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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办法

时间:2023-06-22 09:39:46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办法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范文1

【关键词】高校 民办非企业单位 社会培训 思考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7)04C-0182-02

长期以来,各高校都是采取以学校名义直接承办的模式来开展社会培训业务,即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将培训费用纳入学校收入总盘子,并通过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制订开支计划。在新形势新政策下继续按照这种模式运作,开始出现越来越明显的弊端,主要有:一是各高校普遍执行工资总量控制的绩效工资收入分配制度,难以调动教职工开展培训业务的积极性。二是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体制难以适应培训政策和培训市场的变化。高校作为纳入预算体制的事业单位,一般在每年9至12月编制次年收支预算,而这样往往不能完全预测次年培训政策的变化、培训市场的调整等,束缚了应对培训市场的灵活应变能力。因此,改革高校现行培训管理体制,成立一个有别于高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培训机构,可以作为激发体制机制活力,提高高校社会培训服务效率与质量一条值得探索的途径。

一、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培训机构的途径

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培训机构,可以通过三种途径解决:一是向上级编制部门申请成立学校专门培训中心,作为学院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事业单位。这种模式与高校现行体制和机构性质是一致的,很难激发活力、产生显著效果。而且在当前深化改革、精简机构、压缩编制的形势下,走这一途径基本上不可行,上级很难批准。二是向工商部门申请注册成立教育培训公司,作为学院出资举办的校办企业。创办企业可以成为一个独立法人培训机构,解决了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管理体制问题,可避免以学校事业单位身份开展培训业务带来的一系列消极问题,有利于调动员工开展培训业务的积极性,提高培训效率和服务质量,降低学校承担的经营风险。但是虽然解决了经营管理体制的问题,可是将社会培训业务当作营利性的产业来办,功利性明显,社会公信力低,社会影响也不好。同时还面临养人、税收和缴纳场地、设备使用管理费等负担,企业生存发展压力较大。三是向民政部门登记成立非营利性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培训机构。这样可以使用“培训中心”名称,既树立较好的社会公信力,又解决了独立核算的经营管理体制问题,便于更高效率地开展培训业务。同时,由于属于非营利性单位,培训收入的税费缴纳相对于企业有所降低。综上所述,选择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高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培训机构是一种较为理想的模式。

二、高校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可行性

(一)事业单位可以依法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从此规定可以看出,作为事业单位的高校是有资格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的。

(二)高校可以使用工会经费登记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会经费为非国有资产,满足登记要求。根据《中国工会章程》(2013年10月22日中国工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第七章“工会经费和资产”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会资产是社会团体资产。《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工会资产界定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由工会经费形成的资产,属于工会资产,不进行国有资产登记,由工会组织进行财产清查登记和管理”。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规定,非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拥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且其合法财产中的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三分之二。因此,只要工会经费出资超过注册资金的67%即能满足登记要求。

(三)高校工会可以举办企业或经济实体。我国《工会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正)第五章第四十二条和《中国工会章程》(2013年10月22日中国工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第七章第三十六条均明确:工会经费的来源包括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中国工会章程》总则明确:工会兴办的企业、事业,坚持为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为推进工运事业服务。《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税务局关于工会兴办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及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可以兴办为职工生活服务的第三产业,也可以兴办国家政策允许、社会需要的其他企业……工会兴办企业的资金,可用工会结余经费,事业发展基金,也可采取集资入股等多种方式解决”。

(四)高校作为事业单位可以出资部分资金与学校工会共同申请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规定,注册资本可以有三分之一为国有资金。而高校举办企业或经济实体符合有关政策法规。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高等学校所办产业或转让知识产权以及收益,用于高等学校办学。教育部先后下发《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关于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中组建高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做好2009年度直属高校产业工作的意见》文件,提出了高校产业发展的指导方针、规范化建设内容、组织领导等方面的要求。《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可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但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提出申请。因此,高校经过规定程序可以出资占注册资金的33%,作为合作的一方参与培训机构的组织管理。

三、高校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可能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目前,我国高校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可能会面临以下困难和问题:第一,申办民办非企业单位,需要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为是否申报成功带来了不确定性。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登记。高校主管单位一般为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作为行政机关,在政企分开、事企分开、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兼任企业职务等政策规定高压形势下,需要对一个民间资金控股的混合经济体进行审查和监管,可以想象得出,这是给了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出了一道难题。第二,以非国有Y金为主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为高校参与组织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根据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册资金大部分为非国有资产,高校投入的资金仅占33%,高校如何在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发挥积极作用,提升社会培训的效率与质量,是一项极具挑战性和创新性的课题。第三,高校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涉及事业编制人员使用、干部调配、工资收入分配、投资收益分配、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诸多难题。需要深入研究政策措施,稳妥处理好。

四、高校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承接社会培训业务的对策措施

(一)加强沟通解释,积极争取有关各方对高校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培训机构的理解和支持。社会培训工作要坚持以服务教学、服务行业和服务社会为目的,以提升学校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为目标。要加强向上级行政主管领导的沟通汇报,对内主动做好宣传解释,让上级、本校及社会各方认识到,高校作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与要求事企分开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有所不同,高校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培训机构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做强做优社会培训,有利于增强社会服务能力,有利于高校的教育教学发展,努力使有关各方转变观念,统一思想,积极支持高校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培训机构。

(二)学校层面加强组织领导,将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培训机构纳入校办产业范畴实施管理。一是成立由书记、校长牵头的校办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或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内的校办产业有关发展规划、重大对外投资、人事任免等重大议题的研究决策;二是领导小组下设产业管理机构,具体代表学校对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培训机构在内的产业发展进行指导、管理、检查和监督。

(三)明确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培训机构的职责任务。由该机构代表学校统筹负责全校干部职工培训、技能鉴定、职业技能培训以及其他企业培训业务的组织管理工作,独立核算,自主经营。

(四)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培训机构人事安排。可以参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规定,规范处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培训机构的人事工作。《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在学校和产业之间建立开放的人员流动机制,实行双向流动……高校可根据实际需要向企业委派技术骨干和主要管理人员,这部分人员仍可保留学校事业编制”。为了打消在编人员的顾虑,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实行学校在编人员到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培训机构工作的,保留其事业编制;而新进人员一律以培训机构名义聘用,按民办非企业单位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五)参照企业要求进行薪酬分配,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规范校办企业管理体制试点问题的通知》明确:“对确因特殊需要而保留学校事业单位身份的个别专业技术人员,经学校批准,可以在企业任职……在企业任职期间,不再享受学校的工Y福利待遇,改按企业工资福利待遇的规定执行”。《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提出:“在企业工作的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晋升、提拔任用、职务职称评聘等,要结合企业工作特点进行……鼓励和支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积极探索和大胆尝试符合高校企业发展特点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机制”。因此,对在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培训机构工作的在编人员,可按企业要求和贡献大小进行薪酬分配,其所领取的事业编制财政收入,研究采取向学校或企业捐赠、折算为企业收入或上缴财政部门等方式处理。其他企业聘用人员应按照企业经营管理要求进行薪酬分配。

(六)建立产权清晰的法人治理结构。工会和学校按照出资份额比例享有资产收益,确保资产保值增值。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培训机构租借学校的办公场所、设备,严格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机制灵活的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和有效的激励、监督、约束机制。

【参考文献】

[1]王健.高校教育培训市场化转型探讨[J].时代教育,2015(19)

[2]林红志.高校社会培训市场化运作研究[J].华章,2010(24)

[3]杜晓成.以市场运作推进干部教育培训高校基地办学模式创新[J].继续教育,2014(2)

【基金项目】2015年度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015B086);广西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程项目(201316033)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范文2

【关键词】民办高职院校 学生干部 对策

一、在民办高职院校开展学生干部培训的意义

(一)有利于调动学生干部工作主观能动性,促进学生的发展。在民高职院校中,部分学生干部工作积极性不主动。简单的认为学生干部的工只是上传下达,只是为了应付检查,有的学生干部学校布置什么就干什么,缺乏主观能动性,工作缺乏激情,大大的影响了学生工作的有效进行。通过对学生干部工作培训,可以对学生干部有效的进行指导并分析存在的原因,有利于调动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主观性促进学生干部的全面发展。

(二)有利于加强学生工作干部队伍的建设,提高学生干部的服务意识。

民办高职院校中学生干部队伍存在一些问题,学生干部没有摆正做好学生干部的动机和良好的心态。有些同学不是通过自己的努力而受不良风气的影响,通过同乡关系、请客送礼、走后门,解决自己选举、入党等问题;有的学生干部不能严格要求自己,自己带头违反校纪校规等等。错误的认为当学生干部的出发点不是为集体服务,为同学服务,而是认为当上学生干部能获得不少好处和实惠,表现出较强的功利色彩。

(三)有利于培养学生干部的团队精神和协作意识。现在的学生干部大多数是90后的独生子女,他们从小受到来自家庭和各方面溺爱。他们个性张扬要强,往往以自我为中心,缺乏团队精神和协作意识,表现在工作当中,喜欢以自我为中心,在工作喜欢充当指挥者的角色,缺乏实干精神,独立工作能力较着。

(四)在民办高职院校中对学生干部进行培训可以帮助学生干部树立正确的竞争意识,找出存在自身的存在的不足和差距,提高自我认识。有利于学生工作干部队伍健康有序发展,改变学生干部现有的工作状况,建设良好的学生干部队伍,更好地为学生服务,从而会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二、当前民办高职院校学生干部培训的现状和问题

(一)对学生干部培训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学生干部培训是学生干部培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现实工作当中,民办高校对学生干部使用往往是重选拔轻培养、重使用轻教育,从而忽视了学生干部的培训和后期教育。民办高职院校在对学生干部培训的问题上重视的程度和认识还不够,就使得学生干部培训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多数民办高职院校中对学生干部的培训一般是由学院团委书记和系部分管团总支学生会的相关老师负责组织,而多数分管团总支学生的相关老师是兼职的,他们还肩负着学生管理等相关工作很难将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放在学生干部培训和培养上,从而使得是上级要求开展的学生干部培训工作,也大多应付了事。

(二)缺少系统的培训计划

目前部分民办高职院校不能效的结合学校学生管理的特点,把学生干部培训作为学院学生工作的重点之一来抓。认为对学生干部的培训是可有可无的事情,开展不开展学生干部培训工作对整个学生管理工作影响不大,有的学校认为开展学生干部培训工作即费时又费力。有的民办高学院甚至没有建立相应的培训制度,没有系统的培训计划,即便是要开展培训,老师大多是随机选择而且在培训的内容、形式也存在着很大差别。

(三)培训内容不合理,缺少健全的培训制度

民办高职院校在开展学生干部培训过程中普遍存在以下情形:一是在培训内容上不能有效的把学生干部分层次、分类别、按需求进行培训;忽视岗位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培训,培训的实践性较差,针对性不强,培训与使用相脱节。这些导致培训失去了具体的方向、缺少了动力,造成学非所用的现象。二是民办高职院校对学生干部的培训管理和监督缺乏有效的制度,即没有建立健全的培训管理制度和奖罚制度,不能及时对学生干部参加培训工作的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和总结。这样不仅影响到学生干部参加培训工作积极性,而且也影响了培训工作的效果。

(四)培训的方式与方法不够科学

民办高校由于受到办学条件和各种因素的制约,会考虑经济投入和效益回收,对学生干部培训大多以讲座形式和经验交流为主。大多数时间是教师在上面讲,学生干部在下面听很少有互动和讨论。而学生干部听没听、听进去多少,培训对学干部的帮助有多大很难衡量;这种讲座式和经验交流式的培训方式缺乏缺乏应用性、科学性和灵活性,很难达到预期的培训效果。因此,民办高职院校学生干部的培训工作任重而道远,同时也非常艰巨,存在着许多的难题需要新的思考和解决方式。

三、民办高职院校学生干部培训的对策

(一)提高认识,完善学生干部培训体系

民办高职院校应该建立从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到各系部完善的机构体系,充分认识学生干部培训的重要性。学生干部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关系到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学生干部是校园活动的具体组织者和主要参与者,是学校育人工作、校园文化建设的基层中坚力量,是良好学风和校风建设的重要力量。因此,民办高职学院学生干部的培训,对学生干部进行各方面的思想引导,提升学生干部素质已成为民办高职院生工作的重中之重。首先,从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到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如:学校团委、学生工作处等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其次分管学生工作的系部学管理副主任、辅导员老师把学生干部培训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另外还要整合不同的培训资源,构筑民办高职院校学生干部培训的长效机制。目前民办高职院校大多的学生干部培训都是由学院团委书记和系部分管理团总支学生会的相关老师负责组织,而多数分管理团总支学生的相关老师是兼职的,他们还肩负着学生管理等相关工作。很难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学生干部培训上。如果能整合专业教师、外校老师、资深学生管理者或者已经毕业出去的校友等资源,进行分模块专项培训,形成一个长效机制,效果会更好。

(二)制定系统的科学的学生干部培训计划

民办高职院校不能有效的结合学校学生管理的特点,在以科学管理全员培训与分类培训相结的基础上,根据本校学生干部培训需求,制定科学的、全方位干部培训计划与方案建立自己的培训体系。同时所制定的培训计划既要涵盖到全体学生干部,也要有针性的对不同工作岗位的学生干部进行分类培训,针对不同层次和年级的学生干部进行分层分年级培训,对重点干部进行个别培训。做到全面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确定相应的培训目标。此外,民办高职院校在学生干部培训时还要因地施宜,因材施教。如在对重点学生干部的培训上,可以采取差异化培训方式,把他们培训成为独挡一面的帅才,使他们能够更好的协助学校、系部、辅导员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对于一些发展不平衡的学生干部,我们可以对其不足之处进行强化训练,引导其全面发展。

(三)完善培训内容,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

学生干部培训是学生干部成长的重要途径,民办高职院校在学生干部培训上除了延续以老带新的旧模式,还应该尽一步完善培训的内容,有针对性的对学生开展培训。如:(1)针对目前90后学生干部的特点,为90后学生干部提供专向的培训,培训的内容可以涉及礼仪、交际与沟通、公文的写作、电脑的使用、活动的策划与组织等,使90后学生干部在培训中工作能力逐渐有所提高,逐步走向成熟。(2)根据不同学生干部的特点及特长将他们安排到与之相匹配的部门和作工岗位,让他们的才华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积极正确的引导学生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3)开展素质拓展和户外训练,素质拓展和户外训练是年轻人喜爱的一种活动,这种训练注重团队合作和感受分享,组织学生干部参加这样的训练,可以让学生干部在轻松愉悦的活动氛围下和环境中学会与他人合作,学会彼此信任。同时,户外训练活动也可以缓解学生干部在工作中压力,而从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民办高职院校也应逐步建立健全合理有效的考核制度,这样即有利于促进提高学生干部的培训质量又可以更好的检验参训学生干部在培训过程中实际效果,也是对学生干部培训工作本身的检验。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培训制度,对培训效果的持续提高是十分有益的,可以为以今后的学生干部培训打下基础。

(四)创新培训方式方法

民办高职院校在开展学生干部培训过程中,在培训方式方法要有所创新。要彻底改变原来比较陈旧的培训方法应该采取多样化的培训方法,改变单纯讲解的授课方式,适当增加讨论、实践等具体内容 重点突出学生干部的主体地位。在培训方式可以设计一些训练活动,让学生干部亲身参加,相互协作,并及时交流实际感受,将培训开展得更加突出特点,提高培训效果。比如:管理游戏、角色扮演、无领导小组面试和讨论等形式进行,学生干部只有在互动、相互合作前提下才能解决设计的实际问题,通过训练可以提高学生干部的人际交际能力、影响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要不断创新培训方式方法,让学生干部体会学生干部培训的重要性。有条件的民办高职院校还可以把好的有创新的培训案例汇编成册发发给学生干部。

民办高职院校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杰出代表,是学生工作的主力军,是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者。民办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离不开学生干部的参与。加强对学生干部的培训,建立学生干部培训培养的长效机制是民办高职院校努力的方向。民办高职院校学生干部培训工作任重而道远,更加需要我们的付诸实践。加强民办高职院校学生干部培训工作,是一项重要且需要我们长期不懈努力的工作。

参考文献:

[1]宗彪,张晓华,刁志强.高校学生干部培训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高等教育与学术研究.

[2]何凌霄.浅议独立学院的学风建设[J].江苏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

[3]冯益芙.高职院校90后学生干部培养探析[J].中国报业,2011,10.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范文3

 

关键词:税务 教育行业 税收管理 税务登记

教育行业的公益性质无形中造成了人们的“税不进校”观念根深蒂固。教育行业税收政策的复杂性以及税收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的存在,客观上造成税务机关对该行业的税收管理出现了盲区。如何加强教育行业的税收管理工作,切实堵塞税收漏洞,应当成为税务人员认真思考的问题。最近,笔者对教育行业税收政策及相关问题进行了学习和思考,现对有关问题作出粗浅的分析,以期对教育行业的税收管理工作有所启示和帮助。

一、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工作现状

教育机构种类较多,按组织形式划分,主要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学校等非企业组织和各类企业组织。据统计,目前在虞城县范围内,登记注册且正常运营的教育培训机构共有557所,其中从事学历教育的551所,非学历教育的6所。在从事学历教育的551所教育机构中,从事幼儿教育的有76所,从事小学教育的有438所,从事中学教育的有37所。在此范围之外,还存在提供教育培训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大量的未登记注册的无照培训机构和为数众多的家教执业者个人。

目前虞城县教育培训行业提供的主要有学历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多种多样的教育培训服务,适应了不同的社会需求。根据有关规定,学校主要提供学历教育,其收费项目和标准较为明确,其他单位及个人则提供除学历教育以外的诸多培训,其收费项目和标准基本按照市场供需状况确定,存在一定自由度和伸缩性。

教育培训行业取得的收入涉及免税项目和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是,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含政府办和民办)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应税项目主要涉及税费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除税法规定的减免税项目收入外,教育培训收入均应依法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其中应纳营业税主要涉及营业税文化体育业税目,按照3%的税率缴纳。

数据统计显示,目前虞城县的学校均未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缴纳的主要为个人所得税;其他教育机构有的虽然缴纳了营业税等,但与实际经营情况严重不符,税款流失严重;无照教育机构及个人未缴纳任何税费。

二、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办学体制日趋多元化,各类教育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公办教育、民办教育、公私合办教育等多种办学形式并存,使得教育行业税收成为社会和公众关注的热点。国家也相继出台了有关教育劳务的税收管理规定,明确了对教育超标准收费或接受捐赠、赞助行为等征税的规定。尽管如此,教育行业的税收征管工作依然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不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导致教育行业税收征管的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税务部门不能参与各类教育机构的设立、考核、验收等各个环节,很难掌握详细税源情况和各类教育机构有关资产、资金、分配等方面的具体信息。各级教育部门在对待教育劳务税收问题上存在本位思想,不积极配合,不及时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税务部门很难从源头上进行控管。据调查,目前大部分学校、培训机构等都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纳入正常税收征管的就更少了。另外,还有部分小型民办教育以培训班、辅导班形式出现,没有自有资产,办学设施全部是租用的,教师全部是聘用的,学制也不固定,有的全天授课,有的只是利用假期、节假日或晚上授课,流动性大,隐蔽性强,三证(办学许可证、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收费许可证)不全或根本没有,对这类教育劳务税收税务部门就更难控管了。

税务管理人员对教育行业的有关政策不理解,制约了教育行业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教育行业的公益性质,使人们“税不进校”的观念根深蒂固。加之教育行业有关政策的复杂性,客观上造成税务机关在该行业税收管理方面存在盲区。具体表现一是对教育行业的划分及登记管理有关规定不了解,直接造成了部门协作不畅、信息交流不通等,无法掌握教育行业的税源情况;二是对教育行业税收政策不了解,如对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政策及有关的优惠政策不理解,直接影响了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造成了对教育行业税收征管的缺位。教育机构不按规定使用发票,加大了教育行业税收征管的难度。多年以来,教育机构的收费一直是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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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大部分教育机构在收取国家规定规费以外的费用过程中,不按规定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有的使用白条,有的采用自制收据,有的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使税务部门对其收入情况不易掌握,这就加大了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工作的难度。

从业者纳税意识淡薄。学校提供学历教育,享受一定的税收减免无可厚非,问题主要出在其他培训服务当中。各类机构提供了种类繁多的培训服务,取得的收入并不低,但所缴纳的税款少之又少,原因是多数培训者没有纳税常识,未按规定设置账簿或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资料残缺不全,无法正确计算收入额和应纳税所得额。更有办班人受利益驱使,只为赚钱,对有关税收政策置若罔闻,不但不积极主动纳税,反而有意逃避纳税,纳税意识十分淡薄。

三、进一步加强教育行业税收管理的措施

为了加强对教育行业的税收管理工作,进一步堵塞税收征管工作中的漏洞,消除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工作的盲区,各级税务机关在教育行业税收管理工作中应注意把握并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加强教育行业的税务登记管理

熟悉教育行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标准,目前教育行业可分为六大类,一是学前教育,包括各类幼儿园、托儿所、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等;二是初等教育,主要指各类小学;三是中等教育,包括各类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教育、技工学校教育、其他中等教育等;四是高等教育,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含普通高校办的函授部、夜大、成人脱产班、进修班);五是其他教育,包括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培训学校、就业培训中心、外语培训、电脑培训、汽车驾驶员培训、厨师培训、缝纫培训、武术培训等)及特殊教育;六是其他未列明的教育,包括党校、行政学院、中小学课外辅导班。为了表述的方便,笔者在此将“学前教育”“初、中、高等教育”“其他教育和课外辅导班”分别简称为“幼儿园”“学校”“培训机构”。

明确相关登记管理部门。根据《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其他有关的部门,主要包括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民政、发展改革(物价)、财政、税务等部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各类公办学校、公办幼儿园属于事业单位;根据《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各类民办学校(学历教育范围)、民办幼儿园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职业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法(试行)》规定,各类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非学历教育范围)也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各类公办学校应当到县级以上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所属的登记管理部门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各类民办学校(学历教育范围)、民办幼儿园应当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办学许可证》,到同级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各类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非学历教育范围)应当到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办学许可证》,到同级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另外各类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还应当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等。

加强税务登记管理。《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上述各项规定均明确要求各类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到主管税务机关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目前,部分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办理了税务登记,但仍有部分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游离于税务管理之外,这应当引起各级税务机关的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各类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的税务登记管理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税法宣传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范文4

【关键词】民营资本;高等教育;事业

一、充分发挥民间资金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作用

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要充分发挥民间资金的作用,把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作为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

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体制。加大政府教育投入的同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完善民办教育相关政策和制度,调动全社会参与教育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民办教育体制机制上的优势和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探索完善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制度、机制。

二、拓宽民间资金参与教育事业发展的渠道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社会力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独立举办、合作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民办学校(含其他教育机构,以下同),拓宽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参与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渠道。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领域。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幼儿园,引导民办中小学校办出特色,鼓励发展民办职业教育,积极支持有特色、高水平、高质量民办高校发展。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参与培训和继续教育。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积极鼓励民间资金参与在职人员职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转岗培训等各类非学历教育与教育培训,推进终身学习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完善政府统筹协调和监管机制,培育、规范非学历教育和教育培训发展环境,建立健全培训服务质量保障体系。

三、制定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

完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制度。进一步清理教育行政审批事项,改进审批方式,简化审批流程,规范民办学校审批工作。民办学校设置,执行同类型同层次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可以适当放宽幼儿园审批条件。民办高校申请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按与公办高校相同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批。

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依法清理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不利于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规章、政策和做法,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平等的法律地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重点清理纠正教育、财政、税收、金融、土地、建设、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利于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保护民办学校及其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

落实民办学校办学自。民办学校依法自主制定发展规划,设立内部组织机构,聘任教师和职员,管理学校资产财务。实施高等学历教育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有关规定自主设置和调整专业、开设课程、选用教材、制订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

落实民办学校招生自。支持民办高校参与高等学校招生改革试点。进一步扩大民办本科学校招生自,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视生源情况允许民办本科学校调整招生批次。有条件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可允许办学规范、管理严格的学校,在核定的办学规模内自主确定招生范围和年度招生计划。中等层次以下民办学校按照核定的办学规模,与当地公办学校同期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完善民办学校税费政策。民办学校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与公办学校同价。捐资举办和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执行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政策。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和开展营利性民办学校试点的民办学校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民办学校向受教育者收取的学费、各种代收代办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执行相关价格政策。

支持高水平有特色民办学校建设。扶持和资助民办学校提高管理水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的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民办学校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四、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健全民办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规范民办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成员构成,限定学校举办者代表的比例,校长及学校关键管理岗位实行亲属回避制度。完善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运行程序,董事会召开会议议决学校重大事项,应做会议记录并请全体董事会成员签字、存档备查。健全校长和领导班子的遴选和培养机制,实行校长任期制,保障校长、学校管理机构依法行使教育教学权和行政管理权。民办高校要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配备足够数量的辅导员和班主任。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和保卫制度,配备安全保卫力量,完善安全防控体系,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健全民办学校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度。依法落实学校法人财产权,学校存续期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学校法人财产。民办学校应将举办者投入的资产、办学积累的资产、政府资助形成的资产分类登记建账,将学费收入、政府资助等公共性资金存入学校银行专款帐户,主管部门要对学校公共性资金的银行专款帐户进行监管,确保办学经费不被挪作他用。完善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和资产监管,实行财务公开。

建立民办学校风险防范机制。各地要加强民办学校办学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办学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制订工作预案。学校主管部门应关注民办学校举办者的运行情况,对举办者非法干预学校运行、管理,抽逃出资,挪用学校办学经费等违法行为要加强监管,对可能影响所举办学校的重大事件及时了解、快速预警,督促学校规避风险、平稳运行。

建立民办学校退出机制。民办学校终止办学,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提出清算和安置方案,保证有序退出,保护师生权益,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维护社会稳定。民办学校举办者退出举办、转让举办者权益或者内部治理结构发生重大变更的,应事先公告,按规定程序变更后报学校审批机关依法核准或者备案。

参考文献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范文5

关键词:税务教育行业税收管理税务登记

教育行业的公益性质无形中造成了人们的“税不进校”观念根深蒂固。教育行业税收政策的复杂性以及税收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的存在,客观上造成税务机关对该行业的税收管理出现了盲区。如何加强教育行业的税收管理工作,切实堵塞税收漏洞,应当成为税务人员认真思考的问题。最近,笔者对教育行业税收政策及相关问题进行了学习和思考,现对有关问题作出粗浅的分析,以期对教育行业的税收管理工作有所启示和帮助。

一、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工作现状

教育机构种类较多,按组织形式划分,主要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学校等非企业组织和各类企业组织。据统计,目前在虞城县范围内,登记注册且正常运营的教育培训机构共有557所,其中从事学历教育的551所,非学历教育的6所。在从事学历教育的551所教育机构中,从事幼儿教育的有76所,从事小学教育的有438所,从事中学教育的有37所。在此范围之外,还存在提供教育培训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大量的未登记注册的无照培训机构和为数众多的家教执业者个人。

目前虞城县教育培训行业提供的主要有学历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多种多样的教育培训服务,适应了不同的社会需求。根据有关规定,学校主要提供学历教育,其收费项目和标准较为明确,其他单位及个人则提供除学历教育以外的诸多培训,其收费项目和标准基本按照市场供需状况确定,存在一定自由度和伸缩性。

教育培训行业取得的收入涉及免税项目和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是,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含政府办和民办)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应税项目主要涉及税费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除税法规定的减免税项目收入外,教育培训收入均应依法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其中应纳营业税主要涉及营业税文化体育业税目,按照3%的税率缴纳。

数据统计显示,目前虞城县的学校均未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缴纳的主要为个人所得税;其他教育机构有的虽然缴纳了营业税等,但与实际经营情况严重不符,税款流失严重;无照教育机构及个人未缴纳任何税费。

二、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办学体制日趋多元化,各类教育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公办教育、民办教育、公私合办教育等多种办学形式并存,使得教育行业税收成为社会和公众关注的热点。国家也相继出台了有关教育劳务的税收管理规定,明确了对教育超标准收费或接受捐赠、赞助行为等征税的规定。尽管如此,教育行业的税收征管工作依然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不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导致教育行业税收征管的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税务部门不能参与各类教育机构的设立、考核、验收等各个环节,很难掌握详细税源情况和各类教育机构有关资产、资金、分配等方面的具体信息。各级教育部门在对待教育劳务税收问题上存在本位思想,不积极配合,不及时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税务部门很难从源头上进行控管。据调查,目前大部分学校、培训机构等都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纳入正常税收征管的就更少了。另外,还有部分小型民办教育以培训班、辅导班形式出现,没有自有资产,办学设施全部是租用的,教师全部是聘用的,学制也不固定,有的全天授课,有的只是利用假期、节假日或晚上授课,流动性大,隐蔽性强,三证(办学许可证、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收费许可证)不全或根本没有,对这类教育劳务税收税务部门就更难控管了。

税务管理人员对教育行业的有关政策不理解,制约了教育行业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教育行业的公益性质,使人们“税不进校”的观念根深蒂固。加之教育行业有关政策的复杂性,客观上造成税务机关在该行业税收管理方面存在盲区。具体表现一是对教育行业的划分及登记管理有关规定不了解,直接造成了部门协作不畅、信息交流不通等,无法掌握教育行业的税源情况;二是对教育行业税收政策不了解,如对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政策及有关的优惠政策不理解,直接影响了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造成了对教育行业税收征管的缺位。教育机构不按规定使用发票,加大了教育行业税收征管的难度。多年以来,教育机构的收费一直是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造成了大部分教育机构在收取国家规定规费以外的费用过程中,不按规定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有的使用白条,有的采用自制收据,有的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使税务部门对其收入情况不易掌握,这就加大了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工作的难度。

从业者纳税意识淡薄。学校提供学历教育,享受一定的税收减免无可厚非,问题主要出在其他培训服务当中。各类机构提供了种类繁多的培训服务,取得的收入并不低,但所缴纳的税款少之又少,原因是多数培训者没有纳税常识,未按规定设置账簿或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资料残缺不全,无法正确计算收入额和应纳税所得额。更有办班人受利益驱使,只为赚钱,对有关税收政策置若罔闻,不但不积极主动纳税,反而有意逃避纳税,纳税意识十分淡薄。

三、进一步加强教育行业税收管理的措施

为了加强对教育行业的税收管理工作,进一步堵塞税收征管工作中的漏洞,消除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工作的盲区,各级税务机关在教育行业税收管理工作中应注意把握并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加强教育行业的税务登记管理

熟悉教育行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标准,目前教育行业可分为六大类,一是学前教育,包括各类幼儿园、托儿所、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等;二是初等教育,主要指各类小学;三是中等教育,包括各类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教育、技工学校教育、其他中等教育等;四是高等教育,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含普通高校办的函授部、夜大、成人脱产班、进修班);五是其他教育,包括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培训学校、就业培训中心、外语培训、电脑培训、汽车驾驶员培训、厨师培训、缝纫培训、武术培训等)及特殊教育;六是其他未列明的教育,包括党校、行政学院、中小学课外辅导班。为了表述的方便,笔者在此将“学前教育”“初、中、高等教育”“其他教育和课外辅导班”分别简称为“幼儿园”“学校”“培训机构”。

明确相关登记管理部门。根据《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其他有关的部门,主要包括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民政、发展改革(物价)、财政、税务等部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各类公办学校、公办幼儿园属于事业单位;根据《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各类民办学校(学历教育范围)、民办幼儿园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职业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法(试行)》规定,各类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非学历教育范围)也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各类公办学校应当到县级以上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所属的登记管理部门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各类民办学校(学历教育范围)、民办幼儿园应当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办学许可证》,到同级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各类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非学历教育范围)应当到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办学许可证》,到同级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另外各类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还应当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等。

加强税务登记管理。《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上述各项规定均明确要求各类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到主管税务机关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目前,部分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办理了税务登记,但仍有部分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游离于税务管理之外,这应当引起各级税务机关的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各类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的税务登记管理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税法宣传

开展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工作的主要依据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该文件从四个方面规定了教育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了解决教育行业税收政策在实际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3号)又对教育劳务征收营业税有关问题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但由于《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税收的规定十分笼统,征纳双方对教育行业的纳税问题均存在不少模糊认识。大部分学校对“教职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比较认可,而认为学校本身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应纳税。据调查了解,持“税不进校”观点的还大有人在,甚至部分税务人员也认为幼儿园、学校不用纳税。可见,对教育行业现行税收政策的宣传确实存在不少问题。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税务管理部门应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比如在各学校及培训机构开展专项宣传,把有关的税收政策送进校门,送进课堂,使老师学生都能知税法、守税法;应定期召开学校及培训机构的法人代表、财务人员座谈会,对税法的严肃性做明确的说明。总之,各级税务机关应切实加强对教育行业税收政策的宣传工作,要深入到教育行业的有关主管部门、学校等单位,深入细致地讲解有关税收政策,切实提高各类教育机构相关人员的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以确保教育行业税收政策得到贯彻执行。

(三)加强教育行业税收优惠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执行教育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加强对教育行业减免税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教育劳务免征营业税的范围、收费标准、会计核算、纳税申报和减免税报批手续,严格界定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范围。一是必须符合税收政策规定的减免税范围。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区分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正确把握教育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控制教育行业的减免税范围。二是收费必须经有关部门(一般为财政、物价部门)审核批准且不能超过规定的收费标准。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及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均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教育劳务收入,一律按规定征税。三是必须单独核算免税项目。各类学校均应单独核算免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的一律照章征税。四是各类学校必须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报批手续,否则一律照章征收相关税收。

(四)进一步加强财政税务票据童理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范文6

要围绕五大产业发展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科学调整专业设置,增强专业设置与产业结构调整适应度,提升职业院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支持特色、优势专业发展,压缩落后、过剩专业,形成面向市场、优胜劣汰的专业设置调整机制。

二、构建校企深度融合的办学机制。

政府强力主导,行业组织积极参与,促进职业院校与本地企业的深度融合。推进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订单式培养培训。鼓励企业参与课程方案、教学标准的制定,创造条件安排企业技术人员到学校任兼职教师,学校专业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建立企业负责人与职业院校负责人定期联谊制度。市、县区政府设立企业职业教育发展基金。允许校企合作定向培训费用从企业职工培训经费中列支。对不按规定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企业,由市、县区依法收取企业应当承担的职业教育经费,统筹用于职业教育。

三、重视发展校办企业。

落实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中职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引企入校,举办校办企业。凡是能够创办企业的专业,都要举办校办企业。为学生提供生产性实习实训场所,提升学校自我发展能力。

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

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职业教育,健全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依法享受与公办职业院校同等的教育、财税、土地、金融等政策。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投资职业教育并享有相应权益。完善财政贴息贷款等政策,健全民办院校融资机制。完善民办职业教育收费管理制度,扩大民办学校收费自,收费标准由学校自行确定,并向社会公示,形成由市场决定的价格形成机制。市、县区政府设立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民办学校发展。

五、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实现职业教育城乡全覆盖。

社区教育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各类职业院校的主体作用,构建城乡社区教育体系。依托市直职业院校设立社区大学,依托县区职业中专设立社区教育学院,依托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或文化大院、人口学校、党校等教育培训资源)设立社区教育中心,并明确专门人员负责社区教育工作,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培训网络。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对有就业创业愿望和能力的全体城乡劳动者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要按照标准,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设施。采取财政补助、委托办理服务事项的单位划转、从社区经济收入中安排等多渠道筹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转资金。要积极创建部级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省级规范化和示范性社区学院和社区教育中心。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范文7

关键词:民办;培训学校;激励;培训教师

我们应该注意到,民办培训学校作为一种比较新型的办学模式,他主要的目的主要是培养适应市场需要的实用型人才,民办培训学校是一种与民办高校相对应,又相互区别,相互补充的办学模式。在民办培训学校发展的过程中,发展时间不算短,但是发展过程中遇到了许多的困难,出现了很多的问题,其中民办培训学校面临最大的问题是有关培训教师的问题。由于民办培训学校在过去几十年的发展中,只是重视数量和规模的扩展,而忽略了内在的培训质量。导致行业良莠不齐,培训学校的教师流失速度过快,培训教师无法在培训学校中得到成就感,只是把培训学校作为一个打工的地方,哪里给的工资高就去哪里,导致民办培训学校教师外流十分严重,大量的民办学校在教师招聘的过程中往往通过教师外聘的方式来进行。但是由于民办培训学校子在外聘教师方面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缺乏有效的激励制度,导致民办培训学校外聘教师方面面临种种的问题和困难。本文就从这个角度出发,试图对民办培训学校外聘教师激励方面进行详细的探讨和研究,试图找出影响外聘教师激励制度的因素,以及相关能够激励外聘老师工作积极性的方法。

一、激励的定义和内涵

不同的领域和不同的学科对激励的定义也是不同的。一般来说,激励的定义是通过某种方式和途径能够激发出人内心深处的对目标的渴望,由这种渴望形成动力,从而改变人们的行为,从而达成目标的过程。但是从组织管理方面的角度来看,激励是通过一定的条件和方法,满足人们内心的某种需要,从而激发出人们内在的动机,改变人们的行为习惯引导人们完成组织目标的一种过程。从心理学角度来说,心理学领域认为激励是一种对人们心理激发的过程,是通过满足人们内心的某种需求,从而激发出人们的某些行为。但是,从人力资源管理学的角度来看,激励则是一种十分具体的行为,是企业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方法,一般通过福利待遇或者薪资,对企业员工进行激发,能够调动起企业员工的生产积极性,不仅能够提高员工的生产经营效率,也会满足企业员工的相关内心需求。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激励这一概念虽然在不同的领域和不同的学科有着不同的定义,但是他们有着一个共同的地方,那就是激励都是通过某种方法和途径影响人对内心活动,从而改变人对行为对过程。

二、激励对民办培训学校的重要作用

激励在人事管理方面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民办培训学校里面来说,由于民办培训学校在教育体制和人事管理方面,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再加上一些民办培训学校,在资金和规模上面对限制,导致培训学校的自身素质不高,办学条件有限,招收的学生数量和质量方面都有所缺陷,因此在外聘教师方面也存在着相当多的问题,无论是从培训教师的物质方面,还是精神方面,都与其他培训学校有着巨大的差距。教师是一个学校的灵魂,教师素质的高低和教师水平都是决定培训学校是否能够做大做强的重要影响因素。如果民办培训学校的负责人和管理者能够认识到培训老师发挥的重要作用和重要地位,就会使得培训老师出现工作上的懈怠,影响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降低工作效率,长期以往就会严重影培训学校的办学质量和正常教学秩序。因此建立有效的教师激励制度,能够极大地激发培训老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培训教师的工作效率,为民办培训学校发展壮大奠定良好对基础。

三、如何进行有效的外聘教师激励制度

要想建立比较完善的外聘教师激励制度,首先要对教师进行比较完善的工作设计。由于民办培训学校的教师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丰富的知识储备,因此培训教师对于教学环境有着自己独特的要求,希望教学环境比较宽松,有着较强的独立自主性,能够比较自由自主地支配教学任务和活动。另一方面,由于民办培训学校是从事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方面的工作,因此培训老师一般都希望能够做到尽善尽美,对自我价值实现比较敏感,希望能够实现较高的自我价值,期望能够得到学生和学校的认可。这些特点都决定了民办培训学校在对培训老师进行教学设计的时候,要重视教师的自身需求特点,采用比较自由的弹性工作制度,这样比较自由自主的教学环境,能够使教师独立自主地安排教学任务和活动,有效地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弹性工作机制指的是,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的工作,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弹性工作机制允许工作人员能够按照自己的任务和时间自由地安排工作,有比较自由宽松的工作环境代替固定的上下班时间。这种弹性工作机制可以最大限度上满足了培训教师的需求,使培训教师能够在比较满意和宽松的环境中进行教学活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培训老师生活和工作之间的矛盾,满足了培训老师内在的心理需求。如果采用这种弹性工作机制,可以有效地提高老师的工作效率,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促进培训老师的教学积极性。

其次,民办培训学校还要建立比较完善对教师培训制度。教师培训制度指的是企业对企业员工进行定时的技能知识培训,可以不断增强企业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增强企业员工的专业知识水平,最终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民办培训学校通过定期开展教师培训,不断提高培训老师的教学素质和知识技能水平,一方面能够实现教师自身价值的实现,另一方面也能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有利于促进培训老师和学校的共同进步发展。从这一角度来说,定期进行教师培训,是一项积极有效的教师激励制度。

四、结语

随着中国经济和社会不断迅速发展,各行各业的竞争也变得日益激烈,要想在日趋激烈的竞争环境中生存并发展壮大,民办培训学校必须要加强自身的管理,完善自身的管理体系,在民办学校管理体系中,如何对培训教师进行有效的激励,是决定民办培训学校能否发展壮大的重要因素。通过建立比较完善的培训教师激励制度,才能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才能使民办培训学校招收到更多优秀的学生,这样才能够促进民办培训学校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沈际. Y民办培训学校外聘教师激励研究[D].安徽大学,2015.

[2]陈玉. 成都市中等职业学校外聘教师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D].四川师范大学,2010.

[3]甘维俭. 民办高校教师激励要素问题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10.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范文8

关键词:民办职业教育;教学管理;发展方略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1-0-01

市场对复合型人才的渴望,民众对职业教育的需求,政府对教育投入的不足都在呼唤民办职业教育的积极参与,民办职业教育已经成为职业教育发展的一个新的增长点。 它的发展不仅有利于促进民营资本为发展教育服务,而且有力地促进职业教育观念、体制和机制的创新,更好地满足社会经济对职业教育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已经成为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办职业教育教学管理旨在提高办学机构的教学教研能力,实施职业教育质量工程,不断推进社会力量办学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特点、任务、培养目标等项规定,对部分民办职业学校就教学教研方面进行了专项调研活动。

一、发展民办职业教育的重要意义

民办职业教育是我国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一线的技术性应用性人才方面意义重大;民办职业学校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不断接受市场经济的洗礼,充分发挥形式灵活的办学特点,专业贴近市场、贴近学生,可操作性强,在人才培养中拾遗补缺,为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再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正在成为职业教育领域的一支重要力量。

二、民办职业学校教学管理优势

民办职业教育通过中短期培训,使学生掌握了一技之长,提高了学生的实际动手操作能力,为学生将来的就业再就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部门设置齐全 专业设置合理

通过调查发现,民办职业学校普遍设立教务处、教研室以及教学科室,有分管教学校长;在专业建设上紧跟市场步伐,专业设置较为灵活,特色明显:如千峰职业学校的中式烹饪、美容美发;南方设计职业学校的室内外装饰设计;三桥职业学校的服装定制、插花、中式烹饪;新华电脑职业学校的电脑;希望职业学校的挖掘机和装载机等专业都各具特色,能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专业,与市场有效对接,并与深圳、上海等多家公司实施“定单培养”,年培训量均达到千人以上规模。成杰职业学校利用机车厂优势与其进行合作,电工、数据机床、焊工专业在实训实操、学生就业等方面优势明显。结合国家扶贫开发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民办职业学校在“阳光工程”(主要面向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前的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和“雨露计划”(主要面向农村贫困地区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以及扶贫开发等方面做了大量细致卓越的工作。

2.师资力量较强 教材使用得当

民办职业学校教师大多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计算机、美容美发、烹饪、装饰陈列等重点专业,教师在实际操作方面能力较强;在教材使用上,大多使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指定的统编教材,有些学校根据用人单位要求结合教学实践使用了校本教材,如三桥学校的插花专业,千峰学校的烹饪专业等。

3.学制弹性灵活 教学效果明显

民办职业学校实行科学弹性制教学模式,随到随学,包教包会,毕业经考试合格颁发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毕业后推荐就业,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大量新兴技能人才,学生就业率较高,如南方设计学校以“立一等品格 求一等学识 成一等事业”为校训,通过内部整合调整,与企业合作实行定向培养等模式,教学效果显著。

4.围绕资格证书 突出技能培训

民办职业学校重视学生素质和技能的培训,学生毕业前全部参加省或市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鉴定主要分为专业基础理论部分和实际操作两部分,具备较强的实用性和实效性,大大提高了学生们的能力。在此基础上,学校实行全封闭管理,以实训操作为主,理论教学为辅;学校实行“复式教学”,随到随学,教学计划实行滚动修改,特色明显。有些学校对学历教育也很重视,如新华电脑职业培训学校与太原工业造型学校合作办学,实行“代学制”,学生毕业后可根据各自的需要,获得中专(大专)学历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

三、民办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存在问题及成因

民办职业学校大多属于中短期培训,时间短、任务重、而且职业教育对实训要求严格,因此投资较大,需要大力扶持。

1.生源素质偏低,管理难度加大

由于民办职业学校生源80-90%来自农村,他们中大多初中毕业,少部分高中毕业,极少部分属于大专或本科学历。因此生源素质偏低,这便导致学生管理、教学管理、实习实训等方面难度加大。

2.资金投入不足,设备亟待更新

民办职业学校由于投资有限,加上职业教育对于实习实训设备投资要求更大,因此在专业设置方面尽可能选择短、平、快的短线专业为主,对投资较大的挖掘、数控等专业投入不足,实训设备不能更好地满足学生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民办职业教育的健康持续发展。

3.前期投入偏高,教学设施不足

民办职业学校招生对象大多来自偏远农村,招生宣传途径主要通过媒体宣传,另外发放招生宣传资料、报纸宣传等广告费用较大,加上租用教室、宿舍等费用,前期投入偏高,后期用于教学设施改善、教学设备更新、师资培训的资金就会相对不足。

究其原因,可以概括如下:

首先,人们传统思想认为“学而优则仕”,形成长期鄙薄职业教育的观念,尤其是民办职业学校,城市学生宁可选择就读职业高中,也不去选择民办职业学校;个别民办职业学校过去在招生宣传、学校管理以及学生就业等方面存在夸大其辞、蒙骗行为,造成社会对民办职业教育的偏畸认识。这便形成民办职业学校学生生源大多是从农村进入城市的农村青年,而且学校声誉也受到一定的影响,从而增加了媒体宣传的费用;其次,一些民办职业学校实训课程所占比重相对偏低,造成学生实践能力不强,影响学生就业质量和就业的稳定性;最后,有些民办职业学校在教学管理方面存在急功近利的心理,对教学质量重视不够;加上教师年龄梯队、专业结构等不尽合理,具备扎实理论功底和较强操作技能的“双师型”教师数量偏少,有些学校聘请退休教师和新教师较多,其新技术应用和知识积累欠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校教学管理质量的提高。

四、民办职校教学管理发展方略

当前,世界各国对职业教育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和非正规教育的规模日益扩大。我国应当树立大职业教育观,在继续加强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的同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在发挥好公办职业教育作用的同时,大力促进民办职业教育的发展;在抓好学校职业教育的同时,大力推动职业培训和非正规职业教育的发展。

国务院早在2005年10月28日颁布的《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把民办职业教育纳入职业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这充分表明了国家对于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的足够重视。

1.营造社会氛围,加快学校发展

为加快民办职业学校发展,必须形成一种社会认可、政府支持的氛围,要在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待遇、建设用地审批和资金筹集、学生待遇与招生等方面与公办学校统筹兼顾。特别要采取多种方式鼓励民办职业学校建立多元融资体系,并在税收、贷款、土地征用、建校场所、师资设备、就业安排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2009年1月4日总理在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教育改革中鼓励更多的企业投资教育,多方筹措资金提高教育投入,加快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2.树立品牌意识,提高培训质量

民办职业学校的品牌是民办职业学校在发展中创立的,是学校全体教职员工经过长期不懈努力凝聚的体现;民办职业学校品牌标志着一种精神、理念或价值追求,是一种求真务实的精神、一种以质取胜的理念、一种令用人单位满意至上的价值追求。因此,在专业设置和课程设计上要独具特色,形成拳头专业,精品专业,树立品牌意识,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加大实训比重,提高学生实际操作能力。民办职业学校应成立由企业、学校、各方专家共同组建的教学专业指导委员会,定期开展教学观摩、督导、评估等活动,促使民办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

3.组建职教集团,整合职教力量

由于个人投资力量有限、专业重复建设、管理难度加大,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主管部门可以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整合教学资源,避免专业重复设置,根据职业教育为区域建设服务的特点,重点培养职业教育龙头学校和旗舰队伍,在资金、设备、人才、管理等方面发挥积聚作用,形成辐射效力,带动民办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在“第一产业做长、第二产业做强、第三产业做宽”的发展方向下,民办职业教育要向新型专业延伸,如高级家政、绿色食品、家庭护理、西式餐饮等,彰显民办职业学校办学特色,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4.提高教师待遇,吸引优秀人才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民办职业学校的持续健康发展有赖于一流的师资力量,要通过待遇留人、感情留人、事业留人等举措,切实营造尊师重教的舆论氛围,提高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通过“请进来”,吸引优秀教师现身说法,感染、传授教学管理的成功经验,并加入民办职校教师队伍;也可以“送出去”,让现有教师走出去接受先进的理论和专业知识,提高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更为关键的在于培养一批办学思想新、领导能力强、决策效率高的民办职业学校领导者队伍,形成教学管理团队,切实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范文9

关键词:民办高校;劳动用工;法律风险

民办高校的属性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都被明确适用《劳动合同法》。因此,民办高校作为劳动用工主体,需要在用工过程中承担起用工主体责任,相应承担违反劳动法律的风险。

一、如何认识劳动用工和劳动用工的法律风险

民办高校与年轻教师之间签订的是劳动关系,而与退休返聘的教师之间签订的是劳务协议关系。本文研究的侧重点是民办高校与年轻教师之间的劳动用工法律风险。

民办高校劳动用工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教师普遍是高学历的知识分子,本身维权意识比较高,而在单位方面则是因为人力资源工作者劳动法律意识参差不齐,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差,具体劳动用工流程操作不规范,或者是证据保存意识淡薄,遇到劳动用工纠纷情形时,往往拿不出足够的证据或合法的证据。

二、民办高校劳动用工法律风险分析

从民办高校劳动用工的全过程来看,一位劳动者与一所民办高校建立劳动关系可以分为招聘、培训、管理、考核、奖惩、续签或离职等内容,在上述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发生劳动用工法律风险。

(一)招聘方面

该环节的风险主要包括录用人员尚未与其他用工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双方违反如实告知义务、劳动者提供虚假入职材料、违法收取违约保证金等。民办高校要注意的是,在招聘宣传过程中,应主动将本单位的情况如实告知应聘者,特别是对于应聘者比较敏感的住房、交通、工资待遇等内容,不能夸大宣传,否则很容易陷入“欺诈”宣传的陷阱,在应聘者以此为由提起劳动仲裁时面临败诉的法律风险。同时,应避免在招聘广告中出现性别要求招致劳动仲裁。

(二)培训方面

培训阶段的法律用工风险可以分为岗前培训和进修提高培训两种情形。岗前培训和试用期是联系在一起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部分民办高校认为单位已经支付了一定的培训成本,因此限制劳动者在试用期的离职的权利,这是违反法律要求,很容易产生法律纠纷。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一旦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有些民办高校在选派教师外出培训时不注意签订培训协议,往往事后有纠纷时限于被动。

(三)管理方面

对教职工依法进行管理是民办高校的基本权利。但在法律实践过程中,民办高校制订的管理制度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往往也是产生法律纠纷的重要原因。有些民办高校所制订的规章制度没有贯彻民主精神,没有经过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讨论,没有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这样的管理制度往往在劳动法律纠纷处理过程中被认定为无效。

(四)考核方面

考核是民k高校对教职工一年的工作进行评价,并与其工资福利待遇、晋升直接挂钩的一项常规活动。在考核流程方面,细节不够公开,考核结果没有及时向教师本人传达,造成部分考核结果为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的教师对考核结果不认同,从而产生法律纠纷。

(五)奖惩方面

部分民办高校对教师违反规章制度设定了处罚的条款,如迟到一次罚款20元等。这种做法主要是因为民办高校的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人员缺乏法律意识,没有认识到民办高校并不具有行政处罚权。

(六)续签或离职方面

部分民办高校没有尽到提前一个月告知劳动者续签的法定义务,如果双方最终续签则还比较好处理,一旦民办高校最终又不同意与该教职工续签时,民办高校将很容易被教职工提起劳动仲裁。

三、民办高校提高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范能力的举措

(一)提高人力资源部门员工的法律意识

对于具体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人员,他们的法律意识水平关系到民办高校的劳动用工合法程度。因此定期对人力资源部门的员工开展劳动法律培训,或者直接招录一些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到人力资源部门工作将有效提高该校防范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的能力。

(二)严格人力资源管理流程,依法依规操作

在用工管理过程中,民办高校要严格依法用工,招聘广告中不出现性别、民族、地域等歧视内容;向劳动者如实告知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劳动报酬、住房与交通等基本条件;及时与劳动者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不违法延长试用期,不违法无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民办高校必须取得劳动者不能胜任民办高校工作的充足书面证据;足额及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规章制度中要避免出现处罚、罚款等字眼,可以采取绩效奖金的方式;因单位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不续聘的,按法律规定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对于外派培训的教职工要提前签订好明确了服务期的培训协议并严格执行。

(三)要有证据意识,及时留存各类书面证据

劳动用工法律纠纷一旦产生,则需要提交大量证据。在劳动法律纠纷实践中,往往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即相对于劳动者来说,要求民办高校提供更多的证据,民办高校一旦提供不了,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因此,民办高校应该在平时将规章制度制定的过程中与工会或教代会协商的内容存档备查;在教职工的录用、外派培训、考核、续签和辞职审批等环节的书面资料,都要注意留存备查。

民办高校的劳动用工是个动态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任一方面都有可能产生劳动用工法律纠纷。各民办高校既要认清自身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不要生搬硬套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思想,也要坚决按照《劳动合同法》办事,尽量减少劳动用工法律纠纷。

参考文献:

[1]吴茂伟,周晓娟.劳动合同法视角下的劳动用工风险防范[J].法制与社会,2015(4).

[2]高得莲.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如何规避用工法律风险[J].管理观察,2015(7).

[3]李欣,贾春立,刘怡.《劳动合同法》背景下的高校用人机制分析[J].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

[4]李永华,陈可义.中小企业招聘过程中人力资源法律风险及对策[J].北方经贸,2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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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范文10

一、 成人教育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乡镇成教中心学校是开展农村成教工作的依托,是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开展劳动力转移工作的重要基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的成分趋于多元化,出现了在家种地、企业上班、外出务工、个体私营、创办企业等各种不同的群体。农村成人教育的对象是农村劳动者,主要是以提高农民的劳动技能和生产技术水平,帮助农民适应市场经济和农业高新技术的发展为目的。我市紧紧围绕市委、市府的中心工作,着力强化教育培训功能,以提高农民群众思想觉悟、科学文化素质,把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作为成教工作的主要任务。我们认识到提高农民素质,是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是加快转移农村劳动力,将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新农村建设最本质、最核心的内容和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必须要培养出一大批高素质的新型农民。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成教教师队伍,是提高成人教育质量的保证。教师队伍建设是搞好农村成人教育的关键,工作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其工作的水平。在工作中我市大多乡镇能够多方协调,尽力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不少乡镇根据专业设置的要求,先后从中小学选拔对口或相近的教师到成教中心任教;另一方面,根据各培训班的不同需要,为成教中心配备了一批各具特长、相对稳定地兼职教师队伍。如绣惠种葱大王苗长茂、农机站长陈海军等。各成教中心学校坚持不断加强师德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不断增强教师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推进机制创新。教师都以“每人掌握两门、精通一门专业技术”为己任,坚持认真学习掌握多项实用技术,苦练基本功,强化知识的实际应用,努力完成农村成人教育工作。

(二) 拓展服务功能,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各类培训工作

1、实用技术培训扎实有效,提升劳动者的基本素质

我市坚持以促进高效农业发展为目标,以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为抓手,大力开展了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在培训形式上将课堂讲授、基地实习、参观考察和交流研讨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以专家教授为技术支撑,以农民学习为载体的集校、教、户一体化培训工程,培育大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

半年来,我市组织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180场次,培训农民 2XX多人。例如:曹范成教中心协同兽医站、林业站举办了“家兔养殖技术”、“薄皮核桃种植与嫁接技术”、“蛋鸡高产技术”培训,参加培训人员800人。高官寨面向“三农”,与镇农业、副业和劳动部门认真搞好初高中毕业生实用技术培训,培训率达99%人;开展现代农民种养植“绿色证书”培训,培训了300余人。通过各类培训,推进了我市多元化种养植业的发展,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2、劳动力转移培训务实创新,提高农民进入劳动力市场的能力

我市充分发挥成教中心学校的自身功能,根据本地需要和外地企业用工的需求,不断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全面、深入的开展,保证大部分受训农民转移就业。半年来,我市劳动力转移培训共达4000人。普集镇以成教中心为龙头,与市、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联手,建立起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工作网络,成立农村劳务输出服务机构,建立劳务输出服务网络,疏通农村劳动就业渠道,形成教育培训、输出、就业一条龙服务,提高了农民的外出就业渠道。曹范镇半年来由镇政府、农委、科技站、林业站牵头,在镇中学会议室进行劳动力转移培训150人次。此外,我们立足乡镇和行政村的实际,以农村从业人员和初、高中毕业生及其他回乡青年为主要对象,不断拓展教育服务功能,努力提高农业从业人员和待转移劳动者的文化科技素质,指导所属村的化技术业校,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参与组织农民开展多种形式的政治思想、文化道德、法律知识、社会文化和健康生活等方面的教育活动。我市部分乡镇认真做了初三学生的有序分流工作,组织不想升学并准备从事农业生产或进城务工的初三学生到成人中专或职业中专学习,使其学到一技之长,增强进入劳动市场的适应能力。

(三) 完善科普服务站创建工作,为农村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1、科普服务站创建工作不断完善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培训实效

在市局、乡镇教育主管部门和科协的具体指导下,各服务站承担起了科技培训、示范推广、信息交流、科普宣传等多项任务,为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全面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提供了良好的平台。我们根据xxxx市教育局和乡镇政府的中心工作要求和农民对科学技术教育培训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各类实用技术培训和科技推广工作,提高农民的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给乡镇成教中心与镇农业、科协及各村科普服务组织密切联系,相互合作,将科普服务站办成了开放式、实用性的农民科普服务中心。例如:普集成教中心与镇农委配合积极为农村建造沼气池,宣传沼气在农村生活中的用途好处,现已有十几个村五十余户建起了沼气池,同时还将得到政府的建造补帖,让农户真正得到了实惠。

我市成教中心还协同镇科协与市级科普专家讲师团做好协调工作,联系专家师资为农民提供培训、讲座、咨询、现场指导等多形式多内容的教育培训。年初普集与镇农委联合举办了“章丘市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班(普集班)”,聘请了孟山都公司杨博士利用多媒体教学技术给300多名农民朋友讲授了《玉米高产栽培技术》。从品种的选择、播种的时间、合理的密植、田间的除草、玉米病的防治、施肥的方案、水分的管理、虫害的防治、收获的时间等方面讲述了玉米的栽培技术,使农民朋友收益匪浅,提高了农民种植玉米的技术。同时孟山都公司的王经理还为农民朋友推荐了具有早熟、高产、稳定等特点的 “美国迪卡m9” 玉米新品种。文祖镇结合本地实际,以科普服务工作站为平台,进行了养猪新技术,大棚养鸭新技术,蔬菜大棚栽培技术及小麦田间管理等科学技术的培训工作,办短期培训班14期参加培训学员达483人次,其中尤为突出的是东窑头村的科技示范带头人陈宜兵,利用养猪新技术在政府的扶持下和正大集团的协助下,组织带领全家建起了电脑自控的现代化千头养猪繁殖基地,猪仔全是新品种,给猪送饲料,送水全是自动化,猪舍是安有自动调温的空调,常年保持在25度,养殖效果十分良好。凡来参观学习的人都看到了科学技术在农村的发展前景。另外,在科技专业人才董尚刚的指导下,三元大棚养鸭基地也发展兴旺,每月都有万只鸭子运往外收益甚好,也将在全镇逐步发展起来。

2、积极开展科技下乡活动,为农民提供科技信息和科技服务

根据农村农民对技术、信息和人才的需要,结合广大农户大力发展养殖、种植产业的情况,对养殖、种植产业的农户进行专题技术讲座,解决农民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更多的乡镇成教中心牵头把专家请到农户家、田间地头进行实地技术指导。通过专家讲座,使农民群众掌握养殖、种植的科学技术,解决农民群众缺乏信息和技术的难题,使农民群众拓宽视野,了解市场发展前景,提高农民的科学技术水平。各乡镇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放映科教影片等形式,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尽快把先进的科学技术送到农民手中,促进农民致富。例如,普集镇不断强化明水大化集团“明泉控释肥”的宣传力度,5月份成教中心与镇种子站联手作为向导和宣传员,带领明水大化集团“明泉控释肥”的宣传车,进村串户宣传控释肥,晚上利用多媒体电教设备放映科教片和电影,让农民朋友认识控释肥,掌握控释肥的使用方法,体验控释肥的作用。麦收季节,各乡镇大都能配合镇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宣传禁烧秸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收效。

(四)周到细致、踏实认真做好扫盲调查统计工作

自三月份接受扫盲统计调查工作以来,我市教育局三次召开有关扫盲工作会议,统一调查统计方法,明确调查统计要求,建立乡、校、村 网络,积极争取乡镇政府、村委会、统计站、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对扫盲调查统计工作的支持,由镇政府领导亲自安排各行政村村办化技术学校责任到人,进村入户,逐人逐户摸底调查,全面摸清所辖村户的文盲底数,并由教育办主任召开各学区校长会,安排并督促各学校落实文盲统计情况。各乡镇成教中心重点抓好行政村的督促落实工作,并对调查上报的数据严格审核。经过近两个月的辛勤认真地工作,终于摸清了我市实际文盲情况:15周岁以上文盲总数为17760人,15—50周岁之间的文盲数为1394人。各乡镇把文盲人数、文盲姓名、年龄等情况一一登记造册,使本次统计文盲数据准确无误,圆满完成了普查任务,为今后进一步扫盲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也为今后开展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的培训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 民办教育

(一)民办学校年度检审和换证工作有条不紊,成效显著

根据xxxx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印发了《关于XX年度民办学校检审和民办教育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济教行字[2xxxx]2号)、《关于转发xxxx市教育局〈关于严格规范文化(辅导)类民办学校办学秩序的通知〉》、《xxxx市民办学校办学情况报告书》等文件,对照标准和要求,市教育局、民政局组成检查评估小组,于5月中旬,对全市8处社会力量办学民办学校和18处短期培训班、xxxx市民办学校章丘教学点4处(只检查不进行评估)就校产管理、安全管理、规范办学秩序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对所检查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即未缴纳办学注册资金监管、未进行财务审计、未到民政部门依法进行年检者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和xxxx市教育局有关要求,委托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对民办学校进行了年度财务审计。通过审计,规范了民办学校的收费、开支,为安全办学提供了可靠保障。根据市场的经济运行规则、优胜劣汰,吊销1处培训班、1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参照《民办学校检查评估指标体系》标准和要求,通过年检,将确定1处培训学校(卓越英语)、1处培训班(普集蓝天电脑)为不合格,撤销其办学资格,这次年检,极大的提高了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依法办学的意识。从而保证了办学市场的高质量、高水平。

(二)加强民办学校管理力度,召开民办教育工作会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进一步落实国家对民办学校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尽快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我市教育局于四月份召开全市民办教育工作会议,确立了全市民办教育发展的思路和任务,全面总结了全市民办教育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对下一步工作做了具体安排。会议强调:一是积极发展,扩大规模;二是务实创新,增强活力;三是规范管理,依法治校;四是确保安全,强化服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加强民办学校的管理力度,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打击无证办学、非法办学行径,保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使受教育者在暑假选择学校时能够分清良莠,根据城区中小学、幼儿园的在校生人数,我市教育局印发民办学校、培训班、教学点基本情况和XX年度年检结论通报,在这次工作会上,将依法办学情况一一通报下发给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会后,下发到每一个在校学生手中,为帮助学生、家长选择高水平、高质量的民办教育机构拨清了迷雾。

(三)文化(辅导类)培训规范,办学秩序良好

为减轻中小学过重课业负担,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落实,结合我市实际,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基本遏制了民办学校举办中小学文化同步(辅导类)培训的现象。

一是结合民办学校XX年度年检工作,与民政部门联合下达《关于XX年度民办学校检审和民办教育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章教行字〔2xxxx〕17号),明确规定,中小学文化(辅导类)培训作为检审重点之一,在检查工作中,对排查出的不当行为和薄弱环节,不依法整改的,按不合格论处,取消办学资格。通过民办学校检审,有1处民办学校举办的初中学生文化辅导班,主动依法整改,退还了学生费用。二是转发和下达专门文件,严格规范文化类培训和规范中小学教师从教行为。3月份,向各民办学校、培训班及xxxx市民办学校章丘教学点转发了xxxx市教育局《关于严格规范文化(辅导)类民办学校办学秩序的通知》,4月,章丘市教育局向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及市属学校下达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从教行为的通知》(章教行字〔2xxxx〕21号),文件明确规定,严禁教师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有偿兼课,对遏制民办学校举办中小学文化同步(辅导类)培训起到重要作用。三是对申请举办中小学文化同步(辅导类)培训的一是不审批,二是严格清理、查处。近一段时间,提出审办中小学文化同步(辅导类)培训的有多起,我们对申请人讲明政策和当前形势,得到他们的理解。对无证非法举办中小学文化同步(辅导类)培训的,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截止目前已清理查处中小学文化同步(辅导类)培训3处,此项工作仍在进行。

2xxxx年下半年工作思路:

1、加强本科室自身建设,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效率,以崭新的工作面貌高质量的完成下半年各项工作任务。

2、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民办学校的监督和管理,规范民办教育的发展,建立健全民办教育风险防范机制;规范完善民办教育设置审批和管理制度,坚决抵制招生虚假宣传、师资不良、管理不善及一切对学生不负责的行为,树立典型,大力推荐具有良好办学资质和特点的学校;建立民办学校督导评估制度,加强对民办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方针、教学质量、依法办学进行监督;完善教育投诉制度,随时接受教育消费者的投诉,并及时向学校反馈不良信息,敦促其改正,严重违反办学行为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民办学校,将取消办学资格,同时向社会公示。

3、继续加强成教中心阵地建设,完善育人功能。

以省级规范化和示范性乡镇成教中心学校创建活动为目标,以争创xxxx教育工作示范乡镇为契机,按照《乡镇成教中心学校评估标准》,切实加强成人教育中心阵地建设,做到有场所、有设施、有人员、有工作、有成效。完成黄河、垛庄、曹范3乡镇成教中心达标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围绕经济发展,不断充实完善适应当地农民培训的设施建设,力争全市10个成教中心达到省级规范化、示范性乡镇成教中心标准。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范文11

一、民办高校图书馆的概况及其人员特点

改革开放以来,民办高校迅速崛起,它打破了以往由国家包揽办学的格局,标志着我国教育开始走向多元化。《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总则第六条规定:“国家鼓励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等社会力量依法举办高等学校,参与和支持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由此指明了我国民办高校办学的发展方向,民办高校不用国家投资,得到社会上的闲散资金或民营企业的经济支持,培养社会急需的各种技术人才,因而受到社会各界的欢迎,发展极其迅速。然而,长期以来,民办教育实质上只是公办教育的一种补充。国家对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的政策是截然不同的,国家对待公办高校既给政策,也给经济支持。因此,民办高校的各项建设,尤其是图书馆的建设,往往是捉襟见肘。

目前,民办高校图书馆工作人员多数不具备图书馆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只能起“守门人”的作用;不少民办高校图书馆,基本上没有图书馆系列职称的工作人员;有不少工作人员是校领导者的亲戚朋友,一有机会另谋高就。由于资金不定,民办高校图书馆聘请的大多是公办高校图书馆已有稳定劳保待遇的退休人员或者是临时人员,高校退休人员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但年龄大、体质弱、难以承受繁重的工作,而临时工则大多未受过图书馆专业教育或培训专业知识缺乏,专业素质普遍较低。

总之,民办高校图书馆专业人员严重不足,而且工作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且不稳定。更有甚者,在计算机已成为图书馆技术支撑的今天,民办高校图书馆不懂网络信息技术工作人员,却比比皆是。另一方面,由于待遇和发展前景等诸多方面原因,很难留住具有一定水平的专业人士。针对这种现状,探讨如何培养民办高校图书馆人才,有着现实意义。

二、民办高校图书馆人才培养类型和途径

根据图书馆人员特点及岗位需要,本文将培养对象划分为四种类型:普通业务型、学科专家型、业务骨干型和综合管理型。普通业务型系指图书馆业务岗位的工作人员,他们主要从事基础业务工作,对他们的培养主要集中在专业技术能力上,包括图书馆学及相关专业知识,计算机应用技术等基本知识技能。学科专家型系指图书馆及相关专业领域有一定研究成果和工作业绩的人员,他们是图书馆专业技术领域的学术带头人,能及时了解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动态,并走上了本专业研究领域。业务骨干型系指具备某一学科知识背景及图书馆学专业知识的人员,他们在工作中能独挡一面,对他们的培养主要集中在拓知识领域,深化专业知识的层面。

综合管理型系指图书馆行政管理岗位和业务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他们要具备现代信息管理知识和综合管理能力。对他们的培养主要为提高管理水平,加深专业知识。

1、培养民办高校图书馆普通业务型人才。一直以来,图书馆工作被民办高校一些人误认为只是借借还还的简单劳动,以至于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待遇被长期忽视,图书馆工作的收入偏低,造成青年骨干大量注流失。然而,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和社会信息化的发展,图书馆的服务形式正在向高层次、高水平的信息服务转变,不是简单的书刊借还,而是向技术性信息服务延伸,这就要求民办高校领导要重视图书馆,把图书馆工作放到应有的位置,从总体上提高队伍素质。图书馆员自身也要转变观念,改变仅仅是资料管理员的角色,做到自尊、自强、自信,以自己的努力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高服务技能,主动适应图书馆发展的需要。

2、培养以提高为目的学科专家型人才。图书馆不仅仅是一个服务性机构,它还是一个学术性的机构,需要拥有一定数量的研究馆员,开展一系列的学术研究,研究出一批有价值的成果。只有这样才能使图书馆从自身建设上提高其威信。因此图书馆应着重培养一批有较高业务理论水平,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人才组成学术委员会,建立导师制;通过脱产进修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学历和实际能力;对专家型人才从经费和时间上给予保障,让他们承担图书馆的科研课题,并负责馆里其他人员的业务培训,让其在“教、学、研”中发挥作用。

3、培养民办高校图书馆的业务骨干型人才。主动为用户提供有针对性的文献信息服务,是高校办馆宗旨。图书馆工作者面对的是人类各时期、各门类的知识,古今中外,浩如烟海的文献、资料,再加上民办高校特色专业的不断涌现,如果图书馆工作者对服务对象涉猎的学术领域茫然无知或知之甚少,信息服务则无从谈起。不少发达国家聘用双学历毕业生从事图书馆工作,特别是从事参考咨询服务和文献信息开发服务,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笔者认为,图书馆要重视学科馆员的培养,实施人才培养计划,尤其民办高校,针对每一学科,图书馆可以委派一名馆员与某一学科专业建立专门联系,提供学科咨询的跟踪服务。认真做好各学科的文献配备工作,了解他们文献需求,培养他们成为某一学科馆员,成为具有敏锐的信息意识和较强的信息组织加工及获取文献能力的图书馆高级专门服务人员。

4、培养民办高校图书馆的综合管理型人才。管理上水平,关键是干部。抓好馆内干部队伍建设,也就是说要培养出既能当“指挥员”又能当“战斗员”综合管理型人才。为此,必须通过科学的管理手段对干部进行全面的考核,促进干部管理水平的提高。图书馆负责人还应与校领导达成共识,充分认识图书馆在民办教育等教育中的重要性,把好工作人员的“进口”关,使图书馆不再成为“领导家属馆”和“病退休养馆”。

三、民办高校图书馆人才培养的多样化形式

在适当的时间,对适当的人,以适当的形式,进行适当的培养,是设计人才培养形式的四要素。人才培养形式应力求多样性、完整性及独立性,因此,采取有针对性的培养形式是降低人才培养投资,加快人才成长速度的条件。

1、对新进馆人员多层次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的主要目的是让新员工迅速适应新环境,胜任新工作,岗前培训可通过举办入馆教育培训。聘请专家和资深馆员,就馆史。馆风。规章制度。机构设置。馆藏概况和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授课,还可以通过本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班进行岗位工作方法和技能培训。

2、全方位的岗位培训。岗位培训的主要对象是已基本掌握本岗位知识技能并能熟练完成岗位工作的人员,其主要目的是时行知识的完整性和系统性教育,重点强化对专业基础知识的提高,有的放矢地进行知识的学习。岗位培训主要分为专业知识培训和职务培训两个层面,前者即根据各岗位需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等形式,不断充实和提高图书馆员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以达到不断完善和提高图书馆员个人素质的目的;后者即对管理干部定期举办管理知识培训和图书馆基础业务知识培训。

3、多元化的全员培训。全员培训的对象是全馆人员。目的是为适应新知识,新技术不断出现而引发的知识老化周期缩短的新趋势。全员培训主要内容和形式一是外语知识培训:当今世界是开放和联系的世界,外语是我们认识和了解世界,与世界交流的重要工具。培训形式主要采用外聘教师或由馆内外语专业人才以授课,讲座或交谈等为主的形式,组织业务骨干和外语爱好者参加。以提高员工的外语水平;二是计算机知识培训:目前图书馆的工作方式已逐步由手工操作转化为以计算机为主要工具的自动化操作。其培训形式是以短期讲座为主,聘请计算机专业人员讲授计算机基本知识以及一些业务工作所需的讲算机操作知识;三是图书馆基础业务知识培训:主要以讲座和短期培训班等形式聘请图书馆学领域的专家讲授信息管理及图书馆学新的理论知识和观点。补充非图书馆学专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加快图书馆专业人员的知识更新速度。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范文12

Abstract: Influenced by many factors, it is a fact that teachers' quality is not high and unstable for many years in private vocational colleges, so to build a school-based teacher training center in private vocational college is not only the key to improve the teaching quality for private vocation colleges, but also very important to the guarantee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for private vocational college.

关键词: 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民办高校

Key words: the center for faculty development;construction;private college

中图分类号:G4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09-0247-02

0 引言

所谓民办高校教师发展中心,就是民办高校内以帮助民办高校教师专业发展为目的,立足于民办高校实际,有针对性地为民办高校教师提供系统而全面地培训培养,以帮助民办高校教师专业发展,不断提高民办高校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进而提高民办高校核心竞争力的专业辅助教师教学发展机构。

1 教师培训培养现状

1.1 培训培养经费有限 《教育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国家举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办学经费由举办者负责筹措,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支持。”《高等教育法》第六十条指出“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高等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使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同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相适应。”很显然,在我国,同样是高校,但公办院校的办学经费有政府的财政拨款保障,而民办高校办学经费初期主要靠办学者投入,中后期基本上依靠国家贷款和学生学费。随着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自2012年起,学院每年拿出100万作为教师培训培养的专项经费;对民办高校来说,这无疑是一大进步,但对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400多名专职教师来说,经费显然是极其有限的。

1.2 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仍有待大大提高 民办高校发展到现在,提高教学质量已成了民办高校进一步生存与发展的关键。然而,提高教学质量关键在教师。为了维持民办高校的正常教学运作,民办高校多方求才,但到目前为止,民办高校教师队伍整体上还不尽人意,现有的教师队伍还无法满足民办高校可持续发展的需要。首先,民办高校教师年龄呈两头大,中间小的现象,即年龄大和年龄小的人数多,中青年教师少。年龄大的主要是各公办院校或企业退休人员,年龄小的则是学校刚毕业或毕业一、两年的。其次,从职称上来看,初级以下职称的教师多,中、高级职称的教师少。再次,从工作经历来看,教师大部分是既没有院校工作经历,也没有企业工作经历。中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有近70%左右的是直接来自企业。总而言之,受待遇、工作环境、职业发展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民办高校教师不仅流动性非常大,学历、资历、能力参差不齐,而且高校工作经历不足。随着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工资制度的改革与发展,近年来,教师待遇不断得到改善,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但到目前为止,就整个教师队伍而言,从年龄上看,年轻教师多,中老年教师少。从职称上看,中级以下的多,高级的少。并且,高级职称的教师中,持有教育系列高级职称的少。从工作经历看,中级教师中有企业工作经历的较少,高级中有高校工作经历的较少。总之,目前,为保证教学质量,提高学院的核心竞争力,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仍有待于进一步的改善和提高。

1.3 教师培训培养缺乏针对性、系统性和全面性 虽然《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民办高校要建立董事会、教代会、学代会等维护教职工和学生的利益,但到目前为止,仍有民办高校甚至没有建立这些机构,有些即使建立了,也还没有真正发挥作用,没能真正履行其职责,不少民办高校依然采取老板一人说了算的家族式管理,校内各类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的随意性大,人为因素起了极大的作用。对于教师的培训培养更是没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在许多情况下,民办高校教师的培训培养甚至被看成是教师自己个人的事。随着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的不断发展,校内各类管理制度也得到了不断完善,教师的培训培养工作也得到了改善,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目前为教师提供的培训培养仍然是较零散和随意的,为教师提供常态化、制度化的系统培训培养仍是今后几年教师培训培养工作的重点。

2 建设教师发展中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1 建设教师发展中心是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的需要

人才的竞争,尤其是创造性人才的竞争,是当今社会竞争的根本。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工作母机,其教学质量直接决定了其所培养的人才质量。民办高校作为我国高校的一个组成部分,在人才培养上,发挥了并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为社会经济发展培养其所需人才的办学目标,决定了民办高校跟其他高校一样,教师不仅要传授知识、技能,更要研究开发新知识、新技能,要着重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创造能力,否则,“用人单位无人可用,高校毕业生毕业即失业”的困境将无法解决。因此,建立民办高校教师发展中心,加强民办高校教师的培训、培养,不断提高民办高校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以提高民办高校的教学质量,不仅是提高民办高校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更是民办高校更好地满足社会经济文化发展需要,从而获得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2.2 建设教师发展中心是提高教师培训培养经费使用效率和效益的需要 建设教师发展中心既可节约办学成本,又可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在终身学习的社会里,教师作为一种专业职业,要胜任其多元化的角色,教师就必须不断学习,不断提高。目前,教师学习、提高的途径主要有脱产参加校外的各种培训、学习,在职参加校内外的各种培训、学习。无论是脱产参加校外的各种培训、学习还是在职参加校内外的各种培训、学习,都是非常困难的。尤其是参加校外的各种培训、学习,不仅要增加民办职业院校的办学成本,这对办学经费极其有限的民办职业院校来说,不仅是一个巨大的负担;而且往往会影响到民办高校的正常教学。由于民办高校教师常常承担着过于繁重的教学任务,一旦某个教师出去培训、学习,往往会有至少四个班的正常教学会受到影响。不少民办高校就因为无法安排外出培训、学习教师外出培训、学习期间的正常教学工作,而不得不把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机会取消。建立民办高校教师发展中心,让民办高校在不离开学校,不离开教学岗位,不影响教师正常教学工作的情况下,接受培训,不仅可以节省办学成本,以可以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更可以提高教学质量。满足现代教学对教师的基本诉求。

2.3 建设教师发展中心是优化和稳定教师队伍,帮助教师发展的需要 民办高校建设教师发展中心,为教师提供交流平台,教师乐于参与。民办高校教师发展中心,既是为提高民办高校的教学质量和科研质量服务,更是为民办高校教师的职业发展服务的。到目前为止,民办高校教师,因为缺乏一些必要的相关培训,不仅严重影响了民办高校的教学质量和科研质量,对于民办高校教师本身的职业发展而言,也是非常不利的。在民办高校,不仅新教师得不到相关的必要的培训,就是老教师在工作中遇到问题,也常常是孤独无助。这无疑加重了民办高校教师的失败感,严重的将直接影响了教师的工作信心,无奈之下,选择离开。建立民办高校教师发展中心,有的放矢地为民办高校教师提供相应的培训、培养服务,教师有了交流学习的平台,自然可以提升教师对自己工作的信心,减少教师的失败感,进而增强教师的归属感和成就感,教师自然乐于参与其中。

3 民办高校教师发展中心的目标和宗旨

帮助教师提高教学和科研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民办高校教师发展中心的根本所在,是民办高校教师发展中心一切活动的指南。围绕着这一宗旨,民办高校教师发展中心将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具体实现以下三个目标。

3.1 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为区域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服务,满足区域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所需的大量一线技能型人才,是民办高校立足之本。社会经济文化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因此,其所需的一线技能型人才也是不尽相同的,昨天还适应的技术,今天就不适应,这也是我们当今社会的常态。因此,为了提高民办高校的办学效率,更为了民办高校的可持续发展,作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所需的一线技能型人才的生产线,不断改革不仅是必然的,而且是必要的。以学生为中心,从教育理念,教育方法和手段着手,改进教学设计,调整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以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2 进一步优化和稳定教师队伍,提高教师队伍质量 民办高校教师发展中心在帮助教师提高教学和科研能力,提高教学质量的宗旨指导下,为教师的课堂教学提供帮助、结合教学评价的结果为教师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帮助、在进行科研的同时出版一些相关学术刊物从而为教师提供交流平台是民办高校教师发展中心的主要职能。随着这些职能的落实,民办高校的教师可以更加方便而有效地获得相应的帮助,工作起来自然更加得心应手,工作满意感自然上升,工作挫败感也就相应地降低了,这无疑更有利于优化和稳定教师队伍,提高教师队伍质量。

3.3 激励教师不断进步,提高教师的工作责任感 传播先进的教育理念是民办高校教师发展中心的一项重要职能之一。以学生为本,以市场为导向、以就业为目的是民办高校的办学宗旨。在这一宗旨的指导下,民办高校教师发展中心通过讲座、专题研讨会等一系列的活动,激励教师不断反思,不断探索,从中认识到自己的优势,找出差距和不足,以便扬长避短,改进工作,并以这种不断的反思,激励民办高校教师不断进步。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

[2]范彦彬.沈贵鹏.高校教师发展的经验与探索[J].现代教育技术,2010,11:69-71.

[3]叶华光.高职教育的特性分析与未来发展走向——与普通高等教育比较的视角[J].教育发展研究,2010,1:4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