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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安全论文

时间:2022-03-16 01:30:47

儿童安全论文

儿童安全论文范文1

1.1心理安全感量表该量表包括“确定控制感”、“人际安全感”2个维度,共16个项目,量表的同质性信度为0.796,重测信度为0.742,该量表采用5级评分法,1(非常符合)~5级(非常不符合)。其中,总体安全感得分是确定控制感和人际安全感2个维度得分之和。“确定控制感”维度上的得分越高,表明个体对生活的确定控制感越高,反之越低。“人际安全感”维度上的得分越高,表明个体对于人际交往过程中的心理安全感程度越高,反之越低。总体安全感总分越高,表明个体心理安全感水平越高。1.2心理韧性量表该量表由北京大学的胡月琴和甘怡群共同编制而成,共27个项目,包括个人力和支持力两个因素。其中,个人力包括目标专注、情绪控制和积极认知3个因子,而支持力包括家庭支持和人际协助2个因子。各因子的相关系数在0.12~0.56之间,量表的内部一致性信度为0.83。个人力得分为目标专注、情绪控制和积极认知3个因子的得分之和;支持力得分为家庭支持和人际协助2个因子的得分之和。该量表采用5点评分法,1级(完全不符合)~5级(完全符合),各因子得分越高,表明其心理韧性水平越高,抗击挫折的能力越强。

2结果

2.1留守与非留守儿童、不同性别留守儿童心理安全感与心理韧性的得分差异

留守儿童在心理安全感的确定控制感、人际安全感及总体安全感各维度得分显著低于非留守儿童(P值均<0.05);留守儿童在心理韧性的目标专注、情绪控制、家庭支持、人际协助等因子得分显著低于非留守儿童(P值均<0.05);在积极认知因子得分上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在目标专注因子和积极认知因子上,留守男生得分低于留守女生得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值<0.05);其余维度或因子得分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

2.2留守儿童心理安全感与其心理韧性得分相关性

留守儿童心理安全感中确定控制感、人际安全感及总体安全感各维度得分与其心理韧性的各因子得分均存在显著相关(r=0.123~0.397,P均<0.05)。见表2。

2.3留守儿童心理韧性与心理安全感的多元回归分析

为进一步了解留守儿童心理安全感与其心理韧性的关系,以安全感各维度得分为因变量,以心理韧性的个人力、支持力得分为自变量进行多元回归分析(enter法),结果发现心理韧性的个人力和支持力对确定控制感、人际安全感及总体安全感均有显著回归效应,Beta值(绝对值)在0.121~0.440之间,解释因变量变异在21.5%~23.5%之间(P均<0.05)。

3讨论

3.1遵义地区留守儿童心理安全感及心理韧性水平令人堪忧

留守儿童心理安全感总分以及确定控制感、人际安全感维度上得分明显低于非留守儿童。这与以往的研究结果一致。由于父母外出务工,导致家庭结构缺失、亲子关系分离,留守儿童与其父母缺少沟通和交流的机会,进而无法体验到父母的爱和家庭的温暖。霍妮的基本焦虑理论认为,从小缺乏父母的爱和家庭的温暖的儿童,就会产生不安全感。本研究还发现,留守儿童在心理韧性的目标专注、情绪控制、家庭支持、人际协助等因子及个人力和支持力因素得分明显低于非留守儿童。这与以往的研究结论基本一致。外出务工的留守儿童父母,迫于生计,往往很少有时间与其子女沟通交流,加之中学阶段的儿童恰好刚进入青春期,各种身体内部及外部环境的变化均有可能导致其心理变化,亲子关系分离、临时监护不力、学校补位不足,以及社会教育的缺乏等内外环境现况难以满足留守儿童支持性资源的需求,这从根本上阻碍了其心理韧性特质的发展和形成及心理安全感水平的提高。

3.2留守女童较留守男童在目标专注和积极认知上水平更高

留守女童目标专注水平之所以较留守男童高,可能与不同性别个体心理发展水平的差异有关。从心理发展上看,女生较男生心理发展水平更快,心理相对更成熟。从某种程度上讲,心理越成熟越有利于个体全神贯注、集中精力、专心致志地朝着目标前进。本研究还发展,留守女童的积极认知水平较留守男童更高。CKMalecki等的研究认为女童可以知觉到更多来自朋友的支持;辛自强等的研究也发现,女中学生所知觉到的社会支持要高于男中学生。当然,这同样与个体的性别差异关系密切。

3.3心理韧性对促进留守儿童心理安全感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儿童安全论文范文2

《童年的文化坐标》辑录了孙建江近年来对儿童文学创作、出版,以及市场现状和相应对策的思考,是一部很有分量的学术著作,同时又有一种“散文味”,好读、耐读。我这样说,并非是对学术著作的不敬。我倒觉得,把学术论文写得如同散文一样好读,很不容易,难能可贵。这不是技巧或者说文字问题。是品位,是精彩,是进入真理的“自由王国”的潇洒。孙建江是一位儿童文学理论家、作家和编辑出版家,这本书是那么水融、相互渗透地体现着他的这些身份,他以这些集于一身的身份“顺其自然”地在各种文体之间“游走”。亲切、朴素又不失深邃的理论和学术含量饱满的文字里,显出的从容与大气,恰到好处地传达着他的思考,他的“充满经验的意见”。

你看,在《“儿童本位”的当代意义》中,孙建江从当今世界儿童文学发展主潮来谈论“儿童本位”的当代意义,概括出“本位”的几层涵义:“一是特别强调作品贴近儿童心灵,二是特别强调作品的艺术品格,三是特别强调作品有益于儿童生理和心理的成长。这三层涵义彼此渗透,缺一不可。”这“儿童本位”的三层涵义,他是七年前提出并阐述的,不论是在当时还是在今天,其“当代意义”的明显和“前瞻的艺术眼光”,都令人信服和令人深思。

我觉得他对“当代意义”的关注,有一种超越“当代”的意义。比如他谈“任溶溶的意义”、谈“安徒生的当代意义”等等,他的心中似乎充满更多的激情。在《任溶溶的意义》这篇精短论文里,他是那么动情。他认为,任溶溶的意义,“至少”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任溶溶对中国幽默儿童文学的重大贡献;二是任溶溶对汉语语词功能的创造性运用;三是真正的儿童文学作家对儿童文学创作的重要性。今天,不要说整个社会,就是儿童文学界,对任溶溶这样的儿童文学大家,也还缺乏应有的尊崇和深度研究。这是不是也和当年人们并不知道安徒生的“当代意义”一样呢?那么一百多年后的今天,全世界都知道安徒生是童话大师的今天,人们是不是又认识到安徒生的“当代意义”了呢?并不见得。

孙建江显然注意到了这一点,并“一直在想,安徒生对当下的意义何在?或者说,我们今天应该从安徒生身上汲取什么?”于是,写了让人警醒的《安徒生的当代意义》《安徒生:童话之外的世界》等论文。事实上在此之前,或者说他同时在做的一件大事就是解读安徒生的童话世界,出版了专著《飞翔的灵魂――解读安徒生的童话世界》,并作为安徒生诞辰200周年中国方面的特别策划人之一,主持出版了浙少版《安徒生童话全集》,以及“典藏本”、“普及本”、“注音本”,在安徒生诞辰200周年全球庆典之际发出了中国自己的声音。孙建江的研究表明,“安徒生的当下意义在于,他将许多人类共通的、基本的价值观艺术地传达给了读者,包括承载着人类希望的小读者,也包括对孩子施以影响的大读者。” 安徒生给后人留下的是无尽的启示。

与此同时,孙建江对儿童文学的创作与出版现状、对中国儿童文学的现状与未来、对原创儿童文学图书如何面对市场,以及《哈利・波特》有哪些成功的启示,等等,都有敏锐的关注、清醒的认识和深入的研究。

读《童年的文化坐标》这本书,在分享孙建江充满智慧与经验的意见的同时,还会有一种由衷的感动。这感动来自作者的从容与大气,来自书中无所不在的理论激情,也来自散文化文笔的亲切。我想,这恐怕也是这部书的一个特色吧。

儿童安全论文范文3

〔关键词〕依恋;收养儿童;灾后重建

〔中图分类号〕G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684(2013)16-0008-04

近年来,灾难时有发生。这些重大灾难事件的突发性和破坏性不仅短期内会给灾民带来极大的心理创伤,使之出现急性应激反应,而且往往持续数月或数年,甚至终生,包括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和适应障碍[1],尤其是那些在地震中失去“完整家庭”和“完整躯体”的儿童[2]。对唐山地震孤儿30年后心理健康状况的调查表明,孤儿心理健康水平低于非孤儿[3]。这表明灾难给人们带来的生理上的伤痛是可以通过时间愈合的,而丧亲这种心理上的创痛却不可弥补。因此帮助丧亲儿童面对以后的人生是很重要的课题。

据四川省民政厅副厅长陈克福透露,汶川地震一共留下了650名孤儿,实际被收养的只有12例,另外630多名孤儿由民政管理的儿童福利机构来管理。从长远来看,对灾后丧亲儿童的安置工作是一大难题,目前的主要安置方式包括福利机构、家庭寄养以及家庭收养。国内的实证研究表明家庭寄养模式优于福利机构模式[4],而且国外研究表明被收养的儿童比在福利机构长大的儿童表现出更少的紊乱型依恋(Vorria et al,2003)[5]。据此可以推测,收养模式可以帮助儿童从创伤中恢复过来,并且对儿童将来的社会适应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收养是一种更有效的干预方式(Juffer &Van IJzendoorn,2006)[6]。

灾后收养儿童具有双重身份同时也面临着双重困境。一方面,他们是灾后儿童,面临的困境是“灾难事实”,可能会出现各种心理和行为问题[7];另一方面,

他们是被收养儿童,面临的困境是“收养事实”,收养暗示着分离、丧失、中断以及与新的父母之间依恋关系的重建(Bowlby,1982)。[9]以往的研究也揭示了收养儿童与收养家庭之间的依恋关系存在其特殊性,此外,收养还意味着风险(被安置前的缺失)以及保护(来自福利机构以及候选养父母的照顾)[9]。在灾难突发的最初一段时间内,儿童被安置在各种福利收容机构,因为客观原因,常常要面临安置点的变更,这种变更对儿童的依恋关系重建也是有影响的。本文从依恋关系的角度探讨了灾后收养儿童的心理重建。

一、依恋理论的相关研究

(一)依恋的定义

依恋最早由英国精神病学家鲍尔比(Bowlby,1968)提出,他把依恋定义为“一种个体与具有特殊意义的他人形成牢固的情感纽带的倾向,它能为个体提供安全和安慰,产生于婴儿与其父母的相互作用过程中,是一种感情上的联结与纽带”。这种倾向虽是先天的和普遍的,但是表现在依恋的质量上仍然存在个体差异。根据儿童在面对压力情境下采取的依恋策略,可以把儿童分为安全依恋型、不安全依恋型和依恋紊乱型。安全依恋型儿童在感到不适时更愿意寻求依恋对象的帮助,而且更容易被安抚;而不安全依恋的儿童则会表现出抗拒和回避(Ainsworth et al,1978)[10];依恋紊乱型是被认为最不安全的一种依恋,因为这类儿童在面对压力情境时表现出了前后的不一致性(Main & Hesse,1990)[11]。

(二)依恋和母婴互动

心理学家玛丽·安斯沃斯(Mary Ainsworth)根据对儿童在陌生实验室情境中对母亲依恋行为的观察,把儿童划分为A、B、C三种类型(焦虑—回避型不安全依恋、安全型依恋、焦虑—反抗型依恋)和八种依恋亚型。

依恋理论有三个假设,它们是依恋理论的核心,包括敏感度假设、能力假设和安全基地假设(Rothbaum & Weisz et al,2000)[12]。敏感度假设是基于母亲对婴儿信号的反应能力;能力假设强调安全依恋的儿童将来的社会功能和情绪调节能力优于不安全依恋的儿童;安全基地假设深深植根于鲍尔比和玛丽·安斯沃斯认为儿童把他们的母亲当作探索外部环境的并且在害怕和感受到压力的时候可以寻求安慰的基地。

二、收养儿童的依恋研究

收养在依恋建立方面面临明显的挑战,是因为它加入了特殊的情境,例如婴儿与血亲父母依恋纽带的断裂,以及与收养母亲依恋纽带的重建(Portello,1993)[13]。

一项跨国收养的研究表明(Marcovitch et al,1997)[14],收养前的经历对依恋关系影响也很重大,仅仅只是收养不一定必然导致儿童与收养家庭之间依恋关系的阻碍。

一项关于收养家庭依恋关系的元分析显示,收养年龄小于一岁的儿童与抚养者建立安全依恋的比例和同龄儿童相当,而一岁后被收养的儿童相对普通儿童则表现出较少的安全依恋,出现更多的紊乱型依恋(Vanden Dries,Juffer,VanIJzendoorn & Bakermans-Kranenburg,2009)。收养儿童在建立安全依恋方面存在风险,追溯原因可能是他们在福利机构的成长背景或者被虐待以及忽视的经历造成的。在一项对收养儿童的依恋关系的元分析中,研究者采用了两种评估方式:观察评估以及观察评估和自评相结合,综合比较了收养儿童与原生家庭儿童以及寄养儿童在依恋关系上的区别,结果表明,原生家庭的依恋关系优于收养儿童,寄养儿童的依恋关系最差。这提示我们对孤儿的安置方式最理想的是家庭收养,被收养的儿童比在福利机构长大的儿童表现出更少的紊乱型依恋(Vorria et al,2003)。

三、影响收养家庭依恋关系的因素

(一)收养前的因素

1.灾难对儿童依恋关系的影响

儿童与父母或者养育者之间能否发展出一种安全的依恋关系对儿童一生的发展至关重要(Cassidy & Shaver,1999)。尤其是经历过重大创伤的特殊儿童。创伤儿童中断的依恋历史会使他们处于矛盾之中,既期望进入到新的关系中享受温暖,又害怕新的关系不能满足自己的情感需要,同时难以从过去的创伤经历的阴影中走出。严重童年创伤的幸存者常常无法让自己成为“自己最好的朋友”,即无法直接获得对自己的正性感觉。这类困难大部分都被认为是生命中的最初几年发展成型的,这个时候亲子的依恋关系会因为养育者的攻击,某种程度的矛盾、忽视而受到损害(Alen,2001)。儿童以一种被动和怀疑的态度面对新的看护人,这无疑给养父母带来了挑战。

2.机构寄养对收养儿童心理发展的影响

Rutter与Coloert等(2007)的研究显示了机构寄养对收养儿童依恋行为的影响:无机构寄养经历的收养儿童、经历机构寄养时间为0~6个月及6~42个月的收养儿童,显著脱抑制性依恋行为的发生率分别为2%、4%、23%,儿童收养前的不良经历与依恋行为有着显著相关。

在收养的例子中,儿童不能选择他们的优先养育者,而是从福利院或者孤儿院被安置到其他合适的家庭。鲍尔比(1952)的研究指出福利机构的照养对依恋的不良影响。在他的研究中,那些孤儿常常一天更换几个照料者,这些照料者对他们的照顾往往只限于婴儿床上,很少有情感联系。然而,对许多六个月到九个月时被收养的婴儿进行比较研究发现,只要给予他们足够多的母爱,早期损害的影响可以大大减少。

3.安置点对儿童的影响

灾后儿童一般都会经历从福利院进入收养家庭的这个安置点的转换过程,经历过安置点中断的儿童大多有行为和情绪问题(Robin,Reilly,Luan & Localio,2007)。由于缺乏实证研究的支持,关于安置点的转换对依恋关系是否有影响还有待进一步研究。虽然从收养家庭得到的数据不足以支持假设,但是从对收养儿童日后的发展来看,这个因素还是值得重视的。Daniel(1993)认为让收养儿童向他们在福利院的养育者和伙伴道别,在情感上作一个结束是有利的。最好的方式是采取渐进收养的策略,即让收养父母花几周时间了解他们的孩子,在福利院的养育者不在场的情况下远远地观察孩子,然后逐渐和他们互动。给孩子们足够的时间逐渐地适应这种安置点的转换。

安置点的类型也可能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对收养儿童的研究发现:一方面,国际收养的案例比国内收养的案例要表现出更少的问题行为和心理健康的疾病(Juffer & Van IJzendoorn,2005)。另一方面,在自尊方面二者却没有表现出差异(Juffer & VanIJzendoorn,2007)。至于依恋关系方面,由于早期的分离和丧失经历,原籍收养和异地收养孰优孰劣还有待考证。

(二)收养后的因素

1.养父母的养育方式

在早期的依恋研究中,非亲生父母被看作是代替品,他们缺乏与收养子女建立依恋关系的能力。但是安斯沃斯在一项对乌干达母亲的研究中发现,母亲对婴儿的日常照料和社会互动才是建立依恋的关键(Demo & Cox,2000)。正如罗伯森(Robertson)所说:“无论一个母亲是孩子的亲生母亲还是寄养母亲或者养母,只要她是儿童早期的照料者,那么她就是儿童的客体,也就是儿童依恋的对象”(Robertson & Robertson,1989)。例如,安斯沃斯发现母亲抱孩子的次数和时间不是建立安全依恋的关键,关键是当孩子寻求母亲的时候母亲是否抱着孩子以及对待孩子的方式,并确保这种反应是即时和敏感的。这会让他们觉得安全,因为母亲的形象随时随地都会满足自己的需要。尽管她的研究是基于血亲母亲和婴儿的关系,结果仍然适用于收养关系。

对婴儿敏感一致的反应是建立安全依恋关系最重要的养育方式。敏感一致的养育方式包括四个维度:(1)温暖或抚育;(2)期望或要求;(3)规则的明确性和一致性;(4)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沟通(Bee,1992)。基于这四个维度,可以把父母的养育方式分为三种,宽容型、独裁型以及权威型(Baumrind,1966)。尼尔和福瑞克(Neal & Frick-Horbury,2001)发现,父母的养育方式和儿童的依恋类型有显著相关,父母的养育方式是民主型的被试92%属于安全依恋型。泰晤奇(Tavecchio,1999)也发现类似的关系,安全依恋型的儿童感受到父母更多的关心,而不安全依恋型的儿童则感受到更多的控制。

2.收养家庭的子女状况

已有的研究在收养家庭的子女状况对收养儿童的情绪和问题行为的影响方面的结论上并不一致,贾弗和罗森博姆(Juffer & Rosenboom)在1997年对斯里兰卡、南韩和哥伦比亚的收养儿童和非收养儿童的研究结果表明:收养家庭有无子女对母婴的安全依恋不存在影响。但是该项研究的对象被收养时的年龄都相对较小,对于收养时年龄大于六个月的情况,结论是否能够推广还有待商榷。

3.社会支持

克罗克伯(Crockenberg,1981)提出对收养家庭的社会支持是收养儿童各个方面发展的保护性因素,他发现社会支持和依恋之间存在紧密的相关,社会支持是安全依恋的最佳预测指标。社会支持有三种来源:父亲、家庭中年龄大一点的孩子和其他人(包括亲属、邻居、朋友和专家)。

马克文奇(Marcovitch,1995)在与罗马尼亚的收养家庭的父母和养子女的访谈过程中发现,他们提到最有效的社会支持是儿童发展工作坊和支持团体。工作坊提供一些儿童基础发展和养育的知识,收养家庭的成员包括父母和孩子共同构成支持团体。

(三)其他因素

1.收养儿童的年龄

对影响收养家庭依恋关系的潜在因素的元分析结果显示:被安置的年龄是收养儿童与养父母之间建立依恋关系的关键。如果在一岁以前,儿童能够得到养育者温暖和敏感的照料,他们一般会发展出最基本的信任。多项研究的确证明,如果儿童在他们生命最初的几个月内被收养的话,他们通常会发展出正常的依恋关系(Juffer,Bakermans-Kranenburg,Van IJzendoorn,2008);相反,如果晚几年收养,他们发展出不安全依恋的风险会大大增加(Vorria et al,2006)。罗伯森提出年龄较大的儿童与收养家庭的依恋关系更弱,可能和年龄较大的儿童经历了更多的分离和丧失有关,收养时的年龄越大,需要承担的风险就越高。

2.收养儿童待在新家庭的时间

收养儿童与养父母待在一起的时间越多,就更容易从原先遭受过的创伤当中恢复过来。贾弗和范(Juffer,Van IJzendoorn,2005)的元分析显示,那些与养父母生活超过12年的收养儿童在行为问题方面,比与养父母相处时间更少的儿童有很大的改善。因此可以推测,收养家庭与儿童相处得时间越长,越利于儿童安全依恋的

建立。

四、依恋重建的方法

(一)对收养家庭的干预

对收养家庭进行干预主要是对收养父母进行敏感性训练和授与依恋巩固的技术(Juffer et al.,2008)。一项对干预技术的元分析表明,这些干预对敏感性的提高、安全依恋的建立以及不安全依恋的降低的确有效(Bakermans-Kranenburg et al.,2003)。

预防性干预主要针对养父母进行依恋理论、养育技能等各方面的培训,以帮助养父母与孩子从一开始就能够向安全依恋的轨道发展。这主要基于依恋理论的重要假设:依恋质量是由母亲对婴儿发出的寻求亲近和接触信号的反应的累积结果。

(二)对不良依恋儿童的干预

矫正性手段主要针对的是在收养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问题,即儿童出现了依恋障碍(attachment disorder)。治疗的基础假设是,儿童压抑了阻碍依恋形成的早期消极经验的愤怒,临床干预主要是帮助儿童释放这些愤怒,并让儿童信任新的父母是可以信任的看护人。治疗师通过努力鉴别和打破儿童的心理防御机制,给予强制性支持和抚触来打破破坏性循环,重建儿童的信任。使用的具体方法包括游戏治疗、家庭治疗等。治疗的实施过程一般持续两周共30小时,治疗的大部分时间放在帮助父母学习有效的养育技巧上,使父母知道如何对孩子予以关爱,正确对待与养育孩子,使孩子健康成长。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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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磊琼.地震后儿童心理干预与转变过程探索[J].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2007,15(6):526-528.

[3]王丽萍,张本,姜涛等.唐山地震孤儿30年后心理健康状况调查[J].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2009,23(8):558-563.

[4]崔丽娟,扬志勇.家庭寄养对孤儿社会成长作用的研究[J].心理科学.2002,25(1):37-39.

[5]Vorria,P.,Papaligoura,Z.,Dunn,J.,vanIJzendoorn,M.H.,Steele,H.,Kontopoulou,A.,et al..Early experiences and attachment relationships of Greek infantsraised in residential group care[J].Journal of Child Psychology and Psychiatry,2003,44:1208-1220.

[6]Juffer,F,& Van IJzendoorn,M.H..The Emanual Miller memorial lecture 2006:Adoption as intervention.Meta-analytic evidence for massive catch-up and plasticity in physical,socio-emotional,and cognitive development.Journal of Child Psychology and Psychiatry,2006,47:1228-1245.

[7]郑毅.汶川地震对儿童的心理影响及救助措施[J].中国神经精神疾病杂志.2008,34(9):519-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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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安全论文范文4

关键词:0-6岁儿童、安全座椅、行为、认知

道路交通伤害是儿童伤害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全球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1]。其带来的严重后果,给儿童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创伤,以及沉重的社会负担。据报道,中国每年有超过25000 名儿童死于道路交通事故[2],死亡率是欧洲的2倍,美国的2.6倍[3]。目前我国机动车数量激增和城市化进程发展快速,而随之而淼亩童道路交通伤害的发生风险也显著提高,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因此,本文调查了解上海市长宁区儿童乘车安全措施使用及父母对此的认知、态度情况,为预防儿童乘车伤害发生提供参考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纳入标准:在长宁区居住半年以上、拥有私人轿车且日常使用轿车接送孩子的0~6岁儿童父母。

根据公式N=Uα2*P(1-P)/δ2,以P=30%, U0.05=1.96,δ=0.08*30%=0.024计算,得到样本量为1401例,考虑无应答及抽样方法的设计效率,适当扩大样本量,即0~3岁和4~6岁儿童每层各需要调查1500人。

针对0~3岁儿童家长,以全区1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调查现场,通过计免/儿保门诊随机抽取符合纳入标准的对象。针对4~6岁儿童家长,采用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从长宁区42所幼儿园和21所托儿所(包括总部和分部)中分别随机抽取36所和18所,对抽中托幼机构中的符合纳入标准的家长进行调查。

1.2 调查方法

采用自主设计的问卷,经过多轮专家论证和预试验后确定。主要内容有:人口学信息,如家长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家庭经济状况,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儿童乘车及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相关情况;家长对儿童安全座椅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和使用意识、态度情况。

0~3岁儿童家长在计免和儿保门诊候诊时,由调查专员发放问卷,家长现场自行填写,确认无缺漏项后回收。4~6岁儿童家长,则由经过培训的卫生老师发放,家长根据填写说明,在家填写完成后交给卫生老师回收。

1.3 质量控制

对社区的调查专员和幼儿园卫生老师进行培训。调查现场有调查专员对问卷内容进行解释,并对填写好的问卷进行完整性审核质控。带回家填写的问卷同时附填写说明。问卷回收后,由社区和疾控中心质控员分别抽查10%、5%进行电话质控, 以验证问卷真实性(核心信息符合率92.35%)。

调查共发放问卷3760份,回收问卷3568份,应答率为94.89%。在回收的问卷中,重要信息缺失的废卷和非父母回答的问卷未纳入分析。总共有3509份有效问卷纳入分析,有效应答率为93.32%。

1.4 统计分析

采用Epidata 3.0 软件建立数据库,采用平行双录入法录入数据。 使用SPSS 17.0 软件进行统计分析。结果采用构成比表示,组间比较采用卡方检验,检验水准α=0.05。

2 结果

2.1 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共收到有效问卷3509份,其中男童占51.4%,女童占48.6%。小于1岁组儿童占14.8%,1-3岁组占39.6%,4-6岁组占45.6%。问卷应答者中,男性占33.0%,女性占67.0%;大多数应答者文化程度为大专及以上(88.6%);65.0%的家庭年收入在12-120万之间(表1)。

2.2 儿童乘车相关行为

表2显示,0-6岁儿童乘车方式中,以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比例最高(44.1%),其次是由大人怀抱乘车(占28.1%),18.0%独自坐座位系安全带,9.8%独自坐座位不系安全带。不同年龄组儿童的习惯性乘车方式差异有显著统计学意义(?2=586.7,p

对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儿童,进一步分析其使用的座椅类型。使用最多的是幼儿型安全座椅(65.1%),其次是提篮式安全座椅(17.0%)和增高型安全座椅(12.5%)(见表3)。不同年龄段间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类型有显著统计学差异(?2=406.3,P

儿童在乘车时的乘坐位置以后排为主,仍有1.8%的安全座椅安装在前排,未使用安全座椅的儿童有7.2%习惯性乘坐前排副驾驶位置(见表4)。儿童安全座椅安装位置,年龄组间差异无显著统计学意义(?2=2.2,P=0.396)。未使用安全座椅的儿童中3岁及以下儿童乘坐比例高于4岁及以上年龄组,但年龄组间差异无显著统计学意义(2=4.2,P=0.121)。

2.3 家长对儿童乘车安全的态度和认知情况

调查显示,66.1%的家长认为儿童乘车时使用安全座椅是最安全的乘车方式,但仅37.5%的对象认为掌握了安全座椅的相关知识。

本次调查共涉及6条儿童安全座椅相关的核心信息。儿童安全座椅核心知识总知晓率为67.1%,其中知晓率最高的为“父母抱着孩子乘车,不能在汽车发生碰撞时有效保护孩子”(81.5%),其次是“儿童乘车时是否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与车速无关”(78.3%)。知晓率最低的为“1米4以下儿童乘车不能坐在后排座位上并系上安全带”(43.0%),其次是“1岁以下的婴儿应使用反向安装在汽车后排座位上的儿童安全座椅”(47.6%)(见表5)。836人(23.8%)的调查对象知晓全部核心知识,183人(5.2%)全部回答错误(见表7)。

而对于关于儿童乘车的描述“短途旅行需要使用安全座椅”、“低速行驶需要使用安全座椅”、“开慢点不能确保儿童乘车安全”的认同率分别为72.7%、74.7%和76.3%。83.1%的家长认为有必要对安全座椅使用强制立法。

除了认为儿童乘车使用安全座椅最安全和知晓一岁以下婴儿应使用面向后的安全座椅两项外,其余知识和态度条目,不同年龄组间的差异均有显著统计学意义(表5)。

采用单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家长知识水平的影响因素。变量赋值如下:应变量以知识得分大于等于4分为认知水平较好,赋值为1,以低于4分为认知水平较差,赋值为0;儿童性别:女孩为0,男孩1;儿童年龄:4~6岁为0,其余为1;调查对象性别:女性为0,男性为1;调查对象文化程度:大专以下为0,其余为1;家庭年收入:6万以下为0,其余为1。

结果显示,文化程度较高,家庭年收入较高的调查对象儿童乘车安全相关知识认知水平也较高。见表6。

2.4 家长对儿童安全乘车认知与乘车行为相关性分析

分析调查对象安全座椅使用的态度和知识与儿童是否使用安全座椅的关系(表7)发现,认为乘坐儿童安全座椅的家长,其子女座椅的安全座椅使用率最高,达52.5%,对最安全乘车方式的认识不同,安全座椅使用也呈现显著的统计学差异(?2=256.5,P

3 讨论

本次调查显示,长宁区0-6岁儿童乘车使用安全座椅的比例为44.1%,明显高于北京的一项调查结果[4],但远低于美国76%的使用率[5];其中,0-3岁年龄组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率(49.8%)好于4-6岁组,也较2012年该区某调查中27.7%的0-3岁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率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6]。世界卫生组织数据显示,儿童安全座椅能有效降低交通事故中儿童伤害的发生率和死亡率[7],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在高收入国家非常普遍,但中国尚未具有国家层面出台的儿童乘车安全座椅强制性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而且许多家长交通安全意识薄弱、违法驾驶行为多见。本次调查中,有38.2%的0-3岁儿童乘车时是由大人怀抱的,更有46.8%的4-6岁儿童乘车时独自坐在座位上,独自坐在座位上的4-6岁儿童有超过三分之一还不系安全带,甚至还有7.2%的未使用安全座椅的0-6岁儿童是坐在前排副驾驶座位上。这些不安全的乘车行为使得儿童乘车安全未受有效保障,同时也会或多或少得引起驾驶员分心,形成驾驶安全隐患,从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时儿童伤害的发生或加重。为此,今后我们应该强化舆论宣传,交通、卫生、教育等多部门联合,倡导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以不安全的儿童乘车行为为重点开展社区干预。

本次调查发现,0-6岁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率随家长对安全座椅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的改善而提高,而且家长对安全座椅的使用态度与儿童安全座椅的实际使用行为密切相关,家长认同安全座椅是最安全乘车方式的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率最高。但是,总体上来看,调查对象对于安全座椅的认知水平还较低,核心知识的总体知晓率为67.1%,仅23.8%的家长知晓全部核心知识,存在不少认识误区,例如超过一半的家长并不知晓“1米4以下儿童乘车不能坐在后排座椅上并系上安全带”、“1岁以下的婴儿应使用反向安装在汽车后排座位上的儿童安全座椅”,近1/3的家长对儿童短途、低速乘车时的安全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仍持有“短途旅行不需要使用安全座椅”、“低速行驶不需要使用安全座椅”、“开慢点也可确保儿童乘车安全”这类错误的观点,与陈晓军[8]、李海[9]等的研究结果一致。此外,根据logistic回顾分析家长知识水平的的影响因素显示,文化程度较高,家庭年收入较高的对象其儿童乘车安全相关知识水平也较高。尽管长宁区属于经济文化较为发达的上海市中心城区之一,但其0-6岁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率与发达国家相比尚存在不小的差距,除缺乏强制使用立法等政策大环境支撑外,家长对于儿童安全座椅不高的认知水平可能是重要原因,因此有必要强化儿童安全乘车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特别是应重点加强对文化程度较低家庭有关儿童安全乘车的认知教育。通过各种途径帮助家长掌握相关知识,改变对儿童安全乘车的认知,进而采用更可靠的儿童乘车安全措施以确保儿童乘车安全[10]。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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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陈晓军,杨静珍,Peek-Asa C,等.城市儿童乘车安全措施使用情况调查[J].中华疾病控制杂志,2013,17(10):851-854.

儿童安全论文范文5

[关键词] 城市居住区;儿童;体验性;活动场地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儿童在城市居住区人口中占有一定的比例。对于居住区内的儿童来讲,居住区活动场地是他们认知社会、学习与交流的重要场所。与大小相同的儿童进行户外交流活动,有助于增强集体认同感,对于儿童性格的发展倾向也有一定的引导作用。虽然在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中也有针对儿童活动场地的研究,但设计缺乏全面性,忽视了“儿童”这一活动主体的生理、心理特征、活动倾向和年龄区别等设计因素。

城市居住区儿童活动场地存在的问题

1.1 缺乏对儿童活动场地的细节性考虑

通过调研分析,发现城市居住区内针对老年人的环境场地设计较多,儿童活动场地的设置并不多见且活动方式较为单一,在一定程度上无法满足城市居住区内居住者的全面需求。这样的居住区,共享的活动空间没有针对性,没有专门符合儿童生理、心理尺度的活动空间。对于儿童来讲,成人活动范围和设施尺度较大,加之儿童还没有形成自我保护意识,给儿童活动的安全性带来一种潜在的威胁。

1.2 体验性儿童活动场地设置的欠缺

虽然在有些居住区内也有儿童活动场地的设计,但只单纯地规划出儿童活动场地范围,进行一些儿童基本游戏活动设施的摆设,功能单一,缺乏趣味性和创造性。儿童活动方式只是单一的重复,并不能达到集体游玩、启发思维的目的。

儿童行为特点和活动环境分析

2.1 儿童心理特点

依据调研分析, 城市居住区内儿童活动场地的服务对象主要是3—12岁的儿童,不同年龄、不同性别的儿童对于活动场地的使用方式、活动时间也有所不同。随着时间的增长,儿童的各种感知能力也在不断提高。以儿童五岁前后划分,五岁之前,儿童的感知的目的性得到了较好的发展。五岁之后,儿童能有目的性地观察和分析事物,能有意识地感知和观察问题。

2.2 儿童行为特点

儿童具有较强的模仿能力和学习能力,而且喜欢与同龄儿童交往。2—4岁时,儿童具备了基本的活动能力,处于相对活跃的阶段,比较喜欢一些模仿性的活动和攀爬活动;5岁之后,他们能记住一些特殊的标识,开始有独立的思考能力,活动设施也倾向于一些简单的制作和跑、跳、攀爬之类的工具;6-12岁,儿童活动基本有了性别上的区分,男孩们喜欢踢球、玩牌等活动,女孩则喜欢跳皮筋、捉迷藏等活动。此外,儿童活动具有自我性,即以具体的活动为线索,以自己为中心观察和思考一些问题。

城市居住区儿童体验性活动场地设计方法

3.1 依据城市居住区儿童活动场地设计规范

在城市居住区儿童活动场地设计的过程中不能过分地追求形式美感,必须依据儿童活动场地设计规范,在人体工程学、儿童心理学、环境心理学等研究理论的基础上,对儿童游憩设施规范化、科学化。

3.2 城市居住区儿童体验性活动场地的选择

在城市居住区儿童体验性活动场地出入口的选择上,应避免交通流量较大的区域,保障儿童活动的安全性。活动的场地宜为开敞式设计且可达性较好,确保儿童在游玩过程中始终都处于大人的视野范围内。

3.3 城市居住区儿童体验性活动场地设计

儿童活动量大、耐久性差。在对儿童心理、行为特点和体验过程的演变规律分析的基础上,以体验性设计理念为指导,对活动内容、活动器械选择及场地做细致的考虑,为活动场地设置多样化的活动方式,尽量避免单纯活动器械的摆放。此外,丰富的活动形式不单是指单一地增加儿童活动器械,例如,沙坑、水等。许多设计人员感觉只是简单的设计元素,并不能体现设计方案的个性,但对于儿童来讲,这简单的设计元素却具有多种活动方法,相对活动器械的摆放来说具有更高的利用价值。

儿童游戏设施的设计应具有特色且功能多样,注意颜色的选择与搭配,使儿童的视觉、触觉、运动觉、平衡觉等在受环境的强烈刺激后,其最基本的认知能力得以发展,满足儿童不同品味的需求,促进儿童的智力发展。

儿童活动场地在材料的选择和设施布局上应保障儿童活动过程中的安全性并符合儿童视觉观赏角度及人体工程学要求。儿童活动器械宜选用自然材质制作的游憩设施,要牢固耐用,表面光滑并进行防腐处理,游戏器械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避免不必要的伤害事故。在公共设施的设计方面,要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尤其是针对残疾儿童的无障碍设计更应成为考虑的重点,设置游玩区域和专用坡道,保障残疾儿童与正常儿童活动的公平性。

在场地的绿化设计时,注意选用无毒无刺激性的多种观花乔木或灌木,用植物为儿童营造一个可观、可感的体验性景观环境,并可利用植物创造丰富的互动空间,促进儿童之间的交流,提高儿童的学习兴趣。

在活动场地的铺装设计时,宜采用草坪这种软质景观。不仅自身的观赏价值,对于儿童来讲既卫生又安全。硬质铺装材料多采用水泥砖、软质材料等安全系数较高的材料,在铺装局部可点缀儿童形式的图案,营造儿童活动空间欢快的氛围。

此外,城市居住区儿童游戏场地中要深入挖掘文化内涵,在满足景观功能性要求的同时紧密把握地域性文化特色,使儿童在游玩的过程中始终处于文化氛围的体验之中。

结论

城市居住区儿童体验性活动场地的设计应在全面衡量活动场地合理布置的前提下,强调“儿童”这一活动主体,并依据儿童行为特点、行为方式等,对活动场地的形式、设施的选择布局、尺度、色彩和材质上等进行细致地设计分析,对体验性理念提取并渗入到设计中去,营造丰富的儿童活动空间,让儿童能够在此体验一种新的适合自己的活动方式,引导儿童认知问题和分析问题能力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童俊华. 幼儿园户外绿地[J]. 中国园林,2004.03

[2] 胡洁. 北京奥林匹克森林公园儿童乐园规划设计[J]. 风景园林.2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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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余洋. 景观体验研究[D].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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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安全论文范文6

关键词:人的安全理论;江西;留守儿童;人身安全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31-0131-03

我省农村发生留守儿童人身安全受到伤害的恶性案件有明显增多的趋势,近年来见诸媒体报端的就有:2012年5月宜春天台镇发生一起5名农村留守儿童意外溺水事件;2012年5月万年县一城中村住房起火,一对5岁和3岁的留守小兄妹不幸遇难; 2012年12月江西贵溪校车落水11名儿童遇难事件;2013年瑞昌6名女童遭老师事件;2013年6月南昌市红谷滩新区3个亲兄妹在村口一池塘旁边洗衣戏水时,全部溺水身亡事件,2015年7月10日鄱阳朱家嘴村四名中学生到沿河路边老大桥下游泳三名溺亡事件等。可见农村留守儿童的人身安全状况颇令人担忧。

一、我省农村留守儿童安全现状

1.江西省是我国中部地区农业大省。有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全省乡村人口2 493.09万,占全省总口的55.35%(全省人口总数为4 503.93万),全年农民外出务工人员756.3万人,占全省乡村人口总数的30.33%,农民人均收入7 828元,比上年增长13.6%,恩格尔系数43.5%。可见,在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提升的同时,伴生着富有特色的“留守现象”,农村剩下的只有老人、妇女、儿童,占全省乡村人口总数30.33%的青壮年迫于生计向城市奔袭,农村安全防范能力大大削弱,间接催生了各种涉及留守儿童人身安全的事件。

2.江西省地理环境特殊(东西南部三面环山,中部丘陵起伏,形成一个整体向鄱阳湖倾斜,往北开口的巨大盆地),农村人口多呈散布状态在丘陵地区居住,户与户距差较大,有的直线距离虽较短,但需绕行,绕行距离较长。这在无形中延长了农民的心理距离,也给农民生活增加了不便,留守儿童安全防范的潜在难度加大。

3.由于背负“留守人员”的身份,留守儿童一般自己或结伴上学,加上受地理环境影响,上学用在路上的时间较长。有调查数据显示,我省农村留守儿童步行上学时间在半小时以上的占41.2%,一小时以上的占20.4%,两小时以上的占8%,遭受过外界欺负的占77%,女童遭受害的案件也时有发生。农村留守儿童上学用在路上的时间较长,催生安全隐患的时间空间就较大,概率也就越高。

二、关于留守儿童安全状况的调查

为了更好地说明问题,笔者和课题组其他成员,于2014年5月,对我省F县18所乡村中学就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研究。我们通过问卷、访问、座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对F县18所乡镇中学1 396名初一年级学生及部分学生家长、38位班主任老师、18位学校校长等就学生的安全状况进行了调查,对有典型意义的调查对象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跟踪访问。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 800份,收回问卷1 749份,其中无效问卷41份,实际有效问卷1708份,有效率94.89%,其中,学生共发放问卷1 396份,收回1 396份,无效问卷5份,有效问卷1 391份,有效率99.64%。

对1 396名初一学生调查数据的统计基本情况:男生599人,女生797人,其中女生占总学生数的57.09%;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务工的留守儿童有983人,占调查总数的70.42%;学校与家的距离在1-3华里的占11.2%,3-5华里的占28.1%,5-7华里的占20.6%,8-9华里的占15.4%,10华里以上的占24.7%;男生住校的人数187人,占男生总数的31.2%,女生住校的296人,占女生总数的37.1%;中午在学校小餐桌就餐的有39.8%的学生。

通过对上述材料的分析,可以看出,当前F县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安全威胁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主观方面。父母不在身边,和家人交流较少,缺少父母的关爱,容易产生孤僻、胆怯、自卑等心理疾病,调查对象中称没有交流对象、没有好朋友的占52.3%;有私自下池塘玩水经历的学生占38.4%,其中女生占37.8%;有玩火经历的占64.9%。

2.客观方面。由于“撤点并校,划片招生”,原有“就近入学”式的农村中学在国家大形势下被优化、被整合了,学校和家的距离无形中加大,“黑校车”、“超载校车”、“摩的”等非法营运车辆应运而生,学生读书乘坐社会非法营运车辆的占66.7%。家与学校的距离加大,也增加了学校和家长对学生管理的难度,去过网吧的占32.6%;被高年级学生或者在上学路上被社会闲杂人员欺负过的占27.1%;被调查的18所学校有私人承包学生小餐桌的有6所,承包人相关资质齐全的只有1家;住校生中有过吸烟、打牌、喝酒行为的占12.6%;另外留守女生中被虐待、猥亵等问题也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三、问题的提出

在党的十报告中三十多次用到“和谐”一词,唱响了当前社会建设的主旋律。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是创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能忽视农民安全感的提升。尤其是近几年农民生存环境的恶化,不只是来自水源、空气等安全隐患,危害人身安全的潜在因素在逐渐增多,严重制约了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这个问题也引起了中共中央的高度重视,总理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提出要“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和‘空心村’问题”,2015年6月在批示毕节儿童服毒死亡事件时表示“悲剧不能一再发生”。

如何在江西新农村建设中推动农村经济发展,落实“20字”要求的同时,更好地维护留守儿童的人身安全问题、确保留守儿童客观上不受威胁,主观上没有恐惧就成为当前亟须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四、人的安全理论

“安全理论”虽没有系统明确的体系,但仍可谓源远流长。古今中外思想家、学者们都曾试图想给出一个具体、明确的概念,却始终没有统一的认识。

殷周时期,我国一些思想家从民心向背对政治稳定影响的角度,阐释了早期的安全观。如《尚书・五子之歌》“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管子・牧民》“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英国学者巴里・布赞将安全定义为对“免于威胁的追求”,显示“国家和领土完整,反对敌对势力的能力”。美国学者卡尔・多伊奇认为,安全意味着和平与对和平的维护。思想家们对于“安全”的界定往往是局限于国家的范畴,一提到“安全”首先想到的是国家安全。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人们对“安全”所包含的内容有了新的衍生,已涉及个人、群体领域。为了便于研究和区分,前者被人们称为传统安全观,后者被称为非传统安全观。

“罗马俱乐部”的知名学者、工程师和科学家发表的《增长的极限》《人类处于转折点》等几份著名的研究报告,预警人类可能发生某些非军事性灾难,最先提出了非传统安全的问题(是指来自非国家行为主体的对社会各元素,包括个人、群体及全人类非军事威胁和侵害)。批判安全研究强调个体安全重于国家安全,突破了传统安全各流派以国家安全为中心的认识,更加倾向于非传统安全流派中的个人和群体的地位。受到批判安全研究的影响,女性主义安全研究视角也得到拓展,把研究范围广泛的各种对象作为女性可能受到威胁的安全客体,从社会性别角度批判地研究各个维度上以及层次上的安全问题。这其中已经涉及“人的安全”领域。

无疑,人的安全理论是对以往传统安全观和非传统安全观的进一步发展,是对批判安全研究流派的继承,又是对女权主义学派的补充,更加注重向“人”这个维度倾斜,同时也越来越符合“以人为本”理念的要求。中国人口众多,地域广大,环境复杂,各地呈现出的人的安全问题又各具特色。显然,批判发展的人的安全理论是难以完全解释中国式的人的安全问题,但对人的安全理论的现实需求无疑为其寻求市场提供了颇为充足的理由。已有学者对人的安全理论的实践操作进行了出色探讨,如封永平《安全新概念:人的安全解析》等。

五、人的安全理论下维护农村留守儿童人身安全的出路

从我省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影响农村留守儿童人身安全的主要因素有三个方面:一是农村经济状况,二是固有地理地貌,三是“留守儿童”被迫适应留守生活。在这三个方面的因素当中,农村经济状况和留守儿童方面是通过主观努力可以适当改变的,为此,在人的安全理论指导下,维护农村留守儿童人身安全就应着重从两个方面入手。

1.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农村经济普遍发展程度不高成为制约维护农村留守儿童人身安全的瓶颈,农民往往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人”的安全。为此,首先要解决的应是农村经济发展问题,根据近年来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成功案例可以发现,农村经济可以挖掘的空间较大,只要方法得当和信息对称,就有可能使农村经济发生质的变化,如电视剧《女人的村庄》所反映的农村经济发展的成功模式,只是广大农村追求自身经济发展的一个成功缩影,其不仅生产生猪,而且建有自己的生猪屠宰加工厂,有自己的销售渠道,是一条集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经济发展模式,并在此基础上衍生了建筑工程队,向服务业转行,这为我们发展农村经济提供了新的思路。华西村的发展模式对广大农村来说,是一个高大上的神话,但张岭村的发展模式对广大农村来说绝对可行,其既能发展农村经济,又能留住农村过剩的劳动力,让农村儿童不再背负“留守”的重担。其次,是要转变农民“经济利益第一”的观念,使农村渐行渐远的“人本思想”自然回归,牢固树立“人的安全第一”理念,从马斯洛人的需要理论出发,要使广大农民工深刻地认识到孩子们在吃饱、穿暖、上学等需要满足的同时,还有更高一层次的安全需要。为此,迫切要求农民工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更多地关注儿童的人身安全问题。

2.农村留守儿童方面。关于困扰广大农民工的留守儿童人身安全问题,我们可以换一种角度思考这个问题,既然在短时期内农村经济不能得到有效的改观,农民还迫切需要外出务工改变自身的经济状况,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还将在未来一定时间段内存在的状态下,可以从留守儿童自身的角度来思考解决这一难题的权宜之途径。政府和相关部门可以设立专门办公室,联合农民工在广大留守农村组建留守儿童互助组织,把分散的留守儿童分年龄段以自然村、学校为单位组织起来,设立小分队,注重涉留守儿童人身安全问题信息的搜集和及时报送。同时可以帮助留守儿童转变安全观念,教授安全小知识,引导孩子们在没有家长照看的情况下,提高自我维护安全的能力,自觉远离威胁,不玩水,不玩火。组建留守儿童互助组织,有其现实的可能性,也必将是解决留守儿童人身安全问题的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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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vestigate and Analyze the Low Carbon New Residential Construction

――Taking Tangshan as an Example

BO Jianzhu,ZHAO Yanxia,SI fuli,CAO Jie,HAN Jian

(North Chin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angshan 063009, China)

儿童安全论文范文7

论文摘要:陕西儿童文学在当代儿童文学版图里,是不可小视的。当代陕西儿童文学作家中,李凤杰、王宜振、安武林、孙卫卫等是比较有影响的。陕西儿童文学的发展得益于西北厚重的文学传统和文化积淀.也得益于陕西儿童文学作家的辛勤耕耘。

陕西儿童文学在中国儿童文学发展的进程中扮演了不可小视的文化角色,为中国新时期儿童文学的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特别是新时期以来,李凤杰、王宜振、安武林、孙卫卫等作家出版了数量可观的著作并且在全国获得了认可,支撑了陕西儿童文学这片天空。

一、西北儿童文学的重镇李凤杰

李凤杰是我国当代儿童文学的一个重量级作家。自1963年首次在《陕西日报》发表作品至今,从事创作已整整40年。他用真实的笔墨,将童年的苦难与欢乐描绘出来,以诗化的语言,尖锐的思想,深刻的内涵,悠长的韵味,打动着广大少年儿童读者的心。评论家李星认为《针眼里逃出的生命》:“称它为新时期中国儿童文学的‘经典’,也一点儿不会过分。”[1]同时,李凤杰也是较早自觉接受“儿童文学应该以儿童为本位’,的写作立场的作家之一,其作品能“关注儿童,表现儿童,有助儿童”,堪称真正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儿童文学作品。

李凤杰是一位具有全面创作素质的优秀作家。他创作了大量的儿童小说、儿童散文、童话、报告文学等。他是一位有深刻洞察力的现实主义的作家、是一位具有浪漫主义气质的作家、是一位具有现代意识的作家。他游刃于“传统”与“现代”之间,用激情的笔墨奉献出许多感动人心的儿童文学篇章。他创作的三部长篇、八部中篇、一百多个短篇儿童文学作品,题材广泛,体裁多样,精雕细刻,品位高雅,赢得了读者,也受到了评论界的长期关注,曾五次获得部级文学、图书大奖,十七次获得省级以及省级以上文学刊物奖。这就是他ao年创作生涯的硕果,}o年心血的结晶121。

李凤杰的儿童文学创作体现着现实主义的品格。评论家李星曾说过:“李凤杰的作品有一个总主题,就是写关中农民口头常说的‘活人难’—不过是以少儿的方式!”即‘活人难”这三个字准确地道出了李凤杰儿童文学,特别是其儿童小说创作的深厚的社会内涵和生活底蕴,准确地道出了李凤杰儿童文学创作所坚持的现实主义立场。

二、西北笛王王宜振

王宜振在当代中国JL童诗歌群体中是非常突出的。“他是继柯岩、金波之后中国当代儿童诗的又一个艺术高峰”。[3J他是一个全能式的人物。他的作品在全国各地的少年儿童读者中引起了极大的反响。

王宜振的儿童诗语言优美,意境清新,讲究思想性和时代气息的有机结合,有一定的社会实用价值。他的JL童诗歌是诗歌的艺术与诗人的人生经验及现代儿童观相结合的产物,是诗人大胆的艺术探索和艺术借鉴的产物。总体看来,艺术质量优,思想品位高。近年来,王宜振的儿童诗创作尤为丰收。他的儿童朗诵诗,引起儿童诗界人士的强烈关注和广大的少年儿童的传诵。并在国内各种评奖中频频夺金。“王宜振”这个名字,成了儿童诗界的莫大骄傲。

从1998年一2002年,王宜振的儿童诗歌创作以惊人的佳绩进人了高峰状态。校园朗诵诗是王宜振这几年创作的亮点。他的少儿朗诵诗的艺术特色,主要有:一、语言朴素流畅。他的校园朗诵诗追求一种自然、流畅、朴素的语言风格,摒弃贫乏、浮夸的语言。如《爱心之歌》一诗,诗行整齐,讲究押韵和对称,语言明白如话又不空洞:“……你的心是一把花束,/我的心是一把花束;/}L灵和心灵挽在一起,/这世界就构成花团锦簇;/拭去眼泪拭去痛苦,/踏响快乐踏响幸福;/人人向社会献出一份爱心,/共同把一个美好的世界铺筑……”。它们语言清新、明快、浏亮。读这些诗,让人如沐春风,如饮甘露,如听清音;读这些诗,读者不仅有返朴归真的陶然,还有不乏生命活力。二、非常讲究新的意境。他的朗诵诗非常注意优美意境的营造,特别善于从平凡的常见的事物和诗歌题材中找到新意,发现奇趣,挖掘深义。如《小小墨水瓶》,就是从少年儿童日常的生活事物中发现诗意,把人带到了童话般的意境。《红草毒的夏天》这首少年朗诵诗,以特别的目光关注着“山里的孩子”,诗中乡村的“男孩女孩子的小脚印星星点点布满山野/他们像快乐的小鹿跳来跳去嬉戏追逐/甜甜的笑声被夏风酿成芳香的蓝色酒。”不难发现,他是颇具理想主义气质的诗人,用清新但又不乏唯美的语言表现了当代少年的生存状态和生命意识,同时以动感机智的诗歌繁复意象,构筑了一个色彩缤纷、清新活泼的艺术画面,营造了一个令人向往的艺术境界。三、注意构造音乐美。朗诵诗是音乐与诗的结合,他的每一首朗诵诗都讲究押韵,有的一韵到底,听起来气势磅礴;有的变换押韵,诵起来悠扬悦耳;有的为了造成回环迭宕的音乐美,大量使用叠音词和对称句或重复句,增加了诗的音域,扩大了朗诵诗的舞台表现空间。

总之,王宜振的儿童诗带有浓郁的抒彩,语言活泼,意象跳跃,意蕴丰富,将现代诗歌的表现手法与古典诗歌的精致凝练的语言结合起来,在艺术性方面是相当成功的。

三、陕西儿童一文学的双栖明星—一安武林

陕西青年儿童文学作家中,在全国影响最大的要算安武林。他身兼作家、评论家、编辑数职。安武林是中国儿童文学新生代的代表作家之一。安武林的儿童文学创作成绩主要在幼儿文学方面,他先后发表了大量幼儿童话、寓言、儿童报告文学。代表作品是《老蜘蛛的一百张床》、《水杯里的大耳朵》、《一朵花,两朵花,三朵花》、《天使不忧伤》等童话作品集和儿童报告文学集,其中,《老蜘蛛的一百张床》获得第二届张天翼童话寓言奖金奖C安武林的童话都比较短小、精致、优美。金波认为“他的童话大多是在素淡的底色上簇聚着一批有趣的小生灵,展开了一幅幅动人的图画。”其《水杯里的大:耳朵》写的是大耳鼠为追求美而仿效鲜花跳进了水杯,甘愿挨冻受苦的故事。《一朵花,两朵花,三朵花》的故事情节极其简单,但形象鲜明生动,在小狐狸的身上表现了宽厚的性格,整个故事充满纯真的气息。安武林的童话创作充分体现了他熟悉儿童心理,了解儿童的需要,他以诚恳的态度和极大的热情为儿童建造着一个个幻想与美的世界。安武林的幼儿童话,无论是花鸟虫鱼,还是天光云影,都饱含诗情,这正是他对儿童世界明彻深切的体验,也是他纯朴率真在心灵深处的迸发。安武林的儿童文学评论主要散见于《中华读书报》、《中国图书商报》、《儿童文学研究》等报刊,多以“随笔”形式出现,于感性的叙述中阐明自己的一些儿童文学见解和艺术观点。

四、阳光大男生-—孙卫卫

孙卫卫是一位颇具影响力的新生代J七童文学作家,进人新世纪以来相继出版了《正好年轻的故事》、《成长诡迹》、《胆小班长和他的哥们》等散文、小说集,建立了个人少儿文学网站“孙卫卫的文字”,受到了广大少儿读者的欢迎。

儿童安全论文范文8

魏祥孔何建存祁燕辉杨发国雷平

(1.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甘肃兰州730070;2.刘家峡水电厂,甘肃永靖731600)

【摘要】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汽车进入了千家万户,与此同时,儿童乘车的安全性问题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针对目前儿童乘车的现状,对影响儿童乘车安全性的因素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 儿童;乘车;安全性

0绪言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汽车工业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汽车进入了普通百姓的生活中。在人们享受汽车所带来的舒适、便捷的出行时,却忽视了儿童乘车时的安全性,因为在汽车的行驶过程中对儿童来说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当孩子在车内一人独坐遇到紧急刹车时,他会因为惯性毫无防备的撞向前方,从而导致重伤或死亡。即使系上安全带也会因为身高的不足被勒到脖子处,从而造成窒息。所以儿童乘车的安全性问题不容忽视。

1我国儿童乘车的现状

目前汽车上的座椅、安全气囊、安全带等装置都是根据成年人设计的,所以当儿童乘车时既不舒适也不安全。而且儿童的身体结构相对于成年人来说脆弱得多,在遇到车祸时造成的伤害也更大。所以仅采用这些专为成年人设计的安全设施来保护儿童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使用额外的安全措施来保障儿童的乘车安全。

根据我国交管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我国有7077名15岁以下的儿童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有28016名15岁以下的儿童在交通事故中受伤。《2012~2013中国汽车社会蓝皮书》显示,我国儿童因交通安全事故的死亡率是欧洲的2.5倍,美国的2.6倍,交通事故已成为我国14岁以下儿童的第一死因。蓝皮书还显示,我国75.66%的汽车内没有安装儿童安全座椅;39.95%的家长曾让孩子坐在副驾驶位置;43.12%的家长选择在乘车时怀抱儿童[1]。

2影响儿童乘车安全性的因素

2.1儿童的乘坐位置

1)出门在外,我们在汽车副驾驶位置经常可以看到儿童自己一人坐在那的情景看似离驾驶员的近,安全性高,实则当发生碰撞时,气囊会以大约每小时30公里的速度打开,这足以让一个儿童窒息。此外,气囊爆开时与儿童头部的瞬间接触力可高达几百公斤,远远超过儿童的承受能力[2]。所以无论汽车是否装有气囊,将儿童单独放在副驾驶位置都是不安全的。

2)另外还有一部分家长认为把儿童抱在自己怀里才是最安全的,殊不知当遇到紧急状况刹车时儿童则变成了大人的安全气囊。有数据显示,当汽车在每小时40公里的速度行驶时突然紧急刹车,那么在惯性的作用下,5.5千克重的婴儿会变成110千克,家长根本无法抱紧,儿童会像子弹一样飞出去或者成为大人的安全气囊[3]。这样家长不但不能保护儿童,反而成为威胁儿童生命的潜在因素。

2.2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

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对儿童乘车安全起到了极大的保护作用。有数据显示汽车使用儿童专用的安全装置可有效地将儿童受伤害的几率降低70%左右,伤亡的比例从11.5%减少至3.5%,其中儿童汽车安全座椅是最为关键的安全装备[4]。但是我国的相关法律对儿童乘车一直没有强制规定,家长对儿童乘车安全认识也不充分。据调查,在北京、上海、成都、天津等几个私家车保有量较大的城市,汽车儿童座椅的平均使用率仅5%左右[5]。即使在车上安装了儿童安全座椅,但由于安全座椅对儿童的束缚性较强,“绑”久了儿童会哭闹。于是,更多时候安全座椅成了摆设。

2.3儿童自身的特殊性

儿童的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加上好奇心的驱使,当车窗开启时,他们会不自觉将肢体伸出车外,这样就很容易被路边的树枝、栅栏刮碰,更为危险的是遭遇同向急驰而来的后方超车的刮碰。

2.4空调废气中毒伤害

当车内长时间开启空调时会导致车内外空气不能对流,尤其是在汽车停止时,继续运转空调可使发动机排出的一氧化碳聚集于车内。因为儿童的神经系统发育尚不健全,这就导致在车内休息、睡眠时极易发生一氧化碳中毒。所以当家长发现儿童有精神不振、恶心、呕吐等症状时,应该立即打开车窗通风。

3结论

儿童乘车的安全性问题刻不容缓,为了保证儿童乘车时的安全性,措施有:(1)应加大宣传力度,让家长充分认识到儿童乘车安全的重要性;(2)深入开展汽车安全性的研究,研发出适合我国儿童乘车的安全装置;(3)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力度,为儿童安全乘车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陈伟栋.儿童安全座椅不应再是摆设[N].光明日报,2014-1-23.

[2]行者.儿童乘车安全误区[J].汽车与配件,2006(22):27-29.

[3]霍庆泽.宝贝计划—通过法规等行政手段保护儿童乘车安全[J].世界汽车,2008(10):32-33.

[4]RivaraFP.TraumaticdeathsofchildrenintheUnitedStates:currentlyavailablepreventionstrategies[J].Pediatrics,1985,75(3):456-462.

儿童安全论文范文9

【关键词】《温暖》;儿童;音乐教育;歌舞剧

中图分类号:G6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6)07-0174-01

儿童是新生力量,清澈的目光中透着对“美”的渴望、对新奇的向往,也是生命本初的纯真追求。而在商业信息化的发展潮流中,如何在急功近利的教育现象中坚持音乐教育的核心价值,引起了许多音乐教育工作者与相关部门的关注。2015年4月17日第五届两岸四地学校音乐教育论坛在华中师范大学召开,会议观摩了武汉小学根据安徒生童话《丑小鸭》改编的童话剧《温暖》,此剧以音乐、舞蹈、话剧的形式展现,以“童心教育”理念为核心,试图在潜移默化的教育中给予儿童真、善、美的启迪。

一、中国儿童歌舞剧的发展

儿童歌舞剧是儿童戏剧剧种之一,是以诗歌、音乐和舞蹈为主要表现手段的儿童戏剧。1917年至1919年我国新音乐开始起步,黎锦晖将以“平等、自由、博爱”为道德内涵的“人道主义”精神融入到音乐创作中,创立了儿童歌舞剧。1923年前后,黎锦晖歌舞剧形式已经渐渐具备了戏剧性的特征;1935年共产党在江苏淮安成立进步儿童剧团新安旅行团,宣传抗日救国主张;1937年由沪东临清学校为主的一部分中小学生成立进步孩子剧团,在难民收容所进行抗日宣传活动;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和上海等处都有儿童戏剧组织陆续成立;1947年,宋庆龄创办了中国首家儿童戏剧表演团体――中福会儿艺;1982年,文化部举办了全国首届儿童剧观摩演出;1983年,中国儿童戏剧研究会在北京成立;1986年举办全国首届学校剧评奖相继又产生了一批新的儿童剧剧目在21世纪的今天,我国也屡屡出台相关文件;2010年国家教育部体卫艺司28号文件指出:“积极推进中小学音乐教学改革,推动儿童歌舞剧教学的普及”;2012年10月全国儿童歌舞剧音乐教育试点工作现场会议强调要明确和把握儿童歌舞剧音乐试点工作思想,高度认识开展儿童歌舞剧音乐教育的意义。

二、儿童歌舞剧的现实意义

(一)儿童歌舞剧中体现爱的教育。从音乐教育心理学的角度讲,“随着活动领域的逐步扩大,初入小学的儿童情感不断丰富、深刻,已经具有审美意识。”也就是说小学阶段的儿童已经具备在欣赏、表演、创作等音乐活动中通过丰富的想象作出情感反应的能力。卢梭在著作中《爱弥儿》讲到:“爱是人类最基本、最自然的情感,也是进行儿童教育的基础。只有对儿童进行以爱为基础的教育,培养儿童的情感,才会使儿童在充满爱的氛围中形成良好的情感,形成自尊和自信,学会爱人、爱他人、爱人类社会。”

(二)儿童歌舞剧的游戏精神。游戏精神的理论基础来源于20世纪席勒、拉扎鲁斯、格罗斯等心理学家们关于幼儿游戏的实质、独特性和规律性的理论探讨,认为游戏活动与儿童审美活动之间存在着极为深刻的潜在联系,是一种审美活动。胡伊青《人:游戏者》中有这样的论断:文明发展到今天,游戏因素有着日渐衰落的趋势。他是说现代科技、商业利益已经渐渐取代了古老纯粹的游戏精神,原本属于孩子的自由和谐的精神离儿童越来越远。现代科技、商业利益的飞速发展使人们的生活更加便利,通过网络信息满足自身需要已经成为现代人的生活习惯,儿童的“游戏精神”也大多在电子设备上的“手指游戏”得以体现。

(三)儿童歌舞剧中的模仿律动。儿童歌舞剧常常伴随着对事物的模仿,在许多的儿童音乐中常常会带一些童话色彩,出现一些具有鲜明特点的动物形象。而模仿律动是深受儿童喜爱的一种律动形式,能够让孩子们对律动产生浓厚的兴趣。正如林能杰教授在吸收了达尔克罗兹“体态律动”、美国综合音乐感教学体系教育理念的基础上,通过多学科理论交叉研究,运用中国道家“道法自然”的思维方式提出了“生命律动学”理念,通过身体的律动能够加强儿童对自己内心情感的感知。

三、儿童歌舞剧的推广分析与期望

儿童音乐教育问题一直是专家学者们乃至全社会所关注的问题,但由于种种原因进行儿童音乐创作的人却少之又少。究其原因作者认为,其一,对大众来讲,人们对儿童音乐教育没有深刻的认识;其二,对于创作者来讲,儿童音乐创作相比较于其他类型的音乐创作,其市场效益、个人经济效益都是比较低的,这就导致儿童音乐创作一直处于比较低糜的状态;其三,我国音乐教师歌舞剧专业化水平较低,进行儿童歌舞剧的排演就显得力不从心。

作为一个从事音乐教育的年轻人,应带着童心未泯的情怀再谈儿童音乐教育和儿童音乐剧,呼吁本真,还儿童烂漫童年。

参考文献:

[1]卢梭.爱弥儿[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2]胡伊青加.人:游戏者[M].贵州: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

[3]褚灏.“爱”和“美”的教育[J].中国音乐学,2006(3).

儿童安全论文范文10

关键词 农村 儿童死亡 分析

我镇2004~2009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共计33例,分析如下。

资料与方法

一般资料:2004年1月~2009年12月全镇活产数3039人,死亡5岁以下儿童33例,死亡率10.9‰。男21例,女12例。1岁内死亡24例,其中28天内死亡16例,7天内死亡10例,1~4岁死亡9例。

方法:实行县、乡、村三级儿童保健人员互相配合共同管理的办法,由村级儿童保健人员直接负责,随时报告儿童死亡情况。发现儿童死亡及时上报镇卫生院防保科儿童保健人员,镇卫生院儿童保健人员了解情况后在儿童死亡7天内进行入户调查。内容包括:死亡儿童住址、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情况(出生年月日、出生孕周、出生体重、分娩地点、分娩方式)、喂养方式,其父母姓名、年龄、文化程度、家庭经济状况、死前发病情况、就医过程、死亡地点、死亡诊断等。经过详细调查,分别填写“儿童死亡卡”及“死亡个案调查表”一式二份,上报县保健院一份,由县保健院儿保人员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儿童死亡评审。通过分析总结,找出其中的原因及特点,以便指导今后的工作。

结 果

儿童死亡年龄构成:1岁内死亡24例,占72.7%,1~4岁死亡9例,占27.3%。其中新生儿死亡16例,占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48.5%。新生儿死亡16例中早期新生儿死亡10例,占新生儿死亡的62.5%。死亡特点为:5岁以下儿童死亡以婴儿阶段为主,婴儿死亡中以新生儿死亡为主,而新生儿死亡中以早期新生儿死亡为主。

死亡原因:排序如下,意外死亡12例(睡眠过程中被子遮盖口鼻窒息死亡3例,喂奶呛死4例,溺水死亡3例,交通意外死亡2例),占36.4%;早产儿死亡4例,占12.1%。新生儿肺炎死亡4例,占12.1%;先天畸形死亡3例,占9.1%;出生窒息死亡3例,占9.1%;败血症、白血病、新生儿硬肿症、腹泻、先心病、面部血管瘤、肠埂阻各1例,各占3%。

死前24小时就医情况:省级医院就医5例,占15.2%;市级医院就医1例,占3%;县级医院就医15例,占45.5%;个体诊所就医1例,占3%;未就医11例,占33.3%;未就医11例中5例发现时已窒息死亡,4例因病情严重,在就医途中死亡,2例畸形儿因家庭经济条件限制而放弃治疗。

死亡儿童家庭状况:父母亲文化程度,父亲初中及以上29例,占87.9%;小学3例,占9.1%;半文肓1例,占3%。母亲初中及以上28例,占84.8%;小学2例,占6.1%;半文肓2例,占6.1%;文肓1例,占3%。儿童由父母亲直接抚养的32例,占97%;由祖辈抚养的1例,占3%。

讨 论

通过分析,我镇5岁以下儿童死亡中,意外死亡为第一位死因。这提醒儿童保健相关人员在人群中开展儿童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安全意识,指导年轻父母对婴儿的护理及喂养,特别是喂奶姿势及技巧,加强新生儿及婴幼儿的保健服务,为儿童创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是避免儿童意外死亡的安全措施。此外,我镇5岁以下的儿童死亡特点为年龄越小死亡率越高,提醒相关人员加强围产期保健工作,提高儿科及产科工作质量,提高乡村级妇幼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改善农村就医环境,是降低婴幼儿死亡的主要措施。

儿童安全论文范文11

[关键词]:依恋;早期教育;家庭抚育;意义

一、依恋涵义的演化

依恋概念最初是由英国精神学家鲍尔毕提出的,他指出儿童“心理健康的关键是婴儿和年幼儿童应该与母亲(或稳定的母亲)建立一种温暖、亲密而持久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婴儿和年幼儿童既获得满足,也能感到愉悦。”关于依恋问题的研究,从早期的亲子依恋转移到青少年、甚至成人的依恋,这样就形成了对依恋理解的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依恋用以描述母―婴之间形成的一种亲密的感情联结,是“婴幼儿对其主要抚养者特别亲近而不愿意离去的情感, 是存在于婴幼儿与其抚养者(主要是母亲)之间的一种强烈持久的情感联系。”[1]广义的依恋不再局限于婴幼儿时期,也不再局限于亲子之间。张文新就提出“依恋一般是指个体的人对某一特定个体的长久持续的情感联系。”[2]张春兴也认为,“依恋是人际间在感情上甚为接近而又彼此依附的情形, 所谓相依为命, 即此之意。”[3]

依恋有以下几个显著的特征:“ 1.依恋关系提供安全感和自我效能感, 使人在其他社会情境中满怀信心和胜任力地去参与。2.依恋对象的作用是‘安全基地’, 是保护, 是对压力、焦虑的自然遮挡。同伴和老师的作用不被当作依恋关系的核心。3.照看人在孩子有压力时, 作为安全和安慰的源泉的心理支持性是依恋关系与其他关系的不同之处, 是依恋对象与其他社会支持者的不同之处。”[4]

二、依恋对个体发展的特殊意义,要重视儿童早期生活经验

“依恋对个体的心理发展有着特殊的意义:从生物学意义上来说,个体可以从中获得关爱、安全感等生存的‘必需品’;从社会学意义上来说,它是个体探索外部环境、谋求外来发展的重要资本。”[5]美国心理学家Ainsworth创设了“陌生情景”,将婴儿的依恋分为三种类型:安全型依恋、焦虑-回避型不安全依恋、焦虑―反抗型不安全依恋。1990年,Main和Solomon提出了一种新的依恋类型―混乱型不安全依恋,也称作D型依恋。经研究表明,焦虑―回避型依恋的儿童易长成为具有性和攻击的个体,焦虑―反抗型依恋的儿童容易表现出退缩,而混乱型不安全依恋的儿童容易发展成为精神障碍患者。由此可见,在日常生活中,儿童与主要抚养者形成的依恋情形将影响儿童人格和社会性的发展,父母应采取合理的教养方式,帮助儿童形成安全型依恋,避免形成不安全型依恋,以免使儿童形成不健全的人格和精神障碍。

理论家认为,亲子之间的依恋关系将形成一种具有较强稳定性的内部工作模型,“内部工作模型可以看作是随着经验的积累在已有模型基础上不断更新、逐步细化、螺旋上升的动态表征模型”[6],在该模型的指导下, 儿童根据依恋对象对自己日常需求的反应速度和方式来建立在不同情境中的反应方式,然后这种特定的反应方式,进而导致他人做出相应的反应, 反过来又影响到个体已有的内部工作模型,如此反复不已。

这些研究成果提醒着初为人父人母或忙碌着成为人父人母的人们,要多抽出时间、精力陪陪孩子,父亲母亲都要自觉地与孩子多些接触。这些研究成果也告诉人们早期教育的重心应该是情感的教育。“情感是儿童早期生存最重要的工具,儿童藉此获得生存必需的关爱;情感具有在儿童早期认知发生上的动力性,具备着发动、导向、整合的作用。”[7]

三、依恋对儿童家庭抚育的指导意义

儿童出生后即处于一定的社会抚养环境中,无形中受到这一环境的影响,其中包括主要抚养者的抚养质量、家庭婚姻质量和家庭的情绪气氛。在这一环境中,主要抚养者尤其是母亲的喂养方式及其与婴儿相互作用的性质影响着婴儿依恋风格的形成。Ainsworth把敏感性定义为母亲照看婴儿时的一种能力,即“能够从婴儿的角度考虑问题,能够注意观察婴儿的表情线索并正确地理解他们,能够对婴儿的沟通做出体贴周全的反应。”[8]许多研究也已经证实母亲在看护婴儿过程中的反应性、适应性和时间的选择对婴儿形成安全依恋的重要性。因此呼吁母亲,也包括父亲,对孩子要保持敏感。懂得他们表达情绪、提出要求时的啼哭、喊叫、笑、咿呀学语、依偎、跟随等行为表现,根据即时的具体情况,理性分析判断,迅速做出适度的反应。要从内心深处接纳、喜爱自己的孩子,不因幼儿自身的问题或易哭泣或行动迟缓或智力障碍而疏远他们。

Mickelson 等研究发现,在童年时父母离异或分居与子女安全依恋负向相关,与不安全依恋正向相关,父母婚姻质量对子女依恋安全感具有直接和间接的影响。“其一, 婚姻质量通过影响母亲的依恋工作模型间接影响母亲对儿童的抚养质量;其二,婚姻质量直接关系到父母双方的心理状态和应激水平, 进而影响父母和子女的互动过程;其三,不同水平的婚姻关系产生不同的家庭氛围,由此影响子女依恋安全感的建立。”[9]因此,父母双方在相互沟通的过程中,要更多的考虑对儿童身心发展的影响,从点滴处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与沟通方式,多对儿童产生积极影响,避免消极影响,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家庭情绪气氛是由家庭中每位成员共同创造的,父母相互之间以及与儿童相互作用之间或温暖、和谐或冷漠、疏远,都对儿童的成长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父母应更多的营造良好的亲子关系,促进儿童安全型依恋的形成,多与孩子充满感情的接触,给孩子以安全感,“身体的接触可以缓解婴儿的紧张情绪,产生愉快的体验。……‘拥抱’这种姿势与依恋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10]另外,采用“爱与序”的育儿方式,即“对孩子必须爱而有序, 这种爱是充满感情的, 但又是理智的; 既要细心呵护,又要掌握呵护的度, 不要让孩子形成有求必应的习惯; 既要培养孩子对成人的信任感, 又要注重孩子独立性的形成, 使孩子生活在一种爱而有序的环境中。”[9]

四、依恋对早期社会教育机构的指导意义

工作压力的加大,伴着“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的口号,越来越多的父母把期望指向了早期社会教育机构。对年幼的孩子来说,与母亲分离,哪怕是短暂性的,也会明显的表现出分离焦虑、悲伤反应,但生活压力不断增大和整体社会大环境的要求,儿童终归要融入社会,怎样使儿童在早期社会教育机构这样的环境中健康成长是研究者要考虑的问题。目前在早期社会教育机构,教师与儿童人数比例不适中,造成对儿童的忽视和儿童之间的虐待,“Ricky F 等人探讨了身体受虐的儿童与受忽视但是没受虐待儿童的依恋类型和攻击水平。研究发现身体受虐儿童显著地被归为回避依恋类型,并表现出明显的高攻击性。受忽视的儿童明显地归属于矛盾依恋类型。身体受虐的儿童存在高危的倾向,并且他们对他人往往持有怀疑的态度。受忽视的儿童则存在高危的脱离社会的倾向,表现出社会拒绝和无能感。”[11]

“在儿童的发展过程中,婴儿可以建立多重依恋,有人发现18个月的婴儿,大多数至少依恋3人”[10],这一研究结果的发现,给早期社会教育机构的儿童带来了希望,给早期社会教育机构中的教师提出了新的要求。“敏感性和稳定性是高品质环境因素的主要特征”[7],以此,早期社会教育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1.照顾者与儿童的比例应适中,每个成人分别负责照顾不超过5个儿童,婴幼儿的比例应不得超过3个。2.照顾者与儿童之间的搭配要稳定,离职情况要少,以便儿童对其产生安全型依恋,保证儿童健康成长。3.照顾者应对儿童保持敏感,并能做出反应,适当满足儿童的要求。4.照顾者应和蔼亲切,易于儿童接近,保持稳定的情绪,不随外界影响而波动。5.照顾者与儿童交往过程中,应更多的激发母性、父性的特征,更加关爱儿童。6.善于观察儿童,从儿童的需要出发。7.尝试从儿童的感受出发理解外界事物,让儿童更容易接受自己。8.早期社会教育机构的游戏活动与玩具要适合儿童的经验,并能促进儿童经验的增长。9.教师要经常性的与家长沟通儿童的情况,便于家长了解儿童的整体状况,更容易相互之间的沟通与了解。

依恋理论对儿童身心发展的影响远远多于已有的研究结果,带给我们的启示也更应得到家长与教师的关注,引起现代人多方面的考虑。

参考文献

[1]杨丽珠.幼儿社会性发展与教育[M].大连: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2]张文新.儿童社会性发展[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

[3]张春兴.张氏心理学词典[M].上海:东华书局印行,1992

[4]于海琴.亲子依恋对儿童社会性发展影响的研究进展[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2013

[5]何红娟.成人及同年依恋类型与婚姻质量的相关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07(6)

[6]尤瑾,郭永玉.依恋的内部工作模型[J].南京师大学报,2008(1)

[7]黎安林.依恋研究对早期教育的意义[J].学前教育研究,2002(3)

[8]王争艳,王军英.依恋内部工作模式与亲子沟通之关系探微[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2008(1)

[9]刘娜,刘希平.亲子依恋质量的影响因素及启示[J].社会心理科学,2007(1)

[10]王振宇.儿童心理发展理论[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儿童安全论文范文12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2-1041-01

合理用药的基本原则,应体现安全、有效、经济与适当合理,这一理论目前已得到药学界及临床用药的普遍认同,这在理论上具有科学性,也具有一定的理论高度,也是临床用药的一种理想的状态,值得我们医药者们坚持。然而,在实际的临床用药中,往往背离这种原则,追求利益至上的思想导致许多临床用药并不合理,尤其是在儿科用药方面,药物的费用比较昂贵,有的甚至药不对症,提高了用药的风险性。因此,要解决儿童临床用药的不合理性。首先,儿童用药不合理的症结在什么地方,到底其影响因素有哪些,然后,针对不同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以有效地解决儿童用药不合理的问题。

儿科临床上的药物品种不多,品种单调,剂型及规格简单,这也是儿童用药上的主要问题所在,儿科医生在给儿童用药时,很大比例上都是对成人剂型的药物,药量上也是看儿童的年龄及身体状况来粗略地估计,使得在儿童用药上不能准确地掌握好剂量,也因此导致的临床上儿童过量用药或用药量不足的情况不断发生,严重的情况还会造成儿童药物中毒的发生[1]。近年来,笔者对儿童医院的用药剂型及用药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发现大致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 儿童用药剂量不准确

在为孩子开药时,因为专门的儿童用药甚少,儿科医生往往按照惯例使用成人药品,医生一般会看看药物说明书内容,根据儿童减半,2-3岁的儿童1/4片等说明来确定孩子的用药量,有的儿科医生仅仅依据孩子的年龄段或体重来粗略地估计用药的剂量。有的孩子减量为1/4片甚至1/8片,此时,孩子家长用刀子为孩子机械地分割药物,甚至还人为地粗略估计用药剂量,这样极有可能造成剂量不准,影响疗效及用药的安全性。目前,尽管儿童专用药物开始不断地推出,药物说明书上往往会明确地写出用药的剂量,但在药物真正用于儿童的药代研究,及具体的临床用药效果的研究,开展甚少,实际上在儿童用药的准确剂量上还是不太准确。儿童用药准确剂量还有待于相关基础研究的开展。

2 儿童药物品种贫乏

在儿科临床上用药品种不多,这和儿童疾病的种类不多相适应的,且成人药品基本上替代者儿童用药,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儿童药物品种的开发,尽管是对给儿童的健康有着一定的风险。儿童身体及身体中的组织器官发育还不成熟,组织器官还比较稚嫩,功能也不完善,因此,儿童在用药上需要更加谨慎,需要开发出新的更多的品种来。

3 用药剂型欠丰富

根据对我国药品剂型使用说明书的统计结果表明,90%的国内医药市场中都缺乏儿童药物剂型。近年来,我国也在不断地开发新的儿童药物剂型,也有一定的进展,然而儿童用药新的剂型所占的比例还很低,发展的速度也很缓慢,还不能满足儿童临床用药的需求。目前,儿童用药剂型不足,品种单一的现状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改善,否则会一直影响儿童的用药疗效及安全。

4 临床研究较少

目前,在儿童用药的依据中,基本上都是来自成人用药中总结的经验或成人用药的相关研究。儿科医生在为儿童开药时,基本上就是使用同类疾病成人所用的药物,再结合儿童的病情轻重来斟酌用药,基本上不存在有关儿童用药的一线经验、临床实验研究及相关的基础研究资料来证明用药的科学性、疗效及安全性,在实际上,甚至有些数据或资料根本就不适用于儿童,而在临床上就照搬成文的经验,这给儿童药物治疗带来了风险。还有我国很多儿童药物在报批过程中,相关资料要么是引用国外临床儿童的试验,有的内容根本不适合我国儿童,严重者在报批过程中还存在捏造虚假数据的情况,而我国在此方面的真实临床资料相当少,有关我国的儿童体质、生长环境等相关研究也不多,这都给儿童临床用药带来了一定的风险,真实科学的临床研究及基础研究急需开展。

针对以上的种种儿童临床用药安全隐患,笔者认为应采取如下的建议及相关对策。

4.1 关注儿童用药安全 要不断地规范、确定用药的剂量,还要适应临床的需要,不断开发出适应儿童病情的新药物品种及新的药物剂型。在儿童用药的临床实践中,对用药所出现的不良反应要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就要针对性地分析解决,逐渐地建立并完善一套儿童用药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在实践中还要对用药情况不断地总结,建立一套完整的科学的儿童用药评价体系。

4.2 国家从宏观层面上要制定儿童用药指南来指导合理用药 目前,我国在儿童用药方面没有规范性的指导性文件或指南,儿童合理用药问题的解决缺乏了方针指导。在外国有关儿童用药的指导方面的工作做的也很少,我们只能借鉴他们少量的经验做法,最重要的是要结合本国儿童用药的实际来开展工作,制定自己的儿童用药指南,把于儿童用药相关的指导性文件精神宣传到临床一线,用规范、权威、实用的信息传递给儿科医生,还可以向儿童家属及相关人员加以宣传,这样可以全面地保障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再对儿科医生的开药行为加以约束、引导、规范,以促进儿童用药的合理性。

4.3 加强立法与监管,保障用药权益 对儿童药物的申报、批准、研究、开发及上市要加强立法和监管,重点要做好儿童药品的生产、流通及临床用药的各个环节的监管工作,做到有法有据有管,确保儿童用药的合理流通、合理使用及用药的安全有效。还要对上述药品各项活动或虚假的宣传及材料给予严厉打击,从源头上及药品生产、流通及使用的各个环节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