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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治理论文

时间:2023-01-28 19:42:44

污染治理论文

污染治理论文范文1

看了汪部长在水利学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学术报告“水环境承载能力分析与调控”,颇有感触,认为报告语言朴实、思路广阔、内容实在、目的明确,将问题及治理方向论述得很透彻,让人感到明朗、广阔、深远、清透,对前景一目了然。报告明确指出水污染治理是将来面临的最严重、难度最大的问题,比解决洪涝灾害、水资源不足更困难,一语中的、确实如此。

难忘7月13日,那是我们中华民族大激动的日子,我们自豪的获取了2008年奥运会举办权。“治理环境,迎接奥运”从此成为北京市的一项急迫而重要的任务,北环水系就是重点治理对象之一。

北环水系是一条小河,东西走向,横贯北京闹市区,是中南海的水源地,也是未来奥运村的水源地。目前,北环水系水流不畅,污染严重,水质不断恶化,严重影响北京形象,与首都地位极不协调。它虽然尺度不大,但因为作用重要,所以当之无愧地被市政府列为重点治理对象。

很荣幸,作者参与了北环水系治理的前期工作,近期对水系进行了详细的实地考察,沿线访问了数以百计的居民及河道管理者、旅游业者、公园管理者,对水环境现状及污染源特征掌握了第一手资料。总的感觉是,水系虽然规模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污染严重,污染源花样繁多,治理难度很大。

本文对北环水系的水环境现状、污染源特征、存在的社会问题进行了描述,对治理工程进行了简介,对如何治理污染提出了自己的见解。笔者认为,北环水系只是一个特例,它具有普遍性,代表了城市水系环境污染所共有的特征。本文的目的就是让读者充分了解城市水系污染的特征,了解因污染所带来的社会问题,了解城市治污的艰巨性,准备迎接未来的挑战。

一、何谓北环水系

1.1北环水系是什么?

北环水系位于北京市市区偏北侧,横贯东西,自西至东跨越海淀、西城、东城、朝阳四区,由长河、北护城河、亮马河等组成,全长约20km,河道宽度约15~40m,水源来自于京密引水渠。

历史上,北环水系连同相连的湖泊一起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水系,然而,在60~70年代的城市建设中,水系遭到严重破坏,许多河湖被填平或被改为暗沟,使得北环水系支离破碎,难以全线贯通。

1.2与水系相连的湖泊有哪些?

与北环水系相连的湖泊甚多,从西到东有紫竹院湖、动物园湖、展览馆后湖、市中心区的“六海”、筒子河、金水河,还有北郊的人定湖、青年湖、土城沟遗址公园,东郊的工人体育场、水碓湖、红领巾湖等共有16处之多。“六海”是由六个湖泊串联组成的水域,位于北京市正中心,总面积约150万m2,上游至下游依次是西海、后海、前海、北海、中海、南海,其中,北海是著名的公园,中南海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办公地,都是很重要的水面。筒子河是环绕故宫的河道,金水河是从天安门脚下流过的河。可见北环水系对北京城区的生态环境起着多么重要的作用。

规划设计中的奥林匹克公园位于北京北部,开辟有一定面积的水面,其水源也来自北环水系。因此北环水系是城市由西向北、向东发展园林建设、美化环境的重要条件,是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1.3水系的功能、作用是什么?

北环水系的基本功能是:城市泄洪;为湖泊和工、农业输水;美化城市环境;供旅游、休闲、观赏。此外还有改善区域小气候、补充涵养地下水等功能。

根据规划,治理后的北环水系为风景观赏河道,将成为重要的城市景观走廊,规划还赋予其旅游通航的功能。

1.4水系沿线城市建设情况怎么样?

北护城河南侧是繁忙的交通主干道—北二环路,河道北侧高楼大厦一栋接一栋,主要是高层住宅楼、高档写字楼、办公楼,也有少部分高楼正在建设中,此外还有几处漂亮的公园。

亮马河沿线是重要的商业、居住、办公、使馆区。北侧有渔洋饭店、京城大厦、昆仑饭店、燕莎商城、光明公寓等;南侧有大量的高层居民楼、写字楼,还有十几家大使馆在这里一字摆开。象胡家园小区、东苑公寓等都是高级住宅小区。

二、北环水系水环境存在哪些问题?

北环水系存在着许许多多的环境问题,然而,水环境污染依然是最大的问题。根据2001年夏、秋两个节的水质监测结果,按《地表水环境评价标准》(GHZB1-1999)评价,位于上游的长河水质较好,夏秋两季都为Ⅲ类水,满足水域功能划分要求;北护城河水质较差,夏季CODMn超标严重,为V类水,不能满足IV类的水域功能要求;亮马河下游不管是夏季还是秋季,CODMn超标严重,为V类水,不能满足水域功能要求;中南海为IV类水,勉强满足要求。

从水质参数来看,北环水系的污染很严重,然而,水环境污染隐含的问题是水质参数所不能表述的。

2.1形形的污染源

根据调查,水系主要污染源仍是生活污水,沿线部分住户(特别是平房住户)污/雨不分,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尤其是亮马河最为严重,沿线可以看到黑洞洞的排污口直通河道,密密麻麻、数不胜数,阵阵浊流涌入河中,令人心寒。

此外还有河道淤泥、工地弃渣弃污、餐馆弃污,行人、小吃经营者投入垃圾,垃圾车、大粪车倾倒等。春天的大风将尘土、垃圾扬起抛入河道,夏天的雨水将四面八方的泥沙、垃圾冲入河道,还有行人将河沿当厕所。污染源形形、种类繁多,防不胜防。小小的河流显得多么脆弱,似乎人类及大自然都敌视它的存在,故意与它为敌,想尽千方百计要把它搞脏搞臭。

2.2秋风扫落叶—富有诗情画意的污染源

北京的秋天美不胜收,沿河高大的垂柳在微风中摇摆,树叶黄了,令人心旷神怡。寒流来了,在强风中,树叶纷纷扬扬、飘飘洒洒,落在水面,厚厚的一层将水面覆盖。这秋风扫落叶的景色是多么富有诗情画意,然而,为大自然的美丽做过贡献的树叶们一旦落入水体就会变成污染物。树叶在水面飘浮数日后就会沉入水底,逐渐腐烂发酵,变黑形成有机底泥,营养物质释放于水中。

2.3环卫工人有“黑客”

北护城河及亮马河附近不少居民反映,个别环卫工人为了偷懒,不原将垃圾、粪便运至远处,竟将垃圾车、抽粪车中的污物偷偷倾入河道,造成水质严重污染,充当了河水污染的“黑客”。

2.4污染源也搞游击战

偷弃污者神出鬼没自不必说,污染“游击战”有许多方式。北护城河及亮马河有若干雨水管流入河道,从这些雨水管中不时地有生活污水流入,时有时无,难以查证这些污水来自何处。考察时还发现,北护河水深褐色里呈现淡淡的乳白色,散发着刺激味道,可以判断肯定有工业污水流入,但管理人员也搞不清除来自何处,据说这种现象也不是总有。看来,污染源也搞游击战。

高粱桥与下游的北护城河之间是一段暗管,长约1km。附近北下关一带有约1000户平房居民。该居民区雨/污不分、直通暗管,平日的生活污水全部流入暗管。当河水不流动时,污水全部积蓄、隐藏在暗管内,好像在积蓄力量,等待着一举成名的那一天。当水闸开启,河水开始流动时,隐藏在暗管内的污水夹带着各类垃圾会一古脑儿地涌出来,争先恐后地流入北护城河,颇有千军万马的气势。北护城河顿时浊流滚滚、垃圾遍布。

只有亮马河的排污口是公开的、明目张胆的,潺潺流淌的污水似乎有着不可撼动的背景,似乎理直气壮地在说:“我就这样,你能耐我何?”。其实,污水排放者也是污染受害者,他们也很痛心,要求治理的愿望很强烈,只是无奈罢了,生活污水总需要有一个去处。

2.5中央领导的关注

2001年夏天,北环水系及市中“六海”水质严重恶化,水体发黑发臭,表层漂浮着一层脏物,藻类大量繁殖,水草横生。据说在中南海的中央领导目睹此景后大为震惊,亲自打电话给北京市水利部门,要求进行治理。为了改善中南海水质,可以说用尽了招数,花费了大量人力、财力。施用大量水质净化剂,放水稀释冲刷,人工打捞飘浮物,从上海调用了水质净化船(持有专利技术)等等。治理后,中南海水质有所改善,水利部门也算是向中央领导交了差,但笔者去现场调查时发现水体呈现墨绿色,水质状况仍然不能令人乐观。

“六海”的水是从北护城河流入,调查时发现,最北部的西海沿岸有一些高档饭馆经营,这些饭馆在酒足饭饱之后,严重污染着“六海”水质。

2.6污染源也有靠山

在亮马河、西海、前海,有一些沿餐馆及水上游乐城,经营者用污染公共水域的代价为自己挣来了大把钞票,附近居民对此很有意见,一再向各级政府部门反映情况,然而居民的努力总是白费,餐馆照样营业,污水照样排放,雷打不动,稳如泰山。很明显,这些餐馆有靠山,背后有支持者,如果这些餐馆、游乐城关闭了,支持者们的财源就减少了。

据亮马河使馆区的居民反映,附近一家部队单位办了一个路边洗车场,出租给外地打工人员经营,单位收取费用。洗车场占用道路,搞的污水横流,污染河道水质,居民对此意见很大,要求有关部门查封,但是,地方政府管不了部队,只好眼睁睁看着它存在下去。

污染源有靠山,这是污染治理中最麻烦、最头痛、最难办的事情。

2.7不幸的胡家园小区

亮马河东直门外斜街~工体西侧路河段约有400m,紧靠河边南岸就是胡家园小区。胡家园小区是北京市著名的模范小区,几十栋楼房高低错落,各抱地势,十分亮丽。小区内道路平整、干净,绿草如茵,树木鲜花错落有致、配置合理,这是一个具有现代气息的小区,管理的井井有条,一丝不乱,胡家园小区的居民是幸福的。据说,这里还住着几个说话很管用的地方干部,显然,当初规划者是抱着“靠水而居的”心态在这里建设一个现代化小区的。然而,胡家园小区的居民也是不幸的,不幸也是因为它紧靠亮马河。这里是整个北环水系污染最严重的地方,程度之甚令人触目惊心。笔者数次来此考察,和当地居民及居委会进行了交谈。在现场看到,河内水体是全黑色,呈现粘稠状,水不流动,是死水,水面漂浮着密集的粪便块、手纸、塑料袋等垃圾,散发出臭气,水底不时有大团气体翻腾上冒。据当地居民介绍,沿河几家饭馆向河内随意仍垃圾,有别处饭店半夜将垃圾、粪便倾入河道,更有大量生活污水流入。夏天这里空气充满恶臭,蚊蝇满天飞,住在十几层高的楼上都不敢开窗子,有的住户要用很多农药灭蚊蝇,讨厌极了。居民怨气冲天,感到很无助,只好不停地向政府反映情况。居民一直不停地向市、区政府各部门,向电视、报纸新闻媒体呼吁,也不时地招来一些官员、记者来此了解情况,然而视察着最终都是无奈地摇摇头、叹口气后悻悻地离去。区政府也几次投资进行过治理,但状况始终没有改变。再往后,居民打烂了电话也没人敢到这里视察了。

胡家园小区的对岸是小关村,是大片平房区,据说,原居民大都搬走了,房子租给了外来人员,其中有许多少数民族,这里是谁都不管的区域,也是河道严重的污染源。

2.8100%的污水

一般概念下,河道原本流淌着清水,只是由于污水的流入才使得整个水体变坏了,长江如此,太湖如此,淮河也是如此。然而亮马河下游(壅水闸~入坝河)并非如此,雍水闸关的很死,滴水不漏,沿岸大小28个排污口汇集着四面八方的污水,河底流淌着的是100%的污水。如果没有污水,河道将会是干底状态。污水“滋润”着亮马河。

2.9天堂与地狱

沿北环水系走过,你可以看到:两侧道路平整,桥梁、绿地、现代化居民社区、公园、写字楼、星级宾馆、高级商厦、外国使馆、国际机构等一个挨一个,环境显得美丽、干净、高档,具有现代化都市的风采。这体现了首都经济建设的成果,然而,再看河道里面确实大煞风景,水质污染严重、底泥淤积、气味难闻。河内河外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一个天上、一个地狱。本来应该为生态环境、为景观起重要作用的河道,反而起了负面作用。

2.10水资源匮乏—先天不足

由于北京市用水量增加,加上近几年降水量偏少,缺水严重,水资源越来越宝贵,向下游排放的环境用水量减少,水体更换周期变长,部分河段变成了死水,污物不能稀释,这也严重影响了水质。

三、北环水系治理与奥运会

奥运会申办成功,我国政府已向全世界庄严地做出了一系列承诺,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改善环境,为奥运会举办创造一个优美的环境。这对于根治北环水系的污染问题无疑是一个最佳锲机,北京市政府下定决心,投巨资对北环水系进行彻底治理。

3.1治理任务

此次治理工程的主要任务是截污、清淤、绿化,并新建、改建一些建筑物(船闸、节制闸、橡胶坝、码头等),还计划建2处大型天然游泳场。治理的目标是:整治河道,提高防洪、排洪、蓄洪能力,彻底改善水环境,实现“水清、流畅、岸绿、通航”。治理后,水系沿线将新增绿地约40万m2,改善绿地面积8万m2;新增水面12.33万m2,改善水面面积20.6万m2。

3.2治理意义

北环水系综合治理可改善首都生态环境,提高北京的整体美,提高北京的国际形象,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2008年奥运会创造一个优美的环境,为首都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优美的水系与首都的历史文化背景及城市地位相适应,对北京的防洪、供水、旅游等也有重要意义。

四、城市治污何其难—浅谈污染治理方略

显然,北环水系治理的意义是重大的,愿望是美好的,决心是坚强的,气魄是雄伟的。然而笔者根据调查认为,要达到治理目的,必须采取两手:一手硬,一手软。一手硬就是采取工程措施,投入资金进行治理;一手软就是提高管理水平,进行法制建设。城市治污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工程措施并不能保证治理效果达到预期目的,需要采取综合性的措施才能达到目的。

4.1资金、行政、法律保障措施

(1)资金支持是必不可少的条件

显然,资金支持是污染治理重要的条件之一,没有资金,一切治理措施就无法实施。

(2)政府的支持是后盾

城市水系污染治理涉及面很广,不但涉及到居民,还涉及到外地人员,涉及到部队系统,涉及到少数民族,也会涉及到权利持有者的利益。因此,单靠水利部门是无法解决问题的,即使再加上环保部门,力量依然是苍白无力的。需要市政府的强力支持,市政府也需要中央政府的支持。没有一个强大政府的支持,许多强制性措施就难以行得通。

(3)污染治理需要法制

法律法规是人们共同遵守的准绳,北京市应制定保护城市水环境的地方性法律,让水系管理部门有法可依,依法行政,这样一些事情做起来会容易一些。

4.2工程保障措施

(1)必须实施彻底截污、污/雨分流

根据实地调查结果,生活污水是水系最严重的污染源,将生活污水完全截留是治污的根本。另外,由于雨水管经常被用作排污管,所以实施污/雨分流也是重要措施。污水送入污水处理厂处理,雨水量不大的情况下则另找途径排出,洪水可以通过河道排放。

(2)对老平房区进行搬迁改造

一般来说,北京市新建居民区都有完备的下水道系统,都实施了污/雨分流。但是,老平房区房屋破旧,多数没有下水道系统,而且污/雨不分,是造成河流污染的主要来源。不管从污染治理的角度还是从城市建设的角度,都需要对老平房区进行搬迁改造。

4.3市政管理措施

(1)加强城市卫生综合管理

加强北京市的综合卫生管理,使街面保持干净,减少因风吹、雨水等因素将脏物带入河流。对自由市场、餐馆、外来人口聚居区进行严格的卫生管理,对建设工地卫生实行严格监督,对产生污染的路边小生意、洗车点或进行环境改造、或取缔。

(2)环卫部门应提高管理水平

鉴于环卫部门职工向河道倾倒垃圾、大粪的情况客观存在,环卫部门应提高管理水平,严格要求职工遵守规矩,教育职工明确自己的责任,对不守规矩、擅自污染环境的职工给与相应的处罚。

(3)合理布置垃圾处理站点、公共厕所

应健全垃圾处理站点网络(尤其是公共场所),让人们垃圾有处可弃,减少因无垃圾站(箱)而导致的垃圾随意丢弃。应在沿河设置一些公共厕所,让在外活动的人们感到方便,减少因为没有厕所而将河沿当厕所的现象。

(4)拆除一切造成污染的违章建筑

对一切形成污染的沿河餐馆、水上游乐厅等应取缔。

4.4水系沿线环境管理、监督措施

(1)加强河道沿线环境监督

应成立河道环境执法监督队伍,依法行使职责,惩罚偷弃污者。

(2)加强河道保洁工作

加强河道的保洁工作,将河边的枯枝落叶、尘土、垃圾等及时清扫,将坡面进行及时护理,将飘浮在水面上的脏物、树叶等及时清出。

4.5水资源调控措施

(1)加强水源调配方面的研究

水资源不足是影响水质的重要因素,河水不流,水质就会恶化。应加强水源调配方面的研究,如何既节约水源又保护水环境是必须研究的课题。此外,在奥运会之前,北京市计划建设一批污水处理厂,应加强处理水的应用,处理厂与输水管道应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将处理后的洁净水引入河道,这样既节约水资源又可保护水环境。

(2)加强水系协调管理

北环水系担负着向16处公园湖泊供水的任务,河流与湖泊的一体化调度管理也是一个重要的课题,必须加强协调性。

(3)闸门群联合控制科学化

北环水系闸门过多,管理又不统一,为了达到河水“流畅”的目的,应制定闸门群的联合调度规则,设置信息化、自动化控制系统,成立联合调度指挥机构,运用科学的模式、先进的手段统一水流调度问题。

4.6公众参与措施

(1)让公众参与河道环境管理

河道管理部门应建立与沿线居民的沟通渠道,定期访问居民,公布举报电话,让居民有机会参与对污染源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进行处理。也可以实行“门前三包”等措施,目的是充分发挥群众保护水环境的巨大热情,对水环境实行有效的监督和保护。

(2)搞好大众教育

对大众加强保护水质的教育,沿河树立一些警示牌,呼吁人们注意保护水质。另外,新闻媒体继续对大众进行环境保护的教育。

“现代化摩天大楼的旁边流淌着一条臭水沟的”现象无法消除,美丽北京的一个污点就难以消除。

写在后面

水污染治理比防洪、抗旱难度更大,因为洪水的发生在时间上偶然性、在地域上有局限性,而水污染则是每时每地都存在。洪水、干旱是天灾,面对天灾,人类更能团结一致,更能吃苦耐劳,更能相互帮助,更能激起一股热情,1998年长江大水就是一个例证。水污染是人祸,是人引起的,治污会影响到部分人的利益,会涉及到社会中的方方面,因此,治污难度会更大。

与奔腾的长江、淮河及浩瀚的太湖相比,北环水系太藐小,太不值得一提,但是,面对如此“微不足道”的水系,拥有雄厚资金、先进技术的北京市竟然毫无办法,那么,长江、淮河、太湖的污染治理难度又会是如何?反复投入巨资治理而毫无效果就在情理之中了。

污染治理论文范文2

关键词:垦区水污染治理难点及对策

引言

近两年来,农垦总局坚持实施“抓城、强工、带农”战略,撤队建区工作不断深入,土地利用率和粮食生产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垦区人民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笔者认为,撤队建区工作中,管理区的水污染治理也应该同步列入规划,以防止对管理区及周边地区的水体、土地等自然环境造成污染,需要引起高度重视。这不但是垦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应该是改善和提高当前垦区人居环境工作中最重要的任务之一。

一、管理区水污染主要有如下特点

1.1是规模小且分散。与城市和小城镇污水处理相比,管理区居民相对居住密度小,而且有些户与户之间居住较分散,而且相当部分住户仍然养殖禽畜,这些禽畜每年产生大量粪便,由于禽畜尚难以完全圈养,都会对地表水产生影响。

1.2是水量水质变化大。管理区水质特点是水量变化较大,且比较集中;特别是早、中、晚集中做饭时间,污水量达到高峰,是平时污水排放量的2~3倍;同时,由于排水设施相对薄弱,雨污混排,受雨季影响,水量变化系数较大。生活污水的来源主要是厨房用水和洗涤用水,COD、BOD5普遍高于城镇生活污水。

1.3是管理水平低、资金短缺。污水处理需要一定专业知识背景。目前垦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如沼气站,主要由农民管理,人员专业素质急需要提高,维护管理技术人员及运行管理经验严重缺乏。此外,供水排水设施建设与运营缺乏可靠的资金来源,也是阻碍管理区水污染治理的一大难题。如许多地方曾经广泛使用的小型沼气池,由于使用维护不当,缺乏维护资金,大多仅使用2-3年便被弃之不用。

二、管理区污水处理工艺要满足以下要素

2.1是选择合适的规模和工艺。要重视前期调研论证工作。设计单位要根据管理区的规模、实际用水需求和排水特点,设计时照搬城市居民用水规范,造成污水处理规模不合适,避免“小马拉大车”或“大马拉小车”现象。要选择合适的污水处理工艺。不同的污水处理工艺,其出水水质、运行成本、维护成本、管护要求差别很大,工艺不同,运行成本不等,污水处理工艺必须做到因地制宜、量体裁衣,在选择上并不是越“高新”越好,也并不是出水水质标准越高越好,而应该和当地用水需求结合起来,“够用”就好。通常管理区的中水回用需求多是满足于灌溉或果园浇灌,要以适用为主。

2.2是污水处理运行费用要低。污水处理站的运行费用一般包括人员电费、工资、药剂费和消耗费,新建管理区污水处理的建站投资和运行费用大都是由专项污染治理经费中调拨,由于每年的新农村建设经费有限,因此,运行费用成为建站单位的沉重负担,其结果是建了站却用不起。因此,污水处理工艺选择应首先选择运行费用低的污水处理工艺。

2.3是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量要少。污泥处理是污水处理站建设必须考虑的问题,采用什么样的污泥处理工艺对污水处理站投资和运行费用有重要影响。在传统污水处理工程造价中,污泥处理部分投资一般占工程总投资的15%左右,且污泥的浓缩和脱水等环节技术水平要求高,操作管理复杂,环境条件差,若操作管理不当,容易引发二次污染。因此,在确定污水处理工艺时应优先选择产生污泥量少的工艺,治理技术在满足需要的同时应尽量简单粗放。

2.4是处理深度排放标准要适当。污水处理工艺的选择与污水处理设施投资关系密切,但污水处理工艺的选择取决于当地环保部门的排放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农村污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同时应根据作业所在区域的不同,参照地方标准确定污水排放标准。如果管理区所在地区不是国家重点控制区域或环保热点地区,排放标准可根据当地情况予以适当调整,如在封闭及半封闭水体区域,可考虑脱氮除磷的要求,而在开放式水体区域,可适当降低氮、磷等有关标准,简化运行管理、节省工程投资和运行费用,以求建成后产生实效。

2.5是要关注电力增容问题。进行污水处理,会使新建管理区的电力消耗增大,因此,要加强与电力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确保电力能够满足供应。

三、对搞好农村污染治理工作的建议

3.1是本地环保局要掌握设计规范和技术政策。当前,垦区环保系统已经拥有环境保护执法权限。管理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是当地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的重要环节。但环境污染治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复杂性和规律性,对管理区领导来说仍是“新生事物”,在决策污水处理站的规划、建设、选择处理程度、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以及再生回用标准时,总感到缺少政策依据、处理规范和技术指导。因此,负责环境执法的农场环保局要切实发挥监管作用,把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口前移,与城建部门一起,摸清新建排水系统与污水处理设施间的密切关系,在安排建设时要给水和排水管网系统建设系统考虑,避免应用不适合当地实际的技术,减少单位运行管理上的困难,同时还要慎重考虑污泥的处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3.2是加强引导,增强群众在管理区建设的主人翁地位。从当前垦区实际来看,相当部分人民群众,甚至于一些管理区的管理干部对污水处理认识还很肤浅,他们欢迎企业投资污水处理设施,但不愿意支付污水站运行管护费用,存在着“等、靠、要”思想,存在着不积极配合,甚至收取场地费、临时设施费等不和谐现象。管理区水污染问题的解决,不仅依赖于国家对于新农村基础设施的硬件投入,还依赖于群众自身的生活习惯、支付意愿、认识程度等软件环境支撑。从某种程度上讲,软件方面的移风易俗可能更加艰难。人民群众素质的提升和他们自身参与的积极性是新管理区污水治理能否成功的核心。如果群众素质没有得到提升,对污水治理的认识程度不够,那么基础设施的建设效果会因此而大大削弱,甚至是出现大量的投资浪费,结果与预期相背离。

污染治理论文范文3

1.1二氧化硫污染

二氧化硫污染来源主要为工业烟雾,高浓度的二氧化硫会导致人呼吸困难,其还能形成悬浮颗粒物即气溶胶,随着空气通过呼吸进入人体肺部,会直接损伤肺;同时,二氧化硫在大气层中经过氧化作用会转化为硫,与水颗粒结合形成酸雨,酸雨会腐蚀建筑与森林,污染河流以及土壤水质,对环境影响较大。

1.2悬浮颗粒物污染

悬浮颗粒物包括粉尘、烟雾等,通过呼吸可进入人体肺部,颗粒物中附带多种有害甚至致癌物质,沉积在肺部容易引发呼吸道疾病;悬浮颗粒物也会影响动植物的健康,绿色植物叶面也存在悬浮颗粒物的沉积,对植物进行光合作用有不利的影响,对于动物颗粒物浓度过高也会危害其呼吸系统;同时,悬浮颗粒物污染对微生物有杀伤作用,影响生态平衡;此外,阳光被高浓度悬浮颗粒物遮挡导致气候发生变化,改变正常的生态系统。

1.3氮氧化物污染

人体的眼、鼻、喉咙以及肺等器官易受到氮氧化物的刺激,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病毒感染的发病率;氮氧化物还会形成烟雾,降低能见度;同时,植物树叶组织会被氮氧化物破坏,生长受到影响;此外,氮氧化物与二氧化硫污染都存在酸雨的污染。

1.4一氧化碳污染

人体血液中运输氧的血红蛋白极易和一氧化碳结合,极少量的一氧化碳就能导致缺氧,导致眩晕、头疼甚至脑细胞受损以及窒息等情况的发生,尤其是胎儿或者心脏病、贫血以及呼吸道疾病患者,伤害更加突出。

1.5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污染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包括苯、碳氢化合物等,其主要危害为产生与太阳光产生光学烟雾、对植物动物有毒以及有致癌性等。

2城市空气污染主要来源

随着我国工业化发展道路的不断推进,工业污染成为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根源之一,此外还有燃料燃烧,机动车尾气等,具体为以下几个方面:

2.1工业废气排放

工业排放废气不仅排放量巨大,而且种类繁杂。其中包括二氧化硫、悬浮颗粒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温室气体等。

2.2燃料燃烧

目前,城市中部分燃料燃烧以及垃圾焚烧处理产生了大量灰尘、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有害污染气体。

2.3机动车尾气排放

机动车燃料主要为汽油和柴油,其燃烧产生的尾气也存在大量有害污染气体,随着机动车数量的不断增加,机动车尾气排放量也越来越大。

3我国城市空气污染治理的有效思路

3.1明确发展方向

在城市发展过程中,政府应明确发展方向,在加快经济建设的同时应保护城市环境,做到可持续发展。在决策规划上应健全检测系统,优化检测网络,及时开展空气质量检测,并加强监督;控制机车污染,减少尾气排放也是重要规划部署工作之一,在交通方面建设方面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减少私人机动车运行数量,淘汰老旧废气高排放量机动车,控制机动车污染;此外,还应大力做科研开发,提高科学技术,研究清洁能源,控制煤、油等能源的使用总量,积极倡导电、气等能源的使用;同时,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政策以限制工业污染,实现生态工业的发展与建设。

3.2制定相应政策

政府在治理城市空气污染工作中,应制定相应政策,鼓励节能减排,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同时,严格规范工业生产标准,制定相应指标,限制工业污染。各区域政府可以对城市空气污染进行联合治理,实行多项污染控制措施,相互交流学习,提高治理效率,增强治理效果。

3.3研发科学技术

随着时代的进步,科学技术的发展是减少或避免污染的重要手段,政府应加大科研投入,鼓励科学创新,积极引进和学习国外先进技术以及治理方法,使得我国城市空气污染治理技术得以提升。

3.4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城市居民的环保意识是减少城市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的重要因素。因此,通过宣传教育普及环保知识,积极开展环保公益活动,使得城市居民能够正确并充分认识环保的重要性。

4结语

污染治理论文范文4

水污染防治工作自70年代在我国开展以来,环保部门从管理工作入手,对污染治理工程实施规范化管理,建立了若干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办法,推动了污染治理进程。但从近几年来的监测报告来看,水环境状况不容乐观。全国几乎找不到一条未被污染的河流,因污染带来的经济损失数目大的惊人,生态环境状况每况愈下,水污染已开始阻碍我国经济的发展。原因何在呢?笔者以为,污染治理工程达不到预期效果是其中重要原因之一。 对污染源进行治理是控制水污染的最有效手段,是改善水环境质量的出路所在。但近年来的污染治理工程却存在着大量的问题,影响了治理效果,浪费了资金,挫伤了人们的治污积极性,致使水污染得不到很好地控制.其主要表现有以下几方面: 1工程投资居高不下 投资问题多年来一直是污水治理工程的最实质问题,它的大小,直接关系到企业治理污染的积极性.同时又是衡量工程本身有无实用价值的关键。在水处理达到一定指标即我们获得一定的环境、经济、社会效益后,投资的大小成了衡量工程成败的重要指标。若以很欠的投入而得到极少的产出(指环境、经济、社会效益)则说明投资是低效的。无论是七、八十年代的生化处理法还是九十年代的化学处理法,都存在投资高的问题。生化处理法,由于是由生物对污水中的污染物进行作用,将其转化为生存、发展所需的能量,故而降解速度慢,时间较长,占地面积较大,土建投资较高日处理800吨污水的污水处理厂,两座沉淀地、一座曝气池等,土建规模近1000立方米,投资10万元左右,加曝气设备,管线等投资超过50万,而COD的降解量只有300一500mg/L。对于现在常用的混凝气浮一活性炭吸附技术,日处理500吨污水规模的设备投资就30-70万,加调节池、污泥池、厂房、管线等,共需投资约50万元。这样的投资COD降解量一般为40omg/IJ左右。处理好的污水除毛纺行业能用于洗毛工段外,其它行业很少能回用.至于冲厕、冲洗车间地面等,又因管线架设复杂、投资高也并无实用价值。因此,得到的只是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而经济效益不明显。这样的投资状况对我国现有的大部分企业来说并无积极性可言,对有些企业来说甚至是一种包袱。投资过高问题严重阻碍了污染治理的进展,也是水环境状况得不到明显改善的原因之一。 2运转费用企业难以承受 运转费用的高低是水处理设备能否正常运转的关键。运转费用一般说来由药剂费、人工费、电费、设备折旧费,维护保养费等几部分组成。它们的高低直接反应设备、技术的可靠程度,同时又是直接影响水污染治理效果的重要原因。我国现有的常用技术工艺运转费用就比较高,对于经济效益不太好的我国大多数企业来说水处理负担过重。致使水污染治理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四方面(1)药剂费售价太高。如1吨碱式氯化铝价格在1800一2500元之间,硫酸铝为800元左右。(2)工艺中动力消耗过大,电费太高。(3)设备自动化程度低,所需操作人员太多,人工费太高。(4)设备本身及所配电机、水泵质量太差,维护费用太高。 以混凝气浮一活性炭吸附工艺为例对COD500omg/l一的低浓度纺织印染污水,处理至COD100mg/L左右仅药剂费、电费、人工费就要在0.5-0.6元对COD1200mg/L的高浓度的纺织印染污水,处理费用则要达1.0元左右。这样处理过的污水也只是达到排放标准,不能循环使用,经济效益不明显。更有甚者,运转费用之高超过治理污水以前的排污费。这对于经济效益第一位的企业来说是一种负担。由于运转费太高.企业承受不了,污水处理设备时开时停,不能正常运转.有的干脆直接不用,治理设备成了应付环保部门检查的幌子。几十万、上百万的投资就是为“环保局检查时说得过去”,治理污染成了种形式,出现污染源越治越多,环境质量不断恶化的现状。这应当引起环境管理部门和技术服务单位的重视。 3设备使用寿命短 使用寿命过短可以说是现有污水治理设备的通病,投巨资上的设备多则使用七、八年,少则三、四年。还有极少数的设备由于设计、制作存在严重问题,不等调试运转正常就报费的。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l)水质恶劣。由于污水中时常含有酸性、碱性物质,有的还含有较强的氧化剂等,使污水有较强的腐蚀性,设计时考虑不周全就大大降低设备的使用寿命。 (2)产品质量低劣。由于技术服务单位偏面追求经济效益,设备

污染治理论文范文5

【关键词】农村水环境;污染;现状;治理;对策

过去,我国一直把环境污染治理工程重心放在发达城市以及人口分布密集的城市,而往往把农村环境污染忽视掉了。近年来,随着农村城市化的脚步加速发展,农村经济扶摇直上,从而各种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工业垃圾,工业废水的排放量迅速增加,给农村百姓的生活带来了很大影响,同时也增加了农村环境污染问题。

1 农村水环境污染影响因素分析

1.1 农业污染排放

农业污染主要来于两个方面:一是农村居民生活废物,二是农村农作物生产废物。

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生活垃圾也跟着增加,居民生活污水增加速度更是惊人。据资料统计,我国农村人口已达9亿,每年产生的生活垃圾约有27375万吨,大量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垃圾堆放场地未做防渗处理,导致了农民生活垃圾对农村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直接或间接的污染。

农村生活污水也是农村水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截止2010 年,我国农村自来水的普及率已经达到65%,人均用水量达100L/ 人·d,通过公式计算,农村每年的生活废水排量要超过200 亿吨。由于我国农村人口数量较多,又较为分散,同时农村中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对生活污水没有统一收集、处理的设备,污水横流成为普遍现象,大量的污水直接在街道横流,有的沿排水沟流进河流、池塘或者低洼处,从而对农村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了污染。因此,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对水源的污染呈逐年上升趋势,很多病菌由于污染到处传播,严重危害了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

另外,由于农业生产过程中不合理使用而流失的农药、化肥,处置不当的农业畜禽粪便以及不科学的水产养殖等产生的水体污染物对农村水环境均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污染。

1.2 乡镇企业污染排放

乡镇企业的布局比较分散,规模较小,经营方式粗放,监管亦不到位,因此造成了乡镇企业每年有大量的污染物在没有经过处理就直接排放;另外,由于近年来,城市里实行了对环境污染的控制,很多污染严重的企业(如电子企业、印染厂、造纸厂、冶炼厂等)开始转到农村,其生产产生的废水/等污染物外排对农村地表水产生了严重污染。

2 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对策

2.1 人工湿地治理技术

笔者认为,条件相对不错的农村,应该利用荒芜的土地进行废水处理,进行人工湿地治理系统的建立,人工、自然治理为两大方式。据资料统计,温地治理由于工艺及技术处理简单,花费小,处理便捷,并且易于管理,再加上温地处理抗冲击强,化出的水质良好稳定,但是温地处理占地面积大,周围的气流混浊,当自然天气不佳时,还会受到影响。

2.2 稳定塘治理技术

生物塘或者氧化塘又被称之稳定塘,主要是通过天然净化的原理对污水进行处理,专家指出,自然水体净化与此有异曲同工之妙。稳定塘把荒芜的土地进行一般的建设,转成池塘,然后在四周加护护渗层,以及修筑围堤,通过微生物的化学公解原理把污染水进行自然处理。菌藻具有强大的净化作用,而稳定塘就是凭借有机物菌藻的净化功能进行污水处理的。一般情况下,稳定塘所花费的修筑以及维护的成本低,而且人工管理十分便捷,所花费的时间也少,对于污水之中的病原体有很强的清除作用,清除的过程中,还不存在污泥的问题。为此,很多农村都采取这样的方式进行污水处理。

2.3 好氧和厌氧生物治理技术

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对于污染水的认识加深,农村对于水污染的处理办法也越来越多,而其中最常见的水污染处理办法就是好氧生物处理,好氧生物不仅仅只有一种处理方式,它拥有很多种不同处理污水的方式,为此,不同的地方所采用的好氧生物治理方式也是不一样的,而好氧生物所采用的技术是关键性环节。

生物治理是一个繁杂的化学分化过程,首先通过风机对污水进行注氧,通过氧气的作用,把污水这中的磁生物及菌类刺激中暑,微生物、细菌通过自身的分解能力,把污水分成水、二氧化碳等物质,一部分形成微生物赖以生存的细胞,绝大部分会以污泥的形式被排出。下面以SBR法为例,通过曝气、沉淀、排水等功能进行不间断的变换,污染没有机会进行回流,也不需要投资其它费用进行污泥的处理,在设备上节省了大笔的开支。对于含磷高以及需要脱氧的污水,一般都采用A2/O法则。 另外,生物转盘法、膜生物治理工艺等都是处理污水的法则。自然治理因为占地面积大,受自然天气影响大的原因,时常也会有效果不佳的现象,而生物治理不仅占地面积小,受自然天气的影响小之外,处理污水的功效会更强一些,但是需要一定的资金才进行运营,对于农村而言,这样的的确有一些压力。

2.4 经济循环发展措施

大力倡导以农作物秸秆、人畜禽粪便、工业废弃物为原料,以协会、企业、工业园区为依托,以沼气、食用菌、工业废弃物再利用为纽带,实施农业节水、节地、节肥、节药等工程和工业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及废弃物再生利用、循环利用,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努力探索一条充分利用废弃物、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3 结语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农村水污染问题日益严重,而处理水污染不仅是当务之急,同时资金的投入问题以及处理方案也是当前所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当然国家及相关部门更应该引起重视,并加强力度进行水污染的治理。身为一名环保工作者,不 仅要有专业的素养,同时还要具备为事业奋斗终身的思想,把农村水污染 [本文转自DylW.Net专业提供写作本科毕业论文和职称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Www. DylW.NEt点击进入DyLw.NeT 第一 论 文网]治理当成重点事业来抓,吸取以往的经验及教训,扬长避短,杜绝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再次发生,为此,需要工作者进行大量的专业知识积累以及通过实际工作积累丰富的经验,对治理取得一定成绩的方式要虚心学习,并加以应用,从而对农村水污染问题做出一定的贡献;针对不同的经济情况,以及地理问题,及人们生活习惯进行水污染的治理,因地制宜才能减少开支,取得最大的成效,努力把农村建设成为健康、环保、洁净的时代新农村,从而为农村的经济发展以及农村的环保事业,人身健康提供一个强而有力的后盾。

【参考文献】

污染治理论文范文6

关键词:跨界环境污染;环境治理;外部性;长江流域;博弈分析;帕累托最优;公地悲剧;纳什均衡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6)05-0096-06

一、引言

1978年以来,中国经济以年增长9%的速度创造了经济“奇迹”的同时,也给环境带来了极大的压力。欧美发达国家近200年工业化进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污染问题在中国短短30多年的工业化过程中集中出现。2012年美国耶鲁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科学家联合的全球163个国家和地区的环境绩效排名显示,中国排在第116位;2013年亚洲开发银行和清华大学联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分析》报告显示,中国500个大型城市中只有不到1%的城市达到世界卫生组织空气质量标准[1]。环境问题已成为中国政府关注的重点,党的十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和“生态文明建设”等重要发展思路。

由于环境污染所具有的外部性和我国行政区域的划分,使得我国环境恶化程度的加深突出表现在各行政管辖区之间跨界环境纠纷的增加上,如何对跨界环境污染进行有效规制,始终是环境污染治理的一个重要问题。在缺乏有效监管状况下,一些地区会采取“搭便车”的行为将不易监测的环境污染跨界转移出去。大多数地区都有可能采取机会主义方式逃避本应由自己承担的环境污染治理成本,从而将成本外部化,即环境责任规避。这种现象充分揭示了由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冲突所带来的公共事务治理困境。

d’Arge[2]和Rueff[3]较早关注了环境的跨界污染问题,而早期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探讨不同国家之间对跨界水污染、大气污染以及固体废弃物污染等方面的国际合作方案上,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促成合作是研究的核心问题,基本上是围绕跨界环境污染治理博弈展开的[4][5][6][7];Laijun Zhao,et al.[8]通过构建包括政府和居民在内的典型的Stackelberg博弈模型,提出了一种考虑流域结构的转移税(Model of Transfer Tax,MTT),MTT可用来计算一个地区最佳的污染物转移税率,同时也认为转让税率可作为生态补偿标准,加强区域减排合作,实现整个流域的减排成本最小。国内关于跨界环境污染的研究更多是集中在验证PHH理论,而理论研究主要集中于跨界水污染治理的政策研究方面[9][10];关于如何解决流域跨界环境污染问题,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建立强有力的流域管理机构[11];二是建立合理的水权分配原则和水权交易系统[12];三是采取部分市场化实现水资源配置的“准市场”方案[13]。

笔者采用博弈论分析工具构建跨地区地方政府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的博弈模型,从理论上分析地方政府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选择与全局利益最大化最优选择的利益冲突;随后以长江的地方政府的环境污染治理博弈为例,对理论分析结论进行经验分析,探讨造成我国环境治理困难的影响因素,最后就此提出政策建议。

三、地方政府跨界污染治理的经验分析――以长江流域为例

跨流域水污染是最典型的跨界环境污染形式,基于长江流域每次发生水污染事故,大抵都要引起区域性的紧张。某种意义上,此类事故也许天生就具备某种“广泛性”和“超越性”。本部分以我国长江流域跨界水污染治理为例对博弈理论分析的结果进行实证分析,以期更客观地分析我国地方政府的跨界环境污染和治理问题。

(一)长江流域水污染概况

长江发源于青藏高原唐古拉山脉主峰、海拔6 221米的各拉丹冬雪山西南侧,流经青海、、云南、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浙江、江苏、上海等多个省、市、自治区,在崇明岛以东注入东海,全长6 300公里。长江流域的水质状况如表1所示。

通过表1的数据可知,近10年来,全国流域的水质状况逐渐好转,这说明在中央政府一再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和流域治理的重要性并不断通过立法和出台强制性法规来加大流域治理力度的背景下,中国流域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整体水质仍为中度污染水平,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善,有待进一步的治理[15]。长江流域的水质状况好于全国其他流域的水质状况。2004―2010年全流域水质优于Ⅲ类的比例不断上升,但在2011年整个流域的水质出现下降,之后有所上升,到达最好水平,而省域断面的水质状况在2010年之前一直优于全长江流域的水质状况,但在2011年之后,省域断面的水质状况不断下降,远差于前几年的水质水平,2011年省域断面水质优于Ⅲ类的比例仅为78.7%,远低于2010年的95%,这也直接造成了长江全流域的水质优于Ⅲ类的比例为80.9%。

另外,通过表1还可知,在2011年之后,长江流域域断面水质优于Ⅲ类的比例低于全流域水质优于Ⅲ类的比例,这表明长江流域的地方政府更倾向于将重污染企业设置在两地的交界处,将水污染物排污的外部成本转嫁到处于本地区流域下游的地区。其原因是我国的环保体制为属地管理,也就是说环境执法不能跨界,这使得交界处带来的水污染责任难以确定。位于上游的地方政府这样的行为选择,不仅可以将有限的环境治理资金用于其他能够更好的产生经济效益的项目中,还可以通过污染企业的税收以创造更多的GDP和财政收入。

(二)长江流域各省水污染治理状况分析

本文借鉴赵琳等[16]对长江经济带的划分,选取四川、重庆、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浙江、江苏、上海等9个省级地方政府的环境治理状况进行分析。表2显示了9个省级地方政府2010―2012年环境治理投资占GDP的比重和环境治理投资在环境基建和工业污染治理两方面的使用比重。

通过表2可知,长江流域各省的环境治理投资占GDP的比重大部分低于全国水平,各省在创造较高GDP的同时,对环境治理的投资相对不足,而长江流域各省市的环境治理投资更多的是用在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这是因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能够改善地区投资环境,争取到更多的经济投资从而带来GDP的增加和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在工业污染治理方面的投入比例则非常低,特别是在2011年和2012年,长江流域各省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方面的平均投资比重高于全国水平,而工业污染治理的平均投资比重低于全国水平。

通过对长江流域各省环境治理投资的分析,可以得到有限理性的地方政府的行为选择偏好为:地方政府基于自身效用最大化的选择是不断加大对能够直接带来政绩和投资项目的城市环境基础建设方面的投入,从而提高地区的GDP和财政收入水平。但诸如城市排水投入、园林绿化投入和市容卫生环境投入等城市环境基础建设投入是无法从根本上改善环境质量的。他们对于明显具有正外部性的工业污染治理方面则选择搭便车。也就是说地方政府基于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行为选择无法实现整体效用的最大化,这与本文第三部分博弈分析的结果一致。

除上述原因外,审计署于2009年10月28日的“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绩效审计调查结果中还列举了三条水污染治理中的不规范情况:一是挪用和虚报多领水污染防治资金5.15亿元;二是少征、挪用和截留污水处理费及排污费36.53亿元;三是水污染防治资产闲置和部分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能力未达到设计要求。由此我们也可以认为在我国其他领域的环境污染治理中同样会存在这三种状况,这又进一步降低了环境治理投入的效率。

通过对长江流域水污染和治理的分析,可以发现我国地方政府在环境污染合作治理的障碍主要有:一是地方保护主义。以GDP为核心的政绩考核制度、地方政府的双重身份和有限理性滋生了地方保护主义,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地方政府在双重身份的权衡中通常会偏向地方利益,使得许多地方政府理所当然的采用行政手段干预环境治理,各种“土政策”“开绿灯”和“行方便”大行其道,几乎不会主动地对地方经济做出巨大“贡献”的污染企业整改或者关停,更有部分地方政府为降低本地区的环境治理投入而将污染转嫁到其他地区,造成更加严重的污染事故。二是跨界环境保护体系权限模糊,无法形成有效的管理。以长江流域水环境保护为例,虽然设立了长江流域管理机构,但这些机构基本上无权过问地方政府的行政及经济事务,其主要任务是编制流域水资源的利用规划。在这种格局下,各地区的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治理问题往往无法做到全流域的统一规划和管理,某些地方政府甚至还会采用一些措施阻挠或者禁止流域管理机构检查其辖区内企业的排污状况,为企业提供特殊保护,纵容其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跨界环境污染治理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中国的《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对本地区环境保护负责,但在处理跨界环境污染治理上基本上是无具体的法律法规可依,这致使地方政府在跨界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相互推脱、争执不断,造成环境监管部门执法中的盲区,导致经常会出现“公对公,一场空”“谁都该管,谁都管不了”的局面。

四、结论与建议

本文通过构建多地区参与的跨界环境污染治理模型对跨界环境污染治理博弈进行了理论讨论,结果表明:跨界环境污染治理中的纳什均衡状态与帕累托最优状态相背离,两者的背离程度随着参与跨界环境污染治理的地区个数增加而增加。并通过对长江流域7省2市的水污染治理博弈的经验分析进一步验证了理论分析的正确性。因此要实现整体环境质量的提高,就需要每个地区能够真诚合作,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要切实承担起环境污染治理责任。

为避免环境治理中出现“囚徒困境”和“公地悲剧”局面,本文建议:

1. 建立基于区域分工与合作的跨区生态补偿体系,争取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跨区域的生态补偿机制,要将以财政转移支付为主的政府补偿和以民间资本为主的市场补偿方式结合起来,形成“财政转移支付纵横交错,市场补偿穿插其中”的网络式生态补偿体系,以克服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两方面带来的问题。纵向补偿指的是中央财政以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给地方政府提供生态建设专项资金。横向补偿指的是受益区政府或企业向保护区政府或企业支付生态产品的使用费,这里主要是不同区域政府间的财政转移支付。市场补偿是指通过生态产品和服务的交易平台,实现受益区企业和保护区企业和居民自由平等交换,包括受益区企业给保护区居民和企业提供资金补偿、技术援助和项目支持等,相应地保护区居民和企业要给受益区提供优质的生态产品和服务,还包括受益区企业向国家缴纳的环境保护税费等。

2. 明确跨界环境治理产品的产权归属,引入市场机制。生态环境的外部性和公共产品属性以及现阶段在生态服务价值评估和标准确定方面的限制,造成生态环境效益的经济价值准确评估存在较大的困难。因此,需要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对生态服务进行补偿,但某种程度上政府失灵的存在决定了市场主体参与的必要性。在生态补偿领域适当引入市场机制,利用经济激励手段来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是必然的发展趋势,市场机制的参与有利于建立公平、高效的生态利益共享及责任分担机制。

3. 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监管。一是改进以GDP为核心的政绩考核体系,明确地方政府的工作目标应是包含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重任务的最大化社会福利目标,并逐步提高环境保护的考核比重。只有构建包含生态保护的绿色GDP政绩考核体系,将自然资源使用、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破坏指标纳入到政绩考核框架中,才能调节地方政府在经济建设和生态保护之间的选择偏好,增强地方政府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的积极性。二是增进环境治理和监管部门的独立性,成立由国务院副总理负责、环保部统一领导的环境治理与监管机构,剥离当前农业系统、林业系统、国土资源系统掌控的有关环境治理职能,实现一个部门统一管理,自下而上垂直领导,打破属地管理,实现跨界环境执法。三是环境评价引入第三方咨询机构,确保环境评估的客观性和透明度,为地方政府、企业和居民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项目支持、交易辅导等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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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OLSON M.The rise and decline of nations:economic growth,stagflation,and social rigidities[M].Yale University Press,2008.

污染治理论文范文7

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政府;职责缺失;破解路径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04-0182-04

环境问题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和福祉。近年来,随着我国北方地区大范围雾霾天气的增多,社会各界对大气污染问题的关注也在逐渐升温。但受到我国发展阶段的影响和限制,政府在治理大气环境污染的具体问题上采取了很多具体措施,但严重污染的状况依然没有得到有效逆转。究其原因,主要是政府在大气污染治理中存在一定的环保责任缺失,具体的治理技巧和方法出现了一定问题。因此,以当前重大社会公共难题――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切入点,研究政府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责任缺失,有针对性地提出破解大气污染防治政府责任缺失的对策建议,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并可丰富我国目前关于政府社会公共管理责任研究的理论成果。

一、政府环境职责的释义

环境具有公共属性,环境保护属于社会公共事务。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府组织以及政府官员都是理性的经济人,他们的行为是谋求其自身福利的最大化,而不是谋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如何实现政府在公共管理责任中的社会利益最大化,成为政府管理责任的难点。

在我国,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发挥着主导作用。各级政府是空气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对管辖行政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保护工作负有主要责任。目前,学界对于政府环境责任含义的界定还存在较多争议。有的学者认为:“政府环境责任是指法律规定的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所承担的义务和所掌握的权力,以及因未履行上述义务和权力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有的学者认为:“政府环境责任是指环境立法中所规定的政府在环境领域承担的第一性环境义务和第二性环境义务。”在新《环境保护法》中,政府环境责任可概括为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具体可以概括为四方面,即财政投入、监督管理、直接做事、鼓励单位和个人做事。在先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明确规定了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是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问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政府在大气污染治理中职责缺失的表现

政府责任指政府履行其在社会治理中的职能和义务。大气污染防治中政府责任缺失可概括为:政府在大气污染防治过程中没有尽到作为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主体应该尽到的责任。大气污染防治中,政府责任缺失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府客观“失责”。在大气污染治理这一重大问题上依旧存在着部分内容缺乏法律依据、监控制度之间交错叠加、政府治理行为缺少有效约束、污染惩治力度远远不够、环境评估制度不规范以及社会参与监督的法律规制不畅通等法规制度漏洞。而同时,政府制定当地法规时,往往只强调政府的权力和相对责任人的义务,而缺乏对自身义务的界定和责任的追究,最终导致政府的不作为或者是乱作为。在大气污染事件中,执政形式上的责任划分不清、职权划分不明,最终导致大气污染问题的责任无法得到追查,考核和问责是环境治理的难题。

二是政府主观“失责”。即政府及其行政人员对于宪法、法律和社会所要求其应履行的职责或义务没有做到或没有做好,损害了公众利益。在大气污染防治中,普遍存在政府消极作为现象,政府为了当地的经济利益和自身政绩考核的需要,往往允许既是利税大户又是污染大户的企业存在,环境治理的长线效应与经济增长的短线成果的矛盾很难调和。

三是行政能力“过剩”。指政府在执行公务,行使公共职能过程中,利用手中合法权力行违法之事或对违法行为进行保护,使得行政行为非合理化,表现为政府寻租、权钱交易、越权施政等。当前,在我国的各地政府部门中,保护大气环境污染企业,寻求“污染―钱”权利转换的现象经常发生。

四是行政权力“失范”。即政府对于不该履行的职责、不该管或不该做的事做了,对于管不好的事管了,违背或损社会的合法权益,导致行政资源浪费。在我国长期工业经济发展中,不少地方支持发展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高效益产业,虽然有效地带动了整体经济的快速增长,然而却造成了现如今的全国大范围的大气环境污染。在规划布局中,缺乏对本地区地理位置以及气象条件的综合考量,导致大气污染问题叠加发生,形成区域性复合型大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五是大气污染跨区域治理协调机制“缺失”。在大气污染治理过程中,受大气污染跨界公共事务性|的影响,地方政府必然会与中央政府展开多方位的纵向合作。然而,在大气污染治理的问题上,纵向上中央同地方政府之间存在着权力和责任不协调问题;分税制后的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减少,却承担着大气污染治理的主要责任;地方政府由于财政资金不足,缺乏治理环境的能力与信心。由于大气污染治理的公共属性,以及其所带来的外部性特征,在横向上地方政府集体行动上容易出现惰性。在区域性大气环境污染治理的问题上,现行的制度和政策上也没有有效的解决途径。

三、政府在大气污染治理中职责缺失的原因分析

一是现行体制制约。环保部门是地方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在人力、财力、物力调配以及执法过程中都过于依赖当地政府,不仅要被动地承担环境保护的责任,还要服从地方发展,在污染治理过程中受地方政府制约,往往因为地方保护主义,而使环保部门监管能力被弱化,监管缺位现象频现。在统分管理模式下,其他政府部门分享了部分环境管理权力,导致环保部们权力被分割,导致现在环境管理领域存在一定的混乱,在某种程度上人为地导致污染治理缓慢,最终导致了政府在大气环境保护方面的失灵。

二是执政理念偏差。长期受传统执政理念的影响,政府一直主导着社会事务管理,强调运用公权力约束社会公众行为,社会公众对政府的监督和制约作用却往往被政府所忽视。英国学者约翰・洛克的《政府论》中提到:“如果同一批人同时拥有制定和执行法律的权力,这就会给人们的弱点以绝大诱惑,使他们动辄要攫取权力,借以使他们自己免于服从他们所制定的法律……”同样,在大气污染治理过程中,政府始终强调自身大气污染治理的权利主体地位,始终强调政府如何运用权力约束或惩罚责任人,而忽视自身也是责任主体,导致作为大气污染治理实施主体的地方政府常常出现消极作为,从而造成环境法律经常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的发生。

三是政府传统政绩观。长期以来,经济发展水平作为政府政绩的主要考核指标,这种考核方式在很大程度上促使政府和领导努力发展本辖区经济,却往往忽视环境污染问题。在大气污染防治的具体工作过程中,作为环境污染问题责任主体的环保部门,对污染企业享有监控和惩戒的权力,为了避免头#企业存在对地方政府的畏惧。但同时,企业特别是污染严重的企业,其往往对地方政府税收有较大贡献,所以地方政府对企业的污染行为常常存在袒护现象,而环保部门作为政府下辖的执法部门,受到地方政府的领导而听命于地方政府,需要维持自身所在的地方利益而难以严格执法。在相互依赖又相互制约之下,地方政府的环境治理行动难以取得成效。

四是治理主体存在竞争。从横向关系来看,以行政区为边界的条块分割的治理体系,非常容易导致地方保护主义,导致大气污染跨区域治理难度大、治理效果不佳。从纵向体制来看,地方政府要听命于中央政府的政策导向,在大气污染治理过程中严重缺乏自我主动性。而在实际工作中,环保部门领导人由地方政府任命,使得上级政府对不具有垂直领导体制的环保部门的管辖权较弱。在跨区域协同治理大气污染的问题上,在制度约束不足的情况下,各个参与者都希望自身获得最大利益和最大排污权,大气污染治理具有外部性,又都想坐享其成,从而导致大气环境的持续恶化。由于每个治理主体都有趋利性,假如其中某一个选择了治污而其他没有治污,那么他的成本就会比别人要高,所得利益也就会比别人少,其积极性大打折扣。

四、破解大气污染防治中政府职责缺失的对策

要避免政府职责缺失,实现政府职责到位,必须根据公共服务理论,调整优化政府职能和体制机制设计。公共服务理论的基本理论内涵包括:(1)服务于公民;(2)追求公共利益;(3)重视公民权;(4)承认责任;(5)重视人,而不只是重视生产率。该理论更新定位政府的角色,认为政府不再是出于控制地位的掌舵者,而只是非常重要的参与者。政府是“公共资源的管家、公民权和民主对话的促进者、社区参与的催化剂、街道层次的领导者”,起到调解、协调甚至裁决的作用。现阶段,破解政府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职责缺失问题,以公共服务理论指导政府行为,采取以下对策:

一是协调共进,正确处理环保和经济发展关系。如何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实现两者“双赢”,已成为全社会共同面临的重要问题。大气污染防治必须从源头抓起,才能彻底实现大气环境改善。其中最重要的是,各级政府、各级领导要转变把环境因素置于决策之外的决策模式,探索把环境保护作为决策的重要环节,把环境保护纳入各级政府的政绩考核,改变以牺牲长远利益换来短期效益的政绩观。国家发改委正在推进的主体功能区,是协调环保与经济发展关系的有效策略,可尽快推进实施。即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进一步明确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区域定位,形成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科学区域开发新格局。

二是转变模式,建立环保政绩考核激励制度。当前,保护环境意味着追求绿色的发展方式,追求经济质量高层次的发展。想要改变政府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环境保护的行为,就要改革现有政绩考核机制,引进生态建设、污染治理等相关的内容,建立以绿色GDP为主的生态经济考核体系,使政府管理向更高效、更绿色、更可持续转变,从根本上扭转地方政府及官员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逐利倾向,使地方政府真正地重视环境保护,切实保证环保部门执法的独立性和对生态环境建设的财政投入,使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突出监督,建立环保法律责任追究制度。对地方政府的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是地方政府环境治理实施不到位的根本原因,也是地方立法中的最大缺陷。在“政府失灵”的情况下,应不断加强对政府环境责任的监督。应当树立政府是地方大气治理的第一责任人,把环境考核切实纳入到政府主要领导的考核指标中,建立起环境责任追究制度,适时采取“环境一票否决”,阻止地方政府追求短期的经济利益而忽视长远的环境利益。探索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地方政府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四是信息公开,健全政府环保监督机制。环保政策的落实离不开政府,政府对环保治理的态度直接决定企业行为,但现实中很难实现政府自己监督自己,或者监督效果很差。必须引入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和新闻媒体,对政府行为和企业行为进行监督,及时曝光大气污染行为,及时报道政府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的政策措施,对政府和企业的环保行为形成一种积极的推动力。此外,政府还应该对大决策问题开听证会,邀请专家、公众、进行民主决策,监督政府的政策执行情况,避免政府监督不力而出现的不作为。

五是联防联治,建立政府区域合作联合防控机制。当前大气污染呈现越来越严重的区域特性,跨区域污染和交叉污染普遍存在并日益严重,大气污染治理不再是某一个地区的事情,而成为区域性甚至全国性的重大问题。就省级区域而言,政府应建立专门的大气污染防治委员会,统一管辖推进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统一治理计划,特别是针对PM2.5、灰霾,要形成统一的治理计划,明确治理措施,同步实施治理。在煤炭总量控制、机动车废气治理、扬尘控制等领域,实施统一的减排行动。

六是加强宣传,创造大气治理的社会氛围。建立企业环保责任制度,切实执行严重污染事故进行责任人刑罚处罚,对企业负责人形成震慑。同时,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尤其是加强对企业家的宣传教育。政府应该充分发挥宣传教育作用,在全社会广泛宣传绿色出行、合理消费、低碳生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公民的环保意识,自觉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全社会推行生态文明理念和低碳文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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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eficiency of Government Responsibility on the Air Pollution Control

and the Government Cracking Path

WEN Chun-bo,LIU Peng,ZHANG Zhong-xia

(Institute of Geography,Henan Academy of Sciences ,Zhengzhou 450052,China)

污染治理论文范文8

我国经济发展的重点之一就是海洋区域,海洋也是发展我国经济空间的新途径之一。随着人类不断发展海洋经济,海洋环境的污染问题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环境污染及其治理问题已经刻不容缓了,在此背景下,我国提出了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本文将主要探讨生态文明目标下海洋环境污染治理的对策。

关键词:

生态文明;海洋环境;污染治理;对策未来

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海洋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尤其是在不断蓬勃发展的海洋经济,人们不断提高的海洋环境保护意识的大背景下,海洋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更是尤为突出。这也从根本上反映出合理科学的开发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问题是当前海洋经济发展任务的重中之重。因此,本文将结合我国“生态文明、美丽中国”的生态文明目标,具体分析研究如何做实做好海洋环境污染治理的问题。

一、生态文明下海洋环境污染的现状

伴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生态文明也开始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形成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环境和谐统一、具体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生态就是通常意义上的“生态文明”。生态文明是一种尤其注重强调人与自然交汇互通的文明,也是我国社会文明发展以来最高级的一种文明。但是在这种生态文明的环境背景下,我国目前的海洋环境污染问题仍旧形势严峻,它具体体现在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海洋环境污染严重海洋环境污染是指直接或者间接进入到海洋的污染物无法通过海洋环境的自净机制进行彻底自净,从而形成大量污染物被滞留在海洋中,海水质量不断下降,造成海洋生态环境被破坏、海洋环境被污染。举一个最具有代表性的海洋环境污染案例,就是我国山东省青岛市在2008年发生的近海海域浒苔污染。给我国经济造成了重大损失,导致这次污染发生有许多原因,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海洋开发的不合理和海上石油污染[1]。

(二)政府盲目追求经济效益我国自改革开发以来就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理论指导思想,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我国大力发展经济建设,把经济建设摆在社会发展的第一位。在我国海洋经济发展领域中也是以追求经济效益为重中之重,正是由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不重视,生态保护理念宣传不到位,导致了我国海洋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重。

(三)海洋环境治理工作有效性低现阶段在我国海洋环境污染治理中长期占据着主导地位,发挥主导作用的就是政府部门。然而在不断蓬勃发展的海洋经济,人们不断提高的海洋环境保护意识的大背景下,我国政府部门在海洋环境治理工作中仍然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和不足。首当其冲的便是法律基础薄弱。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还是欠缺的,尤其是针对海洋环境污染治理的法律更是少之又少。另外,我国的法律法规在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方面做出了诸多硬性规定,从而导致非政府组织在海洋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上受到许多限制。

二、生态文明目标下海洋环境污染治理的对策

(一)加强对海洋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视生态文明理念为实现海洋环境污染治理问题提供了思想保障,深入贯彻落实坚持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文明理念,会对海洋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成功治理了海洋环境污染,生态文明理念也会随之相应提高。因而,这就要求我们要加大对生态文明理念的宣传,政府或有关部门可以充分利用多媒体来进行宣传。与此同时,各大高校或者街道社区也可以组织关于海洋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知识讲座等活动,将生态文明的理论知识与实际生活相结合,通过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平台向更多的人传播出去,加强人们对海洋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2]。

(二)建立健全海洋环境保护体系首先,要对现有的环境保护法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制定更加严格的、符合我国国情的环境保护法。比如可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关于环境保护法的修正草案等等。其次,国家和政府到对海洋环境污染治理上提供相应的人力和物力支持,加大对环境保护的财政投入并对其加强管理和利用。比如到2024年北京市在防霾治霾工作上的总投资将超过8000亿,这就要求政府加大对环境保护项目的拨款利用,并且提高资金的利用率。与此同时,还要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比如,国家可以把海洋环境污染治理与政府绩效考核相挂钩,在对政府进行绩效考核的过程中时,除了要像以往一样重视经济的发展程度之外,更重要的是要着重注意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的成效。加大对相关人员的纠察力度和问责制度,对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产生重大环境污染问题的相关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要给予一定的党纪处分,并且要就责任追究到底,强化部门领导对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视,明确其有关责任。所谓“人多力量大”,除了政府部门在海洋环境污染治理上要加大出拳力度之外,还可以让社会各界人士也都积极加入进来,同时注重加强环境保护组织的专业化。比如说可以让海洋环保组织实行信息公开化管理,将自身的管理工作全部放到网上来接受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从而提高组织透明度,平时注重加强在海洋环境知识领域的学习,这是做实做好海洋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先决条件。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一起来做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集合全社会的智慧早日解决海洋环境污染的问题[3]。

三、结论

总而言之,海洋环境污染治理是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在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文明理念下,必须尽量加快海洋环境污染治理的步伐。在加强对海洋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视、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坚持走绿色节能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基础上,让生态文明的理念和海洋环境污染治理能够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最终实现海洋经济飞速、蓬勃、可持续发展,建立一个和谐、舒适的海洋生态环境。

[参考文献]

[1]刘炜宝.生态文明目标下海洋环境污染治理对策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14.

[2]曹宇峰,孙霞,于灏,林春梅.浅谈渤海海洋环境污染治理与保护对策[J].海洋开发与管理,2014,01:104-108.

污染治理论文范文9

关键词:农业面源污染;排污权交易;制度创新

中图分类号:F302;D922.68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7)01-0155-06

收稿日期:20151127DOI:10.13968/ki.1009-9107.2017.01.22

基金项目: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014ZD09);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专项基金项目(2452015240)

作者简介:秦敏(1977-),女,陕西省团校讲师,理学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管理。

*通讯作者

一、问题的提出

面源污染又称非点源污染,是指大量小点源形式排放污染物造成的污染现象。而农业面源污染则是农户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过程中所产生的沉积物、农药、废物和致病菌等污染物所带来的对水体、湖泊、河岸、滨岸和大气等生态系统的污染。

相对于点源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的时空范围更广、不确定性更大、过程机理更为复杂,污染更难防控。以“高投入、高产出、高废物”为特征的现代化农业生产模式,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使得中国13亿人口告别饥饿。但是,化肥和农药的过量使用也带来了严重的污染问题。在传递效应的作用下,残留的农药、化肥首先侵蚀着农田土壤,而后污染水体,进而影响农产品的品质,最终传递给人体和家畜。相对于工厂、企业等具有固定污染物排放点的点源污染,由于没有固定的污染物排放点和收集点,导致化肥、农药、泥沙、营养盐和其他污染物无序地通过地表和地下径流深入地下,对水体造成污染。

一般来说,农业面源污染主要有农田化肥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田固体废物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染[1]。以化肥和农药为例,1990年以来,我国农业化肥使用量连年增加,由1990年的2 5903万吨增加到2013年的5 9119万吨,年均增加365%;农药使用量也由2007年的16228万吨增加到2013年的18019万吨,年均增加176%[2]。中国化肥与农药的使用量和生产量均已高居于世界首位。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已成为农村环境治理的核心问题。

“十二五”以来,我国加强了对点源排污的治理力度,从2011年至2013年,全国工业废水中COD(化学需氧量)、氨氮含量同比分别下降589%和568%。与此同时,农业面源污染却开始成为我国水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如何有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是我国下一步水环境治理所面临的重要问题。2013年我国农业水污染COD排放量达1 12576万吨,占总排放量的4787%;农业氨氮排放量7792万吨,占总量的3172%[2]。为逐步减缓与控制农业污染对水体质量的影响,推动农业化肥使用减量增效和农药使用的减量控害,农业部制定了《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十二五”农业与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在重点领域与方向提出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研究”等,凸显了农业非点源污染对环境水体质量影响的危害性和开展农业非点源污染治理研究的紧迫性。

针对这些问题,笔者试图探索出一种市场化的解决农业面源污染方案,为此借鉴了Dales在《污染、财富和价格》一书中首次提出的排污权交易观点[3]。本文在深入分析农业面源污染内涵及其特征的基础上,引入美国正在探索和研究的点源污染排污权交易的相关理论和实践,尝试在我国农业面源和工业点源之间构建一种新型排污权交易制度,期望能进一步地解决我国小农众多,交易成本高的现实环境治理困境。这对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谐生态环境建设有着现实的指导意义,同时也为更好地实现农业非点源污染管理和控制提供有益参考。

二、研究评述

美国一些学者提出要控制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探索实施工业点源和农业面源的排污权交易制度。Griffin和Bromley指出,由于农业面源污染的外部性问题,农场主不会积极关注农业生产中带来的环境问题;执行环境浓度费制度,可对超过环境浓度的地区进行惩罚,对低于环境浓度的地区进行奖励。环境浓度费制度可以不对单个污染主体进行连续性监测,而只需整体把握区域环境浓度[4]。但该制度使得污染者的支付严重依赖于其他污染者的污染行为。Pigou的“庇古税”解决方案,提出了通过政府对排污者征税或者补贴来更有效地配置环境资源[5]。Crocker运用产权理论对空气污染控制进行了研究,认为空气的污染可以通过市场机制得到有效控制[6]。Montgomery,Robin HanburyTenison,Uwe Schubert对排污权交易中成本效益进行了研究[79];Cramton,Barade,Hahn等对初始分配进行了研究,认为初始分配权会对市场的产量与效率产生影响[1012];Burtraw,Tietenberg,Cason等对市场势力进行了研究[1316];Stavins,Gangadharan等研究了交易成本问题,发现交易成本会在交易的初期对整个交易体系产生严重影响,促使成本效率均衡点的偏移[17,18],;Coase在《社会成本问题》中指出,在产权明晰且交易成本为零的条件下,无论初始产权如何配置,都能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19] 。Keeler,Stranlund等则进一步对监管体系不协调情境下问题进行了研究[20,21]。

美国的排污权交易研究和实践走在了世界的前列。从USEPA(美国环保署)的州内气域项目到RECLAIM(区域性清洁空气激励市场)项目,从国家范围内“铅淘汰计划”到“酸雨计划”,排污权交易的研究多为点源污染的控制,且集中于大气污染防治。直至1996年,EPA公布,可以在多个点源、非点源或点源与非点源之间交易。但早期面源污染交易也很少,且也因交易费用较高始终不能得到有效地化解,成为面源污染难以取得突破的瓶颈。

中国的面源污染排污权交易实行正当其时,非常必要。我国当前关于农业面源污染的法律防治研究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但市场化效果均不显著。一是通过政府行政命令为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提供管理基础。例如,制定相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法律和法规,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行为进行规范和治理。二是主张税收和补贴等激励手段,改变农户和农业生产企业的预期收益,以此改变农业生产中化肥和农药的投入行为,从而控制农业面源污染范围和浓度。应当进一步指出的是,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本身是以市场为基础的经济运作方式,可以使参与主体提高治理污染的积极性,从政府的强制行为转变为市场各主体的主动自觉行为。也使得全社会更清晰地认识到面源污染的危害,正视这种隐含的现实环境问题和危及人民生存安全的问题。

有机农业势必会推动农业面源排污权交易的实现。中国社会经过现代农业的改造之后,有机农业反而成为稀缺品。在当前加强食品安全的新形势下,发展有机农业的呼声越来越高,同时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农业测试技术的进步,以及国内蓬勃发展的农业合作社,有可能在国内建立一种新型的面源污染防控体制,实现农业合作组织的减排激励,从而将其减排所造成的损失进行市场化转移,促成其农产品实现“优质优价”的新制度。同时如果能使集体化或农户个体的土地减排工程融入点源企业的减排工程体系,则工业点源污染企业过剩的减排能力会得以发挥,这不仅有利于社会的整体环境治理,同时也可以借此搭建农业面源和工业点源之间的市场化交易平台,激励农户不断推进和发展有机农业和无公害农业。农户和农业生产组织可以将自己多余的排污交易权进行“高价”转让。而这样的转嫁是市场化监督体系必须完善才能实现的,这就需要一系列相关的监管制度出台。从我国排污权交易理论与实践的研究中可以看出,目前排污权交易主要针对点源之间的交易,而农业面源污染排污权交易不同于点源污染交易,有其自身的特点,传统点源之间的排污权交易不再适用于面源与点源之间的交易。农业面源引入排污权交易,根本原因在于存在着可发掘和可利用的减排空间。目前我国尚没有农业面源污染的交易先例,而关于此方面的理论研究也少之又少。因此,如何创建科学合理的点源与面源污染间排污权交易体制是亟须研究的问题。

三、难点分析

工业点源间排污权交易作为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已被实践所证明。然而,农业面源污染的排污权交易为何鲜有进展呢?除了监管难度大以外,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四项难点:

1.农业面源污染量大、主体多,单个污染主体排放量较小。具有交易需求的企业若分别与每个主体进行交易,制定出不同的交易方案,则企业会背负巨大的交易成本。如果这一成本超过了其自身削减成本或点源间交易成本,那么点源与面源污染之间的交易将无法进行,农户与企业双方都会失去交易的动力。

2.农业面源污染受自然因素影响大。不同地区地理地貌特征不同,不同作物所使用的农药和化肥量也不同,且农作物生产受气候影响较大,降雨量的不同使得地表径流产生的污染程度不同,不同地区同种作物以及相同地区不同作物种植方式、管理方式也存在差异,这也导致了农业面源污染排放量的不确定性。区域降水的随机性与其他不确定性因素导致农业面源污染的发生受自然因素的影响较大,随机性也较大,因此,传统点源间排污权交易方式难以完全照搬。

3.农业面源污染削减效果难以量化。工业点源之间排污权交易可以通过在线监测系统量化双方排污量,但农业面源污染的监测工作量、信息量巨大,而且由于农户之间存在交叉排污情况,很难计算出单个主体具体排污量,单个主体间削减排污量也无法准确计算,这也对点源间排污权交易方式提出挑战。

4.农业面源污染风险性大。农业生产和生活带来的各种污染物通过地表循环、地下循环和自然蒸发进入水体,造成江河湖泊中氮、磷等营养元素富集和污染物的扩散,这对生态环境系统的平衡造成了破坏,也对农产品安全、动植物健康以及人类健康带来了极大风险。

四、排污权交易制度设计

传统点对点排污权交易目的都是为了合理配置环境资源,使社会成本最小化,但基于农业面源污染自身的特点,新制度的设计应有别于传统点源排污权交易制度。

(一)建立区域农户合作组织,促进标准化建设

面对无组织化的中国小农,最佳的方案是希望对其生产用化肥农药等用量根据各地已经做出的测土施肥和施法方案做一个精确的统计,针对不同农作物给定一个适度的标准用量,如果农户少使用化肥和农药就可以获得相应更高的政府补助,但是这样做难度较大。基于农业面源污染的特点,需要建立多个主体一体化的机构――区域农户合作经济组织,将多个农户主体统一起来,代表区域内一定数量或所有农户与企业之间进行交易。组织内各农户主体需将所用化肥、农药等数量如实上报组织,由于区域内农户具有利益主体的相关性,因此各主体间自发具有相互监督的本能。单个主体由于成本问题无法采取的治理措施可以通过整合来完成,同样有利于监管体系的建设。

(二)鼓励和引导点源排污治理企业进入

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1)将分散的污染源整合起来,形成一定规模的污染排放源,将面源污染转化为点源污染;(2)增强了农户与企业之间的议价能力,避免了单个主体由于信息不对称性所造成的弱势状态。点源之间交易是企业分别与其他企业制定相关排污权交易合同,而将一定区域内农户整合的方式可以避免企业分别与单个主体制定不同排污权交易合同所带来的高成本,使排污权交易真正有利于实现社会环境资源最优化,点源排污治理企业的进入更有利于污染治理。

(三)排污权的初始分配比例要有助于推进面源污染治理

排污权的初始分配是排污权交易的起点,如何制定科学合理地分配比例,关系到排污权交易的公平性问题。

针对是否对农户进行排污权的初始分配,关键还要看参与工业治污企业帮助一定区域内农户治理污染的效果。工业点源与农业面源排污权交易的基础是: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边际成本要低于工业点源污染。由于给定的交易比率远高于1,工业治理污染企业帮助农户治理污染量越多,则剩余的净减排量也越大,工业治理污染企业可以将多余的减排量拿去市场交易平台进行转让。当其中可以分给农户合作组织的排污量大于该组织当期生产所产生的污染排放量时,便可将其作为排污权初始配额转让和收益分配给农户合作组织。对于具体数值,应综合考虑不同企业与农户利益与激励效果、政府监督成本以及不确定性风险等因素,此方面问题需要在试点工作中进一步研究探索。

交易比率的分配是一个值得探索和研究的新课题。以美国经验为例,位于美国科罗拉多的迪伦湖(Lake Dillon)进行了美国史上首例点源―非点源污水交易项目,非点源污水处理相同数量的磷比点源污水处理厂节省51%成本。当地Frisco地区建造的地下过滤管道引导地表径流重新流入地下,由于治理得当,环保署将交易比率设置为2∶1[22],即2个面源减排量可用来抵消1个点源减排量;美国北卡罗来纳州TarPamlico河流氮磷减排中,如果只实行点源减排,花费近1亿美元,而在减排过程中纳入非点源之后总成本减至1 100万美元,交易比率为3∶1[23]。而对于交易比例的下限,则决定于剩余的净减排量与交易成本的比值。为进一步阐释交易方案设计,在此可以先假设一个交易比例。由于目前我国尚没有农业面源污染排污权交易的情况,基于1∶1为最低交易基础,为充分调动企业与农户的积极性,最初交易比率可以制定的低一些,如15∶1,即15个面源减排量用来抵消1个点源减排量。参照美国经验数据,此时企业治理15个单位面源污染的成本会小于其治理一个单位点源污染的成本,因而能够激励更多企业参与到交易当中来。对于剩余的05个单位减排量可分为三部分处理,其中一部分作为参与交易的激励因素给予农户合作组织自行出售,另一部分作为风险因子来考虑,最后一部分上交政府。上交政府的部分可用于奖励交易中治理效果明显的企业或出售获得环境治理的专项资金。

(四)政府引导,积极推进

相关的研究表明,凡是涉及农业面源与工业点源污染间的交易问题都存在农民不愿参加的问题,Breetz,FisherVanden等人的社会嵌入理论(social embeddedness theory),认为一个可信的第三方也许有助于解决农民的信任问题,促使它们主动参与交易[24]。政府可在交易中充当第三方的角色。企业帮助一定区域内农户实行减排,而减排量经核实后通过企业与农户合作组织谈判,签订排污权交易合同,合同签订后经政府批准后生效。而对于农户合作组织中信息获得不完全问题可由第三方(政府)参与解决。交易中关键问题在于交易比例如何确定。首先,该交易比例必须小于单位点源污染治理成本与单位面源污染治理成本的比值,此时作为点源污染的工业企业才会有产生参与交易的动力。

(五)排污权交易市场及监管体系

有序的排污权交易市场是交易得以实施的关键。构建透明化的实时互动网络交易平台,政府应积极提供企业以及区域内农户相关信息,为点源―面源污染排污权交易牵针引线。平台中要涉及所有与点源―面源污染排污权交易的信息,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而致使资源配置低效出现的可能。

排污权交易的监管关系到交易是否能够顺利进行,而有法可依是监管体系得以有效进行的前提。不同流域、不同地区可根据各地特点制定出《工业点源―农业面源污染排污权交易管理办法(暂行)》,然后根据交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逐步完善。传统的点源之间的排污权交易是以政府或者环保机构依法进行监督,其中不乏有些地方出现“权力寻租”现象。点源与面源污染交易中,作为面源污染的农户一方本身就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一旦发生“寻租”行为,将会严重阻碍交易的有序进行,环境资源的有效配置也会严重受损。鉴于此,应建立农户、政府和企业之间相互监督的监管机制。惩治措施要严格,使排污权交易中三方都能按照规定合理行使权力与义务。

五、结语

当前,农业面源污染已成为我国水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传统的工业点源之间的排污权交易难以进一步提升环境的质量,面对农业非点源污染的治理,迫切需要一种新型的制度安排。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与工业点源污染防治之间巨大的边际成本差异为点源与面源污染间的排污权交易提供了可能。

对此,笔者借鉴国外最新研究进展,在深入分析农业面源污染特征与交易难点的基础上,提出通过建立区域农户合作组织,解决单个主体交易成本高、难监测等问题,进一步提出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农业面源―工业点源之间一种新型交易机制,大力提倡发展有机农业,杜绝滥用化肥农药,引导工业点源治理企业参与面源污染,合理分配初始化交易比例,最终形成政府适当引导下的市场化运作的面源污染交易制度,以期为农业非点源污染管理和控制提供参考。虽然本文提出了新型排污权交易的基本模式,但具体实施还需要一系列规章制度作为基础,不同污染物的特征和不同区域的现实情况,要求政府要依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保障。此外,关于农业面源污染排污权初始分配、点源―面源交易比率、交易中法律体系和监管体系的构建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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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治理论文范文10

关键词:合作博弈;治污联盟;成本分摊;核心解

中图分类号:F253.9 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 Some polluting enterprises not meeting the statutory environmental standards have become a great problem of government management because of limited ability or high pollution-control cost. Polluting enterprises in an area(such as industrial park)can develop a pollution-control alliance to allocate the cost of pollution-control equipment if common demand and possibility of cooperation are existed. First of all, game model of cost allocation on polluting enterprises purchasing pollution-control equipment is constructed through analyzing equipment-selection problem using cooperative game theory. Total cost including purchasing pollution-control equipment expense, operating cost and pollutant charge is studied as well. Moreover, character of cost allocation game model is discussed, covering relationship of core and optimal solution in dual relaxation of linear programming and also function relationship of pollutant charge and pollution-control equipment. At the same time, property of submodular game can be used to calculate core and Shapley value after the game model above proved to be submodular game. Then, relationship between satisfaction survey and stability is given to verify the conclusions, numerical example as well. In the end, equipment-section game with additional pollution-control request demonstrates the influence on demand of pollution-control equipment due to adding numbers in a alliance.

Key words: cooperative game; pollution-control alliance; cost allocation; core

0 引 言

21世纪以来,我国已经进入企业建立与发展的高峰期。其中一部分企业因自身性质的原因,其生产或运作过程中对外界环境产生一定的破坏作用。这类污染型企业产生的污染物危害群众健康,破坏自然资源和生态平衡。与此同时,污染型企业主要涉及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关系国计民生,对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该部分污染型企业的环境问题逐步凸现出来,污染型企业与环境的关系是否和谐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政府部门针对污染型企业环保问题的管理机制设计与治理与企业的内外部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不同的社会条件及其企业自身条件下具有不同的管理模式。目前,政府部门对污染型企业环保问题的管理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1]。第一,对于尚未建设以及处于筹建中的污染型企业,对其立项制定了科学严格的标准,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厂房及设备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等。第二,对于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尤其是具有较长运作时间的污染型企业,及时合理全面地对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针对存在环境问题及环保隐患的污染型企业,规定企业自身进行环保设备与治污技术的改造与提升,鼓励企业进行相关环保设备技术的研发,禁止企业非法排污。其中,政府部门针对第一种污染型企业制定的立项标准均建立在较为完善的科学化与合理化基础之上,因此政府部门对第一种污染型企业的管理相当于在企业建设初期对其污染问题进行全面严格的管控,具有较强的管理效力,能够及时规避负面效应。然而,第二种污染型企业因已投入生产运作,部分企业会考虑治污成本或因企业自身能力有限,无法达到政府部门规定的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标准。因此,政府部门对于第二种污染型企业的管理逐渐成为对污染型企业管理的重点与难点。

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污染型企业多以某一具体行业或相关行业以一种较为集中形式的工业园区,其所产生的污染物种类相近,因而污染物在治理方式与处理方法上具有相同之处。因此,对于第二种污染型企业存在共同治理污染物的可能,即多个污染型企业形成治污联盟,共同建设、购买或使用环保设备与治污技术,并将环保治污设备的成本进行分摊,从而避免单一污染型企业单独治污成本过高或自身治污能力有限的弊端[2],达到合理利用治污资源、减少治污成本、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最大化的目标,确保污染型企业与社会、环境可持续协调发展。

张启平[3](2014)对决策单元中的固定成本分摊问题进行研究,通过DEA纳什均衡讨价还价博弈理论建立了包括有效性和受益性的固定成本分摊模型。林健[4](2014)讨论了基于模糊数偏好均值的求解Shapley值,解决了联盟中存在不同偏好信息的问题。杨翠兰[5](2012)通过采用“并―串”联式结构,为合作博弈成本分摊问题提供了思路。艾兴政[6](2010)通过构建链与链价格竞争模型,确定了纵向联盟的形成机制及收益分摊的选择范围,并重点研究了竞争、价格风险对收益分摊的影响。鲍新中[7](2009)建立了第三方集成供应的成本分摊模型,同时针对难以对夏普利值进行赋值的问题,引入集成供应的批量模型。Lin[8](2011)将分摊固定成本作为决策单元,对新投入要素进行有效性评价,通过DMU有效性不变性和帕累托最小性进行成本分摊,并对其应用的局限性给出了思路。Agarwal[9](2010)运用逆向规划确定了联盟参与人之间的转移支付分配方式,并求取了具有较好稳定性的核心解。Drechsel[10](2010)提出合作博弈的“列生成法”,提出了求逆向优化解的算法。Delberis[11](2009)研究了总线系统的成本分摊问题,并指出总线系统在成本分摊中起到的重要作用。

本文运用合作博弈理论,通过分析环保设备技术选择问题,构建污染型企业购买使用环保治污设备技术的成本分摊合作博弈模型,并把购买使用治污设备技术的成本、设备技术运营费用与处理未被治理污染物的排污费作为总费用一同研究。通过分析成本分摊博弈的特性,求解核心解、夏普利值等,指出了满意度检验与联盟稳定性的关系。最后,对有附加治污需求的设备技术选择博弈进行了进一步的分析与讨论。

1 博弈问题的提出

在某一区域中(如工业园区),存在一定数量的污染型企业。在这些企业中,一部分污染型企业,在环保设备与治污技术的改造与提升上如有一致的需求和合作的可能,可以形成治污联盟,从而进行环保治污设备的成本分摊。

具体来说,对于能够形成治污联盟的所有污染型企业,首先每个企业均会因生产运作产生一定的污染物,并由此产生向外界排放在政府部门规定范围内的污染物所造成的排污费。其次,在该治污联盟中,形成了一定数量、不同类型的环保设备和治污技术,每个污染型企业可以选择具有不同使用费用、运营费用和治污效率的设备技术。值得说明的是,任何环保设备与治污技术都不能完全治理污染物,未被治理的污染物的排放需要缴纳一定的排污费。即治污水平越高的设备技术,其使用与运营的费用越高,但企业负担的排污费越少。所以,对于污染型企业来说,需要充分考虑包括购买使用与运营治污设备技术的成本与处理未被治理的污染物的排污费成本的总费用。因此,考虑对应于选择的环保治污设备技术,总的费用能够公平地或稳定地在所有污染型企业之间进行合理分摊,可以有效促使不同的污染型企业产生形成治污联盟的动机。这种多个污染型企业联合购买使用环保治污设备技术处理污染物,属于极小化环境治理的环保设备选择问题,成本分摊的目标即设计解决该问题的标准和方法。

1.1 符号定义

2 成本分摊博弈的特性

定理1 环保治污设备技术成本分摊博弈的核心求解等价于设备技术选择问题的线性规划松弛的对偶问题。当且仅当该选择问题的线性规划松弛没有整数间距时,原成本分摊博弈问题的核心非空。

因该环保治污设备技术成本分摊博弈特征函数c具有次加性,得式(5)的最优解是成本分摊博弈N,c的核心。又因对偶问题的约束强于式(5)的约束,则对偶问题的最优解亦为成本分摊博弈N,c的核心。由于cS为设备技术选择问题的最优解,当该选择问题的线性规划松弛没有整数间距时,原成本分摊博弈问题的核心非空。证毕。

3 环保治污设备技术成本分摊博弈解的讨论

关于合作博弈的解有多种形式,如稳定集、夏普利值、内核与核仁等。其中,核心是合作博弈众多解的形式中最为重要的概念。作为一种公平稳定的分配方案,该方案优于任何参与人的子集从全联盟中撤出构成新联盟的分配,即核心确保联盟无从全联盟中独自撤离的动机,保证了联盟的稳定。因此,核心表明核配置同时符合集体理性与个体理性[12]。

定义污染型企业购买使用环保治污设备技术成本z分摊合作博弈问题的核心如下:

合作博弈的核心分为空和非空两种情况。当核心为空时,核仁存在,且是唯一值。当核心为非空时,该合作博弈为平衡博弈,核仁位于核心里,而夏普利值虽不一定在核心里,却是一个唯一值。下面主要分析博弈问题核心解是否非空及其核心解的求取,以及讨论满意度检验与治污联盟稳定性的关系。

3.1 核心解非空

对于合作博弈来说,核心解的求取与博弈中参与人的总数N有关,即该求解过程需要同时考虑1个等式和2n-1个不等式。因此,当N的数目不确定或当N较大时,合作博弈核心解的获取过程也会变得较为复杂。

污染治理论文范文11

一、闽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决策的分析框架

(一)莫尔的经典“三圈”理论。“三圈”理论是由哈佛大学马克・莫尔教授在《创造公共价值:政府战略管理》(1995年)一书中最早提出的。该理论是关于领导者战略管理的一种分析工具,它以“价值”、“能力”和“支持”三个要素及其相互关系为框架,开展对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进行相机分析。主要观点是:政府制定任何公共政策或实施战略计划时,必须坚持价值(V)、能力(C)与支持(S)三个因素相互统一的原则。

不同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可能包含着价值、能力和支持等“三圈”的不同组合。政策方案或计划项目只能是“愿景”,没有实施能力和公众支持,那只能梦想(梦想区V),有价值又有能力就可成为实现梦想之区(梦想实现区V+C);缺乏公共价值只是代表少数人的利益,属于别人的梦想(别人的梦想区S),甚至可能给公共利益带来严重损害(噩梦区C+S);具备价值、能力和支持三个条件,那就可以放心去做(耐克区V+C+S),然而这只是一个理想状态,更多的公共决策是具有公共价值,但目前尚无能力或尚未得相关者支持,这就要求政府官员提升自身的领导力,开展工作创新,“将新的尚不欢迎的现实,呈现给个人、组织或整个社会,让他们认可,并成功地适应新的现实的过程”。[1]

(二)“三圈”理论适用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决策分析。与城市生活垃圾污染、工业点源污染相比,农业面源污染具有“点多、面广、源杂、分散隐蔽、不易监测、难以量化”等特点。欧美发达国家经过上百年的努力,工业点源污染才得到有效控制,目前农业面源污染已成为绝对主要污染物。1990年美国面源污染占污染总量的2/3,其中农业面源污染的贡献率为68%~83%,氮、磷营养元素是农业面源污染主要的污染物质。丹麦270条河流中94%的氮负荷、52%的磷负荷是来自于农业面源污染。[2]发达国家既有较强的政府执行能力,又有广泛的公众支持力度,它们通过采取立法、发展替代技术、实施补贴等政策措施以及生物工程技术手段,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机制,取得明显的治理效果,以美国为例,1990-2006年期间农业面源污染面积就减少了65%。[3]当然,由于受到各国(地区)政治经济体制、经济发展水平、农业产业结构以及自然地理条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不同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决策面临着不同的价值、能力和支持等三圈的不同组合。近年来我国长江、珠江等大江大河流域以及福建省闽江、九龙江等区域性流域的农业面源污染日益突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虽然具有明显的公共价值,但它明显受制于地方政府有限的资源能力以及粮食安全、农民增收等现阶段更重要的民生需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面临着制度、技术等多个相互矛盾的制约因素。因此,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既是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根本要求,又是区域环境管理中需要政府着力破解的重要课题。

二、闽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决策的“三圈”组合

(一)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具有明显的公共价值。上世纪90年代以来,福建省农业产业结构逐步由过去“以粮为纲”的单一结构向农林牧副渔并举的多元结构转变,具体表现为种植业比重下降和养殖业比重上升、粮食比重下降和经济作物比重上升。1990年至2010年福建省“肉猪年出栏数”由766.46万头上升到1963.31万头,粮食种植面积由2745.92千公顷下降到1232.30千公顷,经济作物由同期的665.35千公顷上升到1038.59千公顷。[4]同期单位耕地面积化肥、农药和薄膜施用量以及畜禽污染物排放均大幅度增加。闽江上游的三明和南平两地市是福建省现代农业比较发达的地区,规模化、集约化的种植业和养殖业提高了农产品附加值和农民收入水平,同时加剧闽江流域面源污染程度。因此,农业产业结构升级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突出地表现为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问题。闽江畜禽养殖污染负荷约占全流域的60%,畜禽养殖废水的COD和氨氮排放量分别约为流域工业废水排放量的5.7倍和7.5倍;闽江下游福州市郊16种蔬菜的硝酸盐含量超标严重,已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规定上限的2.76倍。[5]农业面源污染所产生的化肥、农药、重金属残留物等有害物质一旦进入水体,会直接殃及水生生物,某些有毒物质还可能通过食物链的密集作用使处于食物链高位的人或畜中毒。可见农业面源污染不仅会加重流域水体的营养化,加快土壤退化,危及流域生态安全,而且影响着特色优势农产品外贸出口的竞争力,影响着消费市场的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已刻不容缓,既是生态省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保护人民群众健康的大事。

(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执行能力有限。我国现行环境政策主要是针对工业点源治理而设计的,各级政府主要采用“命令―控制”性的行政手段、排污收费等约束性的经济手段和强制性的法律手段,向企业提出具体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或者命令其采用以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为目的的生产技术标准,从而达到直接或间接限制污染物排放,改善流域生态环境的目的。但是,这种“命令一强制”性的环境治理范式,往往针对的是那些具体的、可以用指标量化的环境问题以及点源污染,但对点多面广的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并不明显。当前地方政府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主要采取物理和生物防治等工程技术手段,相对忽视农民参与式激励性政策体系的构建,尤其是在现行的碎片化行政体制下,地方政府不仅要鼓励农民参与面源污染防治,而且要处理部门间利益矛盾。农业污染防治工作涉及到环保、农业、畜牧、林业、国土、水利等多个部门,各部门职能交叉重叠、存在空白,缺乏统筹协调,难以监管到位;各个部门之间谁也无权命令或指挥、协调别的机构,部门间责任权利边界模糊导致经常出现沟通不畅、协作不力、相互推诿与扯皮的现象。县、乡(镇)、行政村基层环保能力十分薄弱,绝大部分乡(镇)和行政村没有专门的环保机构和队伍,农业污染“无人管、无力管”的现象普遍。

(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中的农户支持度低。从农业微观经营角度看,农户经营行为短期化是导致农业面源污染的直接根源。农民是理性的,“全世界的农民在处理成本、报酬和风险时是进行计算的经济人。在他们小的、个人的、分配资源的领域中,他们是微调企业家,调谐做得如此微妙以致许多专家未能看出他们如何有效率。”[6]农产品市场是一个完全竞争市场,个体农户在农产品销售中难于把握市场价格,只能采取以大量施放化肥农药和增加种植养殖面积及数量为主要手段,以追求产值最大化为直接目标;并在利用公共环境资源创造自身财富的同时,尽量地将生态环境治理成本外部化。随着福建省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演进,大量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到城市,“386199”部队成为闽江上游南平、三明等地区农业生产经营的主力军。由于大多数农民文化素质和环保意识较低,没有掌握好正确的、环境友好型田间管理技术,在缺乏农业技术辅导的情况下,主要根据往年经验过度施放化肥农药,个体农民大量利用化肥和农药,既可以获得较高的产品和经营收益,又可以从繁重的劳动中解脱出来,减少劳作的艰辛。“高度依赖化肥农药”不仅是农民的理性选择,而且已成为他们的一种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7]

三、闽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决策导向

(一)提升全社会对环境治理的价值认同和支持。早在2000多年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就说过:“凡是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物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物”。农业面源污染加剧的思想根源是政府和农民的环境观念淡薄,政府部门没有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工作重点,存在着“重经济轻环保”、“重城市轻农村”、“先污染后治理”、“放任自然消减”的思想;农民环保意识普遍较差,责任感不强,粗放经营和随意排污等生产生活方式短时期内难以改变。党的十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强调要“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并把生态环境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范畴。提高政府的执行能力,增加农民自主参与的力度,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提升全社会对环境治理的价值认同和支持。从政府的角度看,需要由经济增长型政府逐步转变为公共服务型政府,由以GDP为中心的政绩观以及官员考核体系转变为注重绿色GDP、公共服务和民生改善的综合指标评价体系,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战略目标,充分认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在区域节能减排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提到政府环境治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从农民的角度,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对面源污染危害的认识,引导农户树立现代农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理念,探索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农业的发展路子。同时扩大公民对农村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大家共同减少污染,关爱家园。

(二)提升政府面源污染防治的能力。

1.加快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立法。当前我国缺乏从源头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的限定性生产技术标准,缺少针对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的环境经济政策;原则性规定多,配套性细则规定少,可操作性不强,责任追究机制不完善。以流域为单元进行立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是发达国家的普遍经验。基于福建水系的相对独立性,建议制定《福建省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加快建立健全农业生态环境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农业环保执法监督监察机制,并尽快制定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实施方案。

2.完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组织体系。增加县级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的编制,确保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在条件允许的乡镇先试点设立环保机构,争取用3年的时间,所有乡镇全部设立环保站,从根本上扭转农村环保“缺胳膊少腿”的状况。在农村“六大员”基础上设立环保员,加强农村环保宣传、环境监督等执行力。

3.设立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在目前环境治理的组织资源能力有限的条件下,遴选若干个条件较好的区域,设立省、市和县不同层次的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是一种现实可行的选择。围绕农田化肥农药减施、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和规模化养殖污染物资源化利用等领域推广综合防治技术。实行奖励和补助相结合的投入方式,加大“以奖代补”、“以奖促治”政策支持力度,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运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多种方式,发动个体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自愿筹资筹劳,参与面源污染防治。探索建立村民环境自治机制,通过村规民约等方式起到相互监督、相互约束的作用。

(三)建立农户参与式治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利益相关者激励相容机制是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关键环节。中央政府的规制缺失、地方政府的GDP偏好、个体农户的驱利性和第三部门发育的滞后性,使得流域面源污染成为个体理性选择所造成的“集体行动的困境”。流域面源污染有效治理将取决于能否通过创新性的思维方式加强利益相关者互惠基础上的互动,建立相互间激励相容机制,摆脱集体行动的困境,实现多元主体信任合作机制。这就要求政府不仅仅要采取强制手段,包括严禁销售高毒高残留农药、对被列入“双禁”的“两高”农药全面清出市场,在农业生产上禁止使用等,同时更要建立以经济激励导向的鼓励性政策,引导农户由被动参与转变为主动参与、由政府单边治理向政府企业和农户多元治理主体共同治理转变、由以强制为主的政策导向转变为激励为主政策导向,由以末端治理为主转变为农业生产全过程治理,建立起政府引导、农户自主参与的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机制。政府环境政策的效果和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目标的顺利实现,取决于农户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政策的接受意愿。以无偿技术援助、有机肥价格补贴和尾水标准等三项政策为例,农户对无偿技术援助政策的接受意愿最大,尾水标准政策的接受意愿最低。因此,以提高化肥利用率为特征的无偿技术援助政策,既能从源头减少化肥施用量的政策目标,又能降低农业经营成本,有效地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双赢的结局,是未来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政策设计的首要选择。[8]政府提供无偿技术援助等以激励为导向的政策措施,使得农户在最大化个人利益的驱动下,愿意采取有利于环境政策目标实现的经济行为,最终使农户在达到个人目标的同时也实现了环境政策的目标。

参考文献

[1]曹俊德“三”理论的核心思想及决策方法论意义[J].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0(1).

[2] [3]卞辑部.美国如何治理农业面源污染[J]. 北京:北京农业2009(1):50.

[4] 根据1990-2011年福建省统计年鉴整理所得。

[5] 邱孝煊,黄东风,蔡顺香.福州蔬菜污染及污染源调查和治理研究[J] .福建农业学报2009,15 (1): 15-21.

[6] W・舒尔茨.穷人经济学[A].王宏昌.诺贝尔经济学奖金获得者讲演集(1959~1981年)[C].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 1986.

[7] 饶静、纪晓婷.微观视角下我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困境分析[M].北京:农业技术经济2011.12.11~16.

污染治理论文范文12

【关键词】环境污染防治法 环境污染 环境

一、我国环境污染防治立法现状

我国现代意义环境法的产生, 一般以20世纪70年代为起点, 以环境污染防治法的诞生为标志。环境污染防治法是指国家为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对产生或可能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活动所实施的管理,以达到保护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进而达到人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目的而制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1]。环境污染。。环境污染防治法是传统环境法的基本内容, 是我国环境法律体系的核心部门。污染防治法的立法体系不仅包括大量的专门性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还包括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和经济法等其他法律部门对环境污染问题的规范。其中, 各专门的污染防治法是我国目前环境污染防治法的主要部门。已颁布的污染防治单行法中, 最重要的是防治环境四大公害的污染防治法律。它们分别是:1987年制定,1995年、2000年两次修正的《大气污染防治法》;1984年制定, 1996年、2008年两次修正的《水污染防治法》;1995年颁布, 2004年底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1996年颁布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目前我国污染防治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但令人遗憾的是, 几乎所有的污染防治法都停留在以单个环境因子为调整客体的单项法状态。

二、我国现行环境污染防治法律的缺陷分析

(一)环境污染防治缺乏综合性

首先表现在污染防治法律体系结构上的缺陷, 没有一部综合性的污染防治法典。我国虽已制定六部防治环境污染的专项法律和众多的法规、规章、标准, 但立法只是针对单项污染控制进行的,缺乏对污染源的全面控制和人类环境的整体保护。实践中导致环境单行法之间相互重叠、交叉和矛盾, 而个别领域却出现法律空白, 给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有法难依和无法可依的尴尬被动局面。

(二)可操作性差

由于我国现有的许多环境污染防治法立法过粗,导致执法过程中有法难依。如对拒报或者谎报环境噪声排放申报事项的,《噪声法》虽规定可警告或处以罚款,但未规定处罚金额标准,给执法带来困难。即使已有的法律,也相对过于原则, 缺乏可操作性。而现行的个别环境污染防治的专项法律却只要求超标排污者缴纳排污费即可,这直接违反了《标准化法》的规定,造成法律体系内部的不协调。

(三)法律调控机制中的公众参与不足

依靠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是环境法发展的新阶段, 也是我国环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但是由于法律没有赋予公众明确的环境权和具体环境救济方法, 公众实际上被排斥在环境保护的大门之外。公民作为环境污染的直接受害者, 却不能对环境监督管理机关做出的行政决定进行监督和救济,显然是不合理的。在没有明确公民环境权利的前提下, 高唱公民对环境的义务, 既不符合权利与义务对等的法律原则, 也调动不起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三、完善我国环境污染防治法的构想

1.制定环境污染防治法典

我国今后环境污染防治立法的方向应该是重视和体现全过程污染控制, 首先制定尚缺漏的环境污染防治法, 以完善现有的制度规范。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可以整合各单项法为“环境污染防治法典”。即对所有现有的环境污染防治单项法所进行的法律整合, 使这些同门类的单项法法群走向法典化, 从而形成“环境污染防治法典”。未来的综合性污染防治法典应反映整体环境观, 并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作为法典的立法统帅思想。

2.重视地方环境污染防治立法

地方环境立法是国家法律、法规的延伸和补充,是各地贯彻国家环境法律法规, 因地制宜地管理本地环保事务的保证措施。我国地域辽阔,不同地区环境问题各有侧重点,且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也差异较大,因而结合地方实际情况, 进行地方环境污染防治立法, 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3.引进市场经济原理,发挥经济手段作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强调“经济靠市场、环保靠政府”。这种行政主导的体制具有较高效率的优势。但它也具有局限性。面临严峻的环境污染问题,在环境保护中必须充分重视经济手段的调节作用。毕业论文,环境污染。

第一,改革环境税费,建立合理的绿色税收制度。目前我国环境税费制度主要依靠两种手段来实现,一是征收排污费;二是污染税费、资源税费或生态补偿税费,其中包括资源收费、生态补偿费、生态恢复保证金、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税,等等,另外,有关环境关税也出台了一些调整制度。

第二,改革贷款制度,未通过环评审批不得给予贷款支持。鉴于一些地区建设项目和企业的环境违法比较突出的现象,因污染企业关、停带来的信贷风险加大,已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安全,同时也给我国环境带来严重的负担,造成环境形势十分严峻。因此,应当通过立法的形式对贷款制度进行改革,明确规定对未通过环评审批或者环保设施验收的项目,不得给予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对限制和淘汰类新建项目,不得提供信贷支持,并采取措施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毕业论文,环境污染。。规定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督管理,并加强与当地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和金融机构的联系,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给他们,实现信息共享。

参考文献:

[1]汪劲.中国环境法原理[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127.

[2]谢校初,龚文启.完善中国环境法体系之我见[J].吉首大学学报,2001.(9).

[3]邓波.略论我国污染防治法的缺陷及完善[J].长白学刊,2004.(4).

[4]杜群.可持续发展与中国环境法创新―环境法律体系的重塑[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1.(5).

[5]张善信.中国环境保护法理若干问题[J].中国软科学,19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