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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计划

时间:2022-03-19 03:40:36

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计划

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计划范文1

【关键词】二孩政策;少数民族;计划生育;完善

【作 者】虎有泽,西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敏振海,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助教。兰州,730030

【中图分类号】C924.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 - 454X(2016)04 - 0050 - 005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人口普查数据,近20年来我国少数民族的人口增长与全国总人口的增长基本保持一致,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为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实现人口健康、可持续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2015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该文件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全面实施二孩政策,并删除了“鼓励公民晚婚晚育”的规定。[1 ]这意味着在我国实施将近30年的独生子女政策宣告终结,我国正进入全面二孩时代。从法律位阶的效力看,下位法不能抵触上位法,因此各地对计划生育立法做出相应修改,使之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保持一致,但是各地关于少数民族计划生育政策立法并不完善,亟须修改。对于少数民族计划生育政策,人们有不同看法,尤其“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一种声音,认为少数民族计划生育政策是‘搞特殊’,指责少数民族是‘特殊公民’,甚至有人认为少数民族计划生育政策导致少数民族人口过快增长,影响社会稳定。事实上,这都是对计划生育国策和少数民族计划生育政策缺乏充分了解和客观认识的结果。” [2 ]66少数民族计划生育是指按照《人口法》,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和少数民族情况制定的少数民族可生育多子女的政策。争论主要集中在政策的公平性,少数民族人口会不会过快增长,会不会改变以汉族为主体的人口结构,会不会对民族关系产生影响。纵观20世纪以来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其过程较为坎坷,少数民族计划生育政策经过多次修订而趋于完善。

在国家颁布并开始实施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各地区正在制定计划生育法实施细则的关键时刻,应对民族地区宽松的生育政策进行调整,尽快列入民族地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战略决策之中,并就小康社会目标与人口增长之间的关系,少数民族地区生育政策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主要内容进行有益的探索。

一、少数民族计划生育政策的历史沿革

新中国成立后,在对待少数民族计划生育上,经历了由提倡人口发展到明确实行计划生育阶段,发展到2016年全面放开二孩的新阶段。

(一)提倡少数民族发展人口阶段(1949-1971)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倡导大力发展人口,少数民族也不例外。新中国成立后,“针对我国少数民族人口下降的状况,政府制定了发展少数民族人口的政策。”[3 ]其依据主要体现在国家颁布发展人口的文件和各种会议上的领导人讲话。解放初,会见代表时说:“地方大,人口少,人口需要发展,从现在的二三百万发展到五六百万,然后再增加至几千万就好。”[4 ]583国家颁布了相关文件加以保障人口发展。1953年中央指出要大力发展少数民族人口,增加少数民族人口基数和规模,这些规定主要体现在当时中央民委制定的一系列文件当中。196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中指出,在少数民族地区,如果夫妇需要计划生育,由当地的干部做好指导工作,如果夫妇不需要计划生育,对他们不做强制性要求。

由上可知,我国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对少数民族没有要求,这也是对少数民族的一种照顾,因为当时少数民族人口较少。随着经济生活逐步提高,少数民族的物质水平逐渐改善,少数民族人口进入增长阶段,死亡率逐步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对少数民族的计划生育政策也随之调整,实行有计划地进行生育。

(二)提倡少数民族实施计划生育阶段(1971-1982)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经济水平的提高,我国人口开始出现迅速发展,但是,面临的问题主要是,人口的发展造成了较大的环境压力,尤其是粮食问题凸显,认识到人口增长将会给社会发展带来弊端,他说:“我们这个国家的好处就是人多,缺点也是人多,人多就嘴巴多,嘴巴多就要粮食多……”[5 ]1这之后,国家开始研究并出台少数民族计划生育的相关政策,1971年国务院在《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中指出,除了那些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其他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这说明对于少数民族计划生育,国家以人口为标准区别对待并提倡少数民族实施计划生育。

(三)明确要求少数民族实施计划生育阶段(1982-2016)

1982年,国家明确提出少数民族要实施计划生育,并发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的指示》,当年《宪法》中首次明文规定在全国实施计划生育,其中包括少数民族。由于“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社会主义法制的框架下,我国宪法充分尊重民族特点和民族差异”。[6 ]以宪法为依据的基本法规定少数民族权利的相关法律,比如我国1984年颁布的《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少数民族地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制定关于计划生育的地方性法规,此后各地制定出计划生育政策的地方性法规。2002年颁布实施的计划生育法第2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由此我国开始明确以基本法的形式要求少数民族实行计划生育。我国的生育率转变已经完成,“开始进入以成本约束驱动为主导的低生育率阶段。”[7 ]

(四)全面实施二孩政策阶段(2016始 )

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第18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这意味着,无论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都可以生育两个孩子。虽然我国实施全面放开二孩政策,但这不意味着取消了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三孩及以上的,仍要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当前,还有部分少数民族,尤其是居住在散杂居地区以及从事非农职业的少数民族,并不能享受三孩及以上的优惠政策。虽然国家允许有些地方少数民族可以生三个孩子,还有些地方,比如内蒙古要求鄂温克族、鄂伦春族等稀有的少数民族执行多生政策,但无论如何,上述地方以外的其他地方生育三个孩子及以上还需要特殊的条件。

根据人口普查数据,近几年来,少数民族人口呈现增长趋势,但是没有外界想象中的那样过快增长,基本和全国人口增长速度持平。但是,人口较少的如仡佬、达斡尔、毛南、俄罗斯、乌孜别克、独龙、高山、塔塔尔等民族人口增长速度较低,为此,对于上述的少数民族,我们“还应该根据国家人口战略的总体规划,加强宏观调控,最终实现少数民族人口可持续增长和全国总人口的结构、分布大体平衡。”[2 ]67

二、少数民族计划生育政策立法上的瑕疵

少数民族计划生育政策在我国取得显著成果,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现人口健康、可持续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但是少数民族计划生育政策在各地的执行还有不完善的地方,尤其在立法方面存有以下问题:

(一)二次授权立法现象突出

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授权各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定的立法权,规定省级人大可以制定少数民族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但立法实践中,存在个别省人大或常委会通过地方性法规将政策制定权或政策适用范围“二次(部分)授权”给自治地方人大或地方政府的现象。例如,四川将本由省人大制定权授权给民族自治地方,即四川省民族自治地方人大有权制定少数民族计划生育办法,四川省人大只需批准,也就是制定权在自治地方人大,省级人大有批准权。另外,江西等省在少数民族计划生育政策的适用范围和对象上“授权”地方政府。

“二次授权”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一方面,将省级人大的立法权授予地方人大,这样做让地方更有自,毕竟地方政府人大对地方的具体情况更为了解,将计划生育制定权授予地方人大制定,可能更切合实际;另一方面,将省级人大或者常委会依法获得的少数民族计划生育政策的制定权,转变为审批权(由自治地方制定,省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审批),其法律效力存在争议;再者,这种做法实际上扩大了地方的立法权,与我国立法法的精神有冲突。

(二)地方性立法不统一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省级人大和常委会有权制定计划生育的地方性法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要求“各级有关部门特别是拥有立法权限的部门,要根据国家立法法的总体要求,在现有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的基础上,结合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实际,继续加大民族立法工作的力度。”[6 ]因此,各个地方加大民族立法并且各具特色。少数民族计划生育关系到民族地区的可持续发展,但是目前我国没有一部关于少数民族计划生育的专门性立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授予省级人大及常委会制定本地方的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这就出现了各个地方立法不一致的情形。

据不完全统计,在地方性法规制定的少数民族计划生育政策的具体办法中,根据户籍、职业、居住地、夫妻关系等相关因素,对少数民族一共制定了21种限定条件和限制措施,地区间、民族间、户籍间、职业间差异很大。这些内容各异、标准不一的计划生育政策,让人们难以把握,进而对少数民族计划生育政策产生了诸多误读。

具体而言,各个地方关于计划生育立法不统一的情形主要表现如下:第一,根据少数民族的民族成分制定相关规定。例如,甘肃省等实施少数民族有少数民族和一般少数民族的区别对待的原则,对于特有少数民族的计划生育政策要宽。甘肃对东乡、裕固、保安族,内蒙古对蒙古族,云南对独龙、怒、普米、布朗等族,相对其他少数民族的计划生育政策较宽。《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正)第18条规定,允许生活居住在林牧区的撒拉族、保安族、藏族等少数民族可以生育三个孩子,这些特定民族成分的少数民族,有的是人口较少少数民族,有的是当地独有、世居的少数民族。第二,辽宁浙江等省根据夫妻一方是否再婚制定相关规定,《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正)第17条规定,夫妻再婚前有两个孩子,再婚后如果没有孩子,还可以再申请生育一个。《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订)第十八条规定,夫妻在婚前一方没有生育孩子,另一方有一个孩子,或者再婚前夫妻各有一个孩子,再婚后可以再生育一个。辽宁、浙江等省对少数民族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生育二孩,不需要申请,但是生育三孩及以上的,需要达到条件才允许,即这些省份目前已经将少数民族计划生育和汉族计划生育等同视之,因为是较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和汉族享有同样的经济条件,因此这种政策立法无可厚非。第三,云南、青海等省根据居住环境制定相关规定。《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正)第19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是少数民族,并且居住在边境村委会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三孩。《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正)第12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是少数民族,并且户口在牧区的,可申请生育三孩。总体而言,居住在高寒地区、山区以及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口较少且其他地方的人也不会迁移到这些地区,所以人口需求量较大,因此在这些地方实行三孩政策是较为合理的。第四,海南等省根据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制定相关规定。《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正)第18条规定,人口在1000万以下的少数民族夫妻,可以生育第三个孩子。

综上,对于少数民族计划生育政策,各个地方出台了不同的规定及限定条件,但是没有对少数民族计划生育搞特殊,没有放任少数民族生育。由于各地的计划生育立法不统一,限制的条件也不同,从而给人们造成了对少数民族计划生育政策的误解。2016年计划生育政策发生重大转变,国家实施全面放开二孩政策,无论少数民族还是汉族都可以生育二孩,这种平等对待在某种程度上消除了人们对少数民族计划生育政策的误解,但是对于特有少数民族生育三孩以上的现象,人们还有不同看法。

三、完善少数民族计划生育政策的建议

针对少数民族计划生育政策的特殊情况,我们认为国家在宏观上进行指导,使得少数民族计划生育政策应保持相对持续稳定,并应在具体实践中逐步予以调整和完善。具体建议如下:

(一)建议在国家人口战略的总体框架下,研究制定少数民族计划生育政策的立法及指导性意见。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要结合‘十三五’规划编制,继续编制并实施少数民族事业规划。”[8 ]199之前各地实施和执行的少数民族计划生育政策千差万别,各个地方、各个民族以及户籍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容易引起攀比和误解。建议在条件成熟的情形下制定全国的少数民族计划生育立法和指导性意见,最终实现少数民族人口可持续增长和全国总人口的结构、分布平衡。

(二)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计划生育政策立法的标准和程序。

“虽然涉及民族工作的法律法规较多,但较为零散,未成体系,需构建中国特色的民族法律体系,完善民族立法体制,进行精细化的布局安排。”[9 ]因此需要通过课题研究、专家论证、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积极发挥民族事务部门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作用,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评估计划生育政策的社会影响,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实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

(三)避免针对特定少数民族制定特定的计划生育政策。

专门针对某个或某几个民族制定特定的计划生育政策,违反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要求,在实践中也极易产生负面效果。因此,我们“无论修订完善已有政策还是出台新的政策,要逐步更多针对特定地区、特殊问题、特别事项,尽可能减少同一地区中民族之间公共服务政策差异。”[2 ]67各地应从经济发展规划、提高人口素质的角度出发,制定少数民族计划生育政策。

(四)重视少数民族地区人口素质的提高。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 [10 ]139一方面,国家要改进医疗卫生、义务教育等方面的硬件设施,很多少数民族的生育观念已经发生较大变化,从前的多生转变成现在的少生,“从前的要生男孩到现在的生男生女都一样,男孩偏好的性别选择观念有所弱化。”[11 ]82-97另一方面,国家通过制定政策平衡东西部人口数量,调整东西部人口差距并使之趋于平衡,如此,国家才能实现长足发展。

(五)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为少数民族计划生育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近几年,有人质疑少数民族计划生育政策,认为这是少数民族的特权,计划生育政策在少数民族和汉族之间不平等,如此下去会造成少数民族人口急剧膨胀,会给社会稳定带来隐患。实际上,我们在制定一系列少数民族政策时还存有偏差,“很多民族政策执行不到位,无法具体落实,导致少数民族享受不到国家的政策”。[6 ]人们对国家计划生育国策和少数民族计划生育政策缺乏充分的了解与客观的认识,其主要原因是大家对我国的国情还不了解。第一,国家制定的少数民族计划生育政策,并非只有少数民族才能享受。自2016年起国家全面放开二孩之后,汉族和少数民族一样可以生育两个孩子。但现实中,自“20世纪 90年代以来,由于人们注重生育质量,生育二孩的现象逐渐减少。” [12 ]在国家放开二孩政策下,也没有迎来生育的高峰。第二,个别地区、个别民族人口相对过快增长,并非是因为计划生育政策导致的结果,而是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没有严格执行,事实上,少数民族计划生育政策并没有使少数民族人口过快增长。第三,那种认为少数民族增长过快、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会给国家和地区带来不稳定的看法是错误的,少数民族是我国大家庭中的一员,少数民族的过去、现在、将来在捍卫国家、维护祖国统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肩负着重要作用,无知地把少数民族放在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对立面,本身就是十分荒谬的。因此,“坚决反对和狭隘民族主义,自觉维护国家最高利益和民族团结大局”[9 ],才能消除此等偏差和误解。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人心是最大的政治”。[13 ]104对于社会上人们对少数民族计划生育的误解,一定要客观、全面宣传相关政策和法律,进而消除人们的误解。对借机宣扬民族歧视、煽动民族仇恨、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行,应该进行依法严肃查处,捍卫民族政策和计划生育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少数民族计划生育政策的持续性,才能够使这个政策得以严格执行,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才会得以保障。

结 语

全面实施二孩政策,结束了我国30多年的独生子女政策,对我国人口的发展将产生重大影响。少数民族作为我国大家庭中的一员,其计划生育政策也需要完善,少数民族计划生育政策关系着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要“通过工作的开拓创新、政策的发展完善,使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越走越广”。[2 ]66如此,才能逐步完善我国现在的少数民族计划生育政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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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国家民委.对社会上议论较多的一些具体政策,要区别情况、准确把握、积极完善、稳妥实施[G]//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辅导读本.北京:民族出版社,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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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陈友华.关于生育政策调整的若干问题[J].人口与发展,2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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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虎有泽.论民族工作的法治化建设[J].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2).

[10] 国家民委.如果民族地区发展差距持续拉大的趋势长期得不到扭转,就会造成心理失衡乃至民族关系、地区关系失衡[G]//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辅导读本.北京:民族出版社,2015.

[11] 吴海鹰.2009宁夏人口发展研究报告[M].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2010.

[12] 朴美兰.延边朝鲜族人口多胎生育行为及人口学后果[J].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

[13] 国家民委.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G]//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辅导读本.北京:民族出版社,2015.

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计划范文2

Abstract: In our country, High-level National Minority Backbone Talent Plan is implemented, so as to gradually ease the status of the lack of high level talents in ethnic areas, improve talent structure of minority area, and enhance comprehensive level of talent storage in minority nationality regions.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implementation of national minority backbone plans, importance and urgency to develop talent resource of minority nationality regions, and analysed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human resources development in Ningxia Hui Autonomous Region, and proposed countermeasure and suggestion of developing the talent resources in Ningxia.

关键词: 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创新能力;宁夏地区;人才资源

Key words: high-level national minority backbone talent plan;innovation ability;Ningxia region;human resources

中图分类号:G812.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20-0292-03

1 我国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意义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当前,国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宗教问题,利用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加紧对我国进行渗透颠覆,妄图实现其“西化”、“分化”我国的政治图谋,并企图在境外培植分裂势力,与我们争夺下一代,少数民族地区人才的培养问题已日益成为一个复杂而敏感的政治问题。我们不仅要从教育的角度,更重要的是要从坚持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培养少数民族地区高层次骨干人才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因此,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和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到少数民族地区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工作在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增强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中的战略作用。

“骨干计划”实施6年来,已经有1.5万名莘莘学子从中直接获益,进入了梦寐以求的著名高等学府继续深造。今后将会有更多的学生加入这一行列中来,享受新政策的恩惠。“骨干计划”将会逐步缓解和扭转少数民族地区高层次骨干人才匮乏状况,改善人才层次结构,逐步形成一支涵盖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重点领域,以取得国内学历、学位为主体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队伍。这既体现了党对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视,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给予的支持与关怀,也鼓舞了少数民族同胞的士气,促进了民族团结,有利于地区稳定与繁荣。

2 宁夏骨干人才资源开发的现状

国以才立,政以才治,业以才兴。本着这一理念,2002年以来,宁夏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自治区第九届党代会精神,并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的有关精神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的要求,2010年5月结合近几年自治区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工作情况,经与有关部门协商研究,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国家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暂行办法》,不断加大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使得我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与发达地区相比,我区人才资源开发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

2.1 骨干人才创新能力不足

人才的创新素质不断提高从而加强其核心竞争力,成为我区进行高学历人才培养教育过程中的重中之重。作为少数民族骨干研究生,这个问题更为严峻,我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缺乏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表现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体现出来:一创新的观念缺乏以及创新动力不足;二是很少进行创新性思维训练;三是创新所必需的毅力与勇气不足。

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计划范文3

[关键词]西部地区;少数民族;人口问题。

西部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 也是各民族混杂居住的重要地区。所以, 要真正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西部少数民族社会经济能否得到发展。西部大开发目标是否能实现, 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开发。这一切都和西部少数民族人口问题有密切关系。

一、西部少数民族人口问题。

(一)人口增速较快。

1964 年,西部人口为1.87 亿,少数民族人口为3118 万(由于第一次人口普查被认定的少数民族仅41 个, 与以后的少数民族无可比性, 所以1953 年数字未列) 。1982 年,西部人口增加到2.88 亿,增加比率为54 %,18 年平均增长率为2.38 %, 同期少数民族人口增加到5161 万, 增加比率为66 %,年平均增长率为2.8 %。1990 年,西部人口增加到3.23 亿, 增加比率为12 %,8 年平均增长率为1.41 %,同期少数民族人口增加到6625 万, 增加比率为28%, 年平均增长率为3.12 %。1964 ~1982 年, 全国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2.07 %,1982 ~1990 年, 全国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1.48 %。可见,西部人口的增速高于和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而西部少数民族人口的增速高于西部全部人口的增速。特别是近几年,这种增长率上的差异更加明显。增长的人口要满足自身的生存需要,不得不千方百计将荒地、林地、草地开垦为耕地, 甚至到了对自然资源进行掠夺式经营, 滥垦、滥伐、滥牧, 破坏森林和植被,结果造成干旱、冰雹、霜冻等自然灾害频繁, 水土流失、土地沙化严重。

(二)妇女生育率较高。

西部不少少数民族在传统上有早婚、早育的风俗习惯, 由于少数民族实施计划生育的时间较晚、政策上较汉族宽松,所以,妇女生育率仍较高。据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计算, 到1989 年, 世居西部的少数民族妇女生育率, 降到更替水平以下的只有俄罗斯族和裕固族。而有10 个民族妇女的总和生育率在4 以上, 他们是哈萨克、维吾尔、景颇、布朗、撒拉、怒、柯尔克孜、塔吉克、独龙、保安族。像柯尔克孜、塔吉克族,总和生育率还在6 以上, 基本上处于自然生育状态。

(三)早婚早育及多胎生育现象严重。

由于受“多子多福”、“ 养儿防老”、“ 地广人稀”等思想的影响, 西部大多数少数民族人口既追求生育数量, 又追求生育性别, 加之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本来就有早婚习俗, 势必造成“ 早生多生”。早婚早育及多胎生育成为人口过快增长的主要因素之一。

(四)人口的文化素质、健康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西部地区人口生存环境严峻。新中国成立以前,死亡率很高,有些地区甚至出现人口负增长。新中国成立以后, 国家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开展防病治病, 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方面花了很大力量, 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目前,西部人口,也跨入了低死亡的行列。由1995 年1 %人口调查数据计算,西部人口的婴儿死亡率为41. 83 ‰, 而东部、中部的婴儿死亡率为17. 52 ‰和39. 74 ‰; 西部人口预期寿命为68. 52 岁, 而东部和中部分别为73.157 岁和69.192 岁。很明显, 西部人口死亡率高于中部和东部。而西部少数民族人口的死亡率更高。据1990 年人口普查,大部分西部少数民族的平均寿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西部少数民族人口的文化素质有待提高。1990年, 西部少数民族成人文盲率超过50%, 有些少数民族甚至超过了70 %。据研究,1982~1990 年,虽然各民族的文盲率都有所下降, 但文盲人口总数却在继续增加。

二、西部地区少数民族人口问题对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西部少数民族人口增长速度快, 人口文化素质低的问题,给本来就十分贫困的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沉重的压力, 成为制约民族地区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一)人口的快速增长,加深了人多地少的矛盾。

人们的衣食住行都离不开土地, 但随着人口的增加, 人均耕地面积日益减少。土地资源人均占有量的日趋减少, 导致人均生活资料来源的日趋不足。

(二) 人口的快速增长, 制约了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民族地区的现代化进程。

西部少数民族在业人口中, 主要从事体力劳动的农林牧渔劳动者和生产运输工人占大部分, 服务性工作人员、商业工作人员只占一小部分, 也就是大部分在业人口从事体力劳动。这种职业构成现状表明, 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偏低, 这必将阻碍少数民族地区由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制约民族地区的现代化进程。

( 三) 人口的快速增长, 致使就业困难, 阻碍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由于我国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的不断提高, 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一部分繁重劳动, 提高了单位面积产量, 但是随着物化劳动的增加, 活劳动也在不断增加, 必然降低劳动生产率。西部地区每年有大量人口进入劳动年龄成为劳动力, 而社会每年所能提供的生产资料极为有限, 远远不能满足新增劳动力的就业需求, 所以每年都有一部分新增劳动力成为剩余劳动力或者处于“隐性”剩余状态。[论文网 LunWenData.Com]

(四)人口的快速增长,制约了人口素质的提高。

由于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落后, 物质条件较差, 加上陈旧的婚姻习俗, 因此, 同汉族相比,少数民族人口文化素质及身体素质均较低。近年来, 随着人口的快速增长, 人口素质低下的问题更加严重。另外,早婚早育、多生多育、近亲婚配以及一些落后习俗也是造成少数民族人口素质低下的原因。

( 五) 少数民族人口的迅速增长, 加剧了人口分布的不平衡, 造成了民族地区资源枯竭, 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影响着民族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由于历史、自然条件, 社会经济环境造成了民族地区人口分布的不平衡, 随着人口的增长, 人口分布不平衡的问题更加突出。人口的快速增长, 一方面使得人口稠密地区已面临资源枯竭, 生态失去平衡等一系列问题; 另一方面也使生态环境本来就较为恶劣的人口稀少的地区, 面临着人口承载量日益加重的问题, 人口与资源, 人口与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同时,人口过快增长,对粮食的需求大幅度增加, 为了解决这一矛盾, 滥垦滥伐、毁草毁林、陡坡开荒, 严重破坏了大自然物质循环和能量转换的正常功能, 给少数民族地区带来了严重的、不堪设想的后果。

(六)较低的文化素质制约着民族地区的繁荣。

西部少数民族人口文化素质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文盲率比全国平均水平高, 这不仅加速了民族地区人口的快速增长, 而且制约着民族地区生产力的提高。由于少数民族人口文化素质低, 尤其是妇女文化素质更低, 使得计划生育工作不能顺利开展。另外,由于民族地区社会生产力低下,经济文化落后, 人才外流的现象日益严重。科学文化素质低下制约着民族地区生产力的提高, 而民族地区生产力低下又反过来制约着人口文化素质的提高, 阻碍着民族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的繁荣。

三、西部地区少数民族人口问题对策分析。

西部少数民族人口问题及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表明,人口问题不单纯是人口数量与人口素质的问题, 而是在社会、经济、文化、历史、环境以及自身诸多因素长期相互作用下形成的一个人口、经济、文化、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问题。因此,解决西部少数民族人口问题必须从发展经济、文化, 保护资源与环境入手, 这是解决人口问题的必由之路。

(一)大力发展民族地区经济, 是发展文化教育事业、保护环境、控制人口、改善民族地区贫困面貌的根本保证。

首先, 根据民族地区资源丰富的优势, 开发当地资源, 兴办乡镇企业,开展多种经营, 改变贫困面貌;其次,兴办中小型企业及发展服务性行业, 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妇女积极性; 第三, 加强与汉族各地区的联系, 大力输出劳动力,尤其是剩余劳动力; 第四, 强化交通运输、通信网络, 加强基础设施, 改善投资环境, 吸引外资投入;第五,根据少数民族地区水资源缺乏的问题, 多渠道发展当地农田水利建设。这不仅能改善少数民族地区长期以来形成的落后面貌,而且能有效地控制人口的增长。

(二)大力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

     科学教育事业的发展, 人口文化素质的提高是发展民族地区经济、保护自然环境、控制人口数量的前提。首先, 应加大对民族地区的经济、技术投入,以解决学龄儿童入学难、儿童辍学率高、科学技术推广应用难、人口文盲率高、在业人口文化素质低的现状; 其次,针对农区、牧区及半牧区的不同特点, 举办不同类型的扫盲班、妇女文化培训班、各类职业技术学校, 以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的文化素质;第三, 加强民族地区与汉族地区以及各民族之间的文化、技术交流,丰富多民族文化。

(三)保护自然环境。

优美的环境是人口生活质量提高的根本保证。

首先, 要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 增强人们保护环境的意识; 其次, 采取行政干预和经济惩罚的措施,严禁滥垦滥伐、毁林毁草、陡坡开荒, 以防止自然环境的继续恶化; 第三, 针对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恶劣、人口承载量低的情况, 有计划地开展环境移民, 减轻人口对环境的压力, 改善贫困面貌; 第四, 增加对民族地区的资金投入, 进行退垦还牧、退垦还林、种草种树, 以优化自然环境, 恢复大自然物质循环和能量转换的正常功能。

(四)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以降低人口增长的速度。

具体讲就是维持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但是坚决杜绝早婚早育及多胎生育; 对少数民族农业区和半农业区, 人口承载力低、人口已经饱和的地区, 实行同内地一样的生育政策, 以降低人口增长的速度,减轻人口对环境、资源及经济的压力。

(五)加强计划生育工作。

首先, 大力宣传避孕、节育知识及计划生育对家庭、个人以及国家的好处, 并且把计生干部的计划生育宣传工作作为干部考核的一个内容; 其次,强化婚姻管理制度, 严禁早婚和近亲婚配及痴呆傻人结婚, 以提高民族人口的身体素质; 第三, 在人口稠密地区严加审批生育指标, 切实保证生的有指标, 不生的有措施; 第四,在人口稀少的牧区及半牧区, 建立婚姻医疗站, 做好这些地区的计划生育服务工作,以方便广大群众。

(六)制定民族地区社会福利保险制度。

通过发展民族地区保险事业, 逐步实现由个人和社会共同承担养老义务, 消除少数民族人口对生存保障的后顾之忧。

总之, 人口问题是一个发展的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西部少数民族的人口问题, 就要大力发展民族地区经济、文化, 改善民族地区的环境, 开发民族地区的资源,使民族地区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参考文献][1] 林耀华。 民族学通论[M]。 北京: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4.

[2]张天路。中国少数民族人口调查研究[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

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计划范文4

关键词:少数民族;声乐教学;文化传承;分析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56个民族自古以来都保持着和谐共处的局面。从现代高等教育体系看,少数民族已经成为了艺术教育主体的一部分,在丰富声乐学生的学习资源的同时,也给教师的教学工作带来了较大的挑战。将传统文化融合到少数民族的声乐教学中是高等艺术教育的必然选择。

一、声乐教学倡导文化继承的意义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我国一直都将优良传统作为社会美德宣扬。少数民族是中国民族体系的重要组成,其在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化、经济等方面发展中发挥了较大的推动力。声乐教学中传承本国文化有着多方面的教育意义,如下:

1.提升艺术价值。声乐作为艺术类学科,改专业知识的学习必须要有良好的艺术元素为基础,这样才能保证声乐教学质量的提升。传统文化的融合可以提升声乐的艺术价值,将原本单一的声乐形式变得更加丰富多彩,展现了我国民族共融的美好局面。

2.开创情感唱法。艺术是有生命的,没有情感的声乐便失去了艺术价值。目前,声乐教学的内容包括: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原生态唱法等,无论是哪一种唱法都需要融入个人情感,从而将声乐的艺术价值发挥到最大,开创了新的“情感式唱法”。

3.优化教学模式。文化元素的融入也可以为教师的教学工作提供改革方向,让教师能根据目前的教学模式进行改革调整,设计出更加符合声乐教育的新模式。如:声乐杨凑教学中,教师可以要求学生先培养自己的文化素养,以更好地演唱声乐作品。

二、少数民族学生声乐演唱的特色

因生活环境、文化差异、区域特色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少数民族学生自身具备了特殊的风俗习惯,在言谈举止方面都有不同于他人的表现。教师在制定声乐教育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到学生的特色,根据不同的少数民族特点安排教学计划。

1.藏族。藏族是我国少数民族中十分热情好客,且生活在地区的人民热衷于唱歌、舞蹈,培养了他们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根据藏族学生的生活习性,教师在声乐教学中要引导学生保持音色明亮高亢、音域宽广,音乐情绪活跃热烈、感情质朴,旋律表现优美婉转的状态。

2.蒙古族。广阔无边的草原及原生态生活环境,造就了蒙古族学生勇敢、豪放、直爽的性格,在声乐演唱中也创建了独特的音乐风格。对蒙古族学生开展声乐教学需指导学生在“声音表现”上重点调整,包括:前倚音、后倚音、滑音、回音等,将蒙古草原的气势展现出来。

3.维吾尔族。该民族的声乐特点比较综合,继发扬了本民族的音乐特色,也吸收了其它多个民族的艺术元素。声乐教学中,教师需充分发挥维吾尔族学生“性格粗犷、豪迈、能歌善舞”的性格,将他们内心的奔放激情充分展现出来,从而提高了声乐的艺术特色。

4.羌族。羌族的特色是包容性强、民间音乐原始古朴、格调清新。羌族人民居住的区域里,演唱多数是二声部、多声部等方法,将民族音乐的特色从不同的角度表达出来。对于羌族学生的声乐教学,教师除男声或女声的重唱、合唱外,也要培养学生的混声合唱能力。

三、少数民族声乐教学的改革方法

为了让少数民族学生尽快适应高等艺术教育的大纲要求,艺术教师必须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肯定少数民族学生的文化内涵,对现有的声乐教学体制深化改革。笔者认为,在少数民族声乐教学改革中,应做到不同声乐艺术的“大融合”,实现民族声乐之间的互换互融才是教学之根本。

1.继承民族风格。声乐教学改革仅仅是在形式上优化调整,并不是对少数民族特有的民族风格加以变化。声乐教学改革期间,教师首先要继承保护少数民族音乐特色,然后不断挖掘、调动学生的音乐表现力。如:面对蒙古族学生,教师需灵活运用其熟练的“呼麦”“长调”等特有的声乐表达方式。

3.注重演唱训练。根据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状况,适当安排演唱训练是增强学生声乐能力的有效方法。考虑到将学生民族歌曲的优势全面发挥,教师需根据本民族歌曲的演唱训练来制定教学计划。同时,还可以将少数民族声乐与其它民族相结合,开辟出声乐教学的全新模式。

4.合理选择素材。声乐教学题材的选择决定了教师的教学工作流程,对后期的教学计划有着指导性的作用。少数民族声乐教学题材需注重本民族的特色,搞好不同民族声乐的艺术融合。如:蒙古族和维吾尔族的民族特色较为接近,教师则可以选择适合两种民族的题材共同教学。

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计划范文5

【关键词】少数民族文化 高校教育 课程

【中图分类号】 G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4)12C-0004-03

21世纪是全球化高速发展的时代,全球竞争的大趋势是文化软实力的竞争。从某种意义上说,国际竞争已经由武力竞争转向经济竞争和文化竞争,各国胜负最终决定于文化领域。而传承和发展文化的根本在于人,因此,大学在全球化文化竞争中占据重要地位。国家已经从战略高度注意到这一问题,《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即提出“发挥高等学校文化传承创新作用”、“加快民族地区人才培养”等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也提出要“充分利用广西特色文化资源,积极推动广西文化繁荣发展”,“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各类教育机构的作用,鼓励高等院校设立文化产业方面的院系,形成优势学科,培养文化产业人才”。自2012年以来,广西全面实施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国家战略,推进广西―东盟经济圈的形成,与经济发展相配套的是文化的建设,广西重点培育六大文化产业和打造七大重点文化工程,这需要大量从事少数民族文化传播工作、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工作的人才,这要求广西高校构建一个完整的少数民族文化教育的课程体系,培养具有地方民族文化特色的人才,与广西文化产业的发展相配合,以满足社会发展的要求。因此,本文将结合教学实际,探讨在广西高校开展少数民族文化教育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少数民族文化是优质的教育资源

广西是一个多民族聚集的少数民族地区,境内聚集着汉、壮、侗、苗、仫佬、毛南、彝、水、仡佬、回、京、瑶等12个民族,因此,广西民族文化资源极其丰富,天然具有多元化的特点。各民族特有的文化构成了广西丰富多彩的文化特色,其中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是广西民族文化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并融于各民族的日常生活中。然而,也正是随着全球化和现代化的推进,广西逐渐丧失这种多元文化特色,典型如现在大多数少数民族的年轻人,对本民族的传统文化了解很少,甚至很多人对本民族的语言都极为陌生,如广西电视台的壮语类节目收视率是很低的。对此,有学者指出,“在全球化的今天,广西民族文化包括有形的、无形的文化传统正在迅速推出历史舞台”,“如民族艺术、传统民俗、民族工艺品、生活礼仪等都已不被青少年所接受而走向消亡”。而教育作为文化得以传承和发展的重要途径,必然需要高校在全球化的历史进程中承担其文化多元化的使命。

广西少数民族文化作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广西各民族在历史实践活动中创造和积累的文明成果,是各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从文化对人的作用来看,少数民族文化是植根于少数民族的思维意识中,表现在日常生活中。可以说,民族文化决定着少数民族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各民族不同的性格特征、文化传统,构成了广西社会文化的主要特征。因此,要推动广西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就必须要求有一批熟悉广西民族文化的高级应用型人才。正如学者所言,“教育总是在传递着、延续着一种文化,同时在不断创造着文化,为文化的发展提供新血液、生机和新的前景。教育是文化延续和发展的主要根基”。然而,就目前而言,大多数广西高校的教育观念、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方法从总体上还是不能很好地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这就从客观上要求广西高校应该发挥自身资源的优势,努力构建少数民族文化教育课程体系,为地方培养高质量的应用型人才。

广西少数民族文化不仅是重要的历史资源,而且是重要的经济资源和旅游资源。作为一种精神与物质相结合的旅游资源,少数民族文化是集文化教育、文化传播、经济发展功能于一体的独特综合性资源,是一笔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众所周知,旅游魅力在于文化,旅游胜地的核心价值应该是独特的民族文化。文化旅游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新兴产业,也是各国争相发展的旅游产业。然而,就广西而言,国内外游客多关注广西的自然风光,文化旅游并未成型,即使如桂林的“印象・刘三姐”也是以山水风光为主。因此,广西迫切需要依托少数民族文化资源,开发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新的增长点,做好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发展模式以及民族文化旅游产品等资源开发系列研究,探究将文化资源优势转变为文化产业优势的路径与模式。这也要求广西高校积极构建少数民族文化教育教学课程体系,努力成为广西旅游文化产业中的一支基础力量。

值得注意的是,少数民族文化更是当代广西社会优质的教育资源。首先,少数民族文化资源是提供、创新学校人文教育的优秀资源。自21世纪以来,针对高校普遍存在的重科技、轻人文的倾向,中国高校逐渐重视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以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当前,大学生的人文素养教育主要来自中外优秀文学艺术作品,显然缺乏地方文化特色。如果将广西少数民族文化引入至人文素养教育的课程体系中,可为大学生的人文素质教育提供特殊资源和鲜活教材。因此,广西少数民族文化是新时期进行人文素质教育的独特载体,值得重视和尝试。其次,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将少数民族文化教育融入到教学实践中,还有助于从体验式角度扩展教学形式,丰富讲授式讲学,革新教学方法。在教学实践中,根据少数民族文化的特性,积极将其融入多种学科中的教学活动中,认真探索民族文化资源在人文类课程如文学史及文学作品选读中的教学、“两课”中的应用,以及开展民族文化社会实践活动等。在此基础上,可以展开少数民族文化资源转化为教育教学的路径实践研究,并结合广西少数民族文化融入教学的实践,促进少数民族文化教育教学理论的研究,这对建构广西少数民族文化教育教学的理论体系和课程体系均具有重要意义。

二、广西高校少数民族文化教育体系之建构

建构少数民族文化教育的课程体系,是在高校进行少数民族文化教育教学最有效的途径。有学者强调,“在课程建设上,国家应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纳入到国家课程中,民族高校则应在国家课程内容基础上,整合并形成拥有自身特色的教育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如双语课程、本民族历史文化课程、工艺课程等。另外,培养课程设置也应与发展产业结合起来,适应民族民间文化产业发展需要,培养具有实用性的综合型专业人才。”因此,在高校进行少数民族文化的教育教学,必须实事求是。既要考虑到普通高校与民族高校的区别,也要考虑到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更要考虑不同专业的教学实践,这样才能建立一个实践性强、可操作性的少数民族文化教育教学的课程体系。为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做好以下基本建设:

(一)调整培养计划。各高校应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在教学计划中设立广西少数民族文化教育方面的课程,将少数民族文化教育融入到总的教学计划中去。具体有:第一,开设面向全校的少数民族文化教育方面的选修课程,如“广西民族音乐与戏曲鉴赏”、“广西民族舞蹈欣赏与表演”、“广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广西少数民族服饰文化”等,要求学生须选修一定学分。第二,对人文社科类专业的教学计划和课程体系进行重新规划,设立专门的少数民族文化课程,如“民间文学概论”、“民族民间文学”、“民俗学”等课程,重点突出广西民族文化的内容,介绍广西各地民俗民情等。

(二)优化教学内容。对现有专业的有关文化课程内容进行改革,探索将广西少数民族文化的教育融入到教学内容中的多种方式。以汉语言文学专业为例,可将广西民族文化资源融入到“中国古代文学史”、“中国现当代文学史”和“美学概论”、“中国文化概论”、“文学经典选读”等课程的具体教学内容中。

(三)尝试新的教学模式:体验式教学。在具体的课堂教学中,注意运用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技术,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学生的主观能动性,革新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注意采用示范性教学以及体验式等教学方法。在课程教学中利用各民族文化进行设计,引导学生融入到各类民族文化活动中去学习,尤其是电影、歌舞、各地节日等,进行情景教学。

(四)重视实践教学。在实践教学中设立“文学采风与实践”、“读书报告”、“读书研讨”等环节。通过与广西民族博物馆、广西美术馆、广西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让学生前往考察,以宣扬广西民族文化为主题进行文学采风与创作。同时,要求学生围绕广西民族文化,选择广西民族文学作品或以广西民族文化为研究对象的学术论文,进行阅读,撰写读书报告,与老师一起进行学术研讨。引导学生毕业论文的选题,使其选题方向集中在广西少数民族文化的方面,有意识形成某一方面的系列,最终成为专题研究。

(五)编写地方教材。组织老师编写一部适应现代教学需要的地方少数民族文化教材,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制作民族文化的多媒体光盘、网络视频、ppt等教学资源。目前在广西高校,对于广西民族文化的教育,并未编有特别适用的教材。学界所编的《中国地域文化通览(广西卷)》则部头太大,且对于广西民族文化的介绍多属概论性质,比较笼统,也不适合作为教材。因此,本项目计划编写一部名为《广西民族民间文化研究》的教材。该教材选择作品的标准要能体现广西少数民族文化的特色,以吸引学生的兴趣及适应教学的需要。

(六)引入专业人才充当师资力量。从广西艺术学院、广西歌舞团、广西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广西方志馆等校外单位引进优质教学资源,建设民族文化教育教学的兼职教师队伍,作为课程教学的重要力量。此外,还应聘请校外专家、知名教授、民族文化的艺术家等为学生开设各类文化讲座,作为课程教学的延伸,以丰富民族文化的教学内容。

(七)重视教育基地和实习基地的建设。充分利用校外的文化资源,为高校少数民族文化教育提供良好的硬件和软件环境。以学校人文学科的相关专业为主体,与广西各类博物馆、文化场所、旅游景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如桂林愚自乐园、临桂五通镇、百色靖西旧州绣球村、南宁大地飞歌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广西金壮锦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等等合作,建立教育及实习基地,使之成为民族文化教育的载体。因地制宜,结合广西各地的民族文化活动,校内外相互结合,互动交流,开展形式新颖、多姿多彩的多种富有创新性的教育活动。大胆将广西各族优秀的文化样式引入大学校园,开展开放性的文化实践活动。

(八)将少数民族文化教育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首先,要将少数民族文化因素纳入到校园环境建设的理念及规划之中。校园建设要突出民族文化环境,如在图书馆设立民族文化墙、民族文化专题馆室等。其次,做好图书馆资料的建设,为建设具有学校特色的民族文化教育课程体系创造良好的环境。再次,开展富有民族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每年在各种文化艺术节以及少数民族节日期间,如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桂林山水文化旅游节、河池铜鼓山歌艺术节、壮族歌圩节、瑶族盘王节、苗族跳坡节、侗族花炮节等等,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如举办DV大赛、摄影展、民族工业品设计制作大赛、民歌对唱、民族舞蹈表演、民族知识竞赛等等。再次,鼓励学生组织各类弘扬少数民族文化的社团组织,充分挖掘广西少数(下转第35页)(上接第5页)民族文化资源,包括电影、歌舞、古籍、音乐、美术、工艺、传统体育、服饰、食品、节庆等等。

总之,各民族文化是广西极为珍贵的教育资源,利用少数民族文化来对大学生进行教育,是有效提高大学生人文素质的一个重要方法。因为广西少数民族文化既是中华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广西少数民族文化内容极为深厚博大,内涵丰富,形式多样,这有助于完善大学生的知识结构,提高其文化素养。因此,大学生在这种具有鲜明民族特色文化的作用下,其人文素质也将更具全球影响力。这对于广西未来大力发展中国―东盟自贸区当具有重要意义。此外,少数民族文化在当代广西逐渐式微,因此,迫切需要作为知识精英的大学生对其进行传播与创新。因此,在高校弘扬少数民族文化,使大学生熟悉、热爱少数民族文化,继而投身于广西文化产业,为少数民族文化的继承与创新工作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1]刘辉,肖祥.全球化视野下的广西民族文化认同思考[J].南方论刊,2010(6)

[2]李维青.近现代新疆民族文化与教育关系[J].西域研究,2002(4)

[3]陈双珠.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J].西安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

【基金项目】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2013JGA419 )

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计划范文6

【中央民族大学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中央民族大学普通本科(含预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中央民族大学章程》,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央民族大学(Minzu University of China)隶属于国家民委,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和“双一流”建设的综合性重点大学(公办全日制),具有普通本科(含预科)、硕士、博士研究生等培养层次。校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邮编100081。

第三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央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民族考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委员会是咨询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执行机构。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含预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程序,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民族人口数量、考生数量、生源质量以及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并结合学校办学实际情况和历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制定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国家民委和教育部审批。

2018年学校普通本科计划招生2830人,预科计划招生185人(含新疆协作计划30人)。涵盖文、史、哲、经、管、法、理、工、教、艺10个学科的39个专业类、专业。投放到中西部及少数民族集中区域的招生计划不少于分省计划总数的70%,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第十条 学校预留少量本科计划,不超过教育部与国家民委核定当年总计划数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民委所属院校本科招生预留计划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用于调节各省区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民族比例、人口较少民族生源等问题。

第十一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 所有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英语基础。

第十三条 外语类、汉语国际教育等专业要求考生口齿清楚,听辨灵敏。报考外语类专业,口试成绩须合格(不举行口试的省份除外)。

第十四条 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照教育部及相关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用民族语答卷的考生报考汉语授课专业时,要求有外语成绩和由教育部命题的汉语文成绩,且汉语文成绩须达到及格水平;高考语文成绩为汉语文和民族语成绩各占50%者,其汉语文成绩也必须达到及格水平。

第十六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对象为少数民族考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进入调档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不受限则不退档;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进入调档线内的少数民族预退档考生,学校可以酌情使用预留计划顺延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计划时,征集志愿录取。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计划未完成时,录取非第一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十九条 对投档考生按“分数优先”方式录取,即按照投档总分排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同等分数条件下少数民族优先,同等分数及民族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理综。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志愿清”方式录取。

江苏省进档考生的学业水平选修科目测试等级须达2B以上,进档后以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

对上海市、浙江省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总分排队录取,同等分数及民族条件下,按省级招办排序原则执行录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专业时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教委或高招办有关加/降分和优先录取的政策。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取其中项分值;加分、降分的分值不超过20分。

第二十二条 关于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各招考方向的录取: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哈萨克语零起点班)只招收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的考生,免学费,毕业时有50%的毕业生如符合条件可保送研究生。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朝文/中韩翻译/蒙文/蒙汉双语/维语/汉维翻译/哈语/藏语)专业各方向只招收高考加试相应民族语或使用相应民族语答卷的考生。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语言学/民族文学)招考方向在贵州、云南、海南、广西、四川五省(自治区)举行少数民族语加试,并在提前批次投放专用计划,根据高考分数排队择优录取民族语加试合格考生;四川省彝语语种录取一类模式彝文加试考生,计划单列。

第二十三条 法学(藏语基地班)只招收藏语答卷的民考民考生。信息与计算科学(藏语实验班)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藏语工科实验班)只招收有一定藏语基础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为国家指令性计划,计划省份的考生可自愿填报。录取时,学校只在填报了定向西藏就业专业志愿,且投档分数不低于学校当地调档分数线下40分的考生中择优录取。被录取到定向西藏就业专业的考生,必须在入学时与学校、西藏人事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到定向西藏就业专业的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毕业时由西藏人事厅安排就业,不能推荐或报考研究生。

第二十五条 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等招生类型的招生、培养及就业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国家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教学〔2018〕1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七条 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并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人口较少民族考生,根据国家以及各省级招办相关照顾政策择优录取。

第二十八条 凡符合报名条件、有意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方可填报体育教育专业。在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体育类相应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投档考生的高考专业课成绩排序(省级招办有单独要求的除外),择优录取。

第二十九条 港澳台考生报考我校需参加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考试。学校根据其考试成绩,实行单独排队、择优录取。

台湾地区学测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的高中毕业生录取方法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按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在学生入学后施行宽口径培养模式,一年至两年后根据本人志愿和学校相关规定进入不同的专业培养。法学类(法学、法学与英语)入校后根据学生志愿和高考英语成绩、入学英语分级考试成绩综合确定,并按照一定的计划数进入到相应专业学习。

第五章 学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学校学费标准按当年北京市物价局审批标准执行。

文史类各专业5000~6000元/年不等;理工类各专业5300元/年;艺术类各专业8000~10000元/年;预科班4800元/年。

部分专业免收学费:民族语类专业(不含“中韩翻译”、“蒙汉双语”、“汉维翻译”方向)、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专业。

第六章 其他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组织全面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并退回生源地,情节恶劣者通报教育部及省级招办查究,违法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以教育部审核通过并于“阳光高考平台”( gaokao.chsi.com.cn/)的版本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 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专业的《招生章程》已另行公布。

本章程由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8932902 68933922(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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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计划范文7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景观;少数民族;村镇景观;保护

中图分类号:P901文献标识码: A

一、非物质文化景观面临的危机

随着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的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全球化的影响……这些因素使得人类生存的环境、景观开始趋同,地域文化特色不复存在,在其背后实际上是地方传统、历史文脉、文化多样性渐趋消失,非物质文化景观的保护、传承面临着空前的危机。少数民族地区更是如此,这些地区孕育出非常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景观也相对丰富。然而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高潮来临之际,中国的众多村镇面貌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少数民族地区的村镇景观也无法避免,民族特色逐渐消失,生态环境也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在此背景下研究少数民族地区村镇景观规划设计中的非物质文化景观的保护意义重大。在村镇开发保护的过程中如何对非物质文化景观进行科学规划设计是一个崭新、迫切而又极具挑战性的课题。

二、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景观资源

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景观丰富,可以将其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各民族传统的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等;另一类是各民族文化空间,也就是定期举行民族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与时间性[2]。

可以看出,我们看到的非物质文化已经通过对象化或内化的过程转化,表现为一种可以感知的,甚至有时是可视的、可触及的非物质文化景观[3],这些景观是非物质文化内容的载体和集中体现;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比较落后,大多处于山区,所以一般来讲,民族地区的非物质文化景观一般根植于该地区的村镇景观中,要做好对其的保护规划,就先要做好村镇景观规划。

三、民族地区村镇景观规划设计中的非物质文化景观保护

1、建立完善的非物质文化景观保护的相关办法以及法律法规

我国对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越来越重视,相继出台了很多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以及相关法规,但是没有形成一整套完善的有针对性的保护条例和法规,民族地区村镇景观规划中的非物质文化景观保护更是薄弱环节。

由于民族多样性,各个民族的具体情况不一,再加上各个村镇的自然、地理、人文环境各不相同。所以必须要针对不同的民族地区制定不同的法律法规,要具体到县、镇、乡,从而建立一整套完善的有针对性的具体的保护条例和法规。

同时,需要加紧完善民族地区村镇景观规划设计中的非物质文化景观保护责任制工作机制,使保护工作真正得到落实。

2、以高校以及相关科研机构为依托对非物质文化景观进行保护和研究

非物质文化景观应该如何保护,这是一个科学性很高的课题,高校以及相关科研机构有着对民族地区历史文化研究的厚重积淀,也正在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论探讨和保护实践工作。他们拥有相关的学科优势和田野工作的优势,以行动和实践的方式积极推进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与保护工作[4]。

3、探索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景观在村镇景观规划建设中的固定模式,因地制宜

所谓的探索固定模式,就是指针对一定地区,同一民族的村镇建设,可以根据各民族村镇的民族特点、文化特点、经济文化类型、市场环境、村寨结构等等来确立文化保护和建设的内容和方向,从而形成一定的模式。而因地制宜主要是指少数民族村镇分布面广,所处地理环境不同,村镇类型不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这就决定了其保护与建设的模式不尽相同。但是针对一定地区,同一民族在进行村镇景观规划建设过程中对于非物质文化景观的保护我们可以在遵循一定的模式的基础上来因地制宜。这样,少数民族地区村镇景观规划设计中的非物质文化景观才能够真正得到保护以及实现可持续发展。

4、保护并开发非物质文化景观的展现形式

在加强对非物质文化保护的同时,如何进行有效的保护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将非物质文化物质化,以各种具体的形式来加强非物质文化景观的展现,如建立民族民间文化博物馆、民俗风情园、开发活态民俗村等,这是一种有效且有利于非物质文化景观发展的保护手段。以保护为前提,处理好开发与非物质文化景观保护的关系,将文化内涵作为规划设计的灵魂,以开发利用促进文化保护。

5、借鉴国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验

欧美等国对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采用登录制度的保护方式,就是将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注册、登记,通过登录认定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格,确定它们的历史文化价值,用一定的法律法规的条例加以约束,并通过大众媒体公布于众,进行舆论宣传,提高大众的保护意识,推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现在登录制度已是世界各国广泛采用的保护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方式,实践证明它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韩国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面,除了保护政策的有效实施和政府的大力运作,还得益于商业炒作和旅游业的参与;法国为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还专门设立了“文化遗产日”,这一举措极大地推动和促进了欧洲对历史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5]。

总之,国外很多国家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做了很多的研究、探索和实践,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东西。

参考文献:

[1]陈涵子.城乡空间统筹法制中江南乡村水体景观生态安全优化模式研究[D].南京农业大学硕士论文,2006

[2] 崔国文,吕刚.从民族体育旅游资源的开发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J].法制与社会,2007,3

[3] 廖嵘.非物质文化景观旅游规划设计.同济大学博士论文,2006

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计划范文8

关键词:少数民族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

中图分类号:G45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24-0223-02

少数民族大学生是高校大学生就业的弱势群体,他们的就业问题已日益成为影响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开展少数民族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帮助少数民族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就业观、择业观,提高综合素质与就业核心竞争力,培养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急需的人才,已经成为现阶段加强少数民族大学生就业援助工程的重要内容。本文通过阐述开展少数民族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的重要性、分析了当前少数民族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面临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一些改进措施。

一、少数民族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的意义

职业生涯规划就是指个体为未来职业发展所作的策划和准备。职业生涯规划不仅关系到大学生的人生发展方向和目标,还将影响到他们的就业竞争优势。对于少数民族大学生,这一问题更加明显。据有关调查研究,相对非少数民族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在知识的拥有量、人际关系的敏感性、适应社会能力方面存在着显著地差异,这些因素往往会影响到他们今后自身的发展。

1.帮助少数民族大学生科学的进行人生规划,明确未来的职业发展方向和目标。职业生涯规划教育,能使少数民族大学生通过科学的方法和认知手段,对自己的能力、职业兴趣、性格特征、价值观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认识和评价,有助于他们结合自身实际科学的制定职业生涯规划路线,进而确定未来的职业发展方向和目标。同时,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对少数民族大学生今后参与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帮助少数民族大学生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努力完善自我,实现全面发展。对于少数民族大学生而言,通过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帮助其明确大学阶段乃至今后人生的发展方向和奋斗目标,在此基础上有针性的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和社会实践活动,提高职业素养、锻炼职业能力,进而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就业核心竞争力,为今后的职业生涯打下良好的基础。

3.帮助少数民族大学生解决语言、人际交往、心理方面的障碍,促进他们健康的成长。少数民族大学生因语言、心理等方面的原因造成他们人生目标不明确、学习兴趣不足、人际关系紧张以及适应社会能力差等问题的出现,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少数民族大学生今后的生存和少数民族地区今后经济社会发展。而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可以帮助少数民族大学生全面的认识和评价自我,明确自己除一些特定的因素之外和其他同学一样,也有许多优势,为了自身未来的发展,通过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和社会实践活动,来提升自身适应社会的能力。

二、当前少数民族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少数民族大学生的特殊性,在职业生涯规划教育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1.职业生涯规划教育课程体系建设不够完善。近年来,少数民族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有了长足的进展,但也存在许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的连续性、全面性不够。二是偏重于理论教育,实践教育环节相对薄弱。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是一门实践性、操作性、体验性很强的学科,要求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三是职业生涯规划教育课程内容系统化程度不够。

2.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师资力量薄弱。少数民族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求指导教师既要熟练掌握职业生涯规划相关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还要熟悉就业相关政策以及不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而目前,许多民族高校还没有专门的职业规划师,职业生涯规划教师通常由党政部门教师或思想政治辅导员兼任,这些教师由于相关知识和专业技能的缺乏,加之时间和投入精力无法保证,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少数民族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的效果。

3.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个性化辅导缺失。少数民族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在实践中要注重同个人的性格特点、职业兴趣、知识结构、民族经济发展情况以及民族文化传统等因素的结合,因此,少数民族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既要注重“因材施教”,还要注重“因地制宜”。

4.职业咨询和心理辅导工作滞后。少数民族大学生由于语言、人际交往能力、知识水平等原因造成心理负担过重,这样直接影响了其良好心理素质的培养。而许多高校在少数民族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过程中不注重职业心理咨询、心理测评、心理疏导等方面的工作。

三、加强少数民族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的对策

1.树立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新理念,构建科学化、系统化的少数民族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体系。建立科学化、系统化的职业生涯规划课程体系是民族高校职业生涯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对于这项工作,首先学校必须给于足够的重视,将职业规划教育列入正常的教学计划并全面广泛开展。其次要建立全程式教育、分级式指导的教育模式,即根据少数民族大学生不同年级、专业、民族等特点,有针对性的设计相关教学内容,开展相应的教学活动。具体到实际当中,大一阶段,一方面要开设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的课程和讲座,另一方面在加强英语、汉语、计算机和网络知识学习的同时,还要加强与人沟通能力的培养;大二、大三阶段,帮助大学生积极开展职业测评,确定自己今后的职业发展方向和目标,在这一阶段还要增加就业心理健康课程的开展,使其确立正确的职业观念;大四阶段,帮助毕业生进一步深化职业思考,锁定职业目标,在这一阶段学校要积极为其提供校内外实习、实践机会。

2.强化职业生涯规划师资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专业化、知识化、科学化的教师队伍。要建立一支专业化、知识化、科学化的职业生涯规划教师队伍,首先要选择专业理论知识强、实践技能丰富、综合素质较高,且热爱就业工作的教师来参与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工作;其次,要加强专职教师的学习、培训和交流工作,以此来提高教师的整体服务水平;再次,专职教师还要积极学习和了解不同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语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知识,只有这样教师才能更好的了解学生,及时发现和挖掘学生的潜能,促进其更快的成长。

3.建立少数民族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档案,开展个性化辅导和咨询。职业生涯规划是一项非常个性化的工作,要对学生的心理状态、人生价值、职业需求、职业技能及对未来期望等方面知识进行全面的评估。对于少数民族大学生在保证他们个人信息安全的基础上,建立一套含有性格特点、职业兴趣、知识结构、职业技能、职业发展方向和目标等内容的职业生涯规划档案,并保持与其跟踪联系,与此同时根据每个学生的情况不同,有针对的开展“一对一”的辅导和咨询工作。

4.积极开展职业咨询和心理辅导,帮助少数民族大学生走出就业心理障碍。就业心理障碍在少数民族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普遍存在,这主要是语言、人际交往能力、知识水平等原因造成少数民族大学生心理负担过重,就业难度增加。针对此,对少数民族大学生积极开展职业咨询和心理辅导,使其认清自我、消除自卑、封闭等不健康心理,建立正确的职业发展方向和目标,合理地进行人生职业生涯规划。

总之,少数民族大学生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少数民族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事关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高校的就业工作者因深入少数民族大学生中,帮助他们制定合理职业生涯规划,促进他们更快更好就业。

参考文献:

[1]徐伯才,鲁丹成.大学生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第一版)[M].湖北人民出版社.

[2]丁翠玲.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研究[J].教育与职业,2009,(32):81—83.

[3]田淑梅,国秀琴.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的现状及对策[J].职业时空.2010,(8):103.

[4]邓红针,罗洁,郭瑞.高校贫困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初探[J].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6),192—194.

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计划范文9

关键词:民族教育;十年行动计划;凉山州

作者简介:罗约坡子(1981-),男,彝族,四川甘洛人,北京林业大学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胡涌(1959-),男,彝族,云南昆明人,北京林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研究员。(北京 100083)

中图分类号:G71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2)05-0009-02

一、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是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7周岁入学。”本文所指的十年行动计划是指由四川省政府和四川省教育厅等单位带头出台的《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年限为2001年到2010年,内容基本上都是义务教育。由于历史、文化传统的影响导致四川省民族教育滞后,四川民族地区民族教育越来越受到关注。

1.凉山概况

凉山彝族自治州是中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位于四川西南川滇交界处,面积6万余平方公里,总人口约478万。境内有汉族、彝族、蒙古族、藏族、纳西族等10多个世居民族。全州辖17个县市,其中木里县为藏族自治县。州府所在地西昌位于成昆铁路中段,此地自古以来就是连接云南和东南亚的“南方丝绸之路”的重镇。

在地理位置上,凉山又是成都旅游口岸区,它与本省多个市、地、州以及云南昭通、东川、昆明等地相毗邻,是省内与不同的行政区域连接交界最多的地区。交通上,凉山自古就是西南边陲的重镇和交通要道,现在可以依托已建成的公路、铁路、航空、网络等工具来开发凉山旅游市场。经济上,凉山资源丰富,气候独特,具备后发性优势,目前基础设施比较落后,但在将资源优势转化成经济优势的同时,基本建设和区域经济形势必将得到根本性的改变,可为旅游开发奠定基础。

2.凉山教育现状

随着社会的日益发展,凉山彝区民族教育有了新的变化。2004年据凉山州教育局统计,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在校生达到673033人(其中,小学505691人,普通初中122915人,普通高中35221人,职业初中3231人,职业高中2341人,中专2285人,中师1014人,技工校335人)。全州少数民族中小学在校生达到293926人(其中,小学252396人,普通初中31591人,普通高中8666人,职业初中980人,职业高中293人)。普通高校共录取我州新生8159名,录取率达80.3%(全省平均录取率70%),超全省平均录取率10.3%。西昌、德昌、宁南、会理、会东实现整县“两基”,其他县的40个乡镇实现分乡“两基”,“两基”地区人口达232.33万人,人口覆盖率达57.49%。

笔者主要是通过实地调查,研究以凉山彝族自治州为代表的四川省民族教育十年行动计划的实施状况。根据本次实地调查的结果,浅析了政府职能、教育模式选择、公共政策的制定等均衡发展方面的问题,以期为民族地区的民族教育发展提供一些理论依据和现实参考。

二、研究方法

1.调研方法

本次调研是以实地调研为主,文件资料查阅为辅。采用的主要方法:问卷调查;普通访谈。

2.样本选取

作为彝族人口最大的聚居区,凉山彝族人口约在180万左右,占全国彝族人口的三分之一。由于地处不同的自然环境,呈现出不同的社会文化,彝族教育比较古老,大多是以毕摩教育和家庭教育为主。由于政治经济发展比较滞后,凉山的教育形成金字塔式的发展趋势,特别是少数民族教育的发展,从2001年实施十年行动以来,凉山的民族教育有了较大的改观。

本次调研是采取抽样调查形式来分析凉山民族教育。通过发放问卷、焦点访谈和参观法来浅析民族教育的发展。通过对家长、学生、老师和领导四个不同层面人士分析来剖析十年行动计划。尽可能比较全面地包括十年行动计划所涉及的内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包括学校的师资、校舍等,多方位、多角度,尽量做到点面结合,多角度综合。

此次调研抽样了凉山几所具有代表性的民族学校。共发放了100多份问卷,回收率达到80%,调查有效。其余访谈了诸多领导、教师和家长。

三、十年行动计划实施的效果与问题――以凉山州为例

1.凉山州民族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的成就

(1)凉山发展民族教育的机遇与优势。省委省政府、省民委、教育厅以及凉山州各级政府都对十年行动计划的发展作出了大量的贡献。近年来从省到凉山州都有了一系列关于民族教育十年行动计划的政策文件,政府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2)主要成就。自从实施十年行动计划以来,凉山民族教育取得了骄人的成就,目前全州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6.75%,少数民族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98.51%,全州少数民族普通中学学龄人口入学率为66.80%,全州普通中学在校生为80多万,少数民族有44多万,由此可见全州教育事业在实施十年行动计划以来取得了较大的成绩。教师的责任心加强了,全州广大中小学教师的教学热情和积极性得了提高,使他们的工作责任心、敬业奉献精神和危机感更强。

(3)社会经济发展对教育的促进作用。如今,在这个政治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过程中,边远山区、边疆的民族也充分认识到了教育的重要性。从问卷分析的结果中可以看出,由于凉山州领导班子对民族教育的高度重视,以及经济发展和农民素质的提高,使得一些影响教育发展的问题得到了解决。像重男轻女问题、女童上学问题等,这些问题在以前很多是得不到解决的,特别是在民族地区。现在在凉山基本已消除了这种落后的思想观念。在访问和调查中发现:1)家长的态度很积极。从问卷分析和访谈的结果中可以看出,大多数父母都十分支持子女上学,反对者极少。从总体上说,因父母不支持子女而辍学的学生比较少。2)重男轻女的思想得到缓解。十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女童入学率明显增加了,男女都有平等的入学权利。

2.凉山州民族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存在的问题

(1)交通问题。这是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在凉山的偏远山区实施十年行动计划面临的较大挑战。在凉山还有很多县是部级贫困县,交通成了实行十年行动计划最大的阻碍。

(2)教师的待遇问题。凉山自从实施十年行动计划以来,教师基本都实行绩效考核,但这样的考核使得教师的待遇不公平,教师流动比较大,较为优秀的乡村教师往往被县城或市较好的学校挖走。村小教师待遇低,基本是由无教师资格证的代课教师任教,从而出现乡村教师师资不平衡的现象发生。

(3)资金、设施问题。资金和设施问题影响着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的发展。在取消农业税以后,各级政府财政收入来源较为单一,故造成下拨的教育经费有的不明确。资金和设施落实还未达标,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实际问题。

(4)边远山区少数民族教育意识薄弱。读书无用论在他们心目中比较强烈,特别是在当今就业压力越来越大的社会中。2006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413万,比上一年增加了75万,其中100多万人无法实现当期就业。原本很难考上大学的少数民族学生,在上大学后也许有诸多条件的限制,往往很难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这些现象造成少数民族同胞在思想上的障碍。

3.原因分析

以上问题有的是由少数民族地区特殊地理、历史环境造成的,有的是政府、教育部门和社会的负面影响造成的。在此次调研中发现几点具体原因:(1)当地教育部门的管理力度不够,对学校管理很松懈,特别是在偏僻的乡村学校,很多学校不能遵循教育的宗旨,口号大、行动少。(2)学校的管理设施不到位,国家财政拨款很多没有落实到位,该建的没有建,反而建了许多不该建的。上课单调,体育、音乐设施不齐全,很多学校设施太差,上课的教学互动较差。(3)偏远乡村学校教师对学生不负责,上完课就了事,只图完成任务而没有尽到教师的义务。(4)有些家长觉得上学没有意思,打工才是孩子的出路。以上几点足以说明凉山民族教育还得改进。

四、政策建议

针对凉山少数民族地区十年行动计划实施的情况,笔者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进一步提高地方政府对十年行动计划的重视程度

虽然各级政府对十年行动计划已经有了足够的认识,但我国干部考核制度间接影响了教育的发展与进步。地方领导人的变动使教育不能一如既往发展,领导对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

因此,发展凉山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不仅要看各级政府所出的教育成果,更应该看十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是否落到实处。不能以结果和数字作为依据,应该建立长效考核指标体系。

2.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教育发展模式

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不能在各地区都实施一样的教育发展模式。

3.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制度的实施

首先,建立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方位、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投入体制,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办学,拓宽教育经费的渠道。其次,加强各级政府对教育经费的转移支付力度,建立一系列教育经费监督机制条例,防止公款被挪用、贪污。

4.实现教育资源的共享和扶助

教育资源无论是在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都是稀缺的。关键是如何合理利用并发挥其最大的优势。关于教育的均衡发展,不同专家、不同学者给出了不同的阐释,有学者从教育公平角度认为,教育均衡是指通过法律、法规确保给公民以同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有的学者认为教育均衡发展是指区域教育之间的硬件、软件等各方面国家投入的教育均衡,并在此基础上实现教育的标准化、均衡化。从教育的均衡理论来看,教育资源不仅能在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之间共享,也能在本地区学校之间共享。凉山现行教育状况处于金字塔式,比如在县市级学校的教师和乡村教师的学历差别比较明显。故乡村和县市教师应该多交流,可互换任教,让学生达到资源共享,这样会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也激发教师的教育潜力。

参考文献:

[1]于建福.教育均衡发展:一种有待普遍确立的教育理念[J].教育研究,2002,(2).

[2]翟博.教育均衡发展:现代教育发展的新境界[J].教育研究,2002,(2).

[3]中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Z].2006.

[4]凉山州教育“十一五”课题报告[Z].2006.

[5]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Z].1986.

[6]焦新康.千秋德政 十年跨越――两大“计划”强力助推凉山民族教育大突破[J].四川教育,2010,(11):6-7.

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计划范文10

    一、建库的目的和意义

“地方与民族文献数据库”(以下简称民族库)是通过计算机实现对地方与民族文献资源信息的收集、标引著录、录入、输出,便于科学管理和利用,达到新、准、快的自动化检索系统。

我国有55个少数民族,人口近1亿,大多分布在祖国的边疆,民族自治地方占全国总面积的64.3%。民族自治地方地广人稀,资源丰富,民族自治地方在国民经济和现代化建设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民族地区贫困面大:1993年《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确定全国592个贫困县,其中少数民族贫困县、旗(市)257个,占国家重点贫困县的43.4%。现在全国有8000万人仍未解决温饱问题,大部分集中在民族地区。建立地方与民族文献数据库的目的,一方面为了适应我国民族学研究之需要,利用现代化手段为教学科研人员提供最新研究信息动态、最新研究成果,把握研究方向,引导民族学科研究走上“现阶段民族学的重点应是为民族地区的现代化服务”的正确轨道。另一方面为党政领导机关科学决策提供信息咨询,为科技扶贫注入活力。民族库的建成,对促进民族经济发展有着较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二、建库的条件分析

1.信息资源方面。我国的信息高速公路建设要从信息资源抓起,对信息资源要加强建设,加强开发和利用。信息高速公路要有路、有车,还要有国产货。信息的80%来自文献,文献信息数据库建设是高校图书馆参与网络化建设的重要工作。截止1995年,民族自治地方共有高校101所;全国现有民族大学1所,民族学院12所;目前中国大陆共有427所少数民族图书馆。这些民族地区的高等院校图书馆、少数民族图书馆、民研所图书馆聚集了大量民族文献和地方史料,有的已经发展成为某一民族学科的研究中心。例如中国社会科学院民研所图书馆,已形成以民族研究资料和边境史地资料为主,相关图书为辅的藏书格局;延边大学图书馆已发展成为当今国内外朝鲜学的研究中心等等。民族库的数据主要来自于这些图书馆。

2.建立地方与民族文献数据库大势所趋。在通往21世纪的道路上,国家信息的基础设施NII的建设加快了步伐,与之相适应的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数据库技术将会同步发展,其发展的趋势是计算机网络化、信息资源数据化、通讯网络光纤化。国务院和国家教委制定了“211”工程计划,“如何建设跨世纪的高校图书馆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成为图书馆建设的焦点。目前,国家科委决定加强信息资源建设,“中国信息”工程建设也已全面启动,有关部门已先期投资250万元,作为“中国信息”工程的启动资金,“九五”期间,国家科委还将投资1000万元,用于“中国信息”工程建设。所有这些,为建立地方与民族文献数据库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方法,创造了良好的建库氛围。满足特色需求,开拓特色数据库,是大势所趋。

3.建库面临的是经费问题。要解决经费问题首先要落实“全国民族高校图工委”的归宿,取得国家教委和国家民委的认可,使图工委变成“部际图书情报工作协调委员会”,建立权威性的地方民族信息管理机构负责全国地方与民族文献资源的协调,从而使国家地方与民族文献资源体系的建立具有组织保证。这样有利于民族地区高校图书馆、民族(所)馆文献资源的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有利于经费的划拨、筹集,也便于接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的赞助。

三、建库的步骤和方法

我国少数民族省区幅员辽阔、交通、通讯不便,各民族高校图书馆、民族(所)馆基础不同,发展水平不一,所以建库必须分阶段进行,分层次建立多等级数据库保障体系,走联合建库的道路,具体为:

第一阶段:各馆根据所藏,在规定时间内编辑《地方与民族文献书目》,进而建立本馆的地方与民族文献书目数据库,然后拷一份交民族库汇总,删掉重复,保证完整,建立全国地方与民族文献书目数据库。

第二阶段:经过第一阶段的工作,各馆根据总库反馈信息,组织力量投入全文数据库的建设工作。各馆在完成全文数据库的工作后,将数据交总库汇总,完成全国地方与民族文献全文数据库的建设工作。之后各馆每年按时将所藏该种文献软盘传送总库即可。

建立书目数据库是为建立全文数据库作准备,建立全文数据库才是最终目的。据调查,中国文献收藏总量不足,资源贫乏,中国的数据库普遍存在“二次信息量多,一次信息量少的弊病。从国际联机检索终端获得的文献线索50%在国内文献信息机构找不到原始文献。所以应进行深层次的开发,加强全文数据库的建设,增强数据库完整性、可靠性,满足用户的各种需求。

四、数据库的规模及要求

民族库的文献信息资源来自全国各民族地区高校图书馆、民族(所)馆,专门贮存地方与民族文献,因而覆盖全国,成为全国规模的地方与民族文献的信息中心。为保证数据库的科学化,存贮的文献信息必须是公开发表的,必须具有史料价值和学术性,包括:

1. 地方性、民族性文献。即关于地方或少数民族政治、经济、历史、文化、宗教、文学艺术等知识信息(革命导师、历史人物关于民族的论述;各级民族学研究团体的活动报道,大会综述;少数民族干部的教育及培训方面的文章;有关民族方面的国家政策、法令,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政策、法令等)。

2.各种少数民族文字记录的文献。

3.少数民族作者创作的一切文献。

在形式方面:印刷型、缩微型、声像型、机读型均可作贮存范围。各馆著录文献信息都必须采用国家标准,使数据库标准化、规模化,存贮数据统一、完整。

五、数据库的功能及效益

民族库的服务对象是广大的民族教育工作者、民族学研究者、各级党和政府的决策机关,所以数据库必须具有便利性。同时为了更好地进入国家网乃至国际网,数据库必须具有输入。输出、修改删除、插入、查询检索、参照系统、容量大等等功能,从而全面、简便、快捷地为用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数据库建立后,应不断充实完善,一方面联网,一方面生产电子产品——光盘,真正实现地方与民族文献资源共享,功在千秋,利在当代。民族库的建立,将为民族学研究、地方史志研究,为科技扶贫、星火计划起到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周静华.关于建立中文图书馆学情报学篇名文献数据库的设想.图书馆学、信息学、资料工作,G9.1996(5)

2.吴慰慈等编.蓬勃发展的中国图书馆事业.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3

3.于宝林等主编.中国民族研究年鉴.北京:民族出版社,1993

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计划范文11

一、基本情况

截止**年11月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共33610名,其中少数民族干部5334名,占15.87%;县级干部610名,县级少数民族干部84名,占13、8%,其中担任正职的少数民族干部8人;科级干部3690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639人,占17.3%;各类少数民族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3800名,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1346名。全市26个市直党委部门中已配备少数民族干部的部门11个;39个政府部门中已配备少数民族干部的部门14个。各区县95个党委部门中已配备少数民族干部的部门56个;186个政府部门中已配备少数民族干部的部门57个。全市79个乡(镇、街道)中党委配备少数民族干部的乡(镇、街道)51个,政府配备少数民族干部的乡(镇、街道)65个。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副科级以上干部中,少数民族干部占39.28%。少数民族人口比例较高的城东区副科级以上干部中,少数民族干部占37、74%。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领导。近年来,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充分认识到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民族地区全面贯彻落实的需要,是振兴民族地区经济和实现全市经济协调发展的需要,是巩固和发展团结稳定的政治局面的需要,进一步加大党的少数民族干部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探索和创新干部工作机制。结合贯彻党的民族干部政策和少数民族干部目前的实际,深入进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既保证民族干部的数量和比例,又注重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竞争意识,营造少数民族干部能够脱颖而出的社会和制度环境。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始终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制定规划,专人负责。各级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和政府人事、民委、教委、财政等部门分工负责,组织部门在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作用,牵头抓总,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并加强指导和监督。各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密切配合,搞好调查研究,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

(二)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实践锻炼,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综合能力。一是注重理论和业务培训。根据新形势的要求和干部工作的需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采取组织少数民族干部集中轮训、赴省外培训、出国出境学习考察等多种形式,对少数民族干部进行政治理论、科学知识、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培训学习,努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决策能力和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政策理论水平。依托各级党校,对少数民族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进行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教育、财政、社会发展、农、林、牧、水等业务主管部门结合各自业务特点,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并选派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中青年干部、技术骨干到大中专院校或科研单位参加培训。二是重视实践锻炼。2001年以来,市委组织部通过邀请专家博士团,举办远程教育讲座,组织县级干部和后备干部赴浦东、苏州、南宁、哈尔滨、桂林等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学习。分期分批集中培训各级各类干部5553人(次),其中少数民族干部1100人(次),占19.8%;**年,市委组织部进一步拓宽视野,加强全市科级干部的培养锻炼。选派71名科级干部在市直机关和区县双向挂职,其中少数民族干部22名,占31%。通过实践锻炼,提高了少数民族干部宏观决策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注重加强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始终把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重要环节。按照素质优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要求以及选拔后备干部的条件和程序,调整和补充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建立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库”,实行定期考察、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的办法,及时发现补充优秀干部,有计划地将那些经过组织培养教育,工作经验丰富的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截止目前,在确定的549名县级后备干部中,少数民族干部104名,占18、9%,比2000年提高了1.7个百分点。

(四)坚持德才标准,大胆选拔任用,切实加大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力度。全市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始终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成熟一个、选拔一个,不降格以求,特别是严把政治关,切实把那些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具有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工作能力较强、实绩突出的少数民族干部选拔进领导班子。同时,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干部的成长环境等客观因素,坚持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少数民族干部。自2000年以来,共选拔县级少数民族干部75名,其中**年,以区县领导班子换届为契机,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一大批年纪较轻、发展潜力较大的少数民族干部被选拔进领导班子。新一届区县领导班子成员共179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42人,占23、5%,比上届提高2.36个百分点。各地区各部门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力度,据统计,自2000年以来,共选拔科级少数民族干部503名。广大少数民族干部在各自的岗位上勤奋工作、开拓进取,为**经济发展和各项建设事业做出了贡献。

(五)扩大民主,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干部参政议政作用。随着我市改革发展步伐的加快,各级人大少数民族代表、政协少数民族委员为推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积极献计献策,切实发挥了少数民族参政议政作用。**年**市市级领导班子和**年区县领导班子换届后,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312名,其中少数民族代表67名,占代表总数的21.5%;市第十一届政协委员275名,其中少数民族委员68名,占委员总数的24.7%;区县人大代表1169名,其中少数民族代表232名,占代表总数的19.9%;区县政协委员654名,其中少数民族委员173名,占委员总数的26.5%。

三、难点与问题

我市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新时期新阶段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许多难点和问题。一是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少数民族群众思想相对比较封闭,观念相对比较保守,基层少数民族干部文化教育的普及面不广。现有少数民族干部的存量不多,加之少数民族干部来源渠道狭窄,“进口”数量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少数民族干部的成长。二是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少数民族干部比例较低,有部分少数民族干部没有受过理论和业务知识等方面的系统培训,政治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相对较低,他们的思想观念和业务素质还跟不上培养选拔高素质干部队伍工作的需要,制约了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深入开展。因此,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教育培训尤其是专业技术培训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培训面需进一步扩大。三是从现有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知识结构看,专业知识结构不够合理,文史类专业占绝大部分,理工类专业或我市紧缺的金融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城市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干部短缺,懂经济、善管理的少数民族干部少,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选拔“难”的问题。四是一些部门选拔优秀少数民族干部的机制还不够健全和完善,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没有短期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对少数民族党外干部的培养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大。

四、对策与措施

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要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紧密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结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少数民族干部成长的规律,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培养造就一支德才兼备,廉洁勤政,密切联系各民族群众的、门类齐全、专业配套、结构合理,能够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

(一)加强培养教育,努力提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素质。加大民族政策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宣传少数民族干部典型,努力创建有利于少数民族干部成长的宽松环境。以各级党校为依托,分层次、分期分批对少数民族干部进行马列主义、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以及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教育,进一步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大力开展业务培训,组织高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少数民族干部学专文化。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对少数民族干部进行岗位培训,帮助他们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加强实践培养锻炼,有计划地组织少数民族干部到基层、上级机关、综合部门或经济较发达的地区考察学习、挂职锻炼、轮岗交流,培养他们处理各种突发事件、驾驭各种复杂局面的能力。对有培养前途的少数民族中青年干部,特别是后备干部,及时压担子、给任务,提高宏观决策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长期在一个地区或部门工作的少数民族干部,进行异地交流或岗位轮换,对党政机关中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少数民族年轻干部,要分期分批到基层挂职锻炼。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拓宽基层少数民族干部的来源。努力发展民族教育事业,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区县,可建立民族干部学校,有计划地招收民族干部,经过培训后充实到有关部门从事基层管理工作。扩大选人视野,从历年来分配到基层工作锻炼的优秀大学生中发掘人才,进行跟踪了解,充实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库”。二是进一步提高基层领导班子少数民族干部配备比例。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出发,切实抓好县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少数民族干部的配备。三是关心少数民族干部,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学习、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为少数民族干部的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四是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建立有利于少数民族干部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保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向制度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使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计划范文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二、三十年,对少数民族人口问题的研究一直处于空白状态,直到1978年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一中全会以后才开始起步,由于基础资料奇缺、已往研究成果贫乏及研究力量薄弱等原因,少数民族人口研究工作起步十分艰难。

一、民族人口研究的进展取决于人口基本数据的提供状况

1953年和1964年的第一、二次人口普查手工汇总资料,仅有各民族人口数量和地区分布资料,而1982年的全国和民族自治地主的100%机器汇总资料和1%抽样资料(仅限于100万人口以上可用)则提供了各民族人口数量、分布、婚姻、家庭、生育、年龄、性别、文化程度、行业、职业等重要基础数据,对民族人口的分析研究开始提供了空前的有利条件,从而第一次基本上弄清了民族人口的种种特点和存在的诸多问题。

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的机器汇总的民族人口资料,除了1982年的内容外,还具有更有价值的重要特点:第一,增加了民族人口迁移、死亡等项目;第二,按分民族、分年龄、分性别对婚姻、生育、死亡、文化程度(分在校、毕业、肄业等)、文盲、职业、行业、年龄、性别等进行设计和交叉汇总,这在全世界各国中是唯一的,为分析各民族人口状况、特点和问题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对推进中国民族人口学科发展起了空前的关键性作用。因此,有位美国人口学家反映,东南亚有的国家也准备效仿。在多种抽样调查中的民族人口资料相当丰富,如1987年和1995年的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1988年全国2‰生育节育抽样调查资料、8个少数民族妇女婚育情况抽样调查数汇总等,对分析研究各民族人口、婚姻、生育等的现状和历史变迁,提供了可信依据。典型调查和社区调查资料,从另一个侧面丰富了民族人口研究内容,《中国少数民族社区人口研究》(张天路,1992)反映了20多个民族的100多个社区的人口、社会、经济、自然等方面的现状和问题;《中国少数民族人口调查研究》(张天路、黄荣清,1995)涵盖了对9个民族(或地区)的人口调查资料分析研究外,还对全国55个少数民族人口进行了比较全面的分析和对策研究并提出了今后的任务。

二、国内、外的支持有力地促进了民族人口研究的展开

在奠基性和开拓性的研究过程中,受到了国家教委、国家计生委、国家统计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共中央统战部、民政部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联合国人口基金的积极扶持,除了资助民族人口专著出版外,还分别设立了少数民族人口研究课题。在“七五”期间,国家教委和国家社科基金分别设立了“中国少数民族人口综合研究”等课题,国家计生委设立了“中国少数民族家庭、婚姻、生育、节育情况系列调查研究”课题;在“八五”期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设立了“中国各民族人口的增长分析”和“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政策研究”课题,联合国人口基金援助国家教委的P04项目“中国少数民族人口调查研究”,联合国人口基金援助国家统计局的P33项目“中国1990人口普查少数民族人口分析研究”课题,联合国人口基金援助国家计生委的P07项目“中国少数民族人口与计划生育研究”课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设立了“拉萨市流动人口调查研究”课题,国家民委设立了“散居少数民族人口研究”课题等。这些调查研究和分析研究的开展与完成,不仅扭转了少数民族人口资料缺乏的局面,而且可以说是世界各国中仅有的少数民族人口资料最丰富的国家,更可喜的是有的人口研究机构正在建立少数民族人口数据库。

中国人口学会成立以来对少数民族人口的调查研究也给予了很大的关注,早在80年代初期就在兰州、贵阳和昆明召开了三次“少数民族人口调查研讨会”,会后出版了论文集;90年代人口学会又设立了“中国民族人口专业委员会”,以协调全国民族人口的调查研究工作。

近20年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少数民族人口的调查研究和分析研讨会就召开了10多次大中型会议,还于1992年和1994年在新疆乌鲁木齐和云南昆明分别召开了两次国际会议,即“中国少数民族人口与计划生育学术研讨会”与“1990年人口普查少数民族人口分析研讨会”。

1987年在贵阳召开的全国性的“少数民族人口综合研究筹划会”是第一次召开协调全国民族人口研究人员和实际部门的联合调查尝试,与会人员来自15个省、市、自治区,以协调和组织该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会议确定了承担民族社区的调查单位和专家、学者,要求按照统一设计(经过试点调查修改)的调查问卷、说明书与汇总表进行调查,调查研究成果包括调查报告和咨询报告。为了互通信息和交流情况,由综合研究协调办公室及时寄发简报。

1989年夏天在新疆乌鲁木齐召开社区人口调查与研究成果评审会,在1993年出版了由张天路主编、中国人口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少数民族社区人口研究》。该书汇集了藏、彝、回、布依、朝鲜、满、瑶、京、黎、佤、拉祜、纳西(摩棱人)、基诺、畲、水、东乡、裕固、柯尔克孜、土、撒拉、锡伯21个民族的100多个社区的调查报告。

1993年在北京召开的“中国1990年人口普查民族人口研讨会”,参加会议的有来自计生委、统计局、高校、统战、民委、政协等系统的近100名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彭佩云、蒋正华等多位领导出席指导。会议共提交论文55篇文,对1990年人口普查的民族人口资料进行深入开发的同时,还进行了适当的补充调查,为各民族人口死亡率与平均寿命、各民族人口生活质量指数,特别是对各民族人口指标直接进行横向比较,首次开发出了少数民族赶上和超过汉族的多项人口指标,树立了少数民族人口的新形象。会后出版了《中国民族人口演进》(张天路,1993)。

为了促进少数民族人口研究工作的开展,经过张天路、马正亮的努力,在甘肃计生委提供出版经费的支持下,《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杂志(季刊)在1987年正式创刊,在马正亮副主编的主持下直到1999年已发行了48期。由于它是世界唯一的少数民族人口刊物,因此它的影响远远不仅限于国内。

80年代以来,少数民族人口研究取得了很大进展。在80年代出版了10本专著,发表了100多篇论文,向政府提供了10多份咨询报告。在专著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民族人口学》(张天路1989)。这标志着民族人口学科在中国这个多民族国家中正式建立起来,填补了社会科学领域的空白。90年代出版了31本专著,发表了500多篇论文,向政府提供了40多篇咨询和调查报告。

三、少数民族人口研究涉及的主要范围和主要问题

少数民族人口研究范围之广、问题之多和难度之大,不亚于(或者可以说还稍多于)全国(或地区)的人口内容,涉及的主要范围包括:民族人口学科的建立与完善问题;基础理论建设与应用研究问题;方法论与研究方法问题;人口数量变动因素中的自然变动、迁移变动、社会变动(指更改民族成份)、民族通婚家庭子女的民族属性等定量与构成问题;婚姻和家庭户中的构成、初婚年龄等问题以外的民族通婚的比例变化问题,以及婚姻形式(或婚姻制度)对民族人口再生产与其后代的素质问题;民族因素对婚姻、生产、死亡、人口素质、生活质量等的下面或副面影响问题;民族人口政策问题;民族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等的相互关系问题;民族人口与民族繁荣的关系问题;民族人口指标达到或超过汉族水平等。

民族人口研究的主要困难有:第一,只有每10年进行的人口普查才有可能提供民族、分年龄、分性别的重要数据;第二,分民族人口研究面临着对56个民族人口资料的分别计算、列表、制图、分析等复杂和困难问题;第三,对民族人口进行抽样调查或社区调查的经费难以解决等。

在近20年中出版的民族人口专著多达40多本,如《民族人口学》(张天路1998)、《中国少数民族人口的增长--分析与预测》(黄荣清1995)、《中国少数民族人口的演进》(张天路1993)、《中国少数民族人口调查研究》(张天路,黄荣清1995)、《中国穆斯林人口》(张天路等1991)、《中国少数民族社区人口研究》(张天路1993)、《中国藏族人口》(孙兢新1994)、《中国蒙古族人口》(王镇等1997)、《贵州少数民族人口研究》(严天华1995)、《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政府研究》(邓宏碧1997),《PopulationDevelopmentinTibetandRelatedIssues(ZhangTianlu1997)》等。这些专著所论述的范围非常广泛,主要包括:民族人口学的对象、任务和方法;各个少数民族人口数量的历史变化、新中国时期的发展和未来50年的发展趋势;各个民族的人口素质、人口构成的变化与问题;各个民族的婚姻、生育、死亡、平均寿命和生活质量;民族人口政策的演变与效果;人口与民族繁荣的内在联系和定量指标的设计以及发展模式的探索,人口与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内容。

民族人口学的研究对象

民族人口学是一门新兴学科,是民族学与人口学的交叉学科或者边缘学科。直到1977年莫斯科出版社出版了《民族人口学》(B.U.科哥洛夫著),虽然缺乏定量数据,但主要从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前苏联的民族政策方面阐述,原则性地提出了民族因素对民族人口过程的作用。由张天路编著的《民族人口学》于1989年出版第一版(约20万字)后,于1989年出版了经过修订的第二版(32.3万字),该书指出民族人口学的研究对象为:应该把民族人口作为根本的立足点,既包括世界各国的各个民族,也包括中国的各个少数民族和汉族,它主要研究人口的民族构成、各民族的人口构成、人口再生产特点、人口自然变动、迁移变动、社会变动和民族演变所引起的人口过程,以及人口与社会、经济、环境、资源等相互关系的发展变化及其规律,并分析各种社会、自然因素尤其是民族因素(包括政治、社会、宗教等所形成的传统文化、风俗习惯、生活方式等)对各民族人口数量、素质、婚姻、生病、死亡等的正负方面的作用。

民族人口学的研究方法

坚持以人口学的研究方法为主,并融入人类学和民族学的有关研究方法。除经常运用数学方法、比较法、分析与综合方法外,特别强调运用人口学的问卷调查与人类学的田野工作(民族学叫实地调查)相互结合的新型调查法,它既可以得到“是什么?”,也可以寻找到“为什么?”,从而能够有针对性地提出“怎么办?”

民族人口政策的演变

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总路线和民族政策的指引下,从各个时期的民族人口状况、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民族人士的意愿等实际情况出发,新中国的民族人口政策经历了人口兴旺(50~70年代初)、酝酿和准备计划生育阶段(1971~1981年)。但是,由于少数民族人口经过相当时期的高速增长,民族地区的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等的矛盾和压力愈来愈大,有的地区相当严重,少数民族群众耳闻目染汉族家庭因开展计划生育而出现的生活条件、健康素质和文化素质都有所提高之后,便追求计划生育,甚至自发地行动起来,特别是1981年5月乌兰夫同志指出:“少数民族的计划生育还是要搞,问题是如何搞法,……”。在以上因素的影响和推动下,为了少数民族人口素质的更快提高和社会经济发展赶上和达到汉族水平,便于1982年12月,经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六五》计划明确提出:“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并根据各个地区的经济、自然条件和人口状况,制定计划生育工作规划”。

1984年4月,中共中央批转的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关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汇报》中说:“对于少数民族的生育政策,可以考虑,人口在一千万以下的民族,允许一对夫妇生育二胎,个别的可以生育三胎,不准生四胎,具体规定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和政府,有关的省、自治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报上一级人大常委会或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民族地区的计划生育政策,往往都是经过试行之后,逐步地予以完善。而其效果还是很不平衡,以致于有的少数民族人口再生产已进入人口现代型行列,人口工作的重点已由控制人口数量型转为提高人口素质型;有的少数民族人口再生产则还处于高出生、高增长阶段,还面临着人口数量、人口素质、人口构成等严峻问题、大多数的少数民族人口再生产还处于由传统再生产类型向现代类型转变阶段。

少数民族人口总增长率超常规的因素分析

1953~1964年,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由3532.0万人增长到39998.4万人,平均每年递增1.11%;1982年增长到6723.9万人,1964~1982年平均每年递增2.94%;到1990年少数民族人口达到9132.4人,1982~1990年平均每年递增3.51%;据199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推算,少数民族人口为11123.8万人。根据黄荣清教授计算,近来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变动,除了自然变动、国际迁移变动因素外,还有更为重要的社会变动(包括更改民族成份和民族通婚子女选报为少数民族成份者)因素,必须加以量化,这是国内有关部门和国外人口专家所关心的问题。据计算,1982~1990年在少数民族新增人口数量中的社会变动占了56.64%,而自然增长部分仅为43.36%,汉族则因此减少了14.15%的人口。

少数民族妇女婚姻构成

从少数民族的婚姻特点出发,除了分析研究婚姻构成、平均初婚年龄等内容外,还要分析研究婚姻形式、民族通婚等对少数民族人口的作用。

1.各民族妇女婚姻构成的变化。1982~1990年各民族妇女的婚姻构成,有的上升、有的下降,而且到1990年各民族间的高低也比较悬殊。1982~1990年未婚比率上升的有维吾尔、苗、布依、侗、瑶、白、土家等族,其中维吾尔族由13.4%上升为16.3%和苗族由21.0%上升为24.0%;其他民族都有所下降,其中以朝鲜族由25.6%下降为18.5%、蒙古族由30.9%降为27.1%、回族由25.5%降为21.4%较为突出。到1990年未婚比率相对较低的为维吾尔族(16.3)、哈尼族(18.1%)和朝鲜族(18.5%),而相对较高的则为哈萨克族(34.7%)、藏族(28.1%)和蒙古族(27.1%)。1982~1990年离婚比率升高的有回、朝鲜、满、侗等,以中以朝鲜族由0.6%上升为1.0%的升幅较大;而降幅最大的为哈尼族由2.3%降为0.7%。到1990年离婚比率相对较高的有维吾尔族(5.2%)、藏族(3.2%)和傣族(1.4%)。

2.各民族妇女平均初年龄。1990年各民族妇女的平均初婚年龄,相对较高的有藏族、哈萨克族和朝鲜族,分别为23.8岁、23.6岁和22.7岁,为什么前两个民族妇女的平均初婚年龄如此之高?我们至今还不甚明白。相对较低者为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傣族和彝族,分别为19.4岁、20.0岁、20.9岁和20.9岁。

3.各民族妇女的早婚问题。在民族学的研究成果中,有13岁或15岁的男女青年便举行成人仪式为“戴天头”、“穿裙子”、建“察房”、盖“公房”等,从此算作成人,可以正式参加恋爱或婚姻社交活动,《古兰经》规定:女子9岁、男子12岁为“出幼”(即离开了幼年,进成年期,即可以结婚。)据1985年调查资料反映,新疆墨玉县维吾尔族已婚妇女中在10~14岁和15~19岁年龄组的已婚比率分别为24.67%和77.18%;云南傣族已婚妇女中10~14岁和15~19岁分别为0.98%和15.88%;云南布朗族已婚妇女中10~14岁和15~19岁分别为2.23%和17.56%;云南佤族已婚妇女中10~14岁和15~19岁的已婚比例分别为0.92%和23.29%。1982~1990年,除个别民族妇女的早婚比率有所上升外,大多数民族妇女的早婚比率都有所下降,其中下降幅度最大的有瑶族、苗族和回族,分别下降了8.3、4.5和4.3个百分点,维吾尔族下降了6.9个百分点。直到1990年早婚比率相比较高的为维吾尔、哈尼族、傣族、彝族和藏族,而全民信仰伊斯兰教的哈萨克族妇女的早婚比率只有2.6%。

4.民族通婚。根据1990年中国各民族的民族通婚状况,民族复合家庭户和少数民族与汉族通婚户比例最高的都为满族、蒙古族和土家族,相对较低的都为维吾尔族、藏族和哈萨克族。民族通婚的积极作用占据着主流地位,有利于少数民族人口的增长和人口健康素质的提高。

少数民族妇女生育率的变化

少数民族正式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比汉族晚了10多年,即于1982年才正式展开,而且一对夫妻比汉族可以多生1~2个孩子。

1.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总和生育率在不断地下降,1989年经1981年下降了31.08%。当然,各个少数民族下降幅度很不平衡。80年代朝鲜族妇女总和生育率,不仅一直比汉族为低,而且一直在生育更替水平以下轨道运行,这与全民族的高文化素质、现代生育观念的树立有着直接的关系。80年代的满族实行一对夫妇生育2孩的政策,但由于文化素质较高和生育观念的积极转变,总和生育率也降到了生育更替水平线以下。内蒙古地区的蒙古族,虽然1988年才正式开展计划生育,但总和生育率超前开展下降,到1989年已接近生育更替水平,与文化素质的提高,生育观念的先期转变有关。回族妇女总和生育率,是信仰伊斯兰民族中最低者。1981~1989总和生育率下降幅度相对最大的民族有黎族、侗族和壮族,分别下降了53.86%、35.79%和34.89%。1989年的总和生育率相对最高的为哈萨克族(5.07)和维吾尔族(5.45),其次为藏族(3.97)和布依族(3.79)。在百万人口以下民族中还有柯尔克族(6.14)、塔吉克族(6.13)、德昂族(5.03)、景颇族(4.23)、怒族(4.22)和撒拉族(4.15)等。总之,除个别民族外,进一步降低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的任务还相当艰巨。

2.早育问题。各民族15~19岁妇女生育率高低相当悬殊,相当高的有拉祜族(103.1‰)、哈尼族(77.8‰)、维吾尔族(75.4‰)傣族(74.9‰)和柯尔克孜族(69.4‰),这与早婚比率较高有直接的联系,有的民族又相当的低,如裕固族(5.8‰),俄罗斯族(6.77‰),锡伯族(7.7‰)和朝鲜族(8.3‰)。

3.孩生育问题。1989年除了几个民族妇女多孩生育构成较低以外,大多数民族都较高,甚至更高达40%以上者,3孩及以上构成在40%以上有柯尔克孜、塔吉克等11个民族。1989年百万人口以上民族15~19岁妇女的多孩生育也比较严重,即各民族普遍都生育3孩,当然占该年龄组生育孩次的比例高低不等,如相对较高的有维吾尔族(1.6%)、哈萨克族(1.6%)、傣族(3.4%)和藏族(1.0%)生育4孩的有回、藏、维吾尔、苗、彝、壮、瑶、哈尼、哈萨克和黎10个民族;甚至还有生育5孩及以上者,有藏、维吾尔、彝和黎4个民族,可以想像这些妇女生育第1胎时很有可能还处在少年时期,这对产妇和婴儿的健康都很不利。如果不及时降低对这些民族妇女、婴幼儿健康的危害以及人口高速增长势头等,给社会、经济、资源、环境所带来的压力和困难将是可以预料的。

人口死亡率和平均寿命问题

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第一次提供了分民族、分年龄、分性别数据,才有可能计算各民族人口死亡率和平均寿命。1989年7月1日至1990年6月30日的校正人口死亡率,相对较高的有佤(14.45‰)、鄂伦春(17.96‰)、珞巴(14.80‰)、拉祜(12.78‰)、门巴(13.43‰、珞巴(13.19‰)、德昂(13.16‰)、鄂伦春(13.24‰)、景颇(11.94‰)、傈僳(11.27‰)、哈尼(11.24‰)、独龙(11.31‰)、怒(11.50‰)、达斡尔(11.31‰)、布朗(12.91‰)和土(10.62‰)15个民族;人口死亡率相对很低的有京(5.01‰)、仫佬(5.15‰)、乌孜别克(5.74‰、锡伯(5.36‰)和满5.79‰)5个民族。

婴儿死亡率在50‰以上的有藏、维吾尔、苗、彝、布依、侗、傣、黎、傈僳、水、东乡、纳西、景颇、柯尔克孜、土、撒拉、仫佬、阿昌、普来、怒、保东、京、独龙、门巴、基诺等30个民族,其中在100‰以上的还有哈尼、布朗、塔吉克、德昂和珞巴等族。当然也有低于20‰以下的,如满、达斡尔、锡伯、裕固等族。

平均寿命在70岁以上的有回、满、畲、高山、仫佬、锡伯、乌孜别克和京8个民族,而不足60岁的还有傈僳、佤、拉祜、景颇、布朗、怒、鄂伦春、德昂、独龙、门巴、珞巴和哈尼12个民族。

人口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的高低以及平均寿命的长短,除了社会、经济、文化素质、医疗卫生等原因以外,还有消极生活方式的转变程序不同等因素在起作用。

人口文化素质现状和问题

由于现代教育是提高各民族人口文化素质、健康素质、转变消极传统观念、降低生育率、提高生产部门和管理行为的科学、技术水平等的基础和前提。因此,民族人口文化素质的提高是推进社会、经济发展和民族繁荣事业的基础性工程。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80年代以来,少数民族人口文化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

1.各民族的文化程度综合均值状况。1982~1990年,除门巴族外(原因待查),各民族的文化程度综合均值都有所提高,但到1990年各民族的文化程度综合均值相当悬殊。如果说综合均值5为达到小学毕业程度的话,那么已有蒙古、朝鲜、满、哈萨克、高山、纳西、达斡尔、毛南、锡伯、乌孜别克、俄罗斯、鄂温克、京、鄂伦春和赫哲15个少数民族,其中综合均值相对最高的为朝鲜族(8.54)、俄罗斯(8.12)、高山(7.99)、塔塔尔(7.60)、锡伯(7.15)和赫哲(7.11)6个民族;相对最低(≤2.0)的还有藏、拉祜、东乡、门巴和珞巴5个民族,约相当于小学二、三年级程度。

2.民族人口文盲比率下降与文盲人数增加问题。1949年以前除个别少数民族外,许多民族的人口文盲比率都在95%以上。1982~1990年少数民族人口(合计)成人(15岁及以上)文盲比率由44.5%降为30.8%,但文盲人数却增加了2.06%;土家族的文盲比率由36.1%降为25.2%,但文盲人数增加了65.23%;苗族文盲比率由60.2%降为41.9%,但文盲人数却增加了16.7%;回族文盲比率由42.10%降为33.1%,文盲人数增加了0.9%;彝族文盲比率由63.8%降为49.7%,文盲人数增加了6.4%;侗族文盲比率由47.2%降为28.5%,文盲人数增加了17.3%;白族文盲比率由42.65降为30.2%,文盲人数增加了6.4%;哈尼族文盲比率由66.1%降为60.4%,文盲人也增加了8.5%(张天路1998)等。这不仅表明这些民族小学义务教育和新生文盲形势严峻,也反映了人口数量的过快增长超越小学教育的承受能力,即影响了人口文化素质的更快提高。

民族人口生活质量问题研究

这是对中国少数民族人口生活质量指数(PQLI)的首次研究。在研究过程中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指标设计和两种不同的结果。其一,是依据美国海外开发委员会主席詹姆斯.格蒙特和客座研究贾大卫.莫里斯于1997年提出的衡量穷国贫困居民生活质量的测量方法。PQLI由婴儿死亡率、1多平均寿命和识字率3个指标组成,并经过换算成指数后之后的平均值,其公式为:

PQLI=婴儿死亡率指数+1岁平均寿命指数+成人识字率/3

另一位作者则认为上述三指标中的成人识字率应以文化程度综合均值代替,其计算公式为:

PQLI=婴儿死亡率+1岁平均寿命+文化程度综合值数/3

用第二个方法计算出来的PQLI,普遍的比第一个方法的数值要低20多。究竟用哪种方法或者第三种方法更为科学、更有应用价值?不过国际上通用的是第一种方法,所得出的数值可以与世界各国直接进行比较。

国际上通常把PQLI值为65,又把PQLI值分为高、中、低3个等级,80以上为高生活质量,发达国家的指数平均为92,其中西欧、北美接近95;60以下为低生活质量,最低的为非洲,平均仅为33,亚洲的平均值为58。

1990年中国百万人口以上民族,达到高生活质量的依次为满、朝鲜、汉、蒙古、壮和回6个民族;暂时还属于低生活质量的只有哈尼和藏两个民族。相对最低的哈尼族与相对最高的满族相比,相差达37个数值。

少数民族人口指标赶上和接近汉族水平问题的研究

历史上的少数民族,在社会、经济等方面都滞后或者大大滞后于汉族。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十分关心和扶持少数民族发展,并提出赶上和接近汉族水平的战略任务。由于人口指标是社会、经济等的综合反映指标,而少数民族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一般要晚于汉族10多年,而且实行的又是适当放宽的生育政策。能不能赶上汉族?何时才能赶上汉族?有哪些民族在哪些方面先期赶上汉族?还存在哪些问题?这些都是国家、民族人士、民族人口研究人员,应该关心和研究的问题。

在开发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进行研究后发现,已有26个民族在人口自然增长比例、标准化出生率、4孩及以上孩次构成、15~19岁妇女早育率、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妇女平均初婚年龄、15~19岁组妇女早婚比率、标准化死亡率、婴儿死亡率、0岁平均预期寿命、盲比率、15~19岁年龄组、每百人中所拥有的大专以上程度人数、每百人中所拥有的小学以上有文化人数、文化教育水平综合均值、少年儿童系数、年龄中位数、少年儿童负担比、城镇化水平、第一产业比重、第三产业比重、人口生活质量指数22项人口指标中不同程度地赶上汉族水平(张天路1998)。

在26个少数民族中人口生活质量指数(PQLI)得项多少依次为:朝鲜族和满族各18项,锡伯族和俄罗斯族分别为14项和11项,达斡尔族和乌孜别克族各9项,蒙古族、高山族和鄂温克族各占8项,京族、回族、塔塔尔族和裕固族各为7项,赫哲族和裕固族各为6项,哈萨克族5项,土家族和仫佬族各4项,毛南族3项,哈尼、纳西、仫佬、藏和布依4个民族各得1项。但问题是:超过汉族指数的民族已占55个少数民族的47.27%,,其中超过汉族指标的10多个民族的得项还不多。

(十一)人口与民族繁荣的新概念和量化指标问题的探索

由于国家的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而如何科学理解民族繁荣以及人口与民族繁荣的关系?从学术、实践等方面给民族人口学提出了新的课题,因为不仅在50~60年代甚至在90年代,社会上和某些专家、学者认为:“民族繁荣的基础和前提是人口增长快,人口规模大”等,国内某些国家领导人很希望能从学术上、理论上进行研究,以使在民族人口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中有一个比较科学的统一认识。为此,主要在下面几个方面进行了探索。

1.关于民族繁荣的新概念。人类历史上的民族繁荣不仅有其针对性和往往被后起之秀所取代,而且还大致存在着传统型和现代型两种类型。传统型民族繁荣存在于传统经济、传统人口再生产时代,人多力量大是其主要表现形式;现代型民族繁荣则存在于现代经济时代,要求人口增长慢、人口文化科学素质高,特别是进入信息时代和知识经济时代,人口文化科学素质的高低成为一个国家或民族能否立身于世界之林的基础和前提。

中国所追求的确良民族繁荣,无疑是现代型民族繁荣。经过反复探索,设计了现代型民族繁荣(初级阶段)的15项参考性定量指标(张天路1998),用以检验其发展进程。这些参考性定量指标分别是:(1)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3500美元以上(根据1990、1991年世界人口数据表中的平均数设计);(2)农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2%~15%;(3)第三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占45%以上;(4)农业劳动力在产业部门中占30%以下;(5)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50%以上;(6)成人识字率占同龄人口的95%以上;(7)中学入学率占同龄人口的80%以上;(8)高等教育入学学生占同龄人口的10%~15%(7、8项根据1988年、1989年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报告》数据设计);(9)平均每个医生服务人口数在1000人以下,医生密度能使患者在3小时内就医;(10)婴儿死亡率达到20‰左右;(11)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0岁;(12)实现了现代人口再生产类型,使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1%以下,人口倍增时间延长到70年以上;(13)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达2.0左右;(14)实现了成年型人口,使少年儿童系数达到25%以下,年龄中位数接近30岁;(15)人口生活质量指数(PQLI)达到80以上。

实际上,这些指标一般地都高于当前发展中国家水平,都又低于或大大低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水平。因此,即使某个国家或民族全面实现了这些指标,但还需要更上一层楼。在1990年的中国56个民族中,达到或超过指标项目的为朝鲜族最高,有人口自然增长率、人口倍增长年限、总和生育率、婴儿死亡率、0岁平均寿命、城镇人口比例、少年儿童系数、年龄中倍数和生活质量10项;其次为锡伯族,有总和生育率、婴儿死亡率、0岁平均寿命、成人识字率、年龄中位数和生活质量6项。蒙古、回、满、壮、俄罗斯、高山、裕回、畲、达斡尔、仫佬、毛南、塔塔尔、乌孜别克等族,在1项或几项达到了繁荣指标要求。存在的问题是:第一,达到繁荣指标的民族还不多,而且即使达到了繁荣指标的民族得项也还不高;第二,西部地区的众多民族特别是西南地区的民族,在达标方面还处于待起步状态。2.“人口—教育—经济”的协调发展模式。这是日本和中国的朝鲜族在实施现代型民族繁荣过程中的重要经验和创新:第一,要实行计划生育,减慢人口增长速度,为普及小学、中学教育和发展国民经济,提高人均经济水平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第二,把全民教育置于优先发展地位,由于人口文化素质的极大提高,为控制人口数量,降低人口死亡率、延长平均寿命和提供高素质劳动人力、提高产业部门的科技含量与经济效益等起了积极作用;第三,全力发展民族经济,深化市场经济实行开放政策,提高人均经济水平,为发展教育、控制人口工作和社会养老等事业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总之,“人口—教育—经济”的协调发展模式,必然导致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振兴民族经济的协调与良性循环,可以说是实现现代型民族繁荣的有效途径。

(十二)人口研究的成效显著

由于位于世界最大、最高的高原腹地秘形成独特自然环境,且长期封闭;封建农奴制度延续了八、九个世纪,且社会经济远远滞后于内地;独有的藏传佛教(俗称喇嘛教)广泛流行;特殊的婚俗、生活方式和传统文化;达赖集团和国外一些人歪曲人口事实,不断编造人口谎言。因此,人口问题便具有独特性、神秘性和敏感性,自然受到了国内外某些部门和学者的关注与重视,80年代以来成为研究的热点,其研究成果之多、分析研究的之深、社会经济效益之突出、对人口学科的贡献性等,在中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中名列前茅。据不完全统计,仅专著已有10本:《中国人口.分册》(刘瑞1989)、《人口的变迁》(张天路1989)、《当代中国人口》(孙兢新1992)、《全国生育节育抽样资料调查报告集.卷》(常崇煊1989)、《边区开发论著.居民收入、消费中的城乡差异》(马戎等1993);《中国简况.人口的过去、现状与未来趋势》(中文和多种外文本)(张天路1994);《跨世纪的中国人口.卷》(晋美多吉等1994)年、《中国藏族人口研究系列.藏族人口》(李永胜等1997)、《PopulationDevelopmentinTibetandRelatedIssues》(张天路1997年)等。此外,还发表了100多篇论文和调查报告。这些专著和论文,对人口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特点、问题与对策等进行了定性、定量的研究。

1.历史人口问题的严峻性。它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问题:一是人口数量问题。在这块12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历史上最多有过多少人口?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说曾有94.5万人、600万人,也有人说曾经达到1000万人甚至更有3300万人之说。各家之说的根据是什么呢?因为旧既没有户籍制度,又没有进行过人口普查,应该说都是一些估计数或者推算数。如果估计或推算一个地区人数都能考虑到当时的社会、经济发育程度或者它具有养活多少人口的生产水平和经济实力作为依据,彼此的差距不至于大到十几倍,甚至几十倍。总之,这个问题还远没有解决。二是婚姻、生育、死亡等问题十分严重。采用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中的高年龄组人口的有关资料(因为他们都是出生在30年代以前,可以代表旧水平):65~69岁妇女的不婚比率达10.8%,分别比全国藏族(9.2%)维吾尔(0.2%)高1.6个和10.2个百分点;60~64岁妇女终身不育高达17.7%,比全国平均水平的1.4%高16.3个百分点;1959年民主改革前的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一直在3.01~3.85之间徘徊,这与国内外的自发性生育在5.0以上的水差甚大;和平解放前的婴儿死亡率高达430‰,平均寿命只有35岁(中国人口信息研究中心和计划生育办公室1995)。三是现代文化教育的空白。和平解放前的还处于以宗教寺院教育为主阶段,没有一所现代学校。因此,盲率高达90.6%,其中男性为80.0%,女性为97.6%;乡村盲率高达91.4%,其中男性为81.6%,女性为98.1%。

2.人口的增长与民族构成的变化。1951年和平解放以后特别是1959年民主改革以后,人口增长幅度明显加快。1951~1959年从和平解放至民主改革期间的平均每年增长率较低(0.92%);1959~1965年平均每年增长率最高(3.10%);1965~1985年从自治区成立至城镇少数民族开始计划生育期间,平均每年增长率较高(1.95%)。与此同时,人口的民族构成一直是以藏族人口占绝对优势,并在不断升高,如1982年藏族占全区人口的94.4%,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分别为4.85%和0.75%;1990年则藏族上升为95.5%,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分别为3.68%和0.82%;到1996年藏族、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全区人口的比例分别为96.3%、2.9%和0.8%。

3.人口预测。以1990年为221.78万人为基数进行预测,三个方案到2000年分别为263.75万人、266.51万人和209.63万人,2050年分别为401.00万人、443.10万人。以第二方案为例,除少儿比例不断下降外(由1990年上午35.5%下降到2050年的29.7%),其他各项数值一直处于上升趋势,这对的社会、经济、环境、资源的压力很大(孙兢新1992)。

4.生育率、死亡率水平的变化。首先是妇女未婚比率的下降。1990年时40~49岁的高育龄妇女的未婚比率虽然还高达7.43%(次仁多吉1995)(比全国各民族都高),但比65~69岁终身不婚妇女的10.83%下降了3.4个百分点,这使更多妇女有了健全的家庭和生育的机会,但1995年又反弹为8.26%。其次是降低妇女不育率比例,1990年40~44岁妇女未(或者不)育率为9.4%,虽然比全国的1.1%还高8.3个百分点,但比60~64岁妇女不育率的17.7%降低了将近一半,不过1995年又反弹9.9%。妇女的总和生育率,从民主改革前的中等生育水平,提高到1959~1989年的4.13~5.76的高水平(其中1961年为3.89)。

降低人口死亡率,特别是降低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的任务更为艰巨。为此,积极采取了综合性措施,如提高民族人口的文化素质和经济收入水平,转变某些不利于人口存活的传统习俗,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包括西医、藏医等),实行全民公费医疗(这是中国大陆唯一享受此待遇的地区),发展妇幼卫生事业等。经过努力实施之后,的人口死亡率由1951年的28‰降为1967年的11.6‰,再降为1981年的9.72‰和1990年的7.4‰,1997年为7.9‰;婴儿死亡率则由1951年的430‰,降为1981年的155.2‰和1987年的136.0‰,1990年已降至97.4‰,后者比1951年下降了332.9个百分点,下降幅度之大实为人类史上的罕见奇迹;孕产妇死亡率由1951年的500/万下降为1985年的143/万,再降为1989年和1994年的71/万和57/万,后者比1951年下降了443个百分点,又是一个大幅度下降的奇迹。人口平均寿命,由和平解放前的35岁,延长到1987年的56.95岁和1990年的59.61岁(常崇煊1993)。

5.人口文化素质的变化。随着现代教育事业发展,人口文化素质有所提高,但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1982~1995年间的大学程度人口虽然已由0.42%提高到0.78%,但与全国平均水平(2.03%)相比相差甚远;15岁及以上人口文盲比率降为61.50%,但与全国的16.48%相比,还高45个百分点;文化教育程度综合均值已提高到2.19,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6.30)的34.76。因此,提高人口文化素质及科技兴藏的任务还相当繁重。

四、21世纪的民族人口研究任务

经过本世纪近20年的研究,对中国各民族人口进行了全方位的研究,包括民族人口学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因此,发现了各民族的人口特点、问题及其与民族因素间的联系和作用。

虽然有的民族人口再生产已进入现代型行列或者正在向此类型靠近,但有更多的民族人口问题还相当严重或十分严重:人口数量增长过快和人口峰值还未显现;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还较低或者相当的低;人口构成大多数还停留在传统类型;贫困人口比例还相当高;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不仅没有缓解的迹象,而且显现的和潜在的问题正在逐渐地深化和蔓延等。为了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可持续发展,21世纪民族人口研究的任务是十分繁重的:

1.稳定和完善民族人口政策的研究。这包括生育政策、医疗卫生政策、教育政策、扶贫到岗政策等的调查研究,为控制民族人口过快增长势头、提高民族人口素质及改善民族人口结构等提供多方位的服务。

2.坚持和完善民族人口统计工作。在坚持1990年人口普查分民族、分年龄、分性别的登记和汇总项目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经常性登记的分民族人口项目。3.进一步重视培养和扩大民族人口科研队伍。本来就十分薄弱的民族人口科研力量,随着年龄老化,进入21世纪的断层问题和持续发展问题更加严峻和更加突出,抓紧培养民族人口科研人才问题时不可待。

4.进一步加强民族人口科研工作。当前已出现民族人口科研课题小、经费少的严重局面,如果有关部门不予以解决,不能不影响到民族人口调查和分析的深入与质量,特别是危机到民族人口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持续发展问题。

5.重视民族人口现代化和繁荣发展的跟踪研究。在进行跟踪研究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民族人口现代化和民族繁荣进程新信息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6.重视和加强民族地区的人口与社会、经济的研究。组织相关学科的协同政策,进行规范化的调查研究,为民族地区人口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7.启动和加强民族地区人口与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对策研究。民族地区出现的人口与环境、资源问题已经十分严重,过去由于研究力量薄弱、科研经费不多、研究任务很重,很少对这方面进行调查研究。为了民族地区当前和长远利益以及可持续良性发展,必须及时启动和加强民族地区人口与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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