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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实训总结

时间:2022-02-08 23:03:31

增值税实训总结

增值税实训总结范文1

关键词:案例驱动教学法;国家税收;实训课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34-0093-02

《国家税收》是中职学校会计专业的核心课程。多年来,在这一课程的实训课教学中,教师习惯上采取传统的学生被动接受教育的注入式教学法。运用这种教学方法,难以培养学生涉税财务处理操作技能。现在,随着国家税收体制的日臻完善,用人单位要求中职会计专业毕业生熟练掌握涉税财务处理技能。因此,为适应用人单位的要求,教师必须在传统的注入式教学方法之外寻求新的教学方法,加强专业技能的实训教学。无疑,案例驱动教学法(以下简称本法)是一种新的尝试。为此,本文作者就本法在《国家税收》实训课中的应用进行试验、研究。

一、时间、对象、内容和方法

(一)时间、对象和内容

2013年9月至2014年1月,在广东省高州农业学校会计专业2012级《国家税收》实训课教学中,随机选取2班学生作为试验对象,分成对照组和实验组,共计113人。2个处理组的实训总项目都是涉税财务处理技能。在对照组,应用传统的注入式教学法,教师在实训课教学中,按部就班地一边演示,一边讲解。学生一边听课,一边抄答案,然后按教师所演示的例题练习。在实验组,采用本法。教师提前5天把实训项目相关材料印发给本组学生,安排他们利用课余时间查阅资料,并保证课堂上本组每个调查对象都能够参与讨论并合作完成实训项目任务。实训项目结束后,评估教学实效性,最后针对2种教学方法在学生学习兴趣、涉税财务处理知识与技能、创新思维能力、语言运用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等方面进行分析、比较和评价。

(二)调查方法

在实训总项目完成后,任课教师把纸质调查问卷发给学生进行调查,当场完成、收回。综合2个处理组的问卷,对两种不同教学方法的效果作分析、比较和评价。共发出问卷113份,收回109份,回收率为96.2%。

二、结果与讨论

(一)结果

试验与调查结果如下表所示:

试验与调查结果显示,实施本法最为显著的优越性在于,为学生设置企业涉税财务处理的模拟情境,通过启发、引导、驱动学生思考、分析、讨论、处理案例中具体的企业涉税财务问题,使学生主动学习,加深理解涉税财务处理知识,提高实务操作能力、创新思维能力、语言运用能力,培养学习兴趣、团队协作精神。值得推广。

(二)讨论

本法是指在中职《国家税收》实训课教学中,在坚持“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和“理论服务于实践”等原则的基础上,教师根据实训项目,引入具体案例,创设教学情景,根据案例中所涵盖的与实训目标、内容高度关联的问题设置实训任务,引导、驱动学生积极参与准备、思考、分析、讨论、操作等活动,掌握税额的计算,涉税会计分录、记账、汇总结算和填写纳税申报表等方面知识和技能的一种教学方法。从本质上看,本法就是任务驱动教学法和案例教学法的融合体。从试验与调查结果看,在中职《国家税收》实训课中应用本法推进教学改革,势在必行。

1.师生均应精心做好课前准备。课前,教师要在研读教材和实训指导书的基础上,根据实训项目精选案例。然后,分析案例,把握案例中所涵盖的知识点和技能点,根据这些知识点和技能点设置学生所需要完成的实训项目任务,做到心中有数。另外,教师要提前向学生印发案例材料。学生课前要熟悉教材、实训指导书和案例。

增值税实训总结范文2

一、“营改增”税制实施的背景和意义

国家对企业同时进行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征收,这种结构是不合理的,因为中央和地方对两种税种进行征收本质上存在均衡问题,因此两种税种可以并行,但是这也导致了我国重复征税的现象发生。目前营业税在征收过程中无法对营业全额进行抵扣征税,因此会对原营业税的单位进行重复征税,为了避免出现这种问题,我国实施“营改增”税制,调整征税结构。

我国对企业实施“营改增”税制是有一定的意义,首先,可以不断完善我国的税制,有效地避免出现重复征税的现象,同时能够降低企业的负税;其次实施“营改增”,能够促进我国现代服务产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发展,使其能够解决重复征税造成的发展阻碍,促进其快速发展;最后实施“营改增”税制能够帮助企业之间进行公平竞争,增值税的税基变得更加广泛,范围涉及得更大,企业之间不会出现负税不均匀的现象,促进企业良性竞争和发展。

二、“营改增”对企业会计合算的影响

(一)改变企业会计中的成本核算方式

我国推行“营改增”税制之前,企业在进行成本核算主要是价税合计数,所谓的价税主要是真正成本和进项税额组成,实施“营改增”税制后,企业的成本核算方式发生改变,通过开具的进项税发票抵扣销项税,抵扣的数额是由供应商开具专用发票的能力决定的。成本核算方式主要是在企业的人工费用、机械费、建筑材料费方面发生变化。

(二)影响着企业会计中的收入核算

实施“营改增”税制之前,企业根据工程总造价缴纳营业税,在推行“营改增”之后,企业通过不含增值税的工程造价缴纳税务。

(三)影响现金流和利润核算环节

国家实施“营改增”税制之前,企业的现金流和利润核算主要是受到收入与成本的减少比例和营业税税金的减少程度影响的,企业的现金流受到税金预缴制的影响非常大,收入是通过企业的工程进度确定的,之后进行税款的缴纳,这种缴纳税款的方式十分不利于企业的发展,而实施“营改增”税制之后将会有效地消除这种弊端,企业能够在工款收到之后进行税金的缴纳,有利于现金的流通。

(四)影响着票务管理

“营改增”税制实施之后,买者可以使用增值税的专用发票进行税额的抵扣,同时政府不断加强管理专用发票能够有效地避免出现违规现象的发生,使用强制性的法律约束企业乱开增值税的现象发生,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风险。

三、“营改增”税制推行下企业会计核算的改革措施

(一)科学评估“营改增”对企业发展的影响

我国在推行“营改增”税制之后,为了能够更好地促进企业的发展,首先企业应该要科学地、正确地认识到“营改增”对企业未来发展的影响,以财务部门为中心建立相关的机制进行企业过渡阶段的工作方案规划,响应国家的税收制度,提高企业的整体业务能力,根据“营改增”税制实施之后的市场情况对企业的会计核算进行调整,同时与当地的税务部门进行良好的沟通,及时了解相关的优惠政策等财务工作。

(二)调整会计核算方式

在国家实施“营改增”的改革背景下,企业的会计核算部门要根据新的税制进行税务风险控制,并制定相关的机制进行会计核算方式的调整。企业进行会计核算的基础是进项税额和增值税销售税之间的匹配,通过企业的实际收入情况所对应的的增值税缴纳金额进行会计核算方式的调整,根据不同地区的税率将税务等级进行划分,制定税务方案,寻找合适的税额计算方法。企业将和缴税相关的业务和项目进行划分,选出最优的纳税等级,进而实现企业的会计核算调整。

(三)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

为了能够更好地了解“营改增”税制,企业要加强对内部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素养和知识技能水平。通过对企业内部各个与税相关的部门的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税务意识,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营改增”税制给企业带来的变化,同时企业要加强重?会计核算,不断培训会计人员,使其能够自我进行再教育和学习,按照国家和企业的相关制度进行增值税发票的保管和使用,严格控制各项发票的认证抵扣,防止出现违规行为的发生。

增值税实训总结范文3

思想政治建设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思想政治工作直接关系着干部队伍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更要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把握时代特点,结合税务实际,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原原本本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等中央指定的学习材料、中央和总局领导有关重要讲话精神等,认真研读有关科学发展观的论着和文章,并积极撰写体会文章。通过学习和研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观所蕴涵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进一步提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增强运用发展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各项国税工作的能力。采取多种形式,把研读原文与专题讨论结合起来,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结合起来,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有声有色、富有成效。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国税这一主题,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与做好各项国税工作结合起来,使国税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用实际工作成果来衡量和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

(二)扎实开展春训活动。春节过后,利用一周左右的时间,在全系统集中开展春训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国税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和总局、省局、市局工作部署,统一思想,凝心聚力,为圆满完成全年各项任务打牢思想基础。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春训时间,广泛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对照新年度国税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查找差距,制定措施,纠正不足,确保新年度各项国税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三)加强调研,进一步摸清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各级要深入基层,通过召开座谈会、谈心活动、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形式,进一步加强思想调研,真正摸清干部职工的思想脉搏,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市局将结合系统机构改革,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择机组织开展一次全系统干部职工思想状况调查和分析,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研究新对策。

(四)结合实际,进一步丰富思想政治工作内容和形式。一是拓宽反映干部职工思想状况的渠道。进一步完善落实局长接待日制度,建立网上局长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认真倾听基层干部群众的反映,了解工作和生活需求,掌握思想情绪变化,及时发现和解决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二是认真落实干部思想状况分析制度。要加强对干部职工思想动态的研究,每半年对干部职工思想动态进行一次专题调研,定期召开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分析会,每年组织一次系统干部职工思想状况调查,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准确把握思想和心理变化情况,把问题想在前面,把工作做在前面。三是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交流,单位部门之间做到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推进系统整体工作的开展。年内市局将组织召开全市国税系统思想政治和教育培训工作经验交流会。

二、创新发展,提高国税文化建设层次

加强国税文化建设,完善国税文化体系,是全市国税工作的重点。各单位要将文化建设与税收工作有机融合起来,进一步创新和发展文化建设的新路子,在提升层次上下功夫,在创新载体上求突破,在促进工作上求实效,在更深的层面上系统、深入地推进国税文化建设。

(五)大力倡导和树立“忠诚、法治、尽责、和谐”的国税核心价值理念和“忠诚、务实、拼搏、创新”的国税精神。紧密结合干部职工的思想和工作实际,通过更加灵活多样、易于接受的方式方法,加强核心价值理念和国税精神的宣传和教育,使之入脑入心,并转化为广大干部的自觉行动,从而提高国税文化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使全体干部职工明确价值取向、提高精神境界、增强综合素质,形成干事创业的共同精神追求,推动国税事业科学和谐发展。围绕“忠诚、法治、尽责、和谐”的全省国税文化核心价值理念省局将组织国税文化价值理念体系、行为准则体系演讲比赛,之前市局将围绕国税文化价值理念体系、行为准则体系和国税精神组织一次演讲比赛。要把制度机制作为国税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通过建立和落实完善的制度和机制体系,将核心价值理念渗透到各项管理制度之中,并逐渐内化到国税干部的思想观念中去,使各项制度机制成为国税干部自觉遵循的行为规范,在执法、管理和服务中处处体现先进的文化理念。

(六)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在系统内继续深入开展“学模范、树四德”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引导广大国税干部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在全市国税系统积极营造和谐的工作、生活氛围和环境,促进国税事业科学和谐发展。

(七)深化学习型机关创建。组织管理理念的确立、国税文化建设的普及和干部职工综合素质的提高及增强团队的凝聚力是国税系统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的着力点。巩固创建成果,更新创建理念,强化创新意识,使干部职工在工作生活中创造快乐。大力倡导终身学习的良好风气,营造自觉学习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国税干部把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和一种兴趣爱好,更加自觉地重视学习和善于学习,不断提高学习能力。要鼓励干部在职学习和在岗自学,并采取推荐学习书目、开设学习论坛、组织研讨交流等方式,在系统内营造团队学习、共同学习的良好氛围。

(八)抓好典型发掘培育工作。注意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动作用,深入发掘、培育并积极宣传推介各类先进典型。市局将深入基层,挖掘、培养和推广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先进典型。各单位要注重发现、培养先进典型,积极向市局推荐。市局将视情组织先进典型事迹巡回报告,编印系统先进典型材料汇编。通过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使系统上下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在全系统形成学先进、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国税干部立足本职、建功立业、奉献社会。倡导学习先进、尊重先进、争当先进的价值导向,同时积极为先进典型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通过培训、奖励等多种方式,树立先进典型在社会生活中的崇高地位,用实实在在的举措激励表彰先进、教育引导群众。

(九)加强载体建设。克服文化建设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的做法,进一步创新文化建设的载体和形式,在更广的领域、更深的层次增添文化气息和体现文化内涵,使广大国税干部在潜移默化中受到熏陶和教育。加强办公场所的文化设施建设,通过张贴名言警句、学习文化理念手册、印制桌牌书签等形式,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积极开展文化展厅、文化楼梯、文化走廊建设,进一步绿化、美化办公和生活环境。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情趣和协作进取的团队意识。上半年市局将组织系统第四届乒乓球比赛,第三季度,举办全市国税系统第二届羽毛球(单项)比赛,并组队参加省局组织的羽毛球(单项)比赛。要积极开展业余文艺创作,广泛深入地宣传基层一线干部的工作风采和奉献精神,力争打造一批富有国税特色和具有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文艺精品,提升国税形象,扩大社会影响。年底视情组织全系统的文艺汇演。

三、健全机制,提高系统党建和精神文明创建水平

(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加强和改进系统党的建设工作。要坚持不懈地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党员干部,形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实思想基础,并转化为指导税收工作、促进科学发展的自觉行动。要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增强主体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广大党员真正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分子。要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创新活动载体,增强活动效果。

(十一)完善机制,保障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健全各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把文明创建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逐步建立和形成各部门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结合实际,制定文明创建工作规划,做到长期有目标、阶段有任务、年度有计划,并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量化考核。要制定和落实严格的奖惩制度和办法,对先进典型和有价值的经验做法大张旗鼓地宣扬推广和表彰奖励,对落后单位和错误行为实施处罚,形成“有红旗就扛、有第一就争”的良好局面,使精神文明创建氛围更加浓厚。

(十二)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立足部门实际,突出行业特点,大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参与“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机关”等文明创建活动。积极争创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认真做好工、青、妇工作,积极组织参与“职业道德建设先进集体”、“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等各项争创活动,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继续开展争创“文明建设先进局”、“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先进领导班子”和争当“文明税务工作者”、“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岗位能手”、“业务标兵”等争先创优活动,在全系统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按照省局要求,积极开展“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大力普及文明礼仪知识,重点开展办税窗口文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规范税收秩序,树立文明新风。

(十三)加强文明创建活动的检查督导。市局将加强对基层文明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督导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文明创建工作制度,规范各项评比表彰工作。市局将在适当时机对各类先进单位组织一次抽查。

四、规范管理,提高教育培训工作质量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总局、省局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的部署和要求,从工作实际和队伍素质状况出发,进一步修订完善《市国税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意见》,并将提出的任务和目标按年度分解,周密计划,认真落实。

(十四)科学制定和严格执行年度培训计划。坚持统一管理、分级组织的原则,明确任务分工,开展分类别、分岗位、分层次的大规模培训,进一步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全员整体素质。市局将在搞好需求调查的基础上,周密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对象以“六员”业务骨干、拔尖人才为重点;培训内容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反腐倡廉、税收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文化素养为重点,突出政策性和实战性业务培训。一是结合机构改革情况,抓好新增和调整机构人员的业务培训;二是结合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情况,抓好增值税转型、所得税、出口退税、消费税和燃油税等税收法律政策业务培训;三是抓好纳税服务相关政策和业务培训;四是针对不同层次和岗位的干部素质状况和需求,继续抓好以提高财会水平和岗位技能为重点的实战培训。

(十五)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兴税战略,以税务稽查、反避税、纳税评估、税收政策研究、税收经济分析等为重点,切实加大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培养力度,为全市国税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要着眼税收人才发展战略,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选拔基层骨干参加省局举办的税务稽查、税收分析等中长期高级研修班,培养一批业务精英型师资和复合型人才。要利用总局、省局培养、与有关高校联合培养、在职自学等多种途径,继续有计划地开展与税收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财税、会计、法律、公共管理和计算机软件工程等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位)教育。要积极引导和鼓励干部通过自学,考取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和综合司法、高级审计师、计算机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要按照《省国税系统兼职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局的具体要求,结合市局实际,继续加强兼职教师培养和使用,严格标准,统一管理,构建起全系统兼职教师人才库,不断加强兼职教师的能力建设,更好地发挥兼职教师的作用。

(十六)认真组织稽查人员业务培训和考试。为检验稽查业务培训工作质量和效果,积极探索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做好税务系统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试点工作,总局决定于3月底在全国税务系统对稽查岗位人员进行统一考试,为今后稽查岗位人员确定职位等级提供依据。市局将按照总局、省局的工作要求和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全系统稽查人员的强化培训和业务考试。各单位要加强与稽查、人事、监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深入扎实地组织开展稽查人员业务培训,圆满完成稽查人员业务考试各项组织工作。

(十七)切实提高岗位技能。要有计划、分层次、分类别地开展培训,加大力度,精心组织,全面提升国税干部的综合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水平。要根据不同的培训项目和培训对象,积极探索和不断创新培训方式方法,采取在岗学习、集中培训、在线辅导、能手竞赛等,实施专业化、差别化、特色化培训,努力做到因人施训、因班施教。以省局制定的岗位技能标准为依据,加强以“六员”为主的税收业务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基层一线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在有计划地组织在岗自学和脱产培训的同时,加快推进培训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充分利用“教育培训管理系统”等远程教育系统,促进在线、在岗学习。

增值税实训总结范文4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业;影响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6-000-01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结构调整进入了关键时期,现行税制结构由于重复征税、妨碍服务业发展等原因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的发展,不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了。2011年1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从而拉开了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大幕。随着“营改增”范围的不断扩大,营业税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及财政部的有关改革方案,建筑行业的“营改增”很可能在2015年底之前进行实施,施工企业很快就会迎来税制的重大变化。

二、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

1.发票收集认证难度大

基于建筑企业流动性较大的特点,在其施工中会出现跨区域施工,部分项目会在较为偏远的地区进行工作,在购买原材料时会从当地经营商或民众中购买,但是当地的供应商或民众并没有正式发票,或是所开具的发票不是专用的增值税发票。从当前的建筑行业来讲,工程材料或是机械设备在购买时,所开具的发票得不到认证的情况非常普遍,主要原因是,此发票的开具是经由建设单位,不能归纳到建筑企业进项税额中,无法对其加以抵扣。

2.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

(1)“营改增”后对建筑业现金流的影响。营改增改变了税款的缴纳模式,致使建筑企业增加了资金的压力。通常情况下,企业在收到工程款时才会缴纳营业税款,但增值税中,只要取得了销售额就将其认定收入,所以要在下月申报中缴纳增值税。现阶段的建筑行业确保相关的规范准则,大部分工程存在着工程施工中进度款付款低、拖欠工程款严重及在施工前要交保证金等问题,伴随着增值税缴纳时的税金点的改变,使建筑企业在没有受到工程款时也要正常缴纳税款,进而增加了企业的资金压力。

(2)营改增后影响了企业的利润获取,在实行营改增后,基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建筑业不能全完抵扣进项税额,进而影响到企业的总利润额。

(3)资产负债率上升,资产总额下降。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企业在施工中购买的辅助材料及原材料等机械设备及存货成本等固定资产入账价中并不包括进项税额,在采购价格固定不变的情况下,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的资产总额会稍许下降,在企业原有负债数额一定的条件下,会提升资产负债率。

3.会计核算变得复杂

营业税会计核算相对比较简单,按照收入乘以3%的税率就可以计算出营业税,会计分录设置也只有应交税费-营业税及附加税种。增值税的核算相对比较复杂,会计分录需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明细。会计人员的工作量会大幅增加。

三、建筑业的应对策略

1.清理未交税款,及时开具发票

建筑施工企业收入的确认依据建造合同准则执行,按照收入计提税金。《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业纳税时间是收到款项或者按照合同约定应该收取款项时缴纳营业税,对于按照施工进度还未缴纳的税款,应该及时缴纳,以免营改增后按照高税率缴纳税金。建筑企业一般是收款时开具发票,对于发票未开或者未开够的工程项目,要及时进行统计清理,保证已缴纳税款的发票足额开具,以免营改增后发票无法开具。

2.加强建筑企业的纳税筹划

(1)“营改增”后对建筑业现金流的对策。为了缓解建筑企业的资金困难,要加强与业主之间的结算。通过与业主交流,在合同内容中增加工程款不按时支付的强制性条款和违约条件;减少施工单位在垫付工程款的时候还要缴纳付税款;保证金可以采用保函的形式,按照发票的税款额或是提升预付款比例先拨付税款。对供应商或分包商结算时,采取“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为了确保进项税发票及时取得,要在合同中进行条件约定。

(2)建筑企业对筹划方案加以完整的编制。一个是进项税的筹划,一个是销项税的筹划。严格把关固定资产的投资环节及销售合同的签约环节等。并且在合同中要注明发票的种类、固定资产投资数量、抵扣的税率、发票开具或取得的时间及投资时间等,都要依据真实情况对其进行计划安排。

(3)加强纳税筹划方法的研究。营改增制度实施后之前的纳税筹划系统与当前的发展现状已经不相适应。这一改革为企业提供了调整纳税筹划的空间。现阶段使用最为频繁的建筑业增值税纳税臭氧化的方法为:固定资产的引进及原材料的购买等。在建筑企业加强纳税筹划的过程中,相关人员要持续学习心得政策与制度,并将企业的管理新模式及新信息加以整合,使纳税筹划的方法不断的被探索出。

3.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工作

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特别是财务人员的税法政策培训工作,这样能够有效提升其专业素养和技能,此外,建筑企业对于造价人员、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开展培训便至关重要。

4.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

建筑企业还可以建设信息系统,这样能够从本质上广泛运用防伪税控系统,提升抵扣环节、发票认证环节以及发票开具环节的质量和准确性。建筑企业还可利用信息化技术,准确核算会计信息,在最大程度上通过运用现有政策来获得税收的成果。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营改增”政策是国家税收改革计划的关键一步,政策的有效推行能够解决建筑业双重税收的负担,缓解税负压力。但是政策推行之处,理论上的测算与现实情况往往存在差距,建筑类企业需要适应新政策的规定与要求,积极进行税收筹划,以期在新政策推行之后,能够真正实现税收负担减轻的目的,推动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增值税实训总结范文5

关键词:税法;实践教学;探索

专项课题:本文为2010年度邢台学院教改课题“邢台学院会计类专业《税法》实践教学研究与实践”(课题编号:JGY1001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

税法是一门实用性、操作性较强的课程,但长期以来,高校税法教师习惯于扮演税法宣传员的角色,照本宣科,空洞说教,重理论,轻实践,每周有限的课时只能用于讲授基础理论知识,使得学生虽然熟悉了纳税核算,但纳税申报操作能力较差,而根据对一些企业的税务会计岗位需求调查得知,企业急需的会计,除了能准确地计算所交税种的应纳税额外,及时进行纳税申报和办理纳税结算都是必须掌握的技能,这正是当前税法课程的瓶颈。授课教师只有突破传统教学中“满堂灌”的单一格局,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积极尝试案例教学、模拟实训教学等新型实践教学方法,才能切实培育出实用型人才,才能使会计专业毕业生在走上工作岗位后遇到现实的税收问题时不会束手无策。

一、依托案例教学,提高理论课教学水平

税法课的案例教学法,就是针对所要讲述的税法条文,选择典型的税收征管案例,提出问题,启发诱导,从而引出所要讲述的课程内容。由此可见,恰当的案例是实施案例教学的关键,选择时既要与教学目标相吻合,又要便于教师把握,易于学生接受,做到因理选案以案释理。笔者根据近几年税法教学中的体会,总结出以下几种案例类型:

(一)阐释型案例。这种案例是教学中最常用的,税法条文比较原则,如果只是泛泛地讲解,难免空洞乏味。通过具体的案例,可以变抽象为形象,变文字为数字,例如税法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1个月工资计算,但税率为全部奖金除以12以后适用的税率。由于对每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在计算税款时已按月扣除了费用,因此对上述奖金原则上不再减除费用,而将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如果纳税人取得上述奖金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不足2000元的,可将上述奖金收入减除当月工资与2000元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税。”对于这样复杂的规定可以设计一个阐释型案例就会变得通俗易懂。设计如下:王某2010年12月工资3000元,奖金6000元,则工资应纳税额=(3000-2000)×10%-25=75元,年终奖:6000/12=500元,适用税率为5%,其应纳税额=6000×5%=300元;若工资1800元,奖金6200元,则年终奖:[6200-(2000-1800)]/12=500元,适用税率为5%,其应纳税所得额=6200-(2000-1800)=6000元,应纳税额=6000×5%=300元。

(二)融合型案例。税法与会计的关系极为密切,在实际工作中,纳税业务就是通过会计凭证、账簿及报表来搜集、整理数据,计算和缴纳税款的。但由于会计目标与税法目标的分离,有时使得同一事项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又不完全一致。通过融合型案例,可以将税法与所学过的会计知识联系起来。如关于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抵扣,税法条文对于可以抵扣、不可以抵扣以及如何抵扣的情况都有明确规定,反映到会计处理中,就表现为对符合税法规定的可抵扣进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借方,对不符合抵扣条件的进项税额记入相关成本;而在企业所得税中,由于会计与税法在收入、费用、成本的确认和计量上有差异,造成应纳税所得额与会计利润不相等,依据利润表来计算应纳税额时必须进行纳税调整。这种增值税上的一致和企业所得税的不一致都可以通过具体的融合型案例来剖析对比。

(三)启发型案例。此种案例是基础理论的延伸。如税法对混合销售行为,是按“经营主业”来确定征税的,只选择一个税种:增值税或营业税。由此可知,企业完全能够通过控制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占总销售额的比重,来达到选择作为低税负税种的纳税人的目的。可以设计一个关于跨行业经营企业的税收筹划案例来启发学生思维,既有利于加深对税法条文的理解,又可以开阔学生的思路。如某建筑材料公司,在主营建筑材料批发和零售的同时,还对外承接安装工程作业。本月对外发生一笔混合销售业务,销售一笔建筑材料并代客户安装,收取的费用为115万元,购进原材料的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营业税税率3%,那么该公司如何进行税收筹划?如果缴纳增值税则应纳税额为:115×17%-100×17%=2.55万元;如果缴纳营业税则应纳税额为:115×3%=3.45万元。显然,该公司选择缴纳增值税合算,应设法使年货物销售额占到与非应税劳务年营业额合计数的50%以上。

二、辅以模拟实训教学,增强学生实务操作能力

当前,许多税法理论课教材只注重对税收实体法中各税种应纳税额的介绍,对于税收征管法中的各项纳税事项只是泛泛提及,一带而过,甚至根本就没有将纳税申报表编写进去,这就直接导致许多学生能够准确计算应纳税额却不会纳税申报这一现象。实训教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对各纳税事项相关表格的填写,填补了教学上对于税收征管法的欠缺,实现了税收实体法与税收征管法的有机结合。笔者认为模拟实训教学应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基本技能实训。该阶段旨在使学生从总体上对税收征管流程形成直观认识。将重心放在税收基本技能方面,对纳税人开业、变更、歇业及经营期间各纳税事项的相关表格进行登记训练,其中纳税申报实训应作为重点内容。

第二阶段:综合技能实训。该阶段以培养学生综合把握某企业的纳税业务为目标,采用情境式仿真教学。可先将学生分为几个小组,每组代表不同类型的企业,向每组学生提供该种企业的性质和基本资料。组内的学生分别扮演相关角色,各司其职来模拟现实企业的经营、管理、生产、销售、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环节,要求学生首先能够判断企业在各个环节应缴纳税种(如:购进环节的增值税、营业税、购置税、消费税等;生产环节的契税、农业税、耕地占用税等;销售环节的所得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然后利用企业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中一个月或一年的业务数据,自行计算各相关税种应纳税额,据以填制各税种所对应的纳税申报表,并进行相应税务会计核算,使税务与会计这一对“孪生体”最终又合而为一。

三、实践教学应注意的问题

任何一种教学方法如果将其模式化地加以滥用,都必然带来诸多负效应。是否采用实践教学,采用实践教学的具体内容都要视教师素质、学校环境、学生情况而定,不可牵强附会。

(一)实践教学应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实践教学的主要目的是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课堂变成学生思想的“海洋”,但教师的主导作用不容忽视。首先,实践教学应与所对应的理论知识有直接联系,即实践教学一定要在理论基础上进行,所以在开展实践教学之前首先应由教师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讲解透彻,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开展实践教学,使二者优势互补,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在学生分组讨论或模拟实训的环节,更需要教师发挥“主持人”作用,控制好课堂秩序,避免使课堂失控,处于“放羊”状态;在每一次讨论或实训结束后,教师还应及时进行归纳总结,对存在争议的问题加以澄清,对好的方案提出表扬,尤其要鼓励学生的创造性思维。

(二)实践教学应有足够的课时保障。由于税法课程的开设时间较晚,现在许多院校都存在着课时不足的问题,理论课课时紧张,有时一个案例讨论就会占用一次课时间,稍不注意就会跟不上教学进度,实训教学内容的安排也未能摆上应有的位置,有的学校甚至只是在会计模拟实训中一带而过。要让学生真正学好用好税法,要有课时做保证。税法理论课周课时应在3~4课时为宜,在上完理论课后应安排2~3周的实训课时间。税法课时增加的要求并不是空穴来风,因为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纳税申报已经成为会计专业毕业生就业所必需的技能,税法已被列为社会上热门的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必考课程之一。另外,从税法与其他课程的融合性来看,税法的实训过程实际上就是对会计实务、财务报表分析等课程的综合运用,所以,税法课时的增加是必然的,也是可行的。

(作者单位:邢台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王珏.高职会计专业税法课程实践教学模式的探索[J].产业与科技论坛,2008.

增值税实训总结范文6

关键词:“营改增”;煤炭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一、“营改增”后煤炭企业税务风险中存在问题

“营改增”试点的全面推行缓解了各个行业、乃至各个企业重复征税的问题,解决了企业日常经营中生产采购环节中增值税专票不能抵扣的问题,解决了营业税不能退税的问题、企业未能享受增值税减免税、即征即退等税收优惠政策。微观角度出发,“营改增”试点的全面推行有利于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提高新型、专业性企业综合竞争实力,实现企业生产由粗放式发展向集约式发展方式的转变;宏观角度出发,“营改增”试点的全面推行有利于优化我国社会经济结构,便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优化我国税收体制结构。对于煤炭企业而言,“营改增”试点的全面推行给煤炭企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认证与抵扣方面、增值税税收申报方面、增值税发票报销与管理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一是,增值税进项税额认证与抵扣方面。煤炭企业的生产运营与日常销售涉及生产原材料的采购、固定资产及专用设备的新建或采购、煤炭产品的进口、出口乃至销售。煤炭企业生产运营及日常销售各个环节都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认证与抵扣,以及销项税额的计算与缴纳。根据财税[2017]37号文,原先增值税税率由17%、13%、11%及6%四大档调整为17%、11%、6%三大挡,且增值税进项税额专票认证期限由180天调整为360天,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75%。这一系列利好的政策调整更有利于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及纳税申报。但是,在现实工作中,煤炭企业的增值税发票经常存在购买方或销售方名称开错、税号开错的情形,且在税务总局规定期限内未及时认证,为单位带来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二是,增值税税收申报方面。增值税税收申报方面涉及一张主表,数十张附表,每张表内与表间之间都存在一定的数量、逻辑关系,相比营业税的申报要复杂许多。因此,增值税税收申报方面需保持表内逻辑平衡与表间逻辑平衡。但是,在现实申报过程中,众多煤炭企业难以将数据填报准确,进项税额的扣减、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等各个数据明细未做台账,免税项目明细与申报金额难以对应,税务帐目明细较为混论,难以应对税务局的检查。三是,增值税发票报销与管理方面。对于煤炭企业而言,增值税发票报销与管理主要体现在费用与成本的控制与管理方面。煤炭企业的生产运营与日常销售涉及生产原材料的采购、固定资产及专用设备的新建或采购、煤炭产品的进口、出口乃至销售,涉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各大科目。在现实工作中,煤炭企业增值税发票报销管理较为混乱、发票管理不严格,尤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得包括购买方名称、税号、地址、联系方式、开户行及账号都不允许有一丝差错;其次,煤炭企业对外开具的发票也需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流程执行,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实施双人保管空白发票、开票换人复核的要求,禁止虚开发票。

二、“营改增”后煤炭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优化策略

“营改增”试点的全面推行有利于优化我国社会经济结构,便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优化我国税收体制结构。针对煤炭企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认证与抵扣方面、增值税税收申报方面、增值税发票报销与管理等方面税务风险,下面主要从三个角度探讨税务风险管理的优化策略。一是,建立科学的税务管理控制系统,加强税务风险防范意识。科学的税务管理控制系统可以有效地降低税务风险,定期提醒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资源税等申报期限与结果,杜绝已申报未扣款的情况,做到不偷税、不漏税,按时、科学缴纳各项税额,做好各项税收明细及台账,并定期、及时向领导汇报最新税收政策。二是,不断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与完善全流程信息系统。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设置各个岗位权限及职责,杜绝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的舞弊风险,严禁“一把手”为核心的组织管理结构,不断构建与完善全员参与、全员联动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如煤炭企业增值税开票方面,严格执行双人保管空白发票、开票换人复核的制度,严禁虚开增值税发票,避免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及税务风险。三是,不断加强对员工的培养与教育,提高财务人员综合业务能力与整体素质。“营改增”后税务政策不断更新,财务人员务必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业务能力与综合素质。首先,严格按照税务总局的进项税额发票认证抵扣期限进行发票的认证与抵扣,以便煤炭企业单位税收申报及税务筹划;其次,增值税税收申报方面需保持表内逻辑平衡与表间逻辑平衡,做好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扣减、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增值税免税等各个数据明细台账,以便税务局检查与备案;其次,在增值税发票报销与管理方面,煤炭企业原材料的采购、固定资产及专用设备的新建或采购、煤炭产品的进口、出口乃至销售等生产及日常经营个方面,严格按照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尤其采购环节中增值税专用发票中购买方名称、税号、地址、联系方式、开户行及账号务必正确,且符合“资金流、合同流、发票流”等三流一致的情形;最后,建立税务人员准入制度与继续学习培训及轮岗制度。税务人员准入制度严格要求学历、证书、专业知识及年龄结构等方面,如要求本科生以上学历且会计师以上职称或者研究生以上学历,不仅有助于税务工作的开展,更有利于税务政策的研究,避免税务风险;继续学习培训及轮岗制度主要便于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通过外部培训、内部培训、定期与兄弟单位交流、轮岗等制度,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能力。

三、结束语

2016年5月1日起,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的舞台,仅对增值额部分进行计税缴税的增值税从而扮演着愈加重要的角色。对于煤炭企业而言,“营改增”试点的全面推行给煤炭企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认证与抵扣方面、增值税税收申报方面、增值税发票报销与管理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建立科学的税务管理控制系统,加强税务风险防范意识,不断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与完善全流程信息系统,不断加强对员工的培养与教育,提高财务人员综合业务能力与整体素质,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不偷税、不漏水,按时缴纳各项税额,从而科学、合理降低煤炭企业税收税负,促进煤炭企业产业结构升级,推进煤炭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郭朋朋.谈全面“营改增”后煤炭企业如何加强税务管理[J].现代经济信息,2016

增值税实训总结范文7

关键词:营改增,铁路运输,发票,基础设施

我国在“十二五”期间一项重大的税制改革,就是“营改增”,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其核心在于消除重复征税,促进社会分工协作与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在铁路运输行业实施“营改增”,将有助于扩大铁路运输企业的大型化与规模化、产业链的延伸和内部专业细化分工。不仅如此,国家财政税收也得以增加,国民经济能更快更好地发展。本文围绕“营改增”对铁路运输企业的意义与影响,为其如何保证铁路运输企业的健康、平稳运行进行分析与研究。

1铁路运输业“营改增”的意义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分工不断细化,营业税和增值税两大流转税并存的局面使得社会财富分配越来越不公平,极大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其影响主要表现在重复征税现象愈加严重与抵扣链条的中断。首先,由于营业收入总额的计税方式是全额计税,外购材料与劳务中已纳增值税额不能进行抵扣,导致纳税人既缴纳了增值税又必须再次缴纳营业税,造成重复征税,加重了企业纳税人负担。其次,增值税普遍使用发票扣税法,即应纳增值税额等于纳税人在销售环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销项税额减去采购环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如果无法在采购环节中取得无可抵扣进项税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导致纳税人必须多交增值税。而其中,我国现行营业税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重复征税。所以,实行“营改增”税制改革优化增值税制度,有助于实现各行业间税负均衡,加快我国的经济结构转型,促进国民经济均衡发展。这不仅对铁路运输行业有着深远的意义,更对促进各行业更快更好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营改增”对铁路运输业的影响

在铁路运输企业中,运输收入全额上缴总公司,然后由总公司进行清算确认后的收入作为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实行营改增前,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核算金额是含营业税的收入额,而之后,“主营业务收入”的核算则是不包含增值税的“税后收入”,这将使得铁路运输企业的营业收入大幅降低。另一方面,通过分析铁路运输企业的成本发现,可用于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较少。由于铁路运输企业的固定资产主要是大部分线路及房屋等,其在采购环节购置费用中的进项税额无法进行抵扣,这样就导致了铁路运输企业成本偏高,利润明显减少。“营改增”的全面实施,一方面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另一方面规范完善了增值税制度,有利于加快我国企业的经济结构转型,增强企业经营活力。“营改增”对铁路运输企业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降低铁路企业运输成本

铁路运输业实行“营改增”,从长远看来对降低铁路企业运输成本是极其有利的。实施“营改增”后,增值税的计算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进项税得到了一定的抵扣,不必进行增值税的重复征收。铁路运输企业对可以其固定资产进行进项税额抵扣,这不仅能减少企业的应纳增值税,而且固定资产折旧的抵扣使得费用减少,在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间能增加企业的利润。“营改增”的实施促使铁路企业进一步调整优化经营结构与模式,推动了铁路运输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2.2促进铁路企业改革,提高管理水平

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交通基础设施不断升级完善,铁路运输业的垄断优势将会逐渐被打破,“营改增”全面实施后促使铁路运输企业必须立足于市场,提高其服务水平,不断加大力度挖潜提效,积极参与市场竞争,这样才能提高企业利润,在运输市场中获得更大的份额。铁路企业不仅要优化经营管理模式,还要加强进项抵扣,及时办理进项抵扣税务认证等基础工作,提升铁路企业内部核算与管理水平,加快铁路企业整体管理机制的转型,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才能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

2.3实现税务统一管理

按照营业税运输业税目,运输企业需缴纳的营业税占运输收入的3%,其他业务收入应税行为涉及的税种不仅有营业税,还包含增值税,而营业税纳税与增值税纳税的业务极其繁多。实行“营改增”以后,有利于实现内部核算及管理的统一。

3铁路运输业

“营改增”的对策目前铁路运输企业在“营改增”实施过程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铁路运输企业也要认识到税制改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面对这些机遇与挑战,积极制定应对措施,避免不利影响,积极准备,保证“营改增”的顺利实施。

3.1完善铁路运输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铁路运输企业为了应对税制改革带来的冲击,“营改增”带来的机遇与挑战,首先必须要从企业内部进行改革,完善其各项管理制度,整改重建其内部结构。各部门之间的联系要协调好,加强各部门的合作关系。例如当需缴纳增值税时,业务部门必须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供计算期内运输收入的应纳税额,然后计算出应缴纳的增值税及其附加的税额。在取得增值税发票、发票认证、缴纳增值税,缴纳增值税汇总这一过程中需要各个部门的密切配合。同时,企业内部应修订与完善企业的管理规章制度,对每一对象及行为进行规范,通过对各方面的规章制度进行完善,以达到适应新的税制改革的目的。

3.2制订适合的经营方案

我国全面实施“营改增”的税制改革后,铁路运输企业的会计体制将会产生极大的变化,企业各部门都应该做好准备应对这一税制的改革,合理调整企业的整体预算,制订符合潮流的经营方案与经营规划,将企业的税负减少到最低,增加资金流量。

3.3提高企业财务人员技能与素质

“营改增”不仅仅只是税种变化,它的改革牵扯到的是整个会计核算体系的改变。这一变化使得企业对财务人员的职业能力与素养提出了更高要求,所以完善会计核算体系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要加强对企业的财务人员技能素养的训练与培养。通过系统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财务人员的能力水平。首先,铁路运输企业应该加大对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技能素质与业务水平。其次,企业在会计核算管理方面上需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与审批程序。例如,加大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力度,严格审核其具体金额、付款单位等信息,杜绝虚开代开发票的现象。

3.4争取国家政策支持

“营改增”采取试点改革的方式,在某些领域与地区率先实行,是国家一项重大的税制改革。由于“营改增”的实施仍存在许多问题,在税负上给铁路运输企业增加了不少风险。为了合理规避生产经营困难的风险,企业就税负增加问题应积极向国家申请出台的相关政策,尽力争取将目前铁路运输企业投入最大线路资产在购置过程中承担的增值税进项税纳入抵扣范围。同时,铁路企业还可以积极和各级政府、税务机关进行沟通协调,争取国家相关政策的补贴,尽可能减小不利的影响。

增值税实训总结范文8

关键词:全面营改增;减税负;促发展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ki.16723198.2016.19.047

0前言

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各环节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60元买的棉花加工成棉纱,将棉纱100元出售给织布厂,则100-60=40元就是其中的增值额。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从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近1000万户由营业税纳税人变身为增值税纳税人,我国增值税实现货物和服务行业的全覆盖。

1全面营改增是大势所趋

1.1营业税和增值税并存,及营业税自身的弊端逐渐显现是导火线

营改增之前,我国实行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的税收制税,增值税是就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而营业税的课税对象是企业的营业收入,不但包括产品和服务的增值部分,还包括除人力资本之外的垫付性资本部分,这就存在重复征税的现象,以及营业税本身不能进行抵扣并且征税范围狭窄的自身缺陷必然会引发营改增。

1.2全面营改增的目标是推动力

1.2.1降低税负是全面营改增的目标之一

2012年至2015年营改增前期试点累计减税6412亿元。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预计2016年减税金额将超过5000亿元,是本届政府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减税。降低企业税负是营改增的目标之一,其降低税负是指整个行业不增加,但不能保证每个纳税人都能降低税负。营业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营改增之后可能会带来税负的减轻。

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市民出售购买2年内房屋,如果销售额总价80万元,本来需缴纳营业税4万元。营改增之后不含税销售额=80÷(1+0.05)=76.19万元,即3.8万元是应缴纳增值税额,相比营业税少了02万元。

1.2.2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也是其重要目标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即从供给、生产端入手,通过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这种改革具体而言是要求清理“僵尸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将发展方向锁定新兴领域、创新领域,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面对中国经济当下的困局,仅从需求侧着手已经很难有所突破,供给侧与需求侧双侧入手改革,增加有效供给的中长期视野的宏观调控,才是结构性改革。

全面推开营改增,实现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社会分工协作,支持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企业购进不动产可以抵扣进项税,在税负减轻,促进产业发展的同时还可以促进企业加快固定资产更新、积极采用新技术,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

当然,全面营改增的目标还有:可以优化税制结构;完善分税制度、提高征管水平等。

2全面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

2.1税负的降低,重复征税现象的避免

降低税负是全面营改增的目标之一,虽然不一定给单个企业带来税负降低,但从宏观来说对企业所处的行业是有利处的。

2.2能优化产业经济结构,促进现代服务企业的发展

原来增值税可以抵扣进项税的一般纳税人主要是制造企业,也就是第二产业的企业,现在营改增了之后,服务业等第三产业也可以进行相应的进项税的抵扣,带来税负的减少。多余的价值,在推动第二产业企业转型、升级的同时,也会带来第三产业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这些将会带来我国企业产业链条的合理化、适宜化。

2.3可能会带来企业税负的增加

对于生活服务业从原来5%营业税变为6%增值税,由于有进项抵扣,行业税负仍有可能下降。以餐饮业为例,购买厨具设备、桌椅板凳可按17%税率抵扣;对餐馆装修可按11%税率抵扣。但占大头的原材料成本,如在集贸市场购买肉和蔬菜等很少能开到发票,抵扣就无从谈起,因此税负具体下降情况有待观察。

2.4对企业来说算税、报税、纳税的难度加大

营业税的计算以及处理相对比较简单,营改增后,企业只有符合增值税新的相应的规范、要求,才允许纳税申报。要进行的账务处理变复杂了,光用到的会计科目就比之前多了很多,不止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这一个会计科目,底下还有下一级明细科目: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等;相应的纳税申报流程也变复杂了,要经过认证、抄税、报税等流程,还要填写纳税申报表。

作者简介:程星星(1993-),女,江西九江人,东华理工大学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财务管理;马杰(1980-),男,安徽宿州人,东华理工大学副教授,研究方向:会计学,财务管理。2.5不利于部分转型企业的发展壮大

对于不能取得抵扣凭证的转型企业,像建筑业企业,如果年应税服务销售额不能超过500万元,那么就被划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其就可以实行简易办法纳税,税率为3%,如果划分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就要按11%来纳税。那么,就会使这样的企业不愿意达到一般纳税人的标准,不愿意做大、做强。这样这些企业就不能吸收更多的就业,也不能更好地为社会创造更多价值。

3对面临营改增转型企业的建议

3.1对财务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引进高水平财务人员

对于国家有相应的新政策出台,会组织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企业也可以自己进行相应的培训,相关人员要认真学习、培训。各高校非常重视财务实操,像税务会计方面,会有纳税申报表的填制的讲解,所以可以引进相关的优秀毕业生。

3.2认真研究相关的营改增政策、办法

相应的改革,国家会出台相应的政策办法,我们转型企业要认真研读,根据相关政策,照章办事,对企业进行纳税筹划,争取合理的少缴纳相应的税费。“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因为这条规定,企业在购置设备时可以偏向环保、节能、节水型。

3.3对供应商进行筛选

如能进项抵扣,应该尽量选择可以进项抵扣的供应商,或者在采购价格上进行谈判。

3.4调整产品定价

与客户进行沟通时,在充分了解营改增对双方的税务影响的基础上,与客户谈判更有利的价格。

总之,营改增是一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但对财政收入会造成冲击。所以政府以及企业还需要在营改增的路上不断努力,让这一举措更加完善,风险不断降低。

参考文献

[1]杨昱倩.论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企业纳税影响及对策[J].商,2015,(51).

增值税实训总结范文9

【关键词】 营改增 流通企业 税负 影响

一、引言

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与国税总局联合了《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首先对上海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改增试点工作,分三步进行税制改革,按照规划,最快有望在“十二五”期间完成营改增。我国现行税制中营业税和增值税是两大主流税种,为从结构上对各类企业实行减税政策,此次营改增试点工作在17%和13%的原增值税税率基础上新增6%和11%两档低税率,而且对不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仍然按3%的税率征税。作为此次试点工作中的组成部分,“营改增”对流通企业的税收、财务管理等势必造成重要影响,本文以此为切入点进行了详细分析。

二、营改增对流通企业税负的影响

1、对流通行业整体的税负影响分析。营业税最主要的弊端就是重复征税,产品出厂后一旦进入流通领域,从一级批发到最终零售,中间经历了几道环节就需要缴纳多少道重复的营业税,随着现代流通企业内部分工越来越细化,客观上造成了产品在出厂后的中间转手环节日益增多,政府征缴的营业税也就相应日益增加。而增值税尽管也存在一些不合理处,但相比营业税可有效消除重复征税的问题,它只是对流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新增值部门进行征税,具有相对合理性和公平性。营改增实施之前,流通环节需要道道征税,使得流通企业税负极重,直接制约着流通企业的做大做强。作为我国第三产业(解决了我国半数以上人口的就业,其产值在我国GDP中占据将近40%)的最主要组成部分,流通企业只有普遍压缩员工薪酬才能缓解较重税负的不利影响,这就直接导致了广大服务业低收入群体薪酬普遍不高,间接制约了我国的内需发展。可见,经专业机构多方案及多角度测算对比,营改增对整个流通行业的实际税负大体可在现行税负基础上下降一倍。也就是说,原先某流通企业全年要缴百万元的税收,营改增实施后,其税负从整体上下降至50万元,对流通企业而言营改增有切实可行的减税价值,也有利于提升第三产业广大员工群体的切身利益。

2、对流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及一般纳税人税负影响的分析。作为流通企业的一般纳税人在缴税增值税时可以相应抵扣其进项税额,但流通企业是服务型企业,企业资本构成中人力资本为大头是服务型企业最大特点。流通企业所创造的利润总额中服务所创造的相应价值占据重要比例,其他收入来源则相对较小,因而由其他收入来源而形成的可抵扣进项税额相对较少。这样一来,流通企业在营改增实施后可能会因缺乏足够的可抵扣进项税额而使其税负最终将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增加。营改增实施之前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制度有待健全及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少于500万元)流通企业一般按5%的营业税计征服务业营业税,按3%的税率征收货物销售增值税。营改增实施后对不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将统一按3%增值税进行征收。从上海试点工作来看,近70%原来以5%税率缴纳营业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改为按3%缴纳增值税,实际税负下降了将近40%。可见,营改增对小规模纳税人流通企业而言是一个利好消息,为其生存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税收征缴环境。

三、营改增对流通企业财务指标的影响

以月应税服务收入为10万元、各项成本费用为5万元的流通企业为例,按照一般纳税人(又分为无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和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两种情况)和小规模纳税人分类,详细分析营改增实施后对流通企业主要损益类财务指标的影响。

从表1可知,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流通企业营业收入较税改前降低了0.5660万元,相应的利润总额较之前降低了0.066万元。也就是说,营改增对于无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很少有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流通企业一般纳税人而言,其利润总额较税改前将有所减少。鉴于此,许多流通企业会通过加大购书固定资产等各种方式增加其可抵扣进项税额,以此提升其利润总额。

同时,从表1我们还可以看出,在上述假设条件的前提下,如果企业有4万元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尽管其营业收入较税改前仍然要减少0.5660万元,但其利润总额却因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存在而比原来增加了0.1604万元。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本例是以6%的增值税税率为例,如果以11%、13%或17%的税率为例进行计算,可以计算出流通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则更多,其相应的利润总额增加也会更多。总之,营改增对存在较多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流通企业一般纳税人而言是利好消息。

从表2可以看出,小规模纳税人在营改增后虽然表面上看其营业收入较之前减少了0.2913万元,但利润总额却比营改增实施之前增加了0.2087万元。可见,从总体上看营改增对流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而言也是利好消息,其税负有所减轻的同时利润总额也有所增加。

四、营改增对流通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本次营业税改增值税从整体上来看对我国流通企业是非常有益的一次税制改革,本文的两个表中的利润总额、可抵扣进项税额等财务指标反映出了营改增对流通企业的利好政策效应。但要使营改增对流通企业带来更多的积极影响,后者必须结合税改政策相应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以使企业能够最大化利用税改的政策效益。营改增对流通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主要可分为以下方面。

1、流通企业会计核算体系及管理制度发生变化。营业税改增值税使得流通企业的税金核算、成本核算及收入会计核算等从实质上发生了变化。以表1中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为例,在计征营业税条件下,企业应纳税额以其主营业务收入项10万元乘以税率5%后计算得出,实际发生的5万元成本费用作为成本项列支。而在计征增值税条件下,企业应按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后的数值确认主营业务收入,按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数值确认成本,其中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均通过应交税金进行会计核算,当期应缴增值税额为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减去本期增值税进项税额。可见,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税制改革不单单体现在税种上的变化,更反映了企业整体会计核算体系的重大变化。因而,流通企业要积极顺应税改形势,合理调整与配置企业财务人员,加强对其的培训与再教育工作,使其能够尽快适应税改后相应调整的会计核算管理制度与会计核算体系。

2、流通企业发票管理必须出具新规范。流通企业在旧营业税制下对其应税收入仅需开具营业税发票,随着营业税改增值税工作的逐渐铺开,流通企业必须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又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两种,发票种类不一,且考虑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可用于抵扣税款,故要用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流通企业必须严格进行发票管理,这进一步增加了企业发票管理的难度,必须采取各种有效途径以快速适应新税改形势下的发票管理新要求。制定发票管理新规范,规范须全面覆盖流通企业发票开立、领用、核销及使用等方面的管理事项,有效防范因发票管理不当而引发的法律或经济风险。

3、流通企业可以合理进行税收筹划。流通企业应当持续总结税改过程中积累的经验,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实际情况及财务构成仔细研究,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例如,流通企业可通过由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转变方式有效利用税改实现税收减负。假设甲流通企业提供应税服务收入为63.6万元,若按一般纳税人计算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税率为6%)为3.96万元(63.6/(1+6%)?鄢6%?鄢(1+7%+3%)),而如果甲企业拆分为乙、丙两个小规模纳税人,其中21.2万元由乙提供,而剩余的42.4万元则由丙提供,那么乙所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为1.36万元(42.4/(1+3%)?鄢3%?鄢(1+7%+3%)),丙公司所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为0.68万元(21.2/(1+3%)?鄢3%?鄢(1+7%+3%)),合计缴纳税收为2.04万元(1.36+0.68)。可见,针对同一业务收入,小规模纳税人所纳税额要比一般纳税人低许多。对此,规模不大的一般纳税人流通企业可依据自身资产状况、营收状况等以新设、分拆公司等形式,抓住国家提出的“结构性减税”时机,享受可以实现的小规模纳税人3%的税率。

此外,企业还可利用试点地区与非试点地区优惠政策的不同、利用不同税率分别进行核算、利用总机构合并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方式、利用税率的不同转变经营模式等一系列有效方式进行税收合理筹划,有着较为明显的税负降低效果,有效利用税改给流通企业自身带来最大化效用。

五、结语

在实际管理工作中,营业税与增值税有着本质区别,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随着税改的继续深化而不断加大,对此,流通企业应积极加以应对,准确把握有利时机,规避可能存在的税收法律风险与经济风险。营改增仍是一个新鲜事物,有必要在企业内部加强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有关培训与宣传,对财务人员加强培训与再教育工作,对照自身实际情况,充分全面地审视营改增可能对企业带来的税负、财务管理等各方面有利或不利影响,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有针对性完善自身会计核算体系及财务管理新规范,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科学购置固定资产以形成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合理利用税收筹划以实现降低流通企业税负的最小化和整体利润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Z].2011-11-16.

[2] 韩春梅、卫建明:论“营改增”税制改革对企业的影响[J].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13(6).

增值税实训总结范文10

一、二00*年税政管理工作的完成情况

二*年的税政管理工作,按照精细化、科学化管理要求,围绕贯彻政策,抓好收入,规范征管的目标,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工作。

(一)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促进了税收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今年以来,为了规范税收管理,按照“三化”工作要求,出台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了三项管理制度,一是为了加强对纳税评估工作的指导,根据省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和所得税、增值税的纳税评估指导意见,制定了《宿迁市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实施意见(试行)》;二是针对我市所得税纳税人亏损面较大,为了规范核定征收的操作,制定了《宿迁市国家税务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实施办法》;三是为了推进网上认证工作的开展,加强网上认证工作的管理,出台了《宿迁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认证系统管理暂行办法》。四是出台《宿迁市国家税务局税收优惠政策及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审批管理办法》,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及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审批管理工作。

(二)以流转税管理为龙头,加大了税政管理工作的深度。

流转税管理是税政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今年以来,我们围绕贯彻政策、跟踪管理、纠偏堵漏的各个环节,加大了流转税管理工作的深度。

1、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一是为了提高申报水平和全国税收资料调查的工作质量,与外税处一道开展了全国税收资料调查的业务培训,确保了全国税收资料调查的工作的高质量完成;二是配合信息中心,开展了网上申报业务的培训,为网上申报工作的升级,确保“一户式”资料的准确完整奠定了基础;三是开展了成品油纳税评估软件应用的培训,促进了成品油纳税评估工作顺利开展;四是为了进一步加强车购税的征管,对全市车购税征收人员开展了《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培训。

2、认真落实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扣凭证的审核检查工作,积极做好专用发票及其他抵扣凭证的审核检查。一是按时接收并下发抵扣凭证异常信息,在每月的月底和月初,每天至少一次登录省局四小票下发站点,确保及时接收省局下发的四小票比对信息;二是认真开展异常信息审核检查,对省局下发的所有比对异常信息均按要求进行审核检查,对属于异地票的及时移交稽查部门发函协查,并建立相应的审核检查工作台帐,使抵扣凭证审核检查工作规范运行;三是认真进行四小票审核检查情况汇总上报,按照规定时间对各地检查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及时上报统计表和审核检查工作报告;四是加强抵扣凭证审核检查工作的监督指导,促进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的规范运行,通过对各地抵扣凭证审核检查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各地在审核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保证了抵扣凭证审核检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3、结合市局的执法检查,重点对总局37号明传电报《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执行情况的检查,即对新办小型商贸企业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先比对、后抵扣”的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和“四小票”审核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努力促进各项税收政策和管理措施的落实到位。

4、对全市一般纳税人进行了年审。根据省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正确把握政策,坚持标准对全市符合年检条件的423户企业进行了年检,并按规定对因销售额未达标准、无固定场所、会计核算方面不符合要求的67户一般纳税人企业取消资格。

5、做好管理软件信息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的增值运用,认真服务基层。充分利用7.0管理软件的数据资源,认真开展工作研究,并要求基层单位不断加强征管信息的基础数据维护管理,我处多次一般纳税人企业税务登记中行业认定错误、税种认定错误、税目认定错误等信息,要求各县区局进行纠正,取得了较好效果。

6、认真落实废旧物资经营单位的免税资格认证,加强废旧物资经营行业管理。全市共对176户废旧物资经营企业进行了免税资格认证,审核后保留免税资格169户,取消7户。

(三)以所得税管理为重点,提高了所得税管理工作的质量。

二五年我市所得税征管户数已达到2900余户,税收管理的任务越来越大,针对税收管理薄弱环节,我们在具体工作中做了这样几项工作:

一抓所得税业务的宣传培训工作。由于税制改革不断深入,对税务管理人员业务上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政策、新规定、新办法要及时的使企业办税人员掌握并运用,这就要求我们做好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征纳双方的业务素质。今年我们重点开展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培训工作,对全市所有所得税纳税人普遍的进行了一次业务培训。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开展培训14场,参加培训1097人次,提高了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政策业务技能。

二抓所得税汇缴期的辅导性检查。针对我市所得税管理工作深度不够的现实状况,为了有效提高所得税管理水平,在实践中掌握税收规定和财务知识,我们把辅导和检查工作联系起来,组织对全市就地纳税企业进行辅导性检查工作,全市共辅导性检查123户。共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44万元。

三抓所得税汇算清缴。按照“明确主体、规范程序、优化服务、提高质量”的要求,紧紧围绕税前扣除的审批、后续管理和优惠政策的落实,扎实的开展了所得税汇缴工作。所得税的税前扣除的审批和备案牵涉到企业的切身利益,所得税审批权限下放以及审批项目取消后,许多管理工作都落实到了基层,为解决审批权下放后“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情形,我们从税收服务入手,加大力度强化取消审批后的企业备案管理。一是完善台帐管理,建立健全减免税、税前扣除、亏损及亏损弥补、计提和使用效益工资、时间性差异管理等基础性台帐,及时登记台帐,做到时时维护,实行动态管理。二是有重点地开展备案管理,我们除做好工效挂钩、广告费调整等备案项目的审核,把主要精力放在亏损及亏损弥补项目,对当年亏损或弥补亏损10万元以上或连续3年亏损的企业实地检查,详细说明企业亏损原因,以及企业的税务处理情况,税务机关的查补情况,及时调减亏损、补交税款,对涉嫌偷税的企业及时移交稽查部门进行查处。三是及时审批减免税和税前扣除项目,保证企业准时、完整申报。

四抓事业单位、非企业性单位、社会团体管理等三类企业的清理,堵塞征管漏洞。上半年我们为了完善所得税管理,对不属于工商登记范围的事业单位、非企业性单位、社会团体三类企业与市人事局、民政局进行联系,取得三类企业的基础资料,及时通知各地,通知三类企业办理税务登记,努力提高税收管理工作水平。

(四)以纳税评估为手段,对税源实施了有效的监控。

二五年,我们以贯彻省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和所得税、增值税的纳税评估指导意见,以及《宿迁市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实施意见(试行)》为契机,健全评估岗位、扩大评估面,提高评估质量,充分发挥纳税评估在实施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作用。一年来,我市共评估489户次,经评估有问题户140户次,补申报税款114万元,调减留抵税额70万元,加收滞纳金3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00多万元,调补入库企业所得税400多万元。经评估为稽查提供案源48户次。

1、科学的做好纳税评估选户工作,增强选户工作的针对性。今年,我们充分发挥市局在纳税评估工作中的作用,认真做好纳税评估的选户和指标参数的下发,实施市、县(区)增值税业务部门根据各自管理重点共同选户,优势互补,确保纳税评估选户工作的科学性。我们根据纳税人的全年申报情况,科学地统计和分析、比对企业的申报情况,共选择两批356户为增值税评估对象,选择123户为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

2、积极做好纳税评估指标参数的工作,指导评估工作的开展针对当前“一户式”查询信息量不大的问题,根据基层为做好税源监控及管理工作的需要,方便基层能够宏观且直观了解县(区)域及市域范围内重点税源或同行业的一般纳税人企业的申报情况,我处按月一般纳税人企业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数据,并按单位、行业、销售额、税额、税负率等进行排序,供基层分析应用、监控,为纳税评估工作提供评估参数。

3、认真做好专项评估工作。根据省局要求,分别对市域范围内的制药、造纸、纺织、房地产等行业进行纳税评估,取得了显著的收获。在评估中,了解了该行业的行业特点及工艺流程,测算了该行业的税负率、用废率、物耗能耗比率,堵塞了征管上的漏洞,强化了对企业加强财务核算的要求,并为分行业一般纳税人的税务管理作出了有益的探索。特别是通过对房地产企业的纳税评估,起到了税法政策宣传、规范企业经营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的作用,同时及时地调增了纳税所得额,堵塞了税款流失的漏洞。

(五)以金税工程工作为依托,堵塞了税收管理工作的漏洞。

金税工程工作围绕市局年初工作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坚持金税工程长效管理,确保金税工程各系统稳定运行。一是提高认识,长抓不懈,全力保持金税工程高质量运行。始终把金税工程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心,经常对金税岗位人员敲警钟,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二是狠抓金税工程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数据采集规定,规范操作。做到各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不断强化责任意识、规范意识,扎扎实实做好数据采集的基础工作。目前纳入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一般纳税人共1732户。全市共采集存根联发票21万份,同比增长30%,涉及金额126亿元,税额21亿元;认证专用发票抵扣联19万份,同比增长18%,涉及金额130亿元,税额20亿元。三是加强与各单位、各部门的协调,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如城区一户企业因内部矛盾到申报期快结束时仍未进行抄报税,我们及时与一、二分局联系,迅速采取措施,促使该户企业的及时进行报税,保证了报税面和存根联数据采集率。四是按月进行总结考评,扬长避短,不断提高金税工程运行质量。对金税工程运行中出现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认真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坚决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五是对相关数据进行监控,采取措施提高数据质量,如发票作废率,抵扣联人工干预率等一度处于全省较高位置,我们认真进行了调查分析,提出了加强对纳税人宣传培训、及时对认证设备进行维护更新等整改措施,有效地降低了发票作废率和抵扣联人工干预率等重要指标。

2、积极做好新版稽核系统的试运行工作,及时向省局上报新旧版系统的差异性分析。根据省局要求,从今年5月份起将金税工程稽核系统进行升级,将稽核系统三级比对改为二级比对,进一步提高专用发票比对的时效性。新版系统起用的同时,旧版稽核系统同时运行。由于新版稽核系统仍处于试行阶段,我们及时将新版系统运行结果与老版系统进行比较,提出差异性分析报告及时上报省局,为新版稽核系统的进一步完善提出建议。

3、加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将代开发票纳入防伪税控系统,进一步扩大金税工程管理的监控范围。为保证1月1日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系统的如期运行,我们对各县区代开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了培训,使相关人员迅速掌握代开系统的操作要领,及时下发代开设备并派专人进行安装调试,保证了代开系统的正常运行。

4、认真做好网上认证系统服务器维护工作,进一步扩大网上认证系统覆盖面。网上认证可以使企业足不出户完成抵扣联的认证,同时也可减轻税务机关大厅认证的工作压力。去年年底由于网上认证服务器故障,致使网上认证工作一度处于停滞状态,为了使网上认证工作正常开展,市局重新配置了2台网上认证专用服务器,我们多次与北京航信公司联系网上认证服务器维护事宜,航信公司派专人上门进行安装调试,经过多方努力,我市网上认证工作从4月底恢复运行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截止11月底,我市网上认证企业达68户,每月网上认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已占全部认证专用发票抵扣联的近18%。

5、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管理规程的要求,认真做好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百万元最大开票限额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税收服务,我们把增值税专用发票最大开票限额的审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审批工作中做到规范服务:许可事项和要求公开,受理资料要求一次性到位,许可与否及时办理,最大限度的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在审批工作中坚持标准、严格要求,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不符合许可标准的耐心向纳税人解释不予许可的理由。今年共对25户企业进行了审批,其中22户作出了许可决定,3户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同时注意行政许可的公开透明,及时在内外网站公布审批结果。

7、为了规范一窗式管理,提高征收服务厅的工作效率,通过提高发行级别,将市区范围内1000余户的税控企业的进行整合,实现“全市通”。

(六)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为服务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今年来,我们积极兑现税收优惠政策,努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一是为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政福利企业的健康发展,共为社会福利企业办理退税821万元;二是认真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税收优惠政策,共办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即征即退”增值税730万元,促进了我市重点产业的发展。四是做好企业所得税的减免税审批工作,共审批减免企业所得税5946万元,五是审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1、8亿元。六是备案管理免税销售额17、5亿元,其中:饲料产品1、3亿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4、3亿元,废旧物资经营6、3亿元,农业生产资料免税5、6亿元。

上半年的税政管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有许多不足,开拓创新的力度还不大,各项管理工作还不深不细,调查研究工作还不深入,等等,都是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的。

二、二六年工作计划

围绕市局二六年“和谐国税建设年”工作规划,根据全国所得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流转税管理工作要求,二六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开展税源调查,挖掘税收增收的潜力,确保流转税收入和所得税收入稳步增长。要及时掌握各税种收入、重点行业、重点地区与重点企业的收入情况,加强税收收入分析工作,为组织收入、完善政策、加强管理提供服务与支持。要密切关注本地经济发展形势,做好税收收入与gdp关系的分析研究。对各税种分地区、分行业税负率进行分析测算,掌握加强管理的潜力和重点,继续做好重点税源的监控工作。

(二)加强税收政策跟踪管理,强化税政工作,努力使各项税收政策和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一是要加强对税收政策运行情况的跟踪管理,全面掌握政策运行情况和效果,及时完善管理措施;二是对布置的工作和政策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纠正各类违规行为;三是要进一步规范上请下达制度,对下级的请示报告及时答复,及时解决政策执行中的疑难问题;四是认真开展税收调研,积极解决税收政策和管理措施中的问题,不断提高税收管理工作质量。

(三)抓住管理重点,解决管理难点,不断提高税收管理工作的效能。一是以贯彻国家税务总局新的“一窗式”税收管理工作规程(国税发[2005]61号)为契机,规范与完善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办法,使“一窗式”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落实“票、表、税”稽核工作,实现运输发票、废旧物资、海关完税凭证和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的全面计算机比对,提高纳税申报的质量。二是继续加强“四小票”的管理,认真落实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的相关规定,做好“四小票”抵扣凭证的信息采集、上传和审核检查工作,提高“四小票”管理工作水平。三是加强对废旧物资经营单位的税收管理,坚决打击虚开发票虚列抵扣的税收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加强福利企业的审批和先征后退管理的监管工作,严防利用福利企业政策骗取税收优惠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注重业务培训,开展工作交流,全面提高纳税评估工作质量。一是要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召开纳税评估工作案例交流会,对纳税评估业务进行专门培训,展示各地纳税评估资料,取长补短,互相借荐,促进纳税评估工作质量的提高。二是建立科学、实用的纳税评估的指标体系,要按照税种管理的基本规律,按照行业的正常允许指标范围,按照方便取数的原则,通过掌握的各种信息资料,合理确定纳税评估的指标体系,运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对企业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做出判断,切实提高征管水平。三是要认真抓好专项评估工作,主要是围绕医药、造纸及纸制品、纺织及房地产行业的纳税评估,探索行业纳税评估的新思路。四是进一步落实成品油管理措施,充分发挥成品油纳税评估软件的作用,加强成品油税收管理。

(五)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提高所得税管理水平。

增值税实训总结范文11

关键词:税法课程;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内涵建设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1216(2016)01C-0066-04

在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之际,面对职业教育的新形势,课程建设与改革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核心,也是教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税法课程作为高职院校财经类专业的核心课程,如果仍然按照以往的模式进行教学,已不能满足当前高职院校财经类专业教育的需求。为此,本文从乌兰察布职业学院的实际出发,结合其他高职院校的先进理念,对税法课程内涵建设进行了探索研究,初步形成了以下几方面的研究成果。

一、课程设计理念

(一)课程定位

税法课程是乌兰察布职业学院会计电算化专业的专业核心课之一,是本专业知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目的就是让学生走上社会后,从事与会计、税务等相关的工作岗位时,必须具备的会计处理、税款计算、纳税申报、税务登记等税收知识和技能。

(二)课程设计

税法课程立足于职业岗位对税法知识的客观需求,按照高职院校财经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紧密联系我国税务工作的实际,以岗位(群)工作过程为主线确定课程内容体系,突出工作过程在课程框架中的主线地位。以讲解常用税种的法律法规、计算方法为教学内容,紧紧围绕完成常用税种的纳税申报的需要组织教学过程,以多媒体教室、相关专业实训室作为上课场所,采用“教、学、做”结合,以“做”为主的教学方式,变知识本位为能力本位,变书本知识讲授为实际技能操作,从岗位需求出发,构建实训课程,提高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不断强化对学生技能的训练。

1.课程体系的设计面向岗位需求,通过项目化教学培养学生的专业素质。

围绕确定的职业能力要求设置课程项目,遵循理论知识够用为度、注重能力培养、提高综合素质、精讲多练、综合评价的教学思路,对课程内容进行整合,加大了税法课程实务、实训技能知识的比重。在课程设计上注重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2.在教学中采取项目教学法,进行“教、学、做”合一的探索。

在税法课程的教学中,把学生需要掌握的职业技能设计成具体项目,通过课堂对相关项目知识的讲解,学生结合纳税报表的填制和案例的分析练习,把“教、学、做”一体化落到实处。

3.按照行业标准和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加大仿真实训力度。

实训内容的设计要以“就业导向、能力本位”为指导,以企业主要税种的计算、纳税申报、征收管理和账务处理为主线,改变过去以税法法律条文记忆为主的教学模式,重点培养学生不同税种税款计算、机打增值税发票演练、税收票证填写、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及账务处理等能力,注重纳税申报表的填制、增值税的开票实训和报税过程相关手续的掌握,强化对学生职业应用能力的训练。

4.建立开放的、个性化的教学模式。

通过让学生走进企业、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税务机关等实习,亲身感受课本知识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时遇到的问题,税法条文在执行过程中的情况,通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最后为解决问题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让学生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二、教学内容的选取与组织

(一)内容的选取

1.课程内容的确定依据就是税务部门对企业办税人员的具体要求。

企业在会计工作的具体操作中,办税员岗位的日常工作,就是依据税法规定及时申报纳税,履行企业的纳税义务。为了保证企业及时准确地履行纳税义务,税务部门对办税员业务岗位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课程内容的主要组成部分就是依据这些要求确定的。

2.教学内容的确定要按照企业实际涉税业务的具体要求。

在企业会计工作的具体操作中,涉税业务岗位的日常工作,就是依据财务会计和税法的规定,进行会计账务处理,及时申报缴纳税款,履行企业的纳税义务。我们在对毕业生回访和去相关企业调研时,着重询问和了解企业的涉税业务情况,根据涉税业务范围和能力要求精选教学内容。以真实的企业经济业务为基础,把税法的规定落实到具体的经济业务上,实现税务与会计的有机结合。教学内容在选取时充分考虑了会计与税法的这种衔接。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使学生较好地掌握企业涉税业务处理及纳税申报技能,为日后工作做好准备。

3.课程内容的确定兼顾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需要。

根据本专业学生在毕业前要求绝大多数要拿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部分学生要拿到初级会计师资格证书的要求,本课程教学内容在选取时要充分考虑初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大纲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的要求。通过学习本课程,能够为学生轻松考取会计从业资格和初级会计师资格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内容的组织与安排

课程内容的组织要体现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为地方经济培养人才的特点,按照突出应用性、地方性、实践性原则整合课程的内容体系。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分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部分,按税种分为不同项目,将学生需要培养的能力贯穿于各项目中。在组织课堂教学时,教师以税种的计算及纳税申报为主线,通过讲授、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讲解税种知识。同时,通过办理税务登记、税种核定、发票领购、各税种税额计算、纳税申报及账务处理等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与学时分配如下表:

项目 理论教学内容 理论

课时 实践教学

内容 实践

课时

税法基本原理 1.税收、税法概念

2.税种分类

3.税法构成要素 4

增值税法 1.增值税的基本要素: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

2.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3.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4.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和纳税申报(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5.营改增的相关规定 18 增值税计算

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6

消费税法 1.消费税的基本要素: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目、税率

2.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3.消费税的征收管理和纳税申报 8 消费税计算

填写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4

营业税法 1.营业税的基本要素: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目、税率

2.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3.营业税的征收管理和纳税申报 14 营业税计算

填写营业税纳税申报表

6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1.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基本要素: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

2.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3.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和纳税申报 4 填写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纳税申报表 2

关税法 1.关税的基本要素: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

2.关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3.关税的征收管理 6

常用小税种 1.房产税、契税、车船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资源税的基本要素: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目、税率

2.这些税种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3.这些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纳税申报 14 填写房产税、契税、车船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8

企业所得税法 1.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要素: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

2.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3.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4.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纳税申报 16 企业所得税计算

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6

个人所得税法 1.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要素: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

2.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3.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4.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纳税申报 12 个人所得税计算

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6

税收征管法 1.税务管理:办理企业的开业税务登记及变更税务登记。

2.税款征收

3.税务检查

4.税务行政复议及税收法律责任 8 办理开业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 2

综合实训中涉税会计业务 在会计综合实训中,学生根据仿真企业资料完成增值税、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等主要税种税额的计算、编制相关凭证、登记应交税费总账、明细账并进行纳税申报等系列工作。 30

合计 104 70

三、教学方法与手段

(一)多种教学方法的运用

1.课堂讲授法。

作为传授理论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的传统的教育教学方式,课堂讲授法具有不可或缺和不可替代的作用。教师在面对面的讲解中,通过多媒体设备的演示,加强教与学的互动,让学生掌握和了解每个教学项目的整体结构、基本流程以及知识点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2.案例分析法。

案例分析法主要是通过分析典型技能式案例的操作过程,让学生进一步理解学到的税法理论知识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运用。在此过程中,为了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一是重视提问,让学生分析操作要点,开动脑筋,获得答案,在知其然的同时知其所以然。二是注重讨论,增强学生主动参与意识。教师要营造一个自由讨论的氛围,及时组织讨论会,引导学生大胆发表见解,深入分析案例,交流心得体会。必要时教师还可以扮演反方代表与学生进行辩论,指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要点和关键,帮助学生坚持正确的观点,修正错误的意见。最后,由教师进行总结归纳,得出结论。

3.项目小组工作法。

税法课程的全部学习工作任务就是在两个学期的教学中,完成“增值税办税业务”“消费税办税业务”“营业税办税业务”“个人所得税办税业务”“企业所得税办税业务”等教学项目。每个教学项目就是要把实际工作中零散的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通过对原始数据的职业判断和归集处理,最终形成纳税申报表,这种归集处理过程和数据判断涉及会计核算和税法条文等多方面的知识与技能。在会计模拟综合实训的操作中,每个小组需要各自完成企业的记账工作、纳税申报,在顶岗实习阶段,每个项目小组就是完成共同工作任务的准职员小组。

4.模拟教学法。

教师利用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等模拟教学工具,就某一具体业务的规范性操作程序进行演示,引导学生深入观察,让他们在实务操作中逐步理解经济原理和现象,掌握操作要领,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减少学生对实际操作的陌生感,强化教学的仿真程度。

5.网络自主学习法。

通过搭建网络教学平台,教师将与课程相关的学习资料到网上,学生将学习中发现的问题也到网上,实现师生互动。这一教学方法的运用,使学生的自主学习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可以有效提升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现代技术教学手段的应用

1.搭建“世界大学城”教育教学平台。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2012年引入“世界大学城”网络学习空间,建立一个资源共建共享型交互式教育学习网络服务平台,为每个教师和学生建立一个功能强大的终身学习空间,通过信息技术把教学实践融合落实到每个教师与学生的日常教学活动与学习活动中去。每位任课教师通过建立税法课程主页教学计划、教案、课件、案例和作业等,学生通过“世界大学城”税法课程主页获取这些信息,进行重修、预习、复习,并通过师生交流平台反馈完成的作业和其他需求信息。

2.网上办税厅。

为实现教学与工作的一体化,我们通过税务局网站的网上办税厅系统,利用真实企业的相关信息,为学生营造了一个与真实企业情况相同的网上税务办税业务环境。网上办税厅系统包括网上申报、网上抄报、网上认证、网络发票等。

3.涉税业务的网上操作演示。

为给学生提供办税业务示范操作,我们通过税务局网站提供的场景式办税服务系统,该系统模拟办税服务厅中具体涉税业务的办理场景,针对不同纳税人的需求,通过可选择的交互式方式演示不同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的具体流程和相关要求。在网上给学生演示了大量的办税业务操作过程,并通过动漫形式,把学生带入一个模拟现实的学习场景。通过动漫中的操作演示,学生能较全面地了解实际办税业务中的操作流程。这些演示内容包括税务登记、发票业务、纳税申报等三大类100多项业务的办理流程,同时为纳税人提供了涉税表格下载和涉税提醒等拓展功能。

4.充分运用设备先进的多媒体教室和实训室开展教学与实训。

税法课程从2009年开始在配备多媒体设备的教室或实训室进行教学与实训,教师均能熟练制作多媒体课件,现代化的教学手段贯穿课程教学的始终。

学院建设有一个跨专业综合模拟实训室(包括税务综合业务模拟实训等会计专业的实训),经济管理系建设有一个手工会计模拟实训室、两个会计电算化模拟实训室和一个ERP模拟实训室,配备了近200台电脑和全套网络设施,并安装了企业财务部门在实际工作中使用的软件,为学生通过仿真操作完成办税业务提供了技术支持和设备支持。

四、实践教学

(一)校内教学实训环境

学院先后投入大量资金建立了手工会计模拟实训室、会计电算化模拟实训室、ERP模拟实训室及跨专业综合模拟实训室等,配备了计算机及软件、互联网接入系统、投影仪及幕布、空调机、网络服务器及软件、交换机及软件、终端计算机及桌椅近200套,完全能够满足税收基本理论实践教学、税法实务模拟实训、税务综合业务模拟实训课程教学、毕业设计等需要。每个实训室都有专人负责安全,实训的资料也有专人负责,可同时开设两个教学班的实训课。从总体上看,校内教学实训设施能够满足现有规模学生学习的需要。

(二)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与利用

本专业重视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目前已和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学生的就业和顶岗实习提供了实践场所。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与内蒙古民丰薯业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中国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卓资蒙银村镇银行、乌兰察布市地方税务局、集宁区国家税务局、乌兰察布市瑞丰税务师事务所、乌兰察布市国诚会计师事务所、鄂尔多斯康宁爆破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天辅乳业有限公司等10多家单位签订了实习协议,初步建成了以学院所在地为主的校外实习基地,形成了开放式的教学格局。

五、教学评价

(一)校外专家评价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税法课程组的教师们能够积极研究新的教学方法,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调动尽可能多的教学媒体、网络资源,经过多年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探索出“工学交替、项目导向、顶岗学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在教学内容上突出基础理论知识的应用和实践能力培养,使学生能够成为知识信息的主动建构者,达到良好的学习效果。

(二)行业企业专家评价

近几年乌兰察布职业学院会计电算化专业毕业生无论是参加工作还是校外实习,不管在机关、事业单位,还是在生产、流通、服务、金融保险、中介机构等企业单位,领导和职工普遍反映“接受能力强、功底扎实,能短时间适应工作岗位”。会计电算化专业的学生得到了业界的普遍认可,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税法等课程良好的教学效果。

(三)学院教学督导评价

学院教学督导组通过现场听课、学生座谈、抽查教案与课件等督导检查,给予税法课程充分肯定,一致认为,税法课程经过多年来的建设,在教学组织、教学手段、教学理念等方面都形成了突出的特色。课程组教师多年来致力于教学改革,具有很高的教学水平和很强的敬业精神,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同时,课程组的多数教师有企业的实践经验和校内外的培训经验,整体教学效果好,教师教学能力强。多次学生评教显示,该课程教学受到学生的广泛好评。

(四)学生评价

学院督导部门每学期都通过学生网上评教的方式,测评每门课程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结合院系定期召开的学生代表座谈会反映的情况,经过汇总确定每位任课教师的综合得分。近五年来,税法课程主讲教师的学生评价均在90分以上,达到优秀标准。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S].2006.

[2]陈云兰.会计专业税法课程教学模式探索[J].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10,(5).

[3]王艳利.基于工作过程的高职税务实务课程教学探索[J].价值工程,2011,(23).

[4]何霞.税法课程教学方法改革的探讨[J].边疆经济与文化,2008,(12).

[5]李相琴.“三环互动”教学模式下财税法规课程教学一体化设计思考[J].商业经济,2010,(2).

增值税实训总结范文12

一、着力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推动国税工作科学发展

按照县委和上级局的安排部署,我局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当作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紧紧围绕中央“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和省委“促进科学发展、维护边疆安宁、增进民族团结、构建和谐云南”的目标以及市委、县委和上级局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目标要求,结合部门实际,精心筹划、周密部署,在“深”、“实”二字上下功夫,突出实践特色,使学习实践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加强领导,部门联动。县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为副组长的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形成主要领导直接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党支部和人教部门主动抓、其他股(室)全力配合的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格局。同时,研究制定活动方案,明确学习实践活动的重点是班子成员和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并要求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做到分工明确,对象明确,责任落实,部门联动。二是学习教育求“深”。在学习中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体学、领导带头学和开展重点专题辅导、谈体会认识和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培训以及在县局政务网上开辟“科学发展大家谈”专栏等多种方式,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领导以及上级局领导有关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以及上级局应对当前金融危机出台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并要求有规范的学习笔记,撰写好学习心得。通过在学习教育上求“深”,全体党员领导撰写了学习实践活动心得体会和5000字以上的读书笔记,进一步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认清了国税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机遇和新挑战,增强了做好本职工作的决心和信心。三是在调查研究上求“实”。由四位局领导牵头组成四个调研小组,深入基层分局、纳税户了解情况,从税收征管、纳税评估,纳税服务等事关国税事业兴衰成败的重要课题组织了深入细致的调研。同时召开不同层次座谈会、组织群众评议,多层次、多渠道征求意见建议,找准影响和制约*国税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较好的完成了班子调研报告以及班子成员个人调研报告和案例分析报告。四是突出实践特色。围绕上级局提出“与时俱进促创新、求真务实谋发展、科学精细强管理、高效快捷建和谐”的目标,把学习实践活动融入到国税工作中,在认真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创新自选动作,组织开展了“一次走访纳税户、一次结构性减税政策调研、一次具有实效性的税法宣传月、一次廉政警示教育‘四个一’”主题实践活动。使学践活动贴近实际、贴近工作、贴近生活,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五是分析检查阶段工作扎实。通过召开股(室)领导、一般干部、纳税人代表、离退休人员四个座谈会以及开展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谈、党员领导干部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谈、支部书记与党员谈、党员与单位群众谈的“四谈”活动,抓好“四查四看”,即:查思想,看科学发展的理念是否树立得牢固;查工作,看工作是否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查作风,看工作作风是否有所转变;查机制,看工作创新能力是否提高。在此基础上,对照省委“三个一”要求,开好党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找思想观念、职业素质、工作思路、工作举措和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形成了有质量的分析检查报告,解决了部分影响和制约国税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通过求深求实抓学践活动,全体国税党员领导干部科学发展的新理念树立得更加牢固,真正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爱岗敬业,勤政廉政,努力推进国税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抓实中心工作,力保收入目标

2009年,市局下达我局国税收入计划8520万元,其中:“两税”7060万元、企业所得税1000万元、储蓄存款个人利息所得税40万元、车购税420万元;县委政府根据全县经济发展计划,下达我局税收收入任务8320万元,其中:“两税”6960万元、企业所得税1360万元。客观分析今年收入形势,因全球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进一步加大,我县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不佳,效益下滑,生产成本加大,加之国家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以及出台的结构性减税政策,减收因素多,组织收入的压力前所未有。面对严峻的收入形势和繁重的工作任务,县局坚持把组织收入作为国税工作的中心任务抓死不放,作为检验“创新发展年”以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紧扣“三高一降一无”的目标要求,抓住重点税源、清欠、赌漏、促收等重要环节,千方百计采取有效措施,大力组织税收,确保收入目标的实现。一是正确处理好执行政策与组织收入的关系。认真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做到任务服从政策、政策规定该收的应收尽收、政策规定不该收的分文不征,杜绝“寅吃卯粮”、收“过头税”、“转引税款”等现象的发生,严格减免税核算,认真核查和纠正组织收入违纪违规行为,着力抓好防新欠清陈欠工作。二是层层建立收入目标责任制。根据税源结构和分布情况,及时确定税收计划,把税收计划分解到行业和主要税种税目,按税种税目下达到各基层征收单位,各征收单位又将税收任务分解落实到点、片、组和各征管岗位,层层建立收入目标责任制和相应的考核奖惩办法;继续实行领导分片包干、包分局和股(室)挂钩分局责任制以及税收目标一票否决制,加强对组织收入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着力抓好申报率、入库率、催陈欠、防新欠几个主要指标的考核工作,对收入计划执行情况做到任务目标明确、考核奖惩到位。三是加强税收调研和分析预测工作。认真落实税收分析预测工作机制,局领导按月或按季召开收入分析会,多次组织税政、征管、计征等部门深入基层分局以及糖、烟、电、矿等重点企业开展调研,从总量与结构等不同层面,分析把握税收政策调整对收入增减变化的影响,跟踪分析宏观经济税源和微观税源变化,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同时,充分利用好税收分析成果,随时掌握各税种、税目的入库进度,解决存在问题,促进税收收入质量的不断提高。四是强化重点税源管理。严格按照上级局要求,着力抓好12户年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重点企业管理,认真落实副局长和分局长参与管理重点纳税大户制度,实行局领导包片包糖厂和分局长负责制。同时,对重点行业、个体工商户、集贸市场实行分类管理,巩固完善车购税“一条龙”管理办法,做到勤抓细管,环环相促,堵漏增收。

三、坚持依法治税,认真贯彻落实税收政策法规

(一)认真做好税收政策转型改革各项工作。2009年,我局严格按照上级局统一部署,采取有效措施,不折不扣的抓好税收政策调整变动的落实工作,确保增值税转型及新所得税法在我县顺利贯彻实施。一是加强新政策的宣传培训工作。举办了由83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财务人员、法人代表共90余人参加的增值税转型改革培训会以及由78户所得税企业财务人员、企业法人代表共100余人参加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会,学习宣传培训增值税转型改革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学习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和相关政策要求。二是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宣传税收转型改革各项政策,取得县委政府对实施新政策的大力支持。三是抓好调研。深入基层和重点企业,认真调查涉及实施新政策的纳税人户数、税款变化等情况,随时掌握实施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到情况明、底子清,确保各项税收政策改革顺利实施。

(二)加强“三税”管理。一是加强增值税管理。认真抓好一般纳税人标准下调后的重新核实、确认等工作,及时准确地做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的采集录入以及变更和注销工作,新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4户,注销6户,目前,共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88户;切实抓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和抵扣联数据的审核工作,共审核专用发票2023份,比对相符率99.96%;着力加强运输发票和农产品收购发票的管理,确保运输发票和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的真实准确,共采集运输发票3243份、相符率99.97%,抵扣农产品收购发票4111份、抵扣税额1558691.04元。二是高度重视所得税管理。严格所得税征管人员的管理考核,切实抓好有关所得税税率调整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以及新申报管理软件的推行工作,完善所得税分类管理制度和定率征收管理办法,对31户缴纳所得税企业实行核定征收;加强对亏损企业的管理,认真落实“两级”审核制度,规范税企双方的操作流程,严格审核长期微利和长亏不倒以及零负申报企业的收入总额、应税免税收入、税前扣除等项目,认真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要求抓好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通过汇算审核,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72万元,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84万元,涉及补税12万元。三是加强车购税管理。认真贯彻执行车购税调整政策,巩固推进车辆购置税刷卡缴税工作,及时审核上报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申请表,认真检查机动车异常发票,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协作,搞好信息比对,全局缴纳购置税的车辆与交警部门办理落户的车辆信息比对相符率达98%。

(三)搞好纳税评估。一是组织评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户,通过评估,补缴增值税126456.38元;二是对云南省*恒盛糖业有限责任公司、*贞元冶炼硅有限公司2007年至2008年度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进行专项评估。通过评估,不予抵扣运输发票298份和金额1748234.01元,作进项税转出调增增值税122376.38。三是认真抓好选定评估缴纳所得税企业的相关工作,目前,正在对10余户异常企业开展评估。

四、加强税收管理,抓好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一)夯实征管基础。一是完善登记管理。加强与工商部门信息交换,认真落实属地和分类管理制度,强化日常巡查检查等动态管理措施,加强对停复业的跟踪管理和非正常户、失踪户的清理,抓好户籍静态、动态监管和实地巡查工作,使户籍数据准确、真实。目前,全局共有登记户2608户,其中:企业266户、个体工商户2342户。二是切实抓好发票管理,促进以票管税。加强发票库房安全、领购、出(入)库、运输、发售、验旧、缴销等日常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发票管理制度和按月检查制度,强化发票的日常稽查和专项检查工作,对用票户的经营情况、范围与票种核定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核对,严格查处应开不开、虚开代开、大头小尾以及制售假发票等违法行为。上半年,共检查出发票违章6户,违章发票58份,并按照规定严肃进行处理。三是规范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做好个体工商户税负核定和调整定额工作,加强个体工商户计算机定额核定系统的运维及数据分析,提升定期定额纳税人的征收率,按要求抓好全县1714户个体双定户的年度分析汇总申报工作。四是加强税务稽查。充分发挥稽查促依法治税、强化征管、反腐倡廉的职能作用,落实责任目标,规范稽查行为,提高办案质量,结合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以及打击制售假发票等工作,积极发现和寻找案源,切实有效地组织开展日常稽查、专项稽查和分类稽查工作,使稽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上半年共检查纳税户6户,涉税金额20多万元。

(二)抓好科技兴税工作。一是充分运用好征管、执法“两个”系统的监控功能,加强软件运行的监督、考核、分析、查询等工作,严把数据入口关,严格申辩调整复查和执法过错追究,创新强化科学管理的措施办法,规范提高行业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确保了“两个”系统运行质量好。上半年,系统考核指标无过错记录和扣分情况。二是加强信息化网络安全管理。抓好计算机和网络设备的维护和整合应用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计算机网络安全、病毒防治、数据保密等清理检查工作,提高网络有害信息的鉴别能力,确保了全局信息化网络安全运行。

(三)优化纳税服务。以尊重纳税人、相信纳税人、贴近纳税人、方便纳税人为重点和核心,切实抓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互联网站“税企互动栏目”纳税咨询等工作的落实,安装开通了“96128”专线服务电话。并创新完善服务方式方法,加强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简并纳税人报送的资料,认真落实“ab角”互换、“一窗式”管理、“一站式”办结、“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制度和措施,尽可能地减少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时间,让纳税人感到方便称心,用真心服务促诚信纳税,积极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坚持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和理论中心学习组制度,积极开展“三个一”主题实践活动,班子成员努力做到个人形象一面旗,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工作热情一团火,不断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谋事布局一盘棋,不断增强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党组班子上下同心、目标同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产生整体合力,执政能力不断得到加强和提升。

(二)抓培训,提技能。按照干部教育培训要实现“三个转变”,即:由重学历教育转向重素质教育,由普遍培训转向有重点的专业化培训,由面对面教学转向多元化培训的要求。我局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业务培训学习计划,坚持由业务股(室)轮流开展业务学习辅导,排出学习日程表,加大业务知识培训力度。半年来,先后举办内部培训班6期268人次,送外培训6期17人。与此同时,继续抓学历教育工作,有在读研究生1人、在读函授大学本科4人。目前,全局68名干部职工,有研究生1人、本科生14人、专科生51人、中专学历2人,分别占总人数的1.47%、20.59%、75%、2.94%。

(三)巩固提升精神文明创建成果。按照文化铸就灵魂、和谐凝聚人心、文明推动发展的思路,不断拓展文明创建的内容和内涵。一是认真做好县局2007年4月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十一批省级文明单位届满重新申报等相关工作,县文明办考核组已考核验收通过,上报省文明办审批。二是积极开展“巾帼建功”、“文明示范岗”、“党员示范岗”、“十佳税收管理员”、“爱岗敬业标兵”等争先创优活动,弘扬和培育健康向上的生活情操和团结拼搏的团队精神,有1名党员领导被县委直属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有1名税干推荐上报全省国税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2名税干推荐上报全市国税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三是抓好和谐国税文化建设。围绕“以国为根、以税为荣、以人为本、以学为乐、以绩为真”的云南国税文化主题内容,积极开展丰富多采、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培养税干“肃如秋霜,和如春风”的思想,引导他们敬业、勤业、乐业,全局上下形成了风清气正、和谐相处、共同进步的发展环境;四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增强税干乐于奉献、服务社会意识,全体党员先后为挂钩扶贫村贫困户捐款8800元、“爱心包裹”项目捐款4100元、教育集资捐款9720元,累计捐款22620元。

六、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