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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干部学法用法

时间:2022-08-16 11:53:30

基层干部学法用法

基层干部学法用法范文1

关键词:党的建设;基层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对策研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经过三十年的普法教育,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有所提高,但领导干部自身的法律素质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更需要提升。因此,增强基层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已成为现实的迫切需要。

一、当前基层领导干法律素质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调研中发现,当前荣昌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状况总体上是好的。近年来,我区采取多种举措,努力建设一支高法律素质的干部队伍,为推进荣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调研中也发现,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目前荣昌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状况还不尽如人意,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1、当前基层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存在的问题

1)法律知识欠缺。一是基层领导干部对实体法的了解胜过程序法。如对《合同法》、《婚姻法》熟悉的分别为76%和84%,而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熟悉的分别为48%、42%、37%。二是有的基层领导干部对法律一知半解,对有些重要问题的理解存在偏差。以《宪法》为例,100%的被调查者都知道我国的权力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但对“公务员手中的权力是人民通过法律授予的”这一点,有43.5%的人不知道,有少数是持相反意见的。2)学习的主动性不强。基层领导干部普遍能意识到学法的重要性,在回答“您认为法律对您的工作重要吗”,选择“重要”的达到92.5%。但是,他们学法的积极性不强,尤其是学习的主动性不强。与上级的政策、指示的学习相比,基层领导干部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仍然处于次要地位。不少基层领导干部是组织“要我学”我才学。3)法律信仰还未完全树立。受封建帝制思想的影响,有些领导干部存在“权力高于法律”的思想。现行体制中还存在“官大一级压死人”的现象,导致了处于权力结构末端的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唯权是从,缺乏对法律认可和信赖。调查发现,有31%的人认为法律的权威不能大于最高领导人的权威,33.5%的人认为法律不管用。因此,部分基层领导干部热衷于拉关系,把自己的前程压在迎合上。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信仰如何树立?

2、基层领导干部理法律素质存在问题的原因

1)受历史因素的影响。受传统的法律文化观念的影响,权力至上的思想还存在。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期内,个人崇拜恶性发展,人们对法律缺乏基本的信任。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加快了法治建设进程,但“人治”的消极影响还未完全清除,法律权威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因此,法治文化传统的缺失是影响基层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的重要历史原因。2)受客观环境的影响。部分基层领导干部法律意识不强,“权大于法”的现象还存在。调查发现,虽然50%以上的人认为“法大于权”,但是当被问到“如果红头文件与法律出现冲突时怎么办”,只有12%的人选择以法律为准。在这样的情形下,基层领导干部不会注重自身法律素质的提高,也不会在工作中约束自己。因此,法治环境的缺失是影响基层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的重要环境因素。3)受主观因素影响。对领导干部而言,只有具备法律知识才能形成法律意识,才能按照法律行使自己的权力。然而,基层领导干部对法律知识的学习重视不够。有的人认为,学法是司法工作者的事,自己不是,可以不学法。还有的认为,发展经济才是重点,学不学法没关系。这种认识上的误区是影响基层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高的重要内因。

二、加强基层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对策与建议

1、加强对基层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教育的力度

一是科学设置学习内容。荣昌党校要发挥干部教育主渠道、主阵地作用,科学地安排学习内容。培训中,突出《宪法》、依法执政理念、公共危机管理、党风廉政建设、法律实务和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并充分结合荣昌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二是建立学法制度。将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使学法常态化。三是建立学法考核制度。将基层领导干部学法情况登记在案,针对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制定不同的考核办法。

2、大力培育基层领导干部的法律信仰

一是培育宪法和法律至上的理念。培育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要求领导干部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将自己的全部活动纳入法律允许的范围,使法律成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的不可逾越的“雷池”。如果领导干部能做到这一点,法治政府才能建成,法治社会才会逐渐变为现实。二是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法律信仰。摒弃“人治”思想,让“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成为基层领导干部的信仰,这是实现法治的关键和根本所在。三是实现公正司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这种致命作用还表现在对法律信仰的破坏上。为此,必须制定相关制度并严格落实,才能确保基层领导干部公正司法的同时,在思想上树立起对法律的信仰。

3、建立健全提高基层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保障机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权力制衡机制。孟德斯鸠曾告诉我们,不受制约、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因此,要提高基层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必须加强对其手中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要建立权力运行的法制化机制,使得权力法定。同时,建立权力运行法律监督机制。对权力运行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监测,并把监测结果记入个人档案,督促其科学运用权力。二是实行领导干部违法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贯彻违法必究的法治原则。对严重破坏法律制度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我们党提出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伟大目标。

4、将法律素质作为基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必要条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因此,我们应把法律素质作为基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必要条件。调查显示,87.6%的被调查者认为“把法律素质作为选拔任命干部的必要条件”是解决基层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欠缺的最佳路径。这表明,只有把干部考核任免与法律素质结合起来,才能从根本上促使其自觉地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

5、进一步拓展基层领导干部参加法治实践的平台

参加法治实践,是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重要途径。实践中,基层领导干部可以通过公开政务、重大决策听证和多渠道化解矛盾等方式来砥砺自己的法治能力,提高法律素质。在此基础上,还可以参照公务员轮岗制度的要求,结合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和日常调配,在不同性质单位之间搞好横向交流,使基层领导干部在工作实践中提高。通过这些做法,能让基层领导干部在不同的工作实践中提高法治能力和法律素质。

作者:陈永春 单位: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党校

参考文献:

[1]夏福志.对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几点思考[J].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2003,(2)

[2]邸瑛琪.法治是实现中国梦的基础[EB/OL].正义网,2013-03-07.

[3]佘建卿.加大领导干部法治信仰的培育力度[J].决策导刊,2015,(6)

[4]张晓云.略论提高基层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J].理论导刊,2013,(12).

[5]王敬波.专家解析领导干部如何养成“法治思维”[N].法制日报,2012-12-14.

[6]刘芳瑜.增强基层行政领导干部法律文化素质的对策研究——以始兴县为例[D].河南师范大学.2013

[7]黄锦锦.培育领导干部法律信仰势在必行[J].法制博览,2015,(10)

[8]黄立清.党政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实证研究[D].山东大学,2010.

基层干部学法用法范文2

摘 要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基层机关也需要跟上时代的步伐。现阶段我国正在全力推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国家的权力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起到带头作用,将法治、法律、法规的相关意识植入到日常的工作生活中。领导干部的法律文化素质是践行依法治国基本方针的前提,所以必须培养领导干部的法律信仰和法律意识,将其转化为自身的内在素质。接下来笔者将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和调查走访结果,基于法律信仰和法律意识的内容特点,详细论述基层干部法律信仰和法律意识培养的相关问题。

关键词 基层干部 法律信仰 法律意识 培养

自从党的十召开以来,中共中央就一直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性,领导干部作为我国权利机关的执行人员,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中起到重要作用,所以更加需要灵活使用法治思维来处理日常的工作事物。特别是我国近年来暴乱不绝,甘肃晚南事件、贵州瓮安事件和云南孟连事件都是当地机关干部法治素质低下的体现,影响了我国政府的公信力。提高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信仰就是为了在发生类似事件时,他们可以迅速处理好事件,不会让人民对政府造成“处理不公、不透明、不阳光、不得法”的劣质印象。

一、基层干部法律信仰和法律意识存在的问题

在笔者看来,知识是一切素质形成的基础,领导干部自身掌握了多少的法律知识,就决定了他们自身法律信仰和法律意识的成熟程度,也昭示着他们在工作生活中运用法律的概率,也是依法办事的基本前提。

笔者在走访了十多个乡镇机关单位后,每个单位按照抽样调查的统计方法,结果显示:一共十三个乡镇机关单位,基层干部的法律信仰和法律意识都普遍偏低,只有三个乡镇机关单位的干部基本达到了合格标准。其中有八个单位的基层干部虽然普遍具有法律意识,但是学法的主动性不够,许多行政法规都不熟悉。并且他们表示,虽然每年都会组织干部学习法律法规,但是学习的范围比较窄,这些年来几乎没有什么变化,学习深度也较浅,重形式而轻实质。笔者认为这种现象也是就是我国基层干部在处理刑法案件时,不能灵活运用法律知识,在第一时间解决问题的原因之一。

(一)基层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薄弱

在十三个乡镇机关中,笔者挑选了115位基层干部开展调查,其中有92%的干部表示法律对自身的工作很重要;有2%的干部表示不重要;有6%的干部表示不涉及或不清楚。在受访干部中有94.8%的人表示应当将具备相关法律知识作为任用或提拔领导干部的前提。但是笔者发现虽然这么多人都意识到法律法规的重要性,但是在这些乡镇机关单位中,系统学习过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和行政法的工作人员还不到30%,系统学习过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组织法的领导干部不到8%。

根据上述笔者的调查结果显示,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还是比较强的,最起码知道法律才是维护自身也是保护群众最有利的途径,可惜的是,他们对于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较浅。特别是在地方换届和领导提拔的过程中,想要将法律知识作为考核标准的理想就很难实现,有些地方经常出现“一言堂”的现象,就是当届的一把手来决定任用和提拔名单。出现这种现象虽然已经很令人担忧了,不过更令人担忧的是我国的根本大法的――《宪法》中,都没有对相关法律进行全面普及。

(二)基层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结构不均衡

除了上述所说的,基层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缺乏之外,笔者还发现,在法律知识掌握情况较好的干部中,他们掌握的法律知识普遍存在偏向性。一般来说,基层行政干部对于实体性的法律的知识了解较为全面,对于程序性法律知识了解较少。笔者将具体的调查结果总结如下表1所示:

从表格数据中,可以明确看出,基层干部对于实体性法律了解情况较好,对于程序性法律了解情况较差,欣慰的是,基层干部对于我国《宪法》内容和相关条例的了解情况比较理性,基本上没有人不知道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和基层权利机关的行政权利,知道我国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基本制度之一,知道我国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法定年龄是18岁。但是在笔者询问“国家公务员手中的权力是人民通过法律授予的”这一调查问题时,许多干部持不知道或者持相反意见;在笔者询问“哪些行为属于行政执法行为”时,也有许多干部认为督查、处罚或者剥夺权利是执法行为。但是事实是发放优抚金和法人登记这类赋权行为也是行政执法。

(三)缺乏对法律的系统学习和深入了解

根据笔者的调查结果显示,基层干部对许多法律知识的了解浮于表面,一知半解占大多数。比如:许多干部知道《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但是不知道《宪法》指定的时间;许多干部知道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权力机关,但是不知道政府公务员手中的权力是人民通过法律授予的。这些结果可以明显地反应出我国普法教育还处于初级阶段,许多干部缺乏对法律的系统学习和深入了解。

二、基层干部法律信仰和法律意识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强调法律的重要性

自觉的法律意识、良好的法律实践能力都与丰富的法律知识分不开,知法是守法的重要前提。虽然在笔者的调查结果中,许多基层干部有法律意识,只是缺少了法律知识,但是笔者认为这次的调查基数不大,并不能全面反映出基层干部的情况,并且在结果中还是存在2%的领导干部,不具备法律意识的现象。所以还是应当继续加强法制教育,推行普法学习,强调法律的重要性,不仅是基层干部,还要让群众也意识到,只有法律才是维权的最佳途径和利器。

(二)明确学习目标,针对性补充学习

笔者认为,对于非法专业的人士来说,他们的法律意识几乎不可能自发形成,需要依靠有意识培养和学习才能形成,这个理论对于基层干部来说同样适用。基层干部作为国家权力的执行者,只有比群众更了解法律知识才能为群众维权,所以首先应当明确普法的学习目标。笔者认为可以将普法学习的成绩作为干部日常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有了目标才能更好地衡量干部的法律知识学习情况,也是基层干部学习法治的推动力。不仅要学习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还要熟悉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宪法、民法、调解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都应当有一定深度的了解。地毯式学习完毕之后,笔者认为还可以开展针对性学习,也就是“缺什么补什么”根据本职工作的需要,针对个别法规深入研究。比如:农业水利部门的干部就应当深入学习执法以及环保的法律知识;教育部门的干部就应当注重学习教育法和行政法;国土和建设部门的干部应当侧重学习国土资源法和环境保护法。

结语:

本文基于法律信仰和法律意识的内容特点,详细论述了基层干部法律信仰和法律意识培养的问题,希望对相关工作者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 曾雅丽."后税费"时期广东农村基层干部法律素质的实证研究[J].广东农业科学,2011.38(11):199-201.

[2] 张文婷.以人为本,按需施教――顺义区基层干部涉农法律知识培训需求的调查与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0(30):233-234.

[3] 柳亮.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的思考[J].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23(5):192-195.

[4] 李洁萍.党的基层干部在村民代表会议中的法律地位--以扶绥县岜盆乡岜盆、弄廪两村村民代表会议的调查为例[J].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z1):162-164.

基层干部学法用法范文3

新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农村基层干部,是我国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中的一线战士,也是我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中的主要执行者,同时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农民与社会利益的管理协调者,其所肩负的任务与使命至关重要。所以,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能力,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关键所在。

一、农村基层干部培训的必要性

1.工作积极性。在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当前,一些农村的基层干部常常会因为一些制约因素而导致“老手段不能用、新手段不会用、软手段不适用、硬办法不敢用”局面的出现;因为一些农村基层干部的薪水待遇普遍较低,这便使得他们的生活得不到有效的改善,从而让他们对工作产生深深的质疑,这是制约农村基层干部提高工作积极性的主要原因;特别是当“一免两补”这项政策出台后,一些农村的管理组织上出现了一些变动,其中主要是乡村融合、精简单位等,这便使得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对工作失去了信心。

2.改革创新意识相对较弱。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当前,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在面对职能定位、管理措施、工作手段等问题该如何进行转变与更新时,常常会变得茫然无措,进而无法正确地开展自己所需要负责的领域工作;当前,一些农村基层干部还无法适应现今社会的飞速发展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工作的各项要求,而且很多的农村基层干部在工作时,其工作方式及手段依然滞留在传统的、浅层次的管理模式上面,从而使得在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时,一些农村基层干部无法胜任其分内的工作要求。

3.干部自身素质偏低。现阶段,因为一些农村基层干部的文化水平和思想观念都比较偏低,比较落后,这便导致了农村基层干部无法达到带领村民一起致富的目的,进而无法适应新时期的农村发展与变化的需要。当前,许多农村基层干部在管理模式上依然采用着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中的一些管理模式,而对于新兴的相关政策却不予了解,从而使得国家颁布的新兴政策无法切实地传递给村民们。

4.基层组织后继乏人。现阶段,由于农村受到文化、经济、交流等多方面的制约,这便导致了其基层干部组织缺乏后继工作者,进而使得农村基层干部组织呈现出老龄化趋势,而且其管理结构也变得极为不合理;因为农业发展所带来的经济利润与发展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说都比较偏低,这便导致了很多的年轻人与知识分子都选择进城工作,或是读书考学、参军等,这便导致了农村基层组织在新生力军上面显得极为贫乏,无法将管理方针理延伸到下一代,进而造成了基层组织人员的青黄不接。

二、农村基层干部培训中存在的问题

1.无法正确认识到培训工作的重要性。目前,我国一些部门领导无法正确认识到对农村基层干部进行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因此许多部门领导将重点全部投放在对经济发展的工作上面,进而忽略了对农村基层干部进行工作素质提高的任务;许多部门领导认为,对农村进行发展建设工作的难度很大,问题很多,因此使得这些部门领导产生了优先让位发展的思想。

2.培训的侧重点偏差。在对农村基层干部进行培训工作时,常常会出现一些依照书面理论来解决现实问题的情况,这便导致了理论与世界的脱轨化,从而使得培训工作的目的难以实现。其中,对于现实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和村民遇到的问题的关注程度过低,再加上农村基层干部对于培训工作与相关部门及单位的实际情况的联系较少,这便使得培训内容变得不切实际起来,从而导致培训工作的作用无法确切实现。

3.教育培训的手段落后。在以往的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工作中,由于其教育方式传统老化、枯燥单一,而且常常是不分对象层次和类型地进行着满堂灌的教育手段,这便使得接受培训的基层干部缺乏对学习的兴趣,使得理论与实际的相脱轨,从而导致了农村基层干部在日后的培训工作这一环节上降低了关注力度;许多培训内容过于偏重理论性,而且形式单一枯燥,大多局限在说与听上面,很少运用新时代的教育理念与手段进行培训工作,这便使得培训工作缺乏灵活性与真实性,从而使得培训与现实的不相容。

三、农村基层干部培训的改革与创新

1.培训内容的创新。目前,在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时,应该根据农村的实际经济情况和一些基层干部的要求来进行工作部署,积极做到“符合实际、切实合理、效果显著”的程度,进而将科学性、合理性的基层干部培训工作的内容创新并完善;将培训工作中的创新与改革给予重点关注,对于一些文化水平程度不同、工作类别不同的基层干部的学习需求做到重点突出,从而将培训工作的实用性和侧重性加强。

2.培训方式的改革。在对基层干部进行培训工作时,要以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可能会出现的一些问题或是热点为实例,然后以“四个结合”为主要培训手段;利用先进工作者为典型实例,从而让一些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同志现身说教,然后再从基层干部中挑选一部分到经济发展超前的地区去学习管理经常,进而将基层干部的视野与观念进行扩展与更新,从而使得培训工作实现最终目的。

3.扩展培训渠道。为了能让基层干部对工作知识和管理手段有着切实的了解与掌握,可以将培训工作与一些高等院校进行联合,然后再对基层干部展开针对性较强的培训工作,这样不仅能丰富基层干部的知识面,同时还能将培训工作的档次进一步的提升。这样一来,不仅从整体实力上提升了培训工作的水平,同时也帮助基层干部提升了自身素质,这对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起到了不小的作用。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是否能够将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工作彻底落到实处,是否能够让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工作得到有效的贯彻,这是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工作中至关重要的环节部分,同时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不可或缺的关键点。而其间,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切入点,加大对其基层干部的教育工作,构建出合理且科学化的教育制度方针,使其能够长远且平稳地发展下去,这是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工作能力,完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基本保障。

参考文献:

[1]贺国强.大力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组织保证[J].求是,2006,(8).

[2]黄国勤.农村干部培训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J].科学中国人,2007,(1).

基层干部学法用法范文4

【关键词】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问题,对策

一、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也呈不断壮大之势,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也得到了较大提高,工作作风明显改善。但与新形势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相比,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总体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一)队伍的专业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机关要求基层行政干部队伍必须是一支法律专业知识渊博、对各种法律法规掌握和运用比较透彻的队伍。然而,长期以来,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普遍存在法律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同时,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机制不健全,专门针对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培训机构和专用培训教材缺乏,每年针对基层司法所人员的机会少、时间短、针对性差,工作人员能力素质与司法行政业务发展的需要有较大差距。

(二)队伍的精神状态有待于进一步调整。一方面,相对公、检、法等政法机关而言,司法行政队伍地位低、职能弱,司法行政各项职能靠的大多是嘴功、腿功和磨功,本身没有一项强制职能,导致工作难以开展,工作人员积极性受挫。另一方面,基层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具有服务性、琐碎性、复杂性的特点,而目前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有的从审判岗位转过来的,具有法官职务,处于非审判岗位上,认为自己是大材小用,工作积极性受挫。而且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累、条件苦、提拔慢,因此,有些基层司法行政干部心理产生失衡,甚至产生自卑心理,不愿意到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工作,同时由于司法行政工作相对枯燥,基层司法行政人员长久做这样的工作,就容易产生厌烦情绪,工作也就缺乏干劲,没有热情。

(三)队伍的稳定性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工作涉及到法院的方方面面,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纪检监察、文件上传下达、计生、宣传调研、后勤等各方面,直接关系到整个法院工作能否正常运转。司法行政人员是依法行使法院行政权,为审判机关工作服务的政工、综合、行政事务管理的工作人员,都需要一定的知识、才能和经验才能做好。而有的法院对这些工作不太重视,采取由审判人员轮岗或顶岗的方法,当某个人熟悉了行政工作流程后,又有可能从事审判岗位的工作,而接任者则又需从头学起,这就造成司法行政队伍不稳定。

(四)队伍的人才结构有待于进一步优化。由于审判、执行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点,所以,精兵干将都安排在业务部门,而老弱病残则留在了基层行政司法部门。这与基层法院行政工作综合事务多、杂、繁等要求是不相适应的。

从现实情况看,基层行政司法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政治性,同样要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能力强、素质高、业务精。但不少基层法院的司法行政干部长期以来都是由法律专业或其他外聘人员进行轮岗或顶岗的,半路出家的多,专门培养的少。同时,基层法院分管领导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也相对缺乏,导致监管不力,财务混乱,甚至出现严重的经济问题。所以,基层司法机关既缺乏专业性人才,又缺乏既懂审判业务、又精通本职业务的复合型人才。

二、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的对策

(一)强化学习锻炼,解决素质不高问题。基层司法行政干部的素质,概括地讲,不外乎两个方面:“德”与“才”。 德才兼备是基层司法行政干部必备的素质,当前要突出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升思想道德素质。要克服“重业务、轻政治”、“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加强政治学习的组织领导。要制定学习计划,落实学习制度,采取丰富多彩的学习形式,提高干部的理论水平。二是加强实践锻炼,提升创新能力。在实践中锻炼干部是我们党培养干部的一条主要途径。要尽力做到放心、放手、放权,增强干部“敢闯、敢试”的意识,让每个干部大胆地去工作、去实践、去创造。三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素质。要鼓励、支持在职人员参加学历教育和各种业余学习,通过“继续教育”,实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要有计划地组织和参加学习各级司法机关举办的业务培训,加大对广大司法行政干部新知识、新技能、新业务的培训力度,全面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岗位技能。同时,要转变培训模式。尽快建立符合在职干部培训特点的培训模式,在培训内容上由重知识传授转向知识传授和技能训练并举,重点提高能力;在培训方式上由课堂讲授的单向灌输式为主转向综合运用模拟演练、分组讨论等多向互动式为主,让干部在广泛参与中开发自身潜能,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增强培训实效性。

基层干部学法用法范文5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一支高素质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在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必须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创新机制,优化农村基层干部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环境。

创新思路。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考虑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问题,克服就基层抓基层的传统观念,把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放在干部队伍整体建设中来谋划;克服就干部抓干部的思维定势,把工作重点从单纯提高基层干部素质转向提高素质与改革政府机构、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优化农村基层干部资源配置。

创新方法。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努力创新农村干部工作的方式方法。一是调整基层党政组织设置,增强基层党政组织对农村社会的整合力。着眼于交通日趋便利、信息渠道日益畅通的实际,调整乡镇行政区划,撤乡并乡,建立中心镇;着眼于农村行业协会日益发展的实际,撤村并村,建立中心村,并依托行业协会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构建中心镇加党政机关、中心村加村级组织、行业协会加党支部的纵横交织的农村党政组织设置新格局,优化基层组织结构。二是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转变基层政府职能,增强基层政府对农村社会的控制力。在机构上,结合中心镇的建立,大力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提高基层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在人员上,精减县级执法机构的机关人员编制,增加基层执法机构的人员编制,增强基层政府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在经费上,加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该财政供养的坚决保证供给,该退出财政供养序列的坚决退出财政供养序列,做到机构人员下沉、财政供给上收,避免与民争利。三是适应农村税费改革的需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实现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落实有关政策,着力解决农村债务问题、公共建设投入问题。同时,建立稳固的基层党建活动经费来源渠道,保证基层党政组织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

创新机制。结合基层实际和干部实际,大力推进基层干部工作的机制创新,形成抓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一是创新录用机制,增强基层的“造血”功能。坚持每年拿出一定名额,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公开选拔一批公务员充实乡镇部门,激励基层干部扎根基层。实施“人才反哺”工程,留住那些热心基层、安心基层的优秀人才,解决基层干部后继乏人的问题。二是创新激励机制,增强基层的“护血”功能。优先选拔优秀的乡镇党委书记担任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注重从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培养选拔党政领导干部,鼓励干部到基层建功立业。三是创新村干部储备机制。地方与学校联合,重点培养部分成绩优秀的在校大学生和高中在读学生,为基层储备人才;地方和军队联手,在保证军队人才需要的同时,对优秀的农村入伍战士开展农村相关知识和实用技术培训,通过部队为基层有计划地培养人才;基层党组织与劳务输出中介组织合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输出部分青年农民到沿海发达农村“打工”深造,培养村级后备干部。

优化环境。各级党组织应高度重视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问题,工作上紧紧依靠基层干部,感情上牢牢贴近基层干部,为他们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条件。职能部门应统一协调,减轻基层负担,保护那些敢于办事、勇于改革的基层干部;组织部门应注意发现、总结、树立一批基层干部典型,搞好典型引路;宣传部门应加强正面舆论引导,维护基层干部的形象。同时,不断改善基层干部的物质待遇、生活条件和社会保障,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基层干部学法用法范文6

关键词:基层党校;法学教育;教学改革

一、党校法学教育概述

(一)党校法学教育的概念

党校法学教育是指各级党校在党委的领导下,为了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树立法治思维方式和提高依法办事能力,综合运用党校教学方法,围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内容开展的一系列的教学活动。

(二)党校法学教育的特点

1.学员特殊。一是年龄跨度较大。在一个主体班内,既有“60后”又有“80后”;二是学历层次差别较大,既有正规院校毕业的研究生、本专科生,也有接受其它学历教育和在职教育的党员干部;三是工作领域不同,既有来自街道的学员,又有来自部门的学员,既有在行政机关工作的学员,又有司法系统的学员,甚至有的学员是著名法学院校科班出身,已经从事法律工作几十年,实践经验相当丰富。这些就决定了学员的社会阅历、思维方式、观念看法等都存在较大差异,对于法律的认知和理解更是千差万别。2.学习方式特殊。一是党校教育具有短期性,主体班学习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时间,系统学习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的可能性非常小。例如高校开设的宪法课几乎都在30个课时以上,而一般党校开设的宪法课程时间仅为3个课时,对于宪法学的发展历程、基本原理、具体内容只能作非常简略的介绍。二是工学矛盾突出。党校学员都是在职干部,在党校学习期间也不可能完全对工作不管不顾,必须两头跑,兼顾学习与工作。3.学习需求特殊。参加党校学习的学员全部来自生产、工作第一线,对于学习内容与实践的紧密联系要求很高。党校法学教育应当注重实用性,依靠资源优势,研究现实生活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难点、热点问题,尤其是当前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面临的各类法律问题,旨在为党委和政府的决策服务。

(三)党校法学教育的地位

1.党校法学教育是党性锻炼的重要组成部分。党性锻炼不仅要培养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更要让他们树立法治思维,谨慎对待权力,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因此,开展党校法学教育决不能拘泥于“法律”的小圈子,而是紧紧围绕“党校姓党”的基本原则,注重从党的理论、方针政策等角度去开展教学,结合马列主义经典著作、系列重要讲话、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中的法治思想,阐述法学原理和法治理念,帮助学员更好地学习体会“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其法学素养。2.党校法学教育是高等教育中法学教育的必要补充。目前,在高等学校开展法学教育是我国法学教育的最主要形式。然而,高校法学教育的蓬勃发展不过是近十多年来的事,法律人才的培养仍然跟不上时代需求。除了来自某些特定工作岗位的党员干部接受过法学高等教育,其余大部分党员干部都没有接受过专业的法学训练,甚至连基本法律常识都比较匮乏。党校作为培训轮训党员干部的主渠道,理应成为给党员干部“补法学课”的主阵地。因此可以说,党校法学教育是高等教育中法学教育的必要补充,是一种不可或缺的法学继续教育形式。3.党校法学教育与普法工作各有侧重、相辅相成。普法工作主要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开展,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旨在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而党校法学教育则大为不同,其重点不在于对法律知识和法律条文的灌输,而是在于通过法治理论、法治原则、法治观念的系统教育,培养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高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方式的能力。虽然党校法学教育与普法工作各有侧重,但其追求的目标是一致的,那就是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升公民法律素养,形成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基层党校法学教育的必要性

(一)加强基层党校法学教育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党员领导干部是依法治国的实践主体,任何治国理政的重要决定最终都要靠党员领导干部落到实处。同时,党员领导干部也是全民守法的先锋模范,党员首先是普通公民,是公民就得遵守宪法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同时党员又不同于普通公民,肩负着特殊政治职责,不仅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还要遵守严于法律法规的党规党纪。因此,新一届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党的十报告要求:“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并且将主体范围从“各级领导干部”扩大至“党员干部”,明确要求党内所有人都应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必须强化基层党校法学教育,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信仰,从而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二)加强基层党校法学教育是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现实要求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不论是党中央、人民群众,还是现行法律法规,对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都提出了新要求。一方面,党中央要求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如果不提高基层党员干部依法决策能力,则难以建立一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队伍。另一方面,基层党员干部是中国共产党直面群众的代表。目前,基层情况复杂多变,社会矛盾呈多元化、高发态势,人民群众对私权利的尊重和保障有着强烈的要求,对公权力的监督意识显著增强。为了实现基层治理法治化,必须建立一支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党员干部队伍。此外,随着新《行政诉讼法》确立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基层的领导干部也有可能坐上“民告官”案件的被告席。为了让行政首长更好地参与庭审,就要通过培训,使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行政诉讼基本程序,提高出庭应诉能力。同时,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想要避免“当被告”,就要加强学习,大力提高包括自己在内的单位全体人员的法律意识,坚持依法行使公权力。

(三)加强基层党校法学教育是全面落实教学改革的具体要求

党校开展党员干部培训应当与时俱进,要根据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目前社会矛盾逐渐凸显,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依法办事的要求越来越高。随着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基层党校加大了法学教育力度,探索出了许多积极有效的教学方法。但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1.课程设置针对性不强。基层党校法学专题课的讲授主要依靠本校及省市委党校、高校的法学教师。虽然偶有邀请来自法律实务部门的同志授课,但是所占比重不大,导致课程内容相对理论化,“不接地气”的情况时有出现,与学员的期望存在差距。2.教学内容缺乏系统性。有一些基层党校在主体班中并未固定设置法学课程,导致法学教育断断续续、时有时无。另外,还有一些基层党校,虽然在每一期主体班都保留了法学课程,但是对于教学内容的选择较为随意,一般涉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行政、公务员法、合同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行政诉讼实务等等,教学内容十分杂乱,缺乏系统性。3.考核方式缺乏严肃性。目前,基层党校基本上不针对法学教学成果进行专项考核,而是仅仅对于学员在整个培训期间的表现形成一个较为笼统的评价。即使有的党校实施了量化评分制度,但也仅仅涉及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两大块内容,没有突出设计与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相关的考核机制。这样一来,则无法突出法学教学成果,也难以调动学员对于法学课程的学习积极性。4.考核结果运用不到位。正是因为目前的基层党校采用的考核方式缺乏严肃性,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专项考核的重视远远不够,因此考核结果的运用也无从谈起,几乎属于空白状态,如此识别、考察出来的干部是不够全面的,是难以适应依法治国新要求的。

三、加强基层党校法学教育的对策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基层党校法学教育

1.要确保教学时间。基层党校的各个班次都应当开设法学课程。一方面,要重视宪法教育。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依法治国中具有突出地位和首要意义。新形势新任务迫切要求我们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另一方面,要重视党的领导和法治关系这个核心问题,要让学员深刻认识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坚持党的领导问题上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含糊和动摇。要力争将上述两个专题课提升为精品课程,固化到每一个主体班次。考虑到有些学员从初任培训开始,可能会多次参加基层党校的培训,所以应当根据学员的具体情况,在教学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上进行有梯度的设计。2.要确保教学人员。每个基层党校都应当配备法学教师,并加强师资培训,多与上级党校、兄弟党校进行交流学习。除了强化党校自身的法学师资力量之外,还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建立法学人才智慧库,选取来自实务部门、本地高校和社会上的法律精英作为基层党校法学教育后备力量,充分利用各方面师资力量,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多种形式、不同侧面的法学教育。3.要确保培训经费。要确保开展模拟法庭、理论研讨、走访调研、外请授课教师所需要的必要经费等等。另外,还要结合法学学科建设的具体改革措施,增加法学教育经费预算。

(二)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抓好基层党校法学教育

1.科学设置法学专业课程。一是要突出系统性。除了前文提到的两个固化的专题课外,还要坚持创新法学特色课程。可以在初任公务员培训班开展与“法治”相关的演讲比赛或辩论赛,让学员初步形成对“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认知;在科级公务员培训班着重开展“以案说法”,以丰富的案例激发学员的学习兴趣,进一步强调依法行使公权力的理念;在中青班开展模拟法庭教学,重点培养学员程序意识和对法律权威的敬畏;在处级班开展研究式教学,通过走访调研,深入了解基层一线的法治状况,寻求实现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最佳路径。上述特色课程,层层深入,不断推进,与学员的自身认知和学习需求高度契合,与固化的精品课程一起,形成完整的法学课程体系。二是要突出实用性。可以针对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处理基层综治维稳案件、出庭应诉时的注意事项等热点、难点开设专题课,邀请实务经验丰富的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授课,从具体案例出发,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学员运用法治方式的实践能力。三是要突出灵活性。应当在时间上灵活考虑,通过举办短期法学专题研修班或者半年一次的法学专题讲座,尽量缓解工学矛盾,实现教学效果的最大化。在教学形式上,则应当多互动、多交流,多举办法学专题读书会、法治经验大家谈等活动,不拘一格,推陈出新,充分调动学员的积极性。2.积极探索法学教学方式。一是要注重理论教学。不仅要推荐学员多读中外法学经典著作,还要引导学员研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的法治思想,让他们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刻理解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大意义和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信仰。二是要注重实践探索。组织开展模拟法庭教学。可以选取具有代表性的行政诉讼案例,由学员分组扮演法官、原告与被告。在模拟审判前,先组织学员前往人民法院进行庭审观摩,了解庭审基本程序,感受法庭严肃氛围。再要求扮演原告的学员组和扮演被告的学员组先后提交相应的诉讼文书,提高其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进行模拟审判时,应当严格按照真实庭审程序进行,力求最大程度还原庭审现场。模拟法庭教学顺应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庭应诉的新要求,可以充分提高党员干部对于法律权威的信仰。组织开展案例研究式教学。带领学员深入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目前基层法治建设所取得的成绩,直面各个单位在行使公权力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难题。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引导学员们进一步分析,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为基层党委提供决策参考。三是要注重教学研讨。基层党校可以联合法学会、法制工作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和法检两院,充分发动各个班次学员,积极组织开展基层治理法治化的研讨工作,定期召开研讨交流活动,分析基层工作中遇到的突出法律问题,分享化解预防基层矛盾的法治经验,进一步开阔党员干部视野,掌握更符合法治要求的工作方法,深化学员对于法治的认识与理解。3.建立健全法治能力专项考核机制。一方面,可以通过闭卷考试、撰写调研文章等书面形式考核学员,突出考核的严肃性。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学员参与模拟法庭、交流分享活动、上课回答问题的具体表现,由授课教师进行考核,突出考核的灵活性。4.有效运用法治能力专项考核结果。基层党委应该高度重视党校对学员法治能力的专项考核结果,进一步完善考核结果运用机制,将学员的考核结果作为其单位依法行政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另外,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将法治能力专项考核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指标之一,充分运用党校考核结果。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基层党校法学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组织领导,要围绕三个方面开展工作。首先,要明确工作责任,基层党校的法学教育应当由基层党委牵头,各个相关单位积极参与,最后由党校具体落实。其次,要加强督促检查。基层党委组织部门应当针对法学教育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相关职能部门的参与情况、学员的学习情况以及党校的组织实施情况,明确各单位责任,严格进行考核。最后,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向各单位、各部门以及社会大众宣传基层党校法学教育开展情况,接受舆论监督,努力营造学法、懂法、信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作者:蔡靖 单位: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党校

参考文献:

[1]冯勇.党校法学教育应立足于“三特殊”实现“五结合”.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10(1).

[2]梁成义.党校法学教育应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黑河学刊.2014(8).

[3]魏淑君.领导干部法制意识培养与党校法学教育.发展论坛.2002(6).

[4]杨合理.略论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党校法学教育.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10(5).

[5]程济春.浅议党校法学学科建设的定位.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4).

基层干部学法用法范文7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对教育培训重视还不够,不能科学处理工学矛盾,存在说起来重要、用起来需要、忙起来不要的情况。一些基层单位缺乏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切合实际的中、长期规划,没有系统性、科学性的计划安排,往往以举办培训班的类型、班次的多少代替培训计划,时紧

时松、时断时续,影响了教育资源作用的有效发挥。

二是培训内容不够科学。当前,面向基层一线、立足国税工作实际、适应岗位需求的培训还不够多,培训的内容不尽合理,课程设置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存在重理论培训、轻能力培养,重分层分级培训、轻分岗分类培训的现象。一些基层单位对干部的内在需求重视不足,有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干部的岗位职责和年龄、文化层次,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致使教与学本末倒置、学与用严重脱节,干部学习需求多样化与教育培训供给单一化的矛盾日益明显。

三是培训方法不够灵活。一些基层单位的教育培训仍以“满堂灌”的填鸭式教育为主,未能走出“我讲你听”的套路,讲的多讨论少,听的多动手少,没有广泛应用参与式、体验式、互动式、启发式的教学方法,教育培训的形式比较呆板、方法简单,缺乏生动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导致参训人员产生厌学心理,既有悖于教育规律,也难以适应干部知识结构、文化程度、年龄层次的不同需求。

四是培训机制不够健全。一方面,教育培训工作质量考核机制有待建立健全,一些基层单位对教育培训工作没有进行跟踪问效,直接影响了培训质量的提高。另一方面,干部激励约束机制尚未建立健全,没有很好地把教育培训与干部的选拔、任用、交流有机结合起来,鼓励个人学习、积极进取的氛围不够浓郁,形成“学与不学、学好与学不好一个样”的现象,干部参加培训学习的积极性不够高。

五是教育资源不够充足。目前,基层国税单位的培训师资特别是高水平的师资短缺,普遍性的教育培训需求与教育培训资源供给能力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不能满足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缺乏科学、有效的实用型、高效型培训教材,难以做到因人制宜、因材施教。一些基层单位受经费困难制约,专项资金投入不足,造成教育培训的硬件、软件设施投入不够,教育培训工作得不到有效保障。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国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对策

(一)以更新培训理念为先导。一是要树立人才兴税的理念。要把培养人才、聚集人才、使用人才作为发展国税事业的先导工作和基础战略,牢固树立人才培养的投入是最具经济和社会综合效益的投入,是收益最大的投入,是源头性、基础性工程的观念。二是要树立终身教育的理念。要确立长期的、系统的教育培训观,由注重一般知识技能的培训向注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教育培训转变,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只有继续接受教育,不断补充新知识,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思想,实现从“要我学”到“我要学”、从“拥有文凭”到“拥有能力”、从“学了什么”到“学会什么”的转变。三是要树立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理念。要以基层国税工作的过程为学习的过程,营造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良好氛围,引导干部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四是要树立培训是对干部最好的激励的理念。要把培训当作一种褒奖,作为鼓励干部的重要手段,坚持谁愿学、谁优秀、培训谁,形成一个崇尚知识、重视教育、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二)以明确培训内容为前提。要科学确定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增强教育培训的科学性。从传统的以学历、学科为主的硬性培训向以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模块为主的柔性培训转变。在政治理论培训方面,应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中心内容,注重武装国税干部头脑。在政策法规培训方面,应以国家出台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重点开展培训。在业务知识培训方面,应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强与税收本职工作紧贴的业务知识更新培训。在文化素养培训方面,应以领导能力、现代管理方式和思维方式、优良心理素质、文学素养、文化礼仪等培养为主。在岗位技能培训方面,应突出加强满足工作需要的技能手段和信息网络技术方面的培训。

(三)以探索培训形式为途径。要克服过去那种灌输性的被动式培训,积极探索开放式、多层次、广渠道的培训形式,增强干部培训的灵活性。一是实行业务骨干授课与外请师资培训相结合。在基层单位缺乏师资的情况下,可采取请进来的办法,邀请社会各界知名专家、学者、教授进行专题授课。二是实行学习培训与考试竞赛相结合。积极组织开展税收各类能手、税收业务标兵竞赛和随机抽查考试,以考促学,以考促训。三是实行教育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要不定期组织干部走出去考察学习,选派不同岗位的干部到基层一线和重要岗位交流轮岗、挂职锻炼,使干部在实践工作环境中学以致用 、锤炼本领。四是实行脱产培训与在岗自学相结合。要统筹安排干部脱产培训和在岗自学,做到边工作、边培训,实现工学两不误、两促进。

(四)以创新培训方法为关键。要根据成人教育的规律和国税工作特点,大胆创新培训方法,切实增强教育培训的实效性。重点要要紧扣成人教育的特点和培训对象的不同情况,重点教思路、教技巧、教方法,使参训

基层干部学法用法范文8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科学监管观为指引,坚持工商监管的专业化、社会化、系统化方向,围绕基层装备设施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三方面,通过三年努力,争取全系统基层基础建设有明显改观,基层业务建设有较大突破,基层队伍建设有整体提升,基本建立适应形势需要,符合长远发展要求的基层基础工作体系。

二、工作目标和实施计划

(一)进一步改善基层基础设施。一是解决办公用房,制订计划,争取在年保证基层所办公场所产权自有率达到100%;通过对工商所现有办公用房的改造、修缮,达到星级工商所创建标准。二是确保工商所办案车辆的正常运转,适当核定经费,保证执法车辆的正常运行,并有足够的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等费用保障。三是增加办公设备投入,确保工商所干部每人有一电脑。对照三星级工商所创建要求,逐步配置手提电脑、摄像机、放像机、复印机、触摸屏、显示屏、投影仪等数码设备。按照省市局研发的内部办公网、工商业务软件应用要求,加大计算机硬件配备,实现每个工商所接通全省的内部工商网络。加强干部的计算机软件培训、知识更新培训和学历教育,电脑操作技能要达到省计算机应用能力二级标准。通过三年努力,全县所有工商所全部达到星级工商所要求,实现登记管理电脑化、档案存储光盘化、资料查询网络化。逐步推进移动办公,实现现场办公。

(二)进一步抓好各项基层创建活动。一是开展“星级文明规范工商所”创建活动。省局提出的“星级文明规范工商所”创建活动是一项全新全面的基层创建工作,结合实际,确定三年创星目标:2个三星级工商所,3个二星级工商所。二是争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满意站所”是33个部门和行业的同亮相、同比选。基层工商所全员参加,力争获得好评和好的结果,为“人民满意机关”评议活动打好基础。三是抓好基层窗口创建活动。开展“学新法、树新风”为主题的“百日岗位大练兵”活动,开展登记档案检查评比活动,推进窗口星级化创建。

(三)进一步强化基层制度建设。一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工商行政管理所工作规则》,积极尝试工商所标准化管理体系,编制工商所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探索建设多向度的工作绩效考核评估体系。着重落实基层干部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做到权责统一,实行权力制约。二是全面推行“一字工作法”。“一字工作法”是具有工商特色的实践总结,要结合系统实际和工作需求灵活运用,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一字工作法”。三是不断完善工商所责任区监管机制。总结以往责任区监管工作经验,进一步探索监管项目和监管方式的创新,制定科学的责任区监管评估标准,全面推行责任区监管体系,实现辖区监管全覆盖,管理责任全到位。各工商所要根据辖区面积、工作量大小、职能需要、人员数量、素质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人员岗位,完善责任区监管有关工作制度,建立奖优罚劣的工作机制,制订各责任区基本任务和基本职责,确定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对相关岗位进行分工组合,把经检、商标、广告、市场、合同、法制监督、登记事项监督等各项职能落实到位,提高工商所综合监管能力。四是注重提升“经济户口”数据质量。要提高认识,加大力度,研究方法,完善制度,落实人员,保质保量完成“经济户口”数据提升任务。

(四)进一步实施好干部能力提升工程。一是开展系统干部普训工作。制定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开展基本知识更新教育、普通话三级甲等、计算机三级考级培训;搭建网络教育培训平,推广网上学习、网上考核等现代培训方法;实施岗位资格培训,推行持证上岗制度。继续开展岗位培训,组织开展以岗位练兵、业务能手争创活动等为主要载体的岗位竞赛活动。同时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对系统干部轮训一遍,开展系统干部业务技能考核活动,提升干部专业基本技能。二是继续开展业务能手认定活动。有计划地参加市局组织开展的注册、办案、应诉审核能手认定工作,业务能手认定工作要面向基层,注重选拔优秀的基层业务骨干。三是继续实施所长能力特训工作。积极参加市局举办的所长特训班,用二年时间对系统正副所长轮训一遍。四是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要加强党员的政治思想、党性修养和先进性教育,充分调动党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五)进一步完善基层建设保障机制。一是根据变化的形势和新的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工作规划,明确责任,为有序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强化经费保障机制。要立足内外并举,外争内挖,多方筹资。三是强化待遇保障机制。在同等条件下,对基层干部评优评先、干部交流、选拔干部实行优先。福利待遇要适当倾斜,继续实施基层工商所干部补贴,创造条件,逐步改善基层工商所干部福利待遇。四是强化人员保障机制。对工商所人员实行定岗定编,确保基层工作力量的充实。要按照“小局大所”要求,合理调整人员,切实加强工商所的执法监管力量。新招录干部原则上先到基层所工作。五是强化督导保障机制。开展机关联基层和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基层活动。要加强机关与基层的干部交流力度,大力推动科所互动、结对挂钩活动,解决机关指导基层而不熟悉基层工作实际、不了解基层业务基础的问题。

三、工作要求

基层干部学法用法范文9

不同时期都提出明确要求、作出重要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取得了实际成效。当前,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素质能力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各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日益凸显,对基层干部队伍的素质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的地方和薄弱环节,主要是一些地区和部门重视不够、优质培训资源和经费投入不足、基层干部培训机会偏少、培训针对性实效性不强等。各地区各部门必须进一步增强做好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视、措施上更加务实、保障上更加有力,不断提高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水平。

二、明确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进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关于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和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要求,多渠道、全覆盖地开展基层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高素质基层干部队伍,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强保证。

必须坚持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准确把握基层干部队伍特点,加强和改进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真正做到科学发展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基层干部缺什么就补什么,更好地为科学发展服务、为基层干部成长服务;坚持上下结合、统筹协调,充分整合利用各种培训资源,为基层干部提供更多的教育培训机会、创造更好的教育培训条件;坚持分级管理、分类实施,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基层干部实际开展教育培训,注重实效,不搞“一刀切”。

要实行全员教育培训。重点抓好县(市、区、旗)直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县乡两级后备干部、县域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等对象的教育培训。要合理确定教育培训时间,开展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对象包括县(市、区、旗)直属部门机关干部、乡镇(街道)干部、县域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负责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等。根据有关规定,县(市、区、旗)直属部门机关干部、乡镇(街道)干部每年参加各类学习培训的时间累计一般不少于100学时或12天,其他干部一般不少于40学时或5天。

三、增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

强化教育培训需求导向。丰富教育培训内容,突出基层干部在教育培训中的主体地位。从基层工作和基层干部队伍的实际出发。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提高教育培训效用,真正让基层干部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情形势教育,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教育。引导基层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引导基层干部增强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创造性地落实中央和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宗旨意识和公仆意识教育,引导基层干部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帮助基层干部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加强社会管理培训,帮助基层干部提高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处置突发事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加强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培训,提高基层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加强道德品行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基层干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对基层党员干部,还要抓好以党史党风党纪为重点的党性教育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引导他增强党的意识、提高做好党务工作的能力。

积极探索具有时代特点、符合基层干部实际的教育培训新途径新方法。实行组织调训与干部选学、集中培训与经常性教育、实体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充分运用专题讲座、学习研讨等形式。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开展培训;通过“帮带”培训、现场观摩、案例教学等途径,坚持和完善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加强对有关理论知识的培训;采取巡回宣讲、流动课堂、送教上门等方式。促进学习借鉴和实践运用;探索挂职培训和行动学习等方法,促进学用结合。

四、推动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向基层延伸倾斜

整合培训资源。更好地发挥其在基层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大力推行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党校(行政院校)作用。扎实推进市、县党校(行政院校)办学体制改革。提升教学质量。切实提高市、县党校(行政院校)教学水平。部级和省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加强对市、县党校(行政院校)师资的培训。

注重发挥各类培训基地的作用。充分利用高等学校、职业技术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培训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等在新知识新技能新信息培训方面的优势。使之成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的生动课堂。使之成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力量。开发利用科技示范、产业园区、创业创新实践、爱国主义教育、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等各类基地。

提高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提高网络使用的整体效益。积极利用网络教育培训资源。充分发挥在线学习平台、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广播电视等在基层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作用。以基层干部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教育培训。推动部门、行业、区域间网络教育培训资源整合。

要带头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教下基层活动。省级各系统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和基层需求。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探索开展送教下基层活动。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部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积极主动送教上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要注重搞好对基层干部教育培训需求的分析。推动送教下基层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有关部门和省(直辖市)要制定计划、加大投入、创新方式。重点在师资队伍、培训基地、网络站点建设和骨干人员培训等方面予以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组织所辖市、县开展对口支援培训。倡导开展对口支援培训。按照中央关于对口支援的总体安排。积极支持西部地区、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做好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采取派教师到基层办班授课和请基层干部进校培训等方式。采取多种方式支持地方开展基层干部教育培训。鼓励开展结对帮扶培训。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所属高校以及省属高校要积极发挥优势。与欠发达地区的市、县开展结对帮扶培训。中央和省属国有重要骨干企业要发挥优势。

五、加强对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

基层干部教育培训任务十分艰巨繁重。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统筹规划,基层干部队伍数量庞大、分布广泛、需求多样。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狠抓工作落实。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或干部教育联席会议,要充分发挥宏观指导和沟通协调作用,定期研究重要事项,加强力量整合,强化工作督导,保证基层干部教育培训任务落到实处。

有关部门各尽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中央组织部负责全国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的宏观指导、制度规范和督促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负责本地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的统筹规划、工作指导、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市、县党委组织部负责研究制定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方案和计划,健全落实责任制。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分级培训。并抓好组织实施。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负责本系统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的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由主管方负责组织。干部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按照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向下倾斜、重点教育培训对象适当上收的原则,省(自治区、直辖市)抓好示范培训,市、县抓好重点对象培训,部门(单位)抓好全员培训。

注重选聘理论政策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党政领导干部、专家学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先进模范人物、优秀基层干部、乡土人才、做群众工作的行家等担任教师。加大市、县党校(行政院校)教师培训力度。各地区可建立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组织编写符合基层干部特点的教育培训大纲和教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坚持能者为师。提高他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和业务水平。根据实际需要。

基层干部学法用法范文10

关键词:基层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依法行政能力;法治社会;行政体制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章编号:1009-2374(2016)36-0250-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6.36.123

党的十报告中已经明确指出,直至2020年我国政府要达到普遍法治的目标,而且指出要想推动依法行政就要相关的基层领导严格实施权力公正文明的执法用法。目前,基层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和要求建设的中国法制目标还有一定距离,所以要想满足建设法制社会的要求,就要完善相关法律,依法行政,从而逐渐提升基层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意识。

1 基层领导干部行政意识以及能力的现状

1.1 基层领导干部缺乏依法行政意识

笔者曾经通过媒体手段对某市的行政工作人员和法制观念做过相应的调查,其中认为“适应依法行政要求”的人数达到58%,“特别适应依法行政要求”的人数仅有16%,其余的26%都是对行政执法工作要求不能适应的人员。从这个调查中可以看出,从大体上来看,多数基层领导干部均可适应行政工作的相关要求,但是仍有很多行政执法人员无法适应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很多基层领导干部受到封建思想的束缚,法治观念比较单薄,人治观念较强,没有形成一个良好的法治思维,不能符合现阶段社会对行政法治的要求。还有很多基层领导处理不好法律和政策之间的匹配关系,当两者出现不一致情况时,使得法律被政策所代替,从而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使得群众忽视对行政人员的作用。

1.2 基层领导干部行政决策缺乏民主性和科学性

在{查问卷中“行政机关在民主、科学以及依法行使决策权时存在哪些问题”,其中认为“行政人员决策过程不规范且不科学”的达到45%,认为“行政人员在进行决策的过程中调查不足,倾听民意不够”的占到38%,认为“行政人员未能将决策制度落实到位”的占到17%。从这个调查结果中很容易看出,基层领导在进行决策的过程中存在着决策程度不规范、重大决策缺乏合法性以及集体决策制度不健全、调查研究不充分以及公众参与度不足等问题,如果相关的基层领导在面对着重大问题的决策时,考虑不到决策内容是否违法,不做相关的调查探究,进行违法决策、失误决策以及随意决策,会在很大程度上对当地经济发展造成阻碍,也会对当地人民群众权益造成侵害。

1.3 基层领导干部依法执行能力较差

要想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就要相关的基层领导干部严格执法,从问卷调查中“基层行政执法中存在哪些问题”60%的人认为相关基层领导在执法过程中“重复执法、权限不清且趋利执法”,40%的人认为相关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不告知当事人权利的现象”。我国现阶段有大多法律、法规是通过行政机关来执行的,其中大部分是由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来具体执行的。基层领导干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是领导者也是执行者更是组织者,所以基层的领导干部是否严格依法行政可以直接关系到地方相关部门是否落实。

2 关于提高基层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的建议

2.1 增强基层领导的法制观念

在我国进行法制建设的过程中,一定要全面地对依法行政要求推行落实,必须提高相关行政干部的法制意识和观念。定时加强对基层领导干部的法律教育和培训,特别是与其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及与宪法有关的法律常识,在培训中强化自身的职责所在,以大局为重,树立起公平公正、依法治国以及执法为民的意识,积极地贯彻现阶段社会主义的法制理念,不断落实好依法行政、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人权保护以及权利义务对等的法制观念。进一步提升宪法至上的观念,不动摇对宪法的敬畏,维护宪法的权威,任何人或者组织的活动范围都要在宪法允许的范围内,不得违背宪法的内容以及宗旨。任何依法行政人员均不可出现以权压法、以言代法的现象。另外要具有职权的法定观念,领导干部的权力是人民所授予的,而不是与生俱来的,针对有些干部的越权、越法的行为,发现后一定要严格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这也是在要求相关的基层领导在行使权力时要在法定的范围之内,不可越法犯法,要依照规定进行实施。最后是基层干部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要提高责任意识,责任和权力具有统一性,领导干部行使权力时必须承担自身所承担的责任。坚决做到维护人民的权益,增强程序意识,按照程序履行职责。

2.2 提升基层领导干部决策力

行政决策是否合法一定程度上决定着行政行为的合法与否,提升基层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因素就是提高相关基层领导干部的民主、科学以及依法决策能力。行政决策过程中坚持科学化才能使得领导干部在行使决策权力时,从实际出发尊重经济发展的规律。在行政决策过程中只有坚持民主化,才能使得相关的领导干部在践行决策的过程中,充分地听取群众意见,反映人民的意愿并代表人民群众的权益。在行政决策过程中坚持民主化是实行法治化与科学化的基础与前提,要想提高基层领导干部的依法、科学、民主的决策能力应从以下方面着手:第一,要完善行政决策程序的机制与规则,通过依法行政的实践过程去不断地完善决策机制,从而实现依法、民主且科学的决策;第二,要完善并健全行政决策的审查制度,相关的基层领导在进行决策实施之前,要考虑到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要求,凡是涉及到人民群众重大的利益以及权益的决策一定要通过政府或相关机构的审查;第三,完善并健全行政决策的责任追究机制,坚持谁决策谁就负责的态度,这样就能有效地解决随意决策带来的违法决策行为,从而为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提供保障。

2.3 提升基层领导干部的执行力

要想更快更好地推进我国政府实现依法行政就要严格把控执法力度这个方面,我国现阶段的大部分法律法规是有行政机关执行的,但是更多的执行者是基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来进行的,所以基层领导依法行政自身权力的环节在构建法治社会大的方向中是关键且重要的。基层领导的执行力的好坏可以直接关系到地方相关执行部门的落实力度。提高基层领导干部的执行力可从以下两个层面出发:第一,要健全基层的行政执法体系,积极地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目标和要求,深化基层的体制改革,着重整合基层行政执法标准,着力关注重复执法、权责交叉以及多头执法等现象;第二,要完善基层领导干部的行政执法标准,基层领导在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要规范相关领导干部的执法行为,从而切实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防止出现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现象,从而提高基层领导在依法行政过程中的执行力。

3 结语

要想建设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就要做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并从基层抓起,从加强基层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方面做起,对基层领导干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养他们的服务意识,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意识,从而增强他们对法律的敬畏,逐渐的形成守法、学法、用法、遵法的良好法治循环,整体提升基层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为建立起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动力。

参考文献

[1] 罗元兰.提高基层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路 径――基于十堰市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研 究[J].荆楚学刊,2013,16(6).

基层干部学法用法范文11

一、加强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建设

在当前新形势下,科研院所的工会干部主要由所级机关工会干部和实验室基层工会干部组成,在科研院所机关工会一般都设有专职的工会干部,但是在实验室基层工会工作的工会干部基本上都是兼职的,〔6〕很少会有专职的工会干部,〔7〕而且在基层兼职的工会干部人数又较少,但基层工会的工作内容却相对比较繁重。基层工会中的工会干部,主要来自实验室的科学研究和行政管理等岗位的工作人员,这些兼职的基层工会干部主要精力还要放在自己的主业工作上,他们普遍认为基层工会工作本来就是兼职的,如果自己把全部时间和精力都放在工会工作上,那么自己的主业工作就会无法完成,所以许多基层工会干部会存在一些消极对待工会工作的现象,他们已经习惯了基层工会工作得过且过的状态,工作积极性比较欠缺,从而使基层工会工作常常成为主业工作顺便代办的附带工作,造成基层工会干部从事工会工作的时间不能得到有效的保证,基层工会工作无法深入系统地开展,上级机关工会下达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常常不能按时全面完成,基层工会干部队伍也存在不稳定的尴尬局面。因此,在基层工会干部大部分是兼职的情况下,要做好基层工会工作,就必须加强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青年干部培养,要树立起青年干部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培养青年干部对基层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工作的深厚感情,在工会工作上要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要有较强的为职工群众服务的意识和办事协调能力,要有勤奋敬业的工作作风,要树立不骄不躁、脚踏实地的工作态度,不断增强基层工会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而且还要注重团队合作意识,注重发挥集体的智慧,虚心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把职工群众想到的工作做好,把职工群众没有想到的工作做到,不断促进基层工会工作的发展和创新。基层工会工作的未来发展,需要有大量的后备青年干部的储备,基层工会要在组织活动中发现青年新干部,培养青年新干部,锻炼青年新干部,对在基层工会活动中脱颖而出的优秀青年新干部应及时予以重用。在发现优秀青年新干部的同时,基层工会还要不断加强青年新干部的培养力度,全面提高青年新干部的综合素质,使青年新干部有机会系统地学习工会理论知识和各领域的工会方针政策,扩大他们的视野,拓宽他们的工作思路,加强他们应对当前新形势下基层工会工作的能力。

二、加强基层工会干部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

新形势下科研院所基层工会的工作领域更加广泛,工作内容趋向更加丰富,工作方式趋向更加多样化,这些都对基层工会干部的理论水平、知识结构、工作方法、业务能力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努力提高基层工会干部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实现基层工会干部队伍的专业化,是做好基层工会工作的重要要求。提高基层工会干部队伍素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其中一个重要的前提保障就是具有促进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健康成长的机制,该机制主要可分为学习培训、学习方式和实践锻炼三个方面。其一,基层工会要加强对工会干部队伍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工会干部的素质,这是对基层工会干部的基本要求。基层工会干部的业务知识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作为科研院所基层工会组织,应积极倡导开展创建学习型基层工会组织,争做知识型基层工会干部,就必须为基层工会干部开展经常性的学习和培训,形成基层工会干部长期进行业务学习的机制。作为一名合格的基层工会干部,通过学习应当掌握工会法、劳动法、经济法、社会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知识和规定,具有较为丰富的有关劳动关系、经济关系、法律问题、管理协调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外语和计算机等方面的技能。因为基层工会干部多为兼职,所以在其主业工作非常繁忙的情况下,一定要挤时间坚持参加上级机关工会和本单位组织的各种学习和培训,养成主动学习的良好习惯,在学习中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会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以适应在当前新形势下,做好科研院所基层工会工作的新要求,更好地履行自己承担的工会干部职责。其二,基层工会要开创新的学习方式。基层工会每年应增加工会干部理论学习的次数,理论学习可以采取座谈会和培训班等方式,在座谈会和培训班上大家可以对基层工会工作各抒己见,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沟通。由于科研院所有特殊的工作节奏,平时兼职的基层工会干部都比较繁忙,可能难以及时参加所有的理论学习和培训,鉴于此种情况,基层工会可以采取多种渠道和方式组织大家进行理论学习。目前电子邮件是信息时代工会工作发展的新形式和新途径,互联网提供的便利条件使得理论学习方式变得非常便捷,这种新的学习方式不仅可以扩大基层工会干部的理论学习渠道,同时也会提升基层工会干部对工会工作理论学习的热情。基层工会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每次理论学习内容进行邮件群发,把各次的理论学习内容发送给未能到现场学习的工会干部,由于电子邮件具有信息传递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的特点,基层工会干部可以在自己空闲的时间收取和阅读电子邮件,进行独立的学习,再把自己的想法和建议用电子邮件回复给基层工会,这也是一种间接参与理论学习的好方式。通过增加理论学习的渠道,可以使更多的基层工会干部参与进来,在学习中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理论水平。其三,基层工会要开展对工会干部的实践锻炼。在实践中锻炼工会干部,提高工会干部的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是培养基层工会干部的重要方法。职工群众是基层工会事业发展的基础,是基层工会工作实践的前沿阵地,那里有基层工会干部增长知识和才干的源泉。作为一名合格的基层工会干部,要将所学到的业务知识付诸实践,深入基层进行实践锻炼,在实践中妥善处理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全心全意地为职工群众服务、办实事、办好事,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利益,特别是要关心职工群众的需求,切实帮扶困难职工群众,做一些实实在在的事情,是基层工会干部的职责所在,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广大职工群众的欢迎,也才能真正地胜任基层工会工作。

三、加强基层工会在各项文体活动中的作用

现阶段在科研院所基层部门工作的职工基本上都是工会会员,基层工会会员分布广、人员多、流动性大,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如举办集体广播体操运动、集体健步走运动、大型文艺汇演、各种球类比赛和运动会比赛等,基层工会干部都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基层工会要充分发挥亲和力强的优势,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为载体,搭建职工群众广泛交流的平台,为职工群众创造气氛活泼、身心放松的环境,促进职工群众增进友谊,推动职工群众文化建设。组织动员职工群众做好各项文体活动是基层工会的重要任务,当前青年职工俱乐部是科研院所职工群众学习知识和开展业余文化生活的组织形式,也是基层工会联系职工群众的重要渠道,基层工会通过组织职工群众参与青年职工俱乐部活动,可以满足广大职工群众业余文化生活的需要,同时也可以扩大各部门职工之间的感情联络,为此基层工会一定要注意协调青年职工俱乐部的工作,注意发挥其在青年职工俱乐部中的作用,提高其在职工群众中的凝聚力,开创基层工会工作的新局面。

本文作者:李晓峰谭兵孟威张春晶工作单位: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

基层干部学法用法范文12

在当前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形势下,工商部门必须努力实现“三个”转变,即监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细转变、监管方法由突击性、专项性治理向日常规范监管转变、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如何培养高素质、多层次、全方面复合型的工商干部,且兼备履行多个工商职能的综合能力,包括服务发展、行政执法、信息化技术、沟通协调等素质和能力的基层工商干部队伍,保证高效能监管,高质量服务,是我们当前应该迫切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一、基层工商干部能力提升的必要性

工商干部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效果、影响工商行政管理目标的实现,所以工商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强化能力建设。一是工商队伍思想观念的持续创新的迫切需要。建设一支现代工商队伍,最重要的是建设一支具有现代观念的工商队伍。要使基层的工商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我们就必须有组织、有计划、持续地对广大工商干部进行科学思想和科学观念的教育和灌输。二是工作方法、手段、措施的持续改善和提高的迫切需要。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适应经济国际化、网络化的趋势,工商行政管理的规则、技术、工作方式要不断地调整与扩展,满足公民对自身权益的维护将更加关注,对工商机关文明执法更好的要求。这些都迫使工商机关要不断改善和加强方法、手段和措施。三是工商队伍科技素质的持续进步的迫切需要。现代工商工作和未来工商工作要求工商系统必须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武装自己,强身固本,以便更有效地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四是法律和法规空间和时间不断增长、更新的迫切需要。工商部门涉及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这对工商系统法律应用上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需要基层的工商干部着力提升法律法规意识。

二、当前工商干部在能力提升中出现的问题及成因

近年来,工商系统由于部门领导的重视程度不够,对学习缺乏严格的监督,导致基层工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参差不齐,发展不够平衡,普遍存在以下几种消级现象:_、凭经验工作放弃了能力的提升。年纪较长的、在工商门工作时间较长的干部存在满足于用“经验”来工作,不及时更新知识,以“精力不够”为由放弃提升自己的能力。_、因事务繁忙荒废了能力的提升。一些工商干部以基层事务繁忙、任务繁重为由,把学习和工作分开来,以此为借口忽视了自身能力的提升,消极对待学习。_、重视高学历而漠视了能力的提升。年轻的工商干部存在“学历高、干劲高、经验少”的现象,非常重视自身学历的提升,在信息化能力方面也有一定的优势,但忽视了基础业务知识的砺练。_、因学习方式的枯燥厌倦了能力的提升。当前的工商系统学习形式比较单一,大多是“满堂灌”的教学方式,造成一些同志学习兴趣不浓、积极性不高,对学习有厌倦情绪。

三、提升基层工商干部能力的有效途径

一是制定科学的培训方案。要通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广泛征求干部职工培训需求,要在全系统形成“不学则退”的危机意识,制订详细、科学的培训方案,把能力的提升贯穿于工作之中,做到在学中干,在干中学。

二是积极地创新培训载体。培训机构不要拘谨于传统、单一的学习形式,要紧贴基层工商实际,在各个业务条线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去年,我局在重点五个条线开展了这项活动,通过知识竞赛、技能比赛等形式丰富了活动的内容,基层反映非常好,也收到了突出的效果,使广大基层干部都主动地融入到这项活动中来。

三是鼓励干部加强自学。近几来,我们基层的工商人员没有增多,监管执法的任务却越来越重,只有不断提升自身能力才能适应新的发展要求。集体组织的培训是有限的,需要积极地鼓励广大基层工商干部开展自学,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监管执法技能,学习组织协调能力,学习信息化操作技能,通过自学来提升自身的各项能力。

四是逐步建立健全学习机制。积极贯彻落实“培训年”工作的要求,以提升培训效果和提高管理水平为目标,不断强化干部的能力提升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干部学习学分制管理机制,把学分制管理作为评价干部学习效果的重要依据,不断调动干部学习的主动性。

五是形成良好的研讨式学习风气。进一步发挥工商学会理论研讨作用,变“讲学”为“研学”,在系统内广泛开展理论研讨活动,把学习的重点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思想,以减少工作中的盲目性、片面性和机构性。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占问题,合理布置研讨课题,鼓励工作一线的干部积极参加,进行深入的探索,形成“共想事、共谋事”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