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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督察工作计划

时间:2022-06-06 11:53:04

安全环保督察工作计划

安全环保督察工作计划范文1

按照《环保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及市局《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及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制度,创新监管模式,严惩各类违法排污行为,不断规范全县环境监察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切实提高环境监察整体工作水平。

(一)强化监管,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1.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督导各级网格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落实环境监管责任,继续推进企业自律体系建设;对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2.督促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25件问题,要逐乡(镇、部门)逐人逐件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确保查处到位,杜绝反弹。对问题集中的乡(镇)公开约谈、挂牌督办,做到“件件责任清,反弹必追责”。

3.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调查取证。按照“完善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巩固环保大检查工作成果。2016年3月31日前完成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立案前的调查取证;报请县政府组织各乡(镇)开展环保大检查“回头看”工作。

4.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按照环保部及省厅要求,制定本级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__省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系统。继续完善动态数据,定期更新。

5.专家排查环境风险隐患。聘请省、市环保专家,定期深入企业单位或区域开展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通过查大隐患、查深层次隐患,早发现,早整治,有效防止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全县环境安全。

6.大气污染防治督导检查。配合县政府开展综合环境整治行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启动期间配合相关部门督导应急措施响应情况。

7.“利剑斩污”专项行动。联合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等部门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对环境违法行为形成震慑。一、二季度开展,工作完成后的第一周内进行工作情况总结。

8.生态监察执法。检查饮用水源地、引黄济淀沿线排污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以及生态环境安全现场监察开展情况,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6月20日、12月20日前形成书面总结。

(二)完善机制,提升环境执法水平

9.开展环境执法后督察。对环境行政命令及行政处罚执行情况、对现场监察存在环境问题的排污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实施后督察。6月20日、12月20日前形成书面总结。

10.执法培训。按照省厅、市局要求,组织本年度全省环境监察(稽查)岗位培训参训工作,全面提升我县环境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水平。

(三)创新思路,拓宽环境执法领域

11.阶段性环境执法突出重点。一、四季度重点查处涉气污染源,二、三季度重点查处涉水污染源。对上级交办、媒体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和污染企业进行现场调查。对环境违法行为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12.强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调联动。在全县推行环境违法案件办理、侦察、司法联合联动,开通我县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直通车”,形成环境保护合力。

13.加强环境信息公开。按要求及时公开案件查处、群众、重点环境问题的查处进度和结果。

14.落实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动机制。解决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问题和保障国家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空气质量安全,落实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动机制。

(一)制定年度环境监察工作计划。根据环境监察机构工作职责及全县年度工作任务,结合本辖区环保工作任务,制定

环境监察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上报市环保局和同级行政监察部门备案。(二)完成环保部、省环保厅、市环保局、县政府新下达任务。对环保部、省环保厅、市环保局和县政府新下达的工作任务,县环保局将及时下达补充计划,并提出贯彻落实要求。

(三)严格执行《监察任务通知书》。对临时性的监察任务,县环保局将以《监察任务通知书》的形式,向各监察中队明确监察内容、对象、目标、时限等。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县环保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加强对环境监管责任落实的督查,形成工作合力。认真研究制定本级环境监察工作计划,按时上报备案,并分别与6月30日前、12月31日前报送半年、年度环境监察工作总结。

(二)突出重点,全面监察

紧紧围绕环境监察机构职责,组织开展好全县环境保护各项重点工作,将环境监察执法与贯彻环境法律法规相结合,合理安排好环境监察工作,达到监察内容无遗漏,监察对象无死角,监察频次有保证,全面实现年度监察工作目标。

(三)严格执法,协调联动

加大执法力度和督导力度,充分发挥12369环境举报热线、环境义务监督员等作用,坚决遏制环境违法违规高发频发态势,逐步建设适应新常态的环境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要依法停产关闭;对涉嫌环境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注重协调联动,健全与公安司法机关的协作机制。

(四)廉洁执法,规范履职

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开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活动,制定环境监察文明执法行为规范,完善长效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充分利用调度、督查、稽查等方式,严厉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规行为。

安全环保督察工作计划范文2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按政府《关于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第六次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号)中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和年检事项办理。

(二)下放的职责

1.按政府《关于调整区城管理体制下放城管理权限意见的通知》(发〔〕号)办理。

2.两区辖区内拆迁许可职责。

3.两区辖区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批职责。

(三)划出的职责

1.将原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指导全墙体材料改革职责划入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将原城公交管理与行业指导职责划入交通局。

3.将原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规划勘察、工程测绘及咨询职责,工程建设档案管理职责划入规划局。

4.将原城建设管理局政工程设计、勘察、测绘职责划入规划局。

(四)划入的职责

1.将原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除规划管理、墙体材料改革、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职责)、原城建设管理局(除城客运管理职责、政工程设计、勘察、测绘职责)、原房产管理办公室职责(除两区房屋拆迁许可下放职责、两区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批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将原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全城镇“绿叶杯”竞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检查、评比工作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五)加强的职责

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中长期规划;制定我具体政策、规章及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二)承担保障全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等有关工作。

(三)承担推进全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设的责任,拟订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设的政策、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全住房管理工作,制定全房屋征收拆迁、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售、房屋权属管理、房屋交易、房屋修缮、拆改、装修、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供热管理等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全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住宅和房地产业、政公用事业等各类企业的资质审批和管理;负责制定全建筑场准入、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工程建设、工程检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工作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承担规范全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监督管理房地产场、建筑场、工程勘察设计、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等,规范场各方主体行为。

(六)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参与拟订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定额;参与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建筑专业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工程造价信息。

(七)负责管理全城建设工作,拟订城建设的政策、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实施城基础施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设施等工程建设及相关的动迁、管理、安全、应急等工作;负责绿叶杯竞赛的组织调实施;配合水利部门负责城防汛工作;负责部级和省级重点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争创部级和省级园林城。

(八)指导、监督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规范全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重点镇建设。

(九)指导监督全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城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指导监督城规划区内地下水和城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十)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一)拟订全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十二)组织制定全房屋和政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业务的招标机构的资质管理;负责全房屋和政工程相关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十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全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十四)负责全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工作;管理全建设行业的经济分析、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经营、资金使用、依法纳税等情况,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建筑场,发展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十五)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设18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负责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建议及提案办理、督查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内部综合协调和物资装备、接待、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负责组织建设行业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负责建设法规的解释、清理和汇编;负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开发建设施工企业资质审批、规划开发建设项目审批;负责城政公用设施行业管理许可;负责商品房预售、房屋拆迁、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的许可、园林绿化资质等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

(四)房产管理科

负责规范房地产开发场;拟订房地产开发的相关政策及规定,拟订房地产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研究制定拆迁政策法规,拆迁公告、监管安置资金、拆迁裁决、申请强制拆迁等拆迁管理工作;负责全住房保障和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住房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管理;参与住房公积金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全房改房、公有住房及房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各类房屋的产权归属、产权异动的协调工作;负责指导房屋产权产籍和房地产流通工作。

(五)计划统计科

负责编制全年度城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和工程项目实施计划,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审定政设施、公用事业、容环卫工程建设和改造方案;组织重点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协调解决工程立项、设计和施工中的问题;负责城建设工程项目的预、决算审核工作,并组织竣工验收;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的政公用配套设施工程审核工作;负责城建基础设施的统计工作。

(六)质量安全科

负责拟订全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质量监督政策、制度,指导、监督、协调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房屋工程技术管理、质量检查管理、生产设备管理以及危险房屋检查鉴定工作。

(七)村镇建设科

负责拟订全村镇建设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编制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拟订并指导实施全村镇规划建设监察工作。

(八)建筑节能与科技科

负责制定、实施全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本行业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技术成果转化,组织实施科技合作项目;负责工程建设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基金和科技经费的管理。

(九)工程管理科

负责全政公用事业施工企业资质审查和本系统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政公用工程质量检查监督工作;统筹协调全系统技术改造、引进和开发工作;负责全城基础设施建设中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以及全球环境基金赠款等其它外国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执行和管理。

(十)物业供暖科

负责拟订全物业管理、供暖供热的相关政策、规定和制度;负责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负责全房屋维修基金的收缴和管理;负责建立供暖供热保障体系,负责管理使用保障资金和调节基金;负责全供暖供热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协调、仲裁等。

(十一)建工处

拟订全建筑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发展重大事项;负责全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装饰装修企业、勘察设计单位、检测机构、混凝土构配件生产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全建筑业执业人员管理,指导建筑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建筑施工队伍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场准入、清出工作;负责级以上政府项目、国有投资项目、辽河油田项目施工许可证的颁发;指导全建筑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建立建筑业企业诚信体系;组织建筑企业开展出国、出省承包和建筑劳务工作;负责全建筑业经济运行情况综合分析、建筑行业统计工作。

(十二)公用事业科

负责拟订全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政策、规章;指导协调城供水、节水、道路桥涵、燃气、政设施场及容、环境卫生工作;监督、检查和协调公用事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组织指导年度政设施普查、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合理的自来水、燃气价格体系和财政补贴办法;负责城供水、供气的资质认证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全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全“绿叶杯”竞赛的组织、协调、实施;负责城防汛工作。

(十三)建设综合稽查科

负责指导、监督建筑场、房产管理、公用事业、政设施、园林绿化、容环境执法监察及相关处理工作。

(十四)综合信息科

负责收集、整理、调研全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综合情况;参与研究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发展战略;负责起草、审核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领导讲话、报告、方案、决定、意见等重要文稿;负责政务信息反馈、交流、上报工作;负责行政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十五)投诉科

负责拟订本系统工作规章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及投诉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上级交办案件的调查处理;指导督办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作。

(十六)财务审计科

负责委机关经费的管理、使用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负责各项行政事业性费用的收缴、使用及上缴;负责城基础设施等建设资金的核拔分配及执行情况的监督;负责财务统计工作;指导直属企业税务登记及依法纳税,监管国有资产经营情况。

(十七)组织人事科

负责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负责干部的管理、调配、考核及档案管理;负责复员军人的接收分配;负责党建、老干部、宣传、精神文明、职工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工作;负责工会、团委、女工等群团组织的各项工作。

(十八)纪检监察室

行使纪检监察职责,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软环境建设、行风建设、惩防体系建设和专项治理等工作;受理对本系统行政监察对象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违纪、政纪案件的查处;受理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申诉。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编制71名(含工勤编制7名)。主任(兼党委书记)职数1名,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4名;正科级领导职数20名(含总工程师1名、总经济师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安全环保督察工作计划范文3

关键词:监察效能;安全监察;煤矿安全

引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意见》([2004]79号)精神,目前我国实行“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生产格局。作为承担“国家监察”职责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自成立15年以来,在国家局、省局、分局三级机构的共同努力下,通过持续的煤矿安全整治活动,督促关闭和淘汰了大批不符合安全基本条件和产能落后的煤矿企业,规范了煤矿的安全生产秩序,有力推进了煤矿安全生产的不断发展。随着社会经济、煤炭产业的发展,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也面临新的挑战和问题。如何在新的条件下抓住问题的关键,提高煤矿安全监察效能,是需要认真研究、深入思考的严肃问题。

1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自身定位不准与地方监管职能重叠

2004年国家进一步明确了“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生产格局,赋予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行使“国家监察”的职责。但在实际的监察工作中,基层煤监机构仍把工作重点放在检查煤矿企业现场安全隐患上,很少对企业健全安全机构、完善安全制度以及落实人员岗位责任等安全基础工作进行监察。同时,弱化了对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工作效果的监督检查,工作重心偏下,监察效能低下,具体表现在“三偏重三轻视”。偏重检查,轻视监察:日常监察工作还没有摆脱“安全员”的影子,到矿就下井,多数以去某面、某头为主,未考虑各生产系统的完整性。对企业安全管理资料检查不规范,不深入,着重放在了有无上。忽视企业安全机构、管理制度、人员培训等基础工作的执行情况的检查。在督促企业夯实安全管理根基,建立安全长效机制方面仍很薄弱,未起到治本的效果。偏重提意见和建议,轻视工作效果的督查:监督检查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是煤监机构的重要职责之一。多年来煤监机构采取的多为座谈会的方式,内容仅限于制度建立、会议记录、监管计划、安全规划等书面资料的检查;检查结果也多以加强安全监管的意见书和建议书形式进行通报,在检查的高度、深度、强度等方面还做的不够;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工作仍建立在沟通协调上,未起到监督落实的作用,没有引起地方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监督检查工作效果不明显。偏重计划完成,轻视重大隐患的跟踪督办:目前煤监机构通过规范监察,已全面实施按监察计划开展监察。按照全年对辖区煤矿实施全覆盖监察的要求,年初制定全年每个月的监察计划,经由上级批准,中途如有变化,需要提前请示上级批准,否则必须按计划完成。在监察人员有限的情况下,除去行政许可、事故调查、上级临时安排的工作等,完成监察计划成了每月的头等事项,留给跟踪督办重大隐患的时间很少,影响了重大安全问题的及时处理。在完成监察计划和重大事项处理上没有安排好轻、重、缓、急。

1.2行政许可软化,准入标准过于宽松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行使“煤矿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核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延期”等行政许可行为。但在实际工作中,因各种原因,很多煤矿带着问题闯过一关又一关。一方面因地方政府追求经济指标,鼓励新建煤矿抓紧建设,尽早投产,催生了一批未批先建的非法项目;煤矿企业人为降低灾害等级,逃避监管,以减少投入;一些中介机构混淆概念,替煤矿企业出主意、想办法,应付安全监察。另一方面煤监队伍受监察力量、专业知识不足的限制,行政许可过程没有做到稳妥、精细、使一些潜在的问题溜了过去,同时行政许可制度和环节设计上还存在问题,过度依赖监察人员而忽视了专家组的作用。

1.3监察队伍各种能力有待加强

创新能力是一个集体向前发展的助推器,担当力是一个单位克服艰难困苦屹立不败的自信源泉,凝聚力是一个团队攻坚克难的强大力量。经过多年锻炼和成长,煤监队伍已经成熟。但受当前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对监察人员追责趋于常态,“尽职免责”难以实现,在煤矿安全监察队伍中造成不小的震动。部分监察人员产生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个人自扫门前雪”、“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严重损害了队伍的创新力、担当力、凝聚力。致使队伍不主动开展工作,得过且过;不主动出主意想办法,满足于按部就班;不主动参加业务学习,提高自己,满足于过得去。

2解决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针对当前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按照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提出以下建议和对策。

2.1转变思路解放监察力量提高监察层级

从繁重的监察计划中解脱出来,从现场安全检查的琐碎事务中抽出身来,把力量集中到抓重点、抓大事、抓基础、抓落实上。通过抓大放小,减少与监管部门业务上的交集,重点集中到督促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履行监管主体责任上,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人员多、手段多、信息多的特点,从而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监管,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监管监察效能,树立煤监机构的国家监察权威。监督检查地方监管工作没有起到预期效果的原因:①煤矿安全监察实行国家垂直管理,安全监管实行地方分块管理,两者没有隶属关系,煤监机构对地方监管部门的检查指导没有约束力;②煤监机构人员有限,辖区线长点广,监察任务繁重,检查指导工作从形式到内容都较肤浅,更无暇顾及地方监管部门对检查指导意见的落实情况。强化对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监督检查:①要通过制度建设强化对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检查制约力度,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督促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落实监管主体责任,才能使国家监察回归本位;②监察机构应主动通过“三项监察”形式,以对煤矿抽查的方式,通过监察结果来反映地方行业监管状态和企业安全管理状态,适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监管部门提出安全监察意见和建议,并对监察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把现场安全管理的细节、小隐患的监督检查和隐患治理交给企业和地方监管部门,凸现煤监机构行使国家监察的层级;③在监督检查地方监管工作中,要把重点放在其监管工作的落实上,着重检查其监管实绩;④将煤监机构监督检查结果与地方政府考核其监管部门年度工作适当挂钩,对监管部门形成约束,推动监管部门对加强安全监管意见书及建议书的落实工作。削减监察计划,把监察的力量集中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上:建议通过矿井安全评估,对安全条件较好,安全放心的矿井适当延长监察周期,从而消减监察计划,减少监察频次,多留出时间和精力监察辖区的重点煤矿和解决煤矿重点问题,盯死看牢,不解决问题决不罢休。同时挤出时间加强监察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监察队伍的整体能力。突出重点、难点监察,落实“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煤监机构应在日常监察中改变以往“眉毛胡子一把抓”的监察方式,突出监察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环节和各生产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方面要把监察重点放在高瓦斯矿井的抽采系统、水害严重矿井的防治水措施、矿井各生产系统的可靠性、重大隐患的整改等方面。另一方面要加强煤矿安全机构健全、制度健全、人员配备、人员培训、对监管监察指令及其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确保监察有效,提升监察效能。

2.2严格行政许可把好煤矿准入关

建议根据审查需求聘请安全技术业务专家,增强审查力量。同时完善行政许可环节设计及制度建设并严格落实。并在审查环节中重视专家组审查意见,减小对监察人员审查依赖。在具体许可中,要明确分工,对照规范标准,严格把关。进一步落实“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实行“问题倒查”追责制度,发现把关不严的情况,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3强化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建设

建设高素质的监察执法队伍,是保障和促进煤矿安全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提高煤矿安全监察效能的必然要求。在队伍建设方面,要突出树立爱岗敬业的思想、提升队伍的综合业务能力。要建立完善业务培训、业务考核、诫勉谈话、争先评优等制度,完善执法队伍综合能力评价体系,同时提高相应待遇确保队伍稳定。在当前新的形式下,只有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才能保障煤矿按监察的有效有序运行,才能更好的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3结语

煤矿安全监察工作面对新挑战,应转变思路,积极开创新局面。监察工作要准确定位国家监察和地方监管的职能,明确各自的权责;认真厉行行政许可,严格准入标准;强化监察队伍建设,创新监察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的效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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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杜进栋.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思考[J].中国煤炭,2013,39(11):116-119.

[3]谭德平.煤矿安全生产生监督机构模式探讨[J].安全监督,2009,16(6).

[4]杨卫国.煤矿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建设现状分析及改革探讨[J].中国公共管理,2009,25(4).

安全环保督察工作计划范文4

“有计划”执法,即明确执法频次、执法范围,避免重复执法、随意执法;“全覆盖”执法,将全县范围内所有排污单位纳入执法范围、不留空档、不留死角;“规范化”执法,即统一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执法行为和执法标准。通过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环境执法检查,加强现场环境监管和执法,落实监管责任,打击一切环境违法行为,减轻企业负担,促使我县经济社会环境和谐发展。

按照“属地管地、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突出重点”、“责任到人、网格监管”原则,县环境保护局承担辖区内执法管理和监督管理责任,同时承担辖区内由省和市环保部门监管企业的配合监督管理责任。

根据机构设置和职能分工,明确职责分工、检查对象和检点。(见附件1)

执法管理及现场检查对象按照监管类型分为一般污染源企业、自然生态类、新改扩建设类、危险废物类、核与辐射类等5大类,各类对象检查职责分工如下:

一般污染源企业类检查对象主要包括工业企业、第三产业、医院、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污染源(核与辐射除外)。将检查对象按照一般污染源企业类别划分原则(方法),将一般污染源企业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一般污染源企业类别划分原则(方法)及监管规定见附件2。

一般污染源现场监管职责分工,按照“谁收费、谁监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环保局依法对辖区内企业按规定频次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性监测。

自然生态类检查对象主要包括部级、省级自然保护区。职责分工及频次要求如下:

1.对部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

2.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每半年检查不少于1次;

3.对国家、省级审批的改扩建生态项目每季度不少于1次现场检查。

新改扩建项目类检查对象主要包括环保部门审批未“三同时”验收的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包括建设期和试生产期,取消的除外)。监管责任分工及批次要求如下:

1.对国家和省级审批的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2.对市级审批的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

3.对县本级审批的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

危险废物类项目检查对象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经营企业。监管责任分工及频次要求如下:

1.对辖区内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

2.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根据产生量及毒害程度,实施切合实际的检查频次。

核与辐射类项目检查对象主要包括核技术利用单位、铀矿及核工业企业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监管责任分工及频次要求如下:

1.对使用Ⅳ、V类放射源,伴生放射性生产单位每年现

场检查不少于1次;

2.对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单位每年现场检查不少于1次;

3.协助市环保局开展现场检查。

1.一般污染源企业检点及要求

①现场检查污染源企业,重点检查被检查单位的生产状态、环评“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②应参照省环保厅汇编的《__省重点行业环境现场检查指南》进行,每次检查必须填写《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

③要按照环保部《关于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在环境执法中应用的通知》(__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监察监测联动,联合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监测机构应及时将超标排污信息向执法机构反馈。

④对重点减排项目,在现场检查时,在检查企业污染物排放的基层上,着重检查企业总量排放情况。

⑤现场监察要有明确的监察结论,应依法依规提出拟处理意见和要求。

2.自然生态类项目检点及要求

①按照.《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检查自然保护区是否存在违法建设项目、工矿企业、人类活动情况。

②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检查是否依法环评并获得批复,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建设并正常运行,是否达标排放,是否满足减排要求。

③应按照环保部编制的《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监察指南》和《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监察工作指南》进行,每次必须填写《自然生态类现场检查记录》。

3.新改扩建设类项目检点及要求

①环评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办理情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部门、时间及要求),重大变更履行环保手续情况。

②项目建设情况。环评批复及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情况;项目主体工程建设情况,生产工艺与环评审批情况,建设规模与批复规模情况,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同步建设情况;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落实情况;以新带老项目的污染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区域替代任务的项目替代情况。

③项目试生产情况。申请试生产和试生产批复情况,试生产期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④项目验收情况。申请验收及验收手续情况,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情况。

4.危险废物类项目检点及要求

①查经营许可。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是否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是否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②查规章制度。是否建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和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是否向环保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是否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危险废物处置台帐。

③查转移。查看危险废物转移是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5.核与辐射类项目检点及要求

①是否按照环保法规办理有关许可手续。是否按照许可规定开展工作。是否依法办理放射性同位素转让

、送贮、异地使用的审批或备案手续。是否建立放射性同位素台账和射线装置台账并账物相符。②是否建立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与定期检查、维护等制度以及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建立放射上作人员名册和培训、个人剂量和职业健康体检档案。是否按照规定制订辐射环境监测计划并实施。

③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与管理情况。放射性工作场所分区管理情况。放射性物料、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和控制情况。个人辐射防护措施及紧急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放射性废物(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处理情况。

④环保部门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⑤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每次检查必须编制检查文件,并及时录入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

1.依法依程序检查。执法检查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环境现场执法监察职权,切实履行执法职责,并依照法定职权开展执法工作,必须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两人或两人以上,并示证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规范执法文书。每次执法检查必须制作现场检查文书,所有执法文书要参照《关于印发<__省环境保护厅行政执法常用文书格式>的通知》执行;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的应用,对已建有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的环保部门,必须运用系统制作相关执法文书。所有文书必须建档保存,逐步建立健全辖区内环境监管“一执法对象一档”数据信息库。对检查中发现企业涉嫌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还要按要求制作《调查询问笔录》或《现场检查勘查笔录》、采样监测记录、现场照片等相关证据材料。

3.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环境安全。

①对非法企业、国家明令取缔的“十五小”企业、淘汰落后设备(生产线)、风险隐患突出且治理无望的企业,一律提请县人民政府取缔关闭;

②对偷排、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的,采取责令停产整治、查封扣押、顶格处罚、按日计罚、上不封顶和移送公安机关对当事人拘留等措施,依法从严处理。

③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越权审批但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对末批先建、边建边批的,一律停止建设或依法依规予以取缔;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投产或运行的项目,一律限期整改。

④对拒不落实停产决定的,依法采取停水断电、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⑤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侦办。

⑥对历史遗留废渣和关闭企业遗留问题,环保部门要提请当地人民政府,研究治理方案,限期解决。

4.跟踪落实整改。对所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环保部门做出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均要纳入本级后督查案件实施管理,建立“谁检查、谁跟踪落实到位”的责任机制,按照《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有关要求跟踪督办,直至整改落实到位。对实施行政处罚的,要按时将处罚情况填报到环保部12369网站《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处罚信息和整改落实情况。同时要将查处的违法问题和处理情况作为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体联动。将执法计划列入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我局将按照本计划的要求,结合县域实际认真施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并按要求划分环境监管网络,逐一明确监管责任人。执法计划报县人民政府,并报上一级环保部门备案、向社会公开后实施。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组织保障。着重解决执法检查人员、装备、车辆、经费不足等问题,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同时要加强业务培训与交流,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案情分析会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各级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等廉政纪律,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公开公平执法,并接受执法对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的监督。

(三)加强协调配合,改进监管服务。搞好计划执法与属地监管责任的有机衔接,建立执法监管信息通报机制,县环保局同一月内原则上不再对同一执法对象、同一事项实施检查,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环保部门对央企等重点企业检查存在阻力或困难时,要及时向对当地政府或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安全环保督察工作计划范文5

一、指导思想

2012年全市执法监察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监察部和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省监察厅及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的部署要求,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大局,遵循“站在新起点,着眼新阶段、树立新目标,开创新局面”的工作要求,勇于创新,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不断探索有效做法和经验,扎实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重点,加强对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督促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完善规范权力运行长效机制,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1.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⑴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保证。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把扩大内需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首要任务,继续做好对中央和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对投资安排、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投资重点用于完成续建、投产和收尾项目,严格控制新上项目,必须上的项目主要用于社会事业和民生领域。加强对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严肃查处截留、挪用、挤占等行为,确保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一揽子计划所需资金安全、科学、高效,保障国家、省支持黄河三角洲发展的政策、资金、项目落到实处。

⑵加强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突出抓好推进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加强对主体产业区、黄河水城、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全程监督,为推动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这一国家战略提供有效、管用的监督保证。

⑶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省政府和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投资审批、管理有关规定,坚决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的势头。配合有关部门对各级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落实目标责任。对瞒报、谎报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情况或整改不到位的地区,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⑴把督促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落实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抓手,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节能减排各项政策措施,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2011年节能减排目标完成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对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进度较慢的县区开展重点检查,落实奖惩措施,严格实行问责。

⑵会同环境保护等部门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加强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集中整治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基层查处阻力较大的环境污染问题,挂牌督办。继续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违法审批、违法建设行为。

⑶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建设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因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的,要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的责任。

3.加强对规范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⑴会同国土资源部门对2011年9月30日前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核发划拨决定书的所有建设项目进行清理,纠正和查处土地出让和划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证政府供应的土地及时开发利用。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加强对执行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规定拖欠土地出让收入、越权减免缓缴或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等行为。

⑵会同国土资源部门认真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搞好有机结合,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严格执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加大查办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力度,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健全举报投诉处理和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对违法用地问题严重的县区、经济开发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4.加强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⑴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和市政府《­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市场监管,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⑵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继续开展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加大对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闲置土地的调查处理,严厉查处囤地、炒地行为。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建设落实。督促各级人民政府强化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抓紧清理和纠正地方出台的越权减免税以及其他与中央和省调控要求不相符合的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县区和城市进行重点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1.深入排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继续组织有关单位抓好工程建设项目排查工作。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环节、重点问题的监督检查,着重在发现并纠正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对一般性或程序性违规问题,督促整改,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责任;对违法违纪、的腐败问题,以及边查边犯、顶风违法违纪、弄虚作假的从严处理。结合中央和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统筹安排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加强政策研究,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政策界限,实行分类处理,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严肃工作纪律,对在排查工作中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甚至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2.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治理。针对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审批出让、规划审批、资金使用、项目建设实施、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等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大专项治理力度。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推动落实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等制度,研究总结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经验,进一步健全招标投标监管措施,有效治理招标投标活动中规避招标、围标串标等问题。继续开展招标活动专项检查工作。会同国土资源部门深入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肃查处土地管理中未报即用、违法审批等问题。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深入治理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对自查自纠“零问题”和“零案件”的县区进行重点检查,进一步严格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修改、审批程序,着力治理房地产开发中的突出问题。推进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审查审批进程,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和实施监管,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覆盖率,落实《关于加强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的意见》,推进实施“阳光规划”。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监管等部门加强对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好公共设施、民生工程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工程质量监管,及时查处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坚决治理工程建设质量低劣等问题。

3.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各级监察机关要把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建立情况通报制度,搞好信息共享、案件协查和案件移送工作。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积极拓宽案源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注意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从审计、财政监督、执法监察等专项检查中发现案件线索。突出办案重点,重点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以谋取私利的案件,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索贿受贿案件,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案件以及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案件。整合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办案力量,充分发挥案件查办工作组的作用,统筹安排工程建设领域查办案件工作。加强与执纪执法部门、行政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情况通报制度,搞好信息共享,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和案件协查机制,形成查办案件工作合力。选择典型案件,深入进行剖析,开展警示教育,健全有关制度,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对于已经查结的典型案件,要及时公布,回应社会关切。

(三)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执法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各级监察机关要按照省委“制度创新年”的要求,把制度建设摆到重要位置,围绕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权力制约和监督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推动执法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1.健全工程建设领域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督促各级各部门继续清理工程建设领域法规制度,不合法的要取消,不完善的要修订,需要新建立的制度要尽快出台。要针对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健全有关法规制度。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制定建立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措施、办法,推进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体系建设。加强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增强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和完善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实现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综合效应。

2.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执法监察制度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执法监察工作实践中,要善于进行理性思考和理论概括,注重实践成果的转化,把执法监察积累的经验和有效做法逐步转化为指导原则、法规制度,推进执法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今年,各县区要根据《行政监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围绕执法监察工作任务、具体职责、业务流程、工作纪律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提出明确要求。认真执行执法监察工作的若干规定,要结合实际,适时制定相应规定。

3.切实抓好制度的执行。要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为抓手,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行政管理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建章立制的建议,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和单位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要建立健全制度执行问责机制,对落实制度措施不得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部门和单位,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不走过场,让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三、工作要求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最重要的一年,是实施国家战略建设高效生态经济区的第一年,也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推进的关键一年。各级监察机关要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保证执法监察工作的扎实开展,为加快推进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做出积极努力。

(一)突出工作重点。今年的执法监察任务繁重,要认清形势,明确职责,合理安排工作力量,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在整体工作方面要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总抓手,总揽全局、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各项执法监察工作;在单项工作中,要有明确的重点,注重抓关键环节、注重治理重点问题、以点带面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工作全面落实。

安全环保督察工作计划范文6

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2012年度政府系统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综合管理指标和业务指标内容,与各岗位的目标任务相结合,以创建国家文明卫生城市为契机,强化环卫业务。现将一季度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整体自身素质

1.我局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学习培训,环卫局(物业)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王荣书记元月5日在中国共产党白碱滩区第四届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做的题目为《抢抓机遇、变革创新、文化引领、率先赶超、全力推进白碱滩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报告材料和刘爱民副区长的题目为《以文明城区创建为契机、深入推进城区建设管理各项事业稳步发展》的报告材料、白碱滩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2012年工作安排与运行计划、政府有关文件、语文明用语。通过集体学习的方式,激发了工作人员的学习热情,提高了工作水平。

2.我局认真召开了周例会。各岗位工作人员汇报了一周工作情况和遇到的难题,安排了下周工作计划。另外,局长智秀华安排了环卫局和物业中心下周工作重点和工作步署。

3.我局开展各类责任书的签订与自检自查活动。为提高环卫局(物业)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积极性,切实预防工作中出现不良作风及影响,局全体工作人员签订了《2012年环卫局(物业中心)岗位责任书》和《岗位行政效能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每个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要求,为解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不足和问题,局要求工作人员认真剖析自身存在的不足,对症下药,认真填写自检自查表,及时预防改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并把此项工作纳入部门季度绩效考核和年度测评工作。严格部门的考核机制和监督机制。同时完善与其他各物业公司和相关部门责任书。并签订了相关环境卫生责任书。

二、加大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合作力度

1、环卫局坚持日常(每天)巡查、增强市容监察办工作人员的责任感。我局按照市容监察岗的工作方案,明确市容监察岗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细化了全天候来回巡查的区域、健全了环卫监督管理机制。提高了环卫问题点的处理率,确保做到环卫监督抓紧抓细抓透抓严。

2.市容监察办对城区内“三横八纵”主要道路、公厕、精品街、卫生死角进行日常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督促各相关单位积极整改。环卫局为了加强对外包单位的监督力度,指导鑫塔物业公司完善月突击计划。市容监察工作人员根据此计划,将卫生死角和城区固定保洁区域有效结合起来进行环境卫生监督检查,使环卫局市容监察工作更加有效统筹、规范管理、全覆盖。共发现问题282余起,处理率100%。

3、做好冬季打冰扫雪应急处理工作,环卫局与鑫塔物业公司沟通,安排冬季打冰扫雪应急突击队549余人次,突击电信公厕因跑水,流到路面的结冰、环卫局门前因修水管线流到路面的水的结冰、217国道西头、花园路上的冰,三环中兴路因跑水,造成中兴路、三联路口、文化宫门前的冰,以及国道东西两头人行道和跃北路、文化广场的积雪。

4.环卫局市容监察人员做好一季度三个月的三轮卫生死角的普查工作。协调鑫塔物出动532余人次,对下北盛23栋小路、北坡59栋围栏外、跃北路、鑫塔菜市场前林带、环亭路二十小学、宏业公司旁、档案楼后林带、沟渠、217国道东西头路面、703垃圾斗周围、牛街后、井下二公司前斜坡、移动公司后桥下及亭坡路、702五建、703、东城东滨等60余处大面积的卫生死角、白色垃圾进行突击清理。

安全环保督察工作计划范文7

其方案主要调整内容有:

一、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调整

1、国家发改委进一步收权,转变发改委职责。彻底取消发改委对微观管理实务和具体审批事项的职权,逐步将其主要职能转变为宏观规划的制定和研究。将发改委全称改为国家发展与改革规划委员会。

2、撤销科技部。将科技部的科研规划和管理方面的职能并与教育部,将教育部改为教育科学部。

3、把科技部经济领域的科技管理职能并入工信部。将工业和信息化部改成工业与信息技术部

4、撤销国土资源部。将国土资源部的资源管理职能并入环保部,组建环境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的土地规划与管理职能划入住建部。

5、撤销铁道部。将铁道部并入交通运输部,在交通部下组建铁路运输管理局,负责铁路建设规划、铁路运输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将地方铁路局改制为铁路运营企业集团,实现铁路运输市场化

6、撤销水利部。将水利部与农业部合并,组建大农业部。

7、撤销计划生育委员会。将计划生育委员会与卫生部合并,组建人口与卫生部。

8、将审计署与监察部合并。重新定名为监察审计部。

9、将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部和民政部合并。重新定名为社会工作部。负责就业、社保、社会救助、社团注册方面的事务,将原民政部的行政区划调整审批的职能划入发改委。

10、基本保持外交部、国防部、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和人民银行。

11、为保证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属于国务院组成部门,而是独立的国家机构,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平级

12、国家安全部降格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改名为国家安全总局。

13、将国家民族委员会、国家宗教事务局与国务院侨办、港澳办、台办合并。重新组建并定名为国家和平统一委员会。

二、国务院直属机构的调整

1、撤销国家税务总局。将原国家税务总局职能并入财政部。在地方则取消地方税务局。

2、撤销国家工商总局、质监总局、安监总局和药监局。将原国家工商总局、质监总局、安监总局与卫生部下属的药监局合并,重新组建并定名为国家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总局。

3、撤销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体育总局。将原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体育总局并入文化部。

4、撤销国家统计局。原国家统计局并入发改委。

5、撤销国家林业局。原国家林业局并入农业部。

6、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原知识产权局并入教育科学部。

7、撤销国家旅游局、文物管理局。原国家旅游局和文物管理局并入文化部。

8、撤销国家宗教事务局。原国家宗教事务局与国家民委合并;国务院侨办、港澳办、台办并入,重新组建并定名为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9、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国家防腐局并入监察部,成为监察部下属的国家局。

三、国务院办事机构调整(拟取消的国务院办事机构)

1、国务院侨办、港澳办、台办一同并入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事务委员

2、国务院法制办并入司法部。

3、国务院研究室的规划职能并入发改委,文件起草职能并入国务院办公厅。

4、国务院新闻办、国家档案局并入国务院办公厅

四、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调整

1、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并入国家发改委。

2、新华社实行企业制度改革

3、合并地震局和气象局。组建地震与气象研究中心,定义为官办科研机构。

4、中科院、工程院和社科院不再作为事业机构,转制为官办科研机构。

5、合并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组建国家金融业监督管理总局,成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之一。

6、撤销电监会,成立新的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能源监督管理总局。

7、将社保基金会和自然基金会进行企业化转制。

五、国务院管理的国家局调整

1、将国家局划归司法部管理。

2、将国家粮食局划归农业部管理。

3、撤销国家能源局。将能源开发规划职能划入环境资源部,将能源价格监管职能划入新成立的能源监督管理总局。

4、中国民用航空局改为国家民用航空局。

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划入新设立的国务院直属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全环保督察工作计划范文8

刚才市发改委(市大项目办)通报了今年全市重点项目建设任务,这是市政府在充分调研、广泛听取意见,上下沟通衔接基础上,经过认真研究确定的。下一步的关键是要全力以赴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如何抓好落实,怎样促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牢固树立抓项目促发展的思想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大战略部署的第一年,也是实施“*”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经济工作,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意义重大。前不久召开的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对*年全市的经济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1415”的目标,突出强调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着力抓好项目建设。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又专题研究了今年的重点项目建设,李亚市长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天召开这个会议,就是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对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重点项目建设放在全市工作的重要位置,在国家实行宏观调控政策的背景下,着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在交通能源、装备制造、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领域,建成或开工了一大批重点项目,使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许平南、许尉、许禹、许扶、禹登、郑石等高速公路相继竣工通车,巩固提升了我市的交通优势。泉店煤矿、首山一矿、东城区热电厂、河南造纸法烟草薄片等重大项目开工建设,以及许继电气城、许昌卷烟厂技改、黄河集团大颗粒金刚石生产、森源集团技改等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全市产业结构调整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农村道路建设、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城乡电网改造、乡镇卫生院等惠民利民、改善民生的项目,逐年推进并投入使用,有效地提高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在一批重大项目的拉动下,我市的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壮大,竞争力不断增强,去年全市GDP达到850亿元,增速达到14.5%。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强力推进项目建设是分不开的。

多年来的实践表明,对于我们许昌而言,抓机遇、求发展的关键就在于实实在在抓项目建设。市委五届五次全会要求坚持依靠项目顺势而为、承载投资,依靠项目促进创业、改善民生,依靠项目增强后劲、加快发展。市政府要求牢固树立抓项目促发展思想,任何时候都不动摇、不松懈。为什么提出这些要求?因为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最终要靠项目来支撑。项目是资金、技术、资源、信息、人才等生产要素的载体,有项目才有投资,有投资才有发展,有发展才有就业和税收。项目是抓手,加强重点项目建设,能够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整合生产要素、催生市场主体、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改善发展条件、积聚发展后劲。在当前的情况下,强力推进项目建设显得尤为重要。一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方式,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关键要谋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关键靠项目建设、投产和发挥效益。二是促进产业升级的现实选择。我市的经济发展,目前还存在着产业层次低、服务业比重低、对外开放程度低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关键还是要靠项目建设。要新上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高新技术项目和市场前景好的项目,并要将这些项目向“一带九区二十个产业集群”集中,发展集群经济,实现土地等各种生产要素的集约节约利用,以此招鸾引凤。三是顺应宏观调控的必由之路。顺应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就是要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发展集群经济,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这些思路,归根结底要靠项目这个抓手来落实,靠有针对性地加强薄弱环节的项目来落实。

因此,各级、各部门都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克服困难,加大力度,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二、千方百计确保全年建设任务的完成

今年,市政府共列重点项目110个(含城建打捆项目),总投资435亿元,年度投资计划168亿元。在这110个项目中,5000万元以上项目97个;亿元以上项目80个;5亿元以上项目19个;10亿元以上项目11个。我们还安排了重点前期工作项目35个,涵盖了工业、服务业和交通能源等领域。从投资看,今年的重点项目建设任务是历年来最重的一年,比去年增长了28%。为了进一步搞好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不断地探索新方法、创造新经验,千方百计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一)坚持和完善重点项目推进机制。一要坚持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项目建设责任是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的根本保障。项目单位是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好资金筹措、施工组织等工作,确保项目按照既定的工程网络计划推进。同时,要将重点项目纳入各地、各部门的责任目标,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和市直主管部门作为项目建设环境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项目外部环境的协调和督查,解决好项目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涉农关系、配套工程建设等方面的问题,严厉打击强装强卸、强买强卖、偷盗破坏、漫天要价等阻挠施工的不法行为。二要坚持优化环境的长效机制。今年是我市的“环境创优年”,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效能提升为主线,进一步优化重点项目建设环境。市监察局(市优化办)要继续加大优化重点项目建设环境的力度,深入贯彻落实《许昌市影响重大项目建设效能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许办〔*〕38号),建立长效机制,明确专门人员,与市大项目办密切配合,搞好对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优化工作的督查。在环境督查中,要敢于重拳出击,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有关人员严肃处理,真正起到震慑作用。三要坚持重点项目建设汇报制度。市大项目办要及时掌握全市重点项目的运行情况,摸清问题,搞好分析,对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意见,并定期向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四要坚持重点项目建设协调制度。根据重点项目建设的进度和环境优化情况,市政府及时召开重点项目建设协调会议,针对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突出问题,研究解决方案,由市监察局、市大项目办、市政府督查室督促落实;对逾期未落实到位的单位或个人,市监察局要依据有关纪律和规定严肃处理。五要坚持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的督查制。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大项目办要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的督查,做到事前督查明确目标、事中督查解决问题、事后督查跟踪问效,着重督促项目责任单位、项目单位合理组织施工,确保重点项目按照预期的目标向前推进。市大项目办作为市政府的重点项目管理部门,在项目建设工作中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敢于协调,敢于碰硬,敢于解决疑难问题。六要坚持主管部门领导责任制。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的重点项目加强领导、协调和服务,对项目建设的进度承担领导责任。

(二)集中抓好新开工和计划竣工项目。今年的110个重点项目中,新开工项目有74个,计划竣工项目(含当年开工并竣工的项目)51个,跨年度的续建项目15个,因此,今年的建设任务集中在新开工项目和计划竣工项目上,任务非常艰巨。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千方百计地抓好实施,保证新开工项目按时开工建设,计划竣工项目顺利竣工,不折不扣地完成全年的目标任务。

74个新开工项目中,32个项目计划在一季度开工。禹州电厂二期工程、许昌500KV变电站、许昌铁矿、许昌德创电器电子公司开关电源生产线、许昌施普雷特机电公司PU板材生产线、河南瑞贝卡公司新型化纤发丝生产线、中原国际大酒店等21个项目,已经提前开工建设。许继配电有限公司变电站及低压配电产品生产线、许昌远东传动轴有限公司等速传动轴总成生产线等11个项目,要加紧准备,及早开工,尽快形成施工高潮。许继电气城二期、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许昌卷烟厂技改、平禹煤电公司九矿等53个项目,要对各项准备工作优化安排,争取提前开工建设,形成上半年大部分开工、你追我赶抢进度的施工局面。

东城区热电厂、河南神火集团许昌泉店煤矿、平宝煤业首山一矿、河南造纸法烟草薄片、天昌国际烟草有限公司技改、许继集团配网及调度自动化设备研发制造、中石油集团成品油管道许昌段、上海商贸城(一期)、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超硬材料制品生产等51个计划竣工项目,要倒排工期,严密组织,加大投入,确保年内竣工,早日产生效益。

新峰一矿技改、许继集团直流输电换流阀和控制保护设备国产化基地、河南森源集团风光互补发电系统生产线、许昌万向钱潮有限公司万向节生产线、许昌恒源发制品有限公司发制品生产线、万里物流园区、许昌职业技术学院(二期)等续建项目,要继续加强管理,科学合理地优化工程网络计划,尽量往前赶工期,节省时间,节约成本,力争早建成、早见效。

春节已经临近,各项目单位特别是东城区热电厂、泉店煤矿、许昌铁矿、禹州电厂二期工程等建设任务比较大的项目单位,要合理安排节日期间的建设工作,在照顾好职工生活的同时,做到进度不停、投资不减。市大项目办的全体工作人员,在春节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准备为项目单位搞好服务。

(三)切实解决好项目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一是土地问题。最近几年,土地问题越来越成为项目建设的瓶颈,这就要求我们积极探求破解之道。市国土局要多争取上级的政策支持和用地指标支持,在国家产业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做到“占补平衡”,及早置换出建设用地指标;同时,要紧紧抓住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机遇,及早调整土地利用规划,尽可能多地争取用地指标。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东城区和项目单位,一定要及早谋划,把土地向园区倾斜,向“一带九区二十个产业集群”倾斜。二是资金问题。*年,国家将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这就给项目建设带来了很大的压力。要破解这个瓶颈问题,就要求我们多方着手,综合考虑解决融资问题、信贷问题。各相关部门要抓紧搞好银企对接,争取信贷支持。各商业银行要向上级银行积极争取信贷指标,对许昌的信贷投放不能低于全省其他省辖市的平均水平。要坚持完善每季度的银企洽谈会制度,确保银企对接的渠道畅通。要继续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的合作,进一步加快企业上市步伐,鼓励和支持民间投资,使项目融资的渠道更宽更广。2月1日,我市将与驻省金融机构举办新春联谊活动,市发改委、市人行等单位要做好会议筹备工作,银企双方对今年的重点项目要充分对接,争取收到良好效果。三是环保问题。随着转变发展方式的深入推进,环保工作的标准也越来越高。市环保局要积极向上争取环境容量指标的支持,在项目建设中,做好环评、环保监测验收等工作,把项目建设、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有机地结合起来。

(四)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管理和稽察。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对新建项目的工程设计、工程进度、投资规模、建设和监理队伍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建设“阳光工程”,杜绝暗箱操作。要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项目和使用国债、财政等政府资金项目的稽察力度,特别要对交通、水利、社会事业、城市基础设施等领域内投资额大、社会影响面广的项目,深入进行稽察工作,发现违规问题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政府资金的有效使用。市重大项目稽察办(市大项目办)要把项目稽察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每年都要选择部分建成的项目进行稽察。*年,几条高速公路竣工通车,对此,市大项目办、市监察局等单位,要及时组织稽察,确保工程“阳光”进行。在稽察中,要制定稽察计划,做到稽察之前有方案,稽察之后有报告,发现问题有整改措施,整改之后有明显效果。

(五)积极谋划和储备一批大项目。*年,我市在重大项目谋划上实现了良好开局。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围绕优势产业、重点园区和特色产业集群,我们谋划了烟草、电器、汽车等10个重大前期工业项目。通过努力,部分重大项目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如许昌铁矿已经开工建设。同时,经过深入谋划和包装,灞陵桥整体开发项目将于今年开工建设。*年,我们及时调整,安排了35个重点前期工作项目,就是要继续加强科学谋划项目这项工作,多储备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拉动作用大、发展前景好、质量高的项目,及早规划、论证,使项目建设不断档、不停步、接替有序。各相关单位要加大支持力度,安排专门资金,抽调专门人员,积极主动地做好项目谋划和储备工作。

三、切实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各地各部门都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切实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为载体,培育新兴产业,增强发展后劲。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项目建设都不能动摇的气魄和信心,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下大力气、下苦功夫、真抓实干,坚决完成预定目标。要顾全大局、协调合作、群策群力,不断提高项目管理工作水平。各地各部门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分管领导要把主要精力用在抓重点项目建设上,主要领导也要经常过问,及时分析研究,及时解决项目建设遇到的重大问题,着力在资源配置、资金拨付、配套条件等方面优先向重点项目倾斜,为项目建设创造宽松、优良的外部环境。

(二)狠抓环境优化工作。一是落实好既定措施。近几年,为了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我们针对决策执行不力、任务落实不到位和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等环境问题,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效能提升,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许昌市效能告诫暂行办法》、《许昌市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许昌市影响重大项目建设效能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文件作出了一系列规定,建立了优化环境的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建立权责明确、便于操作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奖惩兑现,从机制上确保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真正为项目单位排忧解难,真正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环境。二是加强重点项目的周边环境整治。重点项目建设环境要由项目所在地政府负责,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服务,为重点项目开设快速通道,做好征地拆迁、供水供电、安置补偿及安全保卫等工作。对以各种理由推诿、扯皮或干扰重点项目施工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对一些无理阻挠重点项目建设的村痞、村霸等恶势力要给予重点打击,以净化优化环境,促进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三是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工作。许昌电视台、许昌日报、许昌晨报要开辟专题和专栏,报道各地各单位在项目建设工作中的新举措、新思路、新局面,报道各部门转变作风、真抓实干的良好风气,报道干部群众昂扬向上、团结奋斗的精神风貌;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态度消极,失职渎职,造成一定影响和损失的部门及单位,要敢于曝光、敢于点名批评,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促进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安全环保督察工作计划范文9

3月24日,广东省环境执法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透露,2016年广东省执行适用新《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和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数量共计3035件,位居全国前三,环境执法成效显著,全面完成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任务。

今年将持续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通过开展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推动解决一批民生关注的环境问题。

两法衔接

去年移送案件667件

“全部蹲下!不许动!”在汕头市潮阳区陈店镇流溪村谢某经营的内衣饰品加工厂,十余名身穿制服的公安特警冲入房内,将违法作业人员逮个正着。

与此同时,环保执法人员对生产车间生产现场进行勘查勘验,对涉及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环境监测人员则在工厂排污口有序采样。一小时后,业主被警察控制带走继续接受调查讯问。

这是去年11月汕头环保警察现场执法的一幕,也是广东各地加强两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缩影。自2014年佛山在广东省内率先成立环保警察以来,目前广东省内已有广州、深圳、汕头、肇庆等近半地市,以及佛山顺德区、惠州惠阳区和大亚湾区等地公安机关专门配备设置了“环保警察”,积极探索环境执法新模式。

以汕头市为例,组建环保警察后不到半年的时间里,该市已侦办了污染环境刑事案件12宗,行政案件39宗,抓获违法嫌疑人147人。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副巡视员赵立军认为,汕头“环保警察”入驻环保部门办公、由环保部门统一指挥调度的工作模式,大大提高了h境执法的精准度,同时也调动了“环保警察”的主观能动性,两法衔接效果显著,是“环保警察”的范例。

据统计,2016年,广东省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98.5万人次,检查排污企业39万家次,立案19026宗,下达处罚决定15445个,限期整改企业9799家,关闭或停产企业3194家,罚没金额6.84亿元。

“去年广东执行适用新《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和移送环境案件的数量共计3035件,位居全国前三。”省环境监察局负责人说。其中,实施按日计罚案件72宗,查封扣押案件1865宗,限产停产案件431宗,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84宗,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83宗。与2015年同期相比,各项数据均有明显增长,实施按日计罚和查封扣押的案件数量增长超过一倍。

从案件的分布来看,广东省内执行新《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数量排名前五的地市依次为广州、揭阳、东莞、惠州、汕头;罚款金额排名前五的地市依次为深圳、广州、东莞、惠州、佛山。

存在问题

部分县市实施新法力度待提高

“过去夜夜都能闻到臭味,严重时连门窗都不敢打开,现在空气好多了。”家住广州花都区狮岭镇御华园小区的邱阿姨笑逐颜开,连夸中央环保督察行动好。

去年年底,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东,开展为期1个多月的环境保护督察。督察期间,广东共收到中央督察组交办件4021件。

当天接到举报件后,花都区方面立即行动,组织有关部门和镇政府进行地毯式排查,清拆了一批无牌无证的皮革加工厂、塑胶厂,以及部分污染严重的养猪、养鸡场等。

“全省各地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各地均建立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包案查处和督办制度,强力推动案件问题的整改落实,有力推动了一大批长期困扰人民群众、影响环境质量的‘老大难’问题的解决。”广东省环境监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统计,截至今年3月15日,广东各地在处理督察期间交办件中,责令整改6260家企业,立案处罚3365家,拟处罚金额1.48亿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77宗,行政拘留45人,刑事拘留90人,约谈1301人,问责705人。

此外,在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方面,按照环保部和广东省政府要求,广东省在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任务,共排查出71548个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其中淘汰关闭18700项、整顿规范26929项、完善备案25919项。其中,广州、深圳、佛山、东莞、顺德等地清理工作进度总体较快,一直处于全省前列。

“然而,四个配套办法的执行落实还存在很大提升空间。”广东省环境监察局相关人员介绍,2016年,虽然广东省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案件数量较2015年有了很大提高,但占整个查处案件的比例仅为19.6%,四个配套办法及涉嫌环境污染等五类案件存在地区差异,阳江市、湛江市、潮州市仍有3个类型案件数量为零。此外,环境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鉴定难、移送或者立案标准不统一、证据适用范围不明确、监督信息渠道不畅等问题,反映了环保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不顺畅的问题,也加剧了打击环境犯罪的难度。今年广东将持续加大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新环保法配套办法的实施力度,原则上所有县(市、区)环保部门均要有适用四个配套办法案件。

据了解,环保部拟于今年6月份开始,对拥有环境监管执法权但至今没有办理一件配套办法案件的县(市、区),将采取全国通报、约谈等督办措施。

今年部署

持续开展环保法实施年活动

“今年将继续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严惩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介绍,2017年广东省将继续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推广“环保警察”模式,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合力。对中央督察组交办案件要定期督促检查,并对已办结案件适时开展“回头看”和后督查,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和“反弹”,配合开展省级环保督察。中央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将作为省级环保督察的工作重点。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推动解决一批民生关注的环境问题,今年广东将开展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包括开展水泥、玻璃行业整治,地下水环境保护执法,建设项目清理工作“回头看”,石化行业VOCs专项执法,“十小”清理取缔,规模以上生猪养殖场专项执法,工业聚集区环保基础设施整治等专项行动。

“今年既是环保法实施年的收官之年,又是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开局之年。”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李晖介绍,今年广东将以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以工业源全面达标排放为抓手和发力点,推动全省环境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根据今年环境执法工作要点,今年广东将制订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6月底前,完成钢铁、火电、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8个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查工作。7月1日起,对火电、造纸企业无证排污行为集中开展执法检查,将8个行业中未安装在线监控的企业列入重点监控范围。要完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重点排污单位的主要污染物排放口全部实施自动监控,并与各级环保部门联网。

安全环保督察工作计划范文10

关键词:水利工程;小型农田;问题;注意事项

当前农村经济不断发展背景下,用水用电量的不断增加使农村地区生产生活方式产生了重要变革,水利工程施工量越来越大,施工难度要求越来越高,对小型农田水利施工工程进行规划设计就显得十分必要。作为民生大计的重要构成元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的高低,关系到各项施工活动是否能够有效开展。

1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中易出现的问题

1.1水文勘测不到位

水文地质勘察是指为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进行工程施工前的环境综合评价或其他目的,运用各种技术手段而进行的水文地质的调查工作。由于水文环境是地质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环境地质勘察必然离不开水文地质勘察。因此,水文地质勘察就显得十分必要。然而,在实际勘探过程中,一些地区小型农田的水文地质勘察很容易被忽视,在工作中往往进行象征性的勘察,对天然状态下的水文地质条件的分析不细致、不到位,一般性评价较多,综合性深入分析较少,水文勘测容易出现缺失。

1.2原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计不合理

我国许多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都在改革初期建立,当时的水利工程在规划设计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大多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由乡镇或村组自主建设,属于“三边工程”(即:边设计、边施工、边使用),有些甚至是无设计、土法上马,建设标准低,配套工程先天设计不足、后天管理不善、灌排设施设备简陋、配置不全,部分地区灌排不分,制约了工程效益的发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没有执行工程建设“四制”和“三同时”原则(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三同时”原则),出现“三无”(即:无立项、无验收、无管理情况),给工程质量带来了隐患。同时,处理不好上下游、左右岸各种涉水利益关系,易引发矛盾,给社会带来不和谐因素。

1.3工程设施和施工设备陈旧

早期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在施工中,相关机械设备设施陈旧落后,工程质量的检测和控制能力较低,由于前期经费投入不足,引起水利设备超过负荷运行情况较多,加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营举步维艰,资金紧张,后期维保资金难以到位,最终导致老化设备难以及时更新、调换,导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拦水和蓄水能力极大受限,影响了农田水利功能的有效发挥。

1.4对工程的监管工作不到位

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监督管理力度不够,没有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施工单位投机取巧、偷工减料的现象,部分工程未履行审批手续,施工单位资质不全,或没有获得相应工程资质,违规建造,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水利工程施工的质量,影响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安全稳定运行。

2我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中的注意事项

2.1重视水文勘测

水文地质勘察主要研究地下水与岩体之间发生的相互作用、水资源短缺与污染、地面塌陷等问题,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提供了必要的理论支持。水文地质勘察内容丰富,技术要求较高和专业性较强,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最大化实现水文地质勘察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的重要基础性作用,确保地质勘察预测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水文地质勘察的重视程度,并培养具有专业素养的技术勘察人员。

2.2合理设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在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选址时,工程选点要科学合理不盲目,要根据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和发展方向进行规划施工,根据区域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科学设计工程进度。严格控制水利工程变更,遇到设计变更等突况时,及时做好设计人员与水利施工人员的沟通与协调工作,避免二次返工。为避免政策变化造成的影响,在水利施工许可文件下发后方可施工,严禁非法施工。签订施工合同前,水利施工专业技术人员对各个条款严格把关,对争议之处及时协商处理,进行修改完善,并充分调研水利施工环境的水文、地质等环境,对这些特殊环境在合同中明确相应风险条款,对工期、造价等相关条款清晰准确,提高合同的有效性。

2.3加大水利工程设备投入力度

在预算标准的限制下,对水利项目的成本控制往往要求苛刻,难免会以牺牲设备质量来确保成本目标实现。但是,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计时,要注意正确处理好质量与造价的关系,不能有所偏颇。因此,通过有效利用政府补贴、社会资本,通过水利企业多方位筹措资金,加大对水利设备的资金投入,及时更换老旧水利设备,消除安全隐患。此外,还可通过集中招标采购方式,统一物资管理,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既能有效降低成本,又能确保水利施工原材料质量,从而从根本上确保水利工程的质量。

2.4加强监督管理

首先,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水利工程项目各项目标顺利实现的重要保障。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监督部门要督促工程监理部门对施工单位的有效监管,采取实时监控的方式,将监管工作融入到水利工程建设的每个环节,实现“无缝隙”监管状态。其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施工结束后,应该及时移交给工程运行管理单位进行运行管理。要根据工程设施的性能特点,定期对水利工程项目进行问题排查,及时发现制约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安全运营的因素,为农业的发展提供有效的水利保障。

3结语

综上所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中易出现的问题主要有水文勘测不到位、原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计不合理以及对工程的监管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对小型农田水利施工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最大化实现水利建设施工工程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确保水利建设设计规划质量符合要求,相关技术人员必须在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上,充分重视水文勘测,合理设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加大水利工程设备投入力度,相关执法部门应加强对水利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水利施工项目的技术指标符合要求。

参考文献

[1]雷兆伟,高皓君.解析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存在的问题及注意事项[J].科技风,2013(11):145.

[2]黄雅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存在的问题及注意事项[J].现代农业科技,2013(5):210.

安全环保督察工作计划范文11

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通知》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

中央要求,今明两年重点开展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监督检查。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展监督检查,是推动我区“十二五”规划目标顺利完成的重要保证,也是防范和减少腐败问题发生、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和纪检监察机构要深刻认识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重要意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通盘谋划、分类实施,查纠结合、务求实效的工作原则,精心组织,统筹推进,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为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入开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今明两年,重点对以下七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情况。主要是在确定发展思路、制定和实施本地区“十二五”规划,明确政策导向等方面是否全面贯彻落实“六个坚持”的基本要求;在分解细化经济发展指标时是否与国家和省、市、区“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紧密衔接、协调一致,是否找准了影响和制约本地区本部门科学发展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并实施了有效的对策措施;在执行财政政策、投资政策、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等方面是否符合国家和省、市、区“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

(二)管理通胀预期有关工作落实情况。主要是主要农产品、基本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是否充分保障,农副产品流通渠道是否畅通、收费是否规范,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是否及时、合规,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是否落实,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是否得到严肃查处。

(三)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情况。主要是重点水利项目建设是否优质、高效,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是否落实,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否得到实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是否健全,水利发展体制机制是否不断完善创新。

(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是否符合本地实际,任务是否分解落实,项目是否按时开工建设,政府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建设项目用地是否优先保障供应,税费政策是否全面落实,建设主体、套型标准、配套设施、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和强制性标准,住房保障工作年度目标任务是否完成,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准入、退出机制和保障性住房运行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

(五)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省、市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重大专项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主要是项目安排是否符合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及产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目录支持方向,国家和省、市、区专项资金是否按时、足额下达,项目建设和运营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项目执行是否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省市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重大专项、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要求,财政资金和其他渠道来源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经费管理使用是否合规、有效。

(六)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是政府节能减排规划编制和目标责任制是否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是否完善,资金投入是否到位,重点区域、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减排措施是否到位,节能减排目标是否完成,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要求,新上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制度;重点行业环境污染是否得到有效治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是否符合规划要求,饮用水安全保障、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危险废物处置等方面工作是否有效。

(七)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是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和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政策为“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批地供地等行为,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用地问题严重地区的有关人员是否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三、组织领导和任务分工

为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由区纪委牵头,成立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樊瑞任组长,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区城乡建设委、区水务局、区审计局、区环保局、区住房保障管理局、区物价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纪委,具体由执法监察室承办。各纪检监察机构要协调有关单位抓紧成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扎实、有序地向前推进。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实行“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分工分别负责、各司其职”的工作方式,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情况监督检查由区发改委负责;

2、管理通胀预期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由区发改委、区物价局负责;

3、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情况监督检查由区水务局、区监察局共同负责;

4、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由区住房保障管理局、区城乡建设委共同负责;

5、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由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共同负责;

6、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省、市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由区科技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共同负责;

7、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由区经信局、区环保局共同负责;

8、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由区环保局负责;

9、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由市国土资源局分局负责。

财政、审计部门要强化对政府投资的财政监管和审计监督,确保项目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各项监督检查的牵头负责部门要根据已有的监督检查机制或工作需要提出所负责监督检查的参加部门。

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积极协助驻在部门组织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工作,并加强与市区监督检查工作机构联系,担负起行业内工作协调、督促、监督职责。

四、工作要求

一是精心安排部署。牵头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监督检查具体方案,明确目标,细化分工,实化措施,重点对今明两年监督检查工作作出安排;同时,要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报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检查时间、地点等进行必要的协调。各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和监督检查实际,及时调整监督检查的工作重点、时间安排和力量投入等,保证监督检查顺利有效地进行。

二是建立工作制度。要逐步建立健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工作方法、效果评估、纪律执行、成果运用等方面规定,提高监督检查规范化水平。要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在每次检查结束后都要提交报告,每半年要集中汇报阶段性工作。牵头部门与配合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增强监督检查的整体合力。各项监督检查之间要互通情况、资源共享,做到运转协调、衔接紧密,优势互补、相互促进。

安全环保督察工作计划范文12

【关键词】信息工程 建设项目 效能监察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2-0226-02

建设项目效能监察是指监察机构对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履行职责、职能情况进行监察监督,发现管理缺陷,纠正行为偏差,促进项目管理规范,提高项目建设效益的综合性管理监察工作。长期以来,为了加强建设项目效能监察工作,石油系统已基本形成了建设项目效能监察管理体系,各基层单位也是依据该体系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但是石油信息工程建设项目由于具有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时间紧急、可选择队伍较少的特点,完全按照已有的工作方法,很难达到监察效果。因此有必要结合石油信息工程的特点,对加强石油信息工程建设项目效能监察工作进行探索。

一、梳理效能监察工作重点、细化监察内容和环节

在对一个建设项目开展效能建设前,必须制定效能监察工作计划,根据不同的建设项目确定效能监察工作目标,梳理工作重点,细化监察内容和环节,以便有效开展监察工作。

建设项目效能监察的目标是工期、投资和质量,实现是工期、投资和质量的统一。质量是前提,投资是重点,工期是保障,必须力求质量最优、工期最快,投资最省,作为石油信息工程还有一项特殊工作重点,那就是技术领先。

把握影响工程建设的主要矛盾,是开展效能监察的前提。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合同管理,合同管理的到位于不到位、合同鉴定的规范与不规范、合同的内容落实与不落实,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建设目标和业绩目标的实现。石油信息工程不确定性因素较多,为了便于操作,监察前,应将合同管理和施工过程监察分成“施工合同管理、设备采购合同管理、工程费用使用、工程设计优化、质量安全环保控制”五个环节,制作成表格,形成效能监察工作底稿,其中:施工合同管理环节细化为监察内容、工作量及价款、工程量变更、资质审验、审批手续及责任人、履约情况及纠纷处理、效能监察成果、成果认定等控制项;工程设计优化环节细化为原工程设计、图纸会审及设计变更情况、方案优化后工程量变化情况、效能监察成果、成果认定等控制项;质量安全环保控制环节细化为监察内容、油田定额、实施措施、实际情况、效能监察成果、成果认定等控制项,通过制定效能监察工作重点,细化监察环节和项目,可有效提高效能监察的可操作性。

二、加强人员和制度的建设与监察、完善项目管理体制和机制

完善项目管理机构。建设项目不论大小,均应组建建设项目经理部,小项目可以实行兼职管理,大项目应抽调专门人员专职从事项目管理,一些技术含量较高,本单位又缺少专业技术人员的,可以实行EPC总承包,由总承包单位组建项目经理部。建设项目经理部人员与岗位必须设置齐全,有工程技术人员,也有经营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包保协议,实行“包工期、包质量、包投资”三包管理。

健全重大项目效能监察组织机构。建立“行政领导亲自抓,监察部门组织协调,业务部门各司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体制。为了使效能监察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应将监察目标进行分解,分别成立监察组,根据监察内容和各组工作性质,明确监察负责人、实施人、实施时间以及各自的工作职责。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查找问题和漏洞,提出监察建议。

加强规章制度建设,目的是为了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处处有法可依,事事有章可循。在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项目管理机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应覆盖各部门岗位工作标准、各项综合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安全监察在管理制度、计划财务管理制度、物质供应管理制度等方面,形成一系列党务、行政管理办法,主要包括《党风廉政责任制实施办法》、《党风廉政责任制追究办法》、《工程招标管理办法》、《工程设备材料管理办法》、《工程合同管理办法》、《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等。

加强制度监察,就是要对项目管理机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检查,一是要检查规章制度的覆盖面,是否存在规章制度缺项,制度未覆盖到的地方;二是检查是否存在制度错误,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企业的规章制度相违背;三是检查制度的可操作性,是否存在制度与现实脱节、不可操作的规章制度。对检查出制度存在的问题必须快速整改,以达到指导项目管理的目的。

负复杂项目的规章制度监察,监察部门应提前介入,直接参与规章制度的制定,在制度制定的过程中发表完善意见,使制定的规章制度从一开始就有较强的指导性。

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运行管理情况,对照制度检查,如果制度不能有效指导运行管理,应在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继续对制度就行修订,以确保制度全面有效。

三、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监督,深入开展督查工作

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监督,从设计源头抓起。一是从方案设计入手,优选最优设计方案,石油信息工程由于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性,不同的设计者所做的方案设计会有较大差别,因此,凡具备方案设计招标条件的应开展设计招标,通过方案设计买断的方式,把各方案的最优设计进行整合,然后开展初步设计;二是严格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工作,工程初步设计具备第三方机构审核条件的,应聘请第三方机构审查,施工图需要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外聘专家和项目组有关人员反复会审,把设计中存在的问题解决在施工之前;三是组织各专业人员现场调研了解,优化施工图设计。

加强施工过程中重点环节的效能监察,制定“严抓五关”措施:一是抓队伍的资质审查关。对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全部进行资格审查,保证工程建设队伍和管理队伍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二是抓工程的招投标关,通过招投标优先施工队伍,由于石油信息工程施工队伍较少,可以采取议标的方式选择职工队伍,议标过程和内容应与招标相同;三是抓合同签审关,不同的合同金额按照不同审查层次对合同进行审查,法律部门是合同审查的主体单位,全面负责合同审查的流转和最终合同文本的审批;四是抓物资采购关,严格从设计规范和分项工程入手,按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质量和技术要求、验收标准、到货次序、交货方式等方面制定采购计划,对采购计划实行“施工单位自编自查、项目器材组汇总审核、技术组核对技术指标、项目领导最终审批”的四级审批程序;五是抓工程结算关,坚持先核实实物工作量再结算的原则,认真执行结算程序,严格按照中标价或工程合同规定的结算办法结算。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的监督检查。现场施工中存在工序衔接不紧凑、工种之间配合不精密、物资到货不及时、工程质量和物资质量检测不规范、抓了质量放弃了安全措施、抓了进度防松了质量以及现场工作量填写、审核确认不及时等现象。针对这些现象,效能监察人员要从规范管理、协调施工、方便操作入手,做到在现场施工作业中全面落实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三检制”;做到工期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器材供应、HSE措施和施工资料填写“五同步”;在项目管理和工程检查中实施设计方、监理方、质检方、施工方、物资供应商、项目组以及建设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督人员“七位一体”的管理模式。按照这些保准和要求,效能监察人员及时进行现场指导,跟踪检查、督促整改。

四、加大惩处力度,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工程建设领域是违章违纪、腐败的高发领域,容易出现不按规程操作、市场操纵、内幕交易,虚列工程量、不按规定结算等行为,效能监察部门应加大监察力度,制定切实可行惩处措施。

建立健全服务企业市场准入制度。针对服务承包单位不按规程操作未产生后果的,监察部门应出具书面整改通知单,责令整改,并提出经济处罚;对于不按操作规程产生后果的,应按后果赔偿损失,并追究相关单位和负责人的司法责任。违法违纪和重大违规操作服务承包企业实行3—5年禁入,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终身禁入,禁入期过后需要再次禁入的企业需组织专家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准入手续;

加大对违规违纪项目管理人员的处罚力度,凡在招投标过程中违规违纪的相关人员终身不得担任招议标项目评委;凡不认真审核、不严格把关、不按规定结算并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回非法所得,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调离现工作岗位,如属于恶意串通,收受贿赂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市场准入的诚信条件规定,健全日常监管中对失信主体予以审慎关注的监管程序规定,推出市场主体诚信信息公开查询制度,并在行政许可、日常监督、业务创新等领域推出诚实守信的正面激励措施,引导市场主体遵规守法、诚实守信。

五、做好项目监察总结,改进项目管理工作

做好建设项目效能监察工作总结至关重要,他可以帮助我们分析过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今后的效能监察工作。效能监察工作总结既要做阶段性的,也要做项目完成后全面性的。效能监察工作总结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效能监察体系是否健全。效能监察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监察工作,人员涉及面广,工作涉及面宽。尤其是投资大、工期紧的工程建设项目,势必会出现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招标、施工开展等同时进行,监察部门要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要求精心组织力量,在项目管理人员的配合下发挥群专结合监督体系的作用,遵循“既要形成合力,又要区分职能,明确责任”的原则,按照工作规范和责任规范各司其责。同时,要激发全员参与管理的积极性,通过合法程序,加大监督力度,达到项目管理效益、廉洁、质量三统一的目的。

二是效能监察工作是否到位。工程建设项目的效能监察工作必须坚持“主动参与、立足服务、强化监督、完善机制、确保效能”的原则,积极推广“四个到位”的做法。四个到位即学习宣传到位、工作部署计划到位、指导检查到位、重要环节人员到位。同时在平时的效能监察工作中从四个方面加以强化:一是要求项目管理人员一同积极参与效能监察工作;二是要对项目业务部门负责人宣传效能监察工作;三是效能监察所采取的方法、步骤要便于操作、切实可行,确保避免对项目正常进展的影响;四是效能监察工作全过程必须有相应的书面材料。

三是效能监察的成果体现在那些地方。效能监察保障了工期质量,节约了投资,要通过总结来体现,同时效能监察成果也是效能监察目的的体现,总结成果就是要看效能监察是否达到了目的,如果总结不出成果,就说明效能监察没有达到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