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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理论论文

时间:2022-10-14 01:35:19

军事理论论文

军事理论论文范文1

一、“战时”的界定

研究战时军事法,首先遇到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界定“战时”?所谓战时,人们习惯上称之为战争环境存在的状态,而把无战争存在的状态称之为平时。但是,法律上对战时的理解,有规范的法律含义。世界各国立法中“战时”一词的含义很广,理解也很不一样,大体说来,有广义、狭义之分。

有的国家将“战时”理解为最广义的“战时”,即只要有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的事情发生,都可称之为“战时”。在这些国家中,战时分为“战时”和“视为战时”两种,前者包括内战、对外抵抗入侵之战的战争状态,后者则把处于普通刑事犯罪行为威胁的区域都称之为“战时状态区域”,如实行、军事管制等区域。这样的国家以中国、意大利和前苏联等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51条规定“本章所称战时,是指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者遭受敌人突然袭击时,部队执行作战任务或者处置突发事件时,以战时论。”这里的战时是从广义上理解,包括战争和、处置突发事件等紧急状态。我国台湾的《军事审判法》第7条规定:“本法所称战时者,谓抵抗侵略对外作战期间,镇压叛乱而宣告之期间视同战时”⑴。在这里的战时同样是广义的理解。意大利的《意大利军事刑法典》由两大部分组成,即《平时军事刑法典》和《战时军事刑法典》。这两部适用于不同时期的法典是在同一天颁布的,并且于同一天生效。《战时军事刑法典》中对战时的规定是:“宣战之后和战争结束之前的战争时期”以及“在非常情况下,为了维护公共秩序而进行的军事活动”⑵。它的含义是比较广的。前苏联1990年3月14日通过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设立苏联总统职位和修改补充苏联宪法(根本法)的法律》,规定了战时紧急处置制度。该宪法修改补充规定,苏联总统“宣布总动员或者部分动员;在苏联遭受武装侵犯时,宣布战时状态并把这个问题立即提交苏联最高苏维埃审议;为了保卫苏联及其公民的安全,宣布在个别地区实行。实行的程序和的制度由法律规定。”“为了确保苏联公民的安全,提出关于在个别地区宣布战时状态的警告,而在必要的情况下,根据有关加盟共和国最高苏维埃主席团或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请求或同意,宣布实行战时状态并立即将所作出的决定提交苏联最高苏维埃批准。”并在上述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在尊重加盟共和国和领土完整的情况下实行总统临时管制”⑶。

有的国家只从狭义的角度来理解战时,在这些国家,战时是一种独立的状态,而发生在全国或局部的通过国家行政权就可以加以控制的危险事态则称之为紧急状态。代表国家有美国、英国、法国等。就联邦法律而言,美国除宣战和全国紧急状态的战时规定外,还有和总统动用联邦武装部队的紧急处置制度。全国紧急状态是在遭到入侵、发生战争和在外敌支持的内部暴乱的情况下实施的一种只适用于战时的处置制度。后两种制度既适用于战时也适用于其他紧急状况。美国的制度则没有任何成文的法律规定,而是基于公共需要而实施。实践中,的使用范围较广,包括发生叛乱、暴乱、骚乱、司法程序或法律的实施受到严重阻碍等。总统动用联邦武装部队的权力,是指在发生叛乱、内乱、重大自然灾害等使法律秩序遭到严重破坏,并且州政府无法控制局势或不得不采取应付措施的情况时,总统作为联邦武装力量总司令动用部队,以平息民间动乱、恢复秩序的制度。在英国,战时属于紧急状态的一部分。成文法规定的紧急状态分为战时和普通紧急状态,曾立有30部法律,其中相当一部分现已被废止,目前继续有效的主要有战时的概念、宣布程序、期限以及可采取的措施等基本问题的法律。如1920年的《紧急状态权力法》和1964年的《国内防御法》等。在英国,战时专指战争或外敌入侵的情况;而诸如阻碍食品、水、燃料或电的供应和散发,或者阻碍人口的正常流动,或者是剥夺臣民或绝大多数臣民的生活必需品时,则不属于“战时”,政府可采取普通紧急状态。法国法律中,战时是指同总统的特别权利、紧急状态和行政法上的特别局势理论相并列的一种紧急情况。它专指“对外战争、内战、武装叛乱”等时期。法律将出现的公共秩序的严重破坏以及水灾、地震、爆炸等重大自然灾害、公共灾难性事件称之为“紧急事态”。在这里,战时显然是作为狭义上使用的。

鉴于上述各国立法对战时释义的五花八门,笔者认为,最好还是用“战时”来形容在一国全部或局部出现的非常事态为好。其实,战时同、军事管制、紧急处置、动员、宣战、媾和等名词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们是属于不同范畴的概念。战时指的是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的社会秩序的性质和状况,当然,这种社会秩序是混乱的或无组织的。而、军事管制、总统管制、紧急处置、动员、宣战、媾和等概念意旨在于某时某地发生了战时状态后,为了迅速恢复日常的宪法和法律秩序,使人民生命财产受到的损失达到最低限度,不得已采取的战时法律措施。战时同、军事管制、总统管制、紧急处置、动员、宣战、媾和之间的关系,是战时作为、军事管制、总统管制、紧急处置、动员、宣战、媾和等战时法律措施产生的条件,没有战时的发生,战时法律措施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当然,一旦出现了某种战时状态,对抗战时所采取的法律措施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既可以用一种法律措施来对付战时状态。也可以用几种法律措施来对付战时状态。具体采用何种战时法律措施,主要取决于战时的性质和状况,以及恢复正常的需要。从另一方面来说,战时一旦出现,如果不采取正当或适当的法律措施,那么,就可能造成战时发生地域社会秩序的全面混乱,人民的生命财产就得不到基本的安全保障,社会既有的组织系统之运行就会全面瘫痪。因此,战时同、军事管制、总统管制、紧急处置、动员、宣战、媾和之间的关系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两者紧密联系。

二、战时的构成、宣布与期限

1、战时的构成要件

战时作为一种具有危险度的非法社会秩序,其产生、存在和终止并不是偶然的或者是盲目的。在任何一个由法律规则所控制的社会中,战时的产生要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但并不是说,只要有危险的非法社会秩序的存在就可称之为战时。一般而言,构成现代民主法制国家所规定的战时,应该满足以下几个构成要件:战时事实的存在;危险迫在眉睫;战时法律措施之必须;合法程序的确认与合法程序的宣布。

战时事实的存在,即社会正常秩序或者说社会内部和社会关系之间出现混乱,国家机关之管理体制失灵,人民之生命财产处于危险的威胁中。战时事实包括两种基

本事实:一是战时诱因的存在,不论是来自刑事犯罪行为,还是处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件;二是由于战时的诱因出现,致使正常社会关系之运作机制遭受破坏,人民财产等基本权利受到侵害。战时事实的存在是战时赖以存在和成立的客观要件,是战时的前提条件,没有战时事实的存在,就不可能确认战时。

战时作为一种非法的社会秩序必须具有危险性,没有危险性的非法社会秩序也不能称之为战时。当然,这种危险性的确认取决于人民生命财产之损失或受到威胁之程度,也取决于正常的宪法和法律对其控制和恢复的力量。危险应该是现实的、迫在眉睫的,而不是存在于战时宣布者的主观想象中的什么危险情况。这里的迫在眉睫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危险威胁到人民生命财产之安全,战时状态确实出现;二是危险之露端倪,按照其发展之势头,必然会形成危险之事态。

法律上所指的战时,必须是经过合法程序确认的战时,未经合法程序确认的战时可能具有客观性,也可能不具有客观性。因为战时及其危险程度一方面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另一方面它又是人们的一种主观认识,因此,个体、集体成员以及全社会都可成为评价、判断战时及其危险程度者。但只有依照法律上所规定的权威机关之权威判断和确认,才能准确识别战时之法律性质。当然,这种权威机关必须是经过法律明确授权的,而不是随便哪个国家机关都可以担任这一角色。

法律上的战时必须经合法程序宣布才能产生,未经宣布的战时不发生法律上的效力。对于在宣布之前已经存在的战争事实和战争危险,法律上规定有溯及力的,战时之效力涉及此阶段。战时之宣布,因为会直接关系到人民财产之安全和个别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由有权机关和个人依照法律程序宣布,而不应该随意。无权战时命令的机关和个人之宣布不具有法律效力,一切法律后果由其自负。

2、战时的确认

战时的确认,是指战争事实和危险出现后,为了迅速消除紧急危险情况,恢复正常的宪法和法律秩序,使人民之生命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由有权国家机关或个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期限查清和认定战争事实和危险存在之状况,并对其危险度作出分析和需要采取战时法律措施来消除战时的识别判断。战时一经合法程序确认后就发生法律效力,具有权威性和对战时的拘束力。战时的确认是战时宣告的基础。

战时往往因为其危险度高,涉及面广,甚至威胁到一国统治的基础,因此,对战时的确认须十分谨慎。为了避免确认战时的错误,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给社会带来不必要的紧张局面,我们认为,战时的确认应以请求为基础。当然,实行战时的请求也不是随意的,必须有专门的国家机关或个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战时的确认者也就是决定或批准战时的国家机关即立法机关、国家元首和行政机关。但是行政机关通常确认的战时并不都具有最终法律效力的确认,其确认力可以被立法机关或国家元首所否决。如《委内瑞拉共和国宪法》规定“如果宣布处于战时或者如果限制或者停止保证,所适用的声明应当在部长会议中加以决定,并且在公布后的10天之内提请两个议院的联席会考虑。”有的国家规定的则是行政机关自主性的决定,如我国宪法第89条规定,国务院有权“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的。”此外,军事机构也是批准和确认战时的权力机构之一。尤其在情况严重、危险度高的战争出现之时,军事指挥机构则成了确认战时的有无、范围大小、程度之轻重的权威机构。如伊拉克规定,革命指挥委员会有权决定总动员或部分动员,决定战争和和平问题。

战时往往突如其来,当一个国家或局部地区出现了一种危险的、非法的社会秩序以后,有权批准和确认战时的国家机关或个人当时并不一定在工作,故对战时的确认可能是滞后的,也可能是失时的。在某些情况下,当公共危险迫在眉睫,其势态必然发生,还可以提前确认,以有效控制社会秩序,消除危险局势和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所以,战时的确认方式可以包括三种形式:事先预告、事中确认、事后追认。战时是一种具有危险度的非法的社会秩序,其发生往往会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因此,为了将人民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迅速恢复社会秩序,法律应该重视对即将到来的、如果不采取有效的对抗措施来消除其危害就会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无可挽回的损失之战时可以事先作出预告。事中确认是指战时一旦发生,便及时地由有权国家机关或个人予以确认,这样,就能有效地采取各种对抗措施,迅速恢复社会秩序,减少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当战时发生时,有权批准和确认战时的国家机关或个人不在工作时,可由其它国家机关或个人代为确认,但其确认效力事后必须得到有权国家机关或个人的认可,有权国家机关或个人还可依法变更或撤销非法或不合理的战时的确认,但被否决的战时的确认在被否决之前所产生的法律效果一般不予否决。

战时确认作为一种紧急法律行为,一经作出,便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其拘束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战时宣告的确定力。一旦战时经合法程序由法定国家机关或个人确认或批准,就可以基于对战时的确认进行宣告。战时确认是战时宣告的前提条件,只有经过确认的战时才能予以宣告。同样,战时确认后,又必须经过战时宣告表达出来,才能发挥其法律效力。当然,战时宣告有时并不是建立在最终确认或最终批准的基础之上,这时,战时的宣告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最终将被有权终决的国家机关或个人予以否决。二是对宪法规范的否定力。战时一经确认后便具有法律效力。由于战时期间战时权行使的特殊性,就产生了战时权同一国宪法的关系问题。各国立法实践有三种情况:对宪法的全部否定、对宪法的基本否定和对宪法条文的部分否定。三是对法律、法规的否定力。战时发生后,为了对抗战时,必须中止普通法律、法规的效力,而只依战时法。一般来说,战时的确认一般都导致普通法立法失效,当然也有个别国家法律中规定战时法未涉及的内容与之相关的法律可并行生效。战时的确认对法律、法规之否定力通常都是完全否定,此种完全否定包含了两层意思,即普通法律、法规完全失效,待战时终止后方能恢复效力;与战时法和战时权力相冲突的普通法律、法规无效。

战时是一种具有危险度的非法社会秩序,一旦发生战时,如果不及时采取有效的对抗措施,就会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更为严重的甚至会危及到统治阶级国家政权的巩固。因此,战时状态发生后,应该赶快予以确认,并采取有效对策。但是,由于战时涉及千千万万人的利益,所以,对战时的确认必须具有权威性和准确性。没有权威性,就可能人云亦云;缺乏准确性,不必要地宣布了战时,同样也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不应有的损失,给社会带来混乱,所以,对于战时的确认可以变更。战时的变更一般都由最终有权批准战时的国家机关或个人确定。被变更的战时往往基于以下几种原因:一是无权确认战时的机关或个人的战时确认力应变更;二是确认战时程序不合法,应改变,按合法程序重新予以确认;三是战时确认超过宪法所规定的职权,与该国精神相违背;四是对战时危险事态估价错误,重的定为轻的,轻的定为重的;此地定为彼地,彼地定为此地;全局定为局部,局部定为全局等。

战时的确认一旦

需要变更,即可由有权变更的国家机关和个人予以变更,对于那些战时的确认不适当的,范围过宽过窄的,予以变更,使其适当;对于那些违法的确认,予以撤销。

3、战时的期限、延长与终止

战时一般持续时间都不会太长,即使是最危险的战事,通常也就只有几年时间。当发生了危险事态后,国家有权机关或个人依据战时法的规定,行使战时权,采取对抗措施,以图迅速恢复正常的宪法和法律秩序,减少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当然,宣布实行战时必然会给人民的自由权利带来各种限制,这种限制跟现代民主的精神是格格不入的,故国家在立法中对战时生效的期限作了严格限制,以图更好地保障人民的权利不受侵犯和现代民主政治制度的正常运作。规定战时期限起码从以下几个方面体现了民主政治的要求:一是战时生效期实质上是对国家战时权的限制,是为防止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战时权,肆意破坏人民民主自由权利的一种法律保障。二是规定战时生效期限是为了更好的采取战时法律措施,便于国家有权机关在实施战时期间有效的采取各种战时法律措施,迅速排除各种危险情势,恢复正常宪法和法律秩序。三是规定战时生效期限也是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如果没有一定的期限限制,那么,人民的生命财产就可能长时间处于危险情势之中,社会秩序也会处于动荡不定之中。四是规定战时生效期限也反映了战时发生的客观性特点。法律上确认的战时必须随客观存在的战时的危险事态而变,客观危险事态已经消除,那么,战时就应解除或终止。五是规定战时生效条件也是战时军事法原则的要求。法律上规定的战时不可能不遵循一定的程序或时限,没有期限限制的战时就不是法律上的战时,而只能是专制或随意性的独断。

战时确认并宣布后,一般都有一定期限的限制。这本身是现代民主政治制度的要求。但由于战时情况复杂,种类较多,故战时宣布后在生效的期限内往往不能完全恢复社会正常秩序,个别时期甚至会出现危险情势加重的局面,因此可以依据一定法律程序适当延长战时生效期限,直到完全彻底消除战时危险事态为止。一般来说有关战时延长的法律应包括以下内容:规定战时延长的确认者,战时延长的确认者应与原先的宣布者相一致。战时延长的确认程序,战时的延长只能由有权提出战时延长的申请者向有权批准延长战时的机关或个人提出延长战时的请求、必须有明确无误和充足的理由和严格的批准确认程序及次数要求。

战时的终止,意味着宪法和法律的正常秩序基本恢复。由于战时的产生是依法确认和宣布的,因此,其终止也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要求。从法律的角度看,战时的自然终止并不代表法律上战时的终止。只有出现法律上所确认的战时终止原因或条件时,战时才能宣布终止。这些原因或条件首先是战时危险局势的完全消灭。战时是对战时危险局势的法律确认,是对战时法律事实的认定。如果战时法律事实已不存在,那么,战时确定的法律效力也应终止。战时期限届满也可能导致战时的结束。如前所述,战时都有一定的期限要求,期限届满,无论是否存在着客观的战时危险状态,只要战时期限未予以合法的延长,那么,战时便宣布终止。法国宪法规定,令确定实施的市、区或省,确定的期限,期限届满时,如果没有新的法律延长令的效力,令自动解除。宣布战时的法律被撤销也是导致战时终止的一个原因,由于战时是基于有权国家机关或个人的确认而生效的,故当有权国家机关撤销战时的宣布,从宣布之日起,战时便告终止。这里的撤销并不是指战时期限届满的撤销,而是指战时确认被提前撤销,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战时的确认缺少合法性或合理性。

战时终止的程序同确认程序一样,也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一般来说,战时终止的程序也包括结束战时的请求、批准战时终止的请求、终止战时的宣告和终止战时的法律效力。通常有权提出战时终止的请求者也是有权提出战时确认的请求者;批准战时终止的请求同批准战时确认的请求,其批准者和确认程序都是相同的,都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有权批准战时终止的请求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确认战时终止的请求。而战时除了要由有权国家机关或个人批准之外,还应该按法律规定的程序由有权宣布终止战时者宣告结束战时。战时作为一种具有危险度的非法的社会秩序,一经宣告终止,就意味着战时在法律上的取消和宪法及法律正常秩序的恢复。

战时终止的方式,主要是指结束战时的措施形式。这种形式既表现为自然性,又表现为法律性。战时终止的方式种类很多,一般随危险诱发原因的不同和危险程度高低的不同而有所差别。如战争终止的方式有停战、签约、投降和和平等,其他“视为战时”的状态终止的方式包括解严、取消军事管制、停止战时权、终止战时军事法效力等。

三、战时军事法的意义和性质

1、战时军事法的产生和意义

研究战时军事法,我们不得不涉及战争。克劳塞维茨认为,战争是迫使敌人服从己方意志的一种暴力行为,而这种暴力是没有限度,为了使敌人无力抵抗,必须最大限度的使用力量⑷。因而,无论战争的性质如何,战争本身潜藏着对人类生存和社会秩序的破坏。从法的角度来看,战争一定程度上与法律相悖离,它使所有限制战争行动自由的日常法律规则归于无效。早在十六世纪,马丁·路德就提出“紧迫时无法律”⑸的著名论断。但是战争又绝不可能超越法律之外。战争作为人类的一种暴力对抗形式,蕴含着预测、策划、动员、指挥、组织、协调、强制、督导等法的要素。从某种意义上说,战争是人类最富有技巧的一种法律控制行为。人们为了进行战争并在战争中取得胜利,必须掌握和运用战争中的预测、策划、动员、指挥、组织、协调、强制、督导等法律行为,从而取得战争的胜利。费希特和黑格尔认为,武力创造法律⑹。可见,战争与法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战争破坏法律的实施,如破坏平时的法律制度,它可能会使宪法全部或部分权利受到合法的限制。同时,战争必须遵守与战争相关的法律,如战时法、军事法、战争法,等等。没有这些法律的保障,战争不可能取得胜利,甚至还要受到战争法的制裁。自古以来,无数次战争产生了大量的国内战争法,如紧急状态法、动员法、战时军事行政法、战时军事刑法、战时军事刑事诉讼法。

所以,战争的存在不仅改变了法律适用的社会条件,而且产生了适合战争需要的战时军事法法。由于平时军事法所规定的法律制度,在战时条件下遇到了许多特殊情况,受到战争环境的限制,不仅操作起来有困难,而且更重要的是不能满足打击战时违法行为,保证战争胜利、维护国家根本利益的需要。针对这种情况,法治国家出于对司法权力的尊重和战时人权的保障,在平时军事法的基础上,又制定了战时军事法。

由于战争都带有一定的突发性和相当的破坏性,在战争状态下,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没有保障,国家的宪法秩序出现混乱,国家管理机关的权力无法行使,因此,只能由军事行动来对抗此种状态。从法律上讲,战时破坏了宪法原则和普通法实施的环境和条件,因而导致了宪法原则的效力和普通法效力的阻却。在此状态下,必须用适应特殊情况的特别法代替。国家如果不预先制定出相应的特别法规范,不对战争状态下可能出现的各种特殊的社会关系作出调整,一旦战争爆发,人们就将手足

无措,社会可能陷入一种无序的混乱状态之中。即使是国家和军队能根据需要及时制定出一定的特别法规范,也往往会由于缺乏理性的慎密思考和论证而带有过大的偏差和失误。甚至会由于某些决策者的随意而使国家和社会陷入极端恐慌和混乱之中,人民的生命财产得不到最低限度的保障。前苏联法学家列夫·西姆金曾说过:“如果缺乏明确的关于调整战时的法律规定,往往导致灾难性的结果。”他举例说:“在第比利斯实行的宵禁是在宵禁实施之前几分钟的,这样很快就造成了一些人员的伤亡”⑺。战时,国家和军队必须用比平常更为快捷和严厉的手段,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以保证战争的胜利,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因此,战时军事法是不可缺乏的。

除了大规模的外敌入侵外,其他如反叛、内乱等导致国家混乱或面临严重自然危险时,国家可能会宣布实施军事管制,由军队统一指挥、统一部署,强行统一人们的行为,消除内乱和危险,恢复国家的宪法秩序。此时,对于严重违反军事管制,构成犯罪的行为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犯罪行为,均可按战时军事法的规定予以追究,以维护军事管制的强制性、权威性。

2、战时军事法的性质

战时军事法是基于战时而产生的。没有战时的出现,战时军事法也就无存在的不要。战时军事法是对付战时的,也就是说,战时军事法是在迫在眉睫、具有一定危险度的非法的社会秩序出现后,为了迅速恢复正常的宪法和法律秩序,减少因战时而造成的损失,有关国家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所采取的各种对付战时的应急措施。战时军事法由一系列对抗应急措施组成,如总动员、局部动员、、军事管制、宵禁等。战时军事法的性质主要由以下几方面的因素所决定的:

一是宣布战时的原因。战时的宣布大体基于两种原因:一类是严重犯罪行为引起的危险,包括来自外部敌人的入侵、严重的内乱和扰乱社会正常宪法和法律秩序的骚乱;另一类是严重的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地震、台风、洪水等。在有些国家,还可以因经济危机和国家政党管理活动陷于瘫痪而宣布战时。一般来说,引起战时的原因不同,所采取的战时军事法措施也有所区别。通常对因严重犯罪行为引起的战时,采用、军事管制、中止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使,尤其是以限制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等措施来对抗。对于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大规模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战时,采取同犯罪行为相类似的对抗措施。对于因战争和国家因遭受入侵而引起的战时,立法上都规定了最为严厉的战时军事法措施。如全国总动员或部分地区的动员、军事管制、,在事态之前宣布战时和无限期延长战时直至战争结束。如我国宪法第8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宣布战争状态,动员令。

笔者以为,战时作为一种具有危险度的非法社会秩序,一旦出现,就会给社会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不可避免的重大损失,因此,在战时出现后,应该采取及时有效的对抗措施,以期迅速消除危险。所谓及时,也就是说,当战时一出现或者有明白无误的迹象表明危险即将发生,就应立即采取对抗措施,将危险事态消灭在萌芽之中或尽可能消除战时危险局势。所谓有效,是指战时军事法措施必须能够消除危险事态,所以,战时军事法措施应该对症下药,尽量减少给人民生命财产所造成的损失。一般而言,由于犯罪行为尤其内乱、战争引起的战时,因为这种事态直接威胁到统治阶级国家政权的巩固,所以,为了迅速消除危险事态,就必须采取动用武装力量和以中止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政治权利为主的一些战时军事法措施;而对于由自然灾害或大规模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战时,则应该采取以中止宪法所规定的经济权利为主的战时军事法措施,如反对哄抬物价、打击投机倒把、控制基本生活物资等。

二是战时危险度。战时的危险度也是决定战时军事法措施的重要原因之一。通常,战时危险度越大,所采取的战时军事法措施的手段就越严厉;战时危险度越小,就可采取一般战时军事法措施加以处置。一般而言,战时危险度同战时的起因也是密切相关的,因外敌入侵和集体大规模犯罪行为造成的战时,其对统治阶级国家政权威胁的危险度就大;而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战时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危险度较小。当然,这种不同原因造成的战时危险度其大小也不是绝对的,不同的起因往往对社会秩序某一方面威胁大,而对另一方面威胁就小。但是,当引起的战时危险度超过一定限度时,无论是什么原因引起的,都会对统治阶级国家政权的巩固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极大的威胁,带来极大的损失。

从立法和实施战时的实践来看,对于危险比较大的战时,一般都采取战争动员、、军事管制、宵禁等战时军事法措施。这些战时军事法措施的严厉性比一般战时采取的战时军事法措施要强。

三是战时军事法措施的采取者。一旦发生战时,根据法律规定,往往有权采取战时军事法措施的有许多行为者,而且这些行为者由于其权限不同,其采取的战时军事法措施的方式、影响力就不一样。在许多国家法律中都规定,军事机关战时措施的法律效力最强。换句话说,当战时危险局势极其严重,依靠正常的国家机器已不能有效地恢复社会秩序,消除战时,而需要军事力量介入时,那么,军事权在战时期间具有排它力,这种排它力具有以下几重含义:军事权优先,或者以军事对抗措施为主来消除危险事态;军事对抗措施可否定普通对抗措施;军事对抗措施排它力受一定法律规定的限制;战时消失后,军事对抗措施排它力应该与其同时取消。

四、战时军事法的基本特征

1、在适用条件上,战时军事法主要适用于战争状态,也适用于其他紧急状态

许多国家在法律上明文规定,在平时状态,非军人不适用军事法,平时军事法只适用于军人案件。但战时军事法既可用于军职人员,也可适用于非军职人员。

战时军事法主要适用于战争状态。这是战时军事法成立的最初依据。在正常状态下不能适用该法律而只能适用普通法律。这里的“战争”仅指外部战争,指国家与他国交战的状态,不包括内部战争,内部战争一般指内乱或武装叛乱。战争状态下,军事目的及全方位的军事支援成为国家一切活动的重心。尤其是在外敌的大举入侵,国家和军队面临生死存亡的关头,正常的秩序遭到破坏时候,国家和军队必须采取一切强硬措施保证战时利益,争取战争胜利。战时军事法就是为了保证这些强硬措施的实施。

“战时状态”是适用战时军事法的依据。处于“战时状态”下,普通法律自动失效,战时军事法自动生效。这就要求“战争状态”必须经国家首脑或有权机关依法定程序确认和宣布。未经这种确认和宣布程序,任何人不得以“战时状态”为由随意中止普通法律而启用特别法律。由于战争的性质、交战地点、战争的规模等不同,国家确认和宣布战时状态的方式和范围也有所区别。如果外敌入侵,在本国交战,国家通常会向军队作战命令,并向全国或某些特定的地区宣布“战争状态”、“”、“军事管制”、“宵禁”等。在一些国家的法律中,都有关于遇有外来侵略时,国家得宣布战时状态或的规定。在此情况下,“战争状态”及于全国或某些特定地区,即战时军事法适用于全国或某些特定地区。如果出兵在

国外进行战斗,如中国人民的抗美援朝等,国家一般只向军队战斗命令,而不对国内宣布“战时状态”、实施或军事管制等非常措施。在此情况下,尽管国家可能会向全国动员令,号召人民以人力和物力支援前线,但这不是“战时状态”的宣布,因“战争状态”而启用的战时法律对国内不产生地域效力。

战时军事法也适用于因其他紧急状态而实行或军事管制的情况下。“其他紧急状态”主要指由内乱、有明显的战争或内乱的危险、严重的经济危机、特大自然灾害、治安状况恶化等非常情况。内乱即一国因政治、经济、军事、宗教、民族等不同的原因和目的而发生的武装叛乱、暴动、政治骚乱、种族屠杀、民族分裂等严重分裂国家、危害政权、破坏宪法秩序的大规模的破坏事件。这些紧急状态也会同战争一样引起一个国家的机构瘫痪、秩序混乱、人民生命财产的严重危险等,因此,许多国家法律都规定遇有上述紧急状态时,国家可以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加以遏制。由于紧急状态的严重程序不同,国家采取的法律措施也有区别,主要有、军事管制、宵禁、紧急动员、终止某些法定权利的行使等。并非在“其他紧急状态”下都适用战时法律,而只是在因为这些紧急状态而实行或军事管制的情况下才使用。和军事管制是最为全面、紧急、严厉的军事法律措施。尽管各国对军事管制的概念表述及具体规则的规定各有差异,但其基本点却是相同的,即在发生战争或其他紧急状态的情况下,国家依法定程序宣布在一定区域内限制宪法上的自由和权利的行使,由国家暂行立法、司法、行政权限的一种紧急管理措施。在多数国家,和军事管制视为同种措施,故在法律上有的只提“”;有的只提“军事管制”。在我国,同军事管制也是不同的,根据我国《法》的规定,是“警察管制”而非军事管制。

2、在适用主体上,战时军事法既适用于军事人员,又适用于平民

在战时,正常的宪法原则、法律规则如非军人不受军事法律追究等因战时状态的存在而发生变通。每个公民都有义务和责任积极配合非常时期的军事行动,暂且牺牲自己的个人利益,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全局利益。无论是军人还是地方人员,如果反其道而行之,严重地违反义务和贵任,甚至进行各种破坏活动,将受到军法的严厉惩处。将战时军事法律延伸适用于地方非军人,是维护非常状态下最低限度的安全和秩序的需要。

许多国家在法律上明文规定,在平时状态,非军人不适用军事法,但战时军事法既可适用于军职人员,也可适用于一般平民。如法国“紧急状态法”第12条规定:“在已公布全省或部分省区处于紧急状态的情况下,根据司法部长和国防部长的报告而颁布的法令,可授权军事法庭受理属该省重罪法庭管辖的重要案件以及相关轻罪案件”⑻。南朝鲜法规定,从宣布“非常”(即军事管制)时起,司令官掌管区内的一切行政和司法事务。在“非常”地区,司令官认为军事上需要时,有权对逮捕、拘押、没收、搜查、居住、迁徙、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团体行动等事项进行特别处理,并将内容提前公布,司令官可依法动员或征用民夫,必要时可命令对军事所需物品进行调查、登记和禁止运出,不得已时,可在“非常地区”破坏或烧毁国民财产,并在事后对造成的损失进行正当的赔偿。⑼政府的军事机关在时期握有司法审判权。1934年的《法》规定:凡时期警戒地域内的地方行政官和司法官处理有关军事事务,应受该地最高司令官指挥,接战地域内关于刑法规定的内乱罪、外患罪、妨害秩序罪、公共危险罪等类罪,军事机关可自行审判或交法院审判,接战地域内无法院或与其管辖的法院交通断绝时,刑事和民事案件均得由该地军事机关审判。⑽军事委员会1936年颁布的《各省行政督察专员及县长兼办军法事务暂行办法》中,就采取委任地方行政长官兼任行营军法官的办法,由他们检察、审判现役军人犯刑事罪或违反法令、军风纪者,非军人犯军事法令者,犯《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者,以及依法令应归军法机关审判者等案件。同时颁布《各省最高军事机关代核军法案件暂行办法》,授予各省最高军事机关审核上述兼任行营军法官检察审判的案件,从而加强了军事机关对司法机关及军事司法权的控制。我国民主革命时期,战时军事法律也涉及非军人。1932年2月1日公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军事裁判所暂行组织条例》第2条规定:“在作战地带居民的违法行为,无论其犯军事刑法或其他法律,都由军事裁判所审理之,敌军的侦探、内奸等如在作战地带,也由军事裁判所审理之。”⑾1939年《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条例》(草案)第5条规定,在接近作战地域内犯泄露军事机密、破坏军事运输、国防要道等罪行者,军事裁判机关得自行审判,或交法院审判之。⑿1945年1月15日公存的《陕甘宁边区军民诉讼暂行条例》第5条规定:“普通居民违犯军法,如勾引军人逃跑叛变及刺探军情等,在战时由军法机关处理,在平时由司法机关或锄奸机关处理。”⒀

在战时,军队成为社会生活的领导和指挥者。军队有关战争的活动成为一切活动的中心,任何人对这种特定社会关系的严重破坏,即被看作是对国家根本利益即战争利益的破坏,就应受到战时军事法律的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9条第3款规定,“违反本法和有关法律,拒绝履行国防义务或者危害国防利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拒绝履行国防义务或者危害国防利益的法律责任是指有国防义务的国家公职人员、军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故意或者过关不履行法定的国防义务,或者作出违反国防法和其他有关国防的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如果非军人在战时构成犯罪,追究其战时的法律责任,应当适用战时军事法

3、在处罚手段上,战时军事法既贯彻从快、从严;特殊人员从重的原则,又注重酌情从宽

战时从快原则是指在战争状态下,对于严重违反法律构成犯罪、已经或可能导致作敌失利的军人或非军人,依照战时简易诉讼程序,从快审判和执行,以达到严肃军法、惩治违法者,及时教育和警戒其他人,保护国家战时利益的目的。也有学者将此称为“便于军事行动原则”⒁,即军事司法机关在履行职务行为时,必须优先考虑武装力量所进行的军事行动情况,尽可能地为军事行动提供方便,而不应使行使军事司法权与军事行动的紧迫需要发生对抗和冲突。

战时从快原则是各国战时军事法律制度中一个普遍适用的原则,也是我国必须坚持的一个战时军事法律原则。在古代战争中,军事指挥官有权当场行使刑罚权,惩罚直至处死违抗命令或从事其他破坏行为的人。在现代法制社会,对战时违法行为人不再由指挥官随意处罚,而是将其交付军事审判,依法定程序从快,既体现了现代民主与法制的精神,又兼顾了战时情况紧急的特点。因此,各国都普遍确立了这一原则。我国军事法对此也有规定,如《纪律条例》规定,在紧急情况下,首长可以直接决定对部属实施处分,但事后应当向党委(支部)报告,并对此负责。

战时犯罪有可能会影响战斗、战役乃至整个战争的胜负,故其危害性较平时要大的多,故处刑为重。例如:唐律第457条规定:诸征名已定及从军征讨而亡者,一日徒一年,一日加一等,十五日绞;临对寇贼而亡者,斩。军还而逃

亡者,同在家逃亡法。即依第461条之规定处罚,亦即一日苔四十,十日加一等,罪止流二千里。第232条规定:密有征讨,而告贼消息者,斩;妻、子流二千里。其非征讨,而作间谍,绞⒂。可见战时处罚之重。军队的职能是通过武装活动打击敌人,抵抗侵略,维护国防安全,保卫国家。军人在战时切实履行职责,对于抵抗侵略,维护国家安全,保卫祖国,具有重要的意义。相反,战时军人违反职责的行为与平时相比,危害则更严重,必须从严惩处。只有这样,才有利于惩戒军人战时违反职责的犯罪行为,教育军人认真履行职责,保障我军夺取作战的胜利。战时从严的原则在军人违反职责罪中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有些行为虽然平时也具有社会危害性,但不构成犯罪,只有在战时才构成犯罪。如违抗命令、拒不救援友邻部队、拒不救治伤病军人、造谣惑众、自伤身体等行为。二是有些行为平时和战时都构成犯罪,但战时犯罪的法定刑更重。如逃离部队罪,平时的法定最高刑是3年有期徒刑,而战时的法定最高刑是7年有期徒刑;又如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平时的法定最低刑是拘役,法定最高刑是10年有期徒刑,而战时法定最低刑是5年有期徒刑,法定最高刑是无期徒刑。三是有些行为平时和战时都构成犯罪;但法律明文规定“战时从重处罚”。如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就是这样,这属于法定从重处罚;刑法对其他军人违反职责罪虽然没有这样明文规定,但法院在决定刑罚时,可以酌情从重处罚,这属于酌定从重处罚。

军人的职责因军人的不同职务或者所担负的工作而有所区别。其中有的职责是所有军人都应履行的共同职责,有的则是担任特殊职务或者工作的军人应履行的特殊职责。军人的特殊职责反映了保护国家军事利益的特殊需要,军人违反特殊职责所造应的危害往往更加严重,所以对特殊人员违反职责应从严惩处。过样有利于教育担负特殊职责的军人更好地履行职责,尽量减少军人违反职责所造成的危害,加强对国家军事利益的特殊保护。特殊人员从重的原则在立法上表现为,某些行为一般军人实施了不一定构成犯罪,而具有特殊职责的军人实施了就可能构成犯罪,也就是这些犯罪只能由特殊主体构成,如一般军人临阵畏缩,作战消极的,或者对处于危难中的友邻部队见危不救的,不构成军人违反职责罪,只能按违反军纪处理,而指挥人员则可能分别构成违令作战消极罪或者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再如同样情节的逃离部队,士兵可能不属于情节严重,因而不构成犯罪,而军官则属于情节严重,构成了犯罪,同样情节的临阵脱逃,军官就要比士兵处刑重。在中国古代,军官从重随处可见,如曹操“以发代首”,诸葛亮的挥泪斩马谡。再如唐律第229条规定:大集校阅而违期不到者,杖一百,三日加一等;主帅犯者,加二等。可见,对军官处罚要重。

战时从快、从严和特殊人员从重的原则虽然构成了战时军事法处罚原则的基本格调,但这并不意味着对军人违反职责的处罚要搞严刑峻罚。考虑到战时所采取的军事强制手段受到战时环境的限制,在处罚手段上呈现出灵活性和多样性的特点。我国刑法中的战时缓刑制度规定,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在战时确有立功表现的,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这种从宽处理的规定,体现了战时军事法律的灵活性和特殊性,是普通缓刑中没有的。

注释:

⑴林纪东主编《新编六法全书》,茂荣印刷实业有限公司,1975年版,第796页。

⑵黄风译《意大利军事刑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48页。

⑶⑺⑼徐高、莫纪宏编著《外国紧急状态法律制度》,法律出版社,1994年版,第6、第23、第54页。

⑷[德]克劳塞维茨著《战争论》,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卷第13页。

⑸⑹[法]夏尔·卢梭著《武装冲突法》,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7年版,第13页。

⑻梁玉霞著《中国军事司法制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170页。

⑽⒂陈学会主编《中国军事法制史》,海潮出版社,1999年版,第327、147页。

⑾⑿韩延龙、常兆儒选编《革命根据地法制文献选编》第3卷,中国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340、346页。

军事理论论文范文2

关键词:军事理论;创新;学习借鉴

任何一个科学的理论体系,都具备两个特征:一是开放;二是与时俱进。中国特色军事理论创新坚持“中国特色”,但从不排斥外来先进经验,而是主张通过融入世界而提高自身的生命力。正所谓“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当前,以开放的心态,认真研究和借鉴国外军事理论创新的成功经验,对于我们创新中国特色军事理论,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首先,学习借鉴别国军事理论成果,是通过信息传播渠道提高军事理论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之一。例如,我国的《孙子兵法》在美国广为普及,现在已经成为美国军事教育、工商管理和法律专业研究生教育的必读文献。美国关于《孙子兵法》的视听文献、数字文献和网络文献出版制作方面远远高于中国。美国纽约维莱出版公司还于2000年出版发行了诠释《孙子兵法》的游戏软件。结果,美国学者对《孙子兵法》军事应用的关注度高于中国学者,大大促进了美国军事理论创新。反观我国近代军事史,之所以一再丧失军事变革的大好机遇,与当时“冷眼向洋”,耻于向外军学习尤其是学习其军事理论、军事思想等密切相关。1845年俄国赠送清廷264种图书,其中有几十种是介绍当时西方军事理论、军事技术的著作,这本是借鉴外军军事理论资源,了解西方军事思想的极好机会,但清政府却唯恐“其书不伦,徒伤国体”,全部送理藩院封存,交给耗子去批判了事。对于西方军事思想“断宜弃之不学”。夜郎自大,固步自封,不注重借鉴外军,导致军事理论在世界上落伍,不能不说是中国在近代抵抗西方列强的战争中屡战屡败的一个重要原因。

其次,新时代的中国特色军事理论也需要在东西方军事文化融合的过程中得到发展和完善。“回顾人类思想史(包括军事思想史),许多最有开拓性的创新成果,常常发生在两条不同思想路线的交叉点上。不同文化传统和哲学背景的民族,有不同的认识思路;不同的学科研究,有不同的方法思路。在不同思路的交叉点上,不同的信息风云际会,不同的知识繁花荟萃,不同的理念争锋比锐。由此形成互动与共振,最容易产生创新的雷电。”(见李炳彦:《东西方军事文化走向融合》,引自中国谋略科学网)“东方兵学重权谋,西方兵学重技术。这是在信息时代之前东西方兵学文化上的差异,并由此产生出东西方兵学理论的不同特点。现在的情况正发生变化,在西方的兵学中,已经并继续渗入了东方的谋略思想。新军事变革正促使东西方军事文化走向融合。”(见李炳彦:《东西方军事文化走向融合》,引自中国谋略科学网)比如,我国几千年来形成的思维方式有如下几个特征:哲理性强,模糊性大;长于整体思维,短于精确分析;抽象推理多,逻辑论证少;独断性强,集谋性弱;变易理论受限,保守观念顽强;大一统思维坚韧,个性化思维不足等。而西方一些思维方式恰可以在这些方面弥补我们的不足,我们如能取长补短,不断改善本民族的思维方式,对推动我们的军事理论创新是非常有益的。此外,我们不仅要汲取他国理论创新的成功经验,而且还应吸取他们失败的教训,这样才能够使我们充分发挥“后发优势”,少走弯路。

再次,应立足我国国情军情,批判性地吸收外国外军的理论创新成果。剧烈的变革时期,理论创新的空间大,关注点多,我军当前在军事理论创新过程中的世界眼光、国际观念越来越强,这是好事。但采取何种方式学习借鉴外军来推进中国特色军事理论创新,则应立足中国国情和军情加以甄别。军事理论创新素材按其来源看,可分为引进创新与自主创新。作为一国军队而言,其军事理论创新是以引进创新为主,还是以自主创新为主,或者是二者相结合,不仅要从国情军情出发,还要从军事斗争与国家利益的需要出发。军事创新是所有军事资源新的组合,这种组合当然不是任意的组合,而是以军事资源之间的可组合性、可兼容性为前提条件的。当前世界主要国家在推进新军事变革方面可谓“百花齐放”,各有千秋。从这点看,外军经验本身也是各自特色的反映。美军是以新的军事理论为牵引,全面展开军队转型,寻求绝对“军事优势”;俄罗斯由于经济原因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全面进行新军事革命,便把重心放在发展其“杀手锏”――战略核力量上;印度、日本和欧洲各国也都根据自己的特点勾画各自的变革蓝图。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必须立足中国的国情军情,就是这个道理。这也是我们在借鉴外军军事理论创新成果的过程中必须予以高度关注的。引进性创新通常被认为是被动的行为,实际上,一种理论在借鉴过程中,必须不断改变或修正,必须“再发明(创造)”以使其有用。也就是说,借鉴的过程也必须是创造性和批判性的。曾指出:“接受外来思想,并不意味着无条件地照搬,而必须根据具体条件加以采用,使之适合中国的实际。我们中国人必须用我们自己的头脑进行思考,并决定什么东西能在我们自己的土壤里生长起来。”(见《文集》)与军事实践整合而形成创新的军事理论,并不是现成的、可以直接套用的理论,而是针对一国一军特定的目的与对手,进行重新建构的理论。

总之,空前激荡的军事世界里,推进中国特色军事理论创新,我们需要的是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既要革新传统的思维方式,也要继承我们民族的核心价值观和经过实践证明的东方优秀战略文化传统;要睁眼看世界,吸收一切人类文明的有益成果,也要区分良莠,不要全盘接收,更不能在战略上被人误导。

参考文献:

1、陈浩良等.中美孙子兵法图书文献比较研究[J].中国军事科学,2006(6).

2、张之洞.张文襄公全集・奏议卷[M].中国书店出版社,1990.

3、颜晓峰.创新论[M].国防大学出版社,2002.

军事理论论文范文3

关键词:高职院校;军事理论教学;问题及对策

一、前言

从高职军事理论教学的开展实际来看,高职军事理论教学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具体表现在高职院校军事理论教学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师资队伍严重不足、教学大纲不符要求等方面,制约和影响了高职军事理论教学的效果,对高职军事理论教学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因此,我们要立足高职军事理论教学实际,认真分析高职军事理论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做到掌握高职军事理论教学特征,制定具体的高职军事理论教学方案,保证高职体军事理论教学得到有效开展,满足高职军事理论教学需要。

二、高职军事理论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结合高职军事理论教学实际,目前高职军事理论教学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高职院校军事理论教学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目前各高职院校都开展了军事理论教学,由于对高职军事理论学科建设的必要性认识不够,缺乏学科的教育意识作指导,使其综合教育功能没有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教育、教学工作始终在低层次上徘徊。对有关军事理论教学的任务、培养目标,军事理论教学如何适应素质教育及面向未来进行教育改革等问题思考不够,甚至有人认为,军事人才应由军事院校培养,高职院校搞点军训就足矣,没有必要把它作为一门学科来建设。因此,军事理论课的地位部明确,导致老师进职难,积极性减弱。其教学效果不尽人意。

2、师资队伍严重不足

自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颁布后,各高职院校陆续开展军事理论课程教学。课程建设起步晚、师资弱,大部分高职院校军事课理论教学都是由兼职教师担任,没有统一的教学思路、教学方法。高职职院校引进专职军事理论课教师存在一定困难,甚至国家首批示范高职院校还没有配备专职军事理论课教师,严重影响军事理论课程的建设,高职院校对专职军事理论课教师需求极为迫切。

3、教学大纲不符要求

3.1、课时不符要求

《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通知》(教体艺【2007】1号)中明确要求,军事课程以国防教育为主线,以军事理论教学为重点。军事课列入高校的教学计划。本科院校教学时数不少于36学时,高职院校教学课时数不少于24学时。但是高职院校教学课时几乎远远达不到24学时。据调查显示只有10%的高职院校军事理论教学课时能达到24学时,有30%的院校教学课时能达到16学时,40%的院校教学课时能达到12学时,还有20%的高职院校教学课时达不到12学时,严重不符教学大纲课时要求。

3.2、授课内容形式不符要求

高职院校几乎没有自己专门的授课计划。部分院校参考教育部教学大纲,有些内容不符合自己学校学生及专业特点。还有部分院校没有授课计划也不参考教育部计划,上课随心所欲想讲啥讲啥,几个老师上课的内容都不相同。高职院校的军事理论课授课形式几乎都不符要求。没有按照18周每周2个课时或12周每周2个课时来安排。少数院校在军训期间采用讲座形式授课,上千人的规模两到三次讲座就结束了军事理论所有课程。大部分院校采用多媒体教室集中授课,人数较多,大多放在周末挤占学生休息时间,这样的安排,学生出勤率通常不高,影响教学效果。

三、高职院校军事理论教学的具体应对策略

根据对高职院校军事理论教学的分析,做好军事理论教学对提高教学质量有着重要影响。基于这一认识,我们应制定具体的应对策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完善教学机构,强化组织管理

军事理论教学在高职学院是一门全新的课程,任务繁重,教学工作基础相对薄弱,为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高职院校应提高重视,按照教学实体的建设标准,将军事教研室纳入教学单位进行管理强化其教学、科研和教研的职能,学校要加强军事理论课教学的组织和领导,设立专门的军事教学机构(军事教研室),并确定一位校级领导负责。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教师是教学的组织者和实施者,一支思想稳定、数量适当、结构合理、能力突出的教师队伍是提高高职院校军事理论课教学的关键,要进行科学合理的教师配置。应按照高职院校的实际,配足配强高素质的专任军事教师。必要时可聘请业务素质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优秀政治辅导员建立合格的兼职教师队,健全教研制度,通过公开课、示范课、听课观摩、教学反馈会等措施,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要注组织重视教师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专业素养。军事教师应不间断地接受业务学习和教学研讨,定期参加各级培训和召开学术研讨会,学习军事理论课发展,了解学科建设的前沿信息,探索教学对象的特点和兄弟院校军事教学的动态。

3、完善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也是提高师资水平的措施,注重思想性,突出先进性,加强针对性,保证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各高职院校应结合自己学校学生特点、专业等因素来制定适合本校的教学大纲,保证教学课时。按照教育部要求,高职院校军事理论教学不少于24学时。因此,在制定教学大纲时必须保证24学时。

高职院校学生具有不喜欢照本宣科,思想比较活跃的现实特征。因此,要求教师要主动挖掘和提高学生学习军事课的兴趣。要转变传统的教学形式,采用启发式学习、体验式学习、实操式学习、辩论式学习和探究式学习等多种教学方法。要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设计不同的教学方案。要重视引导学生主动学习,教师对学生的交流要及时予以补充、修正、归纳和提高,使学生学有所得,确保学习的有效性。

四、结论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知,在高职军事理论教学过程中,要想提高教学效果,就要做到保证完善教学机构,强化组织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学大纲。确保高职院校军事理论教学工作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开展,为高职军事理论教学提供更多的手段支持,提高高职军事理论教学质量。所以,在高职军事理论教学中,我们应从这方面入手,提高军事理论教学的开展质量,为高职军事理论教学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参考文献: 

[1] 王波. 高职学院军事教育的现状与对策[J]. 文史博览(理论),2016年1期 

[2] 花树洋,周勋勋. 高职院校军事理论课程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J]. 机械职业教育,2015年11期 

[3] 周云岗. 高职院校军事理论课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基于福建省12所高职院校的调查[J]. 长沙大学学报,2014年11期 

军事理论论文范文4

关键词: 高校军事理论课教学 研究性思维 重要意义 开展途径

在我国2001年颁布的《国防教育法》,2002年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指导下,2006年全国普通高校相继开设军事课程。近几年经过各级主管部门的建设,军事课程已成为新时期大学生的一门必修课。其中军事理论教学作为军事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课堂理论教学,学科特色突出、涉及知识广、讲解要求高,需要高校军事理论教师不断研究本门课程的各种因素,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根据高校学生的知识结构、年龄和兴趣等,有针对性地采取新颖、有效的教学方式,增强课程的教学效果,达到《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2006年修订)》要求的“以国防教育为主线,以军事理论教学为重点,通过军事教学,使学生掌握基本军事理论与军事技能,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强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加强组织纪律性,促进综合素质的提高,为中国人民训练储备合格后备兵员和培养预备役军官打下坚实基础”。

一、研究性思维于高校军事理论课教学的重要意义

研究性思维是教师开展自主探究性教学过程中的思维方法,强调教师要发挥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现改革、完善和提高教学效果的思想。教师在学生的课堂学习中是教学的主体,应有意识地培养研究性思维,并运用这种思维开展教学。军事理论作为高校中年轻的正在发展中的课程,教学还不完全成熟,更需要借助研究性思维解决课程教学中种种问题,促进高校军事理论课教学效果的增强。

(一)研究性思维有助于军事理论教师科学认识军事理论教学的本质。“准确把握普通高校军事理论课教学定位,是搞好军事理论课教学的重要环节”[1]。军事理论课是怎样的一门课程,要给学生传递与其他课程所不同的怎样的信息,是军事课教师首先要认识的问题。军事理论课开设后,因其与其他课程,特别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有交叉或重合,且“是一门相对独立的课程,没有更具深度的军事类课程与之衔接”[2],所以学生模糊地认为这门课的开设似乎可有可无,反映在学生的学习中是对课程的重视程度低,投入时间很少,大部分学生只是本着修完课程学分的想法接受课程学习。高校军事理论课教师承担军事理论课程的教学任务,要通过研究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材、最新国内外军事动态,把握课程的主线和定位,发掘课程的特色,体现课程育人功能。若不对军事理论课程的本身进行探究,则教师难以清晰认识国家开设军事理论课的目的和宗旨,更不能在课堂授课中有意识地体现和强化这些内容和要求。

(二)研究性思维有助于军事理论教师深入思考军事理论教学的现状。因军事理论课对国防教育具有专门的针对性,作为大学生的必修课,也有力地普及了军事和国防知识,树立了“大国防”理念,强化了和平时代的国家安全意识。但是,军事理论课鉴于自身悠久的军事思想历史,浓厚的军事学科色彩,强烈的卫国导向功能,复杂的技术构成理论,使得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都增加了难度;特别是对于不同专业学生基础的差异性,统一的授课内容,教师重复讲解,脱离了因材施教的教学理念。对于军事理论课的不足,若教师只是简单地停留在表面现象,或仅仅看到、意识到问题的某一方面,就不能全面、准确地抓住问题的根本,教师只有研究军事理论课“教’和“学”的双向行为,由表及里、由此及彼地开展“集群式”问题的研究,才能得出军事理论教学的现状和不足及产生原因的价值性结论。

(三)研究性思维有助于军事理论教师积极推动军事理论教学的创新。一方面,研究性思维给教学创新奠定思想基础。研究是对问题的长久、深入的有效学习过程,在教师研究军事理论教学诸方面的过程中,不仅在发现教学中的种种问题,而且在不断地分析问题产生的主、客观原因,从而促使教师有针对性地改革教学,继而奠定创新教学的基础。另一方面,研究性思维促使教学创新化为实践行动。对于教师的经常性地探索增强教学效果的新方法和新对策,仅做理论上的探讨,对研究成果的实效性不通过具体的检验活动,不能发现理论的指导性。在研究性思维的推动下,教师希望自己的研究成果得到检验、评估和推广,化为实实在在的可行的优良教学指南。

二、以研究性思维强化军事理论课教学效果的主要途径

(一)研究军事理论课教学大纲,准确把握课程总体概况。《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教体艺[2007]1号)以下简称《大纲》,是高校军事课的教学大纲,它以纲要的形式规定军事课的目的、任务;知识、技能的范围、深度与体系结构;教学进度和教学法的基本要求等,是高校组织实施军事课程教学的基本依据和指导性文件。军事理论课作为军事课的重点,军事理论课的教师在实施教学前,应认真研究《大纲》,才能站在学科高度和育人高度准确把握课程实质,为开展具体的教学做好准备。

1.军事理论课是高校学生的必修课。军事课是高等学校的学生必须修习的课程,一般在低年级完成。《大纲》规定,军事课含军事理论教学和军事技能训练,是高校学生的必修课,列入学校教学计划,成绩计入学生档案。在落实《大纲》规定时,军事理论教师在教学中,应严格完成大纲规定的学时的理论教学,不能任意缩短教学时数。同时,鉴于学生对军事理论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的情况,教师还应严格课堂纪律管理,注重学生到课率,帮助学生完整地完成全部理论课学习。

2.军事理论课是高校学生的素质教育课。素质教育是指一种以提高受教育者诸方面素质为目标的教育模式,它更重视人的思想道德素质、能力培养、个性发展、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等。与传统的主要以传授知识的应试教育相比,素质教育更符合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大纲》明确指出了军事课程要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高的要求。在军事理论教学中,教师要有意识地通过军事理论的讲解使学生强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观念,提高组织纪律性、锻炼心理素质、展示自我个性和创造力,全程渗透和体现素质教育的理念。

3.军事理论课是发展的教育教学。教学大纲作为教学的指导性文件,为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形成良好的教学秩序保证了一定的稳定性。但在保持相对稳定性的同时,《大纲》第十六条指出,各普通高等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对教学内容作适当调整,为教学的发展开辟了空间。军事教师可以在遵循教学大纲基本要求和精神的前提下,随着时代的进步对诸如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具体问题进行大胆创新,使军事理论教学不墨守成规,停滞不前。

(二)研究军事理论课教材,灵活优化课堂授课内容。根据《大纲》要求,国防科技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天津大学出版社等相继出版了军事课教材,这些教材基本全面覆盖了军事理论的知识点,以中国国防、军事思想、世界军事、军事高技术、信息化战争为主要章节,全面介绍了当代国防军事理论知识。有的教材为了丰富内容,加入了一些军事地形学、战略环境、综合素质训练等内容。面对众多统编教材所涉及的庞大内容,教师在有限的教学时间里,为做到重点和难点突出,必须研究军事理论课教学课本,灵活优化课堂授课内容。

1.增添和补充新的知识材料。军事理论的研究在中国国防、军事思想方面研究成果相对成熟,更新较慢。但是对于涉及战略环境、信息技术方面的内容,在现代技术的带动下则更新较快。由此,军事理论教师要紧密关注最新的国内外战略格局和军事高技术的成果,多方搜集权威报道资料,增加研究成果到课堂教学中,使课堂充满时代的新意。

2.减少学生通过自主学习易于掌握的内容。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时代,学生通过便捷的信息传播途径获取大量知识,这种课堂外的知识环境成为学校的课堂教学的良好准备和开端。军事教学教师应有意识地借助外部资源,对于一些难度小、易于理解的内容,要求学生课前或课后自主上网浏览和查阅图书资料完成,在课堂讲授中简化部分教材内容。

3.创新教材内容。尽管现在已出版了多部军事理论教材,但随着军事实践的推动,理论研究将更精细入微。对于课本介绍中留有余地的,特别是对于尚在探索中和研究中的问题和现象,如军事高技术与新军事变革等,教师要善于根据实践创新教材内容,使教学内容源于教材又超越教材,体现教学的宽度和高度。

(三)研究军事理论课教学方法,积极转向现代信息技术。“教育方法的改进是实现国防教育目的、完成教育任务必需的中介要素。国防教育需要借助方法展开和推进工作,借助方法提高教育的实效”[3]。特别是处于信息化时代,教师应大力研究军事理论课的教学方法,积极转向现代信息技术。

1.教师应学会熟练运用多媒体开展教学。军事理论是抽象的理论性教学,为使教学生动和直观,使学生易于接受和理解,教师应制作条理清晰、内容简洁、音画优美的多媒体课件。将如“《孙子兵法》简介”、“战略环境”、“精确制导技术”等以文字、图片、声音、视频的方式生动、快捷、简单地呈现,给学生身临其境之感。

2.教师应开展课程网络教学。军事理论教师要建立功能多样的军事课学习网站,鼓励学生通过网络进行自主学习和测验,教师通过网络后台统计结果检查学生学习情况,并且经常通过开放的交流平台与学生交流和互动,帮助学生答疑解惑。

3.教师应尝试进行电脑军事模拟实战演练。目前,普通高校还不具备军事理论的实践性教学设施,在现有的科技条件下,教师应尝试进行电脑军事模拟实战演练。特别是对于新概念武器和信息化战争的学习,教师应创造条件,通过电脑开展如射击、战争对抗等,使实战变为网上模拟训练,从而增强课程的生动性、实践性和吸引力。

(四)研究军事理论课教学环境,综合运用各种有效资源。“任何一种教学活动都必须在一定的教学环境中进行,教学的过程就是人与环境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过程”[4]。在军事理论课的教学中,社会和学校都为成功开展教学提供、创造了一定的物理环境和心理环境,教学中要综合运用这些有效资源,达到服务教学的目的。

教师要研究教学的物理环境,形成学生军事理论学习的专用场所。随着国家、省、市教育和军事部门对军事教学的重视,高校对军事教学的环境逐渐改善,建立和完善了“三室一库”(军事教学专修室,资料室,训练器材室,武器库);利用校园网建立了军事学习的网站;开设了军事学的选修课程;举办了国防知识讲座和竞赛活动,教师应充分利用这些已有场所、资料、器材、课程、活动等进行积极的辅助教学。

此外,还要研究教学的心理环境,营造学生学习军事知识和国防知识的浓郁氛围。近年,国际局势风云变幻,特别是在关系我国的领土、领海的国际争议中,更显示了国家军事力量的地位。青年大学生从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感出发,时刻紧密关注事态的发展趋势,表达自己的卫国意愿。教师要抓住学生关心国家安危的爱国心理,引导学生阅读、研究、讨论军事热点、焦点现象,因势利导地开展军事理论和国防知识教学。如此,从学生心理倾向和渴求出发进行教学,使学生感受到获取知识的自然和轻松,从而避免教师的纯粹理论说教,也给学生营造快乐的学习氛围。

(五)研究军事理论课师生双方,实现“教”、“学”相长。军事理论教学的良好效果,在教师的主导性“教”和学生的主动性“学”之下才能取得。教师应具备怎样的素质和能力,应怎样因材施教,只有研究军事理论课,把握师生双方特点,才能实现“教”“学”相长。

1.教师要加强军事理论学习,提高专业素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军事教师队伍是搞好高等学校军事学科建设和军事课教学工作的关键”[5]。普通高校在教师队伍中一般不设军事学学科系列,高校军事理论教师多数都是非本专业出身,缺乏理论研究背景和专业实践基础,这必然严重制约军事理论课教学。但为了完成军事理论课的教学,学校只能安排其他学科的教师承担教学任务。为此,承担军事理论教学的教师应对自身做出客观地认识,分析制约自身教学的不利和不足。担任军事理论教学的教师要努力通过规范的专业培训、长期地自学、经常性地学术交流,刻苦钻研积累军事学专业知识,强化专业知识储备。

2.教师要注重对学生的研究,遵循学生特点设计教学。现代大学生在现代的时代环境、社会环境和家庭环境下,表现出了善于独立思考、求知欲强、个性张扬、创新意识强等特点。此外,因为大学前和进入大学后的不同倾向学习,学生的专业知识背景不尽相同,所以教师要意识地针对学生的学习、心理特点和专业背景,细致研究授课学生,努力为学生“量身”设计教学,改变“重复式”和“无色彩”课堂。如,针对文科大学生的知识背景,通过生动的军事历史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以熟悉的心境贴近教师的教学;对于理工科大学生,要发掘他们的自然科学基础知识,使学生对如军事技术学习等没有畏难情绪,感受更多的是对平时学习的扩展和延伸。

三、结语

军事教学从开始进入普通高校至今,相比其他一些开设较早的学科,还在起步阶段,处于摸索和成长时期。但短时期的实践说明,军事理论教学对增强大学生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素质教育的培养,凸显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反映教学的良好效果。为进一步推进军事理论教学再上台阶,走向成熟,军事理论教育工作者,特别是承担军事理论教学的教师应主动研究军事教学中的各种问题,在研究中改革教学、发展教学,创新教学,从而最终促进军事理论教学逐步完善,切实达到开设本门课程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彭易纪,彭欢.略论提高普通高校军事理论课教学质量的途径[J].湘南学院学报,2012,33(4):119.

[2]李张兵.试论高校军事理论课面临的挑战及应对策略[J].考试周刊,2007(18):86.

[3]李艳.新时期高校国防教育实效性探析[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2(2):128.

[4]杨雪,关文信.互动共生:生态哲学视域下课堂教学环境的内在机制[J].山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3(2):100.

军事理论论文范文5

论文摘要:军队党组织思想理论建设的内容在反映时代特征与要求方面。必然既相符合又部分滞后该时期党和军队建设的客观要求。为了使军队党组织思想理论建设适应新形式下党的先进性建设和军队建设的要求。本文结合实际问题。就如何完善军队党组织思想理论建设的内容体系作了五个方面的探讨。即完善理论支撑平台、完善专业知识结构、完善科学思维方式、完善动态内化机制、完善思想建设制度。

马克思指出。每个原理都有其出现的世纪。军队党组织思想理论建设的每一步发展。无不与同时期党、国家和军队的建设实际紧密相连。作为时代特征与要求在这一建设上的反映。军队党组织思想理论建设的内容必然始终处于既相符合又部分滞后于该时期党和军队建设客观要求的状况之中。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随着党的思想理论的创新、军队现代化的推进。尤其是军事斗争准备的客观现实的影响。军队党组织思想理论建设的内容在一定程度上显露出与时代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特别是一直以来。军队党组织思想理论建设内容偏重思想政治方面。不大强调内容的系统性。容易造成思想理论建设与部队实际和军事需要相脱节的现象。理论是行动的先导。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军队党组织要带领部队进行现代化建设。打赢信息化战争。必须要有先进的思想理论为指导。因此。完善军队党组织思想理论建设的内容体系是新时期军队建设的需要。是军队党组织始终保持先进性的需要。军队党组织思想理论建设的内容依据党和军队建设的任务、内容而确定。以此为根据。适应军队党组织思想理论建设的特点与规律。这一建设内容的完善主要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完善理论支撑平台

对于党的建设来说。理论上的成熟是思想发展和政治坚定的基础与前提。在长期实践中。军队党组织形成并不断丰富着自身建设的理论基础以马克思主义为核心的科学理论。随着世界形势的变化和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面推进。与军队建设密切相关的一系列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军事的新思想和理论不断涌现。军队党的建设在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根本指导的同时。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更为深刻地感受到党的创新理论、现代科技理论、现代军事理论以及人文科学理论等的强烈影响与激荡。勿庸置疑。吸收、掌握这些新理论。是加强党的建设之必需。这就给我们提出了完善军队党组织建设理论平台的现实课题。依据军队党的建设的实践与经验。这一平台的完善。应当突出以下几个重点。首先。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建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全面、深入地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握中国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体系。在学习基本立场、观点、方法上下功夫。努力掌握精神实质。把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的辩证、历史的唯物主义和体现的科学态度与创造精神学到手。为军队党的建设奠定坚实的理论根基。其次。系统掌握党的建设原理。形成实施党的建设的理论内核。在社会发展尤其是政党政治的历史上。政党建设理论从来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领域。不仅有一般的政党政治理念。而且还有真实明晰的科学原理以及对客观规律的揭示和历史经验的概括。我军党组织建设虽然有其特殊性。但具体到党的建设这一范畴。党的建设理论对其无疑具有基础性的规范意义。掌握这一理论。重在把握党的建设客观规律。汲取历史经验。为军队党组织建设奠定科学理论根基。再次。系统掌握现代军事理论与战争理论。建立领导军队建设的直接理论支撑。在长期革命战争及军队建设实践中。党和军队的缔造者、领导者创建了宏伟的军事理论大厦。这一理论大厦由军事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理论和国防与军队建设思想三大部分组成。是推动军队党组织建设和军队建设不断取得胜利的法宝。认真掌握、深刻理解这一一脉相承、博大精深的理论体系。是加强军队党组织建设、确保军队使命实现的根本性要求。与此同时。近年来。适应世界军事变革趋势和现代战争需要。现代军事、战争和作战本体理论发展突飞猛进。系统了解、掌握这些新的理论。是军队党组织领导部队打赢现代化战争之必需。学习、掌握现代军事理论的重点。在于把握军队现代化建设规律。了解现代战争的规律与特点。为实现打得赢的根本要求提供科学理论指导。第四。掌握现代人文与社会科学基本理论。奠定军队党组织建设的文化基础。就科学的系统意义而言。人文社会科学。无疑是人类一切认知与行为的基础。军队党组织建设本身亦是基于这一基础的社会实践。我军是在特有形势、环境中以特定成员为主体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文化底蕴不足一直是困扰军队建设的突出问题。现代社会条件下人文和社会科学的迅猛发展。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军队跨越式发展的迫切现实。要求军队党组织在社会综合文化基础的形成与巩固上有大的突破。旨在提高党组织与其成员的人文科学知识水平。从根本上改变文化相对落后的状况。形成党的建设的现代文化氛围和文化基础。第五。掌握现代军事科技基本理论。奠定党组织领导部队现代化建设的科学技术知识基础。当今时代。现代科学技术已经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特别是在先进科技更为普遍、广泛应用的军事领域。军事革命不断发展、战争样式不断变化、战争手段不断进步。而从科技水平上比较。我军与发达国家军队尚有较大的差距。处于相对落后状态。因此。对于军队党组织建设而言。掌握现代军事科技基本理论。具有更为重大紧迫的现实意义。军队党组织致力于军事科技的掌握。主要在于熟悉该方面知识。形成与组织领导部队现代化建设和指挥现代化战争所必需的科技理论功底。使之在实现政治思想过硬的同时。达到军事科技过硬的目的。促进其基本功能的有效发挥。

二、完善专业知识结构

作为各该单位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军队各级党组织承担着目标相同、内容有别的实际工作任务。党组织的成员更有各自的具体工作职责。从推动军队建设的实际讲。加强军队党组织建设。就是要使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更好地履行职责。完成好自身承担的各项任务。有鉴于此。完善军队党组织及其成员的专业知识体系。不仅是加强党组织思想理论建设之必需。更是保证其有效发挥作用的重要基础。新形势下。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内涵日益丰富。专业化更为突出。专业分工日益细化。对党组织及其成员的素质能力要求日益提高。而我军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在军队转型、建设转轨的环境中。固有的专业功底明显不敷应用。离高素质、复合型和军政兼通、指技合一的要求尚有较大差距。完成机械化、信息化建设双重历史任务的客观现实。迫切需要军队党组织切实掌握组织领导部队建设所需要的现代军事专业知识。精通本行、兼通其他、全面发展。形成与军队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的、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贯通军事政治后勤装备各领域的、个体作为与组织领导相统一的、结构科学合理的知识系统。

三、完善科学思维方式

一定思维方式是一定态度与行为的基础。军队党组织及其成员的思维方式。是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基础。在军队建设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从理论上讲。这一思维方式应该是科学的、合乎规律的。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各种思想观念、价值意识。时时影响以至干扰着党组织及其成员的思想。致使其不时出现偏差。现实中一定程度及范围内存在的本本主义、教条主义、、形式主义、利己主义、自由主义、个人主义以及消极懈怠倾向等。就是思维方式不科学的表现。这就为我们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军队党组织科学思维方式的命题。着眼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深刻性与广泛性。军事变革的复杂性与长期性。市场经济条件下军队面对考验的全面性与严峻性。军事斗争准备中各种因素的矛盾性与多变性。积极改进和完善党组织的思维方式。是其思想理论建设必须完成的现实任务。完善科学思维方式。主要是基于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将党组织的建设同军队建设的客观需要结合起来。将自身认识与党的思想、理论、路线统一起来。将自体需要同党和军队的目标融会起来。在学习理论、升华思想和工作实践中逐步形成正确认识和解决问题的规律性思维模式。

四、完善动态内化机制

就组织及其成员的发展而言。任何基于提高自身而采取的措施。都是为了将之所蕴涵的意旨内化为该组织及其成员的内在品质。这个品质。作为一种稳定的心理特征。直接表现为素质与能力。换言之。军队党组织思想理论建设的一切活动。从根本上讲。就是为了实现其思想与心理品质的内化与升华。亦即为了提高其全面素质和能力。素质与能力可以通过知识内化而获得。所以。建立和完善党组织思想理论的内化机制。自然成了这一建设的重要内容。从军队党的建设历史看。正是由于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持续不断地将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内化为自身的思想与理论品质。促进了素质与能力的提升。才保证了党和军队赋予的各项任务使命的完成。从党组织建设的实际效果讲。只有使其成员真正内化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其思想理论建设才算达到了目的。因此。理论与实际相联系、将党的理论转化为自身的思想觉悟与行动。是党对思想理论建设的一贯要求。也是军队党的建设的优良传统。但在新形势下。纷繁复杂的客观环境干扰着党组织成员的思想意识。自我价值追求的客观需要影响着党组织成员的内化构成。各类教育不少、觉悟提高不快。阅读书刊不少、内化发展不快。理论观点不少、素质提高不快的现象并不少见。为此。曾要求军队。要坚持以实际问题为中心学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的方法。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应用于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实践。转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转化为观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科学思想方法。转化为建设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的精神动力。转化为立身做人、成长进步的行为准则。因此。有必要以读书、灌输为基本形式。以自我思考、集中研究重大问题为中心环节。以联系实际开展工作的各项要求为基本规范。以观察力、思维力、理论力的实际提升为检验标准。紧密结合军队党组织和部队建设实际。建立和完善军队党组织的思想理论内化机制。不断提高各级组织及其成员的素质能力。形成适应新需要的再学习再内化的动态发展模式。

军事理论论文范文6

 

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和总参谋部 2007 年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必须把军事理论课程或军事技能课程纳入到大学生的必修课范围。此后,全国高校相继开设了军事理论课程并成立了相关的军事理论教学部门,为培养具备军事素养的当代大学生打下了基础[1].然而,军事理论课程毕竟开设的时间不长,还需要很多教学与实践经验的积累,相关教学部门和教师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比如教师如何做到结合地方特色和高校特色合理安排军事理论课程的内容、如何在众多军事素材中精选合适的教学内容、如何灵活运用相关的教学方法、如何做到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如何在新时期提高大学生的军事理论课兴趣等。

 

二、军事理论课程在高校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尽管当今世界处于和平发展时期,但是同时也应该注意到国际风云的变化: 各国仍在不断更新军事装备和设施、局部战争和冲突仍时有发生、很多国家和地区经常遭受恐怖威胁或袭击,这些动荡和不安时刻警醒着国人要居安思危[3].当代大学生作为国家未来的建设者,应具备一定的国防意识和国家安全知识,要学习一些国防常识和军事常识。在这种国际和国家形势下,军事理论课程逐渐成为高校的必修课程,成为高校提高大学生国防素质和综合素质的重要一环。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高校在办学规模、设施条件、师资队伍等方面取得了飞速发展,学生的文化素质和科技素质得到极大提高,但还有一部分大学生存在适应能力差、身体素质低、贪图享乐思想重等方面的问题,在高校开设军事训练和军事理论课程可以提高大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心理素质、身体素质、创新精神和奋发图强精神。高校开设军事理论课程还可以改善大学生的知识结构,体现了当代教育的文理综合、多学科渗透、跨学科研究等方面的教育理念,为我国培养高素质的综合性人才创造了重要的条件[4].

 

三、新形势下高校军事理论教学存在的问题

 

尽管高校的军事理论教学已经实施了十多年,但是在实践和教学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导致很多高校和大学生不重视军事理论课程,认为军事理论课程是可有可无的附加课。

 

( 一) 军事理论教学机构设置问题

 

自从高校将军事理论课程定为必修课程以来,军事理论教研室相继成立,成为军事理论教学与科研的重要机构。

 

尽管成立了军事理论教学机构,很多高校对军事理论教学的重视不足,认为军事理论教学是高校教育的附加品,军事理论教学也逐渐被边缘化。有些高校将军事理论教研室与保卫处、思政部、体育部合并,使军事理论教研室面目全非、有名无实,难以实现该课程的教学目的与目标[3].有些高校从事军事理论教学的教师都是兼职教师,根本不能胜任军事理论教学工作,极大地影响了军事理论课程的教学质量。

 

( 二) 教学安排问题

 

军事理论课程的开设目的是提高当代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因此是一门应用性极强的课程,应该包含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两个方面的安排。但现实的情况是,高校对军事理论教学不重视,导致军事理论课程课时不够,《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规定大学生的军事理论标准学时为 36课时,但很多高校进行了压缩,更不用说实践环节的教学了。另外,从教学考核和评价机制来看,很多高校的学生评价机制过于简单和单一,有些学校把军事理论定为考查课,学生学完后不用考试; 有些学校虽然有军事理论期末考试,但考试设置过于单一,测试点太少。为了充分发挥学生的潜能,多方位培养学生的国防意识和军事素养,高校应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课程考核机制,从理论上考核学生的理性认识,从军事实践方面考核学生的感性认识,这样学生才会对军事理论课程更加感兴趣,教学效果肯定会更好。

 

( 三) 教师培养问题

 

教师是开展教学工作的主体,军事理论课程教师是高校做好军事实训和理论教学的关键因素。目前很多高校在军事理论教师培养方面不够重视,导致军事理论教师人员紧缺、素质不高。首先,军事理论教师编制不足,远远没有达到国家要求的1: 300 的师生比[5],并且很多教师都是来自其他专业的兼职教师,这些教师从教学时间和教学能力方面都受到诸多限制,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军事理论教学中。

 

其次,对军事理论教学重视不够,经费投入不足,教师的综合培养就会受到影响。由于大部分高校的军事理论课程都由部队转业干部或武装部人员担任,这些人员虽然具备了一定的军事素质和军事常识,但他们当中的很多人来自野战部队或其他军事部门,没有教学经验,不能完全胜任军事理论教学任务,因此高校还要对这些教师进行岗位培训,从而培养出高素质的、合格的军事理论教师。最后,随着社会和军事科技的发展,军事理论教师的综合素质也要不断提高,应当提供各种机会让教师参加军事培训或继续教育,各高校要投入更多的经费,并给予更多的人员编制,以使每位军事理论教师能够有机会参加深造,从而提高军事理论教学水平和研究水平。

 

( 四) 教学方法与教学设施问题

 

在新的教学形式下,军事理论课程要不断改进和更新教学方法,综合利用多种教学手段。由于一些高校不重视军事理论教学,导致该课程在教学时间和教学设施的使用方面不受重视。有的高校把军事理论课程安排在周末或晚上上课,给老师和学生的上课带来了不便,引起了学生的抵触情绪。

 

四、军事理论课程教学改革与创新

 

( 一) 改革军事理论机构设置

 

高校要从思想意识上提高对军事理论教学的认识,把军事理论教学作为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任务来抓。在机构设置方面,首先要成立专门的、固定的军事理论教研室,并配备足够的编制和人员保障军事理论教学的顺利进行。另外,高校还要提高军事理论教师的地位和待遇,并提供足够的发展空间来稳定和吸引人才,这样才能搞好军事理论教育,提高军事理论教学的质量。

 

( 二) 创新教学内容

 

当代大学生更加注重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因此教师在教学内容的选取上要格外重视,教学内容要紧跟国际形势、世界军事热点、国家军事动向、最新军事信息,用这些新知识激起学生的兴奋点,抓住学生的学习兴趣,使课堂充满生机和活力。其一,军事理论教师要以《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为依据,结合地方特色、学校自身特色和学生特点,选取适合本校学生的教学内容。首先要建立系统的军事理论课程内容体系,将国际形势、世界军事、国防法规、国家安全、军事常识、公民义务等方面有机地整合起来,让学生享受系统的知识学习体系。在此基础上,其二,教学中还要突出军事理论教学内容的时代性、创新性。教学内容必须紧跟时展与国际、国内军事热点问题,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比如教授国家安全方面的知识时,教师可以以美国斯诺登事件为案例; 讲述军事知识时,可以以当代的阿富汗战争、北非战争为背景,尽量避免用陈旧的军事知识或案例作为授课内容。教师要不断更新教学内容,使课堂紧密联系军事实际,符合当代大学生的学习兴奋点、知识结构和求知热点。

 

( 三) 加强教师培养和培训

 

一方面,高校在选拔军事理论课程教师时要坚持质量第一,尽可能选择思想觉悟较高、军事素质较好、教学水平较强的教师编入军事理论教研室人员队伍。军事理论课程要培养大学生的国防意识和爱国主义精神,因此教师首先要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能够引导学生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愫和名族自豪感。做好一名军事理论教师,还必须具备良好的军事素质和军事专业知识,教师要平时爱好军事,时刻注意增强自身的军事素质。此外,军事理论教师还要具备做好一名合格教师的教学素质,时刻注意改进教学方法、更新教学内容,抓住学生的学习兴趣,不断提高军事理论教学水平。另一方面,高校要加强对现有军事理论教师的培训工作。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军事理论的更新,军事理论课程要适应新形势下的教学环境,努力为大学生提供最新的军事理论和知识,以适应时代的发展和学生对新知识的渴求。高校可以选拔教师到军队院校进行培训,让教师感受军事氛围,提高军事素养; 高校还可以聘请部队高水平军事专家、学者到学校进行讲学、参加学校的学术活动、对教师进行专门培训等[5],使教师不断提高军事知识和能力,高效地完成军事理论教学任务。

 

( 四) 创新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是实施教学内容的手段和工具,好的教学方法能够将教学内容合理地、准确地传达给学生,教学效果相应地也会大大提高。

 

军事理论教学应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以实践教学为主,理论教学为辅。因为军事理论的学习相对枯燥,因此教师要精选教学内容,突出重点。一方面教学内容要吸引学生的学习兴趣,抓住学生的兴奋点,吸引学生的注意力; 另一方面,军事理论毕竟属于专业化的知识领域,内容比较抽象,普通学习者不易理解。因此教师选取的重点学习内容要符合学生的学习能力,使学生易于理解和接受。

 

随着高科技的发展,很多现代化的教学辅助工具和设施逐渐应用到教学中,比如多媒体、互联网、远程控制、网络自主学习等。在当今的高科技环境下,大学生已经适应了现代化的学习手段,电脑、网络、智能手机已经成为大学生学习和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为了适应时代的发展和当代大学生的学习要求,军事理论教学也必须引入现代化的教学工具,并不断更新教学设施,为提高军事理论教学效果创造各种条件。

 

五、结论

 

军事理论课程是高校对当代大学生爱国主义情感和国防意识培养的重要媒介,高校要充分利用军事理论课程培养新世纪的合格人才。为实现这一目标,高校首先要加强军事理论教研室机构设置,确保有足够的、合格的教师保障教学; 其次还要加强对军事理论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并适时邀请校外军事专家来校进行讲学; 最重要的是教学中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法,教师要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并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学工具,不断提高军事理论课程教学水平。

 

[ 参 考 文 献 ]

 

[1]张湖北。 刍议优化高校军事理论课教学方法[J]. 新闻天地,2009( 12) .

 

[2]肖玉海。 对普通高校军事理论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J]. 安徽工业大学学报,2010( 7) .

 

[3]彭玉康。 高校军事理论教学浅析[J]. 潍坊教育学院学报,2007( 3) .

 

[4]王耀辉,李红。 普通高校军事理论教学内容改革探索[J]. 当代经济,2006( 12) .

军事理论论文范文7

【关键词】大学教育 军事理论 教学方法 教学创新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3)36-0037-02

参照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教学大纲,大学军事理论教育课程主要由国防知识、军事思想、国家战略环境、军事信息技术、信息化现代战争这五大方面共同组成。在学习了这些军事理论知识之后,大学生能够对我国的国防历史、军事理论和技术及军事发展环境等方面有一个系统全面的认识,不仅让学生掌握了军事理论知识,促进其爱国主义观念和集体意识的提高,而且在加强个人纪律性和完善综合素质方面,有非常好的教育功效。

一 军事理论教育的意义

自我国实施在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中开展军训活动的政策以来,大学军事理论教育工作逐渐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大学生来说,接受军事理论教育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规定的义务,同时也是国家培育和储备国防兵军队的重要途径。军训作为大学生进入高等院校学习的第一课,大学军事理论的教学质量直接关系到大学生个人角色在今后大学校园学习和生活中的定位,有利于他们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军事理论对大学生的教育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的国防意识观念

国防安全意识作为国防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军事理论教育的核心。所谓国防安全意识,是培养学生建立国家领土不受侵犯,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产生冲突矛盾时,以国家的利益作为最高标准,个人利益要坚决服从国家利益的意识。

军事理论教育将以国防安全为核心的爱国主义教育贯穿于日常的教学活动中,让当代大学生培养自己的道德意识,使他们具备责任心和社会历史使命感。

2.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思维

军事理论课程和其他传统的大学课程有所差别,它更注重与时俱进的思想,学生要学好这门课必须对国际军事形势的瞬息万变和军事技术装备的更新发展有一个系统的学习,这有利于学生培养学习的系统意识和整体意识。

3.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

军事理论课程中涉及大大小小的战争胜利都离不开团队协作意识,在各个军事部队组织的紧密配合中使大学生意识到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在现实社会中,大学生在学习军事理论知识后也会自觉养成与人合作的意识,这对他们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工作环境中获得生存发展空间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 大学军事理论教育面临的问题

虽然军事理论的学习对大学生在思想意识、学习能力及行为方式等多个方面的培养有非常积极的作用,但在高等院校军事理论教育的实际教学中,教学效果却不能让人很满意。这主要在于大学军事理论教育面临着以下问题:

1.教师队伍专业化程度低

现阶段,大学军事理论教学并没有经过较长时期的发展,在各类教学体系中学科的科学性和系统性相对薄弱,专业军事化院校的科研教学人员前往普通高等院校任职的人数很少,大部分教师没有从事过军事教学工作。由于老师自身不具备专业性,学生在学习军事理论课程的过程中遇到的疑惑无法得到专业化的解答,普通高等院校对军事理论教学工作的重视程度不高,各项管理和考核制度存在较大的缺陷,使教学效果不够理想。

教师队伍不够专业化的具体形式表现在教师对军事学科专业背景的了解有着明显的缺陷,在平常的教学活动中,对军事理论知识的理解能力十分有限,所参考的军事教材资料也非常少,只能以照本宣科的方式进行教学,更谈不上开展创造性的教学工作。

2.教学环境氛围不足

教学环境氛围不足是普通高等院校军事理论教育中的一个问题,它不是仅仅靠个人的努力就能克服的,需要整个社会对环境系统的整合。来自教学环境方面的困境主要源于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国防教育环境的整体氛围不足。当代大学生的成长经历处于一个政局稳定、经济发达的环境下,他们享受到的物质条件大大优越于上一辈人。同时,和平与发展逐渐成为国际社会的时代主流,国内社会政治局面稳定,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大学生的国家民族兴亡危机观念变得日益淡薄,这些问题导致了在营造国防教育氛围方面没有一个适宜的生长环境。

第二,学校教学的环境氛围不足。高等院校肩负培养人才的重要职能,面对越来越激烈的社会人才竞争,培养优秀的社会应用型人才成为高校最主要的教学目标。相比之下,社会对军事人才的需求有限,而且其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很高的水准,普通的非军事院校根本无法达到培养合格军事人才的基本标准,使很多高等院校忽视了军事理论教学工作的开展,在高校军事理论课程建设中存在滞后的现象。因此,军事理论教学课程逐渐成为一个被忽视的教学项目,部分高校只将其作为应付检查的绩效评估。

第三,学校教学资源条件不足。加强军事理论教育教学需要一大笔教学经费的投入,如聘请专业的军事院校讲师、完善学校的军事训练装备、修建军事训练场地等。在高等院校教育经费紧缺的条件下,无法投入这么一大笔资金用于开展专业化的军事教育,得不到硬件和软件设备的支持,许多高校的军事理论教研室名存实亡,不仅教学工作效率低下,还极大地浪费了相应的教育资源。

三 专题教学法在大学军事理论教学中的应用

为了克服大学军事理论教育存在的弊端,高等院校除了提升教师素质以及完善军事理论教学制度外,更应该寻求改善大学军事理论教育的方法。专题教学法是目前高校教育学专家总结出来的一套具有科学性且实践操作性很强的教学方法,将其使用到大学军事理论教学中可取得相当不错的教学效果。

1.专题教学法的概念和特点

专题教学法是近年来高等院校使用范围最广的教学方法,它最大的优势是依据教学大纲内容的结构特点,不受时间地点和教材章节的影响,围绕教学目标将知识划分为多个教学专题,以专题讲解的形式代替传统的教材,使学生掌握每一个专题的内容。从军事理论课程的结构来看,国防知识、军事思想、国家战略环境、军事信息技术、信息化现代战争这五个专题板块相对独立,也存在一定的内在联系,采取专题教学法来组织军事理论课程的教学是可行的。

专业教学法最突出的特点是将教学的主要内容凸显出来,老师在讲述的过程中能轻松实现讲述的系统性,课程信息量也具备非常丰富的内容。由于大学军事理论课是一门公共基础课,课时相对专业课来说非常有限,教学内容无法完全展开论述,而专题教学法根据自身优势,能在有限的课时里将教学内容形象生动地传授给学生。

2.专题教学法在军事理论教学课程中的应用

专题教学法在教学中的应用,主要是以分组教学为基础,各小组成员整理了专题中的军事理论内容,最终由小组的领头人向老师汇报小组研究的结果,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增强了自身学习的主动性,取得了满意的教学效果。专题教学法在军事理论教学课程中的应用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详细分析:

第一,教学活动的专题化研究。传统的教学方法是以老师讲授知识为主体,学生的学习处于被动状态,不利于学生创造性学习能力的培养。引入专题教学方法之后,师生之间的教学地位发生了变化,学生的学习成为教学活动的主导环节,老师作为辅角色。在教学活动的实施环节,教师先把全班学生划分为若干小组,讲解本专题相关的军事理论基础知识原理,给学生提出探讨性问题,然后让每一个小组的学生对相关的问题进行汇集和整理,最后由各小组成员代表将讨论研究的专题性内容进行阐述,其他小组也可以适时地进行补充及发问,老师再总结完善。

这种专题式教学活动一方面能让老师察觉到学生掌握军事理论知识的程度,学生在分组交流过程中遇到疑惑的问题也得到解决,培养了他们自我学习的能力;另一方面在专题式教学中老师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运用生动的图像影音技术来展现军事技术成果,极大地提升了学生对军事理论知识的理解能力。

第二,教学检测考核的专题化研究。专题教学的特征不仅贯彻在课堂之上,在学生的课余时间里也能发挥积极的效果,在每一个专题讲述结束之后,老师向学生提出一些具有深度的发散性问题,需要学生在课外去思考解决。学生通过利用网络资源以及图书馆资料进行文献检索,理解军事理论知识获取全新的认知,并在下一次专题化小组教学活动开展前对教师的教学计划有清晰的预见性。另外,在军事理论课程考核中,学生通过平常的积累,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方面得到了提升。

总之,在专题教学方法的实践中,仍有部分学生认为这种教学方式占用了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小组高效的协作,最终成绩取决于清晰透彻地汇报工作,这些因素都有不少提升改进的空间。但专题教学法比传统的学习具备很大的优势,在专题教学方法实施的过程中,学生学习军事理论的积极性获得了很大程度上的提高,锻炼了学生多种综合能力,如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主动自觉学习的能力、人际沟通交流的能力等,这些能力为学生今后的学习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促进他们朝着社会综合型人才的方向不断前进。

四 结束语

在教育方法和技术手段不断优化的现代教育中,高等院校军事理论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的解决,关键是教学工作者要寻找到合适的教学方法,与时俱进,在提升师资力量和完善教学制度的同时,探索出具有科学性的教学理论方法。这要求教育工作者结合实际情况,不断提升大学军事理论教学的水平。只有这样,大学军事理论教学才能获得进步。

参考文献

[1]鲍煌军.关于提高普通高校军事理论课堂教学质量的思考[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2(24)

[2]唐志阳.浅谈高职院校军事理论课教学的改革创新[J].江苏教育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2(3)

[3]王波、于壮.应用型本科院校军事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思考[J].商品与质量(理论研究),2011

军事理论论文范文8

【关键词】军事理论教育;大学生;学风校风;建设;机制

当代大学生是国家国防实力的主要后备力量,是作为全民国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通过军事理论教育培养大学生的国防意识和倡导国防精神,主要有爱国主义、英雄主义、尚武精神、奉献精神、团队精神、民族精神等,对大学生思想观念的形成和德、智、体、心、法等综合素质的形成发挥重要促进作用。

军事理论教育从树立正确思想政治观念、提高综合素质和重塑行为品质上的功能上来看,能够有效推动高校学风校风建设。研究军事理论教育对加强高校学风校风建设作用的长效机制对策,怎样把军事理论教育和高校学风校风建设相结合,在军事理论教育中促进学风建设,使课堂上接受的军事理论知识内化为大学生的思想品德,调整个人心理活动,发挥综合教育功能,促进高校学风校风的建设,在学风建设中提高国防理论教育的实效性,是本文章探讨的主题。

1 关键词语的界定

1.1 国防理论教育

又称为军事理论教育。国防教育体系结构由军事理论教育、军事技能训练、巩固养成、深化拓展四个部分构成。军事理论教育指国防领域方面的理论在课堂上的教育。

1.2 长效机制

长效机制:长时间内发挥预期功能并保证正常运行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它有两个基本条件:一是,要有比较规范、稳定、配套的制度体系;二是,要有推动制度正常运行的组织和个体。

2 军事理论教育提高军事素养的教学实效性策略

长效机制的两个基本条件之一是推动制度正常运行组织和个体。个体指接受军事理论教育的大学生,大学生对军队的向往,对自己母校的期望是推动制度运行的个体动力源。可以从思想上行为上巩固养成一定的军事素养,主要经验和创新有以下几点:

2.1 借鉴军事化管理的经验,建立模拟连排班建制

模拟连排班建制,为军事素质的培养,为继续巩固军事训练的成果,为落实高校校风建设的各种要求,也为分层次分组织贯彻执行命令。

军事理论教育往往采取大班教学。10人模拟一军事班。一教学班模拟四、五个军事班,一个排。一个教学大班约100人模拟一个连队。连长排长班长均由优秀大学生担任,因军事理论教学时间短,学生干部慎重选定后不轻易改变。

模拟连排班建制一旦建立,课堂上首先抓执行力度,主要有组织纪律、文明礼貌等军事行为能力的要求,使“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令行禁止”等、军容、军礼等军事素养树立、养成、巩固,使军队的优良传统、优秀的作风作为综合素质教育在课堂上延伸。高校的校规校纪和各项要求能在执行、效率上得到较好的贯彻。提高了大学生严明的纪律意识,使军事素养在大学生心目中生根,使校风学风得到提升。

2.2 军事理论教学管理融入军队管理元素

教师怎样融入军队的一部分管理元素,按照军事化的部分标准要求学生,改变学生精神面貌,促进高校学风建设做出学科应有的贡献。我们在教学实践中摸索的经验主要有:(1)按学号排座听课,课前可唱国歌或军歌,规定听课时手的摆放位子;(2)非正常情况下必须报告和入列,下课时有序走出教室;(3)课堂上学生服装必须符合基本要求;(4)严守时间、服从安排、令行禁止;(5)教师采取正确引导、制度制约、榜样示范、纪律处罚等各种手段以达到严肃课堂学风。

按照部队的组织纪律规范学生,按部队的令行禁止作风、雷厉风行的服从意识来约束学生的行为,以达纪律严明、秩序规范、作风严谨,为高校建设良好的学风校风提供有力保障。

2.3 切实发挥军事理论教学对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的功能

国防理论教育既是军事科学,又是素质教育,在教学过程中把综合素质教育寓于大学生的军事理论教育中。(1)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通过阐明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军事科学的关系,引导大学生树立唯物主义世界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2)强化集体意识、竞争意识。军事上的团体性和对抗性,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的集体意识和协作精神,强化集体主义精神。对抗性有利于培养革命英雄主义精神,激发竞争意识。(3)改善学风。通过阐明国防责任感与发挥个人聪明才智的关系,激发大学生为加强国防现代化建设而努力学习的自觉性。(4)激发爱国热情,发扬进取精神。通过国防意识的培育,激发爱国热情,增强中华民族的自信心和自尊心,保持对国家所面临外部威胁与挑战的忧患意识,发扬为改善生存环境,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而奋斗的进取精神。(5)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把军队中的各种优良品质和朴素作风融入到军事理论教学中去,使学生养成严谨、有序的课堂纪律和良好的行为习惯。(6)培养国防素质。教学中结合军事上的实事热点、军事动态等。在分析中培养大学生的国防意识和军事素质。(7)促进高校校风学风建设。举办国防专题活动和国防教育知识竞赛,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国防领域社团活动和课外阅读,并在学科的成绩上给予奖励,调动大学生参与校园精神文化的建设。

2.4 制定军事理论课堂上培养和管理的学科规章制度

军训成果是促进高校学风建设的目标内容之一,怎样使这些成果固化、养成、发展,必须寻求继续目标内容教育的载体和途径,其中军事理论教学就是有效的载体和途径之一。为此,军事理论教育的素质目标、行为目标的培养和军队管理元素应形成学科规章制度,并不断建设完善学科规章制度。

3 建立健全军事理论教育加强高校学风校风建设作用的长效机制

长效机制的基本条件之一是推动制度有效运作的的组织。教师和教研室是实施军事理论教育的基础组织,是推动制度运行的组织动力源。为发挥军事理论教育的综合育人功能和固化学生的优秀行为品质,促进高校学风的建设,必须建立健全教师和教研室管理制度。

3.1 建立教师的培训工作制度,健全军事理论的组织机构

教师是国防理论教育的具体实施教育者和基层组织者,是关键基层人物。军事教研室是教学工作的基层组织,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基本着眼点。(1)教师人员编制要有保障。建设一支人员稳固、高质量的教师队伍,是对组织机构的完善最为关键的措施,是推进国防教育持续发展建立根基的强有力保障。高校在落实编制体制过程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一支教学能力强、整体素质高、专兼职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2)军事理论教师培训和进修工作制度化。军事教师需要具备特殊的教学规律和素质要求,需要不断进行学习培训以提高业务水平。可采取教育有关部门与军事部门联合方式,负责教师的进修和培训工作,也可委托军事院校直接进行培训。(3)实现军事理论教研室的规范管理。军事理论教研室除了具备一般教研室的共性外,根据学科培养目标还应具备自己的个性,主要有用制度来规范教师在教学中融入军事素质教育、国防意识培养、优秀行为品质的养成等,在教学组织上形成一种有计划、分步骤、重过程的学科规定。教研室审查教学计划中是否充分体现了军事素养的培育,对计划执行过程分期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以期达到实效。

3.2 建立高校与军队(军校)合作协调的机制

建立高校与军队或军校合作协调的机制,对军事理论教学教研和大学生军事素质的培养提供了军事专业化的保障。(1)建立教学上的合作机制。军队与高校密切配合,共同协商制定教学计划、实施方案,经过教学实践后,完善计划方案,逐渐使之具有规范性、稳定性和约束性,最终形成高校与军队的在教学教研的合作机制。(2)建立教官与教师交流合作机制。教官专业素养强,在军事信息量、军事理论研究方面更加专业化、前沿化。教师的教学方式方法具有灵活性和针对性。教官与教师交流合作,优劣互补,各自发挥优势合作,对教师融入军队的管理元素和提高军事理论教育实效性大有裨益。(3)定期教学、研究交流机制化。军事院校与高校定期举行教学经验、教学理念、军事动态的交流和科研上研讨,提高教学水平,活跃学术气氛,优化学术风格。有助于高校教师借鉴对方的教学方法,学习他们的学风与军人气质融为一体的风范。(4)依托部队建立大学生的素质教育基地。形成高校――部队――学生之间的三维关系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大学生军事素养。同时,大学生与基层官兵的互动产生同龄人的思想共鸣,达到共同提高的效果,对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利益观、集体观、挫折观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3.3 建立学校管理层相应的有效运作的配套制度

建立学校管理层有效运作的制度是保障高校学风建设长效机制所要求的配套制度之一。(1)纳入人才培养模式体系中。军事理论教育主要承担综合素质和优秀行为品质的培养,促进了高职高专的人才培养目标。高校管理机构应把把军事理论教育纳入到人才培养模式体系中,纳入到学校校风的建设制度体系中,纳入到学院的监督管理中,纳入学科建设中,纳入到教师的教学职责和任务中,创新其培养目标的方法和手段,建立相应的人才培养管理制度和评估方式,督促其教育过程中的目标培养。(2)建立层层管理机制。建立层层管理机制是促使国防教育环节对高校的学风的建设取得成效的不可缺少的环节。规范、稳定、配套的制度体系建立后,管理组织机构监督督促制度运作,并贯彻整个执行过程,坚持执行,持之以恒,终见成效。涉及的管理机构主要有军事理论教育室、分管的学院、校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各团委、教务处、校党委等,各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中明确涉及国防教育工作职责和具体的分工协作范围。(3)建立物质条件上的保障机制。军事理论教育在综合教育功能上对高校校风学风的良性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是其他学科和教育无法替代的。应对军事理论教育大力扶持,保障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一定的扶持,并建立相应的机制保障落实到基层。

国防理论教育能够有效推动高校学风校风建设的改革和创新,丰富思想政治道德工作的内容,改善高校精神面貌。高校学风建设使军事理论教育工作的内涵更丰富,更加与大学生工作有机地融为一体,落到实处,从而增强军事理论教育的实效性。

【参考文献】

军事理论论文范文9

关键词 军事基础理论教学 STS教育 技术与军事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Thinking of STS Education Practices in Basic Military Theory Teaching

WU Tong[1], ZHOU Guangxin[2]

([1] National Security and Military Centre for Strategic Studies,

National University of Defense Technology, Changsha, Hu'nan 410073;

[2] Education and Security Service of Training Department,

National University of Defense Technology, Changsha, Hu'nan 410073)

Abstract The paper first analyzes to carry out the practical significance of STS education in the teaching of basic military theory, and then put forward the idea of military basic theory of teaching STS curriculum science, technology and military, and finally for the courses that the points are worth noting.

Key words basic military theory teaching; STS education; technology and military

1 在军事基础理论教学中开展STS教育实践的意义

STS(即科学、技术与社会)教育被认为是对当今学生进行科学教育的最合适的方法,它是以对科学、技术与社会相互关系的理解为出发点,在STS研究的基础上所进行的科技和人文社科知识以及科技与社会关系的教育。其目的是使学生能够具有科学素养,培养以正确的价值观认识和对待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能够分析处理现实社会中有关科学技术的种种问题并进行决策的新型综合人才。随着军事高科技在军事基础理论教学中的比重逐渐加大,为了深刻理解科学、技术、社会、军事之间的紧密联系,有必要在军事基础理论教学中开展STS教育实践。

1.1 在军事基础理论教学中开展STS教育实践是培养新型军事人才的有效途径

党中央、中央军委对人才工作高度重视,始终把加强人才建设作为治党治国治军的重要方略。《2020年前军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军队人才发展的工作方针是党管人才、使命牵引、能力为本、创新驱动、超前培养、深化融合。到2020年,我军人才发展的总体目标是:转变发展方式,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政策制度,培养造就数量规模充足、结构布局合理、信息能力较高、效能作用明显的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队伍,确保人才队伍的质量、规模和结构与部队现代化建设进程相适应,确立军事人才竞争比较优势,为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奠定坚实人才基础。①

1.2 在军事基础理论教学中开展STS教育实践是推动国防教育发展的可行之举

地方高校的军事基础理论教学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第15条,“高等院校应当设置适当的国防教育课程”。2001年6月,在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国家教育部、中国人民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意见》的通知中,更加具体地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的军事理论教学时间为36学时”。2007年9月开始实施的新的《普通高校军事课教学大纲》中明确规定军事理论教学内容包括中国国防、军事思想、世界军事、军事高技术等方面内容。②

在军事基础理论教学中开展STS教育实践可以增强地方高校学员对科学、技术、社会、军事之间内在联系的认识,加深对科技与国防和军事的相互作用规律的理解,从而使得学员认识到自己所学的科学技术知识不仅是自己谋生立命的资本,更是形成国家、军队兴盛源泉的一支细流,进而有助于增强国防意识、意识和民族观念,树立起以国家兴亡为己任的历史责任感。尤其是近几年来,我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军的人数越来越多,在军事基础理论教学中开展STS教育实践可以进一步增强学员对军队的认识和了解,对加速我国国防现代化建设进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3 在军事基础理论教学中开展STS教育实践是完善军事课程体系的必由之路

目前,我军高校的军事基础课程主要包括军兵种知识、军事理论概要、军事地形学、军事训练学与军事技能训练、军事体育、军队基层管理等。为体现时代特色,许多高校纷纷将军事高技术知识和高技术武器装备列入军事基础课程体系。但是在所有课程中,除军事地形学、军事体育、军事训练学与军事技能训练包含体能实践内容外,其他军事课程都偏重于知识传授,而缺乏对所学知识的灵活运用。而实践环节在外军人才培养中占据很重要的位置。例如美军院校普遍采用开放式、讨论式、师生互动式的教学方法,一切教学活动围绕学员进行,整个教学过程以实践性教学为主,而以课堂讲授为辅,其教学安排主要包括授课、小组讨论、个人自学与体育活动,四项活动分别占总课时的20%、45%、30%和5%,学员自主活动时间占80%③。

在军事基础理论教学中开展STS教育实践有助于将军事高技术与军事理论有机结合,一方面可以更加关注现代军事及信息化武器装备对军事高技术发展的牵引作用,另一方面可以突出科学技术迅速发展并广泛用于军事而对军事产生的影响,STS教育的跨学科性、综合性、实践性以及科学与人文的融合性,有利于培养学生综合应用知识分析问题的习惯和能力。通过在军事基础理论教学中开展STS教育实践,可以在传统军事基础课程与军事技术基础课程之间建立起一座桥梁,是依据科学发展观不断完善军事课程体系的必然。

2 军事基础理论教学STS课程的设计构想

在军事基础理论教学中开展STS教育实践,开设“科学、技术与军事”课程,具体授课内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适当选取,例如美国为应对“反介入/区域拒止”威胁提出了“空海一体战”理论,其中涉及很多科技问题、军事问题和社会问题,可以作为授课内容。借鉴麻省理工学院(MIT)开设STS课程的成功经验④,以美军“空海一体战”为例介绍“科学、技术与军事”的课程设计方案。

2.1 课程性质与定位

(1)性质:本课程为选修课(先以选修课的形式在小范围开展试验探索,待课程成熟后再推广为必修课)。(2)课程难点:一是背景难于理解,因为许多学生对世界军事动态了解不够;二是书籍资料繁多;三是观点难以梳理归纳。(3)课程重点:运用所学的军事基础理论方法与知识(含军事高科技知识)解决科学、技术与军事相结合的现实问题。(4)教学形式:本课程采用班级授课制,由于教学以研讨为主,人数不宜过多,40人以内为宜(四名学生组成一组)。(5)定位:此课程面向大学三年级学生开设。原因有三:一是大三学生经过大一、大二两年的基础课学习,已经具备一定的军事基础;二是大学三年级是开展实践类课程的主要阶段;三是大三学生在时间上比较宽裕,没有应战考研和找工作的严峻压力。

2.2 课程目标

在广泛阅读美军“空海一体战”的背景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军事基础理论中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运用军事高科技知识和高科技武器装备知识,从科学、技术与军事相结合的角度对美军“空海一体战”理论及我国应采取的对策措施展开研究和讨论,使学生在研究和讨论过程中认识到科技对军事的推动作用以及军事对科技的引领作用。

2.3 课程安排与课程设置

本课程共40个课时,每周2次课,共上10周,课程中安排教员讲授、资料阅读、课堂讨论、观看录像和撰写报告等五个环节。

(1)教员讲授。本环节共安排6次课,12课时。利用1次课介绍课程的授课内容、组织形式、课程安排、考核方式等内容,将听课学员四人组成一个研究小组,并为研究小组提供备选问题和相关背景资料、参考书目以及撰写读书报告的书目列表。利用5次课介绍研究方法和思路,并针对具体问题进行实例讲解。

(2)资料阅读。本环节共安排5次课,10课时。为学员提供课上的资料阅读和研究时间,便于教员在阅读中给予指导。学生可以将在课上和课后阅读以及研究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与授课教员沟通交流,通过阅读相关资料和书籍,了解美军“空海一体战”的背景及其内容,并围绕所研究的问题开展研究,制定对策措施,为在课堂讨论环节中进行汇报和讨论作准备。

(3)课堂讨论。本环节共安排5次课,10课时。用于研究小组分组汇报研究问题的进展情况,通过课堂互动,进一步凝练观点,使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更加可行。

(4)观看录像。本环节共安排2次课,4课时。通过观看相关录像,增强学员感性认识。

(5)撰写报告。本环节共安排2次课,4课时。学员撰写读书报告,研究小组根据课堂评论情况完善研究报告。

2.4 考核手段与成绩评定

考核内容由三部分组成:一是读书报告,每名学员需提交一份读书报告(3000字左右),从备选书目列表中选取一本书,进行阅读后的读后感或评论;二是研究报告,每个研究小组提交一份研究报告(2万字左右);三是课堂讨论,主要考察学员在课堂上的表现,也包括学员的出席情况。

学员最终成绩组成:读书报告占30%,研究报告占40%,课堂讨论占30%。

3 值得注意的问题

3.1 授课内容选取

“科学、技术与军事”一课的授课内容取材广泛,只要能够聚焦科学、技术、社会、军事等各个方面的交叉融合、相互影响的内容都可以用于授课。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经典战争案例,例如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的海湾战争、科索沃战争、阿富汗战争、伊拉克战争、空袭利比亚等都为授课取材提供了丰富的素材。二是军事动态进展,例如美苏“星球大战”、美军“空海一体战”、索马里护航、南海纷争以及近年来备受关注的网络电磁空间安全等问题都为课堂研究提供了生动的案例。

3.2 教学资料准备

对于学生来说,面对大量的书籍资料是本课的难点之一,同样对于教员来讲,为学生收集、准备全面的教学资料是成功授课的前提。教学资料要体现时代的特色,集中体现授课内容所处时代的情况,包括如下几类资料:一是地区的政治、军事、经济、民族、文化等基本资料,以助于学生加深对问题背景的理解;二是武器装备数据资料及所涉及的军事高技术知识,以助于学生理解当时的军事能力;三是知名智库的研究报告,通过阅读知名智库的研究报告,可以开拓学生的思路;四是与授课内容相关的著作。其中,后两类资料可以作为备选参考书目供学生阅读后撰写读书报告。

3.3 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现代教育技术极大地丰富了教学手段和教学资源,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教师应努力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利用其视听结合、声像一体、形象性强、信息量大、资源宽广等优点为教学服务。例如,建立课程网站,创建教学资料管理系统,教师可将教学所用的文档资料和音视频文件在网站上以方便学生学习使用,学生也可以将自己从网上搜索到的好的资料与他人共享,研究小组的研究报告、读书报告也都可以放在网站中统一归档。又如,构建仿真平台,灵活运用多媒体手段研究问题。以研究美军“空海一体战”为例,可以构建仿真系统,模拟美军、我军的基地部署和武器装备配置情况,展现敌我双方态势,为研究我军基地的合理部署以及发展对抗性武器装备提供参考。

注释

① 《2020年前军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颁发施行.报,2011-04-19.

② 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2006年修订.

军事理论论文范文10

[关键词]规范;教研室建设;军事理论;教学质量

[作者简介]王国强,三峡大学军事理论教研室讲师,湖北宜昌443003

[中图分类号]G4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9)04-0196-03

2007年教育部和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布的新的《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指出:“学生军事训练是指普通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组织的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教学,以及与学生军事训练有关的其他活动。”学生军事训练主要包括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教学两大内容。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两块都合格了,学生才算完成了军事训练任务,才能顺利毕业。《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提升了军事理论课在学校的地位与作用,进一步明确了军事理论课是在校大学生的必修课程,要求把军事理论课纳入学校教学的正常教学计划。同时要求“加强军事理论课程建设,提高军事理论课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实施规范化课程管理”,并明确军事理论课考试成绩要记入学生本人学籍档案。2007年以前许多高校仅把军事理论作为一种军事知识讲座,穿插或捆绑在军事技能训练中进行,没有作为大学生的必修课,其课时与教学方式不够规范。按照新规定,2007年《军事理论课程》正式作为一门全新的课程走进大学课堂。教学时数多、任务繁重、教学工作基础却相对薄弱,为此,要以军事教研室建设为基本着力点,逐步提高军事理论课教学质量,适应国家人才培养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需要。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规定》,从思想上重视军事教研室在课程建设中的作用

在高校开展军事理论课教学是《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赋予高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但在工作实践中,一些部门和同志思想上还存在着重军事技能训练轻军事理论、重开展专题讲座轻系统讲授理论、重举办国防教育活动轻军事理论研究的模糊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校军事课教学的健康开展。要站在推进素质教育、国家人才培养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高度,站在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军事理论教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摆正军事理论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应有位置,确立“主动占领阵地,积极争取位置,提升军事教学水平,带动军事学科发展”的思路,充分认识和高度重视军事课教学工作和军事教研室建设,克服应付思想和短期行为,把军事理论教学纳入高校学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理清军事教研室建设的思路,为加强军事教研室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健全军事教研室的设置,从机构上保证军事理论课程规范化发展

教研室是高等学校按照课程设置的教学研究组织,是教学、科研的具体承担者和执行者,是学校教学管理体制中最基层的组织。教研室的建设和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学科的发展和学校整体办学实力的提高。在设有武装部的高校可以实行军事教研室与武装部合署办公,武装部与军事教研室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由学校教务部门和武装部门共同管理。武装部长担任军事教研室主任,确定一名副主任专职负责军事教研室的日常工作;军事教研室在编制上纳入学校教学机构,和其他教研室建设一并筹划设置。在体制上,纳入学校教学管理体系,按照教学制度统一计划、组织、管理、规范和评估。在保障上,纳入学校教学保障体系,加强教学条件建设。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完成军事理论教学和军事技能训练等任务;组织教师的教学、训练活动,作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注重教师的培养提高;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也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教学需要,单独成立军事教研室,配备专职人员,独立承担军事理论教学任务。

三、教研室应加强教师的培养和培训。以师资水平的提高提升军事理论教学整体水平

军事教师队伍是军事教研室建设的关键,也是高校师资队伍建设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军事教师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军事理论教学的质量。建设一支政治合格、教书育人、专业知识精、业务能力强、年龄和职称结构合理的军事教师队伍,直接决定着军事课教学质量。作为教研室,在师资队伍建设中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对现有师资进行培养和培训。从实际出发,教研室要制定师资队伍培养规划和年度计划。紧密结合军事学学科特点,通过有计划地对军事教师队伍进行集训或轮训,积极推荐军事教师参加上级的培训、积极参加国家、省组织的军事理论课讲课竞赛等,提高师资队伍的学历层次、知识层次、理论层次,优化教师的知识结构、丰富教师的理论素养、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四、实现军事教研室的规范管理,从课堂教学方面提高军事理论课的教学效果

建立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科学、完整的管理制度体系,促进教研室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如教研室文件归档管理制度、教研室主任职责、教研室工作条例、教师岗位职责、教研室听课制度、集体备课制度、教学目标任务、试讲试教制度、评教评学制度、工作制度和相应的奖惩制度,用制度来规范教师的言行和教研室的管理工作。制定军事理论课课堂教学规范、加强纪律考勤,改进教学方法,开展教学评估,提高军事理论课的教学效果。在完成上级规定的军事理论教学任务的基础上,争取开出几门军事理论类的通选课程,拓宽军事理论及国防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加强课程建设,逐步把军事理论课程建设成为国防教育优质课程、精品国防教育课程。

五、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从研究上探讨建立科学有效的军事理论教学体系

教研室是学校教学研究活动的最基层组织,军事理论对于大多数高校来说,又是一门新课程。以前只是作为讲座或穿插在技能训练中进行。教学总体上处于管理不规范、教学不系统的状态。军事课要真正列为高校的一门必修课程必须实现军事教学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适合学生特点的教学体系,加强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是必由的途径。在教学内容上,在保持知识体系完整的同时,补充现阶段焦点、热点军事及国防问题进行讲授;在教学方法上,坚持启发式、研讨式、开放式并举。针对90后学生的心理特点,进行启发引导,促进双向交流,寓理于事例之中,寓德于情感之内。在实际教学中,做到理论讲授与直观教学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室外参观相结合,军事教学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在教学手段上,坚持传统手段与现代手段并用,既要采用课堂教学、电化教学、电影电视教学等图文并茂的教学手段进行教学,又要努力运用多媒体教学、自动化教学、网络教学等形象生动的现代化教学手段,促进军事教学的创新发展。

六、开展军事学学科学术研究,从学科建设层次提升军事理论教学

军事理论论文范文11

论文摘 要:军事理论课是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的一门必修课,它作为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国防教育的重要手段,对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增强现代国防观念具有重要的意义。当前,普通高等学校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存在很多问题,而要解决这些问题,提高普通高校军事理论课教学质量,关键是加强教学管理。本文试从教师队伍建设、教学机构设置、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后勤保障等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教学管理是指管理者在教育方针政策的指导下,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运用一定的管理手段、方法、原则,通过对教学过程中的人财物进行科学计划协调控制与指挥,在教学质量提高的基础上完成教学任务。[1]当前在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方面存在很多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提高军事理论课的教学质量和水平,圆满完成国防教育赋予军事理论课教学的使命,就必须在教学管理上下功夫,通过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来提高军事理论课的教学质量。 

 

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教学是教师和学生共同开展的活动,教在前,是第一位的,学在后,是第二位的。因此教的作用就显得特别重要,而作为教的主体教师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教学质量。 

因此要提高教学水平,首先要严格选拔军事理论课教师,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素质高的专兼结合的军事教师队伍。根据《普通高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要求,军队有关单位应当按照总参、总政有关规定编配派遣军官到高校担任军事理论课教学的兼职教师,同时学校也应有自己的军事理论课专职教师。对这两部分教师,学校都要严格选拔,对军队派遣军官,学校要协同派遣单位按照学校本身的特点和军事理论课教学的基本要求进行选拔;对于专职教师要做好招聘工作,尽量扩大招聘范围,择优录取。 

其次,定期对专兼职教师进行考核评估,实行奖优罚劣。学校可以成立由派遣单位的首长和学校领导及任课教师组成的考评小组,通过教师自评、学生评价、考核小组考评、同行专家评议等方式对教师专业素质、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教学工作量和课程教学等方面进行考评。考评小组、同行专家通过听课的形式进行考评,学生对教师的考评可以通过问卷的形式,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进行网上调查,然后将考核小组参评、教师自评、学生评价、同行专家评议的最终结果进行总评,对于表现突出的教师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考评成绩差的教师要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于屡次考评都不及格的教师要坚决辞退。 

再次,加强对军事理论课教师的培训。根据《大纲》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和军区、省军区及院校应当有计划地安排军事教师定期接受继续教育和培训,不断改善他们的知识结构,提高军事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及学历、学位水平,以适应现代教育的需求[2]。学校要制定军事教师培养规划,利用现有相关专业招收国防教育方向的硕士学位班,培养高层次军事教师;在培训方式上,要采取在职培训、离岗培养、长短培训相结合,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加快军事课教师的质量建设;最后,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军事课教师待遇,相关政策适当向军事课教师倾斜,稳定军事课教师队伍。目前,军事课教师待遇偏低,在职称评定和认定硕士生导师方面受限制过多,这一系列因素不仅导致教师教学积极性不高,而且直接造成了教师的大量流失,在目前军事教师相对短缺的情况下出现这种情况对于课程建设是非常不利的。针对这种情况,学校要将军事理论课教师的专业职称评定纳入学校师资职称评定整体工作之中,并列入军事类科目单独评定,以解决军事教师的后顾之忧,同时,根据《教师法》的有关规定,稳定和提高军事教师的物质待遇。 

二、完善教学机构设置 

 

军事理论课是一门新型的课程,在教育教学方面有自己的特色,传统的负责教学的教务处等部门对军事理论课的教学是陌生的,从目前情况来看,大多数高校是在教务处的指导下开展军事理论课教学,但效果不是很理想。由于军事理论课是高校本专科学生的一门必修课,也是高校开展国防教育的重要手段。鉴于军事理论课的重要性,在教务处下设立一个专门为军事课教学服务的部门还是非常必要的,这个机构就是在有些高校已经运转的军事教研室。在一份对湖南和广东两省高校开展军事理论课教学情况的调查中显示,广东、湖南两省只有34.2%的本科学校建立了军事教学机构。湖南省25所本科学校,建立了军事教学机构的只有9所,占应建数的36%。由此看来,建立军事教学机构还没有引起广大高校的普遍重视。军事教研室的职能是领导和组织军事课程教学,负责协调和解决军事理论课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并定期举行军事理论课教学情况的研究和探讨,它是一个集教学和研究为一体,领导和服务相结合的部门,它也是对军事理论课教学进行考评的重要力量。从军事教研室人员的配备来看,首先要确定负责人,负责人可以从本校的教务处选拔,也可以对外公开招聘,但必须既要懂军事理论课教学又要懂教学管理。此外,还需配置三名左右干事,具体负责教学、科研与对外协调。军事教研室的任务主要包括:协调军事教研室与学校其他部门的关系,为军事理论课教学创造条件;定期组织军事教师开展教学经验总结与学术交流;组织军事教师招聘、考评、升迁、奖惩及相关事宜;组织开展军事教师培训等等。总之,通过设立军事教研室可以极大地提高军事理论课教学的效率,实践也证明,军事教研室的设立促进了军事理论课教学质量的提高。 

三、强化教学管理制度建设 

 

军事理论课是高校开展国防教育的重要途径,无规矩不成方圆,军事理论课教学必须有章可循,严格管理。首先,教师着装要规范。授课教师必须身着军装,整齐划一。教师是学生的榜样,在授课过程中,教师言谈举止要干净利索,不拖泥带水,讲课要口齿清晰,声音洪亮。其次,严格考勤制度。要把军队严格的组织纪律性融入课堂,要使每一个学生都树立军事课堂就是军营的观念,每堂课上课之前要点名,对无故迟到者要严厉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者,取消其当年学业成绩。再次,建立学生考试重修制度。很多学生忽视军事理论课的学习,考试也不认真,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只因为不及格还可以补考。实施重修制度,对于考试不及格的要坚决进行重修,可以有力地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第四,建立集体备课制度。军事理论课是一门新型课程,大部分教师对此都不很熟悉,因此,集体备课就显得非常必要。来自部队的派遣军官,他们的军事理论知识非常扎实,拥有丰富鲜活的战例,但教育教学技巧方面的知识相对较弱;而相反,来自学校的专职教师军事理论知识相对薄弱,教育教学技巧方面的知识和教学经验相对丰富。采取集体备课,共同探讨,优势互补,可以更好地提高军事理论课教学的质量。第五,完善教学评价制度,教学评价是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采用现代科学有效的方法和技术,激励调控教学,对教学效果作出价值判断,以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3]教学评价制度,教学评价是教学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通过教学评价可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而促进教学的发展。教学评价要形成制度,只有形成教学评价制度,才能确保教学评价的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在教学评价制度中,要明确评价主体、评价客体,评价内容、评价形式等问题。第六,建立严格奖惩制度。军事理论课教学是高校开展国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军事理论课教师担当培养大学生国防意识,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使命,因此,建立一支高水平高质量的教师队伍是非常必要的,这其中要选拔考核,更重要的是通过奖惩来提高教师的积极性,对于在教学工作中表现优异的要大张旗鼓地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对于在教学工作中态度散漫、教学水平低下者要予以警告,取消其评优资格和各种奖金,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没有效果者予以辞退。 

 

四、加强后勤保障力度 

 

古人云: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这充分说明后勤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军事理论课作为高校本专科学生一门必修课,是高校开展国防教育的重要手段,但这并没有引起学校的足够重视,对军事理论课教学的后勤保障更是差强人意。通过对广东和湖南两省高校开展军事理论课教学的情况进行的调研,结果显示,只有1所学校安排了军事理论课教学的专门教室(进行了命名);湖南25所本科学校中,还没有高校安排军事理论课教学的专门教室。湖南高校中开设了军事理论课的学校超过90%是采取在训练场、大会堂、体育馆等能容纳几百、上千人的地点进行讲座式授课,只有不超过10%的学校把军事理论课教学安排在200人以下的教室授课。当然,窥豹一斑,其它省市高校也大多是大课教学,这已经严重地影响了军事理论课教学的效果。针对高校军事理论课教学人地矛盾突出的状况,学校后勤必须充分认识到军事理论课教学的重要性,采取各种措施解决场地问题,除了充分利用各种教学场地资源外,很显然,加快教学场地基础设施建设是解决矛盾的根本途径。此外,针对军事理论课教学的需要,开放多媒体教室,对于紧缺的设备要尽快购置。其次,要加大军事理论课教学上的经费投入,特别是在经费上要保证军事教研室的日常开支和各项活动开展之需要,对于军事课教师的培训要大胆投入,这些都是提高军事理论课教学的当务之急。 

 

参考文献: 

[1]周川.简明高等教育学[m].南京:河海大学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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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健词:军事理论课 辅助教学内容 教学效果

军事理论课是教授大学生军事知识的主要阵地,大学生的必修课。然而,从多所高校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军事理论课的教学效果并不理想:学生缺乏学习兴趣,学习动力不足。笔者认为,造成这一现象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军事教师过多的注重理论知识传授,过于依赖教材上的内容,很容易将这些内容讲的索然无味。

军事理论的知识面宽,知识点庞杂,牵涉到军事、政治、经济、人文、工程、时事、历史等诸多内容,并且各内容间高度交叉融合。中国国防、军事思想、战略环境、军事高技术、信息化战争,每一章都可以看作一个独立的知识体系。从教学实践来看,在课程时间较短的情况下,教师要讲好这门课,就需要对这些知识体系有很好的把握,在课程要求的理论内容上合理的引入战例、故事、轶事等内容,更好的导入课程,提升课程教学效果。而这些用于辅助军事教师讲解军事科学理论知识的内容,笔者统称为辅助教学内容。下面,笔者关于辅助教学内容做系统地阐述。

一.辅助教学内容应当精炼

课程引入辅助教学内容,其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导入课程,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知识点,用新奇的案例、故事等内容来吸引学生,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但是,我们应当看到,这些内容本身并不是课程要求学生掌握的知识点。因此,在讲解这些内容时不能花过多的课时,否则就本末倒置了。军事教师在选择辅助教学内容时应尽量找一些短小精悍的内容,足以说明问题就行。

二.辅助教学内容要具有针对性

辅助教学内容的选择应与课程知识体系相关,并与现实教学情况相符合。其一,辅助教学内容的选择要针对课程的知识体系,要与所要讲解的知识点具有关联性,符合课程教学的要求;其二,内容的选择要符合现代大学生现有的知识结构。选择辅助教学内容时,军事教师应当循序渐进,尽量选取一些大学生听得懂、能接受的案例、故事等,用容易理解的内容引导学生,逐步掌握相对高深的军事知识。

三.辅助教学内容要具有多样性

军事教师应根据所讲解的知识点的不同选择形式不同的辅助教学内容。历史人物的奇闻轶事、时事、现实生活中军事知识应用案例等都可作为辅助教学内容选择的对象。在实际教学过程中,笔者感觉到合理的、形式多样的辅助教学内容能勾起他们的好奇心。例如,在讲解国防手段中的经济手段时,讲美国为打击俄罗斯所采取的金融战;在讲解国际战略形势时,选择叙利亚内战和难民潮作为辅助教学内容。

四.辅助教学内容要具有典型性

教学内容选择的典型性指的是内容的代表性。古今中外,关于军事的战例、故事、轶事等非常多,辅助教学内容的可选择面是非常大的。军事教师要充分理解知识点的内涵,在浩如烟海的内容中挑选出具有一定感染力和震撼力的内容,这样更容易被学生记住。

五.辅助教学内容要具有时效性

熟悉的事情更容易让人接受。现达的通信让学生能从多个渠道大量了解资讯。军事教师在选择辅助教学内容时应尽量选取发生时间比较近的事件、案例,让学生有熟悉感、亲切感,更容易被学生接受。

六.辅助教学内容要兼顾宏观和微观

军事理论课程的教学内容体系中既包括国际格局、国家大政方针、国与国之间关系等宏观方面的内容,又包括具体军队生活、军事实践等微观的内容。笔者在实际教学中体会到,宏观的内容能让学生形成大局观;而微观的、细节的内容能让学生产生直观的感受。

七.辅助教学内容要具有实用性

中国长期处于和平时期,军事理论知识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似乎不明显。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很多学生认为军事理论对现实生活没有指导意义。所以,军事教师在选取辅助教学内容的时候,应当考虑所选内容的实用性,将军事理论与学生实际工作、生活、学习联系起来,促进学生的人格完善。例如,笔者在教学中将战争与社会竞争做类比。用现实的案例告诉学生,军事理论、战争技巧是可以解决诸如找工作、职位升迁等学生目前或将来需要面对的竞争问题的。往往这样的内容很容易吸引学生,得到他们的响应。

综上所述,辅助教学内容是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催化剂,是联系军事理论各知识点的粘合剂。辅助教学内容是讲好军事理论课程必不可少的环节。选择合适的辅助教学内容一定能为提高军事理论教学效果提供强大的助力。

参考文献

[1]龙湘攸.论高校军事理论课教学内容改革[J].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09,03:7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