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15 10:45:36
音乐与舞蹈艺术表演专业是实践与舞台表演艺术,是以展现舞台艺术效果,达到表达艺术内容为目的的形态艺术,表演者须在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时间内完成艺术作品的二度创作,展现思想与技能相结合的成果。因此,其学科特色即注重舞台表演与社会实践的客观规律。作为音乐、舞蹈艺术专业的毕业生,在其毕业设计的教学环节中,以举行音乐会、舞蹈专场表演为其设计内容,并结合撰写艺术实践体会、学习心得、社会调查报告等,使毕业生进行全方位的专业展示,完成一套更符合音乐舞蹈艺术表演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而不要求其单一的以撰写毕业论文为改革方案,这样的探索举措比较符合其专业特点,也具有现实意义。
一、指导思想与相关分析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院校本科专业培养计划的环节,在培养本科生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根据贵州民族大学本科专业培养计划,本科学生必须在第八学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即本科学生在掌握专业理论与专业技能的一次综合考核与展示,体现学生在知识运用能力、专业技能以及独立工作能力方面的素质状况。
鉴于音乐舞蹈学院大多数学生写作基础较差,在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过程中,往往大多学生写论文都是走捷径,网络拼凑,形式应付,没有起到论文撰写的实际作用,很难达到毕业论文撰写的真正目的。另一方面,音乐舞蹈专业其专业形态属于表演类型,学生从进校至毕业的专业课程均根据舞台表演实施教学,各专业教学计划及其教学大纲是根据学生专业表演技能和艺术实践能力进行培养(理论、作曲专业除外)而制定的,舞台实践的环节显得非常突出和重要。基于前述两个方面的考虑,为了有效贯彻学以致用的教学原则,贯彻教师主导作用和学生自觉性、积极性相结合的原则,为了给学生以非常必要的舞台实践机会,有必要将撰写毕业论文(设计)改革为以专场(音乐、舞蹈)专业音乐会、表演汇报会为主,并与撰写专业学习总结(体会)、艺术实践感想、社会调查报告相结合进行的模式。
二、实施内容与具体操作
音乐舞蹈学院目前所设三个专业方向,即音乐表演(含作曲理论、少数民族特色专业)、音乐学(含民族音乐、音乐普修专业)、舞蹈学。从专业方向分析,基本可以分为形态表演和理论创作。由此,毕业论文(设计)改革分两种模式实施:i)理论性质的专业(民族音乐学专业、音乐理论、音乐学理论选修专业)撰写毕业论文,按学校毕业论文要求实施。2)表演性质的专业(含音乐表演、民特、作曲、音乐学声乐普修、音乐学器乐普修、舞蹈学)实施专业表演(音乐、舞蹈)汇报会并撰写专业学习总结(体会)、艺术实践心得、调查报告的模式。其中,作曲专业学生完成音乐作品创作并演示。具体实施由教研室负责。作曲理论专业由理论教研室指导,表演专业类由声乐、器乐(钢琴、民乐、西乐)、音乐学、舞蹈教研室组织实施。
设计内容包括:
1.音乐会的表演形式可为独奏、重奏、合奏等,音乐学(音乐普修方向)专业的毕业汇报音乐会以重奏、合奏为主。音乐会要有详细的节目单及参加演出的学生名单和指导教师名单。
声乐、器乐、音乐学普修专业学生音乐会(设计)表演可以三种方式进行:1)个人独唱、独奏音乐会(由专业教师推荐教研室讨论同意专业突出的毕业生举行,音乐会演唱作品在8~12首之间)。2)以本教研室毕业班为年级组织的分场音乐会,每场音乐会3~5人。3)自由组合组织音乐会,个人演唱、演奏作品3首。
每场表演汇报会当场给予学生表演成绩评定,教研室安排评定小组,评定小组由5人(含组长1人)组成,均为讲师及以上职称。成绩由教研室根据本教研室制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定,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毕业生要撰写2000字以上的四年专业学习总结(或心得),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分初稿和定稿完成,初稿要有指导教师的红笔批改记载,撰写完成后,教研室要组织指导教师进行交叉评阅,成绩评定由教研室组织评定。结合汇报表演成绩,评定最终成绩,由教研室主任填写。最终要填写《音乐舞蹈学院毕业生艺术实践系列活动意见表》(内容包括毕业设计计划表、指导过程记录表、毕业设计音乐会、舞蹈汇报会评分表等),按一式二份制作交教务处存档。
2.舞蹈专业表演汇报会。教研室根据舞蹈专业毕业生人数及学生表演状况确定表演场所选择。每个学生汇报表演涵盖‘‘基训、民间舞、剧目”三个部分。教研室制作节目单成品,节目单供演出及存学生档案用。学生存档节目单一式二份。表演汇报会后给予学生表演成绩评定,教研室安排评定小组,评定小组由5人(含组长1人)组成,均为讲师及以上职称。成绩由教研室根据本教研室制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定,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毕业生要撰写2000字以上的四年专业学习总结(或心得),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分初稿和定稿完成,初稿要有指导教师的红笔批改记载,撰写完成后,教研室要组织指导教师进行交叉评阅,成绩评定由教研室组织评定。结合汇报表演成绩,评定最终成绩,由教研室主任填写。最终要填写《音乐舞蹈学院毕业生艺术实践系列活动意见表》,按一式二份制作交教务处存档。
高校教学改革研究
理论作曲专业由理论教研室负责组织,包括民族音乐学专业及其他专业选择撰写毕业论文的,按程序进行论文写作、指导、答辩工作,完成的时间按学校毕业生毕业论文相关规定进行。
作曲专业的论文撰写,分两类进行:其一,毕业生指导老师根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根据专业特点提出创作要求,学生写作毕业作品(范围可涵盖器乐、声乐、舞蹈等音乐作品),并写出创作感想以及技术分析,进行作品展示。指导教师对作品进行评判、评语,教研室做出结论并按五级制进行打分。其二,学生可选择撰写音乐理论的相关毕业论文,完成的时间按学校毕业生毕业论文相关规定进行。
音乐舞蹈学院以2011届、2012届试行毕业论文(设计)改革方案,以本文方案执行。其中2011届学生为106人,举行音乐会10场,参加学生54人,舞蹈专场演出1场,参加表演人数48人。撰写论文即答辩4人(篇),撰写学习总结、专业学习心得102篇。2012届毕业生133人,举行音乐会11场,参加学生76人,舞蹈专场演出1场,参加人数40人,撰写论文即答辩15人(篇),音乐作品创作2人(件),撰写学习总结、专业学习心得118篇。以这样的方式进行毕业设计,学生普遍积极性得到很大的调动,他们均投入了极大的热情,将自己四年的专业学习展现在舞台,展现给所有的老师和同学,反应和效果良好。结合学生所学专业进行分类处理,音乐理论专业的学生也充分体现其理论研究的特点和水平,所撰写的两篇民族音乐理论论文,评选为我校毕业生优秀论文并发表。
尤为突出的是两场舞蹈专场在贵阳大剧院演出,面向社会,充分地展示了民族大学教学水平与教学成果,省政府有关领导、各专业院校和团体的专家老师到现场观看演出,对晚会给予了高度的评价。特别是一些专业院校的专家同行,得知我院以此方式作为毕业生毕业(设计)的方案,都予以很大的关注和讨论,并认为这对各有关专业院校毕业(设计)内容是一个很有意义的探索与改革。其中,贵州财经大学艺术学院音乐舞蹈专业等学院已经借鉴我院的经验对毕业(设计)方案进行了改革试行。由此可以认为,以一套完整的毕业生毕业(设计)方案为探讨的改革措施,将会对艺术专业院校的音乐舞蹈类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产生一定的影响。
【关键词】音乐专业;就业政策;市场需求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5)12-0061-01
一、我国高校音乐专业毕业生就业现状
根据相关的调查和研究,我国高校音乐专业毕业生存在较为严重的就业困难问题,某些地区高校音乐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率仅为30%。从整体上看,我国高校音乐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存在以下几方面的特点:第一,高校音乐专业毕业生数量超出市场需求数量,出现严重的供需失衡。一些地区音乐专业毕业生的人数是同时期市场对音乐专业毕业生需求人数的140%,市场供需失衡较为严重,这是造成音乐专业毕业生就业困难的一个主要原因;第二,高校音乐专业毕业生就业方向集中。根据相关的调查研究,我国高校音乐专业毕业生就业方向多集中在各类学校、相关的音乐创作单位和音乐表演这三个方向。但是从市场需求来讲,市场在这几个方面对音乐专业毕业生的需求量是相对较少的,因此择业方向集中也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音乐专业毕业生就业困难。
二、我国对高校音乐专业就业政策的实施现状
良好、完善的就业政策是解决音乐专业毕业生就业难题的有效方法。但是根据相关的调查和研究,我国高校和政府相关部门在就业政策实施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就业政策实施的范围上:
(一)就业政策实施层面单一。根据相关调查研究,80%以上的高校和政府相关部门在实施对音乐专业毕业生就业政策的过程中,仅从学校和国家宏观政策调控方面实施简单的就业政策。例如在一些学校,音乐专业就业政策的实施多数是沿用传统的方法,从学校自身认识层面上对学生进行相关的就业指导,方向较为单一;一些政策部门在实施就业政策过程中仅仅是从国家宏观政策方面对音乐专业毕业生实施相关的就业政策,忽视了市场需求层,影响了音乐专业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实施质量。
(二)就业政策实施范围小。我国高校和相关政府部门在实施相关就业政策的过程中存在着就业政策实施范围小的问题。79%的高校和地方就业政策的实施仅限于学校内部,仅仅是通过国家的政策在校内对学生进行相关的就业知识讲座或就业技能培训;85%以上的高校通过西部计划、支教计划等国家层面的方式来实施相关的就业政策;多数相关政府部门在对高校就业政策实施过程中仅从政策层面上对高校音乐专业毕业生实施相关的就业政策,因此高校音乐专业毕业生实施就业政策的范围就被限制,造成政府在实施就业政策的过程中存在就业政策实施范围小的问题。这种现象使得高校就业政策在落实中缺少市场范围的政策,从而不能很好地通过政策落实来增加市场对高校音乐毕业生的需求,不能真正地解决高校音乐毕业生的就业难题。
三、提升就业政策实施质量的措施
(一)增加市场层面的就业政策的实施。市场需求是决定高校音乐专业毕业生就业的一个主要因素,高校和政府相关部门在实施对高校音乐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时要从学校、政府两个层次扩展到学校、政府、市场三个层面上。首先,政府和学校在对高校音乐专业毕业生实施相关的就业政策之前要对市场对音乐专业毕业生的需求现状和存在的一些典型现象进行分析,从而从市场需求层面对实施的政策进行调整,继而使相关就业政策能够更加符合市场需求;其次,学校和政府在实施具体的就业政策时要积极地与市场中的企业相结合,让市场需求主体参与其中,使学生从市场主体方面了解市场的需求变化。
(二)扩展就业政策实施范围。高校和政府实施就业政策范围较小是影响就业政策实施质量的一个主要原因,因此为提升音乐专业就业政策的实施质量就要从多方面、多途径提升对音乐专业就业政策的实施范围。首先,高校要将就业政策的实施范围从单一的校内政策实施转向校内和市场政策相结合的实施方式。根据市场在特定时期对高校音乐专业毕业生的需求数量,需求种类的相关特点实施相关的就业政策,从而增加就业政策的实施范围;其次,政府在实施相关就业政策时也要从政府宏观政策范围逐步扩展到就业市场。只有政策实施范围扩展到市场才能真正地提升就业政策的实施质量,避免就业政策实施流于形式的产生。
参考文献:
[1]雷培梁,连莲.英国高校提升大学生就业率的经验探讨[J].复旦教育论坛,2009(6).
[2]孙远航.音乐专业本科毕业生就业情况分析[J].音乐论坛,2015(2).
[3]夏毅在.普通高校音乐专业学生素质培养与就业分析[J].学术论坛,2012(9).
一、普通高校音乐表演学科毕业答辩音乐会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毕业答辩音乐会有名而无实
普通高校音乐表演学科的本科生毕业答辩音乐会普遍存在名不副实的情况。音乐表演学科因其专业的限制性、就业范围相对其他文理专业较窄,因此往往在普通高校学科设置中容易忽视,因此所谓的答辩音乐会质量差强人意。一场高质量的音乐会,应当呈现出来的是学生演唱的完整性、曲目搭配的科学性以及音乐会本身的高规格(包括舞台形象、舞美设计等),但大部分普通高校音乐表演学科的本科毕业答辩音乐会过于形式化,并没有达到一场真正的音乐会应有的质量水平和教学目的,比如因师资力量不够,声乐器乐不分考场,作曲作品质量远远不够,部分专业(如流行演唱专业)需要使用电声设备却因硬件限制无法使用,毕业生答辩曲目总量不够、演唱质量不高、曲目搭配不合理等问题屡见不鲜,这些问题的出现直接影响本科毕业答辩音乐会的整体质量,使一场音乐会有名而无实,本身的观赏性和教学价值远远不够。
(二)学生对待毕业答辩音乐会缺乏重视
对于非专业音乐院校的音乐表演学科的学生而言,有相当一部分学生认为通过本课的课程学习,自己已经掌握相关知识和专业技能,毕业答辩音乐会的设计和实施不过是获得学位的一种必然形式,加之大部分用人单位在选聘毕业生时,鲜有关注和考察毕业生答辩音乐会的质量问题,学生由此便认为答辩音乐会的好坏与就业关系甚微,也就不愿花更多的精力进行音乐会的筹备事宜;甚至还有一部分学生认为,只要站在舞台上,按照学位要求演唱(演奏)完相应数量的作品就可以轻松毕业,无形中降低了对毕业答辩音乐会的自我要求。
(三)毕业答辩音乐会设计质量不高
众多普通高校音乐表演学科的学生抑或老师会认为,毕业答辩音乐会的设计比音乐会本身容易许多,于是形成了学生和教师在音乐会设计上花费的精力远远少于舞台现场表演的准备工作。毕业答辩音乐会由舞台表演和现场答辩两个部分组成,之前应该有详尽而科学的毕业答辩音乐会设计方案。事实上,一份全面而科学的音乐会设计报告对一场答辩音乐会的质量高低影响重大,它可以指导学生在整个音乐会筹备过程中各环节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是全面、确切、综合检验表演专业学生学习成果的必要条件。而目前有一些普通高校音乐表演学科的教学工作者和学生都对音乐会设计重视度不够,因此在许多细节上出现问题,其中以曲目的选择与搭配不够科学、提问答辩质量不佳等方面尤为突出。
(四)毕业答辩音乐会各项工作疏于管理与规范
由于毕业生答辩音乐会普遍安排在大学第四年的第二学期进行,大部分学生因找工作、实习等情况致使大部分时间无法归校,由此,前期的音乐会设计方案很大程度上需要指导教师加强指导与监督;但确有部分教师因无法或不便与学生取得更多联系,最终导致毕业生音乐会设计的格式、曲目的选择与确定等问题出现差错,从而无法达到教学要求。同时,在答辩过程中,形式化的答辩模式普遍存在,主辩教师在答辩前没有仔细阅读答辩学生的设计方案,答辩提问过于随意,对学生回答不置可否,甚至没有安排答辩环节等现象也层出不穷。在对毕业生答辩成绩评定时过于宽松,使学生对答辩音乐会没有任何压力与危机感,从而无形之中降低了答辩音乐会的总体质量。
二、普通高校音乐表演本科毕业答辩音乐会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毕业答辩音乐会的教学定位不够科学
普通高校音乐表演学科的本科毕业答辩音乐会,实际上是对学生本科四年的教育质量与教学成果的综合性考核,它能以最直观的角度检验学生学位知识是否能够学以致用,技能培养是否能够在舞台实践中高质量体现。因此,要提高本科答辩音乐会的总体质量,就必须从本科教育的全过程人手,建立一套完善、全面的教学系统。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大多数普通高校对音乐表演学科的教学定位缺乏科学性,对毕业答辩音乐会的教学更为匮乏,大部分学校仍然将其视为一门课程,甚至没有针对性地对毕业答辩音乐会开设相应课程,比如舞台形象设计与塑造、舞美设计、音乐会设计、答辩音乐会书面设计教学课程等,几乎都没有开设,取而代之的几乎是本科毕业论文写作指导类的课程。毕业答辩音乐会与毕业论文写作完全属于两个学科,这个理念大部分普通高校音乐院系和教学管理者不够清楚。
(二)缺乏毕业答辩音乐会有效的质量监控机制
目前我国普通高等院校音乐院系对本科生的答辩音乐会从教学到设计方案审核再到音乐会运行,几乎都按照“毕业论文指导+院(校)级普通音乐会”的模式进行,没有建立完备而有针对性的管理机制来确保音乐会的质量。具体表现为:首先,缺乏答辩音乐会的针对性教学系统,使老师和学生对答辩音乐会(包括音乐会书面设计方案)概念模糊,甚至有毕业生在毕业前夕仍然不清楚正规的答辩音乐会设计方案应包含哪些内容,一场答辩音乐会的流程到底如何,一线教师也对如何提高答辩音乐会的质量不够全面,仍然停留在基本的技能层面;其次,指导教师在指导答辩音乐会的设计时,缺乏对其教学过程的检查与监督,导致答辩音乐会的教学工作没有强有力的保障机制;再次,未能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毕业答辩音乐会教学的评估与激励机制,使指导教师没有充分的责任感和积极性进行毕业音乐会设计指导,学生也普遍认为答辩音乐会只要按时提交音乐会设计方案、表演完作品即可,其质量的好坏并不影响毕业和就业的错误观点,因此在音乐会的整个流程中,学生态度比较“走过场”;最后,为提高学生就业率,大部分学校对学生在临近毕业学期找工作采取过于宽容的态度,面对对正常教学秩序冲击的问题,未采取相应的保障措施,也为教师的指导工作增加不少难度。这些均是毕业答辩音乐会质量迟迟无法提高到新台阶的重要因素。
(三)学生生源质量参差不齐
目前,普通高校音乐院系因其专业考核的制约性,使得在进行招生工作时身不由己,面对不同地区的生源因地方教育政策的制约而无法实现学生与学校的双向需求性选择。随着国家高等教育改革进行的深入,普通高校的大学教育在形式上多数由“精英教育”转向“大众教育”,造成教育上不可逆转的局面;尽管教育改革让更多学子进入大学,完成他们的大学梦想,得到进一步学习的机会,但不同高校的音乐院系受入学标准的制约,使得本应作为技能化、专业化、素质化的音乐教育逐步演变为被入学标准扼住咽喉的学科,一些原本有音乐素养的高考生却因文化几分之差与自己心仪且适合的高校失之交臂,替代他们的是部分音乐能力普通、文化成绩“过关”的学生,这对普通高校音乐院系的本科音乐教育本身增加难度。另也有部分高校因受地方招生制度的限制,面临生源质量较高的地方招考指标不足、生源质量较差的地区指标有余的情况。音乐修养的“先天不足”导致音乐表演本科教学难度增加,其中以技能教学尤为突出,从而影响学生毕业时的技能能力要求,使学生的专业技能能力整体质量不高,毕业答辩音乐会的现场展示质量自然难上新台阶。
(四)本科毕业生逐年扩张规模,师资力量匮乏
在普通高校,以艺体类院系为主的师资力量匮乏和本科毕业生规模扩张的矛盾未从根本上得到缓解,甚至有些院校还有更为严峻的情况。近年来,因国内各高校本科扩招,每年本科毕业生都在大幅增长,使得原本与其他学科相比师资力量较弱,教师队伍规模较小的音乐院校教学压力逐年增加,面对全面扩招,师资力量的补充速度步伐缓慢,意味着音乐院校的本科毕业生指导教师在毕业指导工作方面工作量增大;与此同时,大多数的指导教师还要肩负教学与科研等教学任务。面对重重压力,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音乐会的指导和审核工作投入的时间和精力必然压缩,从而直接影响毕业答辩音乐会的整体质量。
面对诸如以上的问题和原因,如何从根源上人手,解决问题和困难,提高普通高校本科音乐表演学科的毕业答辩音乐会整体质量,除国家相关教育部门应出台相应的指导意见之外,各地高校和教学主管人员也应当对此展开相应的改革性举措。
要从根本上提高毕业答辩音乐会的质量,就需要强化其在教师和学生教学过程中的重要性,明确其教学与教育的定位。国内的普通高校音乐表演学科教师以及音乐会指导教师都应该认识到,毕业答辩音乐会并非走过场,它是每年一项的教学成果,也是学生大学四年学习的重要汇报,是学生步入社会前最后一次在校技能舞台展示的机会。因此,它应该是一场视听饕荔盛宴,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借鉴西方国家的教学方式,建立年年毕业音乐会,场场高质量演出的理念,针对问题,对症下药。例如,针对音乐会教学系统的匮乏,各级高校音乐院系可以开设独立的音乐表演学科学生毕业音乐会设计和指导的课程,使学生更加明确毕业答辩音乐会的意义,规范毕业答辩音乐会的整体流程,提高音乐会质量;针对指导教师师资匮乏的问题,可以在学生大学学习的第四年分批进行答辩音乐会,将学生按能力及学生本人意愿先后分时间段进行答辩,这样既能解决学生因寻找就职单位时间段不同而无法保证持续性在校的问题,也能减轻指导教师以及答辩组的工作压力。最后,各个地方的教育部门应协调和发展对普通高校音乐学科的教学,做好监督工作,指导各个学校建立较完善、针对性强的音乐表演学科毕业指导工作和质量监督细则,从根本上保障和解决目前普通高校音乐表演学科答辩音乐会等相关毕业工作的问题。
参考文献
[1]李同英.改革毕业设计教学过程,提高学生创新能力[J].江苏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5,27(3).
[2]张俊霞.重视和抓好毕业音乐会是保证作曲及表演专业研究生质量的重要环节[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1990,(4).
关键词:社会需求 音乐学 课程改革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的大学教育就存在一个从模仿苏联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到比较现代的通才教育模式的转型问题,在教材、教法、培养模式诸方面,大学教育面临改革的巨大压力。目前来看,音乐学本科培养模式,无论是师范类还是表演类,至今仍沿袭音乐学院的教学模式,亦即基本沿用着前苏联的课程学制分配模式:四年制学习,前三学年公共课程与专业课程并行,最后一学年毕业实践与论文答辩为主。旧有的课程设置不重实践,教学内容陈旧单一,培养目标固守成规。因此,在音乐学专业就业压力之下,高校音乐学专业教育体制如何与国际接轨、专业课程设置如何与社会需求接轨、不同课程之间如何交互设置,成为高校音乐院系所要深刻探讨的教育话题。
一、音乐学专业课程设置现状分析
课程设置是专业建设发展的基础,是人才培养的根本保证。普通高校现行音乐学专业毕业生就业困难现象突出,音乐学专业教育模式培养出来的学生不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究其根本原因,并非毕业生人数供大于求,而是专业课程设置没有及时与社会需求接轨进行革新。
音乐学专业的生源来自于高中音乐特长生,学生考前通常需要花费多年时间和精力来提高专业技能水平,而文化课的高考录取成绩又远远低于同水平的文科其他专业,因此导致了学生文化综合素质整体不高的现象。入学后,又由于高校音乐学专业课程设置,受传统教育课程观念和教学模式的影响,普遍存在着教学内容与音乐相关行业发展脱节,专业课与社会需求不衔接的现象。大多数课程如蜻蜓点水,音乐文化综合素质难以提高,如此模式培养出的学生,也很难具有社会竞争力。此外,学生在入学一、二年内以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声乐、钢琴等音乐基础课为主,基本上在重复学生入学前所接受的专业培训内容,造成了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不高,逐渐失去了专业学习的好奇心和热情。影响音乐专业课程设置的客观因素,还有公共必修课的十几门课程也都集中安排在第一、二学年,占用了前两学年课时总量的二分之一时间,全部教学计划学时的三分之一。公共必修课程时间安排太过密集,就造成前两学年专业课程时间安排上相对少,尤其影响需要课后大量时间练习的声乐、钢琴等技能类课程的学习。
随着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在人才培养和使用上也彻底改变了完全由国家计划部门按计划培养和分配的教育培养体制,取而代之的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和使用模式。社会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而高校音乐学专业教学课程的改革却没有跟上社会发展的脚步,几届甚至十几届学生接受的高等音乐教育课程大同小异,所以在不包分配、自主择业的就业环境下,音乐类毕业生因没有掌握和社会需求相匹配的必要职业技能,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毕业即失业。据麦可思研究团队所作的《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就业蓝皮书)调查,“2007年度本科毕业生半年后失业率最高的前10名专业”排名中,音乐表演排名第一,音乐学排名第五;“2010届本科毕业人数最多的100位专业中失业率最高的10个专业”,音乐学专业排名第二,平均失业率达15%。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音乐学专业课程设置的改革迫在眉睫。
二、如何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规划高校音乐学课程设置改革
1.充分了解“市场信息”,明确培养目标
高校音乐学专业要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充分了解和把握社会对音乐人才的需求方向,从而确立以音乐人才的“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办学观、发展观。因此才能进一步调整课程设置,构建多样化的课程体系,优化学科间的相互交叉互补,拓展新学科及研究方向,以培养适应社会多样化需求的高素质的新型音乐人才。
为专业文艺团体、中小学学校输送专业音乐人才是高校音乐学专业的传统培养目标之一,因此音乐学专业的培养目标仍需囊括这一主要目标。同时,经济社会的发展,大众音乐生活的丰富,以及音乐艺术的实用化用途的发展,音乐学的培养目标必须强调“多能”。所以还应将培养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较强的组织策划能力、社会适应能力、掌握较扎实的音乐专业技巧、音乐基础理论、具有较强的教学和理论思维能力的音乐表演、教学、管理、应用的多能一专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作为另一主要培养目标。
2.了解音乐人才市场动态,增设适应“市场”需要的专业方向
音乐学院是国内高水平音乐教育的领跑者,在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接轨方面,几大音乐学院也率先进行了专业设置改革。如2001年四川音乐学院增设的通俗音乐学院,是川音为顺应时代潮流、适应市场需求和完善学科,在全国九所音乐学院中率先开设的第一所流行音乐学院,开创了国内流行音乐专业高等教育之先河,十年来培养出了多名国内知名青年歌手,多名毕业生被电视台和国内外唱片公司签约,并多次获得“金钟奖”,为丰富国内流行音乐做出了一定贡献。除此之外,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和天津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也先后增加了音乐治疗、艺术管理等新兴的专业方向。
长期以来高校音乐学专业以模仿音乐学院培养音乐家倾向的教学模式为主,如声乐课只开设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器乐主修以西洋或民族管弦乐队主要乐器为主。不同年龄阶段有不同的音乐喜好,不同文化层次人群也有不同的音乐文化需求,音乐艺术除了审美功能,还有益智、健体以及作为背景使用的实用功能。音乐方面的社会需求也就是大众的音乐需求,就是音乐人才的市场需求,随着城市文化产业蓬勃发展,大众的文化消费水平和音乐需求也在提高,并且拉动了经济发展。据研究统计,珠三角地区有70%的文化部门和娱乐场所近些年音乐专业人才紧缺,50%的企业文化部门中需要音乐专干,90%的居民生活小区有音乐活动辅导员职位,50%的大酒店设有大厅钢琴演奏人员、舞蹈员和音乐文化专干等岗位。大量的私立学校对音乐教师的需求量更大,众多的大型娱乐场所与购物中心也非常需要专业的音乐音响指导1。还有旅游行业、文化产业、企业文化、历史文化及保护等方面都需要大量的音乐专业人才。调查显示,越是经济发展较快地区,音乐人才需求越旺盛。
当前社会需求增加的是应用性艺术人才而非传统艺术专业人才。高校相对封闭的“精英化”音乐学专业教学,却没有充分考虑到大众的音乐爱好和需求,教学与社会的音乐风尚脱节,所以普通高校音乐学专业课程与社会音乐生活,群众的音乐审美需要难以对接。很多高校音乐学专业都不教授通俗唱法,基本没有开设吉他、通俗打击乐等流行乐器的课程,更没有军乐队排练、音乐治疗、音乐胎教、音乐早期教育等这样与社会音乐生活和心理健康紧密相连的课程,而审美大众化、艺术生活化的文化背景下,服务大众音乐生活,用音乐服务于大众的身心健康,又是新兴的可容纳大量音乐人才就业、缓解音乐学专业毕业生就业压力的领域,是提高国民道德修养和精神文明建设不可或缺的。
因此,普通高校的音乐学专业,也应加快改革脚步,积极开设音乐策划、艺术管理、流行歌曲演唱、流行乐器演奏以及多媒体音乐制作与录音工程、流行音乐理论作曲、流行歌曲钢琴伴奏、音乐治疗、音乐早期教育、音乐特殊教育等市场需求较大的音乐专业方向,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服务,用音乐提高健康水平,进而改变音乐毕业生就业难的困境。
3.提高对艺术实践课的重视程度
虽然我国的课程学制分配模式长期受俄罗斯影响,但比起俄罗斯百年积累的教育传统,我国普通高校实践课的比例太少,又存在着只重技能培养、忽略职业素质教育的局面2。为了培养具有音乐表演、教学、管理、应用素质的多能一专的复合型、创新型音乐人才,必须探索一条切实遵循市场化规律、针对性强的社会实践、艺术实践的教学模式。艺术实践是检验教学成果、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途径。走进中小学校音乐课堂,社区文化中心,参与企事业单位的文艺活动,到医院或康复中心的行为治疗区以及特殊教育和早期教育机构观摩音乐对人生理、智力及情绪的作用,参与策划音乐演出与录音制作,尝试音乐产品推销,了解琴行、音乐文化公司的经营与管理等等,都是切实可行的实践途径。每学期都应给学生提供面向不同人群、不同领域的实践实训或见习的机会。学生的实践过程和阶段性成果很可能是稚嫩、不成熟的,教师应该有意识的理性的及时的给予指导。除在校内课堂上穿插大量实践或实际操作等模拟实践外,还可鼓励学生参与各类音乐比赛,更要组织学生深入基层,深入社会,激发学生的工作潜力,提高学生的适应能力与组织能力,创造能力以及清晰的自我认知,并通过艺术实践课使学生形成客观切实的择业观念和就业定位。
4.避免课程建设的封闭性,灵活调配专业选修课程设计
人才市场需求的变化,会出现毕业生就业时供求错位的现象。而专业课程调整的速度往往跟不上社会需求的速度。某些高校音乐专业可能暂时不具备开设新专业方向的条件,或者作为开设新专业方向前的“试水”,以本校专业师资为骨干,以校外具有执教资质的专业新方向的从业人员为辅,开设多样化的专业相关选修课,建立灵活的自选性课程体系,也可以使专业教学与市场需求进一步接轨,并可为在校生根据时展的特点,人力资源需求的现状提供一个尊重个体差异与个人志向兴趣,将个人发展与时展相结合的机会。如国内一所开设音乐学(音乐治疗)专业的高校,在校内师资不足的情况下聘请当地歌舞团演员与医院五官科主治医师长期担任吉他课、嗓音保健等专业相关选修课的教学,使学生在宽泛的专业学习之外掌握了应用性更广的乐器演奏的技能,也促进了学生自由就业和创业的能力。课程设置上,避免课程建设的封闭性,灵活配置专业选修课程设计,才能保证人才培养的多样化,使学生开阔视野,及时了解市场需要的动向,全力以赴培养培养自己职业和综合素质,积极自信地应对专业与就业问题。
2.实现高校内部以及音乐专业院校之间的信息与资源共享
大学院校尤其综合性大学里学科门类涉及广泛,各学科专业都有相应的实习、实践及就业基地。并且本省或本市兄弟院校,如高职高专、综合性大学、师范类大学之间的实习实训基地单位的类型上可能会有所不同。如前所述,当前社会需求增加的是应用性艺术人才,所以音乐学专业可充分利用学校内部其他专业的实习、实训及就业基地,以及与兄弟高校之间沟通与合作,对实习基地“资源共享共建”,可互派学生到对方对实习基地的音乐文化艺术相关岗位开展实习、实践与实训。对学生来讲有利于音乐学专业毕业生广泛接触不同工作环境,为选择工作奠定基础;对学校来讲可降低管理成本,避免重复建设的浪费。如一所综合性大学有医学专业及附属医院,那么本校及其他无医院类实习基地的兄弟院校的音乐学专业的学生,根据学生意愿,都可到医院康复中心实习。此外,有些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及远程教育比较发达,院校之间的良好合作,互相吸收对方优质的课程教学资源,甚至共享兄弟院校的就业信息资源与就业指导课程,也是高校良性合作共同发展,共同促进就业的新机制。
三、结论
高校专业结构如果能与社会需求形成良性互动,就会有利于减少毕业生就业专业结构性矛盾。课程结构改革事关学生的根本利益,是高校音乐学专业教学改革的关键性问题,特别在音乐学专业就业难问题突出的今天,音乐学专业的发展,只有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优化课程设置,更新培养模式,注重通才化与专业性并重、严谨性与灵活度并举、理论化与实践性同存,才能更好地解决毕业生就业问题,促进音乐文化和教育市场的繁荣发展。大学的教学改革,不能再停留在口头上,要落实在行动上。各高校要面对社会作调查,听取用人单位对毕业生工作能力的评价,从而修订培养目标、构造适应社会需求,又有利于大学生能力培养的课程体系。
参考文献
[1]邹林波. 音乐专业人才如何就业[J].中国大学生就业,2010(08):43-44
这里,我想从“国立音乐专科学校”的校名、音专制定的《学则》、当年音专在读生所属的学籍科组、音专毕业生的身份、教育部的管辖部门等五个方面,谈一点自己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与陈先生交流交流。
首先是从学校的名称上看我们知道(也是教育学的基本常识),所谓“专科学校”,正像“学院”一样,它是实施高等教育的学校之一,即也是属于高等学校的一种教育机构。③从当年国民政府教育部所公布的《专科学校规程》关于学生入学资格的规定,就能说明问题:专科学校分工、农、商、医、艺术、音乐、体育等类,修业2至3年,学生入学资格为高中毕业或同等学校毕业,经入学试验及格者④。
其实,对音专的性质或级别,早在1929年9月30日国立音乐院“改组”后举行的国立音专开学典礼上,萧友梅就对大家极为关心的学校改名或“降格”问题曾做过解释。他从英文和中译的相应不同称谓,重点地把欧美、日本等国家学制中的“院”、“学院”、“专门学校”的区别作了比较清楚的申说。大意是说,Conservatory中译为“院”,Faculty中译为“学院”,College中译为专门学校即专科学校;而在教育当局,恐“院”字有混于分科大学之“学院”,而今改为专科学校。但是考欧美、日本的学校制度,其Conservatory“院”,不能等于Faculty“学院”,而Faculty却等于College。因查英美、日本大学内,各分科大学其定名多用College。我们当时定名为Conservatory院,即有分别于Faculty学院之意,而今改为College专科学校,反与Faculty学院似异实同之观。不过在中文译名上,“校”与“院”二字显分,不致混淆,而其实无阶级高下之可言。⑤当然,我们也必须指出,在中国的“高等学校”这个范畴内来看,把原“国立音乐院”改组为“国立音专”,确实是“降格”了,萧友梅所说的“实无阶级高下之可言”,实际上这是他不得已而讲的违心话;否则,萧友梅此后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地要求政府恢复“学院”建制呢?但这种“降格”,还是在“实施高等教育”的范畴之内。如果真的是“降格”为“中专”,当年学校改组后确因有病而咳血、不愿再当校长的萧友梅,恐怕非气死不可。
二从“音专”公布的《学则》看1930年5月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国立音乐专科学校修正《学则》,其中对学校体制、机构设置等表述得很明白。这里简要介绍与学制有关、很能说明问题的三点:
(1)本校分预科、本科、师范科、各项选科及研究班。
(2)预科为本科之预备;本科教授高级理论与技术,目的在养成音乐专门人才;师范科为养成音乐师资而设;选科专为对于音乐曾有研究,欲继续专攻一门者而设;研究班专为有志研究最高之音乐理论技术者而设。
(3)入学资格,预科须公立或立案之初中毕业生;师范科须公立或立案之旧制中学初级师范毕业生;本科须本校预科毕业或公立暨立案之高中毕业生;研究班须本校本科毕业生暨修毕主科高级课程之选科生。⑥
一所学校既有本科又有研究班,怎能说是中专呢?而自1930年以后,《学则》又曾多次修订但对此都没有任何改动。比如1934年6月和1935年9月的《学则》⑦、1937年向教育部呈报的组织大纲⑧以及1939年下学期修正的《学则》⑨,仍始终设有“本科”与“研究班”。试问,哪一所中等专业学校,会有以上这样的教学体制与设置?如今“中央院”附中、“上音”附中都是中专性质的学校,哪里有什么本科与研究班的设置。
当然,从《学则》中规定并事实上也开办的“附设高级中学、高中师范科及选科、特别选科与补习班”来看,我们可以说“国立音专”实际上是一所由研究班、大学、中学、小学生(详后)组成的一所“综合性”(用现在的语言就是“一条龙”性质)的音乐专门学校。
这里,我们要特别说明的是,由于30年代时的国民政府并不重视音乐教育,独立的专业音乐教育机构也没有几所,我国音乐教育的整体水平又比较低,当年能直接报考“国立音专”本科的,确实极少;而被录取的则一个也没有(见下文)。为此,1934年5月教育部视察员到学校调查时,萧友梅曾就报考“国立音专”的本科生少的根本原因,委托韦瀚章专门准备了《对教育部视察员问》的谈话,详细地解释了这个问题。⑩但虽然直接报考音专本科的学生很少,而进校后经过高中部、高中师范或选科或预科的学习后,考入本科的学生却是不少的。也就是说,直接考本科的学生再少甚至没有,并不能改变国立音专的建制与性质。而对于音专学生的构成,1938年萧友梅曾对教育部做过如下具体的解释:“本校系专门音乐学校,学生入学年龄与程度标准,不能与大学各学院一律,因学音乐技术以年轻者容易入手,故本校历年所招新生,除师范类外年龄均以16岁以下初中毕业者为合格,选科生如有天才,虽只满8岁亦可收录;至于本科及师专学生,开办以来未曾招收过一个新生,以我国音乐教育落后,校外未有合格之音乐本科预备学校也(钱琪之能入师专,亦系曾在本校选科预备)。”{11}也就是说,考入音专时,虽不是以本科或师专的名义,但入学后经过学习即选科的预备或在高中部与高中师范部学习后,愿继续深造者,经考试合格就可进入本科或师专的。萧友梅还曾经反复说过,“音专是一个由小孩到成人组成的混合学校,高中未毕业之学生占了四分之三”{12},还强调说,“本来音乐院(conservatory of music)系一自儿童至成年混合学校,与大学之各学院不同”{13}。国立音乐院改组为国立音乐专科学校后,在校的学生结构并没有改变,就其级别、建制而言,仍然是属于高等学校范畴之内。
三从当年在读学生的科、组看对此,按年份可以开出一系列长长的名单。举例而言,1931年8月录取的高中师范科正取生有刘雪庵、张昊、贺绿汀(先后3次入选科,理论作曲师从黄自,钢琴师从查哈罗夫)等5名{14}; 刘、张后来都考入本科。1933年度下学期读本科师范的有劳冰心、朱咏葵、满福民、劳景贤、胡静翔、易开基等10名;读本科生的有廖永康、胡然等5名。{15}这里要特别提示的是,虽然多数入学时都为高中班或高中师范科或选科学生,但这决不能说国立音专是一所中专,因为学校有本科的设置,可以继续考与继续学。
四从学校历届的毕业生来看举例而言,1933年的第一届毕业生,李献敏为本科钢琴组、喻宜萱为本科师范{16}; 1935年第二届毕业生丁善德是本科钢琴组,戴粹伦、陈又新都为本科管弦乐器组小提琴专业{17};1936年毕业的本科师范生有刘雪庵、巫一舟、梁定佳、朱咏葵、古宪嘉、胡投等{18};1935学年度以理论为主科考入{19}、后升入本科理论作曲组,1940年毕业的钱仁康{20};他们都是有章可循、有案可查、名正言顺的本科毕业生;而不是什么“被‘降格’为中等专科学校的情况下,维持着高过于中专和相等于高等音乐学校”的毕业生。
最后,还可从国立音专与教育部的隶属关系看从国立音乐院改组为国立音专起,学校仍始终是在教育部的“高等教司”领导下进行教学活动的。这可从来往公函以及萧友梅写给高教司领导的许多呈文或书信可以看出。比如1938年6月21日给高教司司长吴俊升的信就是一例{21}。
综上几个方面所举的实例,我以为已足于说明国立音专是一所什么性质的学校了。
2007年11月是蔡元培、萧友梅创办的国立音乐院(1929年改为国立音专)成立80周年,上海音乐学院为此举行了隆重的80庆典活动。2006年12月27日钱仁康教授在80周年校庆专刊第一期上发表的纪念文章中,开宗明义第一句就说:“国立音乐专科学校是我国第一所高等音乐教育机构。”{22}这与“陈文”几乎是同时发表的,观点却完全不同。如果说,萧友梅时期的国立音专是中等专科学校之说可以成立的话,那么,抗战胜利前夕在重庆成立的国立上海音专与胜利后回迁上海组建而成的国立上海音专,自然也应当是中等专科学校了。如此说来,上海音乐学院的前身(1929―1949)国立音专竟然是一所办了近20年(其中有几年是日伪所控制的国立音乐院)的中等专科学校。而2007年上海音乐学院一方面隆重纪念成立80周年,一方面又在校园网和学报《音乐艺术》上宣传国立音专是中等专科学校,岂不是自相矛盾,或者说成立80周年是名不副实、有点儿虚夸了呢?所以,“陈文”提出的“新观点”,涉及“上音”的校史与“音专”相当一部分毕业生的学历问题,是值得重视也应该要弄清楚的,因而讨论这个问题也是十分有价值和意义的,尤其是对“上音”本身来说。
①②2007年第3期《音乐艺术》,第53页
③《辞海》缩印本,第30页,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1980年第1次印刷
④1929年8月19日《教育部公报》第1年第8期
⑤易韦斋《刊前辞》,1929年11月1日《国立音乐专科学校校刊》第1号第1―2页
⑥1930年《音》第5期第21页
⑦分别见《音》第45期第3页、第55期第4页
⑧《音》第63期第13页
⑨原件存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⑩《音》第42-44期合刊第1-3页
{11}{13}{21}1938年6月21日致高教司司长吴俊升,原件存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12}1938年4月23日致教育部张道藩次长,原件存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14}《音》第16期第5页
{15}《音》第40-41期合刊第5页
{16}《音》第32-35期
{17}《音》第54期
{18}《音》第59期
{19}《音》第51期第6页
{20}《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 舞蹈》卷第523页
论文关键词:国外社区音乐教育;音乐专业大学生;就业;创业
解决当前音乐类大学生就业难、创业难的问题,除了对当前我国高校音乐教育模式和培养目标进行调整,笔者认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道路有两条:一是就我国现有的经验进行总结深化;二是借鉴国外的优秀经验为我所用。就后者而言,国外通过着力发展社区音乐教育,无代价释放创业资源的发展理念,对拓宽就业渠道、开发大学生的创业机会无疑会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也给我们解决这一问题带来一些启示和思考。本文拟就这一课题作初步探讨。
一、当前我国音乐类大学生就业问题的紧迫性
造成当前我国音乐类大学生就业难状况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原因是,音乐专业学生(尤其是音乐学方向)传统的就业方向主要是面对中小学或基层音乐教育,其他就业渠道并不畅通。由于近年来音乐教育专业毕业人数的增加,超过中小学音乐教师岗位的增加,从而导致供远大于求的局面。而以往对中小学音乐教师岗位不屑一顾,秉承“皇帝女儿不愁嫁”优越心理的专业音乐学院毕业生,由于就业压力也争先恐后地到基层教育岗位“插上一脚”,进一步加重了音乐类学生就业难的境况。
新形势下,新的“读书无用论”已有开始蔓延之势,消极情绪开始引发消极的舆情,近年来甚至开始出现部分地区高三学生因就业悲观心理临时放弃高考的现象。大学生就业难业已引发就业心理压力,产生失衡心态,对社会稳定产生了一些不利影响,危及社会的稳定和社会和谐发展。
面对当前困境,如何破解音乐类大学生就业难题?我们能够做到的除了对我国现有的经验进行总结深化,更为重要的就是借鉴国外的成功做法,使其优秀经验为我所用。我们要了解国外社区音乐组织和社区音乐教育的发展史,对于他们在开展社区音乐教育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成功做法,尤其是通过开展社区音乐教育如何有力地整合利用社区资源、创设多元化教育形式、广泛吸纳音乐专业人才以及最大限度地扩大音乐就业岗位的成功做法与经验,深入借鉴,认真汲取。
二、社区音乐教育概述
社区音乐教育以区域民族文化和地方传统文化为基础。作为国民音乐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它是一种旨在提高全体社区成员音乐素养,并有利于人们身心健康发展、普及性较强、充满人文色彩的、面向大众的社区教育活动。
社区音乐教育是对人进行美的教育,其中包括各级各类音乐教育,教育内容课目繁多、教育方法灵活多样、教育形式不拘一格,教育主体与客体交互发展,互为变换,取长补短。社区音乐教育活动的广泛开展不但满足了社区群众心理需求,促进了社区成员身心健康,增强了社区凝聚力,更承载着完善社区成员美德的责任和义务。
三、国外社区音乐教育的形成与发展
国际音乐教育学会(isme)社区音乐活动委员会(cmac)于1953年成立,成立大会上cmac主席依贡·克([德]egon kraus)提交了关于加强社区音乐教育建议的报告。随后该组织在推进世界各国社区音乐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极大地推动了全球,特别是欧美国家的社区音乐教育活动。其中有代表性、具特色的有丹麦的社区音乐学校、英国的社区音乐教育中心、美国的社区乐团、加拿大的群族式社区艺术活动中心、澳大利亚社区音乐纲要基金等,他们均取得较大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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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30年代,以丹麦、挪威等为代表的北欧国家纷纷建立社区音乐学校。20世纪60年代以后,社区音乐所需资金基本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丹麦全国有14个郡(县),近300个社区。按其法律规定,每个社区相应建立一所音乐学校,所有青少年及儿童必须学习相关音乐技能或理论。师资由聘任产生,专兼职相结合,每所学校教师人数不低于10名,必须具备专业音乐水平。
20世纪中叶,伴随社区音乐教育在英国的迅猛发展,政府也逐步增加拨付款项,当时甚至出现社区音乐工作者供不应求的现象。为有效解决师资问题,约克大学、伦敦史密斯学院等一批学校纷纷增设社区音乐学课程和学位。此外,像盖茨黑德音乐中心等一大批社区音乐组织亦通过短训班的形式培养了众多的社区音乐教育人才。
18世纪初,美国早期社区音乐教育取得初步发展。社区音乐教育组织既得到政府拨付专款的资助,也从慈善机构、公众和社区成员那里募资。美国最具代表性的是,大多数城市拥有社区乐团,乐团坚持定期为社区内的中小学生举办免费音乐会,旨在通过让孩子从小尽可能多地接触高雅音乐,给孩子带来积极、持久、有意义的正面影响。因此,乐团工作得到社区居民鼎力支持与参与,包括出钱出力、献计献策。美国社区艺术学校联合会有41个州的221名集体成员,开设社区艺术课程的学校多达400家。
族群式社区艺术活动中心几乎遍布加拿大的每一个社区。中心开设合唱、器乐演奏、舞蹈等课程,学习对象几乎分布于各个年龄段,此外,还将本民族的传统音乐纳入学校音乐课程。鉴于社区音乐教育对提高国民音乐文化素质所起到的重要作用,社区音乐教育活动在加拿大已经形成制度和规模,甚至成为加拿大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澳大利亚社区音乐纲要基金成立于1978年,政府全额拨款且数额逐步增加,专款专用,坚持和任何商业音乐活动分开,和任何教育主管部门分开,尽可能地杜绝它们对社区音乐教育发展所产生的影响。澳大利亚社区音乐最突出的特点之一,是把参与音乐创作、表演的机会提供给社会弱势群体。
国外社区音乐和社区音乐教育取得蓬勃发展的根源在于,政府、社会各界以及包括学校在内的教育机构普遍重视并达成共识,成为一股合力推动其发展。同时,社区音乐教育运用适时的、嵌入式的教育理念,为社区音乐的广泛开展及时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师资力量,无疑对推动社区音乐的全面发展作出了贡献。而社区音乐的大发展势必需要不断更新、吸纳大量的音乐专业人才加盟,从而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在大量就业岗位的涌现以及对社区音乐教育师资广泛需求的双重刺激下,20世纪七八十年代欧美国家社区音乐学校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出现。
国外社区音乐教育发展所取得的成绩,对解决当前我国音乐类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有启发意义。我们有必要从国外成熟的经验中求根溯源、大胆借鉴,总结其丰富经验为我所用,积极引导学生把目光瞄向社区音乐这方“沃土”,探寻就业与创业机会。
四、国外社区音乐教育给予我国音乐类大学生就业与创业的三点启示
1.政府应充分重视社区音乐教育的就业途径
国外社区音乐教育的发展经验启示我们,社区音乐教育要获得纵深发展,必须得到国家政府的高度重视,来自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财政支持是不可或缺的。同时,社区音乐教育的发展无论从主观上还是从客观上都极大地带动了就业率的提升。因此,发展社区音乐教育、多元化拓展就业途径、提升社区人员的文化涵养、有效解决音乐类大学生就业难题等诸多要素在本质上是高度一致的。像美国、英国、丹麦等国通过着力发展社区音乐教育,开办各类社区音乐学校,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社区音乐教育岗位。英国甚至曾因为社区音乐的大发展、政府拨款的逐步增加,一度出现社区音乐工作者供不应求的局面,为此,一大批社区音乐组织通过短训班的形式培养了数量巨大的社区音乐教育人才。这对于有效解决当前我国音乐类大学生就业难题无疑具有重要启示作用。可见,把发展社区音乐教育作为破解当前我国音乐类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一条有效途径,应引起政府的充分重视。
2.社会各界应着力拓展和整合就业创业空间
国外社区音乐教育的成功,除了政府重视、积极扶植,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鼎力支持。各级机关、社区、企业、慈善机构甚至公众,都应该积极承担起拓展和挖掘就业创业空间的责任,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便利条件。
其一,协议就业层面:(1)随着社区学校(学院)、老年大学等社区教育机构的进一步发展,需要一定数量的专职音乐教师。(2)社区乐团、乐队、合唱团的指挥,文娱曲目创作、编配,日常社区文艺活动策划、组织,需要专职音乐人才。(3)社区政府宣传部门、社区企业工会和团委、社ix"村官”等岗位,也同样需要在文娱、宣传等方面独具优势的音乐类毕业生。
其二,灵活就业层面:(1)可以通过家教形式为社区音乐爱好者,特别是老人与孩子提供音乐理论、器乐技能训练、声乐演唱技巧等方面的有偿培训。(2)社区内私人音乐培训学校、琴行、艺术幼儿园、音乐书店及音响店同样需要具备音乐专业理论与技能的灵活就业人员。(3)与社区管理部门签订灵活就业合同,以兼职身份参与社区组织的相关音乐教育和文娱活动,同时通过对地方本土音乐进行搜集整理并加以改编,为社区内的业余民间音乐团体提供技术指导和有偿服务工作。
其三,社区创业层面:(1)利用自身音乐专业优势创办社区音乐学校或社区艺术学校,通过招生收取学费;同时根据需要招聘社会资深专业人员或音乐类毕业生以兼职或专职身份解决师资问题。面对不同年龄段学员,既可开展乐器、声乐、舞蹈等技能培训;又可进行基础乐理、视唱练耳、音乐常识、音乐欣赏等理论教学;亦可辅导学生音乐相关知识技能参加升学专业选拔考试。(2)琴童数量的不断增加带动了琴行业的发展,音乐类毕业生创业经营琴行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琴行面对社区居民不仅可以销售乐器,依据其特有的优势在某种程度上承载了社区音乐学校的部分功能,一方面可以组织师资招生授课提成费用,另一方面可以为既无乐器又无场地的音乐教师有偿提供教学场地和设备,各取所得。(3)开办音乐特长培训班相比办学校、开琴行,虽然做法保守却收入稳定。毕业生可凭借在声乐、钢琴、器乐、舞蹈或理论方面的一己之长进行专项教学训练,必要时亦可扩大教学队伍,加强师资力量,坚持在某一专业方向做精做细,逐渐扩大影响,最终形成品牌。(4)合唱歌咏活动历来都是群众文化活动的重要形式之一,但社会上形形的合唱团体却基本处于自发状态。针对大众对合唱形式的偏爱,创办社区少年或老年合唱团大有可为。资金来源方面:一是收取学员适当费用保证团体正常运转;二是面向社区大型企业争取长期赞助并以企业名称冠名合唱团;三是为社区企事业单位提供有偿演出活动。
此外,还可以创办音乐书店或者音像店、创办具有音乐特色的艺术幼儿园、创办灯光音响租赁或演艺公司、创办影音媒体工作室或midi音乐工作室等。
3.加强大学生对社区音乐教育价值的需求引导
国外发展社区音乐教育的成果显示,在提升全民素质和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社区音乐教育功不可没。着力发展我国社区音乐教育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已不言自明。但长期以来,受音乐专业学习高投入期望得到高回报思想的影响,即使在就业创业难的今天,相当数量的毕业生宁愿待业或做家教而留在大城市,也不愿到条件相对艰苦的社区或基层工作。这种现象一方面形成了社区音乐和基层音乐教育发展的掣肘,另一方面又造成人才资源的极大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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