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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基本农田规划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正当举国上下掀起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精神热潮之际,州政府考核组各位领导亲临我县检查指导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在此,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对考核组的到来表示忠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就**县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县辖13个乡镇145个
村(居)委会,总人口40万人,全县国土面积5352平方公里,人均有耕地0.7亩。虽然人均耕地较多,但大部分耕地肥力不足,缺乏水源,生产条件十分恶劣,平均亩产量低。生产条件较好的大部分耕地主要分布在低热河谷和较平坦的地带,但这些地带的耕地又是城镇、工矿建设主要用地。在全县现有的69642.8287公顷耕地中,低肥旱地达51535.9432公顷,占全县耕地总数的74%,绝大部分旱地坡度均大于15度,粮食亩产150公斤。灌溉水田绝大部分分布在河谷地区,主要集中的归朝、洞波、新华、那能等乡镇,粮食亩产量达300公斤以上,连片500亩以上的耕地较少。原基本农田规划是在1996年3月到1997年2月制定的,存在着规划图未上编号,一些乡镇未设立保护标牌、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部分乡镇基本农田保护档案不健全。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落实文件精神。根据州人民政府与我县签订的《2006至2010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书》要求,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州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州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国土资发〔2004〕56号)文件和《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的通知》(文国土资发〔2004〕73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将责任制签到村委会一级,并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检查目的、内容、方法步骤,及时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动员、深入检查整改,确保了全县基本农田保护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分管副县为组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为副组长,县农业、水务、财政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设综合协调组、材料组、统计组,各乡镇也相应成立领导机构,逐级完善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办事人员,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了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责任。继全州基本农田统计培训会后,我县及时召开专门会议,对全县国土资源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具体负责各乡镇基本农田保护检查统计工作。同时,由县国土资源和农业部门联合制定《**县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目的、重点和内容,方法和步骤,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秩序、有步骤向前推进。二是签订或完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为强化土地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好耕地”这一基本国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业法》、《国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1994〕第162号令《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以原县对乡签订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为基础,重新签订或完善责任书,并落实到村、组、户,将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到广大农民群众身上,培养其既耕地又护地的意识。三是认真做好基本农田的调整补划工作。对2003年8月21日前因城市扩建、基础设施建设、退耕还林所占用的土地,按规定依法进行调整补划,大力对中低产田进行改造、开发整理复垦可利用土地、实施基本农田新开发建设,努力确保占补平衡。四是对相关图件未进行及时更新或是基本农田划定资料已陈旧、破损的进行全面更新,统一编绘,形成完整的基本农田保护图。五是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基础性工作。按乡镇规划确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并分解到村、组、农户,落实到地块、图斑上,对各类数据统一编号、统一造册登记,全县已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0803.36公顷,划定地块1246块,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到村委会144份,新增签订责任书到村小组2361份、到户35505份,已在13个乡镇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15块,划定的基本农田和面积符合规划要求。六是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的变化情况进行实地检查落实。在图上划定保护块面积时,参照2003年底的土地变更调查和各乡镇的实际情况进行划定,共调整划定基本农田面积60803.36公顷,基本农田减少7961.537公顷,其中:自然灾害损毁3417.277公顷,生态退耕4344.26公顷,农业结构调整200公顷。已划补农田面积645.033公顷,确保补划的基本农田与减少的耕地质量相持平。七是加大对基本农田保护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赶集日或深入农田面积较集中的乡镇,采取放广播、挂标语、送演出等形式,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全民农田保护意识。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从统计情况分析,原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面积偏大,造成分解到各村的基本农田面积偏大,导致部分村的耕地坡度大于25°都规划为基本农田进行保护。
(二)各乡镇基本农田面积分布不合理,且规划基本农田面积很小,分布零散,有些耕
地多的村没有规划为基本农田,而耕地少的村规划的基本农田面积过大。
(三)有部分耕地经水毁、退耕还林和长时间丢荒已变成林地,但地籍尚未变更。另有在规划大片基本农田中杂有零星园地、林地未在图斑上标出,造成基本农田面积偏大。
四、整改打算
(一)对已冲毁和退耕还林的基本农田进行变更并落实到图斑上,在规划中明确基本农田位置。
(二)对已统计的各种表册进行归档,统一管理。
(三)对基本农田零星分散地块进行调整,对大块基本农田面积进行严格管理,提高土地质量。
一、严格保护耕地
1.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县级政府要加强对基础农田的管理,各乡(镇)政府对本辖区耕地数量和基本农田最低面积承担相应责任,乡(镇)长是负主要责任。把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列入乡镇政府的考核,对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乡(镇),由县政府联合国土资源局对其审批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按程序依法依纪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数量。按照土地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供应土地的数量,贯彻落实县域项目用地招标等措施,降低非农建设对耕地的占用。加强建设项目选址和用地合理性评价与论证,把减少耕地占用作为选址方案评选的重要因素,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提高占用耕地的经济成本,逐步减少单位投资和单位产出占用耕地量。规划期内全县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754.0公顷以内。
3.贯彻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各乡(镇)应加强对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的监管,确保建设单位切实履行补充耕地的法定义务,组织、落实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占补平衡。考虑到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规划期内补充耕地的途径应以农用地和农村居民点整理、工矿废弃地复垦为主。执行对项目建设占用和补充耕地的质量评价制度,确保不因建设占用造成耕地质量下降。规划期内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应不低于754.0公顷。
二、科学划定基本农田
1.基本农田调整原则。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要求,基本农田调整应当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方针,遵循以下原则:遵循法规,合理布局。依照有关法规、现行规划实施情况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任务目标,对现有的基本情况进行部分调整。确保数量,提升质量。调整后基本农田数量不低于市国土资源局规定的农田保护面积的相应指数。稳定布局,明确条件。县域政府确定的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重点农业项目生产基地、科技示范园区的重要作物种植地;适宜开展空心村治理工程,空心村集中治理过程中腾出的高产优质耕地等,合理划为基本农田。
2.基本农田调整要求。调入的基本农田。新划为基本农田的土地现状均为耕地。规划期内预期开发为耕地的自然保留地和水域、预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建设用地、预期调整为耕地的农用地,不得划为基本农田;高等别耕地、集中和连片耕地、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的优质耕地等,优先划为基本农田; 城镇村建设用地规划边界内作为“ 绿带”保留的耕地,划为基本农田。调出的基本农田。低等别、质量较差的基本农田调出;因损毁、采矿塌陷和污染严重难以恢复、不宜农作的基本农田调出;现状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调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范围内的基本农田调出;零星破碎、不易管理的基本农田调出。
3.基本农田质量.调整后的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综合质量有提高。根据调整的情况分析:调出的基本农田等别多为七、八等地,调入的基本农田等别多为八、九等地,调入的基本农田等别略高于调出的基本农田等别;调整后,基本农田的连片程度也有所提高,连片15公顷以上的基本农田比例由原来的82%提高到88%;调整后基本农田的地类构成中耕地在基本农田中所占比重有提高,由96.22%提高到98.01%。
三、强化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
1.加强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强力推进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要达到“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的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区内采取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加强区内土地的田、水、路、林的综合治理,增加农田水利基础配套设施,提高耕地质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首先要将规模土地综合整治区域内的村镇规划、产业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等部门的发展规划,与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统筹起来,力争做到规划起点高、标准高,使建设不重复、投资效益最大化;其次,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做到统一立项、统一规划、统一工程招标、统一监管、统一验收的“五统一”原则。
2.切实保证基本农田数量。基本农田保护以稳定地区粮食生产能力为总体目标,以不低于市级规划下达指标为基本原则。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市级下达保护规模。
2020国土局资源规范保障年终总结
国土资源各项工作,一年来。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一届四次全委会的总体部署,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耕地保护的基本国策,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继续推进治理整顿和市场建设,加快转换职能,切实转变作风,加强资源保护,规范资产管理,增强了国土资源的保障能力,促进项目建设和“三大战略”实施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积极服务项目建设国土资源保障能力得到增强今年,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发展抓项目”的总体要求,积极服务项目建设和全市经济发展。
(一)正确处理保护耕地与发展经济的关系,积极为各项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保障。全市共完成审批各类建设用地宗,面积亩,其中:农用地66.69亩(耕地57.7亩,园地8.96亩),建设用地95.7亩,未利用土地5.58亩。其中:省政府审批宗,面积7.0亩(耕地8.亩,园地8.96亩,建设用地6.7亩,未利用地5.9亩,);市政府审批了655宗,面积9.5亩,其中:农用地09.亩(均为耕地);建设用地86.6亩;未利用土地65.亩。县政府655宗,768.067亩,建设用地65.8亩,未利用地6.7亩。
(二)积极争取国土资源项目准备工作,为争取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开发复垦专项资金对全市耕地占补平衡的支持,)国土资源部门认真开展项目规划论证,积极争取项目立项,市局建立了土地开发复垦项目库,将全市个具有开发潜力的土地开发复垦项目纳入项目库进行管理,其中近期规划开发的项目8个,中期规划开发的项目个,远期规划开发的项目个,为争取国家和省级土地开发复垦项目立项奠定了基矗今年共争取土地整理复垦项目个,争取落实专项资金万元。
(三)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市国土资源局围绕全市矿产资源储量和分布情况,开展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投资指南》编制工作。两次到省国土资源厅就花草滩煤矿各勘查阶段工作量、投资情况、探矿权价款政策等进行掌握,并及时反馈给市政府,为政府决策提供了依据。对肃南钨钼矿勘查工作进度进行了督促,目前正在编制勘查报告。
二、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国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一)把保护耕地、促进集约用地,作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落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五个不准”和非农建设用地“六个不批”制度,坚持节流和开源并举,全市开发整理复垦和农业结构调整共计增加耕地69.95亩,扣除变更调查统计的各类建设占用的耕地89.亩,净增耕地06.7亩,使全市耕地面积稳中有增。
(二)全面开展了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市、县(区)根据国家和省国土资源厅、农牧厅《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检查的工作方案》的要求,成立“全市基本农田保护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制定了《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据调查核实,全市历年共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66个,范围涉及五个农业县(区)的65个乡(镇)和809个村,分别占全市乡(镇)村总数的70.7%和88.8%。保护片块9块,保护面积.57万亩,保护率达87.%。全市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在对基本农田保护的基础性工作落实、利用和变化情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保护制度建立及执行等情况也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纠,并填写了基本农田统计表格,对存在的保护图件不规范、保护责任人没有及时进行调整、保护制度不健全、保护档案不齐全、保护标志没更新等问题进行了整改。及时调整县(区)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小组5个,乡(镇)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小组879个,县、乡、村、社四级层层补签了保护责任书599份,在公路沿线和人口密集区设立高标准固定标语0块,保护标志牌95个,刷写基本农田宣传标语多表55个。新埋设永久性保护标志牌6块,更新制作县、乡、村基本农田保护区图95份,并用电子表格建起了基本农田面积数据库,达到了图、表、实地面积相对应,对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制度、保护地力补偿制度、保护责任制度、保护区用途管制制度、质量保护制度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等各项制度和保护措施进行了修改完善。通过认真整改,使基本农田面积都落实到了图、地块、村组,做到了图、表、地块面积和责任人相对应,层层都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设立了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各县、区,乡、镇都补充健全了保护档案,全部进行了备案。县结合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把符合基本农田条件的---亩耕地补充划入了基本农田保护区,并提出了基本农田调整补划工作“六划七不划”的具体标准。同时,对已经建立的基本农田保护双向目标考核责任制进行完善,对于不能完成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的县(区),全年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加强了基本农田保护内部监督机制。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库,投资近0万元制作了基本农田保护专题图件,为我市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的数字化、科学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继续开展“两个”市场治理整顿,市场秩序日趋规范
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方面:在公示了去年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期间清查处理的--宗土地违法案件、公开举报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整章建制,规范管理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实施意见》精神,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继续保留市县(区)已经成立的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市治理整顿土地市场小组办公室下发了《---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工作方案》。遵照整体部署、专项治理、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总体思路,以全面整顿提高为目标,以专项治理整改为手段,重点进行了六个方面进行了专项整顿。一是经营性用地招拍牌专项检查。严格按照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制订的《---关于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方案》开展了此项工作。经过检查,月日至8月底,全市共出让土地--宗,面积55.65亩,收缴出让金898.9万元。
我市辖30个乡镇,人口64.5万个,土地总面积234.3万亩,耕地面积56.42万亩,人均耕地0.87亩,是一个人多耕地少的县份。
1999年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基本国策,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土地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基本农田得到了特殊保护,全市耕地总量实现动态平衡,耕地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回顾过去的工作,我们的主要做法:
一、以与时俱进的理念,高度重度土地管理
(一)领导重视,把土地管理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管理的精神上,加强土地管理工作,尤其是耕地保护工作。成立了以市长、主管副市长分别任组长的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小组和全市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六次基本农田保护市长专题会议,每年都召开一次全市国土资源工作,将耕地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强调,今年3月,市长李国保分别在全市村支部书记培训班和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专门讲了耕地保护工作,特别强调了“基本农田五不准”。市政府先后印发了五个有关耕地保护文件,即2000年“关于成立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小组”和汨改发[2000]32号文件,2003年印发了“关于对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和“关于调查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小组”文件,2004年印发“关于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检查”的文件。同时,市委、市政府积极落实耕地保护工作经费,1999年财政预算给足40万元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今年又拿出20万元落实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工作经费。每年市政府都从农业、监察、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织进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检查,切实做到了责任、任务、人员、经费“四落实”。另外,各乡镇也都相应成立基本农田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二)宣传得力,全民耕保意识明显提高。耕地保护不单纯是政府部门的事,更是全民的事,全社会的事,只有提高全民耕地保护意识,增强全民耕保护责任感和自觉性,耕地保护才有坚实基础,才能见成效。为此我们加大耕地保护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全民耕地保护意识。一是每年“6.25”土地日组织宣传车辆进行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几年来共出动宣传车辆200多台次,在全市城区、乡镇进行巡回宣传。二是利用各种会议进行宣传,先后利用300多场会议宣讲耕地保护内容,开耕地保护专题会议150多场次。三是利用非农建设看地进行宣传。每看一宗地都向用地户进行宣讲保护耕地的重要意义,动员用地户要尽量不占用或者少占用耕地。四是制作基本农田保护宣传公告。全市统一制作了100幅2×1.5米的基本农田保护公告,张贴在全市交通要道和人群聚集的地方。五是在全市35个乡镇场建了485块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标牌,公示耕地保护相关内容和措施。六是书写了15000多条石灰标语和门板标语。七是利用典型违法案例进行宣传。八是利用广播电视进行宣传,每个“6.25”土地日前后一周进行播放,特别是“基本农田五不准”,去年连续播放了一个月。九是利用《汨罗报》专版专栏进行宣传。《汨罗报》未撤销前,每期都在该报重要位道开设有耕地保护专栏。
正是由于我市领导重视,耕地保护宣传得力,耕地保护基本国策做到了家喻户晓,全民耕保意识明显增强,呈现出了“三多”、“三少”的好势头。即爱惜地的人多了,乱占滥用耕地的人少了;耕地种植面积多了,荒芜耕地面积少了;村民建房申请占用荒山荒地的多了,申请占用耕地的少了。
二、以协调发展的思路,严格保护耕地资源
(一)明确责任,加强考核,确保了耕地占补平衡落实到实处。层层落实了保护责任。将48.45万亩基本农田面积的以签订责任状的形式全面落实到乡、村、组、户与丘块,层层都明确了保护责任人,保护范围,保护措施和保护责任,全市共签订到村责任状384份到组责任状6100份,到户责任共14万分。
建立了基本农田目标责任考评制度。市委、市政府将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分解到乡镇后,每年由市政府组织对各乡镇基本农田保护进行一次全面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原经考评基本农田保护不好,保护措施不利,每终取消评先资格。
坚持“占一补一”原则,切实做好了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城镇建设制度的加快,我市建设占用耕地有近千亩。但我们始终坚持了“占一补一”原则,经岳阳市国土资源局选址验收先后共开发整理耕地1500多亩,除用于建设占用的耕地外,还储备有560亩耕地。1999年—2003年共收取耕地开垦费1400多万元,都用于了新耕地的开发项目建设。
(二)巩固了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成果,加强了基本农田建设。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我市于1999年划定了基本农田保护区753个,保护面积为48.45万亩,保护率为85.7%。
一方面,加强“软件”建设,健全制度,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我市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即《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基本农田调整补划制度》和《基本农田定期巡查制度》等五项制度。同时,狠抓了制度的兑现和落实,使基本农田保护走上了制度社会轨道。
另一方面,加强“硬件”建设,增加资金投入,加大基本农田建设力度。加大资金投入,把基本农田地力建设,同中低产田改造等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基本农田质量,把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同土地整理结合起来,将土地整理优化安排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进行。此外,除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依法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必须报经国务院审批。报批前,应制定补充耕地方案,并明确补划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质量。
全面建立了高标准保护标志。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公式制度,投资50万元建起了永久性保护标牌485块。保护标牌明确了保护范围、保护面积、保护措施、保护责任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高标准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档案。市到乡、乡到村、村到组、组到户、户到丘块都建起了基本农田保护图、薄、册、卡等一整套保护档案。我们组织各乡镇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图斑、村、组、地块和农户,面积、区位要符合要求,数据要准确,并以村为单位将图斑逐一登记造册,以乡(镇)为单位汇总统计。基本农田保护区图、保护区登记卡,到丘到户花名册,丘块登记表与实地逐一进行对照核实做到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图、表、卡、册与实地相一致。并及时做好了基本农田保护基本资料的整理装订工作。据统计全市共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753个,建立基本农田标志485个,共装订到户登记表42本,图斑表28本,到户责任卡105本,保护责任状2本,全市汇总本1本。
(三)严格实施土地规划计划,从严控制用地规模,保障了经济建设用地需求。我们严格执行占用基本农田的审批制度,切实实行基本农田的“五不准”,非农建设无论是国家建设、集体建设,还是农民建房都坚持做到了:凡可占或不占用耕地的项目一律不占用耕地;凡不可避免需要占用耕地的一律从严控制占用面积;凡建设项目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一律另行选址或撇开基本农田,因而使建设占用耕地数量压到了最低限度,从而有效地保护了我市耕地。
同时,坚持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按规划办事。对于不符合规划用途的,坚决不予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手续。非农建设项目凡是圈外用地的事先必须按法定程序先批准调规后批准建设用地,不是重点项目一律不准圈外用地。由于坚持了用途管制制度,基本消除了建设占用耕地的随意性,达到了保护耕地的目的。从1999年到2002年,严格审批国家建设用地41宗,面积334.65公顷;集体项目用地53宗,面积36.5公顷。其中为京珠高速公路、武广电化改造、1809线、新火车站等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工程报批用地185.85公顷,为市重点工程友谊河沿江大道工程报批用地61公顷。据统计,2003年共为重点工程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14宗,总用地面积1333.5亩,其中,国家用地11宗,用地1267.5亩,集体用地3宗,用地66亩。
(四)合理规划,加大投入,全面推进了土地开发整理。推进土地开发整理,是实现占补平衡的唯一途径,为做好这项工作,我市建立完善了责任机制、约束机制、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第一成立了专门的班子,由分管副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各相关部门单位为成员,国土资源局成立了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第二完成了后备资源调查,我市拥有土地后备资源10.5万亩,在此基础上,编制了近期、中期、长期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第三制定了土地开整理程序,依法按程序开发整理土地,确保生态平衡。第四制定了优惠政策,实行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为促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和耕地储备库。据统计我市从1999年至今,建设占用耕地1095.13亩,而开垦用于占补平衡的耕地达1588.4为亩,现储备耕地净492.9亩。从2001年至今已有3个国家、省级项目落户汨罗,开发整理规模达8859.6亩,新增耕地5853亩。
三、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全面推进土地管理
(一)抓住政策机遇,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取得突破性进展。2003年3月,全市开展了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专项工作,共收回开发区和项目开发部8个。清理各类建设用地327宗,未纳入市人民政府“五统一”管理的5处,擅自利用划拨土地搞经营性开发的5宗,存在少批多占的4宗;清理土地交易582宗,清理违规用地16宗,查处率达100%,处理各类土地遗留问题11起。“中国国土资源报”头版头条以《没有人再敢批条子了》的文章报道汨罗市治理整顿工作的情况。
治理整顿土地市场促进了土地市场的规范与完善。经过对土地市场秩序的清理整顿,我市大力推行了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挂牌招标拍卖。进一步规范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同时,严把土地登记关口,对经营性用地没有进行招标拍卖挂牌的,不予登记;对出让地价明显低于出让底价的,不予登记;对未全部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不予登记;对违反规划改变土地用途的,不予登记。目前,全市实现了土地“一个口子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目标。全市所有经营性用地一律实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城区最高地价已达到1.3万元/平方米。其中,2003年,汨罗局采取拍卖挂牌方式供地共计10宗,成交价款7052万元。其中商业局位于建设路0.2公顷商业用地以900万元拍出全市第一价,建设东路6.67公顷土地以3900万创全市土地交易总价最高记录。4月份成功地对汨罗江砂石资源采矿权进行第一次挂牌出让,最终以5万元成交。8月份对汨罗江南渡桥下游砂石资源采矿权进行捆帮式公开挂牌。
(二)抓执法监察,严肃查处了耕地违法案件。一是抓监察网络建设。聘请了市、乡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员、新闻记者等12名同志为特邀国土资源监察专员兼行风监督员,聘请了31名国土员为专职监察员,各国土资源所聘请362名村干部为土地信息员。设立举报电话32部,举报箱100个。同时,完善动态巡查责任制,按照“五定一包干”(定人、定范围、定责任、定费用、定奖励、费用包干)的原则,采取经常巡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一级巡查区15天查一次,二级巡查区每月巡查一次,形成“地动我知,违法我管”的局面。二是抓违法案件查处。我市一直把非法占用耕地作为土地执法重点来抓。特别在耕地违法案件处惠,决不估息迁就,不心思手软,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罚款的予以重罚。2003年发生耕地违法案件9起,违法占用耕地2.09亩,都给予了重罚处理,共罚款4.12万元。全年违法案件下降20%,制止率在92%以上,案件查处率达100%,结案率达100%,案件查处无错案发生。
(三)从严把好征地关,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我市在认真开展全省征地补偿费用管理大检查同时,采取“三严”严格征地管理。即严格控制征地规模;严格依法按规划计划、按程序征地;严格征地审核和征地补偿安置监督。同时,认真督促落实法定的征地补偿和安置措施,解决征地安置补偿费用拖欠、挪用、截留问题,抓好征地补偿费的清欠工作。建立了征地公告制度和补偿标准听证制度。为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今后凡没有征求被征地农民集体组织和农户意见的征地方案,国土资源部门不予审核报批。另外,我们在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明确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农民保护耕地的有效机制。
(四)加强基础业务工作,数据化、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市基本农田的保护和管理,促进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照法定程序划定的区域。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规划、划定、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本市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建设项目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其他耕地的,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领导。市和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条例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第七条鼓励单位和个人进行基本农田开发,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基本农田的义务,并有权对侵占、破坏基本农田以及其他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在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规划和划定
第九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作为规划的内容,明确基本农田保护的布局安排、数量指标和质量要求。区、县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乡、镇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区落实到具体地块。
第十条本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国务院确定的本市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具体数量指标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解下达。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各自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数量不减少。
第十一条下列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一)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市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和名、优、特、新农产品生产基地;
(二)高产、稳产田,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经过治理、改造和正在实施改造计划的中低产田;
(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以及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
第十二条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区定界工作,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由区、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由区、县人民政府设立保护标志,予以公告,由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档案并抄送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
第十四条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时不得擅自改变承包者的承包经营权。
第三章保护和管理
第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农田的保护和管理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与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负责其所有的基本农田的保护工作。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承包者是该农田的保护人。
第十六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定
期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十七条基本农田保护区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者
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由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
第十八条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农田的,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
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补充划入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占用单位应当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用基本农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占用基本农田的单位应当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将所占用基本农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第十九条耕地开垦费由市和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收取,上缴财政部门管理。耕地开垦费必须专款专用,用于新的基本农田的开垦、建设和中低产田的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其使用计划,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使用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审计监督。新的基本农田的开垦、建设和中低产田的改造,由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耕地开垦费的标准为每平方米十元至二十元。耕地开垦费的收取使用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一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经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满一年不使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基本农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每平方米五元至十元的标准,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国务院批准,由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国有土地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重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承包经营基本农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
第二十二条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
(二)挖塘养鱼和发展林果业;
(三)排放有毒有害的废水、废气、废渣;
(四)其他损害基本农田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农业生产者对其经营的基本农田兴修水利,保持水土,防止耕地沙化、盐渍化,增施有机肥料,坚持秸杆还田,合理使用化肥、农药等农用化学物质,大力发展无公害生产,改良土壤,提高地力。
第二十四条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基本农田地力与施肥效益长
期定位监测网点,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基本农田地力状况变化报告以及相应的地力保护措施,并在基本农田的营养分析、肥力测定、配方施肥等方面提供指导和服务。
第二十五条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基
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环境污染进行监测与评价,并定期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环境质量与发展趋势的报告。
第二十六条向基本农田保护区提供的肥料和作为肥料的城市垃圾、污泥
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二十七条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基本农
田环境污染事故的,当事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第二十八条经批准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上兴建国家和本市重点项目
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基本农田环境保护方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时,应当征得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基本农田环境保护方案的同意。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
《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的;
(二)无权批准征用、使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的;
(三)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的;
(四)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的。
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规定,
毁坏种植条件的,由市或者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恢复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一倍至二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
管部门依照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三十二条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标志的,由市或者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关键词:高标准;农田建设;问题;对策;发展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1033144
1 唐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分析
据调查统计发现,现阶段唐山市基本农田面积约为48.22万hm2,约占全市耕种面积的85%,,其中以迁安市基本农田保护最佳。为了最大限度的提高唐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这些年相关部门开展了土地整治活动多达120项,共新增加耕种土地面积为0.32万hm2,但在土地整治活动开展过程中,由于不同地区的基本农田条件存在一定的差异,需要相关部门对唐山市的基本农田状况进行一定的分类处理。
2 浅析唐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所谓的高标准农田,其主要特点是土地平整、设施完善、农电配套、土壤肥沃、集中连片、生态良好,符合现代化农业和经营的基本要求,同时农作物产量能够保持高产稳产的状态。但是唐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仍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就目前情况分析,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农田建设项目全面性较差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过程中对道路、电力设施以及排灌等相关农田基础设施的要求比较高,但是部分地区在建设过程中片面的追求建设速度,忽略了施工质量,为后期农业生产使用埋下安全隐患。另外在农田建设过程中涉及土壤培肥计划较少,导致建成后的耕地无法满足农作物生长需要。
2.2 相关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交流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涉及到的内容比较多,且各项工作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因此需要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但是部分地区农田建设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缺乏主动性,与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不到位,配合度较差,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田建设的进度,导致建设周期延长,为农田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埋下了隐患。
3 建议及措施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对提高唐山地区农作物产量,实现农田高效、高水平化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为今后农业现代化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3.1 制定完善的规划方案
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应当制定完善的规划设计方案。相关人员应当对各地区的具体情况进行一定的调查分析,如土壤土质、水电设施、道路交通等,为后续该地区农田改造提供了详细且全面的参考资料;在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过程中应当严格制定项目建设的相关要求,加大对项目规划设计的重视力度,严格执行项目审批的各项流程,做好监管工作,制定相关的建设标准,并提高其执行力度,全面保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顺利完成。
3.2 建立以政府主导、各部门协调的工作机制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一项综合性较高的系统工程,其涉及到的内容较多,需要各部门之间的良好的配合、协作来保证建设工作的顺利完成,因此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协调落实、整体推进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同时落实各部门的建设责任,并建立有效的部门协调机制,以保证农田建设项目的圆满完成。
3.3 保证投入资金的经济效益
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当充分发挥地方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力量,在坚持以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的前提下,整合投入资金,力求实现每一分钱都用到实处,特别是对农业、水利、国土以及财政部门的涉农资金使用进行一定的引导和聚合,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完成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4 结论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也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但我国大部分地区由于各种因素影响,导致高标准农田建设进程缓慢,影响我国农业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各地区应当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视力度,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实际的建设方案,为我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统计和登记制度,提高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水平,满足国土资源管理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此次土地调查的目的全面查清目前我市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
准确反映城乡土地利用现状,开展好第二次全市土地调查。加强土地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建立良好的土地市场秩序,深化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客观要求;编制规划、实施宏观调控、科学决策和落实各项土地严管措施的迫切需要,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调查内容
(一)农村土地调查
按照统一的土地调查技术标准,主要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农村土地权属调查。以乡镇为基本单位。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全市城镇以外的每块土地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分布等利用状况,查清全市耕地、园地、草地、林地、农村居民点等各类土地的分布和利用现状,掌握不同坡度级别耕地的面积和分布状况;查清全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公路、铁路、河流以及农、牧、渔场(含部队、劳改农场使用的土地)等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状况;充分利用土地调查成果,加快推进土地登记发证,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
(二)城镇土地调查
查清城镇内部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状况,主要指对城镇范围以内的土地开展大比例尺调查。依据地籍调查技术规程。确定城镇内部每宗土地的界址、范围、界线、数量、用途等;通过汇总分析,掌握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用地、房地产用地、开发园区等土地利用状况。
(三)基本农田调查
依据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按照基本农田保护区(块)划定资料和调整资料,将基本农田保护地块(区块)落实至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统计汇总出各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分布、面积、地类等状况,并登记上证、造册。
(四)建立土地利用数据库
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开展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按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标准。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土地权属数据和基本农田等数据进行管理,满足县级日常变更等业务需要。此基础上,分别建立与国家和省联网的市、县级数据库。
三、时间安排
共分五个阶段进行:此次调查总的时间安排是从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结束。
(一)准备、试点阶段
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主要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编制调查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开展队伍培训和试点工作。
(二)调查阶段
逐地块查清全市土地的位置、类型、面积、分布等利用状况;开展城镇土地调查,开展农村土地调查。完成城市建成区、县城所在地建制镇的城镇土地调查;开展基本农田调查,查清每一块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
(三)汇总阶段
形成全市数据汇总成果;编制全市、乡(镇)村等系列土地利用图件、图集和各种专题图件(集)开展土地利用状况分析,汇总各乡镇街辖区内的各类土地利用数据以及基本农田和城镇建设用地等数据。编写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报告和专题报告。
(四)数据库建设阶段
完成包括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基本农田数据和城镇地籍调查数据的市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开展数据库及信息系统建设。
(五)时点变更阶段
全市统一组织进行土地调查成果时点变更。汇总土地调查成果,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全市每年进行一次土地变更调查,保持调查成果的现势性。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负责土地调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的主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数据汇总、图件编制、数据库建设工作。
(二)明确分工。本次调查工作时间紧。要求高,涉及面广。市国土资源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全国、全省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制订全市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联系,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完成调查工作任务。
一、创新土地供应和管理体制
针对目前新区产业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的现象,新区规划土地局提出“切块管理、挖掘潜力、政策扶持”的应对策略。
一是创新管理体制,对新区重点产业予以优先供地。2010年起对区属项目用地实施切块管理,储备产业类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统筹管理,并根据新区产业发展导向、产业类型和实际情况排列计划。积极争取尽可能多的项目列入市重大工程,由全市统筹解决耕地占补平衡指标。
二是制定用地政策措施,盘活存量用地,促进生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制定《浦东新区关于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快发展生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用地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开放政策通道。对符合新区产业发展导向、具有较高知识含量和投资密度、经上海市有关部门认定的生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企业,允许其使用工业用地建设企业总部和研发中心项目,并对该类型用地的转让、登记程序予以明确。目前,已解决了生产业项目的房地产登记问题,解决了企业的后顾之忧。配合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就产业结构调整中有关用地问题开展调研,对自身权属的工业用地提高地块容积率、增收土地价款、按照不同产业的生命周期合理设置土地出租年限等难点热点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三是主动服务、加强考核,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全区通力合作,压缩征询时间,确保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按计划进入招拍挂流程,及时落地,提高土地利用计划的科学性和执行力度。积极指导各开发公司、各镇做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项目落地的前期准备。明确各出让土地计划项目的动拆迁等前期工作的责任主体,确保按时交地。
二、探索土地预申请制度改革
一是完善供地信息的披露机制。根据土地储备规划和土地供应计划,提前明确相关地块的出让条件和参数,用地出让预申请公告。2010年5月份举行了首场土地推介会,通过向社会集中公开宗地出让信息,切实保障了用地单位知情权,增加了供地透明度。
二是强化土地计划管理。科学编制预申请地表,注重体现政府调控思路。在2010年5月份推出的第一批预申请地块中,在优先保证经济适用房、动迁安置房等保障性住房、产业项目等用地的基础上,推出了17幅经营性用地,土地面积共计约85公顷,用地性质包括住宅、商业、办公等类型,区域涉及三林、张江、川沙、航头、祝桥等12个镇和开发园区。预申请地块将视市场反应状况,及时推向市场或撤出。
三是优化行政办事流程。对入市地块实行“分部门、分步骤、按时限、格式化”征询,对宗地出让的限制意见与技术参数征集一次完成,优化流程。预申请人在预申请阶段办理的文件自动转入下一流程,不再重复办理相关手续,创建更优质高效的投资环境。
三、开展集约节约用地试点
以合庆镇益民村为试点,通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积极探索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模式,在坚持建设用地不增加、基本农田不减少的前提下,围绕“确权、规划、流转、收益”四个环节细化、深化试点工作。
一是了解现状。调查清楚土地使用现状、企业、宅基地分布情况以及企业经营状况等。借此分析、研判试点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二是双轨流转。因地制宜地制定实施方案。为获取流转模式经验,试点选取4家企业实施指标流转方式,将企业搬迁后的集体建设用地指标进行一次流转,对外出让;选取6户住宅实施实体流转方式,住户迁入规划居住区,对原有宅基地进行基本农田整理复垦。
三是明确职责。明确主要工作环节和责任分工。按照“先合规后流转,先确权后实施”的要求,明确土地确权、规划编制、搬迁评估、协商确认、方案公示、指标流转、土地复垦等7个工作环节,并分别确定责任部门,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四是突出重点。加快协调推进核心工作,解决难点问题。针对实施中出现的资金瓶颈、确权事宜、规划审批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积极向市有关部门申请,加快难点问题的解决。
四、切实保护耕地“红线”
一是积极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增强对项目建设用地的管控和基本农田的保护。2009年开始编制“两规合一”规划方案,划定了新区城镇建设用地、产业用地和基本农田范围。目前,城镇建设用地、产业用地和基本农田“三条控制线”已经纳入审批系统,项目审批必须严格遵守“三线”标准。
二是制定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责任。目前正在研究起草相关办法,把市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分解到各镇,与各镇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使耕地保护责任考核工作制度化、科学化。
三是创新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调动各方保耕地“红线”的积极性。会同新区各部门制定《浦东新区基本农田区域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每年拨付资金,用于激励基本农田区域农民保护基本农田。通过补贴政策,调动了镇、村及农民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基本农田的积极性。
五、推进土地整理复垦
2010年,区规划土地局向各镇下达土地整理复垦指标,同时,积极推进六灶镇、川沙新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推动土地整理复垦工作,多途径保护耕地“红线”。
一是编制新区土地整理复垦专项规划。鉴于未来3至5年新农村建设将投入大量资金,考虑将土地整理复垦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统筹使用资金,共同推进新区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关键词】基本农田;问题;制度;统筹政策
我国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二十多年来,已形成保护基本农田的法规制度框架,为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积极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国土资源部根据新形势,决定以建设促保护,于2005年发出《关于开展设立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工作的通知》,以及《设立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工作方案》,通过示范区建设,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提高基本农田的粮食生产能力;使基本农田保护由防守型保护转变为主动性建设转变。
1.基本农田保护的问题
近年来各地在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政策的基础上,加大了基本农田建设的力度。浙江省自2007年开始进行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目前温岭市共建成石桥头镇、城南镇、滨海镇3个基本农田建设示范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1.1 认识不到位,造成对基本农田建设积极性不高
虽然我国出台了各种措施以保证基本农田数量,但在当前主要以GDP增长为目标的考核机制下,由于基本农田上产生的经济增量较小,各级领导缺乏对保护基本农田动力。使各镇(街道)对在自己辖区范围内建设基本农田积极性不高。加上基本农田的各项严格保护措施,如耕地被划为基本农田后,想重新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时,需要到国务院报批等使各镇(街道)对基本农田建设望而生畏。在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批准后,被划为基本农田的,原则上不能进行规划调整。而温岭市由于经济以达,各方面对建设用地的需求量大,土地供需矛盾较为突出,是导致各镇(街道)对建设基本农田积极性不高的主要原因之一。
1.2 资金不到位,造成对建成的基本农田建设保护乏力
虽然在国家层面规定了基本农田建设的资金来源,但在实践中,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普遍紧张,存在着“拆东墙补西墙”的现象,也存在重建设轻保护的现象,使基本农田建设标准欠高。一方面是资金上的“拆东墙补西墙”,有限的建设资金不能用于基本的保护建设支出,使基本农田的各项设施等不到应有的修理。另一方面是在保护面积上“拆东墙补西墙”,在良田上搞建设,把劣田充“农保”,使基本农田质量不高。
1.3 奖惩措施不到位,使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得不到应有的处理
比如近几年各县市都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也加强了对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的投入。但政出多门,如水利部门出台了“三面光”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溪堤整治、河道疏浚等工作奖补措施,农林部门出台了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等补助政策、粮食部门出台蔬菜种植补贴等。由于各项惠农政策政出多门,资金使用效率低,在政策上也不能做到协调统一,存在着破坏基本农田行为的,却得到资金补助的不正常现象,严重影响到基本农田建设保护工作。作为农业强市,我市到目前还没有一个国家级的基本农田示范区。
2.推行农田基本保护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
加强基本农田建设,确保18亿亩耕地指标是我国一项国策。国务院为切实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对基本农田建设的资金来源作了安排,作为县市一级的基本农田建设资金,主要来源有:省分成到地方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从土地出让金中计提专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资金等,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是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根据《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 》(财综[2006]48号文件)第六点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成的部分,加上中央财政专项分配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统一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主要参照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实的截至上一年底基本农田面积、国家和省级确定的土地开发整理重点任务分配给市、县,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等开支。”《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中央分成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方式的通知》(财建〔2007〕84号)第六条规定:“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用于平衡预算,不得用于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无关的其他支出。”
保护基本农田,不但要靠法律的、行政的手段,也需要政治的、经济的手段。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上级下达给温岭市的基本农田保有量在2020年要保持在45.55万亩,而近几年,温岭市每年的用地报批数都在5000亩左右,到2020年,需要5万亩的土地用于经济建设,任务重压力大。目前温岭市共有基本农田46.95万亩,这些基本农田有的由于建成的时间较长,有的虽然属于新建,但由于工程质量不过关,沟、渠、路等设施受损较为严重,再加上新划定的基本农田,原有建设基础差,各项配套设施不到位,需要进行修理。但由于村级集体经济薄弱,镇(街道)财政资金缺乏,基本农田的各项基础设施不能得到及时修理,严重影响了基本农田的质量。我们必须要从各方面加强对基本农田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用活用足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对基本农田建设保护的资金投入,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基本农田建设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2.1 充分利用用地指标杠杆,调动建设积极性
根据当前土地供应紧张的情况,在编制土地利用规划时,要适当考虑各单位的基本农田面积进行用地规模的划分,要参照现有基本农田的面积分配用地指标;在进行建设用地报批时,要把报批面积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进行挂钩。对于那些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做的好、保护的面积范围大的,保护区范围内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整的单位,每年在下达用地指标时进行适当倾斜。
2.2 加强资金扶持力度,保障基本农田建设保护支出
⑴市级财政每年要从省里返还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中划出一部分资金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基础设施的修缮,由国土部门按照各镇(街道)基本农田的面积多少,结合一定的标准,下拨到各镇(街道),专项用于对基本农田范围内各项农田水利设施的修理维护费。⑵要加强对基本农田示范镇建设单位的补助,对于通过省级、市级基本农田示范镇建设验收的单位,要根据其投入的资金给予一定的奖励,让建设单位能从基本农田示范镇建设中得到受益,以调动各镇(街道)的建设积极性。对于新划为基本农田的,不仅在资金上要保障其各项建设支出,还要对其进行奖励。⑶要加强基本农田的中的劣田改造,提高基本农田质量,要尽可能把建设用地上的地表土再利用,通过剥离添加到基本农田里,提高基本农田的质量。
2.3 统筹支农惠农政策,强化对蚕食破坏基本农田的处罚力度
统筹惠农政策,各级财政每年都会安排一定的支农惠农资金,用于现代农业农区建设、小农水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这些项目资金由于分散在各部门、各单位,存在着重复建设、重复补助的现象。各级政府要对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进行疏理,统筹安排各项支农惠农资金,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对于涉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奖励,要多部门参与。在制订支农惠农政策时,要突出对基本农田保护区里的农户补助,要让老百姓感觉到自己的承包田被划为基本农田与没有划为基本农田所得到的优惠政策是有差别的。加强处罚力度,对于蚕食、破坏基本农田的单位和个人,要取消其受享受的市政府制订的工业、农业、贸易、三产等所有类别的优惠政策,建立“黑名单”,纳入诚信平台管理。
最新农业局土肥站工作总结
在局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和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经全站工作人员共同努力。20XX年度土肥工作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三农”为目的,开创了土肥工作新局面。
一、认真搞好基本农田保护,切实抓好农业环境管理。保护基本农田是国策,农业环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基础,抱着对社会、对子孙负责的态度,我们依法依规进行保护和管理。
1、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全民意识
针对我县基本农田逐年减少,农业环境逐渐恶化的现状,我们利用标语、培训等多种方式,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树立社会全员参与的基本农田保护和农业环境保护的意识。
2、认真调查研究
对群众反映较多、较集中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茶恩青坪国土整理项目耕作层被破坏,经实地调查,我们写出“国土整理应重视耕地质量”一文,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根据文中所制定的改造方案进行整治好。河口三联整理区渗水漏肥问题,在调查后也提出了相应的整治方案。
3、积极参与规划修编
今年是基本农田中长期规划修编年,我们积极配合国土部门工作,同时收集过去未收集到的耕地利用现状图和耕地利用规划图。
4、搞好生态农业建设试点
从农业投入品着手,设定柳桥村为生态农业建设试点村,该村全面推广复混肥和肥。
二、搞好肥料生产管理,维护肥料市场秩序。
肥料市场的纯净,是农业生产安全的基本保证,所以我们重点抓源头—肥料生产管理,协作执法大队搞好肥料市场管理。
1、抓肥料生产管理
对我县境内有规模的3家肥料生产企业,一是督促办理各种法定手续;二是不定期检查生产记录,促使各企业规划生产,确保产品质量。
2、公布肥料信息
春播期间,经肥料生产企业调查和肥料市场调查,发放了一期肥料信息。
三、积极推广土肥新技术
1、开展技术培训
上半年结合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对全县232个重点村开设培训班,培训村、组干部3万多人次,发放技术资料4万份。
2、设立土肥试验
早稻在泉塘子农技站设立不同肥料对比和不同施肥量试验两个。
四、实施好两个项目
(一)标准粮田建设项目
本项目去年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和主要工作,今年重点抓好工程扫尾、验收、资料收集整理等。
1、工程扫尾
田间工程扫尾工作4个标段都在2月份完成,土化室建设经请教多方专家,设计方案,目前正在加紧施工。
2、验收
经市水利质监站主持,邀请县各有关单位对项目进行验收全部合格,其中c2、c3标段被评为优良工程。
3、工程结算
田间工程结算书全部进行了初审,目前已送县财政局内审。
4、资料整理
4个标段资料全部搜集齐全,基本整理完善好,只差工程验收书盖章手续。
(二)测土配方施肥项目
该项目3月份申报,被农业部、省农业厅立项后,按照要求、重点做好了如下工作
1、抓好早稻测土配方施肥
早稻实施测土配方施肥万亩,使用配方肥万吨,发放测土配方施肥建议卡万份,设立示范片22个,连片面积万亩,培训技术骨干44人,培训农民近3万人,发放技术资料4万多份。
2、工作人员培训
一是选送4人参加省农科院化验员培训;二是派出3人参加省农业厅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与管理培训;三是对乡镇土肥专干培训,聘请市有关单位专家培训22个乡镇土肥专干,结合乡镇土肥专干的培训,编写、印发规范性技术资料8篇。
3、宣传发动
X月X日,县人民政府召集各乡镇的乡镇长、主管乡镇长、农技站长、土肥专干,对测土配方施肥进行专题研究。各乡镇在县工作会议后,分别召开了宣传会议。
全县出动宣传车22台次,书写宣传横幅22条,永久性标语200多条。
4、编制工作方案
针对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工作量大,细化程度高、专业性较强等特点,制定了工作草案,经局党委集体研究,最后形成了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方案。
五、下半年工作重点
今年以来,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切实保护国土资源为重点,以增强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力为目标,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为手段,坚持保护与利用、服务与管理并举,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
(一)切实强化保护措施,耕地保护工作扎实推进。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是国土资源工作的重要内容。首先是以定量定块定指标落实责任人为手段,进一步强化保护措施。去年以来,我县按照市局要求,全县共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83.1万亩,按乡镇划定18个保护区、273个保护片、955个保护块,并相应制作基本农田保护公示牌、基本农田变化图、基本农田现状图,建立健全台帐,及时掌握全县耕地保护动态情况。今年基本农田保护公示牌在经历两次台风之后,其中近三分之二有不同程度的损毁,针对这一情况,我们迅速组织力量及时进行更新修复。在此基础上,县、镇、村层层签定保护责任书,把基本农田保护的责任落实到每一级具体人,全县干部群众保护基本农田的责任意识得到了提高,在全社会形成了保护耕地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其次,加大土地执法力度,坚决守住基本农田这条红线。不断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及时制止土地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全县共查处土地违法63起,立案查处24起,土地违法无一发生在基本农田地块,基本农田保护率100%。在土地执法中,我们坚持“双保、双严”,即保证园区及重点项目用地、保护基本农田;严格用地审查审批程序,严格查处土地违法。对园区及重点项目用地,从地方经济发展大局出发,保证用地的同时严格按照用地程序完善手续;对违法用地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拆除恢复耕种,切实保护好基本农田。第三,加快土地开发整理产业化进程,努力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今年以来,我们根据境内土地复垦整理资源优势,充分发挥乡镇国土所土地复垦主体作用,多渠道、多形式调动乡镇的土地复垦积极性,灵活制定执行土地复垦整理规划和年度土地复垦整理计划,逐个落实土地复垦整理任务,积极筹措专项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确保施工的进度和质量。全年入项目库的项目17个,预计当年完成14个,新增耕地2800亩,将为我县新增建设调剂了用地指标,在保障新增建设用地的同时,为实现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切实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措施,促进规模经济和节约型社会建设。今年以来,我们坚持以节约集约用地为切入点,以规模经济为发展目标,重新制定用地政策,即充分运用规划引导,鼓励用地者到园区兴办企业,同时坚持提高投资强度准入门槛,保证用地的基础上实现节约集约用地。1、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进一步确立科学发展观。今年以来,我们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向领导和社会宣传国土资源形势和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性,特别是向县四套班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等各级领导通过座谈会、分发宣传资料、征求意见、实地走访等形式,不断提高领导节约集约用地意识。2、坚持规划引导,鼓励企业到园区投资建设。园区外新增建设用地为零,新增建设用地企业进园区率100%,为我县规模经济打下了良好的基础。3、严把供地关。把供地环节放在严格审查考核企业用地投资强度上,达不到80万元/亩投资强度不发放土地使用证书,通过严格把关,今年我县供地面积1200亩,基础投入达12.6亿元。4、积极盘活存量土地。今年上半年,我们对1999年以来全县的土地占用、土地审批、非法转让等进行全面清理,因地制宜制定盘活方案,根据闲置土地和用地单位的不同情况,采取企业改制、协议收回、限期开发等形式,实现闲置土地的再利用,全县共清理并纠正历史遗留问题23宗,全部按规定处理到位,盘活闲置工业用地320亩,有效地缓解供地形状严重不足的矛盾。
(三)坚持发展与稳定并重,妥善解决征地补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近年来,我县工业用地尤其是两个园区的用地量有了较大增长,征地补偿压力越来越大,解决用地和维护农民切身利益的困难和矛盾日益突出。为此,今年初,我们首先把做好土地工作作为全局的一件大事来抓,认真落实领导接待日制度,明确责任,建立土地领导分片负责制和重点案件包干制,发挥每一位领导同志的智慧,使一些历史遗留难题迅速得到解决;其次,以完善并发挥土地监察信息网络作用为基础,及时掌握土地动态认真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快速下访回访,做到问题不推向上级和社会,不拖到矛盾激化,不等到上级来督办、催办,力争就地解决问题,就地化解矛盾,就地稳定群众情绪,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第三,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标准,开拓用地补偿新思路,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的长久生计。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按照标准先补偿后供地;对园区用地,积极探索新的征地补偿办法,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点工作,根据《灌南县工业园区失地农民基本生活补助试行办法》,实行征地补偿费逐年支付制度,坚持做到“三个统一”,即国土局统一审查核定补偿标准,县财政统一经费供给,县劳动保险处按月统一支付,既解决了政府征地补偿诸多实际困难和问题,又从根本上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长久生计,群众普遍反映较好,得到了领导的肯定。
(四)坚持以规范化依托,国土资源整体功能得到加强。首先,为强化国土资源社会服务功能,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我局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去年以来,先后投入了80余万元,兴建局信息中心,实现局域内部连网,建立综合事务管理系统,下一步将与市局实行联网互通,实行网络办文、信息、收发文等;其次,加强土地市场宏观调控,全面实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制度,为政府开辟新的收益渠道。去年以来,我们通过土地储备,宏观调控土地供应总量,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化运作方式出让土地,完成了中心花园、百汇步行街、巨龙商城、新安商城、老城区开发项目6个,南方家园、新文化家园等新城区开发项目2个,总面积320亩,开发资金3.6亿元,通过规范化运作,土地价格从原来的每亩十几万元上升到每亩近80万元土地净收益2000余万元。投资修建堆沟化工园区3.5公里水泥路按期完工;由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承担筹资兴建盐河三桥工程,完成投资1100余万元,桥梁已经竣工,较好地支持我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第三,坚持市场导向,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深入。今年我局市场运作规律,把地产事务管理所推向市场,实行财务收支独立,不仅极大地调动了人员工作积极性,同时也有力地规范了土地市场管理行为。职工危机感进一步增强,今年有20余人取得南京农业大学土地规划与利用函授大专文凭,5人通过土地登记人资格考试,为下一步业务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尽管今年以来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我们面对新的形势任务,也看到自身仍然还有许多的不足,突出表现在:一是基层基础建设较为薄弱,基层国土所办公条件十分简陋,国土资源基础工作一时要取得突破难度很大。二是系统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全县国土系统中多为退伍军人,专业技术人才较少,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国土资源执法氛围有待改善,由于我县经济总量较小,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矛盾突出,宣传经费投入不足,宣传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大,全社会的依法用地意识还有待加强。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一)进一步强化执法监察,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制度
完善耕地保护责任制,推进基本农田定量、定位、定人管理。建立基本农田信息网络和监管网络,实行基本农田管理网络化、手段信息化、监督社会化。以全面落实基本农田的“五个不准”,守住基本农田这条红线为目标。严把土地征用和转用审批关,规范审批程序,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坚决落实非农业建设用地的“六个一律不批”,从源头上引导和控制建设项目合理用地。
(二)严格工作程序,按时完成土地利用规划修编任务
根据省、市安排,今年10月份将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这次规划修编工作,成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修编工作将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集中组织各乡镇业务骨干,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反复对比论证,要确保新修编规划满足当前以至今后一段时期灌南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进一步突出新规划“三集中”的理念,即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农民住宅向乡镇中心村集中,补充耕地向村庄整理集中。对建设用地指标要80%以上分配在两个园区内,10%用于乡镇级中心村,其他用地仅作一般性考虑,严格控制在10%以内,既保证经济建设的重点,又兼顾生活基础设施的一般,确保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足够的用地保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抢抓今冬明春有利时机,迅速在全县掀起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会议。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同志们: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抢抓今冬明春有利时机,迅速在全县掀起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会议。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要性
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前提和基础。“十五”以来,我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年农业人均一亩基本农田目标顺利实现,“小工程、大群体”水利基础建设等一批水利工程相继建成投入使用,对我县粮食增产、农业结构调整、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改善,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但是,目前我县农田水利建设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基本农田数量不足,质量不高,水利化程度低。*年全县虽然实现了农业人均一亩基本农田目标,但近年来,由于水毁、村民建房、城镇开发、工业项目征用、基础设施建设占用等原因,全县基本农田逐年减少,据今年编制基本农田及小型水利设施规划时实地普查,截止20*年底基本农田减少9万亩,全县农业人均达标基本农田实际不足0.65亩,基本农田中有效灌溉面积只有12万亩。二是农村水利基础设施脆弱,很难满足农业需要。建国以来,全县先后建成水库44座,堰塘3335口,引水渠道1063条860公里,机井3*眼,抽水站87处,兴建城乡供水工程223处,兴修水窖10670口,各类水利工程可控制利用水量为8398万方。为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水源保障。但是,我县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大部分修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标准不高,配套不全,加上近年自然灾害,有三分之一的工程长期难以发挥效益,每遇干旱或洪涝年份,愈加显得抗御能力薄弱,而且还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三是农村水利建设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近几年,中、省、市投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资金很少,县财政又非常困难,拿不出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很难掀起,一些地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出现了下滑趋势,部分干部群众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工作力度减弱,严重影响了冬春农田水利工作的开展。
机遇与挑战同在。当前,我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面临着新的机遇。一是各级高度重视“三农”问题,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持。党和国家更加重视农业和农村工作,中央连续两年下发了1号文件强调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上,已将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提到议事日程,将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设立小型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固定资产投资和国债资金也将增加向小型水利建设的安排,国家以工代赈、水保生态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资金总体呈逐年增长的趋势,为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供了政策和资金支持。二是全省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已经编制出台,省政府决定从20*年起,进一步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大力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三是随着农村各项政策的落实和“一事一议”的村组民主决策建设公益事业机制的不断完善,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投身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积极性,为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现阶段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长期性,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千方百计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迅速掀起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二、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今冬明春全县农田水利建设要坚持“主攻水源、以水促田、水旱并举、均衡发展”的指导思想,以水毁修复、集雨节灌、防洪保安、城乡供水、水保生态和基本农田建设为重点,实施库、塘、窖、井、渠配套建设,山、水、田、林、路综合开发,川道抓灌区挖潜配套、扩灌保灌,两山抓修田造地、水窖建设,确保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目标任务是全县上劳10万人,大干100天,兴修梯田0.2万亩,新增有效灌溉面积0.5万亩,新修水窖800口,新增节水灌溉面积0.2万亩,解决0.7万人的饮水困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平方公里,修复水毁堤防30公里,修复基本农田0.28万亩,完成水产品产量1100吨。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六大工程:
(一)突出抓好水毁修复工程。
今年全县连续3次遭受严重洪涝灾害,水毁修复任务十分繁重。各乡镇和水利部门要把修复水毁工程作为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一项重要任务,大力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不等不靠,按照轻重缓急,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有重点的组织开展水毁修复工作。今冬明春全县计划修复重点堤防30公里,加固病险水库2座,恢复供水站10处,渠道20公里,水窖12口,堰塘30口,拦河坝8处,恢复基本农田2760亩。蒲溪镇干沟水库、漩涡镇先锋水库要在明年汛前完成除险加固任务,切实缓解全县防汛压力。要特别强调的是,修复水毁工程不能只简单地重复建设,要利用重建的机会,退田还河,给洪水留足出路,在工程的规划、设计中贯彻新的治水思路,体现新的防洪理念,实现人水相亲,人水和谐。
(二)坚持不懈地抓好以水窖集雨节灌工程为重点的“小工程、大群体”水利建设。
今年是新一轮集雨水窖建设的第一年,在建设管理上,要严格按照项目计划组织实施,要根据情况,量力而行,改变过去的指标过高、摊子铺得过大和单一抓水窖建设的做法,县乡两级要切实加强项目管理,注重建设质量。平梁、涧池、龙垭等水窖建设重点乡镇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再接再厉,真正起到重点乡镇、带头乡镇的作用。其他各乡镇也要因地制宜,在继续搞好集雨水窖建设的同时,抓好小渠、小塘等小型水利群体工程建设,平梁镇重点抓好沐浴河渠道衬砌工程建设。水利、发展计划、扶贫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搞好项目衔接,逐步启动*水库移民搬迁等前期工作。
(三)大力开展基本农田建设,为全县粮食安全提供保障。
一要稳定和增加基本数量。抓住中省关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以工代赈、水保生态、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中基本农田建设的机遇,加大基本农田建设力度。今冬明春全县要完成基本农田建设任务2790亩。二要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已经实现农业人均一亩基本农田的地方,要在巩固数量的基础上,加快配套建设水利设施,努力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坚持不懈开展农田水利建设的新办法、新机制,迅速在全县开展以水毁修复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各乡镇要按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规划”通知要求,做好基本农田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一旦年度项目资金计划下达,可尽快组织实施,使全县基本农田建设有一个突破性进展。
(四)坚持以人为本,抓好城乡供水工程建设。
一是加快20*年人饮解困项目建设进度。第一批22处解决8334人饮水困难,全县今冬明春重点抓好5处优良示范工程建设。二是抓好县城供水改造扩建工程。年底完成水源至水厂5.4公里输水管道建设和城南、城北9条街巷管网改造工程。三是抓好20*年度饮水安全项目计划的衔接和建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平梁镇、蒲溪镇要抓好集镇安全供水工程实施和前期准备。
(五)做好河道整治和堤防建设工作。
汛期已结束,水利部门要根据汛期河道采砂出现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结合采砂规划,及时科学制订《采砂管理办法》,报政府审定后执行。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秩序,对不符合要求的采砂场必须予以关闭,公星吊桥采砂厂要重新选址,涧池集镇段砂石厂属禁采区,必须关闭;*出口段砂厂要重新确定采砂地点。在河堤建设上,水利防汛部门要实施好城区河堤加固和*出口段河堤水毁修复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按期完成任务。
(六)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水保生态建设。
要切实加快观音河水库灌区改革试点步伐,在此基础上,水利部门和各乡镇要按照《县水利工程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今年县上确定城关镇中坝村、平梁镇兴河村、长坝村为全县小水工程改革的示范点,相关乡镇要落实专人负责,制订工作方案,认真抓好此项工作,示范带动全县小水改制工作顺利进行,尽快走上“以水养水、滚动发展”的良性轨道。要坚持治理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全面抓好水保生态建设工作。认真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土保持项目前期争取和启动准备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大矿山开发项目的水保监督执法工作力度。
三、强化措施,努力开创冬春水利基本建设新局面
(一)及早动员部署。冬春是大干农田水利建设的大好时机,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要求和县上确定的农田水利建设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因地制宜的制定出今冬明春水利建设工作方案。把县上下达的冬春水利建设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到村组和工程,及早动员部署,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广泛深入发动群众积极投身到冬春农田水利建设主战场,使全县冬春农田水利建设尽快启动,迅速掀起。
(二)加大资金和劳力投入。积极争取省、市对我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的支持,并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的要求及时拨付到位,发挥效用。要认真落实农村“一事一议”投工投劳规定,充分调动受益群众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的积极性,要加快小水工程产权改革步伐,积极推广“五自工程”和股份制民办水利工程,促使水利建设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三)坚持项目带动,典型示范。一要对今冬明春开工建设的各类重点水利工程,逐项目落实资金、任务、抓点领导、技术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二要加强项目管理。冬春水利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规范进行操作,确保项目的顺利建成和效益的发挥。三要抓典型示范。今年将平梁、涧池、永宁、漩涡、龙垭5乡镇列为全县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建设示范乡镇,从水毁修复、集雨水窖、城乡供水、防洪保安、基本农田建设等工程中,培育10处典型示范工程,以点带面,推动全县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多种有效形式和途径,进一步加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宣传工作力度。今年要着重建立健全农县乡农建信息传递网络,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加强典型宣传和信息上报,努力营造冬春大干农田水利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切实加强对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