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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一体化规划

时间:2023-09-22 09:45:4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城乡一体化规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城乡一体化规划

第1篇

关键词: 城乡一体化规划; 途径; 内容与方法 Abstract: This paper is mainly about the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connotation and denotation, summed up the past treatment of combin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problems and shortcomings, and put forward the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content and methods and the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in sequence in the status of awareness, the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theory, think that the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reference.

Key words: the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way; content and method

中图分类号: TU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前言

我国规划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得以重视,在自身行业的发展中已日益形成了庞大的独特体系。而且,随着发展的需求,规划系统不断地补充与完善,业已形成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体系。据现阶段规划体系来看,既有宏观,又有微观,两者之间又存在中观的系统。既有综合性,又有专业性,这些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规划在不同地域、不同行业内起着重要的作用 [1]。一、城乡一体化规划的内涵与外延内涵与外延是刻画概念的2个方面。内涵是本质,外延是范围。城乡一体化是针对城乡结合部,即城乡交融或城乡连接的地带。这是一个带有较为模糊性的地域范围,它是冲破行政界限而因城与乡内在联系形成的模糊地域(地带)。因而它的外延也必然是不确定的,确定的是内部关联度较强的分野。因此,城乡结合部,既不同于城市总体规划的郊区规划范畴,因为郊区规划是被动式的辅规划;也不同于乡村规划,因为乡村规划面对的对象是乡村内部地域。按照区域规划的某些理论,也很难明确地解决城乡结合部的具体问题。如人口布局、劳动力布局、流动人口管理、产业布局、交通设施、仓储设施等方面[2]。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今天,因各种流动的不断加强,承担这些流动的载体建设客观上要求科学预测与规划。笔者将城乡一体化规划的概念拟定为:对城乡结合部具有一定内在关联的城乡交融地域上各种物质与精神要素进行系统安排称之为城乡一体化规划。

二、过去处理城乡结合部问题的途径与弊端一般而言,区域规划是对一定地区范围内进行科技、经济、资源、社会、基础设施协调发展的总体规划。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未对城乡结合部地区(或地带)进行专题研究。如果将城乡一体化规划纳入进去就会对区域规划的内容起到补充完善的作用。对各级城镇体系规划而言,如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以及镇(乡)域村镇体系规划,是依照行政区划的体制而划定地域范围,并未针对城乡结合部地区(地带)做出明确性的展开研究。因为过去的规划序列层次缺乏这一现实及长远来看都非常重要的规划类型,所以给予城乡一体化规划明确的地位须早提上议事日程。如果不将城乡一体化规划成为独立的研究课题,则不利于规划的完整与系统性的建立,造成实践中的规划空白点产生及矛盾的解决滞后等问题会更加突出。一般而言,传统及现实规划中城镇体系规划是针对市县域内各种聚落群体的空间组织部署。但实际应用上仅侧重在对市县域集政治、经济、文化等中心为一体的市区(或县城)的性质、规模及发展方向的宏观论证与规划,而对近郊卫星镇并未能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如总体规划中的郊区规划,只是以服务于市区(或县域)为主要任务,而没有从“融合”、“一体”的角度刻画城乡结合部的深刻内涵与外延。对于绝大多数的城乡结合部,都存在着人口流动与管理、产业布局确定、发展方向定位性的预测、基础设施的需求量等诸多的问题,而且与传统行政意义上的区域规划相比,其更具有活跃、动态、变动等因素。在规划的宏观安排上及战略的选择上具有极大的变化特点。为此,如不进行总体上的科学合理部署,一方面可能产生滞后的结果,另一方面可能产生阻碍城区的进一步发展或影响市区(县城)的发展。同时,对农村地域的推动也将不利。 可以预见,城乡结合部的区域类型在国家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今天,必以其强大的活力而为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发挥重大的作用,应该及时有效地给以足够的重视,并及早地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反思过去种种规划类型,可以得出一些基本的认识。

(一)认识之一

一般而言,区域规划是对一定地区范围内进行科技、经济、资源、社会、基础设施协调发展的总体规划。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未对城乡结合部地区(或地带)进行专题研究。如果将城乡一体化规划纳入进去就会对区域规划的内容起到补充完善的作用。

(二)认识之二

对各级城镇体系规划而言,如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以及镇(乡)域村镇体系规划,是依照行政区划的体制而划定地域范围,也未针对城乡结合部地区(地带)作以明确性的展开研究。

(三)认识之三

既然过去的规划序列层次缺乏这一现实及长远来看都非常重要的规划类型。那么给予城乡一体化规划明确的地位便是应该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的时候了。

(四)认识之四

如果不将城乡一体化规划成为独立的研究课题,则不利于规划的完整与系统性的建立。造成实践中的规划空白点产生及矛盾的解决滞后等问题会更加突出。

上述四点认识在笔者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中感受最深。

可以预见,城乡结合部的区域类型在国家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今天,必以其强大的活力而为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发挥重大的作用。我们应该及时的并有效地给以足够的重视,并及早地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第2篇

关键词 城乡一体化 生态规划 策略

一、城乡一体化

城乡一体化是我国现代化和城市化发展的一个新阶段,是指在加快城市化发展的基础上,发挥城市主题的辐射发动作用,要把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综合研究,通过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促进城乡在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市场信息、政策措施、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发展的一体化,改变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现城乡在政策上的平等、产业发展上的互补、国民待遇上的一致,让农民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同样的文明和实惠,使整个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生态规划

生态规划是指要通过生态辨识和系统规划,运用生态学原理、方法和系统科学手段去辨识、模拟、设计生态系统人工复合生态系统内部各种生态关系,探讨改善系统生态功能,确定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生态适宜度,促进人与环境持续协调发展的可行的调控政策。其本质是一种系统认识和重新安排人与环境关系的复合生态系统规划。

三、城乡一体化生态规划需遵循的原则

1.社会生态原则。这一原则要求生态规划设计要重视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整体利益,体现尊重、包容和公正,生态规划要着眼于社会发展规划,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公平是这一原则的核心价值。

2.经济生态原则。经济活动是城乡一体化最主要、最基本的活动之一,经济的发展决定着城乡一体化市的发展,生态规划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还要注重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持续性。这一原则要求规划设计要贯彻节能减排、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及优化产业经济结构,促进生态型经济的形成。效率是这一原则的核心价值。

3.自然生态原则。这一原则要求生态规划必须遵循自然演进的基本规律,维护自然环境基本再生能力、自净能力和稳定性、持续性,人类活动保持在自然环境所允许的承载能力之内。规划设计应结合自然,适应与改造并重,减少对自然环境的消极影响。平衡是这一原则的核心价值。

4.复合生态原则。现代城市的社会、经济、自然系统是相互关联、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规划设计必须将三者有机结合起来,三者兼顾,综合考虑,使整体效益最高。规划设计要利用这三方面的互补性,协调相互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努力在三者之间寻求平衡。协调是这一原则的核心价值。 以上这些原则都是普遍性的,但城市是地区性的,地区的特殊性又受自然地理和社会文化两方面的影响。因此,这些原则的具体应用需要与空间、时间和人(社会)的结合,在特定的空间中有不同的应用。

四、城乡一体化生态规划建设的主要内容

1.高质量的环保系统的规划及管理。对不同的废弃物按照各自的特点及时处理和处置,同时加强对噪声和烟尘排放的管理,使城市生态环境洁净、舒适。

2.高效能的运转系统的规划及管理。包括畅通的交通系统,充足的能流、物流和客流系统,快速有序的信息传递系统,相应配套有保障的物质供应系统和城郊生态支持圈,完善的专业服务系统等。配合一些总图落实有效的监督。

3.高水平的管理系统的规划。包括人口控制、资源利用、社会服务、医疗保险、劳动就业、治安防火、城市建设、环境整治等。保证水、土等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适度的人口规模,促进人与自然,人与环境的和谐。

4.完善的绿地生态系统的规划管理。不仅应有较高的绿地覆盖率指标,而且还应布局合理,点、线、面有机结合,有较高的生物多样性,组成完善的复层绿地系统。严格设立绿线范围和绿地率保障绿化不因城乡建设而缩水。

5.高度的社会文明和生态环境意识的培养。应具有较高的人口素质、优良的社会风气、井然有序的社会秩序、丰富多彩的精神生活和高度的生态环境意识,这是城市生态建设非常重要的基础条件。

从生态规划内容可以归纳出一些具体的城市生态规划目标也是我们管理者需要注意到的地方:从人类的角度来说,城市中具有合理的人口规模,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关系和谐;从土地的角度来说,城市用地结构合理,开发有序,土地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城市功能获得适宜的生态区位;从空间的角度来说,城市空间与其承载的城市功能相适应,具有高效、低耗的空间分布特征,城市空间的多样性和异质性使得城市既呈现动态发展的态势又保持稳定有序的结构;从环境的角度来说,城市功能的发挥不超过其环境容量的限制,促进城市健康、持续发展。

三、我国城乡一体化建设的生态规划对策

1、加强环境保护,打牢发展基础。环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基,必须坚持“循法自然、科学规划、全面控污、行政问责、全民参与”,加强环境保护治理。在城乡建设一体化进程中,因地制宜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业,逐步建立与当地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环境友好型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做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动态平衡。积极探索建立低碳经济试验区,探索一条适合本地区的低碳经济发展的模式。提升城乡文明素质。实现建筑民族化、村容整洁化、产业生态化、管理民主化。

2、坚持生态理念,促进城乡和谐。创新扶贫开发模式,抓好自然条件差、贫困人口比重大、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行政村整村扶贫开发,促进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城乡和谐发展。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引导农户发展充满民族特色、文化浓郁的农家乐、渔家乐等形式的农家旅游、生态旅游、休闲度假旅游、民族文化体验旅游,打造一批旅游文化名镇、名村,带动旅游相关行业的发展,促进城乡群众增收致富。

参考文献

第3篇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乡村景观;景观生态学;可持续发展

在工业化、城市化不断推进的宏观背景下,乡村景观规划不能局限于乡村的自我完善,而是应当顺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历史趋势,传统的乡村面貌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的生活和生产方式,面对严重的资源环境压力,城乡一体化下的乡村景观规划是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如何安排乡村土地及土地上的物质和空间,创造可持续发展的整体乡村生态系统,统筹城乡生态环境健康协调发展,实现产业、城镇、生态等空间布局的优化与协调,建设可持续发展的乡村人居环境显得日益迫切。

1 中国乡村景观规划现状分析

近十几年来,伴随着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我国正步入城市化快速建设时期,在城市化社会、经济结构和空间结构发生迅速、 重大变化的同时,乡村景观遭受了巨大的冲击。与此同时,农业景观中生物栖息地多样性降低和自然景观高度破碎化,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方式的变化使得乡村景观的美学和生态效益遭受严重损害。因此,合理规划乡村土地利用和维护乡村生态安全,已成为乡村持续发展研究的紧迫任务。

在我国,乡村景观规划已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新农村建设在取得初步成效的同时,部分地区的乡村景观却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和体现,乡村景观呈现出了与当地农业生产模式、农村居民生活方式不相适应的状况,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盲目的乡村旅游开发,在带动乡村经济的同时带来了耕地、林地的破坏和水资源的污染。在规划和建设中,有些部门甚至照搬大城市环境的景观设计方式,造成了负面效果。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乡村布局混乱,土地利用布局零散,尤其是农村居民点建设大多处于无序状态;二是土地利用效率低下,耕地遭到蚕食或破坏,水土流失严重,土地质量差,损毁耕地的数量惊人;三是乡村景观特色消失,在建设过程中片面追求形式上的城市化,造成千村一面现象,破坏了千百年来保留下来的乡土风貌和传统地域文化景观。

2 乡村景观规划的原则与意义

2.1 乡村景观规划的原则

2.1.1 乡村地域的经济功能:建立高效的人工生态系统。乡村是重要的经济地域单元,不同社会发展阶段,乡村形态不同,经济地域功能不同,乡村资源利用方式也不同。建立高效的人工生态系统,是乡村景观规划的原则和出发点。

2.1.2 乡村地域的自然生态功能:保持自然景观的完整性和多样性。由于人类活动对景观的干扰程度低,景观结构保存完好,景观类型多样,景观生态具有多样性的特征,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基本场所,是乡村的自然遗产,保持自然景观的完整性和多样性,成为景观规划的重要原则。

2.1.3 乡村地域的社区文化功能:保持传统文化的继承性。乡村社区文化体系,是具有相对独立和完整的地方文化,是乡村的文化遗产。乡村文化的继承性,是乡村文化得以保存的根本。

2.1.4 乡村地域的空间组织功能:保持景观斑的合理性和景观的可达性。乡村空间结构表现在景观斑、景观道、景观廊和景观基所形成的景观特征。同时,乡村居民点体系、中心镇、中心村、建制村与自然村,所形成的结构特征,廊、道、斑的合理性与村镇体系的合理性,是景观规划的基本原则。

2.1.5 乡村地域的资源载体功能: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乡村是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动植物资源的重要载体。资源的集约、高效和生态化利用,是提高乡村经济活动的效益,保护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景观的重要前提,也是推进乡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2.1.6 乡村地域的聚居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乡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乡村是人类发展和居住的重要地域,在发展中国家和落后地区,乡村人口仍然是人口形态的重要构成。改变乡村贫穷落后的面貌,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提高乡村居民的生活质量,成为景观规划的重要原则。

2.1.7 乡村地域的发展目标: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可持续发展理论,是对人类未来的重新认识和人类在发展过程中,重新理解与自然环境关系的基础上,提出的全新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乡村地域的发展目标,是实现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和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2.2 乡村景观规划的意义

2.2.1 景观规划强调的是资源的合理、高效利用和传统景观的保护。景观不仅是生态系统的载体,也是资源的载体,资源需求的不断扩张和在更大规模基础上的开发利用,是景观破坏的重要原因之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加速变革,使传统景观不断遭受冲击。

2.2.2 景观规划是在城市化与环境之间建立协调的城市、区域发展模式。乡村景观规划研究,源于快速发展的城市化过程,同时又旨在指导城市化发展的方向和完善城市化发展的模式,使城市化过程建立在充分考虑区域景观特征和环境特征与演变过程的基础之上,建立协调的城市 、区域发展模式。

3 乡村景观的发展前景

农村特色经济得到迅猛发展,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农业、林业、牧业、水产养殖、果园种植等模式逐渐成熟,乡村景观规划应体现出生态环保,富裕文明并富有地域性的特点。由乡村生态景观、乡村生产景观、乡村聚落景观等综合构成新的乡村景观格局正在形成。

3.1 乡村生态景观

根据特定乡村地区生态环境的地理状况、地质条件和气候物产,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地维持物种的原始构成,保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构建特色生态景观,注重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保护耕地、森林及其他植被种植面积,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沙漠化,构建生态环保的特色乡村生态景观。

乡村生态景观可以分为平原乡村景观和山地乡村景观。平原地区耕地面积视野开阔,规整的长方形农田景观是乡村景观的本底。少量的村庄及房前屋后的绿化种植是乡村景观中的斑块,纵横交错的灌溉水渠是廊道,综合构成了平原地区乡村网状的自然景观。乡村农田景观规划要求在土地开发整理过程中,增加景观生态工程的建设内容,协调农田生产与土地持续利用之间的关系,维持农田生物多样性,建设平原乡村环境。山地地形使景观更能体现地理特点和地域特色,是乡村景观规划的有利因素。山坡上自然生长的树木是乡村景观的本底,村庄及其附近的少量农田是其中的斑块,自然的河流和建设的公路是廊道。在人口密集的山区,人们对地形进行改坡型为梯型以便于农业生产,人口较少的地区则是以发展农牧业为主。在景观上便表现出了梯田和草坡的不同特色,高原地区的地质环境,是水土流失严重的深层次原因,但又能够构成独特的自然景观。

3.2 乡村生产性景观

农村是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的地方,乡村生产性景观是人类出于生存的需要,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争取与其和谐相处,体现出自然安详、天人合一的面貌。在绿色和生态环保概念日渐普及,农业和旅游业地位不断提升的今天,走观光农业发展的道路成为绿色经济的主流。这种兼顾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协调发展的观光农业生态园模式将具有广阔的市场。新农村建设首先要发展经济,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把农业与第三产业结合起来,大力巩固和发展农业、林业、牧业、水产养殖及果园种植等产业,力争体现产业结构特点,构建富裕文明的特色生产性景观。

乡村生产性景观可以分为乡村种植业景观和乡村养殖业景观。乡村景观规划恢复独特的农业种植业,发展乡村种植园景观,保护集中的农田种植斑块,改变因人类活动使乡村自然植被斑块减少的趋势,因地制宜地增加植物绿化廊道的数量,提高乡村景观特征,丰富季象变化,在产业结构调整的基础上,大力种植经济效益高且观赏性强的种类,建立苗木花卉基地,强化果树、蔬菜等产业,拓宽中草药等种植渠道,还农田以原始的生态景观结构,同时增加植物种类以丰富景观,调整落叶、常绿植物的比例,增添并丰富其植物种群和其它观赏植物。养殖业景观为乡村景观带来丰富的内容和情趣。养殖业景观包括牧业景观和渔业景观。在牧业景观中,动物是最主要组成部分,社会各界对动物资源非消费性利用的趋势在逐步增加,以观赏、保护、研究为主要宗旨,加强保护动物的宣传和教育,分析动物所需要的生活环境制定相应的环境建设措施,

3.3 乡村聚落景观

中国传统村镇聚落的选址大多依山傍水,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所特有的风水观和价值观。坐北朝南,背山面水是中国传统聚落和建筑选址的基本格局,由此形成的村庄聚落与自然环境巧妙地结合为一个有机整体,具有典型的生态学意义。我国地域的多样性造就了丰富多彩的乡村聚落景观,徽州民居、北方四合院、陕北窑洞、闽南土楼、西南吊脚楼和傣家竹楼等等,不同的形式和风格体现了民族文化的多样性特点,加强乡村聚落景观建设,保护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和古民宅,充分挖掘乡村村落的内涵和特色,注重乡土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

4 结语

第4篇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城乡一体化;创新

中图分类号:F301.2文献标识码:A

推进城乡一体化,统筹城乡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明确提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以促进国民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城乡一体化建设包括布局一体化、产业一体化和社会保障一体化等,其顺利实施需要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参与。作为与之联系较为紧密的国土管理部门,需发挥其重要的促进作用,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当中统筹考虑城乡一体化建设问题,通过城乡用地结构及布局的有效优化来引导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

本文主要从土地利用规划与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关系分析入手,提出新一轮规划修编创新的思路和主要目标,并就如何在新一轮规划修编当中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提出针对性政策建议。

一、土地利用规划与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关系

(一)土地利用规划保障城乡一体化建设用地,引导城乡合理布局。作为统筹区域范围内土地资源利用的综合性规划,土地规划是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要指导,也是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要保障,其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更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城乡各项建设占地都需要符合规划,通过各项用地审批程序。土地规划对各类用地均有布局和指标安排,一方面通过用途管制使得各类用地用得其所;另一方面在年度计划中给予用地指标安排。把城乡建设中涉及到的拆旧建新、各项基础设施用地一一进行合理布局,节约利用,尽量安排不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证了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保护双赢。土地利用规划是城乡建设发展的前提,对区域土地利用起到了不同的指导效果,也对城乡一体化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城乡一体化建设体现了优化布局、集约用地的规划指导思想。城乡一体化是城市发展的一个新阶段,就是要把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综合研究,通过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促进城乡在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市场信息、政策措施、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发展的一体化,使整个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城乡一体化是缩短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

目前,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点之一为新农村建设。在国土资源部出台的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六项措施当中,也把“加强农村用地规划和管理,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放在了第一位。用地布局优化和集约用地是新一轮规划的重要指导思想,建设用地布局讲求集中集聚,建设用地需求注重内部潜力挖掘。新农村建设内容之一就是将农村居民点向中心村集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通过集中生产生活建设为农民增收,同时也改善农民生活的环境。因此,城乡一体化建设也充分体现了新一轮规划布局优化、集约利用的指导思想。

综上,土地利用规划与城乡一体化建设之间是一个相互促进的互动关系。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可以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城乡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则将规划落实到实处。

二、创新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服务于城乡一体化建设

(一)合理安排城乡建设各项用地指标。在现行土地利用规划中,地方建设用地指标高度集中在城市,以城市为重点层层预留指标,真正落实给农村的指标就寥寥无几、甚至没有。这样,一方面阻碍乃至限制了农村各项非农建设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使得部分农户建新住宅用地不足,导致违法乱建现象相对严重。

在新一轮规划修编中可改变原来指标过于向城镇倾斜的局面,考虑在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块指标专项用于新农村建设,切实保障新农村建设的用地需求,特别是农村基础设施用地,即农村的饮水安全、农田水利、乡村道路、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教育和卫生等公共事业用地,在规划中应予以重点保障。此外,在预留新农村建设用地指标时,应从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护耕地、村容整洁、方便生活等方面出发,通过全面了解、仔细盘算,对新农村建设将来用地数量与类型进行科学合理的预测,避免重走铺摊子的老路,以体现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

(二)引导新农村建设合理有序布局。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城镇总体规划通常着重考虑城镇规划区范围的用地,而对农村土地的具体利用布局无详细的规划,只有一个概略的规模控制。由于村庄土地规划的缺位,农民往往在老宅附近或自家承包地中选址建房,这也是造成村庄用地盲目无序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新一轮规划修编可合理安排居民点的数量、布局和规模,改善村庄内部环境,引导村民合理建房,避免村庄的不合理扩张。对于不同类型的村庄改造与建设采用不同的控制手段:(1)对于现有村庄的改造,要在指标上给予适度倾斜,安排一定数量的用地指标保证其顺利实施,布局上要符合镇村布局规划,尽量向中心村庄集中;(2)对于新建设的居民点,要严格控制其规模,布局以集约节约、交通便捷等为原则;(3)对于规模较小的村庄,要考虑划入村镇建设控制区逐步拆并,远期规划复垦为农用地,区内建筑物在拆除前只能维持现状,不得改建和扩建,需要更新时,应集中到村镇建设用地区建设。通过以上因地制宜的村庄规划模式,引导新村镇建设合理布局。

(三)进一步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下的各专项规划。土地利用专项规划是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开发整理、复垦整治、保护等许多方面,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规划,将会更有力地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在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方面,要进一步深化土地整理的规模与布局等内容,具体明确农村居民点用地保留与拆旧的范围,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能够落到实处。

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方面,可以针对各地区位、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居民点现状特点的不同相应采用不同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模式:(1)靠近镇区的地方,可以采用城镇化模式,即结合农村城镇化进程的推进,选择靠近镇区且有条件的地区对分散的自然村实行整体搬迁,有步骤、有计划地向城镇聚集;(2)远离镇区的僻远区域,可以采用中心村模式,即结合农民新建住宅、拆除旧住宅等需要,使农民逐步搬迁到中心村。通过不同类型的整理模式,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与相关规划的衔接,服务于城乡一体化。土地规划在城乡一体化建设推进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该规划本身也需要与其他一些规划进行“无缝对接”,才能灵活运用,真正发挥其引导作用,妥善处理好城乡发展与用地的问题。一是与主体功能区划相衔接。在用地布局上符合国家发改委提出的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分区;二是与城镇体系规划相衔接。规划当中建新区应该安排在城镇和村镇规划区范围内,土地利用规划指标分配可有所倾向,确保“两规”中村镇建设规模协调一致,从而有效促地进城乡发展建设;三是镇村布局规划相衔接。对于农村建设用地区的安排要充分考虑镇村布局规划,在空间布局上遵循镇村布局规划的布局要求。同时,在规模上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拆迁户数、人口数、土地利用条件、建设强度等,科学合理地确定保留和新建的农村居民点的面积,提高农村居民点用地的集约利用水平。

三、结论

综上所述,新一轮规划修编当中可以积极从城乡一体化建设用地的指标和布局、不同类型规划的引导作用以及不同类型规划之间的衔接进行考虑,尝试新的思路与做法,为真正实现“交通便捷、居住集中、用地集约”的城乡一体化风貌打下良好基础。

(作者单位:1.南京地铁房地产开发分公司;2.无锡市房冠房地产评估交易有限公司)

主要参考文献:

[1]浙江省发改委课题组.优化城乡布局,促进新农村建设[J].浙江经济,2007.12.

[2]纪昌品,陈荣清.关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相关问题的思考[J].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04.5.

[3]郭熙,赵小敏,孙华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思路探讨[J].国土资源,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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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碧峰.城乡一体化问题讨论综述[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4.

[6]于淑娥.和谐社会建设视角下的城乡一体化理论与实践―以山东省青岛市城乡一体化实践为例[J].环域在线,2005.

[7]陈玮.试论城乡用地一体化规划[J].规划管理,2002.12.

第5篇

关健词:城乡一体化 农村中心社区 农村一般社区

从2006年开始,鄂州提出“融入武汉城市圈”和“实现城乡一体化”战略构想,提出了鄂州市“一主三新十特”、其他乡镇村“四位一体”的城乡一体化组群式大城市空间格局。为了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提出以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抓手,提升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档次,率先在全省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上取得实质性突破,明确提出在市域范围内构建100个左右农村中心社区的设想,希望借此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鄂州市农村建设目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农村土地集约程度低,居民点用地粗放鄂州市2006年农村居民点的人均建设用地规模接近200平方米/人,且分布极为分散;二是建设布局凌乱,不同功能用地混杂,生产生活相互干扰;三是村庄建筑质量低,地域风貌和特色逐步丧失;此外,公共服务设施特别是公益性设施缺乏,服务水平低下。

按照鄂州市城乡一体化规划建设的总要求,鄂州农村新社区规划的目标是:通过城乡总体规划对市域“一主三新十特百新村(社区)”的空间布局体系的架构研究,提出城镇发展与乡村发展范围,继而确定农村新社区的概念、策略、规模及布局形式。

(一)农村新型社区的概念:

现状农村村庄居民点通过城乡规划的指导,通过政策的控制、引导和激励,向地域位置较中心、基础条件较优越的地方集并,形成具有较大规模,基础设施、环境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齐全,建筑和景观风貌突出的新社区。新型社区分为两类:农村新社区和城镇新社区。

根据鄂州城乡一体化规划的实际,参考国内外城乡建设的理论和实践,综合分析鄂州农村居民点的发展条件和潜力,把农村新社区分为三级:农村中心社区、农村一般社区、基层居民点。

(二)新型农村社区选址

(1)坚持经济主导、长远规划。近期推动同一行政村范围内的居民点迁并,逐步向新社区集聚;远期鼓励打破行政村界线进行迁并,合理集聚,繁荣村庄经济。(2)坚持科学分析、公众参与。对现状村庄按区位、交通、产业结构、生态资源、基础设施、乡村风貌进行科学分析,选取最适合的居民点,同时,农村中心社区的选点必须充分征求乡镇管理部门、基层群众的意见,二者结合,科学合理地确定农村中心社区选址。在农村中心社区建设和原有居民点撤并过程中,政府要在充分考虑广大村民的意愿的同时注重引导和指导。(4)坚持合理分类、弘扬特色。通过对农村中心社区风貌特色的分类,加强对乡村文化的保护和弘扬,保护传统文化,不能让乡村文化随着乡村的集聚而消失。尤其要十分重视保护古村落、古民居、具有地域文化特征的建筑。由于历史原因,某些名胜古迹所在处,即使所在村庄规模较小,但为保护这些文化景观,在规划时不仅需要保留,而且还应积极创造条件发展这些村庄。(5)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在农村中心社区选址过程中要因地制宜,根据实际情况循序渐进地进行,主要合并经济落后、交通不便、人口稀少或已经空心化了的农村居民点。规划居民点选址充分考虑地质、基础设施条件和防洪、历史文化和生态保护的要求,便于农业机械化作业,耕作半径合理。

(三)农村新型社区发展策略

农村中心社区:按照选址布局的优势和条件,综合分析各行政村、居民点的区位、交通、基础设施、资源、人口等因素,并考虑产业特征和风貌特色,在全市范围内建设100个左右的中心社区,在政策上对这类型社区进行引导,引导、激励农民向中心社区集聚,如政府在资金投入、土地政策、建房政策、设施政策、产业政策、户籍政策、就业政策等方面予以倾斜,整合各方面资源重点扶持,鼓励中心社区的发展,强化中心社区的作用。

明确农村中心社区的具体选址,依托条件优越的旧村建设新社区,政府整合各方面的资金重点投入农村中心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迁并周边零散农村居民点,合并自然村或行政村,集中建设大型农村居民点(鼓励统建),整理农业用地,建立农民经营共同体,推动农户的经营联合。

农村一般社区:对于小村、弱村、偏远村和各项条件较差的村,可采取拆并的方式向一般社区集聚。原则上每个行政村保留一个中心居民点作为一般社区进行建设,政策上适当控制投入,严格限制其扩张,建设重点在改善村容村貌及环境卫生,完善基础设施和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此类村庄应妥善处理新旧村之间的关系,积极推进旧村整治,适当延续原有村庄的空间格局,有序建设新村。农村一般社区原则上在未设农村中心社区的行政村中选择1处设置。对偏远地区、人口低于500人、条件更差的小型行政村可考虑不设置,同时通过政府出台的鼓励政策和措施引导此类行政村向邻近的农村中心社区集并。

农村一般社区是农村零散居民点向农村中心社区过渡的农村聚集点,划定村庄控制线,允许村民控制线界线范围内进行改建、扩建和新建;盘活旧村内部的闲置土地,作为宅基地或配套设施用地。

(四)农村中心社区规模确定

基于“耕作半径”确定农村中心社区平均规模:按照1.5公里的耕作半径计算可得到每个居民点的耕地面积为706.5公顷,按2020年耕地保有量53100公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计算得只需76个居民点就可以满足要求,按照24万人的人口规模则平均每个居民点人口规模达到3000人以上。

基于“设施规模效益”确定农村中心社区平均规模:

设施的规模效益也是影响农村中心社区人口规模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居民点人口较少并且分布分散则会使得设施的辐射半径内对设施的有效需求不足,有效需求的不足又会造成设施服务质量下降(如小学随着学生数的减少造成老师流失,教育质量下降)、资源浪费(如尽管村中人数稀少电力、电信道路等基础设施还要通达和运营)或者村民使用不便(如学校撤并小孩需要远距离到镇区上学等)。因此村庄人口规模的下限往往与设施的规模效益紧密相关。国外的经验认为,2000人规模的居民点是发展的趋势,能比较完整的配置各项生活服务设施,而投资又较少。在国内据一些省市调查测算,未来中心村平均规模为1000人左右,特大村庄约3000人,考虑到农村的人口密度远低于市区水平,可将居民点的最小规模定为1000-1500人。

规模确定结论:鄂州现状行政村的平均人数为2747人,自然湾的平均人数仅为256人,考虑到现状自然湾人数较少和未来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农村居民点的人口规模难以在规划期内达到上述要求。依据前面所述,规划考虑设置人口较多永久性的农村中心社区、人口较少过渡性的农村一般社区以及基层居民点三种类型农村居民点,农村中心社区由于具有辐射周边的设施配置,对于设施的规模效益要求较高,要求平均人口规模达到2000~4000人(500―1000户),用地规模按50平方米/人计,约为15―20公顷(200―300亩)。农村一般社区考虑到迁并行政村的难度(管理、历史习惯等),原则上只对行政村内部村民小组或自然湾进行迁并,平均人口规模达到1000~2000人(300―500户),用地规模按70―80平方米/人计,约为10―15公顷(130―230亩)。

(五)农村中心社区规划布点

规划基于“层次分析法”评价现状行政村发展潜力,对现状村庄发展潜力的通过建立二级指标体系进行综合判断。一级指标(B 层)表达判定发展潜力的基本途径和内容,概括为地理环境、村镇规模、经济发展、公共设施、集中程度5 项指标;二级指标(C 层)是一级指标的具体化,具有数量的可测度性,由13 项指标来进行判定。综合上述评价体系及评价因子,抽样对主城以外的293个行政村发展潜力进行评价。根据评价表对各个行政村的综合评分,对各行政村的发展潜力进行等级划分。根据以上评分结果,结合各行政村区位、交通及服务半径等因素,明确农村中心社区的数量和位置,规划期末鄂州市域共形成农村中心社区106个,农村一般社区78个,若干少量基层居民点。

农村中心社区按照风貌特色划分,可分为田园型、生态型、文化型三类;按照产业发展定位划分,可分为种植型、养殖型、林业型、商贸型、工业型及旅游型六大类;按照集并方式划分,可分为依托现状型、异地新建型两大类;按照地理条件划分,可分为平原型、水网型、山丘型三大类。针对上述各种分类方法,对各类型农村新型社区进行分类控制,并确定不同类型社区的规模和实施建议。

(六)实施措施建议

按照“政府主导、规划引导、设施诱导、管理疏导”的工作方针:

一是建立政府指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建设的比重,以吸纳农民自愿集聚进新社区。

二是制定配套的建设用地管理和新建房屋等规范性文件,提高城镇管理水平,出台鼓励农村新社区特别是农村中心社区建设的优惠政策。

三是加紧选址建设农村中心社区示范,迅速展开农村新社区建设详细规划,以指导社区具体建设。

四是建议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规划管理机构,加强对新社区建设的规划审批和实施监督管理。

五是建立舆论宣传的长效机制,转变农民旧有观念,引导农民树立新观念、新意识,按规划集聚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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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关键词: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方式;手段

由于我国近年来城市规模面积不断提升,城市的边界地区存在着大量乡镇地区,这部分地区承着农业生产的功能。但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农业生产的耕地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侵占。因此为了在城市面积扩张的同时推动周边区域经济发展,推动农业生产现代化进程,各地政府对城乡地区的设计规划要有统筹安排,要促进城乡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推动祖国发展走向现代化。

1 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概述

在国家发展水平到达一定阶段后,城市化规模不断扩张,城市与农村之间的界限逐渐被打破,城乡之间的交流越发密切,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经济文化之间的交流、人口的流动以及政府部门主动的介入,都是推动城乡一体化进行的动力。如何处理好高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与较为落后的农村经济是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工作的难点所在。

2 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的问题

2.1 农业生产用地缺乏规划

近年来我国农村可用耕地面积和农业种植效率不断缩小,许多农村对农业用地的使部分用规划缺乏科学指导,种植的农作物经济效益低下、种植效率缓慢、难以为农民提供足够的经济利益,这就使部分村镇为了提高农业用地的经济效益将其改造为城市建筑用地,导致农业生产用地面积不断缩减,并且部分城乡政府对占用的农业耕地补偿规划工作不重视,导致农村的农业生产受到了影响。

2.2 城乡规划管理缺乏稳定性

在进行城乡规划的统筹安排工作时受到各地政府颁布的政策变动的影响,会导致投资方和设计规划方案受到影响,从而导致政府和投资方之间相互推卸责任,使得城乡规划方案经常变动缺乏稳定。还有部分地方政府在规划初期缺乏专业人士进行科学的指导,许多规划方案由当地领导个人感觉规划具体内容,导致方案缺乏足够的稳定性。

2.3 建设投入资金匮乏

目前,中小城镇由于地处偏僻规模狭小等原因,难以获取足够的发展资金完善基本设施建设。从金融经济角度,中小城镇当地的金融经济基层组织相互兼并以节约开支成本,国家对各地经济建设的扶持力度又偏向了大中城市。因此中小城镇的发展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和土地价值的提升以推动经济的发展。因此缺乏资金投入,难以获得融资是阻碍中小城镇经济发展的根本原因。

3 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实施的方式

3.1 整合目前规划体系

对当前管理城乡规划工作的体系进行整合优化,建立起全新的辐射区域较大的规划管理体系,以保证城乡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管理体系,对当前这一体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分析解决,对当前的城乡管理体系进行改革,主要针对城市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各地政府要主动承担其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实现对规划管理地区的统筹安排。通过解放城乡地区的生产要素,推动城乡地区高速发展。

3.2 维护农村良好的生态环境

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离不开当地各项生产要素的帮助,通过对乡镇企业的转型升级,将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工业三废进行妥善处理,防止污染物破坏乡镇周边的生态环境。在开展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时,要注重听取群众的意见,维护当地居民的利益,保护当地的特有文化和生态环境。因此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开展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实现可持续发展,确保人与自然间的和谐共处。

3.3 使用现代科技监测城乡规划动态

随着科技的进步,各地政府在开展工作时也要与时俱进,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帮助开展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要重视先进科技在城乡规划工作中能够起到的作用,通过引进先进技术辅助各地政府部门进行管理。

3.4 培养专业城乡规划管理人员

由于大城市能够为专业的城乡规划管理人员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好的工作待遇,中小城镇极度缺乏专业的规划管理人员,并且当前在城乡规划管理机构工作的工作人员缺乏足够的专业素养,难以承担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工作任务。因此要重视起人才培养工作,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入手,一方面通过对当前岗位上的工作人员进行组织培训,通过专业的培训课程提高其专业素养。另一方面各地政府要给予一定的政策资金扶持,招收更多的专业人士来到中小城镇进行工作,加快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的推进速度。

3.5 政府机关应加强引导,努力搞好乡镇企业改革

政府部门要承担起自身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政府部门在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中承担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政府要对当地的乡镇企业等相关机构提供一定的指导帮助,推动各地乡镇企业产业结构升级转型。例如提供适当的优惠政策、为有前途的乡镇企业提供部分资金贷款的支持等,通过多种方式推动城乡经济协调发展,使各乡镇企业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改善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为实现农业生产现代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4 结语

在当前形势下为保证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的贯彻实施,保证城市和农村之间相互影响共同发展,就需要帮助建立起城乡之间生产要素的联系,强化城乡之间的交流协作,使城市能够带动周边乡镇地区经济发展,周边地区的发展再反哺城市。改变原本城乡规划管理的二元结构体系并且帮助城市和乡镇之间相互推动协调发展。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必然会产生许多新的问题,因此要不断对当前的城乡规划管理体系进行创新完善,根据各地实际的发展情况开展工作。

第7篇

1问题的提出

近一、二十年来,我国规划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受到重视,而且,随着发展的需求,规划系统不断地补充与完善,业已形成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体系。

据现阶段规划体系来看,即有宏观,又有微观,两者之间又存在中观的系统。既有综合性,又有专业性,这些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规划在不同地域、不同行业内起着重要的作用。

但综观规划层次体系,可以看出,还有一定地域范围内规划没有纳入进去。或者说是没有明确地纳入进去,这便是实践中可以看到的矛盾较突出的城乡结合部地域(地带)。广义上看,我国80%的人口居住在农村聚落,20%的人口居住在城市(城镇)聚落。而城市(城镇)与乡村的交融地带便客观上产生了一种特定涵义上的“城乡结合部”,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客观存在。

实现国家的城市化(或城镇化)的快速增长必须重视城乡结合地带的有序控制和科学规划,变无序的混乱、自发状态为有序的合理组织状态。

2城乡一体化规划的内涵与外延

内涵与外延是刻画概念的两个方面,内涵是本质,外延是范围。城乡一体化是针对城乡结合部,即城乡交融或城乡连接的地带。这是一个带有较为模糊性的地域范围,它是冲破行政界限而因城与乡内在的联系形成的模糊地域(地带)。因而它的外延也必然是不确定的,确定的是内部关联度较强的分野。因此,城乡结合部,既不同于城市总体规划的郊区规划范畴,因为郊区规划是被动式的辅规划;也不同于乡村规划,因为乡村规划面对的对象是乡村内部地域。按照区域规划的某些理论,也很难明确地解决城乡结合部的具体问题。如人口布局,劳动力布局,流动人口管理,产业布局,交通设施,仓储设施等方面。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今天,因各种流动的不断加强,承担这些流动的载体建设客观上要求科学预测与规划。

我们将城乡一体化规划的概念拟定为:对城乡结合部具有一定内在关联的城乡交融地域上各种物质与精神要素进行的系统安排。

这是基于以下的认识所给出的:

2.1城乡结合部是一种客观存在。

2.2城乡结合部是一种可以用空间来刻画的地域范围。

2.3城乡结合部是打破行政界限,并因城市与乡村的本质性内在联系而形成的。因此,地域范围是一种模糊性的。

2.4城乡结合部不是城市部分与乡村部分的简单叠加,而是有机地统一在一起的空间范围。

2.5城乡结合部既可以是一定地域,又可以是一个地带,也可以是其它形态,这要看反映城乡结合的关联度依据是如何界定的。

2.6城乡结合部既然是一种空间范围,相应也便有了各种物质载体,也有一些诸如文化等领域的精神载体。因此,同样需要用系统学的原理与方法作为理论指导。

2.7城乡一体化归根结底是一种较为独特的规划形式。它与其它各类规划应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应纳入规划法律体系之中。

3过去处理城乡结合部问题的途径与弊端的总结反思过去种种规划类型,可以得出一些基本的认识。

3.1认识之一

一般而言,区域规划是对一定地区范围内进行科技、经济、资源、社会、基础设施协调发展的总体规划。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未对城乡结合部地区(或地带)进行专题研究。如果将城乡一体化规划纳入进去就会对区域规划的内容起到补充完善的作用。

3.2认识之二

对各级城镇体系规划而言,如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以及镇(乡)域村镇体系规划,是依照行政区划的体制而划定地域范围,也未针对城乡结合部地区(地带)作以明确性的展开研究。

3.3认识之三

既然过去的规划序列层次缺乏这一现实及长远来看都非常重要的规划类型。那么给予城乡一体化规划明确的地位便是应该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的时候了。

3.4认识之四

如果不将城乡一体化规划成为独立的研究课题,则不利于规划的完整与系统性的建立。造成实践中的规划空白点的产生及矛盾的解决滞后等问题。

上述四点认识在笔者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中感受颇深。

九十年代初期我们在黑龙江省讷河市、甘南县、延寿县、五常市等地参编市县域城镇体系和总体规划过程中,即感受到城乡结合部的一些矛盾无法用城镇体系规划或总体规划中的郊区规划来解决。

一般而言,传统及现实规划中城镇体系规划是针对市县域内各种聚落群体的空间组织部署。但实际应用上仅侧重在对市县域集政治、经济、文化等中心为一体的市区(或县城)的性质、规模及发展方向的宏观论证与规划。而对近郊卫星镇并未能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再如总体规划中的郊区规划,只是以服务于市区(或县域)为主要任务的,而没有以“融合”、

“一体”的角度刻画城乡结合部的深刻内涵与外延。对于绝大多数的城乡结合部,都存在着诸如:

人口流动与管理,产业布局确定,发展方向定位性的预测,基础设施的需求量等诸多的问题,而且与传统行政意义上的区域规划,其更具有活跃、动态、变动等因素。在规划的宏观安排上及战略的选择上具有极大的变化特点。为此,如不进行总体上的科学合理部署,一方面可能产生滞后的结果,另一方面可能产生阻碍城区的进一步发展或影响市区(县城)的发展。同时,对农村地域的推动也将不利。

可以预见,城乡结合部的区域类型在国家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今天,必以其强大的活力而为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发挥重大的作用。我们应该及时的并有效地给以足够的重视,并及早地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4城乡一体化规划在规划序列中地位的认识

城乡一体化规划由于其规划的对象与一般的规划既有共性,又有特殊性,因此,它作为一门独立的专项规划是明确的。但共性的存在又使其必须在规划序列中占有一定的位置。

首先,它的规划对象是一种区域(地域)。这就决定了它属于一种区域规划的类型。但又由于规划对象的范围确定性差的特点。在界定规划对象(即一定范围内的区域)时,首先要做的工作便是界定规划对象的范围,这需要引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做前导性工作。因此,它就不同于行政意义上的省域、市域、县域、镇域、乡域等区域规划,也不等同于因自然因素所制定的某些江河流域专题规划。因此,也决定了该项规划的先决条件是划定城乡结合部的范围,因此,与传统规划程序有别。

其次,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各种物质与精神因素与广义上的区域规划总体上一致,但由于该区域的要素流动性较强,是一个各项要素均活跃的区域,因此,它应该在理论指导和方法论指导方面有自身的需求。这可以进一步地探索与研究。

再次,基于上述两方面的认识,可以设想,城乡一体化规划应该说是一种区域规划的变种。因此,它便应属于区域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

5城乡一体化规划的理论基础

任何一门学科的确立都必须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做后盾,才能不断地发展与完善。本文仅就城乡一体化规划前述的内容根据长期实践的认识加以理论框架的建构,以期对城乡一体化规划的正确发展能有所启示与指导。

5.1根基性理论

由于城乡一体化概念的确立是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理论走向二十一世纪时提出的,相应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又再次赋予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内涵。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便是城乡一体化规划的根基性理论。

5.2基础性理论

由于城乡一体化规划是区域规划的一个变种,因此,区域规划理论的某些原理与方法便是它所应遵循的基础性理论。

5.3方法学理论

由于城乡一体化规划的对象是一个有特色的开放的地域系统,因此,系统学理论必须引入。运用系统工程理论的原理和方法研究城乡结合部区域的总体部署,是唯一解决这一特定地域上存在各种问题的一把钥匙。

5.4技术学理论

因为城乡一体化的概念是冲破现行的行政体制界限的,所以在进行各种要素的配置上须综观城市与乡村两大地域的特征。在布局规划上更应注重与城市规划、城镇规划、乡村规划步调一致。

5.5相关性理论

由于城乡结合部的位置处在城乡交叉地带,具有或向城市,或向农村过渡的两个方向。因此,

诸如,边缘学理论,交叉学理论、门槛理论,社会学理论,经济学理论,技术学理论都应该成为指导规划实践的理论。

6城乡一体化规划的内容和方法的初步探讨

6.1规划内容

规划范围的界定、规划的依据、规划的指导思想、规划的期限、规划所采用的理论与技术方法简介、城乡结合部的现状调查及研究、城乡结合的宏观区域环境分析、城乡结合部的总体发展战略、城乡一体化规划一经济发展规划、社会发展规划、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基础设施综合规划、居民点体系规划(等级规模结构规划、职能分工结构规划、空间地域结构规划)、措施的操作建议、可行性的分析与研究。

城乡结合部的宏观区位分析图、城乡结合部的规划范围界定图、城乡结合部区域现状评价图、

城乡结合部发展方向方案图、城乡一体化规划总图、城乡一体化规划专项规划图、(经济(产业)发展与布局图、人口和劳动力发展与布局图、环境评价及控制图、资源可持续利用意向图、居民点(聚落)体系规划图、城乡结合部基础设施布局图)。

第8篇

1.1城乡发展的新阶段: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提出 城乡关系历来是影响我国发展和稳定全局的战略性问题,“城乡互助”的思想作为基本经济纲领在建国初期具有临时宪法地位的《共同纲领》中就已经被提及(武力,2007)。但在实践中,出于对快速实现中国工业化的战略追求,在20世纪中叶后的漫长岁月中,城乡关系的实质基本上是农业和农村支持工业和城市的发展。并通过一系列差异化的制度设计,形成并强化了城乡的二元结构。

1.1.1改革开放前的强制性“以乡促城”

1949―1978年,我国最根本的问题是解决吃饭问题并实现工业化,在“工业导向、城市偏向”的整体发展战略和“挖乡补城、以农哺工”的资金积累模式下,农业的意义除了解决吃饭问题外,更重要的是为工业化提供积累和降低成本‰这一时期的城乡关系核心特征表现为:农产品不平等交易、城乡劳动力之间的非自由流动、城镇居民与农民权利和发展机会的不平等,实际上是“城乡二元结构”凸显的过程。但这种城乡二元带有明显的政府导向性色彩,即国家通过包括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和户籍制度在内的一系列城乡二元化的制度设计来强制性推行。本质上看,实际上是政府对城市和市民实行“统包”,对农村和农民实行“统制”。

1.1.2 2000年以前的市场化“以乡促城”

1978年后,农村和城市都进行了市场化改革,激活了城乡生产要素,释放了城乡的生产力。更为重要的是,城乡之间带有强制性色彩的制度藩篱逐渐被拆除,城乡相对封闭的格局被打破,生产要素实现了一定程度的自由流动。市场化条件下,由于工业收益大于农业收益的市场效应,农村的劳动力、土地、资本等生产要素自发地快速向城市流动,极大地促进了城镇化的发展。但是,由于城市利益集团的压力和传统体制的遗留,城乡之间的差距、农民和农村的弱势地位并没有改变。城乡关系中“以乡促城”的格局由改革开放前政府导向下的强制性色彩,改变为利益集团和资本导向下的市场化色彩。

1.1.3新时期国家战略主导下的“以城带乡”

进入21世纪以来,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我国城乡关系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新时期,城乡关系发生了战略性转型:首先,国家在战略上对城乡关系的认识由“城乡分治”、“大力推进城市化”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阶段;其次,相应的城乡改革,由经济领域拓展到包括免征农业税、农村义务教育免除费用、建立新型合作医疗等社会领域,也拓展到基础事权、调整各级政府关系的体制领域。

1.2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内涵要求 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是城乡关系演进的最高阶段,伴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深入发展而得以实现,并依赖于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扩散。从内容主体上看,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不仅仅是包括城乡关系,还包括经济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是对过去“重城轻乡”的修正,也是对过去“重经济轻社会”的修正,强调的是多元主体之间全面的统筹协调。

从内涵上看,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实现应该包括4个方面:①城乡资源高效地综合利用;②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自由流动;③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均衡配置;④城乡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融合。

在内容上,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包括城乡经济发展一体化和城乡社会发展一体化两个方面的核心目标。其中,城乡经济发展一体化的内涵是城市(镇)与乡村在产出效益上趋于一致,重点是促进城乡经济要素(包括组织、资源、市场、劳动力、技术、信息等)的多维传播和融合。实现途径包括:加快城乡经济发展、完善城乡经济结构、增加城乡经济联系和优化城乡经济布局四个方面。城乡社会发展一体化的内涵则是城市(镇)与乡村居民生活质量趋于一致,重点是城乡居民具有同等的生活待遇和发展机会。实现途径主要包括:加快城乡社会建设、促进城乡公平发展、均衡配置城乡公共资源、统筹协调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等几个方面。

2 国内城乡一体化规划的研究与实践探索

城乡一体化是中国首创的词汇,但其思想渊源却早在马克思、恩格斯的“城乡融合”观点中就有所体现。从本质上看,城乡一体化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城乡二元”。一直以来西方学术界对于“城乡二元”的研究,基本上从两条平行脉络展开:一条是对于“经济二元”的研究,侧重点是工农产业关系,发端于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结构论”;另一条是“空间二元”的研究,侧重点是城乡关系,代表人物是弗里德曼、麦基等。

3 新时期城乡一体化规划的理论思考

3.1主体与边界

新时期的城乡一体化规划,既不能把它视为空间范围扩大化后的城市总体规划,也不能把它等同于传统城镇体系规划的细化,而是应该定位为以优化“城乡关系”为重点的区域规划。规划的内容乃至成果的表达方式,必须立足于政府的事权,面向操作实施。 需要明确的是,城乡一体化规划的实施主体是各级政府,而不是各个部门。按照“一级政府一级事权一个规划”的思路,规划强调整合同级政府各部门的事权,对于涉及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事业进行统筹考虑,对于涉及空间发展和资源利用的各类规划进行综合。

不同层级政府之间的城乡一体化规划,应遵循上级政府的规划,以尊重下级政府依法享有的决策自为前提。省级层面的城乡一体化规划强调指导性,重点在于确定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目标体系和总体战略,创新保障城乡经济要素自由流动的政策机制,明确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途径和设施配置指标体系,控制对省域整体发展不利的开发活动,提出城乡资源统一利用、生态环境统一保护和城乡基础设施统一配置的方案。成果表达的最主要方式是在划定空间禁止开发边界的基础上,进行政策性分区,凸显规划的综合性和政策指引作用。市县级层面的城乡一体化规划强化操作性,尤其对于城乡产业发展、社会设施配置、人口流动、用地增减、基础设施、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等内容要做到定量、定位。

第9篇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中图分类号:F25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城乡一体化既是一个城乡综合的社会、经济、空间发展过程,又是城乡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终极目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是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而环境卫生设施是公共基础设施的一种。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垃圾产生量历年增加,同时人们对生活环境质量的要求也逐渐增高,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的建设和改善成为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项重要、紧迫的内容。转运环节是整个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的中间环节,是垃圾源头管理与最终处置之间最重要的衔接部分,其布局对整个垃圾处理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即重点研究转运站的选址,以力求资源配置最优化[1]。

1 城乡一体化概念、内容

由于城乡一体化涵盖的内容太多,很难系统全面的分析研究。近些年,各学者从不同的领域重点分析和研究城乡一体化课题,有社会学、经济学、人类学、哲学、系统学、生态学、地理学等等。不同领域的学者对实现城乡一体化途径理解不同,如社会学家认为城乡一体化就是协调城乡的社会事业发展,促使城乡之间的生产要素循环流通,生产力合理布局,确保居民在居住、教育、就业、医疗等社会事业领域能享受相同待遇,缩小城乡差距,高度共享城乡资源。经济学家则认为,城乡一体化经济发展的表现是通过制定平等的经济政策,使得生产要素在市场机制的调节下自由运作,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的良性经济循环,实现城乡经济协调快速发展。生态学家认为要实现城乡生态环境一体化,就必须解决经济和环境的对峙、城市和农村对立的局面,建立统一的环境保护机制,促使城市和农村的生态环境有机融合,促进城乡健康、可持续发展。研究空间布局的相关学者认为实现城乡一体化需要调整和优化城乡的空间结构,通过有效布局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点状设施与各交通设施的线状设施之间的结构,使得城乡之间信息、物流等各要素流通方便顺畅,促使城乡协调发展[2]。

2 基础设施规划的特点

2.l系统性、独立性

各个系统规划的内容是完全相对独立的,每一个系统都完整地自成体系,因此如何良好的管理和协调各个系统历来是市政规划管理棘手的问题。但各个系统规划内容仍然存在共性,如各系统的组成部分可概括为源、管线、用户三个部分,其中源包括各基础设施系统主要供给部分的相关内容。如给水系统的水源,能源系统的热源,环卫系统的垃圾处理站等合理位置的确定、设施规模选择、设施建设要求等等。管线主要涉及如何布置、敷设及相应的管径取值等内容。用户则包括社会生产及生活用户。

2.2规划建设周期长,投资大

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涉及面积广,建设周期较长,短期收效小,需要投入的资金多,由此限制了投资渠道,国家政府投资成为主要资金来源。

2.3改良维修困难度大

由于基础设施绝大部分是敷设在地下的,容易被忽视,往往等出现问题了才想起如何补救维修。

2.4协调、管理部门多

基础设施规划涉及十几个小类,每部分管理的部门不尽相同,当需要协调的时候,各部门利益会出现冲突,处理难度比较大。

3基础设施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内容与方法

3.1 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水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最重要的元素,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水资源各种危机相应产生,为了人类未来发展考虑,科学合理的利用水资源显得尤其重要。将水系统分为给水系统和排水系统来分析实现城乡一体化涉及的内容。

1.基础设施区域统筹建设

1)区域统筹建设范畴

基础设施系统包含很多子系统,每个子系统都具有自身特点,但很多基础设施具有区域性、外部性的特征,需要从区域整体出发去考虑其设施的建设与布置。如水系统中整体流域协调、水源保护、水资源开发利用等内容;能源系统中的电力、电信系统规划;安全防灾系统中防洪、防震等规划;生态环境系统中生态环境分区规划。

(1)水资源流域协调

水系统具有流域性,一个地区的水系统的流域可能不仅局限在规划区域范围内,还涉及其他地区,因此需要规划流域协调区,完善流域的水域功能区划(公共供水、灌溉、排水、防洪、渔业等)及流域水资源保护,如按照水资源保护要求及标准,控制协调流域内供排水、防洪排涝、灌溉等内容的设施建设。

(2)水源保护

水源保护包括饮水水源保护和其它水源保护(如风景水体保护、生态水体保护等),在各种水资源保护中应该优先保护饮水水源。首先结合现状水源的分布情况,研究其分布是否合理,现有水库的库存量能否满足附近区域的供给。在大区域缺少蓄水工程的地方,考虑建设水库工程解决水源问题。从整个区域确定好水源后,依据《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等规范,划分各等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确定各饮用水源保护区需要执行的标准。

3.2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环节薄弱,特别是西部不发达地区,很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处于空白阶段,农民的生活条件在很多方面得不到保障。我国农村人口基数大,要真正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社会和谐发展,最关键的突破口就是农村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支撑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其在农村的发展建设情况对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水平和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但基础设施建设本身具有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等特点,因此需政府通过各种调控引导和投资建设手段,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并找到合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方法,实际地解决城乡基础设施差距问题。

4结论

总之,城乡一体化是针对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城乡之间存在的二元分割状况提出来的,同时也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其中城乡一体化规划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力度,使城乡基础设施达到共建共享水平,并协调相关各类型、各层次规划,使城乡一体化中的基础设施规划能发挥对城乡空间优化的引导与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第10篇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现状;制约;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3)07 — 0091 — 02

城市和农村的分离和对立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聚集效应下,生产要素和社会资本不断地向城市集聚,大部分的经济活动在城市空间内发生。同时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矛盾日益严重,进一步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城乡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城乡一体化的思想应运而生。

城乡一体化有两层不同的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在城市和农村行政区域范围内,要求统一规划,协调发展,利用城市先进的生产力带动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城市工业化要同农村工业化、城市化结合起来,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但是二者承担不同的产业活动。第二层含义是指城市和农村的对立消失,城市和农村结为一体,城市边缘区消失,城市和农村的差别仅在于主体产业和景观上的差别。这两种含义都在于缓和城乡矛盾、协调城乡关系,第一种含义侧重于实践中的指导方针,而第二种含义侧重于发展的目标。总而言之,城乡一体化是协调城市和农村的关系,在政策、经济、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平等的待遇。

城乡一体化的概念在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认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十七大强调要求要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十再次明确提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战略任务,同时提出要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快统筹城乡发展力度,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在新的历史背景下,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农村发展改革、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要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城乡一体化发展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的城乡一体化进程取得一定的成绩,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三农”问题,但是城乡矛盾和问题仍然很突出,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城乡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

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落后,农村和城市的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差甚远,根据2012年的统计年鉴的相关数据计算得出,2011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809.8元,而农村的家庭人均纯收入为6977.3元,差距为14832.5元,比例为3.126:1,而2009年、2010年的差距分别为12021.5元、13190.4元,明显地说明了我国城乡间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且呈扩大趋势。同时农村人口的生活水平相对于城市人来来说也存在较大的差距,根据2012年的统计年鉴的相关数据表明,2011年农村的恩格尔系数为40.4,而城市的恩格尔系数为36.3,这一数据明显表明了农村家庭收入的大部分支出用于基本生活必需品,生活水平较为低下。

(二)城乡之间社会发展水平相差甚远

在社会发展水平方面,农村在医疗、教育等社会事业,水电、交通、通信等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服务,和城市相比都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例如,根据2012年统计年鉴数据计算得出,2011年城市人口平均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为14.19人,而农村仅为5.50人,比例为2.58:1,说明在医疗方面城乡之间没有一体化,且差距过大。城市的教育以及其他公共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几乎全部来自于国家,而国家对于农村的基础设施、医疗等公共事业的投入相较而言少之又少,同时农村的社会保障机制极为不健全。在国家政策的导向下良好的社会资源均向城市聚集,这是资源配置不公平的表现,会不断地拉大城乡之间社会发展水平的差距。

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制约因素

新制度经济学的经济增长与发展理论认为制度是经济增长与发展的关键因素,其代表人物诺斯“认为经济增长与发展的根本原因是制度的变迁,除非现行的经济组织或者制度安排是有效率的,否则经济增长不会简单发生。我们有理由相信,有效的制度建设能够推动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激发城乡经济发展的活力,为实现城乡一体化提供制度保障。然而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存在着很多的制度因素方面的制约,进行制度机制的创新改革是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点和难题,也是有效开展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基本前提。

影响我国农村人口流动的制度十分显著。其中,以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为最。现行的户籍制度造成二元结构的分割严重,限制了人口城市化的进程,不利于农村人口要素向城市转移。虽然现在国家准许农村人口进入城市,但是大多数是以进城务工的身份进入城市,“农民工”成了他们的代号,户籍制度以“货币”为他们筑起了一道城市人的高墙,户籍制度的存在使得他们仅仅是一个“二等市民”,他们并没有享受到与城市人一样的均等的城市教育、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待遇。户籍制度的二元分割会产生公共服务、教育、社会保障制度等的二元化,从而为城市和农村之间划上了一条难以逾越的鸿沟,严重制约城市和农村的一体化进程。而土地制度也制约了农村人口向城镇的自由流动,把农村人口限制在农村土地上。由于农民不能从土地获取财产性收入,农民进城的物质基础十分的薄弱,更多的农民选择亦农亦工的状态,往返于农村和城市之间。同时土地流转机制也不健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利用缺乏有限的制度规范,使之不能以合法的途径进入工业化和城市化,在一定程度傻瓜阻碍了城镇化的进程,制约着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在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的双重制约下,加大了农民城镇化的成本,农民脱离土地在城市扎根的困难,使得农民不敢贸然地离开农村离开土地。如此恶性循环,使得土地资源极大地浪费,严重制约了城乡一体化的发展。

三、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对策研究

城乡一体化进程中重点在于农村的改革和发展,而改革现有的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是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重点,推动和实现城乡一体化,促进城乡共同繁荣,首先要改革约束性的制度障碍,在此基础上推进各项措施的进行。

(一)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改革和创新户籍与土地制度

制度缺陷是推动城乡一体化的最大的障碍,破解二元结构,改革和创新户籍与土地制度,消除城乡分割的根本性制度障碍,从而推动公共服务、教育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实现城乡之间劳动力要素的自由流动,为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创造制度条件。

首先,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我国现有的户籍制度是在计划经济体制背景下建立起来的,对人口流动、尤其是对城市人口的流动有着严格的管理和控制,已经无法适应新形势背景下的新要求。应该改革现有的划分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的标准,以居住地划分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同时附加纳税时间条件,以职业划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实现城乡户口一体化管理。

其次,创新土地制度。推动城乡一体化,要求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改革土地制度。要明晰各类的土地的产权,构建土地流转市场,引入价格竞争机制确定土地流转的价格,并完善土地流转程序和土地征用补偿机制,提高土地资源价格,增加农村人口的经济收入,降低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成本。

(二)一体化城乡规划

我国的城乡规划不均衡、城乡二元结构分割严重。城镇各项规划政出多门,大多数规划以各自行政区位空间为规划对象进行来编制,与农村的发展相分离,不能充分体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理念。在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过程中,要统筹规划城乡的发展,将城市的发展和农村相联系,把二者看成一个总体进行发展规划,将城市和农村进行不同区位功能的划分,每个功能区承担不同的产业,是城市和农村相互衔接、相互促进发展。

(三)加大农村公共品的投入力度,完善农村的公共服务设施

加大农村公共品的投入力度,完善农村的公共服务设施是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基本途径。加大农村公共品的投入力度关系到农村人口的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关系到社会的长治久安。政府要加大对农村的政策性支出,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快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以缩小城市和农村的公共服务差距,促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首先要加快农村的交通设施建设,改善交通运输条件,从而打破农村的封闭落后状态,加强农村和城市之间的练习。其次,加快农村的教育文化事业的发展,促进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提高农村人口的文化素质和传统观念的更新。再次,加快农村医疗卫生实施的建设,改善农村的医疗卫生条件,有利于提高农村的生活质量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最后,加快农村水电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全面改善农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

(四)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

不断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将农村人口纳入社会保障网中使农村人口无后顾之忧,从而拉动农村消费结构,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为实现城乡一体化打下坚实的基础。目前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非常不完善,农村“养儿防老”的观念根深蒂固,从而落入一个贫困的陷阱,不同于城市人口的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基金由个人、单位和国家三方共同承担,社会保障的风险几乎全部转移到社会上,而农村人口的保障完全依赖于个人。这样的社会保障体制是有缺失的,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人口的转移,阻碍农业的发展,阻碍城市一体化的实现。

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很深远的意义,是一项志在必行的大工程,必须从制度改革方面着手,同时结合国家宏观投入等政策实施,在全国范围内有针对性地开展改革,从而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格局。

〔参 考 文 献〕

〔1〕埃里克·弗鲁博顿,鲁道夫·芮切特.新制度经济学—一个交易费用分析范式〔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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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杨荣南.关于城乡一体化的几个问题〔J〕.城市规划,1997,(05).

〔4〕尹成杰.加快推进中国特色一体化发展〔J〕.农业经济问题,2010,(10).

〔5〕朱恒.我国城乡一体化问题的思考与对策研究〔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10,(05).

〔6〕吴敬琏.农村剩余劳动转移与“三农”问题〔J〕.农业经济2000,(09).

〔7〕冯常生.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的城乡一体化路径选择〔J〕.中州学刊,2011,(02).

第11篇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成立县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

2.设立县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办事机构。

3.建立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机制。

4.建立县级领导包抓示范点制度。

二、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

参照市上和先进地区相关政策文件,紧密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我县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

1.制定《县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实施方案》。

2.制定《县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示范镇、示范村(社区)规划建设的意见》。

3.制定《县国土资源支持城乡一体化发展改革的意见》。

4.制定《县城乡一体化发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意见》。

5.制定《县城乡一体化发展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

6.制定《县城乡一体化发展公共服务体系改革意见》。

7.制定《县城乡一体化发展社会保障体系改革意见》。

8.制定《县城乡一体化发展社会管理创新意见》。

9.修订完善《县城乡一体化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改革意见》。

10.制定《县金融财政支持城乡一体化发展改革意见》。

三、加强制度建设

1.建立统筹城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统筹城乡工作联席会议,通报情况,研究问题,推动工作落实。主要由成员单位汇报上月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包抓领导和分管领导点评(县委农工部牵头负责,11月10日前提出意见,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2.建立联合督查制度。对重点工作任务由联合督查室、考核办、统筹办跟踪督查,限期办理,并在县委例会和县长办公会通报(县联合督查室牵头负责,11月10日前提出意见,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四、加快规划编制进程

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委农工部、县国土资源局、县农林局、县工业发展局、县文体广电局等部门协同,聘请专家学者,加强对《县城乡一体化规划》编制工作进行指导,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确保规划质量,力争年底前前面完成编制任务。加强工作力量,年内完成镇控制性详规评审,编制完成总体规划,和规划建设工作。

五、加强示范镇村建设

要在做好规划编制的同时,切实抓好市、县级示范镇、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努力提高示范带动功能。财政局要尽快制定方案,加强资金管理,落实示范镇、村建设专项配套资金,确保示范镇村建设形象进度明显加快。

六、启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快速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和经费,迅速推进“五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县国土资源局年内全面完成全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启动示范镇、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明年全面完成任务。县农林局要建立县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构,并指导镇(村)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站);进一步完善全县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启动示范镇、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调查摸底、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县住建局积极启动示范镇村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的调查摸底、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第12篇

1.概念界定

20世纪90年代,在我国道路客运大力发展和城乡道路客运管理体制转轨的情况下,全国各地纷纷提出在道路客运行业实行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那么,什么是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呢?到目前为止,人们对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的概念及内涵并不十分清楚,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相当一部分人把农村客运公交化和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混为一谈,认为实施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就是推行农村客运公交化。其实,农村客运公交化只是农村客运的一种组织形式,是人们在探索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过程中对于农村客运提出的一种改革方向,并没有包括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的全部。也有人认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即长途客运、城市公交客运、出租客运由政府职能部门统一管理的一种管理体制。笔者认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是一个国家城乡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道路客运发展到一定阶段所必然出现的发展过程。

我们认为给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下定义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第一,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是发生在城乡道路尤其是农村道路十分畅通,场站等基础设施水平比较高,城乡客运实现网络化运作的时期。这是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硬件方面应满足的基本要求,是一体化发展的前提。

第二,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是一个渐进和逐步完善的发展过程,而不是结果。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生产力的不同发展阶段呈现出不同的发展程度,不同国家和地区发展程度也不同。

第三,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是双向的,不是单方面的。并不是套用城间客运及城市客运的发展模式来发展农村客运,也不是农村客运公交化,而是两者相互吸取有益于自身发展的积极因素,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双向演变过程。

第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并不是说最终达到城市客运和农村客运完全一样,没有差别,不应简单地认为是缩小甚至是消灭城乡客运差别的过程,而应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注重两者内部以及两者之间的有效衔接。

第五,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不单是道路、场站等基础设施即硬件方面的一体化,还包括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经营方式等软件方面的一体化。后者相对来说更重要,较难以理顺,是发展的重点与难点。

第六,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关键是实施统一、协调、高效的城乡道路客运综合管理,以先进的管理技术为手段,以法制和体制为保障,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公众的各种作用和组合优势,不断维护与更新道路交通基础设施,逐步理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多更好的客运服务。

基于以上分析,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的定义可以是: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是在城乡道路十分畅通,场站等基础设施比较完备,城乡道路客运网络体系高效运作的条件下,城乡道路客运相互融合,综合利用各种客运资源争取效益最大化和服务水平不断地提高,以达到城乡道路客运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经营方式等方面协调发展的过程。

2.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意义

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实行交通部门一家管理整个道路客运的新体制,有利于强化行业管理。同时还具有形成政令统一、事权统一、精简机构、统一规划、城乡协调一致发展的新局面。

政令统一,可以杜绝相互扯皮、推诿等现象,提高管理效率。事权统一,有利于各种道路客运方式的有效衔接,方便人民特别是乡村居民的出行和中转换乘,为城市人口向郊区转移创造便利条件,缓解城市压力,同时增加客流量,带来道路客运新的经济增长点。机构精简,效能提高,有利于真正实现从部门分散管理到综合统一管理的重大变革。统一规划,有利于道路客运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充分利用,保持供需基本平衡,避免无序竞争与浪费。城乡协调一致,有利于规范客运市场,为广大经营者创造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充分激活其经营积极性。同时一体化发展带来的良好的交通运输条件可以优化投资环境、吸引投资,有利于城乡经济与道路客运相互促进,形成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大好形势。

二、客运一体化发展的客观必然性

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思想的产生,有其客观必然性。

首先源于农村客运发展的需要。我国农村天地广阔,客运资源十分丰富。农村客运在加强乡村与城市之间的人员和经济往来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发展农业、繁荣农村、致富农民的重要支持和保障。然而,由于长期受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的制约,农村道路客运基本上处于粗放式的低层次发展状态:经营者素质普遍不高,管理水平低下;车辆技术状况差,安全性能低;道路等级低,缺乏场站等基础设施;运输组织结构松散,市场秩序混乱;市场管理不规范等。要彻底改变道路客运行业内多年来“头(快速客运)重脚(农村客运)轻”的局面,推进客运一体化发展势在必行。

其次是我国加入WTO后新形势的需要,是构筑大交通格局的需要。大交通格局要求统一客运市场管理,彻底打破市场分割和行业垄断。入世对于我国道路客运业可谓机遇与挑战并存,尤其是老国有运输企业,迫切需要改革。

再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交通经过最近十几年的高速发展“,瓶颈”制约得到了缓解,但这只是相对比较低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运输需求水平而言的,是初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更加安全、便捷、快速、可靠的交通运输作保障,交通运输不仅要在数量上满足要求,而且要在服务质量上与之相适应。

我国已经具备了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硬件条件。近几年,随着全国各地高速公路联网畅通工程、干线公路网络化工程、县乡道路通达工程的全面推进,我国城乡道路建设快速发展。到2002年底,全国高速公路里程达到2.52万公里,公路通车里程175.8万公里,农村公路总里程发展到130万公里,全国营运客车总量140.9万辆,乡镇通公路率达到99.4%,通班车率达到98%,行政村通公路率达到92.5%,通班车率达到81.9%。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能够满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符合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且发展的硬件条件已具备,是一种必然的发展趋势。

三、客运一体化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直以来,我国道路客运采取的是部门分管的管理体制,参与管理的部门包括交通、城建、公安等。这种管理体制有它形成的历史原因,也曾起过积极作用。现在,这种多头管理的状况已不适应建立“大交通”系统的要求。很多地方转变管理思维,将城市公交划归交通部门管理,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创造了条件。有些城市已经在实践中对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如河南省巩义市的管理一体化、客运网络化;陕西省西安市提出打破城乡交通隔离带——“零公里”和实现客运交通“三化”,即长途客运驻点化、远郊客运往返化、城市客运公交化的发展规划,为该市一体化发展指明了方向。北京、上海、重庆、哈尔滨、深圳、武汉等大城市在政府机构改革中理顺管理体制,将城乡道路客运交由交通部门实行统一管理,加快了这些地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步伐。

总体来看,尤其和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缓慢,尚处在探索阶段,存在很多问题。由于部门利益的存在,致使管理体制改革困难重重,管理上的政出多门已成为制约一体化发展的最大瓶颈。另外,硬件建设滞后于客运发展,尤其是农村道路等级、场站等仍很落后。因此,我国的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四、客运一体化发展的基本模式及政策措施

1.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基本模式

综合各地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实践及道路客运系统化发展的基本理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基本模式可以是:管理主体、政策法规、站场设施、市场建设一体化。

管理主体一体化即实行由交通部门统一管理包括公路客运、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客运等。实践证明一家管理已成为必然趋势,是实现一体化管理的前提。

政策法规一体化主要是指对城乡道路客运实行统一的发展政策和经济政策(运价政策、税收政策、投资信贷政策),采用统一的法律法规体系。站场设施一体化主要是指城乡道路客运站点的选址、规模、等级、服务功能等由交通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使各站点能与其他各种运输方式和各种客运服务方式有效衔接,与城乡规划相配套。

市场建设一体化主要指在无形市场建设方面,树立城乡道路客运市场一盘棋思想,对城乡道路客运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服务规范等。

2.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政策措施

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是促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快速发展的关键,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应从软件和硬件两个方面着手。

软件方面:一是要提高认知度,加大宣传力度,尤其是政府主管部门要予以重视,在具体政策措施方面给予适当扶持;二是要建立适应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管理体制,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导向作用,明确其管理职责,杜绝政企不分;三是建立道路客运现代企业制度,用市场机制构筑一体化发展格局;四是加快立法工作,完善法律制度,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把好市场准入关,规范客运经营行为。

硬件方面:一是加大道路建设规模,科学构筑城乡道路网,尤其是城郊和乡村公路建设;二是加快道路客运站场建设,尤其是简易站的建设。乡村简易站数量太少,根本不能满足城乡道路客运发展的需要,因此要加大对简易站的投资力度,扩大投融资渠道,以增加简易站的数量,从而构筑一体化发展的有形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