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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业务风险防控

时间:2023-08-28 16:56:55

债券业务风险防控

债券业务风险防控范文1

内容摘要:我国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有利于地方政府开辟融资渠道,但又可能引发通货膨胀、证券金融市场波动、产业结构失衡、地区发展不平衡等宏观调控风险。应对风险的法律制度缺失、政府机关纵横向权力配置不当、公众参与宏观调控过程的渠道不畅是造成宏观调控风险的主要因素。为此,文章认为要制定宏观调控法、地方政府债券法以及完善配套制度;采取行政内部分权、行政内部监督机制等行政自制措施;要建立政府信用社会评价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机制,来防范风险。

关键词:地方政府债券 宏观调控风险防范机制

我国地方政府债券面临的宏观调控风险

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内需保增长,我国中央政府2009年和2010年相继决定由财政部分别地方政府债券2000亿元,列入省级预算管理。我国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无疑有利于地方政府开辟融资渠道,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然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特别是在制度没有改变的条件下它将面临着潜在的宏观调控风险。具体而言,这种宏观调控风险主要表现在:

(一)通货膨胀的风险

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意味着投资规模的扩大,投资规模的扩大加速了资金流动,货币流动性的提升与增大货币发行量一样,都会导致通货膨胀。而通货膨胀的发生,将进一步削弱民众生活水准,给投资和消费带来不确定性。

(二)证券金融市场波动的风险

地方政府债券将会从其它证券市场吸引资金,直接导致这些证券市场的价格波动。与此同时,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关系尚未厘清,实际中政府强令银行贷款或强令银行提供担保的现象时有发生。发债之后,地方政府可能将进一步加剧这种关系。

(三)产业结构失衡的风险

在没有赋予地方政府发债权时,地方政府就设法通过集资、迫使银行贷款等手段为项目融资,从而造成全国各地严重的乱上项目、重复建设的情况。如果允许地方政府发债,在地方政府职能没有完全转换的情况下,乱上项目、重复建设可能将会变得更严重。

(四)地区发展不平衡的风险

经济发达地区的财政信用状况相对于内陆地区要好得多,发达地区更容易获得发行资格。在都有资格发行时,更好的财政信用状况会吸引不发达地区的资金流向发达地区。而且越是经济不发达地区,发行债券的限制条件,诸如发债规模、信用评级、中介服务、债务管理等方面与发达地区都存在明显差距,这很容易导致“马太效应”,进一步拉大区域发展差距。

地方政府债券宏观调控风险的成因分析

地方政府债券之所以会面临这些风险,主要是因为以下因素所导致:

(一)应对宏观调控风险的法律制度缺失

宏观调控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与此相适应,政府宏观调控是一个由调控目标、内容、手段、程序等组合而成的复杂系统,不仅要求有宏观上的整体性立法,而且要求有围绕调控目标而互相协调配合的具体法律制度。但是目前不仅宏观调控总体法缺失,而且具体的财政、金融、区域经济发展以及产业政策等法律法规也不健全。比如,目前规范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条件的只有财政部制订的《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法律位阶低且不完善;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性规定多,而具法律约束力的立法少。此外,《地方政府债券法》尚未出台,不仅地方政府债券本身制度需要加以制定,而且它与国债、证券之间的关系也有待厘清。

(二)政府机关纵向和横向权力配置不当

从纵向来看,对地方政府债券宏观调控风险的宏观调控权到底归属于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目前理论与实务界的观点不尽一致。有学者认为,宏观调控是一个包括中央政府调控和地方政府实施调控与分享宏观调控主体的多层次的宏观调控体系。但更多的学者认为,宏观调控仅是中央政府的职能,唯有中央政府才有可能反映经济运行的总体要求,并具备制定克服总量失衡,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制度及政策的能力。而宏观调控配置不明或配置不当,则无疑会影响地方政府债券风险的调控能力,甚至影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从横向来看,我国行政系统内部存在着职能部门权力过于集中的弊病,各部门往往同时具备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自定规则、自己执行、自我监督,政府领导往往放大手中权力,不顾财力实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三)公众参与宏观调控过程的渠道不畅

当前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债券中,地方政府债券能否发行、何时发行、发行多少,由中央财政机关和省级政府部门协商确定,公众作为纳税人没有广泛参与到宏观调控决策中,更无法表达债券发行可能出现的宏观风险的机会。由于受现行政绩考评制度的影响,地方政府领导往往在任内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而争取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无疑为这些工程开辟了资金筹措道路。在公众参与渠道不畅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结果成为政府自我决定的不正常局面。由于公众参与地方政府债券宏观风险评估制度和政府信用评价机制的缺失,公众在目前尚无有效渠道表达意见和进行有效监督。

地方政府债券宏观调控风险防范机制的构建

(一)完善宏观调控立法,提供风险防范的制度保障

一是制定《宏观调控法》和《地方政府债券法》。从理论上说,宏观调控法处于当代经济法的核心地位, 但我国法制建设却不健全,需要对宏观调控的主体、行为、程序、救济等制度要素进行构建。对于地方政府债券的风险而言,最重要的是完善宏观调控主体制度。由于地方政府缺乏相应的信息条件,加上自身利益结构和导向的局限,地方政府一般而言不适合做宏观调控的主体,而应由中央政府来担任。与此同时,为了规制宏观调控权的可能侵犯性,需要建立健全纠偏制度、补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救济制度。此外,最近若干年内要制定《地方政府债券法》,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主体、条件、风险评估、规模、资金使用、偿还方法、法律责任等内容,将宏观调控风险评估等事项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是完善应对宏观调控风险的配套制度。首先是要完善产业结构法。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应当同步完善我国的产业结构法,对一定时期产业结构政策法律化,包括产业结构的长期政策规定,对战略产业保护和扶植的规定以及对衰退产业的调整、援助规定等。应当把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作为地方政府债券的重要发行条件之一。其次是要制定区域经济发展法。为了优化我国的经济结构,防范宏观调控风险,我国应当完善与《地方政府债券法》相配套的区域经济发展的计划、财政、金融制度,实现对中西部地区的财政倾斜,并借鉴国外经验,制定区域经济发展法律制度。三是要实施币值稳定的货币政策,将物价的增长控制在国民经济和居民收入能够承受的限度之内。要对地方政府债券与国债、证券的关系进行法治化处理,从制度上防范地债可能引发的证券金融市场紊乱风险。

(二)采取行政自制措施,设置风险防范的自我防线

所谓行政自制,是行政系统或者行政主体对自身违法或不当行为的自我控制,包括自我预防、自我发现、自我遏止、自我纠错等一系列内设机制。我们不仅要从立法和司法对地方政府债券的宏观调控风险进行控制,而且要从行政机关自身对其发债有关风险进行内在的积极的自我控制。

一方面,要实现行政内部分权机制。行政内部分权是指政府部门为防止行政权过于集中而引发的专断,主动地将权力进行划分和分立,并通过行政权之间配置来防止违法或不当行为,更好地实现公共目标。为了避免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中的宏观调控风险,我国各级政府特别是今后地方政府真正成为地方政府债券之后,需要通过行政内部分权将地方政府债券政策的制定与执行部门、评估部门相分离,特别是要让评估部门能够相对独立地从事评估活动并得出真实的结论,防止不符合发行条件的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

另一方面,完善行政内部监督机制。作为一种自我纠错制度,行政内部监督是指“在行政机关系统内,负有行政监督职能的行政机关监督其他行政机关是否依法行使职权的一种监督制度体系”。就地方政府发行债券而言,要完善以下三项制度:一是行政备案机制。由于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涉及面广,具有重大影响,易发宏观调控风险,因而当地方政府真正成为地债的主体之后,应该将发行债券的基本情况上报上级行政机关备案,以便上级政府能从全局考虑并及时纠正错误的发债行为。二是报告与检查机制。地方政府应提交发债的工作报告,并接受上级政府机关的检查和评议。三是行政监督联动机制。由财政部门、证券会、人民银行等多个上级机关或机构在地方政府债券监督中协调职能、相互配合,制止和纠正违反和不当行为。

(三)构建社会监督机制,为风险防范打下社会基础

一是建立政府信用社会评价机制。政府信用越高,地方政府债券及时偿还本息的概率越高,也就越能如期履行义务。而地方政府的信用到底如何,不能由该地方政府自身甚至上级政府说了算,而应该由专业的社会中介机构来评判。社会中介机构最大的优势就是能够利用专业优势搜集、整理、分析地方政府的财务及资信状况,向社会和投资者提供与债券发行有关的信息,进行严格的动态审查和监测,对发债项目的收益、债券偿还能力以及付息的意愿程度进行严格审核,从而有效防止地方政府可能出现的宏观调控风险。

二是实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机制。在风险评估过程中,不仅广大公众能提出意见,而且政府应真正将公众意见纳入到评估全过程。其主要步骤包括:一是确定所要评估的具体宏观调控风险。决定哪项风险将被评估是风险评估的第一步,公民在决定评估风险时具有平等的发言权。二是陈述宏观调控风险评估的目的。只有清楚表明具体风险评估的目的,广大公众才能评估风险。三是选择宏观调控风险评价标准。四是风险应受到公民持续地监督。系统地、连续地监督为公民提供了追踪风险并采取纠正措施的机会。五是公开评估报告。一个良好的宏观调控风险评估系统应当公开化,定期报告评估结果,而且公民、新闻媒体和其他政府监督部门有权得到报告。公众参与风险评估机制的建立,将为地方政府债券宏观调控风险的防范打下广阔的社会基础。

参考文献:

1.王学忠.刍议地方政府债券的风险及其防范[J].商业时代,2008(35)

2. 王劲松.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中的风险及防范措施[J].经济研究参考,2009(25)

3.郭爱君.论宏观调控体系中地方政府的角色[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5)

4.王全兴.经济法基础理论专题研究[M].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

5.漆多俊.宏观调控法研究[M].中国方正出版社,2002

6.崔卓兰,于立深.行政自制与中国行政法治发展[J].法学研究,2010(1)

7.崔卓兰、刘福元.行政自制理念的实践机制:行政内部分权[J].法商研究,2009(3)

8.章剑生.行政监督研究[M].人民出版社,2001

债券业务风险防控范文2

关键词:债券销售;债券融资;防范措施

一、企业债券融资的优势

企业进行外部融资的方式的主要分为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其中债务融资又分为企业债券融资和银行贷款两种方式。企业债券融资与其他主要融资方式相比,具有以下几点优势:

(一)与股权融资相比

企业债券融资与股权融资相比,其具有的优势表现为:其一,融资成本低。由于股票投资比企业债券投资承担更大的风险,所以股票投资者对收益率的要求会比企业债券债权人的要求高,加之企业债券可以在所得税前支付,具有节税作用,且债券发行成本远远低于股票发行成本,因此,企业债券的融资成本低于股权融资成本;其二,保持原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股权融资有可能削弱或稀释原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而企业债券融资只是对企业债权人所持有的债券进行按期换本付息,债权人不享有经营决策权和管理权,所以企业在能够按时偿债的前提下,不会影响企业原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其三,企业债券融资方式具有财务杠杆作用,会给企业权益资本带来额外收益。

(二)与银行贷款相比

 相比较银行贷款融资方式而言,企业债券融资具有融资期限长、融资规模大的特点,其具有的优势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点:其一,自主性大。由于银行贷款对企业所贷资金的使用用途有着极为严格的限定,且银根松紧和银行约束对企业能否融资成功具有决定性的影响,致使企业银行贷款难以发挥企业自主性。而企业债券融资的成功与否,主要取决于企业信用状况和经营管理状况,其自主性较大;其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企业债券融资的债券利率与银行贷款利率相比更加市场化。一般情况下,企业经营状况越好、信用越高的企业,其债券融资成本越低,同时企业债券融资具有较强的流动性。

二、企业债券销售面临的风险分析

(一)发行风险

 企业债券筹资在销售债券阶段,会面临由于发行单位信用、债券发行时机、发行总量等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债券发行失败的风险。在企业债券发行时,受经济条件、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公众购买偏好和购买力、企业债券的可转让性、企业形象等因素的制约,可能会致使企业增加融资费用的风险。

(二)企业经营管理风险

 经营管理风险主要是指企业债券在存续期内,由于发行人日常经营管理不善而导致不能换本付息的风险。一般情况下,债券发行人的经营状况会受到企业内部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如发行人的财务管理能力、市场营销能力、投资风险控制能力和决策水平等。一旦债券发行人出现决策失误,或企业财务管理出现混乱,必将对债券企业的盈利水平造成负面影响,从而影响企业债券销售还本付息的能力。

(三)债券市场风险

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形成较早,但是其发展速度较为缓慢,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尚不能适应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如我国企业债券发行的制度存在缺陷,债券发行规模受到限制等。企业债券发行受国家政策、关联行业发展态势、行业市场竞争程度等因素的影响较大,这都为企业债券销售增加了风险。

(四)债券兑付风险

目前,我国企业债券评级采取自愿的原则,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导致企业债券销售的监管力度不足。部分企业不参与资信评级,企业资信状况缺乏透明度,使得债券投资者无从了解企业债券的资信情况。此外,部分评估机构对发债企业的资信等级评估未做到公开、公正、严格,致使加大了企业债券兑付风险程度。

三、企业债券销售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完善企业债券销售审批制度

当前,我国的企业债券发行基本上采取的都是额度管理的办法,而债券发行的主体也必须经过审批之后方可发行。就额度规模而言,需结合我国总体的投资规模对其进行从严从紧地掌握。若债券发行的规模较大,而监管手段不到位的话,主管部门在发债主体的选择上就很可能会放松标准;当企业债券的规模扩大后,而经济环境却没有根本改变时,则有可能使兑付风险增大。所以,对于发债额度规模必须适度从紧,这样有利于将有限的额度分配给各方面条件最佳的发债企业。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企业债券出现较为严重兑付风险的年份,基本都是债券发行规模较大的年份,基于此点原因,适度从紧的发债规模可以说是控制企业债券风险较为可行的办法。在发债项目的审批上,主管部门应尽量选择符合国家政策、经济效益高、经营管理好以及在还本付息上有保证的企业和项目。对于经济效益差、经营管理不佳、存在投资缺口的企业和项目,必须严格把关、坚决不批。此外,还应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债券的发行进行严格审批。

(二)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是防范企业债券销售风险的有效措施,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做起:首先,优化企业治理结构。企业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合理安排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的比例,认真分析自身融资需求,提高债券融资决策的科学性,使企业治理结构合理化;其次,重视企业信誉。企业应积极参加信誉等级评估,不断提高企业信誉等级,增强企业竞争力,为企业成功开拓资金市场筹集债券创造良好条件,有效地降低筹资成本;再次,提高企业的理财能力,确保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应该按照自身的经营及资产状况来制定合理的融资计划,这样不但能够使制定出来的融资计划可行性较高,同时还可以确保企业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对于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人员而言,应以控制好企业的财务风险为首要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确保企业的资产负债率、速动比率、流动比率以及偿债比率等较为重要的指标均能够保持在一个安全、合理的水平上。

完善我国企业债券市场

(三)完善企业债券市场

其一,完善证券市场的各种基础性制度建设,建立并健全与企业债券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其二,完善企业债券发行机制,并放宽企业债券资金的使用限制以及市场准入限制,取消 多头监管,实行严格统一的政府监管。由于目前的审批体制过于陈旧,致使其已经无法适应现阶段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要求,所以,必须逐步推进企业债券发行核准制;其三,建立统一的评级市场,借此完善信用评级制度。应致力于建设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客观、独立、权威的信用评级机构,并引入一些国际上知名度较高的评级机构,以此来提高国内的评级质量,同时,还应采取一定的措施确保评级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如强制性评级等等。从某种意义上讲,完善的债券信用评级制度能够实现自动的风险控制机制;其四,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应实施具有强制性的信息披露制度,并不断完善披露的标准、内容、频率、程序以及违规处罚措施等,强化并明确相关责任人的具体法律责任,从而有效地提高市场透明度;其五,完善企业债券担保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偿债保障机制,进而保证企业债券的本息能够按时兑付,降低兑付风险;其六,完善企业债券的二级市场,以此来提高企业债券的流动性。

(四)加强对企业债券的监控

从我国企业债券发展的实践过程中不难看出,导致兑付风险增大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对发债缺乏行之有效地监管,所以,建立一套较为完整的企业债券运作监控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对于企业债券的日常监控管理,一方面可以由债券发行的主管部门进行,并及时发现、督促处理债券发行后实际运作中出现的资金使用以及还本付息等问题;另一方面,还可以由信用评估机构来完成对发债企业的定期评估及公布,并对企业的信用状况实施动态监控,一旦发现问题,便可要求企业进行及时处理。

结论:

总而言之,企业债券销售面临诸多风险,需要国家有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同时,企业也应提高自身经营管理水平,控制债券销售风险。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单纯依靠内源融资已经难以满足企业的发展需求,所以,企业应合理选用债券融资,不仅可以缓解资金短缺,还可以起到优化融资结构的目的。

参考文献

[1]侯乃聪.张燃.企业债券风险估值与简化式方法[J].金融教学与研究.2006(1).

[2]金秀.马隽.曲淑燕.基于企业债券风险因素分析的持续期计算方法[J].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

[3]金韬.商业银行企业债券主承销风险管理研究[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0.

[4]谭地军.田益祥.黄文光.中国企业债券特征与风险补偿[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8(2).

债券业务风险防控范文3

作为一个成功的领导者,如何强化个人的领导力,选择与使用正确的管理风格,持续不断地提高下属的职业技能,使自己与团队一同成长,并取得良好的组织绩效与个人绩效,是一个必须面对的问题。那么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关于领导会议结束语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经典的领导发言稿】范文一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今年4月,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明确提出了打好三大攻坚战的思路和举措。财政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重要指示要求,深刻领会打好三大攻坚战的深远意义,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决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是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责使命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事关国家发展全局,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意义重大,财政部门责无旁贷。

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是财政部门履职尽责的应有之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当前,打好三大攻坚战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跨越的重大关口,将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财政部门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肩负着重要职责,必须紧紧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安排,增强跨越关口的信心决心,统筹当前与长远,保持财政工作和财政政策的连续性,增强前瞻性,优化财政资源配置,采取更有力更有效的举措,坚决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是财政部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内在要求。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对财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打好三大攻坚战,既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客观需要,也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财政部门在打好三大攻坚战中,要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突出财政的公共性和公平性,完善财税制度安排,有效发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消除贫困、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职能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是财政部门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任务。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基本特征是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打好三大攻坚战,是发展难题、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财政部门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循序渐进,完善制度和强化管理并重,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完善财政脱贫攻坚政策体系,集中发力补齐短板;围绕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做好资金保障,落实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把生态环境优势转变为发展优势。

二、坚持底线思维,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关系到地方财政稳健运行和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关系到金融市场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党的十八大以来,财政部门始终绷紧财政可持续这根弦,积极贯彻落实预算法,推动加快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强化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开展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建立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构建债务风险常态化监督机制,依法查处问责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覆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各个环节的“闭环”管理体系逐步形成。当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截至2017年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6.47万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8.82万亿元之内,债务率低于国际通行的100%—120%警戒线。同时,有的地方继续违法违规变相举债,风险隐患不容忽视。

强调,我们既要有防范风险的先手,也要有应对和化解风险挑战的高招;既要打好防范和抵御风险的有准备之战,也要打好化险为夷、转危为机的战略主动战。应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财政部门必须坚持底线思维,坚持稳中求进,抓住主要矛盾,开好“前门”、严堵“后门”,坚决刹住无序举债之风,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一是严控法定限额内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地方政府依法一律采取发行政府债券方式规范举债。合理确定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稳步推进专项债券管理改革,保障地方合法合理融资需求。二是着力防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一方面,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加强风险源头管控,硬化预算约束,严格项目审核,管控金融“闸门”,决不允许以新增隐性债务方式上新项目、铺新摊子。另一方面,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坚持谁举债谁负责,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地方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通过盘活各类资金资产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高负债地区要大力压减项目建设支出、“三公”经费以及其他一般性支出。要加强监督问责,从严整治举债乱象,对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并予以曝光。

三、坚持精准理念,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扶贫开发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完善资金和政策体系,大力支持脱贫攻坚。2013—2017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补助地方专项扶贫资金2786.88亿元,年均增长22.7%;省级及以下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也大幅增长。在全国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连片特困地区县全面推开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将一部分涉农资金配置权完全下放到贫困县,由贫困县根据脱贫需要因地制宜统筹使用。狠抓财政扶贫资金监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坚决查处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5年来,全国累计减贫6800多万人,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进展。当前,脱贫攻坚进入最后攻坚阶段,剩下的3000万左右农村贫困人口,很多是特殊贫困群体,现有贫困大多集中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面临的挑战依然巨大,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依然不少。

指出,脱贫攻坚时间紧、任务重,必须真抓实干、埋头苦干。财政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坚持现行扶贫标准,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全力以赴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一是抓好投入保障。继续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加大对贫困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相关专项转移支付进一步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贯彻落实“三个新增”要求,做好2018—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资金安排,重点支持“三区三州”。二是把握精准要义。深入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落实试点明确的放权改革要求,支持贫困县因地制宜推进脱贫攻坚。坚守脱贫攻坚现行目标与标准,既不降低标准影响脱贫攻坚质量,也不盲目提高标准,避免“福利陷阱”和“悬崖效应”。发挥财政预算的约束和导向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区分轻重缓急安排扶贫项目和资金。瞄准建档立卡对象,精准使用扶贫资金,确保贫困人口受益。三是强化绩效理念。全面加强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构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建立扶贫资金总台账,将用于脱贫攻坚的财政资金全部纳入台账,实行精细化管理,解决实时监管到项目、到人、到企业的“最后一公里”问题。落实《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全面升级扶贫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流程,推动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机制。

四、坚持绿色发展,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良好生态环境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增进民生福祉的优先领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总结人类文明发展规律,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部门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着力在增投入、转方式、建机制上下功夫。5年来,中央财政调整支出结构,向绿色发展、环境保护、生态修复等重点领域倾斜,累计投入1.16万亿元,年均增长15.7%,远高于同期中央财政支出9.5%的增幅;创新支持方式,注重整体协同推进,支持开展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试点,推动地区间联防联控,探索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生态各要素开展整体修复;落实污染者责任,完善税收、政府采购、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等制度体系,促进生态环境治理的成本在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合理分摊,生态环保资金已经实现绩效管理全覆盖。同时也要看到,我国环境污染仍然严重,生态环境压力居高不下,提供优质生态产品的能力仍然不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艰巨。

指出,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财政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薄弱环节,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确保党中央关于污染防治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一是统筹增量和存量。加大资金投入,2018年中央财政安排大气、水、土壤三项污染防治资金合计405亿元,比2017年增长19%,投入力度是近年来最大的。对现有支持污染防治的各项资金和其他相关专项进行梳理,结合绩效评价情况,加大资金结构调整力度,增加用于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的投入。二是聚焦重点发力。围绕“到2020年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目标,完善相关财税政策,支持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渤海综合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等标志性重大战役。中央财政扩大支持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的试点城市范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加大对污染防治的投入。相关政策要更加注重源头防治,推进调整“四个结构”,推动做到“四减四增”。三是兼顾当前和长远。大力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生态环境监测执法、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等制度建设,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健全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资金分配机制,集中财力确保管用有效的重点污染治理事项顺利推进。

三大攻坚战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立的三场硬仗,事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亿万人民福祉,必须坚决打赢打好。财政部门要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做到“两个坚决维护”,自觉从党中央工作大局出发,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紧抓住重点任务,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坚决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经典的领导发言稿】范文二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甘肃兰州组织召开地方政府债券(以下简称地方债券)发行制度改革座谈会,主要是总结近年地方债券发行工作情况,部署2018年地方债券发行工作,研究讨论下一阶段地方债券发行制度改革有关事宜。

一、充分认识地方债券发行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一)深化完善地方债券发行制度改革是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必然要求。

党的报告指出,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是攻坚战的重要领域,实行地方债券发行制度改革,是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一项重要措施。自2015年全面推行改革以来,逐步完成了以银行贷款为主要形式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节约债务利息支出约1.2万亿元,大幅降低了地方政府融资成本,大大减轻了地方财政负担,有效防范了地方政府偿债资金链断裂风险;实现了地方政府债务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规范性、透明度显著提高。在新的更高起点上,进一步落实好党中央确立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推进地方债券发行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监管、市场约束,合理确定地方债券规模,依法合规发行地方债券,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深化地方债券发行制度改革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党的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做出了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和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战略部署。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安排,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离不开财政资金的支持。在我国推出一系列减税降税措施、降低实体经济负担的新形势下,财政增收面临较大压力,弥补财政收支缺口任务艰巨。新《预算法》赋予了地方债券承担地方政府融资的职责,这就要求进一步深化推进地方债券发行机制改革,完善地方债券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地方债券发行管理水平,实现地方政府长期以合理成本筹资,保障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国家重大战略顺利完成,促进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深化完善地方债券发行制度改革是建设大国政府债券市场的内在要求。

我国是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还在快速向前发展,我国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的联系日益紧密,对国际金融市场的影响也日益增大。政府债券市场是金融市场的基石,在现代金融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需要建设与我国大国经济体地位相适应的政府债券市场。目前,地方债券发行量超过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已成为我国债券市场第一大品种,这就要求进一步深化地方债券制度改革,加强地方债券市场建设,丰富地方债券品种,健全地方债券市场运行机制,建立功能完备、运行高效、安全可靠的地方债券市场,充分发挥地方债券管理在金融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二、近年地方债券发行制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和明显成效

按照《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有关规定, 2015年起,地方债券全部由各省份自发自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财政部借鉴国债发行管理经验做法,结合地方债券特点,建立健全制度框架,积极指导地方开展发债工作,着力加强地方债券市场建设。在地方财政部门的不懈努力下,地方债券发行工作平稳有序开展。2015-2017年,36个省份共发行地方债券14.24万亿元, 2017年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6.47万亿元,其中地方债券余额14.74万亿元,占比近90%,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基本建立。目前,地方债券余额、年度发行量占整个债券市场的比重均超过20%,成为我国债券市场第一大品种,地方债券市场已成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制度体系逐步健全。

针对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专项债券不同特点,分别制定相应发行管理办法,对承销团组建、信息披露、信用评级、债券发行组织等做出总体规定,形成地方债券发行管理总体制度基础。为满足地方债券定向承销、发行现场管理以及续发行业务试点等专项工作需要,制定操作性专项管理办法,指导各地规范开展相关工作。为做好地方债券年度发行工作,结合当年的实际情况,对地方债券发行各环节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地方债券发行管理制度逐步健全,为地方债券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发行机制不断完善。

参照记账式国债发行做法,地方债券发行主要采用了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公开发行方式;为提高置换债券发行效率,减少大规模地方债券公开发行对债券市场可能造成的冲击,财政部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研究在置换债券发行中引入了定向承销方式。不断加强信用评级工作,要求地方财政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依法竞争择优选择信用评级机构,合理设定评级费用标准,避免信用评级机构采用压低评级费用等方式进行恶性竞争,严格履行信用评级协议约定,防止以任何形式干预评级机构的公正评级;优化地方债券信用评级等级设定,引导信用评级机构适当增加评级结果区分度。完善信息披露管理,不断细化地方债券发行前、发行后、存续期及重大事项、还本付息等方面的信息披露要求,统一相关信息披露格式,包括经济、财政、债务相关数据和债券发行结果、还本付息公告等,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满足地方债券投资者需求。

(三)发行管理市场化程度稳步提高。

加强地方债券发行计划管理,积极指导各地密切关注经济金融形势,根据资金需求、市场状况、库款情况等因素,按照均衡原则科学安排债券发行,指导地方积极应对月末、季末等时点可能出现的流动性趋紧、发行利率偏高等情况,避开上述时点发债,防范未足额发行风险。督促各地强化市场化意识,遵循市场化原则,认真做好承销团组建、信用评级、信息披露、债券发行组织等工作,防止以非市场化方式干扰地方债券发行。目前,地方债券发行利率总体已步入合理区间,2017年地方债券公开发行利率比同期限国债收益率平均高35个基点,同比扩大20个基点,2018年一季度地方债券公开发行利率与国债利差进一步提高到39个基点,地区间差异也逐步显现,不同地区地方债券与国债的利差进一步分化,基本符合债券市场实际供求关系,市场化定价机制对地方债券发行利率走势的作用不断增强。

(四)地方债券市场得到较快发展。

一是地方债券投资主体多元化程度逐步提高。在继续发挥银行间市场发行主渠道作用基础上,推进在交易所发行地方债券,指导交易所做好向个人投资者的分销工作,较好发挥了交易所对证券公司类金融机构的动员作用和对个人投资者的辐射作用。在地方债券余额中,商业银行持有比例持续下降,政策性银行、证券公司、基金、保险公司持有比例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推进自贸区发行地方债券工作,2016年指导上海市财政局首次在上海自贸区成功发行30亿元地方债,汇丰银行(中国)、渣打银行(中国)、星展银行(中国)等3家外资法人银行中标1.8亿元,首次实现外资银行参与我国地方债券承销。

二是地方债券质押功能不断拓宽。推进地方债券在交易场所开展回购交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将地方债券纳入国库现金管理、人民银行部分货币政策操作、商业银行质押贷款的质押品范围,并积极推动地方财政部门在地方国库现金管理中更多接受地方债券作为质押品。

三是地方债券“碎片化”程度有所改善。建立地方债券续发行制度框架,从续发行时点和券种选择、技术参数设置、账务处理等重点环节着手,指导云南、广东、四川、广西、河南5个省份开展地方债券续发行业务试点,合计发行116.64亿元,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地方债券只数,降低了地方债券“碎片化”程度,改善了地方债券流动性。

四是地方债券品种进一步丰富。为满足投资者对地方债的多样化需求,财政部积极研究丰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2017年推出了土地储备等项目收益自求平衡专项债券,全年28个省份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2406.98亿元,12个省份发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440.04亿元,深圳市试点发行了轨道交通专项债券20亿元。

三、下一步地方债券发行管理重点工作

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地方财政经济实际情况看,发债筹资已成为地方财政运行的重要内容,地方债券发行管理也将成为地方财政部门的一项长期工作。近年地方债券发行工作取得的成效有目共睹,但同时,我们也看到,在发行定价、信用评级、品种设计、发行兑付机制、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应当更加系统地采取措施,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提高地方债券发行的科学性、规范性,为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进一步完善发行定价机制。

随着地方债券发行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地方财政部门的市场化意识逐步增强,地方债券平均发行利率逐步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但是,少数地区在发债中仍存在行政干预,个别省份甚至提前指导主要承销机构确定投标利率,受此影响,部分地区债券发行利率仍然与市场预期有一定差距。这种状况对地方债券发行产生不利影响:一是导致应债需求减少,证券公司、基金、个人等投资者参与投资的积极性不高;二是影响交易需求,地方债券发行利率低于市场估值对应的收益率,一旦卖出就会亏损,导致承销机构倾向于持有地方债券至到期,降低了流动性。

下一步,财政部将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提高地方债券发行定价市场化程度,促进市场发挥定价决定性作用。一是研究建立监督机制,加强与承销机构的信息交换,防范各地在发行中出现“指导投标”、“商定利率”等行政干预行为;研究建立对地方财政部门地方债券发行管理工作的评价机制,对其发债市场化程度等方面进行量化考评,强化地方财政部门市场化意识。二是研究试编中国地方债券收益率曲线,探索逐步将地方债券收益率曲线作为地方债券发行、交易定价参考基准。

(二)进一步丰富地方债券期限品种。

从发行实践和市场机构反映的情况看,目前地方债券期限结构总体较为合理,与商业银行类金融机构的投资需求大体相符,但仍有部分机构的期限偏好尚未得到充分满足。股份性商业银行、基金公司等机构出于流动性管理需要,对短期限地方债券有一定需求。目前地方债券期限范围为1-10年,但在实际执行中,各地偏好发行5、7、10年期债券,1年期发行量很少,2年期至今尚未发行。此外,保险公司对超长期限债券也有一定需求,但目前地方债券缺乏超长期限品种。上述状况不利于充分挖掘地方债券投资需求,也不利于地方债券市场的长远发展。

下一步,财政部将研究适当增加地方债券期限品种,完善地方债券期限安排。一是丰富期限品种。在继续保持3-10年中期债券为主力品种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超长期限(15年、20年期)品种,吸引保险公司等偏好超长期债券品种的机构参与地方债券投资。二是优化期限结构。鼓励各地增加2年期以下地方债券发行规模,探索研究建立各地一般债券超长期限与短期限平衡机制,保持地方债券平均期限基本稳定。

(三)进一步完善信用评级机制。

目前,地方债券信用评级结果全部为AAA,难以准确反映各地经济、财政、债务等方面的差异,也未充分发挥信用评级在债券定价参考等方面的应有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大型金融机构只能依靠自身实力进行内部评级,而中小型金融机构由于实力相对较弱,未建立内部信用评估体系,难以识别地方债券风险,导致其投资意愿大大降低。

下一步,财政部将系统性地深入研究,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信用评级制度。重点是研究制定地方债券信用评级自律规范,强化信用评级行业自律管理;积极配合人民银行等部门制定信用评级行业管理办法,促进信用评级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研究建立地方债券信用评级业务评价体系,通过市场约束促进评级机构提高信用评级质量。

(四)进一步提高单只地方债券规模。

目前,地方债券发行只数多、单只债券发行规模小,特别是部分期次项目收益专项债单只债券发行规模甚至不足2000万,相对于债券市场上交易活跃的债券,“碎片化”程度较高,降低了地方债券流动性,也增加了承销机构投标工作量和操作风险,影响了其认购积极性。从地方债券属性特征来看,“碎片化”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合理性和必然性,但对地方债券工作确有不利影响。

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完善相关制度机制,适当减少地方债券只数。一是继续推进一般债券续发行工作。一般债券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与国债有相近之处,各地要更多采用续发行方式发行一般债券,减少债券只数,增加单只债券规模。二是适度集合发行专项债券。针对专项债券严格对应项目的特征,进一步明晰部门职责,严格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在此基础上,各地财政部门要加强与项目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适当加大项目收益专项债券集合发行力度,减少专项债券只数,提升地方债券二级市场流动性。

(五)进一步完善地方债券发行兑付机制。

经过多年的实践,地方债券发行兑付安排逐步完善,保障了地方债券发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但随着地方债券发行规模的逐步增加和地方债券市场的逐步发展,也出了一些新情况:一是现行公开招标方式主要适用于大规模发债情况,随着专项债券改革推进,部分专项债券单期发行规模较小,需要研究新的发行方式;二是当前债券市场波动较大,地方财政部门难以准确掌握市场需求,现行固定发行额的管理模式,存在未足额发行风险;三是目前地方债券都是到期还本,实际工作中,部分地方债券项目资金回收情况好于预期,偿债资金提前缴入国库闲置,造成库款余额短期高企,影响资金效益,等等。

下一步,财政部将进一步完善地方债券发行兑付机制。一是丰富公开发行方式。对于单只债券募集额不足5亿元的债券,地方财政部门可以积极研究采用公开承销方式发行,提高发行效率。二是完善招标安排。允许地方财政部门结合市场情况和自身需要,采用弹性招标方式发行地方债券,合理设置发行规模区间,保障地方债券稳定发行。三是完善兑付安排。指导地方财政部门合理设计发行与兑付的安排,并做好债券到期偿还、提前偿还等与库款衔接管理。

(六)进一步完善项目收益专项债券管理。

2017年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发行顺利启动,为深化完善专项债券管理改革做出了积极探索。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部分地区制定的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方案不够科学精细,影响了投资者对项目风险的准确判断,降低了其投资意愿。

下一步,财政部将进一步完善专项债券管理机制。一是科学制定专项债券发行实施方案。各地要合理确定专项债券对应的项目概况、项目预期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分年度融资计划等事项;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地方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在专项债券发行中的职责,明确市县管理责任。二是加强专项债券风险防控。各地要研究专项债券风险评估、发债空间等问题,保障专项债券合理适度增长。

四、几点要求

地方债券发行管理已成为地方政府的一项常态化工作。在财政支出渐成刚性、财政收入增幅趋缓的情况下,财政收支缺口将更多地依赖政府债券筹资,地方债券发行规模将长期维持高位,同时,随着以前年度发行的地方债券陆续到期,地方债券借新还旧任务也将加重。为保障地方债券发行工作顺利开展,各地要着眼于全局和长远,在提高地方债券发行管理水平、加强地方债券市场建设上多下功夫,实现地方政府长期以合理成本完成筹资任务。

(一)科学制定发债安排。

据了解,在今年债券市场流动性维持紧平衡状态、金融监管趋严的情况下,地方债券主要承销机构的债券承销总规模将有所下降,其中,地方债券承销预期明显下降。为应对复杂严峻的发债形势,各地务必要密切跟踪、认真分析债券市场运行状况,加强与承销机构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市场需求的变化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债券规模、品种、期限、节奏等,并研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保障发债工作顺利开展。今年是置换债券工作的收官之年,各地在置换债券发行中要严格按照各项规定加强与存量债权人的沟通协商,规范开展置换工作,力争圆满完成置换债券发行工作。

(二)进一步提高地方债券发行市场化意识。

市场化是保障地方债券发行工作长期可持续开展的关键所在。多年来,财政部在各种场合反复向大家强调市场化的重要性,从实际执行看,地方财政部门的市场化意识总体逐步增强,对债券市场规律的认识逐步加深,但个别地区仍存在“指导投标”、“商定利率”等行政干预行为。大家要记住,发行利率高低不是衡量地方债券发行成功与否的标准,利率是否市场化、是否满足筹资需求才是最需要考虑的因素。各地一定要转变观念,牢固树立长期可持续意识,强化市场理念,坚决杜绝地方债券发行工作中的行政干预行为,不断提高发行市场化水平。

(三)加强债券发行内部控制。

地方债券代表地方政府信誉,相关工作是否规范、严谨直接体现政府形象。近年地方债券工作总体比较规范,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地方债券发行工作业务流程长、环节多,操作较为复杂,要确保规范、准确无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至关重要。各地要加强财政内部各处室工作协调配合,高度重视地方债券发行工作的内控制度建设,全面梳理业务流程,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明确岗位职责,实行专人专岗,责任落实到人,严控操作风险,保障地方债券发行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地方债券发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是做好地方债券工作的重要保障。经过多年的锻炼,目前地方发债人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已有了明显提高,但个别地方还相对较弱。近年金融领域改革进程加速,地方债券改革不断深化推进,新的政策制度、改革措施不断出台,对地方债券发行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地方债券业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各地要建立长效化学习培训机制,确保相关人员准确理解掌握政府债务管理、地方债券发行管理相关政策制度,熟悉债券金融相关知识,熟悉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全流程业务;要加强处室间的协调配合,保障地方债券发行与债务管理的平稳衔接。

同志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2018年我国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地方债券发行量仍将较大,债券发行任务较为艰巨。让我们锐意改革,积极进取,撸起袖子加油干,为健全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促进地方债券发行工作长期可持续开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经典的领导发言稿】范文三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今年4月,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明确提出了打好三大攻坚战的思路和举措。财政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重要指示要求,深刻领会打好三大攻坚战的深远意义,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决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是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责使命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事关国家发展全局,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意义重大,财政部门责无旁贷。

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是财政部门履职尽责的应有之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当前,打好三大攻坚战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跨越的重大关口,将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财政部门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肩负着重要职责,必须紧紧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安排,增强跨越关口的信心决心,统筹当前与长远,保持财政工作和财政政策的连续性,增强前瞻性,优化财政资源配置,采取更有力更有效的举措,坚决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是财政部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内在要求。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对财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打好三大攻坚战,既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客观需要,也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财政部门在打好三大攻坚战中,要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突出财政的公共性和公平性,完善财税制度安排,有效发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消除贫困、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职能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是财政部门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任务。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基本特征是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打好三大攻坚战,是发展难题、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财政部门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循序渐进,完善制度和强化管理并重,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完善财政脱贫攻坚政策体系,集中发力补齐短板;围绕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做好资金保障,落实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把生态环境优势转变为发展优势。

二、坚持底线思维,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关系到地方财政稳健运行和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关系到金融市场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党的十八大以来,财政部门始终绷紧财政可持续这根弦,积极贯彻落实预算法,推动加快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强化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开展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建立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构建债务风险常态化监督机制,依法查处问责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覆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各个环节的“闭环”管理体系逐步形成。当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截至2017年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6.47万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8.82万亿元之内,债务率低于国际通行的100%—120%警戒线。同时,有的地方继续违法违规变相举债,风险隐患不容忽视。

强调,我们既要有防范风险的先手,也要有应对和化解风险挑战的高招;既要打好防范和抵御风险的有准备之战,也要打好化险为夷、转危为机的战略主动战。应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财政部门必须坚持底线思维,坚持稳中求进,抓住主要矛盾,开好“前门”、严堵“后门”,坚决刹住无序举债之风,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一是严控法定限额内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地方政府依法一律采取发行政府债券方式规范举债。合理确定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稳步推进专项债券管理改革,保障地方合法合理融资需求。二是着力防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一方面,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加强风险源头管控,硬化预算约束,严格项目审核,管控金融“闸门”,决不允许以新增隐性债务方式上新项目、铺新摊子。另一方面,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坚持谁举债谁负责,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地方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通过盘活各类资金资产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高负债地区要大力压减项目建设支出、“三公”经费以及其他一般性支出。要加强监督问责,从严整治举债乱象,对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并予以曝光。

三、坚持精准理念,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扶贫开发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完善资金和政策体系,大力支持脱贫攻坚。2013—2017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补助地方专项扶贫资金2786.88亿元,年均增长22.7%;省级及以下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也大幅增长。在全国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连片特困地区县全面推开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将一部分涉农资金配置权完全下放到贫困县,由贫困县根据脱贫需要因地制宜统筹使用。狠抓财政扶贫资金监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坚决查处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5年来,全国累计减贫6800多万人,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进展。当前,脱贫攻坚进入最后攻坚阶段,剩下的3000万左右农村贫困人口,很多是特殊贫困群体,现有贫困大多集中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面临的挑战依然巨大,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依然不少。

指出,脱贫攻坚时间紧、任务重,必须真抓实干、埋头苦干。财政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坚持现行扶贫标准,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全力以赴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一是抓好投入保障。继续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加大对贫困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相关专项转移支付进一步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贯彻落实“三个新增”要求,做好2018—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资金安排,重点支持“三区三州”。二是把握精准要义。深入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落实试点明确的放权改革要求,支持贫困县因地制宜推进脱贫攻坚。坚守脱贫攻坚现行目标与标准,既不降低标准影响脱贫攻坚质量,也不盲目提高标准,避免“福利陷阱”和“悬崖效应”。发挥财政预算的约束和导向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区分轻重缓急安排扶贫项目和资金。瞄准建档立卡对象,精准使用扶贫资金,确保贫困人口受益。三是强化绩效理念。全面加强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构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建立扶贫资金总台账,将用于脱贫攻坚的财政资金全部纳入台账,实行精细化管理,解决实时监管到项目、到人、到企业的“最后一公里”问题。落实《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全面升级扶贫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流程,推动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机制。

四、坚持绿色发展,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良好生态环境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增进民生福祉的优先领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总结人类文明发展规律,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部门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着力在增投入、转方式、建机制上下功夫。5年来,中央财政调整支出结构,向绿色发展、环境保护、生态修复等重点领域倾斜,累计投入1.16万亿元,年均增长15.7%,远高于同期中央财政支出9.5%的增幅;创新支持方式,注重整体协同推进,支持开展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试点,推动地区间联防联控,探索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生态各要素开展整体修复;落实污染者责任,完善税收、政府采购、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等制度体系,促进生态环境治理的成本在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合理分摊,生态环保资金已经实现绩效管理全覆盖。同时也要看到,我国环境污染仍然严重,生态环境压力居高不下,提供优质生态产品的能力仍然不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艰巨。

指出,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财政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薄弱环节,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确保党中央关于污染防治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一是统筹增量和存量。加大资金投入,2018年中央财政安排大气、水、土壤三项污染防治资金合计405亿元,比2017年增长19%,投入力度是近年来最大的。对现有支持污染防治的各项资金和其他相关专项进行梳理,结合绩效评价情况,加大资金结构调整力度,增加用于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的投入。二是聚焦重点发力。围绕“到2020年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目标,完善相关财税政策,支持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渤海综合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等标志性重大战役。中央财政扩大支持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的试点城市范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加大对污染防治的投入。相关政策要更加注重源头防治,推进调整“四个结构”,推动做到“四减四增”。三是兼顾当前和长远。大力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生态环境监测执法、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等制度建设,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健全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资金分配机制,集中财力确保管用有效的重点污染治理事项顺利推进。

三大攻坚战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立的三场硬仗,事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亿万人民福祉,必须坚决打赢打好。财政部门要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做到“两个坚决维护”,自觉从党中央工作大局出发,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紧抓住重点任务,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坚决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经典的领导发言稿】范文四

自2017年1月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地方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以来,各地以构建“两码一渠道”的标准化体系为抓手,以全流程在线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为重点,建立电子化缴款新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

目前,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已在广西、大连、江西、安徽、黑龙江、甘肃、天津、内蒙古、吉林、海南等10多个省市全面实施。从实施效果来看,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初步实现了政府非税收入全流程业务无纸化、缴款办理便捷化和数据服务标准化,构建了便捷高效的“互联网+政府收费”的新模式,受到了地方财政部门、执收单位、缴款人、银行等各方的一致好评。

全面实现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既是政府公共服务转型升级的硬任务,也是企业和缴款人的殷切期盼,更是新时代赋予财政国库改革的新要求。为此,财政部门需要在“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时代背景下,创新管理,难题,推动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要进行理念创新。收缴电子化不仅需要脚踏实地,更需要登高望远,以创新的思维推动工作开展。一是学会系统化思维。收缴电子化是一项涉及面广、跨层级多的系统工程,要用系统化思维打通纵向各个环节、关联横向各项服务,推动业务办理集成化、一体化。二是运用互联网思维。要抓住“在线”这一互联网最本质的特征,推动线上线下业务相融合,实行“订单式”管理,让政府缴费像网上购物一样便捷。三是掌握大数据思维。数据是战略资源,数据是新的“生产力”,所有政府非税收入,包括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收入,都要基于大数据视角,通过系统互联互通和统一数据标准实现数据的自动化收集和全景式展现。四是坚持底线思维。安全是财政部门的“生命线”,面对互联网新环境下网络安全形势更加严峻、信息泄露风险增大、资金支付渠道众多等新情况,要按照国家及财政部有关要求做好信息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预警监测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和信息安全。

要进行制度创新。制度创新既是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收缴电子化顺利推行的有力保障。一是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收缴电子化管理实现了全流程业务在线办理,已形成较为严密的内控链条。在此基础上,要持续加强内控建设,不断提升内控管理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防范可能存在的超标准征收、应收未收、缴库不及时等风险,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二是研究建立更加科学的业务管理制度。收缴电子化管理将金融机构分为收单机构和收款行,实现收单与账户的分离,为财政部门更好地利用金融服务资源创造了有利条件,为更多的金融机构进入政府缴费领域培育了良好的生态环境。要把握机遇,进一步优化业务管理制度,为执收单位和缴款人提供更优质的金融服务。三是研究建立更加便捷的电子缴库与电子退库管理制度。收缴电子化管理的目标,是实现非税收入管理全流程的电子化。要以收缴电子化为契机,研究建立自动对账、自动审核、差错自动更正、资金及时缴库和退库的相关制度,进一步提升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效率,为缴款人提供更多便利。

要进行方法创新。一是加强统筹规划。不能再搞单兵突进,不能再搞“一地一模式”,省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统筹规划,加强对市县的统一管理和指导,推动全省统一标准、统一模式、统一步调,加快实现收缴电子化管理目标。二是加强协调联动。要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扩大政府缴费“朋友圈”,加强与执收单位、人民银行、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与银行的渠道对接,实现资源整合、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三是做好宣传推广。收缴电子化事关广大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各地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增强收缴电子化的“正能量”,时刻关注相关动态,实实在在地将其办成人民满意的“民心工程”。

【经典的领导发言稿】范文五

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很高兴参加这次论坛,与大家就积极财政政策新举措有关情况进行交流。

财政政策是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各个方面,对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准确把握中国发展所处历史新方位,作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重大判断,形成了以新发展理念为主要内容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贯彻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引领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过去六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中国政府保持宏观经济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不搞“大水漫灌”式强刺激,不断创新和完善调控方式,适时适度预调微调,加强定向调控、区间调控,统筹做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过程中,积极的财政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以全面推开营改增和普遍性降费为主要抓手,不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减轻实体经济负担。保持较高财政支出强度,支持国家重大战略、重点改革和重要政策实施落地,扩大有效需求。创新财政支出方式,规范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在积极财政政策和其他宏观政策的共同作用下,中国经济保持了中高速增长,贡献了世界经济增量的30%左右。内需对经济增长支撑作用不断增强,消费贡献率进一步提高。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就业物价形势稳定,生态环境有效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

当前,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必须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断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财税政策和制度体系,促进中国经济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今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进一步发挥在支持实体经济、释放内需潜力、优化经济结构和改善民生福祉方面的重要作用。保持积极财政政策的取向不变,这是以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科学把握国内外发展大势、总揽改革稳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要决策,也是强化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必然要求。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体现了积极财政政策的新内涵,有助于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着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实体经济是一国经济之本,是财富创造的根本源泉,是国家强盛的重要支柱。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要坚持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去年中国减税规模和占经济总量比重均已位居世界前列,今年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和更为明显的降费,全年减轻企业税收和社保缴费负担近2万亿元,力度将明显超过去年。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深化增值税改革,将现行16%和10%的税率分别降至13%和9%,确保制造业等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但通过采取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加税收抵扣等配套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并继续向推进税制简化方向迈进。同时,今年1月份出台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放宽了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涉及企业1798万户,占全部纳税企业总数的95%以上,其中98%是民营企业。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对部分地方税种实行减半征收等措施,都是直接提高标准、放宽范围,增强小微企业享受优惠的确定性和便捷度。全面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好提高起征点和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减轻工薪阶层税负,提升消费能力。推进更为明显的降费,主要是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地可降至16%;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继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今年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着眼“放水养鱼”、增强发展后劲并考虑财政可持续,既是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大举措,也是完善税制、优化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改革,是宏观政策支持稳增长、保就业、调结构的重大抉择。下一步,将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方案,确保减税降费落实到位,切实让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有明显减税降费感受,把这件大事办成办好。

——支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治本良方,是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积极财政政策在适度扩大国内需求的同时,将继续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不动摇,更多采取改革的办法,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在“巩固、增强、提升、畅通”上下功夫,增强中国经济质量优势。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继续处置僵尸企业,推动更多产能过剩行业加快出清。落实企业改制重组、去产能调结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推进企业优胜劣汰。增强微观主体活力,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增加基础研究投入,加强对公共科技活动支持,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着力解决原始创新能力不足问题。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促进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升产业链水平,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资本、资源向战略关键领域聚焦。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综合运用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支持。加快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运作,用好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缓解小微企业、“三农”主体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适度扩大财政支出规模,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受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实施减税降费等因素影响,今年财政收入增速将有所放缓,而财政支出增长刚性较强,收支平衡压力较大。通过统筹收入、赤字和调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方式,加上实施中央和地方压减一般性支出,收回长期沉淀资金等措施,今年预算安排财政支出超过23万亿元,增长6.5%;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长10.9%。安排财政赤字2.76万亿亿元,比2018年增加3800亿元,赤字率由2.6%适度提高到2.8%。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15万亿元,比2018年增加8000亿元。面对收支平衡压力,我们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持有保有压,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精准聚焦增强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支撑能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确保“每一分钱”花得其所、用得安全,尽早发挥财政资金作用,推动政策落地见效。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积极财政政策着力促消费、稳投资,释放内需潜力。继续增加中央基建投资规模,优化投资方向和结构,集中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重大基础设施等方面。顺应服务消费加快新趋势,支持扩大教育、文化、体育、养老、医疗等服务供给,继续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支持扩大农村消费,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争取在9月底前将全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08万亿元发行完毕,同时督促各地加快资金拨付,及时用到项目上,充分发挥对地方稳投资、扩内需的积极作用。

——强化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事关国家发展全局,既是发展难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针对突出问题,精准攻坚,集中力量打好重点战役。2018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8.39万亿元,债务率为76.6%,远低于国际通行的100-120%警戒线,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今年将坚持疏堵并举,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特别是隐性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对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发现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妥善处置隐性债务存量,督促高风险市县尽快压减隐性债务规模,降低债务风险水平。中央财政持续增加扶贫资金投入,连续4年每年新增200亿元,今年安排1260亿元,增长18.9%,增量主要用于深度贫困地区。其他相关转移支付和债务限额分配也继续向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倾斜。重点支持解决好实现“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深入实施产业、就业、教育、健康、社会保障等扶贫,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聚焦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七大标志性战役,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今年安排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600亿元,增长35.9%。统筹兼顾、标本兼治,聚焦京津冀等重点区域的突出环境问题,实施北方城市清洁取暖试点;支持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污染土壤修复与治理等重点工作,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财政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财政的公共性、公平性,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今年在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的情况下,确保基本民生投入只增不减,推动完善相关领域的支出政策和机制设计,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中国仍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民生改善必须与经济发展相协调,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突出保基本、兜底线。要支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强对城镇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安排539亿元,再通过调整失业保险基金等支出结构,大力促进就业创业。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突出问题,支持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适当提高城乡低保、专项救助等标准。在加强民生保障的同时,针对部分民生领域过高承诺、民生支出约束机制不健全的问题,进一步定规矩、明要求、建机制、严监管,坚决制止超越发展阶段和财力可能实施民生政策,使民生支出建立在更加稳固、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基础之上。

债券业务风险防控范文4

第二条中央企业公开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中长期债券(以下统称债券)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中央企业发行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债券,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中央企业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

第三条中央企业应当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有关债券发行的风险防范和控制制度。

中央企业发行债券或为其他企业发行债券提供担保,应当符合国资委有关风险控制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中央企业应当按照突出主业发展的原则,做好债券发行事项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宏观经济环境、债券市场环境、企业所处行业状况、同行业企业近期债券发行情况;

(二)企业产权结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发展规划,本企业已发行债券情况;

(三)筹集资金的规模、用途和效益预测,发行债券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企业偿债能力分析;

(四)风险控制机制和流程,可能出现的风险及应对方案。

第五条中央企业在可行性研究基础上制订债券发行方案。国有独资企业的债券发行方案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并形成书面意见;公司制企业的债券发行方案由董事会负责制订。

第六条中央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债券,由国资委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决定。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向国资委报送下列文件资料:

(一)债券发行申请;

(二)债券发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债券发行方案(国有独资企业同时附送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意见);

(四)企业章程及产权登记证;

(五)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

(六)国资委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中央企业中的国有控股或参股公司的发行债券,由其股东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公司在召开股东会(股东大会)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债券发行方案及相关材料报送包括国资委在内的全体股东,国资委出具意见后,由其股东代表在股东会(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并及时将审议情况报告国资委。

国有控股或参股公司向国资委报送的文件资料比照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国资委根据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主要从企业主业发展资金需求、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资产负债水平、风险防范和控制机制建设等方面,对中央企业债券发行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或出具意见。

第九条国资委作出同意发行债券的决定、股东会(股东大会)作出同意发行债券的决议后,中央企业按规定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报送发行债券的申请。

第十条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企业债券发行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5日内,中央企业应将有关情况报告国资委。

中央企业应当在债券发行工作结束15日内及兑付工作结束15日内,将发行情况、兑付情况书面报告国资委。

债券存续期内,发生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实现其债权的重大事项时,中央企业应当及时向国资委报告。

第十一条中央企业发行债券未按本办法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国资委将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企业及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债券业务风险防控范文5

关键词 中小企业 债务融资 风险 防范措施

一、债务融资的定义及类型

(一)债务融资的定义

债务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或者用发行债券等方式融入资金的一种手段,是企业融资的重要方式之一。债务融资能够为企业带来杠杆收益,但是提高了企业的负债率。债务融资到期时企业需支付本金和利息,其融资成本较小的特征使其一般适用于经营成本、预期收益较小的企业。债务融资具有短期性、可逆性、负担性、流通性等特征。

(二)债务融资的类型结构

1、企业借助银行进行融资,银行信贷是企业债务融资的主要来源。所以,银行作为债权人的代表,有能力干涉企业的业务,有能力对债券资产进行保护。但银行信贷有其缺陷,首先,银行不能根据企业的价值变动而对信贷资产进行变动,洞察市场的能力较弱。其次,银行将资产借出后,要承担一定的道德风险。再次,银行信贷的流动性差,一旦投入企业将被“套牢”。

2、债券融资是债务融资的重要方式之一,它与银行信贷有一定互补作用。首先,投资者可以在交易市场中随时出售或转让所持有的债券,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债券融资具有银行信贷所没有的流动性。债券人可以自己决定自己的“留”或者“走”,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与股东之间的冲突被分散了,债权的成本也相应的降低。其次,债券存在于一个广泛的交易市场中,债券的价格随着其价值的变化随时做出变动,债券价格的变动就像是一个信号灯,债券人可以通过观察债券价格变动来了解企业的价值是涨是跌、债权的变化,并以此为根据做出相应的措施。当然,债券融资也有其不足之处,债券人相对分散、素质差异大,进行集体行动时需要花费更大的成本,且绝大多数没有受过专业训练。显然这些缺陷不利于债券投资者约束债券的成本。

3、商业信用的期限较短,经常与特定的交易行为相联系,风险在事前基本上就能被“锁定”,故其成本相对较低。商业信用的债权人对企业的影响很小,这是因为商业信用每笔交易的额度较小,且比较分散,即使企业出现滥用资金等不良行为,债权人也很难干涉。

4、租赁融资相对于其他企业的债务融资形式来说其成本最低。在法律上,企业所租赁的物品的所有权一直是债权人所有,故对企业的隐匿或非法占有租赁物的行为具有约束力。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银行信贷和企业债务是企业融资最重要的两种方式,两者既能够相互代替也能够优劣势互补。债务融资中四种融资方式在融资成本方面各有其优缺点,因此将各种融资方式取长补短应用于债券融资中,使其相互配合、优势互补,最大限度降低融资的成本。

二、中国中小企业债务融资困境

1、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狭窄且单一,融资难。我国目前的市场金融机制仍然处于发展阶段,对企业实行严格的金融管制,市场准入资格审核相当严格,这种制度在防范市场风险的同时也造成了中小企业资本的严重不足、融资渠道的单一。就目前发展形势看,中小企业主要依靠自身内部积累,外部融资比重过低,而外部融资的主要方式是银行贷款,但银行以提供流动资金为主,很少提供长期信贷。有资料表明:我国78%的中小企业的资本来源主要是银行各类贷款,来源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为33%,从权益性投资的构成来看,近80%的企业仍以自身的资金积累为主,股东投资和风险投资分别是18.1%和16.7%,使用外商投资的企业比例为4.9%。大量企业得不到贷款,据全国工商联在17省市的调研中显示,90%以上的受访中小企业表示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

2、融资成本高昂,秩序混乱,中小企业融资贵。首先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造成了不小的压力,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中国人民银行采取了多次连续加息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的货币紧缩政策,贷款利率提重影响了中小企业的经济利润 ,商业银行也通过类似收取违约延期支付费用、设置“补偿性余额”等手段变相提高贷款利率,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贷款成本。其次,由于银行贷款准入条件严格,抬高了中小企业贷款门槛,中小企业为了能尽快融入资金,得到周转资金,宁愿选择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没有法律的保障,贷款的金额小但利率却远远高于国家规定的水平,资料显示,当前我国商业银行指导利率水平是7%左右,而体制外“委托贷款”利率却高达20%,浙江民间借贷最高达180%,可见此种方式的融资成本特别高。中小企业借贷中的盲目投资行为,导致资金的无序运行,融资效率低下。企业之间的赊销赊购,易货交易,导致三角债的发生,经济秩序及社会秩序混乱。

3、资本供给结构不平衡,融资结构不合理。不同产业、不同区域之间的资本供给存在差异,在开放的市场竞争中,资本市场的偏好往往偏向于那些技术水平、管理水平领先、经济效益及成长态势良好的企业,这些企业不论是在资金方面还是资本方面都得到了优先的待遇,竞争力越来越强,而其他企业由于技术水平低下、管理落后、产业传统,再加上得不到充足的资金和资本支持,经济效益每况愈下,这就导致企业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现状。例如,高利息信贷业务吸引个人资金、上市公司资金等各路资金,并通过“影子银行”最终流入房地产市场以及高风险投资领域,加剧了资金资源配置的混乱格局。再者,地理区域也是影响资本分配差异的重要因素,中小企业大多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尤其是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京津唐地区,此类地区经济发展程度高,国家制定的改革开放等政策为这类地区的中小企业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这类企业吸取了外来文化的精华,提高了科技含量,有先进的管理水平,体制相对健全,使这类企业成为资金、资本投资者的青睐对象,所以东部发达地区的中小企业无论是在资金还是资本的供给规模上都远远超过了中西部地区的中小企业。

现阶段,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结构中,股权融资所占比重较小,债务融资为主要融资渠道,巨大的债务融资为企业带来了破产的风险。再者,我国中小企业债务融资中以短期债务为主,短期负债无法为企业长期的资金规划和投资提供资金保障故其抵御风险和长期投资能力很低,融资结构不合理。

4、信用担保机制不健全,面临“逆向选择”。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目前正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信用担保机构数量少且质量不高,与银行没有一个较长的磨合期,所以与银行之间缺乏有效的配合。再加上我国没有对中小企业建立完整、适合的信用等级评级标准,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

中小企业与银行的信息不对称与“道德风险”,使贷款单位资金监管成本提高,金融机构为了降低资金风险往往不愿意向其提供贷款,形成“逆向选择”,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讲,在正式的债务市场,中小企业债务融资方面存在一定的市场失效。

三、我国中小企业债务融资风险的防范措施

在出现债务融资风险之前,我们就需要赶快预防,风险发生之后,我们也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将它克服。为了促使中小企业在不断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我们需要吸取国内企业成功融资范例之精华,借鉴国外经验,在此,就以分析欣德服装公司为线索,找到符合实际情况的中小企业债务融资风险防范的模式。

1、树立防范风险的意识,做到未雨绸缪。树立防范意识主要包括,首先要有独立承担风险的意识,不能单单依靠国家和政府,在风险来临时有独挡一面的勇气和能力。其次,要对债务进行“全程跟踪”,不论是事前还是事后,都要对有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防范,将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降到最低,为整个风险管理奠定好的基础,有利于风险工作的顺利展开。在欣德服装公司进行债务融资之前应对资金的运作、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分析,并采取措施预防,即使风险出现也能应对自如,不会陷入窘境。

2、企业要提前制定偿还债务的计划,加速资金周转,降低资金占用额缩短生产周期。建立合理的防范风险机制,加强内控,坚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第一道防线。针对引发风险的原因,企业要确定科学的负债比率,设定合理的负债结构,维持一个适度的负债规模。对于欣德服装公司来说,其净利水平低至甚至不足以满足供款,这需要公司调节结构增加净利润。并且企业的自有积累比较薄弱使得整体抗风险能力较弱,需要企业结合自身发展方向,将自由积累调整到一个适度的层次,全面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企业在债务融资之后需制定一个具体的还贷计划,加强对资金的控制。

3、注意分析市场利率和汇率的走势,进行合理筹资。对于利率带来的筹资风险,企业应认真研究我国资金市场供求情况,正确把握未来利率的走向。当预计未来市场利率将会走高之时,应采用固定利率的方式向银行借款,能把融资成本控制在较低的水平线上。相反,当预计利率将会走低时,应采用浮动利率向银行借款,能使融资成本随利率逐渐走低而降低。对于筹集外币的风险,应预测和分析汇价变动趋势,制定外汇风险管理策略,通过其内在规律找出汇率变动趋势,采取有效的措施防范筹资风险。在预测汇率变动的同时,还应在筹资战略上和具体筹资过程中做出防范的安排。服装公司对外业务占有大的比例,更应该时刻关注汇率的走势,而近些年的市场利率也与公司的收益直接相关,关注并分析市场利率和汇率走势是重要且必要的举措。

4、加强企业经营者素质,采用先进的管理模式。塑造企业文化,利用培训、学习等方式提升企业管理者、经营者及职工的素质。借鉴国内国外的先进的管理模式,引进先进生产技术,提高企业运作效率,从本质上提高企业的水准。不仅可以防范和减少债务融资的风险,而且可以在市场中建立良好的信誉,为以后更容易的进行融资打下良好的基础。中小企业必须将强化管理、提高自身素质作为重中之重,努力创造符合银行贷款条件,要坚守主业,不要盲目投资和投机,要围绕效率和成本两个问题做文章。

5、企业应该时刻关注国家大政方针,重视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我国为解决目前企业融资难问题而出台的各项政策是中小企业所急需的,企业的生产和建设迎合国家的需要,不仅为自己的发展扫清了道路,更减少了在债务融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对于欣德服装公司来说,如果国家政策有利于公司经手的行业则经济收益会直线上升。相反,国家不过多关注与此行业,就会导致公司收益明显减少。所以,要关注国家出台的方针政策以便公司及时做出相关调整。

6、多与银行进行沟通,尝试在融资过程中进行创新模式。例如,使银行对企业的监控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可以尝试建立银行参与制度,将银行纳入企业管理层,银行可以深入企业内部进行了解,通过加强银行对企业的监控来实现较好的风险控制。

参考文献:

[1]陈强.企业债务融资风险的衡量与防范[J].企业家天地,2008,(8).

[2]胡娟,程树武.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及对策[J].人民论坛,2011,(12).

债券业务风险防控范文6

【关键词】银行间债券市场 流动性风险 影响因素 关联性

一、银行间流动性风险表现在债券市场的成因分析

从国内现阶段的市场运行机制来看,目前影响债券市场流动的各因素中,货币供给量是主动力。国际债券市场受资本市场国际化风险的影响,其资金成本和主要汇率波动在资本市场的负面影响下,形成国内债券市场流动性指标的长期影响因素。作为重点监测对象,债券市场流动性风险表现在债券投资者身上,有直接触发式和间接导致式两种流动性风险成因。

(一)信用风险

(1)债券违约型信用风险。现阶段,信用型债券市场因主体参与的形式以及主体对象的多样化,推动债券市场的火爆发展,同时也出现了大量的债券信用类事件。由发行主体进行债券发行,而未能按期履行协议所达成的债券目标义务,称为债券违约,其违约形式包括本金违约、利息违约,债券形式包括公募债和企业债以及私募债等。由债券违约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表现在债券投资信用风险上,使债券的投资功能和融资功能降低。

(2)交易违约型信用风险。在不断扩大的债券市场投资者行列里,由于投资主体的类型、风险管理水平以及融资能力不一样,所衍生的信用风险呈上升趋势。并且在传递性信用风险特征影响下,产生被动式的交易违约,加剧发展的信用风险破坏了现有的债券交易链条,从而使整个债券市场损失严重,流动性风险由个体投资者转向为整个市场,从而触发债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二)操作风险

金融体系的市场风险中,操作风险是主要组成部分,包括由操作系统及具体操作人员以及外部事件和操作流程带来的风险。从概念上讲产生操作风险的原因主要包括:客户自身的原因;控制系统设置原因;控制失灵的系统原因;不可控事件。其中,计算机系统和网络信息技术在金融行业的广泛应用,以及金融业务、金融工具对计算机技术的普及,会因系统漏洞和操作不当导致意外的投资损失。此外,各银行间由于参与机构、业务水平、人工素质、操作能力等多因素影响,造成录入误差或者因处理延迟、不当操作导致结算失败,由此产生的违约风险,可能加剧债券市场相关机构以及参与机构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

债券投资者担负的流动性风险,主要受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负债流动因素影响。当参与机构在债券市场的现金流与债务,在时间、数量上未能实现平衡和结余要求时,债券机构就需要安排如提高清算等手段的资产负债调整,这种被动式的调整措施可能引起资本市场的连锁反应,使资产负债率和交易频率以及交易链条和交易金额等方面产生动荡,对整个债券市场在稳定性、连续性上形成不可逆转的影响,严重时可致破产。

(四)银行间债券市场流动性,关联影响因素的类型

在经济学中,非平稳序列各变量间若有协整关系,在进行分析考察时通常采用误差修正模型,在债券市场中,其市场流动性、各影响因素存在的因果关系适用于误差修正模型。误差修正模型中由于误差修正项的引进,保证了模型检验后的结论准确性,此外,建立于误差修正模型的因果关系检验,在变量间体现其相互作用的短期因果关系和协整关系下的长期因果关系。

二、影响银行间债券市场流动性风险的主要因素

(一)投资不当

(1)杠杆交易。杠杆交易在债券市场具有一定的投机性和风险性,是指投资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中,以融资交易为主要途径,在获取资金回报后通过追加投资购买高收益债券及其它债券,以少量自有资金博取负债经营下的大额收入,这种大规模、大风险、大收益的投资方式,实质是风险与收益并行攀高的流动性风险因素。

(2)撮合交易。针对债券交易中的额度和频度限制,投资者之间会越过债券市场的交易渠道,寻求债券交易中介方进行私下交易,以规避债券市场内外部的风控影响和交易影响。投资者在场外以议价的方式达成意向,中介者在撮合过程中与双方分别进行谈判、交易、收入中介费。这个过程的流动性风险主要是由中间债券存量不足引起的,此时上游机构若出现违约现象则会造成后续环节的交易失败,而产生流动性危机。

(二)风控水平的高低差异

对于债券市龅淖ㄒ低蹲收呃此担基本上都建立起一整套相对完善的风险控制系统,在风险把控力度上进行相对专业的岗位、部门划分,虽然整体上执行了行业管制、交易规则,但是由于不同个体间的内控水平及指标采用上的不一致,使得交易对手和利率限制以及资金限额和债券,以及其交易类型上差异化明显。此外,关于相关部门机构应当主动防控的流动性风险,并未制定出科学有效的应急处置方案,显得被动有余主动不足。

(三)突发影响

比较有代表性的国内债券市场事件是发生于二零一三的“违约门事件”,当年五月起,整个金融市场一片大好,攀升的资金利率使得当期的三月期国债,从五月七日起到六月十九期间的到期利率以三千多的涨幅,引领银行间的同期隔夜拆借利率上升两倍多,固定利率同期企业债券到期收益率也出现近两倍的涨幅。而至六月上旬,光大银行违约于兴业银行,并引发一系列的债券市场、资本市场的信用危机、投资危机,导致市场整体的资金吞吐能力、融资能力遭受惨烈的流动性风险打击。

三、银行间债券市场在关联性、流动性的风控措施

(一)回购杠杆,联合防范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中,回购杠杆的影响是双向的,一方面在可控范围内,由于回购杠杆效应对资本使用率的强化影响,使资本投资者在金融市场上的投资信心得以增强;另一方面对超出杠杆效应范围内的风险控制成败,也会对金融市场形成连锁反应。对此,市场投资者宜采取有效的监测机制,通过对内部风控指标――质押比例以及质押券市值缺口的监测,通过市场公允估值,关注每日正回购质押债券行情。这样做的目的,首先是为了保证债券质押量额度充足,以每日估值、追加操作的方式,有效缓解回购负债与质押券市值不平衡造成的风险缺口;其次质押债券折扣率指标,特别是信用类债券折扣率,可以起到调节回购杠杆上限倍数的作用。

(二)合理规划,事前预警

对金融市场和债券市场的投资,需要投资者有相对完善的风险管控能力及投资综合分析能力,构建科学有效的市场监测机制、投资预警机制,强化自身对各项投资业务的投资风险意识和管控意识。投资者可利用多元化的监测手段,以相关的指标数据为依据,如通过回购杠杆指标和待偿资金缺口指标进行投资规划,并管理债券市场的交易操作,使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风险管控机制发挥出积极有效的作用。

(三)全面完善,救助机制

针对于流动性风险,一部分投资者的管控能力和抵御能力相对较差,特别是对那些在资产负债上存在着结构不均衡,资金规模相对较小以及资产变现渠道受限的投资者,在债券市场中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国际市场中的发达市场,采取最终流动性与后备流动性相结合的机制,这两种流动性分别来源于央行提供和市场建立,这种具有救质的保全机制,使得一旦交易某方出现违约行为,债券市场的流动性支持就会被激活。以此为例,在国内银行间债券投资市场中,主管业务部门可借鉴式地组建区域性、行业性的互助联盟,当联盟成员遭遇流动性风险时即给予必要的流动性支持,使相关金融机构迅速摆脱困境,回购环节的资金链得以及时补充,大范围的风险蔓延得以控制。

(四)多方调控,全面防范

首先,目前的货币供给政策相对宽松,降低了债券市场的交易成本的同时,提高了换手率,使得长期范围内的债券市场,呈现出与货币供给相关联的需求量、交易量攀升,使交易成本整体下降流动性指数上升。其次,由于现有的债券市场机制的特殊性,非交易推动机制下政府调控的债券价格,会受宏观调控政策影响,调整基准利率会引发债券市场的价格波动,尤其是在市场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债券价格的波动直观反映在活跃的交投形势和提升的市场流动性上。再次,国际市场资本变化也会对国内市场流动性形成影响,主要表现为波动加剧时风险扩大,债券市场的投资状况、流动状况呈现^望态势。

四、结语

现阶段的债券市场在其流动性,一方面受国际市场波动影响,另一方面也与国内市场行情、货币供给政策密切相关。资本市场相对宽松的投资环境形成了投资者交易投资的信心,以及宏观调控政策、央行的积极干预都使得债券市场的交易成本整体下降,投资者的投资、交易意愿加强。针对国际市场的资金成本和汇率波动产生的负面影响,需要重点监测、管控其流动性风险。

参考文献:

债券业务风险防控范文7

关键词:地方政府债券债券风险风险防范

地方政府债券,简言之,就是由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可分为收益债券和一般责任债券两大类。收益债券是以所建项目本身收益担保偿还的债券;一般责任债券是用地方税收担保偿还的债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有很多优点,如可以弥补地方财政收支缺口、降低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风险、让资金运用更有效率等。地方政府债券虽然有以上一些优点,但能否在我国发行在学术界存在很大争议。反对者的主要理由是我国的财政体制和政治体制尚不能有效控制风险的发生。本文认为为保持国民经济稳定增长,发挥地方债的积极作用,应当赋予地方政府发债权,但必须采取适当措施防范风险。地方债发行风险的预防、控制,不仅是其能够发行的必要条件,也是其能高效使用的保证。

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风险

(一)偿还风险

地方政府债券被称为“银边证券”,信用度很高,一般不会出现无人购买的现象,但地方政府债券同公司债券一样存在偿还风险。以项目效益担保的地方债存在难以预测的决策风险。世界经济形势变化、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决策人员知识结构缺陷和经验不足都可能导致决策失败。因此即使地方政府在发债前进行了科学的可行性论证,对风险有充分的认识并采取了有效措施,也不能在绝对意义上消除风险。以税收担保的地方债也存在偿还风险。地方财政收入不足是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原因之一,以这样的财政收入担保地方政府债券的偿还,本身就是存在风险的。目前我国地方政府没有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选择地方税税种、税率的权力,也就不能通过调整税种、税率拓宽财源,这必然会影响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地方政府以不稳定的财源担保债券发行,给债券的偿还带来了风险。

(二)宏观调控风险

研究认为,发行地方债引起的宏观调控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地方债的发行可能引起通货膨胀。地方债的发行意味着投资规模的扩大,投资规模的扩大加速了资金流动,货币流动性的提升和增大货币发行量一样,都会导致通货膨胀。二是地方债的发行将会冲击证券市场。地方政府债券将会从其它证券市场吸引资金,直接导致这些证券市场的价格波动。三是实施地方债有可能加剧地区间的不平衡。经济发达地区的财政信用状况相对于内陆地区要好得多,发达地区更容易获得发行资格。在都有资格发行时,更好的财政信用状况会吸引不发达地区的资金流向发达地区。四是不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在没有赋予地方政府发债权时,地方政府就设法通过集资、迫使银行贷款等手段为项目融资,从而造成全国各地严重的乱上项目、重复建设的情况。如果允许地方政府发债,在地方政府职能没有完全转换的情况下,乱上项目、重复建设可能会变得更严重。

(三)政治风险

以上所有风险都有可能导致政治风险。一旦让地方发行债券,各地可能会一哄而上,竞相举债,结果导致地方债务危机;许多地方政府近年来实际上早已大量负债,如果允许地方政府在“欠债不还”的同时正式展开融资,就可能出现政府失信;不论什么原因,只要政府不能偿还到期债券的本息,都会导致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危机;当因为投资过热引起通货膨胀,人们生活水平下降时,民怨随即产生;地区差异的扩大和资金运用效率低下同样也会引发社会公众不满;如果运用资金去搞“政绩工程”,不能真正改善民生,也可能激化地方政府与人民的矛盾。

地方政府债券的风险成因分析

(一)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决策偏差

政府决策的目的是要解决社会公共问题,满足公众需要,而公众利益往往分散、复杂,政府难以完全掌握对决策有用的信息。此外,因为信息时效性很强,信息的利用要做到随机应变,这对于任何人、任何机构来说都难以做到完美无缺。因此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的决策都存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中央政府对地方债的发行额度、期限、利率等的控制需要掌握足够的信息才能决定,因为信息不充足,控制难以到位。地方政府的决策还受到国家政策、市场变化的影响,当国内宏观经济政策变化时,建设项目可能不符合产业政策而难以获得政策的持续支持;当国际市场变化时,项目所需设备的采购价格可能会大幅上升而增加建设成本。

(二)财政分权不彻底助长地方对中央的依赖心理

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行政体制上存在着“父与子”的关系,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的依赖性很强。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的错位增强了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的财政依赖。一方面,中央政府把财权高度集中,在税收分享上降低了地方政府所能取得的比重;另一方面,中央把更多的事权层层下放给地方,地方政府收支严重失衡。为均衡地方政府收支,中央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向地方政府提供资金支持。在财政分权不彻底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发行债券难以破除地方政府对中央财政的依赖心理,这也将成为地方政府要求中央政府承担债券偿还“兜底”责任的借口。

(三)地方利益诱发地方政府的发债冲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地方政府成为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主体之一。由于市场和资源有限,各地方为了推动本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具有争取更大公共项目投资、获得更多资源的冲动,在与中央的决策发生冲突时,会做出不利于宏观经济的决策。如果赋予地方政府的发债权,在地方利益驱动下,重复建设和盲目投资难以避免。

(四)不合理的政绩评价机制导致“政绩工程”

地方政府发债权使地方政府融资更为方便,也可能催生更多的“政绩工程”。由于项目缺乏科学决策,仅凭个人意志拍板,不顾财力民力,必然带来一系列的不良后果,尤其是前建后拆、前拆后建的现象较为普遍,结果是社会资源浪费严重,引起群众不满。

地方政府债券风险防范机制构建

(一)公民权利表达机制

在地方政府发行债券过程中,应建立公民权利表达机制,这不仅便于政府收集决策信息,而且能保证决策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建设项目要向社会公布,让社会公众发表意见和建议,同时建立听证制度。听证制度是一种让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的制度。它通过吸纳各方利益的代表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协调各方利益,使公共决策更加合理,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

(二)政府信用社会评价机制

社会评价机构利用专业优势搜集、整理、分析地方政府的财务及资信状况,向社会和投资者提供与债券发行有关的信息,既弥补了地方政府自身决策不足,又增加了债券发行的透明度,促进了约束与监督机制的形成。评价效果的优劣主要取决于评价机构的独立性程度,只有独立才能保证评价结果的公正。评价结果的公正性是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制度成功实施的保证。本文认为,在不影响国家的情况下,中央政府可批准一些国际知名评估机构在我国从事地方政府的信用评估活动。(三)地方债信息披露制度

地方债信息披露制度对地方政府债券的安全运行起到积极的约束作用,它不仅可以约束政府的非理性发债行为,还是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依据和发挥人民监督作用的前提。发行公开原则应成为政府发行债券所遵循的基本准则之一,地方政府在发行债券时,必须按规定将债券发行情况及其财务经营状况等向社会公布。我国的地方债信息披露内容除政府财政收支信息、建设项目本身信息外,债券的批文、规模、用途、期限、利率、偿还保证、发行程序、风险提示也应公布。其中风险提示也是对投资者的一种教育方式,让投资者明白地方债也有偿还风险,激励他们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

(四)政府自我约束机制

合理的财政分权不仅是地方债券发行的前提,也是约束政府行为的手段。一旦明确地方政府对债券债务独立承担责任,地方政府也就明确了“应做什么”和“怎么做”,这在一定程度上能排除中央政府承担发债“兜底”责任的可能。因此,建立地方债制度必须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一是合理确定地方政府的财权与事权,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除尽快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外,应进一步明确划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支出边界,做到谁受益,谁支出,消除地方政府对中央财政的依赖心理。二是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税收立法权,适当给予地方政府制定税种、选择税率的权力,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确定性,增强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

(五)权力对地方政府发债行为的制约机制

孟德斯鸠认为,从事政治的人都有无限扩大权力的欲望,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除了要完善政府绩效评价和监督体系,防止地方政府超越自己的经济实力大搞“政绩工程”外,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发债行为要适当控制和协调。一是实行集中统一的地方债管理体制。地方债发行的规模、用途、期限、利率决定权等都应由中央掌握。由于地方政府非理性投资比较突出,为稳妥起见,建议暂限于省级政府以及特大城市政府有权发行地方债,资金使用范围应仅限于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协调地区间的利益关系。贫困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偏低,偿债能力较差,按照统一的评价标准,贫困地区能够发行债券的可能性不大。为了缩小地区差距,必须充分协调好地方利益关系,以公正、合理原则为基础在不同地方之间分配发债额度。为了提高贫困地区的偿债能力,中央政府要提供必要的政策扶持,如政策性贷款,免征或减征地方债券收益所得税等。三是强化审计监督。对发债项目的收支进行审计不但可以提高融资的使用效率,而且可以明确政府的债务责任,防止前建后拆、前拆后建现象的发生。

(六)权利对地方政府发债行为的制约机制

社会契约论者认为,国家和政府是公众自然权利让渡的产物,人民是者。如果没有人民运用民利对权力的约束,各种权力的执掌者很有可能实行不当联合,因此还要实施“以权利约束权力”。来自债权人和人民对政府权力的制约是防止地方发债权异化的关键。一是加强对债权人的保护。对权利的保护即是对权力的制约。最重要的是防止政府利用手中权力强行摊派或变相摊派债券,侵犯债权人的选择权。二是建立社会公众监督机制。除了继续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完善人民的批评、建议、控告、检举权利实现机制外,可尝试建立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是解决“公地悲剧”的一种诉讼手段。只要地方政府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即使没有直接损害某一公民的利益,该公民也可以以原告身份地方政府。把地方政府的发债行为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可以规范地方政府发债权的行使。

参考文献:

债券业务风险防控范文8

关键词:地方政府债券 债券风险 风险防范

地方政府债券,简言之,就是由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可分为收益债券和一般责任债券两大类。收益债券是以所建项目本身收益担保偿还的债券;一般责任债券是用地方税收担保偿还的债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有很多优点,如可以弥补地方财政收支缺口、降低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风险、让资金运用更有效率等。地方政府债券虽然有以上一些优点,但能否在我国发行在学术界存在很大争议。反对者的主要理由是我国的财政体制和政治体制尚不能有效控制风险的发生。本文认为为保持国民 经济 稳定增长,发挥地方债的积极作用,应当赋予地方政府发债权,但必须采取适当措施防范风险。地方债发行风险的预防、控制,不仅是其能够发行的必要条件,也是其能高效使用的保证。

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风险

(一)偿还风险

地方政府债券被称为“银边证券”,信用度很高,一般不会出现无人购买的现象,但地方政府债券同公司债券一样存在偿还风险。以项目效益担保的地方债存在难以预测的决策风险。世界经济形势变化、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决策人员知识结构缺陷和经验不足都可能导致决策失败。因此即使地方政府在发债前进行了 科学 的可行性论证,对风险有充分的认识并采取了有效措施,也不能在绝对意义上消除风险。以税收担保的地方债也存在偿还风险。地方财政收入不足是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原因之一,以这样的财政收入担保地方政府债券的偿还,本身就是存在风险的。目前我国地方政府没有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选择地方税税种、税率的权力,也就不能通过调整税种、税率拓宽财源,这必然会影响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地方政府以不稳定的财源担保债券发行,给债券的偿还带来了风险。

(二)宏观调控风险

研究认为,发行地方债引起的宏观调控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地方债的发行可能引起通货膨胀。地方债的发行意味着投资规模的扩大,投资规模的扩大加速了资金流动,货币流动性的提升和增大货币发行量一样,都会导致通货膨胀。二是地方债的发行将会冲击证券市场。地方政府债券将会从其它证券市场吸引资金,直接导致这些证券市场的价格波动。三是实施地方债有可能加剧地区间的不平衡。经济发达地区的财政信用状况相对于内陆地区要好得多,发达地区更容易获得发行资格。在都有资格发行时,更好的财政信用状况会吸引不发达地区的资金流向发达地区。四是不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在没有赋予地方政府发债权时,地方政府就设法通过集资、迫使银行贷款等手段为项目融资,从而造成全国各地严重的乱上项目、重复建设的情况。如果允许地方政府发债,在地方政府职能没有完全转换的情况下,乱上项目、重复建设可能会变得更严重。

(三)政治风险

以上所有风险都有可能导致政治风险。一旦让地方发行债券,各地可能会一哄而上,竞相举债,结果导致地方债务危机;许多地方政府近年来实际上早已大量负债,如果允许地方政府在“欠债不还”的同时正式展开融资,就可能出现政府失信;不论什么原因,只要政府不能偿还到期债券的本息,都会导致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危机;当因为投资过热引起通货膨胀,人们生活水平下降时,民怨随即产生;地区差异的扩大和资金运用效率低下同样也会引发社会公众不满;如果运用资金去搞“政绩工程”,不能真正改善民生,也可能激化地方政府与人民的矛盾。

地方政府债券的风险成因分析

(一)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决策偏差

政府决策的目的是要解决社会公共问题,满足公众需要,而公众利益往往分散、复杂,政府难以完全掌握对决策有用的信息。此外,因为信息时效性很强,信息的利用要做到随机应变,这对于任何人、任何机构来说都难以做到完美无缺。因此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的决策都存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中央政府对地方债的发行额度、期限、利率等的控制需要掌握足够的信息才能决定,因为信息不充足,控制难以到位。地方政府的决策还受到国家政策、市场变化的影响,当国内宏观经济政策变化时,建设项目可能不符合产业政策而难以获得政策的持续支持;当国际市场变化时,项目所需设备的采购价格可能会大幅上升而增加建设成本。

(二)财政分权不彻底助长地方对中央的依赖心理

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行政体制上存在着“父与子”的关系,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的依赖性很强。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的错位增强了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的财政依赖。一方面,中央政府把财权高度集中,在税收分享上降低了地方政府所能取得的比重;另一方面,中央把更多的事权层层下放给地方,地方政府收支严重失衡。为均衡地方政府收支,中央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向地方政府提供资金支持。在财政分权不彻底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发行债券难以破除地方政府对中央财政的依赖心理,这也将成为地方政府要求中央政府承担债券偿还“兜底”责任的借口。

(三)地方利益诱发地方政府的发债冲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地方政府成为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主体之一。由于市场和资源有限,各地方为了推动本地区经济快速 发展 ,具有争取更大公共项目投资、获得更多资源的冲动,在与中央的决策发生冲突时,会做出不利于宏观经济的决策。如果赋予地方政府的发债权,在地方利益驱动下,重复建设和盲目投资难以避免。

(四)不合理的政绩评价机制导致“政绩工程”

地方政府发债权使地方政府融资更为方便,也可能催生更多的“政绩工程”。由于项目缺乏科学决策,仅凭个人意志拍板,不顾财力民力,必然带来一系列的不良后果,尤其是前建后拆、前拆后建的现象较为普遍,结果是社会资源浪费严重,引起群众不满。

地方政府债券风险防范机制构建

(一)公民权利表达机制

在地方政府发行债券过程中,应建立公民权利表达机制,这不仅便于政府收集决策信息,而且能保证决策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建设项目要向社会公布,让社会公众发表意见和建议,同时建立听证制度。听证制度是一种让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的制度。它通过吸纳各方利益的代表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协调各方利益,使公共决策更加合理,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

(二)政府信用社会评价机制

社会评价机构利用专业优势搜集、整理、分析地方政府的财务及资信状况,向社会和投资者提供与债券发行有关的信息,既弥补了地方政府自身决策不足,又增加了债券发行的透明度,促进了约束与监督机制的形成。评价效果的优劣主要取决于评价机构的独立性程度,只有独立才能保证评价结果的公正。评价结果的公正性是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制度成功实施的保证。本文认为,在不影响国家主权的情况下,中央政府可批准一些国际知名评估机构在我国从事地方政府的信用评估活动。

(三)地方债信息披露制度

地方债信息披露制度对地方政府债券的安全运行起到积极的约束作用,它不仅可以约束政府的非理性发债行为,还是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依据和发挥人民监督作用的前提。发行公开原则应成为政府发行债券所遵循的基本准则之一,地方政府在发行债券时,必须按规定将债券发行情况及其财务经营状况等向社会公布。我国的地方债信息披露内容除政府财政收支信息、建设项目本身信息外,债券的批文、规模、用途、期限、利率、偿还保证、发行程序、风险提示也应公布。其中风险提示也是对投资者的一种 教育 方式,让投资者明白地方债也有偿还风险,激励他们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

(四)政府自我约束机制

合理的财政分权不仅是地方债券发行的前提,也是约束政府行为的手段。一旦明确地方政府对债券债务独立承担责任,地方政府也就明确了“应做什么”和“怎么做”,这在一定程度上能排除中央政府承担发债“兜底”责任的可能。因此,建立地方债制度必须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一是合理确定地方政府的财权与事权,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除尽快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外,应进一步明确划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支出边界,做到谁受益,谁支出,消除地方政府对中央财政的依赖心理。二是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税收立法权,适当给予地方政府制定税种、选择税率的权力,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确定性,增强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

(五)权力对地方政府发债行为的制约机制

孟德斯鸠认为,从事 政治 的人都有无限扩大权力的欲望,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除了要完善政府绩效评价和监督体系,防止地方政府超越自己的 经济 实力大搞“政绩工程”外,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发债行为要适当控制和协调。一是实行集中统一的地方债管理体制。地方债发行的规模、用途、期限、利率决定权等都应由中央掌握。由于地方政府非理性投资比较突出,为稳妥起见,建议暂限于省级政府以及特大城市政府有权发行地方债,资金使用范围应仅限于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协调地区间的利益关系。贫困地区的经济和社会 发展 水平偏低,偿债能力较差,按照统一的评价标准,贫困地区能够发行债券的可能性不大。为了缩小地区差距,必须充分协调好地方利益关系,以公正、合理原则为基础在不同地方之间分配发债额度。为了提高贫困地区的偿债能力,中央政府要提供必要的政策扶持,如政策性贷款,免征或减征地方债券收益所得税等。三是强化审计监督。对发债项目的收支进行审计不但可以提高融资的使用效率,而且可以明确政府的债务责任,防止前建后拆、前拆后建现象的发生。

(六)权利对地方政府发债行为的制约机制

社会契约论者认为,国家和政府是公众 自然 权利让渡的产物,人民是主权者。如果没有人民运用民主权利对权力的约束,各种权力的执掌者很有可能实行不当联合,因此还要实施“以权利约束权力”。来自债权人和人民对政府权力的制约是防止地方发债权异化的关键。一是加强对债权人的保护。对权利的保护即是对权力的制约。最重要的是防止政府利用手中权力强行摊派或变相摊派债券,侵犯债权人的选择权。二是建立社会公众监督机制。除了继续在现有 法律 框架内完善人民的批评、建议、控告、检举权利实现机制外,可尝试建立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是解决“公地悲剧”的一种诉讼手段。只要地方政府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即使没有直接损害某一公民的利益,该公民也可以以原告身份起诉地方政府。把地方政府的发债行为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可以规范地方政府发债权的行使。

债券业务风险防控范文9

[关键词]准市政债券;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风险

一、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的需求和效应分析

(一)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的需求

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庞大,工程的投资额往往超出了一个城市的年度财政收入,而且建设周期较长,是一般税收无法支撑的,因此需要多种融资方式加以保证。目前,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依靠政府财政、银行贷款、企业自筹,债券融资占基础设施投资额不足3%。而在一些发达国家的基础设施投资额中,基础设施债券融资占1/3左右。例如1989年美国州和地方的资本支出中只有20%依靠当年税收,大部分(55%)资金来自借贷(Cranford,1992)。如果禁止债务融资,此类工程就很难开工,公共基础设施投资的数额就会低于社会最优水平(Peletier,DurandSwank,1997)。所以这类工程可以主要依靠包括证券化在内的金融运作。我国基础设施资产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企业大都是国家骨干企业,投资收益的可预测性强且相对稳定,并能够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所以基础设施支持证券的违约风险比较低。因此从投资者角度看,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的需求也是乐观的。

(二)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的效应分析

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实际上等于把不能分割的基础设施资产变成可分割的资产,把不可移动的基础设施转化为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这一方面为一般投资者提供了共享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收益的机会;另一方面通过把社会短期货币资金转化为长期稳定的资本金,也扩大了社会的投资渠道。作为一种融资工具,其作用具体表现为以下几方面:首先,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可以集中社会闲散资本,弥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短缺,缩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回收期,回笼资金用于新的市政建设,从而实现市政建设的良性循环和滚动融资。其次,由于资产证券化实现了破产隔离,将项目现金流的风险与建设企业的风险分离开来,与发行普通的企业债券相比,提高了债券的信用等级,降低了融资成本,而且审批手续没有那么繁杂。最后,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还有利于扩大投资渠道,缓解社会资金投资难的难题。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有政府信誉作担保,投资风险较小,收益又比国债略高,是社会资金稳健的、理想的投资渠道。

二、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的尝试——“准市政债券”

我国1995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28条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因而无法通过发行市政债券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在地方政府所筹集到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难以满足实际需要的情况下,地方政府积极寻求替代性的融资方式,在现行法律体系下,如何通过金融创新解决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资金难题?近年,一些地方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证券化方面进行尝试并取得了局部的成功。在这些尝试中,“准市政债券”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

“准市政债券”是指那些由和地方政府有密切关系的企业发行,所募资金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债券。名义上虽是企业债券,但发行单位是政府直属企业(实际上相当于政府部门),政府也提供了事实上的隐性担保,具有相当程度的市政收益债券性质,属于“准市政债券”。这一融资方式在一些城市已经得到了运用(娄涛,2004)。

从这些城市的实践可以看出,“准市政债券”呈现出如下主要特征。

1.完全按照企业债券的流程操作。尽管准市政债券募集资金的投向是那些投资额大、回报期长、带有公益性特征的市政项目,与一般的企业债券差异很大,但从债券的设计、审批到发行、流通与清偿,其模式和企业债券是一样的。

2.具有明显的政府行为特征。地方政府一方面在债券发行计划上给予发债企业极大倾斜,另一方面为发债主体提供诸如隐性担保、开发许可和税收优惠等各种政策。一旦出现兑付问题,地方政府有强烈的责任代为清偿。因此,准市政债券的发行并不是纯粹的企业行为,它带有很强的政府行为。

3.信用级别高,筹资成本较低。以地方政府信用作为最终保障的准市政债券在信用级别方面具有相当优势,再加上大型国有企业和国有商业银行提供的直接融资担保,所以信用级别比较高,使得准市政债券的融资成本低于一般的企业债券。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到,一方面中国地方政府需要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而另一方面市政债券的发行存在法律保障。因此可以预计,随着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市政债券借助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出现,满足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需求,将成为近期我国资产证券化发展的一个主要趋势。

三、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的运作

基础设施证券化主要以基础设施的未来收费所得而产生的现金流收入为支持发行证券进行融资,又称为基础设施收费证券化,为保证现金流的充足和稳定,应该选择城市基础设施中有稳定、长期收益的经营性公共品着手来进行,下表给出了理论上可以通过证券化融资的公共品范畴,之前列举的“准市政债券”多属于这些类型。

需要说明的是,目前收费权质押已在各类贷款业务中得到广泛运用。1999年《国务院关于收费公路项目贷款担保问题的批复》规定,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可以通过收费公路的收费权质押方式向国内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文件作为公路收费权的权力证书,地市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作为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部门。该批复同时规定,质权人可以依法律和行政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公路收费权,并实现质押权。所以基础设施收费权的证券化在中国是一个可以尝试的项目。其基本运作过程可用下图表示。

由上图可知,基础设施收费证券化的基本运作过程是:(1)基础设施的建设经营方(一般是当地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这类原始权益人)将与融资规模相当的一定期限的收费权转让给以资产证券化为唯一目的的特设机构(SpecialPurposeVehicle,SPV),目前该角色一般由信托投资公司或券商来充当;(2)SPV聘请信用评级机构进行资产支持证券(ABs)发行之前的内部信用评级;(3)SPV根据内部信用评级的结果和基础设施建设经营方的融资要求,采用相应的信用增级手段,提高ABS的信用级别;(4)SPV向投资者发行ABS(如信托受益证书),以发行收入支付收费权的购买价款;(5)基础设施的建设经营方或其委托的服务人向基础设施的消费者收取费用,并将款项存入指定的收款账户,由托管人负责管理;(6)托管人按期对投资者还本付息。

四、基础设施证券化的风险及防范

(一)违约风险

基础设施收费通常是比较稳定的,但与贷款、应收款等资产支持证券不同的是它的现金流只是未来收入,而不像贷款等作为债权有合同规定,有法律保障,因此未来现金流的不足或不稳定有可能影响其本息的支付,导致违约风险。对于违约风险,可采用对策有:调高收费水平或以地方政府的城市建设资金进行弥补等。不过后者可能引发地方财政风险。

(二)公共风险

1.影响宏观调控。现阶段的市场参数还不具有充分的有效性,宏观调控还离不开行政手段。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的放开将使地方的投资权进一步扩大,这使得行政性的宏观调控将大打折扣,因为地方政府完全可以绕过银行来筹集所需的建设资金。

2.影响宏观经济。通过资金供求形成的利率水平也可影响货币供应量。在大量发行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条件下,往往会抬升利率,利率水平的提高会挤压其他领域的资金供应,可能迫使货币当局增加货币供应量。

3.影响区域发展。越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发行基础设施证券化的限制条件就越多,诸如可发债规模、信用评级、中介服务、债务管理等方面都有明显差距,这很容易导致“马太效应”,进一步拉大区域发展差距。

(三)财政风险虽然,一方面因为证券化的发债主体与地方政府有着密切联系从而降低了证券化产品的违约风险,但另一方面如果由于宏观经济波动、政策改革、项目管理不善等不确定因素而导致债券违约(Fisher,1996),那么地方政府难以置身事外。因为通过证券化融资来建设的基础设施都是地方政府决策的结果。所以,一旦发债公司不能按期还本付息,基础设施支持证券作为地方政府的或有负债可能大部分转化为地方政府的直接负债。地方政府对资产支持证券的这种“或有连带责任”,便构成了地方财政风险。

(四)工程建设、经营风险

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往往涉及大量的征地拆迁工作、大量的地下管线处理等,因此在工程建设费用及建设质量方面会存在工程建设风险。基础设施投入使用后,包括收费和成本控制在内的运营与维护管理工作都是相当复杂的,所以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导致项目效益低下的经营风险也是值得关注的。

(五)风险防范和发展建议

1.应适时进行市政收益债券发行试点,同时将发行市政债券与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制度相结合,避免扩大地区之间的差距。

2.最大限度引入市场化机制来防范和控制风险。国际经验表明,完善的信用评级和信息披露制度等市场化机制是有效防范资产证券化风险的重要手段。因此要进一步完善信用评级制度,培育信用评级机构,增强评级机构的公信力,保证评级结果客观公正;加强发起主体的财务信息披露,保证发行人准确、及时地披露一切对偿债能力和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使参与者能够及时、准确地识别风险。还要建立、健全资产支持证券的财产抵押机制、债券保险制度等事后清偿机制,以保证债务的偿还。

3.实施有效、科学的监管。为防止地方政府滥用举债权盲目扩大债务融资,促进基础设施证券化市场的良性发展,有必要加强监管,主要包括:发行主体资格审核和项目审批。不过在发达国家,一般并不对发行主体进行严格限制,因为市场化机制会把风险过高的发行主体自然排除在市场之外。鉴于此,随着市场化机制的完善,我国也应逐步取消对发行主体的严格审批制度,把能否发行和发行多少的决定权交给市场。

五、结论

1.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的缺口巨大,单一的融资方式无法满足需求。考虑到目前收费权质押在各类贷款业务中的广泛运用,所以基础设施收费权的证券化在中国是一个可以尝试的融资方式,而且凭借诸多优势,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将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债券业务风险防控范文10

关键词:政府融资平台;因子分析;防控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7.09.041

1背景简介――以C市政府融资平台的债项为例

C市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成立于2010年,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50亿元,该平台所属行业为土木工程建筑业,2015年9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发行债券(简称16C01),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2债项风险测度结果的因子分析

2.1本文采取的比率指标

因为建立指标体系时既要考虑融资平台债项风险的主体本身,又要考虑债项的募投情况,需选择具体典型的数据指标来反映(参考了具体实务界的权重选取标准)。

2.1.1主体分析指标

(1)区位经济评价得分x1。

区位经济只要包括行业前景、财政状况、竞争优势、行业地位四个定性的因素,主要依据《中国经济景气月报》、政策情况、主要竞争者、行业结构等具体情况和资料,采取德尔菲法法对44家企业状况进行打分,如表1。

(2)主体评级得分x2。

参考了具体实务界的打分标准(以百分制计算),AA-以下(不含AA-)的扣30分;AA-扣10分;AA不加减分;AA+加5分;AAA加15分。无公开评级默认为不高于AA-。

(3)营业收入增长率x3。

营业收入增长率以上一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期,反映了主要的经营状况,历史区间之间的增长,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经营状况的提高。

2.1.2财务分析指标

(4)利息保障倍数x4。

(5)净资产收益率x5。

(6)应收账款周转率x6。

(7)现金流量金额占比x7。

(8)有息债务/投入资本比x8。

(9)资产负债率x9。

2.1.3债项分析指标

(10)担保主体和募投项目得分x10。

参考了具体实务界的打分标准(以百分制计算),如表2。

2.2样本债券的数据选取来源

本文所选取样本债券涵盖自15年以来的共61只企业长期债,为了更具有普遍性,其中既包含上市企业,又包含非上市企业,所选债券的比率指标均以2015年财务报表数据为基础。为了使样本债券的实证结果与评级机构公开的评级公告结果可以更直观地进行比较,更具有说服性,最终所选取的评级结果也均来自于15年评级公告。经过对数据的筛选,剔除缺失数据的样本以及同一企业在不同年度发行的债券后,最终选取44只企业债券纳入到本文的实证研究体系中。

对于上市企业,其财务数据的来源渠道较多,本文本着权威性、准确性的原则,挑选出的数据均来自于上市公司其官方网、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2015年联合资信评级公告、万得据库等。对于非上市企业,由于其财务报表数据的来源有限,本文主要从企业的官方网站、各评级机构的评级公告中获取。

2.3构建债项风险因子分析模型

2.3.1相关性分析

(1)相关矩阵分析。

关于相关矩阵R的结果描述,从中可以看出这十个财务指标之间的相关系数大多大于0,说明这十个财务风险指标间具有相关性,可以进行主成分因子分析。

(2)进行KMO抽样充足性的检验以及巴特尼特法球形检验。

KMO抽样充足性的检验以及巴特尼特法球形检验,结果可以看出KMO的数值为0.608大于统计检验的临界值0.5,这说明数据的取样是充分的,同时从下表中可以看出巴特尼特法球形检验的近似卡方值为217.279,相应的显著性水平为0.000小于0.005,因此可以看出巴特尼特法球形检验具有高度的显著性,因此可以使用因子分析法来构建政府融资平台的债项风险度量模型。

2.3.2提取因子

证结果可以看出只有前四个因子的特征值大于1,另外一个方面是通过累积特征方差来选主成分因子,前四个因子的累积特征方差为73.682%大于70%的临界线。因此前四个因子可以作为主成分因子来分析政府融资平台的债项风险。

2.3.3因子的命名解释

成分矩阵中可以看出,各个原始指标对于主成分因子上的解释不明显,并且还存在重叠的现象,为了更好地解释各个因子,因此需要对因子进行旋转,旋转以后各原始指标对各个主成分因子有了明显的区分度,可以看出利息保障倍数(x4)、现金流量金额占比(x7)、有息债务/投入资本比(x8)、资产负债率(x9)、担保主体和募投项目得分(x10)对于主成分因子F1贡献度明显,利息保障倍数(x4)、现金流量金额占比(x7)、有息债务/投入资本比(x8)、资产负债率(x9)这四个指标对债务的偿还至关重要,并且担保主体和募投项目得分(x10)也是债项质量的一个保证,因此F1可以看作是债项保障风险。

区位经济评价得分(x1)、主体评级得分(x2)对于主成分因子F2的贡献度明显,也在之前的主体分析中,都属于政府融资平台的外部风险,因此可以把主成分因子F2看作是主体外部风险。

净资产收益率(x5)对于主成分因子F3的贡献度明显,是衡量盈利性的指标,因此可以把F3看作是主体盈利风险指标。

营业收入增长率(x3)、应收账款周转率(x6)对于主成分因子F4贡献度明显,一个是属于经营状况,另一个是营运能力指标,所以主成分因子F4作为衡量主体经营风险的指标。

2.3.4因子的得分

采用回归法估计因子得分系数,并输出因子得分。

通过各个主成分因子的方差贡献度来计算出各个主成分因子所占的权重,如表4-21所示,从表中可以看出债项保障风险指标所占的权重最多为0405,主体经营风险指标所占的权重最小为0.154,因此政府融资平台的债项风险测度模型为:

F=0.405F1+0.276F2+0.165F3+0.154F4

通过计算每个主成分因子的得分就可以得到政府融资平台的债项风险测度模型的最终得分。得分越高的债项风险越小,得分越低的债项风险也就越大。

2.4C市政府融资平台债项风险的因子评估

综合主体、财务、债项相关的风险分析,并且根据C市政府融资平台15H01债券的募集说明说,C市政府融资平台的债券(16H01)区位经济评价得分x1为85、主体评级得分x2为15分、营业收入增长率x3为13.085%、利息保障倍数x4为0.0274、净资产收益率x5为1.38、应收账款周转率x6为2.14%、现金流量金额占比x7为-1.8874%、有息债务/投入资本比x8为59.8692、资产负债率x9为69.39%、担保主体和募投项目得分x10为100分。表3为综合得分。

从表3看出,本文搜集的44个样本值中,C市政府融资平台债券15C01,与aaa、aa+的等级相比来说排名靠后,得分很低,f明存在一定的债项风险,分别在债项保障、主体外在风险、盈利风险和运营风险排名落后,f综合得分基本在后四名左右,正好验证了以模糊综合评价建立的债项风险模型的aa级的风险等级,表明了上述对C市政府融资平台债项风险的模糊综合评价中层次分析、权重标准、专家打分存在合理性,能较为客观的反映C市政府融资平台债项风险测度,并且对分析其风险的内在和外在因素提供了客观的依据。

3债项风险的防控建议

通过上文对C市融资平台债项风险的分析,可以看出平台在债项保障风险、主体外部风险、主体盈利风险以及主体经营风险四个方面都存在一定问题。对此,针对突出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善建议。

3.1债项保障风险防控

平台要建立严格的风控机制,加强风险的预警,对于债项的工程要进行严格审查和预算,建设进度要合理推进,资金投向要详细准确,对于本金和利息的借入,要严控成本,防止腐败,责任到人,聘请正规的券商、评级机构、律所、会计师事务所保障资金的合理入账和项目规划。

3.2主体外部风险防控

平台公司要增强信息透明度,推进自我约束;加快经济发展,依托区位优势大力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并且让债务规模可防可控。

3.3主体盈利风险防控

平台要拓宽融资渠道,要多元化在资本市场融资,在风险可控和法律合规的条件下,不断增加自身的融资能力,可以做到银行、ipo、创新融资等多种资本运作合理进行。

3.4主体经营风险防控

平台要规范互保行为,依法融资,对融资渠道、规模、偿还都要严格把控,现金流要有预判,债务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建立偿债基金来防止现金流不足引发的信用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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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蕊.论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二维治理进路[J].法商研究,2016,(2):2326.

[3]吴世农.我国上市公司财务困境的预测模型研究.经济研究,2001,(6):4655.

债券业务风险防控范文11

关键词:市政债券;融资;地方政府;信用风险

2009年4月3日,第一只地方债新疆债首日进入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交易,最高成交价100.03元,尔后跌至99.96元,当日交易所市场成交量仅为156.4万元。随后,安徽债上市,第一天竟没有任何交易,深市挂出的最高买入价仅为95.20元。紧接着上市的河南债、四川债、重庆债、天津债等等,上市后也大多零成交,并相继跌破发行价,认购倍数节节走低。5月7日,40亿元总额的2009年河北省政府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截至当日收盘,该债券全天没有成交。同期上市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债券和陕西省政府债券,也未能逃脱零成交的怪圈。5月15日,黑龙江省政府债券(一期),云南省政府债券和浙江省政府债券(一期)上市交易,其当日成交量亦为零。到目前为止,2009年发行的地方债券中,大部分债券二级市场成交量为零。之所以出现此现象,除了2009年地方债收益率普遍较低的因素外,投资者对于地方债券本身存在的信用风险的质疑也是重要原因,这就要求我们有效控制地方债券的信用风险,以更好的使地方债券完成其支持城市建设融资的使命。

一、市政债券的信用风险

地方债券又被称为“银边债券”,它是存在信用风险的,其具体信用介于“金边债券”之称的国债和信用良好的企业债券之间。韩立岩、郑承利和罗雯(2003)指出,地方债券信用风险的来源在于用于偿还到期债务的资产或收入来源的波动性,,即地方财政收入或债券资金投资项目的现金流入或收益的不确定性。地方财政收入、财政支出以及投资项目的盈利水平在未来可能出现的波动情况与多种因素有关,如国家或者全球的经济周期波动、地方的经济状况、政治因素、自然因素、政策因素、投资项目管理水平等等,以上这些都是地方债券信用风险发生的根源。

市政债券的信用风险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市政债券的信用风险较国债的信用风险高,较企业债券的信用风险低;第二,发行市政债券的过程中都存在信用风险,该风险来自地方政府的履约能力是否具备;第三,市政债券的信用风险与宏观经济状态相关,尤其是地方的宏观经济状态。宏观经济状态好,信用等级相对较高,违约风险相对较小。反之,违约风险就大。因此,运用合适的信用风险度量管理模型测度市政债券的信用风险,从而建立起有效控制市政债券信用风险的机制是非常有必要的。

韩立岩等(2005)认为,对于地方债券必须严格进行风险管理以确保地方债券的发行不会增加现有财政体系的风险,其中以信用风险的控制最为重要。市政债券风险控制的重点是规模控制。风险控制的前提是风险识别和评估。韩立岩等根据分析发现,基于普通期权和模糊期权的地方债券信用风险模型能在发债规模与信用风险之间建立起对应关系,进而在给定风险控制策略的前提下可确定任一经济体的安全发债规模,为发债规模控制提供可信的依据。

二、市政债券发行规模的限制

(一)政府融资规模要与政府(财政)的偿还能力相适应

我们可以参照国债规模控制的依据,吸取我国各级政府在发展中的教训,对地方政府的发债规模有个界定,其基本发债规模指标如下:

1.债务依存度

债务依存度即当年的国债发行额占当年财政支出与债务还本付息支出的比重。从国际经验看,国家财政债务依存度处于15%~20%,中央财政处于25%~30%为正常。据统计,我国中央财政国债依存度(当年国债收入/当年中央财政支出)从1994年起连续超过50%,1998年高达71.1%,明显超过中央债务依存度一般要求的25%~30%的国际警戒线。国债依存度(当年国债收入/当年全国财政支出)分别为41.7%和27.1%,超过了国际公认的安全线。市政债券也需考虑债务依存度的问题,从而避免出现政府无法到期偿债而导致的破产风险问题。

2.国债余额及国债负担率

我国改革开放后,从1980年起才重新发行国债,由于发行时间较短,所以我国的国债负担率目前仍处于低水平,距国际公认的60%的最高界限仍存在较大的空间。因此,如表1所示,从国债负担率方面来看,我国增发地方债的条件是具备的。但是,这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毫无节制的发放地方债。我国的国债余额保持着逐年加速增长的势头。这表明,我国政府负债存在扩大的风险,发放地方债应持谨慎态度。

3.公债偿债率

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至少在1万亿元以上,其中,地方基层政府(乡镇政府)负债总额在2200亿元左右,乡镇平均负债400万元。这还不包括“隐性债务”。财政部调查则显示,地方债务规模增长过快,增长率居高不下.远远超过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增长的速度。这极大的增加了地方债务的潜在风险。在当前城市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市政建设债务已成为地方债务的主体,举债经行市政建设已称为地方政府的普遍现象,地方政府领导的“政绩工程”情节更是使得这种现象越演越烈,其具体表现为地方债务的恶性扩大。另外,地方债务隐性化趋势明显,银行成为政府的最大债权人。随着还债高峰期的到来,这对地方财政构成了巨大的财政风险。如果没有合适的财政规则来约束地方政府的过度支出行为,一些地方政府可能会因过度举债而破产。

4.债务逾期率

根据调查,目前地方政府纷纷变相负债。财政状况好些的地方,具有偿债能力的债务可达50%左右,财政状况不好的地方,具备偿债能力的债务只有10%~20%。特别是县乡两级偿债能力十分低下。过低的偿债能力必导致债务逾期率高,借新债还旧债将成为普遍现

象。而债务逾期率过高,一会导致政府无法按期履行还债责任,影响政府声誉;二是使地方财政财务状况更趋恶化。即使在政府融资体系相当健全的发达国家,其融资规模也是有规定的警戒线的。因此,地方政府融资的运用既要保证每一个投资项目都具有相应的偿还能力(收益债券),又要保证总体规模与本地区财政偿还能力相适应(地方责任债券)。

(二)地方政府融资规模要与社会应债能力相适应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进一步扩大,地方政府将会更多地运用直接融资方式筹措资金。但债券发行出去要保证有购买需求,即社会要有应债能力。从居民应债能力分析,我国居民的储蓄存款近年来快速增长,并已超过50%,且还有继续扩大的趋势,应债能力已大大提高。由于市政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能超过地方政府每年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因此,在试点发行市政债券期间,财政赤字占全市GDP的比重,地方债券余额占全市GDP的比重以及债务依存度,均应规定相应的限制。另一方面,市政债券发行规模也不能太小,应在5~10亿元以上。规模太小会影响债券的流通性,且不能满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严格的宏观控制和管理

为了防止地方政府发债失控,造成偿债危机,市政债券的发行规模必须受到较为严格的宏观控制和管理,细致的测算和严密的论证,并经过地方人大的审批。因此,市政债券融资要奉行安全稳健的原则。在发展我国市政债券市场时,一开始就应建立促使地方政府量力而行举债的制约制度,促使各级政府在发展地方经济中注意加强风险控制,确保积极稳健的财政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三、基于KMV模型的地方债券信用风险模型构建原理

(一)KMV模型原理

KMV模型是美国旧金山的KMV公司所开发的一种违约预测模型,即信用监控模型(Credit Monitor Model),用来对上市公司和上市银行的信用风险(特别是他们的违约状况)进行预测。KMV的信用监测模型使用了两个关系:一是企业股权市值与它的资产市值之间的结构性关系;二是企业资产市值波动程度和企业股权市值变动程度之间的关系。通过这两个关系模型,便可以求出企业资产市值及其波动程度,计算出违约距离DD(Distance to Default)。由于在KMV测度法中假定具有相同违约距离的公司具有相同的违约风险,通过KMV公司特有的数据库将有相同违约距离的公司归类,即可算出借款企业的预期违约率EDF(Expected Default Frequency)。KMV模型的核心就是计算违约距离,违约距离越小,公司的违约风险越大,违约距离越大,公司的违约风险就越小。

由于KMV模型是用来测度企业信用风险的,我们在测度地方政府发行市政债券的信用风险时就需要对KMV模型进行必要的改造。改造依据主要是韩立岩在2003年使用的方法。

(二)地方债券信用风险模型分析

KMV公司根据历史数据得到公司债券信用等级和预期违约概率之间的关系,认为信用等级在评级单位标准普尔BBB或者穆迪Baa3以上的公司债券是:安全的。由历史数据可知,这些债券出现违约的情况比较少,因而被认定为高品质的投资工具。地方债券作为地方政府及其授权机构发行的债券,理论上来说信用风险应低于公司债券,因而信用等级至少要达到公司债券中较好的信用等级,即其预期违约概率应该在0.4以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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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王刚,韩立岩.我国市政债券管理中的风险防范与控制研究[J].财经研究,2003,29(7)

债券业务风险防控范文12

【关键词】可转换债券;风险;控制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资本市场已经初具规模,建立了相对完整的市场体系,对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作用越来越明显,但企业发展需要更低成本的融资工具,因此,我国资本市场在金融品种方面还急需丰富。可转换债券正是在此需求下产生的金融商品,它兼有股票和债券的双重属性,在开拓企业的融资渠道,丰富投资工具,繁荣资本市场等方面都有重要的作用。

一、可转换债券概述

可转换债券是2O世纪70年代后期诞生于西方证券市场上的一种金融衍生工具,指发行人或持有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可以根据约定的转换价格转换成企业普通股的债券,它实质上是企业债券和股票期权的结合,既具有债券的一般特征(有确定的期限和定期利率,债券到期后,若持有人没有行使转换的权利,发行人必须偿还本金及利息),又具有股票的属性(投资者购入该债券时获得在某个时间按一定比例转换成股票的权利,投资者通常视可转换债券为“准股票”)。

通常,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高于新股发行价的10%-30%,而利息率低于直接债券利息率的20%-30%,因此,选择可转换债券融资可以比配股筹集更多的资金,且融资成本较低。尤其当企业具有不确定性经营风险、不确定现金流量的投资项目、不确定的投资环境等各种风险因素时,可转换债券更是企业有效的融资手段。

可转换债券作为一种成熟的国际金融品种,在我国资本市场的运用却只有10余年时间,它虽然具有多重融资优势,但是任何一种金融工具都有风险,在为人们带来收益的同时必然伴随着风险,“可转债”也不例外。因此,充分认识可转换债券的融资、投资风险,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控制措施,对企业和投资者充分使用这一新型复合金融工具,避免风险,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二、可转换债券的融资风险及控制

对于发债企业来说,运用可转换债券融资存在着以下两种风险:

(一)发行失败的风险

由于企业选择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时机不对所形成的风险,它可能会导致债券发行失败。但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上,股票认购踊跃,可转换债券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工具,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不亚于股票,因此发行失败的风险几乎不存在。

(二)转换失败的风险

发行可转换债券的企业希望这些债券未来被转换成为普通股,以达到预期的利用低成本债券筹资的目的。但可转换债券转换权的选择取决于债券持有人,既可能偏向股权方面,也可能转向债权方面,股价水平是决定这种偏向的关键因素。在可转换债券转换期终止前转股价格高于股票市价的情况下,债券转股成功的可能性下降,会引致风险的产生。

企业利用可转换债券融资后,资本结构会有所调整,负债比率增大,同时企业在各期将承担一笔固定的利息费用。如果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股票价值增值,市场价格超过转股价格时,可转换债券的持有人会执行股票期权,这样,企业的资本结构在投资者的投资决策过程中得到自然优化,债务资本在资本结构中的比重逐渐降低,而股权资本的比重逐渐提高。如果企业经营状况差或股市行情低迷,投资者不愿行使转换权,宁可继续持有可转换债券,甚至至将其大量回售给企业,此时将导致企业财务风险和经营压力的增大。可转换债券像其他债券一样,也有偿还风险。一旦涉及转换失败、发生回售和赎回,企业就会面临偿还债券本息的巨大风险。在企业现金存量不足的情况下,就必须向银行贷款或变现企业资产以偿还债务,轻者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重者使企业发生债务危机,甚至导致破产。

因此,发行企业对如何控制和规避这些风险有清醒的认识,是保证可转换债券成功发行并转换的必要条件之一。

第一,发行企业应慎选可转换债券的发行时机,在股市低迷时适宜发行。股市处于低迷状态时,投资者对股市的周期性变化认识普遍会形成未来股市会盘出低谷和股价走高的心理预期,此时通过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方式进行融资,容易被市场所认同并接受。同时,由于此时股价较低,转换价格设定也较低,一旦大势回暖,股价上扬,转换的机会增多,债券转换成功的概率较高,而当股价处于高位时,未来一段时间内股价下跌的可能性很大,债券转股成功的可能性则会下降。

第二,企业设定的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期限应该适中。一般情况下,转换期限较长有利于转换成功,也使企业有较长的时间来应对市场的变化,并且有利于持有者选择行使转换权的时机,能够促成转股成功以避免转换失败风险的发生。另一方面,企业在制定转股价格时,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除考虑筹资者和投资者双方的利益外,还应考虑宏观环境的变化趋势,最好能够预测未来的股价发展水平。

第三,在可转换债券转换期终止时的转换股票的股价非常关键,股票价格除受宏观经济基本面以及投资者的投机性炒作影响外,根本在于企业的业绩增长。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企业首先应把资金投向经济效益显著的生产经营项目,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以优良的业绩来促使股价走高,使可转换债券转换成功。其次,如果股票长期低迷,在转换期终止时,股价暴涨的可能性将会极小,这时,发行企业应通过运用合理的转换补贴等保护性选择来增加债券转换的可能性,即在预定的转换期内将股价向下修正,直至转股价格低于股票价格一定百分比而使转换成功。

三、可转换债券的投资风险及控制

从投资者的角度看,可转换债券的吸引力在于它同时具有债券相对安全性与股份受益性的双重特性。由于可转换债券与一般债券相比有高收益的特点,因此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主要有:

(一)交易风险

可转换债券的市场价格除受转换股票的股价影响外,还受利率波动以及投资者的投机炒作影响,若市场交易活跃,价格波动会更大,市场风险也随之增大。一方面,如果可转换债券发行时正逢市场处于高涨市道,上市之后随股市陷入低迷市道而跌落于转股价格之下,则可转换债券无法转换,另一方面,投资者购买可转换债券,是希望可转换债券发行人的股票会随着其经营业绩的不断提高而使该企业的股价不断上升,股票市价超过转换价格而给他们带来较高的投资收益。当发行人经营业绩不佳而导致其股价下跌,投资者不愿将可转换债券转换成股票时,就会导致损失。而可转换债券的息票利率通常大大低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水平,因此转股失败后,投资者只相当于投资一种低息债券。

(二)市场利率风险

可转换债券的纯粹债券价值与市场平均利率水平成反比例关系,另外,市场平均利率也影响可转换债券的标的股票的价格,因而影响它的转换价值,市场利率上升,购买股票的机会成本增大,股票价格下跌。可见,可转换债券的市场价格也与利率呈反比关系,且可转换债券对利率变化更具敏感性。

(三)债务偿还风险

可转换债券是一种仅凭信用发行的无担保无追索权的债券,其信用等级低。企业在发行可转换债券时,由于存在着一些不可控的复杂因素,可能无法兑现某些承诺而导致风险的产生。因为债券发行人总是希望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全部转换成股票,而对到期偿还债务不会作太多的准备。在可转换债券的有效期内,若企业经营失误或股市低迷,可转换债券到期会无法转换成股票,可能会出现发行人和担保人无力偿债或拖延偿债的局面。

综上所述,投资者应根据发债企业的经营前景和债务状况、股价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二级市场上的表现等因素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另外,在选择可转债投资时,投资者首先应该选择债券价格接近内在价值的可转债,尽量避免债券溢价较高的转债。而在市场价格与债券内在价值都很接近的情况下,应该选择股票市场价格与转股价格接近的可转换债券;同时投资者应该选择有成长性、预期未来股票价格涨幅大的企业,以期望获得未来转股收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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