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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经济产业投资

时间:2023-08-24 17:17:24

海洋经济产业投资

海洋经济产业投资范文1

关键词:烟台市海洋经济金融支持蓝色金融

1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政策分析

2017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海洋局了《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了加快海洋经济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四点建议:第一,建立海洋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为涉海企业提供专业的投融资服务;第二,积极推动政府财政与社会资本合作,通过贷款贴息、建立产业发展基金和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流向海洋产业;第三,积极发展信托投资、股权投资、产投资、风险投资等多样化的投融资模式,以满足不同类型涉海企业的投融资需求;第四,鼓励符合条件的涉海企业、涉海项目申报国家专项基金,申请国家或地方的财政补贴、税收减免政策。2018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改进和加强海洋经济发展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从银行信贷、股权债券、保险、多元化融资渠道、投融资服务体系以及政策保障六个方面,提出了金融系统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途径。具体来看,在银行信贷方面,设立专门的金融服务机构,创新海洋金融产品与业务;在股权、债券融资方面,支持成熟、优质的涉海企业上市融资,引导中小型涉海企业通过债务性融资工具融资;在保险方面,完善海洋渔业保险,发展海洋特色保险产品,鼓励保险投资基金对涉海项目与工程进行投资;在多元化融资方面,通过建立金融租赁公司、跨境融资、创新涉海金融工具、引入创业投资基金等方式,拓宽海洋产业融资渠道;在投融资服务体系方面,打造海洋产业投融资服务公共平台,健全海洋产权抵质押登记制度;在政策保障方面,推动涉海信贷政策的落实,推进蓝色金融的创新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对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效果的检测与评估。

2山东、广东省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经验分析

我国自2010年开始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地区的建设工作,山东、浙江、广东、福建和天津五个省市相继确立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地区。本文对山东、广东二省的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经验进行分析,希望为烟台市海洋金融体系的建设提供借鉴。

2.1山东省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经验分析

山东省于2011年开始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在2018年9月召开的“儒商大会2018”现代海洋产业论坛上,签署了12个现代海洋重点项目,投资规模203亿元,同时推介了216个海洋强省重点项目,投资规模达4100亿元。为了推动海洋产业重点项目开展,山东省积极发展涉海金融服务保险业,不断拓展涉海项目融资渠道,持续完善财税支持政策,构建了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协同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金融体系。具体来看,其措施主要包括九项:第一,支持金融机构与战略投资者的战略合作,组建涉海项目大型金融集团;第二,加强与国外金融机构的涉海项目股权和业务合作;第三,为开发与创新涉海金融产品提供政策支持;第四,推动产业资本化和资产证券化发展,发起设立了规模达300亿元的现代海洋产业基金,积极建设海洋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体系;第五,完善涉海保险服务行业,鼓励开发涉海保险产品,提高涉海项目保险覆盖率,建立海洋产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第六,发挥“海上粮仓”建设基金的支持作用,利用好国家财政补贴专项资金,每年筹集不低于55亿元的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涉海“十大行动”的建设;第七,发挥民间资本的主体作用,建立集信贷、融资、发债、理财、结算、咨询于一体的投融资机制;第八,简化金融服务流程,降低金融服务成本,提高信贷规模;第九,依托省内大型投资基金公司,建立海洋产业投融资平台。

2.2广东省金融支持海洋发展经验分析

广东省海洋产业生产总值连续23年位居全国首位,长期占据全国海洋经济“领头羊”的地位。为提升海洋经济发展质量,广东省政府从财政专项资金、银行信贷资金、资本市场融资等方面进行了统筹,采取了一系列金融支持海洋产业发展措施。在财政专项资金方面,广东省自2018年起每年安排3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生物、海上风电、天然气水合物、海洋公共服务五大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并安排了2.65亿元资金重点支持36个海洋工程项目。在银行信贷资金方面,广东省与当地的政策性银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为广东省海洋基础设施建设、海洋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等125个涉海项目发放信贷资金500亿元,同时,积极探索信贷担保、贴息、不动产权证质押等支持渔业发展的信贷机制。在资本市场融资方面,将深圳打造成国家海洋金融中心,成立了广东省首家海洋新兴产业风险投资公司,设立了总规模500亿元的海洋产业发展基金,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入海洋产业。

3烟台市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现状分析

烟台市于20世纪80年代成为我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依托优越的地理位置、良好的产业基础和有利的政策优势,烟台市在海洋经济发展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016年,烟台市海洋生产总值1730亿元,初步形成了以船舶与海工装备制造等产业为主体的优势产业集群,并成为我国首批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2017年烟台市实现主要海洋产业产值3411亿元,位居全国地级市首位。2018年,烟台市将建设世界一流港口,打造绿色可持续生态环境作为海洋经济工作重点,进一步明确了构架“3+3”海洋产业体系的工作思路,通过大力改造现代渔业、海洋交通运输物流业和海洋文化旅游业三大传统海洋产业,加快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海洋生物医药与制品业以及海水利用业,创建两个“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等举措,进一步优化烟台市海洋产业布局,提升海洋经济发展质量。烟台市围绕建设海洋经济强市的目标,以建立现代海洋经济体系和建设部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作为主线,实施了一批涉海重点工程和项目。在海洋高端装备制造方面,烟台市启动了北海深水半潜式钻井平台建造等11个重大项目,投资规模超过9亿元。在海洋生物医药与制品方面,生物医药园、抗HER2抗体ADC新药生产车间等14个项目投入了建设。在海洋渔业方面,山东芙蓉岛西部海域部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等四个海洋牧场示范区投入建设,投入资金1.0402亿元,同时积极推进智能型工厂化循环水整装系统产业化推广等5个项目,预期提升产值超过6亿元。在海洋物流方面,确立了码头工程、航道及防波堤工程、集疏运系统、临港物流工程、临港产业园5个重点支持的海港码头建设项目。在海水综合利用方面,大力支持南山铝业海水淡化工程、海阳核电海水淡化工程等4个工程的建设。在滨海旅游方面,开始蓬莱西海岸文化旅游区等5个项目的建设,计划投资618.79亿元。与此同时,烟台市也启动了海洋科技强市、海洋生态文明强市、海洋文化强市、海洋综合管理强市建设重点工程和项目等41个重大项目,投资规模超过33.5亿元。为了支持烟台市海洋强市项目的开展,烟台金融行业采取了多种形式的金融支持与创新措施,保障涉海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资金支持。2015年,烟台市海洋产权交易中心与烟台市政府、山东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等多家单位共同出资设立山东省海上粮仓建设投资基金,投资规模3.2亿元,重点支持海洋牧场、现代渔业园区、遗传育种中心等项目的建设。2016年,烟台市银行业发放了海洋产业专业贷款70余亿元,其中向海洋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和海洋生物产业发放贷款超过60亿元。

4烟台市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路径探究

通过对国家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金融政策进行分析,在借鉴山东、广东二省实施的金融支持与创新措施基础上,结合烟台市海洋产业发展现状及海洋产业投资状况,从融资性金融支持、风险控制性金融支持和服务性金融支持三个层面,研究支持烟台市海洋经济发展的有效模式,并逐步形成以财政支持金为基础,以银行信贷资金为主体,以社会资本为重要来源,以金融服务和金融创新为保障的金融支持体系。

4.1融资性金融支持体系建设

融资性金融支持体系的建设需要不断完善由银行类金融机构、非银行类金融机构、投资基金、国外机构投资者、资本市场和民间资本组成的多样化融资体系,丰富涉海领域资金来源,提升各类金融机构的涉海服务能力。具体来看,第一,充分发挥中央、省、市三级财政资金对支持涉海重点领域和项目的基础性作用,在利用好中央财政每年拨付的3亿元资金基础上,根据烟台市海洋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一带三区”新格局建设需求,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的专项支持,同时根据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的规划,加大烟台市对涉海产业、涉海工程、涉海科研的财政支持力度。第二,发挥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对海洋经济支持的主体作用,通过设立海洋经济金融服务事业部等方式,在信贷政策、资金、服务等方面向海洋产业倾斜,同时,积极发挥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支持与导向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海洋经济领域。第三,完善资本市场,为涉海企业上市融资和债券融资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同时积极培育涉海中小型企业,提升涉海上市公司质量。第四,积极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形成较为成熟的基金市场。第五,支持条件成熟的涉海大型企业成立财务公司或融资租赁公司,提升企业筹集资金的能力。第六,在海洋基础设施建设和海洋大型工程建设等领域,尝试采用PPP模式进行融资,缓解项目资金压力,分散项目投资风险。第七,努力打造“亲清”的营商环境,吸引社会资本和境外资本投资海洋产业。

4.2风险控制性金融支持体系建设

海洋经济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复杂恶劣的自然环境引发的海洋产业经营风险;另一方面是由于海洋产业投资金额巨大、资本回收周期长的特点引发的投资风险。为了对经营风险和投资风险进行有效管控,需要完善风险控制性金融支持体系。积极发展保险行业、担保行业,推动金融产品的创新是建设风险控制性金融支持体系的主要途径。从海洋保险行业来看,一方面要积极推动海洋保险产品的创新,开发适应海洋渔业、海洋航运、滨海旅游、海洋贸易、海洋环境、海洋信贷、海外投资等领域的保险产品,不断提升海洋保险的覆盖范围;另一方面,引导烟台市保险机构成立专业的涉海保险服务部门,为烟台市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专业、便利的海洋保险服务。从担保行业来看,形成一批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具有资质的海洋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同时积极探索利用海域使用权、码头、船舶、水产品仓单等资产开展贷款抵质押业务。从金融产品创新来看,通过应收账款、票据、股权、经营权、租赁权抵(质)押贷款等金融创新业务,筹集海洋产业发展所需资金,同时有效分散资金筹集过程中的各类风险。

海洋经济产业投资范文2

韩国是个三面环海的半岛国家,国土面积仅9.93万平方公里,国土面积的狭小造成韩国资源形势比较严峻,自然资源严重不足。韩国沿岸线长2.4万公里,沿海岛屿有3000多个,受其管辖的内海、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面积约为44.6万平方公里,是陆地国土面积的4.5倍。因此韩国非常依赖海洋资源。

一、韩国的海洋经济发展中的财政政策

为了实现海洋经济的发展目标,韩国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来促进海洋经济的发展。

(一)政府加大财政投入,为海洋经济提供资金支持

韩国政府在各个层面都对海洋经济加大资金支持,具体的资金投入如下表所示:

表1 2008年韩国海洋水产部预算列表

注:数据来自于中韩海洋科学共同研究中心。

1、为促进渔业资源的增殖,增加水产收益,实现渔业的可持续发展,韩国政府加大了对渔业的资金投入,包括兴建海洋牧场、投放珊瑚礁、放流鱼苗等。韩国海洋水产部从1998年开始启动的海洋牧场项目总投资共240亿韩元。

2、为了振兴远洋渔业,2006年,韩国提出截止2013年投资2655亿韩元加强远洋渔业竞争力方案,将远洋渔业培育成主导21世纪的海洋核心产业。

3、加快港口建设,总投资590亿美元,计划用12年时间将韩国港口建设成为东北亚地区的物流枢纽港口。

4、加大对海运业的扶持力度,2009年上半年,由证券银行协助政府和民间共同筹募4万亿韩元(约合30亿美元)的基金,购买100多艘船只资助继续运营的海运公司,促使企业进行结构调整。

5、加大海洋科技经费的投入。国政府非常重视海洋科学技术的发展,他们已把发展海洋科学事业作为国家在21世纪进入科技先进行列的一个重要方面来加以推进。

(二)完善海洋经济发展的软硬件和基础设施建设

1、构建陆海一体化的海水养殖渔业设施。陆海一体化的海水养殖牧场可以实现海水养殖空间和设备费用一效率管理的最大化、苗种供应和海水养殖环境的有机结合。

2、促进水产品交易。扩建产地、消费地流通设施及直接交易基础设施,完善水产品交易物流网,建设水产品流通信息设施的标准化,积极建成国际水产品交易中心。

3、完善港口建设。通过《东北亚航运枢纽》计划,加强釜山港、光阳港等9个港口的建设,计划于2011年前新增63个泊位,并增加重吊和堆场设备。将港口的信息系统改造成互联网数据系统,通过互联网数据中心向承运人和托运人提供更加快捷、低价的最新信息。

4、实现海运经营世界化,扩大以大型集装箱为主的远洋航运船队。大力开辟国际新航线,建立综合物流体系和面向世界的航运网、综合海运信息网。

5、完善海洋旅游配套设施。依托政府、地方自治和民间等多种资本支撑,综合开发海滨及海域资源,积极完善海上交通服务设施,韩国开通了高速铁道等改善交通环境,促进沿岸、渔港、渔村的联合开发与利用。建设海上公园,保护秀丽风光。发展渔村体验旅游,扩大海滨亲水港湾空间,拓展海洋文化体验空间,促进沙滩文化旅游。

(三)在财政上给予税收补贴等优惠政策

1、为促进远洋渔业的持续发展,把远洋渔业发展成为远洋产业,为确保保护远洋渔业的竞争力,进行关税调整。其中对于鳕鱼、金枪鱼等5种重要鱼种的关税调整,维持在最大限度。

2、为增强港口的竞争力,对进驻自由港区的外商提供税收的优惠政策。对进入该区域的外籍企业给予免税。按照不同的投资额和企业类型,最少的能够享受3年100%的免税待遇,最长的能够享有15年100%的免税待遇。

二、韩国海洋财政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21世纪,海洋经济成为世界各国新的经济增长极。海洋蕴含着丰富的资源,具有巨大的开发潜力,由此各国都制定各项政策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政策。综合分析韩国的海洋经济财政政策后,对我国海洋经济财政政策的启示如下:

(一)建立统一的高效的海洋综合管理部门,保证财政政策制定、执行的高效率

从韩国海洋经济管理的经验可以了解到,随着综合管理机构的设立,能够将分散的管理体制加以综合,在法律、政策、国民海洋意识提高等多方面取得了诸多进展。因此,中国应积极慎重的推进海洋综合管理体制,在构建综合海洋管理体制时,借鉴韩国海洋综合管理体制的经验与教训,建立一个有中国特色、适应中国海洋管理特点、与周边国家和谐共处的海洋综合管理体制。保障财政政策的高效执行。

(二)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和调动社会投资积极性的作用,要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海洋经济投入体系

重点在整合现有政策资源和利用现有资金渠道的基础上,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在海洋经济投入中的引导作用,通过财政直接投入、税收优惠等多种财政投入方式,增强政府投入调动全社会资源配置的能力。可以吸引私人投资,为海洋经济的发展提供支持。同时在税收、收费等各方面提供优惠条件,吸引国外资本投资于我国的海洋经济。

(三)在财政政策制定中,注重对海洋科技的投入,科技兴海

海洋开发离不开海洋高科技手段。技术创新需要雄厚的资金支持以及高素质的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同步进行,仅凭借企业自身难以满足技术创新的需要。为使海洋科技资源通过海洋研究开发、技术创新等活动变成现实的科技生产力,需要以强大的海洋经济、产业实力为基础,这就要求政府提供充足稳定的海洋研究开发经费。增加海洋科技投入是海洋科技实力的前提条件和根本保证。

(四)制定财政政策注意海洋环境保护,保障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

在开发海洋经济的过程中,应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决不能先污染后治理。因此政府可以加大对海洋环境保护方面的资金投入。在提供财政优惠政策时,不能一味只追求经济数量的增长,要努力实现海洋可持续发展。体现在限制近海渔业发展、通过高科技手段提高海洋资源利用效率、严格的近海污染防治政策等方面。

(五)制定财政政策,促进我国海洋经济信息建设

信息在未来社会、经济发展中显得越来越重要。特别是对于海洋航运业、港口等,物流信息是港口物流高效发展的前提。因此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社会信息网,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同时也应完善渔业的水产品交易信息网等,为渔民提供便利。

(六)财政政策的制定应积极支持第三产业海洋旅游业的发展

第三产业对于经济发展具有强大的拉动作用。其发展水平是衡量生产社会化程度和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海洋旅游业作为重要的海洋经济产业,更是重要的第三产业,我们应加快脚步,转变观念,进一步完善海洋旅游相关的基础设施。

海洋经济产业投资范文3

关键词:海洋经济;生态修复;产业替代;生态因子

中图分类号: X55 文献编码:A DOI:10.3969/j.issn1003-8256.2014.06.009

1 引言

作为海洋大国,中国的海洋经济发展前景广阔,海洋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是发展海洋经济的重要途径,对于我国建设海洋强国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我国海洋经济主要包括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海洋石油天然气、滨海旅游、海洋船舶、海盐及海洋化工、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和海洋生物医药等海洋产业1。但是,随着海洋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海洋产业出现了生态系统退化等不可修复的损失,据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报告,目前中国海洋生态系统健康总体欠佳,以过度捕捞为代表的对海洋物种的过度利用而直接导致种群数量下降甚至物种灭绝问题十分严峻。海洋渔业生产事故、海洋渔业资源退化、海洋捕捞限制政策、海上权益冲突等事件对海洋渔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带来了明显的负面影响,从1997年开始,海洋捕捞量一直稳定在1400万吨左右,而据相关专家估算,中国近海渔场渔业资源每年可捕捞量大约为800万吨2,长期巨大的捕捞量是以捕捞幼鱼资源和营养层级低的劣质鱼种实现的,这种捕捞已经导致了渔业生态系统难以逆转的严重退化,表现在渔业资源数量结构上为主要鱼类个体变小,低龄鱼比例增加,鱼类性成熟提前,渔业资源已经变成低层次和低营养级3。报告还认为,传统经济鱼类在中国海洋生态系统营养结构中处于关键的位置,关键物种数量锐减必然会影响到整个海洋生态系统中其他种类的组织结构,海洋渔业的持续发展面临严重威胁。同时,不合理的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破坏了海洋生物的生存环境,造成海洋生态系统的结构失衡,海洋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及其附属工程、海洋能源开发利用工程、海水淡化等海水综合利用工程、滨海旅游娱乐项目和景观开发工程等,都造成滨海湿地生境的不同程度的丧失,海岸带自然度明显降低,导致海洋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受损和退化4。未来海洋的发展方向一是逐渐衰竭,不可修复;二是对已破坏的海洋环境实施生态修复,优化调整海洋产业结构。因此,加强海洋生态的保护和修复,调整优化海洋产业是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生态修复是指对生态系统停止人为干扰,依靠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与自组织能力使其向有序的方向进行演化,或者利用生态系统的自我恢复能力,辅以人工措施,使遭到破坏的生态系统逐步恢复或使生态系统向良性循环方向发展,主要致力于受到破坏的自然生态系统的恢复与重建工作,恢复生态系统原本的面貌[1]。

由于地球资源的有限性与人类与社会发展的极限性,如果人们持续地以不合理的方式开发资源并不断地破坏环境,超过了地球的承载极限,其结果必然是人类社会突然地、不可控制地瓦解,对生态修复的研究主要包括两个过程:生态系统的退化和恢复过程[2][10]。海洋生态修复的基本内涵是根据海洋环境被破坏的情况、预期的规划和发展情况,海洋生态环境的逐步恢复并最终达到一种相对持续稳定、与周围环境和利用价值协调发展的均衡状态。生态修复不是单纯强调将海洋产业结构恢复到可持续利用的状态,而是更加注重海洋产业的修复过程与周围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形成经济、社会、环境和生态等多方面的复合生态系统,海洋生态修复的本质也是利用科学技术,遵循海洋生态演替规律进行的[2]。因此,海洋生态修复既要立足于对海洋环境的修复,也要关注海洋资源的合理开发、海洋产业的调整优化;不仅要考虑海洋资源的修复和完善,也要考虑生态修复以后的经济、社会、环境和生态效益。目前关于海洋生态的修复还处于基础阶段,主要致力于将海洋恢复到可利用的状态,海洋生态修复产业替代模型的建立为进一步开展生态修复,在更高程度上建立与周围经济、社会、环境和生态协调发展的社会―经济―生态复合系统提供了理论指导。

2 海洋生态修复产业替代模型

传统的生产函数模型主要考虑的是技术、资本和劳动力(包括劳动力的数量和质量)作为社会生产发展的基本要素,而忽视了生态资源在社会生产发展中的决定作用,表现为生态资源并没有作为生产函数的基本要素,这也是导致经济不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根源。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海洋经济的发展必须考虑生态资源的承载能力和可持续利用[3]。因此,我们在对传统的生产函数进行改进,在改进的基础上具体考察海洋生态修复中的产业转型和产业替代的价值转化问题。

我们将生态因素引入到产业转型中,假定只有一种替代产业的关于投入资本K、劳动力资本H和生态因子i的规模报酬不变的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6-7]:

(1)

其中,,生态因子i为产业转型后与转型前生态价值的比重为转型后的生态价值, 为转型前的生态价值。产出函数Y是对投入资本K和劳动力资本H的消费与投资,假定投入资本K和劳动力资本H的存量都以相同的比率 进行折旧计算(劳动力资本H的折旧包括劳动能力的下降、劳动力的死亡损失以及经验的净收益的下降,为了计算上的简便,在这里假定投入资本K和劳动力资本H以相同的折旧率 进行折旧)。

生态资源的约束则为:

(2)

其中,和分别是投入资本K和劳动力资本H的总投资,在折旧的情况下,两种资本的存量变化为:

(3)

(4)

(5)

其中,和是分别与和相对应的影子价格5, 是与生态资源约束(2)式相联系的拉格朗日乘数6,(5)式中的为我们通常使用的效用函数:

(6)

对J分别求C、K和H的一阶偏导并令其为0,得到投入资本K的净边际成本;J的二阶偏导即为劳动力资本H的净边际成本,由此可得两个存量的比例 。其中,的比例也表示了投入资本K和劳动力资本H的净投资回报率:

(7)

将其带入生产函数中得到:

(8)

在无生态资源约束的情况下,Y、K和H的增长率和C的增长率将保持一致,即所有的量都将以净投资回报率进行增长,这是一种产业替代均衡情况下的理想模型。

然而,在海洋产业转型的过程中,生态资源的总量是一定的,且总为正。假设替代产业的两种资本投入从K0和H0开始,就偏离上述所预测的值,则就要对两个资本存量进行离散调整来及时满足值,所谓的离散调整就是在资源总量一定的条件下,一种资本存量的增加对应的另一种资本存量的减少,以此来保证K和H不立即发生变化。当低于稳定状态情况下的时,Y的产出增长率与的比率是成反方向变化的,越是低于稳定状态的值,Y的增长率越高;而当高于稳定状态的值,与Y的产出增长率是成正方向变化的。这又呈现出一个非均衡的状态,即越是超过的值,Y的产出增长率越高。

同时,生态因子i也会对生产函数的产出增长率产生影响,当保持不变的情况下,Y的产出增长率会随着i取值的大小成同向变化,即i越大,Y的产出增长率越大(见图1)。综合看来,从整个产业价值转化的角度分析,只有转型后替代产业的产出与原有产业的产出之和大于转型前产业的产出时,产业替代才会有价值增值,产业转型才有意义;反之,产业转型是没有价值的。

图1 引入生态因子的替代产业非均衡的影响

3 基于海洋产业结构优化的投资决策分析

上述的产业替代模型的前提假设是在只有一种替代产业的情况下,生态产业对原有海洋产业的替代,以及投资资本K和劳动力投入H在单一替代产业上的动态均衡。然而,在海洋生态修复和产业优化的过程中,通常情况下存在着多种新兴产业对原有趋于衰退海洋产业的替代。因此,在分析上述问题的基础上,我们对单一产业的模型进行修改,研究在多个替代产业同时存在的情况下,投资分配和海洋产业结构的优化问题[8-9]。

在追求生态经济投资收益最大化的原则下,海洋产业的总投资额为W,假设存在替代产业A和B。为了研究海洋产业结构优化的最优投资策略,在此引入生态经济投资边际效益的概念。根据经济学中的生产要素边际效益递减规律,即在其他生产条件不变的前提下(这里指投资资本K和劳动力投入H保持不变),边际投资效益随着生产要素投入的增加而增加;当生产要素投入量达到一定程度之后,继续增加某一部门的生产投入,边际投资效益呈现逐渐递减的规律。

图2 π和MU的基本变化规律图

图2中和分别表示替代产业A和B的投资效益,和则代表着替代产业A和B的边际投资效益。假设总投资W中用于A替代产业的投资为X,则用于B替代产业的投资总量为W-X,可以得到海洋产业调整生态经济的投资总收益为:

(9)

将式(9)和上述图2做适当的处理,可以得到海洋产业结构优化的投资方案。

图3 海洋产业结构优化的投资分配

图3中,为A替代产业的投资原点,为B替代产业的投资原点,用公式来表述总投资, 之间的代表着投资分配方案,用于替代产业A的投资总量为,用于替代产业B的投资总量为。根据生态经济投资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可以得到在为最佳投资分配方案。此时,和曲线相交,替代产业A和B的边际投资收益相同,即,替代产业A的投资总量为,替代产业B的投资容量为,总收益函数TB在处也达到最大值,在图中体现为、和横轴投资函数所形成的面积S。这样,转型后的海洋产业结构实现了最终的均衡。

4 总结

1. 海洋生态系统具有脆弱性和难修复性的特征,过度的、不当的开发利用行为已经导致海洋生物资源衰退、生态环境破坏、海洋生态系统失衡等一系列问题[4]。因此,在开发海洋产业的过程中应注意海洋生态的修复和保护,在国家层面建立有效的保护机制保证海洋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和海洋生物资源的持续利用,要对海洋进行开发性的生态修复,在这个过程中要考虑到海洋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替代产业的选择问题。

2. 海洋生态资源的总量是有限的,因此,出于资源和环境双重因素约束的考虑,海洋产业的结构调整应将生态因子考虑在内,它直接决定着替代产业的价值以及生产函数的产出增长率。在其他投入因素保持一定的情况下,当生态因子时,转型后的生态价值得到了提升,替代产业的产出增长率与生态因子呈同向变化,呈现出生态的溢出效应;当时,替代产业的产出增长率和生态价值的实现呈均衡发展;反之,当时,转型后的生态环境恶化,替代产业的产出增长率降低。

3. 当存在多个替代产业时,寻找替代产业之间边际投资收益相等的投资分配点,是实现海洋生态经济效益最大化的最优投资分配,此时,转型后的海洋产业结构实现效益最大化。受到产业技术经济的制约,投资总收益函数TB呈现出先递增后后递减的趋势,最终在拐点处达到最大值,实现最优投资分配收益,投资收益函数TB也在处达到峰值。

4. 海洋替代产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受制于政府的宏观政策和海洋的管理水平。退化的生态系统的修复过程是漫长的,需要长期的管理投入,同时又有临界阈值[5]。政府制定支持海洋替代产业的发展策略同时提高管理水平时,会增加海洋经济的投资回报率,推动传统的海洋产业发展模式向新兴替代生态产业的软着陆,同时还能吸引资金的流入,增加海洋经济的总投资额W总量,和曲线也随之平移,投资结构也相应发生变化。因此,为了刺激海洋生态经济的总投资额,应努力提高海洋生态的边际投资收益,吸引投资资金向海洋生态经济的流动。同时,政府也应从宏观层面加大对海洋生态经济的资金和管理投入,提升海洋经济的整体生态效益。

5. 该模型的不足之处在于未将生态因子i的变化情况考虑在内,这是因为i在时间序列上是动态变化的,而且在选择海洋替代产业的过程中,除了要将海洋生态价值考虑在内,也会考虑其他方面的因素,例如选择产品附加值高、发展前景广阔的项目,且这种项目通常是规模报酬递增的产业。因此,在考虑单一部门替代产业的资金投入和劳动力投资情况以及多部门替代产业资金分配情况时,都需要对生态因子i加入后的影响做更为细致的分析。

注释:

1 资料来源:国务院,《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2009年8月。

2 资料来源:国家海洋局发展战略研究所,《中国海洋发展报告》,2008年2月。

3 如我国瀚海传统的经济鱼类以小黄鱼、带鱼等为主,但由于捕捞过度,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则为杂鱼所替代,七十年代大型杂鱼进一步没落,被黄娜鱼、青鳞鱼等小型鱼类代替。八十年代以来,渔获量再度趋劣,目前渤海渔业是以虾、拼类和小杂鱼等为主。

4 如在我国胶州清东海岸的潮间带底栖生物,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有120种左右,目前仅余20种,在辽东海、大连清等一些污染严重的海城,甚至出现无生物区。参见相建海主编:《中国海情》,开明出版社2002年版,第118页。

5 影子价格最初用于货币市场上基金公司计算各类债券的价格,在解决如何使有限资源的总产出最大的过程中,影子价格是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单位资源变化所引起的目标函数的最优值的变化,这个定义是基于线性规划中的合理利用有限资源以求得最好的经济效果的规划问题。

6 在数学最优化问题中,数学家约瑟夫・拉格朗日发现的一种寻找变量受一个或多个条件所限制的多元函数的极值的方法。这种方法将一个有n个变量与k个约束条件的最优化问题转换为一个有n+k个变量的方程组的极值问题,其变量不受任何约束。这种方法引入的一种新的标量未知数,即拉格朗日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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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the Marine Ecological Restoration in the Industry Substitution Theory

GAO Qiang, GOU Lufeng

(Ocean University of China, Qingdao 266100)

海洋经济产业投资范文4

关键词 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海洋科技;自主创新

中图分类号 F06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11)09-0163-05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1.09.027

作为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海洋高新技术为首要特征的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将加速海洋经济结构的深度调整和升级换代,成为各国争相抢占的科技制高点。从2010 年开始的较长一段时间内,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因其科技领先、环境友好等特征显示出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发展潜力,将逐步成为海洋经济的新增长点。适逢制定《“十二五”海洋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的良好机遇探讨我国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的发展,对于实施“科技兴海”战略、实现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1 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的内涵

2010年年初,国家海洋局局长孙志辉在《展望2010,撑起海洋战略新产业》的讲话中将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界定为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具有战略意义的新兴海洋产业,新资源开发利用的配套装备和基础设施,主要有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水淡化和海水综合利用业、海洋可再生能源产业、海洋装备业、深海产业等,同时指出要依靠海洋科技的进步加快发展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使其逐步成为海洋经济的新增长点。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应同时体现两层含义:“新兴的”和“战略性的”,两者缺一不可。“新兴的”是指有别于“传统的”,而“战略性的”是指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国家安全等重大问题以及抢占国际竞争制高点的问题。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的内涵和范围根据所处的时代特点和历史阶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同时要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具体国情相适应。因此,在21世纪的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的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主要是指能够体现国家的海洋战略意图,以海洋高新技术为首要特征,在海洋经济发展中具有广阔市场前景和巨大发展潜力,能够引领海洋经济发展方向,推动海洋产业结构升级和海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海洋新兴产业,具有全局性、长远性、导向性和动态性的特征。

2 我国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2.1 我国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发展的现状

近年来,海洋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地位显著提升,海洋事业的发展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国家“十一五”海洋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全国科技兴海规划纲要》、《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等一系列宏观政策的科学引导加速了海洋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据统计,2001年至2009年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为16.12%,远远高出同期国民生产总值的平均增长率[1]。2010年全国海洋生产总值38 439亿元,比上年增长12.8%。海洋生产总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9.7%。其中,海洋产业增加值22 370亿元,海洋相关产业增加值16 069亿元[2]。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呈现出迅猛的发展态势, 2001年至2008年我国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年均增速在20%以上。其中,以产业化程度较高的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水利用业以及运用海洋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海水电力业为代表,其2001年至2008年的产值递增情况如表1所示:

如表1所示,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水利用业以及运用海洋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海水电力业年产值呈逐年递增之势,其中以2007年至2008年间的增势最为明显。2008年,该三大产业年产值分别增至58.3、7.9和7.9亿元,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2009年,我国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水利用业以及海洋电力业继续其迅猛发展之势,产值同比分别增长12.6%、18.6%和25.2%,明显高于传统海洋产业,显示出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强劲的发展后劲。

2.2 我国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2.2.1 对发展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推动其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协调机制尽管国家海洋局已启动了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规划研究工作,但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还没得到充分认识,尚未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和支持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的良好环境,极大地减缓了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的发展速度。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的发展尚处于初期,产业发展虽然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但潜力没有被充分挖掘出来,想要实现蓬勃发展必须依靠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目前,由于受到旧体制的束缚,新兴海洋产业的发展缺乏协调,产业与沿海市地之间、产业与行业之间、产业与环境之间存在着矛盾,严重阻碍着海洋资源的合理配置[3]。因此,统筹考虑各种资源的综合开发和综合效益来协调相关资源开发与产业政策,形成支持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显得着实必要。

2.2.2 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的科技自主创新能力薄弱,科技成果转化率低

与其他海洋产业相比,海洋药物、海水综合利用和深海采矿等海洋产业对技术和资金,特别是对海洋高新技术的依赖性更大[4]。受国内科技发展水平的制约,我国海洋自主研发能力较弱,突出表现为技术与制造基础薄弱,相当一部分仍以与国外合作为主,缺乏自主创新;几家大型海洋装备制造企业主要生产低端产品,在设计、配套等核心技术上几乎是空白;关键元器件与材料国产化率低,配套设备缺乏稳定性等。另外,科技对海洋经济贡献率小,关键技术自给率和科技成果转化率低,部分领域的成果和专利转化率不足20%[5],许多关键技术尚处于研发试验阶段。以海洋能源开发技术为例,2006至2008年海洋能源开发技术研究科技课题一直处于试验发展阶段,而在科技服务、成果应用、应用和基础研究方面却始终是空白。

就科技专利而言,三年间在专利申请受理数百分比和专利授权数百分比徘徊在25%至45%之间,而拥有发明专利总数百分比却始终处于20%以下,即使是成绩最好的2007年也只有17.65%(见图1)。在海洋经济发展对海洋科技愈加依赖的趋势下,关键技术自给率和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现状很大程度上削弱了科技对于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的支撑作用,影响了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综合效益的发挥。

2.2.3 国家对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的资金投入不足,缺乏有效的融资机制

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是以高新技术为首要特征的新兴产业,技术研发和产业培育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发达国家强化科技管理,由政府直接出面领导海洋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工作,不断增加研究开发经费。日本、美国、法国在海洋科技研究开发上不惜投入重金,而且每年都以4%左右的速度增加[6],极大地推动了科技研发的进度和关键技术的突破。相比之下,我国与发达国家的海洋科研与经费

根据2007至2009年的《中国海洋统计年鉴》数据整理所得投入相差悬殊,缺乏对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研究与开发的长期资金投入机制,难以提供促使其蓬勃发展的物质保障。另外,国外的海洋油气勘探开发技术、先进海洋仪器的研制开发等主要以大型企业的投入为主,如英国在1994至1995年的海洋研发经费中,企业的投入占整个经费投入额的36%[7]。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高风险、高投入、回报周期长的特点,仅仅依靠政府资金投入远远满足不了其发展的需要,形成有效地社会融资机制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2.2.4 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的人才储备不足,高层次人才匮乏

从技术创新以及海洋产业的人才战略来看,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的人才短缺问题需要给予高度重视。随着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海洋产业的从业人数从2006年的1 006.7万人递增到2008年的1 097.0万人(如表2所示),海洋生物医药、海洋电力和海水利用的就业人数介于0.8-1.1万人之间,占各年度海洋产业就业总人数的不足1‰,表明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的现有人才缺乏,对实现其“十二五”期间的跨越式发展以及着眼于远期目标的可持续发展构成极大的威胁。

与之相对应的,在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人才储备不足的情况下,具备较强适应能力、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高层次人才也相对缺乏。这种状况从海洋生物医药业科技人员的职称与学历比较图(见图2)中可见一斑。

从海洋生物医药业科技人员的职称情况来看,2006至2008年拥有中、高级职称的海洋生物医药业科技人员比例数呈现稳中有升的良好态势。其中,虽然拥有高级职称的海洋生物医药业科技人员分别占21.15%、21.23%和22.75%,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但与拥有中级职称的海洋生物医药业科技人员比例数33.65%、33.02%和37.44%相比依然处于劣势。而从学历上看,这种劣势则更为明显:相对于26.44%、27.83%和27.49%的研究生比重而言,拥有博士学位的海洋生物医药业科技人员只占其中的1.92%、2.36%和2.37%,进一步说明了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高层次人才的匮乏,严重束缚了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的竞争力和创造力。

3 我国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发展对策

3.1 提高公众对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营造促进其发展的良好氛围建立政府、媒体、企业与公众相结合的宣传机制,使媒体宣传成为加强政府引导、推进企业行动、提高公众意识的有效途径。通过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络等途径广泛传播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的相关知识,使公众对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有所认识,对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业、海洋可再生能源业、海洋装备业、深海产业等产业发展状况有基本的了解,逐步认识到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对于海洋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对于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级海洋从业者来说,更要认识到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为海洋科技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和发展前景以及产业的壮大为海洋科技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和可靠的保障等更深层面的问题,更多关注影响海洋科技的成果转化、孵化、产业化等机制体制问题,以便更好的发挥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2 建立和完善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协调机制,形成支持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以国家海洋局启动的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规划为基准,本着高起点、高标准的原则,制定科学的海洋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在税收、财政、项目、招商引资等方面支持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发展,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基础设施、自主创新、生态环境保护、质量检测等体系,增加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信贷投放,推进海洋企业上市,促进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另外,我国海洋开发水平整体不高的现状致使政策调整任务较之于海洋发达国家来说更为艰巨。在实施科技兴海的历史机遇期,产业政策的协调对于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发展则更具有特殊意义。因此,成立专门机构管理和协调海洋科技的发展,负责相关政策之间的统筹和协调,不仅有利于政府的宏观管理, 更有利于高新技术的应用和产业化,在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发展过程中不断因势利导、把握方向,形成支持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以保证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有条不紊的发展壮大。

3.3 提高海洋科技的自主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开发区在《全国科技兴海规划纲要》的指引下,要重点鼓励和支持海洋技术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开发,围绕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的竞争能力和发展潜力,优先推动海洋关键技术成果的深度开发、集成创新和转化应用,鼓励发展海洋装备技术、海洋生物技术、海水利用技术、海洋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等促进海洋经济从资源依赖型向技术带动型转变;建立涉及海洋生物工程、海水综合利用、现代海洋装备等的海洋科技推广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团体、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和中介组织参与海洋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应用,支持海洋科技成果推广中介机构、培训机构、技术推广站的发展。到2015年,环渤海和长江三角洲地区,形成以中心城市为载体的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和服务平台,加快海洋科技成果的转化;要重点具有多方面的优势和有利条件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强化高新区的集聚辐射和带动作用,构建共同平台,推动科技金融,汇聚创新人才,推动二次创业,使高新区成为培育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的重要载体,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基地。

3.4 加大对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的资金投入,建立多渠道的有效的投融资体制要加大对前沿性、关键性、基础性和共性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把政府创新政策的着力点聚焦到研发的前端和推广应用上,充分利用好国家的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的政策,强化对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发展的引导,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创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同时,建立多渠道的有效的投融资体制,充分调动各种类型的资金投入到国家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形成国家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投资的良性循环。应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在加大政策投入的同时,放宽投资领域,改善投资环境,多途径、多方式广泛吸引信贷资金、企业和民间资本、外资等参与海洋开发,最大限度地融通全社会资金,建立多元化海洋投入机制。另外,还要加大投融资机制的灵活性,鼓励各地进行积极探索。如上海正在推出的临海产业孵化基地上,针对孵化期间的融资难问题,临港海洋高新基地设立了各种投资资金,包括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化风险投资基金等[8],有效地扩宽了融资渠道,为各地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借鉴。

3.5 着力培养和引进具备较强适应能力、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高层次人才,使其成为发展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的生力军对于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来说,能否抓住机遇实现跨越式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在重大专项实施过程和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的发展中,要大力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创新型人才,高度重视管理人才和创业型专业人才的培养,给那些勇于创新创业的人才创造良好的环境。突出抓好创新人才培养,加快培育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科技领军人物,深入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使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成为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平台。从技术创新角度,应积极引导掌握高新技术的专业人才向海洋装备、深海等技术密集型产业流动;从经济效益角度,则应着力培养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业的具备国际化视野的经营管理人才。另外,要建立适当的人才激励机制,重视海洋新能源科技人才的培养与储备,并通过创造吸引科技人才的企业氛围、有利于实现科技人才自身价值的研发环境以及适当的薪酬刺激等措施,激发各类人才的积极性,更好的投身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的发展建设中,成为发展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的生力军。

为了更好的适应新世纪海洋开发形势的需要,还应在产业发展机制的灵活性、灾害防抗能力以及加强国际合作等方面不断完善以加快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的发展。要抓住当前海洋经济发展的大好机遇,努力构建高素质、可持续发展的产业体系,扬长避短,努力克服制约因素和薄弱环节,以提高海洋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以发展海洋高新技术为重点,以建立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为保障,大力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再创新,在思想认识、产业重点、政策措施、保障条件等方面作出符合实际的战略和策略选择,有力推动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借以实现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发展我国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应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以《全国科技兴海规划纲要》、《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为依据,把发展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海洋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加强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规划研究,加强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关键技术和关键技术装备的攻关。坚持产业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市场开发与产业发展互相促进、近期收益与长期利益相结合的原则,以科技自主创新为重点,发挥海洋产业基础优势,挖掘环境资源优势,打造科技创新优势,争创先行领军优势,逐步推动我国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技术成果的产业化,阶段性的实现通过强化科技创新和示范试验使我国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总体上接近世界先进水平,显著提高对海洋经济的科技贡献率的近期目标以及关键技术和装备有重大的突破,国内已成熟的技术实现规模生产和应用,形成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技术创新体系,推进海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海洋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的中长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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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olicy Implication for the Development of New Marine Strategic Industries in China

ZHONG Wenwen GUO Peifang YU Yifa

(College of physical and Environmental Oceanography, Ocean University of China, Qingdao Shandong 266100, China)

海洋经济产业投资范文5

关键词:“海洋强省”;税收政策;海南

随着科技的发展,人类认识海洋、利用海洋的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升,海洋的价值逐渐被更多的国家所重视。海洋被称为“二十一世纪资源”。用“谁拥有海洋,谁就拥有经济发展的未来”这句话概括海洋经济的重要性一点也不为过。我国海域是比较辽阔的,大约有470万平方公里,海岸线将近1.8万公里,这也是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有利因素。在2016年我国海洋经济总生产值约70507亿元,是我国GDP的9.5%。党十也有提出关于建立“海洋强国”发展战略,并指明这是我国21世纪从海洋大国转变为海洋强国的关键时期。在我国大面积的海域中,海南省占据了210万平方公里,占据我国整个海域的44%。可以说海南是我国海域占地面积最大的,这一优势也为海南提供了丰富的海洋资源,为海南发展独特的海洋经济提供了条件[1]。

一、海南省海洋经济概况

2013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海洋强省的决定》,提出将“海洋强省”战略正式定为今后海南省经济发展的方向。根据海南自身独特的资源,建立特色的产业结构和发展规划,实现海南海洋生态文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和人才为海洋战略发展提供帮助,加强海洋经济的综合管理,加快海洋经济基础设备建设,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更多有利于的保障,促进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2015年海南整体海洋经济生产总值达到1050亿元,占海南省总生产总值的28%。从“十一五”之后,海南已逐渐建立了海洋交通行业、海洋旅游业、海洋油气行业、海洋渔业等经济产业,2011年这四大海洋产业增加值达到396亿元,是整个海南生产总值的64.7%。近几年,海洋经济的发展,海南海洋产业生产总值一直保持在15%的增长率,比我国GDP增长率还要高,同时海洋经济也为海南经济发展提供一定的帮助。在2013年,海南三大海洋产业比重是23.98∶19.4∶56.7,而且第三产业所占的比重非常大,海南产业结构也逐渐向着合理化发展海南海洋经济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海南酒店行业、交通产业、房地产等经济的发展,极大地刺激了消费者的需求,同时也促进了沿海经济的发展,在2011年,海南沿海地区的经济生产总值是全省的85%[1]。二、“海洋强省”战略下海南的税收政策海洋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税收政策的支持。税收政策能够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引导从业者理解政策导向,顺应行业发展,向着政府希望的方向发展。1、国家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海洋产业涉及到海洋渔业、交通运输业、旅游业、海洋新能源、海水利用、装备制造业、盐业、油气业、化工业、生物医药、等等,涵盖了海洋产业的第一、

二、三产业,主要相关的税种是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

涉及海洋经济的税收政策并没有专门的文件,主要分布在一些文件中,如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型企业、循环经济、环保企业发展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政策中,主要是降低税率、税收减免、税收扣除等优惠政策。我国涉及海洋经济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内容:对根据规定或是自制生产的本企业使用的设备固定资产,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对于符合规定的资源使用产品根据相应税收政策进行增值税减免。对于合格软件企业自主研发的产品,在销售时需要按照17%税率征收增值税,对于税负超过3%的,减少一定的税率。对于符合规定的加工业、种植和养殖业,可以给予一定的减税优惠。对于合格的生物制品行业普通纳税人,要征收6%增值税减少税率。企业如果使用有关科研和教学的进口设备,可免增值税和税收。对于油气行业在开采中消耗的成品油费用,将全额退还消费税。对于生产成品油行业在生产中消耗掉的所有自产成品油,给予消费税免征。对于合格小微型企业所得税,根据20%的税率减少企业所得税。对于企业开发的新产品、新工艺或是新技术消耗的开资,可以根据实际研发费用的50%抵扣当年应交的所得税,对于符合条线的企业可以享受扣除150%无形资产税收。对于符合规定的高新技术行业可以减少15%的所得税;对于新建立的软件企业实施“两免三减半”税收政策。对于合格的农、林、牧、渔产业实施免除所有税收政策。对于国家重点关注的公共设备和环保产业,在盈利年对企业所得税开始实施“三免三减半”政策。对于我国固有资产企业根据技术进步等因素,实施“缩短折旧或是加速折旧”政策。对于港口码头等地(如:堤岸、栈桥),实施免征土地税政策。[2]2、海南省的海洋税收政策目前,海南省没有专门出台关于海洋经济的税收政策,与海洋经济有关的税收政策分布于各种不同文件中,没有形成统一的体系。主要是关于企业所得税、关税、增值税和农业特产税的优惠政策。海南省海洋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内容:对于开发基础设施、农业、水利等企业,在经营期限15年内,从开始盈利年起,在第1年~第5年免所得税,在第6年~10年所得税减半。对于交通运输业和工业这类企业,经营有10年以上,从获利年开始,第1年~第2年免所得税,第3年~第5年所得税减半;如果是先进技术行业,在第6年~第8年所得税减半。对于农业或是工业这类生产性产业,根据规定满免所得税期后,如果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企业产品产值的70%以上,就根据减少10%的税率进行征收所得税。对于服务性行业,投资总额大于500万~2000万人民币,经营时间超过10年,从火力年开始,第1年免所得税,在第2、3年所得税减半。对于海外投资行业取得的利润,可以从企业外汇款中向境外自由汇款,免缴汇出额所得税。境外投资者在海南企业获得了利润,在进行投资期限不能少于5年。如果投资的是海南农业、基础设施、先进技术、出口产品等企业中,将退还所有投资缴纳的所得税。投资者在海南获得的利润可以自由支配。汇往其他境内的利润,从获利年起到第10年不在缴纳所得税。经过本省高新科技委员会认定的高新新办企业,在企业享受免税时期满后,还可以给与予3年所得税减半。企业在研发中支出的费用,可以按照实际纳入成本,年增长10%以上的,根据实际发生额的50%减免所得税。对于一些事业单位、个体商户、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给予新技术研究经费资助,经税务和财政审核后,将其当年所有资助支出全额在所得税中扣除。如果所得税不足,不能结转抵扣。对于企业引进的科学技术、设备、样品等,需要经过省科技部门认可,可向国家申请免征关税。对于码头、渔港、水产品批发市场等基础建设,还有一些水产品加工、海洋科技等先进技术和设备等,必须要符合国家规定,并减免税收和进口增值税。农副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开发荒地、荒山、荒滩创办的农业生产基地,自有收入时起,第1年免征农业特产税,第2年减半征收农业特产税,从第3年起全额征收农业特产税[3]。

三、海南省的海洋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海洋经济的发展需要从长计议,很多产业具有较大的风险或较强的技术性,需要从政策方面给与大力支持。目前,海南省关于海洋经济的税收政策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有以下问题:第一,没有形成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来服务海洋产业的发展。企业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分布于不同的文件中,如果能够形成一个全面、系统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企业就能够全面把握政策,合理使用优惠政策实现利益最大化;第二,税收优惠政策大多是直接的税收优惠形式,而间接的税收优惠很少。直接的税收优惠很难对投资规模大、经营周期长的企业形成有力的支持,尤其是先造船业、港口建设、油气开采这样的企业;第三,适合海南海洋经济发展的区域性优惠政策效应不大。近年来,国务院相继审批成立了山东、浙江、广东、福建等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各地区都有相应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海南省作为最大的经济特区,特殊的区域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离岛免税政策,其他方面的政策效应显现比较小,需要争取更多的适合本地区的优惠政策;第四,在吸引高层次人才和鼓励海洋科技创新方面,税收政策没有发挥足够的作用。海南的海洋经济发展需要引进高科技人才,税收政策应予以相应的支持,企业的科技创新也需要政策支持,但海南的税收优惠政策力度还不够,没有形成足够的吸引力;第五,没有充分发挥资源税的征收作用,不利于资源保护。海南所拥有的渔业资源、油气资源和矿产资源很丰富,而目前资源税税率不高,征收范围较窄,优势资源税并未形成政府的财政收入,而且很多资源被浪费。

四、海南“海洋强省”战略下的税收政策分析

与其他省市相比,海南发展海洋经济有其特殊性。很多海洋大省有雄厚的工业基础作为支撑,而这是海南所缺乏的,因此,海南省发展海洋经济必然需要走一条与众不同的道路。首先应当认识到海南省海洋经济着重发展的产业,才能够根据需要制定相应的税收政策。制定的税收政策也应当相应有所倾斜。其次,应当重视海洋的可持续发展,海洋环境遭到破坏,尤其是不可逆的破坏,海洋经济也就无从谈起。所以,税收政策也应当发挥调节作用。

1、制定完善的税收优惠体系,引导和鼓励企业参与海洋经济建设

首先,重点支持优势产业优先发展。对海南省资源的特殊性,可以重点发展海洋渔业、旅游业、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和能源开采业。对海洋渔业的税收政策方面,对加工程度不同的农产品按不同税率征收;对旅游业税收政策方面,对新建的大型游乐场、星级酒店等旅游设施应给予税收优惠,对新兴旅游业采取鼓励性税收;对海洋高新技术产业的税收政策方面,对建设周期长、投资较大且回收期长的高端海洋产业(如:仓储物流),开发项目(如:海水综合利用、海洋生物制药)以及国家鼓励优先发展的海洋产业领域项目,制定较长时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其次,支持利用海洋经济的特定区域发展。根据海南省建立的离岛免税政策,并结合国内外相关离岛免税政策,对发展较好的地区实施放宽政策;根据海洋经济中重点发展的区域,结合经济特区实施的免税扶持政策,根据15%税率减少所得税。

2、支持鼓励海洋经济的相关行业发展

海洋经济的发展需要很多相关行业的发展,包括港口码头的建设、水利电力设施的建设、企业科研创新的成果转化等各方面的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应当能够覆盖多行业、多角度,从各方面给予相关行业优惠政策,鼓励这些行业的发展,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另外,人才是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对海洋人才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鼓励人才科研创新,对科研取得的收入实行应纳所得税税额减征政策。

3、实行以间接为主,直接为辅的税收优惠方式

随着税收政策的不断完善,很多国家已经开始有直接优惠税收到间接优惠政策发展,海洋经济税收政策也应该借鉴一下。根据这样一个收税原则,实现间接收税为主,直接为辅的海洋经济税收优惠政策,这样对建设周期长、风险高且利润低的企业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同时能够刺激各企业的发展,从而实现企业建设的现代化步伐,加快高新技术的发展。通过税前扣除、投资税收抵免、加速折旧、延迟纳税、亏损结转等间接优惠政策促进投资不断增长和产业结构日趋优化。

4、加快绿色税制建设,促进沿海合理开发

首先,建立有效的限制性税收政策。扩大税收范围,比如对一些排放污水、废物、有毒有害物泄漏较多的企业实施税收等,对破坏环境的行为或结果进行限制。其次,完善鼓励性税收制度。对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的产业实行轻税或减免税,或者是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对环保产业发展及科技推广应用予以支持。再次,加大税收扶持力度,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政府可以运用降低税率、加速折旧、免税期、亏损弥补等税收优惠措施鼓励太阳能、风能、水能、潮汐、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企业的研发与投资。

5、在现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发挥税收对产业的引导作用

税收优惠政策的重心在于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功能,更好地推动生产要素的重组和集聚,促进战略产业集群的发展与壮大。要在现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发挥税收针对给各企业发展的引导作用,建立减免退税、投资抵税、税前扣除等多种收税政策,促进行业生产要素的发展,同时鼓励企业创新科技的发展,提升产业层次和综合竞争力。税收政策的设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设计税收政策之前应作充分的调研,分析税收优惠政策的利弊,做到效率与公平并存。制定政策时尤其要注意对环境的保护,只有环境得到了保护,税收政策才得以持续使用。另外,要避免政策被乱用,扰乱正常的税收秩序和税收政策与其他政策的协调配合,共同促进海洋经济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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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经济产业投资范文6

在日前召开的全省实施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工作会议上,省委、省政府组织制定编写的《关于充分发挥海洋资源优势努力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及发展海洋经济的5个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终于“问世”。

统计发现,全省海洋经济生产总值超1.1万亿元的初步发展目标在5个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有了明确的分解,而珠海单列的投资项目有14个,总投资达1194.6亿元。由此,珠海海洋经济也迎来了新机遇。

“发展海洋经济,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们推进‘蓝色珠海、科学崛起’的重要战略支撑。”珠海市委副书记、市长何宁卡透露,珠海将以“科学发展走新路、‘十二五’崛起看珠海”为总揽,构筑“两带六区”海洋产业空间格局,到2015年实现海洋产业总产值1000亿元、增加值500亿元。

解释“两带六区”海洋产业格局

两大海洋产业集聚带为:以磨刀门出海口为界,将珠海划分为除海岛群外的东西两大海洋岸带,打造东部沿海旅游、信息及高新技术产业、渔业产业集聚带;西部以 区为龙头的临港工业、航空产业、物流业及旅游业集聚带。将全市海岛划为城区沿海岛群(含横琴、淇澳等)、高栏岛群(含高栏、荷包等)、桂山岛群(桂山、大蜘洲等)、万山群岛(大小万山、东澳、黄茅等)、外伶仃岛群岛(外伶仃岛、三门列岛等)、担杆群岛(担杆列岛、佳蓬列岛)六大片区,依托各自的优势资源和错位发展。

据介绍,珠海将加快横琴新区建设,重点建设高栏港临海先进制造业基地、三灶航空产业基地,推进万山群岛休闲度假区建设,抢抓珠海经济发展的制高点和主导权,以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为核心,以构建粤港澳海洋经济圈为手段,打造海洋经济强市,到2015年实现海洋产业总产值1000亿元、增加值500亿元。

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顺利实现珠海海洋经济2015年的“五区战略”,珠海力图抓规划、抓布局、抓合作、抓生态、抓整合,引领珠海抢搭“蓝色经济快船”。

解读千亿资金投向海洋经济

观察发现,5个实施方案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均突出了重大工程建设的带动作用。据了解,5个实施方案共提出177个重点建设项目,总投资超过1万亿元,主要以企业投资和社会资金为主。

据粗略统计,《广东省发展临海工业实施方案》中提出的项目投资额占到七成以上居首位,其中单列的珠海投资项目有6项,总投资达731.3亿元。《广东省发展滨海旅游业实施方案》提出的项目投资额占比将达一成以上居次席,其中单列的珠海投资项目有6项,总投资达461亿元。《广东省海洋生态保护实施方案》、《广东省发展海洋新兴产业及海洋科技实施方案》中,单列的珠海投资项目各1项,总投资2.3亿元。

此外,在一些其它项目中,珠海也有份参与,如珠海、湛江海上风电项目,总投资为73亿元,至2015年完成投资。

动向“珠海元素”成海洋强省重要力量

刚刚出台的《决定》纳入了众多珠海元素,对珠海开发利用海洋提出深入要求,而横琴和高栏港成为全省海洋经济的“热点”。这些利好政策表明,珠海海洋经济成为广东打造海洋强省的重要力量。

《决定》提出,加快建设中海油珠海深水设施制造基地,建立国际一流的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综合体系。新能源的开发也被列为重点,支持万山群岛等地发展海上风电,在万山群岛等地建立波浪能试验基地和海岛海洋能独立电力系统示范工程。推进建设海水淡化示范工程,支持万山群岛等地开展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示范试点工作。

《决定》要求,努力抓好“六湾区一半岛”区域发展,珠江三角洲海洋经济优化发展区加快推进珠海横琴等重点区域建设,加快高栏港等现代海洋产业集聚区和临海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以南沙、前海、横琴为重点,培育发展海洋信息、航运交易、金融保险等现代海洋服务业,且充分利用粤港澳现有合作政策,加大三地与港澳地区的海洋开发合作力度。

建议善用特区立法打造海钓品牌

在“蓝色珠海,科学崛起”的背景下,如何做强海洋经济已经在珠海引发持续的关注和讨论。日前,民盟珠海市委员会在2012珠海市各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暑期座谈会上建议,珠海可设海洋恢复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加强自然鱼礁及人工鱼礁的保护和管理,扶持“海洋放牧式增养殖”方式项目和适合本海区的底播养殖项目。

同时,善用特区立法权,为游艇、垂钓船的进入特别是港澳游艇、国际商船、油轮等建立新的管理方式。建议从万山区划定海域优先开展海上垂钓试点工作,创新建立摩托艇或海钓艇准入机制,条件成熟可在整个万山区海域全面推开。另外,珠海每年还可举办全国海钓锦标赛,带动海岛旅游和海钓产业的发展。

海洋经济产业投资范文7

1陆海统筹的内涵及提出的背景

所谓陆海统筹就是指把陆地与海洋作为一个整体,统一筹划陆地与海洋两大系统的资源利用、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生态安全和区域政策,实行资源要素统筹配置、优势产业统筹培育、基础设施统筹建设、生态环境统筹整治,推动海洋经济加快发展,带动内陆腹地开发开放。因此,陆海统筹的“陆”不仅是指沿海地带、沿海地区,也包括沿海腹地,陆海统筹的“海”不仅是指领海,也包括大陆架和经济专属区,陆海统筹的“统筹”就是统一筹划的意思。纵观世界主要海洋国家,无一例外地都把目光投向海洋,关注海洋经济发展。一些主要沿海国家将“陆海统筹的海洋战略”提升为“国家战略”,如日本提出将海洋纳入国家大战略和全球视野;韩国、澳大利亚提出以发展海洋产业为核心,实现海洋经济发展战略;美国、俄罗斯提出以海洋经济和海洋安全为核心的海洋战略。爱尔兰、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很多国家都先后海洋经济发展报告,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的第一个关于海洋的决定就是要“发展海洋经济,保证美国在海洋经济领域占有领先地位”,同时,为保证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还要求美国政府尽快制定“海洋空间发展规划”。日本经济发展的显著特点,就是陆海统筹,它以沿海港口为依托,以拓宽经济腹地范围为基础,海洋产业与陆地原有产业连为一体,大陆经济成为海洋经济的腹地,海洋经济成为大陆经济的延伸。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利用海洋资源与港口优势,通过港口这个接口建立园区来发展城市,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并取得了巨大成功。正如国际海洋理事会执行董事长所说的:“海洋经济就等于是全球经济,因为海洋经济活动不是孤立的,海洋中的任何活动都会对其他区域产生重大影响”。

我国是陆海兼备的国家。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关条款的规定,属于我国拥有和管辖的领海、大陆架、专属经济区的总面积约300万km2,海洋国土相当于陆地国土的1/3。但由于历史沿袭下来“重陆轻海”思想的影响,我国陆海发展是各自为政,在资源开发、环境保护、产业发展、战略政策制定等方面均表现为“陆海二元”的趋势,没有海洋国土意识,缺乏推进陆海整体发展的战略思想或战略思维,致使我国海洋经济发展滞后于陆域经济发展,也滞后于其他陆海兼备的发达国家。为此,不少海洋经济的学者专家广泛呼吁,建议国家把“海陆统筹”作为国家发展战略写入“十二五发展规划”。总书记在2007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在做好陆地规划的同时,要增强海洋意识,做好海洋规划,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各项基础工作,从政策和资金上扶持海洋经济发展”。首次倡导将海洋发展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2010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全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在“海洋经济”章节部分明确提出了“坚持陆海统筹”,这也标志着我国在战略决策思维上由传统大陆国家向陆海兼备国家转型。

2江苏海洋经济的发展现状与特点

陆海兼备、滨江临海是江苏典型的地缘优势,也是江苏经济发展的潜力和希望所在。随着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实施,江苏沿海地区,尤其是海洋经济面临着大发展的机遇。尽管“十一五”期间,江苏海洋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全省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26.55%,远高于同期全省GDP增长速度。但是,纵观我国东部沿海地区,江苏沿海地区的发展仍滞后于周边省市的发展,尤其是海洋经济的发展仍没有走出传统的发展模式和发展路径,“陆地”与“海洋”之间、“沿海”与“腹地”之间、“沿海”与“沿江”之间没有形成强有力的互动关系,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着江苏区域均衡发展,形成了纵向比发展迅速、横向比发展滞后的江苏海洋经济的现状特征。

2.1纵向对比:江苏海洋经济发展迅速,潜力巨大

2.1.1陆海统筹发展的态势初步形成

借助江苏沿海地区发展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战略机遇,全省各地尤其是沿海3市抢抓发展机遇,以产业链为纽带,逐步实现“陆”与“海”的有机结合,开始打造以沿海为纵轴,以沿江为横轴的“L”型海洋产业带。一批适宜临海发展的高端产业向沿海集聚,一批海洋产业的产业链向内陆腹地延伸,形成了以沿海港口群、沿海高速公路、通榆河等主要交通通道为依托的汽车、船舶、新能源、新材料和新医药等优势临港产业,港口、港城和临港产业联动发展已见成效;形成了以沿江港口群、长江深水岸线为依托的海洋交通运输、海洋船舶、海洋工程装备等海洋优势产业;依托沿海腹地的科教技术优势,一批优质海洋科教资源向沿海地带转移。南通中远船务海洋工程研发中心、南通船舶海洋工程基地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授牌,华锐国家海上风电技术装备研发中心也落户盐城,省内一批高校和科研院所相继在沿海地区成立研究机构,陆海统筹发展的态势初步形成。

2.1.2海洋经济规模逐渐扩大

“十一五”期间,江苏海洋生产总值逐年上升。2010年江苏省海洋生产总值初步估算为3241亿元,是2006年1287亿元的2.5倍,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速达到26.55%,高于同期全国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速,尤其是2009年江苏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以后,海洋生产总值增长幅度很大,较为强劲的增长态势为今后海洋经济发展与建设奠定重要基础。

2.1.3四大主要海洋产业增长势头良好

江苏主要海洋产业包括统计数据中12个主要海洋产业中的10个产业,其中海洋油气业和海洋矿业目前是空白。而10个海洋产业中,江苏省以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船舶制造业、滨海旅游业和海洋渔业等4个产业为主要海洋支柱产业,“十一五”期间,4个支柱产业一直占江苏海洋产业总量的70%左右。

2.1.4海洋产业结构不断优化#p#分页标题#e#

2000年以前,江苏海洋产业处于起步阶段,主要是从事养殖、捕捞等传统海洋经济生产,在经济总量中所占比重也很小。进入新世纪以来,江苏海洋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海洋第一产业比重开始下降,海洋第二产业的比重快速上升。海洋渔业占生产总值比重由2006年的30%下降到2010年的14%,而海洋船舶工业由2006年的16%上升为2010年的49%。与发展飞速的船舶工业比较而言,虽然滨海旅游业发展势头良好,但所占比重由2006年27%下降为2010年19%。

2.1.5海洋经济对沿海地区经济的贡献逐年提升

“十一五”期间,江苏海洋产业总产值占全省GDP的比重一直处于上升趋势,表明海洋经济在江苏省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在逐步增强,海洋经济对沿海市县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相当明显。2006年,江苏沿海3市海洋生产总值占其GDP比重的28.8%,到2010年上升47.27%,尤其是2009年江苏沿海开发实施后,主要海洋产业总产值占沿海市县区域经济的比重增长较快。2010年在南通、连云港、盐城3个沿海地级市的经济发展中,47.27%来自于海洋产业。

2.2横向对比:江苏海洋经济发展差距明显,任务艰巨

2.2.1江苏海洋经济相对滞后

“十一五”期间,江苏作为全国经济强省,其GDP基本处于全国第二的位置,落后于广东省,领先于浙江省,小幅领先于山东省。但海洋生产总值,江苏只占全国的第六位,与江苏省的GDP地位不相吻合。江苏与广东的差距就在于海洋经济的差距,山东与江苏的差距也在于山东的海洋经济优势。而与江苏经济在全国地位极不协调的是江苏海洋经济严重滞后。2006年,江苏海洋生产总值占全省GDP比重的5.92%,到2010年上升7.82%,而全国沿海地区海洋生产总值占GDP比重为2006年8.46%,2010年9.66%,江苏海洋生产总值占GDP比重一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2.2江苏海洋经济总量远低于海洋强省

2009年,江苏完成海洋生产总值2717.4亿元,而山东、浙江和广东分别完成5820亿元、3392.6亿元和6661亿元,江苏仅为山东的46%,浙江的80%和广东的40%。江苏海洋生产总值占GDP的比重仅为7.9%,远低于山东、浙江和广东的17.2%、14.8%和16.9%。山东、浙江和广东相继成为全国蓝色经济试点,这将进一步促进这3个省份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江苏必须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才能保持经济强省地位不动摇。

2.2.3江苏海洋产业结构滞后于海洋强省

2009年,江苏海洋产业构成中主要海洋产业占41.6%,海洋科研教育管理服务业占14.8%,海洋相关产业占43.6%。而山东海洋相关产业占45%,科教服务业占16.5%,主要海洋产业占38.5%。广东海洋科教服务占到28.9%,海洋相关产业占36.6%,主要海洋产业占34.6%。浙江海洋科教服务占17.7%,海洋相关产业占42.9%,主要海洋产业占39.4%。分析可以看出,江苏海洋科教服务业的比重最小,海洋经济结构还有待进一步调整和优化。

3江苏实施陆海统筹的条件及优势分析

3.1江苏实施陆海统筹的条件分析

3.1.1区位优势突出

江苏沿海北连环渤海经济圈,南接长江三角洲,北部有新亚欧大陆桥东桥头堡连云港,是中西部地区最便捷、最经济的出海口岸,沟通中西部,促进东中西协调发展的重要枢纽,也是陇海兰新线地区出海通道的战略要冲。东与日本、韩国隔海相望,南部沿海与长江相连,具有江海兼具的独特优势。因此,战略地位重要。随着苏通大桥、沪崇苏过江通道、宁启铁路、新长铁路、连云港-盐城-上海铁路等的建成,江苏沿海地区与上海、苏南以及浙江、福建等地的联系更加快捷,为江苏沿海地区实现与长江三角洲的融合,也为整个东部沿海地区区域一体化提供了可能。

3.1.2海洋资源丰富

江苏省海岸线长为954km,管辖海域面积为3.75万km2,一线海堤外的海涂面积50万hm2,占全国海涂面积的1/4。由于淤泥质海岸和辐射沙洲内缘等复杂条件下建港技术取得重大突破,条件较好的海港港址有14处。近海浮游植物种类繁多,拥有海州湾渔场、吕四渔场、长江口渔场和大沙渔场。沿海风功率密度较大,而强台风出现频率较小,适合建设大规模海上风电场,同时,潮汐能、波浪能等海洋能也十分丰富。沿海拥有亚洲大陆边缘最大的海岸湿地和独特的辐射状沙洲,设有两个部级珍稀动物自然保护区和两个部级海洋特别保护区,花果山、狼山、范公堤等自然景观遍布沿海各地,滨海旅游资源开发潜力巨大。

3.1.3科教优势明显

江苏是教育大省,高等教育占据全国“四个第一”:2010年,有普通高校150所,居全国第一;有在校本专科生164.9万人,居全国第一;预计毕业生数48.8万人,居全国第一;教职工数15.9万人,居全国第一。江苏也是科技大省。2010年江苏省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4%,全年申请专利23.6万件,占全国总量的14.4%。2010年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基金项目158项,总投入12.7亿元。全社会研究与发展活动经费84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2.1%,约占全国全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1/10。全省科研活动人员68万人,其中研发人员38万人。全省拥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98人。各类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6300个。因此,江苏的教育和科技优势明显,提供了江苏省陆海统筹的坚实的基础。江苏海洋科技与教育也具有较强优势。2009年,江苏海洋科研机构从业人员数2902人,仅次于山东,位居全国沿海第二位,而培养海洋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人数7475人,也仅次于山东,位居全国沿海第二位。

3.1.4陆地经济实力雄厚

江苏经济一直位居全国前列,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领头羊。改革开放以来,江苏创造了举世闻名的苏南经济发展模式,并且年均国内生产总值以两位数的速度迅速增长,远高于全国平均发展水平,江苏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因此得到了大幅提高,江苏经济发展也为国家GDP的增加作出了突出贡献。“十一五”期间,GDP总量一直名列全国前三,人均GDP增速12.4%以上。2010年,江苏省实现生产总值40903.3亿元,比上年增长12.6%,位居全国第二,约占全国的1/10;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079.86亿元,位居全国第二;城镇固定资产投资17418.94亿元,全国第二;房地产开发投资4301.85元,位居全国第一;粮食产量3235.10万t,位居全国第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482.32亿元,位居全国第三;进出口总额4657.93亿元,位居全国第二。从上面可以看出,2010年江苏的各项数据都名列全国前列,显示了江苏陆地经济实力的雄厚。#p#分页标题#e#

3.2江苏实施陆海统筹,构建海洋经济优势分析

江苏陆海统筹具有突出的区位特色、丰富的海洋资源、明显的科教优势和雄厚的陆地经济等基础条件,要立足沿海地区,面向全省,统筹陆海,联动江海,实现资源要素统筹配置、优势产业统筹培育、基础设施统筹建设、生态环境统筹整治,要着力培育海洋高端制造业、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新能源产业成为江苏新兴优势海洋产业,着力发展海洋大型船舶制造、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和海洋旅游业成为江苏海洋经济的强势产业,形成江苏海洋经济的优势,促进江苏区域均衡发展。

3.2.1培育海洋新兴优势产业

(1)依托现有船舶制造业的优势,大力推进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发展,培育形成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现代化技术水平的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集群。(2)依托太阳能和风能资源优势,做强光伏、风电等两大新兴产业,延伸产业链,同时加大核电和生物质能两大低碳新能源的开发力度,积极开发和利用潮汐能,为今后新能源发展和低碳经济发展提供强力支撑。(3)江苏沿海生物资源丰富,要追踪国际生物技术发展趋势,采用基因工程、生化工程、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和现代合成技术,加快发展高附加值的海洋生物医药新产品,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的产业化,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海洋生物医药产业。海洋新兴优势产业要做大、作响、做实,实现倍增发展。

3.2.2提升传统优势产业

海洋传统专业要围绕转型升级,推进传统海洋产业集团化、国际化、高端化发展的步伐。①做强传统海洋渔业,大力发展现代渔业和远洋捕捞业,形成以渔业为核心,包括捕捞和养殖、渔船修造、渔港建设、渔具和仪器制造、渔业物资供应、育种、饲料生产、药品生产及水产品加工、零售和休闲渔业等多个环节的多元化产业体系。②江苏已成为我国船舶配套业发展最密集的地区之一,要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产业集聚度,提高本土装船率和配套率,推进建设部级船舶出口基地,建成国际上具有较强影响、国内处于领先地位、核心竞争力突出的船舶产业体系。③积极发展高端海洋旅游业,推进旅游产业整体上档升级,大力发展海洋文化旅游,建设滨海旅游休闲基地,要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融入国内发达旅游经济圈和东北亚特色旅游文化圈。④要积极推进海洋交通运输业转型升级,加快打造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完善的世界级港口群。海洋传统优势产业要做强、做精、做长,实现转型升级发展。

4坚持陆海统筹,构建江苏海洋经济优势的举措

4.1增强海洋意识

4.1.1坚持科学发展观

要实现4个思想转变:从单一的陆域空间转变为陆海一体的空间思想;从追求陆域经济效益的大陆经济思想转变成多层次、陆海统筹发展的现代海洋经济思想;从片面追求海洋经济效益转变为发展海洋经济与海洋生态建设并举的思想;从单纯发展海洋经济转变为海洋经济与海洋科技并举的思想。要从省级层面开始,树立海洋国土意识、陆海统筹意识和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意识,建立陆海统筹的长效机制。

4.1.2加强宣传教育

由于受“重陆轻海”的传统思想影响,江苏经济重心长期以来都在苏南,忽视了江苏沿海地区的发展,海洋意识薄弱。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海洋宣传与教育活动,增强海洋资源合理利用意识,引导全社会树立关注海洋、热爱海洋、科学利用海洋资源的理念。要形成政府部门重视海洋,制订建设海洋强省的专项规划,包括战略性长远规划和近期启动工程,以及战略性措施;科研工作者勇于投身于探索海洋、研究海洋的科学、开发海洋的技术,在海洋领域建功立业;企业家抓住机遇,开发海洋,开拓海洋国际市场;公众努力加深认识海洋,保护海洋,享受海洋恩惠的全民海洋意识,促进海洋经济发展。

4.1.3弘扬海洋文化

要加强海洋知识的科普工作,加大海洋文化传播、宣传力度,可以增加教科书中有关海洋和海洋文化的知识篇幅,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中,开辟更多的新闻信息、专题专栏,安排更多时间播出等。要大力发展海洋文化博览业、旅游业和生态业,举办一些海洋博览会、海洋艺术节、海洋旅游节,建设集海洋文化观光、体验、环保于一体的主题公园等。要加强海洋文化的科学研究工作,加大国内外学术交流和互动发展力度,形成有江苏特色的海洋文化知识理论体系和研究传播普及机制。

4.2坚持陆海统筹,优化海洋开发空间布局

4.2.1科学的战略定位是实施陆海统筹的前提

江苏沿海开发承载着统筹苏南与苏北、统筹整个东南沿海、统筹东中西部、统筹沿海与腹地及面向东北亚经济区等重要使命。江苏沿海在苏北,苏北发展关键在沿海。要把陆海统筹发展作为苏北发展的重要战略,进一步放大沿海开发对苏北发展的作用。要发挥江苏省沿江苏南地区经济发达的优势,加大南北共建力度,促进生产要素向沿海、苏北集聚,向“L”形海洋经济带集聚。要发挥沟通沿海与苏北腹地的便捷交通网络在转移生产要素上的积极作用,发挥南通“靠江”“靠海”“靠上海”的区位优势,盐城的广阔滩涂和湿地的资源优势和连云港的“东方桥头堡”和“东中西合作示范区”的战略优势,把这些战略优势转变为现实优势、产业优势、经济优势,从而辐射和带动整个苏北地区的大发展,形成开发海洋、发展沿海、联动全省的局面。

4.2.2形成海洋经济空间布局是实施陆海统筹的重点

要按江苏省“十二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的要求,坚持陆海统筹、江海联动,优化海洋产业布局,着力构建“一带三区多节点”的海洋经济空间布局。“一带”是指由江苏沿海与沿江构成的“L”形特色海洋经济带。要充分考虑沿海地带、近海及远海区域的统筹发展,做到内延外展,内向陆地更加高效集约,外向深海更加生态环保,形成“泛蓝”的涉海产业、“浅蓝”的临海产业、“深蓝”的海洋产业互补的海洋经济带。“三区”是以连云港、盐城和南通3个中心城市为核心的江苏北部海洋经济区、中部海洋经济区和南部海洋经济区。“多节点”是选择沿海地区重要临港城镇作为培育和建设对象,对海洋经济起重要支持作用。要坚持海洋经济与城市化互动发展,通过大力度的区域调整和增强产业吸附力,做大做强3个沿海中心城市和沿海地带的中小城镇,使陆域的资本、技术、信息、服务等要素向海洋流动配置,发展和提升海洋经济,而海洋经济的发展,又会带来城市功能的进一步提升和陆域经济的发展,形成海洋经济与城市化的双向互动发展。#p#分页标题#e#

4.2.3探索推进陆海统筹的新方法是创新发展的动力

进入21世纪,海洋经济发展出现加速趋势,它作为高科技含量、高成长性产业,相关性、贡献度和带动力不断增大。要重新认识海洋开发和沿海发展的新形势、新内涵,坚持陆海统筹发展,促进江苏沿海开发建设上台阶。要妥善处理省、市、县三级政府在滩涂围垦的利益关系,省级层面要逐步放权放利,充分调动各级政府滩涂围垦积极性。要设立滩涂围垦综合开发试验区,享受省级开发区待遇。沿海盐田的转型已是势在必行,要创新沿海盐田的开发与利用机制,统筹盐田与所在县区的发展。要研究制定引导和扶持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已出台的优惠政策要抓落实,未出台的优惠政策要尽快出台。要加快设立沿海产业基金,组建沿海发展银行,加快区域性投融资平台的建设,鼓励民间资本依法平等参与海洋经济开发。

4.3大力推进海洋载体建设

要坚持传统海洋经济转型升级、新兴海洋经济倍增发展的战略,紧紧抓住空间载体、产业载体、港口载体及项目载体等4个方面的载体建设,大力发展海洋产业。

4.3.1传统海洋经济要转型升级

目前,江苏传统海洋产业仍以粗放式生产为主,产业结构“同质化”“低度化”现象严重。而海洋产业的发展是海洋经济发展的关键和核心。要紧紧围绕“L”形海洋经济带和“一带三区多节点”的空间布局,采取政策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引导相关产业向沿海地区集聚,壮大和培育海洋经济优势。要强力推进传统海洋产业集团化、国际化、高端化发展的步伐,把传统海洋产业链“做粗”“做长”。要通过技术研发、资金保障、政策倾斜、市场培育等手段,全力培育壮大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海洋新能源产业、海洋生物医药产业、海水综合利用和现代海洋商务服务业等新兴产业,把新兴海洋产业“做大”“做响”。

4.3.2载体建设是构建海洋经济优势的重点

要加强包括陆海统筹的空间载体、产业载体、港口载体和项目载体的建设,推进海洋经济的发展。空间载体就是指海岸带综合管理。海岸带是陆海统筹最为活跃、最为重要的区域,其开发和利用要通过规划、立法、执法和行政监督,对海岸带的空间、资源、生态环境及其开发利用的协调和监督管理,以达到海岸带的可持续利用。产业载体建设就是指海洋产业园区的建设。海洋产业园是实现孵化海洋高新技术成果、培育海洋高新技术企业、造就海洋产业家和专门人才、创造海洋经济聚集的重要区域。要制订出内陆地区海洋产业联动发展示范基地建设方案,使沿海与内陆融合发展;要制定相应的引导政策,加快提高园区、企业载体集聚功能和资源要素配置效率,促进传统海洋产业和新兴海洋产业的集聚。港口载体建设就是指临港经济区的建设。临港经济区是陆域要素与海域要素配置最为活动的地区,也是实施陆海统筹发展的重点。要重点建设海洋产业集聚平台、港口物流平台、科技创新平台、海洋对外开放平台和海洋开发投融资平台等,逐步形成临港工业及物流业发达、综合运输体系和港航设施完善、腹地经济广阔、产业发展配套、港口运行机制协调的开放型港口经济体系。项目载体建设就是要推进重点工程项目。要重点建设六大海洋开发工程项目,包括:滩涂资源开发工程项目、港口群建设工程项目、海岛开发工程项目、滨海旅游城市建设工程项目、海洋资源深度开发工程项目、海洋生态环境工程项目。

4.4建立海洋科技创新体系

4.4.1构建海洋科技创新体系是转变海洋经济增长方式的关键

虽然江苏既是科教大省,也是科教强省,但高校及科研院所大多集中在南京等地,离地处苏北的江苏沿海距离较远,且对海洋经济的聚焦度不够,没有形成合力。因此,科教优势对海洋的支撑作用不强。要加大海洋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整合全省海洋科研优势,形成海洋科研的合力,培植海洋产业的知名品牌和龙头企业。要推动沿海3市高校结合自身优势和市场需求,合理调整、完善海洋学科设置,支持海洋重点实验室、优势专业建设。要整合全省海洋科技力量,增强海洋科技的聚焦度。要积极开展海洋教育国际合作交流,支持高校与国内外知名院校及科研机构建立海洋开发合作院校、联合实验室和研究所,并在南通、盐城、连云港等沿海3市,培育一批高水平的海洋工程技术中心和产业化示范基地,打造2~3个海洋科技示范园区,推动一批重大海洋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增强海洋产业自主创新的综合实力,为江苏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4.4.2建设创新平台是增强海洋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基础

要根据系统集成、优化配置、开放共享、机制创新的原则,组织协调省内海洋科技资源,整合国家海洋局(江苏)海涂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南通)、江苏省(连云港)沿海港口工程设计研究院、江苏省(南通)海洋工程与装备研究院、江苏省(盐城)海上风电研究院、江苏(盐城)沿海开发研究院等一批部级、省级海洋科技创新平台,使其成为为科研开发和产业化提供基础条件和公共服务、引领全省海洋科技创新的重要平台。

4.5完善要素投入保障体系

4.5.1理顺海洋经济综合管理体制

要健全省海洋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海洋经济发展重大决策,督促落实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省有关部门结合职能分工,密切部门协作,加强对海洋经济的支持和指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相互协调配合,积极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体系,增强江苏沿海地区对科技、资金、人才等产业要素的吸引力。

4.5.2健全海洋科技投入保障体系

要进一步加大政府对海洋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安排海洋科技创新专项经费,用于海洋科技创新载体和平台建设、对经济社会带动面广的重大海洋科技项目攻关。要构建海洋科技创新机制,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省内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尤其是大企业、大集团参与海洋科技创新投资,与科研部门、高等院校联合共建海洋科技孵化器、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海洋工程实验室。要针对海洋科技创新高风险、高投入、高回报的特点,建立政府海洋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基金,以分散海洋科技创新风险,形成海洋科技创新风险共担、成果共享的投入支持机制。#p#分页标题#e#

4.5.3制定海洋资金投入保障政策

要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鼓励和推动涉海企业在境内外资本上市融资。鼓励、引导、支持基金主要投资于涉海新兴产业项目,加大对海洋工程、海洋生物医药、海洋运输企业、海水综合利用、海洋新能源等海洋经济领域的投资力度。同时,支持民营资本参与海洋经济重大项目,鼓励民营企业融入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及海洋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教文卫事业发展。积极支持金融部门参与发展海洋经济,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海洋经济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信贷资金投放力度。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建立海洋融资项目信息库,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项目贷款、银团贷款等多种模式,优先满足海洋新兴产业、临港先进制造业、港口物流等的资金需求。

4.5.4建立海洋人才引进保障机制

要实施人才强海计划和海洋高级人才引进工程,采取优惠政策,以多种方式吸引一批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领军人物、科技创新团队。结合全省海洋重大项目的攻关,部署开展海洋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工程,采取重点扶持与跟踪培养、人才引进与有序流动、团队吸纳与项目合作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省内外海洋人才资源,有目的、有重点地培养和引进一批高层次的海洋科技创新人才。坚持产学研联合,鼓励和支持涉海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与相关企业建立起多渠道、多形式的紧密合作关系,共同培养海洋科技创新人才。强化人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类海洋人才科技创新的积极性。

4.6完善海洋资源与生态保护体系

4.6.1加快海洋资源环境保护体系建设是海洋资源可持续开发的重点

要开展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生态补偿和减排降污试点工作,重视陆海污染综合防治和生态建设,完善海洋灾害、突发性事件预警预报系统和应急反应机制,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对海洋经济发展规划进行环评,尤其是要对布局密集、规模庞大的炼油、化工、钢铁、火电项目进行科学论证,以确保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项目选址要进行科学论证,制定严格的涉海产业准入标准,严禁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在临港地区落户,对污染排放经整治后仍达不到标准的企业要坚决关停。加强海洋环境监测系统的建设,重点实施入海河口、临海直排口、深海排放口以及港口区、养殖污水排放口等区域污染物的在线监测,建成省、市、县三级入海河口及直排口在线监测系统。实施海洋监测结果报告制度,及时海洋环境质量报告。

海洋经济产业投资范文8

已有研究表明,海洋蕴藏着丰富的矿产、生物和空间等资源,以海洋资源为依托的海洋经济发展具有巨大发展潜力和广阔前景。[1-4]事实上,20世纪80年代以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联合国21世纪议程》等一系列有关海洋的国际公约、发展议程或行动计划相继出台。海洋与全球可持续发展的密切关系成为全球性共识,沿海国家开始大力推行海洋强国战略,纷纷推出海洋开发计划。[5]如1999年,美国即开始实施“国家海洋经济计划(NOEP)”;日本也非常重视海洋经济,早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就提出了“以海洋能源保护大海安全”的研发口号,开始对海洋能源加以开发研究;1997年又制订了《海洋开发推进计划》,提出运用科技以加速海洋开发。近年来,日本全方位推进海洋开发与建设,形成了海洋产业与海洋科技联动发展的基本格局。中国也深刻意识到了海洋经济建设的重要性,并加快融入到海洋经济发展热潮中。据统计,近年来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迅速,总产值已从2001年的7234亿元上升到2010年的38439亿元,10年间增长了4倍多;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迅猛,2010年总产值达3500亿元,占全省GDP比重从2001年的4.7%递增到12.8%。继国务院先后确定山东、广东、浙江3省为“全国海洋经济建设试点省”,2011年3月又正式批复《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示范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规划提出:坚持“以海引陆、以陆促海、海陆联动、协调发展”,注重发挥不同区域的比较优势,优化形成重要海域基本功能区,推进构建“一核两翼三圈九区多岛”的海洋经济总体发展格局。①作为全国首批对外开放沿海城市之一,港城宁波集港口优势和区位优势于一身,拥有优越的自然、人文及社会经济条件,在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中占据重要的核心位置。目前,全市正积极响应国家及浙江省委、省政府的号召,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努力向海洋经济强市跃进。显然,以“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宁波市核心区为例,就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中的国际合作问题进行较深入分析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无疑具有重要理论与现实指导意义。

二、示范区建设开展国际合作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海洋经济是一个完全开放和不断发展的经济系统。开展国际合作,不仅是海洋经济开放性的内在要求,也顺应了“和平、发展与合作”的时代潮流。作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核心区,宁波海洋资源比较丰富,海洋产业基础扎实,港口条件得天独厚,区位优势明显,但也遇到了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不尽合理、生态环境污染比较严重、产业结构有待优化升级等方面问题,这些问题对海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构成了一定阻碍。建议通过加强“国际合作”这个平台,充分利用国外充裕的资金、先进的海洋开发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示范区及全国海洋经济发展。

(一)必要性与目标分析

1.优化海洋资源与要素配置的需要。由于各国和地区生产要素禀赋的差异,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都不可能具有其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各类资源和生产要素。通过国际经济合作可以实现生产要素在国际间的互通有无,促进要素在全球范围内实现最佳配置,为各国产品生产规模的扩大和要素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与此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各国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各国和地区之间不仅在经济上还是在政治、文化领域都有着一定的联系,各国和地区经济之间相互依存和相互渗透的程度大为加深。由于历史、自然条件以及经济水平等方面的原因,各国和地区海洋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此外,海洋经济主要是以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为主的生产活动,而海洋资源开发是一项风险大、成本高,技术要求高的活动。对此,宁波可以利用海洋经济发达国家或地区的资金、技术以及管理经验来为宁波海洋经济发展服务,而发达国家或地区可以利用自身的技术、资金或者管理经验方面的优势来投资宁波的海洋产业以取得丰厚的经济收益,最终实现双方的互利共赢。

2.协调海洋资源利用矛盾的需要。如前所述,海洋蕴藏着丰富的资源,谁控制了海洋,谁就掌握着未来。近年来,尤其是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以海洋及其空间资源为基础的海洋经济成为各国海洋利益角逐的焦点。但由于海水的流动性,海洋天生就是个一体化区域,纵使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各国海洋区域权利进行界定,但涉及海洋的争端仍时有发生。我国南海更是争端多起的海域,多国觊觎着南海丰富的资源,纷纷提出管辖的要求。这种因争端引起的资源所有权纠纷,导致开发利用矛盾冲突时有发生,并有激化的可能。春晓油田开发向周边省市提供了丰富的天然气,但也引起了日本投来觊觎的眼光——由于油田距离日中中间线只有5公里,日方认为油田开采会带来吸聚效应,进而损害日本的利益。声称如果中国决定在“春晓”油气田开展生产活动,日方将采取“必要措施”,对中日关系带来一定挑战。此外,一些渔民海洋意识缺乏,经常忽视海洋法的规定,去他国海域进行捕捞;海洋环境保护意识薄弱,也造成了他国海域的污染。类似矛盾和冲突,都需要通过“国际合作”这个平台解决。

3.解决共同性海洋问题的需要。人类开发利用海洋的历史源远流长,特别是伴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的认识逐渐加深,开发利用的程度不断深入。但这片辽阔的水域仍有许多不为人所知之处,也存在着众多不可预见性和不确定性。例如,海洋灾害海啸、地震等此起彼伏,尤其是2011年3月11日日本本州岛附近海域发生9.0级强烈地震引起了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泄露使世界大为震惊,也使人们对海洋问题有了一个新的认识。人类开发海洋或者由于意外事故而引起的海洋资源锐减以及环境污染的问题等,也时常发生。显然,海洋资源环境保护及灾害的预报等海洋事务,也需要通过国际合作加以解决。

(二)可行性与潜力分析

宁波是海洋大市,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拥有较丰富的海洋资源,海洋基础设施日渐完善;同时,宁波已经与许多海洋国家和地区开展了一系列海洋经济国际合作实践,加强海洋经济国际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和较强可行性。

1.要素资源的互补性。宁波发展海洋经济资源基础雄厚,包括漫长的海岸线、辽阔的海域、得天独厚的港口资源优势以及富饶的滨海旅游、渔业等资源。其海域总面积达9578平方千米,海岸线约占全省的三分之一,特别是港口优势明显,在国内港口排名第一,在世界港口无论是货物吞吐量抑或是集装箱吞吐量都位居全球前十。而一些国家或地区由于一些自然因素的制约,资源条件存在一定的局限,双方合作开发潜力大。近年来,宁波审时度势,认识到自身海洋资源优势,加大对海洋科研的投入,并且拥有宁波大学生物学院、宁波海洋开发学院、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学院等海洋科研机构,拥有9家海洋与渔业领域重点实验室,在海洋科技方面取得重大的进步。但与海洋经济发达国家或地区相比,仍不乏存在差距,诸如:深海勘探以及大洋钻探方面与世界水平仍存在一定的差距。美国的海洋生物技术、海洋热能转换技术;日本在海洋图像与数据处理和地球变化方面在全球范围内遥遥领先,双方在要素资源方面具有相当大的互补性。

2.相对完善的基础设施。环境也是一种生产力,基础设施的完善与否,关系到港口物流、临港工业以及一些海岸带产业的发展水平的高低,进而影响到海洋经济的规模。由此可见,完善的基础设施是建设海洋经济强市的重要基础。宁波由于自身优势条件以及国家政策的倾斜,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基础设施相对完善以及设施间的有效配套衔接为发展海洋经济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支撑。杭州湾大桥的建成以及甬台温铁路的通车,使得宁波的交通大为改善,港口集疏运网络日趋完善。现阶段,浙江省以及宁波市正加大对一些海岛的基础设施包括能源、电力、水利等设施建设的投入,进一步提高这些海岛的基础设施水平,以便有效开发当地的海岛资源。近年来,宁波市一直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完成了海岸及市区的防洪工程,海滨地区防御台风的能力不断增强。这些设施的不断完善为宁波开展海洋经济合作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以及提供了硬件基础。

3.雄厚的海洋产业基础。当前宁波海洋经济初具规模,海洋产业结构不断优化,2010年海洋生产总值居全省第一位。现阶段,宁波已经形成了以临港大工业为支柱,海洋渔业、滨海旅游、海洋运输业等产业全面协调发展的海洋产业体系。其中,临港工业在宁波工业中的比重已达三分之一,主要以钢铁、造纸、机器设备、石化、能源及汽配和修造船为主,并形成了产业群。宁波拥有丰富的海岛资源以及滨海旅游资源,滨海旅游业不断快速发展,日渐成为全市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科技兴海”战略的实施,海洋生物产业、海洋清洁能源业等高技术产业开始起步,目前宁波有宁波超星海洋生物公司、宁波海浦生物公司、绿之源、大红鹰生物等海洋生物产业。海洋清洁能源主要有海洋风能、潮汐能等。以海洋风能为例,目前慈溪鹤浦风电场、象山檀头山风电场、高塘岛风电场和北仑穿山半岛风电场项目正在建设中。这些都为宁波发展海洋经济,开展海洋经济合作奠定雄厚的海洋产业基础。

4.显著的对外开放优势。早在1842年,宁波就成为“五口通商口岸”之一,成为中国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30年来,沐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宁波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最为突出的是,宁波与世界其他各国和地区的经济联系日益密切,特别是入世以来,宁波加强对外开放的力度,其中利用外资在宁波对外开放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2010年宁波新批外商投资项目495个,合同利用外资40.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8.2%,实际利用外资23.2亿美元。宁波是一个外向型经济发达的地区,2010年宁波外贸进出口跻身全国前十名,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829.04亿美元。宁波拥有众多开发区,包括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宁波出口加工区,这些区域外向型高,开发开放较为完整;此外,这些区域还设定不同的优惠政策以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目前宁波有众多外资企业,包括韩国三星重工、美国埃克森公司、日本岩井、印尼金光集团、泰国正大集团。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宁波在引进外资、技术及管理经验上有众多招商引资的创新举措,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三、示范区建设加强国际合作的路径与策略选择开展海洋经济国际合作,不仅是促进宁波海洋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必然选择,而且具备了一系列有利条件。尤其是海洋经济上升为国家战略及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更应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合理利用国外要素资源和巨大市场,提高海洋经济国际竞争力,实现海洋经济振翅腾飞。

(一)引进国外资金及先进技术,促进海洋资源有序开发资金与技术在海洋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作用。虽然宁波经济实力雄厚,民间资本充裕,但其海洋经济投入较海洋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对不足,更缺少先进的核心技术,海洋资源开发能力不足。对此,可以通过制定优惠的投资政策,包括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如国际信贷合作、国际融资合作以吸收国外资金,充分利用国外风险投资,实现资金与项目的对接,包括无人岛的开发利用;同时发挥宁波渔业资源丰富的相对优势,鼓励外资企业直接或间接投资,促进海洋经济与渔业产业化、国际化、现代化进程。技术方面,可以通过开展国际技术合作,包括引进国外海洋科技人才、召开科技专题会、专家互换、交换科技情报、建立联合科研机构与培训中心或进行设备进出口等方式,学习国外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稀缺资源的开发利用与配置水平。换句话说,加强国际合作不仅在于引进资金、技术以提高资源开发利用能力,更重要的是伴随着人才与先进装备的引进,改进管理体制,提高海洋经济创新能力,促进海洋资源的合理有序开发。

(二)加强海洋高新技术产业的合作,优化海洋产业结构海洋高新技术产业技术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深远意义。许多海洋经济发达国家在该领域的投入都很高,并给予了相关政策支持,形成了海洋产业园。如美国的大西洋海洋生物园和夏威夷海洋科技园、澳大利亚的布里斯班海洋产业园以及日本的海洋科技中心。但受技术、资金等方面制约,目前宁波临港大工业突出,海洋先进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医药、海水综合利用、海洋清洁能源等海洋高新技术产业所占比重仍然较低。“十二五”期间,国家将重点发展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及海洋新兴产业并给予战略支持。宁波可以与国外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合作,通过利用国外的科技成果,着力建设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园,为宁波转变海洋经济发展方式提供途径,为提升海洋经济核心竞争力提供支撑;还可以积极引导国外企业加盟,开拓国内外两个市场,促进产品国际竞争力的提高,促进海洋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

(三)健全相关法规和合作机制,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和环境是海洋经济发展的基础,没有优良的环境和可持续利用的资源,发展将是无稽之谈。沿海各国对海洋开发不断深入的同时,对公共海域资源与环境也造成了极大污染和破坏,特别是突发性污染事件的应急、防范能力差,生态环境污染得不到有效控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当今国际社会最具权威的海洋法规,公约明确表示各国有保护海洋环境的义务。为此,各国在发展海洋经济过程中,必须履行公约义务,同时树立全球意识,对一些欠发达国家进行海洋环境保护援助。为此,宁波应大力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与治理工作,在制定外商投资优惠政策时,进一步明确海洋环境保护的义务,规范外商的行为,做好减排减污工作。同时充分发挥东盟、上海合作组织、亚太经合组织等区域组织在海洋环境保护的作用,构建海洋环境保护合作机制,包括健全针对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基础及具体操作程序,设立专门的负责机构,明确海洋环境问题预防及解决措施和方法,促进宁波及全国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

海洋经济产业投资范文9

[关键词]绿色思维 海洋经济 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6623(2013)01-0039-03

一、广东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存在的问题

广东海洋经济带由珠三角、粤东和粤西三大海洋经济区组成(见表1),根据海域自然属性的特点和区域资源优势,广东海洋经济充分发挥珠三角龙头带动作用,重点发展高新海洋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强化东西两翼工业主导作用,形成了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区域海洋经济格局。同时,广东省海洋经济带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投入不足与开发过度并存

对于开发相对简单、短期见效快的领域进行过度开发,但是那些对于周期长,见效慢,但符合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要求的领域则普遍投入不足,难以实现规模有序扩张。如广东海洋渔业的产量具有绝对优势,但是没有实行精深加工。

长期以来,人们普遍存在“海洋污染来自陆源”的误区,而忽视海洋经济活动产生的污染,如违法捕捞以及跨海桥梁等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还有一些观点认为海洋污染来自外源,忽视广东本省的污染,从而缺少与周边政府联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积极性,使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陷于“囚徒困境”;另一种错误观点认为,海洋生态环境是可以建设的,忽视了海洋生态环境可修复性的艰巨性。

(二)绿色海洋发展理念滞后

目前人们的绿色海洋意识虽然有所提高,但海洋知识贫乏,缺乏对海洋现状的关心;海权观念极为淡薄,对海洋的战略地位认识不足,仅限于“渔盐之利”和“舟楫之便”。绿色海洋发展理念是发达国家现行的海洋开发战略,我们要学习借鉴,避免污染之后再治理,促进海洋文化建设和海洋意识的构建进入良性循环。

(三)海洋科研薄弱以及企业融资困难

广东海洋经济总量占全国比重很高,但沿海经济带中汕头、惠州、深圳、东莞、广州、珠海、阳江、茂名、湛江等城市的海洋经济产值差异较大,科研项目、机构数量、科技投入、科技人才比例分布不均;一大批海洋科技成果未能转化为生产力,还处于展品、样品阶段;缺乏海洋科技成果开发和转化的基地,科研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有效机制尚未形成,因而科研和生产之间出现断层,不能充分发挥广东的海洋科技优势为发展海洋经济服务;科研单位经费不足,技术装备落后,制约了科研水平的提高。企业融资方面,海洋经济中有很多海洋产业属于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的企业,具有技术含量高、研发周期长、风险较高等特点,融资很困难,仅靠政府投入、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资金很难使企业得到迅速发展,再加上海洋开发的自然环境恶劣,各种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因此,要实现海洋经济全面繁荣,必须突破资金瓶颈。

二、广东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路径

(一)编制海洋产业发展规划,加强政府对海洋产业的引导

海洋是有机统一的自然系统,海洋开发涉及港口、航运、水产及旅游等多个产业和部门,各种活动之间存在复杂的利益关系和难以避免的冲突,仅仅从局部出发,强调自身优势的开发活动,往往顾此失彼,难以达到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开发海洋要在科学分析、充分论证、周密设计的基础上,做到产业空间合理布局,正确选择海洋产业发展方向和行动计划。

加强政府对海洋产业发展的引导,要克服海洋产业的“同构化”和“低度化”。产业的“同构化”是指在各地区海洋产业结构中,不断出现并增强区域间结构的高度相似,这种产业结构相似性必然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区域间同质化竞争激烈,不利于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产业的“低度化”指海洋产业结构从低水平状态向高水平状态升级的动态过程中,升级速度缓慢而且有在较低水平上重复的趋势。在海洋产业发展过程中,应当避免“同构化”和“低度化”,积极推进各地区海洋产业平衡发展,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建设广东海洋生态文明

首先,要培养人们生态文明理念。海洋开发的过程中出现种种破坏资源、环境的行为,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人们没有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应通过宣传,提高公众的海洋可持续发展意识和素养,使人们认识到海洋环境和海洋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条件。同时也要深化海洋高等教育改革,加强海洋重点学科建设,使海洋科学技术能够用到实际生产中,做到产学研结合,形成人人关心海洋、保护海洋的局面。

其次,树立“陆海一体”意识,重视陆域和海域。陆地经济和海洋经济必须联动发展,使陆域经济支撑海洋经济发展,以海洋经济拓展、提升陆域经济。必须提高海洋科技意识,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要深入开展海洋观教育,组织横琴新区、徐闻县、南澳县申报第一批部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

再次,走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系统可持续保持是人类开发海洋资源的前提条件,应实行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的战略,践行可持续行为方式。牢固树立“只有绿水青山,才有金山银山”和“善待海洋就是善待人类自己”的理念。

(三)权责一致,分工明确,拓展融资渠道

海洋产业分属于环保、海洋等多个部门,其优点是专业性强,职能清晰,但是易导致政出多门,效率不高, “越位”和“缺位”严重。要明确界定海洋管理部门与其他管理部门内部机构的职责分工,尽可能减少职责交叉、多头管理的现象,充分发挥各级海洋行政管理机构的整体效能。

银行融资是海洋经济采用较为广泛的一种重要的融资渠道,海洋经济在融资的过程中应当结合自身的发展阶段,以及相关产业的特性,向不同的银行争取资金,比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可以为渔业当中的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可对船舶企业技术改造和国家产业政策倾向性较强的船舶工业项目提供优惠贷款。而那些投资收益较快、回报率高、风险相对较低的产业,如海洋运输业、滨海旅游业等,才积极争取商业银行的贷款。

海洋经济产业投资范文10

关键词:海洋经济内涵 环境因素 建议

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突飞猛进,海洋经济的内涵、外延与发展环境都发生了较大变化。辽宁是海洋大省,海洋资源开发潜力较大,抓住新一轮全球生产要素优化重组和产业转移、加快海洋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将会有力的推动辽宁省海洋经济发展。

一、海洋经济内涵和外延发展

海洋经济通常被认为是人类在开发利用海洋资源过程中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的总称。现代海洋经济包括为开发海洋资源和依赖海洋空间而进行的生产活动,以及直接或间接为开发海洋资源及空间的相关服务性产业活动。主要包括海洋渔业、海洋船舶工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海盐业、海洋油气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可开发海洋新资源不断被发现,海洋经济的范畴相应的被扩大,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新领域:一是海洋新能源技术,主要包括以海底多金属结核资源、海底天然气水合物资源为代表的海洋新能源产业;二是海洋生物技术,包括提取和开发海洋新药物等。三是海水资源综合利用,包括海水淡化和海水直接利用技术、海洋能开发技术。四是海洋监测技术及海洋仪器制造业、海洋信息技术。

二、辽宁省海洋经济发展面临的环境因素

(一)外部环境

1.政策环境。《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国家将发展海洋经济。坚持陆海统筹,制定和实施海洋发展战略,提高海洋开发、控制、综合管理能力。科学规划海洋经济发展,发展海洋油气、运输、渔业等产业,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加强渔港建设,保护海岛、海岸带和海洋生态环境。这为辽宁的海洋强省目标战略创造了极佳的宏观政策环境。同时,《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被纳入国家战略也为辽宁的海洋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2.经济环境

(1)国际海洋经济发展环境。“十二五”期间,世界经济将缓慢复苏,各国注重发展实体经济,以绿色、智能和可持续为特征的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初露端倪,将会形成新一代主导产业,改变全球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海洋经济将作为新兴领域成为承载全球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转变的主要阵地。

(2)国内海洋经济发展环境。截至2009年,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由2003年的1.2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8.8%,增长到2009年的3.2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9.53%;海洋三次产业结构也不断优化,由2003年的6.4:44.9:48.7,调整为2009年的5.9:47.1:47。“十二五”期间我国国民经济处于经济周期的上行通道,预计2012年后我国经济将会迎来新一轮的高速增长,海洋经济作为新能源、新技术新产业的优势集合体将成为拉动这一轮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

(二)内部环境

辽宁省发展海洋经济的三大基础支柱已逐步完善。

1.交通物流网将有利推动海洋产业发展。截止2009年底,全省拥有各级公路18545条、公路总里程达到100380公里,其中高速公路2833公里。全省运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公路运输汽车达566700辆,其中载货汽车460507辆。全省拥有水上运输船舶736艘,净载重量622.3万吨,集装箱箱位8108TEU。全省港口生产用码头泊位320个,其中沿海港口泊位314个、内河港口泊位6个,其中万吨级及以上泊位143个。港口年综合通过能力4.0亿吨、635万标准箱。省内铁路营业里程达到4247公里。辽宁省现有6个民用机场在机场布局上除了保障的交通出行需求外,还兼顾辐射辽宁城市群,承担空中短途运输等功能,海洋经济发展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2.海洋科技体系日趋完善。全省直接从事海洋科研机构14个,研究人员近千人,参与从事海洋科研机构30多个,科研人员达500余人。涉海高等学校每年将为社会培养上万名海洋渔业科技人员。科研专业领域进一步广泛,相继建成和使用一批国家与行业重点试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每年从事海洋研究与开发的课题数百项。在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利用、海水综合利用、海洋环境保护、海水养殖、远洋渔业、海洋盐业化工、水下机器人等技术领域,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完善的科研体系、雄厚的技术力量,为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和技术支撑。

3.金融行业快速发展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融资平台。截止2010年9月末,辽宁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总额达到26104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8689亿元,分别较2000年末增长了3.4倍和2.6倍。全省已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等67家一级分行,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达到6871家,从业人员12.4万人。强大的金融支撑将成为辽宁海洋经济持续的资金源泉。

(三)竞争者

1.国外竞争者。

韩国、日本作为近邻在发展海洋经济方面实力较强,尤其是韩国釜山、日本神户等周边港口对中国北方深厚的腹地早就“虎视眈眈”。韩国目标是通过以釜山港和光阳港为中心建设“东北亚物流中心”,吸引中国北方大量的集装箱到釜山中转。日本政府则计划把东京、横滨、大阪、神户、名古屋、八日等港口建设成六个超大型中枢港口,带动区域海洋经济发展。韩国、日本的海洋科技研究也较国内起步较早,发展较快。

2.国内主要竞争者。目前看。海洋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海洋产业增加值总量)排列依次为广东、山东、福建、辽宁、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海南、广西、河北。考虑地缘经济,竞争力较强的当属山东省。“十二五”规划中,国家将山东列为海洋经济试点省份,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定位是建设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集聚区、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海洋科技教育核心区、国家海洋经济改革开放先行区和全国重要的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目前,山东海洋经济生产总值突破7000亿元,基本形成较完备的海洋产业体系。海洋生物、能源、港口、矿产等资源富集,海洋科技人员占全国一半以上,科技进步对海洋经济的贡献率超过60%。据初步测算,到2020年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9大核心区总投资约1.4万亿元。

四、辽宁海洋经济发展的建议:

(一)加强海洋科技研究投入,多渠道完善金融融资 平台。加快设立海洋经济产业投资基金,适时组建服务于海洋经济发展的大型金融集团,利用国内外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鼓励民间资本投向海洋优势产业。

海洋经济产业投资范文11

(一)海洋经济产业中小企业融资特点

第一,规模小、资产单薄、信用机制不健全。我国海洋经济产业大中型企业的融资特点是间接融资高于直接融资,债权融资高于股权融资。对于中小型企业而言,由于其特殊的地域属性,依靠间接融资的可能性更小。在对威海市200多家海洋经济产业中小企业的调研中我们发现,这些企业的融资选择一般是自有资金和向亲友借贷。调研结果显示,78%的调查对象因为规模小,或者正处于发展阶段,缺乏足值的抵押物,无法取得银行信任,导致融资渠道单一、融资难。①

第二,贷款金额小、期限短,时效性强。海洋经济产业中小企业的主体是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和海洋渔业等企业。他们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资金需求具有明显的周期性,尤其是对于季节性非常强的海洋渔业和滨海旅游业,其资金需求表现为资金流量大、集中投入高、回笼周期短、季节性明显的特点。这些特点表现在融资借贷时,就是每笔贷款金额小、期限短,时效性强。

第三,海洋经济具有高风险特征。海啸、飓风、赤潮等海洋自然灾害会对沿海地区相关产业造成经济损失。海洋经济的高风险特征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借贷影响非常明显。在银行信贷总体规模趋紧的背景下,商业银行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积极性会下降,其理性选择必然是那些成熟度高、抗风险能力强、周期性不太明显的行业。同时,在与大量新兴的海洋经济产业的竞争中,传统产业居多的中小企业难以通过资本市场上开辟出新的融资渠道。

(二)海洋经济产业中小企业集群融资的优势

产业集群是指在特定产业领域中,一群在地理上邻近、有交互关联性,由共同技术连接在一起的企业和相关组织;这些组织包括上下游企业和客户,提供互补或辅助产品的其他行业的企业,还包括政府、大学、质量标准机构、培训企业以及行业协会等提供公共服务、技术、培训等支持的机构。①海洋经济产业中小企业地理环境临近、生产性质相似,极为符合产业集群的条件,可以通过产业集群解决海洋经济产业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产业集群能够实现企业的规模经济,有利于增进企业之间的沟通和交流;能够降低交易成本,减少信息不对称,减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有利于提高企业间的的合作效率,从而提高企业融资效率。单个中小企业由于资产规模小、贷款需求急、金额小、需求频繁、不确定性高等诸多不利因素,降低了金融机构的融资意愿。但中小企业集群后增强了中小企业的担保能力和信用水平,因而形成了独特的融资优势。

(三)海洋经济中小企业产业集群融资可行性分析

1.理论上的可行性。首先,企业、机构地理位置上的临近性。企业、机构在地理位置上是集聚的,地理上的临近能够降低运输成本,便于企业面对面的交流,能够及时获得当地供应商和市场竞争的实时信息,因此地理位置上的集群十分重要,也是产业集群的一个前提条件。其次,配套性。众多聚集在一起的企业和机构都是通过具体的产品而紧密联系相关的,并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或供应链,企业与企业之间及企业与机构之间具有很强的配套性。政府、金融机构、大学、科研机构和大量专业化的中小企业形成集群的配套体系,是一个经济、社会、文化等多层的综合体。再次,知识共享和创新性。集群所在地存在着复杂稠密的社会网络关系,当地的人与人、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机构之间通过竞争和合作形成本地化网络。网络中各行为主体间以正式或非正式关系,频繁地进行着商品、服务、信息、劳动力等互动和知识交流,形成知识共享和创新的机制。最后,根植性。集群内企业家具有相同或相近的社会文化背景或制度环境,以此为基础,人们之间经常联系、频繁交往,使用近似的圈内语言,了解类似的背景知识和交易规则,因而具有可靠性、可预见性,相互信任成为圈内最有价值的资源。

2.操作上的可行性。第一,我们通过对威海市200余家中小企业的调研,发现威海市海洋经济中小企业分布较为集中,很多经营相似业务的企业都会聚集在一条街道上,地理位置临近。此外,威海三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环翠区)空间距离很近,分布在这三区的中小企业在地理位置上有集群发展的条件和优势。第二,大多数海洋经济产业都有一条完整的产业链,相互配套。以生产渔具类企业和海产品加工企业为例,生产鱼竿相关企业涵盖了生产鱼竿、鱼线轮、鱼竿箱、鱼竿配件等配套部件的生产企业;海产品养殖企业以养殖海参为例,包括大面积海参养殖区、海参加工企业、海参包装企业、海参出售、出口企业。因此,将处在一个产业链条上的企业进行集群即可获得规模效应。第三,很多海洋经济中小企业由于受规模和资金的限制,其产品往往缺乏核心技术,海产品养殖多为普通的、低附加值的产品,只有极个别的企业拥有自己的专利技术和品牌,所以大多数企业都愿意互相交流学习,不断完善和改进生产技术,共同创新。第四,威海市大部分中小企业的企业家是土生土长的威海本地人,他们有着共同的文化背景,了解当地各个行业的交易规则,因而企业具有很强的根植性,是实现产业集群最有价值的资源。

二、海洋经济产业中小企业集群融资有效模式的构建

(一)互助担保联盟模式

根据海洋经济的特点,传统意义上的海洋经济产业由于中小企业的集群,在进行间接融资时可以建立互助担保联盟模式。互助担保联盟模式通过设立互助担保基金,形成中小企业信用互助担保,从而改善中小企业与银行谈判时的弱势地位,为中小企业争取更有利的贷款条件。

1.互助担保联盟模式的基本框架。中小企业在集群环境下成为互助担保联盟的主体,同时也是互助担保公司担保基金的主要出资者和融资的需求者。互助担保公司以中介的方式,联通企业和政府、协作银行和民间资本。协作银行和民间资本分别作为中小企业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的资金提供者,地方政府作为互助担保公司担保基金的出资人并在政策上支持互助担保公司。此外,企业与企业间可以通过赊购(销)、预付货款等方式实现类似银行同业拆借的短期资金需求。

2.基本运作方式。

第一,组织形式。政府通过税收减免、风险补贴等方式积极引导,中小企业集群中的龙头企业牵头,吸引有意向的集群中的中小企业组成互助担保联盟。联盟按照商业化模式运作,建立各种配套部门,负责办理中小企业的入会、贷款申请、组织调查、组织评审,并负责与协作银行的业务往来及关系维持与拓展等日常工作。互助担保公司以首先满足会员企业需求为主,其次依据业务状况,若有剩余能力可为会员外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增加公司收入。

第二,担保基金的来源。互助担保联盟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有:政府提供的启动资金;企业缴纳的股金;企业一定比例的有效资产抵押折现。政府向互助担保联盟提供启动资金,并每年从财政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扩充互助担保联盟公司的担保基金,以及在政策上给与扶持。企业交纳股金,该股金也作为其贷款时的保证金;采用部分有效资产抵押折现,一方面有助于增加互助联盟的代偿能力,另一方面保障了企业的利益;另外,从企业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扩充股金。

第三,融资方式。互助担保公司中小企业借助互助担保公司的担保从银行获取贷款,但其所能取得的贷款最高上限由该企业的信用等级和其缴纳的股金以及入股资产共同决定。企业可以先与互助担保公司签订债务协议,然后由互助担保公司全额代偿担保,将债务协议转让与民间资本,从而利用民间资本实现直接融资。对于同一价值链上的企业可以通过企业间的赊购(销)、预付货款等实现企业间的同业借贷。

(二)“观海听涛”模式

根据海洋经济中小企业集群的特点,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我们提出“观海听涛”这一融资新模式。目前我国的互助担保机构绝大多数是在地方政府的直接支持下建立的,在这些政府参股的互助担保机构中,政府往往过多地干预担保业务活动,致使信用担保重蹈政府干预贷款的覆辙,出现各种形式的指令性担保。另外,政府财政对互助担保机构的支持资金数额比较小,担保资金大部分来源于股东缴纳的会费或股金,致使担保机构可运用的资金规模不大,互助担保发展缓慢。“观海听涛”模式可以克服政府不适当的干预,打破传统融资模式中企业、金融机构、担保公司三方的囚徒困境,引入促进融资环境完善的第四方。

1.“观海听涛”模式基本框架。

2.基本运作方式。第一,运作流程。首先,由集群中小企业寻求合适的担保公司为其融资提供担保。在这里,政府对集群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可以作为对于担保公司的一种反担保机制,降低担保公司风险。担保公司受理后,对集群中小企业的价值做整体分析,并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集群的项目状况寻找合适的投资公司,与投资公司在担保条件的协商上达成一致意见。比如,当企业现金流发生未预期的变化而导致财务危机发生并进而无法按时偿付银行贷款时,投资公司将为企业带来现金流用以偿付银行债务并保持企业的持续经营,同时集群企业也要释放一定的股权给投资公司或者从利润中给予一定的红利。其次,各主体寻找合适的合作银行,取得资金并与银行商定贷款条件,包括利率、还款期限等。与此同时,政府给予银行一定的风险补贴,积极促成集群中小企业和银行之间的信贷合作。第二,“观海听涛”模式的适用范围。集群企业要有一定的资本市场价值。投资公司的介入是希望能从中取得一定的利润和收益,普遍而易于操作的方式就是集群企业释放一定的股权或分发一定的红利给投资公司,这要求集群中小企业必须要有能够吸引投资公司进入的亮点。集群企业要有技术优势,在资本推动下能获得快速增长。投资公司的投资行为十分慎重,在选取投资对象时一般都只注重能够进行技术创新、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群,这些企业在取得资金投入后,能够迅速摆脱财务困境,短期内实现盈利。投资公司尤其是风险投资公司,要求的都是高回报,因为他们承担着高风险,所以对于提供担保所能带来的回报将会决定集群中小企业与投资公司的合作能否实现。集群中小企业要合理估计自身实力,提出有价值的回报方式,吸引投资公司,促成合作。

3.“观海听涛”模式的创新与优势。其一,五方共赢———利益链的延展。对于集群中小企业而言,风司的介入,使得担保力度增强,有助于中小企业从金融机构取得资金,为下一轮投资打下基础。对于政府而言,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是其优化资源配置的责任,在这种模式下所扶持的对象不仅仅局限于科技型的中小企业,而是举凡有良好成长前景、能够受到投资公司青睐的,都将可能取得政府资金和政策支持。对于金融机构而言,能够从政府那里取得风险补贴,同时其他三方都承担责任,相当于又增加了一个安全系数,金融机构的放贷意愿会更容易实现。对于担保公司而言,为使风险降至最低,担保公司对于担保对象的选择十分慎重,投资公司的介入以及政府的扶持,使得现有的担保资本金能够担保更多的业务和拓展业务网络。对于投资公司而言,投资公司缺乏的不是资金,而是没有合适的投资项目;银行发放贷款也绝不仅是为了能够按时收回本金,追逐利润是银行不二的选择。因此,在这个模型中,实际上是银行和担保公司在为投资公司筛选项目,构成了一个网状的项目筛选模式。其二,风险共担———合作链的博弈。在这个模型中,各主体之间既是相互合作的关系,又可以从彼此身上取得与风险相对应的收益。在构建模型伊始,各主体就会选择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的合作对象,在规避风险的同时,力图利润最大化。正是这样一个动态的合作博弈,维持了整个模型的稳定性,模型中的各主体都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地进行调整。而且,政府的参与也为整个操作流程起到了引导与监督的作用。

三、对海洋经济产业中小企业集群融资的相关建议

(一)政府及其相关机构

在蓝色经济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中,应突出海洋经济产业的集群优势与特色。在产业集群的发展初期,面对集群内基础设施不完善、企业合作意识不成熟,集群经济效应未得到充分发挥的情况,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围绕海洋经济产业发展的需要,重点完善集群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吸引优质企业进入产业集群,为海洋经济产业集群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环境。在产业集群发展的成熟阶段,通过提供税收优惠、产业扶持等政策措施,重点建设集群组织联盟等中间组织,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为集群内海洋经济产业中小企业的资金融通创造良好的运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集群又好又快地发展。金融机构应根据中小企业集群的优势与特点,大胆的进行金融制度创新,建立适合于海洋经济产业集群特点的融资模式,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选择,提高融资效率。中介机构作为中小企业集群融资的重要利益相关者,可以利用掌握信息的优势,为集群组织联盟、金融机构、资本市场中的投资者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讯服务机构定期不定期地有关海洋经济产业中小企业的信息,为各利益相关者及时掌握集群内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防范和化解可能存在的资金风险提供帮助。

海洋经济产业投资范文12

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加快,人们对资源、能源的需求急剧加大。自《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后,沿海国家纷纷调整国家海洋发展战略,我国也在“十二五”规划中提出了发展海洋经济的具体目标和要求,海洋经济的发展必将在我国整体经济发展中发挥积极的作用。财税政策作为一国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其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实施机制,具有重要的政策参考意义。海洋经济的突出特点是资源依赖性强,环境约束程度高,开发利用及保护的难度大、风险高。目前相关的财税政策尚不完善,且多是采用行政手段,缺乏利用经济杠杆进行调整的政策。具体说来,已有的政策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我国目前还没有系统的海洋经济相关财税政策。以税收政策为例,现行税法中涉及海洋经济方面的相关规定散现于各类税收政策中,如农产品相关增值税税收政策,水生动物的疾病防治免营业税政策,海上特定地区石油、天然气开采作业等项目的规定设备、仪器等免征关税政策,石油、天然气的资源税征税方案,渔业生产用地、盐场的盐滩、盐矿的矿井用地、港口的码头用地等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征耕地占用税政策,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政策以及从事远洋捕捞以及渔业养殖业的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等相关政策。

(2)现有政策对海洋经济发展的支持范围不够全面。以海洋渔业发展为例,渔业生产面临的主要风险即是疾病和自然灾害。目前,财政已投入一定资金用于良种培育、疾病防治和防灾减灾工作,对于疾病和自然灾害损失的相关保障工作则较为有限。尽管对这些损失不可能完全通过国家财政来消化,我们仍可以通过引入巨灾保险机制,通过资本市场运作,对风暴潮等发生频率低、损失重大的灾害进行再保险,增强渔业生产的抗风险性,促进海洋渔业发展。鉴于我国目前资本市场仍有待完善,建立巨灾保险机制所需的灾害损失数据亦有待整理完善,这一市场的建立必然需要借助财政税收等政策的支持。

(3)现有政策对海洋经济发展的支持方式不够完善,除行政手段外,还应采用多种市场调节手段。以战略性新兴海洋产业发展为例,就企业融资角度来看,需要多种政策支持手段。在产业发展初期,将会有大量的研发投入,从而需要国家财政税收的相关扶持;在由研发成果的技术转化的过程中,则需要国家开发资金、企业研究开发资金或个人注资,从而需要国家财政税收以及金融资本市场的相关扶持;在科技成果商品化的环节,主要是以风险投融资方式为主,从而需要金融资本市场的扶持;在产业化中后期以及生产经营规模化阶段,企业多以商业信贷、有价证券买卖以及资本市场融资方式为主,此时同样需要金融资本市场的扶持。

(4)现有政策对海洋经济发展的支持效果不够显著。以深水网箱养殖的推广为例,我国于20世纪90年代末引入该项技术,以期提高海水养殖抗风浪能力,促进海水养殖业的大力发展。国家科技部也将深水抗风浪网箱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先后列入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攻关计划以及科技部新产品计划等予以重点支持,先后投入经费上千万。然而,尽管国内深水网箱的技术已经达到国际进口网箱标准,同时价格降低了数倍,但目前国内有深水网箱的生产企业仍只有10多家,深水网箱养殖业有待进一步发展,相应的财政税收等支持政策有待加强及优化。为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提高政策效力,势必要对可行财税政策及其适用性进行研究。如林光纪(2006)[1]、郑奕等(2008)[2]、韩立民(2008)[3]研究了渔业生产及资源保护中的税费等相关制度,孙颖士(2008)[4]、徐小怡(2010)[5]、赵晓宏(2006)[6]讨论了渔业领域的财政补贴及政策性渔业保险问题,陈蓝荪(2006)[7]、苏昕(2006)[8]、闫杰等(2007)[9]讨论了渔业发展的财政投入机制,邝奕轩等(2011)[10]、王伟伟(2011)[11]则主要研究了渔业或海洋财政的国际经验。

尽管目前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至少存在着以下两方面问题:(1)多为定性研究或对国外实践经验的分析,缺乏对于各种财税政策工具实施机制的分析。(2)多集中于渔业、滨海旅游业等产业,缺乏对于海洋经济主要产业的全面分析;同时没有区分政策的行业差异性。首先,政策工具是具有多样性及差异性的,在建立健全海洋经济的财政宏观调控体系时,必须要“因材施教”。其次,在不同性质的行业中,如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其产业发展基础、发展程度、发展特征均存在较大的差异,对此的政策方式、力度等肯定是不同的,相应地政策也应有一定的针对性。忽略了这些差异,而采取“一锅端”的政策,必然导致政策效力的下降。有鉴于此,本文从通过财税政策工具对海洋经济发展进行指导及管理的角度出发,研究海洋经济优化发展的财税政策实施机制,并尝试结合产业特征及政策工具作用机理给出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

1财税政策工具的特征分析

财税政策作为主要经济政策之一,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政府可通过预算、税收、补贴、政府采购等财税政策工具对经济行为进行调整,实现一定的宏观经济目标,其主要作用是对市场失灵的调节,如提供公共物品或其他外部性较强的产品、改善信息不对称情形等。财税政策对一国经济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通过财政投资的分配,对民间投资进行结构引导,优化资源配置;二是通过收入的再分配,调节收入不平衡问题;三是,通过国家财政来汇集资金,建立健全预算、税收、国债等财政宏观调控体系,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促进经济协调、健康发展。财税政策主要分为四类:一是收入,主要体现在税收政策;二是支出,主要体现在财政补贴(直接补贴或贴息贷款等)、财政投资以及政府采购等;三是财政预算;四是国债。此外,政策性的金融支持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如政府专项扶持基金、信贷担保等。本文主要关注税收、补贴、财政投资以及金融支持这四种财税政策工具。

在实际作用过程中,税收、补贴、财政投资以及金融支持这四种财税政策工具在激励方式、激励对象、反应速度等特征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税收优惠作为目前来说应用最广的政策之一,具有以下几方面基本特征:一是税收优惠主要是通过市场来配置资源,即,企业的投资活动完全是自主决策的;二是税收优惠可以对符合条件的所有企业起到激励作用,覆盖面较广。从目前的实施情况来看,税收政策得到了世界范围的广泛应用。然而,就税收对经济的作用效果而言,其反应速度相对较慢,同时存在着“强者愈强”的作用结果,因为税收优惠只有纳税企业起作用,未纳税的企业则无法享受,而未纳税企业往往是中小企业或新进入产业的企业,正是最需要优惠政策的群体。此外,税收优惠的执行成本相对较高,这些成本包括税务机关的行政成本,纳税人的申报成本及其效率损失等。相反地,财政补贴尽管是通过政府来配置资源,政府而非企业对资助范围进行选择,覆盖面较窄,但财政补贴的反应速度较快,其执行成本也较低。更重要的,政府由于其信息方面的优势,对资助项目的选择往往更科学合理,更能体现政策导向,当然,一旦政府决策失误,其后果也是更为严重的。此外,财政补贴政策有可能会产生挤出效应,即没有获得补贴的企业会减少该项目的投资,从而导致产业的整体投资水平下降。然而,财政补贴与税收政策面临同样的困境,其往往也不能惠及中小企业或新进企业。就这一点来看,财政投资及金融支持政策很好的解决了这一问题。#p#分页标题#e#

首先,财政投资对中小企业和新进企业的优惠主要体现在公共品的投资方面。一方面,政府可投资于外部性较强的项目,如研发投入等,这一正的外部性是惠及产业内所有企业的,当然就不排除中小企业和新进企业。另一方面,财政投资于产业初始所需设施建设可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产业投资环境,对于中小企业,特别是新进企业而言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投资的沉没成本,刺激企业进入。其次,就金融政策而言,一方面,政府可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信贷担保等,降低其投资成本,而投资决策依然是由企业自主选择,风险由企业承担,这避免了政府选择资助项目的主观性。同时,正如我们前文所述,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的资金需求是不同的,而金融支持政策可以较好的实现灵活调整。需要注意的是,税收、财政补贴都属于事后激励,即主要对企业进入该产业进行生产后的行为给予优惠,而财政投资属于事前激励,即无论企业是否进入该产业,财政投资都在进行,金融支持则属于全过程激励。这就意味着财政投资及金融支持与税收、补贴政策的作用机理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在第2部分我们将对此进行进一步的分析。

综上所述,税收政策覆盖面较广,且通过市场来配置资源,具有一定的市场化特征;财政补贴支持对象为政府重点发展和扶持的产业,政策作用反应快,但可能存在挤出效应;金融支持可以激励支持产业发展的全过程,且充分尊重了企业的市场选择行为,特别是对中小企业的投资行为起到主要的激励作用,应该是将来政策选择的重点。财政投资则对于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公共品投资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未来的政策制定中也应予以重视。

2财税政策作用机理分析

除了政策工具特征的差异外,财税政策工具的作用机理也是不尽相同的。特别地,税收政策由于其应用的广泛性,在财税政策中占据重要地位,而财政补贴由于作用迅速而直接,且执行成本较低,也得到了广泛的采用。鉴于二者同属于事后激励机制,本文尝试统一的建立静态局部最优化模型,对这两种工具的作用机制进行对比分析。考虑到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财政投资及金融支持政策应是政府财税政策的主要着力方向之一,且二者均具有事前激励的作用,本文也将在统一框架下对这两种政策的作用机制进行简要分析。

2.1税收政策

税收政策对经济的影响,特别是对产业结构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基本的税收制度设计(如税种、税率、课税范围、计税依据等)以及税式支出手段(如税收豁免、税收抵免、优惠退税等)来设置差别税费,从而改变不同产业或经济行为的比较利益,引导资金、劳动、技术等资源优化配置,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在基本税收制度设计中,税种设置以及课税范围都是从外延的角度设置差别税负,税率及计税依据则是从内涵角度设置差别税负。就税式支出手段而言,其主要是通过对特定行为给以背离基本税收制度规定的让渡来设置差别税负的,如税收豁免是通过直接减免应纳税额提供税收让渡的,而加速折旧、税收抵免等则是通过改变课税要素而间接提供税收让渡。

2.2财政补贴政策

从财政政策工具的性质来看,影响产业结构调整的财政支出中,财政补贴、财政投资及金融支持等投资性支出①(下文称之为财政投入)都属于供给调节型支出,政府采购则属于消费调节型支出。鉴于供给调节型支出对产业结构的影响更具激励性,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也更为持久,本文着重讨论这一政策的影响机制。

2.3财政投资及金融支持政策③

对于财政投资而言,基于政策性的要求,其投资目标主要是基础产业、公共基础设施、技术研发等有利于改善产业投资环境的项目,因而其主要目的是提高企业投资回报率从而吸引更多的社会投资进入,由此达到支持产业发展的目标。对于金融支持而言,其主要目的与此一致,即提高产业内企业的投资回报率,吸引企业进入。不同之处在于支持方式,金融支持并不直接投资于项目建设,而是对企业投资行为进行支持,如贴息贷款等。二者的作用机理类似:假设产业原来的资本需求曲线和资本供给曲线分别为DD1和SS,均衡点为A,均衡投资数量为K1。在政府进行财政投入或优惠贷款之后,企业投资相同额度时其成本会降低,从而引致投资回报率升高,资本需求曲线变为DD2,均衡点为B,均衡投资量为K2,产业内总投资增加。由此可见,当政府财政投入和金融支持某产业以后,受其直接的拉动作用以及间接的外部性及政策引导作用的影响,产业内的总投资额增加;但随着投资支持幅度的增大,其对产业内总投资额的带动效应呈现递减趋势,即单位投资所引起的资金回报率的增加是递减的,这符合边际收益递减原则。从企业角度来讲,由于产业内各企业的融资等成本不同,要求的资金回报率也是不同的,当产业的实际资金回报率大于企业要求的资金回报率时,企业就会进入该产业,因而当政府投资和金融支持提高了产业的资金回报率时,就会吸引具有更高要求资金回报率的企业进入该产业,从而使得产业内的投资总量增加。

3海洋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选择

3.1基于海洋产业特征的政策选择

基于政策工具特征及政策实施效果的分析结论,结合海洋产业特征,本文认为:首先,对于新兴产业(包括海水利用业、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电力业等)及其他投资经营风险较大的产业(包括海洋矿业、海洋油气业等),主要面临三大问题:一是目前产业内企业数目不多,需要鼓励企业进入该产业;二是考虑到这些产业未来的利润是较丰厚的,目前较少企业进入的主要原因在于初始沉没成本较高、经营中面临的不确定性较多、风险较大;三是这些产业(特别是新兴产业)的技术水平都亟待提高,而企业的研发力量往往不够。因而应综合采用税收优惠政策、财政补贴及金融支持政策,调动企业投资积极性,降低企业投资经营中面临的不确定性风险,同时采用财政投资及金融支持,直接投入研发活动或间接支持企业投入。结合政府期望的政策效果,若政府希望均衡要素价格不变,则应考虑利润税优惠,或财政补贴。若政府希望提高均衡要素价格不变,则应考虑采用从量税优惠。同时鉴于利润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作用力度更显著(变动幅度大于从量税),且达到同样效果所支付的直接成本④低于财政补贴,应主要考虑采用利润税政策。对于传统产业(主要指海洋渔业等)及其他需要技术改造升级的产业(如海洋船舶工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海洋化工业等),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产业发展较成熟,但技术水平不高、发展结构不合理,亟待进行技术改造升级(如深水网箱养殖的推广、高端滨海旅游业发展、高端装备制造等),但技术升级的投资成本较高、风险较大,鉴于此时政策的对象是特定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的企业),因而应主要采取财政补贴及金融支持政策。注意到,尽管财政补贴见效快,但需要的资金量较大,可考虑主要运用金融支持政策,同时在专项扶持基金的设立中,可考虑发行海洋经济建设债券,募集公众资金支持海洋产业发展。对于公共基础设施及其他保障性机制建设,包括海洋工程建筑业、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渔业良种培育、病虫害防治以及海洋经济巨灾保险机制、危机管理机制的建立等,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利润率较低或外部性较强,企业投入生产建设及研发的积极性不高,难以运用市场化机制促使企业自主投资,因而应主要采取财政补贴政策、财政投资政策,敦促大企业投入建设,同时协调使用金融支持政策以通过多种途径募集资金,保证基础性及保障性设施的建设,保障海洋产业健康快速发展。#p#分页标题#e#

3.2基于海洋产业面临问题的政策选择

目前海洋产业普遍面临的两大问题是:(1)环境污染严重;(2)技术效率亟待提升,包括加快新技术研发、推动技术应用改造升级、提高产业集聚度等。基于政策工具特征及政策实施效果的分析结论,本文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协调政策以解决上述问题。

3.2.1针对环境污染的政策选择

针对环境污染这一问题,鉴于这是一项长期任务,且应发挥事前激励作用,避免企业采取高污染的生产工艺等,根据我们对四种政策工具特征的分析,应该使用税收政策进行调节。西方发达国家利用税收政策来加强环境保护始于20世纪70年代。许多国家的探索和实践证明,利用税收手段治理环境已经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有了进一步的改善。美国在上世纪70年代就开始征收硫税,从征收方法上看,一般根据主要能源产品的含硫量或排放量计算征收。碳税最早由芬兰于1990年开征,碳税一般是对煤、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按其含碳量设计定额税率来征收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在环境政策中应用经济手段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在这方面,丹麦堪称“楷模”,推行生态税收制度不仅有效地保护了丹麦的环境,而且为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发展积累了资金,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使丹麦在欧盟国家中成为经济增长率最高的国家。利用征收资源税也可以达到节约能源的使用,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限制高能耗产品的使用等目的,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资源的浪费和过渡消耗。开采税是美国对自然资源主要是石油的开采征收的一种税。开采税可以通过影响资源开采的速度和数量来影响环境,它会抑制处于边际上的资源的开采和经营活动,促使减少资源的开采。荷兰的土壤保护税是由省级部门对抽取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从土壤保护中直接获益的单位或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其目的是为保护土壤提供资金。瑞典的一般能源税是对石油、煤炭和天然气征收的一种税。综上分析,我国海洋经济发展中,应尝试开展污染税征收,同时对海洋矿业、海洋油气业等资源的开采征收资源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低污染水平。

3.2.2提升技术效率的政策选择

在技术效率方面,我国海洋产业发展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一是研发动力不足。这主要是指我国现有技术落后,亟待进行技术研发,如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风电并网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及深海资源开发等所需的高新技术。这些技术一旦研发成功,其利润是客观的。目前较少企业进行研发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投资成本高、风险较大,多数企业无力单独承担;二是研发的正外部性较强,信息溢出会使得企业研发成功后极易被模仿,从而利润降低,无法弥补成本。要解决这一问题,应综合采用税收、补贴以及金融支持三种政策。首先,鉴于财政补贴政策执行成本低、反应快、效果最为直接,财政直接投入一直是公共财政促进科技创新最主要的手段,通过财政预算安排的各项科技计划、服务平台的建设、以及对企业的直接补贴等对研发活动基础性的支撑作用、人才储备和培养的作用、实现科技创新战略的政策支撑作用。因而应首先积极对重点企业或重点项目的研发活动所采用的仪器设备等进行补贴,降低企业研发的投资成本。

在企业研发成功之后,则可对研发产品进行政府采购、销售补贴等,以避免出现企业将资金投入研发后无力生产的局面,促进企业进行大规模生产,满足社会消费需要。需要注意的是,财政投入资金在管理中存在着诸多难题,要有效解决总量与结构、财政支出资金使用效率问题。而在政府采购方面则应构建科学、合理的促进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要完善其组织和规划,如建立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优化自主创新产品评标方法,编制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等,并加强部门协同全方位落实。其次,税收政策方式对研发促进作用的扭曲效应较直接财政支出小,因而可同时辅以税收优惠政策,以惠及所有企业的研发活动。税收政策在遵循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可在一定程度上加快研发活动的进程,但税收政策作用是有限的,应以最小的税收优惠成本取得最大的促进研发的效果。针对我国研发活动中所面临的突出困难,未来研发活动税收政策要在税收激励的原则、方向和方式上进行重大变革,实现我国税收激励政策设计总体考虑和各项政策的有效配合,如明确税收激励政策对接国家科技发展战略的定位,加强对科技人才培养的税收支持,税收激励的方式要突出税收中性,实现优惠税种以流转税优惠为主,对所得税的优惠实现企业和个人所得税优惠并重。

最后,金融支持政策主要体现在:一方面政府可为企业的研发行为提供信贷担保,或设立专项扶持基金,用于支持具有广泛使用性和正外部性的研发活动,已有的成功案例包括深水网箱养殖技术的研发等;另一方面政府可发行相关的债券或衍生品,募集公众资金投入研发活动,同时将研发风险分散到资本市场,由此可解决企业无力单独承担大规模研发活动的问题。最后,由于研发的外部性较强,对于企业的研发成果,政府除税收减免或补贴外,更重要的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保障研发企业的利润,从而激励企业进行研发。二是技术升级困难。这主要是指我国已经具备某些先进技术,但由于新技术的采用所需初始投资大、经营风险高,企业采用新技术的积极性不高,如我国目前深水网箱养殖技术虽然已较成熟,但仍未得到广泛推广。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技术升级的初始投资一般较高,另一方面是由于海洋灾害频发,技术升级也并不能保证完全不受灾害影响,这就使得技术升级带来的利润不一定能弥补成本,即一旦灾害发生,带来的经济损失加上技术升级投入的成本将远超技术升级前的损失。

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可对技术升级活动进行补贴,如对购买新设备进行补贴,降低企业技术升级的投资成本;其次可财政投入海洋经济危机管理机制及巨灾保险机制的建立,一方面完善海洋灾害预警机制,提高灾害预报技术,帮助企业防范风险,另一方面,当灾害发生后,根据所建立危机管理机制,及时对企业或渔民损失进行补贴以及保险理赔。三是产业集聚度不高、产业集群发展不成熟。当前我国海洋产业集群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产品档次不高,技术含量较低,规模较小。以浙江省为例,全省产值亿元以上的产业集群达五百多个,诸如海洋渔业传统优势产业的提升和集群化建设项目47项,总投资123.81亿元,计划投资47.6亿元(王宁,2008)[12]。黄瑞芬、苗国伟(2010)[13]利用区位熵法⑤对环渤海和长三角经济区的海洋产业聚集度进行实证分析。结论表明,海洋第一产业(海洋渔业)存在明显的聚集性。但也说明了较多的资源聚集在低层次的初级生产上,海洋产业集群结构不合理。要解决这一问题,财税政策应着重改善产业发展的经济环境同时鼓励创新。创新这一问题我们在上文中已进行了讨论,在改善产业发展环境方面,相关财税政策一方面可投入于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如在财政预算中设立园区发展专项基金,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财政支持和财力保障,另一方面可投入建设信息平台,提供企业和经济发展的信息和数据:有关市场、消费者、竞争对手和技术发展趋势的信息数据,以及有关对集群参与者的建议与咨询报告等等。#p#分页标题#e#

4结论

本文通过建立财税政策作用机制模型,对税收、财政补贴、财政投资以及金融支持四种财税政策工具的特征及其作用机制进行了分析,结论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