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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环保工作计划

时间:2023-06-05 10:30:26

国资委环保工作计划

国资委环保工作计划范文1

从1971年的国家计委环境保护办公室,到2008年正式成立环境保护部,37年间中国的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与自然、环境与经济的关系也几经调整、震荡。环境保护机构的调整,何尝不是这些变化的一个缩影。

从“三涩部门”到“内阁成员”

步入“十一五”规划的中国,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进入了环境污染事故高发期。资料显示,中国7555个大型重化工业项目中,81%布设在江河水域、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域;45%为重大风险源。2007年,国家环保总局接报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达到108起。在未来的社会经济发展中,如何协调人与自然,环境与经济的关系,成为升格后的环境保护部的应有之义。

在此次多方关注的大部制改革中,环境保护部的成立是意料之中。在此前流传的多个大部制改革版本中,环境保护部都被首先提及。

早在2006年,王金南就率先提出了成立国家环境保护部的建议。但在当时,这一建议更多的被误读为环保局的“争权”冲动。

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曾多次在公开场合解释,国家环保总局并非喜欢“环境部”这个听起来很大气的称谓,而是中国的确非常需要有一个能综合管理“林木水草土”与环保有关的职能部门,来面对当前环境事故的高发事态。

“此前,国际社会经常抨击中国行政力量薄弱,对环境问题重视也不够,环境部的成立,也可以算是对这种指责的回应。”王金南表示,成立环境保护部,既是国内行政体制改革的需要、国内环境形势的需要,某种程度上看,也表明中国政府治理环境问题的决心,对关系人类命运的环境问题的一种负责任的态度。

即将就任的国家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在接受采访时,曾以一句玩笑表达了环保部门地位的尴尬。“环保嘛,就是宣传起家,收费养家;国内说我们是‘三涩部门’,就是地位苦涩,关系青涩,囊中羞涩。”

对于此次升格,王金南笑称最重要的变化就是发言权。“要从‘旁听席’坐到‘发言席’了。”曾参与制定“绿色GDP”、绿色证券、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多项环境经济政策的王金南,对此深有感触。

他告诉记者,环保总局近些年的工作正在从环保末端往前端移动。如“绿色风暴”是通过严厉的惩处机制,在末端对企业形成了高压态势。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则从前端卡住了高污染、高耗能企业的资金源头。而过去环境部门对区域规划等宏观问题都没有发言权,只能审查单个项目。这就造成了某些化工项目从个体上看是合格的,但是从整个区域布局上看,环境风险就凸显了出来。

“升格”仅仅是开始

尽管具体的机构调整方案尚未出台,但是不少人士预测,国家环保总局的人员配置将会增强。

曾考察访问过美国联邦环保总局的环保人士马军告诉记者,光美国环保总局在华盛顿的编制就有8000多人,而我国的国家环保局现在只有300余人,即使加上事业单位,也不过3000人。这显然无法适应当前我国的环境工作现状。

“很多电力、化工项目的施工方往往都财大气粗,可以动辄拍出几千万元做一份非常漂亮的可行性方案。而环保系统,别说花钱请专家论证方案,仅完成书面审阅,就要占用很长时间。”马军说,重大项目必须公布环评报告如今已经成为社会共识和法律规定,但由于财力和人力的限制,往往制约了环保部门与地方势力、利益集团的博弈能力。

在中国推进环保项目并进行环境培训的伯尔基金会的喻捷指出,尽管成立了环境保护部,但是相关的职能整合尚未开始,这也会限制今后环境部的工作效率。

对此,王金南也表示,环境保护部的成立只是一个开始。“当前,传统污染防治依然是中国的一个主要问题,发达国家已经基本跨越了这个阶段。所以,社会对环境保护部的职能延伸与完善,也要有充足的耐心。” (杨磊)

55岁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下称国家发改委)又一次被重新定位。

3月15日,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草案,以大部制为核心内容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尘埃落定。

根据方案,国家发改委将进一步转变职能,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此间观察人士称,发改委瘦身看似削权,实质上拔高了它的位置,使其能超脱于部门利益之外。

瘦身

位于北京市月坛南街的国家发改委有26个司局,1000多工作人员。在国务院组成部门序列中,发改委是一个地位独特的“超级大部”。内设司局包括工业、交通、能源、环境资源、社会发展、外资、贸易、就业等国民经济所有领域,职责范畴则包括国民经济规划、产业和投资政策、体制改革、价格等,并参与财政和货币政策制定。

按照已经公布的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草案)》,国家发改委的工业行业管理、能源行业管理职能将分别划入新组建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此前,发改委工业司主要负责拟订主要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还承担盐业行政管理。能源局不仅承担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的提出,还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以及石油储备的管理。

有专家分析认为,由于新组建的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均与国家发改委职能交叉,发改委交通运输司、就业司等内设机构的职能估计会有一些调整。

在国家发改委的职能中,投资管理、规划和产业政策管理权重很大。这次机构改革方案对此有明确的指向。3月11日,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在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别提及,今后将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继续缩小投资审核范围,下放审核权限,简化审核程序;同时,改进规划和产业政策管理,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专项产业政策,除按规定需报国务院审批的外,由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国家规划和政策的指导下分别制定。

“我觉得这个做法很好,实际上,改革并不是削弱了发改委,而是加强了,把它的位置拔高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副部长魏加宁告诉记者。

早在上世纪末,就有学者提出“国家计委”不应该承担具体项目审批,可以改革成类似日本企划厅的政府组成机构,它高于各部委,专注国家中长期规划的制订。魏加宁认为,如果能解决微观项目审批的问题,国家发改委就能从部门利益中超脱出来,这样去协调宏观调控,也就更名正言顺了。

惯性

过去20年来,国家发改委的调整均与宏观调控一词相关。

国家计划委员会1952年11月成立。改革开放后的一段时间,这个机构一度被看作“计划经济核心堡垒”。1988年,原国家计委、国家经委被撤,组建新的国家计委。此时,国家计委被定位为“高层次的宏观管理机构”,“不再承担微观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能”。在1998年3月的机构改革中,它被更名为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当时的机构改革方案明确的宏观调控部门还包括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和央行。

2003年3月,国家计委更名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名称几经变更,发改委也在寻求职能的转变,而核心目标是完善宏观调控。此次改革,将国家经贸委的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经济运行调节、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多种所有制企业的宏观指导、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以及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等职能,划归发展和改革委。

与此同时,积极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大力减少行政审批和微观管理事务,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也被明确为对发改委的改革要求。

但是也有学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近几年,国家发改委强化审批的现象实际上有“回潮”迹象。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2004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对于一些投资项目实行地方政府审批、发改委备案。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一些备案类似于变相审批。

按照规定,3000万以上的项目必须报国家发改委批,为了避免在部委走审批程序,有些地方政府就分拆项目,一个一亿元的项目就会被拆分成三个以上。“这里面固然有地方政府逃避监管的责任,但是,我们也得思考思考他们为什么要担着风险去逃避。”上述人士表示。

角色

或许正因为如此,2008年的机构改革,对发改委的再定位,对财政部和央行定位的进一步明晰,目标指向了“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形成科学权威高效的宏观调控体系”。

在正在进行的大部制改革中,发改委会做哪些调整,将会成为影响大部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因素,同时,这也将决定未来发改委在宏观调控体系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3月12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草案)亮相的第二天,在分组讨论中,国家发改委成了多位政协委员“炮轰”的对象。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讨论中发言称,“把改革机构放在发改委,是不合适的。发改委本身就是机构改革的龙头,最需要改革的就是它,它去牵头搞机构改革,这个怎么可能呢?”

李金华所说的“改革”是指200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并入发改委的体改委。成立于1980年的体改办后更名为体改委,在1998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中,由国务院组成部门改为议事机构。2003年3月,发改委体改司设立,从此,国家计委的名称上多了“改革”二字。

魏加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认为,改革和发展的利益冲突容易导致发展优先、改革滞后的局面。改革往往看起来事情没有那么急,能缓就缓,发展往往非常紧迫,比如就业情况、物价涨跌、经济增长是高了还是低了都是各级领导非常关心的问题,所以很容易因为发展而耽搁改革。

魏加宁告诉记者,在计划经济时期,包括改革开放后第一轮经济过热时的经济调整,宏观调控的主角都是发改委。到了1993年经济过热时,宏观调控的重心就转向央行,当时央行行长由朱基副总理兼任。到了亚洲金融危机的时候,主要以积极财政为主导。

有学者认为,以往发改委正是通过微观手段实现了宏观调控的目的。那么,在微观管理职能剥离后,国家发改委将如何实现宏观调控呢?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指出,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发挥国家发展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财税、货币政策,形成更加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提高宏观调控水平。

可以预见的是,财政部、央行亦将在改革完善预算、税政管理和健全货币政策体系上有新动向。

国资委环保工作计划范文2

24日上午,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了第一次全体会议。

根据通过的议程,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蒋黔贵、王茂林、周坤仁、王以铭分别作的关于反垄断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就业促进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法律委员会认为,这四部法律草案根据此前的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已比较成熟,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重庵、王以铭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分别作的关于城乡规划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关于律师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关于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法律委员会认为,这三部法律草案根据常委会会议的初次审议意见和其他各方面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目前,对于城镇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房屋的征收与拆迁的权限和程序适用的是国务院2001年制定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今年10月1日起,物权法施行后,拆迁管理条例因与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不一致,将停止执行,从而可能导致城市房屋征收与拆迁工作无法可依。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规范征收与拆迁补偿活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和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法制办会同建设部拟订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建议依据立法法的规定,在有关征收法律出台前,通过修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授权国务院就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房屋与拆迁补偿先制定行政法规。受国务院委托,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就修正案草案作了说明。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何椿霖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万宾作了关于提请审议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成员名单草案的议案的说明。

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联合实施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建立国际聚变能组织的协定》、《联合实施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国际聚变能组织特权和豁免协定》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科技部部长万钢就这一议案作了说明。

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任免案。

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盛华仁、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出席会议。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等列席会议。

8月25日,会议对就业促进法草案进行分组审议。多数委员认为,为了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就业促进法是非常必要的。经过三次审议,就业促进法草案的修改趋于成熟,建议交付表决。

在分组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增加草案的可操作性、加强监督检查、消除就业歧视、更加注重就业公平、保护就业者权益提出进一步意见、建议。

下午,会议分组审议了城乡规划法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认为,在制定城乡规划时,要严格程序、突出特色,严防“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草案第33条、第47条规定,城市、县、镇近期建设规划的制定和修改,需报总体规划的审批机关备案。当前,一些地方政府盲目扩大建设规模,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往往5年就能完成为期20年的规划指标,这等于变相改变了总体规划。如不严格限制近期建设规划的制定程序和修改程序,总体规划就会丧失约束力。建议草案对近期建设规划的制定程序和修改程序加以规范,最好由备案改为审批。在制定近期建设规划的过程中,还应采取召开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专家和群众代表的意见。

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城乡规划执行的效果,关键在地方政府。目前执行城乡规划的责任,只限于城乡规划的主管部门,政府只负责监督检查。但是,实际工作中,地方政府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往往不能完全负起执行的责任,能负起这个责任的只能是地方政府。建议法律草案能赋予地方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执行城乡规划的权力,并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法律草案对规定政府在规划中的责任还显得不够,建议增加政府严格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的规定。对造成规划失控的,应该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

许多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我国现在很多城市规划很差,几乎都是一个面孔。一个城市应当有一个城市的风格和特色,有它自身历史文化的表达。建议在城乡规划法草案中能增加强调规划特色和风格的内容。

8月26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关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科技进步法修订草案、循环经济法草案、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等法律案的说明,听取国务院关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环资委关于跟踪检查淮河、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的报告等。

吴邦国委员长出席会议。顾秀莲副委员长主持会议。

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就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作了说明。她表示,为了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拟订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草案针对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尽最大可能将劳动争议案件解决于基层,强化调解、完善仲裁、加强司法救济,并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正在审议的就业促进法草案相配套,形成比较完备的劳动法律制度。

受国务院委托,科技部部长万钢就科技进步法修订草案作了说明。他表示,科技进步法实施14年来,对促进我国科技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科技进步工作一些尚未解决的问题进一步凸显出来,同时又出现一些新问题。科技部在总结现行科技进步法实施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科技进步法修订草案。修订草案以激励自主创新为主线,主要内容涉及明确政府在科技进步中的责任和科技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整合科技资源制度、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

受全国人大环资委委托,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冯之浚就循环经济法草案作了说明。他表示,为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全国人大环资委拟订了循环经济法草案。草案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主线,主要内容涉及建立循环经济规划制度,建立抑制资源浪费和污染物排放的总量调控制度,建立以生产者为主的责任延伸制度,强化对高耗能、高耗水企业的管理,强化产业政策的规范和引导,强化激励措施和法律责任等。

受国务院委托,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就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作了说明。他表示,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和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水污染物排放一直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面临着旧账未清完、又欠新账的局面。针对新形势、新问题,环保总局起草了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与现行水污染防治法相比,修订草案加强水污染源头控制,进一步明确政府责任;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建立水环境信息统一制度;强化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进一步规范排污行为;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制度;加强内河船舶的污染防治;增强水污染应急反应能力;加大处罚力度,完善法律责任等。

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都把环保法律的立法和实施情况的监督作为重点,本次常委会会议在审议多部节能环保法律案的同时,专门安排听取国务院关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马凯报告了节能减排工作的情况。他表示,去年以来中央采取的宏观调控和节能减排的各项政策措施正在逐渐发挥作用,2006年及2007年上半年,单位GDP能耗下降,二氧化硫排放量由升转降,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增幅减缓。但节能减排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做好下半年节能减排工作,要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防止经济由偏快转为过热,加快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把《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落到实处,努力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跟踪检查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实施情况的报告》中,建议常委会2007年“听取国务院关于‘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落实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委托全国人大环资委继续跟踪检查”。环资委为此组成淮河、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跟踪检查组,于今年7月对两个流域进行了实地检查。环资委主任委员毛如柏报告了跟踪检查两个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情况。他表示,经过综合治理,淮河、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从所见所闻来看,总体情况不容乐观,存在问题应该引起足够重视。检查组建议,尽快完成“十五”计划中的项目,尽快批复和实施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加大中央财政资金投入,地方政府认真落实治污项目资金投入计划,落实投资保障的有关政策措施;修改完善法律、标准和指标、监测、考核体系;理顺管理体制和创新机制。

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盛华仁、路甬祥、韩启德出席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等列席会议。

8月27日上午,会议分组审议科技进步法修订草案。在分组审议中,一些常委会委员认为,近年来,我国科技界少数人受名与利的驱使,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现象时有发生,有的甚至违法违规违纪,骗取用于科技进步的财政性资金。但由于缺少法律依据,对这类案件处理起来顾虑很多、阻力重重、难度很大。科技进步法修订草案相关条款为依法追究“科技骗子”的违法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组审议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明确责任,加大处罚”成为此次水污染防治法修改的关键词,也被认为是解决水污染治理“顽疾”的关键所在。

明确政府责任,是此次修订草案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大对水污染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是此次修订草案的重要内容之二,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的规定在草案中成为专门增加的部分,是此次修订草案的重要内容之三,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建立水环境信息统一制度,则是修订草案的重要内容之四。

8月29日上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跟踪检查法官法、检察官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等。

吴邦国委员长出席会议。会议由副委员长路甬祥主持。

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向会议报告了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他说,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总体是好的:经济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的基本面;节能减排初见成效;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人民群众得到的实惠明显增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迈出新步伐。马凯说,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更要居安思危,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忧患意识。必须看到,当前经济增长依然偏快,结构调整仍然滞后,经济发展付出的代价过大,潜在的风险不容忽视。在报告了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五个方面的矛盾和问题后,马凯还报告了下半年经济社会发展要重点抓好的七个方面的工作: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进一步抑制投资增长过快、货币信贷投放过多、外贸顺差过大问题的发展;狠抓节能减排工作;做好稳定价格总水平工作;加快发展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着力解决突出的民生问题;积极稳妥地深化各项改革。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司法公正这个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持续开展监督,继2006年对法官法、检察官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后,今年6月又对有关方面和各地落实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改进法律实施工作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报告了这次检查的具体情况。她说,一年来,司法工作水平稳步提高,司法廉洁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人员短缺问题逐步缓解,司法工作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制定法官法、检察官法配套规定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但在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不断增多的情况面前,法院、检察院的工作仍有一些需要不断改进、提高的地方。执法检查组就进一步改进法官法、检察官法实施工作提出了三项意见:增强责任意识,推动法律顺利实施;狠抓措施落实,为法律顺利实施提供保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维护法律的权威。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报告了拟提请表决的法律草案修改意见和审议结果。法律委员会认为,反垄断法草案、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就业促进法草案、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是可行的,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通过。

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盛华仁、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出席会议。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等列席会议。

8月30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会。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反垄断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就业促进法、修改后的动物防疫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会议经表决,决定免去张云川的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张庆伟为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主任;免去许永跃的国家安全部部长职务,任命耿惠昌为国家安全部部长;任命马为监察部部长;免去金人庆的财政部部长职务,任命谢旭人为财政部部长;免去张柏林的人事部部长职务,任命尹蔚民为人事部部长。国家主席签署第68号、第69号、第70号、第71号、第72号、第73号主席令,公布了有关法律和任免决定。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联合实施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建立国际聚变能组织的协定》、《联合实施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国际聚变能组织特权和豁免协定》的决定,决定批准这两个协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根据会后发表的公告,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现在实有2969人。表决通过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成员名单。会议经表决,任命白克明为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事项。

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发表重要讲话。他说,会议通过的反垄断法坚持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并注意研究借鉴国际反垄断的有益经验,确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符合、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预防和制止垄断、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法律制度。会议通过的就业促进法是继劳动合同法之后,常委会今年通过的又一部完善劳动制度方面的重要法律。该法第一次将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写入法律,把行之有效的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措施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为解决就业问题提供了积极有力的法律保障。

吴邦国强调,资源环境问题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全国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也是本届常委会立法和监督工作的一个重点。这次会议初次审议了循环经济法草案和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全国人大环资委关于跟踪检查淮河、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大家认为,中央高度重视资源环境问题,针对近年来资源环境约束加重的严峻形势,明确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并在“十一五”规划纲要中确定了节能减排的约束性指标。近年来,国务院和地方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的决策和部署,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取得了积极进展。同时应当清醒地看到,我国资源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大家指出,中央解决资源环境问题的目标和方针政策是明确的,我国资源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也是比较健全的,现在的关键是要把中央的精神落到实处,将法律的规定执行到位。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主要抓手,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节能减排任务。

吴邦国说,本次会议的另一项重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大家认为,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体上是好的,中央确定的宏观调控政策是及时的、必要的、正确的。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为此做了大量工作,应予充分肯定。同时大家指出,当前经济增长由偏快转向过热的趋势尚未缓解,经济社会发展中潜在的风险不容忽视。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判断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上来,切实做好今年下半年的经济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国资委环保工作计划范文3

为适应我国矿山经济发展和矿山环境整治工作的需要,经国土资源部和民政部批准,中国矿业联合会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委员会于XX年4月正式成立。近一年来,在部地质环境司的直接领导下,工作委员会秘书处遵照工作委员会章程要求,联合全国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单位和部门开展了多项活动,本着为矿山企业服务,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事业服务,为政府决策服务的宗旨,开展了多项工作。现将XX年工作总结及XX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XX年工作总结

一年来,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开展了如下主要工作:

1.成功召开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

XX年11月,国土资源部、民政部批准成立中矿联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委员会。接到民政部的通知后,筹备组的同志进入紧张的成立大会准备工作。主要完成了起草会议文件、落实理事会人选、设计、制作工作委员会会徽等会议筹备工作。XX年2月,姜建军理事长决定在4月份举办的"全国地质环境处长工作会议"期间,召开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

根据原定计划,成立大会于XX年4月28日召开。众所周知,当时正值全国抗击"非典"的紧张时期,广州、北京等地区尤为严重,进京开会要冒极大的风险。在这种形势下,在姜建军司长和环境司的指导和帮助下,顺利召开了成立大会暨一届一次理事会。

2.组织编辑《矿山环境管理实用指南》

编辑《矿山环境管理实用指南》是在工作委员会筹建过程中已开始启动的一项工作,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矿山环境管理的工具书。该书针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产生的矿山环境问题,结合我国矿山实际,从宏观管理到具体实践操作,较全面系统地阐述了我国矿山环境管理工作应遵循的原则、法规和制度,以及环境治理工作的内容、技术原理、方法和措施。

该书编辑过程中,正值我国全面抗击"非典"时期,而此时也正是该"指南"一书处于紧张编稿和校对阶段。为了不影响工作进度,秘书处的同志克服重重困难,坚持工作。由于是"非典"期间,许多参与编写的专家不能或不便离开所住社区,其所在单位不能自由出入,秘书处同志便冒着危险在约定的公共汽车站或社区单位的大门外接收和传递稿件。对外地作者,便通过电话或电传方式开展工作。在多方面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该书的编辑、修改和一、二、三稿的校对工作。现该书稿将送交印刷厂,并即将出版发行。

3.成功举办了我国"首届矿山环境保护学术研讨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精神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XX年10月,由部地质环境司主办、工作委员会与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和西安地矿所具体承办,在西安成功举办了我国"首届矿山环境保护学术研讨会"。会议旨在为政府部门、矿山企业和地调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提供一个矿山环境保护学术交流的平台。

会议原定规模为100人,但实际参会人数达到160人。会议收到论文近百篇,渉及内容包括"矿山环境问题及其治理政策"、"矿山环境调查与治理研究"、"矿山水资源保护与土地复垦"、"矿山环境保护法规与政策研究"等许多方面。

通过这次学术研讨会,进一步加强了基层管理部门、矿山企事业单位对矿产资源与矿山环境双重保护原则的认识,明确了矿产资源开发中必须有效保护环境的工作方向与任务。此次会议揭开了我国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新的一页,在国家政府管理部门和矿山企业中引起了很大反响。

4.顺利完成了《绿色矿山》大型电视系列专题片的拍摄与制作工作

为反映我国矿山企业在保护资源合理开发和环境保护治理方面的典型事例,宣传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矿山企业多年来在矿产资源管理、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治理与保护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果,使得矿山企业进一步认识我国政府在矿产资源开发和地质环境管理中所倡导的方向,以及提高全民资源与环境的双重保护意识,推动我国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与矿山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国土资源部决定与中央电视合拍摄《绿色矿山》(现更名为"XX资源环境记忆")大型电视系列专题片。

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具体承担该片的组织、筹备、协助拍摄等工作。工作前期,我们组织专家讨论、选题,进行情况调查、材料收集、典型筛选、资料整理,并经多易其稿,最终编写出了67集的初稿供中央电视台参考。在此基础上,最后又与中央电视台一起拟定了一个20集拍摄方案。接着,于XX年9至11月份分别带领6个摄制组奔赴21省(区),采访近百家矿山管理部门、科研单位和矿山企业,进行了大量的实地外景拍摄。在后期制作过程中,我们又对中央电视台开始拟定的21集及最终确定的18集脚本进行了认真的讨论研究,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並协助电视络专家、领导进行采访。该片按计划顺利完成制作,已于XX年3月"两会"期间播出。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同志对这项工作积极、认真、务实的作风,受到部有关司局和矿山企业的好评。

5.完成"德兴铜矿矿山尾矿与环境遥感调查技术研究"项目

由部科技司下达的"德兴铜矿矿山尾矿与环境遥感调查技术研究"项目,其目的是掌握遥感技术在矿山尾矿与环境调查中作用及应用研究。XX年2月,由部科技司主持成果评审会,该项目受到好评。科技司领导指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和应用领域的研究。该项目是由工作委员会(部尾矿办)提出并作为项目协调单位。

科技司对该项目的评价是,"这个项目的完成,无论在研究人员的素质、还是其成果的先进性、可行性和应用前景等方面,都是一个很好的典型"。

XX年过去了。一年来,在工作委员会理事长、部地质环境司姜建军司长,以及监测处陈小宁、刘建军等领导的帮助和支持下,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工作委员会刚刚成立,机构尚不健全,秘书处人员紧张,加之又忙于一些既定的工作和具体事务,使秘书处自身建设工作起色不大,从而影响了更多工作的开展,需要在新的一年里尽快加以改进。

二、XX年工作计划

在新的一年里,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初步计划开展如下工作:

1、加强秘书处的自身建设与业务工作正常化

秘书处现机构、制度尚不健全,需进行增调,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如制定工作人员职责、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工作委员会会员管理办法;工作汇报制度等,使工作委员会真正成为连接政府部门与矿

山企事业单位的桥梁、纽带。

2、当前进行的几项工作

(1)创办工作委员会会刊。申请办理正式出版物刊号,组建会刊编委会、编辑部,联系并确定会刊协办单位,争取会刊尽早编辑、出版与发行。

(2)逐步完善"中国尾矿"、"绿色矿山"网站的经营管理工作,扩充内容,扩大影响,有效地提供相关的信息、中介服务。

(3)搞好《矿山环境管理实用指南》一书的印刷、征订和发行工作。根据司里要求,《指南》为单色印刷,共计5000册,定价85元(含邮资)预计4月中旬出厂。

(4)举办"全国矿山环境治理工作研讨会暨工作委员会一届二次理事会"。

应矿山企业的要求,为作好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委员会建议近期召开一次研讨会。主要内容为宣传学习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明确项目申报程序、介绍新方法、技术。参加的对象为矿山企业和规划、研究部门和单位。同时,召开XX年度理事会。

3、开展国际间学术交流与国内培训

根据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合理开发、综合利用矿产资源,有效保护矿山生态环境,是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的具体行动。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重建等方面,国外矿业发达国家有很多好的成熟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矿山环保工作委员会与法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从事矿山环境管理、治理的单位初步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联络相关单位组织矿业单位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管理""矿山环境保护与重建"等学术交流与相关的出国考察活动。

4、申请研究与开发项目,争取资金支持

利用工作委员会自身优势,积极申请和开展各种合作研究与开发项目,如:

(1)联合地质科学院、部遥感中心、地质大学、吉林大学等科研单位,在已经完成的"德兴铜矿尾矿环境遥感技术调查研究"课题基础上,开展"矿山资源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软件的设计与合作开发;

(2)做好"矿山环境治理投资机制探讨"的调研、试点工作;

(3)与法国、希腊地调局联合向欧盟申请"中国矿山固体废料管理"项目。

(4)继续做好《矿山地质环境评估体系研究》项目的基础工作

几年来,委员会的主要工作人员,在环境司的领导下,开展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理论研究工作,取得一些成果,也由此进一步了解矿山环保的实际情况。《矿山地质环境评估体系研究》项目是摆在政府和矿山企业面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我们已经有美国、德国、日本、澳大利亚、台湾地区等国家和地区关于矿山环境管理与评估资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矿山地质环境及其评估体系的概念、范畴(内涵与外延)、方法、程序、资质;建立评估体系模型,为我部开展这项工作做好基础工作。

5、积极开展各类咨询服务

认真贯彻工作委员会宗旨,积极开展为政府部门如部地质环境司、开发司、耕地司、部机关服务,为矿山企业和会员单位服务,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服务的多种技术业务咨询服务。如:

(1)首钢矿业公司、甘肃厂坝铅锌矿尾矿的回收利用与库区生态重建;

(2)山东新汶矿业集团、北京宾隆矿业新技术公司的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项目;

(3)为矿山企业或采矿人代办采矿证等。

新的一年里,我们有决心和信心认真完成各项既定任务,以及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使工作委员会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国资委环保工作计划范文4

按照《通知》要求,我区改革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总的原则是:坚持改革,适当集中,强化职能,规划导向。

(一)坚持改革。《决定》对企业投资项目决策机制的改革是一项根本性的改革,核心内容是把项目的决策权从政府部门还给企业。彻底改革现行的无论谁投资都要审批的制度。对实行核准制的项目,政府只是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对项目的外部性影响进行审核,不再代替企业决策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的技术方案等内容。实行备案制的项目,政府只对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对于合规项目必须予以备案。区属各有关部门务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决定》关于改革企业投资管理体制的精神实质,通过改革,真正做到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还权于企业,发挥好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二)适当集中。要把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通知》和认真执行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决定》(**和党〔**〕31号)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公开、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确立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体制。即:区计委的职能部门进驻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立受理窗口,按照《**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市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权限》、《**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管理办法》、《**市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市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权限受理范围内的核准、备案项目统一受理,并同时抄告相关部门,以并联方式由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对项目审核,实行“一门受理、告知相关、按时审核、一门办结”的管理模式。

(三)强化职能。区属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投资管理工作,处理好办理项目核准、备案手续和全过程投资管理的关系,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相互协作、有效运转、依法监督,调控和管理好全社会的投资活动,防止出现管理失控和缺位、不到位的问题。

(四)规划导向。改革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体制,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要在投资项目核准、备案中发挥好规划的导向作用,注重引导全社会投资,强化市、区整体发展规划、经济布局、产业政策和结构调整的实施。加强投资信息的,建立行业准入制度。核准项目单位必须委托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质机构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对核准过程中,各有关部门争议较大的项目,要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咨询评估,确保新上项目的水平。

二、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主要工作

(一)坚决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

要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政府只对其中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进行核准,对其它项目实行备案制。实行核准和备案后,取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开工计划及年度投资计划等审批环节。区计委等相关部门要立即做好准备并做好与前期审批项目管理的衔接。

(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

凡政府资金(即:财政预算内建设资金和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资金及附加;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借贷款、赠款;政府融资以及国债建设资金;政府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经营权所得资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其他财政性资金;政府管理的其他建设资金。)及事业单位出资建设的项目在国家和**市对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办法)颁布实施前仍由区计委统一受理,实行审批制并进行全过程监管。要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实施投资主体招标,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

(三)确定政府各部门的职能分工。

根据《决定》中“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的规定和《**市核准的投资项目管理权限》中“分别由市和区县发展改革(计划)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核准”的规定,我区在办理核准、备案程序上,采取“一门受理、并联审核、一道手续、方便企业”的办法。即:首先,由区计委在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企业申请;然后,按照现行审批部门分工,以并联方式由有关部门对项目审核;其中,区经贸委、区建委、区招商办等部门对工业项目、城建项目、外商投资项目和增资项目提出审核意见;最后,由区计委归纳各部门提出的审核意见,在许可中心以一道手续完成对项目的核准、备案。

(四)加强和改善投资的宏观调控。

要继续综合运用土地政策、产业政策、环保政策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全社会投资进行以间接调控方式为主的有效调控,促进全社会投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区计委要认真履行对全区投资工作的管理和组织职能,负责对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实行目标管理并定期完成由市级审批、核准、备案坐落在区域内的各类投资项目情况的反馈、收集工作,确保实现市、区确定的投资总量目标。

建立区计委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季度联席会制度,对区域内建设项目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形成有效的项目调控和监管体系。

区经贸委、区建委、区招商办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行业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准入制度,做好项目审核、协调、服务等工作。要搞好项目服务、加强项目监管、筹划、协调和推动行业内重大项目建设,实现各行业投资目标和重点建设任务。要综合运用规划导向、市场准入、资质管理、信息、项目监管和资金引导等手段,规范和引导各行业的投资活动。

区规划处、区建委、区环保局、区质监局、工商**分局、区安监局、区消防处等有关部门,要依法加强对企业投资活动的监管。凡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区审计局依法对国有企业的投资进行审计监督。

(五)积极培育中介服务市场。

积极培育中介服务市场是我市改革企业投资管理体制的需要,也是优化我区服务业结构,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必然。全区各部门要积极培育和壮大我区的中介服务市场,对咨询评估、招标等中介机构要实行严格的资质管理,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区投资中介服务市场的良好氛围。为投资者提供高质量、多样化的中介服务。

(六)建立和完善公开、透明、高效、廉洁的办事机制。

区计委及有关部门要及时将我市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连同国家制定的企业投资核准目录及核准、备案项目的受理权限、条件及效力、程序、期限等一并在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进行公示。

由区计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办理核准、备案流程,建立计算机联网系统,编制专用软件,实施网络并联审批,缩短办理时限,切实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规范服务。

三、改革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核准制。

1.由区计委会同相关部门对重点投资项目进行核准。

各部门要严格依据《**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市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及《**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管理权限》规定的核准权限,核准范围、核准条件、核准程序和期限,认真履行核准手续。

凡属于国务院下发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规定的由地方核准且不涉及全市统一规划平衡、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区域内项目及不跨区县实施的总投资3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均属区级核准项目。项目单位须向区计委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并附规划和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对涉及农用地征用的项目,还需提供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预审报告》。区计委在收到项目申请报告和附件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项目申报单位澄清,补充相关情况和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在收到项目申请报告和附件、以及澄清补充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向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征求意见函(包括申请报告及附件、澄清补充材料),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行业审核。相关行业部门在收到征求意见函后7个工作日内,向区计委书面反馈审核意见,逾期视为同意,区计委归纳行业审核意见及土地规划、环保等职能部门意见,对申请项目进行核准。在进行核准过程中,如与相关部门提出的审查意见存在较大分歧,应在收到行业审核意见起2个工作日内,委托有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进行评估。

区计委在收到申报材料、附件及澄清补充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含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时间,不含委托咨询机构进行评估的时间),作出对项目核准的决定,及时通知项目申报单位。由于特殊原因确实难以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决定的,经区计委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及时通知项目单位,说明延期理由。

对同意核准的项目,由区计委向项目申报单位核发《项目核准通知书》和项目核准代码,并抄送相关部门。项目单位凭核发的《项目核准通知书》到规划、土地、建设、消防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对不同意核准的项目,在收到申报材料、附件及澄清补充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含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时间,不含委托咨询机构进行评估的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申报单位,说明不予核准的理由,并抄送相关部门。

具体核准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是否符合城市发展规划和国土规划,生产力布局是否合理;主要产品是否对国内市场形成垄断,是否符合经济安全的要求;是否符合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是否符合公共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共利益等。对于外商投资项目,还要审查是否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和外债管理的有关规定。

2.由区计委负责对注册在区域内各类投资主体(亦称项目申请人)的境外投资项目初审工作。

按照《**市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规定,项目申请人须向区计委提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及规定的附件。区计委在收到项目申请报告和附件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项目申报单位澄清、补充相关情况和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在收到项目申请报告和附件以及澄清、补充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境外投资项目的初审工作,同时将初审意见呈报市境外投资项目审查、核准机构(市发改委)。

(二)项目备案制。

由区计委会同相关部门办理备案项目手续。

各部门要严格依据《**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管理办法》规定的备案权限、备案范围、备案条件、备案程序和期限的规定,认真履行备案手续。

凡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土规划以及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下的区域内项目(含房地产开发项目),均属区级备案审理范围。项目单位应向区计委领取、填写《**市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以下文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有关法人证明材料;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对涉及农用地征用的项目,还需提供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房地产开发项目须有经区建委对开发资质证书审查合格的证明;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须提供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区计委在收到上述申报材料后的同时抄告区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提出行业意见。相关部门在收到申报材料1个工作日内,向区计委提出书面意见,逾期视为同意。区计委在收到所列申报材料、附件及相关部门书面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备案。

对确定备案的项目,发放《项目备案通知书》,给与项目备案代码,并及时抄告相关部门。项目单位凭区计委出具的《备案通知书》到规划、土地、建设、环保等有关部门依法办理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前期工作手续。对不属于备案范围的项目及不予备案的项目,以书面形式通知申报单位,说明不予备案的理由并抄送相关部门。

四、强化依法行政,加强后续监管

区计委等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通知》及本《实施意见》的规定和要求。在办理核准、备案手续中做到公开、透明,制订简化办理程序、缩短办理时限、公示办理要件等措施,切实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规范服务。不得变相增加核准、备案事项,不得以核准、备案的名义变相审批,不得拖延办理时限。对在项目核准、备案过程中、、、索贿受贿的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

要加强对核准、备案项目的跟踪、服务。在严格履行《通知》对项目后续监管的规定的同时,强化服务意识,根据项目单位的要求,帮助协调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于区域内由市级或国家核准、备案的项目,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服务,帮助项目单位做好协调和沟通。努力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五、其他

(一)在本《实施意见》之前区属各部门的有关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的规定,凡与本《实施意见》有抵触的,均按本《实施意见》执行。

国资委环保工作计划范文5

一、环委会工作职责

(一)环委会的性质:某矿环境保护委员会(简称环委会)是全矿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机构。

(二)环委会的主要任务:组织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我矿环境保护工作方针和目标;研究、审定防止污染、改善和提高矿区环境质量的规划、计划、措施等;制定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保护战略;组织协调、检查、推动全矿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解决重大环境保护问题。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三)环委会的工作制度:

1、环委会由主任或常务副主任召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环保问题、布置检查环保工作。临时性重大问题需要解决时,可随时召开环委会全委会议。

2、环委会会议上各成员科室必须汇报环保工作完成情况。各成员科室都应认真贯彻执行全委会做出的所有决定,并报告执行情况。

3、各成员科室应当在每年1月5日前报送上一年度的环保工作执行情况和本年度的环保工作计划,由环保处汇总提交全委会。

4、环委会的日常工作由其办事机构矿环保科负责。

二、环委会成员科室环保工作职责

(一)规划科

1、在研究、制定矿中长期发展规划时,要以可持续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循环经济和开展清洁生产为手段,做到环境保护与生产经营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同步实施。

2、在申报和审批新、改、扩、迁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时,要严格按照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没有按规定程序履行合法有效手续的项目不得上报、不得立项、不得安排资金,确保做到增产增效不增污。

3、会同环保处编制和下达年度环保工程计划,保证计划内环保工程资金落实。

4、环境保护各项资金的安排不得低于国家规定要求。

(二)企管科

1、根据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将矿的环境保护目标纳入经营者任期目标及企业管理全过程,统一安排、统一实施、统一考核,坚决执行环保一票否决权。

2、对环保工程和环保设备、产品的招标要严格把关,按照环保技术市场的规定执行。招标会必须要有环保工程技术人员参加评审。

3、会同环保处制定创建环境友好企业实施意见和细则及考核办法,将环保工作渗透到企业管理的全过程。版权所有

4、将环委会成员科室落实环保工作职责、执行环委会决定情况纳入机关科室完成管理任务的考核之中,会同环保处共同考核。

(三)技术科

1、在制定矿科技发展规划时,将环境保护列为重要内容之一。

2、在制定矿井开采、生产等技术方案时要将清洁生产理念融入其中,积极推广经济上和技术上可行的削减矿井水和煤矸石产生量、减轻地表塌陷的方案,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和生态破坏。

3、在审查工程设计时,按照国家(地方)环境标准对环保篇章进行严格审查,把好环保设计关。

4、安排年度科研计划时,要优先安排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科研项目。

(四)党政办公室版权所有

1、负责矿环保工作对外对上的接待工作。保证接待工作符合规范。

2、负责矿领导环保方面讲话材料的起草和审稿,及时下发(上报)环保文件和材料,妥善处理环保方面的来信来访。

3、将环保档案列入矿档案统一管理范畴,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规范管理。

4、负责环委会及环保工作会议的通知下发及会议筹备工作。

(五)组织科

1、制定将环保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考核办法,并认真落实。

2、考察、提拔干部时要将考察对象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作为综合素质考察内容。

3、配备有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的干部到各级环保管理岗位,并满足工作需要。

4、将环境保护列入干部培训内容之中,提高干部的综合决策能力。

(六)安监科

1、将矿区环境安全纳入安全监管范畴,确保矿区环境安全。

2、制定突发事故可能引起的环境污染的应急预案,避免重特大事故可能引起的环境污染。

(七)技术科

1、合理确定开采方法,减少煤矸石和矿井水的产生量、外排量,减少地面塌陷。确保原煤的灰分,含矸、含硫达到规定要求。

2、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局锅炉、工业窑炉的改造和更新。采用高效环保达标型锅炉和工业窑炉。更新锅炉和窑炉要履行环保审批手续,新锅炉要经环保验收合格方能交付使用,确保达标排放和排污总量不超计划。

(八)宣传科

1、负责全矿环境保护宣传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把环保内容列入宣传工作范畴,统一规划、统一实施,提高广大职工的环境意识和环境法制观念。

2、将环境保护作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列入双文明创建标准之中并进行考核。

3、将环保法律、法规列入矿普法教育规划和计划之中,并组织实施。

4、在矿所有宣传媒体中都必须有宣传环保的内容,且等同上级考核要求,并定期出环保宣传专刊。

(九)财务科

1、认真研究国家有关排污收费政策、法规,积极争取对企业有利的政策支持。对地方政府补助矿的环保资金要确保专款专用。对环保工作进行经济效益分析。

2、严格执行排污缴费登记制度,对基层单位不登记就付费的现象要及时制止并按照财务制度进行处罚。保证环保工作所需的各项资金,按时办理资金支取手续。

3、为使环保管理制度顺利执行,对矿下达的环保处罚决定要确保罚款及时扣缴到位。

4、对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实行财务监督。

(十)工资科

1、研究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激励政策。

2、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奖罚制度及标准的制定,按时审批及办理各项环保奖励资金

(十一)职校

1、制定矿人才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时,要将环保内容纳入其中,确保环保培训达到上级要求。

2、每年至少开办1~2期环保管理人员培训班。确保环保内外部培训费用落实。

(十二)征迁科

1、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减少地表塌陷。对已塌陷的地表要综合整治、综合利用,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全矿塌陷复垦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3、建立健全塌陷地综合整治的档案和台帐。

(十三)多经科

1、对矿非煤产业的新、改、扩、迁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确保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

2、非煤产业新上项目要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准上。

3、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加大“三废”综合利用力度,特别是煤矸石的综合利用,积极发展环保产业。

(十四)环境保护科

1、在矿环委会的领导下,对全公司基层单位和机关各部室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矿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进行组织、协调、监督、考核、指导和服务。

2、根据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结合矿实际情况,制定矿环境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各单位(部门)执行情况。

3、推行环保目标责任制,对基层各单位执行环保目标责任书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

4、监督、指导各建设项目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负责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预审,并参加项目方案论证及竣工验收工作。

5、组织进行污染源调查和企业环境质量评价,掌握全矿污染源状况,建立健全污染源档案。负责排污许可证申请和排污申报的审核把关,管理全矿的排污总量。

6、监督检查矿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污染物的排放情况,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各单位解决环境污染纠纷

7、严格执行排污缴费登记制度,负责全矿排污费的审核登记工作。

8、负责矿环保技术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投资效益。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积极推广防治污染的新技术、新工艺

国资委环保工作计划范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准的《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海河流域*市水污染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改善人民生活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现就实施《规划》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加强领导

我市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目标是:到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排放指标以内,主要河流、水库基本达到环境功能区水质标准;20*年50%的河流控制断面达到环境功能区水质标准,使海河等主要工农业水源水质有所改善;20*年70%的河流控制断面达到环境功能区水质标准,实现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10年全部河流断面达到环境功能区水质标准,实现水环境质量根本性好转。

为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各区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的大事抓紧抓好。

各区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本辖区和本部门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实施《规划》的相应工作班子和联合办公会议制度,实行一把手工作目标责任制,把抓好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分清责任,狠抓落实

为确保本届政府水污染防治任务的完成,必须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市计委负责对实施《规划》的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进行协调推动。市建委、市经委、市农办、市水利局、市市政局等项目主管部门,要抓紧对《规划》确定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积极做好前期工作。市计委要尽快把《规划》确定的工程项目纳入前期工作计划,做好项目储备,积极向国家争取增量资金,并分期分批地列入市、区县和部门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市建委要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工程的建设负总责,并组织市市政局等部门加快纪庄子污水处理厂、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北仓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与增容;逐步完成市区雨污分流工程及大沽排污河整治工程。市水利局、市市政局分别对所管辖的河道水质、污水调控负总责。要制定清污分流及污水调控工程方案,并积极推动实施,努力改善海河等国家考核河道的水质。市经委、市农办、市经贸委、市规划局、市环卫局、市节水办等有关部门都要各负其责,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

市内六区要强化对海河干流的环境监测与管理,配合市政、水利等部门在20*年前完成卫津河、红旗河、墙子河、复康河、北运河等景观河道的综合整治,使河水流动,水质变清,河岸绿起来。环城四区、滨海三区及五县要按《规划》的要求完成污水调控工程。从20*年起,把城镇及工业开发小区污水处理工程列入逐年年度计划,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进程。环城四区要配合市水利部门在20*年前综合整治外环河景观。大港、汉沽、静海、东丽等区县要加强本地区水库的环境整治,使其发挥备用水源的社会功能。

市环保局对全市实施《规划》的监督检查负总责。要把实施《规划》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严格对各区县政府、各部门实施《规划》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向市政府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对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由市政府协调解决。

各区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的任务要求,在20*年1月30日前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和阶段工作计划,并报市环保局备案。三、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确保引滦水质安全

蓟县、宝坻、武清、北辰等区县,要严格按照引滦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切实保护饮用水源,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旅游、游泳和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源的活动。市计委、市水利局要抓紧落实*市饮用水源保护亚行贷款项目;市水利局要抓紧制定引滦专用明渠工程、引滦输水明渠护砌工程、引滦输水黎河综合治理工程、于桥水库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和尔王庄水库增容工程的实施方案,并分期分批列入建设计划,逐步实施;市环保局、水利局要建立水质监控协调会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水质监测及信息交流,确保引滦水质达到功能区标准;市水利局要根据引滦水质、水情合理调水,努力改善海河干流水质。

四、切实增加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的投入

各级财政要对城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给予资金支持,确保列入财政年度计划的工程项目资金到位。要多渠道、多方位筹集水污染防治资金,逐步建立社会化投资机制。市对外经济等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外资,搞好水环境保护的中外合作项目。

要认真执行市物价局关于征收污水处理费的有关规定,收取的费用要专项用于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不得挪作他用,确保发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五、依法加强监督管理

巩固限期治理成果,所有排放污水的工业企业必须确保设施完备、正常运转并达标排放。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申报登记制度,一切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要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处理设施运行状况及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指标以内。环保部门要加大水质监测及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要加强海河流域入境河流及本市河流断面监测网络建设,认真做好水质监测工作。全面实施《20*年*市水环境功能区达标工作方案》。自本通知之日起实行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和环境功能区达标月报制度,各区县政府每月5日前向市环保局填报上月地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工作月报表和工业水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情况月报表。各区县政府负责对本辖区内工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达标和环境功能区达标进行考核,对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核定。市环保局负责对各区县的“一控双达标”考核结果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向市政府报告。

国资委环保工作计划范文7

不断提升全区综合经济实力

——前郭尔罗斯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wenjun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成立以来,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原则,用“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新思路来指导具体工作,通过全面实施前郭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生态、绿色、民族”三张牌发展战略,科学规划,充分利用生态资本,大力发展旅游经济、有机渔业和环保产业,全区实现了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有机结合和协调发展,查干湖已经成为吉林省渔业生产基地、生态旅游和蒙古族民俗旅游胜地。主要做法是:

一、准确定位,因地制宜确定总体发展思路和工作目标

开发区成立伊始,我们根据全区资源优势和基础条件,确定了“以建设中国北方最具民族特色的生态旅游度假区为目标,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生态、绿色、民族为立区特色,坚定不移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突出抓好旅游业,巩固壮大水产业和农业,加快发展石油工业和环保产业,全面加快开发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促进全县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总体发展思路,明确提出“一年打基础,两年成规模,三年见成效”的近期工作目标。经过两年多的努力,我们完成了内设机构、派驻机构以及党群组织的组建工作,理顺了管理体制,建立了一级财政和一级国库,编制和完善了各类规划,部分基础设施和旅游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区进入了整体开发建设阶段。2004年,全区实现生产总值10757万元,同比增长83.9%。实现经济总收入27569万元,同比增长132.9%。其中,工业产值12763万元;旅游业收入10500万元,全年实现渔业产值2047万元,粮食产值2259万元。全口径财政收入实现926万元,本级财政收入464万元;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项目18个,合同引资额16341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100万元。

二、规划行先,有计划、有目标地科学开发和保护资源

我们坚持“先规划,后开发”的原则,注重近期规划、中期规划和长期规划有机结合,制定了一整套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和指导性的发展规划。一是制定了《前郭尔斯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2002—2006年五年经济发展计划和到2011年十年经济发展规划》。二是委托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系编制了《前郭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查干湖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暨中心区控制性规划》。三是委托吉林省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了《查干湖旅游度假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四是完成了《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订工作。五是聘请吉林省环境科学院、省水利勘察设计院和北京联生天地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完成了《查干湖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综合考察报告》的编制工作。上述各类规划的编制完成为今后加强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促进全区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提供了有利保障。

三、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完善各项配套设施建设

开发区成立后,在前郭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一是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行为,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不断加大政府投资,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吸引社会法人和区内企业职工集资。三是针对开发区土地存量少、征地成本高、土地优势不凸显等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省、市、县给予开发区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采取征用区内村社闲置土地、盘活区内企业土地存量等办法,解决重点项目解决建设用地。2004年,开工建设项目19个,完成投资18299万元。

四、发展旅游经济,提高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

我们以湿地生态环境和蒙古族民俗文化为依托,开发建设了一批具有民族特色的生态旅游项目,成功举办了三届“查干湖蒙古族民俗旅游节”和两届“查干湖冰雪捕鱼旅游节”。2002年5月至2004年10,累计接待游客95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累计达3亿元。通过国内外一些知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查干湖独具特色的自然资源和旅游资源,查干湖的知名度逐年提高,前郭和松原的人气指数有了很大提升。

五、调整渔业生产方式,大力发展有机渔业

我们充分发挥查干湖丰富的水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优势,科学规划,与省内水产科研单位合作,实施大水面开发,采取人工投苗与封湖涵养相结合的方式,发展有机渔业和名特优鱼养殖。全区每年投入鱼苗670吨,年产鲜鱼5000吨,其中,胖头鱼年产量为3000吨。查干湖胖头鱼先后于2002年和2003年获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AA级绿色食品认证和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有机食品认证,查干湖被批准为国家AA级绿色食品生产基地。

六、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大保护区保护工作力度

我们完成了《查干湖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综合考察报告》的编制工作,并已通过吉林省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和省政府的审批。《查干湖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中明确规定,查干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与开发区管委会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行政上由前郭县政府领导,业务上由省水利厅领导,并由省环保局负责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同时,开发区在原有的查干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基础上,又积极争取省环保局的支持,批准成立了开发区环保局,作为省环保局的派驻机构。《规划》重新确定了保护区面积,由480平方公里调整为506.84平方公里,比原规划增加26.84平方公里,并重新明确了主要保护对象。目前正在开展申报部级自然保护区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2005年工作安排

2005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市、县党委和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继续实施“三个三”发展战略,加快项目开发和招商引资速度,以创新的思维和方法来应对全区当前面临的困难和挑战,用加快发展来解决制约开发区目前面临的问题,不断创造今后发展新优势。

2005年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全区生产总值实现1.3亿元,同比增长20%;旅游综合收入达到1.2亿元,同比增长14%;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1.3亿元,同比增长18%;招商引资任务完成1.1亿元,比上年增长14%。全区全口径财政收入实现1100万元,本级财政收入实现550万元,按可比口径同比分别增长18.7%和9.6%。

2005年计划建设项目21个,计划总投资48886万元。其中,工业项目2个,计划投资39550万元;农业项目4个,计划投资2270万元;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7个,计划投资4366万元;商贸旅游服务项目8个,计划投资2700万元。版权所有

为完成上述目标和工作任务,我们将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全方位开展招商引资,全面加强项目开发建设。一是依据现有产业基础和吸纳能力,挖掘区内企业招商潜力,主动与国内外中介机构的合作,实施招商新策略,建立商业化招商机制,实施交易式招商。二是在内部招商方式上,实行专业招商、主题招商、委托招商、“小分队”招商,积极推行网络招商。三是轮岗创业招商。实行轮岗创业,在创业中招商引资。四是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和优化服务两个关键环节,实行招商引资加温加压,基础设施建设加码加速,优化服务加力加强,努力创造一流的投资环境。五是坚持引、建并重,加强对项目的后续跟踪服务,切实提高项目开工率和投产率。

(二)发挥区位优势和民族优势,继续举办旅游节庆活动,促进全区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加快《全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查干湖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暨中心区控制详细规划》的实施,完善游客咨询中心、导游中心、游客接待中心等旅游服务场所,提高景区旅游服务水平。进一步做好特色娱乐项目、查干湖湖标、指引性建筑、垃圾处理场等配套设施建设;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开发旅游商品。举办“中国·吉林查干湖蒙古族民俗旅游节”、“中国·吉林查干湖冰雪捕鱼旅游节”等大型节庆活动,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查干湖旅游业对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加大科技投入,加快发展精品渔业和观光农业。一是坚持大水面开发的方针,采取以人工投放为主,以自然增殖保护为辅的方式,坚持养捕结合不动摇。二是瞄准市场行情,提高单产。扩大名特优鱼类的养殖规模,重点发展网箱养殖等精品渔业。三是继续抓好与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和省水产研究院的合作,不断增加渔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和科技贡献率。四是加快渔业基地建设。把查干湖及周边各渔场建成渔业科研基地、渔业良种繁育基地、有机鱼养殖基地、鱼产品加工基地。着手研究查干湖胖头鱼、野生鱼原产地注册等有关工作,依法保护无形资产和渔业生产。五是调整种植结构,发展观光农业。抓好“草原牧鸡”和“狮头鹅”的禽类生产;推广蘖谷生产,种植万寿菊,发展品牌农业、旅游农业和效益农业。

(四)集中力量做好保护区基础工作,完成部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方式,向社区群众宣传《环保法》、《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和《查干湖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4·22”地球日和“6·05”世界环境日,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环境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教育活动的良好风气和公众自觉参与环保的监督机制。充实完善《查干湖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综合考察报告》,做好保护区土地确权、划界立标、建设生态环境监测和管护站,清理湖区私搭乱建的违章建筑等实质性工作,力争明年上半年完成申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国资委环保工作计划范文8

为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会议要求,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加快发展高技术产业,促进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快速、健康和可持续的发展,国家计委决定继续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化西部专项。针对专项实施中的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思路

西部地区市场发育滞后,资源的组合水平和配置能力比较低,人才、技术及资金比较缺乏,生态环境脆弱,与东中部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差距较大。开发西部、缩小差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最根本的途径就是要应用先进的生产力和生产方式,运用先进的发展理念和管理模式,促进西部地区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促进生产要素组合的不断优化,促进西部地区经济结构的调整升级和竞争素质的不断提高,为西部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技术基础。

因此,不断开拓创新,将先进技术的产业化作为引导西部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与竞争优势有效转化的突破口,加大高技术产业化西部专项的总体投入力度,将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委贯彻中央西部大开发战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西部的高技术产业化工作要从西部地区的具体实际出发,加强规划、突出重点。要大力发展具有明显生态环境建设、资源深度综合开发和社会稳定发展联带作用的生态环保产业,在高技术应用和优势资源合理配置基础上形成西部特色优势产业链。

二、实施原则与目标

高技术产业化西部专项的组织和实施应把握以下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西部生态环保产业示范工程和特色产业链的选择应符合国家西部开发规划,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与产业布局。强调统筹规划、分布实施。在认真研究本地区区域特色和优势的基础上,提出明确的社会、经济、生态、技术目标,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专项规划实施。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的两个积极性,发挥政府投资的最大效益。

(二)社会-经济-生态-技术多效联带发展的原则

围绕西部大开发的整体战略目标,鼓励关联度强、多效联带效应显著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建设,促进技术、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的有机结合。

(三)发挥比较优势、发展特色产业的原则

西部特色产业链的策划应以市场为导向,发挥西部地区的区域特色与比较优势,努力培育西部特色优势产业(群)链,提高西部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西部产业技术水平整体的提升。

(四)鼓励东、中、西部地区相结合的原则

西部特色优势产业链规划主要以省区为空间单位,但不强调“基地”、“园区”等空间形式。鼓励西部地区在进行产业链的规划过程中充分考虑吸引东、中部地区的技术、资金和人才。

实施高技术产业化西部专项要力争达到以下目标:

(一)建立资源深度开发和生态环境建设、社会稳定发展有机结合的西部发展模式,促进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二)在西部地区形成一批技术含量高、具有现代产业组织活力与管理水平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特色优势产业(群)链,推动西部特色优势资源的转换和产业升级。

(三)提高西部经济发展的技术含量和竞争素质,推动西部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近期工作重点

(一)支持以先进技术应用为基础、具有“生态环境建设-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社会稳定发展”联带效应的示范工程建设。主要包括:

1、生态退化地区、重大生物资源保护区域的资源综合开发与环境保护建设。

2、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后续产业开发。

3、具有较高生态价值与经济价值的重要濒危动植物资源的保护性、恢复性综合开发。

4、具有重要生态与社会经济价值的地方特色资源的保护性、恢复性综合开发。

(二)支持以先进技术产业化为基础、深度开发具有当地特色与资源优势的“西部特色优势产业链”项目。主要包括:

1、具有明显特色、比较优势显著、市场前景良好的西部地区优势农业资源深度开发产业链。

2、具有重要经济价值、文化价值及生态价值的传统医药资源深度开发产业链。

3、具有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西部特色矿产资源深度开发产业链。

4、具有明显产业基础优势、市场竞争优势和人文技术优势的西部地方特色经济产业链。

四、专项实施要求

(一)国家计委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方式,积极推动高技术产业化西部专项的组织与实施。

(二)国家及地方政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技术与人才资源向上述重点领域流动;支持东中部地区与西部地区在上述领域的高技术产业化合作。

(三)西部地区在组织策划生态环保产业示范工程和特色优势产业链过程中,应广泛听取专家意见,在做好规划前提下,开展项目储备、筛选等前期工作,确保项目筛选的质量水平。在项目审批后,加强对参与企业在项目管理、市场开拓、技术引进、信息指导等方面的扶持和服务力度。

五、项目审理程序

(一)生态环保示范工程项目

西部省区计委按有关规定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上报国家计委;国家计委根据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审理程序,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估、筛选、批复立项;项目单位根据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地方计委审查后上报国家计委审批,国家将在资金上给予一定支持,项目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二)西部特色优势产业链

1、由西部省区市及相关地区计委负责组织有关方面专家、行业协会或企业,开展产业链规划研究,提出规划方案,上报国家计委;国家计委对规划方案进行评审。国家将对特色产业链中的重点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2、“西部特色优势产业链”由若干相关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组成,地方计委根据国家计委对规划的指导意见,制定“产业链”的建设与管理细则,落实项目实施方案,监督管理“西部特色优势产业链”的建设与发展。在符合规划方案的前提下,根据审批权限,项目分别由省市计委、国家计委按照有关程序审批。

3、地方应从各自地方和各产业链的具体情况出发,在政府指导下由相应机构负责落实国家与地方有关高技术产业化“西部特色优势产业链”的各项政策措施,监督管理进入产业链的项目,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建设,研究产业链的产业发展效应和产业环境变化,收集并有关产业链发展的各种信息,组织信息交流服务,引导各种社会资源进入“西部特色优势产业链”。

六、具体要求

(一)生态环保示范工程项目

1、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专项的安排原则和工作重点,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创新性,具备产业化条件,产品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竞争力,预计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明显的示范、推广作用。目前尚处于研究开发阶段或未取得国家有关方面生产许可的项目,不在本专项的受理范围。对本专项已经支持过的同类项目原则上不再支持。

2、所申报的项目应提供相应的技术评价文件,包括省部级以上的技术鉴定证书或发明专利证书,相关的查新报告,国家权威部门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等;有产品准入条件和标准的项目,必须符合该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如无特殊情况,我委于每年3月和9月开始项目的审理工作,请有关部门和地方计委在每年2月15日和8月30日前,将所申报的项目建议书、项目简介、项目简表等有关文件(一式两份)和相应的电子文档(需符合国家计委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管理系统的要求)报送国家计委。

4、项目主持部门一定要按要求严格把关,确保上报项目水平。同时注意,在项目申报期内,有关项目情况,项目申报单位应向有关部门或地方计委汇报,国家计委不直接接待项目申报单位。

国资委环保工作计划范文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落实修改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要求,现公布第一批严重污染环境(大气)的淘汰工艺与设备名录共15项,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生产、销售、进口或者使用淘汰名录中所列设备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生产、销售、进口或者使用淘汰名录中的设备;淘汰生产工艺的采用者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停止使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易地建设或转让给他人使用淘汰工艺和设备。

二、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工程,一律不得选用国家公布名录中的淘汰工艺和设备。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建设单位、设计部门在项目规划、设计中仍采用国家已公布的淘汰工艺与设备的,项目审批单位不予立项,设计审查单位不予批准设计方案,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开工;对采用淘汰工艺与设备的新建项目,有关部门不予竣工验收,违者追究责任。

本通知印发前已经批准的在建项目中使用淘汰工艺和设备的,应积极采取措施,及时修改建设方案。

三、对在规定淘汰期限之后仍继续生产、销售、进口和使用淘汰设备以及继续采用淘汰工艺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各地经贸委会同环保局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进口和使用淘汰设备,停止采用淘汰工艺;银行停发其贷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没收其全部非法收入,并视其情节轻重予罚款;主管部门对企事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对屡令不止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各地经贸委会同环保局和机构工业管理部门,加强对限期淘汰工作的领导,建立层层目标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

五、本着:“谁污染,谁负担”的原则,各地要组织有关企业积极筹措资金,实施转产改造工作,有关部门在政策、技术和资金上应给予必要的支持。

六、各地要制定年度淘汰计划,并将淘汰计划完成情况及时上报国家经贸委,同时抄报国家环保局、机械工业部及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已经制定严于国家公布淘汰目录要求的淘汰计划的地方,可继续执行地方淘汰计划。

国资委环保工作计划范文10

一、主要任务

(一)完善环境教育体系,进一步开展环境教育培训工作。今年将继续聘请市委党校、市委宣传部的教师组织一次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的环境教育讲座,提高领导者、决策者的环境意识;机关工委要对党政机关国家公务员举办一期环境教育专题培训;各排污企业组织员工开展以清洁生产为主题的培训活动;市农委组织乡镇进行一次环境教育师资培训;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开展全民环境教育组织网络负责人的培训工作。

(二)继续开展环境教育。从业人员教育面达到60%,农民受教育面达到50%,中小学生环境教育开课率达到85%。各乡镇、街道(社区、宣传监督站)、市直机关工委、企事业单位要制定好年度环境教育工作计划,完善组织,确定责任人,结合自己实际情况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环境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全民环境教育各项活动档案。教委将环境教育课程纳入教学计划,保证课时安排,要搞好绿色学校(幼儿园) 和“环保小卫士”创建工作。

(三)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拓宽宣传面和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宣传媒体扩大宣传。各乡镇、街道社区利用有线电视、广播站、宣传栏、厂报或社区监督站,加强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宣传。排污企业要建立宣传站,做到有专人负责、宣传计划、播报记录。

(四)开展丰富多彩的环境保护纪念日活动。在各乡镇、街道(社区、宣传监督站)、学校、成员单位、企事业单位,精心策划组织开展“4.22”、“6.5”地球日和世界环境日等重大环境纪念日宣传活动,要设立宣传台,挂横幅、贴标语、散发宣传单,并做好文字、图片、音影像资料存档工作。

(五)搞好试点工作,以点带面深化环境教育工作。通城街道(新华社区)、和平街道(黑龙江省岁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和玉泉镇(老营村)做好全民环境教育试点创建工作。结合自己实际,确定好试点方向和内容。要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学习计划,建立学习活动档案,设置好环境教育宣传栏和宣传口号,做好组织开展和总结工作。同时对2005年三个试点单位试点内容进行规范和验收。

(六)完善环境教育组织网络,确保环境教育顺利开展。各乡镇、街道(社区)企事业进一步完善环境教育组织网络,形成乡镇、企事业、街道(社区)三位一体的组织网络,形成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及时反馈工作信息,达到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络的组织协调教育作用。明确联络方式、地点和人员。

二、组织领导

**市全民环境教育指导委员会

主 任:韩景远(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杨桂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淑霞(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王守义(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 员:黄文利(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春雨(市委党校副校长)

杨继斌(市教育局副局长)

那荣柏(市科信局副局长)

曹景亚(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耀华(市司法局副局长)

吴铁忠(市财政局副局长)

华国梁(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史宝申(市人事局副局长)

王佐忠(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于韶辛(市建设局副局长)

魏鸿军(市规划局副局长)

安永林(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宝祥(市农委副主任)

杭玉科(市林业局副局长)

刘 臣(市文化局副局长)

赵文星(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邓雨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李树贵(市总工会副主席)

李大鹏(共青团市委副书记)

鲍红宇(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

主 任:华国梁(兼)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摆上位置。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将全民环境教育工作纳入政府工作,主管领导亲自抓,责任人具体抓。

国资委环保工作计划范文11

1.制定全市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围绕2015年基本建成生态市的目标要求,用规划来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促进传统经济向资源型、知识型和网络型高效持续生态经济转型,以生态产业为龙头带动经济持续发展,促进城乡与区域生态环境向可持续生态系统转变,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及价值观念向环境优良、资源高效、系统和谐、社会融洽的生态文化转型。由市发展计划委、市环保局负责。

2.编制全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积极探索“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再生产品”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并将其纳入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制定鼓励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逐步建立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机制和体制。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期间全市各县区都要建立1-2个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并取得明显的经济、环境效益。由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3.将重大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项目优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去,建立市、县(区)污染防治基金和监督管理能力专项经费。由市发展计划委、市财政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4.认真实施《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各项污染物控制在省下达的总量目标之内。由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二、生态保护与建设

5.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工程。以年3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省市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为指导,组织实施食品环境安全工程、水环境安全工程、蓝天工程等生态工程建设,全力打造生态品牌,力促生态农业和生态产业初具规模;、、沭阳三县认真组织实施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县继续巩固建设成果,确保年全市及各县基本达到全国生态示范区考核验收指标,并于年以市、县为单位通过国家考核验收。由市环保局、市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6.部级自然保护区创建工程。启动部级自然保护区建设计划,编制湿地部级自然保护区综合考察报告和总体规划,健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完成土地权属,完善办公、保护、科研、宣教等基础设施建设,在年实现湿地自然保护区升级目标。由县政府、市环保局负责。

7.生态功能区创建工程。配合国家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实施,编制南水北调东线调水通道及调蓄水库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总体规划,年建成市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年前建成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全市受保护国土面积达到10%以上。由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水产局、市林业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8.市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工程。按照“一年见成效、三年上台阶”的总体要求,发挥3443亩核心区的带动作用,加快示范区内道路、供排水、电力、通讯、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和实施示范区有机食品示范基地发展规划,加强生态农业项目的引进,改变园区现有的种植和栽培模式,逐步向有机农业转变,实行作物秸秆全量还田、畜禽粪便通过沼气肥田的沃土计划,把示范区建成“上无黑烟、下无污水、资源循环利用”的生态园。由示范区管委会和、城区政府负责。

9.园林城市创建工程。加强城市绿化工作,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6平方米以上,全面达到《省园林城市评选标准》,并申报省级园林城市。由市建设局和、城区政府负责。

10.部级、省级生态农业示范县、绿色社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工程。“”末,建设市级生态农业示范村5个,生态农业示范县1个,部级生态农业示范区1个。全市建成省级或市级绿色社区20个、环境优美乡镇4个、生态村10个。由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11.秸秆综合利用及资源化工程。强化秸秆禁烧的管理,杜绝夏收、秋收留高茬收割作业,积极发展食用菌生产,推广秸秆青贮、氨化养畜技术,实施秸秆过腹还田。制定鼓励和扶持政策,发展利用秸秆生产新型墙体材料、手工艺品等产业,促进秸秆资源化。“”期间各县推广秸秆养畜示范点不少于3个,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由市农业局、市农机局、市经贸委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12.农药、化肥减量化,畜禽粪尿资源化工程。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六六六、滴滴涕等17种高毒高残留农药,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等品种不得使用或限制使用甲胺磷、久效磷等28种农药;积极推广优质栽培技术,改革种植制度,通过合理轮作,减轻病虫危害;建立健全病虫测报预报网络,制定主要病虫在不同作物上的安全防治指标,减少用药次数和用药量,提高防治效率;大力推广生物防治技术,积极开发新型生物农药;建设畜禽沼气池1000个,进一步提高畜禽粪便处理和综合利用率。“”末全市农林病虫害综合防治率达50%以上,农药、化肥施用强度分别低于3.0、280公斤/公顷,畜禽粪便处理率和综合利用率达90%和50%以上。由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13.节水工程。发展节水型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建设节水型社会。在农业上把提高水的利用效率作为节水高效农业的核心,重点发展防渗渠道,扩大节水工程控制面积,推广各种节水灌溉技术,加快推进2个部级和4个省级节水灌溉示范园建设,进一步降低农业用水比重;工业上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开发和推广节水器具、节水工业生产技术以及中水回用技术,不断提高工业重复和循环用水量,创建节水型工业;推广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技术,开展城市中水回用试点工作,进一步发挥水价调节作用,用市场机制促进和实施节水工作,创建节水型城市。至年全市单位GDP耗水控制在400立方米/万元以下。由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物价局、市建设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14.省级嶂山森林公园建设工程。重点保护马陵山丘陵地区森林资源,适当发展经济林和花卉苗木,同时利用生态优势,发展森林旅游、观光和康复疗养,建成花木生产区、观赏果园区、生态林景区、田园景观区、休闲健身区、中心娱乐区以及微型高尔夫景点、婚庆景点、花卉广场、盆景园等,年森林公园面积发展至11平方公里。由现代农业示范区、市林业局和政府负责。

15.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严格管理猎捕工具,严禁猎捕野生鸟类、蛙类,使鸟类种数有所增加,种群不断扩大;对“两湖”有计划地进行人工放流,确保鱼类种群不断增殖;严格执行禁渔期、禁渔区等措施,围网养殖面积不得超过“两湖”水面的10%。由市水产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渔业管理委员会和、县、县政府负责。

三、环境综合整治

16.流域暨南水北调东线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年前,完成市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截污导流工程、市区城南污水处理厂续建工程(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续建工程(2.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3万吨/日)、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2.5万吨/日)、洋河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2万吨/日)、沭阳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3.0万吨/日),市区污水处理率达60%、各县城污水处理率达40%以上。由市水务局和各县政府负责。

17.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开展市区段综合整治,实施、市区段两岸截污工程,取缔沿河两岸排污口,将、建设成为优美的景观。强化船舶管理,强制安装油水分离器,对所有船只排放的含油废水和生活污水进行统一收集处置,逐步改善水质。继续巩固、西整治成果,并向两端延伸,重点实施河道疏浚、水土保持、生态林建设等工程。由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和、城区政府负责。

18.实施河道的清淤整治工程。用5年时间,将全市县级河道和乡级骨干河道全面疏浚一遍,完成土方5921万方,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河道引排能力,使城乡水环境质量与实现全面小康相适应。由市水务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19.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按照“一区多园、三级联动”的总体思路,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编制和实施园区环境保护规划,整体推进市经济开发区、县(区)工业园区和乡镇工业小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园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由市经贸委、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20.蓝天工程。继续扩大市热电厂、市热电总公司的供热管网覆盖面,在供热范围内,强制淘汰中小型燃煤锅炉,加强执法管理,坚决取缔存在安全隐患、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小型燃煤锅炉,抓好烟尘控制区建设,确保全市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始终保持在100%。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文明施工,渣土密闭运输,减轻扬尘对环境空气的污染;全面实施机动车尾气年检、抽检和路检制度,加强摩托车总量控制,对尾气不能达标的机动车禁止上路行驶;进一步推进清洁能源使用,“”末中心城市气化率达90%、县城镇达到85%。由市发展计划委、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供电总公司、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质监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21.宁静城市工程。市区建成区全面实施机动车禁鸣管理,加强对工业、建筑施工、文化娱乐噪声的管理,建设环境噪声达标区,“”末,全市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80%以上。由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文化局、市城管局、工商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22.城市垃圾资源化及无害化处理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工程。完善曹集小岭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及其配套设施建设。“”末,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按照城市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的要求,对生活垃圾进行机械化分拣,配套建设生物有机堆肥项目;在市经济开发区北区建设市域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对全市工业及医疗等危险废物实行集中安全处理。由市城管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23.禁磷工程。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推广使用无磷洗涤用品。由市环保局、市经贸委、工商局、质监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24.农村改水、改厕工程。用三年时间实施新一轮农村改水、改厕工程,让目前还没有吃上安全卫生饮用水的144万农民群众吃上自来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50%以上。由市卫生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25.清洁生产推广工程。认真贯彻《清洁生产促进法》,依靠科技进步改造传统产业,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实现资源、能源的高效利用。制定全市清洁生产促进办法,在排污费中安排不低于10%的资金用于资源综合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的推广应用,推动清洁生产全面开展,切实加强清洁生产和节能审核监测能力建设,将清洁生产审核列入政府考核目标。“”期间,全面完成重点工业污染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开展第一、第三产业清洁生产审核。由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26.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工程。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配合全省建立和完善各类地方环境标准化体系,形成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适应的技术标准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加快推广实施;积极引导企业、开发区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环境标志产品和其它绿色认证,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期间,省级开发区、风景名胜区要全部通过ISO14000认证,重点出口生产企业全面开展ISO14000认证。由质监局、市环保局、市开发区管委会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四、生态产业发展

27.工业化推进工程。全面实施“工业突破”发展战略,进一步调整结构,抢占市场,加速扩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保持在15%以上;强力推进招商引资,注重引进项目的开工建设和投产达效,以资本总量的大提升促进区域发展的大跨越;积极开展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系列招商活动,定期组织“名酒节”、“螃蟹节”和“花卉苗木节”,把丰富物产、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优良的环境推介出去,吸引生产要素的流入。由市经贸委、市外经贸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委组织部、市各招商引资责任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28.杨树产业工程。以“空中看、森林盖大地”的城乡绿化为目标,积极开展杨树产业年活动,围绕“沿路、沿河、林网、四旁、荒地、湖区”六大重点抓好植树造林,在扩张杨树资源总量的同时,加快全市由林业资源大市向杨树产业大市的转变,力争3年内,培植3-5个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的大型龙头外向型加工企业。培育和发展林业市场,建成规模较大,有较强辐射力和影响力的木材、板材、家俱集散地。由市林业局、市经贸委、市发展计划委、市外经贸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29.花卉苗木产业工程。积极扩大盆景、盆花数量,壮大常绿苗木、草坪生产规模,尽快提高花卉苗木的品质档次,大力发展名、特、优、新、精、珍花卉苗木品种,到年全市花卉总种植面积达30万亩。由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30.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产业化工程。“”期末,全市建成无公害农产品基地360万亩,创建绿色食品品牌10个,有机食品基地5万亩。培育绿色食品加工龙头企业,通过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企业化运作实现统一产品标准、统一品牌销售,形成多种形式的基地与市场之间产销衔接的纽带。由市农业局、市水产局、市环保局、市经贸委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31.水产业工程。抓好渔业战略性调整,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大力发展稻田生态养殖,增加特种水产品产量,不断提高名特优新产品以及二、三产业和外向型渔业的比重。到年全市水产养殖面积达70万亩,其种水产养殖60万亩;稻田生态养殖面积达70万亩,水产品总量达20万吨,渔业增加值达15亿元。由市水产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32.生态旅游产业工程。生态旅游资源要以“古、水、酒、湿地”为开发利用的重点。在突出“古”方面,搞好游览区和风景区的旅游景点建设,做好历史文化资源的抢救性发掘和文物的保护,规划并着手修建市古墓公园,建设市级博物馆;在突出“水”方面,根据不同水体的主次功能,统筹兼顾,在保障其主功能的同时,开发利用其旅游功能,要围绕、、、风景区,开发建设生态旅游资源;在突出“酒”方面,融游览、参观与购物为一体,推出独具特色的酒文化旅游项目;在突出“湿地”方面,开发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旅游。由市旅游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五、机制创新

33.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制度。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集中力量每年为群众办几件有影响的实事;制定生态建设工作任务,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的督查范围,制定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政绩考核制度。由市委办、市政府办和市委组织部负责。

34.政府对本行政区环境质量负责制度。制定和签订第四轮市、县(区)长环保目标责任状,层层抓好落实,逐年对照考核,通报考核结果。由市政府办公室、市环保局负责。

35.督促各县(区)在进行城市规划、土地规划、区域资源开发、产业结构调整等重大决策时,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由市建设局、市土管局、市发展计划委、市环保局负责。

36.推行工业项目进园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各园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实行产业分类管理,实施污染集中控制。市经济开发区和、县、县、城区新引进的化工类项目要全部进入市经济开发区北区建设。由市环保局、市经济开发区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37.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和生态保护产业化进程。尽快调整城市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标准,逐步实行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收费制度。按“保本赢利,逐步到位”原则,在年城镇污水处理费平均调至0.80元/吨的基础上,于年逐步平均调整到1.10元/吨,为污水处理市场化运作奠定基础。积极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外来资本投资污水处理厂等环保基础设施,建立多元化污染防治筹资渠道,实现污染治理社会化融资、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由市发展计划委、市物价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38.严格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政绩考核制度,环保政绩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由市委组织部负责。

39.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的督查范围。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发〔〕7号文件的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环保局负责。

40.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强化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政府对所属部门的环保工作行政监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负责。

41.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进程。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将环保宣传列入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和“四五”普法活动,开展环境警示教育;各级党校要将环境保护列为党政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由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司法局、市委党校、市环保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42.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定期环境质量状况和企业环境行为信息情况,继续实行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市环保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43.大力开展“绿色社区”、“绿色院落”、“绿色单位”等群众性创建活动;组织环保志愿者活动,由市环保局负责。

国资委环保工作计划范文12

一、基地基本情况。

目前,基地辖区面积 21.4 平方公里,已入驻企业12家,其中10家已投产,另有宁夏蓝伯碳素公司和青铝自备电厂2家企业正在建设之中。截至6月底,已完成工业产值1.5亿元,完成工业增加值4000万元。

二、工作完成情况。

1、认真贯彻落实吴忠市委[2011]3号常委会议纪要精神,加强班子建设,扩充工作力量,管委会现有两名领导,在原有4名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又从青铜峡市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6名,现有工作人员10名,壮大了管委会工作队伍。

2、调整了管委会内部机构,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明确了各部(组)工作职责,细化了工作任务。同时,建立和完善了管委会《财务管理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卫生管理制度》、《食堂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门卫值班制度》等7项相关管理制度,以制度约束,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

3、上半年,投资240万元,新增绿化面积1200亩,栽植各类树木8.3万株;投资236万元,新增节水滴灌面积700亩;从XX年至今,累计绿化面积已达3000多亩,栽植各种树木25万余株,其中采用节水滴灌1300亩,基本形成了环基地防护林带。

4、结合基地实际情况和气候条件,组织工作人员昼夜24小时轮流值班,精心呵护、科学管理、适时灌水施肥,确保现有树木成活率达到98%以上;并先后制定了《青铜峡新材料基地林木绿化管理规定》、《青铜峡新材料基地辖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和《新材料基地国土资源管理规定》等,有效制止了乱采、乱挖、乱占行为,基地整体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5、投资10万元新修沙石路3.5公里。截至目前,基地共建成道路6条,长约14.4公里,其中硬化道路1条,长4.4公里,修建简易沙石路5条,长约10公里,环基地路网基本形成。

6、主动协调供电部门,先后筹措资金21.5万元,完成了立新变518车站线改造工程,解决了基地所属企业用电问题。

7、委托宁夏轻工业设计院完成了基地2011—2020年总体规划修编和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现已通过青铜峡市委、政府的评审,待修改完善后上报吴忠市。

8、7月下旬,已委托自治区环保局为基地编制新材料产业基地环评规划。

9、认真做好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工作,积极协调督促基地10家企业(其中5家铁合金厂,2家铅厂,1家电石厂,1家化工厂、1家硫酸厂)全部恢复生产,现有在企就业人员达1500人,企业生产经营稳定;协调银行帮助企业贷款解决流动资金1600万元,其中燕赵公司1000万元,恒源公司600万元,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运行;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用电、用水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多次与大坝镇协调解决青铝自备电厂备用水源,使该工程按计划顺利实施;对前来洽谈投资置业的企业,派专人全程跟踪提供全方位服务,积极办理各类准入手续。

10、积极争取华能大坝发电公司和大唐国际大坝发电公司工业用水水权工作,抓紧日供水3万立方米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已落实该项目银行贷款资金4000万元。

11、招商引资工作方面:目前,洽谈引进项目5个,协议引进资金约9.3亿元;其中:宁夏蓝伯炭素公司投资XX万元建设年产8万吨电极糊项目,现已开工建设;中源铝材有限公司投资6000万元建设年产3.1万吨再生铝及铝合金项目,已通过自治区经委项目备案和区环保局环评报告书技术论证及审批工作,计划8月初开工建设;恒源公司和美国太亚采集团公司合作投资1.5亿元建设年产15000吨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正在筹措项目资金;信汇物资购销有限公司投资2亿元建设20万吨再生燃料油项目、银川大瀛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和郑州拓普轧制技术有限公司合作投资4.98亿元建设年产20万吨高精度冷轧薄板项目都正在编制环评报告书。另外,大唐国际新能源公司太阳能项目、山东济宁利用脱硫石膏粉生产水泥建材项目、银川昊鑫盛有限公司建设钢结构项目正在洽谈之中。

12、每季度组织各企业负责人召开企业安全生产座谈会,并相继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通知》和《关于对基地入驻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等文件,经常督促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呈现零事故率的良好局面。

13、认真落实学习实践活动。根据市委《关于开展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在指导检查组的精心指导和帮助下,我委周密安排、稳步推进,顺利完成了第一、第二阶段的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已转入第三阶段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存在问题。

1、由于受金融危机影响,电石、粗铅市场价格大幅度下滑,恒源、青宝、燕赵等3户企业年内实现达产、达标、达效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2、近年来,虽经两级市委、政府的大力支持,相继修建了滨河快速通道、立马公路、基地中央大道、供水设施和3000亩环基地防护林带的建设,但基地环境还是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差,功能不完善,离现代工业园区标准相差甚远,还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基地投资环境。

3、因管委会至今未能被自治区政府批准,机构不健全,给管委会工作带来一定困难;基地管委会未设立党组织,对企业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不能发挥应有的指导作用。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我委将继续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步伐,提高工作效率,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抓紧时间做好基地用水项目的开工建设,(包括取水权、运行等)争取9月份动工建设。

2、积极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争取再有两家企业入驻基地开工建设。

3、做好基地内道路规划设计工作,争取国家开发银行中长期贷款资金3000万元,力争8月底开工建设。

4、进一步做好基地林带管护工作,确保已成活树木的现有成活率。

5、积极配合自治区环保局,争取10月底完成新材料产业基地的环评规划。

6、积极协调,优化服务,促使企业加强企业管理,达产、达标、达效,完成市上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