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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安全论文

时间:2022-02-25 17:40:37

农机安全论文

农机安全论文范文1

(一)农产品安全危机事件的界定

近年来,从三鹿事件引发的牛奶中添加三聚氰胺,到广元的桔子,我国各个省市频繁暴发农产品安全问题,这对我国各地政府的农产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提出了考验,因此,我们必须准确界定农产品安全危机事件,以便政府针对该类事件做好预警和应急处理措施,如果界定不准确,对不是安全危机的事件采取了不当的预警和应急处理措施,不仅是对资源的一种浪费,更甚者会延误了事件的处理或者起到反作用,令危机事件造成更大的危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家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食品安全危机事件又称为“农产品安全事故”,是指对公众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或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历的突发性重大事件。

(二)危机管理与应急处理

为了更好的预防上述介绍的农产品安全危机事件的发生以及有效的减少农产品安全危机事件所带来的损失,必须要构建有效的危机管理体系和应急处理体系,下面我们就来讨论如何建立这两种体系。

1.危机管理体系的构建

构建危机管理体系,就是要建立一个可以恰当处理危机、最大限度地避开或减少损失的采取有效措施和解决对策的流程。既然这种体系是一个流程,就必然包括事前、事中、事后三个过程,因此,构建危机管理体系,也就是构建一个从来源、范围、影响等方面最大限度地避免危机的发生的事前预警体系,构建一个及时进行应对和处置危机发生时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体系,构建一个完善和修复管理体制,解决危机中暴露的问题,减轻危机损害的事后修复体系。

2.应急处理机制的构建

通过上述对危机管理体系的诠释,我们可以看出,危机管理体系的事前、事中、事后阶段实际上就是预防预控阶段、应急处理阶段、治本处理阶段,实际上应急处理阶段是在政府事前预控预防阶段的工作没有有效防止危机事件发生的情况下,政府根据事先制定的应急预案采取应急行动,控制或者消灭正在发生的危机事件,减轻灾害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刚才我们已经介绍过,安全危机事件具有突发性,多样性的特点,通常都来势凶猛,速度极快,当预防措施没有发挥作用的时候,在应急处理阶段必须对该事件作出快速有效的反应,在极短时间内消灭或者减轻危害,因此是政府危机管理的核心。

综上所述,对农产品安全危机事件的应急处理是危机管理中的核心环节,与其他阶段是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不同于没有准备、没有预防、没有监控的单纯的“应急行动”,但是由于时间和篇幅的关系,本文不能对整体三个阶段一一进行研究,下文仅在如下前提下的应急处理阶段展开具体讨论和研究,即在对食品安全危机充分预防和准备的基础上,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时间十分紧迫、不确定性很高的情况下,根据所制定的危机应对预案,对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社会秩序、经济发展和政府形象的食品安全突发性紧急事件作出的有效应对和处理。

二、农产品安全危机事件应急处理典型案例

在我们了解了界定农产品安全危机事件的理论后,下面选取稷山县农产品安全危机的典型案例,通过分析稷山县在质监预防失控的情况下对农产品安全危机事件的处理,对政府在农产品安全危机事件的有效应急处理中应当发挥的作用进行讨论。

(一)稷山猪肉安全危机事件应急处理背景

正是由于上述原因致使稷山县农产品质量状况仍不乐观,猪肉瘦肉精残留超标率时高时低,波动很大,二级中毒现象时有发生,加上广东省范围内猪感染甲型H1N1疫情迅速扩散,一度导致了猪肉安全隐患,人们对于市场上的猪肉质量普遍存在不信任感,据调查,稷山县消费者对猪肉供应链安全风险的关注在对所有农产品的关注中程度最高,对猪肉副食品的安全问题关注度,在所有食品中也为最高,一时间人心惶惶,猪肉市场存在有价无市的局面,不仅对猪肉的生产、销售、再生产环节造成了破坏性的打击,而且对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埋下了隐患,在这种情况下,稷山县农业局提出了农业局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中毒事件以及猪感染甲型H1N1流感应急处理措施,在解决上述问题和消除人民心理恐慌方面颇有成效。下面我们就以稷山县农业局对瘦肉精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为例,来对政府建立农产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的方法进行思考。

(二)稷山县农业局对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

1.制定并执行有效的安全危机事件应急措施

(1)建立并加强对应急处理组织机构的管理

猪肉安全危机事件一发生,稷山县农业局就成立了应急指挥部,由主管饲料兽药的局领导任总指挥,成员由饲料兽药科、市场信息科、畜牧科、兽医科、法规科、农业应急管理办、动物卫生监督所、农检中心等科室和单位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饲料兽药科(市饲料工业办),来处理一级和二级中毒事件,同时要求下属事件发生地各农业主管部门也必须在事件发生时成立应急指挥部,以便配合上级,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应急的有关工作

(2)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危机事件

当地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一旦发现食用养殖产品后出现肌肉震颤、心慌、头痛、恶心、呕吐等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并经卫生部门确认是违禁药品引发的中毒,或接到相关报告后,必须立即派员对中毒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确认是养殖产品引发中毒的,县(市、区)级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在2小时内上报同级人民政府和稷山县农业局,稷山县农业局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上报市人民政府和省农业厅。

(3)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理措施

一旦发现中毒事件,要快速调查引发中毒的养殖产品和饲料,严格控制有毒饲料和养殖产品的扩散,通过分析毒源做到及时控制毒源、防止安全危机继续扩大;对引发中毒的饲料和相关产品进行紧急检测防止安全危机事件持续造成破坏,通过拉网式检测对有毒饲料产品进行严格地无害化处理,确保其他上市养殖产品的安全;通过及时向卫生部门和公安部门通报中毒事件调查、检测结果,尽快消灭已上市的有毒食品和制造违禁药品的窝点。

(4)采取保障措施确保应急处理工作顺利进行

稷山县农业局采取将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中毒事件应急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以及要求各级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储备相应足量的应急物资等办法,从财政物资上确保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此外,还制定了如下保障措施:

首先,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和动物卫生监督所开展违禁药品速测方法研究,提高违禁药品检测速度和准确性。

其次,加强应急培训工作,提高农业(畜牧兽医)行政管理人员和检测人员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工作水平。

再起,加强打击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营造群防群控的社会氛围。

通过上述应急处理措施,稷山县农业局处理猪肉瘦肉精中毒事件的工作取得了有效进展,控制住了该中毒事件的进一步扩散。

2.建立完善的监管、投诉机制

稷山县农业局在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控制住了瘦肉精中毒事件之后,为了保障农民及农业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为了强化今后的农产品安全预警机制,开通了24小时来电留言录音的“三农”热线,实行上班时间人工服务、电话语音查询、农业专家在线解答的运作方式。从此,稷山县各地农民群众只要通过手机或固话拨打(0751)12316,就可进行投诉举报、农业信息咨询,不仅从保障农民权益的角度出发加强了农产品安全预警,更重要的是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三、建立有效的政府应急处理机制

在对稷山县政府的整个应急处理过程进行分析后,笔者展开了深刻的思考,认为要建立有效的政府应急处理机制,就必须在一个高度负责的机构领导下,既要科学合理的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又要加强日常监管力度,才能消除农产品安全危机的隐患,消除或减少安全危机事件造成的损失。

(一)建立高度负责的应急处理体系

重大危机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开展,需要权威、高效的决策组织作保障。首先,政府要建立一个有高度责任心的机构作为安全危机事件应急处理的决策组织;其次,要建立一个由卫生行政部门牵头的农产品安全危机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在遇到食品安全危机事件时能最大限度地调集各方面力量,协调各部门统一行动,提高政府应变能力,以保证食品安全危机事件的应对更及时、有效。

稷山县农业局正是在安全危机事件发生时建立了应急指挥部,通过制定及时报告的制度,随时向主管部门汇报情况,保证了主管部门及时作出应急处理的决策。

(二)高效、合理、科学地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在建立了高度负责的应急处理体系之后,就要在该体系的领导下高效、合理、科学地开展处理工作,如果仅有好的领导,而不能把工作有效的落实到实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不合理、不科学,一样会延误安全危机事件的处理,使安全危机造成更大的破坏。笔者认为,应急工作要想开展的高效、合理、科学,就必须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1.建立安全危机事件的危机预警机制

农产品安全危机事件的预警是应急处理的基础,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提高各级监管部门的风险隐患防范意识,让他们把及时发现农产品安全隐患列为监管工作的首要职责,经常对农产品进行抽检,了解情况,一旦发现农产品安全隐患应及时预警;其次,要健全食品安全危机事件报告制度,确保各级监管部门在发现农产品安全隐患时,能够严格执行农产品安全危机事件的报告,做到“四不”,即不迟报、不谎报、不瞒报和不漏报,确保归口管理部门及各地政府在最短的时间内合理决策消除隐患;最后,除了隐患发生地的基层部门积极监管、上报和整治外,上一级政府部门在收到农产品安全隐患报告之后,不仅要保证及时处理隐患,同时还要对基层政府的监管行为应进行相应的监督,一方面,上级政府部门应当在业务上对基层部门予以指导,帮助其及时制止安全隐患;另一方面,上级部门应对基层政府是否及时、正确的行驶权力、履行监管职责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约束,从而确保食品安全隐患及时得到控制。

2.建立科学的应急处理工作流程

建立规范化的应急处理程序是有序、高效应急处理的前提和保障,一个规范化的应急处理程序必须遵循如下流程:首先,一旦出现农产品安全危机事件,相关部门要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积极开展事件调查,在专业机构的帮助下,准确地查明农产品安全危机的起因、来源、以及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以便有针对性的开展后面的工作;其次,及时通知消费者,召回存在安全隐患的农产品,采取更换、赔偿等积极有效的补救措施,以消除或降低存在风险的农产品所带来的危害;再次,要及时对存在安全隐患农产品的企业责令其停业整顿,及时制止更多不合格的农产品流入市场造成危害,防止安全危机事件的进一步扩大。最后,要对发现不合格农产品的地区及时采取医疗救治工作,力争筛查、诊断、治疗、宣传全覆盖,确保患者能够就近及时发现、及时诊断、及时治疗,尽量防止不合格农产品造成食物中毒事件或者将该危害降到最低。

3.制定合理的应急处理工作制度

制定合理的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往往起到决定成败的关键作用,一个合理的应急处理工作制度要包括良好的应急处理联络沟通制度,快速透明、具有权威性的信息制度,及时健全的应急处理预案备案制度。只有确保这三方面制度的有效建立,才能够确保农产品安全危机的信息及时传递到上级主管部门,并且通过具有权威性的信息制度,不仅可以保证上级政府及时为各级相关部门提供指导,对错误的、不合理、不利于应急处理工作的地方加以指正,还可以保证危机发生后,上级政府能够按照预案给予更及时、大力的帮助和支持。

(三)加大对农产品安全日常监管的力度

加强对农产品安全日常监管的力度,是确保政府应急处理机制有效开展的重要环节,日常监管工作做好了,将会极大的降低发生农产品安全危机事件的几率,同时也有利于帮助相关部门对可能发生的农产品安全危机事件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1.完善农产品安全应急法律

政府应当利用法律的规范、约束与保护作用来确保在农产品安全危机事件处理中更好的行使权力以及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保护。实践证明,将危机管理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有利于保证突发事件应急措施的正当性和高效性。因此,要加快我国《紧急状态法》的制定以及完善农产品日常监管的法律体系,使相关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和遇到突发性农产品安全危机事件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而确保日常监管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

2.通过媒体建立社会监管体系

由于当农产品安全危机到来时,一方面社会公众往往会出现不必要的恐慌和忧虑,比平常更加迫切地关注媒体,希望通过媒体获得更多的最新信息;另一方面,危机可能引致社会愤怒,需要通过媒体加以纾解和引导。因此,我们要充分发挥媒体引导社会舆论、保障信息通畅、沟通社会群众、增加舆论压力的作用,平静群众的心理,建立社会监管体系,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管工作。

3.健全农产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日常应急职能和机构

农机安全论文范文2

作者:李金岭 马振明 单位:鹤岗市东山区新华镇农机站 鹤岗市东山区蔬园乡农机站

制动器摩擦力减少,如气压自动装置中的气压调整过低、漏气;液压制动装置中液压油量过少,制动系统内有空气;踏板自由行程过大;制动蹄片磨损等,制动器作用时间延长,如制动鼓与制动蹄片的间隙过大;制动鼓失圆;制动蹄片油污等。轮胎花纹磨损。制动跑偏。是指制动时总是向一边自动偏斜,也成制动单边。主要原因是左右轮制动力不相等。具体表现为:两轮制动鼓与制动蹄片间隙大小不一致;个别自动蹄片上有油污、硬化、铆钉外露;各轮摩擦片材料不一致或新旧摩擦片分布不均;各轮制动蹄片回位弹簧拉力差太大;个别制动鼓失圆;气压制动器个别气管裂纹、接头松动漏气;液压制动器个别分泵有空气、活塞活动不良分泵尺寸大小不一、油管堵塞等。制动侧滑。是指制动时,某一轴的两个车轮或前后轴所有车轮发生横向滑动的现象。制动侧滑分两种情况:一是前轴侧滑,是指制动过程中只有前轮抱死或前轮先抱死拖滑,这时农业机械按直线行驶(减速停车),处于稳定状态,但是前轮失去控制转向的作用。二是后轴侧滑,是指制动过程中后轮比前轮提前一定时间先行抱死拖滑,而且车速超过某一数值时,农业机械在较小的侧向力作用下就会发生侧滑。路面愈滑制动距离和制动时间愈长,后轴侧滑愈剧烈,极易发生事故。制动时如出现侧滑,应立即停止制动,把转向盘朝向侧滑的方向转动,当侧滑停止后,立即把转向盘转到正常位置。制动装置的调整制动踏板自由行程的调整;制动鼓与制动蹄片间隙的调整;制动液的加注或制动气室气压的调整;主车及挂车制动器的调整。

轮胎的技术状态与作业安全

花纹变得平而光滑,其附着性能大为下降,行驶时可能引发车轮打滑,甚至发生侧滑现象,使稳定性破坏,制动距离延长。2.轮胎爆裂。行驶时轮胎爆裂,特别是前轮爆裂,将产生急剧的偏行,其车速越高,危险性越大,甚至会导致翻车事故。轮胎爆裂是因为轮胎过度变形、磨损、发热以及锋利物体划伤所致。因此,轮胎的气压不能过高、过低,不能超载,以避免轮胎过度变形。炎热夏天不能长时间高速行驶,频繁使用紧急制动,否则会加剧轮胎磨损、发热、引发爆胎。3.行驶中车轮自动脱离。由于轮毂轴承锁紧或锁止螺母的松脱,轮毂螺柱的折断,转向节轴或转向节主销孔处折断都会引发农业机械在行驶中车轮制动脱离,其后果十分严重。因而在维护和修理中,应对上述部分认真检查。

灯光、信号和仪表的技术状态与作业安全

1.灯光。分为两类,一是为夜间作业提供的前后照明;二是为其他车辆和行人联络的信号灯。灯的主要故障有:灯光不够亮;光束照射的方向不对。2.喇叭。其功能是发出声响,引起行人或其他车辆驾驶员的注意。喇叭的主要故障有:不响、声音过高或过低。因而喇叭的声音应调到足够的响度并且悦耳。3.仪表。仪表读数的准确和灵敏,直接关系到作业的安全,农用运输车的车速表、制动气压表是运输作业中非常重要的仪表。灯光、喇叭、仪表的技术状态与蓄电池的状态有直接关系,因而必须保持蓄电池的正常容量。五、高速旋转的工作部件技术状态和作业安全农业机械的工作部件,很多都是利用工作部件的高速旋转运动进行切割、粉碎、碰撞、搓挤。如粉碎机、脱粒机、打米机、磨面机以及联合收获机等。它们在长期使用后,都会出现紧固部位的松动,工作部件磨损后的断裂等等,进而会导致农业机械重大事故的发生。因而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紧固、更换磨损后的有关零部件。

农机安全论文范文3

农业食品安全主要是指食用性农产品的食品安全性,农产品食品安全与不安全是针对消费者食用后对身体健康是否存在危害而言,当消费者在消费农产品后对身体健康无任何危害,则农产品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当消费者在消费农产品后对身体健康形成现实或可能潜在的危害,则该农产品就存在食品安全性问题。所以,农业食品安全问题是指消费者消费农业食用性农产品给身体健康造成确定和可能的危害性。确定的危害是经过相关权威部门和机构所作出法定性的判定。可能的危害是指由于人类知识的有限性或受到时间期限因素的影响,目前还不能举证其不存在的危害性。农业食品安全问题主要产生于农业产业链的各个生产环节。源头之一是来源于农业生产环境。农业生产环境包括土壤、水、空气等自然环境因素,如土壤重金属超标或是由于工业造成的大气、水源污染等所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源头之二是来源于农业产品的品种培育。如由于基因工程技术运用农业育种领域所培育的转基因品种等。源头之三是来源于农业种养生产过程。农业种植、养殖过程中施用的化肥、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不当和违规使用所形成的食品安全问题。源头之四是来源于农产品生产加工过程。农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设备、流程工艺,加工生产环境卫生不达标,食品添加剂、产品包装不当或违规使用等所形成食品安全问题。源头之五是来源于农业生产及产品物流仓储及运输过程。由于仓储卫生环境、存放设备、运输工具不合格或是与其他污染源混存、混运等所形成的食品安全问题。

二、农业食品安全问题治理机制

由于农业食品安全问题的复杂性和治理的高成本性,决定了农业食品安全问题的治理是一个长期性的系统工程,而且是一项“治水”工程,仅采用“堵”的方式并不能完全奏效,只能是采用“导”和“堵”相结合的治理方式。另一方面,仅依靠政府力量也难于切除这个社会“毒瘤”,只有汇聚各方力量,采取综合治理方式,构建体系性、机制性的治理方略,方能有效解决农业食品安全问题。农业食品安全问题治理机制是指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指引,整合社会相关服务及研究机构,农业产业组织协同,农业生产者合作,消费者参与的一体化治理机制。

1.市场治理。

市场是资源配置的基础和主要机制,市场主要通过价格机制进行资源配置。农业食品安全问题治理的关键是提升市场信息透明度和传播效率,减少或消除信息不对称,维护市场竞争的有序性,充分发挥市场“优质优价”市场价格引导机制和市场信号显现机制,形成市场引导的“正能量”。使农业生产者自觉、自动、自发通过产品质量管理,品牌建设赢得消费者和获取产品价值。市场治理的另一个重要功能是通过市场竞争引导,促进农业产业整合兼并,提升产业及产业产品市场的集中度,缩小食品安全问题治理的空间范围。治理对象范围缩小,治理难度会相应降低。

2.政府治理。

食品安全问题具有“公共产品”属性,是一个社会公共问题,所以政府担负着农业食品安全问题治理的主要职责。由于政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政府治理食品安全问题的效率无疑是最高的,效果也最好的。食品安全问题治理的本质是构建市场信任体系和公平的竞争机制,消除市场机会主义行为。农业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生产者受利益驱使而采取的机会主义行为。机会主义行为是否产生主要取决于制造食品安全问题所获取的利益与将会付出代价之间的权衡,付出代价主要取决于食品安全问题惩罚的力度及查处的概率。所以,政府治理的关键是加大食品安全问题违规、违法处罚和查处的力度。政府治理食品安全问题要充分发挥政府杠杆作用,整合社会资源,构建全社会参与的农业食品安全治理机制。

3.农业产业自律组织治理。

农业行业自律组织是介于政府与市场之间的中间组织,是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和有序竞争的重要推动力量,也是政府相关政策执行传导的“中心枢纽”。食品安全问题治理是农业产业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组织的重要职责,因为这是关系到农业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根本问题。行业自律组织治理农业食品安全问题主要通过制定行业生产标准,规范行业生产者行为,加强行业食品安全教育,制定和执行行业生产者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维护行业有序竞争。

4.农业生产者治理。

农业产业生产者是食品安全问题的直接责任主体,也是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制造者,同时也是确保食品安全的践行者。食品安全治理的成功与否主要取决于农业产业相关生产者是否能自觉履行食品安全职责。农业生产者可以通过构建健全的食品安全治理机制,通过品牌信号显现机制,向市场传递产品食品安全信号,提升产品的市场附加值。农业生产者治理食品安全问题,主要通过实施全面质量管理,通过ISO系列质量认证管理、HACCP(食品危害与控制点)认证管理及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构建,确保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运用供应链管理思想,构筑从“田间到餐桌”农业全产业链全程管控的食品安全治理机制。

5.消费者反向治理。

消费者是食品安全的直接受益者,也是食品安全问题的直接受害者。由于信息不对称性和食品安全问题的隐蔽性,产品消费者难于鉴别食品安全问题或是发现农产品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也难于取证。消费者通常处于“无知、无能、无奈、无为”的尴尬处境。消费者反向治理是农业食品安全治理的最后一道防线。消费者反向治理关键是提升消费者食品安全问题识别的知识和技能,同时强化消费者维权意识。构建消费者畅通和多渠道的维权和诉求通道,颁布食品安全问题受害消费者赔偿制度及产品召回制度。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对农业食品安全问题的反向监督机制,让“3.15”消费者维权日活动成为一种常态。

三、农业食品安全问题管控体系

1.农业优质产品认证体系。

农业优质产品认证体系主要是运用市场治理机制,发挥市场“优质优价”导向资源配置功能。通过农业优质产品的认证体系构建,引导农业向品牌化方向发展,提升农产品交易重复搏弈频次。运用事前控制思想,构建农业食品安全正向引导市场机制。实施农业优质产品认证体系,需要组建专门政府工作部门或项目机构,充分整合社会中介服务资源,按农产品分类进行认证。相关认证费用由政府财政支付或补贴,政府对农业的相关支持政策与实施优质产品认证同步进行,直接挂钩。通过制度引导,规范农业生产质量标准,提升农产品品质和市场竞争力。

2.农业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农业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构建旨在从事前控制视角,从源头上对产品进行食品安全管控。构建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主要是运用供应链管理思想对产品生产、物流进行全程管控,一方面,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可靠。另一方面,可以快速准确诊断出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使食品安全问题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解决,避免事态扩大化。农业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构建需要政府组建专门机构,对实施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的企业进行相关政策支持或认证费用补贴,整合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或相关研究机构,结合农业优质产品认证,以农业产业大企业和集团作为引领,使其关联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及农民生产者嵌入质量追溯体系,促进农业产业驱于集中化,降低农产品食品安全风险。

3.农业食品安全预警体系。

农业食品安全预警体系,主要是通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如遥感卫星通信技术、大数据管理等高科技信息系统及数据共享系统,对农业食品安全问题进行预警。农业食品安全预警体系构建旨在对农业生产食品安全进行事前预测,并对异常情况进行快速诊断和反馈;同时构建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快速反应处理机制,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或是有效避免事态恶化。农业食品安全预警机制是农业食品安全事前管控的主要构成机制,政府需要组建农业食品安全预警机构,收集农业食品安全相关数据进行适时分析处理,并实现与企业、产业组织及相关机构食品安全数据信息的无缝对接,适时农业食品安全预警信息。

4.农业食品安全适时监督检查体系。

农业食品安全适时监督检查体系主要是对食品安全进行事中监管。食品安全适时监督检查管控体系有效运行关键是明确监督检查责任主体,提升检查监督的效率和效果。农业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场产品监管部门对农业食品安全问题都负有监管责任,关键是要划分责任及权属关系,即农业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在哪个环节该由哪个部门负责监管。对于监管不到位部门相关责任人要给予相应处罚,并把相关责任追究规定列入法律、法规,从制度上对政府履职不到位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这是农业食品安全问题有效监管的关键所在。另外,政府要充分整合社会相关资源对食品安全进监督,如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研究机构、高校、新闻媒体等社会资源,构建以政府为中心全社会参与的社会网络监督体系。

5.农业食品安全惩罚体系。

农机安全论文范文4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危机管理;系统复杂性;三维结构模型;应用

中图分类号:F30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12)05-0049-005

一、 引言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既关系到城乡居民的消费健康与社会和谐稳定,更关系到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甚至牵动农产品国际贸易和世界经济发展。放眼全球,从德国二恶英毒饲料污染到美国单增李斯特菌事件等质量安全危机时有发生;在我国,从“瘦肉精”到“地沟油”黑色产业链,从“三聚氰胺”到“海南豇豆事件”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频繁曝光。可见,农产品质量安全危机此起彼伏,不仅使消费者感到震惊和担忧,还导致了农产品品牌受损、企业陷入困境,甚至相关行业遭受毁灭性冲击。农产品质量安全危机潜伏于生产、流通和消费等供应链环节,由于链条长、环节多、主体分散及监管力量薄弱等客观原因,导致农产品质量安全危机必然经历由量变到质变的酝酿和爆发过程,具有难预测性、突发性、危害严重性、时间紧迫性及公众关注性等特点,一旦发生极可能产生灾难性后果。因此,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面临严峻挑战、消费者信任度日益降低的背景下,如何更有效地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危机管理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课题。学界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危机管理进行了多维度探析,基于近十年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实证分析质量安全控制的薄弱环节和关键控制点,揭示农产品初加工环节要素施用量不当,深加工环节人员环境不卫生等潜在危机[1];指出供应链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发生有主客观两方面原因, 强调对食品质量安全的事前控制[2];认为建立一个包括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环节和政府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全过程监管体系是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措施[3];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需要对物理、事理、人理等系统要素进行整体统筹、使之相互配合,共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4]。可见,相对于工业产品而言,农产品生产受到自然条件的制约,产品同质化程度较高,同时流通渠道复杂、利益也涉及农户、农企、政府等多方主体。相应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危机管理牵连多行业、多部门,涵盖宏观、中观和微观层面,需要政府和非政府机构、供应链关键节点企业、消费者多方参与。因此,农产品质量安全危机管理是一个由若干相互作用子系统结合而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统一体,是一个典型的复杂系统,应采用系统方法论进行分析。本文运用三维结构模型,立足农产品质量安全危机管理的系统复杂性,剖析农产品质量安全危机管理的时间维、逻辑维和专业维,进而提出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危机管理的思路和对策。

二、 农产品质量安全危机管理的系统复杂性特征

复杂性是系统固有的客观属性,农产品质量安全危机管理系统构成要素众多,过程前后承继,参与主体相互协作,系统处于各因素综合作用的外部环境当中。因此,农产品质量安全危机管理具备复杂性特征,表现为要素复杂性、主体复杂性、过程复杂性和环境复杂性(图1)。

(一)要素复杂性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形成是一项多环节共同作用的系统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危机可能源于农产品供应链系统生产加工、流通仓储、营销服务和消费等基础环节以及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训、信息化建设、市场管理支持环节。可见,农产品质量安全危机管理涉及从田头到餐桌、从生产到消费、从育种到包装的每一要素,众多要素可概括为农产品、硬件和软件三大类。其中,农产品是质量安全生产、交易和消费的物质载体,硬件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交易和消费的设施设备,软件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交易和消费的技术方法。农产品质量安全危机管理系统要素错综复杂,必须纵观全局,追根溯源。

(二)主体复杂性

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危机牵涉多要素和多环节,必然要求质量安全危机管理调动多方主体参与。除农民、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农产品消费者等直接利益相关者外,农产品质量安全危机管理主体还包括政府、协会、媒体等间接利益相关者。农产品质量安全危机管理主体具有各自的职能和职责,基于各自的利益进行决策和协同协作,应做好利益协调以提高管理效率。

(三)过程复杂性

农产品质量安全危机遵循周期性发展的动态规律,包括潜伏期、触发期、危险期及消退期四个阶段,这些阶段前后衔接,不可分割。相应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危机管理涉及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全过程,危机管理链条长、时间跨度大,危机管理前后阶段、管理方式和处理结果相互反馈,相互依赖。为此,农产品质量安全危机管理必须针对前后各阶段的危机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四)环境复杂性

农产品质量危机管理存在于一定的资源禀赋、法律制度、社会文化和科学技术环境中,环境变化对系统产生反复影响和作用。资源禀赋环境是土壤、水体、空气和投入品等直接和间接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素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制度环境指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可追溯制度、假冒伪劣投诉制度、农产品危机信息制度等,其为质量安全危机管理提供监管依据。社会文化环境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与法制观念的培育及宣传媒体舆论的监督及导向等。科学技术环境指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成果的标准化收集、数字化表达和网络化共享,从而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稳定性、维护农产品竞争的有序性。

三、 农产品质量安全危机管理的三维结构模型

农机安全论文范文5

关键词:新型拖拉机;操作;驾驶技术;培训

中图分类号:S23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70632067

拖拉机操作驾驶技术培训是确保我国农机安全生产的主要环节,也是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有关部门专门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拖拉机操作驾驶技术培训,包括《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从目前来看,各种新类型、新型号的拖拉机层出不穷,对于拖拉机操作驾驶技术培训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本文就新型拖拉机操作驾驶技术培训进行探讨。

1 全面开展新型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专项检查

为了加强新型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工作,确保培训质量,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农机管理部门应该对辖区内的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开展检查。检查组应按照《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通过听取汇报、现场实地察看、抽查档案资料等方式,重点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教学管理、制度建设、培训任务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档案管理和费用的收支等进行认真检查。农机管理部门要将拖拉机驾驶培训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培训机构积极行动起来,进行整改,努力加强学校自身建设,改善教学条件,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培训质量,以此来取得较好的培训成效。

2 进一步推进培训教学规范化

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各培训机构应该对档案管理员、校长、教练员、理论教员的岗位职责进行建立健全,建立起一系列的规章管理制度,如安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教学设备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教学评价制度、教练车管理制度等,坚持做到“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强化教员的责任意识。无论是教练员,还是理论教员都应该持证上岗,坚持做到“谁教学、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教练员在出车之前,要注意维护保养教练机;培训记录上全部的签名都要严禁代签、做到实名制;值得注意的是,档案资料要及时归档,且完整、齐全,坚持做到1期1卷、1人1档;对各项制度和职责都要坚持执行,尤其是要重点落实资料归档、理论教学、业务公开、结业考试、资格审查、实践训练、培训学时等工作,确实做到位;要建立起统一的业务运转流程,教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农业部所出台的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学大纲与教学计划,从资料归档、核发证书、结业考试、业务公开、资格审查、实践训练、理论培训、培训报名等方面入手来让业务运转流程变得统一、顺畅。另外还要加强对驾驶员职业道德教育,讲道德、讲形象、比技术,培养遵章守法、文明驾驶的良好习惯,确保教学培训质量。

3 进一步推进培训服务优质化

新型拖拉机操作驾驶技术的培训对象是农民机手,要坚持秉承“以学员为本”、“以提供周到、热情的服务”为原则来进一步推进培训服务优质化。做好宣传工作。要通过多种手段和措施来进行宣传,及早告知培训时间安排及培训报名条件,便于广大学员能够对自己的时间进行合理安排;培训过程中要注意宣讲《农机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培训《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拖拉机机械性能、驾驶操作规程,进一步提高了拖拉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不断总结培训经验和方式方法的基础上,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法,理论与实践、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重视拖拉机驾驶操作实践,加强理论知识的宣讲;结合近年来在省内、外发生的拖拉机安全事故案例,逐一进行了分析探讨,并通报了公安农机联合执法中查处的农机违法行为,促进机手保安全、防事故思想的形成;培训安排要方便学员。为了避免学员往返奔波,无论是培训报名,还是考试报名,亦或者领取驾驶证,都要为学员提供一条龙服务;培训的时间要尽量要选择在农闲时间,并且安排固定时间节点,以便能够让广大学员自主选择相应时间。而培训地点也要秉承“就近就地培训”的原则,要尽量选择在交通便利、学员居住地相对集中的星级合作社、中心村组、乡镇等处;培训方式要创新。在理论授课时,教员要多采用对照实物、模型、挂图等方式来直观明了地对广大学员进行讲解;在实践训练时,要仔细分解操作要领,编成口诀,方便学员记忆。

参考文献

[1]黄春福.关于规范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与考试的思考[J].福建农机.2013(1):120-124.

农机安全论文范文6

关键词:农户行为;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的食品消费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由对食品数量的需求转向了对质量的要求,他们更加关注食品的营养性、新鲜度以及安全性。与消费需求不相适应的是食品质量得不到保证,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如何解决质量安全问题,国内学者从多个维度、不同的层面做了大量研究。郑宇鹏和夏英(2006)、周洁红等(2004)已对此作过梳理和概括。总体来看,目前国内学者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研究主要围绕三条线索进行:一是探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理论成因;二是探讨消费者对安全农产品的需求;三是探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不同模式和如何构建与完善安全管理体系。而国内学者有关农户供给层面的研究比较薄弱,原因有二:一是国外学者主要是运用厂商理论研究食品生产企业和完全商业化的农场的供给决策,可供借鉴参考的农户安全供给行为的成果较少;二是由于影响农户行为因素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农户层面的数据不易获得,一般形式的调查问卷不能全面反映农户农产品供给行为的过程。尽管如此,国内部分学者还是进行了尝试性研究,如张耀钢、李功奎(2004)运用逆向选择理论分析了农户生产行为所造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原因,王华书、徐翔(2004)应用多元线性回归对影响农户安全农产品生产的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周洁红(2006)在因子分析的基础上用Logit模型考察了蔬菜生产农户生鲜蔬菜的安全供给行为。解决食品的源头污染是解决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关键环节之一,因此,深入分析农户的安全农产品供给行为,研究其决策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本文试基于计划行为理论,通过深入剖析影响农户安全农产品供给行为意向的主要因素,了解农户的决策过程,加深人们对农户安全农产品供给行为的认识,为控制农产品源头污染、制定相应的管理政策提供理论依据和决策参考。

二、相关理论背景

计划行为理论(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PB)是社会心理学领域中解释和预测人类行为的理论,该理论为解释不同的人类行为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分析框架。PB是在理理论(heory of reasoned action,RA)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理理论认为行为的发生基于个人意志力的控制,但在实际情况下,个体对行为的意志控制程度会受到时间、资源和外部环境等诸多非意志力因素的约束,因此理理论往往无法对不完全由个人意志所控制的行为给予合理的解释。Fishbein和Ajzen (197)对理理论进行修正后提出了PB,期望对人类行为的预测和解释更具合理性。

计划行为理论认为,行为的产生直接取决于一个人执行某种特定行为的行为意向(Behavioral intention) 。Ajzen(1991)证明了个体行为意向和实际行为之间存在高度的相关性。行为意向反映出个体愿意付出多大努力、花费多少时间去执行某种行为。个体的行为意向越强,采取行动的可能性越大;反之,行为意向越弱,采取行动的可能性越小。

行为意向是个体的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和控制认知共同作用的结果。行为态度(Attitude toward the behavior)是指个体对执行某种行为的积极或消极的评价,它主要受行为信念(Behavioral beliefs)的影响。行为信念来源于个体预期执行某种行为的结果。决定行为意向的第二个因素是主观规范( Subjective norms),它是个体感知到的身边重要的人或组织或制度对他执行或不执行某种行为所造成的压力,主要指影响个体行为意图的社会因素,比如法律法规、市场制度、组织制度等。主观规范的形成取决于规范性信念(Normative beliefs),它有两层含义:一是个体感知到的某些重要的人对个体执行某种行为的期望程度或某种制度对个体某种行为的约束程度;二是个体对这些观点或制度的遵从程度。个体感知到的执行某种行为的控制能力称作行为控制认知( Perceived behavioral control)。控制认知是决定行为意向的第三个因素。行为控制认知受控制信念(Control beliefs)的影响。控制信念指的是促进或阻碍执行某种行为的因素。当个人感觉拥有的资源与机会越多,控制信念越坚定,从而行为控制认知也就越强。计划行为理论认为,个体的行为态度、主观规范越积极,感知到的行为控制力越强,则执行某种行为的意向越强,而这种意向越强,越可能最终执行某种行为。

TPB的基本要点如图1所示。

三、基于PB的农户安全农产品供给行为分析

安全农产品供给行为是农户有计划的行为。PB理论可以用来分析我国农户安全农产品供给的行为机理以及影响农户安全农产品供给的主要因素。

(一)农户安全农产品供给的行为机理

PB认为,个体的行为意向是预测行为的最佳变量,个体对某一行为的意向与从事该行为之间强相关。安全农产品供给意向指农户愿意进行安全农产品供给的主观概率。农户的安全农产品供给意向越强,他越有可能从事安全农产品生产。农户的安全农产品供给行为意向受农户的行为态度、主观规范、控制认知三者的共同影响或其中某部分的影响。

行为态度影响行为是众多学者达成一致的观点,并且得到了较好的验证。Bergevoet等(2004 ) 的研究证明了态度对行为有显著影响。农户对安全农产品的态度反映了农户对安全农产品供给的评价和倾向。农户对安全农产品的评价越高、倾向越强烈,进行安全生产的可能性就越大;反之,如果农户对安全农产品是负面评价,则他主观上不愿意向市场提供安全农产品。根据PB,农户过去的经验或过去供给安全农产品的行为结果会影响当期农户对安全农产品供给的态度。如果农户根据以往经验,安全农产品在市场上具有价格优势,供给安全农产品可以获得丰厚的利润,农户供给安全农产品的态度将是积极的,反之农户将不愿意向市场提供安全农产品。态度是个体在社会环境中逐渐发展形成的,因此还受到制度环境和社会舆论的影响。在农户安全农产品供给决策过程中,制度环境和社会舆论对农户供给安全农产品的态度产生或积极或消极的影响。

Fishbein和Ajzen(197)认为,主观规范是一个人在做出某种行为时感受到的来自外界的压力。如果行为人在做出某一行为决策时,感觉来自外界的压力如与自己有重要关系的人、组织或某种制度的影响非常大,行为人就有可能改变行为态度,进而改变行为。安全农产品供给的主观规范是农户户主在进行安全农产品供给时,可能受到来自家庭其他成员的鼓励或拒绝、村集体组织或某种农村经济组织的支持或反对、周围邻居的认同或歧视、某种制度的允许或禁止等各方面的压力。这些压力对农户安全农产品供给的主观规范产生一定影响,从而最终影响农户的安全农产品供给行为。根据PB,行为受主观规范的影响有时大于个人态度的影响,比如,法律制度是让个体感受到约束力最强的一种社会规范,它对行为意向的影响远大于个人态度。因此,有关食品质量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可以强化农户供给安全农产品的主观规范,最大可能地约束农户不安全农产品的供给行为。

根据Ajzen(197,2001)的理论,行为控制认知影响行为意向从而作用于行为。行为控制认知愈强,行为意向愈积极,行为发生的可能性愈大;反之,这种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就愈小。安全农产品供给行为控制认知反映了农户对自己供给安全农产品难易度的信念,这种信念主要来源于农户所获得的安全农产品的信息、所掌握的生产安全农产品的资源和自身能力等因素。如果农户掌握了安全农产品的市场信息,具备生产安全农产品的资源条件并且有能力把安全农产品销售出去,这种状态下农户强烈的供给安全农产品的控制认知将使其采取供给安全农产品的行动。当缺乏能力、资源或机会去执行安全农产品供给行为时,或过去的类似经验让农户感到执行该行为困难时,他就没有执行此项行为的意向。

农户的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和控制认知受预期收益、风险因素、制度环境、社会舆论、农户禀赋等因素的影响。图2刻画了这些因素与农户的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和控制认知的关系,以及它们如何作用于农户安全农产品供给行为的内在机理。

(二)农户安全农产品供给行为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1.预期收益

安全农产品的预期收益直接影响农户供给的行为态度。预期收益越高,农户供给安全农产品的态度越积极;预期收益越低,农户就越缺乏向市场提供安全农产品的动力。收益是价格和产量的函数。根据蛛网理论,农户根据上期价格来决定本期的产量(自然灾害除外)。因此,农户的预期收益主要取决于上期价格的高低。如果农户根据以往经验发现安全农产品的价格优势明显,农户将以积极的态度供给安全农产品。目前我国的情况是,农产品市场安全信息不完善,甄别机制不健全,消费者不愿对自己不能有效区分安全与否的农产品支付安全农产品的价格,因此安全农产品在市场上不能获得比不安全农产品更高的价格,农户供给安全农产品的预期收益较低,农户供给安全农产品的态度消极。不仅如此,“若经济主体行为直接影响其他经济主体的选择可能集合(生产集或消费集)时,则存在外部效应或外部性”(贝尔纳・萨拉尼耶,2004)。部分农户由于不能获得较高的收益,将由安全农产品供给转变为不安全农产品供给,这种行为的变化将影响其它农户的行为态度和主观规范,从而影响他们供给安全农产品的行为。

2.风险因素

风险是影响农户安全农产品供给行为的一个重要因素,它不仅影响农户的行为态度、还影响农户的控制认知。风险越高,个体的行为态度越保守,控制认知越弱,行为意向越不强烈;反之亦然。农产品生产所要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有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自然风险是生产安全和不安全农产品都要面对的,所以不会影响安全农产品的供给。市场风险主要体现为销售农产品时的价格风险,即安全农产品的价格优势在市场上能否得到充分体现。如果安全农产品的价格越不稳定,农户供给安全农产品的市场风险越大,农户的态度将越趋于保守,控制认知越弱,供给安全农产品的意向越不强烈。如果市场能够提品的质量安全信息,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安全农产品的价格能够真正得到反映并保持稳定,农户面临的市场风险降低,将倾向于供给安全农产品。目前我国农户规避市场风险的意识已大大增强,在不规范的农产品市场上,农户供给不安全的农产品的概率更大些。

3.制度环境

根据计划行为理论,制度既影响个体的行为态度也影响个体的主观规范。新制度经济学把制度分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包括各种形式的法律法规以及经济主体之间的正式合约等,非正式制度指在人们长期的社会交往中形成的伦理道德、文化传统、风俗习惯、意识形态等。

有关农产品安全供给的正式制度包括政策层面的法律法规,还包括一些操作层面的具体制度安排。这两类制度从不同的层面作用于农户的行为态度和主观规范,进而影响农户的行为意向。政策层面的法律法规对农户农产品的生产活动有强制性的规制作用,如《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工作安全的决定》和一些地方法规,理论上可以通过影响农户行为的主观规范,使农户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进行安全农产品的供给。在实践中,法律法规能否强化农户安全农产品供给的主观规范,影响其态度,约束其行为,要看法律法规的操作性和执行强度。目前这些法律法规的针对性较差、可操作性不强、执行成本较高,不能对农户形成现实的压力。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农户供给不安全农产品的行为意向突出。操作层面的制度安排主要包括农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检验检疫制度和认证制度等。严格的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健全的检验检疫制度会强化农户的主观规范,使之最大可能地供给安全农产品。如果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缺失,供给不安全农产品被发现的概率很小,农户将没有向市场提供安全农产品的积极态度,形成安全农产品供给的机会主义。农产品认证制度所实行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农户安全农产品供给形成一定的压力,从而达到强化农户供给安全农产品主观规范的目的。

中国农村的非正式制度是以地缘关系和血缘关系为基础形成的农户之间的人际关系结构以及被大家所接受的伦理道德、文化传统、风俗习惯等。非正式制度对农户行为虽不具有强制性,但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户的主观规范。比如农户间没有正式合约只是基于相互信任的销售合作,如果大部分农户供给安全农产品,供给不安全农产品的农户将受到鄙视,从而作用于其主观规范,促使其改变行为态度。反之,如果绝大部分农户都供给不安全农产品,供给安全农产品的农户将会面临一种无形的压力,这种压力将影响农户供给决策时的行为态度。

总之,良好的农产品供给的制度环境有助于强化农户安全农产品供给的主观规范,形成积极的态度,从而促使农户供给安全农产品。

4.社会舆论

社会舆论对农户的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和行为控制认知都产生某种程度的影响。社会舆论一方面向农产品的生产者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通过改变农户的行为态度引导农户行为步入法制轨道,进行安全农产品供给;另一方面通过揭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对农户供给不安全农产品的行为形成压力,加强其供给安全农产品的主观规范。同时,社会舆论还可以向农户传递安全农产品的有关信息,提高农户的控制认知。例如,媒体曝光某地农户生产的农产品存在不安全问题,会使农户感受到巨大压力,从而强化其主观规范,改变其行为态度,纠正其生产行为。

.农户禀赋

农户禀赋包括户主禀赋和家庭禀赋,它们主要通过影响农户户主对安全农产品的控制认知和行为态度影响安全农产品供给。户主自身能力越强,他对安全农产品供给行为的控制认知也越强烈,行为态度越积极。户主的能力体现为户主能够对外界环境的及时反应、正确判断和科学决策。比如,文化素质较高的农户接受新信息、辨别信息真伪的能力强,他的行为决策的正确性就大。农户的家庭禀赋指整个家庭所拥有的资源,主要包括劳动力数量、资金的拥有量、土地的多少。农户可供支配的资源越多,户主供给安全农产品的控制认知越强,如果农户家庭劳动力短缺,劳动密集型安全农产品的生产将遇到障碍;农户家庭可使用的土地有限,将影响农产品的规模生产;农户家庭的资金紧张将影响新的安全农产品生产技术的采用,比如生物源农药的高价格将把缺乏资金的农户排除在外。我国目前农户的禀赋状况是户主的文化素质和技术素质普遍较低,对安全农产品市场的控制认知较弱,农户家庭禀赋中资金的短缺弱化了农户安全农产品生产的控制认知,使得农户安全农产品供给态度消极。

四、结论与建议

农户是目前我国农产品的主要供给主体,其行为决策直接关系到安全农产品的供给。从农户安全农产品供给行为的产生机理来看,农户行为的最终影响因素是预期收益、风险因素、制度环境、社会舆论和农户禀赋,它们通过影响农户的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和控制认知三个中介变量而作用于农户行为。因此,规范农户安全农产品供给行为要从其最终影响因素入手,从多个层面、多个角度,利用多种手段改变农户不安全农产品供给的行为态度,提高其安全农产品供给的主观规范和控制认知,引导和激励农户向市场提供安全农产品。

1.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维持安全农产品的价格优势,改变农户不安全农产品供给的行为态度。建立和健全农产品市场的准入制度,完善检验检疫体系,增加安全信息的透明度,从而保证安全农产品的价格优势充分体现,这样既可以提高农户的预期收益水平又可以降低安全农产品供给风险,进而改变农户不安全农产品供给的行为态度,以达到合理引导安全农产品生产的目的。

2.优化安全农产品供给的外部环境,强化农户安全农产品供给的主观规范。首先,应努力提高检测技术水平,强化检测手段,使不安全农产品供给行为以足够大的概率被发现,强化农户安全农产品供给的主观规范。其次,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配套法规,增强法律的针对性,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和惩罚力度,遏制安全农产品供给中的机会主义。再次,加强以血缘、地缘关系为主的乡村内农户之间的安全生产合作,促使非正式制度在法律法规管不到的地方发挥作用。最后,加强舆论监督,通过揭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从外部营造对农户不安全农产品供给行为的压力,促使农户树立诚信自律意识。

3.加强对农户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农户对安全农产品的控制认知。针对诸如合理施肥、安全用药等农产品安全生产的技术要求,对农民进行专门的宣传和技术培训。在比较复杂的安全生产技术采用的初始阶段,利用地方的农技推广机构给予农户直接的技术支持。这些措施有助于提高农户的技术素质、增强安全供给能力,获取丰富的安全农产品信息,掌握更多的安全生产技术,从而达到提高农户对安全农产品的控制认知的目的。

参考文献:

贝尔纳・萨拉尼耶. 2004. 市场失灵的微观经济学[M]. 朱保华,方红生 译. 上海:上海财经出版社:199.

王华书,徐翔. 2004. 微观行为与农产品安全――对农户生产与居民消费的分析[].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 (3).

张耀钢,李功奎. 2004. 农户生产行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因素分析[]. 生产力研究(6).

郑宇鹏,夏英. 2006. 食品安全问题研究综述[]. 中国食物与营养(7).

周洁红,钱峰燕,马成武. 2004 食品安全管理问题研究和进展[]. 农业经济问题(4).

周洁红. 2006. 农户蔬菜质量安全控制行为及其影响因素分析――基于浙江省396户菜农的实证分析[]. 中国农村经济(11).

AEN I. 1991. he theory of planed behavior[]. Organizational Behavior and uman Decision Processes(0).

AEN I. 2001. Perceived behavioral control, self-efficacy, locus of control, and the 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 ournal of Applied Social Psychology(32).

BERGEVOE RM, ONDERSEIGN CM, SAAAMPW, et al. 2004. Entrepreurial behaviour of dutch dairy farmers under a milk quota system: goals, objectives and attitudes []. Agricultural Systems(80).

FISBEIN M,AEN I. 197. Belief, attitude, intention, and behavior: an introduction to theory and research[M]. Reading MA:Addison-Wesley:26-271.

Analysis of Farmer′s Behavior of Supplying Safe Agricultural

Products Based on the 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

AO ianxin1,2 ANG honggen2

(1.Business School, e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 Shijiazhuang00061;2.School of Management, hejiang University, angzhou 310029)

农机安全论文范文7

[关键词]农户信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结构方程;风险防控

[中图分类号]F326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2095-3283(2013)11-0095-02

[作者简介]姜莉(1977-),黑龙江哈尔滨人,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文化经济学。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道德风险及其风险规避问题研究”(13YJC790085)。

一、引言

保障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除了需要国家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进行规范与指导,还需要考虑农户行为影响因素。由于农产品市场机制存在失灵的可能性,因此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既不能仅诉诸于制度,也不能完全交给市场。本研究选取黑龙江省数据,从制度和流通主体视角出发,结合理论和实证研究,以农户信用为研究对象,研究我国农产品生产问题,以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相关研究概述

从市场视角研究食品安全问题始于20世纪80年代。自Katherine Clancy(1986)首次提出食品安全问题之后,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食品安全问题。目前,国外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1农户产生道德风险的动机解释。这些研究从经济学视角寻找农户非安全生产道德风险的来源与动机。如Sheriff(2005)等学者通过对美国农户进行典型案例分析后认为,投入品间的替代弹性、政府标准的异议,以及自然环境的不确定性都会使偏好于风险规避的农户产生道德风险。同样,Starbird(2005),Bontems(2011)等学者也通过调研得出,安全农产品市场供求信息不对称是激发农户非安全生产道德风险产生的重要因素。2农户道德风险的衡量。国外多数学者认为,农户道德风险发生概率的差异取决于农户的风险偏好,风险规避型农户的机会主义行为较少发生,因此衡量农户道德风险应观察其保留效用值(Clancy,1986;Dubois,2011)。如Norbert(2004)等学者针对美国农户在政府规制下的机会主义行为进行了分析,并通过对其风险行为进行政策模拟,指出规制强度与农户道德风险的发生呈负相关,农户道德风险发生概率随政府规制强度不断调整。3农户道德风险的影响因素分析。这些研究多侧重于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来寻找影响农户道德风险的具体因素。如Ramaswami(2003),Dubois(2010)通过对个体农户行为进行观察,认为保险契约的完备程度、农户风险偏好类型是影响农户道德风险的重要因素。同样,Mitchell(2010)等学者也对农户安全生产意愿进行了分析,认为降低安全技术采用成本、提高监控审查频率有助于减少农户道德风险的发生。

三、结构方程分析与数据检验

本文梳理了国内外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研究,通过采用问卷与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对黑龙江省农户进行了调查。我们采用李可特5点法设计问卷,对陷阱问题进行了筛选,共回收392份有效问卷,还实地走访了哈尔滨市团结镇、松北镇等城郊地区农业生产者以及润恒国际食品交易中心的农户,以期获取黑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道德风险的详细资料。研究采用结构方程模型(Structural Equation Modeling,SEM)进行实证分析,通过因子分析对所得结果的真实性进行论证,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加强我国农户信用建设提出了对策建议。

本文基于制度经济学、信息经济学、渠道权力等理论,通过对我国农户信用状况进行分析,选出的检验变量指标分别为制度供给、示范效应、实施主体自我效用考量、农户道德失范成本、误导性市场导向、渠道选择自由度、侵略性渠道权力、农业生产要素投入,信度和效度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

四、加强我国农户信用建设的措施和途径

(一)加强宣传,营造生产安全农产品的环境

为了避免农户因缺乏农产品质量安全常识而盲目追求经济效益,并更好地引导农户生产出令消费者放心的安全农产品,应加强舆论宣传力度,在已有的纸质媒介的基础上,多通过广播电视节目、专家讲座以及开通免费咨询电话等方式,提高农户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思想认识,唤醒农户的社会责任意识。基层组织应该把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作为推动农业发展工作的核心内容,着力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农户介绍、推广安全高效的农业生产技术,避免农户由于文化水平和技术等原因所导致的无意识的不安全农产品生产。

(二)完善制度体系,实现制度执行常态化

制度包括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和实施机制。现实问题越是复杂,越应该加强正式制度的约束和实施机制的运行。制度约束属于外部控制力量的范畴,利用外部控制力量、加强制度约束是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道德风险问题的必要且重要的手段。应对我国目前已有法律法规中存在的漏洞进行填补,形成一套完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体系,从而避免制度缺失,这是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道德风险防控的关键。

(三)规范制度细节,保障制度内容科学性、实用性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的弱实用性主要反映在四个方面:一是标准的立项不能快速反映市场变化和需要。二是某些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覆盖面窄。三是部分标准规定过严,脱离我国实际情况。四是标准制定缺乏验证。因而要制定具有真实指导意义的规范化指标,在数量和质量上同时落实各项安全标准。首先,对农产品标准进行量化标示,如农药使用量等各项指标的具体数量。其次,在质量方面,应加强各项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前瞻性。

(四)打破制度供给垄断,决策主体实现多元化

在实际调研过程中,多数农户认为在制度出台的过程中,应积极主动地邀请有关的农业组织或个人参与正式制度的补充细化,避免制定的标准与实际状况不相吻合。要充分尊重这些组织或个人的意愿,为其设立相应的权利。同时,鼓励其设立组织内管理制度,形成行业内、组织内的自律。

[参考文献]

[1] David E DowallThe Role and Function of Urban Land Markets [J]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1993,67(4)

农机安全论文范文8

[关键词] 农机监管 服务 排查 创新 发展

[中图分类号] S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3)08-0153-01

近年来,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实施,农机监管工作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迫切要求农机监理机构要转变传统思想观念、工作方式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新时期在以服务为主的农机行政执法中,为了更好地促进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更好地做到依法行政、规范监理、热情服务,安图县农机监理部门紧紧围绕一个中心、两个重点、三项职责开展农机工作。即:以农业机械化工作为中心,以农机购置补贴、农机监理服务为重点,以农机服务、指导、监督为三项工作职责。几点做法是:

一、抓源头,强化农业机械和驾驶员检审验工作

一是早动手,充分利用农闲这个有利时机,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及时制定农机监理重点工作计划。二是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严格收费标准。三是全面启动年检审工作,创新工作方式,采取集中检验、分散审验、上门检验、电话预约等方式,深入农户、田间地头开展检审验活动,全年检验拖拉机4326台,到检率达百分百。

二、抓培训,注重提高驾驶员的操作能力和事故防范意识

在驾驶员考试培训中,严把考试关。农机监理站以机械常识、法律法规、监理规章、操作技能等内容为主,对初考增考驾驶员进行系统理论和操作培训,提高农机驾驶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使驾驶员做到时时严格要求自己,处处安全操作,杜绝人情考试,发人情驾照,从源头消除了事故隐患。全年组织驾驶员培训班三期,培训考核驾驶员624人,完成计划的124.8%,有效地提高了驾驶员的持证率。

三、抓田检路查,加大整治农机安全事故隐患

加强路检路查工作力度是避免发生重大农机安全事故的有效措施。农机监理部门派外勤组开展与交警协作,不定期在各乡镇的主要路段对无牌证、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违章行为进行查处,纠正各类违章500多台次。同时深入乡镇、村屯对无牌车和无证人员进行排查清理,提高有机户和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避免黑车、非驾等现象发生。全年新增注册拖拉机1716台。

四、抓安全教育,强化有机户安全意识

为了更好地解决农机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问题,积极组织各乡镇农机站利用当地各村的广播、宣传栏和当地的农贸大集日等宣传活动,发放《道路交通安全法》、《吉林省农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单6000多份,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同时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力度,农机监理人员深入乡镇对农机大户、修理网点和作业农户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到未雨绸缪。

五、抓平安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认真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回头看,提炼形成丰富的创建经验,加强源头管理,加大投入和创建力度,扩大创建范围,努力形成“一屯带一村、一村带一乡、一乡带全县”的推进机制。广泛开展农机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预防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营造浓厚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

六、结尾语

总之,更新观念,转变职能,强化服务功能是新形势下促进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需要我们顺应形势,解放思想,创新观念,打造出一种管理服务结合型的农机安全监管新机制,从而在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和服务两方面取得实效。

参考文献

[1] 张京,刘映刚. 关于我国农机服务产业化发展的思考[J]. 农机推广与安全. 2004(06).

农机安全论文范文9

论文摘要 介绍了农机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了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以期为农机的安全生产提供指导。 

 

随着农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机被广泛地应用于农业生产和新农村建设,在现代农业中起着主导性作用。因此,农机在数量上逐年上升,机型种类日益增多,作业范围日趋广泛;但农机事故也在不断上升。充分发挥农机的作用,最大程度地提高农机综合能效,及时消除农机事故隐患,降低农机事故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是农机安全管理部门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1农机安全生产管理隐患 

 

1.1道路运输的农用车辆 

主要有拖拉机(手扶、小四轮及大中型拖拉机)和三轮、四轮农用运输车。农机安全管理部门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法》(以下简称《培训法》),对这部分车辆和驾驶员实施安全管理。拖拉机的转向性、制动性和稳定性较其他车辆差、噪声大、易疲劳、运输安全系数低,其在从事道路运输过程中较其他车辆更易发生事故。为此,在国家制定的交通、农机安全管理法规中,均对拖拉机载人做了禁止和限制性规定。但在我国广大农村,由于交通不便,一些群众为了一时方便,搭乘拖拉机的行为时有发生,而重特大农机事故中,大多数都与拖拉机载人有关,这样的事故案例屡见不鲜。另外,超载运输也是造成农机交通事故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超载易导致方向失控、制动失灵、在爬坡时车辆易向后滑,极易发生事故。 

1.2农田作业(包括农副产品加工)的农机 

农田作业的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往往容易被忽视。人们往往认为农田作业环境简单,会操作就行,不会发生事故,其实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从事农田作业的机械与从事道路运输的车辆相比,虽然相对发生事故的机率较低,但前者的数量远远大于后者(前者是后者的十几倍),且作业有一定季节性,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依然较大,如我县每年有近百起农机农田事故。因此,对出事农田作业的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同样不能放松。 

 

2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2.1培养一支驾驶操作技术过硬、法规意识强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队伍 

农机安全监理部门要按照《条例》和《培训法》的要求,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全面的业务知识和驾驶操作技能培训,严把考核、发证与年审关,并定期组织他们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把他们培养成合格的驾驶操作人员,使他们能够在农机化作业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导作用,为农机安全生产作出应有贡献。 

2.2要大力宣传,全民动员,营造人人共同遵守《条例》的良好氛围 

对农民朋友还应该加强农机安全作业常识宣传,使他们能够知道农机安全常识,了解农机安全常识,在生产中遵守安全规章,以便消除因第三者过失造成的农机事故。无论是农机交通事故还是农田作业事故,第三者的过失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特别是道路交通事故更是如此。为此,《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凡在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及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活动有关的人员,都必须遵守本条例。”从上述规定可知,《条例》既要求机动车驾驶员遵守,也要求每个公民遵守。对于农机从事农田作业,凡是参于作业人员和周围其他人员,都必须遵守农机安全作业规章,确保安全生产。 

2.3督促机主按时参加农机年检,并进行定期检查与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对可能存在事故隐患的零部件及时进行更换,保证农机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要求驾驶操作人员养成作业前检查农机技术状况,特别是对影响作业安全的零部件检查的良好习惯,从而在农机本身的技术状况方面保证作业安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4充分发挥农机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对农机违章作业的监督检查力度 

监督检查是农机安全监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也是加强农具安全管理的主要手段之一,是落实农机驾驶操作人员遵守《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力保障。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应经常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农机交通安全进行检查,特别是对乡村道路农机交通安全的检查。目前,乡村道路的交通安全是一个盲区,交通管理职能部门把监管和整治的主要精力放在交通流量大的国道、省道、县道及城镇街道等交通要道上,无暇顾及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之有些农用机动车主的法制观念淡薄,交通安全意识差,他们趁有关部门疏于管理之机从事违章运输,甚至非法从事客运,从中牟利。于是无证行驶、违章载客、超载、人货混装等违章现象泛滥;加之乡村道路的路况环境使农机使运输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另外,农机安全管理部门还应在农忙季节,集中精力对农机农田作业进行监管,全方位保证农机安全生产。 

农机安全论文范文10

通过阐述农业机械中的几种新的技术手段,比如计算机技术、网络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及液压技术等在农业机械中的应用情况,对农业机械技术的发展进行了分析,希望可以为农业机械设备的智能化发展提供相应的参考依据。

关键词:

农业机械;技术手段;应用;发展前景

我国在国际上的地位正在逐渐提高,这与我国的经济发展是分不开的,经济的发展需要基础的支持,农业就是我国的基础,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基数大。随着近几年我国农业的发展,很多高新技术也被运用到农业的机械设备中,使农机设备向着智能化的方向发展,有效地提升了农业生产的整体效率。在农业的生产中使用高新技术还能够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保证农机相关机械的正常运作。

1农业机械技术的应用分析

1.1计算机技术

这里所说的计算机技术主要指的是计算机视觉技术,这一技术最早被运用在农业机械上是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当时主要运用的是计算机技术中的视觉技术,利用这一技术的主要目的是可以对农产品的品质质量进行分级别检查。计算机视觉技术是以图像处理为基准,随着图像处理以及视觉模拟技术的发展,计算机视觉技术不仅可以用来检查农产品的品质,而且还可以用来对农产品进行播种、收割。虽然计算机视觉技术在我国农业技术领域的应用时间还不是很长,在实际的使用中还有很多的问题出现,但是相信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计算机视觉技术必将会改变传统的农业作业模式,为现代化农业发展提供技术上的支持。

1.2网络信息技术

网络信息技术在我国农业机械上的应用是非常成功的,信息技术与地理信息系统的有机结合不仅可以为农业的生产提供高精度的监控,而且还能够对农业生产中出现病虫害的情况进行及时的检测,然后根据定位系统来进行田间作业。

1.3液压技术

液压技术主要依靠的是微电子技术和工业传感技术,在数据的采集上,运用液压技术主要完成的是能量的转换和匹配,其目的是为了让农业机械的效率能够得到进一步的提高,让机械设备的相关系统特征可以得到完善,让机械设备的可靠性能够得到提升,这也很好地符合了环境保护的相关标准要求。而大部分的农业机械都是采用内燃机作为原动力,所以很多时候都会出现工作负荷,一般情况下,我们都是通过电液控制手段来完成负载与原动力之间的匹配情况,尽可能地减少功率传输过程中出现的损失,从而提高农业机械系统的工作效率。

1.4人工智能技术

随着信息全球化的不断深入,高端技术不仅在大型的企事业单位中被运用,在农业中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比较有成果的就是美国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出激光拖拉机、机械的内部导航装置,等等,这些装置可以对拖拉机的运行方向及所处位置进行实时的测定,在了解地区土地信息之后,再制定合理的土地种植方案、农药及种子的数量,等等。

2农业机械技术的发展趋势

2.1推广农业机械产品的技术发展

目前在我国的农业机械发展上,已经开始运用机电智能化技术和计算机技术,这使得农业机械化设备的科技含量有了极大的提高,不仅有效地提高了农业机械的作业效率,而且也提升了农业的生产效率。

2.2农业资源的利用率得到了提升

只有提高了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率,才能够确保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也为保护生态环境奠定基础,如回收农业生产的废弃物,普及无害化的处理设备,运用无害化技术来处理废水可以有效地达到保护环境的作用。而在农业种植的过程中,使用有机肥料还可以进一步提高农业资源的利用效率。除此之外,大力发展节能型动力机械设备可以有效地避免出现资源浪费,从而提高农业资源的整体利用效率。

2.3提高农业机械产品的质量监督水平

要想提升农业的机械化水平,还要从规范设计的基本要求出发,全面提高农业产品的质量。在质量提升的过程中,还要注重农业产品的整体造型和外观,农机设备的耐久性也要经得起考验。选用与农机设备相配套的发电机及元件,能够最大程度上提高农业机械产品的质量。在农业机械设备完成安装之后,还要对其进行试运行,只有保证了设备各项指标都正常的基础上,才能够真正的投入使用,这也是提高农业机械产品可靠性的前提。

2.4加大政府的补贴力度

各级地方政府要加大农业机械的技术推广,做好农业机械的培训工作。国家还要将拖拉机、插秧机等农机具作为农具购置补贴的关键,普及农业机械知识。这样也能够更好地提高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进程。2.5确保农业机械技术的安全生产关注安全监督管理及装备的创建工作,加大农业机械的安全投入,以便更好地满足农业机械工作安全监督管理的需求。除此之外,最重要的是,要将农业机械的安全检验工作纳入到各级县市政府的财政预算当中。

3结语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一些高新技术正在逐渐地被运用到农业的机械设备中,这些机械设备的出现不仅提高了农业的整体生产水平,而且还进一步提升了农业的生产效率,很好地实现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在今后的农业发展过程中,农业机械也必定是智能化的,所以要求操作人员要不断地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全面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意义上实现我国农业机械的智能化。

作者:徐家亮 刘晓鹏 单位:黑龙江省克东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参考文献:

[1]陶乐然.长春星宇小区新技术应用[C]//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吉林经济发展———启明杯•吉林省第四届科学技术学术年会论文集(下册).2006.

[2]刘蒙之.传播新技术与国家发展———一种政治经济学的观察[C]//中国传播学会成立大会暨第九次全国传播学研讨会论文集.2006.

[3]张仁江,田莉.制造业企业新技术采纳:动因、路径及障碍分析———基于T公司的纵向案例研究[C]//第六届(2011)中国管理学年会———技术与创新管理分会场论文集.2011.

[4]胡札进,姚尚斌,徐七三“.双低”储藏与四项储粮新技术的综合应用[C]//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国科技工作者的历史责任———中国科协2003年学术年会论文集(上).2003.

[5]柳旭.浅析电视空间新技术对审美体验的影响[C]//2009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影视技术文集.2010.

农机安全论文范文11

中图分类号:C91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738(2012)03-0162-01

摘要:新生代农民工为我国新时期的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与此同时新生代农民工的出现也引发了新的社会治安问题,新生代农民工犯罪问题为维护社会稳定提出了新的挑战。公安机关必须立足于社区警务探索新生代农民工的犯罪预防措施,促进新生代农民工的融合,有效的维护社会治安的稳定。

关键词:社区警务;新生代农民工;犯罪预防

一、新生代农民工带来的社会治安问题

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数据: 2008 年, 农民(主要是35 岁以下的农民工) 犯罪人数达到52.96万, 占生效判决罪犯总人数的52.58 %,自2004年来农民工犯罪年平均递增4.88 %。据统计,流动人口犯罪占整个上海市犯罪的50 %以上,在广州则高达80 %, 深圳竟高达97 %。即使在内地大城市如成都, 近年来由流动人口引发的刑事案件一直占犯罪总数的83 %以上。[3]面对新生代农民工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公安机关必须立足于社区警务探索新生代农民工的犯罪预防。

二、社区警务在新生代农民工犯罪预防中的地位

社区警务(Community-Oriented Policing),也叫社区导向警务,其原则是:预防为主、警民合作、社区导向、综合治理。[2]

犯罪学理论认为,一切违法犯罪的根源于社会,社区警务的理论与实践证明解决违法犯罪问题必须立足于社区,依靠社区群众是解决治安问题的出路。举全社会之力与警方配合才能从根本上消除犯罪产生的条件。

新生代农民工与他们的父辈相比,虽然知识文化程度有所提升,但是受到当前充斥社会的各种有害价值观与文化的影响,思想观念开放活跃,违法犯罪的手段智能多样,管理难度加大,但是共同一点就是他们在大城市中处于社会底层,往往栖身于工地和城中村,甚至有的地方形成了农民工专们聚居的社区,犯罪学理论认为所有的犯罪行为都离不开社会这个大环境,那么解决违法犯罪也离不开社区这个小环境。充分重视落实社区警务战略,并及时了解农民工中的社情民意,引导身份融入,发现违法犯罪问题,化解矛盾纠纷,进行情绪疏导,解决实在困难,从而实现维护社会稳定目标。

三、社区警务在新生代农民工犯罪预防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社区警务在新生代农民工犯罪预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区警务室没有发挥服务管理流动人口的基础职能。

公安部要求全国各地每个社区都必须设立警务室,在农村可以几个村共同设置一个警务室,另外警务室大多建立在社区中心位置,并且和街道社区其他管理单位在一起,相当于一个小型的政务大厅,各个单位工作联系方便,尤其是对出租屋和暂住人口以及人口信息的管理提供了便利,但是因为警力不足,建立社区警务室后,又需要民警常驻警务室工作,而派出所警力调配上捉襟见肘,除了本身的所内工作还要处理各种治安案件,民事纠纷,社区警务室建立后社区民警又要往返于警务室和派出所之间,从已实行的省市看,社区警务室长期效果并不明显,现在很多警务室,已是“物是人非”公安民警基本不到岗。

2.公安机关对新生代农民工聚居的建筑工地宿舍存在管理盲区。

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尤其是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改造项目较多,大量新生代农民工为了赶工追工程进度,长期吃住在工地一线,动辄数百人,同时建筑工地多处于空旷地带,安全防范薄弱,多发建筑材料失窃案;文化层次较低的农民工之间会因为一点小事发生摩擦口角继而引发武力械斗,甚至有个别素质低下法律意识淡薄的农民工会触及违法违纪的事情;施工方也可能因为拖欠工资、工程承包等问题与农民工人发生纠纷甚至引发等等社会治安不稳定诱因,长期以来建筑工地一直是治安隐患较多的区域。

3.公安机关不注重在管理中主动发现新生代农民工的违法犯罪情报信息。

犯罪学理论认为,犯罪的根源在社会,那么公安机关了解和掌握本社区和企业工地内重要情报信息就显得格外重要,通过走访群众,可以了解社区和企业工地治安状况、人口情况、特别是工作对象信息,了解了他们的现实表现和近期动态就为预防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但是情报工作本身是一个枯燥、乏味、短期内难以见到实效的基础工作,很多民警在思想上不重视,体现在:第一,编造假情报。社区民警为了完成信息采集工作要求,提供自己过时甚至是自己编造的假信息。第二,不认真分析,民警得到情报后往往简单化,主观化处理。第三,办事拖拉,情报具有时效性,时间越久,其应用价值越低,基层民警得到信息之后,可能认为等等再上报也没什么影响,往往贻误战机。

(二)社区警务战略视角下的新新生代农民工犯罪预防对策。

1.公安机关推进社区警务室扎根社区、进入工地。

社区警务室和社区民警是公安机关与百姓接触最为直接的窗口和桥梁,它具有宣传教育,业务指导,安全防范,震慑犯罪,就近接警的重要职责。因此公安机关要认真负责,推进警务室扎根社区,为了适应新形势,可以在具有一定人口规模的建筑工地上建起 “警务室”,派驻民警和辅警以及抽调工地保卫干部,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深入摸排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大型工地的治安秩序。警务室扎根社区,进入工地,不仅完善了治安防控体系,也延伸新生代农民工管理触角,真正做到 “零距离”服务新生代农民工。

2.公安机关可探索组建专门农民工社区。

针对新生代农民工工作分散,底数不明,管理困难的局面,参照城市成熟社区管理模式探讨建成农民工社区。并以社区民警为主,以辅警、流动人口协管员、治保干部、保安人员、农民工中的治安积极分子、信息员等社会力量为辅的新型社区警务模式,构建起农民工社会化服务管理网络,由分散化管理向集约型服务、管理转型。

3.公安机关应建立和完善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情报工作机制。

公安机关要正确预警案件就必须从情报的搜集、分析、研判、指导破案等过程下功夫,其别重视情报工作的中心,也就是情报的研判。首先,要加大公安情报分析队伍的建设,提高情报研判质量。第二,建立预警机制,可以通过警务室和社区及工地公告栏一些案件预警信息,特别是一些案件的规律和特点提示有关人员重视安全防范。

参考文献:

[1]张兆瑞,张建明,杨瑞清.社区警务[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

[2]刘兴华.社区警务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

[3]周东平. 犯罪学新论[M] . 厦门: 厦门大学出版社,2004。

[4]王俊岭.《浅论社区警务与校园安全》. 吉林: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

注:本文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校级课题《新生代农民工对社会治安影响的研究》(项目编号:11SKS011),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1.王俊岭(1984-),男,河北唐山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09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治安管理。

农机安全论文范文12

【关键词】 农机安全 培训 教学方法 提高水平

1.蛟河市农机化发展的现状

蛟河市总人口4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7.1万人,耕地面积11.1万公顷,其中水田1.3万公顷。全市农业机械化总动力31.9万千瓦,拖拉机保有量16079台,其中大中型1335台,配套机具20856台(套)。

2.农机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农机驾驶员素质普遍较低 农机驾驶员中初中文化占80%以上,有的买了拖拉机只会驾驶,不懂机械原理,不能进行简单的维修保养,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2009年以来,全市共排查安全隐患15处、责令整改15处、清理无籍拖拉机1871台、行政拘留19人。

2.2 农机驾驶违章现象严重 驾驶员受训时间短,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安全驾驶意识不强,农机驾驶违章事件频发。

2.3培训技术设施不完善 培训教材、教学设备落后,缺少先进的硬件设备,就理论讲理论,缺乏形象化教学设施。

2.4农机监理部门行政执法不完善 法律上没有赋予农机管理部门权力,不能对拖拉机驾驶员的安全生产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管,执法手段软,给农机安全生产带来不利影响。

2.5农机培训资金投入不足 地方财政对农机化培训的投入较少,严重制约了农机化技术培训工作的发展。

3.开展农机培训的成效与经验

3.1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培训指标任务 通过市农机管理推广部门了解新购置农机具的种类、数量、分布情况,向各个乡(镇、街)下达培训指标任务,落实指标任务与农机系统创先争优年终考核挂钩,从而调动了各级农机管理部门的积极性,确保了培训指标任务的完成。

3.2广泛开展创建农机“安全乡、村”活动 经过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三项活动”,促进“平安农机”建设,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为载体,建立健全了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结合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依法行政。以整治提高农机“三率”为重点,深入村、社、户,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作业机械,依法检查挂牌、持证及年检情况等,有效遏制了无牌、无证行驶、酒后驾车、超速超载、违章载人、违章作业等不良行为。

3.3创新教学模式 加强农机驾驶员交通安全法规的培训教育。从交通法规处事故案例分析、驾驶员应该注意事项等多角度、全方位进行详细讲解,并结合实际操作进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使学员增强了交通安全意识,为避免交通事故发生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近几年全市无一起恶性农机交通事故的发生。

3.4深入基层调查开展有针对性教学 蛟河市在国家惠农政策方面,实行农机购置补贴,开展水、旱田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增添了新机具。但是农机户、农机驾驶员大多数不懂操作与维护。蛟河市农业机械化学校派出技术人员到村、户具体操作、指导、讲解,为广大农机户排忧解难,受到一致好评。

4.农机安全生产培训的几点建议

4.1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调动农民购机、用机积极性,拉动农民投入,抓住机遇,加快农机化发展步伐。

4.2切实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督 加强农机监理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监督长效机制,加大“平安农机”创建力度,提高拖拉机“三率”效果。

4.3加强农机驾驶员的培训教育 利用农闲集中培训、轮训,农忙时深入田间具体指导,切实为农机户服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