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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专业学校成人教育

时间:2023-06-21 08:55:21

中等专业学校成人教育

中等专业学校成人教育范文1

一、高校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内涵

创新创业教育的教育理念最早由西方国家提出,它以培养创新型人才为目标。创新创业教育不仅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业意识,还使学生在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提高适应社会的心理素质。本着培养具有独立工作及冒险精神的技术、社交和管理人才的目标,广大高等院校在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的培养、创新能力的提升,环境认知能力的培养,创新创业实践模拟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实践和探讨。为了增强高校对于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教育,教育部将创业基础课程纳入本科的必需教材,从而使创新教育以及教育方式的研究成为教育研究的热点和重点。西方的创新创业教育起步较早,至今已有30 年的历史,目前已经发展出了一套较为成熟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并且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而中国也在2012年8月1日正式下发了《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以创新性、实践性和创造性为基本特征的中国创新创业教育将会成为以创业带动就业,缓解中国就业形势的重要手段。

高校的专业教育是大学教育赖以生存的根基。自从中国近代第一所大学诞生,大学就担负了以知识报效祖国的使命。对于高等院校而言,培养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的人才是第一要务。大学生培养以公共课程为基础,通过专业领域的系统学习来掌握该领域的专业技能。专业教育的目的是给祖国的建设需要提供专门型的技术人才。自恢复高考以来,以专业教育为核心的中国高等院校,为中国各个行业输送了一批批优秀的专业人才,极大地支撑了中国的高速发展,在此期间中国的高等院校专业教育也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也在发生变化,强调培养单一专业素质的教育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当今社会对于高等院校毕业生的质量要求与日俱增,单独的以专业教育为核心的高等院校教育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结合当今社会对于创新创业人才的需要,如何将创业教育和专业教育融合起来成为高校研究的重要课题。

二、两种教育方式融合的价值分析

高等院校创业教育与高等院校的专业教育相辅相成,在功能和本质上基本相同。这种密切联系的关系正是两者能够相互融合、共同发展、形成合力的基石。高等院校的创新创业教育是在专业教育基础上开展的活动,是和专业教育互补的人才教育培养的新模式。片面割裂高等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联系,将会导致创业教育游离于专业教育之外,会产生不可估量的后果。如果将高等院校的教育模式比作一艘舰船,专业教育就是舰船的壳体,创业教育就是这艘船的引擎和舵手。没有强有力的壳体,即使方向再正确,也不能一往无前、乘风破浪;没有动力和方向舰船,即使壳体再坚硬,也终究是原地打转、停滞不前。在高等院校创新教育的实践中,始终应该秉承立足专业教育,夯实专业基础,发挥专业优势的原则,在实践教学的整个过程中保持这种理念。因此,专业教育是高等院校创业教育的基础,而高等院校创业教育是专业教育的升华和深化。由于高等院校的创业教育不能针对学生的专业不同而出现个性化,致使创新创业教育不能切实地提高学生的创业水平,从而使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不能充分地结合。唯有将创新创业的意识和能力作为人才教育培养的指标,切实在专业教育的实践中提高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才能改变高等院校创业教育脱离专业教育的现状。

(一)高校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是必然选择

新中国成立后,一直仿照苏联实行计划经济,中国的高等教育也带有计划经济时代的色彩。在计划经济中,国家根据各个行业的需求开设专业、培养人才,在这种纯粹的专业教育模式下,我国高等院校为祖国的各项事业提供了大量的具有专业素质的技术型人才。但是时代在改变,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伴随全球化的不断冲击,国家对人才的需求也发生着重大的改变。中国高等院校原来的教育理念、培养目标、课程开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都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引入了高等院校的创新创业教育。这是以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创业意识为目标的教育理念,它给中国沿用近半个世纪的专业教育模式注入新鲜的血液,高等院校创业教育的引入,使原本有些陈旧和老套的专业教育方式具有了知识经济时代的创新型和前瞻性。这是中国高等教育适应时代要求的探索,这种探索的目的在于通过创新能力和创业意识的培养,改变中国人才教育培养的格局,在培养专业技术型人才的同时,提高人才的创新能力,从而培养一大批高素质的人才。因而高校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是中国面对国际局势、适应时代要求的必然选择,是一种对于专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有益探索。

(二)高校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相辅相成是时代的要求

面对依然严峻的就业形势,党中央提出了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该战略突出了创业对于就业的重要作用,主张通过创业带动就业,从而实现优化社会人才资源、增加就业岗位和缓解就业压力的目的。高等院校的创业教育正是在这种大环境下推出的全新教育理念。但是高等院校的创业教育绝对不仅仅是应对就业危机的一种手段,而是一种面对未来的人才培养观。就大环境而言,中国正在逐步由制造大国向创造大国过渡,在这个转型过程中需要大量敢为人先、具有首创精神的创新型人才。创新是21 世纪知识信息时代的主题,一个有创新的民族才可以在世界信息化的浪潮中拥有话语权。中国正在开启一个创新、创造和创业的时代,作为知识分子培养基地的高等院校必须敢于担当,以前所未有的改革力度来构建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实现以培养就业型人才到培养创新型人才的转变。

三、高校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路径探索

( 一) 转换教育理念

高等院校创业教育和专业教育理念的改变是高校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基础。要想实现专业教育与高校创业教育的融合,就必须将高等院校创业教育和专业教育的理念融为一体。

要想达到协调高等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目标,首先要改变当前高等院校教育中单一教育理念的现状。和专业教育培养人才的专业知识的教育理念不同,创新创业教育在培养专业素质人才的同时,侧重对学生自我创业精神的培养,同时从心理品质和就业观念等方面给大学生以启迪。针对由于社会和人的分工细化所产生的专业教育而言,创业教育在满足了人或社会对于工具性和实用性的要求之外,赋予人才培养模式以新的内涵。

其次,高等院校的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之间有着深刻的辩证关系,且这两者的教育理念是不断融合的。一直以来,人们把高校的创业教育作为教育发展的新内容,但是从创新教育的本质来看,创业教育更像是对专业教育的有力补充。创业教育能够激发学生对于专业教育的兴趣,并给学生提供应用专业知识进行创业实践的理论支撑。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创业教育是专业教育更具时代要求的一次改革。

(二)实现两种教育方式的有机融合

我国高校已经将创新创造教育作为高等院校本科学生的必修课程,这是高等院校适应时代变化的一种全新尝试。高等院校在实践过程中,应该通过增加学分、采用考试和实践报告相结合的方式来提高创业教育的地位。让学生意识到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和专业素质的提高一样重要。同时针对创业教育课程初期较为薄弱的现象,高校应该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明确教育目标,并积极尝试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和创业意识的各种实践活动。

在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安排中要重视高等创业教育和专业教育的协调发展。这是由高等院校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过渡到提高大学生素质和能力实践的必经之路。一方面,要在专业教育中涉及创业教育,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知识教育结合,既能够增加大学生学习的热情,又能优化配置教学时间。另一方面,专业教师要积极思考,在专业知识中加入创新方法的内容,将创业创新的精神体现于专业课的教学过程中。

中等专业学校成人教育范文2

关键词:特色衰退;创新型人才;双师型教师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得到了迅猛发展,到2005年,全国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达3万余所,招生人数达到650万人,在校学生超过1000万人。本世纪初国家对中等职业教育进行了较大范围的调整,不少地方将过去由系统办学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划归到教育系统。教育系统也对新归属的职业学校与原属教育系统办学的职业类学校进行了重新整合,这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教育资源,扩大了学校规模。职教不同于普教,特色是职业技术教育的生命线。然而,许多地区多种门类的各类职业学校,如技工学校、职业中专、职工中专、成人中专等已在近几年的合并、调整中几乎消失,原系统办学的职业类学校也越来越少。中等职业类学校门类过多,适当整合非常必要,但原各系统办学时所具有的各类职业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专业特色,也在逐渐衰退,这一现象不容忽视。具体表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调整后的中等职业学校,规模得到了扩大,但专业设置缺乏特色。很多地、市将原来各系统办学、专业性较强的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调整归属教育局管理,教育局又将这些学校与原教育局所属的职业高级中学、综合性中等专业学校进行合并调整。重新整合后,学校办学规模和师资队伍在一定程度上都得到了扩大。但与合并前相比,系统办学的职业技术学校原有的行业特色,如商业、机械、纺织、服装、化工等,在重新整合后,专业特色有所衰退。有的中等职业学校为了争生源,不少专业设置趋于雷同。

(二)培养目标的不确定性,影响了中等职业学校培养实用型、技工型人才特色的发挥。片面追求高校高入学率,学生和家长及用人单位盲目追求高学历,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办学形式、教学方式和教学内容雷同于普通高等学校,是造成中等职业类学校培养目标不确定性的重要原因。目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以职业技术学院为主体,由于历史原因,开办时迎合高等教育超常规发展,各地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仓促上阵,创办时没有及时形成自己的职业技术这一办学特色。从我国历史上看,鄙薄职业技术教育,生产技艺不能登学校大雅之堂的思想由来已久。早在春秋时期,大教育家孔子把弟子樊迟“请学稼”、“请学为圃”的要求视为小人之举。这种传统思想至今仍有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使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领导不愿把技术类专业培养目标定位在高级技工上。

(三)上个世纪我国绝大部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主要是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都隶属于各行业系统办学,它长期为国家建设输送了大批急需的,能及时适应各类工作岗位的中等专业技术人才,早期更是有不少人已成为高级工程师和高级技工等技术中坚力量。系统办学具有传统优势,如比较熟悉本系统需要什么样的中等专业技术人才;能有针对性地组织安排适合本系统的教学内容;自己组织编写适合本系统专业需要的各种教材;合理设置与专业课相适应的文化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能较为方便地引进熟悉本系统专业并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专业教师;学校领导较为熟悉本系统专业技术结构,有利于学校确定正确的培养目标和制定适合本行业的教学计划;能较为方便地安排学生在本系统内专业对口的单位实习;毕业生也能较快适应专业对口的本职工作等。而目前经调整后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虽然打破了行业界限,但由于学校脱离了原来行业的管理体系,上述许多优势已不复存在。

(四)由于调整后学校脱离了各行业的直接管理,师资渠道与过去相比较为狭窄。教育系统的师资主要来自师范类院校的毕业生。虽然与过去相比大部分学校已向非师范类敞开大门,但由于政策的惯性作用,需要优先安排师范类大学毕业生就业,这就使得新分配到职业学校的大学生比例仍大大高于非师范类大学生。从各系统引进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在职大学生和工程技术人员,比过去更困难。这给目前中等职业学校发挥原有办学特色形成一定的障碍。

(五)学校领导层构成缺乏专业特色,成为学校继续发挥专业特色的一大制约。中等职业学校绝大部分归属教育部门办学后,校长的配置基本局限于原教育系统内,而进入领导年龄结构层次的教育系统管理人才,鲜有职业技术教育的专业特长和职业技术教育经验。他们绝大多数出身于师范类院校,而过去师范类院校还没有设置职业技术类专业。如此结构的领导班子,不可能很好地组织安排专业教学,也不可能深层次考虑到有利于发挥专业特色的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法。他们没有亲身体验过课程设计、毕业设计、专业实习等教学环节,也就不能深刻理解这些教学环节的重要性,而往往把这些环节变成了提前结束理论课程,过早地花大量时间让学生去寻找工作。管理不善的学校致使大量学生在这段时间无所事事,在家休闲或游荡于社会。而主要领导大部分精力则集中在扩大学校规模上,多招学生。在管理上沿用普教模式,只热衷于分数,抓课堂纪律、环境卫生,这很难在学校的办学特色,即在专业理论教学和技能教学上有所创新,在动手能力培养上有所建树。

以上问题,可以说是目前中等职业教育中办学特色衰退现象的几个主要方面。这一现象不容忽视,它直接影响到我国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和提高。笔者从事多年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现谈谈对解决上述问题的见解。

第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校长的配置应跨出系统、跨出地区,广开贤路、广纳志士,特别是要注重吸收教育系统外,非师范类院校毕业的人才担任学校的主要领导。非师范类院校毕业生虽然没有经过师范类学校开设有关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的选修(这些课程可以在不长的时间内补上),但他们具有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较为熟悉与职业技术教育相通的如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实习等相关教学环节,特别是已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非师范类在职大学生,更懂得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该培养什么样的人才和如何培养。然后会深入思考如何安排与之相适应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计划,能比较准确地抓住相关专业上的教学重点和关键环节。

第二,办好中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是关键。目前虽然基本打破了师范与非师范类毕业生的分配界线,但师范类毕业生理应从事教学工作早已是约定俗成,分配到职业类学校的毕业生数还是大大多于非师范类。急病需下猛药,目前情况下应大量吸收和鼓励非师范类毕业生到职业技术学校任教,特别要注意吸收具有实践经验的在职非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到职业类学校任教,尽快培养和建立起一支“双师型”职业教育教师队伍。

第三,学校规模扩大后,为了扩大生源,不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盲目设置新的专业,不太考虑是否符合本校的办学特色,学校是否具备开办这种专业的条件。有的学校甚至在没有专业教师的情况下就开设新的专业。可谓是不怕做不到,只怕想不到,想办什么专业就办什么专业,有条件上,没有条件也要上,这难以保证最基本的教学质量,形成了许多学校追求大而全,专业设置雷同,学校原有办学特色渐渐退色的现象。笔者认为,学校要有规模,发挥规模效益无可非议,但特色应继续保留和发挥。笔者建议规模大的学校可设立XX专业名称的分校。这样既发挥了规模优势,又保留了学校的原有特色。

第四,应重新确定当前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培养目标。由于目前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重点并不到位,实际执行中有所偏离,即它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上越来越雷同于普通高等学校,因而上述所说这些学生在中等职业学校中所接受的教育,也大多雷同于普通高中,这与中等职业教育的初衷是相悖的。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改变目前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基本趋同于普通高等教育的现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应主要培养高级技术人才,即高级技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也相应地为需要升入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设定一个相匹配的培养目标,即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输送未来高级技工打好基础。

第五,继续支持仍留在行业系统内办学的学校,发挥行业办学优势。从目前情况看,少数仍留在行业系统内的学校,不少是岌岌可危的,主要原因是与教育系统所属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相比,学校在办学经费等方面没有得到同等待遇。政府收取的教育附加费,教育系统外的多数职业学校无法获取。在教职工福利分配上也与教育系统内办学的学校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在医疗保险待遇上差距更大。教育系统内所属学校的教职工所享受的G级(即公务员级别)医保待遇,非教育系统办学的教职工至今大部分仍不能享受,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行业系统内学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因而为数不多仍留在各系统内办的中等职业学校很难长期生存,它的中等职业教育特色也很难长期保留。

第六,应大力提倡和鼓励私立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办学,在立法、政策上应给予支持,打破教育垄断,使私立学校能真正享受公立学校同等的政策待遇,如教育附加、职工社会保障等,取消国有民办机制,以避免与私立学校产生不公平的竞争。像从计划经济过渡到市场经济中的企业一样,没有私营企业的发展和强有力的挑战,就不可能把国有企业逼上改制这座“梁山”,我国的经济也不可能高速稳定的发展。同样,没有私立学校的兴起,形成对公立学校的压力,整个教育难以形成真正的竞争,教育质量也难以快速提高。

纵观发达国家的教育史,它们在这方面也同样经历了这一过程。过去它们的学校也基本上是公立学校,经过上世纪初期的政策调整,鼓励私立学校大力发展,从而形成了以私立学校占多数的教育体系,日本的私立学校总数达80%以上。这一变化打破了教育垄断,弥补了政府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真正形成了竞争机制,教育质量也随之得到了稳步提高,应试教育得到了根本改变,各级各类学校的特色得到了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创造能力也随之得到提高。我国的教育也会像过去计划经济时代的国有企业一样,随着民办教育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民办教育、私立学校也会像民营企业一样,逐步发挥出强大的生命力。目前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未雨绸繆,办出自己的特色,不断创新,转换机制,迎接即将到来的挑战。

参考文献:

中等专业学校成人教育范文3

关键词:师专院校;转型发展;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产业结构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13-0014-03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进一步促进高等职业学校办出特色,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2014年2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任务措施,牢固确立职业教育在国家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位置,促进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激发年轻人学习职业技能的积极性;大力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三对接”,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做到学以致用;明确提出要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

一、高等师范院校面临的危机与策略

(一)高等师范院校面临的危机

高等师范院校是我国高等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办学成本低,教育经费投入少,学制短,人才出得快等优势,为地方中小学输送了大量合格师资,为“两基”工作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然而,高等师范院校长期以来主要承担教师的培养,在学科设置和办学思路上都以服务于中小学教育为目的,学科或专业群建设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学科或专业结构大多相对单一和不合理,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应用性学科或专业非常薄弱。此外,高等师范院校在长期排他性教师教育体系和独立设置的高等师范院校体制下形成的意识,致使高等师范院校长期以来忽视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成了一个纯粹的知识传授和技能训练的培训机构,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大学。2001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完善以现有师范院校为主体、其他高等学校共同参与、培养培训相衔接的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加强师范院校的学科建设,鼓励综合性大学和其他非师范类高等学校举办教育学院或开设获得教师资格所需课程[1]。高等师范院校在教师培养领域“一统天下”的格局被打破,导致高等师范院校固有的劣势日益凸显,高等师范院校的发展空间由于受到来自多方面的压力而愈发狭窄,高等师范院校面临着自有现代教师教育机构以来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机[2];尤为突出的是,作为中小学教师培养的摇篮――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更是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危机[3]。

(二)高等师范院校面对危机采取的策略

面对此危机,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师范院校大体上采取了下列四种类型的应对策略[2]:改变专业设置;重视学术研究,调整学科结构;院校更名与合并,升为综合性本科院校;实行“转型”。笔者认为,无论是改变专业设置还是调整学科结构,又或者更名合并或升为综合性本科院校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要想跳出此危机的本质是实施转型。地方本科院校转型为应用型本科高校,促进高职专科与应用型本科衔接,无疑是完善职业教育层次结构和促进高职教育科学发展的现实选择。然而,高职专科与应用型本科衔接不是传统意义上简单的专升本制度衔接,要重点在办学定位与培养规格目标的选择、专业布局及培养方案、课程内容的衔接等方面协调发展,以培养适应区域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在这一过程中,高职专科与应用型本科要在人才培养规格上凸显各自优势和特色,在区域高等教育系统中形成各自的生态位,并在应对区域产业转型升级中实现各自的可持续发展[4,5]。

二、地方师专院校专业结构优化与调整策略分析

(一)高职院校专业群建设的意义

大学旺盛的生命力在于特色化,这是高校办学所面对的激烈竞争与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现实生存发展之所依,是“克敌制胜”的法宝。但大学特色化的本质与核心是学科或专业群的特色化[6]。学科或专业群特色化是指学科或专业群要结合自身实际,找出自己的优势,实行建设目标的正确定位,确定发展重心,办出特色与水平。要形成独具魅力的学科或专业群特色,就不可能使所有学科或专业齐头并进,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只能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优势,集聚各种教育资源,举全校之力,重点建设特色鲜明的重点学科和专业群[7,8]。

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中指出[9]:“中央在100所示范院校中,选择500个左右办学理念先进、产学结合紧密、特色鲜明、就业率高的专业进行重点支持,形成500个以重点建设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的重点建设专业群。”对高职教育和应用型本科教育来说,所谓专业群,就是由一个或多个办学实力强、就业率高的重点建设专业作为核心专业,若干个工程对象相同、技术领域相近或专业学科基础相近的相关专业组成的一个集合[10]。专业群建设有利于形成专业的集群优势,从整体上提升学校在行业和区域内技能型人才的配置水平和能力;有利于形成实践教学优势,将分散的实验资源整合为专业化的实训基地,降低实训建设成本,实现资源共享;有利于形成师资队伍优势,形成专业教师团队,增强专业办学实力;有利于形成学校专业特色和品牌优势,提高学校知名度。因此,专业群建设对高职院校或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关系

高职院校专业结构与区域经济结构具有非常紧密的关系。区域经济的发展对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具有非常明显的影响,主要表现在:(1)不同的区域经济决定不同的专业结构。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就应该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区域优势,不能照搬其他地区的专业设置,也不能什么专业热门就开什么专业,要充分体现地方区域性。(2)区域经济的发展推动着高职教育办学规模的扩大、专业结构的调整、办学质量的提高。区域产业结构的调整是区域高职专业结构调整的主要依据。当区域经济产业结构发生变化,对劳动力类型的结构要求就发生变化,对高职院校输送的人才需求就发生变化,所以设置的专业就需要及时进行调整,否则高职教育就体现不出其职业性和适应性的特点,也就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3)区域经济的资源为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提供便利。当然,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结构优化对区域经济同样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1)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人才满足不同岗位人才需求。(2)高等职业教育能为区域经济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持。(3)高等职业教育为企业员工的继续教育提供培训。

《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指出:“‘十二五’时期,国家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主攻方向,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要求职业教育加快改革和发展,提升服务能力,承担起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方式的转变是为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明确指出:“高等职业教育必须准确把握定位和发展方向,培养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此外,明确要求“高等职业学校改革培养模式,以增强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针对这一新的发展形势和变化,各高职院校均相继结合区域经济的发展对相关专业的设置和人才培养模式进行了改革和调整。目前,关于高职院校专业结构与区域经济结构的研究在江苏省、河北省、陕西省、湖北省、浙江省、湖南省、河南省、重庆市、吉林省、安徽省、广东省、辽宁省等省市相关职业院校已见报道。然而,在云南省内的高等职业院校关于专业结构优化与区域经济发展的相关研究未见报道。

(三)地方师专院校专业结构优化与调整策略分析

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升格为应用性本科院校是丽江师专“十二五”期间的头等大事,尽管目前并未实现,但仍将是“十三五”期间发展的主要目标。当然,无论是升格为本科院校还是现有的高职高专,作为地方性的高校均要以培养适应区域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作为其使命。

高等师范院校学科建设的基本要务是从根本上改变原有的学科设置基础,即从以中小学的学科设置为基础转向以不同类型和层次的探索和研究为基础。从追求知识的系统性转向追求知识的探索和运用。不从根本上改变学科设置的基础,单纯追求学科范围的扩展,对于高等师范院校的长远发展是非常不利的[2]。如果丽江师专要实行真正意义上的转型,并不是要简单地放弃长期承担的教师教育的功能,而是要放弃把教师教育作为机构的唯一功能,并通过拓展社会服务的功能,重新确定自身的社会地位。面对转型发展,优化专业结构将是其求得更好的生存和发展最为重要的前提之一。在专业设置过程中,如果一所学校专业预警机制比较灵敏,则其专业设置与市场的人才需求契合度就高;相反,如果专业预警机制不完善,学校专业设置与市场人才需求信息不对称,则有可能出现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脱节的现象。

(四)丽江师专专业群优化调整策略分析

丽江师专在转型发展中构建与区域经济结构紧密联系的专业结构,必须要对现有专业结构进行全面的论证分析,针对区域产业结构中支柱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进行研究,方能构建出符合丽江经济发展需求的专业结构。根据在校学生规模以及近年来报考报到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结合丽江市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等因素综合分析,丽江师专的专业可整合和重点建设与小幼教育事业相对接的教育类专业群、与特色旅游相对接的生态旅游文化类专业群、与高原特色农业相对接的农林生物工程类专业群、与新型工业相对接的产品设计加工类专业群、与电子信息产业和商贸产业相对接的财经商贸信息类专业群、以及与文化产业和新兴服务业相对接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类专业群等共6个专业群。

教育类专业群现有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数学教育、语文教育、英语教育、思想政治教育、体育教育、历史教育等专业,可整合资源重点发展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培养面向山区小学的全科教师)两个教育类专业,取消培养面向中学就业的诸如历史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等教育类专业,大力压缩其他专业的招生规模并逐步取消。生态旅游文化类专业群现有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导游、旅游英语、地理教育等专业,下一步将取消地理教育专业,增设旅行社经营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森林生态旅游、餐饮管理等专业。农林生物工程类专业群现有生物教育、化学教育、园艺技术、食品生物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观光农业、供用电技术等专业,下一步将取消生物教育和化学教育,增设农业生物技术、生物产品检验检疫、经济林培育与利用、风景园林设计、保健品开发与管理、农村电气化技术等专业。产品设计加工类专业群现有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新闻采编与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等专业,下一步将增设产品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等专业。财经商贸信息类专业群现有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教育、会计、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等专业,下一步将取消计算机教育、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等专业,增设物联网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子商务、会计电算化等专业。现代公共文化服务类专业群现有美术教育、音乐教育、艺术教育、舞蹈教育、音乐表演、体育保健、运动休闲服务与管理、文秘、应用英语等专业,下一步将取消美术教育、音乐教育、艺术教育、舞蹈教育等专业,增设民族表演艺术、民族美术、社区康复等专业。

为促进专业结构的优化与调整,必须启动专业预警机制。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现状和产业结构实际,必须大力调整第三产业对应的专业,针对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对应的专业,应在重点分析和解决其招生存在的问题基础上逐步扩大招生规模和拓展专业结构。在专业预警中除利用学生报考报到和毕业生就业等信息进行分析外,还应将专业进行分类建设,实行动态评估。启动重点专业、特色专业和一般专业共3类专业分类进行建设,按照三年一轮的评估模式进行滚动评估。适时淘汰不再具有优势和特色的专业,逐步减少招生规模甚至取消招生;把专业建设中呈现出新的优势和特色亮点的专业列为重点专业或特色专业,加大力度进行重点建设。总之,专业建设是大学可持续发展中的一项长期工程,应主动根据地方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的需求,结合学校实际不断地去优化调整和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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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黄盛兰.高职院校专业群建设的实践与思考[J].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1):1-4.

中等专业学校成人教育范文4

一、布局结构调整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的指导思想是: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为指导,通过调整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进一步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的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办学质量和整体效益,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促进中等职业教育的健康协调发展。

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的工作目标是:通过对中等职业教育的调整,建立起高、中、初相衔接,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学校布局结构合理,专业门类齐全,办学质量和整体效益好,具有较强竞争能力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职教体系。

二、布局结构调整的原则

(一)遵守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和党和政府有关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做到依法搞调整,依法办职教。

(二)优化职教资源配置,实现职教资源重组,实现规模、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建立完整的职教体系。

(三)集中优势,加强重点学校建设。通过布局结构调整,集中优势力量,以重点学校为龙头,充分发挥重点学校的核心作用,重点建设一批规模大、效益好、质量高的骨干示范学校。

(四)改革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变条块分割、自成体系、封闭办学的旧体制为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新体制。继续发挥行业办学的积极性,同时,还要充分发挥非政府的行业协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在职业教育评估、人力资源预测和毕业生就业指导等方面的作用。

(五)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调整工作因时因地因校进行,不搞一刀切。调整方案的制订和实施必须符合我市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以及产业结构调整的实际需要,必须有利于职教的改革和发展。

(六)加强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保证现有中等职业教育资源不流失,原有经费投入渠道不变,标准逐年有所增加,调整后,学校产权明晰,各方职责明确。

(七)正确处理好调整与稳定的关系,态度要积极,步子要稳妥。

(八)调整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教育行政部门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指导、服务职能。

三、布局结构调整的具体内容

布局结构调整依靠合并、共建、联办、划转等形式实现。

(一)创办“*工贸学院”。此项工作分两步进行。第一步:考虑到*市业余大学、*机电学校性质相同,同为工科类学校,且机电学校是我市需要重点办好的唯一一所工科中专,而业余大学办学条件差且实际处于空置状态,多年没有招生,因此,建议将被教育部亮黄牌、红牌警告并有可能被撤销的*市业余大学搬迁到*机电学校,利用机电学校现有办学条件,市财政补助200-300万元,充实教学仪器设备、设施。在继续办好中专的同时,*年以*市业余大学的名义申报招生计划,招收高等职业教育大专班;*财贸学校在办好普通中专班和成人大专班的基础上,试办普通大专班。第二步:由市教委牵头,*市业余大学、*财贸学校、*机电学校参加组建“*工贸学院”筹建组,并在适当时候,实行三校实质性合并,按有关程序报省政府、教育部批准易名为“*工贸学院”,作为市属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学院。

(二)重点办好五类普通中专学校。有选择地办好部分与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普通中专学校,在政策上予以倾斜,在经费上予以扶持,提高学校的办学层次,是此次布局结构调整的重点。五类学校包括机电、财贸、卫生、艺术、体育学校,这些学校已具备一定的规模和条件,是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骨干力量,在考虑学校的发展方向上,应该有更高的要求,鼓励上述五类学校在继续办好中专的前提下,与对口高校、专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积累经验,为今后发展打下基础。具体方案是:

*机电学校首先要解决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的问题。由于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等因素的影响,主管部门对该校的管理逐步削弱,目前基本处于无人管的状况,严重地阻碍了学校的发展,建议将该校收归市政府办学,由市教委直接管理。*市业余大学搬迁至该校后,在一段时间内,实行两块牌子运作,大专、中专两种层次并存,待“*工贸学院”成立后,撤销*机电学校。

*财贸学校与广东工业大学联合举办大专班,积累大专层次办学经验,“*工贸学院”成立后,撤销*财贸学校,工贸学院可继续保持与广东工大的合作关系。

*卫生学校从*年秋季起,与广东医学院联合招收普通大专临床专业、护理专业,业余大专护理专业。视发展情况,在近几年内,实质性并入广东医学院。

*中医学校与广东医学院联办中西医结合大专班。*卫生学校并入广东医学院后,市拨给*卫生学校的正常经费转*中医学校,以加强该校的建设。

*艺术学校与星海音乐学院联办成人音舞大专班,*年秋季开始招生。

*市体育运动学校与*师范学院联办体育教育大专班。

除此以外,继续保留*市人民警察学校、*市寸金中专学校、*市振兴中专学校。*市警校在与高校开展联合办学的同时,要打破部门办学的局限,拓宽服务面向,增设为社会服务的新专业,并担负起全市公安系统在职人员的培训任务。

(三)技工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市第一技工学校(部级重点技校,规模3000人左右)改挂*市高级技工学校、*市技术培训学院两块牌子,并以一技为龙头,将*市第二技工学校(省级重点技校,规模*人左右)、*市商业技工学校(规模1000人)纳入实行集团式办学。一技以培养高级技工为主,并与*师范学院、香港书院及香港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二技以培养中级技工为主,商技以培养第三产业所需的中级技术工人为主,力求办出各自特色。之后,选择适当时机,实行上述各校的实质性合并。

四八0四厂校工学校(省一类技校,装备部重点技校,规模1000人左右)、农垦*技工学校(省一类技校,规模900-1000人)、*化工厂技工学校(省二类技校)、*汽车技工学校、廉江市技工学校继续保留,湛化技校、汽车技校、廉江技校要限期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

*市第三技工学校、广东省交通技工学校*公路分校、广东三星技工学校、*水运技工学校、南油技校因办学条件差或招生就业困难今年停止招生。

(四)成人中专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为了提高成人中专学校的办学层次和办学的整体效益,将*市财政成人中专学校并入*市广播电视大学,既提高财政成人中专的办学层次,又能解决市电大因校园面积不足而受教育部黄牌警告难予通过达标验收的问题。*市建材成人中专学校并入*智洋外语专修学院,更名为“*智洋外语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属社会力量办学。

充分发挥部门办学和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办出特色。进一步办好*化工成人中专学校、*市女子成人中专学校、*市商业成人中专学校、*市湛港(民办)成人中专学校和*市麻章(民办)成人中专学校。

*市工业交通成人中专学校地处*市赤坎区北面,居民人口比较集中,目前没有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高级中学,将该校划转基础教育,暂拟改办为爱周专业高级中学,有利于赤坎片中小学教育合理布局。

撤销工商银行*市干部中专学校、农业银行*市职工中专学校、广东省第八建筑工程公司成人中专学校、*市卫生成人中专学校。*市卫生成人中专学校与*中医学校一套班子,两个牌子,主要为*当地服务,而市一直是以卫生成人中专名义安排经费和编制,按省政府办公厅的意见,将卫生成人中专并入中医学校后,其编制和经费应随之转入中医学校。

(五)县(市)一级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工作。按教育部《意见》要求,由县(市)对辖区内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和电大等进行统一规划,集中力量建设一到两所面向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融职前、职后教育于一体,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的职业教育办学实体,改变县(市)职业学校点多、规模小、效益低的状况。县(市)一级学校调整方案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订,征有关部门同意后,按审批权限报批后执行。

鉴于廉江学校较多,建议廉江电大与廉江中专合并,廉江卫生成人中专继续保留,廉江综合成人中专改办小学。

(六)部、省属中专布局结构调整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中师布局调整另案制订。

四、布局结构调整的实施

(一)成立有市主管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布局结构调整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工作。调整工作应充分听取行业部门、企事业等有关办学单位和学校的意见,教育、计划、财政、人事、劳动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调,保证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坚决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兑现职教政策,落实职教经费,是搞好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年11月1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87号文颁发)对建立多种渠道依法筹措职业教育经费的机制作了明确的规定,要点如下:

1.各级政府应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逐步增加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并做到职业教育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中财政经费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

2.省和各地征收的城乡教育费附加每年安排比例不低于20%的数额用于中等职业教育。

3.职业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承担筹措办学经费的责任。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举办企业和从事社会服务的收入应当主要用于发展职业教育。

4.企业应承担用于对本单位职工和准备录用人员进行职业教育的费用。企业职工的教育经费,由占工资总额的1.5%增加到2.5%,增加的部分用于职工职业教育;不办职业教育机构企业要承担的费用,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集中,统筹用于改善职业学校或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

中等专业学校成人教育范文5

关键词:高职院校;大学语文;定位

一、大学语文课程在高职院校整个教育体系中的定位

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1979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我国实现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战略转移,加快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发的步伐,我国经济建设呈现高速发展的态势。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与人才的短缺成为突出的矛盾。从80年代开始,在我国东南沿海及一些经济较发达地区率先出现了一批由中心城市举办的新型地方大学—职业大学。1982年,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指出:“要试办一批花钱省,见效快,可收学费,学生尽可能走读,毕业生择优录用的专科学校和职业大学。”1985年,在((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要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逐步建立起一个从初级到高级、行业配套、结构合理又能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的职业教育体系。”1986年,国家教委((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职工大学、职工业余大学、管理干部学院应当利用自己同企业、行业关系紧密的有利条件,结合需要,举办高等职业教育。”1994年教育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三改一补”(职业大学、高等专科学校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改办高等职业教育,少数重点中专改制办高等职业教育)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方针。1996年5月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正式立法,同年9月《职业教育法》正式实施,其中第二章第十三条规定“职业学校分为初等、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教育。高等职业学校教育根据需要和条件由高等职业学校实施。”由此确定了高等职业教育的法律地位。

高职院校是指国家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适应区域和地方经济发展对技术应用型人才的需要,满足广大青年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愿望,而设立的高等职业学校。国家教委1998年版的《面向二十一世纪,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的原则意见》第二条明确指出:“职业教育要培养同二十一世纪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的,具备综合职业能力和全面素质的,直接在生产、服务、技术管理第一线工作的应用型人才。”自1996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三条规定:“职业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就业的重要途径。国家发展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进步需要的职业教育制度。”第四条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传授职业知识,培养职业技能,进行职业指导,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质。”第十三条规定:“职业学校教育分为初等、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教育。初等、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分别由初等、中等职业学校实施;高等职业学校教育根据需要和条件由高等职业学校实施,或者由普通高等学校实施。其他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规划,可以实施同层次的职业学校教育。”根据教育部2004年《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简况》提供的资料:至2004年底,全国普通高校1731所,普通高校中本科院校684所,高职(专科)院校1047所,在校生1333.50万人,其中高职(专科)占5%2。可见高职院校占了高校的半壁江山之多,职业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就业的重要途径。国家发展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进步需要的职业教育制度。实施职业教育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传授职业知识,培养职业技能,进行职业指导,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素质。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高职院校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思想素质高、实践技能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技术应用型人才。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高职院校要以就业为导向调整办学目标和思路,找准学校在区域和地方经济发展中的位置,强化职业技术教育,加大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等教学领域的改革力度,以高职院校鲜明的办学特色和过硬的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就业率赢得社会的认可和尊重。

根据职业教育的有关文件精神,学校要根据市场和社会需求,灵活设置和调整专业方向。在调整和设置专业时,学校要认真地开展市场调研,准确把握市场对各类人才的需求情况,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有针对性地设置专业。要以区域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及其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需要为依据,结合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实

际要求设置和调整专业培养方向,纠正只根据学校现有教师,而不是根据市场需要设置专业的倾向。要根据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规律和特点,借鉴国外成功的职业教育经验,运用现代教育理念,改进理论教学,改革教学方法。要按照职业资格标准的要求,及时调整课程结构和教学内容。在教学过程中,强调以能力为本,理论知识以应用为目的,理论和实践完全贯通,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融合。推行单元模块式教学,对职业岗位(群)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能力和素质进行分解和重组,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与针对性。学校要将职业道德教育与职业素质教育内容融入课程教学中,加强学生职业能力与职业养成教育。

那么,大学语文课程的定位就要为实现高职院校的办学性质、办学目标、办学功能、办学定位服务,为高职院校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思想素质高、实践技能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技术应用型人才而做出自身应有的作用。高职院校应重视高职学生的人文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审美教育、创新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综合职业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大学语文课程在整个高职院校教育体系中的定位是为高职学生提高基本语文素质和人文素质以及各种综合素质的公共基础课程。

二、大学语文课程在整个高职院校不同专业中的定位

高职院校根据经济建设需要以及市场对人才的需求开设了不同的专业,例如汽车专业、机电专业、计算机专业、工贸英语、物流管理、酒店管理、市场营销、水利水电、财会、美术、音乐、旅游、轻工、农林等不同专业,每个专业都有自己的课程体系和自己的课程定位。大学语文在每个不同的专业都应有自己的定位,对每个专业的学生的素质培养应起到应有的作用。

那么,怎样才能使大学语文课程定位与专业有机地结合起来?一是各高职院校围绕自己的主体专业建立校本课程。二是在教材内容的取舍上体现在目前还没有一种具有专业特色的大学语文教材的情况下,教师要突出专业特色,对现行教材内容进行取舍,按照因材施教原则,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教学的内容。因此我们完全可以根据各专业学生的专业爱好及需要来增删课文内容。如果教的是音乐专业的学生,则可选取一些词句优美、富有音乐节奏感的篇章。如苏轼的《前赤壁赋》、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白居易的《琵琶行》、李煌的《虞美人》、李商隐的《无题》等题材文章,还可以补充

一些古代有关音乐的评论等内容。如果面对的是美术专业的学生,则可选取那些画面感强、色彩明快、具有诗情画意的文章。如王维的山水田园诗、的词等,还可补充一些古代文人(同时常常又是画家、书法家)的书论、画论;如果面对的是园林、建筑专业的学生,则可多选像剧作家李渔《闲情偶寄》中关于农林营造等方面的文章;如果是汽车专业的学生多选取结合汽车文化方面的文章;如果是旅游专业的学生就相应选取历史典故和地理方面的课文……这样一来,大学语文教学的专业特色从内容上渐渐凸现出来,相信这样的取舍一定会令学生兴趣大增。对经典美文,学生都要学习的内容,对不同专业的学生,教师应根据不同的专业确定不同的教学重点。如同是苏轼的《前赤壁赋》,音乐专业的学生可侧重在对语言节奏感、音乐美的把握以及“呜呜然萧声”的赏析与想象;同是《琵琶行》,对音乐专业的学生来说,可把重点放在对“大珠小珠落玉盘”那千百年来不绝于耳的琵琶曲的“聆听”与感悟上;对美术专业的学生来说,对“别时茫茫江浸月”那一种离别情境的理解与构想则又成了他们的重点;而对服装专业的学生来说,可引导他们由青衫进而对古代官服加以识别与再绘……学生对自己专业的兴趣与热爱,定能为我们的语文课堂营造出一片生机勃勃、富有创造精神的新天地。在教学方法的选择上根据不同专业的学生所具有的其性格特点及爱好特长具有的专业特色来选择不同的教学方法,如音乐专业的学生大多格外向、活泼、善表演,有很不错的音色和标准的普通话;美术专业的学生喜安静,善用色彩、画面来思维。如教李煌的《虞美人》时,音乐专业学生可让其声情并茂美声清唱,极富表现力地把作者那种故国之思、昨是而今非之感唱出来,课堂一片悲寂。这一唱,意境全出,远比师生反复的朗读和教师仔细讲解更有效。如服装设计专业的学生学习《卫风。氓》时,教师可让学生想象女主人公各个时期(婚前、新婚、婚后)的着装,将其勾勒出来,来一次作品展示会,效果很不错。

三、大学语文课程在高职院校所有公共课程中的定位

1999年6月22日,教育部颁发了《关于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的通知》。2004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2005年l月17—18日,中共中央召开了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中央16号文件和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都要求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培养创新人才。中共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提出的[!]要求和目标,由哪一门课程来完成呢?我国高等院校的课程设置基本上分为三大类:即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公共基础课大多由四门“红头文件”规定的政治课和英语课、数学课、逻辑课、大学语文、写作课构成。政治课、逻辑课属于社会科学;数学课属于自然科学;英语课、写作课是纯粹的工具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除中文、哲学、历史专业外,要么属于自然科学,要么属 于社会科学。只有大学语文课程与教育部文件所说的“文学、历史、哲学、艺术’相近。因此通过大学语文课程来完成“人文素质教育”的要求就是现实的必然选择。“大学语文”课应成为人文教育的核心基础课。对大学语文课从教材、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进行全方位的改革。把“大学语文”,在编写体例上,在选文标准上依照人文思想体系作总体构架。在教学内容上,把原来主要讲述的作家介绍、背景分析、主体阐释、艺术欣赏、字词句解释,变为学生自学的内容。教师主讲的内容则是以专题形式系统阐释人文思想。

参考文献:

1.周庆元着:《语文教学设计论》,广西教育出版社2002版

2.孙俊三主编:《教育原理》,中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3.俞克新等主编:《高等职业教育的理论探索与教改实践》,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4.刘春生等主编:《职业教育学》,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

5.王斌华着:《校本课程论》,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中等专业学校成人教育范文6

关键词:中国;职业教育;体系;形成

作者简介:欧阳河(1952-)男,湖南临湘人,湖南省教科院高教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中国职教学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委员;蒋莉(1964-)女,哈尔滨人,北京教科院职成所课程与教学研究室主任;张燕(1980-),湖南长沙人,湖南农业大学教务处。

中图分类号:G719.2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1-7518(2008)19-0059-06

中国职业教育,可以追溯到古代,但是,还没有形成职业教育体系。中国近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形成,是清末的事。中国职业教育体系具有自己的特色,历经了100余年的演进。

一、借鉴与初创(1902―1912年)

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出现了零星的民族资本主义机器工业,但其科学技术发展与同时期的西方差距很大;19世纪60年代起,严重的民族危机致使清政府内部掀起了自强求富的洋务运动。以曾国藩、李鸿章和张之洞等为代表的洋务派主张“师夷长技以制夷”,在工厂内附设培养技术人才的学堂。1866年,左宗棠奏设的福建船政学堂创立,此后各地新式学堂纷纷建立。这些新式学堂基本上是以军事工业为核心的产业技工培训,也有少量的工、农、商类实业学堂,多分布在沿海沿江沿铁路的地区,规模很小,层次单一,还谈不上什么体系。但是,这些新式学堂的建立,为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19世纪末,“”把洋务运动从“物质技器层次”推到了制度层面。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清政府管学大臣张百熙“上仿古制”,参照日本学制,拟定了《钦定学堂章程》,即“壬寅学制”。“壬寅学制”中将实业教育纳入到学制中,但只在各级普通学堂的章程中有所提及,以一种附属的形式存在于学制中,未作独立表述。从形式上看,实业教育分为普通实业学堂和实业师范学堂;从层次上看,分为初、中、高等三级:主要为与高等小学堂平行的简易实业学堂、与中等小学堂平行的中等实业学堂和师范学堂,与高等学堂平行的高等实业学堂。一般的中学堂高年级也开设实业科。在学制之外,尤其是在广大的农村,实业教育则以学徒制形式存在。同时因当时的商业企业规模小,商业专业技能私有、保守,所以学徒制也是当时商业人才的最主要培养形式。

1904年1月,张百熙、张之洞、荣庆等大臣近酌旧章,合拟《奏定学堂章程》,即“癸卯学制”,并正式颁布实施。“癸卯学制”系统构筑了以普通教育、师范教育与实业教育三条主干的国民教育体系,实业教育第一次以相对独立和完整的形态出现,在层次、阶段、形式上已经基本齐全。在层次上,分为初、中、高三等,其中除高等实业学堂单设外,初中等实业学堂均附设于中等各实业学堂及普通中小学堂内。在阶段上,分为职业启蒙、职业准备和职业继续教育三个阶段。在类型上,分为农、工、商、商船四种,其中又以初、中等工、农为主。形式上,分为学校教育、职业培训和学徒制。在分布上,主要集中于沿海、沿江及沿铁路线的发达地区或内陆发达地区。与此同时,还出台了一系列与之配套的法律,如《奏定实业学堂通则》、《奏定初等农工商实业学堂章程》、《奏定中等农工商实业学堂章程》、《奏定艺徒学堂章程》、《奏定实业教育员讲习所章程》、《奏定实业补习普通学堂章程》等。

据清政府统计,1907年,中国各类实业学堂137所,其中高等、中等和初等实业学堂分别为7所、41所和66所;到1909年增至254所,其中高等、中等和初等实业学堂分别为13所、51所和123所,其余部分为实业预科及补习学堂。

实业教育体系从无体系到“壬寅学制”初具雏形,再到“癸卯学制”的初步建立,基本形成了相对独立的体系。促成清末职业教育体系建立的原因除了近代资本主义机器生产在中国的出现和严重的民族危机外,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以“实业救国”为主要理念的实业教育思潮的兴起。但是,当时清政府和学者们对西方的实业教育制度理解不够,在学制设计上全盘接受日本学制,走的是一条“普职双轨制”、“学校型”发展路子。传统学徒制衰落,没有转变为现代学徒制。加之“重道轻艺”的传统思想影响,难以割舍的封建情结以及对近代工业技能的观望和怀疑态度,导致实业教育体系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地位相对较低,并过于偏重学校的学历教育。

二、承袭与探索(1912―1949年)

1912年,辛亥革命了封建王朝,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实施振兴民族实业的国策,出现了一大批新型行业,如医疗卫生、社会管理和服务、文化等。当时实业教育体系类型仅限于农工商矿之类,越来越不适应经济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要。加之,政治风云和“五四”新旧思想的激战,以及欧美职业教育思潮在中国的传播,中国的职业教育思潮异常活跃,一大批杰出的教育家、思想家和实践家孜孜以求,汲取国外先进的职业教育思想,不断探索建立适合中国本土经济的、与中国传统文化相适应的职业教育体系。

(一)中国职业教育体系各要素的进一步完善

1912年9月,南京临时政府效法欧美学制,公布《学校系统令》,即“壬子学制”。学制将整个国家教育分为普通教育、师范教育与实业教育三大系统。实业教育从层次上看,分初、中等实业教育;从形式上看,则分为甲、乙实业学校;从学校类型上看,分为农、工、商、商船四类。甲种实业学堂与中学校平行,乙种实业学校与初、高等小学校平行,且都设职业补习科。

1913年,教育部为进一步完善学制,颁布了“壬子癸丑学制”。这是单轨制性质的学制,包括学前教育和普通教育两部分。实业教育作为补充,“以教授农工商业必需之知识技能为目的”。实业教育体系从层次上看,分为初、中、高三等;从形式上看,分为甲种实业学校、乙种实业学校、实业补习学校、实业教员养成所和专门学校五类;从学校类型上看,仍分为农业、工业、商业及商船四种。较之“壬子学制”,在初小和中学校增设了别科和专修科。

“壬子癸丑学制”中的实业教育体系较“癸卯学制”作了三处变动:一是取消艺徒学堂,纳入到乙种实业学校;二是设立实业补习学校,为已有职业者学习提供方便,扩大了职业教育的社会面;三是把高等实业学堂改为专门学校,内容更充实,与世界惯例接轨,也回应了当时教育界对高等教育发展的呼声。

在政府的大力推进下,实业教育体系的规模进一步扩大,有数据显示:1912―1915年间,实业学校总数从425所增至525所,其中乙种实业学校数由346所增至441所,甲种实业学校数从79所增至84所;专门学校数则有所下降,从111所下降至94所。基本形成了以初、中等实业学校为主的实业教育体系。但政府在实业教育发展上的经费投入却一跌再跌,从1912年平均每校3406元跌至1915年的3060元,导致大多“工业不附设工厂,农业不附设试验场,重理论轻实践”。顾树森在《论职业教育与实业教育之区别》一文中指出:“现行学制既无职业教育规定,与普通教育程度相当者虽有甲乙种实业学校,而其性质既非完全实业学校,又非简易职业学校。”政府兴办实业教育举步维艰,极需社会各界的支持。

(二)“单轨制”中的中国职业教育体系改进

“”前后,新文化运动开始,鲁迅、徐特立、胡适、陶行知、陈鹤琴等大批留学生回国任职。1915年全国教育联合会成立;1917年,黄炎培等人发起的中华职业教育社成立,并身体力行在上海创办中华职业学校,协办了上海华商厂联合会棉铁工业学校、职工补习学校等职业学校;1919年至1921年杜威来华讲学,反响强烈。民间职业教育实践的成功和当时学者们对职业教育的大力宣传,实业教育体系得以空前的发展。1922年11月,《学校系统改革案》即“壬戌学制”,又称“六三三”制颁布。新学制中,职业教育正式代替实业教育,不再沿用实业教育的称谓。壬戌学制承袭美国职业教育模式,实行单轨制。在层次上,职业教育职能归属于初、中等教育,初等职业教育主要在高小施行,普通小学增设职业准备课程;在类型上,分为普通科、农科、工科、商科、师范科、家事科等;职业教育体系结构的结合方式上,除职业学校制和学徒制外,新增了综合中学制,兼顾升学与就业的双重需要;设立初、中等补习学校,并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立职业教员养成科;办学主体也更为多样化(如大学及专门学校附设专修科、职业学校、中学设职业科、设有职业准备科的小学、职业传习所、讲习所、职业教育养成机关、慈善感化职业教育、军队职业教育、实业机关附设职业教育)。在“壬戌学制”中,结合国情,并根据世界各国通行做法,把职业教育层次定位于初、中等教育,表现出教育重心的下移,重视基础的、民众的教育;实施形式门类多样,兼顾升学与就业的双重需要;办学主体也逐渐多样化。黄炎培在《第七届全国职业学校联合会里的几问题》一文中指出,“职业教育,在全部学制之地位,亦既明定矣”。

(三)中国职业教育体系在形式上的补充

中国职业教育体系在“壬戌学制”的整体推进后的一段时间里,职业教育的重心向农村转移。据童润之先生对当时十六省市包括二百多个学校的调查数据显示,乡村学生中上职业学校的占总人数的75.44%。职业教育普通化与职业学校学生升学倾向严重,“学生多愿升学而无升学之力,学生就事不惯于职业界生活”⑤,职业教育信誉和地位下降。

1927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成立,经济发展刺激了工业的发展,也提高了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质量要求。1928年,南京第一次全国教育会议通过《中华民国教育系统案》,对“壬戌学制”进行修改,之后一直到1949年的二十多年里,职业教育体系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中等职业教育自成体系。1932年《职业学校法》公布之后。《职业学校法》将职业教育从普通中学中划出,将职业学校分为初、高级,同时还可根据实际情况附设各种职业补习班和职业师资科,以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衔接与沟通。二是职业教育体系的形式得以补充,职业培训和职业补习教育开始显示出良好的发展势头。1933年到1945年间,教育部接连颁发了《职业补习学校规程》(1933年)、《短期职业训练班暂行办法》(1935年)、《各省市推行职业补习教育办法大纲》(1936年)、《创设县市初级实用职业学校实施办法》(1938年)和《短期职业训练班实施办法》(1945年)等文件,要求省市县根据地方需要,在各级学校设立初、中、高三级职业补习学校,各地方政府、行政机关、私人或团体根据地方需要兴办高级职业科目补习班或短期职业培训班,对已有职业者进行继续教育,若结业考试合格,发给某项专业技术成绩证明书。

据《中华民国教育年鉴》统计,1949前,中国大陆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共计688所,其中公立职业学校(含国立、县市立)占60.2%。私立职业学校1931年77所,1945年达205所,占总数的43%,多办在发达的省市,如上海、天津、北平、重庆等地。职业补习学校在1931年学生数为96920人,是职业中学学生数的2.4倍左右,到1945年,学生数为111794人,几乎与职业中学持平。1908―1946年各级职业学校学生数统计如下图。

图 1909-1946年初等、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学生数比率

在此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革命根据地的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虽然与其它各类教育结合在一起,但紧密结合战争和建设需要,培养专门人才和训练干部;层次一般是初级;类别不固定,随着战势的发展逐渐扩展,涉及工、农、医、财政、司法、行政、艺术等;形式以短期培训为主,也有些根据地在中学设职业班、技术干部训练班,或办半工(耕)半读等形式的职业性质的学校;阶段主要是职业准备。

从1902年到1949年的半个世纪历程中,中国职业教育体系有了一定发展。在层次上,借鉴了当时的英、美、德、俄的许多做法,以初、中等为主;在类别上,分农、工、商、商船、家事、师范等,仍以农、工、商和商船为主;在阶段上,职业启蒙、职业准备和职业继续教育齐全;在形式上,有学校教育制和学徒制;在分布上,地区之间的不平衡有了很大改观;职业教育体系结构的结合方式有职业学校制、学徒制和综合中学制。但是,由于中国职业教育起步迟,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加上内忧外患,一会儿借鉴日本,一会儿承袭欧美,职业教育体系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不能适应广大劳动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迫切需要。

三、改造与受挫(1949―1978年)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教育部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建设新教育是一个长期的奋斗过程,要以老解放区新教育经验为基础,吸收旧教育的某些有用经验,借助苏联的经验,来建设新民主主义的教育。”新中国成立后至1965年,职业教育体系改造在中等教育结构调整中开始,并对旧教育进行新民主义改造,后来又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对旧教育的接收和结构调整,主要借鉴了苏联的经验。由于苏联学校系统中视职业教育为资本主义的东西,没有设置职业学校和专科学校,只有培养技术员的中等技术学校和培养技术工人的技工学校。因此,我国院系调整时将高级职业学校改办成为中等技术学校,开设技工学校,专科学校纷纷下马。

中等技术学校又可以分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普通中等师范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的前身是高级职业学校,由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部委举办,由相应的教育部门与有关业务部门分工领导。1951年,教育部召开全国中等技术教育会议,提出中等技术教育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大批具有一般文化科学的基本知识,掌握现代技术、体格健康、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的初、中级技术人才。

技工学校的前身是党和政府为安置旧社会遗留下来的400多万失业工人而进行的转业训练班,1953年后逐渐发展起来,由劳动部主管,主要为国民经济各部门培养和输送中级技术工人。1964年时,全国技工学校数由解放时的3所增至334所,学生数则从2700人增至12万多人,在很大程度上丰富了中国职业教育体系的构成。

职业中学是在1957年后发展起来的,主要是为贯彻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技术教育并举的两条腿走路的方针,缓解大量初中毕业生因缺乏职业训练而出现的就业困难的问题,在城市中举办职业学校,最大多数地面对农村,培养各项劳动后备和技术后备力量。据《1949-1981年中国教育年鉴》的统计,1958年,全国共有农业中学和其他职业中学共20023所,其中农业中学近20000所,53.6%分布在北京、上海、江苏、四川、山东等沿海沿江和船铁线发达的省市地区。到1965年,学校数达6万多所,在校生数近450万人。

半工(农)半读学校是1957年在党中央的号召下,由厂矿、企业和农业合作社根据自身的条件因陋就简举办的农业中学、工业中学、手工业中学等,一般其招生对象是十几岁的青少年,一半时间学习,一半时间劳动,其程度低于全日制中等技术学校,1957年党中央号召由厂矿、企业和农业合作社举办的农业中学、工业中学、手工业中学等实施半工(耕)半读。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提出教育要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办三类学校,第一类是全日制的学校,第二类是半工半读学校,第三类是各种形式的业余学习的学校,来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此后,全国兴办了大量半工半读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和各种形式的技术学校。1964年《关于试行半工半读制度的初步意见的报告(草案)》指出,将现有的技工学校、职业学校(包括职业中学)逐步改为半工半读的中等技术学校。到1965年,半工(耕)半读学校数达61626所,学生数达316.69万人。

工农教育即职工和农民的教育,始于工人补习教育和识字运动,分初等、中等、高等教育,带有职业性,由职工、农民中等和高等技术学校、业余中等技术学校承担,负有普及教育和培养中、高级专门人才的双重任务。业余高等学校包括面授、广播学校、干部业余学校、职工学校、函授、夜大等。在农村,开展农民技术教育,主要由初、中等农民技术学校承担,或举办各种短期轮训班、专题讲座、广播、函授等,为社队培养农、林、牧、渔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1949―1965年,中国职业教育体系得到了迅速发展,高中阶段教育中普职比达到了5:5左右。1966年“”开始后,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几乎被全部砍掉,农业中学、职业学校和半工(耕)半读学校大部分被停办,或改成普通中学,中等教育结构单一化,职业教育体系受到严重的破坏。到1976年,职业性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术学校、农业高中、职业高中)总数只占高级中等教育在校生总数的1.16%,中等教育阶段中接受职业技术教育的人数仅为总数的5.7%,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严重受挫。直到1970年,中专学校、技工学校才陆续恢复招生办学。

总的说来,1949―1978年间,经历了社会主义改造、教育、几个大事件的中国职业教育体系经历了“除旧布新”的转变。在职业教育体系的性质上,逐步改造成为大众的、民主的教育。层次上,分为初等和中等,以中等技术教育为主。类别上,比解放前大幅增加,分为工科、农林、医科、财经、政法、体育、文教、艺术、旅游服务等。阶段上,解放后职业启蒙阶段并未发生变化,仍在小学进行;职业准备阶段的教育主要在初高中进行;职业继续教育阶段在各类中高等院校、业余学校进行。形式上,分为学校教育和学徒制,企业、工厂、农场和军队等也参与到职业教育办学中来。分布上,城乡二元结构明显,但较解放前已有很大改进;在农村,开展农民技术教育,主要由初、中等农民技术学校承担,或举办各种短期轮训班、专题讲座、广播、函授等,为社队培养农、林、牧、渔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完善与创新(1978年至今)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中国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设拉开了新的序幕。新一轮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立足于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积极借鉴和吸收了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经验。在1978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继1951年后再次提出改革中等教育结构,1980年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国家劳动总局的《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又提出了改革中等教育的具体办法,主要改革高中阶段的教育,扩大农业中学、各种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比例,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实行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并举。1985年中共中央在《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要求“逐步建立起一个从初级到高级、行业配套、结构合理又能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1988年国家教委正式部署以培养农技人才为目的的“燎原计划”和“三教(即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统筹”,进一步带动了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各级政府要按高度重视,统筹规划,积极发展的方针,充分调动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兴办多形式、多层次职业技术教育的局面。”1996年,新中国第一部《职业教育法》对我国职业教育体系做出了明确规定:“国家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建立、健全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强调:要“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教育内在规律相适应、不同类型教育相互沟通、相互衔接的教育体制”,“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积极发展包括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在内的高中阶段教育”。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又明确提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至此,在中央的大力提倡和政策支持下,1978-2008年的30年里,中国职业教育体系得到了不断完善与创新。

完善与创新之一: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得以恢复和发展,其规模与普通高中教育大体相当。职业高中与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中一起成为高中阶段教育的主要形式之一。

完善与创新之二:高等职业教育异军突起,占据普通高等教育半壁江山。1904年的“癸卯学制”中高等职业学堂曾昙花一现,但“壬子癸丑学制”中它被更名为“专门学校”并纳入到高等教育中。20世纪80年代后期短期职业大学在沿海或发达地区发展起来,使高等职业教育再次进入中国职业教育体系之中,1999年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要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后,一大批中专升格或几所中等职业学校合并升格成为职业技术学院,并将职业大学、专科学校、成人高校改办、改制或改组成高等职业学校,几年之内,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迅速发展起来,到2006年,高职高专学校数达到1147所,在校学生数由1985年的6.31万人升至2006年的759.50万人,

完善与创新之三:中国职业教育体系与其他教育加强了衔接与沟通。一是“分流”。实行小学后、初中后、高中后三级“分流”。小学后分流是指高小毕业生一部分进入普通初中,一部分进入初等职业学校。初中后的分流,即初中毕业生一部分升入普通高中,一部分接受高中阶段的职业教育,又为分初中的“3+1”、初二分流的“2+2”。高中后的分流,是指高中毕业生一部分升入普通大学,一部分接受高等职业教育。二是“衔接”。主要实行高等职业学校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对口招生,以及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在“衔接”上更为大胆的尝试是在技术专科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五年学制的试点工作,实现职业教育体系在层次上的学制衔接。三是“沟通”。即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体系既相互独立,又相互沟通,建立人才成长的立交桥。

另外,1985年后,以部门和企业为主兴办的成人高等学校逐渐从学历教育为主向岗位培训为主转化。1999年后,成人教育发展迅速,它集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为一体、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为一体,是高素质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重要渠道,集中体现了职业教育体系与终身教育体系、与国民教育体系的结合。

中国大陆现行的职业教育体系已发展成为三级:从层次上看,职业学校教育可分为初等、中等、高等三个层次,与获得初中、高中和专科层次的学历证书相对应。职业培训也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级,与获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相对应。

职业教育形式有办学形式与教育形式之分。从办学形式上看,我国职业教育主要有公办与民办两种。整体来说,我国的办学形式以公办为主,民办等其他形式并存。从教育形式上看,我国的职业教育主要包括职业学校教育、职业培训和民间学徒制三种形式。前者是学历教育,属于国民教育体系范畴,后两者是非学历教育,属于职业培训范畴。职业学校教育就目前而言是我国职业技术教育的主要形式,主要由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承担。初等职业学校仅有职业初中;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专(广播电视中专学校、干部中专学校、职工中专学校、农民中专学校、函授中专学校和教师进修学校的统称);高等职业学校主要包括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大学、高等专科学校、成人高校(广播电视大学、职工大学、农民高等学院、教育学院、管理干部学院、函授学院的统称)以及技师学院。职业培训是按照职业或劳动岗位对劳动者的要求,以开发和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为目的的教育和训练活动,是非学历性的短期职业教育;依据职业技能标准,培训的层次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和其它适应性培训。培训工作主要由技工学校、就业培训中心、社会和各方面(包括个人)举办的培训机构承担。民间学徒制是以经验技术为主的生产劳动技术的传授方式。在我国,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以及西部地区,许多手工艺都以师傅带徒弟的方式世代相传。学徒制虽然没有颁发正式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但对培养技能型人才,特别是对我国民族工艺人才的培养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学徒们出师后既可独立门户,也可凭手艺找一份工作,是拓宽就业渠道的普遍方式之一。

从类型看,我国大陆中等职业学校共13大类270个专业,其中,第一产业的专业19个,第二产业的专业126个,第三产业的专业125个,高职高专教育分为19个大类,下设78个二级类,共532个专业。

从分布看,我国初等职业教育主要集中在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地区,中等职业教育分布相对均衡,高等职业教育主要集中在东部和中部地区。

台湾地区的职业教育自成体系,独立直通,形成了中等、高等专科、本科,直到培养硕士、博士的多规格、多层次相互衔接的职业教育体系。实施机构包括国中技艺教育、高级职业学校、专科学校、技术学院、科技大学。

在香港,职业教育主要在高中阶段和持续教育阶段实施,形成了一个金字塔式的体系,分为四个层次:预备职业教育、初级职业教育、中级职业教育和高级职业教育。预备职业教育又称为操作工课程教育,是就业教育的基础,由各类职业先修中学承担,招收小学毕业生。

初级职业教育又称为技工课程教育,招收中学三年级学历的学生,相当于内地的职业高中。中级职业教育又称技术员课程或高级文凭、高级证书课程教育,招收中学生,学制2-3年,相当于内地的大专。高级职业教育又称技师课程教育,是就业前教育的顶尖部分,由得到香港政府确认的综合性大学的工科院系承担,招收有大学预科程度并达到大学入学标准的学生。

澳门教育分为官立、官制和私立三种类型。教育类别分为正规教育、特殊教育和非学制教育三类。职业教育是正规教育,由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构成。职业技术教育须兼顾受教育者升学的需要,有关课程可以专门实施正规教育或回归教育的学校中开办。中等职业教育是澳门职业教育中最主要的部分,属于高中教育的一种模式一般由私人机构举办。高等专科技术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主要在澳门理工学院和其他专科学校进行,学制通常为3年。职业培训有职前训练、专业训练、在职进修和职业转换四种,其承担机构主要是教育暨青年司、公共机构或私人机构,招收对象是完成小学教育的青少年或成年人。澳门的“成人教育”是一种回归教育,其中有一部分也承担着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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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专业学校成人教育范文7

《教学研究杂志》2015年第二期

1高校教师专业发展的现状

长久以来,教师职业一直被界定为是一份“传道、授业、解惑”的职业,一些高校教师在自己的职业定位上存在着很大的偏差问题。许多高校遵循的专业任职教师的职前培养模式:专业学科课程学习+教育理论课程学习+短暂的教育实习造成了高校课程设置比例严重失调现象。职前的教育理论和实践在高校教师职前培养过程中所占比例不够甚至过小严重阻碍了高校教师职前的专业素质的形成。另外,在新教师入职辅导上,一些高校没有严格的入职培训制度,只是在新学期开学前对新进教师进行为期几天的教育理论培训,再进行一次例行的试讲,提交试讲教案等就结束了对新进教师的考察和培训,开学后就直接上岗了,而一些新进教师虽然拥有较高的学历学位,甚至有海外留学背景,但是其所学专业并不是师范教育,在教育专业知识实际上是一片空白,导致新任职教师在教学设计、学生课堂管理、教育评价和如何把教学和科研有机结合起来等方面缺乏行之有效的训练,直接影响了教师的教学质量和专业发展。许多在职高校教师只满足于做一个知识的传递者,在授课时照本宣科,对教师职业定位上的简单化处理大大削减了高校教师专业发展的原动力。包括高校教师自身在内的许多人认为只要高校教师的专业水平提高了,教师职业的专业发展就能够实现。这些偏颇的想法造成了许多高校管理工作者和高校教师不同程度上重视专业知识的学习和专业能力的提高,不重视甚至是忽视高校教师专业伦理(即教师的道德信念和品德情操)和专业组织(高超的教育艺术)的倾向。而教师职业本身所具有的育人特质决定了教师职业对其职业主体的伦理和人格因素的依赖性远远高于其他任何职业。许多高校中出现了一批专业水平高、专业能力强而在授课上不能匹配自己专业水平和能力的教师,这些教师甚至这些高校并没有意识到或不认为这种状况会影响到高校教师的专业化发展。一些在职教师在职业培训和学位攻读上功利化和表面性倾向严重,有的甚至异化为追求一纸证书,来证明自己在专业上的发展和追求。总之,目前高校教师专业化发展受阻的主要原因是高校在自上而下、整齐划一的国家教育政策落实与高校教师培训上,忽视了高校教师自主的专业发展,高校教师自身对教师专业化发展存在理解上的偏颇和自我发展意识不强的问题。

2高校教师专业发展的途径研究

教师专业发展的途径主要包括师范教育、新教师入职辅导和培训、在职教师的培训和进修、自我教育和发展理念的培养等。理想的高校教师专业化发展是通过内在和外在两种途径的有机结合和统一来实现的。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建立在教师自身素质提高和国家、政府和学校的外在层面上的支持上。

2.1高校教师专业发展的内在途径主动而有意识地提高自身素质,形成专业自我是高校教师专业发展的内在途径。高校教师自身素质的提高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指标:专业知识和能力(即高深知识的研究者)、专业伦理(即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专业组织(高超的教育艺术)、专业化学习(即高度自主的实践者)。教师的专业发展过程不仅仅是时间的延续,更是教师自身素质的提高和专业自我的形成[2]。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应用和飞速发展,和70后大学生相比,80后和90后大学生获取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多,知识面也越来越广,整体素质有很大的提高。这也对当代高校教师提出了更高要求,高校教师不但要熟练掌握自己专业相关知识,还要努力学习跨学科知识,做到学科结构多样化,做智慧型高校教师。以高校英语教师为例,在专业知识方面,高校英语教师要具备较高的本体性知识:英语语言学、语用学、语音学、听力、英语写作和英语翻译等。另外,高校英语教师还要努力掌握跨学科知识,譬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社会学和计算机科学等方面的知识,并在英语教学中进行不同学科知识的有效融合,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以拓宽分析能力的深度和广度。高校教师想有效地把知识传授给学生,就必须坚持终身学习,不断进行知识积累,做一名知识高深的研究者。专业伦理方面,高校教师要注重培养自己高尚的职业道德,促进专业化发展,在教学实践过程中通过学习和掌握正确的职业道德知识,树立远大的职业道德思想,从而坚定自己的职业道德信念,践行自己的职业规划,形成自己的职业理想,随时随地有意识地陶冶自己的职业道德情感(如职业责任感、职业荣誉感、职业幸福感),用良好的职业道德行为习惯(如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因材施教、终身学习等)去感召和影响学生。教育是一门辩证、灵活的科学,也是一门复杂、多样化的科学,因此高校教师还要注意提高和发展自己的教育艺术。教育艺术是指教师在整个职业生涯中,通过教学实践,如观摩模仿优秀教师的教育艺术,探索、广采博取优秀的教育艺术风格,提炼升华、形成独具个性魅力的教育技艺和教育风格。在追求高超教育艺术的过程中高校教师既塑造了学生同时也塑造了自我。教育艺术风格的形成既是高校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高校教师从“新手”走向“智慧型教师”的标志。德国教育家第斯多惠说:“教学的艺术不在于传授本身,而在于激励、唤醒、鼓舞”。各有异彩的教学永远赋有生气,是学生学习走向成功的基础和桥梁。由于高校的教育对象大学生们具有思维的成熟性、学习的自主性与选择的多样性的特点,因此作为高校教师,要在综合考虑不同专业学生的特点、学习动机以及教学内容诸要素后,要尽力使自己的教育方法具有形式的多样性、手段的先进性,在教学实践中更多关注师生互动性。在教学过程中,高校教师还要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对于同一问题,高校教师要启发和鼓励学生从不同方面,不同角度(横向思维、纵向思维、逆向思维、侧向思维、分合思维法等)进行思考,让学生的思维创造性得到充分的发挥,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提高创新能力。专业化学习是指教师可以通过个体学习和合作学习实现专业发展。教师的专业发展是一个动态、连续、持久并贯穿整个教学生涯的过程,因此也应该是高校教师终身学习、不断在教学实践中发现问题、提出疑问并解决问题的过程[3]。美国心理学家波斯纳于1989年曾提出了他的关于教师成长和发展的公式:经验+反思=成长。因此,高校教师要积极主动地对自己的教学进行反思,对看似平常的教育现象进行探究和分析,通过积极主动地自我反思,促进自我专业意识和能力的发展,使高校教师在教育理念、教育教学行为和教学能力等方面有一个本质性的飞跃。另外,高校教师还要学会借鉴其他优秀教师在教学与科研方面的丰富经验,通过拜师或者与同事进行合作来实现自身专业发展。高校教师可根据所教授专业课程在自愿的基础上成立教学科研协作小组。学习协作小组成员可以通过定期集体备课、相互观摩听课、评课、对课堂教学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小组讨论,定期举办教学研讨会等方式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教师协作,以达到教师之间取长补短、资源共享、提高教学反思能力和终身学习意识的目的,从而实现教师的共同发展。

2.2高校教师专业发展的外在途径高校教师在从“新手”到“专家”转变的过程中要不断地对自己的教学实践加以反思、研究、改进,树立教师既是教学实践者又是教学研究者的专业发展理念。高校教师只有把握正确的教师专业发展观,才能实现教师自主发展(即内生驱动)。同时,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高校以及教育教学团队在制度和政策层面(如教师培训、进修计划,评价、考核体系,教师的评聘制度等)也应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保障,创建有利于教师专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及健康的教师心理环境[4],从而实施有效的外部驱动。以河南省为例,早在2008年河南省就广泛开展了“教师培训年”活动,全省有100多万人次教师受到不同层次、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培训教育,广大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科学管理教育的能力、办学治教的能力、教书育人的能力明显提高。此外,河南省教育、科技、人事及外事等多部门联动,采取不同方式支持高校教师专业发展。相继组织实施“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河南省杰出人才计划”、“河南省‘555’人才工程”以及不同科目的省级教学技能竞赛等。同时,配合教育部,适时启动了“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项目”;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组织实施“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的申报等,极大地拓展了河南省高校教师专业发展的空间,为创新人才的培养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在组织机构保障方面,河南省部分高校也相应成立了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以统筹指导教师专业发展。通过建立“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从政策和制度层面切实保障教师专业发展各种权益,全面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国家、地方与高校各教育管理部门应点面结合,采取多部门、多学科互动机制,为高校教师校内和校际之间的合作提供有力保障,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教师培训、教学改革、研究交流、质量评估和咨询服务等各项工作,提高高校中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满足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需求。以高校教学团队建设为例,教育部对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提出了相应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其中,教学团队和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就被纳入高校质量工程的建设内容中。尽管教学团队的成员在教学经验、教育艺术和科研能力等方面有一定的梯度差别,但所有成员,无论是教授、副教授还是讲师或者助教,都是基于教师之间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的基础上组成教学团队或者科研团队的。因此,高校教师本身专业发展的积极性在高校团队建设过程中能够得到极大的激发。高校教师通过教学和科研团队的合作机制获得情感上的发展动力,拓展专业发展所需要的学习资源,从而加速教师的教育专业发展、培养可持续发展的教学队伍、最终达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目标[5]。教学团队的建设过程不但可以培养团队成员的团队合作精神,更能通过团队成员的互动,营造合作文化氛围,为高校教师专业发展提供必需条件。同时,高校管理部门还应充分发挥网络的优势,创设支持教师专业发展的网络平台,及时而有效地在该平台上向教师们传递有关教研的最新信息,为教师之间的对话、交流和合作提供一种更为便利的渠道[6]。

3高校教师专业发展的前景展望

高校教师终身学习,以达到内外兼修是高校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内在要求。高等院校积极创设利于高校教师自身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是高校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外在要求。这两种途径相对独立,又相互关联。只有高校教师的“学科专业发展(教师自身素质的发展)”与“教育专业发展(创设良好的外界环境)”的有机融合在一起,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才能有效促进高校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发展,加快高校教师从“新手”到“专家”的成长步伐,早日实现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质量的目标。

作者:王玲 单位:河南大学 大学外语教学部

中等专业学校成人教育范文8

深入贯彻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紧紧围绕创新发展和教育现代化建设目标,努力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升级需求,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积极发展社区教育,稳步发展民办教育。以改革创新挖掘内涵,以加强管理提高质量,以加大投入强化基础,以调整专业优化结构,以提升特色办出水平,全面提高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和服务能力,促进全市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的科学发展。

二、主要目标:

1、巩固事业发展规模。中等职业教育招生2.1万人,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实现高中段入学率达95%、毕业生就业率达90%工作目标,使90%的中等职业教育学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2、着力强化内涵建设。创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1所。创建省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市级实训基地4个。创建省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5个,市级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10个。

3、积极发展社会教育。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4万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40万人次,农民工培训和老年教育各1万人次。创建省级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1个,市级6个。创建省级社区教育中心3个,市级8个。创建省级社区学院1个,社区教育示范乡镇2个。完成企业职工培训12万人次。

4、稳步发展民办教育。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内涵建设

1、推进示范学校建设。在扎实推进中等专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工作的同时,以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水平为目标,继续推荐一批办学定位准确、产教结合紧密、改革成绩突出的中等职业学校进行项目申报,通过创建和建设,使项目学校成为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示范、提高质量的示范和办出特色的示范,在全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更好地发挥骨干、引领和辐射作用。

2、强化实训基地建设。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的意见》,根据经济和产业发展的态势,按照“七个合一”的要求,集实验、实训、生产、服务为一体,以内涵建设为重点,着力打造一批特色鲜明、设施先进、绩效显著的特色实训基地和高水平实训基地。加强对已立项的国家和省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督查指导,认真落实项目计划书的建设要求。中等专业学校、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金山中等专业学校要按计划、按要求加快工作力度,全面抓好国家和省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确保年内通过绩效评估。

3、加强新一轮专业建设。紧密围绕市场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需要,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引导职业学校以专业建设为核心,积极开发新兴专业,着力打造品牌专业,大力发展符合地方经济建设需要的特色专业,推进专业链的延伸和专业群的开发。按照《省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标准》要求,积极开展市级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大力推进省级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创建。强化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统筹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实施合格专业认定工作,加强对职业学校学生专业技能水平的抽测,并作为合格专业建设的重要条件。引导和推进职业学校积极实施并完善专业结构调整优化方案,强力推进专业建设提升水平、错位发展、办出特色,形成与区域经济和产业转型升级相匹配的特色鲜明、结构合理的职业教育专业体系。

4、优化师资队伍建设。认真落实部级、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和出国培训计划,努力培养一批职业教育名教师、专业带头人和教学能手。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提高职业学校教师的专业建设能力和教学水平。举办专业骨干教师、专业负责人、教研组长培训,开展专业教师到企业锻炼和教师技能大赛。充分发挥好出国培训、部级教师培训的二次传播作用,通过消化吸收,开展好汇报培训,为职业学校教师不断产生新思维、新思路,催生新理论、新观点搭建好平台。积极鼓励教师参加信息化教学大赛,创新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稳步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广泛应用。进一步加强社区教育中心师资队伍建设和培训,不断提高社区教育中心师资队伍水平。

(二)继续深化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改革

1、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加强对教学工作的指导,以普通高校对口单招和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这两项重点工作为抓手,深入开展教学研究,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落实“五课”教研、“两课”评比活动,开展立足课堂、面向现场的教学研究和专业实践,促进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成果在教学领域有效转化。加大对职业学校教学研究和课题研究的督促力度。进一步加强市中心教研组工作,统一工作标准,规范活动内容,完善管理制度。严格职业学校教材的使用管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颁发的《中等职业教育用书目录》选用教材,严格实行教材的全市统一征订和统一发送,确保职业教育的教材质量。指导中等专业学校做好省第八届职业学校“校长杯”乒乓球比赛的承办工作。做好市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十二五规划年研究课题的结题工作和2012年研究课题的立项工作。

2、深化职业教育课程改革。落实《省职业教育课程改革行动计划》,坚持以能力为本位、以职业实践为主线、以项目课程为主体,积极推行订单培养、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任务引领、项目导向、场景模拟等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围绕人才培养方案研制、教学模式改革、评价方式改革、课程管理制度建设,全面推进课程改革实验点和实验学校工作的不断深入。进一步扩大对口单招招生规模,加强单招教学业务研讨,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统一单招教学进度,提高单招教学质量,提高本科上线率。落实省教育厅制定的中职毕业生注册进入高职院校学习方案,积极开展中职毕业生注册进入高职院校学习试点工作。

3、强化学生实践技能培养。把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有计划、有目标地落实专业实验、实践课程,开展学生的技能训练,组织好学生顶岗实习,努力提高学生的岗位实践水平。按照教育部提出的“普通教育有高考,职业教育有技能大赛”的要求,积极推进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把广泛开展各类专业技能大赛作为各职业学校一项常规性的重要工作抓实抓好,在广大师生中营造学技、练技、竞技、展技的良好氛围,真正实现技能大赛的“四覆盖”。认真学习技能大赛先进学校的经验,把争先进、创一流、上省赛、进国赛作为每一个学校的奋斗目标,尤其是五年制高职校、国家示范校、省高水平学校要突破常规,做到省赛有名次,国赛有位置,为全市职业教育争优创先做出贡献。指导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承办好2012年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化学检验技术项目的比赛工作。

4、积极开展创业创新教育。积极推进创业行动计划的实施,广泛开展职业生涯教育和设计活动,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激发学生的创业热情。职业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建设职业教育创业园和创业基地,引导在校学生进行创业锻炼,帮扶毕业学生开展创业实践,积极为学生创业提供条件,并大力宣传学生创业实践的成功典型。要积极开展学生创新教育,通过建立创新工作室和成立学生专业兴趣小组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开展创新活动和创新竞赛,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努力提高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积极组织参加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创新大赛,文明风采大赛、职业教育信息化大赛和全省职业教育创意论坛。

(三)提升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服务水平

1、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加大推进县区教育现代化建设力度,完成教育现代化建设目标。一是要实现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5%以上,努力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各类高等教育机构学习的比例。二是要加强社区教育中心建设,拓展和优化社区教育资源,实现从业人员年培训率达50%以上。三是中等职业学校达到省优标准,教师研究生学历比例达5%,“双师型”教师比例达65%以上。四是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备的学校安全保障体系。深入指导县、县教育现代化的创建工作。

2、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积极推进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的深度合作,密切学校与企业的广泛联系,大力开展“订单式培养”,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方面的资源优势,与行业、企业共建共享实训基地,共同开发专业和课程,形成学校与企业、专业与产业、课程与岗位对接服务的格局,努力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能力。大力实施职教富民工程,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农民创业培训,开展退役士兵和返乡农民工的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强化职业学校学生职业能力培养,鼓励学生创业、创新、创优,毕业生职业资格等级合格率达到98%,中级工合格率达到80%,毕业生就业率和专业对口就业率达到90%和60%,全面提升学生的就业层次和就业质量。

3、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的实施意见》,乡镇(街道)成人教育中心校统一更名为乡镇社区教育中心。切实加强乡镇和街道社区教育资源统筹,积极构建各类教育相互沟通、相互衔接的社区教育体系,鼓励职业院校和有关机构广泛开展面向全民的教育培训活动。高标准抓好省级项目的创建工作,重点建设好社区教育中心和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在硬件建设、运行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引领全市社区教育和示范基地整体水平的提升。指导区教育局承办好市暨区2012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启动仪式。大力推进数字化学习社区建设,形成覆盖城乡的数字化学习网络。积极提升农民培训的科技含量,主动加强与农业、科协、劳动等部门的协调与合作,指导各县区、乡镇(街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培训,使受教育者学到最新的科技知识。

4、认真抓好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加强对县省级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工作的督查指导,积极申报第二批省级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认真落实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方案,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按照“稳定规模、优化结构、加强管理、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制度的建立,完善政府统筹、部门协作、行业企业积极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完善职业学校实习实训定点企业制度,完善职业教育经费保障制度,推进职教集团建设,推进职业学校内部机制改革,推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推进职业学校办学活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实力的增强。努力在职业教育的改革创新中不断创造新经验,取得新成效。

(四)促进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和谐发展

1、稳定事业发展规模。继续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认真落实职业教育的招生政策,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制度,加大目标考核力度,为职业教育招生营造良好的氛围,确保全市高中段入学率的稳步提高。积极开展东西部合作办学,吸引西部地区学生来我市就读职业教育。组织开展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工作。积极面向退役士兵开展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以县级职教中心为主要基地,面向返乡农民工实施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指导中等专业学校做好新疆内地中职班的招生与管理等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行为。

2、加强学校常规管理。要认真落实《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学生、后勤管理规范(试行)》,把抓好《规范》落实作为学校强化内部管理、促进内涵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作为提高教学、学生、后勤管理能力和水平的一项常规工作来抓,从根本上促进学校的三风建设。加强职业学校的德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开展公民道德教育,积极创建省职业学校和谐校园,开展职业学校三好学生、先进集体、优秀班主任等评选表彰工作。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完善教研组织机构,加强教研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教学研究,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积极推进全市职业学校的信息化管理。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生态校园、和谐校园、人文校园,强调环境育人、文化育人、专业育人,形成富有职业教育特色的校园文化体系。指导各社区教育中心建立健全学校管理制度,加强教学设施的管理及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创建优美的社区教育环境。

中等专业学校成人教育范文9

【关键词】专本套接 民办高职院校 高职教育 自学本科教育 人才培养

随着我们国家目前社会经济的不断创新进步,民办高等职业院校的实践教育有了新的更新变化。因而,民办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升至本科套读的人才培养形式,是我们国家民办高等职业教育创新进步的成果,其中民办高等职业院校的改革与现阶段社会经济创新进步息息相关。在民办高等职业院校实施专本套读的人才培养教育形式是针对改进创建现代职业教育制度的关键因素。

1、民办高等职业教育专本套读的必要性

高等职业院校实行专本套读,从宏观与微观两方面来分析,针对我们国家社会经济创新进步以及教育事业的健全发展起着关键作用,也是推动高等职业院校持之以恒创新进步的有效方案,其中进行针对改革更新高等职业院校相对比较单一的人才教育形式也起着关键作用。

1.1从宏观方面促进了社会经济创新进步的需要。现阶段我们国家社会经济的进步拓展要求方法多样化以及综合化,针对企业人才知识层面、工作实际操作能力以及人才的应用要求更加严格。在现阶段,大部分高等职业院校的毕业生想要提高自己本身的学历,来进一步满足社会企业实际就业企业需求。高等职业院校实行专科升至本科的教育形式关键培养职业院校学生的实际应用以及实际工作实力,提高学历层次,提高高职院校学生的实践就业情况。然而,这样的教学形式能够贯彻落实学校和企业以及社会发展共同进步,合理推动社会经济创新进步。健全职业教育制度的要求,我们国家职业教育进步比较晚,未能形成比较规范的教育制度。在现阶段高职院校与中职院校发展比较好,中等职业院校与高等职业院校之间关系衔接明确。高等职业院校的学生关键是经过专科升至本科或者经过自己学习考试的模式,来达到自己提升到本科学历,这样的情形并不能够充分发挥职业教育的升学以及实践就业两方面的作用,所以就会导致整个职业教育在人才教育层面产生劣势。

1.2从微观角度能够推动高等职业院校的创新进步。高等职业院校实行专科升至本科套读的教育模式,是现代以人为实质的教育观念的表现,又能够很好的鼓励学生主动积极的学习。在当前,高等职业院校的学生学习主动性低,自我约束行为不严谨,没有建立良好的自我学习习惯,专升本套读可以充分发挥高职学生的主动积极性,给学生的学习以及实践就业创建了有利条件。另外,民办高等职业学校实施专本套读的教育模式,给学校未来创新进步,对学生的控制管理,高职院校稳定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平台,由此推动高等职业院校不断创新进步。因而,高等职业院校进行专科升本科的教育模式必须要拥有非常丰富的资源条件,这就要求高等职业院系进一步改革创新学校内部的每一项工作,增强高职院校每项保障体制以及教育机制,为了顺利实行专科升至本科套读创建了相当有利的发展条件。

2、民办高等职业院校实行专本套读的条件和影响

2.1社会经济进步状况的要求。民办高等职业院校是我们国家高等人才教育的关键构成要素,在我们国家社会经济创新进步中充分发挥着关键作用。随着目前社会经济的创新进步,先进科学技术在各个企业经营生产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因此社会在用人时期针对人才自身的科学文化知识素养要求非常严格。因而,目前民办高等职业院校要满足社会针对人才的要求,就要从实质上打破高等职业院校的传统教育模式。使民办高等职业院校专升本教育模式能够贯彻落实高等教育以及自学升本科教育两者互相结合,能够满足民办高等职业院校的学生更好的增强学历层次需求,有助于满足当前社会经济不断创新针对高文化素养的技术型人才的需求。因此,在这样新的发展形势下,民办高等职业学院实施专科升至本科教育模式是非常有利于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也是非常可行的[2]。

2.2用人企业的需求。随着我们国家社会经济的不断创新,用人企业对人才要求方面思想观念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改变。用人企业经常会需要专业知识比较夯实,又要相对比较强的工作技能的实践操作技能相对比较高的技术型人才。那么这就需要民办高等职业院校的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技能时期,要进一步增强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水平,拓展自己本身的科学知识层面,提高自己本身的综合素养,增强自己本身的实践就业竞争能力。民办高等职业院校实行专科升至本科的教育模式,能够贯彻落实高职院校学生的科学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在一定基础上能够满足学生的需求,也能够客观的满足用人企业针对人才的要求,最后贯彻落实民办高等职业W院实行专科升至本科套读的教育模式以后,大部分高职学生能够高质量就业,因而可以获得很多学生从实质上支持专科升至本科套读教育模式的目标。可是用人企业比较过分看重人才学历以及专业技能,对民办高等职业院校实行这种教育模式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用人企业对人才合理的要求是针对人才教育形式能否获得成功的关键组成部分。

结束语:高等职业院校的教育模式以及自学本科教育都目前民办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关键形式。高等职业院校教育关键在于学生工作实力的教育,因而自学本科教育重视学生专业理论内容的教育。在民办高等职业院校,经过把以上两者综合在一起实施人才教育,能够防止比较单一的教育形式在人才教育内容上产生影响,贯彻落实学生工作实践能力以及学历统一增强的目标。因此,民办职业院校专本套读依然会吸引学生,提高社会对民办高等职业院校的认可,在民办高等职业院校人才教育方面依然有很多优点。

参考文献:

[1]陈晓萌,王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职业教育沟通和衔接 的探索[J].继续教育研究,2010(10):70-71.

[2]于秀英.在专科职业院校实施专本套读教育模式的实践研究[J].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15(3):222-223.

[3]尧田坤.对高职高专与高等自学考试“专本衔接”的思考[J].高等继续教育学报,2013.26.5.

中等专业学校成人教育范文10

第一条为了促进高等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加强和改善对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以下简称“专业”)的宏观管理,推进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和调整,应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遵循教育规律,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特殊与一般的关系。

第三条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和调整,应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设置。

通过现有专业扩大招生、拓宽专业服务方向或共建、合作办学等途径,能基本满足人才需求的不应再新设置专业。

第四条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和调整,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有关要求,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章设置条件

第五条高等学校设置和调整专业必须具备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经学校主管部门(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下同)批准的学校发展规划,有人才需求论证报告,年招生规模一般不少于60人(特殊专业如艺术类专业执行具体规定);

(二)有专业建设规划、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和其他必需的教学文件;

(三)能配备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一般应有已设相关专业为依托;

(四)具备该专业必需的开办经费和教室、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场所等办学基本条件。

第六条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实行总量控制,在学校主管部门核定的专业数内,学校年度增设专业数一般不超过3个。

第七条高等学校原则上按其分类属性设置专业,以形成优势和特色,根据需要与可能也可适量设置学校分类属性以外的专业。

第八条高等师范院校增设非师范专业(系指不以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教师为培养目标的专业),应依据所在地区现设专业及人才供求状况统筹考虑。

第九条基本办学条件未达国家规定标准或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未通过的高等学校,不得增设新专业。

第三章设置权限

第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调整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核或审批所属学校专业,应征求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

第十一条高等学校依据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在核定的专业设置数和学科门类内自主设置、调整专业。

设置、调整核定的学科门类范围外的专业,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批,报教育部备案。

第十二条高等学校设置、调整专业目录外的专业,由学校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组织专家论证并审核,报教育部批准。

第十三条高等学校设置、调整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核,报教育部批准。

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由教育部确定并公布。

第十四条高等学校专业设置数和自主审定专业的学科门类,由学校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核定,报教育部备案。

第十五条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高等学校设置、调整专业,须考虑所在地区人才需求和现有专业设置情况,学校在向主管部门备案或申报专业时,须将备案或申报材料同时抄报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

第十六条专科层次的高等学校不得设置本科专业。

第四章设置程序

第十七条专业审核每年集中进行一次。由高等学校自主审定的专业,各校应于每年9月30日前将审定结果连同专业核定数执行情况表报学校主管部门;由学校主管部门按照统一表格于10月31日前核报教育部备案。

第十八条学校申请设置、调整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批的专业,应向学校主管部门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学校发展规划;

(二)申请报告(简要说明设置或调整专业的主要理由和其它情况);

(三)申请表(按照教育部统一制定的格式据实详细填写);

(四)拟设专业的教学计划;

(五)其他补充说明材料。

第十九条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批的专业,学校申报时间及审批时间由学校主管部门自行确定,但学校主管部门应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审核结果按照统一表格报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条由教育部审批的专业,学校主管部门应于10月31日前向教育部申报,提交专门报告并附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书面材料。

申报目录外专业,还须附专业论证报告、参加论证的专家名单、专业介绍、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务院有关部门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情况及其他说明材料。

教育部于当年12月31日前完成审批工作

第五章目录外专业的论证

第二十一条目录外专业的论证由学校主管部门邀请教育、科技、人事部门及有关单位(不含申请设置该专业的学校)专家、学者组成论证小组进行。论证小组一般不少于7人。论证小组人员名单须在论证前报教育部核准。

第二十二条对目录外专业的论证应着重论证设置该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主要包括:

(一)对拟设专业人才需求的分析;

(二)拟设专业与国内外相关或相近专业的比较分析;

(三)拟设专业的培养目标、业务范围(主要指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主干学科(或主要学科基础)、基本课程、授予学位;

(四)拟设专业的教学计划;

(五)拟设专业的办学条件分析;

(六)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情况。

论证后,由论证小组向学校主管部门提交论证报告和专业介绍。

第六章设置评议机构

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应设立相应的专业设置评议机构对拟设置或调整的专业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原则上应作为设置和调整专业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学校的专业设置评议机构为校学术委员会。校学术委员会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等情况,对本校的专业设置和调整方案进行评议。

第二十五条学校主管部门的专业设置评议机构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务院有关部门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接受学校主管部门委托,根据国家、部门和地方的人才需求、现有专业布点情况、申报专业的设置条件,对本地区(部门)所属高等学校申报设置的专业进行评议,为学校主管部门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第二十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务院有关部门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由本地区(部门)高等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计划部门、人事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的专家、学者组成。委员由学校主管部门聘任。

第二十七条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对申请设置、调整的专业进行评议,可采取会议评议或通讯评议方式。

第二十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务院有关部门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工作细则,其工作细则、组成人员名单及变动情况报教育部备案。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教育部对学校主管部门及其所属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实行指导、检查、监督。学校主管部门指导所属高等学校专业建设,对新增设专业进行检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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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专业认证;高等教育;质量保障

一、 引言

专业认证指标是构建高等教育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重要依据,是提高高校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截至2014年底,共有102所高校443个专业点通过了认证。2013年6月19日,国际工程联盟大会同意接纳我国成为《华盛顿协议》的预备成员,意味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体系和认证结果将得到国际认可,为通过专业认证的毕业学生走向世界提供了具有国际互认质量标准的通行证。为我国高等教育特别是地方工科院校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发展提供了契机,同时也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四川理工学院于2007年接受国家本科教育评估获得优秀,2014年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通过专业认证。通过专业认证,我们认识到按照专业认证标准建立教学质量建立与保障体系是一项紧迫任务。

二、 专业认证

专业认证是由专业性认证机构依据专业教育标准对独立设置或从属学院或大学的专业性教育学院及专业性教育计划实施的专门性认证,以检测高校所开设专业是否达到了社会需求标准,教育质量是否符合最低要求,为其人才就业的前期教育提供质量保证。

(一)专业认证的背景。首先,1999年起高等教育大规模扩招,办学主体与学生急剧增加,导致高等教育体系与人才需求市场结构失衡,公司、企业需求和毕业生综合能力错位,地方本科院校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不准确,出现了毕业生与社会企业需求的人才脱节的现象,迫切需要通过专业认证指标与规范程序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其次,传统的教育模式忽视了学生工程创新实践精神和能力的培养,脱离社会和企业的需求。目前,我国开设工科专业的本科高校有1047所,占本科高校总数的91.5%;高校共开设工科本科专业14085个,占全国本科专业点总数的32%;高等工程教育的本科在校生452.3万人,研究生60万人,占高校本科以上在校生规模的32%。这些数据说明,中国工程教育的情况直接关系到中国高等教育整体的质量和水平。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模式是提高工程教育质量和水平,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重要途径。

(二)专业认证的特点。专业认证与本科教学评估都是对教育质量的评估,但是专业认证相较后者有自己的特殊点。专业认证是由政府指导下的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的评估,这一组织的专家来自教育界和企业界,其结果只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情况,不分等级,并向社会公布认证结论。在认证过程中打破学校整体评估模式,而是对各个专业按照通用标准和各个专业的补充标准来进行评估。认证结论可以代表专业的教育质量。

(三)专业认证的意义。首先,专业认证可以提高高等教育和人才培养质量,认证通过的专业其教育质量具有国际竞争力。我国成为《华盛顿协议》成员,推动教育与社会、高校与企业的紧密联系,提升我国高等教育水平和毕业生、工程师实践操作能力水平,促进校企、国际交流。

其次,专业认证持续改进的理念,使高校坚持持续改进机制的建设。高校可以根据专业认证的过程和结果,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评价结果,不断调整和改进培养方案、教学方式、课程体系等教学工作。不断建立完善质量保障体系。

再次,专业认证可以给地方工科院校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以前的本科教学评估是以学校为单位的,地方院校跳不出“二本”的圈子。但是专业认证是按照专业评估,学校可以将有优势特色的专业强化发战,最终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学校的整体水平。

三、 从专业认证标准完善质量保障体系

(一)专业认证标准。教学质量是衡量高校水平的核心标准,为了保证教育质量,每所高校都制定了相应的质量保障措施和制度,并且对教育质量的提高起到了促进作用。但如果从专业认证的标准看,体系还不够科学全面,有必要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建立一整科学、完善、可行的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从而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专业认证指标(图1)对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出了具体要求。

认证指标内涵及要求

学生招生就业、学习、生活指导

培养目标专业定位、社会需求、预期成果

课程体系课程设置、实践环节、毕业设计

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教师能力发展

支持条件教学经费、教学设施、管理制度、校企合作

持续改进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等

图1专业认证指标及内涵要求

(二)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

1、明确培育目标、优化培养方案。长期以来,各高校人才培养形式单一,人才培养重视理论教学,轻视实践教学,注重专业知识的传授,轻视综合能力的培养。随着经济的转型、社会的转型高校需要以“高素质、创新型”工程人才培养为根本,打通人才培养的多个环节,将教师、专家、用人单位以及学生纳入到培养方案的制定中,探索专业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

2、优化课程体系,建立专业核心课程体系,推行课程实施大纲。聘请企业领导、专家和教师一起对专业和职业岗位进行整合分析,按照社会需求、岗位能力、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要求确定课程体系结构、选择开设的课程、进行教材建设和编写,构建专业核心课程体系,推行课程实施大纲教学。

3、构建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鼓励教师深入企业顶岗实习。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申报企业新产品研发课题等,提高教师的工程职业能力。努力建立和拓展校外产学合作教育基地,与企业建立良性循环合作机制,将社会工作需求、专业技术前景、岗位标准以及企业发展等信息融入课程教育中。

4、建立教学过程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建立教学过程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根据专业特色,有针对性的对教学的各个环节进行管理。健全教学管理规范,完善教学评价的标准和方法,通过信息的收集和反馈,从而对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进行全方位的监控和保障。

5、加强实践教育、培养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合理设计实践教育教学体系,突出校内外教学的统一性,与企业学习实践的贯通性。将校内实践和校外实践有机结合,注重加强校企合作,构建实践基地,通过实验中心、重点实验室以及科研成果转化平台等,搭建校内的实践平台,开放实验室等全面提升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

专业认证过程与结论并重,遵循成果导向、以学生为中心、持续改进三个基本理念。高校在专业认证的过程中不断进行自我检查、评估、改进,促进高校专业建设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作者单位:四川理工学院)

基金项目:四川理工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编号:JG-1513)

参考文献:

[1]夏天阳.各国高等教育评估[M].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7.76-77

中等专业学校成人教育范文12

[摘要]高等专门学校是2 0世纪60年代由日本政府出资创办的以培养中高级工程技术人才为目标的高等职业院校,具有办学主体国家化、学科设置工学化、专业教育标准化、课程教育实践化、产学协作共同教育、多元衔接贯通培养等办学特点。半个多世纪以来,高等专门学校通过以质立校、多元衔接以及推进法人化改革等措施不断提高其办学活力和运营效率。日本高等专门学校的成功办学经验对于发展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和借鉴价值。

[

关键词 ]战后日本高等专门学校办学模式经验启示

[作者简介]叶磊(1982-),男,浙江衢州人,盐城工学院人事处,讲师,博士,研究方向为日中比较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江苏盐城224051)

[课题项目]本文系2014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项目“日本工业化背景下的现代工程教育与工程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经验及启示”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4SWC-115)

[中图分类号]G71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5)22-0109-03

战后日本在美国的主导下迎来了根本性的高等教育改革,《教育基本法》及《学校教育法》(1947)的颁布明确了日本民主主义教育改革的方向,改复线型学制为“六三三四”单线型学制,实现了所谓的教育机会均等和民主化教育理念。但是,单一的学校制度无法满足经济高速发展时期以制造业为主体的第二产业对于工业人才的需求,以致出现了应用型人才短缺、断层、类型单一等社会性问题。在此背景下,一种顺应高等教育多样化战略的新型高等职业教育机构——高等专门学校于20世纪60年代应运而生。五十余年来,高等专门学校为日本的产业社会培养了大批中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在战后日本经济振兴发展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时至今日,高等专门学校已凭借其极高的就业率和办学特色在日本高等教育体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因此,立足于日本高等专门学校的历史与现状,深入分析其办学模式与成功经验,对于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一、高等专门学校制度概述

自1955年起,日本进入了经济高速增长时期。由于战后日本经济的高速增长主要是通过重化工业的发展来实现的,而重化工业相比轻工业而言对于设备及技术水准的要求更高,因此当时日本社会对具有一定能力素质的中高级工程技术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据日本劳动省预测,整个60年代(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实施期间)至少需要新增各类科学技术人员17万人。但从当时日本大学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来看,在短时间内根本无法完成这一目标。于是,日本政府在实施“理工扩大政策”的同时也创造性地设立了以培养工学技术人才为目的的高等专门学校,依靠理工科大学和高等专门学校来共同弥补17万科技人才的培养缺口。由此可见,经济高速增长是推动高等专门学校制度产生的最直接原因。

从内容来看,60年代的高等专门学校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国家和地方政府出资办学,体现出日本政府发展高等教育的政策取向,即产业社会需要而教育市场又不能充分供给的教育,由政府以公共财政兴办并维持;二是坚持“教授高深专门学艺,培养职业所必要的能力”的教育目的,强调以能力为本的职业教育观;三是采取学科设置限制,要求只能设置与工业相关的学科,以适应当时日本发展重化工业战略转移的需要;四是实行不同于学分制的学年制,注重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的有机衔接。

经过五十余年的发展,日本的高等专门学校制度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一是教育教学模式开始从单纯重视教育教学转向教育教学与研究并重;二是学科设置趋于多样化,机械工学等传统学科在高等专门学校学科中的比重逐渐下降;三是构建了与更高层次大学的有效衔接,从而使原有的“五年一贯制”在某种程度上进一步实现为“高专·本科-硕博一贯制”;四是实现了国立高等专门学校的法人化,鼓励高专之间合理的内部竞争。

可以说,高等专门学校的创立打破了战后日本“大学一体化”的教育制度,开启了现代日本序列性技术教育的新时代。尽管高等专门学校制度本身不可否认地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和缺陷,但是它在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面所发挥出来的正面、积极作用却是不争的事实。正如OECD高等教育政策视察团的评价所述:“日本的高等专门学校教育肩负着特定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任,其教育效果十分显著,教育水平令人钦佩。”

二、高等专门学校办学模式的特点

(一)办学主体国家化

如前所述,由于高等专门学校的办学主体主要是国家和地方政府,因此公立学校所占比例高。从总体发展过程来看,国家和地方政府出资举办的高等专门学校始终占据着主导地位,并且学校数量一直呈现增长态势。办学主体国家化所带来的效果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由于是政府出资办学,因此学校的教学硬件,特别是先进实验设备的配置得到了有效保障;另一方面,由于办学经费充足,所以高等专门学校的学费极低,大致只有一般国立大学的二分之一、私立大学的三分之一左右,低廉的学费无疑有助于高等专门学校更好地吸引优质生源。

(二)学科设置工学化

由于高等专门学校最初是为培养工业发展所需的中高级技术人才而设立,因此学校所开设的学科均与工业相关,如机械工学科、土木工学科、电气工学科等,这些学科经过长期发展已经成为高等专门学校的优势和特色所在。随着日本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高等专门学校的学科类型逐步拓宽。1967年通过修改学校教育法,高等专门学校开始设置商船学科;1991年大学审议会大学设置基准大纲化前后,高等专门学校的学科设置更是趋于多样化,经营信息、交流信息、国际流通等新学科、专业不断涌现。尽管以机械工学为代表的传统学科的比重正在逐步下降,但是从总体规模来看,传统工学学科仍然占据着主导。我们认为,学科设置的工学化有助于高等专门学校形成独特的学科优势和竞争优势,从而彰显其工学教育的特色。

(三)专业教育标准化

21世纪以来,高等专门学校抓住以工学为中心的学科领域类似性、学科组织机动性的特点,积极以工学专业教育的标准化为目标,不断完善自身的教育教学模式。判断日本一所高校的工学专业教育是否实现标准化,主要是看该校的工学专业是否通过日本技术人员教育认定机构(JABEE)的评价认定。日本技术人员教育认定机构是日本高等教育,尤其是高等工程教育的权威评价认证机构,主要以大学本科阶段的工学专业为评价认证对象。因此,高等专门学校的工学专业如果想通过认定,就必须使高专第四、第五年级以及“专攻科”(技术本科)的教育水平保持与大学层次工学教育同等的水平。这在客观上推动了高等专门学校自觉改进教学管理方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据统计,截至2007年底,已有47所高等专门学校(占高专总数的73%)的65个专业通过了认定,充分显示出高等专门学校以质立校的态度和决心。

(四)课程教育实践化

根据日本《高等专门学校设置基准》的要求,高等专门学校的课程设置是以专业为核心,以培养学生实践应用能力为重点。因此,高等专门学校把相当的教学时间用于一般大学教育几乎不实施的制图、实验、实习等“实学”之上,以突出高专的实践教育特色。例如,长冈工业高等专门学校五年学制内的实践性课程学分比为2:5:10:8.5:11,总计学分数36.5,占必修课总学分的51.1%,实验、实习、课题研究等有利于培养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课程占据一半以上的比重;再如,金泽工业高等专门学校的创作设计课程同样体现出实践性与创造性的特征,该课程依托现实性课题,通过实验操作使学生体验到行业一线的生产实感和创作成就感,在动手、动脑过程中启发学生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该课程开设至今已15年有余,实施效果显著,同行及社会评价极高。

(五)产学协作共同教育

高等专门学校强调“涵养通过以科学性知识为背景的知的技能和体验用身体记忆的知识(身体知)”,而产学协作的共同教育就是这种训练的手段。产学协作的共同教育包括学生的企业实习、教师的企业实训、校企合作研究项目、校企合作开发课程等多种形式。其中,学生的企业实习是“共同教育”中最具核心价值的教育内容。从长野工业高等专门学校的产学协作办学实际来看,学生企业实习不仅学时充足(14—15周),而且还依托于技术课题实现了学生与企业之间的项目合作研究。这种长期实务操作与课题制的有机结合,进一步提升了学生的实践能力以及对生产一线的适应能力。

(六)多元衔接贯通培养

随着人才高学历化日益明显,以及大学、短期大学、专门学校等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带来的挑战越来越多,高等专门学校通过不断改革构建了与更高层次大学的有效衔接,从而极大地满足了高专毕业生的升学需求。在操作上,高专毕业生在完成五年制教育后,可以直接编人大学工学部或技术科学大学的三年级学习,实行连接硕士、博士研究生课程的一贯制教育。除了与大学衔接外,高等专门学校还于1992年起在内部设置了“专攻科”,将“五年一贯制”上升为“七年一贯制”,开始培养“具有相当于工学学士学位水平的实践型技术人才”。由此可见,高专学生在完成五年制教育后不仅可以升入本校“专攻科”学习,也可以编人普通本科大学或技术科学大学学习,从而获得学士学位。当然,“专攻科”毕业生既可以直接就业,也可以进入研究生教育阶段继续深造,最终可获得博士学位。所以,从某种程度来看,高等专门学校已基本建成了“专本硕博一贯制”的人才培养体系。

三、高专办学的成功经验及其启示

(一)以质立校,通过多种途径培养应用型人才

高等专门学校办学的根本目标是为产业部门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应用型人才,为了塑造和培养合格人才,高等专门学校自创建之初便狠抓人才培养质量关,其具体做法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重视实验、实习等实践性环节的专业技术教育,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二是产学协作共同培养人才。高等专门学校的产学协作形式多样,其中长期实务操作与课题制的有机结合开创了高等职业教育产学协作的新范式。三是加强人才培养质量的监控与管理,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价,通过申请JABEE评价认证来督促自身不断提高教育教学与管理水平。日本高等专门学校上述三个方面的做法十分值得我们学习,尤其是引入第三方评价的做法更是值得我们借鉴。笔者认为,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价无疑可以推动高等职业院校自我评价体系与改善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从而促使其形成自我改进的能力。目前,我国国内从事教育质量评价认证的机构数量不少,但是真正面向高职高专的评价认证机构却并不多见。因此,我们的当务之急应当是建立起国际认可度高的,并且直接面向高等职业院校的权威性评价认证机构,从而帮助高等职业院校不断提高其质量监察水平和教育教学管理能力。

(二)多元衔接,构建“专本硕博”纵横贯通的“立交桥”

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发展,日本高等职业教育曾一度面临生源危机。但值得注意的是,志愿报考高等专门学校的人数并没有明显下降。日本学子之所以愿意报考高等专门学校,除学费低廉等原因以外,最为直接的原因就是高专能够满足广大求学者的升学意愿。正如前文所述,高等专门学校通过设置“专攻科”,通过与技术科学大学、普通大学的本科乃至研究生院的衔接,打通了学生进入更高教育层次学习的通道。由此可见,高等专门学校不仅实现了职业技术教育系统内部的上下衔接,更使之与系统外部的普通高等教育体系交融一体,从而成功构建了具有日本特色的“专本硕博”纵横贯通的“立交桥”。就我国的高等职业院校特别是工业职业技术院校而言,亦可借鉴日本模式,尝试在部分有条件的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中设置技术本科,或是打通与普通本科院校的衔接,从而拓宽职业教育的上升通道,构建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相连贯的“立交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