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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时间:2023-01-28 04:34:22

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范文1

    论文关键词: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

    2001年中共中央印发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集中概括为“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这二十个字简单明了,言简意赅,阐明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每位公民应具备的基本道德素质。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五年来,公民道德建设并没有取得实质性成效,社会风气每况愈下的趋势没有得到有效扭转。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并没有得到相应改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日益严重,各种封建迷信沉渣泛起。随着对外开放的全面推进,吸收借鉴人类优秀文明成果的同时,一些和社会主义格格不入的价值观念也有所滋长。很多人在不辨是非中盲目追逐,崇洋媚外、民族虚无主义日益盛行。不少民众包括部分党员干部皆以追逐权、利为荣,而不知礼仪廉耻为何物,既没有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也没有为人处事的基本道德标准,精神空虚,生活堕落,从而使整个社会风气日下。这不仅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而且引起广大民众的强烈不满,迫切需要从根本加以改变。2006年3月4日,******同志在看望全国政协委员时提出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恰好适应了这种社会需求,合乎民心,顺应民意,受到全国人民的欢迎和拥护,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了自觉学习和实践“八荣八耻”的热潮。

    把“八荣八耻”和2001年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稍加比较,不难发现“八荣八耻”的内容更丰富。旗帜更鲜明,语言更犀利,更具有针对性,也更具有警示作用,因而是对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丰富和发展,是新世纪新阶段新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一、增加了“服务人民”和“崇尚科学”

    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是社会主义道德区别和优越于其他道德的显着标志,是中国共产党人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革命精神和道德风尚。早在1944年,毛泽东在中央警备团追悼张恩德的会上就发表了《为人民服务》的讲演。长期以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仅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旨,而且是全国人民自觉行动的准则。在社会主义的大家庭中,每位公民既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又是劳动者和服务者;既享受他人的服务和劳动成果,又为他人提供服务和劳动成果。社会主义主人翁的地位要求每位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承担服务他人与社会的义务和责任。因此,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价值体系中的核心道德,是每位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和普通公民必须时刻牢记、身体力行的基本道德准则,必须把其化为实际行动,融入学习生活工作之中。只有如此,才能在全社会形成“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的良好社会道德风尚,加快推进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四个现代化,关键是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没有现代科学技术,就不可能建设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没有科学技术的高速度发展,也就不可能有国民经济的高速度发展。”实践证明,科学的进步是社会进步的巨大源泉,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近代社会以来,人类社会每次取得的巨大进步,无一例外地是在科技进步的基础上成就的。而在中国,在经济建设取得辉煌成就的今天,各种封建迷信却沉渣泛起,******等歪风邪气却四处蔓延,崇尚科学的气氛在全社会还不够浓厚,这严重制约着我国科学技术的进步,影响着广大青少年科学精神的培养,从而从根本上制约了社会主义事业的长足发展。因此,必须高度重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协调发展,注重在全社会广为传播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教育民众尤其是广大青少年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从而形成“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敬业奉献”中彰显“辛勤劳动”

    劳动是人以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支出产生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活动。它作为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财富之父、价值之源,是安身立命之本、富国兴邦之基。因此,无论是个人价值的实现,还是富国兴邦的完成,都离不开辛勤劳动。离开辛勤劳动,人生便无价值可言,国家便无兴盛之机。中华民族自古就是一个勤劳的民族,劳动光荣,文化久远。但是,在当今社会,一股好逸恶劳之风开始刮起,不以劳动为荣,反以劳动为耻。有些人打着“敬业奉献”的旗帜,行投机取巧、坑蒙拐骗之实,损害国家利益,伤害人民利益,扰乱社会秩序。有些人整日游手好闲,吃喝嫖赌,打架斗殴。所有这些都影响了人们正确人生观、价值观的树立,影响了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因此,在实施公民基本道德教育的过程中,仅仅提倡“敬业奉献”是不够的,任何缺乏“辛勤劳动”为内核的“敬业奉献”的说教都是空洞的,都是缺乏说服力和劝导力的。为此,必须把“劳动光荣”作为公民道德教育的根本观念,“要尊重和保护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使“一切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的劳动,都是光荣的,都应该得到承认和尊重”的观念深入人心,激励人们扎扎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为实现自身价值而辛勤劳动,为实现国家的兴旺发达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辛勤劳动。只有这样,才能在全社会形成“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从而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共同创造我们的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

    三、把“团结友善”发展为“团结互助”

    2001年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把社会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本特征概括为“团结友善”,而“八荣八耻”将其进一步发展为“团结互助”,虽然仅仅是两字之差,但内涵却相距甚远。“友善”是指“朋友之间亲近和睦”,侧重于讲彼此的情感和态度。但是,彼此“友善”的情感和态度并不意味着能转化为彼此“互助”的实际行动。在实际社会生活中,平时彼此“友善”,在关键时期不能“互助”的事例比比皆是。

    在遇到困难时彼此不愿伸手援助,在遇到利益冲突时彼此尔虞我诈,往日的“友善”早被抛到九霄云外。这种“友善”虽不完全是伪善,但至少是缺乏真诚的“友善”。但是“互助”则不同,它不仅包括彼此态度“友善”,而且更强调彼此行为的结果,即能够真正地相互帮助。这种“互助”实际上是人与人之间的互惠机制,它能够培育社会资本,增进人们之间的互信,实现社会团结。因此,只有“互助”,才显“友善”,才有“团结”。只有团结互助,才出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此,在公民基本道德教育中,耍教育广大公民坚持集体主义,反对损人利己;在不同意见面前,要心平气和,求同存异;在困难面前,要同舟共济,共渡难关;在荣誉面前,要相互谦让,他人为先;出现了失误和挫折,要勇于内省,敢于承担。要提倡急他人所需,帮他人所难的团结互助精神,人人关心和帮助他人,处处尊重和爱护他人。只有这样,“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的良好社会风气才能在全社会形成,才能促进社会安定和事业发展。

    四、把“勤俭自强”提升为“艰苦奋斗”

    2001年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从“勤俭”和“自强”两个方面要求公民应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勤俭”是“勤劳而节俭”之义,“自强”是有不折不挠而“自立”之义。前者要求公民在生活上勤俭节约,后者要求公民要有乐观的人生态度。和“艰苦奋斗”相比,“勤俭自强”的内涵过于狭窄,外延不够宽广。“艰苦奋斗”不仅包括在生活上勤劳节俭,而且暗含自强不息,是指在精神上有理想信念,有毅力恒心,是想干、能干、会干、干得成的有机统一,自强不息是艰苦奋斗的必然结果。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同志把艰苦奋斗作为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来加以提倡,他说:“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民族,是难以自立自强的;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国家,是难以发展进步的;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政党,是难以兴旺发达的。”然而现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很多人在全民共同富裕的目标还没有实现之前,在国家还没有强大起来之前,却开始骄奢淫逸起来。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部分领导干部、党员和普通民众中滋长蔓延起来,艰苦奋斗的传统美德和优良作风被逐渐忘却。一股骄奢淫逸、铺张浪费、相互攀比之风开始在社会上盛行,日益叠食着中华民族勤俭的传统美德和艰苦奋斗的精神,从而影响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的方向。当然,我们讲艰苦奋斗,决不是要人们去过清数徒式、苦行僧式的生活,也不是要否定合理的物质利益,而是要大力提倡艰苦奋斗、自强不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要求每个领导干部和共产党员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要求每个公民始终保持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每一位公民,都要把艰苦奋斗精神体现在工作和生活之中;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牢记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我们党的庄严使命,树立为党和人民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从而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强国。因此,只有“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之风大兴,中华民族才能生生不息,才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范文2

关键词: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文化;基本内容;基本思想;特点

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进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则是建设和谐文化的重要内容。我国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就是如何把继承优良传统与弘扬时代精神相结合的问题,其前提是对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文化进行扬弃。中华民族的传统伦理道德文化,是中华民族在长期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能够凝聚一个民族的重要的精神力量之一,在新世纪新阶段,理应充分发挥中国传统道德积极进步的作用。

一、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文化的基本内容

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文化浩瀚渊博,有诸多的道德规范;有丰富的践履道德规范的德行;有如何实现道德社会的道德教育思想;有中国文化独到的修身之道;以及道德名言、理论等等。

中国传统伦理道德规范最早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的尧舜时代,《尚书•尧典》中就有“以亲九族”、“协和万邦”的表述。在殷墟的甲骨文字里有“礼”、“德”、“孝”等文字,说明商代就已制定有体系性道德规范,出现了所谓“六德”,即知、仁、圣、义、忠、和的提法。

在我国,传统道德主要指的是儒家道德,其创始人是孔子。孔子生活在春秋时期,时值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社会过渡的诸子百家争鸣的时期, 他从自己的政治理念出发形成他全面系统的道德思想。他以“仁”作为最高的道德境界,将“孝”、“悌”、“礼”、“信”等德目置于其下,形成了中国最早的道德学说。

“仁”是孔子道德思想和道德学说中的核心概念,“仁”的含义最基本的解释是“仁者人也”、“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仁者爱人”,就是说要把人当人看,而且要爱人。在孔子看来“仁”是社会规则和人文精神的基础,“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①无“仁 ”更谈不上其它德行,由此逻辑地得出“为政以德”、天下太平的结论。但是,在春秋战国时期,各国的君主忙于征战,政治上的功利压倒了道德上的考虑,所以,孔子的学说在他生前和死后的一段时间内实际遭受着冷遇。封建主阶级的政权得到巩固后,如何保持社会的安定,成了统治者考虑的首要问题,此时,孔子道德观因具有统一人民思想,稳定社会秩序的功效而受到重视。到汉武帝的时代,董仲舒根据孔子的道德教义,在提出“三纲”、“五常”的同时,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强硬手段,将儒家道德观念上升为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伦理。

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文化的基本内容主要是通过道德规范表现出来。如果我们把道德比喻为一张网,那么规范作为网的经纬线必然是丰富而具体的。中华民族在长期的道德实践中,逐步积累与形成了一些世代相传,并不断调整和更新其内容的道德规范,比如:仁、恕、忠、孝、诚、信、礼、义、廉、耻等等。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文化中的规范非常之多,每一个规范都有其独特内涵,另一方面规范更主要地又是对行为的规定。

商代“六德”就提出了知、仁、圣、义、忠、和六个规范;孔子伦理思想中的道德规范主要包括“仁”、“孝”、“悌”、“忠”、“信”等;《管子•牧民》中提出“礼义廉耻,国之四维”政治伦理的规范;战国时期,孟子上继孔子,提出了“仁”、“义”、“礼”、“智”四德说,并提出“五伦”,即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妻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伦理原则。董仲舒根据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提出“三纲”《春秋繁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 为妻纲;和仁、义、礼、智、信“五常”《举贤良对策》说。宋元时期 ,人们在管子的礼义廉耻上,配以孝悌忠信,就成了“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八德。

张岱年先生在《道德与文明》1992年第3期上发表文章,在总结传统道德规范的基础上,提出了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九个主要规范:公忠、仁爱、诚信、廉耻、礼让、孝慈、勤俭、勇敢、刚直的“九德”。

国家教育委员会组织编写,罗国杰主编的《中国传统道德》的多卷本《规范卷》中把中国传统伦理道德规范分为四个大的部分:第一部分是基本道德规范,有公忠、正义、仁爱、中和、孝慈、诚信、宽恕、谦敬、礼让、自强、持节、知耻、明智、勇毅、节制、廉洁、勤俭、爱物;第二部分是职业道德规范,有政德、武德、士德、民德、商德、师德、艺德;第三部分是家庭伦理规范,选取了三个最主要的方面,它们分别是关于亲子关系的规范,关于夫妻关系的规范,关于长幼关系的规范;第四部分是文明礼仪规范,分别是尊老敬贤之礼,接人待物之礼,仪态言谈之礼,庆典婚丧之礼。

这些道德规范渗透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形成中国封建社会道德的纲目,道德规范体系,充分地反映了中华民族在人类道德文明上的智慧和贡献,当然,中国传统道德规范又具体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思想和要求,成为统治阶级实现统治的有效工具。所以,对待中国传统道德规范既要继承也要批判。

二、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基本思想

第一,天下为公。其实质是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思想中的整体意识。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思想中的天下,既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天下;也有以仁义为内容,以社会道德风气为主要表现的天下。如顾炎武“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顾炎武:《日知录》卷十三《正始》。显然, 这两个天下有不同的内涵和阶级属性。但它们或把统治阶级的利益,升华为一种神圣的、必须普遍遵守天命的整体意识,或超越个体的、局部的利益,形成统一的、具有社会性利益的整体意识。

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范文3

[关键词] 公民道德 公务员道德 官德道德 和谐政治

和谐政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与政治保障。在和谐政治建设过程中,我们不仅要重视政治因素的重要作用,还应当关注道德因素在和谐政治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因此,正确认识道德因素的作用,对推动和谐政治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一、和谐政治的内涵

社会主义和谐政治应该是以民主法治为重要特征,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以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为途径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1、民主法治是和谐政治的重要特征。民主法治是和谐政治的重要特征,这是由我国社会性质决定的。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政治目标,强调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和全社会全民族的积极性,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是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新的历史条件下,能否发展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直接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能否充分发挥,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能否顺利进行,人民群众的权益能否得到根本保障,社会能否稳定,人民能否安居乐业,党的领导能否有效实现。因此,最大程度地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是和谐政治的重要内容。依法治国是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方略,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有效途径和有力保障。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是新形势新任务对我们党领导人民更好把治国理政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就是要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切实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广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

2、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和谐政治的目标。公平和正义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保持社会稳定的深层次基础。在实践过程中,最大程度地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是人类孜孜不倦的追求,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当前,构建和谐政治不仅要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还应该维护好、实现好社会的公平正义。就当前形势着眼,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不仅涉及收入分配、利益调节等经济问题,而且涉及公民权利保障、政府施政、司法公正等政治和社会问题。我们建设和谐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不断地扩大社会主义民主,使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

3、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是构建和谐政治的途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政治,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具有深刻的哲学内含。首先,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有着深刻的理论基础。正如黑格尔所说,道德和法律具有统一性,道德是自律的,法律是他律的,自律和他律的统一就是他律内化为自律的过程。道德是人们“内心的法”,良心、德性在人们的行为选择机制中占有重要地位,左右着人们的行为选择。法律等外在的规定性也必须内化为人的道德而起作用,即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公平、正义等道德观念就是法律的化身。法律是具有强制性的外在规定,从法律的起源来看,法律是从人类早期的风俗习惯发展而来的,这些风俗习惯一方面内化在人的思维中就演变为道德,另一方面,经过人类长期的社会实践,它们就逐步向法律转变。所以,法律总是包含着道德的成分。其次,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有着坚实的实践基础。如果说市场经济是法治社会的基础,那么市场经济也就是实现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载体。在人治社会的权力体系下,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使得城市成为传统权力的真空地带,市民阶层利益的多元化促使人们放弃权力崇拜,转而诉诸法律。法治的公平、公正源于市场经济的平等性。法律是近代社会反抗传统权力的工具,体现公平、公正的法律一旦被确定下来,便成为社会的主导力量,安排整个社会的新秩序。与此同时,我们必须强调,市场经济的生成,起初是依靠道德习俗的力量来维护的,市场经济即是法治经济,同时也是道德经济。市场经济的道德性在法制的形成过程中,被人们不断外化为法律、法规,成为约束人们行为的外在规定。带有一定道德特性的法制,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当代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现实基础。

二、和谐政治的三种道德因素

在权力、法律、道德这三种社会治理因素中,权力、法律是外在约束,道德是内在的规范,权力、法律也只有在不断内化为道德观念的过程中才能发挥社会治理的功能,因此,道德在社会治理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道德因素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政治过程中的作用,着重建设好以公民道德、公务员道德、领导干部道德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道德。

1、公民道德建设。公民道德是指公民个体在社会生活中所应该遵守的道德规范的总和,是调节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伦理关系与行为准则。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基本的道德规范。这些道德规范是由社会、国家所确立的基本道德规范,可以通过法律形式确立,也可以通过其它具有强制性意义的规定所体现,这一部分的道德规范是每个公民必须遵守的,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基本规范;二是经过历史长期的演变形成的道德规范。这些道德规范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风俗习惯,这些风俗习惯所体现的道德规范既有基本的道德规范,也包含了道德理想等较高层次的道德内容。同志在建党八十周年讲话中指出,加强包括公民道德建在内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是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志也强调,加强以公民道德建设为重要内容的思想道德建设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四大以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呈现出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公民道德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但是,我国公民道德建设仍然存在不少问题。部分领域、一些地方的道德失范现象仍然十分严重。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成为一项长期而紧迫的任务。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政治过程中,加强公民道德建设要从我国历史和现实国情出发,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着重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建设,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道德环境,促进和谐政治建设。

2、公务员道德建设。公务员道德是公务员在依法行使权利、履行公职的过程中应遵守的行为规范的总称,是公务员的职业道德。一般说来,公务员道德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公务员在其行政和履行公务的活动中形成且必须遵守的道德原则与规则;第二,公务员在其特定职业实践中形成和表现出来的道德传统、道德心理和道德品质等。作为特殊的职业道德,公务员道德具有政治性、强制性和示范性的特点。加强公务员道德建设应该从制度入手,要加强公务员的道德制度建设,实现公务员的道德制度化。道德制度化就是把道德规范和道德要求与具体的社会制度相结合,把内在的、自律性的道德约束力量转化为具有强制性、普遍性的制度约束力量,这一方面要求加强道德法治建设与道德监督机制建设,同时重视公务员的责任机制建设。通过把公务员个体道德建设与道德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最终加强公务员道德建设。

3、领导干部道德建设。领导干部道德也称官德,是从公务员道德中分化出来的一种特殊的职业道德。一般说来,领导干部与普通公务员不同,他们在社会中具有特殊身份,处于关键地位,承担着领导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任务,人民群众因此也通过合法程序赋予他们相应的权力。因此无论从法律方面还是从道德方面来说,社会对领导干部的要求都高于对普通公务员的要求。因此,领导干部道德应比一般公务员道德具有更高的要求。邓小平同志曾多次深刻指出:“为了促进社会风气的进步,首先必须搞好党风,特别是要求党的各级领导同志以身作则。党是整个社会的表率,党的领导同志又是全党的表率。”因此,在和谐政治的建设过程中,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正确发挥领导干部道德的作用。实际上,我国古代就已有了一套较为成熟的官员道德体系,如孔子倡导“为政以德”,孟子推崇“惟仁者宜在高位”。这种重视官员个体的道德修养和教化的古代官德为当前领导干部道德建设提供了借鉴。当前,我国在领导干部道德建设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相继颁布了一系列关于领导干部道德建设的法律、法规,为我国领导干部道德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环境也逐步复杂,领导干部道德失范现象时有发生,整个社会对领导干部的道德责任的监督和追究还不到位。因此,构建和谐政治,就必须把领导干部道德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加强领导干部道德建设必须从制度入手,加大对领导干部道德的监督与失范现象的追究力度,通过制度保障把领导干部道德置于政府、人民群众与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同时通过法律保障严格追究道德失范的领导干部的道德责任,大力推行行政问责制度。

三、结语

社会主义和谐政治以民主法治为重要特征,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以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为途径。和谐政治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与政治保障。我们要关注道德因素在和谐政治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公民道德、公务员道德、领导干部道德是和谐政治建设中的三种重要的道德因素。当前,加强以公民道德、公务员道德、领导干部道德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对推动和谐政治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张松业.国家公务员道德概论[M].北京:国家行政出版社,1998.

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范文4

关键词:道德教育;法律支持;公民

公民道德就是围绕公民权利义务关系,反映公民对待个人与国家、与社会、与他人关系的道德观念、价值取向、行为规范等。公民道德教育的实施可以极大地提高人们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感,强化人们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律制度的认同。法律与道德教育息息相关,公民道德教育离不开法律的支持。

一、公民道德教育中法律支持的必然性

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辩证统一。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来说,法律具有重要作用。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必须加强道德教育,运用法律的手段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公民道德教育需要法律的支持。

(一)公民道德教育中法律支持是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

道德教育是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载体和重要内容,是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随着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社会文明呈现出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为道德教育迈出了新的步伐。但是,目前道德教育存在着许多问题,在某些地方和某些领域还存在着道德沦丧、是非混淆和极端个人主义等现象。这些问题若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必然损害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损害社会发展的大局。当前,我们进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必须在法律的支持下,大力加强道德教育。法律作为规范化、制度化、客观化、权威化的社会意识,对道德教育有着强大的支撑作用。而道德教育通过法律的不断支持,逐步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与法律相配套的道德体系,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二)法律支持是公民道德教育向广度和深度发展的要求

道德规范是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逐渐凝聚而成的,是一种软性调节,具有明显的非强制性特征。在一个充满复杂利益关系的社会里,只有道德存在是绝对不够的,社会需要另外一些约束机制来明确道德规则的内容和范围,这些约束机制就是法律。法律以明确性、制度性和威严性弥补了道德教育的不足,它把基本的道德义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将其系统化、具体化、明确化,使道德原则成为易于遵循且带有法律权威的广泛行为准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道德规范的实现。目前,社会正经历着多方面的变革。面对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的局面,面对人们对精神文化需求不断增长的形势,面对市场经济体制带来的某些负面效应,道德教育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这些问题的解决要通过立法活动使一部分最基本、最重要的道德规范制度化、明确化,再通过司法活动使这部分明确化了的道德规范取得国家强制力的支持,以法律来推进道德建设。否则,没有一个有效的约束与奖惩机制,公共服务意识无以确立,道德高尚者最终只能成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其结果或被同化,或归于消亡,道德教育也就无从谈起。

二、公民道德教育中法律支持的表现与特点

法律和道德都是规范人们行为的重要手段,但二者又有着各自不同的特点和作用。法律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它对社会关系的调节,主要是以国家机器(警察、法庭、监狱等)为后盾,靠法律制裁这种强制手段起作用的。道德则是诉诸人们内心的道德信念,通过教育的手段,形成广泛的道德舆论及良好的道德环境,来增强人们的道德责任感,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觉悟。

(一)公民道德教育中法律支持的表现

法律对道德教育的支持是在道德教育过程中,通过法律所包含的精神、规范、制度、环境、文化等内容,对人们的行为产生规范、引导、确认、限制或保障作用,来培养人们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责任感,建立与社会经济相适应,与法律相配套的社会道德体系的社会实践活动。法律对道德教育的支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法律直接把社会道德中最低限度的义务法律化,使之取得全社会一体遵行的法律强制;二是法律通过奖励或惩戒等手段促进道德水平的提高;三是法律的实施过程也是对社会价值观进行道德整合的过程。

(二)公民道德教育中法律支持的特点

法律的制定与实施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公民进行自我道德教育的过程。法律对道德教育的支持,不仅表现在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方面,而且还表现在表扬和奖励先进,树立先进典型方面。因此,道德教育的法律支持,主要是以法律自身高度的思想内容和崇高的道义精神,以它对人们行为的规范作用,来培养人们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责任感的。可见,道德教育中法律支持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法律对道德支持的强制性。法律把社会道德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确认下来,使之具有法的属性,成为法律上的义务,要求全体公民一律遵行,没有例外,体现了法律对支持道德建设的强制性。第二,法律对道德支持的创新性。道德和法律同属于上层建筑,各有其独立的理论体系。道德建设的法律支持则是在理论上对二者的嫁接,是优势上的互补而不仅是简单的叠加和罗列,体现了在科学理论上的创新性。第三,法律对道德支持的先进性。社会发展到现阶段,一方面多元的文化环境和思想意识使得社会环境空前活跃;另一方面,社会的良性运行对个体成员的道德要求越来越高,时代呼唤合适的制度和理论指导。道德建设的法律支持正好是社会所需,体现了社会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性。第四,法律对道德支持的目的性。在法律实施过程中,通过肯定合法行为,表彰、奖励先进典型,惩罚违法行为,打击犯罪活动,可以教育人民遵守法律,改恶从善,起到了道德教化的作用。第五,法律对道德支持的辩证统一性。道德建设的法律支持体现了事物之间联系的必然性。道德和法律虽是不同的治理手段,却可以在道德建设的法律支持上达到二者的辩证统一。

三、法律支持公民道德教育的途径

道德教育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在坚持道德教育的同时辅以法律手段,强化法律的支持作用,结合道德的软约束和法律的硬控制。

(一)在普法过程中宣扬和表彰高尚的道德行为

加强法治重要的是要进行宣传和教育,只有当道德成为公民个人的自觉追求、内在需要和自主行为时,才能实现它特有的功能。因此,要通过公民法制教育把法律规范内化为个体的守法行为习惯,实现对个体行为的外在强制。在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的有机结合上,不断增强公民的道德观念。科学的法律宣传有利于树立崇高的道德观念。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当前形势下,各级政府要加强正面宣传,表彰道德的先进典型,为广大群众树立真实、感人的模范形象;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做出表率。宣传部门、新闻媒介要广泛宣传榜样的先进模范事迹,并给予他们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激励,以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道德环境。要利用各种形式,引导每个公民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积极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并利用法制监督机制,建立起隐性的道德教育系统,为道德教育提供保障。

(二)在立法过程中吸收和确认道德教育的规范

从社会的发展来看,道德是基础,法律是主导。法律只有和社会伦理价值取向基本吻合,才能获得普遍效力。因此,一部真正的法律必须体现和保障维系社会存在的基本道德义务。加强道德教育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把一些最重要、最基本的道德要求直接纳入法律规范中,依靠一定的强制力量来督促执行,这就使“法”与“德”交叉渗透、融为一体,使德治与法治紧密结合、相辅相成。只有在立法过程中吸收和确认基本道德规范,才能真正做到对道德教育的有力支持。

中国是一个有深厚道德基础的国家,在以自然经济为基础、以宗法关系为纽带的中国传统社会的历史演进中,逐渐形成了一套庞大而严密的道德文化体系。在这种伦理精神中,不乏作为中国传统文明价值的合理内核。但不可否认的是,以往的伦理道德在现代社会中也具有消极的影响。法律能以国家意志的形式,对传统道德的精华和糟粕作出明确的辨别,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可以说,法律在道德建设中表现出继承、批判传统与促进文明发展的统一。

(三)在执法过程中否定和惩罚严重违背道德规范的行为

良好法律的实施过程其实也是社会道德风尚的实现过程。通过法律实施来维护、促进道德风尚,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首先,对不符合法律要求的缺德行为予以否定甚至制裁。对整个社会产生警示作用。其次,道德的法律强制还表现为法律能为人们提供和保障行使道德权力的空间。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拥有对他人、对社会、对国家的道德监督和批评的权力。实施道德批评和监督要靠法律对公民权力的设置和保障来实现。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仅有道德教育是不够的。道德的约束毕竟是一种软约束,没有法律手段作后盾,道德的作用常常会由于缺乏必要的强制力量而显得软弱无力。而且“人性”中总是有“自利”的因子,有“好声色”的欲望,对那些没有自觉性的人,对那些明知故犯的人,道德是无能为力的,所以,必须强化法律对道德教育的支持作用。国家要利用法律的约束机制,通过公正执法、惩治违法和不道德行为来强化公民的守法意识,规范公民的守法行为。国家要通过严格执法,加大力度,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公共秩序和生活秩序。只有严格执法,打击歪风树立正气,体现时代风貌的道德才能顺利发展,才能为公民道德教育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总之,法律与道德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从维护和保障社会的稳定来说,法律和道德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但二者的作用又是不同的,不可相互替代。只有相互配合,双管齐下,法律与道德才能既保持外在张力,又相互契合。公民道德教育只有与法制教育相结合,实现功能互补,才能相得益彰,使公民全面健康发展,社会稳定、有序进步。

参考文献:

[1]社论.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结合起来[N].人民日报,2001-02-01.

[2]李宁.德法同构:对社会治理方式的新探索[N].南方日报,2001-05-20.

[3]罗国杰.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N].人民日报,2001-02-22.

[4]郝铁川.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J].求是,2001,(3).

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范文5

关键词:公民道德建设;做法;挑战;思考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这就突出强调了要加强公民道德建设,使社会主义道德更加深入人心,夯实法治中国建设的道德基础,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培育丰厚的道德土壤,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2015年1月22日中共镇安县委十七届七次全会提出全面推进法治镇安建设。在法治中国、法治镇安建设背景下镇安县如何进一步加强公民道德建设,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以道德支撑法治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

一、镇安县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镇安县委、政府为了构建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把公民道德建设同经济建设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通过形式多样的公民道德实践活动,突出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公民道德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1、搭建平台,开展多样公民道德实践活动

镇安县搭建平台,开展丰富多彩的道德实践活动,评选道德模范,深化“做尚德重礼镇安人”活动,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者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争做好人、争做好事的浓厚氛围。一是开展道德模范评选宣传活动。镇安县以省、市、县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和“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为平台,充分挖掘身边感人的好人好事,抓好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近年来,全县共评出了中、省、市、县道德模范45名,涌现出了“孝老爱亲”道德模范陈进梅、“见义勇为”道德模范段传进、“助人为乐”的好心人潘本锋、“爱岗敬业”模范王德兴……其中“孝老爱亲”道德模范陈进梅还先后两次荣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为了倡导全县干部群众学习道德模范、平民英雄和凡人善举,镇安县开辟了“道德讲堂”,陈进梅等这些受人敬慕的“道德明星”“草根英雄”,在镇安“道德讲堂”上讲述着他们真实、生动的故事,分享着他们的道德感悟。随着一期期“道德讲堂”的成功举办学习、崇尚、争当模范的浓厚氛围在镇安逐渐形成。二是深化“做尚德重礼镇安人”活动。镇安县不断加强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四德”为重点的公民道德建设,大力推行以言谈举止文明有礼、公共场所文明有礼、邻里相处文明有礼、行路驾车文明有礼、旅游观光文明有礼、网上交流文明有礼“六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礼仪规范,形成积极向上、健康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三是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评选表彰“十星级文明户”、“文明诚信户”、“好公婆”、“好媳妇”。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评选“文明小公民”、“小孝星”、“孝亲敬老模范学生”活动。四是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者活动。为了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镇安县开展以“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为主题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全县已成立科技、文化、法律、卫生等为民服务志愿队伍83支,志愿服务队员达1万余名。

2、借助节日,掀起宣传核心价值观热潮

镇安县充分发挥传统节日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载体作用,利用春节贴春联、贴年画、挂灯笼和元宵节举办龙灯会、舞狮会、猜灯谜等传统文化习俗,掀起宣传核心价值观热潮。一是组织人员创作核心价值观主题节日习俗作品。镇安县以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为主题,广泛动员广大文艺爱好者和志愿者,组织创作了核心价值观主题春联、灯笼,制作了核心价值观主题年画,编排了核心价值观主题小剧小戏。二是积极开展文化惠民活动。镇安县结合春节文艺联欢、文化“三下乡”、“送欢乐下基层”等文化惠民活动,在全县城乡机关、企事业单位、村镇社区、中小学校、居民搬迁点、农家大院免费发放核心价值观主题春联、年画、灯笼,精心奉上核心价值观主题小剧小戏。同时元宵节举办龙灯会、舞狮会、猜灯谜等传统文化活动贯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条主线,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二、当前镇安县公民道德建设面临的挑战

近年来,镇安县突出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公民道德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2012年镇安县圆满举办了商洛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现场会,镇安县农电局等单位做了交流发言。但是,当前镇安县公民道德建设还面临严峻挑战,公民道德建设任重而道远。

1、多元、多样、多变的社会思想意识对公民道德建设带来严峻挑战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我国进入了改革发展的攻坚期和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各种社会现象和社会矛盾更加复杂多样,人们的思想观念也随之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正确的和错误的、先进的和落后的、积极的和消极的思想相互交织。导致部分社会成员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滋长,见利忘义、损人利己、诚信缺失等道德失范现象时有发生,封建迷信、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沉渣泛起。一些领域和一些人,价值判断没有了界限、丧失了底线,甚至以假乱真、以丑为美、以耻为荣。这些问题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对于推动全社会形成良好道德风尚带来了严峻挑战。

2、互联网、微信等新媒体对公民道德建设带来严峻挑战

如今在镇安县城乡互联网、微信等新兴媒体早已不是新鲜事物,互联网早已走入城乡居民家中,随处可见低头一族在微信圈活动。特别是社交网络、微信圈信息传播快捷、覆盖面广泛、影响巨大,社交网络、微信圈既为先进思想文化和道德观念传播提供了新阵地,也为各种不良的低俗的信息的蔓延传播提供了新路径。不良的低俗的网络信息对青少年的思维方式、价值取向和审美情趣等影响越来越大,对青少年的思想行为产生了不良影响。互联网、微信等新兴媒体的出现对公民道德建设提出了严峻挑战,因此加强网络的正面宣传和引导,增强公民道德建设的主动性和针对性,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3、规则意识缺失是公民道德建设面临的又一挑战

我们国家有一个古老的说法叫“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我们国家是一个以家庭为纽带、以老乡为桥梁、以关系为节点的人情网络社会,镇安县更是一个人情味非常浓的地方。有事要办,一些人不走正规渠道,而是下意识地找熟人、托关系、走后门、请客送礼。公共场所大声喧哗,随意闯红灯,不排队乱插队等等现象比比皆是。这些现象的存在显然是人们缺乏规则意识造成的。当前,镇安县要建设法治镇安,这些破坏规则的行为与法治镇安的建设背道而驰,规则意识缺失是建设法治镇安面临的挑战,也是公民道德建设面临的又一挑战。

三、法治镇安建设背景下对镇安县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几点思考

中共镇安县委十七届七次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镇安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提出要“形成尚法守法、公平正义、文明诚信、稳定有序的法治镇安建设新格局”。建设法治镇安,必须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培养尚法守法、文明诚信的公民,为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打下坚实的基础。

1、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必须强化公民规则意识的培养

规则是法律的基础,尚法守法,对每个普通公民来说,就是要从守规则开始。人们在行动上是否遵循规则是公民道德建设是否真正有成效的最终检验标准之一。(1)培育公民遵守规则的意识需要把规则细化。我们一般习惯于反反复复地灌输一般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再加上树立和宣传一些境界高尚的道德楷模。这些固然有益于社会风气。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更需要通过许多非常具体的细化的规则来规范公民的行为。规则要非常明确地划清“能做”和“不能做”的界限。通过这些看起来非常微小的规则,反反复复进行教育和管理,以激发起人们对规则的重视,培育起公民遵循规则的最起码的意识。(2)培育公民遵守规则的意识要重视营造小舆论。人们都有自己的生活圈子,同学圈、同事圈或者是朋友圈。在这些生活圈里,违背规则的行为到底是受到默认、嘉许还是受到鄙视、责备,对于个体的影响非常大。人们的生活圈子是非常有约束力的小舆论氛围,很容易培育人们内在的羞耻心和内疚感。因此,培育公民遵守规则的意识要重视营造小舆论。只有把培育公民遵守规则的意识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目标,才能为法治增强道德的底蕴,这样公民道德建设也就发挥了自己应有的作用。

2、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必须强化公民契约精神的培养

契约是人类社会实现有序、文明、和谐发展的根本基础,契约精神是一个现代社会最基本的文化和底线。培育公民的契约精神,一要培育公民个人契约道德。要建立和完善个人诚信档案,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数据库,对使个人失信行为进行有效的记录和监督,对个人失信行为要给予惩罚。培育公民的契约精神,二要完善行业契约道德,通过有效的监督和评估等手段,培养各行业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从而在全社会倡导公平竞争、尊诺守信的精神。

3、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必须强化公民诚信教育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全人类所认同的道德规范。强化公民诚信教育,一要深入进行公民的诚信教育,广泛开展“共铸诚信”活动,培养公民诚信观念和意识,引导干部群众正确处理义与利的关系,塑造培育具有诚信道德的公民。强化公民诚信教育,二要尽快建立健全社会个人诚信体系,强化协调推进制度、加大考核、奖惩力度,为诚信道德奠定坚实的制度保障,形成“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社会氛围。强化公民诚信教育,三要把诚信道德建设与社会管理结合起来,逐步形成诚信教育与社会管理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长效机制。

4、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必须抓好阵地建设

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范文6

关键词:公民道德建设;时代要求;有效途径;抗震救灾精神

一、当前公民道德建设的时代要求

所谓公民道德,就是一个国家所有公民都必须遵守和履行的道德规范的总和,包括道德核心、道德原则、道德的基本要求和一系列的道德规范。我国倡导和建设的公民道德,是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基础。公民道德建设是一个历史过程,每一种社会形态的道德风尚都深深打上了时代的烙印。我国的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必须反映时代特点,体现时代要求,与时俱进,不断创新。

第一,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和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调整、利益格局深刻变动、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人们受各种思想观念影响的渠道明显增多,社会舆论出现多元化趋势:一是舆论主体多元化,各利益主体在经济、政治、文化体制改革中推出了各种方案,表达出不同需求,并且通过社会舆论反映出来;二是舆论传播多元化,使党和政府很难完全掌握和控制所有的社会舆论传播渠道;三是舆论影响多元化,社会每一件重大事项或新闻的出现都会有不同的评价,发出各种不同的声音。马克思指出,思想观念在任何时候都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社会存在多元化,必然带来思想观念的多元化,这对在思想道德领域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巩固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构成了严峻挑战。如何发挥公民道德的导向和凝聚功能,用马克思主义的一元化指导思想引领、整合多样化的社会意识,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信念凝聚人心、强基固本,是时代对公民道德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第二,当前文化发展出现了阶段性特征,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日趋旺盛,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对自我价值的实现,对幸福愿景的追求,有着强烈的期待,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这对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出了更高要求,对公民道德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如何创造丰富的精神文化产品,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保障,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是时代对公民道德建设提出的又一项新要求。

第三,现代社会人们的各种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利益活动和利益关系,我国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呈现出多种多样的特点,不同阶层、群体和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趋于复杂,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难度加大。在新形势下,除了用法律维系社会秩序之外,还必须充分发挥公民道德的调节作用,引导人们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和解决利益冲突,减少或避免过激行为,尽量降低社会生活的风险和代价,消除矛盾激化的潜在因素,形成谅解宽容、和睦相处、友爱向善的人际关系,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是加强公民道德建设亟须解决的课题。

第四,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主力军,只有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和谐社会才能变为现实。因此,在新形势下如何发挥公民道德的激励功能,激发社会活力,引导人们从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的束缚下解放出来,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激发人们的创造热情,营造鼓励人们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不竭的精神动力,是公民道德建设的迫切任务。

第五,现阶段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状况总体上是好的,但同时在一些地方和领域仍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诸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消极腐朽思想滋长蔓延,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沉渣泛起,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混淆,迷信思想死灰复燃,等等。如何发挥公民道德在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培育良好社会风尚、形成社会主义新型人际关系中的重要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培育良好的道德风尚,是公民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第六,随着我国人口增长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生态环境不容乐观,一些地方环境污染问题十分严重,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健康。如何发挥公民道德在调整人与自然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引导人们自觉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建设生态文明,倡导绿色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也是新时期公民道德建设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

二、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途径

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一项长期而紧迫的任务。我们必须适应社会发展的时代要求,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公民道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寻求有效途径,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努力改进和创新,把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第一,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道德氛围。公民道德建设不是一枝独秀、一花独放,而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齐抓共管,通力合作。经济、政治和文化等社会各领域,家庭、学校和社区等社会各单元,国家和社会管理者及私营企业主、产业工人、农业劳动者等社会各阶层,都要自觉主动参与,形成有利于公民道德建设的社会氛围。广播、电视、报纸、刊物等大众传媒和影视剧、戏曲、音乐、舞蹈、美术等文学艺术,对公民道德建设和诚信体系的建立有着特殊的渗透力和影响力,这就要求大众传媒自觉意识到在公民道德建设上所担负的神圣职责,以塑造人民的美好心灵、提高人民的道德素质、弘扬社会正气和提倡崇高理想为自己的崇高使命,用正确的舆论导向帮助人民辨别假、恶、丑,激励人民追求“真、善、美”,坚决与各种不道德行为作斗争,为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和文化氛围。

第二,公民道德建设一靠教育二靠法律。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思想教育是基础。一个社会的道德风貌如何,归根到底取决于该社会的道德教育是否卓有成效;同样,一个人的道德品质好坏,归根到底取决于他自觉不自觉地接受了怎样的道德教育。但在利益驱动的社会,一个人要想抵御形形的诱惑,仅靠内在于心的德是不行的,还要靠外在于人的法。如果在日常生活中,一方面有道德的行为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另一方面不道德的行为又受不到法律的制裁,就极易造成个人道德的决堤。因此,我们既要保护和支持所有通过正当、合法手段获取个人和团体利益的社会惯常行为,又要提倡和奖励多为他人和社会做奉献的高尚道德行为,综合运用道德和法律两种手段,把引领与约束结合起来,通过宣传教育培养文明行为,通过法律强制打击各种罪恶。

第三,深入开展学习先进的群众性道德实践活动。诚信缺失、道德失范、种种不道德现象的出现,归根结底在于人们没有把公民道德要求转化为内心的道德意愿,没有去身体力行按公民道德规范行事。道德的本质在于实践,要想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让社会成为一个充满诚信的社会,就必须在人民群众中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道德实践活动。崇尚先进、学习先进,是开展公民道德实践活动的基本内容和重要方式。先进人物是时代精神的追求者,是道德理想人格化的具体体现,凝结着社会对人的崇高道德要求,对人民群众的言行具有示范、引导、榜样的作用。近几年青岛市以迎办2008年奥帆赛为契机,以巩固文明城市成果、提升城市软实力为目标,坚持道德教育与社会管理相统一,道德建设与道德约束相结合,大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形成引领时代新风的青岛特色典型群,如“微尘”、“红飘带”、“奥帆志愿者”现象等,成为青岛公民道德建设的亮点品牌。

第四,依靠建立适当的社会组织机构保证公民道德规范的遵守执行。过去人们一般认为,道德规范是靠社会舆论的谴责和个人内心的信念及自责来保证执行的,是“自律”,不像法律那样由国家强制力执行。这种认识有一定道理,但在今天看来还不够,需要完善和发展,因为道德并非单纯靠“自律”就能很好遵守执行的,社会舆论谴责也是一种强制的“他律”,不过不是国家强制那样的“他律”而已。由于道德规范不像法律规范那样权利义务分明,加上一般缺乏保证执行的社会组织机构,以致形成道德规范对自觉遵守者起作用,对那些不自觉、不遵守者就毫无约束力。当前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很有必要建立适当的社会组织机构来保证其得到遵守和执行。有些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的“道德评议处”、“道德法庭”等就是一个很好的尝试。建立适当的组织机构来保证道德规范的遵守和执行,事关公民道德建设是否流于形式,必须予以足够的重视。

三、大力弘扬抗震救灾精神是当前公民道德建设的新的动力

今年6月30日,同志在抗震救灾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代表座谈会上指出:“在同特大地震灾害的艰苦搏斗中,我们的民族和人民展示出了十分崇高的精神。这就是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畏艰险、百折不挠,以人为本、尊重科学的伟大抗震救灾精神。”抗震救灾精神,是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的集中体现和新的发展,是我们党和军队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集中体现和新的发展,是中华民族精神在当代中国的集中体现和新的发展,充分展现了当代中国人民的精神风貌,体现了中华民族精神的巨大力量,丰富了新时期公民道德建设的内涵,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注入了新的动力。

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在长期的共同生活和共同的社会实践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为民族大多数成员所认同和接受的思想品格、价值取向和道德规范,是一个民族的心理特征、文化传统、思想情感等的综合反映。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强大精神支撑,也是中华民族赖以振兴和腾飞的强大精神动力。民族精神的大发扬,必然带来公民道德素质的大提高。反之,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如果没有振奋的精神和高尚的品格,不可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在举世瞩目的抗洪救灾斗争中,广大干部群众表现出了崇高的精神,升华和锤炼了中华民族精神,丰富和发展了新时期公民道德建设的内涵,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注入了新的动力和活力。在特大地震灾害面前,中华儿女同舟共济、生死与共,凝聚成一个休戚相依的命运共同体,表现出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和衷共济的民族团结意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守望相助的民族奉献精神,以人为本、对人负责、珍爱生命的民族价值取向,临危不惧、迎难而上、百折不挠的民族英雄气概,忠于职守、顾全大局、公而忘私的民族高尚情操,在挫折中拼搏、在逆境中奋起、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民族自强品格,形成了凝聚人心、团结奋斗的强大精神支柱,成为新世纪新阶段公民道德建设的生动实践。因此,大力弘扬抗震救灾精神,成为当前公民道德建设的一项极为重要的任务。

民族精神与公民道德相互影响,但后者对前者的作用更带有根本性、基础性。民族精神尽管不是公民道德的简单相加,但最终却取决于公民的道德素质。公民道德素质的普遍提高,也就意味着民族精神的弘扬和提升。因此,弘扬民族精神必须寓于公民道德建设之中,落脚于公民道德建设,否则就是一句空话。当前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时代要求,就是要大力弘扬彰显民族精神内涵的抗震救灾精神。

首先,应在全社会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是公民道德建设的根本,也是新时期大力弘扬抗震救灾精神的根本。抗震救灾精神在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的融合中实现了新时期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与爱国主义的高度统一,承载着中华儿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大理想,凝聚着一往无前的巨大力量,深刻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

其次,应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公民意识和公民道德。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当代中国,每个公民都应确立起一种“公民意识”,正确地行使权利,特别是正确地履行义务,这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弘扬和培育抗震救灾精神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宪法规定每个公民都“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我国2001年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将宪法规范具体化,明确提出了“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的基本道德规范。弘扬爱国主义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首要任务,也是时代的主旋律和最强音,与弘扬抗震救灾精神的宗旨是一致的。大力倡导公民意识和公民道德,使公民道德规范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为,也就是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在实践中的弘扬和培育。

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范文7

一、根本原则

重在建设、以人为本,这既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条重要原则,也是公民道德建设的一条根本原则。公民道德建设的一系列工作,都要始终坚持和体现这一原则。

二、建设目标

核心目标:重在建设,在全民族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锻造全社会、全民族赖以支撑的共同的精神支柱。

基本目标:以人为本,努力强化全社会的道德意识,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三、工作任务

围绕《全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的公民道德的主要内容,依据《关于贯彻执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意见》按照奠定基础选树典型、总结经验、求创新的工作思路,做好三大工作任务:

1、建立六项机制包括组织领导机制,宣传引导机制、载体牵动机制、法制保障机制、共建联动机制,激励导向机制。

2、实施五大工程包话道德意识教育工程、文化素质强化工程、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道德规范创建工程、社会服务承诺工程。

3、开展六类活动指分别在全镇、在家庭、在机关、在社会、在农村开发展不同范围、不同群体、不同种类的精神文明和公民道德创建活动。

通过三大工程任务的实施,便我镇初步奠定公民道德建设的坚实基础,形成公民道德建设工作有效运转的管理机制。

具体要求

1、镇公民道德建设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全镇公民德建设工作的具体领导,每季度的第一周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各专项工作小组和各目标责任单位,上季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同时安排部署下季度工作,工作安排要有延续性做到细化、量化、具体化、明确各专项工作小组的工作内容目标,要求和工作过度。

2、各专项工作小组要协调好本专项组内容部门的工作关系,明确各部门的工作内容、目标要求和工作进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根据情况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现场会议、研究解决各类问题。并定期向负责具体指导的区领导、区公民道德建设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

3、各部门、单位的党政一把手为本部门、本单位公民道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此项工作纳入本单位议事日程,列考核内容,制订规划、确定计划、制定制度、细化目标、责任到人、查考到位,要落实好区委及相关部门要求开展的公民道德建设相关工作。

4、镇公民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综合办负责制定。“公民道德建设工作专档规范化要求”各专项工作小组,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公民道德建设工作专档”综合办公室定期指导检查。

5、各专项工作小组、各部门、单位要注重发现和报道公民道德建设中的典型人、文明事和好经验。

一、综合办

职责:负责建立和完善全镇公民道德建设组织领导机制负责全镇公民道德建设工作中各类会议、活动的协调;负责协调解决公民道德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涉及全镇性的问题;负责各项工作小组、各部门、单位工作任务的确定、职能履行的协调;负责建立公民道德建设激励导向机制,力保并筹建公民道德建设奖励基础。

二、宣传教育组

职责:负责建立和完善全镇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教育引导机制,实施道德教育工程,根据各部门职能和管理,服务对象;负责分别制定针对行政事业人员,领导干部广大职工、科技人员和农牧民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标准;制定相应的道德宣传教育方案,考核办法并负责实施。

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范文8

早在2014多年前,著名思想家孔子就说过:“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意思是说,以行政手段引导民众,以刑罚来整顿、约束民众,虽然可以使民众暂时免于犯罪,但却无法使他们树立以犯罪为耻的观念。如果用道德来引导民众,用礼仪来规范民众,民众就会树立以犯罪为耻的观念,自觉地端正自己的行为。孔子的主张启示我们,道德自觉与法律约束相互联系,在治理国家的过程中是不可或缺的。

德治传统源远流长

道德作为人们共同的行为准则和规范,是构成社会文明的重要因素,是维系和谐人际关系、良好社会秩序的基本条件。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有所不同,法律具有强制性,是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并靠强制手段来实行的;道德则是靠人们的理想信念、社会舆论、传统习俗以及教育等力量来维持的。正如一个国家和社会不能没有法律和法治一样,一个国家和社会也不能没有道德和德治。

孔子“为政以德”的理念,确立了中国古代几千年的“德治”传统。一些成功的统治者,无论是取天下还是治天下,都不忘施“仁政”,行“德治”。中国历史上出现的几次“盛世”,都同统治者注重实行“德治”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例如,唐朝初期出现了为后世长久称道的“贞观之治”,与李世民在位时有一套比较完备的道德体系,并运用政治、法律的手段加以推行分不开。中国古代关于“德治”的治国思想和实践,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虽然其中包含着人治等一些糟粕,但是其治国基本思路,至今对我们仍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我们党历来重视道德在治党、治国中的地位和作用。民主革命时期,的《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刘少奇的《论共产党员的修养》等著作,全面地阐述了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新型道德观。60年代初期,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号召全国人民“向雷锋同志学习”,使社会主义道德实践蔚然成风。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进一步强调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大意义。他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但要有高度的物质文明,而且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没有这种精神文明,没有共产主义理想,没有共产主义道德,怎么能建设社会主义?”

治国方略更加完备

我们强调道德的作用,并不是要否定法律的重要性。法律和道德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行为的重要手段。新世纪初,同志科学总结古今中外国家兴亡的经验教训,创造性地提出了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结合起来的重要思想。同志明确指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不可偏废。这一重要思想,深刻揭示了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的辩证关系,深刻阐述了法治与德治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意义和战略地位,体现了我们党的执政方式、治国方略的重大创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

这里讲的以德治国,就是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并使之成为全体人民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

从治国方略的高度来看,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是一个紧密结合的整体。强调法制建设不是排斥道德建设,强调道德建设也不是排斥法制建设,而是要使两者紧密结合起来,相互配合,有机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如果以为重视依法治国就可以忽视道德建设,或者重视以德治国就可以忽视法制建设,这样的想法和做法都是片面的。

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的重要思想,要求我们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不仅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而且还要树立良好的道德形象,成为先进思想道德的引导者和模范的实践者。

任重道远重在建设

在坚持依法治国的同时大力推进以德治国,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要认真探索道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坚持把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在创新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和机制上下功夫,在增强时代感,加强针对性、实效性、主动性上下功夫。

第一,要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公民道德建设是以德治国的基础。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出发点,就是从全体公民的实际道德水平出发,运用切实有效的方法,引导公民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2014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是落实以德治国的重要举措,是指导道德建设的纲领性文件。《纲要》要求在全体公民中宣传、实践“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基本道德规范。我们要以此为遵循,大力进行宣传教育,使其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集体主义为原则、诚实守信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特别要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引导人们在遵守基本行为准则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

第二,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道德依靠个人的自觉和社会舆论来维系。在利益关系和价值观念多样化的条件下,仅仅依靠良心和舆论不足以防止违背道德的行为发生。在道德体系中,有一些道德是最低限度的义务,它们能否得到普遍遵守,意味着社会基本秩序能否维持。对这些道德义务,应当使之上升为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从这种意义上说,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必须“尊重社会公德”;《民法通则》也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这就是把尊重社会公德确认为法律原则。

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范文9

关键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学生

中图分类号:G7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33-0248-02

一、社会公德与法律

《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主要分析两种社会规范:道德和法律,两者相辅相成。道德,是人们心中的法律;法律,是外在的强制性道德。《职业道德与法律》将法律定义为“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的行为规范”。从法律的角度而言,我们国家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强制性地要求公民在危急情况下做何选择。这也就意味着,范美忠在地震来临时率先逃跑未对学生施救并不是一起法律事故,而是基于在危难时期个人选择的道德事件。《职业道德与法律》明确规定了社会公德的定义:社会公德是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道德准则。我国倡导“助人为乐”的社会公德,并且在加强社会公德建设中强调:遇难相帮,见危相救。如果说,在地震时,范美忠率先逃跑可以理解为本能反应,但是他在博文中强调的“我是一个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却不是先人后己勇于牺牲自我的人!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显然与我国提倡的社会公德中的“助人”、“相救”的理念是严重相背离的,从这一角度而言,范美忠不能称得上是一个具有公德心的人,他的行为触犯了社会的道德底线。

每个人都不是孤立地在社会中生存的,都需要他人的关心、爱护、支持和帮助,在接受的同时也需要给予他人爱护与帮助。这也就意味着,当他人发生不幸、出现困难时,要热情帮助,为其排忧解难;在别人遇到恃强凌弱、意外险情时,应该见义勇为,弘扬正气。社会公德是作为公民的道德底线而存在的,最基本的行为规范是社会活动最起码的道德要求。

通过道德与法律的对比分析“范跑跑”事件帮助学生掌握法律与道德本质的区别在于法律具有强制性。道德主要是借助于教育宣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内心信念等非强制性手段来实现的。对于个人而言,只有从内心真心诚意地接受道德要求、规则,并转化为自身的情感、意志、良心和信念时,才能够作为行动指南,规范言行。对于中职生来说,只有了解并认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以及社会公德等基本规范并自我内化,同时掌握好提升道德修养的基本方法,才能够在进入社会后继续追求高尚的道德人格,明辨是非,懂得取舍,在生活和工作中身体力行,逐步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做一个具有社会公德心的人!

二、职业道德与自由选择

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职业生活中应当遵循的具有职业特征的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行有行规,业有业德,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职业道德要求。教师的职业道德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行为规范,是教师自己对职业行为的自觉要求。具体要求有乐于奉献、诲人不倦、教书育人等。这就要求教师在传授知识的同时,用高尚的道德情操,榜样性的实际行动来影响学生,让他们在行动上有所转变,在情感上有所升华。汶川大地震时,“范跑跑”的职业角色为教师,在地震来临时,其置学生生命安全于不顾,率先逃跑的行为首先有损自身“身正为范,学高为师”、以身作则的职业形象。教师的劳动具有很强的示范性,因而教师在思想上和作风上必须为人师表,成为学生的楷模。由此可以看出,“范跑跑”在地震中丢下学生率先逃跑不能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形象,也成了教师行业中的负面教材;其次,有负教师爱护学生的职责。爱岗敬业是职业道德的基础,也是对从业人员工作态度的基本要求。教师作为一个职业,与其他的职业有相似之处,都有自己的工作岗位,因此,教师要热爱自己的职业。但是教师职业与其他工作又不一样,他的服务对象是学生,他们的劳动在于培养、塑造一代新人,其一切行为都对学生产生强烈的影响。教师的地位、作用和职业特点决定了教师除了热爱自身的工作岗位之外,更应当热爱工作岗位对应的群体――学生,而这种爱的根本应当是爱护学生的生命!显然在地震中,“范跑跑”对于学生的爱、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捍卫是缺失的!社会中的每一个个体都不是作为单一角色而存在的,在具体环境中,个人必定要受到特定角色身份的规范与约束。“范跑跑”的身上拥有多种角色:公民、儿子、丈夫、父亲、教师等。汶川大地震发生时,在课堂上课的“范跑跑”最主要的角色是教师,如果说其在博客中为自己的行为辩护为公民在危难来临时的自由选择,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其职业角色、职业性质决定了“有意识地扶助弱者”、“保护学生生命安全”应当是其作为教师的良知与职业道德所在。

三、总结与反思

在《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上运用“范跑跑”事例分析,从学生紧密联系的实际生活出发,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遵循了德育课教学的“三贴近”原则: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这有助于培养学生高尚人格、陶冶道德情操、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对实现有效教学有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1]全国十二所重点师范大学联合编写.教育学基础[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8.

[2]朱力伟,张伟.职业道德与法律德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范文10

【关键词】 公民;道德评价;体系建设;实践;对策建议

近年来,各地切实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广大群众的道德意识进一步增强,文明崇德的良好道德风尚进一步形成。但一些社会成员由于自律意识差,社会上又缺乏对不良道德的管理和制约,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的现象时有发生。加强对公民道德的评价,有利于推动自律与他律的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从而更有效地引导人们的思想,规范人们的行为。

一、余姚市以“道德银行”为载体开展公民道德评价的积极探索

2012年以来,余姚市把加强公民道德评价作为深化道德建设的突破口,创立“道德银行”,开展面向广大农户的道德积分评定和道德信贷评审,推动“道德”与“信贷”联姻,在支持农民创业致富的同时,引导群众开展道德评议,有力地提升了农村公民道德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其主要做法是:

1、构筑道德评价组织网络

一是组建二级机构。在市级层面,成立“道德银行”总行,建立由文明办、农村合作银行、公安、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全市“道德银行”建设工作;在乡镇、街道层面,建立“道德银行”支行,负责组织指导所辖行政村开展农户道德积分评定工作,评审发放创业信用贷款。二是构建三级网络。以自然村为单位,设立道德积分评议小组,由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组成,每月一次对所辖农户家庭的道德行为表现开展评议,把评议结果量化成道德积分;以行政村为单位,设立道德积分管理办公室,由村两委会负责人、村民小组长等成员组成,每季度汇总、核实全村农户道德积分;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设立道德积分管理领导小组,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公安、税务、工商、银行乡镇街道支行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统筹协调行政村道德积分管理工作。目前,全市21个乡镇、街道普遍建立“道德银行”支行,91个行政村先行推进“道德银行”建设工作,累计有1747户农户获得道德信贷1.25亿元。

2、制订道德评价标准要求

以农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需遵守的行为规范为基础,以“遵纪守法、行为文明”,“热心公益、支持发展”,“诚实守信、勤劳致富”,“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等四方面为重点内容,制订出台《余姚市道德积分评定标准》。对照标准进行加减分,如聚众扣3至5分,参与扶贫帮困的加2至3分等等。

3、建立道德评价运行机制

一是积分评定机制。按照“村民群众自评、评议小组月评、道德积分管理办公室和领导小组季评”的原则,定期开展道德积分评定,并邀请民间道德评议组织成员和在群众中有一定公认度的人员参加,确保道德积分评定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如马渚镇沿山村邀请村道德评议会成员参与,每季度将申贷农户的道德积分情况在行政村公开栏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评议;牟山镇狮山村让老干部代表参与,并实行村民轮流参与制度,以提高村民群众对道德积分的认同度。二是积分信贷机制。对道德积分80分以上、申请人年龄18-60周岁,未发生过刑事案件、信用不良、等情况,且有创业贷款需求的农户,提供20万元以内免抵押、免担保的创业信用贷款。对于被评为余姚市级以上道德模范的农户,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50万元。同时还给予利率优惠,农户通过道德积分向“道德银行”申请创业贷款,在利率上比同期同档次创业项目贷款下浮15%至30%。三是积分运用机制。余姚市积极创设多元化的积分运用途径,除了将道德积分作为道德信贷发放的前置条件之外,还与群众性精神文明细胞创建相结合,根据道德积分评定标准,创设面向不同群体的创评载体,如文明家庭、文明村民、好婆媳等,推动形成群众性精神文明细胞创建百花齐放的良好格局;与开展创先评优活动相结合,将道德积分作为后备干部考核、村民小组长评选、入党入团和村镇两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推荐的重要依据。

通过“道德银行”建设推进道德评价取得了基本成效:“道德银行”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群众评价、社会评价与权威部门评价相结合的形式,为有德之人提供了激励平台,以无形的“道德资产”变成有形的信贷资本,是“做好人有好报、讲道德有回报”的积极回应,是新时期公民道德建设虚功实做、利义结合的有益尝试,是“人品与产品”、奉献和回报、义务与权利的有机统一。

二、当前在构建区域化公民道德评价体系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开展调查,发放500份调查问卷,回收有效样本472份。调查显示,大部分干部群众对“道德银行”建设持“赞赏”、“支持”态度,但也有些群众态度“消极”,并反映出了道德评价中的一些制约因素:

1、基层组织、部分群众的主动性有待提高

调查显示,一些基层干部群众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着一定差距,有83.7%的人认为“开展公民道德评价很有必要”或“有必要”,16.3%的人选择了“没必要”或“无所谓”;有86.4%的人认为通过“道德银行”开展道德评价的做法“很好”或“好”,13.6%的人选择了“一般”或“不好”。在座谈中,一些村干部认为,以“道德银行”为载体开展道德评价虽然很好,但工作量太大、程序太繁琐,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精力,却看不到短期成效。

2、实施范围、评价对象的覆盖面有待扩大

“道德银行”建设中道德评价的范围集中在农村地区,评价对象主要为农民群众。在调查中发现,有97.7%的群众认为,道德建设涉及到每个人、各行各业,不能只对农民群众进行道德评价。在回答“除了农民群众外,在哪些对象中逐步开展道德评价”时,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流动人口、个体工商户、窗口单位从业人员。

3、评价内容、评价标准的针对性有待增强

在调查中发现,在回答“你对道德银行中道德评价的内容是否满意”时,有23.9 %的调查对象表示“不满意”或“不够全面”;在回答“你对评价标准是否满意”时,有27.3%的调查对象表示“不满意”或“缺乏针对性”。许多干部群众认为,道德评价应当涵盖生产生活的各个层面,评价内容也应当涉及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等四大方面。

4、常态评价、长效运作的系统性有待提升

经统计,在91个“道德银行”建设推广村中,近半数村严格按照每月一次积分评议、每季度一次积分评审的流程进行道德评价,其他村或多或少存在不定期评价和延期评价的情况,个别村甚至出现只为有贷款需求的村民进行评价的现象。在走访座谈中了解到,一些基层组织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倾向,认为道德评价工作是“软任务”,可以先缓一缓、放一放。同时基层组织在人力资源上又缺少必要的评价力量,市级层面也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与考核措施,使得道德评价工作尚未真正建立起长效运作机制。

三、推进公民道德评价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进一步推动公民道德评价体系建设,重点在于有一套合理的评价标准,有一个规范的评价流程,有一系列健全的工作机制,通过开展全员化、常态化的道德评价,实施多元化、制度化的道德激励,真正将道德评价融入到社会治理、渗透到社会生活。

1、以提升评价效益为目标,推动道德评价规范化

一要建立社会化、群众化的评价组织。注重推动民间道德评议组织与道德积分评定队伍的对接融合,将“老娘舅”、“社区和事佬”、“孝道评议会”等民间道德评议组织成员渗入到道德积分评定队伍中。同时,积极向社区、企事业、新经济组织等单位延伸拓展,建立相应的三级道德积分评定队伍,力求多渠道、全方位了解本区域、本单位人员的日常道德表现,确保道德评价信息收集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二要实施规范化、动态化的评价程序。按照标准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要求,根据生产生活实际,结合各行各业规章制度,将基本行为规范和公序良俗纳入评价标准,使之成为群众充分认可、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成为道德自我评价和社会评价的基本标尺。同时,完善“执行小组初评、管理办公室初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的评价流程,分层收集评价信息,逐级开展积分评定,建立规范化、长效化的评定制度,确保道德评价客观公正、真实准确。三要开展及时性、有效性的评价反馈。建立道德评价信息共享平台,以家庭基本信息和道德积分评定信息为内容,建立“一户一档”的“道德档案”,形成市―乡镇街道―行政村三级联网的“道德档案”数据库,为实现道德评价信息的及时反馈、共享运用创造条件。

2、以选树道德典型为重点,推动道德评价实效化

一要健全道德典型培育机制。深入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感动你我――寻访身边好人”等活动,挖掘培育出更多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身边好人。建立“身边好人”、“余姚好人”、“感动余姚新闻人物”的三级道德荣誉体系,实施月评“身边好人”、季评“余姚好人”和年评“感动余姚新闻人物”的评选制度,不断壮大道德典型队伍。二要健全道德典型关爱机制。坚持“组织化推动、社会化运作”的原则,在各地、各行业推广建立“道德基金”,以企业赞助、个人冠名、社会募捐等为资金筹集方式,以群众身边凡人善举、草根英雄为奖励帮扶对象,由基金设立者自主确定奖励帮扶的项目、范围、额度、周期,激励广大群众当好人、做好事。三要健全道德典型礼遇机制。邀请道德模范出席重大节庆活动和代言公益广告、城市形象,在城乡主要公共场所,建立“好人印象馆”、“好人榜”、“好人长廊”等。对符合干部任用条例的道德典型予以提拔重用,在入党入团、年度考核中予以优先考虑,切实加强对他们的政治关爱。实行道德模范荣誉津贴制度,参照劳动模范的待遇标准,落实各级道德模范的经济待遇,树立“好人不吃亏、好人得好报”的鲜明导向。

3、以加强要素保障为手段,推动道德评价长效化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专题性工作会议,总结经验,研究、部署和推进公民道德评价工作,确保公民道德评价工作落到基层、抓出实效。二要加强舆论引导。发挥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作用,加强对道德评价的舆论引导,积极宣传新时期强化公民道德评价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各地各部门开展道德评价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积极宣传通过道德评价产生的良好社会效果,激发社会公众参与道德评价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合力推进的良好氛围。三要加强制度制约。把道德评价与法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运用法律手段保障道德建设,加大对缺德行为的惩罚力度,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维护正常生活生产秩序,确保社会“道德底线”不受挑战。把道德评价与各行各业内部管理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将员工的品德表现与职称评审、职务晋升、年终评优等挂起钩来,定期开展道德评价,以制度约束促使干部群众重视自身的道德修养。

【参考文献】

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范文11

开展第*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总结

开展第*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总结

今年三月,是第*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是新形势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民族精神,提高干部群众道德素质的一个行之有效的途径。为了使第三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深入、扎实地在我院开展起来,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突出“诚信”教育,提高全院干警的公民道德建设整体水平,我院做了一定的工作,现将这一情况简要总结如下:文秘站版权所有!

一、根据机关工委统一部署,领导十分重视,结合本院实际,及时召开了全院干警宣传动员大会,对本院“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进行了深入宣传和详细部署,制定了工作计划,对工作及活动均作了安排,目的在于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使“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深入每个党员干部心中。通过宣传动员,全院党员干部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一致认为这项活动的开展是非常必要和及时的,为活动的进一步开展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组织党员干部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加强学习和宣传,大家都在繁忙的工作间隙或者晚上下班回家自学,认真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及有关党报、党刊的内容。通过学习,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提高在新形势下坚持“两个务必”,保持艰苦奋斗优良作风的自觉性。大家都撰写了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并进行了测试。

利用“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契机,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引导干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全院干警的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使“诚信”成为人们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纳入公民道德教育的全过程。

发动全院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向雷锋同志学习活动,组织院里干警对全院卫生进行了文秘站版权所有!彻底打扫,尤其是卫生死角的垃圾污物进行彻底清理。

通过公民道德建设活动的开展,使大家的思想觉悟及道德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爱岗敬业的精神大大增强,办事效率也有大的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在平时的工作中,对来办事的当事人进门让座,渴了有开水,能尽快办完的事绝不让当事人多等。干警们都能够自觉遵守基本道德规范,一起从基本道德规范做起,切实把基本道德规范作为社会生活遵守的基本准则,作为做人的基本准则,并在遵守基本道德规范的基础上,不断追求更高层次的道德目标,真正成为“四有”新人。

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范文12

关键词:新时期;领导干部;道德规范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851(2011)08-0-01

领导干部是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领导者和组织者,他们的一言一行,在整个社会中,有着不可轻估的模范带头作用和引领导向作用;他们的道德水平高低,他们的道德行为如何,对社会良好道德习惯的形成、清纯风气的培养至关重要。领导干部的道德,它基于一般的社会道德规范,又高于一般的社会道德规范,处于整个社会道德规范体系的主导地位,既是调整干部同他人之间利益关系的准则,也是指导约束干部从政行为的准则,又是党和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是社会风气建设的表率,也是把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到新水平的关键所在。同志指出:“教育抓好了,德治加强了,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提高了,可以有力地防范和减少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当前,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种种问题,特别是群众最为痛恨也是对党和国家危害最大的腐败问题,固然是由干部管理体制的缺陷、选拔干部机制的不完善、惩治力度不够等多种因素造成的,但就干部本身而言,最根本的是道德素养下降、道德品质堕落所致,而其深层的原因是干部道德追求,即道德价值观念的问题。因此,在各项工作中,除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外,还应不断加强领导干部道德规范建设,以进一步规范其道德行为。新时期如何加强领导干部道德规范?根据《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及道德观的要求,结合现实生活中的突出问题,本人从以下几个方面简单谈谈:

一、不断加强领导干部道德观教育,使之树立以下道德观念

(一)官即民的平民观念。这是道德平等观念对领导干部的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无论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还是市场经济的特性都提出了人际平等的道德要求。平等对群众来说是争取的道德目标,对领导干部来说是应该实践的道德要求。但由于我国有上千年的封建历史,“官本位”的影响还未肃清,有些高官摆架子,自以高人一等,不把群众放在眼里。“官本位”不仅是一种等级观念,而且包含着再高升的思想。有的领导干部一旦看到别人的收入高过自己,心态就不平衡,想方设法捞横财。可以说,“官本位”是领导干部腐败的一个道德根源。摒弃“官本位”的有效方法莫过于倡导平民观念。平民,平等公民也。社会主义社会公民人人平等,作为领导干部,首先他也是一个公民,理应遵守公民道德,具备公民的基本道德素质,没有高人一头之说。相反,领导干部应具备比普通公民更高的道德素质,应带头做优秀公民。毫无疑问,群众欢迎平民化的干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具有平民观念的干部。

(二)权力即服务人民的观念。领导干部特别是公共行政部门的领导干部拥有一定的权力,这是工作所需要的。但是权力是什么,如何理解它?这里就有道德观念的问题。执政党的宗旨、社会主义国家和政府的性质都决定了其权力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对此,、邓小平都有为人民服务的精湛论述,同志“三个代表”的思想也贯穿着服务人民的观点。倘若干部没有建立服务人民的道德观念,个人权势欲望强,就可能滥用权力,倒置权力和服务的关系,把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权力变成为个人谋私、个人施威的权力。虽然权力还是权力,但权力的性质完全变了,脱离了社会主义的轨道。因此,强化服务观念应是道德教育内容之一。

(三)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中华民族历来就有崇尚诚实守信的美德。一个诚实守信的民族,才能为国际所信赖;一个诚实守信的领导,才能为群众所拥护。特别是在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中,“一班人”都要按党性要求,诚实守信。领导干部建立诚实守信道德观念在今天更具有紧迫性。因为,社会上大量的假冒伪劣现象正冲击着市场经济秩序,冲击着做人的基本准则,亟需领导干部带头来扭转。假冒伪劣现象的道德根源之一就是缺乏诚信。诚信应是领导干部必备的道德素养,无此观念,其它道德则无从谈起。需要指出的是,诚信的道德要求,还包括反对各类华而不实的形式主义,追求真实性和实实在在的道德态度。

(四)公正无私的道德观念。办事公正是领导干部公务道德的基本准则。领导干部手中大多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如何运用权力,解决好各种问题,公正性是非常重要的道德保证。群众十分痛恨的是,领导干部因私而不行公正,以至关系网、裙带关系等不正之风盛行。所以,领导干部有公正的观念并付诸实践,才能取信于民。

二、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自觉践行道德观,做人民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