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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企业自评报告

时间:2023-01-25 17:13:39

运输企业自评报告

运输企业自评报告范文1

[关键词]道路运输企业资质评定财务分析

中国加入WTO后,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必将产生重大影响。国内道路运输企业也必将发生重大变革。为适应新的行业发展形势,交通部制定了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评定管理办法,决定对全国道路运输企业进行经营资质的评定,并按照评定后的经营资质等级实行经营的合理分工。其目的是加快提高我国运输产业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引导企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规范化服务,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一、道路运输企业现状及进行经营资质等级评定工作的必要性

(一)道路运输企业在施行经营资质评定前的状况

1、企业规模小,经营业户多,处于分散经营状态

自八十年代初道路运输市场全面开放后,由于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投资少,收益快,道路运输业发展迅速。原来交通部门所属的专业运输企业因解体和下放,其经营规模大大缩小,经营能力大大降低。特别是近年来社会其他行业部门为分流富余人员,成立了一批小规模道路运输企业,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而在农村个体运输业户占得比例很大。形成了目前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多、企业规模小的局面。

至2000年末,我省道路运输企业共有经营业户207998户,其中:交通部门拥有971户,占道路运输行业总户数的0.74%;非交通部门拥有207027户,占道路运输行业总户数的99.53%。全省共有营运车辆319109台,其中:交通部门拥有营运车辆19491台,占营运车辆总数的6.11%;社会企事业单位拥有营运车辆150955台,占营运车辆总数的47.3%;个体联户拥有营运车辆148663台,占营运车辆总数的46.59%。我省道路运输业平均每户拥有营运车辆1.53台,其中:交通部门平均每户拥有营运车辆20.07台;社会企事业及个体联户平均每户拥有营运车辆1.45台。

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规模小,企业建立的运输网络覆盖能力有限,生产效率普遍偏低,市场竞争能力不强,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和发展壮大受到了制约。尤其是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外资将全方位进入我国道路运输市场,国内道路运输企业将很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

2、道路运输工具档次较低

我省道路运输行业普通营运客车和营运货车所占的比重很大,高级营运客车或专用载货车辆所占比例很低,道路运输企业车辆结构已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我省道路运输行业营运车辆车型结构如表一、表二所示(略)。

至2000年末,我省道路运输行业共有营运客车80445台,其中:交通部门拥有营运客车12740台,占全省营运客车总数的15.84%。共有高级营运客车总数5717台,其中:交通部门拥有高级营运客车1350台,占全省高级营运客车总数的23.61%。高级营运客车总数占营运客车总数的7.12%。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广大旅客在出行时越来越注重乘车的舒适性、安全性、快捷性。道路运输业高级客车数量偏低,车况陈旧落后,已经不能很好地满足广大旅客的需求,不能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制约了道路旅客运输的健康发展。

至2000年末,我省道路运输行业营运货车总数为238664台,其中:交通部门拥有6751台,占全省营运货车总数的2.83%。全省共有专用载货营运货车9235台,其中:交通部门拥有303台,占全省专用载货营运货车总量的3.28%。我省营运货车车辆结构中,高效率、低能耗的重型营运货车很少。而高能耗、效率低的普通营运货车占得比重很大,全省共有普通营运货车229429台,占营运货车总量的96.13%。

当前,道路运输企业在用的营运货车大部分是普通敞蓬货车,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损、货差现象十分普遍。尤其是在运送沙石、建筑材料及煤炭等货物时极易洒漏,并对环境造成污染。而发达国家多数实现了营运货车厢式化,既有利于避免被送的货物途中丢失和损坏,又有利于环境保护。因此,我们在调整营运货车的重型、中型、轻型以及专用货车的车型结构比例时,还应考虑营运货车的厢式化问题,力争早日实现货物无敞露运输,大力发展特种车辆运输。

3、道路运输企业经营机制落后,服务质量不高,安全隐患较多,运输效率较低。

至2000年末,我省国有专业道路运输企业共计145户,其中已改制的企业11户,改制专业运输企业仅占我省专业运输企业总数的7.59%。道路运输企业生产组织形式比较落后,无论是国有的专业运输企业,还是社会个体运输经营业户,基本上采用的是单车单干的运输生产组织形式,企业经营组织形式单一。

在市场经济下,许多道路运输经营者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道路运输的服务质量提高,使道路运输服务质量大幅下滑,严重影响了道路运输企业的窗口形象。道路运输企业实行多种经营形式后,有些经营者为图谋私利,短期行为严重。有的道路运输企业车辆使用权被层层转包,外来车辆挂靠专业运输企业,司乘人员素质水平参差不齐,行车的安全动态无法掌握,使原来行之有效的预防性教育、检查、动态监控等一系列制度措施形同虚设,行车事故频频发生,重大、特大恶性事故率呈上升趋势。

4、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尤其缺乏高素质的经营管理人员

从文化素质来看,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文化程度不高,其中具有中等专业以上学历的大约占18%左右。而个体和社会其他从业人员,大约有三分之一的从业人员只有初中文化程度。近年来,道路运输企业开展了广泛的岗位技能培训,从业人员基本上都接受了一定时间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专业技术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个体和社会其他运输业户从业人员,多数均未通过岗位培训。道路运输企业缺乏一批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的高级人才。

5、道路运输业信息化发展水平滞后

在信息产业和高新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道路运输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刚刚起步,如果不加快道路运输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及高新技术的应用,会导致道路运输企业创新和竞争能力下降,进而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和持续发展。加快信息技术的应用与开发,将从根本上改变现行道路运输企业传统的经营观念、经营方式和组织结构,提高道路运输企业的运输效率、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为道路运输企业向集约化和规模化发展提供了保证。

(二)道路运输企业进行经营资质评定工作的必要性

1、开展资质评定是调控道路运输市场,改善行业形象,提高行业素质,促进行业发展的需要。

开展资质评定是有效调整运输市场,培育和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需要,是优化运力结构、促进产业升级的需要。道路运输企业存在着不少结构性矛盾和问题,客运市场宏观调控乏力,运力结构严重不合理,车辆档次较低。在市场竞争中只注重外延发展,忽视内在提高,服务质量不如人意。货运市场经营主体过多、过散,市场集中度低,大中型企业为数不多,运输能力不强,企业和个体户数量很大,车辆结构不合理,运输经营方式落后。要从根本上治理整顿好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只能通过对运输企业经营资质评定,优化企业结构,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提高全行业服务质量。资质等级与经营范围挂钩,等级越高,可经营的货种、线路越多,这必将推动企业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之路,引导企业把提高服务质量当作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出路。

2、开展资质评定是扩大对外开放,提高企业竞争能力,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道路运输市场将逐步完全对外开放。道路运输行业要应对国际、国内运输市场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激烈竞争。无论外资、中资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经营项目、范围都要受到《规定》的约束,一视同仁,平等相待,符合实行国民待遇的国际惯例。这必将促进国内道路运输行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水平和组织化程度,充分发挥道路运输的经营优势,积极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运输效率,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能力的道路运输企业来主导行业发展方向,建立起以安全、高效为特征的,与国际市场竞争和国内其他运输方式相协调的道路运输组织系统。

3、开展资质评定是完善行业管理,提高行业和企业管理水平的需要。

道路运输企业按照企业经营资质等级实行经营分工后,无论是线路质量招标,还是行政审批分工,都要以企业的资质作为主要依据,按企业的资质经营,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明确不让其经营与资质不符的经营项目。这样,可以减少行政审批程序中的不正之风,促进行业管理转变作风,加强廉政建设。对道路运输企业来说,明确了企业的经营资质等级,可以直接参与经营项目的招标和经营,监督不符合资质条件企业的经营状况。同时,通过加强企业质量信誉的考核,提高企业管理,促进行业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二、道路运输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现状

(一)观念陈旧落后,管理意识淡薄。

部分道路运输企业的经营者只抓生产经营,不注重财务管理工作,认为企业的经济效益是由营运部门及司乘人员创造的,财务部门是一般的职能管理部门,只是简单的记账和算账。由于对财务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造成企业管理上的失控,经济受损,效益下降。主要表现在承包经营初期,以包代管,放松企业内部管理,承包人员为了自身利益,拼车辆、设备,该保养的不保养,该维修的不维修,使承包车辆没到使用年限就已报废,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单车租赁经营后,只注重对外发包车辆数量,忽略了车辆租赁费的收缴,使大量的租赁费收不上来,有的已成为死账,企业蒙受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二)财务会计信息失真

有的经营者为了个人的政治目的、个人业绩考核或为获取银行的信贷资金等,虚增企业收入,该进成本的费用不进,该提的折旧不提,该摊的费用不摊,想方设法把利润调整为最大化。有的经营者,为了躲避税费,达到躲、偷、漏、避各种税费,采取不该摊的费用多摊,不该提的多提,该入账的收入隐瞒不列,转移账目,账外设账。

企业对外投资、重组改制及资质评审时,编造理由高估资产,以获得较大比例控制权和评为更高一级资质企业。利用资产评估消除潜亏,将坏账、毁损存货、长期投资损失、固定资产损失、递延资产等潜亏确认为评估减值,冲抵“资本公积”,使国家和职工利益受损。

道路运输企业采用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的经营方式非常普遍。由于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经营形式的存在,使会计确认和计量上具有不确定性。

(三)经济效益下降,财务状况恶化。

表三:2000年国有交通运输企业财务状况分析(略)

道路运输企业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发展能力较差,未实现资本保值增值目标,多数企业经济效益下滑,甚至出现亏损。如表三所示,我省国有道路运输企业变现能力指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都低于企业的正常比率水平,国有道路运输企业短期偿债能力较低。企业应收账款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不高,企业资金管理不利,资金占用水平高,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周转速度缓慢,应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企业资产负债率、产权比率高,资产负债率超过标准财务比率(40%-60%)水平,企业的负债程度较高,偿付长期债务能力较低,企业财务风险较大。2000年度我省国有道路运输企业完成利润总额-1687万元,亏损面43.33%,企业获利能力水平较差,企业扭亏增盈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短期内全面实现交通运输企业扭亏尚有一定的阻力。

(四)财务管理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有的企业虽有相对完善的管理制度,但执行情况不是很好,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对于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认识有差距,从思想上还不够重视,有的单位甚至认为领导说了算,有无内部控制制度无所谓。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不完全,针对性不强,操作性较差。有的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相对滞后,受管理人员思维、管理意识和外部环境的影响,不能适应会计工作的需要。监督环节薄弱,执行力度不够,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五)财务会计人员的素质较低

思维观念落后。会计人员普遍的认识就是只要按法规、制度要求,把一套账做好,把一套会计报表编制出来,就算完成任务。对于运输成本控制、经营预算编制、投资决策分析、资金运用等工作职能,认为是与财务会计人员无关的事情,财务会计人员的职能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文化素质较低,职业道德素质不高。以我省道路运输企业为例,至2000年末,全省国有道路运输企业在职职工44065人,有财务会计人员1041人,占企业职工人数的2.36%。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会计职称以上的会计人员很少。个别财务会计人员不敢讲真话,不能同外来诱惑、威胁或弄虚作假的行为做斗争,不能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业务知识陈旧、老化,结构单一。财务会计人员在经济、法律、产业组织与管理、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外语等其他相关知识掌握不够,制约了财务会计人员综合能力的发挥。财务会计人员所学的业务知识,仍停留于旧会计制度所学的内容,对新的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学习得很少,研究的不深,有的甚至没有接触。

(六)财务管理手段滞后

目前,多数道路运输企业的财务会计核算工作还停留在手工会计核算上,财务人员覆行的只是会计的职责。即使是实行会计电算化的企业,也只是实现了会计核算上用计算机替代了手工核算,或者部分地完成了会计信息的分析、预测、决策的过程。而网络会计在道路运输企业几乎是空白。

三、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等级评定中的财务分析

(一)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评定有关财务状况分析

1、道路运输企业在资质评定中提供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分析

(1)规定申报资质等级评定的企业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目的

《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申请经营资质等级的道路运输企业要提供企业净资产和客、货运净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其目的就是通过独立的社会中介机构对道路运输企业所拥有的资产价值进行评估,以确定其资产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经营资质等级对中小道路运输企业来讲是一个难得的发展壮大的机遇,对中、小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的申报工作我省非常重视,鼓励他们实行强强联合,把企业做大做强。为了规范中小企业之间通过资产重组、兼并、联合等经营体制改革动作,避免个别企业之间搞假联合、重组、兼并等形式蒙混过关,规定企业在申报经营资质等级时必须报送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企业会计报告和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2)道路运输企业提供的资产评估报告、会计报告真实性分析

由于道路运输企业自身的原因导致资产评估报告、会计报告虚假。有的企业本来其资产没有达到其要申报的资质等级标准,为了多估资产、收入,少计负债,不惜出重金请愿意为其出具假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为其出具假的资产评估报告或会计报表审计报告。

目前,在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中,存在不少有违背职业道德的现象,会计师事务所竟相压价,不顾质量恶性竞争,为保收益不计后果,面对干预和压力不能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和谨慎原则而违心出具不实审计报告。中介机构责任心不强,对企业提供的会计报表甚至没有审计就盖章出具审计报告。不按照国家规定的资产评估程序、标准、方法进行评估验资,没有资产评估、验资职责的部门机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验证。

企业与中介机构联合串通,提供虚假会计报表,任意扩大企业资产规模,减少负债,增加企业营业收入,以达到相应的资质等级。对已抵押资产评估确认,不分清责任,没有考虑企业的债务情况,提供不实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

2、道路运输企业资产规模分析

交通部颁发《道路运输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试行)》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资产规模规定为:一级企业净资产在5亿元以上,其中客运净资产为3亿元以上;二级企业净资产在5000万元以上,其中客运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等。对道路货运企业的资产规模规定:一级企业净资产在5亿元以上,其中货运净资产在3亿元以上;二级企业净资产在1亿元以上,其中货运净资产在6000万元以上等。

至2000年末我省交通部门客(货)运企业净资产分布情况如表四(略)所示。

(1)道路运输企业有关资产状况分析

①不良资产数额较大,存在潜亏

应收账款中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数额较大。据统计,至2000年末我省交通部门三年以上应收账款达11800万元,三年以上应收账款占企业应收账款总额的27%至51%。应收账款中欠交的货运运费、车辆承包租费较为严重。有的已成为企业的呆账,有的以实物抵账,把实物的价格定在高于同期的市场价格,形成潜亏。

企业库存积压多年的存货,主要是汽车零配件,大部分已是过时和被淘汰的汽车零配件,已无使用价值,但账面数额较大。有的企业油库多年没有盘点,库存数量远远低于账面数量,形成潜亏。

部分企业对运输车辆计提折旧采用工作量法,在市场不景气时大批车辆闲置、停驶,车辆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但折旧还没提足。有的资产净值很高,而车辆已老化,造成账面车辆净值很大,但真正可运营的车辆却很少。

②对外投资管理不规范,投资回报率低

道路运输企业的长期投资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盲目投资,缺乏行之有效的决策机制。长期投资项目不签订投资协议;对长期投资的核算不规范;对已达到规定的投资比例的长期投资项目不按照权益法核算。有的企业长期投资回报率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有的投资项目甚至多年没有分利,所投企业连年亏损,给企业造成很大的投资损失。

③虚增资产,调增企业净资产

为了增加企业资产总额,达到增加企业净资产的目的,在对企业资产重新评估时,把土地进行重新估价,增加企业的资本公积,使企业的资产和净资产同时增加。

把挂靠车辆作为企业的资产,增加企业的营运车辆数和运输车辆的原值、净值。道路运输企业实行挂靠经营方式比较普遍,其中货运企业比客运企业突出。从我省实际评审情况看,企业挂靠车辆数约占企业车辆总数的20%至70%比例,个别企业属于“空壳公司”,没有自有营运车辆。

车辆有关证件弄虚作假。对营运车辆的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编造、拼凑或篡改。为了准确反映企业实有车辆数,确认企业车辆产权和所有权,通过到有关部门对企业营运车辆证件进行验证,发现有的道路运输企业在经营资质申报表中,将其他单位的营运车辆计入本企业,虚报企业营运车辆数。个别企业还存在着编造、拼凑和篡改车辆证件现象。

为了达到相应资质等级的条件,有些小规模运输经营业户采取假兼并、假联合的方式进行组合,以某一企业名义申请道路运输企业资质评定。这些企业之间的兼并、联合和重组只是形式上的组合,签定虚假合同,没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程序规定操作,没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企业仍然按照原来的经营模式、经营范围独立经营,各自为政。

④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不符

申报经营资质等级的道路运输企业,多数存在着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不符的问题。造成企业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不符的原因:一是实收资本不实。在1993年企业会计制度改革后,由于受会计政策的影响,将改革前的固定基金、流动基金和专用基金中的更改基金转作实收资本,但是多数企业未向工商局申报变更登记,造成法定资本与实收资本不符。1995年企业进行清产核资,调整企业潜亏和固定资产毁损,报经财政或国有资产部门核实批准先冲销资本公积,不足部分冲减实收资本,仍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二是实收资本核算不规范。表现在集团公司和分级核算的企业,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或者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投资,分别作“长期投资”和“实收资本”账务处理,但在汇总报表时没作抵销分录,造成账表实收资本不符。三是对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理解不够。按照《公司法》规定,企业实收资本超过注册资本20%时,应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2)客运线路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入账分析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可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

客运线路使用权具有无形资产的一般特征,是可辨认的无形资产,客运线路使用权是客运企业取得客运线路经营的权利,是企业为运送旅客、提供运输服务而持有的,它没有实物形态,是一种权利。客运线路使用权的取得是要付出一定成本的。企业在新开通一条客运线路时,通常要做客流调查,经济效益分析,办理线路审批手续,还要做广告宣传等,这些工作都要付出一定的成本的。在新线路试运行期间客流量又小,收入少,在短期内没有利润甚至亏损。而在线路使用期内,还要根据线路客运收入向有关部门交纳一定的税费。

客运线路使用权基于上述特征,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故可确认为无形资产。但根据交通部有关文件规定,客运线路属于国家资产,国家授权企业使用,不允许企业作为无形资产入账。因此,企业参加资质评审时,不能将其线路使用权重新评估作为无形资产入账处理。

3、道路运输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分析

交通部颁发的《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规定(试行)》对道路旅客运输收入的规定:一级企业年完成总营收5亿元,其中客运收入3亿元以上;二级企业年完成总营收5000万元,其中客运收入3000万元以上等。对道路货物运输收入的规定:一级企业年完成总营业收入5亿元,其中货运营业收入3亿元以上;二级企业年完成总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其中货运营业收入6000万元以上等。

2000年我省交通部门客(货)运输企业营业收入分布情况如表五(略)所示。

(1)道路运输企业营业收入的确认分析

在实际评审过程中,我们发现多数道路运输企业财务报表所反映的运输收入、生产量低于交通部规定标准,主要原因是道路运输企业存在着多种经营方式,如:公车公营方式、单车承包经营方式、单车租赁经营方式等,使营业收入的确认存在着不确定性。企业财务账表只是部分地反映企业营业收入、生产量完成情况,约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生产量的三分之一水平。为了真实地反映道路运输企业的营业收入、生产量完成情况,企业在申报经营资质时,允许企业按照实际经营的线路、班次、实载率、车辆数等指标,进行分析测算后再申报。但换算系数的选定缺乏科学性,当公车公营方式在某一企业所占比例较大时,换算收入与实际应达到的收入将相差很大。

公车公营的经营方式基本上用于高速公路旅客运输、快速直达旅客运输及快捷货物运输,客运站的售票收入及货物结算中心的运费收入可作为运输收入。而单车承包经营方式与单车租赁经营方式的收入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承包者每月交纳的管理费、线路使用费和营业税金;另一部分是每月从承包者一次或分次交纳的相当于车辆净值或者是购车款中转入的收入。

(2)道路运输企业生产情况分析

交通部颁发的《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规定(试行)》对道路旅客运输生产量规定:一级企业在近5年内年均完成客运量1200万人或客运周转量120000万人公里以上;二级企业在近5年内平均完成客运量230万人或客运周转量23000万人公里以上等。

有的企业为了达到资质等级的客运量标准,将客运站的旅客发送量计算到企业客运量中,造成客运量数据不实。企业实行承包、租赁经营后,客运量是按客运收入换算出来的,因客运收入不真实,使客运量的准确性不高。同时,营运客车行驶里程不能完整统计,造成客运周转量不准确。企业营业收入、生产量完成情况记录不完整,实际计算出的基本运价水平也不够真实。

4、道路运输企业的债务分析

交通部颁发的《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规定(试行)》规定道路运输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2000年我省交通部门运输企业共145户,其中:资产负债率达60%以下的运输企业45户(客运企业25户,货运企业20户),占交通部门企业户数的31.03%;资产负债率达60%以上的运输企业100户(客运企业34户,货运企业66户),占交通部门企业户数的68.97%。

道路运输企业负债数额不实、资产负债率不准确的原因:一是该提的费用不提或者少提,造成负债总额不实。如:少提或者不提应付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退休活动经费以及该提而未提的长期借款利息等。二是调整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达到减少流动负债金额。有些企业将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相抵,达到降低资产负债率的目的。三是企业资产不实,掩盖企业的或有负债,使企业存在潜在的债务损失。有的道路运输企业对外提供贷款担保,数额较大,没有在企业资产负债表附注中披露,使企业存在潜在的债务风险。

为了推动企业规范发展,我省允许企业在申报经营资质时,对有关财务数据进行分析测算。但企业应当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地规范自己,发展自己,增强生命力。企业财务账表不能真实地反映财务状况,将会带来很多弊端:一是企业对外提供的会计数据失真。会计数据不真实,是当今社会非常普遍的现象,有关部门都非常重视,它严重违反了《会计法》等有关法规规定。二是企业对外提供的营业收入、生产量等经济指标,与实际相差较大,企业少交纳税费,造成国家有关税费流失。三是会计核算不规范。营业收入与成本费用等财务数据只是部分地反映了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有关收入与成本费用配比性原则。四是对企业经营者、投资者、债权人和行业管理部门提供错误的信息,造成决策失误。五是落后的经营管理手段对企业发展不利。企业经营者只满足于现状,没有紧迫感,不能通过挖潜企业内部潜力来扩大生产。

(二)道路运输企业营运车辆分析

交通部颁发的《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规定(试行)》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营运客车规定:一级企业自有营运客车800辆以上,客位24000个以上且高级客车在150辆以上,客位4500个以上,或拥有高线营运客车300辆以上,客位9000个以上,车辆新度系数在0.7以上;二级企业自有营运客车150辆以上,客位4500个以上且高级客车在50辆以上,客位1500个以上,或拥有高级营运客车60辆以上,客位1800个以上,车辆新度系数在0.7以上等。

对道路货运企业的营运车辆规定:一级企业车辆总载质量不少于7000吨,其中载质量为8吨及以上的重型载货车辆的载质量不少于3500吨,或专用货车不少于车辆总数的40%,车辆新度系数为0.60;二级企业车辆总载质量不少于1400吨,其中载质量为8吨及以上的重型载货车辆的载质量不少于700吨,或专用货车不少于车辆总数的35%,车辆新度系数不低于0.55等。

至2000年末,我省公路运输行业营运车辆情况如表六(略)所示。

自有营运车辆是指车辆产权属于该企业,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冠有本企业名称,企业固定资产账上有车辆产权登记的营运车辆。所谓挂靠车辆是指以企业的名义营运,但车辆产权不属于该企业的车辆,即在车辆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上均冠有该企业名称,但企业车辆资产账册上没有登记的营运车辆。

在道路运输企业资质评定过程中发现,有的企业将挂靠在本单位经营的个体车辆和社会其他企业车辆作为本企业的自有车辆。因挂靠车辆不属于其资产,不应计入企业自有车辆。

有的客运企业经营者和个体运输业户,为了个人利益需要,私自增加客车座位,使客运车辆客位不准。有的货运企业承包经营者及个人运输业户,为了偷逃养路费和通行费,通过汽车制造厂或改造厂使车辆标记的载重吨位远远低于实际承载能力。所以,在核定营运车辆吨(座)位时,应以公路征稽部门核定的吨(座)位即养路费征收票据上标明的吨(座)位为准。个别汽车厂家出于自身利益,把自己生产的车辆按照高级车标准进行简单组合,尽管达不到高级豪华客车标准,却定为高级豪华车辆。

交通部规定在考核营运车辆新度系数时,车辆使用年限统一按8年计算。但有的道路运输企业为了能够达到相应资质等级车辆新度系数标准,在不影响营运车辆总数和总载质量的情况下,把那些使用年限长的营运车辆不在申报材料中申报,以达到提高车辆新度系数的目的。对于高速快客运输的豪华客车和从事长途快运的重型货车,按8年计算新度系数,则会出现车辆新度系数很高,实际上车辆已经到了报废限度。

(三)道路运输企业的经营方式分析

1、道路运输企业的几种经营方式

公车公营经营方式:即由企业出资购买运输车辆,车辆产权归企业所有,并由企业自己经营的方式。

车辆产权转让承包经营方式:又称抽本经营方式,是指车辆的产权是企业的,由承包人按合同约定除上交按收入与成本配比原则核定的承包费外,还要一次性或分次上交相当于车辆净值的费用,承包者在约定期间内占有和使用营运车辆,待承包到期后,车辆产权归承包人所有的经营方式。

单车租赁承包经营方式:即由承包者个人出资购买运输车辆,而车辆资产记入企业固定资产账面,以企业的名义经营,且承包人按合同约定上交一定数额的管理费和其他代扣、代缴费用,待承包到期后,车辆产权归承包人所有的经营方式。

挂靠经营方式。即车辆产权归经营者所有,经营者以企业名义经营,车辆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上均冠有企业名称,并按合同约定上交一定数额的管理费和其他代扣代缴费用,待经营到期后,车籍转出该企业的经营方式。

2、车辆产权转让承包经营方式和单车租赁承包经营方式的账务处理

(1)车辆产权转让承包经营方式的账务处理

承包者一次性上交相当于车辆净值的现金时作如下会计分录:借记“现金”,贷记“预收账款—预收承包车折旧款”;如果是分次上交则分次作相同的分录。每月应作如下会计分录:计提承包车辆折旧时作分录,借记“运输支出”,贷记“累计折旧”;承包者按合同规定每月交管理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贷记“运输收入”。从“预收账款-预收承包车折旧款”中按承包月份的平均数作转账分录如下:借记“预收账款”,贷记“运输收入”。承包到期处理固定资产时做如下会计分录:借记“累计折旧”,贷记“固定资产”,借记或贷记“固定资产清理”。

(2)单车租赁承包经营方式的账务处理

当承包者将购车款交与企业作如下会计分录:借记“现金(银行存款)”,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购车款”;购车时作会计分录: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每月作会计分录如下:计提车辆折旧时作分录,借记“运输支出”,贷记“累计折旧”。承包者按合同交承包费时作分录,借记“现金(银行存款)”,贷记“运输收入”;按承包期月份总数平均从长期应付款-应付购车款中作转账分录,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购车款”,贷记“运输收入”;承包到期处理固定资产时,作如下会计分录,借记“累计折旧”;贷记“固定资产”,借记(或贷记)“固定资产清理”。

3、各种经营方式在道路运输企业的运用情况分析

公车公营经营方式主要用于高速公路旅客运输、快速直达道路旅客运输、快捷货物运输等。企业高档豪华客车及重型、箱式、特种大型货车基本都用于公车公营方式,且此种方式的优势越来越明显,经济效益在全部运输收入的比重越来越大。道路运输企业也正是依靠此种方式去创企业品牌,树立企业形象,扩大企业知名度。车辆产权转让承包经营方式主要用于企业自有的且已使用多年的车辆租赁承包。这种经营方式在企业初始实行承包时应用较广。当前,单车租赁承包经营方式和挂靠经营方式在道路运输企业应用比较广泛,是道路运输企业公车公营方式的补充,是企业运输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但是单车租赁承包经营方式和挂靠经营方式存在许多弊端,尤其是挂靠经营方式更为突出,其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隐患多,行车事故频繁发生

由于挂靠在企业的运输车辆过于分散,驾驶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个人素质参差不齐,行车的安全动态无法掌握,企业对其管理的难度较大。有些挂靠车经营者为图谋私利,车辆不定期保养检修,车辆带病运行,常常超限超载。有的经营者为了减少开支一人包开一辆车,日夜疲劳驾驶,重大、特大恶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有的挂靠车经营者没有参加车辆保险,出了重大事故后无法支付巨额损失,只得由挂靠的企业来承担事故赔偿。交通事故的发生不仅会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危及旅客和货主生命财产的安全,影响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2)服务质量差,严重影响道路运输企业的窗口形象

有些经营者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道路运输的服务质量,坑、宰客户现象比较严重;无证上岗,业务不熟,语言粗俗,不文明服务现象非常普遍;违规营运时有发生。使道路运输服务质量大幅下滑,道路运输企业的社会信誉受到玷污。

(3)车辆档次较低,车况陈旧落后,车容车貌较差,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由于受个人财力限制,客观上造成了挂靠车辆档次不高,与道路运输市场上需求高档、舒适、快速、安全的车辆发展趋势不相协调。

(4)生产效率低下

一人一车分散经营,车辆的利用率很低,使企业经济效益提高和发展受到了制约,不利于企业集约化经营和规模化发展,难以在激烈的运输市场竞争中取胜。

(四)道路运输企业有关资产联合、重组、兼并及划拨情况分析

1、个别企业为达到某一资质等级标准搞假联合、重组和并购

有的中小运输企业及个体运输业户,因其资产规模不具备某一资质等级条件,为了评上该资质等级,他们私下里达成协议,以某一企业的名义作为发起人搞联合、重组或兼并,并以该企业的名称申报资质等级评定,待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时,还是各自为政,独立经营。

2、企业资产假划拨

有的道路运输企业主管部门,为了其地方利益,使其所管辖的道路运输企业评上比较高一级的资质,将几个企业的资产口头或以某种方式划拨给某一道路运输企业,使该企业的资产规模和车辆总数达到该等级标准,并以该企业的名义申报道路运输资质等级评定。此种形式的资产划拨不是真正意义的划拨,因接收企业资产账面上没有反映被划拨的资产价值,没有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资产产权变更手续。

四、道路运输企业资质等级评定工作对道路运输企业带来的积极影响

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的评定,极大地促进了我省道路运输企业的发展。如表七所示,一年来,道路运输企业按照交通部经营资质文件规定,通过资产重组、兼并、联合等改制动作,交通部门企业户数增加了12家,企业资产规模扩大,权益资产增加,大大地改善了资本结构。企业生产量、营业收入大幅度提高,减少了亏损额。客运企业高级营运车辆,货运企业重型车辆、专用车辆都有所增长。企业挂靠车辆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治。道路运输行业正走出低谷,步入盘升趋势。

至2001年末,我省已有24户道路运输企业被交通部评为二级资质企业,其中:客运企业15户,货运企业9户。有74户企业被省交通主管部门评为三级资质企业,其中:客运企业32户,货运企业42户。有14户客运企业被各市交通主管部门评为四级资质企业。

五、加强道路运输企业的财务管理,搞好道路运输企业的资本运营

(一)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企业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1、加强对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管理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是会计工作的重要承担者,对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管理是会计基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建立健全会计机构,配备数量和素质相当的、具备从业资格的会计人员,是一个企业做好会计工作,充分发挥会计职能作用的重要保证。具有一至四级经营资质的道路运输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而一、二级企业还应设置总会计师。道路运输企业的财务会计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允许无证上岗。

加强道路运输企业财务会计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通过培训的方式使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政治素质不断提高,使他们能够适应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要求,能够适应信息技术对会计工作的挑战,能够适应中国加入WTO的需要。

2、规范会计核算,加强会计监督

企业应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薄,编制财务报告。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要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各项经济业务。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报告。加强道路运输企业会计监督的职能作用,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的源头控制,加强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防止会计信息失真

虚假会计信息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干扰了市场经济秩序,助长了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恶化了社会经济环境。因此,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防止会计信息失真已成为当务之急。如何解决道路运输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本文认为可采取以下措施:

1、配备合格的会计人员,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整顿道路运输企业财务会计人员队伍,对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禁止其从事会计工作,企业财务机构的负责人必须取得会计师以上职称。加强财务会计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加强财务会计人员的思想教育,加强财务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学习。

道路运输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如果不系统地学习财会有关专业知识,在对有关会计法规、制度理解上难免不出现偏差。当今社会知识更新的速度越来越快,新问题、新方法、新制度不断涌现,即使曾经受过系统学习的财务会计人员,如果仍停留于原有的知识水平上,也不能保证胜任本职工作。

2、明确企业经营者的会计责任,提高经营者的综合素质

企业的经营者,承担对企业所有者经营管理的责任,这其中包括维护各项资产的安全和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准确的责任。财务会计人员只是企业经营者的雇员,在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事项的处理上,他们不可能超越企业的经营者。提高经营者的综合素质,特别是对各项财政法规和财务制度必须了解和熟悉。企业经营者只有带头遵守财政法规,支持会计工作,尊重会计人员的意见,才能杜绝各种不符规定的原始单据出现,才能避免粉饰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情况发生,才能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3、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现有道路运输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道路运输企业产权结构变革和创新是国有道路运输企业发展的方向,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其目的是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实现企业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明确了企业的权利和责任,企业在分享利益的同时,也承担着经营损失的风险。经营者的责任、权力与利益的结合,依靠所有者的监督作用,可以防止经营者短期行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减少虚假会计信息的可能性。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解决有赖于改革的深入、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所有者与经营者关系的理顺与有机结合。

4、加大奖惩力度

在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评定过程中,有的申报企业出具虚假的财务报表、评估报告等资料,由于企业作假所承担的风险相对于其从中获得的利益来说小得多,客观上也纵容了企业在会计信息上作假。主管道路运输企业资质评审机构没有对这些企业进行处罚。因此,必须加大执法的力度,对做假账、假报表、出具假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者要严肃处理,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同时,对长期自觉遵守会计法、坚持原则、抵制造假的领导和财务会计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做到奖罚分明。积极使用新闻媒体等社会舆论工具,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做好道路运输企业的资本运营工作

资本运营是指企业将一切所拥有或可支配的资源等转变为使资本增值最大化的一种经营方式和活动。其表现为以货币化资产为主要对象的购买、出售、转让、兼并、接管、重组等经营活动。资本运营对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扩张市场占有率、形成规模经济、降低经营风险,实现资源最优化配置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其主要特征是管理重心的价值化,经营机制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国家和国有企业关系的细分化。资本运营的目的是从更大的环境中整合资本资源,将小资本规模发展为大资本规模,将低质量资本发展为高质量资本。

1、道路运输企业的资本筹集

(1)从企业内部挖潜,增加企业存量资本

道路运输企业的资产运营实质上就是运输车辆、维修设备、厂房、站场等这些存量资产流动起来,变换其形态,以谋求企业利润最大化。要想使这些资产流动起来,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就必须优化资产结构。优化资产结构,就必须盘活存量资产,将一些闲置资产通过兼并、转让、租赁、对外投资等形式盘活,获取增量资金。将增量资金用于更新营运车辆或技术改造,将部分固定资产通过各种方式转换为流动资产,从实物形态向货币形态转变,使资产的结构更加合理。对暂时不用或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予以租赁或出售,对那些已无使用价值或损坏的固定资产予以报废。有计划选择部分资产进行联营或对外投资。

(2)利用各种形式筹集资本,增加道路运输企业的增量资本

向社会融资,道路运输企业通过推行承包、租赁、抽本、挂靠等经营形式,广泛吸纳社会上的闲散资金。向金融机构贷款,企业可以根据需要以担保和抵押等形式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企业在贷款前要进行市场调查和预测,不能盲目地借款,企业贷款的利息率要低于其投资的预期报酬率,避免因不能按期支付本息而增大财务风险。采取直接筹资来筹集资本,直接筹集资本较有效的方式是实行股份制,采用此种方式筹资不仅体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使投资者共同承担风险,利益共享,筹集资金阻力小。企业在引进资金的同时,也引进新技术和新的管理手段。

2、优化道路运输企业的资本结构

资本结构是指债权人所提供的资本金和所有者所提供的资本金在企业总资产中的构成或比重。最佳的资本结构可使企业的总价值最高,在企业总价值最大的资本结构下,公司的资金成本也是最低的,企业在筹资过程中可以同时运用几种筹资渠道。由于筹资成本高低和筹资风险的大小以及筹资的条件不同,所以在筹资时要进行充分分析研究,运用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及运用数字方式进行计算分析,然后选出最优方案,以期达到资本结构的最优组合。

3、道路运输企业的规模经营与资本配置

道路运输企业实行规模经营,要与资本配置相结合,道路运输企业规模的大小要与运输市场的需求相适应。在对运输市场充分调查的基础上,运用财务预测方法对运输市场进行预测分析,测定保本周转量及保本收入来确定车辆配置和资本额度。资本配置额度要与运力投入相协调,资本配置额度少,投放运力不足,运输工具上不了档次,形不成规模,不能充分占领运输市场,缺乏竞争力。资本配置过剩将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运力得不到充分的利用,使资产使用效率降低,增加资本成本,给企业增加不必要的费用。也使企业在短时间内难以收回投资,阻碍了企业发展。

4、加快道路运输企业的资本扩张

道路运输企业经过数年的发展,拥有大批管理、技术人才,具有长期稳定的客、货运输业务和较高的企业信誉,具备一定规模的运输能力,占据较好的地理位置,这些存量资本优势为企业实现资本扩张提供了保证。道路运输企业在实行资本扩张时,要根据市场情况和企业自身特点选择可行的资本扩张方式,实现企业以低成本扩张,以有限的资本调动和支配更大的社会资本,壮大企业自身的竞争实力。避免那种形式上的联合、重组和行政干扰下的收购及盲目的投资,使企业不但没有做大做强,却背上沉重包袱。

六、加快道路运输行业结构调整,完善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等级评定内容的建议

(一)完善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评定内容

通过对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评定,发现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规定尚有不足之处。如对企业资产规模有规定,但对企业资产使用效率没有约束,没有规定企业资产运用能力水平;对企业的收入做了规定,没有对企业的盈利能力提出要求;对企业资本保值增值率有规定,但没有规定应该达到什么样水平等。我们认为应增加道路运输企业财务状况、资产运营、企业发展能力及企业偿债能力的综合指标-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指标体系。

(二)完善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等级管理规定的建议

1、关于土地作为无形资产入账的建议

在我国土地是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获得土地使用权是通过两种方式取得的。一种是国家无偿划拨给企业的;另一种是企业交纳一定数额出让金后取得的。本文认为:企业因第一种情况取得土地使用权,除了95年按财政部[1995]14号文件精神规定进行清产核资,并且按国家清产核资政策规定进行土地评估确认的价值入账外,不允许再将土地进行重新评估作为企业资产入账。道路运输企业在申报经营资质等级时,对已经确认入账的土地资产如再重新评估入账是不正确的。如果企业是按第二种情况取得土地使用权,只能按交纳土地出让金的金额按无形资产入账,不能再对其进行评估作为资产重新入账。

2、对道路运输企业在资质评定中提供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建议

为了减少道路运输企业在资质评定中提供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虚假成份,尽可能真实反映企业的状况,建议采用对社会中介机构实行公开招标。一、二级企业的评审,可由交通部资质评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招标,三级企业的评审由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在全省范围内招标,四级以下企业的评审由市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市范围内招标。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选择规模大、信誉好的中介机构,统一对参加资质评定的企业进行评估审计,并与中标的中介机构签订协议,对被评估和审计的单位实行抽检,发现有虚假行为视为违约,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同时与注册会计师协会沟通,对出具虚假报告的中介机构给予处罚。

3、对申报经营资质的道路运输企业资产重组、兼并的审查鉴定

兼并通常是指一家企业以现金、证券或其他形式购买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丧失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并取得对这些企业决策控制权的经济行为。兼并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吸收兼并,二是新设兼并。

重组是指将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经过分立或合并等方式对股权、资产和组织合理划分、重新组合与设置,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统称为企业的股份制改组。

对于申报经营资质的道路运输企业,要审查能证明企业重组与兼并的文件资料。国有道路运输企业兼并和重组要有地方政府体制改革部门及财政部门关于资产划拨的批文。如果是吸收兼并,还应有被吸收一方在当地工商部门注销回执以及吸收方在工商部门变更登记回执。如果是新设兼并和企业重组,还应要求出具新设企业工商注册证明。

(三)加快道路运输行业结构调整

1、破除专业界限和地域界限

我国加入WTO,国有道路运输企业将会逐步失去优惠政策的保护,与其他运输企业展开公平竞争。因此,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和企业要打破地域界限,摒弃“肥水不流外人田”的狭隘思想,抓住资质评定的机遇,开拓进取,扩大企业规模。同时,也要防止一些企业为了扩大企业规模,搞假合资、假兼并、假联合,使企业成为“虚胖子”和“空壳公司”。另外,在企业联合时,大企业要放下架子,不要以大自居,与小企业签订“不平等”协议。

2、鼓励企业跨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联合、兼并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企业应结合自身和当地情况进行联合。交通主管部门应引导和促进客运经营业户通过跨行业、跨所有制联合,组建紧密型经营实体,实行公司化经营和管理。实力较强的运输企业,可以以高等级公路和主枢纽站场为依托,以中心城市为节点,以资本和存量资产为纽带,实行强强联合,争取组建我省一级道路运输企业。

目前达不到二级资质标准的企业,可以与自身规模相近的运输企业联合,以线路为依托,以资金为纽带,与有经营资质的省内或邻省道路客运企业联合组建新公司。对客货兼营的运输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经营方向,或就某条线路与有相应经营资质的客运企业联合组建公司,按合同章程规范经营。

3、为晋升资质等级企业创造内部条件

企业的经营资质等级并不是终身制。为使企业保持不断晋升经营资质等级,企业要严格保证经营服务质量,尽快调整企业管理方式。在组建新的联合体时,要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通过采用成本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现代管理技术,提高运输效率和经济效益。

运输企业自评报告范文2

二、企业要落实全安全培训制度。每年组织一次以上由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参加的集中安全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每月进行一次以上从业人员的集中教育,每次教育时间不少于半天;每天进行一次从业人员上岗之前的温馨安全提示。企业行政一把手以及分管领导要亲自讲安全课,每年主讲6次以上安全课;安全部门负责人要管好安全、精通安全、会讲安全,每年主讲12次以上安全课。

四、企业要落实“一册三证两卡”制度。“一册”即《企业安全手册》,“三证”即《道路运输证》、《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客运班车驾驶员即时驾驶证明》,“两卡”即安全卡、车辆月检卡,体现安全文化引领,安全教育预防,资格资质保证,实现全员参与,全过程可控。

五、企业要落实“人车联检”制度。运输公司和客运站在批准车辆出场、出站之前,必须对驾驶人资质状态和车辆安全技术状态进行检查,确保“人有问题不上岗,车有问题不上路”。

六、企业要落实“短信温馨即时提示”制度。通过发送短信向驾乘人员即时发送温馨提示信息、安全警示信息、天气路况信息,实现管理人员与驾乘人员的不断线联系。

七、企业要落实道路运输车辆GPS安全运行监控系统使用制度。必须24小时专人在岗、在线监控,提高运行途中的动态监控和即时纠错能力。

九、运管机构要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网格化安全监管体系。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健全岗位工作责任制,细化和优化审批、审核、年审、年检、考试、发证、考核等管理岗位的责任和程序,做到事事、时时、处处有人负责,保证审批、监管、处罚等每个环节有执行标准。

十、运管机构要在驾驶员培训工作中落实“安全第一课”制度。凡是申领驾照的人员,在进入驾校的第一天,必须参加安全应知应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理论学习、实际操作以及考取驾照等环节。

十一、运管机构要监督客运站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每天抽查车辆不低于发车总数的3%,每个季度保证将所有始发车辆抽检一次,记录要详实,台帐要明晰。

十二、运管机构要动态抽查企业的GPS安全监控系统使用情况,发现不在岗、不在线等问题,书面通知企业并监督整改;要指定专人每天抽查客运及危险品运输企业不少于3家,抽查运输车辆不少于10辆,每个月保证将所有监管车辆抽检一次,记录要详实,台帐要明晰。

十三、要拓展完善客车GPS监控系统功能,政策支持企业运用3G通信技术实现客运车辆远程可视化监控。通过推广客车超员报警、短油停驶技术,有效解决超员现象的发生。

十四、要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一票否决”的市场退出机制。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时,发现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已经与许可条件严重不相符的,安监部门委托专业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风险分析和安全评价,运管机构监督企业依据《安全评价报告》和《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期仍不达标的,依据《道路运输条例》按程序撤销或申请撤销原行政许可,强制其退出运输市场。

十五、企业未按规定课时课程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集中培训的,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不得定为AAA级、年度企业安全等级评定不得定为A级、取消年度本质安全先进企业评选资格,并申请市安监部门依据《市安全生产条例》处5000-2万元罚款。

十七、承担与道路运输安全有关的检测、检验、考试等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依据《市经营性道路运输事故报告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警告、罚款直至撤销、申请撤销原行政许可。

十八、客运站批准不符合《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车辆上路运行的,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管理规定》处1万元-3万元罚款;导致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据《省经营性道路运输事故报告和处理暂行办法》申请降低其站级等级,情节特别严重的申请吊销经营许可证。

十九、企业发生一次一般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据《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将该企业的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定为B级(不合格),挂牌监督整改,并且B级企业的年度安全生产等级不得定为A级;依据《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级别评定办法》将该企业的年度安全等级定为D级(不合格),挂牌监督整改,并且D级企业的年度质量信誉考核不得定为AAA。

运输企业自评报告范文3

关键词:铁路企业 收入控制 实务操作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4-173-02

加强运输收入管理,努力实现运输收入最大化,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市场竞争力,为推进和谐铁路建设作出更大贡献,是当前铁路企业运输收入管理工作中必须深入思考和认真解决的课题。建立科学有效的运输收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实现对运输收入管理的全过程监督,不仅是保证运输收入管理信息质量的重要手段,更是堵塞漏洞、确保运输收入完整、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

加强铁路运输收入管理,必须建立运输收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并对运输收入实现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从源头和制度上保证各项运输收入及时足额进账。

铁路运输企业应根据运输收入管理工作特点,结合企业自身的需要,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运输收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运输收入内部监督,规范运输收入工作秩序,从而保证运输收入票据和进款的安全和完整。

一、铁路运输企业收入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一)全面风险评估原则

铁路运输企业需对那些具有高风险并且对收入控制实现有重大影响的可控要素进行控制。

1.加强宣传导向,筑建企业文化。企业领导的内部控制意识和行为是企业内部控制成败的关键。企业领导内部控制的随意性往往会降低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严重的还会影响企业的发展。企业领导应重视内部控制,加强与员工的沟通与交流,减少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隔阂,使完善的内部控制成为企业文化的一部份,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快速、稳定发展。

2.严格财会制度,夯实财务基础。铁路运输收入随着运输生产的发生而发生,又随着运输生产的完成而实现。由于铁路运输企业的生产是借助于运输工具,使旅客和货物改变空间位置的一种生产活动,它只是改变了被运输对象的空间位置而形成铁路运输的产品,没有实物形态。按铁路运输行业特点设置收入会计、银行会计、往来会计岗位,配实、配强会计人员,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铁路运输会计核算规则》要求进行会计核算。铁路运输管理层也要更新观念,挖掘内部潜力,向收入管理要效益,提升企业的收入风险管控水平。

3.加强收入管理,提高资金运用效率。收入控制作为财务管理的中心环节,渗透到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层面,资金是企业的血液,而自有资金的来源主要是企业经营收入,铁路运输企业需要从收入的每个环节入手进行核心控制。加强运输收入的管理,缩短运输进款流程的时间,迅速转化为铁道部的资金,即通常所称的控制和压缩“在途资金”,这是运输收入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和内容。为迅速转化为铁道部资金,减少逐级上缴流程中的资金占用,科学地运用财务管理的工具和手段,才能获取持续稳定的经济效益,进一步降低收入内控风险。

(二)健全收入控制的自我评价系统

1.明确岗位责任,加强内控制度。有效实施运输收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关键要解决好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的问题。各铁路运输企业要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各工作岗位的权限和责任,并加强对岗位责任人的考核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应有的刚性和严肃性。

2.加强稽核,确保收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铁路运输企业是运输收入管理与核算主体,站段是运输收入核算与报账的主体,稽核是对运输收入管理内部控制工作进行再监督的一种手段,对铁路运输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具有重要的作用。为了确保铁路运输企业运输收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并且能够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必须强化对内部控制的稽核。

(三)加强对收入内部控制体系的监督考评

监督考评是内审监察部门对内部控制的再监督与再评价,是随着时间推移评估制度执行质量的过程。要确保收入管控的有效执行,必须对其施以恰当的监督考评。而内部审计是实施财务再监督的一种有效手段,其目的是为了健全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严肃财经纪律,查错防弊,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二、铁路运输企业收入内部控制的方法

运输收入管理内部控制的方法主要有不相容职务相分离控制、授权批准控制、全面预算管理控制和内部报告控制。

1.不相容职务相分离控制。不相容职务相分离控制要求铁路运输企业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根据内部管理和运输收入管理需要,对运输收入业务进行合理分工,明确各岗位的职责与权限,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牵制的内部控制机制。

2.授权批准控制。授权批准控制要求铁路运输企业明确与运输收入业务相关的授权批准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内容,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经办人员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运输收入业务,不得越权办理运输收入业务。

3.全面预算管理控制。全面预算管理要求铁路运输企业明确预算目标,强化对预算编制、执行、分析、考核等环节的管理,及时对影响预算完成情况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并提出增运增收措施,确保预算有效执行。

4.内部报告控制。内部报告控制要求铁路运输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报告制度,全面反映运输收入状况,及时提供与运输收入相关的重要信息,增强内部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三、运输收入管理内部控制的要点

当前,部分铁路运输站段在收入管理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如大量使用现金结算,现金管理不规范,财务手续不完备;收入管理较混乱,没有资金成本观念,缺乏系统科学的管控措施等。这些情况势必会影响企业的经营效益,为此,收入财会人员要认真学习关于现金收付的管理办法,规范收入核算行为,堵死收入管理的漏洞;强化预算收入控制,分时段定期制定收入控制分析表,进行日常收入流的控制,管理人员还要逐步从对会计利润的关注转移到增收堵漏上面来。

1.加强运输收入票据的内部控制。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与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铁路客货运输票据是国家批准的专业发票,属有价证券,是铁路运输企业核算运输收入的原始凭证。对铁路客货运输票据内部控制必须把好印制、请领、保管、使用、缴销等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及管理。

(1)印制环节。铁路客货运输票据必须在铁道部批准并颁发“铁路客货运输票据印制准印证”的铁路印刷厂印制。印刷厂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和安全制度,按照铁道部规定的技术标准及批准印制的票种、式样、供应范围印制铁路客货运输票据,不得将铁路运输票据转给其他印刷厂印制。铁路运输企业使用的铁路客货运输票据一律由本企业收入管理部门统一向铁道部指定的印刷厂订印,其他单位和部门一律不准印刷、使用与铁路客货运输票据相同样式的收款票据。

(2)请领环节。客货营业站、段可根据客货运输票据使用量,按2个月到4个月的储备量填报“票据请领单”,向本企业收入管理部门请领。铁路运输企业收入管理部门对站、段报送的客货运输票据请领单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向印刷厂订印。站、段收到请领的票据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认真清点、验收、登记入账,并及时从本企业收入管理部门签回请领单的丙联。

(3)保管环节。铁路运输企业的收入管理部门和客货营业站、段均应设立铁路客货运输票据库,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并实行票、账分管制度。应由专人负责对未使用票据与使用过的票据进行分库保管;对客货运输票据入库、领发、出库,均建立交接清点、登记、签收制度;对使用完毕的客货运输票据存根联和票据整理报告,按种类、日期顺号装订成册,按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

(4)使用环节。客货运输票据必须按照票据符号、票号顺序使用。对填写式票据,不论是手工填写还是计算机填写,都必须各联同时复写,不得分联填写。客运票据发生填写错误时不得涂改,一律作废票处理;货运票据的金额、货物品名、重量等与计费有关的栏目填写错误时,也作废票处理。作废的客货运输票据必须各联齐全,票面上画对角线,并加盖“作废”戳记,除存根联外,其他各联一并上报。

(5)缴销环节。客货营业站、段对不适用的客货运输票据应及时清点,并填制“客货票据缴销单”,报上级收入管理部门审批,然后连同客货运输票据寄送上级收入管理部门点收销账。对保管期满的客货运输票据,应填制“票据、报表保管期满销毁单”,报上级收入管理部门审批,并由其派专人负责监销。

2.加强对运输收入的进款的内部控制。根据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必须建立严格的运输收入进款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运输收入进款的保管、存汇及账表编报工作,并实行账款分管制度。专职负责运输收入进款的人员不得直接对外办理客货运输及收付款业务。

铁路运输收入是铁路运输企业在办理客货运输业务和辅助作业中,向旅客、托运人、收货人核收的票款、运费、杂费等款项。对铁路运输收入进款的内控管理必须把好以下五个环节:核收环节,铁路运输企业在办理客货运输业务时,必须使用铁道部规定的铁路客货运输票据,按照有关规章规定的计费标准、计费办法、核收方式核收运输费用。保管环节,客货营业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运输收入的保管工作,并实行账款分管制度。客货运输收入进款存放地点必须有安全设备和防范措施,如车站和旅客列车均应配备保险柜存放现金。交接环节,经办人员凭“票据进款交接单”与进款员办理进款交接。交接前,进款员应对“票据进款交接单”进行核对,确认应缴进款正确后,再与经办人办理交接。在办理交接款时,经双方共同确认无误后,必须由双方在交接记录签字确认,如发生账实不符,必须当时处理完毕。客货营业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先交款后结账的原则办理结账手续,未办理交款手续前,不准办理结账业务。已实现计算机制(售)票的客货营业窗口应办理日常结账手续,包括旅客列车补票系统结账时,必须由进款会计人员或经授权的结账人员负责办理结账工作。解缴环节,客货营业站、段运输收入必须在收款次日12点前送存银行。上汇环节,客货营业站、段应按规定的日期将运输收入进款上缴上级收入管理部门。各级运输收入会计核算单位应按上级规定的办法办理运输收入的缴拨,努力压缩资金在途时间,以加速资金周转。

铁路运输企业实行收入的内部控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应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完善企业内控制度。坚持用求真的态度、务实的方法、科学的途径去管理和控制收入风险。

参考文献:

1.贾秀山.铁路运输收入内部控制环境的探讨[J].新会计,2010(8)

2.铁路运输收入管理规程.2006

3.刘静.内部会计环境的探讨[J].会计研究,2005

运输企业自评报告范文4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加快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引导和促进道路运输企业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和交通部《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以下简称为“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应当遵守本细则。

本办法所称的质量信誉考核,是指在考核年度内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评价。并对考核结果良好的企业给予奖励,对考核结果差的企业给予相应惩处的一项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是指从事班车客运、包车客运业务的企业;道路货物运输企业是指从事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或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加强管理,诚信信用,公平竞争,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第四条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鼓励和支持质量信誉良好的企业发展,对考核结果良好的企业给予奖励,对考核结果差的企业采取惩处措施。

第五条省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省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地市和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下同)负责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的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第二章质量信誉等级

第六条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第七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

(一)运输安全指标:交通责任事故率、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

(二)经营行为指标:经营违章率;

(三)服务质量指标:社会投诉率;

(四)社会责任指标:国家规费缴纳情况、按法律法规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完成情况;

(五)企业管理指标:质量信誉档案建立情况、企业稳定情况、系统管理水平、企业形象、科技设备应用情况、企业经营受表彰情况。

第八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计分制,考核总分为1000分(见附件一之三的《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表》),加分为100分。

在考核总分中运输安全指标为300分、经营行为指标为200分、服务质量指标为200分、社会责任指标为150分、企业管理指标为150分。

企业管理指标中的系统管理水平、企业形象、科技设备应用情况、企业经营受表彰情况、社会责任指标中的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完成情况以及ISO9000系统认证等为加分项目。

第九条企业质量信誉等级,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评定。

(一)考核期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AAA级:

1、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或特大恶性污染责任事故;

2、未发生一次特大恶质量事件;

3、考核总分不低于850分。

(二)考核期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AA级:

1、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责任事故或特大恶性污染责任事故;

2、未发生一次特大恶质量事件;

3、考核总分在700分及以上。

(三)考核期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A级:

1、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责任事故或特大恶性污染责任事故;

2、未发生一次特大恶质量事件;

3、考核总分在600分至699分之间。

(四)考核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质量信誉等级为B级:

1、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责任事故的;

2、发生一次特大恶性污染责任事故的;

3、发生一次特大恶质量事件的;

4、考核总分低于600分的;

5、企业有30%以上子、分公司考核等级为B级的

6、不按要求参加年度质量信誉考核或不按要求报送质量信誉材料,拒不改正的;

7、在质量信誉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情况经查证属实的;

8、未按要求建立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导致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无法进行的。

特大恶性污染责任事故是指由于企业原因,造成所承运的货物泄露、丢失、燃烧、爆炸等,对社会环境造成严重污染、造成国家和社会公众财产重大损失的运输责任事故。

特大恶质量事件是指由于企业原因,对旅客或货主造成严重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或在社会造成恶劣影响,而受到省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报批评的服务质量事件。

第三章考核组织和范围

第十条地市和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成立考核组开展质量信誉考核工作。考核结果报市级交通主管部门认定。

(一)班车客运企业资质评定的专家库专家;

(二)专家库以外的交通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中从事客、货运输管理、运政执法、车辆技术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考核组人数应是5人以上单数。市、县两级考核组的人员可以相互交流进行考核工作。

第十一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考核范围。

(一)三级以上班车客运企业、自有营运客车20辆以上的包车客运企业及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由地市交通主管部门组织考核和认定,结果报省交通厅。

企业所在地为县域范围的,由所在地县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对企业考核,并上报地市交通主管部门审核认定。

企业所在地为地市市区或无设区地市的,由所在地地市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对企业考核认定。

(二)四级以下班车客运企业、无等级班车客运企业(业户)、自有营运客车20辆以下的包车客运企业及自有营运货车10辆以上从事普通货物运输的企业由县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考核,并报地市交通主管部门认定,结果报省交通厅。

(三)设有全资、绝对(或相对)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的企业,先由子公司注册地和分公司经营地交通主管部门分别对其考核,再由企业注册地交通主管部门对企业进行综合考核。对子、分公司进行考核的交通主管部门要对认定结果负责,并出具书面证明。子公司的质量信誉等级由其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单独评定。

上级主管部门可对下级作出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查或重新考核。

第四章质量信誉考核

第十二条企业、企业所在地县级及地级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分别建立企业质量信誉档案。质量信誉档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姓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商执照、分公司名称及所在地、从业人员数、营运客车或货车数量、所经营的客运班线;

(二)交通责任事故情况,主要提供自有车辆安全事故年度汇总表及事故责任认定书;

(三)违章经营情况,包括每次违法违章经营的时间、地点、车辆、责任人、违法违章事实、查处机关及行政处罚决定书;

(四)服务质量情况,包括每次服务质量投诉的投诉人、投诉内容、投诉方式、营运车辆车牌号、责任人、受理机关、曝光媒体名称、社会影响及核查处理情况;

(五)国家规费缴纳情况,包括企业应缴运管费、养路费、客货运输附加费的金额和实际缴纳的情况;

(六)企业按法律、法规要求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包括应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数量、应缴保险费用、应投保金额及实际投保的情况、承运人保险单;

(七)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的情况,包括下达任务的部门和时间、完成任务的时间、投入运力数量、完成运量及是否符合要求情况;

(八)企业稳定情况,包括每次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时间、主要原因、事件经过、参加人数、上访部门、社会影响和处理情况;

(九)企业管理情况,包括使用GPS、行车记录仪等科技设备的营运车辆数量和车牌号,车辆喷涂统一标识和外观、企业服务人员统一服装及ISO9000系统认证情况;

(十)受到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及交通主管部门表彰的情况,需提供书面证明。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加强对质量信誉档案的管理,按照第十条的要求及时将相关内容和材料记入质量信誉档案,并按照所在地县级或市级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报送相关材料。

第十四条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和检查,认真受理社会投诉举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全面、准确了解掌握运输企业质量信誉的情况,经核实后及时记入交通主管部门的质量信誉档案。

交通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外地营运车辆违法违章经营时,要将违章情况和处理结果抄告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车籍所在地县级或市级交通主管部门接到抄告后,应及时将违法违章情况记入本单位的质量信誉档案,并定期通报营运车辆所属企业。记入档案的违法违章行为以在本省区域内发生的为主,如外省有通告的也要记入。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通过本单位或指定互联网站公布及时更新的所辖企业的安全事故、违法违章行为、服务质量及车辆技术档案等数据信息,以便企业和社会查核。

第十五条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考核工作应当在考核周期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

第十六条企业应在每年的3月底前,根据本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对上年度的质量信誉情况进行总结,向所在地的县级或市级交通主管部门申请考核,并如实报送《*省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质量信誉考核报告》(见附件一)及有关材料。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结合省交通厅互联网站公布的数据信息对运输企业的资料进行初检,并汇总管理部门掌握的有关情况,向考核组提供齐全、有效的资料。

交通主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已经掌握被考核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指标情况的,可不再要求企业报送此项指标的相关材料。

第十七条考核组应当根据其掌握的企业质量信誉档案,按照《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表》(见附件一之三)及《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有关指标计算及说明》(见附件二)对企业报送的质量信誉情况进行考核初评。发现不一致的,应要求企业进行说明或组织调查。考核结束后将初评结果连同有关资料报授权其考核的交通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八条地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将辖区所有企业的考核初评结果及各项考核指标数据书面通知被考核企业,并在当地主要媒体或指定互联网站上进行为期15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地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对企业的申诉和社会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考核结果进行最终认定。

向交通主管部门及考核组举报企业质量信誉有关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应加盖单位公章或如实签署姓名,并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交通主管部门及考核组应当为举报人保密,不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泄漏举报人的单位名称、姓名及有关情况。

第十九条地市交通主管部门于每年6月10日前将辖区内所有企业当年考核结果(含考核分数和质量信誉等级,下同)汇总上报省交通厅。省交通厅于每年6月30日前在指定互联网站上公布上一年度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

第二十条企业同时经营道路旅客运输业务和道路货物运输业务的,应分别根据企业从事客运和货运的质量信誉情况来计算客运业务和货运业务的各项考核指标,并以此为依据分别评定企业的道路客运、道路货运质量信誉等级。

第二十一条组织考核的交通主管部门应根据最后考核结果将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记录在企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检查(考核)记录”栏里(具体为加盖“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专用章”,式样见附件三)。

第五章奖惩措施

第二十二条交通主管部门在实施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许可时,应参考企业的客运质量信誉考核结果。

(一)两个以上道路客运企业同时申请同一新增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在都符合许可条件的前提下,许可机关应当将经营权许可给上一年度客运质量信誉等级高的企业。上一年度客运质量信誉等级相同的,应逐年比较上一年度之前的客运质量信誉等级,择优许可。如上一年度之前所有的客运质量信誉等级都相同的,则比较上一年度考核分数,分数高的优先许可。

(二)采取服务质量招投标的方式来实施新增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许可的,企业的客运质量信誉等级作为评标时重要的评价内容。

(三)道路客运企业原经营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继续申请经营的,其客运质量信誉等级在该班线经营期限内每年都不低于AA级,且其中两年以上达到AAA级的,在符合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客规”)有关规定的情况下,许可机关可予以许可,并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办理手续。

(四)道路客运企业原经营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企业客运质量信誉等级达不到本条第(三)项要求的,许可机关对10%以上到期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不予续期;如果企业客运质量信誉等级在班线经营期限内有一年以上为B级或两年以上为A级的,许可机关对30%以上到期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不予续期。不予续期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不足一条的,按一条计算。到期的道路客运班线,如在经营期限内发生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特大服务质量事故或出现超过180日擅自停班、超过180日无正当理由不进核准站点经营及长期违法违章经营的,不予续期。需要重新分配的,按照客规及本条第(一)、(二)项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道路运输企业上一年度质量信誉等级为B级或上两年度连续考核为A级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责令其进行为期半年的整改。整改期内,暂停办理客运班线新增许可业务。整改结束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运输企业自评报告范文5

一、实习目的

顶岗实习是学校教育的最后一个极为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顶岗实习,使学生走向社会,接触本专业工作,拓宽知识面,增强感性认识,培养、锻炼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去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提高实践动手能力;培养学生热爱劳动、不怕苦、不怕累的工作作风;培养、锻炼学生交流、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实现学生由学校向社会的转变。同时可以检验教学效果,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积累经验。

二、实习时间和班级

时间:自20xx年11月起到20xx年10月结束。

班级:

三、实习方式

由学校推荐与学生自愿相结合的方式安排学生进入相应的单位、企业、公司进行岗位实习。其间,分别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各派一名指导教师共同参与对实习学生的实习指导。

四、实习单位的确定

实习单位由学校学生处选择和确定。学生一般应在学校确定的实习单位范围内进行实习。有条件的学生可以自行联系实习单位,但必须报学校学生处批准,并接受学校、专业组、实习指导教师的定期检查。

实习单位原则上要求到汽修行业、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岗位进行岗位实习。已提前就业的学生,结合就业单位从事的工作岗位进行专业学习。

五、实习内容

1、调查了解当前汽车的发展情况,掌握汽修各种维护的内容(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

2、了解一级维护的各项内容以及维护的流程。

3、掌握汽车生产线作业各工位的实际操作规程。

4、各种汽修专用设备和仪器的使用。

5、学习、掌握计算机技术在汽车技术上的运用。

6、学习、掌握四“S”店的汽修流程作业。

实习生应根据实习单位提供的实习岗位,应对上述内容中的2、4、6、项进行重点实习;可以从1、5中选择部分项目(至少2项),验证理论的科学性与实用性,并提高自身的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实习作业

学生实习期满后,应于规定时间内将下列实习作业寄给所在班级班主任。

1、实习单位鉴定;

2、实习综合报告;

实习综合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实习单位概况、实习内容及实习收获和成果。实习综合报告的内容应真实充实,实习报告字数应在3000字以上。

学生实习成绩由指导老师根据实习作业评定,实习作业齐全为合格,优良等第根据综合实习报告或专题调查报告内容质量评定,实习分数最后由教务处核定。

未能按实习计划完成实习、未交实习作业的,不认定实习学分,不进行毕业综合评价和考核,实习成绩及格者方可取得规定的毕业实习学分。

提前就业的学生应根据实习计划结合就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岗位职责,写出就业工作总结及工作体会,字数在2000—3000字以上,于规定时间内交给班主任。

顶岗实习计划范文顶岗实习是学生大学学习阶段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之一,是职业学校突出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一种教学方式,能较好地检验学生在校的学习情况和综合职业素质,使学生的职业能力在实践运用中进一步深化。

根据教学计划的规定,按照教学进程的具体安排,我系对物流管理专业(三方),物流管理(生产)班组织毕业顶岗实习,时间安排在20xx年。为了确保这次实习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计划。

一、顶岗实习领导小组

实习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系领导、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指导教师、班主任、辅导员共同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顶岗实习目的

通过实习实际了解行业、企业的基本情况以及熟悉具体岗位的业务工作,加深学生对物流管理专业理论知识的理解,进一步训练学生实际操作技能,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就业和尽快适应企业工作的需要打下坚实的基础。

顶岗实习是学生完成学业的一个重要环节,使上岗前的“实战演习”。通过顶岗实习可以提高综合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验证和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增强理论联系实际与实践动手能力,学会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缩短学校与社会的距离,为就业奠定基础。

三、顶岗实习的任务与目标

1、了解企业概况。

2、知道企业的组织结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

3、熟悉具体部门和岗位的业务流程、工作规范、处理方法。

4、熟练掌握相应岗位的操作技能。

5、按照企业要求去做,形成职业能力和初步养成职业素养。

6、具备初步的管理能力。

7、结合实习情况完成实习报告。

四、顶岗实习内容及时间分配

第一阶段:物流企业实习阶段,全面了解物流企业管理现状。

A、到各类物流企业中去实习

了解该企业的概况,主要物流设备和仓库情况,企业进行第三方物流服务的特点和企业的物流运作特点,服务的对象及主要作业,有哪些作业流程和哪些仓储服务系统,了解企业订单处理作业采购作业进货入库作业库存管理作业补货及拣货作业流通加工作业出货作业处理配送作业会计作业的过程。明白实现以上流程应怎样设置机构。

实习内容

1、物流管理各岗位职责熟悉

2、仓储管理订单的接收、查询出货日的存货状况、装卸货能力、流通加工负荷、包装能、配送负荷、采购单、进货入库作业、仓库区域内摆放方式、区域大小、区域的分布、库存盘点方法、拣货区域的规划布置、补货水准及补货时点的订定、补货作业排程、补货作业人员调派。

3、运输管理运送车辆的大小与数量、运输方式、运输路线、运输费用。

4、流通加工业务分类、过磅、拆箱重包装、贴标签及商品的组合包装作业。

5、配送管理配送区域的划分或配送路线的安排、商品的配送途中做商品的追踪及控制、配送途中意外状况的处理。

6、会计作业出货资料制作应收帐单、收货部门制作入库商品统计表、各项财务报表。

7、营运管理及绩效管理作业出货销售的统计资料、客户对配送服务的反应报告、配送商品次数及所用时间的报告、配送商品的失误率、仓库缺货率分析、库存损失率报告、机具设备损坏及维修报告、燃料耗材等使用量分析、外雇人员、机具、设备成本分析、退货商品统计报表、作业人力的使用率分析。

8、物流管理信息系统硬件投入、软件名称及功能、软件的操作。

B、各类型工业企业中去实习

1、参观企业,了解制造业基本工作流程和机构设置

了解该企业的概况,了解企业原材料加工半成品组装装饰包装销售的过程。明白实现以上流程应怎样设置机构。基本理出企业产、供、销、管理的存在意义。××企业对供应物流、生产物流、销售物流及回收废弃物流是如何管理的。

2、了解企业的销售部门

了解市场营销管理过程;了解市场营销处处长职责范围;了解营销人员的职责;了解销售公司的目标(任务);了解销售机构;了解销售人员的报酬;了解销售人员的应知应会;了解销售人员的考核和评价;了解分销渠道的选择;了解新产品开发程序;了解产品定价的程序和方法;了解物流的战略考虑;了解市场营销沟通组合。了解该企业在销售管理中是否实现信息化管理;了解年度销售计划的基本内容;了解月度销售计划的基本内容;了解销售记录的基本内容。

3、了解企业的生产部门

了解生产管理;了解企业20xx年奋斗目标;了解生产管理部门人员职责范围;了解生产调度会议制度;了解安全生产制度;了解技术管理制度;了解生产管理部门的考核内容;了解生产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工作关系;了解资料管理制度;了解该企业是否采用了企业经营管理信息化系统。

4、了解企业的供应、仓储、运输三大部门。

了解仓储中心机构设置;了解仓库管理制度;了解仓库负责人岗位职责;了解运输部门工作流程;了解货托中心工作流程;了解供应部门机构设置;了解供应部门负责人岗位职责;了解供应流程;了解供应合同管理;了解供应人员素质要求。了解采购管理工作的内容;如何依据物料需求计划,根据物流的采购提前期选择供应商,从而制定采购计划;根据订单如何进行收货、送、检、入库;学会仓库的入库、出库、调拨管理;学会按物料的盘点,周期进行盘点和清查工作。

C、到各类商业企业中去实习

1、了解各类该企业的概况

了解企业的基本概况、了解企业的管理体制、管理方式、管理制度、了解企业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2、了解该企业的经营活动内容

实习内容

1、市场定位和经营特色周边的特殊环境,服务对象、规模、核心业务、位置和大小。

2、选址交通、客流、商圈、周边商店聚集状况、竞争对手、城市发展规划、商圈辐射的范围、商品规划商品分类、商品结构、商品政策、是否有自有品牌、商场设计、商品陈列店面布局、货位布局、商品陈列。

3、采购与存货商品采购流程、采购制度与人员、采购决策

4、商品定价策略、价格调整

5、产品促销策略、广告、销售促进、销售公关

D、到港口货运企业中实习

1、了解实习企业的性质、经营范围、主要业务、管理机构和企业的发展前景,学习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了解企业对毕业生理论知识、实践技能和综合能力的要求

3、熟悉进出口业务的程序,加深对国际贸易术语的理解和运用

4、了解合同洽谈中有关商品的规定、书面合同的签订

5、了解企业对进出口价格的核算及贸易效益的分析

6、学习相关外贸业务单证的填制:装箱单、租船订舱、委托书、海运提单、保险单、汇票、信用证等

7、熟悉国际货物运输的流程及货运的相关程序

8、了解企业有关国际贸易纠纷的处理程序

9、熟悉整个报关流程,运用英语和外贸软件填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按有关规定向海关申报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手续

10、了解国际商务谈判的程序

11、了解营销过程的组织、计划和控制程序

学生实习内容也可自拟题目,但须至少包括上述内容之一。

第二阶段:实习总结

实习时间自 年 月至 年 月,其时间分配可按实习单位具体情况确定。不少于八个月。

五、顶岗实习要求

1、实习过程中,要认真执行实习单位的考勤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先请假;要严格执行实习单位的保密纪律,严守商业秘密;要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有重要的事情应及时与辅导员、班主任联系;

2、要虚心向实习单位的师傅学习,做到嘴勤、手勤、腿勤,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为在短时间内上岗打下基础;

3、实习开始后三个月内,实习学生必须将接受单位开出的《聘用函》寄给辅导员。

4、指导教师负责与实习学生的定期联系与理论指导;实习过程中,原则上实习学生不得随意变动实习岗位,因特殊情况要求调整实习单位或岗位的学生,须向指导教师提出申请,同时提供在上一个实习单位的实习鉴定表以及下一个单位接收函,方可变更实习单位。

5、实习过程中应注意积累资料,及时填写实习周志、实习结束后写好实习报告和毕业论文。

6、学生实习完成后必须提交:①实习日志;②实习单位鉴定表;③实习报告和毕业论文。

实习纪律:

1、听从安排,服从领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讲文明,讲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志。

3、按时作息,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4、勤学好问,虚心请教,不得自以为是,乱提意见。

5、注意安全,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处理。

6、不准抽烟、酗酒、聚众生事,不准打架、斗殴、。

7、实习期间,凡违反实习纪律,情节恶劣,影响极坏者,实习成绩以不及格计,同时写出书面材料上报学院处理。

实习形式与组织实施:

1、本次实习采取以本人联系实习单位为主,学校联系安排为辅的分散实习的方式进行。

2、指导老师又实习单位和学校老师担任。实习单位知道老师在学生到达实习单位后由实习单位确定,主要负责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并对学生实习期间的实习表现签订意见。学校指导老师通过通讯方式对学生进行实习指导,主要对实习报告进行评审与鉴定。

3、学生确定实习单位后,应第一时间将实习地点、实习单位、联系方式告知实习指点教师;若变动实习单位的,应及时与指导老师联系。

4、实习期间,学生应与指导老师经常保持联系。实习指导老师联系方式:

六、顶岗成绩评定

1、实习鉴定表:须有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的评语,实习单位领导签订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占20%。

2、实习总结:学生应定期进行实习总结,通过电子邮件或QQ邮箱发送给指导老师。占20%。

3、实习报告:实习结束返校后要提交一份实习报告。占40%。

4、实习态度:有指导老师根据实习单位指导老师评语、实习期间与老师的联络情况、实习报告的书写情况判断学生的实习态度。占20%。

依据实习周志、实习鉴定、实习态度及实习报告等,由实习指导老师结合实习单位的评定,综合评定成绩。

实习成绩评定:满分100分,其中纪律考核成绩20%,劳动态度考核成绩20%,技能考核成绩30%,实习单位评定成绩30%。

七、附件:实习报告要求

1、实习报告要按时独立完成。实习报告是衡量实习效果和评定成绩的重要依据,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一旦发现抄袭他人的实习报告,按不及格论处。

2、实习报告内容要求:

实习报告内容要体现以下内容:

(1)简述实习单位的基本情况。

(2)概述参加实习和完成任务的基本情况。

(3)详述个人完成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绩,思想和业务上的收获和体会。

(4)企业对人才素质的要求及自己存在的差距。

3、实习报告要求:3000字以上。实习报告要层次分明,条理清楚,行文流畅,符合逻辑,文字简练。

4、实习报告格式要求:排版打印。

一级标题:宋体,小二号字,加粗;

二级标题:宋体,4号字,加粗;

三级标题:宋体,小4号字,加粗;

运输企业自评报告范文6

关键词:物流企业 财务分析 SWOT分析法

一、引言

根据美国物流管理协会对物流的定义,物流是对运输或者仓储的货物、提供的服务以及相关的信息从运输的起源地到最终的消费地有效率的、有效益的流动和储存过程中进行的计划、执行和控制,以期能够满足客户的要求的过程。

所谓物流企业,指的是从事物流中提到的这些运输活动或者服务的组织,并且需要根据客户的要求将运输、仓储业务从供应地向接受地进行运输、装卸、储存、流通加工、配送等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企业对自己的业务进行独立核算、独立的承担经济责任。

二、物流企业进行财务分析的意义

财务分析是以上市公司提供的会计核算和报告资料以及其他一些相关的资料为依据,在此基础上按照一定的财务分析方法,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不同的报表使用者进行财务分析的目的各有不同。比如,企业的投资者进行财务分析主要是为了分析企业的盈利能力,只有盈利能力较强的情况下才能实现企业的资本保值增值;企业的债权人通过财务分析主要看企业的偿债能力的大小,能否及时足额的偿还到期债务;企业的经营者相对来说进行财务分析的目的就比较综合,既要看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也要看企业的营运能力等综合性的指标。

因此,财务分析对于不同的报表使用者来说,其意义是不一样的。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第一,通过财务分析可以正确的评价企业过去的生产经营状况。企业的财务分析是在过去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提供的会计数据基础上进行的,他评价的是企业过去的经营业绩。通过财务分析可以得出企业过去一年生产经营状况的好坏。并根据分析结果找出企业生产存在的原因,最后提出补救措施。这不仅能够正确评价企业过去的生产经营业绩,而且还能对企业的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起到正面的影响。

第二,通过财务分析可以全面反映企业的现状。财务报表及管理会计等资料是企业财务状况的真实反映。根据企业的不同的财务分析主体、财务分析目的,并运用不同的财务分析技术和方法,可以得出企业在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发展能力这些方面的现状。

第三,通过财务分析可以估计预测企业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财务分析最主要的不是评价企业的过去、分析现在,主要是为了预测、评价企业的未来发展状况与趋势。根据预测和估计结果做出正确的财务决策,进行财务预算。可以准确评估企业的价值以及价值创造,这对企业进行经营者绩效的评价和考核、资本的经营和产权的交易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外,财务分析还可以为企业预测财务危机。

三、物流企业财务分析的方法

(一)完整的财务分析应该首先对物流企业所处的宏观和微观环境以及企业自身的公司状况进行整体性的概述。这种概述需要用到的方法就是SWOT分析法。

SWOT分析方法是管理学中比较常用的一种用来分析企业态势的常见的系统战略分析方法。他通过调查研究,将影响企业的主要的内部优势、劣势、机会和遇到的威胁用矩阵的方式排列,再把各种要素相互匹配结合起来系统的分析。其中,S指的是企业在整个市场经济环境中自身存在哪些竞争优势;W指的是企业自身存在的弱势;以上这两种是从企业内部自身来分析的。O指的是企业外部的一些影响因素可能给企业带来的发展机遇,比如,新的产品的开发,新的市场的进入,消费者对新产品的需求等等。T指的是企业的外部影响因素给它带来的威胁,比如,出现的新的竞争对手,新的可替代的产品的涌入,市场环境的变换等。通过这些因素,根据重要性程度构造一个矩阵,将这些影响因素罗列出来,分析这些因素的重要性大小制定相应的计划。发扬自身的长处、弥补之身存在的不足,合理运用外界带来的机会,规避带来的威胁,为企业的发展排除障碍,做出进一步发展的战略。

(二)对企业的财务报告进行会计分析

会计分析是进行财务分析的重要的一个步骤。它的目的在于评价企业会计数据所反映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大小。他一方面可以通过对会计政策、会计方法和会计披露的评价来揭示会计信息的质量;另外还可以通过对会计灵活性、会计估计的变更和调整修正会计的数据,为财务分析奠定了基础,并保证财务分析结论的可靠性。一般来说,会计分析主要分为四个步骤:阅读会计报告、比较会计报表、对会计报表解释、对会计报表的信息进行修正。运用的方法主要是水平分析法、垂直分析法、趋势分析法、比率分析法。

水平分析法是将企业报告期的会计数据和选定的基期的会计数据进行对比,研究企业各项经营业绩或者是财务状况的发展变动的情况的一种财务分析方法。主要有绝对值和相对值的比较。

垂直分析法是将会计报表中的各个项目占总体的一个结构比重大小,反映报表中的项目与整体的情况的一个变动情况。一般来说比重大的说明重要性程度较大,对总资产的影响也比较大。

趋势分析法是将近几年的数据运用指数或者是比率的计算,确定分析期间有关项目的变动情况和变动趋势的一种财务分析方法。

(三)物流企业的效率分析

效率分析指的是运用各个指标的计算公式,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的因素联系起来,通过计算结果来反映企业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和发展能力。本文以华贸物流公司为例进行指标分析。

运输企业自评报告范文7

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客运车辆经营者(包括客运企业或业户、客运车辆承包经营者、驾乘人员)、客运站(场)经营者以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执法人员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实施。

上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下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第四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客运车辆经营者、客运站(场)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记分并签发《记分通知单》;对累积分值或分值率达到规定值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6条、第7条、第8条、第9条、第10条的规定作出考核处理。

第五条道路客运经营行为记分、考核实行一年期累积记分制,即记分考核期从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次年累积分值初值为零,即累积分值不转入下一个记分考核期。

第六条在一个记分考核期内,客运车辆累积分值达20分(含本数,下同)的,由车籍地的设区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整改,并要求所属客运企业在规定时限内组织客运车辆承包经营者、驾乘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道路运输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

第七条在一个记分考核期内,客运车辆违反《道路运输条例》第7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被记分,对记分分值再进行单列统计,其累积分值达40分的,认定为“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并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客运车辆经营许可,收回道路客运车辆线路(旅游)标志牌。

(一)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

(二)强行招揽旅客的;

(三)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

(四)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客运经营的。

第八条在一个记分考核期内,客运企业所属的客运车辆有下列情形被记分,对记分分值再进行单列统计,其累积分值率达5分/辆的(该企业所有客运车辆有此条下列情形的累积分值总和除以该企业所有客运车辆数),由原许可机关作出“该企业客运经营行为差”的评定并由省运输管理局通报批评。

(一)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的;

(二)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

(三)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导致重特大车安全事故的。

第九条在一个记分考核期内,客运企业累积分值率达4分/辆的(该企业所有客运车辆的累积分值总和除以该企业所有客运车辆数,下同),由车籍地的设区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整改并通报批评。

在一个记分考核期内,客运企业累积分值率达6分/辆的,由车籍地的设区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整改并通报批评;同时,责令该客运企业主要业务负责人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设区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的有关法律、法规及道路运输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

在一个记分考核期内,客运企业累积分值率达8分/辆的,由原许可机关作出“该企业客运经营行为差”的评定并由省运输管理局通报批评。

第十条在一个记分考核期内,客运站(场)经营者累积分值达20分的,由所在地的设区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整改并通报批评;同时,责令该客运站(场)主要业务负责人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设区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的有关法律、法规及道路运输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

在一个记分考核期内,客运站(场)经营者累积分值达30分的,由原许可机关作出“该客运站(场)经营行为差”的评定并由省运输管理局通报批评。

第十一条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健全道路客运经营行为记分考核的数据汇总、报表生成等统计工作。

第十二条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执法人员应当严格依照有关法律及本办法的规定,依法履行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职责,实施记分、考核应当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当事人对道路客运经营行为记分、考核有异议的,作出记分、考核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执法人员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辨,经复核理由成立的,应当予以采纳。

第十三条对应当给予记分而不记分或者记分、考核过程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执法人员,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及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运输企业自评报告范文8

【关键词】 环境信息披露; 独立环境报告; 系统性; 客观性; 可比性; 可读性

一、引言

人与自然能否和谐相处是自工业革命以来现代社会所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之一。正确处理这一问题,需要中国的企业尤其是工业企业作出巨大努力,而客观的独立环境报告,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改进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一环。

我国的监管层也意识到了环境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8年2月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也于2008年5月14日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鼓励上市公司在披露公司年度报告的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公司的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其中环境信息披露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的重要内容。

从目前的研究来看,研究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文章已经不在少数,但大多是针对上市公司年报中环境信息披露的现状和不足进行分析,针对我国目前企业独立环境报告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的较少。本文对比我国中石油、中石化两家上市公司与日本Cosmo石油公司2007年独立环境报告,分析我国企业在独立环境报告中存在的差距并提出完善我国企业独立环境报告的建议,以期有效推动我国独立环境报告的发展。

二、中日石油企业独立环境报告对比分析

日本是目前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做的比较出色的国家,大多数上市公司编制了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环境报告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独立部分。我国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家大型石油上市公司也都公布了独立的环境报告。

Cosmo石油公司2007年度的可持续报告中,环境报告作为单独部分占10页篇幅,且提供的信息量较大。另外,长达3页的沟通报告也主要提供的是企业环保信息,分析其生态卡基金的具体资金来源及运用等信息。而中石油在其2007年社会责任报告中将安全环保合并披露,报告篇幅也长达12页,中石化则在其可持续发展报告中将健康、安全和环境报告合并披露,报告篇幅只有6页。从环境信息提供的内容和质量来看,我国企业和日本企业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我国企业独立环境报告系统性差,不利于对企业的总体环境表现进行评价

从石油企业的角度来看,我国企业独立环境报告的系统性差距主要体现在:

1.没有对企业的环境活动进行综合评价

日本Cosmo石油公司环境报告的第一部分是对企业环境活动的综合回顾,该部分用图表清晰简捷地列示了企业环境计划的总体目标、主题、每个主题的具体目标及执行情况及将来面临的挑战,框架性相当突出。其中每个主题的具体目标都有量化指标,并且据此对当年执行情况进行了量化评估。这种评估既有利于企业环境目标的执行和进一步的完善,也有助于读者对企业的总体环境活动进行整体评价。而中石油和中石化的报告中都没有综合分析部分,在时间纵向上不具有可比性,读者不能清晰了解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的进展和存在的问题,企业也不能有针对性地对目标的执行情况进行控制。

2.没有综合披露环境会计信息

综合的环境会计信息有助于读者对企业在环境方面的努力和成效进行整体评价,是有效执行环境保护政策的保障。日本Cosmo石油公司的环境报告中有单独的环境会计部分,参照日本环境厅制定的相关指南,以表格的方式全面量化披露了企业当年的环境成本、环境收益以及以往的累积环境成本。成本和收益的综合反映能使读者从整体上确认企业用于环境方面的资金及取得的成果,从中清晰地看到企业的环境绩效,也有利于企业之间的比较。而中石油和中石化的独立环境报告中都没有综合的环境会计来反映企业当年的所有环境成本和收益,不利于读者评估企业在环境方面的投入和收益。

3.没有披露企业活动对环境的总体影响

Cosmo石油公司单独用一部分,通过图表、数字和文字相结合的方式阐述了企业活动对环境的影响,非常具有整体感,能让读者清晰地了解企业对环境的影响。其主要做法是用数据说明企业原油开采、原油运输和炼油各项业务的整体投入和产出。投入主要包括能源、原材料和水等的投入总量,用物理量表示;产出则包括产生的产品、废气、废水、废渣和PRTR法①规定的化学物质排放总量,其中废渣还应说明回收利用及排放情况,PRTR法规定的化学物质也应说明排放量及转化量。另外,产品运输、仓储过程中消耗的能源和产生的废气,产品使用过程产生的废气也都给予了量化说明,读者能较为轻松地用投入产出法评估企业对环境的整体影响,按不同业务和环节披露也有利于不同企业相同业务和环节之间的比较。此外,从2001年开始,Cosmo石油公司还编制并披露了综合环境影响和环境生产率指标,有利于读者对不同行业和规模企业的环境绩效进行比较。

而中石油和中石化都没有整体清晰地将企业对环境的影响进行量化说明。其中中石化的环境报告没有涉及任何关于企业投入产出的绝对数指标;中石油则只是散落地在企业节能部分粗略和选择性地披露了年度节约煤量和水量;在减排部分披露了废水中石油类排放量、COD排放量和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对企业整体的投入和产出没有进行全面系统的披露,更没有分不同的业务部门和产品的生命周期分析企业对环境的不同影响,读者难以就企业对环境的影响进行整体评估。另外,两家公司在资源的投入和“三废”的产出上,有的只披露绝对数的,有的只披露相对数的,而且披露的信息都不全面,使得读者根本无法在不同企业之间比较并作出投资选择。

(二)披露的重点存在差异,我国企业环境报告主要反映成绩,客观性较差

从中日企业的环境报告体系和内容可以看出,两国企业的披露重点存在差异。日本主要是客观量化地披露企业的环境政策及其执行情况、企业对环境的总体影响和所采取的措施,在影响中既有取得的成绩,也有对没有达到既定目标的评估,总体比较全面;而中石油和中石化则是选择性地提供有良好意愿的信息和成绩,重点在于突出成绩,但是定性内容多,而且主题较为分散。

(三)披露的形式存在差异,我国企业环境报告的清晰度、可读性不足

从表达形式上看,日本企业的环境报告综合运用文字、图、表及编制的指数进行系统表示,图文并茂,生动、清晰地传递了企业环境信息,可读性较强。如环境活动综合回顾的图表、环境会计的成本收益表格及环境成本的细分图系统清晰地体现了企业的所有环境活动和成绩,企业活动对环境的影响也是按原油开采、原油运输、炼油、产品运输和仓储、产品使用几个环节图示投入和产出,还有绝对数指标的柱状图和相对数指数的连线图,使读者能轻松地理解企业的环境绩效。而中石油和中石化则较多运用文字,图表较少,表达方式则不够清晰、简明,可读性不足。另外,从排版设计来看,Cosmo石油公司的报告更为清晰明了,每个部分标题和字体明显的有变化,使读者能比较容易抓住重点,中石油和中石化在这些方面则明显存在差距。

(四)我国企业环境报告未经过独立第三方的审计,可信度不足

要增加环境报告的可信度,接受外部第三者的独立审计是必要的。因为企业也许很容易就可以制作一本报告,但是如果少了第三方审计,就算是信息再完整准确,也难以增加外部使用者对报告书中信息的信任。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企业环境报告书撰写规范,企业环境报告书需附第三方审计报告。Cosmo石油公司2007年的可持续发展报告就附有环境审计研究集团主席的第三方意见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独立审核报告。而我国中石油的社会责任报告和中石化的可持续发展报告都没有附第三方意见和审计报告。

三、结论

从中日两国石油企业独立环境报告对比可以看出,我国企业还需大力提高独立环境报告的信息披露质量,应提高报告的系统性和信息的完整性。要达到这一目的,可以通过增加对企业环境活动的总体评价、环境会计及企业活动对环境的总体影响分析等内容,让读者能较为清晰地对企业的环境表现进行综合评判。在分析时还应注意内容的全面性、客观性、可比性和可读性,能量化的尽量量化表示。为了企业之间具有可比性,绝对数和相对数指标应同时披露,Cosmo石油公司的环境影响点数(EIP)和生产率指数(EP)两个综合指数指标是非常值得借鉴的方法。

【参考文献】

[1] 肖淑芳,胡伟.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体系的建设[J].会计研究,2005(3):47-53.

[2] 耿建新,焦若静.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初探[J].会计研究,2002(1):43-47.

运输企业自评报告范文9

一、健全风险分布管理

深入排查评估安全风险,3月份对全市116家企业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范围,办公经营地址、停车场地等信息摸排梳理,建立各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风险档案,形成全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风险分布一张图。对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符的企业予以约谈,督促企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加强重大隐患摸排治理,近2年以来,截止目前已注销5家不合规经营企业。落实“平安交通”三年行动计划暂停新增企业和车辆许可相关要求,积极了解行业发展动态,引导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合作重组,2018年至今有6家企业实现了重组整合。

二、有效防范安全风险

一是加强高危化学品运输管控,全面摸排全市从事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高危危化品运输的道路危险货物企业数,目前有实际业务的为3家;每月填报《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装卸运输统计表》。严格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办法》督促承运企业向托运方索要公安机关核发的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现行证、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

二是结合2020年行业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检查力度,将排查整改和执法查处紧密结合,采取警示约谈、责令限期整改以及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切实督促企业强化安全意识,消除风险隐患。切实做到了检查有记录、问题有整改、整改有闭环,检查材料如实完整,有迹可循。截止至5月6日,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50余人次,检查危货运输企业214家次,排查发现隐患296起。完成整改278起。对于未完成整改的,将持续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到位,截止目前暂未发现有突出问题或重大隐患。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是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宣贯培训,结合日常监管措施,有序开展落实工作。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情况,在重大节假日以及业户经营年度审验,与危货企业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结合市场准入和日常监管,严格危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截止目前我市危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率100%。持续跟踪涉及剧毒、爆炸、放射性货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在2020年底前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评价工作,对不达标的取消相应经营许可。

二是督促企业按要求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将其纳入源头安全检查必查项目,通过问询和查阅资料,检查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计划以及使用记录,督促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

三是严格核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和人员配备情况,确保符合法规要求。根据省厅部署,依托“江苏交通学习网”,组织开展安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我市道路货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申请考试人员1884人,通过考试1417人。

四是结合车辆年度审验、更新审批、证照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等工作,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违规次数达到限值的,采取停办业务、停运整改等措施。建立与公安交管部门对危险货物车辆营运性质认定机制。建立车辆核查机制,按规范做好车辆应急消防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等车辆核查。对罐式车辆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督部门沟通,实现车辆和罐体审验联动机制。落实好车辆承运人责任险动态管理,确保车辆保险有效。按规定做好车辆注销工作并定期抄告公安交管部门。

五是依规办理危险货物从业人员准入许可和资格证审验,将企业聘用的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从业资质以及相关人员的社保缴纳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范畴。对执异地从业资格证人员,通过“江苏运政”系统实行审核备案,建立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合规从业人员库,督促企业落实好从业人员管理主体责任。对公安部门抄告的涉毒和罹患易肇事精神病货运驾驶员进行核查,要求企业调离驾驶岗位。

运输企业自评报告范文10

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

政策背景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始于2012年1月1日,在上海市率先开展02012年间陆续推广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等八省市。2013年4月1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营改增试点的时间表02013年5月24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以下简称“37号文”),明确了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的政策法规。其余尚未纳入试点范围的行业,包括邮政通信业、建筑和房地产业、金融服务和保险业、娱乐业以及其他行业预计该阶段试点结束之后也将陆续开始施行营改增试点。

营改增试点第一阶段相关文件废止

37号文整合了之前出台的营改增试点第一阶段的相关规定,同时对营改增试点的实施作出了一系列的修改,同时废止了下列文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3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33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2]53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应税服务范围等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2]86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十六)和第(十八)项

广播影视服务纳入营改增应税服务范围

37号文基本上延续了财税[2011]110号文中的原则以及地区性试点期间的相关规定,应税服务范围绝大部分没有变化。

37号文将广播影视节目的制作、发行和播映服务将纳入营改增范围,规定广播影视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

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广播影视服务范围具体规定如下:

广播影视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和播映(含放映,下同)服务。

1.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服务,是指进行专题(特别节目)、专栏、综艺、体育、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电影等广播影视节目和作品制作的服务。具体包括与广播影视节目和作品相关的策划、采编、拍摄、录音、音视频文字图片素材制作、场景布置、后期的剪辑、翻译(编译)、字幕制作、片头、片尾、片花制作、特效制作、影片修复、编目和确权等业务活动。

2.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发行服务,是指以分账、买断、委托、等方式,向影院、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单位和个人发行广播影视节目(作品)以及转让体育赛事等活动的报道及播映权的业务活动。

3.广播影视节目(作品)播映服务,是指在影院、剧院、录像厅及其他场所播映广播影视节目(作品),以及通过电台、电视台、卫星通信、互联网、有线电视等无线或有线装置播映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业务活动。

同时,37号文还规定,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发行、播映服务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零税率的除外。

此外,广告设计在财税[2011]111号文中被纳入广告服务的范围,37号文则将广告设计纳入设计服务的范围;广告则纳入广告服务的范围。

营改增试点实施细则的若干修订

37号文的四个附件——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件2: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附件3: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附件4: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对营改增试点在全国开展期间的实施细则作出了具体规定。

与营改增试点第一阶段的相关规定相比较,政策基本没有变化,但也有若干修订之处,需要纳税人注意。

1.附件1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优先适用零税率。附件4规定,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可以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零税率。

在税收实务中,一些纳税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金额非常少,而且不希望因出口退税而增加其合规性管理的负担,还有部分纳税人认为适用零税率的审批程序过于繁琐或者通过测算对比,宁愿放弃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明确放弃适用零税率可选用免税的政策为纳税人根据自身实际需求选择最合适的税务方案提供了灵活性,对相关纳税人有利。

2.附件4规定,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如果属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实行免抵退税办法,退税率为其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一)至(三)项规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如果属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外贸企业兼营适用零税率应税服务的,统一实行免退税办法。

根据财税[2011]131号文,提供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然而,外贸企业在经营出口货物时适用免退税办法。在税收实践中,企业的出口退税通常不能同时适用上述两种退税办法。一些税务机关会要求外贸企业必须从免退税办法改为免抵退税办法,否则不得享受零税率下的退税待遇,这不仅增加了企业的合规性管理负担,而且可能导致企业增加不可抵扣的增值税成本。

37号文规定外贸企业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即与出口货物的政策一致,明确这一规定可以降低纳税人的合规成本。

3.附件2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此前,根据财税[2011]111号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该项政策变化有点意外,国家税务总局与财政部可能是出于降低税务机关管理成本的考虑,总之该项调整对纳税人有益。

4.附件2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银监会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扣除由出租方承担的有形动产的贷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关税、进口环节消费税、安装费、保险费的余额为销售额。

试点纳税人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上述凭证是指:

(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2)缴纳的税款,以完税凭证为合法有效凭证。

(3)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议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4)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附件3还规定,经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我们预计上述政策可减轻营改增导致融资租赁行业纳税人税负增加的影响。

5.随着营改增在全国范围内的实施,试点和非试点地区的划分不再存在,试点纳税人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取得用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7号文相应删除了原先允许部分试点纳税人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的价款以计算销售额的规定。然而,对于那些原来适用该方法征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而言,此项调整可能会使其因无法抵扣进项税额而增加税收负担。

6.财税[2012]53号文中规定,未与我国政府达成双边运输免税安排的国家和地区的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试点期间扣缴义务人暂按3%的征收率代扣代缴增值税。

在没有明显政策变化的情况下,37号文删除了该项规定。那么,从2013年8月1日开始,运输方提供国际运输服务适用的增值税政策将区分以下三种情况:

若运输提供方在境内,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通常适用零税率或者免税政策;

若运输提供方在境外,且所在国家与中国签订了双边运输协定的,根据双边协定安排,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通常适用免税政策;

若运输提供方在境外,且所在国家与中国没有签订双边运输协定的,由扣缴义务人按11%的增值税税率代扣代缴增值税。

本刊建议

营改增试点的全国范围开展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一步,必将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但是,可以预见税务机关加强税务稽查和审核以弥补财政收入的减少,纳税人需要加强关注增值税合规性。纳税人须做好各种准备,符合企业的营运模式与供应链安排,分析营改增试点对企业造成的影响,理解并掌握营改增的实施细则,针对涉及的业务,及时进行增值税合规工作的准备与调整,并积极利用好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以确保顺利过渡。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现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纳税人,应按照本公告规定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二、除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情形外,营改增试点实施前(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满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

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应税服务年销售额一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1+3%)

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营业额按未扣除之前的营业额计算。

三、试点实施前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不需要重新申请认定,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四、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不满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五、试点实施前,试点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具体办法由试点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和本公告制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六、试点实施后,试点纳税人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及其相关规定,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按营改增有关规定,在确定销售额时可以差额扣除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七、试点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

八、试点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发生增值税偷税、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等行为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对其实行不少于6个月的纳税辅导期管理。

九、本公告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8号)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8号2013年5月3旧)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

为了准确计算、审核办理出口退(免)税,核实出口业务的真实性,防范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关于调低出口退税率加强出口退税管理的通知》(国发明电[1995]3号)、《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须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为收取人民币,下同),并按本公告的规定提供收汇资料;未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出口货物,除本公告第五条所列不能收汇或不能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的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出口货物外,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口企业,在申报退(免)税时,对已收汇的出口货物,应填报《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该货物银行结汇水单等出口收汇凭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为收取人民币的收款凭证,原件和盖有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下同);对暂未收汇的出口货物,生产企业应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的“单证不齐标志”栏(第20栏)中填写“W”,暂不参与免抵退税计算,待收汇并填报《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后,方可参与免抵退税计算;对不能收汇或不能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的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属于本公告第五条所列的出口货物,按本公告第五条的规定办理:

(一)被外汇管理部门列为B、C类企业的;

(二)被外汇管理部门列为重点监测企业的;

(三)被人民银行列为跨境贸易人民币重点监管企业的;

(四)被海关列为C、D类企业的;

(五)被税务机关评定为D级纳税信用等级的;

(六)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偷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等原因,被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

(七)因违反进、出口管理,收、付汇管理等方面的规定,被海关、外汇管理、人民银行、商务等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

(八)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的不能收汇的原因为虚假的;

(九)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出口货物收汇凭证是冒用的。

前款第(一)至第(五)项情形的执行时间(以申报退(免)税时间为准,本款下同)为主管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至情形存续期结束;前款第(六)至第(九)项情形的执行时间为主管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24个月内;出口企业并存上述若干情形的,执行时间的截止时间为情形中的最晚截止时间。

三、自2014年5月1日起,出口企业上一年度收汇率低于70%(外汇管理局、人民银行提供的企业上一年度出口收汇金额,加上企业申报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不能收汇金额合计,占企业申报退(免)税的上一年度出口货物出口额的比例)的,该出口企业当年5月至次年4月申报的退(免)税,按本公告第二条的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第二条、第三条所列出口企业以外的其他出口企业申报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可不提供出口收汇凭证,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对不能收汇或不能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的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属于本公告第五条所列的货物,按本公告第五条的规定办理。

主管税务机关在出口退(免)税审核中,发现前款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存在需要进一步核实出口业务真实性的,出口企业在接到主管税务机关通知后,应填报《生产企业出口业务自查表》或《外贸企业出口业务自查表》、《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或《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报送的申报表和相关资料,按有关规定核查无误后,方可办理该笔出口货物退(免)税。

五、出口货物由于本公告附件3所列原因,不能收汇或不能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的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如按会计制度规定须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在冲减销售收入后,属于本公告第二条所列出口企业应在申报退(免)税时,属于本公告第四条所列出口企业应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提供附件3所列原因对应的有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视同收汇处理。

六、合同约定全部收汇的最终日期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后的,出口企业应在合同约定最终收汇日期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收汇凭证,不能提供的,对应的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七、本公告规定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出口企业应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的次月或在确定免税的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免税,前期已申报退(免)税的,出口企业应用负数申报冲减原退(免)税申报数据,并按现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出口企业当期免抵退税额(外贸企业为退税额,本条下同)不足冲减的,应补缴差额部分的税款。出口企业如果未按上述规定申报冲减的,一经主管税务机关发现,除按规定补缴已办理的免抵退税额,对出口货物增值税实行免税或征税外,还应接受主管税务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做出的处罚。

八、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的收汇资料存在以下情形的,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应的规定处罚外,相应的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属于偷骗税的,由稽查部门查处:

(一)不能收汇的原因或证明材料为虚假的;

(二)收汇凭证是冒用的。

九、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收汇情况存在非进口商付汇等疑点的,对该笔收汇对应的出口货物暂不办理出口退(免)税;已办理退(免)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可按照所涉及的退税额对该企业其他已审核通过的等额的应退税款暂缓办理出口退(免)税,无其他应退税款或应退税款小于所涉及退税额的,可由出口企业提供差额部分的担保。待税务机关核实排除相应疑点后,方可办理退(免)税或解除担保。

十、省级国家税务局应设立评估指标、预警值,按照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提供的出口收汇数据,对出口企业的货物流、资金流进行定期评估、预警,凡发现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结汇数据异常的,应进行核查,发现违规的,应按相应规定处理;属于偷骗税的,由稽查部门查处。

十一、本公告的出口货物,不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一条第(二)项(第2目除外)、第(三)项所列的视同出口货物以及易货贸易出口货物、委托出口货物,暂不包括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本公告的出口企业,不包括委托出口的企业。

运输企业自评报告范文11

关键词 工作过程 物流成本管理 教学设计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1 高职物流成本管理课程简介

物流成本管理是高职物流管理专业的一门专业课程,物流成本管理的质量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物流效益,同时也决定着企业物流服务的水平,本课程从分析企业物流系统的功能结构及物流过程的活动特点入手,在介绍当前物流成本管理基本理论的基础上,着眼于物流过程的主要环节,分别论述运输、仓储、包装、配送、装卸搬运、流通加工等活动过程中物流成本的构成、分类、核算、控制和分析,并借助物流企业及企业物流案例说明有效的物流成本管理对物流管理效益及企业物流服务水平提升的影响。

通过本课程学习,学生可以掌握通过怎样的思路、步骤、方法、技术和手段对不同的物流活动、不同的物流组织、不同的物流系统、不同的物流业务进行成本控制与评价这一核心职业能力。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熟悉物流成本管理流程,树立现代物流成本管理理念,掌握物流成本管理岗位技能。从而在未来职业发展中,获得职业岗位较好的提升。

2 传统物流成本教学方法存在的弊端

2.1 过于重视理论教学,实务教学少

我国发展职业教育时间还不长,职业教育长期受普通教育模式的影响,更多地关注理论化的教学,对职业教育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需求把握不够,特别是在针对就业和工作岗位的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训练上严重缺乏,也无法实现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一定程度上存在专业知识学习替代了职业教育的状况,使职业教育主要成为知识教育而失去了其应有的特征和职能。

2.2 教师一言堂多,学生参与少

传统的高职教学以学科和课堂为中心,没有重视学生的参与。在信息爆炸的当今社会,高职学生有很多渠道了解更多的信息,也希望在课堂中有更多的互动,教师的填鸭式教学已不能吸引他们的注意力,所以经常出现老师在讲台上侃侃而谈、学生在下面上网玩游戏的情况,制约了职业教育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2.3 教学内容偏离企业实际操作

我国的物流专业起步时间晚,在开设物流管理专业时注重引进国外最新物流理论和实践经验,但这与国内现阶段的物流企业活动和企业物流活动的要求存在较大的差距。很少有高职院校能够做到在制订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和教学实践环节时与企业联系,邀请企业参与。所以,我国物流专业教学内容、课程设置与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差距较大。

3 基于工作过程教学方式具体的运用

3.1 确定教学目标

在公路运输成本管理的环节,作为高职高专物流管理专业的学生,应该掌握运输成本的概念及构成,掌握汽车运输成本的计算和分析方法,熟悉汽车运输成本分析及控制方法,并了解如何制定汽车运输成本预算编制。通过本节的学习,学生在今后的工作岗位上能熟练地进行公路运输成本的计算与控制,并为其成长为专业的物流管理人才夯实其专业基础知识。

3.2 布置工作任务

在学生明确教学目标后,如果直接进入常规化的教学,告知他们运输成本有哪些组成,如何计算,学生则会认为整个教学过程平淡无奇,对他们而言缺乏足够的吸引力和驱动力。所以在组织理论教学前要将工作任务布置,以具体的案例参与来促进他们的学习。例如笔者曾以2011年5月央视财经频道记者跟随国内最长的直达运输线路之一——广东、辽宁线路,跟随货车司机进行了三天两夜的体验,调查了解运输成本的案例,请学生分析有哪些运输成本,如何获得它们的数据。工作任务明确了,就按如下的方法分配任务:(1)将学生按3~5人分成几组,人数不能超过5人,避免出现滥竽充数的现象。(2)学生以组为单位接收任务,并按本次任务的要求确定小组组长、组员分工,值得注意的是,每次不同任务的小组组长应轮流担当,确保每位学生尽可能得到全面训炼。(3)规定任务完成的期限、验收的方法、以及相关的考核标准。

3.3 组织理论教学

根据教学任务,结合工作任务,组织相应的理论教学。在理论教学中,会详细地向学生介绍运输成本的构成及计算方法,比如,人工成本分摊的计算,燃料费用如何取得,轮胎和修理费用的计算方法,车辆折旧的计提方法,等等。严格遵照理论够用的原则,将学生必须掌握相关方法详实解说。

3.4 学生自发准备

在教学组织的同时,敦促学生进行任务的开展,学生必须按照事前的分工,去搜集案例中的需要的资料,比如,发车地点广东佛山市到目标城市辽宁省丹东市的里程,公路收费标准,燃油价格,折旧的方法等等,学生在准备的过程中,会发现很多知识的缺乏,也就是理论教学要解决的问题,这样反馈到课堂教学上,学生会意识到理论教学中介绍的知识在今后的工作中的用途,自然会激发他们学生的热情。在边学习边准备案例的过程中,学生也会体会到解决问题的成就感,等教学工作告一段落,学生的准备工作也得以完成,形成一定格式的案例报告

3.5 集中演练

学生以组为单位进行工作汇报,每组派代表一名上台演示小组的工作成绩,阐述运输成本的构成,每一项成本获得的方法,计算出总成本,判断货车司机盈亏的可能性。

3.6 总结与考评

在每组学生介绍完毕,对每一组的工作成绩进行总结,并给予相应的等级评定,选出最优小组,最优的评定由教师评定和学生互评相结合产生,学生互评的结果和教师评定结果各占50%,关键的一点,最终的成绩必须记入学生的平时成绩中,而平时成绩占期末综合成绩一定的比重,这样学生既得到了模拟实际工作的锻炼,又收获了成绩,一举两得,会更好地促进他们配合工作任务教学工作的开展。

4 结束语

实践证明,项目式的教学方法能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自主性。在使用这种教学方式时,需要教师具备较强的实践工作经验和理论知识,同时需要学生的积极参与,两者缺一不可。双师型的教师队伍主要依靠高职院校自行打造,而学生的积极性则需要一定的奖惩方式来维系。

参考文献

[1] 潘浩.基于工作过程的物流教学改革[J].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1):90-91.

运输企业自评报告范文12

通过扎实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实现我县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道路运输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加强,道路运输装备本质安全稳步提升,科技信息支撑作用有效发挥,逐步形成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明显增强,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运输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同比下降25%,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道路运输事故进一步减少,坚决遏制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推动全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2015年全县“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由__县交通运输局、__县公安局和__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组织实施。为加强对“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2015年全县“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领导组。

各部门在县政府领导下,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领导,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共同组织开展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

1.加强普法培训,提高行业遵法守法意识。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安全监管职责。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与考核,持续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开展安全生产承诺活动。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安监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要求,组织道路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承诺活动,制定各层双向安全承诺事项,明确和细化承诺内容,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安全承诺,接受各方监督。结合贯彻落实安全告知制度,在道路客运行业组织驾驶员向乘客进行“面对面”的“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不超速,严格按照道路限速要求行驶;不超员,车辆乘员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不疲劳驾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不接打手机,在驾驶过程中保持注意力集中;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做到车辆运行实时在线;确保乘客系好安全带,全程按要求佩戴使用,确保乘客生命安全,为旅途平安保驾护航。

3.推进安全风险管理,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道路运输企业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完善风险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营运驾驶员、营运车辆、道路及环境条件、运输组织、运营监控等方面,开展风险源辨识、评估、监测,落实防控和应急处置措施。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安监部门,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联合督办制度,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要严格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第98、99条予以查处。

4.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快建立安全生产诚信体系。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督促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在2015年底前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快建立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实施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诚信“黑名单”制度、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诚信报告和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要建立诚信激励机制,对安全生产信誉良好的企业要在运力发展、服务质量招投标、扩大经营范围和规模审批、评比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在站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补助等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上给予重点倾斜。

5.建立以安全为导向的市场退出机制。各部门要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联合检查,对发现存在违规生产和安全隐患的运输企业和驾驶员要及时处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报请当地政府批准后,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第108条予以关闭,道路运输部门要依法吊销其相关证照。

(二)进一步强化长途客运安全监管

6.加强接驳运输管理,降低长途客运安全风险。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对接驳运输试点工作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管理的长效机制,细化接驳运输组织及安全运营各项要求,完善接驳运输管理制度、运行规则和监管措施,强化安全监管,规范接驳运输行为。鼓励长途客运企业通过兼并、收购、重组、联合经营、建立接驳运输联盟等方式实施长途客运线路资源和接驳点资源整合,集中实施接驳运输,扩大接驳运输的范围和规模,推进接驳运输企业间的资源共享和相互监督。交通运输部门要联合公安交警队加强各接驳点设置情况、运转情况和接驳运输台账的监督检查,对没有严格执行接驳运输车辆、驾驶员和接驳点管理制度的,以及未按规定实施接驳的,一经发现一律停运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吊销其道路运输证。

7.进一步规范长途客运车辆夜间运行。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__〕30号)和《关于加强对7座以上公路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管控工作的通知》(晋公交管〔2011〕81号)要求,汽车客运站和客运经营者20时以后不得发出任何营运客车,22时所有7座以上营运客车暂禁止驶入省内高速公路运营,23时至次日凌晨5时暂禁止任何营运客车驶入公路运营。客

运企业主要负责人特别是法人代表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的管理和动态监管,杜绝不按规定时间行车问题的发生。对于公安交警部门抄告或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发现的不执行停车休息规定的长途客运车辆,一律停运整改,待整改符合要求后,再恢复运营,切实保障长途客运运输安全。8.严格包车客运管理。加强对包车客运标志牌的信息化备案审核,认真审查包车合同的真实性、有效性,并对包车实际运营情况与备案信息的一致性开展抽检核查。要进一步加强包车客运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增派执法力量,加大对旅游集散中心、旅游景点、学校等旅游包车集中地点的监督、巡查力度,严格依法查处超范围经营、持有虚假包车客运标志牌、不按包车客运标志牌注明事项运行、搭载包车合同以外乘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9.科学调整道路客运结构。针对高铁、公路、民航等不同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和高铁、民航快速发展对道路长途客运的影响,各部门要加强对我县道路客运需求及发展形势的调研分析,制定综合运输发展规划,科学调整道路客运结构,促进道路客运市场稳定安全有序发展。

(三)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

10.加强联合整治,严厉打击农村客运违规经营行为。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密切配合,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农村客运经营行为及超员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将企业和营运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誉考核档案,情节严重的,要对企业进行停业整顿,对营运驾驶员进行培训教育处罚,直至吊销从业资格证。要充分发挥镇(街)、村(社区)作用,切实形成“镇(街)主导,相关部门联动,村(社区)参与”的联合整治机制;要研究建立社会监督和奖励机制,发动村民举报非法从事农村客运等违法行为。

11.严格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强化运营安全保障。对于新增农村客运班线,交通运输部门要与公安部门等部门建立农村客运线路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对拟开通农村客运线路途径公路的技术条件、公路安全设施状况、中途停靠站点、车辆技术条件要求及相互匹配情况进行现场勘查(现场勘察可以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或组织进行),形成联合审核报告,作为农村客运班车开通的依据。

12.创新农村客运组织模式,为农民群众提供安全的出行服务。鼓励推行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引导农村客运企业优化资源配置,因地制宜制定灵活的运输组织方式,推行农村客运片区化、网络化、集约化经营。根据农村客运的特点和规律,创新农村客运经营服务方式,通过加开集庙会班车、周末班车、预约客车等措施,解决集庙会、节假日、春运、黄金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农村居民乘车难问题。加大农村客运安全宣传,引导农民群众乘坐具备资质的农村客运车辆。

(四)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管

13.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源头监管。安监部门要定期将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许可情况向同级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通报;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发货与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安全管理制度。

14.做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新颁标准贯彻落实。道路运输管理所要积极做好交通运输部__年新颁标准的培训,指导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运输事故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JT/T911)、《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JT/T912)、《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写要求》(JT/T913)、《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技术要求》(JT/T914)等四项标准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15.严格查处危险货物违法托运行为。道路运输管理所要梳理出本辖区高风险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及本次整治工作检查企业(单位)名单,并深入企业(单位)开展检查工作,对企业(单位)1年内与危险货物托运有关的台账等资料进行核查。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企业承运的、承运车辆所装载的危险货物与道路运输证所标注的经营范围不符等非法行为,要立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7条对托运人进行处罚,并将处罚情况抄告同级安监部门。对装载危险化学品超过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等违法情况,应及时向安监部门通报。

16.提升集约化发展水平,强化企业安全管理能力。道路运输管理所要鼓励引导危险品运输企业整合资源,对监管水平差、规模小、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整合或重组;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服务作用,探索中小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联盟合作模式,吸引中小企业参加,提升危货运输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水平。

17.完善异地运输备案制度,强化车辆驻地运输管理。交通运输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依托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强化对异地经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管理。异地经营三个月以上的,注册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及时督促运输企业到经营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经营地道路运输机构要对申请备案的运输企业按照许可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复核。经备案的异地运输企业要按照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求纳入日常安全监管,严禁危化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严查只收费、不监管的企业。公安部门对查处的异地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道路交通违法转递制度的规定。

(五)提高车辆标准化水平,坚决打击非法改装

18.发展标准化营运车辆,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引导营运车辆向标准化、专业化、轻量化、清洁化方向发展,鼓励发展标准化、模块化厢式车等专用运输车辆,重点推进干线公路营运货车车型的标准化,加快更新淘汰老旧车辆。

19.严格营运车辆年审

年检。公安部门要会同质检部门监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严格营运车辆安全检验,严格执行机动车检验标准。对发现存在不符合车辆安全技术标准、非法改装的,不得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公安部门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对连续3个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营运车辆,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机动车强制标准规定,予以强制报废,并将车辆信息抄告同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收回相应车辆道路运输证。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制度,对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予通过审验,不得从事营运。20.加强对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的监督检查。交通运输、公安、安监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加强对辖区内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安装情况的监督检查。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对驾驶人、押运员开展紧急切断装置使用和操作规程的培训。公安部门要联合质检部门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严格落实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要求。

(六)进一步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

21.健全监管与考核制度。交通运输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按照《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规范》,建立分级分类考核制度,在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率、车辆入网率、车辆上线率、车辆在线率、车辆警情处置率、平台故障以及数据质量情况等方面,对“两客一危”企业进行考核,并把企业监控平台运行情况,纳入安全评估、日常安全管理考核和质量信誉考核,作为营运车辆审验依据。

22.提升联网联控系统应用水平。交通运输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组织开展“两客一危”未入网车辆排查整治工作,确保2015年6月底前车辆入网率达到95%以上;加快推进联网联控数据完整性建设,确保所有“两客一危”车辆经营业户信息、营运车辆信息、从业人员信息、班车线路牌信息等基础数据完整有效。道路运输企业要将动态监控系统与车辆调度、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客运站报班系统、旅游包车监管系统、危险货物电子运单系统及其他监管信息系统有机结合,对车辆运营期间实行不间断的动态监控;要研究分析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数据,总结道路运输车辆安全运行规律,发掘道路运输安全风险因素,科学指导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23.强化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交通运输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督促运输企业对所属的“两客一危”车辆安装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和接入系统平台的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对于设备运行情况不良,无法确保行驶过程中车辆实时信息的有效上传的,不得安排发车任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对所属地的“两客一危”车辆安装和接入情况进行梳理清查,凡应装未装、应接入而未接入的车辆,或者已安装监控系统但不能正常使用的车辆,一律停运整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督促运输企业对行驶过程中的车载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对于突发设备故障情况,运输企业及时与车辆安全员取得联系,确保车载设备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的正常运行。对于故意损毁、屏蔽系统的,一经发现要立即对相关车辆进行停业整顿,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教育。发生两次及以上上述行为的,取消相应营运资质和从业资格。

24.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利用好动态监管平台,与公安、安监部门建立重点营运车辆动态信息共享机制。公安部门可以依据动态监控数据对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规营运车辆所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切实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实现动态监控与运输监管的良好融合,建立监管和运营闭环管理机制,提升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应用水平。

(七)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25.继续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形成联动机制。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严查无资质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以及驾驶员、押运员不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等行为。公安部门要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符合安全条件、超载、超速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抄报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安监部门要强化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综合监管,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26.严肃查处包车客运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各部门要以旅游景点、旅游集散中心、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等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巡查力度,严格查处旅游包车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持有虚假包车客运标志牌、搭载包车合同以外乘客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对连续3个月内违反有关规定3次以上的车辆及长期在异地违规运营的省际包车,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一律停止发放包车客运标志牌,停运整改,直至吊销相应车辆道路运输证;对违规行为严重的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要停业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对其包车客运标志牌审核发放。

27.加强宣传,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站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介,加大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提高群众安全乘车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拒绝乘坐“带病”、拼装改装、非法营运等违法车辆。要建立并完善群众举报监督机制,广泛发动群众,举报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机制。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阶段(6月份)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做好组织发动工作。6月30日前,要将制定的工作方案分别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全面推进阶段(6-11月份)

各部门要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的实施进度,层层落实,将活动的各项内容和要求传达到每一个企业,确保6月中旬各项工作顺利启动;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协商解决活动开展过程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需要上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要定期开展阶段工作督查,督导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任务。

(三)总结完善阶段(12月份)

各部门要对2015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选出活动开展好的先进地区和先进运输企业,并于12月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先进地区、先进运输企业的材料分别报__县交通运输局、__县公安局、__县安监局。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来抓。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要积极推动活动工作内容融入县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并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县政府考核范围,确保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部门配合,完善联动机制

各部门要按照该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和部门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各部门要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治理,形成分工明确、部门配合、社会支持、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对活动的督导检查

各部门要围绕活动整体安排,突出重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活动情况的跟踪督查和考核。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检查或互查。各局将适时通过明查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组织专项督查,确保活动任务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四)充分发挥行业中介组织的作用

各部门要深入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中介组织在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法规标准完善、安全标准化建设,协调企业加强线路、运力资源整合,优化结构,提高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水平,引导企业建立自我约束、自我提升的良性机制。

(五)发挥科技手段和信息化的支撑作用

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与交换机制,加强信息沟通,要充分利用公安交通监控、交通运输路网监控等科技手段,加大对违法违规的打击力度;要建立完善公安交管与交通运输在车辆、从业人员、违法违章、交通事故等方面的信息共享,应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

(六)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活动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