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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管理办法

时间:2022-07-19 07:51:50

消毒管理办法

消毒管理办法范文1

消毒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最新版全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消毒管理,预防和控制感染性疾病的传播,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消毒服务机构以及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其他需要消毒的场所和物品管理也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主管全国消毒监督管理工作。

铁路、交通卫生主管机构依照本办法负责本系统的消毒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消毒的卫生要求

第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第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第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

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购进消毒产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第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的环境、物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排放废弃的污水、污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运送传染病病人及其污染物品的车辆、工具必须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第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

第十条 加工、出售、运输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来自疫区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皮毛,应当进行消毒处理。

第十一条 托幼机构应当健全和执行消毒管理制度,对室内空气、餐(饮)具、毛巾、玩具和其他幼儿活动的场所及接触的物品定期进行消毒。

第十二条 出租衣物及洗涤衣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相关物品及场所进行消毒。

第十三条 从事致病微生物实验的单位应当执行有关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实验的器材、污染物品等按规定进行消毒,防止实验室感染和致病微生物的扩散。

第十四条 殡仪馆、火葬场内与遗体接触的物品及运送遗体的车辆应当及时消毒。

第十五条 招用流动人员200人以上的用工单位,应当对流动人员集中生活起居的场所及使用的物品定期进行消毒。

第十六条 疫源地的消毒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第十七条 公共场所、食品、生活饮用水、血液制品的消毒管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消毒产品的生产经营

第十八条 消毒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第十九条 消毒产品的生产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对生产的消毒产品应当进行检验,不合格者不得出厂。

第二十条 消毒剂、消毒器械和卫生用品生产企业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取得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从事消毒产品的生产。

第二十一条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要求的,发给卫生许可证;对不符合的,不予批准,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格式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卫消证字(发证年份)第XXXX号。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生产项目分为消毒剂类、消毒器械类、卫生用品类。

第二十三条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生产企业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卫生许可证。经审查符合要求的,换发新证。新证延用原卫生许可证编号。

第二十四条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迁移厂址或者另设分厂(车间),应当按本办法规定向生产场所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产品包装上标注的厂址、卫生许可证号应当是实际生产地地址和其卫生许可证号。

第二十五条 取得卫生许可证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生产类别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换发新证。新证延用原卫生许可证编号。

第二十六条 生产、进口利用新材料、新工艺技术和新杀菌原理生产消毒剂和消毒器械(以下简称新消毒产品)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取得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

生产、进口新消毒产品外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和卫生用品中的抗(抑)菌制剂,生产、进口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卫生安全评价,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要求。产品上市时要将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向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备案应当按照规定要求提供材料。

第二十七条 生产企业申请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在华责任单位申请进口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应当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新消毒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管理规定的要求,向国家卫生计生委提出申请。国家卫生计生委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国家卫生计生委对批准的新消毒产品,发给卫生许可批件,批准文号格式为:卫消新准字(年份)第XXXX号。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二十八条 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有效期为四年。

第二十九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定期公告取得卫生行政许可的新消毒产品批准内容。公告之日起,列入公告的同类产品不再按新消毒产品进行卫生行政许可。

第三十条 经营者采购消毒产品时,应当索取下列有效证件:

(一)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二)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者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应当加盖原件持有者的印章。

第三十一条 消毒产品的命名、标签(含说明书)应当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规定。

消毒产品的标签(含说明书)和宣传内容必须真实,不得出现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

第三十二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消毒产品:

(一)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

(二)产品卫生安全评价不合格或产品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的。

第四章 消毒服务机构

第三十三条 消毒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备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的消毒与灭菌设备;

(二)其消毒与灭菌工艺流程和工作环境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三)具有能对消毒与灭菌效果进行检测的人员和条件,建立自检制度;

(四)用环氧乙烷和电离辐射的方法进行消毒与灭菌的,其安全与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消毒服务机构不得购置和使用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消毒产品。

第三十五条 消毒服务机构应当接受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监督。

第五章 监督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消毒工作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

(一)对有关机构、场所和物品的消毒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执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消毒产品的卫生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四)对消毒服务机构的消毒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五)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采取行政控制措施;

(六)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卫生计生委可以对已获得卫生许可批件的新消毒产品进行重新审查:

(一)产品原料、杀菌原理和生产工艺受到质疑的;

(二)产品安全性、消毒效果受到质疑的。

第三十八条 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持有者应当在接到国家卫生计生委重新审查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通知的有关要求提交材料。超过期限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重新审查,国家卫生计生委可以注销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第三十九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自收到重新审查所需的全部材料之日起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审查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销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一)产品原料、杀菌原理和生产工艺不符合利用新材料、新工艺技术和新杀菌原理生产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的判定依据的;

(二)产品安全性、消毒效果达不到要求的。

第四十条 消毒产品检验机构应当经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定。未经认定的,不得从事消毒产品检验工作。

消毒产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和评价报告,应当客观、真实,符合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消毒产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四十一条 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或者疏于管理难以保证检验质量的消毒产品检验机构,由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认定资格。被取消认定资格的检验机构二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

第六章 罚则

第四十二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xx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加工、出售、运输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来自疫区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皮毛,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的,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六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十四条 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xx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消毒服务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发生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xx0元以下的罚款:

(一)消毒后的物品未达到卫生标准和要求的。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感染性疾病:由微生物引起的疾病。

消毒产品:包括消毒剂、消毒器械(含生物指示物、化学指示物和灭菌物品包装物)、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

消毒服务机构:指为社会提供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及场所、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等进行消毒与灭菌服务的单位。

医疗卫生机构:指医疗保健、疾病控制、采供血机构及与上述机构业务活动相同的单位。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1992年8月3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消毒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口腔医院消毒管理制度细则1、管理对策制定的原则 为了加强我院消毒技术质量,设定管理对策是至关重要的问题。实用、简捷、方便、有效是制定管理对策的基本原则。在使用中,只有让使用者感到实施的方法实用,才会最大限度的按照规定去做,只有简捷才符合口腔门诊紧张而繁重的任务完成的需求。最方便才会实现最有效的医疗、护理工作的安全。

2、 分类制定相应的管理对策 为确保口腔门诊的消毒效果,我们制定了各类口腔医疗器械及物品消毒流程管理对策;诊室内空气消毒管理对策;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管理对策等。

(1)各类医疗器械及物品消毒流程管理对策 口腔科器械执行双重消毒制度。

浸泡:用健之素泡腾速溶消毒片(主要成分为三氯异氰尿酸)浸泡30min以上后清洗:

清洗:由于口腔疾病治疗过程中,手机或其他器械不可避免地会沾上病人的唾液、血液等含菌物,同时还会附着上一些污物。在正式灭菌前应将此类污物清洗干净。可采用含酶的清洗液,放入超声波清洗机内进行清洗,不但能将手机表面的污物洗净,还可将手机内部(如手机轴芯及管道)的脏物清除,从而达到里外干净。

加油:将润滑清洗油的接口接到手机加油孔上,将润滑油注入手机内,以手机前端有油喷出为止。通过加油,可以使手机管道内壁及轴芯内的轴承上覆上一层油膜,这样就能避免在高压蒸汽灭菌时手机金属氧化,从而延长手机的使用寿命。除手机外口腔器械上油多用石蜡油擦拭保养。

封口:封口就是使用封口机将加过油的手机或器械封在消毒纸袋内,然后再放入高压蒸汽灭菌器内。封口的主要意义在于:①可以检验灭菌是否达到预期效果;②可以区分口腔器械是否已消毒;③可以避免消毒后的器械等存放时受到污染;④ 打开即用,操作方便;⑤防止润滑油蒸发,长时间积累造成灭菌器内部污染(通常消毒袋上有消毒指示剂,灭菌前后,纸袋的颜色有变化,通过观察颜色变化,就能得知袋内器械的灭菌情况)。

灭菌:口腔科常用的灭菌方法有两种,耐高温的器械如封口后的手机等装入一次性专用塑封袋塑封,放入高压蒸汽灭菌锅按操作说明进行灭菌操作。消毒后放入清洁区无菌容器内备用。灭菌温度134℃,灭菌时间35~40min。不耐高温的器械放入2%戊二醛(分子式 C5H8O2,分子量100.13)中浸泡消毒灭菌。

注意事项:①由于2%戊二醛有强腐蚀性浸泡消毒好的器械需经蒸馏水冲洗干净,用无菌毛巾擦干后才能使用。②2%戊二醛对皮肤黏膜有刺激性,接触戊二醛溶液时应戴橡胶手套,还要防止溅入眼内或吸入体内。灭菌时间10h。③戊二醛使用前应先加入0.5%亚硝酸钠防锈。盛装戊二醛消毒液的容器应加盖,放于通风良好处。(5)其他:清洁区的用品如储槽,带盖方盘等每周更换消毒高压灭菌一次。干燥镊子罐及持物钳每4h高压灭菌一次。部分打开的无菌物品每24h灭菌一次。

(2)室内空气消毒管理对策

消毒卫生标准规定各类治疗室、诊疗室、换药室消毒后应达到空气细菌总数500cfu/m3。我科常用空气消毒方法是紫外线照射消毒法。有报道表明:诊疗室在室温19℃~20℃,相对湿度48%~59%的条件下,用紫外线照射30min,可使空气细菌总数500cfu/m3。紫外线辐照能量低,穿透力弱,仅能杀灭直接照射到的微生物,因此消毒时必须使消毒部位充分暴露于紫外线。紫外线消毒的适宜温度范围是20℃~40℃,温度过高过低均会影响消毒效果,可适当延长消毒时间,用于空气消毒时,消毒环境的相对湿度低于80%为好,否则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根据紫外线的消毒的这些特点我科采用诊室停诊后每天紫外线照射消毒2h,并填写照射后登记卡进行监测。

消毒管理办法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规范餐饮具消毒服务行为,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为主题,进一步规范我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行为,加强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强化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依法履行餐饮消费安全责任意识,规范消毒服务行为,提高消毒服务质量,为广大市民创造安全卫生的消费条件。

二、工作目标

以“强化监管、落实责任”为工作重点,以“食安大行动”促日常监管,按照“加速、提升、增效”的要求,认真查找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加大“食安大行动”工作力度,提升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能力,切实保障集中消毒餐饮具的卫生质量。

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监督管理档案建档率100%;

监督覆盖率200%;

从业人员的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持有率达95%以上;

“八统一”(即卫生管理制度统一、管理组织统一、卫生档案统一、工艺流程统一、检验记录统一、检验合格标签统一、卫生证件资质统一、经销台账统一)和“六上墙公示”(即营业执照上墙、管理制度上墙、组织管理上墙、检验报告上墙、健康查体证明上墙、培训合格证明上墙)达标率100%;

监督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抽检结果公示率100%,抽检不合格单位处罚率100%;

群众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100%。

三、组织领导

市卫生局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局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各区(市)卫生局分管局长、卫生监督所所长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各区(市)也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培训

要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宣传培训工作,大力宣传贯彻《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三部委《关于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增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对餐饮具消毒卫生重要性的认识。要认真组织企业学习省卫生厅、工商局、食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鲁卫法监字〔2010〕24号)、《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规范》、《省餐饮具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要求(试行)》,提高企业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的意识,严格按照要求组织生产,自觉做好消毒效果验证工作,确保餐饮具消毒效果。

(二)加强行业自律

餐饮具消毒企业要按照《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管理规范(试行)》和《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基本卫生要求》等规定,进行硬件设施的建设改造,在生产过程中餐具集中消毒服务场所应严格按照回收、去残渣、洗涤、清洗、消毒、包装、贮存的流程合理布局,各功能间要独立隔断分开;使用的消毒器械、消毒剂、洗涤剂、包装材料等,均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要求;消毒餐饮具必须做到每批次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未经消毒、检验或消毒效果达不到卫生要求的餐饮具,不得提供给餐饮单位、公共场所使用,并建立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

(三)加强监管力度

各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综合整治计划,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做到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整治与规范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突查与巡查相结合,“两到位”(即卫生监督管理到位、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到位)、“两跟进”(即媒体网络曝光跟进、消费警示公告跟进),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同时要督促各企业单位在6月30日前全面落实“八统一”、“六上墙公示”工作任务。

(四)加强部门协作

要牢固树立食品安全工作“一盘棋”理念,建立健全部门间的协作联动机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主动与食安办、工商、食药部门联系,及时沟通有关信息。对整治不力、不落实规范标准要求的单位和个人,除对已获得“A级”信誉度的要予以摘牌处理外,并向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同级食安办、工商、食药部门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五)加强宣传报道

各区市要充分认识对企业和社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通知》的重要性,要重点加强对餐具消毒单位卫生法律法规的宣贯教育,树立企业负责人是餐饮具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规范经营行为。在新闻媒体的支持下,及时向社会公示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查出违法违规、量化分级、抽检结果等情况,通过采取正面报道和曝光违规单位相结合的方法,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和监管工作良好氛围,给消费者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6月30日)

各区、市卫生局要按照全市的部署要求,制定切实有效的实施方案,摸清掌握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本底资料,对辖区内的所有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宣传贯彻有关规定要求,统一思想,掌握标准。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9月30日)

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要按照《消毒管理办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管理规范(试行)和《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4934-94)等规定,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核查、逐条整改落实,并向所辖区卫生监督机构提报自查自纠整治情况报告。各区、市卫生监督机构派出卫生监督人员现场检查验收、抽样检验,填写《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现场监督检查表》(见附件1),对不达标的单位,予以限期达标,预期仍不达标的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并及时向食安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通报。市、区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做好采样消毒餐饮具的检验,及时出具检测报告。

消毒管理办法范文3

关键词:高安市;餐(饮)具;消毒;管理状况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餐饮业随之逢勃发展,这对提供合格餐(饮)具提出了更高要求。采用清洗、烘干、消毒、封装为一体的专业化集中式餐具消毒企业在适应这种经济大潮的情况下悄然兴起,并已呈现出一定优势,给广大人民就餐创造了一定的安全卫生条件,颇受消费者青睐和关注。但也有不容乐观的情况存在,由于卫生监督缺乏法律依据,这就要求我们在法律、法规不完善的情况下,如何开展好该项工作的卫生监督管理加强探讨,不容置否,餐具集中消毒配送是一个大的卫生问题,更是一个大的卫生法律难题,值得我们一线工作人员认真思考探索,更值得社会各界人士关注。

1 我市餐具集中消毒配送服务机构的现状

1.1发展迅速、市场需求大 自2007年9月我市引入第一家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以来,到目前为止已发展为股份制企业在内的三大集团式企业,向社会提供近1万/d余套消毒餐具,而且市场潜力具大,目前已逐步向乡镇延伸,并不断有人申办,就我市而言,集中式餐(饮)具消毒服务企业只是近两年发展起来的新兴项目,较全国最早开展集中餐(饮)具消毒配送工作的南宁等城市足足晚起步15年之久。

1.2餐具集中消毒显现一定优势 我市餐具消毒兴起时间不足两年,但也显现以下优势:①提高了消毒合格率。按照国家《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我所对市区3家集中式餐具消毒企业抽检1次/月,合格率100%,企业每旬委托检验1次,合格率100%,表明消毒效果颇佳;②实现了餐具的规模化消毒,设备利用率高,在一定意义上节约了资源;③减少化学消毒剂的使用量及滥用;④统一对餐馆的餐具进行消毒,有利于卫生监督部门的集中管理;⑤减少了一次性餐具的使用,能有效控制白色污染和促进保护环境。

1.3餐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集中式餐(饮)具消毒服务企业无统一卫生标准,根据我市3家集中式餐(饮)具消毒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情况看,主要问题有:生产车间布局不尽合理,工艺流程尚需规范;更衣室、洗手间设置不符合布局要求;产品质检技术要求过低,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健康管理不严等。

1.4卫生监管法律缺失

1.4.1集中式餐(饮)具消毒无许可依据 与餐具消毒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均未设定对餐具集中消毒企业卫生许可制度,《消毒管理办法》也未将餐具消毒纳入卫生部公布的消毒产品分类目录中,且在2004年国务院取消了卫生部门对消毒服务机构的卫生许可,《传染病防治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均无卫生许可规定;《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事项有严格设定,未经许可的项目应有地方性法规设定。因此,这对我们一线卫生监督部门无形设置了一道不可逾越的红线,工作起来不免瞻前顾后。

1.4.2监管依据不足,技术规范不明确 集中式餐具消毒企业不属《食品安全法》调整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企业卫生监督,缺乏严格的技术规范和要求,对其例行检查和卫生抽检,只能指导而无法强制要求,造成有些企业卫生设施和要求落实难以到位。

1.4.3无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法规实行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定依据,没有法定依据或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传染病防治法》虽有处罚条款,但消毒餐具很难界定为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用品,除非因此有足够依据证明为餐具不洁引发传染病暴发,否则无法对其不卫生行为予以处罚;《消毒管理办法》罚则中确定的四类处罚主体,无一适合集中式餐具消毒企业,这在实际工作开展中是一个十分悚手的现实问题。

2 我市现行监督方式和做法

2.1对餐具集中消毒企业实施卫生许可 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和《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设立,决定了我们就不能依法许可,因此,我市只能参照全国及我省大多数县市的作法对集中式餐具消毒生产企业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许可的作法,对企业进行备案式卫生许可,许可范围:餐饮服务餐饮具集中式洗涤消毒。不可否定,这是一种踩红线的不得已的作法。否则,我们就更难以介入餐具集中消毒企业的监管,无疑会引发地下小作坊式餐具消毒公司的遍地开花,其不良后果难以估量。

2.2严格制订切合实际的餐饮具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要求 在日常监督和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我市逐步制订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高安市餐饮具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要求》,主要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与卫生要求,车间洁净级别,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功能区划与车间面积,生产设备、卫生设施使用、产品质控及消毒剂、洗消毒用水、包装材料、产品标志等方面的卫生要求,严格卫生准入制,并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和严格。

3 今后工作思路及建议

3.1对餐具集中消毒企业卫生立法刻不容缓 由于卫生监督法律缺失,导致缺乏有效的卫生监督措施,一旦给企业知情势必造成卫生监督人员个人的行政风险增强,影响监督力度,其后果必然影响到其产品的卫生质量,影响消费者身体健康,还可能酿成群体性的危害事件发生,因此,我们认为卫生立法刻不容缓。

3.2监管方式有待探索 目前监督方面尚存法律缺失,但全国各地均对此项工作在大胆探索,我市卫生监督部门实际在冒行政风险之可能在努力工作,因为这比放任不监管的行为要安全得多;目前我们承认监管方式有一定的缺陷,这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探索完善。

3.2.1强化对企业的卫生许可 卫生许可虽然不是卫生监督的唯一手段,但卫生许可给餐具消毒企业必然设立了一定卫生许可条件,从而使企业在开业时就基本达到卫生准入条件,避免行业间无序竞争和泛滥。

3.2.2尽快制定地方性法规 利用地方性法规来规范全市餐具消毒行业的管理,即可弥补法律对餐具集中消毒监管的法律缺失,也可保护卫生监督员的正常卫生监管行为合法化,又可促进企业依规生产,确保产品符合卫生要求,保障广大消费者利益。

3.2.3企业要强化消毒安全意识 消毒企业要严格操作规程,加强内部管理,严把每道工序,自觉接受卫生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2.4加大监督力度 卫生部门在加强日常监督频次的同时,建议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也要加强监督,该曝光的曝光。

消毒管理办法范文4

乐陵市疾病预防中心,山东乐陵 263600

[摘要] 目的 探讨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现状和监管对策。方法 就目前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现状以及相应的监管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结果 由于国家取消卫生许可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不健全而带来的健康与安全问题和监管问题,产生很多安全隐患 。结论 建议修订相应法律、法规、规范、标准适应卫生具体化执法需要,通过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加强培训、借助舆论和社会监督、创新工作机制、修订法律法规等措施以解决目前的监管难题。

[

关键词 ] 餐饮具集中消毒;监管;措施

[中图分类号] R155.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4)08(b)-0040-02

[通讯作者] 李涛。

[作者简介] 李涛(1971-),男,山东省乐陵市,本科,主管医师,公共卫生方面工作。

对为餐饮企业提供餐饮具集中消毒且具备消毒服务能力和条件的服务机构或单位,称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1]。属于新型消毒服务机构,为近年来出现新兴行业,餐具成套的提供给餐饮场所,经过专业的流水线机械和设备高温高压反复清洗消毒、红外线杀菌、高温烘干,然后通过全自动包装机成套塑封包装后,装箱上门配送给餐饮企业。集中消毒餐具由于对餐饮具卫生质量的提高以及经济实惠、可靠的消毒效果等优点,被广泛应用于餐饮单位,对预防经由食物传染的疾病的作用发挥了重要[2]。新兴行业的蓬勃市场却在不断有媒体曝光某些企业的现状中给这个起步较晚行业到来了极大负面影响,不断成为公众关注焦点。

1 存在的问题及现状

随着来集中式消毒餐饮具的市场快速发展,国家取消准入许可,一些条件不具备,落后消毒方式,企业管理混乱的情况下混入了这个行业,威胁到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餐饮具消毒的质量无保障,产生了极大公众安全隐患。近日,乐陵市卫生监督部门对辖区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了摸底调查。

①大多数单位选址在较为偏僻的城乡结合部或城中村,周围环境卫生差;通风、防尘、防鼠、防蚊蝇等设施不健全;生产场所面积不足。

②餐具消毒单位参差不齐,部分单位生产场所布局、流程不规范、待消毒区、消毒处理区、消毒物品存放等未按工艺严格区分,有相互交叉情况;未设更衣间;包装间未独立隔间;无空气消毒设施。甚至有个别企业为了节省成本,降低价格,不按消毒程序消毒,灭菌设备成为摆设,消毒记录数据仅仅是为了应付检查等等。企业无序经营严重。

③从业人员意识淡薄,有些人还没有完成就业前的健康检查及相关知识培训,具有较差的个人卫生和习惯。

④没有实验室检测和相关设备,没有自检能力,无法保障产品的质量,也没有一个合格的检验机构进行产品批批检测。

⑤目前在包装上标签的餐具独立的内容标准化的产品标识不规范,相关的地址信息,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都没有标明。。

⑥一些地下加工“黑窝点”大行其道,不仅没有卫生部门的现场检查和批准,连最基本的消毒设备没有,只是用清水冲洗餐具,然后用抹布擦一下就包装出货的现象。

2 产生的原因分析

①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国家规定餐具消毒单位无需通过行政审批卫生许可,卫生监管部门的基本管理情况只能在其产品投放到市场上或由工商部门通报后获得,前缺乏事前监管[3]。 2010年 卫生部、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关于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重点监督管理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11年5月卫生部正式颁布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的规定(实行)》[4](以下简称规范),当地卫生主管部门获得了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报后才实施日常卫生监督和管理后,即无需经过卫生事前审批许可,就可以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行政部门无需对选址、要求相关的区域、污染源、生产场所、消毒、生产用水,消毒产品,出厂检验无相关要求。然而,卫生部《规范》规定的位置、面积、生产地点、出厂检验的要求是不符合要求的,可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必须重新选址,它会使企业成本增加,造成浪费,监管难度增加,甚至会造成与受监管单位之间的冲突。这就造成了效率低下,没有监管,按照《通知》要求,工商部门定期向卫生部门提供名单并进行通报。但多数工商部门从未进行过这项工作,从而造成被动的工作局面 。

②法律法规缺陷,缺少处罚依据。卫生部规定的《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服务机构卫卫生规范》和《规范》规范,除了检测不合格的餐具可处以行政处罚,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没有处罚条款和处罚措施,由于没有配套的法律法规,卫生部门没有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很明显,卫生监督和执法是非常弱势的一方。即使它可以处罚现行的最高罚款仅为5000元,亦起不到足够的威慑力。

3 对策与建议

①修改《消毒管理办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以适应具体执法的需要,考虑到人民群众的健康与安全与餐具卫生和安全的关系,是关系到人民健康的事件,政府行政部门可制定相应法律法规,设置一个临时许可证审批,行政处罚的规定,以加强对有效监管,并将餐具列入消毒产品目录,遏制目前集中式消毒餐饮具标签和包装标识混乱的现状[5]。

②各部门通力合作,通过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安办)文件,要求各部门大力合作,可考虑设置备案制度,即由卫生部门出具审查意见后,工商部门根据审查意见决定是否发放营业执照,另外两部门应协调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对确实达不到要求且无法整改的餐具消毒单位,工商部门应该考虑吊销营业执照或注销。同时卫生部门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沟通和解决衔接问题,终端环节的监督与监管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应予以加强。

③创新机制,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实施,质量管理的动态管理,从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转变,有利于政府监督,提高监管效率,同时提高公共系统,并扩大范围公示,公示频率越来越高,利用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充分向社会公示卫生状况和餐具消毒量化分级,紧密结合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大浪淘沙,物竞天择,优胜劣汰,让优秀单位生存下来,消除一些条件切实打不到的单位,避免无序竞争[5]。

④提高健康和安全意识,加强培训,加强宣传,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卫生、健康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健康与安全意识、法律意识、自我意识[6]。通过培训,加强指导,使企业自觉按照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具有健康和安全意识的行为依法办事。

[

参考文献]

[1]鞠佩峰,吴正和,陈雷.南通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对策探讨[J].中国公共卫生管理,2012(6):825-826.

[2]李建平,王妍,周玉,等.江西省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现状与对策探讨[J].江西食品工业, 2011(4):21-22.

[3]曾清,李志刚,徐惠玲,等.对37起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行政处罚案件的分析与思考[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 2012(5):468-470.

[4]陈小平,吴玉琴.南通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管理现状与对策[J].中国城乡企业卫生,2012(6):96-97.

[5]周丕露,张宏,徐卫峰,等.天津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现状与监管措施[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 2014(1):62-63.

消毒管理办法范文5

口腔诊疗器械在使用过程中不可避免接触到患者的唾液、血液及软组织等,某些患者可能是HBV、HCV和HIV等病原体携带者,致使口腔器械污染严重。使用后的口腔诊疗器械若清洗、消毒与灭菌不彻底,可以导致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为了解某区个体口腔诊所中口腔器械消毒现状与消毒效果,我们于2013年4月和2013年10月分别对某区46家口腔诊所消毒质量进行了问卷调查和检测,并对2013年4月发现的问题采取了相应的监督对策。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 2013年4月和2013年10月分别对某区属46家口腔诊所消毒质量进行了问卷调查和检测。

1.2 方法 检测前首先进行问卷调查,调查内容为:是否制定了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措施,对使用中的化学消毒剂是否定期进行浓度监测,使用的消毒剂、消毒器械是否有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批件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手机消毒灭菌方法、个人防护及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等内容[1]。 检测项目为物体表面、医护人员的手、使用中的消毒液。采样、检测方法和判断标准按《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执行。

2 结果

2.1 专项整治效果 针对2013年4月个体口腔诊所消毒现状与消毒效果的检测所发现的问题,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制定标准、下发文件、会议培训,加大监督力度和频次、行政处罚等方式开展口腔诊所传染病防治专项整治工作。46家个体口腔诊所全部制定了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及医疗废物处置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措施,定期对使用中的化学消毒剂进行浓度监测,手机消毒灭菌方法由碘酊、酒精擦拭消毒为主,变为压力蒸汽消毒为主。

2.2专项整治前后消毒效果比较 通过开展口腔诊所传染病防治专项整治工作,物体表面、医护人员的手、使用中的消毒剂的消毒效果明显好于专项整治前,具有显著性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10.43、8.42、9.95、p

2.3专项整治前后手机消毒方法比较 手机的消毒方法直接着影响灭菌的效果,资料显示,压力蒸气法消毒手机合格率为80.4%,戊二醛浸泡法消毒手机合格率55.9%,而碘酊、酒精擦拭消毒手机合格率只有26.2%。开展口腔诊所传染病防治专项整治前后,手机的消毒方法比较,具有显著性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50.22、7.18、34.33、p

3讨论

3.1 制定口腔诊所传染病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法律法规、院感消毒知识的培训,是改善口腔诊所的消毒状况的 根本。

3.2 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以行政执法促消毒制度的落实 卫生执法人员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督促口腔诊所医疗机构加强消毒预防传染病传播措施的落实。对有些医疗机构消毒措施未落实,执法人员可以检查执业许可证核准事项,病历处方管理,医院感染和医疗废物管理等方面入手,严格执法,对违规违法案件严肃处理,同时建立传染病防治工作不良记录档案,并把不良记录计分作为医疗机构校验是否合格的内容之一,对不合格机构予以停业整改[2],以医政执法促消毒措施的落实。

3.3 加大对医疗机构消毒效果检测频次 对消毒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医疗机构,加大消毒效果检测频次,对物体表面及医护人员的手检测项目超标的医疗机构,责令其停止执业,查找原因。对再次检测仍不合格的医疗机构,依据《消毒管理办法》进行行政处罚。有效地促进医疗机构落实消毒措施。

参考文献:

[1] 赵同刚.卫生监督员手册―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9.

[2] 唐音,张文慧.强化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监督[J].中国卫生监督2007,14(4)299-301.

消毒管理办法范文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19(2009)7-0239-01

[摘要]目的:探讨产房的医院感染监控与管理。方法:通过完善管理体系,健全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并严格实施。结果:通过对产房的合理布局,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使产房工作达到制度化,规范化。结论:只有加强了产房感染管理,才能保证产科质量达标,保障母婴安全。

[关键词]产房;医院感染;监控措施

为了有效防止医院感染的发生,对产房组织管理,产房的建筑布局,消毒隔离,医疗废物管理,消毒监测,标准预防,人员培训等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探讨产房医院感染的监控与管理。

1建立健全管理组织与管理制度

根据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要求,首先医院成立了三级医院感染管理网络,即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控制办公室,临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各级组织网络分工明确,个司其职。妇产科负责人把预防和控制感染作为科室中心工作之一,制度了医院感染管理、日常清洁消毒、消毒隔离、职业防医疗服务管理制度、职业暴露时处理流程措施,手卫生规范、一次性医疗器械的管理制度,医院环节卫生学监测制度,并按制度贯彻执行。严把医院感染质量控制关,每月对产房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质量进行监测,不定期对产房的无菌操作,消毒隔离,消毒液的浓度,消毒效果,无菌物品的保存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产房布局设施合理化

产房的布局合理,严格区分无菌区,清洁区,污染区,区域之间标志明确,无菌区内设置正常分娩室,隔离分娩室,无菌物品存放间;清洁区内设置刷手间,待产室,隔离待产室,器械室,办公室;污染区内设置更衣室,产妇接收区,污染间,卫生间。

3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3.1出人人员管理:严格参观实习和陪护制度,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认真执行出人管理制度。

3.2助产人员的管理:凡进入产房的工作人员,必须更衣,换鞋,带口罩,帽子。接产过程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及消毒隔离制度,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产房,每年对妇产科工作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助产人员不得有任何传染病。

3.3隔离孕产妇管理:凡患有或可拟有传染疾病,如HbsAg阳性及肝功能异常等产妇,均安置于隔离待产室待产,隔离分娩室分娩,并按隔离技术规程护理和接生[3]。

4医疗器械的消毒灭菌管理

器械应彻底清洁,不留血及污垢,异物。采用消毒――清洗――消毒,灭菌。无菌物品有明显标志,专柜存放,无菌物品打开后未使用应重新消毒,产包打开后4小时即视为已污染,须重新灭菌。产床使用后更换床上一切物品,并使用消毒液擦试床单位,氧气湿化瓶、输出管每次用后及浸泡消毒,冲洗会阴的容器一用一消毒,一次性用品使用应注意产品生产日期,如有破损,过期,污染均不可以使用[4]。

5加强医疗废物管理

产房根据卫生部颁发《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发《消毒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对医疗废物的收集,存放处理进行严格的管理。医疗垃圾放于黄色防渗漏的塑料袋内,隔离产妇使用后的物品及胎盘用双层黄色包装物盛装,并及时密封,由医疗废物收集专职人员每日收集,并登记,交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统一处理。

6规范助产人员洗手

注意手卫生,由医务人员手传播细菌造成的医院感染占所有原因的30%,比空气传播更危险[1,2],因此。刷手间张贴洗手图,严格按照外科刷手法,科室监控员及护士长和院感办人员不定期进行检查。

7环境卫生学监测

每月由科室监控员对产房空气,物表,医务人员手,使用中的消毒液,灭菌物品进行采样送检,院感办专职人员抽查的方式进行监控。采样结果若超标,必须分析原因,定期整改。

8加强医院感染知识培训

消毒管理办法范文7

【摘要】目的:了解新区托幼机构卫生消毒情况和消毒效果,为我区托幼机构的消毒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方法:光明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2010年上、下半年对辖区内托幼机构消毒效果进行了监测。结果:光明新区托幼机构消毒效果监测总合格率为72.92%。下学期监测合格率(76.07%)略高于上学期(68.68%)。结论: 托幼机构必须建立并落实消毒管理制度, 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卫生消毒管理人员, 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和新型高效的消毒液,确保消毒质量。

【关键词】托幼机构;消毒;监测;分析

【中图分类号】R114.3【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0515(2011)09-0172-02

托幼机构是儿童学习、生活、玩耍的公共场所,婴幼儿免疫机制尚不完善, 且相互接触极为密切, 容易造成传染病的扩散、蔓延, 危害婴幼儿健康[1],为了全面了解新区托幼机构卫生消毒情况和消毒效果,为我区托幼机构的消毒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和粤疾控[2005]254号文件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光明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2010年上、下半年对辖区内托幼机构消毒效果进行了监测。

1 材料与方法

1.1监测对象:根据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公明、光明两办事处托幼机构共41家,其中公立托幼机构1家,集体和私立托幼机构40家。

根据被监测单位的大小和业务开展情况,选择数量不等的监测对象。主要有:课室(睡室)空气、紫外线灯管、玩具(表面)、课桌(表面)、门把手(表面)、水龙头(表面)、幼师(儿童)手(表面)等。

1.2监测项目:无菌试验、细菌菌落总数、紫外线强度等。

1.3监测方法

1.3.1抽样方法:采用单纯随机抽样方法抽取托幼机构2―3个课室,每个托幼机构的常规监测对象及数量有:课室和睡室空气1-2份、玩具(表面)2-4份、饮水杯(表面)1-2份、紫外线灯强度1-4份、课桌(表面)3-5份、门把手(表面)2-4份、水龙头(表面)2-4份、幼师(儿童)手(表面)2-4份。监测对象的数量可以根据各托幼机构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

1.3.2采样方法:根据《消毒技术规范》、《消毒管理办法》和粤疾控[2005]254号文件中对各个监测对象的采样要求进行采样。

1.3.3检测方法及评价标准:各监测项目的检测方法及评价标准为GB15981-1995、GB15982-1995、粤疾控[2005]25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2 结果

光明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下学期分别对辖区内共41家托幼机构进行了监测,总监测覆盖率为100%。监测结果显示:光明新区托幼机构消毒效果监测总样本数为816份,合格样本数为595份,总合格率为72.92%。

全部监测情况见附表1。

在6类监测对象中,监测合格率最高的是室内玩具,合格率为93.62%;其它监测对象合格率从高到低排位依次是:餐厨具(92.11%),空气(86.05%),紫外线灯(84.38%),物体表面(79.83%),;监测合格率较低的是工作人员手(60.26%)。

下学期监测合格率(76.07%)略高于上学期(68.68%);各监测项目来看,只有室内空气一项合格率略有下降,其他项目合格率都有不同程度提高。

3 讨论与分析

通过本年度监测发现:通过监测和监督,我区托幼机构消毒效果合格率在逐步上升,说明我区这方面的工作还是卓有成效的,各托幼机构大多数能够按照要求,认真落实各种消毒措施;但是,在监测过程中还是发现托幼机构消毒工作中存在不少问题中,如:经过反复多次强调之后,个别托幼机构紫外线灯强度监测仍不合格;一些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和儿童手部清洁不彻底,手部卫生普遍较差;个别幼师(保健人员)消毒时操作不规范,无菌观念不强,自我防护意识较差等。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建议各有关托幼机构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分析原因,认真解决各自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托幼机构消毒工作质量。托幼机构管理者要重视和加强幼儿园的医疗保健工作,健全保健室各项消毒隔离制度,完善保健室各项硬件设施。加强手部卫生教育宣传,提倡正确的洗手方法,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托幼机构教师和保健人员应认真学习医疗保健知识,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规范。保健室保健人员应加强日常消毒工作的自我监督监测,加大投入及时更换过期的和不合格的消毒产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希望相关监督部门加大对各托幼机构消毒效果的监督力度,尤其是要加强对托幼机构灭菌物品和消毒产品的监管,以保证托幼机构消毒效果。区疾控中心将在以后监测中,进一步加大监测力度,适当增加监测的数量;并计划在2011年伊始,针对全区托幼机构举行一次全面的消毒知识培训。

由此结论, 托幼机构必须建立并落实消毒管理制度, 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卫生消毒管理人员, 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和新型高效的消毒液, 对有关场所和物品进行定期消毒, 并检测其消毒效果, 确保消毒质量。

消毒管理办法范文8

为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根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了相关疾控指导和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引(方案)。

一、针对疫情,成立以公司高层管理者为组长,综合办公室牵头的公司疫情防范小组,负责进行人员管控,环境消毒,疫情防控宣传,防疫物资筹备等方面工作,确保公司所有的疫情防护措施做到位。

按政府部门要求,及时定期通报本公司疫情防控情况,并与政府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建立紧密联系,保持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

二、防控物资保障工作

1、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配置适当的防控物资,包括:消毒药品(84消毒液、含氯消毒剂、75%酒精、免洗洗手液),防护器具(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N95/KN95口罩、手套),防控器具(包括测温设备、喷壶),必要时配置紫外线消毒灯;

2、防控物资须设专人负责管理,建立疫情防控物资台账,制定防疫物资岗位配置标准,制定防疫物资岗位配置标准,每日统计管理区域内防护用品库存数量,及时补充;

3、生活物资方面,可考虑储备一定量的食用水和速食食品,供应急时使用。

三、抗疫资金经费保障

1、公司设立防疫抗疫资金财务专用帐户,落实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和防疫抗疫期间及疫后企业经营运作资金的需求。

2、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加快资金拨付使用,确保疫情防控相关经费专款专用。

3、对防疫抗疫期间及疫后恢复企业正常经营运作资金确有困难的分支机构,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和保障。

四、员工保障工作

1、关心和保护好一线工作员工身体健康;

2、依据疫情情况,合理调整各岗位人员上下班时间,为员工外勤工作尽量安排交通车辆;

3、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定期消毒。保持通风,通风时注意保暖。人与人之间保持1m以上距离。办公时佩戴口罩、手套;

4、进行员工情绪管理。如发生存在疑似症状人员,应向员工进行正确引导,避免恐慌;如员工出现疑似症状,应及时研判,隔离疑似员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消除恐慌;

五、沟通保障工作

1、疫情防范小组专人负责防疫工作的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

2、公司总部建立疫情应急沟通机制,开通24h疫情上报通道,并确保有关疫情信息能直达总部的各个主要负责人;

3、与街道办事处实时沟通并开展疫情防控协同工作;

4、应统计、分析、研判员工体温及健康情况,如有异常立刻及时上报,杜绝瞒报、漏报等违规行为。

六、防疫专业知识保障

1、密切关注政府部门下发的疫情防控各项政策和科普资料;

2、收集国家卫健委、中国疾病防控中心的权威信息,整理疫情防控相关知识;

3、采用海报、长图文、短视频、动画等多种形式,并通过公司网站、公众号等方式进行疫情防控知识的推送;

4、加强员工疫情防控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正确引导员工对疫情防控认知,科学防控,增强自我防控信心。

七、员工复工上岗指引

1、身体状况良好、体温低于37.3度,无咳嗽、流涕等呼吸道症状。15日内无疫区逗留、无接触疫区人员经历。

2、员工每日上班前测量体温,发现异常者立即联系疫情防范小组并按要求送至医院进行检查。

3、对疫情发生地的员工、在疫情发生地停留过的员工、与疫情发生地人员有亲密接触的员工的信息应进行报备,按规定向政府相关部门上报,并须隔离观察14天,同时做好登记、追踪、观察等工作,确认无异常后方可上岗。

4、在疫情防控期间,员工上班前应正确佩戴符合卫生要求的口罩;口罩原则上一次性使用,并按规定更换。如在物资紧缺情况下,可视口罩清洁程度适当延长使用时间。

5、洗手。工作人员应随时使用消毒洗手液进行手部清洁,采用流动水源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

6、复工后,员工对外业务外出工作(驻场)期间,应要自觉增强应对疫情的防控保护意识,做好适当的防疫保护措施,降低被病毒感染的机会。

八、办公区域出入控制管理

1、人员防控

(1)所有进入办公区域的人员均须佩戴口罩。

(2)测量体温。在办公区域出入口设人员测温点, 并做好人员信息和测温记录。对体温≥37.3的人员,拒绝进入办公区域,并第一时间报告辖区指定应急部门,做好相关区域消毒工作。对拒不配合测温和登记工作的相关人员,应及时报告物管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

(3)疫情防控期间,提倡员工携带午餐回公司,禁止外卖、快递人员进入办公区域。

2、物品防控措施

(1)防疫期间,业务往来的全部资料统一由经营拓展部指定专人统一收发。接收回来的资料经药物消毒或紫外灯消毒处理后,才分发至经办部门;

(2)快递物品投递至前台指定区域放置,对物品存放区域实施消毒防控管理;

(3)拒绝来自疫区未经专业消毒的物品进入公司管理区域。

3、区域封闭管理

(1)防疫期间关闭所有非必行通道,尽量减少人员出入口;

(2)可通行出入通道按需设置温控检测区;

(3)经测试无体温异常者方可进入办公区域,体温异常者需立即登记报备并限制进入;

(4)封闭区域应锁闭且粘贴封条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告示。

九、通风管控工作

(1)联系大楼物管,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中的空气处理设备的清洗消毒或更换工作。空气过滤器、表面式冷却器、加热器,加湿器、凝结水盘等易集聚灰尘和孳生细菌的部件应定期消毒或更换。

(2)有外窗的办公区域应开启外窗通风。员工注意做好身体防寒保温。

(3)公司定期组织对全公司办公场所进行清洁消毒。

十、垃圾实施分类管理。

1. 生活垃圾。每日对生活垃圾桶和生活垃圾桶周边2米的地面使用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2次。

2. 防控用品垃圾

(1)在醒目位置设置废弃口罩、废弃手套等特殊有害垃圾专用的定点收集桶,并注明“供废弃口罩、废弃手套等特殊有害垃圾使用”字样;引导员工将使用过的口罩、手套等统一放在专用垃圾桶内,每日用浓度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2次;

(2)对废弃口罩、废弃手套等特殊有害垃圾,原则上实行日产日清,并统一通知大楼物管交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指定的危险废物处置场所进行专门处置。

十一、疫情防控宣传管理

疫情防控宣传统一由公司综合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口径一致。

1、对内宣传。

(1)发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知识、个人防护知识、居家防护知识宣传册,适当岗位张贴公示;

(2)员工严禁私自转播、散布疫情信息;

(4)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物业管理、属地街道就疫情防控宣传的其他要求。

2、对外宣传

(1)通过邮件、微信群发、线上平台、公众号、宣传栏、海报等媒介宣传防疫知识,防控措施、疫情通报等,取得客户配合;

(2)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动态,及时、准确、全面、客观通报客户,加强宣传、联络工作,加大安抚解释力度,但不造成恐慌;

(3)严格落实各级、各方疫情防控要求,定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沟通;

(4)落实上级、相关方的宣传通告其他要求。

十二、沟通与配合工作指引

(一)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与配合

1、保障与街道办事处、防控中心等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渠道畅通,指定专人对接并跟进政府有关部门对疫情的管控指示,服从统一安排、统一调度指挥和培训指导;

2、协助政府部门对员工情况进行排查,建立疫情台账,并按要求收集疫情人员信息,如个人基础信息、近期出行信息、车辆出入信息、体温监测数据、健康状况等,及时上报至政府有关部门;

3、配合当地宣传部门进行疫情防范宣传,并通过微信推送、宣传栏张贴等方式及时向客户传达疫情防范知识、政府管控政策、疫区客户隔离等信息;

4、发现与疫情相关的突发事件,应配合相关部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抢救、有效隔离,严防疫情蔓延。

(二)与甲方(客户)的配合指引

1、与甲方(客户)建立疫情防控联动机制。实现防控方案、应急组织、物资保障、人员保障等工作同步,除落实政府部门的防疫要求外,积极配合甲方(客户)完成各项防疫工作;

2、对外业务交往和派往甲方(客户)驻场的员工,除遵守公司本指引(方案)的规定外,还应接受甲方(客户)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3、协助甲方(客户)及其他对接部门的各类排查、信息收集报告工作。

(三)确诊病例被隔离开后的处理措施

1、如发生公司员工在上班期间确诊病例被隔离,公司在疾控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办公场所消毒处理工作,禁止非染病员工工作区域人员进出该区域;

2、增加染病员工工作区域消毒频次,并定期通过QQ(微信)群、朋友圈等多种方式告知员工消毒措施和疫情最新动态;

3、协助政府防控部门对确诊病例所产生的垃圾依规处理。

十三、其他

1、本指引自发出之日复工之前,全体员工要在家自行学习本指引的附录1~6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相关知识,知悉相关知识内容,复工之日公司除对员工检查体温外,还将检查员工对相关知识内容的认识。

2、各分支机构按本指引,结合本部门实际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要求,制定、落实本部门的节后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5日 

附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知识

附录1 新型冠状病毒科普知识

  一、什么是新型冠状病毒?

从疫情区不明原因肺炎患者下呼吸道分离出的冠状病毒为一种新型冠状病毒,WHO命名2019-nCoV。

  二、哪些人容易感染新型冠状病毒?

人群普遍易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免疫功能低下和免疫功能正常人群均可发生,与接触病毒的量有一定关系。对于免疫功能较差的人群,例如老年人、孕产妇或存在肝肾功能异常,有慢性病人群,感染后病情更重。

  三、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途径有哪些?

主要传播方式是经飞沫传播、接触传播(包括手污染导致的自我接种)以及不同大小的呼吸道气溶胶近距离传播。目前近距离飞沫传播应该是主要途径。

  四、新型冠状病毒会人传人吗?

会。从一些聚集性病例的发病关联次序判断,人传人的特征十分明显,且存在一定范围的社区传播。

  五、什么是飞沫传播?

飞沫:一般认为直径>5um的含水颗粒,飞沫可以通过一定的距离(一般为1m)进入易感的粘膜表面。飞沫的产生:1.咳嗽、打喷嚏或说话;2.实施呼吸道侵入性操作,如:吸痰或气管插管、翻身、拍背等刺激咳嗽的过程中和心肺复苏等。

  六、什么是接触传播?

直接接触:病原体通过粘膜或皮肤的直接接触传播1.血液或带血体液经粘膜或破损的皮肤进入人体2.直接接触含某种病原体的分泌物引起传播。

  七、什么是密切接触者?

指14天内曾与病毒的确诊或高度疑似病例有过共同生活或工作的人。包括办公室的同事,同一教室、宿舍的同事、同学,同机的乘客等。以及其它形式的直接接触者包括病毒感染病人的陪护、乘出租车、乘电梯等。

  八、对密切接触者注意事项

所有跟疑似感染病人可能有接触的人(包括医护人员)都应该有14天的健康观察期。观察期从和病人接触的最后一天算起。一旦出现任何症状,特别是发热、呼吸道症状如咳嗽、呼吸短促或腹泻,马上就医!

  九、密切接触者监控建议

1.如果接触者出现症状,要提前通知医院,将前往医院。

2.前往医院的路上,病人应该佩戴医用口罩。

3.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应该呼叫救护车或者使用私人车辆运送病人,如果可以,路上打开车窗。

4.生病的密切接触者应时刻保持呼吸道卫生和进行双手清洁。在路上和医院站着或坐着时,尽可能远离其他人(至少1m)。

5.任何被呼吸道分泌物或体液污染的物体表面都应该用含有稀释漂白剂的消毒剂清洁、消毒。

  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有什么临床表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起病以发热为主要表现,可合并轻度干咳、乏力、呼吸不畅、腹泻等症状,流涕、咳痰等症状少见。部分患者起病症状轻微,可无发热,仅表现为头痛、心慌、胸闷、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部分患者在一周后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病情进展迅速。多数患者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十一、在临床上怎样识别观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1.流行病学史:(1)发病前14天内有疫情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2)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疫情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3)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

2.临床表现:(1)发热;(2)具有病毒性肺炎影像学特征;(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有上述流行病学史中的任意1条,以及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2条,为疑似病例。

附录2 正确使用口罩防护的方法

   一、口罩该怎么选?

选择一:一次性医用口罩,连续佩戴4h更换,如有明显污染、沾湿应立即更换;

选择二:N95医用防护口罩,应根据使用者所处的环境和粉尘浓度等不同进行更换,如长时间在户外或人员密集区,应在4h至6h后(不应超过6h)进行更换,如发现防颗粒物口罩的任何部件出现破损,以及明显感觉呼吸阻力增加时,应立即废弃。棉布口罩、海绵口罩均不推荐。

  二、正确使用口罩

医用口罩的使用方法:

1.鼻夹侧朝上,深色面朝外(或褶皱朝下)。

2.上下拉开褶皱,使口罩覆盖口、鼻、下颌。

3.将双手指尖沿着鼻梁金属条,由中间至两边,慢慢向内按压,直至紧贴鼻梁。

4.适当调整口罩,使口罩周边充分贴合面部。

  三、特殊人群如何佩戴口罩?

1.孕妇佩戴防护口罩,应注意结合自身条件,选择舒适性比较好的产品。

2.老年人及有心肺疾病慢性病患者佩戴后会造成不适感,甚至会加重原有病情,应寻求医生的专业指导。

3.儿童处在生长发育阶段,其脸型小,选择儿童防护口罩。

  四、多长时间更换一次口罩?无论是哪种类型的口罩,使用时效都是有限的,一定要定期更换。口罩被分泌物弄湿或弄脏,防护性能降低,建议立即更换。

  五、废弃口罩处理如何做?防疫期间,摘口罩前后做好手卫生。废弃口罩丢弃之前,应折叠成长条形后用挂耳绳捆绑成型,将口罩折叠时应将口鼻接触面朝外,有条件的应进行酒精消毒。废弃口罩放入垃圾桶内,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居家隔离者用过的口罩,请在弃置前用水煮沸10-15min后再投放至“其他垃圾”的收集容器中。

附录3 正确的洗手方法

正确的洗手方法是个人良好卫生习惯重要内容之一,能有效的防止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在与患者接触后,触摸眼、口、鼻前,打喷嚏或咳嗽后,如厕后,带口罩前及摘口罩后,接触公共设施如扶手、门柄、电梯按钮、公共电话后、从外面回家后等均应及时洗手。

  一、湿。在流动水下,淋湿双手。取适量洗手液(肥皂),均匀涂抹至整个手掌、手背、手指和指缝。

  二、搓。认真揉搓双手至少15秒,注意清洗双手所有皮肤,包括指背、指尖和指缝:

(一)掌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揉搓;

(二)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揉搓,交换进行;

(三)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指缝相互揉搓;

(四)弯曲手指使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搓擦,交换进行;

(五)右手握住左手大拇指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六)将五个手指尖并拢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三、冲。用清水把手冲洗干净。

  四、捧。用清水将水龙头冲洗干净,再关闭水龙头。

  五、擦。用干净的毛巾/纸巾擦干或烘干机烘干。

附录4 工作区域个人防护知识

一、上班途中如何做?

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二、入楼工作如何做?

进入办公楼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可入楼工作,并到卫生间洗手。若体温超过37.3℃,请勿入楼工作,并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三、入室办公如何做?

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建议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min,通风时注意保暖。人与人之间保持1m以上距离,多人办公时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进食前、如厕后按照七步法严格洗手。接待外来人员双方佩戴口罩。

  四、参加会议如何做?

建议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开会人员间隔1m以上。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过长时,开窗通风1次。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须进行消毒。茶具用品建议开水浸泡消毒。

  五、食堂进餐如何做?

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密集。餐厅每日消毒1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建议营养配餐,清淡适口。

  六、下班路上如何做?

洗手后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外出,回到家中摘掉口罩后首先洗手消毒。手机和钥匙使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居室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免多人聚会。

  七、公务采购如何做?

须佩戴口罩出行,避开密集人群。与人接触保持1m以上距离,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停留。

  八、工间运动如何做?

建议适当、适度活动,保证身体状况良好。避免过度、过量运动,造成身体免疫能力下降。

  九、公共区域如何做?

每日须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尽量使用喷雾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

  十、公务出行如何做?

专车内部及门把手建议每日用75%酒精擦拭1次。乘坐班车须佩戴口罩,建议班车在使用后用75%酒精对车内及门把手擦拭消毒。

  十一、后勤人员如何做?

服务人员、安保人员、清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保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工作,并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十二、公务来访如何做?

须佩戴口罩。进入办公楼前首先进行体温检测,并介绍有无疫情区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无上述情况,且体温在37.2°正常条件下,方可入楼公干。

  十三、传阅文件如何做?

传递纸质文件前后均需洗手,传阅文件时佩戴口罩。

  十四、电话消毒如何做?

建议座机电话每日75%酒精擦拭两次,如果使用频繁可增加至四次。 

附录5 消毒注意事项 

一、实施消毒前,应先做好清洁卫生;

二、消毒剂具有一定的刺激性,配制和使用时应注意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和手套等,并注意防止喷溅到眼睛。部分消毒液具有一定的腐蚀性,应正确选择。表面消毒后至少保持15min后才可用清水擦拭;

三、所使用的消毒剂应在有效期内,现用现配,没使用完的剩余液体不得存放使用。须使用清洁冷水配制消毒液;

四、消毒液请遵照消毒剂使用说明书进行配置;

五、消毒用抹布、拖布、容器等清洁工具要分区域使用。卫生间的清洁工具应与其他区域场所分开。用后的清洁工具应清洁、消毒后晾干备用;

六、工作人员消毒完毕后,应及时洗手,并做好消毒记录。 

附录6 常见消毒剂及配制使用

一、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受污染时随时清洁消毒。

考虑到疫情的防范,一般消毒方法如下:a)表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含量250-500mg/L)擦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擦净。b)地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含量250-500mg/L)用拖布湿式拖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洗净;

二、含氯消毒剂有皮肤黏膜刺激性,配置和使用时建议佩戴口罩和手套,儿童请勿触碰。乙醇消毒液使用应远离火源。

有效氯浓度500mg/L的含氯消毒剂配制方法:

a)84消毒液(有效氯含量5%):按消毒液:水为100比例稀释;

b)消毒粉(有效氯含量12-13%,20克/包):1包消毒粉加4.8升水;

c)含氯泡腾片(有效氯含量480mg/片-580mg/片):1片溶于1升水(具体配置应按使用说明操作);

消毒管理办法范文9

【关键词】 幼儿园玩具及物表卫生消毒

幼儿园是一种学前教育机构,用于对幼儿集中进行保育和教育【1】,可以说幼儿园是幼儿的快乐天地,可以帮助孩子健康快乐地度过童年时光,不仅学到知识,而且可以从小接触集体生活,让幼儿身体、智力和心情得以健康发展,从经营的经济性质上大体有两种【2】:一种是政府的教育系统所办的幼儿园,另一种是个体经营者办的私立幼儿园。幼儿的心理特点和年龄特征决定了玩具是他们认识世界、实现身心发展的重要途径和学习方式,玩具虽小,但它承载的是教育思想、教育观念和教育手段, 其卫生状况直接影响幼儿的身体健康,为了提高幼儿园玩具及物表的消毒质量,预防疾病发生和传播,根据卫生部《消毒管理办法》【3】的有关要求,我们对我市14所幼儿园的不同种玩具及物体表面进行细菌数的检测,现将监测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检测对象抽查2011和2013年的XX城市14所公立和私立幼儿园的不同种玩具(毛绒玩具、塑胶玩具、儿童汽车、木制玩具、金属玩具、皮制玩具)及物体表面。

1.2 消毒方法

①毛绒玩具:先把水和羊毛洗涤剂放入盆中,用软毛刷搅动盆中的水直到搅出丰富的泡沫;再用软毛刷蘸着泡沫将毛绒玩具表面刷干净,然后放入清水在盆中压洗,这样可以将毛绒玩具内的灰尘和洗涤液清除干净,等到盆中的水由浑浊变得清澈的时候,就把毛绒玩具放到洗衣机中脱水,在整形、梳理后放在阳光下,利用紫外线再次杀菌消毒。②塑胶玩具:取1000ml水,倒入2毫升84消毒液配比成浓度为2‰的液体,把玩具完全浸泡于消毒液中30分钟,然后将浸泡好的玩具用清水洗净两遍,最后把洗净后的玩具放入玩具篓中,进行紫外线消毒1小时或阳光暴晒4-6小时。③电子玩具:定期用无菌纱布蘸取75%医用酒精来擦拭玩具表面,然后使其挥发。④木制玩具:先用一块干净的纱布或手帕蘸取奶瓶清洁液擦拭木制玩具的表面,再用大最清水冲洗,最后用干净的纱布或手帕把木玩具表面的水珠抹净,每件分开摆放在清洁的平面上晾干,晾晒时还要翻动一下,让不同的侧面都能充分干燥。⑤金属玩具:在阳光下曝晒6小时以上。⑥皮制玩具:用干净的布块或毛巾蘸取75%医用酒精来擦拭。

1.3监测结果通过检测,发现不同种玩具(毛绒玩具、塑胶玩具、电子玩具、木制玩具、金属玩具、皮制玩具)及物体表面存在肺炎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菌、流感嗜血杆菌等。

1.4 评价指标不同种玩具(毛绒玩具、塑胶玩具、电子玩具、木制玩具、金属玩具、皮制玩具)及物体表面菌落总数

1.5统计学方法SPSS15.0进行数据整理,样本率的比较采用卡方检验,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进行多组间的显著性检验并进行比较。

2 结果

幼儿园可分为公立幼儿园和私立幼儿园,两者的幼儿园幼儿园玩具及物表消毒质量监测情况,公办幼儿园的消毒质量比私立幼儿园好,2013年的消毒质量比2011年的有所提高,两者相比较,监测结果差异无显著性(P>0.05)见表1。

表1两类幼儿园幼儿园玩具及物表消毒质量监测情况比较

类别 例数 毛绒玩具(个) 塑胶玩具(个) 电子玩具(个) 木制玩具(个) 金属玩具(个) 皮制玩具(个)

2011公立幼儿园玩具及物表菌落 14 20000 4000 4500 5500 3800 16000

2011私立幼儿园玩具及物表菌落 14 32000 5000 5500 6500 4800 24000

2013公立幼儿园玩具及物表菌落 14 <15000 <2500 <2850 <2100 <2500 <10000

2013私立幼儿园玩具及物表菌落 14 <23500 <4200 <4500 <4300 <3500 <18000

X2 3.23 3.19 3.25 3.22 3.21 3.18

注:P>0.05

3 讨论 世界上最有影响的幼儿园是由德国的教育家福禄培尔创办的。1837年,福禄培尔在德国勃兰登堡招收了一批幼儿,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教育学龄前儿童的组织,注重培养孩子们的动手劳作技能和集体活动的能力。从经营的经济性质上大体有两种:一种是政府的教育系统所办的幼儿园、特殊行业办园、公办高校附属幼儿园、企事业单位办园等多种形式的公办园,其具有拥有丰富的教育资源,教师队伍稳定、受教育程度较高;另一种是个体经营者办的私立幼儿园,由于资金投入较少、管理能力较弱,教室内的桌凳参差不齐,幼儿活动器材少,条件相对落后。随着科学的论证和进步,玩具的功效也越来越显著,著名意大利教育家蒙台梭利【4】认为:“幼儿的本质即是工作(活动),工作即游戏,玩具就是幼儿工作的材料,有玩具,其工作才不致落空;有玩具,才能引起幼儿工作的兴趣,也才会专心地去操作学习,也才能帮助其自我建构与神经发展。玩具的提供与应用,直接关系着幼儿学习的效果。”幼儿由于言语能力还比较低下,其获得的信息主要是通过感知觉获得的形象信息,而玩具丰富鲜明的色泽、可爱的造型、极具特色的声音能刺激幼儿去接触,在与玩具的接触的过程中,可以通过眼、耳、口,接触各种不同材质的玩具,不仅加强了感官的感受性和观察力,还可以激发起孩子的兴趣,让他们在玩的过程中轻轻松松学到知识,例如:积木类玩具可以激发幼儿的动手兴趣,培养幼儿合理组合搭配的意识的空间想象能力,让幼儿认识不同的颜色和形状;锻炼幼儿的手眼协调能力;理解几何形状,数量多少;培养形状和颜色的分类能力;提高宝宝的想象力,另外,幼儿在玩的过程中,可以和同龄的小伙伴一起,或者是爸爸妈妈来予以配合,使得他们的合作意识逐步深化和加强。还可以在玩玩具的过程中发展着自己的口头语言,使其语言在潜移默化中获得进步。

从以上监测结果调查研究发现,公办幼儿园的消毒质量比私立幼儿园好,2013年的消毒质量比2011年的有所提高,两者相比较,监测结果差异无显著性(P>0.05),以上反应了幼儿园中普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保健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国家的有关法规依法加强卫生监督和管理,要做到大力宣传,让幼儿园的领导、老师等工作人员认识到玩具及物表消毒的重要性;其次是卫生监督部门应加强对幼儿园机构的监督力度,定期与不定期对其进行检查,促使各项消毒措施的落实,对达不到要求的单位及时进行督改,把玩具及物表消毒管理纳入对托幼机构的考核指标,再次是加大培训力度,定期对幼儿园机构的老师进行培训,掌握有关消毒知识,提高消毒意识。

综上所述,幼儿正处于人生发展的起始阶段,是从懵懂迈开脚步走向社会的开始,幼儿园玩具及物表卫生状况直接影响幼儿的身体健康,因此,加强卫生管理是很重要的。

【参考文献】

【1】毛菊,于影丽,赵艳,幼儿教师玩教具制作现状审思[J],天津师范大学学报(基础教育版),2011,04,267-268.

【2】程秀兰,李晓利,幼儿教师自制玩教具的价值与问题探析[J],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2,04,421-422.

消毒管理办法范文10

【关键词】 个体诊所 消毒 监测

中图分类号:R197.6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0515(2011)3-361-01

为了解我市个体诊所贯彻执行《消毒技术规范》的情况,提高个体诊所消毒质量,避免或减少交叉感染的发生,2009年对我市个体诊所的消毒质量进行了监测。现将监测结果整理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个体诊所104家。

1.2 采样 灭菌医疗器械,医护人员手,止血带,操作台面,使用中的消毒液。

1.3 方法 采样和检验方法均按照GB15982-1995《医院消毒卫生标准》;检测依据《消毒技术规范》2002。

1.4 评价标准 消毒液、医疗器械、医护人员手、操作台面、止血带评价依据GB15982-1995《医院消毒卫生标准》进行评价。

2 结果

2.1 医护人员手 共检测医护人员手细菌总数样本104件,合格76件,合格率73.07%。

2.2 操作台面 检测操作台面细菌总数样本104件,合格92件,合格率88.46%。

2.3 使用中的消毒液 共采集104件,合格89件,合格率85.58%。

2.4 医疗器械 共采集104件,合格93件,合格率89.42%。

2.5 止血带 共采集104件,合格65件,合格率62.50%。

3 讨论

2009年当阳市个体诊所消毒总合格率79.81%,止血带细菌总数合格率62.50%,医护人员手细菌总数合格率73.07%。从实际监测数据看个体诊所医护人员的无菌意识较差,制约了消毒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尽管近年来,各个体诊所医疗设施逐步进行了改善,但是医护人员的无菌观念意识仍需提高。为此建议:(1)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管理办法》,强化《消毒技术规范》的执行。(2)每年应组织对个体诊所的医护人员培训。增强无菌观念,提高消毒意识,强化医护人员自我防护意识,自觉执行消毒规范。(3)弃用低效消毒剂,消毒液的配制应有专人负责,加强消毒效果自检化,确保医患群体的健康和安全。(4)卫生监督机构应加强对个体诊所监督监测,以日常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应加强对一次性医疗用品索证和用后毁形工作检查。(5)卫生行政部门应把个体诊所消毒质量监测结果作为年度审核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在审批卫生许可证时要把好消毒设施、场所布局等硬件关。

参考文献

消毒管理办法范文11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为社会提供环氧乙烷消毒与灭菌服务、电离辐射消毒与灭菌服务以及采用其他消毒与灭菌方法进行消毒与灭菌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消毒服务机构的选址和布局应事先经卫生部门及有关部门审批。不得对周围人群、环境产生危害。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四条消毒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规范的消毒与灭菌设备。该设备应具有独立、安全的固定放置场所。

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第五条消毒服务机构消毒处理过程中使用或产生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的必须具备相应卫生安全措施。

第六条消毒服务机构应当具备满足消毒与灭菌工作所需的环境。环境清洁。应无积水、无杂草、无露天堆放垃圾、无蚊蝇孳生地。

第七条消毒服务机构生产布局应当合理。按工艺流程分为待消毒物品存放区、消毒处理区、已消毒物品存放区。消毒工艺流程不得有逆向或交叉。

第八条消毒服务机构消毒处理区、已消毒物品存放区应当设有通风、防爆、防尘、防鼠、防虫、防潮等设施。离顶不小于50厘米。符合产品相应的保存要求。待消毒物品存放区、消毒处理区、已消毒物品存放区内不得堆放与消毒或灭菌服务无关的物品。储物存放应当离地、离墙不小于10厘米。

第九条消毒服务机构在为社会提供消毒与灭菌服务前。并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所采用的消毒与灭菌方法和程序应经过验证。

第十条消毒服务机构消毒与灭菌前、后物品应分区存放并设置容易识别的明显标记;经消毒或灭菌处理后物品的最小消毒或灭菌外包装上应有明显的消毒或灭菌合格标志。标志内容应包括消毒服务机构名称和卫生许可证号、消毒或灭菌方法、消毒或灭菌日期和批号。

第十一条消毒服务机构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制订消毒与灭菌运行程序、消毒与灭菌物品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章制度。具有能对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的人员及条件。

第十二条消毒服务机构应对每次消毒或灭菌运行过程做好记录。装订成册备查。包括消毒或灭菌物品数量、种类和包装情况、消毒或灭菌技术参数、检测记录、意外情况和处理记录、操作员签名、消毒与灭菌具体日期等内容。

消毒管理办法范文12

1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消毒技术规范》、《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修订完善了《医院感染规章制度》、《消毒隔离制度》、《诊疗器械清洗消毒制度》、《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等,医院感染管理人员对各项制度落实进行检查,使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有章可循,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2 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

认真组织学习和全面贯彻《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正确掌握消毒灭菌技术及自我防护等专业知识,现场指导,并下发了医院感染规范及相关资料,组织参加上级有关部门举办的感染管理培训班,定期不定期进行考核,强化贯彻学习。

3 加强患者的宣教

在门诊大厅制作我院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流程图,并宣传患者口腔诊治中医院感染的传播途径及危害,让患者对医务人员规范操作给予监督。

4 注重合理布局建设

合理的建筑布局与功能流程可以防止污染环境,防止医院内的交叉感染。各个诊室互相独立,诊疗区与清洗消毒区严格区分,清洗消毒区内的清洗间、灭菌间及无菌间均独立设置,做到洁污分开,人物分开,避免交叉感染。

5 加强口腔诊疗器械的清洗消毒与灭菌

口腔诊疗器的清洗、消毒、灭菌要指定专人监管,配备清洗消毒灭菌必须设备,如超声清洗机、注油机、灭菌器等,制定清洗流程:清洗酶洗超声清洗精洗干燥注油消毒或灭菌。凡是进人患者口腔的诊疗器械必须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凡是接触患者体液、血液的修复、正畸模型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须消毒灭菌。

6 加强诊疗环境清洁消毒

严格三区划分,每天工作后进行终末消毒处理,用含氯消毒剂行台面、地面等擦拭消毒,空气用紫外线照射消毒。冷光灯开关及拉手采用灭菌保护套,一人一更换。

7 加强医务人员诊疗操作中的职业防护

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是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以及维护医务人员职业健康的一项重要工作。在诊疗过程中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一次性无菌手套,必要时戴防护面罩,要求每例患者诊疗前后均用免洗消毒液洗手,更换一次性无菌手套,定期为医务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给予预防接种。发生职业伤害后立即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并报告感染管理科,进行相关血液疾病的检查并定期随访等。

8 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

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严格质控医务人员废物处置执行情况,必须按照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处置,做好医疗垃圾的收集、贮存工作,一次性口腔器械严禁重复使用,专人负责医疗垃圾的管理,及时登记垃圾的种类、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及经办人等,严禁遗失及造成污染。

9 加强一次性医疗用品的采购,使用和管理

严格把好一次性医疗用品的采购、使用、回收、消毒处理各个环节的质量关。对所购进的一次性使用的无菌物品必须来自国家定点生产厂家,须证件齐全。各诊室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小包装上的有效期,有无破损、漏气等,严把使用关。

10 加强医院感染的管理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