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03 10:19:3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培养法律意识的重要性,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Abstract: For increasing cognition of nursing students on the necessity and importance of cultivating legal awareness in teaching, this paper combined with the potential legal issues in nursing dispute prevention and care measures to strengthen legal and medical safety awareness, regulate their own behavior, for patients quality care to ensure patient safety, to avoid the occurrence of nurse-patient disputes.
关键词: 法律意识;现代护理;护患纠纷
Key words: legal awareness;modern nursing;nurse-patient disputes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35-0161-01
0引言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对护理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伴随着各项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普及,护患纠纷亦呈逐渐上升的势头。从问题分析及防范对策进行深入分析,以提高护生法律意识,从法律的角度规范护理行为,维护病人就医权利,杜绝今后工作中护理纠纷。
1.1 培养法律意识是现代社会的要求,现代社会物质文化水平日益提高,法律知识全面普及完善,公众在接受医疗服务时,法律维权意识日渐凸现。护理人员如缺乏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则无法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
1.2 培养法律意识是现代护理事业的要求,现代护理事业要求一个高素质的护理人才除了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过硬的操作技能及规范的护理文书书写能力外,同时应具备相当的法律知识。
1.3 护生在进入临床实习前,在学校几乎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律法规培训,几家医院之前就发生多起因护生缺乏“法”的概念而与患者发生摩擦的事例。因此,护生法律知识的灌输、法律意识的树立、法律素质的培养已刻不容缓,应成为新时期护理教学的重中之重。
2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
2.1 护士的资格问题护理工作必须由具备护士资格的人来承担,才能保障护理质量和公众的就医安全。护生是正在学习的学生,尚未获得职业资格。从法律上讲,她必须在执业护士的严密监督和指导下,为病人实施护理。护生在执业护士的督导下,发生差错事故,除本人要承担一定得责任外,带教老师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护生脱离带教护士的督导,擅自行事造成病人伤害的,就要承担法律责任[5]。
2.2 疏忽大意与渎职罪在护理工作中,在许多方面均可因疏忽大意或渎职招致法律责任。例如护士因疏忽大意而错给一位未做过青霉素皮试的患者注射了青霉素,若该患者幸好对青霉素不过敏,那么,该护士只是犯了失职过错,构成一般护理差错。假若该患者恰恰对青霉素过敏,引起过敏性休克致死,则需追究该护士法律责任,她可能被判渎职罪。
2.3 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进行各项护理操作时,如果护士在实际操作中为图方便、简单,不严格遵循操作规程,将会给患者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害。如:没有定时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对于粉剂药物溶解不完全、抽吸不彻底;甚至因技术不佳而在穿刺时给患者身体造成伤害,如此等等都有涉及犯法的可能。
2.4 护理文书的书写[1]护理记录书写要完整、齐全。准确、完整的护理资料是具有法律作用的文件,而临床护理文件则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如工作中出现漏记、错记、擅自修改、提前记录等严重问题,都容易引发法律纠纷。
2.5 护患间缺乏有效沟通在进行治疗护理过程中,由于护理人员缺乏社会经验及与病人沟通交流的技巧,面对患者及家属的提问时,回答简单、生硬,引起病人的反感;另一方面,由于护理工作任务繁忙,护士无法与患者进行更多的沟通,也无暇顾及病人及家属的情绪与心理,使病人及家属不满而可能导致病人投诉[4]。
3护理纠纷的防范措施
3.1 把对护生的法律意识教育贯穿于整个护理教学中言传身教,提高带教老师的法律意识,规范护生的带教,举办护理教育培训班、护理法律专题讲座、护理纠纷案例分析等使教师熟悉与护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护生、护士的责任及病人享有的权利。
3.2 完善护理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护理工作的严谨性要求护理管理者随着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入,要从法律的角度审视日常的护理工作,尤其对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完善各项护理制度,对可能引起护理纠纷的现象进行分析、思考,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同时护士在工作中不仅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而且还要有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慎独的精神,只有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
3.3 爱岗敬业,加强工作责任心制订全程岗位培训计划,按职培训,定期针对相应职称人员进行培训,如对护师及以上各级人员应按职责的要求进行培训后,并进行审核和考核,使医护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并认真履行[2]。
3.4 加强护患沟通,建立和谐的护患关系与病人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增强病人及家属对护理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是减少护患冲突,防范护理纠纷的重要环节[3]。
3.5 规范护理文书书写,并妥善保管护士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全面评估,认真实施各项治疗护理措施,并及时做好记录,记录内容要真实、详细,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组织讨论、分析,规范并指导正确书写,严格把关。护理文书应妥善保管,以备存查。
4讨论
在患者住院的过程中,护理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均有可能涉及各种各样潜在的法律问题,作为护生,必须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法律和医疗安全意识,规范自己的行为,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确保患者生命安全,避免护患纠纷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巴明,陈蕙珍,翟丽等.浅谈护理行为中强化法律意识的重要性.护理杂志,2001,18:3.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起草小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释义.北京:中国法律出版社,2002,92.
[3]何红英.临床护士防范护理纠纷的研究.现代护理,2005,16(11):1303-1304.
关键词 当代 大学生 法律意识 缺失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却比较薄弱,大学生犯罪呈现逐年增加趋势。要想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就应重视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缺失的现状,优化当代大学生发法律意识缺失的现状。在探索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缺失的过程中,如何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当前大学生教育关注的重要课题。因此,研究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缺失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有利于提高当代大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鉴于此,笔者对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缺失进行了初步探讨。
一、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体现
影响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因素较多,阻滞了法律制度的实施效果。就目前而言,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缺失,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法律认知偏差、法律情感淡薄和法律意识缺失,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法律认知偏差。
法律认知就是大家对法律制度内容的了解和把握程度。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缺失与当代大学生的法律认知偏差不无关系。法律认知是法律意识理性认识的产物,是法律意识的知识基础。法律认知偏差的出现,是根据一定表现的现象或虚假的信息而对他人作出判断,大学生的法律认知是建立在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掌握的基础之上的。但是,由于当代大学生对法律基础知识的认识不足,造成法律认知偏差,致使在理解法律相关知识时存在着缺陷。
(二)法律情感淡薄。
法律情感淡薄也是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缺失的重要表现。在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中,法律情感是社会主体基于对法律认识的基础上产生的对法律的感情。情感体验就是用感性带动心理的体验活动,法律情感与法律意识密切联系,是法律意识的感情因素和心理动力。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情感较为淡薄,对法律缺乏亲近感,不适应我国法制现代化和法律意识现代化建设。
(三)法律信仰缺失。
法律信仰缺失在当代大学生中也普遍存在。法律信仰是法治建设不可或缺的内在要求,大学生的法律信仰,即大学生在现代社会环境下对法及法律现象反应过程中所形成的法律理想信念,在大学生法律意识结构中居于最高理性层次。法律信仰是法制建设的奋斗目标,目前,大学生不同程度的存在着法律信仰缺失的现象,制约着我国法制建设的进程。因此,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势在必行。
二、培养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策略
在了解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现状的基础上,为促进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提高,培养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策略,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治主体意识。
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治主体意识是培养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关键。法治主体意识,是指在依法治国的环境下发挥主体的自觉能动性,积极的参与法治建设的意识。要想提高大学生学法的自觉性,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治主体意识,首先需培养其自觉参与立法、带头守法的意识。其次,要使大学生做到要严格执法,勇于护法,使其真正形成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最后能够清晰地认识自身的责任不是法律强加的,而是行使权利时的必然选择。
(二)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律至上意识。
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律至上意识是培养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环节。所谓法律至上,就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居于最高地位、享有最高权威、具有最高效力的是法律。只有树立法律至上的意识,把法律作为最终的、最权威的价值判断标准,才有可能建设民主法治的社会。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律至上意识,需要大学生正确处理法与权、法与情的关系。抛弃一切对于法的错误观念,从而真正树立起法律至上的意识。
(三)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律运用意识。
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律运用意识也是培养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有效途径。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律运用意识,必须明确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意识。要明确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意识,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律运用意识,可以从两个方面采取措施,一方面,要树立依法行使权利的意识,真正做到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另一方面,要树立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法律义务是社会主体根据法律的规定必须承担的作为或不作为责任,意味着法律对法律关系主体的一种约束。对此,需要引导大学生深刻认识到权利与义务是相统一的,从根本上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三、结语
总之,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面对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现状,要培养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应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制主体意识、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律至上意识、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律运用意识,不断探索培养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策略,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当代大学生的法律能力,改善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现状。
(作者:闽南师范大学本科在读,研究方向:法学)
参考文献:
[1]张燕.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人民论坛. 2010(29).
[2]肖潇.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途径选择.湘潮(下半月). 2010(06).
[3]王楠.浅谈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高校辅导员的工作思考.天府新论.2009(S1).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现状
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应该通过完善培养机制的方法来不断增强大学生的法律观念,根据大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过程中应该从法律意识的组成结构到法律意识所包含的作用等等方面入手,目前的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机制还是存在许多的问题,所以需要高校去进一步的完善想出比较系统健全的措施方案,以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目前大学校园中的法律教育机构都没有设置专门的部门进行管理,在课程安排上也不尽合理,大部分的高校在法律教育上都没有专门的教学领导来管理,所以法律教育就经常得不到重视,在法律课程安排上一般最多的就是《思想道德与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其他课程都很少涉及,所以在大学校园中并没有作为一个必修的课程来分配,教师在教学时经常会将教学的课时进行缩减,这样教学的内容也就得到了限制,许多法律教学教师并没有足够的法律专业知识,所以教授给学生的知识也必然是有限的。对于大学生法律教育专业的教师应当具备专业性的法律知识,但是目前的形式与结果却不尽如意,高校中担任法律专业的教师并没有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有些高校甚至在法律专业安排上没有采取特定的教师安排,教师在教学时也是完全的照搬课本进行讲课。如今高校并没有将学校的规章制度以及学校的管理机制进行明确的列出并颁布,所以高校许多学生对法律意识并没有做到人人参与,而大学生的责任意识也并没有真正的实现,高校管理者在管理上首先应当给学生做好示范的榜样,做好一个带头的工作,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这也是多数高校管理者需要努力培养的法律意识精神。如果高校管理者都不能严格的遵守法律规章,自然学生也不会去主动地培养法律机制意识。高校在法律专业上的考核方式也较单一,考试的内容也多为一些理论性的知识,所以对于高校大学生而言他们更加注重的就是考试的成绩,这样的做法完全将法律知识的学习放在了一个比较尴尬的位置上,而且学生也并没有从内心深处感受到法律制度的重要性,还有许多的教师在教授法律专业知识时也没有足够的热情,对待工作也就不会付出太多的心血。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路径探讨
(一)将大学生的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一手抓
对于大学生的行为思想来说除了法律制度是一种约束了,道德规范也是对学生的一种约束力,只是法律制度是强制性约束力而道德规范是人自发性的约束力,要想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他们的法律机制首先应当让大学生对法律有个深入的了解,在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同时教师应当为大学生灌输正确的法律知识,并且要让大学生学会法律的自我保护,现如今网络发展如此迅速而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的网络危机,大学生如果不能有一双公正严明的法律约束力必然会迷失自我。高校在进行思想政治教学时不仅仅需要对学生的法律制度进行教授还需要对其进行道德教育,这样大学生才能建立起法律机制意识,教师需要教给学生正确的道德素养,让学生的道德意识增强并且形成一个理性正确的道德观念,才能帮助学生建立起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
(二)大学生应增强自身对于法律知识学习的重视程度
要想让大学生具备法律意识首先需要让大学生对法律有个正确的认知,教师需要让大学生对法律产生一种认可,并且让学生认为法律是可以帮助生活和学习的,国家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和管理机制是前提,这样大学生才可以在法律面前产生一种信赖依靠的心理,并且认为法律是每个人都必须遵守的。就目前而言我国在法律上已经有了比较全面的立法,但是不可否认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解决,许多大学生其实内心深处是很具备法律观念的,但是他们往往表现出的法律知识却又是贫乏的,所以作为高校教师一定要注重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并且教授专业的法律相关知识,其根本就是希望让大学生对我国的法律制度永远保持一种信任与认可。
(三)优化教师队伍,依法治教
法律教育涉及到的知识内容是众多的,而其所包含到的面也是很广泛的,所以法律专业的教师除了具备法律意识外还应当在理论知识方面有一定的了解,教师的教学关系到学生学习的质量和学习的热情,所以选择一个好的教师也是教学的关键。教师在具备专业知识的基础上还应当有一定的实际操作经验,学生在与教师学习的过程中自然会受到教师潜移默化的影响,一般对法律知识掌握的比较全面自身也很遵守法律规章制度的教师教出来的学生也会相对的优秀些,所以教师在教学中应当对每个学生尽可能的保持一种平等的态度去对待,这些也都会影响到学生日后对法律制度的判断与实施。作为高校的教育工作者首先应当从自身做起,在管理学生的时候做到公平公正一视同仁,并且在学生学习之余让学生建立起法律意识,在教学时保持坚持依靠法律制度来管理的方针一定可以让大学生的法律机制得到进一步的培养。
(四)建立有效的法律教育渗透机制以及考核激励机制
法律教育的渗透机制是高校法律教师需要遵守的教学原则,通过这种渗透的方法采取非直接的方式让每个大学生都能接触到了解到法律机制,让学生在学习中以及平时的生活中都能对法律知识有个大概的了解,要想让大学生建立起法律意识单纯依靠课堂时间是不够的,其实法律意识可以渗透在其他的大学学科课程中,作为大学生大多数的时间都是在学校中度过的,所以高校的教学与管理是影响大学生行为习惯的重要因素,高校在教学时需要反复不断的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意识的渗透除了课堂时间还可以充分利用课后时间甚至是组织学生参加一些课外的拓展活动等等。对高校大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考核制度可以让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进行自我增强,这种途径是不需要教师的监督的,学生会自发性进行法律教育的学习,通过这种评价的考核方法会让学生更加理性与深刻的面对法律教育教学,但是教师在这一评价考核中需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系统甚至是考核的方法标准等等内容,这些都是保证法律教学正常开展的前提。对于法律专业的教师而言为了提高工作的热情与积极性,高效也可以适当的开展奖励制度,除了精神奖励还可以适当增加物质上的奖励,这些都是促进教育工作者更加努力工作的途径,在这种激励政策下教师会更加认识到法律教育的重要性,也会更加肯定大学生法律意识机制培养的重要性。
三、结语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为主线,着力宣传我县国土资源工作在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各方面的新举措、新成果、新经验,宣传国土资源国情、国策、国法。积极创新宣传的手段和形式,进一步,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拓宽渠道、提高水平、增强效果,为全面推进国土资源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工作目标:一是加深了解,提高认识,树立法律意识,培养法制观念;二是学用结合,要求把学到的法律知识运用到工作中,达到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三是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全面提高国土资源法律意识。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两法”宣传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我局成立“两法”宣传工作领导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执法监察股),办公室主任由马学军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法制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宣传方式
1、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同时利用图片展、宣传栏、播放vcd光盘等多形式开展“两法”宣传教育。
2、利用矿产资源法宣传日,印发有关矿产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有关资料,并由地矿股、执法监察股送到全县各矿点,并召开各矿点法人代表参加的宣传矿产资源法、安全生产法及地质灾害群防群测知识座谈会。使各矿点法人代表充分认识矿产资源管理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3、为保证《土地管理法》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贯彻执行,提高人们对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这一基本国策的充分认识,以及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性、现实性的充分了解,我局将在第十六个全国土地日期间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将以往单一的宣传方式改为固定场所、媒体报道、悬挂标语、短信发送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将宣传的内容面向基层,深入到群众,发放到企业。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4、以局域网络为载体,营造“两法”宣传氛围,通过网络及时颁布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法律咨询及政策解答。
5、在“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中,结合“五五”普法和依法行政,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两法”宣传教育,将参加由县司法、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组织的联合法律咨询活动,并利用展板、宣传册及一些土地违法案件实例宣传,从而进一步提高广大干群对国土资源管理知识的充分认识,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和应用,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关键词:社会转型期;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途径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一)对法律认识不够
从经济基础和社会经历来看,大学生应归入社会弱势群体,在社会交往和学校集体生活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来自外部不利因素的影响,导致个人权益受到损害。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树立坚定的法律信仰,不仅是大学生调控社会行为的需要,更是他们自我保护的需要[1]。大学生了解法律知识的途径主要是网络等媒体,他们对我国的普法历程和全国法制宣传日知之甚少,对治安管理处罚、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法律常识有一定的认识,但对社会兼职或就业过程中涉及的行政法律和劳动法律了解不多。
(二)解决问题的方式随意性大,缺乏理性认识
大学生在遇到纠纷时往往不能理性思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大学生普遍认为应尽量避免与法律接触,遇到纠纷往往通过找熟人的办法解决;极少数大学生甚至认为可以据理力争,体现了他们过于理想化和易冲动的特点。他们认识到诚实信用的重要性,对“作弊入刑”表示积极的拥护和支持,而对学术不端、考试不诚信等行为则表示明确的不支持,这体现了大学生群体对考试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学术等知识产权问题的关注。
(三)权利意识缺乏,运用法律的能力不强
大学生的生活能力不强、社会经验不丰富,日常学习和生活对学校、家庭仍有较大依赖,解决矛盾和困难的能力较弱。他们的权利观念不强,遇到突发问题时往往单凭自己的经验自主应对,缺乏法律支持,这样往往容易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甚至会以违法行为去应对不法侵害。现实生活中,大学生群体在勤工俭学和消费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劳而不获”和“消费欺诈”等问题,此时,大学生受法律知识不足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做出让步,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吃亏是福”,只要不犯罪,就漠视法律。只有每个人(包括每一位大学生)都能正确认识并捍卫自己的权利,法律的社会调整功能和教育引导功能才能充分发挥,社会秩序的维护才能真正从他律转为自律。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参差不齐的诱因分析
(一)自身心理因素的影响
大学生的心理正处于走向成熟又未真正成熟的过渡阶段,他们的自我意识迅速增强但发展不成熟;看问题易带主观性、表面性和片面性,呈现出比较鲜明的个性特点。
1.遇到挫折时不能客观评价自己的行为
在校大学生都是90后,从小衣食无忧,很少面对困难。他们处理事情时常常表现出强烈的自我意识和过度的自负。他们个性张扬,青春叛逆期延续,经历着心理上的断乳期,情感既丰富又脆弱。看待事物喜欢用批判、怀疑的眼光,处理问题的方式较过激,自我意识强烈,极力想摆脱来自外界的干涉和约束。有的大学生稍有不顺就把自己与社会、学校、家庭对立起来,一律“反其道而行之”,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2]。
2.法律情感缺失,价值观念偏离
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有的大学生心理不平衡,害怕他人超过自己,不能正确面对竞争;有的学生出现交往障碍,不会与同学相处,人为地与他人保持距离。部分大学生沉迷于虚拟空间,漠视他人和社会事物,不能客观评价自身言行,无法正确表达个人意愿,对周围环境缺乏正确认识,甚至出现信仰上的迷茫;责任意识淡薄,法律情感缺失,导致人格畸变,进而诱发犯罪行为。现实中多发的侵财类违法犯罪案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大学生对物质的贪婪和崇拜,也不同程度地说明大学生的道德滑坡和精神颓废成了其侵财犯罪的内在驱动力。
(二)外界价值观念的影响
1.封建落后的传统文化观念阻碍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
自古以来,受传统儒家思想影响,尊崇礼仪教化,“和为贵”思想深入人心。如根据传统法律文化中“重德轻刑”的儒家思想,衡量一个人对错的标准不是法律而是道德,在此思想影响下,人们不会自觉形成法律信仰,而是把法律看作负担,畏法厌讼,从而影响了公民法律平等意识的养成。权利义务观的失衡导致人们只注重权利而不履行义务,使得权利义务结构不合理[3],以至于在出现纠纷时往往选择“息事宁人”,让“大事化小、小事化无”,避免运用法律,更不用说利用法律维权了。部分违法犯罪大学生功利主义盛行,社会责任感淡薄,缺乏为公思想和奉献精神,玩世不恭,随波逐流,他们身上具有的不和谐因素使法律的权威受到挑战,成为民主法治建设的绊脚石,严重影响了大学生对法律的感知和敬畏,阻碍了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养成。
2.不良思潮的涌入影响了大学生规则意识的养成
不可否认,时至今日,反对势力不仅在政治、经济上对我国进行干涉,还对我国进行思想文化渗透,企图改变中华民族的核心价值观,影响90后大学生的价值观念。金钱利益至上、享乐主义等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以及根深蒂固的封建迷信思想,对大学生的健康成长都有一定的负面影响。特别是“网络文化”具有空间虚拟性、内容多样性和传播快捷性等特点,已逐渐成为大学校园中的一种新文化现象,在带给人们便利的同时也影响着大学生对是非曲直的辨别。网络的开放性使得部分大学生的规则意识减弱,道德自律缺失,通过网络诋毁他人、泄露他人隐私甚至违法犯罪的不在少数。
(三)高校法律教育制度不规范
高校作为大学生法治教育的主阵地,承担着将大学生培养成为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守法者和建设者的重任。很多高校忽视了针对大学生的普法宣传工作,使得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将法律和道德混为一团,进而引发自身利益的损害和对他人利益的侵害。自1986年以来,高校法律教育课程历经了多次调整。当前高校的法律教育是面向法学专业以外的学生展开的,其载体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该门课程虽然是教育部的三课之一,授课时间基本上是大一上学期,且是一门公共必修课,但不是期末必考科目。很多高校的法律教育往往流于形式,照本宣科仍是其传授知识的主要方式,使得大学生往往只知其然,但不知其所以然,法律意识仍然缺乏,出现问题时无法运用法律维权。有些高校存在重知识传授轻法律意识培养、重智力教育轻德育教育等问题,法律课程教学方法简单、刻板。
三、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有效途径
(一)净化社会环境,树立法律至上权威
努力净化社会环境,树立法律至上权威,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的培养。在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法律信仰的塑造,正面教育主要集中在法律对人民群众自身权益的保障功能及对良好社会秩序的维护功能,这种功能是引导性、教育性的[4]。努力净化社会人文法治环境,提倡以人为本,法治先行。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法治教育宣传。加快完善法治建设,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实现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法治先行,增强法治权威和法律信任感。助推大学生摒弃“权大于法”等不良思想,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活动,使大学生了解、熟悉、认同现行法律和制度,树立尊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良好风尚。大学生不但要有守法意识,而且要敢于并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以便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能够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和他人的正当权益,更好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优化高校人才培养模式,依法治校
学校的教育是否公平公正、学术氛围是否浓厚、规章制度的执行是否严格等是大学生建立法律信仰的最切身感受,它直接影响着大学生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的形成。法治校园必然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养成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因此,高校要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整合教学资源,优化课程设计,重构法律课程体系,特别是要重视法律类课程教学改革,改变传统的教育教学模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强大、快速的宣传和教育功能,利用打击违法犯罪的典型成果,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第二课堂法律教育活动,让大学生亲身体验法治教育带来的丰硕成果,激发大学生关注法律现象的热情和兴趣,使新时期的大学生不仅能够学到精深的专业知识,还能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人文素养,让大学生自觉认同规范、接受规范、消化规范。
(三)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增强人文亲情关怀
高校应密切关注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注重大学生“德”和“学”的双驱培养。坚持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互补的教育理念,增强大学生抵御社会复杂环境的心理素质。设立心理咨询室,定期开展心理普查,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方面的辅导,并建立问题学生心理跟踪档案。以丰富多彩和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心理健康普及和趣味活动等,帮助大学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学习、生活及人际关系。帮助大学生正确认识自我,缓解焦虑情绪,化解矛盾,消除自卑感,矫正不良行为,使他们以更积极、乐观的方式迎接挑战;帮助大学生提升法律信仰,培养法律情感,落实、巩固法治教育成果。
(四)激发大学生自身活力,养成法治思维
公民法治思维的养成,对衡量一个国家和民族的进步意义重大。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接力棒传到青年一代手中,坚持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法处理问题更应成为大学生为之奋斗、图强拼搏的强大动力。因此,大学生要自觉培养法治意识,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要提升主观能动性,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利用自身优势,关注法律知识和法治新闻,增强对法律的感性认识,遇到问题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正确解决,以维护他人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作者:张岭梓 单位: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王仁,杨志成.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内涵及结构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0(13).
[2]张岭梓.社会转型期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探析[J].法制与社会,2016(1).
中学生 法律意识 课堂教学
在法律课教学的三维目标中,“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更为重要,对一个人的一生发展意义更为深远,而其中,培养学生法律意识,增强学生法制观念是至关重要的。但是,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不少教师过分注重法律知识的传授,而忽略了对学生法制观念的培养,忽视帮助学生将法律知识内化为自觉地守法、护法、用法、爱法的行动。那么,在教学过程中如何培养学生法律意识,增强学生法制观念,笔者认为,应采取下列有效策略:
第一,导思法。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可以从一些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案例入手来开展分析,使学生通过案例获得第一印象(即感性认识),然后在老师的讲解中不断加深理解,实现认识上的质的飞跃。例如,在《思想品德》(人教版)七年级下册第七课第一框“走进法律”的教学中,为了培养学生热爱法律、尊重法律的态度,我们可以列举生活中常见的案例,让学生感受到法律是对我们的保护,而不仅仅是对我们的约束和对违法行为的制裁。这样,学生就会感受到法律的可亲、可敬、可爱之处,明确我们自觉地遵守法律并不是因为违反了法律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而是因为法律在保护着我们的权益。
第二,例证法。即用生动具体的实例来阐述教学内容。法律知识一般都以理论为主,学起来比较枯燥,教学中及时穿插一些典型的、生动的案例,具有较强的说服力,不仅能够帮助学生理解法律知识,还能够帮助学生培养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例如,在进行《思想品德》(人教版)八年级下册第七课第一框“财产属于谁”中的“四权”教学时,我们可以用案例来分析:王某从父母处继承了一所临街的房子,搬了进去,这是占有权的表现;后来,他把一楼的房间出租给了一个个体户,这是他在行使使用权;他每月向个体户收取三百元房租,这是收益权;当他年老去世时,他又把房子留给了儿子,这是处分权。一个简单的例子,就使一个抽象的概念具体化,使学生能够更好地理解所有权的方式。我们选取各种典型的案例,借此讲述各种人生叙事,学生从人生叙事中得到的不仅仅是法律的养料,还有法律背后的人生经验、智慧和文化价值。强化案例教学既在讲解法律条文时,尽可能多地结合实际生活中发生的典型意义的案例,使法律知识由抽象到具体,这样不仅可以增强法律课的趣味性,更重要的是培养了学生的实践意识,使其不仅从案例中懂得了学法的重要意义,而且更容易掌握法律知识。强化案例教学,使在校的学生间接的接触了实际,有助于提高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的培养。
第三,反思法。对照案例中的人和事,依据教材内容,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反思。每个同学通过探讨案例当中的人和事,各自都谈一下自己的内心感受,通过别人来对照自己,对自己有何启示,有所感悟,今后如何去发扬自身优点,改正缺点。同时,还可以采取同学之间相互指出缺点和存在的不良行为的方法,这样也会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例如,在《思想品德》(人教版)七年级上册第八课第一框“身边的诱惑”教学中,让学生反思自己平时经不住不良诱惑的情况,并开展同学之间的相互批评监督,课堂气氛非常热烈,每个同学真的是做到了该出手时就出手,针锋相对,各自都指出了同学身上的缺点与不足,同时每个同学也都欣然接受,心悦诚服,确实也让学生自己充分认识到自身的不足。教师在必要时给予点拨,有拨云见日之效果,从而使同学们抵抗不良诱惑的意识和能力大大增强,不良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第四,实践法。以社会参与性为特征,开展社会实践学习活动,让学生作为社会的一员融入到整个社会生活之中。例如,青少年要做到学法、知法、守法,首先要解决的是思想问题。如果学生在主观思想上没有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是不会主动去学法的,那就更谈不上知法,守法了。中学生普遍存在着这样的认识误区――“自己不犯法,法律就与自己无关”,觉得书本上的案例离自己太远,甚至觉得有些案例是危言耸听,不可想象。因此,我们可以通过组织学生参观当地法院少年法庭或少年犯管教所或监狱等方式,让他们真实感受到法律对青少年的重要性。或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与课堂教学相结合,使学生将法律知识融会贯通,如主题班队会,以案说法等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法律专题讲座、演讲、征文等竞赛活动、组织和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有奖答卷活动等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同时,教师应引导学生关注报纸和电视,网络等多种传媒,如中央电视台的法制频道,《今日说法》,《焦点访谈》,《忏悔录》等尽量地搜集与法律条例相通的法律案例和时政大事,向学生传授必要的法律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知识,形成较浓厚的法制教育气氛,使学生更多的接触法律知识机会,促进法制观念的形成。自觉地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有效预防和减少中学生的违法犯罪,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一定要注重创设情景,让学生身临其竟,体验感受。采取系列的有效措施,填补养成教育的空白,扫除学生法律意识的盲点,使中学生法律意识的教育培养逐步由他律走向自律。要让学生真正体验到,法,就在青少年身边,做到以守法为荣,以违法为耻,是我们应树立的价值标准。
第五,行为作业法。作业的设计要渗透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应针对学生思想状况,澄清模糊认识,引发学生积极思考,培养学生开拓进取的精神;同时,作业应多用典型材料,慎用反面材料,一防止产生负面效应。我们教师尽可量去多布置行为作业,加强对学生行为的引导。设计行为作业,要与教材内容紧密联系,是指导学生运用课上所学的理论知识指导自己行为实践的作业,使知行统一。所以说,行为作业的设计决不能抛开教材的基本内容,另起炉灶。如思品教师可利用好课前5分钟,把事先布置的作业,可以组织学生自编自演法制文艺节目,让学生亲自讲解法律故事,讲解最新的法律法规,人人争当“小律师”的实践活动,让学生主动参与到法律的学习中来,切实提高学生用法的兴趣,只要参与就有收获,通过自身的实践去感受和体验法律的严肃性,切实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
新课程不仅是一种理念,更是一种行动。因此,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要注重创设情景,让学生亲临其境,体验感受。体验是最好的老师,对学生来说,听到的容易忘记,看到的记忆不深,只有亲身实践和体验的,才是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让我们在教学中一起让学生去实践和体验,在生活的实践中做一个奉公守法的负责任的好公民。
参考文献:
[1]陈宗杰.初中思想品德教学中的问题与对策.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
[关键词]高校 法学教育 法律职业道德教育
[作者简介]孟卿(1979- ),女,河北保定人,保定党校社会学教研室,讲师,主要从事经济法学研究;于禄娟(1976- ),女,河北顺平人,保定学院政法系,讲师,主要从事法理学研究。(河北 保定 071000)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2)33-0069-02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法学院系在法学教育中对大学生的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未给予应有的关注,教育成效甚微。高校作为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必须高度重视法学专业大学生的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实行有效的方法来提升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成效。
一、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内涵
关于法律职业道德的含义,笔者赞同应从广义的角度来理解,它包括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和法律职业者个体的道德品性两个层面。法律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职业,其有序进行需要职业者遵守一定的伦理道德和规范,即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它从内部维护着法律职业的良好地位与尊严,具有客观性与社会性。法律职业者个体的道德品性是法律职业者个体在法律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个人的观念情操和品质境界。它体现了职业者个体的道德选择和道德品性,具有个体性与选择性。总体而言,法律职业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活动,要求法律职业者要具备的基本职业道德素养包括:探求真理,维护崇高的、正义的理想;崇尚和坚守法律至上的信念;恪守法律职业伦理道德的精神品质和良好的个人品性。
二、加强法学教育中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性
1.法律职业道德是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必要素质。我国著名法学家孙晓楼先生20世纪30年代在其《法律教育》中这样写道:法律人才“一定要有法律学问,才可以认识并且改善法律……一定要有法律的道德,才有资格来执行法律。”①“学法律的人若是没有人格或道德,那么他的法学愈精,愈会玩弄法律,作奸犯科。”②孙晓楼先生用精简的语言表达了如下观点: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是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必要素质,也是重要的衡量标志。法律职业者所承载的特殊的职业功能,使法律职业道德成为与知识、技能和法律思维方式同等重要的法律职业维护条件。因此,法律职业道德养成是成为一名合格法律职业者的重要“必修课程”。这就要求高校法学教育在培养法律人才的过程中,应该把学生的品德修养放在与传授专业知识和技术同等重要的地位而予以高度重视。
2.高校教育是培养法律职业道德的重要途径。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养成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是一个复杂且较为漫长的过程。作为一种养成教育,专门而系统的法学教育是法律职业道德养成的一个重要的基础性环节和条件。同时,大学阶段,青年的心智逐渐走向成熟,同时可塑性极大,这就为高校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开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可以说,高校教育是培养法律职业道德的重要途径。在西方,不管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的国家,都十分注重高校对法科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相关课程成为法学教学计划中的重要内容。在美国,学界普遍认同:大学是法律人的养成阶段(其中包括法律职业道德水准的提升),法律职业道德必须从大学法学教育开始。在我国,高校是我国培养法律人才的主渠道。高校教育仍然有着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无法比拟的优势,且社会道德的塑造与维护已成为现代大学的一项重要社会职责。因此,高校必须肩负起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重任,为国家培养技能和素养双合格的法律人才。
3.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欠缺及其弊端不容忽视。当今中国法学教育中最缺乏的就是法律职业道德的教育。这表现在很多方面:如法学教学中重视法律知识的传授,而忽视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学生对法律价值、目的等问题的探讨缺乏适度引导;法学教学中不注重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如法律职业道德课程设置比较晚(20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部分高校才开设该课程);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方面师资不配套,出现严重短缺的现象;现有师资缺乏法律职业者道德培养意识,只专注于法律专业知识的简单灌输;教育中缺乏专门的可参照的法律职业道德标准;教学中仅停留在“填鸭式”的旧有教学方式上,很少启发学生独立自主地进行法律判断等。这些问题带来了诸多弊端:如当接受此教育模式的法学专业学生成为一名执法者时,致使执法者本身法律意识不强,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现实中大量司法不独立现象;执法者缺乏应有的法律职业道德;执法者缺乏独立司法的意识和能力等。这些弊端,正阻碍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
4.法律职业道德对社会法治意识的培养有着重要作用。法律职业共同体是引领一个国家法治发展的主导力量,其法治实践及其展现的职业道德则直接影响着整个社会法治意识的形成,进而影响着一个国家的法治水平与进程。由于法治历史传统的缺失和现实中的执法与司法腐败现象的负面影响,法律至上的法律信仰在我国公民中远未树立。一个没有法律信仰的国家,可以想象其法治化的进程是何等艰难。因此,高校法学院系作为我国法律人才的培养基地,必须要重视并切实加强法学专业大学生的法律职业道德教育,为国家输送合格的法律职业者,进而为培养社会法治意识,推进法治化进程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加强高校法学专业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路径探索
法律职业道德的养成非一朝一夕能实现的。当前,高校要在思想观念上认识到加强法学专业大学生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极其重要,同时,在法学教育中还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以提高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成效。
1.重新定位法学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开设法律职业道德课程。在我国现阶段,法学教育中较为注重法律知识和技能的传授,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或是缺失,或是流于形式。以往高校法学专业大学生法律职业道德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与其法学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不科学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加强法学专业大学生法律职业道德首要的是要对法学教育人才培养目标重新定位。根据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高素质法律人才应当具备三大基本素养:一是法律学问,二是社会常识,三是法律道德。高校法学院系的教育任务应与之相适应,即传授专业法律知识和职业技能、融汇社会常识教育和法律职业道德培养。高校法学院系必须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紧紧围绕着这样的培养目标开展相关的教育教学工作,切实有效地提升法学专业大学生的职业道德素养。
在法治完善的西方社会,其高等法学教育的实践表明:诸如司法伦理、律师伦理等有关法律职业道德训导课程均被列为法学教育中的重要课程。而在我国,法律职业道德教育课程的开设远远滞后于法学教育的发展,更加遗憾的是,法律职业道德教育课程并没有包含在国家确立的14门法学核心课程之内。因此,对国家来说,要重视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该课程确立为法学核心课程,并规范课程内容,组织编写高质量的全国统编教材;对高校来说,要端正法学人才培养目标,尽快将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列入法学教育的核心课程,提升学生的法律道德认知水平,这是实现有效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首要措施。
2.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成效。教育成效的基本保障是教学方法。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是一种情感教育,且有着自身独特的研究领域和内容。这种独特性要求其必须通过两个阶段才能实现:第一阶段是法律职业理论知识的系统传授阶段,这个阶段可以提升学生的道德认知。第二阶段是职业道德人格的养成阶段,这是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关键阶段,也是教学方法最特殊的阶段,仅有的知识传授很难达到法律职业道德情感教育的目的。在我国现阶段的法学教育中,多数法学院系都开设法律职业道德教育课程,但教育成效甚微,基本上流于形式。究其症结,教学方法的单一是重要根源。因此,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成效,成为高校法律职业道德教育中的核心与难点。
在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方法创新这一问题上,学者们介绍或提出了许多鲜见的看法,值得我们在法学教育中借鉴。一是讲授法。主要用于法律职业伦理知识的传授,达到提高学生对法律职业道德认知的作用。二是法律诊所教学法。法律诊所教学始于美国,是西方国家法律职业道德教育中较为富有成效的实践教学经验。法律诊所是一种颇具特色的实践教学方式,其核心机制是给学生提供实战机会来训练法律技能的同时,进行道德感情的亲身体验,从而使学生从内心深处认同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并内化和提升为职业信念和道德品质。如将学生置于一个真实的法律职场中,一方面使学生亲身体验法律活动中各种角色的活动;另一方面使学生尝试解决法律实务中遇到的各种道德问题,从中领悟实践中道德规则的细微体现。再如,当一名学生为那些需要法律服务的人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及法律服务时,职业成就感油然而生;这种形式还可以促使学生寻找到自身存在的价值,也有利于培养学生对社会的奉献精神,从而培养学生的职业共同体意识和不同职业者之间相互尊重的品质。这种教学方式抓住了法律职业道德养成的内在规律,教学成效显著。其教学理念和方法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三是辅助以其他教学方法,诸如案例分析法、渗透法、交流法等。总之,法律职业道德的特殊性要求我们在教学过程中要灵活选用、综合运用各种教学方法,要在互动教学中,在实践体验中使学生的职业道德素质得到全面的提高。
3.把一般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融入法学专业知识的传授中。社会主义道德是法律职业道德养成的基础。法律不是冷酷无情的条条框框的简单规制,而是处处蕴含着非常温情的具体伦理问题。例如,民法中的很多知识体现着诚实信用、公平、平等等理念;而刑法中规定的任何一个犯罪行为,都是应当受到我国社会主义道德谴责的行为。因此,我们一定要注重把一般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融入法学专业知识的传授中,将职业道德教育贯穿于整个法学专业教育全过程中,这是加强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一条基本途径。
4.加强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师资建设。法律职业道德教育中,师资是一个重要保障因素。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与目标的特殊性要求教育者既要有法学专业知识,还要有伦理学、社会学和心理学知识,既要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又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实践能力,而其本身有着高尚的人格与道德素养。可以说,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对教育者自身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但实践中,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师资是非常薄弱的。相当多的法学院系没有专业的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教师,更多的是由诸如法学业、政治学、伦理学等教师兼任。因此,师资建设成为加强法学专业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育成效的重要一环。
高校法学教育中法律职业道德的培养工作任重而道远。法律职业道德高尚的执法者,能具备独立司法的意识和能力,能始终在司法活动中保持公平公正,最终推动法治建设的进步。法学专业教师应在教学中不断探索培养学生法律职业道德的新路径,提升法律后备人才队伍的质量,为学生日后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工作者打下良好的思想道德基础。
关键词:大学生 创业 法律风险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7)09-0065-01
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深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逐步实施,“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以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等落实,有梦想、有热情、有知识的大学生成为创业之路的先锋军。但是,与千帆竞发、投入创业热潮趋势截然相反的却是他们自主创业成功率普遍偏低的事实。在大学生创业路上遭遇的多种多样的风险中,法律风险尤其应当被提到前列,谨慎防范。
一、大学生创业法律风险不可忽视
大学生毕业后进入社会,社会经验不足、法律知识匮乏,在创业途中,容易陷入与创业有关的法律纠纷中,使创业遭受打击,自己也要承担严重的损失。那么在大学生创业的道路上,具备与之有关联的专业法律知识,拥有规避法律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大学生在创业中加强对于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迫在眉睫。
二、大学生创业道路上的风险分析
1.组织形式法律风险分析
创业组织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设立的组织形式不同,承担的法律责任也就有相应的变化。个人独资企I,即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个人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以这种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借方可以扣留业主的个人财产。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又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公司是指一般依法设立的,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资产,对投资创业者的其他个人财产不相干涉,风险较小。
2.组织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分析
合同是交易的法律形式,创业过程中极有可能需要接触到各种各样的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赋予合同当事人强制力,合同生效则代表着合同当事人双方都享有合同中所约定的权利和承担合同中约定的应当履行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要避免最后因履行不能而带来惨重的损失。值得警惕的是,在订立合同时应尽量避免口头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存在纠纷,都会由于证据不足而让自己置于被动的不利地位,因此给大学生创业者的建议是订立书面合同,规避这个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3.组织成果法律问题分析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高校学生单凭个人的科技创新能力,不足以完全满足市场对科技创新的需求,因此科技创新多以团队形式展开,一旦意见分歧,或者出现专利、知识产权归属问题,便难以将创新成果投入自主创业。随着科技的发展,为了避免不法侵害、保护产权人的权益,知识产权制度油然而生并不断完善。如今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侵犯知识产权或知识产权归属不明、技术成果入股估值不明确等问题越来越多地干扰着大学生创业进程。因此,大学生创业者应当重视知识产权,在创业中抢占先机。
三、大学生创业防范法律风险的主要对策
1.大学生创业者应当树立法律意识
大学生在创业的准备阶段就应当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和现行的国家政策,树立法律意识,以法律作为出发点,去看待日常遇到的问题,培养法律思维,在创业过程中,要知道有何法可依,并做到有法必依。
2.学校要完善创业法律课程体系
就当下面临的就业局势,高校应该做到与时俱进,积极主动地适应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新形势,为其以后的创业之路打下基础。教授与之相关的专业知识,让大学生意识到哪些是创业过程中的必备素质,为以后的创业做好准备工作。并针对于这些必备素质进行专业训练,加强对大学生创业的法律教育,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养成从法出发的思维习惯。完善与创业相关联的法律课程体系,为学生离开学校开始社会创业做铺垫,提高大学生的创业水平。
3.政府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与防范法律风险无关,转向建设创业维权或法律咨询机构)
政府也应该做出一定举措,完善政策,保护相对弱势的毕业生创业者,推进大学生创业的成功。实施积极就业政策,以创业来促进就业。政府应健全工作体制机制, 降低创业门槛, 尽力减少大学生创业成本,降低大学生创业风险, 解除大学生创业的后顾之忧。
倡导和帮助大学生创业是改善目前日益严峻的毕业即失业局面的有效途径,然而创业也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问题,要勇于迎接风险的挑战,从自身实际出发,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和法律知识,从而更好地规避风险,化险为夷。
参考文献:
关键词:高职院校;法制教育;法律素养
一、加强高职学生的法制教育的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国策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保障。通过法制教育提高全民法制观念和法律修养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途径。法制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职院校在提高学生专业技能的同时,也肩负着提升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的责任。
1.加强法制教育对提升全民法治观念有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高职教育得到了高速的发展,办学规模空前壮大,学生人数众多,高职院校作为高等教育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法制教育,可以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培养出具有法律意识的公民,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实现依法治国奠定坚实基础。
2. 加强法制教育可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高职院校的教育目标不仅仅是培养懂专业、会技术的专门人才,而是要培养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的劳动者。当前的学生综合素质参差不齐,迫切需要加强法制教育提升综合素质。
3.加强法制教育是预防违法犯罪建设和谐校园的有效途径
近年来,高校学生犯罪案件屡屡发生,其中不乏重大刑事案件,并且犯罪率有逐步上升的趋势,对于在校的高职学生加强法制教育迫在眉睫。
二、目前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现状
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是依据教育部的法制教育指导思想实行的,但其效果仍令人担忧。教育部等相关部门颁发的《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学校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其中要“以培养大学生社会主义法制意识为核心”,“结合不同专业,有选择地向学生介绍一些部门法”。法制教育仍然属于思想政治教育范畴,除了一些“法制观念、法制意识”核心要义之外,没有观念上质的转变。作为操作层面的高校,法制教育主要体现在某一个学期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法制课堂教学,法制教育不具独立地位,学时也极为有限。这类教学的效果确实有一些但不明显。作为主渠道的课堂教学使学生初具法制感性认识和一定的理性思考能力,校园内已显现“”“上诉”“侵犯隐私权”及“索赔”等法律语境,学生能用有关法律知识评价他人或他事。但校园内知法犯法事件诸如团伙考试舞弊、聚众斗殴、互相偷窃再栽赃、报复杀人等时有报道。即便是素质较高的学生大多是以知法、守法为限,当自身受到侵害时一般不从维权角度考量,选择忍气吞声。出现这种情况究其原因,与社会大环境、大众化教育、学生综合素质相对较差有关;也与教育行政部门滞后的法制教育指导思想相关;与高校缺乏行之有效、操作性较强的法制教育体系、学校高层对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等有着密切联系。具体体现在:
第一,教育行政部门只注重政治性的“两课”教育,把法制教育归属于思想政治教育范畴,缺乏长期有效地对学生的法制意识教育。
第二,法制教学时数极少,在高职各专业两千左右的教学学时中,法制教学仅占十八学时左右,占总学时的千分之九。
第三,法制教育所教内容庞杂而又抽象,与学生职业生涯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难以列入课堂教学。
第四,在学校法制教育中存在着有意或无意的偏差,更加重视便于管束学生“守法”教育,而忽视学生“用法”和维权的教育。
第五,专职专任法制教育的师资匮乏,尚未形成一体化的教育团队和“齐抓共管”的教育链。
第六,至今尚未建立行之有效、操作性较强的法制教育课程标准和评价(估)标准。
三、对加强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设想
加强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培养学生法律素养,是一项系统的、长期的工程,需要国家、高职院校自身、社会各界紧密合作共同促进。笔者这里谈谈加强高职院校法制教育方面的设想。
1.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认识和观念涉及到学校和学生两个主体。从学校角度来讲,要认识到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提高学生法律素质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教育内容和重要的衡量标准。同时,学生也要充分认识学习法律的重要性,消除法律学习无用论的思想。目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经济全球化步伐的日益加快,遵循统一的规则和制度已是大势所趋。在这样的大环境中,法律会被广泛地运用到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要意识到高职院校所培养的是国家高素质的人才群体,学生要领悟到自己未来将成为国家建设的中坚力量。只有学校和学生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才能从根本上加强高职院校法制教育。
2.构建和完善法制教育体系
法制教育体系的构建和完善是加强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关键。首先,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中国普通高校德育大纲》、《高等教育法》等各项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制定并完善科学合理的学生管理制度。高职院校在培养方案制定中,要明确规定对法律素养的要求,在学生学习期间全程统筹安排,分层次确立各阶段的教育目标,科学设置法律课堂教学,积极引导学生参加与法律相关的社会实践,多途径、多形式地严格考核学生法律知识水平。其次,重视法律教师队伍建设,引进法学专业教师。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引导其他专业甚至是全体教职工参与法制教育,其中包括要用法的眼光构建法制教育体系,加强法制教育研究,制订和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把法制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结合起来。让法制教育全面渗透到学生中,形成一种良好的学习风气和氛围。第三,高职院校在制定法律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结合学生学习能力、认识能力以及对学习法律的态度等因素,做到规范化、具体化、系统化、制度化。一方面要使法制教育从单线型转变为网络型,构建校园内外、课堂内外一体化的法制教育网络,寓法制教育于课堂教学和各项活动中,巩固法制教育效果。另一方面,紧抓各个环节,多渠道、多方面地灌输法律意识、培养法律素质、渗透法制教育、提高法律素养。
3.增强法制教育的系统性、直观性
法律教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需要丰富多彩的教学手段来充实,应让其具有系统性和直观性。首先,课堂教学应与案例教学紧密结合。教师在知识点讲解时,应配合相关典型案例,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分析经典案例和具有争议性的案例,让他们在课堂上讨论,在课外上网查阅相关资料。这样,既提高了学生的参与意识,又加深了他们对法律知识、法治精神的理解,同时还扩展了经济、政治等方面的知识,可谓一举数得。其次,邀请校外专家、学者、法官、律师等,有计划地开展系统的法律讲座,通过他们的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传授,让法律教学充满生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组织学生观看庭审录像,或者组织学生去法庭观看审判,通过现实的接触,增强法制教育的直观性。第三,高职院校应单独或者联合组织“模拟法庭”,并作为法律教学中最有效、最直观、学生最感兴趣的教学模式。在“模拟法庭”活动中,教师参与引导学生进入角色,把社会上有争议的法律热点问题或者是发生在学校内部的一些违规违法案例抛给学生,让学生去争论和探讨,在争论、学习、探讨中提高,使学生感受到法时刻在身边。
总之,加强高职院校法制教育意义重大,任务紧迫,不仅关系到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也关系到整个社会法律素养的提升,甚至对中国的法制化进程具有深远的影响。法制教育不单是学校的责任,也需要社会的配合,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高职院校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增强师资力量,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营造良好氛围,提升学生法律素养,为国家培养栋梁之才。
【参考文献】
[1]蔡学平.大学生法制观念教育理念的思考[J].沈阳航空工业学院学报.2006,(23).
一、加大宣传力度,丰富法纪知识
理性的法律条款是枯燥的,不具感染力的,为了让宣传教育的工作能在学生中引起注意,利用学校广播站、橱窗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开展普法宣传。
1.我们采用了生动形象的图片展示,让学生从一个个鲜明的画面中感受到犯罪的可怕,我们先后展示过远离、珍爱生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遵守交通规则等图片,使学生深深地感受到守法的人是健康、向上的。
2.通过红领巾广播、主题班队会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同学们的守法、用法意识。举办《不良行为规范对青少年成长的影响》专题讲座、开展《学规范、见行动、争做文明小公民》主题队会,让同学们在欢声笑语中学习了法律常识,明白了加强自身修养的重要性。
3.在法律知识的宣传上,我们不仅着力于学校,还走向社会,在向社会宣传的同时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我校还定期召开家长会、举办学校开放日、开办家长学校、开展“非常阅读”活动、积极引导学生参与社会、社区其他团体开展的普法宣传活动等,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把法制教育工作从学校延伸到家庭,拓展到社会,让全社会都共同关心孩子们的成长,发动全社会都来关心学校的法制进程,为学校的法制教育出谋划策,给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创造有利环境,营造一种“人人学法、知法,个个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二、重视教育引领,提高守法意识
1.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优势,扎扎实实落实法制进课堂工作。我校针对法制进课堂活动主要强化了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备课,要求各学科(以社会实践、品德与社会、语文等为主)教师在备课时依据学生的身心特点和认知水平,认真探索适合学生的法制教育。二是注重教研,讲究课堂效果,鼓励教师上好相关学科的课,渗透法律知识,在教研活动中崇尚法制教育与课堂教学的结合。三是做好评价,我校的五、六年级每个学生都订有法制读本,学校要求各班利用班队会、社会实践课等上好法制教材,值周领导和教导处加强对课堂进行督查,并纳入期末的评价中去。
2.形式多样的法制活动与常规教育相结合。一是把法制教育溶入到学校各项工作之中,在每月的班主任工作会上,我们都设有专项的法制教育总结和布置;二是采取多形式强化法制教育,如:与镇综合治理办公室共同成立青少年维权岗,学校通过法制教育月、法制教育周、法制教育主题升旗仪式、法制讲座、知识竞赛、开办模拟法庭,建立学生心理咨询室等多种形式,强化学生法律意识。
3.针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根源有很多,如现代媒体的引诱、家庭环境的影响,校园周边环境的污浊等等,都可能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路,对于小学生而言,最大的诱惑是学校附近的网吧和游戏机房,有学生逗留其间玩游戏。我们一方面对学生和营业主进行劝阻、教育,另一方面,在镇综合治理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下,在派出所和文广站等部门的主动配合下,对学校周边的环境进行了多次突击性检查,对学校附近的游戏机房进行整治,使校园的周边环境得到净化,良好的育人氛围得以营造。
三、落实帮教措施,转化问题学生
学校为了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思品教育更有针对性、实效性,把问题学生作为品德教育中重点帮扶的对象。我们首先对小偷小摸的、不讲礼貌的、惹是生非的、学习习惯特差的问题学生进行排查摸底,然后采取了以下帮教措施:
一是建立起问题学生的档案。分析了该生存在问题的原因,明确了帮教对象,设计了具体的帮扶措施。
二是进行跟踪调查。我们要求帮教的老师,每月对帮扶的对象开展细致的调查,并根据具体的表现反复抓,抓反复。
一、开展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一)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是大学生必备的创业意识和创业素养
1.大学生必须诚实守信。现代经济是市场经济、法制经济。大学毕业生无论在国内创业,还是在国际上发展,都必须遵守交易规则,依法办事。诚实信用原则是现代民商法中的“帝王条款”,它对民事活动和商事活动公平进行具有普遍控制作用。在商事法中诚实信用原则要求交易行为当事人应尊重交易习惯,依诚实信用的方法而为交易活动,以维持公平[2]。事实上,当今市场经济已进入诚信时代,作为一种特殊的资本形态,诚信日益成为企业的立足之本与发展源泉。因此,诚实守信是大学生必备的创业品质[3]。大学生一旦涉足创业领域,就要具有职业道德。有的大学生创业失败的原因,就是缺乏商业信用,如稍有不满就肆意毁约,结果造成两败俱伤,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直接导致他上了业界的“黑名单”。可见,大学生既然选择了创业之路,就要遵守这一行的规范。刚入行,更应把信用放在第一位,以此赢得客户的信赖,这样才能使自己的企业得到长久的发展[4]。
2.大学生创业者必须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要正确处理好合作与竞争、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就离不开权利义务的合理配置。法律意识本质上强调的是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只有具备了良好的法律意识,才能自觉地运用权利义务对等性的原理来有效地化解矛盾,促成和谐,支持创业。3.大学生创业必须具备法律修养。大学生处于青年期,心理发育快而又未完全成熟,心理脆弱起伏大、易冲动、自我控制能力与承受力较差、人生阅历浅、做事欠考虑,但创业复杂,如果没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极易误入歧途,甚至违法犯罪。而法律修养能有效防止创业者冲动、激愤,理性处理遇到的各种问题和挫折。
(二)法律知识是大学生必备的创业知识
创业知识主要指与创业相关的理论、政策、法规及必备的专业知识。其中法律知识在大学生创业的全过程都必不可少。企业创办之时,大学生首先要了解创办企业的类型和程序,因此必须具备较全面的市场主体法,如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等基本知识;企业创办后,要生存要发展,不可避免地要与其他市场主体发生各种交易行为,从事各种各样的民商事活动,要面对各种竞争,要融通资金,要抵御和化解各种风险,这就要求创业者必须有较全面的市场主体行为法,如民法、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保险法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另外,大学生创业时还要具有基本的规范市场管理秩序法,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产品质量法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在一项研究调查中,当大学生被问及“您是否了解创办企业的相关程序”时,84.94%的学生选择“几乎不了解”和“根本不了解”[5]。这表明,实践中创业者基本法律知识欠缺问题非常突出。
(三)法律能力是大学生必备的创业能力
创业法律教育不仅要使创业者知法、守法、懂法,还要使其学会用法。只有学会了用法,大学生的创业之路才能越走越稳。
1.大学生创业时需要有较强的法律政策掌控力。近年来,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对立志创业的大学生来说,只有了解这些政策,才能走好创业的第一步[6]174。但实践中许多创业者根本不知道或知道但不知如何利用这些优惠政策,法律政策掌控力不强。
2.大学生创业时需要运用法律知识防范、抵御并化解各种风险。大学生创业必会遭遇各种风险,其中也包括各种法律风险,如何利用法律和政策来防范风险、抵御风险、化解风险,是创业者必须具备的能力。但实践表明,很多大学生在创业前很少认真了解与创业相关的法律内容;或者虽有所了解,在实践中的众多环节上却忽视法律,不懂得运用法律,在风险和利益同时存在的情况下,以赌博意识、投机心理和冒险行为替性的法律思维,以致造成一些惨痛的教训[6]173;或者在遭遇风险时束手无策,使创业夭折。
3.大学生创业时需要运用法律,依法妥善解决纠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与供应商、经销商、消费者等关系人发生矛盾和纠纷,协商和解、调解都不失为解决争议的好方法,而仲裁和诉讼则是解决商事纠纷的有效手段。因此,有必要对诉讼法、仲裁法等程序法有基本的了解,并学会利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大学生创业教育、创业法律教育及其课程体系设置现状
(一)创业教育及其课程体系建设滞后
目前,我国高校创业教育还停留在搞一些与创业有关的活动阶段,主要局限于指导学生自主设计、创办、经营商业企业或科技公司以及组织创业竞赛活动等操作层面上,这种意义上的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往往把大多数学生排斥在创业教育之外。有的高校虽有毕业生创业指导中心,但也仅仅停留在创业团队创业过程的扶植上,如鼓励学生自办公司、开展创业计划竞赛等,这对学生创业能力的提高会有一定帮助,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综观西方发达国家大学创业教育,我们发现物质条件保障固不可少,但更重要的是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洞悉学科前沿的优秀师资队伍、作为知识载体和传播媒介的优秀教材[7]这三个方面的软件设施,且必须首先构建课程体系。西方国家的大学非常重视创业教育系列课程设置问题。如美国大多数院校都将创业作为一个专业领域或研究方向,因而具有完整且成系统的教学计划和课程结构体系。在我国,大学生创业教育课程的开设还处于探索期。从创业教育课程设置来看,只有少数高校开设了创业教育、创造学课程,再辅之以零散的创业管理、商业计划书、企业家精神、科技创业等课程,且这些课程大多以选修课的形式出现,没有将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目标体系之中,导致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基础知识学习的脱节。尽管有些学者正致力于创业教育课程设计的研究与探索,但尚未形成一套权威的完整的课程体系。
(二)创业法律教育及课程设置严重缺乏
我国各高校都针对本科生开设有法律基础课以及一些专业选修课,如经济法、合同法等,但都是学位课程,不是专门针对创业教育开设的,对培养创业者的法律意识、法律素养,提高创业者的法律能力,远远不够。已有的创业课程体系设置研究成果中,从建议开设的课程体系看,也没有将法律教育及相关课程设置提到应有的地位,少有提及法律类课程设置的。如有学者提出创业课程的设置应分为学科渗透课、必修课、选修课三种情况。而这三种课程中仅在选修课中提及设置“公司法与合同法”[8]。没有将法律课程作为一个体系,作为创业教育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来科学规划和设置,从而导致创业法律教育缺失。
三、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及其课程体系的建构
创业法律教育的培养体系应建立在完善的课程体系上,注重创新和实践。创业法律知识是一个内容庞大的体系,也是一门专业知识。如何将创业法律知识及能力培养纳入学校的课程体系,从理论到实践都是一个有待深入探讨的课题。在创业人才的培养体系中,课程体系是核心。因此,必须充分了解创业法律教育及课程体系设置的特点,确立正确的指导思想,在此基础上构建科学、系统、合理的课程体系。
(一)创业法律教育及课程体系建设应遵循的原则
1.针对性原则。即操作和实施的目标就是使创业法律教育在规定时间范围内达到预期的结果,培养或塑造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较高的法律修养、较强的法律能力的创业者。
2.相对独立性和配套性原则。创业法律教育课程体系与目前各级各类学校的课程体系相比较,是一种相对独立的课程体系,但与此同时,法律教育课程也要与其他课程相配套,而不能孤立地开设,应与其他创业教育课程形成一个完整的、综合的体系。
3.知识性与实践性相结合原则。创业法律教育的课程首先是要求在校生对法律知识有较为全面的理解,让其具备法律意识,在此基础上,通过各类活动及活动项目,使受教育者在活动中形成和产生各种外显的操作行为和动作,从而作用于内部身心,并使之发生预期变化的特定课程组织方式。4.多样性原则。创业法律教育课程的综合性、活动性必然要求课程组织方式具有多样性和灵活性,也就是选择性和弹性。
(二)创业法律教育课程体系的构建
基于以上创业法律教育及其课程体系建构应遵循的原则,创业法律教育的课程体系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1.增强创业法律意识类课程。创业法律教育的首要任务是要大力提倡创业法律意识,创业法律意识的培养主要应重视知法、守法意识;尊重交易规则、诚实信用的意识;依法办事的意识。因此,创业法律意识类课程主要学习内容是知法、守法、懂法,课程设置主要是法理学,另辅之以法律逻辑学、法律方法学等。通过这些授课内容的设计,不断教育和引导大学生全面理解创业法律教育的内涵,强化遵守交易规则、尊重交易习惯、诚实守信的意识,认识到知法、守法、懂法的重要性和作用,并使之内化成一种人格、气质和修养。
2.了解创业法律知识类课程。在现有的法律体系中,与大学生创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众多,大学生不可能对所有的法律法规都有所了解,因此,应结合大学生创业的需要和特点,有针对性、有重点地教授法律知识,归纳起来,以下法律知识是大学生创业必须了解的:
(1)商事组织法。大学生创业首先面临的是选择什么样的企业组织形式,因此首当其冲的是要对企业法有基本的了解,以便大学生在创业时能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适合于自己的企业组织形式。企业按照出资人的责任形式不同可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三类。我国于1999年颁布了《个人独资企业法》,2006年修改了《合伙企业法》,2005年修订了《公司法》,三种企业形式在企业的设立条件、出资人的责任形式、税收负担、筹措资金的能力、出资人对企业的控制程度、企业的目标、企业的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重大区别,尤其是2005年的新《公司法》不仅降低了公司的设立门槛,也在立法上正式承认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对于准备创业的大学生来说非常有利;2006年新的《合伙企业法》明确规定了有限合伙企业,这一新的合伙形式为那些想开办合伙企业但又不想承担连带责任的创业者提供了机会。此外,由于大学生创业存在资金规模较小、筹措资金困难的特点,这些企业一般均为中小型企业。因此,《中小企业促进法》也是法律教育的重要内容。该法从资金支持、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等方面为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持和保障,对大学生创业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2)商事主体行为及其规制法。企业创办后要经营,经营的过程实质上就是依法与其他商事主体进行商事交易活动的过程,因此必须对商事主体行为法、劳动及社会保障法、市场管理秩序法、国家宏观调控法、知识产权法等有较全面的了解。商事主体行为法方面,最核心的课程是民法、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保险法。劳动及社会保障法方面,最核心的课程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市场管理秩序法方面,最核心的课程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反垄断法等。国家调控法方面,最核心的课程是税收征收管理法、所得税法、会计法、对外贸易法、外汇管理法等。知识产权法方面,最核心的课程是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
(3)解决商事争议的法律。创业过程中,纠纷和争议不可避免,因此,必须对争议的解决方法及其法律适用有基本的了解,这方面最核心的课程是诉讼法和仲裁法,其中诉讼法主要是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由上可见,与创业相关的法律知识体系庞大,内容繁杂。因此,对非法学专业准备创业的大学生来说只能择其重要的概念和制度进行讲解,详细、完整地讲授上述内容既无必要也无可能。从各高校的实践来看,采用双学位或主辅修的形式不失为较好的解决方法。
关键词:法学专业创新能力素质教育
法学专业主要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国家所需要的法律专业人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法学教育发生了巨大的变革,对法律人才的培养要求也越来越高。法学专业学生的创新能力是法学专业学生创新思维能力和智力化能力在内在的综合体现,法学专业教育只有致力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增强学生的综合素养,才能够培养出未来适应社会发展的法律人才。因此在培养法学专业学生的创新能力时应用系统的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影响,使得法学专业的学生获得创新的价值观念,促使他们能够提高自身对新问题的法律认识,掌握法律规律,进而创新的解决法律新问题,实现自身价值。
一、法学专业学生法律创新能力培养的必要性
法学专业学生的创新能力是法学专业学生具有能够适应社会发展,创新的解决社会出现的新的法律问题,能够自觉、创新的引进法律文化而具有的一种综合能力。培养法学专业学生的创新能力需要通过系统的教育和实践教学来完善学生法律问题和实践相结合的能力,能够独立的发展有意义、有价值的法律新知识和新思想,掌握法律规律,进而创造性的提出解决的方案。创新的关键在于人才的培养,而人才培养的主要途径依靠教育。创新教育作为高等院校实现面向未来的必然选择和主要的发展途径。为了实现培养创新型人才就必须实施创新教育。法学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出具有高尚职业道德,知识面广阔,能力强,且素质高的能够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复合型人才。法学专业实践性较强,需要学生运用准确熟练的法律知识应对经济社会的千变万化,同时也需要通过法律的运用使得法律更加完善和合理化。要想培养创新实践型的法律人才就必须让学生在学校的学习中除了掌握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学习法律价值观、法学理论、法条和立法等方面的内容外,还要丰富学生的实践和实际工作的能力。法学专业的学生走向社会会从事律师、检察官、法官等工作,在实务操作过程中,不是法律条文的生搬硬套,而是用自己的理智分析案情,有力的说服法官,这些都需要学生具备创新能力。
而现有的法学专业传统的教学模式重理论和法律条文,轻实践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由于多种原因法学专业的学生在社会上实习往往表现出能力的很大不足,严重阻碍了学生未来的发展,不利于培养创新型人才。随着近年来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国的法学教育为各行各业培养出一批批高质量的人才,并在新的历史时期,不断的为我国依法治国做出重要的贡献。社会的发展对法律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满足社会多元化和高质量的人才需求,强化法学专业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已经成为法学教育必经之路。法学专业属于应用型社会科学,目的是为了解决现实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其实践性也决定了法学专业的培养应当注重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法学专业的学生毕业后需要从事法律事务相关的工作,需要具备系统的法学知识,良好的法律职业素养和扎实的法律技能,进而为立法、司法等部门贡献自己的力量。因此法学专业学生的培养必须以实践为基础,提高学生的基本素养和职业道德,真正让法学专业的学生全面的适应社会的变化要求。
二、法学专业学生创新能力和素质教育的培养途径
(一)更新教育观念更新教育观念
作为创新教育的前提和基础。创新教育是以新型的教育观念为先导的。更新教育观念首先要明确创新教育的重要性,突破传统教育的羁绊,倡导创新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教育。创新教育主张敢实践、敢想,针对新的问题和新的情况能够具有独特的思维能力,提出新的方法和思路。创新教育不仅是一种人才培养的方式,更是一种全新的教育观念。因此创新教育必须牢固树立创新教育观念。创新教育不是对原有教育的一种抛弃和彻底颠覆,而是在传统教育的基础上不断的改进和完善。法学专业学生的创新教育需要更新传统的教育观念,改变传统的教学体制和教学观念,进行教学理论的创新,改变传统教学中知识灌输的方式,转变学生在教育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变被动学习为主动接受和积极参与,让法学教育真正变为学生成才的教育,变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变知识接受型教育为知识主动发现型教育,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
(二)重构法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培养体系
创新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超前性和新颖性。但现行的许多法学专业课程内容明显滞后,不利于学生接受新的信息,严重影响了学生开拓新的领域的意识和能力。特别是对于法学专业来说,随着知识经济发展带来的是各种高新技术的不断出现,规范这些技术的各种法律法规也相继出现,这促使我们在培养法学专业人才时要培养法律人才广博的知识面,只有懂得各种知识才能理解和运用由这些知识凝结的法律。首先,在课程体系上分阶段实施课程目标。法学专业一二年级,主要致力于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信念,形成良好的法律价值观。将传统的法学理论知识作为教学的基础,适当的根据学生的兴趣和爱好增加一些法学专业的选修课,设计实验研究有关的课程,并且注重该课程体系内法律问题的创新性解决。针对高年级的法学专业学生,教学方式上选用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实践教学方式,为学生提供可供实践的案例资料和基础平台,培养学生的实践和思考能力。同时通过实践教学和毕业实习来让学生参与到法律问题的解决当中,锻炼学生的思维能力,提高团队合作和语言的表达能力。通过实践锻炼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在实践教学中,做到校内外资源的综合利用,加强专业学习和业务能力相结合的程度。其次,实现校内外师资力量的相互配合。动员不同学科的教学参与到实践教学当中,完善校外实践的基础教学和教学指导。例如可以聘请一些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学生实习和实践的指导教师,在具体的实践中为了保障教学质量可以实施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对教学实践进行管理。确定每个教师负责学生实习目标的完成,督促检查学生。加强校内外教师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另外引进和培养复合型的创新教师人才队伍,提高指导教师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最后,在教学方法和手段上重视推陈出新。创造性主要包括丰富的想象力,独立实践和思考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造性也是教学的根本目标。在课堂教学中改变传统的教学方式,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中心,以创新为核心,启发调动学生自觉的参与到法律问题的解决当中,重视教学中的实践环节。在教学的重要环节注重法学实践案例的引入,通过案例培养学生逻辑思维和分析能力。案例的引入要以当前经济社会中出现的新的法律问题为依据,重视法律的思想以及法律的训练等,借助案例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重塑法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培养途径
为了改变法学专业传统教学中理论条文多,讲得多,实践实训少的现状,需要对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环节进行改革,将实践教学氛围理论加实训,综合应用加实践的方式,开展法律实验室和法律诊所,设计不同形式的实践形式,提高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在教师统一指导下选择与当代经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的经典案例,由学生分担不同的橘色,精心准备,针对不同的案件开展模拟发硬,让学生将学到的法律知识创新性的运用到课堂之上。这种实践案例的教学模式能够通过实战演练的方式让学生在课堂中既是法律的实践者,又是法律的观摩者和评价者,能够运用自身学习到的知识通过认真观摩课堂演练进而提高自身的综合分析能力。模拟实践的方式能够让学生更加注重解决法律问题当中的细节问题,有意识的去发现自己学习上存在的缺陷,进而形成教学和实践的双向互动,实现法律知识的实践化。法律诊所优势课堂实践教学内容的重要环节。法律诊所作为一种全新的法学教学方式,是美国法学院在20世纪60年代兴起的一种教学方法。主要是与让学生参与到法律的实际运用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来,通过模拟的法律诊所中,针对法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让学生充当组织者,大家一起集思广益,针对出现的法律问题共同商讨,进而为这些疑难问题开出自己的“药方”。另外,还可以运用法律咨询的方式,利用学生的业余时间通过现场、热点电话、网络等方式向社会提供法律咨询,通过自己获取的知识回报社会。参加各类的竞赛是检验学生学习能力的有效手段,在教师的指导下组织学生成立竞赛小组,参与到各种司法竞赛活动中,让学生运用法律知识提升领会法律的内在含义,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四)构建法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考评机制
构建完善评价机制是法学专业教育推动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重要工具。如果实践能力的培养缺乏有效的评价机制,会造成这种培养方式只是流于形式,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因此需要制定一个完善的具体可操作的评价机制。法学专业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和素质的培养是分阶段进行的,因此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评价机制需要从大一时期开始分阶段考评。由专门的考评小组依据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实践报告成果等多方面的内容进行综合的评价,设置相应的学分。另外还可以通过学生的自我评价、互评以及实习评价等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提高对自我的认识。
三、结语
创新实践能力和综合素养作为法学专业培养的基本目标,在培养的过程中需要从课程内容、教学方法、实践内容等各个方面入手,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提高创新思维能力,进而为社会培养出更多高素质的法学人才。
参考文献:
[1]张晋红、幸红、彭虹.论法学专业学生的素质及创新能力培养.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2,19(3).
[2]李连峰、袁晓波.理工院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对学生综合素质、创新能力的培养.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