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流行病调查报告

流行病调查报告

时间:2022-06-26 17:31:10

流行病调查报告

流行病调查报告范文1

【关键词】流脑;流行病学调查

2006年11月20日下午我中心接到县一中发生流脑疫情报告,接到疫情报告后,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立即组织专业技术骨干,赴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将调查报告如下。

1 基本情况

疏附县一中共有学生2300名,39个班级,截止到11月28日共2名学生发病死亡,一例确诊病例,与2006年11月20日死亡,一例疑似病例11月28日死亡,死亡率为87/10万。

2 病例分布情况

时间分布:最早发病时间2006年11月17日,截止到11月28日共发现2例(1例确诊,1例疑似,2例均死亡)。

地区分布:2例病例集中分布在疏附县一中,高三7班1例,高二7班1例。

年龄性别分布:2例患病学生最大年龄19岁,最小年龄17岁,均为女性。

3 流行病学调查情况

第一例患者,女,19岁,县一中高三7班学生,2006年11月17日下午因头痛向学校请假到回老家,11月19日晚北京时间11点左右突然高烧、头痛、呕吐,11月20日早晨到乡卫生院就诊,医生发现双手皮肤有瘀点,转到县人民医院,县人民医院无法诊治及时转到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地区人民医院诊断为流脑(依据WBC 26.9×109/L和临床症状、体征),决定接受患者住院治疗,患者入院2个小时后死亡。

第二例患者,女,17岁,县一中高二7班学生,该学生2006年11月27日,在第一节课,自我感觉发热、头晕,到县人民医院就诊,医生根据症状和化验结果(WBC16.7×109/L),建议入院治疗,该学生情况告诉班主任,回到老家。在家中口服一袋感丹颗粒,无效,患病学生症状越来越厉害,主要临床症状为:低热、剧烈头痛、呕吐、烦躁不安,全身有蓝黑色瘀点瘀斑,与11月28日早晨北京时间8:00死亡。

初步判断:①流行病学史:目前正值流脑发病季节,疏附县是流脑疫区。②临床症状:查体发现死者右臂及右侧上肢皮肤有瘀点瘀斑。据此初步判断为疑似暴发性流脑。

流行病调查报告范文2

根据《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结合《青海省2009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包虫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和《青海省2008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包虫病防治项目技术方案》的要求,为保证包虫病防治项目在我州的顺利开展,由青海省地方病预防控制所黄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成工作组,在泽库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助下,于2010年6月10日至7月25日在该县宁秀乡、和日乡等地开展了包虫病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现将其工作总结如下。

1结果

1.1此次调查,使用B超(Aloka SSD-500型)共检查泽库县(宁秀乡、和日乡、泽曲镇等地)常住居民2959人,发现两型包虫病患者共计87例,患病率为2.94%,其中囊型包虫病(CE)患者85例、泡型包虫病(AE)患者1例、囊型包虫病与泡型包虫病混合病例1例,分别占患者总数的97.70%、1.15%、1.15%。患者中年龄最小者为7岁(12岁以下患者共计4例),年龄最大者为72岁。

1.2筛选出需治疗患者共计57例,发放阿苯达唑乳剂1033瓶,阿苯达唑片剂554盒。

1.3收集包虫病问卷调查表1859份;现场分离血清共计2944份(含12岁以下儿童血清1000份),待检。同时,发放价值1300余元常规药品及3000余册包虫病宣传材料,受教育人群达3000余人。

1.4收集泽库县(宁秀乡、和日乡)犬粪150份。其中粪便中检出阳性标本20份。捕获高原鼠兔472只,检出阳性病灶者2只。

2结论

通过此次调查,基本掌握了泽库县部分地区两型包虫病的流行和分布状况,为制定包虫病预防控制策略提供了科学依据,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我区包虫病防治规划和采取包虫病综合防治干预的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研究结果结果显示,影响牧区居民包虫患病的危险因素主要是养犬、犬活动附近有屠宰场或肉店,喝生水、生吃蔬菜,剪羊毛和挤羊奶。研究结论:包虫病感染与多种因素有关,行为因素、生活习惯的干预作用不容忽视。

包虫病的防治防治:手术治疗仍为目前治疗棘球蚴病的主要治疗手段。手术的原则是清除内囊,防止囊液外溢,消灭外囊残腔,预防感染。消灭野犬,加强家犬的管理,儿童勿玩耍狗;防止犬粪污染草场、饲料、水源,预防羊群染病,加强宰杀管理,病死的羊尸应深埋或焚毁;不吃生羊肉、生狗肉等;注意个人卫生;保护水源,搞好环境卫生。

同时在牧区广泛开展有关包虫病知识的宣传:以各种形式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包虫病防治工作的氛围。在学校开设专题讲座,宣传包虫病防治知识。加强对各级各类领导干部以包虫病防治知识、政策、策略和主要措施为重点内容的宣传、培训,从而降低包虫病的发病水平。

流行病调查报告范文3

【摘要】有手足口病发生的村屯、乡镇医疗机构发现手足口病疫情要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报告、早隔离”。防止出现重症病例。疾控中心定期编辑手足口病疫情信息简报,报送至市卫生局。将手足口病疫情信息向当地卫生院及时反馈。对患病儿童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责任包保,由当地村医负责跟踪随访和卫生指导措施。村委会负责对患儿看管及落实患家家居环境消毒工作。

【关键词】手足口病;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2010年4月27日,接到市医院网络直报,我市康大营镇出现1例手足口病病例。接到报告后,市疾控中心立即派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到市医院及康大营镇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康大营镇座落于我市北部,与磐石市接壤。该镇共有自然村17个,全镇人口14638人,7岁以下儿童930人。有三个幼儿园。此次疫情波及该乡5个村,当地两所幼儿园。

        1流行病学调查

        1.1首发病例情况:首例郭晶亮,男,3岁。住址:梅河口市康大营镇北赵村1组。家长姓名:郭玉清 。发病日期:2010年4月24日。初诊日期:2010年4月25日。入院日期:2010年4月25日。所住医院:梅河口市医院。该患于4月30日痊愈出院。

        该患者于2010年4月24日开始无明显诱因口腔颊粘膜、足背、手掌处出现红色斑疹,无发热。随即到市医院就诊。实验室检查:wbc:13.54×109;n:50.14%;l:41.24%。经市医院皮肤科、儿科、传染病科会诊诊断为手足口病。

        经流行病学调查发现,该患者于患病前10日内未与患手足口病患儿接触过,也未与其他幼儿近距离接触过,平时常到当地小卖店玩。该村与磐石市接壤,距离该市朝阳山镇仅7公里,村民常到该镇购买农用物资,该村儿童有10余名乘坐班车到该镇就学,据村民介绍,朝阳山镇手足口病疫情较严重。北赵村有一名学生在朝阳山镇上学曾患手足口病。很可能为在朝阳山镇就学的患病学生及隐性感染者将病毒传入康大营镇并经公共场所(幼儿园、小卖店)传播引起此次疫情。

        在首发病例郭晶亮发病后一周该镇手足口病出现发病的高峰。从4月27日至5月18日,该镇陆续出现21例病例。北赵村二组、二道河村幼儿园7天内发病达5例以上,已构成聚集病例。市疾控中心对出现聚集病例的患儿采集便样进行病原学检测。

        1.2三种分布情况: 1、年龄分布;发病年龄集中在2-6岁。2、职业分布:散居儿童12例,幼托儿童9例。 

男性发病14例,女性发病8例。3、地区分布:疫情波及全镇5个村,北赵村8例,前赵村4例,二道河村6例,康大营村2例,孟家沟村1例。 

        1.3康大营镇手足口病疫情传播链

        1.4病原学检测情况:共采集4份便样送往通化市疾控中心,经检测3份为c0xa16阳性病例,阳性病例占75%。

       2预防控制措施

        2.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卫生局、疾控中心高度重视手足口病的防控工作, 先后组织督导组多次到康大营镇对手足口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直接将存在问题发聩到乡政府、市政府。疾控中心业务人员对当地村支书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共28人进行了手足口病防控知识培训。

        2.2对此次疫情采取的防控措施:

        ①对全部个案进行流调,全面追踪密切接触者,并实施居家隔离措施。并对患家及当地小卖店进行终末消毒。立即对发生手足口病疫情的二道河幼儿园、红阳幼儿园停园两周。

        ②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包保、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对患病儿童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责任包保,由当地村医负责跟踪随访和卫生指导措施。村委会负责对患儿看管及落实患家家居环境消毒工作。

        ③加强宣传工作,以家庭为单位入户宣传,并通过当地广播进行宣传。将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宣传单发放到每户居民,告诫有手足口病疫情发生的村屯居民要减少聚集,特别是儿童要少到公共场所。

        ④加强对康大营镇及手足口病疫情发生村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对垃圾、粪便用生石灰覆盖。

        ⑤控制疫情传播关口,对接送朝阳山小学及中学班车进行消毒,停运接送朝阳山幼托儿童。

流行病调查报告范文4

关键词:学生 心理 行为 危险因素 行为干预

中图分类号:G4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10(b)-0230-02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健康的重要性及个人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对健康的产生很大影响。中小学生是我们国家的栋梁,民族的希望。他们正处于生长发育和行为习惯形成的关键时期,危害健康行为会严重损害其身心健康的发展,并给社会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据调查中学生自杀意念检出率为23.55;吸烟、饮酒中学生分别为14.00%及51.61%;有药物成瘾史者2.23%;攻击及违纪行为中,骂人、打架、在家里偷东西、在外面偷东西行为检出率分别为52.26%、14.93%、7.32%、3.88%,;离家出走8.97%,逃学或旷课14.86%;可疑精神症状的检出率为6.63%[1~2]。有的研究表明,中小学生的健康危险行为的发生随年龄的增长而增加[3]。健康危险行为在我国中小学生中普遍存在,将严重影响我国青少年的健康。因此,研究和控制中小学生的危害健康行为具有其现实意义,并正成为专家学者研究的热点之一。

1 问题的提出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推进,我国社会、经济、文化正进入迅猛发展的时期,但也给我国的教育事业特别是职业教育事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波”,社会转型和教育体制的迅速变革使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成为一个特殊的受教育群体。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在“高中、高校扩招”的压力下,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普遍存在生源数量和质量严重下滑的现象。与同龄的高中学生相比,中职学生的失败体验更多,学习困难更大,其危害健康行为的表现更具有普遍性和严重性,中等职业学校开始成为学生健康危险行为的高发区域,在很多地方中职学生以其高发的危害健康的行为成为“差生”的代名词。而大量的危害健康行为的出现严重阻碍了中职学生个体认知、个性和社会性的正常发展,更影响了中职学生自身的身心健康,也影响了我国劳动者素质的提高,给许多家庭和学校带来了极大的困扰,情况严重的甚至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后果。目前国内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危害健康行为的研究还很欠缺,因此对中职学生危害健康行为的现状和特征进行深入系统的调查分析,将有助于中职学生身心健康和中等职业学校制定预防和干预危害健康行为的有效策略,同时也促进教育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2 研究内容

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研究。

(1)中职学生危害健康行为的流行病学的调查与干预研究。

研究的内容包括:吸烟、饮酒及其原因;每天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每天睡眠的时间;离家出走的念头和行为及其原因;自杀的念头和行为及其原因;每天上网的时间;的接触;有无恋爱等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研究。通过健康教育降低学生危害健康行为水平。分析比较干预前后的效果。

(2)中职学生营养知识、态度、行为的流行病学调查与干预研究。

研究的内容包括:营养知识、态度、行为的调查研究并进行干预,比较干预后的效果。

(3)中职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与干预研究。

研究的内容包括:中职学生焦虑、抑郁调查和自我评价调查并实施干预。

3 研究方法

根据以上研究目标,在参考文献的基础上使用自行设计调查表、焦虑、抑郁量表和自我评价问卷对宿州市某中等职业学校近800人开展调查分析并进行干预研究。

4 解决的主要问题

通过本研究主要解决以下问题。

(1)了解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危害健康行为的现状,探讨学生危害健康行为的影响因素,通过健康教育减少危害健康行为的发生率。

(2)了解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营养知识、态度、行为,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提供依据,并通过健康教育提高学生营养知信行水平。

(3)了解中等职业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为进一步开展心理咨询、行为指导提供依据并通过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水平。

5 研究路径(如图1)

6 调查质量控制

(1)调查方案和调查表均经过严格培训和预试验。

(2)所有仪器在使用前均统一校准,体检的方法与标准统一。

(3)调查员经过培训且检查合格方可参加调查。

(4)调查研究人员进行现场督导,对调查表进行复核,有错即改,有漏即补。

(5)调查的应答率大于90%。

(6)调查完成后,随机抽取5%的调查对象进行复核,符合率大于90%。

(7)调查表两组人员独立录入两份,并将两份独立的数据用EPI-Info6.02软件进行逐一对比,有不一致处即与原始调查表核对并纠正。

7 主要参加者的学术背景和人员结构及完成课题的保障条件

7.1 研究梯队

主要参加人员长期从事中等卫生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平均每人撰写教研论文10余篇。学术梯队合理。多人获硕士学位。

7.2 保障条件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校领导一直重视并支持教师致力于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我校教师在目标教学、德育以及临床实践方面有一定深度的探索和研究。从1995年至今,我校引进高校大学毕业生长期从事中等卫生专业教学工作,既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又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先后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及省教育厅、卫生厅医学教育的教学计划与大纲和人才培养经验制定了各专业的教学计划,积累了较丰富的中等职业教育课程设置和改革经验;改革了护理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教学方法,注重临床技能训练,增加了实践评分比重;为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我校通过调查分析,制定了学生综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为开展学生学业评价提供了经验。此外,我校参与编写了卫生部规划教材4本,其中我校教师主编3本,副主编5人;今年,我校有十余人参与编写了省五年制护理专业规划教材,其中我校2名教师任主编,3名教师任副主编;近五年撰写教育教学文章共140余篇,其中在全国公开杂志发表70篇。

目前已取得一些研究成果,如“中小学危害健康行为研究”发表在卫生职业教育杂志;“中等卫校新生健康行为研究”发表在中外健康文摘杂志;“中等卫校新生抑郁症状与危害健康行为研究”发表在中国校医杂志。影响中职学生危害健康行为的危险因素和行为干预的效果尚待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 胡利人,王辉霞,邓国兰.护校女生危害健康行为的流行病学研究[J].现代预防医学,2001,28(1):15-16.

流行病调查报告范文5

[关键词] 肾结石;流行病学

An epidemiological study of kidney stone in Lizou of Guangyuan

Zhao Lei Hu Xiaofeng Li Xuexi Wang Shize Du Xiaoling Zhong Jian Tian Xiaoji Zhu Xiaoyan

Abstract :Objective:To examine the epidemiology of kidney stone in Lizou of Guangyuan and find the identify high-risk people and analyze its risk factors. Methods: Stratified random sampling cluster survey methodology for benefits in Guangyuan City State district 1175 resident questionnaire survey on prevalence of kidney stones in order to understand the incidence of kidney stones and a professional relationship, gender, age, educational level. Result: Kidney stone prevalence rate is5.70%,the rate of the men and the women are 7.46%、4.23%(P

Key word: kidney stone; Epidemiology

肾结石是最常见的泌尿外科疾病之一[1],其病因比较复杂,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川北医学院赴广元“闪光青春”医疗卫生社会实践服务队于2012年7月7至12日对广元市利州区1175名常住居民进行了肾结石患病情况的问卷调查。

1 调查对象

选择广元市利州区居住5年以上年满10周岁以上的城区居民和农村居民共1175人作为调查对象。城区内以居委会为基本抽样单位,乡村以乡镇为抽样单位,共1175人。其中男性536人,女性639人。

2 调查方法

采用问卷调查与查阅病历结合(B超检查确诊有胆囊结石者或既往行胆囊切除术病理证实为胆囊结石者),由严格培训的全队队员负责问卷调查,填写问卷。采用整群分层随机抽样方法。

3 统计学分析

采用X2检验

4 结果

本次调查共查出肾结石患者67例,肾结石总患病率为5.70%。男女性患病率分别为7.46%、4.23%,男女患病比例为1.48:1(见表1)。肾结石总患病率随年龄增长而增加(见表2)。此外不同职业人群肾结石患病率不同,机关事业单位的患病率较高,而学生最低(表3)。文化水平与肾结石的患病无显著差异,但仍有很好的相关性,随着文化水平的提高,患病率逐渐降低,大学文化水平者肾结石患病率相对最低(见表4)。

表1 性别与肾结石患病率的关系

(X2=5.682 P=0.017)

表2 年龄与肾结石患病率的关系

(X2=11.649 P=0.04)

流行病调查报告范文6

第一条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传染病防治法、应急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第三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坚持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准确,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鼓励、支持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国际交流合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八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一)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二)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和实验室,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标本的实验室检测检验及报告。

(三)负责公共卫生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建立监测信息数据库,开展技术指导。

(四)对重点涉外机构或单位发生的疫情,由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管理和检查指导。

(五)负责人员培训与指导,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辖区内医院和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报告和信息网络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第九条国家建立公共卫生信息监测体系,构建覆盖国家、省、市(地)、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信息网络系统,并向乡(镇)、村和城市社区延伸。

国家建立公共卫生信息管理平台、基础卫生资源数据库和管理应用软件,适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定传染病、公共卫生和专病监测的信息采集、汇总、分析、报告等工作的需要。

第十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具体职责为:

(一)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包括报告卡和总登记簿、疫情收报、核对、自查、奖惩。

(二)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工作日志制度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报告制度,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

(三)建立或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的网络直接报告。

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等应按照规定时限,以最快通讯方式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报告卡片邮寄信封应当印有明显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疫情”标志及写明XX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的字样。

(四)对医生和实习生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

(五)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样。

第十一条流动人员中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报告、处理、疫情登记、统计,由诊治地负责。

第十二条铁路、交通、民航、厂(场)矿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第十三条军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军人中的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由中国人民卫生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直接报告。

军队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地方就诊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第十四条医疗卫生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将传染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

第十五条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三章报告

第十六条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和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责任疫情报告人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发现有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十七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依照有关法规对责任疫情报告人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乡(镇、地段)级以上的责任报告单位必须建立疫情管理组织,指定专职疫情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或所辖区域内的疫情报告工作。

县(市、区)级以上责任报告单位必须实现计算机网络直报,乡(镇、地段)级责任报告单位应创造条件实现计算机或采集器的网络直报。

第十八条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传染病报告卡由录卡单位保留三年。

第十九条责任报告单位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城镇应于2小时内、农村应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对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城镇应于6小时内、农村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第二十条有关单位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向卫生部报告。

卫生部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第四章调查

第二十一条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判定性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

不同类别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应当按照《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要求执行。

第二十二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现场调查应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调查和传染病发病原因、发病情况、疾病流行的可能因素等调查;

(二)相关标本或样品的采样、技术分析、检验;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证;

(四)卫生监测,包括生活资源受污染范围和严重程度,必要时应在突发事件发生地及相邻省市同时进行。

第二十三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有关领域的专业人员,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第二十四条接到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等疫情报告的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立即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接到其它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疫情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第二十五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管理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信息系统,各级责任报告单位使用统一的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第二十六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调查、采样与处理。

第五章信息管理与通报

第二十七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所设与诊治传染病有关的科室应当建立门诊日志、住院登记簿和传染病疫情登记簿。

第二十八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指定的部门和人员,负责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收发和核对,设立传染病报告登记簿,统一填报有关报表。

第二十九条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卡、报表的收发、核对、疫情的报告和管理工作。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公共卫生监测体系网络系统平台的要求,充分利用报告的信息资料,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常规监测时每月不少于三次疫情分析与通报,紧急情况下需每日进行疫情分析与通报。

第三十条国境口岸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港口、机场、铁路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国境卫生检疫机构,发现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时,应当互相通报疫情。

第三十一条发现人畜共患传染病时,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农、林部门应当互相通报疫情。

第三十二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和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授权,及时通报和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内容包括: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性质、原因;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发生地及范围;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的发病、伤亡及涉及的人员范围;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处理措施和控制情况;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发生地的解除。

与港澳台地区及有关国家和世界卫生组织之间的交流与通报办法另行制订。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第三十四条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

第三十六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第三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责任报告单位或责任疫情报告人有瞒报、缓报、谎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情况时,应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七章罚则

第三十八条医疗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会同有关部门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它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的;

(二)未指定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的;

(三)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第三十九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它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二)未按规定建立专门的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进行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三)在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未按规定派人进行现场调查的;

(四)未按规定上报疫情或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第四十条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人员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或者吊销其执业证书。

责任报告单位和事件发生单位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对其主要领导、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由其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疫情播散或事态恶化等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流行病调查报告范文7

一、社区甲型H1N1流感疫情划分

(一)社区无本土疫情

1、社区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指在城乡社区范围(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所辖范围)内,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病例。

2、社区出现输入性病例:指社区在配合其它地区开展甲型H1N1流感病例密切接触者协查管理时,本地密切接触者在医学观察过程中发病并确诊;或境外归来人员在7天内发生症状并确诊为甲型H1N1流感;或由上述输入性病例产生的二代病例,但传播链清楚,且在可控范围内。

(二)社区散发疫情

指在社区范围内,出现1例或多例甲型H1N1流感散发病例,病例分布无明显聚集性,病例难以追踪传染源且相互间无确定的流行病学联系。

(三)社区暴发疫情

指在社区范围内,14天内出现3例及以上的非输入性(本土)甲型H1N1流感病例,病例难以追踪传染源,分布呈现明显的聚集性,相互间存在流行病学联系。

(四)社区流行疫情

指在社区范围内,14天内出现3起及以上的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各起疫情间无明确传播关系,病人传播链不清楚,且出现持续传播现象。

二、职责分工

根据我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预案和省甲型H1N1流感医疗卫生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职责分工如下:

(一)各级人民政府

1、负责组织领导辖区内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认真履行属地防控职责。

2、组建防控领导小组或防控指挥部,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协调各相关部门参与防控工作;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运转有效的指挥体系、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

3、提供防控专项经费,做好人员、技术、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工作。

4、制定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预案和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实行联防联控、群防群控。

5、组织专家对疫情形势进行评估,并及时调整防控策略。

6、督导检查各项社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卫生部门

1、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加强防控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监测报告、调查处置、预警预测及信息沟通等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落实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与管理工作;发生社区暴发与流行时,负责调配辖区内医疗卫生资源。

2、医疗救治机构:负责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诊断、救治及信息报告工作;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感样病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调查工作;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采集监测病例、可疑病例的临床生物标本送相应的实验室进行检测。

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辖区内甲型H1N1流感疫情监测、调查与处置等工作;对其他相关部门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省、市疾控中心负责甲型H1N1流感病例及高危人群的临床标本检测。

4、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对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疫情报告和感染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管理、疫点消毒等工作进行监督;开展学校、托幼机构和公共场所等预防控制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卫生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中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三)相关部门

在省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对甲型H1N1流感实行联防联控,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1、公安部门:协助政府及卫生部门开展密切接触者排查工作,依法采取强制隔离、医学观察和疫点疫区封锁等措施;及时掌握社会治安动态,依法查处妨碍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

2、教育部门: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学校应对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学校、幼托机构的甲型H1N1流感监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管理等防控工作。

3、交通部门:协助政府及卫生部门开展旅行人群密切接触者排查工作;负责协调交通工具优先运送疫情处置人员、标本、药械和有关物资。

4、民政部门: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提供医疗、生活救助。

5、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明确防控工作具体责任人;配合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落实社区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各项措施。

6、其它相关部门:依据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社区无本土疫情时的防控措施

采取以“严防输入”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延缓疫情传入社区。

1、专业措施

(1)制定应对社区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预案和工作方案。

(2)组织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参加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

(3)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宣传甲型H1N1流感相关知识,提高社区居民尤其是学校、托幼机构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可能发生的疫情。健康教育工作参考《江苏省社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健康教育工作方案》。

(4)加强社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点的甲型H1N1流感相关监测工作,重点加强境外归来人员的流感样病例监测;提高监测敏感性,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分析并预警可能发生的暴发疫情。

2、社区措施

(1)各级人民政府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建立防控工作组织体系,建设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鼓励志愿者参与防控活动并加强志愿者培训。

(2)实施全人口管理,发动社区掌握归国人员及来自有疫情国家和地区的外籍人员的基本情况,督促其在疾病潜伏期(7天)内实行居家观察。

(3)在国外归来人员及协查管理对象中发现病例时,组织开展病例密切接触者排查工作,对外流密切接触者实施通报协查,对本地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

(4)指导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开展防控甲型H1N1流感宣传活动,及时向公众传播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知识和信息,不留死角。

(5)全面提升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能力储备,以及药品、防护用品、消杀药械和其它医疗资源的储备。

(二)社区散发疫情的防控措施

采取以“外堵输入,内防扩散”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及时发现输入性病例,追踪和管理密切接触者,阻止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1、专业措施

(1)强化病例个案调查与处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详细调查病例的传播来源,掌握病例发病前24小时至被隔离期间的接触人员,判定密切接触者;做好疫点消毒工作。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指导医疗机构落实传染源隔离、病区消毒、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等预防院内交叉感染措施,严防发生医源性感染。

(3)发生病例的社区加强流感样病例监测,提高监测敏感性。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关注从有疫情地区归来或与本社区病例有接触的发热呼吸道病例,仔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发现可能的输入病例及二代病例。

(4)按照国家诊疗技术规范,对病例及时转院、隔离治疗。

(5)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宣传防病知识,引导社区居民采取积极预防措施,提高防病能力。必要时,对有疫情社区的公众进行心理健康咨询疏导工作。

2、社区措施

(1)社区成立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组,办公室进入应急值班状态。

(2)社区各部门根据联防联控工作要求,全力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疫情控制工作,根据卫生部门的建议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3)地方政府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对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

(4)督促卫生院和防保所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指定医院等准备工作。

(5)进一步加强归国人员和从有疫情地区返回人员的排查登记工作。

(三)社区暴发疫情的防控措施

采取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减缓疾病传播,控制疫情蔓延。

1、专业措施

(1)疾控中心开展暴发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确定疫情波及范围,评估疫情影响及可能发展趋势;详细调查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2)加强和规范疫情报告,实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当暴发疫情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时,必须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应的应急预案,对事件正确分级并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报告。

(3)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预检分诊工作,引导病例至专门的发热呼吸道门诊就诊;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启动红外线体温监测。

(4)辖区内医疗机构为发热和上呼吸道感染就诊病人提供一次性口罩等防护用品,减少通过医院传播该病的机会。

(5)启动定点医院收治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加强院内感染的防控工作。

(6)启动应急监测工作。在医疗机构开展门急诊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病原学筛查工作,加大采样检测力度;在条件具备时,在辖区内医疗机构推广应用快速检测试剂进行筛查。

(7)开展学校、托幼机构症状监测和缺课监测,加强对养老院等重点人群的管理和流感样病例监测。

(8)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同时,对疫情进行科学处置,对疫点和可能受到病例排出病毒污染的相关场所进行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9)一般公共场所、交通工具、集体单位落实以环境清洁和开窗通风为主的卫生措施,必要时进行适度的消毒处理。

(10)根据防控工作需要,组织专家研究制定高感染风险密切接触者及高危人群预防服药、疫苗应急接种工作方案,根据疫情处置需要组织落实。

高感染风险密切接触者:在防控工作中,近7天内在无有效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密切接触甲型H1N1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医务人员、公共卫生人员、实验室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高危人群:5岁及以下儿童,尤其是2岁以下的婴儿;65岁及以上老年人;妊娠妇女;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高血压除外)、血液、神经、肌肉系统或者肾、肝、代谢、内分泌疾病患者,免疫功能抑制(包括应用免疫抑制剂或HIV感染等致免疫功能低下)者,19岁以下长期服用阿司匹林者;集体生活于养老院或者其他慢性病疗养机构的人员等。

2、社区措施

(1)根据有关规定,地方政府对暴发疫情中的密切接触者实行集中医学观察或居家医学观察,组织医疗卫生机构每日随访健康状况。

(2)各级政府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对疫点疫区实施隔离管制;为疫情隔离措施提供保障,包括对医学观察人员的后勤供应等。

(3)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建筑工地主动开展健康监测工作;提供社会基本服务、人员密集的企事业单位启动晨检制度。

(4)及时公布防控工作相关信息,加强区域内信息公布和通告工作。

(5)各级政府利用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公益宣传,向公众普及防控知识,倡导手卫生、咳嗽礼仪、社交距离和开窗通风等措施;建议有流感样症状的病人居家休息,避免外出,限制或减少不必要的公众集会和旅游等活动;发挥媒体传播信息和引导舆论的作用,消除公众不必要的恐慌。

(6)组织专家分析研判疫情形势,开展医疗卫生资源需求评估和流行风险评估。

(四)社区流行疫情的防控措施

对病例实行分类管理,采取以加强重症病例救治、降低病死率、减轻疫情危害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在社区暴发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专业措施

(1)卫生部门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监测与评估。收集流感样病例就诊数、住院病例数、严重病例及死亡病例情况,掌握疫情发展趋势;收集药品、疫苗和其它防控物品使用情况,了解防控工作进展;根据疫情形势组织专家组评估确定药物干预的优先人群及次序,制定预防服药和疫苗应急接种等防控工作策略。

(2)对病例实行分类诊治与管理。轻症病例以门诊及居家隔离治疗为主,重症病例和易引起严重并发症的高危人群病例由定点医院收治和隔离。

(3)加强ICU病房装备,做好重症病例救治,严格控制院内感染。

(4)如果病例大量增多,则及时启用后备医院,必要时设立临时医疗救治点。

(5)开展对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病原学和耐药性监测。

2、社区措施

(1)采取减少或限制人员流动、机关单位错峰上下班、娱乐场所停业、取消或推迟大型集会等措施,延缓疫情的蔓延。社区内企事业单位可实行集中休假(14天)或轮休制度。

(2)根据有关规定,采取学校、托幼机构停课措施(详见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印发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

(3)提供社会公共服务、人员密集的企事业等单位启动健康申报制度,劝告发热人员居家休息治疗。

(4)必要时对疫点进行隔离管制措施,对疫区实施交通检疫。

(5)开展公众心理干预,减少和避免疫情对公众心理健康造成的不良影响。

(6)强化群防群控,将防控工作作为各部门、单位的主要工作;鼓励志愿者参与防控活动,加强志愿者培训。

(7)维持社区正常生活秩序,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的正常供应。

四、督导与评估

(一)防控工作督导

1、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各级人民政府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机制或防控指挥部适时组织卫生行政部门及公安、教育、民政等相关部门,对社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了解各部门联防联控机制是否健全,防控部署是否全面,措施落实是否到位,防控经费与物资是否得到保障等。

2、卫生行政部门适时组织疾病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等部门,对医疗卫生机构防控社区甲型H1N1流感工作进行督导,了解卫生行政部门防控工作部署与落实情况,医疗机构预检分诊、隔离治疗、感染控制等工作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流调、监测、检测和疫情处置等工作情况,卫生监督部门对相关机构开展监督工作的情况等。

(二)防控工作评估

1、以我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预案和《江苏省甲型H1N1流感医疗卫生应急处置预案(试行)》及本方案相关要求为依据,结合督导检查结果,对各级政府、各类部门的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2.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疾病控制、临床救治、卫生监督等部门开展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定期统计各部门、单位的工作情况;结合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督导情况及疫情监测分析结果,对各地区、各部门防控工作效果进行评估。

本工作方案应根据疫情的发展和防控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

附件(1):甲型H1N1流感报告工作要求

附件(2):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流程

附件(1):

甲型H1N1流感报告工作要求

一、“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报告

各级各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符合《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一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后,于2小时内通过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电话报告后,经核实立即进行网络直报。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报告

病例经核实确诊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在2小时内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同时进行个案关联。根据当前国家疫情监测报告工作要求,各地甲型H1N1流感散发疫情及暴发疫情,暂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新发传染病标准进行突发事件的报告和分级标准。

随着疫情形势的发展变化,甲型H1N1流感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报告的要求将可能进行调整,以国家通知为准。

三、“甲型H1N1流感信息管理系统”报告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确诊病例报告后,应尽快对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24小时内完成个案调查表,由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过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平台上的“甲型H1N1流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录入,并根据病人病情进展和流行病学调查的深入,随时更新个案调查表。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报告进行审核。

四、实验室检测结果反馈及报告订正

实验室检测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病例报告单位。对于明确诊断为其他疾病或明确排除甲型H1N1流感的病例,报告单位应在接到实验室检测结果2小时内将病例订正为已明确诊断的疾病或“其他不明原因疾病”。对于诊断分类发生变化的病例,如疑似转为确诊病例等,报告单位应在接到实验室检测结果后2小时内订正。

五、其它报告要求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立即进行核实和调查处置。

接到疫情信息报告后,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应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后,应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机构报告。港口、机场、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向国境口岸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互相通报。

本报告工作要求可能根据疫情的发展和防控工作需要及时调整。

附件(2):

社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流程

附件2:

*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责任书

根据省市社区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方案,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切实做好防控工作,签订以下责任书:

一、单位重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责任部门,确定责任人具体负责防控工作;

二、及时将村(居)、单位内邀请的有疫情国家和地区的外籍人员及归国人员的信息报告给所在街道、镇,并发放健康提示卡,督促本村(居)、单位归国人员居家医学观察7天;

三、做好本村(居)、单位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治疗)人员生活保障工作;

四、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的宣传;

流行病调查报告范文8

【关键词】  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

(声明:本站文章仅给需要的医务工作者提供交流学习参考。翰林医学论文网免费 提供。部分资源由工作人员网上搜索整理而成,如果您发现有哪部分资料侵害了您 的版权,请速与我们后台工作人员联系,我们将即时删除。客服qq:88970242.后台 工作qq:928333977)

关于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已有许多文献报道,为了进一步提高和规范县、乡医疗机构疫情报告管理水平,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要求,凌云县每年都组织开展县、乡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现将2007~2008年凌云县县、乡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材料与方法   

1.调查对象 

凌云县共调查十个医疗卫生机构。县直医疗卫生机构2个,乡(镇)卫生院8个。

    2.调查内容 

县、乡各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情况和疫情资料管理、疫情的报告登记制度及执行情况。

    3.调查方法 

按照《全国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方案》的要求,对县、乡各医疗单位2007~2008年1~9月份登记的全部门诊日志(内、儿、急诊、呼吸、皮肤性病等科)、全部出入院登记(内、儿、传染科)和化验室登记薄进行全面检查,将被查出的传染病病例(包括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和化验室传染病确诊阳性结果的病例(病种包括病毒性肝炎、甲肝、乙肝、痢疾、淋病、梅毒)与该院传染病登记本核对,同时登录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查对,凡没有排除的或网上没有报告的病例均属于漏报病例。

    4.统计学处理 

数据统计分析采用卡方检验,p<0.05有统计学意义。

结 果   

1.疫情报告管理情况 

各医疗机构均设有疫情管理领导班子和保健科,有专人负责疫情登记、报告、统计和自查等工作,制订有较完善的疫情管理制度及保健科工作规范等。

    2.漏报情况 

2007~2008年共查出传染病447例,漏报180例,漏报率为40.27%,其中2007年和2008年的漏报率分别为43.55%和36.18%,年度漏报情况比较无显著性差异(χ2=2.49,p>0.05),漏报率相当。见表1。表1  2007~2008年凌云县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情况(略)

    3.各种传染病漏报情况 

本次调查中没有发现甲类传染病,查出乙类传染病9种,漏报率为29.41%,丙类传染病4种,漏报率为49.38%。各类传染病中,漏报率居前5位的分别是:第1位是梅毒(100.00%),第2位为感染性腹泻(63.24%),第3位为出血性结膜炎(51.46%),第4位为风疹(43.75%),第5位为病毒性肝炎(40.00%)。见表2。表2  2007~2008年凌云县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情况(略)

4.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漏报情况 

统计结果显示县级医疗机构漏报率为49.22%,乡级漏报率为36.68%,两者比较有显著性差异(χ2=5.97,p<0.05),县级漏报率较乡级高;报告及时率县级为100%,乡级为70.29%,两者比较有非常显著性差异(χ2=23.23,p<0.01),县级报告较乡级及时。见表3。表3  2007~2008年凌云县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情况(略)

讨 论   

调查结果表明,凌云县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两年共查出447例,漏报率为40.27%,高于广西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的13.20%[1],也高于2005年全国250家医疗机构平均漏报率的23.14%[2]。从漏报的病种看,主要是乙类传染病梅毒、病毒性肝炎及丙类传染病的感染性腹泻、出血性结膜炎和流行性腮腺炎,与刘丽华等报告[3]柳州市法定传染病漏报的病种相一致。漏报比较严重的是梅毒、病毒性肝炎,前者为检验室检验发现,检验室检验员根本不知道需要报告疫情,而检验室检验员与临床医生又沟通不够而造成漏报。后者是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法制观念淡薄所致。感染性腹泻、出血性结膜炎、风疹、流行性腮腺炎、细菌性痢疾、肺结核、乙型肝炎、甲型肝炎等,漏报的主要有3个方面原因:①感染性腹泻、出血性结膜炎、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是按照丙类管理的传染病,临床比较常见,医生意识淡薄,认为不足为奇而不报。②病毒性肝炎、肺结核为慢性传染病,存在同一病人反复就诊的现象,加上门诊病人较多,病人流动量大,易被临床医生所忽视。③乙型肝炎、甲型肝炎、细菌性痢疾主要是检验室与门诊医生相互之间没有衔接好,门诊医生给患者开具检验单后,患者从检验室直接将检验阳性结果带走,而检验室也未将阳性结果及时反馈给门诊医生造成漏报。

    从县、乡医疗机构漏报情况看, 乡(镇)卫生院传染病漏报情况反而少于个别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主要是这些单位的领导比较重视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有健全的传染病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有熟悉业务的专业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漏报率较高的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由于传染病管理报告制度不够完善,落实不到位,临床医生对传染病报告管理不重视,领导督促检查不到位,加上传染病管理人员身兼数职,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抓传染病报告和开展传染病相关知识的学习。为此,今后必须加强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相关知识的学习和传染病防治法的普及,提高其对法定传染病的报告意识。

    通过传染病漏报的调查分析,我们认为,为搞好县一级法定传染病的疫情报告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应建立健全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和检验室登记的管理制度,统一制订各种表格,并认真做好各项登记工作,同时应建立检验室与门诊沟通制度,使检验室传染病阳性结果能及时反馈到门诊临床医生。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组织卫生监督机构和疾控机构联合起来对本辖区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迟报、漏报、不报)进行处罚和责任追究,确保《传染病防治法》的贯彻执行。

【参考文献】

 

[1]黄丽华,林桂新,卓家同,等.广西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管理及报告质量情况调查分析[j].疾病控制杂志,2008,12(2):177-179.

[2]施小明,马家奇,王丽萍,等.2005年全国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情况调查分析[j].疾病监测,2006,21(9):493-494.

流行病调查报告范文9

2008年2月6~22日,我市某中学班学生发生了一起流感疫情,全校383名学生中33人有发病,罹患率8.62%。经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测,从4例病人的鼻咽拭子中检测出甲型流感病毒(H3)型流感病毒核酸片断,证实是一起H3型流感暴发疫情,现将调查结果报道如下。

1 调查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报告及调查处理指南(试行)》的标准,对所有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并根据传染病诊断标准,对所有流感病例作出诊断。实验室检测结果由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

2 调查结果

2.1 发病情况:2008年2月6日该校出现首例流感病人,主要症状为发热、畏寒、乏力、咽痛等。后陆续出现流感样病例,至2月22日后无新发病例,共发病33例,罹患率8.62%,其中男19例,女14例。发病高峰在2月15~18日,占75.76%,年龄12~17岁。15岁年龄段发病最多,为13例,占39.39%。病例分布在班的4个年级中,以2006级病例最多,为12例,罹患率明显高于其他年级(见表1)。

2.2 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测结果:所有病例主要以发热、畏寒、乏力、咽痛等症状为主。经我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在采集的 26 份病人鼻咽拭子中,有4例检出H3型核酸呈阳性。

2.3 防治措施:在2月18日接到疫情报告后,迅速进行了临床诊断、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处理工作。对密切接触者进行了预防性服用金刚烷胺,要求该中学立即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流感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利用广播、板报等方式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出版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专栏,落实流感防控措施。2月23日后,疫情得到控制,无继发病例发生。

3 讨论

甲型流感是诸多呼吸道传染病中传播力最强的疾病, 流行特点为突然暴发、迅速蔓延、波及面广、发病率高、死亡率低。好发于青少年,恢复快,一般不留后遗症[1]。

该校在2月份发生流感暴发疫情,与杭州市和天津市近年发生的流感流行季节相似[2,3],符合流感的流行病学特征。疫情报告不及时,未及时采取隔离措施及开展相关健康教育工作是导致本起疫情的主要原因。从2月6日出现首发病例至2月18日得到报告历时近13天,在此期间病人曾去校医处及当地医院就诊,由于临床表现不典型,造成了首例病人诊断不明确,使疫情报告不及时,影响了防疫措施的及时落实,导致了疫情的蔓延。与天津市2006年某中学甲型流感暴发疫情报告相似[2]。

通过这起流感暴发,提示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尤其是学校内的医务人员进行流感相关知识培训,要求医务人员做到对流感病例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加强对学校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在开展学校卫生工作中,加强各中小学的晨检制度和“因病缺课”监测工作,以及时发现疫情并采取控制措施,防止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另外,中小学生是流感的高危人群,流感流行期前应接种流感疫苗。

参考文献:

[1] 陈亢川.流行性感冒的流行与防治[J].海峡预防医学杂志,1999,5(1):71.

[2] 王淑惠.天津市某中学甲型流感暴发调查[J].医学动物防治.2007, 23(5):361.

流行病调查报告范文10

1调查对象、内容和方法

调查对象为我市履行传染病网络直报职责,并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中登记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共50家。

调查内容为负责传染病管理的责任科室(部门)、人员、硬件设施、工作流程,以及进行网络直报员问卷测试。

调查方式采用现场调查进行,调查人员为我疾控中心传染病疫情管理员,问卷测试采用单独、闭卷、问答式进行。

2调查结果

2.1传染病管理科室:由医院感染科管理的1家、医院办公室管理的2家,妇幼保健所为群体保健科管理,其余46家均为防保所(科)管理。

2.2上网方式及硬件设施:50家单位中通过光纤宽带上网的单位有2家,其余48家均通过ADSL宽带上网。调查时所有单位网络都能保持畅通,用于传染病网络直报的计算机有59台,固定电话50部,专用打印机54台,传真机30台。其中,有5家单位无疫情专用电话, 4家单位无专用打印机,20家单位无专用传真机。

2.3传染病管理制度:我市传染病管理规定,各医疗直报单位要具有传染病登记制度、奖惩制度、交接制度、督查管理制度。通过调查,其中有传染病登记制度的50家,有传染病报告奖惩制度的38家,有传染病报告交接制度的45家,有督查管理制度的44家。

2.4直报人员情况:50家医疗直报单位共有网络直报人员81人,其中男36人、女45人,接受过培训的78人,未接受过培训的3人;网络直报专职人员63人,兼职人员18人;专业类型为公卫类39人,护理类11人,临床类30人,财务1人;职称情况为医学类初级60人,中级14人,副高级2人,无职称4人,其他专业职称1人;文化程度为初中4人,高中9人,中专24人,大专31人,本科及以上13人;工作年限为0-4年12人,5-9年9人,10-14年18人,15-19年11人,20-24年14人,25-29年4人,30年以上13人。

2.5网络直报工作流程及报告方式

2.5.1传染病报告卡收集方式:由临床医生填写卡片并交防保医生上报的有37家;由临床医生填写,每日由防保医生收集上报的有10家;由防保医生根据门诊日志填写并上报的有1家;其它方式2家。

2.5.2报告方式:均采用网络直报方式上报传染病疫情。

2.5.3为基层社区卫生服务站代报传染病疫情:50家医疗直报单位中有9家单位无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站职能;其余41家单位中,为辖区社区卫生服务站代报传染病的有11家,但只有2家单位有传染病代报记录。

2.6传染病报告管理情况

2.6.1登记及交接记录:50家医疗单位均有传染病登记记录,42家有院内传染病交接记录,8家无交接记录。

2.6.2自查:50家单位中,49家单位开展了院内传染病自查工作,1家单位未开展自查工作,2家单位无自查记录,自查频次为1次/天--1次/半年。其中,1家单位能每天开展自查,28家单位能每月开展自查,2家单位每半月开展一次自查,2家单位能季度1次自查,1家单位半年开展一次自查。

2.6.3反馈:41家单位检查后有反馈,9家无反馈;反馈方式多数为口头反馈,有33家,有院内文件反馈的有5家,通过院务会议等其他方式反馈的有3家;有反馈记录的有18家,32家无记录。

2.6.4奖惩:50家单位中有21家实施了奖惩,但只有12家单位有奖惩记录。

2.6.5培训:50家单位每年都能按要求开展传染病培训工作,但有3家单位无培训记录。

2.7传染病问卷测试情况:抽查50家单位中的70名网络直报员进行传染病问卷测试,得分范围为40-100之间,平均成绩为68.86分,其中60分以上者有58人,占总数的82.86%。其中网络直报专职人员56人,平均成绩为69.46分;兼职人员14人,平均成绩为66.43分。10道传染病测试题中题3“丙类传染病暴发时限”错误率最高,答对率为18.57%,题7“突发公卫事件分级”次之,答对率为37.14%,题1“法定传染病的种类”错误率排第三,答对率为51.43%。

3结果分析

3.1我市50家医疗单位网络直报工作基本能正常运行,均配备有专用计算机及宽带,能满足网络直报需求。但用于疫情报告及管理的电话、打印机及传真机等硬件数量不足,不能满足疫情报告的需求。

3.2传染病管理制度基本健全,但有奖惩制度的只占76%,实施奖惩的单位的占42%,有记录的仅占24%,说明各单位虽有制度,但制度的落实情况较差。

3.3目前我市网络直报人员以30岁至49岁期间人员较多,占79.01%,且医学类专业人员较多,占98.77%,文化程度中专以上的占83.95%,有职称的占95.06%,经过培训的人员占96.30%。

从一系列数据来看,我市从事网络直报的人员年龄结构及基本素质,基本能胜任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需要。但是从抽查的70名网络直报员进行问卷测试的情况来看,我市网络直报人员的专业素质堪忧,平均成绩仅为68.86分,专职人员的成绩为69.46分,仅比兼职人员只高3分。从所测试的题目来看,一些涉及到暴发及突发公卫事件的题目错误率很高,而最简单的传染病几种几类的题目错误率也相当高。尤其是一些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人员,成绩也不理想。说明我市很多网络直报人员,平时根本就不学习,对于法律法规掌握的很不够,虽然调查显示所有单位每年都开展培训,但多数培训要么不认真,要么根本就是应付了事。

3.4从网络直报工作流程及报告方式来看,除1家医院外,其他单位的报告流程基本合理。但为辖区社区卫生服务站代报传染病工作落实情况不理想,代报率只有26.83%,而有代报记录的仅占4.88%,说明有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疗单位还应加大对基层社区传染病督查工作,发现传染病要及时报告。

3.5从传染病管理工作上来看,各单位基本能做好传染病登记工作,多数单位有传染病交接记录,多数单位能开展传染病院内自查工作,但自查后的情况反馈并不理想,反馈率为82%,而且很多单位的反馈都停留在口头上。虽然有36%的单位有反馈记录,但通过院内文件或院务会议反馈的仅占16%,反馈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

4思考与建议

4.1各单位网络直报工作人员要加强与单位领导沟通,取得领导重视,配备传染病报告及管理的各类硬件设施,在拥有畅通的宽带及专用电脑的同时还应配备疫情专用电话、传真机及打印机等设施设备。

流行病调查报告范文11

【摘要】目的:通过对流行性腮腺炎的预防控制,以达到及时有效地控制流行性腮腺炎的发病,缩短流行时间,杜绝传播、传染的目的。方法:环境消毒,隔离传染源,预防接种保护易感人群,加强疫情监测与报告。

【关键词】流行性腮腺炎 预防控制

流行性腮腺炎简称流腮,是呼吸道传染病,由腮腺炎病毒所引起。临床特征发热及腮腺非化脓性肿痛,并可侵犯各种腺组织或神经系统及肝、肾、心脏、关节等器官。2012年春季我对校内所出现疫情的班级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并采取了相应的处理措施,现将资料报告如下。

1.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2012年3月3日至4月20日,调查总人数3253人,男1686人,女1567人。发病100例,年龄最小15岁,最大21岁。其中男42例,女58例。所有发病病例均有不同程度的发热、头痛、无力、食欲不振、耳部疼痛及腮腺肿大等症状和体征。根据临床表现和流行特点,确定为校内腮腺炎发病流行。

1.2 流行病学分析:流行性腮腺炎是由腮腺炎病毒引起的呼吸道传染病,全年均可发病,以冬、春季为主,患者以学龄儿童和青少年为主。此次腮腺炎的发病流行,主要原因是由学生缺乏对该病的免疫力。教室通风换气不充分,学生相互密切接触,在发生首例病例和疫情流行趋势时,学校认识不足,未能及时向学校报告,没能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致使本病在校内流行。

1.3 处理措施:(1)对学校教室进行全面消毒,对患病学生进行调查随访,核实诊断疫情。(2)隔离传染源:对患病学生禁令居家隔离治疗或住院治疗。未治愈者不得进入学校上课或进入公共场所,以免传播、感染他人。患者治愈返校时,须接受卫生部门的健康体检。(3)加强消毒工作,切断传播途径:对教室每天进行空气消毒,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阻止病毒在空气中传播。(4)开展预防接种,保护易感人群:对没有患过流行性腮腺炎的学生,动员接种腮腺炎疫苗。(5)加强疫情监测与报告工作:①卫生部门每天对学校进行调查,进一步核实腮腺炎发病数,核实诊断,了解掌握患病学生治愈及返校上课等情况;②学校加强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一旦发现可疑病例应及时报告卫生部门,同时配合卫生部门采取必要措施,对可疑病例进行隔离观察、治疗,防止疫情蔓延;③学校医疗单位加强对疫情的监测报告,每天要对学校的就诊学生进行走访、调查了解情况,及时监测汇报,每天定时向县卫生局和疾病控制中心报告疫情。

1.4 结果:流行时间48天,100例患病学生均获痊愈。

2.总结

对流行性腮腺炎的防控,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和教育,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增强民众对传染病的预防知识及预防意识,合理开展预防接种,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及蔓延扩散,确保师生身心健康。

流行病调查报告范文12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方法

对流感发病学校的病例,由专业人员按照流感及疑似流感病例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进行调查,每天对新发病例进行检查、诊断和登记。

1.2 检测方法

采样5例患者含漱液,采用“甲型流感、乙型流感荧光RT-PCR实验方法”检测流感病毒。

1.3 诊断标准

依据《流行性感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151994-1995)。

2 结果

2.1 时间分布

2007年12月17日发生首例患者,2008年1月16日发生最后2例患者, 整个疫情持续31 d,12月25日发

病17例,26日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后,发病人数逐渐减少,并于2008年1月17日无新发病例,疫情得到控制(图1)。

2.2 人群分布

该学校有6个年级37个教学班,学生1 775人,其中男生925人,女生850人,教职工共100人。总发病153例,罹患率为8.16%,教职员工无发病。153例病例中,男生76例,罹患率8.22%,女生77例,罹患率9.06%。疫情波及26个班级,除五年级外均有发病,病例主要分布在一年级的4、5、7、8;二年级的3、4班和四年级的3班,7个班级合计发病72例,占总发病人数的47.06%。低年级(一、二、三年级)学生罹患率高于高年级(四、五、六年级)学生(表1)。

2.3 临床表现

主要表现为发热、头痛、乏力、咽痛、流涕、咳嗽,体温最低37.5℃,最高39.8℃,平均38.4℃。3~4 d体温逐渐恢复正常,少数患者可出现四肢酸痛、腹泻等症状,无肺炎等重症病例。

2.4 实验室检查

12月25日现场采集典型患者的含漱液5份,由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进行“甲型流感、乙型流感荧光RT-PCR检测”,结果3份为乙型流感病毒阳性。

2.5 流感疫苗接种情况

153例病例2007年均未接种过流感疫苗,随机抽查5个班级未患病学生50人,亦无人接种流感疫苗。

2.6 疫情处理

12月25日区疾控中心接到学校疫情报告后,立即派专业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积极争取区教育局的重视,为这次迅速控制疫情提供有力保证。疫情处理主要措施为:① 及时采样,明确诊断,迅速查明原因,为进一步采取更加有针对性控制措施提供了有力的证据。② 根据疫情的特点,学校每日进行晨检,对体温超过38℃、流涕、咽痛等症状的学生,进行隔离、治疗,痊愈的学生必须持有医院防保科开出的《康复证明书》才能恢复上课。③ 在控制传染源的同时,加强学校内外环境清洁,教室开窗通风,并用含氯消毒剂进行空气、地面等消毒。④ 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利用学校广播、黑板报、报纸等健康教育形式,对学生及家长进行健康教育,注意个人卫生。⑤ 加强流感疫苗的应急接种,对易感人群接种乙型流感疫苗492人份。⑥ 学校停止一切聚集性的集体活动。

3 讨论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资料、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测结果,诊断本疫情为一起由乙型流感病毒引起的爆发疫情。

学校人员密集,一旦发生传染病,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造成疫情爆发。本次疫情的发生主要是此段时间气温变化较大,白昼温差悬殊,学校教室窗户多数时间处于关闭状态,教室空气流通较差,部分早期发病病例因怕脱课,症状轻时隐瞒病情,继续来校上课,未及时隔离治疗,引起本次的疫情爆发。有统计表明,全国每年流感爆发疫情中,有92%的爆发起数发生在学校,且多数由于未及时发现、处理、报告,贻误疫情控制时机,最终形成爆发[2]。及时报告疫情是有效控制疫情的一个关键环节。学校有关部门应提高对传染病的报告及防治意识,严格落实晨检工作,通过考勤和晨检动态观察学生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报告可疑情况。学校应重视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制定和完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管理办法,同时加强学校卫生老师的业务知识培训,使之成为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第一侦察兵。同时有关部门要有针对性加强学生等重点人群流感样病例监测,建立健全学生健康信息联络报告制度,一旦发现有聚集性流感样病例,必须及时报告。要大力开展宣传工作,提高家长和学生对接种疫苗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对学生接种疫苗提高学生群体免疫水平,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此外,学校卫生工作仅靠卫生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还需要教育等部门的重视与积极合作。

4 参考文献

[1]李立明.流行病学[M].第5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437-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