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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巡查日常工作计划

时间:2022-07-05 18:12:42

管道巡查日常工作计划

管道巡查日常工作计划范文1

随着老油田的持续开发,越来越多的技术被应用到油田的日常管理之中。油水井巡回检查维护工作,是采油厂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员工的巡检维护情况,采油五厂在数字化油田建设过程中,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于2010年初,利用GPS巡检管理系统对员工日常巡回维护进行管理,通过信息传送,将相关现场信息传送到监控端,以此实时掌握现场的各项生产信息和员工的动态巡检状况,从而提高现场管理水平。

一、GPS巡检管理系统开发与实施的必要性

采五油厂是一个从投产到开发已经运行了四十多年的老油田。随着开发历程的延长,油田生产能力已进入逐年递减阶段,综合含水高达91%以上;地面工艺系统存在着危及安全生产的腐蚀老化现象,主要设备也进入了更新维护的高峰期,这些问题的存在,既加大了操作成本,增添了安全生产管理的难度,又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油田的正常生产。因此,对现有工艺系统实施简化优化,显得尤为重要。

2006年8月,在大港油田公司的积极推动下,港西油田完成了地面工艺系统的简化优化工程,解决了设备、流程的老化问题,解决了基层管理,组织机构臃肿和专业化管理问题,为老油田后期可持续开发规划了方向和道路,从根本上改变了沿用四十多年的管理模式,在中国石油基层管理中创建了“港西模式”,使采油厂基层管理的架构和内容发生了根本改变,实现了由小而全管理向集约型、专业化管理模式转变,建立起来一套集地面集输、计量高度自动化、管理相对专业化、现代计算机技术和科技手段利用为一体的简单明确的信息化管理模式,工作界面清晰顺畅,各专业组织的工作内容更加充实,责权利相对统一,极大地调动了一线岗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了劳动生产效率,较好地适应了变革后生产现场管理的需要。

地面生产工艺系统的简化优化,也对采油厂基础生产和管理工作的内容提出了新要求,即:生产现场员工的工作职责由原来的“量油、取样、看压力”的看井工,向“巡检、录取生产数据、分析油水井生产变化、解决相关生产问题”的管井工转变。因此,日常巡检工作是否到位,直接影响着后续相关管井工作水平的高低和日常生产的正常进行。

1.通过真实巡检巡查,保证油井正常生产

在油田开发生产中,油水井的日常生产相对来讲是一个连续的、动态的生产状态,需要基层员工每天对油水井进行巡回检查、采集和记录油井生产的基础数据,及时处理油水井生产现场出现的各种问题,这是油田管理的基本要求。对生产现场的巡回检查一直以来采取的都是依靠员工每天按照要求进行若干次的巡回检查,有时根据实际生产需要还要加密巡检次数,及时录取和处理相关生产问题。按照这样的管理模式,员工能否按照巡回检查制度的要求和生产指令认真完成好日常的巡检任务,长期以来,一直都是依靠日常对员工的岗位责任教育,要求员工按照各项管理制度自觉的完成好自己的工作任务。但对岗位员工是否能够自觉地完成生产任务,始终没有找到一种科学、实用、合理的方式和方法来进行管理,因此就需要一种科学、有效、直观的方法来进行落实,保证巡检工作和计划得到切实有效的完成。

2.通过巡检数据采集,建立生产信息系统

按照油田基础管理的要求,每天员工都要对所管理的油水井生产现场进行2次以上的巡回检查,巡回检查的主要工作内容就是采集、录取油水井生产数据、现场生产设备运行数据、电力设施、生产管线(管道)运行状况,并对现场出现的问题能处理的及时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进行上报处理,然后将这些生产数据进行汇报,再由相关资料人员将这些生产信息录入到生产信息系统中进行信息共享。

3.通过及时准确巡检,保证油田安全生产

由于油气田正常生产过程是一个涉及到水、电、气、高压、井喷失控、溢油污染等高危的行业,油水井生产是一个连续、动态的过程,因此日常巡检就显得尤为重要,在日常的巡回检查过程中,及时发现、处理、上报各种问题,将安全隐患解决在初期,就对油田企业的正常生产提出了更高的管理要求,既是油田企业安全生产的需要,同时也是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需要。

二、GPS巡检管理系统的开发与应用

1.实施的原则

1.1先进性

系统基于先进的硬件构架和软件平台,创造性地集成了当今计算机、网络通信的最新进展,最大限度地保证了系统的整体先进性;实现巡检管理的电子化、信息化和智能化。

1.2可靠性

系统硬件均选用成熟、稳定的产品,经历过严格的测试,能满足恶劣工作环境下长时间可靠运行的要求;在系统软件设计中充分考虑信息安全、用户接口管理等相关技术,进一步保证系统具有超强容错性和长期稳定性。

1.3.开放性

系统基于开放式的系统结构和标准化的设计模式,系统的网络协议、数据库操作、产品的集成和开发工具都遵循业界主流标准,充分体现系统全面的开放性。

1.4扩展性

系统硬件组合方式多样,功能配置灵活;模块化和层次化的软件设计模式使得系统可方便地进行升级和外部扩展,不断满足用户的个性化需求。

1.5易用性

系统基于人性化的图形操作界面,简洁、友好、直观,使用人员易学易用。

2.GPS巡检管理系统的原理

GPS[1]巡检管理系统是可实时显示员工巡检路线、传送生产信息的工作平台,通过GPS终端到达指定位置后自动发送员工所在的位置信息,结合能够显示生产现场状况的电子地图,将现场各项生产信息通过移动通讯(GPRS)网络传输[2]到系统服务器,并上传至采油厂网络终端,使各级部门和人员更加方便的对员工的工作状态和生产信息进行查询与管理。该巡检系统由硬件及软件两部分组成:

2.1系统硬件组成

系统硬件部分主要包括员工手持的GPS终端及网络终端服务器两部分组成。

2.2系统软件组成

系统软件部分主要包括系统管理软件、地图引擎平台[3]和网络系统三部分,通过监控巡更系统管理软件和地图引擎支撑平台与CS/BS结合的方式,向各级部门提供信息查询和管理服务。

2.3系统运行流程(见系统运行流程图)

2.4系统特点

2.4.1数据实时采集

实时采集及显示巡检情况,系统可对未按照计划正常巡检进行提示和报警。

2.4.2巡检识别终端功能

巡检识别终端记录巡检工作人员到达“检查点”的时刻,每个巡检识别终端通过GPS进行定位,可方便识别巡更具置,这样可以考核巡检工作人员的巡检到位情况。

2.4.3操作性强

系统集成度高、兼容性好、通信简单快捷;携带方便,确保巡检工作人员在不培训或稍加培训的情况下,即可完成巡检任务。

2.4.4适合油田网络

系统采用C/S(客户机/服务器)结构,油田局域网内的所有授权用户可以查询、分析、打印相关巡检数据。

2.4.5强大的信息处理与统计功能

2.4.5.1.报表生成。强大的报表功能,可根据时间、个人、部门、班次等信息来生成各类报表。

2.4.5.2数据查询。数据查询是系统对数据进行处理的主要部分,通过不同的查询功能可以按不同的方式对数据进行处理、分析获得所需的结果,系统提供多种查询方式。

2.4.5.3考核统计功能。主要功能是对巡检工作人员的日常巡检工作的统计,以便考核巡检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主要包括:路线统计、到位检查、工作量统计、异常统计、漏检统计。异常统计用于统计设备有没有异常情况或是有哪些异常情况;路线统计、到位检查、用于统计巡检工作人员到达巡检现场各个检查点的时间,以及在各个检查点耗费的时间;漏检统计用于统计巡检工作人员在应巡检周期内未检查项目的条数。

2.4.5.4完善的用户权限管理。多种级别、多种权限。系统管理员可以管理用户组、用户以及设定每个用户组的权限和用户可以管理哪些路线。每个用户可拥有“完全”、“修改”、“浏览”、“禁止”中的一种权限。

2.4.5.5该系统采用模块化的设计,满足了现代工业自动化可靠性和灵活性的要求。

3.现场应用

自2009年6月开始在采油厂采油作业区的15个管理组进行安装、调试、运行,共计配发手持巡检仪80台,建立局域网的客户端,在相关主管部门、基层作业区中控调度根据需要设置不同的权限,以便进行巡检计划的制定和相关数据的查询,并于2009年12月正式投入使用,至今运行正常,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取得的效果

生产数据是各类生产信息的交汇点,也是支撑生产决策的基础。计算机网络技术和统一的巡检管理软件是先进的管理思想、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的有效载体,也是实施集中管理和有效监督控制的必然选择。《GPS巡检管理系统》是采油厂生产管理的基础,为生产规划的实现、生产计划的实施、生产过程的控制、以及日常管理的分析评介,都能为管理层提供完整的信息,以帮助他们做出科学的决策,实现良好的企业管理。特别是作为专门针对石油企业开发的巡检管理系统,如果能和油田的数字化建设紧密结合,将会给油田生产的精细化、数字化、信息化带来更加显著的作用,在企业管理的可见性、控制力和效率方面作用更加明显。是能够充分满足实际生产的需求。其推广使用,不单纯是推广系统本身,更重要的是推广一种科学、先进的管理理念、管理方法和管理技术。通过本套系统的使用,我们取得了如下效果:

1.实现了对日常巡回检查制度执行情况的有效监控和查询,极大地促进了油田生产管理,提高了油田管理水平。

2.实现了对基层单位白班、夜班巡检人员巡检到位率的自动统计和分析,为日常生产管理提供了科学的考核依据。

3.实现了实时对巡检人员的监控,及时显示员工在生产区域内所处的位置,对于出现的突况可以及时进行救援,从安全上保障了员工人身安全,为安全生产提供了有效保证,促进了安全生产。

4.实现了对生产指令和计划的执行情况的监控,能够实时显示员工是否按照规定路线和内容进行巡查,对于出现的生产问题是否进行及时解决,有效提高了生产时效。

5.实现了巡回检查制度的分级管理,采油厂对作业区、作业区对管理组、管理组对员工的管理更加明确,提高了日常管理水平。

总之,该系统在采油五厂的成功应用,不仅极大地提高了油田现场生产管理水平,实现了现场巡检工作的信息化,使各级人员通过网络信息系统,可及时采集到相关数据,对员工的日常巡查做到及时掌握和控制;同时,还大大提高了生产管理的效率,提升了安全生产的监控能力,使得油田管理向数字化建设迈出坚实的一步,长远经济和管理效益显著。

系统运行流程图

参考文献

[1]袁安存.全球定位系统(GPS)原理与应用.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1999.11.

管道巡查日常工作计划范文2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山塘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山塘大坝和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办法》、《*水库大坝巡视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县已投入运行的山塘和村顶塘坝(以下简称山塘),太平塘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山塘是指库容1万~10万立方米的蓄水工程。

村顶塘坝是指大坝失事后直接对下游村庄(学校、工厂等)的群众生命财产构成威胁的库容1万立方米以下的蓄水工程。

太平塘是指对环境、生态、休闲、消防等功能起作用的村内池塘。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水库、山塘的安全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镇乡、街道及村所管辖的小㈠型水库,其安全由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以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为主。镇乡、街道及村所管辖的小㈡型水库和山塘,其安全由镇乡、街道及村共同负责,以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为主。以私人投资、股份制等形式兴建的水库,其安全由水库业主负责。

第四条山塘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必须和管理单位或业主(村)签订保安责任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五条大坝运行时,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发挥综合效益。在汛期必须服从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第六条山塘的日常管理由所在村(或业主)负责。管理单位或业主(村)对危害坝体安全、违反下列条款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

㈠禁止在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打井、采石、采矿、挖沙、取土、修坟等危害大坝安全的活动。严禁在管理范围内修建任何无关建筑和设施。

㈡禁止在坝顶、坝坡、平台上堆放物料;严禁在坝顶、坝坡、坝脚随意修建输水渠道。

㈢禁止在坝面上种植农作物、铲草皮以及搬取护坡或导渗设施的沙石材料等。

㈣禁止在水域内炸鱼、围垦、填库、排污、弃渣。

㈤未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禁止在坝顶、坝坡修建交通公路。

第七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山塘,管理单位或业主(村)要根据本地实际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采取自筹为主的多元化、多渠道投入机制,落实除险加固措施。

第八条鼓励农村结合新农村建设,有计划地开展村内太平塘的整治。太平塘应及时清理淤泥,保持塘坝整洁,水面无漂浮物。

第九条出现险情征兆时,管理单位或业主(村)应当立即报告安全责任单位和县防汛机构,并采取抢险措施;有垮坝危险时,应当采取一切措施向预计的垮坝淹没地区发出警报,做好转移工作。

第四章巡查制度

第十条山塘的安全管理实行巡查制度。管理单位或业主(村)必须落实巡查员。管理单位或业主(村)主要负责人为安全巡查责任人,对巡查员落实巡查责任,加强业务培训,进行监督管理,落实巡查员的报酬,解决落实巡查工作必须设施。

第十一条山塘的巡查经费由管理单位或业主(村)根据实际自行制定。

第十二条每座山塘的巡查员必须相对固定1~2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文化程度,熟悉工程情况,责任心强。村主要领导(指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经济合作社主任)一般不兼任巡查员。山塘的管理单位或业主(村)须与巡查员签订巡查工作责任书。

第十三条实行巡查员的培训考核制度。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本区域内巡查工作负责人和巡查员进行有关业务培训,一般一年举行一次,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考核制度,实施年度考核。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给予业务指导。

第十四条巡查工作按省防指《水库大坝巡视检查办法》(浙防汛[*]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包括日常巡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上级布置的专项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专项检查由巡查工作负责人组织实施,均应作出书面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巡查(检查)情况记录(报告)均应归入山塘技术档案。

第十五条日常巡查在非汛期每10天至少巡查一次,汛期每周至少巡查一次,暴雨后立即巡查一次,当水位变化较快(土石坝每天大于30厘米,砼坝每天大于50厘米)或接近正常蓄水位时每天至少巡查一次;病险山塘溢洪道出水运行时每天巡查至少二次。

第十六条台风影响期间或暴雨时,巡查工作负责人必须指派2人以上在现场全程值班,随时掌握并报告洪水动态和大坝的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警。

第十七条巡查员发现对危害坝体安全的现象必须立即制止,难以制止的要及时上报巡查负责人及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山塘巡查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第五章巡查管理

第十九条巡查员的职责主要是巡视检查(测)、险情报告、简单维护、日常看护四个方面。

第二十条巡查员应通过眼看、耳听、手摸、脚踩等直观方法,重点检查坝身有无裂缝、塌坑、滑坡及隆起现象,有无白蚁活动;迎水坡有无风浪冲刷;背水坡有无散浸及集中渗漏;坝头岸坡有无绕渗;坝体有无流土管涌迹象;各设备、设施是否正常无损等。

第二十一条每次巡查后应当立即做好巡查记录,记录内容必须力求详实,一律使用黑色水笔,字迹清楚、端正,记录日期一律用公历。巡查记录严禁杜撰、随意涂改。

第二十二条巡查员应当对启闭机、闸门等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及时清理杂草,保持大坝的整洁、平整;及时清除溢洪道内杂草、杂物,保证溢洪道畅通。

第二十三条巡查时发现异常情况,巡查员必须立即报告巡查负责人,如情况严重、紧急则同时直接上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防指并立即向下游报警。

第六章奖罚

第二十四条山塘除险加固工程的实施,按新政发〔20*〕45号文件执行。计划内实施的太平塘整治经验收后,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适当奖励。

第二十五条对山塘安全管理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安全管理责任单位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二十六条对巡查工作认真负责、表现突出的巡查员,经管理单位或业主(村)推荐,由有关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

管道巡查日常工作计划范文3

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印发〈xx县安全生产整治活动“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x安委〔XX〕x号)精神,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整治活动“回头看”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

根据省市县“回头看”工作要求,结合我县交通实际,我局认真制定了详细的实施计划。一是以全县国、县道路桥梁重点地段为重点制定计划。在计划制定中注重考虑各县道存在的道路隐患点及桥梁存在的历史隐患。二是以客、货运输企业(含危货)、公交和出租汽车企业、维修企业(特别是二级维护企业)、机动车培训驾驶学校为重点,针对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及主汛期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等为内容制定计划,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行动。

二、完善回头看相关制度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实的道路巡查制度、各货运公司、维修企业、车站日常检查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公路桥梁日常检查制度、养护管理站巡查养护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等,并严格按照各项制度实施工作。

我局运管各稽查组坚持每日上路巡查制度,一旦发现有违规违法车辆及时准确地上报所里,并准确地填写巡查记录、对车辆按规定进行处罚。对各货运源头和车站,安排了专人进行监控、巡查,出现情况及时处理并立即上报。我们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所辖运输企业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认真记录发现的安全隐患点,及时制定整治方案并进行实施,保证道路运输市场安全生产。

我局各养护管理站坚持每日上路巡查制度,一旦发现险情及时准确地上报段部,并准确地填写巡查记录。对各管理站所辖路段的危险路段和地质灾害点,安排了专人进行监控、巡查,出现险情及时处理并立即上报。段部不定期对所辖道路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认真记录发现的安全隐患点,及时制定整治方案并进行实施,保证车辆行人的安全通行。

养护段桥梁养护工程师每月对所辖全部桥梁进行了经常性检查,认真对每座桥梁的基础、墩台、梁拱、护栏等各部件进行认真检查,并做好经常性检查记录。对桥梁的技术状况进行了分析研究,有安全隐患的及时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保障桥梁安全。

三、切实搞好安全培训

组织客运车辆驾驶员(含公交、出租)进行安全操作培训学习,真正做到管理人员、从业人员、驾驶员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安全防范思想提高、安全行车意识提高、安全行车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提高,以雅西高速客运、农村客运、危险品运输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汛期行车安全管理措施,把提高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规范安全行车操作规程,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并保证抓出成效。加强客运包车、加班车的安全管理,特别是高度重视学生包车、旅游客运包车的管理,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驾驶员和车辆从事包车、加班车运输,严禁异地包车,严禁线路不清、路况不明盲目包车,要严格客运包车牌、加班牌的发放,严格实行趟次包车签单制度,严禁乱开包车牌、擅自延长包车时间,严禁将包车牌、加班牌交由企业自行填写,确保加班车、包车的安全。城客股督促公交公司、出租公司认真落实好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各项安全工作措施,工作要立足“控制重大事故发生,减少事故总量”这个重点,以事故教训为教材,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提升驾驶员反恐防暴意识和紧急处置能力,把驾驶员安全责任扎扎实实落实到每一趟次的运输生产当中,最大限度消除人为造成事故的隐患。对所属车辆技术状况及时加强排查,配齐公交车上安全锤、灭火器等随车安全设施、设备,落实各线路车辆动态安全监管责任,防止易燃、易爆和有毒化学物品上车引发安全事故。

四、全力做好路面整治工作

在路面运输砂石车辆整治中,我局运管、路政、养护段认真做好砂石车辆抛洒物路段调查,联合水务局、公安交警和各相关乡镇作好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安排养护段各及时清除路面抛洒物,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在对所辖国县道路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我局养护段认真对每条道路进行了检查,对检查出的各项安全隐患,如波形护栏缺损、枯死行道树、路面防滑性能差等,都仔细进行了统计和上报,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治方案建议。对安全隐患,及时安排机械人工和资金,进行了排险工作,如荥岗路鹰嘴岩路段高岩垮方的巨石,及时采取爆破清除等措施,消除路面障碍,保证了道路畅通,共投入整治资金5万余元;上半年安排资金5万多元,对国、县道枯死行道树进行了砍伐和截枝,保障了道路通行安全。

在本次“回头看”工作中,我局认真回顾检查了各项工作,对实施良好的继续认真执行下去,对实施有困难的工作找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并采取有力措施改进工作,确保交通建设事业健康发展。

管道巡查日常工作计划范文4

第一条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及时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对违法建设的控制和查处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以块为主、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的工作方针。

第三条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在辖区和管理范围内组织实施本办法。

市城管、国土、规划、住房、建设、水利、林业、交通、工商、卫生、文化、环保、公安、法制、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行使职权,配合区政府(管委会)做好违法建设的控制和查处工作。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单位应当配合和做好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的宣传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辖区范围内违法建设的控制和查处工作,是违法建设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职责:

(一)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乡镇、街道)、场和所属相关部门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责任,确定本辖区和管理范围内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的工作目标;

(二)督促乡镇、街道、场和所属相关部门制订具体的巡查和管控措施,开展巡查管控工作;对发现的违法建设,组织或者责成相关部门采取等措施;

(三)组织、处理因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等问题;

(四)负责对辖区和管理范围内单位和居(村)民进行规划、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

(五)完成市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目标。

第五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未取得、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超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期限进行违法建设的行为进行查处。

规划部门负责对市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并配合各区人民政府和执法部门做好违法建设控制和查处工作。

水利部门负责对位于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和湖泊水域线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交通部门负责对位于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国土部门负责对非法占用土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非法改变土地用途等从事违法建设的行为进行查处。

林业部门负责对擅自毁坏山林、林地从事违法建设的行为进行查处。

建设部门负责对违法进行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和建筑工程质量等违法建设的行为进行查处。

住房部门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物业管理法规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工商、卫生、文化、环保等行政部门在核发有关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时,应当严格审核把关,对利用违法建设、擅自改变住宅用途从事经营活动的,不予核发有关许可证、营业执照;对已核发的,应依法予以注销、吊销并查处。

公安部门负责依法维护拆除违法建设现场秩序,及时制止和查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等违法犯罪的行为,并对无证从事违法建设施工的个人身份信息进行登记。

法制部门负责对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中政策制订、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监察部门负责对市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实施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第六条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区政府和市执法局要求,具体负责对违法建设控制和查处工作,并按照区政府(管委会)要求对违法建设依法实施。

乡镇、街道、场按照各区政府要求具体负责违法建设的控制和拆除工作,并协助执法部门做好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

第七条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企业在受理用水、用电、用气、通讯报装申请时,应当按照行业规定的条件严格审核,对不能提供房屋合法证件的,不得办理报装手续。

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企业接到相关执法部门配合查处违法建设的函后,应对不符合办理条件已办理的,在7个工作日内采取相应措施取消报装手续。

第三章巡查

第八条区政府(管委会)应当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制订巡查管控方案,建立由乡镇、街道、村庄、社区和相关部门组成的巡查网络,划定责任单位和责任区域,提高巡查管控效率。

第九条乡镇、街道应当以村庄和社区为单位,明确职责,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劝阻、制止违法建设行为;对重点地块要制订巡查措施,落实巡查人员,强化巡查力度。

第十条城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违法建设巡查和投诉接处制度,加强对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和开发地块进行巡查。

规划部门要严把放线、验线、验收关,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建设行为,并函告城管部门。

国土、交通、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管理范围内制订巡查管控方案,明确责任人、责任区域、巡查时段和巡点。

第十一条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及时发现和制止辖区内的违法建设,并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违法建设巡查责任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巡查管控方案规定的时段和责任区域巡查,做好巡查记录;

(二)发现违法建设及时制止、报告,并采取摄像、照相或者现场勘验等方式取证;

(三)对发现的违法建设,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四)发现有堆放建筑材料的,及时登记并跟踪监控。

第十三条区政府(管委会)、乡镇、街道、场,各相关部门设立违法建设举报电话,做好举报记录,及时处理举报问题,并将办理情况反馈举报人。

第十四条相关部门接到在建的违法建设举报应当立即进行核查。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立案并及时采取相关控制措施;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在接受移送案件后,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立案并及时采取相关控制措施。

第四章处置

第十五条在建违法建设一经发现,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制止、责令停工、限期拆除。继续施工的,区政府(管委会)、相关部门应采取即时强制措施。

第十六条在自拆期限内,乡镇、街道、场应当明确专人实施跟踪监督检查,实时监控,防止发生抢建行为。

第十七条经制止后仍突击建成的建筑,均属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违法建筑,区政府(管委会)应组织或责成相关部门采取等措施。

对经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向区政府报告后,区政府组织或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

对经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的重大违法建设,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向市政府报告后,市政府责成相关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

对违反土地、住房、水利、交通、林业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违法建设依法由相关执法主体;对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八条在征地和房屋征收过程中,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对屡拆屡建或者有组织实施违法建设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理;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对涉嫌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

第十九条市政府成立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各区(管委会)区长、市组织和纪检部门分管领导、市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室两个机构。

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督查室设在市监察局,主任分别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监察局局长兼任。各区政府(管委会)成立相应的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第二十条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听取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汇报,讨论季度拆违计划,研究决定重大拆违项目,协调处理禁拆违工作相关事宜。

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当期市委、市政府交办事项、接投诉情况、相关部门监督建议及巡查发现的情况,每季度末报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制订下发下一季度《拆违计划》,对各区、各部门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进行指导。

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督查室对每季度拆违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相关党员干部工作不力、办事推诿、营私舞弊、违法自建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每季度编发《督查简报》。

市、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建立信息平台,负责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和通报。承担违法建设管理控制和查处责任的单位,应当配合市、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违法建设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资料。

第二十一条建立禁控违保证金制度。各区政府(管委会)交纳30万元集体保证金,各区(管委会)区长交纳1.5万元个人保证金。

考核中每发现一起未按照《拆违计划》完成任务的,扣除区政府1万元、主要负责人500元,年终考核时,按剩余保证金的2倍进行奖励(返还)。

第二十二条建立区、乡镇、街道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责任制,列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目标考核。

第二十三条禁拆违经费和奖励由同级财政保障。任何组织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所谓的保证金、费用等,变相默认、放任违法建设行为。

第二十四条严格控制《违法建设无偿拆除保证书》的签订与使用,确需签订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确因家庭住房困难(常住户口人均住房面积小于15平方米),且当事人只有一处住房,邻里无争议、纠纷的;

(二)确因生产、生活需要未列入征收、改造范围,不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的临时建筑。

第二十五条严格控制使用《违法建设无偿拆除保证书》的程序和权限:

(一)城区违建:当事人如实填写《申请表》,征得社区居委会、街道同意后,20平方米以下的违建,由街道提交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乡、镇、场违建:当事人如实填写《申请表》,征得村委会、乡镇、场同意后,30平方米以下的违建,由乡镇人民政府、场管理机构提交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城区20平方米以上100平方米以下和乡、镇、场30平方米以上100平方米以下的违建,经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四)对100平方米以上的违建,由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六条各级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各相关部门以其工作人员在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市查处违法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纪发[]12号)规定处理。

对违法建设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管道巡查日常工作计划范文5

关键词:状态巡视 输电设备 巡视周期

0 引言

当前输电设备运行单位对所辖线路多采用每月定期巡视的固有模式,这一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尤其是线路维护量较小的情况下能够定期掌握设备本体及环境情况,将发现的缺陷定期列入相应的消除计划并完成实施。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及电网规模的逐渐扩大,完成周期为每月一次的巡视任务负担较重,同时还要兼负故障点巡视、基建竣工及随工质检验收、通道树障清理、设备本体检修测试、节日保电等特殊任务,导致现场巡视人员工作严重超负荷,缺陷信息的收集滞后及处理的不及时等问题凸显,给输电设备及电网的安全运行带来风险,即使每月都按期完成,也存在缺陷消除不及时,检修任务安排不灵活及线下违章施工现象的难以得到有效控制等新的问题,稳定运行也时刻受到施工活动的威胁,巡视效果不明显。针对这一情况,有必要就巡视管理模式进行改进和探索,依据DL/T741-2010《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提出输电线路新的巡视管理模式-状态巡视法。

1 状态巡视的基本概念

状态巡视是结合输电线路人员配置、设备本体及运行状况等对设备运行区段进行科学合理的细化、分类,确定巡视周期及巡视计划,并随着设备运行情况的变化进行合理调整的动态巡视管理方法。状态巡视不同于以往运行规定中按线路每月一次进行的周期性巡视,而是以区、段、点(杆塔)为单位,有侧重点地开展巡视工作。

2 状态巡视的基本原理及实现流程

2.1 状态巡视基本原理

输电线路状态巡视从管理目标、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报告与记录共5个方面对开展输电线路状态巡视进行了基本规定,为各级单位开展状态巡视提供了管理制度上的支持,同时也为设备运行管理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状态巡视实施细则提供了依据。

状态巡视的实施需明确车间、班组及巡视人员的职责,其中车间负责组织输电设备的状态评价及缺陷排查工作并以此为依据制定输电设备维护周期表并审核班组巡视计划及实施细则;运行班组根据车间设备周期表制定所管辖设备的巡视计划并负责对其进行组织实施(车间审核后),布置人员、设备配置方案巡视人员负责实施和完成班组下达的状态巡视任务,对所负责的线路发现设备异常状态或威胁线路运行等危险点和隐患及时上报。

2.2 状态巡视实现的主要流程

状态巡视实现流程主要有:设备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设备状态评价分析;设备区段划分及分类;巡视周期的确定;巡视定额的制定;编制巡视计划;巡视的实施及数据上报;制定检修策略及维护方案;不良状况的消除及二次状态评价;状态巡视周期的动态调整。(流程图见图1所示)

2.2.1 设备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

输电设备基础资料是否完备、准确是实现状态巡视的前提条件。依据《河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信息统计规范》完成设备制造信息、投运前信息、运行中信息(包括正常、缺陷、检修、状态监测等方面)和同类型设备参考信息收集。其中,线路状态检测工作包括电杆裂纹检测、地埋技术部件锈蚀检测、导地线弧垂测量、杆塔倾斜测量、交叉跨越及对地距离测量、接地电阻测量等工作。对上述测试数据进行全面统计、分析后找出隐患发生地规律和特点,纳入到状态巡视资料中。

2.2.2 设备状态评价分析

根据输变电设备状态诊断相关导则,以线路为单元从基础、杆塔、导地线、绝缘子、金具、接地装置、附属设施、通道环境8个部分分别进行输电线路设备状态定量打分评价:基础;杆塔;导地线;绝缘子;金具;接地装置;附属设施;通道环境。结合状态检修中对线路进行状态评价的结果,将线路运行状态分为4类,即:正常状态、注意状态、异常状态、严重状态,编制班组、车间输电设备状态评价报告,做为实施状态巡视调整线路巡视周期的基本依据。

2.2.3 设备区段划分及分类

依据输电设备状态评价报告将所管辖的输电线路逐条逐区段按照多雷区、重污区、重冰区、鸟害区、微气候区、洪水冲刷区、导线舞动区、洪水冲刷区、导线舞动区、不良地质区、树木速生区、外力易发区等12个区域进行划分并形成完整的输电设备区段划分表,在设备区段划分表中包括了设备责任班组、线路名称、电压等级、线路起止地点、线路长度、杆塔基数、投运日期、是否生命线、特殊区段起止杆号、特殊区段长度、此外,还有分区段统计的特殊区段起止杆号及长度。同时,将生命线纳入保供线路工区状态巡视管理的设备重点划分区段。

2.2.4 制定线路巡视周期

利用状态巡视设备区段划分表,对经过设备区段划分的线路,主要依据DL/T741-2010《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6.4条的规定结合实际运行经验进行周期确定。①城市(城镇)及近郊区域的巡视周期一般为1个月。②远郊、平原等一般区域的巡视周期一般为2个月。③高山大岭、沿海滩涂、戈壁沙漠等车辆人员难以到达区域的巡视周期一般为3个月。在大雪封山等特殊情况下,采取空中巡视、在线监测、特巡检查等手段后可适当延长周期,但不应超过6 个月。④单电源、重要电源、重要负荷、网间联络等线路的巡视周期不应超过1个月;500KV输电线路的正常巡视周期为1个月。⑤运行情况不佳的老旧线路或区段、缺陷频发线路或区段的巡视周期不应超过1个月。⑥对特殊区段应增加通道环境的巡视次数。对通道环境恶劣的区段,如易受到外力破坏区、树竹速长区、偷盗多发区、采动影响区、易建房区等在相应时段加强巡视,巡视周期一般为半个月。极特殊的施工现场及外力破坏频发区域派专人进行现场不间断盯守。⑦新建线路和切改区段在投运后3个月内,每月应进行1次全面巡视,完成3月巡视后可以执行状态巡视周期。

2.2.5 编制状态巡视计划

依据前述2.2.1-2.2.4,状态巡视资料收集、设备状态评价、设备区段划分、季节性特点、设备巡视周期及巡视定额,综合制订全年度及月度设备巡视计划。此外,工区按照公司批复的状态巡视周期和巡视重点,参照年度巡视计划,每月25日编制《状态巡视月度实施计划》并下发到班组执行。当气候剧烈变化、自然灾害、异常运行和对电网安全运行有特殊要求时,根据上级下发的保电、特巡任务,工区对月度状态巡视计划实施时间进行调整,但当月的状态巡视计划必须全部完成。

2.2.6 状态巡视周期的动态调整

根据制定检修策略及维护方案;不良状况的消除及二次状态评价状态巡视周期的调整是开展巡视工作的关键组成部分,如果不及时按结合设备巡视及维护的最新状况进行周期调整,那就失去了对线路运行状况的实时管控。针对这个问题,工区应每季度将抽查各班组线路区段运行情况,对班组线路危险点和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此外,结合设备运行分析对本季度线路运行情况、通道情况、存在的缺陷、故障发生情况、检修情况、设备检测情况、监测情况进行一次统计分析。结合统计分析结果对当季度需要进行周期修订的线、段进行周期修订,以便下一轮巡视工作地开展。

3 总结

①本文针对当前输电设备运行管理单位线路巡视模式存在的问题,通过深入的分析研究,就巡视管理模式进行改进和探索,提出输电线路新的巡视管理模式-状态巡视法。

②输电线路状态巡视法的核心及关键是根据不同区段的设备本体健康水平及外部运行环境制定的状态巡视周期表及动态的调整过程。

③通过实施状态巡视,使以往以“线”为单位的运行方式逐渐过度到以“区段”或“点”为单位的运行方式,大大减少了巡视、测量、检修的“过”工作量,强化了重点区段的巡视,提高了线路运行维护效率及运行管理水平,方式也更加灵活。

④本文虽在实践中初步建立起输电线路状态巡视管理及技术模式,但仍不够完善,还需要在今后的运行实践中不断探索,使输电线路巡视管理方法更为合理多样。

参考文献:

管道巡查日常工作计划范文6

二、本责任制所称的规划建设监察巡查工作是指城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单位或个人在城市(包括村镇)建设过程遵守规划、建设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巡视监督、检查,并对违反规划、建设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查处、拆除的执法活动。

三、市规划建设局法规监察科负责对全市范围内规划建设监察巡查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并在每季末向分管局长汇报阶段巡查工作情况。

市规划建设监察大队负责对全市范围内单位违反规划、建设法律法规行为的巡查,大队长为第一责任人,副大队长为第二责任人,片区巡查小组组长及经办人为直接责任人。

各基层管理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个人违反规划建设法律法规行为的巡查工作,根据各所实际情况分别确定若干责任小区,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副所长为第二责任人,责任小区巡查小组组长及经办人为直接责任人。

其他具有管理权的下属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工作职责,依法开展巡查工作。

四、开展规划建设监察巡查工作应当把城市和集镇规划区,城乡结合部,主要道路(公路)两侧,集镇重要地段、旧城(村)控制区、工业园区、文物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范围及周边地段为重点巡查区域,同时要兼顾其他区域。应制定巡查方案路线图、记录表,切实掌握责任区内的规划建设违法行为的动态情况,并记录巡查工作全过程。

五、对巡查中发现违反规划建设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并发出《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做好现场记录,同时书面告知有关业务科室停止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率须达95%以上。

违法行为当事人继续进行抢建的,应迅速集中力量对抢建部分的建筑物、构筑物依法实施。各责任单位,每年应组织10次以上规模较大的强制拆违行动,应彻底、干净,坚决克服“制而不止”的现象。

六、各责任区监察巡查每周不少于3次,节假日也应组织巡查,对在巡查责任区内发生的违反规划建设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及时发现,七个工作日内发现率必须达到95%以上。

监察大队、各基层管理所及有关单位针对各责任区的巡查工作组织检查;局法规监察科也应不定期组织抽查。

七、对违反规划建设法律法规行为多发、易发地段(区域),有关责任单位应建立动态信息监测网络,可以聘请义务监察员报告地段(区域)动态信息,实施预报、警报。

八、建立巡查台帐和统计制度,监察巡查需建立完备的巡查台帐,在巡查记录表中详实地记录每次巡查的时间、范围、巡查路线及发现违法情况、处理情况等,并由巡查人员签字。巡查记录表一经登记核实后,不得擅自更改,并存档备查。

各责任单位将巡查情况按月统计汇总,以书面形式上报局法规监察科。

九、建立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和内部通报制度

经办人员在巡查中发现重大的违反规划、建设法律法规行为的案件,如跟踪监察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城市重要地段建设项目存在违法建设的,其他建设项目违法建设情节严重的,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等违法案件,应当日汇报,并调查取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对巡查中发现不属于本责任单位处理的案件(根据乐规建[20*]356号文件的职能分工),应当先予以制止,并在二个工作日内将简要情况以书面形式向责任单位通报,不得瞒报,接收人员应当场签收。

十、各单位应加强规划建设行政执法安全工作,每次拆违行动都必须周密组织,制订预案,制订相应的拆违作业规程,对拆违工作涉及的法律程序、宣传动员、现场踏勘、存在隐患等进行事前分析,做好前期准备。对拆违作业的进场、断水断电、隐患排除、拆除施工作业、清场、撤退以及防暴排除应急处置等内容,应有明确的预案,并落实责任人员。

十一、各责任单位应落实开展巡查工作所必需的车辆和其他保障,保证规划建设监察巡查工作正常、顺利开展。巡查人员在开展巡查时应亮证执法,文明执法。

十二、市局定期对下属单位规划建设监察巡查工作进行考核,通过查阅巡查台帐、检查处理结果,征求意见或采取抽查、个案核查、现场勘查等形式,进行综合计分评定。

十三、考核检查的主要内容

1、巡查工作组织情况

巡查的工作机构是否健全,巡查责任区是否按规定划分,巡查人员是否落实,巡查职责是否明确,动态信息网络是否正常运行,巡查必需的装备、车辆是否落实到位。

2、巡查制度的建设情况

是否已建立巡查记录台帐和统计制度,是否建立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和内部通报制度等。

3、巡查工作开展情况

有无巡查方案,巡查人员是否按规定开展巡查,是否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巡查台帐记录是否全面准确,发现违法行为是否及时采取制止措施并依法进行查处;是否按规定告知有关业务科室、人员停止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等。

十四、对在规划建设监察巡查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能够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行为,报告违法情况,巡查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得分在70分以上的取前三名:第一名奖2万元,第二名奖1.5元,第三名奖1万元。先进个人奖励2000元,名额另定。

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应发现而未发现或未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或发现后未及时制止并造成一定后果的,按照<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直接责任人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并扣发年度考核奖的5O%,情节严重的调离工作岗位、离岗培训,直至党政纪处分或辞退、同时取消责任区第一、第二责任人评优资格并扣发年度考核奖的10%,以及所在单位年度先进单位的评优资格。

管道巡查日常工作计划范文7

为进一步改善全乡水环境整治效果,提高生态效能,促进全乡水环境整治更好的持续发展,现就2015年度水环境整治工作做如下安排:

以提升水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市委市政府《关于2015年度水环境整治的实施意见》为指导,以全面实施“河长制”为抓手,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开发包、分级负责、强化考核”原则,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水面漂浮物“上卡、中清、下捞”力度,严格实行结果导向型考核,确保全乡水环境从根本上得到有效治理。

建立各级河道长效管护保洁责任制,及时组织打捞以水花生为重点的水面漂浮物,清理沿河垃圾,保持河道水清流畅,严格河道水域岸线管理与保护,全面禁止河道管理范围内各类违章设施,建筑物和行洪障碍物,保证河道沿线整洁美观。

(一)整治范围

1、县级河道:本乡境内下官河、李中河、

2、乡级河道:本乡境内子婴河、大溪河、龙江河、风格河、叶家沟

3、村级河道:各自然村圩内生产河道

4、圩外湖荡区沿公路沿线河道

(二)整治内容

1、清除“三水”即水花生、水浮莲、水葫芦为主的水生植物,圩内生产河道另包括蒿草;

2、打捞水面漂浮物;

3、清理沿河垃圾;

4、河道内违章搭建、行洪障碍物,

5、注重保护原生态植被,确保河道整治的效果。

(三)整治方式

1、划分责任区:本乡镇辖区内所有县乡骨干河道分为两个辖区,分别为兴沙公路李中河桥以东下官河、子婴河、大溪河、龙江河、风格河一个辖区,;兴沙公路包括李中河、李中河桥以西李中河、子婴河、叶家沟一个辖区;其余圩内生产河道及圩外湖荡区河道由各村负责。

2、运作模式:本乡水环境整治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开发包、分级负责、强化考核”的运作模式,将县乡级骨干河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择优选择管护队伍,圩内生产及圩外湖荡区河道由各村负责打捞实施。

(1)县乡级骨干河道两个辖区优先面对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专业管护队伍,承包合同一年一订,并服从乡河长办管理。

(2)圩内生产河及圩外湖荡区河道由各村负责打捞实施,各村河长为第一责任人,各村(责任区)圩内生产河保洁考核以奖代补的资金,以生产河面积5元/亩考核到村。各村河长及分工乡干部每年缴纳2000元工作保证金,按冬春集中整治、日常管护进行三次考核,按时按质完成水环境整治任务,乡财政根据各村内河道面积及生产用途确定管护资金,如不能完成水环境整治任务,扣除管护资金外并对工作保证金及村级综合评分一并扣除。

(3)卡口工作由乡河长办直接管理,采用邀请聘任制方式,在所属村邀请一名工作负责,不怕吃苦的同志,并与之签订工作合同,确定工作报酬为每年7000元整,工作合同明确一年一定,视工作任务与工作量确定工作报酬。

3、时间节点划分:1月份开展一次大规模、全方位的冬季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清除各级河道水面漂浮物,确保不留死角,严格禁止只粉碎不打捞的做法;3—4月份再次组织开展一次为期一个月的春季集中整治活动,确保水花生等水生植物恢复生长之前彻底清理完毕;4—12月份为长效管护和日常保洁时间,确保过境漂浮物的及时打捞,压制旺盛期水生植物的生长。

(四)强化监督考核

1、成立相关组织

在乡河长办的基础上乡成立水环境整治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人大副主席陈加庚担任,负责全乡水环境整治巡查总体工作,副组长水务站长赵建东、水产站站长房亚夫担任,负责水环境整治巡查具体工作,成员仲伟国、王永海、水务站、水产站组成。乡水环境监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巡查监理经费由乡财政统一支付,确保巡查效果。

2、强化巡查结果应用

(1)建立河道巡查 “一河一档”。为给河道巡查管理提供有效基础数据,推动河道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各小组结合每次河道巡查记录情况,建立各自负责河道的巡查档案,将每次的巡查记录登记在册,认真填写水环境长效管理巡查情况统计表,方便核查解决。

(2)积极分析解决巡查发现问题。各巡查小组对巡查发现的问题采用现场通知、责令整改、等方法予于解决。责令整改的环境问题整改期限不得超过1周。对每一次巡查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或处理意见,跟踪上一次巡查存在问题处理的进展情况,并及时上报乡主要负责人及市“河长”管理办公室。

3、巡查时间

原则上各小组每月最后一周对各自负责的区域水环境整治情况进行一次实地巡查,巡查时间应选择晴好天气,避免雨季或有降水后的一段时间,特殊情况另行增加巡查次数。

4、举报电话处置

接各级举报电话后,及时与各级河长及河道保洁员联系,并拍摄前后对比音像资料,限期3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如不达标,将扣除河道保洁资金,一次500元。

(五)严格蟹塘、苁塘的水草治理及非法定置渔具的清理

严格统计全乡的蟹塘、苁塘及非法定置渔具,一塘一册,统计到户,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指定责任人,将蟹塘、苁塘的管理与村级水环境整治的管理相结合,强化巡查力度,特别是长效管护期间加强巡查,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非法定置渔具乡成立水产、水务、公安联合执法小组,在确定严重影响河道畅通及水环境整治的情况下坚决予以拆除。

1、强化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

乡以及各村在5月15日前通过公开发包落实河道管护责任人,实施常年保洁。并全面落实乡、村两级河道河长管理责任制,确保全乡所有河道长效管护全覆盖。各村要将发包情况、发包金额、保洁要求、管护责任人、河长以

管道巡查日常工作计划范文8

兰溪市是浙江省18个重点防洪县市之一,“三江口”以上集雨面积1.82万km2,多年平均过境水量166.5亿m3。“三江”支流纵横,流域面积大于10km2的河流有34条,其中大于100km2的有5条,下游还受富春江电站的尾水顶托。由于兰溪市特殊的地理位置,几乎每年都要发生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是全省重点防洪城市之一。目前,兰溪市堤防经过多年建设和加固,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河道堤防管理工作也有管护人员及制度的落实,但整个管理工作在方法、手段、工具等方面都还比较落后。2010年1月29日,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正式公布。这是新中国成立60年来中共中央首次系统部署水利改革发展全面工作的决定,文件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强、覆盖面广、含金量高的新政策、新举措。文件中明确提出:推进水利信息化建设,全面实施“金水工程”,加快建设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和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提高水资源调控、水利管理和工程运行的信息化水平,以水利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

浙江省政府随之推出了“五水共治”(即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是推进浙江新一轮改革发展的关键之策,同时它也对水资源调控、水利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标《堤防工程设计规范》和水利行业标准《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等法律法规,都对堤防工程管理设计提出正规化、制度化、规范化等要求,强调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1],并明确要求堤防工程管理设计,应与堤防主体工程设计同步进行[2]。水利信息化建设是水利行业管理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的一项基础工作。为积极响应中央一号文件,响应五水共治大政方针,全方位地提升兰溪市河道堤防管理的综合水平、实现河道堤防管理的现代化(即数字化、信息化)和规范化是十分必要的。

为此,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在开展“兰溪市钱塘江农防加固工程”勘测设计工作的同时,设计开发“兰溪市河道堤防数字化管理控制系统”,并开展课题“河道堤防数字化管理控制系统”的研究,该课题被列为浙江省水利厅重点科技项目。“兰溪市河道堤防数字化管理控制系统”由管理控制中心和以下9个子系统组成:现地数字化标识监测系统;移动巡检办公系统;现地视频监视系统;便携式实时视频监视系统;水情监测系统;防洪防汛堤坝安全监测系统(即河道堤防水下部分实时检测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泵站现地计算机、视频监视系统;闸站现地视频监视系统。管理控制中心将建立河道堤防数字化管理控制系统平台,实现对各子系统的管理控制、通信调度,并实现与上级(各级)河道堤防行政管理部门、上级(各级)防汛指挥调度中心的通信调度。能实现河道堤防所有实情数据、信息的采集、存储、共享、交换、、上传等功能,为相关部门人员提供准确、可靠、快捷的数据和信息,充分发挥计算机技术的功能,实现远程监测监视管理、远程调度指挥。

2系统平台设计原则

兰溪市河道堤防数字化管理控制系统平台的建设是一项涉及多领域、多学科、跨行业、跨部门的项目,系统必须具备开放性、可扩展性,在硬件资源上支持无限的扩展能力,灵活的集成扩展各类先进主机、存储网络设备;在应用软件上,系统平台采用当前先进的技术框架、中间件技术等,建成对外具备各类标准接口规范,对内独立、模块化、分层设计,实现可动态扩展的智慧河道管理应用系统。系统平台的设计将遵循以下原则。

2.1先进实用GIS是地理信息系统的简称,是地理信息技术三大技术核心之一,是用于采集,表达,处理,检索,分析和输出地理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3]。系统在开发过程中结合先进的GIS技术、技术框架、中间件技术等,并且系统数据实时同步,在很大程度上根据用户的需求进行设计,尽可能使用户对系统的操作更便捷。

2.2高效稳定在系统设计、开发过程中,从系统结构、技术措施、软硬件平台、技术服务和维护能力等方面综合考虑,确保系统较高的性能和较低的故障率。

2.3保障安全河道资源数据属于国家水利工程核心数据,必须保证数据的安全和系统的安全。通过数据库结构上的安全设计、用户权限认证、权限超时处理、内网用户访问控制、外网用户域认证控制等一系列技术手段保障河道堤防管理控制系统安全运行。具体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2.3.1访问控制加强操作系统的用户管理、权限管理;限制用户口令规则和长度,禁止用户使用简单口令,强制用户定期修改口令;按照登录时间、登录方式限制用户的登录请求;加强文件访问控制管理,根据访问的用户范围,设置文件的读、写、执行权限;对重要资料设置被访问的时间和日期。

2.3.2权限控制和管理按照单位、部门、职务、工作性质等对用户进行分类,不同的用户赋予不同的权限、可以访问不同的系统、可以操作不同的功能模块;应用系统的权限实行分级管理,每个系统的管理员自己定义各类用户对该系统资源的可访问内容。

2.3.3身份验证通过采用口令识别、数字认证方式,来确保用户的登录身份与其真实身份相符,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可靠性。

2.4兼容灵活目前系统平台的架构可分为2种:B/S架构和C/S架构。B/S(Browser/Sever)架构是经历了主机(Host)系统、工作站、文件服务器(Workstation/FileSever)系统两个阶段之后发展起来的[4]。本项目建设采用B/S架构,具有灵活方便的二次开发接口、具有良好扩展性、兼容性和灵活方便数据接口的平台,为以后的信息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2.5稳定的部署架构管理系统具备全天候的河道堤防信息检测、分析和应急处置功能,系统必须优化各个环节,确保在大数据量数据运算时的响应速度和性能。非敏感数据的客户端加密存储机制,比如一些常用下拉框的数据,不需要每次加载都从服务器端获取,通过设定特定的频率或者清理客户端缓存的方式来定期更新。提供预约报表功能,对于复杂的报表,可以由用户发起报表计算请求,或者后台设定好计算周期。由系统后台自动计算好后推送给用户。以空间换性能的机制预先准备好业务数据大表。减少交叉查询的表数量,提高数据查询效率。提供数据仓库+商业智能分析功能,对于海量数据通过BI查询来完成。提高海量数据处理能力。应用服务器采用双机负载均衡机制,数据库服务器采用双机热备技术或者集群技术。

2.6统一设计,分步实施,高度集成制定统一的标准,规范各子系统间的接口标准,实现系统软件统一规划、设计,分步、分模块实施开发,最终全面高度集成。

3系统平台总体架构设计

考虑到为用户提供良好的操作环境以及软件的重用性,兰溪市河道堤防数字化管理控制系统平台采用B/S架构。该系统平台结构包括五个主要层次,自上而下依次为:应用层(即系统具体的功能应用)、支撑层(即实现应用功能具体的软件支撑)、数据层(即数据库内容)、硬件与网络层(即系统运行的配套硬件和网络环境)、河道感知层(即数据的采集系统)。系统的建设总体上将通过中间件架构访问五个主要架构层,实现对各专题服务之间的相互调用、相互触发与数据交换来实现对各种专题服务的总体集成。

3.1应用层采用B/S(Browser/WebServer)结构,基于WebGIS技术的网络浏览器应用模式和可视化多层次的空间图形操作界面,为河道管理工作提供基础信息服务与管理服务等功能。兰溪市河道堤防数字化管理控制系统平台主要包括河道基础信息、水雨情信息、巡检信息、防汛信息、视频监控、泵闸工程信息、数字化标识信息、应急管理体系等服务。

3.2支撑层为应用层的实现提供软件支撑。具体包括地图服务、其他支撑服务等,是实现功能应用的基础。同时支撑层处于应用层与数据层之间,为两者之间的数据交互提供安全保障。支撑层主要包括对内服务体系和对外服务体系,其中对内服务是指由河道管理机构负责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负责的,专门为河道内各部门提供各种带有一定价值的服务项目,主要有河道资源对内数据服务、河道防汛决策服务、远程系统通讯服务;对外服务是指由河道管理机构统一负责与运作的,专门为河道内各部门和其他相关企业提供的各种对外信息、交流等服务,主要有河道对外数据服务、相关企业管理服务、对外信息。

3.3数据层负责对系统数据的管理,实现数据的分类、组织、编码、存储、维护等。主要包括数据库系统以及各种应用数据库。兰溪市河道堤防数字化管理控制系统平台主要包括水雨情信息库、泵闸运行信息库、防汛信息库、水情数据信息库、巡检办公信息库、河道基本信息库、视频信息库、系统日志信息库等。3.4硬件与网络层提供支持系统运行的各种硬件及网络环境。除了服务器、计算机等硬件设备外,还包括防火墙、网关、路由器等网络安全设备,在采集层与数据层之间建立一层防御体系,保证数据的安全、完整。

3.5河道感知层负责系统数据的采集工作,通过部署在感知层的数字化标识、水位站设备、视频设备等相关设备,以及与气象部门气象信息的通信,实现对河道各个资源的位置、状态、以及环境参数、生产信息的全面掌握、智能预警和敏捷控制,从而真正实现物联网在河道内的普及应用,为河道智慧化打下坚实的基础。将数据以统一的格式通过硬件与网络层存储到对应的数据库中。按照国际电信联盟(ITU)的定义,物联网主要解决物品到物品(ThingtoThing,T2T),人到物品(HumantoThing,H2T)之间的互连[5]。

4系统平台应用功能设计

兰溪市河道堤防数字化管理控制系统平台的应用功能主要是针对河道堤防管理者对河道堤防管理日常运维所需要的各类业务运行与管理工作提供支撑的信息化体系,主要包含如下部分的内容:河道资源基础信息管理模块;现地数字化标识管理模块;现地视频监视模块;移动巡检办公信息管理模块;便携式视频监视系统模块;水情监测系统模块;堤防安全监测系统模块;办公信息化管理模块;泵站现地计算机、视频监视系统模块;闸站现地视频监视系统模块。

4.1河道资源基础信息管理以数字化标识信息数据库为基础,系统在GIS平台可直观显示各水工建筑物的主要信息数据,为运行管理人员提供河道、堤防、已建主要水工建筑物(如:桥梁、泵站、水闸、滚水堰等)的相关属性数据等信息的查询管理。根据河道堤防防汛工作的需要,运行管理人员随时可查询防汛工作所需要的各类数据信息,包括实时水雨情、避灾安置点、防汛物资、防汛队伍情况等数据,并可以图表等形式进行资料统计、分析等管理。其主要功能包括:河道基础信息资料查询与管理;重要水利工程设施属性信息查询与管理;现地视频点实时视频信息查看;水雨情测站水位雨量过程查看;防汛信息资料查询与管理。点击需查询的主要水工建筑物,即可显示相关的查看界面。

4.2现地数字化标识管理数字化标识监测系统主要通过对河道堤防主要水工建筑物资源信息的编码的方式,将河道堤防主要水工建筑物(如:泵站、水闸、堤防、滚水堰、桥梁等)的基本特征相关数据进行现地的存储,实现对主要水工建筑物的标签定位以及联网。

4.3现地视频监视管理兰溪市河道堤防数字化管理控制系统设置了14套现地视频监控系统对河道资源、险工险段、河道堤防重点监控区域、河道堤防重要部位、泵站、闸站进行远程有效的全天候视频监控,运行管理人员可实时监督和掌握河道、堤防、已建主要水工建筑物的运行情况及安全状况,同时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提供保障。

4.4移动巡检办公信息管理移动巡检办公管理系统是一款针对河道堤防建筑工程巡查管理工作而开发的一套集巡查信息采集、安全隐患上报、汇总信息展示、管理决策分析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综合管理系统。根据河道堤防日常管理的需要,系统平台提供对巡检办公工作流程的统一管理,如:制定巡检任务计划、巡检员位置实时监控、接受现场巡检信息并对现场作指挥调度等。巡检业务流程分为巡检计划、巡检活动、整改跟踪、统计分析四个过程,过程之间相互衔接,形成整个巡检工作的闭环化管理,最终做到有计划必执行、有问题必处理的目的。举例如下。(1)轨迹地图在线地图默认显示巡查人员当前位置点,并实现任意时间区间内不同或所有巡查人员的轨迹地图浏览。(2)任务安排实现河道堤防管理工作人员对巡查员巡检任务的派发。如图10所示。(3)任务处理实现河道堤防管理工作人员对巡查员巡检过程中所发现问题的查看及意见处理。

4.5便携式视频监视系统由外业巡检管理人员移动巡检办公时配套使用,对河道堤防进行远程视频监控,真正实现对河道堤防的全方位、立体化、网络化、智能化的纵深远程视频监控。

4.6水情监测系统系统在GIS平台直观显示各水文站点信息数据,根据河道堤防日常管理的需要,运行管理人员随时可查询各水文站点信息数据,并可以图表等形式进行资料的统计、分析等管理。

4.7堤防安全监测系统根据河道堤防日常管理的需要,河道堤防水下监测模块主要包括对堤防进行实时视频监控,实时监测信息展示分析,历史监测数据统计报表,监测图片资料上报管理,管理船只巡查路径管理等部分。运行管理人员随时可查询河道堤防水下部分的各类监测数据信息,并可以图表等形式进行资料统计、分析等管理。本系统将提供系统链接。

4.8泵闸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平台通过以太网(单模光缆)链接各泵站现地计算机、视频监视系统和各闸站现地视频监视系统,进行实时数据和运行状态等的通信,系实现泵闸工程的“遥测、遥调、遥信、遥视”功能。以下是某一泵站监控界面实例如图13所示。

4.9办公信息化管理本系统将提供系统链接。

5结语

管道巡查日常工作计划范文9

一、夯实基础,理顺机制,实施“网格化”监管

“网格化”监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基本涉及工商部门的全部职能,**分局在立足于现有的管理资源基础上,打破各科室职能界限,对传统的监管模式进行整合、创新,举全局之力,确保了“网格化”监管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科学划分网格,明确监管目标。

**区设8个街道办事处,42万人口。辖区企业1689家,个体工商户9972户,各类专业市场8处。为确保“网格化”监管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分局制定下发了《网格化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在日常监管中,以道路或片区为界,将每个基层所辖区划分成若干个网格,确定1-2名工商人员为一个网格的责任主体,对网格内各类市场主体从设立、经营到退出的全过程实行动态监管。在分局、工商所、巡查人三级层层分解和明确监管责任的基础上,将工商所管辖区域划分为若干网格,形成责任区,将责任区分配给每个巡查责任人,巡查责任人对责任区的“经济户口”承担管理责任。相邻两个以上责任区为一个巡查组,以组为单位对辖区经济秩序实施监督管理和执法巡查。对外,各工商所将网格编制情况(包括范围界限、主体户数、责任人姓名等)在公告栏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网格划分中,各工商所对各自管辖区域进行网格设置,明确网格的责任人和每个网格的监管范围或网格边界,同时,画出相应的网格示意图。对监管范围内的各类主体如街道、社区、市场、写字楼、村等地址予以标注,网格责任人按照分局提供的经济户口录入卡,对各自网格监管范围内的无照经营和已注册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建立台帐,并录入微机。目前,已划分8个所级网格、27个监管组网格。分局设定了具体的网格管理目标,使网格责任人日常工作有了努力方向。

(二)责任三级划分,实现监管职责到位

把监管的职责进行了分局机关、工商所和网格监管人三级划分,每一级都明确了具体的监管任务。分局机关监管职责四项:一是负责建立和完善网格化管理的各项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实施有效检查、考核;二是加强对网格化管理的调查研究;三是负责网格化管理网络系统建立、维护及畅通、安全运行,实现登记注册、经济案件、商标、广告、市场监管、市场巡查等各种信息资源的共享;四是落实以网格化管理为核心内容的辖区目标责任制。工商所监管职责五项:一是科学划分巡查网络,合理设置巡查岗位,明确网格目标责任制内容,落实网格目标责任制管理制度。二是组织开展对市场主体的日常监督检查和各类专项整治,研究解决网格化管理中网格责任人难以处理的业务问题。三是搞好对网格责任人在网格化管理工作中的业绩考核。四是依法查办管辖职责范围内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五是及时上报网格化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网格化责任人监管职责六项:一是完善市场主体“经济户口”资料,对市场主体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做好“经济户口”管理工作。二是依法做好登记事项管理、公平交易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广告及有形市场的日常监管工作。认真做好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监管,实施食品监管“四制”。三是按规定对设立企业进行回访。四是开展市场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开展专项整治,建立整治台帐;并将巡查、整治数据录入计算机。五是依法开展对各类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参与查处辖区内市场主体的违法经营问题,取缔坐商形式的无照经营,制发处罚文书。六是宣传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科学分级分类,推动监管方式改革

为确保监管人员到位,精力到位,效果到位,**分局印发《网格化立体式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管层级责任制实施细则》,细化了责任追究奖惩兑现办法,形成了较健全的制度保障体系。同时,在实际工作中,逐步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分类管理办法。

(一)以风险度为基点划分经营主体

对市场主体按风险度分类,按信用度分级,按二者的组合情况确定监管类别。按“风险度”分三类:一类主要为从事文化娱乐、互联网上网、中介服务和经营洗浴、美容美发、危险化学品、成品油存贮销售、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药品、印刷、农资、煤矿和非煤矿山开采、民用爆破器材及爆炸品(含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等以及未取得专项许可或审批(包括后置许可或审批)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此类企业在辖区内共有702户;二类企业是位于主要街巷、学校和党政机关周边、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重要地区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此类经营主体共有3323户;三类主要是除一类、二类以外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有7636户。

(二)按“信用度”划分企业信誉类别

工作中,**分局参照外地经验,结合辖区企业经营状况实际,将企业分为A、B、C三级:对近年来经营状况良好、诚实守信的经营主体,用绿色标注,表示为有良好信息,且无不良行为信息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有8799户;将经营状况和信用一般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蓝色标注,共有2801户;对曾经因各种违法经营行为受到处罚、不守信用和被新闻媒体曝光的经营主体,用黄色注明C级,有61户。通过分类,既便于工商人员在监管中灵活掌握监管方式,也有利于工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对不同企业实行帮扶。

(三)按监管模式划分巡查类别

针对以上三类和四级企业,**分局确立了重点巡查、一般巡查,免检三类巡查方式。对风险度高、信用度低的945户企业列入重点巡查范围,除专项整治外,随时巡查,年检时重点审查。对风险度、信用度适中的5685户企业,实行一般巡查,除专项整治、新设立企业回访检查外,适时巡查,年检时免予实地审查。对风险度低、信用度高的5031户企业实行免检,除专项整治外,免予日常巡查,年检时免予实地审查。通过分类巡查,使巡查成了有源之水,使基层工作人员从无序管理中解脱出来,变突击式监管为长效监管,变被动式监管为主动式监管,变盲目监管为重点监管,做到了“管少了”、“管精了”、“管好了”,促进了监管服务的规范。

为确保监管职能到位,分局实施所队共治制度。在分局打破原来机关科室相对独立的局面,成立了市场监管中心和消保中心,在各工商所成立8个中队,整合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分管局长、科室人员、工作车辆捆绑在一起使、一起干,克服了人少、车少的困难,消除了监管执法的盲区,促进了各项职能的到位。上半年来,**分局共立案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204起,同比增长39%,其中,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无照经营、违反公司登记管理等案件,70%以上是由网格责任人在巡查中发现的。

三、逐步提升,实现分层类监管信息化

(一)健全分层类监管数据库。20**年,分局在全市系统率先完成了经济户口的扫描录入工作。目前分局已健全了全区11661家经济主体的书式档案和电子档案,建立了较完善、准确的数据库。针对辖区内仍然存在多种因素造成的无照经营情况,20**年5月份,分局统一部署集中人力物力,开展了**工商重点业务普查活动,建立了辖区所有无照经营业户的书式档案和动态数据库,并随时将无照变有照业户纳入到分层类监管中,使分层类监管的内容不断丰富,覆盖面不断拓展。

管道巡查日常工作计划范文10

措施:

1、加大广告门头、占路亭体巡查、整治力度。

一是加大对户外广告、门头招牌的日常巡查,提前介入加强引导,使新增广告门头合法设置,对违规设置的严肃查处,并建立台帐,在加强日常巡查的基础上,对重点区域、难点问题组织集中拆除行动,坚决杜绝新增“视觉污染”;

二是坚持规划与整治相结合原则,在做好今年3条主要商业街的户外广告和门头详规基础上,选取1-2条道路,清理整治户外广告设施,规范治理沿街门头牌匾设置,提高档次,提升形象,打造良好视觉环境,并与占路经营、人行道停车等其他专项整治结合,打造整治示范道路,借助示范效应,以点带面,推动全区道路执法管理;

三是根据市、区统一要求加强占路亭体的管理规范,对影响市容环境的亭体逐步清除。

2、加大违法建筑整治力度。按照“拆除存量,遏制新增”原则,强化工作措施,在外部执法方面:

一是抓防控,由中队加强日常执法巡查,与办事处形成联动机制,发现新增违法建设行为及时制止,并设立专门台帐,记录在案,作为巡查防范重点,对发现进已建成的违法建筑迅速启动拆除程序;

二是抓拆除,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存量违建有序拆,新增违建坚决拆,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完成11500平方米年度拆违任务。重点加强与法制办对接,建立拆违简易程序,对在建违法建筑的查处,做到及时制止、快速拆除;内部管理方面:重点做好建机制抓流程,进一步建立健全拆违机制,改进工作流程,确保各环节衔接顺畅,提高效率。

二、推进占路经营整治,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措施:完善片区作战体制,根据区域和季节特点,制定长、短期工作计划,以主干道、商贸区、旅游区、集贸市场周边、学校周边等区域为重点,辐射全区,加大占路经营整治力度,开展夏季露天烧烤专项整治,减少烧烤扰民现象;按照“三分四定”原则,对民生(临商)市场会同各监管部门加强管理考核,杜绝不按规定开闭市,暴市冒市现象,对具备条件的民生(临商)市场进行退路入室。开展民生(临商)市场管理示范达标活动,年内创建管理示范市场2个,管理达标市场3个,推广经验做法,促进全区民生(临商)市场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三、推进其他城管专项整治,提升城区环境品质

措施:

1、加强建筑垃圾运输整治。一方面落实“双承诺”制度,督导施工、建设单位和运输企业规范作业、避免;另一方面加强日常执法巡查,积极参与市市政公用局牵头组织的联查行动,加大建筑垃圾运输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撒漏违法行为做到1小时内到场、3小时内清理,通过上述工作开展,遏制运输撒漏,避免污染道路,减少安全隐患。

2、加强乱贴乱画整治,采取协管员清理和停机停号结合方式,做到主次干路不间断清理,其他路段限时清理,不留死角;逐步引入社会化参与服务模式,在合适区域设置便民信息招贴栏50个,疏堵结合,在城区主干道杜绝乱贴乱画小广告现象。

3、加强人行道停车秩序整治,加大执法巡查力度,重点严控主干道占人行道乱停车现象,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宜设路段施划停车泊位,引导规范停车,年内施划停车泊位100个。

4、发挥爱卫办的组织、协调、督导作用,按照规范、整洁、方便、实用的原则,开展楼院综合整治,加强指导考核,推进整治进度,重点整治居民楼院600个,创建“双优”(环境优美、管理优质)楼院60个。对2012年政府实事要求,对城管局封闭的10处居民楼院,牵头相关街道办事处做好后续管理工作,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居民创造安全、和谐、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

四、推进网格化执法和道路分级达标管理,提高常态化执法管理水平

措施:落实局、中队(科室)、队员三级网格管理,拓展城管执法视频监控指挥系统功能,理顺办理机制,健全执法工作流程,重在权责明晰,责任到人;开展道路分级达标管理活动,坚持局领导带班循环巡查、中队长每日巡查、队员包片巡查,及时发现查处纠正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各类违法行为,不断提高辖区常态化管理水平;推行“门前五包”管理模式,年内试点十条主干道达标。

管道巡查日常工作计划范文11

     一、看到了什么 

直观昆山、苏州、杭州市3市的市政设施管理,整个城区道路网格高度发达,街道设置合理,一路看来少有堵车现象,行人、非机动车辆、机动车辆井然有序,通畅安全。城市基础设施健全,服务功能强,细节处做的非常好。结合本职工作,我谈以下几点体会:

1、在一些老城区采用了人非公板的形式,与机动车道之间用一些美观大方的隔离带或绿化景观隔离起来,既起到了美化城市的目的,也减少了安全隐患。

2、在一些城市道路改、扩建工程中采取了不少对环境影响小、交通组织形式简单的下穿式通道设计、对保护街道景观,车辆安全行驶提供了保障。

3、在对一些城市功能性照明灯、柱的设计安装中,充分考虑了与城市整体色彩的协调,改善了城市景观。

4、非常注重道路对行人的服务功能,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十字口附近安装了一些遮阳棚,在炎热的夏季、雨雪天气为出行市民提供了便利。

5、在市政养护的施工细节处展示了精细化管理的成果,比如沥青路面与路面平石侧石的衔接处、雨污水井箅安装后与路面之间平整度的处理、照明设施线、箱的设置或是一些强、弱电站、箱的美化与设置,真正把心用在了细节上。

6、市政设施养护施工高效快捷,在行程中,看到了一处市政道路养护施工的现场,采用了沥青保温储藏室养护车辆来进行施工,加大了沥青的养护施工时效,并且现场围挡到位,工作人员着装整齐。

7、注重对立交桥桥下空间的布置,他们基本上采取了两种形式的布置方式,绿化景观的栽植和划为非机动车辆及机动车辆停车区域,这两种方式或是美化城市景观,或是方便市民出行停车难的问题,都值得我们借鉴。

8、注重对城市综合管廊的建设,我们了解到的苏州工业园区桑田岛综合管廊建设项目管廊建设长度7.79km,投资8.5亿元,主要由政府投资,入廊单位承担一部分的费用。这种注重先地下后地上的建设理念,可以避免马路拉链等对建成后道路基础的破坏,值得我们学习。

9、看到了杭州市数字城管信息处置中心“数据桌面化、处置快速化、运行标准化、定位网格化、部件标签化、界面可视化”的先进技术手段,做到花钱买服务、养事不养人。

二、学到了什么

在与苏州市市容市政局、杭州市市政设施监管中心、亮化监管中心的工作人员的交流和学习中,学到了他们的一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考核办法,主要有以下几处:

1、苏州市市容市政局在市政设施日常巡查工作中严格遵照“敏感、及时、到位”的总要求,实行分片管理。按照“分片巡视,逐级管理,巡视管理与日常养护工作有机结合”的原则,完善“定片、定人、定责任”的运行机制,将目前所管辖的市政设施分成若干个片,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由局领导小组、市政管理科室、基层养护单位为主的“三级巡视”网格。并制定了严格的考评问责制度,将巡视工作纳入管理目标考核范围,与月度绩效和年度绩效挂钩。对巡视工作中不认真履职的人进行问责,对监管不到位的中层领导,由局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或造成媒体曝光和社会恶劣影响,将追究个人和领导责任。

2、杭州市市政设施监管中心在市政道路巡查方面主要由5个方面来构成,一是养护单位自查、二是区城管委道路巡查人员、三是本单位设施督查科人员、四是数字化信息处置中心的信息采集员、五是市民投诉、媒体曝光或其他举报。

3、杭州市市政设施监管中心在市政道路设施养护方面采取主次干道及人行道包干养护的方式来进行市场化招标,并且有一套考核办法,对于面层修补、基层修补、深层基础加固规定了具体的修缮时间。区城管委每年还要拿出一部分资金来对道路基础破损严重、超期服役等道路进行整体改造,这部分资金不在每年的市政道路设施养护资金范围内。

4、苏州市市容市政局共管辖道路总长度245KM,总面积711万㎡,2017年全年投入市政道路养护资金6382万元。杭州市市政设施监管中心管辖主城区道路长度600KM,面积2000万㎡,2017年投入市政道路养护资金为1.9亿元。城市照明管辖区内约5.6万盏路灯的年维护费用在2000万左右。

三、下一步思路和举措

1、深入贯彻学习陈市长在长三角地区考察先进经验交流会上讲话精神,以饱满投入的精神状态、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深入钻研的专业情怀、高点定位的谋划布局、锲而不舍的推进落实、多方认可的价值体现进而从积极的思想状态、推进落实的工作作风、埋头苦干的工作精神3方面来推进下一步的工作。

2、在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吸取长三角地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深入研究讨论,结合市区当前的实际情况,配合市住建局尽快出台《关于加强中心城市的管理意见》、《中心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及相关考核办法》。

3、抓好市政设施维修养护,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在细节处下真功夫。

4、我中心将深化养护管理机制,提升设施养护精细化。对照先进,学习苏州市道路巡查的“三级巡视”机制,完善道路巡查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做好市政设施的日常巡查工作。以“井盖篦子、路灯维修不过天、路面维修不过周”为指标,保证路面平整,排水畅通,路灯亮灯率达百分之98以上。

5、积极配合住建局深化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进一步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按照中办、国办近日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配合市住建局7月底前基本实现规范运行工作。

四、近期内开展的工作

1、我中心计划在6月下旬投入20余万元,购置一台小型沥青拌和机,该设备解决了以往只能在大型沥青拌合站开机时间来进行集中修补,无法做到及时快捷,影响交通,以致事故多发的问题。真正做到不管气温高低,维修面积大小、出料多少都可以随时出料,对沥青路面出现的破损状况及时进行修补,保证道路畅通。该设备需要定制加工,加上调试开机,需要40天左右的时间就可以投入使用。

2、我中心将于6月12日起开展一次为期15天的中心城市道路设施、排水设施、照明设施的集中维修,并对部分道路的无障碍设施进行维修,这次集中维修将于6月底之前完成。

 五、年底前完成的工作

1、紧扣重点工作承诺事项,全力推进2018年度重点工程建设,按照2018年度城建重点项目的建设要求,全力推进解放北路、中银南路两个人行天桥的项目建设。

管道巡查日常工作计划范文12

一、综合监管示范区创建标准

综合监管示范区是指在综合监管责任区的基础上,通过集聚工商职能、集成监管要素、集约资源配置,达到“职能综合化、人员责任化、计划科学化、过程精确化、痕迹档案化、考核数字化”监管目标的示范性监管区域。

鼓励基层工商分局运用信息化、标准化等现代化手段积极开展综合监管示范区创建工作,创新监管手段。

(一)综合监管示范区内市场主体的证照管理工作按照《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证照管理规范》实施规范化管理。其中重点行业营业执照持照率100%,亮照率100%;其它行业持照率95%以上,亮照率90%以上;未持照、亮照的处置率100%。无照经营处置按照《工商系统无照经营处置工作指导意见》进行,在合理的时间内做到处置率100%,处置留痕率100%。

(二)综合监管示范区内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处置率100%,达到诉转案标准的处置移交率100%。上级部门监测发现并通报的不合格商品下架率、处置率100%。

(三)综合监管示范区内的重点行业市场主体每年不少于一次实地巡查,商品交易市场的监管按照信用分类监管的要求巡查率达100%,其它行业的市场主体的检查比例不低于30%;法律法规、《经济户口管理办法》要求或二版软件中提示需实地检查的市场主体巡查率达100%。

(四)综合监管示范区内建立食品经营信用档案,信用档案建立率100%;经营者培训教育100%;乳制品经营户、连锁配送企业、食品批发企业、食品总经销(总)、大型商场(超市)实施电子溯源管理率100%,食品经营者以留存可追溯进货票据等形式进行进货查验率100%。

(五)综合监管示范区内商标印制企业“六项制度”建立率100%,商标印制违法行为的发现处置率100%;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推行商标管理规范,商标管理制度建立率100%。

(六)综合监管示范区内户外广告登记规范,未登记户外广告处置率100%;经工商部门登记的户外广告内容合法率100%;经登记的户外广告,登记证号规范标注率100%。

(七)综合监管示范区内经营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主体索票索证率100%,建立进销货台帐率100%,国家禁用农资商品率0。

(八)综合监管示范区内巡查监管发现案源的处置移送率100%。

(九)其它工作标准:

1、示范区内根据市场主体的实际变化于5个工作日内及时认领退还,市场主体的认领准确率100%,巡查监管后的市场主体重热点行业标注准确率100%。

2、示范区内各类信息采集完整,录入及时率100%、准确率100%。

3、示范区内监督管理痕迹档案保存率100%。

4、示范区内责任人与经营者、消费者联系渠道畅通,“监管服务联系牌”公示到位率100%。鼓励有条件的示范区在社区、商场超市、校园周边设立监管联系点(站),在显著位置制作公示栏、提示栏、留言栏;鼓励与公安、城管、税务等部门联合成立综合管理办公室,对示范区实施综合管理。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监管任务。

二、综合监管示范区创建工作职责

直属分局综合监管示范区创建工作职责:

(一)在工商局综合监管示范区创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框架下分别制定本单位综合监管示范区创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整合部署上级下达以及本级安排的各种突击性的专项检查任务;

(三)指导、督查和考核本单位综合监管示范区创建工作;

(四)提供示范区创建的相关设施和装备保障;

(五)组织对综合监管责任区进行初步验收工作,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向工商局提交综合监管示范区验收申请;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层工商分局综合监管示范区创建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综合监管示范区创建年度工作计划;

(二)确定、划分综合监管责任区,明确人员和岗位职责;

(三)组织开展综合监管工作;

(四)开展本单位创建督查,落实奖惩措施,确保综合监管各项目标的完成;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巡查监管人员综合监管示范区创建职责:

(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本责任区域内开展综合监管工作;

(二)对照综合监管示范区创建工作规范和标准主动开展创建工作;

(三)做好各类信息的采集、归类、报送、录入和保存工作,根据需要建立健全综合监管档案;

(四)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监管内容

综合监管内容主要包括九大类:主体资格类、信用监管类、经营自律类、商品质量类、12315申投诉受理调解、行政调解类、交易竞争类、商标、广告、合同管理类、服务发展、行政指导类、协调配合类等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工作。

(一)市场主体资格监管

1、检查市场主体是否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是否按规定参加年检或验照,是否亮照经营;是否设立后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非公司制企业为1年)。

2、检查市场主体登记事项是否与实际一致:字号名称是否规范、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否一致;经营地址是否与登记一致(涉及一照多址、社区一照、市场一照的地址审查另行规定);注册资本的核实由各分局结合年检验照工作统一开展,日常巡查中对未接到注册资本不实投诉、举报或交办的市场主体可以不单独核查;通过现场检查的方式核实经营项目是否超出核准登记范围。

3、根据上级监管部门的部署,开展内外资企业分期出资的监管工作。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能范围和省局重点行业检查要求进行危险化学品、流通领域食品销售、商标印制、广告经营、农资、市场、直销等重点行业的检查。重要检查内容必要时可在检查表简述栏中补充说明。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二)市场主体信用监管

1、按照《企业登记管理警示制度》的要求对市场主体实施警示管理:对检查中发现需要限期改正的、已停止经营的或查无下落的企业,应将检查结果录入经济户口管理信息系统,生成警示;警示事由已改正或消除的,检查人员根据权限应当及时解除或提请相关部门解除警示;对相关警示企业履行实地检查职责;根据实际需要对被警示的市场主体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2、按照《关于建立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对示范区内商品交易市场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3、开展“重合同、守信用”认定活动。

(三)教育引导市场主体加强自律,指导有关经营户建立健全商品溯源机制。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上级工商部门制定的产品监测计划和实际需要,认真组织、实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

(五)受理处置12315申投诉。

受理调解《工商系统行政调解暂行办法》中委托范围内的消费争议、合同争议、商标知识产权侵权赔偿争议等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调解的争议。

(六)对巡查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确定的职责范围内和上级委托授权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及时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当场查处,需要内部移交的案件线索及时办理移交手续移交给专业执法机构并做好配合协同工作。

对发现的市场主体违法行为属于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应当及时上报。

对上述两种情况,巡查人员要依法在职责范围内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并做好定期回查工作,不得以移交或上报的形式推诿、转移监管责任。

(七)根据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做好商标、广告、合同管理工作。

(八)运用主体准入、商标广告发展、知识产权保护、信用评价、动产抵押、商标权、股权质押等工商职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

监督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关于全面实施行政指导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行政指导十个分类实施方案的要求,综合运用注册登记、商标广告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定等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知法、守法,防范创业准入、交易、竞争和退出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信用风险,提高企业遵纪守法、依法经营的自觉性。

(九)与相关部门建立协调联系工作机制,相互配合做好综合监管工作。

四、综合监管工作流程和形式

综合监管示范区监管的流程:

(一)健全经济户口。根据登记信息的变化及时认领和退还综合监管责任区内的市场主体。

(二)制定检查计划。按照经济户口分类监管要求、年度综合监管计划、专项整治要求并结合本阶段工作实际制定出具体的检查计划。重点明确检查对象、内容、要求以及检查结果的处置等相关检查要素。

(三)实施监督检查。综合监管的检查方式分为书面检查、实地检查、商品检验、监测检查。

(四)录入监管信息。责任区监管人员对巡查监管结果和巡查中采集到的市场主体各类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将有关信息及时录入经济户口管理信息系统。

(五)归档监管痕迹。对监督管理过程中的文书档案、音像资料等痕迹材料进行整理,按照规范进行归档保存。

(六)总结监管成果。对监督管理过程进行分析、研究,总结综合监管示范区创建的成果。

综合监管示范区监管的形式:

(一)日常巡查。指有计划分批次按序时的对示范区内市场主体进行巡查,动态掌握市场主体基本情况。日常巡查主要适用于:主体资格类、经营自律类、商标、广告、合同管理类、服务发展、行政指导类。巡查方式主要为书面检查和实地检查为主。检查时应携带与日常巡查相关的资料、法律文书,必要的录像与勘察工具。

(二)定向监管。指以研判舆情分析、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规律、专项整治的内容、时间和区域等要素特征为基础而作出的对特定市场主体进行的预先检查。定向监管主要适用于:商品质量类、经营自律类、交易竞争类、12315申投诉受理调解、行政调解类。巡查方式主要以实地检查、商品检验和监测检查为主。检查时应选准检查对象,明确检点,制订检查计划,录入相关信息,制订处置预案,健全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