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29 16:44:1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民营企业信用风险,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市场多元化趋势的形成,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呈良好上升趋势,有效推进了地区经济水平提高,对完善地区服务、增强地方就业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我国经济发展中重要构成部分,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融资难问题,成为制约民营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这种问题造成的原因较多,从企业角度分析,很多民营企业信用状况一般,且存在较高的信用风险,从银行角度分析,部分银行的贷款营销观念滞后,在机构设置以及信贷评级方面无法满足民营企业需要。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民营企业信用评级指标体系与方法十分必要。
2.民营企业信用风险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2.1评价指标体系内容
针对我国民营企业自身特征,在构建企业信用风险评价指标体系的过程中要充分对企业素质进行分析,对企业整体经济发展情况、经营范围与产品销售与盈利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同时也包括对企业综合管理情况的评估,如企业职工能力、领导管理能力以及企业内部文化结构等;要对企业资金信用进行评估,通过对企业资产结构、资金链运行以及资产质量的分析,进行量化财务指标考察,充分反映企业资金自有率和流动比率,对信贷情况、贷款承付率等全面评估;对企业的经营水平与经济效益进行综合评价,包括对产品生产、销售、开发、费用核算以及纳税与利润多方面情况考察;另外,对企业发展情景的分析,要对民营企业进行近期考察,对目标实现情况以及长远规划等全面分析,并对企业的行业地位以及多元化市场竞争力进行分析,对其目标的制定与措施的落实以及长远发展趋势进行分析。
2.2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为避免民营企业信用风险评价指标的选择存在随意性,要遵循全面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公正性原则、通用性原则、可获得性原则。民营企业风险评估直接关系到企业长远发展趋势,一旦出现评估偏差将会影响企业信用状况,给企业带来风险。因此,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要全面体现民营企业信用状况。要积极借鉴国外信用风险评估体系构建经验,使数据结构构建更加丰富、全面、科学。只有在客观判断和评估的前提下,才能保证指标体系构建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另外,指标体系构建必须要依照国家政策和法律以及规定标准进行,避免偏离经济发展轨道,使其适用于民营企业中,被债权人和企业理解和认同。
3. 基于相似度的民营企业信用风险评级方法
信用评级方法主要是指基于企业的信用状况完成的等级判定,通过进行系统分析发现,信用评价方式对于信用等级的判定具有科学性。
针对民营企业的信用评估方法应用,我国多赞同美国做法,但是也有持反对意见的。认为通过定量方式分析量化评估指标具有客观性。而通过定性分析则相对比较主观,需要进行相应的主观判断,可以说,采用定量分析相对于定性具有一定的进步性特征。本文中对两者之间的关系与作用并不做机械性判断,而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定量或者是定性分析。
3.1定性评估方法
根据分析人员的差异性特征可以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分类:
首先,个性特征分析方法:个人可以通过三种方式进行分析,也就是根据因果性原理完成对以表现出来的信用情况以及经济指标变化情况进行判断,形成信用状况信息。这个过程中也可以采用对比类推法,通过结合类推原理将信用状况与相类似的状况之间相互结合,形成对未来一段时间范围内企业信用状况的评估。
其次,集体分析方法:采用个人因素分析方法会受到个人知识结构等多方面因素的限制,因此具有局限性。集中个人形成专业性判断能够极大提升信用评估的质量与效果。这项评估方式主要采用的是集体讨论方式进行信用评估。
最后,专家调查方法:这项评估需要借助于具有专业性能力的专家,通过进行咨询完成相关信用问题的解决。因为专家的专业性能力相对更强,通过借助于他们的专业性知识与能力,可以充分解决各个方面的实际问题。
3.2信用评估定量分析
首先,比率分析:也就是采用财务分析方法,这也是信用评估当中的主要应用方式。在进行信用评估时很难通过一项数据内容完成整体评估,因此需要计算 比率指标内容,这样就能够进行判断,形成科学性结果。
其次,还包括趋势性分析方法、结构性分析方法以及相互对比法。以上三种指标也都是进行信用评估最为主要的使用方式。
4. 实际应用研究
结合某食品企业进行实例分析,该企业成立于2000年,总投资金额为3000万余元,公司总人数达800人。主要生产的是花生系列产品,产品出口国际市场。年生产力能够达到3000吨。当前企业为了进一步实现扩大再生产,引进专业技术人才达到员工总数的41%,创新费用比重为8%,新型技术装备更新率为6%,产品销售收入比重达到原来的28%,资本积累达到4%。
5. 结论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活动的信用风险有以下主要几方面的特征:
1、信用担保的信用风险主要由政府来承担。组建担保机构是政府为了调整产业结构,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项经济措施,信用担保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是投资于高科技的中小型企业。组建担保机构的出发点来自于政府为了调整产业结构,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化,组建担保机构主动性和积极性来自于政府,因此,担保风险只好由政府承担。
2、信用担保的信用风险的可控性比较低。从中小企业本身状况来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为中小企业的经营风险提高担保。一般情况下,找担保机构担保的往往是家底薄(负债率高)、效益差、缺乏后劲、银行认为风险较大的中小企业,可见担保公司是高风险贷款担保的集中地。要防范和规避风险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因为预测和评价的准确性不仅受制于担保公司的信息质量和素质,更重要的是这些中小企业的不确定性因素实在太多,难以全面、准确预料。另外,实际上这些中小企业不会有其他企业为其提供反担保,也没有易变现的合法资产提供抵押。因此,担保机构要想有效地防范和规避风险,确实是非常困难的。
3、信用担保的信用风险与其收益严重失衡。政策性担保机构所面向的服务对象是风险较大的中小企业,而由于政策扶持的性质又限制它不能采用完全市场化的收费标准来弥补较大风险带来的损失,并且中小企业的现状也难以接受完全市场化的收费标准,一般来说,担保机构针对担保费用一般是定位在担保额的1-2‰左右。这样的收益相对于要承受如此高的信用风险来说是非常不对称的。
4、信用风险补偿能力弱。风险补偿机制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正常运行的关键,通过信用风险补偿机制形成一定的信用风险补偿基金,然后,根据业务的进展,按比例逐步提取准备,用于冲抵代偿支出和弥补呆账、坏账损失。目前其信用风险补偿基金的主要来源为只有这么几方面:一是担保机构自身的内部补偿;主要有担保资金在银行的存款利息收入、企业认缴的担保风险基金、担保费收入(一般为担保额的1-2‰)等一些可筹集的基金。另一方面是政府每年的风险基金的注入,形成风险补偿基金以弥补损失。
二、信用担保中信用风险产生的原因
目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发展中主要存在以下引致潜在信用风险的因素:
1、法律环境不够完善。作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应该在整个信用担保过程中应有的独立法律地位、抗辩权和风险补偿机制。从某种意义上说,有关担保的法律是加强担保业务抗信用风险能力的一种保护性法规。但是目前有关法律制度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资格认定、准入制度、行为规范、法律责任、风险分担等方面也没有作出具体清晰的规定,这是诱致信用风险发生的一方面,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生存和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2、担保市场体系不健全。许多地方仅仅有政策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而没有内生于市场的中小企业间互担保机构和商业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少,担保品种单一,寻保困难,有的地方至今还没有成立省级再担保机构,少了一道风险防线;各地担保机构之间还没有形成业务合作、分散风险的机制,担保业的组织化程度还很低。这些情况给信用风险的发生增加了不确定因素。
3、担保机构缺乏规范的担保决策程序,担保过程中的行政指令担保、人情担保和拍脑袋担保,使得担保公司信用度降低,信用风险加大。有的担保机构反担保条件苛刻,中小企业缺乏能使信用担保机构减少损失的反担保物,满足不了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担保需求,担保手续烦琐,效率低,无形中增加了企业成本,增大了信用风险。有的地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存在所有制歧视,规定需要提供融资担保的中小企业要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而将真正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型民营企业拒之门外,使得贷款回收成了一定的问题。
4、企业信用差,信用等级的可信度差,低信用等级的企业多,一些信誉差的企业随意逃废债务,转嫁风险,担保公司生存的经济、法律和社会信用环境等,增加了担保公司的运营成本,担保公司的收费弥补不了其业务开支和代偿后出现的净损失,这些因素都大大增加了担保活动的信用风险。
5、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协作银行的配合不协调。各地担保机构发展担保业务过程中担保放大倍数在1-3倍,放大倍数较小,担保服务有限,尤其是银行在贷款担保的放大倍数、风险分担比例以及共同对贷款项目的监管问题上,与担保机构分歧较大,有的商业银行不愿承担任何风险,甚至要求担保公司本、息和费用全额担保,对贷款项目的共同监管上,银行只设定义务,而没有实质性的配合。这种风险承担的不对称性增加了担保机构的信用风险,严重制约着担保机构的发展和担保业务的开展。
三、控制和防范担保活动的信用风险的对策措施
针对以上的信用担保中的信用风险特征、成因,特提出以下几条相应的对策:
第一、政府要以担保业务市场化为思路,加强引导。由于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效益较低,担保风险高,所以政府应该牵头,组建信用担保机构,但是,随着我国信用担保体系慢慢地完善,要使担保机构尽量市场化运行,要防止政府行政指令担保公司对某家企业、某个项目进行担保;采取必要的财政支持、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扶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加强对担保公司这个新生事物的监管和业务指导,使其健康发展,特别要强调的是政府部门不可直接操作具体担保业务。政府可以出面协调企业和银行的关系,允许并鼓励民间力量兴办担保机构,扩大担保资金来源,利用民营企业机制上的灵活性,增强担保业的竞争性,以有利于担保业健康成长。努力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信用环境和社会经济环境,降低其运行的外部风险。政府对信用担保机构进行有力的资金支持外,还要尽快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法律支持环境,保证信用风险最低程度地发生。
第二、协作银行要以分担信用风险为义务,强化合作。协作银行作为信用担保贷款流程中的重要一方,是否严格地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将对担保机构的决策产生重要的影响,也涉及到协作银行与担保机构的信用风险分担问题。信用风险的适度分散会使协作银行和担保机构所承担的义务达到一定程度的均衡,二者都可以在实现自身利益的前提下,有效地控制和防范信用风险。所以,协作银行可以在核审中小企业的贷款申请时,根据自己的经验以及客户企业以往的信用关系来判断该企业是否符合贷款担保条件,并将该企业的情况以及自己的意见如实反映给担保机构。通过协作银行和担保机构协调配合、共同加强对担保活动的监督,共同来防范和控制信用风险。
第三、担保机构要以风险防范为责任,强化管理。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并未因担保机构的介入而消失,只是风险由银行向担保组织转移。因此,担保业务要坚持市场化运作,避免行政干预,防范担保风险。要把严格控制风险,实施反担保、担保机构与债权银行共担责任作为控制风险的重要措施。同时,担保机构作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运作的主体,其完善的组织治理结构,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是该组织安全、有序运作的前提和基础。担保机构应逐步探索并建立正常经营、规避和化解风险的管理制度,培养风险评估的专家人员,并不断丰富和总结担保与反担保方面的知识及经验,建立起信用担保机构高效的内部信用风险防范机制和补偿机制。
本节对融资约束和财务柔性对企业信用风险的作用机理进行理论分析。
1.1财务柔性对企业信用风险的平滑作用柔性是Hart等在研究企业受经营周期影响时提出的概念。20世纪60年代以后,世界经济环境向复杂化、动态化趋势发展,柔性生产、柔性管理等问题才开始被重视,直到20世纪末财务柔性作为集成柔性中的子系统才开始被研究。从葛家澎和占美松、DeAngelo、Byoun等对财务柔性的定义可以看出,财务柔性的最终目的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Singh和Hodder通过对跨国公司进行实证分析发现财务柔性能够增加公司价值[。Chang、Jackson和Grover在研究亚洲金融危机时发现,在动态环境中承担风险的诸多企业中,只有具备财务柔性的部分企业具有更高的经营业绩。Dreyer和Grnhaug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即财务柔性水平高的企业具有更高的业绩水平。Arslan、Florackis和Ozkan以东南亚金融危机为研究背景,发现在危机前保持高负债融资柔性和高现金柔性的企业在危机期间创造了更好的经营业绩。企业价值既包括业绩,也包括风险。财务柔性的特殊作用是预防或利用不确定性因素,而不确定性恰恰是风险的来源,因此财务柔性具有预防或降低风险的功能。Antonio等认为企业财务风险的规避策略与柔性程度直接相关;Bates、Kahle和Stulz发现,随着经济环境不确定性的加剧,企业保持高水平的负债融资柔性和现金柔性能降低其信用风险、避免发生违约事件。中国学者对财务柔性研究较少,主要对财务柔性的作用及构建财务柔性的理念进行了探讨。例如:邓明然对企业面临不确定因素的原因进行了理论分析,认为财务柔性可降低不确定性、规避财务风险、提高经济绩效;赵湘莲和韩玉启在分析应对财务管理活动中的风险因素时,指出财务柔性不仅能降低风险因素,而且能利用发展机会为企业创造价值,并进一步提出了财务柔性水平的监控措施;王楷华从人本思想的角度提出了财务柔性管理的构建。中国学者主要从理论层面对财务柔性进行了探讨,鲜有文献对理论分析进行实证检验。综合国内外学者对财务柔性作用的理论及实证分析可知:财务柔性为企业创造价值,不仅表现为对企业带来更高的绩效,而且表现为在不确定性的经济环境中使企业保持一定的现金持有水平和债务融资能力,并能降低企业的信用风险、避免企业破产倒闭。在金融危机期间,财务柔性凭借其降低风险、提升业绩的作用而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金融危机过后,金融环境整体比较平稳,资本市场波动趋于平缓。然而,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加强,企业仍面临经营环境复杂化、动态化的发展趋势,财务柔性在预防不确定性事件、缓冲信用风险方面仍起重要作用。
1.2融资约束对财务柔性缓冲作用的影响在资本市场完美的假设下,Keynes认为企业无须持有现金资产,因此企业对现金柔性不产生要求。现实中,Greenwald、Stiglitz和Weiss以及My-ers和Majluf却认为,信息不对称和问题的存在导致外部融资成本过高,由于企业自有资金有限,因此当企业没有足够多的财务资源来应付不确定性因素时就会产生融资约束问题。中国的资本市场不完善,企业的融资约束尤其严重。虽然中国政府开展了金融市场改革———包括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建设以及国有银行商业化管理等,但是由于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需要经过政府部门的层层严格审批,而银行偏好向国有企业贷款,因此中国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未能从根本上得到改善。Almeida、CamPello和Weisbach以及Denis和Sibilkov通过理论分析认为,企业进行流动性管理的根本原因在于融资约束,而且融资约束越强则现金持有的边际价值越高,企业对流动性资产的需求也越高。对于融资约束程度更强的企业而言,现金在企业投资中的作用更大,对企业价值的正向影响也更为显著。顾乃康和孙进军就现金持有对企业价值的影响进行了实证检验,其实证结果显示,企业所持现金的边际效用随着其融资约束程度的提升而增大。对比中外学者关于现金持有对企业价值影响的研究,不难发现:在融资约束情境下,现金持有的价值随着融资约束的加剧而增大。而Acharya、Almeida和Campello从投机需求的角度以及García-Teruel、Martínez-Solano和Sánchez-Ballesta等从会计信息质量的角度所做的研究均表明,融资约束会增加企业的流动性需求。流动性主要来源于公司内部的现金、等价物以及保有的负债融资额度,即现金柔性和债务融资柔性。融资约束越严重,企业对财务柔性水平的要求就越高,企业保有财务柔性的价值就越大。Hubbard最早提出“流动性缓冲”,即面临融资约束的企业出于预防性动机会保留较多的流动性资产。Almeida、CamPello和Weisbach进一步对该理论进行了实证检验,发现面临融资约束的企业会留存较多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而非融资约束的企业不存在这一现象。可见,受融资约束的企业面对信用风险的增大会有越来越高的财务柔性需求。本文基于财务柔性对企业信用风险的预防作用,提出了“财务柔性缓冲”。“财务柔性缓冲”的基本原理如下:在财务融资约束情境下,企业为了预防不确定性因素的冲击而保有一定的现金并维持一定的负债融资柔性水平,以继续维持企业现有投资和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预防债权人提前解约或“惜贷”,从而降低企业信用风险;当发生可利用的投资机会时,企业根据优序融资原则,可以优先使用内部资金并凭借保有的负债融资水平,进一步扩大投资以最大化企业价值。
2实证设计
2.1研究假设综合上述讨论结果,本文提出如下假设:假设1:财务柔性水平与企业信用风险显著负相关。假设2:财务柔性对企业信用风险的缓冲作用随着企业所受融资约束程度的提升而增强。
2.2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本文选取2009—2012年中国A股非金融业上市公司为样本,并剔除如下上市公司:被特别处理的ST公司;2009年及以后上市的公司;关键指标值数据缺失的上市公司。最后得到2364家上市公司的7986个样本观测值。本文所用数据来自锐思数据库,使用Stata1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2.3模型设定与变量定义
2.3.1被解释变量被解释变量为企业信用风险(EDF)。国外企业信用风险计量模型有多种,万晏伶和杨俊的研究表明KMV模型可以很好地衡量中国上市公司的信用风险。本文结合中国上市公司信用统计资料不健全的实情,借鉴穆迪公司开发的KMV模型来衡量上市公司样本的信用风险。该模型假设企业价值服从布朗运动。其中:E为企业的股权价值;VA为企业资产的市场价值;DP为负债的账面价值;T为债务的到期时间;σE为企业股权价值波动率;σV为企业资产价值波动率。运用MATLAB编程逐一迭代可计算出各企业信用风险EDF值。
2.3.2解释变量解释变量为财务柔性。根据DeAngelo等、曾爱民和魏志华的研究方法,本文采用现金柔性(Xjrx)和负债融资柔性(Fzrx)来衡量公司的财务柔性水平。现金柔性为企业持有现金比率,负债融资柔性=max(0,行业平均负债比率-企业负债比率)。
2.3.3调节变量调节变量为融资约束。本文借鉴Hadlock和Pierce的Size-Age指数(简称为SA指数)法来衡量融资约束。SA指数=-0.737×Size+0.043×Size2-0.04×Age。其中:Size为企业规模;Age为企业年龄。在进行稳健性检验时,根据连玉君、彭方平和苏治的研究[27],本文用企业规模(Size)、是否支付股利(Guli)和产权性质(Nature)度量企业的融资约束程度。企业规模越小,则企业所受的融资约束程度越大;企业不支付股利,则企业所受的融资约束程度较大;企业是民营企业,则企业所受的融资约束程度较大。此外,本文设置了如下控制变量:盈利能力(总资产净利率———ROA)、成长性(总资产增长率———Totassgrrt)、固定资产规模(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例———Fixassrt)和公司治理(董事会规模———Board和独立董事比例———Dudong)。同时,设置哑变量以控制行业和年度因素的影响。
2.3.4计量模型为了验证假设1,本文设定如下模型:式(2)中:SA×Xjrx、SA×Fzrx为用SA指数衡量的融资约束程度与财务柔性的交叉项。在进行稳健性检验时,将模型(2)中用SA指数衡量的融资约束程度替代为企业规模(Size)、是否支付股利(Guli)以及产权性质(Nature)。其中:Size×Xjrx、Size×Fzrx为用企业规模表示的融资约束程度与财务柔性的交叉项;Guli×Xjrx、Guli×Fzrx为用“是否支付股利”表示的融资约束程度与财务柔性的交叉项;Nature×Xjrx、Nature×Fzrx为用产权性质表示的融资约束程度与财务柔性的交叉项。如果融资约束程度与财务柔性的交叉项的系数为负值且其绝对值越大,表明企业受到的融资约束越强,财务柔性对企业信用风险的缓冲作用越大。
3实证结果分析
3.1描述性统计表2列示了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和差异性检验结果。从全体样本看:企业信用风险均值为0.25、标准差为0.07,说明样本企业间的信用风险水平差异较大;负债融资柔性均值为0.08、最低值为0,现金柔性均值为0.21、最高值为1,表明样本企业间的财务柔性差异较大。从融资约束程度来看:融资约束程度强的企业的信用风险均值相对较高且差异显著———这可能与企业的财务柔性水平不一致有关;融资约束程度弱的企业的负债融资柔性水平和现金柔性水平相对较高且差异显著。
3.2相关性分析表2列示了变量间的相关系数。由表2可知:企业信用风险与负债融资柔性、现金柔性显著负相关,表明提高财务柔性水平可以显著减小企业信用风险。同时,不论是Pearson相关系数还是Spearman相关系数,企业信用风险与负债融资柔性、现金柔性均在1%的水平下显著。
3.3回归分析
3.3.1财务柔性对企业信用风险的缓冲作用表3列示了模型(1)的估计结果,分别使用了固定效应模型和随机效应模型。结果显示:无论是固定效应模型还是随机效应模型,负债融资柔性、现金柔性与企业信用风险的回归系数基本一致。表3中,两种模型中负债融资柔性和现金柔性的系数均显著为负,表明财务柔性的变动方向与企业信用风险的变动方向相反。财务柔性与企业信用风险的波动方向相反能否说明财务柔性对信用风险起到缓冲作用呢?本文进一步控制影响信用风险的其他因素,如盈利能力、成长性、固定资产状况、公司治理、行业和年度。加入控制变量后,财务柔性与企业信用风险的显著负相关并未改变。可见,财务柔性水平的提高对企业信用风险的减小起到了明显作用,即假设1得证。
3.3.2融资约束的调节效应借鉴Hadlock和Pierce用SA指数衡量融资约束的做法,SA指数值越大说明企业受到的融资约束越强。以SA指数均值为标准,融资约束程度小于该均值的企业为融资约束程度强的企业,融资约束程度大于该均值的企业为融资约束程度弱的企业。用虚拟变量表示融资约束程度:融资约束程度强,该虚拟变量取值为1;融资约束程度弱,该虚拟变量取值为0。SA×Fzrx为融资约束程度与负债融资柔性的交叉项;SA×Xjrx为融资约束程度与现金柔性的交叉项。表4列示了融资约束的调节效应的检验结果,分别使用了固定效应模型和随机效应模型。由表4可知:利用两种模型所得的检验结果基本一致,从而加强了研究结论的说服力。检验结果显示:负债融资柔性、现金柔性与公司的信用风险显著负相关———这与前面的假设1一致;融资约束程度与负债融资柔性、现金柔性的交叉项的系数均显著为负,表明企业受到的融资约束越强,财务柔性对信用风险的缓冲作用越大,故假设2成立。
3.3.3稳健性检验为了确保结论的有效性,本了多项稳健性检验,分别使用企业规模、是否支付股利和产权性质来衡量融资约束程度。其中,企业规模小于均值的企业为融资约束程度强的企业,企业规模大于均值的企业为融资约束程度弱的企业;未支付股利的企业为融资约束程度强的企业,支付股利的企业为融资约束程度弱的企业;民营企业的融资约束程度强,国有企业的融资约束程度弱。融资约束程度强,变量值为1;融资约束程度弱,变量值为0。很显然,财务柔性与企业信用风险显著负相关的结论未改变,表明财务柔性对企业信用风险具有明显的缓冲作用。用不同变量衡量的融资约束程度与财务柔性的交叉项的系数仍显著为负,表明企业所受的融资约束越强,财务柔性对企业信用风险的缓冲作用越大;当企业没有融资约束时,财务柔性对企业信用风险的缓冲作用不明显。
4结语
关键词:中小民营企业;融资过程;信用能力;担保问题
中图分类号: F279.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7)03-53-2
0 引言
中小民营企业始终处于我国产业创新的前沿阵地,且可以为人民带来更多的就业岗位,缓解就业难的问题,但是相对于大型企业来说,中小民营企业是较为脆弱的,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往往会遇到资金短缺的问题。此外,中小民营企业的资金来源往往都是一些规模较小的银行,这使得社会上很多空闲的资金无法充分发挥其作用,同时,还会致使很多中小企业失去融资的机会,无法得到长远的发展,因此,加快解决中小民营企业的信用担保问题势在必行[1]。
1 关于中小民营企业融资过程中的信用能力与担保问题的分析
1.1 诚信观念与信用监督机制的缺失
无论是河北省,还是全国范围内,都有不少信用良好的企业,但是从我国企业信用担保的整体情况来说,还存在较多的问题,还有诸多企业不具备良好的信用,其诚信观念较为缺乏,同时相关单位跟政府缺乏对中小民营企业与担保机构的严格监督制约,相应的惩罚制度的缺失也导致较多的中小民营企业不够重视自身的信誉。加之一些中小民营企业的管理相对较为混乱,会计的核算制度也不够规范,一些企业的诚信度较低,不愿偿还债务,还有一些采取消极对策,如逃、赖、甩、废等,这使得企业的失信成本降低,守信成本提高,同时相关单位与政府对于企业的失信行为缺乏一定的监管与制约,致使失信行为越来越普遍。
1.2 担保人才与队伍的专业水平较低
目前,我国担保行业需要具有专业知识、拥有丰富经验的复合型人才,但这些人才相对较为缺乏,加之近些年担保行业盲目扩招,使担保队伍鱼龙混杂,担保队伍整体的专业水平相对较低。除此之外,还有不少地方都是政府出资建立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内的成员都是政府官员,这些官员难以胜任此职位,其缺乏专业人才应该具有的技术、知识与素养。但是担保品种的设计与开发、担保风险的控制都应该由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的高素质人才来实现,并且这些高素质的人才还需具有丰富的经验。但目前这些专业人才严重匮乏,使我国的担保业发展被制约,难以取得新的发展与突破。同时,担保机构管理人员的风险识别能力较弱,且缺乏一定的风险控制手段,从而出现了一系列问题,最终导致破产的严重后果。
1.3 风险分散机制不健全
制度规范的缺乏、信用担保机构的实力较弱,都使得中小民营企业在风险分摊方面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同时,很多隐含对于贷款的风险分摊方面,往往全部嫁接给担保机构,这无疑增加了担保机构的信贷风险,很多担保机构被迫接受全面的信贷风险,这对于中小民营企业和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都有着非常不利的影响[2]。
1.4 资金补偿机制不完善
担保机构要想获得可持m发展,就需要保持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一旦缺少资金,就会对担保机构的生存造成极大的影响,更谈不上为中小民营企业提供担保服务了。政府担保机构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资产划入以及财政资金,其次则来源于担保费。但是由于很多地方的资金划入与财政资金都是一次性的,且规模较小,同时政府担保机构并不以营利为目的,所收取的担保费用也相对较低,从而使得政府的担保机构缺乏足够的资金来源,同时尚未建立资金补偿机制。政府的担保机构虽然数量相对较多,但是由于其缺乏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致使很多银行不敢给中小民营企业发放过多的担保贷款。除此之外,商业性的担保机构实力相对较弱,同样缺乏资金补偿机制,且大部分的商业性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用较高,将担保费用当作资金来源。
2 关于中小民营企业信用担保问题的应对措施分析
2.1 树立中小民营企业的自身信用意识
要想获得融资,中小民营企业就需要具有良好的还贷信誉。首先,中小民营企业就需要强化企业管理,使企业的经营更加标准与规范,同时还要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充分发挥内部潜力,与此同时还要开展市场调研,不断提高自身产品的科技含量;其次,还需要建立良好的财务核算制度,提高经济效益;最后,中小民营企业必须要提高自身的信用意识,增强资金的利用率,严格准时按时还款的信用原则,提高本企业的信誉[3]。
2.2 提升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较多的担保机构缺乏复合型人才,因此,需要担保机构加强对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和能力的培养,提高担保人才辨别、了解风险的能力,同时还需要培养担保人才熟练掌握会计、法律、金融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担保机构要想获得专业人才,就需要建立中小民营企业的信用担保协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大范围、大规模的专业担保机构来进行专业人才的培训,同时还需帮助规模较小、新成立的小型担保部门,帮助小型担保部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定时地开设业务培训班,邀请国内外优秀的学者来教授专业课程,保证担保部门的发展能够紧随时代的脚步,在了解市场发展的情况下增加辨别与控制风险的能力,从而可以大幅度地提高担保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
2.3 加强担保机构自身建设与内部管理,减量增质
加强中小民营企业自身信用意识的同时,担保机构也需要加强自身建设,完善担保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对担保业务的评估机制要不断加强,同时还需要严格规范担保业务的操作流程,决策程序的制定必须要严格与科学,此外还需要注重事后追偿处理制度的建立,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与风险预警机制,要不断加强对担保项目的管理于风险评估[4]。
2.4 健全和完善担保机构的资金补偿机制
首先,政府可以将财政收入按一定的比例加入到担保资金中,也可以将担保机构的一部分资金补偿用中小民营企业的税收收入来填充,这就意味着中小民营企业可以利用自身的发展推动其进一步发展;其次,商业性担保机构和互担保机构的发展,需要政府适当地放宽政策,允许其资金多元化,可以通过持股方式筹集员工资金、社会众筹以及国内外捐赠等手段增加资金投入;最后,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引用海外资金的方式增加资金来源。
2.5 建立担保机构与银行之间风险分担与协作机制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无论是市场主体间的合作,还是二者的责任划分,都需要建立在二者利益均衡的前提下,只有二者中一方单独承担全部的风险是违背市场规律和法律原则的。因此,担保机构需要风扇信用风险,同时还要建立与贷款银行共同承担风险的机制。首先,河北省的信用担保机构需要加强与银行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当出现担保失败或者坏账的情况发生时,银行需要与担保机构按照一定的比例共同分担坏账的损失。银行与担保机构需要共担风险,组成利益共同体,贷款风险要共同防范。其次,银行与担保机构之间可以建立一套专门的业务协作规则。在银行与担保机构长期合作的情况下,互相取得了信用,银行可以不再严格审查中小民营企业,根据担保机构的意见直接发放贷款,此外,银行还可以将目前银行较为可靠的项目推荐给担保机构[5]。
3 结束语
总而言之,中小民营企业融资过程中的信用担保问题是社会发展所必须要面对的问题,要想解决问题就需要政府、担保机构、银行、中小民营企业等相关部门和机构共同努力,拓宽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提高自身还贷信誉,这样才能解决自身资金短缺的问题,从而获得长远发展。
参 考 文 献
[1] 陈卓然.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担保[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6,20:35-36.
[2] 郝瑞军,孙伟.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研究[J].商业经济,2016,07:105-106.
[3] 黄小艳.中小企业融资与信用担保问题研究[D].昆明理工大学,2005.
[关键词]信用 企业信用 法律制度
人无信不立。同样,信用也是现代市场经济的生命,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一个必备要素。可以说,市场经济在某种意义上即为信用经济。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认真分析当前我国企业信用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对于构建有中国特色的企业信用法律体系、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当前我国企业信用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已意识到企业信用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并已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但是我国企业信用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这些问题已严重影响并制约了经济的发展。
一是企业信用法律体系尚不完善。目前,调整我国企业信用法律关系的法律法规主要有《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公司法》等。这些涉及企业信用法律关系的条文没有针对性,规定分散,缺乏条理性、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差,对企业失信惩罚的规定并不具体明确,因此。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成为企业的一项重大成本负担时,这种企业信用法律的不规范约束,间接放任了企业的失信行为。
二是有关信用的法律规定仍有瑕疵。由于我国有关企业信用的法律,是在市场经济的早期建立起来的,好多做法、内容还有计划经济的影子,对经济发展的走势、将会出现的新情况明显预计不足,在调整范围、权力和义务的规定、量刑标准、应用时机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如:《公司法》对于企业虚假失信行为惩处力度、失信企业的资格剥夺、侵犯商业秘密和虚假宣传等失信行为的惩治规定等均已不适应时代需要。
三是企业信用信息的管理制度还未成型。从政府组织的角度上看,我国还没有专门的征信管理部门。管理的弱化导致了各类信用信息尤其是企业信用信息得不到有效的整合,更谈不上应用。从目前来看,我国的企业信用信息,主要是以经营行为记录分散在工商、税务、银行、海关、质监等不同监管部门中,而且尚未形成一个可以共享的信息平台。在上述部门中,唯一成型的管理制度是央行对银行信贷信用记录的评级和管理,国内金融机构已意识到信用评估对防范信贷风险的重大作用。此外,由于各部门之间的壁垒,还导致了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程度低,范围小,获取难。
四是对企业失信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不够。一方面,受执法大环境的影响,我国部分行政机关在开展执法行动时往往采取一阵风式、运动式的执法方式,哪个地方、哪个环节出了事,就一拥而上,开展严打,对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失信行为也不例外。这种方式容易使失信者产生侥幸心理,躲过执法风头以后,从事违法活动往往更加变本加厉,长此以往,更容易使失信违法企业对法律权威产生怀疑。另一方面,我国现有调整企业信用关系法律规定中,有关失信行为的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多,而民事责任少;财产责任多,而公开谴责、通报批评、信用降级等威慑力强大的道德责任规定还不够明确。此外,现有法律对处理失信违约行为显得力不从心。尤其表现在债权人为追到期债务,诉讼、追索清偿等成本费用越来越高,即使胜诉,得到执行的却很少,债权得不到保护。
二、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
关于引起上述问题的原因很多,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对信用权重视程度不够。信用权是一项基本的民事权利,它既是人格权的一种,同时也具有财产权性质,是一种无形资产。构建完善的企业信用法律体系的首先应加强对信用权和信用机制的保护,同时要求企业充分履行诚实守信的义务。企业管理学中对商誉、品牌的重视,在法律上体现的就是对企业信用权的重视。尽管我国很多企业在市场经济活动中高度重视企业的商誉、品牌,但由于认识程度的问题,很难将之与信用及信用权相联系。同时,由于绝大多数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仍处于资本原始积累期,以逐利为目标的经营行为在很多情况下容易被资本所诱惑,将商誉和信用抛之于脑后。实践证明,越是重视信用权的企业,在经济活动中的信用度就越高,收益也会同时增加,履约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也随之增强。对政府而言,需要改变以往监督乏力的做法,在肯定企业信用权并对其充分保护的同时,对从事市场经济活动的商事主体(企业)信用资格应作出明确限定。
二是过分强调隐私权保护。建立完善的企业信用法律制度,有关企业信用公开的问题是一个最基本的问题。既然企业信用权是市场经济主体虚拟人格的组成部分,它就应当具有公示性,能为其他人所知晓。长期以来,由于我国法制不健全,除了政府要求的部分内容外,对于商业秘密等隐私权过于强调,导致在构建企业信用法律制度过程中,有关企业信用信息的公开程度不够,真实性也大打折扣。这种情况下,不仅征信机构与信用评估机构的工作难度大大增加,评估结果可靠程度也大打折扣,而且容易使部分企业打着隐私权保护的名义,暗地里从事一些违法犯罪的经营活动。
三是偏重于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信用风险。信用风险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普遍存在:信用越高,风险越小;反之风险越大。建立完善的企业信用法律制度的另一个根本目的就是要建立健全的信用风险调节机制。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制度还不完善。为了创建一个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我国在《公司法》等法律中对企业失信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做了明确规定,使市场经济活动中失信企业受到了相应的惩罚。但由于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原有的关于失信行为法律责任的规定已远不能适应市场的需要,严重制约了对企业信用风险的调节功能。而国外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除法律外,还采取了各种行之有效的担保手段,借助社会化的担保机构等第三方的力量,来减少投资领域和交易领域内的各种信用风险。
参考文献:
[1]丁邦开等.社会信用法津制度[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6.
[2]吴汉东.论信用权[J].法学,2001,(1).
[关键词]民营企业融资难拓宽渠道
一、民营企业融资现状
1.融资需求强烈,资金用途明确
一份对55家民营企业2004年~2006年三年的融资情况调查数据显示,有贷款意向的企业53家,占全部被调查企业的96.3%;最近3年曾经向银行申请过贷款的约占60%以上,主要用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和扩大再生产,其中62.5%的民营企业用于扩大生产,用于维持正常生产的仅占25%。资金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民营企业成长发展的关键因素。
2.贷款门槛高、抵押物品种较单一
在走访调查的民营企业中,绝大多数民营企业表示根本无法或很难达到现有金融机构信用贷款的评级要求,很难提供符合金融机构规定的抵押物种类或足额抵押物,在民营企业融资过程中,还存在抵押物折价过低且贷款数量少的问题。调查显示,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放贷总量的80%以上是通过抵押或担保机构进行放款的。在实际办理抵押过程中,金融机构接受的抵押物主要是土地和厂房,设备、原材料等民营企业拥有优势的资产则很少被金融机构特别是被国有商业银行接受,即使被接受,这些抵押物的折价也相当低。而以设备作抵押物的,获得的贷款金额甚至只有设备原价值的约10%,一些金融机构根本就不接受民营企业的设备抵押。
3.贷款期限短,数量不足
根据调查各金融机构向民营企业贷款占总贷款的比例相对于民营企业对当地GDP、税收及就业等方面的贡献而言,贷款比例显得过小,且还存在着贷款期限过短等结构性问题,绝大多数民营企业获得的贷款基本属于一年以内的短期贷款,短期贷款比例占总贷款的80%以上,金融机构基本不提供或很少提供民营企业特别是生产型企业长远发展所急需的中长期贷款,在融资贷款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大多数民营企业必须提前3个月筹措还款资金,名义上一年期贷款实际只有9个月,提高了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降低了使用贷款的时效和效率。
4.企业融资担保能力严重不足,担保融资成本较高
在接受调查的民营企业中,有近80%的民营企业认为担保机构的数量太少,作用不能够充分发挥,运作机制很不健全。民营企业除向贷款银行支付贷款利息外,还要向担保机构支付2%~4%的担保费用,因此,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实际上的融资成本要远远高于国有大中型企业。
5.地方性商业银行和信用社已成为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
国有商业银行基层的权限太少,市级分行对基层银行贷款的控制严格,批准手续繁琐,成功率低。而地方性商业银行的宗旨就是服务地方经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办理贷款审批相比国有商业银行具有较强的优势。
二、民营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
1.民营企业方面的原因
(1)民营企业信用意识不强。一些民营企业管理层的现代企业意识,特别是信用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经营行为短期化、随意性大,对金融机构的现代管理制度和方法缺乏认同,适应商业银行信贷要求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一定程度上存在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等问题。加上目前金融系统中企业征信系统不健全,失信行为的企业得不到相应的惩罚,即使通过法律制裁,金融机构即便胜诉,也很难对其进行执行,从而打击了金融机构放贷的积极性。
(2)民营企业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当前,秦皇岛市民营企业生产经营领域涵盖面窄、生产性企业数量少,房地产和商贸流通领域等非生产性企业仍居主导地位。据粗略统计,目前秦皇岛从事具有一定科技含量产品生产的企业不足5%,虽然有像海湾公司等个别高科技生产型企业,但大部分企业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依然很低,个别企业生产项目属于国家限制发展行业。
(3)大部分企业缺乏合适的抵押、质押物。经过走访调查我们了解到,目前80%的金融机构选择土地和厂房作为抵押物,但秦皇岛市大部分的民营企业存在着土地、厂房等证件不全的问题。
(4)企业财务制度不完善。调查了解到,一些民营企业缺乏独立的财务人员,缺乏完整的、连续的财务报表,能连续3年提供合格财务报表的民营企业很少,存在多本账目的现象并不少见,受调查的金融机构普遍认为现有的财务混乱严重影响对民营企业放贷。究其原因,除了部分民营企业为降低成本、逃税、取得结算和价格方面的优势人为制造“多本账”因素之外,税赋不合理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其税赋待遇不如外资企业,政策上不如大型企业,客观上降低了民营企业的盈利能力,而过低的盈利能力当然会影响到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的贷款。
(5)民营企业缺乏主动适应商业银行对财务制度合理要求的意识。毫无疑问,准确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规范的财务报表是商业银行必须考虑的因素。但是,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没有认识到这是商业银行规范化管理的客观要求,没有主动配合银行提供准确、规范的报表,没有认识到建立企业财务信用的重要性,分别对税务、银行等不同部门提供不同的报表,“多本账”现象使得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不相信民营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部分财务审计部门也没有尽到财务监督义务,对民营企业的报表听之任之甚至共同做假,导致了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的信任危机,增加了民营企业的融资难度。
2.金融机构方面的原因
(1)“抽水机”效应,导致民营企业信贷资金严重不足。国有商业银行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特殊企业,其信贷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追求合理的盈利,盈利和风险控制目标的改变使得国有商业银行把资金(存款)从经济相对不发达、信用环境和信用记录不好的地区转移到经济发达、信用环境和信用记录更好的地区。以秦皇岛市卢龙县为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卢龙县只剩下农业银行,其余均已撤出。其他县国有银行也成为纯粹吸收存款的分支机构。这样,拥有信贷最终决策权的市级分行与民营企业在业务性、信息上的联系与沟通更加困难,民营企业获得贷款的难度进一步加大,严重制约民营企业的发展。此外,大型企业的贷款可为国有商业银行带来更多的利润,耗费更少的贷款成本,例如:某国有商业银行向一大型企业发放一笔10亿元的贷款,需要两个业务员就能够办理,而向中小型企业占绝大多数的民营企业即使发放100万元贷款,同样需要两名业务员进行办理,所需手续与发放10亿元贷款相同。因此导致国有商业银行不重视民营企业的贷款需要,增加了民营企业的融资困难。
(2)商业银行信贷制度改革有些矫枉过正,内部权责不对等,部分金融机构宁肯采取保守的信贷政策。历史上,各商业银行或多或少都有一些无法收回的民营企业贷款,形成了一些不良资产,而一些民营企业也在银行部门留有不良的“信用记录”,导致县一级放贷审批权已经完全被收回到市级分行,商业银行特别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对放贷的条件极其严格,个别银行工作人员甚至出现追求“零风险”的思想。此外,商业银行内部信贷责任追究制度日益强化也导致一些基层业务人员存在“不做不错”的“恐贷”心理,即使在权限以内也不愿意放贷。
(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正逐渐步入以信用交易为主导的“信用经济时代”,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然而当前社会信用信息体系还不完善,缺少一个被金融机构和民营企业普遍接受认可的中介性质的信用评估机构,民营企业信用信息的收集和分享难以实现,导致一些民营企业资金用途的真实性、合法性不被商业银行认可。
3.政府方面的原因
(1)政府对民营企业进行服务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例如一些民营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在为企业办理贷款业务时,需要企业提供贷款所需的一些由政府部门出具的房产、土地等的评估证明,银行只有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才能向企业发放贷款,但是由于一些政府部门在对待民营企业时,服务意识不强,在为企业办理时相关手续时,存在不规范、不透明的现象,个别工作人员会找各种理由来敷衍,搪塞前来办事的企业,影响企业取得银行需要证明的时间,对企业进行贷款造成不必要的阻碍和影响。
(2)赢了官司得不到执行的现象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银行的放贷热情。调研中,我们了解到,由于一些司法不公问题的时有发生,银行在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打赢一些“恶意赖账”企业的欠款官司后,即使赢了官司,由于对“一些”恶意赖账企业执行不到位,很难挽回银行的经济损失,特别是进一步影响银行向民营企业发放贷款的信心。
三、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基本思路和对策建议
1.增强民营企业自身素质和实力
民营企业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一是要完善自身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和商业银行要求,建立全面、准确、真实的财务制度,定期向相关各方提供全面准确的会计信息;二是要增强信用意识及时还本付息,主动消除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存在的误解和偏见;三是要保持合理的贷款水平,制定有效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加快资金回笼与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管理利用水平;四是要转变观念、提高管理水平,主动了解、适应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政策,增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与联系,实现融资信息的互动;五是要不断增强民营企业的自身竞争力,加大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和引进力度,不断推动技术更新和产品结构升级,培育名牌产品,提高市场占有率。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和落后淘汰的产品坚决退出市场,创新企业经营理念。
2.加快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信用缺失、信息不对称是造成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一个重要因素,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必须高度重视民营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培育信用需求、规范信用市场、完善信用制度、营造信用环境,对于缓解企业融资困难,提升民营企业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抵御信用风险具有重大的作用。
3.加大政府和银行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
通过建立政府、银行和企业之间的定期沟通机制,加强三方联系,及时交换信息,研究解决银行和企业之间存在的实际问题。既要促进银行加大对地方经济的支持力度,又要帮助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既要关心银行贷款,又要关心企业还款,既要解决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又要解决银行难贷款的问题,建议政府通过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拓宽服务领域,从财政、税收、政策性贷款和直接融资等方面建立和完善民营企业资金扶持政策体系。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努力创造政府与银企三方共赢的局面。
4.鼓励现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
政府应鼓励现有商业银行进行各种金融创新以满足民营企业的多样需求。一是坚持商业银行自主原则,由商业银行自主决定与风险控制。通过财政拨款与金融机构合作,运用财政贴息、风险分担等方法,鼓励商业银行把钱贷出去;二是有针对性为某些特定民营企业提供有明确用途的短期应急贷款,将贷款对象严格限定于类似于农副产品收购加工等季节性资金需求特征十分明显的民营企业;三是积极鼓励各商业银行开展仓单等抵押和质押业务,尝试收购应收账款等适合民营企业的金融创新。
5.引进外资银行和国内民营股份制银行
外资和民生、华夏等股份制银行以中小企业贷款客户为主,服务机制较好。要实现民营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就需要引进机制更好的银行,可以尝试先由企业走出去,与它们进行业务联系,通过业务开展,最终吸引他们落户。
6.鼓励发展民营金融机构
随着我国金融机构专业化程度不断加深,金融市场越来越细分,专门服务于民营企业的民营金融机构必将应运而生。因为专门化的民营金融机构的优势在于可以更加贴近民营企业,降低目前各商业银行实行的受权受信制度的门槛,对提高民营企业融资的质量,从而达到企业和金融业和谐、互利的共赢局面具有重要作用。
7.构建多层次信用担保体系
尽快建立适合民营企业发展的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准公益性的信用担保机构和由民营企业自发组建的互助担保机构以及商业性担保机构。不管哪类担保机构都应按照市场化、股份制原则运作,独立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同时,要建立信用担保基金的损失补偿机制,设立民营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转向资金,以维持担保机构正常有效运转。
参考文献:
[1]200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报告
关键词:民营企业;财务风险;财务控制
一、民营企业的界定、特点
(一)民营企业的定义
一直以来有多种定义,以前有一些中国学者和一些研究人员将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等同,认为民营企业就是私营企业,这种定义是不正确的。
事实上,我们过去和西方现在把民营化等同于私有化的理解是错误的。民营化是一种新型的社会所有制形态,它所带来的是按份共有、产权清晰的现代法人所有的企业制度,这是一种新型的公有形态。只有这样界定民营的概念,才能把股份公司、三资企业和其他各种非国有独资企业都纳入民营企业的概念之中,扩大民营经济的发展空间。
(二)民营企业的特点
民营企业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产物,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中是最具创新活力和发展潜力的一组经济群体,在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民营企业可以说是中国经济的一只重要的力量和生力军。民营企业的主要特点有:
1.企业小,机智灵活,跟着市场应变。
2.先天不足,难以发展。民营小企业普遍的素质低,在开始时,通过最原始的创业方式,小企业一般都能够在市场上分一杯羹。在企业逐步扩大的同时,在正规化管理的过程中,家族内部矛盾开始激化,管理进程冲突不断,企业在内外交困的情况下很容易走进一条死胡同。
3.融资困难。改革开放二十多年,到这两年融资方面政策上虽然有所松动,但根本局面依然没有好转,融资难已经是民营企业公认的瓶颈。
4.管理混乱。民营企业的管理实质上是国营体系管理改良简化版,加上中国传统的家长管理制版本。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触及正规化管理时,每每在矛盾冲突下胎死腹中。虽然个别民营企业依靠强有力的领导能够突破这个怪圈,但民营总体上,迄今为止,始终无法逾越管理混乱,实现脱胎换骨的企业转变。
二、民营企业财务风险的成因
(一)技术水平低下导致企业产品的竞争力不强
我国民营企业相当一部分是起源于个体工商户或者私营企业主,而更多的民营企业是为了适应社会当时的产品需要而建立的。这些产品多是需要技术含量较少而人力劳动需要较多的。所以我国的民营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技术水平低,产品档次低,质量差,消耗浪费严重,污染坏境。而这样长期发展下去,必然会影响到民营企业的做强做大,阻碍了民营企业规模的进一步发展。
(二)不完善的金融市场和自身的低信誉导致民营企业财务融资困难
民营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金融机构贷款是民营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而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仍处于转轨过程中,为民营企业服务的地方金融体系尚不完备,民营企业的融资投资环境不佳,融资渠道,融资规模和投资领域都受到限制。特别是在筹资方面,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比较狭窄,而中小民营企业更是难以从资本市场上融资,发行股票作为上市公司的融资渠道仍相当艰难,民营企业的贷款规模太小。这些融资上的限制造成了民营企业的资本结构不合理,加大了民营企业的财务风险。
(三)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整体素质较低,财务管理观念较差
任何系统的运行,人都是非常重要的条件,高素质的理财人员,更是企业不可多得的财富。现在民营企业的老板很大一部分是从上个世纪末那种传统的个体户发展起来的。经过这些年的发展,虽然民营企业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管理模式仍大多是那种家族式的管理模式,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的经营模式。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经营管理关系的日趋复杂,加之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这些都成为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障碍。
从一份对我国某地区民营企的调研来看,企业管理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素质较低,从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来看,大都财务管理观念淡薄,信用观念,时间价值观念,风险意识,融资和投资意识等都不同程度的缺失,缺乏现代管理意识,甚至对财务管理有误解。从企业财务人员来看,素质普遍偏低或者根本没有专职的财务人员,这些都造成了企业财务管理的无章,无序和混乱状态。
(四)内部财务关系混乱, 内部财务监控机制不健全
企业内部财务控制不合理、内部监控机制不健全是造成财务风险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在资金管理及使用上、利益的再分配等方面,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以及企业与上级之间存在着权责不明、职责不清的管理混乱现象,这些都造成了资金使用效率低下,财产流失严重,资金的安全性完整性都无法得到保障。如企业在采购环节上,企业库存所占比重较大,大多表现为超储积压现象严重、材料变质等,这些都造成企业无法实现销售,还势必造成企业花费大量的保管费用,增加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利润下降,资金的无效占用。由于长期库存积压,还要承担市价下跌所产生的存货跌价损失及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还有就是企业为了加快存货周转,不对市场和赊销对象诚信进行有效调查的情况下,盲目的扩大赊销金额,赊销后各部之间没有尽到收款义务,相互推诿,导致大量坏账的发生,加大了财务风险的出现。
内部财务监控是企业为了保护其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提高经营管理效率,防止舞弊,控制风险等目的,在企业内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制度和措施,是确保企业自身能够持续经营和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业务监控。民营企业内部大都没有设立相对独立的内部财务监控机构,即便是有也是形同虚设,根本起不到财务控制的有效作用。
三、民营企业财务风险的防范对策
(一)优化产品结构,增加企业规模,提高企业抵御财务风险能力
现阶段我国民营企业的产品单一,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优化企业产品结构,可以分散企业的财务风险,使企业在遇到财务风险时能够易于渡过难关。我们目前大多民营企业生产的产品是一些技术含量低的非深加工产品,而这种产品很难在市场上获得持久的销售量,为了企业的继续发展,必须深化产品加工,努力将产品做成品牌产品,使之有较长的销售周期。企业在发展中应该不断增强企业的资本,扩大企业规模,使企业有更强的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
(二)改善宏观环境,加强企业自身建设,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
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不畅是因内外双重因素决定的,因此,要改变这种现状,必须从内外两方面人手。
1.外部方面。改善宏观环境、积极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建立健全公平竞争的法律规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推出并不断丰富扶持鼓励民营经济的政策、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对于那些发展潜力大,能够促进就业的民营企业,政府应加大信贷扶持力度。成立国有担保公司等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服务创新、改进对非国有企业的资信评估制度、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为非公有制企业的融资提供平台,促进民营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其次是强化外部监督,借助多方面外部力量,帮助民营企业实现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自律原则和约束规范。
2.内部方面。民营企业本身要认真分析和评价影响企业融资的各方面因素,使企业的融资活动能够达到最高效率和最好的综合效益。
(1)建立企业内部信用机制。要树立起守信用的意识,在企业内部建立信用机制。一方面,民营企业要加强自我信用控制能力;另一方面,要提高民营企业信用风险的防范能力,以优化企业信用管理机制,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
(2)尝试权益融资方式。对条件成熟的民营企业来说,可以尝试采用权益融资方式,有效避免财务风险,使资本结构更趋稳健、更趋合理,有利于增加企业的竞争力;同时,要实现产权关系明晰化,从而起到优化企业产权结构、治理结构的作用。
(三)增强财务管理观念,加强财务管理体系建设
1.要更新管理理念,确立财务管理的战略核心地位,促使财务管理工作由被动记账向主动管理转变。要充分认识到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战略核心地位,使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不再是被动地服从再生产过程,而是主动地支配和管理再生产过程,使其满足资金增值的需要。主动的财务管理不仅要做好财务数据的记录和处理工作,更要认真研究如何建立会计规范体系以确保财务原始数据的准确和会计工作效率的提高,同时应充分利用预算工具进行管理。以企业整体经营目标为基础的全面预算,是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起着目标激励、过程控制及有效奖惩的重要作用。
2.增强风险意识,强化风险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市场经济的机制客观上使任何一个企业都存在着蒙受经济损失的机会与可能,而这种可能性在民营企业规模化发展过程中会更大。因此,企业管理者和财务人员必须有正确的风险观,善于捕捉环境变化带来的不确定因素,有步骤、有预见地采取各种防范措施,把可能遭受的风险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一是要树立资金的风险意识,构建有效的资金管理机制,强化资金管理责任制。二是要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和财务分配结构,防范骨干员工的“道德风险”和所有者之间的利益吞食。三是要建立财务风险预警机制,防患于未然。财务部门要充分利用自身掌握的财务信息,多方收集企业外部的相关情报,主动研究市场发展动态,全程监控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从而使企业能够有预见地采取各种防范措施,把可能遭受的风险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四)建立企业内部有效的企业制度和治理结构,完善企业管理
一个完善的企业内部制度是保证企业能够长期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随着家族企业的不断发展和企业的逐步规范化操作,有必要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决策制度、财务制度、监督制度、人事制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等。这就必然要求那些还抱有老思想的企业家丢弃企业创业初期凭经验管理的模式,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吸收家族外的高级管理者、技术人员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体制以及能够相互制衡和约束的权利分配机制,保证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管理措施得以能够实现。要设置专门的机构来讨论与经营相关的家族事务,包括设立家族理事会、家族控股公司和家族股东会等形式。这样董事会成员能够从繁杂的家族事务中脱身,集中精力考虑公司的战略问题和创造长期的股东价值。
【关键词】民营企业;融资难题;破解策略
一、关于民营企业融资的文献综述
(一)有关企业融资理论概述
在国外,虽然不直接讲民营企业这个概念,但有关企业融资理论、企业融资渠道等研究成果对中国民营企业融资有一定参考价值。
1.企业融资理论。1958年,美国学者莫迪利亚尼和米勒在《美国经济评论》上发表的著名论文《资本成本、公司财务与投资理论》中得出MM理论,创建了现代企业融资理论的开端。该文深入考察了企业资本与企业市场价值的关系,提出在完善的市场中,企业资本结构与企业的市场价值无关,或者说,企业选择怎样的融资方式均不会影响企业市场价值。这一论断简洁、深刻,在理论界引起很大反响,并因两位学者各自姓氏的第一字母均为M而称之为MM理论。
2.企业金融周期理论。美国经济学家贝尔格和尤德尔(1998)提出,伴随企业成长周期而发生的信息约束条件、企业规模和资金需求的变化是影响企业融资结构变化的基本因素。在企业成立初期,由于信息不透明和缺乏抵押品,企业只能以内源融资为主;随着企业的成长和信息问题的缓解以及可用于抵押的资产的增加,企业开始更多地依赖金融中介机构的债务融资;在进入稳定增长的成熟阶段后,企业的业务记录和财务制度趋于完备,逐渐具备进入公开市场发行有价证券的条件,于是金融中介债务融资比重下降,股权融资比重上升。
(二)几个基本概念
1.融资。依据《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对融资的理解,融资是指为支付超过现金的购货款而采取的货币交易手段或为取得资产而集资所采取的货币手段。广义的融资是指资金在持有者之间流动,以余补缺的一种经济行为。这是资金双向互动的过程,包括资金的融入(资金的来源)和融出(资金的运用)。狭义的融资只指资金的融入。即融资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
2.融资渠道。融资渠道是指企业资金来源的通道、途经。从经济主体角度看,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有内源性融资和外源性融资。所谓内源融资是指企业通过本身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盈余来进行融资,主要包括企业的留存盈余,折旧准备金、固定资产变现的流动资金转移、累计未付的工资或应付账款等。所谓外源融资是指企业通过直接和中介过程从外部的借款者或投资者那里筹集的资金。外源性融资根据其是否通过金融中介的作用可细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资金短缺企业在资本市场直接出售股票和债券给资金盈余企业,资金直接由盈余企业流向资金短缺企业而无需通过金融中介机构。间接融资是指资金在盈余企业和短缺企业之间的流动是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充当信用媒介来实现的。
3.民营企业。在中国,民营企业是作为国营企业的对应概念而提出来的。从所有制角度看,民营企业属于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包括一切非国有企业如个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集体企业、自然人和法人共同发起的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参股但不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三资企业等。从经营者角度看,民营企业强调社会经济个体自主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本质在于无政府和官方直接插手的自主经营。
二、镇江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分析
(一)民营企业融资体制不顺
在现行金融体系下,目前以国有银行为主导的各种金融机构和金融工具服务对象主要是国有企业或大中型企业;而相比而言,民营企业在融资方面处于弱势地位,难以得到国有银行的青睐。民营企业主要依靠自身积累和非正规渠道进行民间借贷。据统计,2010年镇江市金融机构各项短期贷款余额中,私营及个体贷款仅占9.9%。部分民营企业是从民间筹资,不仅增加了资金成本,而且面临着债务风险。
(二)民营企业融资额度有限
民营企业融资额度有限。相比而言,银行对国有大型企业比较“爱贷”,而对民营企业却是“惜贷”,所以,民营企业一般不可能向国有大型企业一样获得较高额度的贷款,即使顺利获得银行贷款,其额度也是有限的。据了解,2010年,镇江民营投资资金来源中,民营经济的国内贷款占15.4%,而自筹投资高达83.1%。
(三)缺乏专门为民营企业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
镇江的民营企业很大一部分源自于改制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企业规模偏小、竞争优势偏弱。新建民营企业主要涉及一般制造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领域,技术含量不高、产业集聚度不够。这种参差不齐的状况决定了民营企业在资金需求方面有较大的差异性。而镇江的金融机构大部分是为国有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缺乏专门为民营企业提供具有差异化、特色化的金融服务机构。
(四)民营企业申请信贷的审批手续复杂、要求高
民营企业融资需求一般具有“金额少、频度高、使用急”的特点。而银行贷款审批程序比较复杂,对流动资金需求急、频、快的民营企业来说,往往因难以快速获得资金而延误商机。据了解,有民营企业为争取一笔贷款花费了近半年的时间,不仅增加了企业获得信贷融资的隐性成本,而且因时间太长耽误了商机。而且银行信用评级不分企业类型,对大中小企业实行统一的标准,这对民营企业来说就有些苛刻。
(五)非正式金融渠道成为民营企业融资的一种新途径
近几年来,非正式金融渠道成为民营企业融资的一种新途径。一种是通过自身融资。即经济效益比较好的企业利用经营利润来积累发展资金,或者以内部职工筹资的方式筹集资金,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第二种是通过民间借贷。目前,不仅在镇江,在全国许多地方,民间借贷暗流涌动。民营企业通过亲戚或各种“地下钱庄”以较高的利率获得借款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从实际情况看,一方面民间借贷能够为民营企业解决燃眉之急在短期之内筹借到所需资金,但也可能扰乱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加大民间债务风险,带来负面效应。
三、镇江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一)从民营企业融资的内部环境分析
1.民营企业信用能力不足,难以取信于金融机构。信用是反映企业在社会各方面影响力的一面镜子,信用是否缺失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名声乃至企业的兴衰成败。目前,镇江民营企业自身信用能力不足。有的企业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有的企业不能按合同履行义务,有的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甚至有些私自改动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报表。民营企业信用缺失,难以取信于金融机构,也就难以获得融资来源。
2.民营企业产业层次低下,难以获得金融机构的青睐。近几年,国家对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有许多金融方面的优惠政策,但是,由于镇江的民营企业产业层次普遍低下,难以获得国家有关金融政策的支持。目前,镇江民营企业仍然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以及传统的第三产业领域。在现代服务业方面,民营企业所占比重较小。民营企业产业层次不高、技术含量低下,难以得到金融机构的青睐。
3.民营企业创新能力不够,难以获得金融政策的扶持。为推动创新型城市的发展,近几年镇江出台了许多鼓励企业创新的扶持政策,但是由于民营企业受人才、资金和技术等方面条件的限制,创新能力不够。2010年,镇江民营企业R&D研发人员占科技活动人员数比重为48.0%,低于全市平均水平4.3个百分点;R&D经费支出占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比重为45.6%,低于全市平均水平3.2个百分点。大多数民营企业依然主要依靠要素投入和投资拉动,缺乏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方面的突破,难以获得金融政策的扶持。
(二)从民营企业融资的外部环境分析
1.现行金融体制和资本市场的缺陷限制了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一是国有商业银行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不能一视同仁。由于国有商业银行长期担负着为国有经济提供金融服务的职责和任务,对民营企业一直有歧视性的看法,不愿意向民营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二是资本市场发展不健全。由于中国的证券市场服务对象主要是国有企业,以扶持民营企业和高科技企业的二板市场由于条件苛刻使大多数民营企业难以进入,再加上债券市场发展落后,使得民营企业难以从资本市场得到直接融资。
2.金融机构的贷款规定和信贷制度束缚了民营企业的贷款。金融系统对民营企业的贷款方式实行抵押贷款或担保贷款。由于民营企业资产规模小,企业发展急需资金,通常没有有效资产做贷款抵押或质押,无法提供银行需要的足够的担保,按照这个规定民营企业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而且商业银行实行严格的信贷风险责任追究制度,对新增贷款实行“零风险”控制,实行贷款质量终身追究制,使信贷人员在权力与义务、责任与收益上进行权衡,对民营企业是否贷款采取谨慎态度,这是制约民营企业获得贷款的一个原因。
3.国有商业银行基于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不愿意对民营企业发放贷款。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运行机制适宜于大中型企业搞贷款“批发”,而民营企业对信贷需求量小、频率高,适合搞贷款“零售”业务,“零售业务”与“批发业务”相比,市场成本更高。据估算,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管理成本平均为大型企业贷款的5倍左右,而且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还要承担一定的机会成本,因此,基于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追求,银行一般更愿意向国有大企业发放大额贷款而不愿向民营企业发放小额贷款。
四、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主要策略
(一)加强民营企业自身建设,为企业融资创造良好的信誉和有利条件
1.遵循诚信原则,建立良好信誉。当今社会,信用乃企业的立身之本,成功之基,是企业良好信誉的集中体现。讲诚信是民营企业能够赢得金融机构信任的一条重要原则。因此,镇江的民营企业首先要建立一套规范的信用管理制度。将诚信贯穿于企业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之中,使重信用、守合同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理念和原则。其次,建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包括企业经营特征、经营方式、信誉状况、信贷能力、市场能力和社会形象等,综合反映企业信用情况。
2.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创造良好的融资条件。管理是企业发展永恒的主题。加强民营企业内部管理,全面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一是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规范财务管理,为金融机构进行信贷评估做好基础工作。二是以绩效管理为重点,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完善员工内部培训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选人、用人、留人机制。加快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加大科技投入及新产品开发研究,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为企业融资做好基础管理工作。
(二)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宽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1.建立风险投资机制,扶持民营企业发展。从国外发展经验看,风险投资是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一种较好的制度。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创业投资是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孵化器和催化剂,成为新经济的主要推动力。因此,在镇江应建立风险投资机制。加大扶持民营高科技企业的发展,由前期的政府主导,逐步转向以企业和民间资本为主导,吸引外资进入高科技领域,增加R&D资本的投资,培育新的优质资产,减少民营企业投资风险。同时,建立完善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合理保证资金的回流,确保风险资金有效退出,变现投资者的收益。
2.落实江苏省《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拓宽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2010年9月,江苏省出台《江苏省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镇江应认真落实江苏省的实施意见,通过实施具体措施,拓宽民营企业直接融资的渠道。《意见》第十五条规定:改善融资环境。对发展前景好、具备上市条件的民营企业,列为省重点后备上市资源,省科技创新专项引导资金和各级各类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优先扶持。大力发展区域股权产权交易市场,充分发挥地方产权交易机构作用,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私募股权融资和股权转让业务提供服务。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场外交易市场建设,积极争取国家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
(三)加快金融创新步伐,完善民营企业间接融资体系
1.转变商业银行经营机制,加大对民营企业融资力度。目前,国家正在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逐步打破国有银行高度垄断的局面,规范发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有步骤的开放民间资本参与城市信用社和城市商业银行的重组改造,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更多资金支持。为此,商业银行应努力实现两个转变:一是转变经营观念,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提供一视同仁的金融服务。二是转变经营机制,国有商业银行应制定对民营企业专门的贷款政策和管理办法,加大对民营企业融资支持的力度。
2.加快金融创新步伐,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为解决民营企业融资困境,国家要求金融机构加大创新步伐,尝试新的融资方式。(1)大力发展互担保制度。互担保将银行或政府担保组织的外部监督转化为互担保组织内部的相互监督,提高了监督的有效性。构建以互担保机构为主、政策性担保机构和商业性担保机构为补充的担保机构为基础,以地区和市级、省级、全国三级再担保机构为支撑的结构体系。这种制度不仅可以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也有利于民营企业与银行沟通,是一种值得推广的模式。(2)尝试推广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担保方式。从2008年开始,镇江新区尝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担保方式。实践证明,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担保服务,在有效强化企业信用意识、防范信用风险的同时,为民营企业突破融资“瓶颈”,提供了新的路径。
3.积极发展民营中小银行,为民营企业提供对口的金融服务。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中小银行更适合于对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在镇江,积极发展民营中小银行,允许民间资本投资新建民营银行,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城市商业银行,建立以民营资本为主的城市商业银行。建议适当提高民营企业法人和自然人在村镇银行的持股比例,扩大村镇银行发起人的范围。建立社区银行的试点工作,允许有较强资金实力、持续合法经营的民营企业作为社区银行的发起人。当然,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和管理,制定民间资本创办民营中小银行和中小金融机构的具体规定。
4.发挥民间商会、行业协会在民营企业融资中的协调作用。近年来,民间商会、行业协会作为一个群,在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越来越发挥其重要作用。民营企业之间可以通过相互提供担保或者集体担保来弥补民营企业融资过程中缺乏担保的不足。有群内企业的相互担保,会增加金融机构的放贷信心,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的资金。镇江光彩集团等多家民营企业自发组成的“镇江民营企业促进会”,在解决多年困扰民营企业融资难、担保难的问题上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促进会章程,全体会员按照出资数额,可以向协议中信银行申请最高至企业出资三倍的银行贷款。贷款实行会员信用联保,如果企业出现还贷危机,中信银行可在发展基金账户中直接扣除贷款本息;如果贷款风险高于发展基金,还可以追诉促进会其他企业会员的联保责任;联保会员无力还贷,还可以追诉贷款企业的抵押物品。通过建立这三道防线,有效防止了贷款风险。发挥民间商会、行业协会的协调作用,也是破解民营企业资金瓶颈的一条重要途径。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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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营企业 融资现状 融资对策 金融创新
由于我国金融体系的构建历史相对较短,金融体系的发展不够完善,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明显不够,这已经成为影响我国民营企业发展的主要瓶颈,需要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尤其是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不断加强,民营企业需要进一步提高自身在国内外的市场竞争力,以更好地适应日趋复杂的国内外竞争环境。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对民营企业的融资现状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和了解,还需要对民营企业融资难的深层原因进行分析,加强金融创新对策的研究,为民营企业的融资和创新创造一个更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我国民营企业的融资现状分析
(一)融资制度不完善,不重视融资管理
从整体上看,我国的民营企业主要是家族式企业和合伙制企业,在市场营销、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环节存在很多不规范的行为,在融资方面更是没有紧密结合国内外金融环境的变化和企业的实际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融资管理制度和规范,忽略了融资管理的重要性,这不仅限制了民营企业融资职能的发挥,也很难实现预期的融资目标。 同时,由于很多民营企业存在着逃避债务、多头抵押等影响自身信誉等级的行为,在资本市场上缺乏足够的融资信心以及进行有效融资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严重限制了企业自身的融资管理水平。
(二)民营企业与资本市场存在信息不对称
长期以来,民营企业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判断金融风险时考虑的角度存在很大的差异,这就导致二者在预测金融风险时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现象,这已经成为影响民营企业及时获得资本支持的重要因素。因为就市场信息而言,借款者知道更多的信息,使得金融机构处于相对不利的位置,所以金融机构只能根据民营企业过去的信息和信用状况设定贷款条件,这容易导致借贷市场上的失衡现象,影响到民营企业的融资质量。
(三)民营企业面对的融资环境较差
与国内外成熟的大中型企业相比,我国民营企业面对的融资环境较差,由于企业的技术含量和综合管理水平相对较低,能够涉足的行业也相对有限,使得企业的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不强,加上民营企业存在大量偷税漏税、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使得民营企业的整体社会形象不是很好,导致社会上的大多数资本机构都对民营企业存在偏见,这就使得民营企业所面对的融资环境不够理想,加上民营企业在股权融资、债权融资以及融资租赁等业务方面的重视力度不够,发展速度相当滞后,需要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四)通过银行机构进行融资的难度较大
受制于我国金融体系的发展结构和发展程度,银行贷款无疑是我国民营企业进行融资的最主要途径,因为我国的资本市场还存在很多缺陷,可供民营企业选择的融资渠道不是很多,但是由于民营企业长期以来存在很多违法逃脱银行债务、不讲经济信用的行为,使得各大银行金融结构对民营企业的整体印象较差,导致银行及其放贷人员对民营企业存在很大的偏见,不愿意承担过多的金融风险;此外,由于我国很多民营企业的发展资质有限,有的民营企业不能按期归还贷款,银行对于民营企业贷款对于抵押担保审核条件苛刻,而且贷款风险较大,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民营企业通过银行机构进行融资的难度。
二、我国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一)忽视了信用体系建设,遭遇融资信用阻碍
我国的很多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大量破产、兼并等活动,导致大量的债务问题,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债务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的解决,这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民营企业的信誉和形象,而民营企业在整体上的信用形象又不可能在短期内得到改变,就使得很多民营企业在融资过程中遭受到融资信用障碍。因此,民营企业对此必须对信用体系建设给予足够的重视,这样才能逐渐消除自身在融资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障碍。
(二)民营企业的整体竞争力不强
从整体上,我国的民营企业在整体上缺乏核心竞争力,主要是以劳动密集型企业为主,综合竞争实力不是很强,生产经营成本较高,财务管理水平较低,抵御各种市场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再加上资产负债率较高等因素,使得民营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处于相对不利的位置。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对民营机构进行考察时,主要考虑民营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管理状况、企业的信用风险、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等多方面,但是由于民营企业的规模小,缺少产品创新,销售利润有限,并且有些行业存在着恶性竞争,这都限制了我国民营企业整体竞争力的提高。
(三)企业管理者素质不高,企业管理不够规范
很多民营企业的管理者都是白手起家,缺乏现代化的企业管理意识和管理技能,没有为企业及时建立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制度,使得企业在生产经营与管理过程中存在很多不规范的行为,例如财务管理环节的大量违规行为,使得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不高,在融资过程中很难为金融机构提供详实的财务信息,无法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和风险进行准确的表达等。
(四)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着较大的风险
我国民营企业多数分布在服务业和制造业,经营规模有限,技术水平不高,缺少自己的技术支撑,而且人员流动性很大,财务水平不高,对于风险的抵抗能力较差,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竞争常常无以应对而存在破产风险,对于民营企业进行融资时,一些金融机构考虑到潜在风险因素,有意抬高贷款门槛,民营企业融资难,运营风险加大,从而陷入恶性循环的状态。可以说我国民营企业的经营风险高,自身存在的不利局面造成了融资门槛高和融资成本高的问题,民营企业只有加强自身的经营和管理,降低自身风险,才能缓解融资困境。
三、改善民营企业融资现状的金融创新对策
(一)更新融资观念,加强民营企业融资信用体系的建设
民营企业要想切实改善融资难的现状,首先要通过自身的努力,即树立现代化的融资观念,积极加强自身融资信用体系的建设。目前,很多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还是以内源为主,融资观念相对落后,不敢承担相应的融资风险,这就要求企业管理者必须积极转变融资观念,尽快建立科学完善的融资管理制度。同时,要结合企业自身的信用状况,积极加强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使企业尽快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尽量规避或减少在融资过程中遭遇的各种融资障碍。
(二)丰富民营企业融资的手段与渠道
针对民营企业融资难的现状,民营企业应当积极寻求融资方式的多样化,改变过去以内部融资和银行融资为主要融资渠道的传统融资模式,在外部融资方式的选择上,要积极拓宽融资思路,注重融资方式的创新。例如,民营企业要善于利用国家的政策进行融资,可以开展融资租赁、融物租赁等融资活动,要敢于在国际资本市场上进行融资等。
(三)大力发展和完善我国的金融体系
为了更好地满足民营企业在金融市场上的融资需求,我国应当有针对性的就目前的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进行完善与发展,为民营企业的融资活动创造更加良好的外部条件,例如,大力发展我国的信用担保机制和民间担保产业,通过信用担保机制的完善担保机制,加强担保机构的职责履行,约束担保机构的行为,这对扩大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是非常有利的。
(四)提高融资人员的综合素质
民营企业要想切实改变融资难的现状,提高融资管理的效率和效果,提高融资人员的综合素质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必须要对员工进行融资准则、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与之相关的财政政策等方面的系统培训,不断提高会计等融资管理人员的职业素质、融资技能和法律道德意识,减少融资环节的腐败现象,不断提高融资人员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的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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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部民间金融发展现状
(一)西部地区民间金融的规模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民间资本已经有了一定的积累,规模也在不断的扩大。中金公司研究表明,截止2011年中期中国民间借贷规模达到3.8万亿,同比增长38%,占当时贷款余额的6.7%,占企业贷款余额的10.2%。由于民间金融的隐蔽性,难于取得确切的数据但是依然可以看出其日益扩大的规模。西部地区民营企业的成长尚处于婴儿期,对地下借贷的依赖性很强,主要依靠民间途径融资;中部地区的民营企业接近青年期,还需要一定民间金融的支持。调查表明,西部6省民营企业43.18%的融资来自民间借贷,中部为39.8%,东部最低,为33.99%。在西部欠发达地区,民间金融虽对其有着重要的支持作用,却也带来很多负面影响。如何趋利避害利用民间金融促进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是当前形势下的重要课题。
(二)西部地区的利率水平
由于民间金融是一个相对开放的市场,期利率基本由市场决定,一般比正规金融利率高。但由于其借贷方式、资金用途、对象、期限的不同,期利率也呈现出多层次性。一是低于正规金融的利率甚至是零利率,这种利率水平主要在一些建立于亲情、友情基础上的借贷。二是中等利率,这种利率水平主要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在合会、农村合作基金会、民间集资等形式中比较常见,一般利率高于同类贷款利率的3-4倍。三是高利率,这种利率主要存在于我国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及东部沿海地区,一般高于同类贷款利率4倍以上。
(三)西部地区民间金融的资金来源及投向
民营经济、个体工商户、种养殖大户以及城乡居民构成了西部欠发达地区民间金融的供需主体,他们既是资金的需求者,也是资金的供给者。而在西部欠发达地区民间金融所筹集的资金主要投向于生活消费以及小规模的生产,大规模的生产所占比例较小。具体而言,农村地区民间融资的用途已经由基本的生产生活需求转向主要用于扩大承包范围、购买运输车辆、解决经营性资金不足、购买或修建房屋等方面。以甘肃为例,据调查,5000元以下的小额贷款占了绝大部分,居民10000元以上的借款主要是居民用于房屋购置及装修后者企业生产经营、临时性周转以及归还到期贷款等。而企业为了临时资金周转、规避正规商业银行较高的门槛等,则比较普遍。
二、西部地区民间金融存在的问题
(一)削弱了国家宏观调控的效果
民间金融的存在削弱了国家宏观调控的效果。受到民间金融的高利率吸引,大量资金流出银行体系,形成资金的体制外循环,使得金融信号部分失真。国家无法及时准确地掌握民间金融规模和动态,无法获得完整权威的统计数据,影响国家对金融运行状态的判断,同时也干扰了国家货币政策的执行。如为了防止经济过热,政府当局采取加息、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等一系列紧缩措施以减少流通领域的货币量,收缩流动性,但是效果并不十分理想,主要原因就是虽然正规金融提供的资金减少了,但是民间金融提供的资金增加了,原本正规金融提供的部分资金转由民间金融来提供,货币供给量并未按照预期数量减少甚至根本没减少。民间金融的活跃提高了货币流通速度,影响货币乘数的波动,弱化了政府调控的效果,使得经济难以“软着陆”。民间金融的存在,使得大量的资金没有纳入政府管理范围,形成资金暗流,潜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影响了宏观调控的政策效果。
(二)容易引发信用风险,影响社会的稳定
首先,民间金融机构一般规模较小,资本实力小,基础薄弱,抗风险能力差。其手续简便、担保条件较为宽松等虽然构成了民间金融的优势,但也致使民间金融的资金链条通常比较脆弱,一旦其中有环节出现问题,则牵一发而动全身。且其不受法律的保护,也没有严格的风险防范机制,危机一旦发生,借贷双方权益得不到保障,进而影响社会的稳定。
其次,民间金融一般不受官方金融机构的监管,而民间金融机构自身风险意识不强,其借贷往往带有盲目性和投机性,其资金投向投资过热的行业里,在加大经济波动的同时也加大自身承担的风险。而对借款人来说,虽然民间金融一般道德风险和违约率一般比较低,然而,利率太高或市场发生巨变,信用链断裂,就会产生严重危机。
最后,民间信贷并未得到法律的承认,常处于地下或半地下状态。很多时候,民间集资、合会等民间金融活动,其中可能多次转手,最后难以辨别资金最终使用是否合法,且常常还会有不法分子利用其骗取资金。
(三)民间金融自身存在着较高的风险
民间金融天然的“草根性”和便利性,既是它的优势所在,也蕴藏着较大的风险。民间融资方式主要依靠的是血缘与地缘关系,民间金融的资金筹集基本上靠的是组织内部的个人信用,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融资规模和融资的范围扩大了,参与者之间的信息就会发生严重的不对称,这种赖以存在的信用和道德约束就逐渐减弱,内部的管理风险也会急剧上升。而且由于民间金融处于一种地下状态,使得金融监管机构难以对其进行监管,在经济管理上也没有存款准备金和贷款呆账准备金的严格要求,使得监管当局无法保护有效的存款者和经营良好的民间金融机构。
三、促进民间金融稳定发展的策略措施
民间金融的存在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虽然会带来一些风险,但其也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政府应该积极引导民间金融,采取相关措施,促进其健康稳定地发展。
(一)加强司法监管,完善民间金融监管体系,降低金融风险
加强对民进金融的监管约束,建立与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可以考虑以下几方面:建立与民间金融机构相适应的内部治理机构和风险内控制度,监管当局应对民间金融机构风险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和检查,形成有效的风险监督机制;建立民间融资检测通报制度,民间金融机构应定期披露和上报有关资金借贷的基本情况,包括借贷总额、结构及运行使用的动态变化情况,资产负债比例及构成情况等,以便监管部门进行检测与管理;建立民间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应设计一整套合理、可行的风险预警指标,监管部门根据通过现场或非现场手段进行风险监测,对接近或进入预警区域的金融机构,立即发出预警信号,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化解;建立民间金融风险处置机制,对有问题的民间金融机构,可以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通过收购或兼并、依法行政关闭或撤销、依法破产清算三种方式进行风险处置,强制其推出市场。由于强制性的退出市场牵涉到债权人、债务人、股东、员工等多方面的利益,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敏感度高,在处置过程中,一定要在依法处置的前提下,注意处理好多方的利益关系,维护存款人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减少或消除不稳定因素。
(二)加快金融体制的改革,对民间金融的发展进行引导
加快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使之真正成为农村互助合作的金融平台,确立在市场化竞争中自主经营的地位。同时地方政府可以扶持建立多层次的中小银行和地方性银行,对形成规模的民间金融进行改造,使之成为中小银行和地方性银行的一部分。可以考虑让民间资本进入中小银行和地方性银行,这样不仅能够维持民间金融在经济发展中独特的作用,也利于为民间资本的投资找到一个合法有效的渠道。
民间金融应突出合理疏导,强化监管。一是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和放高利贷行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考虑到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不能满足农村融资的现实,应适度放宽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条件,允许民间借贷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存在,建立民间借贷管理协会,严格监管。积极引导正当合理的民间金融组织,将其纳入到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中加以监督,使其公开化、规范化,以其投向自由、借贷期限灵活和手续简便等优点来满足农村经济建设融资需求。二是加强民间金融的引导,尽可能抵消民间金融的消极影响。以正确的舆论引导居民对民间金融的认识,积极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让群众熟悉借贷的相关政策法规及民间金融的潜在风险,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主动规避风险。
(三)加强信用建设,改进民间金融生存土壤
关键词:进出口贸易;信用风险;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据国际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1年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36,420.6亿美元。对外贸易的规模近年来不断扩大。无论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还是中小民营企业,都不可避免地被卷入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参与对外贸易的企业逐年增加。这些企业在经营对外贸易的过程中,绝大多数都存在着涉外信用风险管理缺失,管理系统相对滞后等问题,而一些外国公司也利用我国引进外资和扩大出口贸易的急切心理,利用各种手段损害我国外贸企业的利益,使我国外贸企业遭受了一定程度的损失。随着对外贸易规模的逐年扩大,对外贸易产品种类日益增多、贸易方式趋于多样化的同时,也使得国际贸易活动变得越来越复杂,贸易活动中的不确定因素越来越多,不可避免地会使外向型企业在贸易活动中所面临的出口收汇风险也更多、更大。
信用是一种支付方式和支付能力的反映。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不能按期偿还债权人的债务造成债权人出现呆、坏账的可能性。当前,我国对外贸易发展迅猛,灵活多样的贸易方式不断产生,在交易中所引发的信用风险也越来越大,外贸企业遭受拖欠货款和坏账问题变得十分突出。因此,如何加强对风险的管理,化解信用风险,避免给外贸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成为摆在我国外贸企业面前的突出问题。
一、我国出口企业对外贸易信用风险管理薄弱
1、应收账款逐年增多。信用风险首先表现为我国出口企业出现了大量逾期应收账款不能收回的问题。根据外贸管理部门的统计,我国出口企业由于进口商信用差和驻外机构有意拖欠而逾期未能收回账款的约占50%的比重。最近一些年来,我国出口贸易的坏账率一直在5%以上,以2011年我国出口总额18,986亿美元测算,5%的坏账率意味着2011年一年,我国企业出口所产生的坏账就多达950亿美元。而2006年一年产生的出口坏账仅有230多亿美元。这表明在近5年间,坏账金额随着出口贸易规模的快速发展而也不断增大。2011年,我国外贸企业协会信用评估部门,联合北京国商国际资信评估公司对我国近15万家外贸企业进行了“外贸企业信用信息跟踪调查”,得到的统计数据是,在这些外贸企业中,“曾经因信用问题而受到损失”的占63%,绝大多数企业,在对外贸易中都或多或少的遇到过信用问题,出口信用风险时有发生,所蒙受的损失巨大而惊人;但另一方面,反观我国外贸企业自身的信用风险管理状况却不容乐观,信用风险管理缺失成为蒙受损失的主要原因。
2、企业普遍缺乏有效的信用风险内部管理机制。防范信用风险,不仅要求企业建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而且还需要制定合适的权责连带机制。而在我国的出口企业中涉及应收款项管理的部门往往只是外贸业务部门及财务部门的事,多数企业仅依靠一些相关的职能部门来监督和防范风险,各部门缺乏配合且各自为政。对于应收款项,只是由财务部门来负责客户的对账及客户所欠账款的统计、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等工作,而对应收款项的催款则由业务部门进行,两个部门缺乏协调,又相互推责,使得对信用风险无法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二、对我国出口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的对策建议
1、树立对外贸易的信用风险意识。一是要求企业在盲目扩大出口贸易之前,充分了解和调查贸易对方的信用状况,把防范风险放在首位,切勿因贪大而忽视了求稳。比如,发生在长虹集团出口亏损事件的案例中,美国的APEX公司在长虹之前就已经在同中国的宏图高科、天大天财和中国五矿等发生贸易往来中出现了巨额货款拖欠的问题。而长虹在与这家美国公司合作前,就应当对该企业的过往信用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评估。与这样一个存在许多污点的企业合作,表面上看可以获得扩大出口,占领更多国际市场的利益,但由于对方信誉较差,发生风险的概率也极高,必然会给企业带来意想不到的损失。因此,如果忽视了对进口方资信的深入调查,或者一味地贪图出口规模与利益,就会给这些企业以可乘之机;二是要通过各种方式努力获取外商的资信状况。对外商的资信分析应该放在合同订立之前,其目标是为交易的完成,货款的结算提供科学的参考信息。只有综合的对资信进行分析的评测才能构筑信用风险防线,防患于未然;三是应采用灵活、稳妥的对外贸易结算方式与技巧。应结合不同结算方式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对自己有利的结算策略,比如在采用信用证和承兑交单方式结算时,我国一些企业总是等到最后的付款期才到银行办理收款业务。而国外的企业则以“落袋为安”为原则,往往会在拿到所需单据后立即通知银行办理收款,甚至不惜向银行缴纳一定数量的贴现费;四是应积极追讨和应对信用风险。企业对外追讨账款固然会遇到许多困难,但我国企业在风险发生时的不积极态度和无作为,只会给最终解决问题带来更大的障碍,也给违约对方以更大胆的冒险心理。有美国专业的国际讨债机构称,在收到来自中国的追债委托中,许多货款都已经拖欠了长达18个月以上,而来自其他国际的追债委托拖欠时间最多是120天。
2、构建企业内部风险管理体系。在企业内部,应专门设立独立的信用风险管理部门来应对外贸信用风险。当前,在我国无论是外贸出口企业还是专业的外贸公司都很少成立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外贸企业的信用管理职能一般仅由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来承担,可是这两个部门由于各自的经营目标不同,很难在风险管理中配合和达成共识。想方设法扩展市场,增加销量与销售额是销售部门追求的目标,为了达到销量目标,不惜采用赊销的结算方式来保全顾客,而对信用风险的防范则抛之脑后。而财务部门虽然注重资金的安全性,但有时力不从心。因此,如果建立一个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来承担和协调企业的信用管理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为充分发挥信用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公司应授予该部门相应的权限,比如重大经营决策的参与权,客户资信的调查权,外贸合同的否决权等。使之真正发挥防范风险、加速资金周转、改进客户关系,增强企业整体运作稳定性、实效性等作用。因此,出口企业设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十分必要。
3、利用担保机构降低和防范风险。对于卖方而言,在交易中要求买方提供一定的信用担保也是十分必要的。当买方现金流量难以取信时,卖方通常要求买方提供这种担保。担保制度是否完整则取决于对以下三个环节的把握:①担保的选择。物的担保优于人的担保,流动性好的担保优于流动性差的担保,是选择担保的原则。按照担保变现能力的强弱,其优先次序为:现金或现金账户-流通证券-应收账款-房地产-设备-存货-收藏品(古董、珠宝等)-第三方保证。比如,就应收账款而言,信用额度(即担保价值)应在账面价值的60%~90%之间;而对存货而言,信用额度应在存货成本或市价的40%~50%之间。也就是说,如果信用额度相同,那么担保品的流动性越大越好,其必需的数量也越少;②担保的检验。担保的真实性、受偿顺序以及担保品价值评估的可靠性需要通过担保检验并进行评估。在检验真实性和受偿顺序时,出口企业可以要求担保方提供担保品“走出去”的金融风险及防范所有权(或处置权),证件及该担保品近3年的担保记录,并通过当地的律师复核。在检验实物价值时,则主要可以通过独立的评估人进行专业估值;③担保品的监控。是指在担保交易成立后,债券方对担保品或担保人审核控制的动态行为。主要目的是保证担保价值不受影响。对于那些市场价值波动比较大的担保品,债权人有必要建立专门的监控程序,然后依法处置,以保护自身利益。由于担保制度下的法律技巧众多,而各国的担保法律又也有不同,就要求出口企业应随时向有关机构咨询,以降低担保制度下的法律风险。
除以上方法外,合理利用我国现有的信用保险工具,也是当前外贸出口企业防范和避免出口信用风险的重要途径。总之,对于外贸出口企业的信用风险,企业自身完全可以通过采用适当的方法和进行综合治理,来使风险消除或降低影响。在贸易业务中,我们既不能因出动存在信用风险而因噎废食,也不能不加分析地盲目扩大出口。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利用科学的防范措施才能使企业立于不败之地。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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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银企信用关系恶化,银行信用循环梗阻,风险加剧。表现为企业信用能力急剧下滑,大量逃废银行债务,致使银行信贷资产大量沉淀,风险累积,效益低下;同时银行恐贷、惜贷现象突出,资金滞留体内,银企信用循环出现梗阻。其次是信用供需脱节,阻碍了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主要指新兴的经济主体(如民营企业)和新生的金融需求(如消费信用),由于没有合适的信用方式和有力的信用制度支撑,使银行过剩的金融资源与新兴的有效需求无法有效对接,形成信用脱节和金融低效。第三是优良企业出现金融转移,信用需求开始减弱。优良企业主要是指制度完善、规模效益好、盈利能力强的企业集团,这类企业一般能通过内源融资或上市进行资本扩张从证券市场“圈”得资金,对成本约束较高的银行贷款需求开始减弱,信用转移使银行主融资渠道出现中断,银行资产因缺失优良载体而产生“脱媒”。第四是为支撑信用循环,国家信用空前回归,社会信用领域日趋狭窄。国家以政权为支撑,通过新一轮政策化资源配置,来助推整个信用运转,即通过大量发行国债,缓解银行融资压力;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引导银行发放配套贷款(如水力、交通项目贷款);使得以国家政策作支撑的国家垄断型或非市场准入产业(如电力、电信、石化、烟草等),成为银行激烈争夺的融资领域。第五是信用萎缩导致金融资源游离经济实体,信用日益畸化,金融风险不断堆积。信贷资金大量进入以国家政策为支撑的证券市场进行投机。据统计,当前一级市场资金的70%和二级市场资金的30%都直接或间接来自于银行。金融资源游离于实体经济,信用行为开始畸化,加大了金融风险。
信用恶化直接造成银行经营乃至整个经济、金融的萎缩、高险与低效。当前,我国银行信用执行着80%以上的社会融资功能,银行信用成为社会信用的主导和核心。客观上,社会信用与银行业务存在着高度的正向关联,它们相互依存,同盛共衰。由于当前信用恶化和减弱,以及信用循环的非市场化、非经济化支持,使信用行为不断畸化,信用风险不断累增,严重阻碍银行的业务经营。一是恶化了信贷资产,加剧了经营风险。信用恶化使银行的不良资产居高不下,生息资产严重不足,财务亏损严重;同时使银行资产的流动性降低,金融风险空前加大。二是制约了银行的融资手段,降低了资产盈利能力。信用环境恶化使银行融资方式保守、领域狭窄,银行大量资金因脱媒而滞留体内,不但资产收益率极低,而且直接形成信用、经济的双重萎缩。三是畸化了银行信用行为,催生出新的金融泡沫。信贷资金入市投机,使金融资源游离于实体经济,金融泡沫不断积累。四是束缚了金融产品的创新,制约了银行创收能力。银行产品创新突出表现在产品的科技化、组合化和信用化,但由于存在大量的失信行为(如恶意透支),信用功能运行受阻,阻碍了业务的有效拓展,削减了银行的创收能力。
二、造成我国社会信用恶化的原因分析
从微观层面看,信用关系是由授信者、用信者和信用工具(如借据、合同、存单等各种契约性金融工具)三大要素组成。信用关系形成后,信用能否有效循环,关键取决于两大必要条件:一是信用意识,二是信用能力。二者互为条件,不可或缺。主观上信用意识淡漠导致有钱不还,或客观上信用能力不足造成无钱可还,都直接造成信用的失效和恶化。造成当前社会信用恶化的主要根源有:
(一)银企产权的模糊性和主体的同一性,使银企债权债务缺乏体制硬约束。市场经济有效运行(包括信用有效循环)应有对应的微观经济主体,要求市场经济主体具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求平衡、自我发展”的“四自”特征。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改制、国有银行的商业化改革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制度还没有建立。由于产权结构的单一性和主体的同一性,银行、国企资产债权债务具有理论和现实上的“存续性”和“抵消性”,最后总可通过国家政策进行债务清理(如呆账核销、债转股、清理三角债等),即使形成损失也债有其主。
(二)地方经济与银行“条块”利益的分割性,造成地方政府、企业联合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日益趋严重。分税制改革后,地方企业成为各地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创造政绩的核心载体,其利益呈地方性“块状”特征。而国有商业银行是全国一级法人管理体制,资金在全国调配使用,国家是权益的所有者,其利益表现为“条状”特征。“条块”利益的分割性使地方政府和企业通过各种手段,以牺牲银行的利益来获取地方利益,如政企联手通过改组、转制等各种形式大肆悬空、逃废银行债务,使银行的债权维护、保全工作层层受阻,信贷资产大量流失,银企关系不断恶化。
(三)银行的授信能力相对滞后,形成大量的经营风险损失。1、授前决策滞后。银行信贷(或授信)思维僵化,决策简单,习惯于传统的政策导向,面对市场的多元化信用需求,缺乏相匹配的甄别、评估和预测能力,再加上企业信息的非对称性披露,造成银行事实上的盲目授信与轻率授信,使信用风险在源头上无法有效控制。2、授后监控乏力。表现为没有足够的人力或素质相匹配的管户人员对贷款进行跟踪监督,有效落实贷款用途和实现目标效益;同时企业以假账、假报表及多头开户等手段逃避银行监控,形成银行对企业的约束软化。3、授中管理存在缺陷。表现为授信权责不匹配,责任追究不明确,内控制度不完善,审贷手续不科学,直接造成授信低效。4、授信手段滞后。银行授信手段传统,产品单一,创新能力不足,在出现融资梗阻时,未能及时设计、创新出新的金融产品满足潜在的金融需求,以分散金融风险,提高资产收益水平。
(四)社会信用制度不完备,无法满足有效的信用需求。1、个人信用制度尚为空白。随着买方市场的全面形成和社会收入的个人化分配倾向,有效消费需求不足成为我国内需不足的主要原因。当前,信用消费发展为最强劲的金融需求,但由于缺乏成熟的个人信用制度,银行无法对个人信用意识和信用能力进行有效把握,消费信用雷大雨小,营而不销,严重束缚了银行业务的有效拓展。去年我国的消费信用仅为710亿元,占GDP不到1%,而美国的同比为55%,香港为23%。2、企业信用制度不健全。目前,银行对企业建立了信用评级制度,但这种制度尚未社会化、系统化,评估依据的信息水分较大,缺乏真实性和操作性。3、金融企业信用等级制度尚为空白。当前许多金融组织(特别是中小银行、信用社)资产极度恶化,经营效率低下,金融风险集中。银行信用等级制度的空白,使金融组织缺乏优胜劣汰的市场化退出机制(如勒令银行关停、整顿和破产),不利于银行加强自我约束和管理,提高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4、缺乏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信用担保是解决用信者信用能力不足,推动社会信用循环的有效途径。当前,我国的信用担保制度极度残缺,除国家信用(国债)、银行信用(银行承兑汇票、存单、信用证)、机构信用(保险)可作信用担保之外,只剩下条件苛刻的实物担保。作为极具发展前景的民营及中小企业,因没有可行的社会担保体系进行媒介支撑,有效的信用需求无法及时满足。
(五)信用运行缺乏有力的法律及道德环境支持,使违约失信行为大行其道。1、信用立法尚为空白。法律制裁是最有力的信用约束。现实中,借债还钱虽为天经地义,但赖债不还却是无法无天,赖债行为缺乏有力的法律约束,助长了赖债失信行为的蔓延。2、信用执法不力。执法不力体现为执法力度的欠缺及地方政府的干预,使进入法律程序追偿的债权,落得“赢了官司输了钱”的局面。3、信用运行缺乏良好的道德环境支持。当前,由于信用法制不力,使社会上坑蒙拐骗、制假售假行为非常猖獗,在“金钱本位”价值观的导向下,诚实守信的传统道德观念不断弱化,信用运行缺乏有力的道德环境予以支撑和维护。
三、完善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途径
(一)加快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构建与市场经济相匹配的微观信用主体。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是使企业主体法人化、人格化,通过对经营权责的硬性制约,形成企业守信经营的内生机制。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企业必须具有明晰的产权;当前,我国国有企业进行了以股份制改造为主的制度改革,但由于产权主体虚设,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使企业信用与经营者个人利益割裂,现实中经营者往往是以企业失信来置换个人利益。优化社会信用循环,首先必须构建市场经济有效的微观信用主体。1、深层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当前,许多企业将股份制改造作为上市“圈钱”的主要手段,企业体制形改而神未改,国有股一股独大的产权结构不仅影响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而且成为制约国有企业改革深入推进的“瓶颈”。随着国民收入个人化分配的增强,目前民间个人资本积累达9万亿元,相当于国有净资产的总值,这为国有股权的有偿转让提供了物质基础。国家应站在战略的高度,立足于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力而不是占有率,有进有退,加大国有产权的有偿出让力度,充实虚设主体,硬化经营约束,为社会信用的健康运转提供有效载体。2、对国有商业银行产权进行改造。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效率低,竞争能力弱,资产质量差,已充分暴露出国有银行的产权体制缺陷。构建股份制产权,建立以“四自”为特征的现代商业银行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授信软约束及授信能力问题,应成为我国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革的理性选择。3、建立企业经营者信用约束制约。为规避经营者人为造成的企业失信行为,当务之急是要建立社会化经营者信用登记制度。将企业信用视同经营者个人信用进行捆绑考核登记,对违约及失信企业的经营者,在以后个人任职、就业乃至申请信用援助时实行严格制约。
(二)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银行授信能力。1、优化内部授信制度,强化授信责任。商业银行要确立以资源禀赋、经营业绩、授信能力为导向的内部授信体系,从授信能力这一源头控制信用风险。按权责匹配的原则,强化对授信的责任约束,实行授信损失责任永久追究制。2、建立科学的信用准入机制,尽力规避企业制度、政策和市场风险。其次,建立社会性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由政府出面组织,银行、税务、工商、司法等部门组成社会性权威评估部门,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对企业进行统一的信用等级评定,执行统一的授信约束和制裁。3、加强对企业的监控管理,规避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4、银行自身要加强信用评级和风险控制。要建立银行信用等级评估制度,通过国内或国际权威资信评估机构对银行信用等级进行认定。对风险恶化、亏损严重、信用等级达不到标准的要勒令停业整顿或依法破产。同时,要严厉打击和取缔民间私人钱庄、基金会等各种非法金融机构组织,为社会创造一个健康有序的融资环境。5、提高授信能力,按市场需求和主体信用能力进行授信。一方面,对国家产业政策倡导的投资领域,要结合本地域经济特点来决策,避免盲目跟从而引起新的重复投资;另一方面,对新兴的经济主体和融资领域(如消费贷款、民营企业贷款、各种中间业务等),要主动适应市场,积极研究、开发各种有效的金融产品,满足新需求,开拓新的业务和盈利领域。
(三)建立个人信用及社会担保制度,广泛链接信用需求。首先,要迅速建立社会化的个人信用制度,满足消费信用需求。个人信用制度是通过构建社会统一的个人信用档案,以信用记录生成个人信用级别,作为个人在获得社会信用援助的资格证。在信用制度完善的西方发达国家,个人消费贷款占到全部贷款的40%,而我国不到1%。由于个人信用制度缺乏,庞大的消费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已成为畅通信用循环的必然选择。要通过建立个人信用征信制度、个人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制度、个人信用评估制度、个人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及个人信用担保制度,为银行深入拓展个人信用消费业务提供依据和保障。同时银行要深入研究市场潜在的消费需求,大力开展个人住房消费贷款、汽车贷款、助学、婚嫁、装修、大件消费品等一系列信用消费贷款业务,拓宽业务领域,创新金融品种,开拓新的盈利空间,促进经济、金融的联动发展。其次,要健全社会信用担保体系,拓宽银行融资范围。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社会信用担保体系,从信用保障的角度弥补信用能力及信用意识的缺陷。
目前,国家对建立社会化的信用担保体系进行了政策规范和引导,有些地方也初步尝试性地建立了一些担保机构,但力量过小且不完善,尚未发挥实质性作用。我国的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应以社会化、规模化、规范化、法制化为目标,要充分发挥政府在担保体系初建时期的启动作用。针对体系初建期,政府牵头建立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基金以国家财政划拨为主,民间资本加入及担保费收入为辅,采取“政策性基金、市场化运作、法人化管理”的政策。当担保力量日益壮大后,政策性基金可实行股份化退出,实现担保体系社会化。同时建立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和担保基金、再担保基金制度。社会化的信用风险分担机制的建立,将极大地拓展银行的融资范围,特别是将融资对象扩充到充满活力和前景的民营企业,有效放大了银行的业务空间和盈利空间,并实现银行融资重心的市场化转移。
(四)依法、依政、依德治信,全方位整治信用环境,通畅信用梗阻。首先,要加大依法治信力度,严惩赖债、废债行为。一是加强信用立法,为信用法治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当前我国没有一部系统性的信用立法规范,信用纠纷一般都是通过其他专业法律来间接裁定,这些法律只强调对债权的界定,追究的只是简单的民事赔偿责任,对债权实现缺乏有力手段,对恶意违约缺乏必要的刑事制裁。社会信用关系必须进行专门的立法。要立足于对债权的保护,对债务违约制定严厉的赔偿和惩罚规则,严重的要追究违约者的刑事责任,增强法律威慑力,使失信者付出昂贵代价,从而约束整个社会信用行为。二是加强信用执法力度,极大维护债权人利益。执法不力是失信行为大行其道的症结所在。目前全国未执行的债务额达2000多亿元,执法不力,形成“家有万贯在别处,债台高筑成富翁”的恶性局面,并通过各种示范、攀比、放大效应,造成整个社会信用极度扭曲。加强信用执法,主要是严肃司法纪律,加大执行力度,排除行政干预,严惩逃废债行为,使债权人特别是银行的债权利益得到法律保护。其次要依政治信,全面整肃社会信用秩序。鉴于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作用,信用重整需要政府的全面参与和积极推动。一方面,地方政府要加强信用自律,规范行政行为,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要充分发挥自身的重要角色和职能,将建立健康有序的信用秩序作为发展地方经济、改善投融资环境的基础工程,为整治信用秩序鼓与呼,以信用工程的发起人和推动者的角色,积极调聚各领域各部门及一切社会力量,统一整治手段,严厉制裁措施,形成一张整治信用的社会之网,让失信者无处立足。最后要加强依德治信。道德是约束人们行为最原始、最广泛的社会规范,是铸造信用自律的根本力量。从主观层面,信用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是源于人们内心的观念和意识,故信用仅靠制度保障还不够,还必须加强市场经济的道德建设,让“诚实守信”的观念深入人心。一是要加强信用教育,培育“信用至上”的全民意识和社会道德。二是要加强舆论的正确引导,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道德氛围,使信用成为衡量一个人道德素养的重要标尺,重信履信成为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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