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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年度工作总结

时间:2022-05-25 15:32:37

国有企业年度工作总结

国有企业年度工作总结范文1

关键词:建筑产业;市场结构;规模结构;行业结构;专业结构

中图分类号:F407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

10085831(2014)02004607

建筑产业作为中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支柱产业,对维持各区域经济的增长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1]。经典的“结构―行为―绩效”(SCP)产业经济分析范式认为,市场结构决定企业行为,进而影响产业经济效益和国际竞争力。本质上,建筑市场结构是指各种规模和专业的建筑企业之间的数量比例及相互关系[2]。因此,建筑产业市场结构涉及规模结构、行业结构与专业结构三个方面。目前在中国建筑业市场中,中小型企业占绝大多数,而具有强大影响力的超级大企业和企业集团较为匮乏;与此同时,小企业中全能型居多,专业化、协作化水平差[2],这种“大而不强、小而不专”的不合理结构造成了目前建筑市场无序竞争与过度竞争严重存在,并直接影响到建筑产业的绩效水平[3]。在当前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整体战略推动下,加快构建分工明确、合作畅通的多层次建筑产业结构,规范建筑企业市场行为,避免恶性竞争,提高国际竞争力已成为当务之急。但目前针对建筑产业市场结构进行研究的相关文献并不多见,Stumpf [4] 、Ofori [5]、Chiang [6]等学者探讨了英国、新加坡和香港的建筑产业结构发展轨迹,并分析了建筑产业竞争力与产业市场结构之间的关系;金维兴 [7]、陈建国 [8]、叶敏[9]、李小冬[10]和廖玉平[11]等分析了当前中国建筑产业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关措施。整体上,这些研究缺乏系统性,难以把握建筑产业结构调整的整体状况[2],在多维视角下展开针对中国建筑产业组织结构动态变化趋势的系统研究并不多见。基于此,本研究依据产业组织理论,以中国建筑企业为研究对象,利用《中国统计年鉴》(2001-2009)与《中国建筑业统计年鉴》(2001-2009)从规模结构、行业结构与专业结构三个维度系统揭示进入21世纪中国建筑产业近10年市场结构的演变趋势,挖掘其内在的本质和规律性,为建筑产业市场结构合理化政策的提出,以及实现建筑业经济增长的长期性和持续性提供必要的理论依据。

一、中国建筑产业规模结构演进趋势分析

建筑产业规模结构反映建筑产业大、中、小企业的比例关系,主要采用绝对集中度与相对集中度这两个市场集中度指标来刻画。其中,绝对集中度主要反映特定产业中处于前几位的企业集中程度,但它并不能很好地反映企业规模分布状况。基于此,本研究采用相对集中度指标研究中国建筑产业规模结构演进趋势。相对集中度主要采用洛伦茨曲线、基尼系数和赫芬达尔指数来表示。考虑到建筑产业指数计算时数据搜集的困难度,故不选用赫芬达指数作为本研究的评价指标。

(一)数据来源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1-2009)以及《中国建筑业统计年鉴》(2001-2009)搜集近9年中国建筑企业资质等级划分的企业数和企业总产值的基本数据。需要强调的是2000-2001年,建筑产业企业的资质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等级外,而2002-2008年的建筑产业企业的资质等级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及以下、等级外。

(二)基于洛伦茨曲线的中国建筑产业规模结构演进趋势

洛伦茨曲线反映的是市场占有率与市场中从小企业到大企业的累计百分比之间的关系。本研究绘制出中国建筑产业洛伦茨曲线图(图1)。该图的横轴表示建筑业市场中由小到大企业数目的累计百分比,纵轴表示这些分类企业的年产值占建筑业总产值的累积百分比。

若所有的企业规模完全相同,即全体企业平均分配市场,则洛伦茨曲线是一条均等分布的对角线。反之,洛伦茨曲线表示为对角线下方的一条曲线。一般来说,曲线偏离对角线凸向右下角程度越大,就表明企业规模分布的不均匀程度越大,换句话说,就是市场集中程度越高。

由表1可以看出,中国建筑产业在9年内的整体规模变化程度不大。2003-2004年可以看作是一个比较大幅度的增长,说明从这年开始企业规模的层次性转变比较明显。另外,各年基尼系数的计算数值都介于0和1之间,说明建筑企业间的规模分布是有差距的,且中国的建筑市场不是一个完全垄断的市场。需要指出的是2000、2001年的基尼系数很大,特别是2000年的数值大小几乎接近于2007、2008年。其原因可能是2002年前后中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划分有所调整。最后,通过基尼系数从2000-2008年的变化情况,可以预测出中国建筑业市场的规模结构在未来几年的演进趋势是将以较为平缓的速度逐渐拉开差距。

(四)中国建筑产业规模结构发展的总结与建议

根据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中国建筑产业集中度无论是绝对值还是相对值整体上都处于偏低的状态,整个中国建筑市场竞争异常激烈。更为重要的是,与其他产业相比,建筑产业最大的特征在于市场结构存在局部垄断性,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2]:第一,建筑产品的固定性造成了建筑市场易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加剧地区市场分割的局面;第二,建筑产品受到建设部、水利部、交通部等多部门监督管理,因而其市场准入容易受到部门保护主义的影响;第三,目前中国建筑产业所采用的多层次承发包体系,以及相应的资质管理专业划分,为专业企业形成专业垄断提供契机。这样,实际上中国建筑产业市场结构形成了一种“竞争为主,局部垄断并存”的局面。在这种局面下,大型的国有企业在水利、交通、铁路等工程领域具有绝对优势,竞争并不充分,与之相比,其他的中小型企业处于过度竞争状态。这种局面既不利于中国建筑企业资源的合理配置,也不利于整体建筑效率的提升。未来,提高建筑产业的进入门槛、适度增加进入壁垒,防范控制地方保护主义与部门保护保护主义,进一步完善工程交易的相关法规,对中小型建筑企业给予必要的政策与资金的扶持,将有助于优化中国建筑市场的竞争环境[12]。

二、中国建筑产业的行业结构演进趋势分析

建筑产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涉及面非常广泛,不仅包括建筑工程,还包括土木工程与安装工程等多个行业。本质上,各行业类型所划分的行业结构是建筑产业的各个子市场,即生产不同类型建筑产品的建筑企业构成的子市场。不同行业的竞争程度各不相同,该指标主要反映建筑产业市场竞争格局。

(一)数据来源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1-2009)搜集的近9年中按建筑业行业划分的企业数和建筑企业总产值的基本数据。需要指出的是,搜集的数据不包括劳务分包企业以及资质以外的企业。另外,因2003年起年鉴的各行业名称和分类有所调整,在此省略其他建筑业这一项,具体数据见表2。

(二)中国建筑产业的行业结构演进趋势

中国建筑行业以房屋和土木工程两个为主,建筑安装业和建筑装饰业为辅。房屋工程建筑从2000年开始到2008年总产值一直呈递增趋势,2000年的总产值是14 316.8亿元,2008年的总产值是36 720.7亿元,增长幅度高达1.5倍;然而企业个数并没有与总产值保持一致的发展趋势,反而有所减少。土木工程建筑从2000年开始无论是总产值和企业个数,还是在行业中所占的比例都呈递增趋势。2000年的总产值是5 821.7亿元,2008年的总产值是17 040.1亿元,增长了近2倍;同时土木工程建筑总产值所占行业比重也从25.2%提升到了27.5%。另外,建筑安装业和建筑装饰业总体上也呈现出递增的趋势。

(三)中国建筑产业行业结构发展的总结与建议

根据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目前中国整体建筑市场规模正在不断扩大。其中,房屋建筑的施工技术较为成熟,而且市场壁垒较低,造成企业众多、规模偏小,市场竞争激烈;与之相比,土木工程对资金、技术和管理有较为严格的要求,行业进入壁垒较高,而且该类项目多为政府投资项目,部门保护严重,市场竞争程度较低[2]。与之相比,建筑安装和装饰市场规模相对较小,但企业和产值正在逐步增加,展示出良好的发展潜力。未来,政府应着力扶持建筑安装和建筑装饰两个行业发展,这两个行业既是房屋工程行业和土木工程行业的有益补充,又是未来工程领域发展的重点。对于房屋工程行业应该加大行业进入壁垒、提高集中度,培育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而且稳步引导企业向土木工程行业转型,缓解过度竞争压力。对于土木工程行业应该建立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杜绝工程领域商业贿赂的发生;规范工程交易行为,提高监管的有效性,遏制部门保护主义,提高竞争的强度。

三、中国建筑产业的专业结构演进分析

自1984年中国实行企业资质等级管理后,国家先后多次对各类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进行修订。2001年制定的新建筑企业资质划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该资质管理办法决定了不同类型的建筑企业的职能分工和市场空间,三种类型的企业构成了建筑产业的专业结构。该指标是建筑产业内分工协作水平的客观反映。

(一)数据来源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1-2010)搜集8年中按总承包、专业承包划分的企业数和建筑企业总产值的基本数据。特别指出搜集的数据不包括劳务分包企业以及资质以外的。另外,因2002年前建筑业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2002年以后才被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所以前后两者的数据不具有一致可比性,在表3就只列举了2002-2009年中国建筑业企业专业结构分布的数据。

(二)中国建筑产业的专业结构演进趋势

从表3数据可以看出,中国建筑业市场呈现出以总承包为主、专业承包为辅的格局,并且从2002-2009年总承包和专业承包的企业数和从业人数呈递增趋势,同时反映出中国建筑业产业专业结构规模在扩大。总承包占企业总数比例从2002年的63%到2009年的54.2%,专业承包占企业总数的比例从2002年的37.0%到2009年的45.8%,说明虽然从企业总数上显示两者都有所增长,但

专业承包的规模比总承包规模扩大更多,即中国建筑业开始注重专业化。但同时专业承包的从业人数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从2002年的12.8%下降

到2009年的11.1%,说明中国建筑业专业承包的企业规模数目与相应的从业人员不成正比,重量不重质。这一点也可以从企业平均人数分布看出。另外,中国建筑业的总产值在8年中不断增长,2002年总承包产值共计15 069.6亿元,占总产值总额的85.1%,专业承包总产值共计2 639.0亿元,占总产值总额的14.9%;到2009年总承包产值高达67 964.6亿元,所占比例提高至88.5%。而专业承包虽然也增长到了8 843.2亿元,但所占比例却有所降低,仅有11.5%。以上说明了中国建筑业总承包和建筑业承包企业的发展失衡,这一点也可以从企业平均产值的变化看出。

为了更深入地了解企业的专业结构内部状况,寻找造成总承包与专业承包企业发展失衡的原因,从《中国统计年鉴》(2003-2009)以及《中国建筑业统计年鉴》(2003-2009)搜集7年中按建筑企业资质等级划分的企业数和建筑企业总产值的基本数据,分析专业结构下企业的规模分布,形成数据见表4。

表4 2002-2008年中国建筑业专业结构的企业规模分布

年份企业数量(个)

从2002年开始,三级以下的企业占主要部分。例如,2006年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三级以下的企业数量达到了企业总数的63.7%。总体上,企业数量是按企业资质级别从小到大分布,例如2008年企业总承包特级数量是343最小,而三级及以下的数量是22 034最大。但是,从每一年的平均人数和平均产值这两列可以看出,其分布并不是按照企业数目的规律,而是相反的呈现倒金字塔的形式,即等级越高,平均规模越大,平均效益越高。由于从2002年开始有了总承包和专业承包的分法,我们选取2002、2005、2008这3年来看其中的发展趋势差距。2002年,总承包特级的平均人数和平均产值分别是一级企业的2.2和3倍,二级企业的5.8和13.2倍,三级及以下企业的15.4和45.8倍;专业承包一级的平均人数和平均产值分别是二级企业的2.5和3.9倍,三级及以下的4.1和8.2倍。2005年,总承包特级的平均人数和平均产值分别是一级企业的3.5和4.6倍,二级企业的11.2和27.9倍、三级及以下的28.6和87.7倍;专业承包一级的平均人数和平均产值分别是二级企业的2.6和4.9倍,三级及以下的5和10.9倍。2008年,总承包特级的平均人数和平均产值分别是一级企业的4.1和5倍,二级企业的13.3和28.6倍,三级及以下企业的34和80.6倍;专业承包一级的平均人数和平均产值分别是二级企业的2.9和4.6,三级及以下企业的5.7和10.4。从这3年每年的平均人数和平均产值看出,总承包比专业承包的差距大很多;另外,随着时间的推移,总承包特级企业与其他级别企业的差距逐渐增大,而专业承包一级企业与其他级别企业的差距随时间的改变波动不大。

(三)中国建筑产业专业结构发展的总结与建议

根据上述分析,目前中国建筑市场中,总承包企业数量过多且规模偏大,而专业分工企业结构分布不合理,总承包企业与专业承包企业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分工协作关系,造成竞争不均衡[2]。未来,总承包企业应该向设计、管理咨询行业发展,向附加值更高的领域迈进,将生产职能逐步让位于专业分包企业。建立有效的总分包体系,将有效提高产业内部的分工协作水平,促进组织结构的优化,提升建筑产业链的整体效率。

四、结论

根据产业经济学和产业组织理论,对中国建筑产业组织结构从规模结构、行业结构、专业结构三个维度进行了具体分析。从规模结构的角度看,近10年中国建筑产业市场企业规模比较稳定,整体上呈现出“竞争为主,局部垄断并存”的局面。未来,提高建筑产业的进入门槛、适度增加进入壁垒,防范控制地方保护主义与部门保护保护主义,进一步完善工程交易的相关法规,对中小型建筑企业给予必要的政策与资金的扶持,将有助于优化中国建筑市场的竞争环境。从行业结构的角度看,房屋建筑的施工技术较为成熟,而且市场壁垒较低,造成企业众多、规模偏小,市场竞争激烈;与之相比,土木工程对资金、技术和管理有较为严格的要求,行业进入壁垒较高,而且该类项目多为政府投资项目,部门保护严重,市场竞争程度较低。未来,对房屋工程行业应该加大行业进入壁垒、提高集中度,培育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而且稳步引导企业向土木工程行业转型,缓解过度竞争压力。从专业结构的角度看,现在中国建筑产业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失衡,总承包企业的数量过多而且规模偏大,而专业分工企业结构分布不合理,总承包企业与专业承包企业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分工协作关系,造成竞争不均衡。未来,建立有效的总分包体系将有效提高产业内部的分工协作水平,促进组织结构优化,实现建筑产业链整体效率的提升。 参考文献:

[1]刘炳胜.中国区域建筑产业竞争力形成机理研究[D].天津:天津大学,2009.

[2]范建亭.中国建筑业发展轨迹与产业组织演化[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

[3]张雪芹.基于市场主导的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研究[D].重庆:重庆大学,2007.

[4]STUMPF petitive pressures on middlemarket contractor in the UK[J].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and Architectural Management,2000(2):159-168.

[5]OFORI G.International contractors and structural changes in host country construction: Case of Singapore[J].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and Architectural Management,1996(4):271-288.

[6] CHIANG Y H, TANG B S, LEUNG W Y.Market structure of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in Hong Kong[J].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nd Economics,2001,19:675-687.

[7]金维兴.建筑市场结构与企业经营基本战略模型[J].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1999(4):307-310.

[8]陈建国.加入WTO调整和完善建筑业产业组织形态[J].建筑经济,2001(10):3-6.

[9]叶敏.关于我国建筑企业规模结构问题的思考[J].建筑经济,2001(4):14-16.

[10]李小冬.我国建筑业企业结构特征分析[J].哈尔滨建筑大学学报,2002(5):105-108.

[11]廖玉平.建筑产业结构调整战略研究[J].建筑经济,2005(3):5-9.

[12]刘炳胜,申映华,王雪青,等.基于组合模型的中国区域建筑产业竞争力系统评价[J].同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2(5):190-199.

The Threedimensional System Analysis on the Evolution Trend of Market Structure of Chinese Construction Industry

LIU Bingsheng, WANG Xueqing, CHEN Yuan, ZHOU Shuguo

(College of Management and Economics, Tianjin University, Tianjin 300072, P. R. China)

Abstract:

国有企业年度工作总结范文2

一、充分认识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随着WTO过渡期即将结束,国有企业也将进一步融入经济全球化。新的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对国有企业法制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大力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保障,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内在要求,是融入经济全球化,参与国际竞争的迫切需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规定,努力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多数企业积极行动,配备或充实法律工作人员,设置专门或兼职的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健全有关工作制度。企业法律顾问深度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使得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是,部分企业仍然存在机构、人员、职责不到位的情况,企业的法律风险不能防范于未然,危及国有资产的安全。各省属企业要深刻认识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自觉性,加快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推动企业依法经营、依法决策、依法维权,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发展壮大国有经济。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历届全会精神,坚持与时俱进,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以加强企业法制建设为主线,以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和法律监督机制为核心,以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为主要内容,大力促进企业依法决策和依法经营管理,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总体目标

以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新一轮国企改革为契机,争取用1年左右的时间,在各省属企业建立起与国资监管体制相协调,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设置企业法律事务机构,配备企业法律顾问,选聘企业总法律顾问;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职责;建立起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为主,以事后补救为辅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的意识和自觉性大大增强,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法律纠纷得到妥善处理并逐步减少,经济效益不断提高。

三、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规范设置企业法律事务机构

各省属企业要按照《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置专门的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大型重要下属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设置专门或兼职的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其他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不设置法律事务机构的企业,也应在企业内部机构中明确至少1名专职法律工作人员。

企业法律事务机构要做到岗位到位、人员到位、职责到位。

部分近期即将改制重组的企业和情况极其特殊的企业,可以书面向省国资委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暂缓建立企业法律事务机构。

(二)积极配备企业法律顾问(总法律顾问)

在规范设置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基础上,各省属企业要积极配备企业法律顾问。设置专门法律事务机构的企业,一般应按3人以上的标准配备企业法律顾问;不专门设置法律事务机构的企业,至少配备1名企业法律顾问专职从事法律事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的企业法律顾问要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并经省国资委注册备案。

各省属企业要积极酝酿,加快推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已经设置专门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法律工作人员配备较强,工作基础较好的企业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尽快选聘企业总法律顾问;大型重要下属企业,也要积极创造条件,推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选聘的企业总法律顾问要政治素质高,精通法律业务,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具有处理复杂法律事务的经验和能力;要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并在企业中层以上管理部门担任主要负责人3年以上,或者担任过企业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总法律顾问实行任职备案制度,由各省属企业报省国资委备案。

部分近期即将改制重组的企业和情况极其特殊的企业,可以书面向省国资委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暂缓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

(三)建立健全法律事务工作制度

各省属企业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确保企业法律顾问(总法律顾问)依法顺利开展工作,使企业法律事务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1.建立科学、规范的企业法律顾问(总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规定企业法律顾问处理企业法律事务的职责、权限和程序等。

2.建立企业法律顾问(总法律顾问)参与企业重大决策、起草和审核企业重要规章制度、参与重要谈判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企业重大投资、资产处置、改制改组、合同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一系列企业内部法律监督制度,形成适应市场竞争要求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3.企业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增减资本、重大投融资、重大担保等重大事项,在报请批准或者做出决定前,应当由企业法律顾问(总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分析法律风险,明确法律责任。

4.建立企业法律纠纷案件处理工作制度,加强对法律纠纷案件的管理,定期对本企业发生的法律纠纷案件情况进行统计,并对发案原因、发案趋势、处理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应当自法律纠纷发生之日起30日内,报本级国资监管机构备案,并接受有关法律指导和监督。

5.企业在做出重大决策、对外签订重大合同时,必须听取企业总法律顾问的意见,充分发挥其在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中的应有作用。

(四)落实有关保障措施

1.各省属企业应当将企业法律人才纳入企业整体人力资源管理的范围,支持职工学习和掌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建立相关制度,从物质上、时间上鼓励具备条件的人员参加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不断发展壮大企业法律人才队伍。

2.各省属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实际,建立企业法律顾问(总法律顾问)业务培训制度,提高企业法律顾问(总法律顾问)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同时,为企业法律顾问(总法律顾问)参加国资监管机构组织的年度业务培训等其他继续教育创造便利条件。

3.各省属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制度,提高企业法律顾问(总法律顾问)的地位与待遇,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应当给予奖励。

4.企业总法律顾问比照总经理助理,直接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总经理负责,并给予相应的待遇。

(五)准确把握工作进度

各省属企业要充分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1.**年5月—**年8月,推进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建设,配备企业法律顾问。已经设置专门法律事务机构的,充实人员,健全工作制度;符合条件但尚未设置专门法律事务机构的,抓紧时间设立;不具备条件的企业,明确兼职的工作机构,并配备至少1名专职法律工作人员。

2.**年9月—**年11月,符合条件的企业酝酿并全面推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要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资格条件选聘企业总法律顾问,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和待遇。

3.**年12月,建立健全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制度。在设置企业法律事务机构,配备企业法律顾问或选聘企业总法律顾问的基础上,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职责,形成卓有成效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四、组织领导

(一)精心组织,落实责任

各省属企业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省国资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筹划,精心组织,认真落实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各项要求和任务。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务必使这项工作真正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任务到人。企业内部各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与配合,形成合力,为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各省属企业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全面推进下属企业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并积极在符合条件的大型重要下属企业中推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对于工作开展积极,成绩突出的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后,未设置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或者未配备企业法律顾问(总法律顾问),或者未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的,要予以通报,并重点督促整改;对于不按工作要求开展工作,企业出现重大法律风险,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的作用

充分发挥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促进交流、加强培训的作用,有计划地做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培训和考务工作。其中,**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前培训要在9月份之前举行。同时,要精心组织协调,做好企业法律顾问年度业务培训工作。

(三)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和督查

省国资委加强指导和督促,引导各省属企业不断健全企业法律顾问(总法律顾问)制度,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2008年1月起,省国资委将组织全面的监督检查,总结基本经验,组织交流学习,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五、其他事项

国有企业年度工作总结范文3

一、1999年度信息网工作总结

1、丰富报表内容,扩大信息交流量。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指标项目的最新规定,在原信息网报表基础上,增添了新的指标项目,如反映企业经济效益的七项指标及综合效益指数;PVC按其生产工艺方法,确定了产量、成本、销售量、库存和销售价格等指标。最后确定83个指标项目,这些项目能全面反映企业经济技术运行情况,扩大了信息交流量。

2、积极组织扩大网员单位。 总结以往工作经验,采取积极主动的工作方式吸收网员单位,通过信函、电话、传真及会议交流的方式与企业联系,扩大网员单位。现网员单位近150家,每期季报报送单位达120家左右,其报送烧碱总产量占全行业的近93%;98年年报报送企业共146家,其烧碱总产量占全国总量的97%;99年年报报送单位168家(另有20家企业的数据由国家石化局和有关省厅提供),其烧碱总产量占全国总量的99.2%,信息网所汇总的数据具有行业代表性。

3、按期、保质完成交流工作。 全国氯碱经济技术信息网网员单位多,信息量大,为方便管理,充分发挥其效能--准确、快捷的特点,采用了计算机管理,根据报表内容编制了数据库程序,处理报送信息,缩短了资料汇总时间。 企业上报资料,对其上报数据的准确性,我们严格把关,通过电话询问企业,及时修改,保证了上报数据的准确性。99年信息网按时共完成12期的全国重点氯碱企业月报交流汇总和4期全行业企业季报交流汇总工作(其中第四期为99年度年报)。

4、加强信息网网员联络交流工作,增强信息网凝聚力。 1999年6月组织召开了全国氯碱经济技术信息网交流会,会上总结了98年度信息网网务工作,讲解指标项目,统一填报口径,各网员单位在会上交流了本企业计划统计工作的经验,并提出完善信息网工作的各自观点。每年一次的信息网交流会,缩短了企业与信息网的距离,对于企业的建议和意见,我们认真采纳,有效地提高了信息网的工作质量。信息网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各网员单位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为企业和上级领导部门服务。 随着国家机构改革和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氯碱信息网为企业和国家领导部门架起了桥梁。每年一次的信息网交流会我们请来国家石化局领导传达最新信息。每月的交流汇总资料,我们如实向上汇报,反映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信息网在99年的争取电价优惠政策和扭亏脱困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6、信息网工作现存在的问题。 信息网网务工作的顺畅,需得到每个网员单位的支持。在工作中,我们发现因企业机构调整、人员的变动,报送中断。望联络员因工作需要岗位变动时,将交流报表交部门领导,重新安排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将更换人员告知协会。在企业报送的交流材料中,我们还发现,所报数据有些未按要求填写,如只报本年数,去年同期数不报;烧碱成本、售价未折百等。个别企业的报表中单位名称、填报部门、填报人均不填写,这给我们汇总工作带来了困难。有些企业未按照报送,待行业汇总工作结束后,我们才收到报表。以上报送中存在的问题,望企业注意,配合我们共同做好信息网的基础工作。

二、全国氯碱经济技术信息网下一步工作重点。

1、采用计算机联网,缩短报送时间。 信息网下一步将采用两种报送方式:

①未具备联网条件的企业,采用原上报方式,将月报表样按要求填写清楚,邮寄或传真至协会;

②具备计算机联网条件的企业,通过INTERNET网将上报内容发送至协会。

2、加快信息反馈速度。 改变以往单一方式,即邮寄方式。首先可通过INTERNET网将汇总资料发送到每个企业;其次再将汇总资料打印成册邮寄至企业。这样就缩短了反馈时间,增强了信息资料的时效性。协会今年下半年工作重点之一是成立协会网站。协会网站的内容丰富,其中之一包括经济技术信息交流一栏,全国氯碱经济技术信息网各网员单位可拥有密码,上网查寻信息网汇总资料及协会其它网上信息。

国有企业年度工作总结范文4

这次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学理听取国资委三年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上半年经济形势,总结今年以来中央企业改革发展情况,公布*5年度业绩考核情况,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国务院领导对这次会议很重视。会前我们专门向黄菊副总理作了汇报,黄菊副总理作了重要批示,对中央企业上半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下半年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下面,我根据国资委和国资委党委讨论的意见,讲三个问题。

一、上半年经济运行和中央企业改革发展情况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确定的各项方针政策,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国民经济继续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态势。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91443亿元,同比增长10.9%;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39680亿元,同比增长17.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2371亿元,同比增长29.8%;进出口总额7957亿美元,同比增长23.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分别同比增长10.2%和11.9%。

上半年,中央企业实现了速度与效益同步增长,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生产经营稳定增长,产销衔接水平进一步提高。1-6月,中央企业完成增加值10771.5亿元,同比增长16.8%;实现销售收入37433.8亿元,同比增长20.6%。在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带动下,中央企业主要产品产销水平明显提高。钢铁企业钢材产量增长12.1%,6月末库存同比下降了21.2%。汽车企业汽车生产增长20.9%,销售增长19.1%,产销率达到96.7%。

经济效益持续提高,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平稳增长。1-6月,中央企业实现利润3516.5亿元,同比增长16%。二季度中央企业单月实现利润都突破600亿元,4月份单月实现利润达634.1亿元,突破去年12月份创造的单月利润633.4亿元的历史最高记录,6月份单月实现利润高达684.2亿元,再创历史新高。上半年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7%,增幅低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8个百分点,投资主要集中在矿业、交通运输、石油石化、电力等国民经济基础行业,投向企业主业的比例在97%以上,投向更趋合理。

上缴税金大幅度增加,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进一步显现。1-6月,中央企业已上缴税金总额达3239.4亿元,同比增长17.3%。煤电油运企业努力扩大生产,市场供应能力明显增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神华和中煤两大煤炭企业生产原煤同比增长14.5%,两大电网公司供电量同比增长12.27%,五大发电企业发电量同比增长12.5%,三大石油企业国内外原油产量同比增长5.8%、天然气生产同比增长26.7%,水运企业和航空企业的运输周转量分别同比增长7.2%和12.6%。军工企业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军品科研和生产任务的同时,积极开拓民品市场,经济效益大幅度增长,科研、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各行各业的中央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都做出了重要贡献。中央企业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国家电网、中国铝业等企业向全社会公布了社会责任报告,树立了中央企业的良好形象。

上半年中央企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有宏观经济环境较好的有利因素,更是中央企业广大干部职工锐意进取、奋力拼搏的结果。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央企业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努力转变增长方式,通过加强管理和技术创新,大力推进降本增效和节能降耗,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中石化通过采用信息化手段,实行集中采购,优化原油采购与配置等手段,降低成本达百亿元。中国电信不断加大对电信设备等物资的集中招标采购,主要设备价格较以前下降近20%。宝钢深入开展“全员降本增效劳动竞赛”,今年前5个月就实现了降本增效33亿元。武钢通过签订降本考核责任书,层层落实降本责任,并按照市场化原则全面清理关联交易,上半年降低成本费用16.5亿元。国航积极推行节油措施,通过实行计算机飞行计划、推行航线优选、加大二次放行力度等措施,上半年节约燃油成本0.9亿元;同时通过开展油料套期保值,有效锁定浮动油价,减少燃油成本2.2亿元。中国铝业上半年每吨氧化铝的综合能耗同比下降22千克标煤,铝锭综合电耗每吨下降206千瓦时,铝材生产的综合能耗同比下降31.8%,仅节约能源一项就降低成本2.1亿元。华能结合管理年活动,深入推动节能降耗,上半年发电煤耗保持了每千瓦时346克标准煤的先进水平,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8克,相当于节约燃煤成本27.45亿元。

上半年,中央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部署,按照去年底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进展。

(一)深化改革,企业经营机制进一步转换。

股份制改革继续推进。中工国际成为资本市场恢复融资功能后第一家在国内A股市场上市的公司,并成功发行6000万股。保利地产也在A股市场成功上市。中国建材在香港首次发行股票上市,中国铝业在香港增发了新股。上半年,中央企业在香港股票市场募集资金总额67.7亿港元,在境内股票市场募集资金4.4亿元。一批国有大型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后,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了内控管理,经营机制明显改善。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仅13个月的网通香港在今年2月被提前纳入恒生指数成份股,在境外资本市场上树立了良好形象。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稳步推进。截至6月30日,在全国837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已有735家完成或正在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占总数的87.8%。在中央企业控股的187家上市公司中,已有152家完成或正在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占总数的81.3%。在列入全国重点推进的39家中央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中,已有28家完成或正在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国有独资公司建立完善和董事会试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目前,国有独资公司建立和完善董事会试点户数已达到了16户,已建立规范董事会的企业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并规范运作,刚列入试点的企业也积极抓紧推进各项工作。宝钢建立规范的董事会后,及时出台了董事会运作的各项制度,抓紧完善对董事会下设的常务委员会以及董事长、总经理的授权制度,充分发挥外部董事的作用,保证了董事独立发表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水平的提高。目前,宝钢董事会已被国资委授予了经营业绩考核、决定薪酬、选择有关经理人员以及重大投资决策等职权,为董事会进一步发挥作用创造了条件。

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步伐加快。截至6月底,共有76户中央企业主辅分离改制分流总体方案及实施方案得到审核批复,实施方案中涉及改制单位4863个,分流安置富余人员77.2万人。中石化、鞍钢、神华、中冶、南车、宝钢、东电等15户中央企业推进力度较大,进度较快,效果较好。

中央企业普遍加快推进了劳动、人事、分配制度的市场化改革。国资委成立以来,已有157家中央企业在总部机关或二三级公司开展了公开招聘、竞争上岗。今年上半年,诚通将47个中层管理岗位全部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引进了人才,提高了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中船重工集团总部实现了全员竞聘上岗,下属单位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对重要的专业技术岗位引入竞争上岗机制,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考核制度,有效地促进了企业内部竞争机制的形成。

(二)强化财务资金管理,企业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中央企业通过探索实施财务信息化、财务预算管理、资金集中管理等措施,进一步加大了投融资、资金、成本费用、物资购销、担保等重要财务事项的管控力度。中石油采取货款封闭运行、收支两条线及债务集中管理等措施,已撤并8000多个银行账户,债务规模缩减1000多亿元,每日吸收闲散资金500多亿元。航天科技启动成本工程,从产品设计的源头抓起,逐级建立成本工程的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中电投、中煤等企业进一步完善了资金管理体制,实现了集团统一管理银行账户、统一管理银行授信、统一监管资金收支、统一调剂资金余缺。华润、五矿、中化等企业不断改进全面预算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监督,提高了集团资源配置能力;中铁建、中海运等企业建立和完善应收账款的责任催收制度,回款率明显提高;核工业集团、航空一集团等企业加强不良资产清理力度,盘活了部分资产;中国铝业、兵器工业、兵器装备等企业探索实施了总会计师委派、轮换交流制度,加大了对所属子企业的财务监督力度。中央企业普遍加强了对下属企业的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并通过导向性指标,促进了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许多中央企业强化了对高风险投资业务的管理工作,加强了高风险业务清理和风险监控。部分企业在某些证券公司违规经营问题全面暴露之前退出委托理财业务,收回了部分委托理财本金,挽回了经济损失;部分企业严格控制期货、期权及衍生品投资规模,完善了高风险投资业务的监管制度,加强了专业化操作与适时监控,并对一些不具备条件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业务进行了清退。

中央企业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初步建立了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目前,中央企业已设立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有120户,占72.3%;已实行总法律顾问制度的有42户,占25.3%;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人员已有1万多人。中央企业已经确立了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牵头、法律部门与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机制,建立了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和事后补救为辅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三)推进技术进步,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

中央企业普遍高度重视技术进步,在科研开发、产品创新、工艺创新以及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面不断加大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年,中央企业共申请专利10031项,授权专利4948项。中石化、中石油、兵器装备、机械工业、航空一集团、宝钢、中国铝业、电子信息集团、钢研院、国家电网等企业拥有的专利数位居前10名。排名第一的中石化*5年申请专利1037项,授权专利824项。中央企业去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3项、二等奖44项,分别占该奖项总数的30%和28%。

今年以来,中央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又取得了新的进展。二重定期淘汰部分装备和产品,加快工艺装备和产品的更新换代,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上半年完成了一大批重大装备研制任务的阶段目标,首次成功研制了超大钛框等航空模锻件新型材料。核工业集团秦山核电二期项目今年4月已竣工验收,实现了自主设计、自主建造、自主管理和自主运营。南方电网建设的贵州至广东直流输电工程,设备自主化率达70%,完成了世界上第一个正负80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的前期关键科研项目。神华通过自主开发、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煤直接液化工艺和催化剂等核心技术。中国网通与中科院、北京大学联合组建了国家工程实验室,推进了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结合。煤科院、钢研院、有色院、武汉邮科院、上海医工院、纺织科研院等科研企业为行业技术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国际合作取得新的进展。

海外能源资源开发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批中央企业充分分析国际市场风险,按照国际市场规则,积极“走出去”,开发利用海外能源资源。中石化新签了厄瓜多尔、伊朗、尼日利亚等3个境外油气资源合同。中石油新签境外合同7个,海外投资业务进入国家增加到23个。中海油完成了尼日利亚油气田项目的收购。五矿与智利国家铜业公司联合开发智利铜资源,获得智利对我国未来15年内约85万吨电解铜的供应。有色矿业集团按照“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方针,加快推进海外有色金属资源的开发,目前已在赞比亚、蒙古、缅甸等国拥有铜、锌、镍、钴等金属储量700万吨。南方电网主导并全面启动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电力发展总体规划工作,加快了在越南、老挝、缅甸开发电力资源、投资建设电站的进度。

国际工程承包建设和大型成套设备出口取得了新突破。中央建筑企业积极“走出去”,到国际建筑工程市场承揽工程,不断向工程总承包、项目融资等发展,国际竞争力不断提高。中铁工、中铁建、中建三家中央建筑企业第一次入选了美国《财富》杂志评选出的*5年度世界500强。中建积极承建国外高难度工程项目,不仅赢得了尊重,而且获得了良好经济效益,今年前5个月新签境外合同额113亿美元,同比增长42.9%,其中1000万美元以上的大项目24个,合同额占海外签约总量的66.2%。通用技术集团大力开拓大型成套设备出口,与伊朗签署了价值1.75亿美元的铁路客车项目。机械工业集团上半年工程成套设备项目新签合同额31.2亿美元,接近去年全年新签合同额,创历史最好水平。

(五)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企业党建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和改进。

按照中央的要求和国资委党委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中央企业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央企业各级党组织认真总结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建立健全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中央企业“四好”班子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企业领导人员的思想理论素质不断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领导班子保持了良好的精神面貌。中央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发挥,在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的同时,积极探索适应法人治理结构要求的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方法措施,宝钢等企业党委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积极有益的探索工作。中央企业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提高,中铁工开展了“青藏高原党旗红”、“党旗飘扬杭州湾”等具有时代特征和企业特色的活动,支部建在项目上,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今年以来,中央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积极推进,宣传思想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加强,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进一步深入,职工素质工程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这些都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中央企业上半年取得的成绩,既为完成全年目标奠定了基础,也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央企业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总理在听取国资委成立三周年工作汇报时指出,“近几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力度加大,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不断推进,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逐步规范;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不断完善,监管基础工作和监管力度加强,在实践中探索和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济效益明显。”这些成绩的取得,与中央企业广大干部职工的勤奋工作和努力拼搏是分不开的。监事会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强化出资人监督,也对中央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在此,我代表国资委和国资委党委,向大家表示感谢和慰问!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许多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有的中央企业改革力度还不够大,集团公司经营机制转换滞后,管理手段和方式仍带有行政色彩;有的中央企业发展思路还不很清晰,规划仅仅停留在纸面上,存在着片面追求速度、盲目扩张的倾向;有的中央企业管理基础工作还很薄弱,存在不少漏洞和隐患。特别是部分企业经营中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部分企业过分依赖负债扩大规模。上半年中央企业负债增长超过资产增长的企业有76户,超过10%的有26户,超过30%的有4户;负债增长超过所有者权益增长的企业有84户,超过10%的有53户,超过30%的有32户。负债增长过快使这些企业的经营风险不断加大。

二是部分企业成本费用控制不力。上半年成本费用同比增幅高于同期销售收入增长率的中央企业有68户,占总数的41%。从成本费用增长结构看,销售成本同比增幅高于销售收入的有93户,其中销售成本同比增长高于同期销售收入增长率10个百分点的有10户,营业费用同比增长超过50%的有20户,管理费用同比增长超过30%的有25户。有的企业人工成本增长过高过快。

三是部分企业应收账款过大。上半年中央企业应收账款净额6066.2亿元,同比增长14%,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为16.2%,其中应收账款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30%的有60户,占总数的36.1%;应收账款占销售收入比重比上年同期上升的企业有77户,占总数的46.4%。

四是部分企业经营困难加重。上半年共有11户中央企业处于亏损状态,亏损企业亏损额25.2亿元,同比增亏4.7亿元。部分微利企业的效益持续下滑,1-6月累计实现利润不足*0万元的企业有23户,其中实现利润同比下降的有3户。

对这些问题,我们既要看到不足,又要看到潜力,只要努力改进工作,中央企业还有巨大的潜力可以挖掘。有关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对策,在下半年工作中认真抓好整改。

二、下半年面临的形势和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对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十分重视,锦涛总书记、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分析了当前经济形势,并对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要求。总的看,下半年中央企业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国际经济保持较快增长态势,世界经济和贸易量保持较高增长;国内市场需求旺盛,消费、投资、出口需求将继续保持较强增长势头,煤、电、油、运的有效供给对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宏观政策的预见性、针对性不断增强,宏观调控效果将进一步显现。但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下半年中央企业改革发展还面临许多不确定因素:今年以来国际油价继续高位运行,全球石油供应偏紧的格局短期内不会改观,国际油价走势还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钢材、汽车、电力、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等行业的产能和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也需要我们密切关注。我们要按照中央确定的方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重视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更加重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更加重视社会发展和民生,更加重视从体制机制上解决深层次问题,认真做好下半年各项工作。

(一)加大改革力度,抓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深化改革是下半年中央企业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央企业一定要抓住当前企业经营状况较好的有利时机,以股份制改革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重点,继续加快推进各项改革。一是加快股份制改革步伐。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中央企业要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快股份制、公司制改革。要积极争取在整体改制、整体上市上有所突破。具备整体引入战略投资者或整体改制上市条件的优质大型企业,要加快整体改制、整体上市步伐。不具备整体改制上市条件和已有部分资产上市的中央企业,要以主营业务资产统一运作、做优做强上市公司为目标,通过增资扩股、收购资产等方式把优良主营业务资产全部注入上市公司,逐步做到整体上市。二是建立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要稳步推进国有独资公司建立完善董事会的试点工作,已建立董事会的7家试点企业,要抓紧规范运作,切实履行好董事会的职责;其它9家试点企业要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建立规范的董事会。具备条件的中央企业及控股子公司,要积极参照董事会试点企业的做法,建立规范的董事会,实现决策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三是做好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和清偿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尚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27家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要加快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发挥大盘蓝筹股对股权分置改革的带动作用。涉及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7家中央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要求,抓紧落实偿还资金计划,按规定时限偿还所占用的上市公司资金。四是做好企业分离办社会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下半年重点是抓紧完成第二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遗留问题,有关企业要加快推进,争取尽快完成。中央企业特别是一些传统行业的国有老企业,要抓住当前经营状况好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好国家有关政策,积极推进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五是继续做好政策性关闭破产和重组脱困个案工作。要按照全国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总体规划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意见》要求,根据自身承受能力,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有计划地推进中央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项目的实施。对中央企业的重组脱困个案工作,要进一步理清思路,加快组织实施,力争在年底前完成。六是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切实转换经营机制。积极探索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推进企业内部中高级管理岗位公开招聘和竞争上岗。不断建立完善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贯彻落实好《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规范职务消费的各项制度,提高职务消费的透明度。

(二)强化企业管理,着力在降本增效上下功夫。

强化管理是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关键措施。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下,中央企业保持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必须在管理上下苦功夫、硬功夫。一是高度重视成本费用控制工作。要建立和落实成本费用管理目标责任,组织实施全员、全过程、全要素的成本费用控制工程,加大成本费用的预算控制与考核激励机制。不断创新资金管理模式和融资方式,降低资金占压和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控制人工成本增长幅度,继续做好职工工资总额控制管理,规范各项福利、补贴的计提与发放。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加强购销管理,尽量压缩库存。二是创新集团管理模式,提高集团控制力。要提高战略管理意识,制定科学、合理的集团战略规划,提高战略执行力。积极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切实做好重大经营事项的预算控制,建立和完善预算执行结果的考核奖惩制度。积极推进财务信息化建设,完善资金集中管理与统一结算方式。通过向子公司派出产权代表、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强化对子公司重大事项的监管和掌控。要高度重视企业内部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工作,努力缩短管理链条,增强重要子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三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全面完善风险管理。在会计管理、绩效管理、资金管理、审计稽核等内控关键程序和环节,建立规范的授权审批制度、责任联签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重要制度体系。严格规定投资、担保、抵押等事项的管理权限。要加强对外投资和国有资产的监管,采取有效措施规避各种风险。要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加快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加强重大决策前的法律论证和审核把关,为企业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三)大力推进自主创新,不断增强核心竞争能力。

自主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原动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是中央企业生存与发展、提高核心竞争能力的必然要求。中央企业作为我国国有经济的主导力量,有责任、有义务做自主创新的表率。一是加大科技投入,加快新产品的研发。要继续依托重大工程,推进重大装备国产化,不断提高工艺装备水平。要结合企业实际,加大研究开发投入,保证企业自主创新资金的需要。特别是要抓住当前经济效益大幅提高、资金相对充足的有利时机,把投入的重点尽快转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提高持久盈利能力上来。二是加快高新技术的开发。中央科研院所和企业研发机构要发挥行业综合优势,努力承担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设计任务,成为行业技术创新基地。积极探索技术扩散机制和途径,运用专利许可、技术转让、技术入股等方式加快技术成果的产业化,不断提高重大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水平。要注重产学研合作联合,加强与跨国公司、世界著名科研机构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拓宽视野,充分利用国际科技资源。三是做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的试点工作。要积极推进“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列入试点的企业要切实按照试点要求,认真制订试点方案,积极开展试点,探索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的有效模式。四是做好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利用、管理和保护工作。要强化知识产权意识,努力实现技术创新创造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促进技术创新的良性互动。加快企业知识产权成果应用和产业化,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制度,加强企业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

(四)强化资源节约,促进增长方式的转变。

资源节约是国家实现长远发展战略的可靠保证,也是中央企业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环节。中央企业必须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一是围绕贯彻落实全国节能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精神,以创建资源节约型企业为主要载体,搞好资源节约规划,积极通过技术创新、结构调整、科学管理、对标挖潜等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节能降耗水平。重点耗能企业要切实落实节能措施,努力完成降耗目标,充分发挥在节能降耗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加强与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的对标,通过对标找出差距,努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投入产出水平。三是建立健全资源节约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在企业内部层层落实节能降耗指标,加强对资源节约情况的动态跟踪和考核,切实落实好企业资源节约责任。

(五)抓好安全生产,切实维护企业和社会的稳定。

安全生产是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上半年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初步统计,中央企业共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18起(含境外),死亡84人,伤72人,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增加7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受伤人数增加11人。中央企业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承担好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一是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的体制机制,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企业党委要听取上半年安全生产的工作汇报,检查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体系,切实把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层层落实到每一个岗位。二是抓紧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9月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我委将联合召开中央企业应急预案应急管理现场工作会,总结中央企业应急预案建设工作,交流典型经验,研究部署中央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各中央企业要积极落实,并以此推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三是采用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和方法,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是我们必须常抓不懈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以来,中央企业在预防和处置不稳定问题上做了大量工作,保持了中央企业的总体平稳。但当前仍然存在一些不稳定因素,所涉及的上访、数量还比较多,也呈上升趋势,中央企业维护稳定的任务还很艰巨,要继续花大气力做好维护稳定工作。要层层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关闭破产、停产半停产和困难企业的党组织要加强党员管理,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维护稳定中的积极作用。要重视和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力争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进一步完善各项稳定工作制度和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维护稳定工作的联动机制。各中央企业要主动与地方党委、政府加强联系,定期与所在地党委、政府沟通交流情况,积极争取指导和帮助。

(六)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一个重大创举,为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的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我们要以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一是深化和拓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落实整改工作,建立和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经验,继续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二是积极开展“四好”班子创建活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要将“四好”班子创建活动与实施企业发展战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相结合,切实加强企业领导班子的能力建设。要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人才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中央企业“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研究制定“五支人才队伍建设”措施,落实“人才强企”战略。三是积极探索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要结合新修订《公司法》的实施和国有独资公司建立完善董事会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中央企业党内决策责任制,完善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继续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坚持推行厂务公开,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支持和保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要继续深入开展职工素质工程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创建学习型组织,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四是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推进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推动以廉洁从业、诚信守法为主题的企业廉洁文化建设,在建立健全企业内控机制中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增强制度的执行力。要继续加强治理商业贿赂、效能监察、查办案件等工作,有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三、当前国资委的几项重点工作

国资委组建三年来,在中央企业的支持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大和*届二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依法履行职责,积极进行探索,取得了良好效果,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中央企业的认可。但我们也看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极具探索性、极具挑战性的工作,许多问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我们对国资委如何更好地履行出资人职责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入思考。我们深深感到,依法履行好出资人职责,关键是要把握好四个方面:一是目标科学。出资人要对经营者建立引导性的科学目标,目标明确科学,工作才有方向,考核才有依据。二是责任落实。建立责任传递机制是搞好企业的核心和根本,不管是什么所有制的企业,都必须将保值增值责任层层落实,真正落实到每一个岗位。中央企业更应如此。三是激励到位。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是调动企业经营者积极性的重要手段。只有激励措施适度、到位,才能真正达到激励的效果。四是监管严格。加强出资人监管,是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措施。只有严格监管,才能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资委作为出资人代表,还有一点十分重要,就是我们的各项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要经得起企业和社会的监督。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落实责任和压力,才能真正建立起出资人的动力机制。如何更好地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需要我们和中央企业一起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

下半年我们要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做好*5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兑现工作。

*5年度实际纳入考核的企业总数为166家,考核结果为:A级28家,B级84家,C级48家,D级4家,E级2家。从总体情况看,各中央企业都高度重视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绝大多数中央企业的目标值体现了自树目标、自加压力的要求,总体经营业绩继上一年度创造历史新高后又创历史最好记录,各企业的关键绩效指标和管理“短板”普遍得到改善。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规定,*5年度有4家企业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降级:中石油发生2起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由A级降为B级;中铁工发生5起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由B级降为C级;中国水利水电共发生5起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由B级降为C级;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发生1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由C级降为D级。有6家企业因财务违规或对下属企业监管不力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受到降级或扣分处理:国电集团、大唐集团、中电投和华电集团等4家发电企业违规发放高额住房补贴,受到降分处理;海洋航空集团所属蓝星股份高管违规侵害国有权益,由B级降入C级;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对拟实行政策性破产和关停并转的62户企业监管不力,由B级降入C级。远东国际贸易总公司、华录集团、华源集团等3家企业没有完成考核目标,考核结果为D级。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中国唱片总公司2家企业财务数据不实,考核结果为E级,并要求限期整改。

下一步,我们要继续认真总结这两年业绩考核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优化考核指标,加大对企业科技投入、资源节约、管理创新等情况的考核力度,研究设立一些单项奖励。同时,认真做好*4-*6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的跟踪分析和结果测算工作。

要做好*6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工作,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兑现年度薪酬。关于国有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问题,目前社会十分关注。对这个问题要讲三句话。第一,中央企业处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之中,面临各类所有制企业对人才的争夺,其薪酬水平必须符合市场机制运作原则,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第二,企业的薪酬水平要与其竞争力相适应。任何企业都必须控制好人工成本,使企业和产品保持较强的竞争力,中央企业也不例外。第三,要按照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处理好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关系,这方面中央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按照国资委的考核分配办法,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由考核结果决定,该高的高,该低的低,该降的还要降,这种薪酬决定机制有利于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发展。在强化激励的同时,我们也要注重建立健全约束机制。不久前,国资委出台了《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要求各企业在年底前制订出本企业规范职务消费的制度框架,*7年起严格实施。下半年,我们将对企业规范职务消费制度建设情况开展调研,及时掌握、研究企业在建章立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总结企业的好经验、好做法,组织企业互相交流,扎扎实实地做好制度建设,为规范职务消费打下坚实的基础。

这里,我还要讲一下股权激励问题,对股权激励社会各界议论较多,股权分置改革后的企业也都把股权激励提上了日程,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文件后,大家都希望国资委尽快出台相关文件。在这方面国资委的态度一直是积极的,工作也在抓紧进行。股权激励是市场经济中行之有效的一种激励方式,但股权激励是一把双刃剑,在我国市场经济还很不完善的条件下引入股权激励的方式,需要谨慎从事,发挥其积极作用,避免负面影响。因此国资委在推进股权激励制度建设中,采取的是规范起步、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做法,先在法制环境比较健全、治理结构比较规范的境外上市公司中实行,然后在境内上市公司中试行,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目前境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规范性办法经过反复讨论,多方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完善,即将正式。中央企业在组织实施这个文件时,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实施股权激励要与推进企业各项改革相结合,特别是要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同步配套。股权激励是出资人对经营层的激励,如果企业出资人不到位,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体制机制没有根本转变,就难以达到激励的效果。因此即将出台的文件对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作了比较严格的规定,明确要求外部董事要占董事会成员的半数以上,且薪酬委员会必须由外部董事组成。这个要求是市场经济中通行的做法,既然实施股权激励,就必须在改革方面有实质性进展,只激励不改革不行。

二是要把握好股权激励的政策界限。首先,在起步阶段股权激励的水平不能太高,激励的对象也不能过宽。考虑到目前实行股权激励的市场环境和相关条件不是很完备,我们缺乏这方面的经验,还要与当前社会对收入分配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因此即将出台的文件对股权激励的水平和对象都作了比较明确的限定。其次,股权激励要坚持风险与收益对称。在考核指标的设置上既要考核当期效益情况,更要着眼于企业的长期发展;既要看盈利水平,也要看股票市值的变化。要通过股权激励促进上市公司业绩的提升,给市场一个积极的信号。第三,股权激励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范进行,在股权授予中不能无偿量化存量国有资产,也不得由国有大股东单独支付激励成本。

三是在文件下发后,希望各上市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的母公司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履行好职责,积极稳妥,谨慎起步,防止一哄而起。按照现在规定的条件,首批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不可能很多,目的就是要树立好的样板,引导企业把股权激励与深化改革转换机制结合起来。

(二)积极推进中央企业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

加快中央企业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是《条例》赋予国资委依法履行的出资人职责,也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必须共同推动的重要工作。下半年我们要从以下三方面推进这项工作:一是要继续抓好新修订《公司法》的实施和国有独资公司建立完善董事会的试点工作。规范国资委与试点企业董事会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对试点企业董事和拟任董事的培训,研究制订对董事会、董事评价办法等工作制度。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加快外部董事选聘步伐,建立外部董事人才库。要强化董事会的战略管理功能,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提高董事会运作的质量和效率,并以此推动企业的各项改革工作。二是积极稳妥推进中央企业布局结构调整。经过近两年的努力,我们已经制定了《中央企业布局结构战略性调整指导意见》,分行业、分领域研究提出了中央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思路。要按照《指导意见》所确定的原则、目标和重点,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布局结构调整,促进中央企业之间的强强联合,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国有经济具有竞争优势的行业和未来可能形成的主导产业集中,向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集中,向企业主业集中。继续确认并公布中央企业主业,依据《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企业重大投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控制非主业投资,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积极探索以资产经营公司为平台推进中央企业的调整重组。积极推进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的重组。三是加快建立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要在继续加强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实现形式,明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经营支出的范围及管理方式。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利润分配工作,研究制定《中央企业利润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积极研究制定《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暂行办法》,对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的收益内容、收缴范围、收缴方法、收益预算、收益清算等内容做出明确规定。

(三)强化和改进出资人监督。

国有企业年度工作总结范文5

[关键词] 中国西部;经济增长;产业组织结构

[中图分类号] F06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3-3890(2007)08-0016-04

西部工业产业集中度较低,企业规模结构趋于小型化,大中型小企业专业协作水平低等,应进一步强化政府作用,调整企业规模结构,分类改造小型企业,促进分工与专业协作,以不断优化西部产业结构组织,促进西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20世纪60年代以前的经济增长理论认为资本、劳动和技术是影响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而结构及其变化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则未受到应有的重视。60年代以后,一些经济学家提出经济结构即产业结构、产业组织结构等对经济增长的速度和质量存在至关重要的影响。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迈进的过程中,逐步调整西部地区不合理的产业组织结构,对于加快西部工业发展,实现西部经济增长方式根本性转变,促进西部经济快速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将在明确产业组织结构和经济增长关系的基础上,对当前西部地区产业组织结构的现状进行分析,以找出其存在的问题,进而对西部经济增长的质量进行实证研究,以论证西部地区产业组织结构的不合理是影响西部经济增长质量低下的重要因素并提出优化西部产业组织结构的对策。

一、产业组织结构和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解析

经济增长即国民财富或社会财富的增长,具体表现为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产业组织结构即企业组织结构,指某一产业内企业间的相互关系结构如垄断与竞争关系及其发生、发展和衰退的过程。对于经济结构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历史上一些经济学家曾提出过一些不同的甚至矛盾的观点,如哈罗德等人否定经济结构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库兹涅茨认为经济增长对经济结构具有决定作用,而罗斯托、帕西内蒂等人则认为经济结构对经济增长具有更为现实的重要作用。笔者主要从产业组织理论的角度阐述产业组织结构的合理化对经济增长质量的促进作用。

合理的产业组织结构可以有效利用和配置各种资源,以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产业结构解决资源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各产业之间的配置,产业布局解决资源在空间地理上的配置,而产业组织结构则解决产业内各企业间的资源配置,把资源合理配置落实到各个企业,可见,产业组织结构的合理化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环节。产业部门的适度集中可以保证产业具有较高的利润率水平,适应于技术进步与市场规模的客观要求,同一产业的不同企业形成较高的集中度,有利于获得规模效益,促进研究开发与技术进步,也有利于获得较高的产业利润率。适度集中的产业组织状况是产业层面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机制。合理的产业组织结构可以避免重复生产和重复建设。合理的产业组织结构意味着该产业形成了较高的进入壁垒和移动性进入壁垒,可以防止重复生产和重复建设所带来的资源浪费,从而提高资源配置的净收益,获得规模经济效益。此外,有效的产业组织结构也是培养产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条件。

二、中国西部产业组织结构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 工业产业的集中度较低。集中度是影响产业组织结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是衡量产业竞争性与垄断性的最常用指标,可用某一具体行业内规模最大的前几位企业的有关数值(如产值、产量、销售额、职工人数、资产总额等)占整个市场或行业的份额来表示。

就西部产业的一般集中度而言,笔者按西部最大100家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进行了计算。数据显示,2004年西部地区工业集中度约为30.47%,高于同期东部17.17%的水平,但与发达国家20世纪70年代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1977年美国最大的100家工业企业的一般集中度为35.0%,1973年西德为45.4%,1977年英国为41.0%,1981年韩国46.2%。就具体产业而言,西部地区各主要产业的市场集中度也很低。笔者按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计算的2004年西部23个主要行业的前4位集中度(CR4)显示,西部地区仅有烟草制品业(58.85%)、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48.19%)、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41.79%)、饮料制造业(40.47%)、橡胶制品业(37.74%)、通信设备计算机(38.50%)等6个行业的市场集中度(CR4)超过35%,这些行业之所以集中度相对较高,主要是因为其多属于政府严格控制的自然垄断行业。其他行业,除黑色金属冶炼、压延加工业(30.40%)、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32.86%)属于低集中寡占型行业以外,市场集中度(CR4)均低于30%,有的甚至不足10%,如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6.34%)、农副食品加工业(6.14%)、非金属矿物制品业(2.96%)等属于原子型行业,占23个行业的65.22%,这些行业企业数量极多,不存在集中现象,竞争比较激烈。西部地区工业产业集中度偏低,不利于政府对宏观经济进行有效的调控和干预,不利于企业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使得西部企业缺乏竞争力。

2. 企业规模结构不合理,企业规模趋于小型化。企业的规模结构是影响产业组织结构的另外一个重要因素。所谓企业规模结构是指不同规模企业的构成和数量比例关系。企业规模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着规模经济利用和技术进步状况,对产业组织结构形态和经济运作效率具有重要影响。

国家统计局的2005年《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及《2005年中国大型工业企业》显示,2004年,进入全国大型工业企业排名的2 154家大型企业,属于西部12省的企业仅376家,占17.456%,而属于东部11省的企业有1 298家,占总量的60.26%。另外,西部地区进入全国工业500强的企业只有78家,占15.6%,进入工业1 000强的有148家,占14.8%。而东部地区相关数据为326家、占65.2%和642家、占64.2%。西部地区大型工业企业的数量较少,反映了西部地区的工业整体实力显著小于东部地区,企业的规模也明显小于东部企业。从行业来看,进入全国工业500强或1 000强的西部企业多是石油开采、电力、石化、烟草、钢铁等由国家严格控制的垄断性行业,而一些竞争性较强、技术含量高的行业则很少有西部企业的身影。此外,2003年西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共有24 111家,其中大型企业353家,占总量的1.464%;中型企业3 092家,占12.824%;小型企业20 666家,占总量的85.712%。由此可见,在西部工业企业中,大中型企业所占份额较小,小型企业占据了较大份额,西部工业企业普遍趋于小型化,不利于西部地区进行现代化条件下更为精细的分工,也不利于充分利用更先进的工艺,使用更大型、高效和专用的设备,直接导致西部地区经济的粗放增长,使得西部地区整体经济效益的低下。

3. 西部大中小企业专业化协作水平较低。西部地区由于受传统体制的影响,地区之间、产业之间、地方和部门之间存在着严重的行政割据,进而影响西部地区分工和专业化的发展,致使西部地区大中小企业之间严重缺乏专业化分工与协作关系,使得西部地区大中型企业内工艺加工过程齐全,零部件外购率低,形成“大而全”;小企业生产技术水平低,设备陈旧落后,技术力量薄弱,管理混乱,生产效率低,产品质量差,价格高,资源浪费严重。此外,西部小企业大多是全能型企业,产品结构与大中型企业雷同,并与大企业争夺原料、能源、市场,造成产大于销,产品积压。总之,西部地区专业化水平低,企业“大而全,小而全”明显存在,限制了西部地区企业和社会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和规模经济水平的提高。

三、中国西部经济增长质量的实证研究

1. 行业利润率较低,资源配置低效。资源配置效率是反映经济增长质量最重要的指标,也是反映产业组织结构是否合理的重要指标之一。产业组织理论通常使用利润率指标反映资源配置效率,长期的高利润率或低利润率都意味着资源分配的不合理。产业利润率相差较大,说明工业资源的配置效率较低。

笔者对西部地区2001~2003年各行业3年平均利润率进行了计算,结果显示,除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通信计算机电子设备等五个行业的平均利润率略高于全国水平外,西部地区各行业平均利润率普遍低于全国水平,这说明资源的配置效率在地区之间不平衡且西部地区各行业资源的利用效率普遍低于其他地区。另外,从西部地区内部各行业3年平均利润率的比较来看,行业之间存在较大差异。3年平均利润率最高的是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高达23.11%,而最低的是纺织业,利润率仅为-0.98%。纺织业、造制及纸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核燃料、电气机械器材制造业、仪器仪表办公用机械等行业常年处于微利状态,其中,纺织业和石油加工炼焦核燃料加工业常年亏损。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西部地区工业各行业的平均利润率相对于全国来讲比较低,而且行业与行业之间存在较大差异,说明西部地区工业资源未能在行业之间实现高效率配置。资源配置效率低下严重阻碍了西部地区经济的集约性增长。

2. 单位能耗大,企业亏损严重。全员劳动生产率是衡量经济效益高低的重要指标,全员劳动生产率越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经济增长的质量越好,反之则反是。笔者对2003年中国东西部地区11个工业行业的全员劳动生产率进行了测算(见表1)。数据表明,西部地区各主要行业的全员劳动生产率均低于东部地区,其中,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和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等6个行业的全员劳动生产率不及东部的一半。由此可见,西部地区各行业的企业经济效益较差,经济增长质量较低,与东部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西部地区工业企业经济效益差的另一个重要表现是,西部工业企业单位产出的资源消耗远远高于东部地区。有数据表明,西部地区工业企业单位产出的天然气消耗是东部的16.15倍,煤炭、高炉煤气和汽油的单位产出消耗是东部地区4倍多,焦炭、焦炉煤气、煤油、电力的单位产出消耗是东部的3倍多。单位产出的能耗大,从根本上说明了西部地区工业企业的经济效益较差,西部经济呈现出粗放型的增长方式。

3. 技术进步缓慢。技术进步是产业发展以至经济增长的基础,也是衡量经济增长质量的重要指标。改革开放以来,西部技术进步状况有了较大的改善,但是从总体上来看,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

科研经费投入水平低是制约西部企业技术进步缓慢的最主要因素。数据表明,2004年,在全国开展科技活动的32 924个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东、中、西部地区分别占71.6%、17.2%和11.2%,企业的科技活动主要集中于东部地区。西部各省区2004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总投入经费与代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研究与开发(R&D)经费都显著地低于东部各省,其中,全国科技活动总投入经费,东部11省占71.82%,西部11省区仅占13.47%;在科技活动经费投入中,研究与开发(R&D)经费全国为1 104.5亿元,其中,东部11省高达843.12亿元,占总量的76.33%,而西部11省区仅有104.06亿元,占总量的9.42%,西部各省的科研经费投入水平严重低于东部各省。

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低是制约西部经济快速发展,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换的重要因素。受高度集中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西部地区企业的科技开发多由政府主导,西部地区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大中型企业在人才、智力交流方面渠道不畅,科学技术研究同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严重脱节,同时科技体制改革的相对落后,使得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更加困难。

西部地区科技活动投入水平低制约了西部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开展,从根本上决定了目前西部企业技术进步落后的状况,而科技成果转换效率的低下则加剧了这种落后的局面,成为西部地区经济实现集约增长的重要制约因素。

四、优化西部产业组织结构的对策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结论:近年来,西部地区的产业组织结构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优化,但总体上仍未摆脱不合理的局面。工业产业的集中度较低,企业规模结构不合理,企业规模趋于小型化,大中小企业专业化协作水平较低,导致西部行业利润率较低,资源配置低效,单位能耗大,企业亏损严重,技术进步缓慢等,严重阻碍了西部经济增长质量的提高,限制了西部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基于此,笔者认为要实现西部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必须加速西部产业组织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1. 强化政府作用,提高产业的集中度。政府对各个行业的进入应规定相应的规模标准,适当提高一些产业的进入门槛,防止生产分散的继续蔓延。通过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打破地区、部门和所有制之间的分割,使资源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流动,按照生产的内在经济联系重新组织资源,改善西部地区产业分散化和生产集中度低的状况。通过制定相应的产业组织政策,加快企业间的联合重组,建立以大企业为中心的现代产业组织结构。加强对企业兼并方案的研究、审查和监督,防止盲目兼并。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西部地区的证券市场,通过货币资源的有效配置实现优势企业的迅速壮大,促进产业集中度的提高。

2. 调整企业规模结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合理的企业规模结构可以有效地配置有限的资源,提高产业的经济效益。西部地区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来调整和优化企业规模结构。首先是调整企业的存量资产。西部地区可以通过企业破产、兼并机制来实现存量资产的重组,同时加快建立西部的产权转让市场来盘活国有资产存量,调整和优化企业规模结构。另一种途径是调整企业的增量资产。它是企业规模内部性增长的一种方式,也是调整、优化企业规模结构的重要形式。

3. 分类改造小企业,促进分工和专业化。大量专业化协作程度低的小企业的存在制约了西部产业规模经济的提高,阻碍了产业的技术进步,从而影响了西部整体经济效益的提高,分类改造和改组小企业成为当务之急。对规模不经济、设备陈旧、竞争力弱的小企业,应通过兼并、收购、转让等办法,由优势企业对其进行改造和改组;对“全能型”的小企业,通过产品结构调整,使其成为小而精、小而专、小而特的小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与大企业建立稳定的经济联系;对有发展前途的小企业,可在自愿的基础上,以优质产品为龙头组成企业集团;对产品没有销路、污染严重、资不抵债的小企业,要坚决依法破产。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工业交通统计司.2000-2005年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0-2005.

[2]水.产业经济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3]马建堂.结构与行为:中国产业组织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

国有企业年度工作总结范文6

关键词:中央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与展望

中图分类号:F2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08)12-0105-06

一、中央企业改革的重大意义

“中央企业”的概念产生于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报告所确立的新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即国有资产国家统一所有,中央和地方政府分别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这一新的体制表明新中国成立以来实行的国有资产“国家统一所有,地方分级管理”的模式走到了尽头,意味着我国国有资产管理的深刻变革。

十六大报告提出“中央政府和省、市(地)两级政府分别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2003年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定成立新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国家统一所有的前提下,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2003年3月,国务院国资委正式挂牌(从4月初开始,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陆续完成了组建工作)。按照十六大报告的精神,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有企业、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由中央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他国有资产由地方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中央企业就是指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或国资委)监管的中央所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

2003年国资委刚成立时,中央企业共有196户,经过五年多以来的不断重组调整,每年中央企业的数目都在发生变化,2008年7月最新公布的数目是149户。

(一)中央企业自身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中央企业改革的重要性

中央企业是我国国有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区别于非中央企业的独特属性,主要表现为:

1.中央企业作为国有企业的中坚和骨干力量,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经济载体,是国家财政收入的可靠来源,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经济基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自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确定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改革方向以来,已取得重大进展。国有经济继续控制着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对经济发展起着主导作用。一批大型国有企业正在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经济效益有所好转。截至2003年底,中央企业资产总额8.09万亿元。2003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4610亿元,其中中央企业实现利润就达3000亿元,均创历史新高。2003年,中央企业上缴税金3563亿元,占全部国有企业的44.1%,所实现的3000亿元利润占全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4610亿元的六成多。中央企业对国有经济发展的支撑和引导作用,一是依靠中央企业自身庞大的资产体系,二是依靠控股关系,充分发挥中央企业对整个国民经济的牵引带动作用。搞好有影响力、带动力的中央企业,发挥其强大的经济功能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对实现国家经济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维护社会和经济稳定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做强做大中央企业势在必行。

2.中央企业是特定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这些产品和服务具有外部性、关系国计民生、自然垄断特色、关系国家安全等。稳定提供这些产品与服务、保证社会经济稳定发展是中央企业的重要使命。虽然央企行业分布广泛,但大多还是分布在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如石油、化工、冶金、矿业、电力、军工、航空、通信、科研设计等。这些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中央企业的发展不仅关系到这些行业自身的发展,还关系到国家对整个宏观经济的调控能力。

(二)经济形势发展决定了中央企业改革的重要性

1.中央企业改革是扭转中央企业发展不均衡、减少亏损的需要

当经济发展进入21世纪,国有企业盈利能力的两极分化进一步加剧,微利和亏损企业量大面广。国有企业利润的增加更多的是由少数盈利大户带来的,多数企业、多数行业和多数地区处于微利或亏损状态王君超《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问题与前景》,中国网,2001年12月24日。从企业看,2001年1―9月份,排利润总额前5名的中石油、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海油、国家电力利润5家企业合计占全部国企利润的55%以上;从行业看,到2001年9月底,排利润总额前5名的行业占盈利总额的75%以上;从地区看,2000年,31个省区市中盈利额达100亿元以上的6个省区市,共盈利1535.4亿元,占全部国有企业盈利的64.2%。与这种利润总额集中趋势相对应的自然是多数企业、行业、地区效益平平,这种利润分布的极度不平衡一方面说明了骨干企业的作用日益突出,另一方面也表明多数国有企业创利能力仍然不强。实际上,现在严重亏损、经营十分困难的国有企业数量仍然很多,社会影响面也很大。

这种情况特别表现在中央企业,2003年,中央企业整体亏损个数增加,亏损面上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室编《探索与研究: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研究报告》,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年1月。。在当年196家中央监管企业中整体亏损19家,亏损面10%,2004年1―5月整体亏损的企业增长为36家,亏损面19%,说明一些中央企业已经先后陷入了严重困境。中央企业所属企业困难更为严重。2003年,中央企业所属三级以上独立核算企业15546户,亏损企业5198户,企业亏损面33.4%,亏损企业的亏损额365.7亿元。中央企业本身的发展困难充分说明急需进行企业体制改革。

2.中央企业改革是抓住入世机遇,迎接严峻国际竞争的需要。

2002年是中国入世第一年,入世效应已对中国经济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王君超《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问题与前景》,中国网,2002年12月23日。据统计,2002年中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4171家,比上年增长30%。当年中国实际吸收外资527.4亿美元,同比增长12.5%,合同吸收外资827.7亿美元,同比增长19.6%《中国吸收外资将进入成熟稳定的发展阶段》,金融界网www.jrj.com,2003年5月7日。这在世界经济不景气、国际投资大幅减少的大背景下,尤其显得难能可贵。与此同时,进出口贸易增幅显著。2002年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首破6000亿美元大关,达到6207.9亿美元,增长21.8%。其中出口首次突破3000亿美元,达到3255.7亿美元,增长22.3%,进口达到2952.2亿美元,增长21.2%。全年实现贸易顺差303.5亿美元。

但是,入世更多地是给国有企业发展带来了挑战。2002年伴随着入世效应发生了引人关注的多个事件如“外资快递公司与中国邮政关于快递业务的经营和管理权属之争”,“南京爱立信公司中止与国内商业银行贷款合同转而与外资银行合作”,“美国花旗银行上海分行按照国际惯例收取账户管理费”,“美国钢铁企业对国外钢铁产品的反倾销”,“中国电信港、澳业务调价引起的反响”等。这些事件几乎无一例外地都牵扯到了国有企业,而且均为重要和骨干国有企业,所有这些都预示着入世后,国有企业将面临严峻的变革。在变革中,国有企业是机会和风险并存。对于以制造业为主的国有工业企业来说,由于比较优势突出,机会要更多一些。但对于金融、保险、商业零售、垄断行业、公共基础设施等部门的国有企业,却没有太大的优势可言,将面临来自跨国公司的竞争压力,而中央企业大多集中在后者这些行业。

3.中央企业改革是培养中央企业国际竞争力的需要

如何抓住入世机会,迎接严峻的国际竞争,这个问题是中央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课题。为此,国务院决定把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为此,在2003年12月17日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提出,争取用几年或者更长的时间,在500户国有重点企业的基础上,培养30~50户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能力强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2001年,宝钢、首钢、武钢宣布战略结盟,中国电信、中国网通等7家运营商进行了战略重组。中央企业自身的规模、行业结构和重要性决定了中央企业必然是中国“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和大集团”的主要对象。

(三)中央企业自身体制的缺陷决定了中央企业改革的重要性

和一般国企一样,中央企业天生地带有公有体制的弊端,存在各种各样的体制问题,如企业领导人的行政任命、政府对企业的行政化管理、劳动人事工资制度僵化、收入分配上的平均主义等等,但其中最核心的问题是中央企业所有者缺位,经营机制不适应市场竞争,缺乏长期发展的内在动力机制。

国有企业改革从扩大企业自、放权让利、两步利改税到企业承包制,再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始终都没有解决国有企业长期发展的内在动力机制这一核心问题。中央企业和其它国企一样,都是由政府通过外部的行政干预来推动发展的,由于所有者不到位,企业缺乏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也不可能对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市场化选拔并配之于相对称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一、中央企业改革的历程与内容

(一)2003年的中央企业改革[1]

第一,积极推进中央企业的行业重组。2003年3月国务院国资委成立后,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确立了国有经济战略性的方向和重点,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加大对中央企业的监管与重组力度。在不到1年的时间内,在自愿协商基础上,对11对、22家中央企业进行了联合重组,从而使中央企业从年初的196家减少为年底的185家。第二,积极推进股份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央企业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和互相参股等多种形式积极推进股份制改革,长江电力、中航科工、南航股份和中外运股份等中央企业控股公司先后在境内外上市。通过股份制改革特别是境内外上市,中央企业不仅筹集了大量发展资金,而且实现了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促进了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推动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第三,试行公开选聘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2003年,国务院国资委选择中国联通、中国铝业、中国通用等6家企业的副总经理和会计师共7个岗位面向全球公开招聘,在海内外引起积极反响。通过试点,不仅扩大了中央企业选人用人的视野,更重要的是找到了一条能将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配置结合起来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选择方式和途径。第四,公布实施《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公布实施,推进了中央企业的依法经营和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与此同时,中央企业还开展了总法律顾问试点工作。第五,推进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到2003年底,中央企业有8.1%的资产属于三类资产(闲置资产、辅业资产和拟关闭资产),有25.2%的人员属于辅业单位职工。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政策,是将中央企业改革与职工再就业有机结合的一项重大举措。2003年当年,已有17家中央企业的主辅分离改制方案正式批复,分流安置富余人员7.4万人。

(二)2004年的中央企业改革

2004年是国资委成立后全面履行中央企业出资人职责第一个完整的年度,进一步提高中央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关系到中国国力的进一步增强。2004年,国资委提出加快中央企业改革步伐,在加强对中央企业改革和重组指导的同时,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在优化企业结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落实资产经营责任等方面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

第一,以股份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体制和机制创新取得积极进展。2004年,中电国际、中海集运和中国网通等先后在境外上市,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武钢等一批大型公司基本实现了主营业务资产整体上市。劳动、人事和分配三项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在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上有新的突破,不少中央企业层层分解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认真落实各项责任,并相应调整和改进了分配办法。

第二,以优化资源配置为目的的中央企业重组调整力度进一步加大。中央企业重组是国有企业战略性调整改组的重要措施,2004年,按照产权关系清晰、管理层次精简、组织结构合理和主营业务突出的要求,中央企业之间及其内部合并重组加快了步伐,有17家企业进行了战略管理重组,到2004年12月,中央企业的户数从年初的189户减少到181户。

第三,建立中央企业经营管理者经营业绩考核机制及与之相联系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一是全面开展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根据《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对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的考核指标主要包括两个部分,即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年度经营考核指标包括基本指标(年度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和分类指标(分类指标由国资委根据企业所处行业的特点,综合考虑反映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技术创新投入及风险控制能力等因素确定),任期经营业绩指标也包括基本指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和分类指标(分类指标由国资委根据企业所处行业的特点,针对企业管理“短板”,综合考虑反映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水平、可持续发展能力及核心竞争力等因素确定)。

与经营业绩考核相配套,不仅建立了经营业绩统计评价制度、企业负责人奖惩制度、干部任期及考核制度和财务监督制度等,更为重要的是,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管理开始得以规范。与经营业绩考核相配套,2004年6月,国务院国资委出台了《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由基薪、绩效薪金和中长期激励构成。作为年度基本收入,基薪主要根据企业经营规模、经营管理难度、所承担的战略责任、所在地区平均工资、所在行业平均工资和本企业平均工资等因素综合决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金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以基薪为基数,根据企业负责人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级别及分数确定,考核当年兑现60%,其余40%延期到离任或者连任的第二年兑现。暂行办法还提出,要在管理规范的基础上,对中央企业的负责人实行中长期激励,即股票期权激励。

第四,以改善财务资金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企业管理得到加强。2004年,中央企业普遍加强了财务资金管理,结合清产核资,普遍实行了新的会计制度,不少企业建立了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同时,还进一步加强了企业改制重组、合同管理、对外投资和对外担保等方面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知识产权得到重视。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迈出新的步伐,53%的中央企业设置了法律事务机构,53家大型中央企业中的23家已经实行了总法律顾问制度。不少中央企业注重运用法律法规维护企业权益,挽回了经济损失,减少了诉讼仲裁案件,降低了经营风险。 第五,以减轻企业负担为重点的分离办社会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中石油、中石化和东风汽车三大集团分离办社会试点基本完成,除个别省份外,已基本与地方政府就机构、人员及资产的移交达成协议,移交工作完成后,796个中小学和公检法机构的9.4万名职工(含离退休教师)将从企业中分离出来,每年为企业减负近40亿元。截至10月底,67家中央企业上报了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方案,43家的方案已得到批复,涉及改制单位1 422个,涉及分流安置职工26.2万人,涉及“三类资产”157.7亿元,一批先行改制的企业已经取得初步成效。

第六,加大了中央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力度。为贯彻2003年底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国资委召开了中央企业人才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人才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中央企业实施人才强企战略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扩大了中央企业面向海内外招聘高级经营管理者的范围,22家中央企业公开招聘的22位高级经营管理者已经到岗,海内外反响良好。同时,在中央企业开展了职工技能大赛工作,在34家中央企业启动了高技能人才选拔培养和评价试点工作。

第七,中央企业的监管得以加强和改进。根据监事会条例规定,报经国务院批准,中央企业监事会进行了换届调整。新一届监事会对183家中央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向国务院和国资委提交了163份监督检查报告及部分专项报告,揭示了中央企业投融资、重组改制、清产核资和产权转让等活动中危及国有资产安全及影响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提出了明确的处理建议。在坚持不参与和不干预企业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前提下,就检查出的要求企业自行纠正的问题,适度扩大了与企业交换意见的范围,进一步提高了监督检查工作效能。改进和规范了监督检查成果运用工作,初步建立了报告处理落实反馈机制。结合《公司法》修改,提出了《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的修订意见。

(三)2005年的中央企业改革

2005年,中央企业以股份制改革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重点,其它各项改革也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第一,启动国有控股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正确处理国有股和其它投资者的关系,充分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沪深两市有2/3的上市公司股权不能流通。2004年1月底,国务院了《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2005年4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这标志着国家开始着手解决股权分置这一困扰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制度问题。2005年5―6月第一批共4家上市公司率先尝试这一改革(清华同方,三一重工、紫江企业、金牛能源)。市场投资者对首批试点企业规模较小、公司代表性不够强,推广适用性不够等问题均有所反应。在这种情况下,2005年6月17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调在股权分置改革中要努力切实保护各类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努力构建国有股股东和其它投资者的共同利益基础,为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有利条件。6月20日开始的第二批试点企业引入了长江电力和宝钢股份等大盘蓝筹企业参与改革。2005年9月8日,国资委在第一批和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又出台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从改革的大局出发,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股权分置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并要求国有控股股东在研究制定改革方案时要注意充分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截止2005年底,已有310家企业的股改方案通过,其中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175家。51家中央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启动或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程序,特别是长江电力、武钢股份、鞍钢新轧和中海发展等大盘蓝筹股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进行为稳定市场预期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央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改制,推动了国有产权有序流转。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将有利于消除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与流通股的制度差异,构建各类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共同利益基础,提高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第二,中央企业为建立规范的董事会试点工作拉开序幕。2005年4月,国务院提出了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以建立健全国有大型企业董事会为重点,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独立董事和派出监事会制度。2005年10月17日,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向宝钢5位外部董事颁发聘书,标志着中央企业第一家规范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开始正式运作。作为第一家试点企业,宝钢集团新董事会9名董事全部到任,其中5位是外部董事,超过半数。董事会下设4个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内部审计委员会。继宝钢公司后,神华、诚通、铁通、国旅和国药等企业也在当年完成了建立规范的董事会试点工作。2005年,作为第一批董事会试点单位,共有6家企业完成了建立规范董事会的工作。

第三,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增长方式进一步转变。围绕做强做大主业,中央企业加大了调整重组力度。2005年国资委确认公布了第二、第三批中央企业主业,已有96家中央企业明确了主营业务。完成了9组18家中央企业的联合重组,2005年中央企业户数已从国资委成立时的196家减少到169家。中央企业非主业资产剥离重组迈出重要步伐,在推进企业重组和处置不良资产方面进行了新的探索。第四,完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推行任期考核制度。在上一年全面实施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基础上,2005年又启动了经营管理者任期考核责任,国资委与中央企业负责人签订了2005年度和2004―2006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国资委推行的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和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初步建立。年度考核基本指标包括年度利润总额和净资产收益率,任期考核的基本指标包括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和3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 第五,继续推行公开选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工作,并公开选聘中央企业的“一把手”。在前两次公开招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基础上,2005年国资委组织25家中央企业完成了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级经营管理者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特别是,实现了由公开招聘副职到正职的突破(2005 年首次选择中国华源集团公司总经理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院长两个正职职位进行招聘试点,两个职位有98人报名)。可以说,中央企业“一把手”的公开选聘标志着中央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的飞跃。第六,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分离办社会职能取得新进展,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作进一步推进。截至9月底,已有71家中央企业主辅分离的总体方案得到批复,共涉及改制单位3 820户,分流安置职工60万人。第二批74家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全面启动,到年底1 600多个办社会机构和14万职工从企业中分离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第七,加大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力度。继续加强和改进监事会工作,重点检查了国有资本权益和国有资产安全情况。进一步完善出资人财务监督制度体系,全面开展了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和改进对中央企业财务预算和决算管理,在建立企业不良资产管理长效机制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四)2006年的中央企业改革

2006年中央企业改革一方面实践了一些新的措施,一方面将前几年的改革推向深入。2006年,中央企业改革进展主要是:

第一,抓紧建立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近年来,由于国际能源紧张,国内电信电力等领域快速发展,在相关领域占垄断地位的国企特别是央企获得了丰厚的经营收益。2005年,中央企业实现销售收入67 312.9亿元,同比增长19.8%;实现利润6 276.5亿元,同比增长27.9%。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总理在11月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在中央的支持下,国资委出台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案,代表国家以预算形式分配央企利润的工作开始启动。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是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客观需要,是国资委有效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必要手段,也是平衡垄断企业和非垄断企业的收支差,缩短贫富差距的需要。2006年,国资委结合中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和提高了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编制质量,积极研究制定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相关配套制度文件,在此基础上,着手编制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二,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央企业调整重组,实现“总量80―100家,打造30―50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的改革目标。 2006年8月中央企业负责人会上国资委指出,中央企业必须成为行业排头兵,要围绕培育和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积极推进中央企业的调整重组。中央企业要通过调整重组,形成80―100家主业突出、技术先进、结构合理、机制灵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2006年,国资委在继续鼓励中央企业联合重组的同时,还积极探索以资产经营公司为平台推进中央企业的调整重组。发挥资产经营公司在促进资本流动、推进企业改制和吸引战略投资者方面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进中央企业特别是一般性竞争行业中央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发挥资产经营公司在托管困难企业和处置不良资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大经营困难、包袱沉重和缺乏竞争力企业的退出力度。发挥资产经营公司在推进结构调整和企业重组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培育发展大公司和大企业集团。 第三,继续围绕做强做大主业,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加快结构调整,形成国有经济的合理布局,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措施。2006年,国资委提出要结合落实“十一五”规划,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做强做大中央企业主业。一是认真研究企业“十一五”发展思路,搞好3年滚动规划调整。重点研究涉及企业根本性、方向性和长远性的重大战略问题,明确企业组织结构、产品结构、技术结构、市场结构和人才结构调整的重点和方向。二是集中力量做强做大主业。已明确主业的中央企业,按照主营业务板块加强内部整合,减少管理层次,缩短管理链条,进一步将主业做强做优做精,尽快成为在行业内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企业。三是严格控制非主业发展,加快非主营业务资产的剥离,使资金、人才和技术等各种资源集中到主营业务上来。四是加强中央企业之间的战略合作。具有上下游产业关系或者具有优势互补关系的中央企业之间,要加强产品供应、技术开发和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合作,形成战略联盟,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五是继续做好困难企业的关闭破产和重组脱困工作。要按照国务院批复的4年规划,积极推进中央企业的政策性破产,继续做好重组脱困工作,努力降低重组脱困成本,减少国有资产的损失。 第四,深入推进中央企业建立和完善董事会工作。 国有独资公司建立和完善董事会,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突破性工作,是在企业层面全面落实出资人职责的关键措施,也是国资监管机构真正解决“婆婆加老板”问题的根本途径。在2005年6家企业董事会试点基础上,到2006年底,已有17家中央企业(宝钢、恒天集团、中冶集团、攀钢、中农发、中铁工程、中铁建、新兴铸管、中外运、中建材、中房集团、中国电子、国药、国旅,中国铁通、诚通集团和神华集团)开展了董事会试点,共选派了65名外部董事,其中有14家试点企业的外部董事达到或者超过了董事会成员的半数,实现了决策层与执行层分离,董事会运作制度逐步建立,专门委员会开始运行。在扩大中央企业董事会试点范围的同时,董事会试点工作得以规范和深入。一是开始研究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和职工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运行措施。二是规范国资委与董事会关系,国资委将把出资人的部分职权授予规范的董事会行使,确保董事会行使选择、考核经理人员和决定经理人员薪酬的职权。三是探索建立国资委与董事会、董事之间及时沟通信息和交换意见的机制,确保董事会代表出资人利益,确保企业对出资人的透明度。第五,增强集团公司控制力,强化财务资金管理。增强集团公司控制力,是企业集中资源做强做大主业的重要措施,也是企业加强管理和规避经营风险的必然要求。一是加强企业信息化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集团公司对所属各级子企业的实时监控和管理,增加透明度,提高管理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二是加强重大事项管理。要加强集团公司对投融资、担保、固定资产支出、大额资金往来、重大物资采购和工资福利政策等重大财务事项的集中管理与控制。三是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坚持以战略规划为导向,合理编制企业财务预算,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考核,逐步实施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积极探索适应企业特点的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加强现金流量和资金链的管理,严格控制资金流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建立完善内部控制机制。要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强化内控制度执行监督,逐步开展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工作。认真探索建立不良资产管理责任制度,层层落实资产管理责任,积极开展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工作,建立惩防并举的不良资产管理工作体系。五是加强对高风险投资业务的监管。完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措施,规范操作程序,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和预警与防范机制,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五)2007年的中央企业改革

中央企业负责人第一任期的3年(20042006年)是不平凡的3年。在第一任期,中央企业经济效益连续创造历史新高,资本回报显著提高,资产规模显著增加,经营实力显著增强。2006年,中央企业实现销售收入8.3万亿元,实现利润7 681.5亿元,上缴税金6 822.5亿元,净资产收益率达到10.1%。[2]据初步测算,3年来,中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78.8%,年均递增21.4%;实现利润增长140%,年均递增33.8%;上缴税金增长96.5%,年均递增25.2%;净资产收益率达到10%,提高了5个百分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到144.4%。有13家中央企业进入2006年公布的世界500强,比2004年增加5家。[3]李荣融指出,2007―2009年是中央企业进入了经营业绩考核第二个任期。2004―2006年第一任期,我们主要是建框架、定制度和上轨道,取得的成效是初步的,经验和体会也是初步的。第二任期,重点要上水平、更规范、更精准,不断完善和提高,使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按照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中央企业第二任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企业发展规律,牢记责任,深化改革,优化结构,强化管理,转变发展方式,在新的起点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发挥中央企业的骨干和表率作用,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中央企业第二任期要努力实现以下三个方面的目标:一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基本实现。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批企业的母公司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具备条件的企业实现整体上市。试点企业按《公司法》要求,基本建立规范的董事会,实现企业决策权与执行权分开和董事会选聘、考核和奖惩经营管理者,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企业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基本与市场接轨。二是布局结构调整的目标基本实现。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企业控制力和影响力增强,国有资本总量增加,结构优化。中央企业户数调整到80家到100家。初步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大公司大集团。三是活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主业更加突出,管理更加科学,抗御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发展方式。企业内部形成和谐融洽、充满友爱、精诚团结和蓬勃向上的良好氛围。

2007年的中央企业改革主要进展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公司股份制改革步伐明显加快。[4]2007年,中央企业抓住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机,加快整体上市和回归A股市场步伐。有9家企业实现了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中国中铁实现了主业资产整体上市。中国远洋、中国石油等6家企业H股回归A股。鞍钢股份、中国船舶等12家企业还在境内进行了增发和配股。

其次,中央企业董事会试点取得积极进展。19家试点企业各项工作有序推进,17家企业的外部董事达到或者超过董事会成员的半数,3家企业进行了外部董事担任董事长的探索(中外运、国药和中冶),绝大多数董事履职良好。实行了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初步建立了外部董事人才库。

最后,中央企业重组调整。中央企业进行了多种形式的重组整合,积极构筑竞争优势。2007年,共有13家中央企业参与重组。目前,中央企业户数减少至150家。国投对中包公司及下属企业的破产重组改制、诚通集团对中唱公司及下属企业的托管重组改制都取得了积极进展。宝钢重组新疆八一钢铁、中国建材联合重组部分地方水泥企业,扩大了企业规模,优化了资源配置。

二、中央企业5年改革的总结

经过5年的改革发展,中央企业已经具备相当的经济实力和发展潜力,成为国民经济的中坚力量。2007年,中央企业实现销售收入9.84万亿元,同比增长19.3%;实现利润9 968.5亿元,同比增长30.3%;上缴税金8 303.2亿元,同比增长23.8%。截至2007年底,中央企业资产总额达到14.8万亿元,同比增长20.5%。2002―2007年,中央企业资产总额年均增加1.5万亿元,销售收入年均增加1.3万亿元,实现利润年均增加1 500亿元,上缴税金年均增加1 000亿元。2007年,中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千亿元的有26家,利润超过百亿元的有19家,进入世界500强的有16家,分别比2002年增加20家、13家和10家。5年来,中央企业改革所取得的成果主要体现在:

首先,深化股份制度改革,企业经营机制进一步转换。5年来,中央企业大力推进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体制机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2003―2007年,中央企业在A股上市29家,H股16家,红筹股7家,[5]石油石化、通信、运输和冶金等大型企业都已实现主业资产境内外上市。截至2007年6月底,中央企业控股境内上市公司201家,占全部境内上市公司户数的26%,股本总额3 356.8亿股,占全部境内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20%,市价总值和流通市值分别占全部境内上市公司的26%和24%;中央企业控股香港上市公司68家,流通股总股本和流通市值分别占全部香港上市公司的27.7%和28.6%。相当一部分中央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已经成为资本市场蓝筹股的中坚。目前,中央企业作为实际控股方的上市公司共有279家。

宝钢集团和神华集团等19家企业按照《公司法》开展了董事会试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普遍加大了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目前中央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选用的各级经营管理人才约占总数的30%。一批企业建立了比较完善有效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和全体员工竞争上岗、量化考核和薪酬与业绩挂钩的机制。

其次,突出主业,调整结构,做强做大,企业活力进一步增强。中央企业围绕做强做大主业,积极开展调整重组,缩短管理链条,改制分离辅业,企业发展呈现新的活力。针对中央企业行业分布过宽、部分企业主业过多、主业方向不明和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国资委先后分7批核定并公布了147家中央企业的主业。中央企业以市场为导向,立足于优化配置资源,做强做大主业,加大调整重组的力度。5年来,共有95家(次)中央企业参与了47次重组,中央企业户数已由196家调整为149家。一批科研院所进入产业集团,实现了产研结合,提高了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一些优势企业强强联合,形成了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一些“窗口”公司并入大型骨干企业,增强了企业海外市场的开拓能力和竞争能力。一些产业链相关的企业合并重组,促进了中央企业业务链整合,发挥了协同互补效应。一些困难企业通过重组,实现了扭亏脱困,焕发出新的生机。

最后,以公开招聘中央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为突破口,探索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新机制。 长期以来,企业经营管理者基本沿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方式,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存在差距。国资委成立后,以公开招聘中央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为突破口,把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市场化选聘相结合,努力营造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积极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新机制。到2006年,先后分6批进行了公开招聘高级经营管理者的试点工作,共有78家(次)中央企业的81个高级管理职位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6]2007年这项工作加快了步伐,仅2007年1年,国资委共组织22家央企的22个高级经营管理职位面向海内外进行公开招聘,分别是9个副总职位,7个总会计师职位和6个总法律顾问职位。这不仅为中央企业引进了一批优秀的经营管理人才,还初步建立了中央企业人才储备库。在公开招聘中,国资委探索了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相结合的途径,党委重点“做到五管、把好五关”,即管原则,把好导向关;管标准,把好资格关;管程序,把好规则关;管机制,把好政策关;管监督,把好调整关。通过推行公开招聘和内部竞争上岗,中央企业已经初步形成了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多样化的经营管理者选拔方式。各地国资委在这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

三、中央企业的改革展望

(一)继续推进中央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

中央企业是中国国有企业的主干,截止到2007年底,只有19家进行了公司制改革,成立了国有独资公司,成立了董事会,总共只有6家企业进行了股份制改革,实现了母公司的股权多元化,绝大部分企业还有待进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中外资料表明,股权多元化公司比国有独资企业绩效好得多,有人计算过,2004年,中国国有独资公司销售利润率为6.12%,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利润率为6.67%,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利润率为9.38%。[7]所以,今后应重点推进中央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或者整体上市,在此基础上改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竞争力。

中央企业应继续推进母公司整体改制,引入战略投资者。除了涉及国家安全或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外资和民营资本投资外,其它中央企业要逐步改制为多元股权,积极引进民营和外资等各种所有制形式参与中央企业母公司的股份制改革。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中央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尽可能整体上市,不具备条件的把优良主营业务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对母公司暂不具备条件进行股份制度改革的,结合董事会试点,依据《公司法》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

(二)继续完善中央企业公司治理结构

应继续扩大中央企业建立规范董事会试点,并把试点范围扩大到中央企业中多元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的可按超过半数的要求配备外部董事。

外部董事担任董事长已经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已建立董事会和外部董事过半数的试点企业,继续进行外部董事担任董事长的探索。要真正落实中央企业董事会的权力,继续建立健全董事会运作机制,推进董事会选聘考核经理人员的试点。要规范国资委和董事会的关系,国资监管工作的着力点更多地转向产权管理和资本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国资委授权董事会行使出资人的部分职权。要继续做好董事培训与董事能力开发,扩大外部董事选聘范围,从优秀的民企和外企中选择中央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把优秀的人才吸引进来。要建立和健全董事绩效考核制度和董事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建立360度董事绩效考核体系,决策层的业绩和执行层的业绩考核应有不同的重点。

(三)继续推进中央企业重组调整

一是在数量上,依据中央企业减少至80―100家的目标,必须进一步加快重组调整的步伐,除中央企业继续自愿重组外,要以出资人为主导,通过中央企业强强联合;一般中央企业并入优势大型中央企业;科研院所与相关中央企业重组;非主业资产向其它中央企业主业集中;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重组等多种形式的并购重组,依法推进中央企业联合重组。

二是在行业上,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大企业集中,以便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优势,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目前,中央企业在行业上仍然布点过多,领域过宽,广泛涉足一般竞争性行业。今后,需继续大力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使国有资本集中到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而逐步从一般竞争性行业退出。

(四)完善企业经营者长期激励约束机制

国务院国资委成立后,加强了对中央企业的管理,加快了中央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体系的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效。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如何建立企业经营者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减少经营者短期行为,实现中央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就成为中央企业体制改革中非常突出和紧迫的任务。

在中央企业整体上市和资本市场不断成熟的条件下,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不失为企业经营者长期激励约束机制的选择。作为长期激励机制的股票期权是指公司赋予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等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力,获得这种权力的人员可以在一定的时期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股票期权持有者在未行权时没有收益;行权时,如果公司的股票价格已上升,将获得已行权股票的市场价和行权价(约定的购买价格)之间的差额;如果公司的股票价格下跌,则股票期权失去价值,持有者放弃行权。股票期权将激励对象的利益与公司长期发展相结合,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最富有成效的长期激励制度。限制性股票是在一定的限制条件下(一般是限制出售或转让的时间、数量和业绩条件等),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限制性股票可以无偿授予或者折价出售给激励对象,由于中国资本市场还不是十分成熟,限制性股票甚至比股票期权更具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从近年上市公司的情况看,限制性股票对激励对象具有较强的长期激励约束作用。

参考文献:

[1] 章迪诚.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编年史[M].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2006.

[2] 李荣融.央企第二任期内要实现质的飞跃[DB/OL].新华网,2007-11-26.

[3] 李荣融.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快推进中央企业改革和发展[J].宏观经济研究,2007,(1).

[4] 刘瑾,李予阳.2008年央企改革的着力点[N].经济日报,2008-01-31.

[5] 李荣融主任谈五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重大进展[N].经济日报,2008-04-01.

国有企业年度工作总结范文7

关键词 国有集团 内部控制 内控体系 风险管理 集团管控

2008年之前,我国大型央企、上市公司已经在内部控制建设方面有了一定的工作基础,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至今,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和自身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的管理,目前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此外,一些非上市的大中型企业也开展了一定程度的工作,积累了内部控制建设的相关经验。

如何在监管机构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发展阶段和管理需求建立有效的内控框架和运行体系,并切实落地执行,是国有集团企业实现有效管控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国有集团企业建立内控体系的必要性

(一)监管要求

2012年5月,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加快构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用两年的时间,在全部央企建立起规范的内控体系。

2013年8月,北京市国资委下发《关于构建市属国有企业内控体系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50家市属一级国有(集团)企业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和实施,在2015年底前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并在以后每年度开展内控评价。

(二)集团化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需求

集团化企业不仅对外面临宏观经济、开放市场、监管要求等多重压力、多类风险,甚至各下属企业主营业务类型多样、发展阶段参差不齐、内部管理模式各不相同,管控内容更复杂、难度更高。

内控体系建设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全面推行的工作,不但能够实现对各下属企业的有效管控,发现并解决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与管理短板,而且能够推动集团经营下管理模式和控制方法的探索,从而控制产业布局,发挥协同效应,实现公司愿景。

二、集团化经营下国有企业的内控管理措施

(一)建立有效的内控管理模式

集团化经营下,企业管控复杂程度大大提高,建立有效的内控管理模式是内控体系有效运行的基础。

1.总部的定位

在集团内控建设与管理上,总部需要负责对上、对内、对下三个层面的工作。准确定位集团总部的职能、切实发挥总部作用是内控体系设计有效、运行有效的先决条件。[1]作为集团化经营模式下的控股平台,总部应首先通过对下属企业进行综合、全面的风险评估,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通过定性及定量的评估程序,识别高风险领域,分别选择风险应对策略,确定管控的思路、方式和重点。

2.下属企业的工作机制

各下属企业内控体系的有效运营是支撑整个集团内控管理有效性的基本保障。各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发展的阶段,设立内控工作的专属部门或岗位,根据总部的统一部署,结合企业自身的管理需求,建立并维护本单位的内部控制体系。

(二)集团化经营下国有企业的内部控制措施

笔者从集团管控的角度,以实现管控目标为思路,从内部控制要素五个维度,结合企业管理及内控体系建设的实际经验,制定集团化经营下企业内部控制的可行性管理措施。具体包括:

1.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的设置及组织架构的整合。首先,总部应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置并完善内部管理的组织架构。对于下属新设企业的管理,按照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在新设初期参照总部的管理条线设置治理结构及组织架构。对于后期兼并的企业,总部应首先对其治理结构和组织架构进行梳理,协助其建立起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与总部要求相协调的内部工作机制,重点监督其完善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议事机制,并根据实际需要,设立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其次,建立对治理结构和组织架构定期审阅和更新的机制,使下属企业的治理结构更规范、组织架构更合理。

国有企业年度工作总结范文8

一、《办法》的出台背景及现实意义

总会计师在企业中的地位、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一是“没有位”,部分企业没有按《会计法》和《总会计师条例》设置总会计师;二是“不到位”,有的企业只设副总会计师或者没有进入企业最高决策层;三是“放错位”,在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不是把总会计师置于最高决策层,而是置于经理执行层;四是“排末位”,多数企业的总会计师在经理层中排在靠后位置,总会计师职责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导致一定程度上总会计师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得不到充分、有效的发挥。

加强省属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是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财务监督职责,实现“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基本工作手段,也是强化省属企业财务监督,确保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的重要保障。无论从国外经验还是国内实践来看,加强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对于完善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健全和完善总会计师制度是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必然要求。总会计师作为企业财务工作的负责人,是财务会计法规的贯彻执行者,是企业会计核算的管理者,也是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督者,对于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起着重要的作用。对目前的总会计师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完善总会计师管理制度,提高总会计师在企业领导班子中的地位,同时在人事管理上加强对总会计师的监督和约束,有利于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

(二)健全和完善总会计师制度是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客观需要。企业财务管理是经济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以及正确处理各方利益关系不可逾越的重要环节。通过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加强对企业的财务监督,维护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是一个客观而又理性的选择。

(三)健全和完善总会计师制度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环节。现代企业区别于传统企业的根本点在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 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确保企业健康运行发展,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有力保障。由于两权分离的存在, 经营者和所有者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信息不对称,企业的所有者面临经营者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这必然要求企业不断完善法人治理机构。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内容,就是如何设置一个最优化的激励约束机制,来协调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关系。通过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充分发挥总会计师肩负的受托责任,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

(四)健全和完善总会计师制度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举措。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并明确要求中央和省、市两级政府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专门行使国家出资人职能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解决了国有资本出资人长期“缺位”的问题,对于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和完善企业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所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两个基本原则是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这是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最重要特征,主要职能包括对企业领导人任免管理,对企业资产和财务的监督,对企业重大事项的监督等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明确提出总会计师是企业负责人之一。因此,健全和完善总会计师制度,加强国资委对国有企业总会计师的任免管理、奖惩管理及其薪酬管理,不仅有利于国有企业的总会计师更好地履行出资人的受托责任,提高企业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的水平,完善国有公司治理结构,也是探索“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出资人监督体系,深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必要举措。

二、《办法》的制定原则

为明确出资人财务监督体系下总会计师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总会计师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监督和制约作用,强化省属企业财务监督,推进企业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办法》在起草过程中主要考虑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完善出资人财务监督手段。《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有关规定,任免或建议任免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国有参股公司包括总会计师在内的企业领导人员。因此,加强总会计师责任管理是出资人的基本权利,也是出资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必要手段。《办法》从明确总会计师工作责任出发,通过强化省属企业总会计师责任管理,进一步完善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手段。

(二)促进企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财务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环节,也是处理企业利益主体关系的重要基础工作。不断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是总会计师的重要工作职责。为此,《办法》通过明确总会计师在财务管理工作中的责任,要求总会计师在企业融资、投资、利润分配、风险管理等财务管理环节中进行科学、合理的决策,充分发挥总会计师的财务监督作用,促进企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三)推动企业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省属企业总会计师责任管理,强化总会计师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监督作用,有利于建立企业内部有效的约束和制衡机制,防范企业负责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办法》以明确总会计师工作责任为主线,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业绩评判和责任追究制度,结合企业领导人员考核管理,对总会计师工作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综合评判,确保总会计师工作责任真正落到实处,进一步落实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责任。

(四)确保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总会计师作为企业财务工作的负责人,是财务会计法规的贯彻执行者,对于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起着重要的作用。为此,《办法》中明确总会计师在确保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方面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总会计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共同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作为评价总会计师受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重要依据。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分6章46条,即:总则、职位设置、职责权限、履职评估、工作责任、附则。

(一)第一章,总则。除依据和概念解释外,重点明确省属企业和省国资委在落实总会计师工作责任方面承担的义务,明确规定“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应当按规定建立和完善总会计师管理制度”,省国资委按照“管资产与管人和管事相结合”的工作原则,依法对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责任进行监督管理。

(二)第二章,职位设置。依据《会计法》和《总会计师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应当设置总会计师职位。为充分发挥总会计师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办法》明确要求省属企业及所属各级子企业应当设置总会计师,并对企业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总会计师应当是既懂经营管理,又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复合型人才,《办法》从政治理论水平、财务专业知识、从业经历与技术职称等方面对总会计师的资质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明确了总会计师职业的禁入条款。

(三)第三章,职责权限。明确总会计师的职责权限是建立总会计师责任管理制度的核心。因此,《办法》明确了总会计师与企业负责人的工作关系,并规定了总会计师在财务报告、会计核算、风险防范、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及其工作权限。

总会计师的工作责任应当与其权利、义务相对等。为此,《办法》明确规定总会计师对企业财务报告、重大经营决策、风险防范、内控制度完善等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四)第四章,履职评估。为综合评价总会计师的工作业绩,确保总会计师切实履行其工作职责,《办法》中明确企业和省国资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总会计师进行履职评估,并进行年度述职和任期履职评估。

(五)第五章,工作职责。对于总会计师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国资委有关工作要求,或由于,造成国有企业资产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也制定了相应的免责条款。

四、《办法》的突出特点

《山西省省属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是参照13号令制定的,同时力求紧密结合我省实际,主要有:

(一)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总会计师可依法进入董事会。”这也是《办法》的重大突破所在。旨在明确总会计师的地位,更好地发挥总会计师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二)第七条关于企业总会计师的任免,按照山西省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做了规定。同时规定:“企业总会计师可在本企业内部选拔,也可以通过交流或公开招聘等方式进行选拔。企业总会计师实行任期制和交流制,条件成熟的还可进行委派制试点。”进一步加强总会计师的选拔和任用管理。

(三)第十八条规定了总会计师具有4项履职权限。其中,“配备财会机构负责人的人事建议权”在二十一条中明确了概念,即:“企业财会部门负责人和下一级企业总会计师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应当事先由总会计师提出建议,并负责组织对财会机构负责人及下一级企业总会计师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总会计师作为企业领导班子中主管财务工作的成员,应履行好财会机构负责人的选拔和总会计师队伍建设的责任。

(四)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依照省属企业领导人年度考核有关规定,在年度终了时,将总会计师的述职报告报送省国资委,省国资委根据企业财会管理状况对总会计师工作进行履职评估”的要求。同时,明确了“省国资委履行财务监督和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职责的部门具体组织对总会计师工作进行履职评估”。目的是结合企业领导人员考核管理,对总会计师工作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综合评判,确保总会计师工作责任真正落实到位,进一步落实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责任。

(五)涉及总会计师主管责任的第三十三条包括五款内容,其中第四款规定:“企业财务预算、决算和财务快报、月报编制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企业财务预算、财务快报(月报)和财务决算构成完整的财务监督体系,因此,总会计师应履行好相应的职责,满足国资监管的需要。

(六)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总会计师对企业有关重大决策提出不同或反对意见,企业决策层未采取的,应及时向上一级出资人报告,所造成的重大失误由决策者承担相应责任,不再追究总会计师的责任。这是一条免责条款,体现了总会计师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五、几点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办法》重要性的认识

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的规范、加强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的管理是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要措施和手段,各企业要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加强总会计师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监督制约作用,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

(二)认真做好《办法》各项规定的组织落实工作

《办法》从总会计师职位设置、职责权限、履职评估工作责任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各企业要对照规定对已设置总会计师职位的,根据职位设置条件、职责权限进行重新审理和定位;尚未设置总会计师职位的企业及其各级子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程序逐步到位。

(三)严格落实《办法》中的职责权限

《办法》对总会计师职责权限做出了明确规定,各企业要及早研究制定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办法,进一步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权限,建立分工协作、相互监督、有效制衡的经营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

(四)开展组织学习《办法》和履职评估工作

各企业应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办法》,省国资委将安排适当时间落实总会计师建设情况并对企业总会计师进行履职评估。

国有企业年度工作总结范文9

一是对现有多种用工形式统一规范为“劳动合同制用工”和“劳务派遣制用工”两种,明确与中海油及各所属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统一称为“海油员工”。二是制定了《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主体/非主体工种目录》,明确把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度高、工作内容复杂、技能要求高的岗位纳入主体岗位,对在主体专业或工种岗位的社聘制和劳务制员工,在重新核定的编制内,通过考试考评和职业技能鉴定,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分批分期纳入新劳动合同制用工体系内。三是统一劳动合同管理,由总公司统一制定和完善了《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劳动合同管理细则》《、劳动合同书》范本、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等相关文件,请劳动法专家把关和征求企业各所在地劳动部门意见后下发执行。同时,把公司原有的员工奖惩条例、员工手册等企业的规章制度重新进行对照和梳理,对不符合规定的内容予以废止,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

全面推行劳动定额管理,通过控制用工总量,严格控制了年度薪酬和人工成本总量

公司成立了专门的劳动定额工作机构,经过近两年时间,编制完成覆盖中海油上中下游各板块、各类型企业的定额手册。根据统一的劳动定额标准核定了各所属单位的基本用工总量,清理了历年积累空缺编制3782名。在此基础上,要求各所属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调整必须报总公司审批。总公司在控制用工总量基础上,核定各所属单位的工资总额和人工成本总额,对于未经总公司核准编制且擅自从系统外招聘员工并超编的单位,因此发生的工资和人工成本在核定的工资总额指标内自行消化;对新建项目或重大设备,按国际最先进的定岗定员标准配备人员并核增工资总额指标。通过这些管理措施,近3年,在新业务、新项目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员工总量保持下降趋势,工资总额和人工成本总量始终控制在国务院国资委核定的指标内。

建立规范统一的“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的薪酬结构,并完善分配管理体系

在统一规范劳动用工制度的基础上,中海油重点进行了薪酬分配制度改革。第一,构建统一、规范、简单的薪酬体系。员工薪酬体系由两部分组成:其一为基本薪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综合福利补贴、社会基本保险、企业补充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五个单元;其二为绩效薪酬,统一以效益奖金单元的形式体现。主要特点:一是项目简单、易于操作、结构完善。在一个大企业集团内统一薪酬制度不能过于复杂,否则很难推行下去,但薪酬结构又要能够涵盖所属成员单位的需求。二是规范统一。通过改革,基本取消了企聘制员工、改制员工和其他老制度员工的薪酬制度,企劳制和社聘制薪酬制度作为过渡性制度,也将在几年后自然退出。基本改变了多种薪酬制度并存的被动管理局面。三是与市场接轨,员工薪酬水平和运行机制基本与市场接轨。薪酬水平综合考虑中央企业、国际国内同行业和同类地区的情况,以及海洋石油作业环境恶劣和用工总量少、素质相对较高的特点,以及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薪酬管理的有关要求等因素确定。四是充分发挥薪酬分配的激励功能。用效益奖单元给各成员单位留有一定的自主分配空间,建立了员工薪酬水平根据企业效益和工作业绩能高能低的薪酬机制。五是具有一定的保障功能。薪酬固定部分与浮动部分比例合适,在经济效益不太好的情况下,也能保证员工的基本工资部分,使员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以达到稳定员工队伍的目的。

第二,建立统一的基本工资制度。中海油各用工单位执行总公司统一的基本工资制度。基本工资制度是中海油整体工资框架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适用于除保留企劳制身份人员以外的所有“海油员工”。基本工资制度综合体现保障功能(能够有效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水平)、契约功能(通过劳动合同体现)、平衡功能(能够平衡内部不同单位之间及其与重组企业之间的关系)和一定的激励功能(即根据员工资历、业绩和能力的变化可以实现基本工资的晋升)。基本工资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基本工资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建立符合管理、技术、操作三支队伍特点、满足要求的三张不同的基本工资标准表。各系列的基本工资表纵向设若干层级,每个层级内设若干工资等级,每个工资等级横向设若干档位。管理系列根据岗位定工资;技术系列按技术能力、经验、素质、业绩表现等因素定工资;技能操作系列主要根据员工技能鉴定结果和本人业绩表现等因素定工资。二是基本工资等级与职级不完全挂钩,职务、级别相同,工资等级可能有所差别。三是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新进人员在本系列内执行相应起点工资等级和档次标准。员工在岗位、专业技术等级或技能操作等级晋升时,在工资晋升指标范围内,可以纵向晋升基本工资等级;年度考核合格后,根据公司效益情况和国资委有关政策,可以横向晋升基本工资档位。四是在统一基本工资制度时,对各成员单位,按照《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员工基本工资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采用不同的方法套改,纳入统一的基本工资制度。其中,实行新劳动合同制的员工,统一按以下办法套改:改制员工按本人现岗位、岗位工资级别分不同序列纳入新的基本工资等级;企劳企聘制员工根据本人现岗位、岗薪工资级别、档数和工龄工资等因素按总公司统一的对应关系和套改办法分不同序列纳入新的基本工资等级;转为新劳动合同制的社聘制员工,根据本人工作年限、学历、专业技术水平、职业技能鉴定结果、现任岗位及工资水平等基本情况,纳入基本工资制度。

第三,建立薪酬体系的动态运行机制。一是建立基本工资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基本工资标准确定后,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有一个正常的调整机制,主要考虑:社会物价指数;中央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水平;公司经济效益情况。当这三大影响因素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基本工资标准做相应调整。二是建立三类岗位发展和基本工资晋升通道。结合员工发展的特点,我们划分了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和操作技能三类岗位和基本工资序列,建立了相应的三条通道,引导员工根据自身特点及公司发展需要,选择不同的路径发展。对科研技术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序列的基础上,另辟一条与之并行的技术等级晋升通道,即一个通道,两条路径。建立了专家评价体系及评聘管理办法,科研技术人员可以沿着“所属单位专家、总公司专家、总公司资深专家和总公司首席专家”的通道发展,在薪酬待遇上可以相当于中海油总师的水平;对操作技能人员建立了技能等级序列的设置及职业发展通道,建立了职业技能鉴定系统,员工通过技能鉴定,按技能等级晋升岗位和工资,其中总公司技能专家薪酬可以高于总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打开了专业技术和技能操作人员岗位和工资晋升的天花板。

第四,在统一基本工资制度基础上授权灵活的效益奖金分配。考虑到中海油所属成员单位众多,横跨多个行业,经营特点千差万别,不可能把成员单位控制过死,所以,在全公司所有员工执行统一基本工资制度基础上,明确授权各单位在核定的工资总额和人工成本总额范围内,可以实施灵活的效益奖金分配,对效益奖金单元只限定总额,不规定标准和发放形式,鼓励向生产一线、技术技能骨干人员倾斜。总部要求各单位要建立本单位的效益奖分配办法,并将分配办法和年度分配结果报总公司备案。第五,建立规范的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是员工薪酬分配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为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实现新老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平稳对接,改善企业薪酬福利结构,增强薪酬的长期激励作用,在“统一称谓、规范用工、统一基本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完善企业年金制度。除已经离退休、内退和少数接近退休年龄的员工以外,取消现行的企业补充养老金办法,建立规范的企业年金制度。享受企业年金的人员范围为与公司有正式劳动关系的编制内员工。员工的企业年金账户执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办法,企业缴费标准按照员工基本工资额的一定比例确定,并根据国家规定的渠道列支;员工个人缴费标准在不超过企业缴费标准的基础上,由本人确定。考虑到执行企业年金制度的部分老员工年金账户累积时间短,为切实保障这部分老员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适当提高老员工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比例。改进完善劳动用工、基本薪酬和企业年金是一个相互关联、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规范和优化用工制度是建立统一基本薪酬制度和企业年金制度的基础,而统一基本薪酬和企业年金制度则是规范、优化用工制度的深化,缺一不可。

薪酬制度改革的主要工作流程

国有企业年度工作总结范文10

镇委、镇政府决定在今天召开全镇工业经济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的议题是,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全县工业经济、开放型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去年及今年上半年我镇工业经济工作情况,分析探讨当前我镇经济所面临的新形势,研究部署今年特别是下半年全镇工业经济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动员全镇上下振奋精神,增强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推进全镇工业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现在,我讲三个问题。

一、年及今年前四个月全镇工业经济工作回顾

年,是进入新世纪的第一年,也是“十五”计划的开局之年。一年多来,我镇工业经济工作面对国内外需求不断变化的经济形势,努力在困难中开拓进取,在挑战中寻找机遇,在稳定中求创新,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比较显著的成绩。

、工业经济增长质量有了新提高。

纵观去年及今年上半年的工业经济运行的总体情况,我镇工业经济增长质量有四个比较突出的特点。一是经济运行健康快速。去年,全镇完成工业总产值.亿元,同比增长.%,增幅较大。今年-月份,实现工业总产值亿元,同比增长.%,继续保持良好增长势头。二是企业产销衔接进一步改善。去年全镇工业企业销售收入亿元,同比增长%。三是优势企业进一步发挥骨干作用。规模以上企业的个数与产值总量均比上年有了较大的增加。全镇共有家企业产值超千万元,比上年增加家,万元以上企业家,其中产值超亿元企业家。年产值万元以上规模企业工业总产值达亿元,占全镇工业总产值的%,有家企业进入平阳县国税强行列,其中温州远东皮革有限公司成为某省省纳税大户,中国鞋都功勋企业,进入省“五个一批”企业行列,填补我县空白。四是主导产业更具优势。猪皮革、皮衣皮带、皮手套等皮革制品,宠物用品等主导地位突出,其中猪皮革总产值.亿元、皮革制品.亿元、宠物用品.亿元,分别是全镇工业总产值的%、%、%,与上年比较分别增长%、%、%。

、工业结构调整加快推进。

根据优化经济结构、提升产业层次、提高增长质量的要求,以科技进步和结构调整为主要手段,推动工业经济发展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一是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制革皮件加工工业园区在县府及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已经成功申报为省重点工业园区,完成了省、市、县级的项目审批、可持续性研究报告审批、项目选址规划、环保评估、园区详规初步设计,完成土地农转用。制革基地改造准备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小南二桥、溪头二桥已竣工,制革基地的管理也得到加强。二是抓优扶强促小策略深入实施。着眼于企业的发展,认真抓好各项扶优扶强政策的落实,做好“扶”字文章,以实际行动优化服务,为企业创造更为宽松的发展环境,促进企业上台阶,树立水头企业形象。在做好“扶优”、“扶强”的同时,重视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定实施优惠政策吸引外迁皮件加工生产企业回流,帮助歇业企业重新投产。通过实施抓大扶大促小策略,保证了工业经济骨干企业得到持续健康发展,增强了工业经济的发展潜力。年度,共有家企业评为县五星级企业,家企业评为县四星级企业,家企业评为县三星级企业,水头镇也成为县排名前茅的工业明星镇。三是科技进步对企业发展的推动力度加大。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不断加快,去年申报了个技改项目,投入技改资金万元,是前年三倍多。四是名牌兴业工作也取得新进展。企业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日益增强,产品质量普遍稳定。又有家企业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获得市名牌产品个,市知名商标个。

、外贸出口快速发展。

在国际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的情况下,根据市场要求调整产品结构,确保我镇出口产品的市场份额。去年全镇出口商品交货值.亿元,同比增长%,连续九年列温州市各乡镇前茅。猪皮革、皮革制品、宠物用品等主要产品出口分别占全镇出口产品总数的%、%、%,分别比上年增长%、%、%。其它出口产品还有羽毛球、熨斗、外贸包装、瓷器餐具、tko拳击袋及其它体育用品。今年-月份,外贸出口.亿元,增长.%,增幅强劲。目前拥有出口创汇企业家。出口产值万元以上企业家。拥有自营出口权企业全镇达到家,去年自营出口总额达万美元,同比增长三倍多,目前仍然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

、经济发展环境得到新改善。

制革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进展顺利,一期投入运行,二期在建,为制革业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深入开展“合力扶工”服务活动,通过发行大型画册、广告、新闻媒休宣传等手段着力打造“中国皮都”这一区域品牌,进一步扩大“皮都”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出台并实施了重点工业企业优惠政策及“十佳企业”、“出口创汇优秀企业”、“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企业”、“获市知名品牌企业”的奖励措施(等一会要对这些企业进行奖励),重点扶持了家发展型企业,进一步促进和发挥优势企业的骨干作用。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提高企业的科技水平、管理能力和现代经营观念。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市场经济秩序得到了改善,狠抓安全生产,切实推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总之,在过去的一年,我镇工业经济在困难中发展,在探索中提高,在竞争中前进,取得了很大成绩,为今年的工业经济奠定了扎实的基础。这与我镇工业经济战线广大干部特别是全镇广大企业家以及所有关心、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同志们的努力是分不开的,借此机会,我代表镇委、镇政府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年工业经济总体要求。

年,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第一年,是全面实施“十五”计划的奋进之年,也是本届镇委、镇政府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业经济工作对于实现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第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奋斗目标,推进现代化中国皮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要做好下一步工业经济工作,我们必须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正确分析今年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既要看到我们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和不利因素,又要进一步认清当前的有利形势。

分析各方面因素,总的来说,今年宏观经济形势不确定因素多,变数大。从国际的经济环境来看,我们将面临着比亚洲金融危机更为严峻的形势。据国际贸易基金组织预测,今年世界经济增长率仍将维持在去年的水平,是自年以来世界经济的最低增幅。近几个月国内外贸的状况,让我们继续感到了世界经济衰退的影响力。国际经济的衰退,对我们经济增长最为直接的影响就是外贸出口。从国内的经济环境来看,供需结构性矛盾仍然比较突出,经济的进一步增长受到有效需求不足和有效供给不足的因素影响,大量生产力过剩,企业过度竞争普遍,投资回报率持续走低,工业品出厂价格滑入上个世纪年代以来较低点,商家价格大战越演越烈,直接影响企业经济效益。

从我镇情况看,我们面临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经济素质不够高,企业“低小散”现象仍较严重,经济发展中结构性、素质性等深层次问题仍较突出,产业层次低,生产设备落后,管理不力,技术开发能力不强,产品更新换代慢。二是安全生产任务艰巨。今年月日、月日溪心制革基地的两起重大火灾事故以及月和月间井下死人事件,已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五大制革基地改造需要一个相对较长的过程,对工业经济发展构成明显的影响。三是污水和缺水治理任务艰巨,从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工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在看到面临严峻形势的同时,我们更要看到有利的条件。

从国际形势来看,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都千方百计采取措施,促进经济回升,由于诸多原因,世界皮革产量将继续下降,这为我们提供了回旋的空间,创造了有利条件。我国已经加入了世贸组织,使我们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上参与国际分工和合作,特别是制革、皮件、宠物用品、外贸包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比较优势将进一步突出。从国内形势看,国家将继续实行扩大内需政策,推动经济增长,继续发行国债,加大西部大开发力度,又一次降低银行贷款利率,采取多种措施提升中低收入阶层的消费信心和购买力;同时,出口退税、技改项目贷款贴息、进口设备减免关税和使用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新增所得税等方面的政策将继续实行。这些将有利于进一步拉动内需、保持经济和外贸的增长。

从我镇情况看,保障支撑工业经济、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也在增多。一是经济结构调整取得初步成效,企业改革不断深化,活力大大增强,全镇工业经济已有了较好的基础。随着工业园区建设和制革基地全面改造,企业规模、产业结构将得到改善。二是企业通过十多年的发展,经历了国内外市场风险的考验,提高了驾驭经济和市场应变能力。三是县委、县政府、镇委、镇政府十分重视工业经济和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将继续落实各种优惠政策,合力扶工氛围的进一步形成,使工业经济发展的软环境有了较大改善。四是中国皮都的知名度逐步提高,水头的特色品牌开始发挥明显的效应。

纵观今年,工业经济既有机遇,也有挑战,机遇与困难并存,希望与挑战同在。关键是看我们能否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发挥优势,创抓机遇,迎难而上,把不利影响减到最低程度,把有利条件用到最大限度,促进我镇工业经济的大发展。

今年我镇工业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工业经济工作会议及镇党代会、人代会精神,积极做好加入世贸组织的应对工作。以加强工业园区规划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创建中国皮都部级特色产业基地;以创新为动力,有效地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以规范为重点,努力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的进一步好转;以优化服务为要求,为全镇工业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努力保持全镇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势头。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年我镇工业经济主要预期目标是:工业总产值亿元,增长%;工业增加值.亿元,增长%;外贸出口亿元,增长.%;自营出口额万元,增长率力争在%以上。

三、年特别是下半年全镇的工业经济工作重点

综合分析各方面情况及今年我镇前四个月经济发展的形势,要实现上述目标,我们要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研究对策,开拓进取,扎扎实实地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积极应对“入世”新形势,推进开放型经济的新发展。抓住加入世贸组织的历史性机遇,引导企业推行国际化经营战略,推动我镇经济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上融入国际分工和全球化竞争,努力在竞争中求得新发展,在发展中构筑新优势。

、增强“入世”的应对能力。进一步研究加入世贸组织后对我镇经济发展的影响,根据我镇行业情况,制定具体的应对措施。充分利用世贸组织规则允许的保护性措施和过渡期,抓好重点行业和产品的调整工作,尽快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尽快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质量、标准、计量保证及环保体系,突破国际贸易的技术壁垒和绿色壁垒。政府与企业都要把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通过各种途径和多种手段,吸纳一批熟悉国际贸易投资规则和有较高外语水平的专业人才。要抓好对干部、外经贸专业人员、业务骨干和厂长、经理的应对入世知识培训,提高入世的应对能力。

、千方百计扩大出口。我镇是平阳主要出口基地。从今年前个月的出口情况看,我镇在贸易结构和贸易方式方面的优势是比较明显的。下一步,要努力实施“四个多元化”方针,优化外贸结构,提高外贸整体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增强外贸发展后劲。推进外贸经营主体多元化,利用实行进出口经营资格登记和核准制的有利条件,大力引导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申报自营进出口权,不断扩大外贸出口主体数量,同时督促指导家已获权企业用好自营出口权。加快市场多元化步伐,加大对欧洲、美洲、东南亚等传统市场的宣传和促销力度,加快对其它潜在、新兴市场的开拓步伐。对国际市场潜力巨大的宠物用品要积极开发系列产品,提高市场占有率,猪皮革要进行深加工,提高附加值,提高市场竞争力。实施贸易方式和促销方式多元化,在运用传统促销方式的同时,积极探索网上交易、电子商务等新型促销方式,实现传统贸易方式向电子化、网络化方式转变。加快调整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扩大具有市场优势的特色产品的出口份额。

、积极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要把握国际资金流动趋向和新一轮结构调整的机遇,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开展多种招商方式,特别要十分重视外商在水头创办工业园区。要树立“镇外即外”的观念,开展联谊,广交朋友,吸引更多的镇外人员到水头创业。同时要引导、鼓励企业采取多种形式“走出去”。特别要发挥我镇制革业加工能力较强、经营人才较多、外贸经营经验丰富的优势,把发展境外加工和来料加工作为“走出去”的重点,利用国际市场和资源实现产业扩张。

(二)着力提高产业竞争力,加快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步伐。近年来,镇委、镇政府针对水头工业经济低小散的格局,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促进我镇工业经济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为我镇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今年,镇委、镇政府将在实施名牌兴业战略,加大技术改造力度等工作的同时,着力加强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积极申报“中国皮都部级特色产业基地”。下半年,要把经济结构调整、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品牌战略的实施和为重点骨干企业服务活动与创建中国皮都部级特色产业基地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创建活动精神。近期要准备相关材料,尽快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建设好中国皮都的网站,提高区域特色品牌知名度,为水头特色产业创造一个更为有利的环境。

、进一步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和制革基地改造。工业园区是解决工业发展中深层次问题,推进产业升级和城市化进程的有效载体。镇委、镇政府十分重视园区建设。今后,园区建设总的来说要根据“推进、规范、提升”三方面入手开展工作。“推进”就是要找准抓手,解决问题,解决好进度慢的问题;“规范”就是理顺关系,规范管理程序和管理内容,解决好管理上乱的问题;“提升”就是立足全局,提高园区的档次,解决好品位低的问题。上店、麻园皮革制革工业园区a区块力争月底完成征地工作,年内进场建设,b区块确保年内完成征地工作。建安皮件加工工业园区已完成征地工作,落实有一定规模、实力和潜力的企业在月份开工建设,争取部分企业年内投产。要加强服务,为入园企业做好手续报批工作。加快工业园区水、路、电等配套设施建设,为园区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建设环境,推动企业早入园、早建设、早投产。老基地改造是全年工业经济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我们要千方百计采取对策启动老制革基地改造,使基地改造初见成效。

、坚持实施品牌兴业战略。品牌是一个地方的形象。我们要十分重视作为中国皮都的产业、产品品牌的建设。要积极引导制革、皮件、宠物用品等传统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向集约化、科技化发展,形成产业和产品新优势;要进一步把主导行业“做大”、“做强”、“做活”,形成自己的品牌。要积极鼓励企业争创名牌产品、某省著名商标。今年重点抓好个产值超亿元、税收超万元的企业培育工作,扶持家发展型企业、家超千万元企业,并争取更多的企业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

、进一步加快技术改造步伐。积极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工艺,鼓励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坚持技术引进与企业自主创新相结合,技术先进性与适用性相统一原则,充分运用易地改造、技改贴息、国产设备抵免所得税等优惠政策,认真抓好技改项目的建设。

(三)加强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全面提升工业经济活力。加入世贸组织,改革开放进入一个新阶段。要把扩大开放的压力变为推进改革的动力,加大企业改革力度,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产业组织合理化。

、推进企业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鼓励企业进行制度创新,引导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加快向公司制转变,逐步完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融入现代管理内涵,实行科学管理。对已建立公司制的企业,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继续推进企业管理创新,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实现科学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引导企业加快管理制度创新和管理方式的创新,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

、推进产业组织创新。水头做为“中国皮都”,必须要着力培育壮大区域特色经济。更加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引导其向“专、精、新”方向发展,推动中小企业加入大企业的产业链和市场销售网络。今年继续加强制革行业联合的同时,要重视皮带行业协会的建设。引导行业组织遵循“自我组织、自我协调、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原则,加强行业自律、行业协调,防止无序竞争。鼓励行业组织为企业提供信息、技术、会展等中介服务,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广泛联系企业界的优势,扩大对外民间经贸、技术的合作与交流。

(四)强化综合协调,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针对加入世贸组织对政府管理体制的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把主要精力放在调节经济、改善环境和服务企业上来。

、继续开展“合力扶工”活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强化大服务,促进大发展。要重视做好经济形势分析和调查研究工作,重点搞好我镇工业主要行业情况和产品竞争力现状、工业经济效益变化趋势等的调研,把握经济发展趋势,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为企业提供信息,主动为企业出谋划策,以利于企业掌握市场主动权;要继续出台扶持政策,推动企业上台阶、上档次;要处理好经济运行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努力帮助企业解决用地、资金和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困难,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

、加大市场经济秩序整顿和规范力度。根据“标本兼治,突出治本”的方针,继续保持整治的高压态势和强大的舆论监督声势,制定和完善市场交易和市场管理方面的制度,规范市场行为。重点要整顿和规范工业原料、化工原料市场和猪毛及下脚料市场秩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保证这些市场健康发展。鼓励企业注重诚信建设,依法经营,以质优、诚信来争取广阔的市场天地。加强对企业的劳动法教育,增强法制观念,进一步落实劳动用工制度,要协助有关部门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劳动合同、规章制度、社会保险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使企业形成稳定健康的用工机制。

国有企业年度工作总结范文11

2007年,国有经济呈现又好又快发展态势,销售收入快速增长,经济效益再创新高,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全国国有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8万亿元,同比增长20.1%;实现利润1.62万亿元,同比增长31.6%;上缴税金1.57万亿元,同比增长21.8%。中央企业实现销售收入9.84万亿元,同比增长19.3%;实现利润9968.5亿元,同比增长30.3%;上缴税金8303.2亿元,同比增长23.8%。

(一)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组织体系和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大部分省区市基本完成市(地)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组建。山东、江西、广西等地在组建县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方面进行了探索。重庆、河北、深圳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国务院国资委加快企业预算管理、国有股权管理、董事会建设等一批重点立法项目的起草和出台进度,进一步推进了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国有资产经营责任进一步落实。各地总结近年来业绩考核工作实践,修订和完善了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分配办法,基本形成了“考核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递、激励层层连接”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体系。国务院国资委进一步完善了业绩考核结果反馈机制、目标确定机制和薪酬管理办法,对第一任期业绩优秀和在科技创新、绩效进步、扭亏增效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中央企业进行了表彰。并推进第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各项工作,对企业负责人EVA奖励、任期奖励以及中长期激励等问题进行了研究。

国有产权管理进一步规范。各地深入研究全流通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管理的新特点、新问题,进一步加强国有股权管理。国务院国资委会同证监会出台了国有单位转让、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等管理办法,对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稳定、维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正式启动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测系统,实现了与10个省市国资委和产权交易机构的联网实时监测,产权交易监管从事后静态监管向全过程动态监管转变。

财务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财务预决算、财务动态监测、审计监督、绩效评价等制度,普遍加强风险管控,对所出资企业对外担保、委托理财、股票、期货等高风险投资业务加强了监管。国务院国资委加大中央企业财务预决算管理,组织开展预算编制质量审核,决算管理逐步转向重大财务事项监管。改进审计监督方式方法,委托专业招标机构对会计师事务所公开招标。指导和推动各地国有资产统计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体系。

监事会监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地积极探索监事会监督的有效方式,强化监督时效。国务院国资委总结监事会工作经验,相继出台了监事会当期监督、分类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利用、监督检查成果运用等实施办法,初步建立了当期监督的制度框架,实现了从事后监督向当期监督转变。

(二)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力度加大。各地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大力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国务院国资委积极推进中央企业股份制改革,9家企业实现了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国中铁实现了主业资产整体上市。中国远洋、中国神华、中国石油、中国铝业、中海油服、中海集装箱等6家企业H股回归A股,鞍钢股份、中国船舶等12家企业境内增发、配股。

董事会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国务院国资委开展的董事会试点工作有序推进,19家试点企业中17家外部董事达到或超过董事会成员的半数,3家企业进行了外部董事担任董事长的探索。实行了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初步建立了外部董事人才库。一批中央企业借鉴董事会试点办法,向二、三级企业派出董事、监事,规范董事会运作,取得了较好效果。各地国有企业建立董事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项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各地着力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运行机制,增强了企业内部活力。国务院国资委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收入分配管理调控,加大了对部分高收入企业的调控力度。积极推进中央企业规范建立企业年金工作。继续推进中央企业建立健全中长期激励机制,出台了中央科研设计企业中长期激励办法。组织22家中央企业对22个高管职位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

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国务院国资委加快推进中央企业主辅分离。截至2007年底,76家中央企业的方案已经批复,涉及改制单位5200个,分流安置富余人员86.4万人。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目前共移交自办中小学、公检法机构1594个,移交在职人员8.9万人,退休教师近5万人,每年减轻企业负担49.7亿元。

(三)大力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

企业重组调整步伐加快。国务院国资委加大中央企业调整重组力度,2007年有15家企业参与了8次重组,目前户数减至150家。印发了《中央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中央企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思路进一步清晰。

国有资本运营工作进一步加强。各地通过多种资本运作方式,提升了国有资产的市场价值。国务院国资委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对中国包装总公司及下属企业的破产重组改制,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中国唱片总公司及下属企业的托管重组改制,都取得了积极进展。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北京、上海、吉林、广东、江苏、安徽、深圳等地初步建立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国务院国资委根据《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对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范围、基数、比例、申报、清算、上交等工作予以明确,组织完成了2006年度中央企业上交收益的审核清算工作。

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截至2007年底,总体规划内的2116户破产项目的审核工作已全部完成。2007年报经国务院批准共下达破产计划685户,涉及国有金融机构债权708亿元,涉及职工111.6万人。各地协调小组认真落实全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会议精神,层层落实责任,坚持规范操作、有情操作,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保证了政策性破产工作的平稳推进。

二、2008年改革工作动态

(一)进一步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二)进一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

(三)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

(四)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国有企业年度工作总结范文12

经委党委研究,今天我们召开全委干部大会,回顾总结**年工作,安排部署**年的主要工作任务。下面,我讲三方面意见。

一、**年工作回顾

去年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委广大干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方针,以发展壮大国有经济为目标,按照年初确定的“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理顺产权关系为重点、以强化财务监管为突破口”的工作思路,勇于开拓创新,扎实勤奋工作,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取得了省属企业运行效益和质量持续稳步上升、新一轮省属企业改革阶段性目标基本完成、全省国资监管的体制框架基本确立、省属企业党建工作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等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省属国有企业发展呈现良好态势

**年,省属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外部形势比较严峻。随着多元化竞争格局的形成,市场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省属企业所面临的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国际原油等资源类商品价格居高不下、波动加大,压缩了相关行业的利润空间;人民币升值和出口配额取消,使外贸行业销售形势更为严峻;银行多次加息,融资成本增加,对建设周期或投资回收周期比较长的行业和项目带来不利影响;水泥、钢铁行业由于市场结构性矛盾,导致产能过剩、效益下滑等等。面对国内外经济发展局势中的不利因素,委机关各职能处室认真履行“改革、调整、监管”三大职责,加强对省属企业的有效指导和服务,有力的促进了各省属企业的改革与发展。

一是省属企业生产经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据快报统计,**年23家企业销售收入2052.7亿元,比上年增长12.3%;利润总额123.2亿元,增长14.0%,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省属授权经营企业销售收入增长10%、利润总额增长8%等目标。

二是资产质量和营运效率有所提高。至**年底,23家省属企业资产总额2771.8亿元,比上年底增长14.9%;所有者权益为709.8亿元,增长8.8%;上交税金105.9亿元,比上年增长9.8%,净资产收益率为6.8%,增加0.5个百分点。

三是资产分布结构进一步优化。通过加大改革重组力度,实现了国有资本加快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聚。**年底,省属企业分布在基础性行业的国有资产达到496.3亿元,比2003年底增长21.5%。能源、交通、杭钢、机场等4家集团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为499.5亿元,占省属企业总量的70.4%,比2003年增长41.1%。**年,有9家省属国有企业进入了中国企业500强,占省属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

值得一提的是,全委各处室积极配合课题组,协同努力,在多次调研的基础上,《浙江省省属企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经省政府领导同意印发各企业,实属不易。这是集体智慧的一大成果,是省国资委指导省属企业改革发展的一个纲领性文件,为调整省属企业行业布局和资产结构,促进企业发展起到了导向性的作用。

(二)新一轮国企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年来,全委各处室与各省属企业、各改革工作指导组以及省有关部门共同努力,扎实推进和深化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省属国有营运企业资产进一步整合。整个省属企业改革方案全部落实后,省属企业将从省国资委成立时的27家减少到17家,减少37%。其中,通过合并重组减少6家,国有资本整体退出3家,清算歇业1家。目前,发展集团、金温铁道公司整合重组成新的省铁路投资集团;农发、粮食集团整合而成的新农发集团已正式运转;能源集团改革重组省国信控股集团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轻纺集团改革正进入解散清算程序,将在近期完成;丝绸、三狮等集团按照批复的改革总体方案,正在加紧实施;中大、荣大、东方等3家集团的改制基本思路省政府常务会议已原则同意。通过资源重组,一批企业集团在新的基础上进行市场经营活动,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高。省盐业集团公司(省盐务管理局)已划归我委管理,成为省国资委出资的直属企业,已完成了公司章程修订,进行了领导班子考察,**年盐业集团以完成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与保障市场供应两手抓,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丰收,全省各级盐业公司销售各类盐产品98.63万吨,同比增长8%,创历史新高。实现利润总额1.43亿元,同比增长86.45%,经济效益为历史最好水平。

二是省属企业产权结构进一步优化。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省属企业实行产权多元化战略,进一步优化产权结构。按照改革总体方案和改革基本思路落实后,省属企业将有35%成为产权多元化或民营企业。其中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公司与香港机场管理局的合资并购项目方案商务部已批准,于**年12月18日举行了合资公司挂牌成立仪式,这是境内外机场合资的首次尝试,也是国内机场第一次聘请境外人士担任集团公司总经理。杭钢重组宁波建龙工作已完成,将于**年上半年投产出钢。建设集团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改革方案已报省领导审核。水利水电、巨化、石化建材等集团正在与战略投资者洽谈。在推进集团公司本级产权多元化改革的同时,继续加大力度推进集团所属公司的投资主体多元化。据统计,省属企业三级以上子企业,实现产权多元化的户数呈现了逐年增加的趋势。2003年底三级以上子企业产权多元化的为291户,到**年底为448户,占总户数的47.31%。省属4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已提前全部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国有股由股改前的平均55.07%,下降为平均44.7%。股改方案平均总体赞成率为98.64%,其中流通股股东赞成率为88.77%,市场认可度良好。

三是省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得到初步完善。积极引导各省属企业按照新《公司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交通和商业2家企业集团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试点工作已经展开。一些完成股权多元化改革的省属企业,由于新投资者的引入,有利于企业内部真正形成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相互监督约束的内部运作机制。同时,指导和督促企业进一步理顺以资产为纽带的母子公司管理体系,缩短内部管理链条,管理层次初步得到压缩。此外,积极支持巨化等企业的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离办社会职能和内部资源重组,并取得了明显进展。

在省属企业负责人座谈会上,对改制重组作了高度肯定:省属企业改革迈出了很大的步伐,取得了很明显的成绩,有一些组合是很不容易的事情,有一些改革是很重大的改革,有一些改革成为全国改革的亮点,有的产生了国际影响。

在推进新一轮省属企业改革过程中,难度很大,任务非常艰巨,全委各处室都任劳任怨,努力配合,积极投身改革的相关工作。特别是企改处作为主要联系处室,积极承担了省企改办的日常工作,认真把好方案审批关口,协调好企改办综合组、方案审批组和改革指导组等各方力量,较好地形成了合力,有力促进了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

(三)国资监管工作继续得到加强

去年以来,我委以着力加强财务监管为突破口,以理顺产权关系为重点,不断探索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加强了国资监管工作,全省国资监管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基本形成。

1.进一步加大了对各市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在前年主要督促抓好各市国资机构组建的基础上,**年进一步加强了对市级国资监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制定印发了《浙江省各市国资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办法》。建立了各市国资委主任每季工作例会制度,结合不同时段的工作重点开展工作交流指导,初步理顺了指导监督关系。加强了对各市国资委的年度工作考核,制定印发了《浙江省国资委对各市国资委年度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以更好地形成全省国资监管工作的合力。一年来,办公室为加强对各市国资监管机构的指导考核,增进与各市国资机构的协调联系,做了大量具体的工作。

2.进一步强化了国资监管制度建设。去年各处室继续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建立了国有产权代表、重大财务事项、企业内审和专职监管人员等4个报告制度,初步形成了以产权管理为核心,以授权经营和业绩考核为重点,资产评估转让处置较为规范、企业改制制度较为健全、财务监管逐步加强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

不断创新财务监管办法。以加快建立数据信息库为重点,在完善省属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基础上,去年又对各市国资监管机构建立了财务快报制度,从而基本构建起了全省监管企业的财务快报体系。研究制定了省属企业财务决算审批的工作方案、流程和审批方法,并逐户对企业财务决算进行了批复。制定出台了《浙江省省属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试行)》,规范了企业资产减值准备核销工作。对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的职务消费、年金等问题进行了专项调研和探索,提出了初步的意见。制订了《加强省属境外企业监管的指导意见》,努力降低境外企业的风险。去年一年来,统评处认真贯彻落实委里年初提出的“以财务监管为突破口”的指导思想,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努力做好各项财务基础管理工作,为委里及时掌握企业财务信息,实现信息对称,作出了富有成效的探索。

不断推进专职监管和监事会建设。去年来共召开了12次专职监管人员工作例会,提交了39份专职监管工作报告,研究提出了“建立健全董事会监事会组织、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增值奖励”等不少建议,专职监管的工作质量比往年有了较大的提高。特别是研究拟订了《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建立监事会的指导意见》,已经省委财经领导小组通过,即将正式实施。为了推进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尤其是为出台监事会建设的意见,监事会工作处花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调研考察,反复酌量,数易其稿,做了大量的工作。

不断建立内审监督机制。出台了《关于加强省属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指导监管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和工作制度,督促企业逐步形成“事前参与、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内审工作格局。组织中介机构首次开展了对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与此同时,还积极探索了专职监管、审计、纪检监察三方资源共享、相互衔接的“三位一体”的财务监管机制,切实增强了监管的有效性。

不断理顺产权管理体系。去年以《浙江省省属企业国有产权代表报告制度(试行)》制定出台为标志,国有产权代表报告制度在省属企业正式实施,丝绸、东方、交通等集团公司产权代表已就有关重大事项提交了专题报告,进一步畅通了出资人对所出资监管企业的知情渠道,为加强对省属企业重大事项和行为的有效监管、及时监管打下良好基础。开展了产权登记工作,已对25家集团公司上报的资料进行了第一道初审,完成了19家省属企业的产权登记表证换发工作。同时加强了对企业法律顾问管理,积极开展了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

不断完善“阳光工程”。去年共完成了26个委托资产评估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建立了受托评估审计机构淘汰制,拟订了《省国资委委托审计(评估)报告验收办法(试行)》,实行中介机构库动态管理机制。严格规范资产评估,全年共核准省属企业资产评估项目41个,资产和净资产评估值分别为57.71亿元14.74亿元,评估增值率达到16.5%、43.8%。严格规范产权处置和转让,全年共完成省属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33项,挂牌转让增值率达到了11.0%,实现了通过市场发现价格,在规范中有序流动,在流动中保值增值的目的。在产权转让中,浙江产交所创新和优化服务,为省属国有企业改制转让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同时,非国资交易业务取得突破性进展,浙交所高新交易区业务开拓开始起步,现有股权托管项目取得良好效果,并获得较好的业务收入,全年共实现利润646万元。

此外,还加强对股份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全年共完成华夏银行、天目山药业等16家股份公司(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质押、划转、转让等变更事项的审核审批工作。一年来,产权处在开展产权管理工作中,克服困难,加班加点,较好的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和产权管理的大量基础性工作,产权管理从粗放到逐步规范,初步形成了出资人管理产权的基本框架。

3、进一步完善了省属企业国资保值增值责任体系。为适应省属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深入推进的需要,我委研究提出并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出台了《省属国有相对控股和参股企业国有产权代表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授权经营考核办法。对非授权经营企业经营班子成员收入分配也实行了审批管理,并提出了经营班子成员收入分配的“五条原则”。积极探索经营者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拟定了《省属企业国有产权代表股权激励暂行办法》,提出了股权激励的总体思路。同时,从规范收入分配着手,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省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工作的通知》,初步建立了出资人对工资总额管理的新体系,加强了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经营班子成员收入分配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年薪制的发放范围和程序,经营者基本年薪由我委预核,效益年薪由我委统一管理、发放和转增风险抵押金。

对业绩考核和规范工资分配等工作,预考、统评等处相互配合,在完成日常考核工作外,对改制中出现的新情况也进行了积极探索,提出产权多元化后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对企业经营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也有了初步设想,工作的主动性不断提高。

(四)省属企业在改革发展中总体保持了稳定

去年以来,全委各处室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设“平安浙江”、构建和谐社会的决策部署,努力维护省属企业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

一是高度重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推进企业改革中,始终按照“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有利于维护职工利益、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要求,把改革与监管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企业可承受程度统一起来,通过规范改制,在政策层面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并会同省有关部门开展了职工维权检查。

二是不断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专门召开了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配合省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保障了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

三是切实加强应急机制建设和工作。去年我委专门制订了《省国资委突发性应急预案》,进一步理顺了应急管理工作体系,明确了工作责任,委各有关职能处室都明确了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同时,督促企业不断加强维稳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到去年年底,所有省属企业均已建立了专门的维稳(应急)机构,落实了相应人员,建立健全了应急预案体系。积极做好来信来访工作,据统计,去年,我委办公室共处理件846件,接待上访人员共521批1519人次,其中集体上访63批。监察专员办、企改处、办公室等处室在去年处置突发性事件中都冲在前面,积极协助委领导,为妥善处置有关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作出了努力。

应该说,维护稳定是前提的思想这几年通过努力已经在省属企业中形成共识。在省属企业负责人座谈会上专门表扬,认为: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放在首位,注意调动职工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广大职工在改革中得实惠、有保障,切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这是指导改革成熟的表现。

(五)党建工作和队伍建设得到切实加强

一是建立了党建工作例会制度。一年来,企领处、党建处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努力从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角度,加强了对企业党建工作的研究与交流指导,积极开展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对在新形势下做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二是加强了企业党建和领导人员管理的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企业领导人员任免工作程序和选拔任用管理制度、考察任用工作流程等5项制度,初步形成了富有特色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制度体系。

三是积极开展省属企业“四好”班子创建活动。与省委组织部一起召开了“四好”班子创建活动座谈会,起草了《浙江省国有企业“四好”领导班子考核试行办法》,并认真做好考核推荐工作,最近,杭钢集团作为我省唯一一家企业受到中组部、国务院国资委表彰。同时,通过考察,调整充实了部分企业领导班子,建立企业后备人员队伍。全年共对16家集团公司69人次领导人员进行了调整配备,配合省委组织部对6名正职人选进行了调整充实。通过调整,企业领导班子年龄轻了,素质高了。大学以上文化程度从2004年58.1%上升到**年68.1%;有高级职称的从47.7%上升到63.2%。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要求高,责任大,企领处作为职能处室,做了大量的细致的工作。

四是认真抓好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的教育培训。去年我们通过组织培训班、讲座、考察、后备干部轮训等方式,着力培养和提高国有产权代表队伍与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的素质和能力。特别是首次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对181名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的集中培训、省属企业后备领导人员培训等,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五是切实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去年,我委制定并全面实施《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的通知》,精心制订出台了《省国资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积极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出了治理产权交易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意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特别是开展了查处全省市县盐业机构商业贿赂案件及其他举报案件工作,开展了省属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和投资入股清理,收到了很好的反腐倡廉的效果。在最近省委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项检查中,得到了省委检查组的充分肯定。监察专员办在困难多,任务重的情况下,认真负责,特别是在查处某企业国有资产流失案件中,连续奋战80天,有的同志带病坚持工作,较好的完成了任务。

六是机关自身建设得到加强。去年我委新成立了党建工作处,为积极开展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打下了基础。开展了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选拔出4名同志担任副处长,调动了广大机关干部勤奋工作、努力学习的积极性。加强调查研究,委机关共完成了10个重点调研课题,首次开展了全省国资委系统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活动。首次举办了委机关处级干部读书会,比较系统深入的研究思考了国资监管工作中的重大课题。鼓励机关干部参加学历教育和技术职称考试,全年共组织245人次参加9个类别的专业考试和业务培训,并组织了出国考察学习活动。委人事处等在人手少、任务重的情况下,较好完成了工作任务。

此外,委办公室认真做好委机关文稿起草、公文核稿、信息宣传、督查考核、大楼搬迁、后勤行政等工作,为委机关正常运行和省属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有效服务。一年来,办公室起草完成了综合材料40多篇,专题汇报材料10个;累计审核印发公文550余件,在省政府办公厅机关公文检查通报中,公文质量明显提高。全年编发信息120期,采用信息400余条,分别比**年增加40%、30%以上。在此基础上,精心筛选和加工上报信息,截至11月底,上报信息被省委、省政府采用60余条,被省领导批示的15条。积极做好新闻媒体对省属企业和我委监管工作的宣传报道,取得了比较好的宣传效果。积极动脑筋,想方设法,做好后勤、服务工作,顺利完成了办公大楼的装修和整体搬迁。做好车辆的调配和保养,全年安全行车23万公里。同时,积极开展省国有资产管理协会的工作,精心办好《浙江国资》内刊,全年出刊6期,共刊发各类文章近160篇,各界反映良好。

对于我委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省委、省政府领导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表扬。省委书记在12月21日省委财经领导小组专题听取我委工作汇报时指出:省国资委做了大量工作,抓得很实,一边组建,一边推进改革,做得很不错;在很困难的情况下,国资委的同志们推进改革很不容易。在省属企业负责人座谈会上又进一步指出:省国资委成立时间不长,运转很快,进入角色、履行职能比较快,特别是一边组建,一边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应该说成效明显。并且说,尽管省国资委要与各位“吵架”,但实属正常,他们就是帮助省委省政府,帮助省人大看家的,他们不“吵”谁“吵”。吕祖善省长、夏宝龙副书记、章猛进常务副省长也多次给予表扬和鼓励。我委一年来取得的成绩,是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委机关各位处长真抓实干的结果,更是全委干部职工辛勤劳动的结果,我代表委党委,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问候!在这里,我还要表扬李和平、赵刚、陈梅、骆金海、戴华光、余建平、刘宏斌、朱平海、王青松、王俊、吕超等11位优秀公务员,并向他们表示热烈的祝贺!

在**年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年初提出的部分主要工作完成的进度不够理想,抓工作落实的力度还有待加大;“两个转变”速度不够快,尤其对从产权管理角度形成合力的思维尚未形成;对企业的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掌握还不够及时,与深入有效开展国资监管工作的要求相比较,还有较大的差距;对出资人职责的认知程度还需要一个过程,各处室之间相互沟通、相互配合还不够及时,反映在工作处理上点子不多,速度不快,影响了出资人职责工作效率和效果。

二、**年我委工作的总体安排

根据在省属国有企业座谈会上强调的,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认真落实中央有关精神,加大改革力度,全面完成新一轮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三年目标,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省属国有企业,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影响力、带动力的要求,**年,我省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继续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继续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着力落实企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着力提升国有企业竞争力与控制力,着力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实现国有企业又快又好发展,加快建设和谐国资机关与和谐国有企业,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年工作的总要求是:加快发展,深化改革,强化监管,促进和谐。**年,省属企业发展的目标是:力争省属授权经营企业国有资产增值率达到5.5%左右,销售收入增长11%以上,利润总额增长6%以上。

根据上述工作总体要求,**年要做好四个方面17项重点工作:

(一)突出企业发展主题,做大做强做优省属企业。

**年,要从集中力量抓改革转向改革发展并重,突出企业发展主题,以发展来巩固改革成果,以发展来引领改革深化,以发展来维护企业稳定,以发展来促进和谐企业建设。重点是“三个抓”:

1.抓规划。《浙江省省属国有企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后已正式印发。新年开局就要狠抓规划的落实和全面实施工作。为此,要加强调查研究,以规划为导向,在监管工作中,加大省属企业资产和产业结构布局调整的工作力度,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健领域集聚,加快形成能源、交通、现代商贸物流、中高端化工、优特钢铁、建筑业等六大优势产业板块,提高国有资产的集中度和有效性,优化国有经济的布局结构,进一步增强省属企业的带动力和控制力。此项工作由企改处牵头协调和落实,有关处室配合。

2.抓重点。坚持“企业主体、市场主导、企业自愿、政府推动”的原则,按照专业化分工协作、规模经济和比较优势的要求,以资本为纽带,以打造“双千工程”为抓手,通过资产重组、联合、并购等市场化手段,在优势行业和重点发展领域中择优培育一批对全省经济具有明显示范、影响和带动作用的省属国有大型龙头企业,首先培育和推动交通、能源等企业打造资产总值超千亿元的集团公司,培育和推动物产等企业打造销售收入规模超千亿元的集团公司,增强省属企业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同时,要大力培育若干家资产规模500亿元以上企业和5家以上资产规模或销售收入超百亿元的大企业集群。要切实提升省属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实施品牌经营战略,积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省属企业的创造力。要抓紧出台《省国资委关于培育大企业大集团的指导意见》,扎实推进培育工作。要围绕节能降耗、防治污染和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大对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力度,促进省属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和稳定发展。此项工作由企改处负责牵头,有关处室配合。

3.抓平台。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完成浙江省综合资产经营公司的筹建工作,并尽早进行实质性运转。这是省国资委成立后新办的第一家企业,一开始就要规范运作,规范经营,严格有关财务制度。希望全委同志都来关心该企业的成长与发展,办成一个高效率、高效益,科学管理,制度健全规范的企业。要有效率地开展省属企业核销资产的管理、改制中提留剥离资产的管理以及指导监督全退企业的优质资产,为省属企业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的平台。此项工作由委资产公司筹备小组负责,企改处指导,有关处室配合。

(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

**年,我们要根据省委书记在省委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和1月26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的省属企业负责人会议上作出的“深化企业改革仍为明年重点再作冲刺”的指示,坚持改革不停步,坚持改革促发展,重点做好“四个推进”:

1.全力推进省属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继续坚持“宜强则强、宜留则留、宜退则退”的“三宜”原则,分批次加快推进改革的进程,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对已经取得改制成果的企业,如杭州萧山机场公司、能源集团公司要及时认真地总结改革成果,用以指导其他企业改革,并着手指导其企业内部改革工作;对已经批复改革方案的三狮、丝绸等企业,要督促其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加快实施,其中重点是做好国有资产全退企业的资产评估、资产处置、股权设置和职工安置等工作,推动改制后企业尽快进入正常运行;对省铁股、农发等各重组集团公司要督促开展下属企业改革,理顺内部关系,实现1+1>2的效果;对上报省领导审核的建设等集团公司要进一步做好改制的基础工作;对杭钢、水利水电、巨化、石化建材等集团公司选择确定战略投资者工作要督促其加快进程,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成熟一家就落实一家;对旅游集团要督促其按已有的思路加快完善改革方案,争取在上半年获准批复进入实施。此外,要继续推进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此项工作由企改办、企改处负责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2.积极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建设的意见》和《省属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绝对控股公司董事会职工董事管理办法》两个重要制度,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首先在交通、能源、商业等3家企业进行派驻监事会工作的试点,然后逐步推开,要抓紧制定监事会的工作规程和管理考核办法,以确保监管到位。其中交通、商业集团结合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试点工作一起进行,这项工作由监事会工作处牵头,企领处等各负其责,积极配合;积极配合省委组织部加强党建督察员与监事会主席“一岗双职”问题的研究;根据新《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省属企业实际情况,对各省属企业的公司章程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和完善,区分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企业情况分别制定相对统一的参照范本,更好地明确省国资委、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之间的职权利,确保公司章程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企业的发展和稳定。此项工作由企领处、企改处、党建处按各自职责抓好落实。

3.创造条件推进省属企业上市公司的发展。根据省属企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激活资源、优化配置、开放产权、有序流动”的要求,按照“企业自愿、国资推动、规范操作”的原则,积极培育若干个省属企业整体上市公司;引导支持企业运作上市公司推进核心资产证券化、有效资源市场化,将一批管理规范、竞争力较强的下属公司,作为重点培育对象;积极研究国有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后的新情况,完善国有上市公司国有资产评价体系,创新国有股权合理运作模式,防范国有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风险,支持上市公司金融创新,推进股权并购,使优质资产向上市公司集中,加快做强做大做优省属企业,增强我省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影响力和带动力。此项工作由产权处负责牵头,其它处室配合。

4.进一步推进省属企业的调整重组。完成东方、荣大、中大等3个外贸企业的重组工作,进一步增强和发挥省属企业在全省外贸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特别要明确母子公司的权责利,研究收益与风险对称问题;省商业、交通等省属企业要进一步理顺内部管理关系,理顺以资产为纽带的母子公司关系,完善管理和运作体系,压缩管理链条,切实控制管理层级,实现管理活动扁平化,提高管理绩效;要进一步完善调整后企业改制方案审批、产权转让审批“下管一级”的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强备案工作制和督查工作制,适时组织开展必要的抽查和检查,确保改制审批和转让审批的规范有序,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要按照省政府《关于深化全省盐业体制改革的通知》(浙政发〔2004〕46),继续做好省盐业集团的改革,同时进一步完善和理顺对省盐业集团公司规划、章程、资产、投资、担保、人事等管理办法,督促和指导省盐业集团公司进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试点工作,既要管活又要管好,促进省盐业集团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此项工作由委机关企改处负责牵头,有关处室配合,其中涉及盐业方面的工作由盐业集团负责落实。

(三)深化国有资产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年,我们要以授权考核和企业内审为两大抓手,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国资监管体系,不断创新国资监管方式,在企业层面真正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主体和行为主体。重点抓好“四个强化”:

1.强化企业财务监管。全面施行专职监管、内审、国有产权代表和重大财务事项等4个报告制度,有效解决国资监管部门与所出资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全面加强财务预决算管理,继续认真做好财务快报、财务核销、统计分析、绩效评价、数据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建立完备的信息数据库;切实落实企业对外投资、担保、借款制度,从**起各省属企业未经省国资委批准,原则上不得为本企业之外企业提供借款或担保,省属企业集团也要加强对所属企业投资、担保、借款的管理和监督,切实防范资金风险;全面开展企业财务人员的新会计准则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基本素质;继续完善对所出资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完成工效挂钩指标体系从复合指标挂钩向单一的利润指标转变,调整工资总额管理的方式,实行二次审批,进一步合理确定未实行工效挂钩企业工资总额的水平,对所出资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实行全覆盖;要指导和督促各市完成清产核资工作,指导和督促市级国资委做好财务快报工作,及时编写经济运营分析资料,确保全省国资监管系统统计分析资料的有用性和权威性。此项工作由产权处、统评处、预考处、企改处、监事会工作处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相关处室配合。

2.强化经营业绩考核。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认真实施《省属国有相对控股和参股企业国有产权代表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确保考核办法真正落实到位;抓紧制定对国有独资和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实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的资产经营责任考核制度,报经省政府同意后正式实施;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多元产权制度的年薪制与中长期激励相衔接的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存量保全、增量搞活的激励方式,探索以盈利能力、股票市值为核心的国有上市公司价值评价办法,进一步调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做好非授权经营企业领导人员的收入分配工作,指导省属集团公司做好对境内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中长期激励工作。此项工作由预考处为主负责落实、统评处配合。

3.强化企业内部审计。进一步夯实内审工作基础,完善内审制度,强化内审督查,更好地发挥内审的职能作用;成立浙江省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离任经济事项交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企业领导人员离任审计经济事项交接工作实施办法及具体工作流程,确保审计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的整改;督促内审机构落实企业资金流动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强化对企业资金流动全过程的内控监督。此项工作由预考处为主负责落实。

4.强化企业产权监管。重点是通过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来不断强化产权监管。积极争取出台《浙江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省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实施办法》和《省属国有企业重大资产评估项目专家评审质询制度》等政策,进一步增强产权管理的刚性;继续推进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建设,加强企业法律事务人员专题培训;针对省属企业和各市国资委政策法规、产权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产权转让审批程序调整以来的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认真贯彻国务院3号令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重点是努力促进进场公开交易方式实施产权转让和增资扩股,对协商作价和定向增资要按照政策严格控制,通过公开操作来避免改制风险和后遗症,有效实现国有产权规范流动和保值增值;支持浙江产权交易所各项建设,更好地发挥产权转让交易平台作用;继续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健全内部工作流程,改进考核办法,适时开展中介机构优胜劣汰,实行动态管理;积极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完成行政执法责任制清理,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出资人事务)公开。此外,为了规范和专业地监管省级其他经营性国有资产,根据省委书记的指示精神,配合省政府办公厅,对各厅局的经营性企业资产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报省政府决策。此项工作由产权处为主负责落实。

(四)切实加强党建工作,努力推进和谐机关和谐企业建设

**年,要围绕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这一主题,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努力构建和谐机关、和谐国有企业,重点抓好“五个加强”:

1.加强企业党的建设。以落实省属企业党建工作长效机制为重点,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和方法,指导企业抓好党建工作,做好统战工作和群团工作,努力保持思想稳定,为省属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重点要贯彻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属与部属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发展党员工作的“三个办法”,并适时组织检查;要组织开展“两优一先”(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活动,在**年“七一”前夕,进行首次评选表彰。此项工作由党建处负责。

2.加强企业班子建设。以“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为主线,突出加强和规范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管理。会同省委组织部抓紧出台《浙江省国有企业“四好”领导班子考核试行办法》,并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一次评比表彰活动,积极宣传推广杭钢“四好”领导班子创建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要加强省属企业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创新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办法,会同省委组织部出台《浙江省省直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探索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市场中介机构推荐等多种方式选拔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在做好杭州萧山机场公司公开选拔招聘的基础上,适时推出部分企业领导职位进行公开招聘。要研究提出对企业领导班子考评体系的总体思路与框架,会同省委组织部加强对省属企业领导班子的考核工作。此项工作由企领处负责抓好落实。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制定《省属企业“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为契机,加大科技投入,推动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要以开展省属企业大规模“教育培训年”活动为手段,全面提高企业领导人员和各类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加快推进省属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人才支持。此项工作由企领处负责抓好落实。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抓党风、推改革、促发展、强监管。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委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认真抓好企业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继续着力省属国有企业惩防体系的落实工作,积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和企业效能监察,提高制度执行力;切实加强省属企业财务管理、资产处置、对外投资、借款担保、项目采购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加强对省属企业领导班子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监督检查,坚持实行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任前谈话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此项工作由监察专员办、党建处、企领处、人事处等处室按照各自职责抓好落实。

5.加强和谐企业建设。紧密结合省属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印发《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和谐企业建设的指导意见》,积极指导和谐企业的创建活动。此项工作由党建处牵头,各处室配合。

三、为全面完成今年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今年我委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实现目标、完成任务,让发展蓝图变为现实,途径只有一条:狠抓落实。我们要紧紧依靠在座的全体干部职工,以建设和谐机关为契机,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不断开拓创新,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

(一)要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必须进一步加强和谐机关建设。建设和谐机关,既是今年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又是确保完成全年任务的重要保证。

以和谐机关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处室和全体机关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和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意见》,做到真学、常学、深学,大力开展机关干部的业务培训,真正把学之所得变为学之所用,加强委机关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国资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真正把各处室成为建设勤奋学习的处室、充满活动力的处室、诚信友爱的处室和安定有序的处室。

这里,我要特别强调一下学习和能力建设问题。省国资委成立虽然快三年了,但时间不长,人员大部分来自党政部门,学习怎样当好出资人的任务依然很重。要在继续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及历次全会重要精神,全面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针政策的同时,要根据履行职责的要求,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强出资人专业知识的学习。一要深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准确把握企业运作的法律要求,掌握出资人权利、义务、职责的法律规定,正确处理出资人与企业的关系,依法维护出资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二要深入学习现代经济理论和管理知识,提高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能力和水平。学习宏观经济理论,掌握市场经济中价格、利率、汇率等运行规律和特点。学习微观经济理论,了解企业做强做大的规律和特点,掌握公司治理的先进经验和方法。学习国际金融和贸易等相关知识,了解国际资本市场和跨国公司运作规律。三要深入学习行业知识和科技知识,提高调整布局结构的能力和水平。学习了解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的专门知识,了解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发展趋势和产业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关注最新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和进展及产业化前景,了解其对经济社会可能产生的深刻影响。要通过深入学习,优化知识结构,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总之,要从进一步强化学习入手,加强和谐机关建设,不断提高全体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广大干部做好国资监管工作的责任心和主动性,提高在新形势新要求下做好国资监管工作的能力的水平。此项工作具体由机关党委,人事处牵头,各处室都要积极参与和配合。

继续加强处室之间的协调配合。各个处室、各个岗位都是国资监管全局工作的一个支撑点。加强协调配合是保证机关高效运转的重要途径。委机关各个处室、处室内不同岗位之间,都要按照建设和谐机关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工不分家,遇事多协商、多沟通,多协作、多补台,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继续加大对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培养力度。积极组织好“教育培训年”的各项活动,运用多种形式、多种途径,进一步激发全体干部的学习积极性。关心机关干部成长,继续做好培养推荐使用工作,继续促进省国资委机关干部和省属企业人员之间进行双向挂职交流,积极向组织部门推荐干部下基层下企业挂职锻炼。

继续重视和做好机关干部生活服务工作。积极想方设法,创造条件,尽最大可能,努力做好后勤服务工作,及时解决干部职工工作生活中的后顾之忧,进一步改善干部职工的总体福利水平。同时,继续分批安排机关干部进行疗养。

(二)要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必须进一步弘扬开拓创新的精神。

始终保持一种攻坚克难的精神。三年来的工作实践使我们深切感受到国资监管工作的难度很大,压力不小。今年摆我们面前的任务也很繁重,比如,要继续保持省属企业良好的发展势头,继续推进产权多元化改革,开展省属企业监事会和职工董事会建设试点等等。在任务与困难面前,没有开拓创新,就会失去不断前进的动力,因此,全委干部更需要保持不断进取精神和开拓创新勇气,知难而上,开拓创新,努力在新起点上实现新发展。

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方法得当,事半功倍。要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必须要有新的思路、新的举措。要坚持创新与求是相结合,把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同我省的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结合中找规律、在实干中求创新、在落实中出实效。要积极研究探索工作执行机制和责任机制,使委里的各项决策以及一些好的思路、好的方略、好的措施能及时付诸实践、见诸行动、取得成效。

(三)要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必须进一步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全省国资监管和省属企业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是省委检查组年底前对我委党风廉政专项检查中指出的问题,也是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今年委领导、全委各处室都要进一步深入企业、深入市县,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加强与省属企业、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加强信息交流与反馈,在调研中沟通,在调研中指导,在调研中宣传,加深相互的理解,形成共识与合力。在委机关内进一步营造实干的环境,弘扬摸实情、说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的优良风气。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结合工作需要,适时组织人员到外省市进行学习考察,加强对外了解和交流,开阔视野。

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继续加强机关内部各项制度建设并抓好落实,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内部工作流程,努力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今年,要在办公场所有所改善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建设“国资监管信息系统”,建立和逐步完善国资监管业务资料库,逐步实现办公和业务处理的信息化,实现重要监管项目和国资信息实时交流与监控,为国资监管工作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搭建高效的信息平台。

要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对今年的工作任务,各处室要进一步分解落实,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要进行细化、硬化、量化,把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完成时限明确,使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去落实,形成人人重实干、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表扬先进,及时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