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06 14:01:46
关键词:音乐;理论教学;多元化;教学改革
音乐是重要的艺术门类,不仅具有多元化的表现力,而且给人以丰富的情感体验。音乐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时期,形象地展现了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风貌和审美特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西方一些音乐模式逐渐渗透到国内,使我国的音乐发展受到一定冲击,尤其是民族传统音乐的传承与发展也受到一定影响。音乐理论教学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在一段时间内很难被学生接受和认可,音乐教程的实际应用实施也很困难,很多学生对摇滚音乐和流行音乐很迷恋,这样就使得他们缺乏对高雅音乐的认知度和喜欢感,对于音乐艺术的感知与审美缺乏应有的标准。有些人仅仅从西方音乐的角度来评论中国音乐文化,这种片面的方式不仅无法真正有效地了解我国音乐文化的价值,同时也缺乏对传统文化的尊重,最终导致对中国音乐的理解不够全面,认知存在偏差。我国有着悠久的文化发展历史,表现方式十分多元化,包含的内容也十分丰富,无论是思想文化还是道德艺术,其表现的不仅仅是娱乐功能,更多的是一种审美功能,是价值观的有力体现。音乐是一种听觉艺术,在音乐理论学习过程中,离不开实际应用,现代音乐理论要与实践相互联系在一起。由于当前音乐理论教学比较单一、枯燥,因此音乐理论失去了活跃、愉快的特征,学生失去了学习的热情。此外,从当前的音乐理论教学现状来看,无论是教学的深度还是广度都存在一些不足。由于音乐理论教学大多采用的是传统教学方法,理论枯燥落后,相比其他发达国家的教材内容相对落后,因此难以形成浓厚的音乐学习氛围;再加上音乐理论教学与实践学习还存在一定距离,因此也难以有效地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效果,导致我国的音乐理论教学的整体水平不高。
1音乐理论教学存在的问题
音乐是一种艺术形式,其自身具有一定的娱乐功能、教育功能和审美功能。在当前音乐理论教学中,音乐主要发挥着教育功能。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音乐理论教学的影响范围也越来越大,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与重视。音乐理论教学是音乐学习的前提与基础,只有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才能更好地提高音乐学习能力与质量。对于音乐教师来说,需要从更多层次的角度实施音乐理论教学,通过对音乐理论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着手,才能更有效地解决教学问题,真正实现音乐理论教学的实效性。当前音乐理论教学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1缺少民族特性
音乐的发展离不开文化的支持,不同的音乐体现着不同的文化。好的音乐是与文化的完美融合,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音乐的作用也越来越多样化。音乐的种类在不断增多,影响人群也越来越广泛。西方的流行音乐一度成为我国音乐市场上的主流,这些音乐从节奏旋律到表现形式上都迎合了时下年轻人求新求异的思想需求,由此受到广泛欢迎。当前我国的大部分音乐教材模式单一陈旧,尽管这样的音乐具有一定的教育功能与审美功能,但却无法真正发挥音乐教学的作用,难以得到广大师生的认可。如果音乐理论教学不能从根本的教材上加以改革,那么会给音乐理论教学带来巨大的制约,也会严重影响音乐教育的效果。
1.2缺少实践性
音乐是一种情感的表达,是一门流动的艺术。只有通过音响等设备才能更好地感受音乐的美妙,提升对音乐的感知与体验,才能在音乐的世界中陶冶情操,感受艺术的魅力。相比之下,音乐理论更注重其理论学习,无论学习内容还是学习方式都相对枯燥,无法真正引起学生的兴趣,反而会使学生对音乐学习产生反感,无法融入音乐学习当中来。再加上音乐理论不能与实践科学相互联系,就造成音乐理论与实践无法有机结合起来,音乐的应用空间也越来越小,逐渐遭到冷落。1.3缺少与时俱进的教学手段在现代教学中,信息技术的运用日益广泛。在音乐理论教学中,逐渐引入了多媒体教学,这种教学手段不仅丰富了教学形式,而且也有效地激发了学生的积极性和参与性,提高了教学效率。尽管如此,在一些学校中,多媒体教学并没有得到有效普及,尤其是在音乐理论教学中,为了减少教学设备及资金的投入,一些音乐理论教学还在采用落后的教学手段,仍然停留在传统的口头教学阶段,设施比较陈旧跟不上时展,自然效果就大打折扣。
2当今音乐理论教学发展的多元化新思路
2.1当今音乐理论教学要在思想上突出民族性
我国音乐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音乐作为一种流动的语言,给人们的生活与情感带来了别样的体验,其中不仅融汇了古代人们的智慧,也融和了我国各民族的文化精髓。音乐的学习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只有将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与音乐教学融合起来,才能使民族精神更好地渗透到音乐理论教学中,引导学生树立积极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此外,还应适当借鉴西方音乐理论的精华,与我国的音乐理论教学相融合,充分发挥音乐理论的优势,使我国的音乐教学得到更好的发展。
2.2提高当今音乐理论教学在文化上的品位
音乐是一种丰富的艺术形式,而音乐理论却带有一定的专业性,如何增加音乐理论教学的吸引力,将其变成更容易被大家接受的一种寓教于乐的学习形式,这就需要我们将枯燥的理论变成更容易被大家接受的理论,来增加学习的兴趣,讲一些有关的故事,这样能够更好地发挥和体验音乐的文化特性。
2.3引入多媒体教学手段
音乐理论教学不仅是理论的教学,更是音乐的教学。因此,要在理论的基础上加强实践教学,使音乐知识得到更好的掌握与应用,不仅能够有效提高学生的音乐理解力,同时也使他们能够更好地感受音乐的艺术魅力。在音乐理论教学中引入多媒体教学手段,能够营造更加宽松和谐的教学氛围,使学生能够身临其境地感受音乐艺术的魅力,从中获得更丰富的音乐知识。
参考文献
[1]罗玲玲.让创意破壳而出[M].1版.教育科学出版社,2008.
[2]郑莉.现代音乐教学理论与方法研究[M].1版.中国文联出版社,2004.
[3](美)Gary•Morrison,著.设计有效教学[M].严丽平,译.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7.
[4]钟起权.课程设计基础[M].山东教育出版社,2000.
[5]高文侯,斌艳,吴刚.建构主义教育研究[M].教育科学出版社,2008.
[6]汉斯立克.论音乐的美[M].人民音乐出版社,1978.
[7](美)彼得斯•汉森.二十世纪音乐概论[M].人民音乐出版社,1986.
[8]宋瑾.国外后现代音乐[M].江苏美术出版社,1981.
【关 键 词】音乐学 音乐教育 音乐理论教育 音乐学课程设置
【作者简介】徐元勇,文学博士。1964年8月6日出生于四川省阆中县。曾经先后学习、工作于四川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现任教于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一、弁言
在我们的西洋音乐教学、研究队伍中,有不少是在西洋文化的社会和生活环境中受过熏陶的学者。我们在西方音乐学的传播、教学、研究等方面,也的确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是,说音乐学在我国是一门年轻的学科,也许一点也不过分,这一点也反映在我们过去,以及今天许多人对音乐学的认识中。譬如,我们历来要求学习音乐的人,一定要“底子好”、“基础好”。所谓的好“底子”、好“基础”,在多数情况下主要指的是“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且不论表演、甚至作曲等专业方向的学生,是否仅仅只是具备了“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的能力就够了这个问题。就音乐学为学习和研究方向的人而言,除了应该要求具备“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的能力之外,还应该有文史修为和写作能力的“底子”、“基础”,要具有音乐理论的思考能力。也就是说,对于从事音乐学专业工作与研究的人们来说,必须掌握音乐形态、音乐技能等音乐本体的知识,以及掌握中外历史、文学、语言、宗教、风俗、文献典籍等社科文化知识,要有两个方面的基本功。对于这一点似乎大家早有共识,似乎也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但是,在我国音乐学的实际教学中却没有加以实施,至少做得很不够。而且,在我们还没有对原有西方音乐学领会得十分清楚的情况下,又有许多其它西方音乐研究理论,以及一些音乐研究新领域、新知识不断为我们所认知,使得我国这门本来就很年轻的学科,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譬如,对于民族音乐学(Ethnomusicology)、世界音乐(W0rld Music)、多元音乐文化(Many Music of Many Cultures)等新学科、新概念的系统解读,以及与原有音乐学之间的关系;等等。
就目前国内音乐学的教学和研究现状来看,急需思考如何在借鉴西方音乐学学科体系、消化西方其它成熟音乐理论体系的同时,在所谓西方音乐学的构架中,建立符合我国音乐的发展历史、符合我国音乐文化生活存在的状况,以及符合我国音乐理论学习与研究现状的教育体系及教学体制等问题。也即,如何在我国现有音乐学的专业教育中,在音乐学专业学生的培养与训练中,无论是在教学的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方面,在学制的设定和课程的设置上,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音乐理论研究的学科。
二、音乐学专业从附中开始设立的意义
音乐学的专业方向应该从附中开始设立,至少,在附中的高中阶段一定要设立音乐学的专业。要思考符合附中音乐学专业方向的课程设置,而且,对于演奏、作曲等其它专业也要补充音乐学常识方面的课程。从近二十年来音乐学发展的情况来看,如果在附中的高中阶段开始设立音乐学的专业方向,对于我国音乐理论的学习风气、研究水平等,都会带来很重大的意义。仅仅就在附中的高中阶段开始设立音乐学专业方向的教育意义而论,将会产生以下两个方面的意义: 共5页: 1
论文出处(作者): 第一,观念上的意义。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有了这样一个谬论:“学表演不行就改学作曲,作曲再不行就学理论。”除了可以认为人们缺少对音乐学以及音乐理论研究的认识之外,是否更应该对我们自身所存在的问题加以检讨。
这个局面的形成,一方面,应该说与音乐学系历来的要求标准有关。音乐学系历来视附中其它专业被淘汰后进入音乐学系的学生为“嫡系”,并把其作为音乐学系的后备师资。然而,关键的问题是,这些人中的大多数人并不喜欢音乐理论这门功课,不是把音乐理论视为一门专门的学问来加以钻研。甚至,其中一部分人根本就瞧不起音乐理论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其结果是可以想象的。我们不去妄断、怀疑许多人有从事教学与研究的能力,有着很高的智商。但是,遗憾的是他们确实没有什么研究成果刊布于世,没有几篇论文为同行们所知晓。我们知道,科研与教学是相互促进的,没有科研水准和研究基础的教学水平,究竟又怎样就不得而知了。历史的原因,人为的认识,瞧不起音乐学专业的人士,大有人在。这已经成为一种人所共知的事情。甚至,一些在音乐学专业方面授课多年的教师,也常常讲自己曾经是学习其它专业,而羞愧自己如今从事的音乐学教学工作。因此,从附中开始设立音乐学的专业,还有一个重要的意义就是培养学生的志向,是一个立志的大问题。“立志”音乐学的学习与研究绝对不是一句空话、大话,音乐学系不应该把其它专业被淘汰后进入音乐学系的生源作为培养的“嫡系”,不应该视有一点音乐技能,但并不喜欢音乐理论这门功课的人为“宝”。其实,表演学不好,作曲学不好,也就更不可能在音乐理论方面能够有所作为了。一些音乐学院今天在音乐理论教学与研究上出现的窘境已经作了充分的证明。如果要从根本上改变人们对音乐学以及音乐理论研究的错误认识,要改变别人的认识,那么,首先要从自己做起,应该首先使我们的学生立志音乐学学习与研究。必须在附中阶段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使得我们的学生从进入音乐学院的大门之始就立志于音乐学的学习,就确立了一个大的研究方向。这样升入音乐学系的本科学生,从今天的自卑心理到立志音乐学的学习与研究,这是一个很根本的问题。
另外一方面,在当今发表的音乐理论论文里,的确有许多缺少对音乐本体进行的研究,让人们误以为音乐学的研究就是文字的工夫,认为音乐学的基本功就是背熟几本音乐史书。这也有其历史的原因,在目前音乐学的教学、研究,以及学习的队伍人员中,有许多人曾经学习的是其它专业,他们有的或是在外语,或是在历史、文学等方面受到过较长时间的训练,或在其它文化方面有较高的水平,较强的能力,等等。这部分人利用自我的优势从事了音乐学的工作,譬如,中文和中国历史专业方向的人,对中国古代音乐文献进行着辑录、校释,或从事着缺少音乐形态研究的中国音乐史的工作;而外国语专业方向或一些外语比较优秀的人,则从事着西方音乐文献的翻译,或从事着【清】毛奇龄在《竟山乐录》中所讲的“乐书不是乐,乐器不是乐”的工作。客观上讲,这类人中间的部分学者,为我国音乐理论的研究工作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完成了许多音乐学基础性的工作。音乐学的研究需要其它文化学方面人士的加入,音乐学者也需要具备文化学方面的学识,只是不能过于偏颇。如今就有些“过”的现象,因此,使人们产生了对音乐学的错误认识。这也许是我国音乐学这门学科发展中必然要经历的一个阶段。
第二,本科生源数量和素质保障的意义。
目前,人们普遍认为音乐学的生源数量不足,学生的素质更是不尽人意。
一方面,为了扩大生源,大大降低入学标准,有的音乐院校甚至以缩短音乐学本科学习的时间来吸引生源。另一方面,许多音乐学的出题老师抱怨目前音乐学的试题过于简单,认为如今学生的素质差。试想,要让从来没有学习过音乐学理论的应届高中学生,应考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的试题,其效果肯定不好,其水平肯定很低。即使是那些从小就接触音乐的“琴童”、“天才”等,对音乐学理论可能也是知之甚少。没有学习过的东西,不可能考出好成绩;没有成体系的音乐学的教育机制,也就没有生源量和质的保证。所以,我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上述两方面的矛盾,必须从附中阶段开始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或在普通中学中协商选择一些学校,定点开设音乐学方面的课程。 由于今天的许多考生没有进行过音乐学方面的系统学习和训练,在出题老师看来再简单的试题,对于考生也是难题,老师和学生都不好把握考试试题的深浅难易程度。如果从附中阶段开始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一来不仅能够使升入音乐学系本科的学生数量有所保证,使本科生源的数量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而且,更能保障这部分学生在音乐学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方面有一个较高的水平。如果学生在中学阶段已经学习了音乐学方面的常识,升本科的试题自然能够上一个台阶,自然有一个深浅难易的层次。共5页: 2
论文出处(作者): 我们经常争论是否让音乐学本科阶段的学生进行专业方向选择的问题,然而,如果在附中阶段设置了音乐学专业,学生们经过几年音乐学方面能力的训练,在进入本科阶段之后,通过第一学年的适应阶段,在第二学年中,完全可以进行有所目标的专业方向的选择。这样以来,音乐学专业学生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就会得到很大的提高,使得我国音乐学的教育、学习与研究水平获得一个真正的提高与发展。同时,这也给从事音乐学教学工作的教师也提出了一个比较高的要求。 音乐理论的教学与研究,本身应该具有前瞻性,教学上落后,会使我们在音乐理论的研究方面更加置后。我们要按照上述标准来检验今天音乐学学人的知识结构和学术经验,要求提高从事音乐学工作和研究的队伍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以前我们对于这一学科的认识不全面,对音乐学这门学科建设的思考也不多,特别是对音乐学专业方向的课程设置更没有做深入研究。今后当尽快补上,不能让这种现象继续存在下去。
三、 附中、本科课程的合理衔接与音乐学专业的层次教育
如果能够在音乐学院附中,甚至其它普通中学开设音乐学专业的课程,那么,这些课程要与本科招考的内容基本衔接。音乐学专业本科阶段设置的一些课程,在一定程度上一定应该是附中及普通中学音乐学专业课程的延续。因此,课程的设置就十分的重要了。目前,在音乐学院的音乐学专业所开设的所谓专业课程,被认为就是音乐学的学习科目。它让本专业的学生一进入这门专业的学习后,就以为这些课程就是音乐学学科的学习内容。但是,这些音乐学学习的科目,是否真正体现了音乐学这个学科所应该包含的内容,这就很有讨论的必要了。仅从对中国传统音乐的学习与研究来看,今天音乐学课程中的中国传统音乐课程这个科目,就需要添加许多的内容进去。譬如,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体系的重构和建立,缺少的是文献学的基础,中国传统音乐文献学是中国传统音乐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中国传统音乐理论能否建立的基础性工作。就音乐学专业的学生而言,对于音乐文献的掌握是十分重要的,音乐文献和书籍的了解是学习的前提,是基础的基础。目前的课程设置中就很是欠缺这方面的内容。即或是以西方音乐为研究方向的人,可能也首先应该去了解“西方的文献学”,或“西方文献批评”类似的“学问入门”课程。目前的音乐学专业教育中这些课程也没有开设。而从中学阶段开始就开设音乐学的课程,则更加应该注意课程设置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层次性。除了中学阶段的音乐和文化的诸多课程有其自身的特点之外,还要顾及音乐学专业本科课程设置的系统性。需要一个系统、合理的,符合我国音乐理论教育的课程设置体系。重要的是我们要把这个体系延续到本科音乐学教育与教学的系统中去,要注意音乐专业与文化等各门课程的衔接。就是说,学生一旦在中学学习期间选定了音乐学的学习方向,那么,就应该学习在本科招考、录取时的一些基本课程和内容。譬如,现在每个音乐学院的音乐学系都开设有:音乐学概论、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音乐美学、和声、复调、作品分析、钢琴等课程。这些课程肯定不可能全部都从中学阶段开始开设,即使那些能够开设的课程,其内容的数量和程度也必须有所限定。具体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要广泛征求意见,还应该进行理论上的研讨工作。而且,这里一定要考虑本门学科所存在着的层次教育问题。长期以来,我国的音乐学专业缺少层次教育。目前,我国在音乐学的升学考试中,仅就专业而言,所出考题的标准,在本科与研究生,甚至博士生考试之间的差别不是太大。这与我国音乐学的课程设置和教育内容缺少层次有关。我们没有研讨出一套有关本科、研究生、博士生考试科目、内容及水平定位的测试标准。应该说,对于音乐学专业的课程设置、不同层次水平的研究,不仅能够便于制定音乐学专业学生的学习科目、方向、内容等,而且,对非音乐学专业人们的音乐学的学习也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所以,我们首先要解决的是音乐学专业的层次教育问题。关于音乐学专业的层次教育,是否可以作以下几个层次: 一、音乐基础层次共5页: 3
论文出处(作者): 二、专业知识、技能层次
三、文化修养层次
四、方法论层次
而不同的层次又必须要有不同的几个阶段,不同的阶段中要解决不同学科的课程、不同音乐学内容。因此,层次教育是与阶段性教育结合在一起的。
譬如,初级阶段:也许应该进行的是中西音乐概论性与感性知识的基础教育;中西音乐理论基础知识及音乐技能、技巧的基础教育;中西文史、文化、语言基础教育等。在第二个中级阶段则应该进行音乐学概论课程;其它音乐学各门学科概论性的课程。到了第三个高级阶段就应该进入所谓专业论题方面的研究,和专攻方向的研究,以及音乐学专业论文的写作阶段了。 在这些不同的学习阶段中,哪些课程、哪些内容,以怎样的程度,针对哪些层次的学生又是很重要的问题了。譬如,强调音乐本体技能与音乐学基础能力并行、音乐专业课程与文化基础课程并重的中学阶段音乐学专业课程学习的同时,还必须把这些课程的初级性质考虑进去。也就是说,在对音乐学专业的学生进行音乐基础知识能力和基本音乐技术、技能训练的同时,还要加强要中外历史、文化知识、语言能力等方面的培养。 我个人以为音乐学专业,毕竟首先是一门以音乐技术、技能,以及音乐文化为基础性质的特殊学科,因此,如果不是在音乐学院附中一直专门学习音乐的普通中学的音乐学基础教育,还是应该放在对音乐本体理论所进行的学习上。就音乐学专业方向的学生而言,首先应该具备音乐本体技术、技能、音乐学基础的基本功。对于音乐形态本身的不了解,今后很难深入进行音乐学的研究。今天,有许多没有经过音乐学院音乐学系系统学习的学生,可能在音乐基础知识和基础技能上就要欠缺一些。譬如,今天,我们都承认那些毕业于师范大学音乐系,和其它艺术院校音乐系非音乐学专业的学生,在综合文化知识和能力方面要强于音乐学院的学生。同时,也指出这些学生对于音乐本体了解的欠缺,音乐技能水平的低下,这的确也是事实。而且,这种情况也许还会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存在下去。这正是我国音乐学发展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这种情况下,就要求在进入硕士的研究生阶段要弥补这方面的不足。在课程的设置上就要与音乐学本专业毕业的学生区别开来。这也符合“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由于历史的原因,有大批非音乐学专业的研究生,特别是非音乐学院的研究生则需要补上更加需要音乐技能方面的课程。根据本科所学专业,实事求是的针对研究生的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名正言顺的加强音乐技能的补充学习。而且,由于能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的学生比例并不大,所以,音乐学的主要课程和内容应该在本科阶段完成。特别是音乐技能和技术课程更应该在本科阶段完成,因为,对于音乐形态本身的不了解,很难深入进行音乐学的研究。一方面,如果音乐理论的研究论文,只是大量谱例的堆积,而没有道理可讲,或讲的都是大道理、旧道理等,那是不行的。但是,另一方面,如果只是从理论上、文化上讲了许多音乐的道理,而不能以音乐的实际例子证明其道理的科学性、合理性,甚至论文中列举的音乐例子或曲谱谱例与其理论不相吻合,则更为可笑。因此,建立一个基本成体系的、有层次的音乐学教学课程极为重要。要对现有的音乐学的教学课程设置进行调整、补充。譬如,确实有一些属于音乐学的课程内容,但是又的确离音乐本体比较远,音乐文献学的就是属于这样的一个课程。要把系统的音乐文献学的教学内容放在高级的层次教育中去教授。其实,同我国传统文化的研究中,已经有一整套成体系的方法,有着成熟的文献学相比较,我们看到在音乐理论的研究中,经常还纠缠于研究的对象、方向等问题的讨论之中是很幼稚的。在认识了文献学的基本方法之后,我们就不得不思考如何把这种方法运用于音乐学的研究之中,如何建立音乐文献学等问题。文献学是方法论,怎样把这种方法运用于音乐理论的学习与研究之中值得思考。 即使在音乐的本体教学上,今天的音乐学专业的教学内容也缺少一些重要的门类。譬如,不可缺少直接接触民间音乐的教学内容就应该放在相应的层次里。在新的音乐研究思想和观念的指导下,以新的理念和手段开展民间音乐的采风工作。什么是新的音乐研究思想?什么是民间音乐采风工作的新理念和手段?那就是民族音乐学的思想和方法。今天社会音乐文化生活中的民间音乐,不仅仅指的是山野之曲,同时也包括了城市中的音乐文化。而且,在课程的设置中,还要有意识地注重中国音乐理论课程的设置。 共5页: 4
论文出处(作者): 四、结语
在西方音乐学构架中的我国音乐学的专业教育及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等都不完善,
如果能够在附中或普通中学设立音乐学的专业,并使其系统化、体系化,以及具有层次和阶段性,相信其作用及影响会更为明显和深远。
【关 键 词】音乐学 音乐教育 音乐理论教育 音乐学课程设置
【作者简介】徐元勇,文学博士。1964年8月6日出生于四川省阆中县。曾经先后学习、工作于四川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现任教于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一、弁言
音乐学(musicology)是一门研究音乐的学问,来自于西方。萧友梅先生在建立上海国立音乐专科学校时,虽然引入了至今仍在延续的欧洲音乐教育体系。但是,音乐学专业课程的设置,在我国的音乐教育中是比较晚的事情。新中国建立之前几乎没有,即使在新中国建立之后,大部分专业音乐院校音乐学专业课程的设置也很晚。除了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于1954年,中央音乐学院于1956年较早建立以外,其它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的建立都较晚。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分别于1978年和1980年设立了音乐学系,武汉音乐学院于1986年成立音乐学系。而象天津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等,则都是在二十世纪的九十年代之后才逐渐挂牌成立了音乐学系。几所音乐院校的音乐学专业被批准为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授予点则是更晚的事情。1982年中央音乐学院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点,1988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点。上海音乐学院硕士学位授予点是1982年获得的批准,博士学位授予点是1989年获得的批准。
在我们的西洋音乐教学、研究队伍中,有不少是在西洋文化的社会和生活环境中受过熏陶的学者。我们在西方音乐学的传播、教学、研究等方面,也的确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是,说音乐学在我国是一门年轻的学科,也许一点也不过分,这一点也反映在我们过去,以及今天许多人对音乐学的认识中。譬如,我们历来要求学习音乐的人,一定要“底子好”、“基础好”。所谓的好“底子”、好“基础”,在多数情况下主要指的是“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且不论表演、甚至作曲等专业方向的学生,是否仅仅只是具备了“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的能力就够了这个问题。就音乐学为学习和研究方向的人而言,除了应该要求具备“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的能力之外,还应该有文史修为和写作能力的“底子”、“基础”,要具有音乐理论的思考能力。也就是说,对于从事音乐学专业工作与研究的人们来说,必须掌握音乐形态、音乐技能等音乐本体的知识,以及掌握中外历史、文学、语言、宗教、风俗、文献典籍等社科文化知识,要有两个方面的基本功。对于这一点似乎大家早有共识,似乎也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但是,在我国音乐学的实际教学中却没有加以实施,至少做得很不够。而且,在我们还没有对原有西方音乐学领会得十分清楚的情况下,又有许多其它西方音乐研究理论,以及一些音乐研究新领域、新知识不断为我们所认知,使得我国这门本来就很年轻的学科,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譬如,对于民族音乐学(Ethnomusicology)、世界音乐(W0rld Music)、多元音乐文化(Many Music of Many Cultures)等新学科、新概念的系统解读,以及与原有音乐学之间的关系;等等。
就目前国内音乐学的教学和研究现状来看,急需思考如何在借鉴西方音乐学学科体系、消化西方其它成熟音乐理论体系的同时,在所谓西方音乐学的构架中,建立符合我国音乐的发展历史、符合我国音乐文化生活存在的状况,以及符合我国音乐理论学习与研究现状的教育体系及教学体制等问题。也即,如何在我国现有音乐学的专业教育中,在音乐学专业学生的培养与训练中,无论是在教学的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方面,在学制的设定和课程的设置上,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音乐理论研究的学科。
二、音乐学专业从附中开始设立的意义
音乐学的专业方向应该从附中开始设立,至少,在附中的高中阶段一定要设立音乐学的专业。要思考符合附中音乐学专业方向的课程设置,而且,对于演奏、作曲等其它专业也要补充音乐学常识方面的课程。从近二十年来音乐学发展的情况来看,如果在附中的高中阶段开始设立音乐学的专业方向,对于我国音乐理论的学习风气、研究水平等,都会带来很重大的意义。仅仅就在附中的高中阶段开始设立音乐学专业方向的教育意义而论,将会产生以下两个方面的意义:
第一,观念上的意义。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有了这样一个谬论:“学表演不行就改学作曲,作曲再不行就学理论。”除了可以认为人们缺少对音乐学以及音乐理论研究的认识之外,是否更应该对我们自身所存在的问题加以检讨。
这个局面的形成,一方面,应该说与音乐学系历来的要求标准有关。音乐学系历来视附中其它专业被淘汰后进入音乐学系的学生为“嫡系”,并把其作为音乐学系的后备师资。然而,关键的问题是,这些人中的大多数人并不喜欢音乐理论这门功课,不是把音乐理论视为一门专门的学问来加以钻研。甚至,其中一部分人根本就瞧不起音乐理论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其结果是可以想象的。我们不去妄断、怀疑许多人有从事教学与研究的能力,有着很高的智商。但是,遗憾的是他们确实没有什么研究成果刊布于世,没有几篇论文为同行们所知晓。我们知道,科研与教学是相互促进的,没有科研水准和研究基础的教学水平,究竟又怎样就不得而知了。历史的原因,人为的认识,瞧不起音乐学专业的人士,大有人在。这已经成为一种人所共知的事情。甚至,一些在音乐学专业方面授课多年的教师,也常常讲自己曾经是学习其它专业,而羞愧自己如今从事的音乐学教学工作。因此,从附中开始设立音乐学的专业,还有一个重要的意义就是培养学生的志向,是一个立志的大问题。“立志”音乐学的学习与研究绝对不是一句空话、大话,音乐学系不应该把其它专业被淘汰后进入音乐学系的生源作为培养的“嫡系”,不应该视有一点音乐技能,但并不喜欢音乐理论这门功课的人为“宝”。其实,表演学不好,作曲学不好,也就更不可能在音乐理论方面能够有所作为了。一些音乐学院今天在音乐理论教学与研究上出现的窘境已经作了充分的证明。如果要从根本上改变人们对音乐学以及音乐理论研究的错误认识,要改变别人的认识,那么,首先要从自己做起,应该首先使我们的学生立志音乐学学习与研究。必须在附中阶段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使得我们的学生从进入音乐学院的大门之始就立志于音乐学的学习,就确立了一个大的研究方向。这样升入音乐学系的本科学生,从今天的自卑心理到立志音乐学的学习与研究,这是一个很根本的问题。
另外一方面,在当今发表的音乐理论论文里,的确有许多缺少对音乐本体进行的研究,让人们误以为音乐学的研究就是文字的工夫,认为音乐学的基本功就是背熟几本音乐史书。这也有其历史的原因,在目前音乐学的教学、研究,以及学习的队伍人员中,有许多人曾经学习的是其它专业,他们有的或是在外语,或是在历史、文学等方面受到过较长时间的训练,或在其它文化方面有较高的水平,较强的能力,等等。这部分人利用自我的优势从事了音乐学的工作,譬如,中文和中国历史专业方向的人,对中国古代音乐文献进行着辑录、校释,或从事着缺少音乐形态研究的中国音乐史的工作;而外国语专业方向或一些外语比较优秀的人,则从事着西方音乐文献的翻译,或从事着【清】毛奇龄在《竟山乐录》中所讲的“乐书不是乐,乐器不是乐”的工作。客观上讲,这类人中间的部分学者,为我国音乐理论的研究工作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完成了许多音乐学基础性的工作。音乐学的研究需要其它文化学方面人士的加入,音乐学者也需要具备文化学方面的学识,只是不能过于偏颇。如今就有些“过”的现象,因此,使人们产生了对音乐学的错误认识。这也许是我国音乐学这门学科发展中必然要经历的一个阶段。
第二,本科生源数量和素质保障的意义。
目前,人们普遍认为音乐学的生源数量不足,学生的素质更是不尽人意。
一方面,为了扩大生源,大大降低入学标准,有的音乐院校甚至以缩短音乐学本科学习的时间来吸引生源。另一方面,许多音乐学的出题老师抱怨目前音乐学的试题过于简单,认为如今学生的素质差。试想,要让从来没有学习过音乐学理论的应届高中学生,应考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的试题,其效果肯定不好,其水平肯定很低。即使是那些从小就接触音乐的“琴童”、“天才”等,对音乐学理论可能也是知之甚少。没有学习过的东西,不可能考出好成绩;没有成体系的音乐学的教育机制,也就没有生源量和质的保证。所以,我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上述两方面的矛盾,必须从附中阶段开始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或在普通中学中协商选择一些学校,定点开设音乐学方面的课程。 由于今天的许多考生没有进行过音乐学方面的系统学习和训练,在出题老师看来再简单的试题,对于考生也是难题,老师和学生都不好把握考试试题的深浅难易程度。如果从附中阶段开始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一来不仅能够使升入音乐学系本科的学生数量有所保证,使本科生源的数量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而且,更能保障这部分学生在音乐学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方面有一个较高的水平。如果学生在中学阶段已经学习了音乐学方面的常识,升本科的试题自然能够上一个台阶,自然有一个深浅难易的层次。
我们经常争论是否让音乐学本科阶段的学生进行专业方向选择的问题,然而,如果在附中阶段设置了音乐学专业,学生们经过几年音乐学方面能力的训练,在进入本科阶段之后,通过第一学年的适应阶段,在第二学年中,完全可以进行有所目标的专业方向的选择。这样以来,音乐学专业学生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就会得到很大的提高,使得我国音乐学的教育、学习与研究水平获得一个真正的提高与发展。同时,这也给从事音乐学教学工作的教师也提出了一个比较高的要求。 音乐理论的教学与研究,本身应该具有前瞻性,教学上落后,会使我们在音乐理论的研究方面更加置后。我们要按照上述标准来检验今天音乐学学人的知识结构和学术经验,要求提高从事音乐学工作和研究的队伍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以前我们对于这一学科的认识不全面,对音乐学这门学科建设的思考也不多,特别是对音乐学专业方向的课程设置更没有做深入研究。今后当尽快补上,不能让这种现象继续存在下去。
三、 附中、本科课程的合理衔接与音乐学专业的层次教育
如果能够在音乐学院附中,甚至其它普通中学开设音乐学专业的课程,那么,这些课程要与本科招考的内容基本衔接。音乐学专业本科阶段设置的一些课程,在一定程度上一定应该是附中及普通中学音乐学专业课程的延续。因此,课程的设置就十分的重要了。目前,在音乐学院的音乐学专业所开设的所谓专业课程,被认为就是音乐学的学习科目。它让本专业的学生一进入这门专业的学习后,就以为这些课程就是音乐学学科的学习内容。但是,这些音乐学学习的科目,是否真正体现了音乐学这个学科所应该包含的内容,这就很有讨论的必要了。仅从对中国传统音乐的学习与研究来看,今天音乐学课程中的中国传统音乐课程这个科目,就需要添加许多的内容进去。譬如,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体系的重构和建立,缺少的是文献学的基础,中国传统音乐文献学是中国传统音乐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中国传统音乐理论能否建立的基础性工作。就音乐学专业的学生而言,对于音乐文献的掌握是十分重要的,音乐文献和书籍的了解是学习的前提,是基础的基础。目前的课程设置中就很是欠缺这方面的内容。即或是以西方音乐为研究方向的人,可能也首先应该去了解“西方的文献学”,或“西方文献批评”类似的“学问入门”课程。目前的音乐学专业教育中这些课程也没有开设。而从中学阶段开始就开设音乐学的课程,则更加应该注意课程设置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层次性。除了中学阶段的音乐和文化的诸多课程有其自身的特点之外,还要顾及音乐学专业本科课程设置的系统性。需要一个系统、合理的,符合我国音乐理论教育的课程设置体系。重要的是我们要把这个体系延续到本科音乐学教育与教学的系统中去,要注意音乐专业与文化等各门课程的衔接。就是说,学生一旦在中学学习期间选定了音乐学的学习方向,那么,就应该学习在本科招考、录取时的一些基本课程和内容。譬如,现在每个音乐学院的音乐学系都开设有:音乐学概论、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音乐美学、和声、复调、作品分析、钢琴等课程。这些课程肯定不可能全部都从中学阶段开始开设,即使那些能够开设的课程,其内容的数量和程度也必须有所限定。具体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要广泛征求意见,还应该进行理论上的研讨工作。而且,这里一定要考虑本门学科所存在着的层次教育问题。长期以来,我国的音乐学专业缺少层次教育。目前,我国在音乐学的升学考试中,仅就专业而言,所出考题的标准,在本科与研究生,甚至博士生考试之间的差别不是太大。这与我国音乐学的课程设置和教育内容缺少层次有关。我们没有研讨出一套有关本科、研究生、博士生考试科目、内容及水平定位的测试标准。应该说,对于音乐学专业的课程设置、不同层次水平的研究,不仅能够便于制定音乐学专业学生的学习科目、方向、内容等,而且,对非音乐学专业人们的音乐学的学习也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所以,我们首先要解决的是音乐学专业的层次教育问题。关于音乐学专业的层次教育,是否可以作以下几个层次: 一、音乐基础层次
二、专业知识、技能层次
三、文化修养层次
四、方法论层次
而不同的层次又必须要有不同的几个阶段,不同的阶段中要解决不同学科的课程、不同音乐学内容。因此,层次教育是与阶段性教育结合在一起的。
譬如,初级阶段:也许应该进行的是中西音乐概论性与感性知识的基础教育;中西音乐理论基础知识及音乐技能、技巧的基础教育;中西文史、文化、语言基础教育等。在第二个中级阶段则应该进行音乐学概论课程;其它音乐学各门学科概论性的课程。到了第三个高级阶段就应该进入所谓专业论题方面的研究,和专攻方向的研究,以及音乐学专业论文的写作阶段了。 在这些不同的学习阶段中,哪些课程、哪些内容,以怎样的程度,针对哪些层次的学生又是很重要的问题了。譬如,强调音乐本体技能与音乐学基础能力并行、音乐专业课程与文化基础课程并重的中学阶段音乐学专业课程学习的同时,还必须把这些课程的初级性质考虑进去。也就是说,在对音乐学专业的学生进行音乐基础知识能力和基本音乐技术、技能训练的同时,还要加强要中外历史、文化知识、语言能力等方面的培养。 我个人以为音乐学专业,毕竟首先是一门以音乐技术、技能,以及音乐文化为基础性质的特殊学科,因此,如果不是在音乐学院附中一直专门学习音乐的普通中学的音乐学基础教育,还是应该放在对音乐本体理论所进行的学习上。就音乐学专业方向的学生而言,首先应该具备音乐本体技术、技能、音乐学基础的基本功。对于音乐形态本身的不了解,今后很难深入进行音乐学的研究。今天,有许多没有经过音乐学院音乐学系系统学习的学生,可能在音乐基础知识和基础技能上就要欠缺一些。譬如,今天,我们都承认那些毕业于师范大学音乐系,和其它艺术院校音乐系非音乐学专业的学生,在综合文化知识和能力方面要强于音乐学院的学生。同时,也指出这些学生对于音乐本体了解的欠缺,音乐技能水平的低下,这的确也是事实。而且,这种情况也许还会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存在下去。这正是我国音乐学发展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这种情况下,就要求在进入硕士的研究生阶段要弥补这方面的不足。在课程的设置上就要与音乐学本专业毕业的学生区别开来。这也符合“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由于历史的原因,有大批非音乐学专业的研究生,特别是非音乐学院的研究生则需要补上更加需要音乐技能方面的课程。根据本科所学专业,实事求是的针对研究生的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名正言顺的加强音乐技能的补充学习。而且,由于能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的学生比例并不大,所以,音乐学的主要课程和内容应该在本科阶段完成。特别是音乐技能和技术课程更应该在本科阶段完成,因为,对于音乐形态本身的不了解,很难深入进行音乐学的研究。一方面,如果音乐理论的研究论文,只是大量谱例的堆积,而没有道理可讲,或讲的都是大道理、旧道理等,那是不行的。但是,另一方面,如果只是从理论上、文化上讲了许多音乐的道理,而不能以音乐的实际例子证明其道理的科学性、合理性,甚至论文中列举的音乐例子或曲谱谱例与其理论不相吻合,则更为可笑。因此,建立一个基本成体系的、有层次的音乐学教学课程极为重要。要对现有的音乐学的教学课程设置进行调整、补充。譬如,确实有一些属于音乐学的课程内容,但是又的确离音乐本体比较远,音乐文献学的就是属于这样的一个课程。要把系统的音乐文献学的教学内容放在高级的层次教育中去教授。其实,同我国传统文化的研究中,已经有一整套成体系的方法,有着成熟的文献学相比较,我们看到在音乐理论的研究中,经常还纠缠于研究的对象、方向等问题的讨论之中是很幼稚的。在认识了文献学的基本方法之后,我们就不得不思考如何把这种方法运用于音乐学的研究之中,如何建立音乐文献学等问题。文献学是方法论,怎样把这种方法运用于音乐理论的学习与研究之中值得思考。 即使在音乐的本体教学上,今天的音乐学专业的教学内容也缺少一些重要的门类。譬如,不可缺少直接接触民间音乐的教学内容就应该放在相应的层次里。在新的音乐研究思想和观念的指导下,以新的理念和手段开展民间音乐的采风工作。什么是新的音乐研究思想?什么是民间音乐采风工作的新理念和手段?那就是民族音乐学的思想和方法。今天社会音乐文化生活中的民间音乐,不仅仅指的是山野之曲,同时也包括了城市中的音乐文化。而且,在课程的设置中,还要有意识地注重中国音乐理论课程的设置。
四、结语
论文摘要:针对面向基础教育改革的高师音乐理论课教学,从当前高师音乐理论教学存在的问题作了较全面的解析,阐述了音乐理论课程与其它课程的联系,提出了音乐理论课程教学改革的一系列方法,对音乐理论课程的改革提出了探索性的意见。
一、当前高校音乐理论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传统音乐文化主体意识的失落。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港台及西方商业性、娱乐性低俗流行音乐占据我国社会音乐生活的主导地位,社会主义民族化的主旋律几乎被淹没。音乐教师难以驾驭音乐课堂教学,全国统编音乐教材实施阻力较大,高校不少学生对流行歌曲、摇滚乐十分迷恋,对严肃高雅音乐(包括民族音乐)缺乏认同。在高校里,我们相当一部分专业音乐教师用西方音乐理论和评价标准来讨论中国的传统文化,对本民族的音乐价值缺乏正确的估价,对中国文化缺乏应有的尊重,造成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主体意识的失落。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渗透在思想、文化、艺术、道德各方面的生活中,通过积累、沉淀、世代相传,形成民族风俗习惯和民族精神。音乐作为民族文化生活的一部分,它不仅有娱乐功能,更有其教育、认识和审美功能。
2.音乐理论课与实践的结合问题。音乐是一种听觉的艺术,学习任何音乐理论,都不能离开音乐的实际音响,都应与音乐的感性体验相联系,在感受音乐实际音响的过程中加深对音乐理论诸问题的认识。而目前高校的音乐理论课教学中,理论与实际音乐音响缺少必要的结合与联系,枯燥单调的“纯”理论课失去了音乐鲜活的感性特征,因此,学生们对音乐理论课的学习缺乏兴趣,出现了“重技轻理”的现象。
3.音乐理论课教学的广度与深度的问题。目前高校音乐理论课的教学是短视的并带有功利性色彩,教学中不注重知识的广度与理论深度,这在教学双方都有所表现。教师沿用多年的老教材照本宣科,不能把音乐理论诸多问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与教材的相关内容结合起来进行讲授,使授课没有新鲜感;学生对音乐理论课的学习也不求甚解,平时不努力,考试临时抱佛脚,只要成绩及格就行,更谈不上针对某一音乐理论问题自觉地查阅相关的图书资料,以求甚解,课堂内外不能形成较浓厚的学术氛围。
4.教学手段和设施设备落后陈旧。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科学技术的进步,引进现代化教学手段高校音乐理论课教学势在必行。目前多数院校的音乐理论课教学仍在教学方式、方法和手段上没有变化,多年一贯制。
二、高校音乐理论教学的探索性意见
(一)在教学指导思想上
1.在教学指导思想上主要在创建具有民族特色的中国师范音乐教育体系势在必行,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民族众多的文明古国、礼乐之邦。中华民族传统音乐文化在世界上也是唯一的从远古不间断传承下来的音乐文化,我们应当珍惜、发扬光大。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1990年元月在全国文艺工作者座谈会上的讲话《繁荣文艺必须大力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中指出“在当前国际和国内形势下,弘扬民族文化不仅直接关系到文化的兴衰,而且在政治上具有重要意义。弘扬民族文化是振兴民族精神,提高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发扬爱国主义精神,顶住一切外国压力的一个重要条件。为了实现祖国的统一,弘扬民族文化又是沟通海峡两岸的桥梁,是加深海内外炎黄子孙的相互了解,增强民族凝聚力的重要力量”。
2.加强音乐理论教学与其它课程的联系两个方面来探索。音乐理论课的教学通过这种与其它音乐专业课的横向联系,能够把音乐理论与音乐实践更好地结合在一起,全面促进与提升学生的音乐素养和文化素养。其次,要加强音乐理论课教学与哲学、史学及社会学等学科的横向联系。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为指导,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方法论去研究音乐理论及一切音乐现象,才能把握客观音乐现象的真正脉搏。要正确认识音乐理论问题,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是非常必要的。史学是以人类历史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研究历史最基本的前提是实事求是精神,即以史料为客观依据,以科学的态度来研究历史。音乐发展到今天,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音乐理论课教学中涉及到的一切音乐现象,都是特定社会历史时期的精神产物,音乐也有着社会性与历史性特征。在音乐理论课的教学中,要以历史的眼光看待音乐发展史上的诸多理论问题,对音乐家及其音乐作品的评价应持客观公正的态度,这一点在音乐史论课的教学中显得尤为重要。社会学是探讨社会现象、社会关系、社会生活等一系列相关问题,研究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以及人与人、群体与群体之间的相互关系的学科。音乐也是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音乐作品的产生、传播到被社会所接受的过程,都是一定历史时期社会现实的反映,与当时的社会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也就是说,任何音乐现象都是社会历史现象,因此,运用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去对待和研究音乐理论诸问题,这也是搞好音乐理论课教学的科学方法之一。
(二)在教学方法上
1.提高音乐理论基础课的文化品位。纯音乐理论对于音乐基础较差(不识五线谱,甚至也不识简谱)的学生来说,很难产生学习的兴趣,相反,容易产生畏难情绪,这就给教学带来一定的难度。俗话说:“兴趣是比责任感更好的老师”。为了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变痛苦教学为愉快教学,我们在讲述枯燥无味的概念的同时,最好能加进一些中外音乐史中的趣味性故事;中西乐理的对比;舞蹈音乐的特征和实例等内容,以活跃课堂气氛,同时也提高了该课的文化品位和课程的含金量。
2.简明扼要,深人浅出。在讲述每一个概念时,应尽可能的简明扼要,深人浅出,避免繁琐。比如学生演唱音不准,归根到底是音程的关系不对,这就要求我们首先在理论上搞清有关音程的基本概念,能识别和构成各种音程及其转位,判断它们的协和程度。
3.理论联系实际。学习理论的目的全在于应用,学习音乐基础理论的目的也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在重视理论的同时,大力加强视唱、练耳(听觉训练)、记谱等方面能力的训练。通过视唱练耳的训练,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感知能力、音高和节奏的听辨能力、音乐的记忆能力、音乐的审美能力;积累和丰富音乐词汇。它对提高学生的音乐素质将会起到难以估量的作用。
4.选用合理的教材。选用合理的教材是在有限的课时内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的前提。
建国初期,我国音乐院校使用的教材基本上都是前苏联的教材。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和严谨性,对我国的音乐教育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但这些教材选用的音乐都是以欧洲为代表的西方音乐,不可能表达我国传统音乐的音感特征。学生在听觉上积累了大量的外国音乐语汇,而对本民族的音乐语言反而感到生疏,进而认为土气、低级,产生妄自菲薄的思想。为了弥补不足,我国从事视唱练耳教学的教师陆续编写了一些视唱教材,如上海音乐学院视唱练耳教研组编的《视唱教程》、《多声部视唱教材》(上海文艺出版社,1960年)、《单声部视唱教程》(上、下)、(二声部视唱教程》(上海音乐出版社,1989年)、许敬行、孙虹编著的(视唱练耳》(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年)等,这些教材并不完全排斥外国音乐,而是以中国民歌和中国乐曲为主,它们对培养学生熟悉本民族的音乐作出了可贵的贡献,为如何编写有中国特色的视唱练耳教程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三、高师音乐理论课的教学改革构想
师范音乐理论课的教学改革对充分认识音乐理论课在整个音乐专业教学中的地位和重要作用有重要意义,需要积极探索音乐理论课的教学规律,加强音乐理论教学与其它音乐专业课的联系,做到互相促进,全面提高,在教学中应加强音乐理论教学与哲学、史学与社会学的横向联系,学会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指导高师音乐理论课的教学,要进一步丰富音乐理论课的教学手段,不断增加教学设施设备的科技含量,及时改进音乐理论课的教学方法,让音乐理论课在整个音乐专业的教学中发挥更大作用。音乐教育专业课程设置呈三足鼎立之势,一是政治、外语、体育等公共课;二是教育理论课;三是专业技能及专业理论基础课。这种体系性的引人使中国专业音乐与师范音乐教育逐步走向系统化、规范化。培养了大批的各方面的音乐优秀人才,提高了全民族的音乐水平,促进了中西方音乐文化的交流,推动了中国音乐创作、表演和教育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这种体系的全面引人,从客观上确立了“欧洲音乐中心论”的地位,阻碍了中国民族优秀音乐文化的弘扬和发展。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呢?以下是笔者关于教学改革的构想:
1.音乐教改应在思想、课程、内容、教法上突出师范性和民族性,尤其应以理论课程设置、教材教学内容民族化为突破口。四大件应着重讲授原则与方法,强调举一反三、融汇贯通,而不是用西方的思维模式来指导我们的创作师范生学习。四大件主要目的是为将来从教适应工作、自学提高、进一步深造、增强分析作品能力、接触认识中外经典作品并具备初步的编创能力,打好基础。换言之师范生学习四大件和其他音乐理论不是为了当作曲家,而是为了当好各级各类学校普通音乐教师和部分专业课分科教学的教师。
2.音乐理论课教改应该精减科目、浓缩内容,扩大知识复盖面、减少重复,并要强调各课程间的渗透贯通,增加应用性内容与基础性训练,这是教改的出发点和指导思想。课程内容的调整,首先应着手教材体系的民族化,以我为主,增强民族传统音乐主体意识,逐步过渡到建立独立的民族课程和教材体系:(1)和声学—教改的方向是删减内容、改革教法、中西并重、训练多样。(2)复调音乐—师范专科大多不开此课,本科在高年级以必修或选修的性质开设。(3)曲式与作品分析—从曲式人手对作品全面剖析,分析作品应成为本课的主体内容中西兼顾,不可偏颇,理论结合实际,并尽可能的做到乐谱、音响对照、视听同步、理性思索与感情体验合一,这应是本课的特色和教改出发点。这门课还应与音乐文献欣赏、音乐人文历史知识、和声风格分析渗透教学,不应只限于音乐材料组合发展、曲式框架的纯理性分析。
3.师资队伍与其他改革是为了发展,发展要落实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在技能课如声乐、钢琴、中外乐器选修、视唱练耳等教学中实行分级达标管理方案,参考中国音协器乐考级办法,定出各技能课各期各级达标练习曲、乐曲、歌曲曲目的选择也要充分考虑民族性特点。
4.就弘扬民族优秀音乐而言,从一所院校来看,要注意整体布局形成良好的外部坏境并建立有效机制,以保证民族优秀音乐文化的传播、学习和继承。如为了促进文理结合、理工浸透、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增强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应开好非音乐专业的大学音乐欣赏课公共选修课,开设中国音乐和中国音乐史课。搞好音乐课外活动,用中国民歌演唱、民族器乐独奏合奏比赛代替大学校园还在升温的通俗歌曲卡拉大赛和现代舞大赛。开设中国民族音乐系列讲座课。总之,师范音乐教育通过一系列教学改革弘扬民族音乐文化,来强化爱国主义精神,增强民族主体意识,并不断造就出对我国民族音乐的传播有责任心使命感、又有一定民族音乐理论、技巧和良好的民族音乐审美习惯和趣味的新一代音乐师资。
一、音乐教育哲学的转向
“音乐教育哲学”产生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但是它的萌芽形成已久。综观人类思想史和教育实践,任何关涉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的研究,总是要不同程度地涉及到音乐、美术等对人的价值,涉及美育的哲学基础。回首美育思想史的发展历程,最先确立美育独立地位的德国古典美学家席勒(Johann Christoph Friedrich von Schiller,1759―1805)早在1793―1794年写给丹麦王子克里斯谦公爵的27封信中,也就是后人所称的《审美教育书简》中,就基于自律论的美育观和方法论,充分肯定了音乐、美术等审美活动对人的价值前提,即艺术教育具有不可替代的对人的生存幸福和全面发展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正是他的这种将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审美教育的必需承诺的价值取向和从人生价值入手建架审美理论体系的构想,不仅使他成为以审美为目标的艺术教育称谓之祖,也是音乐、美术等艺术教育哲学的逻辑起点。
(一)音乐教育审美哲学转向
50年代末两本具有划时代意义著作的出版,标志着审美音乐教育哲学的出现。一本是1958年由纳尔逊•亨利(Nelson Henry)主编的《音乐教育的基本概念》(The Basic Concepts of Music Education) 。在本书中,亨利批判了强调音乐附属价值的实用主义哲学基础,明确提出要发展一种注重音乐内在价值的音乐教育哲学。另一本是由莱昂哈德(Leonhard)和豪斯(House)于1959年出版的大学教材《音乐教育的理论基础与基本原则》(The Theoretical Basis of Music Education and Basic Principles),明确主张鼓励发展新的音乐教育哲学。
1970年贝内特•雷默出版了里程碑式的著作《音乐教育的哲学》,审美音乐教育哲学进入辉煌时期。雷默认为,审美教育是发展对事物审美质量敏感性的教育。音乐是人类情感形式的符号表现,因此音乐教育主要价值在于对学生情感的影响。雷默在此基础上提出,音乐教育就是情感教育,情感的教育就是审美教育,换言之,音乐教育即审美教育(Music Education as Aesthetic Education),它的最高价值与审美教育的最高价值一致,即“通过提高人们对情感本质的洞察来提高人们生活的质量。”②
(二)音乐教育实践哲学转向
1995年,大卫•艾利奥特(David Elliott)的《音乐的种种问题:一种新的音乐教育哲学》(A New Philosophy of Music Education)一书出版,标志着美国音乐教育哲学领域由原来官方审美哲学“一元独尊”变为审美哲学与实践哲学“二元对峙”的局面,开始了音乐教育的实践转向。音乐教育实践哲学成为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美国音乐教育领域中影响最大的哲学流派之一。
艾利奥特的音乐实践教育哲学是在批判审美教育哲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他认为审美教育哲学是建立在对审美概念的假设之上,它忽略了音乐创作的本质及其重要性,把音乐作品从文化语境、社会语境中抽离开来,音乐成了纯粹的客体。艾里奥特认为,只有实践才是音乐教育的本质,音乐在实践中存在,参与到音乐教育中的人也是实践意义上的存在。听赏只是音乐实践的一小部分,因此,审美只是音乐教育的一部分,实践包括了审美。艾里奥特强调,审美音乐教育过于关注于音乐作品本身,只关注音乐的内部结构,如和声、节奏、织体等音乐元素,这就必然得出西方古典音乐是最优秀的音乐的有失公允的结论。更为重要的是,他首次提出了音乐的实践语境问题,他认为任何音乐都不可能在本质上比其他音乐更优秀,它们在自己的语境中都同等有效。
(三)音乐教育文化哲学的转向
根据艾利奥特的世界多元文化音乐观点,“作为文化的音乐”(music as a culture)教学长期以来为实践哲学所提倡。在此基础上,学会尊重别人与其他文化,作为动态的多元文化音乐教育课程不断促进学生的文化认同和自我认同。音乐人类学家倡导“音乐作为文化或文化中的音乐”、“音乐是作为人类的普遍文化现象”被国际音乐教育学会普遍公认。将这一理念引入音乐教育,无疑会产生对学科定位问题的思考。
文化是人在适应人类社会生存中的重要思想行为方式,音乐教育的目标如果不能对文化和人的发展有积极的影响,那么,该学科地位就会下降甚至被边缘化。通过这样一种观念,强调音乐教育对文化和人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音乐表现人性真善美,是人类生活与精神(生存意义)的根基,也是人文性最深刻的表现。如果单纯将音乐作为审美或实践,放弃了作为人类文化存在的意义和价值,音乐必然“大材小用”。
基于这样的观点为音乐教育哲学建构带来两点启示:1.原有的单一的、与文化分离的音乐教育哲学已渐行渐远;我们需要多学科的、综合的与文化整合的音乐教育哲学。2.音乐教育的社会功能日益受到严重挑战。人类未来必然以多元文化作为音乐教育的现实基础。音乐教育不可能回避生活世界以及全球文化视野的考虑。其用某一种音乐来代表音乐教育并作为人类音乐的概念,已经成为历史。
作为文化的音乐教育哲学建构将考虑三个方面的建构:1.音乐文化身份确认与音乐文化传承;2.音乐文化理解与视界融合;3.音乐文化重组与概念重建。
虽然音乐教育哲学的文化转向尚没有取得研究者的共识,但是,全世界范围内的多元文化教育的实践和理论必然对音乐教育理论和实践产生深远的影响。国内已有学者充分肯定了音乐作为社会文化建构的思想,提出要构建“音乐教育的文化哲学”。③因此,音乐教育哲学的转向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了。
二、音乐教育哲学的反思
(一)音乐教育哲学的实践反思
哲学虽然是人对世界的态度、对价值观的讨论,并以抽象的逻辑推导为主要形式,基本不涉及实践层面。但是,哲学的价值并不是只停留在世界观层面,它需要指导实践,也需要实践对哲学的丰富。音乐教育作为一种教育实践活动,如果音乐教育哲学不能够对实践层面,即音乐课程与教学,产生具体的影响,那么对音乐教育哲学的讨论将变得毫无意义。
在我国,由于翻译、解读和传统观念的诸多原因,音乐教育哲学尚未给广大的音乐教师提供音乐课程价值的参照和教学实施过程上的指导。很多有价值的音乐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被束之高阁,造成了音乐教育哲学研究与音乐教育实践脱节的现象。很多教师认为,音乐教育哲学晦涩难懂、毫无价值,而且音乐教育哲学的研究者多为学者或高校教师,是这一群体的专利。音乐教育哲学只进行理论阐述不能够提供实践指导。
实践是把主、客观联系起来的桥梁,也是主观与客观的“交叉点”,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音乐教学实践是构建音乐教育哲学的重要途径,也可以将音乐教育哲学理论的发展与音乐教学实践的开展很好地结合起来。这也是艾利奥特的音乐教育实践哲学的主要研究方法。作为音乐教育哲学研究者,应更多地采用行动研究、实验研究的教育研究方法,以证实并丰富音乐教育哲学理论。作为音乐教师也应开阔视野,从音乐教育哲学的研究中获得审视音乐教育的新视野,掌握从音乐教育全局、整体上思考问题的方法,为自身教学实践打下良好理论基础。
纵观当今在世界范围内有影响力的音乐教学思想,如:奥尔夫、柯达伊、达尔克罗兹音乐教学法,都是充分经过实践,再加以整理后返回音乐教学实践进行指导,达到了其教学效果,并在全世界发挥重要的影响力。
(二)音乐教育哲学的本土化反思
本土化是在“全球化”背景下保持文化自主性的策略。音乐教育哲学本土化反思必然涉及外国理论、本国传统和当代实践三个基本要素。关于音乐教育哲学的研究在我国尚属于起步阶段,基本还停留在国外某种理论介绍的层面。如果问音乐教师我国音乐教育哲学基础是什么?中小学音乐课程的指导性文件《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的哲学基础是什么?不仅很少人能够很快回答出来,甚至答案或方向都会相去甚远。由此可见,关于音乐教育哲学的本土化研究是我国音乐教育理论建设方面的薄弱环节。对音乐教育的价值和基本问题没有统一思想,甚至阻碍到我国中小学音乐课程的发展,对我们来说音乐教育哲学本土化问题是一个现实的、具体的问题。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后刘家访在其研究工作报告《我国课程理论的本土建设研究》中就提出:“任何一种课程理论必须适合我国教育教学的实践,否则,它的价值只是理论模型的推导。我国的课程理论建设应符合我国教学的实际情况,从课程基本原理、话语方式、研究方法、研究者立场应具有中国特色与中国气派。”④
上文中所述音乐教育哲学的主要思想,产生于现代化高度发达,并进行后现代反思的音乐教育背景中,与我国的音乐教育的环境不尽相同。所以在对我国音乐教育哲学阐述和批判前应对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的基本情况和我们面对的主要问题有一个了解。音乐教育理论需要有自我超越的精神,但更需要以了解自身情况作为基础。
作为三种当代且处于开放状态的理论,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相似甚至重合的地方,对我国的音乐课程理论建设来说,研究这些音乐教育哲学思想,本身不是为了加入某个理论阵营,争个高下。
正是缺乏对我国的音乐教育实际情况的了解,才出现了一些对音乐教育哲学的误读,且体现在了音乐教育实践领域。究其原因还是教条地执行其中某些思想,生搬硬套其教学内容和方法,没有考虑到我国音乐教育的当代实践,因此没有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在一定意义上说,我国音乐教育仍然停留在工具理性主义和实用主义阶段,审美教育哲学依然具有指导意义。当然,我们也不应该严格按照音乐教育哲学转向的顺序依次发展我国的音乐教育,而应该在多种教育哲学的批判和融合下,寻求置身于自身文化中的音乐教育的出路。学习音乐教育哲学思想是为了借鉴其经验、吸收其合理因素,理清音乐课程价值、结构和内在逻辑关系,同时实现某种理论的“本土化”进程并找到最适合自己的理论。
(三)音乐教育哲学的创新反思
创新是以新思维、新发明和新描述为特征的一种概念化过程,“是认识及实践活动的阶段性发展,是对同质认识和劳动的超越”⑤。毫无疑问,音乐教育哲学是时展的产物,更是哲学、人类学和心理学等理论的新发展在音乐教育理论中的反映。例如,审美教育哲学的代表人物雷默主要采用了迈尔的“绝对表现主义”的音乐哲学立场,还综合了朗格的“艺术情感符号”论、古德曼的“艺术认知”论、布鲁纳的“概念学习”等思想,建构了自己的审美哲学体系。实践教育哲学的代表人物艾利奥特则从胡塞尔“回归生活的世界”及教育学、心理学等多方面的研究成果出发,将社会学的观点融入音乐教育的实践框架之中。文化教育哲学则是后现代主义和多元文化主义等在音乐教育中的诉求。每一次转向都是对前人的超越,所以我们不能拘泥于现有音乐教育哲学思想,应跳出现有的思维不断地吸收一些先进思想,在更为宽广的哲学、人类学、文化学等领域以及自身文化中的合理因素,不断思考与完善我国音乐教育理论建设。
现阶段,我国音乐教育哲学研究大多停留在现有理论成果的肯定或批判,尚未跳出以上三个理论,发现新问题、产生新观点。音乐教育哲学创新的基础并非是臆想,而是应深入研读现有理论,在继承的基础上进行求同与求异的思维,应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牛顿语)。而寻找巨人的过程就是学习和借鉴前人理论与思维成果的过程。创新不是翻译或换一种表达方式,而是将前人的成果为我所用,将其融入自己的观点。更为重要的是,音乐教育哲学的创新反思应放入我国民族文化、地方文化的背景中,放入我国音乐教育实践的语境中,这个过程不会一蹴而就,甚至会充满自我否定的,但这样的过程与结果对于我国音乐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是很有价值的。
参考文献
[1][美]道格拉斯•凯尔纳、斯蒂文•贝斯特《后现论――批判性的质疑》,张志斌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
[2]管建华《21世纪主潮――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3]冯增俊《教育人类学》,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
[4]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编《世界文化报告(2000)文化的多样性、冲突与多元共存》,关世杰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①张世英《哲学导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7页。
②Bennett Reimer. A Philosophy of Music Education.New Jersey: Prentice-Hall, Inc.1970,p 39.
③管建华《“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批评与音乐教育的文化哲学建构》,《中国音乐》2005年第4期。
④刘家访《我国课程理论的本土建设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工作报告, 2006年。
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370页。
一、能提高学生解读母语音乐的能力
对于一个人来说,了解自己永远都是首要的,在认知母语文化的基础上才能与其他文化进行对话交流。因而,在现行的理论体系下适当引入阿拉伯音乐理论,综合运用此三种理论来分析解读维吾尔族音乐是可行的,培养学生解读母语音乐的思维和技巧,在拥有“解密自己”的能力的前提下,同时学习汉族音乐理论和欧洲音乐理论。以自己的母语音乐文化为阵地,强化自己的文化身份,进而横向扩散的模式不仅能增强他们学习的主动性和实用性,也能更好地理解、沟通与融合三种不同体系的音乐文化。
二、能促进维吾尔族音乐理论体系的构建
新疆是中国音乐资源最丰富的地方,眼下许多优秀的民族音乐正在消失,对这些音乐进行调查研究、传承发展显得尤为迫切。维吾尔族音乐历来重实践而轻理论。迄今为止,没有记录维语歌词的符号系统,没有分析解构维吾尔族传统音乐的理论体系,基本是按照欧洲符号体系和汉族音乐思维来进行记录和研究的。管建华教授在为《维吾尔传统音乐文化》所写的序言中明确指出:“新疆民族音乐属于阿拉伯音律体系,于日前盛行的西方十二平均律体系有很大不同,与汉族的十二不平均律和五度相生律也不相同。”如维吾尔族传统音乐中因“四分中立音”而产生的中三度、中六度和欧洲的大、小三六度是不同的;维吾尔族传统音乐中的多结音、一级多音、活音和欧洲大小调体系下固定的功能音级关系也不相同;维吾尔族传统音乐中复杂的变换节拍、混合牌子、增盈节拍和欧洲规范化的节拍体系也无法比较。因而维吾尔族音乐必须要有与之相适应的理论体系和分析思路。综合运用阿拉伯音乐体系、汉族五声体系、西方理论体系来分析维吾尔族音乐文化,逐渐形成有别于欧洲体系和汉族体系的第三种分析体系。这套理论体系的形成与传播,使分析、研究、发展新疆民族民间音乐有了更强的理论支撑,能更好地促进本地、本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三、能增强学生传承民族音乐的意识和能力
维吾尔族学生天生的语言习惯和文化背景使他们能便捷地深入到本民族的音乐文化之中感受语言所带来的音乐美感;能够深刻理解唱词的情感意境而产生共鸣;能够深入地和民间艺人进行深层次的沟通和交流;能够读懂各种维文的书籍资料,听懂音响、看懂视频,所以,他们是研究维吾尔族音乐文化的最佳人选,他们对传承维吾尔族音乐文化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不是每一个人都有本民族文化的认同感和使命感,相反会有一些学生追求那些在经济上和文化上地位较高的民族的价值体系而看轻自己民族的文化体系。再者,即使有认同感和使命感的学生也需要具备相应的能力才能进行传承与研究。培养他们分析解读母语音乐的能力,即是给予他们传承与发展本民族音乐文化的能力,在获得能力的过程中也能从心理上增强他们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感,使他们愿意并且能够承载起传承发展维吾尔族音乐文化的重任。
四、能促进多样文化的和谐共处与交流融合
审美的差异有利于文化多样性的存在,却不利于多样性文化的和谐相处与交流融合。突破二元格局,构建合理有序的三元理论体系,使三种体系在维吾尔族学生身上共生共存、交融互补,既能体现文化价值的平等,又能促进多样文化的和谐相处与交流融合。当然,三种体系的深度认知与融合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长时间的学习和实践。在“弄懂自己”的前提下去“了解别人”,以平等的文化姿态与其他文化进行对话。三种体系的有序发展,不仅能够提升维吾尔族学生的整体音乐素养,更重要的是通过他们的认知把不同乐系的音乐风格进行融合与叠加,从而创造出更为多样化的音乐作品,为世界音乐的多样性做出贡献,同时也把优秀的维吾尔族音乐带入世界更大、更广阔的舞台。
樊祖荫在“第三届全国高等音乐艺术院校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传承与学术研讨会”上发言说:“在音乐艺术院校中实施少数民族音乐教育,也应该与各民族音乐实际相结合,并以培养各民族所需之音乐人为主要目标。”突破二元格局,构建合理有序的、适用于维吾尔族学生的三元理论体系正是在朝着这一目标努力。
【基金项目:喀什师范学院教研教改重点项目:新疆民族民间音乐在音乐学专业民语言班级曲式与作品分析中的应用研究(KJDZ1203)】
参考文献:
周吉.维吾尔族传统音乐文化.乌鲁木齐: 新疆人民出版社,2009.
免责声明:以上文章内容均来源于本站老师原创或网友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学习和参考。本站不是任何杂志的官方网站,直投稿件和出版请联系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