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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劳动教育方案

时间:2023-06-30 17:22:28

大学劳动教育方案

大学劳动教育方案范文1

一、加强劳动教养场所环境和教育模式的创新

坚持“注重实际、把握要害、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实用精炼”的原则,科学选择和确立适合劳教人员特点的教育矫治形式、内容,对劳教人员进行教育,想方设法激活他们的思想,极力调动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教与学的互动,强化教育效果,有效实现对他们的教育、熏陶教化和矫正,从而切实教育矫治质量。

(一)以课堂教育为主,提升教育工作整体水平。

一是确立课堂化教育的主导地位。课堂化教育是适合劳教人员特点、固定教室和时间、由教师集中授课,被实践证明的一种有效的主导教育形式,其目的在于规范和落实教育工作,提高教育矫治质量。二是夯实教育矫治基础工作,落实好实施课堂化教育所需的设施、经费、场地、时间和人员。加强教育矫治基础工作,大力开展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统一规划、编写实用的新教材和教学大纲,建立多媒体教学体系,构建心理矫治工作机制,完善职业技术教育网络,设置各级教育专项基金、健全教育专项基金管理、使用机制,确保开展课堂化教学的专门教室、设施、设备满足教学需要。三是根据劳教人员的罪错成分、恶性程度、年龄结构、民族特点、文化基础、学习需求灵活设置教学科目,确立教育矫治内容,并进行合理编班。制定有针对性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设立基础必修课科目、分类教育科目和若干选修科目,以班级为单位实施教学,教学班人数能够保证教学效果,进一步探索符合管理工作模式改革的教学方式。四是课堂化教育的主要内容。根据劳教人员实际情况,掌握程度分为了解、识记、运用和理解四个层次,将基础必修课科目、分类教育科目和若干选修科目的内容设置。

(二)在教育中加强思想行为渗透式教育。

在目前劳教经费紧张、场所安全压力突出、生产模式相对滞后的情况下,为了使生产、管理、教育三者之间的有机结合,在开展课堂化教育的同时,以具体的教育活动和具体直观的活动内容为教育载体,将系统的教育目标体系和抽象的教育内容分解、转化成具体的项目分类、具体的教育活动和具体直观的活动内容,实现教育工作的活动化和活动具体化。譬如,通过主题教育、影视教育、案例教育等将思想政治、法制道德、宗教政策、风俗习惯和家庭美德等方面的通俗理论与经典实例与汉族和少数民族各自的传统文化、发展历史和经典史例教育有机糅合,强化对劳教学员的法制观念和道德意识教育;通过读书看报、写日记周记、文化辅导、知识竞赛等具体活动,加强对劳教学员的文化知识教育。从而加强对劳教学员潜移默化的思想行为的渗透式教育,使之与课堂化教育、习艺劳动有机结合、相互作用,易于文化基础、心理特征和接受能力各异的劳教学员的普遍接受和理解,更有利于强化教育效果和提高教育矫治质量。

(三)创新帮教,全面提升教育矫治质量。

一是突出个案矫治。各劳教场所应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个别教育的谈话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个案分析制度、集体会诊制度、挂牌攻坚制度、重点顽危确定转化制度、交流评比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制定与之相适应的考核奖罚办法,将个别教育向个案矫治深化,进一步提高个别教育的针对性、系统性、有效性和规律性。尤其,加强个案分析,其主要对象为危顽、难改造人员、“三类”等典型的重点人员和其他行为表现异常突出的典型学员。二是强化分类矫治。根据各自地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状况,尤其社会治安形势、违法犯罪特点和各类劳教人员违法原因、矫治方向、行为特征、思想实际、改造特点、群体和个体典型案例、管理策略、矫正方式、教育内容、转化方法、分类矫治规律等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突出分类教育主题,建立攻关课题,深挖教育转化规律,从不足或失败中总结成功经验等具体措施,强化吸毒、三类、、多进宫、外省籍、难改造等重点人员的分类教育矫治,全面提升教育矫治质量。三是切实加强延伸性的社会帮教。目前,许多劳教场所社会帮教,仅限于帮教的社会有关团体和社会知名人士、专家学者和社会志愿者的捐赠、讲座、参观、联欢等活动,以及亲属的会见、谈心、通信等形式的帮教,劳教人员改造中出现的一些诸如家庭破裂、家庭困难、子女就学就业、照顾老人、劳教人员解教后安置就业、进行操守保持综合监督治理等深层次问题都没有有效解决。四是以地域和民族特点分类,突出和创新地方少数民族劳教学员的分类管理分类教育的特色。由于西北、西南等省份的少数民族较多,具有很强的民族特点。他们各自都有着特定的民族文化、历史传统、宗教习俗和民族心理。对少数民族的劳教人员,在遵守国家的劳教政策、法规和基本执行模式的基础上,还应当根据他们特定的民族文化、历史传统、宗教习俗、民族心理和劳教场所的实际情况,运用灵活的教育形式和教育措施,强化、创新具有地方少数民族特色的分类管理教育工作,从而更好的体现人性化特点,并进一步提高教育挽救质量。

二、加强劳动教养人员“心理矫治”工作的创新

(一)开展“个别教育”和“心理矫治”的创新。

劳动教养场所收容的劳动教养人员较90年代相比,日趋复杂,他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法纪观念、行为方式等均受到社会现实的影响,有的已经在心理上表现为“病态”,如“恋物癖”的劳动教养学员,他们见了什么东西都想据为己有,有着强烈的“占有欲”,对这样的劳动教养学员,如果不对其进行心理矫治,他们有可能发展为所内作案,继续违法犯罪。应该说,每个劳动教养场所都有患有心理疾病的学员,这些人心理表现为畸形发展,有一些已表现为变态,不单对场所的安全造成了威胁,也给场所的教育改造秩序带来了极大的阻力,对这部分人要进行“个别教育”和开展“心理矫治”的创新。

(二)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治疗。

开展心理矫治之前,要对所有劳动教养人员进行一次心理测试,判断他们是否患有心理疾病的可能性,这样可以做到公平,也便于后期工作的保密性。目前这方面的测试方案也有很多,常见的有SCL—90,WM2000等心理测试软件。测试完以后,可以将“有问题”的测试结果与被测人员过去的档案及现实表现结合起来,分析其产生心理问题的可能原因。然后再制定严密的矫治方案,在进行心理矫治时,可以改变以往由大队干警包干的做法,改为心理专家或由有一定相关知识专业的社会热心人士,社会团体等来所进行心理咨询,便于对有心理疾病的劳动教养人员实施有针对性的心理治疗。开展心理矫治的同时也应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在劳动教养人员中普及心理健康的有关知识,教会他们如何面对挫折、减轻压力,如何进行自我心理调适等等。使他们自己能够解决一些因生活中的种种困难而产生的心理问题,这种授人以“渔”而非“鱼”的做法,不但可以节约资源,而且可以提高对劳动教养人员心理矫治的效率。

三、多样化管理模式的创新

(一)建立和完善教育机制。

一是建立入所严管封闭专队。对新入所劳教人员,组织为期一个月的入所教育训练。期间,开展适应性教育矫治,进行服教生活指导,进行劳教法规、劳教人员守则、内务队列、所规所纪、安全生产、心理健康、禁毒知识等内容的入所教育,帮助劳教人员分析其违法行为的性质、后果以及被决定劳动教养的法律依据,使其认识所犯罪错,明确矫治目标和努力方向。二是落实“6361”制度。坚持每周一下午全所集中上课教育,另半天由大队组织开展教育活动。凡全所性的教育,劳教人员必须参加,大队不得随便安排生产劳动。三是对临解教人员,每季度举办集中出所教育学习班,对劳教人员进行巩固性思想教育、前途政策教育、就业形势教育和社会适应性教育,帮助劳教人员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四是针对劳教人员不同罪错性质特点,开展各种分类教育活动,如针对吸毒人员,进行吸毒型教育矫治,积极从生理和心理多方面入手开展禁毒教育;对普通劳教人员进行财产型教育矫治,通过改变认知、行为矫治等方法,矫正导致其违法犯罪的不良心理,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建立教育矫治质量评价体系。

按照劳教人员教育矫治目标,运用科学的方法,坚持目的性、重点性、整体性、客观性、科学性的原则,从法制观念、道德水平、心理健康水平、就业能力、文化素质五个方面,分阶段地对劳教人员教育矫治情况进行分析,并据此开展教育矫治工作。

(三)建立一支较强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一是配齐配强师资力量,打造一流民警教师队伍。二是形成“教育处、教研组、备课组、教师”层层落实的课堂化组织管理机构,制定《教研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教员工作职责》、《学员守则》等规章制度,使课堂化教育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形成劳教民警专业化管理教育格局,将管理、教育、生产、生活卫生专业民警进行明确分工,各司其职,专兼职教师和心理咨询师专司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

(四)建立检查、考评机制。

坚持了月检查、季考评制度,制定了劳教人员教育工作考评规则和月检查、季考评内容。坚持每月一次的教育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每季度检查大队民警个别谈话记录,写出评语;按照考评内容,每季度组织教育工作考评,考评情况作为年度教育工作考核内容并及时通报。通过月检查和季度考评,有效促进了教育制度的落实和教育基础资料的完善。

大学劳动教育方案范文2

这个思考触及的是劳动的价值实现问题。通常意义上说,学校组织的劳动,主要关注三个方面的价值实现:其一,要引导每一个劳动者,重视个体劳动价值的实现。积极的劳动态度、基本任务的完成、在劳动中体验到的成就感和个人价值实现的满足感,以上这些都是劳动所赋予个体劳动者的重要收获。其二,要在集体劳动中,进一步增进集体荣誉感,引导学生构建合作意识,善于用积极态度帮助别人。中国传统教育非常重视“合”的教育,也就是要把学生融于集体之中,树立集体利益高于个体利益的观念。其三,要引导学生充分认识到劳动实践之于自己的生命成长和适应未来生活需要所具有的长远意义和社会价值实现的必要性。

案例中教师的思想纠结点,主要是要个体价值实现,还是要集体价值的实现。以教育的眼光看,案例中劳动教育的实践存在两个或许不妥当的地方,由此造成了劳动中“个体、集体、社会”三重价值实现上的冲突性。简要说明如下:

1.班级劳动任务个体均等分,由学生独立完成,这种组织方式是否合适?

教师在活动中,较为重视的是劳动任务的完成本身,而忽视的则是这是一个教育实践活动。这或许是潜意识行为。

这次劳动分工还有第二种组织方案:把学生根据自愿和能力均衡原则分为若干劳动小组,三五人为宜。然后以小组为单位切分劳动任务。

与个体分工比较,小组为单位的组织形式具备几个优势:(1)减缓教师在该劳动中的管理压力,提高管理效率。试想,一个班级几十人,每一个人都等着老师划分拔草的区域,这个过程是比较耗时的,客观造成怠工。(2)小组编制,容易形成小组内的个体分工,兼顾到每一个人的能力。而且便于形成互助机制,会干的可以教不会干的,形成带动力。(3)教师的监控和评价相对容易。教师一人对几十人,监控过程,这非常困难;而以小组单位劳动,教师的关注点就减少了。在个体化劳动组织中,在教师发现问题时,做出纠正和补偿,例如让快的去帮助慢的,看到态度不积极的还要进行思想教育,这让教师工作负荷很大,照顾不过来。(4)在小组内,客观形成一个教育体,在其中有人消极怠工,也会被同学指正、批评。这似乎兼管了教师的教育工作。教师一定要认识到,教育工作不是他一个人的事,形成一个教育共同体是非常重要的。

小组劳动分工的方式,主要的意义在于让个体劳动价值与集体劳动价值的实现统合在一起了。之前教师存在纠结的问题迎刃而解。

2.怎么看待学生在等分劳动任务之后的差异化表现?

案例中教师看到的个体化差异主要体现在:态度上的差异和能力上的差异。

教师最耿耿于怀的是,劳动态度比较消极的学生,他们的表现是“溜奸耍滑”。要看到,劳动教育的重点关注,也是这部分学生,以及他们好逸恶劳的思想改造。

思想的形成总是有特定的环境养成,学校教育应该营造普遍热爱劳动、热心助人的集体环境,以此来感染学生,激发其积极的心理因素。主要实现途径,建议如下:

(1)在劳动之前,应该赋予本次劳动以充分的积极的意义诠释,让学生认识到,他们的劳力付出对于全校师生享有一个美好的校园环境,是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的。于是,在学生心理激发起劳动的热情,以及他们对于建设美好校园的责任感。这件事就是劳动教育,把这件事做好很考量教师本事。一定不要空洞地说教,需要以生活里有说服力的事实来阐释。

(2)劳动分工时教师刻意把劳动任务有轻重差异体现出来,以小组招标的方式,让学生以多为班级作出贡献为荣。这就是劳动竞赛的组织方式。应用好的话,可以激励学生争先劳动,不计较分工的不均等。在劳动过程中,也要做好鼓动和宣传工作,形成劳动竞赛的热潮。这有助于引导大多数学生都积极参与到劳动中。

(3)劳动教育是一个全过程,在劳动之后也一定要有针对本次劳动的个人和小组评价、总结,对于在劳动中表现良好、乐于助人的,要以班集体的名义给予表扬。如此,让一次劳动从前期动员到过后总结成为一个教育流程,发挥最佳的教育效益。

案例中,教师思想上还有一个焦灼的地方是,现在的孩子普遍缺乏劳动观念,“溜奸耍滑”的现象不是个例。

这是现实社会环境与教育价值偏离共同造成的结果。当前我国基础教育还属于关门经营,与社会的联系很少,社会提供给教育的资源,包括生产劳动的机会不多。现实条件下劳动教育的开展自然带有局限性,学生很难走出校门,服务社区。

国外在解决相类问题的时候,有两个基本做法:

一是,教育与社区是文化共同体,学校有责任要服务社区。因此,社区会提供很多公益性劳动机会,或有生产实习的岗位。这样就可以让学生深入到生产一线,或者在劳动实习中增加生活体验。这一类劳动价值的实现,是不讲回报的,强调奉献精神。

二是,学生利用假日,到适宜的岗位上打工。这是一种最为真实的参与社会化劳动的形式。学生需要考虑的是,用自己的劳动来赢得相应的回报。这个价值实现是看得见的。学生在这个过程中体会到劳动的艰辛,以及在劳动中需要建立的良好的人际关系等。这种独立处境下的劳动对于学生的教育是必要的。

社会化劳动,凸显出劳动的服务社会的价值。本案例中,劳动为学校环境里的劳动,与社会化劳动不同。

教师在思想中,顾及到未来学生的劳动态度的形成,以及是否可以发展出社会需要的劳动能力等,其实还不是以学校集体劳动可以实现的。而且以一次或偶然的劳动组织难于实现带有稳定基础的劳动观念和行为习惯。

大学劳动教育方案范文3

关键词:转型期;劳动教养基础理论;介入式;教学与课改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851(2011)09-0-02

一、《劳动教养基础理论》课程建设现状

劳动教养专业创立以后,随着劳教工作的发展和培养专门人才的需要,学科建设也逐步向纵深发展。由于国内外形势深刻变化,劳动教养行业整体面对转型形势严峻、维稳任务繁重、执法难度加大等新情况,劳教工作已从单一的劳动教养职能,转变为承担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和戒毒康复职能,管理三类人员,是劳教工作转型期的明显标志。这些都对《劳动教养基础理论》专业的教学内容和课程设计造成非常大的影响,给劳教专业学生的学习热情也带来了很大的冲击。就《劳动教养基础理论》的教材来讲,还在沿用03版《劳动教养学》一书,确已过时,但也可作为劳动教养史学部分的理论丛书,主导《劳动教养基础理论》这门课程的教学势必毋尽其用,从而增加了教学的难度。

二、《劳动教养基础理论》“介入式”教学改革方法的提出及应用价值

目前在我国,劳教专业从学人群有限,但学科建设已开展了十多年的研究。该学科是一门实践性与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并以劳教工作实践为基础,以强化理论学习与行业经验的介入为手段来付诸实践。“介入式”教学是在此背景和条件下提出的,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和探索,突破以往教学模式的束缚,总结出来的一种教学方法。即从教学中的每一章、每一节、每一段落到每一知识点都采用“介入式”的研究,并在培育学生职业设计理念,帮助开展行业认知、职业规划和专业知识体系的调整,培养正确的思维模式和认知体系,实现与行业发展相适应的职业规划目标都有新的突破。

因此,对劳动教养转型期的《劳动教养基础理论》“介入式”教学与课改实践研究是一项迫不及待的任务。科学的“介入式”教学方法的引入,为解决当前教材内容落后、大学生专业教育与现实脱轨等教学问题找到一条正确出路,为推进学科建设提供新的思考方向和借鉴途径。

三、劳教工作转型时期的《劳动教养基础理论》“介入式”教学与课改实践

有鉴于此,本课程介入行业内多学科多领域的特点开展研究,结合教材的基本理论和劳教工作转型期的实际情况,进行《劳动教养基础理论》“介入式”教学与课改实践的研究,同时,为从学人员专业培养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和安全有效的实现途径,必将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一)“介入式”教学方法内容设计与可行性分析

“介入式”内容设计可以从几个方面入手:1、进行行业调研,目的是带领学生认清当前劳教转型时期的新形势,介绍劳教工作新职能;2、开展学生调查问卷,在开始正式课堂教学前,了解学生对本课程的认识以及对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3、代表学生介入行业交流与实践,教师将学生在课堂学习中突发的提问带到行业实践中寻找答案;4、将行业内新的动态和信息介入到教学中来,教学生从书本中走出来,去分析现实中的问题,指导实践应用;5、最后,形成每一章、每一节、每一段落的介入式教学点研究内容,将学生从一个“门外汉”领进《劳动教养学》课本中来,让学生自然地将两者结合起来学习,开展“介入式”教学。

(二)“介入式”教学方法目标实现与重点问题的解决方案

确定行之有效的教学目标,能使劳教专业的学生掌握更多更新的关于《劳动教养基础理论》理论知识;通过一学期的学习和实践让学生能对《劳动教养学》有基本认识和了解,并能掌握其中精髓;帮助学生从理论学习中得到提高,成为业务实践的有力工具。

在保证完成基本课时的基础上,抓住行业的突发点、热点、难点等重点问题,带领学生制作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解决方案。确实劳动教养制度在执行当中,变动是很大的,所以掌握两个原则:越粗越好,一些东西有歧义的尽量不要放进去,老师讲课的时候可以提一下;第二个内容竞合的问题,尽量予以合并、精简、提炼。如:执法依据需伴随新法出台及时更新授课内容,特别要注意02年以后颁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及规定涉及的对象和范围的调整。再如:现有制度的缺失,如现有的考核制度,三种管理模式,民警执法监督等,都要补充到教学内容中来等等。

再有就是关于棘手问题的处理:“比如正常死亡,有制度的可以提两句”;“比如对同时强戒和劳教的如何处理?都是有依据的。还有就是劳教人员的工作生活环境,以及对民警的要求近几年的变化也是非常大的”,等等这些问题,都是学生比较容易产生疑问,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新政策的出台,往往都是需要我们老师及时掌握,才能对学生的发展和教育做出正确引导。

(三)“介入式”教学方法课改实践与学生学习情况反馈路径

根据本课程学习内容和岗位工作任务的特点,针对组织劳动教养人员管理、教育的核心能力培养要求,进行介入式教学与理论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改革,引导学生积极思考,提升学生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介入式”教学方法是劳动教养工作转型期,在准确把握行业动态和政治形势的基础上,构建科学合理的《劳动教养基础理论》教学与课程设计体系的充分必要手段,不仅实现知识内容的更新换代,增加了学生对现实意见的理解和把握,还增强了课堂教学的互动性,同时也增强了教学内容直接与行业接轨,进一步突出产、学、研的合理搭配与实践应用。通过该体系的正确引导与科学指导,为实现本专业学生的职业教育,减轻社会和学校的压力,进而实现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的宏伟目标。

四、以“介入式”教改模式为载体,进一步拓展本专业人才培养的空间

面对劳动教养理论课程在大学生基础教学中的缺失,我们应该着眼于时代,着眼于大学生的发展,着眼于大学生职业化培养,以“介入式”教学模式为载体,探索劳动教养基础理论教学新的方式和手段,实现专业化向职业化培养的过度。

(一)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学理念针对性和有效性

劳动教养基础理论是人们对劳动教养基础理论的基本看法和理性认识,是先于行动的核心理论和哲学前提。观念创新关系到创新的成败。没有科学的劳动教养基础理论观念,就不可能有成功的劳动教养基础理论创新,有了观念的创新才可能引起方法的变革。

教育工作不同于为完成某一任务、解决某一具体问题而做的工作,它的工作对象是人,是学生,它重视作为个体的人的价值存在,最大限度地满足作为个体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最终把个体培养成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个性和健康人格的社会人。因此,它必须高度重视学生的主体性,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当然,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不能限定在旧有的思维模式,它应该结合社会的发展,注重学生的思想变化。也就是说,在新的时期,大学生劳动教养基础理论工作理念应该突出全局性与阶段性结合的特点,把大学生的职业发展作为劳动教养基础理论教学的最终追求目标。因此,劳动教养基础理论的教学要善于将社会的要求转化为教育对象的自我要求,并内化为教育对象的职业认知,外化为一系列职业标准的行为。

(二)构筑形式多样的教学互动平台

当代大学生开展劳动教养基础理论的学习,十分需要充分拓展其学习的载体,构筑形式多样的大学生劳动教养基础理论学习平台,加强多方位的职业培育。

1、在开展劳动教养基础理论教学基础上,增加有关高校内大学生法律常识的宣传、普及。(1)多采用案例教学,以案说法,把理论和案例结合来,组织学生进行案例分析和讨论,以期收到更理想的教学效果。另外,还应该充分运用和发挥第二课堂的作用,聘请司法机关的行业专家来学校讲座,组织学生旁听,让学生受到生动、深刻的职业教育;(2)开展大学生的调查问卷,了解大学生的职业意识现状,探讨增强职业意识措施和开展职业教育的模式;在课余时间专业课教师应经常举行专业知识讲座,组织一些劳动教养法律方面的知识竞赛,通过多种方法和手段来丰富学生的法律知识,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2、培养具有法制精神的劳动教养专业师资队伍。一方面要对原有的专业教师进行培训,加强劳动教养法律知识的更新和新的法制理念的培育,另一方面要充实劳动教养基础理论教师队伍,消除只有劳动教养专业的教师才最适合做劳动教养基础理论教学工作的观念,让更多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教师加入到劳动教养基础理论的教学中来,形成相互感染、相互促进、相互监督的新格局,从而更好地为劳动教养基础理论的教学服务。

(三)以“介入式”教学为载体,提高理论教学的有效性

大学劳动教育方案范文4

泸州市劳教所曾镒秀

随着严打斗争的深入开展,被投入劳教场所教育改造的人员日渐增多,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负案劳教人员居高不下。这部分人有的身负大案要案,有的是团伙案中的主犯,有的编造假姓名、假地址、身份不明,具有很大的危险性,改造难度很大。为有针对性地加强负案劳教人员的管理教育,笔者对本所42名负案劳教人员进行了一次初浅调查,提出了几点管教对策,与同志们共商。负案劳教人员构成特点

一是中青年居多。从42名负案劳教人员的年龄分析,他们中50岁以上的为零,20岁以下的青少年仅3名占7.1,21—35岁的就有29名占69.1,36—48岁的10名占23.8名。

二是“多进宫”居多。从负案劳教人员违法犯罪前科看,共有多进宫人员25名占59.5,其中“二进宫”11名,“三进宫”11名,“四进宫”及以上者3名。

三是流窜作案多。从负案劳教人员的家庭住址及作案地点分析,跨县区作案的有18名占42.9,外地来泸作案被抓获送教的有11人占26.2。

四是侵财作案多。从负案劳教人员案由分析,属于侵财型作案的有21名占50,其中盗窃2名,抢劫3名,诈骗3名,抽头3名,其它各种类型的作案共占50。

五是教期短转捕多。负案劳教人员中教期为一年的13名,一年半的2名,二年的21名,合计36名占85.7,二年以上至三年的仅6名占14.3;劳教期中转捕的18名占42.9。

负案劳教人员构成原因

一是以教代审。近年来由于流动人口增多,办案难度加大,一些流窜作案、易地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反侦查、抗审讯的能力较强,有罪拒不交待,不讲真实姓名、住地,短期内难把案件审结,又不能采取收容审查措施,办案机关便根据《国务院关于强制劳动和收容审查两项措施统一于劳动教养的通知》的规定,把需要收容查清罪行的人,先就事论事处以劳动教养,再到劳教场所提审案情。由于频繁来所提审或提回重审,直接影响到负案劳教人员的改造情绪,极易引发其铤而走险。

二是以教待捕。随着刑事法律的修订完善,拘留批捕的办案时间受限,由于在法定期限内查不清捕不了或来不及办理报捕手续,又不可能采用取保侯审或者监视居住,也就先送劳动教养,待查清犯罪事实,获取确凿证据后,再按转捕处理,甚至有的刚送来不久就被捕走。这种作法虽有助于查清案情惩治犯罪,但在客观上也给教育改造增添了不稳定因素。

三是以教代刑。由于办案人员的执法水平存在参差不齐,或者因为办案中图省事,有的明知犯罪嫌疑人籍贯不实、身份不明、事实不清,也不深追细查,予以草率结案,报批劳教了事;有的虽已查明犯罪嫌疑人的一部分事实和证据,但因提请逮捕和判刑的把握不大而报劳动教养;也有的因受腐败风气影响,不依法办案,把本应刑事处罚的案犯降为劳动教养,以致负案在教人员随时都存在有被提回重审或逮捕判刑的可能性。这些人整日慌恐不安,甚至企图狗急跳墙,采取种种手段对抗和逃避改造,直接影响到正常的管理教育秩序。

四是批教欠制约。劳动教养制度创立40多年来,全国人大常委和国务院及司法部虽制定了一些法律、规章、制度,但至今未能正式出台一部完备的劳动教养法,收容对象缺乏具体标准,审批权限属劳教委也是名不符实。这就难免出现扩大收容范围,降低收容条件,把不符合收容标准的批送劳动教养的可能性;也易发生重罪轻处,把罪该逮捕判刑的罪犯处以劳动教养的随意性。

五是管教难度大。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移送机关在投送负案劳教人员时多不主动告知,大多是来所提审或逮捕时才知道。只有在少数团伙人员被投教时,因团伙犯罪尚未查清或主犯逃跑在外,需要劳教管理部门配合侦查加强控制才告知。也有一些负案劳教人员经管教干警教育诱导,主动交待余罪,揭发团伙人员的事例,但将其检举揭发的内容转交办案机关后,也有因多方面原因没能查处或反馈而不了了之的。由于送教时不告知底细,劳教场所不知谁系负案人员,也就没能将其列入重点监控,使负案在教人员同处于一般劳教人员的常规管理和共同生活之中。无论监控设施还是改造手段,均不适应对其严管严教的要求,极易发生结伙逃跑逃避惩罚之类的事故。

负案在教人员管教对策

一要协同作战。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是政法机关各部门的共同任务。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政法各部门应当树立整体观念,相互支持不搞“内耗“。移送机关投送负案劳教人员时,要以确保安全稳定为大局,主动将负案劳教人员所负案情与注意事项告知劳教管理部门,以便加强监管从严控制,防止发生事故。劳教管理部门也应积极配合做好工作,促使负案人员主动交待问题,并把坦白检举的线索迅速转送办案机关查处。办案机关也要及时反馈查处结果,以利奖惩兑现,促进改造。

二要单独编队。根据《国务院关于强制劳动和收容审查两项措施统一于劳动教养的通知》精神,劳教场所应把负案劳教人员编入严管分队,进行单独管理重点审查,并不断完善监控设施和防范设备,保证安全可靠。要把负案劳教人员与其他劳教人员隔开,体现区别对待政策,避免相互影响和交叉感染。同时,要选配政治业务素质好的干警进行严管严教,促使其交待余罪,揭发同伙,改恶从善。

三要严格管理。负案劳教人员在所有的问题没有查清以前,不得享受宽管、放假和“两外”、“三试”处遇。要对其认真落实依法、严格、文明、科学的管理制度,坚持直接管理,把他们的言行始终置于干警的视线以内,并要经常进行分析,随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主动出击防患于未然。要利用公开与秘密力量严格控制他们的一举一动,针对他们的特点加大管理力度,完善管理措施,严格约束其活动范围,严防逃跑、自杀等事故的发生。

四要加强教育。要坚持从入所之日起就着手系统的法制教育,着重讲形势、讲政策、讲前途,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搞好行为规范训练,促其认罪认错,稳定改造情绪。同时,要发动强大的政治攻势,开展坦白检举活动,充分利用政策和法律的威力,以及正反典型事例进行教育,诱导其交待余罪揭发团伙,争取从宽处理。要把负案在教人员列入重点包挟对象,逐个制定矫治计划 ,落实“三包”措施,有针对性地抓好个别教育,争取多方配合,加大教育力度,增强教育效果。

五要完善法制。解决负案劳教问题,关键在于加快劳教立法,使劳动教养从管理机构、适用条件、审批程序到管理教育、生产劳动、考核奖惩、解教安置、经费保障等各方面都能真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改变“劳教委”虚设和批教欠制约的现状,要明确规定具体收容标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和收容制度,加强法制监督,使公检法司及其各部门在实施劳动教养中既分工负责又相互制约,保证案件质量,促进公正执法。

本文作者:四川省泸州市劳教所副政委曾镒秀

联系电话:08302700282传真电话:08302701935

大学劳动教育方案范文5

一、指导思想

此次教育活动以党的*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加强劳动保障执法队伍宗旨和法纪教育,增强文明执法和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高行政执行力和行政执法水平,为更好地推动我市新一轮大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原则和目标

局系统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各行政执法单位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制约,坚持统筹兼顾,务求实效,把学习教育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正面教育,边学边改,引导行政执法人员对照典型找差距,解决存在的问题。坚持文明法教育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与“解放思想、开放崛起大讨论”活动相结合,以文明执法实现严格执法,在严格执法中体现文明执法。通过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达到以下目标:

(一)端正执法理念,坚持执法为民。必须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真正明确行政执法就是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责,执法就是服务,执法就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执法理念,坚决纠正执法就是管人、执法就是罚款、执法就是“创收”、执法就是“完成指标”等错误认识。

(二)改进执法作风,坚持文明执法。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纠正执法过程中趾高气扬,态度冷漠,敷衍塞责甚至言行粗暴、动辄训斥等现象;坚决纠正吃拿卡要,,故意刁难,办人情案、关系案等现象;坚决纠正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设置行政处罚“陷阱”等现象;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

(三)规范执法行为,积极探索高效便民的行政执法方式。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方便群众、强化服务。推行分类和动态的监管方式,按照行政相对人的守法记录,实施远距离、近距离或零距离管理,做到既严格执法、履行职责,又不执法扰民。尽量减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能够采用多种方式纠正违法行为、实现执法目的,应当采取对行政相对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建立以教育为主的预警执法制度,推行网格化行政执法方式,明确执法岗位、执法责任,解决好基层行政执法机构岗位不固定、责任不明确等问题,消除行政执法中的盲点和死角。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局系统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劳动保障局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范华儒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刘青、杨天华、方永旭、李宗武、刘继银、刘学国等同志担任,成员由局相关科室及局属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局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局属相关单位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四、时间安排

这次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安排四个月时间,分为四个阶段,每阶段一个月。

(一)学习动员阶段(4月15日——5月14日)。一是研究部署,制定方案。各单位要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各单位成立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和活动方案于5月5日前报市劳动保障局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思想发动,广泛宣传。5月上旬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对局系统文明执法教育活动进行研究部署。召开动员会,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对局系统开展的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做出具体安排,提出明确要求,并利用新闻媒体和局域网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教育活动氛围。三是学习讨论,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学习《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基础法律知识,同时还要重点学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劳动保障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学习资料要发至每名执法工作人员手中,采取集中学、分散学、观摩学和举办研讨会、以案讲法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讨论。在学习中,要坚持领导带头,增强学习的带动性;要坚持“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典型警示”相结合,增强学习的针对性;要坚持完善和落实学习制度,增强学习的实效性。

(二)查摆问题和清理检查阶段(5月15日——6月14日)。要认真开展“查执法理念、比执法作风、看执法行为”的讨论与交流活动,采取自己查、群众评的方法,分析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查找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行政相对人座谈或者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执法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单位和个人都要撰写执法情况分析材料,重点检查执法理念是否端正、执法作风是否文明、执法行为是否规范,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在查摆问题的基础上,开展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对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事项进行梳理,明确执法依据、执法权力、执法程序和相应责任。没有法律依据的,要坚决取消,应该保留的要规范行为。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集中清理,切实减少审批事项,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审批质效。各单位自我查找和清理的材料于5月中旬报市劳动保障局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落实阶段(6月15日——7月14日)。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紧紧围绕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个人的整改措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单位的整改措施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整改措施确定后要通过一定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自觉接受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市劳动保障局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将有针对地组织依法行政知识考试,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对考试不及格者,要暂停行政执法资格,经再次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要对经过审核确认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合格执法人员重新登记。

(四)检查验收阶段(7月15日——8月14日)。市劳动保障局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组,对局属有关单位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同时,迎接市政府检查组对局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检查验收。

大学劳动教育方案范文6

不断完善自我,努力成为创新型教师

小学劳技课是小学各科中的基础学科,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学科,课堂教学要求学生既动脑又动手,手脑并用。这种教学实践活动,正是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发挥学生创造性的最佳途径。

要想提升教师的创新意识,就需要不断地聆听外界的声音,接收新的教育思想和新的课程理念。劳动技术学科是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必修课程,是对中小学生实施劳动技术教育的基本途径。开设劳动技术课,是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措施。通过劳动技术教育,使学生初步掌握一定的生活劳动和生产劳动所必需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形成正确的劳动观点和良好的劳动习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形成和谐健全的个性品质,并对他们继续升学或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努力探索创新型的课堂

由于劳技课教学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它不仅注重知识的系统性,更注重知识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注重技能训练。基于教学内容的特殊性,教学条件受到一定的限制。传统的劳技教学一般都是教师在课堂上讲授一些劳动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然后布置学生课后或回家去实践。如此的课堂教学俨然成为纸上谈兵,更谈不上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了。笔者认为,首要问题是要努力给学生提供实践场所,在实践中培养劳动技能,让学生在劳技实践中培养创新和合作能力。

如,在上《钉纽扣》一课时,让学生自带劳动工具和用品,将严肃的课堂创设成为温馨的小型操作室。上课时将定位、进针、用线、打结等枯燥的操作步骤教学穿插在用纽扣定制精美图案的实践活动中。学生小组合作,先将组内所带的纽扣集中起来,根据桌上的材料共同商议所能创作的图案;组内学生的自由分工,有将纽扣摆成图形的,有用铅笔勾勒图画的,有穿针引线的,各司其职。一切准备就绪,教师的打结方法就在讲解、示范和手把手的教法中进行。学生轮流尝试穿针、打结,将一枚枚纽扣钉到相应图案的位置上。在这个过程中,学生的创新能力得到了充分的发展,不仅仅是学会几种定纽扣的方法,而是主动地在进行创造性的劳动,不仅掌握了技能,更品尝到了默契的合作能创造美的愉悦感。

实践证明,小学生比较喜欢新鲜的场景和新奇的活动内容。现场劳技实践,可以使学生处于一种积极、主动、兴奋的精神状态,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点燃思维火花,培养创新型的学生

活跃的思维是创新的前提,而愉快轻松的课堂是思维活跃的前提。

法国生理学家、诺贝尔获奖者贝尔纳曾经说过,“创造力是没法教的,所谓的创造教学,是指学生要真正有被鼓励展开并发现他们想法的机会,如此才能发展他们富有创造力的才能。”因此,劳技课上教师的职责不在于“教”而在于“导”,在于营造一种生动、活泼的教学气氛。

关注身边废弃物,挖掘创新型的资源

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给社会带来了过多的“垃圾”,如商品的花样包装等,这不是一件普通的“垃圾”,要知道,商家在包装材料的选用、图案的设计、广告语的创作等方面曾经煞费苦心,这可谓一件精美的工艺品。 如果我们充分利用这一“垃圾”,既能减轻社会负担,又能充分挖掘教学资源。

在教学《中国结》一课时,我出示了婚宴上常见的一种喜糖包装,包装的主体是红、黑两个近似菱形的普通喜糖盒,但是用大红的中国结与两盒礼糖巧妙的组合,扭结加上漂亮的流苏,就是一件精美的艺术挂件,不仅外形令人赏心悦目,而且极具文化魅力。欣赏之后,我交代本课的学习任务是学会编织。学生的兴趣受到激发,先是学会书本上的简易编织,接着就有学生挑战高难度,开始自我创新,由此,各种各样的编法便应运而生。家中的易拉罐、牛奶瓶、甚至大大卷食品的圆形塑料外壳等都派上了用场。

“变废为宝”活动开辟了劳技教育的新领域,填补了农村劳技教育实践环节的空白,扭转了劳技教育的狭隘局面,推动了劳技教育的深入开展,充分显示了劳技教育的德育功能和心理教育功能,促进了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

大学劳动教育方案范文7

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

1.教育经济学萌芽于()

A.20世纪20年代

B.20世纪50年代

C.20世纪60年代

D.20世纪80年代

2.确立教育具有社会经济价值的理论基础是()

A.’扩大再生产理论

B.人力资本理论Examda.CoM考试就到考试大

C.社会再生产理论

D.劳动价值学说

3.首先阐释“人力资本”特定含义的是( )

A.舒尔茨

B.贝克尔

C.沃尔什

D.丹尼森来源:考试大

4.教育的个人需求动因不包括()

A.经济和科技发展水平

B.精神生活的需求

C.物质生活需求

D.社会地位需求

5.我国教育供求关系有两个主要矛盾:教育需求无限膨胀与教育资源短缺矛盾和 ( )

A.教育供给与需求的矛盾

B.市场调节与政府调节的矛盾采集者退散

C.劳动力市场需求和供给的矛盾

D.教育供求中的结构性矛盾

6.提出“科学是一种在历起推动作用的、革命的力量”,“是意义上的革命”这一论断的是()

A.马克思

B.恩格斯

C.托夫勒

D.奈斯比特

7.教育对人才培养和劳动力训练的主要作用是()

A.提高劳动者劳动熟练程度

B.提高人才专业化水平采集者退散

C.提高劳动力报酬

D.提高劳动力的质量和改变劳动力形态

8.教育投资从投资对象来说,构成部分包括用于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投资和()

A.国家投资

B.用于成人教育的投资

C.个人教育投资采集者退散

D.集体企事业单位投资

9.义务教育发展规模指标的公式是()

10.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年鉴》(1985)资料分析计量,1983年教育投资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世界平均水平为( )

A.5.7% B.6.1010

C.4.0%

D.5.0%

11.下列选项中属于教育财力构成中的公用消费部分的是()

A.职工福利费

B.奖金

C.工资 采集者退散

D.业务费

12.考查教师工作效率的指标不包括()

A.教师利用率

B.教师平均课时数采集者退散

C.教师平均课程门数

D.教师平均班级数

13.某些教育资源的运用至少须采用一个单位,不能因需求不足一个单位而将其分割使用,体现了教育资源的()

A.有限性

B.适当性

C.整体性

D.不可分性

14.沃尔什的教育收益计算法,称为()

A.余数分析方法

B.经济增长因素分析法

C.现值折算法

D.“费用——效率”分析计算法

15.师资优化组合的关键在于建立合理的教师劳动定额和()

A.实现教职工编制的合理定员

B.逐步建立起教师劳动力市场

C.建立健全的社会激励机制

D.建立健全的社会竞争机制

参考答案:

单项选择题

1.A【解析】此题考查的是教育经济学的萌芽。教育经济学首先产生于西方社会,萌芽于20世纪20年代,产生于50年代,形成于60年代。因此答案是A。

2.C【解析】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再生产理论,是马克思主义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教育在社会再生产中的地位和功能,论述教育与社会物质生产关系,确立教育具有社会经济价值的理论基础。

3.A【解析】舒尔茨是“人力资本”理论的创立者,《人力资本投资》是形成时期的主要代表作,“人力资本”概念由他首先给予阐释而获得特定含义。沃尔什是最早提出“人力资本”概念的人。正确答案是A。来源:examda.com

4.A【解析】人的需求涉及许多方面,个人对教育的需求,是出于受教育后个人所能够带来的预期收益,包括精神生活的需求、物质生活的需求、社会地位需求。选项A属于影响教育社会需求的因素。

5.D【解析】市场经济体制下教育供求关系发生变化,呈现出新的矛盾及调节机制。我国教育供求关系中有两个矛盾:教育需求无限膨胀与教育资源短缺矛盾和教育供求中的结构性矛盾。这种结构性矛盾,一方面表现为社会教育需求与个体教育需求之间的矛盾,另一方面表现在教育供给与教育结构需求间的矛盾。因此,正确答案是D。

6.A 【解析】这一论断的提出者是马克思,马克思认为科学技术是社会生产的推动力量。选项C托夫勒、D奈斯比特论述的是“知识经济”的概念。

7.D 【解析】教育与人才和劳动力市场的内在联系,表现为教育对专门人才培养和劳动力训练的作用上,教育对人才培养和劳动力训练的作用是多方面的,但主要作用是提高劳动力质量和改变劳动力形态。选项A、B、C过于片面化。来源:examda.com

8.B【解析】教育投资从投资对象来说,由两大部分组成:用于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投资、用于成人教育的投资。选项A、C、D是从投资主体角度来说的。

9.A【解析】义务教育年限的长短、普及率高低是发展规模指标,实施义务教育人口总数与人口总数的比值。选项A是正确的。

10.A【解析】世界平均水平为5.7%,发达国家平均水平为6.1%,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为4.0%,亚洲各国平均水平为5.0%。正确答案是A。选项C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2004年、2008年的真题中都考查过。

11.D【解析】教育财力构成,一般由个人消费部分和公用消费部分组成。选项A、B、C都属于个人消费,选项D属于公用消费。

12. A考查教师工作效率的指标包括:教师平均课时数、教师平均课程门数、就是平均班级数。选项A教师利用率是教育投资人力资源利用指标的分项指标之一。

13.D【解析】教育资源的运用至少须采用一个单位体现的是教育资源的不可分性。教育规模经济形成的条件是考查热点:2004年、2006年分别以论述题的形式给予考查,2007年以简答题形式给予考查,2008年以选择题的形式给予考查。Examda.CoM考试就到考试大

大学劳动教育方案范文8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感恩思进活动阶段总结

按照州委州政府“自力更生,勤劳致富,感恩思进”主题教育活动安排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州委州政府《关于印发〔德宏州“自力更生,勤劳致富,感恩思进”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制定了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开展好食药监系统“自力更生,勤劳致富,感恩思进”主题教育活动各个阶段的工作。现将第一阶段工作总结如下:

一、制定实施方案

为切实开展好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州食药监干部职工知恩情、明是非、识大体、讲团结、守法纪、求进取的意识,形成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投入德宏食药监事业,净化食品药品监管市场,促进我州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州食药监局制定了“自力更生,勤劳致富,感恩思进”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一是明确了活动的主要内容,主要围绕五个环节,即“一比、二思、三看、四悟、五干”;二是明确了活动的实施步骤,州食药监局“感恩思进”主题教育活动自20xx年1月18日开始实施,20xx年6月完成,共分四个阶段。每个阶段分别由多个系列活动组成,每个系列活动都联系食药监工作实际开展。三是明确了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四是提出了工作要求,要求全州食药监系统要从“六个结合”入手,切实开展好“感恩思进”主题教育活动。

二、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及时成立了州食药监局“感恩思进”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魏有曙任组长,副局长吴基权、杨灵,纪检组长李蕙萍任副组长,州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会议、活动的组织,每一次活动、每一阶段的小结、简报等;负责拟定《州食药监局“自力更生,勤劳致富,感恩思进”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负责简报的编写、联系新闻媒体的宣传、结束后的工作总结等;负责专栏的制作、组稿、宣传等工作。

三、召开“感恩思进”主题教育活动启动会

20xx年1月18日上午,州食药监局召开感恩思进主题教育活动启动会,会议由副局长杨灵主持,州食药监局、州食药检所干部职工共30人参加会议。会上,杨灵副局长全文领学了赵金书记的讲话,并学习了《德宏州“自力更生、勤劳致富、感恩思进”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学习,大家认为: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知恩图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华五千年灿烂文化的瑰宝。开展“感恩思进”主题教育活动是促进边疆稳定、社会和谐的需要,是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德宏州食药监系统在工作中要紧紧围绕州委提出的“一比、二思、三看、四悟、五干”五个环节,抓住“感恩”这个重点,“思进”这个目的,强化“自力更生、勤劳致富”这个要求,紧密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积极向上、昂扬进取的精神,始终保持一股自理更生、奋力拼搏、百折不挠的韧劲投入到工作实际中,不断提高食品药品监管和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全力保障全州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目前,我局开展“感恩思进”第一阶段宣传动员活动已完成,各项工作都按上级要求及实施方案如期顺利开展,为下一阶段开了一个好头。今后,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八届八次全委会、州委五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州食药监工作实际,扎实深入开展好第二阶段各项活动。

大学劳动教育方案范文9

关键词:顶岗实习;职务行为;纪律处分;侵权纠纷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44-0035-03

中职学校实施“2+1”办学模式几年中,顶岗实习学生权益保护问题渐成人们关注的焦点。近年来顶岗实习学生权益被侵犯现象尤为突出,而大部分学生因无救济路径,选择忍气吞声。笔者拟分析侵权问题、侵权类型,并结合顶岗实习阶段学生身份属性提供基本司法路径。

一、严重违法行为是否适用刑法的问题(仅议与顶岗实习环节相关的行为)

学生进行顶岗实习期间,可能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务行为致发生了危害社会的后果,是否构成刑法规定的几种责任事故犯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等?一般情况下,实习单位视顶岗实习学生如单位员工,承担同等工作量,因此学生可能接触到单位的商业秘密,学生泄漏商业秘密,是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部分从事采购销售业务的学生,出现吃回扣等现象,是否应该追究商业贿赂罪?当然还有非法经营、强买强卖等。学生在上下班途中,因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可否追究交通肇事罪?

以上为刑事侵权,属个案。如何界定顶岗实习学生责任,笔者认为要看行为是否符合犯罪构成。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刑法是针对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人的惩罚和教育,如果学生的具体犯罪行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则不从顶岗实习阶段学生身份去界定,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刑事案件的司法路径中,除部分案件为自诉案件外,大部分案件均为公诉案件。因此,就案件的取证、立案环节涉及的问题,就更多是司法机关的职责,此处不做详论。

二、学生与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行政争议问题

顶岗实习阶段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学校学生,接受学校常规管理;同时企业视其同员工,履行同等职责,经济与身份上从属企业。此阶段学生年龄小,适应社会生活环境能力弱,往往出现不遵守企业管理、违法劳动纪律、频繁跳槽等现象。此时,企业会要求学校用行政管理手段,对学生进行纪律处分;严重者甚至延期毕业或者不准予毕业。这里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顶岗实习是否属于学生正常学习范畴?此点解决纪律处分内容合法性问题。国务院2002年颁布《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规定了“2+1”教育模式,即在校学习2年,第3年到专业相应对口的指定企业,带薪实习12个月,然后由学校统一安排就业,此阶段即为顶岗实习。《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0]7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学校对学生实习等应当进行考勤,根据学生违纪情节和认错态度进行教育或处分。因此,顶岗实习属于学校正常教育教学范畴,学校履行常规管理职能。

2.对顶岗实习学生的纪律处分权是学校还是企业?《办法》规定学校有权对违反纪律的学生进行纪律处分。顶岗实习阶段学生仍属在校生,开展正常学习生活,接受学校常规管理,仅仅是其学习的形式与地点变化,对于严重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学校有权对其进行处分。

3.纪律处分行为是否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指由公共行政实体依据其行政法所赋予的权力,并针对一单独个别的情况做出一个对外产生积极或消极法律效果的决定或命令。基于行政行为适用范围,对行政行为划分为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一个行为是否是行政行为,关键看其是否具备以下三个要素:(1)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所为的行为;(2)行政行为是行使行政职权,进行行政管理的行为;(3)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实施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因此,首先行为主体合法。行政行为是组织的行为而不是个人行为,这一组织必须享有行政权能,这是行政行为成立的前提。非享有行政权能的组织所做出的行为,不能认定是行政行为。学校处分学生,是学校这一社会组织的行为而不是任何个人行为,而且学校具备相应的行政权能。《教育法》第25条规定:“国家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第28条第3、4、5款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这些规定说明,学校是具有行政权能的。其次,具体行政行为的做出会带来一定社会效果,对相对人的权益产生积极或消极的效果。《办法》规定:学校对学生纪律处分分为下列五种:(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5)开除学籍。按照法学界的通说,具体行政行为是能够对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直接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该类行为只能适用一次。因此该具体行政行为做出,会直接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利:人身或财产权利。从学校对学生的纪律处分形式看,并不涉及财产类权益。学生是受教育者,享有受教育权。如果学校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学生受教育权,那就是学校剥夺了学生继续接受中等教育的机会。纪律处分(1)~(4)表明受教育权未被剥夺,应认定为学校常规管理的职务行为,不具有可诉性。但也有学者认为,此纪律处分使学生在就业机会前不平等,影响其名誉权,具有可诉性。但是,笔者认为该纪律处分行为是学校针对严重违纪学生的惩罚性措施,若被处分学生在学校期间表现良好,符合撤销该纪律处分的,可以申请撤销。《办法》规定学生需要撤销纪律处分才可以毕业。因此,上述纪律处分不会影响学生的就业机会,未侵犯其名誉权;除非因学生纪律处分期间仍表现不佳,不符合撤销纪律处分条件,影响毕业时才可能侵犯名誉权。纪律处分(5)已经剥脱学生受教育权,属于对学生人身权益的侵犯,该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可诉性。最后,具体行政行为程序合法。程序是实施行政行为所经过的步骤、时限方式等。任何行政行为均须通过一定的程序表现出来,没有脱离程序的行政行为。行为的程序是否合法影响着行政行为实体的合法性。

既然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具有可诉性,学生对处分不服如何进行司法救济?这里介绍两种救济方式: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1)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在学校纪律处分时,学生具有行政诉讼法上的权利能力,且其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承受者,对其权益产生积极或消极影响。因此,行政复议列其为申请人无异议;行政复议被申请人为做出该纪律处分行为的学校或者对学校具有管理权能的上级机关,一般为主管教育局。学校或教育局收到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对争议进行书面审查,并及时做出裁决。学生对行政复议裁决不服,可进行行政诉讼。此种救济方式为行政机关内部纠错机制,做出的复议裁决也许不会令人满意。(2)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做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在纪律处分的行政争议中,学生为原告主体身份,被告为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构。行政诉讼中,被告负举证义务,即学校要举证做出的纪律处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因此,在顶岗实习阶段,学校涉及对学生学籍问题的处分时,需要谨慎。司法实践的涉诉行为,学校举证往往是不全面且困难的,为此败诉风险增大。

三、学生与学校、企业关于用工损害赔偿纠纷

国家推行职业院校实行“2+1”教育模式,即学生第三年赴企业顶岗实习。实行中频发学生与企业因劳动用工关系产生的纠纷,如入职离职、休息休假、同工同酬、劳动条件保护和工伤赔偿等。如何解决这系列问题,目前无直接法律索引。2013年11月15教育部网站公布《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此文件生效后,应属于针对性较强的法律。但该意见稿仍然没有明确学生与学校、企业的关系问题,如部分条款表述,“鼓励有条件的实习单位向顶岗实习学生按工作量或工作时间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学生顶岗实习应当执行国家在劳动时间方面的相关规定。”“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实习学生,不得顶岗作业。”“学校应当……为学生投保与其实习岗位相对应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对擅自离开实习单位等违反顶岗实习纪律的学生,应按学校与实习单位的相关规定处理。”“学校应当与实习单位协商,为实习学生提供必需的食宿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生活便利和人身安全。”从这些条款可以隐约看到,企业为学生提供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培训、劳动时间和劳动条件等,但却不明确劳动报酬支付,对于“顶岗实习期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应当依据《侵权责任法》和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隐约表明从立法层面不承认学生与企业劳动关系的存在。至于这些规定是否符合实际情形,我们暂且不论。关于中职顶岗实习阶段学生法律身份界定,也已另文陈述,本处直接引用相关观点讨论用工损害民事司法救济路径。

民事救济途径有协商、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在顶岗实习阶段,学生民事权益保障更多的是与企业的用工纠纷。笔者依据另文中职顶岗实习阶段学生法律身份界定的观点进行阐述。

1.认定学生为劳动者身份,与企业建立劳动法律关系。此争议认定为劳动争议。所谓劳动争议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就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所产生的争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了劳动争议的范围: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等争议。当争议发生时,可以选择协商或者劳动仲裁,此仅议劳动仲裁路径。启动劳动仲裁,首先解决在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立案问题。学生如何证明自己员工身份则是司法实践难点。因此,学生工作期间需要保全劳动合同、或员工手册、或工牌、或签到记录、或工资条等凭证。若企业以转账方式支付劳动报酬的,提供银行明细亦可;若企业为学生缴纳社会保险的,提供社保证明亦可。这些证据形式可以证明学生为企业员工。在立案时,同样要证明企业事实存在,一般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实际上纠纷发生具有突发性,通常学生较难取得上述凭证,此时可到工商行政部门查询该企业信息的“电脑咨询单”作为企业身份凭证。需要说明的是,这里学生要知晓企业真实注册登记全称,要注意有些企业注册登记名称和对外宣传名称会不同。因此,劳动仲裁制度里,劳动者举证责任在证明劳动者身份,其他如入职、离职时间,工资报酬确定等事项,举证责任在单位。这种举证责任分配有利于劳动者救济权益。

2.认定学生与单位关系为劳务关系。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的一方以劳动形式提供劳动活动,而需要方支付约定的报酬的社会关系。劳务关系由《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进行规范和调整,建立和存在劳务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是否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劳务双方地位平等,不存在服从或管理关系,一方不履行劳务合同或履行劳务合同瑕疵,应承担违约责任。在顶岗实习阶段,学生因劳务关系与企业发生纠纷,采用民事诉讼司法救济路径时,学生需要证明企业违约,违约构成要件为:(1)有违约行为;(2)有损害事实;(3)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无免责事由。笔者认为,事实上,让处于实际弱势的学生去举证认定该四要件是十分困难的,败诉也毋容置疑,学生权益最终难以保障。当然,在合同纠纷里也可能存在违约与侵权竞合的情况,是否可以选择侵权损害赔偿路径救济?《侵权责任法》第35条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侵权行为的构成同样满足四个要件: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主观过错。学生要认定企业侵权,需要举证证明企业存在违法行为、因违法行为至自己损害。更关键是要证明在实施该行为中,企业存在主观过错,这点同样成为学生维权的障碍。

大学劳动教育方案范文10

关键词:劳务用工;安全档案;施工安全

建筑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改革开放以来建筑行业得到迅速发展,其增加值约占GDP的7%,而且劳动力密集型行业,而其就业人员多为农民工,农民工为建筑业快速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劳动力,但也由于该行业人员整体文化程度较低、流动性大、施工现场露天高空作业多、施工工艺复杂等特点,给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带来极大挑战,有研究分析指出安全事故的发生80%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的,如何加强农民工队伍的安全教育管理成为了安全工作中不可小视的重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版)第十八条第三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以及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内容,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应该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由于建筑企业项目部人员相对固定,而且从业人员文化水平较高,安全教育工作易于开展,故本文仅针对如何做好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及资料归档。本文基于笔者在重庆轨道高家花园大桥项目从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经历,着重讲述如何采用劳务用工安全档案的方式完整性、系统性的管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问题。

1当前安全教育培训现状

1.1现场劳务作业人员流动性大,文化程度低,难以实现系统性教育培训

现场劳务作业人员普遍来自农村,文化程度低,大部分人员今天放下锄头,明天就到工地了,农田与工地两头奔走,就业不稳定。外加工程施工任务繁重与缺少连续性,与亲人异地分居等种种原因,劳务作业人员的特点就明显表现出短期性、流动性、分散性、阶段性、流水作业、农民工、文化程度低等。由于这些客观原因短期内没法改变,使得目前国内劳务作业人员难以转变为职业工人,施工现场可能存在未经培训私下上岗的情况,作业人员工作的不稳定性或高流动性决定了教育培训工作很难进行合理规划、完成系统培训。

1.2安全教育体系混乱,安全管理人员工作量大

目前大多地方的施工安全管理内业资料尚未形成体系,档案形式不一,导致安全管理人员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放在了劳务人员统计、安全教育培训及资料整理的工作中,各地方、各部门的不同要求又导致了施工项目部资料整理混乱,无有效针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档案的规范整理,从而使得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无系统性、无有效体系。

2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对策

2.1制定项目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制度是开展工作的指引,从制度角度制定从业人员从入场、过程中、退场、教育计划、教育时间等一系列具体细则,规范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细化劳务用工档案的建立,而且从业人员劳务用工安全档案的建立,不是一个人、一个部门能够完成的,还需要项目人事部门的配合,制定制度有利于约束各部门、各劳务队伍按章办事。

2.2建立劳务用工安全档案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从业人员进场时的劳务用工安全档案,可以涵盖以下几项内容: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制定从业人员花名册,并着重对年龄55周岁以上的人员给予劝退或者调换工作岗位,避免由于个人身体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卡,主要记录从业人员进场时间、入场教育时间及时长、工种以及三级教育的内容等信息;入场安全教育培训,根据安监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要求,对工人进场上岗作业前,进行公司级、项目部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此项工作可以结合农民工学校等联合开展,由项目的人事部门组织进场施工作业人员,项目经理、安全总监、生产副经理、班组长等参与进行;从业人员安全目标责任书,主要是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向从业人员通知,以及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需要向从业人员表明其安全职责、安全权利与义务等内容;岗位危险告知书,主要向从业人员说明所从事的岗位存在哪些危险因素,以及如何避免的安全防护措施、方法;安全操作规程教育,主要是根据从业人员不同工种,根据相关规范的要求,将不同工种或者不同设备的操作规程向从业人员进行教育;考核资料,根据相关法规要求,从业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方能上岗,故目前各项目部普遍采用考试答卷的形式考核从业人员是否合格。(2)施工过程中,随着施工工序或者季节等的变化,还需对从业人员进行各工序或者冬季、雨季、重大节假日前后等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工程部门技术人员还需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员进行监督。日常施工检查、巡查中对作业人员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场的记录,以及对其的奖励、处罚记录、退场时间等也可归档到个人档案内。(3)现场副经理、技术员、班组长对施工人员流动性的管控。由于从业人员流动性大,项目安全部门未必能够及时发现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上岗人员,这就需要项目副经理、现场施工员在安排工作时,如发现陌生面孔需及时上报,项目部也应该制定对劳务队伍或者班组长的处罚措施,预防此类现象的出现。(4)信息化在档案管理中的应用。目前市场上已经出现了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安全教育培训工具箱、身份证识读卡、指纹采集器等工具,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结合上述工具,可将劳务安全档案电子化,采用计算机的高速工作,将会极大程度减轻安全管理人员对劳务安全档案整理的工作量,采用信息化的另一个好处便是通过上述计算机等工具的采集加工,能够自动设计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形成系统性,便于安全管理的同时,也有利于系统性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工作水平。

2.3不断完善劳务用工安全档案

从一名作业人员进场开始到其退场,劳务用工安全档案完整记录了此人在项目部的进场时间、安全教育培训、奖励处罚、违章违纪、接受的工艺培训、退场时间等内容。此项工作的建立与完善,不仅会减轻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量,还避免出现作业人员缺少教育培训上岗的情况,也方便于各级单位对此项安全工作的检查,系统性、完整性的再现了从业人员从人场到退场的所有工作及表现。

大学劳动教育方案范文11

摘要:立德树人是新时代高校的根本任务,在此视域下提出课下素质培养的概念,强调课下素质培养和课上培养在育人过程中居于同等重要地位,发挥同等重要的作用。探索制定课下教育实践活动方案以培养学生的课下素质,与第一课堂教学活动培养学生课上素质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实现专业教育与创业教育一体化、实习实训一体化、第一课堂教学与第二课堂实践活动一体化,通过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关键词:新时代大学生;课下素质;评价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大学生素质养成。2016年12月,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指出:“高校立身之本在于立德树人。”[1]2018年9月,在全国教育工作大会上再次强调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必须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培养一代又一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终身的有用人才”[2]。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中指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3]2020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明确指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发展素质教育,引导全党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推动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4]高校该如何全面落实和党中央重要指示精神,培养大学生综合素质呢?

1课下、课上素质培养的概念

课上培养指的是传统意义上的通过课堂理论实践教学对学生进行的专业素质培养,这一方式侧重专业理论和技能等。课下培养指的是课堂之外的教育实践活动环节,侧重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培养。笔者认为课下培养和课上培养在育人过程中居于同等重要地位,发挥同等重要的作用,二者相互补充,相得益彰,通过专业教育与创业教育一体化、实习实训一体化、第一课堂教学与第二课堂实践活动一体化,最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课下培养和课上培养都是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主战场。课下素质培养有着丰富的内容,如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社团活动、创新创业实践、学科竞赛等,涵盖学生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贯穿了学生成长的全过程。因此,课下素质培养的重要性、必要性不言而喻。

2课下素质培养评价机制:课下素质培养目标

以软件工程专业为例,课下素质培养要立足专业实际,结合社会经济需求和行业发展特点,对标国际软件工程专业教育认证标准,对比课上素质培养目标形成课下素质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强烈的家国情怀、良好的人文社科素养、扎实的专业工程能力、较强的创新创业实践能力、身心健康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这一培养目标是结合CDIO工程教育思想(Conceive—构思、Design—设计、Implement—实现、Operate—运作,CDIO)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而制定的,已有了4年的实践基础。在此理念下,软件工程人才的培养不能仅仅局限于知识传授、技能提升,而是应更加强调学生人文修养、综合素质的提高。这个目标对学生的成长具有良好的导向激励作用,发挥着教育引导功能,实现了对学生成长的过程评价、结果评价。

3课下素质培养评价机制:课下素质培养方案

根据育人理念和课下素质培养目标,把CDIO工程教育理念引入大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制定以CDIO工程教育模式为主线的大学生课下素质培养方案及测评细则,研发一套系统,构建CDIO大学生课下素质育人综合体系,实现大学生课下素质培养、学生成长的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切实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第一,CDIO大学生课下素质育人综合体系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鼓励学生争取优秀、发展特长、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和素养各方面协调发展。按照新时代大学生培养和教育评价改革要求,课下素质人才培养方案分为思想道德素质、人文社科素养、身心素质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4个一级指标,在一级指标下细化了12个二级指标和24个三级指标。根据培养目标我们明确了大学生课下培养的毕业要求,即经过4年的学习到毕业时需要达到的条件和标准:具有强烈的家国情怀和正确的“三观”、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养成,较好的读、说、写能力,较强的团队精神,较好的身体素质和运动习惯,较好的心理素质和心理适应能力,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一定的公益实践经历等9项指标。方案根据学生成长规律,在大学4年对应两级指标综合设计了27大类的课下教育实践活动,囊括了思想教育、党团活动、日常管理、创新创业、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困难资助、心理健康、志愿服务和社团活动等,这些既是对现有的教育实践活动的梳理和归类,又有根据方案和培养目标谋划设计的新形式的探索。第二,CDIO大学生课下素质育人综合体系将CDIO工程的构思、设计、实现、运作理念贯穿始终。构思(Conceive):根据大学生毕业时要达到的标准和软件工程专业特点、学生实际分解为9项毕业要求;设计(Design):根据毕业要求倒推培养标准,将培养标准分解为4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和24个三级指标;实现(Implement):把大学4年每一项课下教育实践活动与人才培养标准和毕业要求之间建立映射关系,通过入学教育让学生明白,毕业时课下素质要达到的标准以及大学4年所开展的每一项课下教育实践活动都是有明确规划和要求的;运作(Operate):对每个学生课下实践教育活动进行量化评分,以百分制计入学分,实现一生一档,通过配套线上系统运行,实现过程评价。第三,立足实际,根据课下素质培养方案编写了《CDIO大学生课下素质测评细则》共6章24条。这是方案实现、运作的具体过程,也是对方案设计理念的具体化。课下素质测评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课下素质测评结果是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定、助学贷款、组织发展、就业推荐的主要依据,也是学生应修学分很重要的一部分,与课上学分同时修满方能毕业,体现了评价结果的目标导向激励作用。思想道德素质、人文社科素质、身心素质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都有其对应的细化标准和基本达成度。思想道德素质基本要求是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学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立志肩负起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让爱国主义精神在学生心中牢牢扎根,教育引导学生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立志听党话、跟党走,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教育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踏踏实实修好品德,成为有大爱大德大情怀的人;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诚实守信,乐于助人;有正确的自我评价和清晰的学习目标,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职业规划,能遵守职业规范要求,守住底线。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从学习、社交和日常生活等方面严格要求自己。人文社科素质基本要求是教育引导学生珍惜学习时光,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增长见识,丰富学识,沿着求真理、悟道理、明事理的方向前进;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每学期阅读社科类书籍并写读书笔记,完善知识结构;具备较流利、严谨的口语和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主动维护集体和团队的荣誉,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提高团队协作意识和能力。身心素质基本要求是教育引导学生树立高远志向,历练敢于担当、不懈奋斗的精神,具有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做到刚健有为、自强不息;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积极参加早操、课外体育锻炼和体育竞赛活动,体质测试成绩合格;积极掌握心理卫生的基本知识,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提高挫折耐受力、情绪控制力和社会适应力。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基本要求是教育引导学生培养综合能力,培养创新思维;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懂得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道理,毕业后能够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教育。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有一定的创新能力,有一定的社会实践经历,提高动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主动考取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志愿服务的经历,具备回馈社会、投身公益的精神;具有参加一定的社会活动和担任一定的社会工作的经历。课下素质培养实施细则中的具体要求通过课下素质测评来实现,这是对学生在校期间除专业学习之外各方面表现的测定和评价。设定的测评指标既是评价学生的基本依据,又是学生成长的导向目标。评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测评和定性测评相结合,过程与结果评价相结合,记实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切实反映学生的课下素质状况。具体实施由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负责,学工办主任、分团委书记和政治辅导员协调,班主任具体指导,以同年级同类别同专业为单位,学生评议小组具体实施。每学期测评一次并公示(第一次公示为纠错,如果有错误经查属实,改正后再进行一次公示作为最终结果)。每学期(年)经学生自评,经班级评议小组核查后,汇总报学院党委审定,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报学生处备案。第四,在《CDIO大学生课下素质培养方案》和《CDIO大学生课下素质测评细则》的框架下,配套自主开发了《CDIO课下素质测评管理系统》,通过学院官方网站的主页上线供全体师生使用,经过近4年的实际运行,师生反映操作简单易行,界面简洁明了,能够很清晰看到自己在各个指标体系中的得分情况,对自己课下素质培养情况一目了然,较好发挥了激励鞭策和导向作用。该体系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养成的基本依据,又是学生成长发展的导向目标,与课上教学实践改革相呼应,形成一套课下素质与课上素质一体化、课下教育与课上教育一体化,同向同行、双轨并行的综合人才培养评价机制。

4结论

综上所述,CDIO大学生课下素质育人综合体系是一线辅导员结合工作实际和学生培养的切实需要,对照软件工程人才培养标准和工程专业认证标准,配合课上教学实践改革组织实施的一套课下素质培养测评育人体系,具有原创性、独特性和创新性。该体系立足学校特点和办学实际,发挥了一定的品牌优势并且效果显著,起到了不可替代的育人作用,也得到了学生的认可。经过实践运行,《CDIO课下素质管理系统》通过对数据挖掘和分析,实现对学生课下素质的多元化评价,帮助指导学生实现个性化发展,教育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全面成才,通过大数据实现数据的关联分析功能、计划功能、控制功能、预测功能、辅助决策等功能等,促进了智慧化校园建设,提高了师生信息化素养。经过整个体系的实践,学生课下素质明显提升,在参军入伍、社会实践、学科竞赛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学生的就业核心竞争力明显提升,形成了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时代大学生课下素质培养评价机制。

大学劳动教育方案范文12

一、诊所式法律教育与法律援助结合的必要性

(一)诊所法律教育的公益性美国自1830年起,律师在法学院的集中训练开始逐步取代了学徒模式,其后案例分析教学法正式确立,并成为美国法律学校占主导地位的教学方法。但自20世纪60年代起,法律现实主义运动学者对案例教学法提出了质疑[2],而诊所教育能使学生真切地感受到现实问题的复杂性和生活的多变性,使学生真正在实践中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另一方面,20世纪60年代美国的民权运动促使教师和法学院学生意识到将法律规则运用于实践,通过提供法律服务来培养自身法律实践能力的重要性。然而,由于学生在知识结构上的不完整、经验上的不足,缺乏教师的指导和其他机构的帮助,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就会显得力不从心,以致不能能为当事人提供最有利的法律帮助。在这些矛盾凸显之后,美国的法学家开始意识到,要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借助法学院师生的力量。同时,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的前身———判例教学法已随着法学教育的发展呈现出越来越多的局限性。人们开始怀念学徒制,诊所式法律教育在这种背景之下逐步形成[3]。从上述美国诊所式法律教育的起源及发展可见,诊所式法律教育与法律援助工作密不可分,诊所教育目标本身即带有公益性。

(二)弥补课堂教学不足的需要如前所述,尽管与早期的法学教育传统方法“讲义教学法”相比,案例分析教学法具有明显的优势,能够突出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并获得良好的逻辑推理能力,但是它也有着明显的缺陷:忽略了法律实践中许多基本技能的训练,例如会见当事人、事实调查、法律咨询、调解、谈判等,而且也忽略了在判断力、职业责任心以及理解法律和不同的法律职业人的社会角色等方面对学生们的培养。另一方面,即使是专门面向实践技能训练的诊所式法律教育,其有针对性的课堂教学也同样无法提供真实案件的效果。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可以有效弥补这一欠缺。从会见当事人开始,咨询,到正式接受委托,事实调查,乃至参与谈判、诉讼,都由诊所学生担当主要的角色;更重要的是,这一切都是真实发生的,一个具体处理方案的失策乃至一个细节决定的失当,都可能会产生极其不利的后果,在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所加诸的压力下,学生的积极性和投入程度是毋庸置疑的。

(三)法律援助的庞大需求与资源匮乏的矛盾法律援助是一项深受广大人民群众欢迎的“民心工程”。但目前我国法律援助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缺口很大。据统计,2010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的平均工作人员只有3.75人,法律援助机构平均受理审批法律援助申请222件,按照最低审批所需工作日计算,仅这一项工作所牵涉的人力之大就无需多述[4]。以广东为例,广东是一个人口大省,常住人口达9194万人,同时也是全国进城务工人员(农民工)最多的省份,约2000多万,占全国的1/4。但政府能够投入的经费有限,据不完全统计,1997年至2006年10年中,全省各级政府投入经费共1.985亿元[5]。按照这一数据,平均每万人的法律援助经费只有约2000元/年。上述数据充分显示,无论从投入的人力还是财力来看,法律援助工作仅依靠政府投入是远不能满足现实需求的。因此,作为政府提供法律援助的有益补充,利用高校师生资源,诊所式法律教育过程中所提供的法律援助能够起到一定填补缺口、缓解矛盾的作用。

(四)诊所式法律教育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有利条件一是诊所学生普遍珍惜实践机会,工作热情很高。从实践经验来看,诊所学生非常珍惜接触、真实个案的机会。学生还没有直接面对生活的经济压力,赤子之心使他们更能同情当事人的际遇,尽管没有经济收益,但他们投入法律援助工作的热情高涨。二是诊所法律援助的机制相对灵活,能填补政府法律援助之不足。从法律援助的可获得性要求上来说,主要体现在经济困难标准和范围的规定上。但政府提供的法律援助对于经济困难证明的要求较高,尤其对于外来务工人员,要回到户籍所在地开具经济困难证明,不仅手续繁琐,经济成本(主要来回的交通费)和时间成本都较高。三是诊所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是一种保护下的独立,工作的风险大大降低。诊所学生毕竟涉世未深,欠缺实务经验,如果完全放手让其独自面对社会矛盾尖锐激化的局面———诉讼纠纷,很可能出师未捷即已折戟沉戈,搞不好还可能要承担失职的法律责任,这不仅可能会使遭受挫折的学生心理上产生阴影,也会给诊所法律援助工作带来负面影响。而诊所教师能够以其丰富的实务经验与社会经验,给予学生必要的指导与支持,使诊所学生获得“保护下的独立”,降低风险。诊所学生在羽翼未丰之时,未具备独立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能力,诊所教师的帮助是不可或缺的。

二、诊所式法律教育结合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案源稳定性问题在我国诊所法律教育实践中,案源不稳定是很多法律诊所开设的法律援助中心面临的困境之一。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从当事人的角度上,由于学生无论在理论知识还是实际执业经验上都有明显的欠缺,即使有教师的指导,部分当事人还是会对案件胜诉率的把握上心存忧虑,因此,他们不放心将案件交给学生。其次,从学生方面来说,现实中并不是所有案件都适合学生办理,对接收到的咨询个案必须要加以选择。最后,由于我国诊所法律教育总体上还在起步阶段,社会宣传力度还不够,很多人对学校诊所教育以及所提供的法律援助还不是很了解。如果一直缺乏真实案源,学生就无法通过真实的案件、真实的当事人真切地在办理过程中掌握基本实践操作技能和了解司法制度体系,更别提法律职业道德以及社会公益心的培养,诊所教育的效果必然会大打折扣甚至失去存在的意义。故此,案源不足是诊所式法律教育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二)纠纷类型的单一性问题诊所式法律教育中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普遍面对的另一个问题是受案类型的单一性。一方面,由于法律援助资源不能冲击正常的法律服务市场,只能针对于特定人群与特定类型案件提供援助,而这些人一般面对的法律纠纷往往集中于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离婚、刑事案件等,案情一般也较为简单,而复杂的案件类型如房地产纠纷、公司有关的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则不会涉及到。这就使得诊所学生办理案件的类型偏向单一,无法获得全面的锻炼。另一方面,法律援助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刑事案件,但由于诊所学生并非执业律师,不能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这使得他们的受案范围进一步收窄。

(三)经费保障问题与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相比,高校开设的法律诊所(法律援助中心)更经常面对经费不足的问题。据中国诊所法律教育网站的资料显示,高校的法律诊所援助经费来源主要有三:一是从学校的行政开支中列支;二是来自校内师生的捐款;三是来自社会的捐助。例如,复旦大学的法律援助中心建设初始的经费来源包括:中心成员捐献了自己的奖学金、生活费近1000元,复旦律师事务所捐赠500元及法律系一些开支的报销。但是都存在经费不足、不稳定的问题。经费缺乏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律诊所的发展。

(四)诊所学生开展法律援助的法律保障问题法律诊所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主体是学生,但在校学生走出校门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会经常遭遇各种制约。一是调查取证权利受限。由于学生并不具有律师身份,到有关部门调查取证的权利就受到限制。这使得学生法律援助工作的效果受到一定影响。二是出庭权利受限。由于社会上有部分不具有律师资格的人非法从事有偿法律服务,许多地区的法院、劳动仲裁委员会都订立了对公民的限制规则,例如,有的法院规定公民必须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有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公民要当庭提供免费的协议。三是学生人身份没有得到尊重。个别法院或者仲裁员不了解诊所学生法律援助的情况,对出庭的诊所学生不信任,对其人身份也不认可,在调解过程中绕开学生,容易使当事人对学生人产生误解或不信任,不利于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

(五)人员流动性问题考虑到法律援助工作对学生专业知识结构完备性的要求,学生参加法律诊所课程和参与法律援助一般已经是大三,而学生大四大多已要找工作、考研等,参与办案的时间很难得到保障,毕业后去向就更难确定。而许多案件,从一审到二审再到执行,起码是半年至一年,如果涉及发回重审则时间更长,走完全部程序可能会持续两年以上。随着参与办案的学生毕业离校,案件跟进可能会出现衔接上的问题。此外,很多法学院有关法律诊所的课程一般只安排一学期,当课程结束后,学生就会将精力重新投入到新的课程学习上,并从相关的实践工作中退出。这样,高校法律援助中心里工作人员的稳定性就很难得到保证,中心的主要精力就不得不用于培养新的学生上,那么法律援助中心的办案质量、成员能力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就会受到限制[6]。

三、我国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法律援助环节的路径

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环节是诊所式法律教育的重要内容,实践中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了诊所教育的效果。为此,需要有切实的方案解决或至少是缓解这些问题。

(一)建立多元化案源渠道没有足够的案源,大多数学生没有参与实践的机会,诊所工作只有单纯的值班等待咨询,诊所课堂教学中的实践技能没有应用的机会,容易使学生产生“无用武之地”的倦怠心理,大大影响了教学效果。走出校门,多方面开拓案源是必要的。笔者所在高校的诊所学生自发组织,通过与社区办事处有效沟通,定期到社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了有效吸引更多群众的关注,他们还与本地的社工组织联系,一同组织活动。通过与社区建立长期联系与合作,加大宣传力度,打开局面,是开拓案源的有效途径。另外,法律诊所还可以与当地司法局的法援处联系,定期组织诊所学生参与法援处的值班,在执业律师的指导下参与值班咨询。由于诊所的机制相对灵活,部分不符合法援处受理条件的案件可以转交诊所处理。

(二)开源节流,拓宽法律援助经费来源法律援助既然是着眼于社会服务,就不能因为经费问题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法律援助经费问题可以从两方面着手解决:一方面,法学院可以合理配置现有教学资源,整合部分实践课程,适当调拨资源给法律诊所用于法律援助工作。另一方面,高校法律诊所应当积极争取各方面社会资源的支持。法学院应当借助其教师与学生良好的专业素养在其所辐射的地域为社会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形成较好的声誉并获得所在地域公众的认可。法律诊所对社会的贡献越大,得到各项社会资助的可能性就越大。但目前我国高校的法律诊所普遍未形成足够的社会影响,社会资助渠道并不畅通。故此,提高诊所自身专业服务能力,是获得社会资助的条件之一。

(三)各方面协调,保障诊所学生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首先,诊所学生人身份问题需要诊所的法律援助中心与其他部门协调解决。以劳动争议为例,对于公民,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原则上只要求不能收费,但各地往往另有特别规定。例如,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于公民资格要求就比较严格,其的《劳动仲裁委托人暂行规定》(以下称《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确定了可以作为人的范围;而根据第十条的规定,学生人一般也不属于有正当理由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许可的其他公民。所以,只能以“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的身份担任劳动仲裁案件的人。根据《暂行规定》和本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做法,笔者指导诊所学生担任人时一般按照以下规程:由政法学院与当事人签订免费的《委托合同》,政法学院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供上述合同,并出具关于指派学生担任人的信函。另一方面,学生人并非律师,调查取证的权利受到很大的限制。解决的办法暂时只能是申请法院、劳动仲裁委员会调查取证,或者让当事人自行取证。如果上述方案都无法实现,案件处理效果可能会受到影响。首先直接的影响是当事人可能会因此对学生人产生不信任感,觉得诊所无法有效帮助自己解决问题。但随着《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完善,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这一诉讼权利得到程序上的保障,学生人取证难的消极影响会减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