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9 17:30:1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经济责任审计条例,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 理论基础 模式 研究
一、经济责任审计模式的理论基础
充分了解和掌握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论基础,对于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模式运营效率,对提高审计项目质量,提升审计价值,减少工作中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就经济审计模式的原则、特点、关键点等理论基础进行分析和研究。
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一样,在模式的制定、实际运行、评价以及其他各个环节中都需要遵守《审计法》、《审计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条例;其次,经济责任审计还需要遵守公正原则、重要性原则、谨慎性原则以及实事求是的原则,也只有这样才能为经济责任审计模式的高效运行奠定良好的基础,使其价值实现最大化。
相比其他形式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有其自身的特点和特色,主要表现在以下四点:第一,审计目的特殊性。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监督与干部监督的结合,是为制约和监督权利运行服务。第二,审计对象特殊性。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为由人而事,这种由特定人的任期来界定审计的范围和事项,在审计的过程中需要将人和事进行有机的结合。第三,审计程序特殊性。经济责任审计立项时,审计机关会在征求干部监督部门意见后列入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召开由干部监督管理部门和审计机关共同参与的审计进点会,被审计者在进点会上要对任职以来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报告,并由参加会议的被审计单位人员进行现场测评;审计项目实施结束后审计组会征求被审计者的意见;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要报送干部监督管理部门。第四,审计内容特殊性。经济责任审计内容要沿着财政资金走向,更多关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合规性、决策内容合法性及决策结果效益性,关注对下属单位监督职责履行情况。
由上述对经济责任审计原则和特点的分析和研究可以发现,经济责任审计模式的构建和运行的关键点就是在掌握经济责任审计的原则和特点,结合各地实际,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高效运行。
二、研究经济责任审计模式的必要性
之所以要研究经济责任审计模式,一方面对于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强化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等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是由于现阶段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还需要不断完善。具体来说就是,通过相关的调查研究发现,现阶段我国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经济责任审计缺乏相关的计划和管理。对基础审计机关来说,每年审计项目计划中法定项目、省(市)定同步项目占50%左右,余下的就是经济责任项目。若年度中领导干部人事有所变动,经济责任项目计划也会随之改变,难免影响审计监督的效力和审计项目质量。
第二,审计评价质量不高。尽管各地都出台了完善审计评价体系及办法,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受审计人员惯性思维影响,没有正确辨别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异同,评价还是围绕着单位财务收支合规性,没有将违反决策程序造成重大损失浪费以及个人存在的违规违纪等问题作出正确评价,且评价用语不够准确规范。也有些将被审计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等内容纳入评价,审计评价随意性较大。
第三,准确界定责任尚有难度。虽然相关《规定》、《实施条例》等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作出具体解释,但在实际操作中准确界定每一项责任尚有一定难度。有些问题既可以定为直接责任,也可以定为主管责任,有些问题可以定为主管责任,也可以定为领导责任,造成不同审计人员对同一问题定责结论就会不同,增加审计风险。
第四,审计结果运用成效微弱。由于干部人事工作的特殊规律,有些地方干部管理部门在提拔、任用干部时,对审计结果未能充分运用,审计成果的转化作用难以充分体现。
三、经济责任审计模式研究
由上述的分析和研究可以发现,研究经济责任审计模式是一项十分迫切和必要的工作,所以笔者根据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和相关的调查研究从经济审计的计划管理、评价体系、责任界定及成果转化等四方面对经济责任审计模式进行了研究,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第一,搭建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模块。一是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电子数据库,具体内容除了基本信息外,还要将以往年度审计开展情况、问题审计整改落实等信息输入数据库。二是通过与其他审计项目电子档案结合,整理出问题归集库,为项目计划的制定提供重要依据。二是建立分类轮审制度。根据被审计者经济管理权限和财政资金使用规模的大小,对被审计者实行分类轮审审计管理制。针对不同的审计对象,可采用不同的审计频率。三是在制定计划时要坚持量力而行原则,充分考虑审计资源,可以将经济责任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及财务收支审计等项目相结合,避免同一年度同一单位重复进点审计。
第二,建立完善审计评价体系。一是要修订有关制度规定,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引领作用。对照《规定》要求,分析和研究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细化和完善有关办法,使之更具操作性。要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探索建立分类别、分部门相对规范的经济责任评价体系,切实提高审计责任评价的客观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二是围绕领导干部履行“四权一廉”,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界定标准和审计评价体系,其中要针对不同类别的领导干部,突出各自的审计评价重点。三是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借鉴和吸纳联席会议各部门考核评价标准和意见,使审计评价更加全面和规范。
第三,编制定责实务指南。经济责任是由领导干部行使经济职权过程中产生的,这就要审计机关正确判断领导干部该应承担的责任是经济责任还是非经济责任;根据领导干部的职责分工,充分考虑相关事项的历史背景、决策程序等要求和实际决策过程,以及是否签批文件、是否分管、是否参与特定事项的管理等情况,依法依规认定其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要分清是领导干部主观因素还是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失误而应承担责任。根据以上界定步骤,结合近年来审计所发现的问题,制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定责实务操作指南,将哪些问题列入定责范围、应承担哪种责任、责任认定的审计取证要求等编入指南,供审计人员参考。
第四,搭建提高审计成果平台。审计机关要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支持率,同时要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时让有关领导和部门掌握,促使党委、政府在任用干部时,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一项重要参考依据。同时,审计结果报告应作为一份不可缺少的内容进入干部档案。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考核制,促进被审计人员和单位整改纠正问题,对整改工作不重视或整改未到位的接受社会监督。
四、结束语
总之,探究和分析经济责任审计模式不仅能够使目前存在的问题得以有效的缓解,而且还可以不断的强化领导干部监督的手段,完善既有的监督管理机制,促进新的干部竞争机制的形成。同时有利于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推进公共行政管理与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由此可见,研究经济责任审计的模式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所以根据实际发展情况不断的研究和完善我国现有的经济责任审计模式是审计机关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和努力方向。
参考文献:
论文关键词:转型期,高校,经济责任,审计,问题,对策
随着高校校内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深化,高校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更多的要求。为了适应高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新的变化和需求,内部审计亟需转型。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应由原来只重视监督转变为监督与服务并重,由原来只重视查账转变为查账与管理并行。正如刘家义审计长指出的“内部审计不仅是现实资产的保护者、财务报表的复核者、会计核算的勾稽者,更是强化管理的促进者、提高效能的推动者、价值增值的倡导者”。因此,处于转型期的高校内部审计应积极开展以提高办学效率、效益和效果以及促进高校内部科学管理为目的的绩效审计、管理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工作,在原有“监督”职能的基础上重点突出“服务”和“管理”的职能。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经过十几年的实践发展,在对加强高校干部监督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随着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尤其是随着中层领导干部的定期轮岗、学校组织部门委托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化,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逐渐成为高校内部审计的工作重点。
因此,笔者认为在内部审计的转型期,我们有必要积极发现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结合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监督、服务、管理”的职能深入思考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
一、转型期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经济责任审计委托流于形式,审计成果的利用程度不高
目前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立项一般都形成了一套较规范的程序:由学校组织部门或其他部门向内部审计部门提出委托,审计部门再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实施审计。但大多数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委托的时效性较差,几乎都是“先离后审,先任后审”。组织部门往往是在领导干部离任、调任或提拔后才提出审计委托,形成了审归审、用归用的现象。这一现象导致了审计成果的利用程度不高,审计结论和评价并没有作为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也仅作为干部档案中的一份“手续”材料而已。
(二)经济责任不明确,被审计对象抵触情绪较大
首先目前大部分高校虽有制定所谓的经济责任制等规章制度,但由于条例制定部门宣传不到位、干部任用部门对新上任领导教育不够、新上任领导自身不够重视等原因,大多数领导干部对自身所承担的经济责任并不明确。甚至有的领导干部缺乏必要的经济责任意识,觉得自己没有承担什么经济责任,没有必要审计。其次,经济责任制的相关条例内容制定的也不够具体,内容比较空泛,相关领导干部或审计人员难以参照执行或进行考核评价。另外,大多数领导干部对审计认识也有偏差,认为审计就是来挑毛病、找麻烦的,对审计抵触情绪较大。
(三)法规制度滞后,审计评价指标不健全
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结果是要对被审计对象进行审计评价,供组织、人事部门参考。要做出较全面、客观的审计评价,就要有科学的审计评价指标及合理的指标评价标准作为参考。然而,目前相关的法规制度中涉及指标这块的内容还比较少,而且由于目前高校财务核算方面的缺陷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不明确等原因,审计人员获取形成相关的审计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所需的数据比较困难,导致审计评价指标的不健全。由于审计评价指标的不健全增加了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难度与风险。
(四)审计方法与内容比较单一,审计风险大
目前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主要还是审查账面资料,审计内容也主要是侧重于财务收支的合规、真实性,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性以及个人行为是否廉洁等。由于目前高校的经济活动日益复杂和丰富,很多经济活动并不完全在账面上反映出来。审计方法果只审查账面资料,不注重对经济活动过程的调查、了解及分析,审计内容如果不相应的扩展到包括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是否科学、内部管理是否有效、资金使用是否合理等方面,经济责任审计就无法准确了解被审计对象对经济活动的真实影响以及应承担的责任,也就无法对其做出全面准确的评价,加大了审计风险。
(五)审计部门自身因素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首先,目前多数高校的内部审计部门与纪检、监察合署办公,受到编制所限,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少。当面临大面积领导干部换届轮岗时,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多、时间紧、任务重。因此,在时间较短、人手不足的情况下,内部审计人员在做经济责任审计时就会出现应付了事、走过场的情况,影响了审计质量。其次,目前高校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多为财务出身,知识结构比较单一。而经济责任审计特殊的审计内容和审计方法,要求审计人员要有较高的综合业务水平和一定的分析判断能力。但就目前高校内部审计人员的自身素质而言,势必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再次,由于审计成果利用程度不高,也一定程度影响了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审计人员在做经济责任审计时也往往流于表面,对发现的问题不予深究,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也避重就轻,提出的审计建议也泛泛而谈,严重影响了审计质量。
二、转型期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重点
从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情况来看,经济责任审计仅仅初步发挥了评价、监督的作用,对促进学校财经、干部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的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因此,笔者认为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今后应积极适应内部审计转型的要求,重点朝着为组织考核、评价干部做参考,为领导了解学校基础单位的财经状况提供信息,为学校加强科学管理出谋划策,突出经济责任审计建议的“建设性”,以及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免疫”功能等的方向发展。
(一)加大宣传,转变观念,改善经济责任审计环境
首先,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应加快相关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制定或修订,并对相关法规制度进行大力的宣传和教育。通过宣传、教育等活动,让校领导、相关单位和被审计对象,重新认识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不仅具有“监督”职能,更具有“服务”和“管理”的职能。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应该是为组织等部门考核、评价干部做参考;为领导了解学校财经状况和基层单位管理情况提供信息;为学校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科学管理出谋划策;为被审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提高管理水平、规范经济行为服务。通过宣传、教育等活动,转变领导、群众的观念,积极消除被审计对象的抵触情绪,努力形成一个“领导重视、群众支持、被审计对象欢迎”的良好审计氛围。
其次,贯彻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起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执行及监督体系。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一般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组成,据刚出台的《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有关内容规定,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并通过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指导、检查、协调本年度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交流和通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困难和问题等。通过这一制度的贯彻落实,能有计划的安排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改善“先离后审”的情况。同时通过相关部门的全方位参与,使其加深对经济责任审计重要意义的认识,了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具体难处,能积极给予配合,并且能切实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程度。
(二)改进审计内容与方法,控制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内容应从目前的侧重于对包含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财务收支的合规、真实性、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性以及个人行为是否廉洁等内容的财务收支审计、法纪审计,扩展到包含绩效审计、管理审计等内容。通过对以上内容的审计,真正实现经济责任审计为学校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科学管理出谋划策;为被审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提高管理水平、规范经济行为服务等目的。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方法在传统审计方法的基础上应更加重视调查、分析等审计手段和方法的运用。通过联席会议制度以及审前的公示制度、座谈会等制度与方法,收集来自各方面的信息,分析其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确定审计的关注点;通过对被审计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签订的经济合同及会议纪要等资料的查阅,结合账面资料,掌握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及执行等情况。通过以上方法的运用,首先可弥补以往仅限于审查账面资料的不足,对被审计对象能做出较全面、客观的评价,从而较好的控制审计风险;其次可全面的了解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的情况,能为其提出更加科学、合理的改进管理、规范经济行为的审计建议
(三)明确领导干部任期目标,逐步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
首先,内部审计部门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校新任领导干部的任前培训。培训内容可包括:与学校有关的财经法规制度,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意义和构建,领导干部在经济决策中的地位和作用,各个岗位的领导干部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等。通过培训,让即将上任的领导干部明确自己即将承担什么经济责任,以及如何提高管理水平。其次,要进一步明确岗位任期经济目标,对每一位新上岗的领导干部提出具体明确的任期经济目标,以便年终或任期结束时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评价,同时也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提供依据。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要客观、公正的对被审计对象完成经济责任的情况做出评价,有赖于制定出一套科学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的建立应充分考虑高校的行政管理体制、财务管理体制,并结合高校具体的财务数据指标,采用定量指标、定性指标、对比性指标和分析性指标并用的模式。刚出台的《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提到了一些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定量评价的指标,但这些指标还比较分散、不够系统,且这些指标可参照的标准值是多少还不是很明确。因此,要形成一套科学、实用的评价指标体系不仅要依靠理论研究者,还要依靠每一位高校内部审计工作者在审计实践工作中不断的总结、归纳。
(四)重视审计建议的质量,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一方面是通过审计对被审计对象完成经济责任情况、遵纪守法情况进行评价,另一方面还应通过审计发现基层单位在经济活动、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与漏洞,为基层单位预防和规避可能出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经济行为、提高管理水平,从专业角度提出建议。对于内部审计而言,一份包含中肯审计意见和建议的审计报告会比一份只是挑毛病、做出不痛不痒的审计评价的审计报告更受到学校领导、被审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的欢迎和重视。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能在审计报告中提出高质量的审计建议,为学校的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将会进一步提高审计报告的的质量,大大的促进审计结果的利用程度,也是对内部审计作为“强化管理的促进者、提高效能的推动者、价值增值的倡导者”的最好体现,发挥了内部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
(五)加强审计队伍的建设,切实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的科学发展
首先,要提高现有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丰富引进审计人员的专业类型。注意对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内容的选择,改善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和分析判断能力。其次,注重开展审计人员之间的工作经验交流,对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和特殊情况进行讨论、分析,开拓思路,实现共同提高和进步。再次,要增强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强调审计人员应该遵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职业道德。
参考文献1 高尚国 建立科学合理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机制 教育财会研究,2008,(3)
2 陈晓芳,桂珍若 关于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理性思考 审计研究,2006,(4)
此,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已成为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亟待研究的问题。
一、 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突出问题
经过实践和发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日臻完善,审计方法逐步改进,有效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但是,当前经济责任审计还存在一些困难与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亟待我们加以研究解决。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缺乏科学性。审计部门每年接受委托的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多,而且任务过于集中,随意性大;项目计划中离任审计多,任中审计所占比例小,达不到规定的比例要求;审计计划安排时间比较迟,一般都在正常项目安排好之后,审计部门比较被动。尤其是对离任审计项目的安排,先离后审,有的离任半年或1年以后才安排审计,使审计变成了形式。
(二)审计内容不够全面。一般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或者绩效审计,是对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事项进行的审计,而经济责任审计是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所承担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的审计。由于审计人员的惯性思维,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把握不到位,仍然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主,缺乏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全面审计。
(三)审计成果运用体现不充分。经济责任审计委托部门虽重视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安排,但对审计成果的运用体现不充分,很难用在干部的任免和管理监督上;而且也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必须运用审计结果。审计结果运用不充分,直接影响到审计机关开展审计工作的积极性。
(四)审计评价过于宽泛。目前,在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审计人员在实际操作中容易出现经济责任的主体界定不准、界定不清或界定模糊,影响到影响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客观评价。如在实际审计过程中除规定的直接责任外,只要是所管辖范围内的部门或单位出了问题,都笼统定性为主管责任,过于模糊,造成主管责任等同于没有责任。有的评价超出审计范围,对一些与审计事项不相关的业绩加以确认,与经济责任不相关的责任也加以界定;有的审计评价往往就事论事,泛泛而论,只对单位不直接对责任人,而且评价内容过多,造成评价目的不明确。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的评价很难,难在审计不作出评价不行,因为领导干部关注这样一个评价结果。如果要审计部门作出评价,因目前审计手段有限,领导干部廉政情况仅靠审计部门难以发现,加大了审计评价风险。
(五)审计责任难以界定。2010年中办国办关于经济责任审计新《规定》将领导干部责任划分为三种,即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并明确了责任划分的依据。但在实际工作中面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复杂性,没有统一模式,界定三个责任往往是统而概之,影响到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特别是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同步审计,有关市县长书记经济责任中的领导责任、主管责任、直接责任具体怎么界定及如何取证难度大。
(六)审计方法还有待改进。长期以来,经济责任审计采用的技术方法还停留在传统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层面。特别是大多数审计人员往往还是习惯于审查财务账册、凭证,不善于运用分析性复核方法对风险进行评估;不善于对内控制度进行测评,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审计重点;不善于运用抽样审计的方法,以提高审计效率。对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的运用还不够广泛。
二、 对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
面对新形势的要求和当前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我们必须坚持与时俱进,认真思考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全面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的层次和水平。
(一)增强审计计划科学性。做好计划工作是做好审计工作的前提。面对众多的审计对象需要审计,而审计资源是有限的,我们不可能一下子把所有应该审计的领导干部都审计了。在当前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下,如何制定计划,如何做到审计突出重点,加大任中审计的比例,这确实是我们需要很好的考虑和研究解决的问题。《审计法》明确规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组织部委托进行。因此,针对目前计划中出现的问题,每年年底,审 计部门要在充分做好调查的基础上,提前走访组织部、纪委及其他相关部门,及时沟通情况,为增强计划的科学性做好基础工作。要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工作协调,使审计计划安排能考虑到审计部门力量和审计情况,变得更加科学合理。同时,审计部门在项目安排上坚持全局一盘棋的思想,把组织部委托的项目与本部门
的项目统筹安排,避免重复审计。
(二)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扩大和深化审计内容是提高面效的关健。开展审计,要在深化内容上下功夫。一般审计多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关注单位财政经费使用中有没有问题。而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决定了它不是单纯地审计财政财务收支上的问题,作为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它所关注的问题更广泛、更深刻。依据新《规定)和《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通过审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来评价和鉴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主要内容包括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领导干部对下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等。为此,为了更加全面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经济责任审计不能仅仅局限于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具体事项,要更加关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过程和效果。要实现由真实合规性审计向效益审计转变,努力探索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的路子。把绩效审计作为深化和创新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途径,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同时注意防范审计风险,一方面,审计部门要对审计内容查深查透,不留死角,提高审计质量;另一方面,要注意对审计内容不能什么都管,否则超出审计法所规定的职责范围,会带来审计机关无法承担的审计风险。
(三)促进审计成果运用。充分运用审计成果,这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目的。为保障审计结果的有效运用,2010年出台的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在两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一是对各级党委和政府运用审计结果提出了要求,明确规定应当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二是对干部管理监督部门运用审计结果提出了要求,明确规定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为此,审计部门要提高审计质量,使审计成果有说服力,与党委政府、干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相符。党委、政府可以通过参阅审计结果尤其是任中审计结果报告,能够及时掌握家底和整个经济工作的真实和运行情况,提高宏观决策的科学性。纪检监察机关可以通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时发现和查处有严重违法和犯罪行为的案情以及潜在严重的经济问题,能为纪检监察机关提供案情侦破线索。在查办案件中,还可以根据审计机关提供的情况,直接运用审计结果查处。组织人事部门应把审计结果归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与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结合起来,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加强监督的参考依据,并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情况,及时书面反馈给审计部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审计结果要进行全面分析,对一些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认真从管理、机制、体制和制度等方面分析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切实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审计结果公开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不仅把审计结果送给被审计人所在的单位以及相关的干部监督管理部门,甚至应该向社会公开。通过各部门紧密配合,齐抓共管,使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得到充分体现。
(四)把握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很关键的环节。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对象是领导干部,关系到领导干部的政治生命,政策性非常强。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关注的主要有: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被审计部门和责任人、社会公众。为此,要提高评价的规范性和准确性。新《规定》强调审计评价应当关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下列情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遵守有关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情况等。为了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评价,必须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按照中办国办新《规定》,坚持三个原则,即:依法依规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审计评价与审 计内容相统一的原则。二是建立统一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应加强合作,构建科学的定性和定量指标评价体系,确保审计评价的规范性和公正性。三是形成一整体操作性强、科学客观的评价方法。既有利于形成口径一致、可比的审计结果,又有利于具体审计实践的灵活掌握和运用。审计评价准确与
今年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积极发挥领导小组对普法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作用,配备兼职法宣干部和通讯员,负责普法依法治理日常工作,确保了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认真制定工作计划。主要是制定了全年审计项目计划、年度依法行政计划、审计业务学习计划、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等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自查、年度有总结。二是认真开展审计项目。主要开展本级预算执行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基本建设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等审计项目33个,为促进提高经济效益、反腐倡廉、节约财政资金等发挥了审计应有的作用,提高了审计公信力。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审计能力。四是健全内部规范,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制度执行力度,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五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主要措施
(一)全局人员学法工作常抓不懈,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党组中心组学习有计划有步骤。局领导非常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领导带头,学法先行,精心部署、严格要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指导办公室制定学习培训计划,明确领导及审计人员的学法用法内容,认真参加局每周五的学习会,解读《国家审计准则》、《市审计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认真参加《国家审计准则》知识测试,并多次在会上就依法审计工作提出要求。二是全局审计干部学法用法坚持不懈。局里为每个审计干部订阅了《中国审计》、《审计》、《中国审计报》和《中国财经审计法规选编》等各种法规资料;坚持周五学习制度,积极参加审计署视频培训和市审计局举办的专题讲座,采用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审计法律法规与其他行政法规学习相结合、学习与知识测试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增强审计人员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审计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切实做到依法审计,实现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宗旨。
(二)坚持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制宣传方式,提高法制宣传效果
一是通过局域网及时法律、法规、规章等学习课件,提高局内信息传递效率;开展专题讲座、集中培训、观看警示教育片、专业法律知识测试、撰写体会心得等活动,增加宣传多样性,并在区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上解读《市审计条例》;积极参加全国宪法宣传日主题活动,撰写《推进审计法治建设,完善审计法制体系》等3篇审计法制论文。二是通过报刊、网站、电视等媒介,进行专题解读、公告、新闻采集等形式,扩大宣传范围,促使社会各界对国家审计的理解、认识、参与和支持;同时,为区纪委机关全体干部和街镇纪检干部讲解“国家审计基本情况及街镇审计发现的问题”,为区编办组织的全区事业单位法人培训班讲解“国家审计基本情况及事业单位审计发现的问题”,为依法审计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三是与宣传区委区政府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近年来审计工作取得的成效、发挥的作用等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审计专报、专题讲解、邀请调研等方式,提高宣传效果,争取党委政府对审计工作重视和支持。四是把全区各委办局财务审计部门、街镇内审机构作为审计法制宣传切入口,通过内审人员分组季度例会形式进行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宣传,聘用内审人员参与国家审计项目,推动内审人员业务水平提高及对国家审计的认识,今年开展的区绿化市容局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全区30%的内审人员参与了项目。
(三)健全内部规范,强化内部管理
围绕依法审计,保证和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多年来,我局持续抓紧内部规范建设,随着新《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市审计条例》的出台,我局开展多形式相结合的内部管理方式,不断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一是制度与规范性格式文本相结合,建立健全内部规范。今年我局建立了《审计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操作规程》、《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制度》、《财务管理规定》、《保密工作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审计业务管理、行政管理制度,并针对现有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重新梳理并逐步完善,同时局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规范性格式文本汇编、部门预算执行规范性格式文本汇编,着手制定专项审计(调查)规范性格式文本汇编和审计项目工作流程。二是项目质量检查与优秀项目评选相结合,加强内部监督。组织开展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工作,通过对去年完成的每个审计项目的审计程序、计划、过程等六方面内容的检查,及时发现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进行了落实整改,有力促进了审计质量的进一步提升。在内部审核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活动,评选结果反映了参评项目在依法审计、规范审计行为、创新审计技术方法等方面取得的明显进步,在市局2012年度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活动中,我局报送的区科委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区水务局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审计调查项目分获三等奖和优秀奖。
(四)逐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五联合”机制
根据两办“规定”和我区《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暂行办法》要求,今年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就联合进点、联合公示、联合力量、联合过程和联合反馈“五联合”工作机制作了进一步深化,明确了联合反馈的操作流程和具体细则,探讨经济责任审计信息共享及整改检查等事项,确定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送达部门、联合反馈带队领导、联合反馈的时间、操作流程、通知方式及被审计单位参会人员范围等事项。(四)加大审计公开力度,提高审计执法透明度一是审计公开常态化。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整改情况报告均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逐步深化审计公开。今年我局确定适时公开部分审计项目结果报告,2012年6月25日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关于本区2009-2010年度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同时根据公开效果来确定下一步审计公开力度。(五)加强职业道德检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市审计机关第26次职业道德检查月活动,由局纪检、监察和机关党支部共同组成检查组,通过发函、走访等形式检查审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检查结果未发现一例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今年我局在开展廉政教育和落实检查工作的同时,由局长与科室长签订了《科室廉政责任书》,明确科长为科室的廉政第一责任人,再由科长和科员签订《廉政承诺书》,明确科员对科长负责,实现廉政责任层层落实。
存在的问题
一是审计署8号令的执行上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审计工作底稿还存在要素不齐全、填列内容不规范,审计组对委托审计的控制情况还不太理想等问题。二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的全面彻底完成尚待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未能有效建立。对某些问题的整改由于涉及多个单位和部门之间的协调问题等原因,整改的难度及所需时间长,致使有些整改工作无法在审计规定的时间内彻底完成;由于审计整改的时间限制,有些问题只能是承诺性整改,真正看待是否整改尚需采取措施予以跟进,由于审计部门审计任务日益繁重与审计力量的不足矛盾日渐突出,审计跟踪整改存在困难,需要相关部门后续监督工作的跟进。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现状
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评价依据不充分,评价内容笼统,过于格式化。无论是《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审计署、国家各部委办和各省审计厅所发的文件等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都是从几个大的方面做了规定,具体评价的内容没有细化,没有评价的量化指标,也没有评价的综合标准,审计评价缺少充足的依据。如:对“经济发展项目”、“企业发展状况”具体应该评价那些方面,什么标准界定其为“好”、“较好”、“一般”、“差”,又以什么为依据综合评价“很好履行”、“较好履行”、“基本履行”、“没有履行”经济责任。另外审计报告文本非标准化,没有评价的具体框架,审计评价难度增加,多数情况只能由审计人员根据自身素质,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评价。这样作出的审计评价常出现如下情况:一是评价超出审计范围。对一些与审计事项无关的业绩加以确认,与经济责任无关的责任也加以界定。二是评价主观性太强,语言绝对化,违背谨慎性原则,轻易下结论。评价变成了鉴定式,又无具体事实证明材料支撑,大大增加了审计风险。三是审计评价往往就事论事,泛泛而论,只对单位不直接对责任人,而且评价内容过多,造成评价目的不明确。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削弱了审计的作用,增大了审计风险。
二、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意义
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科学适用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各地审计评价标准不一,这在一定程度上又制约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入进行。在当前形势下避免和消除这些现象,建立一个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规避和减少审计风险,无疑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是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进行全方位监督的需要,是促进和激励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经济责任的需要,是补充完善领导干部量化考核体系的需要,是规避和减少审计风险的需要。对此,结合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原则
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总的原则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具体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法制性原则。审计评价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为审计评价依据,在法定职权范围、授权和委托范围内作出符合事实的判断,不得使用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用语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二是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以审计的事实为依据,不受外界的任何影响,不附带任何主观成分,要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貌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过程中还要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机结合,依靠审计调查取证所获得的可靠数据,进行计算、比较和分析,力求真实可信。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审计评价不能违背客观事实,笼统地进行评价。必须限定在领导干部任期范围内履行的经济活动,不属于审计职责范围的不评价,与审计无关或未涉及事项不评价,以防止带来不必要的审计风险。同时,评价要坚持历史的观点,划清前后任的责任、前后任的政绩,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切忌把所有成绩归功于一任领导的政绩来评价,或把单位存在的所有问题都归责于一任领导。对被审计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和重大经济活动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评价中必须鲜明地分清责任,既要划清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又要弄清是主观责任还是客观责任,真正客观地界定领导应负的责任。
四是坚持谨慎性原则。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要保持谨慎的态度,该评价的评价,不该评价的不评价。对审计未涉及、证据不充分、依据不明确、责任不清楚、职责超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对应该评价的事项,还要充分听取被审计领导的陈述和申辩,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同时还要注意用语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不可言过其实作出过高或过低的评价,在把握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准确的判断,作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对一时搞不清楚的和发生的重要经济事项难以下定性结论的问题,要以写实为主,对事项发生的原因、过程、后果给以客观的说明,以保证审计评价的准确性。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
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主要内容是:
1、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者对有关问题应承担的责任。一是事实性评价。通过对被审计单位账表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数据与审计机关依照现行的会计制度和国家财政、财务收支规定进行审计认定后的数据相符合程度的比较,作出会计资料真实、基本真实、不能真实反映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评价。二是合法性评价。根据审计查证的事实,作出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符合、基本符合、违反财经法规的规定的评价。三是效益性评价。在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效益实绩与相关的目标、指标、标准的比较,对经济效益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四是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通过被审计单位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设置情况的审查,作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部分健全、不健全的评价;通过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测,作出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部分有效、无效的评价。在对被审计单位作出上述评价的基础上,依据审计查实的事实,作出被审计者对有关问题应承担相应责任的评价。
2、执行财经政策和遵守财经法纪情况。被审计者作为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不仅有自觉遵守财经法规的义务,而且有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政策的责任。因此,通过审计,应对被审计者作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遵守财经法纪情况好、较好、差的评价。同时,还应对被审计者廉政建设情况及在改革中的经济举措作出评价。
3、经济管理实施情况。一个单位管理的好坏,经营水平的高低,除了客观因素以外,很大程度取决于领导干部管理能力的强弱、努力程度的高低。要针对资产管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情况,对被审计者的管理能力、努力程度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价。
4、经济目标完成情况。经济目标分为量的目标和质的目标,量的目标包括各项经济指标所要完成或达到的数值,质的目标包括单位经济管理能力、经营水平等内容。通过对被审计者任期内各项经济指标和经营实绩的计算、比较,对各项质的目标实现情况的检测,凭借审计查证的数据和掌握的资料,作出定量和定性分析,肯定业绩与成效,指出差距与问题。同时,对被审计者所起作用程度作出评价。
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
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既要注重综合评价指标,也要注重量化评价指标。综合评价指标包括:经济发展指标,企业综合绩效,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福利费和招待费的控制率,落实审计决定和整改情况,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等。在综合指标下设置考评分值,系数在0.75至1之间,用分值乘以系数得出单项得分,一般分三个等次,“好”的系数为1,“较好”的系数为大于等于0.75小于0.90,“一般”的系数为小于0.75.量化评价指标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率,税收增长率/GDP增长率,出口总值增长额,农村人均纯收入,城镇人均收入增长率,科技、教育、计生、新农村建设的投入,企业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经营增长状况等。在量化指标下设置考评标准,如:“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大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好”,等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较好”,小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一般”。
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
根据国家、省关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实际,提出以下标准:
一是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评价标准。分为真实、基本真实、不真实。真实性评价运用调整比率与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办法。真实等次的标准为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3%;基本真实的标准为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3%、≤6%;不真实的标准为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审计调整幅度>6%.
二是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合法性的评价标准。分为合规、基本合规、不合规。合规性评价运用违规比率与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办法。合规的标准为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违规行为轻微不需要处理的;基本合规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值≤5%;不合规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值>5%,或者违法违规金额虽然不大,但性质严重的。性质严重是指: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以及挪用关系社会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资金、救济资金、社会捐赠资金、救灾、扶贫、移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等。
三是重大经济决策规范性评价标准。分为规范、基本规范、不规范。规范的标准为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健全,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决策时履行了民主程序,决策的内容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基本规范的标准为建立了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决策的内容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但个别程序执行不充分;不规范的标准为缺少重大经济决策制度,没有履行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听取集体意见等决策程序,或决策的内容违反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
四是重大经济决策执行有效性评价标准。分为有效、基本有效、无效。有效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全面实现决策目标;基本有效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基本实现决策目标;无效的标准为决策没有被全面执行,没有实现决策目标。
五是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情况的评价标准。如果发现领导干部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则不予评价,可以在审计结果报告、移送处理书中反映。对未发现问题的,一般应表述为:经过对被审计单位所提供的会计资料进行审计,未发现某同志任职期间个人在费用报销、资金使用、领取报酬等方面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对领导干部住房、汽车配备情况,采取写实的办法,不作评价。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确保选准选好干部,减少和避免用人上的失察、失误,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办发[]20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审计对象为(1)市直经济工作部门具有专项资金审批权的副县级领导干部和县区党政班子成员分管经济工作的副职拟提拔为正县级的;(2)市直部门有独立经济业务活动或直接履行经济职能的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科级正职,拟提拔为副县级领导干部的;(3)县区直有关工作部门正职,乡镇党政正职,拟提拔为副县级领导干部的。
第三条审计的主要内容:对市、县区副县级领导干部拟提拔为正县级的审计对象重点审计:(1)任期内负责的专项资金、基金的审批情况;(2)重大经济决策和执行情况;(3)在经济活动中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对市、县区直有关工作部门正科级干部提拔为副县级的审计对象重点审计:(1)任期内部门、单位财政收支情况;(2)任期内资产、负债的真实情、合法性;(3)代政府管理的各项资金、基金管理、使用的效益情况;(4)任期内考核目标中有关经济指标完成情况;(5)任期内按规定配发办公用品的管理、使用情况及遵守廉政规定的情况。对乡镇党政正职拟提拔为副县级的审计对象重点审计:(1)所在乡镇社会经济发展、重大经济决策和执行情况;(2)任期内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3)税收收入情况;(4)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情况;(5)乡镇办企业税收、利润和基建技改投入情况;(6)教育、社保等重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7)按规定配发办公用品的管理、使用情况及遵守廉政规定的情况。
第四条拟提拔对象在市委组织部考察预告后,由市、县区委组织部向市、县区审计部门下达书面委托书,市、县区审计部门根据委托书组织对拟提拔对象进行任前经济责任审计,并在干部任前公示期限内向市委组织部提供审计结果报告或审计调查结果报告,市委组织部将审计结果报告或审计调查结果报告向市委报告,市委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或审计调查结果报告和干部任前公示情况,不影响任职的,再正式决定对拟提拔干部的任命。
第五条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干部任职前经济责任审计,支持审计机关开展工作。领导干部本人要正确对待,积极配合。审计机关要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好审计工作,切实保证对领导干部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六条各县区提拔科级干部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规定由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1983年,宝鸡市审计机关成立之初,认真贯彻了“边组建、边工作”、“抓重点、打基础”的方针,积极探索审计路子,逐步打开了工作局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颁布后,宝鸡市审计工作遵循“积极发展、稳步提高”的方针,不断扩大审计领域,深化审计内容,改进审计方法,审计重点逐步向财政、金融、重点建设项目等方面转移。《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以来,宝鸡市审计局认真贯彻“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坚持以真实性为基础、以打假治乱为重点,突出了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加大了对财经领域中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的查处力度。进入新世纪以来,在坚持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同时,逐步向加大专项审计调查力度和重视效益审计拓展。从2006年开始,在全省率先进行书记、县长经济责任一并审计,至去年底已进行了三轮。近两年来,更加注重财政审计、投资审计、民生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事业实现了跨越性发展。目前,财政审计逐步深化,国有企业审计稳步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全面拓展,专项资金审计力度逐年加大,社会保障审计进一步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基本规范,对内部审计的管理和指导得到加强,审计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回首过去的30年,审计工作为宝鸡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展望未来,审计机关将会面临更加艰巨和繁重的任务。要实现审计工作让党委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就必须以十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凝心聚力,团结奋进,开拓创新,主动履行宪法赋予的监督职责,为助推“中国梦”、“陕西梦”、“宝鸡梦”,“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和谐新宝鸡”宏伟目标的实现,发挥积极的保驾护航作用。
一是加强对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审计。加大对中、省、市党委和政府府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措施的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关注中央关于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等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促进政策措施落实。加大绩效审计力度,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是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计监督,促进形成健全统一完整的公共财政体系。在预算执行审计中,重点关注编制的完整性、收入的真实性、支出结构的优化、管理的规范、执行的实效,促进建立完整的预算管理体系。在财政决算审计中,注重加强收支结构分析,追踪资金使用效果,关注政府债务,科学评价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关注行政成本、行政基建、会议费、接待费、公车使用费、出国费的支出情况,坚持会议费“先审计后报销”制度,促进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审计。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68号令,严格落实“五审制”,既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全覆盖,又确保重点突出,从源头上促进规范投资行为;加大对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相关内容的审计,促进资源的节约与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促进财政资金投向科学合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揭示和反映投资领域的突出问题和潜在风险,大力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是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力度,促进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的健全完善。进一步创新审计方式,推进财政决算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的统筹结合,着力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整体性,加强对同一类型领导干部审计情况的横向分析和比较,加强信息公开和问题的揭示力度,尽可能为干部监督管理部门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促进健全问责机制,确保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五是加强对创新社会管理的审计探索,促进保障改善民生。加强对教育、医疗、社保、环保、涉农等民生资金的审计监督,确保民生资金的安全和效益,促进各项民生措施更加符合实际,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权益;努力探索审计促进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的新方法和新途径。
六是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基础建设。大力弘扬“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核心价值观,打造“认真、团结、务实、廉洁”的审计干部队伍;狠抓审计信息化建设和制度建设,增强信息化环境下查找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加强审计质量管理和整改力度,不断扩大审计成果;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唱响“质量、精品、创新”主旋律,强力推进审计工作上水平。
[关键词]高等学校 内部审计 制度建设 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9.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4)09-0050-02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高校依法独立自主办学地位的确立,高校的经济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经济活动日益广泛复杂。在当前形势下,有效地保证教育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高校内部经济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内部审计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管钱、管权、管事,从根本上还是要依靠制度,给权力套上“制度的笼子”,才能发挥权力应有的作用。但目前,我国高校内部审计制度建设还比较薄弱,还需进一步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来完善内部审计制度,促进经济活动规范化,保障高校健康稳定的发展。
一、我国高校内部审计制度的现状
我国高校内部审计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1983年国家审计署成立,1985年,国家审计署公布了《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明确了内部审计工作的大方向。在随后颁布的《审计条例》中,又明确地规定了内部审计的机构设置、隶属关系及审计范围等。1995年,国家审计署颁布了《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我国内部审计工作,它对于建立健全我国社会主义内部审计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2003年,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公布并施行了《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等10项内部审计具体准则,这也是我国内部审计工作面向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2009年,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又颁布了《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四号――高校内部审计》,从根本上规范了高校内部审计的内容、程序和方法。与国家审计制度建设相比,目前许多高校的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则显得不够完善。一些高校未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缺乏宏观指导,责任不清、奖罚不明,操作程序不规范,随意性大。例如缺少对审计项目全过程的计划和实施方案,审计工作记录不完整,一般仅记录审计问题事项,而未完全记录审计人员认为正确的审计事项,使得审计复核、审计控制无从入手。在审计方法的选择和应用上,也没有从各种方法的设计原则入手,缺乏实施的依据。对于内部审计工作而言,明确审计目标是前提,建立和完善制度是保障。审计责任追究制度应是审计工作的核心,但往往也是现实工作中最薄弱的一个环节,有的责任追究制度泛泛而论,责任主体不明确;有的甚至根本没有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还有的有制度但没有认真贯彻执行。其结果是造成审计人员责任意识不强,缺乏风险意识,导致行为不规范,随意为之。而一旦出现审计过错,责任也无法落实到人,结果不了了之。因此要结合高校的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审计制度,加快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完善高校内部审计制度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促进单位内部审计管理水平的提高
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健全状况是高校内部审计管理的关键环节,对提高高校内部审计管理水平至关重要,可以充分发挥高校内部审计制度的防御作用。同时通过内部审计制度的检查和评价作用,可以查找出高校内部管理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促进高校管理水平的提高,反映高校负责人的管理水平,调动管理者们工作的积极性。
(二)有利于提高内部审计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专业技能
在每一个审计项目中,内部审计工作人员都应按照制度的要求,始终如一、全神贯注、精益求精地投入到工作之中。通过对照内部审计制度的要求,内部审计工作人员也可以了解到所必需的专业技能,如内部审计实务标准、程序和技术、管理原则等,从而进一步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断地总结经验、积累知识、寻找差距,明确学习目标和改进方向,通过接受持续教育、进行培训、参加资格认证考试等形式来提高自己的职业水准,以更好地胜任本职工作。
(三)有利于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在实施具体项目审计之前,首先应当熟悉与被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了解被审计部门的基本情况,并根据审计目的确定审计的范围和重点。在审计方案周密制定之后,就要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实施审计。从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发出审计通知书、审计取证、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到依法做出审计处理处罚、送达审计决定等,每一环节都应严格按内部审计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环环相接,不漏不乱。内部审计机构通过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并严格执行,尤其要严格审计工作底稿的分级复核制度,减少或消除人为审计误差,及时发现和解决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保证审计计划的顺利进行,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四)有利于促进高校经济目标的实现,增加组织管理能力
此目标也是内部审计工作的终极目标。高校内部审计的目的就是为增加价值并提高运作效率。通过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可以防止内部审计工作出现偏差,及时发现错误并予以纠正,确保落实责任制,从而帮助高校达到预期经营目的。内部审计制度贯穿整个审计活动,将内部审计工作分解到每个具体环节,每个审计人员都应对照制度进行自我约束,并由审计部门领导进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涉及高校内不同的层次和领域,通过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及时、有效地发现和揭示风险管理漏洞和内部控制弱点,建设性地提出审计建议并跟踪落实,能够把高校的战略层、控制层和执行层上下左右联系成一个有机整体,既支持高校的战略层针对目前需要改进的地方做出科学决策,又合理保证执行层按制度要求进行操作,不偏离目标,最终促进高校经济安全平稳地运行。
三、完善高校内部审计制度的策略
高校应依据《审计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及国家和省的有关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各项工作制度,加大教育内审法制化工作力度。
(一)进一步完善审计工作制度
高校内审人员要针对资金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审计监督。高校资金业务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不得由一人办理资金业务的全过程。要加强投资项目的立项、评估、决策、实施、投资处置等环节的审计,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对于重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经过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转移资金等行为。高校对外投资活动必须建立集体审议联签制度,必须经过科学论证,杜绝个人舞弊行为。
(二)进一步完善审计责任制度
内部审计机构应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学校法定代表人,对单位财务工作负有法律责任,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为使学校资金有序有效管理,必须建立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内部审计,堵塞漏洞,杜绝隐患。对审计工作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一旦发现该审计而未审计、该处理而未处理的问题,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特别是经过学校内部审计后,国家审计机关或有关部门再发现问题,并引起学校资金损失的,应追究学校内审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经办审计人员的责任。
(三)进一步完善结果公开制度
随着审计结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结果公开的客观要求已经形成,但很多高校内部审计在审计结果公开制度上做得并不是很好。目前,审计结果公开的范围很小,公开的内容与形式非常有限。造成审计结果公开不到位的原因有很多,但最主要的就是制度上的缺陷。审计结果公开制度是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审计结果公开不仅可以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而且会使不依法依规办事的部门感到压力。因此,要想进一步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审计结果公开制度是必然要求。审计结果运用是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推动高校事业发展、完善组织治理、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手段。审计结果运用涉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人事部门、审计机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高校应积极制定审计结果运用的相关制度,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分工,通过推进审计结果运用的制度化,进一步提升审计地位,努力形成“审计实施―结果运用―落实整改―内控提升”的良性循环。
(四)进一步完善问题整改制度
审计问题的整改是实现审计服务与监督价值的重要环节。有审计没整改等于没审计。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落实,关键是责任追究体系的建立。有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才有可靠的责任落实。责任追究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这里面包括问责的主体、对象、范围、程序、方式等内容。从国家的层面来看,经济责任审计责任追究缺乏具体可操作性的制度指导,且没专门针对教育系统的文件规定和操作依据,这既影响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又使审计责任难以追究,更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成果的运用效果打折扣。教育部已经意识到了制度层面缺失的问题,正在积极组织专家起草研究相关制度。各高校则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运用制度和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及责任追究制度等,利用和审计问题整改及责任追究制度化,走好内部审计规范化道路,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五)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关键词:内审;风险;控制措施;高校
中图分类号:F239.4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1-0085-02
审计风险是一个重要的审计概念,随着内审工作的转型,审计业务的拓展,审计风险逐渐被内审人员所重视,怎样最大限度地规避和防范审计风险,是内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即需要防范又需要认真探讨的问题,以下从几个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与同人共同探讨。
一、内审风险形成原因
1.审计技术方法的局限性形式的审计风险。随着内审工作的转型及经济责任审计、预算执行审计、效益审计的逐步开展,审计规模的不断增加,对内审人员审计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审计工作主要通过财务及相关资料发现和查证问题,而有些问题不一定反映在会计及相关资料中,采取传统的审计方法,只注重实质性测试,对账、证、表审查,未能结合以内控制度及国家法规等尺度来测试,就不能确定审计重点,难以保证审计质量,从而会加大审计风险。
2.审计人员自身的因素形成的审计风险。(1)审计人员的知识水平有待提高,内审工作由于业务不断拓宽,要求审计人员既要懂得财务知识,又要熟知工程审计知识,了解宏观经济管理知识、政策法规等知识,还要有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如果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够全面,就会制约和影响审计工作质量,带来审计风险。
3.会计信息失真带来的审计风险。中国现处于市场经济阶段,法律环境变化快,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并不随着社会发展速度进行配套修改制订,会计制假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有些二级财务部门为使其离任领导顺利升迁,常常在会计资料上做文章,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全面,会严重影响到审计成果的真伪,无形中会给内审工作带来审计风险。
4.被审计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形成审计风险。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具备健全有效性,财务管理混乱或部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但执行不力,有效程度不高,形同虚设,审计部门又未对被审计单位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等进行系统评审,认真调查和测评,以确定具体项目审计的程度,引发审计风险。
5.审计的独立性缺失形成的审计风险。中国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一般准则”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这表明国家有严格要求,不但从机构设置上在单位应是一个独立行政机构,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工作任务时,也应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工作不受外界干扰,出具的审计报告应以事实为依据,保持其公正、客观、独立性,但在实际工作中,审计独立性往往因被审计对象的复杂性、特殊性而受到影响,从而形成审计风险。
二、审计风险控制的措施
1.加强会计、审计法规制度建设。国家应进一步完善会计、审计法规制度建设,审计人员在切实贯彻会计法、审计法规的同时,依据法律、法规审计有关事项,做到有法可依,尽快以审计法为基础,制定国家审计准则,审计法实施条例和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具体实施办法,把风险控制作为审计准则的重要内容,使审计工作有章可循,保证审计工作质量。
2.提高审计人员业务素质,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后续教育,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是推动我国审计事业发展的保证,同时也是防范审计风险的最有效措施。这包括:(1)提高审计人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培养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所以,在队伍建设上,一定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2)实行定期轮训制度,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系统的培训学习,从根本上提高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3)对于大学生及研究生,要积极创造条件,让他们更多地参加审计实践,通过实践锻炼,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3.从实施层面来规避审计风险。(1)要严格审计程序,审计监督活动有一套完整的程序,在实施审计时要严格履行《审计法》的有关审计程序和审计署第6号令的《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不得忽略和违反程序,对因违反法定程序而在复议或诉讼中所带来的风险,要引起高度重视。(2)严格实行审计责任追究制度,要认真执行三级复核制度,层层把关,层层落实责任,减少或消除人为审计误差,及时发现和解决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保证审计计划顺利进行,降低审计风险。
4.建立健全内审工作的内控制度。内审工作中,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一系列内控制度,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降低工作风险,如审计项目质量责任制、审计复核制、业务审定制、质量考评制、集体定案制、审计执法检查等制度,对防范及化解审计风险起到制度的保证。
5.运用传统审计及调查取证相结合审计方法,防范审计风险。审计方法上不但要使用传统的审计方法,坚持账面审计和调查相结合方法,采取多种形式,广开视听门路,听取各层次干部群众意见,从各个渠道广泛收集领导干部主要业绩和问题的资料,充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开展审计工作,在对会计资料进行实质性测试之前,根据符合性测试结果,来确定实质性测试的重点及工作量,对内控制度薄弱环节,多进行实质性测试,以避免审计资源不足情况下所产生的审计风险。
总之,随着审计环境的日趋复杂化,审计风险防范尤为重要。因此,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都应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全面、系统、综合的管理中去,使审计主体能对各种审计风险进行识别,估测、评价和处理,并用最小的审计风险成本实现最大限度的安全保障,达到最理想的审计效果。
参考文献:
[1]曹玉玲.浅议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会计之友,2005,(6B).
[2]高东芳.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及防范[J].经济师,2009,(12).
一、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应当符合辞职条件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规定,辞去公职是公务员的一项权利,公务员辞职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既要保障干部的辞职权利,又要掌握好辞职的条件。对党的高级干部、地方党政正职和一些特殊岗位的干部辞去公职应当从严掌握。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限的,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调查或者审计机关审计的,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的,不得辞去公职。由人大、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任职不满一年的,也不得辞去公职。
二、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必须履行辞职程序
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辞职申请人按干部管理权限,向党委(党组)提出书面申请,辞职申请应当说明辞职原因和辞职后去向;组织(人事)部门对辞职申请进行了解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对需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干部要委托审计机关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党委(党组)通过集体研究,作出同意辞职、不同意辞职或者暂缓辞职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后指派专人与申请辞职的干部谈话;被批准辞职的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公务交接和离职手续。由人大、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在党委(党组)作出同意辞职的决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任免机关批准干部辞职后,可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申请辞职的干部在任免机关未批准之前,不得擅自离职,否则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三、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后从业应有必要限制
党政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后三年内,不得到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经营性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任职,不得从事或者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经商、办企业活动。担任县级以上地方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职务的领导干部以及具有审批、执法监督等职能部门的领导干部辞职,要按照上述精神从严管理。以上规定,也适用于提前退休的领导干部。领导干部离职后要自觉遵守这些规定。各地组织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制定相应措施,保证规定的执行和落实。
四、需要注意和解决的相关问题
进一步强化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规范领导干部的决策行为,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对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实行有效监督,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因领导干部辞职“下海”诱发新的腐败行为。
既要支持人才的合理流动,又要注意为党政机关保留工作骨干。要加强干部队伍的理想信念教育,使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增强奉献精神,自觉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摆在首位。要继续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形成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为干部施展才干、实现抱负创造良好环境。
关键词:通信企业;内部审计;企业价值
提升内部审计对企业的增值服务效果是近几年中国联通集团内部审计机构致力引导的工作方向,各基层子公司内审机构积极探索、深入实践,在实践中提升,在提升中创新,内部审计为企业增加价值的效果、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作用日益凸显,内部审计的发展方向也逐渐清晰。
一、内部审计定义的演变
国际内部审计协会(IIA)自1941年成立至今,对内部审计定义共作了七次修订。1947年IIA首次公布的《内部审计师职责说明书》对内部审计的定义是:“内部审计是建立在审查财务、会计和其它经营活动基础上的独立评价活动。它为管理提供保护性和建设性的服务,处理财务与会计问题,有时也涉及经营管理中的问题。”1999年6月,IIA通过了第7次内部审计新定义,即“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每一次修订都是对内部审计职能的深化,记录着内部审计发展的轨迹和变化,这一次的定义最突出的贡献是提出了增加价值的思想,同时将最早的审计“评价活动”,改为审计“确认和咨询活动”,意味着内部审计职能的变化和范围的扩大。也就是说内部审计从审查财务、会计和经营活动,到增加组织价值并改善组织运营,发展进入一个更高的层次和阶段。
二、企业价值
企业价值作为一个概念,早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中期在国外就被明确地提了出来,但经济学家、投资家、会计师、管理者因站立的角度不同对企业价值会有不同的评价和理解。理论研究一般将企业价值分为企业账面价值、企业市场价值、企业公允价值、企业的清算价值、企业内在价值,其中前四种企业价值更多地涉及财务与会计处理,而企业内在价值更倾向于企业的管理过程与结果的统一。企业内在价值是指对企业创造财富的一种能力的度量,是对企业的发展前景、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成长创新能力、抗风险能力、管理水平、资产质量等方面的综合评价。综合各种不同的企业价值定义,本文认为,价值规律本质上要求企业对经济利益和效率进行最大的追求,但企业的各种生产要素不是一成不变的,企业价值也不是简单的投入和产出之间的函数关系,它还包含了企业内部的产权结构和制度安排。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是价值形成、价值增值和价值实现过程的统一。简而言之,企业价值更重要的是通过企业生产过程中的资源之间的有机结合来达到价值增值,涵盖了企业现在基础上的发展能力和未来的发展潜力,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特征,隐含了管理层对企业未来发展的控制实力。
三、内部审计增加企业内在价值实践
当内部审计由审查、评价活动发展为增加组织价值并改善组织运营时,也意味着传统的审计方式不仅需要继承,更需要发展、转型,而企业内在价值的提升,要求内部审计不仅关注企业的经营结果,更需要关注企业的经营过程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现结合通信行业工程审计、内控审计及经营审计的工作实践,就内部审计在发展转型过程中对企业内在价值的增值作用加以探讨。
1、工程审计前移转型,使建设管理单位更加重视隐蔽工程的管理,增加了企业管理价值长期以来,通信企业对工程项目的审计以工程的结(决)算审计为主,审计内容主要集中在建设工程项目价款结算和资金使用方面。这种审计模式在通信企业工程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情况下有补位作用,一定程度上为企业节约了建设资金,但其往往只重视监督工程成本的真实性,而忽视了对建设项目的投资决策、设计方案、监理确认、工程实施以及投产运营后的情况进行评价。为进一步提高内部审计,实现企业的价值增加,笔者所在的通信企业不断尝试创新转型,逐步将审计工作前移,加强了隐蔽工程的现场审计,在履行审计程序的同时,对项目开展了审计跟进评价,并积极参与到工程项目投资前评估、后评价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通信企业内部审计在针对2012年某地管道(一期)新建工程进行结算审计时,工程审计没有完全依据隐蔽工程签证依据,而是参照签证,赴施工现场开挖管道,进行了现场审计。审计人员将隐蔽工程签证和监理单位开具的钢筋绑扎证明与现场取得的数据进行分析对比,发现该工程的隐蔽工程签证以及钢筋绑扎的证明存在多签工程量的问题:一是监理单位开具的钢筋绑扎证明无论是项目(道路)数量还是钢筋的使用数量以及使用钢筋的直径型号均与实际情况不符;二是隐蔽工程签证中的开挖沟深和混泥土管道基础厚度的工程量均大于实际工程量,由此判断隐蔽工程的签证虚假,监理工作失职。为此内部审计提出了三点管理建议,建议管理单位加强隐蔽工程签证的复核管理,杜绝虚假签证的发生;隐蔽工程监理签证需提供施工现场影像资料;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加强考核,实现优胜劣汰。事后该工程的监理单位被肃清出局,同时促进了隐蔽工程签证管理制度的形成建立。
2、开展单项工程项目投资后评估工作,可促进投资后评估工作的精细化管理,加强企业上下游环节之间的监督和控制通信企业的投资效益评估虽然提倡多年,但是仍停留在月末、季末、年末的财务数据集合的总体分析比较,没有具体细化到每一个单项工程。内部审计对公司2012年部分公众宽带综合小区接入项目及集团客户专线接入项目进行投资后评估审计评价,根据PMS、BSS、集中集响、运营网管等系统信息建立了关联数据模型,比较分析了业务实际产生的经济效益与项目可研报告中预测的效益,发现3个综合宽带接入小区中有2个小区在投产一年的端口占用率后不足7%,其中某一小区在投产一年以后的收入仅为当时可研预测的18%。发现512个集团专线接入项目中,有30个在2013年12月末已停机,而停机专线中有26个是在合约期内离网,占总审查项目的5.01%,其中有10个项目未收回投资成本。审计针对评估结果,建议建设部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要结合市场调研数据,科学、严谨地编制可研报告,客观真实地评估项目预测效益,如若确实没有经济效益,但会形成战略优势或竞争优势,也要客观地反映出来。建议集团客户跟踪分析客户停机离网原因,做好客户维系,降低用户离网风险,并汲取经验,以预防风险为导引,制定相关管理规范,约束客户履约行为,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审计建议得到了建设单位及集团客户市场营销单位的高度重视,建设单位专门建立了相应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估管理办法,办法原则上针对每一项固定资产投资均进行效益后评估工作,将可研建设的需求合理性、工程实施质量等过程管理内容纳入了管理办法及考核,改善了粗放式投资后评估的管理模式,促进并提高了企业的投资效益管理,充分体现了内审的价值增值作用。在工程内部审计转型的过程中,审计人员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承担了工程管理的部分职能,不是直接审核施工单位的结(决)算,而是在工程管理部门审核管理的基础上再监督,不仅能有效促进工程管理的规范化,提高项目责任人的执行力,提升工程管理水平,而且结合项目运营后的市场收益,抽样对具体的项目进行投资效益审计评价,可以有效推动企业上下游之间的支撑服务与评价验证,促进整体管理链条的协作配合,防止出现走过场的现象。
3、将专项审计做深做透,对理顺业务流程、减少管理漏洞、促进管理制度的细化和完善非常有效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常常会遇到某项业务管理行为在寻求支撑依据时,发现该依据似有似无,这是因为该项业务有规范或制度名称,但具体的行为没有对应的细化条例,导致有规章可循,又无条文可依,也形成一些管理漏洞。内部审计在一次开展的“营销物资专项审计”中发现:企业物资管理办法相对营销物资而言,不具备完整的操作指导意义,营销物资存在流失风险。内部审计发现基层营销单位不同程度存在采购流程倒置、其它支出挤占营销物资成本、礼品发放缺乏可靠的监管控制手段等问题,主要原因是基层企业在营销管理过程中存在拓展难、经费不足的问题,通过一些虚拟的营销活动来获取经费,而其营销文件中所列的营销物资可能存在个别项目或个别数量不真实的问题,礼品发放单上出现了入库时间晚于礼品发放时间、同一人多次领取礼品、同一笔迹不同名的问题;入、出库单无记录或记录不对应、报账凭据无照片依据、办公用品及管理费用挤占营销费用等问题。而这些行为在企业的物资采购、保管的管理办法中,缺乏具体的指导或界定依据,无法准确定性。内部专项审计为此提出了将部分专用营销物资纳入采购系统管理的建议,建议业务管理部门建立专门的营销物资管理办法,规范营销活动从策划审批、合同签订、供应商管理、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保管、发放等全过程管理细则,指导基层企业规范营销物资管理。内部审计建议得到市场业务管理部门单位的重视和采纳,并建立、下发了营销物资管理办法,细化了营销物资管理过程及流程,规范了礼品采购及发放行为,从而降低了企业损失,防范了营销物资流失的管理漏洞,提升了企业基础管理的能力。
4、经济责任审计与效益效果审计相结合,能够更客观地评价领导干部履职情况,为企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参考经济责任审计既是一种监督方式,又是一种评价手段。现有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主要侧重于对经济指标、财政财务收支、重大经济决策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监督和评价,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业务发展的效益缺乏深入审计,导致审计评价不全面、不完整。众所周知,我国经济多年持续快速发展,但部分地区的经济发展却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人们的生存环境愈来愈恶劣,“GDP增长≠干部德能勤绩廉”的观点也得到了更多领域的认同。2013年12月,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规定今后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各类考核考察,不能仅仅把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作为政绩评价的主要指标。那么对于通信企业,这一理论也是成立的,2009年以来,国内三家运营商在3G业务市场的竞争已进入白热化,各地通信企业的3G业务发展指标也成为衡量业绩的重要指标,单从指标完成情况评价领导干部的业绩,个别领导成绩斐然,但当经济责任审计与效益审计相结合进行审计评价时,就会发现一些问题。如在一些通信企业的基层机构,就存在为达到用户规模发展指标或其它经营目的,发展了大量无效或低效用户,导致用户规模上升,低效用户现象,形成了一些业务在发展过程中重量不重质的隐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批量开卡。通信企业常用佣金的发放时限和金额来约定商的用户发展行为,一般采取用户连续在网三个月以上,给予发放一次性佣金或话费分成佣金,商为规避三个月的考核,保证用户在网三个月,但到第四个月时,批量退网。(2)企业自身违规经营。用户入网信息虚假,身份证按照入网规则编撰18位,入网后定期缴费信息来自员工、企业统一行为或者信息系统,甚至出现高套餐低使用量的逾期欠费用户连续出账等现象,形成收入也形成欠费。(3)渠道用户交叉统计。某些企业为了套取佣金,违规将自有渠道发展的用户均归入社会渠道,导致社会渠道的发展量甚至超过85%,从表面看是渠道发展不均衡,实际是企业行为。(4)成本换收入。集团客户发展的高套餐合约用户低效无使用量,却有缴费信息,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员工惧怕考核自行缴费,另一方面则是套取营销费用来缴纳欠费,虚增收入。(5)考核办法不完善。个别通信企业对三无用户(无流量、无语音、无短信)考核仅限于入网次月的三无用户,各利益体发展的低效用户在入网的头两个月拨打10010等免费电话,然后网内互发短信1条,不仅被排除在考核外,而且在第三个月起就彻底转变为三无用户。(6)3G零元担保预存用户入网管控不严、欠费跟踪收缴手段匮乏,形成利益损失。这其中有对一些不具备担保资质的单位或组织办理“3G零元担保业务”,其担保用户欠费后该单位或组织并不具备偿债能力,导致企业成本遭受巨大损失;也有日常管控不严,清欠不及时或手段匮乏,企业没有对担保单位出具过催缴通知,形成清欠拖延,同时又为了维护和担保企业的关系,也未启动过法律程序,导致收支倒挂现象越来越严重。针对此类问题,内部审计将效益审计嵌入到了经济责任审计中,及时反馈并客观评价了领导干部履职中的用户发展质量等效益问题,规避了传统用经营指标衡量业绩的单一性和缺失性,为通信企业领导干部在经营过程中盲目追求“短平快”业绩敲响了警钟。同时内部审计建议市场业务管理部门从考核入手,针对一些与商利益相关的问题,延长考核周期和佣金发放时间,针对各地自有渠道和渠道发展比例失衡的问题,加强对自有渠道用户发展量以及企业渠道之间结构比例的考核,对成本换收入的问题也向财务提出了增加必要的报账依据的建议,促进了市场业务操作和财务报账的规范管理及严格执行。内部审计还将一些有关效益审计的问题通过文件下发、案例分享的形式与各级市场营销单位进行信息共享,并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提炼出效益审计问题,针对性地开展更大范围的专项审计,有效遏制了一些重量不重质的经营行为。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加入效益责任审计的内容,能充分揭示由于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不力而导致的脱离客观实际、盲目决策、造成严重损失浪费问题,能使经济责任审计真正成为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一项重要手段,为干部的选拔任用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也为正确考核领导干部业绩的标准建设探索出一些新的思路。通信行业的内部审计实践已扩大了审计范围,参与到了企业的管理过程,从传统的“保证、监督、评价”作用,延伸到关注企业经营过程控制、风险防范、效能改善、服务支撑等方面,体现了内部审计对企业内在价值的改善和提升。内部审计的转型有效改善了组织的运营质量,提升了管理层对企业未来发展的控制实力,增强了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四、内部审计增加企业价值的探索瓶颈
1、通信企业内部审计独立性不能完全得到释放和发挥当被审部门和内审机构处于同一企业的同一层级时,单位领导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内部审计人员执法的尺度。通信企业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受到领导意志的影响是在所难免的。
2、相应的审计专业人员及人员的能力不足当内部审计更加注重为企业增加价值时,审计队伍更需要复合型的人才。在通信企业,内审队伍不仅需要工程建设、财务会计等人员,而且需要市场经营、IT信息化等专业人员。而目前的内审队伍仍主要以财务、会计审计人员为主。
3、企业内在价值审计缺乏评价指标,难以定性一些战略性、服务性、宣传性的业务难以建立评价指标,即使审计评价结束后,也只能呈现一个结果,无法进行定性。
4、内部审计独立开展个别有关企业内在价值专项效果评价活动时,组织调配能力受限,评价效果不理想例如广告宣传效果专项审计评估,这是一项效益评估工作而不是管理评估工作,其涵盖了传播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三个层面,而要将这三类效果从模糊的感官概念评估进行数据量化和界定,必然要经过合理设计问卷、实施调查、对信息进行统计加工、利用效果指数模型进行分析、剔除无关效果、量化指标等一系列过程。但在没有专业部门和第三方参与的情况下,无论是人力、物力的支撑,都受到限制,想得到一个满意的广告宣传效果评估结果,可能最终会流于形式,或者仅得到一个模糊的感官概念评估,并不能真正实现内部审计评估价值。
五、突破瓶颈,不断提升内部审计对企业的增值服务效果
1、确保内部审计的独立性通信企业要完善内部审计的法规制度,对内部审计的责任、义务,内部审计机构的地位、形式进行明确,让企业领导和员工对内部审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产生深刻的认识,减少各方意志对审计活动的影响与干预。内部审计人员应独立于业务管理部门,不应从事具体的业务活动,以便从全局出发对风险进行识别并作出客观、公正、有效的评价。
2、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一是改善审计队伍结构,匹配必要的专业人才,例如IT审计人员。二是加强现有人员的培训和学习力度,提高个人综合素质,逐渐培养和塑造一批复合型人才。
3、建立指标评价信息库通过内部审计评价活动,对难以建立指标的效益性、战略性等业务,逐步建立和积累基础数据,通过长期数据积累,建立趋势曲线模型,为企业内在价值的比较和评价提供依据,不断促进企业价值提升。
4、提高信息化审计能力作为通信企业,其经营信息均体现在了ERP、BSS、OSS、OCS等运营支撑系统中,如果不能熟练运用信息化系统进行数据前移分析和效益效果评价,将势必削弱内部审计增加企业价值的效果和作用,因此提升信息化审计能力尤为重要。总之,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外部制约机制的加强,审计的目标也逐渐由传统的评价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转向评价经济活动的有效性、管理活动的合理性和管理秩序的恰当性。通信企业的内部审计职能更多地转向支撑服务和为企业增加审计价值,其内部审计的工作重点也从内部检查和监督向内部分析和评价方面转变,最终的目的还是通过内部审计提升企业创造财富的能力、健康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及市场竞争力。在新的形势下,内部审计需不断总结经验,与时俱进,努力为通信事业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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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农村审计不同于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中的任何一种,农村审计有其独立的审计对象。因此可以将农村审计称为第四种审计模式。
(一)农村经济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国家投入的用于“三农”资金的审计;二是对农村领导干部贪污、公款私用等违法行为的经济责任审计;三是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合理性、合法性、有效性的审计;四是对处理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利益的审计;五是对农村经济人员失职和经济工作失误的审计;六是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违反经济方针、政策和制度的审计。
(二)农村经济审计的问题由于农民自身的知识水平和监督意识不高,缺乏相关的和审计知识,不可能对村委各项工作进行有力的监督和制约,这就需要国家在农村审计的法规、体系的建设、机构的设置、人员的配置上进行规范。但目前我国农村审计仍处在阶段,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审计规章不完善。国家虽颁发了《审计法》,但主要审计对象是国家行政、企事业单位。而农村审计目前尚无全国性法律法规,长期以来农村审计的定性问题一直没有到位,它既不属于国家审计,又不属于社会审计。二是审计人员不专业。各县、乡虽成立了农村审计机构,配备了审计人员,但大部分都是兼职,且非审计专业,少数在岗人员也未经审计专业培训。审计人员素质偏低,有相当一部分审计人员会计专业知识等掌握得还不熟练。三是审计程序不规范。农村审计过程中普遍存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四是审计执行不得力。经管部门在开展农村审计工作中,虽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并做出正确的审计决定,但由于经管执法主体较弱,在执行决定中,显得阻力较大,困难重重。五是农村审计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由于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在开展审计执法或业务培训时常常感到有心无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六是农村审计机构不健全。就大部分地区来看,市一级没有农村审计机构,也没有配备专职的。
二、农村经济审计的对策及建议
为加强农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大力推进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针对以上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农村审计立法工作,强化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规范化管理?虽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建立并在不断完善。但我国的立法工作尚未完全适应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需要,立法工作相对滞后,农村审计更是如此。因此,加快对农村审计的立法,将农村审计纳入我国审计组织体系,明确其性质和地位,是农村审计发展的关键所在。只有不断提高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质量,实现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规范化,才能更有效地发挥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监督作用。因此,一要规范农村审计工作程序,严格按照有关条例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二要加强农村审计档案管理,由专人负责管理;三要搞好农村审计结果公开,要扩大群众知情权,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四要建立法律责任追究制度。要规范审计人员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审计过程中查出的违法违纪问题和案件,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二)明确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范围及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强化以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为主要内容的经常性审计。财务收支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要财务活动,也是促进经济活动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要加强对村级经营性收入、资源性资产发包收入、固定资产承包收入的审计,审查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支出是否合理,有无是否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小金库”、“账外账”等问题;承包是否经过民主程序,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租赁等方式,有无暗箱操作的问题;村级基建工程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要加强对村级办公经费、村干部工资及补贴、招待费、报刊费等开支情况的审计,重点审查这些收支活动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有关政策和制度规定。二是加大对国家无偿拨付的专项资金的审计。随着今年来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不断加大对三农的资金投入,对这部分资金要重点审计,保证专款专用。三是加强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农民负担审计是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重点加强对农民税负负担合理性的审计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审计。四是加强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其任期内的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做出客观的评价,对其财经法纪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促进村干部依法履行职责。五是加强农村集体土地征占用补偿费专项审计。在管理的农村集体资金中,集体土地补偿费在许多地方占很大的比重。六是加强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的审计。加强对集体资产处置情况的审计,加大农村土地征用、新型合作医疗、政府发放到户的各项补贴和物资等事项的审计力度。对农民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审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收支和经营活动,也要实行审计监督。
(三)建立健全农村经济审计机构队伍,有效保障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经农村审计队伍的整体素质,关系着农村审计事业的成败。农经管理部门要配备配齐专职农村审计人员,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严格审计资格证管理,实行审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要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培训和,不断提高农村审计人员的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和政治素质;要切实保障农村审计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审计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届满审计或任期内离任审计和当地政府部署进行的审计,其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农村审计人员外勤补贴参照国家审计工作人员的相关标准执行。
三、农村经济审计模式的思考
我国现有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模式主要是农业部门主管下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站审计模式。全国各省市已出台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相关条例中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审计工作。这种审计模式的主要特点是行政型。由于是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因而不可避免地带有明显的行政主导色彩,随意性较大,缺乏专门审计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因此在总结现有审计模式的局限性和问题后,结合我国的现状,探索一种行之有效的新模式,即一种综合独立型和行政型双重特点的模式:直接由国家审计机关主管,建立统一的农村经济审计中心,承担乡镇各村的财务审计监督和配合经济责任的追究工作。这样既能克服农村经济审计站审计独立性缺失对审计监督力度的影响,又能增强审计的权威性。具体设计如下:
(一)领导体制设计农村经济审计中心直接接受县级审计机关和县级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县级审计机关的垂直领导为主,而不再由农业部门进行主管;这种领导体制将使得审计层次和独立性得到有效提升,审计力度得到有力加强,有利于政府合理安排财政收支计划。
(二)组织机构设计县级及以上政府授权建立统一的农村经济审计中心,作为审计机关的派出机构,统一受理乡镇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任务,但是最终领导权由国家审计机关掌握;农村经济审计中心在各个行政村下设审计处,审计处至少有两名专业人员组成,审计处主要负责行政村平时财务收支、资金运动的审计,并定期向农村经济审计中心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