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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21 08:56:20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制度范文1

【关键词】民办高职院校 学生干部 对策

一、在民办高职院校开展学生干部培训的意义

(一)有利于调动学生干部工作主观能动性,促进学生的发展。在民高职院校中,部分学生干部工作积极性不主动。简单的认为学生干部的工只是上传下达,只是为了应付检查,有的学生干部学校布置什么就干什么,缺乏主观能动性,工作缺乏激情,大大的影响了学生工作的有效进行。通过对学生干部工作培训,可以对学生干部有效的进行指导并分析存在的原因,有利于调动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主观性促进学生干部的全面发展。

(二)有利于加强学生工作干部队伍的建设,提高学生干部的服务意识。

民办高职院校中学生干部队伍存在一些问题,学生干部没有摆正做好学生干部的动机和良好的心态。有些同学不是通过自己的努力而受不良风气的影响,通过同乡关系、请客送礼、走后门,解决自己选举、入党等问题;有的学生干部不能严格要求自己,自己带头违反校纪校规等等。错误的认为当学生干部的出发点不是为集体服务,为同学服务,而是认为当上学生干部能获得不少好处和实惠,表现出较强的功利色彩。

(三)有利于培养学生干部的团队精神和协作意识。现在的学生干部大多数是90后的独生子女,他们从小受到来自家庭和各方面溺爱。他们个性张扬要强,往往以自我为中心,缺乏团队精神和协作意识,表现在工作当中,喜欢以自我为中心,在工作喜欢充当指挥者的角色,缺乏实干精神,独立工作能力较着。

(四)在民办高职院校中对学生干部进行培训可以帮助学生干部树立正确的竞争意识,找出存在自身的存在的不足和差距,提高自我认识。有利于学生工作干部队伍健康有序发展,改变学生干部现有的工作状况,建设良好的学生干部队伍,更好地为学生服务,从而会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二、当前民办高职院校学生干部培训的现状和问题

(一)对学生干部培训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学生干部培训是学生干部培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现实工作当中,民办高校对学生干部使用往往是重选拔轻培养、重使用轻教育,从而忽视了学生干部的培训和后期教育。民办高职院校在对学生干部培训的问题上重视的程度和认识还不够,就使得学生干部培训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多数民办高职院校中对学生干部的培训一般是由学院团委书记和系部分管团总支学生会的相关老师负责组织,而多数分管团总支学生的相关老师是兼职的,他们还肩负着学生管理等相关工作很难将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放在学生干部培训和培养上,从而使得是上级要求开展的学生干部培训工作,也大多应付了事。

(二)缺少系统的培训计划

目前部分民办高职院校不能效的结合学校学生管理的特点,把学生干部培训作为学院学生工作的重点之一来抓。认为对学生干部的培训是可有可无的事情,开展不开展学生干部培训工作对整个学生管理工作影响不大,有的学校认为开展学生干部培训工作即费时又费力。有的民办高学院甚至没有建立相应的培训制度,没有系统的培训计划,即便是要开展培训,老师大多是随机选择而且在培训的内容、形式也存在着很大差别。

(三)培训内容不合理,缺少健全的培训制度

民办高职院校在开展学生干部培训过程中普遍存在以下情形:一是在培训内容上不能有效的把学生干部分层次、分类别、按需求进行培训;忽视岗位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培训,培训的实践性较差,针对性不强,培训与使用相脱节。这些导致培训失去了具体的方向、缺少了动力,造成学非所用的现象。二是民办高职院校对学生干部的培训管理和监督缺乏有效的制度,即没有建立健全的培训管理制度和奖罚制度,不能及时对学生干部参加培训工作的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和总结。这样不仅影响到学生干部参加培训工作积极性,而且也影响了培训工作的效果。

(四)培训的方式与方法不够科学

民办高校由于受到办学条件和各种因素的制约,会考虑经济投入和效益回收,对学生干部培训大多以讲座形式和经验交流为主。大多数时间是教师在上面讲,学生干部在下面听很少有互动和讨论。而学生干部听没听、听进去多少,培训对学干部的帮助有多大很难衡量;这种讲座式和经验交流式的培训方式缺乏缺乏应用性、科学性和灵活性,很难达到预期的培训效果。因此,民办高职院校学生干部的培训工作任重而道远,同时也非常艰巨,存在着许多的难题需要新的思考和解决方式。

三、民办高职院校学生干部培训的对策

(一)提高认识,完善学生干部培训体系

民办高职院校应该建立从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到各系部完善的机构体系,充分认识学生干部培训的重要性。学生干部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关系到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学生干部是校园活动的具体组织者和主要参与者,是学校育人工作、校园文化建设的基层中坚力量,是良好学风和校风建设的重要力量。因此,民办高职学院学生干部的培训,对学生干部进行各方面的思想引导,提升学生干部素质已成为民办高职院生工作的重中之重。首先,从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到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如:学校团委、学生工作处等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其次分管学生工作的系部学管理副主任、辅导员老师把学生干部培训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另外还要整合不同的培训资源,构筑民办高职院校学生干部培训的长效机制。目前民办高职院校大多的学生干部培训都是由学院团委书记和系部分管理团总支学生会的相关老师负责组织,而多数分管理团总支学生的相关老师是兼职的,他们还肩负着学生管理等相关工作。很难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学生干部培训上。如果能整合专业教师、外校老师、资深学生管理者或者已经毕业出去的校友等资源,进行分模块专项培训,形成一个长效机制,效果会更好。 (二)制定系统的科学的学生干部培训计划

民办高职院校不能有效的结合学校学生管理的特点,在以科学管理全员培训与分类培训相结的基础上,根据本校学生干部培训需求,制定科学的、全方位干部培训计划与方案建立自己的培训体系。同时所制定的培训计划既要涵盖到全体学生干部,也要有针性的对不同工作岗位的学生干部进行分类培训,针对不同层次和年级的学生干部进行分层分年级培训,对重点干部进行个别培训。做到全面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确定相应的培训目标。此外,民办高职院校在学生干部培训时还要因地施宜,因材施教。如在对重点学生干部的培训上,可以采取差异化培训方式,把他们培训成为独挡一面的帅才,使他们能够更好的协助学校、系部、辅导员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对于一些发展不平衡的学生干部,我们可以对其不足之处进行强化训练,引导其全面发展。

(三)完善培训内容,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

(四)创新培训方式方法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制度范文2

为深入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民办职业培训事业健康发展,现就加强我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审批管理

1、进一步明确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审批原则。为规范城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今后凡在城区范围内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统一由市劳动保障局审批。城区内原已审批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暂由原审批机关管理,逐步过渡到市劳动保障局统一管理。城区以外举办实施初级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由办学所在地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审批后报市劳动保障局备案;举办实施以中级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由市劳动保障局审批;举办实施高级及其以上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由市劳动保障局初审,报省劳动保障厅审批。

2、进一步明确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申办条件。申请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当具备《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的条件,并符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的要求。主要标准条件为:①培训规模200人以上;②固定资产达到20万元(不含租用的校舍、场地、设施等)以上,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③有与开办职业相适应的师资、实习实验设备、教学计划等。

3、进一步明确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审批程序。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应履行筹设和正式设立两个步骤。尚不具备正式设立条件,有办学愿望的,申办者可向审批机关提出筹设申请,审批机关参照设置标准进行评估,确定是否同意筹设。批准筹设的,筹设期为一年。筹设期内,具备正式设立条件的,可提出正式设立申请;筹设期满仍不具备正式设立条件的,可申请延期一年,但筹设期最长不超过3年。申办者申请正式设立的,根据学校正式设立应具备的条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正式设立申请及所规定的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审批权限依照以下程序进行:①受理。审批机关依据设置标准对举办者提供的法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有遗漏或不完整的,通知举办者限期补充。对申报材料审查无异议的,审批机关正式受理,举办者填写《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②核查。由审批机关组织评审组,对举办者的教室、实习场地、设施设备、学员食堂、宿舍、活动场所等办学条件进行实地核查,对举办者提交全部材料的有效性、真实性和办学可行性进行评估,并形成考察评估报告,提出能否设立的意见。③审批。审批机关依据评审组评审报告,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对不予批准的应说明理由,并将申办材料及时退还申办者。劳动保障部门原则上每年6月和12月各审批一次。

4、进一步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称。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只能使用一个规范的名称,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一致。学校名称应体现行政区域、字号、性质和组织形式的内容要求,统一使用“市(县市区)×××职业培训学校”。学校名称不得违反《商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冠以“国际”、“中华”、“全国”字样。名称中含“”字样的,须经省劳动保障厅批准,含“”字样的,须经市劳动保障局批准。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一般不以举办者的姓名和专用名词冠名。捐赠者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经省劳动保障厅批准,可以以捐赠者姓名或者名称冠名。

二、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行为

1、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广告。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前,须经办学审批机关核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招生简章和广告要如实学校的名称、地址、专业设置、培训层次、培训形式、培训期限、收费标准等内容。未经核准审批擅自招生广告或虚假广告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

2、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学行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制定业务培训规划,有计划地开展教研活动,建立与培训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专职教师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

招收列入就业准入控制工种的学员,必须按照《国家职业标准》或技术等级标准制定教学计划,初级培训不低于400学时,中级培训不低于600学时,高级培训不低于800学时。入学后15日内将学员名单、教学计划报学校审批机关。培训结束后应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3、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学员管理。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为每一名学员建立培训档案,据实填写入校时间、培训职业(工种)、培训内容、培训学时、考勤记录、结业成绩等在校培训期间的相关信息,培训档案要永久保管备查。

4、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安全卫生管理。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建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安全卫生标准,制定落实安全卫生防范措施,全面实行安全卫生责任制,确保不出安全卫生责任事故。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卫生防疫部门定期进行检查,对事故隐患及时督促培训学校抓好整改;拒不整改的,除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办学许可证》不予年检。

三、建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考核评价制度

实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制度。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每年进行一次综合检查。评出年度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被评为合格以上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允许继续办学。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无故不参加年检或者年检不合格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注销其《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予以收回。

建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信用等级评价制度。根据贯彻国家相关法规及办学规模、条件、质量、信誉等情况,划分为AAA级、AA级、A级三个信用等级(具体办法另行制定),鼓励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加大设施设备投入,培植培训品牌,扩大办学规模,不断提高办学层次和办学质量。评估每3年进行一次,年检不合格的取消信用评价等级。

四、加强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指导和服务

1、加强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规划指导。要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科学制定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民办职业培训事业发展规划,引导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健康快速发展。#p#分页标题#e#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制度范文3

最近省外的一所民办培训机构,因虚假广告、盲目扩张、不按规定乱收费、忽视办学质量和教学管理等问题,引发了学生,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门召开视频会议并下发了文件,指出一些地方劳动保障部门在民办学校管理上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要求做好技工学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稳定工作。当前在全国人民抗震救灾迎接奥运的特殊时期,为进一步加强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质量管理工作,按照部和省厅要求,我市全面开展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大检查。结合实际,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认识强化职业培训质量管理的重要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社会反映强烈的乱办班、乱收费等现象进行大检查。通过治理整顿,完善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质量管理、健全监督体系、维护社会稳定。

二、检查内容

(一)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结合今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评估,立即开展对所管理的技工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进行一次大检查。

(二)技工学校重点检查规章制度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收费许可证和标准、招生简章情况。

(三)职业培训机构重点检查依法建立规章制度情况,对批准开展培训的职业(工种)相对应的设备设施或场地、师资队伍配备(需查验与批准工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教师上岗证和职业资格证)、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收费备案情况、招生简章广告情况。

(四)对已不具备办学条件、管理混乱、虚假广告、擅自异地办学等行为要限期整改,对违规违纪者或整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依法取消办学资格或吊销办学许可证。

三、工作安排

(一)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将20*年至20*年工作情况,按上述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并将有关情况按照审批管理权限,相应报市或区劳动保障部门。

(二)各区局于7月7日前将本区检查情况报市局(市局将全市情况汇总后*月*日前报省厅)。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检查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领导,按照分级管理属地检查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统一部署,抽调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和有关人员组成专门工作机构,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梳理出重点问题采取有对性的措施、检查督促职业培训机构进行整改。加强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举报事件,切实做好稳定工作。

(二)明确机构工作责任。各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结合实际认真查找问题,排查隐患,明确技工学校校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法人为第一责任人,负有稳定工作的主要责任,研究制定疏导和处理、发事件的预案,确保稳定。

(三)积极制定相关措施。各区劳动保障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处置学校群体突发事件的预案和措施,对可能出现的进行预防和控制。要依据《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审批民办业培训机构,规范审批程序,建立健全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学生管理制度,完善对各类职业培训学校的日常监管措施,加强指导管理。

(四)重大事件上报制度。各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密切关注本辖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情况,及时排查和化解不稳定因素,把工作做在前面,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生、伤亡性事件等重大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制度范文4

一、以实现教育培训专业化为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农广校体系建设

1. 印发文件。早在2004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就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并完善以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村(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为骨干的农民培训体系”。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建设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的意见》精神,山东省农业厅专门下发了《落实意见》,从强化职能、细化办法、找准目标、明确任务入手,予以贯彻落实,使农广校建设不断朝着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2. 现场指导。2011年,山东省人民政府贾万志副省长亲自出席山东省农广校建校30年校庆庆祝会,高度赞扬山东省农广校“已成为我省农业职业教育、农业科技培训和农民实用人才培养的主渠道”。省农业厅王金宝厅长到任伊始,即到泰安市岱岳区大陡山村农广校村级教学班检查指导工作,对农广校中职教育进村办班给予充分肯定。

3. 积极投入。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每年都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农民培训,并根据财力情况逐步加大投入。仅省财政农民培训专项资金就从2009年的6000万元增加到2013年的7400万元。在省发改委的支持下,省农广校先后投入200多万元,购置更新了广播电视制作设施、设备,极大地提高了制作能力,成为全国农广校系统有能力承担中央电视台七频道《农广天地》栏目节目制作任务的为数不多的省校之一。

二、以确保“一个不能少”为目标,全省农广校分校和内设机构建设实现全覆盖

到目前,山东省农广校有17个市级分校、126所县分校、两所农高区分校、3所特殊教育分校(与司法部门联合举办),覆盖全省所有地市和农业县(市、区)。省、市、县均建立了农村(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省农广校内部设立了办公室、财务科、教务科、培训科、学籍科、体系科、教材科、声像科和宣传科等9个科室与中央农广校处室一一对应。各市分校和县级分校也均设立综合科、教务科、培训科、教材科、学籍科等相应科室,保证了省、市、县三级的有效对接和各项工作畅通运行。能够实现分校和机构的全覆盖,主要取决于以下两个方面的做法。

一方面,早作准备,提前工作,力争在改革中保持稳定。近20年来,每次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特别是职业与成人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对农广校的建设和发展冲击都很大。为保持农广校“三不变”,在每次改革方案酝酿出台前,山东省农广校及时收集整理国务院、农业部、省政府、省农业厅有关文件,编制报告,在主管部门关心支持下,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以及人事、教育等有关部门做好汇报,使农广校在历次机构改革和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中站稳了脚跟,青岛、烟台、威海、临沂等部分分校还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

另一方面,积极作为,加快发展,不断扩大服务面向。为联合开展服刑人员农业职业教育培训,山东省农广校积极争取主管部门支持,在2000年和2002年与省监狱管理局联合下发了两个文件,加强服刑人员农业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文件要求,先后在齐州监狱、鲁西监狱、济南监狱建立了3所农广校分校,并从省财政厅争取专项资金60万元用于改善办学条件。随着部分市级农业高新区的建设,积极主动与农高区管委联系,成立了东营市和聊城市农高区分校。农广校体系在山东实现了“一个不能少”的目标,而且服务范围不断拓展。

三、以达到“一个更比一个强”为目的,全省农广校体系内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

1. 开展优胜评选。自1991年起,山东省农广校就在全省农广校体系内开展市、县两级分校年度优胜学校评选,评比内容涉及体系建设与管理、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与学籍管理、农民培训、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管理、媒体资源建设与管理、宣传通讯工作六个方面。23年来,全省有6所市级分校、48所县级分校保持连优全优,获得15次优胜学校的市县分校超过50%。优胜学校的评选极大地调动了各级分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树立了临沂市、烟台市、淄博市、泰安市岱岳区分校等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农广校体系有影响的名校。

2. 实行达标检查。按照中等职业教育和农民培训工作要求,每年进行一次中等职业教育和农民培训任务申办教育培训能力建设达标检查活动。根据各分校申办中等职业教育开办专业和农民培训层次、类别和岗位,从机构建设、场地条件、设施设备、师资力量、制度管理、后勤服务等方面,制定达标标准,组织专家组审查申报材料,现场检查验收。达不到标准的,坚决取消申办资格。教育培训能力建设达标活动的开展,加大了县级分校条件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力度,也确保了教育培训质量。

3. 举办队伍评优。1996年,山东省农广校在全省农广校系统教师中开展了首届全省教学能手评比工作。随后每两年一届,教学评比内容和形式越来越丰富,包括教案评比、课件评比、课堂评比,形式有现场观摩、能手巡讲。教学能手的评比,在全省广大专职教师中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农广校培养出了陈洪常、张景顺、邵文涛、温萍等一大批在全省农业教育行业叫得响的名师。在2012年全国农广校教学能手大赛和优秀课件评比中,山东省农广校总成绩位列全国第一。2012年在全省农广校系统开展了优秀校长评选活动,评选出10名十佳分校校长、20名优秀分校校长,活动评出了基层分校校长们的积极性、主动性。

4. 严格选用教师。山东省农广校在实施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和农民创业培训项目上,实行了全省统一选聘教师、统一安排教师担任授课任务。省农广校一直在教师选用上下功夫。一是在每学期开学前与培训项目开班前,在省级和市级教学能手中,调集教师进行集训,按照教学内容集中学习备课,现场试讲评分,根据教学任务需要,选用教师。二是按照名次排序,确定教师等级,按照教师等级,确定教师课时费标准。三是由班主任和全体学员对任课教师授课情况进行评价打分,评价情况作为下学期或者来年选用教师的重要依据。

四、以实施“一人一村一班一课”为抓手,全面提高农广校教师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目前,山东省农广校专兼职教师规模保持在4105人,其中专职教师1149人,兼职教师大约在2784人。按照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和农民培训工作的需要,成立了全省农广校讲师团和导师团,设置了专业技术员岗和组织辅导员岗。按照任务分工和岗位要求,全省农广校教师各负其责,积极工作,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由于近几年农广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滞后,农广校部分教职员工素质和能力越来越难以适应教育培训工作的要求。为此,2013年省校以“全面提高教师教育培训能力”为目标,制定了“一人一村一班一课”制度,并在全省农广校系统实施。

1. 一人一村。全省农广校系统全体办学人员每人联系一个行政村,通过调查走访,撰写调研报告,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实施方案,按照计划方案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的集中培训和田间指导,并通过赠送图书和举办读书月活动,引导农民学科技、用科技,利用宣传栏、大喇叭等,及时传播惠农政策以及农业新技术、新知识。

2. 一人一班。农广校系统全体办学人员每人督导一个培训班或教学班,通过全程跟踪,强化工作的日常管理,落实省校的各项教学、培训管理制度,协助有关人员做好协调和组织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3. 一人一课。组织教师每人选择一门课程,精心制作课件和做好教学设计、课堂设计,开设农广讲堂,每名教师登台讲课,其他教师观摩点评,实行岗位大练兵,年终开展一次岗位比武,不断提高教师授课水平,确保教学效果。

五、以“满足需求贴近服务”为宗旨,不断加强农广校教育培训条件建设

1. 加强省级农民教育培训基地建设。2009年,按照农业部印发的《农民创业培训规范》要求,为保障培训任务的顺利实施,省校在济南建立了第一个农广校省级培训基地。为满足培训需要,按照全省区域布局,先后又在淄博、烟台、滨州、莱芜、临沂建立了5处省级基地。6个省级基地承担着5000人的农民创业培训、400人的乡镇体育指导员,以及肥料企业肥料配方师、农产品市场农产品经纪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新型职业农民经营管理等培训任务。

2. 加强基层农民教育培训点班建设。2010年,经省教育厅下文批准,山东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正式开办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8个涉农专业。按照农业职业教育要把教育培训资源送到农民身边的基本要求,提出了“进村入场到社”办班的要求,把全日制教学班办到大型农村社区、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以上涉农企业。到目前,全省农广校已在全省15个市32个县建设稳定的中职教育教学点36处、教学班73个,承担着3685名中职教育在校生的教学任务。同时按照农民培训项目要求,在全省100个县建设相对固定的农业培训点400多处,承担着40%以上的全省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任务。

3. 农民教育培训实训基地建设。山东省农广校自建校以来一直重视农民教育培训实训基地建设。近年来,为使实训基地建设规范化,省校制定了全省农广校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实训基地建设五年规划,规定了省市县三级实训基地建设标准和要求。按照标准和要求,济南、临沂等分校已建成标准化市级基地24个、县级基地近百个。

六、以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为平台,不断提高农广校体系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俗话说“拳不离手曲不离口” ,还有一句是“亲戚还得靠走动”。体系的凝聚力哪里来?靠的是密切联系、统一思想,靠的是学校文化建设。体系的战斗力哪里来?靠的是工作牵动、常练常新,靠的是队伍内涵建设。山东省农广校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就是在不断的工作中得到加强和提高的。多年来,正是靠着全省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这个平台,山东省农广校体系上下、同志之间密切了联系,加深了感情,锻炼了队伍,提高了能力,赢得了好评。

1. 稳定中等职业与成人教育。目前,山东省农广校中等职业与成人教育在校生11812人,涉及17个市、98个县级分校,每学期有837名专兼职教师担任授课任务,210名班主任担任教学班日常管理。每年举办省市两级教师培训班、班主任培训班等40多个班次,开展教学观摩120多场次,每学年开展优秀教学点、教学班、教师、班主任和学员等“五优”评比。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得到了双提高。

2. 承担新型农民培训工程。近年来,山东省农广校体系县级分校承担了65%左右的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和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培训任务,各市分校承担了70%左右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任务,省农广校承担了新型农民创业培训80%左右的初始创业者培训任务。为保质保量完成培训,省农广校自筹资金每年举办一次农民培训项目管理人员培训班,开办讲座、交流心得。

3. 开展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山东省农广校鉴定站已连续三年鉴定考评数量达到2万人以上,位居全国前茅。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绩,得益于不断加强农广校体系内考评员和督导员队伍的建设,得益于督导员考评员管理不断规范。全省农广校体系内有督导员36名、考评员258名。完善了鉴定站与督导员考评员工作协议,制定了异地督导考评制度,每次鉴定随机选用考评员,成立了考评员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确保了鉴定考评工作的严肃性。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制度范文5

农村成人教育一直是我国教育发展中的一个薄弱环节。长期以来,武汉市农村成人教育在外部环境尚待改善,办学条件十分艰难的条件下,始终坚持改革的思路,坚持发展的方针,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努力探索领导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

本次调研表明:近几年,在武汉市教育局领导下,各新城区不断加大探索力度,积极推进“三教统筹”、“农科教”结合、农村教育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教育与农业、科技等部门加强合作,加强组织领导,努力理顺工作关系,探索现有体制条件下开展农民培训的工作制度,对于保证各种培训工作的开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比如,汉南区探索并坚持实行“成教工作局级联席会制度”、“成教工作月办公例会制度”“、成人教育双周议事会制度”等三项制度,充分协调各涉农部门间的关系,形成了工作合力。洪山区在乡镇建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人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成人教育小组”,统筹协调本地区农村成人教育的规划和工作开展。这些措施,使当地成人教育的组织领导工作不断加强。

(二)农村成人教育三级培训网络体系初步确立

近几年来,全市农村成人教育大力推进“一网两工程”建设,一个以区职教中心为龙头,乡镇成校为骨干、乡村农民学校为基础的“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初步形成。在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政策扶持下,各区投入巨资建设职教中心,随着办学条件的改善,区职教中心的龙头作用、培训效能已经得到充分展现,他们在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上发挥了关键作用。乡镇成校是这次调研的重点,其在农村成人教育培训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正为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其骨干作用正在显现。据统计我市共有78所乡镇成校,其中省级示范成校28所,创建市级标准化成校6所,独立办学的有61所;办学实力也不断增强,拥有办学基地2118.7亩,实验实习设施设备总价值1364.7万元。乡村一级农民学校普遍建立。其作用还停留在信息传递与组织宣传方面,培训功能十分有限,如何界定并充分发挥其基础性作用是一个尚待研究的问题。

(三)规范化乡镇成校建设初见成效

乡镇成校建设与发展主要依靠政策推动与需求驱动。近年出台的国家《示范性街(镇)化技术学校规程》、《湖北省街镇化技术学校管理办法》和武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乡镇化技术学校建设的意见》,对于推动乡镇成校的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文件明确了乡镇成校的地位、作用与任务,强调乡镇成校是农村成人教育的主要阵地和标志形态、培育新型农民的前沿阵地;规范了乡镇成校建设标准;制定了激励机制和评估办法,这些举措大大增强了地方政府建设乡镇成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政策推动调动了地方政府积极性,乡镇成校基础能力建设有所突破。2006年以来,市教育局采取措施,确保每年不少于300万元用于乡镇成校建设,为省级示范性乡镇成校统一配备设施设备,改善了办学条件,提高了乡镇成校的整体办学水平。按照“推进乡镇成校规范化建设遵循市、区、乡镇三个三分之一的经费投入原则”,各区教育局和乡镇政府也积极筹措相应的经费,加快了乡镇成校的建设步伐。汉南区积极探索农村成人教育由街道出资办学、区教育局统筹管理的合作管理体制。区教育局和湘口街工委共同筹集资金300多万元,改扩建湘口街成校,综合办学能力大大增强,成为湖北省六个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基地之一。江夏区教育局加大省级示范成校的建设力度,投资40万元为乌龙泉街成校建成了一个40台电脑的计算机培训室。乌龙泉街政府投入200万元加强成校建设,办学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乌龙泉街成校相继被命名为“省乡镇成人教育示范学校”,市委组织部“阳光工程试点学校”,省、市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基地。

东西湖区人口仅有26万,2006年以来,全区共投入成校建设经费735万元,建成省级示范成校3所。需求驱动是乡镇成校适应市场长远发展的主要动力。黄陂区是我市最大的以农村人口为主的新城区,113万人口中,农村人口92.4万。地少人多,自然条件差,人均耕地仅0.71亩,农村剩余劳动力达23余人,占劳动力总数的50%以上。外出务工农民迫切希望通过技能培训获得一技之长,社会客观需求成为推动乡镇成校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巨大动力。据统计:黄陂区近三年共对4.867万新增劳动力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行了培训。2007年全区外出务工经商农民达272597人,占劳动力总人数的59.3%,比2006年增长了4.9%。2008年全区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1809元,占人均纯收入的45%,其中外出劳务收入占80.7%,劳动力转移培训为社会稳定、农民增收作出了较大贡献。各区乡镇成校努力创新办学模式,探索特色办校,树立培训品牌。多功能办学模式。即整合教育资源,实行“一所学校,一套班子,多块牌子”,根据需要开展多种教育培训。多校合一、多功能办学的模式适应了农村当前管理体制的现状与经济发展水平,代表了乡镇成校发展的方向。东西湖区慈惠街化技术学校集成校、党校、老年学校、文体站四位一体,在服务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素质等方面做出了很大成绩。学校被授予“全国农村成人教育先进单位”、“湖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示范基地”、“武汉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市乡镇老年示范学校”等称号。积极推行“学校+公司+基地+农户”的运行模式,逐步把乡镇成校建成经济实体,办成科技型企业。新的运行模式是乡镇成校适应市场化需要、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的重大创新。

江夏区郑店街成校调动多方面积极性,加大基地建设投入。开发高产精养鱼池100亩,湘莲种植基地50亩,小龙虾基地50亩,年产值90万元,纯收入达28万元。成校一手抓服务地方经济,引导农民快速致富;一手抓科技创新,打造经济实体品牌,成校综合办学水平上了台阶。蔡甸区张湾街成校实施新发展模式,已经形成较大规模的无公害蔬菜基地、果园种植示范基地。学校以实施“新项目、小示范、大推广”的工作思路,达成“选择一个项目,创建一块基地,推行一项技术,培养一批人才,致富一方群众”的工作目标,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新洲区三店街成校围绕当地支柱产业,服务街政府建设“楚天养鸡第一街”发展战略,创办股份制养鸡场。“联合办学,灵活培训;突出特色,基地示范”,推动了三店街年饲养100万蛋鸡为目标的禽产业发展。建好基地,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和辐射功能,发挥示范性作用是办好乡镇成校的重要前提;抓好培训,惠民致富是基地建设的实质。培训给当地农村带来深刻的变化:农民科技素养明显提高,接受教育的自觉性增强,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应用明显加快。

(四)师资队伍建设有所加强

近年,市教育局以大力开展成校干部教师培训为抓手,促进了各乡镇成校管理水平和教学水平不断提高。2007年以来,开办了成校教师业务培训班12期;举办了省级示范乡镇成校校长免费培训班,组织全市成校共150多名干部教师参加学习考察、专题报告会、校长论坛等活动,提高了我市乡镇成校校长现代管理水平和教师的专业素质。师资队伍规模有所壮大。全市乡镇成校形成了有一定规模的师资队伍。全市7个新城区中,黄陂、新洲、汉南、东西湖等4个城区成人教育专职教师配备已达到或超过本区常住人口的万分之一。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在推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进程中,全市乡镇成校教师结构不断改善。目前,全市乡镇成校共有专职教师409人,年龄在45岁以下的占56.4%;学历在大专以上的占67.2%;中高级职称的教师占76%。

(五)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各类培训

一是积极推行“双证制”教育,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2008年,7个新城区依托成校对75614名初、高中毕业生开展了普职渗透教育;组织“两后生”培训17096名,转移14154人,获“双证”10239人。全市乡镇成校与中职学校联动,与150余家企业建立订单式合作培训关系,配合农业、劳动等部门共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71796人次,转移率达到91%,其中,乡镇成校独立培训或与职业学校联合培训平均比例占区域同类培训的68.9%。二是面向新兴产业和现代农业,深入实施“新型农民培养培训工程”。围绕市委、市政府“家园建设行动计划”,各职成学校坚持长短结合、产学结合、农科教结合的培训形式,深入实施“新型农民培养培训工程”,2008年开展各类实用技术培训1351期,培训农民163235人次。蔡甸区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把农业广播电视教育、燎原广播电视教育等引入乡镇成校和中小学,扩大培训规模,丰富培训内容。各区乡镇成校在特色产业、优良品种等科技含量高的新技术培训推广中,形成知名品牌,形成“一村一品一特色”,为推进新农村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三是应对金融危机,卓有成效地面向返乡农民工开展“送培训”活动。受金融危机冲击,2008年我市有23406名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其中受影响较大的有黄陂区13675人,江夏区3000人,蔡甸区2913人。江夏区2007年返乡农民工400人,2008年陡增到3000人,其中市外返乡农民工由2007年的250人激增到2008年的2700人。大量农民失去就业机会,对当地经济和社会稳定形成了相当大的冲击。全市乡镇成校在市教育局组织下,面向返乡农民工的“送培训”。围绕优势产业、主导产业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和创业培训,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2009年春节以来,全市乡镇成校开展定单、定向培训5707人;开展养殖、种植、农产品深加工等专业培训51884人次;开展创业培训685人,帮助4261名返乡农民工实现创业和再就业。“一村一大学生”工程为农村培育了一批有较高文化素质的基层领导和致富带头人,加强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二、我市农村成人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我市农村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一直处于弱势地位,职成教育尤其处于落后状态。受传统观念影响,农民观念保守、缺乏科技意识,接受教育培训的意愿不迫切,使得农村成人教育的发展面临诸多困难。

(一)领导管理体制改革滞后,制约了农村成人教育的发展

我市农村成人教育的现行领导管理体制难以发挥统筹协调功能。长期以来,我市乡镇成校实际上是由教育部门独家举办,成校与乡镇涉农部门基本脱钩,成校组织农民培训必须通过乡镇教育部门负责人“中介”,离开了政府的主导和协调,成校自身不具备协调各涉农部门开展培训的能力。乡镇成校不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各乡镇成校主要是挂靠在农村中小学或乡镇教育总支,不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没有专门编制和专项办学经费。制度缺失使得乡镇成校人员缺乏保障,队伍难以稳定,学校工作举步维艰。学校自主办学、独立办学的功能弱化。乡镇一级人事制度改革、机构缩编,撤消教育办事机构,进一步削弱了成人教育的功能。一些乡镇领导对成校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成校日常工作受到挂靠单位领导的制约。存在校园校舍被挤占,实训实习基地被乡镇政府收回,设备设施被挪用,教师被调走等种种不正常现象,部分地区农村成人教育有边缘化倾向。

(二)经费严重短缺,缺乏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

市、区教育局尽管逐年加大经费投入,但整体规模偏小,与不断发展的农村教育培训的实际需求存在较大的差距,办学条件还不足以适应大规模农村人才培训需要,各种教育培训活动难以正常开展。调研表明,在税费改革中,农村教育费附加取消,国家税费转移支付经费中没有成校经费项目,财政主渠道无投入,成校办学经费没有稳定来源。一些城区教育局将乡镇负责的师训等工作划给成校负责,增事未增经费;乡镇中小学分流人员安置到成校,增人未增经费;成校合并形成的债务负担,增债未增经费。目前部分乡镇成校入不敷出,教育培训活动维持艰难。

(三)师资队伍建设急需加强

师资队伍建设急待加强。随着农村经济工作重点的转移,区、乡镇两级成教专干队伍不同程度出现“干而不专”现象,“专干”成了“兼干”。教师专业化水平也急待提高。专职教师队伍急待稳定。现行教师职称评定,考核评优,继续教育等政策都极不利于成教教师队伍的稳定,往往造成人员的逆向流动。

三、发展我市农村成人教育的对策建议

破解农村成人教育发展存在的诸多矛盾和两难困境,需要提出综合举措,形成社会合力,而且是一个较长的发展过程。

(一)制定发展规划,确定发展

以制定“十二五”规划为契机,在“国家中长期人才规划纲要”指导下,科学预测人才需求,确定教育培训的规模与基础建设能力。根据武汉“两型社会”建设,农业现代化对人才的需求制定武汉农村成人教育中长期规划,科学确定不同层次不同级别的发展目标,选准改革的突破口。推进地方立法进程,促进农村成人教育在法的规范下健康发展。

(二)理顺管理体制,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必须加大领导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乡镇成校必须建立一个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挂帅,农、科、教、财等涉农部门有机结合的强有力领导机构,这是农村成校生存、发展和有效服务“三农”的关键。一是乡镇成校必须成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实行校务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成校专职教师在不扩大区域事业编制的前提下,从各职业学校、中学和培训机构中抽调。二是进一步完善区、乡镇、乡村三级培训网络。三是加强政府统筹,集中优势资源,提高培训质量,避免无序竞争。

(三)改革经费筹措体制,改善办学条件

要进一步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关于农村成人职业教育经费的有关规定,市人大要加强督导、检查和审计,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市、区政府应在乡镇农村转移支付经费中提取3%—5%用于乡镇成校的办公经费,或者在中小学校公用经费拨款时,按乡镇总人口数人均0.3元的标准,划拨专项成校办公经费。加大激励机制力度,扶持乡镇成校规范化建设

(四)加强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

加强农村成人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改革学校校长、专职副校长选拔任用和管理制度,逐步建立校长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机制。二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吸引有有实践经验的科技人员充实教师队伍,建立激励机制,促进合理流动。保持教师队伍规模适度增长,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成校师资配备的规定。专职教师按乡镇总人口万分之一的比例配备,每校不少于3—5人,大力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制度范文6

【关键词】民营资本;高等教育;事业

一、充分发挥民间资金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作用

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要充分发挥民间资金的作用,把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作为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

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体制。加大政府教育投入的同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完善民办教育相关政策和制度,调动全社会参与教育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民办教育体制机制上的优势和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探索完善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制度、机制。

二、拓宽民间资金参与教育事业发展的渠道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社会力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独立举办、合作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民办学校(含其他教育机构,以下同),拓宽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参与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渠道。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领域。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幼儿园,引导民办中小学校办出特色,鼓励发展民办职业教育,积极支持有特色、高水平、高质量民办高校发展。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参与培训和继续教育。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积极鼓励民间资金参与在职人员职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转岗培训等各类非学历教育与教育培训,推进终身学习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完善政府统筹协调和监管机制,培育、规范非学历教育和教育培训发展环境,建立健全培训服务质量保障体系。

三、制定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

完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制度。进一步清理教育行政审批事项,改进审批方式,简化审批流程,规范民办学校审批工作。民办学校设置,执行同类型同层次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可以适当放宽幼儿园审批条件。民办高校申请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按与公办高校相同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批。

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依法清理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不利于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规章、政策和做法,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平等的法律地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重点清理纠正教育、财政、税收、金融、土地、建设、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利于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保护民办学校及其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

落实民办学校办学自。民办学校依法自主制定发展规划,设立内部组织机构,聘任教师和职员,管理学校资产财务。实施高等学历教育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有关规定自主设置和调整专业、开设课程、选用教材、制订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

落实民办学校招生自。支持民办高校参与高等学校招生改革试点。进一步扩大民办本科学校招生自,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视生源情况允许民办本科学校调整招生批次。有条件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可允许办学规范、管理严格的学校,在核定的办学规模内自主确定招生范围和年度招生计划。中等层次以下民办学校按照核定的办学规模,与当地公办学校同期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完善民办学校税费政策。民办学校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与公办学校同价。捐资举办和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执行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政策。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和开展营利性民办学校试点的民办学校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民办学校向受教育者收取的学费、各种代收代办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执行相关价格政策。

支持高水平有特色民办学校建设。扶持和资助民办学校提高管理水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的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民办学校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四、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健全民办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规范民办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成员构成,限定学校举办者代表的比例,校长及学校关键管理岗位实行亲属回避制度。完善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运行程序,董事会召开会议议决学校重大事项,应做会议记录并请全体董事会成员签字、存档备查。健全校长和领导班子的遴选和培养机制,实行校长任期制,保障校长、学校管理机构依法行使教育教学权和行政管理权。民办高校要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配备足够数量的辅导员和班主任。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和保卫制度,配备安全保卫力量,完善安全防控体系,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健全民办学校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度。依法落实学校法人财产权,学校存续期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学校法人财产。民办学校应将举办者投入的资产、办学积累的资产、政府资助形成的资产分类登记建账,将学费收入、政府资助等公共性资金存入学校银行专款帐户,主管部门要对学校公共性资金的银行专款帐户进行监管,确保办学经费不被挪作他用。完善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和资产监管,实行财务公开。

建立民办学校风险防范机制。各地要加强民办学校办学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办学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制订工作预案。学校主管部门应关注民办学校举办者的运行情况,对举办者非法干预学校运行、管理,抽逃出资,挪用学校办学经费等违法行为要加强监管,对可能影响所举办学校的重大事件及时了解、快速预警,督促学校规避风险、平稳运行。

建立民办学校退出机制。民办学校终止办学,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提出清算和安置方案,保证有序退出,保护师生权益,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维护社会稳定。民办学校举办者退出举办、转让举办者权益或者内部治理结构发生重大变更的,应事先公告,按规定程序变更后报学校审批机关依法核准或者备案。

参考文献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制度范文7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政〔〕55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教育培训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促进就业为目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中等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主体,以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为补充,结合我市实施的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着力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促进退役士兵充分就业,实现经济社会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为追赶型跨越式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1.自愿报名,免费培训。退役士兵自退役之日起1年内自愿报名,免费参加政府组织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2.自主选择,统筹安排。退役士兵自主选择专业项目,填报志愿,申请参加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市民政部门在充分考虑退役士兵意愿的基础上,从有利于培训和就业出发,统筹安排培训学校、机构和专业。

3.属地管理,就近培训。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实行属地管理,由市民政部门牵头组织,按照就近培训的原则,由相关部门、承训学校和机构具体实施。

4.统筹管理,协调推进。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民政部门牵头,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及军队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机制,统筹安排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二、教育培训的对象、形式和招生办法

(一)教育培训对象

从年冬季开始,凡我市接收的城镇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农村退役士兵、复员士官和选择自主就业的转业士官,均可以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二)教育培训形式

1.中等职业学历教育。退役士兵可按照初、高中文化程度,免试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或参加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举办的相关专业技能培训,学制一般为1—2年。学完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的,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培训证书;经技能鉴定合格的,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2.高等学历教育。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含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院)的,须参加全省统一考试,享受国家及省确定的当年退役士兵报考优惠政策。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征集的士兵退役后,有关部门要做好复学的协调工作,其中选择回原学校复学的,剩余学制时间的学杂费、住宿费、生活补助费由政府承担。

3.短期职业技能培训。退役士兵可免试参加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机构举办的各类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3—6个月。经考核鉴定合格的,由承训学校和机构发给培训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招生办法

各级民政部门会同当地兵役机关通过向退役士兵发放公开信、培训意愿确认表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退役士兵培训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力求使退役士兵对培训政策的知晓率和培训意愿确定率达到100%。在准确掌握退役士兵参训人数、专业需求等情况后,由市民政部门统一汇总,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相关部门筛选确定承训学校和机构。各承训学校和机构要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有关情况制定招生计划,招生信息。退役士兵按照招生要求,向所在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查后,由承训学校和机构负责发放录取通知,并确保每年3月底之前入班开学。退役士兵当年提出培训申请后因特殊原因未能参加培训的,可列入下年度培训计划。

各承训学校和机构要及时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报送招生录取及培训情况,汇总后分别报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民政部门,市民政部门复核汇总后于每年11月底前统一报省民政厅、财政厅。

三、教育培训的教学管理和就业服务

(一)教学管理

1.签订协议。培训开班前,市民政部门要与各承训学校和机构签订培训协议,就培训专业、费用、资金拨付、课程设置及培训要求等作出安排。

2.科学合理编班。退役士兵学员原则上单独编班,个别专业人数较少时可与其他学员混合编班。退役士兵学员入学后,各承训学校和机构要组织摸底考试和问卷调查,了解和掌握每个退役士兵学员的知识水平和思想动态,针对其特点和需求,编入相应班级。

3.完善制度。各承训学校和机构要根据退役士兵学员的特点,制定完善退役士兵学员教育管理的有关制度。承训学校和机构可邀请所在地兵役机关指派优秀干部协助指导做好有关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退役士兵学员自我管理的作用,组织学员参加党团活动,参与学校、班级管理。对违反学籍管理规定和校规校纪的学员,应按照“教育为主、惩处为辅”的原则,进行严肃耐心的批评教育;对严重违犯校规校纪的学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并报其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备案。退役士兵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由承训学校和机构负责。

4.注重培训实效。各承训学校和机构要在做好退役士兵学员思想教育工作的同时,针对退役士兵学员特点,科学合理制定教学计划。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以实操、实训为主;对参加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安排实操、实训时间不少于半年。各级技能鉴定机构要及时接受退役士兵学员的技能鉴定申请;经鉴定合格的,要及时向其发放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5.规范退役士兵学员的档案管理。退役士兵学员入学前,民政部门要将《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和《省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申请表》的复印件(由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及时移交承训学校和机构。各承训学校和机构要为退役士兵学员建立在校期间的学籍档案,退役士兵学员离校时将学籍档案并入退伍档案,并及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二)就业服务

1.根据社会需求,积极推荐就业。各承训学校和机构要按照“谁办学、谁负责推荐就业”的要求,高度重视退役士兵学员就业推荐工作。加强对就业推荐工作的组织协调,优先推荐退役士兵学员就业,并将学员就业情况作为衡量培训成效的重要指标。

2.开展校企合作,实现培训就业。各承训学校和机构在充分利用已建立的校企合作关系的同时,要进一步拓展渠道,建立并完善符合退役士兵学员特点的校企合作机制。要根据企业需求设置专业和安排课时,采取订单、定向培训方式,积极为企业培训急需人才。学校、学员、企业三方可采取共同签订退役士兵学员就业意向书等方式,明确学员培训和就业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3.搭建就业平台,创造就业机会。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要依托各类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等形式,搭建退役士兵学员与用工单位双向选择的平台;建立并完善就业服务网络,及时为退役士兵学员提供就业信息、职业介绍等服务,帮助其尽早实现就业。

四、教育培训的经费保障机制

(一)教育培训资金筹集

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所需资金采取多渠道筹集的办法。充分利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现有的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资金。其中,参加职业教育培训并具有职业教育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和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以及生活补助的有关政策;参加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的,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职业技能培训范围,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再就业资金中解决。退役士兵教育培训除享受上述政策以外所需资金,按照当年退役士兵人数,由各级财政负担,纳入财政预算,列入退役士兵安置科目。省财政将根据教育培训成效和财政状况等因素予以专项补助。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宣传、动员、组织协调、就业服务等所需工作经费,同级财政应统筹安排。

(二)教育培训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

教育培训经费主要用于教育培训所需学杂费、住宿费、职业技能鉴定费和生活补助费等。其中学杂费、住宿费、职业技能鉴定费标准按照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培训期间的生活补助费标准参照承训学校和机构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三)教育培训资金拨付管理

学杂费、住宿费、职业技能鉴定费等教育培训经费由市、县(市、区)财政部门会同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根据实际培训人数、与培训学校签订的培训协议、物价部门核定的教育培训收费标准和教育培训成效及实际就业情况核定补助资金,分段直接拨付给承训学校和机构。生活补助费可会同培训学校根据补助标准、培训时间和学员的实际出勤情况,直接或通过承训学校和机构发给退役士兵本人。

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建立资金追踪问效制度,对承训学校和机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绩效考评,坚决杜绝虚报、冒领、滞留、挪用培训资金的现象,最大限度的发挥资金效益,确保专款专用。

五、教育培训的组织领导和绩效考核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各级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组织、指导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及时妥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有序推进;同时,要切实加强退役士兵培训服务队伍建设,选配人员,专司其职。民政部门负责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组织协调、宣传发动、人数预测、经费测算、动员报名、资格审查、选定学校、档案接转等工作;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负责推荐并指导所属培训学校和机构做好招生录取、教学管理、就业推荐等组织实施工作,同时制定对所属培训学校和机构的管理及考核办法;财政部门负责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费的安排和监管,确保教育培训经费落实到位;军队有关部门负责士兵入伍时和退役前的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并协助承训学校和机构做好退役士兵学员的管理工作。

(二)健全制度,严格考核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制度范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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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0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总结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

依据安徽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切实减轻中小学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淮北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淮北市切实减轻中小学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并下发了烈山区《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了由教育、公安、消防、民政、人社、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烈山区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实行常态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遏制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二)总结专项治理经验

结合专项治理文件要求,8月29日,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已审批的四家校外培训机构实地督查,发现淮北市烈山区宋疃艺术培训中心(原SSK艺术教育宋疃校区)存在安全出口仍是卷闸门、未按要求安装疏散指示标志以及应急照明灯等问题,督察组第一时间下达问题整改清单,限期整改,于一周时间全部整改到位;对淮北市烈山区古饶艺术培训中心等四家单位教学用房无鉴定报告的现状,责令相关机构立即申请房屋安全性鉴定报告。通过本次督查,我区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了培训行为,能够按照区教育局审核的培训计划开展培训,杜绝了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做法。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区教育局借助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平台等多种手段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向各集团校、直属校、中心学校转发相关文件,提高百姓对校外培训机构政策的知晓率;通过宣传,进一步明确了下一步管理、治理的工作目标、治理重点和排查内容、整改要求、实施步骤及各部门职责,从而净化我区校外培训机构的外部环境。借助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手段大力宣传古饶艺术培训中心、宋疃艺术培训中心、艺智林辅导艺术培训中心、烈山区新风花园SSK艺术培训中心四家白名单机构的先进做法,从而提高社会认可度。

(四)加大督导追责力度。9月初,区教育局会同各中心校、集团校、区直学校分管领导及已审批的四家培训机构负责人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全面部署治理“回头看”工作要求。会后,对我区主城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综合检查,查处违规校外培训机构4家(睿思教育东方之子外国语学校烈山分校、王老师学生之家、天之步步高学生之家),责令立即停办,并对违规培训机构的负责人约谈。

三、存在的问题

首先,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设施条件参差不齐,大部分较为简陋,办学条件不达标,培训机构聘用的教师队伍不够稳定,学历、专业不能完全匹配。其次,安全防范措施不够完善,部分校外培训机构仍存在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隐患。再次,部分未经审批的培训机构场所较为隐秘,没有宣传标牌,排查难度极大,存在较大隐患。最后,已审批的培训机构不能严格按照核定的教学计划开展培训活动,存在超范围、超大纲现象,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四、下一阶段打算

(一)进一步落实《烈山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遏制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二)厘清权责、健全机制,加强统筹管理力度。依法依规修订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畅通审批“入口”,进一步引导符合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办理证照。继续加大对民办教育及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对民办教育的正确认识,正确看待当前民办学校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继续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形成民办教育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和舆论环境。

(三)有序推进、形成合力。按照“谁发证谁主管,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明确职责,积极配合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工作,健全部门工作联动、形势研判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稳妥推进。

(四)加大有偿家教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校外兼职、校外办班的治理力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时刻保持对有偿家教等违规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制度范文9

无论是公立高校还是民办高校,教务管理活动要素和职能是基本一致的。但由于民办高校办学时间相对较短,教务管理力量相对薄弱,教务管理经验积累相对缺乏,专业化教务管理水平相对较低,这就直接影响到民办高校办学水平提升和办学质量的提高。因此,加快民办高校教务管理专业化进程,提高民办高校专业化教务管理水平,成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高校教务管理活动要素与基本职能

(一)高校教务管理活动要素

高校教务管理活动要素比教学管理活动要素涵盖面宽,包括事实活动层面的要素和价值活动层面的要素。事实活动层面的要素包含教育业务管理、教育事务管理、教务管理体制和机制等。前两项属于教学管理的主要内容。其中,教育业务管理包括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人才培养保障体系、人才培养支撑体系三方面;教育事务管理包括教学基本条件管理、日常教学管理、学生学务管理、教师工作管理、教务服务机构管理等五个方面。价值活动层面的要素包含教务管理观念、教务管理目标、教务管理效能等。

从教务管理活动构成要素看,教务管理活动几乎涉及高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各个方面,既包括某一具体高校教务管理理念的构建与贯彻、行为目标的确定、管理制度的建设、教研教改的组织与实施、人才培养体系的构建与实践,又包括人才培养过程的组织安排与管理指导、教学资源的科学配置与使用、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与考核等各个方面。各个要素功能及整体作用的充分发挥,需要部分具有“专长”的人即专门的管理者,实行专业性的管理。

(二)高校教务管理职能

高校教务管理具有管理职能的共同性,也存在着特殊性。这种特殊性是由高校教务管理的特定对象和活动规律决定的。教务管理的职能包括教学计划、教学组织与运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教学管理组织系统、教学基本建设、教学研究等六个方面。

从教务管理的职能看,教务管理不仅负责全体学生的学业培养和管理,而且负责全体教师的业务水平提升;不仅负责学科专业的建设与发展,而且负责教学资源的调配以及校内校外一切与教学有关的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安排。这就客观地要求教务管理者深谙教育教学规律,通晓教务管理理论和业务,掌握管理技巧,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是一个经过专门学习和训练、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管理人才或者管理团队。

二、高校教务管理的专业化

专业化则包含两层涵义,一是指一个普通职业群体逐渐符合专业标准,成为专门职业并获得相应的专业地位的过程;二是指一个职业群体的专业性质和发展状态处于什么状况和水平。管理专业化是指如何通过不断地学习和训练,使管理者逐步符合专业标准,成为专门的管理人才。直接目的是提高管理者素质、水平和能力以及培育管理者专业地位。专业化管理是指由符合专业标准的专门的职能机构和管理人员实行专业性的管理。核心思想是由专业人员实施管理。直接目的是回避和防止外行管理,维护管理者权威地位,提高管理效率。

教务管理专业化是职业专业化的一种类型。所谓教务管理专业化,就是教务管理人员及群体专业水平提高的过程以及教务管理群体为争取教务管理职业的专业地位而进行努力的过程。教务管理专业化在本质上强调的是教务管理人员及群体成长和发展的历程,包括三个层次:一是指教务管理个体的专业水平提高的过程;二是指教务管理群体专业水平提高的过程;三是指教务管理职业的专业地位确立和提升的过程。三个层次紧密联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在推进教务管理专业化的过程中,既要强调教务管理者个体的专业发展,又要提高教务管理者群体的整体专业管理水平,还要重视教务管理职业专业地位的确立和不断提升。

三、民办高校教务管理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民办高校教务管理专业化进程非常缓慢,符合教务管理专业标准的专业化教务管理队伍尚未形成。原因大概有三点:一是教务管理观念落后。很多人认为教务管理无需经过长期专业教育即经过较长时间学习和训练的专业人士担当,只要是做过行政领导的或做过教师的人,都可以胜任。于是在安排和聘用教务管理领导和工作人员时,不问专业和出身,只要学历或职称满足条件就可以上岗。二是我国教育管理学科专业发展落后。学校没有设置专门的学科专业与课程帮助人们系统习得教育管理知识。广大师范院校仅仅在完成培养教师的任务,而没能担负起培养教务管理者的责任。三是民办高校自身发展问题。2013年,通过随机抽样调查搜集了广州地区6所民办高校(其中,2所本科院校、4所高职院校)教务处负责教务管理的专职人员基本情况,见表1。

调查显示,6所民办高校教务处负责教务管理的专职人员总计69人,平均每校11.5人,按每校平均在校生7000人计算,教务管理力量相对不足;从教务管理人员年龄结构和教务管理工作年限看,35岁以下占50.7%,从事教务管理工作10年以下的占81.2%,属于年轻化管理团队,教务管理经验相对缺乏;从学科专业结构看,教育学类占23.3%,管理学类占15.9%,理学工学类占36.2%,其他学科类占24.6%,教务管理队伍专业性较差;从学历、职称结构看,本科及以下学历人数占60.9%,副高及以上职称人数仅占14.5%,专业化教务管理水平有限。

据大多数被调查者反映,教务管理者中,真正受过良好教育管理专业训练的人不多,上岗后的专业教育和训练也很欠缺,系统的专业学习和培训没有保障,工作重心只关注日常事务的管理,没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研究教育教学规律、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学习运用教务管理科学知识、技术、方法与手段,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作业。加上日常管理任务条块分割,业务局限于一隅,教务管理存在着较严重的非专业化问题。再加上教务管理队伍建设受学校办学成本控制影响,高水平、高层次教务管理专门人才引进和培养缺乏支持力度,内行的教务管理者缺乏,存在着教务管理水平低端化问题。

随着我国民办高校的快速发展,教务管理工作日益复杂,运作逻辑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其与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不适应的问题逐渐显现,这对专业化提出了诉求。一方面,要求民办高校加快教务管理专业化建设速度,提高教务管理队伍质量,确立教务管理职业权威地位;另一方面,要求民办高校提升专业化教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教务管理职能,提高管理效率。

四、民办高校教务管理专业化的路径思考

(一)转变观念,建立教务管理者继续教育培养培训制度和教务管理队伍建设机制

首先,要树立教育管理专业化的理念。要在政府主管部门、民办高校内部乃至全社会对教务管理形成一种全新的认识。要转变观念,改变以往不管学历职称高低、能力大小、素质好坏都能干教务管理的思想。把教务管理队伍建设提升到与师资队伍建设同等重要的地位,制定出专门的教务管理队伍建设规划。要像培养学科专业带头人那样培养教务管理干部,使他们成为精于教务管理的复合型管理专家。其次,要加大对教务管理者的培养培训、接受再教育的力度,用制度作保障,在经费、时间、场所等方面给予持久支持。目前大多数民办高校还没有建立一套系统的教务管理者培养培训制度和教务管理队伍建设机制,更没有设立专项培养培训经费。大多数教务管理者即使偶尔获得一些国内外学习和训练的机会,也会因为学习时间太短或学习训练内容不系统连贯,对专业能力和水平提高的作用十分有限。各民办高校可将教务管理队伍专业化建设纳入“质量工程”、“创新强校工程”之中,统一规划,系统安排,重点建设,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教务管理者继续教育培养培训制度和教务管理队伍建设机制,不断提高教务管理人员专业能力和教务管理队伍整体专业水平。

(二)创造条件,营造教务管理专业化氛围,拓展教务管理者成长发展空间

从国家层面讲,应专门制定教务管理职业标准和执业准入制度、执业资质认定制度以及教务管理者技术职称评定的专门办法;应在国内师范类大学教育学学科下设置教务管理专业,加强该学科专业建设和研究,并把师范类大学建设成为全国教务管理者培养培训基地。从民办高校层面讲,除了通过招聘引进,补充一些教育教务管理专家外,重点还应放在现有教务管理队伍的持续培养和专业水平提高上。通过营造教务管理专业化氛围,落实学习型教务管理队伍建设措施,选择“内修外培”的路径,逐步实现教务管理队伍专业化。“内修”是指通过学校内部制度化的学习计划安排或者激励教务管理者采取自修的办法,全面系统地学习和研究教育规律及教务管理科学知识与技术、科学方法与手段,并应用于管理实践;“外培”是指通过提升学历、出外进修、培训、交流等方式,促使教务管理者学习和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务管理思想、技术方法和手段,提高专业能力和水平。在“内修外培”的基础上,根据教务管理者的水平提升和进步程度以及管理效率周期性评价结果,在经济待遇、职务晋升、学术地位等方面给予认同,促使教务管理者安心工作,不断进步和发展。

民办高校教务管理者是学校教务管理活动的引领者,是学校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及教材建设、教研教改的发动机,这种作用决定了教务管理者必须通过不断地学习和训练,吸收新观念、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新方法,才能成为精于教务管理和研究的复合型管理人才。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制度范文10

民办高校经历30多年的快速发展,逐步进入内涵发展阶段,由于早期节省成本的思想影响,民办高校人力资源率特别是人力资源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民办高校的竞争力。目前,应对内涵式发展和竞争战略,民办高校人力资本存在诸多问题,人力资本效率低下,难以实现跨越式发展;行政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留校生在行政管理队伍中的比例偏大;教师结构不合理,兼职教师比例比较高,老员工学历偏低、专业结构不合理;新员工职称偏低、教学经验不足;民办高校激励方式不合理,物价上涨,工资持续多年不涨,薪酬水平不高,教师士气不高,工作满意度不高,组织承诺存在一定问题,教师离职率较大,严重影响教学质量和水平;管理手段比较简单,主要以处罚为主,管理模式比较偏向企业管理,民办高校教师社会认可度不高,流失率很高。

二、民办高校人力资本开发的意义

民办高校在竞争之林中面临转型的必要,要实现内涵式发展,突出办学规范、创新、特色,形成发展的核心竞争优势,人才资本开发是关键。人力资本已经成为民办高校资源中的主要要素,开发人力资本有助于民办高校更加全面有效地进行人力资源规划分析、组织结构设计、招聘与配置、薪酬设计、绩效考核、劳动关系管理、职业生涯管理,提高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实现民办高校绩效提升,竞争力提升,使其获取更多竞争优势。

三、民办高校人力资本开发的策略

1.加大人力资本投资。民办院校转型的过程是学校发展模式调整的过程,必须实现人力资本驱动、创新驱动发展的转变。民办高校以质量求生存,教师是其根本,民办高校应该在提高人力资本质量方面加大投入。

2.建设职业化教师队伍。国家提出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我国各个行业职业化进程提速。民办高校教师作为职业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力量,其职业化的发展状况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与重视。同时,我国不断深入改革职业教育课程,对民办高校教师队伍职业化提出了更高的标准与要求,民办高校建设职业化的教师队伍迫在眉睫。

3.创新人才资源的培训模式。民办高校应该创新人才资源培训方式。第一,民办高校教师的培训应该立足课堂,实行以老带新的培训模式,将教师培训与本校的教学和科研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第二,民办高校可以通过丰富学习资源、建立相应的激励制度等措施,激发教师自我学习、自我培训的热情,从而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第三,民办高校应该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强化实践能力培训。民办高校教师在民办高校转型向应用技术型院校时,不仅要有较扎实的理论知识,还应有较强的技术应用能力,民办高校要加强与行业、企业及科研院所的联系,建立产学研基地。组织专业教师到基地学习、实践,坚持校企合作,开展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第四,民办高校应该鼓励教师攻读在职硕士或博士,为他们提供时间、资金上的支持,实行以提升学历为目的的学历教育。

4.确立科学化的人才选拔机制。民办高校应确立一套科学的人才选拔机制,逐步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合同管理,减少人为因素、感情因素的影响,合理转移、公正选拔人才。通过强化定编、定岗、定员“三定”的作用,因事设岗,因岗设人,实现教职工与岗位的和谐与匹配,减少近亲繁殖。

5.建立多元化的激励方式。民办院校既要注重教职工的物质激励,也要注重其精神激励。提高教职员工的薪酬水平,调整优化其薪酬结构;通过尊重员工、关心员工、激励员工,促使员工努力工作,并提高职业自豪感,给教职工创造发展的机会与平台,打通教职员工的职业生涯通道,通过各类培训机制提升教师业务能力,满足员工个性化需求。

6.对教师实施情感管理。情感管理就是人本管理。民办高校教师在社会认可度相对低,情感管理可以增强教师的思想理念、敬业精神。民办高校在实施情感管理的过程中,应强调领导者通过真挚的情感,注重管理者与教师之间的互动交流、情感联系,实现教师与管理者和谐相处的目标。民办高校应该承认教师的价值和主体地位,鼓励更多教师参与学校决策,建立教师建议沟通制度与意见反馈机制,主动关心教师的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真正做到尊重教师,培养教师的责任心、归属感和忠诚度。

四、结语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制度范文11

1.截止6月底,共组织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108人,实施职业技能鉴定405人,办理职业资格证书321本,特种技术工种操作证423本;

2.共完成规费收入12.83万元,占年目标任务的80%;完成纯上交7.73万元,占年目标任务的71%,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超过半的目标。

二、工作举措及体会

(一)抓人心凝聚,充分调动每个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一是狠抓业务学习,原创:努力提高全科工作人员业务素质。通过抓业务学习,实现“三个提高”:提高业务素养、提高办事质量、提高办事效率。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增强每个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做到人有事做,事有人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三是强化目标管理,增强每个工作人员完成目标任务意识,结合本科室职能工作实际,工作任务到人不定量,注重过程,看重实效。四是严明工作纪律,增强每个工作人员工作自觉性。要求每个工作人员做到“三严”: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自我管理、严禁违规操作和乱收费现象发生。

(二)抓思路创新,努力开辟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新资源

年初,我们确立了全年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总的思路,即围绕一个目标:努力完成市、区、局下达的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突出两个重点:全区职业学校职业鉴定和部分企业特殊工种技术人员持证上岗检查;实现三个突破:规范民办培训机构管理、打击非法办证行为、公办职业学校职业技能鉴定及职业资格证书办理。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一是做到“两抓”,即抓大(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技能鉴定)不放小(社会各类人员技能鉴定),抓管理促鉴定;二是实现“两变”,即变被动为主动,被管理为服务。

(三)抓工作举措,不断开创我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新局面

一是推行“两证”制度。按照中央及省、市要求,要求学历教育职业学校学生必须取得“双证”,即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民办培训机构学员必须取得“两证”,即结业证和职业资格证。

二是拓宽两个领域。在坚持“五统一”管理、规范考务制度的基础上,我们积极拓宽职业技能鉴定范围和对象:⑴以服务职业学校学员就业为目的,使鉴定工作覆盖到全区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目前,我们已对区枝工学校、娲石技校两个职业学校部分学员组织实施了技能鉴定,武汉市工程机械驾驶培训学校、武汉市电子商务学校两个民办培训学校学员全部纳入了鉴定范围,区商校、区乡镇企业局培训学校技能鉴定工作正在协商和沟通之中。⑵以服务企业为目的,使鉴定工作覆盖到企业需要开展鉴定的职业和工种。如我们抓住部分外资企业在阳逻开发区分落户之契机,主动上门联系,积极组织宣传,使这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之中,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强化两结合。⑴强化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相结合,坚持培训、鉴定、发证的原则,坚决做到不参加培训考试不发证;⑵坚持主动上门服务和请进来相结合,克服在家等客上门的被动工作倾向。

四是立足两个规范。⑴规范办学行为,及时处理社会力量办学中的各种违规违纪问题和无证办学、虚假广告和收费现象;原创:⑵规范办学标准,严格实施年度检查评估,努力提高办学质量。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及打算

1.加大对社会各类人员和职业学校学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力度,扩大职业资格证书的覆盖面,进一步推进职业学校学员“毕业证”、“职业资格证“的“双证”制度。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制度范文12

(一)提高自主创新守业能力服务,为提高农民致富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为促进就业、维护稳定、建设先进文化、构建和谐平安服务。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是十一五”时期我市职业教育发展要按照“优化结构、提高质量、贴近市场、满足需求”基本方针。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继续完善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进一步健全“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具有当地特色、布局合理、普及城乡、灵活开放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努力实现“三个相当”即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职业院校职业培训人数与学历教育人数大体相当,民办职业教育基础能力与公办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大体相当。推动职业教育向规模化、优质化、市场化和信息化目标迈进。

具体目标是:

1.年,全市重点建设1所在校生规模达1万人。力争有4所中等职业学校达到部级或省级重点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达2.8万人。

2.建设5个示范性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和6个省级以上中等职业教育骨干重点专业。建设5个市级以上重点实训基地。建设33个相对稳定的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建设9个社区教育培训基地。

3.加快城镇在职职工和下岗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增技能劳动者15万人。全市技术工人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达到50%以上。其中中级工达到50%以上,高级工达到20%以上,每年培养中级工5000名,其中3000名由各类职业学校直接培养;培养高级工以上技术工人1000名,其中由院校培养600名;每年培训企业在职人员14000人次,其中由各类职业学校直接培养5000人次;培训下岗失业人员20000人次,其中由各类职业学校直接培养2000人次。

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全面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大力开展对农村劳动者的实用技术培训,每年培训农村劳动者1万人次;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并具备信息采集和经营销售基本知识。

二、以服务现代化建设为宗旨。

(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要为我市经济发展、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服务。认真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努力提高其工作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和创业能力。

(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要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认真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依照发展“一村一品”要求,重点在粮食、水果、水产品、蔬菜等领域,大范围培养农村实用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大面积普及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大力提高农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要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认真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要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加大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和文明教育力度.实现1万农村劳动力在非农产业就业。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地向第二和第三产业转移,加快农民脱贫致富。

(六)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要为提高劳动者素质特别是职业能力服务。认真实施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面向在职职工开展普遍的继续的文化教育和技术培训,加快培养高级工和技师,建设学习型企业。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要为就业再就业服务,面向初高中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他就业能力、工作能力、职业转换能力以及守业能力。大力发展社区教育、远程教育,通过自学考试和举办夜校、周末学校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方法地对社区群众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建立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和衔接的立交桥”使职业教育成为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促进学习型社会建立。

三、以就业为导向。

(七)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思想的转变。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职业教育办学方针。从政府直接管理向宏观引导转变,从传统的升学导向向就业导向转变。促进职业教育教学与生产实践、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紧密结合,积极开展订单培养,加强职业指导和创业教育,建立和完善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和守业服务体系,推动职业院校更好地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

(八)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以市场和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时更新教学内容。灵活设置专业和培训项目,重点发展面向我市铜材业、眼镜业、现代服务业、文化旅游产业以及现代农业的专业。要拓宽专业方向,增强专业的适应性。重点建设一批适合当地需求的骨干重点专业,大力推进精品专业、精品课程和教材建设。加快建立弹性学习制度,逐步推行学分制和选修制。加强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现代教育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把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和就业率作为考核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指标,逐步建立有别于普通教育、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人才培养、选拔与评价规范和制度。

(九)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高度重视实践和实训环节教学。各级财政每年都要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实训基地建设,税务部门要大力支持职业院校兴办校办企业并给予政策扶持,加快我市实训基地建设步伐。进一步推进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工作。取得职业院校学历证书的毕业生,参与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中级职业技能鉴定时,免除理论考核,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年,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都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其学生考核合格后,可同时获得学历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与企业紧密联系。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激进人才培养模式。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最后一年要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时间不少于半年。建立企业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的制度,实习期间,企业要与学校共同组织好学生的相关专业理论教学和技能实训工作,做好学生实习中的劳动维护、平安等工作,为顶岗实习的学生支付合理报酬。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局部职业院校中开展学生通过半工半读实现免费接受职业教育的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

(十一)积极开展乡村对农村职业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加快建立现代教育的立交桥。促进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积极开展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一体化办学,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要加强对初中后生源分流的宏观调控,积极引导和组织未能升学的学生到职业学校进行培训、学习。各地区要加强统筹协调,把职业教育对口支援工作与农村劳动力转移、教育扶贫、促进就业紧密结合起来。要充分利用乡村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和就业市场,进一步推进城乡之间职业院校的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实行更加灵活的学制,有条件地方的职业学校可以采取分阶段、分地区的办学模式,探索有利于职业教育更快更好发展的新举措和新途径。

(十二)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突出以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确定一批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基地,选聘一批劳动模范、技术能手作为德育辅导员,加强职业院校党团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学生党团员。要发挥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作用,为学生健康生长发明良好社会环境。

四、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十三)加强县级中等职业学校(职教中心)建设。实施县级职教中心专项建设计划。合理规划布局、整合现有各类教育资源的基础上,每个县(市、区)必需重点办好一所起骨干示范作用的中等职业学校(职教中心)并以其为龙头,使之成为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基地。各地要把县级中等职业学校(职教中心)建设与普通高中建设摆在同等位置,进一步加大投入,切实改善办学条件。

(十四)加强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实施职业教育示范性院校建设计划。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加快提升示范学校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能力,充分发挥示范学校在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中的龙头和示范作用。

(十五)加快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并建成5个专业设置合理、装备水平较高、优质资源共享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各地要充分利用好中央、省财政对实训基地建设的奖励支持政策,各级财政对实训基地建设给予重点投入,加快实训基地建设步伐,逐步完善职业教育实训体系。

(十六)加强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

力争全市职业学校80%以上的专任教师达本科以上学历,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的比例达到50%以上,60%以上的实习指导教师具有技师职业资格。鼓励职业院校中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教师评定相应的第二专业技术职务,也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提高计划。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和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教师职业能力和专业水平。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两年要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要改革和完善职业教育教师聘用政策,支持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引进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技师等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年。

五、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改革。

(十七)推动公办职业院校办学体制改革与创新。充分发挥公办职业院校在职业教育中的主力军作用。鼓励公办职业院校吸纳民间资本和境外资金。形成前校后厂(场)校企合一的办学实体。推动公办职业学校资源整合和重组,推进职业教育集约化办学,打破部门、行业和所有制界限,同一地区的各类职业院校要实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学分互认、教师互聘、共同培养;有条件的地方要以示范性职业院校为龙头、重点职业院校为骨干、行业企业为依托,组建以专业为纽带的区域性职业教育集团,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的新路子。

(十八)深化公办职业院校以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落实职业院校的办学自。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聘任制,高等职业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任期制。全面推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能够吸引人才、稳定人才、合理流动的管理制度。深化内部收入分配改革。

(十九)积极推进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提高职工素质。企业可以联合举办职业院校,也可以与职业院校合作办学。企业有责任接受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对支付实习学生报酬的企业,给予相应政策优惠。

(二十)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吸引各种社会资金兴办或联办民办职业学校,扩充职业学校的办学资源。要加大对民办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制定和完善办学校建设用地、资金筹集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师资队伍建设、招生和学生待遇等方面对民办职业学校与公办学校要一视同仁。依法加强对民办职业学校管理,规范其办学行为。

(二十一)扩大职业教育的对外开放,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对外合作办学。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鼓励支持职业院校与国外知名学校合作举办高水平的独立职业教育机构。

六、严格实行就业准入。

(二十二)用人单位招录职工必需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规定.并责令其限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二十三)全面推行并不时规范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对职业技能鉴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评价、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的指导与管理。

七、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资金。

(二十四)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增加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十一五”期间。重点支持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师资培训、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支持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农村劳

并逐年增加。同时要建立职业教育奖励专项资金,动力转移培训。奖励为当地企业作出贡献的各职业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

(二十五)严格依照省政府制订的学生生均经费标准。确定职业院校的学费规范。民办职业院校要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有关政策规定收费。各级要加强学费的管理,确保学费收入全额用于学校发展。

(二十六)进一步落实乡村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政策。从年起.

(二十七)农村成人教育经费定额按年人均0.5元。对通过政府部门或非赢利组织向职业教育的资助和捐赠,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二十八)保证企业对职业教育的投入。认真落实“一般企业依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可按2.5%提取”规定,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企业新上项目都要安排员工技术培训经费。

(二十九)建立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各级财政都要安排专项经费。按国家有关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执行。

八、加强领导.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