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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时间:2023-08-15 17:23:30

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范文1

关键词:配电网;安全生产;问题

在以往的工作中,电力企业往往比较关注输电和变电,对配电并没有给予高度的重视,由于配电网工作的疏忽,给安全用电造成了隐患,甚至造成了安全事故,导致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和资源浪费。电力企业应该给予配电网安全生产高度关注,不可敷衍了事,对用户的安全用电负责。

一、配电网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及形式特点

架空线路、电缆、杆塔、配电变压器、隔离开关等共同组成了配电网,配电网涉及到的环节较多,操作也比较复杂,在电力系统中充当着关键的纽带,可以说在整个电力系统的角色很重要,在电力网中起到分配电力的作用。

配电网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有不同的分类:

按电压等级划分:高压配电网、中压配电网、低压配电网;按供电区功能划分:城市配电网、农村配电网、工厂配电网。

配电网的主要作用在于连接电力系统和用户,因此,配电网在电力系统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由于配电网安全生产工作的形式特点就要求其必须要有相应的监督机制,同时也要加强自身的管理和完善,建立健全完善的配电网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和监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安全、可靠运行。同时,配电网安全生产工作还要不断学习先进的科学技术,引进高技术人才,完善配电网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二、影响配电网安全生产因素

(一)配电网设备

我国经济发展和资源分配都具有极大的不平衡性,另外,农村和城市的差距也比较大,这种不平衡性和差距就使得配电网的设备相对比较落后,使得配电网网架布局薄弱,技术相对落后,这也是造成农村或西部地区经常发生用电安全事故的原因所在。由于设备比较落后,我国配电网安全仍然存在隐患,因此,国家要不断加快电力系统的升级及配电设备的更换。配电网设备的快速更新换代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经济和人才的制约,这也是目前配电网工作面临的难题。

(二)电流容量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镇化进程也随着加快,城市对电力的需求量快速增长,这就会使城市电网面临巨大的工作压力,城市必须对电网进行改造和革新,增加电力电缆数量,进而增加电流容量,但是这一做法势必会导致设备的损坏,最后可能会引发安全事故。

(三)配网消弧线圈系统

目前,我国普遍采用的是手动调砸式的消弧线圈,这种方式不能对电网运行过程中的脱谐度进行直接的控制,使配电网难以满足电网自动化的要求。另外,消弧线圈配置不足也会对配电网的安全运行造成影响,可能会引发安全隐患。

(四)监督和管理机制

在以往的配电网安全生产工作中管理工作相对而言比较简单,但是,在电力技术不断的发展的情况下,传统的管理机制已经无法满足工作需要。配电网安全生产离不开监督,要建立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

三、配电网安全生产中的注意事项

(一)改善消弧线圈结构

对现有的消弧线圈进行结构上的改造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配电网对消弧线圈的亚要求,由单项开关替换原来的手动开关,可以有效实现控制效果,不仅如此,在限制弧光过电压问题上也要限制谐振过电压,进而保证消弧线圈与电容电流相等。

(二)抑制谐振过电压

在以往的配电网安全生产工作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抑制谐振过电压最好是采取在配电网中性点接入消弧线圈的方式,这样可以达到有效抑制谐振过电压对配电网工作影响的目的。

(三)设置过电压保护器

电压保护器主要是针对高压电动机配电网而设置的,电压保护器能够有效的抑制操作过电压,避免过高电压对高压电动机造成损坏,这样一来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安全隐患。目前,我国普遍使用的是以无间隙氧化锌为原料的设备,而无间隙氧化锌设备存在很多漏洞和安全隐患是很难在短期得到改善的,因此,必须要对配电网进行改造,增加电压保护器,较少安全隐患,保证配电网的安全运行。

(四)配网技术管理工作

配电网安全生产中所有安全隐患的存在,归根结底是科学技术的落后,因此,必须要加强技术管理,引进先进的科技和人才,提高技术管理水平,规范配电网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安全生产、运行。加强技术管理主要通过改造和绝缘来完成,通过对配电网进行改造较少人工操作,提高安全性,加快自动化系统建设,绝缘则是要达到达到安全生产目的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手段。

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范文2

关键词: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存在问题;对策Abstract: This paper is according to the local coal mine safety problems in production were investigated, and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local coal mine; safety production; problems;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D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当前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而进行的,通过各级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共同努力,安全生产显现出良好的局面,有效地减少了各类事故的发生,建立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安全生产意识是保证地方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前提。但是,随着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进行,一些深层次的安全生产意识问题也逐渐的显现出来,所以在安全生产的实践中还必须深入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处理好其内在的各种关系,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1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重生产轻安全的意识”仍然存在 有些地方煤矿经营者在高额利润的诱使下,重生产轻安全意识是非常强,口头说要强化 “安全生产意识”而实际上在矿山生产时随意增加开采工作面,提高本矿生产能力,这样做的结果会造成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不能及时到位,尤其对矿井瓦斯防治、顶板、机电、运输方面存在的问题未认真得到整改落实,特别是瓦斯防治和顶板现场安全管理较为混乱,防范措施不到位。

地方煤矿经营者过分追求煤炭生产效益,没有把矿山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重要的位置上,认为出事故后给钱了事,这种做法就是典型重生产轻安全意识结果。

1.2 “出事故纯属偶然说法”确有存在在安全生产中发生了死亡事故后,地方煤矿经营者总是以“偶然”两字来分析和解释各种事故,其目的以事出偶然说法来开脱在自已的。这种 “事故偶然” 现象说法不在少数,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平时煤矿开采过程中的违章指挥、平时马虎和粗心大意、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存在。总之是安全意识差造成的,是发生事故隐患的潜在因素。也是发生事故的根源。看似偶然的事故,其实都是有必然一面的存在。

1.3 “煤矿安全生产意识”缺少持久性

煤矿安全工作平常不注意巩固,一阵风,走过场行为多。不持之以恒,不扎实细致的工作。为应付安全检查只重视社会突击战,忽视持久战。很多煤矿往往是文件一到,上下号召,声势浩大,完成了事。事故安全教育是一项基础工作,仅靠“突击”一下是不可能解决问题的。另外也没有树立“持久战”的思想,在制度、纪律、时间、形式、教育等方面未建立一套考核机制。在安全生产上,没有处理好突击与持久的关系,片面突击为主,持久为辅。实际上持久性根本没有落实在煤矿安全生产活动中。

1.4 安全生产的硬件与软件均不到位 硬件建设不到位。随着井下采拙机械化水平要求的不断提高,地方煤矿硬件建设急需到位,但是由于资金短缺有的地方煤矿根本买不起,有的买了部分综采综掘机械也不配套,起不了应有的作用。设备不到位煤矿安全生产无法保证。

软件建设也不到位。没有及时进行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职工安全培训不到位,职工队伍安全素质不能提高。据有关资料在同样的装备条件上,在同一个矿生产,有些班队平安无事,有些班队则发生事故。其原因职工队伍安全素质存在差异造成的。总之,煤矿的硬件与软件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不到位问题。

1.5煤矿管理者袒护意识明显 在安全生产中由于有些领导对爱护的认识有偏差,往往错把袒护当爱护,这样,必须给安全生产带来负面效应。在煤矿安全生产中,个别领导没有履行自已使命和职责,无原则爱护下属,对下属平时工作不严格要求、不严格检查、监督、管理。出现安全的小问题不严格追查、严肃处理。对于下属发生的违章行为和责任事故姑息、迁就,该教育不教育,该追查不追查,该处罚不处罚,该撤职不撤职。一味地讨好、迁就下属,结果造成大祸。对下属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袒护,表面看来是关心爱护,实际上是害了下属,往往导致事故的发生。

在安全生产中,许多单位恰恰以情治矿,使自己陷入被动的处境。一味强调情治,使管理失去严肃性和权威性,甚至放任自流,弄得松松垮垮,无章可循,不可收拾,无法搞好安全管理及安全生产,这些都是个别煤矿管理者袒护意识造成的后果。

1.6轻视“日常工作现象”时有发生 煤矿生产主要包括了矿井开拓、采矿、通风、运输等多种作业工序。日常安全工作中的小事的贯穿于每种作业工序中。但是许多煤矿只重视采矿生产正规环节,而忽略了一些辅助环节。通风、运输等环节更得不到重视,如通风设备保养和维修重点放在年终检修,平时不检修;一些工程和设备的防护措施有些已经损坏,只不影响生产一般不更换。运输用的车辆一些易损件能用就凑合着用。

以上这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平常没有当成一回事,究其原因就是缺少时刻绷紧煤矿安全生产这根弦;没有意识到只有排除了日常小隐患才能防止大隐患;不解决日常小问题就可能变成大问题;不处理日常小事故就可能变成大事故。在日常煤矿安全生产小事现象时有发生,应引起我们的注意。

1.7煤矿综合管理工作相对不足 煤矿综合管理工作的意识的障碍。如多数煤矿认为搞好安全生产是煤矿安监部门的事,与其他部门关系不大。煤矿各个部门也没有进行合作配合意识,只完成自已专业内部事,至于安全生产,那只是安监部门的事,而不是我们部门的事,只是安监员的职责,而不是我们的职责。

机构设置不全。如有煤矿只设置生产、财务、供销等机构,党、政、工、团、妇方面机构,没有设置或形同虚设。

综合性管理工作未进行。安监部门没有在安全生产中担负着重要责任,没有将安全工作的注意事项分解细化融入其他专业当中去,煤矿综合管理工作相对不足。

2搞好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对策

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促进了地方煤矿的诞生和发展,而市场需求又决定了地方煤矿的历史地位;因此,短期内全部取缔乡镇煤矿并不现实,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理清思路,实事求是地制定政策和措施,促进地方煤矿的健康发展。我们应切实从强化煤矿安全管理入手,一切以安全为标准,提高并长期保持煤矿安全生产意识,增强煤矿安全生产的硬件与软件、煤矿管理者法律意识、认真对待日常工作的每一个细节,全面提升煤矿综合管理工作

2.1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意识

强化 “安全生产意识”在法定范围内控制本矿生产能力,确定合理矿井瓦斯防治、顶板、机电、运输方面措施,特别是认真确定瓦斯防治和顶板现场安全管理防范措施到位。

把矿山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重要的位置上,明确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认识,充分认识安全与生产相互依存关系,安全是伴随着生产而言的,所以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必须保证工作安全,不安全就不能进行生产。

必须克服煤矿安全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错误思想,树立“一切为安全工作让路,一切为安全工作服务”的观念,坚持安全为天,安全至上,把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到实处,落实到煤矿井上井下的各个工种及生产的全过程。

2.2充分认识煤矿安全事故偶然与必然的关系

在安全生产中,常有人以偶然两字来分析和解释各种事故。比如,若发生死亡事故,便以事出偶然来开脱,这种偶然显然不符合事物的发展规律,对搞好安全生产是十分有害的。认真分析煤矿发生的各类事故,我们都可以得出一个共同结论。任何一起看似偶然的事故,其背后都可以找到隐藏着的必须规律。每一起事故的发生,尽管有各种偶然因素,但终究是“三违+隐患=事故”的结果。无论分析追查哪起死亡事故,都能找到发生事故的必须根源。看似偶然的事故,其实都是必然。安全工作不同于其它工作,它来不得半点的马虎和精心大意。所以我们要搞好安全生产,必须从日常煤矿基础工作入手,狠抓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从严要求,从严把关,从严考核,从严奖惩。只要坚持严字当头,认真强化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能逐步掌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杜绝偶然事故发生,而必然走向煤矿安全生产的正确轨道。

2.3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的持久性

要防止煤矿安全生产突击性意识代替持久性意识。煤矿安全生产涉及到矿山井上井下的方方面面,虽然有些工作需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突击完成,在一段时间内形成高潮。但是同时还要注意日常坚持巩固,防止一阵风走过场行为。

强化持之以恒,做扎实细致的工作。煤矿安全生产是一项基础工作,仅靠“突击”一下是不可能解决煤矿安全生产问题的,注重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既要重视煤矿生产安全突击性,又要重视煤矿生产安全的持久性。通过集中抓打开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又要通过经常抓使工作深入持久,不断巩固发展。如配合每年5月份开展的国家安全生产周活动,要结合煤矿企业实际一年一个主题,一年一个重点,通过短短的一周时间集中优势兵力,打好突击战。在此基础上抓巩固,求提高,达到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目的。

避免各地方煤矿忙于应付上级文件要求,应付完成了事。要树立“持久战”的思想,从煤矿生产制度、管理制度、出勤时间、承包形式、安全教育等方面逐步建立一套考核机制。处理好突击性与持久性的关系,用突击性来巩固持久性,以持久性来检查突击性,把突击性与持久性恰当地运用到煤矿安全生产活动中去。

2.4大力提升煤矿安全生产硬件与软件

需要提升安全生产中的硬件与软件是指装备与管理两个方面。

提升煤矿安全生产先进的装备硬件。煤矿企业要增强煤矿设备的投资意识,加大矿山设备投资水平。如购买新提设备、通风机、采煤机等。使井下采掘机械化水平的不断提高,硬件建设满足煤矿安全生产的要求,特别是综采综掘机械化已经在安全生产中显示出它的优越性,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硬件水平的提高为了搞好安全生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抓好硬件的同时,也要注重狠抓软件建设。深化安全管理,狠抓职工培训,促进职工队伍安全素质的提高,把硬件与软件有机地结合起来,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但也必须看到,同样的装备,同样的条件上,同在一个煤矿生产,有的班队平安无事,有的班队则发生事故。其主要原因在于两个班队在软件上存在着差异。所以这就要求煤矿企业在抓好硬件的同时,不能放松软件建设。必须坚持“装备、培训、管理”并重的原则。

2.5增强煤矿管理者法律安全意识在煤矿安全生产中,首先要增强煤矿领导者的法律意识,要以法治矿,决不以情代法。履行自已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使命和职责,领导干部爱护下属既是领导工作的需要,也是安全生产的需要。煤矿领导要把对下属的爱护全部体现到安全管理中。寓爱于严,严要求、严检查、严监督、严管理、严追查、严处理才是真爱护。对于下属发生的违章行为和责任事故不姑息、不迁就,该教育就教育,该追查就追查,该处罚就处罚,该撤职就撤职。这样才是真正的关心下属,爱护下属。而在安全生产中,确有少数领导干部错把袒护当爱护,他们把严格要求同爱护下属对立起来,一味地讨好、迁就下属,结果帮了倒忙。对下属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如果袒护,表面看来是关心爱护,实际上是害了下属,往往导致煤矿生产事故的发生。

在安全生产中,煤矿管理者要处理好情和法的关系。不要顾此失彼,走向极端。即要保持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和法律严肃性和权威性,对煤矿中层管理人员不要放任自流,使其工作作风松松垮垮,办事无章可循。还要和中层管理人员进行思想和感情的沟通。在处理情治与法治的问题上,要做到适而有度,恰到好处,情中有严,严中有情,只有这样,才能搞好安全管理,促进煤矿安全生产。

2.6保持日常工作安全意识

搞好煤矿安全工作重点要抓好日常安全意识工作。将煤矿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矿井开拓、采矿、通风、运输等各种作业工序中。既要重视采矿生产正规环节,也要重视通风、运输等环节,不但加强通风设备保养和维修重点放在年终检修,还要进行平时通风设备检修;及时更换已经损坏工程和设备的,只要有安全隐患工程设施都要及时更换。运输用的车辆一些易损件有安全隐患的也要及时更换。要以增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意识为着眼点,除常规的日常宣传教育、警示教育外,要学习国家各项法律和制度;加大煤矿经济处罚力度,将重特大事故的主要责任人交给国家处理,使安全意识真正溶入其煤矿企业的灵魂。同时,强化煤矿企业生产现场管理,以班组为安全生产责任单元,建立矿长跟班制度、矿长交接班制度、班组专职安全监督员制度;每班至少设一名专职安全检查员,跟班巡回检查存在的隐患并督促及时整改,做到解决隐患不出班。煤矿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引导各煤矿企业自我完善、自我提高,逐步形成 “我要安全”的氛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不让煤矿安全隐患由小变大。

2.7努力完善煤矿综合管理工作针对煤矿生产综合管理管理系统不完善。要重点加强煤矿安监部门管理职能,实行一票否决制。煤矿其它部门也要进行密切配合,树立煤矿安全生产是头等大事,在完成自已本专业同时及过程中,要及发现问题,煤矿安监部门的事,就是我们的事,安监员的职责,就是我们的职责。

全面设置生产、财务、供销等机构,党、政、工、团、妇等方面机构,明确各科室的职责。

逐步实现综合性管理工作。安监部门在安全生产中担负着主要责任,并将安全工作相关措施分解细化融入其他专业当中去。

如果把煤矿安全生产作为一个系统工程,那么就有主要与次要之分了,要做好安全生产系统工程,只有把主要与次要融为一体,才能有效完成这一目标。安监部门作为安全生产的管理部门,在安全生产中担负着重要责任,它在安全生产中起着主要作用。经过与各个部门的通力合作和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才能共同完成煤矿安全生产任务。煤矿安全工作涉及到采、掘、机、运、通、党、政、工、团、妇方方面面,是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要搞好煤矿安全生产,不只是安监部门的事,而是煤矿全体部门的事,不只是安监员的职责,而是全体职工的职责。我们要处理好主要与次要的关系,调动煤矿广大职工的积极性,齐心协力完成煤矿安全生产。

总之,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一项动态的管理工作,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我们必须牢牢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穿在实践中,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坚持先安全后生产,坚持“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操作原则,抓安全促生产使企业获得最大的政治、经济效益,并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来保障安全生产,我们的煤矿企业才能达到少出事故和不出重特大事故的目标。

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范文3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问题;措施

1 建筑施工中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随着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施工管理中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任何一起事故对于一个建筑企业来说都是一种无法挽回的损失,对于家庭、个人更是造成永远无法弥补的伤痛。可以说,任何细小的疏忽带来的都可能是生命的代价,造成的都是信誉的丧失和效益的流失。因此,安全高于一切,生命至高无上。只有所有人意识到安全施工是企业发展的基本保证,是关系到所有人生命安全的核心,企业才会持续、健康、稳定向前发展。建筑行业具有高处作业多、露天作业多、手工劳动和繁重的体力劳动多等特点,其多数工种仍是手工作业,容易使人疲劳、注意力分散、失误操作多。这些特点决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过程是一个危险性大、突发性强、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生产过程。

施工过程中,必须编制相关的安全施工组织技术和方案,用以指导安全施工,切实维护好每一名施工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用安全的规章制度和周到的服务为施工人员营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安全生产不仅要年年抓、月月抓、天天抓,更要在实际行动上做到事事重安全,时时查隐患,天天保平安。

只有人人都重视安全,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不安全因素,才能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施工单位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水平和应变能力,懂得只有“有安全才有工程,有安全才有效益,有安全才有施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与此同时, 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所有的安全管理工作都需要有人去落实到位。应该把安全理念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变成职工自觉接受的一种观点,不断地总结安全管理经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建筑施工生产安全。

“选择了建筑行业,就是选择了一种异样的生活方式”,这句话精辟地道出了我们从事的建筑行业所具有的工作性质与生活特点以及相对的安全风险。所以,安全生产是一项一刻也不能放松的长期性工作。

2 建筑施工中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1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技术力量薄弱

现在的低价竞标规则、低价定额标准,重创建筑行业,安全投入得不到保障,致使事故多发,遭受池鱼之殃。施工单位为了承包到一个工程往往委曲求全,导致减少安全保障资金、人力投入和技术支持,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违章指挥工人冒险施工。就目前情况而言,主要存在以下三种情况:一是承包价格偏低,用于安全生产的必要设备、器材等无力购置,于是能省则省;二是施工工期短,为了赶进度,无法顾及安全,导致施工现场十分混乱;三是在安全施工管理过程中,技术薄弱和管理经验化。由于在建筑行业安全管理人员中存在人员流动快、成份新、缺位多,一些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标准尚且不成熟,工作经验更差强人意。在施工过程中,常常抱有“生死由命”、“碰运气”的思想,虽然意识到有可能发生事故,但自以为问题不大,不会那么巧,结果容易发生安全事故。与此同时,部分管理人员自以为从事过多年的施工生产,积累了不少经验,从而在施工安全管理中靠经验,安全施工的设备不经过试验和计算,就投入到施工过程中使用,还以为以前这么干没有发生安全事故,而现在有经验了更不会发生事故,其结果必然导致安全事故易于发生。

2.2 安全生产责任以包代管严重,检查力度不够

小段包工是目前工程施工的基本形式。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将部分工程承包出去,由其他企业和个人来完成,且认为分项工程承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与他们签有劳动合同和安全责任协议书,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安全事故,有分包单位或个人负责,于自己单位无关,从而使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主题责任得不到落实,安全责任缺乏有效性、监督性和可操作性,造成责任无法落实。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而没有对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等人员责任目标进行分解、细化,没有落实责任制的具体措施和有效办法,导致安全工作形同虚设。

企业的安全责任制不到位,就易于导致安全检查应付了事。许多企业为了应付安全部门的检查,往往走形式,搞突击,并未把安全工作当作一种日常工作来抓。

2.3 安全生产全员教育没有落实,安全渠道不畅

作为一个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命脉,而安全生产的基础就是拥有一批知安全、懂技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安全教育就承载了安全、技术、素质的重责。没有接受文化教育,在现实工作中可称之为是“文盲”;没有接受安全教育,在生产工作中可称之为“鲁莽”。从事故的调查来看,基本上都存在个人对安全的思想认识不高、不重视,职工安全意识低、安全观念淡薄,不能有效辨别作业环境的危险性、不能认识作业过程的安全性等,最终可以归结为安全教育没落实,暴露出企业对安全教育工作的不到位。长期无效的安全教育习惯积累,在思想意识上形成了“模糊安全” 的惯性意识,安全教育成为一种形式和过场,安全成为一句口号。所以,我们谈安全、说安全、讲安全的前提,首先要进行安全生产全员教育。

3 建筑施工中安全生产应该采取的有效措施

3.1 强化目标管理,加大安全投入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是夯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由于施工现场作业工人很多都是“昨天在家种地,今天建筑施工工地干活” 的农民工,他们安全意识差, 因而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使他们熟知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并签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施工合同,明确安全生产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施工一线的安全隐患和死角较多,施工企业应加大检查力度,使各项目部对安全生产引起重视,并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力者,企业应死盯不放松,或采取罚款、通报批评等措施,直至整改到位。

3.2 强化现场管理,提高安全意识

实行标准化作业是现场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基础工作。因此,在施工过程中,要坚持以安全法规为标准,规范人的行为,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实行标准化作业,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关键是抓住一个“严” 字。一是规章制度要严,建章建制,有章必循,违章必究;二是劳动组织要严,做到定人、定岗、定责;三是劳动纪律要严,领导敢抓敢管,群众监督控制,人人遵章守纪;四是施工管理要严,作业按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按标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五是奖惩要严,对标准化工地应及时表扬奖励。在实践中,要把项目标准化管理向全方位、全过程、全员总体目标发展,通过张贴安全文明标语、班前快会等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宣传,时时敲响安全文明施工的警钟。还应请有关安全人员到场讲标准、讲规范,传授安全文明施工的经验,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文明施工管理细则”、“门卫制度” 及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对施工现场的场容场貌、临时建筑、场地硬化、统一着装等综合文明建设要提出具体要求,项目部采用“现场标准化,施工规范化” 的管理模式,使文明施工步入制度化、标准化的轨道。与此同时,对一切违规操作者给予相应的处罚,从思想上、经济上敲响安全警钟。

3.3 强化组织管理。明确安全责任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防灾,责任重于泰山”,说明了消除隐患是根本,加强防范是重点,落实责任是关键。安全责任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灵魂,是加强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施工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单位,这是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建筑施工企业在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时,应当牢固树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地位” 的观念,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创新安全管理绩效考评机制,建立并实施严格的安全绩效考核、考评体系等,促进安全生产责任的真正落实。

为使安全责任确实落到实处,要进一步细化各单位、各职能部门、项目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和安全责任,明确不同的目标和管理要求,使管理和考核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落实安全责任的同时,各单位一把手与副职及管理人员都要签订安全责任状,包括项目经理部负责人与项目各管理岗位人员。所有员工要签订安全责任保证书,形成健全有效的安全责任网络体系,实现安全生产全员参与、全员支持和全员监督的安全责任管理体系。

3.4 强化过程管理,实施安全教育

建筑企业在多年的传统管理体制下,走的是一条人管人的道路,其随意性非常大。随着建筑企业改革的不断深人,建筑企业实行现代企业制度已成为一项重要任务。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根本要求是企业必须规范管理,而规范管理则需要从教育入手,一个企业只有建立起严格意义上的教育体系,才能实施规范管理,取得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双丰收。

施工管理中的安全教育是一个需要持之以恒的工作,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有的施工单位只重视岗前安全教育,认为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就足够了,再在安全资料上反映出来就完美了。三级安全教育只不过是基础教育,它不可能反映出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全部问题,很多具体的安全问题都是在施工过程中才反映出来的。所以,要想将安全教育踏实地做好,就必须将安全教育贯穿于施工全过程。再则,对于一些非常重要的安全知识和要求,必须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重要内容必须强化教育,以使员工将之刻在脑子里,不能因为已经讲过就不再讲。

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体系须有激励机制和处罚机制。激励机制是为了使职工努力去学习安全知识,处罚机制是为了职工不违反安全规定,避免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范文4

关键词:建筑施工;项目管理;安全生产;问题分析

1、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建筑业从业人数巨增。据报道,2006年达到4000万人,其中农村富余劳动力达3200万人,占行业职工总数的81%,而经过培训取得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农村从业人员不足80万人,占总从业人数的2%。多数来自农村的从业人员因文化程度较低,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对安全生产的基本常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知之甚少,再加上部分施工企业不重视安全培训或是教育不到位等,这一部分从业群体安全防护意识和操作技能低下,造成安全生产事故频发,死伤众多。这不仅影响了经济的发展,而且严重影响到社会的稳定。

2、建筑安全生产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2.1 建筑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1.1 法律、法规方面

虽然我国已形成了一整套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比较完备的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已暴露出了不少的缺陷和问题。与工业发达的国家相比存在的差距是:建筑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强;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部分法律法规还存在着重复与交叉;一些安全行政法规时间过久不适应现行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与要求。

2.1.2 政府监督与管理方面

政府对建筑行业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管理仍较薄弱,基本上还停留在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突击性安全生产大检查等的模式上。领导号召,群众运动,事前通知再检查,治标不治本式的管理,缺少日常有效的监督管理和相应措施,监管体系不完善。

2.1.3 建筑企业安全管理方面

首先,部分企业安全投入不到位,对安全生产的规律性认识不足,准备不充分,缺乏主动管好安全工作的责任,缺乏强有力的安全生产奖罚机制,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被动应付。其次,目前建筑市场的建筑施工队伍鱼龙混杂。大量拼凑而成的包工队,没有资质的队伍充斥市场,采取挂靠有资质的施工企业,或是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建设项目。一旦承接工程任务,为了弥补前期的不正当投入,追求最大利润,而盲目降低工程成本,偷工减料;或租用的施工设备、机具和周转材料陈旧,安全生产投入能省即省,违背客观规律,轻视安全生产,在侥幸中求安全。

2.1.4 安全教育与个人安全防护方面

目前建筑行业施工一线工人的安全意识普遍缺乏,安全技术素质普遍偏低。企业对所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教育培训不到位,甚至放任不管,招来即用,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差。项目管理中的三级安全教育执行情况大多只体现在备用检查的资料上,大多数是由管理人员统一填写教育内容,没有真正集中传授,起不到安全教育的作用。

2.1.5 安全责任不明确,发生安全事故后处罚不严

我国在1998 年开始实施的《建筑法》中就规定了建设、设计、施工三个安全生产责任主体。2003 年国务院通过并于2004 年开始实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各级部门和建筑工程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作出更为明确的规定,提出了十三项基本安全法律制度。针对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就有18 条款,占该《条例》条款总数的25%。《条例》明确规定了;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成为安全生产的第一领导者,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而事实上,目前施工企业中真正能够落实安全管理机构及其制度非常有限,不少企业重生产、轻安全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不少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到位的情况较为普遍;一些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一包了之或层层分包、转包,安全生产总包不管,分包不懂管, 存在管理上的脱节,安全责任不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落不到实处。对安全事故责任人处罚不力,也是导致安全事故一再发生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2.2 建筑安全生产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

2.2.1 从四种事故因果连锁理论分析

根据公认的“安全公理”《海希里事故因果连锁理论》、《博德事故因果连锁理论》、《亚当斯事故因果连锁理论》、《人机轨迹交叉理论》四种理论,所提出的事故因果连锁理论的直接原因均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目的在于提醒人们注意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主因。

上述理论认为:从直接原因来预防安全事故是最有效和最直接的,也就是控制了生产管理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和生产物资与装备的不安全状态,就可以最大限度的达到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学术界里,还有通过采用系统工程的逻辑思维方法对大量事例进行分析,可以得到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概括起来有四个方面:①人的原因;②物的因素;③环境的原因;④管理的原因。这些原因集中体现在如下五个具体的提纲性原因:

(1)一些地方政府和建筑企业对安全生产缺乏足够的认识,不能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没有落到实处。

(2)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欠账严重。

(3)行业安全管理弱化,安全监督体系不健全。

(4)企业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等持证管理人员和电工、起重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

(5)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管理混乱, 以包代管,违规作业,安全生产把关不严, 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不断发生。

(6)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力不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健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相对滞后,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不健全。

3、预防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措施

“ 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尽职尽责,千方百计消除事故隐患,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这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其中“长”和“常”字就道出了安全生产工作的经常性,不间断性。也就是说安全工作贯穿于整个项目生产全过程,安全事故发生也就是几秒钟、几分钟的事情,而安全生产工作却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全员参与,缺一不可。全员牢固树立安全观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这是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有效途径。

3.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在企业管理中,要建立一个自上而下层层挂钩和自下而上层层保证且高效运行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头头抓,抓头头”的责任制管理,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最终实现安全生产的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通过企业法人安全资格管理,明确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法定职责。企业法人重视了安全生产,就势必在企业中建立与健全一整套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以经济扛杆的手段将相关措施、制度落到实处。

3.2 正确处理项目管理经济效益与安全生产的关系

企业从安全生产的角度看,安全虽然是一种成本,但它更具有投资的价值,安全的目的就包含了追求经济利益的内涵,所以安全应被看成是一种有创造价值的活动。一些发达国家的研究表明,合理的安全投入产生有效的价值,其投入产出之比是1:6。据我国有关课题研究示,20世纪90年代的经济条件下,我国的安全生产投入产出的比值是1:5.83。我国学者在2000 年对中国4个城市的10多家企业进行了实地调研,得出的结论是: 轻伤事故损失比(间接损失和直接损失)约为2.33:1;重伤事故损失比约为2.31:1;而死亡事故中这一比高达3.25:1。

在现实项目管理之中,一些项目经理为了节省几根钢管、节省某一工序, 而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其造成的直接损失与节省的几根钢管价值相比损失重大。所以,安全生产就是效益和利润,它能给企业带来生产效率,带来经济效益,带来良好的社会信誉。

3.3 正确理解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的偶然性与必然性的关系。

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似乎都是偶然的,但是经过分析就知道,事故的发生存在很多必然因素。因此,安全管理的职责就是要逐步消除导致事故发生的必然因素,从而减少事故发生的偶然性。

3.4 加大项目管理中的安全生产宣传、监管、检查力度

通过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与普及,营造企业安全生产的氛围,让人人懂得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将要付出的代价,使得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成为企业和每个员工的自觉行动。开展企业各项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问题,举一反三并及时督促检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应是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

3.5 实行违章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首先,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凡是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不论大小,企业都要按照“四下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分析,追查和处理。在分析、追查原因中, 首先要从各级领导责任查起,在查清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查分析各类管理层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其次,是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责任奖罚机制。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市场经济的杠杆进行调节。为此,建筑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基金,制订出安全生产监督奖罚办法, 并坚持重罚与重奖原则。

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范文5

Abstract: This paper states the safety problems in practical teaching of pharmaceutical preparations production technology, and proposes some countermeasures to ensure safe operation and no hidden danger, no safety accidents and no equipment and product quality accidents. Safety is not only an important issue in teaching but also the primary task of each teacher.

关键词: 药物制剂生产技术;实训教学;安全问题

Key words: pharmaceutical preparations production technology;practical teaching;safety problems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21-0265-03

0 引言

随着职业教育办学规模的迅速扩大,职业院校已是培养一线生产、管理技术工人的重要基地,加强学生专业技能训练,培养符合社会生产所需的高素质人才成为教学的重要环节。笔者所在的学校近几年也是快速发展,在药物制剂实训中心,学校投入大量资金,增添了大批的实训教学设备,给学生上机操作的时间越来越多,对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创造能力及独立工作能力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而学生在生产实训教学中,能够做到安全、规范操作,不出人身、设备和产品质量等方面的事故,不仅对在校期间的实训工作起到保障作用,也便于学生就业后迅速适应职场的需要[1],更好的适应未来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因此,安全问题既是教学中的重要课题,也是每位实训老师的首要任务。

1 药物制剂生产技术实训教学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1.1 教师方面 实训教师未接受过安全系统培训,在一定程度上会缺乏足够的安全经验、系统的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技能;师资力量不够,实训课的教师与学生的配置常常不合比例,一位实训指导教师要负责的学生数量过多,造成实训教师很难全面地关注到每个学生的操作行为,也可能出现安全事故。

1.2 学生方面 参加药物制剂生产技术实训的学生虽说已是四年级的学生,但缺乏安全意识,且自我保护和防范危险的意识也较差,对实训过程中的潜在危险性,通常认为安全事故是离自己很遥远的事。在实训课上,很多学生还会忽视老师反复强调的规范性操作,操作粗心,从而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严重时极可能发生安全事故;另外,部分学生喜欢互帮,即对方在操作时,老是出手去“帮一把”,殊不知这样操作会伤他人也会伤自己。也有部分学生虽有安全意识,但缺乏实践技巧,考虑到自身安全,不敢动手操作,甚至出现回避或袖手旁观的情景,进而影响到其自身基本技能的掌握。

1.3 实训场地方面 药物制剂实训中心是药厂实际生产的一个模拟,故实训场所的现状就存在几多几少的问题,如生产操作间多,每间操作间面积少,操作间之间合用总电源多;实训设备配置少,实训学生人数多,动手操作机会少。因此,实训场所现状和实训设备配置等原因也存在一些隐患性的安全问题于药物制剂生产技术实训教学中。

1.4 管理方面 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学生的实训教学安全事故应控制为零。目前实训教学中没有一套完善的安全机制,也没有制定长期系统的安全教育理念。有的仅仅是对实训中的安全问题有没有写入教案进行检查,实训指导教师在课前讲一讲安全注意事项。因此,在管理的责任落实制度和管理的精细化程度上还有待加强。

2 药物制剂生产技术实训教学中安全问题的对策

2.1 组建安全教育师资团队,保证实训指导的有效性 一方面可聘请药厂里有丰富经验的“校外教师”给校内的专业教师授课,进行安全法规、安全理论和场地安全培训,以此形成一支安全教育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懂安全教育艺术的安全教育师资团队。另一方面,将有限的师资进行整合,减轻实训教师的工作负担,提高其工作效率,从而为学生规范性操作技能的有效学习,以及实训课的安全实施提供保障。

2.2 有效开展教学活动,保证安全问题

2.2.1 实训前,以树立师生的安全意识为目标展开 参加药物制剂生产技术实训的学生从未到过药厂,也未接触过机械设备,可他们对新鲜事物却充满了好奇且容易产生探究的冲动,所以,在学生进车间实训前必须把安全教育做在前、做到位。

①展示潜在危险带来的不良后果。我们知道,安全事故的发生大多是由于当事人不在意而造成的。在平日里,教师有关安全教育的话可能没有少说,但发生在实训过程中的一些真实案例会更容易引起学生的共鸣。安全教育应从真实的安全事故案例入手如触电事故,让学生明白这些危险是可怕的,是不堪承受的,必须远离它们。

②介绍常见安全事故及其防护要领。通过前面的心理提醒和感观刺激,将学生的注意力集中到危险防护上来。这时,教师就可以从容地向他们介绍实训中可能遇见的安全事故,并详细教授应该掌握的防护要领,科学系统地实施安全教育[2]。如旋转式压片机上冲的安装,当上冲的冲尾略低于上轨导或过高于上轨导时,很容易夹到手或卡住冲杆,从而提出在安装上冲时冲尾要略高于上轨导,并注意右手手摇轮转动与左手安装上冲相协调的防护措施。

③灌输“谨慎、细致”的安全观念。对没有参加过生产实践的学生来说,“安全第一”、“安全重于泰山”这些口号有些空洞。教师可针对不同的实训内容编制一些安全方面的口诀,如进入实训室时“实训室里来上课,防护措施做做好,工作衣帽穿戴齐,安全谨记在我心。”又如旋转式压片机的安装“一台设备一人做,其余同学勿帮忙。中模上冲和下冲,冲模规格仔细对。装机顺序要正确,紧固螺钉请拧紧。上下左右门关紧,手摇轮来转一转。操作规程记清楚,确保人机安全性。”向学生灌输“谨慎、细致”的安全观念。但教师应该向学生讲清楚,“谨慎、细致”不是对敢作敢为的限制和阻碍,而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必要条件。

④指导学生养成排查安全隐患的习惯。安全观念最终需要落实到行动上,也只有在行动中才能够检验安全观念是否牢固。因此,安全教育有效方法之一就是让学生自己主动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当排查安全隐患成为学生的习惯,就可以说具有了比较强的安全意识。

2.2.2 实训时,以培养学生的安全操作为目标展开 为确保实训安全,必须大力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着力狠抓规范操作,严守操作规程。

①当学生进入药物制剂实训中心时,实训教师应立即引导学生进行实训安全和实训纪律的思考,然后进行讲解并再次强调,为主课教学管理安全打好基础。

②每个工种的实训都有各自的安全操作规程,实训教师必须向学生详细说明每个工种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强调遵章操作的重要性和违规操作可能带来的危害。如制粒,实训教师在现场逐条对FGL-03型沸腾干燥制粒机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讲解,讲解过程中引用真实案例,分析为什么必须先开风机再开加热器的原因,让学生深刻理解每一条安全规程的意义。当然,应该让学生明白,不能因为危险的存在就因噎废食而不敢参加实训。

③教师的行为举止会给学生起到一个潜移默化的榜样作用,对学生的影响非常深远。因此,在实训教学开展过程中,教师在示范操作时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正确安装使用设备,做到示范动作规范得体。特别是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处理,如用NJP-400型全自动胶囊充填机进行胶囊剂生产时,碰到因物料流动性差而不下料时,要将设备停下来,盖上PLC界面面板,再按下急停按钮,然后才能调整加料斗的高低或对物料进行处理。以言传身教的方式告诉学生为什么要如此操作,主要是防止因不小心碰到PLC界面上的按钮导致设备突然启动造成人机的伤害。

④在药物制剂实训中心,整个实训环境尽可能的模仿了药厂的真实环境,目的就是尽量缩小学生在校学习与企业工作的距离。因此按照实训中心现有的设备和工位布置,药物制剂生产技术实训教学多以分组教学为主,虽然实训教师多次强调明确一人一机操作,也希望学生能够自律,但总会有在一台设备上“互帮对子”出现,所以,实训教师要对整个实训过程严密监控,做到多提醒、多留意、多观察、多巡视、多监督,强调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允许“互帮互助”,一旦发现违规现象及时制止和严肃教育,并通告全班警示学生。

⑤将每位学生的安全学习和实训过程中的安全遵守情况作详细记录,如按要求正确穿戴衣帽、规范的操作技能、不在实训场地打闹等情况纳入本门课程的成绩考核中,起到有效的督促学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实训的顺利进行。

2.2.3 实训后,以弥补学生的安全缺陷为目标展开 为了减少教训、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为了及时弥补学生安全知识的缺陷,每次实训结束后,实训教师一定要善于总结,在学生的安全意识方面、操作规范性方面多费心血,把“安全”铭刻在学生的心中。①以小组为单位,组员之间“挑挑错”,让学生了解自己在实训中的不足之处会带来哪些安全隐患问题;以小组为单位,进行组与组之间的评价,这里主要集中在实训场地的清理上,因为多数学生虽喜欢动手操作,但对清理实训场地却不那么感兴趣,甚至可以说是讨厌,最易出现的问题就是不及时关闭总电源、工器具乱放等,让学生明白这些行为的存在会给下一组同学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让学生明白实训结束后“工完料尽场地清”是保证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前提。②每次实训结束后,实训教师必须对本次实训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如压片机安装时上下冲识别错误、纯化水生产时控制反洗正洗的各阀门打开关闭顺序错误、操作者在操作设备时没有随时提醒小组成员自己下一步的操作等及时反馈到每位实训学生,提醒学生在以后的实训中必须引起注意,而且让学生将这些问题写入实训报告中并提出改进的措施。

2.3 在实训场地的建设、布置与改造中,要充分体现其实用性、先进性和灵活性,还要重点提高实训设备的利用率[3]。如设备的安装应考虑操作人员使用和维护的保护,保持控制部分与设备的适当的距离,还应考虑设备之间、设备与墙面之间等的距离。

2.4 建立安全制度,完善实训保障 ①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实训设备器材的安全要求,建立和完善实训场所的相关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如《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实训设备安全使用要求》、《药物制剂实训室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文明生产检查制度》等,并在实训场所内显眼的位置进行张贴。同时,因为学生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意识不足,还要在实训场所内各种涉及安全问题的地方,都标出明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②针对药物制剂专业的特点,制定一套完善的安全机制,选定一套安全教育影像片,建立长期系统的安全教育理念,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易实施、能考核,使安全教育收到实效。

3 结语

总之,药物制剂生产技术实训教学对学生的技能操作很重视,对学生在整个实训过程中的安全教育更重视。坚持安全教育,做到入门教育讲安全,晨训教育讲安全,巡回指导讲安全,结束总结讲安全,使学生能在在校期间养成良好的安全操作习惯,为安全实训起到保障作用,也为毕业后更好的适应企业工作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熊阳,来平凡.形成性评价在药剂学教学中的应用[J].药学教育,2009,25(6):31-33.

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范文6

摘 要 本文就《企业安全生产费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新规的主要特点以及在实际执行过程给企业带来的影响以及新规中尚不完善、不明确的地方进行了简要分析;就如何提高新规的可操作性、如何让新规真正落到实处,实现新规之初衷提出了改进建议,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关键词 安全生产费 管理 办法

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于2012年2月14日联合了财企[2012]16号文件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的正式实施,无疑将进一步加强当前高危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了安全生产经费的落实;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下面就《管理办法》新规的主要特点及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应对措施进行一些简单探讨。

一、《管理办法》新规的主要特点

2004年以来,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先后制定并实施了《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04〕119号)、《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财建〔2005〕168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06〕180号)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应该说这些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高危行业企业提升安全生产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形势的变化,原办法在安全生产费提取标准、适用范围、使用方向、配套政策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为此2012年2月14日, 财政部会同安全监管总局联合下发了新的《管理办法》,对实际工作中的安全生产费的提取标准、适用范围、使用方向及配套政策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新的《管理办法》与原办法相比,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扩大了政策适用范围,更加系统和全面。

新的《管理办法》增加了统一性和系统性方面的考虑,扩大了政策适用范围。如将需要重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冶金、机械制造和武器装备研制三类行业纳入了适用范围,同时拓展了原非煤矿山、危险品生产、交通运输行业的适用领域,还在非煤矿山行业中增加了煤层气开采、规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也参照执行等。而原方法比较分散,系根据当时的安全生产管理需要出台的应急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仅限于某一特定的领域,缺乏系统性考虑。

2、提高了安全生产费提取标准。

新的《管理办法》提高了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并针对不同行业的具体情况在《管理办法》中做了详细规定,确保了安全生产经费的落实。而原办法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过低,不利于满足安全生产费用实际需要和安全生产经费的落实。

3、扩大了安全生产费的使用范围,增加了安全预防性支出。

新的《管理办法》扩大并细化了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不再局限于安全生产设施,增加了一些安全预防性的投入和预防职业危害、减少事故损失等方面的支出。而原办法缺少对预防性投入方面的规定。

4、明确了安全生产费的资金属性及安全监管部门的责任。

新的《管理办法》明确了安全生产费的资金属性及企业与安全监管部门的责任。《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安全生产费属于企业自提自用资金,其他单位和部门不得采取收取、代管等形式对其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而原办法缺乏该方面的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存在安全监管部门收缴安全生产费,形成安全生产费用资金使用责任不清等问题。

5、明确了企业对安全生产费的管理责任。

新的《管理办法》明确了企业对安全生产费的管理责任,要求企业应当加强安全费用管理,编制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企业财务预算,并对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按照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单独核算。

二、《管理办法》新规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应该说新的《管理办法》较之原办法完善了许多,较之原办法更具操作性。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以下问题不容忽视,需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

1、安全生产费提取比例提高及适用范围扩大,对企业当期利润将生产较大影响。

由于新的《管理办法》扩大了适用范围及提高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比例,在部分行业可能会对企业当期利润造成较大影响。例如对煤炭企业、矿山工程企业、市政工程企业等比例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对以前部分制造企业未纳入安全生产费用计提范围的,在执行新规后开始计提也会对本期利润造成较大影响。由于对企业当期利润的影响较大,可能会出现企业管理层执行不积极,采取消极应对的态度;还有可能会出现部分企业迫于利润压力,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不同程度的违规问题。

2、对部分行业的安全生产费用计提缺乏具体明确的规定。

新的《管理办法》对部分行业的安全生产费用计提缺乏具体明确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执行不一致的问题。例如:新的《管理办法》中对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费的计提规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建设工程的周期较长,一般要跨1至2个年度,有的工期长的甚至跨年度更多,而且工程造价一般金额较大。这里的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是一次性计提还是分次计提没有具体的说法;另外新的《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要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也缺乏可操作性。因为既然规定安全生产费用列入工程造价,那么安全生产费用就是工程造价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就应当包含在竞标价格中,就应当在整个竞标价格框架内得到执行和监管。如果标外管理,那么在对竞标价格进行管理和执行时,就可能忽略对安全生产费的管理和落实。

3、缺乏对安全生产费的实际投入情况的具体规定

新的《管理办法》仍只对安全生产费的计提比例及安全生产费的使用范围进行了具体规定,而没有对安全生产费的实际投入情况进行相应规定,有可能出现部分企业只按规定计提但实际使用较少的情况,违背《管理办法》制定的初衷。

4、对安全生产费结余上限的规定可能会造成安全生产费的供需脱节

新的《管理办法》规定“中小微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的5%和1.5%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商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者少提安全费用。”,其初衷应是防止安全生产费计提过多,影响企业经营成果,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因企业的规模大小不同,有的小型企业收入本来就很小,即使达到5%,仍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设施的投入;相反,有的大型企业营业收入规模本来就很大,即使达到1.5%,再加上投入的安全生产设施具有一定的使用寿命,仍可造成安全生产费计提大大超过实际投入的需求。这样就从一定程度上可能会造成安全经费的供给与实际需要脱节,最终形成小型企业的经费不足或大型企业的资源浪费。

5、对安全生产费违规行为的处罚缺乏具体明确的规定。

新的《管理办法》虽然规定了“企业未按本办法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但对违规处罚的规定过于抽象,缺乏具体明确的规定。

三、保证《管理办法》新规得到落实的主要对策

针对前述可能存在的问题,为了保证《管理办法》新规得到落实,本人认为在《管理办法》出台之后,还应当采取如下配套措施,以真正实现《管理办法》中提到的“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管理精髓。

1、加强安全生产新规的宣传培训力度,切实贯彻落实新规精神实质。

有关部门要大力做好《管理办法》新规的宣传培训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等)的宣传培训力度,通过报刊、网络等渠道扩大宣传范围、增强宣传效果,切实将“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精神实质落到实处。

2、尽快出台进一步的解释说明,对尚不明确的事项加以规范明确。

安全监管总局应当结合《管理办法》出台进一步的解释说明,特别要规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要及时解决政策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更好地服务企业,保证政策执行和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费用政策在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等方面的作用。比如对前述中提到的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费用计提可以进行进一步的明确: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当在编制工程造价时包含并单列安全生产费用,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按照工程完工程度,结合工程造价时列支的安全生产费用根据实际完工程度进行提取和使用。

3、地方监管部门应尽快结合《管理办法》出台实施细则,增加新规的可操作性。

安全监管总局还应当出台具体规定,要求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财政部门《管理办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有关规定限期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以明确《管理办法》的具体操作方案。包括:对安全生产的会计核算、安全生产经费的专户管理、安全生产实施的保管维护、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与结余的日常监督管理及信息披露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例如:江苏省财政厅2010年2月3日专门就安全生产费用会计处理等有关事项出台了《关于调整高危行业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会计处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0]6号文),进一步规范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核算科目、账务处理程序、安全生产费用专项储户要求、主要会计分录举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与结余的信息披露方式等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使各个企业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有了更加具体可行的操作办法。

4、应当要求企业结合《管理办法》制定专门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自我约束。

安全监管总局及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明确要求政策适用企业管理层出台安全生产费用计提与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要求明确列示安全生产费用计提与使用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加强企业在安全生产费用计提与使用方面的自我约束。

5、充分赋予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费计提与使用的审核权。

安全监管总局应当充分赋予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对当地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计提是否充分与使用是否合理的审核权,以防止安全经费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给与实际需求之间的脱节。例如:当小型企业虽然安全生产费用计提已达到营业收入的5%,但实际安全生产投入明显不足时,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有权强制企业提高安全生产费计提比例,确保安全生产的投入;当大型企业投入的大型安全生产设施经安监部门检验仍能正常运行时,虽然大型企业拥有较为充足的安全生产费用,但重新购置大型安全生产设施仍需当地安监部门批准,防止资源重复浪费。

6、进一步明确与细化安全生产费计提与使用违规责任及处罚措施。

安全监管总局及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应当进一步明确与细化在安全生产费用计提与使用方面的违规处理措施,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作为安全监察执法的重要内容,督促企业贯彻实施。

2012年新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正式实施,无疑将进一步加强当前高危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但要使好的办法真正落到实处,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新规的宣传力度;还需正视安全生产新规给企业带来的影响以及新规中尚不完善或明确的地方;还需尽快出台进一步的解释说明和实施细则以增强新规的可操作性;还需要各地安全监管部门通力协作以及企业的积极配合。只有这样,新的安全管理办法才能真正落到实处,体现办法之初衷,防范安全于未然。

参考文献:

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范文7

关键字:食品安全;问题;对策

一、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食品安全涉及到食品从取材到生产加工最后到销售、消费等每个环节的安全,任何一个环节没有处理好都有可能危害到食品的安全。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状况不容乐观,其中存在着很多比较严重的问题,下面就对我国食品安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简单地分析。

1.农业生产环境不安全

食品生产环节的源头便是取材,而这些食材大多是来自农业生产的供给,因此农业生产环境如果存在安全隐患,将会最终使生产出来的食品也存在安全问题[1]。根据调查显示,目前我国的土地污染十分严重,受污染的耕地面积在逐年扩大,主要原因有来自工矿、化学厂污水排放、农药、化肥使用不当等,这些直接导致生产的粮食受到了污染,给我国造成了相当严重的经济损失。除了土地中的粮食,家禽、牛羊等牲畜的饲养也存在安全问题,比如滥用抗生素、瘦肉精等,这些都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后果。

2.企业利益驱使

目前,有统计数据表明,我国食品生产企业大多以小企业、小作坊为主,其中的大多数都未达到食品生产的标准,比如卫生条件差、对食品检测不严格等,还有很多受到利益驱使,采用质量比较次的原料进行加工,或者直接造假,不按照食品生产标准生产等,导致生产出来的食品严重不符合食品标准。而一些食品的生产经营者通过假冒商标、滥用标识等来欺瞒消费者。由于某些地方对食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力度不够,或者与不法商贩勾结,导致这种不法行为非但没有减少,反而越来越严重。

3.农民农产品安全意识不高

我国农户的标准化实施程度比较低,初级农产品生产经营较为分散,难以统一管理[2]。农民有可能受到利益或私心的驱使,滥用农药、化肥或者添加剂,造成食品生产从源头就遭到了污染。部分养殖户对于生病或者病死的家禽、牲畜处理不当,为了自己的利益,将这些有可能携带病菌的家禽、牲畜低价卖给不法商贩,进而卖给熟食加工场或饭店。很多农业生产所处的地区比较偏僻,缺乏有效的监管,这就导致以上所述的不法现象得不到控制,反而愈演愈烈。

4.缺乏统一标准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化工作不是很到位,对于食品的安全标准未能做到明确和统一,在食品的生产和加工过程中无法有效参考和实施。这主要在于政府部门缺乏交流,职能重叠或矛盾,导致其制定的标准存在很多问题。食品安全监测机构多,但是彼此之间缺乏协调合作,或者各自使用的检测设备不同、标准不一,导致对食品质量的检测结果存在比较大的差异,这些都影响了整个的检验监测体系。

5.法律惩罚力度不够

在我国,地方保护和执法不力问题比较严重,相关法律对于食品安全所出现问题的惩罚力度不够,大多只是处以罚款、停业等惩罚,未能真正的使不法商贩得到教训,因此很难使他们停止不合法的生产及经营行为。另外,目前的管理体制使得生产经营者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很低,助长了他们不合法生产经营的势头。

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

针对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的各种问题,应该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为人们消除食品安全中存在的隐患。但是,由于其原因纷繁复杂,所以执行起来并不容易。下面本文给出一些对策,希望能够对食品安全的问题起到一定的防范作用。

1.大力推进生态农业模式

对于农业生产中易出现的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推进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绿色农业等的发展来进行有效的控制[3]。主要方式是: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改变传统的农业经营模式,建立企业、基地和农户的一对一合作,从而通过彼此之间的监管提高产品的质量;采用系统工程的方法,对于农业生产进行统一规划,改善农业的生态环境,对于产品的生产进行全程控制和管理;研究生产生态化肥和农药,推广生物防治技术,减少普通化肥和农药给农作物带来的危害。

2.加大政府的监管力度

通过将现有的各个监管部门的职能进行合理地合并,使监管的职能更加专注、力度增强。对于我国的食品安全管理,政府应该为其建立统一、完善的法律体系,对于生产标准进行明确规范,设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建立统一的监管体制。另外,要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的食品生产标准体系、食品检验体系等,完善各体系的职能。对于存在的安全问题,也要有相应的反应机制,能够及时进行处理与控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有效的惩罚,防止危害继续扩大。

3.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

之所以食品安全的问题会反复发生,主要是相应的法律不够完善,导致很多不法的生产经营者钻法律的“空子”,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法律体系势在必行。首先应该建立和完善行政程序制度,对于农产品的认证要做到规范化;然后要建立农产品流通的供应链式服务模式,以此来促进农产品的安全流通,确保质量达标;最后要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市场的准入制度,从而为企业入市建立一定的标准,控制其随便入市,从而提高食品的安全质量。

4.强化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

强化全民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很有必要[4]。对于生产者,可以对其进行科学种植、加工销售等的宣传和培训,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标准以及相关的法律制度,另外也应该培养其责任意识,使其自觉做到遵守相关规定,不再进行不法的生产活动。对于消费者,培养其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讲解有安全问题的食品所存在的危害,并提高其法律维权意识,使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利益[5]。

三、结语

食品安全是有关民生的一个重要的方面,对于人民的生活质量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必须努力提高食品的质量,对于其中存在的安全问题要及时发现并且果断处理。食品安全关乎很多方面,需要全民行动起来才能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地防范。

参考文献:

[1]王凤平.我国食品安全质量问题及对策.食品科技 , 2007,(9):7~9.

[2]张肃.1985 年~2000 年我国食物中毒情况重点分析.中国食品卫生杂志, 2012,14(5):26~28.

[3]张远.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分析及对策.中国食物与营养, 2008,9:15~18.

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范文8

关键词:化工工业;工艺设计;安全问题;控制方法

随着化工工业的发展,人们对化工工业中化工工艺设计的安全问题逐渐开始关注。就目前我国化工工艺设计发展现状来说,化工工艺中还存在许多的安全问题,这些安全问题严重影响到化工产品的生产质量。因此,要想解决这些安全问题,就要对这些安全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从而找出合理的控制方法,从而推动化工工业的发展。

1 化工工艺设计理论概述

我国的化工工艺设计的设计流程为:首先要对所要实施的工艺进行流程的设计,针对所要进行生产的产品进行工艺流程绘制,利用计算得出精确的数值,为后期的化工产品生产提供必要的参考数据。设备布置、工艺流程和管道布置是化工工艺设计的3个重要方面。化工工艺设计的主要内容是通过工艺计算绘制工艺流程图,提供给设备专业绘制设备图纸的相关参数,并提出工艺控制方面的参数供自控专业仪表选型,然后工艺专业根据工艺流程图完成初步的设备布置图,最后由管道专业结合设备布置图进行管道配管并完成最终的管道布置图纸。

化工工艺设计包括不同的种类,主要有概念设计、中试设计、基础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这些不同种类的设计在化工工艺的实践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化工工艺设计本身具有很多特点,这些特点对化工设计的安全有很大的影响,也是引发化工工艺设计安全问题的重要因素,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安全问题主要有:设计的基础资料不完整,数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不如常规装置;化工工艺设备种类繁多,规格特殊,对设备的设计和选用都提出了特殊要求;化工工艺设计工作量大,管道设计要作特殊考虑;设计周期短,为尽快占领市场,化工工艺设计往往边开发边设计,边建设边更改设计;规模大小不一,为节约投资,某些设计不可能完全按照规定去做。这些特点无疑会造成化工工艺设计的安全隐患。

2 化工工艺设计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及其控制

所谓的安全问题,也就是能够对化工产品的质量造成影响,对化工的生产过程造成阻碍,从而引发生产事故的不安全因素。这些安全因素的存在,使得化工工业的发展受到了严重的阻碍。要想彻底的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对化工工艺设计中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针对具体的问题提出对应的控制方法,从而对各种安全问题进行有效的控制,以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而化工工艺设计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及其控制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 对工艺物料方面安全问题的控制

一般而言,化工工艺生产的产品具有一定的物理形态,在不同的生产阶段具有不同的化学性质,化工工艺生产的产品需要一定的贮存空间,如果贮存空间设置的不合理,使得贮存环境发生改变,化工产品受到来自外界温度或者是其他因素的影响,就可能出现变质,产生化学反应或者是物理反应,从而就会发生一定的危险。因此,要想对这种工艺物料方面的安全问题进行有效的把控,就要对化工产品生产各个阶段物料的物理性质以及化学性质进行全面的了解,从而采取有效的措施,稳定物料的性质,并且要对这些物料在放生物理反应和化学反应后所释放的各种有毒或者是有害物质做到一定的了解,从而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危险的发生。

2.2 化工工艺路线方面的安全问题与控制

化工工艺设计中的各条路线都具有一定的联系,如果其中一条路线出现问题,那么就会使得其他的路线也出现问题。因此,在进行化工工艺设计时,首先要注重对化工工艺路线的选择,根据具体的生产要求,选择最为合适的化工工艺设计路线,以保障生产工序的顺利进行。在进行选择的过程中,要注意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如生产条件、物料、生产设备等,根据实际的生产要求,进行周到考虑,从而减少危险的发生。在对物料进行选择时,要尽可能的选择无毒无害的物料,而且要保障物料在常温环境中能够保持正常状态,最好是能够选择受环境影响小的物料,从而保障物料的安全。在生产的过程中,尽量利用新技术和新设备,通过新设备、新技术来对化工生产中所产生的废气物进行进化,减少排入空气中的废气量,提高空气质量。而且注重对工业废物和废液的回收再利用,从而对环境形成保护。

2.3 管道方面的安全问题与控制

通常管道输送的物料多属易燃、易爆甚至腐蚀性或毒性物品,如果管道中某些部分出现泄漏,各种有毒有害的物质就会漏出,这不仅对环境造成污染,而且对化工生产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在管道设计中,要充分考虑到管道的材料选择、布置和应力分析等可能造成管道泄漏的因素。例如管径、材质等的合理选择,尤其是注意管道连接处和拐弯处弯头的材料和管径选择,同时无论是在室内还是在室外,管道都必须可靠地与地面连接。

2.4 化工反应装置方面的安全问题与控制

化工反应是产品生产的核心,通过化工反应在获得所需产物的同时也产生了很多安全性问题,甚至可能导致严重事故的发生,因此反应装置的设计和选择都需要经过科学的分析和计算。在化工反应中也存在着反应失控的潜在危机,如何控制反应物的反应速度或热效应都是非常重要的。在工艺设计中采用减少进料量、控制某种物料的加热速度、加大冷却能力如外循环冷却器的方法或采用多级反应等措施来控制反应。在反应器的运行过程中,有时会出现容器超压而变形甚至遭到破坏的现象,容易造成安全事故,因此在容器上安装压力释放装置必不可少。

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的化工工业中,工艺设计中还存在诸多的安全问题,可以通过改善工艺物料、工艺路线、优化化工反应装置和管道来对安全问题进行有效的控制,从而保障化工产品的生产质量,进而促进化工工业的稳步发展。

参考文献

[1]朱晓东.浅析化工工艺设计中安全危险的问题[J].化学工程与装备,2011(6).

[2]李跃云,董喜红.浅析化工工艺设计中安全危险的识别与控制[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3).

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范文9

关键词:发电企业;安全监督体系;企业管理;人身安全;生产工作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TM73 文章编号:1009-2374(2017)06-0232-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7.06.116

1 安全监督概述

安全监督体系是一套对企业的领导阶层直接负责的体系。在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确立之后,为了保障这项制度的执行力而设置的一套监督体系。所谓安全监督,作为发电企业的第一责任者,其构成部分主要是企业的监管人员、车间、班组安全管理员。从上到下,分级进行,形成一套联系紧密、层层递进的监督体系网。负责此项监督的部门即为安监部门,并且安排专职人员担任此部门中的岗位。安全监督体系经历了三个时期的改革:改革开放前、改革开放过程中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探索时期。

在发电企业中,安全问题不容小觑。造成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是违章违规的操作和设备环境潜在的安全隐患。安全监督体系就是从企业的各个层面入手,着实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这是一套有制度、有规模、有监管、有奖惩的体系。而且完善的安全监督体系制度是任何生产环节的前提。只有通过一系列科学可行的安全管理监督体系,才能使设备管理、生产环境以及操作步骤都达到安全标准化,使企业得以实现生产目标,提高经济实力。

2 认识企业安全监督的重要性

安全监督体系是企业生产工作的一层实质性的保障,其落实程度关系到了企业的生产是否可靠。在发电企业中,安全问题是不可忽视的。造成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是违章违规的操作和设备环境潜在的安全隐患。安全监督体系的实施力度是任何生产环节的前提。只有通过科学完善的安全监督体系,才能使设备管理、生产环境以及操作步骤都达到安全标准化,提高企业的生产力。

若想提高电力企业的经济实力和社会效益,保障各项工作安全进行,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重视安全监督体系。在中国企业壮大自身力量,发展国家经济的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出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而为了全面细致地确保安全工作的运行,就必须把监督范围缩小到每一个企业班组。从班组做起,由下到上依次到车间、企业管理层,每个层次都做好安全监督工作,才能为企业的生产工作打好基础,使企业的生产力全面解放,达到企业的生产目标,实现企业的进步理念。

3 目前企业安全监督体现存在的问题

目前安全监督体系展现出来的问题,主要是制度建设问题、安全意识问题、安全定位问题和队伍的建设问题。以下便是对监管制度和人员意识存在的问题进行一些详细的描述:

3.1 制度存在的问题

在目前某些电厂的实际生产中,安监系统的负责人是生产部门的领导,生产和监督全部是自己,这就无法保障安监实行的力度,无法使其他工作人员信服,工作也势必会出现疏漏。此外,负责安全监督的部门监管范围也会出现死角。一人独大,难以在全厂范围内形成全面的监督。除此之外,某些企业的安全监督制度并不完善,只是针对基层的员工,以及对于设备的检修,把责任完全下发到了生产操作人员上,而对于企业的领导,监督范围却无法触及。而恰恰一些安全事故的发生就是因为领导的职责疏忽。

另外,目前安监制度规定的人员隶属关系存在问题。领导层管理专职人员,车间则负责自己车间的班组中的安全问题。这样的制度就会使执行力降低,容易出现状况出现后知情不报的现象。一套科学的安全监督体系包括计划、实施、检查、汇总等方面。有的企业安监制度所涉及的管理范围不全面,比如安检人员在发现车间存在的安全隐患时,并没有进行考核以及跟踪检查。这样一来即使问题得到了解决,安监人员也不能及时了解情况的进度,长此以往便会暴露出相关的问题。

安监制度的制定不标准问题。即使现在大部分的发电企业都制定了一些关于安全监督规定等政策,但大部分都不标准,且只是表面工作。具体表现在只是对安监人员的职责和权利进行了传达,而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标准却没有具体规定,这就会使安监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出现迷茫。

3.2 人员的安全意识

完善的安全监督体系,仅仅依靠科学有效的制度是远远不够的,最主要的还是操作人员本身意识到安全问题的重要性。目前许多安监人员除了现场监督工作之外,大部分是在办公室处理数据的汇总、报表的制作等问题。由于长时间的文案工作,使安监人员疲于奔波在车间内部进行安全考察。对于企业存在的安全问题与较为薄弱的环节无法进行有效的判断,并不能找到工作的重心,监督工作缺乏主动性。体现出了其安全意识的欠缺。另外,由于企业内部关系网复杂,为了处理人际关系,安监人员在处理问题时会较为圆滑、八面玲珑。即使发现问题,也会将事态的严重性主动降低,并不能遵守国家电网提出的“四不放过”原则。在对存在安全问题的人员的警告处罚上工作不到位,如此一来,即使有人犯错,也不会重视起来,安全生产的问题也得不到解决。归结起来,还是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够,责任心不强。再加上一些安检人员对最新颁布的安全生产规定没有全面的了解,在掌握新的技术知识方面有所欠缺,工作也只是表面文章,并不能解决企业内部的实际情况。

4 建设安全监督体系的措施

如果想为企业的生产工作确立一层保障,让企业在行业竞争中无后顾之忧,就必须根据企业内部存在的问题进行一系列的改进措施。具体表现在完善政策的制定,加强设备的安全管理,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意识培训和领导的监督指导。以下便是改进措施的具体提议:

4.1 相关政策的制定

电力企业如若想真正落实安全监督体系,必定要有政策的支持。一套科学完善的制度是安全建设通力进行的后盾。制度的\划要涉及到每一个工作岗位的员工,企业全员参与建设,会大大提高协调性和效率。此外,企业还可以成立负责监督的小组,领导并协调全员,及时进行设备检查、制度落实率检查和监督。安检人员要有切实可行的领导能力,加强安全管理的力度。并且相关的合同签订也是非常必要的,这也在完善制度的范围内,明确规定每个员工的责任,从而保障安全管理建设顺利进行。

制度在确立的过程中,要保证安监体系具有独立性,由行政部门直接管理,并保证其公平、公正、公开,这样才能加强监管的效果力度。涉及到安全工作的业务,由安监机构直接负责。并且要保障由下到上层层监管。班组人员由车间人员负责,车间人员由企业领导负责。任何与安全相关的工作,在操作的过程中必须经由上级同意。从制度上规范每一层次人员的职责范围。

4.2 企业设备安全管理

在发电企业中,有许多大型设备,要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评估检查。重视每个安全方面的问题,了解原因,并针对这些问题确定修改措施。设备的问题排查要由专业的检修人员负责,确保工作细致,检查到位,并在发现问题后提出有效的检修措施。

另外,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备用物品,要进行系统的编排统筹。每个备品都要被纳入到电子目录中,有特定的编号。不管是出库入库,都要登记检查,并由安监人员进行跟踪记录。此外,对零件的性能测试也是非常必要的,这样可以减少一定的维修成本,提前排查出问题的零件便不再投入使用,也会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更会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对安全管理有巨大的作用。

4.3 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培训

加强安监人员的安全意识,立竿见影的办法就是工作培训。发电企业开展员工素质教育,首先要从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开始,并结合企业生产的多种实际情况,确保每个员工都要对安全生产有深层次的理解,真正做到能意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定期培训,例如每个月固定的日期进行培训。培训不只是表面的开会,要针对每个人的情况进行不同的教育工作。

有效的安全监督工作的进行,要依靠安全监督人员意识的提高。要加强各级之间的沟通工作,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讨论分析,出谋划策。定期给工作人员开展安全交流座谈会或者安全意识培训讲座,对他们的思想进行完善,对他们的安全意识进行提高,使每个员工都有责任感。此外,安全意识培训也会对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进行更新,让他们了解最新的安全规定。这样就可以培养出专业技术和安全意识全面过硬的人才。安全监督人员的意识提高,促使安全监督工作上升一个档次。

4.4 企业监督指导作用

企业领导也是安全监督工作关键的一部分。企业的领导到真正投入到安全生产过程中,并负责安全制度的更新,派专业人员对企业的安监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及时召开安监分析总结会。企业的领导是企业的标杆,领导要以身作则,保障自己的安全工作不出题,并意识到自身的责任。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后,要对其的整改问题全面负责,并对安全工作做得不到位的员工进行责任的追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规范自己和其他员工,不放纵任何事故的发生。要及时对员工进行安全考核,既是对他们责任的加强,也是对安全监督工作有效进行的支持。

除此之外,还要培养员工的归属感,让员工在企业中找到家的感觉。只有员工具有了归属感,才会调动工作积极性,并使他们在工作过程中变得更加细心谨慎,达到安全生产的标准。合格的企业领导,要在员工面前建立一个亲切而公正的形象,不仅要做好自身的工作,也要成为员工学习的榜样。

5 结语

安全监督体系是一个企业生产过程中的保障。一项完善的制度会对企业的员工生产指明方向,合格的安全监督人员则会与制度相辅相成形成双保险。目前我国的许多发电企业还存在着安全监督方面的问题,需要得到制度和人员培训上的改进优化。还要对安全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进行全面的保障。在这些方面做够努力,不仅能解决企业的安全生产存在的隐患,还能提高员工的技术与素质,解放和发展企业的生产力,提高其经济效益,并且在行业的竞争中具有全面的优势。

参考文献

[1] 王光辉.发电企业安全监督体系建设问题与对策[J].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6,(19).

[2] 杨兵.电力企业安全监督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J].电力安全技术,2014,(2).

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范文10

【关键词】煤化工企业 安全生产 策略方法

在我国重工业迅速发展起来的今天,煤化工企业作为我国强大的能源支柱已经日益引起了国人的关注,越来越多的人已经融入到了煤化工企业的生产中,在煤化工企业为人们带来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我们不可忽视到一点最重要的问题,这就是关于煤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安全问题。我们说,“民以安为先”,这里强调的就是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尤其是对于煤化工企业这种本身就存在危险的企业来说,安全问题可谓是必须首先解决和处理好的问题,这不仅仅可以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同时,也可以让我们的煤化工企业在安全的前提下更好更快地向前发展。

因此,在煤化工企业生产中,我们需要注意安全生产的问题,时刻都应记得来加强煤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同时,还需要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只有这样才能在理论的基础上做好煤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工作,以此来服务于煤化工企业的安全问题,也为煤化工企业的发展提供一个安全保障的生产环境。

1 煤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现状以及存在的一些问题

当前,受一些经验教训以及实例的影响,一些地区的政府已经开始重视煤化工企业生产中的安全问题了,而且,煤化工企业作为有些省份发展的核心力量,政府则是建立了煤化工安全问题的重点分析机制,以云南省为例,这个省份煤化工企业的发展状态良好,他们在煤化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方面也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如:

(1)在煤化工企业安全建设的基础设施配备方面,企业充分考虑上级有关的安全条令和法律条文的规定,配备了合格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火栓等等,保障了煤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中消防器材的到位;

(2)在煤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中的制度措施制定方面,企业在结合自身特点的情况下制定了消防安全教育机制、完善了企业的安全生产机制、以及安全生产的救援预案也在逐渐建立和完善;

(3)在煤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中组织机构的建立方面,煤化工企业已经成立了企业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办公室,同时企业还配备了一定人员的消防建设队伍。以求做好煤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然而,在具体的工作中,煤化工企业在安全方面的建设多多少少还是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问题,我们不能忽略安全生产中的任何问题,因为这些安全漏洞问题都将有可能成为日后的大祸患。煤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1 现有的安全消防设备与煤化工企业危险性不相符合

煤化工企业在生产中将会遇到一些我们无法想象到的危险,从现有的煤化工企业来看就会发现,煤化工企业的危险性可以说是极大的,而且非常容易发生爆炸、火灾等紧急情况,这些危险面积一旦扩大则将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然而,现今企业虽配备了一定的安全消防设施,但是,这些设备的受用面是有限的,对于大型的危险面来说,则起不到太大的作用;企业的消防车、消防人员也都是有限的,而且从现在看,水性的消防车在使用上还是有一定的局限的,至于消防人员,其专业性本来就不高,这样是无法从根本上起到加强煤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的。

1.2 煤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制度规范与企业建设发展不同步

随着我国重工业的不断向前发展,我国煤化工企业的发展也在不断向大型化迈进,但是,与之相匹配的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却并未有新政策的出台,仅存的几项规范也就只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等规范制度,然而,这些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与当今煤化工企业的发展状况不匹配了,因此很难具体地帮助煤化工企业在安全方面的建设。

2 煤化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2.1 保障煤化工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

对处在煤化工企业生产中的工作人员来说,他们的人身安全是大家广泛关注的问题,面对这样一个存在危险的产业,企业的安全保障设施则是非常重要的,人生在世,最珍贵的不也就是生命了吗?因此说,做好煤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对于保障煤化工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方面来讲有着极为重大的意义,而且,安全的保障也有利于煤化工企业工作人员队伍的发展壮大,从而促进煤化工这个产业的不断发展。

2.2 保障煤化工企业工作建设的正常开展

我们说,安全的环境下对于煤化工企业的工作将会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这一点说得很对,试想一下,假如企业因为安全出问题引起员工伤亡,就不得不对员工进行处理以及涉及一些繁琐的赔偿事宜,这在一定程度上将会影响到正常生产工作的进行;而且,一旦出现大型火灾、爆炸事件,生产建设的场地、设施等都将受到极大程度上的影响,这则可能使工作暂停,如此看来,安全问题对煤化工企业的生产建设方面也会带来巨大的影响,因此,做好安全生产对煤化工企业的发展建设来说可谓是非常关键和重要的方面。

3 加强煤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研究策略方法3.1 消防监督机构加强与煤化工企业的安全工作交流

煤化工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支柱型产业在受到政府关注的同时就要注意与国家的消防监督机构建立良好的工作交流沟通机制,以此来完善煤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当前煤化工企业的发展可谓是在追求质量的同时迫切要求工作进度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煤化工企业的建设不可避免会存在经验缺少、摸着石头过河的境况,在这种情况下,国家的安全消防监督机构就要在企业中起到一定的作用了,消防监督机构就应该与煤化工企业达成交流沟通,主动监督企业的生产过程,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机制来进行生产建设,对于其施工过程中的工作流程、工作措施、工作图纸等方面要重点监管,以确保其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标准,以此来确保煤化工工程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同时也可以充分保障煤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3.2 加强消防人员安全管理方面专业知识技能的培训

作为一名消防监督管理人员,首先自身必须具备完善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素质,针对目前的公安消防机构来讲,在平时的工作训练中就要注意多对消防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工作,以此来加强消防人员的安全专业知识,在知识理论的指导下他们才能充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来解决煤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这些机构可采取著名专家授课讲解、煤化工建设工地进行实地讲解、机构内部有经验的人员培训等方法来加强消防人员在安全生产与维护处理方面的专业知识技能,相信在充足理论的指导下,将会有利于消防监督管理人员做好煤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与监管问题,从而来促进煤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实现生产过程的科学性以及合理性。

3.3 加强煤化工企业易燃易爆物品的处理,提高企业的防爆技术

我们说,煤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之所以易出现危险因素,不仅与企业生产中的不良施工有关系,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与企业施工过程中运用的一些设备、生产材料有关。因此,煤化工企业在具体的过程中就要注意材料的使用了,对一些未采取防燃防爆处理的生产材料就要谨慎进行使用,也可以采取措施来提高企业的防燃防爆技术,这样就可以对物理性质易燃烧的材料采取防燃防爆技术的处理了,从而可大大增加生产材料的安全性;而且,要做好灾情发生后的处理措施,要把受灾的面积尽量缩到最小,尽最大可能减少不安全因素影响到的区域,以此来减少不必要的人员危害、减少对生产建设材料所带来的损失。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煤化工企业的生产过程中,安全问题可以说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安全生产在保障人身安全、保障企业正常生产建设方面起着关键的作用,这也说明了煤化工企业在生产中必须要管理好安全问题,确保煤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

煤化工企业在当今的生产发展中虽然依旧存在一些问题,但是,我相信煤化工企业在对安全生产采取一定策略方法的基础上必将促进煤化工企业的巨大发展进步,煤化工企业就应该在不断研究探索中来不断地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力求使煤化工企业在安全的生产条件下为企业家带来一定程度上的良好效益,同时,也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创造更大的财富。

参考文献

[1] 黄晓丰.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A].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2010年学术年会论文集[C].2010

[2] 史丽萍.标准化视角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目标实现机制[J].华东经济管理.2010(08)

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范文11

一、民采非煤小型矿山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

从调查的结果看,民采非煤小型矿山点多面广,虽所处地质环境有异,所采矿种不同,但均存在相同或类似的安全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缺少勘探资料和探采设计。致使采掘过程中,缺少科学的指导和依据,引发诸多安全隐患,同时也造成资源的浪费和诱发地质灾害等问题。

2、露天采矿存在边坡角过大,台阶面宽度不足和排弃岩土随意堆放等问题,存在安全隐患的同时,并造成水土流失。

3、地下矿硐(井)开采的存在安全问题最多,也是发生事故最多的。主要表现在:

(1)采空区过大,矿柱预留不足或偏小,工作巷道支护不完整,爆破后未能规范地处理好顶板、边邦浮石和可能脱落的岩(矿)层,发生坍塌、脱落岩块而酿成事故。这类事故最多,其发生率占总量的50%以上。

(2)多数矿硐(井)缺少安全出口,至始至终为独头矿硐,安全隐患大,通风条件差。

(3)缺少完善的通风、排水设施,不但工作条件极差,安全隐患也大。

(4)废弃的凹陷采空区未回填而积水,留下井下透水等严重安全隐患危险源。

4、爆破违规作业,如导火索长度不足、点火炮眼过多、哑炮处理不当、爆破物品存放不当等,造成伤亡事故。

5、上岗作业人员未经严格培训,素质低,安全意识不强。,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重,也是酿成事故的一大主因。

二、民采非煤小型矿山的安全管理办法

针对现有民采非煤小型矿山普遍存在的安全问题,只有加强安全管理,才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和隐患的消除。其主要办法有如下几个方面: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根据法律及有关安全生产规范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安全生产的每一个环节。

2、各矿山都必须具备科学、合理的开采设计方案,对已在开采又未做过开采设计的,应根据生产现状进行补充设计或安全整改设计。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根据设计方案进行,并有相关工程技术人员的现场指导与监督。

3、加强安全生产设施的投入,如通风、排水、电力、安全通道及出口等,均须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4、必须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并切合实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

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范文12

论文关键词 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犯罪 刑法规制

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食品安全与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密切相关,这决定了食品安全问题成为衡量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故呈现高发态势,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整个社会最为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完善对充分发挥刑法的保障作用,全面、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对推动我国刑法的完善和发展,实现社会的稳定有重要意义。

一、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的必要性

当前,学界并未形成统一、明确的食品安全的定义。世界卫生组织将食品安全问题界定为“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我国《食品安全法》将其界定为:“食品无毒害,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豍”。学界对这一问题同样存在不同认识,有学者将其界定为“按照食品原来用途进行制作和食用时,不会产生是消费者受到伤害的一种担保”。根据这些不同的界定,我们可以看出,食品安全是指食品的生产、销售应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标准要求进行,不得存在可能损害或者危害人体健康安全的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导致消费者生命安全受到侵害、危及消费者本身及其后代的隐患。食品安全犯罪并不是一个具体、独立的罪名,而是学界提出的关于新兴经济犯罪的类型,是对刑法中涉及食品安全相关犯罪形态的统称,主要包括刑法中规定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刑法修正案八对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犯罪规制力度进一步强化。豏从当前我国社会现实发展角度分析,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首先,从理论角度分析,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是我国形势政策的要求,与我国宪法确定的以人为本的理念相契合。食品安全问题关乎群众基本生存权,这为推动我国刑法食品安全规制提供了法律前提和支撑。而我国刑法遵循宽严相济形势政策,刑法是对抗犯罪,保障公民法益的有效规范和手段,对涉及千家万户健康和发展的食品安全问题更应给予严厉的处罚。

其次,从食品安全问题现状角度分析,当前我国面临的食品安全问题十分严峻:从三聚氰胺事件到皮革奶,从硫磺馒头、地沟油到甲醇白酒、毒豇豆、毒韭菜,暴露出来的食品安全犯罪涉及到各个食品生产环节和领域,而食品生产环节的非法添加和恶意添加,瘦肉精、防腐剂的滥用等问题已经使国人脆弱的神经不堪重负,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我国一个沉重的社会话题。

总的说来,食品安全犯罪已严重影响着我国公民生命权、健康权,成为影响社会安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这一,侵害者我国市场经济的机理和经济发展。进一步推动刑法规制已刻不容缓。

二、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现状

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我国刑法关注的领域,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法律体系,但这从当前食品安全犯罪和刑法规制司法实践角度进行对比分析可以看出,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仍旧存在一定的不足。

(一)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探索

1997年刑法第143条和第144条与食品安全犯罪直接相关,这是我国构建刑法食品安全犯罪规制的基石。丰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143条食品卫生修订为食品安全,将第144条卫生标准改为安全标准,删除了拘役刑和罚金刑的上限,并进一步增加食品监管渎职罪,将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犯罪单独予以规定,这些措施无疑都提升了刑法规制食品安全犯罪的强度。然而,在此次修订中增加了适用条件,将“有其他严重情节”作为加重处罚的适用性条件,这显然降低了刑法规制食品安全犯罪侦查、调查局郑的难度,即便犯罪行为未对消费者造成严重损害,从非法获利的金额、销售额度等角度同样可以确定存在严重情节的要件,从而实现对该类行为的规制和处罚。

(二)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存在的问题

从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探索上分析,尽管刑法修正案八推动了我国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的进步,但在罪名设置、刑事责任设定、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范围等角度仍旧存在一定问题,不利于我国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目的的实现。

首先,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范围较为狭窄。从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的范围分析,我国食品安全犯罪所涉及的罪名主要是指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相关犯罪,但对食品加工、运输、包装、存贮等中间环节均未涉及。当然,除此之外食品安全相关犯罪还涉及非法经营罪、虚假广告罪、以危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罪等,但这也并未涉及除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食品安全犯罪的其他类型。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食品安全犯罪的类型进一步拓展至加工、运输、包装和存储环节,进一步细化了这一法律规定,其可操作性和针对性提升,但与食品经营相关的“采集”、“掺入”等实践中较为严重的问题并未涉及,仍需进一步细化。同时,还缺乏对过失造成食品安全犯罪、食品进出口造成食品安全犯罪问题的规定。

其次,刑法设置合理性不足。尽管刑法修正案八采取了无限额罚金制,没有规定最低和最高罚金额,这与比例制罚金刑相比有了一定的进步。但刑法修正案八的无限额罚金制的设置会导致司法实践中刑罚权威和威慑力的弱化,而且规定的原则性较强,缺乏相应的细化,导致司法实践中受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影响较大,从而导致罚金刑的不方便操作。这不仅给司法实践带来一定的难题,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并不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除此之外,当前我国刑法规制过程中,还存在资格刑缺失的不足。从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刑法规制的实践角度分析,推动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资格刑设置能够更加有利于强化对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规制。在食品安全犯罪问题日益严重的情况下,我国刑法仅设置了剥夺政治权利和驱

逐出境两种资格刑,较为单一,而且后者还仅适用于外国人犯罪,显然这种资格刑设置无法发挥资格刑对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的制度价值。并且,当前刑法关于资格刑的设置并未对从事特定职业活动的资格进行限制,无法有效遏制行为人犯罪后再次进行食品安全犯罪的可能。

当然,除此之外,我国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还存在与行政法规和行政处罚衔接不紧密等问题,这都不利于实现对食品安全犯罪的有效、全面打击。

三、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对策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对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规制实现了一定程度上的强化,开启了我国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的大门,迈出了较为关键的一步。针对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的严峻形势,针对我国当前立法存在的问题,应进一步推动我国刑事立法的完善,从而推动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规制。

(一)关于食品安全犯罪层面的整合和完善

食品安全犯罪层面的整合和完善应从拓展我国食品安全犯罪范围的角度进行,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应进一步推动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立法和司法解释的出台和完善,将食品经营行为中涉及的具体行为进行明确,特别是针对较为原始的生产方式中所涉及的采集、以及持有等涉及食品安全的各个环节进行明确,从而弥补当前我国当前立法的不足。尽管这并不属于经营行为的范畴,而将其纳入规制范畴能够有效实现对生产、经营行为的源头控制,适当拓宽食品安全犯罪的外延,进而实现刑法对提升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

其次,对掺入行为进行规制的覆盖。由于食品生产掺入等行为涉及食品安全,尽管我国《食品安全法》对添加剂等问题进行了界定,但对于添加剂、转基因、掺入等问题并未在刑法中得到合理体现,这导致司法实践中只能按照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量刑。但这在司法实践中极易造成同类型犯罪行为的不同判决结果。所以,应该在刑法规制中增加相关独立罪名,以强化对该类型食品安全犯罪的规制。

最后,从立法角度进一步拓宽食品安全犯罪规制范围,将过失造成的食品安全犯罪、因进出口食品引起的食品安全犯罪纳入刑法规制范畴。具体而言,可将因进出口食品引起的食品安全犯罪纳入刑法分则走私罪中进行规制,通过立法解释进行扩容;但在量刑上应考虑食品安全的危害性特点,要比一般走私犯罪从中处罚。将过失造成的食品安全犯罪纳入刑法规制范畴,参照过失犯的量刑方式和标准,在食品安全犯罪量刑幅度内从轻设置处罚。

(二)关于刑事责任设置的完善

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犯罪刑事责任设置主要是财产刑和资格刑的设置,而这一设置存在一定的问题,应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

首先,从财产刑角度分析,可以配合罚没财产的方式弥补当前财产刑存在的不足。这对当前罚金刑设置的不合理问题,可以在不对罚金刑进行大规模改革的情况下通过适用并处没收财产等方式进行弥补。进一步强化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力度,可以增加对单位进行罚没财产的规定。如果说作为财产刑的罚金适用于单位犯罪较为恰当,那么作为财产刑的没收财产却没能成为惩治单位犯罪的刑罚是令人遗憾的。”同时,针对食品安全犯罪的具体情况,特别是犯罪情节、危害后果等确定罚金刑的罚金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