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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的起因

时间:2024-01-05 14:36:55

网络的起因

网络的起因范文1

上一次激发广大群众因为一部电影尖锐对立,划分阵营的是《一代宗师》。但上升到“我不喜欢,所以这就是烂片”以及“你不喜欢,就是没有审美”的地步,还是第一次。

《聂隐娘》并不难懂,我看了两遍,但不喜欢。这里的不喜欢仅仅是出于个人观影体验的原因。但因为表达不喜欢,我在朋友圈受到的攻击大约有不懂审美,不懂孤独。更有甚者,我朋友圈里有媒体的朋友表示只有少数几位才有资格批评这部电影。

这是最令我感到诧异的,侯导构建出来的所谓想象中的唐朝什么时候就成了不容置疑?作为一个考据派,我可以轻易举出例子来反驳这部电影所谓的“一个唐朝扑面而来”这样的宣传是非常错误的。比如汉代以后消失的多枝灯的出现,小孩梳着日本的唐轮,男人穿着类羽织的外套,披发,剧组引以自豪的“唐式建筑”最多也就是个到五代的雏形。电影当然不是考据,可美学风格却欺骗不了人,“去日本寻找唐朝”更是一个概念性的错误。至于迥异于原著的剧情,生生把威而不戮的女侠变成了痴情怨妇,借了唐传奇的壳,内核却是痴情女子负心汉的故事,这不是唐传奇里的聂隐娘,只是侯孝贤自己的聂隐娘。

说明我的观影体验,不是为了讨论我个人是否有审美是否“看懂”了这部电影。需要表达的一个明确逻辑就是:不喜欢,不能作为评判影片烂不烂的标准,这是两个概念。我不喜欢,但我依然认为这部侯孝贤式的电影,突破了一贯的现代电影的语法。同理,不能因为是“侯孝贤”三个字,就将我们文化体系中默认的有些人,有些作品就自带“光环”作为“没资格批评”的原因。

焦雄屏有篇文章写过某电影节上组委会一起看侯孝贤的电影,睡着了大半,焦听说后十分恼怒,而后单独给自己放映了一场,结果自己也睡着了。作为观众而言,不喜欢《聂隐娘》很正常,看侯孝贤的电影睡着也没什么难理解的。同时这也没法说明品位的高下之分,“侯孝贤”三个字不是用来绑架作为评判品位高低的标准。电影是商业和艺术的结合体,好的电影并不只有“满足观众”这一评价标准,但电影文化的普及是长期的一个过程,任何一个国家观影的主流观众群体都是被商业片培养起来的,改变评价体系的单一的前提是大家有机会接触到各种风格的电影。

由《聂隐娘》而引起的社交网络的“鄙视链”大混战真正的原因是大陆电影市场对观众的不友好:风格的单一,跟风现象层出不穷,这才使得我们的观众对电影的口味单一。这才是更值得朋友圈探讨的议题。

网络的起因范文2

摘要:网络时代的到来,创造了一个新的便捷生活方式,人们在信息化、数字化的世界中体验自我,沟通世界。但不可避免的随着网络的发展,在提供信息资源共享、信息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网络伦理或网络道德的问题。因此,我们迫切需要建立良性的网络伦理道德规范,网络伦理的构建离不开伦理道德的引导。  

 

关键词:网络伦理 伦理挑战 伦理原则 伦理建设

网络时代的到来,不仅使网络成为社会生产、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主要手段、广泛的运用在金融、教育、娱乐等社会活动中,并逐步成为日常生活中重要的沟通方式,也使得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发生了变革。网络为人类创造了一个虚拟的空间和新的生存方式,使人类可以在信息化、数字化的世界中自由的交流信息,沟通世界。网络主要特征是信息的传递快捷、获取方便、其内容丰富、交往全球性,并因此为人们广泛运用。网络时代改变了社会各阶层群体的活动空间和生存生活方式,也改变了建立在生活和生存方式基础上的伦理道德观念. 

网络在为人类生活提供信息资源共享、便捷的同时,也使当今现实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受到了新挑战。因此,如何适应网络虚拟社会的需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道德准则,就成为网络时代给我们提出的新课题。 

网络伦理道德,是以现实社会道德规范为基础,是对社会道德规范的延伸与拓展,是人们在进行网络活动时要遵循必要的道德规范。它是针对网上行为的特殊性,针对网络虚拟空间生活自身的特点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种新的伦理道德规范,并且借鉴传统现实社会道德成果与经验,建立起适应网络伦理关系要求的新的伦理观。 

一、网络的伦理挑战 

随着互联网个人使用数量的急剧增长,全球性的网络社会已形成,网络生活已经成为公众的一种生存环境和生活方式。网络如同“双刃剑”在促进经济迅猛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一系列现实社会难以应付的伦理问题。 

网络是开放的空间,由于目前尚未建立和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和模式,使得一些西方的有害的思想充斥其中,甚至出现一些不道德的现象;人们在网络中的安全感和信任度降低,网络交往没有了人与人面对面的交流,也没有了直接的监督和约束,更容易使人们忘掉自己的社会角色和社会责任,这些都是对现有道德规范的冲击。 

网络伦理问题的产生,根源主要是由于网络本身的特点所造成的。网络社会没有绝对的监管与准则,造成了管理与控制的困难,也因此从根本上导致了网络社会整体的伦理失范。网络本身具有极大的开放性和自由性,网络上人们的匿名性,网上行为的隐蔽性,以及没有成熟的管理模式和监控模式,这给网络的管理与约束加大了难度性。 

当我们以原有的道德准则去要求网络时,会发现原有的伦理观念的无力,因此,网络又给现实的伦理道德带来了新的挑战。网络是对现有伦理关系的冲击与挑战,网络本身的特点打破了人与人交流的地域性,也打破了人与人之间固有的交往形式,这意味着现有的道德规范无法调节网络社会带来的人与网络、人与非实在的人之间的关系。因此如何调节之间的关系,就成为了现有伦理准则面临的巨大难题。面对网络对现有伦理的挑战,我们必须要进行网络伦理的研究和建构,建立起网络伦理的规范体系和建设机制。 

二、网络的伦理原则 

网络伦理确立的在于要结合网络伦理关系自身的特点,归纳出适应网络社会需要的伦理法则。面对当前网络伦理危机,需要我们建立将网络的特点与伦理道德相结合的网络伦理,而在其构建的过程中,需要借鉴和吸收传统文化,以期构建符合中国特色的网络伦理,指导人们正确上网,正确行为,提高网民的道德修养与自律。 

在生活中,我们国家有优良的文化传统道德和较为完备的法律规范作为重要的道德准则来指导行动。但在虚拟空间的网络世界,在其飞速发展的过程中,没有及时建立起相应的法律监管制度,也没有形成较为完备的伦理道德规范。构建网络伦理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借鉴和吸收传统文化,更要考虑到网络社会的特殊性。

自由,宽容,无害的原则是网络伦理的原则。人们在平等自主的前提下,可以跨越国界和超越信仰地交往和交流。网络是一个价值观多元化的空间,因此想要在网络中建立统一的价值观和伦理观是十分困难的。为了解决网上人们虚拟交往中的矛盾与碰撞,就必须提倡宽容的精神,它的前提是无害,这也是网络伦理的最起码的道德规范,要求任何网络行为对于自己、他人和网络社会至少是无害的。人们不应该利用互联网和网络技术给其他网络主体和网络空间造成直接的或间接的伤害。同时,还要确立起自由的准则,人们有在互联网上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

[1] [2] 

文章屋在线编辑整理本文。

的自由,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的自由,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干涉别人的行为方式和压制网上言论自由,也允许人们拥有不同的价值观念和宗教信仰。并且,在维护自己的个人信息的权利的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隐私权。 

网络伦理原则是构建网络道德体系的根本指导原则,为网络道德的具体规范提供了基本的准则和尺度,也为我们在进行网络伦理建设提供了方向。 

三、网络伦理建设 

网络社会在带给人们极大自由与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现实道德难以应付的难题。网络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一样,也必然存在一个社会公共秩序与安全问题。这就需要人们自觉遵守网络规则,维护网络安全秩序。因此在面对新问题的时候,如何建构网络伦理显得日趋迫切与必要。 

首先,从网络社会的主体本身而言,是主体自身的道德缺失。目前人们对网络伦理还不是很理解,旧道德与网络交叉中出现的较多不能很好处理的新问题,不知道如何合理的处理问题以及指导自己的网络行为,容易出现网络行为失范。因此,要加快网络伦理教育的步伐,、使伦理道德思想深入人心,增强个人的道德责任心,提高全体国民的网络伦理道德水准,使他们能在合理价值观指导下,成为合格网络公民。 

其次,加强法律、规范建设,规范网络行为。仅靠自律约束上网行为不做违反伦理道德违反法律的事情是不够的,因此,加强网络立法,通过法律建设进行网络规范是网络伦理建设的有力武器。制定出相关的法律和措施,对网络上出现的种种违法行为进行管制和惩罚,可以通过有效和明细的法律规定,有效地规范人们的网络行为。 

最后,建立网上监督机制,保证网络伦理要求的实现,预防网络行为失范。 

还要通过提高网络技术手段,阻止不良信息的获取,传播扩散。仅通过道德规范的制约难以达到网络伦理建设的要求,还要靠提高国家的网络执法部队的科学水平和执法水平。 

网络的起因范文3

摘要:文章探讨并提供了一种简单高效的国际漫游网络优选解决方案。在该解决方案中,归属网络运营商用户可以在漫游地自动注册到拥有高优先级的网络,归属网络运营商可以控制这一过程,从而实现其对国际漫游用户的可管可控。该方案基于现网的HLR网元来实现,无需部署新网元,投资少,见效快,对现有网络基本上没有影响,值得运营商实验、部署。

关键词: 归属位置寄存器;国际漫游;优选网络

Abstract: In this paper, a new solution is proposed for optimizing outbound roaming. A home network user can automatically register to a high-priority network when roaming, and the home network operator can control the whole process. The home network operator can manage its roaming users. This solution is based on home location register (HLR), and a new network element does not need to be deployed. This solution requires little investment; it is highly efficient, and it has little effect on existing networks.

Key words: HLR; outbound roaming; preferred network

当有国际漫游权限的用户漫游到其他国家后,在漫游地可能存在两家以上的网络可供用户注册。归属运营商如何控制用户注册到的、和归属运营商有良好合作关系的、高优先级运营商的网络,目前还没有完善的解决方案。

文章探讨了一种解决方案,使归属网络运营商实现其用户在漫游地自动注册到拥有高优先级的网络。

1 国际漫游优选网络控制

方案实现原理

1.1 国际漫游优选网络的考虑因素

归属网络运营商如何给其他国家漫游地的运营商排列优先级,可以从两个方面考虑。

(1) 价格因素:归属地运营商和某些漫游地运营商基于互惠互利原则,可能签署有价格协议,当漫游用户注册到这些漫游地运营商的网络时,能够享受更低廉的资费。

(2) 网络质量:归属网运营商可以根据用户使用业务的情况,为其选择更合适的漫游地接入网络,例如,对于主要使用数据业务的用户,为其选择高质量的漫游地接入网络;对于只求费用低廉的用户,则为其选择质量稍低的漫游地接入网络。当漫游地的网络质量很差时,归属网运营商也希望快速地把其用户切换到质量好的网络。

1.2 国际漫游网络优选控制功能的

实现网元

在移动网络的归属位置寄存器(HLR)上可以实现国际漫游网络优选功能。之所以选择在HLR上实现国际漫游网络优选功能,是因为当用户在漫游地发起注册流程时,HLR可以控制用户注册,且对现有业务实现流程改动小、对现网的其他设备无改动要求,简单易行。

1.3 国际漫游网络优选策略的设置

首先,HLR应该设置控制开关,以控制是否启用国际漫游网络优选功能。可以按照国家来设置控制开关,每个国家设置一个控制开关。当某国家的国际漫游网络优选功能开关打开时,此功能被激活,那么用户漫游到该国家时,漫游网络优选控制策略将起作用;当某国家的国际漫游网络优选功能开关关闭时,此功能无法激活,那么用户漫游到该国家,漫游网络优选控制策略将不起作用。

其次,HLR中应该设置一个阀值。当启用国际漫游网络优选功能时,若用户没有在归属运营商优选的网络注册,那么当用户发起位置更新请求流程时,HLR则会拒绝此位置更新请求,本次注册失败。但是,若用户一直在低优先级的网络发起注册,HLR应该在拒绝次数达到某个阀值后,让其注册成功,以不影响用户的业务体验。所以,HLR中应该设置一个阀值,当拒绝位置更新请求的次数达到此阀值后,就允许用户在低优先级的网络注册。HLR也可以间断地使位置更新成功和失败,比如,第1、2、3次失败,第5、6次成功,第7、8次失败等等。总之,HLR可以提供非常灵活的控制策略[1-3]。

一个国家的漫游控制策略可以按以下因素设置:

(1) 按比例控制,即拜访移动网络(VPLMN)网络的接入比例可以设置。和归属网络运营商有密切关系的漫游地运营商网络,用户接入其网络的接入比例值设置得高,反之用户接入其网络的接入比例值会设置得低。

VPLMN设置为移动国家码(MCC)+移动网号(MNC)或国家码(CC)+网络目的码(NDC),如表1所示。

(2) 按照时段控制。由于启用网络优选控制功能,HLR会拒绝用户在低优先级网络发起注册,如果用户反复在低优先级的网络发起注册尝试,将会增加网络的信令负荷。为了减少对网络信令负荷的影响,可以设置HLR在指定时间段内激活优选网络功能,如表2所示。

(3) 按照用户的类别设定控制的策略,即可以指定某一类用户是否激活优选网络控制功能,如表3所示。

当启用优选网络控制功能时,若因为用户接入低优先级的网络而被HLR拒绝注册,则HLR返回失败的位置更新响应消息给拜访位置寄存器(VLR)。根据不同的需要,位置更新响应消息中会返回不同的失败原因。

2 国际漫游网络优选的

消息流程

HLR中存贮如1.3节所述的国际漫游网络优选策略相关的数据。当HLR收到位置更新请求消息时,HLR就能够根据策略数据库中的控制策略,判断位置更新是否成功,从而实现了对国际漫游用户接入网络的优先选择和控制。网络优选过程消息流程图如图1所示。

如图1所示,当用户在漫游国拜访位置寄存器(VLR)/GPRS服务支持节点(SGSN)注册时,会发起位置更新请求,那么归属国的HLR收到位置更新请求消息后,会根据策略数据库中漫游地网络接入控制策略来判定是否允许用户注册到当前网络,如果允许,则完成位置更新过程,如果不允许,则拒绝位置更新,并向VLR/SGSN返回相应的失败原因。这些失败原因是协议中定义的标准的移动应用协议(MAP)失败原因,比如失败原因为非期望的数据值,HLR则具体返回那个失败原因值,并且可以在HLR中设置。如果用户连续地在当前网络发起注册请求,HLR则可以根据控制策略,在拒绝位置更新的次数达到阀值之后,允许位置更新成功,那么此时用户成功注册。

3 结束语

如何控制国际漫游用户优先注册到归属网运营商所期望注册到的网络,是归属网运营商非常关心和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但是目前还没有非常成熟的解决方案。文中探讨并提供一种简单高效、切实可行的漫游网络优选解决方案,在该方案中归属网络运营商用户在漫游地自动注册到拥有高优先级的网络,而归属网络运营商可以控制这一过程,从而对国际漫游用户的可管可控。本解决方案基于现网的HLR网元来实现,无需部署新网元,投资少,见效快,对现有网络没有影响,值得运营商部署。

4 参考文献

[1] GSM Association Official Document IR.73[S].

[2] 3GPP TS 23.012. Location Management Procedures[S].

[3] 3GPP TS 29.002. Mobile Application Part (MAP) Specification[S].

收稿日期:2012-05-30

网络的起因范文4

摘要:网络时代的到来,创造了一个新的便捷生活方式,人们在信息化、数字化的世界中体验自我,沟通世界。但不可避免的随着网络的发展,在提供信息资源共享、信息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网络伦理或网络道德的问题。因此,我们迫切需要建立良性的网络伦理道德规范,网络伦理的构建离不开伦理道德的引导。  

 

关键词:网络伦理 伦理挑战 伦理原则 伦理建设

 

网络时代的到来,不仅使网络成为社会生产、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主要手段、广泛的运用在金融、教育、娱乐等社会活动中,并逐步成为日常生活中重要的沟通方式,也使得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发生了变革。网络为人类创造了一个虚拟的空间和新的生存方式,使人类可以在信息化、数字化的世界中自由的交流信息,沟通世界。网络主要特征是信息的传递快捷、获取方便、其内容丰富、交往全球性,并因此为人们广泛运用。网络时代改变了社会各阶层群体的活动空间和生存生活方式,也改变了建立在生活和生存方式基础上的伦理道德观念. 

网络在为人类生活提供信息资源共享、便捷的同时,也使当今现实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受到了新挑战。因此,如何适应网络虚拟社会的需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道德准则,就成为网络时代给我们提出的新课题。 

网络伦理道德,是以现实社会道德规范为基础,是对社会道德规范的延伸与拓展,是人们在进行网络活动时要遵循必要的道德规范。它是针对网上行为的特殊性,针对网络虚拟空间生活自身的特点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种新的伦理道德规范,并且借鉴传统现实社会道德成果与经验,建立起适应网络伦理关系要求的新的伦理观。 

一、网络的伦理挑战 

随着互联网个人使用数量的急剧增长,全球性的网络社会已形成,网络生活已经成为公众的一种生存环境和生活方式。网络如同“双刃剑”在促进经济迅猛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一系列现实社会难以应付的伦理问题。 

网络是开放的空间,由于目前尚未建立和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和模式,使得一些西方的有害的思想充斥其中,甚至出现一些不道德的现象;人们在网络中的安全感和信任度降低,网络交往没有了人与人面对面的交流,也没有了直接的监督和约束,更容易使人们忘掉自己的社会角色和社会责任,这些都是对现有道德规范的冲击。 

网络伦理问题的产生,根源主要是由于网络本身的特点所造成的。网络社会没有绝对的监管与准则,造成了管理与控制的困难,也因此从根本上导致了网络社会整体的伦理失范。网络本身具有极大的开放性和自由性,网络上人们的匿名性,网上行为的隐蔽性,以及没有成熟的管理模式和监控模式,这给网络的管理与约束加大了难度性。 

当我们以原有的道德准则去要求网络时,会发现原有的伦理观念的无力,因此,网络又给现实的伦理道德带来了新的挑战。网络是对现有伦理关系的冲击与挑战,网络本身的特点打破了人与人交流的地域性,也打破了人与人之间固有的交往形式,这意味着现有的道德规范无法调节网络社会带来的人与网络、人与非实在的人之间的关系。因此如何调节之间的关系,就成为了现有伦理准则面临的巨大难题。面对网络对现有伦理的挑战,我们必须要进行网络伦理的研究和建构,建立起网络伦理的规范体系和建设机制。 

二、网络的伦理原则 

网络伦理确立的在于要结合网络伦理关系自身的特点,归纳出适应网络社会需要的伦理法则。面对当前网络伦理危机,需要我们建立将网络的特点与伦理道德相结合的网络伦理,而在其构建的过程中,需要借鉴和吸收传统文化,以期构建符合中国特色的网络伦理,指导人们正确上网,正确行为,提高网民的道德修养与自律。 

网络的起因范文5

摘要:以问责程序为视角,通过对20082014年人民网舆情频道案例库案例的定量分析,测度网络行政问责的特征和效果。研究发现,网络行政问责发起、处理的效率逐年提高;发起工具主要是网络论坛发帖和微博、博客曝光;问责内容侧重领导干部或公务员的“恶劣言行”“选拔任用”“生活作风”等;问责原因以违反执业规范和行政违规为主,多属事中和事后的监督;问责对象指向处级以下领导干部;问责结果多涉及停职和免职等。结果表明,网络公众和传统媒体不断融合,共同促进问责效率提高;建立从网络公共舆论到党政部门启动问责的衔接机制,细化实体行政问责制度,将有助于进一步提高网络行政问责的效果。

关键词:网络行政问责;特征测度;运行效果;问责程序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268(2017)03005808

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互联网深刻影响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对比关系。在中国,公民借助网络工具,关注、评论和转发政府行使公共权力的各种信息,不仅建构了新的话语表达渠道,而且汇聚成强大的监督政府的网络舆论。对政府官员、权力僭越与滥用等行为,大多数公民已不满足基本的网络曝光,更希冀通过网络舆论的影响力,引起权力监督部门的关注、跟踪和调查,直至相关人员承担责任。另一方面,政府也越来越重视网络的声音[1],对网络诉求的反应也从最初的被动应对逐渐转变为主动回应。这是因为,网络曝光的内容与政府权力的正当行使息息相关。如果政府不予以足够的重视,或听之任之、或敷衍了事、或加以掩盖、或强行压制,都会引起公众对政府的质疑,严重影响政府的公信力。网络赋权于公民,形成强大的问责效应,这是互联网改变中国国家与社会权力关系中最具影响力的部分。可以说,网络行政问责已成为政府不得不面对的新课题。

目前,学术界主要关注网络行政问责兴起的条件与背景、特征与方式、功能与意义、风险与问题等基本理论研究。大多将网络行政问责看作舆情传播过程,较少将其纳入行政问责的研究范畴;研究内容和方法也较为单一,主要以“事件过程”分析为框架进行归纳性研究[2]。仅有少量研究使用定量方法,如宋涛通过对2003年至2012年135个网络行政问责事件和57个公众问责事件的比较分析表明,网络行政问责只是发起方式的创新而非问责机制的创新[3];丁利等通过对2003年至2014年128个行政问责相关案例样本的定量分析统计,揭示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网络舆情压力所引发的行政问责制度在建设过程中的特点规律、分布状况和实施效果[4]。杜治洲等通过对2004年至2013年217个网络反腐事件的实证研究,归纳网络反腐的主要特征[5]。文宏、黄之c通过对2008年至2015年 170 个网络反腐案例数据进行检验,探讨网络反腐中影响政府回应的主要因素[6]。上述研究的视角虽各不相同,但较少对网络行政问责的特征和效果予以定量分析。

一、核心概念与研究设计

网络行政问责是指网络公众利用互联网的开放性、互动性、即时性、信息共享性的优势动员、形成、整合公共舆论,以网络为主要方式发起对各级政府行政部门,以及作为个体的公务员特别是各级各部门行政首长行使行政权力和实施行政管理行为的监督,并要求他们对其行政后果承担责任的行为及其过程已有研究将这一行政现象称为“网络问责”。从问责的概念来看,它是问责方对其有权问责的客体进行权力监督并追究责任的过程。“网络问责”这一术语的客体指向并不明确,其客体既可以指向政府,也可以指向企业或非政府组织。所以,本文以“网络行政问责”特指公众藉由网络发起对政府及其公务员的问责。。它的主要特征有:主体是网络公众,客体是政府及公务员,实质是以网络公共舆论监督问责政府,结果诉求是追究客体责任,过程具有依附性。

所谓网络行政问责过程的依附性,是指问责主体在发起问责后,需要按照实体行政问责由于网络本身具有虚拟性,网络行政问责的主体并不是特定的个体、群体、机构或组织等实体存在,而是依托于网络虚拟平台汇聚形成的网络虚拟群体。因此,从这个角度看,那些由实体存在的个体、群体、组织等通过既有法律和制度渠道所形成的问责可以被看作为实体行政问责。二者都是行政问责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制度和程序,实现追究客体责任的诉求。网络公众虽然能发起问责,但对政府及其公务员的问责,最终需要由相应权力机关决定是否启动、如何执行,以及以何种标准追究责任等,网络公众不具有问责启动、执行和处理的权力实体行政问责程序一般分为问责发起、启动、执行和处理等阶段。问责发起指当行政部门和行政官员的行政决策、行政过程或行动结果的某个方面所发生的事件侵害了公共利益,引起问责发起主体的关注,符合可问责内容,问责发起主体可以提出经由问责发起程序向问责启动主体提出问责启动申告。问责启动是指经由问责发起主体的问责启动申告,问责启动主体经过法定程序,做出启动问责程序的指令,否则问责将不能启动。问责执行,是指问责启动后,问责主体按照一定的问责流程,调查事件真相,根据问责原因对问责对象所承担的责任进行甄别、判断的过程。问责处理就是问责主体根据已经制定的责任标准追究相关人员的任。在问责处理阶段,主要包括责任划分、确定责任标准、责任追究和问责救济等环节。(参见陈国权:《责任政府:从权力本位到责任本位》,浙江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32142页)。权力机关如果不启动问责,网络公众就难以追究问责客体的责任。即使在公共舆论的压力下权力主体启动问责,也会出现因执行不力而未被追责的情况。可见,网络行政问责过程也需符合实体行政问责的程序。而在网络虚拟性、匿名性、互动性作用下的网络行政问责过程,应该与实体行政问责有所不同,它在问责发起、启动、执行、处理等阶段应表现不同于实体行政问责的特征,发挥独特作用。基于此假设,本文对2008年至2014年人民网舆情频道案例库的舆情案例和《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报道的相关案例进行定量分析,具体对案例的时间、性质、原因、结果等文字内容进行编码、统计,并分为问责发起、启动执行、处理三个阶段进行测度。具体内容包括:在发起阶段,主要分析发起工具的构成与分布,通过发起时间的测度来检验发起效率;在启动执行阶段,通过对问责启动主体、问责内容范围、问责原因、问责处理时间等指标的衡量,测度网络行政问责启动和执行的特征和效果;在问责处理阶段,主要通过问责对象的职务级别、问责结果、问责人数、问责事件处理时间等指标来衡量此阶段的特征和作用。

二、网络行政问责发起的特征和效果

第一,网络行政问责总体呈逐年增长态势。如表1所示,2008年网络行政问责样本事件仅占总量的6.8%,但到2013年已达到26%。可见,网络行政问责在近几年具有良好发展趋向。2014年的绝对百分比为17.1%,虽略有下降,但仍高于14.3%的均值。

第二,网络公众主要通过互联网交互性工具如网络论坛、博客、微博、网络视频等发起问责。如表2所示,按照统计的数量,网络论坛、博客或微博分别是排在前两位的发起工具,前者有77件样本,占总量52.7%;后者有26件样本,占总量17.8%。在网络论坛中样本事件发起人一般并不很重要,关键在于事件内容所引起的公众关注度,而博客、微博的关注度主要来源于博主的影响力,对博主的关注度越高,转发和评论的人数越多则越有可能成为公共事件。此外,共有17件样本由网络视频发起,特别在2012年以后,网络视频曝光的事件明显增加。网络视频主要以图像呈现事件,比单纯以文字形式描述事件更具有说服力。所以,网络视频兴起之后,由其发起的网络行政问责也逐渐增多。网络媒体主要包括传统媒体的网络版、网络博客、网络微博等,以及网络新闻媒体,如搜狐网、新浪网等门户网站。它们既具传统媒体所没有的传播速度快、反应及时等优点,又有自媒体所缺乏的信息渠道多元、影响力广泛的特点。在网络行政问责发起工具中也占有一席之地。但统计发现,经网络媒体曝光的事件只有7件,占总数的4.8%。

第三,网络行政问责的发起时间(问责事件发生时间至问责发起时间所经历的天数)逐年缩短,效率不断提高。如表3所示,网络行政问责发起时间的平均值为60.8天,发起时间从2008年的39.3天,降为2014年的12.6天。

三、网络行政问责启动和执行的特征与效果

第一,网络行政问责的启动主体主要集中于上级党委和政府。网络公众发起后,专门的监督机关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启动问责。在统计的样本事件中,由上级党委、政府启动的事件占总数的43.2%和11.6%;如果再加上由二者同时启动的问责事件,其比例达到72%。除党委和政府之外,公检法司等部门启动问责的比例也相对较高,达到21.9%,其他如同级政党、同级政府、人大等部门启动问责的比例都较小。可见,上级党委政府在网络行政问责启动过程中发挥了主要作用。

第二,内容集中于公务员的“恶劣言行”“选拔任用”“生活作风”等类型的事件。根据中央、地方党政部门颁布的“问责办法”“监督条例”以及具体统计需要,所有样本事件被划分为15种类型,这是确定问责内容和范围的主要依据。按照事件数量由多到少排列的前6种类型是:领导干部或公务员的“恶劣言行”“选拔任用”“生活作风”“公款消费”,以及公检法司“权力滥用”、执法部门“暴力执法”,它们占比分别为18.5%、15.1%、13.0%、9.6%、8.9%和8.2%;从年度分布看,不同类型的样本事件随年度增加有明显的“大小年”之分。如“恶劣言行”类事件在2008年至2010年仅有1~2件,2011年骤然增加至9件,2012年降为1件,2013年又增加到7件;类似的还有“公款消费”类事件。其他类型的事件即使没有明显的波谷和波峰,也至少存在集中问责的年份。说明网络行政问责遵循“从众效应”,即当网络舆论对某一事件的热度还没有消散时,人们往往会借助事件热度,选择曝光相同类型的事件,以引起网络舆论的进一步关注,进而达到问责的目的。从问责内容与问责启动主体的关系看,领导干部或公务员的“选拔任用”和“公款消费”类事件,主要由上级党委启动,分别占比为72.7%和71.4%。在“公检法司权力滥用”类事件中,主要是由事件涉及部门的上级启动问责,占比为62.9%。

第三,问责原因以违反执业规范和行政违规为主。问责原因是政府或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出现了不符合或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纪律要求的过错行为,并为造成的消极后果承担责任的理由或依据,主要分为用人失察、工作失职渎职、行政违规、、贪污受贿、违反职业规范六类。如表4所示,违反职业规范事件的数量排在首位,共有52件,占样本总量的35.6%。然后按照数量多少依次是行政违规、、工作失职、贪污受贿和用人失察事件,分别占总量的18.5%、17.8%、9.6%、6.8%和2.7%。如果行政过程分为行政决策、行政执行和行政结果三个环节,那么,不同原因的事件可以大体归为不同的行政环节。用人失察属于行政决策环节,是工作执行过程中产生的违法违纪行为,贪污受贿是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已经产生的损害性结果,属于行政结果的环节。违反职业规范、行政违规和工作失职,既可以是行政执行过程中的过失和错误行为,也可以是因错误行为造成的消极后果。也就是说,除了用人失察之外,其他问责原因都出现在行政执行和行政结果环节,即网络行政问责主要集中在这两个环节,而行政决策环节的问责较少。

四、W络行政问责处理的特征和效果

第一,网络行政问责的对象主要以处级以下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主,有少量事件问责对象涉及厅级领导干部。按照党政行政级别职务的划分,问责对象的职务级别可被分为8级。如表5所示,网络行政问责的对象职务级别是科级、处级和厅级的比例分别为的37.0%、36.3%、10.9%,问责对象为正厅级的事件有4件这4个事件是“陕西华南虎事件”,陕西省林业厅厅长张社年被行政警告,副厅长朱巨龙、孙承骞被免职;“深圳海事局书记涉嫌猥亵女童事件”,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林嘉祥被免职;“表哥杨达才事件”,陕西省第十二届纪委委员、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杨达才被撤职;“雷政富不雅视频事件”,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被免职。。从问责内容和问责对象职务级别的关系看,有10种类型的问责对象涉及厅局级官员,其中,“恶劣言行”类和“生活作风”类各有3件事件问责了厅局级(包括副职)官员;共有12种类型涉及县处级官员,以“恶劣言行”类、“选拔任用”类、“”类和“生活作风”类为主;而 “公款消费”“暴力执法”“权力滥用”和“生活作风”类事件排在“恶劣言行”“选拔任用”类后,问责科级以下官员较多。

第二,网络行政问责所涉及的政府层级按照样本数量多少从高到低排列依次是县级、地市级、省级以上和乡镇级。如表6所示,它们分别占样本总数的58.2%、27.4%、11.0%和3.4%。也就是说,网络行政问责所涉及的政府层级主要以县级和地市级为主,二者所占比例之和为85.6%。而其他问责对象的职务级别以处级以下为主,占比为87.7%,即事件发生层级在地市级,问责对象的职务级别也主要以处级以下为主。

第三,网络行政问责的结果主要涉及免职、停职、和撤职。如表7所示,它们分别占样本总数的37.9%、17.9%、12.4%和9.7%。除去承担法律责任外,问责结果以免职、停职和撤职为主。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的主要问责方式,分别只有7件和3件,数量较少。从问责内容和问责结果的关系看,有59.1%、62.5%和70%的“恶劣言行”类、“选拔任用”类和“公款消费”类事件的问责结果是免职;52.9%的“生活作风”类事件的结果是;“暴力执法”类和“滥用权力”类事件的问责结果以免职和停职为主,分别占各自事件类型数量的72.8%和81.9%;“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事件的问责结果则以撤职和免职为主,占比为88.8%。

第四,问责人数也是问责处理结果的重要体现,当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比较重大时,承担责任的人数也相应增加。146件网络行政问责事件中,共有470人被问责。单个事件问责人数至少为1人,最多为57人。问责人数最多的事件是“江西鄱阳套取转移财政资金案”,该事件被网友于2011年2月16日在网络论坛贴出的题为“鄱阳县财政亿万巨款转澳门豪赌 财政局长风光依旧”的网帖曝光,经调查核实,从2006年开始,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基金股工作人员李华波转出境外资金高达9 850万元,并已逃到境外。同年8月1日,江西省纪委决定追究57名相关人员的责任,原鄱阳县政协副主席、县财政局局长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在网络行政问责中,问责1人的问责内容主要包括“恶劣言行”“生活作风”“选拔任用”和“公款消费”等。

第五,网络行政问责的处理效率逐年提高。2008年到2014年网络行政问责处理所经历的时间(指问责发起时间至问责结果公布时间所经历的天数)的平均值为21.2天,用时最多的事件经历316天,最少的只有1天。从年度变化来看,网络行政问责的处理时间呈逐年下降趋势(见表8),从2008年到2010年,平均处理时间从52.1天下降到15.4天,2010年到2011年的平均处理时间从15.4天又上升到39.4天,2011年以后,平均处理时间下降趋势明显,2013年仅为8.8天。从各年平均值的标准差来看,2012年以后各年平均值的标准差较小,离散度较低,说明2012年以后,更多事件处理时间在8~12天内完成。

五、研究结论和主要建议

从纵向比较看,不仅网络行政问责发起和处理的时间逐年缩短,效率不断提高,而且在问责不同阶段呈现出不同特征和作用。

在问责发起阶段,网络行政问责的发起工具不同,其效果亦不同。2011年以前,网络论坛发帖发起问责的效果较为明显。2011年以后,由微博、博客和网络视频曝光发起问责的事件数量增长较快,这说明信息技术提高了人们沟通的便利性,既能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政府和权力机关对信息的垄断,又能在短时间内形成集聚效应,促使公众发起问责。相比较而言,网络媒体发起问责的作用不大,但其传播扩散信息的能力不容小觑;而且,网络公众作为独立的发起主体,发挥了重要作用。网络的匿名性、交互性等优势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也推动了公民对公权力的监督和问责。此外,研究发现,网络公众和新闻媒体在发起问责方面有不断融合的趋势。一方面,新闻媒体发起问责的信息来源越来越依赖于网络;另一方面,网络公众发起的问责通过新闻媒体报道能推动当地政府启动问责。由于网络公众具有“草根性”,再加上是网络曝光的事件,政府有可能不予回应或理睬,但这些事件一经媒体特别是“官媒”报道后,便会得到政府重视,并加快启动问责。网络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相互融合,不仅推进了问责启动,而且加速了问责处理的过程。二者融合共同促进了问责效率的提高,说明网络行政问责有助于提高新闻媒体发挥监督作用。但是,由于公众在网络空间中获得的监督信息有限,网络交流中存在的“群体极化”群体极化是指团体成员一开始即有某些偏向,在商议后,人们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参见凯斯・桑斯坦:《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47页)“沉默的螺旋”等因素也容易使公众网络表达带有“偏执”色彩,甚至混淆公民隐私权和知情权的界限,再加之新闻媒体监督要接受主管部门审查等影响,网络行政问责发起也具有局限性。因此,网络行政问责须以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强化网络立法为前提条件。“在互联网为主要介质的时代,政府需要随时将自己在管理国家的过程中产生的信息向人民公布,政务公开、透明也成为信息时代人民对政府提出的要求。”[8]并且通过立法对一些基本的网络行为及其权利义务依据做出明确划分,如有必要“对知情权与隐私权、政务公开与党政机密、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社会问责与造谣诽谤等概念作明确规定与区分”[9]。

在问责启动和执行阶段,网络行政问责的启动主体以“党政部门”为主,多表现为自下而上的“公众”发起和自上而下的“上级党政部门”被动启动相结合的方式。从发起到启动,网络行政问责更多受“党政部门”的影响,这成为影响问责效果的主要因素之一。而 “党政部门”启动问责时机、原因和方式与网络公共舆论压力有一定的相关性。在大多情况下,政府若以公共舆论为标准处理事件,其目的就有可能不是约束权力,而是为了部门和个人利益不受公共舆论的关注或谴责,甚至为了平息舆论而采取相应处罚措施,治标而不治本。网络行政问责的监督制约政府权力的目的也被政府自身利益所替代。为此,政府应明确网络行政问责的启动标准,拓展网络行政问责的启动方式。在标准方面,公共舆论可以作为网络行政问责启动的标准,但不应该是唯一标准,相关部门还应根据问责事件的性质、预估的后果及实质性影响、对权力相对人的损害等因素综合衡量是否启动问责。在渠道和方式方面,目前政府把网络行政问责仅看作是公民举报的一种形式,采取开通网络举报的形式应对。在网络信息传播不那么发达的时代,这样做或许还是合理的,但是现今网络信息传播之快、受众之广,这种方式已经不适应网络传播的节奏。因此,建议发挥人大、人大代表,以及政协和政协委员的作用,拓宽网络举报和检举的受理渠道。从法理上,人大和政协有监督政府的权力和职责,特别是人大对政府及其公务员的工作有质询和调查的权力;从操作上,各级政府的人大代表分布于不同性质的组织和基层社区,更接近基层,更能倾听公众的声音,以及及时反应公民关切。因此,网络行政问责制度应明确人大或政协作为受理机关的地位,明_受理的程序和工作方式,比如各级人大常委会可设立专门的受理机构,或者对外公布人大代表的工作邮箱和网络举报平台,然后按照人大工作机制,组成独立调查团进行调查,最后将调查结果和建议统一交于纪检或检察院处理。

此外,建立从网络公共舆论到党政部门启动问责的衔接机制,有利于提高网络行政问责的效率。一般而言,网络行政问责的发起或举报不受时空限制,随时随地可发起问责,这就需要受理机关或各地政府从被动接受公民举报,转向主动在网络上监测公众问责政府的动态,做好问责发起与问责启动之间的衔接工作。这种监测也可以与日常的网络舆情监测结合起来,当在监测网络舆情时出现有关问责政府和公务员的内容时,及时由启动主体启动问责。这需要各级政府建立专门舆情监测机构,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方式,由第三方负责监测舆情,同时也要建立不同部门之间的纵向和横向的信息联系机制,一旦某一部门出现网络行政问责舆情时,其他部门可以及时通知该部门。目前中国网络舆情监测管理机构设置还比较分散,有的在政府公安部门内部设置,有的在行业部门内部设置,有的在党委宣传部门设置,这需要各级政府探索建立统一的监测管理机构,以协调辖区范围内整体舆情情况,并及时控制和管理。在此基础上,政府还需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舆情监测信息的收集、研判、预警、引导干预和处理机制。舆情研判的重点是对舆情发展的倾向作出预测性分析,这在技术上需要抓取大量的网络信息,在人力上,需要分析人员把握网络心理的发展脉络,根据技术信息进行科学研判。比如网络行政问责事件的发生有“周期性”,就是当某一类型的单个事件曝光后,其他相同类型的事件也接踵而至。所以,在进行信息研判时,当第一个事件发生后,舆情分析人员就要重点关注类似信息的舆情走向。当网络舆情发展到一定程度,有事态升级的可能时,则要启动网络预警机制,及时对可能升级的事件进行预警处理,这需要监测机构对事态升级的基本判断设置标准,比如在地方论坛曝光的事件,突然被传统媒体跟踪调查,则有可能升级为全国关注的事件;再比如影响力较小的论坛曝光的事件,突然被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论坛“加精”或“置顶”,则事态也有可能进一步升级。舆情预警及判断是舆情干预和处理的关键一环,如果预警判断有失准确,舆情扩散后,再干预和处理的难度就会加大。就舆情的干预和处理来看,这已经不是单一的网络舆情监测机构所能完成的,它需要问责启动部门与之通力合作。比如网络行政问责舆情达到预警阶段之前,相应的问责启动部门接到报告后,就应该启动调查程序,对网络信息予以核实,并把核实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如果信息不属实,则向社会澄清谣言,如果属实,则需要进一步调查。因此,有必要设立网络发言人制度,将启动部门及时干预的信息统一向公众公布。对于那些网络曝光后网络舆情短暂达到高峰期的事件,则需要网络舆情监测机构快速转变职能,从舆情监测转变为舆情处理的协调机构,协调处理来自网络、媒体、公众和政府内部不同的信息,交由相关部门甄别信息的真假,并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理,对虚假信息予以驳斥,对真实信息予以回应,由问责启动部门启动调查,或由决策机构做出处理决定。

在问责处理阶段,网络行政问责主要涉及免职、停职、撤职和等,而责令辞职和引咎辞职等问责方式则很少被使用。这与目前实体行政问责相关的规章制度不完善有关。也就是说,网络行政问责如果要进一步发挥作用,就需要改进和细化相关规章制度。具体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在问责内容方面,目前相关规章制度主要涉及重大事故、突发事件和各级政府行政效能不高等内容的问责,对网络行政问责涉及较多的官员恶劣言行、干部管理、公款消费等内容,在现有的规章制度中没有涉及或很少涉及,并散落在不同的法规条例中。比如有关公务员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的法律法规包括《公务员录用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条例》等,分别对公务员和领导干部管理的纪律和监督做出规定,内容庞杂,相应的处罚规定也较笼统。在《公务员录用规定》中,对于违反录用纪律的,只说明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处分,如何处分没有具体规定。这些笼统和模糊的规定对于目前如何避免和处罚网络行政问责涉及的“萝卜招聘”等具体问题没有规范意义,所以需要建立专门针对领导干部管理方面的问责法规,以监督和规范干部权力的行使。另外,目前涉及官T恶劣言行等的问责主要适合以《公务员道德法》《行政伦理法》等以行政伦理为核心的法律规章制约,中国在这些方面的立法比较薄弱。第二,政府应明确网络行政问责的责任标准、惩罚措施。目前网络行政问责的问责主体主要按照既有的规章制度追究政府或公务员的责任,但现有规章制度规定比较模糊,对网络行政问责的责任追究也就难以准确界定。比如在《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第五条的问责情形中,出现频率较高的词是造成“恶劣影响”“重大损失”,但是对“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没有明确规定,因安全事故造成的恶劣影响和因用人失察造成的恶劣影响,明显性质不同、范围不同,其结果也不同。按照这样的模糊规定,可能会出现问责主体仅仅凭借主观臆断判定事件严重程度的问题,这对问责对象造成了潜在的不公平。同样的问题在网络行政问责中也有所体现,由于网络行政问责内容在问责法规中本就存在缺位问题,对责任标准的确定更是缺失,这有可能导致出现问责主体凭借主观臆断做出处罚的情况,同时也可能使网络行政问责的责任追究成为一种形式。所以,网络行政问责应当根据问责内容不同,设计可操作的行政责任坐标体系。“在这个责任标准体系中,任何行政行为放置其中,都可以成为坐标系中可见的而非抽象的一个点,并以具体化的指标参数体现出来,从而确定问责对象应当承担责任的大小、轻重。”[10]第三,若要使网络行政问责发挥实际的效力,还应该细化各处罚方式的实施条件、时间,解除处罚的条件和时间等。比如对免职、责令辞职、引咎辞职等常用的问责方式应如何实施和评估,如何解除等,政府应在相关规章制度中予以明确规定。

综上,网络行政问责的发起、处理效率较高。因其主要来源于网络公众的监督,在发起阶段强化了公民或媒体的监督作用;在其他阶段,网络行政问责的效果则更多受党政部门把关的影响,以及相关规章制度完善程度的制约,只对公众监督特定内容、范围的客体有辅助和推动作用。本文以2008年到2014年的样本事件定量分析网络行政问责的效果,揭示其内在的基本特性。但是,从2008年至今,政府对网络舆论的态度经历了从温和支持到较多干预的转变。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网络行政问责也从2013年的“亢奋期”进入2014年的“冷静期”,政府明显强化了网络监管,这有利于对已然出现的一些网络“乱象”进行整治,促进一个清明、文明和开明的网络环境的建设。但是,这也有可能抑制公民正当行使网络监督的权利。在这样的背景下,网络行政问责的特征和效果又将发生怎样的变化呢?所以,有必要对其进行持续跟踪研究,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全面认识这一新兴的公共行政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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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acteristics Measurement and Operation Effect of Network

Administrative Accountability:A Perspective of Accountability Procedures with An Empirical Analysis of 149 Cases

YAO Li

(Dongfang College, Zhejia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 Haining 314408, China)

Abstract:

It measured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effects of network administrative accountability through quantitative analysis of cases collected by the public sentiment monitoring room of People’s Daily Online from 2008 to 2014 and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ccountability procedures in this paper. The study found that the efficiency of starting and treatment (increased year by year) of network administration accountability was improved year by year, launching tools were mainly network forum posting and microblog exposure, accountability content focused on bad words and deeds, selection and appointment, life style leading of cadres or civil servants, accountability reasons were mainly violation of the norms of practice and administrative violations, and accountability results were mainly suspension and dismissal. Results showed the efficiency of network administration accountability was improved with continuing convergence between public network and traditional media. It will be further improved if linking mechanism is built from the network public opinion to accountability initiated by government departments, and the system of administrative accountability is further refined.

Keywords:

网络的起因范文6

关键词:网络故障;检测方法;教学

中图分类号:TP27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05-0244-02

本文、论文主要谈及了如何简单地教会学生分析网络故障的方法,要求是以最简单的方法进行判断网络故障的原因,让学生能够在短时间内学会判断网络故障的技术。

一、网络故障给用户带来的麻烦

目前,我国联网人数众多,网络几乎普及了家家户户,同时网络涉及了生活工作的方方方面,例如开网店、搜索学习资料、娱乐等。

1.影响用户冲浪娱乐。上网冲浪几乎成为了我国年轻人的生活习惯,许多人使用电脑来看电视节目,或是改用电脑来看新闻、图片、听英语。如果计算机无法上网,肯定会影响到人们的娱乐。很多人除了使用联网电脑娱乐之外,很少懂得其他娱乐方式,如果网络出现故障,会影响用户的使用情绪。

2.影响用户学习工作。利用网络来工作和学习也是很常见的,许多高三老师需要用网络来查找相关知识,假如该老师电脑网络有故障,无法上网,会直接影响该老师的备课质量。此外,高考报考、填报志愿等等,很多都需要使用网络,在网络故障随时会出现的今天,计算机专业老师要重视学生判断网络故障能力的教学。

网络已经融入我们的生活,然而几乎每一位用电脑的人都遇到过网络故障,经历过网络故障没办法上网的人都体会过这种情况引起个人的烦恼。

二、网络故障产生的几种原因

网络故障影响虽然大,所幸导致网络故障的原因并不多,解决方法也不难,主要总结为以下几种。在网络故障教学之前,老师需要知道导致网络故障的原因,然后在课堂上才能把所有常见的原因跟学生讲解。

1.计算机程序的干扰。有些病毒或者防火墙会拦截网络数据,或者计算机的IP策略也能阻止上网,这种情况找原因比较难,往往需要回忆网络无法上网之前使用了什么程序,或者进行了什么操作,才能找到导致这类网络故障的原因。这种故障比较容易解决,只要把错误的设置重新设置回来即可。或者查看计算机日志,往往也能找哪种程序干扰网络。

2.网线连接问题。宽带网络连接接触不好也会直接导致计算机断网,这种原因比较好教学,老师只要提醒学生检查桌面右下角网络的标志,有没有交叉之类的符号,如果有,就是宽带连接不好,可是尝试重新拔出宽带,再接上去,让接触变得更好一些。当然,也可能是宽带断网的原因。

3.IP协议故障。分析是否为IP协议出现故障时,有一个很简单的方法,首先打开命令提示符,输入ping 127.0.0.1,也就是ping一下IP协议是否通畅,如果不通,说明是IP协议出现了问题。在判断网络故障时,ping命令是经常用到的,其原理是,检查网络的哪一段不通,不通的一段就是故障。

4.路由器问题。计算机联网,通过IP协议之后,经常需要通过路由器,这是检查局域网电脑故障需要的部分。也可以通过上文所说的ping命令来检查是否为路由器问题,ping一下电脑的路由器,如果不通,说明是路由器存在问题。

5.IP冲突。有时候,ping一下IP协议、路由器、远程网站都通,就是无法联网,这种情况可能是局域网中IP出现冲突,不同电脑使用了一个IP,自然无法上网。如果没学过这种情况,会觉得比较费劲,毕竟ping远程网站也能通畅,却上网不了。IP冲突是很偶然的,有时候电脑会突然间出现这种问题,往往在检测网络故障时不容易想到这种原因。

网络故障原因基本离不开上面几种情况,在教学时,老师要注意做到全面教学,不能忽略了其中某一个部分,任何一种导致网络故障的原因都可能会出现。

三、如何进行网络故障教学

教学如何分析网络故障并不难,老师要研究,怎么才能有条理地教学生理解和记忆分析网络故障的原因。在记忆方面,需要从系统的角度来学习网络故障,也就是说先了解可能导致网络故障的因素,然后再教学每一种导致网络故障的检测方法;此外,带领学生在电脑台前实践。

1.总结网络故障的常见原因。总结网络故障常见原因不能只靠课本内容来总结,电脑老师要根据自己生活中维修网络故障的经验来总结,本文上述的五个因素也是平常电脑无法联网的常见原因。技术将会用于生活,那么就需要先源于生活,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网络故障才是比较常见的。

2.总体、分布讲解检查方法。什么是总体讲解呢,就是把所有导致网络故障原因概括性地讲解,优点是能够让学生一目了然地了解到导致网络问题的常见因素,缺点是对每一种原因讲解不够细;而分布讲解恰好弥补了总体讲解的不足,能够把不同原因分开来,详细讲解。网络故障的原因众多,如果只是分布讲解,学生记忆起来比较混乱,把总体讲解和分布讲解结合在一起,便能大大提高学生对相关知识的记忆。

3.进行电脑实践。计算机教学是基于电脑操作的一门学科,十遍理论讲解也比不上一次电脑操作,在电脑操作过程中,学生会加深对老师讲解的知识的理解。一般来说,尽可能让每一位学生接触到每一种常见的网络故障情况,如果学生忘记了如何检测,老师再进行点拨,这样记忆会更加深刻。

网络故障教学检测方面较多,学生刚接触时不容易一下子掌握,需要进行多次反复讲解和手动实践才能把知识记住,同时,正确的教学方法会提高学生接受新知识的能力。

四、总结

网络是共享资料的最大平台,许多人使用电脑时难免不了上网,电脑老师有必要教会学生如何在短时间内准确判断网络故障的原因,然后对症下药,解决故障。教学网络故障检测方法最大困难是导致原因多,学生不容易记忆,有效的教学方法能够帮助学生在遇到网络故障维修时,一下子回忆起所有的常见可能及其检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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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郭蒂.浅谈校园网络故障的基本解决方法[J].甘肃科技纵横,2010,39(4):41-42,40.

网络的起因范文7

关键词:网络推手 商业模式

从2005年的“天仙妹妹”,到2008年的“封系王老吉”事件,再到今年年初的“北外香水女生”事件,台面上的人物或企业都吸引到了足够的眼球,但在幕后却有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他们就是网络推手。从2005年被称为“浪兄”的杨军推出“天仙妹妹”余红艳至今,中国的网络推手已经走过了四个年头。这四年当中,从无意识到有意识,从推人到推企业产品,中国的网络推手逐渐行业化、产业化。

目前网络推手还是一个新兴行业,有意识地网络造星至今也不过四年。目前学界对网络推手的概念还没有权威的说法。2009年4月7日最后修订的维基百科给出的词条为:“网络推手又被称为网络策划师,是指借助网络作为传播媒介,通过策划营销方案推广、炒作来达到捧红某个平民目的的个人或者团队,俗称‘网络造星者’。网络推手这个职业在中国内地近几年因同络的发展而兴起,据业内人士透露从业者在中国目前已有上万人的规模”,这一概念并不完整,目前网络推手已经不仅限于造星,已经开始向获利更丰的为企业做策划推广转变。以维基百科的词条为蓝本,本文把网络推手界定为以网络为平台,以炒作为手段,通过包装人物、策划事件等方式吸引眼球,以达到网络造星或推广企业产品目的的个人或者团队。

工信部在2009年4月份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网民数量已经达到3,16亿,谁也不能忽视中国网络这块超级市场。网络推手这个行业的兴起也得益于中国互联网的飞速发展。2005年杨军对“天仙妹妹”余红艳的成功运作才使网络推手这个词为人所熟悉,近几年网络推手行业也借着中国互联网发展的东风快速发展,其商业运作及赢利模式也逐渐成熟。

一、网络造星的运作模式

从“浪兄”杨军开始,即在网络推手的最初阶段,主要是以推人为主,即网络造星,然后从中获利。从天仙妹妹、非常真人,到芙蓉姐姐、二月丫头,再到最美清洁工、中国最美乡村女教师等都是网络造星的产物。从这些红人红遍网络的过程中可以大致理清网络推手在网络造星过程中的运作模式。

前期准备阶段:选点策划包装。网络推手们并不是不加选择地造星。而是抓住网民的心理来运作。审美、感情、故事是选点策划必不可少的三个因素。审美,抓住网民对美的追求心理,即多让美女出位,而美蓉姐姐走的是反传统路线,以极大的争议吸引到了眼球。感情,即利用网民对真善美的追求和对假丑恶的厌恶心理来制造事件,引起网民的兴趣,像最美清洁工,最美乡村女教师等最美系列就博得了网民对弱者的同情,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最初的天仙妹妹仅靠异于世俗的美取得了成功,因为她引起了早已审美疲劳的人们的视觉兴奋,当人们产生新一轮的审美疲劳时这种运作方式就不会有太大的效果,就必须转向策划事件,即创造有创意的故事来引起注意。因为喜欢听故事也是一般网民的普遍心理,并且有创意的故事不容易使人产生审美疲劳。非常真人就是这种类型,以真人新闻漫画的形式制造着视觉热点。

中期运作阶段:发帖炒作。包装策划以后就进入执行阶段。新闻网页、贴吧、网站论坛、博客、QQ群、聊天室、网络视频被称为网络推手的七种武器,这些都是推手们的炒作平台。其中论坛最受青睐,因为在论坛发帖互动性强,回应迅速,很容易形成舆论阵地。而这其中还需要论坛和网站的合作,置顶、加精华、标题飘色、推荐首页和制作专题等都需要论坛版主或网站编辑来完成。这需要推手公司与论坛和网站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另外雇用和“水军”在网上展开论战、引起关注是必不可少的。知名博客是重点合作对象,因为这些人在各自的小圈子里面都起着舆论领袖的角色,他们发出的声音更有说服力,效果更好。还要雇用大量的“水军”在论坛里面展开论战,并且沦战不能呈一边倒之势,还要有一些人充当反面角色来激起论战,形成舆论热点。中期运作是最关键的阶段,这关系着整个造星运动的成败。

后期收尾阶段:网上网下互动,完成造星。在网上形成舆论热湖后,网络人物还要从网上走到网下,即与传统媒体合作,让传统媒体形成第二波的报道热潮。由于竞争和追求热点等原因,传统媒体也热衷于报道这些舆论焦点,而不管是不是炒作。网络人物作为人为制造出来的热点,甚至也是传统媒体追逐的对象,因为他们已经在网上形成了第一波视觉关注热潮,传统媒体可以借此提高关注度和发行量。再者一些推手公司及企业都和传统媒体有广告等合作关系,两者会相互利用,从而促进网络造星。网络人物从网上走到网下也是十分关键的一环,没有传统媒体的跟进关注报道,网络人物在现实中的影响力就会大打折扣。

二、企业推广的运作模式

一些网络推手在最初的网络造星取得成功后就引起了企业的注意,于是一些推手开始向为企业做营销策划过渡。相比造星,为企业作推广获利更丰厚,更有保障,

为企业产品作推广与网络造星的运作模式相似,所不同的是在为企业产品推广的前期策划阶段主要是以事件营销为主。通过挖掘或编排一个事件作为炒作由头,把企业或产品推上舆论焦点,为人关注。在整个营销策划推广过程中还会运用到社区营销、病毒式营销等营销方式,以提高运作成功率。成功的案例是“封杀王老吉”事件。网络推手们以王老吉在灾后捐款一亿元为噱头对王老吉进行炒作。借助灾后捐一亿元的机会,网络推手在网上发帖提出“封杀”王老吉,号召买光超市的王老吉,继而传出多家超市的王老吉断货的消息,事件从网上走到网下,在现实中产生影响。虽然王老吉被指利用国人对灾区的感情炒作有违道德,不过单纯从商业的角度来看,确实成功地提高了王老吉的知名度和销量。

三、产业链

由于为企业作推广收益更有保障,获益更丰,因此早期的网络推手开始成立自己的公司,由单兵作战转向团队作战,由推出网络红人转向推广企业和产品。此外一批同类性质的网络营销策划公司也迅速成立。据著名推手立二在2007年的估计“至少有数万人从事网络策划,较有规模的团队有几百个”,现在已远不止这个数目。众多推手公司的成立,以及向企业推广转变,网络推手行业逐渐产业化。产业链也逐渐清晰化。

产业链的上游是企业客户。企业为企业本身或其产品提出推广请求,并要求取得一定的效果。

产业链的中游是推手公司和网络公关公司,以及论坛和博客网站。推手公司处在关键的产业链的中游。他们接受企业

的推广任务,经过策划以后开始执行。论坛和博客网站也处在整个产业链的中游。因为论坛的版主和博客网站对帖子和博文有编辑的绝对权力。通过与他们的合作,由他们把推手公司指使所发的帖子置顶、加精、删除负面新闻帖或推荐首页,制作成专题等。论坛和博客也是整个产业链中重要的一环,没有它们的工作,推手公司的策划就很难执行。可以说论坛与博客是网络推手赖以生存的环境和平台。除了可以获得一定数量的合作费用外,论坛和博客在整个活动中可以明显地提高点击鼍和关注度,这也是它们又一收益来源。

发帖公司以及“水军”、和博客作者们处在产业链的下游。他们被网络推手公司雇用来为策划事件制造舆论环境做一些简单的工作,比如在论坛里面大量灌水,按照推手公司的指示展开论战等,以在论坛里形成视觉焦点。他们按工作量取得报酬,当然报酬微薄、现在也有很多专门的发帖公司,为推手公司或企业发帖,在初始阶段多用机器发帖,现在由于论坛对机器发帖实行了较为严格的控制,多通过验证码和回答问题的方式来控制,且控制方式越来越复杂,因此这些发帖公司不得不转向人工发帖,当然费用会更高。通过产业链下游的公司或个人的参与,整个策划事件才能成为舆论焦点,取得成功。

四、赢利模式

网络造星的赢利模式。在推红一个新人后,网络推手们的赢利点主要有三个:一是广告提成,二是担任经纪人,三是包装费提成。广告提成是最常见的赢利点。网络新人成为明星后受到企业的追捧,厂告代言必不可少,网络推手们自然可以从中获得丰厚的提成。不过网络明星的广告代言费都远不如传统意义上的明星,主要原因是其影响力有限。通过担任网络明星的经纪人,从其参加活动的出场费中可获利。浪兄杨军推出“天仙妹妹”后就做了她的经纪人,除了从她的广告代言费用中获得大部分外,还经常从其参加的商业活动出场费中得到一部分收益。包装费提成是把自己推出的红人整体转卖给专业的演艺公司,由演艺公司再次包装推广,推手们可以获得一次性的整体转让费或者包装费提成。

企业推广的赢利模式。为企业作推广获得的报酬更加丰厚。虽然为企业作推广要视推手公司的业务侧重点而定,但总的来说它们的赢利点主要有:一是活动策划费,二是宣传制作费。活动策划费主要是通过出售创意和方案收取费用。比如著名推手陈墨的公司就主要是以出售好的推广创意来赚取一定的费用。宣传费、制作费,是具体到推广执行阶段时。一些推广团队为企业在论坛发帖,制作宣传视频、动漫flash或者创建贴吧、QQ群等,并从中收取费用。

五、网络推手商业模式评析

“网络推手归根到底是通过策划和传播信息来获得商业价值的”,这句话道出了网络推手的核心价值所在,即通过策划和传播信息来创造自己的独特商业价值,但目前网络推手行业还处在起步阶段,还面临着诸多问题。有人形容网络推手行业现在正处于春秋战国时代一点不言过其实。网络推手的商业模式值得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网络的起因范文8

进入2009年,网络反腐不但风头不减,而且正在以摧枯拉朽的气势要将反腐败进行到底,举凡大小官员的各种违法、腐败行为,一经上网,就面临着网民的穷追猛打。网络反腐败何去何从,它的前世今生又是如何,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

起于草莽的网络反腐

说到网络反腐败,严格地讲,并非是一种新型的反腐败形式。反腐败有通过专门的国家机关利用公权力反腐败,也有公众利用公共传媒和社会舆论进行的权利反腐败,网络反腐败从其本质上讲,不过是一种利用公共传媒进行的权利反腐败形式,只不过是利用了互联网这种新型的公共传媒。

在没有网络以前,民众想投诉、举报官员,想反腐败,难度相当大。从理论上讲,民众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举报,但是,是否受理与立案,特别是能否进行实质性调查与侦查阶段,往往取决于领导者的兴趣与决心。从电视剧《大雪无痕》中,我们可以看到,当事人举报贪官要引起上级的重视,还不得不走关系,通过熟人将举报信递到高层。当然,民众举报贪官,也可以向公共媒体投书、请求记者进行调查,但是,这同样是一条狭窄的道路,毕竟每天来举报的民众多如牛毛,而记者能接待和进行深入采访的则少之又少。何况,媒体与记者并非生活在真空中,他们同样受制于舆论监督环境,生活在人情与压力之中。据说,当年异常火爆的央视“焦点访谈”门外,排了两条长长的队,一条是民众告状的队,另一条是官员和地方政府要求撤稿的队。

网络的兴起,不能说彻底扭转了反腐败模式,但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民众被动求助的局面,从一定程度上为民众争取主动话语权创造了优势。互联网改变了发表的权利,发表的低门槛,几乎使得每个会写字的人都有向在网络这个公共媒体发表的权利,网民可以利用网络进行举报;互联网的即时性,可以让信息及时和传播,给希望举报贪官的网民带来希望;互联网的互动性,使每个网民可以及时留言和交流,给举报贪官的网民带来信心和动力。

通过网络这个平台来进行举报与投诉,进行反腐败,始于上个世纪90年代末,一些最早上网的网民开始利用网络论坛,贴上自己的举报,以期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而在网络发展的初期,网站的主办人为了吸引人气,也比较欢迎这种举报和反映社会不正之风的帖子。网络反腐初见端倪。

然而,在上个世纪末,网络还算是一种奢侈的东西,能上网的人比较少,集中在一部分精英人士中,网络在社会影响力小,网络反腐自然很难成气候,网络反腐往往只能起到举报人情绪宣泄的作用。网络反腐的发展并真正锋芒毕露是进入了二十一世纪,上网的门槛越来越低,越来越多的民众通过网络来表达自己的声音,网络也为官方和高层所重视,成为社会舆论的风向标。网络在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宝马撞人案”中小试牛刀。而网络反腐败也从简单的在论坛发帖举报,到专门的反腐败网站的建立,标志性的事件是2004年的“下跪的副市长”事件,此前,当事人多次向有关部门和媒体举报无果,转而求助“中国舆论监督网”,2004年6月10日,“中国舆论监督网”网站创办人李新德发表“下跪的副市长――山东济宁市副市长李信丑行录”一文,在网络上引发了轰动,事态急剧而下,只用了46天的时间,李信被宣布逮捕,进而被判处无期徒刑。这是全国首例利用互联网举报“厅级高官”成功的案例,标志着中国网民利用互联网伸张正义,初战告捷。

网络反腐的高歌猛进

这几年来,网络迎来了它的高速发展时期,有数据统计,截至2009年1月,我国网民数已达到2.98亿人,手机网民数则首次超过1亿人,网络在社会生活中具有越来越大的作用。由此同时,网络反腐败也开始走向高歌猛进时期。

众多论坛举报与反腐网站如雨后春笋,发挥强大威力。这种作用主要由论坛与反腐的专门网站披露和登载相关举报材料,网民帮忙转载,网民留言和发表文章给予舆论支持,继而形成强大的网络舆论攻势,引起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的关注,进而盖子被揭开,腐败分子被查处。

2008年,“一夫两妻”的腐败书记同样栽倒在网络上。2008年7月6日,网民王培荣接受董锋之妻睢传侠的委托,向《中国舆论监督网》举报其丈夫、区委书记董锋涉嫌重婚罪和经济犯罪的事实。之前,董妻举报两年无结果,董锋还放言称:“北京、南京、徐州我都拿钱买通了,你敢举报,我一个电话,就叫你坐牢。”网络曝光后,徐州市委非常重视,仅三天时间对董锋采取措施,纪检部门对董锋调查处理。随后,与董锋多年的工作搭档、徐州市泉山区常务副区长晁月芹也落八法网。经检察机关查实,董锋涉嫌受贿近400多万元,有多名情妇和私生子,生活腐化。晁月芹涉嫌犯罪金额有200万元,也有多名情妇。此外,网民还专门就举报某一贪官设立专门网站进行网络举报。

2007年6月,上任仅半个多月的重庆市万州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区人事局局长贾在云被“”。经查,贾在云在任万州区商委主任期间套取国家专项资金341万元,被处以“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两年”的纪律处分。而贾在云的落马,缘于有知情者建立了专门的网站,“曝光”了其涉嫌的经济问题及相关证据,万州区纪委据此介入调查。

网络反腐与传统媒体密切互动,促进反腐的深入。以往对于腐败的舆论监督,主要在于传统平面媒体――报刊、电视、广播,但是,网络媒体兴起后,舆论监督的主要阵地开始逐步转向网络,网络第一时间披露消息,举报贪官和腐败行为,并且,网络的言论尺度更大。而传统媒体则受制于新闻纪律等种种因素,不能第一时问披露一些腐败现象,但是,传统媒体以其的公信力和长年的威信,具有网络所不具有优势。因此,在新形势下,传统媒体与网络密切配合,进行互动,增强了反腐败的合力。往往网络第一时间披露相关腐败现象,而传统媒体马上跟进,将影响力和舆论进一步扩大,从而更加引起领导和职能部门的注意。

2008年,河南信阳国土局的“史上最牛的中部地区处级官员别墅群”事件,充分展现了网络的巨大威力和与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的互动关系。网友“米兰血

液”的帖子在论坛上名为《强悍:史上最牛的中部地区处级官员别墅群》,配了4张照片,其中3张是关于别墅的。帖子中说,位于信阳市湖东大道2号的“园桂园”是信阳市国土资源局的家属院。帖子中还称,别墅分配给领导时,仅收取建筑成本,每套约20万元,而当前实际价值约200万元。很快,这个帖子引起了广泛关注。网络披露后,数十家传统媒体纷纷跟进,派出记者进行调查,在全国引起轩然大波,迅速引起信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7月12日,有关方面对相关人员作出责令写出检查、行政警告等处分。并且,由信阳最牛别墅群起,网民又爆料出了景德镇的最牛别墅群,引入一系列连锁事件。

网络低门槛让非利益攸关者介入反腐败,催熟“公民社会”。举报贪官和腐败现象,那是需要巨大的成本的,每年举报人被打击报复的血淋淋的事实摆在我们面前,有消息称,改革开放30年来,评出的10个反腐名人,其中9人遭到打击报复。因此,在网络兴起伊始,那些敢于在网络上举报的,往往是与其利益直接相关的当事人,以及极少数富有正义感的人士,一般人是不敢问津。但是,网络的匿名性,让举报的门槛大大降低,从而让一些与腐败现象没有直接利益的公民也敢于挺身举报。

2008年11月26日,网民“魑魅魍魉2009”在天涯论坛了一则帖子:《我无意中捡到的某市公务员出国考察费用清单》。最终,这则帖子引起一场反腐风暴,致使江西省新余市等地区多名官员在这起事件中落马。

网民“魑魅魍魉20a9”的正义行动激励了更多的网民挺身来反腐败,今年2月,各大网站上出现了这样一段视频,内容是广东肇庆市端州区区长等13名公务员以公务考察为名在国外吃喝玩乐,直接导致端州区区长下台。

网民风起云涌的反腐行动,正让我们国民逐渐具备关心公共事务的公民素质,促进我们社会向“公民社会”转变。

“人肉搜索”让网络反腐如虎添翼。进入新的时期,网络反腐不但如火如荼,更因为“人肉搜索”相助,变得愈战愈勇。“人肉搜索”与网络反腐首次结合并且干得最漂亮一仗就是周久耕事件。今年2月,周久耕因涉嫌严重违纪,被江宁区纪委立案调查。3月20日被、开除公职,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网络反腐中官方的身影

“网络反腐”,从民众和权利的角度,那是利用网络来举报腐败分子和腐败现象,形成公共舆论压力;但是,从国家机关和公权力角度上讲,则是国家机关积极利用网络平台听取网民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接受、处理和反馈网民的举报及有关投诉。

在民间网络反腐如火如荼之际,国家机关也盯住了网络这个平台。200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就设立了全国检察机关统一的举报网站:进入最高检网站主页,“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的链接非常醒目。点击进入举报中心,再点击“我要举报”,就可以看到一张中国地图,举报人可以选择相应省份,点击即可进入该省检察院的举报平台进行举报。“举报中心”会自动生成―个密码,举报人据此密码可以随时查看举报的处理情况。自此,网上举报正式纳入了官方权威反腐渠道。

2005年12月2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首次公布了中央纪委室、监察部举报中心的网址。截至2008年,全国已有18个省级纪检监察机关相继开通举报网站。其中,山西、贵州等省的许多地(市)级、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也建立和开通了网上举报。浙江省11个地(市)和85个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和开通了网上举报。

提起官方的网络反腐败,我们还不得不提到一个人――被称为“网络反腐第一人”的湖南株洲市原纪委书记杨平。杨平通过实名上网,与网民直接对话,交流反腐败工作,在其任内,出台了全国第一个网络反腐倡廉方面的文件――《关于建立网络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的暂行办法》。在他的推动下,株洲市在全国推出首个网络反腐操作办法,在红网株洲论坛上开辟“反腐倡廉网络信息中心”专栏,还将另外开通《株洲廉政》网站。

目前,网络反腐在官方心目中权威性越来越大,国家机关和有关领导人越来越多地利用网络这个平台来收集网民意见,特别是反腐倡廉的意见与建议,接受对腐败现象的举报与投诉。今年3月16日出版的《人民日报》,以专文介绍了山西省委在重视网民意见方面的制度化成果。文章称,“开通网上通道以来,指定专人负责每天浏览相关网站,下载网友留言。去年至今的14个月中,省委书记张宝顺对社情民意工作有关材料批示71条次,其中对‘人民网’网友留言批示弱条次,经过督办和转办,已全部落实并答复网友。”据说这个“网上通道”已经形成了从接收到督办、转办、反馈,一环扣一环,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的良好的运行机制。

网络反腐,路漫漫其修远兮

网络反腐败,虽然同样属于借助公共媒体来争取舆论、民众支持,吸引官方注意力的权利反腐败,不过,网络反腐之所以能蓬勃发展、日新月旺,就在于它比起传统媒体,比起其他反腐败形式,具有无法逾越的特点。

网络反腐具有及时快捷、广泛便利的特点。网络的传播速度之快、规模之大,可一夜间让一件事家喻户晓,而且可以进行“点对点”反馈。改变了以往向职能部门举报需要经过“上门―登记―谈话―反映情况―受理”等一系列繁琐的程序。

其次,网络反腐还是虚拟匿名,准入零门槛、低成本的特点。只需一台电脑,任何人都可以上网举报,并且还可以进行匿名举报,不用过多担心打击报复,激发了许多人自发举报。

再次,网络反腐还有公开透明、震慑力巨大、不易被收买的特点。网络举报一经,就会在网络迅速传播,在网络公之于众,被举报人想要让举报信息从网上消失,成本极大,甚至无法成功,网络举报具有巨大的震慑力。

复次,网络反腐还具有立体直观、生动形象的特点。网络的是一种多媒体,可以文字、图形、声音、和视频同时集于一体,这使得网络举报更能吸引公众的眼球,使得公众更加关注腐败现象。

最后,网络反腐具有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宽容度、自由度,它可以使得一些被地方官员压制的事件及时迅速地披露出来,而不像一些传统媒体一样受制于种种因素。

网络反腐因有如此多的特点,所以,在新的时期,它推动着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具有不可磨灭的伟大意义,在可以预见的未来,网络反腐必将是我们一个最为重要的反腐败形式之一。但是,我们仍然要清醒地认识,网络仍然有其不足。首先,网络反腐作为一种利用媒体的反腐败形式,仍然是一种靠吸引眼球的反腐败,所揭的腐败现象要足以新奇、特别,特别是能吸引传统媒体的关注,引起网民的关注,反腐败才有效果;而事实上,大量的网络举报淹没在网络的大海中,能有幸被网民关注和查处的毕竟是少数。其次,网络反腐要与现实的权力反腐进行有效的衔接才能起到实效。事实上,在一些事件中,网民议论纷纷,网上舆论沸沸扬扬,但网下的公权力机关岿然不动,甚至为官员辩解,网络反腐的成效就大打折扣。

网络的起因范文9

关键词 网络舆情 机制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率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人进入到网络社会中成为网络公民,并在网络中积极地利用各类工具和平台来表达意见、交流观点、寻求信息,互联网也凭借其自由性和便捷性等优势让民众的诉求可以更有效地表达,促使网络“意见自由市场”①的形成。这些意见通过某些热点事件由分化到聚合,形成了具有影响性和倾向性的网络舆情。因此,本文对网络舆情的形成机制进行探析,以便准确把握网络舆情的发展规律,利于更加透彻地听取诉求、知晓民意,对于及时疏解矛盾、释放压力、稳定民情有重要意义。

一、网络舆情的发酵期

网络舆情的发酵期是指事件曝光并在互联网中逐步扩散的阶段,此阶段中,事件进入公众视野,开始引起小部分网民关注。但由于互联网中充斥着大量新鲜事件吸引着网民的视线,因而,并非所有事件一经爆料就可以迅速致使网民聚焦形成网络舆情。只有小部分事件能够经过抽象化而导致潜在社会矛盾激发,引起网民广泛聚焦成为热点话题,从而形成网络舆情。②致使网络舆情发酵的条件有四个:

一是潜在的社会情绪。当代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各类社会问题丛生,各种矛盾聚焦放大,众多的矛盾事件激起多种社会情绪。

二是便捷的网络自媒体。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的掌控角色一般由政府、媒体工作者等扮演,这些人作为“把关人”控制着信息的选择和传播,而这些媒体的信息承载量也有限,不能满足民众表达欲望。而论坛、微博等网络自媒体的出现,消除了“把关人”角色和信息承载量的限制,使每个网民都可以较为自由地、便捷地成为信息者、传播者。网络自媒体为网民提供了一个相对自由的讨论平台,并且可以实现网民之间即时的互动。

三是网民积极的权利意识。网络的匿名性和自由性赋予了网民更高程度的话语权,使网民不再畏惧因表达言论而带来的社会压力,更加积极活跃地在网络平台中对热点事件进行意见表达和信息传播。

四是事件本身的敏感度。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所长喻国明认为,一个事件能引起网民的高度关注,聚集网络舆情焦点,主要是该事件刺激了网民乃至社会公众“最紧绷的那根神经”。③因为事件所包含的信息具有敏感性和刺激性,而敏感性、刺激性信息的扩散和传播速度远远快于普通的信息,④易被更多媒体和网民关注,致使这一事件的关注度骤升、网民参与度提高,使得事件信息向更广泛的空间传播,可能致使网络舆情快速进入爆发期。

发酵期传递信息的渠道少,网民触及的事件信息有限,消息可信度不高,因而大多网民将注意力转移到其他热度更高的事件上。出于事件可信度不高以及媒体关注视线未触及的两种可能性,媒体“把关人”的态度通常为“拒之门外”。因而,这一阶段中网络舆情形态主要以文字为主,形态单一,网络舆情的烈度较低。

二、网络舆情的爆发期

在爆发期,由于媒体的大范围报道,信息高度膨胀,事件在网络中的传播和扩散速度呈现爆炸式增长,使该事件成为聚焦点,引起网民高度关注,网民的情绪迅速集结,网络舆情爆发,呈现出急剧上升的状态。发生于2013年7月17日的“湖南临武瓜农死亡事件”首先由网友爆料出现在公众视野,其后,网络媒体快速行动,文字报道和相关视频在网上快速传播。7月18日,新闻报道量达到峰值,3738条,直至7月20日,新闻报道量均处于3000条以上。⑤该事件网络舆情的发展速度极快,事件一经爆料就迅速引起公众注意,关注度出现井喷现象。

事件高速度、大范围的传播扩散致使大量网民聚焦,关注事件的网民角色也丰富起来。网络看客可能因为外界压力或者认知、发言的繁琐性而不去主动发言,但看到相关信息后会进行点击查看,这种围观状态对提高事件的关注度、推动事件成为视线焦点发挥着作用;草根阶层网民出于表达意识、发言意识进行参与式讨论,发表简单的看法,但易受到诸如网络谣言等刺激表现得情绪化与非理性;网络搬运工可能出于表现自我的目的对事件进行原版转发,或对信息编辑加工后再进行扩散,使更多的网民获得信息;网络意见领袖以敏锐的嗅觉找到事件的敏感点和爆点,扮演起言论者、引导者的角色,他们以自己的个人影响力和言论的说服力得到网民关注认可,并对网民的观点产生影响。在“临武瓜农死亡事件”中,7月18日@李承鹏的长微博“瓜农的中国梦”使得微博平台舆情汹涌,把微博平台上网友关注度再次提升。⑥7月19日,新浪微博意见领袖@作业本在微博中写道,“先承诺高额赔偿,然后给首付,事件平息后,支付余款。虽欠网友一个交代,但也许是最好的结局。让一个农户去跟地方政府对抗,其艰难生不如死。”⑦

不同层次的网民对于网络舆情的发展发挥着不同作用,致使网络舆情聚集膨胀、迅速爆发。网络中的媒体也是网络舆情的制造者,他们对事件进行高度关注并表现出一定的态度,推动网络舆情的爆发。

在这一阶段,网民之间的互动越来越密切,各种看法、观点不断交流、碰撞,甚至冲突,一部分网民因所持观点的差异而走向分化,另一部分网民则因看法的契合逐渐聚集,网民的选择和站队行为使他们之间的关系愈加紧密。

三、网络舆情的回落期

在事件得到相关回应后,媒体的视线离开,报道频率降低、报道数量减少,网民不再积极地进行关注、讨论和传播事件,事件热度降低,事件的社会影响力减弱,网络舆情逐渐冷却,开始回落。

致使网络舆情进入回落阶段的原因如下:

第一,网络舆情源的减少。事件本身不再出现新动向,与事件相关的消息变少,媒体的报道也随之减少;无法引起网民对其更强烈的讨论。

第二,网络舆情通道的窄化或堵塞。媒体认为该事件不能再引发网民兴趣、缺乏报道的价值等原因而不再关注和报道此事,使网络舆情的通道变得狭窄;网络舆情传播者的传播行为可能受到限制,例如通过删帖人为堵塞网络舆情通道。

第三,网络舆情传播力减弱。与事件相关的信息数量变少或者失去了爆点,无法吸引网民,使网民注意力发生转移;若不能赢得网民的关注网络搬运工就开始从事新的网络舆情的传递活动;事件已经偏离了网民的偏好和兴趣,网络媒体便不再传播该事件信息。

在回落期,传统媒体和新闻网站均未对事件再作跟进和报道;网民借助微博、微信、贴吧、论坛等网络自媒体平台关注、或传播事件相关消息逐渐减少。事件信息的渠道变窄,网民难以获取新的信息,对事件注意力发生转移,致使网民之间的关系开始离散。

四、网络舆情的衰退期和反复期

在网络舆情发展过程中,网络舆情衰退是必然趋势,而网络舆情出现反复则是一种或然现象。

事件结果得到网民认可或者相关部门对事件采取冷却的处理方式,使网民的问责无果而终或是审视疲劳,均会导致网民和网络媒体注意力的转移,网络舆情衰减、弥散,进入衰退期。如果事件出现新的刺激源,焦点事件再次触动、激发网民的情绪、态度、看法、意见,使网络舆情出现反复。但如果评判模糊、信息缺乏权威,网民的关注度和兴奋点会降低,致使网民逐渐将视线转移到其他事件上,网络舆情再次回落、逐渐弥散、衰退。因而,网络舆情在回落之后并非绝对性地进入衰退期,在这两个阶段中间,新刺激源会作为变化契机致使反复期形成。敏感度高、新鲜性强的刺激源的出现使得媒体和网民再度聚焦,使网络舆情再次升温,而在刺激源的新鲜感失效之后,网民和媒体很难保持兴趣和关注,网络舆情冷却。

发生于2013年7月的“临武瓜农邓正加死亡事件”,由7月17日事件被网友曝光使网络舆情大爆发,至7月20日政府公布处理结果——官员免职、城管刑拘、对家属进行赔偿——致使网络舆情迅速降温。在该事件中,网络舆情的形成发展经历了发酵、爆发、回落和衰退这四个阶段。同样发生在2013年的“陕西神木房姐事件”,由1月16日事件曝光到2月3日龚爱爱被抓获之后,网络舆情由高温状态迅速冷却回落至平稳状态,10月31日,对“房姐”进行公开宣判一事出现于公众视野,主流媒体如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新闻网等均对此进行了报道,掀起一番舆论高潮,网络舆情出现反复。

当事件未出现新动向或者新动向的敏感度不够高时,媒体不关注和报道事件,若事件出现敏感点,且有优势媒体进行报道,其他媒体可能出现跟风报道的行为。事件新动向成为网民共同的兴趣点和话语指向,并成为推动网民间的关系由松散走向紧密的催化剂。网民之间关系在紧密和松散两种状态下变动,新刺激源出现网民呈紧密关系;刺激源减弱,网民变为松散状态。

结语

根据以上分析研究,笔者将网络舆情形成过程分为:发酵期、爆发期、回落期、反复期和衰退期。在发酵阶段焦点事件出现,议题产生;爆发阶段中媒体大量介入,刺激性信息发生爆炸,致使网络舆情发生井喷;回落期是指网络舆情在出现井喷到达高峰之后的逐渐冷却;若后续有新的刺激源出现,网络舆情将可能出现次高峰,形成反复现象,反复期结束,网络舆情逐渐弥散,若无敏感信息出现,网络舆情将逐渐冷却至衰退期。

参考文献

①约翰·弥尔顿:《论出版自由》[M].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8

②王国华、曾润喜、方付建:《解码网络舆情》[M].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1

③杨琳,《网络舆情飙升背后》[J].《瞭望》,2009(27)

④史波,《网络舆情群体极化的动力机制与调控策略研究》[J].《情报杂志》,2010(7)

⑤朱明刚,《湖南临武瓜农死亡事件舆情分析》,人民网舆情检测室,yuqing.people.com.cn/n/2013/0726/

c210118-22340892.html

⑥李承鹏,新浪微博weibo.com/1189591617/A0DOvC2Xo?mod=weibotime

⑦作业本,新浪微博weibo.com/1220291284/A0NRKfpEo?mod=weibotime

网络的起因范文10

关键词:网络游戏;经济体系构建;黄金分割;经济链

中图分类号:F06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0407.2012.07.003

文章编号:1672-0407(2012)07-012-04

收稿日期:2012-05-20

一、网络游戏市场发展及影响

从20世纪90年代的MUD时代,到1999年《网络创世纪》进入中国,再到2001年盛大《传奇》的奇迹成功,直到今天国内网络游戏市场的一片兴盛势头,网络游戏这个庞然大物已经在中国走过了好几个不同的阶段。国家新闻出版署宣布强制实行“网络游戏防沉迷”,标志着我国网络游戏业进入了由政府参与调控的新阶段。随着网络游戏的影响不断增大,网络游戏具备了越来越多的社会意义。在这个新阶段中,网络游戏的经营重点不再只是考虑到底能给玩家提供多少娱乐,同时还要关心一款游戏对于社会的影响。国内的网络游戏业面临着新的一次洗牌。

说到网络游戏对于社会的影响,正负两方面都是我们不能忽略的。网络游戏的正面价值在于它大大扩展了我国网络事业和计算机业的发展,吸引了大批用户加入到网络使用者的行列中来。网络游戏创造了大量的社会财富以及就业机会,带动了不少地区的经济发展。国内的通信业,计算机业以及网吧服务业因为网络游戏的兴起而迅速发展起来。同时,网络游戏还是一种廉价而普遍的新型娱乐方式,为收入处于中下水平的社会成员提供了一个相比之下消费并不是很大的消遣之所。

但是,现在社会舆论越来越关心网络游戏对于社会的负面影响。首当其冲的就是对未成年人的危害。虽然归其原因未成年人进入网络游戏的责任并不只在游戏本身,但是在目前社会监督不力的情况下,网络游戏担负起了限制未成年人过分投入游戏的主要责任。其中对未成年人最大的危害就是网络游戏占据了未成年人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影响了他们的健康成长。由此连带出的,是其他一些负面影响:比如某些网络游戏恶劣低俗的游戏环境;比如暴力网络游戏的PK设定;一些网络游戏的等不良内容设定;还有就是网络游戏本身需要玩家支付的费用,这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也并不轻松。

稍微有经济常识的人都会知道,任何一个行业都不可能毫无节制地无限增长,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必然会因为某种原因停滞下来。现在,网络游戏业就面临着一次停滞发展期,只有那些顺应发展的网络游戏——比如休闲网络游戏和永久免费网络游戏——才会在网络游戏市场的变革中留存下来,迎来事业的新高峰。

网络游戏赋予现实人群“第二生命”,这个生命在游戏里诞生,随着玩家终止游戏结束,游戏的人性化设计赋于玩家不同的身份和经历。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外游戏的引进,和中国网络游戏的产业化旗帜的扬起,网络游戏另一个共性是它是与玩家的现实时间和金钱挂钩起来的。

之所以从中式教育这个角度去谈网络游戏,是因为在中国网络游戏的消费群体以学生为主,虽然也有工作环境相对宽松的成人挂在游戏上,比起学生军团来说也可谓小巫见大巫。

网络游戏对人群产生的利和弊分别是什么呢?所谓利,一则是消磨时间,二则是模拟锻炼,有点像军队实战之前的模拟演习。所谓弊,一是花费时间和金钱,二是意志力薄弱的人会产生将网络和现实混淆的状态。

国外的孩子接收教育的模式和中国的不一样,孩子相对比较独立,自我控制能力比较强。而中国的孩子除了学习之外,社会阅历少,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在一个相对“成人化”的游戏里,容易被虚拟的情感背叛所伤害,不利于孩子的良好性格发展。国外孩子们从小培养的金钱观里,大多数是自己赚钱养活自己的观点。而我国的国情是,在一个孩子没有走出象牙塔之前,所有的费用支出都出自父母的口袋。网络游戏的高时间和金钱投入,除了会荒芜孩子的学业更有可能使孩子因为金钱的需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这已经不是危言耸听,在中国青少年犯罪实例中,因为网络游戏而产生的犯罪案件在逐年递增。

不管一个网络游戏的设计多么精美,构思多么奇妙,那些虚拟的“生命”背后是一颗颗稚幻的心灵,他们将在网络游戏里接受邪恶、虚伪、欺骗等多种考验,只是为了能够走向最后虚拟人生的顶峰。这也不是笔者杜撰,稍有常识的玩家都应该了解,一个大型网络游戏既然结合了众多玩家,是用金钱、时间和智慧去攻占顶峰,其间必然会产生利益冲突,在利面前,网络玩家们也会有各自“情感背叛”,一个玩家用几个的时间积累的经验值被敌人甚至同伙“吃”掉很有可能。这些角逐,不利于中国孩子心灵美的发展,游戏夸张化的表现会从某些角度误导青少年对现实社会的认知,使之性格变得偏激。

网络的起因范文11

关键词:网络游戏;经济体系构建;黄金分割;经济链

中图分类号:F06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0407.2012.07.003

文章编号:1672-0407(2012)07-012-04

收稿日期:2012-05-20

一、网络游戏市场发展及影响

从20世纪90年代的MUD时代,到1999年《网络创世纪》进入中国,再到2001年盛大《传奇》的奇迹成功,直到今天国内网络游戏市场的一片兴盛势头,网络游戏这个庞然大物已经在中国走过了好几个不同的阶段。国家新闻出版署宣布强制实行“网络游戏防沉迷”,标志着我国网络游戏业进入了由政府参与调控的新阶段。随着网络游戏的影响不断增大,网络游戏具备了越来越多的社会意义。在这个新阶段中,网络游戏的经营重点不再只是考虑到底能给玩家提供多少娱乐,同时还要关心一款游戏对于社会的影响。国内的网络游戏业面临着新的一次洗牌。

说到网络游戏对于社会的影响,正负两方面都是我们不能忽略的。网络游戏的正面价值在于它大大扩展了我国网络事业和计算机业的发展,吸引了大批用户加入到网络使用者的行列中来。网络游戏创造了大量的社会财富以及就业机会,带动了不少地区的经济发展。国内的通信业,计算机业以及网吧服务业因为网络游戏的兴起而迅速发展起来。同时,网络游戏还是一种廉价而普遍的新型娱乐方式,为收入处于中下水平的社会成员提供了一个相比之下消费并不是很大的消遣之所。

但是,现在社会舆论越来越关心网络游戏对于社会的负面影响。首当其冲的就是对未成年人的危害。虽然归其原因未成年人进入网络游戏的责任并不只在游戏本身,但是在目前社会监督不力的情况下,网络游戏担负起了限制未成年人过分投入游戏的主要责任。其中对未成年人最大的危害就是网络游戏占据了未成年人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影响了他们的健康成长。由此连带出的,是其他一些负面影响:比如某些网络游戏恶劣低俗的游戏环境;比如暴力网络游戏的PK设定;一些网络游戏的等不良内容设定;还有就是网络游戏本身需要玩家支付的费用,这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也并不轻松。

稍微有经济常识的人都会知道,任何一个行业都不可能毫无节制地无限增长,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必然会因为某种原因停滞下来。现在,网络游戏业就面临着一次停滞发展期,只有那些顺应发展的网络游戏——比如休闲网络游戏和永久免费网络游戏——才会在网络游戏市场的变革中留存下来,迎来事业的新高峰。

网络游戏赋予现实人群“第二生命”,这个生命在游戏里诞生,随着玩家终止游戏结束,游戏的人性化设计赋于玩家不同的身份和经历。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外游戏的引进,和中国网络游戏的产业化旗帜的扬起,网络游戏另一个共性是它是与玩家的现实时间和金钱挂钩起来的。

之所以从中式教育这个角度去谈网络游戏,是因为在中国网络游戏的消费群体以学生为主,虽然也有工作环境相对宽松的成人挂在游戏上,比起学生军团来说也可谓小巫见大巫。

网络游戏对人群产生的利和弊分别是什么呢?所谓利,一则是消磨时间,二则是模拟锻炼,有点像军队实战之前的模拟演习。所谓弊,一是花费时间和金钱,二是意志力薄弱的人会产生将网络和现实混淆的状态。

国外的孩子接收教育的模式和中国的不一样,孩子相对比较独立,自我控制能力比较强。而中国的孩子除了学习之外,社会阅历少,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在一个相对“成人化”的游戏里,容易被虚拟的情感背叛所伤害,不利于孩子的良好性格发展。国外孩子们从小培养的金钱观里,大多数是自己赚钱养活自己的观点。而我国的国情是,在一个孩子没有走出象牙塔之前,所有的费用支出都出自父母的口袋。网络游戏的高时间和金钱投入,除了会荒芜孩子的学业更有可能使孩子因为金钱的需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这已经不是危言耸听,在中国青少年犯罪实例中,因为网络游戏而产生的犯罪案件在逐年递增。

不管一个网络游戏的设计多么精美,构思多么奇妙,那些虚拟的“生命”背后是一颗颗稚幻的心灵,他们将在网络游戏里接受邪恶、虚伪、欺骗等多种考验,只是为了能够走向最后虚拟人生的顶峰。这也不是笔者杜撰,稍有常识的玩家都应该了解,一个大型网络游戏既然结合了众多玩家,是用金钱、时间和智慧去攻占顶峰,其间必然会产生利益冲突,在利面前,网络玩家们也会有各自“情感背叛”,一个玩家用几个的时间积累的经验值被敌人甚至同伙“吃”掉很有可能。这些角逐,不利于中国孩子心灵美的发展,游戏夸张化的表现会从某些角度误导青少年对现实社会的认知,使之性格变得偏激。

网络的起因范文12

【关键词】网络传播;纪检工作;挑战

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不仅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巨大的改变,同样也影响着政治、经济和文化格局。有人说,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既能推动人类进步,又在很大程度上扰乱了这个社会的正常秩序。本文从网络传播给纪检工作带来的机会和挑战,谈谈网络传播对纪检工作的影响。

一、网络传播的特点

(一)全球性

互联网的出现打破了传统的传播模式,它是一种散布型网状传播结构。它的特点是,任何一个网络终端都能够生产、信息,这些信息都能以非线性方式流入网络之中,成为所有互联网用户共同的信息。

(二)交互性

传统的大众传播媒介都是一种单向传播的方式,传播信息和接收信息的双方在时间和空间上都处于不同的状态,信息绝大多数是从传播者单向流向接收者,在此过程中,接收者的能动性则表现的非常微弱。网络传播的出现,则改变了这种单向传播特点,它的双向互动性使信息的者和接受者拥有同样的主动性。

(三)即时性

传统的大众传播媒介比如报纸、杂志,对信息的传播需要一定的时间,因为信息载体需要制作和运输才能到达接收者的手里。而网络传播的超文本链接方式则改变了这一局面,信息能瞬间传递出去,这也是网络信息给现代社会带来巨大影响的重要原因。

二、网络传播给纪检工作带来的影响

网络传播的出现,给纪检工作的开展带来了重要的影响,这些影响既有利也有弊,处理好网络传播和纪检工作之间的关系,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有利影响

一是网络信息的传播使纪检工作更加公开和透明化了。纪检工作其中一个职能是对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实施监督,而监督的过程需要公开和透明化。网络传播公开和透明化的特点与纪检工作有机的契合在一起,对反腐败工作起到积极的监督作用。比如,网民可以在网上公开自由发表言论,相关言论可能会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让有问题的政府官员无处可藏,并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这种舆论压力既对腐败分子起到威慑作用,同时也促进了反腐败工作的开展。二是举报和投诉方便,监督成本低。互联网出现以前,群众对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局限性大,举报和投诉也相当不便。写信和打电话的举报方式,可能会暴露举报人的身份,使群众不敢贸然行动。互联网出现后,群众可以随时随地在网络上言论,群众对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的违规行为有了直接申诉的地方,而且网络虚拟化的特点也隐藏了网民的真实身份,保证了他们的安全。群众对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不再受时间和空间的的局限,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处于随时被监督的境地。2012年“表哥”杨达才因为一系列考察照片被细心网友揭露出所戴名表数量多、价值不菲,最终使杨达才落马一事,就是通过网络反腐的最好例证。

(二)不利影响

一是网络信息的真实性不易分辨。由于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网络终端,在数量如此之大的网络用户中,虚假不实的信息充斥着整个网络,信息难辨真伪。纪检部门在处理网络上关于对官员的投诉和举报时,要花大量的时间、做大量的调查,才能够排除诽谤和诬陷的不良信息,让真正的腐败分子现出原形。二是网络反腐缺乏法律保障。目前,我国的网络反腐败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也得到了官方的普遍认可和重视。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建立起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对网络反腐败给予法律支持。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对举报之后贪腐事件的跟进情况,都没有具体的条文出台,让网络反腐败一直处于一种民间的、游离于法律和体制之外的反腐败手段。这种情况,很容易让民众失去反腐的信心,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和谐。三是缺乏约束的网络传播容易引起法律争端。这种法律争端最常见的体现就是触犯公民的隐私权。我们常常会看到,一个人在网络上因为某个事件被广泛关注,很快这个人的身份就会被广大网友“人肉”搜索出来,不少人因为网民不理智的举动,生活、工作受到严重影响。不少居心叵测的人打着正义的口号把别人的家庭、工作、住址、电话等都公布出来,使公民的隐私暴露无遗,这种行为其实是一种犯罪行为,很容易引起法律争端,引火烧身。

三、网络传播条件下纪检工作应如何开展

(一)立法对网络反腐败进行管理

政府应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网络反腐败举报有功的网民加以奖励,对网络上诽谤和诬陷的不实言论加以惩罚;出台对举报人进行保护的措施、对贪腐事件的跟进制度等,为网络反腐败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2012年,通过网络的舆论监督使不少的分子得到了惩罚,比如上面提到的杨达才,网民在其微博了一张杨达才佩戴名牌手表的照片,之后渤海论坛的官方微博了杨达才在不同场合佩戴多块昂贵手表的照片。经调查,杨达才存在严重违纪问题,最终被撤销其陕西省第十二届纪委委员、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重庆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因包养二奶,被网民在微博上传出大量不雅图片,被立案调查等。这些由网民揭发检举而最终被纪检机关查处的贪官案例很多。但是,数据显示来自网络的揭发检举,有一半以上是不实的,需要纪检部门花费大量的精力去鉴别。因此,政府应立法对网络反腐败进行管理。

(二)设立政府反腐败官方微博或网站

纪检部门可以设立一个专门的反腐败网站或官方微博,把网络作为一个载体,变被动为主动。引导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主动去倾听民众的心声、了解百姓的疾苦,在网络大量的信息中发现问题,及时把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对不实传闻及时给予澄清,避免出现不稳定的社会现象。

(三)加强对网民遵守网络规范的教育

在官方微博或反腐败网站,加强对网民进行网络规范的教育,提高网民自身素质。与网民一起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让网络传播成为纪检工作一个强大的平台。与网民一起共同打击腐败,发挥网络传播的正面作用,促进纪检工作的开展。

网络的力量是强大的,正确的利用网络传播,会极大地提高纪检工作的效率。它公开、透明和广泛传播的特性无形中把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的作为展现在群众面前,并接受群众的监督。而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也可以通过网络传播了解反腐败信息,对自身也具有十分有效的教育警示作用。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在网络传播条件下纪检工作的良性发展。

参 考 文 献

[1]邹强.浅论网络传播条件下纪检工作所面临的新挑战[J].企业导报.2011(11)

[2]张魁星.浅论网络传播条件下纪检工作所面临的新挑战[J].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