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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净资本

时间:2023-01-26 14:09:56

信托公司净资本

信托公司净资本范文1

关键词:信托公司财务风险管理净资本

一、信托公司财务风险管理现状

信托公司的风险管理意识与水平是随着一次次行业危机和整顿逐渐成长和完善起来的,可以说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信托公司对信托业务进行风险管理的动因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保障信托公司的盈利;赢得投资者的信任,不断塑造品牌效应;提升信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金融监管对信托公司的必然要求。现如今各家信托公司都已专门成立了风险管理部门以及业务决策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信托公司的各类信托业务进行前期尽职调查并进行风险评估。信托项目成立后,风险管理部亦在项目运营管理中全面跟踪,定期和不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实时地根据实际变化来补充完善风险管理措施。通过这样一整套的风险管理体系,信托公司的项目风险管理水准较早期有了显著提升。但纵观整个信托行业,风险管理发展陷入了瓶颈,即各家信托公司对单个信托项目的风险管理已经极尽重视,但对整个信托公司层面的财务风险管理却未能有所突破。信托公司面临的财务风险绝不单纯是单个信托项目本身,它涉及信托公司从固有业务到信托业务,从项目尽职调查到项目运营管理等方方面面。

二、传统财务风险管理方法的不足

传统财务风险管理方法将财务风险从筹资风险、投资风险、回收和分配风险三个方面对不同公司的财务风险进行识别。并就企业如何进行财务风险管理提出了几种方法:报表分析法、财务指标分析法、专家分析法和VAR法等。信托公司的业务种类从资金来源上就有固有业务(股东自有资产)和信托业务(受托管理资产)之分,这是与一般企业最显著的区别所在。信托业务虽然是信托公司的表外资产,并不属于信托公司本身所有,但是信托公司在受托管理过程中,由于自身失职所造成的信托项目损失将直接转换为信托公司自有资金的损失,所以并不能简单地看待信托公司面临的财务风险。其次,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由于其只是表外业务,理论上存在受托规模不受限的可能,信托公司甚至难以估量其受托管理的信托财产所对应的财务风险。再者,由于信托公司存在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业务种类,对其进行财务风险识别和管理的方法必然也是有所区别的,不能一概而论。

三、基于净资本管理的信托公司财务风险管理

对企业进行财务风险管理首先要对该企业面临的各类财务风险进行充分的识别,金融行业的财务风险特性是有别与其他行业的,所以对信托公司开展财务风险管理应当借鉴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成功经验。同时,针对信托行业特殊的信托业务这一表外资产,如何将其有效地纳入到整个信托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体系中是关键所在。伴随着《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的出台,信托公司的固有业务(表内业务)和信托业务(表外业务)都将纳入监管范围,并将作为“风险资本”扣除不同比例的风险系数。这将使信托公司的风险管理上升到一个新的层面,以往信托行业一直难以解决的风险管理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信托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完全可以以此为突破点,基于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的思想,有效地串联起信托公司的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在此基础上对信托公司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面临的财务风险进行充分识别,从而有针对性地制订相应的财务风险管理措施。

四、信托公司财务风险识别

(一)筹资风险的识别

信托公司由于经营模式的特殊性,其筹资风险与一般企业有显著不同。信托公司筹集资金的主要目的并不能直接与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挂钩,信托公司筹集到的自有资金最主要的目的是用来支持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的前提保障。基于信托公司的特殊性以及政策要求,应当从如下几点对信托公司的筹资风险进行识别:

1、筹资渠道单一且受限颇多

由于监管政策禁止信托公司开展负债业务,常见的借款融资方式对信托公司均不适用,往往只能通过股东的增资来达到增加净资产的目的。但受制于监管政策的限制,不同性质股东的投资上限又各不相同,潜在的战略投资者有意愿投资或增资的,亦有可能受到政策限制,从而影响信托公司的筹资。

2、筹资不力影响业务开展

金融监管机构为保障信托投资者的利益,对信托公司开展各类业务设置了最低的注册资本要求,尤其是各类创新类业务的准入资格,都与信托公司的净资产直接挂钩。信托公司筹资不力的结果轻则使得信托公司错失创新类业务的经营资格,在与同行的竞争中处于劣势,缺少了一块业务来源。重则信托公司将面临信托资产规模受限,不得不停止新增信托项目的窘境。

(二)投资风险的识别

由于信托公司的特殊性,分析信托公司面临的投资风险应当根据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予以区别化,并考虑到净资本管理的思想,较常规企业面临的投资风险更为复杂化,对信托公司面临的投资风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识别:

1、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

信托公司开展贷款业务时,须对借款人进行详尽的调查分析,准确地掌握借款人信息,以便于判断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从而从源头上控制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

2、抵(质)押物的价值风险

信托公司自有资金开展贷款业务,为保证贷款到期顺利收回贷款本息,增加融资方的违约成本,信托公司通常会要求融资方提供经评估的足够价值的抵(质)押物,以增强贷款项目的安全保障。

3、净资本风险

正如前文所述,信托公司不论其固有业务还是信托业务,受净资本管理的约束,每笔投资都会根据投向和资金运用方式的不同分别消耗净资本和增加风险资本。随着净资本的不断消耗以及风险资本的逐步增加,当两者比例接近100%时,就会触及监管警戒线,信托公司将面临暂停新增业务的风险。所以基于净资本管理下,净资本和风险资本的风险亦是信托公司需要在做出每笔投资决策前充分识别的,净资本和风险资本亦直接与投资报酬产生关联。

(三)操作风险的识别

操作风险是金融企业常见的风险之一,信托公司作为委托人履行受托义务的过程中,最主要的风险就是操作风险。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会面临很多风险,诸如政策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操作风险等。但其中只有操作风险一项与信托公司的受托职责相关,其余风险皆由信托项目受益人承担,与信托公司无关。这是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的前提,是法律法规对信托公司受托职责的界定。也正是基于这一点,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过程中,对操作风险的识别显得尤为重要,可以从如下几个环节全面充分地识别信托公司面临的操作风险:

1、信托项目的风险揭示

信托两字的核心思想是“信任”和“托付”,即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信托财产托付给受托人,希望通过受托人的专业理财能力给受益人带来收益。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而言,与委托人最初的接触就是对信托项目的尽职调查情况以及相应的风险揭示。所以做好详尽的尽职调查和风险揭示是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履行信托职责的重要组成,是信托公司对委托人的负责体现,也是信托公司自身免责的保护。

2、信托项目的存续管理

信托公司履行受托职责是一个漫长和复杂的过程,伴随着信托项目的终止且向受益人完成信托利益分配后方能结束,所以信托项目的存续管理是信托公司日常工作的重点。信托公司通过一系列的制度设计和岗位制约来控制这类风险,试图在向客户提供优质受托服务的同时避免应自身操作风险而引起信托项目损失,从而导致信托公司赔偿信托项目受益人而致使信托公司自身利益受损。

3、信托资金的划付与分配

一个信托项目从成立到终止,自始至终都与资金的流动密不可分。频繁的资金划付以及信托利益的分配计算,都蕴含着操作风险。信托公司应当充分识别其中的风险点,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如此才能更好地履行受托职责。

4、向受益人的信息披露

信托公司通过定期向投资者信息披露的方式,一方面是其履行受托职责所在,另一方面也是一种免责的行为。如信托项目实际运营与预期出现偏差后,信托公司未及时向委托人和受益人告知,致使受益人造成损失的,信托公司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所以由此可见,信托公司须对信息披露环节予以充分的操作风险识别。

参考文献:

[1]刘恩禄,汤谷良.论财务风险管理[N].北京商学院学报,1989(1):50-54

[2]沈亭.我国信托公司财务风险评价的研究[D].北京化工大学硕士论文,2010

信托公司净资本范文2

增资潮下,注册资本最低的大业信托仅3亿元,排名垫底,这与注册资本128亿元的重庆信托相比,首尾相差了近43倍。

2016年年初,大业信托变更公告,年纪70岁的老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沈伯年退居二线,任公司董事,原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陈俊标升任董事长,并任法人代表。

对于市场盛传的增资事宜,大业信托向《投资者报》记者表示暂时还无法披露。而据《投资者报》记者了解,大业信托目前正积极推进增资事宜,但受历史客观因素影响,能否最终落地仍需过程和努力。

股东影响增资

4月7日,大业信托在官网了公司2015年的业绩报告,这一时间较以往披露提前了起码半个月。

“公司资本规模偏小。净资本管理办法出台后,资本实力的高低将成为制约未来信托公司业务发展的关键因素。”近三年的年报中,对于自身业务痛点,大业信托亦毫不避讳。

作为信托公司,大业信托的历史并不长。2011年3月,在重组原广州科技信托投资公司的基础上,大业信托重新登记开业,注册地为广州市,并在北京和上海设有业务管理部。

值得注意的是,自开业以来,3亿元的注册资本就没有变过。相似地公司股东除有更名外,亦和重新开业时的一样。

不过,虽然是地方色彩较浓的中小型信托公司,公司股权结构也简单,但是大业信托股东的来头却不小。根据数据显示,大业信托的股东总共有3家,其中,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持股41.67%、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持股38.33%、广东京信电力集团持股20%。

“从很早以前了解,广东股东不愿意增资,也不愿意稀释。”在广东资管人士的眼里,大业信托对增资的需求一直比较强烈,但苦于股东结构,审批程序较多且时间久,不到批复完毕很难预计到位时间。

据悉,在大业信托中占比最高的大股东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是我国四大不良资产管理公司之一,原由财政部全额出资成立,而今年一季度正忙于转型改制的问题。

此外的两家本土股东,一家是广州金融控股集团,为广州市人民政府整合市属金融产业的平台;另一家广东京信电力集团,为广东省五大电力企业之一。

“股东都是国企,对应不同的政府管理部门,需要的审批和流程比较长,在积极努力中,不到最后都不能确定,不知是否会有变数。”一位知情人士向《投资者报》记者透露。

净利润三年来首降

2015 年大业信托实现净利润2.62 亿元,这在此前银行间市场披露的57家未经审计信托公司主要财务数据中排名倒数第7。

按年报所述,公司去年的净利润数据实际已全面超额完成董事会下达的经营任务。只是从上一年的比较数据来看,这一数字较2014年同比下滑了10.86%,也是近三年来公司业绩的首次下滑。

根据年报显示,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5.53亿,较2014年的6.03亿元同比下降了8.29%;手续费及佣金收入4.91亿,较2014年的5.21亿元同比下降了5.76%。

不过,大业信托的信托业务收入占比高达88.78%,与其他信托不同的是,公司投资收益一项近三年都是空白。

与此同时,根据净资本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净资本实际状况与信托业务协同发展的需要,公司对固有资金运用制定了高流动性、低风险的投资原则。2015年公司的固有业务布局也比较简单,主要在金融机构和其他,分别占60%和40%。

“一般来讲,公司自营业务资金主要来源自有资本,注册资本小,最直接影响到自有业务,加之经济下行,优质资产稀缺,信托业务收入在转型短期较难实现大幅增长,自营业务收入在总收入的占比和作用就显得更为重要,资本实力不够,会错过很多业务机会。”北京某资深信托研究人士向记者提到。

从大业信托年报披露的发展不利因素来看,在金融机构间业务边界趋于模糊,同业竞争激烈、资本规模偏小、高端客户的积蓄等等问题之外,去年的全球经济低迷、信托传统业务萎缩、风险暴露释放等新的问题又冒了出来。

“发展年限不长,注册资本金不多,这样的规模倒也可以。”上述资管人士向记者说道,由于金融发达,竞争激烈,广东地区的业务活跃度其实不高,即便背靠大集团大公司,实际业务也不好做。

资本影响业务

据悉,由于自身资本实力及业务单一薄弱等问题,不少中小信托公司对正在进行的公司评级也有一些情绪。注册资本过低,资本金过少,业务发展受限,直接拖累评级,评级又将可能影响到的投资感官使得近年来不少信托公司将增资和引入战略投资者工作放在了案头。

信托公司净资本范文3

全国持牌经营的68家信托公司里,方正东亚信托算是比较年轻的一家,但这并不防碍其破竹发展之势。

截至今年5月底,方正东亚信托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累计突破1600亿元。2012年度,其实现净利润3.96亿元,净资产达14.84亿元。

作为资金撮合的中介机构,方正东亚信托对武汉实体经济的支持不言而喻。2012年,其新增武汉一地的投融资规模达149.5亿元,并再次荣获“金融机构支持武汉经济发展贡献奖”。

然而,搭乘国内信托业迅猛发展的快车,作为一家成立仅3年的信托公司,高速增长的背后,方正东亚信托正面临着业务创新的挑战,并努力探索着盈利模式的健康持续增长。

迅猛发展

2011年度,方正东亚信托实现净利润8734.14万元;2012年度,这一数字为3.96亿元,净资产达14.84亿元。

“净利润同比增长约350%,仅3年发展就已达上千亿的中等资产规模,发展迅猛。”多位上海信托业界人士对本刊记者如此评价。

方正东亚信托的前身为武汉国际信托投资公司。2010年1月,其经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方正集团”)、东亚银行有限公司(简称“东亚银行”)、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经发投”)三家重组,于当年11月26日正式开业运营。

运营之初,方正东亚信托注册资本金为3亿元。截至2013年5月底,公司注册资本金已达10亿元,累计发行信托项目475个。

“公司开业以来实现了资产规模、收入、利润台阶式增长,其实是顺应整个信托业的发展态势。”方正东亚信托总经理周全锋对《支点》记者表示。

中国的信托业正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据中国信托业协会数据,截至2012年10月底,信托业管理信托资产总额6.58万亿元(占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的5.24%),2012年底,信托资产规模达到7.47万亿元,至2013年6月末,进一步扩张至9.45万亿元。

2012年前三季度,全行业实现利润同比增长22%;净资产收益率15.22%,同比增加2.85个百分点。2012年前10个月,全行业累计完成清算信托项目10257个、规模46231.26亿元,累计支付受益人信托收益1399.19亿元。

方正东亚信托是方正集团历时7年斩获的一张信托牌照。从2002年8月开始,方正集团开始打造其金融产业版图,收购浙江证券并更名为方正证券,发展至今,方正金融已拥有10家直接或间接控股企业,业务范围涉及证券、期货、公募基金、投行、直投、信托、财务公司、保险、商业银行、租赁等。

目前,方正东亚信托已发展成为方正集团金融产业版图里的佼佼者。由于集团的金融产业板块起步较晚,处于成长期,方正东亚信托依靠稀缺的牌照资源,在集团的金融产业协同中将“大有可为”。

全流程能力打造

今年6月,方正东亚信托摘得“诚信托—成长优势奖”,被业内评为“最具成长性信托公司”。

在信托业,依据信托公司股权结构及控股股东性质,可分为央企控股信托公司、金融集团控股信托公司、地方政府及国企控股信托公司和民营信托公司。

目前,方正集团为方正东亚信托控股股东,持有70.01%的股权,东亚银行持有19.99%的股权,武汉经发投持有10%的股权。而方正集团又分别由北京大学持股70%、管理层持股30% 。方正集团旗下有五大产业布局,方正东亚信托正是其金融板块中的公司之一。因此,方正东亚信托实则是国企性质的信托公司。

“我们没有拼爹,以自我开拓项目为主,全流程能力打造。” 周全锋说,正因为是较年轻的公司,从开业之初就有条件“站在别人的肩膀上看问题”。公司在成立之初就注重了对自主资产管理能力和财富管理能力的培养。“这两个能力是公司发展的两条腿。”他说。

两个核心能力主要是培养挖掘项目的能力、产品设计和风险把控、后期管理能力。而风险把控、后期管理等是集合类信托的最大考验。“没有前端对优质理财产品的不断开发,财管人员就没有产品可卖,也就谈不上集聚客户,更不会去思索如何对社会上的高净值客户配置安全、高收益的产品。”他说。

2011年,方正东亚信托将业绩考核与业务团队挖掘项目、管理项目、创造自主管理项目带来的收入挂钩。同时,公司通过设置外延性机构引进信托金融人才,将项目挖掘铺向全国。

据介绍,方正东亚信托已拥有12支业务团队,财富管理人员已增至40人,公司努力从质量和人力上保证公司对产品项目的挖掘以及公司的快速成长。

除了两个核心能力的建设,周全锋说,信托业近几年得以快速成长也与中国当前以投资为主的社会和融资的巨大需求有关,加上信托业依靠牌照的强大资金撮合能力和信托法规的逐步完善,信托公司在受托规模、盈利能力以及为社会创造收益等方面已超越公募基金业,产品内容、专业能力逐步得到社会认可。

尽管不提倡“拼爹”,但股东背景为方正东亚信托的发展无疑奠定了坚实基础。

其中,方正集团作为IT、医疗医药、房地产、金融、大宗商品贸易五大产业的投资控股集团,是国内最具创新力和影响力的投资控股集团之一;总部位于香港的东亚银行,具有百年历史,其内地子银行是内地分行网络和信贷资产规模最为庞大的外资银行之一;而武汉经发投,为武汉市政府直属的四大国有投资公司之一,是武汉市唯一的产业型投资融资平台。

业务创新有待考验

“单纯融资的这个性质一定要转变。”7月18日,方正东亚信托2013年半年会,周全锋的话音刚落,第二天,央行宣布放开贷款利率管制,取消贷款利率7折下限,改由金融机构与借贷方自主议价。

利率完全市场化将给融资性信托公司形成巨大的冲击。一方面,信托需给提供资金的高端投资者以高收益回报,一方面,信托给有融资需求的项目方提供的是高利息的资金。

“利率市场化后,利率随行就市,好项目很容易被银行抢走。未来,如果仍然是融资性金融机构,业界必定会有一场混战。”一位上海信托业内人士对本刊记者表示,融资性信托简单地讲就是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得利差或佣金收入的信托公司。目前,中国信托公司以募集资金融资类业务为主,少有创新。

“从具体业务角度看,银信合作、信政合作和阳光私募基本上都是非自主管理项目,没有做到真正的创新。”中国银监会前副主席、全国政协委员蔡鄂生在最近的一次信托业峰会上指出。

对此,周全锋坦承,当前信托公司即便是自主资产管理业务也亟待创新。大面积的从募资贷款走向投资管理的转型至少需要3-5年时间。在中国资金短缺的情况下,融资这块蛋糕各家信托公司都难以割弃。

“转为投资者信赖的投资机构,去替他们配置资产,只能在融资当中积累关系和发现机会。其次,团队的观念转变与人才培养上还需要时间。”他说。

但难做不等于不做。“信托业要是墨守成规,就遭淘汰。我认为只有全部能力具备,才能应变。”周全锋说,公司正在为未来的转型做着渐变式准备,如设立固定收益回报业务、创新产品模式、搭建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平台,从传统业务的积累中慢慢摸索新业务。

持续增长的挑战

2012年底,方正东亚信托提出“业务拓展实现由简单规模扩张型向净资本节约型的转变”。

实际上,从简单规模扩张到净资本节约型的转变是方正东亚信托的被动之举。

按《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信托公司的信托资产规模与净资本挂钩,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得低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的100%和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

2011年,方正东亚信托资产管理规模飞速增长,其3亿元注册资本显然难以满足发展需要。当年年末,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6亿元。至2012年,其资产管理规模已突破1200亿元。在没有得到增资的确切消息下,方正东亚信托开始努力节约净资本,要求信托业务努力做到“高收益、低占用”,以尽量减少风险资本的计提。

立足武汉城市圈,辐射中部,逐步拓展全国性业务,力争在三年时间内达到中部地区信托行业的领先水平,五年内达到全国信托行业的中上游水平,是方正集团对方正东亚信托的要求。

2012年末,方正东亚信托的资本金已增加至10亿元,这显然仍无法满足公司发展的目标。

在业务创新基础条件欠缺的情况下,如何保持持续增长,并突破发展瓶颈?方正东亚信托开始实施“走出去”战略,争取在营销体系、直销渠道建设上取得突破。

从单一传统信托业务模式到财富管理业务模式的转变,营销模式选择、营销渠道建立等问题成为制约信托公司长远发展的因素。

因客户资源薄弱,长期以来,信托公司通过银行代销产品。随着信托行业自身发展壮大,诸多信托公司拟通过建立直销团队来推动对信托公司集合信托产品的发行和推进财富管理业务。

2013年,方正东亚信托将直销团队新增至40人,分布在北京、上海、广东等全国各地,已基本形成总部位于武汉,在经济发达地区设立营销分中心的网络布局。

信托公司净资本范文4

并不是任何企业都适合实行管理层收购,拟实施mbo的目标公司通常需要满足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目标公司处于成熟产业,有稳定的和可预期的现金流

(2)管理层经验丰富,有长期的行业经历和管理经验

(3)公司存在极大的管理效率提高的空间

(4)企业债务比例较低,有利于利用财务杠杆

对照以上标准,实行mbo的全兴集团和精细集团都属于成熟度较高的行业,公司盈利较为稳定,作为管理者杨肇基和徐建荣有着丰富的行业经历和极高的内部威望,通过mbo实现了国有企业民营化,有利于调动管理者积极性,实现管理效率的提高,而且mbo后企业资产负债率在可接受范围内,如精细集团2002年底总资产4.839亿,负债1.76亿,引入1.25亿的信托贷款负债率为62%。

除了以上四个基本条件外,当地政府对该项目的大力支持也是该计划得以实施和最终获得成功的关键,这是中国特殊的国情所决定的。由于地方政府的支持,一方面降低了收购的成本和收购的政策和法律风险,更重要的是规避了收购后控制权的变更可能丧失的企业享受的政策优惠。从上面两个案例来看,mbo后公司现有的经营环境不仅未发生不利变化,而且争取到了更好的经营环境和政策,从而有利于公司盈利提升,保证mbo的最终成功。

2、注意对管理层融资的财务结构安排

由于mbo的高杠杆性,即主要的资金来源于信托资金,可能出现管理层“空手套白狼”的道德风险,为了督促其行为符合资金投入者的最大利益,必须要求管理层以自有财产与借贷资金混合用于收购,而且自有的出资比例不能太低,以便于信托公司以此超额部分作为风险抵押,具体的比例需要根据双方协商。在精细集团的案例中,管理者投入了1%的资金和其他房产作抵押,较好地规避了可能的道德风险。

应该看到,两个案例都采取了贷款的方式来为mbo提供资金。采取这一方式具有特殊性:由于采取贷款的方式,其贷款利率受到贷款利率浮动的限制,这意味着资金提供者的收益不可能很高(两个案例的贷款利率只能定为5.56%和6%)。尽管两个案例都通过较高的股权超额抵押(超额抵押率全兴和精细分别为54%和50%)来降低了项目的风险,实现了风险和收益的匹配,但对于其他追逐高风险高收益的项目而言,这种单一的债权融资方式会导致不能弥补mbo的高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采取贷款和股权投资混合融资的方式,在具体操作中可以要求管理层在完成收购后以收购价将部分股权转让给信托公司,当达到预定的收益率后,再由管理层按照一定的溢价回购。在这一过程中,信托公司对目标公司的未来盈利性和成长性的筛选至关重要。

3、注意根据目标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选择合适的融资期限

信托计划的期限通常与信托公司对目标公司的融资期限是匹配的,而对目标公司的融资期限取决于mbo后目标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成了关键的指标,只有净资产收益率大于借款成本的公司才能偿还贷款本息,保证mbo最终的实现。在精细集团案例中,其2002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为30%,mbo后在假设效率提高使得净资产收益率得以大幅提高的前提下,足以应付6%的利息,并通过分红实现偿还贷款本金和信托收益。

但是该信托贷款偿还方案期限只有3年,这意味着未来三年集团每年的分红利润要达到4916.7万元,已经超过了2002年3780万元的总的利润额,这对每年的经营业绩形成了巨大的压力,不容半点闪失。

实际上,在设计mbo信托时,应该根据不同公司的预期净资产收益率和贷款利率,测算合适的融资期限,在满足目标公司按时偿还所融资金的本息的同时,应该留下一定的回旋余地,以避免非预料的经营波动产生的经营压力对公司整体的偿付能力产生负面影响。从贷款利率调整和融资期限调整的比较来看,融资期限的调整能够最大限度的为公司的经营提供这一安全范围。例如:一个信托计划,贷款利率为5%,偿还方式为到期一次偿还本金,偿还来源于股东肌息分配(不考虑所得税的影响)。从下表可以看出,在确定的期限下,贷款利息的变动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变动非常小,而在确定的贷款利率下,投资期限的变化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变化影响非常大。这说明信托设计时,必须依赖目标公司的预期净资产收益率选择合适的融资期限,保证融资方案不对收购后目标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太大的压力,通常一个信托计划的期限在5-7年比较合适,既有利于降低资金提供者面临风险的期限,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公开募集的mbo资金信托计划基本情况汇总

项目名称

资金规模  期限  预期收益率  融资方式

风险控制

衡平信托

1、股权超额抵

“全兴mbo

2.7亿

3

4%

贷款

项目”

2、本金分期偿

苏州信托

1、股权超额抵

“精细化

1.25亿

3

5%

贷款

工mbo项目”

2、管理层以自

有财产购买一部

分信托

信托公司净资本范文5

8月10日,银监会印发了《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72号文)。这距银监会全面叫停银信合作业务一月有余。但本次重启并未给银行带来多少轻松,相反,监管的审慎趋向,使不少银行界人士觉得,银信合作未来的发展空间大为收窄。

72号文是2009年底银监会下发的111号文、113号文的延续。三份文件旨在确保信贷政策规模控制的有效性,防止表外融资。

111号文规定,银信合作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于理财产品发行银行自身的信贷资产或票据资产,此举切断了银行将存量信贷资产出表的行为。而113号文则规定,商业银行在进行信贷资产转让时,转出方自身不得安排任何显性或隐性的回购条件,禁止资产转让双方采取签订回购协议、即期买断加远期回购协议(俗称“双买断”)等,此举遏制了信贷资产规避监管时点,非真实出表行为。

不过,111和113号文在控制了存量信贷资产出表的同时,却对新增贷款表外运行留下了空隙。由此,在2010年上半年信贷规模管控之下,银信合作理财如火如荼,规模甚至高于2009年。这成为72号文出台的前提。

银监会意在遏制控制表外融资风险、加强信贷规模管理。但重拳出击的代价是,银行的理财创新可能受损,并抑制银行的表外业务的发展。

银信合作管束

72号文的主要内容有五点:一、信托公司开展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信托产品期限均不得低于一年;二、对信托公司融资类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实行余额比例管理,即融资类业务余额占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余额的比例不得高于30%;三、信托公司信托产品均不得设计为开放式;四、其资金原则上不得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五、商业银行应严格按照要求将表外资产在今、明两年转入表内,并按照150%的拨备覆盖率要求计提拨备,大型银行应按照11.5%、中小银行按照10%的资本充足率要求计提资本。

商业银行人士告诉记者,如果按照这五项执行,银信合作业务几乎无法大规模开展。

2010年以来,伴随着信贷资产类信托理财向信托贷款类理财的转移,该类业务成为银行规避信贷规模管理、增加中间业务收入、满足客户多渠道融资需求的桥梁。

某国有大行信贷部门的人士说,银行出售给信托公司的都是高质量的贷款,这是在信贷额度紧张的情况下,银行把一部分贷款收益让渡给了购买理财产品的客户。

对于融资类银信合作产品的规模,中信建投银行业研究员魏涛在其报告中指出,2010年年初到6月末,银信合作理财产品的总规模达到2.9万亿元。而根据惠誉等机构的估计,2010年6月底银信合作产品的余额已经达到2.3万亿元。而其中,70%约为融资类、信贷类理财产品。

巨大的发展,显示了融资需求的强劲,但却挑战了信贷规模管理。

商业银行人士认为,如果信托贷款类理财产品并入表内管理,在计提拨备、消耗资本的情况下,“几乎无钱可赚”,甚至“亏损”,这种情况下,银行会更趋向放贷或者宁肯不做信托理财,积极性将大大受限。

尴尬信托

银行与信托的嫁接,是一种双向优势的发挥。银行借助了信托的平台作用,而信托则仰赖了银行的资源和网点优势。但就信托业本身而言,虽然通过银信合作实现了规模的扩张,但无助于其资产管理能力的提高。

国内信托业务包括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和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两大类,前者以信托公司设计、发行为主导,后者以银行主导,信托公司只是为银行理财提供通道。尽管大部分信贷类银信合作产品并不能体现信托业务“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质,而且只是银行规避资本监管、调节表内外资产规模的通道,但是信托公司却对此类业务青睐有佳。

用益信托工作室数据显示,2009年共发行集合信托产品1159个,发行规模1294.45亿元,分别较上年增长68.46%和46.73%。但是银信理财产品发行量却高达17800亿元,差距明显。

某信托公司副总经理表示,信托公司热衷于银信合作产品的原因有两点,一是这类理财产品的单笔数额较大,通常单笔数额约为20亿~30亿元,有的甚至可以高达100亿元;二是这类理财产品风险较低。“一般情况,信托公司只需要签合同,其他的一概不管,风险都由银行来控制。”

但是大规模的银信合作并没有给信托公司带来高收益,由于银行在银信合作中牢牢占据着主导地位,信托公司仅仅扮演“打工仔”的角色,二者的利益分配相距甚远,通常情况下,银行的收益率均高于1%,而信托公司则在1‰~3‰之间。

“信托公司缺乏客户基础,而且没有分支机构,所以必须依靠银行的资源优势。”中诚信托某人士告诉记者,即便未来银信合作的规模减小,银行仍将是主导力量,信托公司的议价空间有限。

这样,信托公司的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难有提高。目前,信托公司地位尴尬,虽然业务范围广泛,但是和银行相比,资本金太小;和证券公司相比,不能做股票业务。而且证监会规定信托公司不能做股指期货,保监会也规定信托公司不能托管保险公司资产。

长期处于政策夹缝中生存的信托公司,如何寻求新的主营业务和盈利模式将成为“逆流而上”的关键。“信托公司一直走在灰色地带,只能通过创新来走自己的路。如果断掉创新的渠道,将严重影响发展。”某股份制大行理财部门的负责人说。

艰难转型

72号文的出台,打破了银信的“美好姻缘”,也将信托业转型提上日程。

72号文要求信托公司融资类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实行余额比例管理,即融资类业务余额占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余额的比例不得高于30%。此外,即将出台的《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给信托公司再次套上监管“紧箍咒”。

近期,银监会向各家信托公司下发了《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中,银监会要求信托公司净资本不得低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的100%,同时净资本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这就意味着信托公司的业务规模将要受制于资本规模,以往“小马拉大车”的情况将不再。

银信合作的通道被堵,“薄利多销”的策略失效,信托公司将被迫寻找优质的投资项目,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业务属性,从外延式的增长逐步转变成内涵式的增长。

某信托公司总裁助理表示,“银信合作的泡沫让信托公司疯狂,随着银信合作被暂停,我们可以冷静地思考信托业的发展方向,这是件好事情。”

中诚信托人士表示,72号文将促进信托公司调整业务模式,尤其是部分银信合作业务规模较大的信托公司,必须培养新的业务增长点。“房地产投资还有空间,此外PE、产业基金都会成为重点投资领域。”

中信银行私人银行人士表示,加大项目研发能力、发展集合信托并与银行开展代销将是信托业的唯一出路,私人银行和贵宾理财通道将成为信托公司重点依靠的对象。除此之外,信托公司的发展方向也面临转型压力。

信托公司净资本范文6

根据57家信托公司未经审计的年度数据显示,2015年的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增速两极分化加剧,高增长信托公司有所上升,但负增长的信托公司数量同样上升明显。

其中,金谷信托信托业务收入3.16亿元,较2014年下降43.84%,是降幅较大的信托公司之一。

为何公司信托收入仍然大幅度下滑?公司转型新业务进展如何?针对以上疑问,《投资者报》记者向金谷信托方面进行了确认,令人遗憾的是,截至记者发稿前,尚未收到金谷方面的相关回复。

信托业务收入仍然大滑坡

转型年,信托公司的增长动力与态势较以往发生了较大转变。

“在信托业转型背景压力下,部分信托公司收缩传统信托业务,积极开辟新业务,在这个过程中或出现短期业绩受影响的代价。” 格上理财研究员欧阳岚对《投资者报》记者说。

去年年中,在接受本报采访时金谷信托曾表示,近两年主动压缩传统业务和尝试拓展转型业务是业绩巨降的主因。

根据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显示,2012、2013、2014、2015年金谷信托的信托收入分别为:7.52亿、8.89亿、6.01亿和3.16亿。信托业务收入大幅下降,受此影响,金谷信托盈利大幅下滑。

年报显示, 2014年的金谷信托净利润仅有1.03亿元,较2013年的2.72亿下降了62.13%,与2012年5.13亿元相去甚远,且同样不如2011年的2.43亿元。过去三年的下滑幅度最高达到八成。很显然金谷信托享受制度红利高增长的时代已经过去。

此外,信托业务收入在信托公司总收入的占比也不断下滑。中建投信托研究中心数据显示,信托业务收入在信托公司收入结构中的占比在2011年达到78.78%的历史最高位后,开始逐年下降,到2014年更是出现了连续大幅度下降,已逼近60%的关口。作为主营业务收入的信托业务收入严重滞后于营业收入的整体增长,这种情形为信托公司未来的长远发展的可持续性带来了重大隐忧。

转型效果还有待检验

根据公开数据,与年中净利下降超六成所不同的是,尽管业绩依然在倒数之列,但是2015年的金谷信托净利润较2014年增长了21.96%,为1.25亿元。金谷信托盈利就此是否开始转暖?

金谷信托方面对于业绩回暖的情况未有回应,业内人士认为,主动压缩传统业务和拓展转型应有些成效,只是距离高峰时还差距较大。

据悉,从转型开始,金谷信托即已将公司资源向转型业务倾斜,但是由于资产证券化业务、证券投资类信托业务的手续费、佣金费率较低,尚不能平衡传统业务收入降低带来的收入缺口。

除此之外,金谷信托方面人士也曾向本报记者表示,公司的财富管理也已做好了初期布局工作。

2015年上半年,金谷信托净利润5744万元,根据数据推算,2015年下半年公司净利润大约为6764万元。

“从业务层面和利润控制的角度来说,风险成本的降低和新增收入的提高等都可能成为利润增加的因素。”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说。

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受限

政策红利过后,不论是排名靠前的,抑或排名靠后,信托公司纷纷寻找符合自身的转型之路。

而依据各自资源禀赋不同,有的紧跟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有的从商业模式、信托业务要素等方面,打破当前业务局限,也有放眼全球,追本溯源地进行转型。

相比之下,在主动压缩传统业务外,规模较小的金谷信托选择了在加大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基础上,同时在证券投资类信托业务及财富管理上布局。只是对应的手续费、佣金费率尚不能平衡传统业务收入降低带来的收入缺口。

欧阳岚认为,这三块皆是由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转型,但受客观因素影响,要做好这三块,信托公司仍需大量的投入。

“向资产管理业务、财富管理业务转型,成为信托业回归本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但从目前发展来看,除了业内的几大巨头,多数公司的规模效应仍较小。而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托制度虽具备能够实现破产风险隔离的天然优越性,且有长期积累的资产管理经验,但由于信托财产所有权归属不明信托登记制度不完善等缺陷,对业务的实际应用会产生一定影响。”

信托公司净资本范文7

为适应扩大内需,支持重点行业发展的需要,支持符合一定监管评级要求、货币性资产重组的信托公司以固有资产独立从事PE投资业务,但投资额度上限为净资产的20%

银监会日前《关于当前调整部分信贷监管政策促进经济稳健发展的通知》。

今后,信托公司将可以固有资产独立从事私募股权投资(PE)业务,投资额度上限为净资产的20%。

此外,信托公司还将在集合信托贷款、房地产信托等方面均有所放宽,目的是刺激内需。

对于信托业如何支持经济发展、如何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促进自身业务的提升,《通知》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

首先,为适应扩大内需,支持重点行业发展的需要,支持符合一定监管评级要求、货币性资产重组的信托公司以固有资产独立从事PE投资业务,但投资额度上限为净资产的20%。

“大的目标是要支持经济发展,同时也是支持信托公司发展。”一位相关人士表示,在具体的业务操作上,信托公司开展PE业务最后的退出方式也不一定通过公开上市,也可通过股权转让来实现。

“首要的还是要控制风险,信托行业也刚刚清理完成,这项业务的开展还是会选择管理比较好的公司,并不是针对所有信托公司。”他说。

据介绍,信托行业在经过清理整顿后开始进行监管评级,“现在正准备开始对2008年的情况进行考评,如果是高风险机构,监管部门可能对其关注程度、检查频率要高一些,如果说公司的整体情况比较稳健,公司治理水平、专业人才都比较好的,检查频率就稍微放松一点”。

其次,调整《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关于信托计划向他人提供贷款不得超过其管理所有信托计划实收余额30%的规定,支持符合一定监管评级要求的信托公司,对其集合信托贷款比例考核放宽至50%。“主要还是为了给予一定的信贷支持。”上述人士称。

同时,调整《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托公司房地产、证券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关于房地产金融业务的规定,对符合一定监管评级要求、经营稳健、风险管理水平较高的信托公司,适当放宽对开放商资质、资本金比例等的要求。

此前,银监会曾就信托公司的房地产业务作出专门规定:对于房地产开发商的融资门槛需资本金比例超过35%、“四证”齐全、二级以上开发资质三个条件全部具备才能融资。

上述人士介绍说,原来这些都是不允许的,现在国家提出要刺激内需,所以信托业会有适当的放开,但风险还是第一位的。“监管部门会给信托公司一些具体的要求,主要还是针对‘开发商资质’这一项。有信托公司反映说,很难找到项目公司的资质都达到二级,如果是二级以上开发资质同时又‘四证’齐全,也不会来找信托公司了”。

《通知》还指出,支持信托公司开展与企业兼并、收购、重组有关的投资银行业务,根据风险可控、成本可算、信息充分披露的原则,积极推动信托公司开展如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资产支持信托等直接融资型创新业务。

信托公司净资本范文8

2.1 基本概念。

2.1.1 风险管理的定义及分类。

风险管理是通过识别风险、评估和分析风险,并对其进行积极明确的处理,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具安全保障的方法,以实现企业或项目以最低风险进行管理的过程。根据巴塞尔协议,金融界通常把风险分为三种,即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以及信用风险。在我国对于风险主要分为战略、法律、财务、市场以及运营风险。对于信托风险管理来说,《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指引》中明确提出,风险管理的评价要素主要涉及信托公司的内控管理体系、信托业务风险管理以及净资本管理。

2.1.2 信托定义、业务类型及风险。

(1)信托定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清晰的定义了信托的概念,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意愿和目的以自身的名义对受托财产进行管理及处分。

(2)信托业务类型。

在我国对于信托业务类型的划分可谓多种多样,由于划分标准的不同,可能存在一项信托业务可以被理解为多种信托类型。对于信托业务的划分,如果以关系成立的形式作为划分标准,可将其分为任意信托与法定信托;按照受托财产的性质,可以将其分为动产信托(受托财产属于动产,如机械设备)、资金信托(即受托财产是货币资金)、不动产信托(即受托财产属于不动产,如土地、房产等)、金钱债权信托(受托财产为金钱债权,如保险单存款凭证等)以及有价证券信托;根据信托业务所涉及的法律依据属于民法或者是商法可以将其分为民事信托以及商事信托;根据委托人的性质又可将其分为个人、法人信托以及个人法人通用信托,即委托人如果为自然人,则设立的信托为个人信托,法人及个人法人通用信托亦如此;从受托人承接业务目的(即是否以获利为目的)的角度对业务进行划分,可以分为营业与非营业信托;据信托业务受益人为委托人自身、第三人又或者是业务本身能够促进某项公共事业或间接使得委托人受益,可将其分为自益、他益、公益以及私益信托;根据信托财产的流动是否局限于国内,可将其分为国内信托以及国际信托;根据我国《信托业务监管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信托业务监管分类说明(试行)》,以信托公司是否具有信托财产的全部或者部分决策权将信托业务分为事务管理类和主动管理类信托业务。

(3)信托业务风险。

对于信托业务面临风险的类型一般分为: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以及政策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债权或金融产品交易的对手方由于自身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导致其没有能力履约或者主观上不愿履约,影响该债权或金融产品的现有价值或到期价值,从而对债权人或金融产品持有人带来某些或大或小损失的可能性。同样对于作为金融机构的信托公司,信用风险也是其不得不面对的重要风险之一。信托公司的信托业务和固有业务,都有可能遇到因交易对手方违约带来的信用风险。主要业务类型就是信托融资项目中融资人的违约、金融机构间拆借市场拆入资金方的违约、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交易中正回购方的违约。比如常见的违约有以下两种:在中国经济增速放缓的经济转型期,如果由于社会经济环境变化使得融资方经营环境恶劣,导致其现金流发生不利的异常变化,使得交易对手方没有能力履约或者履约能力降低,就会给融资类信托带来致命的信用风险;当货币市场政策突然趋紧、央行不予释放头寸缓解时,即便信用度较高的金融机构也有可能因为头寸难平引发资金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回购市场的大面积违约,且该类信用违约传导性极强,影响效果恶劣。

操作风险是指来源于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主要是由于机构内部制衡制度不够完善,监督和管理有限而导致风险的发生。对于信托公司来说操作风险主要是由于监督管理设置不够合理,不能及时发现信托业务中各种不利因素的行为风险。在信托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常见的操作风险主要是因为风控督查对业务人员没有起到严格的监管,导致业务人员故意犯错或者因失误导致风险结果的发生。还有一些诸如因为对业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不够,导致其不能及时了解监管机构出台的监管政策,影响业务发展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信托公司因现金流不充沛,不足以满足自身业务需要,从而使得业务可能面临风险并遭受损失。流动性风险主要发生在信托公司以及信托项目两个层面。在公司层面,由于信托公司可能无法及时获得充沛资金来应对业务的快速增长或按时支付到期的债务从而产生风险;发生在项目层面的风险,是指项目在信托计划到期日没有如约完成或者项目收益产生风险影响资金的回流,从而使得信托公司无法兑付投资者本金及收益或出现信托理财刚性兑付的现象。流动性风险的发生会使整个信托行业的理财都将承受巨大的舆论压力,从而对于当事人信托机构以后的理财发行产生致命性的不利影响。

政策风险是指由于政府有关某市场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是有重要的举措、法规出台,引起某个市场的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基础资产价格变动而导致的与其有关的金融产品或衍生产品价格异常发生的风险。信托业务常见政策风险有以下三类:第一类,存款利率的变化影响信托理财的销售,比如存款利率突然调高而信托理财收益并没有及时变化,则会降低社会投资者对信托理财的收益预期,动摇其购买信托理财的信念;第二类,行业政策变化对投向某行业的信托项目兑付产生的影响,比如当下信托行业主要投向的房地产行业,一旦政策不利于房地产行业发展,将会对投向房地产行业的信托项目兑付带来重大打击;第三,股票价格异常对证券类信托的影响,比如 2015 年 7、8 月份股灾发生时,信托公司的盯市交易员要时刻紧盯市场行情,以防持仓股票跌破警戒止损线时不能及时抛售股票而影响投资者的收益。

2.1.3 内部控制的定义。

关于内部控制的思想早在 18 世纪就已经产生,后来逐渐发展为调控企业经营管理的理论方法。对其可以定义为企业为了稳定持续发展,并实现企业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识别处理于公司不利的事项,从而保证企业合理经营的政策与程序。

2.1.4 资本管理。

(1)资本管理风险。

资本管理风险表示由资本充足率不足所引起的风险,当企业的资本金的名义规模满足监管部门的要求,但是其实际资本却没有达到最低标准或者一部分资本金的来源与规定不符,从而使得企业经营管理出现风险的现象,即为资本管理风险。一般金融机构的资本构成包括实收资本(实际出资)、资本公积金、风险准备金、留存收益以及稳定长期负债等。资本充足率是监管资本(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要求的最低资本标准)比风险资产加权值(以一定方法对各项目加权计算所得)。金融机构往往希望以较低的资本撬动较高的杠杆,即以低资本支撑大规模资产而获得较高的收益。但是其目的又与监管部门的意愿相反,因为监管部门是希望金融机构能够保留充足的资本金以应对金融风险,这种情况往往会造成金融机构为实现利益最大化而违反监管规定,以非常规手段掩盖其资本不足的事实,从而引发资本管理风险。

(2)净资本管理。

为了强化信托公司风险管理的监督力度,《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得以颁布,办法中指出对于信托公司而言,净资本是在净资产中除去各类资产及或有负债的风险扣除项和各种业务可能导致的资本损失。为了使得信托公司的资本保持充足以应对业务风险的出现,信托公司必须落实并实施净资本管理。

2.2 信托风险管理的理论基础。

2.2.1 风险管理理论。

亨瑞?法约尔是法国着名的管理学家,他在《一般管理和工业管理》中正式引入了风险管理这一概念,风险管理这一重要理论早在 18 世纪中叶就已经开始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法约尔的定义正式将其引入了企业管理的领域。美国着名的管理学家威雷特在其书中提出了关于风险的解释,这是经济社会中人们第一次关于风险的正式定义,其提出风险是一种不确定性的客观体现,而这种不确定性是指人们不愿意让某一事件发生,但其确实存在并可能发生的概率。莱特纳基于第一次世界大战过后德国经济背景,提出了风险处理手段这一说法,并且其强调关于风险的处理主要包括了风险发生前的控制与规避和已经发生时对其进行分散以及转移、消除。莱特纳认为对于风险的处理应该根据客观事实选择相应的手段进行调节,从而达到保护企业使其正常发展的目的。

20 世纪以后,风险的定义更加趋于成熟,奈特认为风险的不确定是可以测度的,并且提出风险虽然具有不确定的特性,但是其与不确定性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在 20 世纪美国经济危机发生后,经济学家加强了对风险管理的研究,1952 年格拉尔再次对风险管理这一概念进行了重新的定义。关于风险管理的研究逐渐演变为一门新的学科,其通过初期的识别及度量,并采取各种措施对其进行规避,并在风险发生时对其进行整体研究且根据现实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从而达到降低损失及成本的目的。

2.2.2 信托风险管理理论。

风险管理理论自出现至今,经过长时间的挖掘发展已经相当成熟。关于其分支,即企业、金融等风险管理已成为具有关联性的独立学科。1979 年,我国为推动经济发展、打破计划金融体制,人民银行建立了信托机构。由于信托制度及理论的缺乏,信托业在我国的发展可谓一波三折,先后被监管部门进行了六次整顿。我国信托行业发展至今已经超过保险业成为第二金融支柱,对其进行严格的监管以维护金融系统稳定性、扩大经济社会利益、促进经济稳定持续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当下信托公司风险管理所受监管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国际上通用的监督管理办法;另一方面是我国现行使用监督管理所依据的一法三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以及《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

信托公司净资本范文9

根据银行间市场公布的57家信托公司未经审计数据显示,2015华宸信托的净利润4527万元,排名行业倒数第二。

尽管2002年已获准重新登记开业,可惜多年来业务发展一直不尽理想,年净利润近三年基本在千万级别,其发展远远落后于其他信托公司。而自2005年增资扩股后,华宸信托的注册资本一直保持在5.72亿元的水平,资本实力排名倒数。

业内人士认为,即将公布的信托公司评级或会把一批公司的业务和管理能力直接推向风口浪尖上。过去采访的一周里,华宸信托不是官方网站打不开就是对外公开披露电话无人接听。截至发稿前,《投资者报》记者无法联系到华宸信托相关人士。

业绩犹如过山车

在整体收入不高的前提下,华宸信托近年来的业绩基本呈现了“过山车”的走势。

根据年报统计,在2009~2014的6年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是1.8亿元、2.53亿元、2.84亿元、3.07亿元、2.16亿元、1.92亿元;公司净利润分别是1.02亿元、1.52亿元、1.63亿元、1.66亿元、1077万元、2939万元。

而即便是在2015的这一年,半年报与年报的预披亦有着较大的落差。2015年上半年,华宸信托营业收入1.1亿元,净利润2065.8万元,同比下降近53%。拉伸至全年,公司的盈利又有所反弹,全年盈利4527万元。

对此,华宸信托曾向《投资者报》记者表示,主要因为去年上半年对不良资产计提了充足的减值准备金额共计4465.12万元,而前年同期没有此项支出。

而除了业绩波动,近年来华宸信托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的波动也比较大,从2009年的-380.54万元到2011年的6.07万元,再从2012年的0元到2013年的1.35亿元。

在2014年年报中,华宸信托表示,将按照风险的暴露程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不良资产或可能出现的风险资产按季取提专项准备金;从税后利润中按年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各项准备金提取率都达到了100%,增强了抗风险能力。

根据预披露的财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末,华宸信托已计提了1.18亿元资产减值损失,而据接近华宸信托的人士介绍,目前华宸信托也有在处理风险项目。

基金子公司风险失控

“华宸信托的情况和吉林信托有点类似,有牌照,业务没怎么做,又出过风险,市面上能看到的产品少,可能会做些通道业务。”一位和“华宸系”金融机构有过接触的资管人士对《投资者报》记者说道。

与低调的华宸信托相比,华宸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华宸未来资管”)在市场中却要“出名”不少。

“信托有着隐性刚兑的名声,日益增长的规模下,给信托刚兑带来了压力,通过资管来对接部分项目,降低信托发行的总量规模,可减轻部分压力。”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信托人士对《投资者报》记者解释了信托公司大力发展资管子公司的原因。

2012年,华宸信托出资40%、韩国未来资产基金管理公司25%出资、咸阳步长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资35%,在上海共同发起设立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华宸未来基金”)。

华宸未来资管作为华宸未来基金的全资子公司,属于信托系基金公司的子公司,但由于接连爆出多起违约事件,风控能力饱受诟病。

风险在2014年达到顶峰。当年8月证监会对子公司业务出现风控风险的华宸未来、万家共赢、金元百利责令整改,暂不受理公司业务备案,并同时暂停管理失责的母公司业务申请,追究相关责任人。

“华宸未来资管目前仍在暂停业务中,一直在处理风险业务,人员也发生很大变动,处理不好甚至会危及资管牌照。”日前,接近华宸未来资管的人士对《投资者报》记者说。

股权和人事频繁变动

开业多年,一直在垫底附近徘徊,既未抓住行业高峰时的机遇,又未建立长足稳定的风控机制,华宸信托的发展多少是叫人唏嘘。

2005年,公司完成了增资扩股工作。2007年,完成业务转型审批工作,更名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完成股权结构调整工作。

2013年,入主华宸信托8年的华菱钢铁最终选择了全面退出,原有股东结构几乎被颠覆,华菱钢铁原本持有华宸信托48.95%股权,32.45%转给大唐集团,16.5%转让给包钢集团,与此同时,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将所持的20%股权转让给包钢集团。

同样起家内蒙古的包钢集团拿下华宸信托控股权。

华菱钢铁最终不得不因为连年巨亏的惨淡经营转让手中的金融股权,而由于股东自顾不暇,华宸信托在其手上几年内未获得长足的发展。

如此同时,之后因为大股东变更而导致管理层换血,使得华宸信托在信托最火的几年里基本处于股权和人事的变动和消耗之中。

信托公司净资本范文10

11年重组还魂,两年强势复出。开业近三年,从2011年的站稳市场,到2012年的风险管理,立足民企的四川信托不断地通过经营整合探索出了一条特色的发展道路。

复业两年 净利12.02亿元

作为近年来备受市场瞩目的信托公司之一,四川信托的发展速度惊人。在中金在线的2012信托公司综合实力排行中,川信名列第十。

2010年11月29日,历经11年的整顿重组,川信隆重复业。同年公司报表,214.48万元的净利润,位列行业倒数,而区区一个月的经营,信托资产规模已达到131.4亿元。

从年报数据来看,2011年净利润3.69亿元,2012年净利润8.33亿元,一年一倍的成长速度,使得川信从行业的末端冲进了前列,并毫不停留地一路向前。

而身为曾经濒临倒闭的16家信托公司之一,川信的强势回归,无异于凤凰涅槃。

1999年,信托业进入第5次整顿。经过这次整顿,全国200多家信托公司经过大浪淘沙,剩余59家重新换发牌照,进入正常发展阶段。与此同时,监管层发文同意保留16家濒临倒闭的信托公司,需要进行停业整顿、重组成功后换发新牌照才能照常营业。2010年初,就在换新过渡的最后期限,四川信托获批,在成功引入战略投资者,并历时数月招兵买马后,最终落地成都,重组后注册资本13亿元。

“四川信托目前的注册资本13亿元,处于行业中下水平,之所以在民营控股信托公司中表现突出,主要源自市场化运作。”一位接近四川信托的匿名人士对记者说。

重塑企业文化 打造专业团队

毋庸置疑,复业两年多,四川信托强劲拓业的风格给业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强劲之余,川信的专业性很高。”提到四川信托,北京某信托高管评价道。

众所周知,作为知识密集型行业,信托需要集聚大量的优秀人才,尤其是高智能、高层次、高创造力的专业人才。据悉,为了打造企业品牌,在“川汇沧海、信达天下”的企业文化影响下,川信坚持引进人才与培育人才、待遇留人与事业留人的“双结合”,开业以来,逐步组建了一支开拓创新、锐意进取、诚信敬业、务实高效的专业团队,并通过不断完善市场化、科学化、合理化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福利体系,建立切实有效的竞争淘汰制度和奖励惩罚制度,来全面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川信“公司发展与资产质量的管理同步,核心竞争力的增强与员工综合素质的提升同步,经营效益的增长与员工收入的增幅同步”的发展设想在全体员工中引起了共鸣。

信托公司净资本范文11

期,针对基金子公司监管的一系列政策正在密集制订当中。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下称《管理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指引》(下称《风控指引》)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下称“八条底线”)三份重要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出台,引发业界热烈讨论。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独家获悉,近日,多家基金公司通过区域性的行业自律组织向证监会递交了相关意见,其中不乏对某些新规条款的异议。

其背景是,自2012年证监会允许基金公司设立专户子公司以来,截至2016年3月底,79家基金公司设立了专户子公司,管理总规模已达9.84万亿元。

在迈向10万亿大关之际,基金子公司迎来了影子银行、通道类业务系列重点监管行动,被要求建立并依循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这一做法,被认为将大幅度压缩基金子公司业务制度红利,压制基金子公司规模成长速度。

但监管机制的变革不会因此止步。一位监管层人士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透露了未来的监管思路:“参考IOSCO(国际证监会组织)指引,向欧盟标准(巴塞尔协议Ⅲ)靠拢,总体要求是实现净资本对机构整体风险的全覆盖,一方面将非持牌业务、子公司纳入风险体系,另一方面,加强杠杆控制和流动性风险监管,强化资本约束力。”

监管因行业发展而变,行业格局也将因监管而变。新的监管体系成型之际,基金子公司乃至整个资产管理行业新的竞争格局正在形成。

“影子银行”通道急收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获悉,在近期监管部门召开的内部会议中,与会人士特别提及:目前基金子公司的业务发展与其风控能力、资本约束严重不匹配,伴随着宏观经济增速放缓,融资项目违约风险持续加大,一旦风险爆发,将成为机构“不可承受之重”。

这被认为是监管层紧急推出政策,对基金子公司风险进行管控的主要动因。

“我们之前已听说‘八条底线’即将定稿,未来监管强调净资本管理也是大趋势,但征求意见稿还是让我们格外焦虑。”上海一家基金子公司负责人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新政策一旦正式出台,配资、定增、信贷资产出表、结构化产品以及假股真债、同业存款转一般存款等业务都将受到影响,压缩通道业务和安置大批从事通道业务人员也相当棘手。

按新的监管规定,降低了各类资管计划的杠杆,基金子公司设立门槛大大提高,同时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监管全面向信托看齐,基金子公司作为通道的优势不复存在。

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对影子银行、通道业务风险早有重视,他任职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时曾表示,要下决心整顿金融的同业业务和各类理财业务,“收益率为8%的理财产品,银行加3个点,以11%的利率走通道业务,通道业务的特权机构再加3个点,这种层层加水,每个环节都扒皮加码,抬高了实体经济的成本,对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是毫无贡献的。”

2012年,在信托、券商等机构承受政策限制之时,基金子公司因没有资本金限制,成本较低,分食了许多原是信托公司和券商资管开展的业务。发展至今,通道业务仍然是基金子公司的主要业务,涵盖商业票据、信贷资产、存单质押、中小企业私募债、财产权、二级市场证券等。

由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两大领域对资金的需求最为饥渴,能承受较高的融资成本,也因为基金子公司的灵活性,其业务不断涉足房地产类信托、地方平台项目。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到,证监会机构监管部曾列举一批具有警示意义的通道业务风险及违规案例,例如某基金专户子公司信赖国有、国资公司,开展大量“通道业务”,使投资方通过通道向融资方发放贷款,一旦公司发生债务危机,便由该公司作保的专户产品继发兑付风险,进而传导至投资方停止或暂缓对融资方的贷款投放。

此前,已有万家基金子公司资金遭挪用、华宸未来子公司项目延期兑付,以及金元顺安基金子公司金元百利资管等多家基金子公司被曝出违约兑付事件。

资产证券化红利

深圳市投资基金同业公会刚完成对基金子公司的一线调研,其负责人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采访时提议,一要厘清母子公司的定位和业务发展方向,明确母公司除社保、企业年金等私募性质的资管业务外,只能开展公募业务,子公司只能开展专户业务,包括标准和非标业务。

二是净资本(风险资本)和风险准备金两套风险管控模式并存的要求可以进一步科学划分,建议对于融资放贷等类信托业务,执行风险资本管理制度,而对于其他真正资管业务,参照公募基金公司执行风险准备金制度。

北京某大型基金公司人士则认为,尽管三份文件剑指近年来基金子公司野蛮生长的通道和资金池业务,让基金子公司直呼“牌照红利尽失”,但却倒逼整个基金子公司行业向主动管理业务方面靠拢,尤其是政策设定向资产证券化(ABS)业务倾斜。

按照《管理规定》与《风控指引》征求意见稿规定,基金子公司开展的专户业务中,主动管理业务将最多按3%计提风险资本,一对一专户将最多按1%计提风险资本。

北京一家基金子公司负责人表示:“三份文件可谓‘有堵有疏’,最明显的计提风险资本项目当中,除现金类业务不需要计提以外,资产证券化业务计提标准最低,仅为0.1%-0.2%。”

“监管层正清理、规制现有的非持牌业务,总的考虑是要各归其位、各用其规,做到经营有边界,有规则。”上述监管层人士表示,原则上同类非持牌业务,只能设立子公司经营,除特殊目的(SPV)外,限制设立孙公司。

2016 年以来金融监管政策主基调以强监管为核心,在金融创新全面放缓的环境下,资产证券化因符合“用好增量、盘活存量”的政策思路,得到了监管层的大力支持。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资管产品部主任陈春艳表示,截至今年3月,已备案76家公司的261只资产支持证券专项计划,规模合计达2511亿元。有业内人士预计今年ABS 规模预计达5000亿元规模。

“当然对于资产证券化业务也有相应的监管底线,后续对于市场中介机构将会有一套标准体系以及惩戒措施,督促市场参与机构尽职履职。”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

狭路相逢以何取胜

基金子公司的迅速崛起,正值信托、券商等机构承受政策限制之际,相似的是,彼时正是《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出台,开创了信托监管的一个新时期。

2010年9月,《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面世,其关键词是“净资本”和“风险资本”,旨在防范兑付风险,顺应政策、引导信托向主动管理发展、从信托的角度遏制银信合作,信托公司从此开始转型之路。

此番基金子公司新政即将落地,“净资本管理”、“严控杠杆”使基金子公司不得不直面与券商资管、信托相比的“竞争优势”难题。

“基金子公司一直称为‘类信托’,凭借政策限制少、业务创新灵活取胜,新政后在资管行业的竞争确属难题。”上述基金公司负责人表示,“即使不出新政策,通道费用的利润已经极低,基金子公司都想转型,但不论是人才配置、市场环境都让基金子公司力不从心。”

以ABS业务为例,实施备案制以后,各家基金子公司纷纷将其列入战略规划,成为向主动管理转型的第一步,不少子公司将注意力集中在小贷资产、券商两融资产和融资租赁等业务。2014年华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推出首单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推出作为管理人的国内首单真实出表的资产支持证券、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推出首单住房公积金资产证券化产品等,都是一系列尝试。

然而回首2015年,资产证券化三分天下,证券类承销商仍然是企业资产证券化的绝对主力,发行规模远超基金子公司。

万家共赢研究报告认为:“基金子公司的不足在于获取资产端的原始覆盖及资金端的市场营销能力远不如证券公司。资产端,需要依赖银行、券商、信托等同业合作获取客户资源,资金端,需要由营销个人客户向营销机构客户转变。”

对于基金子公司而言,另一大难点是投资者对于“刚性兑付”的要求,上述北京基金子公司负责人表示,“只要金融市场上有刚性兑付就不可能有风险定价,那么新产品也难以推动,因为无法将风险产品卖给适当的客户。”

信托公司净资本范文12

2003年中,发生了很多宗并未带来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化的股权转让交易,一些有实力的民营企业或外资已经通过这些交易进入上市公司,未来很有可能通过进一步受让股权实现“壳收购”(或实际上已经通过隐秘的关联企业控制了上市公司),此外,亦有案例显示,一些收购公司尽管不是上市公司大股东,依然可以有左右上市公司经营的能力。可以预见,上市公司收购交易或重组事件今后在这些上市公司发生的可能性很大。

事实上,在笔者观察的2003年1月至11月的时间跨度中,有些公司已经通过多次收购上市公司股权成为第一大股东,从“潜行者”变为上市公司的“入侵者”――江西堆花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先后两次收购ST威达(000603)股权、深圳市康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也两次收购中国高科(600730)的股权,均引发了上述两家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在国有资本退出竞争性行业这个大背景下,笔者统计了2003年1月至11月发生在中国A股市场、未发生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化的69宗股权转让交易,剔除其中25个案例,挑选了可能会在日后发生后续股权转让的44宗交易。笔者还从控制上市公司所需股权比例考虑,编制“入侵难度系数”,衡量交易所涉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大小,并以此对上市公司潜在的“入侵者”做出排名(见附表《上市公司的潜在“入侵者”(2003年)》)。

需要指出的是,获得控制权所需比例仅是影响后续股权转让交易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化的一个因素。此外,日后转让可能涉及的交易金额以及将给收购方带来的资金压力、目前上市公司控制方出让股权的动力等因素均会影响这些“潜行者”是否顺利成为“入侵者”。但是由于信息不充分,或不易量化,笔者以为,目前的排序方法最为直观。

潜在“入侵者”的特点和意图

附表中列出的上市公司潜在“入侵者”共44家,他们均通过直接收购上市公司股权,初步进入上市公司股东队伍,除此之外,2003年的“壳收购”中,通过控制母公司而实现获得上市公司“壳资源”的交易非常普遍,一些潜在的“入侵者”自然也会借鉴这种手法。不过,上市公司大股东信息披露不充分,这种方式比较隐蔽,我们观察到了两家较典型的案例――三佳模具(600520)和海螺型材(000619)。

在总共这46个案例中,从进入者的名称来判断,有19家公司名字中带有投资宇样(其中包括5家信托投资公司),1家资产管理公司,占了样本近一半;此外,名称中带有“集团”二字的公司仅8家。通常而言,以“集团公司”名义收购上市公司股权,其实业经营能力容易判断,后续增持股权、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后,随即展开的公司重组方向容易判断:而以“投资公司”名义收购上市公司股权的,收购方实业经营能力和资信水平难以考察,资本运作的成分更多一些。

当然了,一些实业经营能力很强的企业也倾向于组建投资公司,参与上市公司的股权收购。这样,一方面可以作为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者,获得投资回报,另一方面,也可以在合适的时候增持股权,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然后实现集团公司旗下、同投资公司平行的实业资产借“壳”上市。

由于中国股市是股权割裂的市场,收购流通性差的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不同的收购者有不同的目的。通过上市公司控制权不发生转变的股权收购,这些潜行的“入侵者”进可攻,退可守,占据了有利位置:若着眼于上市公司的融资能力,有些实力强的企业会继续“进攻”,通过后续交易,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而先期的进入不亟一次效果奇佳的“尽职调查”,有些企业,特别是受政策限制的外资企业,则可以立足于战略考虑,夺取战略制高点,为未来的政策开放做准备:此外,国有股和法人股交易通常以净资产为定价基础,和二级市场流通股之间有巨大价差,而在A股市场实现全流通是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这些“潜行者”退一步,在全流通时获得丰厚问题并非不是可能。

信托方式介入――隐身,再隐身

分步逐次增持股权,最终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是一种“先做再说”的低调收购方式,若辅以信托公司等机构配合,“潜入者”隐身色彩更加明显,操作更灵活.

2003年8月14日,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信托方式受让ST冰熊(600753)第二大股东北京同达志远网络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所持3584万股法人股(占总股本的28%),转让总价款为2900万元。重庆银星智业公司与重庆国信本次股权受让约定信托期限为1年,自重庆国信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计算。

本次股权转让是重庆国信以接受信托方式进行的,首先可以解决资金问题,其次信托公司可以托管股权,使重庆银星智业进可攻,退可守,操作很灵活。

此外,2003年度中,还有金信信托收购金地集团(600383)部分股权,中原信托收购宇通客车(600066)部分股权、北京国际信托收购阳光股份(000608)部分股权及中泰信托收购九发股份(600180)部分股权的案例。这些案例中,考虑到信托公司有“受人之托,代为收购”的可能,其背后实际收购者并不确定,但这些“潜行者”如此费尽心机隐身市场视线之外,也更值得关注。

外资收购定价中的“中国特色”与“国际标准”

随着2002年年底《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出台,中国A股市场中的“外资并购”好戏连连.但是受到一些行业的政策限制,以及跨国投资中风险控制的考虑,多数外资选择通过不发生控制权变化的股权转让进入中国国内上市公司,战略收购的目的非常明显。在这些收购中,定价是最引人注目的问题。

与国内非流通股转让注重账面净资产价值不同,国际的并购中较常用的是现金流贴现估价模型,辅以摊销前经营利润(EBITDA)和经营现金流倍数法。相信未来的中国资本市场股权转让会逐步与国际接轨,但目前却出现了“中国特色”与“国际标准”并行的情况。

1、苏―纽公司高价进入重庆啤酒

苏格兰纽卡斯尔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苏―纽公司”)收购重庆啤酒(600132)部分股权的消息披露于2003年12月,不在笔者考察的时间范围内,所以,未被列入《上市公司的潜在“入侵者”》一表中,但是该交易的交易价格不能不让人特别关注。

据重庆啤酒公告,该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啤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12月11日同苏一纽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后者将以每股人民币10.5元的价格(重庆啤酒2003年年中每股净资产为2.42元)受让重啤集团所持有的国有股5000万股,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5.25亿元。本次股份转让实施完成后,重啤集团持有上市公司8854.75万股,占总股木的34.5 5%;苏纽公司持有5000万股,占总股本的19.51%。

作为世界第六大啤酒酿造和经销商,苏―绍公司以净资产4.2倍的价格协议收购重庆啤酒的国有股,这是继柯达以净资产4倍的价格受让乐凯20%股权后的又一起值得关注的转让股权案例。苏―纽公司2002/2003财年啤酒销量达500万吨,总收入达到50亿英镑,营业利润6.6亿英镑,此次收购显然用意深远。

这些收购显示,国有股的价值评估正逐步向国际靠拢,管理层能力、销售渠道、发展潜力都将逐步进入股权转让的考虑范围,而不是只以净资产指标为准。

2、维科精华股权以净资产价格转让给伊藤忠商社

同苏―纽公司收购重庆啤酒股权相对,日本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伊藤忠”)对维科精华(600152)股权的收购则尽显定价中的“中国特色”。

2003年8月,日本伊藤忠拟以维科精华2002年年末每股净资产2.08元的价格,从其第三大股东宁波纺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手中收购1410万股国家股和390万股社会法人股(合计1800万股,占维科精华总股本的6.13%)。本次股权转让后,伊藤忠商社将成为维科精华的第三大股东。

根据维科精华的年报,该公司是一家以制线及高档家纺为主导产品、集国际国内贸易、商业等多种经营为一体的综合性集团公司,是亚洲最大的制线企业;拥有全国最大的大提花无梭布生产基地;是中国最大的棉毛毯生产企业,并拥有浙江省第一条阔幅印染生产线。而且,维科精华2003年上半年的每股净资产已经达到2.16元,宁波纺织(控股)集团以2002年末每股净资产折价转让股权,这种定价方式有些令人费解。

国有大股东民营化中的“潜行者”

如上文提及,除了直接收购上市公司股权,初步进入上市公司股东队伍之外,一些潜在的“入侵者”亦选择从上市公司母公司人手。

1、华商投资控股三佳模具受挫

三佳模具曾在2003年10月22日了控股股东增资扩股提示性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铜陵市三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佳集团”)的惟一股东铜陵国资公司与北京华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商投资”),计划对三佳集团进行增资扩股,华商投资将以现金形式出资人民币1.1亿元,占增资扩股后三佳集团52.38%的股权,从而成为三佳模具的实际控制人。

但在2003年11月28日,方案发生了变更,华商投资仅以现金形式出资人民币8900万元,占增资扩股后三佳集团42.38%的股权,变成了第二大股东,全柴集团以现金的形式向三佳集团出资人民币2100万元,占后者10%股权。三佳集团增资扩股完成后,三佳集团的企业性质将由国有独资公司变更为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华商投资在控股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过程中受挫,不过,在“国退民进”的大背景下,华商投资最终通过控股大股东而控制上市公司也许只是时间问题。

在乐山电力(600644)的股权转让上就有过这种先例。2001年10月,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大创新投资”)拟受让乐山电力21.26%的股权,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当时公告称,交大创新投资由西南交通大学(占60%的股份)和广州中乙投资有限公司(占40%的股份)持有。

但到2003年3月20日,乐山电力的公告中,尽管交大创新投资受让乐山电力控制权一直未获批准,但广州中乙投资早已代替西南交通大学,是交大创新投资的第一大股东,并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占总股本的80%)协议转让给河北承德露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乐山电力的潜在实际控制人已经换了两拨。

2、海螺型材的国有大股东蜕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