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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项扶贫工作计划

时间:2022-06-15 11:39:42

财政专项扶贫工作计划

财政专项扶贫工作计划范文1

(一)强化对上联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目前共争取到位资金40824.6万元,占全年目标(与州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4.8亿的85.05%,其中兴仁县列为全省三个减贫包干试点县之一。具体是:分项目看:1、因素法分配切块到县,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4584万元;2、草地生态畜牧业,争取省级财政资金5680万元,继续保持我州在全省领头的优势;3、核桃产业,争取中央财政资金2553万元;4、中药材产业,争取中央财政资金720万元;5、茶叶产业,争取中央财政资金600万元;6、油茶产业,争取中央财政资金360万元;7、精品水果产业,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00万元;8、脱毒马铃薯产业,争取中央财政资金280万元;9、高效农业扶贫示范园区,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300万元;10、兴仁减贫包干试点县,争取中央财政包干资金4095万元(加上因素分配到县资金、集团帮扶资金和干部培训资金等,共计6949万元);11、集团帮扶,争取中央财政资金2275万元;12、省直工作队戴帽项目,争取中央财政资金50万元;13、小康寨(乡村旅游),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00万元;14、小康水机井,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500万元;15、基金(革命老区)项目,争取中央财政资金800万元;16、壮大村集体经济试点,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400万元;17、扶贫生态移民,争取中央财政资金929.8万元;18、烟草扶贫新村,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200万元;19、一人一户培训,争取中央财政资金737万元;20、春季雨露计划培训,争取中央财政资金600万元;21、干部培训,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20万元;22、项目管理费、建档立卡经费等,争取中央财政资金800万元。分县市看:兴义市争取资金4751.8万元(含义龙试验区),同比增长了189.39%;贞丰县争取资金3619.3万元,同比增长了113.62%;普安县争取资金4836.9万元,同比增长了62.67%;兴仁县争取资金6949万元,同比增长了62.4%;晴隆县争取资金7005.3万元,同比增长了52.81%;册亨县争取资金4713.4万元,同比增长了25.31%;安龙县争取资金4836.9万元(含义龙试验区),同比增长了7.47%。望谟县争取资金5281.5万元,同比增长了4.98%。州本级争取资金719万元,同比增长了1207.27%。

(二)精准信息录入,更新完善贫困户信息。自2016年1月20日开始,我办制定了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市、试验区)对2014年建档立卡工作认别的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以及2012年省扶贫办确认的贫困乡镇等相关信息进行数据更新,并录入贵州省精准扶贫信息平台。目前,全州共完成8个县、88个乡镇、629个贫困村2014年相关数据的更新和录入;完成30.59万户贫困户信息修改更新;完成3.27万户贫困户帮扶措施的修改更新和录入;完成6.72万户贫困户帮扶计划的修改更新和录入;完成2016年计划脱贫贫困户标注3.87万户;对因死亡、出嫁等原因贫困人口1378人进行消户处理,对新出生或嫁入而新增加的1036人进行补充登记,做到有进有退,动态管理。并于5月13日召开了全州“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暨‘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培训会”,共核实比对五保户4928户6895人;低保户10.60万户21.78万人;低保贫困户14.45万户56.90万人。

(三)强化责任分解,大力推进减贫摘帽。一是分解目标、落实减贫任务。年初,我州将全州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一一分解,明确到8个县(市)和义龙试验区,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同时以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6年减少农村贫困人口计划任务的通知》(州扶领〔2016〕1号)将15.06万人减贫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市、试验区)、按照精准扶贫要求,明确各县(市、试验区)逐级将减贫目标任务认真分解落实到乡镇、村、贫困户,按照“脱贫必须有项目扶持、必须列入年度脱贫计划、收入必须超过扶贫标准”的要求。有针对性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明确帮扶负责人,实行“精准”管理,有效推动减贫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其中:兴义市计划减少0.75万人;兴仁县计划减少2.05万人;普安县计划减少1.6万人;晴隆县计划减少2.2万人;贞丰县计划减少1.9万人;望谟县计划减少2.31万人;册亨县计划减少2万人;安龙县计划减少1.55万人;义龙试验区计划减少0.7万人。二是精细测算、做好“减贫摘帽”县、乡镇申报。根据“十二五”期全州重点县和贫困乡镇“减贫摘帽”计划,对还未实现“减贫摘帽”的重点县和贫困乡镇2014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指标进行摸底、测算,将晴隆县和2014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5400元的贫困乡镇,拟申报为2016年计划“减贫摘帽”。并于2016年2月22日以《____州扶贫开发公室关于申报2016年度“减贫摘帽”重点县暨贫困乡镇的请示》(州扶呈〔2016〕4号)向省扶贫办初步申报。

(四)积极探索创新,努力抓好各项试点工作。一是积极探索信贷支持精准扶贫工作。为了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杠杆作用,我办加强与州金融办、信用联社驻州办等部门的联系,印发《____州信贷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努力推动全州各县市积极开展小额信贷金融扶贫试点,从因素法分配到县资金中安排2407.30万元作为小额到户贴息资金,撬动金融资金投入。预计可撬动金融资金4.8亿投入扶贫开发,放大扶贫资金投入效应。目前,各县正在跟金融部门积极对接,做好工作的进一步落实。二是大力推进“减贫包干试点”。下达上级财政扶贫资金6949万元,实施精准扶贫“十大工程”(即:产业化扶贫工程、生态化扶贫工程、城镇化扶贫工程、科技化扶贫工程

、品牌化扶贫工程、合作化扶贫工程、就业化扶贫工程、个案化扶贫工程、信息化扶贫工程、兜底化扶贫工程),强化“六大措施”( 召开攻坚誓师大会、建立贫困户退出机制、严格落实包保责任、严格过程管理、强化协调联动、严格追责问效),细化责任,确保兴仁县“减贫包干试点”有力推进。三是全面推进麻山乡精准扶贫整乡推进试点。成立麻山乡四项行动领导小组,及时下达麻山乡“四项行动计划”资金5370万元,推进59户贫困户移民安置到望谟县生态移民安置点;完成牛场小康寨及“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设计,完成广场、农贸市场场平,现正进入主体施工阶段;完成小水池建设60口;建成标准化牛(羊)圈10个近1620平方米,种植皇竹草1200余亩;完成3000平米标准化生产大棚。四是积极开展“雨露计划·1户1人”试点。适应新常态下精准扶贫对培训工作的新要求,按照省的统一安排部署,并结合我州培训工作实际,科学制订全年培训计划,确定重点专业、培训数量、培训班次和补贴标准,并将任务指标具体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同时,对全州培训工作进展情况随时进行检查和指导,实行月统计、季报表、截止目前共完成各类培训5809人。五是积极探索壮大集体经济试点村。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文件要求,州扶贫办与州委组织部联合行文,要求各试点结合实际积极制定方案,拟通过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培育发展优势主导产业、开展“1户1人·雨露计划”培训、大力发展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等方式,推动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多渠道、多类型、多元化发展,实现扶持一村、脱贫一村、致富一村,形成党建、扶贫共同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新格局。 (五)创新体制机制,统筹开展同步小康及精准扶贫工作。一是实施“212”扶贫开发战略(即抓好州内、州外两个市场,用好党建扶贫和同步小康这一个载体,实现帮扶对象和脱贫目标任务“两个精准”)。打造“三招两式一提升”精准扶持____模式(即招支部结对子、招市场促销售、招能人搞带动这“三招”,以“菜单式兜底,育婴式管理”这两个帮扶模式,提升群众文化、技能、文明等方面素质),通过农餐对接,实现学校、机关、企业等单位食堂与贫困农户建立面对面、点对点直接的购销关系;同时,积极开拓州外市场、发展电子商务,帮助贫困农户将农产品变为商品直接进入高端消费市场,助农增收,脱贫致富。二是推行“6大特派员”制度。选派1537名组织、扶贫、科技、流通、金融和企业等六大特派员驻村开展工作,帮助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村(社区),有扶贫开发任务的贫困村,有科技需求的乡镇、村委会和省级农业园区开展帮扶,为农民持续增收,农业高效发展,农村稳定繁荣服务。三是强化同步小康驻村。从州直单位选派名4560干部,赴全州8县(市)、义龙试验区854个村,统筹开展同步小康驻村、“联乡、驻村”、城乡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暨州直单位党支部结队帮扶特困户工作,每个村至少安排5名驻村工作队员,确保全州629个贫困村派驻精准扶贫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达到全覆盖。同时,州四大家班子成员挂村帮扶,从精准识别出的扶贫对象中选择2户以上特困户重点帮扶。通过政策引领、领导示范,确保每村都有一个以上帮扶责任单位,每户贫困户都有一名帮扶责任人,每户贫困户都有一套帮扶计划。

(六)强化督查检查,推动扶贫项目稳步实施。下拨上级财政扶贫资金40824.6万元到县,下拨率100%。督促各县(市、试验区)严格执行扶贫项目审批“七流程、十步骤”;开展全州扶贫系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和民生政策、民生工程及民生资金信息公开,促进项目公开公示接受监督。4月,我办对全州2013-2016年扶贫项目实施、资金拨付和报账情况以及利益联结机制和精准扶贫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就存在的部分乡镇群众积极性不高、技术服务不到位以及资金报账不及时等问题提出明确要求,限时整改落实,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七)深化沟通协作,进一步争取对口帮扶力度。3月17日,宁波市对口支援办领导到我州调研对口帮扶工作,共同洽谈初步确定了2016年宁波市级对口帮扶项目及资金,共5类14个项目,帮扶资金1500万元。截至5月底,我州初步确定宁波对口帮扶项目54个,帮扶资金总额已达4275万元,其中,市级帮扶资金1500万元,各县(市、试验区)帮扶资金2775万元。6月17日,宁波市对口支援办到我州就7月初党政代表团考察访问事宜做准备工作,并初步商定党政代表团到访我州时,追加市级帮扶资金1000万元。

(八)全面深化改革,明确扶贫专项改革思路。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办高度重视扶贫开发专项改革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____州领导干部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方案》、《____州“33668”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全州党支部结对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____州关于创新职教培训扶贫“1户1人”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7年)实施方案》、《____州信贷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和《____州精准扶贫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政策措施,为我州扶贫专项改革的指明了思路。

(九)瞄准市场靶子,突出抓好绿壳蛋鸡产业发展。截至2016年5月底,全州投入发展绿壳蛋鸡产业资金4203.49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3703.49万元,部门投入资金90.00万元,贷款资金75.00万元,企业、农户自筹资金335.00万元;覆盖67个乡(镇、街道办)、514个村、2.40万户、9.49万人,其中,贫困乡镇39个,带动贫困农户2.30万户,9.01万人发展绿壳蛋鸡产业;养殖绿壳蛋鸡存栏139.00万羽,其中,兴义30万羽、兴仁18.60万羽、安龙14.5万羽。

(十)做好扶贫

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今年来,按照“大题大作、搞好策划、把握导向、注重实效”和州领导的要求,围绕扶贫开发中心任务,服务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形成内外结合、上下互动、正面引导、重点突破的宣传工作新局面,努力营造扶贫开发的良好舆论氛围。我办切实把扶贫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州扶贫办党组加大了扶贫工作的宣传力度,制定了《____州扶贫开发办公室扶贫宣传工作实施方案》,从“一网一刊两报一信息”(即:扶贫信息网、金州扶贫专刊、扶贫简报、扶贫信息专报、短信发送平台)对扶贫开发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拓宽了扶贫宣传的渠道;5月19日至23日,举办了全州扶贫宣传工作培训,对全州扶贫系统通讯员进行了系统全面的培训,切实提高了全州扶贫系统的信息宣传能力;5月底,第一期《金州扶贫》专刊正式出版,并在全州范围内进行分发,得到了各界的一致好评。截至目前,报送省扶贫办信息80条,全省排名第四,采用40条,全省排名第三。 (十一)完善体制机制,多措并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办党组高度重视,按照“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党员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促进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一是扎实推进干部召回管理工作。办党组高度重视干部召回工作,将开展干部召回管理与讲政治、讲规矩相结合,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相结合,与解决自身矛盾相结合,认真总结、借鉴全州干部召回管理的好经验,研究制定了《____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化拓展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及时按要求报送工作台账和工作信息,确实保证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召回管理对从严治吏、转变干部作风的重要作用,切实使干部召回工作取得实效,真正落实到位。二是狠抓三大纪律不松懈。办党组根据有关要求,全面统筹,精心组织,研究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通过党组中心组学、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学等多层次学习,切实使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三大纪律、认识三大纪律、遵守三大纪律,让三大纪律入脑入心,形成工作、生活的行为规范。三是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按照州委活动办有关要求,研究制定《州扶贫办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暨调研的实施方案》、《2016年州扶贫办机关党支部学习计划》、《2016年州扶贫办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2016年____州扶贫办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和《____州扶贫办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按时报送有关材料,确保“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不走样、不变味。四是切实贯彻落实州委“十严措施”。切实做好新形势下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坚决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3月,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2016年勤政廉政承诺书》,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和道德教育,把思想教育与落实规章制度相结合,既使制度治党的过程成为思想建党的过程,也使思想建党的过程成为制度治党的过程。

第一,层层签订任务,明确目标责任。根据《全省、全州经济工作会议及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大事项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和2016年州扶贫办工作要点安排部署,我办将各项指标细化分解到各相关科室,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确保任务有序开展,目标顺利推进。

第二,切实加强调度,推动形成常态。一是会议调度。每个月由分管主任和有关科室负责召集各科室召开干部职工会,分别汇报各项工作的措施、进展,以及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共同商量有效推进。二是分类调度。重点针对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向、使用,以及扶贫项目的实施、扶贫产业的推进、扶贫园区的建设等四个类别进行调度。

第三,扎实搞好督查,确保有序推进。一是项目实施督查。在财政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上,按照“乡镇实施、部门指导、县级监督、确保质量”的运作模式,重点做好:(1)申报审批管理。(2)强化组织实施。在项目的组织实施上:强化组织领导,做到“两个明确”。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进度质量。(3)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管。突出加强重要环节的督查工作,全面了解掌握扶贫项目的落实情况。(4)严格验收工作。二是扶贫资金使用督查。采取“县设专户、乡建专账,封闭运行,专账报账、财政决算、专项审计”的模式,在资金运行上严格遵守“三专"的要求,即“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同时接受审计部门的专项审计。在资金使用环节,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资金实行专账报账制;实行项目责任追究制,项目采取法人负责制;专项资金审计制。三是档案管理督查。在档案管理工作上形成 “专人负责,全程收集,县乡一致、一事一

档、分类存放,长期备案”的管理模式,一个项目一个档案专卷,分类排列入柜存放。项目实施每个阶段的图片、影像资料刻盘保存,随纸质统一归档,长期保存。 第四,以干部召回为抓手,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制定《____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干部召回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州扶贫办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和《____州扶贫办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规定抓好“三严三实”专题党课教育,强化干部职工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以作风转变扎实推进全州各项扶贫开发工作。

半年来,各项工作虽然扎实推进,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人员编制问题。全州扶贫队伍现状与担负的任务极不相称,州、县、乡各级扶贫办人员少,业务骨干缺乏,工作任务繁重。二是县、乡扶贫工作有待加强。由于实施扶贫项目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部分贫困乡(镇)因财政困难而不愿实施扶贫项目、或对扶贫项目的争取积极性不高。导致大量的扶贫资金项目实施管理不到位,效益不明显。三是工作质量问题。各县市因为人手少,扶贫项目编制不精,项目储备不够,项目实施推进不理想,项目信息录入滞后。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力抓好“减贫摘帽”工作。围绕省委、省政府“33668”扶贫攻坚计划和《____州“33668”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精准管理、精准帮扶,扎实抓好“六个到村到户”及基础设施“六个小康建设”,努力减少贫困人口15.06万人,实现晴隆县及拟“摘帽”贫困乡镇“减贫摘帽”。

(二)扎实抓好遍访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制定《____州领导干部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实施方案》,扎实抓好全州领导干部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

(三)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积极与中央、省对口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和长期联系机制,与上级部门保持经常性接触和紧密联系,多方位了解和掌握项目信息,为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创造良好条件。

(四)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严格落实目标、任务、资金和权责“四到县”,严格执行扶贫项目审批十流程七步骤,推动项目加快实施,提高效益,确保扶贫资金高效安全运行。

(五)认真谋划,编制好“十三五”扶贫开发规划。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加强部门的沟通对接,抢抓政策机遇,开拓创新,拓宽视野,谋划编制好“十三五”扶贫开发规划,切实壮大产业规模,拓展市场,提升扶贫产业效益。

(六)着力抓好扶贫体制机制创新。重点抓好望谟麻山试点、兴仁包干试点、信贷扶贫试点、1户1人试点等工作。

(七)努力实现对口帮扶和社会扶贫工作取得新突破。推进与宁波共建产业园、招商引资等工作;配合做好同步小康工作队和扶贫特派员下派、集团帮扶和定点帮扶工作;认真组织好国家“扶贫日”系列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关注扶贫、参与扶贫。

(八)深入推进大扶贫格局构建。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工作,深入推进以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和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构建。

财政专项扶贫工作计划范文2

(征求意见稿)

 

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安排有关情况的通知》(桂乡振发〔2021〕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1〕7号)、南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安排有关情况的通知》(南扶办发〔2021〕5号)、南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21〕125号)文件精神,自治区下达到西乡塘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277万元。为加快项目落地,确保资金发挥效益,结合城区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资金分配

   (一)投入乡村振兴扶持方向资金150万元用于脱贫村产业扶持项目:

1、金陵镇南岸村花梁三角梅种植基地项目,计划使用资金50万元,由金陵镇牵头实施;

2、金陵镇刚德村“右江-生态养鱼”基地项目,计划使用资金100万元,由金陵镇牵头实施;

(二)投入乡村振兴扶持方向资金93万元用于脱贫村人饮工程项目及污水处理项目:

1、坛洛镇同富村马道坡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计划使用资金20万元,由坛洛镇牵头实施;

2、双定镇秀山村选楼坡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计划使用资金73万元,由农业农村局牵头实施;

(三)投入乡村振兴扶持方向资金34万元,用于2021年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贴息,由扶贫办牵头实施。

以上资金及项目,以实际实施及最终实际投入结算为准。

二、项目管理要求

(一)项目报备。计划建设项目需从《西乡塘区2021年度乡村振兴衔接项目实施计划》中选定,在方案下达后15日内将资金项目方案及计划报城区扶贫办、财政局备案,按时上报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拨付使用情况月报、季报表。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方案及计划需要明确资金具体用途、责任单位、投资补助标准、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实施时间计划、资金使用计划等内容。

(二)项目验收。项目计划完成后,项目实施主体应制定验收工作方案,明确验收标准、验收程序和责任人。验收的内容包括政策执行情况、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项目建设质量和增收效益、工程运行管理和文档管理情况等。项目的验收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吸收受益地村干部(不少于2人)和脱贫户代表(不少于3名)参与。

财政专项扶贫工作计划范文3

关键词:财政扶贫;资金管理;问题及对策

我国政府对财政扶贫项目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对财政扶贫项目的资金管理工作也更为重视,为了能够让财政扶贫资金有效的投入到贫困地区,我们就要加

大了对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力度,积极的为农村脱贫致富奉献一份力量。目前,我国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切实的解决了“三农”问题,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去向主要是在农村的公路建设、农村的教育、农村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上,另外,一些偏远地区的种养业也逐渐的发展起来,农产品加工企业也发展起来,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使得贫困地区的人口有了收入,帮助广大贫困的农民自力更生,摆脱贫困。财政扶贫资金就是通过我国中央政府的财政来拨款,从而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以提高贫困地区人们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为目的,推动贫困地区经济与社会全面发展。

1我国扶贫工作的现状

自1978年,我国农村的贫困人口已经达到了2.5亿之多,在当时,这个贫困人口的数量占我国总人口的1/3。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始组织并实施了大规模的、持久的专项扶贫项目的开发计划,这种扶贫项目计划符合我国的国情,为我国的扶贫工作开辟出了一条宽阔的道路。经过不懈的努力,我国的一些贫困地区的经济也得到了持续稳定的增长,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也逐步得到改善。据我国统计的数据,我国的贫困人口从1978年到2004年底,由的2.5亿人减少了2610万人。在1986-1993年间,我国的农村贫困直到2001-2004年间,我国的农村贫困人口共减少317万,平均每年减少约80万。随着我国进入新世纪,我国的贫困人口减少的速度逐渐变得缓慢,并且贫困农民与我国农民之间的收入也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农村贫困人口减少速度明显减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国的贫困地区在基础设施建设上比较薄弱,扶贫资金在管理上有所缺失,使得资金的合理使用效率不高,加之扶贫工作的相关制度与实际工作脱节,不利于农村扶贫工作的进展。

2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1)财政扶贫项目在一些地方上存在扶贫资金不到位的情况。在审计一些项目时,我们会发现一些地方的政府通过项目重复申报、项目虚假申报等手段,来谋取用于扶贫项目的财政资金。在获取超额的资金后,一些用于城市道路的修建,一些用于其他项目的建设,甚至有些会被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或作为个人补贴等。

(2)财政扶贫资金按照计划下达后,一些地方政府并没有按照实际的计划来使用资金。例如在一些贫困县中,为了获取扶贫资金,在扶贫项目的方案编制上,没有按实际的工程量进行申报,项目申报的过程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最后用于项目实施的资金就是少之又少,大部分都用于非扶贫项目的建设中。

(3)一些扶贫资金的投资计划与实际工程建设相脱节,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在一些贫困地区,他们在项目立项阶段的工作做得不够细致,缺少实际的前期调查工作,编制的项目方案缺乏考证,以致资金下达后,发现项目方案根本不可行。这就是项目建设前期论证不充分,与实际相脱离,存在盲目性,最终造成资金的损失浪费。

3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措施

(1)项目管理单位间要加强沟通.在项目申报上,要密切联系,建立统一的项目管理,对项目管理工作统一管理,避免出现多头申报的现象.在对专项拨款的管理方面,要完善和规范专项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及加强资金的使用效益。

(2)在扶贫资金的使用方向上,要拓宽资金投向。扶贫资金的使用一定要结合扶贫项目的实际目标和任务,加大贫困地区人们的收入,扶贫资金的重点要与人们的生活实际相联系,从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出发,发展贫困地区的种养业,调整贫困地区的产业结构,推进贫困地区的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以满足贫困地区的农民需求为出发点,建设社会主义农村。

(3)扶贫项目的前期调查要做到详细认真,避免盲目性。项目在实施前一定要项目的实施主体和管理部门,并进行调查研究,使得扶贫资金能够合理的用到实处,规范专款的使用。加强项目管理及验收,规范扶贫资金的使用。

(4)扶贫资金在使用的全过程要加强管理与监督。对于资金的管理、监督要建立完善的审计制度,将扶贫资金作为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监督工作重点是要核查项目目标的实施情况,避免资金的损失与浪费,在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等环节加强监督,了解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分析影响资金使用效益的相关问题,针对问题制定完善监督与管理制度。

4结语

综上所述,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确实存在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影响了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利于我国贫困地区的发展进程。财政扶贫是为了帮助贫困的农村摆脱贫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因此,我们要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以及对扶贫项目上资金的使用,努力优化扶贫的环境,保证我国的农村扶贫项目顺利开展,切实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作者单位:连云港市东海县财政局)

参考文献:

[1]袁萍.当前财政扶贫资金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农村财政与财务,2008,(08).

[2]张燕.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信息,2007,(06).

财政专项扶贫工作计划范文4

一是选项制。实行民主选项,坚持重点村申报项目,都必须从扶贫重点村《扶贫开发规划》中选择项目,坚持村级扶贫开发规划的严肃性,防止项目选择的随意性。凡是没有列入规划的项目或者需要重新调整规划项目的,在申报项目扶持前,都必须按照规定,再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后方可申报扶持。

二是申报制。凡是重点村项目都坚持从基层申报,即村委会在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填写申报表,报所在乡(镇)签署意见,再上报县扶贫办、财政局,县扶贫办、财政局根据省、市下达的整村推进财政扶贫资金计划统筹安排后,统一将项目上报省市扶贫办、财政局。彻底杜绝由县一级包办申报项目的做法,克服申报项目出现个别领导主观臆断的现象发生,提高了各级申报项目的透明度。

三是录入制。扶贫项目下达到县后,县财政、扶贫部门必须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系统”的要求,在规定的工作日内,按省市项目文件要求做好每笔资金、每个扶贫项目的录入工作。

四是监督制。县扶贫办下发项目资金文件时抄送同级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重点村对批准项目资金、实施单位、项目验收等项目实施的重要环节都坚持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每个重点村均要成立项目监督小组,在签订项目施工合同、项目发票的审核、项目验收等重点环节的扶贫项目的实施实行监督;扶贫项目资金在政府网、扶贫网和电视台进行公示,提高财政扶贫项目的透明度。

五是报账制。按照《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的要求,县财政扶贫资金均实行报账制管理,坚持财政管资金,扶贫办管项目,做到专户管理,封闭进行。对于直接扶助到贫困户或受灾户的扶贫项目资金,由财政将“一卡通”直接拨入受益贫困户帐户。

六是责任制。县扶贫办为本县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主管机构,对项目管理具有组织协调、审核督查、验收把关的责任;凡是村级项目,村委会为责任单位,是乡(镇)或县直有关部门的项目乡(镇)或县直有关部门为责任单位;所有的财政扶贫项目,县扶贫办均要与项目责任单位签订《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责任书》。

七是招标制。为规范项目的实施工作,上了一定规模的扶贫项目均要实行招、投标,确定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一些相对较小未达到应招、投标额度规定的项目,由县扶贫、财政等相关部门及乡(镇)扶贫专干、村项目执行、监督小组等组成的招投标小组,向社会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公开议标工作。

八是验收制。项目完工后,项目责任单位向县扶贫办提出验收申请,由县扶贫办组织包括工程技术人员、乡(镇)扶贫专干、村项目监督小组组成的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小组应通过实地踏看,征求群众意见等方式进行认真检查,对申报验收项目做出是否验收的结论,并对项目建设后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做出客观评价。凡项目建设质量差、不符合项目设计和施工要求的不予验收,并严格执行项目保证金制度。合格项目应按规定要求填写《财政扶贫资金项目验收表》,并做好该项目照片等相关资料的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和后续管理工作。

九是评比制。坚持把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检查考核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根据实际制定并下发《财政扶贫项目管理百分制考评方案》,采取不同形式的组织检查考核,总结交流经验,进一步推动和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工作。

财政专项扶贫工作计划范文5

【关键词】扶贫资金;资金整合;财政资源

2008年,云南省财政通过存量调整、增量倾斜,切实加大支农资金投入,采取“以重点项目为纽带、优势特色产业为载体、重点区域为平台”等多种形式,整合支农资金,全省共投入财政支农资金147亿元。其中,整合扶贫、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村容村貌整治、上海对口帮扶等资金15.9亿元,完成了10120个村的整体推进。整合水利部门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及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国土资源部门土地复垦治理、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烟草部门基本烟田建设等资金20多亿元,建设了200万亩高稳农田和基本农田。整合省级水利部门农村饮水安全、中央基本建设和国债人饮项目等资金6.79亿元,解决了191万人的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整合林业、农业、扶贫、中央国债等资金2亿多元,完成24.7万口沼气池建设和15万多户节柴改灶任务。此外,还整合相关部门资金12.4亿元支持畜牧、茶叶、渔业、蔬菜水果等特色产业发展。

一、整合资金中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来看,云南扶贫资金的整合情况和使用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最突出的特点是:渠道多、管理乱、使用过于分散,效率不高。具体表现在:

1.管理机制

我国扶贫专项资金种类多,包括: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扶贫信贷资金、专项转移支付等,资金涉及财政厅,扶贫办,发改委,农业银行,另外还有计生委、残联、共青团等部门。资金的多部门管理虽可以鼓励政府各部门积极地参与到扶贫工作中,但资金分块管理却带来资金管理成本的增加;中间环节过多,资金下拨层层审批,手续繁杂则导致了资金使用效果的降低。同时由于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地协调配合机制,容易造成各种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上的混乱。

2.分配机制

扶贫资金分配的基本依据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本年度贫困人口数量和贫困程度、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比例;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全部直接用到国家确定的扶贫开发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和各省区确定的贫困县(或贫困村),至少70%中央扶贫资金用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这些规定无疑为规范我国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难真正发挥其作用。

另外,我国财政扶贫资金在使用上有几个特点:(1)明确规定资金投向,即财政扶贫资金投向重点,从产业上看以农业为主,从项目类型上来看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主。(2)资金使用必须以项目为承载,即“资金跟着项目走”。这两点规定的根本目的是想从制度上为扶贫资金不被挪用提供保证。但在实践中却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产生了负面影响,使扶贫资金的使用在很大程度上偏离了贫困农户的需求。

我国农村贫困问题非常复杂,贫困人口面临的生存环境差异巨大,贫困人口的需求也是千差万别。中央对财政扶贫资金用途有严格的限制,地方政府则把这部分扶贫资金的用途限制在更小的范围内,这种一刀切的扶贫方式很难适应贫困问题的多样性特点和满足贫困人口的不同需求,从而也无形中降低扶贫资金的使用效果。“资金跟着项目走”从制度上是为了保证财政扶贫资金的专款专用,但实际操作中,扶贫部门为了降低扶贫项目的实施成本并利于监测,在项目选择时考虑的重点是:项目有一定的规模;以扶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重点。“项目有一定的规模”的审批偏好,往往使多样性、分散性及小规模性的贫困人口需求因为不能满足这一偏好被筛选掉,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扶贫资金的目标偏离。而具有一定规模的项目多是更能使非贫困人口受益的项目,对商品生产程度低、收入来源缺乏的农户,有限的扶贫资金只便利了他们的生活,不能增加其持续发展、摆脱贫困的经济收入来源。因此,扶贫资金的使用偏离了最贫困人口的实际需求。

3.拨付机制

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的具体计划,由财政部在当年3月底前下达,6月底前将资金全部拨付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年度以工代赈资金的具体计划,由国家计委、财政部在当年3月底前下达,6月底前全部拨付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年度扶贫专项贷款的具体计划,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当年初下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3月底前将计划全部落实到项目,并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

财政扶贫资金的拨付规定考虑了贫困人口需求项目生产的季节性与市场的变化性,从政策上限制了延迟拨付的可能。但在实际中,从中央到省区的拨付都能按时,但从省再到市、县的拨付就有延迟的现象。迟到的资金影响了扶贫资金的及时有效使用,降低了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整合资金的对策建议

1.完善各级财政分担机制

在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的原则下,整合中央、地方的财政扶贫资金,以项目为载体,将各级各部门涉及三农的资金捆绑使用,确定重点扶持项目,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最大效用。防止以整合为由,擅自改变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向、实施标准和实施内容等行为。

加强扶贫各类资源整合,属于相同性质的资金可归并为一项资金,强化部门协作,建立和完善部门资源整合机制,明确分工,规范运作,建立起信息沟通、计划衔接、项目整合、资金捆绑的工作机制。县级是整合扶贫资源的关键,重点县要把各级各部门和社会资源支持的资金项目,按照“统一规划、各司其职、捆绑使用、用途不变、各级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进行整合,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2.分配、使用机制

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各项扶贫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并以这些县中的贫困乡、村、户作为资金投放、项目实施和收益对象。非贫困县中零星分散的贫困乡、村、户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贫困县,由有关地方各级政府自行筹措安排资金进行扶持。

扶贫资金的使用以贫困户为对象,以解决贫困人口温饱为目标,以有利于直接提高贫困户收入的产业为主要内容,按集中连片的贫困区域统一规划。在具体投向上,不同的扶贫资金又有所区别:各类财政扶贫资金重点用于贫困地区修建乡、村公路,建设基本农田和解决无房户住房、人畜饮水、地方病、扫除文盲、农民技术培训、科学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以工代赈资金重点用于修建贫困县、乡公路,低产田造,修建小型微型水利,发展农村通讯、畜牧、经济林,解决贫困户人畜饮水等问题;扶贫专项贷款重点支持效益好、能还贷、能带动千家万户脱贫致富的种植业、养殖业、林果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项目。科学分配、集中投入,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确定扶贫资金重点支持的领域、产业和项目,切实保证资金使用落实到相关项目上。

解决地方财政扶贫资金配套问题,要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根据当地财政收入与实际生活水平分类确定资金配套标准。对财力薄弱的贫困县降低乃至取消资金配套要求,由此产生的资金缺口,可以通过由中央、省、市三级财政以转移支付的形式解决。三级政府出资比例按全国、省、市的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比例来定。贫困县比较集中的地方,市财政无力承担的部分可由中央和省级财政通过贴息贷款或直接代为承担的方式来解决。

3.拨付环节

将整合项目的中央、省、市财政扶贫资金、县级配套资金,统一按照财政预拨报账制的要求进行管理,在整合项目实施单位的主管部门确认项目实施进度的前提下,及时拨付资金,保障项目实施进度与资金拨付进度的协调一致。

扶贫资金迟到主要是由于行政层层拨付制度,使得经手机构无形中把经手权变成了控制权,形成了一种无形的权力资源。权力资源的利用会弱化资金分配的公平与合理,极大降低扶贫资金的到位率和使用效率。因此在拨付环节中,凡是财政安排直接发放给农民的补助资金,都应采取直接集中支付的方式,减少资金中间运行环节。通过金融机构作为支付桥梁,形成财政―金融―农民一条线的资金运行轨迹,这将有效避免有关部门截留、挤占、挪用扶贫资金。而有关扶贫项目的资金,应由项目实施单位的主管部门确认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保证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的协调一致。

4.监管机制

整合后的资金相对集中、数额较大,应建立扶贫资金整合档案制,确保资金的使用安全和效益。扶贫资金整合后,各类专项资金仍按原渠道进行管理,原部门承担的管理职责仍保持不变。

各级扶贫开发部门要定期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扶贫资金全部用于扶贫,并产生相应的效果。财政、计划、金融等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管力度,“跟踪问效”,严格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严查各种随意变更项目、改变资金投向的行为,绝不允许改变扶贫资金的用途和使用范围。各级审计、监督部门要加强对扶贫资金和扶贫开发项目的定期审计、检查,并将审计、检查结果分别报送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挪用、拖欠、挤占扶贫资金、

参考文献

[1]胡振虎.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整合、政和与整壑[J].当代财经,2009,5.

[2]刘传岩,赵玉.我国农村扶贫政策的协调配套问题研究[J].宏观经济管理,2008,4.

[3]邵晓琰.整合财政支农资金,提高其使用效益[J].山东工商学院学报,2009,2.

[4]汪三贵.中国扶贫资金的管理体制和政策评价[J].理论观点,2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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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项扶贫工作计划范文6

财政扶贫资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报账票据不规范。项目承包人及相关人员,仅凭一账白条领取工程款,无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除少数村以外,无村民理财小组审核签章,报账手续不规范。白条报账极为严重。此次审计的乡镇所属村级财务,财政扶贫项目普遍存在白条报账现象,除向税务部门完税的票据为正式票据外,其余的几乎全部是白纸条,一账白条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容易成为滋生村官腐败的温床。

2.财务管理混乱,未实行专账专户管理。本次审计的乡镇和村级财务来看,部份乡镇未实行专账专户核算,尤其是村级表现更为突出,所有村均没有进行专账专户核算,未实行专账专户管理,通过抽审村级项目发现,一些村上级下达的扶贫资金均未按照扶贫资金性质进行核算,乱记会计科目,有的村将与收益相关的财政资金如转移支付资金等记入公积金公益金科目,有的村将与资产相关的村村通水泥路资金、饮水解困资金等记入收益科目。账务处理上也未实行专账反映,而与村其他财务收支相混淆。

3.虚报项目套取专项资金。部份乡镇政府以村级名义申报项目,套取项目资金,在村级财务报账,而资金根本没有下拨到村相关项目上,被乡镇政府套取挪作他用。

4.挤占挪用现象严重。从所审的村来看,每个村每年的转移支付资金只有6万元,而村干当年工资支出就达几万元,另外还有办公费、招待费、业务联系费及其他一些日常开支,仅6万元远远不能满足支出,相当一部份财政扶贫资金被挪用于公务接待、业务联系及交通费等方面,有一个村近几年招待费达17万多元,业务联系费8万多元,挤占挪用相当严重。

5.未履行审计手续。根据《修水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暂行办法》(修府办发[2010]48号)之规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实际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的,必须报县审计局进行审计”。大部份村实施的10万元以上扶贫项目,在未经审计部门审计的情况下,直接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工程价款结算,没有按规定报县审计部门审计。

6.工程项目疏于监管。大部分项目由村委会当业主,多采取义标,重大工程项目没有实行招投标和预决算,由村干说了算,项目施工方资质、项目质量、峻工验收等未按照严格的程序办理,增加工程量未有签证。对项目实施过程没有进行监督,导致一些项目未按立项要求和标准实施,达不到设计要求,影响项目质量。

7.随意调整项目。审计发现一些项目申报时为农业产业化项目,可实施时变成了公路工程或其他项目,未严格遵守专款专用原则。

8.存在真假两套账。如有的乡镇做两套账,看似手续齐全,资金收入和支出相对应,没有任何问题,实际是用来应付上级检查,而另外和村级经费账混在一起做的那套账才是真账,存在问题较多,经不起检查。

9.账务处理不及时。本次审计发现大部分乡(镇)所属村财务账目处理均以农历年为记账年度,未按会计年度(公历年)处理账务,属于2013年发生的会计业务,到2014年才做账或没有做账,有的甚至是用报纸捆好的零星票据,有一个村班子调整后,尚有以前在店铺购买的各种货款10多万元没有结账,原出纳处还存有100多万元的票据未办理移接交手续,至审计时止还没有做账,财务相当混乱。

10.扶贫资金拨付不及时。一些相关主管部门资金拨付环节较多,审批手续较为繁琐,导致专项资金到位不及时,专项资金安排的时间与项目实施的时间相差甚远,既影响项目实施进度,也使项目难以及时发挥效益。

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建议:

严格村级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资金使用单位要增强专款管理意识,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资金使用行为。要规范工程项目发包、承包、预决算等行为,通过正常的发包、承包程序,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工程竣工后要经过相关单位验收,投资大的项目还要按规定报审计部门进行决算审计,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村级支出要经过村会计、村支书、村民理财小组和乡镇经管站逐级审核,确保支出票据规范、事实清楚。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坚决制止白条报账,规范村级财务核算,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和虚报项目套取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对乡镇经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从本次审计的情况看,村级财务账目均由乡镇经管员负责做账,而乡镇经管员普遍存在年龄老化、知识结构不合理、财会业务知识难以更新等问题。如有一个乡镇至现在还是聘用一位已经退休的60多岁的老经管员在做账,这些与新形势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对一些不合规的票据他们也很难坚持原则予以抵制,不愿意得罪人,财务核算也是沿用传统的做账方法,因此县扶贫、农经等主管部门应适时组织对乡镇经管人员的财会业务及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的知识培训,以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同时,针对目前农村财会人员的现状,建议县人事等主管部门招聘一批大专院校科班毕业生,集中时间进行集中培训,然后由县统一分配到乡镇基层经管站,充实基层财会人员队伍,以解决乡镇财会人员严重缺乏和青黄不接的问题。

建立扶贫资金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扶贫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应加强沟通配合,针对目前扶贫资金重拨款,轻监督的现状,结合农村实际情况,订立一套符合实情的操作性强的监督管理制度,变分散撒“胡椒面”为集中投入,切实解决多头拨款、职责不清、各行其是的问题,使各项资金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配合使用、及时拨付、便于监管,简化审批手续。同时将审计监督和纪检监察、扶贫、财政、发改委等部门的日常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监管的长效机制。

财政专项扶贫工作计划范文7

福建省农村扶贫开发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加快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扶贫开发活动。

本办法所称农村扶贫开发,是指国家和社会各界通过财政支持、产业扶持、挂钩帮扶、生态补偿、社会捐赠,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教育、医疗、卫生条件,促进就业创业等措施,帮助扶贫对象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实现脱贫致富的活动。

第三条 农村扶贫开发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因地制宜、绿色发展、精准施策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建立健全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和落实农村扶贫开发规划、目标责任和考核评价制度,将农村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农村扶贫开发相关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的10月17日国家扶贫日组织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开展宣传教育等活动。

第六条 鼓励支持境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依法参与农村扶贫开发。

对在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扶贫对象

第七条 扶贫对象是指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的现行标准识别、认定的贫困户、贫困村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设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按照不低于国家和省级现行标准线,制定本辖区内贫困户、贫困村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扶贫标准。

第八条 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有进有退的管理机制。贫困户、贫困村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识别、认定和退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贫困户按照下列程序确定:

(一)村民委员会在本村公布贫困户申报公告;

(二)农户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三)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初选名单,由村民委员会和驻村工作队(驻村、包村干部)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

(四)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贫困户名单,分别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报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五)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乡(镇)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查确认后,在各行政村进行公告。

村民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审核结果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复核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公示复核结果。

农户申请有困难的,可以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

第十条 贫困户的退出由村民委员会组织民主评议后提出,经村民委员会和驻村工作队(驻村、包村干部)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查确认后,在所在乡(镇)和行政村公告退出,同时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销号。

第十一条 贫困村的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且符合省定贫困村脱贫标准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拟退出村名单,在乡(镇)和所在村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查,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告退出,并报设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第十二条 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且达到省定脱贫标准的,由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退出申请,设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初审,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程序批准退出。

第十三条 达到现行脱贫标准的扶贫对象,按照规定程序退出后,脱贫攻坚期内继续执行现行的扶贫政策。对提前退出的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给予表彰奖励,对提前退出的贫困村各地可制定相应奖励政策。

第十四条 健全和完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管理系统。贫困户、贫困村信息由乡(镇)人民政府采集,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信息由县级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机构采集。采集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第三章 扶贫开发措施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扶贫开发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农村扶贫开发专项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其他专项发展规划,应当与本行政区域农村扶贫开发专项规划相衔接,优先保障农村扶贫开发需要。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居住在偏僻自然村、地灾隐患点、生态与自然保护区等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且有搬迁意愿的农村人口,加快实施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多方筹措资金,对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建房和集中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资金补助。

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确定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范围;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优先保障造福工程易地搬迁用地需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涉及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的乡(镇)、村,应当优先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编制或者修改乡(镇)、村规划;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相关规费的减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

第十八条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扶贫,发展扶贫普惠金融,为扶贫对象提供符合贫困地区贫困户特点和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加大信贷投入,运用国家扶贫再贷款政策,实行比支农再贷款更优惠的利率。

扶贫开发任务较重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担保金,为贫困户提供无抵押小额贷款担保。

第十九条 贫困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发挥区域和资源优势,培育壮大特色主导产业,统筹发展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林下经济、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农村产业,加快建立一批贫困户参与度高的绿色生态特色产业基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育,发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贫困户的组织和带动作用,建立健全其与贫困户的紧密利益联结机制。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为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提供农村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增强就业技能;加大对贫困地区返乡农民工和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的扶持力度,拓展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空间。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应当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各级教育经费应当向贫困地区、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倾斜,巩固提高教育发展水平。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科技扶贫力度,加快技术成果转化,选派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服务,强化贫困地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实施文化扶贫工程,推动文化惠民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加强文化供需对接。加强贫困地区乡风文明建设,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扶贫范围,资助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贫困人口就医费用给予救助帮扶。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与农村扶贫开发相衔接的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保障制度。对因灾因病等陷入暂时性贫困人口提供受灾人员救助或者临时救助;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实施关怀救助;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兜底保障,对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实行扶贫脱贫。

第二十六条 优先实施农村贫困地区交通、水利、电力、渔港、饮水安全、危房改造、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广播电视、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信息化推广应用,改善农村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第二十七条 探索建立贫困村、贫困户资产性收益增收机制。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光伏发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或贫困户,带动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获得稳定收益。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扶贫开发与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加大贫困地区的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视财力情况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补偿标准。完善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建立地区间横向生态补偿制度。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干部驻村、部门帮扶、资金捆绑、政策支持办法,建立健全驻村帮扶工作机制,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

将贫困村优先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范畴,大力开展贫困村村庄整治,加快推进贫困村人居环境建设。

第三十条 完善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挂钩帮扶制度,落实山海协作、对口帮扶工作,推进产业园区共建,加大山海干部交流力度,健全服务协调机制,帮助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国际组织、区域组织及其他机构开展农村扶贫开发交流合作。

第四章 资金与项目管理

第三十二条 农村扶贫开发资金来源:

(一)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二)行业扶贫资金;

(三)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定点帮扶资金;

(四)金融机构的扶贫贷款;

(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扶贫资金;

(六)其他用于农村扶贫开发的资金。

第三十三条 省级财政和设区市级财政加大对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财政扶持力度;各级财政应当在现有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基础上,加大对贫困村的财政扶持力度。

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探索建立省市县三级扶贫专项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管理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归并可以整合的相关扶贫资金和相关涉农资金,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十四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当按照因素测算、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计划等进行分配。重大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实施。

行业扶贫资金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农村扶贫开发规划、行业规划和任务进行安排。

社会捐赠资金的安排使用应当尊重捐赠者的意愿,向捐赠者告知资金使用情况,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绩效考核评价。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农村扶贫开发专项规划,科学论证,因地制宜确定和落实农村扶贫开发项目。

农村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单位应当根据项目管理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承担项目责任,建立合同管理,执行公示公告、竣工验收、绩效评价、档案登记、后续管理等制度。

经批准的农村扶贫开发项目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批准部门审批。

第三十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村扶贫开发项目资产管护制度,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

农村扶贫开发项目所形成的设施、设备和资产依法受到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非法占用或者擅自处置。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 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以及发展和改革、审计、财政部门应当开展对扶贫政策措施、扶贫规划执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管理落实情况等专项检查和监督。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和统计调查部门应当建立农村扶贫开发统计监测体系,加强动态监测评估。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说明情况,提供农村扶贫开发活动有关账册、单据、文件、记录和其他资料;

(二)检查与农村扶贫开发活动有关的场所;

(三)责令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履行法定义务;

(四)对可能转移、隐匿、销毁的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可以申请有关部门先行登记保存。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擅自变更扶贫开发项目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项目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应当停止项目实施,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损坏、非法占用或者处置扶贫开发项目设施、设备和资产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或者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理;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第四十四条 承担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不履行职责,未完成农村扶贫开发任务,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批评,责令限期完成,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扶贫开发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财政专项扶贫工作计划范文8

强农惠农资金很多,涉及扶贫和移民部门的强农惠农的资金主要有四种,即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资金、移民搬迁建房补助资金、“雨露计划”劳动力培训资金、扶贫贴息资金。为了用好用活强农惠农资金,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确保强农和惠农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我们严格做到“3、4、5”,即三种制度、四个环节、五大把关。

一、三种制度

为确保强农惠农资金用到项目上,用在刀刃上,发挥其最佳效益,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资金、移民搬迁建房补助资金、“雨露计划”劳动力培训资金、扶贫贴息资金均实行全封闭运行报账管理,严格按程序拨付项目资金和补助资金。为了管理好这笔资金,我们实行以下三种制度:一是实行网上专账管理制。上级下拨的用于强农惠农的扶贫项目资金在财政局设立专账,并进行网上管理。二是实行逐级审批制度。施工单位完工后或中途需请款,需填好资金请款单,交项目监督小组、项目单位(村委会或乡镇政府)签好意见后交市扶贫和移民办驻片工作组,工作组人员邀请市财政有关人员一起到施工现场实地踏看后,签好意见,市扶贫和移民办主要领导审核,最后报市财政局审批。三是实行报账制。各方在请款单上填好意见后,施工单位开好建安发票,到市财政局拨款报账,项目资金按项项目进度分批由财政专帐直接拨付给施工单位。以上三种制度的实行,杜绝了资金挪用、挤占、套用等不良现象的发生,确保了强农惠农的每分钱用在项目上。

二、四个环节

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的好与坏,效益高低,快与慢,关键是项目实施前期工作做得是否充分,为此,我们着重在项目实施的前期下功夫,紧紧抓住四个环节。一是重视。项目申报前,市扶贫和移民办、财政局、乡村领导都非常重视,下到贫困村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二是踏看。对贫困村扶贫项目的确定,市扶贫和移民办、财政局组织相关人员实地踏看,以考评其可行性;三是调查。工作人员深入乡、村、组,了解调查群众所想、所需,尤其调查了解群众参与积极性,项目效益大小等问题;四是精挑。在踏看和调查的基础上注重规划、尊重民意、突出效益的前提下,从中挑选出既有短期效益又有长远发展前景的好项目,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通过,然后进行公示确定。

三、五大把关

如何实施管理好项目,我们严把五大关。一是严把项目规划关。由市扶贫和移民办牵头,财政局参与,邀请市建设局、规划局、水利局等工程技术人员对贫困村扶贫项目因地制宜、统一规划;二是严把项目设计和工程造价关。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前提下,根据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规定,聘请工程技术人员对项目进行统一造价概算,并将设计预算和结算送交市审计局评审中心统一审核;三是严把项目实施关。项目实施严格按上级所批项目和设计图纸施工,并统一选派有资质的工程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其中,项目村与市扶贫和移民办签订项目实施责任状,同时,项目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承包施工合同,市财政局、市扶贫和移民办为鉴证单位;四是严把项目管理关。市扶贫和移民办对项目管理实行包片负责制,即挂片领导负责全片,责任落实到人,做到了“工作有人做、责任有人负”。各村成立了扶贫项目监督小组,对项目质量进行了全程跟踪监督,确保了工程质量,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五是严把资金发放关。对整村推进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将资金由专帐直接拨付给施工单位,对移民资金的发放,实行“阳光操作”“封闭管理”,根据移民建房进度,资金分批直接拨付到移民户的“一卡通”。对“雨露计划”劳动力培训资金直接拨入培训单位,再由培训单位分发到各培训学员手。对于扶贫贴息金由市财政直接拨入龙头企业账。

[作者简介]

曾能贵,江西省瑞金市扶贫和移民办主任; 李瑞明,瑞金市扶贫和移民办干部。

财政专项扶贫工作计划范文9

一、把握重点,抢抓机遇,XX年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认真开展“整村推进”项目建设,增强贫困村发展后劲

全年实施贫困自然村整村推进243个村,总投入达5815万元(各级财政扶贫资金3635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2180万元)。其中:中央和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805万元实施187个村,市级财政配套540万元实施36个村,区县筹集财政资金290万元实施20个村。截止11月底,省级第一批50个村的建设任务已全面完成,省级第二批135个村、市县筹集资金实施的56个村建设任务已完成70,省年底追加的2个重点扶持村正在抓紧编制实施方案。预计今年243个村整村推进项目全部完成后,将在项目区新建和维修公路40条168km,桥涵52座,人马驿道9条25km;建成输电线路49件125km,配套变压器34台;建成三面光水沟27件101km,人畜饮水管道119件542km,水塘(池、窖)550个8155m3;新建沼气池340口,节柴灶191眼;发展经济林果1.5万亩,特色作物1.16万亩。引进推广优质种畜禽1.26万头(匹、只)。开展科技培训267期1.16万人次。通过项目的实施,预计使13410户56031人受益,新增灌溉面积2202亩,改善灌溉面积11610亩,新增基本农田地3220亩,解决1.9万人、4万头(匹、只)牲畜的饮水困难,解决1005户4169人用电、521户2287人的生活能源,820户3450人通路困难。项目区贫困群众新增粮食361万kg,农民人均增收191元。项目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贫困人口明显减少,发展后劲明显增强。

(二)抓好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转移输出,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

一是在三个省级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示范基地抓好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劳动力输出质量和效益。XX年度1200人的培训任务已全部完成;XX年度市级、宁蒗、永胜3个基地将培训2200人,每人补助800元,共投入财政资金176万元。目前XX年度培训正在进行中。为提高培训质量,市级财政补助20万元。其中:每个基地6万元,奖补经费2万元,为三个基地开展培训提供了经费保证,确保了培训质量。经过基地培训并取得技能证外出就业人员,月收入大多在1000元以上,实现了脱贫梦。二是认真做好引导性培训转移贫困地区劳动力工作。今年,省下达我市引导性培训计划5000人,财政补助资金100万元,其中:宁蒗县XX人、40万元,永胜县3000人、60万元。为实施好这一项目,市、县扶贫部门对贫困地区外出务工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并负责输出就业工作,两个县培训转移输出任务将在省规定的时限内全面完成。三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劳务输出工作。积极配合农业、劳动等部门,突出支持特困农户,加强农村劳动力的素质、技能培训,积极协调组织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今年全市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转移输出任务全部完成后,预计新增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输出7200人,劳务输出收入达到7000万元以上,有力地促进了贫困农户增收脱贫。

(三)积极推进产业扶贫,贫困农户收入明显增加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大力培育支撑贫困地区增收致富的优势、特色产业。在省办的关心和支持下,有效运用财政扶贫资金引导信贷扶贫资金投入的倍增机制,充分发挥扶贫信贷资金在产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提高扶贫到户贷款对贫困农户的瞄准度,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为贫困村发展产业和群众增收提供强有力的信贷资金支持。XX年产业扶贫投入达到20865万元:

一是发放小额信贷9000万元,覆盖381个村委会、8113户33309人,扶持农户发展种植业7.2万亩,养殖业4.6万头,扶持加工业24个。二是投放信贷扶贫贴息贷款10500万元(其中:1000万元以上项目4个共8000万元,1000万元以下项目6个共2500万元),集中扶持了××三川火腿有限责任公司、××红土地天然植物油开发有限公司、宁蒗女儿珍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玉龙县拉市万强综合经营部、华坪县升华山羊养殖专业合作社、华坪乌木春茶叶有限责任公司、××生态牛奶有限责任公司、永胜滇峰蜂业有限责任公司、永胜雷特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益多乳业有限公司等10个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原料基地,带动农民增收。三是继续积极稳妥的抓好村级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发放村级互助资金200万元。其中:永胜100万元,在4个乡7个村小组实施;华坪100万元,在2个乡10个村小组实施。通过无偿投入、有偿使用、滚动发展、民管民用、民受益的方式,增加贫困农户的自我发展能力。四是积极争取省级科技产业扶贫资金,XX年度省级科技产业扶贫资金为350万元,项目批复后,将实施鲁甸乡中药材产业扶贫、宁蒗县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等6个项目。

(四)实施易地开发扶贫,解决丧失基本生存条件贫困人口的贫困问题

一是切实抓好XX年度1200人易地开发扶贫项目的扫尾工作和验收。二是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好XX年XX人易地扶贫开发项目。XX年,省下达我市易地扶贫开发项目XX人,财政扶贫资金1000万元。其中:其中:宁蒗县1000人500万元,永胜县175人87.5万元,玉龙县230人115万元,华坪县445人222.5万元,古城区150人75万元。各区县前期准备工作充分,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可在省规定的时限内全部完成。项目实施结束后,将建成安居房400套3.3万m2;新建公路3条2.8km,维修公路8条29km;人畜饮水工程22件,饮水管道40km,配套水池26个248m3;建成输电线路10件17km;建成基本农田3100亩;新建节柴灶251眼;发展经济林果1600亩;举办科技培训20期1500人次。易地安置的XX人年总收入可达360万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可实现1300元,温饱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挂钩扶贫和党员干部结对帮扶

及时与各挂钩扶贫单位签订了挂钩扶贫责任书。中央、省级机关10个部门继续挂钩3个重点县,全市102个市级单位、390个区县单位挂钩帮扶到村。今年全市社会扶贫投入1159万元。其中,市级各部门挂钩配套159万元;其他各级各部门投入资金、捐款捐物折资约700万元;帮助贫困地区引进项目10个,投入300万元。在贫困地区建成一批带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好项目,解决了贫困地区实际困难,帮助贫困地区增强了发展能力。

(六)加强革命老区建设,推动革命老区发展

XX年,省级财政投入革命老区开发建设资金100万元(古城、华坪各50万元),县级配套108万元,整合部门资金228.5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劳85万元,社会帮扶50万元,信贷扶贫资金53万元(从小额信贷资金中安排),总共投入624.5万元。分别在古城区金山乡贵峰村、华坪县中心镇龙洞唐家营实施。目前,两个项目进展顺利。1.金山乡项目将建设“开南研习所”红色教育基地一个,安居房5户,沼气池50口,公路10公里,发展经济林果1500亩,科技培训12期600人次,项目建成后覆盖老区1962户农户8007人;2.龙洞村唐家营项目,将种植核桃500亩,改建公路1件1.5km,建人畜饮水工程管道6km、5m3水窖40口,建陈列室1个,砖混结构学校一所,房屋改造29户、新建安居房4户,沼气池15口,改厕、改厩33户,标志碑1块,小额信贷51户。建成后使唐家营片区2个村民小组共51户224人基本解决温饱,人均纯收入1200元以上。

(七)集中力量,开展整乡推进试点

今年,我市永胜县松坪傈僳族乡被列为全省扶贫开发整乡推进试点,项目总投资7422.8万元,其中:财政资金600万元,地方配套整合资金6822.8万元,一次规划、分两年实施,实施时间从XX年4月至XX年4月。目前,省财政已下达资金300万元。市县及时成立了领导机构,组织力量编制上报规划,严格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项目,目前各项工作正有序顺利开展:睦科至松坪沥青硬化路面工程全线施工;完成生态树种植任务;永红、米厘和撒坝子村委会的通村公路建设工程已完成;睦科至松坪35kv并网高压输电线路建设工程通过省发改委评审,并完成了变电站选址征地工作;完成四个村委会70km人饮管线的铺设及部分配套水池建设;完成XX0亩核桃种植打塘工作;完成花椒种植的地块落实,正组织群众进行栽种;种植魔芋1514亩;完成中药材种植2019亩;建成生猪养殖合作社;松坪乡生态鸡示范养殖场,完成三通一平和主体房屋建设等工程;圆满完成1161户村村通电视播放器农户接收器安装工作;沼气池建设已全面动工。

通过各类项目的实施,松坪乡基础设施得到夯实,农业产业得到改造和提升,松坪乡经济社会将得到的全面发展,从而实现历史性跨越。

(八)实施安居工程,改善贫困群众居住条件

XX年度投入财政资金120万元,实施安居工程200户,每户补助6000元。其中,宁蒗、永胜各100户60万元。目前,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九)加大扶贫宣传和统计力度,营造扶贫开发工作良好的舆论氛围

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合作,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宣传了扶贫开发成绩,报道了扶贫先进经验,树立了扶贫先进典型,反映了扶贫开发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经验和新问题,确保扶贫宣传的内容既真实准确,又富有时效性。全年由市、县电视台播出扶贫开发新闻、专题9次,编撰××扶贫开发信息16期,扶贫系统干部职工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投稿并刊登在各类报刊杂志上的文章共10多篇,营造了良好的扶贫宣传工作氛围,进一步扩大扶贫的声势和影响。

同时,继续开展好扶贫资金项目统计、财政扶贫资金监测统计、贫困村监测统计、灾情统计等统计工作。

(十)加强自身建设,干部职工素质明显提高

一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办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政治任务和历史机遇,注重思想武装,加强理论学习,开展调研和案例分析,重视检查剖析,找准并解决问题,强化整改落实。全办干部职工主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努力做到学习实践与扶贫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领导班子领导扶贫开发科学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得到提高。

二是认真开展了以“讲党性、抓机遇、重民生、谋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教育活动和“感恩教育”活动。全体干部作风进一步改进,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三是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于扶贫开发工作始终,建立和完善了学习、项目资金检查监督管理等15项制度,形成用制度约束权力、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坚持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坚持政务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强化了监督管理。

四是严格开展了“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树立了打造阳光政府的理念,严格按要求开展了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等“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全年公示、通报有关事项20余条。

五是按要求开展了纠风工作,对扶贫资金进行了严格监管,确保了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参加了政风行风热线,认真解答了群众提出的问题。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及时安排部署扶贫开发工作。及时召开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扶贫办主任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扶贫开发现场会和全省州市扶贫办主任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我市今年扶贫开发各项工作,进一步统一了思想,理清了思路,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为创新扶贫开发机制,推进集中连片开发,加快扶贫进程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切实强化管理,实行扶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为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与各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签订了XX年扶贫开发目标管理考核责任状,与市直挂钩扶贫牵头单位签订了市级整村推进项目建设责任状,制定了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扶贫项目和挂钩扶贫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要求各区县扶贫办领导分工落实到乡镇或项目上,做到件件项目有人抓,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三)强化制度建设,加强资金监管。为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和工程项目建设安全,我办严格执行《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制度,严格实施《××市整村推进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市扶贫安居工程管理办法》等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就位资金。县、乡都设立了扶贫专户,实行扶贫资金专户存储、封闭运行,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加强扶贫资金的中期管理,保证项目资金落到实处。认真执行扶贫资金回补报账制度,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工程完成后,协调审计部门对项目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实现了扶贫资金的规范管理;实行扶贫资金公示制,对扶贫项目和资金分配计划、项目内容、补助对象、补助标准都进行公告公示。项目实施竣工后又在项目实施地建永久性标志牌,标示项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效益,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加强与市财政、各区县分管扶贫工作领导的沟通,对各区、县在资金拨付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帮助协调,确保了资金的及时就位和专款专用。

(四)以思路创新推动扶贫开发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解决温饱、稳定脱贫、加快致富、全面发展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树立大扶贫理念,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思路,以培育稳定增收产业为核心,以村委会为项目区域,集中连片开发,逐村逐乡推进。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开发方式、扶贫思路、扶贫内容等方面不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扶贫,使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新突破。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一年的努力,全市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但也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是扶贫开发任务艰巨。XX年国家已将扶贫标准调整为1196元,并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低保政策。这标志着我国扶贫开发进入一个开发扶贫与救助扶贫“双轮驱动”的新阶段。我市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绝大部分贫困村生存现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公共服务欠缺。在扶贫难度加大,成本上升的前提下,要实现到2020年前基本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扶贫开发目标,任务还十分艰巨。

二是扶贫投入与需求的矛盾十分突出。各级财政投入的力度与扶贫任务相比显得十分薄弱,与扶贫开发的总体需求差距太大,要真正实现“实施一个村,巩固一个村,自我发展一个村”的目标,投资标准明显偏低,扶贫投入与需求的矛盾进一步加剧。

三是返贫现象突出。由于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我市自然灾害频发,已解决温饱的人口中,有相当一部分基础不牢固、收入不稳定,因灾、因病、因学致贫和返贫现象非常突出。

四是产业扶贫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通过多年的扶贫开发,农业产业化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广大贫困地区产业结构单一、农民增收困难的局面还未根本打破,进一步加大产业扶贫的力度,因地制宜培育支撑贫困群众持续增收的特色和优势产业,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构建贫困群众长效增收机制,依然是我市扶贫开发工作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五是个别地方和少数干部对扶贫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干部认为农村绝对贫困人口贫困问题已缓解,大扶贫格局已形成,农村低保制度已建立,扶贫开发工作已不太重要。有少数干部思维方式、领导方式、工作方式不适应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需要,缺乏开拓创新精神。

四、XX年我市扶贫开发工作计划

根据当前扶贫开发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特点,XX年,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创新机制,突出重点,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好整村推进项目

XX年全市计划实施整村推进250个村,其中:积极争取省级整村推进计划200个村,市、县安排实施50个村。一要尽早做好村级规划,编制好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二要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围绕整村推进,整合各类资金集中投入使用,最大限度地提高扶贫的综合效益,打牢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贫困村经济发展两个基础。

(二)加大力度,抓好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和转移

要抓住国际金融危机结束,经济形势好转的良机,充分发挥3个培训基地的作用,把开展对贫困农民的培训、促进劳动力转移作为扶贫工作的重点,XX年3个基地计划培训2500人,投入财政资金200万元;引导性培训5000人,投入财政资金100万元。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加强培训与促进转移相结合,突出支持特困农户,切实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素质培训,积极探索劳务输出的新途径,加大劳务输出力度。

(三)以产业扶贫为抓手,构建贫困群众长效增收机制

财政专项扶贫工作计划范文10

上半年,县扶贫办在上级领导的正确代领下,我办在人少事多的困境中,克难奋进,开拓进取,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县政府建设“中国茶叶大县、湖北山区经济强县、大别山生态旅游名县”的战略目标,积极参与实施“特色立县、工业强县、项目兴县、旅游活县”的四大战略,致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了贫困乡镇经济发展进程,扶贫开发工作再上新台阶。据统计:半年来全县低收入人口中有2870人脱贫;解决饮水困难2200人;扶贫搬迁80户;培训转移贫困劳动力300人;完成了整村推进重点村和雨露计划验收工作;45个重点村项目建设进入了刹尾阶段,39个重点村和7个老区村的整村推进工作已全面展开。

一、扶贫开发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上半年我们的扶贫开发工作凸显了十大亮点。

(一)和谐实施村庄整治,全力打造文明新村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要求,我们一是科学规划,民谋互动;二是项目覆盖,民众联动;三是监督管理,民权制动;四是整合资金,民营助动,打造了一大批新农村。根据县政府“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确保出特色、出形象、出亮点”的标准,我们实行“以点连线、以线成片,以片促面”的办法,狠抓了22个重点示范村、4个重点示范乡镇和3个重点示范片区的建设。

为了充分发挥新农村的示范效应,做到村庄硬化、净化、美化,亮化,下大力气对新农村实行了全面的环境整治。梅岩村在沿河建小别墅210家。为树文明新风,和谐拆迁沿河住户、商铺、厕所和猪圈69个。硬化路面10公里,砌河岸米,筑蓄水坝三道,铺文化体育场平方米,设农家书屋1个、安装塑钢护栏3000米和太阳能路灯25盏。百丈河村高山移民88户,建小康住宅148个。为净化环境,硬化街道路面米,筑水坝6道,拆除街边厕所、猪圈、危房264个,彻底根除了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跑的“五乱”现象。我们抓点带面,集中连片,构建了百丈河——宋家塝连线18个村的环境整治示范区,涌现了乌云山、河南畈、龙潭河等一大批环境整治示范村,现在的新农村是村在林中,楼在绿中,人在画中,车在景中。村庄环境整治引起了省委的高度关注,4月29日全省农房建设与村庄环境整治现场会在我县召开,省委常委张昌尔对农房建设与村庄环境整治给与了高度评价,号召在全省推广英山经验。

(二)强势打造特色产业,提升质效经济飘红

我们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利用本县特色产业优势,大力发展茶、桑、药、栗、畜牧、水产和食用菌等低碳经济,帮助农民脱贫致富。现在全县茶、桑、药、栗基地达到60.6万亩,人均1.5亩。其中茶叶面积19.83万亩,位居全国第四、全省第一,建成了四个万亩“茶叶走廊”,五个重点茶叶乡镇和一百个茶叶重点专业村。蚕桑面积7.5万亩,药材面积20.5万亩,板栗面积14.22万亩,生猪存栏24万头。上半年新发展特色产业基地1.2万亩以上,其中,新建和改造茶园0.7万亩,新发展桑药栗等特色产业基地0.5万亩。

县域经济仅有数量的扩张远远不够,必须向质效的提高转变。为了让优品占领市场,市场拉动产业,产业惠及农户,我们锁定龙头企业,加大扶持力度,一下牵住了产业扶贫的“牛鼻子”,形成了茶叶、中药材、绿色食品、纺织丝绸和建筑建材五大新型产业集群,经济效益全线飘红。我们积极申报志顺、绿屏、绿羽等一大批茶叶加工龙头企业,争取扶贫贷款额度25540万元,申请扶贫贴息额600多万元。全县崛起10多家民营茶叶公司、30多家骨干茶场和20多家清洁化茶叶加工厂,拥有各种制茶机具6500台套,年销售收入过5000万元的1家,过万元的2家,过1000万元的6家。绿屏茶叶有限公司销售收入突破6300万元,有效提高了茶叶附加值,加快了广大茶农脱贫致富的步伐,全县户平年特色产业收入由过去的3000元达到5000元,农民64.6%的收入取自特色产业,农民年人均纯收也同步增长到3668元,比上年增加312元,增长9.3%。

(三)抢抓机遇脱贫致富,精心雕塑小康试点

英山被列为全省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后,扶贫开发地位显现。我们抢抓机遇,迎势而上。一是科学规划,统筹推进。编制了“13n15”系列规划,即1个总体规划,3个专项规划,n个部门规划,1年工作方案,5年长远规划。确定168个试点村,分3年进行试点,向上申报11大类91个项目,总投资34.4亿元。二是产业突破,特色支撑。全力发展茶、桑、药、栗、畜牧、水产和食用菌产业,将统筹规划、整村推进与试点示范、片带开发有机结合,培育出百丈河、梅岩、龙潭河、东冲河、河南畈、乌云山为标杆的一大批产业发展、新村建设、基础设施、村庄整治等特 色示范村和百丈河——宋家塝文明新村示范带。三是整合资金,共同办席。县政府出台了《脱贫奔小康资金整合试行办法》,将文明创建、土地整理、村庄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等1.8亿元涉农资金强力整合,捆绑使用,带动群众投入2.6亿元,有力推动了试点基础设施建设。四是项目覆盖,增强后劲。全县共投入重点项目资金11.95亿元,已完成8.34亿元,项目涵盖了公路、桥梁、水利、沼气、农田、山林、住房、医疗、保险各个方面,惠及“三农”。五是加强领导、对口帮扶。我们请示县委分工,“四大家”26位领导每人直接蹲点帮扶一乡一村,带头示范。同时争取省市有关部门对口帮扶项目229个,争取资金1890万元。这些举措让脱贫奔小康试点释放出强大能量,展现了前景的无穷魅力。

(四)强力推动整村推进,良性运行经济血液

整村推进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项目资金分散,工作难度很大。但我们谋定发展,攻坚克难,强力整合各部门涉农资金,集中投入,捆绑使用,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聚集效应。5月份,省扶贫办对我县度整村推进重点村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一致认为整村推进工作规划科学、项目扎实、基础牢固、管理严格,我们的考核达到优秀等次。

我县15个整村推进重点村项目资金共计2171.4万元,村平达到144.76万元,共扶持建设了68个扶贫项目。其中扶持产业开发项目25个,投入项目资金65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8个,投入项目资金1080万元;社会发展及贫困户子女培训项目15个,投入项目资金441.4万元。资金是经济运行的血液,血液良性循环,扶贫开发就有了保障。对这些巨额资金的运行,我们实行了“五制”管理。一是财务“三专”制。财政部门对连片扶贫开发的财务实行专人、专帐、专户管理,金融部门设立“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确保专款专用。二是项目公示制。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和项目村公示项目计划,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项目责任制。县、乡、村级级签定项目建设责任书,在拨付资金时暂扣工程款总额15%的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后再拨付保证金。四是全程监控制。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实行全程监督,杜绝扶贫资金的转移、挪用、拖欠和挤占。五是资金报帐制。建立以村为单位,项目为载体,乡镇财政所报帐,县财政审核的管理模式。通过“五制”,确保了整村推进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加强扶贫资金监管,锁定绩效环环考量

我县财政扶贫资金有1929万元,其中以工代赈608万元。对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监管是扶贫开发工作中的一项难点工作,为了杜绝跑、冒、滴、漏,确保扶贫资金产生绩效,我们采取五大有效措施进行监管。一是资金一本帐。无论是上级下达的扶贫资金,还是地方配套的项目资金,一律进入财政扶贫资金账户,经县领导签字批准后才能使用,实行县级报账制。二是招标一套法。选择项目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招投标法规进行,做到“三公”。三是合同一把锁。项目落实后,主管部门及时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规定进度和质量标准,用合同锁住双方的权利义务。四是督查一把尺。扶贫项目申报时,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没过关的,财政部门不予报账。扶贫项目实施时,我们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在建项目进行督查,严查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一把尺子量到底。五是验收一道关。项目实施完毕后,及时组织财政、审计、交通、水利等相关部门检查验收,对没有煞尾、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项目必须返工,直到验收合格才拨付款项。我们创建“五个一”的监督管理办法,使财政扶贫资金产生了良好的绩效,3月份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核组对我县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及管理工作给与了高度评价,综合评分,在黄冈市名列前茅。

(六)创新扶贫开发模式加强互助资金管理

对贫困村实行村级互助资金试点,是新时期一项全新的扶贫模式,我们一是成立组织。由县政府办、财政局、扶贫办等部门成立了工作机构。二是制定村级互助资金试点办法。三是积极申报。我县大畈河、梅岩、三门河、鸭掌树4个村成功吸纳为全省村级互助资金试点,安排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5万元。四是规范运行。强化管理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为避免互助资金被少数人控制而偏离扶贫目标,我们按照参与不干预,服务不包办的原则,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监督制度和外部监管制度。扶贫办和财政局定期对互助资金运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互助社内部监督小组也代表全体村民行使职权,对信贷程序、资金账目、用户资金使用情况、贷款的发放回收等定期公示,提高了资金运行的透明度。互助资金健康稳妥地运行,为试点村群众发展壮大特色产业提供了有力支持。据初步统计,我县首批启动的4个试点村,吸纳入社农户399户,其中贫困户126户。互助资金总量达135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45万元,农户交纳入社资金55万元,村级配套35万元。累计向213户发放借款106万元。其中种植户179户,养殖户14户,加工业13户,运输业7户,扶持种植茶、桑、药、栗7000亩,建茶叶、药材加工厂7个,养猪130头。村级互助资金试点有效解决了贫困群众发展生产无资金的难题,促进他们由“输血型”向“造血型”扶贫转变,推动了贫困村、贫困户的脱贫致富。

(七)“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两轮驱动扶贫济困

为实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奋斗目标,4月28日,全省召开了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会议,标志着我省扶贫开发进入了开发与救助两轮驱动的新阶段,这是一项重大转变。我们迅速精密部署,积极探索,使我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平稳、快速、健康、有序地铺开。主要体现了四个特点:一是早。全省“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会议一结束,6月11日我县在全市率先召开了全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陈李虹作了重要讲话,对“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进行宣传动员和安排部署。二是严。陈李虹在报告中严格规定了“八步两公示”的操作程序,即本人申请、村民小组推荐、村级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公示、乡镇审核、县领导小组审批、审批结果公示、填写《农村扶贫对象档案》。三是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焦点是瞄准贫困,全县乡镇党委书记挂帅,分管领导牵头,动用大量人力物力,对贫困人口正在进行拉网式调查摸底,锁定贫困户,分类制定具体的帮困措施。四是舍。扶贫办舍得财力,投入3万余元,将省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宣传资料复印400册,下发全县11个乡镇和309个村,有效促进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倾心推进“雨露计划”,安装扶贫智力引擎

针对我县1万多农村富余青壮年,我们狠抓劳动力转移培训。一是层层落实责任,将招生计划分解到乡镇,建立万元激励机制。二是积极宣传,入户促学。三是开展实用技术培训,以黄冈电子信息学校、卫东职校和远程科技培训中心为平台授课,将培训课件资源传送到村级站点。先后举办各类科技培训班89期,培训农民1.5万人次,返乡农民工2230人次,实用技术培训10520人次,向农民发放科技书籍1万余册,使全县85%以上的农户掌握了1—2门实用技术。“雨露计划”使一大批乡土人才从产业经济中脱颖而出,成为勇闯市场的主体。草盘镇肖胜章参训后,我们帮他创办了中药材种植公司,对11个村的1200个农户进行长期技术指导和产成品回收,上半年基地由770亩扩大到3000亩,药材种植遍及20个村4200个农户,带动药农每亩年增收余元。全县有200多个贫困农民参训后成为名优茶制作能手,我们以滚雪球方式让他们在300多个茶场传技,将普通绿茶质量提高了两个等级,高中档茶由50%上升到92%,每亩茶叶平均效益翻了两番,英山云雾茶荣获中国国际茶文化博览会金奖和100多次“中茶杯”、“陆羽杯”金奖。为解决贫困户产前产中产后的困难,提高市场竞争力,我们提升扶贫质量,及时指导全县先富的乡土人才组建了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52个,实现销售收入3200万元,带动农户1.92万户,农民人均增收300元,形成“百社带万户”的良好局面。河南畈村9位农民成立茶叶专业合作社后,吸引全村300多农户加入,带动所有田地种茶,上半年茶叶收入达到6000万元,大大超过种粮收入。陶河乡组建宏业药材专业合作社,网络全乡重点药材专业户规模生产销售,药农创效2290万元,比建社前增加15.2%。孔坊乡2600户种桑养蚕,蚕桑专业合作社派出10支贩运队伍奔走全国,蚕茧销量130万公斤,产值近1300万元,带动一大批贫困户增收致富。

(九)大造宣传舆论声势,扶贫《条例》家喻户晓

新的《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是规范农村扶贫工作,加快贫困地区建设,提高贫困地区人民生活水平的法宝。为了使《条例》家喻户晓,入脑入心,我们迅速反应,周密部署,制定宣传方案,出资3万元,在全县轰轰烈烈地掀起了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横幅标语、宣传资料和各种会议广泛宣传,做到电视有形,广播有声,标语有字,照片有景,网络有贴,报刊有文。大型活动主要是“四会”,一是召开了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专题学习了新《条例》,提出宣传贯彻意见。二是县政府分管领导作了重要的电视讲话,就新《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进行了宣传,使群众了解新《条例》。三是在全县召开了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学习贯彻《条例》,李云中主任就《条例》的内容做了详细的讲解,社会影响深远。四是对扶贫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通过“四会”活动,为新《条例》的贯彻实施和我县扶贫开发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增强了全民依法扶贫的意识,规范了扶贫行为。

(十)扶贫到户注重民生,优质调研引导决策

根据鄂政扶电[]4号文件的要求,正月初六一上班,我们就在周围一片喜庆春酒的鞭炮声中,马不停蹄地开展工作,先后召开了乡镇扶贫办主任会、十个扶贫开发重点村支部书记会、县直部门和乡镇党委书记座谈会,广泛听取扶贫到户的政策措施意见。然后机关干部分成3个调研专班,踏着新春的积雪翻山越岭,奔赴全县10个贫困村入户调查,获取了大量详实的一手资料。农民的贫困深刻教育了我们,大家怀着沉重的心情,撰写出《英山县扶贫到户政策措施调研报告》,报告认为我县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五大成效:特色产业成为农民增收的支柱、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增强了贫困户的“造血”功能、基础设施建设夯实了改善民生的基础、搬迁扶贫破解了高偏远山区扶贫“老大难”、创新扶贫机制整合了各种扶贫资源。但是还存在着五个严峻的问题:当前农村贫困面比较大、贫困户劳动能力和文化素质较差、贫困户收入状况差和农业收入占比大、贫困对象瞄准不够、扶贫政策措施到户的覆盖面小。郑重提出了五条建议:要准确核定贫困对象和建好“两类人口”档案、建立贫困户信息共享机制和统一资源运用操作管理、实行“一户一法”和设立扶贫到户“项目菜单”、实行无偿与有偿扶持相结合和提高扶贫到户资金效益、建立统筹协调的运作机制和做好资金整合文章的。这份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在全县引起很大反响,广大干部群众从一片繁荣的反面清醒认识了农村的贫困民情,它成为县委、县政府作出下一步扶贫开发正确决策的重要依据。同时这份报告也得到省市领导的高度评价,在湖北省扶贫网上予以刊载,好评如潮。

此外,我们灵活采取了“四种”移民安置方法。即培植产业,集中安置;“独户”搬迁,插花安置;自发搬迁,协助安置;改造危房,灵活安置。积极推进了老区建设工作,落实7个重点老区村136个规划项目,对3个老区乡镇的集镇道路、水电设施进行了改造。5月25日迎接了市政府考评组对我县党政领导干部扶贫工作责任制的综合考核,考评领导对我县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我们还密切配合省扶贫办搞好结对共建工作。4月20日,省扶贫办副主任杨立宪赴石河冲村结对“认亲”,要求该村争创全省“城乡互联,结对共建”的先进村。我们同步跟进,围绕省办“建设一个好班子,制定一个好规划,选准一个好项目,建设一个好基地,完善一套好制度”的目标,落实帮扶共建举措,协助村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突出三个重点、办好十件实事、实现六化目标。

二、扶贫开发工作的几个特点

(一)雷厉风行,立足于“早”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一结束,我们就请县委、县政府迅速召开县委常委和县长办公会听取汇报,认真研究全县扶贫开发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会议纪要》、《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和《英山县扶贫开发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加大了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和资金投入力度,明确了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我县扶贫开发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对实施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了战略部署。

(二)人少事多,立足于“实”。经县委决定,我办4位领导一起退居二线,留守只剩6人,面对新时期繁重的扶贫开发任务,压力重于泰山。但我们不畏困难,实行“5+2、白+黑”工作法,抓住重点,工作求“实”。英山绿屏茶叶有限公司刚组建时缺技改资金,生产无法上线,手持大批销售合同面临赔款。这个茶叶加工企业是拉动全县茶叶生产、提高产品附加值的龙头大户,生产上马有利于贫困茶农增产增收,对这个处境我们没有冷眼旁观,而是及时伸出橄榄枝,帮助申办扶贫贴息贷款300万元,扶上马、送一程、帮到底。现在该公司年销售收入6000万元,成为扶贫开发的火车头,带动7000多户、2万多茶农逐步走出贫困。由于我们诚实做事,在村庄环境整治、产业扶贫、脱贫奔小康试点、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监管、整村推进验收、扶贫资金绩效考核、扶贫到户调研和宣传扶贫《条例》各项工作上,都取得了较好成绩。

(三)转换思路,立足于“新”。我们深入开展“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活动,在新时期以新视角出新思路,拓展扶贫手段,创造了系列新亮点。在产业扶贫上,我们打破狭隘的资源和传统农业模式,大力实施茶、桑、药、栗四大支柱产业扶贫开发战略。在劳务经济引起土地抛荒上,我们积极推行土地流转集约经营模式。在新农村建设上,我们致力村庄环境整治。在脱贫奔小康试点上,我们整合资金强势推行整村推进。在“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上,我们精心制定“八步两公示”操作法。在监管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上,我们创建“五个一”的监督管理模式,针对新形势下层出不穷的新问题,我们深入研究,破解难题,从容应对,这些新思路为扶贫开发增光添彩,国家《扶贫开发》、《湖北省扶贫网》、《湖北科技信息报》、《黄冈日报》、英山电视台都进行了宣传报道,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进一步扩大了扶贫工作的影响力。

但是,用一分为二的观点看问题,全县扶贫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一是部分乡镇领导重视不够,导致扶贫项目的建设进度、质量、发展不平衡。二是贫困农户经济基础薄弱,自筹资金、自我发展难度大。三是部分贫困农户等、靠、要思想严重。四是上级投入资金不足,离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三、下半年的工作思路

(一)抓好整村推进项目。重点搞好产业、道路、安全饮水等问题。

(二)办好脱贫致富奔小康试点。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确保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三)搞好低保与扶贫“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加大扶贫到户的支持,做到低保与扶贫无缝对接。

(四)实行村级互助金试点,对大畈河、梅岩、三门河、鸭掌树4个纳入全省村级互助资金试点的村加强指导,规范运作。

(五)加强老区建设,对7个重点老区村加大建设力度。

财政专项扶贫工作计划范文11

一、当前扶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扶贫对象的客体层面看,一是依赖思想较重。由于“十一五”期间,在“贫困县”、“贫困乡、村”、“贫困户”准入机制和政策导向方面的偏失,导致县、乡、村无不热心追捧“贫困”两字的称号,农村群众无不争戴“贫困户”的帽子,因为一旦戴上“贫困户”的帽子,就有丰厚的既得利益回报。所以,时至今日,还有不少农村群众仍以“贫困”为荣,等待上级扶持,依靠国家救济,向国家伸手要资金帮扶的“等、靠、要”思想仍然较重。

二是发展能力不足。据统计,寻乌县现有农村贫困人口总数10.6万人,约占全县农业人口的38.6%。在农村贫困人口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就有4.5万人,约占贫困人口总数的42%,而高中文化程度以上的贫困人口不足1000人,仅占贫困人口总数的0.9%。加上这些人多数地处边远山区,接受县、乡致富技能培训的机会很少,所以直至今日仍“脸朝黄土背朝天”,自我发展能力不足,致富门路狭窄,持续发展能力更无从谈起,以致年年扶贫,年年贫困。

三是返贫现象存在。有的因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而返贫;有的因重病或因工致残而返贫;有的虽种植了柑橘,但受市场价格影响,投资成本增大,销售价格下跌,导致收入低微而返贫;有的因子女上大学,教育负担沉重而返贫;有的因难以预测的天灾人祸而返贫,等等。

从政府扶贫的主体层面看,一是扶贫方式较单一。扶贫开发工作没有很好地与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县域经济发展等有机结合,导致就扶贫抓扶贫,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扶贫方式十分单一。部门之间也缺少协调、配合,扶贫合力不够。

二是资源整合不理想。在扶贫项目资金的申请、项目审批、资金发放、使用和监管等环节均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加上目前涉农资金的来源渠道也是政出多门,用途各异,导致资金难于整合利用。另外,中央财政赋予县级财政整合资金的权力很小,由于管理体制的缺失,使扶贫资金难于体现公共性、引导性、安全性、可操作性和工作连续性,导致难于集中财力办贫困群众急于要办的实事、大事,使扶贫资金难于发挥使用的最佳效益。

三是资金监管力度弱。虚拟监督多,真正积极主动、全程参与监督扶贫专项资金运行的部门却很少。扶贫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缺乏刚性,存在随便改变扶贫投向和执行标准、随意改变扶贫项目资金预算安排等现象。扶贫项目资金在全程运行监管方面还缺乏严密、精细的制度和措施,个别环节还存在安全隐患,以致挤占挪用专项扶贫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财政扶贫的主要着力点

一是发挥调控职能,整合好扶贫资金。

县财政部门必须及时掌握中央、省、市有关部门拨付财政扶贫资金的走向,会同交通、水利、农业、科技、卫生、电力、商务等部门,依据《关于共同做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构建和谐文明新村的意见》,联合申报整村推进扶贫村的道路建设、人畜饮水、土坯房改造、沼气建设、科技培训、医疗卫生、农村用电和市场建设等重点项目,部门、单位之间绝不能老死不相往来,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各报各的项目,各提各的要求,出现重复报或漏报扶贫项目的现象。县委农村工作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农村工作的职能,督促县扶贫办按新阶段的扶贫规划提出下年度准备实施的扶贫重点村名单和扶贫重点项目,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再由分管领导召集会议协调,把扶贫重点村名单及扶贫重点项目交给有关涉农部门,由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分别向省、市主管部门编报项目资金计划,从而把资金整合工作在项目申报时一步落到实处。同时,要抓好内部整合。建议中央赋予县级更多的整合资源的权力,便于县财政统筹安排好扶贫项目的各个子项目,做到扶贫重点村安排在哪、扶贫项目就跟踪倾斜到哪里,发挥好各类扶贫资金的集聚效应。

二是发挥配置职能,分配好扶贫资金。

要合理分配好财政资金,确保扶贫资金真正用到改变贫穷落后面貌的刀刃上,使扶贫开发工作健康持续有序发展。具体说来,要坚持以下四项原则,即坚持民生为本的原则,尽快解决好最突出的民生问题,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使贫困群众尽快摆脱贫穷状态;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将有限的财政资金整合起来,用到贫困群众认为最需要帮扶的地方,不断增强“造血”功能;坚持扶贫扶弱不扶懒的原则,绝不能盲目陷入养懒人的高福利陷阱,理直气壮地扶持那些真正需要扶持的贫困弱势农户;坚持培育致富能力的原则,加大扶贫培训经费的投入,尽快提高贫困群众的可持续自我发展能力。

三、发挥监管职能,管理好扶贫资金

一是强化领导,建立机构。建议县政府专门成立革命老区建设资金监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财政、老建、纪检、监察和财检办等部门组成,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通过这一协调统一的扶贫资金监督管理机构,认真负责搞好革命老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竣工验收等全程精细化管理和跟踪问效工作。

二是完善制度,建立机制。要建立和完善专户专账、资金直拨、工程预决算、检查验收、审计审核和绩效评估等六项专项资金管理的制度。

财政专项扶贫工作计划范文12

【概述】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风雨见真情”为你整理了这篇2021年上半年扶贫工作总结及下半年计划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一、1-5月工作总结

1、完善了中央、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项目材料,确保程序合理、节点有序。中桥村徐冲组道路硬化项目业已完工,田坊村孤峰河埂道路硬化项目路基已铺设完成,正在进一步施工。申报了第三批扶贫专项资金项目6个,包括5个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及泉水村产业发展项目。

2、根据县扶贫局及档案局要求,我乡立即组织专人对往年扶贫相关文件、项目档案、会议记录等扶贫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完成了2014年至2020年扶贫相关档案纸质和电子版目录清单的整理工作。

3、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文件要求,组织各村开展了排查工作,要求各村网格化包保人、帮扶责任人两人一组严格按照《泾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专项排查问卷》入户进行全面自查整改,认真查找问题,切实履职尽责,对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立行立改。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1、完成中央、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孤峰项目除外)的施工建设,完成项目验收与资金拨付;做好孤峰村到村产业项目的变更工作,6月20日之前完成挂牌招标工作,争取6月底正式入场施工。做好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节点安排工作;

2、加快推进乡、村两级扶贫档案归档工作,争取将乡级扶贫档案六月底移交至县档案局,指导各村规范整理村级档案,计划分批组织各村到汪店村现场学习扶贫档案归档工作。

3、做好迎接县扶贫开发领导组抽村开展全覆盖排查前期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