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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晋级报告

时间:2022-10-28 11:42:36

财务晋级报告

财务晋级报告范文1

一、强化会计与审计制度

会计工作是根据地财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保证实现预、决算规定的各项指标、管理好预算资金有着重要意义。晋察冀边区初创时期,会计工作较为混乱,各地区账本和记账方法不一致,有中式账、西式账、日记账、分类账乱搅在一起,有些地区会计人员不固定,今天你干,明天他干,工作马马虎虎,账目不清,漏洞很多。这一切都给贪污和浪费提供了条件。1940年4月,晋察冀边区政府制定并公布了《会计规程》,明确了边区各级会计的性质和任务。边区会计分为两类,一类称政府会计(系指各级政府及边区直属机关之会计);另一类是公营事业会计(系指公营事业单位之会计)。会计之共同任务为:年度预决算分月预计之编制及执行,现金单据之出纳保管,公产公物之保管。关于会计账簿的设置,晋察冀边区会计制度规定,一般会计簿籍应备以下三类,各机关单位根据需要自行设置。

(一)账簿类:日记账,是按时间顺序记录全部收支业务的账簿;分类账,是按照收支明细科目设户、分类、记录和反映收支明细情况的账簿;总账,是总括地反映预算收支情况用以考核资金平衡和为编制会计报表提供资料的账簿。

(二)备查簿类。这类账簿是用于会计计量,核算和备查之依据。如:“预决算底簿”“编制经费表”“食粮定量与折合比率表”。会计法令记录”等均属之。

(三)报告表类。主要有“经收边区款报告表”“边区预备费支付报告表”和“收支对照表”等。晋察冀边区政府对会计制度的执行非常重视,从边区政府和地方干部中挑选了一批有业务能力和忠实可靠的同志担任会计工作。要求“会计工作者要有坚持制度的精神。合乎制度的,他便坚持执行;不合乎制度的就坚决不执行。叫做认制度不认人。会计发钱,必须有上级命令,没有上级命令分文不付。各县政府预算,在未批准时,会计是不应该付款的。同时亦不能够奉县长命令暂时借出,非得有边委会的指示,或付给款项的命令,就是杀了头也不该付出一个钱去,这是制度。”任何人都不能违反,谁若是企图破坏制度,谁就是违犯法令。即使由于战争交通受到阻碍,每月经常预算未批准以前,又时间到了,急于需用时,经过县长出具亲笔借据后,可照上月批准预算数预借一半,并要很快向上级会计机关报告,绝对不能也不准无限制的借支。审计是财政资产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抗战时期,审计制度作为一种重要的财政管理制度在各根据地以法律的形式得到确立。当时审计工作从内容上可分为两种:一是财政财务审计,即对财政、财务报表、会计核算簿籍佐证是否真实、合理、合法、准确等进行审计;二是财经法纪审计,面对违反财经法纪行为,当时主要是对贪污浪费舞弊行为进行审计检举。据《山东省审计暂行条例》规定,审计工作从方法上又可分为三类:一是书面审计,包括各机关团体部队收支预算书,收支决算书、公营事业之营业报告、金库之收支报告及其应附表册等。二是实地复查,即对第一类审计之书表有疑议时,或发现某机关团体部队有贪污浪费时,得派员随时进行实地检查。三是委托审查,即为事实之便利及监督之周密计,审记处得将一部分审计任务委托某些机关团体部队代为审查。审计程序主要有两种,即概算预算审计程序和决算审计程序。审计处及审计分处审核之决算如认为有问题时,即通知其主管首长提出声辩书,或派人实地审查,如发现贪污舞弊情节时,得提请同级检察委员会检举。[3]445审计制度的确立对于配合当时根据地财政工作统一领导、统筹统支具有重要的意义,尤其是作为财政监督的一种重要手段,成为战时财政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但由于审计机关本身的基础太薄弱,审计人员缺少经验,审计执行的实际范围受到限制。

二、创建公产金库管理制度

公产管理制度和金库制度是抗战时期财政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1941年2月1日,为统一边区公产管理,增加收益,减少损失,陕甘宁边区政府制定并公布《陕甘宁边区公产管理办法》。公产管理之目的,在于统一管理、增加收益、减少损失。该《办法》规定公产管理办法为:

(一)各县市所有之公田、学田,即责由各县市政府第二科,将田地面积(即亩数)、四至及类别(如山地、川地)等,调查清楚,分别造具政府的公田、学田和抗日军人的公田清册,呈报财政厅备案。

(二)凡公田已出租者,须将承租人姓名、住址及其每年应缴的租额,分别造具政府和抗日军人的公田租粮清册,呈报财政厅备案,其未出租者,须妥为登记管理,按照边区政府所规定的租息法令或当地民间通行的租息,租给无土地或土地不足的居民及外来的灾、难民耕种之。

(三)各县、市所有的公房,责由各县、市政府第二科,将公房的坐落、类别(如平房、瓦房、土窑、石窑)、间数等,调查清楚登记并呈报财政厅备案。

(四)前条公房,除公家(如党、政、军、群众团体、学校)使用者外,如是公私经营商业使用者,须缴纳房租。

(五)各县市公共森林及果木树的管理办法,除遵照边区森林保护条例办理外,由县市政府第二科与区乡政府共同管理各种果树之出租事宜。

(六)果树的出租,得以投票方法办理之。

(七)各县市所有的公牲畜,责由各县、市政府第二科,将牲畜的类别(如牛、羊)、头数,及承栏人的姓名、住址调查清楚,列表呈财政厅备查,其不能生育而年齿老迈的牲畜,得由第二科投标价卖。

(八)公田内所生之芦苇,每年秋末投标出卖一次,作为公家之收益。

(九)各县市境内各种矿产(如煤、铁、银、玉、石膏等矿),由各县市政府第二科调查清楚保管并速呈报财政厅、建设厅计划开发之。

(十)凡公产之收益,除已由边区政府指定用途者(如教育款产、救济基金、抗日军人公田等)不得挪作他用外,应经县市政府财政委员会的决议,报由财厅核准后方能支配之。

(十一)凡公产之收益,各县市长应检查和督同第二科按年总结报告财政厅一次。最后规定:凡对公产管理得法,成绩卓著者,由财政厅奖励,其有浪费贪污者,送司法机关惩办。[4]58-60为了加强现金保管,各根据地普遍设立了金库,负责掌管根据地财政之现金、票据、证券出纳及保管事宜。据《陕甘宁边区财政厅金库条例》和《山东省金库暂行条例》规定,根据地金库一般分为三级:总金库,陕甘宁设于边府所在地,山东设于战工会;分金库,陕甘宁设于分区,山东设于主署和专署;支金库,设于县。金库由财政厅管理,委托边区银行。边区银行就金库业务对财政厅负完全责任。各级金库均设主任、会计、出纳、分金库得酌用巡视员及必需的技术人员。金库主任一般由边行总分支行长兼任,没设立分支行之地方由总库委任。《金库条例》还规定:一切岁入岁出之款,经由金库收纳或支付,无论任何机关,均不得收款不缴或于未缴金库以前擅自动用,违者金库应加干涉并报告同级政府、上级金库及边区财政厅处分之。库款之支拨非有财政厅长盖章之支付命令,总金库不得付款。下级金库非有上级机关之支票,不得拨款给任何机关。金库按月逐级上报出纳保管情况。上级金库有调度支配提取下级金库存款之权,财政厅得随时派员检查金库账簿、单据及库存现金。1941年1月29日,陕甘宁边区政府发出第397号训令,进一步强化边区各县金库管理制度。它规定:查各县金库支库之设立非常重要,对于财政统一与财力集中有很大的关系。凡一切税收及公共物品,没收品之保管,均须经由金库。兹分述于后:

(一)各县如未成立金库,应于一月内成立县支库,金库主任由二科科长兼任,具(体)办法根据金库条例。

(二)公物及没收之仇货一律交金库集中,按月交财(政)厅。

(三)没收之烟土概不作价,每月集中由行政负责人当面封好,称过数目,呈缴财政厅。

(四)凡县一切收入(如由县收入的税款、罚款、公产的税息等),均应随时或按月交到金库,金库应按月造具收支四柱表,呈报财政厅备查。训令严申:“以上四点,仰切实执行,并将办理情形具报为要。”[4]471940年初,晋察冀边区建立金库,由边区银行代行金库职能,负责保管和办理公款之收付。库款的支付权属于边区行政委员会。《晋察冀边区金库章程》规定:边区银行办理金库之守则是:

(一)建立金库账簿,记载公款之实存与收付。

(二)公款数额,均按边币计算。

(三)边区金库不负保管公物之责;但折成边币后,不得拒收。

(四)边区金库库存款项之付出权属于边区行政委员会。须有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主管会计员签名盖章之支付命令始得付款。

(五)边区金库必须按月向本会编送月报报表。

(六)边区银行之分行、办事处、营业所,均定为边区公款之收付转汇机关。[5]边区金库实行较为严格的收付款之解领手续。金库收到解款时,填具四联收款书,除留存根一联外,其余两联交解款机关存转,其中一联报送边委会;各机关解款时,填具三联解款书,保留存根一联,其余两联报送边委会核查,边委会核符后于骑缝处加盖印,将报告收据存查注账,余联发回解款机关存案备查,边委会发款时填具三联支付书,存根一联备查,支付命令一联交边区金库,通知一联交领款机关;领款机关收到支付通知后,填具三联领款书,留存根一联,以领款书正领据一联交金库并领款,以领款书副领单据一联送边委会;如系由银行汇转,得将领款书正领据交由汇转之分行办事处或营业所交边区金库。金库建立后,各机关经收之边区款,如数逐月上解,避免了坐支抵扣或挪借现象,使边区公款能严密保管与支付统一。[6]57金库作为根据地财政预算资金的出纳机关,在当时统筹统支,保障战时供给、减少支出,杜绝各级政府机关擅自动用公款等不良现象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惩治贪污犯罪

《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第八条明确规定:励行廉洁政治,严惩公务人员之贪污行为,禁止任何公务人员假公济私之行为。其他各边区施政纲领中也都有类似的规定。为了实现这一政纲、与贪污分子进行斗争,各根据地政府陆续颁布了惩治贪污犯罪的单行条例,主要有1938年8月陕甘宁边区政府制定公布的《惩治贪污暂行条例(草案)》(1939再次修订公布);1940年12月《山东省惩治贪污暂行条例》(1945年3月再次修订公布),1941年9月《晋西北惩治贪污暂行条例》,1942年2月《晋冀鲁豫边区惩治贪污暂行办法》,1942年10月《晋察冀边区惩治贪污条例》等。有关这些条例的内容,可以陕甘宁边区政府公布的《陕甘宁边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为例略加说明。1938年8月,该条例规定:

(一)边区所属之行政机关、武装部队及公营企业之人员犯本条例之罪者,依本条例处断。凡群众组织及社会公益事务团体之人员犯本条例之罪,经所属团体控告者,亦依本条例处理。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即构成贪污罪:克扣或截留应行发给或缴纳之财物者,买卖公用物品从中舞弊者,盗窃侵吞公有财物者,强占强征或强募财物者,意在图利贩运违禁或漏税物品者,擅移公款作为私人营利者,违法收募税捐者,伪造或虚报收支账目者,勒索敲诈、收受贿赂者,为私人利益而浪费公有之财物者。

(三)犯上条之罪者,以其数目之多少及发生影响之大小,依下列规定惩治:贪污数目在500元以上者,处死刑或5年以上之有期徒刑;贪污数目在300元以上500元以下者,处3年以上5年以下之有期徒刑;贪污数目在100元以上300百元以下者,处1年以上至3年以下之有期徒刑;贪污数目在100元以下者,处1年以下之有期徒刑或苦役。

(四)犯本条例之罪,除依照规定处罚外,应追缴其贪污所得之财物,如属于私人者,视其性质,分别发还受害人全部或部分,无法追缴时得没收犯罪人财产抵偿。

财务晋级报告范文2

关键词:锦标赛激励;职位晋升; 收激进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148X(2017)02-0126-07

一、引言

2015年1月1日起,《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实施,旨在改革国企主要负责人的薪酬待遇问题,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管理人员薪酬计划是公司与其他管理人员之间的合同,其目的是通过将管理人员薪酬建立在一个或多个衡量经营公司努力程度的指标之上,协调公司与管理人员的利益。大多数薪酬计划建立在衡量管理人员努力程度的两种指标之上――净收益和股票价格。也就是说,在一个特定年度里,净收益或股票价格所体现的业绩决定了管理人员奖金、股票、期权和其他薪金的发放数量,而且复合的努力程度衡量指标会提高合同的效率。

除了具有以业绩为导向的动机(股票期权计划与奖金计划)之外,首席财务官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也面临锦标赛激励,也就是说晋升为最高管理层,诸如首席执行官(CEO)职位的晋升动机[1-3]。当晋升到更高职位时,随之而来的是更高的薪酬,拥有更多的特权,与更高的声望。因此,管理层有动机去投入更多的努力去实现晋升的可能性,与此同时也会给公司带来更大的产出[2]。

Lazear and Rosen(1981)[1]根据企业管理中的管理层级差异提出锦标赛晋升理论,他们研究以个人产出水平为基础的能够代替薪酬激励的其他方式,发现组织内部的员工在通过不断的竞争向上获得晋升机会时,其竞争格局就如同正在进行的“不间断的淘汰赛”。特定情况下,如果奖金计划的设定来自于组织内部职位的排序,那么员工会提高工作效率以期获得高概率的职位晋升。随着晋升奖励的规模增加,高级管理人员愿意投入的努力也就越大[1]。以首席执行官(CEO)与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薪酬差距来衡量锦标赛激励,已有文献表明,能够带来更好的业绩表现和公司价值的增加[2]。更进一步地,Kini and Williams (2012)[3]研究发现锦标赛激励越高会导致高级管理人员风险承担程度更大,也就是说,高级管理人员为增加晋升到首席执行官(CEO)职位的可能性更愿意冒险。

首席财务官(CFO)更有可能直接参与和影响公司税收政策方面的决策并具体负责决策的执行。CFO是企业管理团队的重要成员,以追求所有者财富最大化为最高目标,具有财务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决策等职能。研究表明,税收激进是一种有风险的公司行为,利益与风险并存[4]。避税的边际收益包括税收负担的减少,因此会计盈余更高。而避税的风险则包括受到税务机关的怀疑而为避税所不得不支付的罚款与罚金。因此,首席财务官(CFO)须谨慎权衡不同的税收策略导致的收益与风险。鉴于此,本文主要分析首席财务官的锦标赛动机,基于锦标赛激励考察CFO晋升对企业所采取的税收策略的影响,是否会促使企业选用更加激进的税收策略。

Kini and Williams(2012)[3]指出,参加锦标赛的高级管理人员,与缺乏锦标赛激励状态下相比,愿意承担更大的项目风险并且选择能够与晋升相匹配的风险水平。因此,本文假设锦标赛激励越高,首席财务官(CFO)追求的税收政策会更加激进,由此导致更高的业绩表现且伴随有更大的晋升可能性。

我们以首席执行官(CEO)与首席财务官(CFO)的薪酬差距来度量以晋升为动机的锦标赛激励。正如Kini and Williams(2012)[3]研究中提到的,这种度量方法作为公司锦标赛激励的变量,首席财务官(CFO)如果获得晋升锦标赛激励将会获得其作为高管薪酬的晋升。用整体账面与实际税负差异来度量风险避税的程度。经验证据表明首席财务官(CFO)锦标赛激励越高,企业呈现出更高的税收激进程度。

二、文献回顾和研究假设

(一)文献回顾

1.锦标赛激励

高级管理团队由首席执行官(CEO)与若干低层级的管理者(如高级管理者)组成。CEO与其他高管人员享有基于公司产出或者业绩方面的激励,诸如股票期权和奖金计划等[1-2]。高级管理者同样面临另一种激励,也就是基于晋升的锦标赛激励[2]。在分级别对待的锦标赛中,业绩表现最好的高级管理人员更有可能晋升到更高的职位上(比如CEO职位),相伴而来的是更高的薪酬、津贴、地位等[1-2]。输掉了比赛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屈居人后[2]。

Lazear and Rosen (1981)[1]研究表明高级管理人员的努力程度随着晋升奖励的规模增加而增加。因此,公司可以提高晋升奖励的规模,以此激励公司高管人员的努力程度,比如,增大首席执行官(CEO)与其他高管人员的薪酬差距[3]。更进一步地,Kale et al. (2009)[2]通过度量首席执行官(CEO)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差距反映锦标赛激励,研究表明,锦标赛激励程度与公司业绩正相关。Kini and Williams (2012)[3]认为,锦标赛动机可以发挥类似股票期权激励的效果,通过提供凸偿付增加管理层冒险的激励,CEO职位上的晋升近似于“实值期权”,具有期权特质的CEO职位晋升可以导致高级管理人员更大程度地冒险行为。

在研究高管的晋升激励机制时,国内学者多考察公司中作为政府官员的高管职位升降,杨瑞龙等(2013)主要研究影响国企高管晋升的影响因素,刘青松和肖星(2013)主要考察公司业绩及承担社会责任的程度对高管变更的影响,张霖琳等(2015)主要考察国企高管职位晋升评价机制的执行效果。

2.公司税收激进

传统理论认为,企业的税收激进策略使得财富由政府转移到企业,公司税收激进是一种有风险的活动,收益与成本并存。收益主要表现在:管理层参与税收激进策略以此提高公司业绩[5-6],具体而言,税收激进性降低了公司的税负,增加了公司的现金流,财务报告中体现出更高的财务会计盈余[6]。 Graham et al.(2014)[6]通过调查研究发现大多数上市公司愿意采用公司税收策略以此提高每股盈余。

公司税收激进行为也会导致一定的成本。首先,公司内部机构由于没有遵守税法的要求导致公司声誉的受损[6-7]。正如Bankman (2004)指出,参与避税的公司会被贴上“不合格的企业公民”的标签。支持此观点的Hanlon and Slemrod(2009)研究发现,公众对公司税收激进行为的评价会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评估。Graham et al.(2014)经过调查发现,公开上市的公司会将声誉顾虑作为他们不愿参与激进的税收策略的一个原因。其次,避税行为被税收征管部门发现所导致的货币性罚金的支付也会增加公司和管理层的成本。因此,企业的避税程度是成本和收益相权衡的结果。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基于委托理论研究企业的避税行为,Desai and Dharmapala(2006)研究发现,复杂的避税交易容易导致经理人采取盈余操纵、关联交易等C会主义行为。另外,税收激进活动容易导致一系列问题发生,伍利娜和李蕙伶(2007)认为,公司的税收激进程度使得盈余质量降低。刘行和叶康涛(2012)研究会计盈余与高管薪酬敏感性的关系,经验证据表明税收激进程度越高,高管薪酬的“粘性”越大。金鑫和雷光勇(2011)研究发现审计发挥的监督与治理功能可以有效地制约企业的税收激进活动。

(二)研究假设

Kini and Williams (2012)[3]认为,在晋升为CEO的锦标赛中,每一位管理层会承担风险更大的项目以此增加他晋升的可能性,相对于其他的竞争者,承担的项目风险更大的高级管理人员越容易获得更高的产出,因此被晋升的可能性也就更大[3]。综上,相对于没有锦标赛的激励,所有高级管理人员都可能承担更大的风险。

基于此,本文假设锦标赛激励越高可能导致公司税收激进程度的增加。然而,有些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税收结果并未有重大影响。因此,在本文中,我们主要关注公司首席财务官(CFO)的锦标赛激励,CFO是代表所有者利益,全面负责对企业的会计活动进行监督与管理的高层人员,显然影响着公司税收政策。在晋升激励的高度刺激下,首席财务官(CFO)可能会采取一些冒险的税收策略,据此产生明显正向的业绩结果,例如公司税收负担的降低、现金流的增加、公司报告期盈余的上升等。由此,我们得到了本文的第一个研究假说:

假说1:首席财务官(CFO)以晋升为基础的锦标赛激励与公司税收激进程度正相关。

支付与业绩挂钩的薪酬可以激励高管,与业绩相联系的职工工资能激励职工努力工作(Lazear and Rosen,1981)。实际上,在我国特殊制度背景下,国企高管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职业经理人,他们大多具有政府官员和职业经理人的双重身份,甚至在很多情况下作为政府官员身份的倾向性更为强烈。基于此,与作为职业经理人身份的高管不同,作为政府官员身份的高管具有追求政治上职位晋升的强烈动机。由于具有“准官员”性质的国企高管天然地拥有政治上职位晋升的强烈诉求,作为政治晋升中重要评判指标的业绩,自然也就成为国企高管普遍追求的目标。当前条件下,国有企业存在薪酬管制与股权激励流于形式,晋升锦标赛于是成为激励国企高管的有效制度安排(刘青松等,2015)。因此,所有参与锦标赛的高级管理人员,相对于没有锦标赛激励的情况下,他们都可能承担更大的风险。在晋升激励的高度刺激下,国有企业首席财务官(CFO)可能会采取一些冒险的税收策略,刺激企业的税收激进活动。由此,我们得到了本文的第二个研究假说:

假说2:相对于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的CFO面临以晋升为基础的锦标赛激励时,公司税收激进程度更高。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我国2009-2015年A股上市公司为初始研究样本,上市公司年末所得税率来自WIND数据库,其他数据来源于CSMAR数据库。在具体的样本选择过程中,我们按照如下程序筛选样本:(1)剔除了金融类上市公司,因为金融类上市公司的报表结构与其他行业存在较大差异;(2)如果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足,其所得税费用并不能反映避税行为,借鉴已有研究(吴联生,2009)的做法,我们剔除了税前利润为负的样本;(3)剔除了首席执行官(CEO)与首席财务官(CFO)薪酬差距为负的样本;(4)剔除了有关实证变量存在数据缺失的观测值。经过上述筛选,我们共获得了5 444个公司―年观测值。同时,为了降低数据极端值对研究结果的影响,我们对模型中的相关连续变量在1%和99%水平上进行Winsorize处理。

(二)变量定义

1.税收激进程度

以往研究多使用有效税率来度量公司税收计划的有效性,通常用所得税支出与税前利润的比值来计算。更进一步地,Wilson(2008)使用会计账面与实际税负的差异来度量税收报告的激进性,Desai and Dharmapala(2006)分析会计账面与实际税负当中操控性的差异,并以此度量税收激进程度。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有效税率(Effective Tax Rate,ETR)在数值上等于(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税前利润。

(2)会计账面与实际税负的差异(Total Book-Tax Difference, BTD),即[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年末所得税率]/上一年资产总额。

(3)会计账面与实际税负当中操控性的差异(Discretionary Total Book-Tax Difference, DD_BTD),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上式中,BTD即为会计账面与实际税负的差异;TACC是公司当年应计项目总额占上一年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即(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上年末资产总额;μi表示会计账面与实际税负的差异中不随时间变化的固定特征部分;εi,t 表示会计账面与实际税负的差异中变动特征的部分;DD_BTD为μi与εi,t的二者之和。会计账面与实际税负的差异越大,即BTD数值越大,表示公司税收激进程度越大;会计账面与实际税负当中操控性的差异越大,即DD_BTD数值越大,表示公司税收政策越激进;然而,有效税率(ETR)越小,则表示公司税收激进程度越大。

本文的主要实证结果采用会计账面与实际税负的差异(BTD)指标来衡量公司税收政策的激进程度,在对实证结果的稳健性测试中,再使用会计账面与实际税负当中操控性的差异(DD_BTD)来检验。

2.锦标赛激励

与业绩挂钩的薪酬契约是企业用来缓解委托冲突、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努力程度的重要手段之一(Jensen et al.,1976)。本文采用首席财务官(CFO)与首席执行官(CEO)的薪酬差距作为锦标赛激励的替代变量,正如Kini and Williams(2012)所解释的那样,薪酬差距作为公司锦标赛激励非常合理的替代变量,它简单明了地反映如果被提拔到首席执行官(CEO)职位上所带来的薪酬的增加。另外,本文所使用的薪酬数据均为货币薪酬。

3.其他变量

在控制变量上,借鉴已有研究(Rego and Wilson,2012;金鑫和雷光勇,2011),我们控制了以下因素的影响:公司规模SIZE;公司财务杠杆LEV;公司成长性TobinQ;使用修正的琼斯模型(modified Jones model)计算操控性应计的绝对值Absda_mj;总资产报酬率(ROA);公司固定资产净额占总资产的比值PPE;公司无形资产净额占总资产的比值INTANG。另外,加入年度哑变量与行业哑变量,来控制年度与行业固定效应。变量定义情况如表1所示。

(三)模型设计

本文从两个层面考察锦标赛激励如何影响公司税收激进程度:一是基于全部样本检测锦标赛激励越大,即 CFO与CEO之间的薪酬差距越大是否会导致公司税收激进程度越大;二是对样本按照最终控制人性质分类,重点关注政府直接控制的上市公司中薪酬差距对公司税收激进程度的影响。我们构建了如下两个基本计量模型:

两个基本模型的因变量都为TAX,作为税收激进程度的替代变量。基于稳健性的考虑,本文同时采用会计账面与实际税负的差异(BTD)和会计账面与实际税负当中操控性的差异(DD_BTD)来度量公司税收政策的激进程度。为了弱化高管薪酬与公司税收政策之间内生性的影响,我们借鉴Kini and Williams (2012)的研究方法,使用首席财务官(CFO)与首席执行官(CEO)滞后一期的薪酬差距(PayGap)作为锦标赛激励的替代变量。

四、实证结果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

表2列示了本文中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两个税收激进度指标,会计账面与实际税负的差异(BTD)和会计账面与实际税负当中操控性的差异(DD_BTD)的均值分别为0074和0074,差别不大,说明作为度量公司税收政策激进性的替代变量二者具有较好的一致性。标准差分别为0064和0062,说明这两个指标在样本公司间并不存在较大差异。作为度量锦标赛激励的替代指标,PayGap的均值为12024,表明公司首席财务官(CFO)与首席执行官(CEO)的平均薪酬差距为12024万元。此外,大约33%的公司属于国有企业。

(二)相关性分析

表3报告了主要变量的相关系数,左下角和右上角分别为Pearson与Spearman相关系数。两个度量税收激进程度指标的相关系数约为09,且均在1%水平上显著,说明这二者具有较好的一致性。锦标赛激励的替代变量薪酬差距PayGap与BTD及DD_BTD的相关系数均为正,且至少在1%水平上显著,说明在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时,CFO与CEO薪酬差距越大的公司税收激进程度越高,符合假说1的预期。

(三)回归分析

表4报告了模型(1)和模型(2)的回归结果。表4的第1列暂未放入交互变量,列示了薪酬差距对税收激进程度的回归结果。回归结果显示,PayGap的系数显著为正(0029,p

从控制变量上看,公司财务杠杆LEV的系数显著为正,因为有息负债具有税盾效应,财务杠杆越高,节税效应越明显,故LEV与税收激进程度正相关;奖励计划将诱导出公司管理层采用增加盈余的会计政策,那么管理层将有动机通过诸如递延收入、加速资产减值等手段,来进一步降低利润,即所谓的“洗大澡”(take a big bath),这种策略将有助于提高来年的利润从而更容易达到给付奖金的约定水平。因此管理层实施盈余管理的动机越强,公司的税收政策越激进,Absda_mj的系数显著为正。公司的成长性越高,对资金需求越强烈,避税动机就越强,因此公司成L性与税收激进程度正相关,TobinQ的系数显著为正。无形资产比例越高,研究阶段的支出计入期间费用越多,可以更好的避税,因此INTANG的系数显著为正。

综上,在控制其他因素后,薪酬差距与税收激进程度之间呈显著正相关关系,说明随着锦标赛激励的提高,税收激进程度增加。假说1得到支持。

表4第2列加入了交互变量。回归结果显示,PayGap×STATE的系数显著为正(0030,p

五、稳健性检验

为验证研究结论的稳健性,我们进行了如下检验:用会计账面与实际税负当中操控性的差异(DD_BTD)作为度量税收激进程度的替代变量,重新检验本文假说。会计账面与实际税负当中操控性的差异越大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企业避税行为越激进。我们对模型(1)和模型(2)采用新的税收激进指标进行回归分析,结果如表5所示,研究结论保持不变。

六、研究结论

如何激励管理层努力工作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一直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已有的经验证据表明锦标赛激励会促使管理层采取更加冒险的行为以最大的概率实现职位的晋升。本文检验了首席财务官(CFO)的晋升锦标赛激励与公司税收激进程度之间的关系,研究证据表明,CFO被给予的锦标赛激励越大,公司的税收激进程度越大。进一步地,本文对上市公司按照最终控制人性质分类,重点关注政府直接控制的上市公司中锦标赛激励对公司税收激进程度的影响,经验证据表明,相对于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的锦标赛激励越大对税收激进程度关联效应更加明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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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Desai, M. A., Dharmapala, D. Corporate Tax Avoidance and High-powered Incentives[J]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2006, 79(1):145-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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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Landolf, U. Tax and corporate responsibility[J].International Tax Review,2006,29: 6-9.

Research on CFO Tournament Incentives and Corporate Tax Aggressiveness

MA Xiao-min, QI Huai-jin

(School of Accountancy, Central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Beijing 100081, China)

财务晋级报告范文3

进一步提升我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根据《中共*省纪委关于开展“评星晋级”活动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通知》和《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各行政村全面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省、市、县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以开展“评星晋级”活动为抓手,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通过建立科学的量化考核体系,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和有效的奖惩机制,激发基层党员干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在动力,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活动对象

全镇所有行政村。

三、考评时间

从去年开始,党风廉政建设星级村创建考评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其中,村级自评申报于每年9月10日前完成;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于10月10日前完成一至二星级村的考核评定,并连同三至五星级村申报材料报送到县纪委党风室;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于年底前完成三至五星级村的考核评定,并于次年初进行命名表彰。

四、考评标准

l、一星级行政村

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级组织健全,职责明确。村两委关系协调,村务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作用明显。

(2)建立党务公开制度。设立党务公开栏,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党员发展、党费交纳及有关制度按《*县乡镇推行党务公开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公开。

(3)建立村务公开制度。在便于群众阅览的地点设立村务公开栏(墙),公开内容按照《*县村务公开目录》执行,做到全面、真实,对村级重大事项、重点工程、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或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做到及时公开、逐项公开。

(4)实行村级财务“双”制度。村级帐目与现金委托镇村级财务中心代为管理,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县村级招待费管理若干规定》。

(5)执行招投标制度。达到规定标准的村级工程项目、物资采购、集体资产处置一律进入县招投标中心公开交易,规定限额以下的小额工程项目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并及时上报镇纪委备案。

(6)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村级党组织坚强有力,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能够定期或不定期研究、部署制度保廉工作。村委会办事公正,严格依纪依法、按政策办事,尊重农民群众的民利,改进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民主的方式和法律的手段解决纠纷、化解矛盾。

(7)党员干部勤政廉洁。村两委主要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

2、二星级行政村

除具备一星级行政村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明显,班子团结有力。

(2)建立村务管理制度,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健全,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民主,程序规范,会议记录齐全,每年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不少于两次。

(3)建立村务监督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转正常,按规定开展监督工作。

(4)党务、村务公开内容、形式和程序切实做到“三到位”,公开栏、意见箱等设施齐全、整洁,村民对村民对村务、事务、财务公开满意率达80%以上。

(5)财务管理规范,审批权限明确,报账及时,票据管理规范。

(6)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社会治安良好,群众问题能得到及时解决,无越级上访或集体上访事件,达到平安村标准。

(7)认真制定村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并公示,每年开展村两委主要干部廉洁承诺、述职述廉,接受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民主评议。村两委干部无违法违纪行为。

3、三星级行政村

除具备二星级行政村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级经济发展思路明确,新农村建设有项目、有措施,村级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民收入和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2)落实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村两委对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党支部中设有专职的纪检委员,建立健全村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村干部等制度,有村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和制度的操作流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

(3)村务公开档案齐全,村务公开资料及时收集归档,年底及时装订成册。

(4)加强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严格控制使用白条,杜绝工程项目支出白条入账,预领款及时报结,村级非生产性开支合理。未出现因村级财务、工程发包、重大事项决策不规范而引起的上访问题。

(5)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群众广泛参与的廉政文化活动。

(6)建立村干部廉情档案,党员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

4、四星级行政村

除具备三星级行政村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级组织工作规则完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推行村民质询制度,实行“五议两公开(即党支部提议、两委班子商议、村务监督委员会核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决议;决议公开、结果公开)”,95%以上的村民代表能经常参与村内重大活动。

(2)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依法编制并实施村庄建设规划,村容整洁,村风良好。村经济状况在全县处于上游水平或经济增幅处于前列,达到县级以上文明单位的标准。

(3)村级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和公开率均为100%,村级集体经济活动实行市场化运作率达100%,村民对村务、事务、财务公开满意率不低于90%。

(4)被命名为县级廉政文化进农村示范点。

5、五星级行政村

除具备四星级行政村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两委干部干净干事,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意识强,具有明显的双强双带(双强:即自身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双带:即能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本领,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受到群众拥护,村民人均收入处于上游位次或增幅处于前列,群众对干部的勤政满意率达90%以上。

(2)以“创清廉村风”为主题,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廉政文化进农村特色明显、氛围浓厚,被命名为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或廉政文化进农村示范点。

(3)村务管理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

(4)党员干部廉洁奉公,群众对村内党员先进性认同率不低于85%。

(5)村民法律意识普遍提高,90%以上的农户达到“遵纪守法户”标准,近三年村内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四星、五星级行政村实行一票否决制,主要包括:

(1)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较大规模的、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的;

(2)村级组织受到上级党委、政府通报批评以上(含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的;

(3)村级组织成员因违纪违法受到纪律处分或刑事追究的,村民中的党员因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

(4)出现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5)存在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情形。

“评星晋级”考评标准以落实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的五项要求为目标,县纪委、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年初可根据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和新任务进行修订。镇党委、政府将根据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考评内容与标准,并增设其他指标。

五、考评办法

l、严格考核,分级评定。“评星晋级”工作要坚持“分级负责、严格把关”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申报与自上而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先由村两委对照标准自评申报,然后由上级有关部门考核评定。其中一至二星村由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定级,并报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由镇党委、政府发文公布;三至五星村在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定级的基础上,由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地验收,并以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示后,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后发文公布。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严格的考评程序,把好标准关,确保星级评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星级评定的等次,每年要通报并挂牌明示,对高星级村要进行表彰和宣传。

2、动态管理,分类指导。星级评定每年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对达不到相应星级标准的予以降级,对工作成效明显、符合升级标准的按照程序予以升级。要建立星级管理公告制度,及时公布星级村变化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扩大社会影响。同时,要加强分类指导,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星级村创建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行政村星级管理基础信息库,针对各村存在的不同问题,指导制定年度晋星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3、注重应用,落实奖惩。星级评定结果与各类考核评先、项目资金安排和村干部基本报酬等相挂钩,安排项目建设资金、联系结对单位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星级高的村。四、五星级村推荐参加省、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命名表彰,县财政给予适当奖励。对达不到星级评定标准的村及村主要干部,当年不能被评为年度综合考核先进。要通过星级评定的结果体现奖惩机制的导向,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与新农村建设互促互进,不断增强创建活动的原动力和生命力。

六、工作要求

l、深化认识,加强领导。“评星晋级”活动是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评星晋级”作为下一阶段“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重点,作为推进和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评星晋级”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扩大“评星晋级”活动的社会影响,调动广大农村干部和村民参与的积极性,为推进这项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财务晋级报告范文4

第五章考核

第三十三条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第三十四条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第三十五条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先由个人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后,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对领导成员的定期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六条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定期考核的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第三十七条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第六章职务任免

第三十八条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

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

第三十九条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

第四十条委任制公务员遇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职务发生变化、不再担任公务员职务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任免其职务。

第四十一条公务员任职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四十二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第七章职务升降

第四十三条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

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一级晋升职务。

第四十四条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

(二)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任职建议方案,并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

(三)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

(四)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公务员晋升非领导职务,参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四十五条机关内设机构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时,可以在本机关或者本系统内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

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产生任职人选。

确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的任职人选,可以面向社会,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的人员中公开选拔。

第四十六条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

第四十七条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第八章奖励

第四十八条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给予奖励。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公务员集体的奖励适用于按照编制序列设置的机构或者为完成专项任务组成的工作集体。

第四十九条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

(二)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模范作用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四)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的;

(五)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

(六)防止或者消除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七)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奋不顾身,做出贡献的;

(八)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

(九)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的;

(十)有其他突出功绩的。

第五十条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对受奖励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予以表彰,并给予一次性奖金或者其他待遇。

第五十一条给予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奖励,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或者审批。

第五十二条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奖励:

(一)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

(二)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者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的;

(三)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奖励的其他情形的。

第九章惩戒

第五十三条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贻误工作;

(四)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五)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八)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九),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一)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二)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迷信等活动;

(十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十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十六)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四条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十五条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第五十六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第五十七条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公务员违纪的,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处分决定机关认为对公务员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第五十八条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财务晋级报告范文5

关键词:日升昌 多元股份制 两权分离 密押制度

中图分类号:F83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7)01-155-02

平遥是位于山西晋中地区的一座古城,我国最早的票号日升昌就诞生在这里。1823年,清道光初年,一个叫雷履泰的商人开办了日升昌票号。从那以后的100多年间,由山西商人陆续开办的票号曾一度控制了整个大清国的金融流通。分号遍布全国35个大中城市,业务远至欧美、东南亚等国,以“汇通天下”而著名。这些票号从事着存款、放款、汇兑等现代银行的重要业务,在清代中后期国家财政金融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调控和支撑作用。晋商能够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功,得益于他们在金融实践中的创新。

一、创造性地使用了形式多元的股份制

股份制是一种公司的组织形式,发起人通过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筹建企业。入清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繁荣和经营规模的扩大,以往那种合伙制、伙计制等形式出现了种种弊端。日升昌在此基础上,大胆创新,于清乾隆、嘉庆之际,逐渐形成了股份制的经营模式,亦称股俸制。

“出资者为银股,出力者为身股”。银股以银子入股,持有者拥有商号的所有权,可以继承和转让,要对票号的盈亏承担责任。身股又称顶身股,以人力入股,是对票号中资历高、贡献大和业务能力强的人员的好处,是一种利润分红的激励制度。日升昌的身股分为19个等级,票号根据员工的综合才能进行相应的身股奖励。票号一般一个账期进行一次分红,大多数员工的身股会有所增加,但是对于业绩差和有错误的员工,身股也会下调。如遇到票号亏损,顶身股者不需要承担亏损的责任,仍然可以拿到分红。随着这种制度的推进,有些票号规定,对于普通伙计也可拥有身股,参于年终分红。

身股是日升昌在人力管理方面的创新之举。“人银俸股,东伙同心”,由于股份制把人与财紧密地结合在了一起,有力地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使东家和伙计的利益融于一体,成为利益的共享者和风险的承担者。晋商的票号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能称雄于中国金融界,并将业务扩展到国外,股份制起了很大的作用。

二、确立了责权明确的两权分离制

明清时期,晋商迅速成长崛起,经营规模日益扩大,受地域等因素影响,所有者很难对经营者进行直接约束,两权分离是晋商在经营上的又一创新。两权分离制作为一种经营机制,其内容和形式都有着一套系统而严密的具体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日升昌票号的组织结构为东家、掌柜和伙计三种人,奉行“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信条。他们择优聘请经理,将票号的财务、经营及人事聘用全权交给他们。“财东自将资金全权委诸经理,系负无限责任,静候经理年终报告。平素经营方针,一切措施,毫无过问”。日升昌还规定,“财东只能在决算分红时行使权利,平时不得以商号名义在外活动,只有掌柜才能对外代表商号”。掌柜每年年终汇集营业报告表,造具清册,向财东报告。每三年为一个账期,与财东决算一次。

以日升昌为代表的晋商票号,严格实行了所有权和经营权彻底分享的两权分离制度。这种大规模的放权,让经理们获得巨大责任感的同时,也拥有了巨大的荣誉感。经理们自然会“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竭尽全力管理票号。

这种两权分离的制度实现了经营管理的专业化分工,使票号的经营管理者具有很强的专业化特征,他们熟悉票号业务,了解市场行情,对于票号的运作有着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技巧。其次,有效调动经理层的工作积极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制度安排,使资本家与经理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经理人员在经营中具有充分的运作权力,这样对有效发挥管理者的专业经营能力无疑有着很大的促进作用。

三、实行了严格的防范金融风险制

1.“预提护本”制的实行。谨慎稳重是晋商在经营上的一个特点,为防御风险,晋商设计了一套较完善的办法,日升昌就实行了“预提护本”制。就是在账期分红时,从红利中提留一定的比例,预防未来可能发生的倒账损失。建立风险基金的目的在于专款存储,一旦发生损失,以此作为补偿,以防出现空底,即现在的“空壳企业”。

除预提护本外,晋商还实行了倍本、厚成、公座厚利等制度,用来扩存资本规模和企业实力。“倍本”是指在帐期分红时,按股东份额比例,所提留的一部分红利。“厚成”即让账面资产价值远远低于实际价值。如此一来,这些留下来的账款、商品或其他财产只能是未来的盈利因素,而绝不会成为亏损因素,这种结帐方式使绝大部分资金都变成为积累资金。“公座厚利”是在员工身股和财东银股的红利未分配之前就提取一部分利润,类似于现在的公益金、公积金。

2.密押制度的建立。票号用以汇兑款项的主要凭据是汇票,晋商的票号遍布全国各地,对汇票的使用量非常大。票号实行“认票不认人”的制度,因此汇票的防伪性极其重要。经过不断地摸索,形成了一种密押制度,在形式和内容上都做了精心设计。

日升昌票号创造性地使用汉字来代表数字,这种密押制度可谓是匠心独运。用“谨防假票冒取,勿忘细视书章”12个字,对应每年的12个月份。用“堪笑世情薄,天道最公平,昧心图自利,阴谋害他人,善恶总有报,到头必分明”30个字,对应的是每个月的30天。用“赵氏连城璧,由来天下传”10个字,对应的是银两的数目。“国宝流通”,对应的是银两的数字单位“万千百两”。如在6月20日为某票号汇银4000两,它的密码就是“取人城宝通”。更重要的是,这些密押也不是一成不变,用过一段时间,再行变更,若有人想要破译或者伪造,更是难上加难。除此之外,汇票的防伪措施还包括,隐含在汇票里的水印、印章,还有汇票书写的固定笔迹,层层构筑起了汇票的“防火墙”。通过以上防伪措施的实行,日升昌票号在一个多世纪的经营过程中从未发生过一起误领、冒领等事件。

余秋雨在《抱愧山西》中这样描述日升昌:“就是这样一座小小院落,开中国民族银行业之先河,并一度操纵十九世纪整个清王朝的经济命脉。”尽管日升昌小小的院落无法与现代银行的摩天大楼相比,日升昌仅有的分号也无法与当代覆盖全国的金融网点相比,但我们可以从日升昌看到当代银行的影子,感受到日升昌锐意改革的创新精神。虽然它在百余年的风雨飘摇中,有过成功的辉煌,同时也经历了失败的无奈,但它的成长留给后人许多值得探讨和反思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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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晋级报告范文6

第一条为了实现对国家公务员的科学管理,保障国家公务员的优化、廉洁,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宪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公务员制度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国家公务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国家公务员中的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产生和任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第二章义务与权利

第六条国家公务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务;

(三)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公正廉洁,克己奉公;

(八)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国家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

(二)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

(三)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

(四)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

(五)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

(八)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章职位分类

第八条国家行政机关实行职位分类制度。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确定职能、机构、编制的基础上,进行职位设置;制定职位说明书,确定每个职位的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作为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培训、晋升等的依据。

国家行政机关根据职位分类,设置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和等级序列。

第九条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非领导职务是指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调研员、助理巡视员、巡视员。

第十条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第十一条国家公务员的级别,按照所任职务及所在职位的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以及国家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工作经历确定。

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因工作需要,增设、减少或者变更职位时,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确定。

第四章录用

第十三条国家行政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用。

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录用国家公务员时,对少数民族报考者应当予以照顾。

第十四条录用国家公务员,必须在编制限额内按照所需职位的要求进行。

第十五条报考国家公务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十六条录用国家公务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招考公告;

(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对审查合格的进行公开考试;

(四)对考试合格的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五)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报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审批。

录用特殊职位的国家公务员,经国务院人事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

第十七条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试,由国务院人事部门负责组织。

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试,由省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负责组织。

第十八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应当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按照规定录用的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国家公务员,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一至二年。

第十九条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应当接受培训。

第五章考核

第二十条国家行政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国家公务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第二十一条对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应当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

第二十二条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

第二十三条国家行政机关在年度考核时设立非常设性的考核委员会或者考核小组,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

第二十四条年度考核先由个人总结,再由主管领导人员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的意见,经考核委员会或者考核小组审核后,由部门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

对担任国务院工作部门司局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必要时可以进行民意测验或者民主评议。

第二十五条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对国家公务员的考核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本人如果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

第二十六条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对国家公务员的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的依据。

第六章奖励

第二十七条国家行政机关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以及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国家公务员给予奖励。对国家公务员的奖励,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八条国家公务员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应当予以奖励:

(一)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

(二)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起模范作用的;

(三)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国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四)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

(五)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六)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奋不顾身,做出贡献的;

(七)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

(八)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的;

(九)有其他功绩的。

第二十九条对国家公务员的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国家行政机关对受前款所列奖励的国家公务员,按照规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三十条国家公务员奖励的权限和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章纪律

第三十一条国家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政府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政府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二),贻误工作;

(三)对抗上级决议和命令;

(四)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五)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群众;

(六)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或者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

(七)挥霍公款,浪费国家资财;

(八),侵犯群众利益,损害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九)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十)在外事活动中有损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一)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迷信、等活动;

(十二)违公德,造成不良影响;

(十三)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十四)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国家公务员有本条例第三十一条所列违纪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是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也可以免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受撤职处分的,同时降低级别和职务工资。

受行政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除受警告以外的行政处分的,并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第三十四条处分国家公务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处理决定。

对国家公务员的行政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三十五条给予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依法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决定;其中给予开除处分的,应当报上级机关备案。

县级以下国家行政机关开除国家公务员,必须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六条国家公务员受本条例第三十三条所列除开除以外的行政处分,分别在半年至两年内由原处理机关解除行政处分。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国家公务员在受行政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提前解除行政处分。

解除行政处分后,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不再受原行政处分的影响。

第三十七条行政处分决定和解除行政处分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八章职务升降

第三十八条国家公务员的职务晋升,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

第三十九条晋升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必须在国家核定的职数限额内进行。

第四十条国家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拟晋升上一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第四十一条国家公务员的职务晋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办法产生预选对象;

(二)按照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进行晋升考核;

(四)由任免机关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人选。

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应当进行任职培训。

第四十二条晋升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应当按照规定的职务序列逐级晋升。个别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的,可以越一级晋升,但是必须按照规定报有关部门同意。

第四十三条国家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或者不胜任现职又不宜转任同级其他职务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予以降职。

第四十四条任免机关根据国家公务员职务的升降和年度考核结果,按照规定调整其级别和工资档次。

第九章职务任免

第四十五条国家公务员职务实行委任制,部分职务实行聘任制。

第四十六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按照规定的任免权限和程序任免国家公务员。

第四十七条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任职:

(一)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

(二)从其他机关及企业、事业单位调入国家行政机关任职的;

(三)转换职位任职的;

(四)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

(五)因其他原因职务发生变化的。

第四十八条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免职:

(一)转换职位任职的;

(二)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

(三)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

(四)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

(五)退休的;

(六)因其他原因职务发生变化的。

第四十九条国家公务员原则上一人一职,确因工作需要,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在国家行政机关内兼任一个实职。

国家公务员不得在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

第五十条国家公务员担任不同层次领导职务的最高任职年龄,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章培训

第五十一条国家行政机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职位的要求,有计划地对国家公务员进行培训。

国家公务员的培训,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五十二条国家公务员的培训分为:对新录用人员的培训;晋升领导职务的任职培训;根据专项工作需要进行的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国家公务员更新知识的培训。

第五十三条国家行政学院、地方行政学院以及其他培训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国家公务员的培训任务。

第五十四条国家公务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成绩和鉴定作为其任职和晋升职务的依据之一。

第十一章交流

第五十五条国家公务员实行交流制度。

国家公务员可以在国家行政机关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其他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流。

交流包括调任、转任、轮换和挂职锻炼。

国家行政机关每年应当有一定比例的国家公务员进行交流。

第五十六条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接受调任、转任和轮换的国家公务员,应当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十七条调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以外的工作人员调入国家行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助理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以及国家公务员调出国家行政机关任职。

调入国家行政机关任职的,必须经过严格考核,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政治思想水平、工作能力以及相应的资格条件。考核合格的,应当到行政学院或者其他指定的培训机构接受培训,然后正式任职。

国家公务员调出国家行政机关后,不再保留国家公务员的身份。

第五十八条转任,是指国家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在国家行政机关内部的平级调动(包括跨地区、跨部门调动)。

国家公务员转任,必须符合拟任职务规定的条件要求,经考核合格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五十九条轮换,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担任领导职务和某些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有计划地实行职位轮换。

国家公务员的职位轮换,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负责组织。

第六十条挂职锻炼,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有计划地选派在职国家公务员在一定时间内到基层机关或者企业、事业单位担任一定职务。

国家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不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行政关系。

第十二章回避

第六十一条国家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监察、审计、人事、财务工作。

第六十二条国家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涉及本人或者涉及与本人有本条例第六十一条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第六十三条国家公务员担任县级以下地方人民政府领导职务的,一般不得在原籍任职。但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人民政府的国家公务员除外。

第十三章工资保险福利

第六十四条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

国家公务员实行职级工资制。

国家公务员的工资主要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构成。

国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津贴和其他津贴。

第六十五条国家公务员实行定期增资制度。

凡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可以按照规定晋升工资和发给奖金。

第六十六条国家公务员工资水平与国有企业相当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大体持平。

第六十七条国家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变动,有计划地提高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标准,使国家公务员的实际工资水平不断提高。

第六十八条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正式任职后,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其工资。

第六十九条国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七十条除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外,国家行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或者扣减国家公务员的工资,也不得提高或者降低国家公务员的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章辞职辞退

第七十一条国家公务员辞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在三个月内予以审批。审批期间,申请人不得擅自离职。

国家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国家公务员三至五年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职。

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的国家公务员,不得辞职。

第七十二条国家行政机关对违反本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擅自离职的国家公务员,给予开除处分。

第七十三条国家公务员辞职后,二年内到与原机关有隶属关系的企业或者营利性的事业单位任职,须经原任免机关批准。

第七十四条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五)不履行国家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国家公务员纪律,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第七十五条辞退国家公务员,由所在机关提出建议,按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审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七十六条被辞退的国家公务员,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待业保险。

第七十七条国家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接受财务审计。

辞职离开国家行政机关和被辞退的国家公务员,不再保留国家公务员的身份。

第十五章退休

第七十八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国家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

(二)丧失工作能力的。

第七十九条国家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提出要求,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二)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第八十条国家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金和其他各项待遇。

第十六章申诉控告

第八十一条国家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或者向同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申诉,其中对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

受理国家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复核和申诉期间,不停止对国家公务员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八十二条国家公务员对于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提出控告。

受理国家公务员控告的机关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第八十三条国家公务员提出申诉和控告,必须忠于事实。

第八十四条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公务员处理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负责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第十七章管理与监督

第八十五条国务院人事部门负责国家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国家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第八十六条对有下列违反本条例规定情形的,根据不同情况,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人事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对不按编制限额、所需职位要求及规定资格条件进行国家公务员的录用、晋升、调入和转任的,宣布无效;

(二)对违反国家规定,变更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养老保险金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标准的,撤销其决定;

(三)对不按规定程序录用、任免、考核、奖惩及辞退国家公务员的,责令其按照规定程序重新办理或者补办有关手续。

国家行政机关按照国家公务员的管理权限,对前款所列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情形负有主要或者直接责任的国家公务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第十八章附则

财务晋级报告范文7

7月29日上午,在福建晋江市罗山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厅,25名沃尔玛晋江店的员工,选举产生了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下称全总)及多位省市工会领导到场,并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由全总组织的“中央采访团”亦见证了这一时刻。

7月31日,全总官方网站称:“世界上最著名的零售连锁企业沃尔玛在中国建立了第一个工会组织……,(这)是我国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建会工作的一次重大突破。”

然而,沃尔玛方面并无人与会。这不是因为他们不知情。

沃尔玛中国总部公关人士告诉《财经》记者,“整个公司包括美国总部都知道这事情。”沃尔玛全球总部在给《财经》杂志的书面答复中表示:“公司已获悉少数1035店(即晋江店)雇员加入全总的消息,但尚未接到该组织的通知。”

沃尔玛全球总部对《财经》记者称,尽管公司方面对地方工会吸收会员的程序存有疑问,并将与有关当局了解相关细节,但“我们尊重员工在加入工会问题上的观点,并遵守投资国法律……”

“这家工会的成立,不是沃尔玛的一贯做法。”长期研究沃尔玛的美国劳工问题专家、加州大学圣巴巴拉分校教授尼尔森里克特斯坦对《财经》记者说,但1035店工会的成立,是美国沃尔玛员工和全球工会组织乐见的一个话题。

康奈尔大学劳工教育研究主任凯特布罗芬布热纳则认为,在晋江店工会问题上,沃尔玛反映出“罕见的宽容”。布氏认为,中国工人数量庞大,文化背景亦与西方完全不同;在这个新的领域,沃尔玛很可能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

中国研究跨国公司的专家对此事的观点较为审慎。商务部国际经贸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主任王志乐教授认为,如果建立工会并非来自沃尔玛中国的统一行动,而是个别分店的行为,目前尚难判断公司在此问题上的实际态度。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所跨国公司研究室研究员康荣平则表示,此事对其他外资企业的影响目前亦难断言,“公司普遍会持观望态度”。

作为全球跨国公司里最强硬的“反工会”代表,是什么令沃尔玛此次表现出“罕见的宽容”?这个长期令各地总工会倍感头疼的外资建会“钉子户”,如何在晋江被实现了零的突破?晋江店工会的成立,又将对公司、雇员和工会组织产生怎样的意义?

“攻坚”与“迂回”

对于全总而言,沃尔玛晋江店工会的成立,意义显然非同一般。

在晋江店工会成立大会上,全总副主席徐德明表示,沃尔玛自1995年进入中国,已在30个城市设立了59家分店,员工超过3万人,但一直没有成立工会组织;“晋江店工会的成立,是一个历史性的突破,是中国工运史上的一件大事,必将影响和推动沃尔玛和其他外资企业组织建立工会的步伐。”

2004年以来,沃尔玛作为外企建会工作“钉子户”的形象,渐为外界所熟悉。当年10月,全总召开记者招待会,了一份名为《工会法执法调研情况汇总》的报告。报告直指“部分跨国公司在我国的企业无视我国法律,公开抵制组建工会”。沃尔玛则作为一个典型被公开批评:沃尔玛中国总部对深圳总工会主席上门避而不见;南京总工会被沃尔玛一连拒绝了六次;为抗拒建会,沃尔玛甚至放弃了进驻上海……

作为回应,全总提出了多种措施,包括将对“钉子户”建档、通过上级工会派员帮助企业组建工会,甚至向人民法院提讼等。在北京、河北、福建等地,则制订了“筹备金制度”:未建会企业需缴纳相当于工会费的费用,作为未来组建工会的筹备金;俟工会建立后,再按比例回拨给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副教授许晓军曾指出,一个企业可能只有部分员工加入工会,但要按全部员工工资的2%收取会费,这个规定往往让资方难以接受。

美国劳联产联中国问题专家龚小夏比较指出,美国工会的经费均为会员交纳,每年在几百美元左右,而中国的工会经费则是由资方出。据龚介绍,晋江店工会成立前,沃尔玛(中国)已拿出了相当于员工工资总额2%数量的资金,设为雇员经费。

对于全总的首次“正面进攻”,沃尔玛采取了“迂回战术”。

2004年11月初,沃尔玛总裁李斯特(Lee Scott)向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捐款100万美元,资助成立“中国零售研究中心”。他表示,沃尔玛与自己的2.1万中国员工之间“有直接的沟通渠道,不需要第三方的工会来担任代表”。

而后,沃尔玛(中国)在媒体上发表公开声明,称“如果员工要求成立工会,沃尔玛(中国)会尊重他们的意见,并履行工会法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此项声明之后,全总与沃尔玛的首次交手似告一段落。

纽约大学劳工教授安德鲁洛斯对《财经》记者回忆说,沃尔玛(中国)发表上述声明后,海外多以为沃尔玛中国工会组建在即,“关注劳工问题的人一直在等待。”然而两年过去,沃尔玛在中国的业务规模近乎翻倍,分店数量从35家增长到59家,全总与沃尔玛的僵持似乎仍难破局。

沃尔玛坚持表示,公司在全球都建立了诸如“草根会议”、“门户开放”等制度。前者请第三方机构了解员工意见,后者则允许任何员工越级投诉。“我们也曾多次被权威媒体评为最佳雇主。”沃尔玛(中国)称。据全总负责人透露,目前中国外资企业建会率为25.9%。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国内跨国公司专家指出,这个数字固然表明外资企业对建会不甚热心,但另一方面,也说明“外资建会率低这个问题,在过去几年并没有显得特别迫切。”

工会之敌?

这个令全总屡拔不能的“钉子户”,亦是全球劳工组织眼中的“反工会”专家。在沃尔玛1991年完成的一份“劳资关系与你”的内部报告里,开篇即申明了“沃尔玛的哲学”:“沃尔玛反对员工加入工会。任何以为公司在加入工会问题上态度中立的提法都是不正确的。”

自1976年创立至今,沃尔玛一直保持着在美国国内绝不雇用工会成员的纪录,这也成为其饱受抨击的主要原因之一。2005年,乔治亚大学特里商学院做了一次模拟民意测验,主题是“谁是美国最受憎恨的公司”,沃尔玛以几乎全票当选。

然而沃尔玛的反工会“基因”,与其商业上的成功密不可分。康奈尔大学的布罗芬布热纳说,沃尔玛的秘诀是薄利多销,主要从两个方面最大程度降低成本:一是不断压低供货商价格,另一方面则尽可能利用制度上的一切漏洞,减少员工福利支出。“在法律学院可以开设一门沃尔玛课程,专门研究这个公司如何‘违法’。”

美国劳联产联的龚小夏介绍,为了节省医保支出,沃尔玛鼓励员工申请社会福利,乃至给员工开设课程,教他们怎么向政府申请,从而把诸如医疗保险这样的成本转移给纳税人。

“工会的存在,使得违反规定的行为面临曝光和受到政府处罚的危险,有争议的公司政策会很难实施。工会会为提高工资、维护权利等与资方交涉,这些同沃尔玛控制成本的努力相左。”布氏指出。

经济研究评论员阿龙布瑞尔对《财经》记者表示,美国沃尔玛专门设有反工会分部。分店管理层一旦注意到工会有动员的迹象,即可拨打反工会部门的专线电话;两天之内,这家分店便由反工会部门接管,随即采用一套行之有效的程序来扼杀工会的动员。

据龚小夏估计,美国资方每年用于反对工会的投入在140亿美元以上。事实上,美国的强势工会往往存在于垄断性较强的领域,如汽车和飞机制造业。随着美国汽车业竞争力逐年下降,削弱工会的呼声不绝于耳。

外资建会拐点

沃尔玛几十年成功抵制工会的纪录,使得晋江店工会的成立分外引人瞩目。但如果放之于一个更大的背景下观察,沃尔玛建会难题在此时获得突破,也许并没有太多悬念。

记者随机查阅了一些地方总工会网站,发现自今年3月以来,全国陆续掀起一场外资建会率达标热潮。进入7月,各外资集中地区的地方工会,亦展开了对上半年工作的总结汇报。

就在沃尔玛晋江店工会成立之前两周,另一家全球500强连锁巨头――德国麦德龙深圳罗湖商场的工会正式组建成立。广州市总工会则在7月25日的上半年工作报告会上指出,目前在穗投资开业的122家“世界500强”企业中,已有70家建立了工会组织。

据各地总工会网站公布的信息,今年3月1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在《关于我国沿海地区外资企业中不稳定因素的情况分析和对策建议》上作出批示,指出“要从完善法律法规,健全劳资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外资企业党建和工会建设等方面做好工作,化解矛盾,确保企业和社会的稳定。”

3月16日,全总下发通知,要求学习讲话;并提出2006年底全国外资建会率应达到60%以上、2007年底要达到80%以上。3月末,全国工会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提出“各级工会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比较集中地区的省级工会,要把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

7月中,全国部分城市工会主席座谈会在福建泉州召开,福州、青岛、昆明、武汉、深圳、济南、南京、杭州、沈阳、泉州及晋江市总工会负责人等参加会议。据《泉州晚报》报道,全总副主席徐德明在会上说,“泉州市总工会是全国工会的一面旗帜。希望在更高水平的起点上,创新工作经验,推进工会工作,特别是消除外资企业工会组建空白点上取得新突破。”

8月2日,沃尔玛晋江店公司事务部经理王韶凯对《财经》记者表示,泉州市总工会在7月初曾多次前来沃尔玛沟通,并于7月28日在晋江店门前设摊,向员工赠送茶饼、毛巾、蜂蜜等礼品。随附的入会邀请函称,将于次日早9点召开沃尔玛晋江店第一届工会成立大会。

在沃尔玛晋江店“突破”之前,泉州外商投资企业的建会率和职工入会率,便均已在90%以上,被视为“全国外资建会工作的标兵”。某种意义上,沃尔玛建工会,是泉州总工会最理想的收官步骤。

开局之后

沃尔玛晋江店工会成立,固然有颇不寻常的开端,当事各方接下来的行动更值得关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外资企业应当积极支持本企业工会的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为工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房屋和设备,用于办公、会议、举办职工集体福利、文化、体育事业。外资企业每月按照企业职工实发工资总额的2%拨缴工会经费,由本企业工会依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有关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

沃尔玛是否将按中国的相关法规,为晋江店工会提供上述支持,目前尚不得而知。对于工会成立后对美国在华投资企业的影响,美国中国商会表示,将首先与会员企业交流,再予以评论。

南开大学跨国公司研究中心葛顺奇教授认为,该工会的成立,一方面意味着跨国公司遵守投资国法律,是一个多赢之举;另一方面,在考虑劳资关系时,应更看重能否实际增进“工人权益”,而不应简单以有无工会作为标准。

康奈尔大学劳工教育研究主任布罗芬布热纳认为,沃尔玛晋江店工会究竟将产生怎样的影响力,“取决于工会有多大的独立性”。美国劳工问题专家里克特斯坦则表示,中国零售业工人的工资相当于制造业的两倍,所以需要维权的更多是制造业工人。

记者在晋江采访时,沃尔玛晋江店公司事务部经理王韶凯表示,公司从包括员工在内的多个渠道了解到,泉州市总工会采用以现金激励的方式促使工人加入工会。沃尔玛(中国)公关事务总监董玉国则向《财经》记者称,晋江店不会因为工会原因而关店,但成立工会应是工人的自愿行为。

财务晋级报告范文8

为进一步规范党纪政务处分的执行,维护纪律处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执纪审查调查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6月以来,岚皋县纪委监委对2016年以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对存在问题逐一整改。本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处分决定送达、宣布、材料归档情况,处分后确定职务、级别、工资情况,影响期内受处分人员的任用情况,年度考核等次确定情况,特别是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以上重处分人员的处分执行情况。

检查采取“六查六看”的方式进行,一查处分决定的签收情况,看处分决定是否按规定送达本人;二查本人所在单位宣布执行处分情况,看有无《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三查处分决定是否装入组织、人事档案,看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降级以上处分的人员职务、工资是否作了相应变动;四查单位一次性奖金发放清单,看受处分人员是否按要求扣发年终一次性奖金;五查年度考核审批表,看年度考核是否按规定确定等次;六查工资变动审批表,看受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以上处分的人员是否按规定标准降低工资。

通过查阅组织人事档案、工资档案、考核资料,发现组织人社部门对受到撤职以上处分6名党员干部职务职级未按规定时限重新明确,工资未按规定时限进行变更,给予政务轻处分需要延期晋升工资档次的,未按规定执行到位。对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退休后受到党政纪处分,需要降低退休待遇的,纪检监察机关在作出处分决定后未及时提出降低退休待遇的相关建议,导致组织人社部门在执行职务、职级工资待遇等变动时打了折扣等问题。

针对违纪人员的级别、工资调整降低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该县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召开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联席会议,明确整改时限,并就处分决定执行的职责分工、执行标准、工作机制、监督检查等问题进行研讨,拟定了《岚皋县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实施办法(审定稿》,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社、财政、编委办等部门以及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工作职责。建立处分决定告知报告制度,在送处分决定的同时,向相关单位送达《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告知书》。对在处分决定执行过程中,执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进行追责问责。

据悉,目前该县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正在积极整改,对2名应当降低岗位等级的干部重新确定了职务和工资待遇,对4名应当降低退休待遇的干部及时扣发了退休费。对2016年以来受到重处分未执行到位的人员,严格按规定重新确定职务职级,扣回多发工资待遇。对2017年以来受到政务轻处分需要延期晋升工资档次的,下发整改通知书,坚决督促执行到位。

财务晋级报告范文9

――鲁迅

那还是在万物勃发的早春时节,记者慕名来到地处洞庭湖滨、沅江河畔的湖南常德市档案局。走进位于市委机关大院的档案大楼,正碰上刚从长沙参加全省档案工作会议领奖回来的郑春阶局长和夏国祥副局长。两位局长热情地把我们领进会议室。一跨进会议室,我们立即被墙上的一面面奖旗、奖牌和奖杯吸引住了:

――1999年,市档案馆从1985年的省三级馆一跃升为省一级馆;2003年又晋升为全省市州级第一家特级档案馆;

――1999年,被省人事厅和省档案局评为“九五”时期先进单位和年度全省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2000年至2001年,在全省目标管理考核中以考核总分第一而被评为先进单位;继而又被省档案局确定为全省市级档案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

――2001年,市档案局机关党支部被中共常德市委授予“先进党组织”;

――2003年,被国家人事部、国家档案局评为“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

――2004年,被评为全省档案工作先进集体。

……

这一顶顶辉煌的桂冠,是怎样赢得的呢?让我们跟随常德档案人那一串串凝结着艰辛与成功欢乐的足迹,去寻找他们成功的奥秘吧。

崛起

1999年初,春寒料峭。

全国档案系统踊跃晋升档案馆等级的春风,吹到了洞庭湖畔的常德市,来档案部门还不到一年时间的郑春阶局长此时已坐不住了。他每次看到那块挂了近15年的三级档案馆牌子,就感到压抑。他下定决心要摘掉这块牌子!为此,早在去年底他就将档案馆晋升二级的报告送到了市领导的手里。市长很重视,市长办公会上作了专题研究,答应给12万元晋升二级馆。但市财政穷,答应的钱要分期分批地挤才能挤出一点,一般头年答应解决的钱,要等到第二年年底才能给足。升级工作必须有钱财物作保障,才能一步一个脚印地干好,等不起呵!

干部职工几分怨言,几分忧虑。

局领导几分惊愕,几分彷徨。

夜深人静,郑春阶怎么也睡不着,走出屋外,恰巧碰上迎面走来的市委书记吴定宪(现任湖南省委副秘书长)。吴书记看到郑春阶忧心忡忡的样子,问他遇到了什么难事,郑春阶当即向吴书记汇报了全国和全省档案工作形势和自己打算晋升二级馆遇到的资金困难。吴书记听了郑春阶的汇报,看到自己这位忘我工作的部下,当即动了真情。他十分关心地询问了市档案局工作目前在全国和全省所处的地位,郑局长一一作答。吴书记突然饶有兴趣地问道:“如果我们市不升二级馆,从三级直接升一级,上面允不允许跳级?”郑春阶回答说:“据我从《中国档案》、《中国档案报》等有关信息中所了解,全国,特别是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档案事业就是这样跨越式发展的。”吴书记当即指示:“我们市二级不升了,就直接升一级吧,没钱先从我的书记机动金里拨给你20万元,年底我要亲自来验收。”

市委书记的支持如同一针兴奋剂,将全局人员的积极性燃到了沸点。局里专门成立了晋升一级馆领导小组,郑春阶亲自挂帅,分管业务的夏国祥当时已被市里抽派到基层蹲点,此时被火速调回局里具体抓晋升的全盘工作。为了不负市委书记的重托,郑春阶每天跑上跑下搞协调,跑里跑外忙联系,跑领导请示汇报,跑财政要钱要物,跑县、市抓业务指导,每天工作10多个小时,连自己心爱的女儿都顾不上。1999年7月至8月间,正是晋升一级馆各项工作的攻关阶段,工作千头万绪,可此时又正赶上女儿高考和填报志愿及联系高校的节骨眼上,家里一天几次电话催他、问他、等他,可他顾不上,回答不了女儿的询问……女儿高考不太理想,当时女儿和亲朋好友怨言不少,他也为没能尽到父亲的职责深感内疚。是的,如今被华中科技大学保送读研究生的女儿说起当年高考时父亲没日没夜忙于档案馆晋升一级的事,深有感触地说:“是父亲热爱事业,勤奋工作的执著精神教育了我,激励我奋发学习,报效祖国。”

丹桂飘香的金秋十月,是常德档案人难忘的收获季节。经过近一年的奋力拼搏,他们终于摘下悬挂了长达15年的省三级馆的牌子,换上了金光闪闪的省一级馆新牌匾。

奋飞

在竞争中求生存,在改革创新中求发展,是常德市档案事业生存和发展的理念。面对新世纪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档案作为人类生产、科研、管理等各类原始信息的总储存库,正面临科学管理和科学开发利用的机遇与挑战。如何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常德市档案局的决策者们清醒地认识到,档案馆晋升一级,只是在档案管理方面打了点基础。档案工作要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还必须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以增强其竞争力。

2001年初,春节刚过,一支由夏国祥副局长带队的各县市区档案局长参加的南下考察团,直奔广州、深圳、珠海学习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档案资源配置和信息化建设及利用服务的新思路、新经验。回来后,他们率先建起了全省档案系统第一家档案信息网站。几经改版和增容,很快形成了由局馆简介、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工作动态、档案展览五大模块、500多个页面、20余万字、335幅图片的容量大、内容丰富的网站,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每年点击1万多人次。特别是近两年又进行了大量的投入,开通了明清、民国历史档案目录信息网上查阅,加快了档案信息资源社会共享的步伐。同时,他们还相继出台了《常德市电子文件管理办法》,启动了全市各单位实施立卷改革后归档电子文件目录的提前进馆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全市共收集文件级电子目录25万多条。市档案馆还建立了文字、图片、声像多媒体查阅室,使利用者能够更方便、更直接地查阅到馆藏中的各种信息。全市9个县市区也相继建立了档案网站,使档案信息化建设迈出了可喜的步伐。

2002年初,已是常德市晋升一级馆的第3个年头,也就是南方考察回来的第二年,郑春阶、王先桃、夏国祥几位局领导反复研究决定,正式向市委、市政府递交了“晋升特级档案馆”的书面报告和详细的论证材料。市领导很快作出了反映,主管档案工作的市委常委、秘书长刘明,专门到市档案局召开会议,宣布市委、市政府同意市档案局晋升特级馆的决定。并强调指出,“全省目前没有特级馆模式和经验借鉴,你们要敢想敢干。近几年的改革实施证明,很多事不是怕做不到,就是怕想不到,你们要把沿海发达地区看到学到的东西,变为自己改革创新的动力,市委、市政府一定会支持你们的。”

市领导的一席话,极大地鼓舞和调动了全市档案人员的积极性,许多档案工作者日夜奋战,默默奉献在档案事业中。

54岁的阮仁珍,局里干部都尊称她老大姐。早在晋升一级馆的日子里,她就一人承担了《常德市档案工作指南》一书的编撰任务,从收集资料、查对数据、编撰、校对,她一人没日没夜,没休一个节假日和星期天,苦干了半年时间,就完成了一部高水准的50多万字的宏篇巨作。曾有人粗略算了一下,按正常情况一个人要完成这样一部巨作,至少要花两年多时间。

还有易先平、刘辉军两个计算机专业毕业的高材生,三年前被郑春阶局长直接从学校选到局里,建网站、搞培训,两位年轻人干得有声有色。在晋升特级馆的日子里,两人肩上的担子更重了。2003年9月,离省里验收的日子还有一个多月,市委秘书长放心不下,突然提出他要亲自提前预验,以便发现问题,提前加以解决。这一下可忙坏了全局人员,易先平、刘辉军两人负责整个汇报材料与电子画面同步的制作工作,当时验收汇报有73个项目内容,两人一直忙到第9天才完成任务,其中5天5夜没有上床。

特别值得称赞的是查管科的朱溢祥,他也是3年前从湘大档案学院分到市档案局的,在晋升特级馆的工作中,他一人承担了73个验收项目的全部数据查找、核对和文字说明材料。他家住农村,年迈的父母早就盼望二十八九岁的儿子结婚生子,因而早早就选定国庆节结婚,可当朱溢祥接到任务后,他一头扎进工作中,不分春夏秋冬,没日没夜地干。未婚妻在市劳动局工作,一家人忙里忙外帮她俩筹备婚事,可未婚妻发现朱溢祥一直无动于衷。她上门找了几次,每次发现朱溢祥总是答非所问,她生气了,她甚至怀疑朱溢祥有异心……后来当她了解了实情,她心软了,心疼了,她除主动做好家人的思想工作外,还一人主动承担了婚事的全部准备工作。六七月酷暑季节,她每天下班后提着饭菜和西瓜水果给朱溢祥送去可口的晚餐。就这样,朱溢祥在未婚妻的悉心关照下,废寝忘食地苦干9个月,终于圆满完成了任务,可他的婚期却推迟了。

2003年,又是一个金秋10月,常德档案人再一次赢得辉煌――全省市州第一个特级档案馆顺利通过验收。在总结庆功大会上,郑春阶局长郑重宣布,10月份全局两大任务:档案馆升级验收任务已圆满完成了,当前的第二项任务就是给朱溢祥同志办好婚事。郑春阶语音刚落,全场响起热烈的掌声和欢笑声。

这掌声,是人心所向的掌声;这欢笑声,是成功胜利者的欢笑声。紧接着全市各县市区档案局传来消息:

汉寿捷报:汉寿县档案局晋升县特级档案馆的工作,被县委、县政府列为全县的大事来抓,在人力物力各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现已顺利通过验收,成为全市、全省第一家县特级档案馆。

津市消息:津市档案局1996年新建档案馆,欠建筑商12万元工程款,多年无力偿还。建筑商在拿不到工程款的情况下,每年要强行封锁档案馆大门一个多月,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市档案局了解情况后,与市人大组织联合行政执法检查,市人大根据《档案法》的要求对津市政府领导提出严肃批评和整改意见,使这个拖了多年的老大难问题彻底解决了。

安乡来电:通过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安乡县档案馆争取到了30多万的库房维修费。

桃源报告:通过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桃源县档案局解决了多年没有办公楼,长期借居县矿产局20世纪50年代旧木板房里办公的困境,县财政已拨给了20多万元的档案办公楼基建款。还有武陵区、临澧县等档案馆的新建方案,已被当地政府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计划。

……

秘诀

“搞好班子团结,确保档案事业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这是市委领导对常德市档案局新一届领导班子的要求。郑春阶作为这个班子的班长,深有感慨地说:“常德市档案事业这几年的快速发展,正是认真践行了市委领导这一重要指示和坚持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档案事业的发展关键是人的发展。不管是服务经济,还是参与经济,不管是更新观念,还是改革创新,说到底还得靠人去干。没有高素质的人才,一切都是空话!而常德市档案局正是因为有了这么一个有头脑、有智慧、有改革创新意识、有实干巧干精神的群体,才有今日的辉煌。

谈起这个群体,郑春阶是那么为之动容:“这实在是一个非常好、非常好的群体。”接着,他如数家珍地介绍起这个班子的每一个成员。

首先是副局长王先桃,这位班子中的老大哥在发展常德市档案事业的各项工作中功不可没。他分管档案法制和办公室及全局思想政治工作,无论是在档案馆升级还是档案信息化建设等各项工作中以身作则,积极参与,并对各项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

副局长夏国祥是档案业务的行家,年轻,敢想敢干,勇于开拓创新,是发展全市档案事业的重要功臣。从晋升一级馆到特级馆以及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各个环节,从规划设计到实施,他身先士卒,既是各项业务技术的总设计、总把关,又是具体办事的开路先锋。

还有各科室的负责人和市及各县(市)区档案局的干部职工,他们在为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和参与经济建设等方面立下了汗马功劳,他们是常德档案事业大发展的主力军,是新时期档案行业值得大写特写的一群兰台精英!而铸就这群大写特写的兰台精英正是他们的领头人郑春阶。

郑春阶常说:“我不当小队长,小队长让中层干部去当。我只抓两条:一是用人,二是决策。”他的用人之道:“重实绩,知人善任;重现实,用人不疑”;他的治局之策:“加强考核,赏罚分明”。近五年来,先后调整局领导班子3人,提拔科级干部9人,对外交流干部4人,新调入年轻专业科技人员6人。郑春阶正是靠这两条把全局干部职工紧紧团结在一起,充分调动了全市档案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开创出了与时俱进,生机勃勃的工作局面。

财务晋级报告范文10

【关键词】 晋商;行为人;内部控制

一、引言

晋商,特指明清时代的山西商人。他们创造了货通天下、汇通天下的历史奇迹。延续五个世纪的辉煌成就虽然早已渐次消逝,但其间蕴含的经济、管理、社会、艺术、法律等知识仍有重要研究意义。特别是晋商独创的经营管理制度,对现代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有着重要的借鉴作用。

自明代中期,晋商与沿边(长城)商人合作,订立合同实行“朋合营利”起,晋商的所有权与经营权逐步分离,产生委托关系。加之,明代政治环境较为稳定,采取了便商和厚商措施,为晋商企业的经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内部与外部环境。换言之,晋商内部控制的环境良好,为其内部控制的具体实施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晋商有谚称:“家有家法,铺有铺规。”商号的内部管理制度,通俗的称为“号规”。晋商号规极严,其涵盖内容大到各分号与总号之间的关系、业务经营原则、利润分配原则,小到对财东、掌柜、伙计、学徒的日常管理,处处有章可循。号规制度的建立为晋商的经营发展提供了客观上的标准,更是现代企业内部控制的雏形。

二、晋商号规的人性化管理

(一)股东的权利义务

晋商老字号“祥泰隆”的号规中有如下针对股东的条款:

1.凡本号股东,不论人数多少或股金大小,只能共同推举出一个股东代表全权负责,股东代表只有权任免掌柜,无权参与号内具体事务。掌柜人选需从号内同仁中提拔。

2.所有股东不论持股多少,一律不得干预号内事务,特殊情况需由股东代表与掌柜协商。

3.每3年号内结账分红,届时股东代表应提前半年到号,听取掌柜报告任期内的资产负债情况。

4.股东不得到号长支短欠,如遇婚丧嫁娶、天灾人祸需写申请,由掌柜决定。

可见,晋商号规中明确了对股东的权利义务,规范了股东的行为。股东无大小之分,一视同仁,不得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这样有效避免了大股东侵害小股东利益的问题,也避免了大股东利用商号信誉为己谋利。需要指出,将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权完全交给掌柜一人负责,是与当时社会诚信至上,掌柜参与企业分红等因素密不可分的。

(二)掌柜负责制

晋商在掌柜的聘用方面,用人唯贤,唯才是举,总结出了一套经验,形成了掌柜负责制。具体做法是:经理聘用之前,先由财东对此人进行严格的考查,确认其人有所作为,能守能攻,多谋善变,德才兼备,可以担当经理之重任,便以重礼招聘,委以全权,并始终恪守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之道。一旦选中聘用,财东则将资本、人事全权委托经理负责,不干预经营活动,掌柜大账期时进行年终决算报告。

掌柜,即现代企业的职业经理人,他与股东的关系是典型的委托-关系。掌柜通过顶身股制度参与企业分红,如“祥泰隆”的号规中明确规定:大掌柜顶头股10厘,二掌柜7至8厘。这样使掌柜的利益与股东利益保持一致,避免了掌柜的短视行为,并且股东对大掌柜奉行“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的原则,使掌柜有充分的经营决策权,调动了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有效地降低了成本,使企业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得以实现。

(三)伙计的顶身股制

“得人者兴,失人者衰;认真察看则得人,不认真察看则不得人。”晋商把正确用人放在决定企业经营成功与否的第一位,总结出一套人力资源管理方法,从人员的录用、培训、职业规划、考核、激励、约束等诸多方面进行以人为本,合理有效的管理。

晋商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是顶身股制度――凡山西商号中的掌柜、伙计,无资本顶银股者,都可以自己的劳动力顶股份,与股东的银股(即资本股)一起参与分红,顶身股者不承担亏赔责任。此外,顶身股又是一种长效的激励机制。顶身股者只有在大账期才能参与商号的分红,大账期一般为3至5年,通过延期支付的方式使激励具有长期性,避免了掌柜与伙计的短期化行为,呈现了一种良性循环。

顶身股制度使员工的利益、股东利益、商号利益统一起来,上下一心,同舟共济,劳资关系得以协调,经营效益得以提高,这也正是晋商称雄商界500年的“秘密武器”。

三、现代企业对行为人内部控制的不足

(一)所有者缺位

产权是否明晰,是内部控制是否成功的关键因素。晋商的资本采取股份制,按股分红,掌柜顶身股也可以参与分红。财东拥有对商号或票号的所有权、收益权、处分权和剩余索取权,而掌柜除拥有经营权外,还拥有一定程度的处分权和少数剩余索取权,权利和责任也是清楚的,因而其产权是明确的。

然而,几个世纪后我国上市公司的现状是,国有股占绝对控制地位。“国家”作为大股东,利益归属并不明确,国有资产实质上是“所有者缺位”,经营者与所有者之间的激励不相容和信息不对称也就在所难免。由于产权的不清晰,使得委托-关系出现偏差,人就有可能会架空内部控制,损害作为最终所有者的国家利益。

(二)管理层职责不清

从组织结构上看,现代企业组织结构复杂,在组织内部,从集团总公司到最基层的企业,有的多达五六个层次。层级多,跨度大难免造成管理层职责不清,出了问题以后常常是互相推卸责任,最终不了了之,无法追究责任。

从管理层意识上看,企业管理者缺乏主人翁精神,为了管理而管理,并未将自身利益与股东利益、企业利益相联系。这也是内部控制缺乏动力的重要原因之一。晋商掌柜总揽全局一人负责,主要是基于财东对其高度信任,把资本委托掌柜,遇到亏损财东非但不会降责于掌柜,反而会加倍勉励,补足资本。这样掌柜自然会感激东家为自己创造一个赚钱和实现自身价值的机会,无不竭力为企业工作,形成了强大的凝聚力。这是精神上正面激励,也是现代企业的管理者最欠缺的。

(三)人员素质低

企业中的每一个员工既是控制的主体又是控制的客体;既对其实施的作业实施控制,又受到他人的控制与监督,这是内控实施的最高境界。然而,现实往往不容乐观。内部控制制度的加强必然会增加贪污舞弊、侵吞资产、弄虚作假的难度,会触及到一些企业领导和某些员工的利益,遭到他们的抵制。此外,一些法制观念淡薄的员工对约束自己的内控制度非常反感;另有一些人员业务素质低,根本不懂内控为何物,就更谈不上如何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了。

四、晋商给我们的启示

(一)加强对内部控制行为主体“人”的控制

内部控制是为了达到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保护财产的安全与完整,以及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表面是对经营活动的控制,归根结底是对人的控制。人是各项经济活动的幕后操纵者,交易活动的主体,问题产生的根源。要想内部控制得以有效的实施,加强对人的控制应该放在首位。

内部控制,控制是关键,同时更需要的是引导。晋商通过对股东的权利义务加以明确,成功引入了经理人参与企业经营,总结出一整套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与现代企业的机械化管理相比,晋商对员工的管理是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在企业发展的同时,重视员工的个人职业生涯的规划,使企业和员工同时发展。这都是值得借鉴的宝贵经验。

(二)加强环境控制,构建诚信至上的企业文化

按照系统论的观点,任何事物都处于一定的内外环境之中,都不可能脱离环境而生存发展。对内部控制行为主体人而言,更不能脱离环境,单独存在,因此,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必须从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入手。所谓控制环境,是对建立、加强或削弱特定政策、程序及其效率产生影响的各种因素的总称。控制环境是构成其他内部控制要素的基础,决定着内部控制的基调和氛围。没有一个有效的控制环境其他要素不论质量如何,都不可能形成有效的内部控制。

正因为内部控制是针对人而设立和实施的,企业内部会形成一种控制精神和控制观念,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控制效率和效果,这就是企业文化。晋商在百年的发展中形成了“信义用人”、“任人为贤”、“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良好企业文化。现代企业更需要这样一种以诚信为本的凝聚力,当这种文化被建立起来后,会成为塑造内部员工行为和关系的规范,是企业内部所有人共同遵循的价值观,对维系企业成员的统一性和凝聚力起到重要的作用。

【主要参考文献】

[1] 李勇.山西票号激励制度解读[J].会计研究,2002(3).

[2] 林柏.对晋商劳动力激励制度的两点思考[J].晋阳学刊,2005(6).

[3] 邢有洪,程江.晋商内部控制体系分析及启示[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9(6).

财务晋级报告范文11

1、宣传、贯彻执行公路养路费,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政策,定期检查“两费”政策执行情况。

2、负责分解,下达“两费”征收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完成征费任务,督促按时足额上解入库。

3、认真执行财会,劳动人事,工资奖励等规章制度,负责“两费”收、支会计核算和加强财务会计监督。

4、负责财务、费收、劳动工资各项统计报表的编制,综合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

5、根据《审计条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对本单位及本单位的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6、负责各项报表、帐册、票据的领取、登记、保管、发放和核销工作。

7、负责全区(市)征稽车辆、微机、传真机、无线电等设备的运用和管理,保证微机台帐和各类数据真实、准确。

8、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处机关行政机构、岗位设置 

三、处长职责

1、带领全处职工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2、严格执行国家公路规费征收政策,定期检查全市征稽系统对国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坚持原则,为政清廉,带领全处职工依法征费,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费(税)计划任务。

3、坚持行政领导下的集体分工负责制,不断地改进领导方法,提高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副处长和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支持工作。

4、负责组织分解,下达公路规费征收计划,并督促按时足额上解入库。

5、负责公路规费收、支会计核算和加强财务会计监督,认真执行财会,劳动人事,工资奖励等规章制度。

6、根据《审计条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7、定期召开办公会议和处务会议,检查总结工作,研究布置,及时地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注重人才的培训,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业务素质,不断提高费收内来,综合档案和稽查管理水平。

8、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团结同志,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提高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

9、加强党政联系,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和征费管理水平。

四、处副处长职责

1、按照具体分工,抓好各项分管工作,并对处长负责,当好助手和参谋,积极搞好配合,确保工作计划的实现。

2、抓好各分管科室的管理工作,针对各个时期情况定期拟定出工作计划,在征得处长的意见后,再组织实施。

3、坚持工作汇报制度,对各项工作的设想以及组织实施的情况,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4、注重集体领导下的分工协助问题,在副职分管工作中出现交叉的情况下,要做好相互研究,通气工作。

5、对处机关的各项改革、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要积极参与,共同决策,并认真贯彻落实。

6、共同抓好全处职工政治思想工作。协助处工会、团组织开展活动,协助党委开展群众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群团组织作用。

7、处长因公出差,不在处时,受处长之托,代为处长主持全处工作。

五、规费征收管理科职责

1、认真宣传和执行规费征收政策、法规负责检查政策、法规执行情况。

2、负责规费计划的测算和分解,定期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3、负责规费收入财务和车辆统计管理工作,及时上解入库费款,按时报送财务及统计报表。

4、负责规费票证管理工作,严格领发和核销制度。

5、开展规费征收政策研究工作,制定辖区规费征收管理考核办法,对各征稽所征费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6、及时收集、整理规费征收的原始数据资料及征费动态信息,随时为领导提供决策数据。

7、负责微机征费系统的开发、运用、指导和管理。

8、负责对全市在籍车辆及进、出驻运车辆的动态管理和费源管理工作。

9、负责全市规费征管中的日常工作。协调好“两费”征收工作中的配合问题,探讨“两费”征收的新办法和新手段。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规费征收管理科科长职责

1、负责科室人员的行政管理工作,组织本科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政治、业务学习,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本科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2、正确掌握、执行国家规费征收法规、政策,及时测算、分解规费征占苹???碚鞣压ぷ魅粘J挛瘢???斡胝鞣压ぷ髦卮笪侍獾木霾撸?焙昧斓疾文薄?BR>

3、负责全市规费征收业务的管理和协调工作,拟出期间工作计划,按时完成规费征收计划和上解任务。

4、准确掌握全市规费征收政策和计划进度情况及动态,及时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

5、加强对全市征稽部门费收政策法规的执行指导和监督。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规费会计员职责

1、严格遵守会计法规,执行规费征收政策及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规费收入财务管理工作。

2、遵照“规费会计核算办未能”规范地制订各项会计凭证、帐表、整理、保管好财务栏案,并按规定时间送交档案室存档。

3、负责全市规费收入票据审核、及时记帐、算帐、对帐,做到帐帐、帐款相符。

4、认真审核各所规费收入情况,做好全市规费收入汇总、分析工作,按时编报规费报表。

5、收集、整理规费征收资料及信息,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和动态。

6、负责指导规费会计财务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八、规费征收管理科出纳员职责

1、遵守会计法规、协同会计搞好规费收入财务管理工作。

2、遵照“规费会计核算办法”认真做好记帐、算帐工作,确保帐务整洁、规范。

3、及时与银行核对帐款,做到日清日结,帐帐相符,帐款相符。定期编制银行对帐调节表。

4、按规定及时催促各所上解规费收入费款,办理银行转帐手续,做好规费收入入库工作。

5、执行上级解款计划,按规定做好费款上解工作。

6、收集、整理规费征收资料和信息,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和动态。

7、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

九、规费征收管理科票证员职责

1、认真做好各种票据的管理工作,建立票据领发帐薄,严格执行省局关于票据领用、发放的规章制度。

2、掌握各所票证使用情况,及时制定票证发放计划,负责在省局领取所需票据,保证各所规费征收业务的票证使用。

3、认真保管库存票据,做好存放整洁、帐目清晰,领取方便,不出差错,做到领、存、发、销相符。

4、指导各所票证使用工作,及时清理过期旧票,编造清单,报请上级核销。

5、收集、整理规费征收资料及信息,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及动态。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规费征收管理科统计员职责

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执行统计法规。

2、建立健全各种统计台帐,做到资料齐全、准确。

3、按上级要求指导各所统计工作,及时催促各所按期如实报送统计资料,审核统计数据是否准确完整、签署审核意见,并及时整理、汇总,保质、保量地向上级上报各种统计报表。

4、掌握和熟悉本辖区车辆状况,能准确地向领导提供关于车辆的各种数据,当好领导的参谋。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一、规费微机管理员职责

1、根据“省规费征稽系统微机管理规定”,负责管理和使用计算机,计算机只允许供“规费管理系统”使用。

2、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规费的政策、法规,不断地研制开发,修正充实,完善规费征收管理系统,促进规费征收管理工作的现代化。

3、定期维护软、硬件,指导、监督各所微机员按操作程序正确使用微机,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现场记录。

4、严格遵守微机各项管理制度,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自发和变更现有的征费程序。

5、定期存盘备份,做好微机技术资料的保管工作,按要求汇总、打印各类报表、资料,未经领导批准,不准将微机技术资料借给外单位和提供系统软件。

6、负责全处微机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以及微机辅助使用品的管理发放工作。

7、完成处、科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二、审计稽查科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公路规费征收政策和审计法规,参与制定本单位规章制度。

2、负责指导各所的审计稽查工作,以及对辖区各专业单位和费收单位的审计稽查和业务培训工作,定期组织下属审计稽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负责对公路规费征收、财务收支计划、经费预算和征缴养路费合同等执行情况及其征稽工作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并对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来源、开工、复工和专控商品实行审签制度。

4、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对严重违反征收政策,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专项审计,并提出调查报告。

6、负责检查落实本单位审计结论的整改情况,准确、规范、完整报送稽查、审计各类资料、报表。

7、与有关部门协助管理和指导全处的行政执法工作。

8、积极完成公路规费征收工作,以及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十三、处审计稽查科科长职责

1、宣传和贯彻国家审计法规,根据上级要求,负责组织全处内审工作和稽查工作。

2、负责本科的政治、业务学习以及纪律、作风的管理,抓好“双文明”建设工作。

3、审核、编制、综合各种审计稽查数据资料及报表,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4、负责检查落实内审结论的整改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对严重违法、违纪案件进行专项审计。

5、与有关部门管理和指导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下属单位审计稽查人员的培训。

6、负责编制本科室的年、季、月工作计划书,并负责督促实施。

7、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按要求完成本科室年终总结。

十四、审计稽查员职责

1、宣传和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审计法规,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不循私情。

2、按要求编制、收集、整理、汇总、审计稽查报表或其他资料,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工作,为领导提供准确的数据资料。

3、定期参加各项内审和稽查工作,若发现有关重大违纪、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的向上级领导报告。

4、搞好行政执法的咨询、复议、整理和保管有关行政执法的档案资料。

5、按要求参加处、科室各项政治、业务学习,遵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效率。

6、认真完成本单位领导,上级内审机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五、处财务科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严格办理会计手续,实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

2、严格落实国家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杜绝坐支,挪用应缴资金,保护国家财产,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3、按照《征稽单位会计核算办法》规定,认真做好记帐、算帐、报表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4、按规定对本单位和部门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材料进行全面盘点,做到帐帐、帐卡、帐物三相符。

5、定期检查分析经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加强经费支出管理,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6、按规定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和会计报表。

7、负责组织所属单位财会人员的培训和“达标升级”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财务科长职责

1、负责本科室的行政和业务管理工作,领导本科室人员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组织科室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2、认真执行“会计法”,加强全市会计工作的管理和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健全财会制度,维护财经纪律,保护国家财产,提高经济效益。

3、认真编制经费预算和决算,合理组织、使用资金、当好领导参谋,做到增收节支,保证财务收支计划的实现。

4、参与经济决策,考核执行效果,预测经济前景,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单位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5、负责组织所属单位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和“达标升级”工作,主持会计人员因故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财务工作移交的监督工作。

6、布置、检查经费费经费使用及节支情况、措施、及时收集和推广财务管理新经验。

7、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会计员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务政策、法令、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认真执行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

2、加强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各项开支标准,保护国家财产,同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作斗争。

3、严格按照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编制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并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4、按规定做好记帐、算帐和扎帐工作,自觉专研业务知识,提高会计核算的质量,保管好财务各种档案资料。

5、认真完成科、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出纳员职责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规定。现金支出限于小额零用,库存现金,符合限额,收入不得坐支。

2、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坚持签字报销制度,对经过审核、签章的收付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

3、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现金日记帐必须与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日记帐必须与银行对帐单相核对一致,按要求每月编制银行帐调节表,对未达帐要及时查询。

4、保管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无差错。现金管理要做到日清月结,确保现金和有价证券的安全,如有短缺,应负责赔偿。

5、完成科、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处办公室职责

1、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协助处领导,抓好行政管理工作,发挥参谋、助手、综合和协调作用。

2、负责文件的收发、撰写、公文处理及综合档案管理工作,拟写综合性工作计划及总结报告,了解中心工作的进展,贯彻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汇报。

3、负责全处征稽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抓好执法文书领发、填制;费收法规、政策宣传;执法监督、指导、应诉、复议;执法人员培训、教育;执法情况的报备等工作。

4、负责办公自动化网络的开发、运行、管理、维护等工作。

5、认真搞好报刊和文件的收发工作,按要求办好《宜昌征稽》、《宜昌征稽信息》等通讯报道工作。

6、组织全处各种行政性工作会议,负责会议的通知,会场的布置,做好会议记录。

7、负责接待外来人员,做好来客的食宿安排。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处办公室主任职责

1、领导全室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加强科室行政管理,积极落实处务会的各项决定,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组织全室职工的正常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出工作建设,当好领导的参谋,草拟全处工作计划和综合性工作报告。

3、组织全处征稽部门的通讯报道、政策调研和档案的达标升级、开发利用等工作。

4、管理安排好工作用车,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接待来人来访。

5、管理公共财产、拟定维修计划,负责通讯设备、车辆、服装等装备管理工作。

6、组织打扫环境卫生,落实机关人员保卫工作,审核各科室、征稽所的考勤。

7、审核全处的行政发文,负责全处的督办工作和行政执法宣传工作。

8、定期组织人员对全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核实。

二十一、档案员职责

1、档案管理员在处党办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热爱档案管理工作,努力学习,积极钻研专业技术,不断提高档案的管理水平。

3、贯彻执行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自觉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督促查阅人员爱护档案、资料,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

4、按照文件传阅要求,送阅文件以及有关资料,同时做好文件的回收、归档工作,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5、认真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统计、保管、鉴定等一系列管理工作。

6、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核对,发现损坏应及时修补、妥善处理。

7、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对于不符合借阅程序和规定者,一律不予借阅。

8、保持档案室、柜整洁,做好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霉等工作。

9、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不随意泄漏档案资料、文件内容。

二十二、档案人员保密制度

1、不准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4、不准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事项。

5、不准在非保密场所谈论秘密。

6、不准在非保密地方存放秘密材料。

7、不准用电话、明电、普邮办理秘密通讯业务。

8、不准在亲友、子女面前谈论秘密。

二十三、档案借阅制度

1、借、查阅人事档案需经处主管人事领导同意方可借阅。

2、借阅档案需经部门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借阅。

3、借阅档案需当面点清页码、份数。凡外错档案,不得拆散、撕角、填圈、加注、涂改和污损等。

4、外借档案时间不得超过两周,如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延期的,应办理延期手续。

5、凡借阅者应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不得将档案转借他人或复制、复印。

6、外单位来我处查阅档案材料,应持介绍信,经处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

二十四、文件收发传递清退保管制度

(一)为了加强文件保管,现由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文件设专柜放置、防火、防潮,做好文件安全和保密工作。

(二)所有文件只允许在机关内阅看,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回家中及其它公共场所观看。

(三)领导阅看文件后,应在文件上签署阅文意见、姓名和时间,如需要转给他人阅看时,应由文件保管人员处理,任何人无权横传文件。

(四)保管人中对发放的文件,坚持一月一清,一年一清退的制度。

(五)凡对上级发的文件不准翻印、复印,其他文件资料要翻印,经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翻印和复印。

(六)严格向废品收购部门出售文件,内部刊物和资料处理必须经领导批准。

(七)凡是上级文件,由文件保管人员进行登记,附上文件传阅处理单,在文件夹内进行传递。其他人员无权收、拆文件。保管人员不在,他人代收文件,要交文件保管人员,由保管文件人员先进行登记,然后再按规定范围进行传阅处理。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借用时,必须由借文人本人找文件保管员履行严格借阅签字手续,明确归还时间方可借阅,如果阅文人还需看时,文件保管人员不得因借工作忙而拒之门外,应做到及时方便。

(八)文件保管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增强保密观念。及时做好文件的收发(都要登记)传递、借阅、清退及保管等方面的工作,并要求每年一季度以前,必须完成上年的各类文件的立卷归档整理工作。

(九)如果出现文件遗失时,必须根据上述制度查清责任,根据文件密级程度,由于文件丢失者本人负责。

(十)文件保管人员调动工作时,要严格办理文件交接手续,按照文件的收发登记簿清理逐份移交。

二十五、会议档案分类、编号、调阅、清毁制度

1、会计人员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本单位的会计凭证、帐薄、报表、财务预决算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整理立卷、编制目录。

2、会计档案管理,要切实做到防盗、防水、防鼠、防潮、防尘、防腐蚀,不得散失和泄密。

3、本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过会计主管人员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任介绍信,经单位领导批准进行详细登记,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

4、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由会计档案部门共同鉴定,报经批准后,进行处理,对需销毁的,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由档案、财会部门共同源员监销,并在销毁册上签章,销毁册长期保存。

二十六、处办公室办事员(外勤)职责

1、负责处机关与其他部门的行政协调,搞好计划生育、环境卫生、绿化、保卫及民事调解工作。

2、负责全处房屋水、电、液化气等公共财产的使用、维修管理。

3、接待来客,安排住宿。

4、搞好机动车辆油料、材料供应和职工生活物资的采买、分配、发放等后勤工作。

5、负责办公楼、宿舍楼的水、电管道的检查维修联系。加强防火、访汛、防盗及交通安全方面的管理。

6、完成办公室主任及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七、处办公室办事员(内勤)职责

1、负责处机关各种行政会议、学习记录,搞好上传、下达、内外联系。

2、收集各科、所的工作资料,提出行政工作建议,草拟综合性文件、报告和工作总结。

3、负责办公用品的购置、保管和发放工作。

4、负责全处文件、材料的打印、复印等内务工作,做到不丢失,不外传、不泄密。

5、负责会议的准备、组织工作,接待来客,安排食宿。

6、负责单位食堂的管理工作。

7、搞好固定资产台帐的建立和管理。

8、完成办公室主任及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八、劳资管理员职责

1、劳资管理员在党办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全处劳动工资的管理工作,按要求编制劳动工资计划,报送劳动工资报表。

3、组织制定全处奖金、津贴等各项管理和发放制度。

4、负责办理本处所属单位的临时工、合同工作录用,工资待遇、合同的鉴定、审计结算费用情况。

5、会同工会组织处理好职工生、老、病、死、伤、残等劳动保险工作。

6、负责办理调入或调入职工的劳资手续以及退休离职等事宜。

7、负责全处人事档案管理、定期编制有关人事报表。

8、负责全处技术职称的评定工作以及组织落实工改、工调工作。

二十九、行政装备科职责

1、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协助处领导,抓好行政管理工作,为领导当好参谋,为各部门做好综合协调工作,为职工解决后顾之忧。

2、负责全处财产、物资以及全处房屋设备维修的管理,抓好处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工作。

3、负责处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安排好机关人员值班和节假日安全值班。

4、负责处机关工作车的调派、维修、办理车辆的计划供油和年审年检工作。

5、负责无线通讯设备的购买、管理和维护工作,保证通讯畅通。

6、负责征稽人员服装等装备的登记、领发等工作。

7、负责接待外来人员,做好来客的住宿,膳食等工作。

8、采购行政办公用品,做到有计划购买和发放。

9、负责管理门卫和食堂工作。

三十、处办公室驾驶员职责

1、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车辆交通安全的规定,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文明驾车,确保安全。

2、服从办公室主任的工作安排,遵守纪律,随时保证用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好服务工作。

3、负责车辆的保管、保养、调整、清洗,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4、车辆维修和更换配件,驾驶员要先提出申请,造成预算,向办公室写出报告,交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送修。

5、注意节约油料、材料,不随便半车交其他人员驾驶和私自动车,工作时间之外,车辆要停入指定车库。

6、协助办公室做好采购物品、文件寄发、生活物资分配等行政后勤工作。

7、完成办公室主任及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十一、机动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全处车辆管理,确保安全、合理、高效地调配和使用车辆,更好地为“两费”征稽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车辆管理。处机关的所有车辆统一由处办公室管理,城区各所的车辆,除车辆检验、维修、驾驶人员审验管理由处办公室管理外,其余的管理工作原则上由各所自行管理、负责。

(二)车辆的使用。处机关除各科室配置的业务用摩托车,由各科室负责人管理调配外,其余车辆的管理和使用,统一由处办公室负责,车辆使用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派车必须履行手续,否则不于派用。

2、业务用车,实行定人管理,定车使用的原则,做到随叫随到,确保使用。

3、各科室城区内各项业务用车,在未有特殊情况下,原则上一天只安排两次。具体时间为:(上午:9:30-11:30 下午3:30-5:30)。

4、各科室城区外各项业务用车,在未有特殊情况下,原则上超过三人用车,可考虑派车,三人以下(含三人)不予派车。

5、各科室摩托车,必须由各科负责人管理,并按规定履行派车手续,做好派车记录。

6、处机关的大客车,一般只负责全处人员的上、下班交通接送,其它车辆一律不得供职工上、下班使用。

7、城区各所的车辆,通常由各所所长负责调配、使用,同时必须健全统一的车辆使用记录,在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处机关统一调用。

(三)车辆的停放管理,车辆停放,由处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考核。除特殊情况,报处领导同意外,其它非工作时间(下班后、节假日)全处所有机动车辆,包括城区各所的机动车辆,都必须按照指定停车地点(处机关、艾家咀所停放在艾家咀、石板溪所停放在石板溪车库)停放。不得擅自动用。

(四)车辆的油料管理,油料、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并严格履行领用签字手续,外单位借用油料,应经处领导批准。油料的使用将采取,处机关车辆的油料,由处办公室负责人合理配置。各科室的摩托车用油。各所的车辆用油(除有特殊情况外),一律采用定额配用制度。

(五)车辆的安全管理。车辆的安全管理实行“处办公室统一组织、管理、各有车部门具体考核、落实”的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确实抓好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六)车辆维修管理。办公室应建立车辆档案,记录和收集各种车辆运行、修理情况。市处机关、城区各所的机动车辆确实需要修理的,必须由各车辆主管负责人,向办公室写出维修书面报告,并由处办公室审核报处分管行政领导签批。签批后,由处办公室负责实施维修计划,结算修理费。

(七)违反本规定的处罚条款

1、未经处领导同意,擅自动用车辆的,发现一次扣月奖10%,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一切经济损失,一律由事故肇事者自行负责。

2、未按本规定要求停放车辆的一次扣月奖10%。

3、开车办私事,擅自将车辆借给无驾驶执照人员使用或者借给外单位人员使用者,一经发现,扣其本人三个月奖金。若发生事故,其一切经济损失,由个人负责。

4、油料使用采取节约留用,超过不补的办法管理。若发现倒卖油料或利用工作之便 ,用油料做人情交易,经举报和发现一次,扣发其本人一个月奖金外,并责令追回其油料损失。

5、若车辆由于人为的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机械损坏,一次扣责任人月奖50%。

6、未经处办公室,处领导签批维修计划或者不向领导呈报维修计划书,采取先斩后奏的办法,实施车辆修理,处将扣除责任人当月奖金100%。

三十二、炊事员职责

炊事员在处办公室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其职责是:

1、关心时事政治、热爱本职工作,树立热心为职工服务的思想。

2、努力学习、钻研业务,提高烹调技术。

3、掌握一般主副食原材料质量的鉴定和保管方法,懂得营养学知识,会调剂花样、精打细算,粗菜细做,改善伙食,保证饭菜质量。

4、能够接待外来客人的就餐。

5、勤俭节约,计划用粮,爱护炊具,不浪费主副食品,节约用煤。

6、搞好个人卫生和食堂卫生,定期进行炊具消毒和个人卫生检查。

三十三、食堂管理制度

1、行政管理制度:处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必须在处行政办公室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食堂炊事员的录用和工资待遇,由食堂负责人直接确定,但必须征得办公室负责人的同意,其工资待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劳资规定。

2、财物管理制度,购买的主副副食品要严格验收,饭菜票回笼要登记监收,食堂物资要专人保管,不丢失、不浪费。物尽其用,不准私自出售食堂物品,不准存放私人物资。

3、卫生管理制度;食堂卫生要做到勤扫、勤擦、勤洗 、勤消毒、无蝇、无蚊、无积尘。不卖、不做腐乱变质食品。

4、帐目管理制度:每月定期公开一次帐目,每年底处财务科和审计科要对食堂帐务管理制度进行审计。

5、周订食谱制度:每周订出食谱表,尽可能做到早餐不重样,中餐多样化,保证按时开饭,并不断改善服务态度。

三十四、处机关财产管理制度

1、处机关财产通过清理,在移交的基础上登记做帐,做到帐物相符,专人保管。

2、各科室配备办公用品、生活用品、卫生用品,实行固定使用保管制度。

3、处内财产中的贵重物资如:照相机、录音机、电视机、摄像机、复印机、微机、电风扇等一律实行专人管理,不得外借。其它物资外借,要经处分管领导批准。

4、财产的清仓查库工作每年一次,检查是否帐物相符,贵重物资的保管是否得当。特殊物资是否做到防腐、防潮、防锈、防虫、防鼠。

三十五、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征稽单位必须正确,及时全面地核算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对固定资产的收入、使用、保管进行严格的管理,保证固定资产的完整,防止损坏和丢失,做到妥善保管和使用。

2、购建的固定资产,都应在收入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办理验收和交换手续,验收合格后,由有关部门填制“交付使用财产交接明细表”或“固定资产验收单”连同有关技术资料交财产主管部门存查验收入帐。

3、固定资产的清理、报废、拆除、调出、价让或转移时,都必须按规定报经批准,办好财务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反管理制度,擅自拆除、调动、外借、赠送和变更固定资产。每年对固定资产必须全面清点一次,如有短少,要查出原因,属于一般情况或责任事故造成的,应由责任单位报请上级处理。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

三十六、财务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令,遵守财经纪律,加强会计监督、防止截留、挪用应上缴的资金,保护国家财产。

2、财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三级核算,三级管理。省征稽局为主管会计核算单位,地、市、州处为二级核算单位,县、市所为三级核算单位。

3、认真执行收支计划,做好记帐、算帐、报帐工作,会计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4、会计凭证、帐薄和报表必须按年整理,按照立卷、归档、专室专柜保管。

5、财会人员调离工作时,必须对本人经管的财会工作办理移交,编制移交清册,经接交人和监交人审核签章,办理移交后,才能调离。

三十七、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的使用范围:(1)支付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等款;(2)支付抚恤金、退休金、丧补费和其他支出;(3)支付出差人员携带的差旅费;(4)转帐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5)征稽规费收入的现金;(6)职工交还剩余差旅费、借款等。

2、现金库存限额一般超过三天零星开支,超额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低于限额可向银行提取补足,一切现金收入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3、异地采购货款的支付,除采购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外,不得携带现金购买各种公用物资,如有特殊购置情况,必须采用其他方式结算。

4、现金收付必须根据已经执行收付手续的收付凭证,逐笔记入现金日记帐,每日终了,结算出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不得挪用或白条子抵充现金。

三十八、财务报销制度

为了严肃财经纪律,明确经济责任,现将各种票据报销的审批手续和审批权限权规定如下:

1、经费使用实行计划开支的原则,凡周转购置大宗物品,固定资产物品,房屋维修、车辆检修,办公文具、工具、组织会议、活动等经费支出须报送预算计划,写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经办人员应本着勤俭节约、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及时办理完成。

2、会务接待费、学生集资费和第一项规定的物品购置、使用,原则上由处办公室负责经办报销,单据须经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由财务科执行报帐。

3、职工的奖金、补贴、津贴、加班班、夜班费由处办公室按实际情况审核造表,报送分管行政副处长签字后,按国家政策规定发放、报销。

4、职工的差旅费、远交费、交通费、伙食补贴按国家政策规定的标准由个人填表,经处办公室负责和和财务科主管审核签字后,交主管领导签字报销。

5、医疗费凭病历,住院费凭病历和出院证明,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经主管领导审核后签字报销,对国家规定自费的检查,药品费和住院超标准开支,由报销个人承担。

6、对未领导批准同意的开支,原则上由经办人自己承担,无领导审核签字的单据不予报销。因特殊情况为解决工作方面问题造成的先开支后报告,由处领导酌情处理。

7、处财务实行“一支笔”管理,一切财务开支必须经过处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处主管财务领导不在家的情况下,由处主管财务领导委托其他副处长审批职权,但重大开支必须经处长办公会议研究后决定。

三十九、会计机构内部稽核和钱帐分管制度

1、为了保证会计资料的合法性、合理性、准确性,防止会计核算工作上的差错,会计机构会计内部建立稽核制度。

2、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指定专人专职或兼职,对本单位的会计凭证、由簿、报表及其它的会计资料进行审核,包括在经济业务入帐前,根据预算、帐簿、报表及其规定,审核财务收支、财务收发等经济业务的会计凭证是否合理、合法、准确。在经济业务入帐后,复核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纠正差错,审查记录无篡改。

3、凡涉及货币奖金和财物的收付,结算及其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规定由二人或二人以上分工掌管。加强工作人员间的互相核对,互相牵制,防止差错,及时纠正差错。即钱帐分管、出纳员不得兼稽核员、记录员、档案保管员。

四十、票证管理制度

1、票证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差错。领用发放票证必须严格办理领用手续,避免票证丢失、短缺。

2、各级征稽机关就建立“票证登记簿”,登记各种票证的领取、发放(使用)及结存数量。

3、各类票证按月盘点,实存票证数必须与票证登记簿结存数相符。如发现帐物不符、帐证不符,应立即查明原因,上报各级领导处理。

4、各种票证销号规定,缴讫证、统缴证和免缴证,按盖有征缴双方公章的票证领用单销号,养路费收据、规费收据、罚款收据凭上报联销号,过期的票证按审核后的缴销月报表销号。

5、各种养路费票证未经上报审核和缴销,不得擅自销毁。

四十一、安全保卫制度

全体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岗位,防患于未然,切实保证本单位治安、财产、现金、票证、行车等工作安全事故。

1、抓好经常性的宣传教育、落实措施,做到制度到位、责任到人,各科室应指定专人兼管安全保卫工作。

2、完善设施、办公、宿舍楼配备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栓、小车配备专用灭火器,财经,票证保管室除执行有关安全措施规定外,门窗需特殊加固。

3、严禁在办公楼和宿舍私接和乱拉电源,严禁使用电炉。

4、外来客人需向门卫打招呼,凡留宿人员需向领导汇报,门卫必须细致的做好外来人员的盘问和了解,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报告。

5、电台、对讲机及执行室有关戒具应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谨防遗失,被盗和滥用戒具。

四十二、无线电通讯设备管理制度

1、全处所有的无线电通讯设备,统一由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建立无线电通讯设备登记簿,按规定记录无线电通讯设备的领用情况和维修情况。

2、持机人员和负责座机、车台保管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无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提高设备作用效率和寿命。

3、持机人员通话时要本着属台服从主台,固定台让流动台的原则,做到随呼随应,呼叫必须按规范化使用代号,不得随意乱呼乱答。

4、不要用设备联络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使用扫描频道干扰其它频道,不得将设备交给他人使用,违章者要严肃处理。

5、持机人员必须妥善保管设备,保持设备清洁完好,损失和丢失,按规定赔偿经济损失。

6、通讯设备工作时间原则上以上午六时至二十二时。(防汛期和特殊情况除外)

四十三、清洁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此卫生管理制度。

(一)要求:

1、按照办公楼清洁卫生包干区的是分范围,各负责搞好卫生管理,使工作环境有一个新面貌。

2、每天上班前要打扫室内、外清洁,做到无灰尘、纸屑、杂物、室内物品摆放整齐,井然有序。

3、每周星期五下班前,提前半小时打扫卫生,擦洗 门窗、桌柜、椅登的灰尘,搞好卫生间的打扫和清洗 。

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叶痰,不乱抛纸屑、果皮,不随地掸烟灰和丢烟头。

5、做好大、小会议室和其它办公设施的卫生。

(二)考核办法:

1、每周组织一次卫生检查。

2、检查分清洁,一般清洁、不清洁三类。达到五项标准为清洁,达到四项标准为一般清洁,有两项不合格为不清洁。

3、检查结果采取张榜和贴卫生标签的办法予以公布。

4、奖罚标准按月奖考核办法执行。

四十四、机房规则

1、机房内要保持整洁、干净,严禁大声喧哗,吸烟及乱扔果皮、纸屑。

2、工作人员上机要填写工作记录,如发生重大问题,必须做好详细记录。

3、严格使用微机玩电子游戏。

4、非微机员严禁上机,如需上机学习,须经处领导批准同意后,并由微机员培同上机。

5 开机后,人离开后,应将室内所有的电器设备关闭。

6 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四十五、微机操作规程

1、UPS电源,注意UPS电源的报警信号,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

2、待UPS电源正常后,方能打开微机进行自检一切正常后才能投入运行。

3、在操作过程中,用力一定要适度,避免损坏机件。

4、微机出现故障,要停止微机的使用,及时向处领导汇报并联系修理。严禁自行打开机盖,盲目乱试。

5、对微机的运行状况和运行内容要做好详细的记录。

6、微机操作员工作时,应严格遵守本规程,造成微机系统损坏的,要追究责任,严肃自理。

四十六、征稽所职责范围

1、积极宣传,认真执行公路征收政策和规定,不能擅自减免,做到“应征不漏”。

2、按照年度征费计划和争取数,制定本所的季、月度征费计划并随时掌握征费进度,定期分析,采取措施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年度征费任务。

3、执行上级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做好公路规费征收的各项基础工作。

4、负责公路养路费、车购费、货附费、客附费帐、表、证、据的领取,登记、保管和核销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帐目齐全、报表及时,准确无误。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两费”收入按规定专户存储,及时足额解款,严禁压票、压款、瞒报、挪用和截留收入。做到精打细算节约支出,按规定标准开支。

6、负责“四费”的自审和稽查工作,定期上门、 上路发挥审计人员的监督作用。

7、负责本区域的行政执法工作。

8、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9、完成上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十七、所长职责

负责本所的行政和业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组织职工采取一切措施完成和超额完成“规费”征收任务。

1、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政策。保证费收政策实施、执行,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负责全所工作的综合、平衡、布置、检查。

2、抓好队伍建设,落实思想政治工作的各项措施,适时开展各项有效的政治,抓好党的组织建设,落实廉政勤政措施。

3、抓好建章建制,搞好内部配套改革,坚持免费车辆签证把关,搞好查漏补征。

4、经常分析费收任务完成情况,科学地组织费收工作,确保月度、季度、年度的费收计划到位。

5、负责财务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一支笔的审批制度。

6、抓好一班人团结工作,及时解决职工的各种思想问题。

7、完成上门、上路、费收目标(包括上级交给的任务)。

四十八、副所长职责

1、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两费”征收政策,协助所长抓好行政业务管理工作。

2、落实“多位一体”新思路,深入开展各项竞赛活动,抓好全所文明服务活动。

3、负责行政执法和“三上”稽查具体工作。

4、抓好职工业务和后勤、福利事业,力所能及的解决好职工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抓好一般日常事务性工作。

5、完成上门、上路、费收目标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十九、所办公室职责

1、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在正、副所长的领导下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当好领导参谋。

2、负责文件的撰写及各种文字材料的审核,草拟综合性工作计划及总结报告,了解中心工作的进展,贯彻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汇报。

3、负责做好行政执法和通讯工作。

4、负责各项来文的保管和处理以及文字打印、报刊邮件收发、档案管理、通讯设备,公章管理和使用,办公用品的购买、发放等工作。

5、负责人事、工资、劳保福利、职工教育等工作,处理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6、负责筹备各种会议,安排会务,做好登记,整理纪要,负责各级来客的接待工作。

7、负责单位车辆管理,同时做好值班、保卫、房屋、水电维修等后勤保障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十、所费收科(股)职责

1、认真执行和宣传养路费征收政策,了解征费政策执行情况,制定堵漏措施,总结推广征费经验。

2、负责养路费收入计划的分解,定期检查,分析养路费收入计划的执行情况。

3、负责养路费收入财务管理工作,努力做到“应征不漏”,按时足额上解费款。

4、及时收集、整理养路费原始统计资料,完成各种统计图表。

5、负责养路费票证管理,严格领发和核销制度。

6、负责微机征费系统的运用和管理。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共它工作及上门、上路、目标承包任务。

五十一、所财务科(股)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严格办理会计手续,实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

2、严格执行国家财政制度和财纪纪律,防止坐支,挪用养路费和其它应上缴资金,保护国家财产,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3、按照《征稽单位会计核算办法》规定,认真做好记帐、算帐、报帐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4、按规定对本单位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材料进行全面盘点,做到帐帐、帐卡、帐物三相符。

5、定期检查分析经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加强经费支出管理,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6、按规定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和会计报表。

7、负责组织本所财会人员的培训和“达标升级”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及上门、上路、目标承包任务。

五十二、所审计科(股)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法规及时、准确报送各种审计报表。

2、对“两费”的征收计划,财务收支计划、经费预算、会计决策及各种报表,是否真实、正确、合理、合法进行审计监督。

3、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严重违反征收政策、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并提出调查报告。

5、负责检查落实本所审计结合的整改情况,并写出执行情况报告。

6、负责上路稽查的组织工作,适时开展夜检,及时上门催收欠款,抓好查漏补征。

7、完成上门、上路,目标承包及领导和上级内审机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十三、征稽人员工作制度

1、上班不迟到、 不早退、不旷工。严守工作纪律,按时到岗到位,因迟到、早退影响工作者扣“活工资”1%,旷工一天扣“活工资”50%。

2、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串岗、不聊天、不做私事,杜绝买菜、打毛线、吵架、下棋、开玩笑等不良行为,遵章守纪,完成工作任务。

3、为了保持优美的工作环境和安静的办公条件,办公时间严禁带小孩。

4、坚持上班着装,做到整洁、端庄、不穿便服上班,不穿拖鞋(微机室除外)工作,违者一天(次)扣“活工资”2%。

5、坚持每周下午业务会议制度,召开民主生活会,工作中疑难问题在会上商量解决并布置下一步工作任务。

6、出门办事、进帐、追款、稽查应向科室及所领导讲明情况,说明去向、时间,否则作早退或旷工处理。

五十四、征稽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我市征稽工作人员的科学管理,保证征稽工作人员的优化、廉洁,提高工作效能,促进规费征收工作,根据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行政管理政策和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征稽工作人员管理制度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征收稽查处除借用人员和临时工以外的全体工作人员。

第四条 征稽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征稽工作人员的各级领导机构组成人员的产生和任免,依照各级主管机关的政策规定办理。

(二)义务与权利

第六条 征稽工作人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2、积极宣传,贯彻国家征费政策、法规、规章,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务;

3、忠于职守,团结互助,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

4、公正廉洁,克己奉公;

5、刻苦钻研业务,提高业务素质,接受群众监督,为经济建设服务。

第七条 征稽工作人员享有下列权利:

1、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

2、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

3、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

4、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

5、对各级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6、提出申诉和控告;

7、依照国家政策和本制度规定辞职;

8、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录用

第八条 征稽工作人员的录用,应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标准择优录用。

第九条 录用征稽工作人员,必须在政策规定的编制限额内按照岗位所需的要求进行。

第十条 报考征稽工作人员,应当具备有关规定的资格条件,并符合征稽工作的实际要求。

第十一条 录用征稽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招考公告或推荐;

2、对报考和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对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试;

4、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5、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提出拟用人员名单,报上级人事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 征稽工作人员的录用考试,除国家和省领导机关有明确规定外,一律由地(市)级征稽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录用于地(市)处机关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专业人材可以酌情考虑)。按照规定录用的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征稽工作人员,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一至二年。

第十四条 新录用的征稽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的征稽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应当接受培训。

(四)考核

第十五条 地(市)、县两级征稽机构,按照各自的管理权限,对部门和个人进行德、能、勤、绩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第十六条 对部门和职员的考核,应当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

第十七条 考核工作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

第十八条 地(市)、县两级机构在月度、年度考核时,可根据具体情况,由行政管理科室,也可以设立非常设考核小组,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实施月度、年度考核工作。

第十九条 月度考核,由考核机构,根据具体的规章制度进行考核。

年度考核,应先由部门和个人总结,由考核机构按照年度目标对照检查,在听取基层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经考核小组和单位领导集体审核后,确定考核等次。

对各级领导人员的考核,必要时可以进行民意测验或者民主评议。

第二十条 月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

年度考核,根据综合考评结果,确定不称职、称职、先进、标兵、模范。并以文字卡片形式,记存入档。

第二十一条 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征稽工作人员的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的依据。

(五)奖励

第二十二条 征稽机关必须在国家政策规定条件下,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以及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征稽工作人员经予奖励。对征稽工作人员的奖励,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 征稽工作人员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应当予以奖励:

1、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

2、遵守纪律,说法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进,起模范作用的;

3、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征稽工作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4、受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

5、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6、在执行公务,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奋不顾身,做出贡献的;

7、同违法违纪行为做斗争,有功绩的;

8、在对外交往或具有较大影响的重大活动中,为本征稽部门争得荣誉和利益的;

9、有其他功绩的。

第二十四条 对征稽工作人员的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征稽机构对受前款所列奖励的征稽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二十五条 征稽工作人员奖励的权限和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纪律

第二十六条 征稽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1、参与违法、违纪活动;

2、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3、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或者贪污、盗窃、行贿、受贿;

4、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损害国家机关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5、对抗上级决议和命令;

6、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群众;

7、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8、挥霍公款,浪费国家资财;

9、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10、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迷信、等活动;

11、打架、骂人,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

12、违反政策规定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13、在外事活动中有损国家荣誉和利益;

14、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征稽工作人员有本制度第二十六条所列违纪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是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除依照管理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外,应当给予行政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改正的,也可以免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八条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受撤职处分的,同时降低级别和职务工资。

受行政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除警告以外的行政处分的,并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第二十九条 处分必须依照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处理决定。

对征稽工作人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三十条 给予国家征稽工作人员行政处分,应依照国家规定的各级机构的相应权限,行使各自的管理职能,所级、科级单位有权给予本部门职员,警告和建议记过处分,记过处分必须报处审核、备案,处级单位有权根据所级、科级单位申报的情况,以及个人表现情况,给予责任人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处级单位同时有权依照国家法规给予职员撤职、开除处分,但必须报主管局备案。

第三十一条 征稽工作人员受本制度第二十八条所列除开除以外的行政处分,分别在半年至两年内由原处理机关解除行政处分。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征稽工作人员在受行政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提前解除行政处分。

解除行政处分的,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不再受原行政处分的影响。

第三十二条 行政处分决定和解除行政处分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七)职务升降

第三十三条 征稽工作人员的职务晋升,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何人唯贤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

第三十四条 晋升征稽工作人员职务,必须在国家核定的职数限额内进行。

第三十五条 征稽工作人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备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拟晋升上一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第三十六条 征稽工作人员的职务晋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办法产生预选对象;

2、按照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3、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进行晋升考核;

4、由任免机关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人选。

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征稽工作人员,应当进行任职培训。

第三十七条 晋升征稽工作人员的职务,应当按照规定的职务序列逐级晋升。个别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的,可以越一级晋升,但是必须按照规定报有关部门同意。

第三十八条 征稽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或者不胜任现职又不宜转任同级其他职务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予以降职。

第三十九条 任免机关根据征稽工作人员职务的升降和年度考核结果,按照规定调整其级别和工资档次。

(八)职务任免

第四十条 征稽工作人员职务实行委任制、部分职务实行聘任制。

第四十一条 征稽部门各级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任免权限和程序任免征稽工作人员。

第四十二条 征稽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任职;

1、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

2、从其他机关及企业、事业单位调入征稽部门任职的;

3、转换职位任职的;

4、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

第四十三条 征稽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免职;

1、转换职位任职的;

2、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

3、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

4、优化组合中不能胜任工作,离岗待业的;

5、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

6、退休的;

7、因其他原因职务发生变化的。

第四十四条 征稽机关必须按照岗位设置原则,安排工作人员岗位(退职位)。

征稽工作人员在未经上级领导机关批准,不得在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

(九)培训

第四十五条 征稽机关根据交通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工作职位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国家征稽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征稽工作人员的培训,应严格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四十六条 征稽工作人员的培训分为:对新录用人员的培训,晋升职务的任职培训,根据专项工作需要进行的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征稽工作人员更新知识的培训。

第四十七条 征稽工作人员培训的方式、方法,由省、市两级主管机构确定。

第四十八条 征稽工作人员培训期间的学习成绩和鉴定作为其任职和晋升职务的依据之一。

第四十九条 征稽工作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提出要求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2、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第五十条 征稽工作人员退休后,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各项待遇。

(十三)申诉控告

第五十一条 征稽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自理机关申请复核,或者向上级领导部门申诉,其中对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监察机关申诉。

受理申请复核的机关必须在接到申请复核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答复。

复核和申诉期间,不停止对征稽工作人员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五十二条 征稽工作人员对于单位及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向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出控告。

第五十三条 征稽工作人员提出申诉和控告,必须忠于事实。

第五十四条 征稽机构对征稽工作人员处理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负责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责任。

(十四)管理与监督

财务晋级报告范文12

绥蒙解放区是晋绥解放区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抗日战争时期晋绥边区所辖大青山抗日游击根据地在新形势下的一个发展。它北有横贯全境的大青山,南临黄河,平绥铁路直穿整个境内,将集宁、归绥、包头三大重镇连接起来,形成绥蒙的腹地。在抗战胜利的前夕,党中央就把发展绥蒙地区的工作放到了重要地位。绥蒙政府在绥蒙解放区开展的工作大概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1945年7月绥蒙政府工作人员首先到了偏关,开始组织开展绥蒙的工作,将原来的塞北行署留下来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重点组建了政府办公机构、财政机构、粮食机构。同时政府制定了工作条例,规定了各机构的工作任务、职权范围等。在绥蒙政府成立初期,其主要工作是配合共产党部队向日伪发动反攻,收复失地,收缴敌伪物资;组织群众开展清算反霸斗争,进行民主建政,动员物力、财力支援部队;发动群众武装,开展自卫战争;发展生产,拥军优属等工作。在1948年9月20日,晋绥行政公署命令,正式任命杨植霖为绥蒙政府主席,闫秀峰为副主席。并重新组织了绥蒙政府各机构,把分散在晋西北后方的大部分人员都调了回来,并在相应的机构内重新任命了一些工作人员,此为绥蒙政府的第二阶段。最后,绥蒙政府在1949年6月与绥远省人民政府合并。1948年11月,随着新时局的变化绥蒙政府进一步加强了解放区的财政工作和管理。绥蒙政府在成立之初就设有财建处,当初管理工作的干部共计15人。在县一级设财政科,每一县财政科设5名工作人员。后来又在上级区工委领导下新建了财粮工作组,代表绥蒙政府处理本管理范围内的所有财粮事宜。每个工作组由相当于分区级的科长任组长,下设会计、科员,共增加20人,同时,成立了财经委员会。加强对财政、金融、粮食、贸易和建设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政策性的指导与研究,科学地指导全区村财粮组织及贸易、税收工作,按实际需要吸收工人、店员、知识分子参加工作,同时还开设短期财经训练班,培养财经干部,通过这些措施,绥蒙解放区财经干部队伍得到不断地壮大。

二、绥蒙政府的财政政策

1940年左右,中国革命遇到了极大的困难,在那特定的历史时刻,在1942年年底发表了《经济问题与财政问题》一文,该文深刻总结了陕甘宁边区大生产运动和经济工作的经验,提出了“发展经济,保障供给”和把农业放在首位的方针;强调共产党员不懂得经济就不算革命;在发展合作组织、提倡股份经济、以及生产必须实施统一领导、分散经营等方面都有精辟的论述。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边区和各根据地经济工作的基本纲领,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随着全国解放战争胜利即将到来,人民军队发展壮大,解放区也日益扩大,财政供给大大增加。为此,绥蒙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有关财政制度和决定。财政收入总的原则是:由于敌人的抢劫,掳掠,横征暴敛,游击区人民负担特别加重了,我们应该积极打击敌人的抢掠,设法排除敌人加予人民的负担,从保卫人民的利益的前提下,动员人民自愿地给我们负担,保证人民军队的供给。在原则上应从轻征收,确实减轻人民的负担,特别要照顾基本群众。按照这些总的原则,绥蒙政府规定了财政收支总的制度:公粮、税收、逆产、各种罚款、缉私款以及公营企业生产盈余和交通邮电收入等,都属政府收入,全部上交上级财经部门;村款、市政款、学田、庙产、地方救济、教育基金收入,均属市县地方收入款,由市县政府管理使用。并作出全年或半年预算;各单位生产收入应为大公家务收入,并纳入预决算;区级以上党政军部门所有经费、粮株、被服等开支,均需按供给标准作出预决算。有关财政方面的具体政策,绥蒙政府结合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作出了如下税收政策:

(一)为了刺激和保护生产,对农业税收实行单一的农业累进税,废除了苛捐杂税,农民负担大为减轻。日伪时期农民仅正项负担一项,即占其总收入的20%以上。各种零星摊派也是20%以上,农民每年的各种负担至少在40%以上。再加上地租、籽种、口粮等消耗,农民所获无几。而在绥蒙初创时期,农民最高负担未超过其收入的20%,一般的只不过7一8%,加上减租、调地,农民生活得到基本改善。

(二)在工商税收方面,执行了新税收政策,改变了原有的不合理税则,并且简化了税目,由19种减为8种,取消了一些不合理的税收,减轻了工商负担。过去工商户在负担当地政府的税务上,有的担负其收入的一半。现在大商户负担下降到20%左右,中等商户仅为其收入的10%左右,规模较小的商户公为5%左右。在税务负担大大减轻了政策下,绥蒙解放区的工商业得到优待和快速的发展。集宁、丰镇两市铺户由700户增至1300户。又由于贯彻了新的税收和奖励政策,同时,绥蒙政府又照顾到各方面的经济利益,在新的形势下,绥蒙地区城乡之间的货物交流在不断地扩大了,促进了城乡手工业发展。

三、绥蒙政府的财政收支概况

(一)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绥蒙政府按照上级政府的要求,本着收入名目力避繁多的原则,大略提出主要收入种类有:1.公粮变款:在我们吃不完而政权力量可以达到的地区,可大量进行公粮变款(农币,药品、法币、银币抵交),绥北以五千石为目标,绥南二千石为目标,清水河二百石为目标。2.没收与截留敌人资财。没收反动派的财产,截留正在运输或囤集起的敌人资财,但处理务必适当,防止混乱现象发生。3.税收:在游击区征收往来货物的过境税,应设流动税卡,打过境税;凡有利于本地区的进口货物,征以轻税或免税。对有利于敌占区的货物出口,则征以重税或禁止出口。4.粮草变款:系粮食折价及公粮、公草变款。公粮变款。在民主政权可以达到的地方,大量采取公粮变款措施。在价格上按当地粮价八折抵公粮收款,用农币、药品、牲畜、烟土、法币和银币抵粮交纳。5.吸收游击区牲口,到后方贩卖。政府保证大收买,一则解决自己的财政困难,一则还可解决种地的生产困难和增加运输力。6.没收罚金:对情节较轻之通敌地主老财,酌量罚款。当时绥蒙新解放区环境复杂,在争取和平停战的局面下,为顾全大局,税收是比较灵活的,从对敌占区的货物的流通和禁止就可以看出。从绥蒙政府1946年财政收入概算(预算)情况看:绥蒙区全年财政收入为大洋2107178元。其中税收和各种罚款收入分别为565000元和557000元,占财政总收入的53%强,其余部分收入则分别来自部队、政府团体生产自给以及政府贸易盈利,共计845000元。,由于当时在绥蒙地区国共双方正处于不断的战争形式下,其实税收没有一个固定收入,军区和政府等部门开展的生产自给也是很少的,军政部门的财粮供应仍是非常困难和没有保障的,其实际收入与概算收入有很大的差距。

(二)财政的主要支出在1945年11月20日,晋绥边区行署就给各下属行政区下发了关于经费支出的规定通知,绥蒙政府在边区政府的领导下,财政支出的项目是按照规定执行的。开支主要分为两大类,常规性开支和临时性开支。规定的常规性开支主要有津贴费、公杂费、伙食费、牲口及装备费、擦枪费(按规定全部自给)、军装费、医药费等二十种。1946年概算支出为大洋743378元;临时性支出大约有20余项,包括服装费、枪衣弹袋费、复员费等,概算支出1689694元,总计预算支出为2433072元,比概算收入超出325894元,而实际支出远不止于此数。支出分军队、政府、党务和蒙古四个系统。各系统在支出中所占比重为50.5%、41%、4.6%和3.6%。

四、绥蒙政府加强税收工作的措施

(一)营业税收的改革绥蒙政府的营业税收实施和调整是随着绥蒙解放区政权的建立和解放区的经济发展逐步确立并日趋完善的。在抗战胜利后,晋绥边区政府也随着战况的变化调整了营业税税收条例。1946年月2月22日,晋绥边区政府颁布了《晋绥边区修正营业税暂行条例》,该条例主要是调整了营业税收的税率。税收调整了课税标准,由抗战时期是按三个月一次征收,以纯收益3,000元为起征额,征百分之一,最高征百分之二十,在解放战争初期,晋绥边区下发的营业税征收条例规定,营业税征收起征额为纯收益额在20,000以上,起征率为百分之一,最高率为百分之二十五,二十五以上,不再累进。并且规定一年征两次,即半年征收一次。在当时的环境下,再加上当时金融的不稳定,工商业状况变化较大,这样征收的好处是可以减轻工商业者的负担,在当时的环境下,边区政府制定的税收相对于农业负担来说是较轻的。在征收的具体做法上,绥蒙政府吸收过去的经验,税务机关在贸易机关的配合下,发动群众,鼓励工商业者据实上报收益,同时也作详细地调查研究,掌握材料,熟悉行情,而且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还要熟悉各商号的进货、出货、欠账、现款的交易情况。在1947年3月18日和1948年11月15日,晋绥边区政府两次颁布了《晋绥边区修正营业税暂行条例》,从这两次颁布的条例来看,随着当时战况的变化,对于营业税从征收的对象到征收的行业以及征收的办法都详细规定,但也有一些变化,如1948年颁布的条例,在该条例第四条中规定:为使工商业者负担公平合理,切实保护工商业之发展,由过去的累进比例征收,改为“评等定分”固定负担办法,分配任务,按分平均分摊。同时,这两个条例中都规定“对于一些小手工业者、小摊贩,在人尽其力,财尽其用的积极生产经营下,一年之收入仅能维持其生活无力负担者,经征收委员会讨论,可以免征其营业税。”.营业税收的不断调整与改革,主要是由于当时的特殊环境造成的,其出发点是为了在支援前线作战的前提下,尽力发展解放区的经济,同时为了打击地主、大商、富农,并保护小商小摊贩的利益才不断作出调整。总之,绥蒙政府在绥蒙解放区严格执行了边区政府的规定,根据每一年的情况不同,及时地调整了营业税收,在绥蒙政府稳固进驻绥蒙解放区的较短的时期内,以丰镇、集宁为中心,实施开展工作,顺利地完成了征收任务,促进了绥蒙解放区的经济发展。

(二)流通货物税收的管理流通货物的税收是绥蒙政府在有限的时期内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在增加税收的同时,也为当地发展生产、繁荣贸易、积极改善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按照边区政府在1947年2月28日颁发的《货物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来看:1.应交税的货物,不论本区产品与非本区产品,只要进行流通交易,就统一征收货物税,征税时都按一定的百分比进行征收。2.并对出入境货严格管理,对规定禁止出入境的货物,一经查出,一律扣留或没收。3.对于出入境货物税的税率的收取,没做统一规定,只要求按货物的价格为征收标准,具体征收由各分区税务局,当地最高政府机关,贸易支局,商联会及商人所代表组成的估价委员会进行估价再计算所征税率。4.对于商贩运出所在区域或运入所在区域的货物实行严格查验。对于不按规定进行运送货物的商贩或机关部队团体,一经查实,均给予一定的处罚。对于查获偷漏或者违禁物品的人员,均给予奖励。5.为了保护解放区的生产和重要物资,条例还规定一些对于解放区有利的物品实行免征进口税,对于一些重要物资禁止出境,像粮食、棉花、纱、线、牲畜、军工器材、交通通迅器材、印刷器材、道轨、铁丝及被服线等。对于一些土特产则鼓励出境,像蜂蜜、土产药材、杏仁、土豆、猪、肥皂、黑矾、鸡蛋、纸烟、各种水果、木炭、木制成器及各种药材均免征出境税。/在1946年政协会议后,由于对当时形势估计不够,绥蒙解放区放松了对外货的禁止,认为土特产市场不能维持,曾决定除了外,一切外货均不准低税入境,即便其过境也从中抽税。外货开禁后,大量外来品充斥市面,导致根据地手工业受到打击。后来又随着形势的变化,修改了条例,把棉织品、颜料、牙刷、牙粉、纸张等一律严禁入境。这一来,市面上土货又占了大多数,并且货物也较以前少了很多,人民生活和机关干部用的一些必需品相对感到缺乏。总之,对于货物税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财政总收入,但因当时形势变化不断,老百姓的生活多少都受到政策的影响。

五、绥蒙政府财政工作取得的成绩

绥蒙政府在财政工作方面是在正确贯彻执行解放区“发展生产,保障供给,公私兼顾,军民兼顾”财政政策的同时,又根据绥蒙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了具体的政策。当时,绥蒙政府的主要任务是恢复生产,配合前线军队收复失地,扩大解放区,在绥蒙地区获得人民的信任。所以,绥蒙政府在财政工作取得主要成绩有:

(一)制定合理的财政政策,调动老百姓的积极性。首先从减轻老百姓的负担开始,改变过去日伪时期繁重和复杂的税务负担。如绥蒙初创时期,农民最高负担未超过其收入的20%,一般的只不过7%一8%,加上减租、调地,农民生活基本改善。在工商税收方面,实行新民主主义的税收制度,改变过去不合理的税制、简化税目,同时采取了一定的奖励政策,促进了城乡物资交流,发展了城乡手工业。如在1948年下半年,随着解放战争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绥蒙政府再次解放兴和、丰镇、集宁、陶林、武东、凉城、清水河、和林等八个县,并且一度还解放了包头。绥蒙政府在正确的财政政策的指导下,采取有效的财政税收的措施,财政经济形势大为好转。同年第四季度的财政收入即达到人民币8618197元,支出为10060960元,支大于收入1442763元。而在1949年1月至4月份各月的财政收入开始大幅上升,分别为3743896元、5876280元、26992045元、20294751元,共计收入56906903元。同期支出为12742657元,盈余44164264元。1如果将两个财政季度按月平均概算,1948年第4季度各月平均财政收入2872732元,支出为3353653元,超支480921元。而1949年前4个月各月平均收入大幅度增长为14226725元,支出增长为3185664元,结余1104106元。两厢比较,收入增长将近5倍,而开支减少167989元,每月结余6231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