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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哲学

时间:2022-09-30 05:45:30

儒家哲学

儒家哲学范文1

    众所周知,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正是利用辩证法才揭示了隐藏在商品中的矛盾,从而发现了剩余价值及其规律,并进一步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一切矛盾。因此,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指出,所谓主观辩证法即辩证的思维,不过是客观辩证法在人们思维中的反映而已。很简单的例子莫过于一块磁铁,截然对立的两极就存在于同一个物体之中,无论你怎么将它分解,原来的两极仍然不变。然而,事实上正是中国人在全人类首先认识到了磁铁的这种特性才发明了指南针,中国人对大自然中“到处盛行的”客观的阴阳关系具有最敏锐的经验观察能力,客观辩证法最早反映到中国人的头脑中来的,从而形成了中国哲学中的逻辑——这就是中国人超越形式逻辑的根深蒂固的辩证思维逻辑。

    包括爱因斯坦在内的一些中外学者不厌其烦地指出,中国是一个缺少逻辑思维的民族,他们在这里所说的“逻辑思维”主要指的是形式逻辑。然而,正像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和语言学问题》一文中所指出的那样:形式逻辑和辩证法本来就是一对矛盾的两个方面,是对立的统一,不可能只存在形式逻辑而没有辩证逻辑的思维,也不可能只存在着辩证逻辑而没有形式逻辑的思维。那种认为中国没有形式逻辑的主要理由在于中国缺少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的演绎法则。三段论的演绎法是一种最朴素、最基本的推理形式,无论在《易经》还是在墨家的著作中我们都不难找到这种方法的应用。如《易经》根据观物取象原则认为凡是阳刚的事物都可用一长横“一”符号表示。凡是阴柔事物都用两短横“- -”符号表示,太阳是阳刚的事物,所以用符号“一”表示,月亮是阴柔的事物,所以用两短横符号“- -”表示,此处便用归纳结论作演绎推理的前提。整部《易经》的判卦方式虽然充满着矛盾法则,但都不离演绎和归纳的思维法则。

    章太炎认为《墨经》充满着“三段论”,大故就是大前提,小故就是小前提,胡适举《墨子》一书中“狗也,犬也,杀狗非杀犬也”、“盗,人也,爱盗,非爱人,……杀盗非杀人也”等判断句为例否定了章太炎的说法①但是,胡适不懂得《墨经》中包含着矛盾的逻辑已超越了形式主义的不包含矛盾的逻辑,是一种比形式逻辑更高级的逻辑。尽管如此,我们不能就此否定《墨子》无亚里士多德所说的那种不包含矛盾的逻辑。不少学者指出,先秦墨家在形式逻辑的应用上,比亚里士多德毫不逊色,如张静虚就以墨子《耕柱》篇中的一组判断为例指出《墨子》一书中确凿无误地运用了三段论的演绎推理逻辑。②

    近代以来,人们总是把形式逻辑看得十分深奥,当然,形式逻辑的系统化是始自希腊哲学中经阿拉伯学者传下来的一项宝贵的人类文化遗产,比较之下,中国哲学中的形式逻辑理论体系不完备。但是,每个人的思维都自觉地不自觉地使用着形式逻辑,恩格斯说过,形式逻辑的思维甚至在动物那里都有:普通逻辑(形式逻辑)所承认的一切研究手段对人和高等动物是完全一样的,只是程度不同而己。“相反地,辩证法思维——正因为它是概念本性的研究为前提——只对于人才是可能的,并且只对于较高发展的人(佛教徒和希腊人)才是可能的。而其充分的发展还晚得多,在现代哲学中才达到。”③恩格斯在这里明确指出形式逻辑是思维的低级阶段,辩证法是思维的高级阶段,创造了这种高级思维形式的巨大成就有希腊人的一份,但恩格斯却首先把它归功于“佛教徒”的发明,——这是发人寻味的。

    众所周知,印度佛学传到中国来的逻辑学的代表性成果是“因明学”,而“因明学”所阐明的实为一种形式逻辑。应该说,佛教逻辑中已经包含着一些辩证思维的因素,但佛学辩证法主要生长和发育在中国,宋明新儒学的辩证法内在地包容了儒释道三家辩证学说的精髓,其中有华严宗的“共相和殊相”的辩证法、道家关于矛盾及其转化的辩证法以及儒家的“正反合”的思想等等。在西方人的眼里,“佛教徒”并非特指印度人,当英国对印度实行殖民统治时,佛教在印度早已绝灭几个世纪了。恩格斯的时代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佛教国家,当时欧洲人所接触的佛教资料有许多来自中国,如德国诗人海涅在法国大革命的感召下写道:“当革命的波涛在巴黎,在这个人类的大洋中汹涌沸腾的时候,那时莱因河那边底德国人的心脏也吼动着了。……他们站在中国制造的佛像之下,这佛像对着全无感觉的瓷器、茶器、咖啡壶和任何的东西,都像无所不知似地点着头。”④这里的佛像和瓷器、茶器、咖啡壶都是从中国传来的,恩格斯所说的那些发明了辩证逻辑的“佛教徒”是对包括中国人在内的东方人的泛称,实际上就是指的中国人。这无疑在说:中国是辩证逻辑(辩证法)的发源地。

马克思的辩证法来自黑格尔哲学的“合理内核”,但是,它与黑格尔的辩证法有着本质差异,即把黑格尔“头足倒置”的体系又颠倒了过来,从而把辩证法与唯物论相结合,所以列宁指出,辩证法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逻辑学。⑤有趣的是:黑格尔正是否定了中国哲学中具有唯物主义趋向的“实在”论,而悄悄吸取了东方哲学的辩证法。这种被黑格尔颠倒了的哲学在马克思主义那里被再颠倒,那就是在唯物的实在论基础上辩证的思维和辩证的认识论。这至少在表面上完全是对儒学辩证法的“复归”。

儒家哲学的辩证法有如下特点:

    第一,儒家辩证法来源于客观辩证法。所谓客观辩证法正是潜藏在客观事物内部的对立统一规律。如儒家经典《周易》中所讲的发展变化即指的日月、暑寒、男女、天地和万物等自然现象的运作,所谓阴阳变化之“道”就是通过“观于天文,察于地理”的抽象,这种观念影响了整个中国哲学思想发展史。如王夫之在论证自己的辩证法和物质不灭及转化的思想时,总是以自然现象为立论的先决前提,此与恩格斯论证辩证法的方法完全一致。这一点,恰是黑格尔所拼命否定儒学的地方,黑格尔认为:中国哲学“精神”太少,中国哲学总不能摆脱物质实在性,“道”不是西方哲学的“逻格斯”,而是老子所说的“有物混成”的“物”。作为“理神论”代表者的黑格尔,他所说的中国哲学缺乏“精神”,实际上就是说中国哲学是一种无神论和唯物论的哲学,一种非宗教的哲学,而“唯物论”在当时的西方恰是一个贬义词。应该说,黑格尔对中国儒家哲学超越性的一面并无深究,但就他指责中国哲学倾向于唯物主义这一点来说,并非没有道理。因为中国哲学尤其是儒家哲学,其“观物取像”的法则始终是把客观世界看成第一性的。

    第二,中国哲学强调主观辩证法与客观辩证法的一致,如《周易》认为变化之道“百姓日用而不知”,也就是说,辩证法在主体行为中达到了高度自觉的一致;张载认为“二端故有感;本一,故能合”(《正蒙·太和》),又说:“见闻之知,乃物交而知,非德性之知。”(《正蒙·心》)这里,他一方面强调了客观辩证法的第一性,另一方面表述了主观辩证法依赖、同一于客观辩证法。王夫之认为“所固以发能”、“能必副其所”,也正是道出了这层意思。此外,朱熹、王阳明、王夫之等人的“知行”观中,尽管表述不一,侧重点不同,但都揭示了思维过程中主客观统一的应然性。这一点,后来被毛泽东拿来跟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相结合,形成了毛泽东的哲学思想,其中,毛泽东本人所特别偏好的“主观能动性”的命题,应该说是对中国传统哲学的一个具有创新性的继承和发展。另外,中国哲学在对运动、变化、联系、矛盾、转化、内因,对立统一、个别一般等关于辩证法的基本观念上与现行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中的表述都大体一致。

第三,中国哲学强调辩证法的应用性。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辩证法是一种锐利的思想武器,列宁说:“马克思的辩证法是最新的科学进化论,它正是不容许对事物作孤立的即片面的、歪曲的考察。”⑥因而,马克思的辩证法给人们提供了一种普遍适用的思想方法论。儒学辩证法是中国人智慧的最高科学,儒学强调对任何事物都要作整体性的动态思维考察,所谓“物生有两,相反相成”、“天地之化,日新其德”、“合二为一、一分为二”,再如“中庸之道,勿失其偏”等等高度浓缩的警句就是中国人观察、把握事物的普遍方法,所以王夫之说“万物之成,以错综而成用”——即点明普遍联系的观点是一种实用的理性法则,所谓“《易》以道阴阳,圣人则之”亦是此意。这样一种实用理性精神,不恰在儒家那里十分明显,在老子哲学、兵家、法家哲学中都具有十分突出的地位。兵家重实战,自成一套系统的兵家辩证法;法家重耕战和威权,“法、术、势、利”充满着辩证思维。至于老子哲学,剥开其遁世趋向的外衣,他的所有辩证命题,都是为“南面而王”服务的,如“无为而无不为”、“无治而无不治”、“将欲取之,必先予之”、“治大国若烹小鲜”等,辩证思维在这里都成了一种彻底的实用法则。当黑格尔说阴阳辩证法是中国人“最高的科学”时,多半是指的这样一层价值。当我们常以无往而不胜的“中国人的智慧”而自豪时,也即指的中国人的这种思维。

第四,“对立统一”是辩证法的核心。在中国哲学中,无论是儒家还是道家,抑或先秦的兵家、名家,后世的佛家,等等,都强调对立双方的统一。《易经》说“一阴一阳谓之道”,《道德经》强调“负阴抱阳,冲气为和”——相传朱熹弟子蔡元定在四川寻来的道家陈抟留下来的“太极图”,合阴阳鱼为一环,阴阳和合相抱,阴中有阳,阴中有阳,阴盛阳衰,阳盛阴衰——即用图例形象地揭示了阴阳对立统一的深刻原理。这个图流传到世界各地,到了近代,有的科学组织把它作为会徽,有的国家把它作为国旗。对立统一,和合一体,和而不同,即“一分为二”又“合二为一”——统一中包容着黑白分明、截然为二的两种对立势力——这正是“太极图”和阴阳辩证法要向人们开显的科学道理。列宁说,对立统一是辩证法的核心,中国哲学的阴阳辩证法早就具备了这一核心,而在西方哲学中,直到黑格尔和马克思才发现和总结了这一点,尽管它比中国的阴阳辩证法更加高级化、体系化、科学化、近代化了,但在核心原理上,阐明的仍然是“对立统一”。

儒学辩证法与“科学辩证法”也有一些类似和相同的命题。如朱熹对辩证法有着许多精辟的分析,他的关于“万个是一个,一个是万个”的命题即恩格斯所提出的“一与多”的命题,作为一种形而上的普适性,“理”是“一”,但就宇宙的无穷性而讲,“理”又是万,是“多”。对此,窦宗仪先生指出:“令人惊讶的是,当恩格斯明确指出‘一在多中,多在一中’时,他并不孤立。”⑦意在指出早在恩格斯的见解之前,朱熹已经阐明这一点了。“一与多”的关系实际上没出共、殊关系范畴——此为整个新儒学讨论的核心问题。在这一点上,儒学与唯物辩证法采取了完全相同的方法并提出了相同的命题,但在出发点上,儒家中的实学辩证法与“实践唯物主义”的辩证法更为一致,实学的辩证法认识论(如王夫之的哲学)主张对事物作具体分析,主张“即物穷理”、“尽器求道”即主张“实事求是”,这正是毛泽东所阐述的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精髓——“具体地分析具体的事物”。

当然,儒学辩证法在其发展过程中分化为两个路向,一派是思辨的路向,一派是经验主义的路向。思辨的路向趋向于概念辩证法,这在本质上更接近于黑格尔主义,如朱熹的“一与多”的关系,陆九渊的“吾心即宇宙”的观点,以及后世王阳明“心即理”的命题等,其出发点与黑格尔理解的“一与多”颇具辙合之处。黑格尔还在《老子》一书中发现了“一与多”的关系,于是他联想到了他的“绝对理念”及其与具体事物的关系,从而充分显示了其理性的“泛神论”的思想与朱熹理性的“泛理论”思想如出一辙,它跟儒学中的玄学方向相一致。朱熹哲学带有明显的二元的特征,后世中国的玄学跟他有关系,但后世的实学鼻祖也是他。实学的方向就是经验主义的方向,以明清时期的“经世致用”之学为代表,形成了接引西方科学主义的重要的民族思想源头。

    马克思和恩格斯所改造的黑格尔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在以儒学为代表的中国哲学中都有现成案例。像朱熹、方以智、王夫之所提出的“一分为二”和“合而为一”命题就是对立统一规律的不同侧面的表述,《内经》中“阳盛为阴,阴盛为阳”的命题阐明了典型“否定之否定”规律,王夫之“积成久大”和“化渐为著”揭示了量变与质变或渐变与突变的关系……此外,在时空观、运动观、发展观和矛盾双方的相互转化上,儒家都提出了与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相通的见解。应该说,在“科学的辩证法”或现代辩证逻辑问世之前的二千多年来的各个历史阶段上,以儒学为代表的中国哲学中的辩证思维无疑在世界上居于领先地位,在人类的思想发展史上谱写了光彩夺目的一页——这就无怪乎黑格尔要把它称为是“中国人的最高科学”了。

以儒学为代表的中国哲学的辩证法于清代王夫之的著作中达到了高峰。王夫之强调“变化日新”、“物极必反”的发展、运动、转化和普遍联系的观点,提出了物质不灭和能量转化的见解,论证了对立统一规律。其理论价值和思想成就直接辐射到中国近现代。但是王夫之的辩证法在宗旨上仍没超出儒家思想的局限。如他指出“一分为二”是“合二而一”的基础,“故合二以一者,即分一为二之所固有矣”,⑧这是说在对立统一规律中统一是以对立为基础的——仅此而论,无疑是正确的,它跟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没有丝毫的不同。不过王夫之的意旨所归并不在“一分为二”上,而在“合二而一”上,如说“一之体立,故两之用行”,这就肯定了统一性是根本和绝对的方面:首先有了统一体,对立面双方的氮蕴相荡才能促进事物的运动和发展。所以王夫之十分赞赏张载“仇必和而解”的观点,指出“太和,和之至也”,⑨从而在根本上削弱和消融了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那种斗争和革命的精神。

孔子的弟子有若曾说“礼之用,和为贵”,“和”、“和合”、“和谐”——这既是儒家辩证法的出发点,也是儒家辩证法的归宿点。在极左路线占统治地位的年代,儒家“和”的方法论、价值观和世界观,从学理层面上升到政治层面,受到了猛烈地批判,认为它是跟辩证法截然相反的一种“反辩证法”思维方法,唯一的理由就是它过分强调“和”。孰不知,“和合”、“和谐”正是辩证逻辑推理的必然结论。如从价值层面上来看,只要有人类存在,就免不了有对立和争斗,免不了革命和战争,但只要有对立和争斗、有革命和战争,就永远抛弃不了“和”的价值和结果。可见,儒家辩证法跟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在逻辑和方法上是一致的,但在价值和结论上是互补的。

    如果我们进一步分析,就可发现,儒学辩证法与近代的唯物辩证法最大的同中之异就是儒学辩证法减弱了斗争在事物运动中的重要意义,而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正是立足于揭扬事物的运动、发展、斗争和转化,具有实质上的革命性——马克思有句名言,即“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⑩恩格斯也指出,辩证法就是主观反映客观世界中那些到处盛行着的对立,“这些对立,以其不断斗争和最后的互相转变或向更高形式的转变”决定现实生活,⑩列宁则一再明确指出:“发展是对立面的斗争。”“对立面的统一(一致、同一、同等作用)是有条件的、暂时的、易逝的、相对的。相互排斥的对立面的斗争则是绝对的,正如发展、运动是绝对的一样。”⑩只有斗争、运动、发展和转化事物才处于不断的新陈代谢和向更高阶段进步的过程中。这种斗争、运动、发展和转化的哲学是对现实世界的真实、客观和科学的描述,决不是在主观上追求“仇必仇到底”的唯意志论的情感谊泄。斗争性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革命灵魂。但是,把斗争性强调过了头,也就失去这个灵魂。因此,儒家“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的和谐观点,正可大补“绝对斗争性”之所缺。

    毛泽东的辩证法思想立足于中国哲学的辩证法去契合和会通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从而赋予了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以鲜明的中国特色。例如,毛泽东把对立统一规律用儒学哲学成语凝练为“一分为二”,有时也用“相反相成”的命题表述相似的思想。毛泽东除吸收了儒、老、法等学派丰富的辩证法思想以外,还充分借取了中国传统的军事辩证法思想,此为中国古代真正科学的思想,具有极大的应用价值,这些都构成了毛泽东辩证法思想的主体来源。如果说,辩证法在黑格尔那里,是一种概念思辨方式,是绝对理念的自我否定,在马克思那里把它改造成为一种唯物主义的认识论,而到了毛泽东手里则不仅是世界观和认识论,而且是中国共产党的整个革命策略的思想基础和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逻辑。如周恩来曾经指出:“对于蒋介石的磨擦,毛泽东同志还说了三条原则,第一条出自《老子》,‘不为天下先’,就是要后发制人,不先发制人。第二条出自《左传》,‘退避三舍’,一舍三十里,你打边区我们就退几十里再说。第三条出自《礼记》,‘来而不往非礼也’,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样,有理,有利,有节,结果坚持了八年抗战。”⑩周恩来在这里列举的这三条辩证原则都不是出于马克思主义的原典,而是源于中国的儒家和道家,即中国传统的思想。这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革命性和科学性相结合的方法既来自于中国传统的哲学智慧,应该说是打通近代最先进的辩证思维与中国传统儒家的辩证思维之路的典范。 

参考文献:

(1)胡适:《先秦名学史》,《胡适学术文集.中国哲学史》下册,第849页,中华书局,1991

(2)张静盛:《实事求是地研究中国传统思想》,《毛泽东哲学思想研究》1986年第2期

(3)《马克思思格斯选集》第3卷,第545页

(4)转引自朱谦之:《中国哲学对于欧洲的影响》,第341页.福建人民出版杜,1969年

(5)(12)《列宁全集)第38卷,第410.408页

(6)《列宁选集》第2卷,第642页

(7)(美)宾宗仪:《擂学与马克思主义》第二版序,第69页

(8)王夫之:《周易传卷》卷五

(9)王夫之:《张子正蔽注·太和篇》。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18页。

儒家哲学范文2

一、先秦儒家管理哲学的个案研究

对荀子管理哲学的研究,学者们进行的比较深入,有几篇硕博论文分别从不同研究方向进行了详尽阐述。于海舰《荀子管理哲学思想研究》沿着荀子的哲学观点,如“天人关系论”、“人性论”、“明分论”,来探讨管理的主体、管理的本质、管理的手段、管理的终极价值等问题。从“明于天人之人”和“制天命而用之”的天人关系论突破了“天命论”的枷锁,使人成为管理的主体;“群居和一”的群观念,为管理设定了终极价值目标;“明分论”和“礼法论”为实现管理目的提供了合乎天人的管理方法论;“隆礼重法”的管理思想;从“以礼分施”的君道论等哲学观点谈起,把人的问题分析明白,而后向管理层面落实,详细探讨了“明分论”和“礼法论”在其管理哲学中的地位和作用。余森华的硕士论文《<荀子>的管理哲学特色研究》,从荀子管理思想的理论基础、“修身”思想与自我管理间的关系、“王霸”思想与公共治理的关系、荀子管理哲学思想与现代管理的关系四个方面,审视《荀子》思想的管理之“用”。阮艳的《荀子的管理哲学思想与现代管理》采用历史研究的办法,通过整理和分析《荀子》及相关哲学思想的研究资料,从现代管理学意义上的管理前提、管理组织、管理主体、管理方法以及管理目标等五个方面对荀子的“化性起伪”、“明分使群”、“尽伦尽制”、“隆礼重法”、“求治去乱”等思想进行了分析和阐述。另外,此文还将荀子的管理哲学思想与西方的X理论、马克思•韦伯的组织理论以及管理方法、管理目标等理论进行了比较分析,探讨其差异和通融之处,阐释了荀子管理哲学思想之精华。

对于周易管理哲学的探讨,就所涉及问题而言,应该说比较全面,但他们共同存在的问题是宏观而不具体,从外部即儒家研究《周易》管理思想,或者说用一般儒家的管理思想看《周易》经传管理思想,未深入到经传内部。黄新根的博士论文《<周易>管理哲学研究》在吸收前贤已有的研究成果基础上,从《周易》经传出发,通过解读《周易》卦象符号和文辞,全面系统地探讨《周易》经传的管理思想。把经传管理思想分开研究,指明《周易》管理思想是其固有的,与西方管理思想不同,有自己的特色。文章客观理性地分析了经传管理思想的优与劣,提出真正建立《周易》管理学必须扬长避短,融合中西管理思想。黄宝先《<周易>的管理哲学》一文,从其管理体制———科层制出发,从“盛德大业”的管理目标论、“阴阳之道”的管理决策论、“变易协调”的管理方法论、“民为邦本”的管理主体论几个层面论述了其管理哲学。他认为,科层制管理思想是《周易》管理哲学思想的精华,只是思想太超前,没有适宜生存的环境和土壤难以推广。张耀天的《周易管理思想初探》一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当前中国管理哲学的发展趋势,从“道器不离的形而上学论”、“以和为贵的管理目的论”、“大道至简的管理方法论”及“以人为本的管理价值论”几个方面阐述周易管理思想,并理顺了周易管理哲学的基本体系。许尔忠《<周易>的管理哲学智慧》一文,从整体性管理思维、进取性的管理理念和变易性的管理方法三个方面论述了其管理哲学思想,认为这些不仅深刻影响了中国古代管理思维、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的形成,还给现代管理许多重要启示和直接浸润。对《中庸》及其思想的研究,多与儒家管理思想或是孔子管理思想融为一体。黎红雷的《“中庸”本义及其管理哲学价值》一文,认为中庸一词有“中正、中和、时中、用中、平常、不变、恰到好处、不偏不倚、动态平衡”[4]等多重丰富内涵,同时蕴涵着“正—反—中”的中庸辩证法。把中庸辩证法运用到管理活动中,正确处理“为己与为人”、“正己与正人”、“修己与容人”、“行己与安人”的辩证关系,便形成“立己立人”的中庸领导智慧;正确处理“王霸杂之”、“恩威并施”、“明德慎罚”、“德主刑辅”的辩证关系,便是“德法兼济”的中庸管理智慧;正确处理“见利思义”、“取之有义”、“先义后利”、“义利合一”的辩证关系,便是“义以生利”的中庸经营智慧。以此说明儒家的中庸思想对人类社会管理活动的重要价值。严金梅、胡春蕾《中庸之道与现代管理》一文认为过犹不及与适度原则、和而不同与原则性和灵活性、“时中”与“权”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中庸思想在管理过程中的具体作用,同时他也认为,中庸在管理中存在很大局限性,应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来分析、使用。

二、先秦儒家管理哲学的核心问题和核心概念研究

对核心问题“仁”的研究几乎没有独立成篇的论文,大都与儒家其他管理思想融为一体,这里不再单独陈述。对“义利观”与儒家管理哲学及现代管理的研究比较深入,不同思想家的义利观都得到了归纳和发掘,研究深度也不断加强。李朝秀的硕士论文《先秦儒家义利观及其现代价值探微》从义利观的社会背景、理论来源入手,详细阐释其内涵、特点、儒家不同观点的共性与差别,并论述了其历史意义与现实价值。文章认为,利和义是分层次的,达到“义”之不同层次的道德要求也是不同的。高晓红的《先秦儒家义利观及其现代意义》一文认为将义利观的主要内容归纳为:重义兼利、重义尚利、先公后私和先天下之公利。叶世昌《儒家义利观和现代企业管理》认为正统儒家的义利观可以“义以生利”和“何必曰利”[5]八个字为代表,其反映了贵义贱利思想。传统思想中的精华和糟粕具有相对性,要进行具体分析。对“人性论”的研究也较为深入,黎红雷《先秦儒家人性论的管理学意义》一文,从现代管理角度,重新审视先秦儒家的人性理论,论述了先秦儒家“性善论”、“性恶论”、“人性可塑论”与现代管理理论的异曲同工之处。文章认为,强调塑造人性以实施管理,正是先秦儒家人性理论的独特之处。易想和等人撰写的《何为人性?如何人性?———儒家人性论的管理意蕴及当代价值》一文,从儒家人性论的演变历程及哲学根源、管理意蕴及伦理困境、现代价值及伦理向度三个方面论述了管理中人性的重要性。认为其管理意蕴主要体现在以人为本、中庸之道、修己安人三个方面,现代管理应坚持“以人为本”的伦理向度。对“道治”与管理哲学的研究,张贵明《论“道治”管理哲学与C管理模式》一文认为,道治是对德治和法治的统合与超越,因其建立在自然秩序和自然法则之上,是以科学精神为基础的人本管理思想,而成为科学管理基础之上人本管理———C管理模式中最重要的哲学智慧。

三、儒家管理哲学的意义与当代价值研究

黎红雷《儒家管理哲学的现代启示》一文,从“安人”、“教化”、“修己”三个方面论述了儒家管理哲学的现代启示。文章认为,儒家管理的基本精神:以“人为中心,以道德教化为导向,以正人正己为途径”,对于现代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启示。李玲等人撰写的《管理哲学视野下儒家思想的现代意义》梳理了儒家“仁”学思想、中庸之道、“德主刑辅”、“义利观”的现代价值,具体阐释了在管理哲学视野下,儒家以“仁”为核心的思想与现代管理的人本主义价值观高度契合,充分体现了人文关怀精神和崇尚人本价值的理念;“中庸之道”倡导管理者道德修身,在管理中感悟和把握平衡的艺术,揭示了管理依循的途径及追求的终极境界;现代管理中“正人先正己”的原则传承于“德主刑辅”的管理理念,体现了鲜明的东方文化特色;儒家“义利观”蕴含着义与利两种价值取向的辩证关系,它鞭策着管理者见利思义,以“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警示自身。

四、先秦儒家管理哲学与西方管理哲学的比较研究

成中英的《C理论:中国管理哲学》一书,认为西方的管理哲学是以经济为基础的,中国的管理哲学是以伦理为基础的,而中国哲学核心价值的来源是儒家。他指出中国管理哲学是具有一种现代性,融合希腊、西方的精髓在其中的,具有一种高度的知识性与伦理性、现实性与理想,实现和谐自由和正义的标准。书中倡导动态和辩证管理,是综合创新中国管理哲学的奠基之作。它运用逻辑分析与本体诠释方法重建中国哲学,开创了当代中国哲学与中西比较哲学研究的新蹊径。在论文方面,高志鹏的《浅谈中西方管理哲学的异同》、马鸿飞的《中国传统管理哲学与西方管理科学的整合》两文,以基本相同的框架结构分述了中国传统管理哲学的基本特征及价值取向,西方管理哲学基本特点及最新发展趋势,均认为中西管理哲学应逐步实现共通及融合,以利于我们构建中国特色的管理哲学,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儒家哲学范文3

    除此之外,儒学与宗教的会通和认同还在于儒家哲学所蕴含着的超越精神。当代新儒家把儒家哲学与基督教加以比较,认为基督教是一个“外在的超越”传统,而儒学则是一个“内在的超越”传统,如果从儒学与宗教之异同的大致区别来看,这种说法基本上是合理的,因为它毕竟为我们了解儒学的超越精神提供了一种理论契机。但是,如果我们就此只承认儒家哲学的内在超越而否认其外在超越即儒家哲学所发散着的浓烈的宗教意识和信仰意识,那就不可能真正理解儒家哲学中作为民族精神的那种生生不息的永恒价值。

 

 

    说儒家哲学是一个内在超越的传统,仅相对于宗教哲学那种绝对纯粹的外在超越而言。就儒家哲学的实质即核心内容来看,它仍然分成两个层次,即以心性为主体的自我超越和由心推物、及世的世俗超越。前一种超越由它的心性之学昭示出来,后一种超越则由其天命观和社会空想学说所揭示,这两种超越是一而贯之、体用一源的。

    心性之学即为贤成圣之道,是一种重视人的主体性思维和道德修养的终极关怀,是儒家哲学超越论的核心和基石。心性之学发靭于孔子,成于思孟,失落于汉唐而重新恢宏于宋明。孔子的仁学原则以克己为事功的始基,以君子、小人之别作为成贤成圣的准绳,它直接孕育了孔门《中庸》、《大学》中的“天人合一”、“修齐治平”的学说和孟子关于君子、小人的义利之辩以及养气、尽心、知性、知天、至善的“良知”学说。

    我们之所以认为先秦儒家首创的心性之学奠立了中国哲学史上超越论的基石,恰因它是

一种先于宇宙本质而在的精神现象,一种主体思维性的“内在地构成的超越”(胡塞尔语),即心理的、内省的、直觉的,融本体论、认识论、道德论为一体的人本哲学。例如在孟子那里,人类心性、情欲中的善不仅是与恶的对立,更是对恶的超越,良知不仅是与意念的对立,更是对意念的超越。同理,主体性标准的君子不仅是与小人的对立,更是对小人的超越,圣人不仅是与凡人的对立,更是对凡人的超越。孔子说过,“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这种通晓重义轻利的君子,实际上只是一种理性的人,并非超然的人。孔子的话语到了孟子那里则有所转换:“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这种绝对不计任何利的君子就不再是理性的人,而是一种理念的人、超然的人一一圣人了。

    老庄讲“真人”、“至人”,儒家讲“贤人”、“圣人”,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儒家的“圣人”只具有超现实性,而不具有超社会性;老庄的“真人”虽然具有超社会性,但不具有超自然性。恰恰相反,道家追逐的正是一种永恒的自然性,它融入自然,与自然一源一体,拒斥人格化的上帝或来世的存在(“道”,仅是自然的抽象或化身),要求带着肉体凡胎羽化登仙。但是,“道”也有神秘性的一面,道家成神成仙的生命终极嘱托既想贪图生命的不朽和人世的享乐,又想摆脱生命的烦恼和今世的苦役,具有显而易见的彼岸性质,这是它最终被改造为道教的内在驱动。儒家的终极嘱托并不像道家那样自私、那样只图自己做神仙而遁世逃俗,儒家要求置身于地面建构天堂,以伦理精神统摄万物。尽管儒道两家的超越在形式上不同,但在性质上都是由逻辑先在的内在精神超越,终达外于精神世界的身世、境遇超越。这里,有浓郁的理想主义色彩,也有明确的信仰主义趋向。不过,这种信仰主义不像基督教那样,完全摒弃对现实的希望,仅仅仰望茫茫的天国,追求一种彼岸和来世的永恒,即所谓“绝对的他在”或“纯粹的超越”。

    宗教意蕴的“纯粹超越”根于理想与信仰的割裂——前者是理性的超越,后者是非理性的超越;前者提升了现实,后者割舍了现实。如果说中国文化缺失了宗教传统,不在于中国哲学缺少对外于“我在”的“他在”的追求,而在于中国哲学从先秦时就没有在人们的心灵中建立起那种来世的彼岸乐园的“外在地构成的超越”,虽然孟子把他的心性之学界定为“反求诸己”,但《易传》作者并不排除“远求诸物”。儒家哲学立意把彼岸移置于此岸,把万物移置于心灵,把信仰移置于理想.把外在移置于内在。因而,儒家哲学是一种合内在超越与外在超越为一体的双向综合超越,或叫做“内外合一的超越”。

    任何超越都体现出一种宗教精神。与世界上其它几个伟大的文化系统一样,中国文化也具有一种内凝的信仰趋向和宗教精神。人们往往把信仰与理性相对立,认为由于儒家哲学基本上是一种直观内省的非理性哲学,它缺乏西方哲学那种高度抽象和论理的形而上传统,所以儒学既不具备西方的信仰传统也不具备西方的理性传统。这种说法是有失偏颇的,正像基督教哲学不乏宏硕的形而上体系一样,儒家哲学中的理性传统同样源远流长。须知,理性向前跨进半步就是非理性,理想只要执著就无异于信仰,二者的走向可能是“差之毫厘而谬之千里”,也可能是内外同归、“理一分殊”,而最终都可能聚合为一种意志力量,一种人格力量,一种不懈的努力。另外,信仰趋向和宗教精神也终究斩不断与此岸世界的脐带一一天国只是现世的投影,来世仅为今世的寄托,儒家哲学的超越意识虽然起归于身心性命的自我修养和主体人格的内在氛围,但它所涵盖着的基于今世的信仰趋向和宗教精神必然外化流行、成事成功。如果说,先秦儒的心性之学还是原始的、胚胎的,那么,融三教义理为一的宋明儒学则完全成就了中国哲学史上的内外综合超越的传统。宋明儒出入于佛老而高扬起来的禁欲主义几乎实现了儒学宗教化的转变,尽管这种禁欲主义是一种自我超越的绝对——而不是对自然的外在超越的绝对,也没有建树起一个超绝的、以神性代替人性的上帝,但禁欲主义毕竟是宗教之最现实、最市俗的特征。正因为如此,孔子自始至终不具有像耶稣那样的“天使”或“圣子”、“圣灵”的地位,而仅被视为中国文化的一位开山祖师或先知,一位能通达心性情欲的、敬天事人的、内外皆超的圣人一一惟此,方显出中国文化传统不同于西方文化传统的特色。

    从上而知,儒家的超越精神把人带到一种生命体验的意境,它所包含着的禁欲意趣(僧侣主义)使其庶几混同于宗教。有必要指出的是,先儒的禁欲思想是中性的,即符合中庸之道。它反对禁一切欲,只主张禁恶欲、邪欲,立意在于惕厉人性的迷失,而承认人的基本正当欲望,从孟子等人的性善恶之辨中可以看出这点来,所谓“食色,性也”孟(《子·告子》)即是。这就与后儒的禁欲主义有了质上的层次区别。据此,有人说宋明儒的禁欲主义完全来自于佛教,先秦儒并没有禁欲的思想,此属误解。诚如周知,中国哲学中缺少知识论传统,它把认识世界的心理活动和道德修养混沌成一,提倡一种整体、直观的“玄览”或觉识,其中不乏禁欲主义的意味。且不说道家创始人提倡过“无知”、“无欲”的口号,宣扬过“无己”“坐忘”的境界——这些无疑直接通往禁欲主义,就是孔子也曾提倡过“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泰伯》)的愚民之术,孟子也鼓吹过“养心莫善于寡欲”(《尽心下》)的养气去欲的心性修养之经,宋明儒学所滋润的这种“克己”、“去私”的精神与宗教禁欲主义在本质上毫无二致。

    总之,儒家超越精神的实质无异于宗教,但这种宗教实质是遮掩在世俗主义的外衣之下的,因此,人们习惯于把它叫做儒学而不称其为儒教。需要再次强调指出的是,宋明儒所极力主张的“去天理,灭人欲”的教义虽受佛家影响,却与孔孟道统难解血缘之分。在一定意义上,宋明儒的禁欲主义与佛家禁欲主义可谓殊途同归,但从道统上说,后儒“天理、人欲”之说的真正鼻祖不是释氏,而是思孟学派。所以,王阳明在咬定程朱学派的心物、理欲之说援于释老之后,唯恐有人也攻讦他的“知行合一”或“致良知”之说辙出释家,故反复喧嚷那是“孔门正法眼藏”、“圣人教人第一义”、“千古圣人相传一点滴骨血”。儒家的心性修养论至宋明儒尤其在王阳明手里得到了更完备、更精致、更富“道德形而上”之哲理性的阐释和发展,其“内外双向合一综合超越”遂也达到更鲜明、更微妙和更有独创性的阶段:蕴含先秦儒学的精髓,吸纳佛家之义理,开创儒释道三教合流的新局,遂被近人称为新儒学。

    新儒学对中国哲学的贡献在于他们建立了一种较为精致的道德的形而上学,王阳明的心性学说算是一个代表。王阳明除不遗余力地阐释了他那精神性的内在超越理论以外,还给我们留下了理解内外综合超越的启示录。他论内学和外学高扬性无内外,说:“夫理无内外,性无内外,故学无内外。讲习讨论,未尝非内也,反观内省,未尝遣外也。夫谓学必资于外求,是以己性有外也,是义外也,用智也;谓反观内省为求之于内,是以己性为有内也,是有我也,自私者也。是皆不知性之无内外也。”(《传习录中》)内学与外学无碍,内圣与外王无碍,因而,内在超越与外在超越亦无碍。

 

 

    为了进一步明析儒家综合超越即“内外合一超越”的实质内容,还是让我们先来分解一下儒家哲学的内在超越。

    我认为,所谓儒学的“内在超越”,应集中表现在自我意识的超越、自我生命的超越和自我价值的超越方面。

    (一)自我意识超越。自我意识就是意识自身,即主体意识。自我意识的超越就是黑格尔所讲的那种自我意识的实现过程即自我意识之后、之上的另一意识阶段。在中国哲学中,自我意识超越论衍生于心性之论,应该指出的是,心性之论在儒、释、道三家中是融通的。佛家讲“超灭心性”,要求用“佛性”代替人性,这里,自我意识超越它向的立场是鲜明的;道家讲求“无己”、“无待”,追羡“离形去知,同于大通”的“坐忘”意境,这里,自我超越意识的宗教态度是明显的。

    在儒学发展史中,孔子很少言心言性,但是他的“仁”学却是后来孟子心性之学的嚆矢。自我意识在孟子那里叫做“良知”;汉魏心性之学失堕不续;到唐代韩愈挽狂澜于既倒,攘辟佛老,远承孔孟,远接道统;逮至宋明程朱陆王,提倡自我意识超越的心性之学遂又发扬光大。从上述儒学演进的谱系来看,整个心学的发展历程恰同主体意识超越的逻辑如出一辙:由心(先秦)出发,穿越非心(汉魏),从而达到更高阶段的心(宋明)——圣人之心。它是一种生来俱在的主体与本体同一的胚基和本能,具有先验性和神秘性。另外,新儒家认为人的主体意识的昭明,不外良知的大化流行,自我意识也就是普遍的主体意识。自我意识的超越离不开人的心性修养,心性修养最终又回到了良知本体,因此,自我意识超越遵循着一条内向性致思路线:自我意识既是心性修养的出发点,又是内在超越的终极目的;既是通达理想人格(圣人)的媒介,又是理想人格自身。对于此种神秘的内省认识论,马克思曾说过:“这是一幅讽刺人脱离自然的形而上学的神学漫画。”“自我意识是人化了的理念,因而它是无限的。人的一切属性就是这样神秘地变成了想象的、‘无限的自我意识’的属性。”(同上)

    王阳明把自我意识的超越叫做“致良知”,也叫“知行合一”或“体用合一”。此处合一的“一”字就是良知或圣人之心。黄宗羲在品评王阳明“知行合一”的立言宗旨时曾指出:“先生以圣人之学,心学也,心即理也。……以知识为知,则轻浮而不实,故必以力行为工夫。良知感应神速,无有等待,本心之明即知,不欺本心之明即行也,不得不言知行合一,此其立言之大旨。”(《明儒学案·姚江学案》)由知贯行,知行合一;心即是理,心理合一—主体即客体,本我即超我,此与朱熹所主张的“致知格物”、“以知识为知”的理性法则相比,实为一种“简洁”、“神速”的直觉功夫。

    不过,细究阳明“致良知”一说,意识的自我超越并不仅是良知毫无牵涉的赤裸裸地自我循环。他说:“所云任情任意,认作良知,及作意为之,不依本来良知,而自谓良知者,既已察识其病矣。意与良知当分别明白:凡应物起念处,皆谓之意,意则有是有非;能知得意之是非者,则谓之良知,即无有不是矣。”(《王文成公全书》卷六《六录三》)显然,认知主体之良知常常为情欲和意念所蔽,“致良知”的过程也就是剥去蒙在主体或本体外面的这层情欲和意念的灰垢,而还其主体——良知的本来面目。从这层意义上讲,自我意识的超越也就是良知之体对良知之用——意念的超越。

    在王阳明之前,还有“天地之性”(“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的争辩,也含自我意识超越的意蕴。先秦诸子的心性论揭橥反身内省,宗教意蕴尚未十足的浓郁,但由孟子始倡“良知”、“良能”至宋明儒主张用“天地之性”(“天命之性”)取代“气质之性”,再到明儒用“良知”超越“意念”,便完成了类似现代西方精神分析学家用“超我”替代“自我”的“道德的形而上”的过程,这样,儒学便直接通向了宗教禁欲主义,从而也就接通了彼岸之境。

    (二)自我生命的超越。此处的“自我生命”概念指鲜活的个体人的自然存在,也含个体人的社会价值存在。儒家心性修养之学的原旨本是为人在“贫贱忧戚”中寻找一“安身立命”的境地,所以,心性修养的意义不离终极关怀的生命哲学,即一种伦理本位和道德主体的人生观。然而,在群体、家国的存亡面前,儒学向来无视个体的生命价值,并以他在超越我在,以群体牺牲个体,以共性溟灭个性,致使个体生命蒸腾出一种大无畏的献身精神—生命的超越,宗教式的终极关怀。

    终极关怀以最高的生命哲学形式,在孔子那里已被逻辑先在地提了出来,那就是——仁。孔子说:“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论语·颜渊》)孔子认为,能够做到超越自我而归于仁的人惟有君子,但即使君子,亦非人人皆可为仁,至于“小人”,那就根本与仁无缘。仁的标准是礼,唯有做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者才配称君子。“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里仁》),因而,仁在这里便是安身立命之地,是意义化的人生终极归宿和生命超越。此种终极归宿和生命超越的意识,割离了主体思维中的情感元愫和理性法则,要求先验的纯粹意志力即非理性。故孔子说:“仁者不忧”,“仁者必有勇”(《宪问》),“内省不疚,夫何忧何惧!”(《颜渊》)从而表现出一种真正的“大无畏”。孔、孟主张用生命换取仁的实现:“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卫灵公》),“朝闻道夕死可矣”(《里仁》),“生亦我所欲,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这正是儒家超越生死的人生观。孟子还说:“养生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离娄》)这是把死看得比生还重要——中国文化重气节、轻生死的生命超越观念,正是在儒家的这种心性修养的功夫中培育出来的。自我生命的超越无疑是一种充满宗教精神的献身意识。

    从上而知,儒家高扬自我生命的超越,也就是仁义对生死的超越。不过,先儒对于生死有着更深刻的思想。在孰生孰死的凝重沉思面前培植了他们“先天下之忧而忧”的自我忧患意识,孟子“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警句不仅辟析出一种生死辩证法,而且砥砺着千百年来一个古老土地上的民族生存意识。

    先儒意义上的生命超越意识到了宋儒手里走向了极端。程颐发展了孔孟的生死观念,使其暗契于佛教禁欲主义。“不是天理,就是私欲”(《遗书》15),天理、私欲的悖反迫使人的灵魂超越私欲而皈依天理,这被说成是生命的至上意义,如程颐说: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遗书》22)生命的意义全在于守节,死,成了守节之必然的、至上的超越。倒是张载对死的潇洒姿态更能体现出儒家那种至上超越的深刻度:“存,吾顺事;殁,吾宁也。”(《西铭》)活着,我追顺我的事业,死了,我就安宁地躺下,既顺从自然又视死如归—与其说这是一种士大夫的生死观,倒不如说是一种民族气节。可见,儒家的生死观具有二重意义——对生命的豁达陶铸出一代又一代不怕死的志士仁人,展示了我们这个民族不屈不挠的铮铮骨气,同时也奴化出一批又一批“临危一死报君王”的庸臣腐儒和夫死妻陪的无辜的殉节“烈女”。

    然而,儒家自我生命超越的愿望毕竟不在于毁灭自我反归来世,而在于通过修身、正心、诚意之自我超越的“内圣”功夫,为自我在此岸世界建构一个安身立命的精神家园。因此,生命的超越终归还是价值的超越。

    (三)自我价值的超越。伦理道德价值是儒家认定的最高价值,也是儒家树立的人生自我实现的最高标准。先秦儒的义利之辩、善恶之辩,宋明儒的心物之辩、理欲之辩等皆具有价值哲学的特色。在儒家的价值哲学中,《孟子》可称经典,它承袭孔、思首树道德原则体系,它发明本心开启道德自律先河,它揭示人性的弱点发挥道德他律的论理。仁是一种高度自律的道德原则,身处危难之际就要“杀身成仁”;义是一种高度他律的道德原则,当道德原则与物质利益产生矛盾时就要舍利而取义。同样,当人性中的善、恶峙反时,应溟恶而扬善。人的自我价值的实现永恒地存在于对性、情、利、欲等人性恶面的不断地超越中,存于由“君子”、“大丈夫”而入圣贤之境的不断的提升中。可见,自我价值的超越就是义对利、善对恶的超越。

    需要指出的是,先儒并非绝对不要利,而坚持“利在天下”的原则,即孟子说的“天下之公义”。宋代张载发挥了孟子的这种思想,提出“天下公利”的原则,“利,利于民则可谓利,利于身贝于国皆非利也。”(《性理拾遗》)从而把物质利益当作仁义原则的外化流行飞把自我价值超越与外王事功联系起来。正是从这点出发,先秦儒家说过不少关心人民物质利益的话。汉儒董仲舒并不能深察先儒的义利之辩,提出“仁人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的话语,被朱熹等宋儒奉为圭皋,反复引用,其目的就是要在人们的自我心性修养中用道德价值完全取代一切物质价值,从而在另一个走向上把先儒开启的内在超越传统进一步推向宗教。

    实际上,儒家自我价值超越的理论乃是一个自我意识超越、自我生命超越的综合体,自我价值超越的过程就是“内圣”的功夫,能完成自我价值超越的人就是圣人。那么,圣人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呢?为什么要做圣人呢?这是一个需要回答的问题。

    在孔子那里,圣人即神圣之人,具有某种偶像性,可望而不可及,甚至连尧、舜那样的英雄也不全是圣人德行,故圣人不具备现实性。这种圣人如在神道设教的方向上稍加提升或具体化、故事化,即可成为类似西方宗教中的基督,故圣人也不具备可能性。所以,以继承孔子事业为己任的孟子不仅没有去做这种提升的工作,反而降低了圣人的标准,他说:“人皆可以为尧舜”《告子下》),从而向市俗世界灌输了“圣人可及”的思想。后世新儒学的真正开山鼻祖韩愈以孔孟的传道者赞美圣人:“古之人无圣人,人之类灭久矣。”(《原道》)程朱从孔子立场上进一步赋予圣人完美化、神圣化的意义,大谈“圣贤气象”,还说“圣贤有间”,即孔子为圣,孟子只配称贤,更非凡夫俗子可及。到了王阳明手里,复扬孟子“人人皆可为尧舜”的圣人观,说是只要致良知,即可“圣人满街走”,显然,这是释氏“人人皆可成佛”的佛性说的儒家翻版。版本虽异,宗旨却是一个,即,圣人乃是理想人格的化身。

    赋予理想人格的圣人能达到道德的自我完善,有凡夫俗子不具的“克己”、“寡欲”、“去私”的真功夫。孟子说,每一个包藏私欲的人都能成圣,因为人人皆具先天的恻隐、羞恶、恭敬、是非之心,这就是“不忍人之心”即仁义之心。去私的功夫意在恢复那迷失的心性,就像一段原始、粗糙的木头,只要用斧子慢慢地砍削,木头就成了一个精美的雕刻品(“旦旦而伐,可为美乎?”《告子下》)。心性修养的功夫正是如此,只要克其私心,终能“放其良心”,遂也达到与“天地一体之仁”的最佳价值目标。

    阳明心学的立意也无外于此。他揭橥“破心中贼”,把儒家的价值超越一再鲜明地提到哲学本体论的高度。他认为,自我价值的实现乃是“知行合一”即良知的复归,他把良知的复归叫做“复本体”,“圣人教人知行,就是要复那本体。”(《传习录上》)“是以惟其天地万物之仁以教天下,使之皆有所克其私,去其蔽,以复心体之同然。”(《传习录中》)“正心者,复其本体也。”(《文录四·大学古本序》)“诚是心之本体,求复其本体,便是思诚的功夫。”(《文录二·与黄勉之》)在王阳明的哲学中,“克私”、“去蔽”、“正心”、“诚意”等等,皆为了“复本体”,本体即良知,即自我价值超越的终极目标。

    在谈到“复本体”的具体功夫时,孟子喻修养之于人,犹斧子之于木,王阳明喻“去私”之于性,犹筛子之于米。他借取《尚书·大禹漠》中的“十六字心传”,形象地譬解了复本体的“精一之功”。他说:“精字从米,故以米譬之。要得此米纯然洁白,便是惟一意。然非春、簸、筛、拣维精之意,则不能纯然白也。春、簸、筛、拣,是维精之功,然亦不过要此米到纯然洁白而已。博学、审问、慎思、明辩、笃行者,皆所以为维精而求维一也。”(《传习录土》)从本体论高度讲价值论,历代硕儒无有出阳明其左者。王阳明说,价值超越就是“合一的功夫”,“若涉些安排,着些意思,就不是合一的功夫。”(《文录二·与杨仕鸣》)因此,瞄准心理深层,哪怕一点一滴的私念,哪怕稍微“过当些子”、“着些意思”、“涉些安排”,就要像猫之捕鼠,“一眼看着,一耳听着,才有一念萌动,即与克去,斩铁截钉,不可姑容,与它方便,不可窝藏,不可放他出路”。(《传习录上》)在他看来,人生的终极关怀,就是永恒的恻怛怵惕,一旦私念萌动,即刻就要“拔去病根”,使其“永不复生”(同上)。这就是王阳明煞费苦心经营的“克己”、“去私”或“知行合一”、“致良知”等内在超越理论的真正动机和功能所在。

“一”在新儒家那里是内在超越的主体,“合一”就是内在超越的功夫,王阳明不仅是讲“一”的专家,而且是讲“合一”的专家,诸如“天人合一”、“心物合一”、“心理合一”、“道事合一”、“体用合一”、“善恶合一”、“本末合一”、“动静合一”、“内外合一”等,皆被后儒反复提讲和引用。这众多的“合一”其实就是儒家“道德形上学”的若干侧面命题,也即从不同角度对道德价值之内在超越的同义表述:良知是对意念的超越,仁义是对生死的超越,义、善是对利、恶的超越,总之,儒家的内在超越就是一种道德对自我的超越、伦理对人性的超越、精神对物质的超越。这种超越的践履就是“内圣”的功夫,因而心性之学也叫做“内圣之学”,即如何通过内圣的功夫而成为圣人的学问。当然,“内圣”与“外王”不可分,对此,下文将要论及。

 

    再让我们来看一下儒家哲学的外在超越。

    一般的理解是:外在超越的路向是彼岸,彼岸在遥遥无期的身后世界,那里是天国,是上帝主持的乐园。儒学无天国和上帝的概念,因而也就无法体验外在超越的意境。

    这是误解。或者说,是对外在超越真正含义理解上的偏颇。

    在儒学中,内在超越是一种道德内省——精神的超越;外在超越是一种道德外显——超越的精神。外在超越的路径含两个层次,一是向着自然的外化,即道德自然或伦理自然;二是向着社会的外化,即道德社会或伦理社会。道德自然抽绎天道,道德社会抽绎人道,从总体上看,无论是道德自然还是道德社会,都体现着儒学的外在超越精神。

    孔子的道德天道自然观体现在“敬鬼神而远之”的暧昧态度中。鬼神就是道德化的自然,虽说敬重鬼神而又远离它,但只要承认道德自然的存在,便逻辑地通向了神秘的上帝。孔子把上帝叫做“天”或“天命”。“天”在孔子那里是半人格化的,因而具有无神论趋向,如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阳货》)没有语言而四时自行、万物自生的天可以是“逻各斯”(规律),荀子正是发展了“天”的这层无神论意义而走向唯物主义。然而,孔子的天是有意志、有德性的主宰,如说“天生德于予”、“天丧予”、“获罪于天”等又直接导引出汉儒董仲舒的神学目的论。可见,孔子的“天”具有鲜明的二重性。从孔子到荀子到王充再到清初的王夫之,这是儒学左向的传统;从孔子到孟子到董仲舒再到明代的王阳明,这是儒学右向的传统。两种传统都是原始儒学的延续,并在不同的走向上发展了儒学超越的人文精神。

    宋明新儒家其实是孟子的传人,因为孟子真正奠定了心性内在超越的基石,并将外在超越牢牢树立在这块基石之上。孟子认为内在是外在的前提性条件,“尽心、知性、知天”,“存心、养心、事天”(《尽心上》),由心到天——内在走向外在,天道超越人道;一俟“万物皆备于我”,然后“反求诸己”、“反身而诚”(同上)——外在复归于内在,天道还原于人道。可见,外在与内在同在,内在中不舍外在。至此不难看到,如果我们以儒家哲学的内在超越传统去否认其外在超越传统,不惟有违儒学发展的实际,而且无法全面、深刻地掌握儒学的真精神。儒学与宗教的差异并不在于它的外在超越度不足,恰在于它的这种综合超越是一般宗教单向的“纯粹超越”所无法理解的。

    儒学比宗教的缺失在于它匮乏死后的理论和人格化的上帝,这由孔子开启的“不语怪、力、乱、神”和“敬鬼神而远之”的话语传统所造成,并不为儒学的内在超越排斥。孔子确实没有向人们推出一个全人格化上帝,但他却把一个神不可测、妙不可语的“天”高悬在世人的头上,从而先天成就了一个“二律背反”的怪胎:“不语怪力乱神”使儒学自始至今秉赋了一种无神论的本性;“敬鬼神而远之”的天命悬拟在中国人的精神世界中,搭起了一座外在超越的桥梁。这就无怪乎为什么一俟佛教东来,中原泱泱大国那么多儒生、士大夫们趋之若鹜——明白人一眼就可看出,“佛有益于圣教”,“儒、佛相通”,即连韩愈那样坚定辟佛的大儒最后也终于发现了儒佛之间的结合点,即:人道向天道的超越。

    儒家认为,只有圣人才“知天畏命”、“敬天事人”,因而也只有圣人才能达到由人道向天道的超越,如孔子说,他到五十岁才知道“天命”。可见圣人一手连着天道,一手牵着人道,自然超越与社会超越于圣人处达到了沟通。如前所述,“内圣”是一种精神内守的心性、人格修养,目的在于“外王”;“外王”也就是圣人除身家性命之外的事功磨练即对理想社会的实践。但是由“内圣”到“外王”,由塑立理想人格到建立理想社会,其中却贯串一个由“敬天”到“事人”的必要环节,整个“外王”的过程就是天道向人道的还原,按孔子的构想,就是重建“三代”圣王那种符合天道的人道。

    孔子的人道社会观体现在他对“三代”的歌颂以及对“周礼”的思慕中,其理想主义的具体兰图昭然显见于《礼记》礼运篇上的描述。千百年来中国无数的志士仁人“齐家、治国、平天下”,开创外王事功,无不依这张兰图而行。《礼运》篇借孔子之口,用短短的一百余字勾画了“天下为公”的“大同”圣景,提出了较全面的社会理想指标:1. 经济指标——“天下为公”;2. 政治指标一一“选贤与能”;3. 伦理指标—“讲信修睦”、“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4. 社会保险指标——“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5. 社会稳定指标一一“货,恶其弃于地,不必藏于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此外,还提出了婚姻家庭问题、妇女问题、劳动力问题等。可谓言简意赅,趣旨甘饫,深入中国社会心理二千余年的大同空想,由此引发。

    《礼运》对“大同”社会的形象描述皆可在《论语》、《孟子》关于“仁”和“仁政”的论述中找到它的原型,且不说《礼运》篇的引文是否为孔子的原话,“大同”乃是孔孟的正统思想。它反映了古代思想家对当时社会不公、阶级压迫和社会动乱的不满,表达了古代中国民族对一个没有剥削、压迫的公正、平等的太平盛世的向往,在古代空想社会学说中,“大同”一说最具代表性,那实际上就是基督教的天国,不同的是,它是一种“人间天国”而已。然而,《礼运》又借孔子的话哀叹道:现在“大道”已湮没不行久矣,天下成为一家的私物,各人只亲爱自己的父母,只疼爱自己的子女,所有的财货和能力都是为着自己的。君主子弟世代承袭成为定制,国家安全需要用城、郭、沟、池来防卫,为了制约人民,不得不推出礼、义规范民心。礼制使君臣有义,父子有情,兄弟亲睦、夫妇和顺,礼制规定上下贵贱的等级制度,划分田地住宅的范围,尊崇富勇硕智的能人,鼓励建功立业的臣民,在这种社会中,战争和倾轧并没有绝迹。“三代”的六位大人物——禹、汤、文王、武王、成王、周公都是在这种背景下成了时代精英。他们都精通礼制,用礼制昭明仁义、讲究信义、赏善罚恶、规范臣民,使臣民知道谁如果不遵守礼制的准则,就是国家的祸殃。

    《礼运》也为“小康”社会作了大致的指标规定,从中可以看到“小康”仍是王权的天下、阶级的时代,是私有制的社会。但是,这个社会有着严格的礼法的制度,有一定的文明水准,有普遍的道德规范,因而,社会可以基本稳定,人民可以基本安定。汉初,大同思想又与《春秋公羊传》的“三世”说结合一起,成为儒家哲学中的一种重要的社会历史观。然而,千百年来,人们只是亲历“所见世”(乱世),乱世只能求“小康”,“太平”、“大同”之世始终只在理念之中,无怪乎朱熹抱怨说:“千五百年之间正坐如此,所以只是架漏牵补过了时日,其间虽或不无小康,而尧舜三王周公孔子所传之道,未尝一日得行于天地之间也!”(《朱子文存·答陈同甫》)朱熹对大同社会的态度是消极的:“小康”几成稀微,又谈何“大同”?这种无法行于天地之间的理念社会,岂不只能行于天地之上?它虽然立意于人世,又何异于神世?就此而言,中国儒家的乌托邦与基督教的天国在精神上确是相通的。

    只要我们稍微了解西方近代空想社会主义与基督教教义的关系,我们就无法承认现世与来世的隔绝。同理,我们只要弄清儒家理想社会的空想性质,我们就不得不正视它的彼岸意义,因而也就不得不承认内在超越的儒家哲学亦具有外在超越的特性。如果说:“内圣”是内在超越的话,那么“外王”便包含着外在超越的终极关怀。说到底,儒学与宗教的区别不在于它们超越的实质,而在于超越的形式和途径。宗教(例如佛教)同样也具有内在超越的传统,同样有着“以人的成长和发展为目标”的行为规范,这就是心性修养和普遍的伦理,即人能得以安身立命的最一般的法则。宗教的修身程序是从地下到天上,由今世到来世,而儒学的修身程序包含着与此相反的内在环节,它自始至终是一个伦理型的人格精神超越的圆圈。修身是内在,修身的目的是为了事功;事功是外在,但事功终究难逃天地、性命之间。这里,既无法排除外在超越的可能,又不得不把这种外在超越紧紧与内在超越的必然依附在一起。

    由上所述而知,儒学不仅有着超越的天道观,而且有着超越的人道观,相对于理想人格的内在性而言,这些都是外在性的。有一种观点认为,外在超越不应讲任何现世之功利,例如,基督教的功利是在天堂、上帝那里(基督教的新教并非如此)。对此,诚如上文已述:儒家的义利观有着显然的僧侣主义趋向,但实际上是避小利趋大利,意在天下国家——内圣是立德立言,外王就是立功立业了。然而儒家的功利主义以伦理先在、道德居首为原则,树立的社会目标也是一种圣洁的“伊甸园”,在实践中势必给人一种终生为之奋争,而又至死难以及身的遗憾,所以,它与宗教那些崇高的信仰教条似无二致。

    儒家经典《大学》中所阐发的“八条目”,前五条都是讲的内圣修炼,即内在超越之功。而后三条“齐家、治国、平天下”则是讲的外王事功,即外在超越之道。宋儒张载综合内圣外王之道,用“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天下开太平”(《语录》)的四句箴言概括和提升了“八条目”中所揭示的内圣外王宗旨,从而确立了成圣成贤的目标和标准。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张载的这四句话就是一千多年来“儒教”的教义。

    继张载之后,明儒王阳明对“天下己任”的儒学教义从道德本体论上给以独到发挥。他重新诠释了《大学》中“明德”和“亲民”的关系,说:“明明德者,立其天地万物之体也;亲民者,达其万物一体之用也;故明明德必在于亲民,而亲民乃所以明其明德也。”(《大学问》)从而把内圣、外王的关系作了适应孔孟符节的剔理。亲民和明德是因果必然,内在和外在是逻辑必然,理想人格与理想社会则是理念发展的必然。王阳明还从形而上的道德本体论反复论证内圣与外王的一贯性、理想人格与理想社会的一致性,说“知行合一”命题含良知体用“一以贯之”的意思,“一,如树之根本,贯,如树之枝叶,未种根,何枝叶之可得?体用一源,体未立,用安从生?”(《传习录上》)由内圣到外王的过程是一个由根而生叶的“一以贯之”的过程,具有完善德性的人在其外王的践履中必然产生能体现完善德性的事功,一切都无所逃“理一分殊”(程颐语)的普遍性伦理法则,所以他屡屡申明如此话语:“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同上)人与事事物物各具一圆满良知,人是至善的人,社会就是至善的社会,“至善也者,明德亲民之极也。”(《大学问》)德业并举的至善极境是一种“理事圆融”(佛家语)的神妙意境。由“理一分殊”到“理事圆融”——人格之至善和人类共同体之至善同时进入以伦理为体的理想佳境,“明德”、“亲民”只是内圣、外王的另一种表达法。

    据此,我们可以得出儒家哲学超越的公式:内在——外在——内在。这个公式一也可用另外一个公式加以明确化:个体性自我——超越性精神世界——群体性自我。

    对此公式的释义是:“内圣”修炼是一个内在精神超越的过程,这种绝对的精神超越必然向外求索,从而通往天国。如果天国永恒地搁悬于彼岸或来世,人们便会失去求索的信心和兴致,于是,儒家便把它搬到了人间和人的心灵中,这样就有了“外王”事功。从内圣到外王,外王不离内圣;由内在到外在,外在中不舍内在;自个体至团体,团体包容个体。此种精神的超越和超越的精神以及内外俱在的致思定势就是我们所称之的“儒家双向合一的超越”。

    总之,超越人格必须与超越的社会相互适应。外王事功只是内圣的外化,理想社会仅为理想人格的放大,归而言之,理想社会实际上是一个高度自觉、自律型的伦理共同体,这就是儒学的超越精神不同于基督教超越精神的主要区别。理想社会是一个完善的道德社会,它把基督教的天国还原于人间,将身心修炼、成贤成圣作为进入天国的门卷。它似乎又不像基督的天国那样绝对不可及,俗人即使不能成圣,但总可做君子,君子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顾天下。退一步说,即使做不了君子,凡夫俗子也要以天下为己任,所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则是千百年来儒家文化最有力的呼喊。

    然而,如同上文业已隐喻并多次提及的那样一一“双向合一超越”的体系包含着悖论。

    体系的内在矛盾决定了它所提出的所有命题几乎都有二重意义,都在内在和外在超越之

儒家哲学范文4

    关键词:儒家:政治哲学;悖论

    儒家的创始人是孔子,但孔子的思想则主要来自周公。与其说儒家始于孔子,毋宁说儒之思想发端于周公。

    从周公至现代新儒家,历经三千余年。其间的发展与变化,现代学者或判为三期,或判为四期。愚以为,三千年的儒学,虽有阶段性的变化,但其宗旨与思想模式(或曰思想语法)则是始终如一的:宗旨为”治国平天下”,思想模式则为,内圣外王”。从此意义上说,儒学本质上是一门外王之学,致思的重点在政治哲学。虽然唐宋以后有所歧出,强调心性修为,尤以陆王为甚,但儒之主脉在人世与经世,则应是不争的历史事实。从逻辑上看,似乎“内圣”是前提与动因,“外王”只是,内圣”的结果。殊不知,在儒家特定的思想语法中,前提与动因恰恰是“外王”,“内圣”不过是达成“外王的手段。

    从世界历史上看,其他民族在,轴心时代”所产生的哲学或宗教,如佛教,早期基督教乃至希腊哲学,皆为普世性的,论及人的问题,亦大多指涉抽象层面的人之命运以及生命意义问题。惟有中国的儒家(或曰儒教)从产生之日起,既不发问自然,亦非叩问人生,而是专注于政治哲学,将治国平天下作为其最高的也是其惟一的理想。

    何以如此?

    原因便在于:从周公时代开始,中国的汉民族便面临着世界其他民族所不曾面临的几个棘手问题。这就是:

    (一)王权的合理性证明

    周以前,中国为部落社会,是时的政治,无论是部落内部还是部落之间。奉行的基本上是丛林法则,胜者为王,以力服人。而“小邦周”取代“大邦殷”之后,周公首先考虑到的是,在如此一个大国,再不能以丛林原则作为国家政治的圭桌,否则必将是国无宁日,天下大乱。但问题是,天子只有一人,朝廷只有一个,况且天子的特权乃是任何贵族阶层都不可比的。所以更进一步的问题是,张三而非李四坐在王位上,道理何在,根据何在?既然不按胜者为王的丛林原则。那么除此之外,是否还能为张三之权位找到一个更有说服力的根据?

    (二)用文化秩序规范政治秩序

    周公为王权合理性所找到的答案,便是一个“德”字。此前为胜者为王,以力服人,而现在则是有德者王,以德服人。”德”虽为王者之德,但“德”之体现,则在天命与民意二者。故周公要求统治者必做三件事,即“敬德”、”敬天”、“保民”,这三者既是周公政治哲学的核心命题,也是后世儒者与历代统治者的政治信条,并由此而演化一套既政治又人文的体系化的学说,其用意乃是建立一种以“王道”理想为核心价值的文化秩序以规范现实的政治秩序。具体言之则是:以民本压官本与君本;以天压人;以圣王压俗王,以先王压今王。

    (三)民本主义关怀

    虽然在周公那里有“保民”的要求,但相对统治者,人民毕竟处于弱势,是为随时可以搜刮的群体。然而在周公乃至后儒的思想里,人民又是不可小视的。道理是:王权来自天命,而天命源自民意。如果民怨鼎沸,上达皇天,天会代表民意而剥夺君王的权位。但是。君与民与官与民始终是矛盾的。社会财富总是处于相对一定的状况。倘若以民为本,官府和朝廷就必须戒奢禁欲;倘若为官为君者穷奢极欲。人民便只能饥寒交廹,甚或铤而走险,而且满有道理,即,替天行道”,正是这一矛盾难以解决,致以历代儒生无不把“民为邦本”作为治国平天下的核心内容。

    在中国特有的文明结构和政治传统中,儒家上述的三个问题及其解决之道,无疑具有历史的合理性,试想一下,三千余年,尤其是秦汉以后,如果没有儒家这样一套政治哲学,中国历史会是何种面目。然而在错综复杂的历史世界,喜剧与悲剧往往交织在一起,美好的愿望与词章常常掩盖着如渊的灾难。具体言之则是:儒家政治哲学就其学理而言,有着诸多的悖论,且由之而使其政治理想不免落空,甚至朝着其反面而发展。可叹的更是,这诸多悖论,不仅古人意识不到,就连今人亦鲜有识者。

    一、有德者王与王者有德

    “有德者王”语出(孟子)。而且在<孟子)中,类似的表述可谓比比皆是。孟子的这一思想并非他的独创,而是接着孔子和周公的话头讲的。不同的只是,相比于周孔,孟子说得更多更系统罢了。前文己述,周公以“敬德”、“敬天”、“保民”三个概念为核心而创立的政治哲学,主要目的便是论证王权的合理性。在<尚书》诸篇中,周公反复申述一个“德”字同王权兴亡之关系。在他看来,殷灭而周兴,不在武力的强弱,而在有德与无德。夏也好,殷也好,皆因“惟不敬其德,乃早坠其命”。由此,周公提出了与后来孟子“有德者王”、“惟仁者宜在高位”极其相似的命题,即“惟王位在德元”。孔子虽然鲜言革命,但在王权之合理性问题上,思路同周公乃至后来的孟子没有两样。所谓的“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同样是“有德者王”的意思。

    从周公至孟子这一“有德者王”的思想,直接为后儒所继承,亦为历代的统治者所乐道。所谓”真命天子”、“圣王明君”等说法,都是从“有德者王”的意义上而言的。

    应予肯定的是,在传统的政治结构中,君王至高无上,随时都可胡作非为,“有德者王”之命题对于君王言动举止,无疑具有一定的警戒作用。就一般意义而言,对俗世君王的限制,一是靠制度,二是靠宗教。而在中国,自古就没有“以权力制约权力”的制度设置:宗教虽有之,但佛道都是在中国政治模式与政治理念已成传统之后才有的,更何况这两家除个别人物以谋利禄而亲近王权外,皆对政治不感兴趣。“天”虽带有宗教色彩,且直接同王权的合理性问题联系在一起,但对君王的具体行为,“天”是干预不了的。道理很简单;在“天”之威慑与世俗王权之特权之间,任何人都会选择后者。只是在坐稳了王位之后,才对天下百姓说,其王位乃天之所予,天命不可违。在这一点上,西方基督教则大为不同。它对王权的限制既是观念上的(“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人皆有罪性”、,日月说”等等),又是制度上的,任何世俗君王都须教皇加冕,才具有合理性,神权永远高于王权。也就是说,在中国,无论是证明王权合理性,还是限制君王的昏庸、贪婪与恶政,惟一可借助的只能是一个“德”字,一个“有德者王”的命题。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然而“有德者王”这一命题,由于中国特殊的政治传统,最容易朝其反面而发展。具体说,”有德者王”只是应然的,而实然的历史事实却是“王者有德”,而且这后者还是前者的必然转化。我们知道。中国历朝历代的政权更替,不是宫廷政变,就是马上打天下的结果。这两种方式都是暴烈的,充满着阴谋与血腥,的多是以力服人,以谋取胜,而不是以德服人。但是这些血与火,阴谋与罪恶的权力斗争,又无不在“替天行道”的口号下进行的,以正义的名义干着罪恶的勾当。一旦得逞,造反领袖或政变头目,亦无不一身辉煌,道德化身,真命天于。因为按照“有德者王”的逻辑,如果这些新兴的君王不是道德高尚,顺天应人,那么他们的“革命”或政变便不会成功,自然也就做不了王。反过来说,他们现在夺得了政权,坐上了王位,只能说明他们是得民心得天意的真命天子。刘邦的发迹最能说明这一点。根据当朝人写当朝史的司马迁保守的描述,刘邦纯系一无赖,而且文不能词章,武不会刀枪,然而在楚汉战争中,却打败了既有义道又有勇力的项羽,建立了汉王朝。对于胜利,就连刘邦自己也想不明白:我刘邦何德何能,在这群雄逐鹿的乱世,笑到最后竟是自己。他怕群臣不服,怕天下人怀疑他的王权合理性,号召文武官员为他的成功寻找根据。朝中有一名叫陆贾的儒生,根据儒家,有德者王”的原理,轻易地往刘邦身上一套,便写出了(新语)十二篇。其中一个重要的思想是:“治以道德为上,行以仁义为本。故尊于位而无德者绌,富于财而无义者刑;贱而好德者尊,贫而有义者荣。”意思是说,你刘邦虽然贫贱,但你道德第一,自然也就理当为王。

    很显然,“有德者王”实乃一强者逻辑,类似于黑格尔的“凡是现实的便是合理的”。此种逻辑落实于现实的政治行为,结果必然是以力服人,胜者为王。道理同样简单:既然有德者方可为王,那么人们在谋取权力的斗争中,只要打出”替天行道”、“恭行天之罚”之类的道德旗号就可以了,而不必考虑自己的行为是否正当。因为按照“有德者王”的逻辑,即便无德,但一旦政权在手,做了君王,自然便成了“有德者”。因此,他们为了谋取最高权位,往往是不惜手段之残忍与卑劣的。

    由“有德者王”到“王者有德”之转换,给中国历史带来了诸多的负面影响,其中最为严重的有:一、消解了社会的批判精神,使人们错以为新兴的统治者都是民心所向天意所归的圣贤人物。二、鼓励臣民造反,而这也是在世界历史上,中国的农民起义次数最多的规模最大的根本原因所在。三、周期性的恶性动荡。每一新兴的王朝都是在“有德者王”的旗号下建立起来的,但却又必然地灭亡于这一旗号之下。四、极大地曲解了一部中国历史。因为按照,有德者王”的逻辑,为了说明王权的合理性,几乎每一个新兴的王朝都要将历史作极端的二分法,即把前朝说得极其的黑暗与万恶,而把自己的新王朝描绘成如何的美善与光明。

    二、以道压势与道势一体

    先秦儒家同其他诸子一样,极其重视一个“道”字。不过在他们这里,“道”的张扬并非出于本体论或宇宙论的考虑,而是出于政治伦理的需要,确切说是想用一个“道”字来规范为政者的施政行为,即“以道压势”,或如近人余英时所言:“以文化秩序规范政治秩序”。

儒家哲学范文5

人生哲学是个人对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有关人生目的、人生态度以及人生价值等方面的看法。它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人生安身立命的问题,涉及到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以及人面对自己的处境应当采取的态度,简言之凡是探讨一个人生存在天地之间根本做人之道的学问,都属于人生哲学的范畴。孔子创立的人生哲学要求的是入世,倡导建功立业追求道德上的自我完善,最大限度地实现自我价值,其思想不仅在社会生活中是强大的精神支柱,而且在政治、教育和社会风气上也处于主导地位,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中国社会的国民精神。

一、孔子之名:修养及发展的起点

孔子生在春秋末期大国争霸的乱世,当时社会诸侯不安于位争权夺利。他虽曾带领弟子周游列国,但因其思想与现实不合而不被重用。一生生活贫贱颠沛流离,生在乱世又雪上加霜,中国常言的人生三大悲哀:幼年丧母中年丧妻晚年丧子,孔子都遇上了。他经历了幼年丧父,青年丧母,中年丧妻,晚年丧子,一生的坎坷不幸他没怨天尤人而把命运变成使命,没有强调自己所遭受的苦难却时时关心社会。孔子在其人生道路上战胜了自己使自己不为苦痛所系,致力于谋求社会大众的福利。他的经历教诲了后世,其思想和智慧更是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人,开启了儒家文化的先河。

孔子在论及名分时指出:“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乱世的礼乐不兴渊源于名不正,导致言不顺事不成。孔子生逢的乱世始于人际关系的迷失,人际关系的失常则由于名不正,因此孔子提出了正名,以此作为化解人际关系危机的前提。所谓正名就是用周礼匡正已经发生变化的社会现实,使君臣父子各安其位遵守各自的名分不越位不辱礼。孔子重视礼视其为维护制度的手段并认为维护礼需要从正名入手。在那种名分已失天下大乱之时,“孔子惧,作春秋”,他所害怕的正是人际关系的沉沦社会的混乱及人心的败坏。他虽然重视礼乐教化却认为礼乐的根本在于仁德的修养,要正名得从个人的修养开始,于是提出了其道德哲学的核心概念——仁。

二、孔子之仁:人生哲学思想的核心

孔子将仁作为人格的核心视其为完全人格,只有达到这种境界的人才被称为仁人。仁是个体的道德内在性是个体成圣的内在依据,所谓成圣是个体修养所达到的最高境界。仁的意义首先是独善其身的君子;其次是兼济天下的圣人,两者的综合就是仁人即内圣外王,此为儒家的理想人格。仁的内涵有以下解释:其一仁者爱人。“樊迟问仁。子曰:‘爱人’”、“泛爱众”爱一切人,“博施于民而能济众”。其二“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夫仁者,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此为仁者爱人的道德规范。其三克己复礼为仁,要求人们通过加强自我修养做到以礼为行事准则。其四“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儒家的五伦即“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孔子仁学思想的精妙在于将外在的传统转化为内在的道德伦理意识的自觉要求,从最基本的家庭入手讲求“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使仁学植根于家庭伦理深入最基本的血亲观念之中。他们之间关系准则更突出的体现在孝悌、友仁和守信三个方面即人际关系中涉及的孝、仁、信。

孔子人生哲学是以仁为基础的伦理型人生哲学,是讲道德重进取的现实主义人生观。它要求为人“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从而亲仁”,以仁为基础提出了儒家的核心概念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恭、宽、信、敏、惠等等,都是做人的基本规范也是为人处世的道德标准。人都处在一定的人际关系中,应将做人的基本规范视为一种普遍的人际关系准则,这便是孔子倡导的“无所逃于天地之间”的伦理法则。凡在生活中能够坚持以上操节并以之为安身立命者,就是儒家所称誉的圣贤仁人。

三、孔子之道:追求的终极境界

道在孔子思想中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孔子之道即仁道。道的产生和培养是依靠人的努力,道在人中并由人传递下去,“吾道一以贯之”,最终依靠人们的活动而成为现实,“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孔子经常教导弟子:“笃信好学,死守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居,无道则隐。邦有道,贫且贱焉,荣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这些调节个人与社会关系的伦理原则从其深层的底蕴来讲,说到底是人生价值生命归宿的大问题。

他告诫学生以道为生活原则,有了这个原则在生活中即有所得。孔子把人分为小人、君子、圣人等不同类型,如何才能实现圣贤的理想人格,其路径便是内圣外王之道,孔子人生哲学强调的是入仕体现了内圣外王之道的精神,追求个人的道德完善和社会安宁也将此作为立身处世的崇高目标。之后儒家《礼记·大学》所阐发的“三纲领,八条目”最能说明内圣外王之道,因此即便是“朝闻道,夕死可矣”也没有什么可遗憾的了。

贯穿孔子人生哲学思想核心的还有一大理念就是为学。其一生把学习看作是人生的一种理念。《论语·学而》的第一段话就是“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要做到“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孔子总是教导人们采取积极有为的态度有意义地度过自己的一生,途径主要是为学,正如孔子“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为学贯穿孔子人生哲学思想之中,并成为其他各方面发展的前提,孔子之名、孔子之仁、孔子之道都要经过为学而获得发展,几方面统一起来构成独特的孔子人生哲学体系。

儒家哲学范文6

儒家哲学并不局限于学术研究。相反,它被应用于各行各业、各个领域,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对于当代企业管理,儒家哲学是极其重要的理论基础与实践指导。儒家哲学独有的特质,使其在经历了两千余年风雨后,仍然屹立于东方,占据我国哲学体系的核心地位。这是由于儒家哲学思想适应中国国情,已深埋于中国人的思想道德观念之中,更适应中国企业的管理模式。

一、儒家哲学思想特质

“儒家哲学以‘仁’为核心,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历经两千余年的历史洗礼,仍然对现代中国社会的伦理观念和道德准则产生深远的影响。”[1]甚至在现代企业管理中,也深深烙下了儒家思想的烙印。作为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儒家哲学思想具有广博的文化底蕴,其动态演进、层次分明、多维构建等特质,使之对现代企业管理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与参考价值。

(一)动态演进

“以时间维度为标准,那么世界上存在的一切事物都是在不断变化、不断运动的;以空间维度为标准,则同一个事物上一秒与下秒所处的空间也不尽相同。”[2]儒家哲学思想贯穿历史两千余年,历经战乱、思想变革无数,其完好保存至今,并对当代社会仍然产生深远的影响,足以证明其内在的动态性在历史发展中不断演进。

众所周知,儒家思想产生于百家争鸣的春秋末期,盛行独尊儒术的两汉,成熟于文化恢宏的唐宋,变化于西学涌入的明清。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又重新得到社会关注与重视。从发展脉络来窥探其自身特质,无疑是一个动态演进的过程。其兼容并蓄的特质决定了它顺应历史潮流和社会形势的发展轨迹。在封建社会,以“仁政、仁人、齐礼”等伦理道德思想来为政教清明服务,以“修、齐、治平”的思想来管理、约束个人;如今在经济社会,又以“内圣外王”“修己安人”“性善论与性恶论”丰富了中国现代企业管理哲学人性化与规范化的内涵。

但纵观儒家思想的演进史,无论其学说如何形成分支,如何变化,始终如一的就是“仁”的核心思想。这是儒家思想的精髓所在,也是其洗练历史沧桑,仍然俘获人心的根源。故儒家管理哲学在保持“仁”的思想核心前提下,不断融合社会文化与经济发展趋势的动态演进特质,是保障其不断传承下去的关键因素。

(二)层次分明

儒家思想是逻辑性强的哲学体系,“具有跨文化、跨时代、跨层次的特点”[3]。其跨时代性,在动态演进特质中已体现出来。其多层次性则是由儒家思想的价值观决定的,可从四个层次解读。

最内层为核心层,即指儒家思想的核心价值观――仁爱。这是对人类本性的深刻解读。“仁爱”思想体现了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原始状态,并通过“恭敬礼让”“宽以待人”“诚信”“敬忠”等理念展现出来。这些理念应用到现代企业管理中仍然奏效。如上下级或同事间提倡“恭敬礼让”,对待客户提倡“宽以待人”,企业合作提倡“诚信为本”,员工职业素养提倡“敬忠职守”,等等。

第二层为社会伦理价值观,关乎人性立足之本,讲求“天人合一”和“修己安人”的关系。“天人合一”讲求个体与外在环境的统一,对现代企业而言,与社会经济环境相适应才能使企业维持稳定发展的格局。“修己安人”则强调个体修为提升,通过个人能力影响周边人和事,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具备“修己安人”能力的人才是企业不可或缺的管理者,是铸就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

第三层为教育伦理价值观,关乎“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在儒家思想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不仅体现了“因材施教”的教育方法,更重要的是体现了培养德才兼备人才的思想观念。对于现代企业管理来讲,人力资源管理是重中之重的环节,有关系到企业发展的命脉,而人才培养的关键在于教育。将“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融入企业人才培养中,提高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这一方面,日本、香港和台湾已经走在了前列。

最外层为处世价值观,强调中庸、和谐、“人无信而不立”等处世哲学思想。诚信可谓企业生存之本,而中庸思想则是企业适应时展、适应社会经济环境的理念之源,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

(三)多维构建

儒家管理哲学具有完善的价值体系,也拥有多维度的建构视野。其涵盖政治、思想、文化、经济、教育等多个领域。

在政治方面,儒家学说强调“为政以德”“爱人贵民”“知人善任”和“见利思义”等管理思想,将“人”在管理伦理中的作用视为首要的;在教育方面,强调“安人”“治人”等管理思想,增加了管理者的自我修养意识;在教育方面,强调“仁政”“爱民”“富民”等管理思想,与现代企业管理重视人才发展战略的观念如出一辙;在教育方面还提到“修身”与“教化”的观念,儒家哲学认为“人具有无限可塑性”,只要重视个人主观能动性的培养,就能够发挥出无限潜力,在现代企业管理中,“上行下效”“正己正人”等管理理念盛行,也体现了儒家哲学的“?e矩”之道;在管理方面,儒家哲学强调“内圣外王”之道,提倡管理者的个人魅力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行为规范方面,儒家哲学更是细化精化,从个人修为到国家制度执行,都具有详细的论述,使人各行其道,又具有统一的道德标准。

二、儒家管理哲学与现代企业管理的关系

(一)儒家管理哲学与现代企业管理存在异质关系

首当其冲的是“义利观”价值取向异质。儒家管理哲学以“内圣外王”之道作为伦理道德基础;在经营管理方面,“重义轻利”是其基本思想。但在经济社会时代,企业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是生存的必要目标,故二者对于“义”“利”的偏重择取存在价值取向差异。其次是“中和”思想与“竞争”意识的冲突。儒家讲求“致中和”,追求人要气质内敛,“知天性”“率性而为”即可;而在企业管理中,人才之间存在竞争关系是无可避免的,这是经济社会的必然产物,故二者对于人才何以自处、何以生存问题,存在价值观认同的偏差。第三是“重道轻器”与“真才实干”的冲突。儒家管理哲学注重精神世界的锻造,强调人的思想意识;而现代经济社会中,企业可持续发展不能仅依靠精神食粮,需要“真才实干”才能“兴邦”,才能使企业维持正常的生产运行,二者在追求“形”与“质”的落脚点上存在差异。第四是“德治”与“法治”的冲突。儒家追求道德修养,以“仁”为思想核心,注重“人治”,提倡伦理道德作为管理工具;而现代企业管理是以制度为核心的,强调“法治”,提倡管理的规范与标准,二者在情与法的取舍上存在差异。

(二)儒家管理哲学与现代企业管理存在同构关系

首先,儒家管理哲学用“礼法”规范人的行为与社会秩序,强调“德法并重”,即“治之经,礼与刑”,儒家哲学不仅用道德来约束人,也用刑罚来惩戒人;而现代企业强调“秩序”,用制度来约束人的行为和企业经营秩序,二者有异曲同工之妙。其次,“诚信”二字使二者的管理理念合归一处,儒家管理哲学尤为看重人的“诚信”,认为“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君子贵以诚”;那么现代企业管理中也强调“诚信经营”和“信用”,拥有这两样法宝,才能使企业达到“有口皆碑”的程度。再次,儒家管理哲学中“仁爱”“推己及人”等思想是人际关系的高级原则,尽管现代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但唯有将客户利益放在首位,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才能使产品适应大众需求,使企业获取可持续发展的动力。第四,团队协作精神是二者一致注重的思想。儒家思想的“仁爱”“德政”等理念体现了群体价值的重要性,表现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即为团队合作意识。第五,儒家管理哲学强调“修齐治平”的人生理想,注重“温、良、恭、谨、让”的五德修为,注重勤俭节约,成为我国优秀的文化传统;在企业管理中,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树立企业目标等思想,与之如出一辙。

(三)儒家管理哲学与现代企业管理存在互补关系

用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来分析,任何事物都存在正反两个方面的可能。儒家管理哲学也不例外,尽管其与现代企业管理存在诸多异质,但异质因素并非一成不变、不能转化,只要善加运用,补充阻碍企业管理消极因素的不足之处,将其转化为促进企业管理的因素,从而形成二者的互补关系。

一是在商品经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被物化,这是社会物质文明发展的必然阶段,也是推进企业发展的必然结果。但物化有关系的结果造成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淡漠,反而阻碍了企业可持续发展。儒家思想提倡“以人为本”“天人合一”的理念,可有效缓解企业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倾向,放大人的主体地位,修正人与物的主次关系,维持社会发展的稳定和谐。

二是现代企业进入法制化管理时代,依法办事固然是维护企业制度的有力武器,但也未免使企业失去了“人情味儿”。虽然法制可以约束人的行为,但维持人类关系的却是情感。儒家管理哲学强调“礼法”观念,先“礼”后“法”,先以伦理道德约束人的行为,再以法制规范人的行为,既不逾越法律法规,又使人际关系充满了“人情味”,有助于企业文化的建立,为企业聚拢人才,统一员工思想,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是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现代企业运行机制也是围绕经济效益建立的,这使得企业在执行既定经营目标时,过于投入,导致重利轻义思想蔓延,不正当竞争手段、歪风邪气滋长,最终走入企业形象毁坏的困局。儒家哲学则恰恰相反,其“重义轻利”的思想可有效遏制企业对经济效益的追求脚步,帮助企业在战略决策、经营管理中平衡“义”与“利”的关系,发挥调节剂的作用。

四是企业追求经济利益往往使其陷入过度关注自身,忽略整个行业乃至社会经济环境的境地,容易导致企业走上唯利是图、损人利己之路,包括屡禁不绝的假冒伪劣现象,都是企业过度关注自身利益的结果。儒家哲学追求“公义胜私欲”的群体利益,漠视个人利益,也存在压抑个性发展的不足,但与现代企业管理相结合,可平衡企业对个体和整体的关注度,使企业在考虑自身得失的同时,掌握行业趋势,了解社会经济环境,为企业之间的合作互利奠定基础。

五是社会资源越来越少,而企业对资源的需求却越来越多,导致一些企业铤而走险,运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以谋取暴利。儒家哲学追求中庸思想,即“致中和”观念。其追求和谐共赢,追求公平竞争的理念,用之现代企业管理,可通过伦理管理提高企业员工素质,强化企业的经营秩序理念,引导企业走上公平竞争之路。

六是企业在生存发展压力下,在资本积累阶段,往往疯狂掠夺自然资源,即以资源换生存。这种经营理念不仅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也使得企业过度依赖于自然资源,而弱化的经营战略、营销策略等核心竞争力,使得企业抵抗市场经营风险的能力逐渐减弱。儒家哲学不仅强调“不违农时”思想,更以“天人合一”作为核心生态伦理思想。这一哲学理念可有效遏制企业对自然资源的过度依赖,提高企业适应自然环境、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同时培养企业的创新能力,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

三、儒家管理哲学的局限与改造

儒家思想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主干,是我国哲学发展史的奠基学说。虽然其历经两千余年的文化洗礼,仍然历久弥新,但要融入当代经济社会,也不能全盘接收,而是以当前国情为基础,有策略、有侧重地继承、融合和发扬。一方面,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色汲取儒家思想精华;另一方面,遏制儒家哲学中的消极思想,完善不足,使之成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其一,粹取精华,完善不足。正如上述分析所言,儒家哲学思想诞生于自然经济条件下,成长、成熟于封建经济条件下,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言,要以科学发展观来继承,而并非照本宣科、机械性地全部运用。用辩证思维来看,儒家哲学思想应一分为二地看待,其积极、进步的一面,固然对企业管理和经济发展起到推进作用;但其消极、腐化的一面,也对经济发展形成了桎梏,对企业管理也同样起到消极作用。故对待儒家管理哲学,应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态度。

儒家哲学范文7

众所周知,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正是利用辩证法才揭示了隐藏在商品中的矛盾,从而发现了剩余价值及其规律,并进一步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一切矛盾。因此,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指出,所谓主观辩证法即辩证的思维,不过是客观辩证法在人们思维中的反映而已。

很简单的例子莫过于一块磁铁,截然对立的两极就存在于同一个物体之中,无论你怎么将它分解,原来的两极仍然不变。然而,事实上正是中国人在全人类首先认识到了磁铁的这种特性才发明了指南针,中国人对大自然中“到处盛行的”客观的阴阳关系具有最敏锐的经验观察能力,客观辩证法最早反映到中国人的头脑中来的,从而形成了中国哲学中的逻辑——这就是中国人超越形式逻辑的根深蒂固的辩证思维逻辑。

包括爱因斯坦在内的一些中外学者不厌其烦地指出,中国是一个缺少逻辑思维的民族,他们在这里所说的“逻辑思维”主要指的是形式逻辑。然而,正像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和语言学问题》一文中所指出的那样:形式逻辑和辩证法本来就是一对矛盾的两个方面,是对立的统一,不可能只存在形式逻辑而没有辩证逻辑的思维,也不可能只存在着辩证逻辑而没有形式逻辑的思维。那种认为中国没有形式逻辑的主要理由在于中国缺少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的演绎法则。三段论的演绎法是一种最朴素、最基本的推理形式,无论在《易经》还是在墨家的著作中我们都不难找到这种方法的应用。如《易经》根据观物取象原则认为凡是阳刚的事物都可用一长横“一”符号表示。凡是阴柔事物都用两短横“--”符号表示,太阳是阳刚的事物,所以用符号“一”表示,月亮是阴柔的事物,所以用两短横符号“--”表示,此处便用归纳结论作演绎推理的前提。整部《易经》的判卦方式虽然充满着矛盾法则,但都不离演绎和归纳的思维法则。

章太炎认为《墨经》充满着“三段论”,大故就是大前提,小故就是小前提,胡适举《墨子》一书中“狗也,犬也,杀狗非杀犬也”、“盗,人也,爱盗,非爱人,杀盗非杀人也”等判断句为例否定了章太炎的说法。但是,胡适不懂得《墨经》中包含着矛盾的逻辑已超越了形式主义的不包含矛盾的逻辑,是一种比形式逻辑更高级的逻辑。尽管如此,我们不能就此否定《墨子》无亚里士多德所说的那种不包含矛盾的逻辑。不少学者指出,先秦墨家在形式逻辑的应用上,比亚里士多德毫不逊色,如张静虚就以墨子《耕柱》篇中的一组判断为例指出《墨子》一书中确凿无误地运用了三段论的演绎推理逻辑。

近代以来,人们总是把形式逻辑看得十分深奥,当然,形式逻辑的系统化是始自希腊哲学中经阿拉伯学者传下来的一项宝贵的人类文化遗产,比较之下,中国哲学中的形式逻辑理论体系不完备。但是,每个人的思维都自觉地不自觉地使用着形式逻辑,恩格斯说过,形式逻辑的思维甚至在动物那里都有:普通逻辑(形式逻辑)所承认的一切研究手段对人和高等动物是完全一样的,只是程度不同而己。“相反地,辩证法思维——正因为它是概念本性的研究为前提——只对于人才是可能的,并且只对于较高发展的人(佛教徒和希腊人)才是可能的。而其充分的发展还晚得多,在现代哲学中才达到。”恩格斯在这里明确指出形式逻辑是思维的低级阶段,辩证法是思维的高级阶段,创造了这种高级思维形式的巨大成就有希腊人的一份,但恩格斯却首先把它归功于“佛教徒”的发明,——这是发人寻味的。

众所周知,印度佛学传到中国来的逻辑学的代表性成果是“因明学”,而“因明学”所阐明的实为一种形式逻辑。应该说,佛教逻辑中已经包含着一些辩证思维的因素,但佛学辩证法主要生长和发育在中国,宋明新儒学的辩证法内在地包容了儒释道三家辩证学说的精髓,其中有华严宗的“共相和殊相”的辩证法、道家关于矛盾及其转化的辩证法以及儒家的“正反合”的思想等等。在西方人的眼里,“佛教徒”并非特指印度人,当英国对印度实行殖民统治时,佛教在印度早已绝灭几个世纪了。恩格斯的时代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佛教国家,当时欧洲人所接触的佛教资料有许多来自中国,如德国诗人海涅在法国大革命的感召下写道:“当革命的波涛在巴黎,在这个人类的大洋中汹涌沸腾的时候,那时莱因河那边底德国人的心脏也吼动着了。……他们站在中国制造的佛像之下,这佛像对着全无感觉的瓷器、茶器、咖啡壶和任何的东西,都像无所不知似地点着头。”这里的佛像和瓷器、茶器、咖啡壶都是从中国传来的,恩格斯所说的那些发明了辩证逻辑的“佛教徒”是对包括中国人在内的东方人的泛称,实际上就是指的中国人。这无疑在说:中国是辩证逻辑(辩证法)的发源地。

马克思的辩证法来自黑格尔哲学的“合理内核”,但是,它与黑格尔的辩证法有着本质差异,即把黑格尔“头足倒置”的体系又颠倒了过来,从而把辩证法与唯物论相结合,所以列宁指出,辩证法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逻辑学。有趣的是:黑格尔正是否定了中国哲学中具有唯物主义趋向的“实在”论,而悄悄吸取了东方哲学的辩证法。这种被黑格尔颠倒了的哲学在马克思主义那里被再颠倒,那就是在唯物的实在论基础上辩证的思维和辩证的认识论。这至少在表面上完全是对儒学辩证法的“复归”。

儒家哲学的辩证法有如下特点:

第一,儒家辩证法来源于客观辩证法。所谓客观辩证法正是潜藏在客观事物内部的对立统一规律。如儒家经典《周易》中所讲的发展变化即指的日月、暑寒、男女、天地和万物等自然现象的运作,所谓阴阳变化之“道”就是通过“观于天文,察于地理”的抽象,这种观念影响了整个中国哲学思想发展史。如王夫之在论证自己的辩证法和物质不灭及转化的思想时,总是以自然现象为立论的先决前提,此与恩格斯论证辩证法的方法完全一致。这一点,恰是黑格尔所拼命否定儒学的地方,黑格尔认为:中国哲学“精神”太少,中国哲学总不能摆脱物质实在性,“道”不是西方哲学的“逻格斯”,而是老子所说的“有物混成”的“物”。作为“理神论”代表者的黑格尔,他所说的中国哲学缺乏“精神”,实际上就是说中国哲学是一种无神论和唯物论的哲学,一种非宗教的哲学,而“唯物论”在当时的西方恰是一个贬义词。应该说,黑格尔对中国儒家哲学超越性的一面并无深究,但就他指责中国哲学倾向于唯物主义这一点来说,并非没有道理。因为中国哲学尤其是儒家哲学,其“观物取像”的法则始终是把客观世界看成第一性的。

第二,中国哲学强调主观辩证法与客观辩证法的一致。如《周易》认为变化之道“百姓日用而不知”,也就是说,辩证法在主体行为中达到了高度自觉的一致;张载认为“二端故有感;本一,故能合”(《正蒙?太和》),又说:“见闻之知,乃物交而知,非德性之知。”(《正蒙?心》)这里,他一方面强调了客观辩证法的第一性,另一方面表述了主观辩证法依赖、同一于客观辩证法。王夫之认为“所固以发能”、“能必副其所”,也正是道出了这层意思。此外,朱熹、王阳明、王夫之等人的“知行”观中,尽管表述不一,侧重点不同,但都揭示了思维过程中主客观统一的应然性。这一点,后来被拿来跟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相结合,形成了的哲学思想,其中,本人所特别偏好的“主观能动性”的命题,应该说是对中国传统哲学的一个具有创新性的继承和发展。另外,中国哲学在对运动、变化、联系、矛盾、转化、内因,对立统一、个别一般等关于辩证法的基本观念上与现行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中的表述都大体一致。

第三,中国哲学强调辩证法的应用性。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辩证法是一种锐利的思想武器,列宁说:“马克思的辩证法是最新的科学进化论,它正是不容许对事物作孤立的即片面的、歪曲的考察。”因而,马克思的辩证法给人们提供了一种普遍适用的思想方法论。儒学辩证法是中国人智慧的最高科学,儒学强调对任何事物都要作整体性的动态思维考察,所谓“物生有两,相反相成”、“天地之化,日新其德”、“合二为一、一分为二”,再如“中庸之道,勿失其偏”等等高度浓缩的警句就是中国人观察、把握事物的普遍方法,所以王夫之说“万物之成,以错综而成用”——即点明普遍联系的观点是一种实用的理性法则,所谓“《易》以道阴阳,圣人则之”亦是此意。这样一种实用理性精神,不恰在儒家那里十分明显,在老子哲学、兵家、法家哲学中都具有十分突出的地位。兵家重实战,自成一套系统的兵家辩证法;法家重耕战和威权,“法、术、势、利”充满着辩证思维。至于老子哲学,剥开其遁世趋向的外衣,他的所有辩证命题,都是为“南面而王”服务的,如“无为而无不为”、“无治而无不治”、“将欲取之,必先予之”、“治大国若烹小鲜”等,辩证思维在这里都成了一种彻底的实用法则。当黑格尔说阴阳辩证法是中国人“最高的科学”时,多半是指的这样一层价值。当我们常以无往而不胜的“中国人的智慧”而自豪时,也即指的中国人的这种思维。

第四,“对立统一”是辩证法的核心。在中国哲学中,无论是儒家还是道家,抑或先秦的兵家、名家,后世的佛家,等等,都强调对立双方的统一。《易经》说“一阴一阳谓之道”,《道德经》强调“负阴抱阳,冲气为和”——相传朱熹弟子蔡元定在四川寻来的道家陈抟留下来的“太极图”,合阴阳鱼为一环,阴阳和合相抱,阴中有阳,阴中有阳,阴盛阳衰,阳盛阴衰——即用图例形象地揭示了阴阳对立统一的深刻原理。这个图流传到世界各地,到了近代,有的科学组织把它作为会徽,有的国家把它作为国旗。对立统一,和合一体,和而不同,即“一分为二”又“合二为一”——统一中包容着黑白分明、截然为二的两种对立势力——这正是“太极图”和阴阳辩证法要向人们开显的科学道理。列宁说,对立统一是辩证法的核心,中国哲学的阴阳辩证法早就具备了这一核心,而在西方哲学中,直到黑格尔和马克思才发现和总结了这一点,尽管它比中国的阴阳辩证法更加高级化、体系化、科学化、近代化了,但在核心原理上,阐明的仍然是“对立统一”。

儒学辩证法与“科学辩证法”也有一些类似和相同的命题。如朱熹对辩证法有着许多精辟的分析,他的关于“万个是一个,一个是万个”的命题即恩格斯所提出的“一与多”的命题,作为一种形而上的普适性,“理”是“一”,但就宇宙的无穷性而讲,“理”又是万,是“多”。对此,窦宗仪先生指出:“令人惊讶的是,当恩格斯明确指出‘一在多中,多在一中’时,他并不孤立。”意在指出早在恩格斯的见解之前,朱熹已经阐明这一点了。“一与多”的关系实际上没出共、殊关系范畴——此为整个新儒学讨论的核心问题。在这一点上,儒学与唯物辩证法采取了完全相同的方法并提出了相同的命题,但在出发点上,儒家中的实学辩证法与“实践唯物主义”的辩证法更为一致,实学的辩证法认识论(如王夫之的哲学)主张对事物作具体分析,主张“即物穷理”、“尽器求道”即主张“实事求是”,这正是所阐述的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精髓——“具体地分析具体的事物”。

当然,儒学辩证法在其发展过程中分化为两个路向,一派是思辨的路向,一派是经验主义的路向。思辨的路向趋向于概念辩证法,这在本质上更接近于黑格尔主义,如朱熹的“一与多”的关系,陆九渊的“吾心即宇宙”的观点,以及后世王阳明“心即理”的命题等,其出发点与黑格尔理解的“一与多”颇具辙合之处。黑格尔还在《老子》一书中发现了“一与多”的关系,于是他联想到了他的“绝对理念”及其与具体事物的关系,从而充分显示了其理性的“泛神论”的思想与朱熹理性的“泛理论”思想如出一辙,它跟儒学中的玄学方向相一致。朱熹哲学带有明显的二元的特征,后世中国的玄学跟他有关系,但后世的实学鼻祖也是他。实学的方向就是经验主义的方向,以明清时期的“经世致用”之学为代表,形成了接引西方科学主义的重要的民族思想源头。

马克思和恩格斯所改造的黑格尔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在以儒学为代表的中国哲学中都有现成案例。像朱熹、方以智、王夫之所提出的“一分为二”和“合而为一”命题就是对立统一规律的不同侧面的表述,《内经》中“阳盛为阴,阴盛为阳”的命题阐明了典型“否定之否定”规律,王夫之“积成久大”和“化渐为著”揭示了量变与质变或渐变与突变的关系。此外,在时空观、运动观、发展观和矛盾双方的相互转化上,儒家都提出了与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相通的见解。应该说,在“科学的辩证法”或现代辩证逻辑问世之前的二千多年来的各个历史阶段上,以儒学为代表的中国哲学中的辩证思维无疑在世界上居于领先地位,在人类的思想发展史上谱写了光彩夺目的一页——这就无怪乎黑格尔要把它称为是“中国人的最高科学”了。

以儒学为代表的中国哲学的辩证法于清代王夫之的著作中达到了高峰。王夫之强调“变化日新”、“物极必反”的发展、运动、转化和普遍联系的观点,提出了物质不灭和能量转化的见解,论证了对立统一规律。其理论价值和思想成就直接辐射到中国近现代。但是王夫之的辩证法在宗旨上仍没超出儒家思想的局限。如他指出“一分为二”是“合二而一”的基础,“故合二以一者,即分一为二之所固有矣”,这是说在对立统一规律中统一是以对立为基础的——仅此而论,无疑是正确的,它跟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没有丝毫的不同。不过王夫之的意旨所归并不在“一分为二”上,而在“合二而一”上,如说“一之体立,故两之用行”,这就肯定了统一性是根本和绝对的方面:首先有了统一体,对立面双方的氮蕴相荡才能促进事物的运动和发展。所以王夫之十分赞赏张载“仇必和而解”的观点,指出“太和,和之至也”,从而在根本上削弱和消融了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那种斗争和革命的精神。

孔子的弟子有若曾说“礼之用,和为贵”,“和”、“和合”、“和谐”——这既是儒家辩证法的出发点,也是儒家辩证法的归宿点。在极左路线占统治地位的年代,儒家“和”的方法论、价值观和世界观,从学理层面上升到政治层面,受到了猛烈地批判,认为它是跟辩证法截然相反的一种“反辩证法”思维方法,唯一的理由就是它过分强调“和”。孰不知,“和合”、“和谐”正是辩证逻辑推理的必然结论。如从价值层面上来看,只要有人类存在,就免不了有对立和争斗,免不了革命和战争,但只要有对立和争斗、有革命和战争,就永远抛弃不了“和”的价值和结果。可见,儒家辩证法跟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在逻辑和方法上是一致的,但在价值和结论上是互补的。

如果我们进一步分析,就可发现,儒学辩证法与近代的唯物辩证法最大的同中之异就是儒学辩证法减弱了斗争在事物运动中的重要意义,而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正是立足于揭扬事物的运动、发展、斗争和转化,具有实质上的革命性——马克思有句名言,即“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恩格斯也指出,辩证法就是主观反映客观世界中那些到处盛行着的对立,“这些对立,以其不断斗争和最后的互相转变或向更高形式的转变”决定现实生活,列宁则一再明确指出:“发展是对立面的斗争。”“对立面的统一(一致、同一、同等作用)是有条件的、暂时的、易逝的、相对的。相互排斥的对立面的斗争则是绝对的,正如发展、运动是绝对的一样。”只有斗争、运动、发展和转化事物才处于不断的新陈代谢和向更高阶段进步的过程中。这种斗争、运动、发展和转化的哲学是对现实世界的真实、客观和科学的描述,决不是在主观上追求“仇必仇到底”的唯意志论的情感谊泄。斗争性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革命灵魂。但是,把斗争性强调过了头,也就失去这个灵魂。因此,儒家“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的和谐观点,正可大补“绝对斗争性”之所缺。

的辩证法思想立足于中国哲学的辩证法去契合和会通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从而赋予了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以鲜明的中国特色。例如,把对立统一规律用儒学哲学成语凝练为“一分为二”,有时也用“相反相成”的命题表述相似的思想。除吸收了儒、老、法等学派丰富的辩证法思想以外,还充分借取了中国传统的军事辩证法思想,此为中国古代真正科学的思想,具有极大的应用价值,这些都构成了辩证法思想的主体来源。如果说,辩证法在黑格尔那里,是一种概念思辨方式,是绝对理念的自我否定,在马克思那里把它改造成为一种唯物主义的认识论,而到了手里则不仅是世界观和认识论,而且是中国共产党的整个革命策略的思想基础和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逻辑。如曾经指出:“对于的磨擦,同志还说了三条原则,第一条出自《老子》,‘不为天下先’,就是要后发制人,不先发制人。第二条出自《左传》,‘退避三舍’,一舍三十里,你打边区我们就退几十里再说。第三条出自《礼记》,‘来而不往非礼也’,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样,有理,有利,有节,结果坚持了八年抗战。”在这里列举的这三条辩证原则都不是出于马克思主义的原典,而是源于中国的儒家和道家,即中国传统的思想。这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革命性和科学性相结合的方法既来自于中国传统的哲学智慧,应该说是打通近代最先进的辩证思维与中国传统儒家的辩证思维之路的典范。

参考文献:

(1)胡适:《先秦名学史》,《胡适学术文集.中国哲学史》下册,第849页,中华书局,1991

(2)张静盛:《实事求是地研究中国传统思想》,《哲学思想研究》1986年第2期

(3)《马克思思格斯选集》第3卷,第545页

儒家哲学范文8

作者:连鹏晓王彦彬

指导教师:李振纲商聚德

摘要:民本思想为儒家学说的一大特色,也是中国古代思想史上最光辉的组成部分。儒家理想主义派的代表人物——孟子将这一思想发挥到了极致。本文拟从以下三个方面阐述孟子的民本思想:一,孟学对孔学的继承和超越;二,孟子民本思想的集中体现----仁政王道;三,孟子学说的影响及意义。孟子的民本思想作为一种理想主义政治观,在当今时代值得我们认真地学习和借鉴。

关键词:孟子民本思想理想主义仁政王道

民本思想为儒家学说的一大特色,也是中国古代思想史上最光辉的组成部分。生活于王道既衰的晚周末世的孟子,面对时代提出的课题,以悲天悯人、淑身淑世的救世情怀和博大精深、睿智圆通的理性之思,上承上古社会的重民爱民思想及孔子的仁爱学说,下启宋明理学及明末清初的启蒙思想,在人类思想史上第一次开创了道德人本主义和道德理想主义学说体系,从而将儒家民本思想发挥到了极致。

一、孟学对孔学的继承和超越

重视人民在政治生活中固国安邦的地位和作用,是我国上古社会朴素的人文主义传统。早在殷周时期,由于统治者的残酷剥削和专横统治,社会矛盾空前激化,平民暴动时有发生,统治集团中一些比较开明的政论家如箕子、微子、比干等预感到社会的危机,从而怀疑“天命”,提出要尊重人民,统治才能长久的思想。《尚书·五子之歌》曰:“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周公吸取商王‘自绝于天,结怨于民’(《尚书·泰誓》)的灭亡教训,宣扬‘以德配天’和‘敬德保民’的思想,提出‘天命靡常’的观念。”[1]《史记·孟子荀卿列传》云:“(孟子)序《诗》、《书》,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可见孟子的思想与《诗》、《书》及孔学有直接的渊源关系。到春秋时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的变革及动荡不安,天命神权的思想更加动摇,产生了重民轻神的思想。而生活于春秋末期的孔子(公元前551年—公元前479年)将上古社会的重民爱民思想整理为一套学说,这套学说以“仁”为核心,意在通过“正名”恢复周“礼”。孔子讲“仁者爱人”(《论语·颜渊》),而“仁”又是“礼”的内在依据,“礼”是“仁”的外在表现。他认为:“人而不仁如礼何。”(《论语·八佾》)“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非礼勿视,非礼勿言,非礼勿听,非礼勿动。”(《论语·颜渊》)孔子的“仁爱”强调主观的道德修养,是内圣之学。他认为,“仁”的标准是“恭、宽、信、敏、惠”,“恭则不悔,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论语·阳货》)他提出实现仁的简易方法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所以其弟子曾参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论语·里仁》)孔子还说,能够“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则“仁在其中矣”。(《论语·子张》)孔子的“仁爱”精神推及社会,“博施于民而能济众”,即为外王,亦即“德政礼治”。其特点是伦理和政治相结合,政治伦理化,要求统治者“为政以德”,以德教为本,德刑相辅,宽猛相济。孔子还反对厚敛、攻伐与独裁,要求统治者正己以正天下,所谓“政者正也”(《论语·颜渊》)正是对统治者提出了严格的道德要求。“正名”是实现“礼”的重要途径,他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论语·子路》)而“正名”的依据是周礼,做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以恢复社会的和谐有序的状态。由此可以看出:孔子的思想既有开创性的一面,也有保守性的一面。

时隔百余年之后,生活于战国中后期的孟子(约公元前385年----公元前304年),由于时代不同及学术发展的原因,极大地充实和发展了孔子的仁爱学说及德政主张,从而超越了孔子。孔子的仁爱更多的侧重于伦理意义,政治上企图恢复旧的统治秩序,表现得有些保守。而孟子立足“以民为本”的原则,将其更多地应用于政治之中,以内圣之学开启了外王之道,如其言得民心(亦即王天下)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孟子·离娄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故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无以保妻子,古之所以大过人者,无他,善推其所为而矣。”(《孟子·梁惠王上》)他对梁惠王、齐宣王、滕国公都说过仁者无敌的道理:“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孟子·梁惠王下》)“夏后、殷、周之盛,地未有过千里者也,而齐有其地矣。鸡鸣狗吠相闻,而达乎四境,而齐有民矣。地不改辟矣,民不改聚矣。行仁政而王,莫之能御也。”(《孟子·公孙丑上》)“苟兴仁政,四海之内皆举首而望之,欲以为君。齐楚虽大,何畏焉?”(《孟子·滕文公下》)同时反对“以力服人”的霸道:“以力假仁者霸,霸必有大国;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如七十子之服孔子也。”(《孟子·公孙丑上》),反映了民众的心声和现实社会的要求。进而提出了丰富而具体的“仁政王道”思想——-这也是孟子政治学说的中心思想。

首先,时代不同是孟学超越孔学的必要原因。孔子之时,虽诸侯争霸,社会混乱,礼崩乐坏,周礼名存实亡,但周天子依然是天下共主,周代的制度、文化发挥着相当大的影响。孔子企图恢复周礼,使社会安定,但他反对一切战争,尤其反对诸侯争霸,以下犯上。面对时代课题,孔子更倾向于采用一种和平渐进的社会改良而反对革命的方法。这也由其时代所决定。而孟子之时已是战国中后期,春秋五霸演变为战国七雄,攻侵不辍,规模更大,社会弃仁义而贵战争,用诈谲,“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孟子·离娄上》),人民生活于“父子不相亲,兄弟不相安,夫妻离散,莫得其命”(《战国策》)的悲惨境遇之中。面对时代提出的新课题,法家提出富国强兵之术,主张以武力雄霸天下;而墨家主张“兼爱”、“非攻”,思想活跃,世称“显学”;杨朱、老庄反对政治,强调“为我重生”、“自然无为”,影响也很大;而孟子立足于民,怀着悲天悯人、淑身淑世的救世情怀,提出一套“行仁政、王天下”的政治主张,并且以博大精深、睿智圆通的理性之思为此作了合理的论证,从而形成一套纯粹的哲学思想体系。“孔子未经展开的儒学基本精神和主道性原则发展为一个结构严谨、逻辑性强,经过充分论证的严密的思想体系,并把其直接应用于战国中后期的社会现实,干预生活,改造世界,尤其是指导现实的政治,回答时代的课题,因而具有强烈的实践功能。”[2]与孔子一样,孟子也周游列国,宣传自己的学说,曾到过齐、宋、邹、鲁、滕、魏等国,但各国国君都不能接受和实行他的“仁政王道”思想,这由其崇尚武力、急功近利的时代性格所决定。晚年的孟子不再出游,而是和弟子们从事著书立说的工作。

由于时代的原因,孟子看道了孔子所未曾看到的社会现实,齐、楚、燕、秦、吴、越、晋,都有代周而立、统一天下之势。是时,周代制度、文化影响渐弱,西周王朝之“礼”已非其所向,而希望尧舜一样的圣君出现,与民同乐,与民同忧,得民心以王天下。他要为新王朝筹划、建立新的治国之策,回答新的时代课题,这就成为孟学超越孔学的必要原因。

其次,学术的发展,即“百家争鸣”局面的出现为孟子超越孔子提供了可能。盖孔子去世,儒分为八;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不归杨,则归墨;外加告子的性无善恶论,农家的君民并更论,纵横之士的诡谲之学等非儒主义泛滥,严重冲击着儒家的仁爱礼治原则和忠孝伦理。正如贤师李振纲教授在《智者的叮咛》一书中写道:“孟子以悲天悯人的忧道意识和为天地立心的价值担当精神,辟异学,放淫辞,距诐行,卫圣道,捍卫了孔子开创的儒家学说,忠诚的弘扬了圣学道统。”[3]胡适在《中国哲学史大纲》中说:“若用西方政治学说的名词,我们可以说孔子的,是‘爸爸政策’;孟子的,是‘妈妈政策’。爸爸政策要人正经规矩,要人有道德;妈妈政策要人快活安乐,要人享受幸福。······这是孔子,孟子不同之处(孔子有时也说富民,孟子有时也说格君心,但这都不是他们最注意的)。后人不知道这个区别代表一百多年儒家政治学说的进化,所以爸爸妈妈的分不清楚:一面说仁民爱物,一面又只知道正心诚意。这就是没有历史观念的大害了。”[4]

二、孟子民本思想的集中体现——仁政王道

在孟子以前,民本思想更侧重于强调爱民对固国安邦、维护君权的作用,即爱民是统治阶级实现其利益的必要保证。而孟子的仁政王道思想,意义不仅仅在此。周天子势力衰微、各诸侯分而治制且相互争战,学术之分自由而浓厚,为孟子提出激进的理想主义政治观提供了优越的现实条件,故其内容丰富多彩,论述极为深刻,具有非常进步的意义。

首先,孟子察己观物,知人论世,扶微辨理,横斥异端,竭毕生精力创立了一套人性本善的理论体系。他的逻辑理路是:人皆有四端,即:“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孟子·告子上》)所以人人可以为善,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恶在于不能尽其才,他说:“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仁之胜不仁也,犹水胜火。”(同上)这在理论上承认了人的先天平等性,并成为他“仁政王道”主张的理论基础,显示了其进步性。为此,他还建立了一套形上学的逻辑体系,即“尽心——知性——知天”的“天人合一”观:“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夭寿不二,修身以佚之,所以立命也。”(《孟子·尽心上》)这也是他一切理论的形上学依据,并把它直接应用于现实政治,批判当权者的暴虐,衡量政治得失,显示了其批判性。他进一步论证了行仁政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孟子·公孙丑上》)

其次,孟子“仁政王道”的主张还在于他对社会分工的高度认识。孟子在与农家许行的辩论中,反对君民共耕的贤君观,而肯定社会分工的意义,他说:“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且一人之身,而百工之所备,如必自为而后用之,是率天下而路也。故曰: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孟子·滕文公上》)孟子这一最为进步的思想却被后人误解为为剥削阶级作合理论证的、消极的、落后的、保守的思想。孟子在此看到了社会分工的必然趋势和合理性,在当时具有非常进步的意义。这一思想也暗含了孟子重视平等交换(非绝对的平等)的思想,即:各行各业的人们必须通过商品交换才能得以生活,同理,统治者统治天下,劳动人民从事生产,这也是一种交换,即“劳心者”用其“心”与“劳力者”用其“力”作交换,各尽其义,各得其利。用现代的话也可以说:政府是人民纳税雇来管理国家的,人民是主人,政府官员是人民的公仆。孟子强调统治者必须尽应尽的义务,他说:“欲为君,尽君道;欲为臣,尽臣道。”(《孟子·离娄上》)“以佚道使人,虽劳不怨;以生道杀民,虽死不怨杀者。”(《孟子·尽心上》)即强调统治者必须把人民的幸福放在首位,勤政爱民,“与民同乐”,而反对统治者的任意作为、营私谋利和不顾百姓死活的“独乐”,,否则便可“诛其君、吊其民”、变置诸侯社稷。

再次,孟子对君权产生和存在的意义的认识也是其“仁政王道”主张的认识基础。他引《书》曰:“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宠之。四方有罪无罪惟我在,天下曷敢越厥志?”(《孟子·梁惠王下》)孟子在此想说明:君主不过是治理天下、教化人民、替“天”行道的工具,在“天”的面前,人人平等,谁也不能任意妄为,否则必会遭到“天”的报应。孟子此处的“天”指民心民意,他引《书》:“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来告诫统治者:“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孟子·离娄上》)。

孟子“仁政王道”的思想非常丰富、具体,大致包括两个方面:在经济上,实行井田制,“制民之产”;薄其税敛,减轻征税,“取于民有制”。在政治上,尊贤任能,他说:“尊贤使能,俊杰在位,则天下之士皆悦,而愿立于其朝矣”(《孟子·公孙丑上》),“不信仁贤,则国空虚”(《孟子·尽心下》);宽省刑法,重教化而轻政令,他说:“善政得民财,善教得民心”(《孟子·尽心上》),“不教民而用之,谓之殃民。殃民者,不容以尧舜之世”(《孟子·告子下》)。

孟子的理想主义政治观首先表现在重视个人在社会中的位置,他认为“人皆可以为尧舜”(《孟子·告子下》),“彼丈夫也;我,丈夫也;吾何畏彼哉?”(《孟子·滕文公上》);重视道德主体独立理想人格的建构;并且设定“天爵”、“人爵”之分,以德抗位,尚道蔑势,能够“说大人,则藐之”。孟子的个体道德人格建构的目标是“大丈夫”,即:“万物皆备于我,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孟子·尽心上》)“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也。”(《孟子·滕文公下》)且能够“思天下之民”、“自任以天下为重”、“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其次表现在对待君民关系上,他旗帜鲜明地提出“民贵君轻”的思想,他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得乎天子为诸侯,得乎诸侯为大夫。诸侯危社稷则变置。牺牲既成,粢盛既洁,祭祀以时,然而旱干水溢,则变置社稷。”(《孟子·尽心上》)他的意思是说,人民是国家君主存在的根本,统治者必须为民谋福利,否则便可变置江山社稷和帝王君主。民心民意是衡量统治者政治得失和是否发动战争的标准。孟子认为,如果战争对人民有利,可以救民于水火之中,便可以“诛其君,吊其民”。他认为武王伐纣不过“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孟子·梁惠王下》。他反对为了诸侯争霸而实行的富国强兵,认为那是助纣为虐:“君不乡道,不志于仁,而求为之强战,是辅桀也。由今之道,无变今之俗,虽与之天下,不能一朝居也。”(《孟子·告子下》)由此也可以看出,他把人民的生命财产看作第一位,而把夺取天下的不义之战放之其次。再次,孟子对君臣关系的论述,也不是一味地强调“忠君”,而要求互相尊重。他对齐宣王说:“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孟子·离娄下》)这也体现了孟子重视人格平等而不以势观人的超俗品格。

进一步,我们可以概括出孟子民本思想的特点:

第一,批判性。孟子过分夸大了道德力量在社会历史活动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固然有其局限性,但理想主义在本质上是批判的和超越的,以理性主义批判现实的矛盾与荒谬,也是思想之为思想对社会的贡献。孟子依此来批判不义之战和暴政,对后世督导君权、激励贤良及封建社会的自我完善产生了深远影响!千百年来,它一直成为明君贤臣进行自我反省、追求治国安邦理想的理论武器,为其统治人民、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警醒作用。

第二,平民性。孟子的学说是平民(包括小地主、小农、小手工业者和小商人)利益的代表,提出“民贵君轻”的思想,有尊重民权的意味;强调统治者应尊重民心、民意,“取于民有制”;重视个人在社会中的位置,强调个体独立道德人格的塑造,用“天爵”和“人爵”之分强调不同等级之间的人格平等性;重“天爵”而轻“人爵”,以德抗位,尚道灭势。

第三,进步性。孟子重视个人在社会中的位置,从理论上证明了人具有先天平等性,并且以德抗位,尚道蔑势;看到了社会分工的必然性和合理性;提出制约君权的思想;提出了许多以利民为本的仁政王道的各种具体措施,显示了其高度的人文关怀精神和理性主义精神,具有非常进步的意义!

综上所述,孟子不仅是一个伟大的哲学家、思想家,而且是一个非常进步的政治家,以民心、民意、民权为理论的出发点和归宿,显示了其匡时济世、救民水火的抱负胸襟,孜孜不倦、为民请命的贤德使命感。在世俗的人看来,此种态度也许有些迂阔,不识时务,但从人类终极关怀的层面看,对理想的执着和追求,恰恰是哲人之为哲人的价值所在。

三、孟子学说的影响及意义

秦王朝的统一及随之而来的“焚书坑儒”,似乎意味着儒家道德理想主义政治的破灭,但秦王朝的短期而亡似乎又印证了其思想的合理性。故汉统治者一上来,便吸取秦亡教训,“与民休息”。西汉初年,贾谊总结秦王朝暴虐而短命的教训,提出了“闻之于政也”,“民无不为本”、“民无不为命”、“民无不为功”、“民无不为力”(《贾谊集·大政上》)的观点。到汉武帝时,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治国之策被采纳,儒家从此由子学变为经学,对我国古代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董仲舒提出“任德不任刑”(《汉书·董仲舒传》)的主张;其天人感应论的“灾异谴告说”表现出用“神权”来抑制“君权”的思想;在君民关系问题上,在“尊君”的前提下,表现出“重民”的思想,如其言:“且天之生民,非为天也;而天立王,以为民也。故其德足以安乐民者天予之,其恶足以残害民者,天夺之。”(《舂秋繁露·尧舜不擅移汤武不专杀》)且鲜明地提出“限民名田”,抑制兼并,轻徭薄赋,“以宽民力”等“调均”政策。此外,在《天人三策》(见《汉书·董仲舒传》)对策二中,董仲舒指出,为政之要在于“贤能任职,教化天下”,“故师帅不贤,则主德不宣,恩泽不流”。并据此提出了“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士”的对策,从而开启了“学而优则仕”,通过考试招纳人才的先河,为士阶层提供了跳动的平台。而这些主张在孟子思想中得到映证。

长期的封建社会中,孟子的民本思想为开明君主所吸收,以此治理天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例如唐太宗李世民说:“国以人为本,人以衣食为本。”(《贞观政要·务本》)“君依于国,国依于民。刻民以奉民,犹割肉以充腹,腹饱而身毙,君富而国亡。”(《贞观政要·论政体》)结合当时的现实,他采用租庸调制,轻徭薄赋,减轻农民的负担;实行均田制,还农民以一定的土地;采取科举制,选贤与能。从而出现了初唐“贞观之治”的盛世局面。不仅如此,孟子的民本思想也造就了一批贤臣良吏,他们为民父母,体恤民情,爱护百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以利民为本,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与繁荣。名垂青史的有唐代“反苛政”的柳宗元,宋代“忧民之忧”的范仲淹,明代的“为民请命”的张居正等等。此外,孟子的民本思想对封建社会的的恶性发展有一定的抵制作用。如《孟子》中的某些言论让帝王们感到刺耳。据《明史·钱唐传》载,当明太祖朱元璋读到《孟子》的“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时大为光火,下令取消孟子配享孔庙的资格并删去其中有关民本的内容,并下诏,若有人敢于此事进谏,以大不敬罪论处。

明末清初反封建君主专制的启蒙思想家,如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唐甄等,继承孟子的民本思想并使其大放光彩!黄宗羲认为国家应“以天下万民为事”、“为天下非为君”、“为万民非为一姓”(《明夷待访录·原臣》);他认为帝王:“敲剥天之骨髓,离散天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乐,视为当然,曰此我产业之花息也。然则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向使无君,人各得自私也。”(同上《原君》);还批判封建制度“去公法而奉一家之法”的社会现实。他的“以天下为主,君为客”的主张是相当明确的、非常进步的民主思想。顾炎武区分了“亡国”与“亡天下”,提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著名论断;且他也主张“制民之产”(《日知录·人聚》)王夫之也提出“以民为基”、“不以天下私一人”、“均天下”、“宽以养民,严以治吏”的民主思想。唐甄大骂帝王:“自秦以来,凡帝王者皆贼也。”(《潜书·室语》)他还提出治民先治官,官应以“富民养民”为本职的思想;唐甄喜欢谈兵,与孟子“仁者无敌”的理论一样,极为重视民心在战争中的作用。在此,我们可以看到孟子思想深深影响了进步的思想家,成为他们看透封建社会的实质、反对君权专制的出发点和归宿,并在新的历史条件显示了其批判精神的威力。

就在中国封建社会走下坡路时,从16世纪开始,脱离了基督教统治的牢笼、走出黑暗中世纪的西方发展迅猛,尤其在自然科学技术,资本的积累及民主、平等的观念等方面。到了晚清至近代,西方已经崛起。这一崛起也改写了中国的历史。在汉民族接受了蒙古、满清等“蛮夷”之族马踏中原之后,他们很快为比之文明的汉文化所同化。然而,中华民族这次遭受的是异质文化的入侵。随着“西学东渐”的加强,西方的民主思想对国民的影响日益深入。而孟子的民本思想为仁人志士接受西方民主思想、领导民主革命提供了思想来源,为民主革命的成功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综上所述,孟子的民本思想具有批判性、平民性和进步性,做为其集中体现的“仁政王道”思想甚至飘散出一种民主的味道。但因生不逢时,很难为现实所容,命运多舛,时起时沉,因而具有理想主义的特色。然而它对督导君权、防止暴政、维护封建社会长期稳定发展起了一定的作用;对明末清初的启蒙思想家反对封建君主专制主义提供了理论来源;为近代民主革命奠定了群众基础。

民本与近代民主有本质差别,二者不可混淆,但又有内在一致性和相通之处。孟子的民本思想于当今时代仍有极为重要的借鉴意义:第一,孟子的勤政爱民、与民同乐的思想对执政党的思想建设有教育意义;第二,“制民之产”、“取于民有制”对于加大减轻农民负担、禁止乱摊派、乱收费的力度有现实的借鉴意义;第三,孟子提出制约君权的主张对我们建立权力制约机制、防范的现象有启示意义;第四,孟子重视教化百姓,于当今时代我们重视教育、提高人民素质、以科教兴国有相同之处。当今时代,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过渡,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由人治、德治社会向法制社会迈进。其实无论是哪种社会,也不论是哪种经济发展方式,“人的生存状况”应是其出发点,而“人的幸福”应是其目的;无论是人治、德治还是法治,其“应以民为主”的宗旨是一样的。而且法治也不可能离开德治而独立发展,很难想象在一个道德水准不高的社会里,法治会起作用;也很难想象在一个道德水准不高而“法律”横行的社会里,人民的生存壮况会如何。在这样的时期,主席提出了“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的治国之策;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二中全会上提出:“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谋。”这一思想的提出很有时代意义,也表达了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思想。

小结

孟子的民本思想,从人类的终极关怀出发,在急功近利的封建时代固然是一种“理想主义”,而这也正体现了人类价值理性的优先性和崇高性。孟子不是立足于如何发展经济而不顾人民死活,也不是某人或其集团的利益,而是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人民的幸福与安乐。这对于我们认真反省自己的心浮气躁和急功近利、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肖萐父李锦全《中国哲学史》(下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38页

[2]王志耀著《先秦儒学史概论》[M]台湾文津出版社中华民国83年版第139页

儒家哲学范文9

关键词:儒家; 政治哲学; 时代性; 制度; 文化; 返“道”开新

中图分类号:B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17)07-0107-08

在现代社会中,“政治不再是社会历史的附属结构,而是人类存在的基本构成维度,日益发挥着维系人类存在和推动人类发展的存在论功能”1。曾经作为“肉食者谋之”的政治问题,如今与每个人都切身相关,大家都或主动或被动地参与其中。这使得我们在探讨思想的发展时,不可避免地要从政治维度考查它的现实价值和意义。而对于有着现实关切传统的儒家来说,这种考量和审视是自近代以来未曾间断过的。它不仅是新的社会政治对儒学的思想期待,更是儒学自身寻求与时代“和解”以延续民族精神生命的努力。

一、儒学“时代性”价值的自我确证

儒学与时代的“和解”,归根结底是儒学价值的“时代性”问题。因此对“时代性”的理解是认识儒学及其价值的观念前提。“时代性”是一个具有历史感的时空描述,它不仅是依赖各种实践数据作为支撑的事实判断,更是依托理性内涵丰富的价值判断。当代学界对“时代性”的理解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变化:第一个阶段是将“时代性”等同于“(西方)现代性”;第二个阶段是“西方”这一限定词遭到质疑并解构,对“时代性”的界定出现了基于不同文化的多维度特征;第三个阶段,“时代性”的界定呈现出具象化,即主要以人类面临的具体而共性的问题作为标尺。与此相应,儒学的现当展也了三个特征比较明显的阶段。

第一阶段,追随“现代性”改造传统。正如复旦大学郭晓东教授所总结的,“自西学东渐以来,民主、自由等西方自由主义思想逐渐成为当代知识分子所普遍认同的‘共法’”,而取法于西方现代社会的“现代性”也被赋予了普世的价值,一切类似于儒学的“传统的价值,则‘必须在现代性面前为自己辩护,表明自己不是现代性的敌人,才有翻身重新当家作主的机会’”1。为此,在这一阶段,儒学发展总体上是追随西方现代性价值的规定性,对儒学思想自身进行检讨、发掘与改造:一方面坚持文化保守主义立场,力求捍卫儒学思想的价值和尊严;另一方面实际上又承认以西方自由主义为基础的现代民主政治具有普遍的、优先的价值,努力寻求儒学思想的“自由主义解说”。出于这种既渴望“先进性”又谋求“主体性”的复杂心态,研究和论证主要围绕儒家思想在核心精神上与自由主义的一致性或相融性展开。即一边检点儒家传统政治思想中的“现代”资源,一边着手改造儒学,努力使之与现代、人权、自由、法治、相结合。这种“发展”儒家思想的思路是儒学直面现实进行自我塑造和再次成长的重要表现,当然具有深刻的意义。但是也不可避免地造成了近代以来的儒学研究始终被西方文化背景下的“现代性”所挟持,难以摆脱实质上的弱者与后进者的自卑情绪和依附倾向,因而也就难以发现儒学真正之于现代的立足根基,难以彰明其自身的独立价值。总体来看,这一阶段无论是对儒家政治思想“现代性”的批评还是维护,事实上都是基于同一价值尺度――西方现代民主范式的“抑”与“扬”。一方面,作为一种在历史上产生过深刻影响,且至今仍然在中华文化圈发挥引领作用的伟大思想,儒学的价值不可能被轻易否定;另一方面,作为一种曾经与传统社会相适应的价值体系和治理范式,儒学是否具有相对于现代社会的普适性与合理性也确实需要加以论证、澄明。其中“抑者”更多地是看到儒学与这一价值尺度相背离的地方,而“扬者”则更多地是看到儒学与这一价值尺度相协调的地方。二者似乎保持着某种秘而不宣的合作,看似相克实则相生地打造着儒学通向现代民主政治的暗道。

第二阶段,回归儒学立场,自证合法性。要使儒学真正实现现代回归,必须完成儒家政治思想与传统政治实践关系的清理与剥离工作,解除儒学与传统政治实践的从属名分,揭示其独立的思想地位和实践价值,以证明儒家政治理念能够为现代社会政治生活提供价值指引。从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国内外学术界有三股力量相互作用推动了儒学的这一新发展:一是西方后现代学术思潮。通过彻底地解构现代性要素,西方后现代学术思潮突破了理性设置的既有框架,拆除了西方现代性所固执的基础,创造了人与社会发展新的可能性。这一思潮国内儒学界挣脱“现代性”束缚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国外汉学界及港台新儒家。自20世纪80年代以后,国外汉学界和港台新儒家在研究立场和方法上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即由否定地批判转向温情地认同,从外部观审转向内在考量2。他们开始重视从儒学自身的理路而非西方文化视域来发掘支撑民主的自由主义精神,揭示思想照应现实的内在理据,从而将儒学传统与现代价值之间的关联较好地呈现出来。他们对儒学进行的重新发现对于国内儒学界来说产生了类似于“旁观者清”的效果,非常具有启发性;三是国内文化保守主义思潮。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国内文化保守主义思潮借力于官方对激进西化的文化路线的打压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践的探索,“不少文化人开始抵制西方中心主义、反思‘五四’以来激进反传统的文化革命、重估‘现代性’和以现代性为核心的西方启蒙话语”3,由此,以回归传统为基本立场,选择在传统与现代之间保持合理张力的当代文化保守主义逐渐壮大起来。如李翔海教授所说,当代文化保守主义的兴起“从一个侧面表征了中国文化的现代开展从注重‘破’到注重‘立’之转变的全民性的整体自觉”1。所谓“破”既包括破除传统儒学权威,也包括破除西方现代性权威;所谓“立”,就是挺立以儒学为核心的中国哲学的主体性价值,这一破一立的立场转换标志着儒学研究过渡到证成自身价值、回归主体性的阶段。

第三阶段,“返本开新”宣示话语权。所谓“返本开新”是指返回儒家经典思想之本,重新发掘、梳理儒家思想,以应对当今社会出现的新问题,尤其是建立儒学与现代民主政治各要素之间的关系架构。其目的在于确立儒学作为一种思想资源对解决当下时代性问题的独立价值。经过二十多年的积累和沉潜,在与港台及海外儒家不断交流对话的过程中,近十年来大陆儒学研究力量不断壮大和成熟。与港台及海外儒家不同,大陆儒家有一种“天然”的本位意识,更加注重以“固本”为基础的儒学现代化研究,致力于呼唤儒学之本真精神、开显儒学之普遍价值。为了确立儒学自身的文化主体性,他们不仅针对近代以来对儒学时代性的质疑,为儒学“做无罪辩护或轻罪辩护,以及为自身具备回应现实挑战的能力做辩护”2,而且对西方文化背景下发展出来的民主、自由、人权等现代政治要素进行反思,不仅反思其内涵,对其内涵进行儒学的分析与解构,而且反思它们在已有的政治实践当中所呈现出的与理想目标的偏离,进而反思它们作为当代政治问题之浓缩的合理性。经过他们解构和重置后的民主、人权、自由等现代政治要素的内涵在许多层面发生了可喜的改变,具有了儒家气质,这为建立符合儒学精神的现代政治哲学奠定了必要的范畴基础。

尽管第三个阶段的研究方向还处于不断校正和完善中,但一个明显的事实是,随着当代儒学研究的推进,儒学与现代民主政治之间的关系已经不再是龃龉难入,儒学对于民主政治建设的积极价值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得到各方认同。如果说过去儒学的时代性问题可以化约为如何处理儒家思想与西方现代民主政治思想之间的问题,那么在当下它则主要表现为儒学的普遍性问题,即儒学能否以及如何回应当前世界面临的时代性问题。杜维明先生将这种普遍性的具体特征解释为既“能继承启蒙理性(自由、理性、法制、人权和个人尊严的基本价值)而又超越启蒙心态(人类中心主义、工具理性的泛滥、把进化论的抗衡冲突粗暴地强加于人、自我的无限膨胀),并充分证成个人、群体、自然与天道面面俱全的安身立命之坦途”3。陈来先生认为,一种思想的普遍性,“取决于此思想中是否面对普遍意义上的政治、社会、历史、文化、人生的问题提出具有普遍性的思考”4,而在当代,政治之于人类社会生活具有普遍的决定意义,这使得关于普遍意义上的政治问题的普遍性思考成为思想是否具有普遍性的最为根本的决定要素。因此,有学者指出:“今天的儒学必须回到政治问题,首先应该是面向我们过去的经典,从经典中、从经学本身出发,从经学本身的问题意识出发,来考虑我们的政治安排。但不是说我们要给出一个现成的答案,而是要开出这样一个路数。”5这个路数就是跳出眼前这些被西方话语权设定好的当代问题或者说主题,去发现或许“人类的目标不再是西方给我们呈现出来的面貌,而是孔子已经在经典里描述出来的那个世界”6。

二、当代儒家政治哲学的体系化探索

关注和推动现实政治的完善是儒学的一贯立场。当代儒家政治哲学研究的进展同样是与儒学价值的现实化问题紧密相关的。改革开放以来,为了能够更好地回应当代国内国际社会政治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大陆儒家学者进行了不同层次的理论探索,逐步尝试新的体系化建构。根据工作重点与成效的不同,我们将这一建构大致分成三个时期。

第一个时期是从改革开放到20世纪90年代末,即从1978年到1996年近二十年的时间。1期间大陆儒学研究的主要精力放在了全面了解、系统整理和深入研究现代新儒家的启蒙工作,思考如何在大陆开启传统与现代的接续问题上。研究姿态是谨慎和谦逊的,虽然观点还处于沉潜酝酿当中,较系统的理论建构比较少见,但也发表、出版了一系列的论文和专著,在学界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为后期的现代新儒家研究奠定了基础,培养出了一批专注于现代新儒家研究的专家学者,同时激发了学界对于现代新儒家的兴趣。

第二个时期大约是从1997年到2005年左右。2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一部分思想敏锐者开始跃跃欲试。这一时期,大陆文化保守主义思潮炽盛,并在与大陆自由主义展开的思想交锋中逐渐分流出两股理论倾向。一股是以陈明、盛洪、刘军宁等为代表,他们致力于将儒家思想与自由主义相结合,提出了一系列观点鲜明的理论。这股力量占据了当时大陆儒学界的主要地位;另一股是以蒋庆、康晓光等为代表,反对西方民主、自由等现代性价值,致力于从儒学本位出发构建现代王道政治模式。这股力量由于观点激进、特立独行而遭到许多学者的批评和质疑,但奇妙的是它不仅顽强地占据着大陆儒学的一席之地,而且其坚守儒学本体价值的思路启发着后续儒学在发展中突破“现代性”思维禁锢,寻求矫正和超越现代民主政治的可能途径。

第三个时期是从2005年至今。其特点是伴随着政治哲学研究的热潮在国内外学术界的兴起,大陆儒学研究者虽然还未形成有切实影响的理论,但也提出了一些相ο低车闹髡拧4庸内来看,随着中国经济改革进入攻坚期,社会矛盾突显、自然生态恶化,特别是体制机制不完善、民主法治不健全等都成为制约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瓶颈,迫切需要加快政治体制改革,形成有利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政治基础。因此,究竟什么样的政治理论和文化传统能为中国的政治改革和社会治理提供价值支撑,成为理论界必须审慎思考的课题;从全球来看,传统的“建立在权利捍卫和利益瓜分基础上的政治模式和政治理念已经不能适应今天的政治发展趋势”,迫切需要重新确立一种“事关人作为类如何存在并且如何去存在的存在智慧”3。在这样一种新的时代需求下,以考察人类共同利益作为理论出发点的儒家思想对以张扬个体权利为基础的现代民主政治造成的实践悖论和畸形发展所具有的矫正价值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这一阶段大陆儒家政治思想研究的一个明显特点就是,研究者逐渐摆脱了对港台及海外儒学研究的学习和依赖,开始形成自主的学术立场,同时有意识地对“现代性意识形态”展开突围,着力伸张儒学本体理论对于中国政治改革及世界政治发展的资鉴意义。相对于前两个阶段,这一时期的理论建构更加活跃,一部分是学者对前期理论的深化与发展,另一部分则是一些中青年学者进行了开创性研究,形成了“若干颇为系统的表达”4。具体来看,当前儒家政治哲学系统的理论建构主要沿两个进路切入:一个是制度;一个是文化。

从制度切入是着力于儒学之实用价值,意在探究儒家当代之新外王之路,这条思路客观地说是受到港台新儒家的启发,但是又表现出与他们不同的立场。港台新儒家的一个共同特点正如曾亦所说“有一个价值的出发点,即‘五四’以来的启蒙传统。因此,新儒家虽然试图珍重和继承传统思想的某些部分,但这只不过是‘抽象继承’,与中国古代的制度无关,其最终目标还是要投入西方世界的怀抱,即认为只有西方价值才是普世价值,西方世界才是中国的未来。他们对中国思想的部分肯定,不过是从中找到西方价值的某种胚胎而已”1。也就是说,港台新儒家从根本上来看是否定儒家政治思想的自足性的,认为儒学内圣有余而外王不足,要么必须由内及外,通过“坎陷”内圣来矫正和平衡,由“良知的自我坎陷以开出民主科学”,要么由外烁内,通过向“现代化学习”和“文化的互动与融通”,来“重新调理”,“以调剂民主科学”2。很明显,他们对儒学的研究具有实用性目的,是将儒学作为一种优化现实政治的思想资源而加以利用,是以一种预先认可并且外在的利益性评价标准来“裁剪”儒学,使儒学服务于人为设计的社会目标。然而这种研究遵循的不是儒学本身由天道及人道的社会发展思路,不是以思想引导现实,由思想与现实的自然历史互动来实现社会的发展,而是反其道而行,以人的理性的阶段性创造物来束缚人的精神,并局限社会的发展路径。

相比而言,一些大陆儒学研究者的理论建构更加具有切实的历史与文化担当。他们首先以承认儒学思想之自足性为前提,肯定儒家所言说的“道”具有指导现实社会发展的普遍价值,并且能够对历史情境下的儒家政治思想理论及其社会政治实践进行理性地分析和评价。在当代制度建构方面,他们主张应当由儒学内在启动并整合相应的思想资源,包括内部资源(如公羊学、儒教等)与外部资源(如自由主义、公民宗教等),以建立符合儒家本质的新型的民主制度。其中主张整合内部资源而生成外王之制度的被认为是从康有为一脉相承的新康有为主义或儒教主义。为了避免对西方理论与实践的“简单的移植和笨拙的嫁接”,他们考察并重视儒教精神与理念对于古代中国政治实践的积极影响,希望通过重新确立儒教在国家社会生活当中的政治威权和文化威权,使儒家政治思想得以成为国家治理的指导思想,并建构贯穿儒教精神与理念的中国式制度。这一系的知名学者有蒋庆、康晓光、唐文明等;而主张整合外部资源生成外王之制度的被认为是从梁启超一脉相承的新梁启超主义或儒家主义3。这一系的学者大多对儒学发展坚持一种开放的、与自由主义相融合的原则,努力从理论上论证西方的主义精神――作为指导国家治理的正义理论及其价值体系,宪法必须是源于民意公心,并对代行公共权力的政府进行规定与制约的,而就是对这样一种宪法的制度落实――与儒家礼治政治传统之间存在着天然的共通性。他们认为,较之以自由主义片面的宇宙观、价值观、人生观和方法论,儒学更能为建立一种真正适合中国的制度提供理论支撑4。这一系代表性的学者有陈明、盛洪、秋风等。当然这种区分是相对意义上的,如有学者指出,蒋庆对儒教的设计思路实际上就是借助了基督教参与现实政治的发展经验。尽管两系进路不同,但是都对儒家政治思想本身充满信心,特别是对这一思想超越“现代性”局限而生成对于当代及未来社会生活的更好的“整体规划”充满期待。

从文化切入是着力于儒学之普遍价值,意在探究儒学存在与发展之根本,即儒学既关照现实又超越现实的价值根据,以寻求儒学作为具有普适性的世界哲学的发展路径。与政治儒学关注儒家政治思想所阐述之大道如何行之天下的致思方向不同,文化儒学更为注重揭示儒家政治思想的核心精神或理论旨趣,探讨大道何以能行之天下。以文化作为儒学发展进路,海外新儒家中杜维明先生是主力。长期以来,杜维明先生致力于向全世界推介儒学及其价值,发掘传统儒学与现代文明之间的接合点,主张通过文明对话不仅实现儒学自身的现展,而且展现儒学对促进当代人类与社会发展的思想价值。他提出并推进的儒学第三期发展就具有非常明确的文化指向。

作为生活在海外的新儒家,杜维明先生对儒学的态度更多的是一种开放性的、全球性的,他更加看重儒学的世界文化意义,而民族性的历史性的情怀相对较少,因此他与生活在儒学发育生长之地的大陆儒家在研究立场上会存在差异。这种差异表现为大陆儒家的研究具有更加明确的维护儒学自身的理论特质,并从这种理论特质出发寻求理论上的进一步发展的民族性立场。这方面比较有代表性的学者有黄玉顺、干春松、张祥龙等。

黄玉顺认为在当代推进儒学发展必须完成思想方法的转变,从其所阐述的理论观点来看,这种转变更类似于某种回归。他认为,传统儒学的一个重要理论特质就是关注现实、切中生活,讲道在伦常日用之中,因此,儒学在当代的发展或许不在于坚持哪一种价值立场(自由主义的或保守主义的),而在于如何从生活现象背后所揭示的本质问题出发,寻求符合儒学之道的解决方法。这是其生活儒学思想体系的主要立场。1而干春松对于儒学的研究看似围绕“制度”“秩序”问题,但是实质上却不是政治儒学意义上的对政治制度的理论设计。从2003年的《制度化儒家及其解体》到2006年的《制度儒学》,再到2012年的《重回王道:儒家与世界秩序》,我们可以发现他的这个“制度”更多是用来表征儒学的理论特质或者说存在方式的,是对儒家思想进行的政治文化解读。他为当代儒学的发展所提出的路径是儒学的再制度化,这种再制度化是在传统的制度化儒学解体的背景下,寻求儒家政治理念在现实情境下的制度重构,“对于古代的王道政治的‘回想’,并非是说那些具体的政治设计能够搬运到现代政治的架构中,更重要的是出于对王道政治原理的肯认”2。张祥龙对儒学的现象学研究进路与他提出的“建立儒家文化保护区”的主张使其在当代儒学界独树一帜。就其理论思路来看,他对儒W当展的设想应当是基于当代世界的共同现实问题,通过现象学方法的运用,摆脱中西思想观念在理论源头上的差异性,实现求同存异。而其“建立儒家文化保护区”的主张则是基于儒学当下的文化弱势,为“保存比较纯粹的古朴活种”,避免在中西对话中丧失思想主体性而有必要建立相应的保障儒学恢复与强大的支持体系。3

这些理论体系或许在研究视角、思想方法上存在差异,但都是以激活儒学内在生命力,确立思想价值之普遍性,探索儒学真正复活的条件和机制作为研究目的,因此与政治儒学进路形成区别。当然,制度与文化进路的区分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制度派必然需要以文化考察作支撑,而文化派也必然不能脱离现实的制度考量,比如为世界政治制度的优化提供儒学的发展方案。但是总体来说,这两条进路还是各有侧重。而且恰恰由于这样的差异,才使得大陆儒学研究能够将现实政治的发展面向更多地囊括进来,从而促成了对儒学未来发展更全局性、更合理、更具有可行性的规划。

三、应乎现实返“道”开新之展望

近现代及当代儒学的发展大多是围绕儒学的“时代性”问题展开的,不论是相对于时代的适应性还是对时代的贡献力,这种思想发展的视野,“既无法(也不能)摆脱现代性的情感表达,更不能无视当代性问题的现实需求,现代性问题与当代性问题在新世纪大陆新儒家处形成了纠结,此纠结也被学者表述为‘两歧性’”4。当前儒学界普遍认为,儒学的当代及未来发展需要在思想与现实互相确证的过程中展开。现实是庞大而复杂的,因此思想也当然是多维而错综的。此即儒学研究在当代呈现出不同层面和不同路径发展的根本原因,并且确实很难说有哪一种思想进路提出了化解“两歧性”纠结的理想方案。

作为儒学之于当代最重要的存在形态,儒家政治思想是儒学对现实政治改革及其发展给予的正面回应。近三十年来,儒家政治思想研究取得了不断的突破,从80年代的“学大于思”到90年代的“思大于学”,再到新世纪的思与创齐头并进,儒家政治思想乃至整个儒学的研究都进入到一个从纯粹的学术研究逐渐过渡到积极的现实参与的阶段。不仅如此,儒家政治思想研究在当代的地位突显既不是异军突起,也不是孤军深入,它依赖于整个儒学体系提供的思想支撑,是儒学各个面向上的密切配合和一致行动的结果。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围绕儒家政治思想这一主线,儒学研究领域,包括经学、礼学、史学、考古文献学等近十年来也都涌现出不少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它们都从各自的研究方向为儒家政治思想的当代演绎提供了论证和说明,产生了如张立文的和合学、牟钟鉴的新仁学、陈来的仁学本体论、郭沂的道哲学、吴光的民主仁学、梁涛的新道统等体系。同时这些新产生的理论体系及其所提出的观点主张又为其他儒学研究者所研究和分析,形成了蔚为壮观的百家争鸣的发展态势。如彭师永捷认为,儒家政治思想研究应当“重视从古代来认识和解释当代”的维度,通过研究儒家政治思想史,一方面“让我们了解和理解古代思想家如何思考和处理政治问题,了解他们的问题、话语和思维方式;另一方面,我们也在这个过程中逐渐尝试以古代思想家的致思方式和价值立场,来理解、看待、评价当代的政治问题”1。再如被称为“战斗的保守主义者”的“海上新儒家”曾亦、郭晓东等学者,他们站在超越政治儒学的“制度化焦虑”的立场,试图从新的视角考察传统儒学与传统政治实践,发掘儒家政治思想与现实政治制度之间所具有的自洽关系,从而完成对传统政治制度正当性辩护――这种辩护自然也就成为对儒家政治思想的价值辩护。从这些思想争鸣中,我们可以看到当代儒家政治思想研究正在发生某种转向,一种超越时代性、追求儒学价值之根本依据的转向,同时也可能是一种真正有利于实现儒学思想与时代和解的转向。

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对儒家政治思想的研究总有一个潜在的观念前提,即往往将儒学与现实政治运作结合起来。无论是马克思主义者或西方自由主义者,都视二者之间为一种血肉联系:或者是思想寄生并因此迎合实践需要,或者是实践催生并因此决定思想性质。总之,二者之间相互嵌入、支撑,难以剥离。因此,当我们认识和评价传统儒学的价值的时候,便很自然地将它与传统的政治实践相联系:既然传统的历史性的时空境遇丧失了2,作为支撑传统政治实践的政治理论也就当然会遭遇现代社会政治条件或环境的不适应问题。具体来说,一方面是儒家“内圣外王”的伦理政治思维混淆了道德与政治的边际界限,难以为以法治为核心的现代民主政治及其社会建制提供可靠的学理支撑;一方面是以儒家礼制为基础的王权社会,是等级特权滋生的温床,即使有民本的思想资源也难以有效扼制专制和极权主义的倾向。显然这种理论是以具有现实性的政治体系来规定儒学的质性的,是将儒学作为服务于现实政治体系的理论工具来认识的。如今这种认识前提遭到了学者们的质疑,儒学的存在质性被重新定义。儒学被指认为首先是一种思想,虽然在具体内容上表现出与现实的紧密结合,但是其根本的立足点却是对人类的终极关怀,是寻求建立一种更加适合人的生存与发展的社会关系。现实的政治体系对儒学的“利用”是有选择性的、有功利目的的,是不完整的甚至是断章取义、有失偏颇的。因此当我们讨论儒家政治思想的时代性问题时,所对应的应当是儒学当中具有一贯性的、终极性的、普遍性的主张,这些主张着力于解决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而不是某一个时代或一个地区的特殊问题,并且“这样的一贯性只是治理之道,而非具体的治理之术”3。我们不能把现实政治对于儒家思想的改造性利用作为儒家政治思想的主张本身。

事实上,思想的价值即在于其对人与社会发展的根本之道的揭示,在于其为这种揭示的不断更新和发展找到了一个根本且独特的视角,在于其恰当地(与时偕行地)呈现“道”本身。同理,儒学无论在过去还是现在,要成为时代的思想,其根本在于它应当是“道”的呈现。“道”是普映万川之月,儒学之生命力就在于能够在任何时代驳杂的现实中抽丝剥茧,找到现象背后的问题,问题背后的根源,根源背后的道之运行,然后将它呈现出来。这既是儒学的存在价值,也是一切人类理性的存在价值。所以说儒学的本质就是弘道之学,而儒家政治思想当下所讲“返本开新”,其实质应当是返“道”开新,是使“道”在新的时代现实中以新的思想体系和新的制度体系呈现,是为“道”赋予新的理论和制度载体。这里不妨借用佛教对语言的利用立场来帮助理解。在佛教中,世俗语言与佛之第一义谛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同一的,Z言的利用必须依据对义谛的更好传达。而这种更好的传达又是因时、因人而不拘一格的。因此我们谈论儒学的发展、研究儒家政治思想,绝不是为了发展而发展,为了研究而研究,也不是为了让它看起来趋向某种预先确立的好的标准,比如西方的现代化标准或民主政治标准,而“是为仁义之道寻求实现自身的当代方式”1。

C上,儒家政治思想未来的发展恐怕首先要打破现实的囿限――不仅是以现实作为思想评价标准的囿限,而且是以现实作为思想存在意义的囿限。现实与思想各有其发展线索,并不是完全同一,也不必要完全同一,它们之间更像是一种相互追赶的关系。思想与现实之间存在着“自然”的生成关系,而非思想自由地选择现实或者现实必然地决定思想。所以,思想应当与现实保持一定的距离,它不应当只是为一时之政治而服务或存在的,它的理论旨趣应当是为万世开太平的。变动不居的现实之“用”不可能涵盖甚至代替不易之道“体”。因此儒学在中国古代社会的历史之“用”,也只是道“体”曾经的存在方式,而不能为当代社会提供现成且恰到好处的指引。儒学之发展就在于为不易之“道体”于变易之“实用”中的呈现提供论证。从这个意义上说,儒学的当展更多的不是深度上的,而是广度上的――是为了在当代出现的更广泛的“事物”中为人们揭示道之流行。也就是说,当代儒学包括儒家政治思想研究的根本任务就在于真实且更好地呈现儒学关于人与社会发展的大智慧,以作为世界观念意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人们提供一种切实的价值选择。至于它能否与现代社会生活以至未来社会生活相融洽,那应当是一个思想成长的过程,是思想与现实相互贯通的过程。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国内外学术思想之间、哲学各学科之间、中国哲学各个方向之间的相互砥砺,大陆儒学研究将会迎来一个思想不断产生、分歧逐渐弥合、研究重点相对突出、研究力量日趋集中的新阶段。

The Contemporary Confucian Approach to the Political Philosophical Study

Zhang Zhihong

儒家哲学范文10

 成德践履,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这是儒家的不易信条。“亲亲、尊尊”的德性伦理,是儒家义理的核心内容。在先秦,孔子首次为儒家的德性伦理提出了一个合理可靠的论证,其核心在于情感原则。在孔子之前,“人为什么要过道德生活”这个命题是和具有人格神色彩的天、帝关联在一起的。孔子的仁学,以情感为第一原则,以理性和情感的统一为主线,开创了以“道德何以可能和何以必须”为根本课题的儒家哲学。孔子的仁学中,天的人格神意味淡化,而道德实践的主体-人的作用凸显,以亲情为起点的情感原则和有别于认知理性的实践理性原则双翼并举,最终指向一条随心所欲而不逾矩的成圣之路。道德何以可能?何以必须?要解决这个问题,最重要的,就是要找到一个普遍性的原则。孔子从孝、悌这种真真切切的可感可验的家庭亲情为出发点,为他的仁学体系建立了一个普遍性原则-情感。孔子认为,人是有情感的生灵,每个人从一出生,就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1],从出生到老死,时时刻刻都处于父母、兄弟、朋友等五伦的情感互动之中。情感生活是每个人都无法逃避的;人又是有理性的生灵,每个人都能从“有限”的爱亲推广到“无限”的爱人。既然情感是必须的,而且又可以是普遍的,因此,德性伦理就完全可以也完全应该有共同的,不因人、因时、因地而变的标准。这样,孔子的仁学就为“人要过有德性的日常生活”提出了一个合理的论证。还应该强调的是,情感原则,是内在的。因此儒家哲学注重体验、体证。孔子为儒家哲学建立的主体性原则,以情感为核心的情感和理性相统一的原则,对后世儒学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孟子的“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实际上就是指恻隐之情人皆有之。孟子的“义在内”,“仁义内在”的论述,是对孔子建立的情感原则的内在性和普遍性的进一步论证,而且有了新的内容。孔子建立的情感原则,是从孝、悌的亲情而来的,其主要特点是真实无伪,孔子是用“人之生也直”[1]这一说法来说明此点的。真实的情感在理性的提撕下成为“爱人”的普遍情感,并在实践过程中,无过无不及地表达为礼仪,也就是外王层面。在孟子的时代,对“情”的讨论进一步深入了。(郭店竹简有很多这方面的资料)孟子承继了孔子的义理规模,认证了情感原则的内在性和普遍性,但他比孔子更进一步,他在源头上,把情感认定为是“善”的,以“恻隐之情”来讲“情”,就是说,情之本是善的,这体现在他的性本善的说法中。“性本善”就是“情本善”。爱是情,但是,爱也有个是非对错,“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2]这样的恻隐之情,已经是知是知非的理性的情感了。也就是说,孟子把在孔子处必须交付给理性的,要在实践过程中予以调节才得以无过无不及的情感简洁地浓缩到他的本善之情中。因此,在孟子的理论中,他很少言及“中庸”,很少言及在孔子处时时要言及的以理性调节情感。因为,孟子的本善之情已经具有理性的品格,即无过无不及的中庸品格。这样,在孟子处,重心就着落在如何把这个本善之情“扩而充之”了。当然,扩而充之,这也涉及到了人的理性的作用。儒家义理的核心是情感和理性,即便象孟子,已经把理性品格内化在本善之情中,他也同样强调在道德实践过程中,理性是不可或缺的。《中庸》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喜怒哀乐当然是情感。这是强调了情感的内在性和普遍性。用“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的表述把孔子仁学的核心原则-情感原则完全肯定下来,并做为成人之“道”的出发点,同时,强调“发而中节谓之和”,也就是说,在成德践履的过程中,理性的调适功能同样不可忽视,所以才要“修道之谓教”。《中庸》的思想和孟子的“性本善”的学说,都是在孔子开出的义理框架内的,核心在于情感原则,理性和情感的关系是其中的主线。通常把“天人合一”做为先秦儒学的指归,似乎并不确切。先秦儒学是基于内在情感的主体性道德哲学。先秦道家,基于批判人的理性的有限性,以“形而上的负的方法”实现人对自身理性的否定性的超越,才是一种天人合一的理路。而先秦儒学,从孔子开始,把情感作为道德实践的出发点后,天就基本上只是个虚位,而同时,对人的理性是作正面的评述的,不然,何以言“克己复礼”?何以言“修身”?如果说在孔子处,还有“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1]的感叹,到了孟子和《中庸》,就只讲知天、事天,讲君臣、父子、夫妇、昆弟、朋友之交是天下之达道,进一步把情感原则作为道德践履的出发点和核心,并把这一内在而普遍性的原则完全肯定下来。正因为情感原则,儒学才要讲体验、体证,它有别于思辨的道家智慧,不需要形而上的体系的完美构造;正因为实践理性原则,儒学才需要修身,才需要道德践履,由此成圣之道是个死而后已的永无止境的过程,需要慎思,明辨和笃行,需要不断学习和反省。而先秦道家则是种境界形态的思辨哲学。

汉代董仲舒以天人感应说来重建儒家的纲常伦理,是有其深刻的社会和政治原因的。在董仲舒的理论中,天是赏善罚恶的绝对至善的人格神。这是一种神学目的论思想。从儒学内部的发展来看,他的这一理论是和孔孟儒学异质的,关键之处就在于他不象孔孟那样把情感作为纲常伦理的出发点和核心原则。因此,他就必须张扬人的理性。在神学目的论的大框架下,他同时极力张扬了作为道德实践主体的理性,从这个意义上说,他并没有背离儒家,而且,还作出了他的独特贡献。同时,他的目的论思想,在一定意义上,为宋明理学的自然目的论提供了思路。

魏晋间玄学思潮起。有无之辨和名教与自然的关系成为这一时代的主要课题。在政治和社会层面上,儒家的纲常伦理并没有受到大的挑战。而如果纯粹从思想史的层面看,玄学反倒为儒家的道德伦理作了形而上的论证。这是一种时代背景下的儒道合流。玄学为儒家道德哲学提供了一种思辨的方法论,到了宋明理学时期,就发展为儒学的体用论了。郭象的理论,认为名教和自然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裴頠的崇有论则认为名教不可越,而王弼的贵无论是最具有形而上的理论色彩的,认为必须越名教而任自然,但是,王弼仍然声称孔子是圣人。圣人有情无情论,也是当时论争的一个大问题。我们可以看到,孔孟儒学的两个基本要素理性和情感,在玄学思潮中都得到了相当充分的讨论。贵无论和贵有论,实际上都对人的理性能力进行了深入探讨,再加上情感问题的重新提出,自然这一概念的重新阐释,这些都开启了有宋一代新儒学的先驱者们的思路。

真正对儒学义理构成挑战的是佛学。佛教于东汉时期传入中国,魏晋期间有个大发展,而到了隋唐,是其鼎盛时期。华严宗、唯识宗、天台宗,尤其是禅宗的盛行,使得儒家道德哲学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在现实的社会政治层面,儒家的纲常伦理依然是占统治地位,但是,有识之儒者清醒地看到,如果儒家仁义的内圣之学已然动摇,那纲常伦理的外王层面的大厦就岌岌可危了。韩愈、李翱等人作了重建人文价值体系的尝试。韩愈的《原道》辟头就说,“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谓义”。他在《原性》中进一步提出性三品说,认为性是与生俱来的,情是接于物而生的,性的内容是仁义礼智信,情则包括喜怒哀惧爱恶欲。李翱在《复性书》中,则明确提出,要为儒家义理立性命之源,他说,“人之所以为圣人者性也,人之所以惑其性者,情也”。他们试图找到一个内在的普遍性的原则,重新来论证儒家德性伦理。他们在儒家经典中以《大学》和《中庸》为据,这也是一个贡献。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们是上承先秦儒学,而下启宋明理学的。然而,他们对孔孟儒学的义理核心并没有把握住,对佛学之于儒学义理的真正挑战之处看得不清,因此,他们没能建立一个符合时代要求的新儒学。这个历史性任务有待于来者。

延至北宋初期,宋初三先生胡瑗、孙复、石介,高举反佛老二氏的大旗,可是,他们基本上还是着眼于社会政治层面来应对佛学,力斥其逃君臣之礼,去父子之情,绝夫妇之义。公正地说,他们从韩愈、李翱走到的地方又往后退了一步。他们只是尝试重建仁义道统。而实质上,不破就不能立。如果不能把握儒学义理的根本精神,和佛学对儒学德性伦理的挑战究竟在何处,就不可能重建新儒学。

这个历史性的任务,落在了北宋理学的代表人物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身上。在考察他们对新儒学的建立各自做出了什么样的贡献之前,我们有必要先大体地描述一下佛学理论主要在哪些方面对儒家学说构成挑战甚至可以说是致命的威胁。大致可以从宇宙论、人生论、心性论来说。佛学认为,山河大地一切皆是虚幻,宇宙万物是人心生灭妄想所生之虚幻之境;生死是可以轮回的,人的形灭了,神仍在,不断地轮回。人生是个苦海,爱嗔痴三毒使得人生在世,永无快乐之时。心是作用心,万法唯心。万物皆因缘而生,缘起而性空,总之,诸行无常,诸法无我,一切皆空。实际上,我们可以简单明了地这么说,佛学理论把儒家义理中的两大要素理性和情感毫不留情地击碎,这是釜底抽薪之举,这种挑战是极其严峻的。强调亲亲、尊尊,以孝悌为仁义之本的纲常伦理,不管是以情感为出发点和核心的孔孟仁学,还是以理性为出发点和核心的荀子的礼学,还是预设了纯粹至善的人格神的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说,在被抽掉了理性和情感两大要素之后,确实是大厦将倾。内在的普遍性的原则无法建立,内圣层面无法挺立,那外王层面更是无从谈起。佛学的根本理论已经把理性和情感的不可靠和不确定性说得很透彻了,如果只是简单地重新以情感或理性作为内在普遍性原则,名之曰性命之源,那是一种无视佛学挑战的作法,至少是无法与之相衡的。如何重新找到一个无可置疑的基点,找到一个完全可靠的内在普遍性原则,从而为儒家义理寻找一条出路,为道德何以可能和何以必须的问题重新予以论证,这就是北宋理学的急切的历史性课题。

考察北宋理学这几位代表人物,时刻必须关注以下两点:其一,他的理论如何回应和反驳佛学?其二,他的理论找到了什么样的内在普遍性原则,来重建儒家的德性伦理?不用这两点来衡量一个理论体系,那很可能要么失之简单,要么失之附会。以下我们略微评述一下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几位代表人物。

《太极图说》和《通书》是周敦颐的主要著作。其特点是以《易传》为文本依据,以阴阳五行说构造宇宙论模式,宇宙万物生生不息,来自太极之动静。实际上,本源是无极也罢,是太极也罢,都是次要的,这里,最值得注意的是,周敦颐以此来回应佛学的山河大地皆幻的宇宙论,彼言一切皆为“假有”,我则言一切皆“真实”,彼言“虚”,我则言“实”。天地万物一切皆实,这确实是很关键性的一点,如果一切皆是虚幻,礼义仁智信从何谈起?所以,周敦颐从此点入手,以回应佛学,是大有功于儒学的。在他之后,儒家无一例外地,或言阴阳五行之变化,或言气之流行,都是为了回应佛学的山河大地一切皆幻之说的。周敦颐认为人得五行之气而贵为天地之灵,而“圣人定之以中正仁义…立人极焉”[3],人极其实就是人之性,就是他找到的一个内在而普遍的原则。在《通书》中,他更进一步,以“诚”来说明这一内在而普遍的原则,诚是内在的性命之源,是周的理论中的基点。诚既是万物化生之源,也是人的仁义礼智信的德性伦理生活之本,是内在于人的普遍原则。先秦儒学在论证人要过德性伦理生活时,并不涉及宇宙论,而是直接从人的情感存在出发。作为北宋理学的第一个理论体系,周敦颐的以“诚”为核心的理论,把宇宙论与德性伦理相关联,正是为了回应佛学的挑战,而做出的一种返本开新的尝试。佛学的宇宙论和其心性论是紧密相联的,山河大地一切皆幻的宇宙论是万法唯心,缘起性空的佛学心性论的必然的逻辑的推演。相应地,周敦颐也用天人合一的模式回应佛学。太极或曰诚,是宇宙的本体(本体这一范畴,无疑地是来自玄学和佛氏,先秦儒学是没有也不必要有这个范畴的),也是道德实践主体-人的本体,展开为仁智礼义信五常,为德性生活之依据。宇宙的本体-诚是仁义本体的担保,如此,他认为,就为儒家人文价值的重建找到了一个可靠的基点。还有,更值得注意的是,周敦颐认为,诚是百行之源,亦是人性之源,把宇宙论和人性论融为一体,其背后的理论模式是“天人合一”。前面我们谈到,先秦儒学是没有这个天人合一的模式的。《中庸》中讲天命之谓性,看起来似乎是把天和人关联在一起,实质上,只是为了表明“性”的内在普遍性的特质,而性又是指未发之喜怒哀乐之情,并明确指出,这是“天下之大本”,《中庸》的理论并没有什么天人合一的理路。要有天人合一的理路,前提必须是目的论思想。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论就是一种神学目的论。而周敦颐的诚既是宇宙万物之源,又是仁义礼智性之源,这是自然目的论的思想。从宋明理学的发展我们可以看到,自然目的论的思想为新时期的儒学重开生面,是回应佛道二氏尤其是佛学理论的最强大的武器,自然目的论的思想对儒学的发展其功至伟。朱子尊周敦颐为理学的开山祖师,良有以也。人为什么要过德性伦理生活?德性伦理有没有普遍的标准?儒家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的。在先秦,孔孟以人的情感这一内在而普遍的原则来论证此命题,北宋理学承继了这一问题,并依托于自然目的论,在更高的层面来论证“道德何以可能和何以必须”。人应该过德性伦理生活,而且这是人的使命,是人生在世的目的。道德践履之路就是人完成其使命之路。人一生在世间,就走在了这条成圣的终极关怀之路上。但是,天地间阴阳化生,动静无已,万物生生不息源自太极(或曰诚)本体,这一论断是理性的独断么?“有限”的个体是何以可能在道德践履之路上实现其“成人”之目的?万化之源的太极(诚)本体又是如何成为“人极”的呢?周敦颐是以“圣人定之以中正仁义”这一说法来衔接天道和人道的,还未能从理论上贯通天道与人道,合而为一。所以,天人合一在他那里,似乎只是个境界形态。玄学的体用论是种境界形态的形上学,而从六祖慧能起,禅宗已经提出“砍柴挑水,皆是妙道”,这意示着佛学已经试图从境界形态的天人合一之学转出来,向人间佛学转化,开始切近地指点即人即佛。再加上佛学对人的理性和情感的正面意义已经消解得让儒家几乎没有立足之地,因此,对儒家而言,自然目的论如果要稳稳地站住脚跟,那么对人的理性和情感这两大要素就要重新加以审视和肯定。这样,自然目的论才能真正成为批判的武器。自然目的论的思想在周敦颐处并未展开,也未完善,不过,作为理学先驱,周敦颐开启了新儒学的康庄大道。

张载怀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宏愿,为新儒学构造了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堪称北宋理学的巨擘,如果从哲学体系的营构上讲,恐怕程颢、程颐也不能与之相比。对张载理论的考察,我们仍然从如何回应佛学和如何寻找到一个内在而普遍的原则两点入手。《正蒙》是张载的主要著作。“太虚”这一范畴是张载的独特的理论贡献,“太虚即气”和“心统性情”是其两个主要命题。“太虚无形,气之本体,其聚其散,变化之客形尔;至静无感,性之渊源,有识有知,物交之客感尔。客感客形与无感无形,惟尽性者一之。气之聚散于太虚,犹冰凝释于水,知太虚即气,则无无”[4]。以太虚即气,回应佛氏的山河大地皆幻之说;以德性之知和见闻之知的划分,消解佛氏的理性的有限性和不可靠性的论断。太虚与气,似乎是体用关系,而且,即体即用。对照周敦颐的理论,可以看到,张载以“气”统赅阴阳五行之化生,但“太虚”并非周敦颐的“太极”,也就是说,太虚和气并不是体用关系那么简单。实际上,太虚有个基本特点在张载的理论体系是最关键的,不知是什么原因,他本人没有明言,或许自己也没有完全意识到,也许这就是二程说他有苦心极力之象之所在。太虚的基本特点就是“生”,甚至可以直接了当地说,太虚就是天地万物之“生”性,太虚即生,这在张载的理论中简直可以说是呼之欲出了,可惜他没能以“生生”为基点营造其理论体系,只差一步之遥。“生生”正是后来二程为新儒学体系找到的一个真正的无可置疑的基点。二程理论以天理为核心,天理的根本特点就是“生生”,二程反复强调,生生之谓易,天只是以生为道,人亦是以生为道。依“生生”义,人的理性和情感的正面意义就重新得到了肯定,新儒学的自然目的论才真正有了无可置疑的立足点。我生故我在,这简直可以说是儒学在宋明时期重新焕发活力的根本原因所在。二程之后的儒学,尉为大观,重放异彩,无不得力于此一根本性的基点。如果说,在先秦,孔子以情感为核心,为内在的普遍性原则,始建立起儒学义理框架的话,那么,宋明理学正是以生为核心,为内在的普遍性原则,建立起新儒学的理论大厦的。

儒家哲学范文11

【关键词】西方管理;儒家管理哲学;道家管理哲学

0 引言

西方管理学经过了科学管理、行为科学与管理、现代管理三个阶段的发展,研究内容也从科学管理发展到系统管理,中国的企业管理,基本全盘引进西方管理理念及方法[1]。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这种管理愈发体现出“水土不服”的现象――从实达花费巨资聘请国际管理咨询巨头麦肯锡做管理顾问惨遭失败,到何伯权指挥中国饮料市场巨头乐百氏在和达能合资后全面败退,再到以编译西方营销学著称的屈云波空降到广东科龙公司进行“西化”营销改革最终失败……都昭示着中国企业对西方管理理念和方法“消化不良”[2]。而在国内知名企业家如海尔张瑞敏、蒙牛牛根生、恩威薛永新等对中国哲学管理思想情有独钟,他们都有独到的中国哲学智慧,并运用到企业经营管理,取得了很大成功。这主要原因是西方管理理论源于逻辑推理,依靠科学试验,推崇实践方法而产生,而在中国由于文化理念以及中国发展的环境不一样,使得原在西方相当优秀的管理模式,在中国使用也会产生大差异,针对西方的舶来品,我们这必须为中国管理找一个出路。纵观中国五千年光辉灿烂的文化史,与西方管理方式上区别在于文化(或者说哲学)管理占据了相当重要的地位,而在博大精深的中国传统文化中,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以老子为代表的道家思想,更是两朵奇葩,他们的管理哲学思想,影响着中国及世界[3]。我们在浩瀚道家及儒家文化中拮其一粟,可略见一斑。

1 儒家管理哲学在企业管理中运用

儒家是在中国古代最有影响的学派,其创立者是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孔子,后来由思想家、文学家孟子、荀子继承与发展。儒家的管理,提纲挈领地说,就两个字:仁政。何为仁?孔子曰:“仁者,爱人。”仁就是爱人,领导者对所有人都要怀着仁爱之心,关心他人,尊重他人,即要以人为本,以“仁”为思想精粹,用爱人之心调解人与人的关系[4]。在企业内部,要实施儒家思想,应从以下入手:

(1)富民。首要的是让组织成员富起来。相传,孔子到卫国去,看卫国人口众多,非常感叹和欣喜。他的学生冉有问他,人多了应该怎么管,孔子说:“富之”。就是要领导人们发家致富,解决吃穿住行问题,人民能吃的饱,穿着暖,上足以赡养老人,下足以养育后代,过上富足的物质生活。孟子说,这叫做“泽加于民”,通俗的说,就是给民众好处,争取民心的拥护[5]。二十一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企业竞争离不开掌握知识的人才,相对工业经济,人才越发突出他的重要。现代企业只有能给员工提供合理,有竞争力的报酬,才能吸引到优秀的人才,企业才能具生存之基,竞争之本。

(2)教民。当冉有问孔子,富民目标实现后,有该如何做好管理工作呢?孔子说:“教之”。要教育好民众,让他们有文化、有技术、有道德。孔子认为只有经过良好的教育、培训,掌握了丰富文化知识的人才能走上管理岗位,让没有经过教育、培训的人员走上管理岗位,就是让他去害人误事。因此,孔子子提出“学而优则仕”,就是必须让学习优秀的人担任领导职务[4]。在企业,将优秀人才吸引进来后,这些人往往具备良好的素质,如果不经过适当的培训,仍然不能掌握实践技能,去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同时即便是在公司工作多年的老职工,也必须不断地提高自己素质,发挥自己的潜能,保持和增强创新能力,才富有竞争力。所以要让员工在不断地的培训中提升自己,建立成学习型组织,才能使企业在不断在创新中获得源源不断的动力。

(3)复礼。礼的本义是合理,是符合仁道的行为及其行为规范。礼在古代不仅指社交礼仪,更重要的是指制定的一系列社会制度,一言以蔽之曰:礼代表着制度和秩序。按孔子的说法,仁是内容,礼是形式,仁要借助礼来表现。只有形式而无内容的礼是苍白的,虚伪的,只有内容而无表现形式的仁则显得粗野,从而不为人理解和接受。所以,礼是一个人或者一个企业对外交往中必须具备的不可缺少的行为规范。然而,人非圣贤,都七情六欲,私欲的膨胀导致种种非礼的行为,因此需要建立“礼”来规范行为,使企业员工已“礼”为准则,指导自身行为[6]。在现代企业中,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不仅可以规范员工的行为,而且可以规范企业的管理,有助于企业实现科学管理,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而且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顺利进行的可靠保证。

2 道家管理哲学在企业管理中运用

道家是春秋战国时期形成的一个以“道”为核心的学派。其创立者是著名思想家老子,主要代表人物是著名思想家老子及庄子,道家管理思想主要体现在《老子》、《庄子》、《列子》等著作中。道家的管理哲学以“道”为中心,认为人类社会的运行都遵照“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运行规律,并以其“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的辩证思维模式,提出管理者要按照“道”客观规律办事,即“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的管理方式,展现了其管理艺术。

“道法自然”是道家管理思想的哲学基础,在此基础上提出的“无为而治”则是道家管理思想的核心内容和基本原则。“无为”并非消极地无所作为,而是精通“有为”之法之上的无为之为:是肯定了事物有自我发展潜在能力的基础上,放松对事物的不必要束缚,减轻对事物的人为干预;是现事物运动变化客观规律的前提下,正确把握“为”与 “不为”的辩证关系,以积极的“有为”促进事物自然而然发展,以灵活的“不为”引导事物充分“自化”发展,而达到领导于无形、成功于无形的“无为而无不为”的管理境界[7]。

现代化企业是一个复杂而统一的有机整体。它包括产品、市场、资本等诸多方面,各个方面相辅相成、紧密相联、彼此促进,使得企业得以生存和不断发展。当今社会,是个技术日新月异,知识快速发展的社会,由于企业外部环境的复杂变化,使企业生存的竞争加剧,企业如何做到“无为而至”,进而从整体上发挥企业的效能。为此,企业首先要“有为”:(1)在内部,企业要加强内部组织架构、人力资源配置、成本控制、企业文化等各方面管理,从而使企业各方面从不同的侧面为企业整体效能发挥起到应有的作用,并要以是否有利于企业整体效能得到加强和改进作为检验各方面作用的标准,继而优化各方面的效能,时刻使企业达到一个最佳的状态[8];(2)在外部,企业要研究好市场,把握企业战略,使企业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既要正确做事,更需要做正确的事。在社会的复杂因素中,要做到顺势而为。只要善于发现,及时掌握事物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然后充分遵守客观规律做事,就可以保证整个管理活动按其运行之道朝正确的方向畅通运行。其次,再做到“无为”,企业“无为”并不是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干,而是要使企业行在尊重市场发展规律,尊重社会需求变化,按照产业生产和运营的规律,从容不迫,沉着稳健,脚踏实地进行企业管理,使管理者在“无为”情况下,做到了“有为”。

3 结论

西方企业管理在由物本管理,发展到人本管理及心本管理,体现了现代企业管理更需要文化的管理,而中国先秦管理哲学思想,不仅是文化的瑰宝,更是管理的一颗璀璨明珠,中国企业在运用西方舶来品同时,应结合中国特有的哲学管理文化,才能使管理方法及理念更贴近中国现状,更符合中国企业要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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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哲学范文12

太极拳一词听来就是中国的专属文化体育。太极拳有很好修身养性,又静动自如的形式,别具一格的风格是太极拳的特点,太极拳不分男女老少,大小适用。同时太极拳也是我国最传统文化之一,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太极拳中包含了哲学和传统儒家思想学,经过一代一代不断改善完美,现如今的太极拳让人受益多多。刚柔相换的太极拳还有很多别的形式:体育表演比赛用到的太极操、比武太极拳,太极推手等等。小学三年级开始就有每星期两次的太极拳练习,不但可以加强学生的身体素质,心理、思想、神态方面都有很大的提高。

太极拳的文化源远流长,包含了:五行阴阳变化、引导术、吐纳术、传统美学、医学、养生学等相互结合一体。

但尽管如此,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这种静态柔美的运动似乎话题度不高。年轻人对太极拳的了解也不多,这就显得太极拳的局限度了,没办法如年轻人的眼,首先我们通过各种数据研究检测,对比资料分类进行一下评价:1.太极拳的推广力度很小,有关这类的消息传播和报告比较少2.专业太极拳了解的人少缺乏教导的人,再者是太极拳的粉丝基本为年长者,也使年轻人无兴趣之一,资源缺乏。3.太极拳的观赏性是很高,但各地方的太极拳收费和管理制度不统一,规则不一致。4.太极拳的儒家、哲学、医学、美学思想宣传风格存在一些缺陷,年龄偏大龄者,无法吸引年轻的学者。

通过以上的分析不难看出太极拳还需要很大成长,太极拳的练法虽然比较缓慢,但正是如此的动作,长久练习对身体各方面机能健康有很大促进作用,太极拳讲究心平气和,顾在思想上的相互可想而知,太极拳使我们的传统文化,传播和熟知它是我们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应尽的责任,所以,我们要好好利用现状互联网的大力推动。让社会的每天,都是生机勃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