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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管理

时间:2023-10-02 09:03:18

高速公路管理

高速公路管理范文1

【关键词】高速公路 路政管理

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是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高速公路是国家投入资金较大的重点基础设施,是一个国家或地区 经济 发展 水平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又因为如此,高速公路具有占地多、设施量大、 现代 化程度高、行车条件良好等特点,所以要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不受侵犯,维护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实施与之相适应的、有效的路政管理。

1 路政管理职责

路政管理必须负责贯彻执行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 法律 、法规和规章,负责管理和保护高速公路路产。同时必须实施高速公路全天候的路政巡逻和监督检查,依法制止各种违章利用、侵占、污染、损坏高速公路路产的违法行为。保护高速公路维修和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秩序,维护征收通行费的秩序。负责高速公路事故现场的救援、排障和路产损失的清偿工作等。

2 路政管理的性质

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是依据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由各级政府 交通 主管部门连同公路管理机构对高速公路实行的行政管理,其管理对象包括人、社会组织、物质资源、时空资源、路权和信息等方面,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与普通公路的管理不同,是因为高速公路采取的是全封闭、全立交、匝道通行、控制进出的管理方式,因此管理上又出现了很多前所未有的新问题,由此也促进了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观念、方式、手段的进步。因此目前,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职责向多元化拓展,其管理重点也由监管向服务化转移,逐步建立起了一种全新的动态管理。

3 路政管理的特点

进行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目的是保护路产、维护路权、确保畅通,然而高速公路的线长、点多、不可移动的诸多特点,加上运行于其上的机动车辆形成的交通流,以及可能出现的各种各样的碰撞、摩擦和矛盾等因素,就构成了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新特点。

3.1复杂的管理内容

关于高速公路的复杂性,集中体现在执法和行政的交织,全线管理和属地管理的交织,管理对象和人、事、路的交织,高速公路内部管理中不同业务的交织,林林总总的或间接或直接的管理关系存在着各种矛盾,因此也就决定了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复杂性。

3.2特定的管理方式

高速公路路政工作是针对全封闭、全天候昼夜运营的系统而言的,管理的是高速运营的机动车流,因而其路政管理即是全天候、全方位、全区域的路上跟踪管理,所以路政管理的特定方式就形成了。

3.3社会性的管理范围

高速公路路政具有很强的社会性,一是具有较强的社会公用性和开放性,高速公路上运输车辆分布广泛以及运输管理机构比较分散,另外高速公路路线线路长(通常是跨省或跨区的),沿线涉及 工业 、农业、水利、林业、电力、电信、铁路及沿线的城市、乡镇、村庄等多种部门所以路政部门必然要与这些部门发生密切的联系,因此形成较强的社会性。 3.4具有政策性的管理活动

这是从路政管理活动必须是有法可依,所有的管理事宜都必须在 法律 或法规及规章允许的范围内进行;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活动自接影响国家、集体和个人的权益,有时它所引起的直接 经济 效益很大,不可有半点的疏忽,很多方面的情况证明了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活动具有很强的政策性。

3.5具有先进的管理手段

因为高速公路是汽车专用路,具有设施多、车流量大、车速快、事故事件突发率高的特点,这也就要求路政管理必须具备先进优越的通讯手段,使其配备精良的巡逻清障设备、装备等,同时配备专门的抢险救援用品,以便及时准确的获取路况信息,做出快速反应,采取及时有效的对策。

4 路政管理的意义

4.1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有利于高速公路系统的完整性

高速公路及其配套的设施,从路基、路面、桥涵、隧道、排水及防护构造物、里程碑、百米桩、标志牌、花草树木、专用房屋、工厂设备、 交通 监控和通信设施及公路用地等,均是国家财产,都要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诸多物质构成了一条完整的高速公路,通过路政管理工作,运用路政管理法规,强制性的处理各种破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只有这样,高速公路才可能处于良好的状态,也只有这样,高速公路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才有可能充分地体现出来。

4.2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有利于改善高速公路交通环境

通过高速公路路政管理,采用强制性的手段,提高高速公路的使用质量,同时保证高速公路本身具有良好的道路条件,保证一定的行车视觉范围,保证沿线景观协调美观,排除行车干扰;另外改善高速公路的交通条件,实现车辆分隔对流,杜绝行人损毁护栏并从损毁的护栏处穿越高速公路。有了路政管理,改善了高速公路整体的交通环境。

4.3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有利于保障高速公路的使用质量

要想改善高速公路是专供汽车行驶的公路,全部采用全立交、全部控制出入、渠化通行的方式,不允许履带车、非机动车、拖拉机、牲畜等进入行驶,因此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实施管理才能保证高速公路的使用质量,也才能是高速公路的使用达到最佳效果。

4.4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有利于保证收费工作的顺利进行

所有的高速公路收费事宜都要靠路政手段来维持正常秩序,只有通过路政管理才能防止和堵塞各类偷逃过路费的违章现象,通过路政管理,让使用者顺利正常通行,使高速公路收费工作有序的顺利的实现。路政管理是保证收费公路的十分有利的手段。

4.5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有利于 教育 使用者自觉遵纪守法

路政管理既是执法的过程又是教育的过程,高速公路上的路政案件的处理,可以使行政相对人及时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客观上起到了宣传教育的作用,从而理解和支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保证高速路的安全畅通。

4.6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有利于实现高速公路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如果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缺乏,不可能真正实现统一、高效、集中的目的,更不可能秩序井然,反而会局面混乱不堪,因此无从谈起起效益的最大化,实现社会经济效益。

5 结束语

总之,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是一项关系高速公路兴衰的重要工作,只有全方位工作做到合理合情合法,才能使其形成良性循环,达到高速公路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合理化和最大化。

参考 文献 :

[1]王文武.高速公路管理.广州:花城出版社,1997.

高速公路管理范文2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高速公路的管理,保障高速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维护高速公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高速公路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的养护、使用、收费和管理,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省、设区的市的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高速公路工作。省、设区的市的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养护管理工作,并根据同

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决定行使其他行政管理职责。

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主管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可以指定设区的市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有关管理工作。

省发展改革、建设、国土资源、工商、环保、物价等有关部门、高速公路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高速公路管理工作。

第四条省、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要求,建立健全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制定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

及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从事高速公路经营管理活动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其依法取得的收费权、广告经营权、服务设施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协助有关人民政府及其管理部门做好高速公路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公路法律、法规和本办法,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及高速公路附属设施。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维护高速公路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

第二章养护管理

第八条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负责对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养护,保证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高速公路经营单位不具有高速公路养护资质的,应当依法通过招标等方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公路养护单位进行养护,并报省公路管理机构备案。

第九条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编制高速公路养护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高速公路养护规划和年度计划应当报省公

路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条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应当遵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

高速公路养护人员作业时,应当穿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作业现场应当按规定设置施工标志、安全标志、导向标志,采取防护措施,确保车辆通行安全和畅通。作

业车辆和机具应当开启黄色示警灯。

通过高速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的车辆,必须按照设置的导向标志行驶,避让作业车辆、机具和人员。

第十一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高速公路养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达不到规定技术标准的,应当责令高速公路经营单位限期养护;

发现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及现场管理不规范的,应当责令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公路养护单位改正。

第三章路政管理

第十二条禁止下列损坏、污染高速公路,危及高速公路安全,影响高速公路畅通的行为:

(一)在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取土、焚烧、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高速公路边沟排放污物等;

(二)在高速公路大中型桥梁和渡口周围200米、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以及在高速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进行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

爆破、钻井等作业;

(三)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高速公路建设、养护、防护需要以外的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四)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涂改高速公路附属设施;

(五)车上人员向车外抛撒物品;

(六)车辆滴漏物品或者其装载物触地拖曳;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十三条从事下列活动,应当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一)因修建铁路、机场、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高速公路或者使高速公路改线的;

(二)跨越、穿越高速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

(三)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用于高速公路建设、养护、防护需要的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或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

(四)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高速公路路面的机具,确需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

(五)车辆超过高速公路限载标准,确需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

前款规定事项的许可权限依照《*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四条从事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活动,对高速公路及其用地、附属设施造成损坏或者对高速公路经营单位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

定予以修复、改建或者补偿。

第十五条公路管理机构审查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事项,应当征求高速公路经营单位的意见;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持有异议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组织有关当事

人进行协商,必要时,可以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论证。依法应当举行听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组织听证。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听取的意见、协商、论证的情况和听证笔录,及时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第十六条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在高速公路入口处及隧道等相关设施的显著位置,设置高速公路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公告标志。对违法超限运输的

车辆,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拒绝其通行。

公路管理机构可以在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以及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超限运输检测站等场所内,对过往载货车辆进行超限运输检查。过往载货车辆应当按照

引导标志行驶到指定地点,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检查。

第十七条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的用于高速公路建设、养护、防护需要的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不得改作他用;不再使用的,应当立即拆除。

第十八条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负责设置、维护交通标志、标线。

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并根据高速公路路网结构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交通事故多发路段上的交通标志、标线,由省公路管理机构会同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并商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提出调整方案,由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负责实施。

第十九条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的,应当符合省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设置标准,并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

第二十条在高速公路沿线规划和新建村镇、开发区等,应当与高速公路保持规定的距离,并避免在高速公路两侧对应进行;涉及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的,应当

事先征求省公路管理机构和设区的市的交通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造成高速公路及附属设施损坏的,当事人应当立即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其现场调查,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路损坏行为违反公路管理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由公路管理机构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制止和查处违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公路路政管理人员执行公务,应当佩戴标志,持证上岗;用于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专用车辆,应当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

第二十三条在建高速公路适用本章有关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广告标志设置管理的规定。

第四章交通安全

第二十四条禁止下列人员、车辆进入高速公路:

(一)行人;

(二)非机动车辆;

(三)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牵引车;

(四)未安装危险报警闪光灯、雾灯、安全带和未配备警告标志牌以及尾灯损坏的机动车辆;

(五)超载车辆;

(六)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

从事高速公路养护作业、路政管理、故障清理和事故救援等的人员及专用车辆、机具,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五条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驾驶员和装有安全带座位上的乘车人员,必须依照规定系上安全带。

第二十六条车辆从匝道驶入高速公路,应当在加速车道上提高车速,并开启左转向灯,在不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的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驶入车道。

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应当按出口预告标志进入连接出口的车道,减速行驶;从匝道驶离高速公路的,应当开启右转向灯,驶入减速车道后驶离。

第二十七条车辆行驶需要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的,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夜间必须变换使用远、近光灯,确认安全后,再驶入相应的车道。

第二十八条因前方交通堵塞停车的,车辆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适当距离,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并不得占用紧急停车带和路肩,驾驶员和其他乘车人员不得

任意下车。

第二十九条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二)骑、压车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三)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上行驶;

(五)非因发生故障、交通堵塞等特殊情况停车;

(六)试车或者学驾车辆。

第三十条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发生转向、照明、信号装置故障,或者发生其他故障而无法正常行驶时,驾驶员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夜间须同时开启示宽灯和尾灯),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并在车尾后方150米以外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牌;确实无法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

灯。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迅速报警。

禁止在高速公路车道上检修车辆。

第三十一条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发现通行车辆超载,或者运载危险化学物品违反有关规定的,应当拒绝其通行,并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由公安机

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第三十二条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进行养护等施工作业需要封闭1个车道以上,并且作业时间持续12小时以上的,或者在夜间进行作业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

当事先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并采取相应的防护、警示或者公告等措施。

施工作业需要半幅封闭路段或者中断交通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事先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的同意,并采取相应的防护、警示和疏导措

施。除紧急情况外,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提前5日通过主要大众传播媒介等途径向社会公告,并通过电子显示屏等方式提示通行车辆。

第三十三条高速公路上的清障、救援工作,由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负责实施,并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的现场组织和调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路管理机构以及高速公路经营单位,不得限定故障车辆、事故车辆当事人到其指定单位修理车辆。

第三十四条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拖曳、牵引故障车辆、事故车辆,可以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向车辆当事人收取费用,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拖曳、牵引故障车辆、事故车辆时,应当按照就近、安全、便捷的要求,将车辆拖至距离始拖地点最近的出口处或者经与车辆当事人商定的地点,以及公安机关交

通管理部门指定的事故车辆处理地点。

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公路管理机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制定高速公路突发性事件交通管理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协调工作机制,必要时可以组

织演练。高速公路突发性事件交通管理应急预案应当与地方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相衔接。

前款所称突发性事件,是指自然灾害、恶劣气象、重大交通事故以及其他突然发生、严重影响或者可能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事件。

第三十六条遇有突发性事件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限制车速、调换车道、限制通行、临时中断交通等交通管制措施,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将有

关交通管制信息向通行车辆进行提示;确需关闭高速公路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征求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意见后决定和实施,并提前向社会公告;发生交通堵塞时,

公路管理机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疏导交通。

突发性事件消除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停止实施交通管制,对关闭的高速公路应当立即开通,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七条省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气象等部门、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高速公路信息监控服务网络,实现网络共享,并向社会提供高

速公路交通、气象等信息服务。

第五章收费和服务

第三十八条收费高速公路的收费期限、收费标准的确定和调整,依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高速公路收费实行全省联网、统一结算和管理。省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共同制定联网方案、收费流程和结

算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四十条新建高速公路项目应当根据全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行和管理的需要,按照规定标准建设高速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等管理系统和设施。

已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不具备前款规定设施条件的,由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负责建设。

第四十一条负责高速公路收费统一结算的单位应当定期向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公布收费结算信息。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有权查询有关自身的收费结算信息。

第四十二条除法律、法规规定免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外,车辆在收费高速公路上通行必须交纳车辆通行费。对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高速公路

经营单位有权要求其补交;对拒不补交的,有权拒绝其通行。

车辆当事人凭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发给的通行卡或者其他通行凭证交纳车辆通行费。禁止伪造、调换通行凭证或者使用伪造的通行凭证。损坏、丢失通行卡的,应当

予以赔偿。

第四十三条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必须开通足够数量的收费道口,配备相应的收费人员,确保车辆快速、安全通行,不得造成车辆堵塞。

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必须保证高速公路上的照明、通风等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得随意停止使用,不得影响车辆安全通行。

第四十四条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依法经营,规范收费,提供优质服务。

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收费站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收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做到文明礼貌,规范服务。

第四十五条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单位应当向进入服务区的车辆、人员提供车辆加油、维修和人员休息、餐饮等服务。从事各项服务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进入服务区的车辆、人员应当遵守服务区内的各项管理制度,共同维护服务区的良好秩序。

省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和服务规范,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造成高速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

法行为,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修建、处置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公路

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拆除的,可以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由公路管理机构,所需拆除费用由建

筑者、构筑者承担。

第四十九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

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第(四)项规定,实施危及高速公路安全的作业或者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高速公路附属设施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擅自从事有关行为的。

第五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擅自设置非公路标志或者设置非公路标志不符合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拆除或者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上

1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拆除或者改正的,可以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由公路管理机构,所需拆除费用由设置者承担。

第五十一条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退还所收拖曳、牵引费。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伪造、调换通行凭证或者使用伪造的通行凭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第五十三条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处

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开通足够数量的收费道口,造成车辆堵塞的;

(二)随意停止使用照明、通风等设施,影响车辆安全通行的。

第五十四条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高速公路养护的,由省公路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省公路管

理机构可以指定单位进行养护,所需养护费用由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承担,并可在车辆通行费中直接扣付。

第五十五条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本办法有关用语的含义如下:

(一)高速公路:符合国家《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专供机动车分向、分车道高速行驶并全部控制出入的干线公路。

(二)高速公路附属设施:高速公路的防护、排水、养护、绿化、服务、监控、通信、收费、供电、供水、照明和交通标志、标线及管理等设施、设备和专用建筑

物、构筑物等。

(三)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高速公路两侧隔离栅(无隔离栅的,从两侧外缘起算)起不少于50米、匝道外缘起100米以内的范围。

高速公路管理范文3

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和高效运营,发挥高速公路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高速公路的规划、建设、运营和在高速公路上通行的车辆驾乘人员以及在高速公路管理范围内从事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省交通主管部门是全省高速公路的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国道、国道主干线、省道的高速公路管理。非国道、国道主干线、省道的高速公路由所在地级以上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连接高速公路的城市快速及高速道路,按国务院颁布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规定管理。

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治安管理由公安机关负责。

省规划、国土、建设等有关部门及高速公路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应依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高速公路管理工作。

第四条鼓励国内外企业和其他组织、个人独资、合资或合作建设高速公路从事高速公路经营。

第二章发展规划

第五条高速公路规划必须服从国家高速公路的总体规划,并依据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防建设的需要进行编制,与其他有关行业发展规划相协调,与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相结合。

第六条全省高速公路规划由省交通主管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和沿线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经批准的高速公路规划是编制高速公路建设计划、确定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依据。

高速公路规划的修改,必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要将高速公路规划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改变用地性质,其征地拆迁费用标准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章资金筹集

第九条本省高速公路建设资金采取下列方式筹集:

(一)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拨款;

(二)公路建设基金;

(三)国内外金融机构或外国政府贷款;

(四)发行公路建设债券或股票;

(五)国内外企业或其他组织、个人投资、捐款、赠款;

(六)转让公路、桥梁经营权;

(七)国家规定或允许的其他筹集资金方式。

第十条利用贷款、集资修建和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修建的高速公路,需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必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含收费标准的调整),由省交通主管部门会同省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收费单位应当在固定收费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收取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必须使用省地方税务局监制的票据。

第十一条经批准开征的各项高速公路专项资金应当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年度使用计划由省交通主管部门编制,经省计划、财政部门审核,由省计划部门汇总下达。高速公路的各种专项资金,实行有偿使用,专款专用。

第四章建设与养护

第十二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组织实施,规范工程监理,保证工程质量。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正式投入使用。

第十三条高速公路建设的征地、拆迁,安置的组织工作,由高速公路沿线市、县人民政府负责。

高速公路建设原则上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土地,确实无法避开而需占用的,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四条高速公路的养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公路养护标准规范进行,由各路段经营企业具体负责的高速公路大、中修工程项目,应当实行招标投标制度。

第十五条在高速公路上进行施工、养护作业时,施工、养护人员应当穿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按施工、养护规范堆放材料,并设置施工标志和交通安全标志;作业车辆、机械须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作业完工后应及时清理现场。

第五章路政管理

第十六条公路管理机构依法保护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及高速公路附属设施,制止、处理各种侵占、损坏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及高速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

第十七条公路路政执勤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按国家规定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并持有效执法证件。公路路政管理执勤巡查车辆应当设置统一标志。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第十九条禁止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其范围自高速公路两侧边沟外缘起三十米)内构筑永久性工程设施和建筑物、构筑物。

第二十条禁止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取土、堆物、倾倒垃圾、设置障碍、种植作物、开渠引水、摆摊设点,以及进行其他危及行车安全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拆除、移动、损坏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确因特殊需要利用、占用高速公路用地和设施,修建跨(穿)越高速公路的桥梁,渡槽,埋设供水、排水、供气、供电、供油、通讯、水利等管道、管线设施的,必须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同意,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造成高速公路及其设施损坏的,应当赔偿经济损失。高速公路需扩建时,原建设单位应当将其所建相关设施迁移。

第二十二条公路路政执勤人员应上路巡查,依法纠正、制止各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力量排除突发危险路况,维护公路完好畅通。

第二十三条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应按照规定行驶,不得随意停车。如因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确需临时停车的,必须停在紧急停车带内或右侧路肩上。

第二十四条造成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责任者应当及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并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现场调查和处理。

对污染、损坏路产的车辆,公路路政执勤人员可责令其暂停行驶,在指定地点停放,接受处理。对不宜停止行驶的车辆,可在处理期间暂扣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证件。

第二十五条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应当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处理及时疏导交通。

由于交通事故造成高速公路路产损坏的,当事责任人应按有关规定向路产所有者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关的责任,由公安机关并案处理。

第二十六条因恶劣气候,自然灾害或重大交通事故使高速公路交通受到严重影响时,公安机关和公路管理机构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疏导、恢复交通,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协助;确需关闭高速公路时,由公路管理机构会同公安机关共同公告实施,并报告上级人民政府。

第二十七条车辆超过高速公路桥梁、隧道限制标准通行时,须持有公路管理机构批准核发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超限运输单位必须承担为此所采取的技术保护措施和修复损坏部分所需的费用。影响交通安全的超限运输,还须经公安机关批准。

第六章经营管理

第二十八条从事高速公路经营,应当组建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和注册登记手续。

第二十九条高速公路经营企业负责各路段的经营管理,包括:路面养护及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的管理和维修;高速公路电脑收费系统和监控、通信设施的管理、维修及高速公路的路障清理;按省人民政府规定向使用高速公路的车辆收取通行费。

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应当保证高速公路路面平整,设施完善,交通标志、标线明显;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遭受损坏时,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并予以修复,使车辆畅通。

第三十条高速公路的车辆拯救业务按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车辆拯救费用由被拯救车辆当事人承担,收费标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审定。

第三十一条高速公路在规划和建设时,应在一定距离内,设立休息区和服务区。在服务区内经营加油站、旅业、餐饮、停车场和车辆拯救维修等业务的,经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经营企业转让经营权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十二条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照本条例规定投资建成并经营的收费高速公路,经营期限不超过三十年。经营期限届满,该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由国家无偿收回,由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管理,经营企业所移交的高速公路应当处于良好的状态。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擅自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拆除,可处以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在高速公路控制区内构筑永久性工程设施和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其限制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公路管理机构依法,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未造成公路路产损坏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可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已造成公路路产损坏的,责令其恢复原状,赔偿公路路产损失,并可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车辆在高速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未造成公路路产损坏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可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公路路产损坏的,由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其赔偿损失,并可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未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或使用作废票据及采取其他手段逃缴车辆通行费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其补交,并可处以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应缴通行费的三倍。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工程施工、养护单位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造成通行的车辆受损坏,人员受伤害的,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对公路管理机构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高速公路管理范文4

[关键词]高速公路 交通事故管理

作为国家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也是一个国家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的高速公路,同时也,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国家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良好的高速公路的运行所发挥出来的经济效益和作用越发的有所凸显,是由于高速公路的历程的不断增加以及高速公路网的不断完善。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是一门非常专业的行政管理专业,它不仅要具备管理的一般规律外,还具有很多特点,比如:社会性、政策性、复杂性、特定性。而且它们之间是相互联系的。由于我国高速公路建设目前还普遍处于投资主体多元化阶段,因而高速公路管理体制一直处于一种多元化的阶段,很多时候会造成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主体出现不明的情况,从而对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影响很大,并也影响了高速公路的良性发展和经济效益的发挥。所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探索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所具有的积极的现实意义是非常深刻的。

一、我国高速公路管理体制发展现状

从广义的角度分析,高速公路管理制度包含了很多内容,比如:高速公路建设体制、高速公路的运营体制、高速公路的养护体制、高速公路的监管体制以及高速公路投融资体制等。然而从狭义上分析,高速公路的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其管理权限的一个划分制度就是高速公路管理体制。运营的主要内容指的是在高速公路建成通车之后,有计划组织、指挥收费、养护、交通、安全、服务等系统,从而保证其安全畅通。不仅能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的同时,也能使高速公路企业获得比较好的经济效益。养护管理、收费管理、路政管理、交通管理、监控、通信管理、服务区管理以及综合开发都是其主要内容。

二、高速公路管理体制的演变过程

起步(1988~1991年):于1988年,我国真正开始拥有自己的高速公路的标志就是上海沪嘉高速公路的建成通车,而后,全国各省、市就开始筹建自己的高速公路。直至到了90年代初期,大规模建设高速公路的时候才开始。在这一时期的高速公路的建设投资的主体多是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投资兴建主要是依靠养路费、车购费以及少量财政拨款和吸收少量银行贷款。多元化正是在这一时期高速公路的管理所表现出来的特点。交通部门、建设部门两者之间出现了多头执法、交叉管理的现象。

摸索:(1992-1994年)国务院办公厅于1992年印发了一红头文件,主要根据建设部门和交通部门两单位分管而产生的太多的不足之处,因而作出了规定:“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形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确定,暂时不做全国统一规定。”总的来说,这一阶段的管理模式大主要是以收费管理为主,而事业单位是主要的管理的主体。

多元化:(1995年~到现今)这一阶段,高速公路投资主体渐渐走向多元化,随之各种不同的高速公路管理体制以及管理模式都开始涌现出来的,比如:行政事业型、企业管理型、企事混合型等。而且逐渐从单纯的收费管理转向运营管理为主模式。

三、高速公路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 在养护标准方面的机动性不够,而且质量也很难有保证

目前,我国高速公路公司的养护管理大致可分为两种模式。一是自营的高速公路养护模式,它的优点是能够管理自成一体、配套齐全。但是有时会造成养护人员和设备的浪费;另一种所采用的手段是外包,这样的话自己就可以不用有太多的设备和人员,而是把养护管理推向市场,承包给别人。然而这种方式的弊端是在及时完成养护维修任务方面无法保证,甚至会因为社会上养护单位的技术力量不高而影响有些养护维修项目的质量效果。

2 在路政管理中失误现象频频发生

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既要保证一般公路中路产设施的完整性,以及保证路权不受到侵犯。还要时刻保证高速公路路面车辆的安全畅通行驶。然而在我国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方面受到了太多客观因素的影响,导致了管理水平的过于低下,比如说管理体制不顺、执法通道不畅、执法主体不明、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等。在管理中不能小看了这些客观原因的影响,特别是在路政管理中失误现象也时常发生,像对于危险品运输车辆的检查、在非正常情况下的交通管制、紧急救援等工作。在日常管理中失误现象显得较为突出。不能完全发挥路政执法管理的应有功能。

3 交通管理体制不畅,信息化水平不高

按照我国有关法律,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在分工上主要属于公安部门的管理职责范围之内,同时在高速乡路运营管理中,它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在我国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比较多,高速公路管理方面也不例外。例:公安部门与路管部门相互管理间的交叉问题;还有的就是在高速公路早期的运营管理上,没能对交通安全的管理采取及时有用的管理措施,在交通安全设施以及标志上的不足太过严重;再加上很多地区的交通管理无论是在设备上还是管理上都处于非常落后的阶段,甚至还有农用车在路面上肆意横行。

4 监控体系发展严重失调

失调的公路监控体系主要是由以下部分所构成的:其一是路面监控上:其二是收费体制上。在我国路面监控特别是高速公路的路面监控系统多半是为了统就是为了用于收费监控,它存在的目的似乎只是为了收费安全而忽略了高速公路上的交通情况。不过现在人们的安全意识正在逐步的加强,因此。对于国家的安全生产的重视也与日俱增,所以说如今在高速路段上的监控体系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和它的系统集成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5 低下的救援体系以及救援技术

据国外的高速公路救援资料统计,因为在国外由于受到救援及时以及技术优势措施得当,使得在事故中10%以上的伤者都能够因为受到及时的救援而生还。有的甚至都能够达到完全康复的效果,因而在国外那些相对比较发达的国家都能够在公路救援体系当中作出及时的设备开发和研究工作。然而在这方面,我国的起步明显要晚很多年,不仅是基础差而且相关的技术人员经验都不充足,所以说在我国高速在高速公路的紧急救援体系以及应用技术的开发都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四、加强高速公路安全管理的相关对策

想要高速公路能够有一个良好的发展,那么严格的高速公路的科学管理一定是关键,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使其充分地发挥出经济效益。所以对于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来说,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是关键,相信高速公路管理人员的各方面的素质上去了,那么道路的安全畅通以及各方面都会有飞跃的进步。

高速公路管理范文5

1.高速公路设备管理重要性及主要问题分析

1.1高速公路设备管理重要性分析。高速公路的设备管理在当前的公路建设中的作用愈来愈重要,近些年我国相关公路管理部门颁布了公路、水路交通信息化的工作指导意见以及建设指南等文件,这些对推动公路建设的信息化进程有着重要促进作用。基础设施的建设市国家经济实力提升的重要保障,所以这就需要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性,对一些有问题的公路建设问题要能及时的解决,将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的设备管理工作能够积极有效的加以完善。对高速公路设备管理的需求是多方面的,其中的系统建设目标的需求比较重要,构建高速公路设备管理的信息系统是保障设备的安全完整的重要基础,这也是推动高速公路建设良好发展的重要保障。

1.2高速公路设备管理的主要问题。从我国当前的高速公路设备管理的现状来看,还有诸多问题有待加强解决,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对高速公路设备维修处理没有及时,高速公路设备管理的工作自身有着其特殊性,在设备的安装地点方面也相对比较分散化,所以相关的维修管理人员对设备检查以及维修的实际需求就不能得到很好的满足。当前的每个收费站都基本配备了电子技术工人来对这一辖区的设备维修检查提供保障,但是由于人员的数量以及实际工作的效率问题,在设备的维修处理就存在这不及时的问题。再有是高速公路设备台账的管理方面还相对比较混乱,这也是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是和实际的情况有关,高速公路的设备价格都相对比较昂贵,分类也比较繁多,在价格上以及类型上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加上高速公路的实际办公的环境所限,设备的安装地点的分散化,就造成了设备管理工作有着很大难度。同时还有着大量的日常数据报表需要进行处理,设备台账管理的混乱以及设备维护记录的残缺等,也使得各个系统设备管理工程师在出报表过程中就存在着数据的不准确问题。另外是对高速公路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财务计划定制及执行过程中存在着混乱的情况,设备台账的管理缺乏秩序以及设备的正常运行的效率低下,就直接会造成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年度财务计划的估计不能够得以准确的呈现。而在月度的执行过程中就存在着和计划偏差大的问题。这些问题都要能够及时有效的加以完善解决,以此推动我国高速公路设备管理水平的提升。

2.高速公路设备管理的优化策略探究

2.1高速公路设备保养管理策略。对高速公路设备管理的优化策略实施要能够从多方面进行考虑,首先在设备的保养管理方面要能够加强重视,这是设备管理中比较重要的手段,重点就是要重视养护,通过对高速公路设备的养护措施实施就能够将问题得以避免,将大故障化为小故障。这些方面都需要相关的设备管理人员在检测的力度上进一步加大,在检测的水平和能力上能够得以有效提升。例如:对设备养护中的清洁和简单的紧固等基础性的工作要能够得到有效落实,并要能够把设备的日养护以及周保养的定期养护工作能够得到有效落实,发现问题及时的解决处理,在实际管理过程中要能够将责任心得以充分的体现。

2.2高速公路设备基础管理策略。对高速公路设备进行优化管理比较重要的是要能够将基础管理得到重视,这是对设备的参数以及特性等内容进行真实客观的统计出来,进而再提供给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将其作为是重要的管理参数来实施具体化的设备管理。在设备管理过程中要能够建立设备数据库,通过对祭祀算计应用技术的应用来构建一个有着一定规模的动态电子数据库,主要是对高速公路设备的相关状态进行实时动态的监控以及管理。管理过程中要注意,对具体的数字信息的准确性要能够得以保证。

2.3高速公路设备修理供应管理策略。高速公路设备管理中的修理供应的管理也比较关键,这是两个层面的内容,首先从修理管理的层面来说,这是高速公路设备管理的最终管理部分,设备的使用过程中由于时间的原因会发生磨损以及损坏的现象出现,这样修理管理在这一过程中就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修理管理的优化在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之前的一些管理的效率,前面一系列的管理效率得到了提升在这一环节的效率就自然相应能够提升,对设备的综合使用率就能增强。而在供应管理方面主要就是对设备配件的管理,在这一环节进行科学合理化的管理就能解决诸多实际的问题。例如对各种类型的配件储备以及储备的数量和订货、交付等都要能够合理化的管理。

2.4高速公路设备制度管理策略。将高速公路的设备管理得以优化需要制度管理的支持,只有在规范的制度作用下才能够将管理工作过有序的进行实施。制度的制定要从多方面进行实施,首先在修理制度层面要能够得以完善实施,当前的组织形式已经不能有效适应实际的管理需求,所以要对其积极的改革完善。将设备维修保养的任务交给维修人员是重要的弊病,对应急的故障排除来说操作人员在这一过程中有着很大的优势发挥,主要就是因为设备的操作人员对问题发生的各方面环境都比较清晰,在信息的掌握上也比较准确,所以在对设备的检查方面只需要操作人员进行实施即可。由于高速公路设备的种类比较多,这样也就对维修人员对任何设备的掌握程度都是有限的,在这一过程中,设备的操作人员的操作水平以及保养工作的实施效率就成了决定设备工作性能及状况的重要影响因素。所以双方进行协作配合才是最为重要的。另外就是要能够构建完善的设备档案管理的制度,设备档案管理是整体管理中的重要部分,将设备档案管理实行规范化以及科学化能够促进管理的效率提升,同时也能够反映出设备的运营成本效益等,通过档案所提供的技术参数对设备的作用最大化发挥就有着重要的意义。在信息化技术迅速发展背景下,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来实施档案管理,能将档案管理的科技含量得以有效提升。

3.结语

高速公路管理范文6

关键词:高速公路;养护管理

一、高速公路养护的特点

1.养护工作的经常性、及时性

由于我国高速公路既是国家基础设施又具有收费的特性,因此必须经常保持高速公路的完整状态,及时修复损坏部分,保证行车安全、畅通、舒适,以提高运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养护工作的任何懈怠和疏忽,不仅对道路及其设施本身造成潜在的危害,也会对高速行车的驾乘人员构成严重生命威胁。

2.养护工作有较大的危险性

高速公路行车密度大、车速快,在高速公路上进行养护管理工作作业,存在着较大的危险性。

3.养护对象的广泛性

高速公路的养护对象除道路、桥涵、隧道及其沿线附属设施之外,还应当包括交通工程设施,监控、通信、照明设施,绿化、环保、园林设施,棚亭建筑设施,以及各种生活服务设施等等。这些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几乎涵盖了道桥、建筑、园林、机电、光电、机械、计算机等多种专业,形成了一个内容广泛、互相联系、缺一不可的综合养护体系。

4.养护的高成本性、复杂性和科技性

高速公路养护标准较高、机械规模及使用比例较大,成本较高。同时施工工序复杂,并应不断探索和推行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技术。

二、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的重要性

1.高速公路的经常性和及时性

养护可以正确了解及评价公路的运营状况及服务水平,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养护维修,创建畅、安、舒、美的良好行车环境。

2.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是公路正常使用的需要

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可以提前预防道路及设施病害的发生,及时修复随时出现的道路病害及设施损坏,尽可能延长道路及设施的使用寿命,延缓大修周期,降低运营管理成本。

3.延长高速公路使用寿命的需要

高速公路的预防性管理可以发现并及时弥补由于设计或其他原因造成的道路及其设施的先天不足和使用缺陷,逐步形成较完善的使用及服务功能。

4.减少安全事故的需要

运用科学的养护管理方法可以减少或杜绝由于道路及设施维护不当给用户及使用者带来的意外损害,避免为此引发的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三、高速公路养护技术的应用

高速公路养护技术和高速公路建设技术都需要专业人员掌握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都需要有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但他们也有很多的区别,建设期间发现的问题可以根据其大小采取多种形式解决,甚至可以推倒重来,但养护技术的应用却存在很多制约性:高速公路养护必须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方针,坚持“机械化养护为主,防止中断交通”的原则。养护工作的原则要求我们要在保障交通畅通的前提下去解决存在和出现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养护管理工作要从细微之处做起,充分掌握科学的养护知识,及时发现问题发展的趋势和规律,把工作做到前面。

四、高速公路预防性养护的绩效

一条优质的高速公路如果养护不当,也会及早的产生各种病害,降低使用周期,对经营性高速来说,其效益就会明显降低,同时也影响通行舒适度,这就要求我们养护部门要有前瞻性、预防性。这也就突显出养护的重要性。同样一段高速,当你通过先期的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可以使高速公路的生命周期延长,无形中带来的经济效益是十分可观的。

五、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养护信息化、机械化水平较低

2.职工总体素质不适应高速公路养护科学化、现代化水平要求。养护管理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普遍较低,一般从事养护的技术人员比例不足30%,掌握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能力差,直接影响了养护的质量和水平。

3.缺乏对高速公路总体养护管理状况的研究和了解

4.规范建设不完善。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养护管理办法、技术规范、质量评定标准等,使具体工作内容不统一,标准不一致。

5.内部体制建设不够完善。内部关系不理顺,工作效率低下,单位内部缺乏活力和竞争力,从而影响到养护工作的总体水平。

六、需要做好的几项工作

鉴于养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使高速公路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日后应做好以下几项重要工作:

1.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提升养护管理信息化、机械化水平,并在工作中合理运用信息管理系统、养护机械设备,提高工作效率。

2.提高养护职工素质,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养护队伍。可以通过对职工进行教育、培训等方式,使养护人员经过学习,增加专业技术知识及责任意识,达到高速公路养护对人员的要求。

3.在日常养护工作中多了解、多总结,在实际工作中掌握系统、全面的养护状况,为养护工作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持。

4.尽快制定和完善高速公路有关养护管理规范和管理办法,使养护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5.加强养护体制内部改革,理顺关系,提高工作效率。

七、总结

发展高速公路,必须坚持建、管、养并重原则,不能因等级高、质量好而放松正常养护管理。实践证明,只有科学、严格的养护管理,才能提高高速公路运营质量和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沈玲. 高速公路养护管理问题新探[J]. 价值工程,2011,(3).

高速公路管理范文7

关键词:高速公路 养护管理

中图分类号:U412文献标识码: A

一、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的重要性

高速公路建成投入运营后,随着时间的推移、累计交通的增加,使用性能会逐渐衰减,并出现病害。及时发现高速公路不同程度的损害并有效修复这些损害,有利于保持高速公路良好的使用状态和服务水平,有利于向使用者提供安全、快捷、舒适、经济、优美的行车环境,有利于树立高速公路的对外形象,最终提高高速公路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对养护工作的任何丝毫懈怠和疏忽,均可能对道路及其设施本身造成潜在危害,也会对高速行车的司乘人员构成严重生命威胁。

因此,确保高速公路的原设计状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采取合理的养护技术和措施,对高速公路进行经常性、及时性、长期性、预防性、高质量的养护维修。确保高速公路上的各种工程及设施(路基、路面、桥涵、、隧道、挡土墙、防护坡、绿化以及护栏、照明、标志、监控设施等)处于完好状态,这是养护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管什么

概括起来,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主要就是管事、管人、管钱。管事就是管路况:为保持路况及设施完好而进行的日常维护保养、为加固完善道路及设施而进行的专项工程、为恢复或改进原设计功能而进行的大中修工程、对沿线景观、绿地的绿化美化和环境保护、灾害及恶劣天气条件下的抢修及应急对策、沿线机电设施的维护与管理、高速公路安全设施-护拦板的维护和更换、机械设备管理、作业安全管理以及养护技术管理等,使高速公路设施设备功能齐全、设施完好;管人就是管理好高速公路养护设计、监理、施工、检测单位的人员;管钱就是管费用、成本,好钢用在刀刃上,将有限资金用好,管好日常维修保养、专项工程、抢修工程及路面、桥梁检测费用、设计费用、监理费用、科研费用等。

三、当前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存在的问题

1、没有全国统一的管理模式,养护管理体制不顺。不能反映高速公路社会化大生产的商品属性要求。同一高速分别隶属不同企业运营,各自为政,管理模式各不相同。

2、“重建轻养”思想严重

对养护管理强制性要求缺乏足够的认识及有效的法律约束;养护资金投入不足,对科技进步重视不够,尚未建立起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

3、缺乏养护定额与规范

针对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特点的全国性或地方性统一的养护定额与技术规范尚未出台,养护工程费支出缺乏严格的考量标准,随意性较大;养护质量的考核仍沿用一般公路养护的指标,不能满足高速公路全方位养护的客观要求。

4、养护机械配套率不足,养护科技含量低

由于高速公路养护的特殊性,一般设备大都价格昂贵,养护设备使用成本高,导致养护设备规模跟不上养护发展的需要;设备使用率低,各养护机构已配备的养护设备不能在更大区域内共享,养护设备“买不起、用不起、用不好”的现象普遍存在,造成目前很多养护单位仍采用简单的机械设备,甚至停留在人工养护的原始阶段,专业化水平不高。

5、养护管理人员总体素质普遍偏低

我国仍然处于高速公路的建设发展时期,大量的相关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都投入到高速公路的建设中,从而使养护管理人员中严重缺乏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目前的养护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较低,缺乏定期的培训机制,运用新技术、新工艺的能力差,直接影响养护的质量和水平。

四、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怎么管

1、制定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做好养护管理工作,务必要制定一系列养护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根据国家现有的《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制定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加强学习和实践。这些办法和制度是做好养护工作的指导方针,能有效地促进养护管理水平的提高。没有或不落实养护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那将“打乱仗”,其结果劳民伤财,不仅导致养护资金的浪费,也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2、要全面更新养护理念。高速公路维修保养和预防性养护是养护管理工作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环节,做好日常养护的管理和施工,对延长道路的使用寿命、保持路容路貌的美观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养护管理的中心是路面养护、重点是桥梁隧道的安全。日常养护工作要做到“早”和“小”,所谓“早”就是要早发现问题、早进行维修,这样才能及时有效的防止或减少路面、桥梁等各种病害进一步发展成损坏。所谓“小”,就是从各种小病害着手,及时解决好小病害的维修,避免造成大的损坏。例如:把路面的每一条细微的裂缝都灌好, 就会减缓裂缝的快速发展和坑槽的产生,避免了过早的实施专项工程,节省了养护费用。

3、要全面推行日常养护“总承包”的管理模式。目前,日常养护管理模式形式多样。其中最佳的管理模式是实行“总承包”的管理模式,通过不断完善检查评比制度,其效果显著,可增强养护施工单位的使命感、责任感和危机感,提高养护质量,同时使高速公路每天上路施工的作业点少了,道路更加通畅,形象也更好。

4、要建立和使用养护管理系统。建好路面、桥涵系统不是重点,用好才是重点。科学的养护决策(或者叫养护计划安排),靠的是对道路运营状况的评价,评价的基础数据来自于对道路、桥涵等的排查和检测。这两个系统可以对排查、检测的数据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分析和评价,应用好这两个系统可以有效地减少和杜绝“拍脑袋”的养护决策,更加合理的使用和安排有限的养护资金。每日及时更新调查、检测和养护维修数据,建立起完善的现代化电子数据档案,做到道路状况基础数据、检测数据和评价结果正确、查找方便,以适应各个管理层面上的需求。

5、要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和施工。 全面建立标准化管理和施工体系,对日常、定期等巡查的方式、人员和频率作详细标准的规定,对常见的养护施工所需要的人员、机械设备、施工流程等进行统一和规范。就可通过这样一套完整的标准化管理、施工手册,规范和指导养护工作,使从事养护工作的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中的每个人都知道自己每天该干什么和怎么干 。

6、要重视和抓好高速公路养护质量问题。养护工程质量,无论是小修还是中修罩面工程,其质量状况令人担忧,养护工程中前修后坏的情况不断发生。修补的坑槽过不了多长时间就又坏了,而且坑槽周围也发生了连锁破坏;灌缝的材料被车轮碾压后不久跑飞了;墙式护栏、波型护栏等表面的涂装刚刚刷过的油漆又脱落了;新加铺的路面不久就出现了病害,平整度还不如原来路面的好;刚刚补栽的树木又出现了枯死。重新修复这些前修后坏的设施,不仅造成养护资金上的浪费,而且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影响车辆通行和路容路貌)。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原因:一是对养护管理工作不重视,养护管理人员配备的数量、素质满足不了现场需要,只能凑合着管理;二是养护方案不合适,即没有对症下药;三是养护质量差,即施工中原材料质量低劣、施工工艺不规范;四是养护管理人员、监管人员、施工人员的责任心差;五是监管不到位。要做好养护工作,首先就要建立一支能适应高速公路现代化养护的管理队伍,变被动养护为主动养护,变静止养护为动态养护,达到养护的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高机动性。再就是建立合理、高效的机械化养护方式,不断提高机械配备率和机械作业的占有率,保证高速公路养护的速度与质量。再其次养护工作要责任到人,建立各层次责任人档案,一旦出现养护质量问题,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追究责任。

7、要全面推行“二分之一”工作法。养护工作的大部分内容是现场工作,例如巡查、检测、调查、施工和验收都需要在路上进行,作为养护管理人员,无论是领导或者是一般同志,都应该经常上路检查、指导养护工作。“二分之一”工作法就是一半的时间要在路上,各管理单位都要制定详细的“二分之一”工作法制度,坚持把一半的工作时间放在路上,检查和督促养护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结束语:通过早期养护防止微小病害的进一步扩大,使高速公路经常保持原有技术状态和标准。及时安排日常养护、专项养护及大修保证高速公路良好行车环境。发现并及时弥补由于设计或其他原因造成的道路及其设施的先天不足和使用缺陷,并逐渐形成高速公路完好的使用及服务功能,及时治理随时出现的损坏,尽可能延长道路及设施的使用寿命,延缓大修周期,降低运营管理成本,这些就是养护管理应管的事。

参考资料

[1]高速公路养护管理. 人民交通出版社 主编:周余明 人民交通出版社 2001年5月第1版

高速公路管理范文8

客和经营业户的合法权益,促进高速公路客运事业的发展,适应经济建设和人民

生活的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高速公路客运是指营运线路主要里程通过高速公路的班

车、包车和旅游客运。

第三条高速公路客运的发展以建立快捷、方便、优质、高效的快速客运系

统为目标,遵循“合理规划、额度控制、严审资质、购车预审、批量投放、集约

经营”的原则。

提倡和鼓励大中型交通汽车运输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以资产为纽

带,实行集约化规模经营,实现规模效益。

第四条交通部负责全国高速公路客运发展的统一规划、协调和定理。

各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高速公路客运发展的规划、协调

和管理。

各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具体行使高速公路客运管理职责。

第五条申请开设高速公路班车客运线路的经营业户,除应具备《道路旅客

运输业户开业技术经济条件(试行)》(交运发〔*〕年531号规定的

一般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经营班车客运5年以上资历;

(二)具有经营一类班车客运的资质;

(三)有二类以上汽车维修能力或与二类以上维修企业建立了长期的维修合

同关系,能确保车辆的正常维修;

(四)从事高速公路客运的车辆应是符合部颁《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

定》(jt/t325-*)规定的高、中级客车,车辆状况达到一级车

标准,禁止使用不符合技术要求的老旧车辆;

(五)从事高速公路客运的驾驶员、乘务员应具有良好的技术业务知识、技

能和职业道德,并岗前培训合格。驾驶员还应具有5年以上客车驾龄和10万公

里以上安全行车的经历,身体健康。

第六条申请设立高速公路客运企业,其控股投资必须符合本规定第五条

(一)、(二)项条件。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高速公路客运企业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第七条开设高速公路班车客运线路或设立从事高速公路客运的企业,应向

所在地市(地)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如下资料:

(一)对申请经营的高速公路客运线路的市场预测和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从事高速公路客运的营运组织情况和企业经营管理制度;

(三)所在地设有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的,县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出

具的申请企业或其投资人具备经营一类班车客运资质证明材料和从事班车客运的

年资证明,以及相应维修能力的证明或确认有效的建立维修合同关系的证明。

第八条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宏观调控,通过客流调查,根据市场需

求,制定出高速公路客运线路运力总体规划,按照本规定第三条的原则,确定运

力投放额度,省际班线按《省际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交公路发[1995

]828号)规定的程序审批,省内班线由省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批并报部备

案。

已开通的高速公路客运线路平均实载率低于70%时,不再审批新增车辆。

第九条高速公路客运线路经营期为5年。经营期满需继续营运的,应重新

办理报批手续。

第十条根据道路旅客运输的需求,经营高速公路客运的业户有义务承担农

村、短途、支线旅客运输业务。但参股企业已承担农村、短途、支线旅客运输业

务的股份制公司除外。

第十一条高速公路客运线路经审核批准后,由省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核发

线路标志牌和附卡。经营业户应在车辆指定位置放置线路标志牌。

第十二条高速公路客运加班车,由经营该线路正班车的业户经营;高速公

路客运包车按班车客运类别由相应的业户经营。

高速公路客运加班车、客运包车、旅游包车,必须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证,

车辆状况达到一级车辆标准,并分别凭省际或省内加班车客运线路标志牌、包车

客运线路标志牌、旅客客运线路标志牌运行。

第十三条客运出租汽车通过高速公路营运应持有有效道路运输证。禁止出

租汽车客运经营业户采取合乘和固定线路的方式从事高速公路客运。

第十四条高速公路客运实行站到站的直达运输,途中不得上下旅客。经营

业户应严格按照核定的线路、站点、班次、车辆运行,不得擅自变更。

第十五条从事高速公路客运的车站,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站址在旅客集中、交通顺畅,便于与其他运输方式换乘衔接的地段;

(二)布局合理,在同一城市车站的数量不宜过多,在同一起讫站的同一班

线日始发班次达到一定密度时,方可另设其他车站发车;

(三)车站内的设备设施须达到部颁《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

(jt/t200-95)规定的二级以上站级标准;

(四)高速公路客运与普通道路客运共用的车站,须设立高速公路客运的专

用候车室、发车位和检票口,配备专职站务员。

第十六条经营高速公路客运的车站建设、变更、迁移按规定报经省级交通

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省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依据本规定审批高速公路客运线路时应合

理确定相应的车站。经营高速公路客运的车站应接纳经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批准进

站的车辆。未经批准进站的车辆,不得接纳进站经营。车站要坚持公正、公平、

公开的原则,统一、合理安排发车时间和售票、配客。经营业户应服从车站调度

管理,不得在车站外作业。

第十八条高速公路客运应做到:

(一)保证正班正点运行;

(二)司乘人员、站务人员在工作时着装整洁,佩证上岗,规范作业,接受

监督;

(三)车站按照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和服务质量标准化、服务管

理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的要求,实行“三优、三化”规范服务。

(四)车上免费提供饮用水;

(五)保持车辆清洁和车内空气清新;

(六)保证车内空调、卫生、视听等服务设施的正常使用;

(七)提供实行迎乘、随乘、送乘的全程式服务。

第十九条高速公路客运经营业户应严格执行车辆定期检测和定期维护制度,

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二十条高速公路客运经营业户应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严禁车辆超

速超载运行。驾驶员不得长时间连续驾驶,每行驶2至3小时应在服务区作短暂

休息。车辆在运行途中,不得载客加油。

第二十一条高速公路客运经营业户不得擅自将线路标志牌过户、转让、转

借。高速公路客运车辆不得挂靠经营。

第二十二条高速公路客运的运价,按照优质优价的定价原则,根据车辆的

不同类型、等级,按规定由省级交通、物价主管部门确定。省际高速公路客运票

价按各省运价分段计算加总,往返程票价须一致。不得擅自涨价或压价。

第二十三条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应加强对高速公路客运经营业户的经营资格、

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经营业户、客运车站要公

布监督电话,对旅客的投诉,应认真处理。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本规定的,按《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年

第3号部令)进行处罚。

第二十五条对在本规定实施前已经从事高速公路客运的经营业户(含中外

合资),自本规定施行后一个月内,向所在地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申请复审。复

审不合格的,应当在其正常年审之前进行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不予通过年审。

但对具有经营普通线路条件的经营业户,经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批准,可依法经营

相应的普通线路。

第二十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和本

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并报交通部备案。

各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在本规定实施前已制定实施的高速公路旅客运输

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按本规定执行。

高速公路管理范文9

[关键词]高速公路施工施工管理

一、高速公路施工现场管理的主要内容

公路施工现场管理实质上是企业各项专业管理和基础管理工作在生产现场的深化和体现。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就是追求企业专业管理和基础管理在生产现场的最佳结合,实现施工企业整体优化。施工现场管理的主要内容为施工作业管理、物资流通管理、施工质量管理以及现场整体管理的诊断和岗位责任制的职责落实等。具体优化措施有:第一,均衡地组织施工生产,实现施工标准化制度化管理。在不影响生产任务的前提下,结合市场供求,为用户提供经济环保的建筑材料,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作业。第二,科学合理的组织施工,从根本上杜绝施工生产中的浪费现象,现场协调作业,发挥其综合管理效益,尽可能地用最小的投入换取最大的产出,真正实现生产经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第三,优化人力资源,组建高素质的施工团队。第四,加强定额管理,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物耗及能耗降到最低,减少物料积压占用资金。

二、高速公路施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变更大,浪费多。由于地质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导致一些设计阶段的计划无法执行,实际施工过程中被迫修改,造成很多不必要的开支。以姜眉公路宝鸡段为例,该工程的施工地段在秦岭深山的古褒斜道上,地质结构复杂,路线沿红岩河、龟川河逆流而上,穿山跨河,,桥、涵、隧工程项目多,雨水的冲刷使姜眉公路宝鸡段原工程设计在很多地方存在不完善或不尽合理之处,随着工程建设的逐步深入,只有变更原设计才能符合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2.工期短,难度大。现阶段我国高速公路建设任务繁多,对建设的速度要求过快,往往是在紧张的施工建设中,就有很多高速公路在等待开工。然而,我国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测绘管理方式还属于粗放式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难以精确控制土石方费用,耽搁工程进度,测量工程事故也时有发生。

3.监督管理不严。有些公路监理责任心不强,承包人没有预先提出质检申请,监理却做了质检工作,出现先检验而后有检验申请报告的现象,违反了施工监理的正常程序。施工过程中,还存在不按规定频率检验的情况。如在路堤的填筑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填筑分层厚度和压实度,要求每填筑完一层,承包人必须自检,监理要抽检,压实度合格后才能填筑上一层。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有的承包人只强调施工进度,未按规定频率进行自检,监理也不按规定频率进行抽检,这显然有悖于施工监理程序。企业自检、监理抽检是工程质量保证的关键性环节。二者缺一不可。

三、高速公路施工现场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是科学合理原则。施工现场的各项工作都应当按照既科学又合理的原则办事,以期做到现场管理的科学化。还要做到操作方法和作业流程合理化,现场资源高效合理利用,现场设备布局科学安全。

二是经济性原则。采用先进技术,有效地使用各种资源。降低建筑运行费用,使建筑造价得到节约。也就是说,要使能源和资源的利用率达到最高、消耗率降低至最低。材料尽可能选用可重复使用的材料,尽量对工农业废弃物材料进行再利用。根据不同情况,力求回收利用。变废为宝,产生循环经济效益。施工现场管理一定要克服只抓进度和质量而不计成本,从而形成单纯的生产观和进度观。

三是标准化规范化原则。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施工现场涉及的人员多,部门杂,标准化、规范化是对施工现场的最基本管理要求。它可以高效地协调施工生产活动,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充分发挥施工人员的聪明才智,克服主观随意性。从根本上提高施工现场的生产、工作效率和管理效益,从而建立起一个科学而规范的现场作业秩序。

四、提高高速公路施工管理质量的策略

1.做好高速公路质量管理的前期准备工作。为使质量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开工前要认真学习合同文件、落实岗位职责。各个单项工程开工前,要对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工程施工严格考核,做到工程施工严格按设计与“技术规范”操作。通过教育与考核,实现全体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挂牌作业。

2.落实高速公路质量管理责任制。为了加强质量管理,施工企业中标后,要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建立项目经理部、工程施工处、专业工程施工队三级质量管理体系。成立工地试验室、质量自检组、资料整理组,各尽所能,各司其职。项目经理作为质量第一责任人,质检负责人全面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工程施工处以各处处长为质量第一责任人,质量自检员负责该处的质量自检工作。施工队以各队队长为质量第一责任人,由质量自检员负责该队的质量自检工作。制定各自的岗位职责,做到质量责任,层层落实。

3.严格执行高速公路质量控制程序。根据工程的合同要求,制定严格的质量控制程序。在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要先上报后开工,在施工中,要先由施工企业进行质量自检,自检合格后,申请监理工程师抽检,抽检合格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施工。新晨

4.加强高速公路施工现场的质量控制。加强对原材料的质量控制,认真做好工地试验工作。项目经理部要成立工地试验室,并配备业务精通、工作认真负责的专职试验人员,认真开展工地试验工作,为工程质量控制提供可靠的依据。在工程开工之前,项目经理部要组织技术人员对导线点、中桩和高程进行反复测量,使之达到闭合要求。保证中线和高程误差在规定允许的范围之内。在施工过程中,要重点对公路路基中线及各个桥涵构造物的平面位置、高程、预制构件的几何尺寸等进行严格控制,使各项测量成果均控制在规范允许的范围之内。

5.认真做好试验路段的施工。在工程全线开工之前,认真做好试验路段的施工,确定具体的施工操作方法,确定各项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及质量控制措施,用于指导全线工程的施工。便于制定切实可行的工程施工方案。

参考文献:

[1]黎柏青.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J].吉林交通科技,2006.

高速公路管理范文10

关键词: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U412文献标识码: A

1、公路试验检测概念

试验检测是一门新兴的学科,也是进行公路工程质量检测的一种手段。公路试验检测就是通过对某个工程部位或是某产品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的结果来判断该工程的质量或者产品的质量是否符合现行的技术标准的要求。

2、加强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的重要意义

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技术作为一项蓬勃发展的新兴学科,已经不仅仅只是从基本理论上对试验检测进行了讲解,更是把实际检测操作技能与高速公路工程的一些相关学科基础知识紧密结合起来,为设计工程基本参数、保证工程规范、评定施工质量和工程后期维护工作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对公路工程进行试验和检测,是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技术和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确保运用科技的施工技术、施工标准、施工方法和施工流程,能够确保高速公路工程符合国家要求的各项标准,对于打造公路“质量工程”十分重要。加强高速公路试验检测,还能够进一步降低施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确保施工进度,确保高速公路工程按照计划和进度进行施工,能够最大限度的避免因出现施工质量而延缓施工进度的问题。加强公路试验检测,还有利于提高公路工程施工企业的竞争力,特别是在当今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新形势下,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只要大力加强公路试验检测,才能确保高速公路工程施工质量,也只有这样才能在高速公路建设施工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3、优化高速公路实验检测管理措施建议

3.1成立实验管理组,确保工地临时实验室工作的规范性。

在公路施工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处有必要加强对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工地的实验室工作管理,从而将监理单位抽样检测实验与施工单位执自行检测试验引入国家相关法规的轨道上来。建议在公路项目管理处成立专用于管理试验的小组,实验组的成立主要针对以下职责:

(1)对公路施工工地临时实验室资质的管理,建立施工工地临时实验室质量体系。做到严格按各法律法规要求审查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单位的临时实验室的实验能力,对实验检测范围和项目进行核对,对那些已经超出实验检测范围的项目就要要求委托具备该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来代替实验。但也要对其委托具备该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就行核准该资质的真实性。来确保实验的准确性、真实性。

(2)每个月或是每季度的质量检查。实验管理组要在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检测工作加大管理力度,要做到有计划地对施工、监理单位的抽样检测情况进行检查,对其实验检测行为进行规范,以提高个单位的现场检测质量。

(3)对公路施工工地试验室检测技术的管理。工地试验室所以工作人员必须要对国家及交通部颁布的各种实验规程、标准及技术规范要烂熟于心。实验组还要在施工工地的试验室检测人员的考核、培训方面加强工作,以确保各工地实验得出的数据准确无误。

3.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制度建设

试验检测机构业务范围内的有关规程、规范、标准等技术文件应齐全,试验检测应严格依据相关的规程、规范及标准进行。以《质量管理手册》为准则,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管理体系,促使检测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其中包括部门的岗位职责;检测工作的纪律及守则;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检测人员考勤制度及奖罚制度;计量标准器具管理制度;检测事故、异议处理制度;技术资料文件的管理及保密制度;检测样品的管理制度;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操作制度;试验检测结果的处理制度;试验仪器设备购置、验收、维修、降级和报废制度;试验检测报告的审核与签发制度;试验仪器设备使用、保养及安全制度;实验室管理制度等,这样可以使检测工作有章可据。

3.3稳定试验检测队伍。提高检测人员业务水平

加强对试验检测工作的指导,稳定试验检测队伍,提高检测人员业务水平,使试验检测人员在工程建设中真正起到“质量守护神”的作用,在公路建设管理工作中尤为重要。现阶段,有一部分人对试验检测工作的认识存在一种偏见,认为试验检测工作可有可无,在工作中常以经验代替科学的试验数据,对此项工作不重视,或者认为此项工作是最基础、最简单的工作,任何人都能做。实践证明,这种观点是极不正确的,是对试验检测工作的肤浅认识,在试验检测操作中,将眼光还停留在“依葫芦画瓢”的基础上,停留在二、三级公路建设管理的模式上。由于这种偏见,再加上施工中工程技术人员的不足,试验检测人员经常被抽调到其他工作中,特别是越到工程后期,试验检测人员越少,这就造成试验检测人员极不稳定,各项试验精度难以得到保障,质检人员的业务水平也难以提高。这样一来,工程不检测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极易导致施工隐患。事实上,随着高速公路的大规模建设,试验检测人员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相关基础理论(比如数理统计分析等知识),还要有较好的实践经验、管理与写作水平等才能胜任工作。为了加强监测管理,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施工、监理人员进场后,组织各单位的质检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总工进行培训,由专业试验工程师、学院教授讲述试验检测工作的基本知识与操作方法,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结合实际开展试验工程师技术能力比赛,对有些专项试验还根据需要作专项培训,从而提高项目管理层的质量意识和质检人员的业务水平。

(2)建立试验检测人员台账,保证试验检测人员的稳定性。由中心试验室统一制表,把各试验检测人员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制成台账,以此对各级试验室进行不定期的人员检查,以督促、确保质检人员的稳定。

(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中心试验室不定期的对监理、施工单位试验室的设备、试验检测项目及频率、资料填写及管理、操作方法等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其改正。

(4)根据规范、规程、设计文件,把适合本工程的相关规定、抽检频率等归纳、总结,汇编成《试验检测人员须知100条》,作为质检人员日常工作的向导,造就一批操作规范、技术熟练的试验检测人员。

3.4重点加强试验仪器的管理

所有试验数据都从试验仪器身上所取,因此仪器的准确与否是试验准确与否的前提条件,在仪器管理上要做好以下几方面。

(1)对属于计量检定部门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按检定周期送检;属于自行检验校验的仪器、设备,按检验校验方法进行周期检验校验。

(2)坚持仪器、设备使用前后检查制度。检测人员在使用仪器、设备前要先对仪器、设备的状态进行细致检查,并开机试运行,从运行状态和灵敏度来判断是否存在异常现象。使用后要认真作好运行记录,便于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维修,以保证仪器设备完好,正常运行。

(3)作好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是延长仪器、设备使用年限,保证仪器、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只有维护保养好仪器、设备,才能使检测工作在任何时候都能正常进行。

(4)检测仪器、设备必须帐目清楚,档案齐全,并实行标志管理。

结束语

高速公路试验检测不仅关系高速公路质量,而且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在我国大力实施“市场化”改革和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历史时期,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中心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着眼于解决当前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创新公路试验检测管理理念,完善公路试验检测管理体系,打造公路试验检测管理队伍,扎扎实实地推动我国高速公路试验检测不断上水平。

参考文献

高速公路管理范文11

1响应机制及反应能力问题在计算机中,及时响应以及各模块之间

保证一定的协调性,才能有效保证计算机的高速运行。因为我国高速公路管理信息系统中各子系统之间不能得到及时的交通,因此也就不能进行及时的整合。此外,加上交通安全、路政等方面的思想工作不能得到统一管理,在综合执法的情况下,一旦有交通事故发生时不能做出及时的响应和处理的。

2高速公路应急问题的处理建议

2.1建立GPS全覆盖与监测系统

计算机最重要的一项发展内容就是实现“人机交互”,这里所说的人机交互主要是指人和计算机之间通过某种对话语言,用相应的交互性方式,为了对确定任务进行完成而进行的人与计算机之间的信息交换过程。那么,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也可以与计算机的这个特点相结合,对高速公路监测系统进行开发和设计。就目前来说,基本上所有车辆都会使用GPS导航仪,但是我们都知道,GPS导航仪指挥为我们提供一些路线信息,换句话说,用户不能与该系统之间实现互动与交流,同时也不能对用户展开实时的监测。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对资源的一种浪费,可以将GPS的各项功能充分发挥出来。因为有了即时信息的有效支持,我们就可以对监测系统进行建立,在这个系统中,我们可以将车辆看做是“人”,同时将监测系统看做是“机”,这样一来“人”与“机”之间就可以进行不断的信息交流,进而实现资源共享。

2.1.1GPS信息录入实际上每辆车都有属于自己的“身份证”,就是车牌,我们可以针对车的GPS进行编号,同时将编号与车牌绑定,将芯片植入到GPS中,对车主信息进行记录。2.1.2建立监测系统将车辆信息录入之后,登记的车辆就真正拥有了“身份证”,这时我们可以针对每一辆车进行监测,选择车辆驶出高速公路的点作为监测结束点。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将信息录入点和监测结束点之间的距离看做是行车区间,这样就在无形之中为GPS看成了一个跟踪器。2.1.3应急机制的实现如果一辆车从一点驶入到高速公路中,那么这时我们就在这点开始录入车辆信息,并在这一点对车辆的GPS进行实时监测,那么车辆驶出高速公路之后就可以将监测系统中车辆的相关信息清空。如果车辆在一个区间中发生了交通事故,GPS将会反映出5分钟之内这辆车没有行驶,监测点将会对这点车辆的聚集进行反映,那么系统就会认定为这辆车在该路段出现了交通事故,这时系统就会自动将发生事故的车辆信息交给这一区间内的主管单位,这样一来主管单位就会进行现场处理,事故处理结束之后车辆的信息就会被清空。

2.2软件与硬件的协同统一

在计算机中并不存在软件与硬件之分,只不过很多人认为它们二者是分离的两个部分,从实际上来说,这样的划分是不科学的。计算机软件与硬件之间是相互支持的,同时也是协调统一的,只有基于硬件开发的软件才能将计算机的功能充分发挥出来。高速公路监测的功能要想得到充分发挥,我们在工作过程中必须对高速公路软件与硬件相协调。高速公路监测硬件的主要指监控设备,软件是利用GPS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监测系统。监测设备可以对路面车辆时速进行实际测定,但是并不会实现即时反馈。为了对这一问题进行有效解决,我们可以对监测系统进行利用,通过监控设备对某辆车是否超速进行检测,这样一来监控设备就能在第一时间向监测网络进行报告,这时监测系统就会做出一定的反应,将具体信息传输给GPS导航仪,对司机进行提醒,注意车速。

3结语

综上所述,高速公路与其他公路相比存在较高的安全性,但是一旦出现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也是非常大的,因此建立高速公路应急管理系统尤为重要。本文围绕这些内容从我国高速公路应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高速公路应急问题的处理建议两个方面展开了分析,供大家参考。

作者:周伟

高速公路管理范文12

1狠抓设计质量管理,做好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工作

设计是工程的灵魂,是质量的龙头。房建工程由于其功能复杂,设计专业多,一般由土建、场区道路、二次装修、三大系统、照明、收费大棚、供水、供配电、污水处理、锅炉等十几个单位和设备供应单位出图。由于出图时间短,各设计单位出图时间不一,所以不同设计单位的图纸会出现矛盾,不同专业之间平、立、剖面图之间会出现矛盾。这些矛盾不能及时尽早发现将严重影响施工质量与进度,并造成不必要的返工和经济损失。作为建设单位的管理人员,要充分发挥对施工现场情况熟悉和对房建工程使用功能了解的有利条件,狠抓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工作,分批提供的设计图纸要分批图纸会审和现场交底,必要时聘请专家对相关问题进行论证或组织相关设计人员到施工现场实地考察,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在施工过程中,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及建设单位具体要求,对设计中存在的问题随时进行优化完善,以减少图纸差错,提高设计质量,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2高起点。严要求。确保房建工程建设质量

1)建章立制,明确责任。开工伊始,即向监理和施工单位下发房建工程《项目工程师备忘录制度》和《工程质量处罚管理办法》,并编制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完善强有力的质保系统和质检系统,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并严格按照合同文件要求,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质量员,明确各级责任,强化质量教育。实践证明,这种严格细致的管理制度,使工程处于受控状态,可有力地保证工程质量。

2)严把材料进场关,狠抓施工过程控制。从抓原材料人手,严格按照合同文件及规范要求选择材料,将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主要装修材料、设备和主体完成、装修基本成型时,请有关领导视察现场,以便及时整改,确保房建程朝着“精品工程”目标迈进。

3)加大检查力度,确保质量管理受控。针对线长点多的特点,技术人员进行合理分工,多跑工地,多发现问题,并及时同监理和施工单位沟通,对存在问题的工作内容,或责令其返工,或进行改进,并制定整改措施,监督落实,直至符合规范要求为止。

4)树立标杆,以优促劣,奖惩并举,共同提高。结合保沧高速公路房建工程实际情况,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多次组织全线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赴沧黄、津汕等兄弟单位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并聘请专家赴施工现场就某些专业技术问题进行讲解传授,令各单位找出自身不足,扬长避短,共同提高。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开具处罚通知,并对每次检查中排名靠前的单位实施奖励。

3狠抓工程进度。确保同步建成通车

1)抓协调,促开工。为促使房建T程早日开工,施工单位进场前,建设管理单位要及时同驻地监理、承包商召开见面会,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组织人员、设备进场,尽快开工,确保在合同工期内顺利完成建设任务。

2)坚持动态管理,确保工程进度。为确保年度任务计划目标的顺利实现,建设单位要有计划的分阶段开展劳动竞赛活动,并与各合同段签订任务目标责任状。要求各施工单位也能够根据自身特点,合理调配人员和机械设备,主动出击,严密组织,建设单位同时要加大协调力度,做好资金保障,可有效地推动工程建设的顺利进展。

3)强计划管理,实施工程进度考核。根据工期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建设单位下达年度施工计划,每半月进行一次总结,每月对各单位完成任务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并进行全线通报,对完成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罚,并分析没有完成任务的原因,协助其调整进度安排,或重新分配各种资源。对于连续完不成月度任务,工期严重滞后的单位,邀请其法人现场督导办公,增加投入。

4)做好计量支付,强化资金保障。为确保施工单位生产资金及时到位,建设管理单位可实行异地网上办公,通过管理软件优化计量程序,可极大地缩短计量审批时间。对在计量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一些模糊问题,要及时组织全线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并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程序、时间进行上报,保证计量支付工作高效、准确、及时。

5)抓安全、重形象,树文明样板工地。抓质量和进度的同时,牢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确保施工安全事故率为零。

4几点建议

1)建议房建业主要设备与土建基本同步招标,及早确定供应单位、设备品牌、规格、尺寸,便于土建安装按设备要求做好水、电预留、预埋和设备基础及吊装就位孔洞。

2)建议总包设计单位在基础、主体施工和装修、安装高峰期派设计代表常驻工地,以便及时处理,协调设计有关事宜。

3)正式供电、供水要尽早联系、早施工、早安装,现在临时用电,供电部门要价太高,施工单位负担不起,有的只好采用发电机供电,不能满足施工需要,为满足施工需求,建议正式用电用水提前搞,不仅有利于施工,同时也有利于设备调试、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