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30 17:22:2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政策性银行发展前景,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摘要:在简要回顾中小企业融资业务在我国的起源及发展历程基础上,结合政府角色转变、金融市场结构变化、中小企业自身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分析了政策性担保、商业化担保、互助型担保三种模式对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有效性和局限性,从理论上分析了三类担保模式的发展前景。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发展模式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的发展可以追溯到1993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的成立。当时,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监管,之后,由于党政机关与金融类企业脱钩,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不再作为金融类机构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转而成为当前的非金融类企业。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发展中大量民营经济的兴起,以及其对融资需求的不断扩大,1998年后,江苏、山东、安徽等地方开始出现了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的试点。到1999年原国家经贸委正式发文提出在全国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才标志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的正式启航。在发改委和工信部中小企业局牵头主管十多年后,于2010年2月,国务院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职责的通知,决定成立由银监会牵头,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法制办等部门参加的融资性担保业务管理部及联席会议。至此,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长期以来低门槛、监管乏力、运营不规范等原因形成的混乱的融资担保业市场,开始进入了一个整顿、规范的发展阶段。据统计,截至2011年5月31日,全国纳入规范整顿范围的机构数量为9192家,已完成规范整顿的为8732家,规范整顿合格的为6473家,全国共发放经营许可证5888张。但实际上,目前全国在工商局系统以担保字样注册的企业数量仍然高达1.9万多家。显然,规范、整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的任务仍然非常艰巨。特别是,未来这些融资担保机构的发展前景何在?到底采取哪种经营运作模式,才能既适应国家宏观政策监管的需要,又适应市场需求,从而保持持续发展壮大的生命力,这个问题值得进一步探索研究。
1 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将逐步演化为包含政策性担保功能的商业性担保模式
从世界范围来看,目前运作比较成功的担保模式大多具有很强的政策性,纯商业性的担保模式成功较少。原因主要在于,像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等这些建立在纯自由市场经济基础上的融资担保机制,本质上是政府以担保方式通过动用公共资源干预、弥补市场化融资体系的失灵或不足。但我国经济体制以公有制为主,私营企业以及混合经济虽然为社会提供了绝大多数的就业、税收,但从经济总量来看,特别是在一些关系国际民生的关键性行业中,仍然不是主导。这种经济结构决定了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事业的扶持和资助,其目标主要是获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溢出效应,而非获取资本收益,也不是为了解决提供某种特定社会功能的需要。这些溢出效应包括因中小企业发展而带来的就业岗位增加、缴纳税收增加、经济总量增加等等。融资增加对于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有较大的乘数效应。一定额度的融资将匹配相关比例的投资,最终增加若干倍数的产出规模。这些新增经济总量,既是对社会的贡献,更是对地方政府的直接贡献。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政府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过程中,特别需要做大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量。面对制约作为非公有制经济核心构成和主要代表的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地方政府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相对不完善的条件下,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通过政府直接投资组建担保公司的做法,来弥补这种担保服务的市场缺位问题。这就是本世纪前几年,在政府的推动下,政策性担保机构快速兴起的根本原因。
但是,经过多年的发展,特别是进入“十一五”以来,我国不但在经济总量上迅速增长,而且在市场经济体制、机制与制度方面,也快速成熟。体现在融资担保领域,政策性融资担保模式出现了难以持续的问题。一是政府受财力支出限制,无法持续投入融资担保事业;二是向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担保属于市场化行为,一旦失败需要按市场原则承担损失,这对于政府而言是超出其社会管理职能的额外负担,难以承担;三是融资担保产生的溢出效应,相对政府直接投资资助而言,是一种潜在难以度量的、非排他性独享的间接效益,不可能吸引政府的更多积极性。面对这些根本性问题,2005年以后,政府由直接组建投资担保机构,转变为采取“政府引导、民企控股、市场运作”的思路,通过给予优惠政策来间接支持担保发展,包括营业税的减免、担保余额的奖励、代偿损失的补偿,以及再担保的风险分担等等。实际上,随着大量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增资扩股,以及政策性担保机构的重组整合,许多政府性资金开始相对收缩,大多已经倾向于退居非控股地位。
关键词:基层银行 市场营销 合规管理 现状及对策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际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特别是银行业的竞争压力也越来越激烈。作为我国的政策性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如何更好的发挥其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从战略的角度出发,坚持以客户服务为中心,顺应市场的发展,最大效益的提高经营管理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农发行渭南市分行着力“两轮驱动”战略,在维护好现有信贷客户的同时,积极营销各级政府关注的新农村建设贷款项目;一是采取多种形式,或座谈会或推介会,广泛宣传信贷政策,提高社会对农发行信贷业务的知晓度;二是高端营销,积极与地方政府联系,推进整体工作的开展。充分利用政府搭台,农发行参与的新农村建设项目推介会,取得政府推介项目共计17笔,涉及企业16户,申请贷款金额1009413万元,根据信贷政策,签订四户新农村建设贷款合作协议和渭南市水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等12户储备项目。
所谓的市场营销就是管理者通过选择要开发的市场,运用科学的营销手段,通过对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及服务进而达到自己拓展市场的目标,获得最大效益的经济利益。但是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我国的政策性银行的管理和发展仍然是比较过时的管理模式,在当前的市场竞争中缺乏竞争优势。所以,我们研究探索一套适合当前政策性银行发展需要的营销模式迫在眉睫,本文就此借鉴比较成熟的商业银行的营销模式,在合规管理的要求下,针对目前我行的实际情况提出本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希望能对我国的政策性银行的发展略尽绵薄之力。
一、我们需要明确一下合规管理的涵义。
合规经营是银行发展的前提。合规主要是要求政策性银行的经营管理和活动能和我国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持统一,与既有的规章制度保持一致。合规管理的具体内涵主要包括以下五点:一是要求政策性银行要在规章制度上对其日常的经营活动和管理进行管束,比如说银行内部的相关组织或者权责的分配。在政策性银行的权责分配上要求做到各项权利的制衡和促进,在科学规范的管理下打造一个权责分明,规章制度严密的适应当代高速经济发展的节奏。二是要求对银行的风险做到有效的控制。也就是说如果银行的管理者要实现其各个管理指标的达标和占到相应的市场份额的话就必须通过各种手段,依靠上述健全的规章制度、操作流程以及人员的考核办法建立诚信化的金融体制,力争可以做到事前预警,事中控制,事后补救和纠正等效果。三是加强对员工的教育,提高其对各项责任的行动力度。也就是政策性银行的管理制度应有一套适合提高管理者和员工的整体素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在每个从业者的思想上加深,将各项制度做到具体落实,保证政策性银行的各项制度顺利运行。四是加强平时的演习,制定每个部门的应急预案,并确保其在关键时刻有效。也就是说,银行在增加或者改革各项新旧业务、一些重大的机构重组时,先要进行必要的应急演练,有效的评估潜在风险,尽可能的避免给银行造成的损失。五是研究探索提高银行资产回报率和资金利用率的程度,争取达到政策性银行的各项业务利润最大化效果。
二、目前基层农业发展银行的市场营销中存在的问题。
就陕西渭南而言,农发行真正意义上的客户营销起步较晚,这主要基于农发行的职能作用转化。真正意义上的客户营销起源于2004年-2005年下半年,包袱沉重、亏损严重的国有粮食(棉花)企业退出市场后,为了确保政策性粮棉油收购不出现问题而营销了一部分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过多年的实践,我们不难看出在营销模式上或多或少的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势必会影响到农业发展银行的的未来发展前景。因此,具体分析有以下几点:
(一)政策性银行的工作人员在思想上对经营管理不重视且概念模糊,特别是对于合规化经营管理的概念还比较模糊,对其认识不够深刻,有的还是比较片面的重视传统意义上银行业务工作。
(二)政策性银行的管理者对其发展的意识缺失,看待问题没有远见和胆识,思想较为守旧,没有开拓进取的积极精神。在基层的政策性银行,前台的客户服务按照银监会的指示做的确实不错,但往往在管理层的意识里却忽略了整个银行的全体经营目标和缺乏系统的营销开拓,相反对银行的内部管理比较侧重,这是与现代经营管理相悖的。
(三)对于政策性银行自己的产品缺乏营销的意识,没有将其自身的资源与营销进行产业整合。在传统的业务中,单纯的资产和负债等业务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很难为客户提供优质且全面的客户服务,这样就很难吸引客户,不利于市场份额的拓展。在对客户的服务上也没有做到有针对性的客户服务,将所谓的个性化服务束之高阁,将大客户和小客户的营销方式混为一谈,没有特色,其产品也不够力度。
(四)由于银行本身的特点就其局限在一个固定的市场范围内,对一些小的贷款者的担保于授信还缺少解决方法。因为在政策性银行申请贷款的往往都是一些规模比较有限的中小型企业,他们不管从软件还是硬件上来说都是有限的,所以对其的授信额度也比较小,企业在扩大经营以后,很容易产生资金连的断裂和瓶颈,造成客户流失。
(五)在体制性质上,农发行属于国有银行,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政府的扶持,往往先规划后实行,造成效率低;另外,由于目前我国实行的土地政策对于目前农发行高度关注的水利建设和新农村建设项目上造成一定程度的制约。比如,具体项目有新农村道路、农村设施建设、农民的社会保障、农民集中住房和部分地区改造、农民等项目。在这些项目上,就是因为体制和制度上存在缺陷,使得发展业务与不发展业务对于农发行自身没有多大的影响,再就是发展这样的业务必然会带来一定程度上的风险,以致于管理层或者员工认为承担风险与不承担风险的结果都是一样。
三、对于以上农业发展银行在业务拓展上存在的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解决但不限于:
(一)加强员工特别是管理者在业务拓展反方面的认识,在制度上制定积极的奖惩办法,对于积极完成任务的员工和单位进行较惩罚大的奖励,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另外,在产品和技术上我们需要引进当前国际同业的先进管理理念和新产品,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加强银行的经营管理集约化程度,在政策性银行实行经济资本管理模式。从制度上入手,在对市场营销人员的考核制度的制定上,需要增加集约化经营在制度上的体现。另外,需要改变以往陈旧的存款考核办法,要从数量的扩张上转变到质量的扩张上,重点在于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和人员成本,充分发挥优化体系,是存款达到最优的运用。在吸收存款的时候注重那些成本比较低,且稳定性较好风险较小的存款。之所以推行这种资金管理模式,侧重点在于提高资金的回报率,避免资金在流动中存在的风险。
(二)在对于大客户或者质量比较优质的客户营销上要有特点有针对性的对其进行服务。我们可以通过主动的营销策略,了解并熟悉目标客户的需要和发现潜在客户,在对外放贷的同时,要注重目标企业的真实实力,将资金重点投放在有潜力回报大的企业身上,支持那些不管在社会效益还是经济效益都占优势的企业,支持行业的龙头公司,这样不仅减少了银行潜在坏账的发生,还能提高资金的利用率,找到政策性银行的新出发点和利益的新增长点。在对中小企业放贷之前综合评估企业实力,慎重授信,争取将最优的资金发放给比较中长其的贷款方。我行目前要做的就是把具有政府信用的客户列为一类企业,这里主要是指具有政府背景的粮油加工企业以及农业龙头产业等,将他们列为营销的首选目标,通过信贷资金的优势拉动其快速成长,培育其成为我行未来的主要客户资源。所以,我们可以通过合规的市场营方式充分的了解客户的现状和需求,为其提供相互适应的贷款政策,这样就可以从根本上杜绝和防范信贷风险。
(三)增加政策性银行的贷款等产品的营销模式,引进先进的营销策略。在此前提是要全面支持三农发展的需要,根据目前状况灵活的调整银行的信贷产品。不过银行在开发新品种之前一定要根据当前国际国内的行业标准合规开发,在此基础上创新,按照客户的不同需求创新新品种,同时提高客户的服务质量以及客户的满意度。
(四)在对大中型企业的授信工作上,我们要采取比较灵活的考察和授信方式,协调好风险和合规营销之间的关系,最大限度的大中型企业的发展。政策性银行的设立本来就是为了支持某一领域的生产发展,所以我们在对新老企业提供服务和资金的同时还要具体区分企业的真是需要,在对于老客户的时候,只要有前期的还款资金项目,该项目具备发展前景,在其提供的担保基础上应大力支持其产业的发展。另外对于一些新的中小型企业,政策性银行的放贷宗旨就是第一支持低消耗高产出的环保产业,第二考虑提供可靠担保的发展企业,最后考虑的具有担保公司背景的推广企业。其次要加强对客户的管理,落实国家对农业想关产业发展的政策,积极配合并营销客户,和客户建立长期的合作模式,深层次的开发现有客户以及潜在客户。
(五)从政策性银行的体制上着手,将制度条理化,在众多管理体质中我们需要突出自己的优势,扬长避短,促进银行业务的开拓和发展。在开发新业务的同时,我们一定要充分利用科学技术的成果,以科学技术为支撑,建立电子银行系统,加快电子产业的发展,尽快和国际上的先进业务接轨,电子化的银行可以更有效率的协调各方的往来。另外就是建立中间业务的主营观念,将合规营销融入主营业务,促进中间业务和银行的传统业务相互协调发展。有目标的选择那些成本小收益高的中间业务作为市场营销的主要目标,促使中间业务从劳动形式上发生转变,改变其盈利渠道和结构。减少中间业务的免费项目,扩大有偿服务的业务面,将增加收益。
综上所述,作为我国的政策性发展银行,如果想要更好的服务客户,拓展市场份额的话,就必须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发现自身缺陷,积极引进当前银行系统的先进营销和方法,取其精华,严格按照合规管理的要求,从我们政策性银行自身做起,增加政策性银行的竞争优势,为我国政策性银行的长足发展添砖加瓦。
参考文献:
1、《夯实基础好字优先稳中求进 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做出新贡献》郑晖同志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全国分行行长会议上的讲话
2、窦洪权,银行公司治理分析[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5.
3、章彰,解读巴塞尔新资本协议[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
4、夏园;我国商业银行营销管理现状分析与对策探讨[D];安徽大学;2007年
关键词:产业结构;金融体系;金融发展
金融发展对产业结构调整具有促进作用,一个产业在成长中,对外融资依赖程度越大,金融发展对其促进作用越大,所以,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工作会议决定“加强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问题研究”。金融发展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通过金融市场影响商品供给与商品需求,主要通过商业银行为中介的信贷市场和以交易所为中介的证券市场来实现;其二,通过政府金融政策,其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一起对产业结构调整起作用。而目前廊坊市产业结构定位于“京津冀电子信息走廊、环渤海休闲商务中心”生态型产业结构,需要金融发展支持的重要配合。
一、产业结构调整金融支持的机制分析
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需要劳动力、资金、土地、企业家才能等生产要素的供给支持,而随着现代经济的到来,资金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导致金融的作用越来越突出,金融成为经济的中心,金融掌握了很多基础资源、原料、产品的定价权,这也导致了经济产业结构调整中金融支持的作用越来越大。金融发展使各种金融资源在各个产业之间合理配置,达到较优的效率,其对产业结构发挥着促进、引导、激励、调整作用,并且一个国家经济越发达,金融化程度越高,金融支持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越显著。产业结构调整金融支持的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各种商业类金融机构的影响,特别是信贷市场的商业银行和直接融资的证券机构。商业银行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主要通过存款贷款行为实现资金在不同产业间进行分配。存款的需求是基于企业或个人的流动性充裕,对多余的资金寻找投资出路,贷款的需求是基于企业或个人的资金缺少问题,商业银行作为资金的蓄水池,可以实现资金的跨期交易,进而解决资本的充裕、短缺的时间不一致问题。消费信贷通过影响个人现在与未来跨时期消费的构成结构,来影响不同时期产品的需求,从而促使相关产业结构的调整。生产信贷通过资金在不同生产主体间的分配,支持或抑制相关产业的发展,实现资金从低效率产业向高效率产业的流动,通过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达到产业结构的调整。
证券机构的影响通过一级市场的发行与二级市场的交易来实现资金在产业间分配。一级市场通过证券首次公开发行为企业筹集资金,越具有成长力、发展前景的企业吸引资金越多;二级市场通过股价的波动反映企业各方面的信息,使资金流向更具效率、更具投资收益率的企业,从而使资金支持相应企业或产业的发展,达到产业结构升级。
2.政策性金融机构与金融政策的影响。政策性金融机构主要对国家公益性产业,发展初期尚未盈利的优质前景产业进行扶持。中国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主要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及中国进出口银行。对于发展初期尚未盈利的优质前景的国家公益性产业,由于其高风险性及公益性,商业类金融机构不愿为其提供金融支持,因此,只能通过政策性金融机构来支持发展。
金融政策对产业结构调整的支持,包括资本市场准入政策、信贷倾斜政策、利率差别政策。资本市场准入政策通过证券市场的一级市场规定与审核首次公开发行条件,二级市场规定与审核再融资标准来扶持或抑制相关产业的发展;信贷倾斜政策通过指导干预商业银行的投资信贷、消费信贷、出口信贷来实现。投资信贷倾斜用来扶持高效率、好前景的产业,抑制高污染、高消耗的产业,消费信贷倾斜用来引导居民消费,使其消费趋向于国家规划的环保产业、朝阳产业与高效产业,出口信贷倾斜用来鼓励相关产业出口创汇,使其健康发展;利率差别政策通过对不同群体、不同产业制定不同的利率来实现产业结构调整,比如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打折政策。
二、廊坊市产业结构调整金融支持存在的问题
1.金融资源总量不足。2010年,廊坊市年末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为786.35亿元,年末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为477.00亿元。用金融深化度衡量廊坊市金融资源总量的情况,可以完整刻画廊坊市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各种金融机构的整体情况,其数值等于年末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与当年GDP之比。2010年末,廊坊市金融深化度为3.7789,而同期石家庄市为5.5826,远远大于廊坊市的金融深化度,可见,相对于经济总体水平而言,廊坊的金融资源总量远远低于石家庄市。此外,2010年,廊坊市金融业生产总值占其第三产业生产总值比重为5.75%,而同期石家庄比重为13.14%,河北全省为10.17%,相对于第三产业服务业,廊坊金融资源总量也显得不足。
2.金融信贷供应不稳定。从2000年到2010年,虽然总体来看,廊坊市金融信贷增速高于其GDP增速,但是,其中有2000年、2001年、2004年、2007年及其2008年5年时间,金融信贷增速低于同期的GDP增速。根据经济理论,金融信贷增速比经济增速高出5%,此时经济发展迅速,且波动较小。可见,廊坊市金融信贷供应不稳定,波动较大。
随着时代的发展,在我国第三产业里面,金融业最具发展前景。金融业的稳步发展不仅推进了工业以及房地产业的发展,也为我国交通运输业的进步提供了帮助。一直以来,我国最传统的行业就是农业,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的进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村经济的发展情况。因此,对于我国来说,如何使金融力量得到合理运用、如何有效推进农村经济发展是值得重点思考的问题。
【关键词】
金融业;农村经济;发展;问题;措施
1 对农村政策性金融的支农作用进行关注和强调
对《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决定》的相关思想进行深入分析可知,为了有效推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就需先从实际情况出发,找到农村金融机制里面现存的诸多问题。然后,采取合理的措施对商业金融、政策金融以及农村信用社等进行调整和完善,使科学合理的运作系统得到建立,最终让农村金融体系具有高度的科学性以及时代性。虽然在资金方面,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及农村信用社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帮助,但因为诸多原因,农村发展从这两家金融机构获得的资金是不够充足的。作为政策性银行,为农业项目提供贷款、拨付农业支农资金等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主要金融业务,但是对于广大的农民群众来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较为陌生。另外,在资金支持方面,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所提供的帮助是十分有限的。因此,在当前所推行的政策范围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真正作用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在未来的日子里这一点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目前,国家对农村经济、农业的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在支农金融队伍里面,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其核心工作就是运用政策金融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因此,政策金融机构就需严格依据政府所推行的政策规章制度,明确自己的经营目标。一般来说,政策性银行的运作以政府的经济政策为导向,不以盈利为目标,也不参与商业金融的竞争。倘若在这一项目上,商业银行肯进行贷款,政策性银行就不需参与;假如商业银行不愿予以贷款,政策性银行就需及时提供帮助。因此,针对当前农村经济的发展情况,我们就需对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进行深入的分析,并依靠其业务内容完成政策性金融业务。另外,为了使贷款的损失得到进一步降低,农业发展银行可先在一些省份进行试点活动,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农业、农村经济提供合理、有效的金融支持,这样一来若是“试点地区”取得良好效果,可以再进行积极的推广和落实。[1]
2 对商业金融的支农力度进行扩大
依靠相关的税收政策,政府可指导商业银行对农村地区进行金融支持。在我国的县镇地区,中小型企业是比较多的。但是依据风险管理机制,大型的金融机构不易找到可进行贷款的对象。通过对当地企业经营者以及市场情况进行深入了解,我们发现诸多的中小型企业是可以进行贷款的。因此,政府就需采取合理的措施调整商业银行的结构,假若当地的商业银行可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些贷款,就让他们保留机构继续运作,倘若无力提供贷款就可让他们退出当地的存款市场。另外,还可以对这些银行县级机构进行改组,使之变为社区银行,最终使县镇里面的金融服务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和完善。[2]
3 加大农村信用社体制的改革力度
首先,可以结合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模式以及组织方式进行革新,使产权关系得到明确,推进约束机制以及服务功能的提升和完善。其次,组织农民以及商户等在农村信用社里面入股,使该地方金融机构具备自我发展、独立经营以及自我约束的优点,为农村经济以及农业的发展提供相关帮助。农村信用社有三种主要的组织形式,一种是继续对乡镇信用社进行发展,使县联社各位法人的相关机制得到进一步推进;另外一种就是在人烟密集以及信用社管理运行较好的地方对信用社统一法人机制进行推行;最后一种就是在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以县镇银行机构取代农村信用社。这样一来就大大的增加了我国农村信用社体制的改革力度[3]
4 对农村资金良性循环机制进行建立和完善
目前,在农村地区推行保险以及证券业务是不太容易的,但为了更好地推进农村经济以及农业的发展,我们仍需认识到这一金融力量的重要性。可以说,倘若要使农村经济得到快速、稳定的发展,仅仅是依靠银行信贷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就需采取合理的措施对保险以及证券的金融支农作用进行运用,运用这样的方法,一方面使现有支农手段具备了多样性,另一方面也使农村金融市场的有效建设得到了保障。当前,证券业在我国的广大农村地区并没有得到推行,可以说农村证券市场是较为缺乏的,证券买卖也不具可操作性。但在我国的农村地区,相比于证券业,保险业更为农民群众所熟知,其发展情况也更好一些。随着时代的发展,农民心中渐渐有了保险方面的意识,因此购买保障的农村人口也逐年增加。但是,这个和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险相比,农村地区的金融保险并没有为农民带来多大的帮助,所以保险业在农村也无法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发展。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就需先选取一些农村地区开展证券业的试点活动,并依据证券发行的相关标准允许它们对一部分股票以及证券进行发行。依靠这样的方法,就可在短时间里面筹集到一些资金,并及时投入到农村经济建设里面去。另外,还可结合实际情况,推出一些适合农民的保险险种,旨在让农民在经济上以及生活上真正得到帮助,进而推动农村地区经济的稳定、快速的发展。[4]
【参考文献】
[1]董文杰.财政金融支农政策的总体效应与时空差异研究[J].西南大学,2011(05)
[2]张晴.山东省财政金融支农政策与农业经济发展[J].山东大学,2012(05)
一、政府担保基金的主要来源
在中小企业担保机构资金的来源方面,这些国家大体相同,政府是担保资金的全部或主要来源,有些是以中央财政为主,有些是以地方财政为主。大部分国家如美国、加拿大的担保体系中,担保的净损失由政府补贴。
二、国外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定位
经济发达国家的担保机构有政策性的也有商业性的,由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基本都是政策性担保、按市场化运作,除担保资本金和代偿补充金由国家各级财政承担外,还具有以下特点:
1、各国对担保机构的行业管理都非常规范,不仅制定了严格的行业准入制度,把担保机构纳入行业管理,而且有专门法律保障和规范担保机构的各项行为。例如美国的《中小企业法》和《中小企业投资法》对信用担保计划的对象、用途、担保金额和保费标准等都有明确的规定;日本有《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协会法》,明确了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和担保协会的职能和作用,以及担保的规则;加拿大制定的《中小企业融资法案》构建了中小企业政策性担保体系等等。相比之下,我国担保业的行业管理法规基本属于空白。
2、各国政府都规定了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支持的对象和政策目标:(1)规定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担保对象的规模和性质,规定中小企业的标准,被保对象都要符合这一标准。(2)明确支持符合国家或本地产业政策的企业,国外目前一般重点支持出口创汇和扩大就业的中小企业。由于各国的中小企业的发展阶段和管理体制不同,各国担保还有一些特殊的扶持重点,例如美国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特别为妇女、残疾人、退伍军人、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办的中小企业给予重点支持。(3)由于各国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实力所限,各国政府又严格限定了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支持的企业,必须是通过正常渠道不能获得贷款但又有发展前景的企业。相比之下,我国中小企业的标准及支持的对象和政策目标显得模糊。
3、政府对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政策扶持与监管:由于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政策导向性,各国政府都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担保机构的优惠政策,例如给予担保机构免税政策等。同时对中小企业担保机构进行宏观管理及定期监督检查。
4、在国外,政府参与的担保体系有多种结构,比如美国实行的是一级担保机构,在各地设分支机构。日本实行分层次担保,设立中央信用保险公库和地方信用协会两级担保。中央政府的信用保险公库为地方性信用协会提供再担保,再担保比率是70%-80%。
三、各国担保机构与银行的合作方式
担保机构与银行具有良好的协作方式,是担保体系成功运作的前提之一,这方面各国运作都很成功。
关键词:综合经营型银行;政策性银行;民族经济发展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7-0064-02
1 民族地区金融制度创新的需求因素分析
首先,金融制度创新是缓解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资金供求矛盾的需求。
依据金融发展理论,资本在经济发展中处于核心地位,经济的发展必须以充足的资金作为保障。但是,在民族地区,由于自然、历史、政治、文化和政策倾向等诸多因素的综合作用,经济发展一直相对落后,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和生产方式落后,生产力低下,人民生活水平仅刚刚越过温饱线,尽管农民的储蓄率并不低,但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积累率、投资率、发展速度都很低,农民人均收入扣除必要的生活开支后,所剩不多,更不用说积累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另一方面,中国大部分民族地区开发程度轻。自然资源丰富,在自然禀赋方面具有典型的后发优势。随着西部大开发国策的确定,许多民族地区政府力足当地资源优势,确立了地方跨越式发展的思路,加大了地区资源开发的力度,区域经济资金需求快速上升,旺盛的资金需求同缓慢的资金积累之间形成了巨大的矛盾。
快速缓解这一矛盾的有效方法就是从地区外引入资金,通过资金积聚的方式满足资金需求缺口,但是,民族地区落后的金融行业无法从区外引人大量的资金,严峻的形势是,邮政储蓄和部分商业银行机构通过吸收乡村存款,资金逐级上存,形成农村资金流失的“抽水机”效应,使民族地区资金供求矛盾更加突出。
因此进行金融创新,从区域外吸纳大量的低成本资金,直接用于区域的经济发展,这是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的紧迫问题。
其次,金融制度创新是民族地区优势产业发展开发和企业成长的需要。
依据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金融中介不仅作用于资金的流量,更重要的是间接作用于资金存量的再分配,这个传递机制可简述为:金融机构一影响储蓄、投资一影响资金的流量结构一影响生产要素分配结构一影响资金存量结构+影响产业结构一影响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过程是依经济的商品化、货币化、信用化顺序进行的,经济金融化程度越高,上述作用的传递过程越明显、越有效。对经济的促进作用越大。
在经济结构中,主导产业的变化对经济结构的影响最明显。市场化运作的金融机构在主导产业选择和发展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各种渠道不仅为主导产业的形成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而且也为主导产业下的各种企业提供全面的服务支持。对于部分短期效益不明显,商业性金融机构参与性不高,但中长期对地区发展非常重要的特殊产业,还可以通过政府建立公营金融机构,直接扶植相关产业,将其作为中长期发展的主导产业。
中国很多民族地区具备优良的地理位置,丰富的自然资源,大量廉价的劳动力,凭借这些天然优势,在特色农业、特色旅游、矿产资源开发、商贸物流等许多产业都有光明的发展前景,但是由于缺乏自有启动资金、缺少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缺失现代管理技术,这些有光明前景的产业无法发展起来或者只能低水平地进行开发。除了资金缺少的负面影响,当地企业在经营能力和管理能力方面的限制无疑是制约企业做大做强整个产业的重要原因,项目缺少开发资金,通过市场融资是可以圆满解决的。但企业经营制度混乱,管理能力低下。经营能力差,企业高层缺少发展的战略眼光,这些企业发展软件的不足是很难简单依靠资金供给解决的。这一问题不解决将严重限制了当地企业在主导产业开发中的作用。
所以。进行金融制度创新,通过股权关系帮助企业实行现代经营管理制度、为企业发展提供政策导向,促进企业的超常规发展是推动民族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
2 金融制度创新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的建议
为了一次性地解决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资金供求矛盾和全面支持主导产业企业的快速发展,本文建议由中央政府在某一民族地区试点,组建一家综合经营性质的区域性政策性银行,该行实行以促进区域内特色经济的跨越式发展为政策目的,以市场化经营为手段,通过多样化的融资手段,在区域内进行专业化的投资,为区域的经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和直接投资支持。该行的最大特点是具有政策性银行的融资手段,为区域经济提供巨大的区外资金支持,彻底解决区域经济发展的资金瓶颈,同时兼具综合经营型银行直接投资企业的能力,通过参股控股部分新兴企业。支持和帮助这些企业快速成长为推动区域主导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并通过资本市场实现初期投资的顺利退出。
由于具有了全能型商业银行和传统政策性银行的双重特性,该行产生了两种新的特性。第一,不同于全能型商业银行,其全能经营范围受到政府的限制。尽管地方法律上认可该行可以同时从事银行、证券、保险三大业务,在业务子行业的选择上不受限制。但是,考虑到业务开展必须符合促进地区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需要,同时避免同区内商业性金融机构展开不公平竞争,该行在三大业务的具体选择上由理事会决定。理事会成员由投资方中央政府代表和自治地方代表共同组成,确保在每个经济发展阶段在三大业务各子行业的选择上由政府决定。一般来说,该行从事的业务中银行业务包括,农业发展贷款,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政策支持行业企业贷款,被贷款客户存款及中间业务;不能包括普通储蓄业务。证券业务包括证券发行,资产证券化,实业投资基金,不能包括证券经纪业务。保险业务包括农业保险和财产保险,不能包括人寿保险业务。同时可以直接投资受政策支持行业的企业。但参股企业上市后必须退出所有股权。其它业务由理事会视情况需要决定。同时该行的各种业务不能超出试点地区范围。
第二,不同于传统的政策性银行,其经营上,“适度盈利”原则代替“不盈利”原则。适度盈利原则包括两方面的内容:①银行所有的业务必须保证适度的利润作为业绩审核标准。在具体经营中,能够产生高盈利的项目,引导当地商业性金融机构办理;盈利过低或亏损项目,但对经济发展非常重要的项目,引导当地政府或其它政策性机构办理,②银行每年产生盈利的大部分以捐款的形式支持当地教育和文化建设事业。通过捐款形式将适度盈利下的大部分利润无偿回馈社会,实现政策性银行追求公共利益的根本宗旨。
3 建议的可行性分析
首先,该建议有利于中央政府支持和主导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有1亿多人口,民族地区占国土面积的64%,边疆地区大部分是民族地区;民族地区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全国85%以上;民族地区资源非常丰富,水利资源蕴涵量占全国的66%。石油基础储量占全
国的22.05%,天然气储备量占全国的41%,煤炭储量占全国的36.0%。改革开放30年来,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得到全面发展,但是由于自身经济基础相对落后,在总体水平上与其它地区仍然有较大差距,民族地区同其他地区日益扩大的经济发展水平对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提出了巨大的挑战。
因此,全面推动民族地区的发展,不仅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而且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是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保障边疆安全的迫切需要,是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必然要求。
给予民族地区优惠政策,让民族地区依靠自己的力量发展起来,是中央政府支持民族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本文建议试点一家综合经营型政策银行,总体上要求中央财政支付少,但对于民族地区经济促进作用大,而且便于中央政府直接调控地方经济发展。中央政府对于这种金融创新给予政策支持的可能性大。
其次,该建议有利于民族地方政府发展当地经济。
在综合经营型政策银行创新中受益最大的就是试点的民族地方政府,首先,该行的资本金是由中央财政支付,地方政府不存在资金投入压力,其次,该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可在区外融资为区内增加了贷款资金,有利于缓解区内资金需求缺口;对区内主导产业相关企业的直接投资和间接管理有利于主导产业的发展,有利于区内经济的快速发展。再次,地方政府可以通过该行实现部分区域经济发展政策,最后,该行的业务弥补了区内现存金融机构的不足,有利于区内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在该行试点中受益最大的地方政府全力配合该行的建立和发展是必然的选择。
最后,民族地方法律制度有利于解决制度创新的法律问题。
关键词:县域金融;资金外流;激励机制
文章编号:1003―4625(2007)01-0054-02
中图分类号:F832.35
文献标识码:A
县域经济作为城乡统筹发展的纽带,是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在改革发展中成长的县域经济,提出了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当前金融转型背景下,对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仍存在许多不适应县域经济发展的问题,需进一步解决。
一、当前金融转型下县域金融中组织结构失衡和功能缺陷
(一)县域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失衡,致使金融服务严重缺位。一是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国有商业银行结构性市场退出,纷纷把县域的分支机构撤并或降格,上收信贷发放权限,使其成为一个吸收存款的“吸储机”。业务网点的减少、信贷权限的上收,导致县域金融机构存差持续扩大,严重影响了对县域经济的金融服务。如河南省许昌市2001年-2005年在国有商业银行撤销的机构中,县域机构占71%。其中,长期以来占据县域金融主导地位的农业银行也将其竞争视角转向大中城市,大量撤并县以下机构网点。2001年-2005年,许昌农行共撤并机构77个,其中,县域机构67个,占比87%。二是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我国惟一的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主要负责粮棉油收购、储运等环节的资金提供,在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后又面临业务严重萎缩的问题,其所经营的政策性贷款业务范围狭窄,调剂功能弱化,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作用不明显,没有真正起到支持农业开发的作用。三是作为农村金融主体的信用社实力有限,致使其金融服务职能难以充分发挥。由于前几年,农民在市场经济转型期市场意识不强,竞争能力较弱,一些经济果林、种养业未能形成规模,加上大批盲目发展的乡镇企业关停倒闭,使得河南省农村信用社相当部分资产成为呆账;且部分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曾经出现的支付风险,使得农村信用社吸收资金能力下降,这些都使得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力不从心。
(二)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体系不适应县域经济的发展特点。一是商业银行对贷款企业实行信用评级制度,将信用评级的结果作为发放贷款的依据,并设置了较高的贷款标准,只有信用等级较高的优质企业即一些龙头骨干企业能够获得贷款。同时,现行信用评级侧重于对企业贷款申请时经营情况的静态分析,不重视对企业发展前景的动态评价,并且对大、中、小企业采用一样的评级标准,这样,只有少数处于成熟期的优质企业能够获得贷款,而县域经济中处于项目投产初期的企业和部分有市场前景的中小及民营企业因信用评级不高不能获得贷款。二是现行的商业银行信贷审批管理不适应中小企业贷款“急、频、小”的特点。目前,商业银行县级支行贷款审批权限非常小,特别是一些不良贷款比例较高的支行贷款审批权全部上收。由于基层行贷款权限小,许多贷款需要二级分行甚至是一级分行审批,环节多,时间长,手续烦琐;而且,目前各商业银行执行的是新增贷款“零”风险,信贷员每发生一笔逾期贷款,就要下岗清收甚至停发工资。在这种情况下,信贷人员没有100%的把握不会放贷,对于风险难以确定的中小及民营企业自然就不愿贷款了。
(三)县域资金外流严重。目前,在县域经济中存在资金外流的诱导机制。据调查,资金外流的主要渠道有两个方面:一是金融机构通过系统内上存将资金上划上级行。目前,国有商业银行普遍采取高额的上存利率,上存资金不仅安全无风险,而且可以增加自身盈利能力。过高的上存资金利率降低了金融机构的贷款积极性。如,2005年河南省县域国有商业银行上存资金1294.6亿元,占其各项存款的64.8%。二是邮政储蓄将存款划转中央银行。近年来,邮政部门将储蓄转存款收入作为其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不断采取各种措施加大揽储力度。据统计,仅2005年,河南省邮政储蓄余额达564亿元,1999年-2005年,河南县域邮政储蓄存款增加了450.5亿元,年平均增长速度25.8%,高于同期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存款的增长速度。
(四)部分县域的金融生态环境欠佳,直接影响了金融机构放贷的积极性。近几年,县及县域以下逃废金融债务的现象屡屡发生,一些企业采取种种手段逃废金融债务。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这两年,在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的默许下,部分中小企业借改制之名逃废金融债务,致使大量银行债权被悬空。即使是诉诸法律,由于金融债权执行难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往往是“赢了官司赔了钱”。部分县域信用环境的欠佳,使得金融机构损失了大量信贷资产,同时也将该地区作为高风险地域,对企业贷款产生了畏惧心理,甚至停止了对该地区的信贷投入。
二、金融转型背景下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对策
(一)建立完善与县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组织体系,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1.国有商业银行在坚持市场化经营的原则下,要充分利用自身资金、信息优势,深入挖掘河南省县域经济的主导产业和龙头企业。资源型或特色型主导产业和龙头企业是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基础,也是国有商业银行有效的贷款增长点。因此,国有商业银行要深入挖掘各县域经济的资源优势和特色经济,根据各自优势和经营战略,集中资金支持一批特色经济、主导产业及其龙头企业。选择一批产权明晰、符合当地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并有利于发展特色经济的企业作为信贷支持的重点,扶持其发展为龙头企业。要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使农业资源优势与农产品深加工能够有效结合起来,推动市场农业、订单农业和高附加值农业发展。
2.重新界定农业发展银行的职能,使农业发展银行在金融服务领域切实发挥政策性金融的职能。农业发展银行是集财政和金融于一体的政策性银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扶持和保护农业的最佳选择。目前,对农村来说,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的金融供给基本处于真空状态,迫切需要对此进行相应的金融制度安排,农业发展银行作为目前惟一直接服务于农村的政策性金融机构,要为农村公共产品的开发提供有效金融供给,为农田水利、水电开发以及公路、通讯、技术推广等农业综合开发提供基本贷款支持,在农村金融资源配置过程中发挥调控和主导作用。因此,加大农村政策性金融制度的健全与落实,拓展其业务范围,改变农业发展银行信贷产品的单一化,把农业发展银行建设成为农村经济提供政策性金融的综合性银行。
3.可以考虑成立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适应县域金融多样化的需求。通过整合现有金融机构,以农村信用社为主,组建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着眼于发放小额贷款,增加对私营企业的融资,适应县域经济主体小型化、个性化和特色化的特点,满足县域经济微观主体多层次、多样化金融需求。同时,邮政储蓄可以
将从乡镇、农村吸收的存款按一定比例以协议存款的方式存人能够发放贷款的县域金融机构(如农村信用社),支持县域经济的发展。
(二)建立完善适合县域经济发展的信贷管理体系,加大信贷投入。
1.商业银行要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限。在坚持按程序办事的前提下,适当扩大授权权限,增加授权品种。对基层自主经营的贷款可实行事前报备制。降低上存利率,控制国有商业银行县域分支机构的资金上存。对授信企业贷款超过二级分行权限的,可采取特别转授权。
2.积极探索适合县域经济的信贷激励和约束机制。在强化责任约束的同时,合理设计业绩考评办法。对于营销成绩显著的信贷人员,在收回贷款本息后,应按利息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在不良资产管理上,应废除那些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规定和做法,如新增贷款不良率零增长等。增加免责条款,强化奖励机制,对于认真执行信贷政策的人要制订和落实相应的奖励条款。
3.完善改进信用评级制度。可以考虑适当降低中部欠发达地区的项目信用评级标准和条件,特别是对新开户企业和经济效益好转的企业要酌情予以评级;对当前产品确实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资产负债率偏高、资产结构不合理而造成信用评级过低的状况,在评定信用等级时应划分段,着眼未来,区别对待。
论文摘要:当前,制约“三农”问题解决的主要因素之一是农业资金的短缺,解决这一问题离不开资金的支持,都需要农村金融这一经脉的畅通。西北地区是我国“三农”问题最严重的地区之一,也是农村金融问题的典型地区。如何针对西北地区农村金融机构进行有效改革,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从根本上解决当前西北地区农村金融中的突出问题,不能局限于对当前农村金融体系的小修小补,必须从农村金融体系的整体着眼,重新对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行功能定位和调整。推行全面的农村金融改革,完善西北地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一、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与小额信贷
农村信用社是我国农村金融组织的主体,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所以,改革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应该从农村信用社开始,使其成为真正的农村金融主力军。
1.农村信用社的职能定位和产权制度改革
现有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和发展,原则上应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信用社自身的经济实力考虑其可能的发展方式。为此,中央银行应制定相关的转制标准,以规范其改制。一般来说,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如:西北各大城市郊区,农村信用社的势力较强,对这些信用社的重组,取消两级法人制度,将若干经济、金融发展水平相近的信用社合并组建、转变为地域性农村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与目前西北地区城市商业银行的改造类似,可能是一种可行的和合理的选择。
对广大经济发展水平一般的农村地区而言,如果农村信用社实力较强,可参考上述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做法,按照自愿选择的原则,重组为商业银行。贫困地区信用社的业务主要应是支持农民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脱贫工作,带有政策性业务的成分。因此,它们的出路可以是:转变成股份合作制信用社或互助式信用社,或转制成国家政策性银行即农业发展银行的基层网点机构。当然,后一种做法的前提之一是农业发展银行应将国家政策性长期融资、短期融资和扶贫等政策业务完全担当起来。此外,可以考虑降低或者取消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农户储蓄存款利息税,减征或免征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城建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与陕西省政府在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进行了财政贴息政策的有益探索,三年来财政共为农户小额信贷贴息1000万元,带动信用社小额信贷、联户担保贷款、农民自身投入和龙头企业投入的资金达1.88亿元,使示范区62.8%的农民直接受惠。
2.以扩大农村信用社浮动利率改革试点为契机,加快农村利率市场化进程
鉴于农村地区资金短缺,储蓄成本、贷款和管理成本都较高的情况,应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范围。2004年10月28日,央行取消贷款利率的上限,这是一个令人鼓舞的货币政策手段。根据世界银行研究表明,要实现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利率就必须能够覆盖储蓄和贷款的管理成本、行政成本、违约成本、机会成本等。如果不推行贷款利率市场化,各正式金融机构、非正式金融机构,相互之间就不能展开充分的竞争。另外,根据当前存款利率市场化试点经验,小幅度放开存款利率是无风险的,因为金融机构的变相高息吸储在许多地方已经是公开的做法,农户和企业可以直接从中受益。据统计,到2004年9月末我国最早进行信用社改革试点的8个省市农村信用社的资本充足率为7.38%,比改革前大大提高。
3.大力推行小额农业贷款
小额农业贷款,大有可为,这是很多农村信用社用实践得来的经验。国家在农村最主要的两项金融政策是信用社小额信贷和支农再贷款,这正是通过信用社来执行的。2002年初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必须高度重视农民增收问题,并要求农村金融部门要改善金融服务,要求信用社“积极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方式”。农村信用社全面推行农户小额信贷意义重大,它将促进信用社端正经营方向,转换经营机制,丰富信用社的真正内涵和完善其体系,而且有利于缓解农户贷款难问题,有利于抑制高利贷,促进农村金融发展和社会稳定。《金融时报》2002年1月22日报道,西北五省区农村信用社到2001年末,共发放给农户贷款244亿元,开办小额信贷的农村信用社占五省区信用社总数的68%,开办联保小额信贷的占总数的39%,这两种贷款合计余额为39亿元,本息收回率平均在85%以上。加大对农户小额信贷的支持和服务,是一个积极的、可喜的趋势。
二、加强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支农的作用
市场经济并不是万能的,市场机制下的“市场失灵”将使农业这个弱质产业和基础产业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因此,国家必须采取措施加以保护,其中利用政策性金融实施保护是重要举措,是其它方式和渠道不能替代的。在目前西北农村经济发展面临极大困难的新形势下,应该加快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改革,充分发挥其作为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政策性金融的功能。
1.完善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筹措渠道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应逐步减少对中央银行的依赖,改变目前资金来源渠道过窄且不稳定的现状,逐步拓宽融资渠道。其一是增发农业金融债券,从金融市场筹集资金。发行金融债券是规定中农业发展银行资金来源的主要部分。为了保证农业发展银行债券的顺利发行,可以考虑规定商业银行存款增长的一定比例或者强制要求保险公司的一部分资金必须用于购买农业发展银行的金融债券,并由中央银行予以保证。其二是允许农业发展银行公开向社会发行中长期农业开发建设债券,筹集个人、企业手中的大量社会资金。其三是将邮政储蓄机构从农村吸收的存款通过中央银行划归农业发展银行使用。其四是把国际金融机构,特别是世界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和亚洲开发银行对我国的农业贷款项目和扶贫开发贷款,统一由农业发展银行进行转贷。其五是统一国家支农资金的管理,特别是国家预算拨款用于农业的资金和其他用于发展农业的专项基金,都必须存入农业发展银行。
2.扩大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
目前,农业发展银行应在继续支持粮食企业按保护价收购粮棉油等主要农副产品的同时,通过农业政策性贷款的信贷投向,在农业产业布局和农业区域布局上对农业发展进行重新规划与调整,达到帮助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目的。农业发展银行尤其要扩大农业开发贷款,把主要力量放在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上,使农业发展银行真正成为农业“发展”银行。
第一,农业发展银行的支持重点应从流通领域转向生产领域,扩大对农业生产环节的贷款。一是支持以农田水利建设为中心的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特别是西北农村干旱地带的农田水利基础建设。二是支持农业产业化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注重支持西北各地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项目。三是作为信贷扶贫的主力军,农业发展银行应对西北贫困地区的各种扶贫经济实体进行支持,特别是那些既和本地资源相结合,又能吸纳大量劳动力就业的资源开发型和劳动密集型的企业。
第二,强化对农业服务领域的资金支持,尤其是对农业科技开发和推广的资金支持,为农村经济发展插上科技的翅膀。农业发展银行首先应为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农业开发组织等提供资金支持。西北农村地区严重缺乏科技人才,通过科技教育投入,为西北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培养一大批科技带头人和合格劳动者。其次,根据市场需求信息,对具有比较优势和发展前景的西北地区新、优、名、特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给予大力支持,并通过加大对农业科研经费与农业科研成果鉴定转化的政策性信贷投入,提高农业科技进步在农业经济增长中的贡献率和农产品的科技含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市场竞争力。
第三,支持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主要是以公路、电网、供水、通信为重点的农村生产生活设施的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可以大大改善农民的生活环境,促进城乡平衡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提高农村社会化、现代化建设水平,而这种环境的变化又可以吸引更多的人才、资金、项目,使农村的农业和非农业都得到迅速发展,农业发展银行可以分享到农村发展带来的好处。
第四,支持西北地区农村的生态建设。加大农村能源生态农业示范工程建设以及生态资源保护的投资力度,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加快水土整治,退耕还林还草,防风固沙,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中国农业银行的改革要支持农业发展
中国农业银行的改革应该着眼于支农,为了满足西北农村地区的金融需要,就应该从三个方面加以改进:首先,由于西北地区农业的明显弱质性和“三农”的特殊性,完全商业化的正式金融机构必然不能够满足农村的金融需求。因此,主要为“三农”服务的中国农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就不应该与其他国有商业银行采取相同的模式,必须是“有限度”的商业化,即中央银行把中国农业银行的赢利性指标压低,以便于补贴其从事“三农”业务所带来的必要亏损;另外,中央银行还可以设立专项贷款,作为支持中国农业银行的信贷资金。其次,中国农业银行应该切实建立恰当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农村经济主体的信息掌握,增强对农村经济主体的贷款力度。第三,要完善和规范中国农业银行设在县及县以下农村经营网点的金融服务功能,取消单纯吸储的网点。
在农村金融与经济的渐近式改革中,只有充分认识到农村金融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抓住我国市场化改革这条主线,才能使农村金融和西北农村各项改革更加有效。农村金融发展,需要社会方方面面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采取更直接、更有力的政策措施保护农业,发展农村,增加农民收入,才能够共同建设一个全面小康的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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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风险点;政府;银行;政策与法律
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的定义,政府融资平台指的是“由地方政府出资设立并承担连带责任的机关、事业和企业三类法人”[1]27,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政府部门是直接的借款单位,譬如交通厅,还有一种是注册成立的政府融资平台企业,典型的如市政建设公司,这也是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主要运作方式。尽管由于市场经济的开放性与复杂性,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运行模式多样,但是其基本特征却是一致的:即在政府的主导或绝对控股之下,为社会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活动筹集资金,而且这种融资行为是由政府担保或者由地方财政部分或全部履行偿还责任的。
作为一种配置资源的手段,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以举债融资的方式来筹集社会分散资金,突破了地方财政资金短缺的瓶颈,更是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那些大型的基础设施与高投资、慢回报的社会民生项目建设,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毫无疑问,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有力地促进着地方经济的发展与城市化建设,但是,现今遍地开花式的爆发式发展也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压力,其金融风险亦日益凸显,潜在危机实在不容忽视。因此,现阶段我们经济工作者有必要清醒头脑、审时度势,认清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风险点,方能顺利展开下一步的工作。
一、系统性风险
据银监会数据统计,到2012年9月,我国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总额已增至9.1万亿元,注册企业法人达10468家。如此规模庞大的政府融资平台,使其系统性风险开始显现,即对政府还款问题的担忧。
现阶段,我国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基础是政府信用,且不论那些直接借款的政府部门,即使是注册成立的政府融资平台企业,虽然名义上是独立法人,但却是因政府开发建设任务而成立的,主要由政府出资并筹划,其负责人是地方政府,本质上只是政府部门的附属而已。而且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所从事的建设项目多是社会民生建设与公益活动,效益低,根本无力靠项目收益来偿还贷款本息,最终只能是依赖于地方财政收入偿债。加之政府融资平台规模的不断扩大,政府面临的还款压力愈来愈大,甚至部分地方政府的债务早已超出了其一年的财政收入。这些都加剧了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风险性。土地出让收益是地方政府的主要财政来源,此时,也成为了还款的第一来源了。为偿还债务,维护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转,增大土地出让收益是主要手段,但是这样又极易造成地价大幅上涨,结果民生问题又开始浮现。但若是抑制地价,政府又会无力偿还债务,金融市场的风险防范将出现漏洞。结果,政府开始陷入了一种经济悖论,难以兼顾两头。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系统性风险,不确定因素很多,具有隐蔽性,一旦爆发,将对政府信用造成很大的打击,引起市场经济的大波动,必须予以高度的重视。
二、操作性风险
如今,在银行信贷管理层面,也存在着明显的操作性风险——信息的不对称。目前,我国的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过程中,缺乏对政府的财政情况与项目信息等方面的公开制度,结果一旦问题出现,银行往往难以追本溯源,追究责任主体。
首先,没有完善的政府财政公开体制,致使银行难以对政府融资平台的债务偿还能力做出准确的评估,结果因还款现金流引发的债务问题屡见不鲜。其次,信息的不对称,使得部分政府可以凭借单个项目成立多个融资平台多方授信、多头举债,而银行却对政府的担保情况不甚了解,结果当项目的收益甚微、无力偿债时,这些“隐形债务”才显现出来,不只是政府的财政压力剧增,银行更是首面其冲击。最后,政府融资平台擅改贷款的约定用途、挪作它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当银行将贷款资金转至政府融资平台的相关财政专户后,便失去了资金流动的信息源及监管作用力。因此,那些由政府承贷的资金的实际用途是否出现偏差,银行无从得知,即使发现不一致也无权过问。譬如现今正盛行的社区金融服务,其通过地方政府的担保为因资金不足而遭遇瓶颈的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融资的设想与构图是良好的,但是却很少得到各类银行的支持与配合。究其原因,是信息的不对称,使得银行普遍对企业的贷款实际操作与偿债能力难以抱有乐观态度。由此观之,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健康、有序发展,必须解决信息方面的具体操作问题。
三、政策性风险
尽管现今的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进行的如火如荼,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不容忽视的是,与此相关的国家政策与法律却相对滞后,使得其风险未能在根本上得到消解。
众所周知,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基础是政府的财政承诺,比如在人大决议中将偿还债务加进政府的财政预算中,用未来几年或更长时间内的土地出让收益等财政收入作抵押。但是,这些措施看似有些许约束作用,却没有任何政策性的保障,存在很大的风险。在2006年,国务院财政部等五部曾联合下发文件,明文规定:“各级地方政府和政府部门对《担保法》规定之外的任何担保均属严重违规行为,其担保责任无效”[2]36。而《担保法》中又这样规定:“除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外,国家机关不得为保人”[1]27。依据上诉政策与法律的规定,现今的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中大多都是不具政策保护和法律效力的。也就是说,如果出现了无法偿还政府融资平台的贷款的情况时,银行要求政府还债的权益得不到政策与法律上的支持与保障,即使有曾经承诺的项目收费权或储备土地等抵押品也是完全不具有法律意义的。总言之,若不建立与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配套的政策与法律,将无法从根本上消除其风险。
四、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在其发展过程中确实存在着隐忧与风险。然而,正是问题的出现,才能为事物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机遇。正因如此,我们有必要清醒认识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过程中存在着的系统性、操作性及政策性各类风险,为之后工作的展开明确努力的方向。(作者单位:江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参考文献:
一、目前融资环境不佳的主要问题分析
(一)中小企业制度更新滞后,与外部环境不同步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仍停留在传统的企业管理方式上,企业制度更新滞后,跟不上外部环境变化,积压了大量产品,利润率下降,所以迫使其要加大外源资金的补充,于是中小企业对银行贷款的需求大增。
(二)缺乏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信用体系
就中小企业自身来讲,一方面,固定资产较少,不足以抵押,贷款受到限制;另一方面,一些中小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屡有逃费、悬空银行债务现象发生,损害了自身的信用度。同时,企业也深受办理抵押环节多、收费多,过程极为繁琐等问题所困扰。
(三)金融体制改革不深入,银行经营管理与中小企业发展需要不协调
一方面由于许多信用社本身制度不完善和企业的逃废债现象严重,出现了大量不良贷款。另一方面,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市场化改革还不彻底,还不能快速的对市场变化做出反应,所以它们都还不能完全适应中小企业资金需求。虽然有些银行在强化内部控制制度,但由于不重视培养一些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就更加重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
(四)在我国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
我国目前尚缺乏统一的中小企业服务管理机构,对中小企业的发展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的支持保障。
二、改变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差的建议
(一)加强中小企业的改革力度,改善融资的内部环境
中小企业的先天不足是融资困难的关键原因,改善其内部环境应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要进行产权制度改革,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来完善企业的内部结构。进行改制重组和产权改革,明晰产权关系,改变家族式管理,吸收现代企业制度和管理制度的精华。二是要针对正确的市场定位,及时调整产品结构,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三是要禁止盲目的过大的投资行为。要使中小企业节制和约束自己的行为,不能进行盲目投资,在项目投资前要充分进行市场调查、分析和论证。四是要加强企业财务制度的建立,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能充分正确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制度,使企业经营及财务更具有透明度,从而尽可能的减少银行对企业的信用危机。中小企业只有通过不同的方式和渠道建立起一支经营管理和技术力量雄厚的人才队伍,才能真正满足其自身在发展中出现的多元化要求,也才能够真正确保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金融机构的改革力度
1、改善现有商业银行的产权结构及治理结构
银行改革的关键是产权结构和治理结构的改革。中小金融机构的改革相对国有大银行来说,由于其对宏观面的冲击较小,可优先进行。由于国有大银行是金融体系的中心和重点,改革中的风险性较大,因此对其可以进行逐步的股份制改革,稳步地进行股权结构调整。
2、建立、健全金融机构自身的约束和激励机制
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约束与激励机制要不断的进行创新,我们认为目前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建立独立审查人制度。主要依靠基层信贷经理掌握的各种信息,以及紧密的银企关系,推行客户经理制,并赋予客户经理相应的权限。二是提高中小企业综合授信额度,允许一部分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在有效期和授信额度内循环使用,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加速资金周转。三是对中小企业贷款设定一定比例的风险损失率,增强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原始动力,更好地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四是在一定范围内合理地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和审批环节。使贷款的整个审批过程更加规范,快速,降低人力和物力的投入,增加时效性。
3、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贷款的监管体系
建立中小企业贷款监管体系,增设中小企业监管部门。在合法与合理的范围内鼓励商业银行调整战略,积极开展中小企业融资业务,增加中小企业融资服务。
(三)政府部门要大力扶持与引导,营造和建立一个良好的中小企业融资的社会环境
1、完善中小企业融资和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
主要包括如下建议:一是制定《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实施细则,有效地处理好整体重要性和个体弱势之间的矛盾。二是完善《担保法》,适当地引入动产抵押担保制度,进一步扩大动产担保物范围,引入浮动担保制度,从而进一步增强中小企业融资能力。三是建立健全再担保制度,优化债权流动化的环境。
2、尽快构建有关中小企业的政策性金融体系
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的不确定性,以及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在经营理念上的矛盾,严重阻碍了银行贷款的有效利用。目前政府应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在一些地方和区域,成立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可以高效地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二是建立法制化与制度化财政弥补机制,使中小企业的融资过程更加法制化,使融资各方都能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
3、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的信用征信系统
目前急需政府协调和整合各方信用资源系统,建立个人消费信用信息系统,实现信用信息共享。
4、政府应重视对中小企业人才培养的投入和服务
关键词:融资;银行信贷;剪刀差
中图分类号:F27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6-0-01
一、制约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及分析
一是从政府层面看,政策落实不到位,发展环境不够宽松,社会化服务体系尚未形成,指导和服务中小企业的力度不够是主要问题。在政策落实上,长期以来,国家扶持和优惠政策一直向大企业倾斜,中小企业很难享受到这些政策,在市场准入、资源取得、经营保护等方面存在不平等待遇。
二是从银行方面看,国有商业银行大力推行信贷资金向大城市、大行业、大项目、大企业高度集中的“四大集中”发展战略,放弃了基层、边远贫困地区小企业信贷市场。加之中小企业大多固定资产少、流动资产变化大、无形资产难以量化,可用作抵押的资产很少,对于一些采取租赁经营的中小企业来说,更无房屋、土地作抵押以获取贷款,使中小企业信贷资源严重不足。
三是从中小企业方面看,大多是以家族经营、合伙经营等方式发展起来的,基本上没有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产权单一,企业规模小,科技含量低,投资规模与市场竞争力不足,抗风险能力差,容易遭到市场淘汰,银行不愿意冒险向中小企业贷款。加之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难以提供有效的抵押物和担保人,银行难以对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无法衡量企业的资信状况和实际经营状况、偿债能力的发展前景,不能准确判断贷款的风险状况,银行难以发放贷款。
二、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建议
(一)政府应积极推动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一是要结合当地实际,重点抓好中小企业孵化工程、成长型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和骨干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坚决制止“两高一剩”中小企业建设,坚持以特色优势产业、特色优势企业、特色优势产品为龙头,发展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中小企业。同时要以信息网络、技术开发、市场开拓、政策跟进、管理咨询和法律援助等为重点,加快建设和完善中小企业综合服务体系。二是政府应充分认识到整顿和规范社会信用,创造良好信用环境,是促进银行业机构增加中小企业信贷投入的重要保证,要同银行、小企业一起共同努力,尽快提升区域信用状况,营造良好的金融外部环境。要积极支持和配合银行坚决制止、制裁各种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切实维护银行业债权,确保银行资产的运行安全;要开展区域内中小企业信用评价活动,使中小企业正确认识到要以良好的信用度取得银行的信任和支持,重塑平等互利、恪守信用的银企关系;三是政府在对银行和担保公司发展中小企业业务实行税收减免的同时,应拿出一定的资金以风险补偿奖励基金的形式对业务发展突出的机构予以奖励,充分调动其拓展中小企业市场的积极性。四是建立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机制。政府应当把增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力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一项重点,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多元投资、规范管理、多层次构建的方针,积极发展政府独资或控股的政策性担保机构,鼓励发展以法人资本、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投资设立的商业性担保机构和互担保机构,积极支持为担保机构服务的再担保机构建设,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运行机制,切实改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发展环境,尽快建立起以省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龙头、市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骨干、县(区)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基础、其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补充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促进中小企业做大做强。
(二)银行应在转变经营理念和拓宽金融服务上积极与企业进行对接
一是要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同状况和特点,制定和运用区域性信贷政策,推动中小企业授信工作的持续快速发展,避免因政策上的“一刀切”所形成的区域之间政策效应的不平衡。二是按照有效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合理调整授权制度,既要强化总行一级法人的经营体制,又要使下属分支机构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在授权的前提下做出灵活应变,增强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三是建立灵活科学的利率定价机制,即以“价值最大化”为目标,按照收益和风险相匹配原则,通过对贷款风险程度、综合效益和市场竞争方面的综合考虑,采用基础利率与贷款客户综合评价级别浮动幅度的乘积办法来确定。四是在强化小企业信贷风险防范和约束机制的同时,要建立和完善信贷投放的激励机制,实行贷款责任、权利和利益相一致,调动基层行和信贷人员的放贷积极性。五是加大小企业授信业务的创新力度,一方面要加强对小企业授信业务的调查研究,结合自身特点搞好市场定位,培育自己的客户,努力开辟信贷投向新领域。要主动地去了解企业,研究企业的项目储备、发展前景,从金融的角度出谋划策,帮助他们做大做强。
关键词: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5-0-01
一、小微企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小微企业的发展促进了城乡的充分就业
小微企业发达的南方地区,城乡居民的就业率和财产收入明显偏高。小微企业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就业,推动了经济的增长。数据显示,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大概4000万户,占中国企业总数的95%,提供了85%的城乡就业岗位。
(二)小微企业是经济技术改革的先锋队
小微企业通常是改革实验田。小微企业创业及管理成本相对较低,社会波动小、新机制引入迅速,还有经营方式灵活、进退市场便捷等优势,使它在经济技术改革时动作更快,效率更高,反应更迅速,改革的结果也更能适应当今瞬息万变的市场和消费者追求自我的需求,这是大企业无法比拟的。再加上小微企业投资领域大多数是第三产业,贴近群众,活跃在市场竞争最为激烈的领域,小微企业的改革成果,为大企业的改革实践提供了有益经验,因此小微企业的技术改革势必促进整个市场经济技术的改革。
二、我国小微企业的融资现状及原因分析
现阶段在全球经济疲软的背景下,小微企业的生存现状并不乐观。资金短缺依然是制约小微企业生存发展的软肋,据有关学者统计,小微企业在争取外部融资时希望的融资选择为:向银行贷款、向亲戚朋友借钱、民间借贷、向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向供应商赊账等。可以看出向银行贷款依然是企业希望的第一选择,但是很多因素却制约了其成功取得贷款。
(一)小微企业内部因素
从小微企业自身来说,与大企业相比,小微企业资本规模和经营规模小,信息观念淡漠,生产技术水平落后,产品结构单一且科技含量低,抵御风险能力差,经不起原材料或产品价格的波动,这种产业属性决定了小微企业在竞争性较强的市场领域中具有较大的经营风险。以上的种种原因导致小微企业难以达到金融机构贷款审查的要求,进而银行偏好于向大企业贷款,而不愿意向小微企业贷款。
(二)外部因素
1.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融资的限制。(1)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的不重视。在目前的金融体制下,小微企业根本无法与大型企业进行抗争,也不具备和金融机构议价的资本,很难引起金融机构的“关注”。另外,正规金融机构分布范围窄,比如在乡村一级基本没有专业金融机构的身影。而小微企业的特点就是数量多分布广,所以很难进入金融机构的服务半径。据统计尽管近些年来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度持续加大,但能够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小微企业仍然只占到约1%。(2)专业性小额贷款人员的短缺。就银行信贷人员自身来说,更愿意从事大企业、大项目融资。在对小微企业贷款时,银行的高层不直接参与小微企业的经营活动,对借款人的信息,尤其是小微企业的具体资料掌握片面,主要还是靠信贷人员自己收集汇总,个人发挥的作用大,承担的责任也大,因此大部分银行员工不愿意从事小微企业贷款业务。2.国家政策对小微企业融资的限制。政府针对小微企业扶持的很多政策因为缺乏政策细化和有效的配套措施而效果不佳。其次,小微企业所承担的税负较大。再次,稳健的货币政策势必会很大程度上影响小微企业的融资,也就是说,在信贷资源短缺的情况下,银行更倾向于将信贷资源分配给大企业,从而引致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加剧。
三、解决小微企业融资现状的对策
(一)继续强化政策性金融扶持力度
对小微企业中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和经营状况看好的产业,应加大政策性金融扶持力度。更重要的是,它能够向各类企业很好地发出政府在一定阶段特定意图的信号,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的转向。间接的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有力补充手段,调整市场产业结构。小微企业的繁荣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社会功能突出,应该继续深化政策性金融扶持体系。
(二)量身定制小微企业评级授信体系,实现贷款流程简单化
根据小微企业面广、量多、需求急的特点,对现行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内容作调整修订,量身定制一套小微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和授信体系,并开发评级授信模块,对小微企业实行评级、授信、信贷审批和贷后管理“四合一”,简化信贷流程。
(三)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1.逐步扩大融资工具。逐步扩大小微企业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积极稳妥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等融资工具。进一步推动交易所市场和场外市场建设,改善小型微型企业股权质押融资环境。积极发展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发行小微企业转向金融债。2.鼓励企业在证券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大力发展经营良好的小微企业上市,直接融资会大大的降低融资成本。在我国的直接融资市场,小微企业占比接近零。直接融资对一些走高科技路线的小微企业最为适合,如果操作妥当的话,会快速缓解资金压力提高生产水平。3.创新多层次的融资产品。商业银行要更多地了解、研究小微企业的特点,要根据各行业、各个生产周期阶段的小微企业不同的融资需求,打造出更多适合的融资新产品。
(四)加大县域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支持
建议银行监管部门在商业银行机构准入审批时采用“城乡结合”的原则,引导各家商业银行在县域设立新的分支机构,增加农村地区的营业网点,提高农村地区金融机构覆盖率,缩小县域金融机构网点数与全国平均水平之间的差距。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县域金融机构,鼓励按照市场化、规模化、可持续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资本金,批量布局,统筹管理,促进我国村镇银行快速健康发展。将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贷款户纳入全国统一征信系统;鼓励地方政府出台政策对在县域设置A T M、P O S机等支付结算设备的金融机构给予财政补贴;降低银联在村镇银行的入会费或给予银联财政支持,推动村镇银行卡业务发展,便利小微企业主支付结算。
参考文献:
[1]余莉娟.我国商业银行小企业贷款定价模式的研究,[D].安徽大学科技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