段、建立海外销售子公司阶段、从事海外生产和制造阶段。他们认为,这四个阶段是企业规模由小及大”心理距离和地理距离由近及远“循序渐进的阶段式过程,企业国际化的成长路径应该是首先国内市场再次国际市场。稍后,美国的Cavusgil教授、英国学者G.D.Newbould和P.J.Buckley等人对该项学说进行了补充与完善,形成了企业国际化阶段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在一段时期内对发达国家的中小企业国际化实践具有较强的解释力。但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麦肯锡咨询公司对澳大利亚的中小企业研究发现,有许多中小企业呈现的是快速的国际化路径,是“从创立时起就开始积极利用多国资源寻求竞争优势,并在多国出售其产品的商业组织”。这些企业被称为国际新创企业或者天生的全球企业,它们并没有按照循序渐进的方式去实现国际化,运作方式与企业国际化阶段理论相悖,由此,新的企业国际化理论产生了,即新创企业国际化理论。

企业国际化阶段理论与新创企业国际化理论构成了企业国际化的主要理论体系,在发达国家的中小企业国际化实践中有大量的表现。然而,进入21世纪以后,尤其是迎来改革开放30年之际,在研究我国中小企业国际化的实践中常常会发现,上述两种以产品国际化为标志的企业国际化理论存在着解释乏力的现象。以国美电器、蒙牛乳业、雨润食品和汉王科技等“小红筹”企业为例,这些企业多数在创立不久就积极地利用国际资本寻求竞争优势,企业经营管理方式、产品生产标准也遵循着国际惯例,然而,从产品销售的角度看,绝大多数“小红筹”企业的产品销售市场依旧是以国内市场为主,并没有实现“在多国销售其产品”的快速式国际化。“小红筹”企业以企业资本的国际化为突破口,完成了由国内企业向国际企业转变的过程,这种现象在我国中小企业的国际化实践中非常普遍,构成了我国中小企业国际化的主流模式。笔者认为这种模式具有“资本组成国际化、产品销售国内化”的中国特色,与纳税筹划有紧密的联系性,是对企业国际化理论体系的创新、丰富与发展,具备深入研究的价值。

二、纳税筹划对我国中小企业国际化的影响

在我国,纳税筹划又称为税收筹划、税收策划、税务筹划等。中华财税网首席研究员贺志东先生则把纳税筹划定义为为了规避或减轻自身税负和缴纳费用,防范、减轻甚至化解纳税风险,以及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充分保障而进行的一切筹谋策划活动。我国1996年颁布的《中国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正式承认了纳税人具有纳税筹划的权利。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编写的《税务实务》将纳税筹划表述为:“在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当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纳税方案时,为实现最小合理纳税而进行设计和运筹,税收筹划的实质是依法合理纳税并最大限度地降低纳税风险。”

从纳税筹划角度看,我国中小企业的国际化发展有独特的历史原因。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投资缺口与外汇缺口的矛盾比较突出,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通过引进外资的方式来弥补国内投资的不足非常必要。引进外资,可以促进生产发展,增加出口,积累外汇,提高技术水平。因此,外资形成的企业在我国一直享受着“超国民待遇”。多年以来,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外资企业格外倾斜,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是内资企业的强烈呼吁。以企业所得税为例,在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出台前,内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33%,而外资企业则是15%,两者相差一倍有余。内资企业中的国有企业由于体制的缘故,面对这种不平等的待遇只能无奈地忍受着,而内资中众多的中小企业却是更多地选择了“用脚投票”的方式。一项调查显示,2002年的下半年,广州市番禺区约有50%的民营企业,荔湾区约有60%的民营企业,都到国际避税地进行了注册,他们在那里开设“信箱公司”,再以“信箱公司”的身份返回内地与自己合资,把内资企业变为“三资企业”,进而享受诸多的优惠政策。众多的中小企业选择“用脚投票”的最初目的是纳税筹划。当这些企业准备“走出去”时,绩优的、有高成长潜力的那些企业引起了国际资本的关注,最后,这部分企业不仅实现了由内资向外资的身份转变而且在海外成功上市。

目前,我国通过纳税筹划的方式实现国际化并且逐步走向强大的中小企业很多,其中蒙牛乳业最具有代表性。1999年,蒙牛乳业在创始人牛根生的领导下白手起家,2002年实现了企业资本国际化,2004年在香港创业板市场成功上市。财务报表显示,2006年,蒙牛乳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为162.49亿元,税后纯利润为7.27亿元,短短的七年时间,企业就进入了行业的领袖队伍。与同地点、同市场、同样生产规模的内资企业伊利股份相比,蒙牛乳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有0.9亿元的差距,但是,税后纯利润却多出了3.82亿元。超额的税后纯利润是“超国民待遇”的直接产物,是纳税筹划的“副产品”,也是中小企业国际化的原动力。在“小红筹”企业的行列中,蒙牛乳业的案例具有典型性、广泛性和示范性,影响深远、意义重大。

三、纳税筹划促使我国中小企业国际化的理论分析与启示

我国中小企业以纳税筹划方式实现国际化的实践揭示了企业理性“经济人”的本质。新古典经济学认为,企业的本性是利己的、自私的、精明的,他们力图追求以最小的经济代价去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是始终谋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实体,有利可图并且利益最大化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自然法则。企业能够根据不同环境和自身经验来判断自身利益,在有效的制度约束下,企业的这种追求自身利益的行为会有意识或者无意识地推动整个社会向前发展。

根据企业理性“经济人”的学说,可以认为我国中小企业以纳税筹划方式实现国际化的脚步不会停息。

首先,从时间上看,我国企业的税收制度是一个逐步健全与完善的过程。例如企业所得税,虽然我国从2008年1月1日按照25%的标准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但是,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于外商投资企业仍然规定了优惠延续性条款,短时间内内外资企业的税负不会平等。再加上各地招商引资政策的长期执行,外商投资企业会继续受到青睐,企业的追利本性使我国中小企业追求身份变化的纳税筹划会长期延续。另外,我国许多中小企业在成长过程中都存在着不按章纳税的行为。比如,2007年,合肥市3623家餐饮企业的营业收入达到了27亿元,而缴纳的所得税只有0.1亿元,行业贡献率不足千分之五,其中营业规模达到500万元的餐饮企业中有67%自称“亏损”,企业不按章纳税的数额至少4亿元之巨。非法的不按章纳税行为构成了企业的“原罪”,会影响了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而采用纳税筹划的方式换上外企身份,洗清“原罪”,重新再来,也就成了众多中小企业的当然选择。

其次,从空间上看,在国内,以纳税筹划方式实现企业国际化的模式源自沿海地区,随着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以及各项优惠政策的淡化,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又为这种模式提供了契机,当企业能够根据环境变化和自身经验主动的、自主的判断自身利益时,中小企业国际化的发展也就必然会由沿海推向内地;在国外,美国当代经济学家约翰・奈斯比特认为:在高技术为先导的信息全球化的推动下,生产、流通、分配、运输全球化必将冲破一切阻力而突飞猛进,一国经济正转变为相互依赖的全球经济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全球化投资必将与全球化经济同步发展,在新的世界经济环境中,将有大量的机会在别国领土上进行工作与投资。在经济全球化的带动下,主要由发达国家提供的国际资本正在加速向发展中国家流动,流动的方式又是以开拓各类新企业为主,由于存在着进入障碍,所以,“走出去”的我国中小企业立即就成了国际资本物色的对象。

实现了资本国际化的我国中小企业之所以没有按照企业国际化阶段理论“从事海外生产和制造”,或者按照新创企业国际化理论“在多国销售其产品”,是因为我国逐步改善的投资环境,相对低廉的经营成本,庞大的具有高成长性的国内市场留住了他们,在没有找到更好的环境、更低的成本、更大的市场之前,这些国际化的中小企业不会离开中国。

四、结论与建议

在我国,由于投资缺口与外汇缺口的存在,以及招商引资政策的长期执行,外资企业会比内资企业享受更多的优惠政策;企业理性“经济人”的本质决定了内资中的中小企业必然会采用纳税筹划手段,“用脚投票”去追求身份的转变,以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当中小企业“走出去”时,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国际资本可以无障碍地注入,帮助了这些中小企业实现国际化,最终形成了“资本组成国际化、产品销售国内化”富有中国特色的中小企业国际化的新模式。

根据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截至2006年10月底,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已达到4200多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8%,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与服务价值和出口总额,分别占全国的58%、68.3%,正在成为经济增长、财政增收、吸纳就业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德国管理学教授赫尔曼・西蒙曾经将德国业绩优良的中小企业命名为“隐形冠军”,就我国而言,“隐形冠军”就是那些已经或即将在国外上市的国际化中小企业,为了打造好这支“隐形冠军”队伍,建议:第一,要尽快建立健全国内的资本市场,加大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的建设力度,做好迎接国际化中小企业资本回归的准备工作,谨防国际资本“一统江山”,规避经济全球化的不利影响。第二,要逐步取消行业限制,推行公平准入制度,逐步改善这些国际化中小企业的融资条件,促使他们在国内能够扎根、成长、繁荣,在更广泛的领域更好地服务于和谐社会的建设。第三,要保护这些国际化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的热情与激情,理性对待他们在成长中出现的问题与错误,正确引导,逐步规范行为,坚持科学发展观,为今后实现“产品销售国际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注:本文获合肥学院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606024)

【参考文献】

[1] 王昭:国际化进程理论及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启示[J].经济研究导刊,2007(9).

[2] 李凝、胡日东:中小企业国际化成长路径及其影响因素[J].经济纵横,2007(2).

[3] 王虹、陈立:纳税筹划[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4] 叶晓刚:广州民企纷纷出国“变身”绕道以“三资企业”享优惠[EB/OL].,2008-1-24.

[5] 张祖安:蒙牛借风险投资快跑成行业领袖 [EB/OL].,2008-1-24.

[6] 周军:合肥向“高利低税”行业出招[N].合肥晚报,2008-1-20.

海外企业税收筹划范文7

关键词:国际;建筑工程;税;策划

国内建筑类企业集团响应国家“走出去”和“一带一路”战略号召,竞相出海实施海外项目,项目承包模式呈现多元化的态势,如EPC、EPC+F、BT、BOT、PPP等。如何加强国际工程项目税收策划工作,降低税务风险和实际税负,实现国际工程项目盈利目的是建筑类企业共同面对的困难,是实现质量效益型企业的主要支柱,也是当前企业规模和效益增长的主要力量。如何在合理、合法的条件下实现利润最大化,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是很多企业要着力解决的问题,其中税收策划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环,本文从实际工作出发,为企业海外工程项目税务管理提供一些思路。

1主要税种筹划方式

1.1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国际税收体系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税种,也是最容易出现重复征税的。企业所得税的筹划方法多、空间大,并且与其他税种的筹划关系密切,因此企业所得税筹划工作是国际工程项目税务筹划工作的重中之重。1.1.1预提(预扣)所得税1)预提所得税对国际工程项目的影响。一般来说,国际工程项目所在国家的财政状况都比较差,绝大部分财政收入都依靠税款资金的收取,在很多情况下预提所得税的“多退少补”被执行成了“多不退而少要补”和“多不退少不补”(如尼日利亚、安哥拉等),形成企业实质性税金支出,最终企业项目承担的企业所得税比例远远大于该国税法规定的名义税率。2)预提所得税的筹划方式。根据预提所得税的性质特点,归纳筹划方式主要有以下7种:①利用公关,争取优惠政策。②分解合同,合理利用税率差。③争取综合抵扣政策。④与第三方共同分担。⑤计入项目合同价格。⑥延迟收款。⑦利用双边协定,寻找契机。1.1.2合同拆分EPC总承包合同应税行为的复杂性体现在2方面:一是在间接税方面,EPC总承包合同是包含了设计、采购、施工和技术服务的复杂合同综合体,既包括应缴纳增值税的货物贸易,也包括应缴纳营业税的劳动服务,是一种混合销售行为;二是在直接税方面,EPC总承包合同的各项活动中,既包括发生在项目所在国的服务,也包括发生在项目所在国境外的服务,因此在同一合同中可能出现税收管辖权的区分。合同拆分的具体效果,还取决于以下几点:①项目所在国(地区)税法对于企业所得税征税范围的界定。②是否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中存在优惠条款。③所在国(地区)是否征收预提税及其征税范围、税率。④项目业主的专业程度,个别国家业主属于临时组织不接受合同拆分,需要总承包方做大量的工作。⑤供货设备受行业价格的影响,总承包还应考虑全球标志性企业的设备定价。1.2增值税。增值税是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税种,尽管各国的增值税制度存在一些细节上的差异,但是与所得税政策相比,增值税的共性大于差异性。对于国际工程项目来说,合同签订(或生效)后增值税的销项税额的计税基数已经基本确定,所以有些财政困难的国家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的项目,甚至会采用支付时直接全额或部分扣除增值税的方式来征收增值税,因此了解增值税政策对国际工程项目的税务策划也非常关键。1.2.1明确销项税的承担主体及补偿方式增值税的最终承担主体是消费者,即服务或劳务的购买方。对于国际工程项目而言,即应由业主承担。在承包商与业主的合同谈签过程中应分别说明合同额与增值税额,避免因此与业主产生分歧。1.2.2争取主动自行对销项税申报缴纳在投标前深入研究所在国的税法,对于税法中要求购买方对增值税进行全额或者部分代扣代缴,或者在税法中未明确。在实际操作中采取上述方式扣缴的国家,在编标时应将进项税额作为项目成本充分考虑到投标报价中去;对于税法中可以选择代扣代缴也可选择由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的乙方自行缴纳的国家,则务必要在合同文件中注明增值税的缴纳方式,并根据实际情况考量进项税额是否要计入项目成本中。1.2.3尽量保证进项税的充分抵扣增值税的销项税的计税时点往往也会影响企业的最终税负,尤其是建筑行业的性质比较特殊,销项税与进项税的发生时点比较难以合理配比,存在进项税额不能足额抵扣的问题。1)争取以建造合同法的方式确认收入,减少收取预付款对增值税的影响。要做到这一点,需要充分研究当地税法,积极与税务机构和第三方服务机构沟通,了解增值税的计缴规则,尽量争取以结算时点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取得税务机关对预付款款项性质的理解,对预付款部分准予延迟纳税。2)针对施工行业的特殊性,应积极与当地税务机关和业主沟通,争取在项目完工后对本项目的增值税进行汇算清缴,退回多缴税款或者允许用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抵扣企业其他应缴税款。3)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提前取得进项税抵扣证明。比如可以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约定提前取得其提供的发票后再按一定条件分批次支付货币资金;或向业主开具发票的同时,要求分包商也同步开具发票,取得部分进项税,用于抵扣当期销项税额。4)如项目资金较充裕,可与业主沟通,通过分次收取预付款的方式延迟提交发票,延后销项税的计缴时间。5)在同一国别或地区有多个项目执行时,应尽量使用同一税号合并申报纳税,老项目的进项税可以抵扣新项目的销项税,最大限度抵扣当期销项税额。6)加强采购、分包等环节的发票管理,尽量取得合规合法的发票,充分使用进项抵扣的权利。1.3关税。国际间政治、经济关系瞬息万变,各国所拥有的商品资源丰富程度也不尽相同,造成关税政策与国际国内关系紧密,也使得国际间关税政策和使用税率大相径庭,而且与国家实力和一段时间的对外政策紧密相关,甚至同一国别不同地区之间的关税税率都不尽相同,极易受到国际和国内政策的影响。因此企业应及时关注关税政策变动对国际工程的影响,而其筹划也可以重点从以下几方面考虑。1)需要关注项目所在国家(地区)与其他国家(联盟)之间的关税协定。2)需要关注项目所在国家的海关是否接受关税保函,如设备物资暂放于保税区或临时进口策略免交关税,则要向政府提供相应保证金,此时可以充分利用保函的融资特性,避免缴纳现金保证金对企业现金流的占用。3)注意项目合同的性质,充分利用合同性质对不同的进口物资设备采取不同的清关政策,比如利用临时进口政策和永久进口政策之间的关税差异,分类筹划物资设备进口报关政策,需要注意的是项目竣工后,要特别关注相关设备的处置,临时进口设备物资必须要妥善处置,否则将需要补交关税和面临相应处罚。4)需要关注设备物资细分商品的类型。某些设备物资在所在国家进口商品目录中可能与其他类似商品之间有归属的交集,比如整机进口与零配件进口关税的差异,合理利用这些政策在申报进关时采取合理报关策略,比如利用形式发票对物资的合理描述等手段,减少关税成本。5)需要考虑充分利用转移定价策略,合理规划物资设备的报关价格。特别是在高企业所得税税负的国家,充分合理利用设备物资转移定价方式来达到减少所得税纳税基数的目的,当然也要综合比较关税成本与所得税成本之间的差异。

2税务策划管理与实施

2.1策划管理。2.1.1总部层面。1)财务部门牵头、国际业务主管部门配合制定统一的税务策划管理制度,建立税务策划指导大纲。2)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国际工程税务管理专项制度,协调海外机构涉税重大事项;负责服务、指导公司驻海外机构税务管理工作。3)国际业务主管部门应负责组织、协调、支持海外区域公司或项目部开展税务策划及并对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2.1.2海外机构。1)海外区域公司负责国际工程所在国家(地区)的涉外税务政策的调研,监督、管理区域内各项目涉外税务事项并提供支持。2)施工项目部负责按照中国和所在国家(地区)税收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具体编制符合本项目的税务策划书并组织实施。2.2策划实施。2.2.1方案编制。1)企业总部应围绕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利用境内外相关税收法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策划,通过合同条款安排、境内外联动、部门协调等手段,降低税务风险,优化国际工程税务管理,降低国际工程项目税务成本。2)施工项目部主要根据项目主合同条款、地区税务征管的实际情况,具体编制税务策划书,应主要包含如下内容:①项目境内、境外税务情况概述。②项目主合同相关税务条款分析。③项目所在国所得税规避、抵免方案。④项目中国境内流转税免、抵、退方案。⑤项目所在国流转税规避方案。⑥项目所在国进口清关税费退、免及规避方案。⑦实施项目税务策划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需总部协助事项。2.2.2实施及反馈。国际项目执行《项目税务策划书》确定的税务目标,海外区域公司对项目的税收策划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各项目定期向海外区域公司提交《项目税务目标完成情况简报》,简报内容包括:①项目退税实现情况。②项目免税工作完成情况。③项目税收规避方案效果情况反馈。④税务策划方案实施中的问题及需协助事宜。海外区域公司定期汇总各国别项目税务目标完成情况简报,报企业总部审阅,接受总部指导,及时纠偏,规避风险。

3结语

纳税筹划繁琐复杂而且专业性很强,只有充分了解并熟悉当地的相关法律和税务规定,才能掌握主动权,在最大程度规避风险、合规经营的同时,为企业创造节税效益。

参考文献:

[1]卢洪波.国际工程项目主要税种的税收筹划方法[J].财会学习,2018(24):157-158.

[2]沈国华.国际工程税务管理:第1版[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17.

[3]段从军.国际税收实务与案例:第1版[M].北京:中国市场出版社,2016.

海外企业税收筹划范文8

【关键词】新企业所得税 税收优惠 税收筹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次企业所得税改革统一适用税率,统一税前扣除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强化反避税措施等,这些举措无疑将对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研究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探讨法条中可利用的纳税筹划空间,设计切实可行的未来经营策略来争取新的税收优惠以减轻总体税负,是企业在新法过渡期的最应该关注的问题。

一、税收优惠政策改革对企业传统纳税筹划方式的影响

1.对纳税人利用外资身份筹划的影响

旧企业所得税法下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能享受到税收政策上的超国民待遇,所以历来有许多内资企业利用各种手段转变为外资身份以图节税。据调查,国内著名企业新浪、网易、金蝶、联通、裕兴等公司都是利用国际避税地注册经营的典型。由于新《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上述优惠政策,很多过去简单地通过改变企业身份就能享受税收优惠的筹划方法已经失灵。此次纳税人身份的统一即意味着两者税收待遇的统一,将使得以往常见的内资企业通过资本旅游至国际避税地注册企业再返回国内投资、或者直接借用外籍或港澳台人士身份等方式成立虚假外商投资企业的纳税筹划途径都将失去意义。

2.对企业登记注册地点筹划的影响

旧税法的税收优惠,以区域优惠为主,优惠主体包括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发区、部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高新技术开发区等,所以,新设企业在选择登记注册地点时,往往首先考虑这些地区以享受减免税以及低税率的优惠。而按照新税法的规定,除在新《企业所得税法》颁布前已经设立的企业可以在5年内继续享受税收优惠外,上述优惠已经取消。由于这些地域性优惠政策的取消,原来靠在特定区域成立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包括通过打擦边球、贴上高新技术企业标签就能获取税收优惠的筹划方法已经无效。

3.对职工数量筹划的影响

原有税收政策要求吸纳特定人员就业必须达到一定的比例才能享受税收优惠,如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要求当年安置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方能享受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要求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方能暂免征收所得税。而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只要企业聘用规定的特定人员,其所支付的工资就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取消了对安置人员比例的限制,降低了税收优惠门槛,企业利用职工数量进行税收筹划的方式也就失去意义了。

二、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的思考

根据税收优惠政策,税收筹划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投资产业选择的税收筹划

旧税法规定,只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才能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所得税;而新税法对这一规定不再作地域限制。新规定说明了国家的产业政策是扶植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就要结合自身条件对这些规定加以充分利用。在企业设立之初就要优先考虑是否有涉足高新技术产业的可能;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创业投资企业也要优先考虑有投资价值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这不仅有利于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还有利于我国科技水平和科技创新发展能力的提高。

2.投资方向的税收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将税收优惠政策调整为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优惠政策,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已失去“区域优惠”,如对全国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对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对创业投资机构、非营利性组织等机构的优惠政策;对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农林牧渔业投资的税收优惠。因此,过去企业对不在此类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时,通过公司关联交易将利润转移给位于此类地区并享受税收优惠的关联企业,来谋求税负的减轻的方法就不再适用,企业可以积极争取投资于符合国家鼓励引导的产业项目以获取税收优惠。

3.对安置特殊就业人员的税收筹划

新税法规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并且,新税法将优惠范围扩大到所有安置特殊就业人员的企业,同时取消安置人员的比例限制,这样企业可以通过聘用特殊就业人员减轻企业的税负。因此,电力企业应结合自身条件尽可能多的安排这样的职工就业,一方面这些职工为企业创造了利润,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同时企业可以在一定的适合岗位上尽可能地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或残疾人员,促进了整个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4.利用过渡期的税收筹划

新税法对原享受法定税收优惠的企业实行过渡措施。对新税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受低税率和定期减免税优惠的老企业,可以按旧税法规定的优惠标准和期限继续享受至期满,但因没有获利而尚未享受优惠的企业,优惠期限从新税法施行年度起计算。因此,享受过渡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应在合理的范围内,尽可能把利润提前到减免期。具体措施有:提前销售收入的确认时间;把费用分摊到以后,如将广告费后延、延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并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将计算的折旧递延到以后纳税年度扣除、将研发费用尽量计入无形资产递延到以后纳税年度摊销等。

三、结束语

税收筹划作为纳税人的一种理财手段,可以为企业节税,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壮大企业的经济实力,但也存在税收筹划不当违法偷税的风险。因此,纳税人只有在正确解读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熟练掌握和运用税收筹划的方法,遵循科学的税收筹划原则,才能真正取得税收筹划的成功,为企业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林婷.解读新企业所得税与纳税筹划[j].企业科技与发展,2007,(3).

[2]杨宏.新企业所得税法背景下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思考[j].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5).

[3]刘爱明,刘冬荣.新企业所得税法对纳税筹划途径的影响及其对策探析[j].经济导刊,2007,(10).

海外企业税收筹划范文9

1.对纳税人利用外资身份筹划的影响

旧企业所得税法下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能享受到税收政策上的超国民待遇,所以历来有许多内资企业利用各种手段转变为外资身份以图节税。据调查,国内著名企业新浪、网易、金蝶、联通、裕兴等公司都是利用国际避税地注册经营的典型。由于新《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上述优惠政策,很多过去简单地通过改变企业身份就能享受税收优惠的筹划方法已经失灵。此次纳税人身份的统一即意味着两者税收待遇的统一,将使得以往常见的内资企业通过资本旅游至国际避税地注册企业再返回国内投资、或者直接借用外籍或港澳台人士身份等方式成立虚假外商投资企业的纳税筹划途径都将失去意义。

2.对企业登记注册地点筹划的影响

旧税法的税收优惠,以区域优惠为主,优惠主体包括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发区、部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高新技术开发区等,所以,新设企业在选择登记注册地点时,往往首先考虑这些地区以享受减免税以及低税率的优惠。而按照新税法的规定,除在新《企业所得税法》颁布前已经设立的企业可以在5年内继续享受税收优惠外,上述优惠已经取消。由于这些地域性优惠政策的取消,原来靠在特定区域成立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包括通过打球、贴上高新技术企业标签就能获取税收优惠的筹划方法已经无效。

3.对职工数量筹划的影响

原有税收政策要求吸纳特定人员就业必须达到一定的比例才能享受税收优惠,如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要求当年安置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方能享受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要求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方能暂免征收所得税。而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只要企业聘用规定的特定人员,其所支付的工资就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取消了对安置人员比例的限制,降低了税收优惠门槛,企业利用职工数量进行税收筹划的方式也就失去意义了。二、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的思考

根据税收优惠政策,税收筹划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投资产业选择的税收筹划

旧税法规定,只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才能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所得税;而新税法对这一规定不再作地域限制。新规定说明了国家的产业政策是扶植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就要结合自身条件对这些规定加以充分利用。在企业设立之初就要优先考虑是否有涉足高新技术产业的可能;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创业投资企业也要优先考虑有投资价值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这不仅有利于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还有利于我国科技水平和科技创新发展能力的提高。

2.投资方向的税收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将税收优惠政策调整为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优惠政策,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已失去“区域优惠”,如对全国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对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对创业投资机构、非营利性组织等机构的优惠政策;对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农林牧渔业投资的税收优惠。因此,过去企业对不在此类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时,通过公司关联交易将利润转移给位于此类地区并享受税收优惠的关联企业,来谋求税负的减轻的方法就不再适用,企业可以积极争取投资于符合国家鼓励引导的产业项目以获取税收优惠。

3.对安置特殊就业人员的税收筹划

新税法规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并且,新税法将优惠范围扩大到所有安置特殊就业人员的企业,同时取消安置人员的比例限制,这样企业可以通过聘用特殊就业人员减轻企业的税负。因此,电力企业应结合自身条件尽可能多的安排这样的职工就业,一方面这些职工为企业创造了利润,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同时企业可以在一定的适合岗位上尽可能地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或残疾人员,促进了整个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4.利用过渡期的税收筹划

新税法对原享受法定税收优惠的企业实行过渡措施。对新税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受低税率和定期减免税优惠的老企业,可以按旧税法规定的优惠标准和期限继续享受至期满,但因没有获利而尚未享受优惠的企业,优惠期限从新税法施行年度起计算。因此,享受过渡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应在合理的范围内,尽可能把利润提前到减免期。具体措施有:提前销售收入的确认时间;把费用分摊到以后,如将广告费后延、延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并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将计算的折旧递延到以后纳税年度扣除、将研发费用尽量计入无形资产递延到以后纳税年度摊销等。

三、结束语

税收筹划作为纳税人的一种理财手段,可以为企业节税,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壮大企业的经济实力,但也存在税收筹划不当违法偷税的风险。因此,纳税人只有在正确解读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熟练掌握和运用税收筹划的方法,遵循科学的税收筹划原则,才能真正取得税收筹划的成功,为企业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林婷.解读新企业所得税与纳税筹划[J].企业科技与发展,2007,(3).

[2]杨宏.新企业所得税法背景下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思考[J].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5).

[3]刘爱明,刘冬荣.新企业所得税法对纳税筹划途径的影响及其对策探析[J].经济导刊,2007,(10).

[4]李长照.新企业所得税的5大变化[J].上海国资,2008,(1).

海外企业税收筹划范文10

Abstract: Through analyzing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ax planning in China and the development trend of tax planning of different countries, this article proposes some practical measures for enterprise tax planning and points out matters needing attention.

关键词: 纳税筹划;企业;作用;措施

Key words: tax planning;enterprise;function;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8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28-0198-02

1 目前我国的纳税筹划形势

就我国目前的形势来看,既存在税收规定又有税收优惠政策,足以奠定纳税筹划的发展基础。税收是一个国家经济的主要来源,如同杠杆一样起到调节作用,税收筹划已经成了企业发展的必要手段,在税法的基础上对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国家也在此基础上对经济进行一定的引导,同时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政策。国家税收政策针对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一个税种有多个税目,不同经营领域实施不同的税率,为了照顾相关企业,国家鼓励其发展而制定相关政策,企业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必须通过有效的节税方法,为企业尽可能的获取利润。企业的纳税筹划主要内容包括:存货成本纳税筹划、收入结转纳税筹划以及利润分配方面的纳税筹划等。众多的优惠政策让我们在进行纳税筹划的过程中寻求了许多便捷的途径。利润分配在企业发展中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与企业投资的利益和企业自身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还影响着企业的税收

负担。

2 不同国家纳税筹划的发展趋势

就目前的情况来说,纳税筹划现象在许多国家已经普遍存在,其已经不再是一个新兴行业,有众多的相关从业人,并且它的发展形势显而易见。大多企业都选择性的聘用纳税筹划师、注册会计师、国际金融师等高级专业人员进行纳税筹划以节约税负支出。在大环境的影响下,越来越多的会计事务所的开立为我国纳税筹划提供了便捷途径。在国外,尤其是许多大型企业已经形成了完善的财务决策体制。我国企业在进行涉外投资前先将税法及相关的规定作为重要考察的内容,足以证明纳税筹划对企业的重要影响。众多跨国企业对企业的纳税筹划更加重视,许多跨国企业建立了专门的节税务部门,高薪聘请专业纳税筹划人士,每年花费在纳税筹划方面的支出相当的可观,显然节税所带来的巨额收益也相当喜人。例如百胜餐饮集团,他旗下的餐饮行业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如KFC、必胜客、东方既白等我们耳熟能详的餐厅,这些餐饮机构分布在世界上各个国家,面对着许多国家的不同税制,百胜餐饮集团在总部及各个国家的处聘用多名高级纳税筹划专家进行专业的纳税筹划,每个会计年度仅“节税”这一项就可以给公司节约巨额的税收负担。在我国,纳税筹划意识已经逐渐进入企业管理范畴,伴随着我们国家税收大环境的日渐完善及纳税人的纳税意识的不断增强,纳税筹划已不再是新鲜名词,它开始被各种大型企业集团看好,并且有许多机构已经开始着手介入到企业的纳税筹划的管理活动中。例如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不仅纳税筹划管理活动比较活跃,而且相继出现许多专业性的网站。但是纳税筹划目前在我们国家仍处于发展阶段,我们还需在实践中不断学习,逐渐完善我国税收筹划体制。

3 企业实行纳税筹划的现实措施

现在很多企业都已经设置了专门的税务会计,这对于企业来说已普遍存在,而企业的纳税筹划在企业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税务会计也需要做好本职工作:首先,应根据税收的法规对应相关的税收收入、相关优惠政策有关的可扣除项目、应税利润的重新确认和评估计量,核算并上缴应交税金,在此基础上编制出纳税申报表等等以适应税务机关、政府等利益主体及时掌握相关税务信息。再者,根据税法规定与企业发展的方向与计划针对税金支出提前进行专业预测,并且利用税法等相关知识合理的策划相关税务活动,为企业尽最大可能的降低税收负担。而我们现在最主要的办法就是合理的安排各个岗位人员的职责,有序高效的实施筹划,为企业谋利,例如:企业内部可选择设立专管税务会计方面的职员。而从目前形势来看,从事此工作方面的人员需要达到以下三点需求:

第一,充分掌握会计及税法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并熟悉相关业务的操作,税法与会计相辅相成,必须根据有效的会计信息才得以实施纳税筹划等。

第二,对国家相关税法规定及法律条文熟络掌握,有灵活的思维及头脑,会计职业道德良好。

第三,不仅需要对企业面临的外部环境有所了解,还要充分熟悉相关法律环境,从外部内部相结合,从而高效的为企业发展谋取最大化的利益。

4 纳税筹划的相关注意事项

众所周知,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以及改革开放政策的有效推广实施,特别是随着国际资本输入和输出的增多,跨国发展形势已经普遍存在,而发达国家的企业都已经在利用不同国家的税收差异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进行有效的调整及纳税筹划,就这种形势而言,如果我们国家不能取别人之长用于己处,进行有效的筹划,不仅是对国家的政治和经济利益不利,更对企业生存和长久发展不利。所以,无论是从哪个角度来说,纳税筹划都是我们维护企业长期生产经营的有效方法,它不仅仅对企业自身有着有效的帮助还能推动国家的经济发展,我们需要重视纳税筹划,它的力量不容忽视。只有采取有效的筹划方法,才能适应其全球经济的发展。但我们要注意的是,世间任何存在的事物都是矛盾的,筹划方案同样具有两面性,纳税人享受优惠的同时,也一定会为方案的筹划和实施等支出相关费用,也会因选择此优惠方案而放弃其他备选方案所承担相应的损失。损失小于所获得的收益即是成功的方案,即为有效的筹划,反之,便是失败。我们在众多的税收方案中选取最优方案,但是我们绝对不能认为税负最轻的方案就是最优方案,过度追求降低税负成本往往会适得其反,以致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我们应充分运用税法等相关理论知识,结合企业自身经营情况,选择适合本企业持续经营发展的最优筹划方案,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利益。

参考文献:

[1]陈爱玲.浅谈我国纳税筹划问题[J].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04(7).

[2]梁亚宁.浅谈企业经营活动中的纳税筹划[J].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报(教育研究版),2004(7).

海外企业税收筹划范文11

我们推出“海外投资税务”专题,旨在对中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所牵涉的海外税收、税负问题和风险进行详细分析,帮助中国企业在行动之前做好税务上的功课。

――编者

外国的税务制度、税收征管制度跟中国有很大的不同,对于海外投资的税务管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近年来,中国的经济持续增长。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中国2007年的GDP(国内生产总值)接近2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1.4%,同时2007年底中国外汇储备超过1.5万亿美元,比上年末增加4000多亿美元。

在中国经济势头强劲的大环境下,许多中国企业,尤其是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纷纷将目光投向了更广阔的国际市场。仅2008年一季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额便高达193亿美元,同比增长超过300%。

中国企业的对外投资目的地,遍及世界五大洲的160多个国家和地区,覆盖了80%以上的国家和地区。海外投资领域也从以贸易为主,逐步拓宽到以采矿、制造、批发零售、商务服务四大行业为主,并集中在石油、天然气等能源领域以及金融业。

中国企业进行境外投资时,税务的风险是一个非常值得重视的问题。外国的税务制度、税收征管制度跟中国有很大的不同,对于海外投资的税务管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为了避免海外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中国企业在“走出去”之前先做好税务上的功课,已是刻不容缓。

从规避外国税务风险方面看,中国企业应在进行投资可行性分析时,对投资目的国的税收制度及税收征管制度作全面深入的了解,掌握投资的税收成本及纳税的具体操作性规定。

在投资阶段,如果涉及海外并购,应对被收购企业的财务状况及税务状况作详细深入的了解,避免在收购后负担预算外的税收成本。企业在实际的运营阶段,应聘请熟悉当地税法的财务人员或当地的会计师事务所,帮助企业进行日常的纳税申报,并由国内母公司对海外公司的纳税情况实施监督管理,以尽量减低海外公司的纳税风险。

另外,中国企业的全球化投资战略,通常会重点关注被投资企业的规模、交易金额、投资回收期等因素,而往往较少考虑到具体经营模式、盈利之后的利润汇回以及退出战略。而后者的妥善安排,往往牵涉到企业从中国税法、外国税法及国际税法角度出发作出的全面的税务筹划。

从税务角度来看,海外投资首先需要了解的是最终被投资国的税制,例如对当地投资项目的营业利润是如何征税的,对当地企业向中国股东支付股息、利息等征收多少预提所得税,未来中国企业转让当地企业(也就是退出的时候)获得的资本利得又是否征税等等。如果股息利息的预提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比较高,那么中国企业可以考虑设立一定的海外投资架构,通过跟最终投资国签订税收协定的某些低税率国家或地区的中间持股公司进行投资并参与运营,从而降低整体税负。

比如,目前香港的利得税税率是16.5%,低于中国大陆的25%所得税税率,同时也低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并且香港不对股息征税,也没有资本利得税,因此很多企业在海外投资时利用香港公司进行投资,取得股息和资本利得可以暂时免税,同时香港公司还可以参与被投资企业的国际贸易等运营活动,获得的那部分利润只要不汇回中国,就不需要缴纳中国所得税。

另外,最终被投资国可能会为鼓励、吸引海外投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某些行业的外商投资项目提供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非洲多个国家对采矿、农业等行业提供了减征、免征所得税的优惠,苏丹对某些特定地区的战略性投资项目甚至给予10年到1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的时候,如果能成功申请到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就可以大幅度提高投资回报率。当然,同时也要关注中国的税收饶让制度,以免国外减免了税款,在中国还要补征所得税。

在海外投资过程中,中国税法也会对投资架构与运营模式产生很大的影响。例如,中国新《企业所得税法》对 “居民企业”和“受控外国公司制度”的规定,使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的很多壳公司所产生的利润,都有可能需要缴纳中国的企业所得税。

另外,中国企业海外间接投资取得的股息所负担的境外所得税,能否全额抵免中国税(即通常所说的“海外税收抵免制度”)目前还不明确,也会对海外投资的整体税负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

最后,海外投资过程中相关国家的转让定价制度,也是国际税收筹划的重要考虑因素。企业应对交易模式及转让定价进行分析,事先安排好风险与职能分摊、利润分配等事宜,以降低相应的税务风险。

从经验上看,海外投资通常会对以下两方面进行具体筹划:

一、海外投资架构及方式:中国企业在当地设立子公司,还是设立分公司?如果要设立子公司,是直接投资设立,还是通过中间持股公司间接投资设立?这些问题都需要从税务角度仔细衡量得失。

二、海外融资方式和交易模式:是全部股权投资,还是一部分作为股东借款进行投资?如果涉及国际经营,是由中国公司直接参与,还是由海外低税率国家或地区的关联公司参与?这些问题会影响到中国公司、被投资企业以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项目运营过程中缴纳的税款,最终影响到投资项目的业绩。

海外企业税收筹划范文12

关键词:电子制造企业 税务筹划 完税价格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电子制造企业的规模越来越大,而合理的税收筹划,可以使企业的经营能力得到明显提高,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从而促进电子制造企业更好地发展。本文通过对电子制造企业的税务工作的介绍,探讨加强相关税务筹划工作的办法,希望对电子制造企业税务工作的有效展开提供帮助。

一、电子制造企业税务工作概述

(一)电子制造企业税务工作的特征

电子制造企业应用的技术比较高端,制造的产品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特征,所以电子制造企业的在税务工作方面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1.电子制造企业享有税收优惠较多

电子制造企业是知识密集型产业,其工作内容主要对高新技术进行研究和开发,运用高科技技术成果,制造精密的电子产品并进行销售。所以电子制造企业具有较高的自主知识产权和比较领先的高新技术。目前,我国对科研技术的投入不断增加,对于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不断加深,相应地对于电子制造企业也有一定的政策倾斜。这种政策倾斜表现在税务工作上,就是电子制造企业在一定程度上享受到了较多的税收优惠政策。

2.进口产品对企业应税工作有较大影响

电子制造企业重视的是科研和技术活动,产生的产品具有较高的附加价值。目前,由于我国客观条件的限制,一些产品的核心技术主件要从国外进口。这些主件的产品生命周期一般不长,同时也具备一定的风险,对于电子制造企业最终生产的产品非常关键。这些进口主件的完税价格会对电子制造企业产品的纳税税额产生直接的影响。

(二)电子制造企业的增值税和所得税

电子制造企业需要缴纳的税种较多,但可以进行有效税务筹划的税种主要集中在增值税和所得税上。其中,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目前我国对于增值税的计算主要采取抵扣的方式进行计算。另一个税种是所得税,我国采取的所得税税率为25%。企业所得税税额涉及企业纳税成本、费用等许多方面。

二、加强电子制造企业税务筹划的办法

电子制造企业的税务工作整体来说比较复杂,在执行时有标准的操作流程,企业的财务部门要加强对税务工作的认识,采取合理合法的途径开展税务筹划工作,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确保企业的良性发展。

(一)电子制造企业增值税的筹划办法

1.区别电子制造企业增值税纳税人的种类

电子制造企业在对增值税税率进行选择的时候,要注意区别纳税人的类型,目前我国增值税纳税人的类型主要包括三种,分别是基本税率纳税人、低税率纳税人以及小规模纳税人。总体来说,电子制造企业对增值税税率的选择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考量:一是企业选择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可能性,以及相应的好处;二是在购买企业分别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的情况下,销售企业选择什么样的纳税人身份对于企业来说最有益处。

2.电子制造企业产品的税务筹划办法

电子制造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和一般制造企业的产品具有较大的不同,通常电子产品的销售和软件销售是捆绑在一起进行的。同时,一些电子产品售出后还需要良好的后期服务,这些服务通常都是有偿服务,而且利润率比较高。可以说,电子产品本身的销售和后期服务的销售具有极强的关联性,这给电子制造企业在应税税率的选择上提供了较大的可操作性。我们假设电子制造企业的增值税率用A表示,那么A等于营业税率和增值税税率的比值。在实际税务工作中,通过计算得到实际的增值税率B,如果B的数值大于A,那么电子制造企业可以选择其相应产品进行拆分,将其中的一部分改交增值税;如果B小于A,那么电子制造企业全部缴纳增值税对于税务筹划更有帮助。

3.电子制造企业购买设备的税务筹划办法

电子制造企业要对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研读,从而更好地开展税务筹划工作。例如:在税收优惠政策中规定企业如果购买特定行业生产的国产设备可以实行增值税退税。所以,电子制造企业在购买设备的时候要对国内设备的价格、国外设备的价格以及享受的增值税退税金额进行综合考量。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国内的设备价格减去增值税退税金额后比国外进口设备价格低,那么电子制造企业选择国内设备进行采购比较合适。在税收政策中有对来料加工复出口产品的税收优惠,这一点对于我国沿海地区的电子制造企业比较有利。税法规定来料加工复出口产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公式为: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数=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材料进口金额×(征税率―退税率)

通过公式可以较为清晰地看出,如果材料进口的金额比较低,那么电子制造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就比较高,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国内采购和国外采购的份额,从而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二)电子制造企业所得税的筹划办法

1.加强电子制造企业的科研工作

我国在鼓励企业自主研发创新方面具有一定的优惠政策,目的是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创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电子制造企业要合理享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地开展自主创新,加大科学研究力度,创造出属于企业自己的品牌,从而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同时,享受更多的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具体来说,电子制造企业的科技研发费用指的是企业研究新技术、开发新产品等投入的费用。电子制造企业的科技研发的加计扣除办法根据是否形成了无形资产分为两类,如果没有形成无形资产的,在进行100%扣除之后,还要依照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50%;如果已经形成了无形资产,那么要依照无形资产的150%进行摊销工作。可以看出,如果企业科技研发投入越大,那么企业所享受的税收优惠也就越多。

2.合理选择税务主管机关

目前,我国在税收政策的制定上具有一定的地域性。同样的税种在不同的地区实行征缴的税率不尽相同,这是由于地域条件的客观性决定的。电子制造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地域间的不同税收优惠政策,采取区域分配机制,主动选择应税税率以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具体来说,电子制造企业可以将企业总部设置在个人所得税优惠较多的地方,将生产制造部门设置在对于采购生产环节具有优惠政策的地方。通过统筹分配、合理布局,实现电子制造企业的税务筹划。

3.增加企业运营规模

根据税法的规定,销售费用和产品生产成本的扣除方法不尽相同。销售费用是一种期间费用,按照规定是可以在当期就进行税法上的扣除,而生产成本只能够扣除已经实现销售、确认收入的部分,如果没有实现销售、确认收入,那么就要在以后进行收入确认时再进行扣除工作。所以,电子制造企业可以将计入企业产品生产成本的费用进行合理规划,确认到销售费用中,这样可以在当期就进行税前扣除工作,那么这部分应该缴纳的所得税就会相应地延后,这对于电子制造企业增加资金流动性,具有重要的意义。在企业的实际经营过程中,企业可以通过设立独立销售机构的方法来享受这种所得税优惠政策带来的好处。同时,通过所得税的延后缴纳可以有效地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间接增加电子制造企业的运营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4.选择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工作人员

目前,我国税法中规定了对于特殊人员就业实行一定的税收优惠,并且也取消了对于特殊人员的数量的限制。例如:如果企业给特殊人员发放的工资为每月2000元,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那么企业在每一名特殊人员身上就享受到了500元的税收优惠。国家制定这种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目的是充分保护我国特殊人员的基本利益,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而电子制造企业的工作中,一些行政工作,例如门卫人员、保洁人员等对于员工的知识水平要求都比较低,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平衡好自己的人员组织结构,可以在这些岗位招聘一些特殊人员,从而享受到税收优惠。同时,招聘特殊人员对于企业的社会责任的承担、企业形象的良好宣传也具有很大的帮助。

(三)进口组件完税价格的筹划办法

对于电子制造企业来说,进口组件的完税价格对于企业的应缴税费的计算具有很大的影响。我国税法相关条例规定,进口产品的完税价格指的是进口产品的成交价格经过国家海关的审定,以此价格为基础的产品到岸价格。在对税价估定之后,一般按照以下价格进行相关的固定工作: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相似货物的成交价格,国际市场上相似货物的价格以及其他由海关相关部门制定的价格。电子制造企业引进的产品技术含量都较高,很多都是最新研制出的产品,由于开发时间较短,市场接受程度不高,所以市场上对于这些产品的价格定位比较模糊,不能做到准确的价格定位。同时,这些产品的研发费用较高,所以最开始企业在对产品进行价格制定的时候,一般都会高于市场上已经出现的同类低级别产品。而海关部门对这些产品价格的认定,对于电子制造企业主要部件、原材料的相关关税和所得税的计算具有重要影响。电子制造企业的财务部门要对相关的税法变化引起重视,对海关的价格认定保持高度关注,从而第一时间掌握相关资料,为合理避税提供及时的信息。

三、结束语

电子制造企业由于自身的特点决定了企业的税务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而良好的税收筹划工作可以加强电子制造企业的精细化管理,强化财务管理制度,有效地降低税务风险,有效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电子制造企业重视税务筹划工作,分析相关的纳税特征,通过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两方面积极展开税务筹划工作,可以为企业的良性发展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 葛恬,刘丹,唐端.企业兼营或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筹划[J].中国集体经济,2012(0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