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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管理和金融学

时间:2023-09-21 17:56:19

金融管理和金融学

金融管理和金融学范文1

在我国计划经济年代,金融业不够发达。当时提出的口号是“一切信用其中银行”,除了银行融资之外,几乎没有其他融资形式和和融资渠道,因此,当时的金融学就是货币银行学,当然,由于还存在着对外金融贸易关系,有国际收支、汇率和外汇及等问题,因此又形成了国际金融学。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融资市场化,对外贸易及国际融资不断扩大,全球经济一体化、经济金融化的发展,世界金融业兴旺发达,金融制度、金融市场、金融技术、金融工具不断创新,金融经济已成为世界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并行发展,虚拟经济已经成为整个经济链条上不可缺憾的部分。可以这样说,没有金融经济或虚拟经济,实体经济根本就无法运转,这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特点之一。在此情况下,金融学科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金融学科已成为独立的学科。当前应创立广义金融学,即现代金融学,改革金融学的教育和教学,以适应21世纪对金融人才提出的更高要求。

我认为,广义金融学应包括多种涵概与内容。从金融市场与企业金融角度,金融学应当包括货币银行学、保险学、金融市场学、证券投资学、公司理财学等。从金融理论和金融技术等方面划分,应当包括金融经济学、金融制度学、金融工程学、金融数学、金融技术学、金融管理学等。对近几年发展较快的金融经济学、金融工程学和金融管理学在教学方面应引起高度重。

金融经济学是新兴的经济与金融结合的学科,主要研究现代社会经济条件下经济金融化、货币证券化的发展趋势,金融经济的基本特征,金融经济时代与其他经济时展的比较,金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金融经济的基本理论包括信息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公司经济学和发展经济学理论与金融学的结合等。同时,对金融业与经济发展的相关性进行分析。学习与研究金融经济学,使学生更好地了解现代经济的特点,处理好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发展的关系。

金融工程学也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一门学问,主要研究利用各种金融工具降低和消除金融风险,或如何将此风险重新组合,以改变原有风险特质。研究各种金融工具、产品服务、融资方式以及机构和市场组织方面技术变革,把握各种技术创新的成果和特点、操作要求、管理和方法和经验,揭示当代金融向技术化、工程化方向发展的趋势。同时用技术的、数学的、模型化的方式进行宏微观金融分析。

金融管理学应被视为现代金融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金融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体系,加上现代电子技术的应用,蕴藏着极大的风险。金融管理变得非常重要,不仅进行金融宏观管理,还要进行微观管理;不仅要外部管理,重要的是内部管理;不仅要政策管理,还要进行技术管理。金融管理学主要研究现代金融管理的一般理论、管理内容和管理体系,包括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等现代管理理论在金融管理中的运用以及金融业务管理、货币资金管理、金融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技术管理,研究金融监管法律体系、金融监管组织体系、金融监管评价体系、国际金融监管、金融监管环境等。

当然,金融技术学也应引起我们的重视。我认为,金融技术学就是与电子货币、网络银行、网络金融交易、结算相适应的相关技术的科学,它是一种边缘学科,是现代技术与金融的结合,是现代技术在金融交易中的应用。它要求不仅懂得金融交易程序,还应了解电子技术、信息技术和软件技术等。金融技术学的宗旨是利用现代技术运转金融交易并保证金融交易的技术安全。例如开发金融交易软件、金融风险防范软件、投资组合软件以及防止密码被盗和防止黑客入侵等技术。

随着金融的市场化、现代化和国际化,金融学本身的发展,对金融学科的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金融学科本身应当得到新的发展与突破。就学科来讲,实际原来的狭义金融学(货币银行学),早已被广义金融学所涵盖,金融学应当分为宏观金融学和微观金融学(例如公司金融)。现在在学科分类上金融学被列为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下面的二级学科(主要包括货币银行学和保险学),已经不能涵盖金融学的全部内容,象公司财务学现属于工商管理范围,而金融工程学和金融数学等,又属于管理科学学科。因此,金融学已经是一门综合学科、边缘学科和一门独立学科。如果将金融学科变成一级学科,将使学科划分得更为科学,有利于培养专门的金融人才。

金融学的教学也必须进行质的突破与改革。

1、在教学中必须让学生了解和掌握金融发展的最新理论、知识、方法和技术,以及金融市场和金融工具等发展的最新动态。不仅要了解货币体系和货币制度、金融体系和金融理论、利率和利率管理体系、货币供求和均衡理论、金融发展、金融制度、国际收支等理论,而且还要懂得金融市场。现代金融市场包括货币市场、外汇市场和资本市场以及在此基础上派生出来的衍生市场发展迅速,金融工具层出不穷。应把重点放在让学生了解和掌握金融市场的各种市场机制(包括利率机制、汇率机制、风险机制)、各种金融工具(包括风险资产、股票、债券、远期、期货、期权等)的定价、以及各主体(投资者、套期保值者、套利者和监管者)的行为上,既有知识性,还有理论性和实践性。这样有利于能培养出具有综合能力的金融人才。

2、在过去金融的教学中我们重点侧重于宏观金融、金融理论和货币金融政策,也就是注重定性分析。从目前发展来看金融学更是一种实用经济学。更要求实际和实证分析,需要懂得实际操作,需要掌握和运用金融工具与金融分析方法,因此在教学过程中金融技术、金融数学及金融工程等方面应该更加强。应吸收国外新兴的金融工程学的最新成果,结合中国情况加以介绍。鉴于金融研究的精密化、数理化和工程化,在教学方法上要大胆创新,抛弃原来过分依赖定性分析的做法,而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逻辑分析与数理分析相结合的分析方法,这样有利于从质和量两方面去把握金融市场的各种规律和各种金融定量之间的相互联系,有利于培养既懂得理论能能实际操作的复合性金融人才。

金融管理和金融学范文2

【关键词】新时期 金融管理 金融机构

一、引言

新时期的金融管理不仅要符合新时期的特点还要能够合理的应用于金融机构中,与服务完美的结合,在监督和控制金融机构的同时增强金融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才能使金融机构在新时期中长远的发展,推动金融行业安全、平稳的发展。为了促使新时期金融管理具有良好的应用性,应当明确新时期金融管理所具备的特点,详细的分析和思考如何合理的应用新时期金融管理。笔者在文中就新时期金融管理的特点进行分析,并展开思考,希望能够探索出合理应用新时期我国金融管理的方法。

二、新时期我国金融管理的特点

在新时期中我国金融行业中依旧存在很多风险,威胁着金融行业的发展。针对此种情况,优化和调整金融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合理而有效的运用金融管理,使其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督和控制,降低金融机构存在的潜在风险,为整个金融市场创造良好环境,促使金融行业更好的发展。我国金融管理在新时期中表现的特点主要有:

(一)制定适用于新时期的金融管理制度

金融管理能否合理的、有效的应用与金融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有很大关系。在新时期中构建完善的金融管理制度,使金融管理在新时期中与服务完美的结合,进而提高金融机构整体水平,增加金融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加强金融管理部门的建设

具有较强实施能力的金融管理部门能够对金融管理进行约束和监控,促使金融管理在金融机构中合理而有效的应用。在新时期中,加强金融管理部门建设主要就管理观念、工作方针、管理原则、工作人员等方面展开。结合新时期的特点,重新确立金融管理部门的管理观念,做到与时俱进,符合国家发展需求;针对当前金融行业的整体环境,制定有效的、规范的、合理的工作方针,对金融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管;保证金融管理部门所开展的各项工作符合审慎的原则、市场淘汰原则、国家法制的原则,促使金融管理部门开展的工作有意义;通过培训、教育、宣传等手段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更好完成工作。

(三)将金融机构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作为重点工作

新时期中,金融行业中依旧存在非法集中集资、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等情况,给整个金融行业的发展带来威胁。因此,对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是非常必要的,能够规范金融机构,促使金融机构进行正规的金融活动,推动整个金融行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三、就新时期我国金融管理展开的思考

在新时期中,我国金融行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依旧时时刻刻受很多潜在风险的威胁。为了推动我国的金融行业平稳的发展,促进国民经济不断提高,加强金融管理显得尤为重要。为此,笔者认为应当加强新时期金融管理体系的建设,使其更加的完善和健全,以此保证金融管理规范的、合理的、有效的应用,才能够保证金融行业及金融机构的稳定发展。构建完善的健全的新时期金融管理体系的措施是:

(一)优化金融监管的相关管理制度

我国在对外开放的背景下,金融行业不仅受国内金融机构的影响还受国外金融环境的影响。在此种情况下需要通过构建完善的、健全的金融管理体系对金融管理的应用进行约束和控制,使金融管理合理的应用于金融机构中,对金融机构中所开展的各种金融活动进行监督和控制,保证金融活动合理的开展,这将降低金融机构受不良因素影响的可能,创造良好的金融市场环境。然而,要想构建完善的金融管理体系需要对金融监管的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优化,使金融管理体系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有效的控制金融行业中存在的各种潜在风险,为金融市场创建一个硬性的保护政策,促使金融行业稳定,安全的发展。

(二)提高金融管理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从业水平

在我国经济蓬勃的当下,市场竞争机制越演越烈,金融机构一旦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将会出现很大的波动,直接影响其长远发展。构建完善金融管理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其能够对金融管理进行约束,金融机构开展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各种金融活动,避免金融机构进行不正当的活动,给其他金融机构带来风险或给整个金融行业带来威胁。构建完善的金融管理体系除了需要优化金融监管的相关管理制度外还需对提高金融管理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从业水平,保证金融从业人员能够合理的、正规的、规范的执行金融管理体系,充分发挥金融管理体系的作用。提高金融管理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从业水平需要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其一,对金融管理从业人员进行素质培训。重点指导金融管理从业人员熟知员工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使金融管理从业人员能够在工作过程中规范自己的行为,符合相关金融管理制度。

其二,建立合理的金融管理制度,以此来约束金融管理人员,促使管理从业人员在进行具体的工作过程按照正确的做法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督和控制。

其三,从以人为本的观念出发运用金融管理从业人员,促使金融管理人员主动的投入到工作中,进而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结束语

金融行业整体的发展情况直接牵动着中国经济发展。保证金融行业安全、平稳的发展至关重要。然而,在新时期背景下,金融行业并没有真正意义上实现安全、平稳的发展,依旧受很多潜在风险的威胁。此种情况下需要合理的利用新时期中金融管理,使其有效的与服务结合,以此来提高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从而保证金融行业的安全和稳定。因此,保证新时期的金融管理合理应用成为关键问题。笔者认为要想实现这一目的,应当通过优化金融监管的相关管理制度、提高金融管理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从业水平等措施构建完善的、健全的金融管理体系,对金融管理进行约束,促使金融管理合理的应用于金融机构中。

参考文献

[1]孙颖.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合理性及改革完善的建议[J].现代经济信息,2011(09).

[2]张海梅.广东政府金融管理改革与创新研究[A].第十一届全国区域经济学学科建设年会暨生态文明与区域经济发展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2012.

金融管理和金融学范文3

【关键词】金融创新;金融风险;金融监管

一、引言

随着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发展,金融创新已成为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当代金融创新一方面促进了金融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又带来了巨大的金融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明确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管理之间的关系,以及当前我国金融风险管理模式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以此加强金融风险的防范与控制,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定及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二、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基本概述

(一)金融创新的内涵金融创新是指金融领域所涉及到的金融要素在新建立的生产函数中,为了追求利润机会而形成的市场改革,将金融要素进行重新组合,形成金融创新产品。金融创新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金融创新包括金融制度、新的金融工具、融资方式、金融市场、支付手段等方面的创新;狭义的金融创新主要是指金融工具的创新。无论是广义的金融创新还是狭义的金融创新,其创新的主体都是金融机构———银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等。(二)金融风险的内涵金融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在经营业务或资金融通和货币经营过程中,由于决策失误,客观情况变化以及各种事先无法预料的不确定因素等方面的原因使资金、财产、信誉遭受损失,使资金经营者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一定偏差,而导致企业或金融机构财务损失的风险。金融风险和金融活动相伴相生,只要有金融活动发生的地方就时时刻刻存在着金融风险,包括最为原始的实物借贷,也包括现代化金融交易。

三、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的相关性分析

(一)金融创新具有转移和分散金融风险的功能

20世纪60年代以来,金融创新层出不穷,通过金融制度、金融产品、交易方式、金融市场等的变革,促进了金融领域各种要素的重新优化组合和资源的重新配置,已经成为促进金融市场发育、金融行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然而,金融创新活动的加速,在经济全球化加剧世界经济失衡的环境下,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控制和转移风险的工具,为人们提供了避险的新途径,并以此促进经济的增长。金融创新对金融风险的转移和分散功能主要表现在金融创新可以规避银行风险、利率风险、证券市场风险。近年来,由于金融机构竞争加剧和国际监管力度的加大,银行业为减轻压力不断进行金融业务的创新来提高资本充足率,但资本充足率的提高又使得银行的盈利减少、风险增加,而金融创新的出现就为银行风险的控制提供了途径。在规避利率风险方面,由于货币市场利率多变,风险急剧增长,金融机构推出了远期利率协议、利率期货、利率互换等金融创新,从而有效地规避了利率风险。而金融创新也能够有效地缓解和防治股票、债券交易的风险。

(二)金融创新可能导致金融风险

金融创新的发展一定程度上会伴随着金融风险的产生,主要表现为:国内受到计划时代的陈旧金融观念的影响,人们的思想意识同当前的金融创新发展的实际情况之间出现了脱节,意识远未达到金融创新的发展水平,金融创新中风险意识及法制观念比较淡薄。此外,国内风险防范与监管机制的不健全,国际金融风险的传导,使得各国之间互相融合、相互依赖,资本流动频繁,金融创新工具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加,这进一步加大了金融风险。

四、当前我国金融风险管理模式的现状及问题

(一)我国金融风险管理模式的现状

我国的金融业监管经历了从集中统一监管到分业监管的变迁,相应地,金融监管部门也从单一监管机构到多个监管机构发展。最初,我国的金融业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监管,但这种监管体系不能适应金融业经营体制的发展。因此,国家对金融监管体系进行了逐步改革。1992年,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证券业实现了监管独立;1998年,保险监督委员会成立,初步形成了分业监管制度;2003年,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标志着我国分业监管体制的最终确立。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仍履行一定的监管职责,在协调三家监管机构、充当最后贷款人和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已形成“一行三会”的监管格局,这种分业监管体制与我国分业经营的金融体制相适应,对处于市场化初期的中国金融业的有序、健康发展发挥了促进作用。然而,分业监管虽然有助于对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的专业监管,但在分工基础上的合作是必不可少的。并且,随着金融机构的多元化经营发展和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金融机构实行跨行业服务的趋势日趋明显,建立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协调机制则显得十分重要。

(二)我国金融风险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第一,金融风险管理主体的动力不足。我国的金融业监管经历了从集中统一监管到分业监管的变迁,相应地,金融监管部门也经历了从单一监管机构到多个监管机构的发展。但我国的金融机构尚未形成完全独立的经营模式和风险防范机制,金融创新十分不足。但随着中国同国际市场的交易越来越频繁,来自于体制转换的外部推动力将逐渐增强,如果国内的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管理的主体动力不强,那么就将导致金融机构从事金融创新的内在动力不足,金融创新则会停滞不前。第二,金融风险管理机制本身的缺陷性。我国金融风险管理模式缺乏系统性、规范性和科学性的主要原因在于国内的金融创新及金融风险的管理模式主要是来源于金融机构之外的外部力量和政策的推动,金融创新和金融风险管理的主要动因均是以社会的稳定为前提,并不是以金融机构的盈利为目的,因此在以往的金融管理模式和创新之中就出现了金融市场缺乏流动性,主要依靠强制推销的政策债券,此种创新方式是国外最为理想的货币市场创新的工具,而到国内却成为了期限长、收益高、流通性差的居民投资工具,金融创新目的更多的是想在无序市场竞争中抢占市场份额,便出现了金融创新工具的无序性,金融创新活动缺乏规范性,从而致使金融风险管理模式缺乏系统性、规范性和科学性。第三,金融风险防范手段不足。由于国内的金融市场发展还处于初始阶段,金融创新虽有较大发展,但层次较低,受国内外金融市场环境及政策的影响较大,在金融创新与金融业的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阻碍因素也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金融体系的风险。此外,为了刺激金融创新,在部分环节还出现金融管制放松的现象。金融监管的方式、方法开始转变,但对金融创新产品缺乏监管的力度,例如国内对公开市场业务的操作,就受到创新品种、规模的限制。同时由于金融监管制度和金融创新人才素质、金融技术手段不高,金融风险防范措施就显得更为不足。

五、改进我国金融风险管理模式的有效途径及措施

(一)培育竞争性市场,完善金融风险管理模式

培育竞争性的市场,完善金融风险管理模式主要是向金融风险管理模式的系统性、规范性和科学性发展。而这些都需要在实践中得到规范和完善,为此就必须培育竞争性的市场,放松金融业市场的准入条件,积极推进国内金融组织结构的多元化,削弱国有银行的垄断程度;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及外资银行的进入,在挤占国内金融机构发展空间的同时,也带来了更多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和方法,我国需加以学习借鉴,这有利于竞争性市场的培育及金融风险管理模式系统性、规范性和科学性的发展。

(二)对金融创新进行立法,提供金融规范创新

在进行金融创新的同时,要对金融创新进行立法,以立法的方式来保护金融创新者的利益,从根本上降低金融创新本身的活动风险。对于金融创新产品,建立一定时间的收益保护期或应用专利保护期,同时规范创新规则,使得金融创新并不是无序创新,而是在有序的规则内进行创新与运行,是在法律和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的活动创新,通过各种要素和条件的分解与组合,使其能够创造出更具效率性的金融工具、交易种类、服务项目和金融管理方式,而不是将违规行为作为金融创新。从立法或管理条例等形式来培育并规范金融创新的发展,这就使得金融创新业务的顺利运作拥有了外部法制框架,进而降低金融创新的主体和金融创新产品内在隐含的风险。

(三)加强金融创新风险防范的国际合作

随着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发展,金融创新越来越具有系统化、国际化特征,而金融创新中的金融风险也并非是一个国家的金融监管部门能够防范的,因此就需要加强各国监管机构与国际性金融组织的合作与协调,以防止金融风险的国际转移,从而有效地降低金融创新风险。同时参照国际监管组织的标准制定适用于本国的相关规则,通过国际合作从而达到防范金融创新所带来的金融风险。

参考文献

[1]秦伟广.基于序贯博弈的金融监管策略研究[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7,(3):24-27.

[2]王璐,瞿楠.货币政策中介目标选择—基于金融创新和利率市场化的视角[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16,(2):58-67.

[3]周新辉,李富有.金融创新、金融结构演进与影子银行的发展[J].甘肃社会科学,2016,(4):219-223.

[4]李芳.我国金融创新的现状及对策[J].宏观经济管理,2015,(6):42-49.

[5]张璇,代玉红.开放条件下中国金融监管制度的创新与完善———基于全球金融危机的重新审视[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14,(6):95-123.

[6]Adrian,Tobias,A.B.Ashcraft,N.CETorelli.ShadowBankMoni-toring[R].FederalReserveBankofNewYorkStaffReportNo.638,2013.

金融管理和金融学范文4

关键词:金融;衍生;市场;监管;研究

目前,国际性的金融危机在全球范围内蔓延,金融衍生品的交易成为了金融危机扩散的直接途径。金融衍生品具有不确定性、虚拟性、杠杆性和复杂性,结合金融衍生品的特征不难看出金融衍生品交易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很容造成金融危机。而我国金融危机的频发爆发,说明我国的金融衍生市场的监管仍然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深刻的认识到金融衍生市场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对于促进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有效的控制金融风险成为了金融衍生市场监管的关键。

一、金融衍生品的特征

1.不确定性

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主要结合目前基础工具,分析未来可能产生经济效益的结果所产生的交易。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具有不确定性,是对未来预测的交易,交易可能产生的结果只有在未来才能得到准确的结果。

2.虚拟性

金融衍生品具有相对独立的特性,由于它本身没有实际的价值,因此还有一定的虚拟性,独立存在于资产运作以外的范围,虽然能给持有者带来经济收入,但是在虚拟的交易环境中金融衍生品的市场规模不易控制,很可能超出或脱离基础工具市场范围。

3.杠杆性

金融衍生品的保证金交易,只需要持有者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就能快速实现全额的交易,根本不用进行本金的实际转移。除了以实物进行交割的方式需要交足货款之外,合约的结算方式通常采用补交现金差价。因此,交易双方的信誉度成为了杠杆式交易的前提和基础,也由于金融衍生品的杠杆效应,导致了金融衍生品的高风险性。

4.复杂性

金融工程师通常将远期合约、期货合约、期权合约、互换合约当作基本工具,通过对其进行指数化、证券化、组合、分解和剥离等,衍生出不同的金融产品,并且具有独特的风险收益。金融衍生品具有一定的复杂性,由于缺乏深入的特性了解,导致金融衍生品具有很高的操作风险。除此之外,金融衍生品可以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进行合约风险级别、金额、杠杆比率等参数设计,充分发挥保值避险的作用。

二、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的理论依据

1.保护公众的信心

我国的金融体系主要的建立基础就是保护公众的信心,设立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衍生品进行监管才能保证公众的信息,一旦公众对金融衍生品失去信心,金融体系就会面临崩溃,最终导致金融机构的破产。因此,维护公众信心才能确保金融机构的正常运行,从而提高金融体系的安全性。金融监管成为了维护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也是构成金融市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2.金融权力的制衡

金融监管对金融权力具有很强的制衡作用,由于保险、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具有调节和分配社会资源的职能,因此会存在一些金融权力因素。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过程中同样存在金融权力,强化对金融权力的监管,能够有效的防止金融权力的滥用,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实施科学有效的金融监管能够制衡金融的权力,避免金融机构进行市场垄断,使金融市场能够稳定的发展。

3.金融机构的垄断地位

金融机构具有一定的垄断地位,逐渐成为现代化市场经济的核心。通常情况下,金融机构需要通过政府的审批,才能获得特许权,使金融机构在市场竞争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对金融机构进行金融监管,主要为了避免获取特许权的金融机构滥用权力垄断市场,保护相对不占优势的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三、金融衍生市场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

1.金融衍生品的分业监管模式不够完善

目前,金融行业实行分业经营,在这样的背景环境中,种类不同的金融机构之间很少有业务往来,监管部门通过分业监管模式进行金融机构的管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分业监管模式已经无法适应金融机构的混业发展趋势,我国传统的金融监管模式已经无法发挥出监管的作用,致使不同的监管机构之间存在不同的监管原则,监管主体存在差异性等问题。除此之外,我国分业监管模式不够完善还体现在监管体制的管理上,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金融衍生品的创新,部分金融机构采用业务审批的模式进行金融衍生品的管理,具有交叉特性的创新型金融衍生品推出时,协调工作需要经过多个监管部分的审批才能通过,不仅浪费了宝贵的时间,使金融衍生品失去了优势性,一定程度上还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2.金融衍生品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我国金融衍生品业务监管依靠的法律法规为《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在法律法规不够系统的背景下,金融机构进行衍生品业务交易的方式和方法,来源于金融监管的管理规定,比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金融衍生品管理方法等。由于的管理规定还没有形成系统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导致的法律法规不具备科学性、系统性和严密性,与权威性的法律法规相比而言,的管理规定对于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还过于简单,缺乏系统的法律监管条例以及相关的细则。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实践过程中,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不够系统和完善,就会导致金融监管缺乏理论依据和操作依据,造成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的随意性,不仅不利于金融机构实施有效的金融衍生品风险管理,还不利于金融监管部门进行金融衍生品的市场监管,造成国家经济的损失。

3.金融的监管理念没有重视监管的效率

目前,我国金融监管的首要任务是降低、防范以及化解金融衍生品交易带来的金融风险。从目前的形势上看,金融监管的主要指导思想是“限制竞争,保障安全”,控制金融风险的手段为“控制业务资金的价格、范围以及市场准入标准”,虽然确保了金融机构能够稳定的运行,但是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金融机构市场化和国际化的发展,导致我国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的效率明显下降。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造成金融机构的市场竞争力下降,制约了金融机构的发展规模。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国内外的金融竞争越来越激烈,不提高金融的效率和竞争力不利于维持金融机构的长久发展。

4.金融监管在方式方法方面存在缺陷

传统的金融监管重视金融机构的合规性,通常实施现场监管,随着金融衍生品的不断增多,金融市场的风险不可控性也在增长,依赖于传统的监管方法进行金融风险的防范,很难维护金融机构的安全以及正常运行。因此,金融监管需要创新监管的方式,使金融监管具备合规性、风险可控性,利用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现代化的金融监管。随着我国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金融的监管手段应该适应金融网络化、国际化的发展趋势。

5.金融监管部门之间存在缺乏协调性的问题

随着金融市场竞争的日渐激烈,金融监管部门“一行三会”协调明显有所欠缺,其中“三会”主要通过联席会议进行相互之间的沟通和交流,然而目前出现的问题有两方面,一方面是会议的时间间隔较长,没有充分发挥协调的作用。针对需要解决的问题缺乏会议的主导者,对于问题的解决策略等问题,存在监管上的分歧,缺乏执行和相关的操作依据和理论依据,导致协调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另一方面,金融领域的企业债券发行、企业短期融资券发行、私人股权投资等业务服务的管理涉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委员会、财政部门等,并不属于“三会”的监管范围。因此,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需要得到足够的重视,否则难以解决实际的金融监管问题。

6.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需要加强

根据国际监管的经验能够表明,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能够有效的控制金融风险、化解金融危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完善性、系统性、科学性是维护金融机构稳定发展的基础。目前,我国的金融机构实行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监管效果不够明显,没有充分发挥出监管的作用。除此之外,金融机构行业的自我管理意识需要加强,结合官方的金融监管制度共同维护金融机构的稳定发展,已经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无论是官方金融监管制度还是行业自律方面都有待加强和完善。

7.金融监管相关的人才培养需要加强

目前,我国金融监管相关人员的理论知识不足以承担金融监管的严峻任务,缺乏对金融机构各项指标深层次的研究和分析,致使金融监管的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距离监管的目标还存在很大的差距。符合金融监管需求的综合性创新人才非常匮乏,通常金融监管需要监管人员具备经济、金融、英语、法律、计算机等方面的理论知识以及技能,面对金融市场多变、复杂的环境,金融衍生品的风险性很大,具有综合素质较高的监管人员才能有效的降低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风险。

四、完善金融衍生市场监管的策略

1.创新金融衍生品的监管理念

随着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改革也逐步深入,面对不断发展和变化的金融业经营模式。我国金融的监管理念应该不断的创新,做进一步的完善和调整。金融监管应该改变传统的事后处置监管模式,将被动监管变为主动监管,做好金融的风险预警防范措施,有效的控制金融风险,防患于未然。同时,金融监管应该符合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金融监管的作用,强化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管理、强化金融行业的自律性、强化政府监管的力度、强化社会的舆论监督效力,树立正确的金融风险管理理念,明确金融风险的控制思路,确保金融机构的稳定发展,与此同时,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和竞争力。

2.完善金融衍生品监管的法规

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如果不够完善,就会影响我国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发展,因此,完善金融衍生品市场交易的法律法规,及时对法律法规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使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交易时,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我国在金融监管法律法规方面,通常跟不上社会经济发展的变化,应该借鉴国内外发达国家的金融监管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国情,制定出合理、科学、有效的法律法规,维护金融机构的稳定发展。

3.完善监管的方式,规范对金融机构的监管

我国金融监管的方式应该具备合规性和风险可控性,结合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的方法,定期进行随机检查,通过动、静态相结合的监管手段提高监管的效率,充分发挥金融监管的效果,有效的控制、预防和化解金融的风险。首先,结合金融衍生品的特点,改革金融机构的会计制度,披露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资产负债情况。结合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非现场监管系统,通过计算机先进技术,将金融机构的衍生品信息输送到相关的金融监管部门,确保监管部门能够及时、准确的掌握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实现金融监管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数据同步,规范对金融机构的管理。

4.采用统一监管的模式,发挥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能

随着我国金融衍生市场的飞速发展,尤其是当跨国银行的进入,加快了金融市场一体化的进程,传统的分业式管理已经无法适应金融市场发展的变化,采用统一监管的模式成为了发展的主要趋势。金融监管的模式首先应该考虑监管机构之间的职能划分,增加监管机构彼此之间的联系,定期进行协商,指定某个金融机构作为牵头机构,落实协调个机构之间的金融监管行为,组织成立联席会议,统一监管的目标,逐步实施统一监管模式。随着监管范围的不断扩大,监管部门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需要不断的完善和加强金融行业的自律。我国金融监管机构职权的划分情况如下表:

表 我国各金融监管机构的职权划分情况

5.完善我国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金融监管一方面是政府的外部金融监管,另一方面是金融机构自身的内部监管。依据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立系统的内部控制体系,充分发挥金融监管的作用。首先,改革金融机构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将金融机构发展成为金融风险的主体承担者;其次,保障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安全,完善金融机构的监管治理结构,促进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制度的建设,使金融机构能够有效的控制风险,并且提高管理能力;最后,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管理力度,由于金融机构政府的外部监管无法替代内部管理的监管,因此金融监管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机制的形成能够强化金融的监管力度,稳定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

6.加强监管部门专业人才的培养

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稳定发展,高素质的综合型监管人才是必不可少的。强化高素质监管人才队伍的建设,需要不断加强金融监管者的金融知识结构的建立,培养专业监管人才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能力。定期进行金融专业知识的培训,使专业人才掌握金融监管的最新经验、理论和技术,适应金融业的发展的变化。在培训的基础上,监管部门需要完善培训的管理机制,组合高素质的监管人才到先进的监管机构进行进修,使高素质的监管人员能够具备先进的国际金融知识、法律、英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等,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建立科学的用人管理机制、激励机制和考核机制,培养复合型的专业监管人才。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金融衍生品是金融业创新的成果,发展的空间很大,对于国家的市场经济同样有促进作用。结合金融衍生产品的特征以及投资者“非理性”的投资行为,金融衍生市场的风险性很强,政府对投资者进行正确的投资教育,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力度,成为了重要的任务,然而金融衍生的监管仍然面临着各方面的挑战。创新金融衍生品的监管理念,不断完善金融衍生品监管的法规法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监管的方式,规范对金融机构的监管,采用统一监管的模式,充分发挥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能,并且加强监管部门专业人才的培养,才能从根本上控制金融衍生市场的风险。

参考文献:

[1]王晶晶.中国金融衍生品监管制度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11.

[2]肖夏冰.我国金融衍生品的法律监管研究[D].中南大学,2012.

[3]卢锋.我国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法律监管制度的构建[D].安徽大学,2014.

金融管理和金融学范文5

摘要:由于金融市场本身也存在外部性、不完全竞争、信息不对称以及公共物品特性等缺陷,这就要求必须使用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对其进行管制;但是金融管制也要有“度”,适度的管制才能够保持金融市场稳定并促进金融市场发展。

关键词:新环境;金融管制;金融市场;收益分析

放松金融管制一直是金融界普遍认同的观点,而且在放松金融管制环境下各国的金融业可以说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然而,在这种发展的背后却也隐藏着风险,2007年下半年美国的次贷危机,以致到2008年9月份发生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就是这种风险的具体体现。金融危机的出现,使得金融管制再一次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1金融管制理论的发展

金融管制(FinancialRegulation)是政府管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指一国政府为维持金融体系稳定运行和整体效率而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活动的各个方面进行的管理和限制。它主要是通过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监督和干预金融机构运行,以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定和金融资源的最优配置。

真正意义上的金融管制,起源于中央银行制度的确立,中央银行制度建立的最初目的是为了管理货币,而不是为了金融稳定。直到20世纪30年代,大规模的经济危机打破了“市场万能”的神话,危机过后,主张政府干预政策的凯恩斯主义取得了经济学的主流地位,这一时期的金融管制理论也就以维护金融体系安全、弥补金融市场的不完全为出发点和主要内容。同时,这一时期获得发展的“市场失灵理论”和“信息经济学”也推动了金融管制理论的进一步发展。

20世纪70年代,困扰发达国家10年之久的“滞胀”宣告了凯恩斯主义的破产,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和货币主义、供给学派为代表的自由主义复兴,金融自由化理论也随之发展并产生巨大影响。其中,“金融压制”和“金融深化”(麦金农和肖,1973)理论是金融自由化理论的主要部分,其核心主张是放松对金融机构的严格管制,特别是解除对金融机构在利率水平、业务范围和经营地域选择等方面的限制,恢复金融业的竞争,提高金融业的效率和活力。

自由主义的“复兴”并没有解决市场固有的缺陷,金融管制再次抬头。早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以前,面对金融开放的热潮,斯蒂格利茨和青木昌彦提出的金融约束论,成为金融管制理论进一步发展的标志。20世纪90年代开始的一系列金融危机,推动了金融管制理论逐步转向如何协调安全稳定与效率的关系问题。这一时期的金融管制理论除了以市场的不完全性为出发点研究金融管制以外,也开始越来越注重金融业自身的独特性对金融管制的要求及影响。这些理论的出现和发展,不断推动金融管制理论向着协调金融活动和防范金融体系中的风险方向转变。

2金融管制的必要性分析

管制经济理论认为,由于外部性、不完全竞争、信息不对称以及公共物品特性的存在,使得仅通过市场进行资源配置无法实现帕累托最优状态,必须由政府对其进行管制。由于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领域,在这个领域也会存在以上问题,所以有必要对其进行管制。

2.1金融创新的外部性问题

外部性问题是由马歇尔在其《经济学原理》一书中首先提出的(当时被称为“外部经济”),它是指一定的经济行为对外部的影响,造成私人(企业或个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相偏离的现象。根据偏离的方向不同,外部性有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之分。金融创新的外部性也有正负之分,正的外部性表现在其可在一定程度上规避风险,并能给金融机构带来更大的收益;负的外部性则表现在其可能扩大和制造风险,并且可能引发巨大的金融灾害,乃至金融危机。

按照福利经济学的观点,负外部性效应问题可以通过征收“庇古税”来加以解决,但金融创新工具的杠杆效应使得这一方法的作用十分有限;另外,科斯定理从交易成本的角度说明,外部性也无法通过市场交换加以解决。所以,这就需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对其进行干预。此次金融危机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各金融机构推出的金融创新产品存在明显的风险,而金融管制缺失使得金融危机不断蔓延。

2.2金融市场的不完全竞争问题

不完全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常态,金融市场亦是如此。作为金融市场主体的金融机构在进行决策时总是首先考虑到自身的微观利益,甚至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实施一些规避管制的冒险行为,同时为了防止增加经营成本,更容易忽视对操作程序的规范和监控,从而影响到其对风险的防范和控制能力。以衍生金融工具市场为例,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越来越集中于几家大银行,这些大银行地位重要且影响很大,形成对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垄断地位,只要其中一家因违规操作或管理不善而倒闭,就会通过银行网络将风险向整个金融体系扩散,引起金融市场的混乱甚至危机。美国第四大投行雷曼兄弟的破产倒闭就是这次危机的一个导火索。因此,必须通过实施管制来纠正金融市场的缺陷,避免市场失灵。

2.3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信息不对称是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GeorgeJosephStiglitz)认为,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始终存在着不确定性,因而单靠市场价格机制无法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在金融市场上,金融机构和金融衍生工具需求者之间也存在信息不对称。由于信息搜寻成本过高,金融衍生工具需求者通常难以了解金融机构的真实经营内情,金融机构也难以识别在所有信息中衍生工具需求者提供的误导或错误信息,这就要求通过金融管制向有关大众提供金融机构经营情况的更详细的信息,也要求通过金融管制约束和监督金融机构,使其更加稳健经营。

2.4金融业稳定性的“公共产品”特性

金融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一国金融业的稳定与否事关一国甚至全球的经济稳定。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金融产业的稳定性具有公共产品的许多特征,这就不可避免的会存在“搭便车”现象,人们能够享受到金融业稳定所带来的好处,却不能自觉、也不能受到激励为这种稳定性的提供和维护做出贡献,那么纯粹的市场行为将会导致金融业的稳定性供给不足,因此就需要政府来进行干预。尤其是近年来,随着金融创新的加快和金融创新产品的多样化,金融业的经营风险也在增大,金融产业的稳定性受到更严重的威胁,对于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金融体系而言,只有通过政府管制才能维护金融业的稳定。

3金融管制的“度”——管制的成本收益分析

金融管制所要实现的目标是既要保证金融行业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稳定,又要最低限度的影响金融机构运行和金融资源配置的效率。不论是管得过严还是过松都会对金融创新和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带来不利影响,所以金融管制也要考虑管制的“度”。确定金融管制的“度”,实际上就是对金融管制的成本和收益进行分析,使其成本和收益相匹配,这样金融管制才是合适的。

3.1金融管制的成本分析

金融管制的成本包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

金融管制的直接成本按照承担者的不同,可以分为行政成本和执行成本。行政成本是金融管制当局在制定和实施管制措施过程中所负担的成本,如工作人员的工资、管制机构的设施配置以及金融监管部门的信息收集等人力物力资源的耗费。执行成本是指作为被管制者的金融机构为遵守管制而付出的成本,包括向管制当局提供信息的成本、本机构内部的检查成本等。这种成本是一种实际支出,如果过高,就会使金融管制的有效性降低。转间接成本是指金融管制改变了市场对金融资源的自主配置作用,限制了竞争,致使金融机构的行为方式发生变化,从而导致间接的效率和收益损失,即全社会福利水平的下降。比如削弱了金融机构创新的积极性、造成金融资源配置的低效率甚至是无效等,这种成本不表现为金融机构或个人所承担的直接成本的增加。

由于资源的稀缺性,金融管制也存在机会成本。金融管制的机会成本是指用于金融管制的资源在用于管制时所放弃的其他更好的用途。由于金融管制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维护金融业的稳定,如果不进行管制,就可能会出现金融动荡的局面,危害金融业的效率以及经济发展,这就是金融管制的机会成本。

3.2金融管制的收益分析

金融管制的收益是指金融管制当局实施的管制强度达到一定水平时,由此导致的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增加带来的收益,也就是相当于没有管制时由于金融创新等因素引起的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性所带来的社会福利损失。金融管制的收益分为直接收益和间接收益。

直接收益是指由于金融管制的存在,避免了金融机构因过度竞争和市场垄断所造成的直接损失,也使投资者和存款人减少了无管制条件下因金融机构的经营不善而蒙受的损失,即直接收益是金融机构自身、投资者和存款人的私人收益。

间接收益表现为在无金融管制时,金融体系的不稳定导致的经济衰退、失业率上升等情况,以及由于金融创新的冲击所造成的金融危机的损失。在实施金融管制后,这些情况的发生就会相对减少,而上述损失就成为了金融管制的间接收益。间接收益是一种社会效益。

根据对金融管制的成本和收益的分析,我们可以建立一个金融管制函数。如果用x表示金融管制的强度,金融管制的成本和收益就都是金融管制强度的函数,分别用c(x)和r(x)表示,那么金融管制的净收益函数就是:n(x)=r(x)-c(x)。

由于边际成本递增,则有dc(x)/dx>0,d2c(x)/d2x>0,该曲线上凹;而边际收益递减,则dr(x)/dx>0,d2r(x)/d2x<0,该曲线下凹。根据一般的边际定义,我们可以定义金融管制的边际收益与边际成本。管制当局将管制强度x提高一个单位(如提高准入标准、实施更为严厉的管制措施等)所带来的管制收益的增加称之为金融管制的边际收益(MR(x));管制当局将管制强度提高一个单位而引起的管制成本的增加称之为金融管制的边际成本(MC(x))。当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即MR(x)=MC(x)时,金融管制的净收益n(x)可以达到最大,此时可以认为金融管制达到了最优的管制状态。

作为管制当局来讲,可以通过对自己管制成本收益的核算,把自己的管制强度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并根据金融业发展的不同情况,对其适时调整。而现阶段国际金融市场的现状则说明金融管制当局的管制强度不足,加强金融管制已是刻不容缓。

参考文献

[1]周子衡.金融管制的确立及其变革[M].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2]李宏.金融管制的经济学分析[J].财经研究,2006,(1).

[3]谢伏瞻等编.金融监管与金融改革[M].中国发展出版社,2002.

金融管理和金融学范文6

0 引言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我国各个地方的经济得到稳定的发展,但是在其发展的过程中,由于没有将经济管理理念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使其在实际发展中未能达到良好的效果。在经济和文化一体化的发展下,众多民营企业的兴起和经营,为殷实经济结构做出重要的贡献。但是在近几年的发展中,地方国有和民营企业兴办的数量越来越多,金融体制逐步完善的过程中,由于缺乏科学经济管理方面的指导,未能辅助地方金融和经济的提升。因此,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本次课题进行分析和探究。

1 科学经济管理和地方金融发展现状简述

1.1 科学经济管理的主要内涵

在经济学领域中,主要是对稀缺的资源进行的优化配置,在管理学的范畴中,主要的是研究管理活动、过程和基本规律,进而来解决社会组织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一些管理类的问题,以便提出指导实践的优化策略。而经济管理主要是对社会经济行为活动合理组织与合理调节的规律进行分析探究,其主要包含两大方面:一方面宏观的经济管理,指的是国家对自身国民经济系统与社会经济行为活动的控制、监督、指导以及调节等;另一方面是微观的经济管理,指的是各类企业、个体劳动者以及合作经济组织在实际中的经营管理。从广义的角度而言,经济管理属于综合型的应用性学科,其融合了多种学科的知识,注重从实践经验与可行性方面进行研究。掌握和探究现代企业和金融领域中涉及到的经济管理的基本理论,为现今金融和经济市场提出更优化的发展策略。

1.2 地方金融发展现状

在经济全球化发展下,地方金融产业得到了相应的发展,其金融业法人单位的数量逐渐上升,主要分布在货币金融服务、保险行业、资本市场服务以及其他金融业行业中,其中资本市场服务类法人主体相对较多。以我省A为例,资本市场服务有123家,而货币型金融服务有47家。所有地方金融领域从业人员有10243人,其中货币金融服务业占比最高,小额信贷、保险、民间投资、证券经纪机构数量虽多,但从业人员占比低于地方银行业。通过对国内众多区域金融领域发展的调查和了解,总结出地方经济在发展中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融资途径相对较少;二是资本市场发展相对缓慢,三是重点产业的金融服务功能相对较弱,这样的状况严重制约了地方政府金融行业的发展。

2 科学经济管理对地方金融发展的作用

基于科学经济管理中涵盖科学的经济管理发展理念,能为地方金融领域的发展提供众多经济管理发展策略,其产生的主要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

2.1 促进地方融资模式的创新发展

由于地方政府在开展自身金融经济活动时,更多的是信贷融资为主要的发展形式,科学经济管理,能指导地方金融机构积极的和全国银行总行开展合作性的交流,逐渐扩大对地方信贷投放与资金配置,进而充分的利用金融市场化制造出改革的契机,并充分的发挥市场机制主导的作用,提高对资源高效的配置,这样的管理方式能鼓励地区银行机构和外界展开全方位的合作,使用各种金融商品招商引资,在严格控制潜在金融风险的基础之上,开展新型的金融融资活动。在众多地方金融领域中,资本市场的发展对金融业具有深远的影响,在科学经济管理下,能强化地方金融业和区域以外社会组织的证券交易合作,以便促进地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上市之后的融资与再融资,大力推行区域集优债务融资,通过的中小企业在私募券发行与政府债发行的试点工作中,做好企业债券和发行的工作,通过银行和证券发行的方式,促进地方融资模式的创新发展,从这一角度而言,科学经济管理对地方金融业的融资途径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2.2 加快地方资本市场的繁荣发展

在科学经济理念的指导下,能使地方金融领域在原有期权和期货的交易基础之上,参与交易活动的主体对象进行扩展,这样不仅能实现金融产业和大宗商品在场内平台上进行交易,土地、能源以及知识产权也能在这样的平台上进行交易,在实际的操作中,科学经济管理能根据地方实际的地理和人文环境,将特色商品作为新兴的经济交易标的。在期货市场中还能开展合约买卖和套期保值,有效地规避了现货市场中潜在的风险。此外,应将股权交易市场视为资本市场中核心的部分,在股权交易所中完成公司和企业制改造的条件上提升其自身的功能,将其打造成主要以资本要素为属性的金融综合交易平台,进而提升地方金融业中资本市场的广度发展。从这一角度而言,科学经济管理对地方金融业资本市场的繁荣发展起到促进的作用。

2.3 提升地方重点产业的金融服务功能

在现今国内众多地区均有属于自身特色的商品,尤其在旅游业迅速发展下,地区经济得到很大的提升,这样的环境为地方金融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契机。在科学经济管理理念下,充分的利用地方市场在全国经济市场的优势,完善机构和组织的培育,对金融和经济政策进行创新,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进而重点突出以财富管理为主要工作内容的高端金融业务,这样才能更好的吸引国内外投资理财机构与金融机构组织的聚集,更多的投资引入到地方金融领域中。

2.4 创设地方健康的金融发展环境

由于金融业是建立在风险和经济收益基础之上的,为了推动地方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在实际的工作中,应为其创设一个良好和健康的金融发展环境。而科学经济管理的应用,能实现这样的目标。这是由于科学经济管理理念能将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涉及到的众多的领域和知识进行综合,并能为金融行业的监管部门提供成熟的监管制度和经验。例如,能建立健全金融领域中的竞争激励和监督机制、优化金融发展信用环境、强化金融机构对经营风险的控制能力等,其中对金融活动中潜在的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能在很大程度上保障参与金融交易主体对象的利益,进而为整个地区金融行业的稳定发展起到促进和保障的作用。

金融管理和金融学范文7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风险;风险管理;余额宝

中图分类号:F83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2670(2014)05-0015-06

曾有人估计,互联网金融将吞噬传统金融,从而使后者成为“21世纪行将灭绝的恐龙”①。从四大行推出的网上银行,到淘宝联合天弘基金开发的余额宝,互联网金融衍生产品涉及的客户群和衍生产品的种类均保持快速增长。截至2013年12月31日,余额宝的规模已达1853.42亿元②,成为市场上规模最大的公墓基金。然而,火爆背后的风险不容小觑。2013年4月,上线未满月的P2P网贷企业“众贷网”宣布破产,随后“城乡贷”在其网站挂出歇业公告,两家网络平台相继倒闭。因此,互联网金融行业必须正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及时全面制定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管理策略。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及风险管理问题引起了各方关注,本文将对学者们针对互联网金融的内涵界定、风险以及风险管理的研究脉络进行梳理。

一、互联网金融内涵的界定

关于互联网金融内涵的界定,学术界存在较大争议。以下是相关国内学者对互联网金融的界定研究成果,主要是从静态和动态两个角度界定互联网金融。

从静态角度看,分为产物说和模式说。产物说认为,互联网金融是现代互联网技术与金融相互结合的产物,是以网络等新技术手段为基础的一种金融创新形式。而且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包括在网络的基础上对原有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和原有流程、运作方法、运作模式的创新等外部环境的改善[1-3]。模式说则认为,互联网金融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等一系列现代信息科技技术实现资金融通的一种新兴的金融模式,代表人物有:兰秋军[4],罗宁[5]等。庄[6]的研究给了我们更灵活的界定,他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从传统的金融机构,在立足于传统业务的基础上向互联网拓展或者是传统的非金融类从业机构,在取得相应资质的前提下把自身的业务向金融业延伸,诸如马云的“余额宝”。

而从动态角度来看,文献相对较少。叶冰[7]指出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企业(通常是第三方支付机构)向公众提供金融服务的行为,市场人士将互联网企业从事金融的行为称为互联网金融,是一种动态行为,而不是一种产物或是一种模式。王石河[8]的研究亦显示,互联网金融泛指一切通过互联网技术来实现资金融通的行为。孟祥轲[9]的研究则是以证券行业为核心的,认为证券行业的互联网金融,它是在“证券交易电子化”的基础上延伸和扩展出来的“证券商业网络化”,即互联网金融是依托现代信息科技进行的金融活动,具有融资、支付和交易中介等功能。

综上所述,大多数学者对互联网金融的界定是倾向于从静态的角度进行分析,认为互联网金融是技术与金融服务相结合的新兴产物,是互联网技术的金融,技术作为必要支撑,可以称之为科技金融或者新技术金融。而对于动态角度的内涵界定研究相对较少,并且研究方向主要是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一种行为上的金融,指出互联网金融有着更大的普惠和民主金融的意义。其中的主语或者核心是参与者,是人的一种行为,而不是技术。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识别

在对互联网金融进行分析的过程中,相关学者也对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类型进行了分析。 事实上,从金融稳定的视角来看,互联网金融终归是一种虚拟化的金融交易平台,因此仍有分析其风险的必要性。

国外对于互联网金融风险识别的研究主要分为两种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Kim[10]指出电子商务的在线交易包含许多第三方信用机构的服务,包括:银行、信用卡授权机构、消费者在线隐私保护机构和消费者的信心组织,并介绍了eBay公司的第三方支付服务。Richard Walton[11]讨论了B2C电子商务中的保险问题。

国内对于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研究起步晚,成果较少。目前国内学者主要表现为从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技术风险以及法律风险等方面对互联网金融的风险识别问题进行研究:

对于流动性风险管理,主要集中在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和网络借贷方面。对于第三方支付,郭世邦[12]认为由于网上支付行为的隐蔽性和网上交易记录的缺失,第三方支付构成对反洗钱体系的冲击。王振等[13]对第三方支付带来的潜在风险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防范洗钱风险的政策建议。谢凯等[14]指出了客户支付资金流向带来的风险隐患,提出了对客户资金风险防范的措施。对于网络借贷,杨凯生[15]认为在互联网金融的投资理财类业务中,缺乏对有关产品严禁变相吸收存款的规定,缺乏对其资金来源及应用的严格要求及监督办法,也没有针对其流动性风险的监管手段。罗宁[5]则指出,互联网企业在开展支付业务的同时,也开始向网贷业务方向发展,由于缺乏贷后监管和风险控制,导致不良贷款增加,使得企业无法正常运营。

针对信用风险管理,翁舟杰等[16]认为我国P2P网络借贷未来的发展面临着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缺失和行业自律性较差等障碍。张玉喜[17]认为由于互联网金融业务采用的多是新技术,更容易发生故障,任何原因引起的系统问题都会给互联网金融服务提供者带来信誉风险。李文博等[18]指出国内的信用环境和信用信息系统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很不利。也有部分学者认为,网络金融业务和服务机构都具有非常明显的虚拟特点。通过网络银行发生交易,而对交易双方的身份、真实性验证具有很大难度,增大了网络信用风险[19]。

针对技术风险管理,张郁松等[20]认为在互联网金融的技术方面,尤其是安全技术的使用上,没有相匹配的规范或标准。金融系统平台在设计与使用的过程中,没有进行充分的实验测试。李文博等[18]研究显示,互联网金融技术方面存在潜在的风险,平台的安全面临考验。张玉喜[17]则认为互联网金融的技术风险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系统性的安全风险[19]。第二,技术选择风险。第三,技术支持风险。

针对法律风险管理,新平[21]指出现在很多互联网金融实际上游走于“合法”和“非法”之间,稍有不慎就可能会触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非法集资”的高压线。也有部分学者从多个方面识别法律风险:一是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网络中出现的法律法规所没涉及到的方面。二是网络金融缺乏法律规定,代表人物有:翁舟杰等[16],李文博等[18]。

综上所述,学者认为互联网金融的流动性风险主要来自第三方支付风险和网络借贷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个人信用和互联网金融技术风险带来的信用风险,技术风险主要源自互联网系统的配套措施不健全导致的黑客和病毒的攻击,而法律风险则主要源自针对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由于互联网金融尚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研究学者对于互联网金融的风险识别以及风险防范的研究尚不完善,仍需要进一步研究。

三、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

在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管理方面,国外的学术界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以及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控制和监管进行了深入的探讨。Karne Furst[22]对美国金融市场所有商业银行进行了调查分析,得到的结论是开展电子金融服务的银行其负债来源更为广泛,收入也从利息收入更多的向中间业务收入转移,并且其盈利水平和资产质量也相对较高。Anait K. Pemlhatur[23]认为,银行开展网上银行业务,将面临操作风险、安全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随着银行进入网上银行这一领域,一种创新的、具有前瞻性的风险管理方法是必不可少的。随着网上银行的出现,早期的自我监管措施将演变成一种日益详细的审查。

相对于国外学者的风险管理方法,国内对于互联网金融管理方法的研究主要从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技术风险以及法律风险的风险管理进行分析。

针对流动性风险管理,其中对于第三方支付研究的大部分文献都将主要精力集中在沉淀资金的管理方面,熊建宇[24]建议国内要建立健全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准入和退出机制,规范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经营活动,保障交易资金的安全。巴曙松[25]针对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业务对现有监管体系的冲击提出了建议:第一,实行准入制度,严格信用管理;第二,积极应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宏观货币创造顺周期风险;第三,加强对第三方支付业务的积极监管;第四,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对沉淀资金安全管理。王一飞[26]认为,在资金管理方面,互联网理财品风险控制需要从两个角度考虑,一是对于机构对所发行产品自身的风险控制,二是机构帮助理财品消费者管理风险。何虹[27]则从资金管理和消费者两个角度对互联网金融网络借贷的风险管理进行了分析。

针对法律风险管理,王元月[28]研究表明,在相关法律法规缺失、监管缺位的情况下,网络化的民间借贷给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亟待纳入监管范围并实行规范化管理。提出应加大网络金融的立法力度,尽快制定《信息和通讯服务规范法》、《数据保护法》、《电子资金划拨法》等,清晰界定网络借贷金融各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王占军[29]便主张在风险管理方面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政策,出台《国际国内电子商务签名法》、《网络信息安全稳健操作指南》、《电子银行业务安全与稳健程序》等一系列专门规则,积极防范互联网金融交易风险,以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权益。而在监管的现实操作中,应全面提高监管人员掌握网络金融业务经营状况的能力和对网络金融风险的预测能力,增强宏观控制的系统性和前瞻性,还要加强网络金融监管规范化建设,提高网络金融监管的现代化、科学化、法制化水平[15]。

针对技术风险管理,殷志勇等[19]指出应提高互联网金融企业计算机网络系统技术防范水平,健全银行金融系统计算机安全管理体系,并且制定发展网络金融的总体规划和统一的技术标准。针对信誉风险管理,何虹[27]则提出我们有必要构建有效的横向合作监控体系,这是促进互联网金融稳健发展、防范互联网金融信誉风险的基本途径。

综上所述,要实现网络金融的有效风险管理,首先需要加快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包括金融法律体系的修正和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相关的基础性法律立法,互联网金融相关的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制定加大监管力度。其次应营造科学有序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加强国际间网络金融监管的合作,通过国际间的网络金融监管合作加强对借用网络银行方式进行洗钱等国际犯罪活动进行全方位监管,形成能有力保障网络金融健康运行和对全球网络金融负责的监管体系。最后我们应该鼓励传统行业大胆尝试互联网金融,使传统行业迎来新的契机。

四、互联网金融案例分析

我们着手互联网金融的案例分析是通过碎片化理财产品――余额宝余额宝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打造的一项余额增值服务。通过余额宝用户不仅能够得到较高的收益,还能随时消费支付和转出,用户在支付宝网站内就可以直接购买基金等理财产品,获得相对较高的收益,同时余额宝内的资金还能随时用于网上购物、支付宝转账等支付功能。对互联网金融的涵义界定、风险识别以及风险管理进行进一步分析和解读。

从根本上说,余额宝就是用户购买基金的收益,只是淘宝打着高收益的旗号,让广大的客户将大量闲置资金存在余额宝内,同时高收益伴随着风险,这与基金是一样的,存在亏损的可能,需要互联网金融企业重视余额宝的风险。由于余额宝属于2013年的新生产物,学术界对于余额宝的风险类型研究尚处于初级阶段,且研究成果尚少。以下是学者针对余额宝的风险及风险管理问题的相关文献综述:

《福布斯》《福布斯》杂志是美国最早的大型商业杂志,也是全球最为著名的财经出版物之一。《福布斯》为双周刊杂志,每期刊登60多篇对公司和公司经营者的评论性文章,语言简练,内容均为原创。《福布斯》着重于描写企业精英的思维方式,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倡导“企业家精神”;不停留在新闻事实的报道上,着力于洞悉新闻背景、把握动态信息和行业趋势,深入探讨和研究企业运作的经济环境。期刊杂志将学术界对余额宝风险类型研究归结如下:第一,货币市场风险;第二,与银行竞争风险;第三,纠纷风险;第四,在监管方面:按照央行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管理规定,支付宝余额可以购买协议存款,能否购买基金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马红漫[30]研究显示,余额宝具有流动性风险、政策性风险以及信用控制风险。虽然如此,但他认为余额宝在互联网金融的实践中,一定是最耀眼的先驱者。李静瑕等[31]指出余额宝存在投资风险和IT 风险:投资风险首先表现在基金投资标的的风险,其次是流动性风险的问题,通过大数据分析、合理的投资期限配置、科学的投资考核、合理的引导宣传等针对流动性风险进行防范。

针对余额宝风险类型,相关研究学者提出了余额宝的风险管理方法。针对流动性风险管理,李庆治[32]认为,余额宝公司应通过制度安排规避监管风险,通过客户筛选控制市场风险,并借助大数据降低流动性风险。针对法律风险管理,赵鑫[33]指出,虽然余额宝解决了支付宝中沉淀资金的问题,但是余额宝却面临着监管风险、政策风险、竞争风险以及银行风险,也会面临亏损的风险,需要立法部门建立健全的互联网金融法律体系。

综上所述,余额宝的风险与互联网金融相同,主要具有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以及技术风险。而针对余额宝这个新兴理财产品的风险管理,各个学者研究视角丰富。要规避余额宝的风险,需要建立健全与互联网金融相适应的法律法规,防止监管真空,控制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通过一系列的风险管理措施,使得余额宝这个新兴的互联网产品能够长久地生存下去。

五、评析与展望

在互联网技术的推动下,近年来互联网业、金融业和电子商务业之间的划界日渐模糊,行业融合深化,已经形成“互联网金融”蓝海,市场前景巨大。但作为互联网技术与金融全面结合的产物,互联网金融面临诸多新生产物不可避免的风险,对于互联网金融进行风险管理至关重要。现有文献为破解这一难题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和经验证据。现有研究表明,首先,互联网金融被众多学者定义为互联网技术与金融相结合的产物,还有一些学者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一种行为。其次,互联网金融除了具有传统金融活动中存在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还面临由互联网信息技术引起的技术风险、由虚拟金融服务引起的业务风险以及由法律法规滞后引起的法律风险。再次,面对诸多风险,电商企业以及政府必须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相关的风险管理:电商企业应健全互联网金融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内部控制,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府应加强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法制体系建设,并且制定网络公平交易规则。

对于未来研究的展望,我们认为应重点关注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识别和风险管理以及互联网金融应沿着怎样的方向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一,互联网金融界定依旧模糊,没有统一的含义界定。现在研究虽然对互联网金融的界定及风险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但互联网金融的界定尚未得出一个统一的结果,且界定侧重于某一个方面。对于一个新生事物的界定对于此后一系列的相关研究都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在研究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同时应给互联网金融一个全面统一的定义。

第二,面对互联网金融日益渗透到我们的生活中,其风险识别及风险管理对于自身的持续性发展将日益显著。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很明显,且它的收益也很明显,任何事物的产生都是正反相应而生的,若它没有了风险,也表明其收益将减少或消失。因此,我们的研究应侧重于将互联网金融的收益与风险相权衡,实现二者的动态均衡,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管理建立在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因此,基于互联网金融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视角,探讨促进互联网金融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路径,前瞻性的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和具体措施,将具有重要的理论学术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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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管理和金融学范文8

关键词:资产价格;金融危机;金融监管;货币政策;微观调控。

全球性金融危机的爆发使我们再次认识到金融监管的重要性,但是,金融危机往往更大程度上是资产价格非理性波动引发的,而并非金融机构违规操作所引起。然而,传统金融监管的重点是金融机构行业准入、持续经营和行业退出的合规性监管,防范的是金融市场交易一方金融机构的违规操作,即目标是平衡金融市场交易双方的力量以达到均势和公平。但诸如金融资产价格泡沫是金融交易双方的非理性交易结果,需要的是对市场交易双方非理性交易行为的矫正。金融危机往往源于金融资产价格泡沫,传统资产价格泡沫研究所提出的对策往往寄希望于宏观调控政策、货币政策,然而我们认为,通过金融监管和微观调控措施更能节约调控成本。因而,我们有必要结合金融资产价格理论和金融监管理论重新审视金融监管的目标体系和监管内容、监管方式。

传统监管理论主要强调对金融机构行为的监管,出于金融市场交易双方由于信息不对称、垄断等所形成的市场不公平交易及不能反映真实交易信息的价格,没有系统提出对市场非理性交易价格的监管,即实际应是对交易双方的监管,对非违规行为的监管,或对个体和集体非理性交易行为的监管,也没有系统提出针对这种情形监管者能够采取的适当策略选择集。而我们认为,金融市场交易价格的判断基于预期,即便在充分信息条件下,交易的主观性也很高,主观判断受到太多客观因素的影响以及情绪的影响,很难做到理想的理性承担,因而金融市场的过度预期(包括过度乐观、过度悲观预期)条件下的非理性交易行为是导致金融市场波动的重要原因,也往往会因此通过传导效应导致实体经济受到影响和更大范围的经济秩序不稳。这种金融资产价格泡沫的产生在没有交易者违规条件下并不是传统金融监管和调控的对象,但是其对金融市场稳定的威胁是现实的,并且通过具有时质性的宏观调控措施予以较高的成本。因此,我们认为,应使金融资产价格监管成为金融监管机构新的重要监管内容,并研究相应的具体监管方式,通过微观调控措施减少对宏观经济的影响,降低调控成本。

一、金融资产价格泡沫、金融危机与市场失灵。

从 20 世纪 30 年代世界经济、金融危机到 2007 年起始于美国并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从 17 世纪荷兰郁金香事件到最近的次贷危机,每次的金融、经济危机都存在资产价格波动和价格泡沫因素的影响。尤其是信用经济条件下,资产价格泡沫与资产抵押信用相结合,从而使资产价格泡沫与信用和金融体系联系在一起。因而,资产价格泡沫问题也成为众多金融学者、经济学者关注的焦点。对于金融资产价格及金融资产价格泡沫问题的研究主要关注金融资产价格产生机理,一般认为资产价格泡沫是金融市场的一种常态。最初的研究认为资产价格泡沫产生于投资者的理性预期与投机行为(Diba &Grossman,1988;De Long,1990)。比如,当部分资产供给弹性有限时,其供给将有可能在特定时期出现短缺,在理性预期驱使下其价格可能出现泡沫性上涨,甚至高于其替代资产价格(Blanchard &Fisher,1998);理性预期相关的资产价格泡沫也可以用市场投资者的数量和投资者生命预期进行解释,如具有无限市场投资者和有限投资者生命预期条件下,资产价格存在理性泡沫的可能性(Tirole,1985;Weil,1989)。但是,我们发现理性泡沫的概念更多地是具有理论上的意义,因为其对许多现象缺乏解释且实践中较难检验基础价格与价格泡沫的差异。非理性资产价格泡沫理论则从新的视角考察资产价格泡沫产生的机理。

非理性金融资产价格泡沫可能源于投资者对于社会热点投资预期收益的过度乐观情绪及其相互影响、激励(Summers,1986;Shiller,1990);也可能源于噪声交易者对投资收益预期的过高估计(De Long & Shleifer,1991);或者源于投资交易者“买涨不买跌、卖跌不卖涨”的资本市场价格正向反应交易特征(De LongJ.B.,Shleifer A.,Summers L.H. & Waldmann R.J.,1990;JonesS.,Lee D. & Weis E.,1999);或者源于“从众”交易决策所导致的价格波动(Topol,1991;Lux,1995);或者源于投资者对于收益预期过度乐观的传递作用(Scheinkman & Xiong,2003)。从信息经济学以及博弈论的角度也可以对金融资产价格波动或泡沫的产生做出解释(Allen & Gorton,1993;Hong & Stein,2003)。另外,20 世纪 70 年代以后兴起的系统论、非线性科学与复杂性科学为金融资产价格波动问题开辟了新的研究视角,许多学者开始从协同论、突变论等角度分析金融资产价格的波动(Frankel & Froot,1986;Brock & Hommes,1998;Carl Chiarella,Roberto Dieci & Laura Gardini,2006)。

通过上述关于金融资产价格波动或泡沫问题研究的认识,我们发现,尽管对金融资产价格泡沫产生机理的解释存在差异,但上述金融资产价格泡沫理论均认为在金融市场运行过程中,资产价格泡沫的产生是一种常态,在不违反现有交易规则的前提下仍然会产生金融资产价格泡沫,即现有交易规则并不能有效防范金融资产价格泡沫的产生。这也从一个侧面解释了尽管自 20 世纪 30 年代金融危机以来针对这一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践不曾间断,但是金融危机仍然呈现周期性的现实。只要资产价格泡沫产生与消失的演化过程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之内,就不会引起金融、经济大范围的波动;但是,一旦资产价格泡沫得到较长时期和较大程度的积累被大幅度地放大,并且不能或没有得到有序释放,而是通过短时期、突发性的方式破灭,则会引起较大范围和较大程度的波动。而且由于资产价格泡沫的产生与破灭无论源于理论或是非理性因素,都是金融市场自身运行的结果。因此,我们认为在没有交易者违规条件下金融市场交易过程中产生的金融资产价格泡沫是导致金融危机的重要因素,市场在控制泡沫产生过程中存在市场失灵,而市场失灵恰恰是金融监管介入的原因。

许多研究也提出了应对金融资产价格泡沫问题的措施,但是,目前所提出的这些应对措施多倾向于运用货币政策手段进行治理,尚未见到明确、系统通过金融监管方式应对金融资产价格泡沫问题的相关研究文献。

二、金融监管与金融资产价格监管。

金融监管和通过货币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是政府在金融市场领域发挥干预职能的主要方式。传统上对于金融监管的理论与实践认识侧重于对金融机构市场行为的监督管制。对于金融监管问题的研究主要关注金融监管的理论基础和监管方式,最早涉及金融监管领域的概念是“最后贷款人”(Thomton Herry,1802),强调通过中央银行等政府机构的干预以避免挤兑和金融机构链式危机的发生而给经济造成大的影响。金融监管的基本理论支撑为公共选择和市场失灵。经济周期会引发信用危机,从而暴露出金融的脆弱性特征(H. Minsky,1985;Kindleberger,1985);金融机构的流动性中介职能也是其脆弱性的根源(Friedman & Schwartz,1986;Di-amond & Rajian,2001);另外,危机还有在金融中介机构之间传递的特点(Cagan,1965;Kaufman,1996)。基于维护公共利益的目标,有必要通过金融监管以弥补市场失灵(Fisher,1933;Stiglitz,1981;Varian,1996)。并且金融监管的介入在实践上发挥了维护金融稳定的作用(Anna Schwartz,1988;ZentaNakajima & Hiroo Taguchi,1995)。信息经济学和博弈论的观点同样应用到了金融监管的理论分析领域,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成为需要进行金融监管的主要原因,从而能够维护公平的市场交易,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Diamond & Dybvigr,1983;Stigliztz & Weniss,1981;Walsh,1995)。基于信息与博弈理论的分析强调需要通过信息披露监管以提高信息对称性,但是,正如我们在上一部分内容当中所分析的那样,许多情况下金融资产价格波动和泡沫的出现并不是由于在信息方面的金融机构或投资者违规行为。因此,我们可以认为,针对金融资产价格波动或泡沫的金融监管将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金融监管,而是将会具有更加广泛的职能。

尽管目前的许多研究在分析了金融监管介入金融交易过程的必要性之后赋予金融监管一些具体的职能,但是,这些监管措施均针对在信息披露、市场准入、流动性管理、风险管理、交易准则、交易范围和交易规模等方面违规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违规的交易行为,尚未见到明确提出通过金融监管直接应对理性和非理性金融资产价格波动及价格泡沫问题的相关研究文献。我们认为,传统金融监管关注违规监管,而完全非违规的理性与非理性价格泡沫属于市场交易行为的结果,尽管存在市场失灵,但涉及监管机构对市场交易和市场价格的干预。这种监管没有较为明确地列入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范围,然而其危害是非常明显的,也是历次金融危机和现代经济安全最大的威胁。金融危机的爆发再次表现出金融市场交易活动中的金融资产价格泡沫是金融乃至实体经济在内整体宏观经济稳定运行的主要影响因素。因此,扩展原有金融监管的主要职能,实施针对金融资产价格的金融监管应成为金融监管变革的一个方向,并应明确列入金融监管范围、详细具体措施。

三、经济调控成本与微观经济调控机制。

除了金融监管以外,通过货币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是政府在金融市场领域发挥干预职能的主要方式,在应对金融资产价格波动领域里,传统理论与实践都倾向于通过货币政策调控的方式进行。但是,我们认为,货币政策在应对资产价格波动风险方面缺乏针对性和及时性,从而会贻误调控时机、增加调控的负面效应、提高调控成本;而通过金融监管的形式应对金融资产价格波动对金融、经济安全带来的影响会更加及时、有针对性和减少调控成本,因而有必要赋予金融监管以新的、更强的金融资产价格监管职责。

根据传统意义上对金融资产价格泡沫的认识,只有资产价格大幅度和大范围偏离价格基础才能被认为存在资产价格泡沫。金融资产价格泡沫传统治理模式往往在资产价格泡沫已经形成或其形成的趋势已经非常明确时采取相应措施,并且主要依赖货币政策调控,采取提高利率、提高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发行债券等具体措施减少流动性。但是,货币政策措施在治理金融资产价格泡沫问题方面却缺乏及时性和针对性。一方面,实施货币政策的时机往往已经有较为明显的泡沫显现,错过了初期治理的时机,并且货币政策效果的显现也存在时滞,这都将会提高现实经济损失和治理成本;另一方面,应对金融资产价格泡沫的紧缩性货币政策不仅影响资产价格,其覆盖面将远远超出政策目标范围,使得产业资金需求、创新资金需求都受到相应影响,波及较大范围正常运行的资金链,产生较大的治理政策副作用,增加了宏观经济的治理难度。根据我们的分析,在治理金融资产价格泡沫问题方面赋予金融监管机构更大的职能责任,以金融监管的模式对金融资产价格泡沫进行微观调控则可以降低治理成本,具有及时性和针对性的优势;通过建立对于股票、基金、债券、房地产等核心和主要金融、融资抵押物、金融相关资产价格监管体系,形成资产价格泡沫预警系统,及时预测资产价格泡沫的发生,根据泡沫发生程度、范围和趋势、发展速度做出分级预警(比如以绿、黄、橙、红等颜色由低至高进行程度预警),并采取不同的市场干预措施(比如风险提示、市场价格警示、交易限制措施、交易参与、价格限制措施等价格干预和影响)及时化解资产价格泡沫威胁。

能够导致金融危机发生的金融资产价格泡沫对宏观经济形成威胁。如果在宏观经济层面进行调控和治理,一方面,宏观经济调控措施不能在泡沫产生初期发挥效力;另一方面,在泡沫演化成为宏观经济失衡时,则已经贻误早期防范的时机,增加了经济损失和治理成本。因此,我们认为,通过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资产价格的监管和相应的微观调控机制,能够及早防范这一对宏观经济的潜在威胁,降低经济调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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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管理和金融学范文9

关键词:经济与金融专业;课程体系

中图分类号:G64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09-0160-03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改革的深入,经济与金融行业对高学历人才的需求增加。金融的发展离不开经济的增长,金融是经济学研究领域应用性强的分支,融合经济学与金融学的学科理论有助于培养高素质的金融人才。在行业人才需求和学科融合发展的背景下,经济与金融本科专业的增设显得尤为重要。2007年,教育部在清华大学试点开办经济与金融专业。至2015年,我国已有18所高等院校正式开设了经济与金融专业。经济与金融专业的建设还处在初步发展阶段,相关研究还很少。课程体系的建设是专业建设的基础,也是专业人才培养的核心。经济与金融专业课程体系的构建是经济与金融专业发展中首要解决的问题。

一、我国经济与金融专业发展历程

2006年,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获批试点招收经济与金融专业本科生,2007年正式_始招收第一批经济与金融专业学生,这标志着我国经济与金融专业建立并进入试点招生阶段。在建立之初,经济与金融专业的代码为020120S(S表示少数高校试点目录外专业),归属于经济学科(02)经济学类(0201)[1]。2011年,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与金融专业第一届学生毕业。据统计,2011年,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本科生就业率达到了100%[2]。清华大学经济与金融专业试点的成功,加之国内其他高校也在积极探索创新经济学与金融学本科教学,教育部开始在各高校逐步推开设置经济与金融本科专业。与此同时,教育部对经济与金融学专业在本科专业目录中的位置也进行了调整。在2012年的新目录中,经济与金融专业进行了细微的调整,虽然还是属于经济学科门类,所授予学位还是经济学学士,但是从经济学类调整到了金融学类。这一调整,表明经济与金融专业的学生培养应偏重于应用型更强的金融学。

目前,我国虽然已有高校12所高校开设经济与金融专业,各高校正处于经济与金融专业建设的起步阶段,尚未在课程体系设置、培养方案等方面形成共识。因此,有必要参考清华大学试点办学的经验和国外经济与金融专业在课程设置上的成果,结合我国高校的实际情况来构建经济与金融专业的课程体系。

二、清华大学经济与金融专业课程体系的设置

清华大学是我国第一所设置经济与金融专业的高校,2007―2011年间,教育部未批设经济与金融专业。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在我国经济与金融专业的设置与发展上处于先试先行的地位。因此,清华大学经济与金融专业的培养方案对探索我国经济与金融专业课程体系的建设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经济与金融专业招生是文理科兼招,学制四年,授予经济学学士。在培养目标上,清华大学经济与金融专业培养“系统掌握经济与金融学理论和方法,具有国际视野,了解中国国情,能够解决现代经济,特别是金融领域实际问题,有较高的中英文沟通能力,未来能够从事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教学与研究工作,金融机构、企业与政府部门的经济分析与管理工作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本科生培养方案中,采用“通识教育与个性发展”相结合的方式,学生在通识教育学习后,可以根据个人兴趣选择专业。在课程体系上,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本科培养方案课程分为三大课程模块人文社会科学基础课程、自然科学基础课程和专业相关课程。人文社会科学基础课程、自然科学基础课程为通识教育课程,大学第一、二学年,不分专业均需修读。第三学年,学生根据个人兴趣选择专业,进入专业课程学习阶段。经济与金融专业的专业课由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构成。专业基础课包括经济学原理(1)、经济学原理(2)、会计学原理、管理学原理、应用数理统计、金融学原理、信息管理导论;专业必修课一共8门,为中级微观经济学、政治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1)、公司财务、公共财政学、投资学和货币银行学。专业选修课需修够27学分,学生可以在经济统计学、国际经济学、经济思想史、博弈论、金融数据库、计量经济学(2)、发展经济学、经济控制论、中国宏观经济分析、经济学专题研究、经济学理论与实践、金融学专题研究等课程,或在经济学院其他专业、甚至其他学院的课程中选修。

2007级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与金融专业的本科培养总学分不低于170学分,其中春、秋季学期课程总学分不低于140学分,夏季学期实践环节15学分,综合论文训练15学分。在学分的分配上,人文社会科学基础课程40学分,自然科学基础课程31学分,专业相关课程6分,其中专业相关课程又可以分为专业基础课(1分),专业必修课(23学分),专业选修课(27学分)。从学分的配比上,可以看出清华大学的课程设置强调通识课程和专业课程的均衡,专业基础课、必须课和选修课的学分占比也相差不大,这体现了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对经济与金融专业学生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并重的培养原则。

总体而言,清华大学2007级经济与金融专业在课程体系设置上,体现出在宽广的知识面基础上鼓励学生个性发展的培养理念。在专业课程设置上,也充分体现了这一点,专业基础课和必修课中包括了经济学、金融学、管理学、会计学的核心课程,在选修课中,不仅开设了众多的经济管理类课程,学生还可以跨专业和跨学院选课。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在我国经济与金融专业的建设和课程体系开发上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也为其他高校进一步结合学校特色建设经济与金融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提供了借鉴样本。

三、国外高校经济与金融专业课程体系设置

(一)曼彻斯特大学(The University of Manchester)

曼彻斯特大学是英国会计与金融学研究和教学最好的大学之一。该校的社会科学学院和商学院联合开设经济与金融专业,学制为三年。课程教学采用讲座、教程和研讨会相结合的形式。课程的考核方式多样,包括考试、完成课题项目以及论文报告。第一年的课程是关于社会科学的通识性教育,同时开设会计和金融学的基础课程,为学生开展第二、三年的学习和研究做准备。通过第一年的学习,学生可以根据个人兴趣选择专业方向,金融经济或会计金融。第二年的课程主要是金融学与经济学的专业课程,难度和深度都有所增加。主要课程包括金融学基础、中级管理会计、金融市场与机构、管理信息系统概论等。第三年开设公共部门会计、审计、公司财务、信息系统案例研究等。从曼彻斯特大学经济与金融学的专业课程设置来看,在突出培养学生国际化的商业思维和视角下,该专业更偏向于金融学理论知识,尤其注重会计学相关理论与实务能力的培养。

(二)布里斯托大学(University of Bristol)

布里斯托大学的经济与金融学专业培养期为三年。该校经济与金融学专业的培养注重数理统计分析在经济和金融学中的运用。该专业要求学生在第一、二学年修读至少一门经济学课程,第三学年至少修两门经济学的课程。从该校经济与金融专业的课程设置来看,该校在以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等核心课程的基础上,特别注重培养学生运用数理统计分析方法来解决经济和金融实务中的问}。

(三)南安普顿大学(University of Southampton)

南安普顿大学经济与金融学专业注重培养学生综合掌握经济学的原理与分析方法,强调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在金融领域的运用。南安普顿大学的经济与金融学专业学制为三年。在第一、二学年开设课程,每学期四个课程模块,一年共八个模块。第一学年的课程均为必修专业课,包括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经济数学、经济统计分析、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第二学年的课程由必修课和选修课程构成。必修课程为微观应用经济学、投资组合理论与金融市场,选修课包括计量经济学概论、统计学理论等。第三年,学生自选课题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相当于两个课程模块。从该校的专业课程开设情况来看,在第一学年注重教授学生经济学基本原理和经济学分析手段的训练,第二学年则促使学生通过计量经济学的深入学习,掌握经济学和金融学的数学分析工具。在此基础上再开设投资组合与金融市场,从而培养学生运用经济学原理和分析工具来认识和解决金融学问题的能力。

(四)兰卡斯特大学(Lancaster University)

兰卡斯特大学开设有金融与经济专业(Finance and Economics),学制为三年。兰卡斯特大学该专业的学生可以从第二学年开始,转入会计与金融专业学习。课程教授采用讲座、团队合作、个别指导、讨论等多种方式。该校在专业课程开设上,第一年必修课包括会计和金融学概论、经济学原理、经济定量方法,注重为学生打下会计学、金融学、经济学的学科基础。第二年的课程以金融学和会计学的课程为核心,必修课包括金融学原理、高级金融学原理、财务报表分析与企业估值、管理经济学、商业和国际宏观经济学、经济数学、经济学概论,学生还需在会计审计信息系统、金融会计原理、商业决策管理会计三门选修课中选修一门。

第三年的必修专业课程包括企业融资、投资学、国际金融管理、计量金融学,这些课程是是对金融学理论和知识的进一步深化。学生还需在高级宏观经济学、高级微观经济学、宏观货币经济学、人力资源经济学、广告经济学、数理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工业组织学、发展经济学、国际经济学、国际商业学中选修4门。从课程设置可以看出,兰卡斯特大学对经济与金融专业人才的培养以金融学的课程为核心,经济学的课程作为铺垫或拓展,始终贯穿了经济数学和定量分析方法的训练。

国外开设经济与金融专业的曼彻斯特大学、布里斯托大学、南安普顿大学、兰卡斯特大学在专业课程设置上各有特色,但总体而言,又有共同之处。在这些学校的经济与金融专业的课程体系中,都是以金融类和会计类的课程作为核心,辅之以经济学的课程,用经济数学或计量经济学的课程将这些课程加以贯通。在培养学生掌握基本经济学原理的基础上,注重教授金融学理论,强调提高学生运用计量经济学的方法分析和解决金融问题的能力。

四、我国经济与金融专业课程体系的构建

当前我国高校的经济与金融专业还处于初步建设阶段,亟需建立经济与金融专业的课程体系。我国高等学校经济与金融专业培养的是具备广泛经济学知识和金融学理论,并能够熟练运用经济学和金融学方法来分析和解决现实经济和金融问题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从这一人才培养目标出发,参考清华大学和国外高校经济与金融专业课程体系设置经验,在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下,建议采用“经济为基,金融为核,计量为法”的基本思路来构建经济与金融专业的课程体系。

“经济为基”是指以经济学的核心课程作为专业基础,培养学生理解和掌握经济学的基本理论。经济与金融专业属于经济学科,是在经济学与金融学不断融合发展的背景下产生的。金融学是从经济学中分化出来的应用性学科,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也是金融学发展的源泉。因此,培养经济与金融专业的人才,首先应该使其具备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在课程体系构建中设立经济类课程作为专业基础课,具体设置课程上,可以在不同学期开设经济学的核心课程,如经济学原理、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等。

“金融为核”是指在专业课程的体系中以金融类的课程作为核心课程,旨在培养学生深入理解和掌握金融学的理论和方法,具备分析和解决现实金融问题的能力。经济与金融专业从开设之初归属于“经济学科(02)经济学类(0201)”到2012年调整到“经济学科(02)金融学类(0203)”的这一变化,也表明经济与金融专业应以金融学的课程为核心。因此,在课程体系构建中,根据教育部规定的金融学专业核心课程设置金融类课程作为专业核心课。

“计量为法”是通过开设计量经济类的课程,使学生能熟练运用数学工具来解决经济与金融问题。现代经济学和金融学的发展,越来越注重数学工具的运用。掌握了计量经济学的分析技能,才能更为科学的认识和分析经济与金融问题,在投资实践中发现规律,进行决策。同时,计量经济学也是将经济学与金融学理论融会贯通的重要途径。而计量经济学相关课程的学习,需要以高等数学为基础。因此,在课程设置时,要根据学生的数学水平开设相应的计量经济学课程,如经济数学、初级计量经济学、中级计量经济学等。

在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下,依据“经济为基,金融为核,计量为法”的基本思路,可以构建由公共基础课程模块、专业课程模块和专业方向课程模块三大课程模块组成的经济与金融专业的课程体系。公共基础课程模块是为通识教育服务,注重培养学生基本的人文社会和自然科学素质,包括政治理论课、数学、英语、体育等课程。专业课程模块是培养学生专业理论知识和能力的课程,由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专业技能课组成。专业基础课包括经济学类的基础课程,如经济学原理、微观经济学、宏^经济学、会计学等。专业核心课以金融类课程为主,如货币银行学、金融市场、国际金融、保险学等。专业技能课以经济计量类课程和金融实务训练为主,如计量经济学、经济数学、金融数学、商业银行实务、投资理财实务等。商业,专业方向课程是根据学生兴趣和结合社会需求,来细分的专业方向,如会计金融、金融经济、证券投资等,根据不同专业方向开设理论和实践课程,提升学生的职业竞争力,为学生就业做好准备。

参考文献:

[1]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

[2]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1届毕业生就业报告[D],2011.

[3]教育部.教高[2013]4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附件:2012年度经教育部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名单.2013.

[4]清华大学.清华大学2007级本科生培养方案.2007.

Study on Curriculum System of Economics and Finance Specialty in Chinese Universities

TAN Guang-wan,ZHUANG Ping,YU Tao

(College of Economics & Management,Dalian Ocean University,Dalian,Liaoning 116023,China)

金融管理和金融学范文10

关键词:金融工程;风险管理;对策

金融工程学是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期飞速发展的一门新型学科,它包含了金融、数学、工程学、统计等学科[1]。金融工程的核心在于对新型金融产品或者业务的开发设计,其本质在于提高效率。

一、金融工程的特点

从以往对金融工程的运用中可以看出,金融工程就是一切金融活动的工程化,而工程化是指结合其它学科的内容来处理特殊问题的规范化过程。金融工程的主要特点就是工程化,是根据无套利均衡理论进行思考,并且在结合了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组合复制技术。金融工程最主要的功能就是回避各类金融风险,从中寻找获取利益的机会,加强在市场中的竞争力[2]。金融工程作为现代管理金融风险的主要手段,其中本身比较明显的一个特点就是:数理化,因为在金融工程的使用中涉及到许多复杂、深奥的数理知识,需要人们掌握数理化的相关知识以及各种处理方法才能够有效的运用,所以,数理化是金融工程较为明显的一个特点,目前,对于数理知识的掌握和运用已经成为衡量金融工程的标志。

二、金融工程和传统风险管理方法比较之下的优点

在金融工程学没有具体形成以前,人们主要运用三种手段对风险进行管理,分别是资产负债管理、保险、证券投资组合[3]。这三种手段在风险管理中都存在着一定的弊端。把这三种管理手段和金融工程相互比较,能够发现金融工程在管理过程中有以下几个优点:

1、准确性和及时性

市场中基本工具的变化影响着金融产品的价格,而金融工程就是以基本工具为手段滋生而来,变化的趋势存在着微妙的规律,金融工程的性质能够让期货交易在逆向相等的操纵下发现金融风险,并且能够在交易过程中准确的防御风险。另外,流动形成的市场能够及时的根据市场价格做出相应的反应,有效的解决了风险管理中的时间滞后现象。

2、提高了金融市场的交易效率

目前,在市场中主要应用的金融基本工具有:现金、商业票据、债券、股票等,把金融工程的基本工具和金融风险的远期、期货、互换进行结合,形成了现代金融工程所应用的基本工具箱。通过各种各样的组合,形成了巨量大金融创新产品,扩展了投资者的投资角度、投资类型,也给投资者带来了合理的投资组合机会,能够有效的把风险控制在最小。还因为金融市场中拥有“套利”机会,投资者根据金融创新就能够获取没有风险的利润,在这种情况下,金融市场上的商品如果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而失去了价格平衡,使用套利这种方法短时间内就能使产品的价格恢复平衡。

3、合理的避开了系统性风险带来的损失

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系统性风险事件,比如:墨西哥金融危机、东南亚金融危机等都说明了,传统的控制风险方法已经不能满足于现状,必须要开发出新的方法来对金融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4]。从控制风险的思路出发,目前主要有两种控制风险的思路,一种是把指投资者在选择投资项目时,把自己分别投资在几个或者多个项目中,当金融风险产生时,对投资者带来的损失是非常小的,证券投资组合就是这种思路的主要表现,在面对非系统性风险时,这种方法能够较好的减少非系统性风险为投资者带来的损失,但是,当面对系统性风险时,使用这种方法能够收到的成果几乎微乎其微;另一种是把风险转移给有能力承担或者愿意承担风险的投资者,风险越大意味了利益越大,投资者不能承担的系统性风险,可以转移给其他投资者进行处理。金融工程就是属于这种方法,运用分散风险、转移风险以及合理的控制风险等形式,能够让投资者合理的避开系统性风险带来的损失,当前,金融工程已经变成现代金融市场风险管理中最主要运用的方法。

三、金融工程在风险管理中的实际应用

金融风险管理是指营利性组织和非营利性组织衡量和控制风险及回报之间的所得所失,金融风险主要包括价格风险、信用风险、投资风险、流动性风险、风险、行业风险、数量风险、法律法规或政策风险、人事变化风险、自然灾害或突然事件等风险,而把金融工程运用到这些风险中都能起到不错的效果,以下针对风险管理中主要存在的几种风险进行分析。

1、金融工程在投资风险中的应用

根据相关资料得知,投资者如果在全球各个国家的股票市场进行分散化投资,能够有效的扩展股票投资组合的范围,从而为投资者带来更多的利益。在20世纪80年代,许多西方发达国家的投资机构或投资者都使用这种方式进行投资,其中美国、英国、法国、德国这几个国家较为突出[5]。但是,部分国家的投资机构和投资者因为外汇制度的约束以及对流动资产的管理,不能把过多的资金投入其他国家的股票市场中进行操作。而金融工程的产生,全球各个国家的投资者都能够运用金融工程所制造的国际股票收益相互交换这种金融商品,就能有效的解决掉这个问题,从而满足了全球投资者的需求。

2、金融工程在风险中的应用

风险是指企业所有者把企业控制权转交他人进行,而所有者则成为企业的股东参与到企业利益的分红中,目前,部分企业管理者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没有把股东利益最大化放在企业优先发展的位置上,没有考虑到股东的感受,甚至有的企业管理者往往会为了自身的利益或者在任职期间的权益而牺牲了企业长久的发展[6]。在这一现状下,企业股东可以通过金融工程来收购本企业,在股东所占的股权成为企业中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比例时,就会成为企业的管理者或者可以对企业进行重组。

3、金融工程在数量风险中的应用

数量风险是指市场对某一产品的生产量、销售量以及交易数量不确定,这种不确定性也许会来自企业的生产方面,也有可能会来自社会对产品的需求方面。在以往主要是根据调整企业的生产过程来控制数量风险,但是,这种调整方法所产生的费用相对较多。在金融工程实现以后,根据数量风险的特征,金融工程制造了两种新型产品,分别是产品期权和宏观衍生的金融产品,企业可以分析宏观衍生的金融产品交易,从而分散和避开数量风险带来的损失。

四、促进金融工程在我国风险管理中发展的对策

金融工程是根据社会需求而衍生的产物,顺应了时展的潮流[7]。首先,我们应该正确的认识到金融工程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和价值,明确金融工程在我国风险管理发展的地位;其次,针对我国金融工程发展较晚、缺少专业性人才的现象,在对金融工程的运用和研究中,缺少相关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政府应该聘请一批金融工程专业能力较高的人才来我国授教,在学校开设金融工程相关联的学科。同时,还需要加强对企业金融风险管理人员的培训,让工作人员能够对金融工程有着全面的了解,通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金融工程的相关运用。最后,对我国目前的经济体系和金融系统进行改善,要充分的认识到制度和业务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还需要把金融工程的发展现状和我国金融机构的需求以及存在的风险有效的结合起来,合理的制定出适合我国发展的金融工程方案。从事实的角度而言,金融工程本身作为风险管理技术,其只能通过金融工具的组合使用来对风险进行分散,从而以此来促使风险明确化发展。但是其本身很难真正成为减少乃至降低风险的有效途径,因此对于金融工程的风险管理必须要理性认识,要在微观角度促使经济主体更全面,而在宏观方面由于市场投机力量的攀升,直接提高了系统风险的概率。所以,要想真正做好风险管理,就必须要采取科学化的方法及技术,同时也需充分结合风险管理实践来将二者进行有效融合。另外,对于经济体系和金融体系来说,金融工程的发展必须要不断的对其经济主体系统的内部风险控制主体加以完善,并联合政府实施内外同步监管,这样才能真正促使主体所承受的风险获得全面监控和管控。

五、结语

综上所述,金融工程是一门全新型的学科,它打破了传统的风险管理手段,是根据社会需要而衍生的产物,作为一种新型衍生的学科,表现出了传统风险管理所不具备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了金融市场的交易效率;合理的避开了系统性风险带来的损失。根据金融工程的价值和作用来看,势必在未来的金融风险管理中起着更重要的作用,我国应该把金融工程作为一项长期性发展的对象,从多个角度促进我国金融风险管理的形成,从而进一步加强我国的国力。(作者单位:厦门大学)

参考文献:

[1]卢伟阳.浅析金融工程和外贸企业外汇风险管理[J].现代经济(现代物业下半月刊),2007(03):75-78.

[2]杨世峰.中国金融工程学科及其人才培养模式的新发展———2013年中国金融工程学年会暨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论坛综述[J].宁夏社会科学,2013(05):42-45.

[3]李婕.金融工程在供应链风险管理中的应用分析[J].生产力研究,2008(04):32-33+37.

[4]左相国,张伟.金融工程在供应链风险管理中的应用[J].商场现代化,2010(09):138-139.

[5]沈沛龙,崔婕.金融工程学科发展和创新型人才的培养———2010年中国金融工程学年会暨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论坛综述[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高等教育版),2010(04):16-19.

[6]于天宇.金融工程在企业风险管理中的应用发展实践[J].中国外资,2011(24):116.

金融管理和金融学范文11

关键词:金融机构;金融监管;发展趋势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全球化进程加快,金融创新不断涌现,金融机构日益转向多元化经营,一方面促进了各国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使各国发生危机的潜在可能性提高,这对金融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使各国金融监管不断变革,由此金融监管在理论上以及实践上都呈现诸多新的发展趋势。

一、国外金融监管理论的发展趋势

金融监管理论的争论实际上是围绕着要不要监管,如果要监管的话在多大程度上以及采用什么样的方式进行监管展开的。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信息经济学的兴起,金融监管理论呈现出以信息经济学为分析范式的趋势。信息经济学认为在一般市场中普遍存在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完全的现象。金融体系中存在两类不对称:一类是金融机构与存款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与存款者间的信息不对称使得金融市场上的价格信息不能有效地传递,从而加大了金融市场交易的成本,降低了市场交易效率。另一类是信贷市场上金融机构与贷款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即使没有政府的干预,由于存在贷款人方面的逆向选择和借款人方面道德风险的行为,信贷配给可以作为一种长期均衡的现象存在。信息经济学向人们说明,不仅仅是贷款人,银行也有可能产生道德风险,这就改变了以往金融监管理论只对贷款人进行监管而忽略了对银行监管的做法,使监管更为全面。

作为对信息不对称和信息不完全理论的回应,2009年6月,巴塞尔委员会公布的新资本协议(《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把信息披露(市场监管)作为该协议的第三大支柱载入其中。①

除此以外,还有三种主要的金融监管理论:(1)从金融合同的角度研究金融监管。经济合同理论,最初是用于工业和公共事业监管领域。金融交易包含着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之间、金融机构和监管者之间、监管者和社会之间显性和隐性合同的复杂结构。监管可以被视为被监管者和监管者之间的一系列隐性合同关系,合同决定了签订该合同的各方应该遵守的行为,以及对违约方可能采取的措施。设计得好的合同可以促使金融机构的行为避免或者减少系统性风险,反之,则可能在金融活动中产生系统性风险。所以监管合同的首要目的就是要使金融机构的行为和反应朝着社会所期望的方向发展。几乎所有形式的外部监管都存在根本性的道德风险问题。监管既然被视为一种隐含合同,那么由此可能产生的道德风险问题就是它会使投资者认为,既然这些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是经过权威部门授权并得到监督的,那么它们理所当然是安全的。而且,监管者在阻止监管失灵方面的历史记录越好,投资者这样的印象就越深。然而,投资者必须认识到监管的局限性,监管无法消除所有的风险。而且金融市场和金融合同本来就包含着风险,投资者本身也存在发生决策错误的可能。(2)金融监管的成本和收益问题。大多数国家对监管机构的直接成本都有比较可靠的数据。但对施加于被监管对象所造成的额外负担却没有数据可利用。所以精确计算监管的成本和收益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且区分哪些成本是金融机构为了自身风险控制和内部管理所必需的,哪些是由于监管制度所强加的也不是十分容易。但它的意义却是现实的:监管任何时候都是在成本和收益的权衡中做出判断,所以,偶尔的监管失灵是否可以视为监管体系(假使已经设计有效)的必要成本,增强监管的强度是否可以消除所有出现的监管失灵,所有这些问题都值得分析。(3)金融监管的激励问题。投资者认为监管者保证了金融机构的安全和端正良好的品行,而金融机构认为它们所要做的就是遵守一些监管者所要求的具体规定。双方认识的差距还可能对监管一方和被监管一方造成逆向激励的问题。西方学者现在认为监管者也是利益最大化的主体,所以有没有合意的激励就会影响执法的效果。拉丰和梯若尔及其后来者所发展的激励规制理论和新管制经济学为研究激励性金融监管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②

二、国外金融监管实践的发展趋势

金融监管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问题,涉及的内容十分庞杂,并且各国在具体的金融监管实践上更是差异明显。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市场的一体化进程加快,金融创新不断涌现,金融机构也日益转向多元化经营,金融监管呈现新的发展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金融监管的目标从单纯强调安

全性向安全与效率并重的方向转变。20世纪70年代以前,金融监管主要侧重于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各国纷纷建立金融安全网,同时对金融机构从市场准人、利率限度、业务范围等多方面施加了严格的限制,最有代表性的是1933年美国颁布的《银行法》,但这些措施限制了金融机构的自由,造成金融机构经营效率低下。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末,规避管制的金融创新已使不少限制性措施名存实亡,同时人们认识到金融监管给金融业的运行所带来的成本,于是各国开始采取灵活的应变措施。美国在1999年11月通过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以促进金融业的效率和竞争力为主要目的;日本从1994年着手进行的“金融大爆炸”改革,新诞生的“金融厅”将确保金融体系的安全、活力和金融市场的公正和效率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英国《金融服务与市场法》则提出了“好监管”的六条原则,如“使用监管资源的效率和经济原则”、“权衡监管的收益和可能带来的成本”等,显示了监管当局对效率目标的重视。③

2.监管主体从分散走向集中。20世纪

七、八十年代,随着金融自由化浪潮的推进,金融业务逐渐走向综合化,分散的监管很难满足金融业发展的需要,金融监管主体具有从分散走向集中的趋势,但已经不再是集中于中央银行。挪威于1986年、加拿大于1987年、丹麦于1988年、瑞典于1991年、英国于1997年、澳大利亚于1998年分别成立了统一监管机构,并将其移出中央银行。日本、韩国、新加坡相继效仿,爱尔兰、以色列、拉脱维亚、墨西哥、南非、奥地利、德国、爱尔兰和比利时都有类似改革倾向。美国1999年《金融现代服务法案》掀起了金融综合化的浪潮,但是,分散化的金融监管并没有被放弃。④

3.金融监管范围不断扩大。在许多国家,金融监管机构无权对银行的附属公司或银行的母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对整个金融形势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价是相当困难的。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必须先从两方面着手:一是扩大金融监管的范围;二是统一监督标准和方法。在国际范围内只有对金融机构进行并表监督,才能使母行(或母公司)及其国内外分支附属机构在有效的监控下开展业务活动,从而最大限度地从整体上保证各金融机构安全稳健地经营。⑤

4.金融监管手段计算机化。在监管方法上,各国普遍强调管理手段的现代化,充分运用计算机辅助管理,尤其是实时清算系统在金融监管中的运用,并且促进金融机构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和外部审计的有机结合。⑥

5.金融监管内容标准化。在金融监管内容方面,各国金融监管体系也呈现了一些共同特征,逐步统一资本充足性的国际监管标准;流动性管理也普遍强调区别对待,强调监管灵活性和依赖经验对监督的重要性。⑦

6.金融监管方式从单一合规性监管转向合规陛监管与风险性监管并重。合规性监管是指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执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情况所实施的监管。合规性监管注重事后的补偿与处罚,不能起到风险预测和防范的作用,使监管者长期扮演“救火队”的角色,监管效率低下。风险性监管是指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程度、资产质量、流动性、盈利性和管理水平所实施的监管,以求最大限度地减少金融风险及其影响。风险监管较之于合规性监管的最大优点在于它侧重于对风险的事前防范,能够及时地和有针对性地提出监管措施。国际银行监管组织相继推出了一系列以风险监管为基础的审慎规则,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国家和转移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实施全面风险管理。⑧

7.金融监管体系的集中统一化趋势。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金融自由化的不断深入,20世纪90年代后期金融业由分业向混业经营的趋势在进一步加强。在美国,先后开放银行从事公债回购以及以子公司方式经营证券承销业务。当金融市场变得越来越一体化时,通讯和计算机的运用使得金融风险在现行监管体系下难以集中控制和监管,这就要求更集中或者至少很协调的监管体系——监管体系应适应被监管的对象的变化而变化。在英国,新的工党政府已提出将所有金融机构的管制(包括银行的监管)归到证券投资委员会的领导下。⑨

8.金融监管体制的组织结构体系向部分混业监管或完全混业监管的模式过渡。各国金融监管体制的组织结构千差万别。英国的大卫T·卢埃林教授1997年对73个国家的金融监管组织结构进行研究,发现有13个国家实行单一机构混业监管,35个国家实行银行、证券、保险业分业监管,25个国家实行部分混业监管,后者包括银行证券统一监管、保险单独监管(7个);银行保险统一监管、证券单独监管(13个)以及证券保险统一监管、银行单独监管(3个)3种形式,并且受金融混业经营的影响,指定专业监管机构即完全分业监管的国家在数目上呈现出减少趋势,各国金融监管的组织机构正向部分混业监管或完全混业监管的模式过渡。⑩

9.金融监管更加注重风险性监管和创新

业务的监管。从监管内容看,世界各国监管当局的监管重点实现了两个转变:第一,从注重合规性监管向合规性监管和风险监管并重转变。第二,从注重传统银行业务监管向传统业务和创新业务监管并重转变。⑾

10.金融监管越来越重视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同业自律机制。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是实施有效金融监管的前提和基础。世界金融监管的实践表明,外部金融监管的力量无论如何强大,监管的程度无论如何细致而周密,如果没有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相配合往往事倍而功半,金融监管效果大打折扣。许多国家的监管当局和一些重要的国际性监管组织也开始对银行的内部控制问题给予前所未有的关注。金融机构同业自律机制作为增强金融业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受到各国普遍重视。以欧洲大陆国家为代表,比利时、法国、德国、卢森堡、荷兰等国的银行家协会和某些专业信贷机构的行业组织都在不同程度上发挥着监督作用。尽管金融业公会组织在各国监管体系中的地位不尽相同,但各国都比较重视其在金融监管体系中所起的作用。⑿

11.以市场约束为基础的监管体系正在形成。巴塞尔委员会《新资本充足框架(征求意见稿)》对1988年制定的《资本充足协议》做出了重大的改革,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内容是将外部评级引入风险管理框架,要求银行使用公共信息确定其风险加权资本,根据评级公司的评级确定信贷风险权重,新框架的适用对象仍是那些在国际业务领域活跃的大型国际性银行。欧洲委员会公布了一些关于新的资本充足性规定的建议,将比巴塞尔资本协议所针对的范围更大,涉及所有的银行和证券公司,该规定试图将真实风险与资本金更紧密地联系起来。⒀

12.金融监管法制呈现出趋同化趋势。金融监管法制的趋同化是指各国在监管模式及具体制度上相互影响、相互协调而日趋接近。由于经济、社会文化及法制传统的差异,金融监管法制形成了一定的地区风格,在世界上影响较大的有两类:一是英国模式,二是美国模式。20世纪70年代以来,两种模式出现了相互融合的趋势,即英国不断走向法治化,注重法律建设;而美国则向英国模式靠拢,不断放松管制的同时增强监管的灵活性。⒁

13.金融监管法制呈现出国际化发展趋势。

随着金融国际化不断加深,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跨越了国界的局限,在这种背景下,客观上需要将各国独特的监管法规和惯例纳入一个统一的国际框架之中,金融监管法制逐渐走向国际化。双边协定,区域范围内监管法制一体化,尤其是巴塞尔委员会通过的一系列协议、原则、标准等在世界各国的推广和运用,都将给世界各国金融监管法制的变革带来冲击。新晨

14.金融监管全球化的趋势在不断加强。随着金融业的全球化,国际金融市场上不稳定性增大,金融风险在不同国家之间相互转移、扩散的趋势不断加强,单靠一国或一家银行控制金融风险已变得力不从心;另一方面,由于各国监管政策的不一致,客观上为跨国银行利用遍布全球的分支机构逃避各国监管从事高风险甚至非法的经营活动创造了条件。而且,跨国银行由于在别的国家领土上进行经营,本国监管部门鞭长莫及,监管的有效性受到削弱。在全球性统一监管的进程中,巴塞尔委员会发挥了重要作用,该委员会颁布的一系列监管原则成为银行业国际监管的重要标准。尽管这些协议原则在世界范围内不具有硬性约束力,但由于其适应了国际金融监管的现实需求,因而得到了国际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和各国监管当局的普遍运用⒂

三、结论

金融监管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问题。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市场的一体化进程加快,金融创新不断涌现,金融机构也日益转向多元化经营,金融监管呈现新的发展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金融监管范围不断扩大;金融监管手段现代化;金融监管内容标准化;金融监管方式从单一合规性监管转向合规性监管与风险性监管并重;金融监管体制的组织结构体系向部分混业监管或完全混业监管的模式过渡;金融监管更加注重风险性监管和创新业务的监管;金融监管越来越重视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同业自律机制;以市场约束为基础的监管体系正在形成;金融监管全球化的趋势在不断加强;金融监管体系的集中统一化趋势;金融监管法制呈现出趋同化、国际化发展趋势。

注释:

①③④吴源从.西方国家金融监管的新趋势及对我国的启示[J].海南金融,2006,(9):32—35.

②张慧莲.论西方金融监管理论的最新发展[J].成人高教学刊,2004,(6):18—21.

⑤⑥⑦⑨⒀高峰.国际金融监管发展趋势[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1,(4):24—26.

金融管理和金融学范文12

[关键词]金融全球化影响因素对策与措施

金融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对我国金融乃至世界经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但与此同时国际金融监管体系并没有随着金融全球化的发展而同步发展这就使国际金融的不稳定性日显突出20世纪90年代以来金融危机频繁爆发使人们认识到全球金融一体化使金融监管面临着一系列的新挑战。

一、金融全球化的内涵

金融全球化主要是指金融活动超越国界,从局部地区性的传统业务活动发展为全球性的创新性的业务活动。其具体内容包括: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业务、金融资产和收益,以及金融政策与法律制度的全球化等方面。但对金融全球化的定义,国内外学术界不统一。其定义主要是从核心论、趋势论、过程论、一体化论等几种理论来表述。其实质反映了金融全球化是一种趋势和过程、是世界各国或地区金融活动趋于一体化。它具有广泛的内涵,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具体来说,金融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金融业跨国境发展而趋于全球一体化的趋势,是全球金融活动和风险发生机制日益紧密关联的一个客观历史过程。

二、金融全球化的主要特点

金融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对我国金融乃至世界经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主要特点如下:

1.发达国家及跨国金融机构是金融全球化的规则制定者和主要获益者

发达国家及其跨国金融机构在金融全球化进程中居于主导地位,是金融全球化的规则制定者和主要获益者。这主要表现在:发达国家金融资本雄厚,金融体系成熟;调控手段完备,基础服务设施完善;以发达国家为基地的跨国金融机构规模庞大,金融创新层出不穷;与之对应,全球金融规则也主要来自发达国家,这些规则总体上有利于其金融资本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利益最大化。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在金融全球化进程中则经常处于被动的、受制约的地位,面临着“边缘化”的威胁,较少地分享到金融全球化的利益,而较多地受到金融全球化浪潮的冲击。

2.跨国金融机构的全球扩展和全能化运作

从影响金融全球化的因素看,除跨国生产、贸易、投资和科技进步等实体经济因素对金融全球化的推动外,跨国金融机构的全球扩展和全能化运作也为金融全球化构造了微观组织基础,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和日益激烈的金融竞争为金融全球化提供了持续的技术支持和发展动力。

3.金融资本规模不断扩大,短期游资与长期资本并存

在金融全球化进程中,随着参与全球化的金融主体越来越多,全球金融资本不断扩大。在这其中,既有长期投资的资本,也有短期投机的资本。长期资本的投入有利于一国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而短期游资的逐利和投机,则易引发一国的金融动荡。

4.电子商务的发展,为金融全球化提供了交易平台

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为全球性金融活动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随着电子商务、电子货币的普及,网络银行和网上交易已在全球范围得到应用,全球金融市场将被连接成为一个整体,从而提高金融市场的同质性。

三、金融全球化对中国金融的影响分析

金融全球化是一种不可阻挡的趋势,它对世界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活力,也对发展中国家的金融体系产生巨大的影响。金融全球化在对中国经济和金融发展带来了机遇,同时也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1.金融全球化对中国金融的正面效应

(1)金融全球化有利于中国吸引外资,加快工业化进程

中国为实现工业化,需要投入巨额资本和先进的工业技术。外资的引入为中国缓解资金短缺的矛盾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带动了技术的扩散和人力资源的交流。随着金融全球化的拓展,相当多的资金流向了中国,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中国经济发展的资金缺口,并带动了技术的扩散和人力资源的交流。

(2)金融全球化有利于先进的金融运作经验引入中国,提高金融效率

由于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和金融体系较为完善,金融风险控制机制严密。这为中国提供了很好的学习和借鉴。同时,金融全球化还提高了国内外金融业间的竞争程度,迫使中国金融机构利用金融创新减少交易成本,提高资本运作效率,增强核心竞争力。

2.金融全球化对中国金融的负面效应

(1)金融全球化使中国金融业面临挑战

虽然中国参与金融全球化,能给自身带来长远利益。但由于中国市场经济建立较晚,金融体系不够完善,金融业赢利能力和金融风险控制机制不强。如果外国金融机构大规模进入,势必造成巨大的生存压力,金融体系不可避免的要遭受巨大冲击。

(2)金融全球化为国际游资制造金融风险创造了环境

国际游资形成的基本条件就是要有充分的金融自由度和开放度。金融的全球化,一方面扫除和减少了资本在国际间流动的障碍,使资本可以迅速而自由地从一个国家流向另一个国家,从一个市场流向另一个市场;另一方面,利率、汇率管制放开为各类金融产品价格大幅波动开辟了道路。加之目前国际上尚未对投机资本提供必要的约束机制,若有风吹草动,国际游资就会从所在国大量撤走,从而引发严重的金融动荡。

(3)金融全球化加剧了银行的脆弱性

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国家对信贷机构管理不严,银行内部控制也相对薄弱,缺乏严谨的收益衡量和风险评估制度,致使信贷资金分配不当,流入高风险的部门,从而增加了银行的不良资产。利率变动的不确定容易导致银行利息支出的增加高于利息收入的增加,存款利率的上升使银行存贷之间的利差缩小,从而使银行收入下降。

(4)金融全球化加大了金融监管的难度

金融全球化意味着金融资本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与获利。出于获利的需要,国际上许多金融资源被无序、过度开发,金融投机性凸显。加之现代金融交易工具发展迅速,在极短时间内即可完成巨额资金的交易与转移,其去向不确定性很大。这就给中国的金融监管与调控带来严峻的挑战,也削弱了其货币政策的调控力度。

四、中国金融的对策与措施

1.建立真正的市场主体和竞争机制,提高中国金融的竞争能力

提高中国金融的竞争能力,国有银行必须建立国家控股的多元化产权制度,进行外部治理和内部治理。

首先,我国国企改革和政府行为是与国有银行产权制度改造密切相关的外部条件,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所存在的问题,是造成国有银行竞争力低下的重要因素之一。由于两者产权同构,导致银行资产质量不断恶化。为此,必须从整体上把握国企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的内在联系,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建立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必须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培育市场竞争机制和竞争能力、维持金融秩序、鼓励金融创新、加大监管力度,使市场机制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重要作用。

其次,对国有银行内部进行治理,建立国家控股的商业银行,不仅有助于解决银行的不良资产,增加资本金,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而且对国有银行进行商业化改造,建立经营权、所有权和监督权分立的制度框架,可以形成科学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摆脱政府的行政干预,使银行的市场化经营获得制度上的保证。

2.加快国有金融机构产权制度的改革创新步伐

(1)转变政府金融管理职能,实现金融创新

转变政府金融管理职能,将政府的金融管理职能转向创造公平竞争的体制环境和提高宏观调控有效性。消除歧视性政策,放宽市场进入标准,按照统一的市场监管原则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展开充分竞争,通过金融创新提高竞争力。

(2)大力开展金融信息化建设,打造金融创新的微观基础

我国金融机构之所以缺乏自主创新的动力,金融机构本身产权不明晰、缺乏激励和约束机制是重要内因。为此,必须加快国有金融机构产权制度的创新步伐,通过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打造金融创新的微观基础。目前,金融机构的创新突破口应主要围绕金融工具、金融业务和金融电子信息化展开。针对金融工具的有限性,可利用股票市场的先发优势,适时发展期货、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针对负债类业务多于资产类业务,积极发展票据和国债回购市场,推进金融资产的证券化进程。针对金融效率对交易和清算手段的依赖性,着力进行金融电子信息化建设,使金融运作基于电子化的平台而获得质的飞跃。

3.改革和完善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

(1)完善金融监管的法规体系,加强风险防范

首先要转变金融监管政策的基础和方式。金融监管手段必须以法律为基础采取间接手段进行,通过严密的法规约束当局的金融监管行为,在日常监管中基本取消行政命令式的监管办法。

当前中国金融监管存在重合规性、轻风险性的问题。合规性监管偏重于事后化解,这种方式较为被动,纠正成本也很高。风险监管则是根据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以及内部管理的评价,提高监管要求,注重于事前防范,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风险带来的损失。为了保护社会公众的利益,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健运营,监管重点要更多地关注银行机构及其资本所将承担的最大风险,要加强对银行的资产质量、管理水平、盈亏等经营状况的风险性检查,建立风险预警和危机处理机制。有效的金融风险预警是确保金融安全的第一道屏障。在中国,实行金融风险预警,关键在于建立一套规范有效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危机处理机制是化解危机、减小损失的最后防线。金融活动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在此,诱发金融风险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复杂的。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需要全社会各个方面的参与,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联合监管防范体系是建立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有力保障。

(2)建立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机制,提高金融监管效率

随着金融机构之间交叉业务的增多,需要监管主体之间加强合作。中国目前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监管模式,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各自拥有各自的监管范围。尽管监管机构高层之间有定期会晤制度,就一些重大问题进行磋商。但是,在监管的实施当中仍能存在着重复监管和监管真空。还需三个监管主体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及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降低监管成本,提高金融监管效率。此外还要及时解决分业监管中的政策协调问题,协调银行、证券、保险对外开放及监管政策以及交流有关监管信息等,最终实现协同监管制度化。

4.积极参与国际合作,提高中国的金融监管水平

与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其内容主要包括:参加金融监管的国际性组织,进行金融监管的双边或多边合作,对跨国银行进行联合监督以及推广应用金融监管国际规范等。要加强与跨国金融机构的母国监管当局及时进行信息沟通,对不符合监管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要坚决予以阻止。对流进与流出我国金融市场的国际资本,建立相关的动态跟踪数据,与相关国家实现数据互换,使资本流动特别是短期资本的流动置于国际监视之下,为政府间多边监管合作及救助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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