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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意见

时间:2022-06-18 06:34:57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意见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意见范文1

20__年我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市纪委八次全会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治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紧紧围绕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与发展,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增强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努力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全面推进国有企业经济健康发展。一、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各级党组织,要把《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学习,纳入这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列入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今后一段时间理论学习的总体计划之中,要切实把党员和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重大战略决策上来,充分认识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对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对于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意义,促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在国有企业的落实。

(二)把加快构建惩和预防腐败体系,纳入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战略全局。要结合贯彻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市纪委八次全会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联系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实施细则。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相适应,与增强企业的发展活力和竞争相一致。推进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既要有整体规划,又要有短期计划,要从企业自身实际出发,进一步健全督查机制和考评机制。

(三)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快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战略决策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继续坚持企业一把手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有关部门和人员切实履行职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形成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合力。县国企廉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应加强对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调研、协调和督促指导。要突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点,建立有效的责任机制、督查机制、奖惩机制、测评机制、保障机制等,确保构建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稳步推进。

二、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统领和推进全年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和国务院国资委联合颁布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简称《规定》),是加强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思想教育和行为规范的重要抓手。各级企业领导班子要带头学习,以身作则,认真执行。要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和实效性作用,丰富教育的内容和方式。引导企业领导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利益观、政绩观、诚信观,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贯彻执行《规定》的自觉性,企业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规定》的实施细则。通过开展企业领导人员廉洁承诺、述廉评廉、廉洁谈话、诫勉谈话等,保证教育的时效和制度的落实,使企业领导人员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

(二)各企业主管部门和所属企业党组织,要切实按照党中央、省、市、县委有关组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部署,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教育各个阶段要求的落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配合督导组,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教育活动督促检查,针对企业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存在的思想、组织、作风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调研,并通过教育活动边学边查边改,不断增强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一系列法规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工大对企业领导人员用权行为的监督。要按照现有行业、隶属关系和党组织管理关系认真抓好今年国企廉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强化治本抓源头工作,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建立完善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深化财权、物权和用人权改革,推进制定并健全完善企业改制、资本重组、资本运营、产权交易、投资担保、营销采购、项目招标等一系列重大决策责任制度和防范风险内控机制。加强企业职工民主政治建设,全面推行和落实厂务公开制度。今年,国有企业要通过“抓本级、带系统、促基层、求实效”活动载体,积极探索借鉴IS09001标准建立厂务公开质量体系有效途径,促进厂务公开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有机结合,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选择权。今年第三季度企业各主管部门要结合有关业务工作的考核,有重点地对《实施纲要》和《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以及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检查。

(四)强化监督约束,加大有效防范腐败的力度。按照权力运作有序和公开透明的原则,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权力运行程序,确定企业 管理流程中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控点。要健全完善有关制度,完善管理,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依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规,加强对国有资产和企业领导人员、企业重大事项进行监督管理。进一步探索国有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管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当前要把规范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作为重点,在实施过程中加强有效的程序监督。要充分发挥监督合力的作用。把企业内部审计、职工代表大会、监事会等内部监督与出资人、法律、行政、社会和新闻煤体等外部监督有机结合,形成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的有效监督机制。通过程序监控、过程监管、结果监督和责任追究,加大约束保障和制衡防范力度。

(五)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深化效能监察工作。以全面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为中心,坚持把效能监察工作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之中,继续围绕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工程建设、财务管理、营销采购等关键环节和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效能监察。今年效能监察重点抓三个方面落实:在企业改制、资产重组进程中开展效能监察,推进改制行为合法、操作程序规范,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在清产核资后续工作中开展效能监察,对不良资产进行分类分项分析,提出整改建议和健全制度,最大限度降低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在营销采购、工程项目和质量管理中开展效能监察,努力降本增效,实现效率、效益和质量的优化。要通过效能监察,铲除滋生腐败土壤,堵塞国有资产流失的漏洞,及时纠正严重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

(六)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针对当前国有企业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新情况,着重查办在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的案件;违反“三重一大”规定,严重失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违规交易、非法获利侵害国家、出资人、企业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特别是对顶风违纪有以下行为的企业领导人员,必须严肃处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要严肃查处。参加的应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到国(境)外的,要从严惩处。对发生违纪行为的领导人员,要严肃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追究责任。在查办案件中,要注意相处与保护、惩治与防范相结合,坚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原则,完善案件管理工作备案制度,重大案件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批、严格管理和慎重使用党内审查的措施。要继续落实“一案一整改”制度,针对案件查办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案件易发多发单位、岗位建章立制和加强管理的建议,加强预测预警,使案件查处与警示教育、责任追究、健全制度等有机统一起来,形成有效的防范机制。

要畅通举报渠道,完善处理机制,提高用线索查处案件的能力。要认真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大局。

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高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一)坚持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建设责任制。企业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根据企业层级管理权限,按照权责分明的原则,提出落实党风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认真落实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明确责任主体。要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加强教育导向制度约束、监督检查,不断促进企业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民主集中制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企业领导班子遵守党的纪律和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要围绕企业改革发展和经营管理的重点、难点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创新监督体制机制制度,探索做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思路。

(三)加强能力建设,全面履行职责。全县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要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理论修养和党性锻炼,提高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要努力学习掌握纪检监察业务和经济、法律、科学、金融、管理等知识,举办或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联办业务培训班,培养适应形势要求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要充分运作信息化管理的技术功能,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水平和科技含量。要在党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监督,强化内部管理,建立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要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依法执纪,严格执行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

__县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意见范文2

■明确任务:抓好“两个覆盖”、发挥好“两个作用”、加强“两支队伍”建设

“加大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力度 ,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方法和途径”,这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要课题。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做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抓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党组织,加大在中介机构、协会、学会以及各类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力度”。

2012年3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围绕明确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功能定位、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努力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等七个方面,就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作出部署。

2012年3月21日,中央召开全国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会见会议代表并讲话。他强调,非公有制企业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非公有制企业的数量和作用决定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在整个党建工作中越来越重要,必须以更大的工作力度扎扎实实抓好。指出,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抓好“两个覆盖”、发挥好党组织“两个作用”、加强“两支队伍”建设很重要。抓好“两个覆盖”,就是要抓好党组织覆盖和党的工作覆盖;发挥好党组织“两个作用”,就是党组织要在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加强“两支队伍”建设,就是要加强党组织书记和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为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认清问题:非公党建工作基础薄弱,存在不少“空白点”和“盲区”

据国家工商部门统计,我国非公企业已达900多万家,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0%,非公企业职工在我国工人阶级队伍中已占多数。与此同时,非公有制企业仍属于党建工作新领域,新情况新问题多,工作基础薄弱。面对日益壮大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如果抓不紧、抓不好,必然会削弱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弱化党的社会影响力。副主席强调非公党建“越来越重要”的深意正在于此。

应当看到,当前非公党建工作还存在不少“空白点”和“盲区”:从党组织的设置看,还有很多企业没有建立党组织,致使一些党员无人管、党费无处交,一些入党积极分子无法入党。从党员队伍的状况看,非公有制企业党员占职工总数很小,还有很多非公有制企业没有党员,加之非公有制企业党员流动性较大,教育管理跟不上去,党员无法开展活动。从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看,普遍存在着党务人才缺乏、活动经费缺少、开展活动不经常等问题,党建工作抓的不紧,党的政策得不到有效贯彻落实。从对党建工作的认识看,存在着企业主的“模糊”意识、企业党组织的“从属”意识和企业党员的“雇佣”意识,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认识不到位,致使一些企业的党建工作不适应新的形势要求。

专家指出,抓好“两个覆盖”,既是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非公有制企业面广量大、类型多样,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机构、配强力量,对民营、外资等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企业要注重分类指导,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地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单独组建、区域联建、派员组建、挂靠组建、行业统建等方式,在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党组织,努力消除“空白点”,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

■创新模式:全国首个“两新”组织党建网络平台——新星网开通

6月25日,全国首家社科领域新社会组织党委——中共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委员会成立,北京市朝阳区委书记陈刚、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张坚共同为中共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党委成立揭牌。同日,全国首个“两新”组织党建网络平台——新星网(省略.cn)开通。新星网是以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智力优势与网络优势为依托建立的党情政情舆情监测新平台。今后,城市研究院党委将以“新星网”为载体,创新网络化党建工作机制,在全国104个城市建立地方工作站、舆情工作站、党建工作站和地方决策咨询专家委员会,不断探索从固定党员管理到流动党员服务,从区域化党建到网络化党建,从组织全覆盖到服务全覆盖的党建新模式。

在城市研究院党委成立大会结束后,紧接着举办了第一期新社会组织党性教育研修班开班式,全国政协常委、中央党校原副校长李君如教授,中央党校党建部政党制度教研室主任祝灵君教授,中央党校党建部高新民教授围绕“建设学习型政党与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新形势下党的执政基础与基层组织建设”、“党的建设与社会建设”等主题在开班式上作报告。根据有关专家透露,继中央下发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意见之后,中央关于新社会组织党建的相关文件也在起草之中。中共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委员会作为我国社科领域新社会组织成立的首家党委,其进行的一系列探索和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另据6月19日《山西日报》报道,山西省各级组织部门、非公工委抓住基层组织建设年的有利契机,经过3个月的戮力攻坚,截至5月底,全省11.3万个非公企业中,新组建党组织8687个,初步构建起对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 “两个全覆盖”组织体系。

那些人

黄胜:山东原副省长被

新华网6月25日电,日前,中纪委对山东省原副省长黄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经查,黄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物,道德败坏并给国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黄胜一案,从去年11月24日报道其接受组织调查,新华社曾三次报道其情况,说明其问题的严重性。

那些事

日前,《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已获批,近期将公布。相比温州的金改方案,其内容更全面、覆盖面更广、表述更具体,政策力度超过温州,涉及城市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城乡统筹发展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等方面。广东省将出台《关于全面推进金融强省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对金改方案进行细化。

那些话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意见范文3

【关键词】党务公开;国有企业

一、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必须完善领导机制,确保责任落实

(一)切实履行好职责,建立起统一的领导机制。

党务公开工作是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将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企业各级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三个亲自”,即亲自带头、亲自协调和亲自落实,党委(组)其他成员要落实好分管范围内的责任,努力构建起党委统一领导的领导机制,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部门密切协作,建立部门间的联动协调机制。

国有企业党务公开需要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全力推进。党委(组)组织部门负责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内容的公开;党委(组)宣传部门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充分发挥宣传舆论工具对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促进作用;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党务公开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抓好落实;职代会(职工代表)要对各级党组织的党务公开情况开展民主评议。

(三)基层积极参与,构建和谐畅通的意见表达渠道。

党务公开是密切联系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的桥梁和纽带,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无论开展什么工作,都要做到以职工群众的利益为中心,“发展为了职工,成果职工共享”。通过开展党务公开,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参与意识、民主意识、监督意识,使他们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对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中来,激发他们的责任感,提升他们的主人翁意识。

二、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必须完善运行机制,确保成效明显

(一)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

国有企业党务公开工作要充满生机活力,要做到长期长效,就必须把促进企业发展作为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始终坚持“围绕发展抓党务公开,抓好党务公开促进发展”的工作理念,把企业党委(组)参与重大决策、班子自身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公开。二是坚持开展“亮支部工作,展示工作成果;亮活动内容,展示组织风采;亮党员身份,展示模范作用”的“三亮三展示”活动,构建起企业基层党建活动平台,使党务公开更加贴近职工群众、贴近生产经营。三是坚持分层推进的工作原则,广泛征求职工群众意见,研究各级党组织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对党务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规范,按照不同的层次确定好党务公开内容。

(二)规范党务公开的方式。

一是定期公开。企业各级党组织要明确将党组织的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情况,领导班子及成员年终评议、实绩考核情况,党员民主评议、党风廉政建设、党费收缴等情况按月度、季度定期进行公开。二是逐段公开。企业各级党组织要明确将党员教育、发展、管理情况,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听取和采纳党员、职工的意见、建议等情况分阶段公开。三是及时公开。企业各级党组织要明确将对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党组织重要会议精神,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措施、重要人事变动等情况及时向职工群众公开。

(三)创新党务公开的形式。党务公开是国有企业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长效活动,要结合实际和形势任务的发展,不断创新企业党务公开的方法、载体和手段。一是通过会议公开。召开党委(组)会、党员代表大会、党支部书记例会、各类座谈会等,公开企业党委(组)参与重大决策、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推动生产经营任务等内容。二是通过网络公开。在企业办公系统、企业网站上,建立领导信箱,定期回复信件,加强领导干部与职工群众之间的联系和沟通,使党务公开实现网络化、常态化。三是利用报刊公开。将企业重大事项,尤其是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企业的经营情况等信息,在企业报刊、电视台、党支部看板上公开,使职工群众能随时随地了解企业、关心企业,监督企业的各种经营行为

三、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必须完善反馈机制,确保有序运行

(一)公开要体现差别性。

企业各级党组织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决定了其对党务公开的时效要求也不一样。企业党委(组)党务公开的内容大多具有全局性和系统性,操作性强,延续时间长,时效性要求不太强,不必要及时进行公开;而其二级党支部党务公开的内容,如党支部工作、党员业绩、党内评比和党员推先等情况,都是短期内的具体工作,时效性要求比较强,必须要及时公开。

(二)公开要富于创造性。

国有企业党务公开要力求创新,要在公开的形式、内容、载体等方面积极探索。要推行领导干部接待日、党务公开监督员、实名举报反馈和党务公开责任制等各项制度,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化、公开时间经常化、公开责任具体化;要对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专人收集整理,及时分类梳理,认真研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职工群众,确保信息反馈渠道畅通、反馈及时、处置得当;要把党务公开作为企业党建工作评比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检查、考核、奖惩机制,加大检查考核力度,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切中要害、取得实效。

(三)公开要完善操作性。

国有企业党务公开从制度走向实践,从纸面成为现实,其操作性的强弱起着很关键的作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党务公开实施方案,明确公开项目、形式、方案、内容等的具体步骤和方法,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具体而言,一是对党务公开实行PDCA管理,及时公布、及时反馈、及时处理、及时改进党务公开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和情况;二是设立党员职工QQ群、专用电话、党务工作意见收集箱,公开党委(组)电子邮箱,广泛、快捷、方便地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三是设定党务公开信息员,通过专人负责筛选、整理职工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信息,及时进行处理和落实。

参考文献: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意见范文4

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全面推进依法治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5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治理指导意见》)继承、丰富了中共中央历次全会关于完善国企治理的要求,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生作用以及国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这一改革基本遵循,把实践探索尤其是中央企业2004年开展的董事会试点以来取得的成功经验,上升到中央政府完善国企治理的政策层面,与《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5]44号)、《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3号)、《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2015]79号)、《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2017]38号)等,系统回答了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重大问题,建立和完善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理论体系。

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以管资本为主

《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在国企法人治理结构中的职能和作用,对职责定位、监管重点、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提出了工作努力方向和目标要求,《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对监管体制和机构职能进一步细化,《治理指导意见》从治理的角度对不同股权结构所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依据、履职的内容以及工作方式进行了界定。

《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提出逐步实现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全覆盖,监管的重点包括加强战略规划引领、加强监督等依照《公司法》规定应当行使的股东职权,监管依托市场机制和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依托责任体系建立以及违法违规经营责任追究、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形成责权利对等的制度闭环;充分考虑到国企的产权属性和改革的进行时态,文件对企业分类及分类后的考核体系和方法、产权的流转、激励约束机制的完善、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等作出了制度安排。文件提出,“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加强对企业集团的整体监管,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由一级企业依法依规决策;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专题就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职能、监管方式和手段进一步作了细化安排,按照事前规范制度、事中加强监控、事后强化问责的思路,更多运用法治化、市场化的监管方式。上述两个文件、《治理指导意见》都给予公司章程很重要的地位,全文有17处提到“公司章程”,其中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并列作为“行为准则、依据”的有8处。公司章程是实现国有资产监管“一企一策”最重要的法律文本,是出资人机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的重要依据,《治理指导意见》规定出资人机构有关监管内容应依法纳入公司章程。

党组织在国企治理中具有法定地位

加强党对国企的领导方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企章程,明确企业党组织在企业决策监督各个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明确党组织在国企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中央企业党组织书记同时担任企业其他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设立1名专职抓企业党建工作的副书记等。

《治理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支持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要求国企董事、监事、经理层中的党员每年要定期向党组(党委)报告个人履职和廉洁自律情况;上级党组织对国企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实行委派制度和定期轮岗制度,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可列席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会议;党组(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推进中央企业党组(党委)专职副书记进入董事会。在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成员工作中,上级党组织及其组织部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党委发挥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作用;积极探索董事会通过差额方式选聘经理层成员。这些内容在其他法律法规中较少提及,如《公司法》第19条仅规定“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而在《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对于党组织在国企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并无规定。

董事会在国企治理中具有突出的作用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将董事会建设作为健全国企法人治理结构的重点,重申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董事会组成结构优化、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队伍建设提出了比较明确的指向和要求,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切实解决一些企业董事会形同虚设、“一把手”说了算的问题。这是中央文件第一次提出外部董事这一概念并要求董事会外部董事应占多数,要求进一步加强外部董事队伍建设,拓宽来源渠道。

可以说,国务院国资委自2004年开始的中央企业董事会试点的一些做法,得到了认可并且在《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治理指导意见.》等文件中加以固化。《治理指导意见》总结吸收了中央企业董事试点的一些成功做法。如: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应均为内部执行董事,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落实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加强公司治理主体之间的沟通协调;落实董事职权,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探索M行董事会选聘经理层试点;建立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以及后评估制度;建立完善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制度,扩大专职外部董事队伍,选聘一批现职国企负责人转任专职外部董事;国有独资公司要健全外部董事召集人制度,召集人由外部董事定期推选产生;以及对设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的要求,尤其要求其中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应由外部董事组成等,均为中央企业董事会试点的核心内容和工作着力点,也是比较成功的做法。在人事安排上,《治理指导意见》提出“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应均为内部执行董事”,其中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改革发展负首要责任。依照《公司法》的立法精神,《治理指导意见》等文件提出国有独资公司外部董事人选由出资人机构商有关部门提名,国有全资公司、国有控股企业的董事由相关股东依据股权份额推荐派出。国有全资公司的外部董事人选由控股股东商其他股东推荐。

治理主体之间的制衡、全方位监督和问责进一步强化

《治理指导意见》强调各个治理主体责、权、利对等,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之间协调运转、有效制衡,这是形成良好治理机制的基础,也是《治理指导意见》强调的核心内容。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意见范文5

中央明确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从总体情况看,各地、各部门执行这一规定的情况是好的。但也有的地方和部门执行得不够好,安排了一些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任领导职务。这种做法影响了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不利于政企分开原则的贯彻和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不利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干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经中央同意,各地、各部门要限期对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一次集中清理。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的规定

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是实行政企分开、依法行政的需要;是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各地、各部门要对此前制定的有关政策和文件进行清理,凡与国家法律法规、中央规定不一致的,要予以废止。今后,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再审批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凡违反规定继续审批的,审批无效,并要追究主要领导及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限期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

这次清理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凡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要免去或本人主动辞去其在企业的职务;凡企业负责人兼任党政领导职务,要免去其党政领导职务。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依托企业建立城市的地方,为协调企业和地方的关系,建市以来一直由企业负责人兼任地方领导职务,今后确需继续兼职的,可继续兼职一段时间,但要从严掌握,并由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批准。经选举担任人大、政协领导职务不驻会的企业负责人不在清理范围。国家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应遵照本通知执行;国家机关委托其行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今后,在换届选举中当选党政领导职务的企业负责人(不含选举担任人大、政协领导职务不驻会的企业负责人),当选后必须辞去企业的领导职务。因工作需要,企业负责人调入党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必须辞去企业的领导职务;党政领导干部调任企业负责人,必须辞去党政领导职务。

三、切实加强对清理工作的领导

各省区市党委,中央各部委,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认真做好兼职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引导兼职人员自觉贯彻执行中央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部门要认真做好清理的具体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谁批准、谁纠正”的原则,共同把这次清理工作做好。

各级党委对清理工作中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区别不同情况妥善进行处理。发现有利用兼职进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清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请各省区市党委、中央各部委、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接此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抓紧进行清理工作,于*年4月底以前将清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分别报告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

附件一:

执行中组发〔*〕2号文件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

1、《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是否适用离退休的党政领导干部?

答复意见:此次清理的主要对象是现职的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

2、如何认定哪些事业单位在清理范围?

答复意见:具有(包括部分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清理范围,没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在清理范围。对事业单位是否具有行政职能难以认定的,可在征求机构编制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按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研究确定。

3、党政领导干部是否包括中层领导干部和非领导职务干部?

答复意见:《通知》所称党政领导干部,包括党政机关的县处级以上中层领导干部,也包括担任县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党政干部。

4、《通知》是否适用地方党政机关科级领导干部?

答复意见:地方党政机关科级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的,可参照本《通知》要求进行清理。

5、在企业兼职是指一般意义上的兼职,还是仅指兼任企业的领导职务?党政领导干部兼任企业董事、监事、独立董事、独立监事,是否属于兼职?

答复意见: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不仅限于清理兼任企业领导职务的。党政领导干部兼任企业董事、监事、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原则上都应进行清理。此前,经批准兼任境内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中管干部,不在此次清理范围。

6、党委宣传部门领导干部在所联系或管理的报刊类企业、广电类企业及新闻出版类企业兼任领导职务,是否应当清理?

答复意见:党委宣传部门领导干部在所联系或管理的报刊类企业、广电类企业及新闻出版类企业兼任领导职务的,应当按规定进行清理。

7、中央管理派驻地方的单位的清理工作是由地方党委领导,还是由中央有关部门统一管理?

答复意见:中央管理派驻地方的单位的清理工作由中央派出部门负责。

8、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部门是否适用《通知》?

答复意见:参照或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部门适用《通知》。

9、社团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是否在清理范围?

答复意见:已列入参照或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社会团体适用《通知》,对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要进行清理。没有列入参照或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社会团体,其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问题,接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根据该社团的职能研究确定。

10、依托企业建立城市的地方,领导干部继续兼职的要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批。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是指中组部,还是指省委组织部?

答复意见:依托企业建立城市的地方,领导干部确需继续兼职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审核把关。.

11、监狱的领导干部在劳改企业兼职的,是否在清理范围?

答复意见:监狱的领导干部在劳改企业兼职的,不在清理范围。

12、不任实职的中管干部在协会任职,同时在企业兼职的,是否在清理范围?

答复意见:不任实职的中管于部在具有行政职能的协会任职,同时在企业兼职的,在清理范围。

13、中管干部兼任省、市、县管理的企业的职务,由哪个部门负责清理工作?

答复意见:中管干部兼任省、市、县管理的企业的职务,按照“谁批准、谁纠正”的原则进行清理,并将清理情况报中组部备案。

14、文件中规定的“经选举担任人大、政协领导职务不驻会的企业负责人不在清理范围”,应当如何具体掌握?

答复意见:经选举担任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常委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以及经选举担任政协主席、副主席、政协常委、各专门委员会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不驻会的企业负责人,不在清理范围。

15、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任名誉职务、顾问,是否在清理范围?

答复意见: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任名誉职务的,应当进行清理。

16、党政领导干部在所属经济实体,如出版集团、大剧院、宾馆、接待场所等有经济收入的机构兼职的,是否在清理范围?

答复意见:党政领导干部在所属经济实体中兼职的,应当进行清理。

17、文件中所指的企业是否包括国有、民营、三资等所有类型的企业?

答复意见:文件中所指的企业是包括国有、民营、三资等所有类型的股份制或非股份制的企业。

18、电视台、电台、报纸、杂志等新闻机构的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的,是否在清理范围?

答复意见:电视台、电台、报纸、杂志等新闻机构不是党政机关,不具有行政职能的,其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的,原则上不在此次清理范围。

19、党政领导干部个人未经批准兼职的,清理之后如何处理,是否追究干部责任?

答复意见:此次清理工作,对党政领导干部未经批准擅自兼职的要给予严肃批评,问题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0、两院院士、国务院参事兼职的,是否在清理范围?

答复意见:要区分不同情况而定。两院院士、国务院参事不担任党政机关领导职务的,其兼职行为不在清理范围。

21、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的,是否在清理范围?

答复意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不是党政机关,不具有行政职能,其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的,不在清理范围。

附件二:执行中组发[*]2号文件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二)

l、供销合作社的领导干部在供销社控股的企业兼职,是否在清理范围?

答复意见: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的领导干部在供销社控股的企业兼职的,不在清理范围、鉴于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是国家全额拨款的依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的领导干部在供销社控股的企业兼职的,不得领取薪酬。

2、民营科技研究所的负责人经选举担任不驻会的科协领导职务,是否在清理范围?

答复意见:民营科技研究所的负责人经选举担任不驻会的科协领导职务,不在清理范围。

3、民营企业负责人经选举担任不驻会的工商联领导职务,是否在清理范围?

答复意见:民营企业负责人经选举担任不驻会的工商联领导职务,不在清理范围。

4、人民警察兼任保安服务公司的负责人,是否在清理范围?

答复意见:依照公安部《关于继续抓好清理整顿保安服务公司工作的紧急通知》(公治〔1998]914号)的规定,人民警察兼任保安服务公司的负责人,暂不在清理范围,但不得从保安服务公司领取薪酬。

5、地方政府驻外办事处的领导干部兼任下属宾馆、物业等参股企业的职务,是否在清理范围?

答复意见:地方政府驻外办事处的领导干部兼任以内部接待、服务为主的宾馆、物业等参股企业的职务,可暂缓清理。

6、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或事业性质的经济实体中兼职的,是否在清理范围?

答复意见: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或事业性质的经济实体中兼职的,不在此次清理范围,但不得从这类事业单位中领取薪酬。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党政领导干部不得继续兼职。

7、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是否在清理范围?

答复意见:社会团体不是企业,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不在此次清理范围。

8、党政领导干部经财政部门委派,在企业兼任财务总监的,是否在清理范围?

答复意见:党政领导干部经财政部门委派,在企业兼任财务总监的,原则上应当进行清理。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意见范文6

        以下内容由收录,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通知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基层党委工作条例》已于2014年9月4日通过公司制度建设领导组审批,现予,本条例自之日起执行。

签发人:郭守国

2014年9月4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基层党委工作条例

(政工【2014】第10号)

1 目的

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努力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致力于为公司的发展建功立业,得到广大职工拥护的领导班子,为公司系统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2 适用范围

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3 职责

3.1 公司党委

负责指导公司各单位党委按照基层党委工作条例的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监督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公司所属企业的贯彻落实,保证公司党组的各项决策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3.2 政工部

具体负责对各基层党委执行工作条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3.3 各单位党委

3.3.1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确保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落实,支持和保证行政依照法律、法规行使生产经营指挥权;

3.3.2 建设一支经得起困难和风险考验,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队伍;建设一支“四个一流”职工队伍;建立一套符合国情、集团公司、公司和本单位实际、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保证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工作机制;

3.3.3 形成一条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的有效途径。

4 管理内容和程序

4.1 党的基层委员会

4.1.1 具备条件的基层企业党的委员会根据《党章》的规定选举产生,对党的代表大会和上级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每届任期四年,必须按期召开党代会和按规定程序选举。

4.1.2 党的委员会应由有较高理论、政策水平、组织领导能力,富有改革精神,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能够团结同志,具有三年以上党龄的党员组成。党委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组织贯彻党委会决议,并检查决议的执行情况,搞好党委领导班子建设。

4.1.3 根据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做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落实党建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企业领导体制,建立健全目标明确、责权分明、运转协调、渠道畅通的责任体系和适应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的工作机制。

4.1.4 按照《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党群组织设置指导意见》,党的组织关系实行属地化管理,接受地方党组织和东方能源党委的领导;党委设立精干的办事机构,建立明确的工作责任制。机构的设置要遵循有利于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原则,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的原则;专职政工人员要与同级行政管理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4.1.5 坚持和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党内生活最基本的原则。党委要自觉坚持并不断完善民主集中制。

4.1.5.1 要坚决执行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坚决维护公司党组(委)的统一领导,保证公司党组(委)政令畅通。

4.1.5.2 严格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党内议事决策基本制度。凡属企业的重大问题,都必须经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或按规定程序参与决策;党委要建立健全议事规则、议事程序和表决制度;党委在决定问题时不能轻易采取简单表决的方式,应充分听取意见,慎重决策;党委研究问题不能搞临时动议,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党政主要负责人缺席时不决定重大问题;凡未经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个人不得自行许诺;凡经集体研究决定的问题,个人不得自行变更;对于党委的决定,个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行动上认真执行。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反对遇事推诿、互相扯皮和无人负责。

4.1.5.3 要坚持定期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不断提高党内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党委成员要坚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要敢于敞开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1.5.4 要进一步加强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拓宽党内民主渠道,主动听取党员意见,自觉接受党员监督。党委应及时向党员通报有关情况,以增进理解,统一思想。

4.2 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

4.2.1 党委在企业中的主要任务

4.2.1.1 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发挥政治优势,保证企业各项任务的完成。

4.2.1.2 支持行政主要负责人依法行使职权,坚持和完善行政负责制。

4.2.1.3 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4.2.1.4 研究决定企业党的建设重大问题,参与企业“三重一大”问题的决策;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组织实施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4.2.1.5 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以及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4.2.2 党委会研究决定的内容

4.2.2.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及实施措施和意见。

4.2.2.2 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及思想政治工作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4.2.2.3 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2.2.4 基层党组织的组建、调整、改选、撤销以及通过选举产生的基层委员会的批复;党群工作机构的设置、调整和定员编制及管理办法。

4.2.2.5 党组织工作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

4.2.2.6 党群干部的管理、考察、任免、调整、奖惩;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的教育、培养、考核、监督;后备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

4.2.2.7 党代会、工代会、团代会的主要议程及筹备方案,职代会的议题、报告和决议。

4.2.2.8 党员的发展、表彰、奖励,不合格党员的处置、违纪党员的处理。

4.2.2.9 党组织重大活动的实施方案、群众组织中的重大问题。

4.2.2.10 党委认为需要研究的其他问题。

4.2.3 党委参与决策的重大问题

4.2.3.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决策。

4.2.3.2 重大战略决策。包括企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营决策,涉及公司重大改革、发展的思路和措施等。

4.2.3.3 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包括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资本运作、国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及国有资本收益等。

4.2.3.4 重大年度工作安排事项。包括年度综合计划及其他年度重大生产经营计划,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年度工作报告等。

4.2.3.5 研究决定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

4.2.3.6 企业党的建设和安全稳定的重大事项。

4.2.3.7 企业内部机构的设置和职责的调整。

4.2.3.8 企业干部任免和管理干部的人事变动,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

4.2.3.9 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4.2.3.10 党委应参与决策的其它问题。

4.2.4 党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基本程序

4.2.4.1 一般先由行政领导提出重大问题处理意见,在与党委主要领导沟通、磋商的基础上,再召开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充分讨论,提出意见或建议,必要时应提交职代会征求意见,最后由行政领导按规定程序进行决策。

4.2.4.2 党政主要负责人一人兼任的,必须做到行使两种职能,承担两个责任,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坚持民主决策。按上述程序,其意见可直接提交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进行讨论。

4.2.4.3 党委成员在参与决策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情况,在参与决策过程中,要充分尊重行政主要负责人的意见。如果党委和行政的意见发生分歧时,党委可建议行政暂缓决策,进一步调查研究,进行几种方案的比较、论证,以求统一。决策后,党委要与行政领导一起,采取措施,保证决策的落实。向党员和全体职工通报企业重大问题,动员党员和职工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

4.2.5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把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建立健全符合党政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生产技能人才特点的、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重视培养和选拔年轻干部、专业人才,逐步形成年轻干部和专业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支持和保证行政负责人正确行使用人权。企业后备干部、中层干部和专业人才人选的确定必须经党委会(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决定。

4.2.6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要求,坚持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主要是监督党的组织和党员是否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4.2.7 党内监督的重点是企业党组织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领导班子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的考核,建立完善组织生活制度、廉洁自律制度、述职述廉和三项谈话制度、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责任追究制度、民主评议干部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问题报告制度等,规范企业负责人的用权行为,预防职务犯罪。

4.2.8 要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作用,强化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制定明确具体的监督措施。把党内监督与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逐步形成强有力的监督体系。

4.3 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

4.3.1 党委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主要精力抓好党的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3.2 要把思想建设放在党建工作的首位。联系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坚持不懈地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增强党员的先进性意识,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4.3.3 建立健全党的各级组织。要按照党章规定,根据企业的规模、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工作人员与经营管理人员要进行必要的交流。各单位要把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企业年度经费预算,保证党的工作正常开展。

4.3.4 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认真培养和考察积极分子,严格入党手续和程序,切实把好质量关。要加强在生产、经营工作第一线和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培养和吸收青年和妇女中的优秀分子入党。要重视共青团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工作。要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管理工作。

4.3.5 加强基层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创新活动载体,增强工作活力,充公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要做好党内“创先争优”、建立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定期评比表彰机制。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处置不合格党员。进一步落实和改进“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教育,重点加强对流动和离退休党员的管理。不断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目标管理、党员责任区等制度,保证党建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4.4 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创建和企业文化建设

4.4.1 党委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负责协调党、政、工、团齐抓共管。负责提出全年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和月度工作的措施,并抓好计划的落实、检查和考核,保证工作到位。

4.4.2 要重视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重视对政工干部队伍的选拔、教育和培养。在企业内部形成一个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党、政、工、团密切配合,以专职政工干部为骨干,以行政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为主体的思想政治工作网络,积极开展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为完成企业各项任务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政治保证。

4.4.3 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紧密结合电力生产实际,紧紧围绕改革和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分析制度,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增强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和落实维护企业稳定工作责任制,开展维护稳定的宣传教育,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防止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加强安全生产中的思想政治工作,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4.4.4 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按照《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文明单位建设制度》及文明单位评价细则,深化文明单位、文明班组、文明职工等群众性系列创建活动;积极参加地方组织的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推广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经验,加强对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指导。

4.4.5 大力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党委要加强对企业文化建设的领导,要以宣传贯彻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理念、企业精神为主要内容,结合实际,建立具有时代气息,健康向上的河北分公司特色的企业文化。增强企业凝聚力,激发职工创造力。积极开展行为文化、安全文化实践的探讨和研究,促进企业管理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

4.5 党委对职工代表大会和群众组织的领导

4.5.1 党委要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4.5.2 党委支持和保证职工代表依法行使各项职权;企业重大决策要及时向职工代表通报,企业重大改革措施出台前要广泛征求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党委要支持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协调好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关系;建立劳动关系预警协调合同机制,健全厂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帮困救助各项措施。通过党员职工代表贯彻党委意图;教育职工不断增强主人翁意识。

4.5.3 党委应每半年听取和研究一次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5 主要风险与关键控制

5.1 主要风险

党组织不能有效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

5.2 关键控制

5.2.1 制定党委议事规则。

5.2.2 明确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事项。

6 附则

6.1 本条例自之日起实施。

6.2 本条例由政工部负责解释。

7 附件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意见范文7

一、在加强党建工作方面的主要做法

株洲国投集团自2010年在原国资公司的基础上组建以来,公司党委始终坚持围绕公司战略目标和工作重点,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机统一,在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截止20xx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达260亿元,净资产80亿元,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11家,出资企业65家。公司党委目前有党委委员11人,下设党总支1个、党支部12个,共有党员137名。去年8月,市委、市政府将株洲国投集团的功能定位确定为产业发展和金融服务商,作为株洲市平台公司中唯一一家竞争类企业,公司面临的改革发展任务更重,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也更为紧迫。

(一)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增强党组织凝聚力

近年来,公司党委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系列政治教育活动作为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此为契机,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分批培训、自学和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普遍接受了较为系统的政治理论和纪律教育,公司从上至下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更深了,党性观念也更强了;通过对照“为民、务实、清廉”和“三严三实”要求,查找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使公司党委在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等方面提升到一个新高度。同时,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政治优势,积极推进党群共建,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集体活动、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等方式,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幸福感,打造先进企业文化、培育国有企业精神,团结带领员工在公司发展中积极献计献策、共谋发展大局,促进了公司的和谐稳定。

(二)不断建立健全党内规章制度,努力规范企业“三重一大”决策

根据中央、省、市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党委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使公司党委参与“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范围更加具体、决策程序更加规范、决策监督更加严格,健全和完善了党内民主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公司党委议大事、谋大局、明方向的引领作用。同时,坚持主动融入,不断拓宽公司党委充分发挥核心作用的路径。紧紧围绕公司发展第一要务,主动适应公司重组和深化改革的新要求,在参与公司重大问题、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决策基础上,不断加强对重大事项在决策执行过程、执行效果等方面的渗透和融合,畅通党员群众反映意见的渠道,充分发挥在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促进公司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三)不断改进选人用人机制,认真选好用好企业“骨干人才”

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对公司党群工作部和人力资源部部门职责进行了调整,明确了党群工作部对公司中层干部的管理权限,突出了党组织在公司选拔干部中的主导作用。在选拔任用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认真落实任前考察、任前公示、任职谈话等,进一步强化选人用人程序规范。制定了《中层后备干部管理制度》,加强了对优秀人才的储备管理和培养。同时,坚持“党管干部”和市场化选聘相结合的选人用人原则,先后面向社会、面向市场、面向基层企业为轨道科技城、亿华新能源、神农谷旅游开发等多个项目选拔、引进了一大批高素质专业人才。在此基础上,公司党委先后组织开展了两场子公司高管竞聘会,打破了国有企业“能上不能下”的传统用人机制。竞聘工作突出了组织考察和民主评议在选人用人中的权重,组织员工广泛参与民主测评,充分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切实践行群众路线,树立了科学的用人导向。

(四)不断强化主业主责意识,有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将党建工作作为第一要务和第一责任,每年初,公司党委都要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子公司和具体责任人, 确保企业党建工作与经营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时,设立了纪检监察室、配备了两名纪检监察专职人员,使纪检监察室成为公司加强作风建设、做好防控监管的有力抓手。目前,公司纪委正在筹备向全资、控股子公司委派纪检专员的工作,全面加强对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覆盖、落到实处,为企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二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认真抓好党建工作主业。在集团本部成立了机关党总支,下设四个党支部,通过选举配强了支部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了党组织结构,认真落实了“”等相关制度;及时对子公司成立党支部和支部班子改选、委员补选等进行了指导,进一步加强了对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管理;同时,注重抓好企业“骨干人才”的思想政治工作,针对近年来少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的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子公司高管和一些专业人才还不是中共党员的情况,公司党委要求分管领导平时主动找他们谈心谈话,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思想主张,促使他们在思想上主动向党组织靠拢,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二、当前企业党建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惑

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在国企尤为迫切,坚定不移地把国企做强做优做大,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这是重大政治原则,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近年来,公司虽然在推进党的思想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收获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仍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公司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仍然不够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公司党委“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还不够具体、明确,在涉及一些重要项目、重大投资、人事安排等方面,会前酝酿和会上发言讨论也不够充分。班子成员仍然存在重业务轻党务的现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够扎实,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也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子公司党建工作基础较为薄弱。基层子公司经营任务比较繁重,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还不够主动。党务工作部门缺失,支部书记和党务人员都是兼职,导致基层党建工作仍然存在边缘化的问题。虽然基层党组织的正常运行能够得到保证,规定动作能够基本完成,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

三是对集团公司不具实际控制权的控股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力度不够。导致控股企业党组织覆盖不全面,党建工作水平参差不齐,离中央要求党的建设“四同步”、“四对接”尚有距离。

三、对抓好企业党建工作的几点建议

1、建议尽快明确党组织在企业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更加注重依法履行职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根据《公司法》的要求,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同时,规定,应当在国有企业设立党组织并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然而,在现行《公司法》框架下,党组织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处于什么样的“法定核心地位”,目前在有关法律、法规中,都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的规定了也比较原则,在实际工作中不好操作,造成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缺乏法律的保障。2014年以来,中央下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中央企业党委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意见》三个文件是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被普遍理解为,在中央层面加强党的领导、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已经释放出强烈信号。建议尽快出台相关规定,明确党组织在企业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使党组织成为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具体的实践中,建议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以“先党内、后提交”的方式,在公司章程中明确把党委参与“三重一大”问题决策作为必经程序、事先召开党委会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再按程序提交董事会决策。这样,公司党委就能以形成党内决策建议方案的方式,充分发挥在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同时,也能畅通党员群众反映意见的渠道,保证决策方案充分体现民意,促进科学决策。

2、建议进一步完善企业领导机制,在领导班子配备上实现“三分离”。中央下发的三个文件中明确,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是企业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基本途径。目前,包括国投集团在内的很多企业坚持和完善了“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企业领导体制。这种模式在一定层面解决了党委成员参与决策的途径。不过,实践中,常常导致公司党委班子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高度重叠。这就客观上使党委班子成员的身份具有两重性,造成党内监督无法真正落到实处。建议进一步完善企业领导机制,打破党委班子与经营层高度重叠的局面,使党委成员独立于经理层之外,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三个班子之间进行适当分离,从而保证党委决策的独立性。在具体的实践中,建议企业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分别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中的成员可以依据有关规定进入党委会。党委委员也可参照董事会的结构,可以有部分外部委员。在落实党内监督方面,建议从政治角度进行把关定向,重点监督企业的关键人、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监督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等,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意见范文8

关键词:企业;改革发展;党建工作

一、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党务工作者党建意识不强

现在,有的党务工作者对于建档工作重视度不够,没有建档的目标,这就使党组织的建设成了表面功夫,因此,随着不断涌入的国外的新观念新思想,还有就是我国国内经济市场的新形势,很多党员丧失了宗旨,没有全身心的为人民服务,开始享受,拜金,在管理的过程中,没有对精神文明建设加以重视,光是注重对经济的建设,对党建的工作不认真负责。与此同时,他们的业务水准以及理论知识素养较低。这就导致了没有组织没有纪律,解决问题的能力差,致使党建工作的开展非常困难,党员起不到好的带头作用,这严重影响了党建工作,这样使企业之间的竞争力丢失,使党在人们心中的形象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二)国有企业党组织不能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尽管我国现在的国有企业党组织的职责地位已经在文件中明确说明,但依旧有些党组织不能起到很好的带头作用,只在表面上开展一些工作,还有的国有企业的领导人,一味的追求利益,建立党组织只是流于形式,没有发挥政治核心的作用,还有的国有企业的党组织没有监督力度,因此自身的素质是比较低的,这就使大大降低了党组织在人们群众心里的威信,对于党员的管理工作也没有落实,使人民群众对于党组织的信任逐渐消失。从某种角度来说,有的企业经济负责人把利益当做企业的唯一的目标,只重视经济效益,对党建工作视而不见,这就使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不能充分发挥出来。

(三)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体制存在诸多问题

第一,党建工作没有完善的制度,党员之间的职责不够明确,这就导致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开展十分困难,所以我们需要建立一套合理的制度体系。第二,党务工作和组织机构的设置也有着很大的问题。有的党组织为了减少经费的使用,对企业的党务工作机构一切从简,这就使党建工作很难进行,人才流失的情况非常严重。第三,没有建立一个完善的工作考核和党建领导体系,使工作毫无目标可言。没有完善的党建工作制度,总之,现在的国有企业中问题是非常多的。

二、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改进策略研究

(一)转变党建工作理念

党的十以来,党中央认识到了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并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对于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来讲,要有看齐的意识,要向党中央看齐,履行并落实党中央的要求,改变党建工作的理念。在新时期,需要不断的转变党的理念,对党建工作加强研究,并和企业有效结合做好党建工作,还要定时开展党组织活动,让党建工作发挥最大的作用,党建工作要和国有企业管理活动有效的结合到一起,把党建工作和企业的发展联系起来,合理的维护职工的利益,使企业内部的凝聚力得到有效加强,使企业更快的发展。党建工作需要落实到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中,避免出现企业利益为己所用的情况;在党建工作的过程中,需要广听意见,可以有效的采取广大职工的意见,实现企业发展的群策群力,使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得到有效的调动。通过对党建工作理念的转变,把党建工作和企业有效的结合,使党建工作的优势很好的发挥出来,以便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促使企业的发展。

(二)不断完善党建工作制度

党建工作使国有企业有了思想保障,可以更好的发挥党组织的先进作用,为了使党建工作更好的落实,需要对党建工作制度逐渐完善,让党建工作可以深入人心,是党建工作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价值和功能,在党建工作制度中,还要定时的开展党组织活动,深入的了解党的理论学习和认识,相互学习交流经验,使政治觉悟能够得到提高。在国有企业中还要建立交叉任职的管理体制,积极地发挥党组织在企业决策管理中的作用,让党组织可以在企业重大的决策时候参与其中,这样可以使党组织得到有效的管理,使党组织在国有企业中的政治作用很好的发挥出来,还要对党建工作制度不断地进行完善,把党建工作制度和企业制度有效的结合到一起,使党建工作的科学性得到有效的提高,在党建工作制度的不断完善过程中,还应该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人才机制,使党建工作队伍不断壮大,使党建工作制度能够得到保障,从而得到落实。

(三)自觉遵守从严治党的政治要求

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中,要遵循从严治党的政治要求,当前国有企业的改革已经到啃骨头的时候,任务十分艰巨。在进行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时候需要严格遵守从严治党的要求,使国有企业党组织的纯粹性得到有效提高,国有企业党委负责人对于党建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平时的党组织活动和企业的管理过程当中,需要按照党中央的要求严格执行,决策党建工作,对党建监督工作不断地强化,一旦发现有人违建工作要求要立刻严肃处理。

(四)培养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

要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严格的审核,还要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有效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其素质。企业党组织工作机构和人员也要归入到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之中,实现党务工作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之间的平等。把党组织工作的经费加到企业预算之中,在管理费中列支,让党务工作的经费能够有正规的使用渠道。可以保证党建工作有人干事,有钱办事。并结合企业实际的制定中是干部队伍的发展进行规划,厚茧和完善党务干部选拔和考核体制,争取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良好的党务干部队伍。

(五)建立科学的党建工作评价机制

把确保和促进企业改革发展,提高生产经营成效当做党建工作的起点和落脚点,构建和企业发展战略目标统一,与发展模式相适应,与企业经营管理方式相协调的党建工作机制,还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系统,把考核评价的结果归入到企业领导班子和给领导干部精英考核制度中,和评价,干部任免,薪资待遇,等工作联系到一起,让党建考核提醒更加完整,科学,权威。

三、结语

要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只有抓好党建工作,才能促进发展,要不断的探索新形势下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具体办法,把企业党建工作和生产经营管理有效的结合到一起,使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工作的核心作用以及党员的带头作用作用,合理的进行谋划,逐步进行推进,让企业党建和企业发挥出共同发展,创建一条企业党建发展的新道路。

参考文献: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意见范文9

国家经济转型和企业改制后,既给党的建设工作提出了必须创新的课题,同时又为党的工作制度、工作“载体”创新提供了广阔的环境和前景。面对新的形势,京水建设公司党委坚持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以人为本”,把握创新定位、确立创新理念、力求创新突破,实现党政工领导班子成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的工作任务的核心;党员和党的干部成为推动企业改革发展、完成各项工作目标的旗帜;广大员工群众成为提高和发展企业生产力、创造和谐企业的主力。

一、深刻理解“两个意见”精神,围绕“两个意见”创新党建工作制度。公司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意见》和国资委《关于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意见》以及城乡党委的要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实际创新党建工作制度,在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基础上完成“把党员的先进性教育向党的先进性建设转变”;“把党员的管理措施向制度化和长效机制上转变”。在完成“两个转变”过程中积极推进党建工作制度创新。

1、把“支部建在项目上”。公司党委结合改制后实行的动态项目管理制度,制定了凡是新成立的工程项目部,施工超过一年时间的,在组建项目部的同时把支部建设一同考虑,改变了过去新项目成立后由于没有党支部组织,对党员管理教育、尤其对流动党员不好管理教育的现象。“支部建在项目上”既为完成各项工程施工任务提供了制度和组织保障,又在施工生产实践中加强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2、成立劳务公司支部。将短期项目部的党员和流动党员集中管理。短期项目部经理担任党小组长,实现了所有党员都与组织有紧密联系。

3、加强理论学习。按照党的先进性建设工作要求,以党委中心组为中心,以高层领导干部和基层党支部为重点,进行以“执政为民”、“反腐倡廉”、“法规法纪”、“八荣八耻”等专题培训内容的教育。由于培训组织、内容、时间和具体要求到位,党员、干部未发生任何违法乱纪问题。

4、进一步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目前,公司在“局域网”、宣传橱窗均设有“党务公开专栏”和“厂务公开专栏”,使公司党务、政务工作始终置于党员和广大员工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如:党委对拟接收的预备党员广泛征求党内外同志意见已公开两期。“两个公开”制度,对保持党的先进性,促进党组织的先进性建设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5、结合公司实际,探索党员教育模式。以往的党员教育,基本上是以文字材料为主的“党课教育”和“谈心”、“谈话”形式。目前,党委除坚持传统的党课教育和谈心谈话教育形式外,主要是以基层支部为单位,结合党建工作的形势和任务,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专题录相节目、以及购买学习书籍等。为进一步巩固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今年在党员中开展了“谈体会、提建议”的‘1十1’”活动,即:“谈个人保持先进性体会,提一条对党组织建设的建议”。利用现代传媒教育手段和现代教育模式进行党员教育,既有活力又有吸引力。

二、认真探索以《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为主要内容的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工作办法。公司纪委结合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根据《**年京水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做到任务目标、责任主体、具体措施、落实期限“四到位”,结合“四到位”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同时,制定相应规定加大审计工作的力度,对项目解体、干部离任等进行认真审计。为杜绝基层单位设置“小金库”问题,纪委深入基层进行宣讲和检查,先后对四个子公司和项目部财务人员进行调整,对党员干部队伍的廉政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以“三个支点”为党建工作载体,持续推动党委、行政、工会合力开展的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行政营造‘大家庭’的温暖”、“党委体现组织思想工作的价值”、“工会突出‘娘家’作用”,己成为公司党委开展党建工作,为企业改革发展做好服务工作,持续推动企业文化建设的坚实“载体”。

1、围绕和谐,行政营造“大家庭”温暖。在公司改制过程中,做到“有情操作,真情善后”,对下岗分流的30余名员工全部解决了重新就业问题;公司高层领导春节前举行了公司改制后第一次新春团拜会等;使员工在思想形成了“大家是我家,我要爱大家”和“在**我代表京水建设人,在外埠我代表**首都人”的意识。这种意识和实践,又形成了“干一项工程,树一座丰碑,交一方朋友,创一片市场”、“与京城百姓共建碧水蓝天”的京水建设人的理念。

2、围绕服务,党委体现组织思想工作的价值。公司党委把所有的组织思想工作都看作是服务,并在服务过程中体现组织思想工作价值。凡在危急和重要关头党委都明确地向党员、干部公布“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处理问题,并具体向党员干部提出了“危险关头我敢上,困难时刻我能行”的行动口号。做到了“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

在持续推动以“三个支点”为载体的公司文化建设工作中,党委依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一直在努力探索宣传思想工作的新途径,不断提升服务工作水平。目前,公司主办的《开拓》报(设置有“工作报导”、“一线采风”、“公司视点”、“党建之声”、“经济窗口”“京水建设之歌”、“员工文化生活”等栏目)、宣传橱窗、以及黑板报,己成为公司重要的文化建设刊物和宣传思想工具。“局域网”、电子屏幕己成为员工了解国内外重大新闻和公司重大工作活动信息的不可缺少传媒手段。而公司各部室编办的《电子杂志》则成为企业内部沟通信息、交流工作的重要途径。

3、围绕建家,工会当好“娘家”。公司工会于八十年代被**市工会授予“模范职工之家”称号。多年来,由于公司党委把工会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工会主席进入党委会,因而从政治上确保了对工会组织的领导和工会工作的开展。企业行政则对工会工作全力支持,工会活动经费按期足额拨付,并先后投资34万元固定资产共建“职工小家”;事关员工利益的事情及时与工会交换意见,在员工上岗、培训、考核、处分、解除劳动合同等方面都邀请工会代表参加,认真听取工会意见。在党政组织的支持下,工会始终把“建家”当好员工“娘家”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并做到“三个有所作为”。

①把“维护职能作为头等大事”。

②把“员工冷暖”作为要紧的大事。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意见范文1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大力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云发〔2003〕22号)精神,全面加强我省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实现“五好五带头"的目标要求,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在国有企业中实施“云岭先锋”工程的重要意义

多年来,全省各级党委和企业党组织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的一系列重大部署,收到了明显成效: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得到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困难企业扭亏脱困和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得到进一步推进;关停、破产企业党建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企业党建工作规章制度得到进一步规范和落实。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个别企业对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作用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还不足;少数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实施保证监督职责尚未完全落实到位;一部分企业党组织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还局限于传统的形式,不能完全适应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发展需要;有些企业领导人员和部分党务工作者素质不够高,精神状态不够好,思想和工作方式方法跟不上已经发展变化了的形势;一些停产、关闭破产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没有及时理顺,部分下岗、退休和解除劳动关系职工中党员的组织关系未能及时接转,存在一些“挂空"党员。

在国有企业中全面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深化企业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维护企业和社会的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和企业党组织,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省委七届五次全会《决定》精神,不断增强做好党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用扎实的党建工作保证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进一步明确实施“云岭先锋"工程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在国有企业中实施“云岭先锋”工程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大力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精神,紧紧围绕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使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有新举措、凝聚职工群众有新办法、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有新成效,使党员成为适应新形势、学习新技术、掌握新本领、创造新业绩的先锋。为确保实现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目标、促进企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企业党组织要努力实现“五好"目标:

1、领导班子好。建设一个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善经营,会管理,团结协作,廉洁奉公,开拓进取,得到职工群众拥护的领导班子。

2、队伍素质好。建设一支能够在企业改革、发展中经得起困难和风险考验的党员队伍和职工队伍。

3、制度建设好。建立一套适应现代企业制度,有效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及时解决自身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有利于维护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和促进生产经营任务完成的工作制度。并且形成保证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工作机制。

4、工作业绩好。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5、群众反映好。党群关系密切,党组织得到群众拥护。

共产党员要做到“五带头”:带头学习讲政治、带头干事谋发展、带头创新建佳绩、带头服务比奉献、带头自律树形象。在国有企业中,党员的带头作用具体体现在六个方面:

1、要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发挥作用。面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任,企业广大党员要站在改革的第一线,关心、理解、支持改革。要模范带头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工作,把大家的思想统一到企业深化改革和促进发展上来,用实际行动参与到深化企业改革中去,为发展生产、搞好经营献计献策。

2、要在加强国有企业的科学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发挥作用。党员要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新技术、掌握新本领,成为企业促进科学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骨干,并通过党员带动周围职工群众做好各方面工作,使企业的产品质量、工作质量、服务质量得到切实保证。

3、要在企业面对困难、摆脱困境中发挥作用。在困难企业中,党员要带头振奋精神,克服困难,努力奋斗。尤其是停产、关闭、破产企业,党员和党员领导人员,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奉献精神,同职工群众同甘共苦,凡是要求职工做到的,党员和党员领导人员必须带头做到。在困难的紧要关头,党组织和党员一定要在全体职工中树起一面旗帜,凝聚人心,共渡难关。

4、要在遵纪守法方面发挥作用。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时期,要带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自觉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和言论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时时处处不忘党性要求。

5、要在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中发挥作用。要积极主动地做职工群众的思想工作,帮助职工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掌握身边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做职工群众的朋友,当好党组织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6、要在廉洁自律树形象方面发挥作用。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人员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从自身做起,以廉洁勤奋的良好形象和表率作用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三、着力抓好关键环节,确保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全面推进企业党组织建设,要突出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在现代企业制度中,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1、要在领导体制上确保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是党组织与法人治理结构的结合部,是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切入点。要在企业内部形成目标一致、职责明确、程序合法、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现代企业领导体制,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创造条件。按照中央的有关要求,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的党委负责人要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及工会中的党员负责人,依照及有关规定进入党委会;条件具备的企业,党委书记和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

2、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工作机制和保障制度。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职责和基本途径。企业党组织在参与决策的工作中,必须做到“三个增强”:增强参与决策的规范性,明确参与重大问题的范围、程序,确保党组织的意见在重大问题决策中得到充分体现,并且发动党员、团结带领职工,保证决策的实施。增强参与决策的稳定性,要建立健全企业党组织参与决策的相关制度,确保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负责人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确保需要提请职代会审议的重大问题事先经过党组织讨论;确保重大问题决策前能够征求基层党支部和党员意见,并经党政联席会或党委会、党委扩大会讨论,再提交董事会决策。增强参与决策的权威性,企业党组织领导成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群众,集思广益,集中广大党员和职工群众的聪明才智,以便在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时,提出有见地、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3、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者队伍、党员队伍和党务工作者队伍。把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逐步加大经营管理者竞争上岗的范围,积极探索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配置的有效途径,并加强培养教育,努力造就一批政治强、懂经营、会管理的企业领导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创新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的思路和方法,努力把党员培养成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骨干,把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骨干培养成党员,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和员工队伍;同时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企业党务干部队伍,不断强化企业党建工作力量。在深化企业改革过程中,企业党的工作机构可并不可撤,人员可减但要精。

(二)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在企业改革发展中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

认真组织开展以“做改革先锋、当技术能手、比工作业绩、争创新标兵”为主题的比学赶超活动。通过开展活动,把党的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紧密结合起来,丰富党组织的活动内容,不断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新的形式和方法,充分发挥党员在参与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方面的带头作用。开展主题活动,一定要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从企业的实际出发,坚持和发扬过去行之有效的好方法,如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等,同时积极探索新的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一定要突出特色,根据企业的不同特点,根据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的发展变化,不断更新活动内容,并长期坚持;一定要与生产经营活动紧密结合,要使各项活动能切实促进企业的生产经营,为企业改革发展服务,要把促进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的发展作为检验党组织战斗力的主要标准,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

(三)高度重视做好停产、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的党建工作,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切实加强困难企业党员思想教育工作,把思想教育与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为他们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模范带头作用创造条件。引导党员带头维护企业和社会的稳定,协助企业积极主动做好非党群众的思想工作,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和隐患,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基层。

在深化企业改革中要及时调整组织设置,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在企业重组改制、关闭破产和分离分流的过程中,按中组部《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党组织设置和领导关系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实施关闭、破产国有企业中加强党的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及时调整和合理设置党组织,及时明确党组织隶属关系,及时明确和接转下岗、退休和解除劳动关系职工中党员的组织关系,做到“党的组织不能散,党的工作不能停",绝不允许出现“有党员无组织,有组织无上级"的现象。对于已有新的就业单位的党员,要将其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新的就业单位。对于去向比较集中的党员,要将这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整体移交。对于已经办理退休手续且异地居住的、已解除劳动关系的党员,其组织关系要及时转到本人居住地(社区)党组织。对于组织关系一时没有转出去、暂保留在企业的党员,企业党组织要将他们编入相关的党支部,或集中成立临时党支部,使他们能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要充分发挥城市社区党组织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

四、切实加强领导,确保“云岭先锋”工程在企业的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党委和企业党组织要从巩固党执政基础的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按照省委的决定,认真实施“云岭先锋”工程,把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计划,明确职责,落实到位。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谁主管,谁负责,建立各级地方党委对企业主管部门党组织、企业主管部门党组织对企业党委的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要负责制定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加强企业党建工作的规划、目标和措施,定期研究企业党建工作,搞好调查研究,抓住重点,分类指导,建立企业党建工作联系点,树立和培育典型。企业党组织的活动经费,一般参照职工工资总额的05%至2%确定,纳入企业年度预算。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党组织要运用多种形式,认真抓好宣传发动,使企业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在国有企业中实施“云岭先锋”工程的重要意义,了解和自觉实践各项目标要求。要及时总结和宣传实施“云岭先锋”工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充分调动各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逐企调研,“抓两头、带中间”。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调查、分析梳理所管企业现状,按照“五好五带头”的标准进行认真对照检查,列出党组织建设好的、一般和差的企业名单。对党组织建设搞得好的,要反映其特点;对党的建设搞得差的企业,要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抓落实的时限、责任人或责任部门。省管企业和各地州市管理企业的党建情况,分别由省国资委党委和各地州市党委组织部掌握,不作为评价企业工作成效的依据,并将党建工作好的和差的企业名单报省委组织部。

(四)严格考评,争创“五好”。认真组织好一年一考核,两年一评比表彰活动。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实行谁管理谁考评的原则,做好国有企业实施“云岭先锋”工程的考评工作。可实行企业党组织自评与上级党组织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即先由企业党组织对照考核项目进行自评,再由企业的上级党组织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对企业的党建工作进行核实考评,实事求是地对企业党建工作作出考核和评价。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意见范文11

按照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长先组发[*]31号文件精神,以及转发的中央《关于做好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由我代表市国资委党委,向大家通报市国资委机关先进性教育活动有关情况和整改成果。请各位评议。

一、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关情况

全市先进性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后,我委立即进行全面部署,严格按照市委对各阶段活动提出的具体要求,有条不紊地进行。做到了规定程序不走样,自选动作多样化。

(一)第一阶段:学习动员

这一阶段,我们可以说是行动快、部署早。在1月21日参加全市集中培训后,我们马上利用22日、23日(周六和周日)两天休息时间,就成立和完善组织机构、制定各项方案等工作进行了周密地研究。1月24日召开党委会,就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认真的学习和研究,对整体方法步骤和重点工作做出安排部署,按要求成立了领导机构,落实了工作责任,着手制定有关工作方案,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召开了机关教育活动动员大会。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即召开党委会,就进一步开展学习讨论、“高效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等做出部署。

在学习讨论中,一是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中的重点篇目,撰写学习笔记和体会。二是通过召开机关全体大会、各支部会等形式,交流学习体会和心得。三是围绕党员如何在“快跑”、“领跑”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开展了多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大讨论。通过学习和大讨论,全体党员都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做好实际工作的责任感。在此基础上,我们结合机关工作特点,提出了国资委机关共产党员标准。

在开展“高效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中,要求在组织推进全市国企改革工作中,抓紧做好企业改革前的准备和改革方案的制订,提高程序性业务办理效率,加强协调和调度。要求以各党支部为单位,围绕“高效服务”主题实践活动,提出加强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进一步查找党员个人在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并在实践中加以改进。确保加速程序运转、提高服务质量、实现满意服务,使“高效服务”成为全机关的一种良好风气。

在这一阶段还开展了其他丰富多样的学习和实践活动。举行了优秀共产党员王树明先进事迹报告会;聘请市委党校王健教授做了专题理论辅导;对我委承担的12个贫困户,分别由11个支部负责扶贫救济;组织全机关党员进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知识考试;组织全机关党员参加全市理论知识百题考试;广泛开展征求意见活动。等等。

班子成员带头参加活动,发挥了表率作用。“一把手”亲自做动员、讲党课。班子成员带头交流学习体会、参加各项活动。在“高效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中,班子成员带头查找影响工作效率的因素,积极研究各项改进措施,率先付诸实施。

(二)第二阶段:分析评议

按照市委要求,我们制定了《市国资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工作安排》,认真组织开展了这一阶段的活动。

1.广泛征求意见。一是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表),设立意见箱、公开电话、互联网信箱,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上下级部门、工作联系单位、所监管企业、各级各类党员群众代表以及委内全体党员群众的意见。二是认真梳理征求到的意见。通过发放170份征求意见表、召开4次中省直企业和市监管企业领导人员座谈会等形式,共征求到意见、建议、希望260条,涵盖了党建工作、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工作、机关自身建设等几个大方面。所涉及的内容,有些是已经在做的;有些是即将要做的;有些是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拿出办法的;有些是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调整和改进的。

2.开展谈心活动。谈心范围涵盖了各个方面,包括委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处长之间、处长与副处长之间、处长与处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谈心方式多种多样,采取“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多层次,多渠道的方法。委领导班子结合意见反馈,把征求到的意见原原本本地向班子全体成员进行了传达,开展了一次集体谈心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谈话活动,大家交流了思想、沟通了认识,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本着与人为善、坦诚相见的态度,努力达到沟通思想、增进团结、找准问题的目的,明确了今后的改进和努力方向。

3.进行党性分析。一是撰写党性分析材料。要求每个党员除按规定内容撰写外,特别要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和本职工作实际,通过党性分析在两个方面得到加强:即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要求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把先进性的成果集中体现在鼎力完成年内国企改革攻坚这个全局性任务上。二是对每个党员进行讲评。召开了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重点围绕3个方面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即增强克服困难的信心;进一步研究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的具体措施;增强搞好自身建设、规范自身行为的自觉性。以各支部为单位,召开了支部组织生活会,由本人依照党性分析材料进行对照检查、自我批评,按照“讲一个、评一个”的要求,在党员之间进行了相互评议、开展批评。班子成员按照过好双重组织生活的要求,都以普通党员身份,分别参加了本支部的生活会。

4.搞好综合评议。一是分别召开支委会,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每个党员提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议意见。二是由各党支部以书面形式向每个党员如实反馈评议意见,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方向。三是以书面形式向委机关全体党员群众通报了党员评议情况和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

(三)第三阶段:整改提高

按照市委要求,我们制定了《市国资委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阶段工作安排》,认真进行了整改。

1.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一是制定了党员个人整改措施。党员个人的整改措施,是在对照个人党性分析材料,结合党组织评议意见,并对自身存在问题进行充分反思的基础上形成的。其中,班子成员的整改措施“一把手”审核后,向机关党员群众进行了公布;其他党员由所在支部委员审核后,在支部内部进行了公布。二是制定了领导班子整改方案。按照“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针对班子通过民主生活会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在充分吸收班子成员个人的整改措施,整理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班子研究,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内容进行整改: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树立迎难而上的信心;进一步解决提高工作效率的问题;进一步提高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

2.上下联动,集中整改。今年以来,我们就针对加快国企改革这个中心任务,要求委机关从班子成员到全体党员干部,都要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克服困难,全力以赴的工作。在先进性教育的集中整改阶段,更是把提高效率、解决难点问题能力等作为委班子整改的关键问题,进一步加以解决。在这一阶段,我们把征求到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归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马上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确定计划,着手整改;对应该解决但由于受一些条件限制暂时解决不了的,也积极探索解决的办法,待条件成熟时再加以解决。

二、主要整改成果

我们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始终贯彻了“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精神,紧密结合国资委的实际工作,努力把活动的成果体现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在完成各项任务上。在选择“主题实践”活动、研究确定整改问题时,更是把解决国企改革中的突出难题、加快推进改革步伐作为重点,努力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有效地破解各种阻碍国企改革顺利推进的不利因素,促进实现全市攻坚战目标。实践证明,通过整改,取得了一定效果。

(一)进一步提高了党员素质

经过先进性教育的各个阶段,从委班子成员到一般党员,进一步增强了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明确了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员意识、宗旨意识更加强化,作风建设更加过硬。在不断增强综合素质的同时,党员同志们在迎难而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表现得更为突出。由于我们面临国企改革难度大、国资监管任务重、国企党建要求高的新形势,有些问题不是完全靠主观努力就能解决的,需要探索多种途径、协调各种矛盾,有时还可能不被理解甚至引起非议,使主观努力和客观效果相背离。党委号召全体党员都要进一步树立迎难而上的信心,做到求真务实、不畏艰险,发挥出应有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与所监管国有企业一道,克服困难不犹豫,坚定信心不动摇,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全身心地投入到各项工作中。

通过先进性教育,从班子成员到普通党员的思想认识更加统一、精神面貌更加焕然一新。近一段时间,大多数党员同志都立足本职岗位,加班加点、超负荷的工作。有的同志带病坚持工作,有的同志为解决改革成本殚精竭虑,有的同志为争取政策辛勤奔波,有的同志为协调各方不遗余力,有的同志为化解矛盾苦口婆心…。正是由于大家保持了良好状态和努力工作,我委的国企改革、国资监管、国企党建等项工作都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二)进一步加强了基层组织建设

一是选举产生了新的国资委机关党组织。我们国资委于去年8月份组建后,在12月份通过竞争上岗,确定了各处处长、副处长,对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进行了民主评议。按照要求,我委可以在人员熟悉、磨合一段时间后再重新成立机关党组织。但为了使基层党组织尽快地发挥作用,更好把先进性教育活动等项工作组织好、开展好,我们在机关先进性教育活动动员大会的当天,就进行了机关党委的重新选举,随即又重新划分了党支部,选举产生了新的支部委员会。

新的机关党组织成立以来,从机关党委领导到各支部委员,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先进性教育的各个阶段,始终是由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进行周密的安排部署,进行悉心的组织指导。通过召开机关党委会、支部书记会、支委会、支部大会等组织形式,通过开展学习交流、与普通党员群众谈心、征求意见等活动方式,使大讨论、“主题实践”、分析评议以及整改等项活动积极有序地开展起来,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二是调整了市产权交易中心党组织。在去年调整市产权交易中心领导班子、任命新主任后,市里为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组织建设,实行了党政一把手一肩挑,由主任兼任了党支部书记,促进了产权交易中心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

三是成立了国企改革推进组临时党组织。为打好国企改革攻坚战,我市今年组成了6个国企改革推进组和1个综合组,从机关和企业抽调了24人,其中局级干部7人。为使党组织在这个临时机构发挥作用,使抽调的党员同志能够按时参加党组织的活动,国资委党委决定,成立了推进组临时党支部,使这些党员同志边工作边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进一步改善工作方式,提高了效率

为使更多的国有企业尽快完成改革任务,我们集中大家的智慧,研究出许多提高效率、加快进程的措施。

一是加快审批决策进度,提高委内程序办理效率。我们在这方面下的功夫比较大,采取的措施比较多。比如,减少了具体业务的决策环节,如果资产经营公司下属企业的改革方案不需特殊政策支持的,可不上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而直接上联合审批会或领导小组会决策,各业务处室的各项数据由主管主任直接确认即可;对改革方案预审采取“会审制”,即有关处室、国企改革推进组全部参加,一次性会审,防止一户企业反复到各处室审查办理的现象发生;设计了企业改革方案的规范样本和简便易行的报表格式,方便企业,减少错报率,避免因多次报表而浪费时间和精力;对企业破产过程中涉及债务问题,由过去企业与银行谈转变为国资委直接与银行谈,减少了反复过程,提高成功率;为防止因争议影响效率,我委成立了“评估专家咨询组”,对有争议的评估结果进行复议咨询。为提高核损效率,我委研究制定了《*市国有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工作规则》和《*市国有企业资产损失核销专家咨询工作规则》等等。

二是限期完善改革方案,抓紧做好改革前期的准备工作。我们要求进入今年改革目标的企业,都要在5月底前完成改革方案的调整确认。为此,我们组织人员、集中力量,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审查组,同各资产经营公司一道做好方案的审查、调整完善工作,确保了这一工作目标的实现。资产评估是整个国企改革重要的前期和基础性工作,其进程和质量直接关系到国企改革后续相关程序的推进,我们要求4月底前基本完成评估任务。为加快工作进度和避免多家机构对一户企业重复评审,我市对从事企业改制前清产核资、审计、评估的相关部门和工作进行了合理的调整,做到相互间不重复、不遗漏。例如,已承担清产核资任务的机构,同时受托进行资产评估。

三是进一步强化了组织协调,加快工作进程。按照市企业改革领导小组赋予我们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了组织协调和调度工作,促进解决主要问题,加快工作进程。广泛采取了请市领导出面调度、委内日常调度、由推进组调度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各企业的改革前期准备、方案制定、工作进展等情况,及时协调、反映工作中的主要问题;积极组织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集团公司,与企业一道研究探讨改革形式、调整改革方案、研究成本支付渠道;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政策支持问题,研究改革成本筹措办法。等等。

(四)促进了各项工作

先进性教育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我委的各项工作。

一是加快了国企改革进程。按照省市的总体部署,围绕今年全市国企改革目标,我委不断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和政策支持力度。年初以来,211户企业中有106户完成批复,占总数50.2%;其中,在市直158户中,完成批复79户,占总数50%。211户外还有18户完成批复。由于改革前期的准备需要一段比较长的时间,上半年完成批复的企业不是很多,预计近期还将有一批企业进入审批程序。除完成今年全市国企改革目标外,其他国有企业的改革工作也牵扯了我们大量的精力,比如,中直及外埠在长企业一三三厂、六三六厂的剥离企业办学校职能工作,对市供销社、机关事务管理局、发改委、司法局、广电局、外办等委办局所办国有企业改制的业务指导服务,北方市场的产权转让、北方彩晶和长百大楼等企业涉及改革的业务谈判等等,这些工作做起来都是非常艰难的。同时,为了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的稳定,我们还承担了大量的接待任务,围绕政策落实、政策衔接、政策咨询等问题,做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解疑释惑,化解矛盾。

二是加快了国资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了国资监管规章制度建设。夯实国资监管工作基础,仍然是今年的一个工作重点。我们研究出台了《企业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的规定》、《企业领导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市国有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工作规则》、《市直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暂行办法》、《市直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实施意见》等一批与《暂行条例》相配套的规章制度,目前正在抓紧研究制定授权经营、企业法律顾问管理、资产统计等方面的配套措施。全面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按需要向企业派驻了中介机构进行清产核资审计,已有部分企业的审计报告通过审核或初审。积极开展了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与有关企业签订了改革目标责任书,对具备考核条件的企业下达了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加强了产权管理,成立了国有资产评估项目专家咨询组,加强了对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管理,严格规范了国有产权转让行为,最大限度地实现国有产权转让收益。积极进行了统计评价体系建设,基本摸清了全市企业资产底数,开展了国有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工作。逐步建立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基本完成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测算、编制及收益收缴办法的起草等基础性工作。在企业领导人员选任方面,进一步总结内部竞聘上岗、社会公开招聘、人才市场选聘等多种市场化方式配置人才的经验,正在积极研究探索派驻监事会、加强企业产权代表队伍建设的具体办法,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是进一步加强了国企党建工作。在企业改革工作中,积极发挥了企业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基础,配合国企改制,及时调整了党组织的设置及隶属关系,认真开展了企业党员发展和党员教育的管理工作,保证了国企改革在稳定中顺利进行。目前,按照市委的部署,正在作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准备工作。积极进行国企改革攻坚战的舆论宣传,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的评比表彰活动,组织国有企业参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了企业文化建设。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新途径,从完善廉洁自律、制衡控制、约束监督、惩处治理、激励保障五个机制入手,启动了企业廉政文化建设的系统工程。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意见范文12

[关键词]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创新

中图分类号:D26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42-0310-01

新时期的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党中央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立足于新《》,结合新实践,把党建工作与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紧密结合,取得了很多党建工作理论和方法的突破,促进了党建工作的新提高,但是“以党代政”、“弱党强政”等现象在一些企业内仍很突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在十对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作出的总体部署,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需要在以下方面积极应对,大胆创新。

一、坚持党组织在国有企业的政治核心作用,全面提升企业软实力

坚持国有企业内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就是坚持党的领导,是巩固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关键,是不容动摇的原则。然而在改革新形势新环境下,部分国有企业内人员,包括一些党务工作者,却对这一根本原则缺乏正确认识:一方面一些国有企业管理者不能正确看待党组织的作用,忽视党组织在政治、经济或社会中的中流砥柱作用,使党组织成为企业附庸;另一方面部分党务工作者仍沉湎于党管一切旧格局,热衷于让党务人员抓企业生产和项目建设,或将其他专业技术能手充实到党务工作队伍中来树立党组织威信。

“庸者”党建自不用提,只有鼠目寸光之辈才会为之。“能者”党建的观念在目前国有企业中却大有市场,颇有党建工作创新之誉。但是俗话说的好“术业有专攻”,每个人都不可能是万能选手,党务工作者抓经营,业务能手干党建,最终结果将同“庸者”党建一样弱化党组织在企业中的存在作用。

当然,国有企业也是企业,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也必须与企业特性紧密关联。现代先进企业越来越注重企业软实力建设,强调团队协作与员工执行力。现在国内很多国有企业在硬件建设方面已赶上甚至超过国外一些跨国大型企业,但不可否认在经营理念、团队协作意识等企业文化软实力方面与国际先进企业之间尚存有明显差距。作为我国唯一的执政党,国有企业的党组织所独有的政治优势、自上而下完备的机构组织体系加上分布于每个环节优秀的党员队伍,其号召力和战斗力都是任何组织无法望其项背的。所以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根本出发点应该在于全面提升企业软实力,使党务工作成为国有企业处处不可或缺的剂,使企业正常运转凝聚而不固化、飞速而不发散,才能切实体现出党组织在国有企业中政治核心地位作用。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亟需建立常态民主监管机制

党管干部是保证我党作为执政党在政治、经济生活中领导地位的根本原则,是国有企业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向的重要保障。但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向市场化迅速发展,国有企业市场主体行为空间的增加,一些国有企业去片面追求本行业或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甚至与民争利,使党和政府在企业内威信降低。企业经营目标的改变直接导致在干部任用观念上过于强调其企业经营能力而忽视其党性品质,党组织威信的降低又使得党组织对于部的任前考察因为听不到真实的声音而流于形式,没能起到把关的作用,导致一些干部带病提拔。最终结果是“有才无德”的干部比“无才无德”带来的破坏性更大,给国家和人民的财产造成巨大的无法挽回的损失。

所以党管干部不能仅限于任职前的考察和诫勉谈活、出问题后的党内处分和事后的警钟教训,要从制度和组织形式上全面发动党员和群众建立常态的监管考查机制,重在预防。由企业内党组织牵头定期形成对党员干部的考查意见并归档,考查意见应主要以来自企业内普通党员、群众的评价和反映为主,本着不冤枉干部、不放过问题对待每一条意见和建议,以此作为党员干部的任前组织考查的有效补充。对于国有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除离任前的经济审计等工作外,还应增加其对企业党建工作的影响评价考核。

三、顺应时展,引导和梳理信仰

国有企业党组织一直是我党在政治经济领域保持领导地位的坚实基础。但随着改革的深入,新形势带来许多新的问题,西方的或本土的、非法的和合法的、宗教或民间神灵的等各种信仰通过视觉、听觉全方位对民众意识形态进行轰炸宣传。面临严峻的形势,坚守共产主义信仰领地,引导和梳理民众信仰理念是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结合党建工作现状我认为在党支部和党员模范作用两个方面应进一步改进工作:一是党组织的活动应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主动性和灵活性。在多媒体技术日益发展的今天,我们的学习活动形式完全可以更加高效和多样化一些,坚持理论学习集中化,由专家解读,避免曲解,实践活动分散化,以支部为主,党组织在人力财力上加以支持指导,加强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适当改变对先进模范党员的宣传策略。多年来“舍小家顾大家”“大公无私”一直是笼罩在先进党员身上最亮丽的光环,先进模范就是摒弃五情六欲、高大全的英雄人物,殊不知人是感情动物,亲情和家庭是每个人立身社会的基础,只有那些有血有肉,平凡中显出伟大、伟大中透着至情的真性英雄,才符合时代特征和民众心里希求,正所谓“小人物、大英雄”。

四、关注党员个人利益和发展空间,发展壮大党组织力量

尊重每一个公民个人发展权利是国家和社会进步的体现。只有时刻珍视和努力实现人民的愿望和利益的国家才能得到人民的珍惜和需要。我党作为执政党,由千千万万各行业优秀人才组成的党员大军正是我党执政坚如磐石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