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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业务工作计划

时间:2022-11-11 06:35:09

增值业务工作计划

增值业务工作计划范文1

关键词:增值税;电力施工;税务筹划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1-000-02

一、营改增政策解读及对电力施工企业纳税问题的挑战

自2011年以后,营改增试点不断深入,范围不断扩展,可以预期全行业实施营改增可能将是不可逆转的趋势,各行各业都应该思考应对,这同样也是摆在电力施工企业面前的一个课题。

营改增,通俗的说就是增值税取代营业税,这种取代引发的最显著区别就是不再以营业收入额度为税收基础,而是以增值额度,也就是营业额减去成本的那部分,结合税率形成的公式就是“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比如A企业某年度营业额是800万,成本是300万,增值500,在营改增之前该企业的税收基础是800万,营改增之后该企业的税收基础是500万。这种转变引导了另外一个变化就是,在没有发生增值的情况下可以不纳税,亏损额度甚至可以在下一年度抵扣,结合税率形成的规范说明就是“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比如A企业当年成本如果超过了800万,可以不纳税;如果支出成本也就是当期进项税额超过了800万,比如是850万,超过的这个50万将计入下个年度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营改增的另外一个显著变化是税率的变化,由营业税以3%、5%为主,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保持3%的征收率,但对于一般征税人根据不同业务情况设置了11%、13%、17%三种情况。

对于电力施工企业纳税而言,主要挑战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最明显的影响就是税负的增加,电力输电线路安装及变电站建筑业务的税率提高了8%,电力技术咨询等服务性业务的税率也有所增加,在暂时缺乏足够抵扣项目的情况下,税负大幅度增加可能难以避免。

二是操作难度加大,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在税基换算及确定、税率的归类和具体税负的统计、抵扣项目的斟酌、抵扣发票的取得和甄别等技术层面的事宜趋向繁杂,对于实务层面的负责人员来说是一个技术、素质及精力等方面的挑战。

三是抵扣难题严重,在这些系列微观事宜挑战中,取得抵扣发票普遍存在困难。目前,在电力施工行业,原材料费用占比一半以上,如果相关合作伙伴在规模和资质方面不够资格的话,无法开具发票,抵扣困难;人力劳务费用占三分之一左右,相关劳务公司目前尚处于《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确定的范围之外,指望他们开具增值发票也存在难题。

四是衔接问题,首先是指上下游企业的合作和衔接问题,假定上下游相关合作企业也就是这个产业链的企业集群均实施营改增的话,电力施工企业推进营改增应该顺利的多,不过目前这方面的节奏并不一致,如上所言的人力劳务公司及原材料供应企业的情况便是这方面的表现;其次是特定电力施工企业税务筹划的衔接问题,在实施营改增之前,电力企业税务筹划在这方面的基点及营业税的征收及与其相配套的各种规定,营改增的实施会中断这个思路,倒逼特定电力施工企业相关税务筹划的重点和基点向增值税转型,在转型过程中往往出现衔接难题,这对于工期较长的施工项目而言尤其如此。比如A电力公司的B施工项目,历时五年,启动的时候营改增尚未试点,当时确定税务筹划方面没有这方面的考虑,而在项目中后期部分事项涉及到了营改增,会对该项目的推进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

二、营改增境遇下电力施工企业纳税筹划的努力方向

在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境遇下,电力施工企业应该以税务筹划为中心和重心,做好准备工作、基础工作、策划工作及配套工作等四大工作体系。

首先,做好准备工作。具体而言,准备工作主要有两点,一是具体负责税务筹划及涉及采购、合同及票据等方面的人员,应该着眼于营改增的转变而实现自身素质、意识及行为习惯的转型,对此比较通俗的路径就是加强他们的理论及实务学习,比较实际的行为方式是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强化他们的培训工作,确保他们在素养方面了解增值税政策、在具体工作中考虑增值税问题并且主动配合与增值税相关的税务筹划行动;二是对于即将开展或初步开展不久的施工项目,特定电力施工企业在准备与该项目相关事宜的时候,应该注意转变以营业税为思考重心和目标的习惯,转而以增值税为目思考重点,甚至不惜暂时牺牲部分经济利益,以确保长远利益,及配合工作推动营改增的顺利贯彻。

其次,做好基础工作。税务筹划的基础是清晰、到位而规范的会计核算及其支撑起来的会计基础工作。所以,这里所言的做好基础工作实际上就是做好会计基础工作,具体而言有两个维度的重点,一是扎实会计基础工作,增值税相对于营业税有精细化的特点,对会计基础及会计信息的要求较高,所以通过提升会计人员素质、完善会计工作制度、规范会计工作行为及提升会计信息披露水平等角度全方位的优化会计基础工作,以便为税务筹划人员思考基于增值税的税务筹划提供良好的基础和参考;二是推动会计工作转型,征收营业税和征收增值税两种情况下需要的会计处理和会计核算方式有一定差别,为此国家财政部及税务局曾专门颁发《营改增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电力施工企业应该根据该规定,参考本企业具体情况,修正企业原有的财务管理核算内容,以求与增值税的推进实施同步,以便为增值税境遇下推进税务筹划提供更适当的会计基础。

再次,做好具体策划工作。具体到微观层面的税务筹划层面,主要应该根据增值税公式而确定两方面的筹划重点,一是尽量减少销项税额,即借助原来基于营业税税务筹划的手段,尽量减少营业额,也就是增值税法意义上的销项税额的税基,比如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量拖延特定款项的入账时点,再如以以物换物的方式暗中抵消部分入账额度,等等,应该说这方面的思考可行点及可行限度不是太大。二是尽量增加扣税额度,以便增加当期进项税额,进而减少增值税。对此,应该重点优化票据管理水平,确保尽可能地开出或获得能抵扣的发票,在采购、聘请员工、分包等方面也注意强调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比如在原材料采购方面,在价格相差不大的情况下,注意选择购买能开具规范增值税发票的一方。另外,注意寻找政策优惠点,目前增值税的实施处于试点状态,政策体系尚待完善,在完善的过程中基于出现的系列问题国家可能会考虑给某些行业、某种情况、某些地域以一定的优惠政策,尤其是施工期较长的电力工程的税务交接方面给予适当照顾的可能性较大,应该随时注意这些可能出现的动点。

最后,做好配套工作。这方面的事项比较多,主要有如下几点,一是完善企业管理的内控机制,确保电力施工企业及具体的施工项目能有效地应对营改增的变动,支撑增值税境遇下的税务筹划的顺利进展;二是加强分包管理,优化总包商和分包商等相关方之间的合同管理,明确具体的付款流程及税负分配及其责任,避免在营业税改增值税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纠纷;三是加强上下游企业的选择及相关的招标管理,在其他条件相似的情况下,尽量选择有规范资格开出增值税发票的合作方,以便既能降低或有效转移增值税,也能降低筹划成本。另外,还应该注意加强施工预算、决算、报价等系列工作。

三、实施营改增后电力施工企业税务筹划的注意要点

在征收营业税为增值税的转变中,电力施工企业在思考新的筹划方向和要点的过程中,应该基于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注意在一些事项方面把握适当的度。对此,主要有如下四点。

一是尽量减轻近期税务负担。一般来说,税务筹划的基点是最大化地降低需要承担的税负,在增值税取代营业税这种有较大变化的境遇下,更应该避免因转型滞后或其他相关原因导致税负大幅度增加的情况。对此,需要在企业发展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发掘近期降低税负的方向和要点,避免因税种改变而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

二是避免影响产业链的健康状态。电力施工企业立足电力行业,施工项目往往拥有数量不等的上下游企业,属于特定产业链中的一部分。基于国家试点营改增的不均衡安排,产业链中的系列企业试水营改增的时点和步伐不一,彼此基于转移税负或对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企业的歧视,可能会影响产业链的健康发展。所以,电力施工企业在思考基于增值税的税务筹划的过程中,应该适当考虑对产业的影响,力求多赢,避免俱损情况的出现。

三是紧抓提升竞争力的机遇。电力施工企业面对营改增的变动,暂时性的税负增长很难避免,这种行业的共同情况特定企业难以改变。对于特定企业而言,能有所作为的动点有二,一是如第一点所言尽量减轻近期税务负担,让自己的税负情况在行业内具有相对优势便是成功和胜利;二是根据增值税的相关特定,抓住提升自身竞争力的机遇,比如有条件的话在增值税实施初步更新相关施工设备,既提升了当期进项税额减少了增值税,也提高了自身的施工能力。

四是逐渐构建长远的筹划方案。增值税取代营业税是一个宏观的很难出现逆转的趋势,基于增值税考虑的税务筹划同样不是一个短期行为。所以,电力施工企业在思考税务筹划的时候,在尽量减轻近期税负的同时,更应该着眼于企业发展的未来,从战略层面思考确定具体的筹划方向和动点,避免过于急功近利或者因小失大。

注释:

增值业务工作计划范文2

关键词:营改增 铁路运输企业 税收筹划

国家现在处于“营改增”税制改革重要时期,因为营业税和增值税在税率存在一定的差异,不同项目增值税税率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制定了一定的纳税优惠政策,由此可以进行税收筹划工作。税制改革之后,铁路运输业相应的增值税税率为11%。国家实行“营改增”后,确实一部分企业的税负上升利润下降,纳税事项出现更为复杂的情况。对此,如何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税收法规和企业管理中的弹性因素来应对“营改增”带来的负面影响,税收筹划显得尤为重要。

一、概述“营改增”

(一)简述“营改增”

2010年,相关会议明确指出加快我国财务税制的改革进程,建立高效的财税体制,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形式转变,健全税收制度;2011年,十二五纲要要求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形式的转变财务税收体制;当年10月国务院正式确定实行“营改增”税务的改革,由此消除重复缴税的弊端,加快社会的分工,推动科技的进步和发展。2012年1月1日,上海等地开始实行“营改增”试点工作,交通运输业和少数服务业划入试点范畴。此后,试点范围逐步扩大, 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业正式开始实施“营改增”。

(二)增值税

所谓增值税指的是针对货物销售提供给产品加工、修理劳务或者其他应税服务的单位与个人,由此完成增值税收取的税种。增值税特点显著:首先,针对货物销售进行修理劳务或应税服务过程中增加的价值额进行税收的征收;其次这一税种的主要是税款抵扣制度;再次,采取价外税额的征收,企业的日常会计核算并不含有增值税。

增值税相应的计税方法有一般和简易计两种及税法方式。采取一般计税方法,其相应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如果当期销项额度和进项税额相比较低的情况下,相应的不足之处可转到下期进行抵扣。采取一般计税方法进行计算的情况下,从本质上讲,增值税主要针对企业生产各个环节所产生的增值额进行税收的征收,可以对各个环节的进项税抵抗,从而彻底消除了重复征税问题,有利于专业协作的发展。

采取简易计税方法,其对应的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根据税收制度规定,一般纳税人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也就是要想将进项额进行抵消,需要获得专业的增值税发票。现在,增值税抵扣凭证,含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的款项缴纳书,税收缴款凭证、农产品销售发票。因为增值税可以进行抵扣,相应的抵扣凭证表示的是已经上缴完毕的税款。

(三)“营改增”后铁路运输企业税收政策对比分析

二、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营改增”是国家税制上的改革,其最终目的是为了通过降低企业税负,以减税让利的方式,放眼于长远,提高企业的经营活力和积极性,扩大企业规模和数量,利用增加税基来提高政府税收收入。税制改革初期阶段,“营改增”为企业造成各种税负影响,严重加重的税负,但是税改政策不可能一步到位。必须各种方面共同努力,各项措施协同配合,反复实践优化才能真正达到税制改革的目的。因此,企业更应该以此为契机,利用“营改增”后的有利条件,从自身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入手,采取合理的纳税筹划,降低企业税收负担,达到企业利润增长,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一)促进企业税负的降低

尽管“营改增”实行之初有诸多税负变化的情况,但对于本身具有多元化性质的铁路运输企业来说,反而为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从理论上吃透政策,转换增值税纳税身份、调整经营结构、调整定价系统、选择供应商等方法,组织好科学的税收筹划工作,就能够帮助企业降低实际税负。

(二)有利于企业盈利能力的提升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盈利水平为一项重要的财务能力衡量标准,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其税后利润之间存在着最为直接的联系。企业如果想获得更多的税后利润,可以尽可能的降低自身的成本,提升业务收入。税收成本属于企业自身运行成本中的一种,如果企业实施更为科学的税收筹划工作,可以显著的节约企业成本,实现企业资金使用率的显著提升。

(三)提升企业自身的经营和财务管理水平

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工作,可以促进自身的经营和财务管理能力的增强。一个企业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的三项重要因素为成本、利润和资金,企业组织税收筹划工作可以实现单项要素的合理结合,显著增强管理水平。除此之外,企业自身的纳税筹划工作对于内部财务人员的要求非常高,财务人员必须切实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企业财务管理者不单单需要熟悉我国现行的各项税务法律,还要吃透税制改革的深层意义,在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设计过程中提高理解政策、把握政策,运用政策的能力。

三、“营改增”下铁路运输企业采取的税收筹划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

所谓税收筹划主要指的是,纳税人为了合理规避或者降低自身的税负和上缴的税款,事先进行合理的规划,保障企业融资、经营等经济活动合法合规同时也最大程度的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相关事前设计和规划活动便是纳税筹划。

(二)“营改增”下铁路运输企业税收筹划措施

1、合理的利用增值税税率存在差异这一特点

由于2014年1月铁路企业由缴纳营业税变为缴纳增值税,而增值税采用价外计税方式,因此利润表会出现收入减少、成本减少的情况,企业销项税额高于进项税额税款缴纳多,面对这种情况怎样纳税筹划呢?这种筹划就是在采购部门和设备部门寻找供应商的时候,必须关注是不是具有一般纳税人的资质。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产品出售和劳务涉及的增值税适用税率是17%,相应的小规模纳税人所适用的税率为3%,二者之间的适用税率差距较大。比如,某企业从外部购置材料所用23.4万元,面对甲、乙两个企业,分别是甲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17%,乙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该批材料当月全部出库计入成本,计算如下:

企业取得甲企业发票:计入成本23.4万元/(1+17%)=20万元,进项税额3.4万元。

企业取得乙企业发票(代开专用发票):计入成本23.4万元/(1+3%)=22.7184万元,进项税额0.6816万元。

由上面计算可以看出,对于企业来说,取得甲企业的发票有利,计入成本金额小,取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大。

2、调整定价系统

“营改增”后,如果原有的定价系统没有变化,原价格就被分为不含税价格和销项税两块,那么企业的收入会有所减少,利润下降,因此在税收筹划时,企业需适当调整价格,才能保障自身利益。

3、选择合适的增值税缴税时机

税收筹划过程中,必须重视增值税专用发票各项时间节点。详细的讲,财务人员必须明确当期销项税金额,与此同时对税收工作进行科学的统筹和规划,由此可以确定一个更为合理的采购时间,可以有效的实现进项和销项税额的配比,尽最大努力消除提前纳税情况。比如,在当月月底进行确认的收入可以按照约定的形式在次月进行确认,由此可以保障企业延期纳税。与此相同,假如需要月底组织的物资采购或者设备维修工作,应当争取在本月获得增值税发票,从而可以使本月可以获得足够的进项税抵扣额,也可以使企业延期进行纳税。

4、尽可能多的取得进项税额抵扣

首先,应当尽可能的取得抵扣凭证。取得抵扣凭证越多,税负下降就越快,所交税款就越少,就越有利于企业真正享受税改带来的优惠。

其次,铁路运输企业应该尽量多地取得高税率的进项税抵扣凭证,如购置、租赁、维修等费用都是可以取得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铁路运输企业是以11%计算销项税,那么就会存在“低征高扣”的乘数效用,企业降低税负效果也就可见一斑了。

5、完善发票管理制度

税制改革之后,应当采取“一票控税”,假如发票管理不到位,会给企业的税负造成影响,导致企业无法很好的进行进项税抵扣,从而企业成本上升。因此企业对增值税发票应该有一套严密的管理办法,系统地、有针对性地做好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工作。

6、积极学习税法知识,增强企业的税务操作能力

税制改革之前,铁路运输企业内部的财会人员很多都不了解增值税业务,增值税知识缺乏充足的认识。税制改革之后,铁路运输企业为了更好的应对“营改增”,企业财会人员必须提升自身的业务素养和综合能力,在财务实务中,必须熟练掌握增值税发票的处理工作,对进项税额能否抵扣做出职业判断等,例如:福利费、餐费、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无法取得抵扣凭证、免税项目支出等均不能抵扣。因此各级财务人员仍需加强业务学习,避免产生对政策、制度的实质性内容理解不当而导致偷税、漏税风险。

四、结束语

目前,“营改增”实施已经近两年,作为铁路运输企业“营改增”的亲历者,感受到了税收对企业充分积极的一面,同时也遇到了种种问题和困扰。政策到位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企业的税收筹划也不可能做到立竿见影,这就需要在实际的运行中政府和企业相互之间不断反馈、不断调整,企业与税务部门充分沟通与对话,使政府的“营改增”政策继续完善,更好地为企业服务,有关部门应适当放宽抵扣限制,对“营改增”后税负偏高的企业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和政策扶持,使“营改增”能真正达到为企业减负的目的,使铁路运输企业依然能快速、良好的发展。随着我国法治逐渐健全,税法不断完善,税收筹划将成为铁路运输企业增收增运、降低成本的重要手段。面对运输市场的激烈竞争,铁路运输企业引入先进管理制度和经营方法,必将会重新取得市场份额,相信在这样竞争中税收筹划必将发挥作用,税收筹划将会是铁路运输企业长期研究的课题。

增值业务工作计划范文3

关键词:增值税;纳税管理;事业单位;营改增

一、背景描述

(一)单位基本情况

XX电视台是一家省级事业单位,集电视、报纸、网络、新媒体、艺术团等业务为一体的大型综合传媒机构,以财政拨款和广告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隶属于XX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她是省重要的新闻舆论机构,是党、政府和人民的重要喉舌,具有传播新闻、社会教育、文化娱乐、信息服务等多种功能。经过40多年发展,电视台目前拥有15个电视频道(10个免费频道、3个付费频道、1个移动频道、1个境外频道),1份综合类都市新闻日报,1个官方网站,2个文艺机构。目前,XX电视台属于经济衰退时期。

(二)单位现状分析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规模、资金等因素,XX电视台发展相对缓慢,随着广播电视事业的不断发展和变革,行业间的竞争逐渐加剧,特别是互联网等新媒体的迅速发展,电视台生存、发展的空间越发狭窄,广告收入呈断崖式下滑,面临非常严峻的挑战。XX电视台也一直提倡财务人员要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但由于事业单位的特点和局限性,发展比较缓慢,对于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也仅仅停留在制度的建设上。对于税务的管理筹划较为欠缺,缺乏事前的规划和决策、事中的控制以及事后的业绩评价。纳税筹划也限于其概念、原则等基本问题的探讨,总体的理论性、系统性不强,表现为主要还是针对税法的具体条文进行的,短期效应比较明显,较少有系统的前期策划、流程再造、实践分析、制度补充与完善。

(三)增值税纳税管理筹划的主要原因

XX电视台是一个以广告收入为主要来源的事业单位,营改增后,主要税种也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而税款是台里的一项大额支出。因此,针对影视行业的特点以及台里的实际情况对增值税做纳税管理筹划,梳理和建立业务和账务处理的新流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防范纳税风险,增加经济效益,提高综合竞争实力成为管理会计人员的重要任务。另外,国家实施的“营改增”改革,不仅是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措施,也是促进结构调整、企事业单位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如何抓住这次财税改革的历史机遇,深刻把握政策精髓,最大限度地获取税制转换效益,合理分享改革红利,也是一个严肃而重大的课题。

二、总体设计

(一)总体思路

增值税纳税筹划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方案,涉及的内容和方面比较多,总体思路如下:1.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启动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本职工作情况,合理分工,周密安排,力争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位,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要求负责人列出详细工作计划,及时沟通解决推进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保质保量按时完成。2.进行调研,做好内、外部沟通协调,分析现有增值税业务类型,与主要业务部门进行沟通和座谈,了解增值税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强调和注意的环节,取得增值税发票的类型和要求,设计增值税业务新流程,制定完善的会计核算办法等。3.加强增值税培训管理工作,重点是组织会计人员、各部室(频道)报账员对新设计的增值税业务流程及会计核算办法学习和培训;初步试运行相关系统,不断进行完善。4.正式实施,重点是密切跟踪分析增值税缴纳和会计核算情况,及时总结相关工作,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调整解决。

(二)增值税纳税管理筹划的内容

1.进行调研,了解XX电视台增值税业务的类型和特点,查找其中可能存在的纳税风险点。2.根据电视台业务特点和要求,合理选择上下游伙伴,尽可能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3.创新业务管理,多进行业务外包,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4.加强合同的管理,明细合同条款,从业务的前端合理地控制风险。5.重新梳理工作流程,确保核算业务流畅和准确。6.每季度进行增值税的分析和总结。

三、方案实施

(一)前期调研

为扎实推进XX电视台增值税纳税管理筹划工作,项目成员分别到税源丰富的六个改制频道座谈调研,并组织技术部、办公室、安保部及物业部等税源丰富的职能部室进行了专题座谈。通过密集调研,及时、全面、细致地向业务一线传达了增值税最新政策精神,说明了税制转换和全面营改增对全台、对各频道(部室)相关业务的深刻影响,普及了增值税纳税相关知识,提出了税源管理的重点业务,同时详细了解了改制频道的广告经营及节目生产现状,充分听取了业务一线部门对该项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为增值税纳税管理筹划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适当调整经营策略,合理选择上下游合作伙伴

各部室(频道)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实际情况,在总结分析增值税对自身税负变化影响的基础上,采取合理化分工方式,细化优化业务流程,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在选择上下游合作伙伴时,要考虑营改增变化,适当调整竞价策略、营销方式等,优先考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最大限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创新业务管理方式,实施业务外包和筹划前移

由于增值税链条式层层抵扣的特性,特别适合业务外包,通过相关业务外包给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其他单位,可以最大限度地取得增值税进项税发票,既可降低我台综合税负,同时又可降低其他一些节目自制成本;而财务核算时按照价税分离原则处理,税款另行核算,不占用部室(频道)预算。要取得这样的结果,就必须思路前移,做好事前筹划,在业务洽谈阶段就要充分考虑,慎重选择有资格的供应商,做好合同管理等,这对各部门业务人员都提出了更高要求。

(四)合同的管理

合同管理是各项经济业务的源头和法律依据,是企业完善内部管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如:发票开票时间、发票内容、金额、税率、付款方式、取得的票据、违约金等)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税负承担及税款交纳。签订合同合同时需注意以下事项:第一,签订合同时要考虑服务提供方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结算票据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率是多少,能否抵扣增值税?第二,营改增以后,需要在合同价款中注明是否包含增值税;第三,明确提供发票类型、税率的要求,在合同中明确供应商(承包商)提供发票的类型和适用税率。第四,明确提供发票的时间要求,如先款还是先票的问题都需要合同中有明确的界定。第五,应当考虑将取得增值税发票作为一项合同义务列入合同的相关条款。第六,在合同条款中应特别加入虚开条款。第七,合同应约定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等方式在发票开具后及时送达对方。

(五)对增值税业务核算工作流程进行重新梳理

根据项目工作要求,项目成员对涉及增值税业务的工作流程,进行了系统设计,重新梳理确定了业务操作流程,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为电视台增值税纳税筹划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了可靠的业务操作平台。

(六)季度进项分析,增强税收筹划

每季度对全台取得的进项税额分部室、频道作比对分析,并分项目统计,依据重点项目支出,完善管理办法和制度,着力防控重点支出风险,在合法合规范围内对税收进行筹划。季度进项分析包括各部室频道进项税认证总额、支出项目分类计算、与去年同期对比等统计分析。通过季度分析,能找到重点支出项目和重点部室频道的进项税额情况,并据此及时掌握我台业务支出变动,对支出项目做到重点支出重点管理,做好税收管理筹划,确保可抵扣税源不流失。

(七)对增值税专项知识做好扎实学习与培训

为了更好地把握政策精髓,项目成员通过各种方式、各种渠道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和学习,及时提高了工作业务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为增值税纳税管理筹划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理论基础。一是积极参加现行增值税业务的专项培训。二是积极参加央视会计制度及营改增业务培训。特邀中央电视台财务部专家为我台财务人员讲解《广电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央视“营改增”试点工作情况。三是积极参加XX市国税局举办的“营改增”业务培训。四是积极参加广电局举办的业务专项培训。五是通过各种渠道,积极熟悉掌握最新政策。六是积极参加对全台财务人员和报账员的专项业务操作培训。

四、取得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一)取得的成效

经过增值税纳税管理筹划,以及国家营改增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推广,可抵扣范围不断地扩大,项目成员积极跟进政策更新和项目运行情况,随时发现、解决遇到的问题,并不断总结经验,改进不足,使项目运行日趋完善。从2013年8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XX电视台累计抵扣进项税1.43亿元,税负平均降低30%左右。总体上分析,实施增值税纳税管理筹划,整体节税效果显著,为我台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税制转换效益,享受到改革的红利;但各部室(频道)基础不同,还存在个体差异,税负有升有降。增值税纳税管理筹划有效地解决了以往单位税务管理工作单一、片面、被动和滞后的问题,对增值税的管理更加系统,从源头上控制有可能带来的风险,避免可抵扣税款的流失,从流程和制度上合理地保证纳税管理筹划的落实效果,从培训上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以更好地服务于增值税管理工作。增值税纳税管理筹划对单位制定和落实战略目标提供了经济支持和决策支持,改善了业务处理的流程,有效地防范了风险。同时,对单位决策提供了更加科学、具体、有效的管理措施和依据,提高了电视台的财务管理水平,促进了从核算型向管理型会计人员的转变。

(二)存在的问题

增值税能够为我台带来税收红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第一,广告收入确认额将有所减少。收入将由原来按实际收款全额确认核算,转变为按实际收款全额扣除税款后的余额进行确认核算,账面反映出来的广告收入确认金额较以往将有所减少。第二,支出预算编制难度加大。单位缴纳营业税时,我台“税金”支出预算金额明确,即按照收入预算的8.65%计算确定;单位缴纳增值税后,增值税销项税额及其附加税金可以按收入的9.65%计算确定,但由于进项税额取得的不确定性,导致“税金”支出预算金额成为变动预算,给支出预算的编制带来很大的影响和难度。总之,增值税纳税管理筹划势必将对电视台的财务管理工作和相关业务流程带来重大变化,对电视事业、产业发展产生深刻影响。在这一重大税制改革的背景下,结合电视事业发展的实际,近年来电视广告创收持续下滑的不利形势,从内部管理入手,着力把握全面营改增的良好契机,主动适应税制弯化,深挖减税降支潜力,抓好用好税制改革红利,是当前财务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

[1]财税37号.《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2013.

[2]财税3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准备工作的通知》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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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营改增”;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

“营改增”是指将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为缴纳增值税,其主要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以此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以促使企业经营效益的提升。但对于社会企业而言,营改增背景下的纳税筹划将面临新的挑战,只有在政策背景下合理控制企业的纳税,才能真正让且有的税收减少,从而为企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但根据目前的情况,企业在“营改增”背景下的增值税纳税筹划还存在很大问题,不利于其税收总额的减少,很容易对企业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加强对“营改增”背景下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研究显得十分重要。

1.“营改增”背景下增值税概述

1.1增值税的概念及特点

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其在“营改增”以前是针对货物销售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目。营改增后,增值税则变为以货物、应税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目。对于社会企业而言,增值税能够有效平衡税负,为社会的公平竞争提供良好的条件。同时,增值税能够对本国经济起到保护作用,并对本国经济在国际上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再者,增值税的实施能够有效实现相互制约,防止偷税漏税行为的出现。

1.2“营改增”相关政策内容

根据“营改增”的相关政策文件,其主要是将原来属于营业税范围的征税项目改为征收增值税,以此让重复纳税的情况得到消除,避免且有因税负过重而导致其发展受到影响。“营改增”的理论以税收中性理论为主,其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中一方面为国家在避免为纳税人或社会带来额外损失和负担的基础上,征收相关的税目。另一方面为在进行征税的过程中应明确市场经济资源配置的决定性因素为市场机制,降低税收项目对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影响。还有一种理论为最优税制理论,其主要是指在政府部门对纳税人的纳税习惯和能力均缺乏必要了解时,如何采取有效的方式让税目的征收和企业的税负公平维持在平衡状态。

1.3纳税筹划相关内容

纳税筹划是指在保障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基础上,纳税人通过税务人员的帮助或企业财务人员对企业进行的涉税事项的筹划和设计,以此实际税负降低,即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有效减少纳税人的纳税项目和纳税负担。纳税筹划的特点较多,其最大的特点是合法性,即所有纳税筹划工作均是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下完成,纳税人所使用的降低税收的方法并不违法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纳税筹划还具有政策导向性的特点,其主要是因为纳税筹划需要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进行,不同的政策背景下纳税筹划的方法将存在差异;再者,纳税筹划还具有目的性,其最终的目的是让纳税人的税收成本得到控制,以此促使利益的最大化;最后,纳税筹划还具有时效性,其在税收政策不断变化的过程中应不断适应政策的导向,以此满足纳税人的正常发展并适应社会发展的趋势。

2.“营改增”背景下的纳税筹划策略

2.1合理利用政策优惠

企业在开展纳税筹划的过程中,要善于利用相关优惠政策。其中首先要合理利用税率差异,这种筹划方式相对复杂,但其适用的范围很广且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利用税率差异时,关键在于寻求稳定性和长期性并存且最低化的税率,同时需要在保证纳税筹划行为合法合理的基础上完成,一般情况下在有效掌握税率差异运用基础和关键后,均能让企业的税负得到长时间稳定缩减。同时,还要善于利用免税政策,其主要是针对某些特殊的征税对象和特殊的纳税情况,通过这些征税对象和特殊情况来有效避税以减轻企业的税负。但是免税政策适用范围较小,且实际应用存在较高的风险。

2.2合理选择销售方式

企业在适应营改增政策的过程中,还需要考虑到在增值税计税依据越小时,其应当缴纳的税额将越少。因此,企业在开展销售活动时应充分考虑计税依据对税目的影响,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销售方式,以此减少纳税额度。其中企业首先应考虑商业折扣销售,其主要是指在销售商品或应税劳务时,买卖双方因各种原因而达成以折扣优惠方式完成交易,这种折扣是在交易实现的同时发生的一种实际存在的情况。同时,企业应当注意销售产品与提供劳务相结合的销售方式。其中企业在开展销售活动的过程中,有时会因为商品的特殊性而在销售商品后为买家提供相应的劳务,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对不同情况进行区分并合理完成会计处理,其中在销售商品部位和劳务部分能得到明确区分且可以采用单独的计量方式时,应当将商品与劳务部分分开计算,避免两者同时计算而出现差错;而在商品与劳务不能区分时或不能以单独方式计量时,企业则需要将劳务部分纳入商品部分进行计算,并且要全部按照商品部分的计算方式完成。

2.3购买渠道的选择

根据“营改增”相关政策的实施情况,企业的增值税在很大程度上会受到供应商的影响。其中选择一般纳税人进行商品采购时,通常能够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就能从销项税目中扣除进项税目,以此让企业的税额降低。但在购买中小规模纳税人的产品时,其价格相对较低,但购买商品后只能得到普通的发票,这样就不能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导致税额的控制无法正常完成。因此,在进行商品购买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供应商,从而尽量降低税负。

2.4纳税期递延法

纳税期递延法是指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以延期缴纳税目的方式让资金获得的利益最大化。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其在使用纳税期递延法时,在一定时间内且当纳税总额相同时,进行延期纳税的项目越多将会让实际缴纳的税款越少,企业节省的税款将会越多,纳税筹划的收益将得到最大化。

3.“营改增”背景下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及策略

3.1存在的问题

根据“营改增”实施过程中社会企业的实际运行情况,其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较多。首先,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取困难,其中通常是因为进行商品采购时企业规模较小而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其难以通过专用发票进行税目抵扣。同时,一些企业在购买商品时需要为供应商支付代收的税款,但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税率却很低,这样将会导致企业的增值税抵扣额下降;其次,企业缺少专业的财务人员。其中主要是一些中小型企业为了节约企业成本而没有引进专业的财务人员,其已有的会计人员工作能力相对有限,这样就很容易导致其纳税筹划工作的开展受到不良影响,不利于企业增值税的缩减;再者,纳税机构较少。根据我国企业的实际运行情况,其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筹划的过程中通常需要引进专业的工作人员,但这样会导致企业的经营成本明显上升,因此很多企业会选择机构为其进行纳税筹划,以此节约企业运行成本并降低税额。但我国税务行业的发展较慢,其在市场经济不断推进的过程中难以适应社会的需要,目前行业中通常以小规模机构为主,其难以满足社会企业适应营改增政策的需求。

3.2“营改增”背景下企业纳税筹划问题的优化

针对“营改增”背景下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企业在日常运行中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其进行优化。首先,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尤其是一些企业在“营改增”后并未对增值税发票进行严格管理,导致企业的纳税筹划受到严重影响。因此企业应在财务部门安装更新升级后的最新增值税发票系统,对财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培训,确保其能够正常完成日常财务工作。企业要完善对增值税发票的监管,组建专门的监管队伍并设置相应的岗位,确保增值税发票的领购、开具和核销顺利完成。另外,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增值税发票的管理情况进行核对和检查,确保其与公司的实际情况相符;其次,企业要合理选择供应商,其中主要是选择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从而确保相关税款的抵扣能顺利完成。其中实际工作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尽量选择规模较大且具有较高信誉的供应商,并且要在交易时充分考虑税率,尽量选择增值税税率较高的供应商;再者,企业要对纳税筹划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和管理,促使其专业水平不断提升,以此满足企业日常工作的要求。定期开展相关的培训工作,让财会人员的专业技能不断提升。不断引进专业人才,让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能顺利完成,并不断提升纳税筹划队伍的整体水平。重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确保工作人员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成日常工作;最后,企业应完善税务管理体系。其中企业首先应根据自身税务情况设置税务岗位或成立税务部门,引进专业的税务人员进行税务筹划。同时,企业在不具备组建纳税筹划部门的情况下可采用税务的方式,让专业的机构完成日常纳税筹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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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营改增 企业税务 筹划措施

在营改增的政策实施以来,我国很多的产业都发生了不同的变化,不同产业经济、不同企业以及不同的经营模式在营改增的应用上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营改增,是对服务业过去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从制度上解决营业税制下“道道征收,全额征税”的重复征税问题,实现增值税税制下的“环环征收、层层抵扣”,税制更科学、更合理。但是由于地区以及行业之间的不同,营改增并没有对所有的企业带去减少税收的好处,部分行业还存在着税率增加、进项抵扣不足让税负不减反涨的问题。因此,企业要在营改增政策下,利用其中具备的优势,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成为了现在企业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营改增与企业税务筹划的概念

(一)营改增的基本概念

在经济的发展与新社会时代进步的情况下,对应新的财税问题实施的新政策就是营改增。就是把专用的营业征收的形式在一定行业与范围内转变成增值税的征收方式,营改增主要的特点就是只征收产品与服务的增值部分,不对成本进行征收,这样就避免出现重复性计税问题出现。在营业税以及增值税的含义上看,营业税是依据企业的营业额进行税务征收的,这属于流转税的一种。而增值税则是对其销售的商品、进行加工等劳务服务进行征收。在当前经济发展还面临着诸多困难的情况下,营改增的出现使企业减少了相应税务负担,进而增加企业和个人的经济效益。在税率的设置上,在原来的13%和17%的基础上,增加6%与11%两个低税率。这些都是有相应的行业要求,比如在交通运输行业中就适用11%的税率,而在小规模的纳税人则可以使用3%的征收率。

(二)企业税务筹划的基本概念

必须要知道的是,企业税务的筹划具有一定的合法性以及目的性,是在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许可下进行的。企业法人在已有的财政和税收政策系统下,使用法律赋予企业税收和财务方面的权利,科学的对企业经营活动、投资以及理财等方面进行合理的调控,从而达到降低企业税款、延缓交税时间以及控制递延税款数量等目的,从而让企业实现资产的实质性以及客观性的增值。税务筹划具备着很明确的目标,对企业的相关经济活动进行合理的规划,以此达到减少税收成本的目标。

二、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区别

想要全面了解营改增对企业税务筹划的影响,其先要明白的就是增值税和营业税之间的不同,其中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计税的原理和基础方面

营业税具体实行的是行业内部价格税,其主要是每增加一次流转,全额交一次营业税,其中就存在重复性纳税的问题。而增值税是在商品生产、流通以及劳动服务等部分新增的价值征税,实行价外税能够有效的阻止重复性纳税的现象出现,同时还利于每个行业内部的专业化管理。在计税基础方面,其具体是营业税是建立在营业额计算上的,通俗的讲就是企业的收入计算,而增值税是建立在销售额的基础上,就是销售额为营业额扣除的方面。

(二)应缴税计算和税率方面

营业税的应纳数额的计算方式是:营业额与税率相乘,而增值税的应纳数额计算方式是: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在税率方面,营业税的税率比较低,其通常是在3%和5%等,而增值税的税率就比较高,通常有17%、15%以及11%等不同层次的分类。除此之外,增值税是使用专用票控制税务的方式,获取增值税专门的发票,在规范的时间内进行认证以后,可以M行抵扣,增值税计证复杂,征管很严格。虚假开增值税专用的发票以及非法的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的买进增值税发票或者伪造都是需要承担向一定的刑事责任。

三、营改增政策下企业税务的具体筹划措施

(一)纳税人身份税务筹划措施

在营改增的政策之下,小规模的纳税人可以进行简易征收的方式,用一定的征收率与销售额相乘,就是其纳税的金额,这个政策的出现为企业在纳税安排上扩展了更多的筹划空间,纳税人能从经营的规模以及类型两个方面进行税务的筹划工作。相关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时候,要对纳税人的身份选择加以关注,要对经营的类型进行明确,经过税务筹划获得身份选择的主动权。还要及时依据纳税人的身份实行税务筹划的合并与分离。除此之外,增值税纳税人以及营业税纳税人能够作为税务筹划的关键依据。其一是混合销售的方式,依据相关的规定,混合销售的方式可以只缴纳一种税,不同的税种的纳税负担是不一样的,这就为企业在税务的筹划方面提供了更多途径和空间。混合销售的税务筹划通常可以对销售没有差别的平衡点增值率进行判断,实际的增值率在平衡点之上的时候,选用营业税比较适用。在实际的增值率在无差别平衡点之下的时候,就可以选择增值税比较合适。所以,企业要对目前的经济形势进行仔细的分析,增加或者减少增值税与营业税在经营业务中占的比例。其二是兼营的方式。就这个方式而言,不论是税种相同、税率有差别的情况,或者是税种不同、税率有差别的情况下,都要在核算上分开进行,分别计税,以防出现高计税而让企业的税务增加。

(二)企业在采购业务税务筹划的措施

在企业的采购业务方面,其一是要做好对象的选择工作,一些小规模的纳税人可以选用质量高数量足的企业作为供应商。普通的纳税人要考虑到税务筹划这个影响的因素,要寻找价格优惠的节点,使用营改增政策对企业的成本进行合理的控制,让企业能够在科学的税务筹划下提高自身的财产效率以及价值,这其中的一般纳税人的抵扣率和小规模纳税人的抵扣率是不同的。其二是要对企业的采购时间进行安排,目前的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正逐渐的发展成熟。相关企业原则上应选择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签订协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确保“货物、劳务及服务流”、“资金流”、“发票流”三流一致。比如企业新购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而施工企业因为要缴纳营业税,外购设施进项税额无法抵扣。“营改增”颁发以后,施工企业外购设备进项税额得到抵扣。企业要及时获取相关的增值税发票,同时还要在当月实现发票的抵扣,这样能够帮助企业提高资金的价值。

(三)企业销售业务税务筹划的措施

在企业的销售业务方面进行税务的筹划,其一是在企业劳务外包的业务中做好税务筹划的工作,相关企业可以使用财政政策以及税收制度的倾斜,把劳务业务外包给营改增试点区域的相关企业,从而享受到营改增政策中的抵扣,这样能够提高企业在资金方面的充足率,从而减少企业的成本。其二是在企业的结算方式上,在这方面也要进行税务的筹划工作,企业要对传统的收款方式进行改革,使用分期付款或者销售等方式对税务进行一定的分摊,以此缓解自身的税务压力,从而为企业获得更多的销售资金以及时间。在提高企业资金作用以及使用价值的时候,对企业的资金规划以及结构进行一定的优化。其三是在企业的经验模式上M行税务筹划的工作,具体是经过企业在经营模式上的创新以及改革,从而提升税务筹划的水平以及相关的能力。相关文件指出,提供有形动产的租赁服务,其税率是17%。这里的有形经营性租赁具体是在约定的时间里,把物品以及相关的设备转让给其他人运用,但是租赁物的所用权不会变化的活动,这其中比如远洋运输、航空运输等等符合。在这个方面,相关企业要适当调整经营的方针,结合自身企业所处的行业特征,做好税务筹划的工作,要尽可能避免高税率的出现,提高企业对抗税收压力的能力。

(四)纳税申报和优惠政策的税务筹划措施

企业进行纳税申报的时候,必须要合理建设税筹划的模式,要精准计算企业合并申报和各自申报的各种税额,以此明确和比较增值税与营业税之间税收值的差异,并且合理进行税务的筹划工作,做好科学的纳税决策方案,要对营改增的优点合理的把控和应用。在营改增政策实施的初期,国家会对一些企业进行试点推行,试点企业要对营改增在运用的过程中进行仔细的研究,对其中一些有利的方面进行深入的把握,进而才能够在一定的时间内使用相关的优惠政策,然后为企业获得相应的优惠。企业还要对增值税差额纳税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解。因此,企业要尽可能加入到差额纳税的范围中,进而减少企业在税收方面的负担。国家在对营改增进行推广试用的过程中,也会相应推出一些免税的项目,这样企业就可以根据这些免税的政策选择进入相关的行业中。

四、结束语

营改增政策的出现让很多企业在税务的筹划方面有了更多的空间,能够对企业的税务进行一定的降低,减少企业在这方面的成本,从而提升企业经营的经济效益。在新的时代中,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发展以及行业的特征,对营改增政策进进行全面的理解,结合实际进行税务筹划,让营改增政策的作用发挥到最大,以此让更多的企业享受到营改增所带来的利益和优惠。

参考文献

[1]吴卓.营改增政策下的企业税务筹划[J].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5,14: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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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勘测设计;营改增;税收筹划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1-000-02

一、勘测设计企业营改增税收筹划相关知识

1.勘测设计企业营改增的特点

首先,是核算方式的变化,例如在收入环节,需要将收到的勘测设计价款转换为不含税收入和销项税额,转换后的实际税率=6%/(1+6%)=5.66%,无形中会增加一部分工作量;其次,勘测设计企业的业务合同普遍较小,业务范围遍布全国省市,有的偏远项目现场工作时间较长,一般都大半年,由于进项税额抵扣认证规定的抵扣期限是180天,这就要求现场取得的符合抵扣的发票要及时传回。最后,每笔准予抵扣的发票无论金额大小,都要上传认证通过后,才能抵扣税金,财务的工作量大幅增加。

2.勘测设计企业营改增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首先,实行营改增税收政策,其主要目的是避免重复征税的环节,对税额抵扣的链条加强集中管理,完善我国的税收征管体系。随着改革的推进,企业的税收成本将降低,企业经济利益实现最大化。其次,企业缴税具有无偿性,企业的资金流出一般作为经济利益的纯支出经营活动,营改增改革的实施,将原本无法开展进项抵扣的勘测设计企业纳入该框架体系内,让勘测设计企业依据有关税收政策依法抵税,勘测设计企业也获得了税收筹划的空间。最后,通过税收筹划,增强勘测设计企业的财务管理能力,加强财务人员各方的沟通与协调能力,财务人员的素质与能力得到锻炼,企业的经营财务管理水平也相应提高。

二、我国勘测设计企业营改增现状

1.部分地区出现营改增改革滞后,涉税管理不统一

目前,我国的勘测设计行业营改增税收政策在很多偏远地区仍然存在营业税与增值税并行的局面,不单阻碍了相关营改增税收政策的效应发挥,还因为税收管理不统一,带来一定的涉税难题与风险。由于部分单位不需缴纳增值税,税务机关在征收管理过程中出现纰漏,导致购买企业在支付采购费用后无法取得必要的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税收成本直接增加,企业税负增大,也存在涉税风险。

2.企业涉税准备工作不充分

营改增税收改革实施以来,勘测设计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缴税名义税率由5%上升为6%,实际税率为5.66%,一定程度上加重企业的税务负担,由于允许进项抵扣,因此企业在进项抵扣的工作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企业的财务管理以及会计核算等方面需要相应调整,对企业的应变能力要求高。企业往往存在这方面的意识,但以前未涉足过,着手开展工作相对困难,重点准备工作未能抓好,一般都是走一步看一步,逐步完善,在此过程中,也会错过较好的节税时点。

例如在税务管理发票的环节,税收机关对进项抵扣的环节更加严格与繁琐,企业的管理模式、业务模式没有适时调整与改变,会造成发票遗失,错过抵扣时间等等情况出现。另一方面,由于计算与缴纳增值税比营业税复杂,企业缺少及时的培训,容易出错;再有就是供应商及客户的选择上,其不具备增值税纳税人资格的都会直接影响勘测设计企业税收成本增加。

3.对企业经营业绩存在一定负面影响

这主要体现在企业营业收入与利润指标上。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包含在企业的营业收入中,营业税与其相反,属于价内税,税金包含在企业的营业收入中。自营改增实施后,税金不得计入营业收入的变化直接导致企业的营业收入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个别还出现下降幅度超过了成本的下降幅度,这样企业的利润水平也会随之下降。

4.财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营改增税收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税务管理活动,需要由专业的高素质财务人员完成。目前我国勘测企业税务人员的素质有待加强,加之改革实施时间不长,相关配套制度不够完善,税务机关管理人员对一些政策难题解释的也不尽完善,也造成企业税务人员对政策法规的把握不够,因此开展税收筹划时仅能套用一些税收优惠政策,缺少全局性的考虑,税收筹划也仅仅停留在低层次的个案筹划水平上。

三、勘测设计企业营改增税收筹划的建议和对策

1.勘测设计企业增值税筹划的重点

勘测设计企业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尽可能多的取得抵扣的进项税发票,除了优先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为供货商与服务商之外,勘测设计企业还应从成本费用中重点区分可抵扣与不可抵扣的成本项目。在勘测设计企业中,员工的工资福利费用在企业总成本费用中占比一般较高,该项费用不存在可抵扣的情况,包括办公室的装修费用、业务接待费用等都是不可抵扣的,所以企业不必在这类的费用中考虑进项税抵扣。因此应重点做好例如项目分包款、设备、材料采购、印刷费等此类可以进项税抵扣的成本费用准备工作。至于如何做好,首先应加强财务人员、业务人员宣传与培训工作,帮助业务人员认识与了解取得进项发票的重要性和有关流程手续,同时为了加深业务人员的印象,可以由财务部门统一制作增值税开票信息小卡片,罗列公司的开票信息,以及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业务支出范围等等;定期举行业务知识培训,将涉税过程中碰见的问题与解决办法向有关人员介绍与交流。

2.国家应完善营改增的相关制度和加快推进改革的力度

首先应规范与完善税收的优惠政策,开始试点实施营改增时颁发的关于衔接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度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存在操作不清晰、不明确的情况,带来增值税抵扣链条的中断,因此建议加快完善制度细则,确保操作更加规范有序。其次,针对个别行业营改增后税负增加幅度较大的情况,应进行税率结构的调整,简并税率档次,让各行各业均能享受到国家税制改革带来的优惠,这样勘测设计企业购买服务或者产品时,能顺利取得对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最后还应拓宽抵扣范围,我国现行的增值税仍处于不完全的消费型层次,为彻底消除重复缴税的问题,国家应综合考虑宏观调控、财政承受等因素,认真研究不动产的税收抵扣问题,以及剩余营业税征税项目改革的时间表,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进程,扫清地方土政策的阻碍,为企业的经济转型创造更为有利的税收环境。

3.注意纳税人身份的选择

营改增政策实施,关于勘测设计企业纳税人身份选择的问题,也能为勘测设计企业带来一定的节税空间。增值税有关条例规定,作为试点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以上的,可作为一般纳税人,按6%的增值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取得的进项税额发票允许抵扣;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可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增值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取得的进项税额发票不予抵扣。一般纳税人的会计核算要求较高,需要有专业的会计人员进行处理,同时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管理环节也较复杂,需要的人力、财力、物力较大,这些都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财务成本的增加。因此,勘测设计企业在进行纳税人身份选择时应充分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在保证税收成本最小化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选择。

4.掌握延迟纳税的技巧

营改增实施以后,勘测设计企业可以根据合同以及交易流程合理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时间,避免因早交税款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达到节省资金成本的目的。例如,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以适当的调整固定资产的购置时间,在企业完成营改增以后,再进行设备更新采购,企业也可以根据供应商实行营改增的进度情况,合理安排购买服务或产品的时间,通过此种方法的运作,可以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发票,达到降低企业税收成本的目的。

5.混业经营不同项目注意分别核算

实行营改增后,企业可能存在混业经营的情况。根据政策规定,纳税人具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或应税服务行为时,应分别按照不同的税率或征收率进行核算,没有进行分别核算的,将从高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企业兼营营业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营业项目的销售额与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则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税服务的销售额。为了避免从高使用税率,勘测设计企业在缴纳税款时,应将企业的收入进行合理拆分,变动其在收入中的所占比例,分别进行核算,这样便可以避免从高缴税,合理实现税收筹划。

四、结论

营改增的实施对勘测设计企业的发展带来很深的影响,一方面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另一方面也给企业管理带来一定的挑战。在当前新形势下,企业定要深刻认识到税收筹划的重要性,充分利用各项优惠政策,制定合理的筹划方案,加强税收管理,以便最大程度的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同时促进各方做好税务管理工作,避免涉税风险,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许丽兰.勘测设计企业营改增以后的税收筹划问题[J].商业经济,20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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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营改增 建筑施工单位 纳税策划

一、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基本现状

我国税制结构中存在着相互排斥而又并存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两大流转税种,其中营业税的征收标准为企业营业所得额,征收税源管理、相关财务会计稽查以及税务查收均比增值税简便。然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企业创新理念的不断加深,简单粗放型的营业税难以满足国家倾向于企业减负的客观需求,企业间的分工协作密切程度逐渐增强,笼统化的营业额计算模式使企业步入“虚盈实亏”的可能性变大。为此,营改增税制改革的试点方案慢慢出炉,分行业分地区逐渐实施,稳步扩大试点范围直至完满完成税制改革任务。

与营业税相比,增值税作为价外税具有一定程度的抵扣效应,建筑施工单位可通过进项税适当性抵扣以达到运营成本缩减的目的,如此一来,企业的纳税负担逐渐减轻,营业利润的增多可以启发其创新活力,税务机关部门也可真实地了解企业的运营状况,提升其税务精细化管理的整体水平。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税制改革可以很好地实现企业增值额抵扣链条的延伸完善,进项成本的缩减范围显著,有利于企业提升业务创新和改进生产活动的积极性。另外,营改增税制改革可以很好地避免两税同征所带来的税率洼地,有利于实现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之间的税务公平性,有利于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完善和企业之间竞争的公平性。

二、营改增建筑施工单位纳税筹划所面临的问题

建筑施工行业纳入营改增税制改革的范围后,与此相关联的上下游企业增值税增收将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重复征税问题。对于建筑施工单位而言,营改增税制改革名义上属于所缴纳税种减少,但纳税税率由原先的3%上升到11%,明显增加了企业的纳税负担,并没有出现该行业所缴纳税额减少的境况。为此,建筑施工单位营改增税制改革下纳税筹划具有客观必然性,有必要分析其过程中所面临的一些问题。

1、建筑施工单位上游原材料供应商存在的问题

建筑施工单位所需要的原材料数量品种繁多,上游可供选择的供应商也较多,为此原材料进项税额的核算抵扣成为建筑企业面临的首要问题。多而杂乱的供应商中必然存在一些发票开具不合理的现象,甚至供应商的基本货源质量有待考察,若建筑企业无法获取合法的原材料供应商提供的发票,那么其进项税可抵扣的数额将大大减少。除此之外,受以往惯例影响,一些供应商并不能很快地建立提供发票的意识,遇到发票数额较大的就有可能在运输或价格出现提价,彼此之间达成的交易有可能就此结束,严重影响建筑企业与上游供应商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更不利于税制改革浪潮的前进。

2、建筑施工单位合同不规范引致的纳税筹划问题

建筑施工单位实际运营过程中,涉及到各种各样的合同比如订料合同、建筑施工合同以及一些人员劳务合同,需要对这些合同进行规范化管理。营改增税制改革之后,非规范化合同会使建筑企业的相关权益失去法律保护,在税务筹划时处于被动地位。一些需要申报的增值税所涉及到的合同若不规范而不能成为有效合同,与此同时企业相关的税务无法抵扣,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税务筹划成本负担。有关人员用工劳务合同的规范性,如果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务合同不规范就无法取得税务局开具的相关有效发票,在营改增之前如此操作不会产生不良影响,然而营改增之后规范化的劳务合同成为必然,否则将影响人员成本费用方面的纳税筹划。

3、建筑施工单位营改增后其它方面的纳税筹划问题

营改增税制改革之后,建筑施工单位纳税筹划面临着很多问题,除了上述原材料上游供货商和相关联规范性合同之外还需要面临一些问题,比如企业资金链条供应不足、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企业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在资金供应链方面,营改增税制改革之后,建筑施工单位首要进行增值税先前的资金垫付,特别是交易金额较大的建筑施工企业巧遇资信不良的公司,不能及时足额缴付拖欠建筑企业的各种款项,此时企业的资金链条就会面临断裂引致财务杠杆剧增的不利局面。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表现为增值税的会计科目增多,财务报表中的利润表会出现一定变化,增加了财务会计人员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企业管理不到位表现为相关管理部门对各种票据的保管回收制度执行不严厉,资金链条的充足警戒性把控不严谨等出现混乱管理局面,种种问题叠加出现必然会对建筑施工单位的纳税筹划产生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

三、营改增下增强建筑施工单位纳税策划的政策建议

1、建筑施工单位巩固建立与原材料上游供货商的友好合作往来

相对建筑施工单位而言,购买原材料所应缴纳的增值税额的筹划使其纳税筹划过程的首要关键环节,切实可行比较有效的纳税策划方式是强化加深与上游原材料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可以选择股东参股投资模式进行,或是签订一些合理有效的合作协议。营改增税制改革之前建筑企业所缴纳以营业额为标准的征收的营业税,营业税是不能进行合理抵扣的如此就变相增加了企业的成本,其中劳务成本成为劳务输出型建筑行业成本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营改增税制改革之后,建筑施工单位可选择通过加强与上游原材料供应商的合作,涉及到的财务成本和材料成本依法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大大降低公司的税务成本,资金雄厚的企业还可以选择兼并对其发展有利的原材料供应商。实际操作运行过程中,建筑施工单位所缴纳的税费金额均比较大,完全有能力有实力去兼并一些中小型供货商,增值税缴纳过程中符合要求的合规合理的进项税完全可以进行抵扣,而营业税并不能进行相关抵扣,为此,建筑施工单位纳税筹划的方向就是尽量朝着能够进行税额抵扣目标开展策划方案。除此之外,建筑施工单位在同等条件下甚至在相对弱势条件下尽量选择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货商进行购买合作,如此可以保障能够获取可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相当于为企业自身购买一份保险。建筑企业也可通过设立建筑材料生产子公司,进一步延伸其在建筑行业产业链的纵深度,争取该产业链上更多利润的同时,亦可达到增值税税收筹划的目的。母公司在工程项目建设时,向子公司采购建筑材料,子公司可通过提高工程材料价格的方式,为母公司争取到更多的进项税额抵扣。总之,建筑施工单位纳税筹划的方向就是尽量从原材料和劳务成本两个方面设置筹划方案,合理有效的纳税筹划可以规避税率提升所引起的纳税总额的增加,有利于企业纳税负担的减轻。

2、建筑行业统一规范相关合同,为合理税务筹划提供依据

营改增税制改革之后,建筑施工单位有必要梳理所签订的各种合同,包括订料合同、购销合同、施工建筑合同以及相关的劳务合同等,这给合同的签订与登记工作提出严格要求需要给予特殊的关注,特别是一些订料合同和劳务合同的规范化可大大减轻建筑企业税赋压力,成为其纳税筹划的合理有效的突破口。建筑施工单位对一些大型工程项目选择外对承揽时也需要签订相关合同,但一些企业为逃税漏税而给与被承揽方一定价格优惠甚至包括不签订合作合同,营改增之前并不会对建筑企业产生什么影响,但营改增之后其影响力就变得显著了。建筑企业不能够在为被承揽方提供建筑材料时,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此就无法对建筑企业所提供的原材料以及劳务进行进项税额抵扣,从而也无法降低企业的成本。建筑企业营改增税制改革之后需要特别关注相关合同的签订,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合同签订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比如被承揽方的原材料供应商已经由其先前认定,供应商向建筑企业提供原材料时就无法签订合同,建筑企业更应该要求被承揽方与材料供应商协商合作,共同进行相关的材料增值税筹划,已达到三方共赢的效果。

3、建筑施工单位纳税筹划应对其他方面问题的策略

建筑施工单位在营改增税制改革之后对其它方面的纳税筹划问题给与足够的重视,在每个环节、每位员工心目中树立相关纳税筹划理念。首先,建筑企业的资金链条需要严格把控,一般而言,建筑企业的资金需求量均比较大,管理过程中需要严谨细致决不允许出现任何差池,否则其资金运作将置于资金管理风险之中。营改增税制改革之后,建筑施工单位需要严格控制资金链条的安全,全面保障资金足额及时到位防止出现资金危机的状态。同时,从降低企业的资金成本的角度出发,实行多元化的纳税筹划渠道。其次,建筑施工单位选拔或者定期培训以提升财务工作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既包括财务会计方面的专业水准又包括税务专业的水平,通过加强企业财务人员的相关培训,同税务局相关人员一道,学习并掌握相关税务方面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特别是有关税务核算方面需要及时更新相关人员的知识库,始终保持与最新的税务政策要求相一致。再次,通过合理设置会计科目,为详细记录建筑企业应交增值税的金额、抵扣等情况,应在“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进项税额”、“减免税款”、“已交税金”、“营改增抵减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以适应增值税要求。通过分别按照建筑企业的不同业务按照不同的征收率和税率,对各项工程项目的增值税情况进行核算,分别核算企业的减税、免税项目等。最后,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在员工与中高层领导之间开展灌输多元化纳税筹划的教育理念,使其养成尽量降低成本的素质。

【参考文献】

[1] 桑广成、焦建玲: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建筑企业财务的影响及对策[J].建筑经济,2012(6).

[2] 陈琼: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面临问题及应对策略[J].山西建筑,2013(6).

增值业务工作计划范文8

(一)延迟房地产商税额缴纳的时间

在我国所制定的相关土地增值税条例当中明确的支出,若是因涉及到成本的制定或是一些其他的因素而造成企业的土地增值税难以准确计算出来时,则需要对企业的土地增值税实施预征。而对于房地产的开发企业来讲,在不同的发展阶段都可以对自身土地预缴纳1%至3%的增值税,而房地产企业实际上所需缴纳的增值税额都会比根据该预征的比例所获取的数额要多出许多。因此,房地产相关企业能够在项目完成之后再实施清算与汇集工作,这样才能够实现房地产企业的税额延长缴纳时间的目的。

(二)以节税的目的对土地增值税筹划

一是房地产作为一项受到国家的政策时刻影响的热门产业,其开发企业必须对我国在土地增值税当中的政策与规定时刻关注与研究,尤其是要及时的了解关于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二是房地产的相关企业要将发展的眼光在土地增值税征收的条款当中,对于土地的增值税通过不同征收率进行适当合法的利用,通过在销售的价格上合理调整房地产产品的手段,对土地的增值税额做出主动调整,可以采取认为降低增值税率,在对比哪一种增值税率的计算方法所获取的税率更低,从而帮助企业做出选择,进而有效的实现少交税与节税的目的。

(三)提升企业在防范税务的风险能力

如果房地产相关企业能够先行研制出有效的税务筹划,在整体上对房地产商自身土地的增值税进行全盘考虑,事先采取更为恰当合理的部署,细致周到的考虑部署手段的合理性,可以有效的防止因欠缺细致的考虑而造成房地产相关企业发生税务风险的状况,同时还可以对土地增值税所产生的税务风险等其预防性作用。因此,房地产的相关企业在实施土地增值税的筹划工作过程当中,在一方面对法律知识、会计知识以及税务知识等的运用必不可少,在另外一方面对分工合作与交流沟通以及团结协作等工作必不可少,通过这些相应的手段与方法,不但可以不断的提高房地产相关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对土地增值税筹划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能有效的提高房地产相关企业中财务工作人员对税务进行筹划的能力。

二、土地增值税的税务有效筹划对策

(一)纳税递延的筹划方式

纳税递延的筹划方式在实施之前要首先坚持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参照的原则,接着才能实施税务的筹划工作,从而最终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同时获取更高的利益价值与节约更多的税额。例如合理利用土地的增值税预征手段,使得房地产的相关企业能够通过这个方式作出相应的增值税税务筹划工作。

(二)优惠政策的筹划方式

优惠政策的筹划方式指的是对国内相关税务的优化政策施行动态能够随时关注,接着根据政策内容的变化而作出相应适应变化的反应,从而让企业的节税工作能够随时顺应国家优惠政策的发展而发展。例如,按照国内土地增值税相关法制规定,我们能够了解到,若居民住宅的增值额不超过20%,那么久不需要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缴纳,从而可以看出国家优惠政策所发挥的作用,并将其当中是一种税务的有效筹划对策,主动合理的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

(三)分劈技术的筹划方式

在采取分劈技术的筹划过程中,也必须要遵循合理与合法的法律原则,把所获取的财产利润在两个或者超过两个的纳税体中分劈,从而达到直接有效的节税税务筹划目的。根据这个筹划对策,若是房地产的相关企业借助成立房地产链公司,则可有效实现节税筹划目的。

(四)房地产相关开发

企业在筹划土地增值税时面临的问题第一,对于国家相关的宏观政策重视力度不足,使得在筹划决策中受到极大阻碍;第二,税务筹划的目标不清晰明确,对于筹划全面性不重视;第三,没有深入透彻的去了解、吸收及消化增值税的筹划方法,使得筹划对策无法有效应用;第四,筹划对策的制定工作不受到重视,并缺乏一定的税务风险观念意识。

三、加强房地产的开发企业对土地增值税进行有效筹划的建议

(一)重视政府的宏观政策

主动寻求政策的支持我国现阶段正在对产业的结构进行调整,每天都有可能颁布出新政策,而政策的改变对于房地产的发展具有显著影响,所以房地产相关管理人员必须时刻注意政策的动态,并及时掌握政策动态,同时在这个基础上和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对已颁布施行的政策要有效的利用,对未颁布的政策则具有一定预见性,特别是对土地增值税方面的内容,必须要足够的重视,从而变被动接受政策为主动迎合政策,主动寻求政策的支持,从而促进企业顺应政府的宏观政策动态而发展,进而进一步更好的去利用政策。

(二)明确税务的筹划目标

强化系统的筹划工作对于一个房地产企业在未来发展与资金流转来说,土地增值税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所以房地产企业的相关管理人员一定要充分的重视增值税资金,并明确税务的筹划目标,强化系统的筹划工作。只有明确了目标,才能给筹划工作指明放线,企业在对所涉及项目进行处理时才能够抓紧明确的筹划目标进行筹划工作。此外,在事前有效展开增值税筹划工作,能够占据着主动的位置,抢占先机。但是当前有许多房地产企业习惯于项目实施之后才考虑增值税的筹划问题,这样就难以明确筹划的目标,并且这个时期的筹划工作已经失去了最佳筹划期,筹划空间进一步缩小,甚至是难以实现筹划目标。因此,在筹划土地增值税过程中,必须坚持这“三个筹划”的原则,也就是事前筹划、事中筹划和事后筹划,只有遵循这个原则,才能够在筹划工作当中确保全面性与系统性,从而促进房地产相关企业的筹划工作目标实现。

(三)充分考虑企业的实情

增强筹划使用熟练性除了上述论述的房地产相关企业筹划对策中的纳税递延的筹划方式、优惠政策的筹划方式及分劈技术的筹划方式之外,还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探索各种适应企业发展的筹划税务方法。同时企业还应该不断提高自身税务筹划的工作能力,提升筹划人员的专业技能与职业素养,在筹划土地增值税的过程中不断注重与本企业实情进行紧密联系与紧密结合,根据不同企业的发展实情差异,选择不同的税务筹划对策,并且只有在充分的了解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之后,增强筹划使用熟练性,才能够让税务的筹划工作更加顺利稳定的开展。

四、总结

增值业务工作计划范文9

【论文摘要】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的合法权利,本文结合电网企业经营特点,对电网企业涉及主要税种税收筹划方法进行探讨。

 

在依法经营的前提下,如何围绕现行法律法规开展适合电网企业经营特点的税收筹划方案,用好用足税收政策,尽最大努力降低企业税收成本,是当期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文结合电网企业就主要税种税收筹划谈相应对策。

 

一、增值税税收筹划 

 

增值税作为电网企业最大税种,税收筹划的关键是进项税额如何足额、及时抵扣。

(一)进项税的筹划 

电网企业涉及进项税抵扣的成本项目主要有购电费、材料费、修理费、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运输费、取暖费等,其中加强修理费和材料费进项税的筹划是增值税税收筹划的重点。

1. 改变大修理工程结算方式 

目前电网企业部分单位大修理工程管理上主要采取包工包料结算方式委托给多经工程公司。工程公司为建安企业缴纳营业税,自己取得的进项税发票不能抵扣,也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电网企业无法抵扣进项税。

因此,应改变大修理工程管理和结算方式,对大修理工程采取包工不包料的管理和结算方式,材料统一由电网企业自行采购,及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方面公司增加进项税抵扣,另一方面多经工程公司通过节约工程材料成本可以增加利润,实现双赢。

2. 改变多经企业承包管理方式

电网企业与多经企业大都签订了各种各样的承包服务合同,且大部分为总包方式,统一开具发票,由于大部分多经企业为服务业(物业、运输业等),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减少了进项税抵扣。 

因此,应改变承包合同的结算方式,降低合同额,将可以抵扣的材料费和修理费项目由主业承担。例如:运输承包服务合同,可以规定车辆燃油费、修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取得外部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承租方报销抵扣。 

3. 购进商品或应税劳务应尽量采取商业汇票支付费用 

这样可以得到两点好处,一是可以推迟付款时间,减少现金流出量;二是可以视同支付费用,获得进项税额抵扣,减少当期应纳税额,从而达到递延纳税的效果。 

4. 加强进项税发票管理 

一是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考核力度,提高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率。购置货物、接受劳务尽可能取得合法、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要购买具有增值税发票的货物。在发生运费时,要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电网企业在采购固定资产时,可以将部分附属部件单独作为材料或低值易耗品购进,抵扣进项税额。二是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认证”、“申报”和“抵扣”要及时有效。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应在最短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专用发票认证,及时抵扣当期的进项税,为企业争取资金的时间价值。

(二)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筹划

按税法规定,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只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免征增值税,条件一是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二是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认已使用过;三是销售价格不超过原值。 

电网企业涉及的业务主要有更换固定资产变价处理和抵债收回固定资产的处理。应注意事项,一是对于电网企业取得抵债来的固定资产,要先将该抵债资产入帐使用和管理一段时间后再出售,可以免缴增值税;二是对于更换固定资产如果出现升值,需要缴纳增值税时,应确定适当的价格,计算净收益增减平衡点,保证销售价格与原值之差大于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提高净收益。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电网企业的主营业务虽然单一,但是在增值税税收筹划方面仍然有所作为,且非常必要。 

 

二、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 

 

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其应纳税额与收入、成本、费用等密切相关,降低应纳税所得额的关键在于如何合法、合规地加大当期成本费用、减少当期收入确认。 

(一)技术开发费的税收筹划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项目,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在企业的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2006年国家对技术开发费优惠政策进行了调整,一次性提足折旧进成本的科研设备价值标准由10万元提高到30万元,由于科研设备既可以一次性提足折旧及时收回资本性资金,又可以享受税前加计扣除,因此电网企业应充分利用技术开发费优惠政策,合理安排预算资金,一是适当增加设备购置的资本性支出预算,在实现所得税加计扣除的同时,解决公司资本性资金不足问题,从而达到企业整体税收优惠利益最大化;二是改变目前技术开发费核算和管理模式,运用科学合理的核算方法,将科技机构人员工资、设备折旧、管理经费等其他直接费用纳入技术开发费管理,加大加计扣除金额。 

(二)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税法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电网在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保方面投入持续增加,利用该项政策可以为电网企业节省大量所得税支出。 

(三)固定资产修理与改良支出的筹划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纳税人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需增加固定资产价值或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1. 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50%以上;2. 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二年以上。 

电网企业固定资产修理支出能否税前扣除,关键是发生的修理支出是否达到固定资产原值的50%以上,因此,为了加大当期费用扣除,修理工程支出要合理安排,尽量不要超过固定资产原值50%。

(四)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的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原因采用加速折旧的优惠政策力度更大,规定确需加速折旧的,经税务机关审批,可以采用直接缩短折旧年限的方式实行加速折旧。 

对于软件摊销年限问题,新税法也制订了优惠措施,按照《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规定,“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因此,电网企业应充分运用优惠政策,利用电网企业设备技术进步较快的原因,与主管税务机关加强沟通,征得同意后缩短折旧和摊销年限。 

 

三、营业税税收筹划 

 

电网企业涉及营业税业务较少,主要是降低电网工程涉及的营业税,以有效降低工程造价。 

目前电网企业营业税税收筹划主要是落实建安企业不计营业税的设备清单。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有关政策规定,通信线路工程和输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电缆、光缆和构成管道工程主体的防腐管段、管件等物品均属于设备,其价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中。另外还规定其他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也不应包括设备价值,具体设备名单可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列举。 

目前在实际工作中经常有税务部门对电网施工企业设备和材料划分标准不理解,将电缆统一作为材料作为营业税计税依据,加大了工程成本。电网企业要与税务机关协调,确认电网企业不计入营业额的设备清单,该税收政策的落实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电力施工企业税收管理,降低施工成本。 

 

四、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 

 

个人所得税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筹划: 

(一)奖金发放方式的税收筹划 

个人所得税由于采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因此个税税收筹划主要是从如何降低适用税率入手,从目前执行政策看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要尽量做到奖金在各月均衡发放,减少季度奖、加班奖、节日奖等专项奖致使个别月份税率偏高的影响,从而达到均衡各月税负的目的;二要合理利用全年年终奖税收特殊政策实现节税,根据《国税总局 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该通知一是规定了纳税人取得年终奖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二是专门制订了年终奖适用税率,比日常薪金适用税率有所降低,因此当年终奖适用税率比月工资收入适用税率低一档次时,可以有效降低个税。举例说明: 

某职工收入如下:月实发工资1 500元,月奖4 000元,扣除费用1 600元,应纳税额为3 900元,适用税率15%,需缴个税460元。 

年终奖7 000元,年终奖适用税率为10%,需缴纳个税675元。 

可见由于年终奖使用税率偏低,税率差为5%,存在节税空间。该职工年收入为73 000元,在年收入不变的情况下,可减少发放月奖,每月减少1 900元,共计22 800元,将月奖税率降到10%,增加年终奖发放22800元,可年节税22800×5%=1 140元。

(二)转化所得或转化所得类型 

把现金性工资转化为提供非货币性福利,即通过提供各种补贴,降低名义收入,比如提供免费工作午餐、手机话费补贴、交通补贴等,这样既可以增加员工福利,又可少缴个人所得税。

五、房产税税收筹划 

 

房产税是电网企业的一项小税种,税率不高,造成对房产税税收筹划不够重视。由于房产税计税依据是房产原值扣除一定比例后缴纳,因此只要房产存在就必须纳税,构成了企业的一项长期税负,假设房产使用寿命按50年左右测算,房产税将达到房产原值的40%-50%,税负很重。 

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屋,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一般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因此房产税税收筹划的关键是如何划分和核算房产附属设备。 

即将实施的新会计准则的一些新变化,对房产税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一是《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二是《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企业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根据以上规定,房产税税收筹划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是土地使用权要单独作为无形资产核算,不再结转到房屋建筑物价值。 

二是减少列入房产价值的附属设备价值。要准确把握房产税暂行条例所列举房产附属设备,对于所列举以外的附属设备尽量不计入房产价值。 

三是要充分利用税务总局对中央空调是否计入房产原值有关规定。根据规定,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设备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如中央空调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单独核算并提取折旧,则房产原值不包括中央空调。因此要按照新准则规定对中央空调单独入账,减少房产税支出。 

总之,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合理运用国家税收法规对企业的筹资、投资、经营、理财等经营活动进行事先筹划和安排,以达到税收负担最小化的目的。企业在加强税收筹划,用足用好各种优惠政策,有效降低纳税成本的同时,还要树立以风险控制为核心的安全理念,提高风险的辨识和分析能力,切实防范经营风险。一是充分借助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等外部力量,以税法条款为依据,通过深入研究各项税收政策,制订出合法合规的税收筹划方案,为企业的税收筹划营造一个安全的环境。二是及时掌握政策变化,并适时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调整,保证税收筹划行为在税收法律法规范围内实施。三是加强风险控制,充分考虑税收筹划的风险,在认真考虑经济环境及其他变数后,再做出决策,不能因为短期利益而进行盲目的税收筹划。

 

【参考文献】 

[1] 陈晓瑜.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筹划[j].时代经贸,2007(9). 

[2] 姚晓东.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j].经济师,2006(12). 

[3] 李红岩.对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几点看法[j].会计之友,2007(1). 

增值业务工作计划范文10

【关键词】 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费用计量方法; 会计处理

股票增值权的计量及其会计处理应按现行准则中的《股份支付》准则规范进行。在股票增值权数量及其公允价值同时发生变化时,可行权日及之后这一阶段费用的计量及其会计处理是一个难点。目前很多书及文章中介绍股票增值权费用的计量及其会计处理方法不够详细,造成读者理解的困难。本文从不同角度详细介绍股票增值权费用的计量及其会计处理方法。

一、股票增值权计划的激励特点

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是目前上市公司采取的三种主要股权激励方式之一,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如果公司股价上升,激励对象可通过行权获得相应数量的股价升值收益,激励对象不用为行权付出现金,行权后获得现金或等值的公司股票。与之相类似的一种激励方式是虚拟股票,虚拟股票也是以企业股票为参照物,并不真正涉及股票的赠予或买卖,而只是以股价的涨跌作为一种衡量手段对激励对象进行激励的一种股权激励方式。企业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虚拟股票”,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有这部分企业股票的分红权和股价的升值收益,但是对企业股票没有所有权,不能行使股东的表决权,也不能转让和出售,当获赠对象离开企业时,相应的权利自动失效。虚拟股票的发放不会影响企业的股本和股权结构,但企业会因此发生现金流出,特别是当股价大幅度上涨时,企业可能面临巨大的支付压力,虚拟股票在高科技企业如it业中采用较多,如“上海贝岭”和“银河科技”等。可见,股票增值权与虚拟股票的区别在于,前者只赋予激励对象获取增值的权利,而不是整个虚拟股份的价值,而后者享有股票的分红权和股价的升值收益。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中采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一般是现金流充裕的企业,如“广州国光”、“招商银行”、“中石化”和“三毛派神”等,这些企业采取的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都是以现金为结算方式的。

二、费用的计量方法及其会计处理

《股份支付》准则将股份支付业务的借方确认为费用或成本,贷方视支付方式确认为权益或负债。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是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方式,其贷方确认为负债,费用按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不同环节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费用计量及其会计处理方法具体介绍如下。

(一)授予日费用的计量及其会计处理

除了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外,无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或者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在授予日均不做会计处理。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是企业假定已经取得了职工所提供的服务,不要求职工完成一段时间的服务就有权享有该部分基于股份的现金款项。因此,企业应立即确认所取得的服务以及相应产生的负债。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票增值权,企业应当在授予日以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具体来说,企业应当按照授予日股票增值权的公允价值,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实务中,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不能直接取得,是以股票增值权为基础计量的,而作为职工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增值权一般是不允许在市场上自由转让的,即不存在活跃的市场,其公允价值不能以公开市场价格为基础计量,只能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估值技术进行确定。需要注意的是授予日后立即可行权的股票增值权的公允价值因没有等待期而不存在货币时间价值,每份股票增值权的公允价值与其内在价值相等,是标的股票市场价格与行权价格的差额。另外,在会计处理方面,如果全部或部分权益工具未被行权而失效或作废,应在行权有效期截止日将其从“应付职工薪酬”转入未分配利润,不冲减已确认的成本费用。授予日后立即可行权的情况在实务中较为少见。

(二)等待期费用的计量及其会计处理

在大多数情况下,职工只有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企业才能给予以现金结算的股票增值权,对于现金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企业应当在该期间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随着职工服务的提供,相应确认所取得的服务以及为支付所取得的服务而产生的负债,同时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

具体来说,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 计算 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在资产负债表日具体计算时,企业应当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截止当期累计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减去前期累计已确认金额,作为当期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计算的公式为:

本期确认费用=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支付-期初应付职工薪酬

其中:期末应付职工薪酬=累计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支付职工薪酬

编制会计分录时,企业应当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上述等待期间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股票增值权的公允价值和预计可行权股票增值权数量的确定是一个难点,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股票增值权,应当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预计可行权股票增值权的数量主要取决于可行权职工人数的确定,可行权职工人数的确定应在估计概率的基础上进行。需要注意的是,股票增值权的公允价值和预计可行权股票增值权数量的确定方法主观性都较强,有可能成为企业调节利润进行盈余管理的工具,导致会计信息质量难以达到真实可靠。因此,企业应当在报表附注中披露公司承担的、以股票增值权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披露负债中因以现金结算的股票增值权产生的累计负债金额和以现金结算的股票增值权而确认的费用总额。

(三)可行权日及之后费用的计量及其会计处理

在可行权日,要继续确认所取得的服务以及为支付所取得的服务而产生的负债及费用,需要注意的是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并以此确定最终的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的总金额。具体按下列公式计算费用:

本期确认费用=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支付职工薪酬-期初应付职工薪酬。其中,期末应付职工薪酬=累计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支付职工薪酬+本期支付现金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

一般情况下,在可行权日企业支付的现金是按股票增值权的内在价值即市场价与行权价之差计算的,没有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因此该金额比股票增值权同期的公允价值要低,此差额也应反映出来并对费用总额进行调整。根据这一特点,可行权日费用的计算也可按公式:

本期确认费用=按公允价值计算的总费用-已确认的费用+本期支付现金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

编制行权的会计分录时,企业应当根据行权的职工人数和可行权后的每份股票增值权现金支出计算支出的现金总额,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可行权日之后, 企业 不再调整等待期内确认的成本费用,但要将可行权日之后、负债结算日之前的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以及本期行权的那部分股票增值权支付现金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按公式 计算 :

本期确认费用=本期支付现金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编制可行权日后的 会计 分录时,若负债公允价值上升,则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科目;若负债公允价值下跌,则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终止时,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管理费用”和“生产成本”等的金额应与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的金额相等。此阶段需注意的是,可行权后的每份股票增值权现金支出额是按股票增值权的内在价值计算的,没有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其金额比同期的公允价值要低,因此在计算股票增值权业务的费用时,除了考虑股票增值权本身的公允价值及其变化外,还要考虑支付现金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可见此阶段的费用构成成份最复杂。会计处理方面,对费用的处理有观点认为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应最终转入“管理费用”和“生产成本”等项目,笔者认为没有必要,一方面,不管放哪个项目都不会影响当年的利润总额;另一方面,“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更能恰当地反映该项费用的本质。下面通过举例具体说明。

例:20x0年11月,某公司董事会批准了一项股份支付协议。协议规定,20x1年1月1日公司的100名业务骨干每人将被授予1 000份现金股票增值权,但这些人员必须在公司连续服务三年,即从20x3年12月31日起根据股价的增长幅度可以行权获得现金。该股票增值权在20x5年12月31日之前行使完毕。该公司估计,该股票增值权在负债结算之前的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的公允价值和可行权后的每份股票增值权现金支出额如表1:

第一年,业务骨干有5名离开,公司估计三年中还将有5名业务骨干会离开;第二年中又有10名业务骨干离开,公司估计还会有15名业务骨干离开;第三年中又有15名业务骨干离开。第三年未假定有50人行使了股票增值权取得了现金,20x4年又有10人行使了股份增值权,20x5年末剩余的10人全部行使了股份增值权。

分析:本例涉及的是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也是需要等待期的,等待期为3年,行权日为20x3年末至20x5年12月31日之间,该公司应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司估计的可行权的最佳估计数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在可行权之后,则应当在相关负债结算之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具体计算及会计处理如下:

1.20x1年1月1日处于授予日,公司股份授予日不进行账务处理。

2.20x1年12月31日处于等待期,公司应当确认的负债为:

(100-10)×1 000×10×1/3=300 000(元)

本期确认费用=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支付职工薪酬-期初应付职工薪酬=300 000+0-0=300 000(元),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销售费用300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300 000

3.20x2年12月31日处于等待期,计算截至当期为止累计应当确认的负债为:

(100-30)×1 000×12×2/3=560 000(元)

本期确认费用=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支付职工薪酬-期初应付职工薪酬=560 000+0-300 000=260 000(元),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销售费用260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260 000

4.20x3年12月31日处于可行权日,计算截至当期为止累计应当确认的负债为:(100-30)×1 000×13=910 000(元)

期末应付职工薪酬=累计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支付职工薪酬+本期支付现金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910 000-550 000

+50×1 000×(11-13)=260 000(元)

上式中加上本期支付现金与公允价值之间差额的原因是累计应付职工薪酬是按13元的公允价值计算的,而本期支付职工薪酬是按11元计算的,加上此差额后就使本期支付职工薪酬也变为是按13元计算的,这样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也就是按13元计算的了。

本期确认费用=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支付职工薪酬

-期初应付职工薪酬=260 000+550 000-560 000=250 000(元)

费用的计算也可按公式:

本期确认费用=按公允价值计算的总费用-已确认的费用+本期支付现金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

=(100-30)×1 000×13-560 000+50×1 000×(11

-13)=250 000(元)

其中,支付现金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因计入费用的公允价值(13元/份)高于支付的现金(11元/份),在此作为减项。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销售费用250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250 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550 000

贷:银行存款550 000

5.20x4年12月31日处于可行权日之后:

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为:

(100-30-50-10)×1 000×15=150 000(元)

本期确认费用=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支付职工薪酬

-期初应付职工薪酬=150 000+140 000-260 000=30 000(元)

本期确认的费用计量也可以用另一种计算方法。因留在公司的70人的费用都已按公允价值计入费用,因此,本期需要计入费用的是本期行权的10人的增值权支付现金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20人的增值权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式如下:

本期确认费用=本期支付现金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1 000×(14-15)+20×1 000×(15-13)=30 000(元)

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0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30 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140 000

贷:银行存款 140 000

6.20x5年12月31日处于可行权日之后:

本期确认费用=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支付职工薪酬-期初应付职工薪酬

=0+170 000-150 000=20 000(元)

或:本期确认费用=本期支付现金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1 000×(17-18)+10×1 000×(18-15)

=-10 000+30 000=20 000(元)

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20 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170 000

贷:银行存款170 000

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终止时,上述计入费用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金额与实际支付的“应付职工薪酬”的金额最终相等,都是860 000元。

综上,企业授予职工以现金结算的股票增值权,对职工进行激励或补偿,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实质上属于职工薪酬的组成部分,其会计处理将股票增值权业务的借方确认为费用或成本以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方确认为负债,借贷两方的金额相等。因此股票增值权费用的计算可以从这两方面进行,其结果是一样的。其中,可行权日及之后股票增值权的费用构成最复杂,计算时除了考虑股票增值权本身的公允价值及其变化外,还要考虑支付现金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但最终计入费用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金额与实际支付的“应付职工薪酬”的金额是相等的,将此阶段的费用构成进行分解更有利于对股票增值权费用的计算及其会计处理方法的理解。

【 参考 文献 】

[1]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 北京: 经济 科学 出版社,2006.

增值业务工作计划范文11

【摘要】房地产企业在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之后要迎接政策下的机,同时也要面临政策下的挑战,房地产企业如何运用政策形势做好税务筹划工作是本文的主要论点。本文就“营改增”的背景出发,深入探讨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房地产企业的税收影响,对房地产企业新政策背景下税务筹划新思路进行科学地思考并提出行之有效的建议,以期房地产企业在新政策形势下健康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 税务 筹划 新思路

1 营改增背景分析

传统的营业税务制度无法与现阶段我国高速发展的经济相适应,税率高,征税重复、无法抵扣等矛盾阻碍着社会服务业的生长壮大,营业税务制度更改是不可阻挡的必然趋势,自2012年起,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开始进入试点阶段,国务院同意财政部、税务总局的试点方案在上海交通运输业、一些现代服务业进行试点。到目前为止,邮电服务、交通运输业、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业产业等现代服务业是我国营改增的主要试点行业,依据“十二五”规划,房地产行业也被纳入“营改增”的范围。

房地产企业行业涉及较多的方面,涉及税务种类繁多,成本费用组成复杂致使房地产行业营改增的难度、阻力较大,依据对全国20家左右的房地产企业调查显示,大部分企业担忧税负上升,接近一半的企业认为税务会加重。房地产企业项目开发周期长、资金组成等自身特点决定了“营改增”的过程要协调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有机统一。

2 房地产企业“营改增”要处理的主要问题

2.1 税率问题

大部分企业觉得常规17%的税率产生的税负过高,房地产企业成本部分不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范围,就无法抵扣部分项目。所以结合成本、土地税务问题等,房地产企业实际税务将在6%到7%,相比于原来5%的税率,企业的负担更重了。

2.2 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的成本问题

由于房地产企业需要分门别类详细计算的折扣项目比较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的成本,同时,增值税价税分离的特点要求更高的会计核算水平。财务人员就需要学习新政策下的改革方案,提高专业素质与税务工作相适应。

2.3 房地产企业比较多的库存和营改增的衔接存在复杂的问题,房地产面临市场自发调控、国家宏观调控,“营改增”新政策下加大了企业成本控制难度。

2.4 “营改增”税务制度下,房地产企业的改变不只是在税负方面,财务管理的优化,新的经营模式的探索、市场行为的规范都发生着变化,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健康发展有着长足的利益。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承包企业在采购时,原材料采购、接受劳务缺乏增值税发票,增加土地购置成本,加大企业的成本负担。

3 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新思路

3.1 增强对增值税发票管理,及时取得相关可抵扣发票

在房地产企业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增值税发票的管理、使用需要进一步强化,配置专门的人员负责保管、开具工作,加强内部管理的力度。对税务人员实行知识培训、专业强化学习,提高在材料采购过程中的票据管理,增加建筑企业之间的协调、沟通,增值税发票,同时,相关抵扣票据要及时取得。在竞争激烈的房地产施工领域,“营改增”带来的税负无法通过抬高承包价转给房地产开发企业,那么,在工程质量上面可以分担税务风险,^程质量就难以保证。房地产企业要合理选择正规、符合增值税纳税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既可以保障工程质量,又可以提供将来增值税折扣的条件,实现双赢的局面。

3.2 加强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相关经济活动的规范性

房地产企业科学合理的财务会计核算工作时企业实行税务筹划的必要前提,确定相关业务流程,准确把握相关的财务风险控制点,土地、施工建设、融资等环节的进行仔细梳理,协调统一好可抵扣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的关系。企业财务、融资、筹资、预算的管理要和“营改增”相契合,科学有效的筹划管理才是减少企业税负的实际途径,在适当的时机,将部分业务服务外包,转移税费来实现有效的税务筹划。设置会计科目、处理账务程序较“营改增”前复杂,优化财务核算,内部业务系统、财务核算要进行改进升级。对于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并不是恒久不变,财务管理过程中要时刻关注税务政策的更新,灵活调节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为房地产企业谋求更多的利益。

3.3 同步开发商业地产、住宅项目

现阶段国家对房地产的调控力度比较大,房价渐渐市场化,普通住宅价格在最近的一年里有较大幅度的下降,那么,房地产企业的高税负就没办法在价格上转移给购房者,这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灵活看待产品多样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商业地产有比较大的需求量,同时定价权业大多取决于开发商,商业地产消费者可以获得增值税发票来进行抵扣,降低税负,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抬高企业客户销售额,转移一部分额度较高的税负。商业地产、住宅项目同时开发,既满足客户需求,也与“营改增”下企业高税负转移相协调。

3.4 改进销售方式,灵活运用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土地税是“营改增”新税务制度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的税务种类,增值税的税负由房屋的销售价格直接决定,合理的销售价格既可以节约时间成本,又可以减少资金成本,同时对提升销售量,拉低税负有着积极作用。综合各项成本费用,协调增值额和扣除项目的有机关系,寻找税率的临界点来制定先关的销售价格,灵活把握收入和利润的关系,提高利润才是房地产企业投资的本质回报。运用委托销售的方式改进销售方式,切实降低土地增值税率,用低税率计算土地增值税。另外,灵活结合税收优惠政策,合理积极申请税收减免,例如增加建筑安装成本、扣除项目金额使土地增值率在20%以下,就可以不用征收土地增值税。

结束语:“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与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管理体系、财务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企业自身环境和内部税务组成等息息相关,合理调节新政策下的企业税务以及管理措施,即可为房地产企业降低税负,增加投资利润。

参考文献:

[1]孙建华.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和纳税的影响[J].会计师,2016(16)

增值业务工作计划范文12

【关键词】施工企业 营改增 财务会计 应对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社会分工更加明确化、细致化。若是仍实施营业税和增值税并存的税收体制,对整体上的税收发展是非常不利的,或多或少都会影响企业的发展和进步,也无法满足时代需求。因而,“营改增”税收制度是顺应时展的重要体现,是促进经济发展的有效方式,也是税收改革的必然趋势。“营改增”税收制度的实施对企业有着直接影响,也是企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机遇。

一、营改增的相关认识

营改增是2015年出现的新词,是指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一种新型制度,是企业架构要缴纳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进行缴纳,从而有效地避免重复纳税的情况[1]。这种制度的改变,是为了改良纳税机制,提升企业发展的内动力。在2015年之前,实施税收制度是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的税收制度,这种税收制度要求企业同时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两种税种,容易产生一系列的问题。为了改变这种情况,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从2015年起,实施营改增税收制度试点,有效地解决重复纳税额情况,有效的提升增值税的机动性,有利于整个税收制度的发展和进步。在建筑行业,推行营改增制度,是=施工企业的税种由3%的营业税转变为11%的增值税。在以往的征税过程中,营业税是以全部收入作为计税依据。而在营改增制度下,改革后的增值税主要是通过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主要依据。在这种税收制度下,能够有效地转变企业发展的形式,促进企业的服务水平的提升,优化企业管理模式,保证企业的长久发展。在建筑行业行业中,销项税额应该由施工企业的劳务收入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加以确认,进项税额主要是根据购买材料等方获取的增值税发票加以确定。换一句话来说,增值税额应该是以施工企业的经营活动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的征收税款。

二、营改增给施工企业财务会计的正面影响和负面影响

在正面影响上,营改增作为一项新型的制度,减少了营业税给施工企业虽带来的税负压力,避免施工企业出现较大亏损。同时,避免对企业进行重复征税,提升施工企业的资金流动,保证施工企业更加顺畅地运营和管理[2]。在负面影响上。营改增税收制度的核算工作涉及面比较广,需要对“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等会计科目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工作量有所增加,若是业务不熟练,很容易产生差错。在新型税收制度下,若是出现业主拖欠工程款的情况,施工企业也要按照规定以全额计算增值税,则会导致施工企业的资金压力进一步加大,很容易导致资金链断裂。

三、施工企业应对营改增影响的建议措施

(一)注重会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升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会计人员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生产的关键人物,是主管企业资金走向的主要负责人,在企业的发展和进步中占据着重要作用。营改增税收制度作为一种新型制度,企业为了更好的经营和管理,应该注重对会计人员的专业培训,使会计人员熟练地掌握新型的税收制度,区分税收改革前后的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保证会计核算的规范化、增值税管理规范化,正确地掌握计算增值税中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从而有效地确定缴纳的税额。如此,才能有效地保证增值税纳税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同时,施工企业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注重增值税管理系统的建立,保证各项增值税发票的完整,便于实施正常抵扣。

(二)注重施工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升施工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

要有效的控制营改增税收制度对施工企业的影响,施工企业不但要注重会计人员的专业培训,还应该注重企业内部的管理和经营。首先,在施工材料上,应该根据市场调查,选取最合适的供应商,保证进项税额的抵扣[3]。总所周知,施工材料在整个施工成本中占比比较大,大约为60%左右,因而注重原材料的进项税额的抵扣显得尤为重要,是避免企业重驼魉暗墓丶所在。在改革之前,施工企业为了节省施工成本,往往选取材料价格相对比较便宜的企业作为材料供应商,这种方式或多或少与重复纳税有关。而实施营改增的税收制度后,施工企业应该注重对供应商是否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作为审核标准,其其可抵扣的税率是否符合实际要求,如此才能选取出比较优质的材料供应商,进而保证施工材料的质量,提升施工质量和效率。其次,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完善与增值税相关的合同条款。施工企业与业主签订合同时,合同内容中应该明确材料购置、设备购置的相关增值税发票管理的条款,其施工材料购置的增值发票的的抬头要明确表明施工企业的身份,同时由施工企业根据施工详情,向业主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在现实中,出现业主代付的购买水、电、气、通讯费合同存在,施工企业应该注重双方之间的协商,通过签订三方补充协议,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确定施工企业向供货方付款,从而保证的施工企业获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有效地进行抵扣。

(三)根据营改增的税收制度,做好纳税筹划工作

在以往的纳税工作中,由于增值税和营业税是两种不同的税种,导致纳税工作比较繁重,纳税筹划时间较长,无法保证纳税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而实施新型的纳税制度之后,只有单一的增值税,纳税的时间、空间都相对比较充裕,施工企业可以有效地做好纳税筹划工作,保证纳税质量和效率。所以,施工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应该注重收集完整、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对企业的税收信息进行详细的分析,选取最为合适的纳税筹划切入点,制定详细的纳税筹划方案,保证纳税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同时,还应该注重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和交流,促进营改增税收制度的完善和改进。

四、结语

营改增税收制度作为一项新型制度,要全面落实这个制度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也是施工企业的重要挑战。施工企业应该正确认识营改增所带来的正面影响和负面影响,注重会计人员的专业培养,注重企业内部管理,注重纳税规划。如此,才能保证施工企业的长久发展。

参考文献

[1]房海燕.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财务和会计的影响及应对措施[J].财经界(学术版),2016,20(21):294-295.

[2]孔庆莲.营改增税收政策对施工企业财务会计的影响分析[J].当代经济,2014,14(03):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