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私人合同

私人合同

时间:2022-12-02 02:59:21

私人合同

私人合同范文1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受聘方:

住所:

电话:

手机: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聘请方与受聘方经友好协商,就聘请私人律师的相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聘请事项及期限

第一条受聘方接受聘请方的聘请指派律师担任聘请方的私人律师。

第二条 聘请期限为 年,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私人律师的职责和工作范围

第三条 私人律师的职责是:为聘请方就涉及商务有关法律事务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聘请方的合法权益。

工作范围如下:

(1)解答日常生活中涉及商务、个人财产权益、人身权益的有关法律咨询,诸如债权债务、置业、消费、继承、婚姻、劳动、名誉权、交通事故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等等;

(2)提供24小时多渠道咨询服务(包括:电话、email、传真),一般问题立即解答,疑难问题24小时内解答;

(3)为您从事各种经济、民事活动提供规范化的合同文本格式;

(4)根据您的需要提供最新法律法规信息;

(5)为您提供全年免费律师见证服务;

(6)对涉及个人的有关法律文件进行起草、修改、审查或协助与第三方就涉及个人权益之问题进行谈判;

(7)帮助您策划、分析判断所涉及个人的法律事务,并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8)以委托律师的身份维护您个人的名誉、人身、自由、财产、知识产权(专利权、著作权)等个人合法权益;

(9)协助您与有关部门交涉,通过媒体发表声明、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

(10)办理个人财产(房屋、股权等)的转让、质押等手续,;

(11)免费办理涉及财产(标的额在5万元以下)的民事、经济诉讼案件二件,或无财产争议的诉讼案件三件。

律师费的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五条 聘请方向受聘方支付私人律师费标准为 RMB元/年,半年为RMB元,由聘请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受聘方。

第六条 本协议第三条第(1)-(11)项,聘请方不必另办委托手续,除按本协议书第五条支付个人律师费用外,不再另交付费用;超出上述服务范围的法律事务或聘用合同期满正在办理续约手续,须另行办理委托,律师费按照本律师事务所规定的标准内给予聘请方50%的优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七条:聘请方的权利

1、有权监督律师工作,对律师失职行为提出意见和投诉;

2有权对私人律师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但违背事实和法律、法规规定,或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规定),或根本不能实现的事件除外;

3、如因私人律师重大失误或故意损害聘请方利益的,聘请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八条:聘请方的义务

聘请方应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约定支付律师费;

聘请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提供下列文件:

聘请方身份证明复印件;

㈡向受聘律师签署《授权委托书》,明确私人律师的权限范围和期限;

2、应聘请方的要求,私人律师在进行项目谈判或进行调查、非诉讼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以及需要私人律师现场办理等活动时,相关差旅费及其他直接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机关收取的费用,复印费等)由聘请方负担。受聘方应就该等费用的发生提供必要的单据和说明。

3、为了使私人律师能依法执行职务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帮助,聘请方应积极配合律师工作,并向私人律师真实详细地介绍有关情况,提供有关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影印件,以及相关证据线索,必要时应提前邀请私人律师参加有关的会议、谈判及研究等。

4、经私人律师参与草拟、谈判或审查、修改的各类合同,聘请方应将其(包括修改后的合同稿和正式签署的合同文本其副本或影印件)及时送交私人律师留存备查。

第九条:受聘方的权利

有权拒绝聘请方要求办理涉嫌违法的法律事务;

2、如聘请方不及时支付私人律师办案相关费用,受聘律师有权暂停法律事务的办理,因此而引发的所有后果均由聘请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受聘方的义务

1、 受聘方接受聘请担任私人律师后,对聘请方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从聘请方获得的信息或资料,未经聘请方书面同意,受聘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目的。若受聘方泄密而导致聘请方遭受损失,聘请方有权要求依法赔偿。

2、受聘方为聘请方开通24小时法律热线,为聘请方随时解答法律疑问,一般服务响应时间为24小时内;如需私人律师现场办公,广州市内一般在三小时到达;重大事项由双方适时商定。

3、因受聘方律师重大过失或故意损害聘请方利益,造成聘请方经济损失的,聘请方有权要求

赔偿。

违约责任

1、聘请方没有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约定支付律师费,除支付全额律师费外,还应向受聘方支付违约金(计算比例参照银行逾期付款罚息计算);

2、聘请方无故解除本协议,应向受聘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受聘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3、因受聘方律师工作失误而导致聘请方遭受损失,聘请方有权要求依法赔偿及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协议,且受聘方应按本协议实际履行天数进行折算后将剩余法律顾问费退还聘请方。

争议的解决

如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讼。

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签订的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两份,聘请方、受聘方各存一份。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

(以下无正文)

协议签订方:

聘请方:(签字)

受聘方: (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私人合同范文2

私人借款汽车抵押合同范文一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抵押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_分行__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第六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 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甲方:乙方:日期:

私人借款汽车抵押合同范文二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向乙方借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 ,车号为 发动机号为: 。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 抵押期限、抵押款。

抵押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抵押款为 元整

第三条 抵押情况声明、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一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抵押情况声明,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抵押情况声明上签名,加盖手印,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XX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其它方式处分。

第六条 其它

1、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向XX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人: 抵押权人:

私人借款汽车抵押合同范文三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做为抵押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大写)____(小写),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____壹辆,排量:____,颜色____,车牌号为:____发动机号为:____。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情况声明、暂管。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____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第六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章)

私人合同范文3

私人购房合同范文阅读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详 细 住 所: 买房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详 细 住 所: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相关事宜,依照现行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房产地点:西陵村二组(小学前门东侧)

二、出售范围:住宅房屋一处(上下楼两个门面,长 米,宽 米,高无限);及附属构筑物(门、窗等);附属场地(前至卢善洲后坎,后抵小学前保坎,左到赵开略住宅)。上述内容以下统称“本房产”。

三、出售价格:人民币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元)。

四、房屋交付日期:甲方签字时。

五、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本房产的合法性,保证其未被抵押、担保、出租、出售等,确保不存在任何尚未理清的纠纷;

2、甲方须提供所有相关书面资料并确保其有效性,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3、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索回本房产;

4、本房产售出后,其所有收益(拆迁赔偿,租房、出卖等)均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六、乙方责任

1、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购房款等相关费用;

2、本合同签订后,视为乙方认可本房产质量,日后之维修、保养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得以房屋质量问题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负责赔偿对方的一切损失。

八、双方约定

1、甲乙双方共用的墙双方共同享有,任何一方都不能以各种理由拆除。第三楼以上依然。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私人购房合同范文

甲方:

乙方:

乙方因到集镇发展无住房,今与甲方协议购买甲方已修建完工的楼房一套,协议如下:

一、房屋位于长赤镇玉池大道南段290号,楼层为三楼楼前面一套,面积为105平方米(包括一切公摊面积在内),价格按每平方米1650元计算,合计人民币壹拾柒万叁仟贰佰伍拾元整(173250元);乙方现交付33250元,下余140000元于20xx年春节前给付三万元,20xx年八月底给付四万元,20xx年春节前付清,逾期按月息2%进行计算利息。

二、如需办理房产手续,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甲方负责办理,所需费用包括契税和各种税费。

三、甲方交付房屋现门窗齐备(外门外窗)各种预埋管件、室内粗粉齐备、室内装修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甲方负责安装水电到一楼门口,乙方需缴水上户费1550元,电上户费按20xx元收取,合计乙方缴纳水电上户费用3550元,乙方自行接水电入户。

五、乙方除应付上述房屋款和水电上户费外,不再付给甲方任何费用。

上述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不得反悔,如违约应由违约方承担违约金按总额20%计算。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准购房合同阅读范本

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详 细 住 所 :

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详 细 住 所 :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相关事宜,依照现行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房产地点:

二、出售价格: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1天内,乙方支付给甲方 万元。

2、15日内付 万元,其余 万元 年 月 日前付清。

四、房屋交付日期:

交付 万元之后交付房屋。

五、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本房产的合法性,保证其未被抵押、担保、出租、出售等,确保不存在任何尚未理清的纠纷;

2、甲方有责任配合协助乙方办理房产相关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按本合同约定交付本房产,逾期视为违约;

4、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索回本房产;

六、乙方责任

1、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购房款等相关费用;

2、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收本房产;

3、本合同签订后,视为乙方认可本房产质量,日后之维修、保养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得以房屋质量问题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4、乙方收房后,不得随意改建和扩建,若因此产生违规建筑,导致受到处罚或强制拆迁等后果,均与甲方无关,一概由乙方承担;

5、乙方须承担政策及城市规划风险,与甲方无关。

七、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则按其逾期付款金额以每日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甲方,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解约后,乙方已付房款不退。

2、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八、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中间人各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私人合同范文4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公司将位于_______路____号___间门面承租给乙方经营,为规范甲乙双方的行为,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门面出租协议:

一、乙方承租甲方门面前,必须取得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符合经工商部门审验的经营项目,非本地常住人口同时应具有身份证、暂住证、计生证、流动人口证等有效证件,并将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交于甲方。

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应向甲方交纳_______元的门面押金,该押金不得用来抵减门面租金,乙方如能在合同期内全面履行本合同,到期后甲方全额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息)。

三、合同签定后,中途不允许将门面退还甲方,否则押金不予退还。乙方在承租期内不得私自将门面转让他方经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转让门面,必须经甲方同意,甲方每次收取_______元的转让管理费。如私自转让,则对乙方处以_______元的罚款(在押金中扣除),并对新承租户主处以_______元的罚款后,提高房屋租金的_______%,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四、门面租金为每月_______元,乙方必须先交钱后租房,月底时先将次月的门面租金交清,决不允许拖欠,如有拖欠,第一次给予_______元的罚款在押金中扣除(不抵减租金),再有发生则甲方有权收回门面另行出租,并没收押金。

五、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规、法令和政策,搞好综合治理,服从各管理部门的管理,在经营范围内合法经营,如违法乱纪,不服从管理,所造成的后果一概由乙方自负,后果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押金。

六、乙方在承租期内,其工商管理费、税金、水电费、设施维修费、卫生费(如到收费厕所大小便)等费用一律自理。从事餐饮业的业主,应注意搞好环境卫生,特别是要保证下水道的畅通,如下水道堵塞则由对该下水道堵塞有影响的餐饮业主共同出资疏通。

七、乙方在承租期内要搞好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等各项工作,如因乙方“门前三包”不(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合格导致甲方受到管理部门处罚,甲方对乙方处以_______元的罚款,在押金中扣除。发生责任事故造成自身和他方损失的概由乙方负责,后果特别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八、乙方在承租期限内要妥善保管好甲方的各种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在押金中扣除),不允许对门面的整体结构进行改造(如打墙、开门、开窗等),如需对门面进行外观装修,则应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门面,没收押金。

九、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年,即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原则上保证乙方的经营期限,如若在此期间国家宏观政策上有重大变化、当地政府对城区重新规划、甲方在经营上有重大举措需提前收回门面时,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合同终止后不得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到期后,甲方对门面招标,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私人合同范文5

民间私人借款合同范文一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特别提示:

请认真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款,可以向出借方征询,出借方应进行解释。出借方、借款方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认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本合同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本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二条 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月 日止。

第三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大写)即(小写) %。 借款方每个还息日除按上述规定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 向出借方支付服务费。

第四条 还款方式:借款方选择以下第 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月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 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 借款方提前还款应征得出借方的同意。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及相应的服务费,合同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应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3.其他:

第七条 借款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 出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2.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完毕后 日内,足额向借款方发放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九条为确保借款方正当履行还款义务,借款方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 的合法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作为借款方归还借款的担保。 借款方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况;和他人共有的,共有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条经评估公司评估,并经本合同双方确认,上述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订后当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

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服务费、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当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借款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方均有权直接要求借款方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未经出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四条 出借方应在借款方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方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和费用,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方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方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3.出借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方发放借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方另行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

4.因出借方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出借方应向借款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

(1)出借方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出借方保管不善,造成房屋所有权证或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因出借方变更地址、电话等无法联系,不能如约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第十六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双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并承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

2.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4.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提前解除,应由合同双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部门或单位)留存 份。

出借方(签字): 借款方(签字): 证明人(签字):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民间私人借款合同范文二借款人:

出借人:

保证人:

抵押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

1.1 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

1.2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借款期限为_______个月,自20xx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xx年____月____日止。

1.4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月利率____%.

第二条 借款给付方式

出借人或者出借人委托的第三人依据本合同约定将上述借款金额划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账号/银行卡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人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还本付息:

3.1 实行利随本清方式还款,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

3.2 按_________(月/季)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____(月/季末月)的____日。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支付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第四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4.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4.2 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4.3 按出借人要求如实提供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单据。

4.4出现本合同第10.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出借人,并落实出借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第五条 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5.1 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使用情况、保证人情况。

5.2 借款人出现本合同第10.2所指重大不利情形,出借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5.3 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出借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5.4 借款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数额的,按照实现债权(包括担保权)的费用、违约金、复利、罚息、利息、本金的先后顺序归还,即先抵费用,后还息,再还本。

第六条 借款担保

6.1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一)保证人 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向出借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抵押人 以其名下的 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向出借人提供抵押担保;

(三)出质人 以其所持的 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向出借人提供质押担保。

6.2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出借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6.3保证担保的期间:保证期间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借款人与出借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6.4当出借人就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质物不行使担保物权,放弃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保证人承诺仍就出借人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出借人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____(大写)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

7.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人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____(大写)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

7.3 对到期未付利息,出借人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作为违约损失赔偿。

7.4 借款人、任一担保人违反本合同及从合同项下义务,出借人有权要求其限期纠正违约行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以及采取其他财产保全措施。

第八条 费用承担

与本合同有关的公证、登记、评估、鉴定、见证、运输、保管等费用由借款人、保证人承担。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 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出借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10.2 本合同所称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还款能力;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下降;抵押物、质物(出质权利)价值减少、毁损、灭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担保物所有权归属第三人或者出现权属争议等影响出借人实现担保权。

10.3 本合同所称担保物包括抵押物、质物和出质权利。

10.4 借款人之配偶及保证人之配偶声明:

借款人配偶及保证人配偶已经充分知悉本合同条款;借款人或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借款人配偶及保证人配偶并愿以各自的夫妻共同财产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借款人一份,出借人一份,担保人各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出借人:

(签字) (签字)

保证人:

(签字)

保证人配偶:

出质人:

(签字)

出质人配偶:

(签字)

抵押人:

(签字)

抵押人配偶:

(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民间私人借款合同范文三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

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 款 利 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 款 期 限:借款时间自___年___月___日 起至___年___月___ 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____%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__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

(签字、盖章):

私人合同范文6

乙方(购买方):

甲乙双方及中介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房屋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座落于**区**路**号**小区**号楼**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结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出售给乙方。该房产的相关权益随该房产一并转让。

第二条 甲乙双方商定该房产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万元整。本协议签订当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元整,付款方式为银行转帐。

第三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晰,无争议;未被判决、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设置抵押,不在建设拆迁范围内并已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第四条 所有购房款付清后本协议自动生效,房屋买卖即成事实。乙方随即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并承担该房产毁损、灭失的风险。甲方及继承人不再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不得再次转卖他人或用作抵押或用作财产继承或用作财产分割等任何权利,如甲方与其他第三方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关系使得乙方无法如本协议约定获取该房产所有权,即甲方违约。

第五条 在政策和法律 允许范围内,乙方要求甲方过户,甲方或甲方继承人应无条件积极协助乙方到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办理过户。过户时产生的所有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缴纳。

第六条 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话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1、甲方负责将以上杂费缴纳至协议签定之日(或**年**月止)。

2、协议签定之日后(或**年**月起)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协议生效当日,甲方应将购买该房产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票据、房屋产权证书和购房协议等全部资料原件乙交乙方保存。

第八条 甲、乙双方从签订协议之日起,均需遵守本协议约定,无论今后房价如何变动,甲、乙双方不得违约。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

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全部购房款,并向乙方支付全部购房款总额的**%作为违约金赔付乙方,乙方退回甲方该房产和所有房产资料;

如乙方违约:

乙方将已支付的购房款作为违约金,并无条件退回甲方该房产和所有房产资料。

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约中若发生争议,可提交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 院讼。

第十二条 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私人房屋买卖合同(二)

出卖方: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买受方: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出卖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_层,共____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出卖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____%(包括±______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买受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 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总金额为( 币)______亿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买受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卖方支付定金( 币)______亿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出卖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 交付期限。

出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买受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买受方。

第七条 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出卖方对买受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_天后,即视为买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出卖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___种约定,追究买受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买受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买受方据实赔偿。

2.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出卖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出卖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买受方使用,买受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出卖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_个月内按_____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_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___个月,则视为出卖方不履行本合同,买受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约定,追究出卖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出卖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买受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出卖方协助买受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出卖方的过失造成买受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_%赔偿买受方损失。

第十条 出卖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出卖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出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出卖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买受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法规 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卖方(签章)

出卖方人(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买受方(签章)

买受方人(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私人房屋买卖合同(三)

甲方(卖房人):张惠,女,身份号:************。

乙方(购房人):李华,女,身份证号:*************。

丙方(房产中介):沈阳市于洪区某房产中介

甲乙丙三方于XX年5月1日签定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书,约定由乙方购买甲方的位于沈阳市于洪区某某街55-7号331房产。原协议其他约定事项中的6项作废,现变更为以下条款:

1、甲乙丙三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明知沈阳市于洪区某某街55-7号331房产已经发生区域变更,由于洪区变更为皇姑区的事实,具体地址以变更后的地址为准。

2、甲方的保证义务。第一、甲方应保证出售的该房屋具备合法的“沈阳市房产管理局”颁发的沈房权证,保证该房房产证将来不能被撤销或该房产被变更为乡产权。第二、甲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任何未结清的债权债务、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采暖费、水电气、电话宽带有线物业费等)。第三、甲方保证该房无抵押、查封等强制措施。甲方需配合乙方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否则当乙方发现该房屋存在甲方无法保证的情况时,乙方有权随时提出解除合同,甲方需在乙方提出解除和同后 日内退还收取的乙方所有费用,否则发生延期退还还将额外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 元整,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需赔偿乙方损失。

3、在甲方和该房产都具备本合同约定的上述条件无任何瑕疵时,甲乙双方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更名过户手续,甲方保证没有两套售房的税,若有甲方承担该税,其他交易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更名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 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剩余房款,如乙方延期支付还将额外支付甲方延期付款违约金 元整。

4、在乙方更名过户后如需甲方配合乙方办理相应税费的变更手续的(包括但不限于采暖费、水电气、电话宽带有线物业费等)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否则不配合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5、在本协议签订后 个月内如果该房还无法办理更名过户手续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将自动解除,甲方应于和同解除后 日内退还收取的乙方所有费用,否则发生延期退费甲方还将额外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 元整。

6、丙方在甲乙交易过程中负责提供政策咨询和相关代办事项,具体中介费的收取方式为;办理更名过户手续时丙方一次性从乙方收取中介费贰千元,如是因本协议所定的甲方的原因导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解除的,丙方的中介费由甲方在合同无效、解除当日一次性支付。

以上协议三方自愿订立,认真遵守执行,此协议一式3份,甲乙丙各执一份。

签约地点:

私人合同范文7

关键词:私人武装;默示条款效力;意思自治的限制;护航证明管理办法

中图分类号: D99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17)07-0090-08

呼吁和平、反对战争符合当代社会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国际航运事业的自我决策、选择结果也可以尽可能地避免局部动荡的不利影响,现阶段海上安全问题受到海盗行为的消极影响,威胁世界航运秩序和我国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海盗罪被称为“国际刑法第一罪”,1国际法、2比较法3与国内学者4对海盗行为的定义不同,5也容易与贩卖奴隶和战争行为混淆,6虽然具体定义海盗行为并非本文目的,但笔者认为只要在国际航运视域下,暴力威胁我国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行为均应被视为海盗行为。7需要根据以海盗行为为主的、影响海上安全的问题所涉及的主体区分适用公法或者私法:若其他国家、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行使公权力威胁我国海上安全,需要国家通过外交手段等解决问题;作为我国海上航运经营主体,一般情况下应当选择私行为性质的手段来保护自身航运业务的安全,本文所指称的海盗行为的特殊性表现在其本身属于私法主体的个人行为。

一、国内保安服务配备私人武装的局限性

海上航运安全受到威胁之时,经营国际航运业务的私法主体倾向于借助海上保安服务保障自身航运安全,1最方便、最经济的做法是我国很多航运企业期待的国内保安服务公司能够配备私人武装。2015年中国海事局出台《私人武装保安在船护航证明签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未允许国内保安公司提供配备私人武装的服务,明确将可申请私人武装保安在船护航证明的适用范围限于航经西印度洋以及索马里海域等海盗行为频发的海域。国内保安公司提供配备私人武装的服务有其局限性。

为了维护自身安全,国际航运过程中的船舶工作人员必须在面临暴力威胁时采取自卫措施。诚然,若因为遭遇他人主动非法攻击而进行自卫反击是无罪的,2但接受保安服务、尤其是配备私人武装保安服务的国际海上航运主体在自卫反击之时,极易出现假想防卫、误伤误杀、甚至是他国包庇犯罪等行为,进而会产生侵权责任划分问题:海上保安公司和作为被提供保安服务对象的国际海上航运主体之间,是否应当对过失犯罪或者其他触犯国际法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或比例责任。按照船舶管理规范,船长行政指挥、技术管理、司法、公证、应变、等职能说明其职责最有主导性,3然而应对海盗行为的暴力威胁,船长会出现应变危险情况失职、指挥防卫不能的情形。传统海商法规定船长的应变职能仅局限于弃船、处置货物、救助人命、保存证据等,船长无法组织有生力量抵御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海盗行为,其能力很有可能达不到指挥配备私人武装保安人员实施防卫行为的高度。在现代航运环境下,船长的职能应当限于传统理论既已确定的内容,若保安公司配备人员和武装同航,则船长和保安公司负责人员的责任应当分别认定。

训练有素的保安队伍,其组织、装备、行为等客观表现与代表国家的军队人员相似;部分保安人员为退伍军人,因而部分保安公司的性质与雇佣军相似。保安公司与军队的最主要区别在于后者权源为国家所授,但其他主体从表象不易辨识二者的权源,很难保证保安行为不被误解。鉴于行为表面的相似性,任何一个国家提高保安服务的武器装备等级或放任其自我完善,在某种程度上也意味着管理私人武装行为、杜绝私人暴力行为更加困难,容易导致实施私人武装行为的主体以保安为借口规避国际公约和行使管辖权国家的强制性规范。客观上讲,一旦雇佣配备私人武装海上保安服务公司,将会直接导致的问题就是其自身的定性易产生混淆。从其组织上讲,若保安在反抗威胁海上运输安全行为的过程中没有统一协调的组织则必然会导致失败,规范、协调、高效、能动的组织性是必不可少的,恰恰是这种高效能动的组织模式对他国威胁较重;从其装备上讲,面对威胁海上运输安全人员的残忍与冷血、面对可能导致人命损伤的后果还依靠冷兵器的话未免以卵击石,因此配备杀伤力较强的武器就成为必然的结果;从其行为结果上讲,武器装备的使用必然会导致人员伤亡,即使伤亡人员是威胁海上安全的人员,不仅威胁海上安全人员的生命权利不能由私行为的保安人员任意剥夺,而且保卫安全过程中私人武装的安全隐患对他人的误伤也是一个极其严肃的问题。4

国家统一管制枪支弹药等武器装备是实现人民利益最大化的必然举措,5我国对枪支弹药的严格管制立足于国家安全、国际形象的考量。不可否认枪支弹药在社会生活中有巨大的潜在危险,我国刑法、行政法严厉打击私人持枪行为,坚决杜绝外来枪支可能非法入境的渠道,放宽对枪支弹药的一项管制就会增加一份因为枪支弹药对国家安全的威胁,国家安全是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保障,我国不允许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在我国境内以及我国国家管辖的范围内擅自违法持有枪支弹药。目前我国除了公务用枪之外,仅有银行武装押运配备枪支为非公务用枪的特例。1

海上保安服务公司的性质尚未确定,其难以把握自身提供服务时的行为限度与尺度。秩序、规范、高效、高能的组织模式有一定必要性,但同时容易出现与军队混淆的口实。国际社会对于海上安全的保护手段不同,有的国家将保护的领域延伸到公海,有的国家保护措施仅施展于某段危险高发地带,不同的航行区域会实施不同力度的保护措施,不同的保护力度代表其他国家不同的干预程度,而在其他国家声明的保护区范围内出现保护空白、威胁海上安全的事件频发的现象时,未经允许的外国武装保安行为的实施,容易引起外交纠纷或违反他国的犯罪。配备私人武装的船舶进入他国港口后对其他国家造成安全威胁,枪支弹药任意入境会引起国防实力较弱的国家的恐慌。很多国家对于枪支弹药的管制极其严格,不允许任意携带枪支弹药入港、入境。

国际法的实施过程没有居于国家之上的强制机关,也不存在强制管辖权,2更多的是国家立足于能对本国有利的动因而自我约束,3国际上极少数规则是国际一致同意的强制规则,4对于一个推进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国家,追求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极其重要。我国在世界的舞台上恰逢蓬勃发展之际,必须打破“国强必霸”大国崛起逻辑,在多元化、多极化的世界和平新秩序的演进过程中,中国要给世界带来机遇、和平、经济腾飞、科技进步,绝不是披着保安维权外衣的实质霸权行为,更不允许此类行为影响我国公民的安定生活。5考虑到以上几个问题,国家便难以支持我国海上保安服务公司配备私人武装参与到航运过程中的私行为。

二、替代性选择:雇佣外国私人武装保安服务

出于对保护国际航运安全的极大重视,很多国家出动军队护航,但该举措也存在局限性。军队护航的性质为国家公权力对商事法律关系的保护,军队在具体实施保护措施时需要接受本国统一调度、护航产生的国际纠纷需要外交途径解决,6均会引起协调性、效率性的问题。对于分散、小股海盗危及公民人身权益时缺乏保障的及时能动性。军队护航的过程中,有时公权力行为性质不明,会引起国际纠纷,不符合构建和谐世界的伟大构想,也不符合我国拥护和平的本质。军队数量配备和布置不利于也不应当在所有国际通航区域,既容易泄露军事秘密,又不符合国际间共同维护安全秩序的要求。由私法行为主体实施保障国际航运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更具有能动性、协调性、及时性。

军队护航的最大特点是在国家公权力基础上实现保障航运安全的最强力度,外国上部分私人海上保安公司配备私人武装的保卫力度可与之相媲美。英国业已出现合法的私人武装保险公司,目前中几家较大的航运企业倾向与外国上配备私人武装的保安公司合作,以求保障国际航运安全。实务中,部分国家和地区的私人武装保安服务的实际服务提供者是该国或地区私人公司的雇佣兵。先抛开不合理的雇佣兵行为,与外国上配备私人武装的海上保安公司合作的合理性也有待探讨,但很多情况下,因为我国航运主体与其他国家或地区配备私人武装的保安公司合作以保障航运安全是唯一可行的替代性措施,该行为可行与否影响我国航运主体的经营安全,进而影响我国航运事业的繁荣程度。

近年来,我国很多航运主体强烈建议我国政府放开对海上私人武装保安的管制却未见成果,很多非国有航运主体将公司注册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以躲避我国法律规制。这些做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真正涉及到分担责任的问题时,根据我国刑法,假想防卫、过失伤害等刑事事件均应当由我国实施属人或属地管辖:非注册于我国大陆地区的公司的航运行为,是由具有我国国籍的航运人员经营;当出现险情或假想的险情时,即使我国船舶处于公海,我国刑法将船舶等水上移动装置视为我国国土。1配备私人武装保护航运安全的我国船舶处于航运过程所涉及的国际犯罪行为,难以规避我国刑法的管辖。

以上种种做法相继受到限制,部分经营国际航运业务的主体转向与外国上海上保安公司合作,部分外国上专业经营海上保安服务的公司提供配备私人武装的保安服务受其注册地的法律保护。与外国上保安公司合作的行为应被定性为国内航运主体与涉外主体签订私法合同的行为,所以,笔者归纳在与外国上保安公司合作存在的问题为:涉外合同与国内强制性规范冲突时的效力问题,尤其在中国海事局颁布《管理办法》以后,国际航运操作习惯有对应调整的做法,以往规避法律的经营模式会被强制性规范禁止。

三、国际海上私人武装保安合同中的“默示行业习惯”

根据笔者积累的对航运实践的认识,我国经营国际航运的私法主体最关心的问题是与配备私人武装的保安公司合作以后如何实现免责,在《管理办法》出台之前,签订此类合同一旦出现问题,我国经营国际航运的私法主体有理由拒绝承担责任:按照保安公司的业务习惯是一般不会在保安服务合同当中明确约定“私人武装”字样,保安公司通常列明几项不同保护效力的保安服务“套餐”供客户选择,保护效力层次较高的服务收费较高,暗示着保安人员将携带私人武装登船,其登船时惯于将私人武装藏匿于不受检查的货箱当中。按照一般的登船检查习惯,为提高船舶运营效率,长期合作的经营伙伴会配备登船时不受检查的标签箱,双方亦达成责任自负的事先约定,配备私人武装的保安公司与雇佣方的协定中必然不会说其不受检查的货箱中“藏”有武器,航运方根据行业习惯、保安等级的高低明知该箱中所“藏”物品,声称合同当中无明示约定意味着其对配备私人武装不知情,“无明确约定、且不知情”则应当免责。笔者对此种行为的合法性表示怀疑。

针对保安公司配备私人武装的行为,航运方无法通过合同无明示约定来免责。保安公司不会明示其提供武装保安的服务,实务中的操作规则会是明示提供不同等级保安服务,不同等级仅指向收费差异,等级最高、收费最贵的服务只有借助私人武装保护航运安全才能实现预期效果,标记免检货箱的航运习惯成为携带私人武装上船的唯一途径:一切的一切都处于雇佣方“明知”但未“明订”的情况,依然不能免责,因为该意在规避禁止配备私人武装的强制性规范的行为属于默示行为。由常理可推断,航运方默许保安公司提供配备私人武装的服务,法理上认定默示行为的根据是习惯。从国际保安服务公司的管制出发,即使联合国目前不反对私人武装保安服务,即使部分国家和地区已经允许保安公司配备私人武装,国际上对配备私人武装的保安服务的管制仍非常严格,确定能够提供此类服务的公司均有公示或备案,属于航运方应当知道或非重大过失则应当知道的内容。与此类公司合作并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双方不相互考察追问清楚经营范围,会导致私人武装非法入境,违反我国航运规则,也违反一般商事经营原则。登船参加一个航次的保安人员,每一个船东、承运人、船长都有责任对其实施最全面的检验,了解其公司运营范围属于航运方应当知晓的内容。

进而是司法的问题,查明默示条款、行业习惯需要专业的判断标准,此类默示条款与传统的一般默示条款的差距很大,该默示仅默示了行业习惯,没有默示合同。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关于合同的理念呈现融合趋势:1康德认为,一方通过契约来获得对方的允诺,因而得到了对方主动的责任,使得一方可以在要求承担此种责任的前提下,对其施加合理的要求和压力,因为这是一种对人权,其效力只能影响到具体的相对人,这是以意志的因果关系为基础的;2阿蒂亚认为,“合同只是一个许诺,在达成许诺变成合同之前,需要有某种行为。且这些许诺都是对对方许诺的一种报答。”3柯宾认为“合同是当事人表示同意的一系列有效行为,以文件的形式存在,本身构成一种发生效力的事实,构成了表一行为的最后证据。在满足我们需要的范围内,一种用法因为优于另一种用法而被采用。”4麦克尼尔对契约的定义为:“契约是规划将来交换过程的当事人之间的各种关系。”此种契约的根源之一就是未来意识,也就是对未来专业化的交换有一定的自觉的选择性。5《美国合同法重述》当中对合同的定义为:一种承诺,法律可以给予补救的承诺,承诺意味着合同的履行。6该定义更关注合同的结果,忽略了合同的初始。

麦克尼尔与阿蒂亚的论述可以归纳出合同的成立需要一种主观的选择、主观的表达使得合同被订立,此类内容应当以康德提倡的主观意志为原始动力,对此类合同宜被界定为明示合同,默示合同的原始动力需要另加界定。国内学术著作几无默示合同这一分类,学者一般将合同分为典型合同与非典型合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诺成合同与要物合同等,7相关理论的基础均以债的发生应当以要约和承诺二者达到一致才能成立,要约与承诺均为一种主动的行为。在大陆法系之上,合同(或契约)属于典型的双务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私人的、旨在引起某种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示,8意思表示作为法律行为的重要构成要素,包含效果意思、表示意思、表示行为等相互连贯的三个方面,9其中都包含了主体内心的期待以及主动将内心的意思表达于外,且希望外在表示与内在意思相一致的意思。从意思表示理论来考察法律行为,合同成立首先需要主观、主动的意思表达。

通过默示行为成立的合同,一般借助法律行为的规范进行推断、有偿给付的利用、事后对需追认的法律行为的追认,以及通过行为进行推定这几个方面来认定。从其语义的角度考察意思表示,其属于主动的表示行为,欲认定默示行为,既需要依照推定,也需要参照已经发生的、需要同意的行为,只有此类行为得到同意以后才能形成法律行为的合意。10推定默示行为需要通过被推定方的具体行为,且此行为应当从推定方视角出发,完全满足“有意识的设权行为”,而非仅仅被推定方无意识的可推断举动。11认定默示合同的本质在于默示方的意思表示不是主动的言语表达,而是通过正常的设权行为将可推断正常思维的暗示意思表达于外,保证一个具备正常理解能力的相对方可以正常推断并知晓,同时,默示行为方也未表示反对相对方的接受行为。

默示地接受配备私人武装保安的服务的过程中,航运方签订合同的行为应当被认定为默示合同。从签订合同来讲,航运方应当是意思表示比较主动的一方,即使由保安公司提供保安服务条款,实务中也需要由双方当中至少一方主动提出要约,另一方以签字、付款等默示行为表示同意。此类“合同”的实务过程中,甚至可以被推测为双方对携带私人武装上船的行为均无意思表示而根据行业习惯达成了“一致”。此种情况双方不能免责,尤其是航运方,根据法理,每种社会习惯的每个参与者都必须区别两种情形:第一,设法判定他所处社会中其他成员认为习惯所要求的是什么,第二是设法为他本人断定这个习惯真正要求的是什么。1前者需要当事人对于自身所为的行为后果有明确的法律意义上的判断,该情形是接受习惯的法律后果,默示允许私人武装被携带上船的行为,在我国的航运法下被明确禁止,我国刑法根据属地和属人主义管辖原则,对此均有管辖权。后者需要当事人对自身所接受的习惯的自身要求有一个明确的法律意义上的判断,该情形要求航运方对自身接受的习惯要有定性认识。在国内法律与国际习惯存在冲突的时候,航运方首先需要注意自身行为不能与国内强制性规范相背;只有在准用国际私法的情形下,才能选用适当的准据法规避部分法律规范,我国不反对涉外合同适用他国法律作为准据法。双方通过默示行为接受一个国际习惯,可以选择外国法律作为准据法来调整私法行为,但针对雇佣私人武装保安服务的问题,却不能任意适用域外准据法,从前文对与配备私人武装的保安公司合作的弊端的分析来看,这种行为在公法的层面不被我国接受,而自主选用准据法只能局限于私法领域,为维护国家、保护我国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国家势必严格控制使用私人武装,该默示习惯会受到管制甚至是禁止。

在本文讨论的默示环境条件下,其结果都是接受一种习惯,此种行为在私法领域不会引起过多责任,2一旦出现问题极易上升到公法高度,双方会因此承担连带责任。侵权是法定之债产生的原因,3双方因为共同接受的习惯这种事实上的关系可以被认定统一接受侵权的部门法的调整,即使航运方不知道保安公司最高等级的服务包含配备私人武装,该默示行为引起的连带责任出于法定而非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因此,即使双方无明示约定,默示接受的习惯如果违反我国强制性法律规定,航运方仍然需要根据合同承担连带责任,法律禁止默示接受此类习惯的行为。《管理办法》一个积极的意义是为我国航运主体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保安公司合作提供了明确的操作规范,在面临选择多层次的服务项目时,航运方负有明确约定对方具体提供的服务方式的义务,并在约定以后去有关部门进行登记。

四、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应当受限

登记的规范效果最大价值体现在国家正当管制私人武装护航的保安服务,虽然合同双方当事人出于自主自愿签订合同,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应当受到一定限制,意思自治原则的受限直接奠定了合同签订方过失的基础。意思自治原则受限的原因有三。

第一,私法自治是契约成立的基本逻辑,4航运公司有签订保安服务合同的自由。虽然与配备私人武装的保安公司合作的初始目的不具备主观的恶意,但契约自由在现代社会的适用已经缩减。契约关系的本质在于中介,即能够使独立的关系人的意志达到同一,5要约和承诺的双方形成契约关系,交易原则断言的这些要素是一个承诺需要履行的充分条件,6在双方达成一致意思的前提下,共同承担的责任便被确立。任由当事人签订协议的结果就是对社会秩序放松管制而导致绝对自由主义泛滥,私法的目的不排斥最大化地追求效率,其根本目的是保护当事人的合理期待,7其运作领域受到经济体制、技术水平、对立的阶级力量、生产力的一般发展状况的限制。1契约当中最主要的原则是公平,在公平的基础上才能追求效率,公平势必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自由以追求价值最大化,该限制不仅来自双方当事人,2还有行政权力对自由的合理控制,这符合正义基本Y构。3

第二,“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4一般理念将这种枷锁视为法律,现代社会人类实现高度文明化,完全程度上的个人已经退位于社会学意义上的个人,社会学意义上的个人更应当解释为由个人组合成的有机综合体。当一个群体需要接纳一位个人时,个人往往意味着部分放弃自身利益来追求整体利益的最大化。法律要限制无限放弃个人利益的行为,也限制有损他人利益而无限扩张独立个人利益的行为。合同虽然自由,如果没有对法律的服从将会失去意义,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两个问题,当双方的主观意思达成一致,则合同成立,而真正能够生效的合同,必须满足法律的规定,法律往往通过牺牲小的利益来公正地实现整体较大利益。5

第三,德早已预言到契约自由的观念需要适度消失,6梁慧星也认为实质正义才是时代契约理念转变后的方向。7近现代契约自由的限制多局限于私法的领域,诸如劳动、消费等方面,8涉外合同的效力却罕有规定。一般情况下,可能会因为私法领域当中当事人有适用准据法的自由,国内法对其调整的力度较小。9但是,在航运方与配备私人武装保安公司合作的情况下,该问题不仅仅是合同效力的问题,该合同的效力已经由单纯的民事合意上升到违反国内强制性规定的程度。这里涉及的两个问题是:一方面当事人的签订合同行为将会受到我国强制规范的限制,另一方面,当事人很有可能选择外国法而排除适用我国私法规范,但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合同无效的情形只适用于我国法律为准据法。《管理办法》为此类合同的规范操作提供了极其有力的引导,契约自由所限定的基础之一就是对自身所确需的秩序在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之上,《管理办法》之所以在行政法的高度上对契约自由的调整就是为了维护更值得保护的社会价值理念,无法通过我国合同法调整该合同的内容,该签订合同的行为只有符合《管理办法》的要求,才能够在社会整体利益的高度上获得高效、优质的社会秩序效果。

结 论

综合以上对我国航运业签订配备私人武装保安服务合同行为的研究和对《管理办法》意义的探讨,笔者认为:以往当事人之间,对于较高保安等级的服务达成合意之时,并未对其是否包含配备私人武装、如何规避配备私人武装的检验达成明示的合意,这样的行为应当构成默示接受行业习惯,这一行为违反我国强制性规范,在国际上出现动用私人武装实施保安服务的结果会涉及国际犯罪和外交问题。当事人不选用我国法律作为此类合同的准据法,仍旧不能避免我国公权力否定其合同效力。在没有理由否定私人武装在国际航运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积极有效的保卫作用时,出台《管理办法》是立足于我国对私人武装的管制现状,顺应了国际航运的形势。完全否定与其他国家或地区配备私人武装的保安公司合作是每一个心系航运安全的人不愿意见到的,在离开私人武装保安的情况下,会有更多乘客安全、船员安全会面临潜在的危险,配备私人武装的保安服务在保卫航运安全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味禁止该服务最终将会演化成由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航运公司承运我国国际贸易的货物,只有将货物交付与非我国国籍船舶、非我国营运方,才能实现配备私人武装且完全规避我国公法管制的效果。以这种从根本上规避了私法行为与我国公法相违背的做法必然进而导致我国航运业的低迷,以及海上事业的难以振兴。

《管理办法》仅针对雇佣外国私人武装保安服务的合法管制,不表明我国支持国内海上保安服务公司开展配备私人武装的保安业务,我国保安公司配备私人武装缺乏相应的权源性文件,《管理办法》仅仅规范了船舶所有人和船舶管理人的申请行为。国内不应当放开对私人武装的管制,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国情,对于私人武装的允许与限制不能世界各国同一而论。国外放开私人武装相关管制的做法可以为我国航运提供方便,出现过失犯罪的情形,我国航运主体只需承担因合同行为而形成的民事责任,不成立共同犯罪,不会引起我国外交纠纷。在国际航运竞争、国际政治关系中,国外放开私人武装保安服务相关管制的做法也会成为一种新的国际航运、国际政治的影响、控制力量,在某个海域、某个期间国外相关管制的有无或松紧,将会产生外国私人武装保安服务在某个海域、某个期间的有无或多寡,将会影响海盗威胁在某个海域、某个期间的有无或强弱,没有本国私人武装保安服务的船舶将会是“自由地”接受外国私人武装保安服务的“市场调节”。

On the Validity of Contract of Personal Security with Arms in the Sight of International Marine Safety

Yan Tieyi

私人合同范文8

2017年通用版私人之间借款合同范本

甲方(借款人)(写明借款人的基本情况)

乙方(贷款人)(同上)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元,于年月日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约定具体的利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公民之间也可以无息借款)

三、借款期限(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本协议自年月日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借据

今借到(姓名)人民币伍千元整,年月日前归还,月息按银行(某种)存款计算。

借款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2017年简单的私人之间借款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该笔款项汇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帐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确认书。

二、借款期限为______ 年,从甲方出具上述确认书之日起计;利率以五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即为每年______%;如遇国家调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则双方之间的借款利率亦作相应的调整;

借款期满之次日,本金随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归还给乙方;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则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计算违约金。

三、为上述条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称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份(占__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 _____%)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确认书日签署之日负责落实办理将上述股份出质事项记载于___________公司的股东名册,由_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记完成的确认书。

四、双方确认,如果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结束,则本合同于该结束之日同时解除,此等情况下甲方应于该解除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日内归还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余部分用于质押登记等;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私人合同范文9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内部员工购房事宜,与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开发建设的位于市路小区的号楼单元 室的面积为㎡的房屋出售给乙方。

二、甲方在该房屋元平方米、总价款为:(大写):元,(小写):元出售价的基础上给予乙方总价款10%的优惠,计(大写):元,(小写):元。

三、甲方给予乙方享受零首付入住的优惠,乙方应缴的首付款(大写):元,(小写):元XX付清不记息,可用效益工资、奖金冲抵,余款办理银行按揭,由个人按月归还。员工内部购房合同范文节选!

四、上述甲方给予乙方的购房优惠补贴,仅限于乙方在甲方就职期内享受。若乙方在甲方就职期不满________年,无论乙方以何种原因辞职或离职,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所享受的优惠补贴,并按对外售房价款收回房屋差价及利息。若乙方提出退房,则甲方每年按优惠房价总额5%的折旧率计收折旧费,同时收回房屋产权。

五、乙方因办理房屋产权证须另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协议书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六、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甲方除取消乙方所有的购房优惠补贴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按总房款的30%计算的违约金(大写):,(小写):元。

七、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九、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甲方房产开发部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私人合同范文10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抵押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_分行__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第六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 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签字) 代表人: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

私人合同范文11

企 业 类 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省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街_______乡(镇)________村

户口种类:非农业户口( );农业户口( )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及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执行下列________款。

一、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月(日)。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其中试用期为____月(日)。

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约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完成本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三条 劳动报酬

一、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工资报酬不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无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

三、工资具体支付办法、标准及有关内容约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一、甲方在乙方岗位实行_____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按照《劳动法》和本市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三、甲方保证乙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第五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确保乙方享有各种社会保险的权利;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实行医疗期制度。医疗期期限及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保险和福利待遇事项约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保证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操作规程。

四、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死亡,甲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各项待遇。

本文导航 1、首页2、劳动纪律

第七条 劳动纪律

一、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按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管理,按本合同的约定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守商业秘密具体事项在本合同第十四条中约定)。

第八条 本合同的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一)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二)由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有关规定已修改或废止的。

第九条 本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满,不再续订的;

(二)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撤销的;

(三)乙方死亡的;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出现的;

(五)有不可抗力出现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十条 本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本合同,续订合同手续应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六)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七)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八)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有关部门确认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甲方依据(五)至(八)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三、甲方解除本合同,符合本条一款、二款(五)至(八)项规定的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符合本条第二款(五)项还应按规定支付医疗补助费。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一)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一、二款规定的;

(二)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乙方解除合同:

(一)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要依法承担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4、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二条 终止、解除本合同证明

终止、解除本劳动合同后,甲方应按规定开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第十三条 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一、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行为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各自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三、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任何一方受到损害,对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应在一个月内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鉴证,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员(盖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续订劳动合同

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本合同。

(一)续订期限执行下列第_____款:

1、期限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始,终止合同条件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补充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员(盖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变更劳动合同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合同作出如下变更: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以鉴证。

私人合同范文12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定和诚实信用原则,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方式:甲方建房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修建,按实际施工建筑面积以每平方米壹佰叁拾捌元整(138元/㎡)计价。坡屋面和阳台根据国家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按半价计算,即每平方米陆拾玖元整(69元/㎡)。

二、工程内容:工程施工内容为基础、主体、屋面和内外装饰。基础为1米深条形基础,超深部分按每立方米陆拾伍元(65元/m³)元计价。一层门面层高净空4米,二层和三层层高净空3米。楼梯施工至顶。内墙为水泥砂浆打底,石灰膏上白,地坪为普通清光,卫生间墙砖、室内地板砖、楼梯扶手由乙方自行粘贴,外墙前面贴砖、背面和两侧清光。

三、在基础开挖完成和每层梁、板布筋均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质量监督和验收。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材料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责任,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全部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化粪池容量为立方米,具体位置和尺寸由甲方指定。

六、付款方式:

1、基础施工完成后支付5000元;

2、每层封顶后各支付15000元;

3、内墙粉刷过半支付5000元。

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验收,验收合格后10天内结算付清余款,并扣除3000元保修金,保修金在竣工验收合格起满一年内付清。

七、保修范围和期限:屋面防渗和装修保修两年,其他保修按国家相关保修条例执行。

八、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年月日

2、竣工日期:年月日

八、工程结束后,乙方负责把周边及室内所有建筑垃圾清运干净。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此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满后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