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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论文

时间:2022-03-05 11:04:2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政策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政策论文

第1篇

欧洲央行QE给丹麦带来的压力也不比瑞士轻多少。丹麦克朗与欧元采取的是联系汇率制,欧元兑丹麦克朗的目标汇率为7.46038,丹麦央行可容忍的浮动区间为2.25%。不难想象,欧洲央行的QE与大规模的量化宽松政策,同样会导致欧元区的资本涌向丹麦,使丹麦克朗与欧元的联系汇率遇到了极大的压力。这迫使丹麦央行在2015年开年之后三周之内四次火线降息,至2005年2月6日,丹麦存款利率已降至-0.75%。需要澄清的是,这里所指的丹麦存款利率,并不是我们常指的老百姓在银行存款的利率,自然地,存款也并不是丹麦老百姓在丹麦商业银行的存款,而是丹麦国民银行(即丹麦央行)在常规公开市场操作中,与其交易对手之间买卖的存款凭证。前述所谓存款利率,实为丹麦国民银行向其交易对手购买存款凭证所支付的利率。为阻止本币升值而降息的还有土耳其。元月下旬,土耳其央行将隔夜贷款利率由9%下调至8.75%,隔夜拆借利率从5%降至4.75%,同时维持5.5%的基准利率不变。土耳其央行降息主要是遏制土耳其货币里拉升值趋势,减缓货币升值对其国际收支造成的不良影响。

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也纷纷降息,一时间,降息路上,成群结队,热闹非凡。再把目光转向日本。持续低迷暮气沉沉的日本经济、昔日在全球风光无限的日本企业巨头,现已不断收缩在海外的业务战线,甚至其生存都频频告急,极大地挫伤了日本的民族自尊。虽然日本商人孙正义放出豪言,要让机器人把日本经济在2050年带回全球第一的宝座,但远水解不了近渴。虽然地缘政治紧张驱使的民族主义情绪把安倍推上了连任,但安倍政府对付经济不振,仍是其绕不过去的选择。在这种情况下,推动以日元贬值为特征、量化宽松为核心的安倍经济学,成了把日本经济拉出衰退的稻草。与欧洲央行和美联储量化宽松不同,日本央行不仅确定其资产购买计划的规模,而且也以日本商业银行准备金余额为操作目标,购买的合格资产不仅包括国债,甚至一度包括股票,无所不用其极。2014年11月底,日本央行已把资产购买量扩张至了80万亿日元的历史最高水平。日本不仅是全球率先推出量化宽松的国家,也是迄今为止持续时间最长的国家。经济凋敝、工业衰败,但印钞厂却格外繁忙。日本量化宽松,似乎成功地阻止了日本物价陷入长期负增长的通缩局面,CPI在2014年12月上升至2.4%,失业率降至3.4%,但消费者支出却下降3.4%,直接拖累了日本经济增长。

降息、宽松货币政策、阻止物价进一步下跌和刺激经济,成了全球各大经济体央行的主要政策选择和任务。但也有逆全球降息大潮而动的,如俄罗斯和巴西。在瑞郎和丹麦克朗遭遇升值压力的时候,俄罗斯和巴西代表的一些新兴经济体的货币却出现了贬值压力,并导致其国内通胀率持续上升,这使得它们的货币政策在全球降息潮中显得非常另类。地缘政治关系紧张、油价的持续暴跌,给严重依赖于石油出口的俄罗斯经济造成的沉重打击,俄罗斯有切肤之痛。俄罗斯卢布汇价因油价崩盘而大幅下挫。2014年初,美元与卢布之间的汇率为32卢布/美元,而到2015年2月6日,就改写为68.6卢布/美元了,期间,一度贬值到80卢布上下。卢布的汇率贬值直接导致俄罗斯国内货币攀升,俄罗斯2015年1月的通胀率达到了15%的高水平,比2014年1月的6.1%上升了8.9个百分点。卢布的对内对外双双贬值,迫使俄罗斯央行大幅提升利率,不惜牺牲经济增长来换取市场对卢布的信心。俄罗斯央行网站显示,至2月6日,它提供的隔夜贷款利率达到了16%,常备存款便利的隔夜利率达到了14%的水平,两种利率与俄罗斯元月通胀率相当。大幅升息,对俄罗斯而言,无疑是极其痛苦的选择,但这是不得已而为之的选择。在地球的另一端,巴西的通胀率虽没有俄罗斯那么严重,但实际的通胀率已经超过了该国央行4.5%的目标值,2015年1月实际的通胀率达到了7.14%,不仅大幅超过其目标值,而且也超过了其6.5%的容忍上限。其货币的对外价值方面,其贬值的幅度虽不像卢布那样让其持有者损失惨烈,但损失也不小。2014年初,里亚尔对美元的汇率为2.3975,到2015年2月6日已贬至了2.7641。

2014年10月末,罗塞夫获选连任仅数日后,巴西央行就出乎市场意外而加息;2014年12月和2015年1月又接连两次加息,使该国的基准利率提升至了12.25%的高水平。2月2日,巴西央行公布的调查报告显示,金融市场预期2015年巴西经济增长率仅为0.03%,通胀率则会突破7%,似乎有滞胀的危险。就在大部分国家降息刺激经济或应对本币升值,抑或升息以应对本币贬值之际,美联储又是另一个特立独行者,稳坐钓鱼台。次贷危机之后,美国的量化宽松帮助美国较快地摆脱了经济衰退,尤其是在2011年的扭转操作(美联储以短期国债置换中长期国债,引导中长期国债利率下行)后,美国失业率在三年里就从原来的9.5%下降到了目前的5.6%;美国的股票市场也正从流动型驱动转向增长型驱动。经济企稳、失业率大幅下降,让美联储在2014年第三季度就结束了量化宽松,只不过保留了到期资产的续做,以维持既有的流动性供给。市场普遍预计,2015年美联储将进入加息周期,促使非传统货币政策向传统货币政策的回归。但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下跌,全球新一轮降息潮,在一定程度上打乱了美联储原已计划的货币政策调整的节奏。在最新的美联储决策会议上,美联储表示,对加息要保持耐心。这导致一些机构修正了此前对美联储加息时间节点的预期,甚至有机构预测,美联储加息可能要推迟到2016年第一季度了。

总之,在中国辞旧迎新之际,全球货币政策因国内(地区)经济环境、形势的巨大差异而出现了明显的分化。尽管如此,降息或更大规模的刺激依然是占主导性的一面,反应了危机的后遗症仍在深刻地影响着全球经济发展。这其中,既有主动应对国内(地区)经济不振的选择,也有如瑞士和丹麦这样被欧洲央行推着走的被动选择。只希望,在这个大潮中,不管是主动地往前走,还是被推着往前走,不要发生踩踏事故。

作者:彭兴韵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货币理论与货币政策研究室主任

第2篇

一 问题的提出

财政支出的扩张在中国是一个长期趋势,如何把握好扩张度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面对欧债危机、世界实体经济衰退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我国政府在2012年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手段。面对如何把握财政支出扩张“度”的难题,有必要从全局着眼,从政府政策手段综合平衡协调的角度去考虑财政支出扩张性。财政支出扩张到什么程度,必须充分考虑货币政策手段运用到什么程度,必须充分认识货币手段的主观目标和客观效应对财政支出扩张的影响程度,并基于此,来把握财政支出扩张度。

二 财政政策不是孤立的,应与货币政策相互协调配合

由于我国本轮经济的收缩期与世界经济的收缩期叠加在一起,又由于金融危机的作用导致了收缩的时间延长和幅度加大。使得当前我国面临的经济问题既有短期性的,又有中长期性的;既有总量方面的,又有结构方面的。面对现实问题的复杂性及政策传导机制的局限性,很显然,只采用一项经济政策绝不可能实现目的,更不可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项经济政策都难以独立承担起推进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的重任。同时,不同的经济政策,其目标和实施的措施、手段以及工具又是不同的,其政策效果也是不同的,甚至有可能存在着某些矛盾。在综合运用各项经济政策时,需要处理好这些可能存在的矛盾,使各项政策之间相互协调,才能够治理中国经济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达到既治标又治本,使中国经济运行实现良性循环的目的。

1.在储蓄动员方面,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

一个国家的财政支出扩张和货币供给扩张是有内在协调性的。财政支出扩张刺激需求,扩张有两个途径:一是通过发债实现储蓄动员;二是向中央银行借款,转而投入实体经济,增加总需求。货币供给扩张刺激需求,扩张也有两个途径:一是增发基础货币,二是通过降低利率实现储蓄动员,增加派生货币。显然,从结构角度看,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之间有着此消彼长的关系。特别是在储蓄动员方面,在储蓄规模既定的条件下,两者的效应不可能同步、同等程度实现。同时启用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两者都在“争夺”储蓄资源,都有可能引起基础货币供给扩张。在增发货币方面,理论上讲,两者可以同等程度放大,但问题是谁也无法承受由此引发的通货膨胀。因此,货币供给的扩张会对财政支出扩张客观上起到限制作用。贷款增长幅度反映的是间接融资的储蓄动员效应的放大程度。现在我国的储蓄动员由于股票市场低迷、严控企业债券发行,起主导作用且操作简便的就是银行信用扩张。对财政来说,贷款增长会压缩国债发行空间。对高利润追求的本性使得机构投资者不会过多持有国债,银行当然也乐于放款。所以,不能认为财政扩张支出时发行国债没有硬障碍。而且,货币供给扩张时,资本市场会被激活,大量资金会流入证券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另外,近年来我国居民消费资金来源结构已发生变化,消费信贷成为居民重大支出的资金来源。从今后趋势看,房价如果下调,购房者会借低利率之机介入房市,此时,房贷规模自然膨胀。这些因素,实际上都是储蓄动员,当然会压缩国债发行的空间,也会抬高国债发行成本。

因此,在全面启动增长上,货币政策显然有作用空间。货币政策的切入点是直接刺激市场投资需求,而市场主体积极性的强化是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在货币供给扩张过程中,调低利率、放松贷款限制的直接效应是限制财政支出扩张。

2.财政政策具有结构特征,货币政策具有总量特征

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都能对总量和结构进行调节,但财政政策比货币政策更强调资源配置的优化和经济结构的调整,有结构特征。而货币政策的重点是调节社会需求总量,具有总量特征。只有财政和货币两种手段都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相互协调配合,才能把政府配置资源和市场配置资源结合起来,做到在有效刺激需求的同时兼顾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升级目标的实现。

财政政策通过变动收入和支出来调节经济结构。由于税负及支出规模的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直接关系到国家的财政分配关系,并受国家财力的限制。因此,财政赤字或结余都不能太大,这使得财政政策对需求总量调节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相反,财政政策对社会供求结构的调整作用要大得多。市场机制可实现经济资源的最优配置,但要付出一定的代价。为了减少资源浪费,需要政府运用财政政策进行干预。财政政策对经济结构的调节主要表现在:通过扩大或减少对某行业的财政投入,来“鼓励”或“抑制”该行业的发展。即使在支出总量不变的条件下,政府也可通过差别税率和收入政策,直接对某行业进行“扶持”或“限制”,从而达到优化资源配置和调节经济结构的效果。

货币政策扩张的优势在于既可充分调动存量货币,又可直接增发基础货币,这对投资和消费的扩张具有无可比拟的诱惑性。其本质上是把更多的储蓄吸收过来注入到实体经济,反过来又使货币供应量按乘数效应增加。从总需求扩张诱导的角度看,利率下调对投资主体和消费主体的吸引力最强。我国现行制度基本不允许实施财政贷款,财政对投资的支持,要么是无偿拨款,要么是贴息,但这两者资金额都比较小,而且不可能大幅扩张,因为财政支出主要是保公共产品供给。货币供给扩张恰好打消了人们对财政资金的期望。现在刺激总需求,从引导全社会投资和消费角度看,冲击力最大的还是货币供给扩张。但货币政策调节社会供求结构和国民经济比例关系方面的作用相对有限。中央银行运用法定准备金率、再贴现率、利率、信贷规模、公开市场业务等各种工具来增加或减少货币供应量,从而达到调节社会总需求。可是,因为银行信贷资金是追求盈利的,其在带动资源配置方面要体现市场原则的基本要求,政府不能指望信贷资金能直接按照政府宏观调控的目标投入预期收益率低的产业,特别是公共产品产业。如果真有银行信贷资金做到了这一点,则其背后往往有财政的支持。

为了更好地解决社会经济结构矛盾和总量矛盾,必须根据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目标的侧重点不同,要求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配合。财政政策直接作用于经济结构,间接作用于经济总量;货币政策直接作用于经济总量,间接作用于经济结构。

从财政政策调节看,对总供给的调节首先反映为社会经济结构的调节,如财政运用税收、贴息和投资政策,引导货币流向新兴产业和瓶颈产业,优化产业结构;对总需求的调节主要通过扩大或缩小财政支出,以结构调节为前提,以刺激和抑制社会总需求。货币政策对社会总需求的调节主要是通过中央银行投放货币和再贷款等手段控制基础货币量,通过准备金率和再贴现率等控制基础货币乘数,以有效控制社会总需求。同时,中央银行在控制社会总需求的基础上也会对社会经济结构产生一定的调节作用。

一般来说,运用财政政策启动经济较为直接、迅速,对推动经济增长的作用较为明显,往往起的立竿见影的效果,适用于公共性和难以取得直接回报的项目。货币政策需要通过商业银行以及整个金融体系间接作用于社会,其效果的显现通常存在着一定的时滞,适用于那些在比较短时间内能够得到直接回报的项目。同时,为提高国际竞争力所需的技术改造和为解决就业所需的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的发展, 主要不能靠财政手段,而要更多地依靠信贷手段的支持。基础设施建设视其回报情况的不同,有的可用财政手段来启动,有的也可吸收非财政性的资金,包括信贷资金来实施。正因为财政手段与货币手段各有长短,所以两者必须紧密配合,在实现社会供需总量平衡的前提下,加快社会供需结构的优化和升级。这样才能相互扬长避短,共同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协调稳定发展。

三 结论

第3篇

一、OECD国家金融企业税收政策和制度特点

OECD的大多数国家对金融企业以征收直接税为主。在所得税(即直接税)上基本采取与其他行业一致的税制政策(个别规定上略有区别),在间接税制(即我国的流转税)上,采取的是与其他行业不相同“从轻不从重”的特殊政策。这些国家的做法基本上可以看作国际通行做法。

总的来讲,OECD国家对金融企业总营业收入不征收间接税(大致相当于我国的营业税),而是将金融服务项目细分为货币结算、存款业务、贷款、金融担保、票据和股票交易、期货、期权、人寿保险等27大类,针对不同的金融服务确定不同的征税制度。

OECD的多数国家实行增值税(VAT)和商品劳务税(GST)制度(美国除外),对金融企业的不同业务,征税办法分为四种情况:①征税;②免税,但是不能抵扣购进固定资产所含的进项增值税;③实行零税率,即在免税的同时,允许抵扣购进固定资产所含的全部进项增值税;④金融服务不作为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即不在增值税范围之内。各国针对不同的金融服务项目实行的税收政策是不相同的,但是各国的做法也有许多共同点。

比较一致的做法是,大多数国家对货币结算、存贷款业务等多数金融服务实行不可抵扣的免税政策,即不征收增值税,同时对金融企业购进固定资产也不能抵扣其所含的增值税款。实行这种政策的主要理由是,金融企业的服务具有特殊性,难以确定它们的增值税税基,实行不能抵扣的免税政策,其不能抵扣的购进品的进项税接近对金融服务的“正确”征税,所以可视同对金融企业的征税。如果对金融业同样实行发票抵免型增值税的话,一方面难以操作,另一方面可能会重于对其他商品和服务的征税。

另一个比较一致的做法是,对金融服务中的保管、咨询服务、基金管理等收费业务都要征税。

美国比较特殊,目前国内的间接税主要是消费税和零售税。总的来说,对金融服务是免税的。但有资料反映,美国对外国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服务,以保险费收入为税基征收消费税。

日本对金融服务业征税的项目要明显多于大多数国家,银行业务收取的手续费都要征收消费税,但对利息收入、保费收入是不征收消费税的。

韩国对商品和劳务征收增值税,但对金融服务也实行大多数国家的免税做法。有特色的是从1982年开始至今,对金融保险企业的总收入征收0.5%的教育税。

二、我国金融企业税收政策与制度特点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金融体制的改革,政府由原来与国有银行、保险公司的利润上缴、政府拨付信贷基金的关系,逐渐转变为金融机构缴纳税收、政府作为所有者向国有银行和保险公司投资补充资本金的关系。对金融企业,尤其是对国有金融机构的税收基本上采取与其他行业企业“区别对待”的特殊政策。这种特殊政策的主要特点是:①金融业的营业税税率比其他服务业偏高。1994年税制改革,对国有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实行5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比非国有金融企业和国内其他行业企业33%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高出22个百分点。1997年在将国有金融机构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调至33%的同时,将全部金融企业营业税税率由5%提高到8%。今年5月1日起分三年将金融企业的营业税税率降到5%,仍高于国内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和建筑安装业3%的营业税率,在服务业中处于较高水平。②国内金融企业比外资金融企业的税负重,因为外资金融机构在企业所得税上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在流转税上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之所以对国内金融业采取这样的税收政策,是由多方面原因促成的。第一,到目前为止,国有金融机构在金融业中仍然占主体地位,金融资产的60%集中在国有金融机构中。政府与国有金融机构的产权关系,使政府自觉不自觉地把国有金融机构尤其是国有银行当作“二财政”、国家的“钱匣子”对待,而没有将其作为市场经济中的风险产业看待。第二,金融业的税收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几次财税体制的重大调整,事实上都是从短期财政利益考虑,为保持金融业总体税收规模不变来设计金融业税制。第三,与其他行业比较,国有金融企业改制相对滞后,这也是对金融业税收政策没有做重大调整的重要前提因素。第四,与我国目前的利率管理体制相关联,在存贷款利差较大时,政府可以利用税收杠杆对金融企业利润进行控制和调节。上述因素中前两个因素是最主要的。

三、现行税制下我国金融企业的税负偏重

我国是实行增值税的国家,由于各种原因,金融、交通、建筑等服务业目前还没有实行增值税制度,而另外实行营业税制度。由于征收营业税时,不允许金融企业抵扣购入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所以金融企业事实上承担了增值税和营业税两种税收负担。

在我国以流转税(即国际上所称的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框架下,金融企业的税负中流转税负担大大高于企业所得税负担。目前金融企业交纳的流转税500多亿元,企业所得税不过百十亿,前者是后者的5倍。交纳营业税及附加税后的金融企业利润就很少了,这是造成金融企业资本充足率不足的客观原因之一。

按照OECD多数国家做法和美国研究中国经济的著名专家尼古拉斯。R.拉迪的计算方法,分析金融企业的纳税占其总收益的比重,目前我国金融企业的总体税负(流转税加所得税,不包括金融企业购入固定资产中所含的增值税)在65%-75%左右。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为例,1999年,工、农、中、建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平均的总体税负为74.68%(详见表1),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平均的总体税负为68.37%(详见表2)。

与OECD国家比较,我国金融企业的税负明显偏重。如果按照OECD多数国家对金融业采取的税收政策和做法,对金融企业取消征收营业税及其附加的话,我国金融企业的税收负担将降低一半以上。以四大国有独资银行为例,不征收营业税及附加,这部分税款(304.84亿元)转化为税前利润(参见表1),并对其征收33%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为100.60亿元,实际总体税负降为30.24%。在税负降低的同时,金融企业税后利润将由116.38亿元(154.78亿-38.40亿)增加到320.62亿元(116.38亿+204.24亿),利润增大1.5倍以上。这种计算只是建立在理论推算上,不是精确计算。按照三年后营业税降为5%测算,营业税及附加的减税幅度为37.5%,所得税增加,税收合计为266.65亿元,总体税负为58.02%。

四、几点建议

面对我国金融即将开放的形势,必须抓紧解决我国金融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问题。除了金融企业的产权制度、法人治理结构等企业内部问题外,我国长期形成的带有计划经济体制痕迹的金融业税收政策和制度,也是影响我国金融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外部因素。过重的税收负担使金融企业的税后利润很低,难以持续地依靠企业自身积累满足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亚洲金融危机以后,我们曾采取一次性拨付2700亿元增加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的办法,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率。但这只是权益之计,如果长期使用此种“输血”性办法,既不利于提高国有银行自身的资本积累能力,又会给国家财政背上沉重的包袱。只有立足于解决金融企业的体制问题,同时调整对其的税收政策和制度,建立起我国金融企业良好的“造血”机能,才能既有利于金融发展,又有利于财政收入的增加。

另外,考虑到我国加入WTO以后,将逐步开放金融服务业,即便我们采取内外资金融企业完全相同的税收政策和制度,但是由于外资金融企业的总部在国外,国外的金融业税收负担远低于我国金融企业,他们的分支机构可以得到总部资金支持,我国金融企业仍会处于十分不利的竞争地位。加上金融业本身的风险特点,随着金融业开放后的市场化进程加快,我国金融企业必须加强自身抗拒风险的能力。所以,建议参照国际通行做法,考虑中国国情,逐步调整和改变目前我国金融企业的税收政策和制度。具体建议如下。

(一)将金融企业的总体税负目标确定在40%左右。其中企业所得税按照国际通行及我国的改革思路,与其他行业的税制相同,总体不做特殊规定,主要调整流转税制。

从根本的制度建设上,应将金融业和其他服务业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按照OECD多数国家的做法,对金融企业大部分业务实行不可抵扣的免征增值税办法,对手续费、咨询费等金融业务征收增值税。值得说明的是,目前国际上对金融业这种征收增值税的办法,也存在一些讨论和异议,认为需要寻求更好的征税制度,如已经有人提出对金融企业征收“现金流量税”的办法。

如果我国在未来3-5年不能将服务业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话,也可以在目前的税制下,为达到金融业总体税负40%左右的目标,逐步将营业税税率降到1.5%-2%。按照1999年四大国有独资银行总税负测算,营业税降为2%,营业税及附加的减税幅度为75%,所得税增加75.45亿元,总税收减少近45%,总税负降到41.35%(如果加上不可抵扣的增值税,总税负还会更高一些)。

(二)金融企业税收政策调整必须以国有金融企业改制和改革为前提。

在没有对我国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实行改制和改革以前,“单兵独进”的税制调整存在很大的风险。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教训表明,在没有进行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之前,政府对国有企业的“放权让利”,虽然可以起到调动企业经营积极性的作用,但也造成利润和财务分配失控,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富了和尚穷了庙”的负面效应。因此,为了防止在目前国有独资金融企业体制下,调整税制后金融企业收益分配的“预算软约束”,应该在调整税制之前,先推进国有独资企业的改制。

(三)金融企业税收政策调整需要妥善处理好的两个相关问题。

第4篇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政策;税收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是推动经济增长、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优化经济结构的主导力量。欧美等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力量差距的根源,主要体现在前者高新技术大大领先于后者。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催生高新技术企业、激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发展,以及帮助高新技术企业降低研发风险,是政策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业发展的有效途径。为此,我国实施了多种税收优惠政策,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从而达到推动我国经济高效增长的目的。

一、税收政策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作用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最主要来源和政府宏观调控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立和完善我国创新体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税收是建立创新体系的重要财力基础和激励创新的主要政策手段,不仅能够筹集财政资金,为国家直接支持创新体系提供财力基础,而且运用税收政策还可以激励企业逐渐成为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主力军。

首先,税收支持可以提高高新技术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科技创新活动不但具有高收益性,同时还具有高风险性,从事科技创新活动的经济主体的收益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如果研发成功,技术创新会给企业带来较高的利润;但如果研发失败,企业也有可能因技术创新的失败而遭受重大损失。因此,对处于经营初创期、更新升级期的企业而言,创新的风险很大,因此需要国家的税收政策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提高高新技术企业抗风险能力。

其次,技术创新对税收政策具有很强的敏感性。从技术创新的过程来看,技术创新始于研究开发而终于市场实现,其中涉及研究设计.研究开发、技术管理与组织、工程设计与制造、市场营销等一系列活动。在这整个活动中,许多环节都涉及税收政策,例如工资的扣除标准,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技术创新融资的税收政策,等等。因此,技术创新对国家的税收政策具有很强的敏感性。

最后,技术创新的成果具有社会效应和有可能被侵权,需要税收优惠支持。根据公共财政理论,税收是为了满足社会对公共产品的需要而筹集财政资金,并且用于国家提供公共产品的支出。科学技术成果作为一种知识产品,具有公共产品的特征。科学技术具有非竞争性,它的边际成本为零,即更多的人享有技术创新带来的好处并不会使他的成本增加。科学技术又具有不完全的排他性。因此,要求政府通过一定的税收政策来纠正市场失灵,通过税收优惠促使技术创新的外部效应内在化,引导企业进行技术创新。

二、税收政策的优惠方式与作用效果分析

为了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税收法规从多个角度给予企业税收优惠,从高新技术企业的设立,研发项目的投入,到科研成果的转让,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企业技术创新及高新技术企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较好的税收支持,其具体的优惠方式和作用效果可以概括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优惠

税率优惠。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拥有核心知识产权;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上述规定突出了国家对技术创新的导向,有利于企业加大力度对高科技人才的重视与引进,也有利于整个高新技术产业的升级与发展。

扣除优惠。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优惠。新企业所得税法明确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上述规定突出了国家对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即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越多,扣除也越多,企业的负担更轻,从而可促使企业加大对技术创新的投入,也可降低企业研究开发的风险,对企业培养和稳定高科技人才也有一定的鼓励作用。

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创业投资企业主要是将资金投向创业企业,即中小科技企业,待所投资的企业发育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获得资本增值。由于创业企业的成功率很低,导致创业投资企业的风险很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创业投资企业的发展。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为创业投资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新企业所得税法明确规定,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该规定既是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发展,其实也是在间接地支持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受税收优惠的影响,更多的创业投资企业会集中资金和人力主动投资于高新技术企业,从而极大地调动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与支持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热情,加大投资与支持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力度。:

减免税优惠。新企业所得税法明确规定,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优惠政策必将促进企业加快技术成果转让,推进高新技术的产业化。

(二)流转税优惠

增值税优惠。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计算机软件产品,或将进口软件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按法定的税率征收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免税;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政策。另外,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由生产型增值税转为国际上通用的消费型增值税,增值税转型将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高企业生产效益和竞争力,推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可见,增值税在高科技产品的销售上给予很大的税收优惠,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

第5篇

一、公共政策正义性的价值基础

从统治行政到管理行政,从服务型政府到公共治理,政府的服务范围越来越宽泛,介入的社会事务越来越多,需要处理的社会问题和矛盾同公民的需求和愿望有很大差距,作为利维坦的怪兽是不得不必须的罪恶,但随着民主进程的加快,传统的粗暴、强制性命令手段已不适应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进程,根据中国历史文化传统和制度延续,学者王绍光把政策议程的设置归为“关门模式、内参模式、上书模式、动员模式、借力模式、外压模式”。随着利益分化的加剧,专家、传媒、利益相关群体和人民大众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来,关门模式和动员模式日渐式微,内参模式成为常态,上书模式和借力模式时有耳闻,外压模式出现频繁。单一行政命令的动员型管理正转向多元化回应型服务型政府转变,政府履行的职能越来越多,虽然有制度和技术层面的支撑,但“市场失灵”下的政府干预同样会陷入“政府失灵’的怪圈。作为理性治理方法的公共政策担负着资源配置和利益分配的重任,因此,公平、公正就是政策评估绕不过去的“卡夫丁”峡谷。和谐社会决不是一个没有利益冲突的社会,而是一个有能力解决和化解利益冲突,并由此实现利益大体均衡的社会。利益表达是公共政策制定的首要环节,通畅的利益表达渠道有助于公共政策问题的认定和保证政策的利益取向,也是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探究我国公共政策制定中利益表达所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加以完善,才能保证公众利益诉求得以广泛表达,确保公共政策公平公正。权威专家俞吾金教授提出,公平正义是当代文明社会的基本价值观念,作为后发国家的中国还缺乏作为现代公平正义价值观念的支援意识的文化土壤。就分配正义而言,孔孟儒家主张政治的目的在于实现和保障民众的私利,公家之利则用于维持国家的运转及养老、救济、赈灾等社会福利,这些观念转化为历史上的土地、赋税、农商、教育、社会保障等相关制度。”就政治哲学而言,孔孟从“天”、“正名”和“民本论证政治合法性的根据,其中蕴含有公共责任意识和民权意识的萌芽。”因此,程序正义是前提,效果最优是目标。公共政策程序正义是在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评价与终止的过程中,依照宪法与行政法规的要求,按照法定的顺序、方式与步骤作出政策选择的行动。其内在价值在于确保政策选择不偏离公共性的方向,以及国家公共权力在决策过程中对公民权利的尊重和社会秩序的自觉合理建构。

二、公共政策评估的方法演进

西方政策评估研究自19世纪末开始至现在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政策效果评估阶段,自19世纪末到二战前夕,主要关注点是政策实施的效率与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第二阶段是1945年至20世纪70年代初,关注点是评估结果的价值和实用性分析;第三阶段是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中期,关注点是政策价值取向,即政策所体现的社会公平、公正问题;第四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关注点是政策评估过程中的多方需求,多元互动,综合了对政策效率、政策公正性的共同关注。美国学者豪斯曾将西方政策评估方法划分为八类;近代以来,弗里曼和瓦斯康塞洛斯等人提出,评估的目标是为了增进社会福祉,促进社会公正、意识形态,特别是民主的发展,于是,他们提出了批判社会理论评估,执行过程中采取价值坚持和价值批判的立场,并拥护政治民主理念,与此同时,在社会价值观方面与利益相关者批判性地衔接,综合运用多种方法进行评估,如响应式评估、参与式评估、民主审议评估等。我国对公共政策科学性的研究肇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陈振明认为,公共政策评估方法主要有前后对比法、实验和准实验模型法、影子控制法等。徐家良认为,公共政策评估可以从定量分析方法、定性分析方法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三个方面去进行。公共政策评估除了项目验证等技术性的分析之外,还应从组织情景、组织理念、问题情景、社会目标、社会基本价值理念等方面对公共政策进行分析和评价,强调复述、分析、批判、再复述、再分析等不断的辩证评价。

三、改进和提升评估的措施与手段

1956年,政策科学家拉斯韦尔把政策过程研究分解为情报、提议、规定、合法化、应用、终止和评估七个阶段,这种根据政策过程划分不同阶段的理论被称为阶段论或阶段模型。80年代中后期以来,又出现了制度性的理性选择理论、间断—平衡框架、政策评估框架、倡导联盟框架、大规模比较研究方法的因果漏斗框架和多源流分析框架等。保罗·萨巴蒂尔(Sabatier,PaulA)与汉克·C·简金斯·史密斯(Jenkins—SmithHankC)提出的倡导联盟框架较好地分析了导致政策变迁的演化路径,关注政策子系统中基于不同信念而结成的倡导联盟,同时注意联盟之间的互动关系与政策子系统外部要素与环境相互作用而备受学界关注;此外,约翰、金登在1984年出版的《议程、备选方案与公共政策》一书中提出的多源流分析模型也非常适应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通过问题流、政策流和政治流三股溪流的并行与交汇,以焦点事件的触发机制为时机,用调查实验和定性分析,让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参与到评估过程中,用多元的方法全面感知与把握政策效果,查找政策漏洞,修正与改善政策的实施效果。首先,转变政策制定和评估理念。公共政策评估主体就是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公共政策评估过程的个人、团体或组织。政策制定时要考虑到不同的支持联盟与焦点问题,要体现统治阶层的意志和公民的利益诉求,要及时地感知和搜素问题流,用科学的判断前瞻性的眼光来解决社会问题。例如,可以设立专门评估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各利益集团的代表所组成,委员会的成员并不直接参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也不作为评估主体或客体出现,它的作用在于整个过程的具体工作上,避免人为因素导致评估结果丢失或瞒报。其次,完善制度,形成多方参与评估长效机制,强化评估组织的作用。对于政策的评估,要以法律形式确保其能够长效保持。不是一个偶然的公民或社团组织参与,也不是一个象征性的意见调查。而是作为一个考核政府的指标实实在在的把公平评估结果放入到社会管理实践中。目前,公共政策评估缺乏科学认识和认真态度,评估的工作方法与方式主要是以政府为主,评估成本意识不强,评估积极主动性孱弱,往往是花费大量时间金钱,评估结果多倾向与有利于政府自身的方向,造成评估结果的可信度下降。政策评估要达到更为科学、合理的程度,就要在政策评估的某些环节上,让普通的、非利益集团操控的人参与评估活动之中,即可称之为政策评估中的公民参与。⑨因此,要注重介于政府和民众之间的第三方中介组织,由官员、专家、学者、政策受益对象共同组成评估组织,通过权威性和广泛性的联盟,避免内耗造成能量场的散失,凝聚力与感召力不强的局面出现,用政治流和政策流的适时交汇来打开“机会之窗”,政策制定、实施、修正、终结各个阶段都进行跟进式评估,及时纠偏,努力提升政策评估的效用。再次,评估指标与方法要切合中国国情。制度生长的土壤具有共性和个性。西方的评估标准与技术是在后工业化时期和信息化时代基础上产生的,目前我国尚处于工业化初期,在工业化向信息化跃进的阶段,用过高的评估标准和过于现代化的评估技术手段会不适应我国现代化的实际,所以,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共政策评估指标体系,比如GDP的绩效增长与环境保护措施的同步进行,收入差距的缩小与人民幸福感指数的提升,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产品提供的完善程度,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推进程度等等,都必须与我国的经济发展阶段相匹配。复次,评估信息化和常态化。目前的政策评估多是在实践中遇到了阻力和问题才进行听证、论证,没有建立信息库与常态化评估模式。应利用大数据时代信息化的优势,广泛搜寻与政策内容相关的关注信息,进行动态测评与数据采集,适时分析舆论倾向,少用价值判断引导,多用事实证据论证,用数据和事实验证,用丰富的信息资料内容来让政策对象理解政策,进行合理化评估;常态化的评估方式就要有健全的组织与人员,积极主动地形成惯例和制度,每出台一项政策就要注意配套相应的评估办法、评估标准和参与途径,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行使好自身的权利与义务。

四、结语

政策评估应该具有适用性、适当的价值导向、应该简单易行。评估既是一门科学,又是一门艺术,评估的价值取向与方法一定程度上是政策环境的产物,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由于受到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影响,受到预算资金和价值导向的限制,缺乏系统性的分析,因此,设计和选择评估模式与方案时要具有正确的普世价值,评估应专注于政策目的,不应为迎合和紧密联系统治阶级而成为证明“现有政策和统治是卓越而有效”的工具。应把政策评估是否以提高社会效率和增加社会福利作为一个客观的评判标准,用量化和统计分析的方法避免自身价值倾向影响评估效果。公平、正义作为人类具有永恒意义的价值追求和基本行为准则,是时值21世纪的中国乃至世界呼唤的时代主题。在我国由一个传统型社会向现代型社会的转型过程中,公平、正义的实现程度更是衡量社会进步的重要指标。公共利益是公共行政研究的逻辑起点,是现代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的价值取向。公共利益作为一种价值主要体现为正义价值。公平、正义是评价公共利益正当与否的价值性标准,亦是公共利益获得正当性评价的结果,这种评价标准体现了公共利益与正义的统一性。以公平、正义的标准来审视当前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公共利益的实现问题是最恰当的角度。

作者:周荣超单位:河南大学民生学院

第6篇

[关键词]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税制改革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尤其是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因特网为载体、以交易双方为主体、以银行电子支付和结算为手段、以客户数据为依托的全新的商务模式——电子商务,正以其无可比拟的优势和不可逆转的趋势,极其迅速地改变着传统商务活动的运作模式。作为一种新的商务活动方式,电子商务将带来一场史无前例的革命,其影响已远远超出商务活动本身。它对人类社会的生产经营活动、人们的生活和就业、政府职能、法律制度以及文化教育等各个方面都将带来十分深刻的影响。税收作为国家实现其职能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基本形式,同样也受到了电子商务的深刻影响。一方面,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开拓了广阔的税源空间,据国际数据集团的预测,今年全球与电子商务有关的税源将达1500亿美元;另一方面,电子商务对传统的税收制度、政策和国际税收等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冲击。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发展时间很短,但发展速度异常迅速,今年电子商务的交易额预计可达8亿元,2002年预计可达100亿元。中国被看作世界上发展电子商务最有潜力的国家之一。面对扑面而来的电子商务发展大潮,改革现行税制,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已变得刻不容缓。现行税制的改革,既要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又应充分考虑我国的国情,使我国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在保证与国际接轨的同时,又能维护国家和保护国家利益,并不断推进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进程。

一、国际上对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主要主张

美国是电子商务的发祥地,也是电子商务发展速度最快、影响最为显著的国家。美国政府始终对电子商务采取积极的扶持政策,先后颁发了一系列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如1997年通过了《全球电子商务政策框架》,指出“对Internet商务只适用现有的税务制度,而不对Internet商务开征新的税种”;1998年通过的《网络征税自由法案》规定对网络接人税延期三年征收以及避免对电子商务多重课税或加以税收歧视等;今年年初美国众议院又以352票赞成,75票反对的投票结果通过了一项延缓对电子商务进行征税的法案,继续推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包括欧美发达国家和日本等29个成员国的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于1998年10月在加拿大渥太华召开了第一次以电子商务为主题的部长级会议,通过了《全球电子商务行动计划》,指出“采用电子商务进行的交易相对于非电子方式进行的交易应接受中立的税收待遇,电子商务的税务应同国际惯例保持一致并以最简便的方式进行管理”。OECD认为,对电子商务征税,既要防止偷漏税,又要保护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各国在分配税收管辖权上要采取合作、协调的方针,而不是针锋相对的态度。

欧盟对待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显得相对保守,倾向于制定较为严格的监察和管理措施,对免征关税问题也较为慎重,主要是担心免税会影响各成员国的财政收入。但目前也原则上同意不再对开展电子商务的公司征收新的税种,并就跨国电子商务的有关原则与美国达成了一致。

综合主要发达国家及国际组织对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的主要政策,可以看出一些共性的原则,可概括为以下几点:(1)税收中性原则。即对通过电子商务达成的交易与其他形式的交易在征税方面要一视同仁,反对开征任何形式的新税或附加税,以免妨碍电子商务的发展。(2)公平税负原则。即指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制订应使电子商务贸易与传统贸易的税负一致,同时要避免国际间的双重征税。(3)便于征管原则。即指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制订应考虑Internet的技术特征和征税成本,便于税务机关征收管理,否则,就无法达到预期目的,从而难以成为一种可靠的税源;(4)简单、透明原则。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制定应容易被纳税人掌握,并简单易行,便于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最大限度地降低纳税人的纳税成本。

二、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若干选择

电子商务在我国的迅速发展,对我国的税收制度带来了直接的挑战。改革现行税制,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首先必须在以下几个税收政策的基本方面作出选择:

1.征与不征的选择

无论是通过电子商务方式进行的交易,还是通过其他方式达成的交易,它们的本质都是实现商品或劳务的转移,差别仅在于实现手段不同。因此,根据现行流转税制和所得税制的规定,都应对电子商务征税。如果对传统贸易方式征税,不对电子商务交易方式征税,则有违公平税负和税收中性原则,对一类纳税人的税收优惠就意味着对其他纳税人的歧视,从而不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在美国,沃尔玛特等传统的零售商对电子商务免征销售税也存在较大的异议。在我国,电子商务将会日渐成为一种重要的商务活动形式,如不对之征税,政府将会失去很大的一块税源,不利于政府职能的有效发挥。而且,如果不及时出台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可行性办法,因为电子商务具有无地域、无国界的特点,在日益复杂的国际税收问题面前,税收的国家和由此带来的国家利益就会受到影响。当然,为了推动电子商务在中国的快速发展,制定相应的税收鼓励政策是必要的,但主要应通过延迟开征时间和—定比例的税收优惠来实现。

2.是否开征新税的选择

电子商务是一种全新的商务运作模式,国际上对其是否开征新税也众说纷纭,一种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是以因特网传送的信息流量的字节数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应纳税额,开征新税比特税。比特税方案一经提出即引起广泛的争议。就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和税制建设来说,征收比特税显然是不现实的。再说在许多基本问题尚未搞清之前,如哪类信息的传输需要征税、哪类纳税人可以免税、跨国信息的征税权如何划分、国际重复征税如何避免等,匆忙征税未免过于草率。

比较可行的做法是不开征新的税种,而是运用现有税种,对一些传统的税收基本概念、范畴重新进行界定,对现行税法进行适当修订,在现行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所得税、印花税等税种中补充有关电子商务的税收条款,将电子商务征税问题纳入现行税制框架之下。

3.税种的选择

在不对电子商务征收新税种的情况下,原有税种如何使用需区别情况对待。电子商务形成的交易一般可分为两种,即在线交易和离线交易。所谓在线交易是指直接通过因特网完成产品或劳务交付的交易方式,如计算机软件、数字化读物、音像唱片的交易等。所谓离线交易是指通过因特网达成交易的有关协议,商务信息的交流、合同签订等商务活动的处理以及资金的转移等直接依托因特网来完成,而交易中的标的物——有形商品或服务的交付方式以传统的有形货物的交付方式实现转移。因此,对于在线交易,宜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收营业税;对于离线交易宜按“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对于通过因特网提供网上教学、医疗咨询等业务,则应属于服务业,宜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4.关税的选择

关税问题是电子商务带来的重要税收问题。1998年5月20日,WTO132个成员国的部长们在日内瓦召开的电子商务大会上达成了一项临时性协议:“网上贸易免征关税的时限至少一年”。在1999年12月召开的WTO西雅图会议上,东道主美国竭力要求WTO能够颁布一项禁止对电子商务征税的永久性议案——《全球电子商务免税案》。该法案最终遭到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反对,因为发展中国家担心无法控制正在蓬勃发展的电子商务活动而导致税款的大量流失,从而影响这些国家经济的正常发展。尽管该法案没有通过,但是要对电子商务正式开征关税,从技术上来说,各国都还存在很大的困难。

我国加入WTO在即,因此采取“网上贸易零关税”的政策显然是明智之举。一方面,有利于加快“人世”进程,另一方面,也可推动中国的电子商务发展。值得注意的是,WTO电子商务“零关税协议”中并不包括离线交易达成的贸易,因此对这部分交易可视其为传统的进出口业务而对其征收关税,以维护我国的税收。当然,在具体征收时还应掌握灵活性的原则,在一定时期给予必要的优惠措施。

5.国际税收管辖权的选择

世界各国在对待税收管辖权问题上,有实行居民管辖权的“属人原则”的,有实行地域管辖权的“属地原则”的,不过,很少有国家只单独采用一种原则来行使国际税收管辖权的,往往是以一种为主,另一种为辅。一般来说,发达国家的公民有大量的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能够从国外取得大量的投资收益和经营所得,因此多坚持“属人原则”为主来获取国际税收的管辖权;而发展中国家的海外收入较少,希望通过坚持“属地原则”为主来维护本国对国际税收的管辖权。

根据我国目前外来投资较多的实际情况,在行使电子商务的国际税收管辖权问题上,应坚持以“属地原则”为主,“属人原则”为辅的标准。

三、改革现行税制,促进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

改革现行税制,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已成为我国税务管理部门的一项迫切任务。现行税制的改革,主要应着重于以下几个方面:

1.修订税收实体法

我国税收实体法包括流转税法、所得税法和其他税法,其中受电子商务冲击最大的是流转税法。流转税法的修订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对增值税法的修订,主要是在增值税法中增加离线交易的征税规定,明确货物销售包括一切有形动产,而不论这种有形动产是通过什么交易方式实现的。二是对营业税法的修订,主要是在营业税法中增加网上服务和在线交易的征税规定,将在线交易明确为“特许权转让”,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税,将网上服务等同于一般服务,按“服务业”征税。另外,相应地在所得税法和其他税法中增加有关电子商务的征税规定。

2.完善税收征管法

完善税收征管法具体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专门的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制度。纳税人从事电子商务交易业务的必须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专门的电子商务税务登记,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填报有关电子商务税务登记表,提交企业网址、电子邮箱地址以及计算机密钥的备份等有关网络资料。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填报的有关事项进行严格审核,在税务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赋予纳税人电子商务税务登记专用号码,并要求纳税人将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号永久地展示在网站上,不得删除。税务机关应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严格为纳税人做好保密工作。

(2)严格实行财务软件备案制度。现行税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需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税务机关备案,也要求那些使用财务软件记账的企业,在使用前将其记账软件、程序和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税务机关备案,但实行起来并不严格,征管法中也没有规定明确而严厉的法律责任,因此基本流于形式。对开展电子商务的企业,税务机关必须对其实行严格的财务软件备案制度,否则税务机关将无从进行征管和稽查。实行财务软件备案制度,要求企业在使用财务软件时,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财务软件的名称、版本号、超级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才能使用。

(3)使用电子商务交易专用发票。电子商务的发展,无纸化程度越来越高,为了加强对电子商务交易的税收征管,可以考虑使用电子商务交易的专用发票。每次通过电子商务达成交易后,必须开具专用发票,并将开具的专用发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往银行,才能进行电子账号的款项结算。同时,纳税人在银行设立的电子账户必须在税务机关登记,并应使用真实的居民身份证,以便税收收管。

(4)确立电子申报纳税方式。除了上门直接申报、申报、邮寄申报外,允许纳税人采取电子申报方式。纳税人上网访问税务机关的网站,进行用户登录,并填写申报表,进行电子签章后,将申报数据发送到税务局数据交换中心。税务局数据交换中心进行审核验证,并将受理结果返回纳税人。对受理成功的,将数据信息传递到银行数据交换系统和国库,由银行进行划拨,并向纳税人发送银行收款单,完成电子申报。

(5)确立电子账册和电子票据的法律地位。随着电子商务交易量的不断扩大,给税务稽查带来的困难也越来越大。目前的税务稽查只能以有形的纸质账簿、发票等作为定案依据,显然不能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1999年10月1日生效的新《合同法》确立了电子合同的法律地位,明确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等形成的数据电文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在《税收征管法》、《会计法》等法律文件中也应尽快予以明确,以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

(6)明确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应在税收条文中明确税务机关在得到适当的授权和履行必要的手续后,有权查阅、复制纳税人的电子数据信息,纳税人不得以涉及商业秘密等理由而拒绝。同时,税务机关有义务为纳税人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纳税人则有义务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涉税网络信息和密码备份,并有权利要求税务机关对有关信息予以保密。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网络信息而造成偷税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积极参与制订电子商务的相关法律

电子商务产生的深远影响已广泛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完善电子商务税制问题上,必须同其他行业、领域密切配合,协调运作,在制定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时,也离不开税务部门的参与。

电子商务的法律问题牵涉的范围十分广泛,作为税务部门来说,主要应关注电子合同的有效性、电子货币的使用管理、电子数据证据的合法性、电子商务交易的管制、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的制订。同时,还应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交流合作,共同推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4.培养精通电子商务的税收专业人才,不断提高征管水平

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需要大量既精通电子商务业务运作,又具有扎实税收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税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这类人才的培养。如果税务工作人员自身不能掌握现代信息技术,搞不清其中的运作机理,那么,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就会无从下手,即使当局制订出了十分完善的税收征管条款,也只能是一纸空文。可以说,目前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最大困难还是技术问题。因此,加大科技投入,改善征管手段,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已成为当务之急。只有拥有大量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才能充分利用现代化的征管手段,才能真正提高电子商务税收的征管水平。

5.加强国际间合作与协调,共筑国际税收新体系

电子商务是一种无国界的交易活动,与传统的交易方式相比有着完全不同的特点。它的开放性、无国界性使得一个国家的税务当局很难全面掌握交易的情况,世界各国的税务机关只有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密切配合,相互合作,才能全面、准确地了解纳税人的交易信息,从而为税收征管提供翔实、有力的依据。

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使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不断加快,也使得国际税收协调在国际税收原则、立法、征管、稽查等诸方面需要更加紧密的合作,以形成更加广泛的税收协作网。电子商务的国际税收问题,实际上就是税收利益在国与国之间的重新分配。因此,我国应积极参与电子商务税收理论的研究和政策的制订,并应站在发展中国家的立场上,积极参与国际对话,共同构筑面向21世纪的电子商务国际税收新体系。

[参考文献]

[1]姚国章,王秀明。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探讨[J].经济学情报,2000,(1):37—41.

[2]姚国章,王秀明。我国税收如何面对电子商务[J].福建税务,2000,(3):25—26.

[3]闵宗银。电子商务及其引起的税收问题分析[J].税务与经济,1999,(6):12—15.

[4]江经杰,刘红林。面对电子商务的税务稽查[J].税务研究,2000,(6):51—55.

第7篇

一、在“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下,凸显“公平优先”,同时注重效率

实证研究表明:新体制减轻了农民的负担,解决了教师工资拖欠问题,一些相关的社会矛盾也有所缓解。但仍然面临诸多问题,如相当一部分中西部以农业为主的县级政府缺乏足够财力承担农村义务教育支出;现行转移支付制度难以解决目前农村义务教育中存在的经费缺口问题;“一费制”仍没有缓解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农村学生公用经费大幅度削减等。2005年12月26日召开的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提出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根据袁桂林(2006)调查,2006年率先实施“新机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经费已经落实到位,学校、学生、教师、家长开始受惠。其他省市如云南、重庆则再次分配地方承担的份额。[2]在此体制下,其价值抉择转变为:

(一)公平优先首先,我国义务教育政策发生了历史性的转变。从明显“城市偏向主义”、忽视农村教育发展的政策转为优先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弱势群体倾斜;从集中优质资源打造重点校、培育精英的学校教育模式转向重点攻坚尚未“普九”的学校;此外,中央专项转移资金较之“九五”期间投入规模更大,惠普面更广。其次,义务教育经费投入责任逐步上提到“以县为主”“以省统筹”。从制度和法律上保障了最底层的利益———农民不再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主要负担者。而免费义务教育被写入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这也标志着中国义务教育实现了由“人民教育人民办”到“义务教育政府办”的重大历史性转变。[3]再次,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保障机制。明确了各级政府的分担责任,优先照顾了不发达地区,有力地促进了西部贫困地区顺利完成“普九”,保证了入学机会的平等。

(二)注重对效率的探索与实践在农村教育资源配置的优化上:一是“撤点并校”,使农村学校初步实现规模办学,以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投资效益和教育质量;二是撤销乡镇教育管理机构以利于实现教育行政管理的简化与优化,减轻乡镇财政负担。尽管在现实中,委托中心学校代行乡镇教育管理机构的职能也会产生新的弊端,不利于各学校的均衡发展,不利于对乡镇中小学、学前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的综合协调。但如何因地制宜地探索出一条整体效率最大化的路子,仍是当前讨论的焦点。在资金投入的回报上,最能集中体现的是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的目标在2007年底如期实现:西部地区“两基”人口覆盖率从2003年的77%提高到2007年的98%;在410个攻坚县中,368个通过了“两基”验收,其余42个最困难县也按计划要求达到了“普六”标准。

二、全面普及义务教育后,遵循一种新的价值观———教育均衡发展

一方面,在义务教育全面实现普及后,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另一方面,尽管我国的教育公平已经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与社会的需求相比仍然存在较明显的差距和一些突出的问题。如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日益成为关系国家战略的重大问题。仅就农村义务教育来说,“均衡发展”较之“公平优先”的价值有三大特点:一是范围的扩大。从纵向上不仅局限于中西部攻坚地区,而是包括整个农村地区的均衡发展;从横向上包括城乡均衡发展。二是更加追求教育质量的均等。首先是提高农村教师质量,其次是用信息化促进优质资源的共享。可见,今后对农村教育财政的投入主要以提升质量为主。三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全面提升教育群体的素质,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翟博(2007)将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分为四个阶段:低水平均衡阶段(追求起点公平)、初级均衡阶段(追求教育过程和教育条件的均等)、高级均衡阶段(追求教育质量的均等)、高水平均衡阶段(追求教育结果的均衡)。他认为,我国大部分地区已经基本实现了第一阶段目标,进入了初级均衡阶段和高级均衡阶段,这个阶段在整体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还面临困难的情况下,区域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应当成为重要的政策选择。[5]可见,实现均衡发展并非平均化进程,而是要以一定的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条件为基础,既要鼓励因地制宜寻找发展之路,也要扶持薄弱区域。

三、结语

政府在公平与效率的抉择中把何者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责是由不同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同时受国家财政改革的变化而变化。总体上其价值抉择遵循了“效率优先———公平优先———均衡发展”的路径。义务教育的投资主体和主要责任人应该是国家而不是最底层的农民,从“以乡为主”———“以县为主”———“以省统筹”以及“人民教育人民办”———“农村义务教育政府办”,说明了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和责任重心在逐步上提。而完全免费义务教育的实施首先从薄弱农村再到城市,体现和维护了最广大农民的利益,也是现代社会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

作者:彭佑兰单位:百色学院教务处

第8篇

一、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现状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应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状及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体制相适应。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实现了全面覆盖的保障目标,在实现城市养老保险的落实基础上,重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实施以及残疾、困难老年人的重点帮扶,少数民族地区的养老保障等工作。近年来,我国又出来了许多政策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对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从而增加了老年人获得各项医疗、健康、居家养老的质量。社会保障能够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老年人的生活基本要求,降低老年人生活压力。在转型期的中国,不断的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否能够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呢。社会保障对老年人的幸福感有着重要的影响,社会保障的有效实施能够促进老年人的幸福感。我国老年人总体社会保障满意度为中等偏上,大部分老年人基本认可社会保障的积极作用。这就要求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要加大执行力度,通过有效的方式推动养老保险的公共政策执行力度,从而推动养老保险制度的功能发挥。

二、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若干思考

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正在不断的补充完善的过程中,政策的发展需要制度的不断完善,因此养老保险制度政策执行的有效与否关键还要考虑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的完善程度,因此,养老保险制度应以发展为基础,不断进行政策的补充,从而推动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

(一)发展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养老体系,加大对老年人社会保障的提供,满足老年人的基本需求当前我国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而我国的养老保障体系并不完善,这种现状导致了青年一代的无形的社会压力,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老年人的心理负担。因此,做好对老年人的社会支持与政策保障是国家在制定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过程中,必须重视的一个问题。让老年人享受到政策带来的实惠、真切的体会社会保障提供的便利,使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

(二)加强医疗能力水平,发展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功能据研究显示,各种疾病是促使老年人死亡的主要原因,面对随着年龄的衰老导致的身体功能的下降以及各种疾病的纠缠,不断加强医疗水平成为缓解老年人免受疾病之苦的一种主要途径,只有拥有健康的体魄,才能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除此之外,老年人加强身体锻炼、合理调整饮食也是促进身体健康发展的重要方面。因此,还要进行一些辅助活动,如鼓励老年人积极锻炼身体,对合理生活习性、饮食习惯进行必要的宣传等,进而推动老年人全方面关注、保证身体健康发展。

(三)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使老年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年人有大量的闲置时间,如果能够发挥老年人的积极性,使其积极参与锻炼身体、发挥兴趣爱好,可以极大的提升老年人的精神满足感。因此应支持发展老年社会团体、积极发挥社区的作用,使老年人充分发挥其社会角色和个人角色,从而弱化因年老而导致的心里抑郁感,更大的实现自我价值,提升幸福感。

作者:牧丹尹宁单位:华北电力大学

第9篇

货币政策的传导渠道可以分为“货币渠道”和“信贷渠道”,其中与银行关系密切的是信贷渠道。早期关于信贷传导渠道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信贷传导渠道的存在性及其与货币政策贷款渠道效率的比较(Kashyap、Stein和Wilcox,1993)。如今,众多国内外学者将研究视角从宏观转向微观,利用银行或企业的微观数据来研究银行异质性对货币政策信贷传导效果的影响。部分国外学者的研究结果表明,在面临紧缩性货币政策时,规模大、资本水平高、流动性水平高的银行信贷收缩越不明显(Altunbas等人,2012;Jimenez和Ongena,2013)。但一些国家金融体系的制度安排存在特殊性,在某些制度安排(如政府隐性担保、存款保险制度等)下可能会产生不同的研究结论(Takeda等人,2013)。此外,一些学者还从银行业市场竞争结构、股权结构等视角分析了与货币政策信贷传导之间的关系(Bhaumik等人,2014)。在我国,企业和居民的融资主要依赖于银行贷款,而存款又是银行主要资金来源,因此信贷渠道在货币政策传导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周英章和蒋振声,2002)。王毓和胡莹(2011)利用我国加总的数据,通过VAR和VECM模型研究发现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对货币政策的传导效果有显著差异。李涛和刘明宇(2012)等学者研究表明,当央行实行紧缩性货币政策时,资产规模小、资本充足率和流动性比率高的银行,贷款下降幅度较大。冀志斌、宋清华(2013)等运用我国上市银行数据研究了上市银行股权结构、高管薪酬与货币政策传导效率的关系。总的来说,我国学者早期的研究大多是利用VAR或VECM模型将银行作为一个宏观经济的部门进行总量分析,较少将银行作为一个微观主体来研究其对经济的影响。近期,越来越多国内学者将银行微观数据加入研究,但目前对于银行异质性的讨论大多基于银行资产规模、资本状况及盈利性这三个特征。本文将考虑银行资产规模、资本状况、流动性、盈利性、经营效率五大银行特征对货币政策信贷传导的影响,并进一步将样本分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中小型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商行)两个子样本,将股权结构特征也纳入考虑。

二、模型构建与变量选择

本部分设定参照Kashyap和Stein(2000)、Gunjia和Yuan(2010)的经验模型。Kashyap和Stein(2000)运用分组法将银行按照规模、流动性水平、资本充足程度分组,讨论了货币政策变量在银行异质性条件下对银行信贷行为的影响。Gunjia和Yuan(2010)在Kashyap和Stein(2000)研究的基础上,首次将银行异质性特征与货币政策变量的交叉项纳入模型。分组法的优点在于可以更加清晰反映出货币政策及银行异质性特征对信贷投放的直接影响,而交叉项法可以进一步考察不同银行在面临货币政策变动时,各银行异质性特征对其信贷投放的间接影响。这两种方法各有千秋,根据研究目的和意义,我们综合采用了Kashyap和Stein(2000)分组法与Gunjia和Yuan(2010)交叉项法,选择相应的变量考察银行异质性特征对货币政策信贷传导的影响。基于分组法构建的模型如下:d(lnloani,t)=α0+α1d(lnsizei,t)+α2eai,t-1+α3roai,t-1+α4roei,t-1+α5liqi,t-1+βMPt+γd(lngdpt)+mit模型中,被解释变量d(lnloani,t)代表信贷规模的变量,以银行贷款的对数增长率表示。解释变量分为三类,一类是表示银行异质性特征的变量,主要有d(lnsizei,t)(银行总资产)、ea(资本水平)、roa(盈利水平)、liq(流动性)、roe(经营效率),分别以银行总资产对数增长率、权益/总资产、净利润/总资产、流动性资产/总资产、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表示。为减轻内生性问题,我们将银行异质性特征变量取滞后一期值。第二类代表宏观调控层面的货币政策变量MPt,用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及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数据。第三类代表信贷需求层面,以国民生产总值(gdp)的对数增长率(d(lngdpt))作为信贷需求的变量。mit为随机误差项,它满足相互独立、零均值、等方差的假设。在这个模型中,货币政策对银行信贷投放的影响通过系数β体现出来。而银行异质性特征对银行信贷增速的影响,具体就体现在系数αi上。基于交叉法构建的模型如下:d(lnloani,t)=α0+α1d(lnsizei,t)+α2eai,t-1+α3roai,t-1+α4roei,t-1+α5liqi,t-1+β1MPt*d(lnsizei,t)+β2MPt*eai,t-1+β3MPt*roai,t-1+β4MPt*roei,t-1+β5MPt*liqi,t-1+γd(lngdpt)+mit在该模型中,交叉项考察了在银行异质性条件下,货币政策对银行信贷投放的影响,可通过直接观察系数βi识别。为了验证银行异质性对货币政策信贷传导的影响,我们选取上市银行进行样本研究,至今,已有16家银行完成上市。其中,农业银行和光大银行上市较晚(两家银行均于2010年上市),数据不足予以剔除。此外,考虑到上海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所上市交易规则不尽相同,基于数据的统一性,本文将深圳发展银行和宁波银行(两家银行均在在深圳交易所上市)在样本中予以剔除。最终选择12家在上交所上市的银行2007年一季度至2014年二季度的面板数据进行模型分析1。数据来源为国家统计局及wind数据库。本部分的解释变量主要是政策变量及前定变量,因此内生性问题并非是主要问题,主要采用固定效应模型或随机效应模型进行估计即可。

三、实证结果及分析

在估计方程之前,通过Hausman检验判定是随机效应模型还是固定效应模型,检验结果详见表1。

(一)分组法估计基于分组法的估计结果如表2:从总样本的分组回归结果看,银行规模、资本水平、盈利性、流动性水平对银行信贷增速的影响显著,而银行效率变量的系数基本不显著。规模因素是影响国有银行和中小银行信贷增速的最主要因素,银行资产规模与信贷规模增长正相关。我国实际GDP增量对各类型银行信贷增速具有2%个点的负向影响,表明我国银行信贷具有一定的逆周期性。从子样本的实证结果看,国有大型银行和中小型商业银行信贷投放的驱动因素存在一定差异,国有银行资本资产比率系数不显著,而中小银行更易受资本资产比率的影响。存在差异的原因是,一方面,国有银行背靠国家信用,即使资本金下降,也未对其信贷规模产生显著影响;另一方面,国有银行面临更加严格的资本“硬约束”,特别是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作为全球系统性重要银行,为了发挥银行业“稳定器”的作用,势必将资本比率控制在较高的水平内,资本金的微弱下降不会对其信贷投放产生过多影响。而中小型银行与国有银行相比缺少足够的政府隐性担保,随着银行业市场化的不断深入,中小型银行对其风险资产和信贷的约束逐步强化。从表2可以看出,存款准备金率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系数为负且在统计上显著,说明紧缩性的货币政策会导致银行信贷供给的减少,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验证了我国货币政策信贷渠道的存在性。

(二)交叉项估计采用交叉项估计,一方面可以检验分组估计的稳健性,另一方面可以进一步考察银行异质性微观特征是否会影响银行信贷行为对货币政策的传导。基于交叉项法的估计结果见表3、4。从表3、4可以看出,银行规模、资本水平、盈利性水平、流动性水平对我国上市银行信贷增速的影响显著,而银行效率未产生显著影响,这与分组估计的结果是一致的。对比子样本估计结果,不难发现,中小型银行的信贷增速更易受资本比率的影响,这同样验证了分组估计的结果。我们更关注的是银行异质性特征变量与货币政策交叉项的系数符号及其显著性。1.银行规模变量与货币政策交叉项的结果观察表3、4,银行规模变量与货币政策交叉项的结果都十分显著,且为负相关关系,表明银行规模越大,其信贷增速对紧缩性货币政策的反应越敏感,对信贷规模抑制作用越强。银行规模作用的效果显著,可能的原因是存款作为我国银行信贷资金的主要来源,其供给者存在明显的“规模偏好”,在存款利率下限受到管制的情况下,存款者更倾向于将资金存放到大银行。2.盈利性水平的交叉项估计结果当央行实行紧缩性货币政策时,中小银行的盈利性水平越低,货币政策对其信贷规模抑制作用越弱;而国有银行的盈利性水平并不会显著影响货币政策抑制银行信贷增速的效果。这是因为,国有银行盈利水平高且盈利来源多元,紧缩性货币政策对其盈利性风险的影响较小,信贷规模收缩并不显著。而中小银行在经营过程中更加注重盈利性,更具有“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动机。即使央行为了控制信贷扩张实行了紧缩性的货币政策,盈利性水平低的银行也有较强的信贷扩张冲动,所以紧缩性的货币政策对其信贷规模抑制作用弱。3.银行效率的交叉项估计结果银行效率大小与货币政策信贷渠道之间的关系较为模糊。大多数情况下,银行效率与货币政策银行贷款渠道关系不显著,但当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时,国有银行的银行效率越高,对信贷规模增速的抑制作用越强。4.资本水平与流动性水平的交叉项估计结果综合表3、4,资本水平与流动性水平的交叉项均不显著,对此,我们提出如下解释:第一,我国宽松的资本补充机制弱化了资本水平对货币政策信贷传导的作用。在我国宽松的资本补充机制下,资本金管理中并未建立起资本、信贷规模的自我约束机制,并且陷入了“信贷扩张———资本水平下降———再融资———资本水平上升———信贷再扩张”的被动状态,因此资本水平并不会影响央行紧缩性货币政策的传导效率。第二,银行同业拆借制度弱化了流动性水平对货币政策信贷传导的作用。经过近20年的发展,银行同业拆借市场不仅作为同业之间调整资金余缺的市场,而且成为了银行扩大资产业务的重要手段。样本期内,我国上市贷款规模增长率增加明显的时期,流动性水平下降明显,随后,各家银行寻求同业拆借资金补充流动性比率,陷入了“信贷扩张———流动性水平下降———银行同业市场拆入资金———流动性水平上升”的被动情况。因此紧缩性货币政策下各银行的信贷供给水平并不会因流动性水平的不同而有差异化反应。

四、主要结论和政策建议

本文基于12家上市银行2007年一季度至2014年二季度的面板数据,探讨了银行异质性特征对货币政策信贷传导效果的影响,分析表明:

(一)规模特征是影响银行信贷对货币政策异质性反映的重要因素;中小银行的盈利性水平会影响货币政策的信贷传导,中小银行的盈利性越低,货币政策对其信贷规模抑制作用越弱;资本水平和流动性水平对货币政策信贷传导的影响并不十分显著;银行经营效率对货币政策信贷传导之间的关系较为模糊。在“吸存放贷”为主导的经营模式之下各大银行热衷于不断扩大资产规模,随着银行资产规模的扩大,银行资产的风险也在集聚。现阶段,我国银行资产风险主要集中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及房地产贷款这两个方面。在此情形下,银行业要不断加强自身的风险控制水平,将资产规模控制在合理的水平内,在提高货币政策信贷传导效果和规模经济及控制资产风险之间达到最理想的状态。对于中小型银行来说,提高盈利性水平能够增强货币政策信贷传导效率,但并不意味着盈利性越高越好,银行经营应始终保持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统一原则,在提高货币政策效果和维持银行“三性”原则之间尽可能达到平衡。

第10篇

宏观经济学在许多方面是颇有争议的,主要是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判断和对宏观经济中出现的问题如何解决,在经济学家间往往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形成许多学派。在政府如何治理经济方面的作用,学派之间的主张分歧甚大。一部分经济学家认为,政府如果实行“无为而治”,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作用,减少政府不必要是干预,宏观经济的局面会更好。另一部分经济学家则持相反观点,认为现代经济中政府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听任市场经济的自发波动会使宏观经济的目标难以达到。谁都不否定市场经济和政府的作用,但每当出现一个宏观经济问题时,总是有两派意见,一派强调市场的作用,另一派强调政府的作用。至于谈及政府的干预时,对政府应当在多大程度上干预,在什么时候干预,以及实行什么样的政策等诸多方面,在经济学家间又争论不休。

我们在这里将考察近代宏观经济思想的演变过程。由于宏观经济学产生于资本主义社会,所以,经济的社会背景基本上也是外国的。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在实行市场经济中必然会碰到宏观经济调节的问题,事实上我们已经历了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两方面的问题,了解国外宏观经济学派以及在不同时期政府所实行的不同的经济政策和效果,是不无益处的。

宏观经济学派争论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三个方面:

1.价格和工资是刚性的,还是灵活的?

一般说来,主张政府减少干预的政治家和经济学家都认为价格和工资相对是灵活的,也就是价格会随着供求关系的变化而有涨有落,市场会很快出清。根据他们的观点,失业现象是暂时的,不值得大惊小怪,从长期来说,市场的力量会使劳动力严重过剩现象消失,只有很小一部分自然失业(这部分人的失业是正常的,无需政府关心)。对一时出现的劳动力过剩现象,他们主张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让企业和劳动者对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及时作出反应,对劳动职位的空缺及时信息,鼓励劳动者在不同地区间和不同职业间流动。

他们认为,价格和工资从短期上说是有一定的刚性的,所谓刚性也就是不够灵活,固定不变或只上不下。其主要原因是工会的力量比较强大,要把工资定在高于均衡的水平之上。在这种情况下,非均衡的失业现象会持续存在一段时间。他们的政策主张是,对工会的权力要有所制约,使工资水平随着供求关系的变化而变化,使刚性消失,非均衡的失业现象也就会随之消失。应该说,持这种观点的人可称为右翼观点。

左翼和中间派的观点对价格和工资的灵活性的假设基本上持否定态度。他们的基本假设是,价格和工资是刚性的,也就是相对固定的,或者只能上不能下。在经济不景气的时期,对劳动的需求发生疲软现象,要削减工人的工资必然会遭受到工会和工人的反抗。即使在某种程度上对工资作了削减,但也不足以解决非均衡的失业问题。而且削减工资的结果反而会减少总需求。

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同样对需求变化的反应显得很不灵活。随着市场的结构变得越来越集中,垄断程度明显增加后,企业对需求不足的反应不是通过削减价格来增加销售数量,而是通过别的办法对付之。如果企业认为需求不足是一种暂时现象的话,他们就增加存货,减少现在的销售,或者减少生产,从而减少就业。如果企业认为需求不足会持续一段时间的话,他们就会采用成本加成的办法,把经济损失转嫁给消费者。如果工资是刚性的,或只能上,不能下,并且工资成本的比重很大的话,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也会是刚性的。因此,他们批评右翼观点,认为要依仗市场的力量解决失业的问题是一种奢望。

2.总供应是固定的,还是可伸缩的?

如果总需求发生变化,国民产出会发生什么反应?会对就业发生什么影响?

右翼的观点认为,总需求的变化,对总供应只有在短期内会作出一些反应,从长期来说是不会作出什么反应的。总供应是不受需求因素决定的。它取决于生产要素的生产力和数量,也就是整个经济的生产能力,而不取决于总需求的水平。总需求水平的扩张只会引起通货膨胀。它不能造成国民产出和就业水平的长期增长。同样,总需求的萎缩从长期来说也不会导致国民产出的下降和失业的增加,它只能引起价格的下降。

因此,如果政府要通过扩大总需求来实现总供应的增加和较快的经济增长速度并不是一种良策。他们主张,要直接鼓励企业的发展和竞争,不要妨碍市场的正常运作,只有这样,总供应才会增加。这种主张,通常被称为供应学派经济学。

与右翼的观点相反,一些经济学家认为,总需求的扩大会促进总供应的增加,如果总需求有足够的扩大,失业率会下降。只要政府保持一种较高的扩张的总需求,国民产出和就业水平的增加就会持续到长期。被扩张的总需求刺激的市场会变得充满活力和不断扩张,从而刺激企业充分利用生产能力,雇佣更多的工人,增加投资,进而增加整个经济的生产能力。

他们认为,要做到这一点,政府不能“无为而治”,不能对市场放任不管,相反,要加强对总需求的管理,对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波动要及时调节,确保经济稳定、持续的增长,防止经济的大起大落。不同观点主要表现在对总供应曲线的性质的理解上。

右翼观点认为,总需求的扩大几乎不会对总供应产生什么影响,所以总供应曲线是一条垂直的曲线,总需求曲线的扩大,不会使总供应曲线向外移动,结果只能造成价格水平的上升。

反对右翼观点的人们认为,社会生产能力是存在过剩的,总需求曲线的向外移动(扩大)会使国民产出增加,从极端的角度说,总供应曲线是一条水平线,总需求扩大的结果会使国民产出显著增加。

不偏之为中的观点是总需求的扩大,既会使国民产出增加,也会使价格水平上升。如果经济特别不景气,有大量的生产能力过剩,开工率甚低,失业率很高,总需求的扩大会使国民产出增加很多,价格水平上升不大。但是,总需求扩大的效果不是始终如此的,随着生产能力的利用率逐渐增加,生产能力趋向于饱和,总供应曲线就变得陡直起来,企业会发现要增加产出会很困难,对总需求扩大的最直接、明显的反应就是提高价格水平。从长期来说,如果总需求的扩大导致了社会投资的增加和生产能力的增加,总供应曲线会向右移动。从这点来看,长期总供应曲线比短期总供应曲线更有弹性。

3.预期的作用

人们有各种各样的预期,从宏观经济学的角度分析,预期主要是指人们对价格和产出的变化会有多快的反应和多大的反应?他们预期的内容是什么?这些预期对经济产生什么影响?

持右翼观点的人认为,人们对经济环境和经济政策变化会反应很快,特别是对价格变化的预期。他们特别强调价格变化预期的作用。如果总需求扩大了,人们就会预期价格水平就要上升了。工人对工资的增加理解为物价的上涨,名义工资的增加只是一种幻觉,因为工资的增加部分很快会被价格上涨所吞噬。企业对产品需求的增加也被理解为是通货膨胀的信号,开始以增加产出作为响应,后来发现用提价而不是增产的方法更为“有效”。不多时,企业纷纷仿效,整个经济提价成风。企业不久发现工资、原材料等外购物品都涨价了,成本明显提高,企业以此为由,又进一步提高价格,结果价格水平被步步推高。因此,国民经济的产出不会增加,因而就业人数也不会增加,只是价格水平提高。他们认为,总需求的扩大对增加产出和增加就业无济于事,它只是通货膨胀的代名词。如果有什么作用的话,那就是使企业丧失生产的信心,不敢轻易投资,结果长期的经济增长受到严重的影响,就业水平不会因此而提高。

与右翼观点相反的经济学家则认为,预期的内容不是如此简单的。人们是否预期总需求的增加会导致通货膨胀,这要看现行经济的状况,以及扩张总需求的力度如何,不能一概而论。如果经济处于严重萧条的时期,失业率很高,社会生产能力严重利用不足,政府以直接投资于基础设施、医院等公共工程的形式扩大总需求,国民产出和就业人数就会迅速增加。在这种情况下,预期的效应是有利的。企业对扩大总需求不仅仅预期为通货膨胀,而是预期经济会得到复苏,企业会得到发展,市场也会扩展。于是,企业就愿意投资,结果经济进一步得到发展,国民产出进一步增长,就业人数进一步增加。

因此,对预期理解的差别反映在对总供应的看法上,右翼观点是总需求的扩张不会产生新的国民产出和就业人数,总供应曲线是无弹性的,是一条垂直的线,所以,其效应是直接导致通货膨胀;反对右翼观点的人认为,总需求扩大的结果会增加总供应和就业人数,企业因而会预期国民产出增加。

对这些基本的宏观经济学问题的看法不同,反映在政府的作用上也是存在两种观点的。凡是认为总需求只会导致通货膨胀的人就主张政府不要干预经济,实行放任不管的政策,让市场经济发挥充分的调节作用。要制定的政策就是要保护市场的正常运作,比如,限制大企业的垄断,限制工会的垄断等。从长期来说,国民产出会增加,非均衡的失业率会降低到均衡的失业率(自然失业率)。扩大总需求的做法,如同饮鸩止渴,毫无益处,从长期来说会影响国民产出的增长和就业。凡是认为总需求会有助于国民产出的增长和就业的人认为,如果听凭市场调节,非均衡的失业现象会长期存在,而且会相当严重。因此主张政府干预,扩张总需求,从而促进总供应的扩张和就业人数的增加。

二、宏观经济思想的演变和发展过程

在19世纪,经济学家对经济的长期增长持着一种悲观的态度,以马尔萨斯的人口论为代表,认为人口是以几何级数增长,而国民产出则以算术级数增长,生产力存在的收益递减的规律会抵消技术进步和新资源以及原材料的发现所得到的益处。在此情况下,政府最好是实行自由放任的政策,鼓励企业的发展,让“看不见的手”发挥作用,反对重商主义,主张扩大国际贸易,扩大市场,增加就业机会,实现国民产出的增长。

到了20世纪,经济学家的看法有了些改变。主要是工业革命后,资本主义经济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国际贸易也很兴旺,对国民产出的长期增长不再那么悲观了。在此情况下,经济学家更主张政府实行自由放任的政策,让经济自行发展。当时大多数的政治家、经济学家和企业家都相信市场经济的魅力,把资本主义经济描绘成一架精妙的机器,会把社会稀缺资源引导到社会最有利的用途上去,会实现经济的长期增长,就业不会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政府不必多此一举,干预经济。政府所要做的事就是不要过多发行货币,以免引起通货膨胀。

古典学派对依靠市场经济达到充分就业的要求坚信不疑,任何非均衡的失业现象是摩擦性的,经过一定时期的调整,它终将消失。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由于资本主义世界的失业不是很严重,所以,古典学派的观点是占主流地位的,即使有争论也不会引起人们特别的注意。但到了20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经济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大萧条。工人失业率骤然上升,上升到了两位数,英国在1932-1933年达到了22%,工厂的开工率普遍不足,国民产出明显下降,出现了严重的通货紧缩,美国华尔街股市崩溃,国际贸易额大幅下降。

经济大萧条与实行通货紧缩的政策有关,它使失业现象加剧。回顾这次经济危机,许多经济学家指出,如果实行放松银根的政策,本来的经济情况会好得多。但是,古典学派的经济学家和理财当局坚持反对把失业现象归咎于需求不足的观点,也不主张放松银根或扩大需求(比如增加政府开支)的做法。

根据古典学派的观点,世界性的经济大萧条不会导致失业,面对失业率上升的现实,他们认为是劳动力市场没有出清的缘故,也就是劳动力的价格没有下降到足够低,使其达到供求平衡的水平。因此,他们主张劳动力的价格应当进一步下降。如果货币工资(劳动力的价格)下降的幅度大于总的价格水平下降的幅度,说明实际工资下降。实际工资下降,会使就业人数增加,从而使商品的价格也进一步下降,市场商品的需求增加,同时出口品的价格也随之下降,增加出口,使国际收支逆差的局面也得到改善。

古典学派因此主张政府应坚持实行平衡财政预算,甚至不惜削减社会福利,增加失业人数,企图以此“短痛”避免今后的“长痛”。事实证明,古典学派在经济大萧条时期所采取的政策是错误的,高失业率与需求不足同时存在了相当长的时间,人们逐渐怀疑其理论的正确性和以该理论所制订的宏观经济政策的有效性。

凯恩斯认为劳动力的价格(工资)是很难在需求不足的情况下,达到供求均衡的水平的。当需求不足出现的时候,社会对劳动力的总需求下降,但劳动力的价格仍维持在原来水平,结果劳动力出现过剩(失业)。凯恩斯的观点是,即使将工资水平可以压到均衡的水平,但工人工资的减少,会进一步使总需求减少,而且工资减少的幅度难以抵消总需求的减少,从而使市场出清难以做到,非均衡的失业现象将持续存在。企业主可能会发现劳动力的价格的确是便宜了,但由于总的经济状况不好,他们就不会贸然增加生产和增加雇工。结果,经济萧条现象越发严重。

如果总需求严重不足,就会产生经济萧条和高失业率。如果在国民经济中存在着潜在的生产能力和失业后备军的话,通过扩大总需求的方法会使国民收入增加。凯恩斯认为,可以从财政政策上去促使总需求的扩大,以达到充分就业的目的。政府如果在经济萧条时期,总需求不足,漏出大于注入的时候,仍然采取紧缩的政策,必然会使经济更加萧条。在此时,政府的正确做法是,不再固守财政预算平衡的政策,而是为使注入大于漏出,这就要求实行财政支出大于财政收入,换言之,要减少财政收入(税收),增加财政支出,也就是实行财政赤字,以扩大总需求,让乘数效应发挥作用,达到增加国民收入的目的。

凯恩斯指出,在经济萧条时期,扩大性的货币政策不如财政政策有效。因为增加货币供应会有相当数量的资金用于纸面资产(证券等)的投机,而增加政府支出会直接增加对实物资产的投资,从而带动国民经济的增长。在经济萧条时期,最好的办法是双管齐下,在实行扩张性财政政策的同时,扩大货币供应,这就不发生挤出效应,较有效地促进国民产出的增长。

如果总需求扩张过度,总需求曲线外移,社会上闲置的生产能力和资源越来越少,已逐渐接近极限,此时,如果再实行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就会导致价格的较大幅度的上涨,而对国民产出增加的贡献很有限。对此种情况的出现,凯恩斯主张实行相反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以减少总需求,比如,财政政策方面,减少政府支出或增加税收;货币政策方面,减少货币供应。在减少总需求时,他还是认为财政政策最为有效,当然他仍主张财政政策应当与货币政策同时实施。

凯恩斯理论在1960年代和1970年代受到了严重的挑战。对它最有力的冲击是现代货币主义。现代货币主义是以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弗里德曼为代表。他以古典货币数量说为基础,适当吸收现代经济学的观点(包括一些凯恩斯的观点),对经济中出现的滞胀现象作了独特的分析。

货币主义的核心内容是说明价格水平与货币供应数量存在着直接的因果关系。弗里德曼分析了美国历史上价格水平和货币供应数量的关系后,得出结论,即:通货膨胀总是一种货币现象。如果长期的货币供应的增长速度超过国民产出潜在的增长速度,通货膨胀则不可避免。

货币主义者认为,通货膨胀只会对国民经济造成伤害,因为它使人们对今后的投资前景发生怀疑,失去信心,从而减少投资;也因为通货膨胀使本国的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缺乏竞争力。所以,他们主张政府要对货币供应实行严格的控制,即主张确定货币控制目标。温和的、公开的货币供应目标会有助于减少人们对通货膨胀的预期率。除对货币供应实行严格的控制外,根据货币主义者的建议,政府应尽可能减少对经济的干预,限制工会的垄断权力,以排除人为的障碍,使市场经济能够正常的运作,发挥市场的效率。按此主张,企业和工人会对市场作出反应,增加产出和劳动,结果使总供应得到增加。货币主义的刺激供应的政策主要精神是要充分发挥“看不见的手”的作用,让企业尽情追求自身的利益,使社会生产能力得以充分的利用。

根据资本主义国家的经验,他们认为自然失业率之所以上升(长期的菲利普斯曲线向右移动),主要是工会的作用和对失业福利救济的增加,从而使摩擦性失业和结构性失业增加。滞胀的原因也正在于此。他们在1970年代实行扩张性的财政政策,人们增加了对通货膨胀的预期。结果国民产出不仅没有受到刺激,而且失业率仍居高不下。在1970年代末和1980年代,美国和英国政府都采用了货币主义(供应学派)的观点,对总需求有所遏制,花费了一段时间,调整了人们对通货膨胀的预期(预期通货膨胀率下降),在短期内,失业率有所上升,主要是因为工资上升的调整较慢,需要有一个过程。但从长期来看,根据货币主义者的观点,通货膨胀率会明显下降,最终自然失业率也会明显下降。

坚持凯恩斯观点的学者对货币主义的观点不是完全排斥的,他们也认为,如果总需求扩大过猛,会使通货膨胀率急增,有一部分失业率是不可能靠扩大总需求的政策得到解决的。无论是社会的总供应或社会的失业率都存在着某种极限。到了这种极限,一味扩大总需求就会产生不良的效果。总供应曲线是向上倾斜的,到了生产能力利用完毕的时候就变成垂直的了,说明是扩大总需求政策有效性到了极限,再采取扩张性的政策只会导致通货膨胀,而对国民产出的增加无济于事,国民经济存在一种潜在的产出水平,这就是社会所有的资源基本上得到充分利用的产出水平,这种产出水平不是完全可以依靠扩大总需求的办法来达到的。通货膨胀率上升在一定范围内会导致失业率的减少,即通货膨胀率与失业率呈反比关系,说明在这个范围内扩张总需求的政策是有效的。但自然失业率不是靠扩张性的政策所能解决的,如果在这时继续实行扩大总需求的政策,只会引起通货膨胀的继续上升,而对失业率的下降毫无作用。

尽管凯恩斯主义者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货币主义者的观点,但在基本立场上并没有改变。他们认为,通货膨胀的确是与过度的总需求扩张有关,但到了1970年代中期,通货膨胀不完全是一般性的总需求扩张引起的,过度的需求集中在国民经济的某些部门。过度需求的部门的通货膨胀压力不能被需求不足的部门的通货紧缩的压力所抵消,因为工资和价格都存在着刚性,于是需求转移型的通货膨胀就发生了。1970年代的通货膨胀也要归咎于成本推动的压力,大型的跨国公司过大的经济权力,大型工会的谈判权力和发生的能源危机致使石油价格上升,都是导致通货膨胀的原因。通货膨胀的连续发生,工人对每年工资的增加产生预期,但工资的名义增长赶不上国民收入的实际增长。所以,从长期来看,主要问题不是人们对价格上升的预期,而是人们对实际生活水准提高的预期。

凯恩斯主义者对1980年代出现的高失业率归咎于总需求的不足。总供应对总需求的减少呈现出较大弹性的下降。企业对总需求的下降的反应是减少产出和减少对工人的雇佣。企业减少库存,企图降低成本增加利润的做法,加剧了这种情势。

凯恩斯主义者对货币主义者的观点的批判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过分依仗市场的力量,认为只要把企业和工人都推向市场就会解决问题;二是把通货膨胀、失业率上升和经济萧条等复杂的经济现象简单地归为货币供应的控制问题。

他们认为,现实的市场不是完全竞争市场,市场的不完全性使“看不见的手”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不会导致资源配置的最佳化。市场供应和需求条件的变化往往反映短期的投机情况,不能正确反映长期的成本和效益的真实情况,特别是象证券市场、外汇市场,它们对短期的压力反应十分激烈,而且过分,对企业的长期投资非常不利。比如,外汇汇率的激烈波动,怎么会使企业家对长期投资出口市场持有信心呢?因为无论汇率突然上升或者突然下降都会损害本国产品的出口。市场经济的自发波动会对将来的需求、供应和价格产生许多不确定性。不确定性会使企业减少投资,从而减缓经济的增长。据此,他们认为政府对干预经济责无旁贷,以促进投资和经济的不断增长。凯恩斯主义者常常引用日本、法国和德国等例子,说明政府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近几十年是经济学家十分活跃的时期,如果把经济学家一分为二,不是货币主义者,就是凯恩斯主义者,未免太简单了。如同经济现象是复杂的一样,经济学家也是流派纷呈,主张各异,面对各自的观点,不是互走极端,而是在坚持自己的主张的前提下,公开的或不公开的吸收合理的成分。当你在一个学府问及一位经济学家的时候,他可能会滔滔不绝,但不会给自己贴上什么学派的标签。学派的划分,在很多场合,是评论家的分析或者归纳。

三、对我国宏观调控政策选择的启示

以上简要地概括了宏观经济思想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政府采取的宏观经济政策所依赖的理论基础。客观经济现象过于复杂,不同的经济学派的政策主张所依赖的假设又各不相同,所以,经济学家的观点是很难走到一起来的。不过,全面理解宏观经济的各种思想,对我国宏观调控政策的选择是有借鉴意义的。我认为,主要有以下三点启示:

1.以总量调控为主,还是以结构调控为主?

既然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有待逐渐形成,那么单单利用总量调控,就会达不到理想的效果。判断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形成与否,至少有三个标志:一是企业是否能按企业规则行事。比如企业是否有定价的自,也就是市场上的绝大部分商品的价格是由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的,企业是否有用工权,根据需要雇佣和解雇雇员;二是商品是否能在全国市场上自由流通,不受人为的限制和地方的保护和歧视;三是企业的形成与发展是否受到所有制的限制,特别是民营企业是否能够根据市场竞争的原则可以自由进入或退出;四是社会资本是否可以根据市场信号自由转移;五是是否形成一套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行政、税务制度与法规。根据这些标准衡量,我国市场经济的形成尚有相当长的一段路要走。由于如此,宏观的总量调控,就会遇到许多的人为障碍,不能收到理想的效果。因为总量调节的有效性的一个重要前提是,要有一个畅行无阻的传导机制。比如,国家增加财政支出的目的是要通过乘数效应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其前提就是要求企业对总需求的变化反应十分敏感,这样才会产生连锁反应,达到国民经济倍数增长。如果其中某一环节,对总需求的反应并不敏感,就会使乘数效应大打折扣。

可以说,我国经济在很大程度上还是有着计划经济的痕迹。国家对许多重要的商品价格还实行着严格的控制,国有企业的用工权还受到很多的限制,地方主义还时有抬头,民营企业在行业进入等方面都受到限制,国有企业的资本的大部分是不能流通的,我国的行政和税务制度和法规很多是沿袭计划经济的一套。在这种情况下,宏观调控恐怕宜以结构性调控为主比较有效。结构性调控的做法,似应表现在:对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即“瓶颈”行业注入必要的资金,使其缓解供应紧张的局面;对生产能力过剩又没有发展前途的“夕阳”行业实行关停并转,对新兴的行业政府宜采取扶持的政策,从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鼓励民营企业的发展,取消“禁入”的规定,使它们能较快地进入短缺的行业(在市场经济中,短缺行业是赚钱行业的同义词),既增加投资的有效性,又缓解社会对特殊商品的供应不足。

2.宏观调控侧重需求管理,还是供应管理?

自凯恩斯以来,宏观经济的视野确实有了很大的拓宽。他所强调的需求管理在调节西方经济方面的确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同时也产生了许多副作用,不然,宏观经济思想不会像现在那样混乱。凯恩斯主义的需求管理的好处是对经济的调节比较直接,对解决通货紧缩特别有效。换言之,凯恩斯主义的政策只对经济发生大萧条时十分有效。问题是,现在经济的运行并不象1920年代末和1930年代初那样低落。尤其是西方国家的经济结构与政府调控能力与那时相比有了根本性的改变,也就是说,不太可能产生像那时出现的生产能力严重过剩、消费严重不足的尖锐矛盾。可以这样说,经济大萧条只是一种特例。它说明,如果不分经济情况的好坏,一味强调需求管理的宏观调控政策可能会出现弊大于利的结果。它的好处仍然是拉动总需求,刺激国民经济增长;它的弊病是,如果国民经济的生产能力已无多大剩余的话,就会引发通货膨胀。从微观层面看,会出现严重的“挤出效应”,排斥私人投资,阻碍国民经济的增长。供应学派的兴起是对片面强调需求管理的一种纠正。

我国真正借鉴西方宏观调节的做法可以说从1999年始,那时我国的经济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疲软,积极的财政政策的提法和做法正式出现在政府的报告和文件之中。积极的财政政策这一词,虽然没有什么标新立异之处,但隐喻着扩大总需求的政策意图十分明显。显然,扩大总需求,就是实行需求管理政策。从近两年的实践来看,需求管理的做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对国民经济的拉动是有一定贡献的,有的学者估算,大概使国民经济增长一到二个百分点,但与人们对它的预期效果还是有较大的差距。人们对它产生的疑问有:为什么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只有发行国债一途?我国屡次增发国债的效果究竟如何?当然要说清楚这个问题是很困难的。我的看法是,发行国债后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公共工程,是一种正确的做法,要比用于一般性的财政支出好得多。问题是,一方面公共工程是否对国民经济的总供应产生明显的效果,另一方面公共工程的乘数效应究竟如何。恐怕两方面的效果都不令人满意。前者,只具有总量调节的意义,对解决国民经济中的“瓶颈”不十分明显(说实在,在需求疲软的时候,“瓶颈”在哪里也难以说清);后者,没有引发新一轮的增产和投资热潮,究其原因,主要是国有企业对需求刺激的反应不敏感。事物总有它的两面性,积极的财政政策既没有促进国民经济的有力增长,也没有引发严重的通货膨胀。

回过头来看,如果我们把宏观调控的重心放在供应管理方面,也许效果会好得多。所谓供应管理,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主要是要把国民经济的微观基础搞好。我们不能不看到,我国国有企业的潜在的生产能力是很有限的,尤其在停产之后,要再把生产重新组织起来,困难重重。有许多国有企业实际上是不破产的破产。在这种情况下要靠需求管理政策来拉动国民经济,使国有企业的机器重新开动起来是难上加难。当务之急是要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的改革,使企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企业,也就是对宏观调控的信号十分敏感的企业,有了这个条件,扩张性的财政政策会把企业潜在的生产能力“拉动出来”。

3.实现国民经济的均衡增长,更多地利用市场,还是依靠政府?

西方国家的宏观经济思想的分歧争论在很多问题上主要集中在对市场的看法上。

我们不会也不能对西方的两种学术观点作出裁判。我们经济理论工作者的任务是,联系我国的实际,如何正视国民经济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治理经济的对策。我国长期来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习惯于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虽然我国已正式宣布实行市场经济,但在许多方面还是依靠行政命令指导和调节经济。我国肯定了市场经济在配置资源方面的基础作用,但对如何实现这个功能,或者了解甚少,或者做得很少。我们知道,在西方经济学的教科书中写得很清楚,依靠市场要解决三大问题,即生产什么,如何生产和为谁生产。计划经济何尝不想较好地解决这三大问题,但计划经济实践的结果是灾难性的。这是现在实行市场经济的历史必然。其结论是不言而喻的,就是我们要在建立市场经济和完善市场经济上多下功夫,政府应当减少不必要的干预,让市场成长和发育。应当看到,西方国家是市场经济的国家,它们的市场基础远比我们深厚,他们尚且注意或政府对经济的过多干预,我们还有什么顾虑,认为让市场发挥自身的作用会使国民经济失控呢。恐怕即使让西方的凯恩斯主义者对中国的现状发表意见,也许他们也会发出“政府干预太多”的感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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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

笔者以Branson等的模型为基础,在贸易品的生产中引入进口中间品变量,并沿袭Han的模型引入财政政策变量,同时考虑多边贸易流和宏观经济政策,货币当局钉住一篮子货币汇率制度的目标是保持贸易余额不变,从而构建了一般均衡模型。假设本国是一个小型开放经济体,生产2种商品:出口品X与非贸易品O。出口品的生产用到劳动L以及来自各个国家的进口中间品投入Fi(i=1,2,……,N),非贸易品的生产只用到劳动L。本国从外国进口的商品包括中间品投入以及最终商品。本国进口中间品的价格、外国非贸易品的价格以及任意两外国间的双边名义汇率对于本国而言都是外生的。劳动力数量标准化为1,且劳动力市场是充分就业的。参数定义见表1。

(一)出口品市场出口品的供给取决于本国出口品与非贸易品的相对价格。其中,第i国对本国出口品的需求是本国出口到第i国的贸易品(以第i国货币计价)与第i国非贸易品相对价格的函数。为了简便,假定所有国家对本国出口品的需求价格弹性都等于dx,并且本国出口品在所有国家的(本币)价格是相等的。式(4)表明出口品数量的变动是第三国实际汇率的变动、进口中间品价格有关项的变动以及本国实际汇率变动的函数。式(3)、式(4)与Branson等的差异在于:进口中间品的存在使得均衡价格及产出中多了进口中间品有关项这一项,这是因为本国生产需要从各国进口中间品投入,其通过生产成本影响出口品的价格及数量。其他条件不变,本国从第i国进口的中间品投入价格增加会导致出口品成本上升,从而使得出口品供给减少,在需求不变的情况下,最终导致出口品均衡价格上升、数量减少。

(二)进口市场本国从外国进口的商品分为两类:中间品投入以及最终商品。中间品投入用于本国出口品的生产,而最终商品用于国内消费。遵循Han的方法,引入财政政策变量,假定政府支出完全用于购买进口最终消费品和非贸易品。1.进口最终商品市场在此市场上,假设本国政府花费uG用于购买进口最终商品,其中G表示政府支出,u表示政府花在进口最终商品上的比例。第i国提供的最终商品供给为即进口最终商品均衡价格的变动是本国非贸易品价格的变动、本国实际汇率变动、第三国实际汇率变动、实际收入变动以及名义利率变动和政府支出变动的函数。将式(7)代入式(5),可得进口最终商品的数量变动M^是本国实际汇率变动、第三国实际汇率变动以及其他弹性参数的函数。2.进口中间品市场进口中间品价格是外生给定的,数量则由出口品需求决定,二者的变化分别为

(三)非贸易品市场本国非贸易品的需求设定与进口最终商品类似,即其与非贸易品均衡价格的变动影响因素相同。若其他条件不变,进口中间品价格增加则会降低非贸易品均衡价格、增加非贸易品均衡数量。原因在于,进口中间品价格增加导致出口部门意愿劳动的需求减少、而非贸易品部门意愿劳动的需求不变,在充分就业的条件下,最终导致实际工资降低、非贸易品部门的劳动数量增加,从而非贸易品部门的产出增加,进而降低了非贸易品均衡价格。

(四)货币市场实际货币需求是实际收入与名义利率的函数。

二、一篮子货币最优权重的计算

在商品市场和货币市场都均衡的条件下,假定政府的目标是保持贸易余额不变,据此求解最优权重。式(21)表明在垂直贸易方式下,本国实际汇率变动不仅与外国实际汇率变动以及本国财政支出变动有关,而且与进口中间品项(J^i+q^Ii-q^N)有关。假设其他条件不变,本国从第i国进口的中间品价格发生单位变化,则会改变贸易余额,其变动为Γ3i单位。为了保持贸易余额不变,e的变动应为wTBIi单位。而第i国货币贬值1单位,将会恶化贸易余额(Γ2i+Γ3i)单位。为了弥补第i国货币贬值影响,保持贸易余额不变,e应升值(或贬值)(wTBi+wTBIi)单位。当政府增加1单位支出购买进口最终商品时,贸易余额同样会恶化,此时本国货币应升值(或贬值)Z1单位。式(22)右边比式(21)少了进口中间品有关项以及G^项,而式(23)右边比式(21)少了进口中间品有关项。这是因为Branson等是在最终商品贸易模式下求解最优货币篮子权重,且未考虑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与Han模型的差异在于:在出口品生产中引入进口中间品变量,考虑垂直贸易对一篮子货币权重的影响,贸易品生产函数式(1)、非贸易品生产函数式(11)均出现了pfi。在这些假设下得到式(21),表明在垂直贸易模式下,进口中间品会通过贸易品成本的变化影响生产要素(劳动)在贸易品和非贸易品之间的配置,从而影响贸易品、非贸易品的均衡价格及数量,进而影响到本国实际收入,最终对最优货币权重产生影响。因此,当pfi发生变化时,为了维持贸易余额不变,本国实际汇率应相应改变wTBIi,尽管第i国实际汇率与政府支出未发生任何变化。式(21)中wTBi是保持贸易余额不变的一篮子货币最优权重。Z1则是e针对政府购买变动的最佳反应。

三、实证分析

以中国经济为例,实证分析垂直贸易、财政政策对篮子货币的影响。

(一)模型建立与数据选取根据中国统计年鉴公布的资料,2006年~2012年中国的三大贸易伙伴分别是欧盟、美国和日本。依据方程式(21)提供的实际汇率、进口中间品和政府购买之间的内在关系,将美国设定为基准国,实证分析模型设定。表示美国、欧盟、日本以及中国的非贸易品价格,qIEU、qIJP表示中国从欧盟、日本进口的中间品投入价格(对应国货币计价),JEU、JJP表示欧盟与美国、日本与美国的双边汇率(间接标价法),e表示1单位美元等于多少单位人民币。因此RCN表示中国实际汇率,REU、RJP分别表示欧盟、日本的实际汇率,RIEU、RIJP分别表示欧盟、日本的中间品有关项。由于各国的非贸易品价格没有现成的数据,本文根据Engel的方法,将消费者价格指数中的服务价格指数作为非贸易品价格。由于未找到日本的服务价格指数,故用日本服务业的生产者价格指数(serivesproducerpriceindices,SPPI)作为替代。中间品价格使用出口价格指数替代。笔者选取2005年7月至2014年3月为样本期,数据为月度数据。中国的名义政府购买支出、服务价格指数和消费者物价指数来源于中经网数据库,美国、欧盟(18国)的服务价格指数分别来自美国劳工统计局(BLS)、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日本的服务业生产者价格指数(2010=100)来源于日本央行。服务价格指数的原始数据除中国外,都是以2010年为基期。中国的服务价格指数是以上月为基期。欧盟(18国)、日本的出口价格指数分别来源于欧洲统计局与日本央行,二者均以2010为基期。美国的出口价格指数来源于美国经济分析局,以2000年为基期。美国的出口价格指数和中国的服务价格指数均换算成2010为基期。中国的实质政府购买支出通过消费者物价指数平减得到,使用X12进行季节性调整。数据处理采用Eview6.0软件。

(二)单位根检验首先对各个序列的平稳性进行检验,即进行ADF(augmenteddickey-fuller)单位根检验。结果显示,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各变量均为非平稳序列,但各变量的一阶差分形式在该显著性水平下均是平稳的,即为I(1)。

(三)协整检验和误差纠正模型单位根检验的结果显示,所有变量均是一阶差分平稳的。在此基础上,运用Johansen协整检验方法对各变量是否存在协整关系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由表2可以看出,迹检验和最大特征根检验均表明,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上述6个变量之间存在唯一的协整关系,说明经济变量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关系。

(四)基于VECM的分析1.模型简介Granger定理提出一组具有协整关系的变量一定具有误差修正模型的表达形成存在。根据这个定理得出VECM的一般表达式。其中,αECMt-1为向量误差修正项,即分量之间的协整方程反映了被解释变量与解释变量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而整个VEC模型则反映了变量之间长期均衡关系及变量滞后期的短期波动对当前变量的短期波动Δyt的影响。VECM的系数α则反映变量之间的均衡关系偏离长期均衡状态时,将其调整到均衡状态的调整力度。因此,VCEM用于考量经济系统中各变量之间的长期及短期关系。式(27)及式(28)中[]均表示t值。协整方程表明:中国实际汇率、欧盟实际汇率、日本实际汇率、欧盟中间品有关项、日本中间品有关项以及中国政府购买这6个变量之间存在一种长期稳定关系。在这种长期均衡关系中,lnREU、lnRJP的系数符号相反,说明欧盟实际汇率增加会导致中国实际汇率减少,而日本实际汇率增加会导致中国实际汇率增加。lnRIEU、LnRIJP的系数符号也相反。政府购买支出(lnG)增加会导致中国实际汇率减少。协整方程反映了6个变量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通过误差修正模型(ECM),可以进一步了解这些变量之间的短期相互影响和协整经济变量之间由非均衡状态向均衡状态调整的动态过程。得到的误差修正项的系数为负,且统计是显著的,表明在每个时期内lnRCN的实际值与其长期均衡值的差距约有6.01%得到修正,lnRCN在受到短期干扰后能调整到长期均衡路径上,但是调整的速度较慢。从自身和其他变量的t统计量来看,在5%的置信水平滞后1期的自身、欧盟实际汇率、欧盟中间品有关项lnRIEU以及政府购买支出的影响显著,其他变量影响较弱。3.方差分解表3提供了中国实际汇率的方差分解结果。可以看出,中国实际汇率自身影响很大。在前5期,日本实际汇率对中国实际汇率的贡献率要大于欧盟实际汇率对中国实际汇率的贡献率,但以后各期,欧盟实际汇率对中国实际汇率的贡献率反而大于日本实际汇率对中国实际汇率的贡献率。这可能是因为初期日本距离中国较近,便于中日两国之间的贸易,但后期欧盟市场的广阔容量,使得距离的影响变得次要。随着预测长度的增加,中国实际汇率对欧盟实际汇率的变动更加敏感,这表明欧洲市场和亚洲市场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lnRIJP对中国实际汇率的贡献率非常小。政府购买对中国实际汇率的贡献率也随着预测长度的增加而变大。

四、结论

第12篇

新形势下,我们要将政商关系理顺,成功转变政府职能,推动管制政府向服务政府转变、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针对投资备案、审核、审批等制度要组织开展规范改革工作,积极将政府的核准范围缩减,促使审批程序得到简化,从而降低经营性收费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推动民营企业收费实现公平化,将非国民待遇现象消除掉。其二,财政相关部门建立起专业化的投资服务机构,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投资信息指导及产业政策支持。同时要开展民间投资的营销策划、审核报批、投资咨询、管理决策等各方面的综合服务,建立起包括技术信息、政策信息、市场信息在内的投资信息网,综合筛选投资项目,健全民间投资服务体系,致力于为全社会提供充分的、准确的投资信息。其三,加强建设民营企业的权益保护机构,尽力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为民间投资营造出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财政倾斜于民生,保障并改善民生

(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灵活就业

虽然每一年我国财政在就业方面的资金投入都有较大的增长,但这并不能满足我国愈加严峻的就业形势。因此,政府应当以公共理财理念为出发点,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行政管理费用支出进行大力的整顿和压缩,将公共财政倾斜到民生领域,增加就业的财政资金投入,建立长效的就业财政机制,促使就业工作取得保障性强的、长期的财政支持。新形势下,小群体创业及中小企业等在解决自身就业问题时为社会大众提供了良好的劳动力需求空间。政府部门应当积极扶持它们,在信贷、资金及税收等各个方面为他们提供支持,逐步形成中小企业群体,致力于将社会的不同素质、不同层次的劳动者广泛吸收到这一群体里来,确定灵活就业的行业标准及范围,完善税费减免措施,从而健全财税扶持政策。对于灵活就业范围内的自谋职业人员,政府可以给予重点的财税支持,鼓励人们积极创业,从而有效带动就业。

(二)加快社会保障改革,完善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政策支持

在受到金融危机冲击的所有群体里面,农民工遭受的损失最大,一旦他们失业返乡,就无法享受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即便他们能够享受家庭保障机制及农村土地保障机制等,但依旧无法将他们的生活影响降低,从而造成农村的消费能力低下,不利于实现刺激消费等宏观的经济调控政策,严重时甚至会冲击社会和谐。因此,政府应当加快改革社会保障制度,积极培训农民工,鼓励并支持他们自主创业,通过财政拨款加大对农村公用设施的投入力度,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其一,将农民工吸收到工伤保险体制里面,将农民工遭受的职业风险有效分散甚至化解;其二,针对农民工构建医疗保障体系,帮助因病陷入生活窘境的农民工化解风险;其三,构建养老保险政策,为农民工的晚年生活提供财政保障,确保他们能够获得真正的养老待遇。

三、健全消费税政策,加快发展对外贸易

在新形势下,我们要进一步改革并健全消费税政策:适当扩大消费税范围,将裘毛皮制品、高档美术制品、高档实木家具、保健品等纳入到消费税征收范围之内;一些洗涤、洗浴等企业消耗水资源较大,应当对它们征收消费税;公共汽车轮胎、酒精等一部分人民生活、卫生的必需用品应当停止消费税的征收。与此同时,要针对持续完善的消费税制度构建立法程序,将国内税收负担进一步科学化、合理化,促进国内制造企业积极生产并进行出口贸易活动,加快发展对外贸易。

四、全力打好节能减排的攻坚战、持久战

首先,我们要以建筑、交通、工业等为主要对象,大力推进节能政策,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推进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等,致力于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出良好的节能风尚。其次,加强对环境的保护力度,积极推动城镇污水垃圾处理、重点区域环境治理、综合整治重金属污染等工作的开展。第三,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及循环经济。抓好节水、节材、节地、节能等工作,支持循环经济技术研发及能力建设并积极推广示范,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加大回收利用工业废物,进一步将生活垃圾资源化,等等。最后,针对气候的变化及时制定应对措施,加大低碳技术的开发力度,并将高效节能技术进行推广,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新能源等,同时加强建设智能电网。加快绿化进程,努力构建低碳的消费模式及产业体系,全力打好节能减排的攻坚战、持久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