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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水土保持规划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2013年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精神,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深入推进水土流失和水系生态建设,不断提升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建设水生态文明城市和美丽提供坚实的支撑和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快推进法规配套体系建设。做好配套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是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保法》)顺利实施的重要基础。各级水利部门要以《水保法》、国家和省相关配套法规及政策为依据,积极主动争取地方人大和政府的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结合实际,集中精力,尽快启动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审批、水保设施验收、水保补偿费征收使用等相关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订完善工作,健全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体系。在制定配套规章制度过程中,要注重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实化细化各项制度,切实提高规章制度的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
二、全面做好水土保持规划工作。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和落实直接关系到水土保持工作的综合、长远发展成效,2011年3月1日修订实施的《水保法》强化了水土保持规划的法律地位。针对我市当前水土保持工作缺乏统筹规划,按照《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3年度工作方案》和省水利厅下达的年度安排,在配合做好国家和省级规划相关工作的同时,要尽快启动市、县两级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并于今年年底前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三、严格水土保持行政许可。要积极争取发改、国土、环保等部门的配合,实行联合审查审批制度,确保将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列为生产建设项目立项前置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提高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审批率和验收率。加强水保方案审批管理,建立市级专家库,加大技术培训力度,提高方案审批质量。
四、大力推进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日常巡查和重点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严格查处违法行为,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市水利局将组织开展市级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巡查活动。各县(区)也要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所属行政区内各类生产建设活动的监督执法,督导生产建设单位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大水保设施补偿费收取力度,规范使用管理。继续抓好第二批监督管理能力县建设,提高基层执法水平。
五、搞好水土保持重点项目的建设管理。按照建设精品工程、样板工程的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国家和省水土保持建设工程、水系生态建设工程和小流域(风沙片)综合治理工程等重点项目的治理目标和任务,发挥重点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大市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强治理项目的前期工作,以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规划为基础,组织搞好小流域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编制,提高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建设项目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严格考核,优胜劣汰。加强项目建设中的监督检查,严格质量控制,搞好工程后期管护。
六、加强水土保持学习宣传。学习宣传是深入贯彻实施《水保法》的基础性和长远性工作。要按照统一部署,切实抓好水利系统内部的学习培训工作,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班等形式,使广大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人员,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水保法》的精神实质,熟练掌握和运用法律条款,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利用行业内外主流媒体平台,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作用,扎实推动水土保持国策教育行动,广泛开展水土保持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的“五进”活动。积极推动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中小学生水土保持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和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建设活动,增强社会各界水土保持生态文明意识。
关键词:专科院校 水土保持 前景分析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C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4.03.146
水土流失已经成为威胁我国生态环境安全的重大问题之一,我国水土流失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38%。以长江流域的重庆市为例,重庆市水土流失面积3.75万平方米,占全市总面积的45.5%,年均土壤侵蚀模数3548 t/平方米,年侵蚀量1.33亿吨,全市每年进入江河的泥沙总量约1亿吨[1]。水土流失是生态环境退化的重要标志之一,是直接影响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防治水土流失是我国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2]。
面对如此严峻的水土流失形势,国家和各地政府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水土治理工作。而具有一定水土保持知识的专业人才,是水土流失治理成败的关键。目前我国水土保持专业主要在农林类本科院校中开设,专科类院校开办该专业的时间较迟且数量也较少。本科院校与专科院校的水土保持专业在人才培养模式和培养目标中都具有较大的差异。
1 本科类院校水土保持专业特征
本科类院校专业名称为“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代码090707。开设该专业的院校包括北京林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南林业大学等多家高校。目标是培养具备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水土保持、农业、水利、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行政、事业、教学、科研、规划设计等部门从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规划、设计、施工、监测、管理、方案编制、概预算编制、预防、监督以及国土环境整治与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本科阶段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设置的主要课程包括:水土保持工程学、水土保持规划、地质地貌学、普通植物学、森林生态学、林业生态工程学、土壤学、树木学、土壤侵蚀原理、林业生态工程学、工程力学、土壤侵蚀水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学、测量学、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小型水利工程学、农田水利学等。本科阶段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的就业方向,主要是到各个企事业单位做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目前国内做水保方案编制的单位和工程很多的;其他的可以去气象、国土、林业、水务等事业单位。
2 专科类院校水土保持专业特征
专科类院校开始的水土保持专业名称就叫“水土保持”,专业代码570401。人才培养目标是从事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与行政执法和进行水土保持科学实验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专科类院校水土保持专业的课程设置更注重实践环节,开设的专业课程包括:水利工程测量、应用遥感、土壤学基础、树木学、土壤侵蚀原理、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水土保持林草、水土保持规划、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信息与流域管理、水利工程测量实训、地质与土壤实习、树木与生态实习、土壤侵蚀实习、应用遥感实习、水文水资源实习、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水土保持林草设计、果树栽培实习、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专科院校水土保持专业人才就业去向主要是与水土保持技术应用与管理相关的单位。
3 本科与专科类院校水土保持专业的区别与联系
本科阶段专业名称为“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而专科阶段专业名称为“水土保持”。首先从专业名称的变化上可以看出,本科阶段该专业的人才培养目的中包括“水土流失治理”和“荒漠化防治”这两方面的目标;而专科类院校水土保持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就是针对水土流失治理的。其次本科与专科院校水土保持专业都重视水土流失治理的三大措施――林草、工程、农牧措施,人才培养方案中都包括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内容,所谓水保方案编制就是估算各工程对当地水土流失情况的影响,相当于环境评价,力求达到影响最小。
在课程体系上,本科阶段课程设置偏重于水土保持方面的植物措施,而对工程措施的讲授不足,使毕业生的就业方向受限,许多水土保持工程方面的问题无法解决。而专科院校注重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在课程体系中理论课与实训课的比重较本科院校有显著变化,实训课比例一般约占总课时的50%。因此,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专科院校,在培养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水土保持人才方面具有自身的优势[3,4]。
4 结论
党的十报告提出要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而其中水土保持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5]。在十建设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目前全国从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工作的专业人员约2.2万人,远不能满足水土流失治理、流域治理、荒漠化防治的要求,按我国每年新增5万平方米的治理速度进行治理,其中1平方米需要1人来计算,共需5万人,其中专科院校比率按30%计算,我国专科院校水土保持专业人才的培养规模要达到1.5万人,而截至2009年,全国开设水土保持专业的专科院校仅有7所,2007年招生的院校只有3所[6]。因此,专科院校水土保持专业具有较大的市场需求,发挥专科院校注重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特点,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合格的水土保持人才,对我国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张崇庆.建设水保科技示范园区提升水土流失治理水平[J].中国水土保持,2005,(5):7-8.
[2]张军红,侯新,李前杰.重庆市水土保持研究进展与展望[J].现代农业科技,2013,(19):284-285.
[3]吴伟民,林辉.水土保持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及其实施[J].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30(3):45-46.
[4]温爱存.浅谈高职院校水土保持专业教学改革与实践[J].中国水土保持,2012,(9):73-74.
[5]朱永杰.生态文明与生产力[J].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1(1):54-57.
关键词:城市水土保持;产生原因;对策
1 城市水土保持的内涵
城市水土保持是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水土保持工作的新内容,是针对城市化过程中引发的严重的水土流失而提出来的。城市水土保持的内容广泛,不仅包括对城市开发建设活动所产生的新的水土流失的防治、城市环境的绿化美化,还包括对广大郊区原有侵蚀环境的整治。具体包括:监督和防治城镇开发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监督和防治广大郊区农业开发活动所造成的水土流失;原残留的“自然流失区”的治理;城镇沿河(海、湖、库)岸防护林的建设;水源保护区的水源保护林建设(包括林相改造) ;城镇固体垃圾的处理;城市化开发地中的排水问题;城镇开发中有关水土资源保护的绿化、美化问题。
2 城市水土流失的原因
2.1 城市水土保持意识淡薄及法制不完善
长期以来,许多城市居民对水土流失的危害缺乏认识,在城市建设中,一些开发建设者往往只看重眼前利益,并没有意识到由此引发的不良生态环境问题,导致水土流失的加剧。同时,城市水土保持法制观念淡薄,相关法律不完善,宣传教育不够,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不强。
2.2 城市基础建设引起水土流失
由于城市基础设施大规模建设改变了地形,破坏了原有的水土保持设施,从而引起土壤侵蚀,造成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如道路、地下管线、防洪和排水工程等,改变了原有的水系和地貌植被,使水土资源布局改变;房地产开发活动,使地形地貌、城市布局等发生很大变化。因此,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改造、街道整治及房地产开发等城市建设项目是导致城市水土流失的重要因素。
2.3 城市环境建设用地规划不合理
城市绿地与城市建设用地、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道路及广场用地相比面积很少,而这些用地大部分已被硬化,降水极易形成地表径流。大量的地表径流遇孔洞或裂缝下泄易形成潜蚀,造成地面塌陷。城市大量使用地下水还将引起地面沉降,加剧地质与洪涝灾害。
2.4 城市生活垃圾及工业固体废弃物引起水土流失
大部分城市的生活垃圾处理不当和工业废弃物随意堆放以及取土、采石等活动使原有自然植被受到严重破坏,产生的大量弃土弃渣,污染水资源、阻塞河道、恶化环境,如不采取积极的水土保持措施,会加剧城市水土流失。
3 对策
3.1 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城市开发建设行为,增强水土保持意识
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城市开发建设行为,增强水土保持意识是减少人为水土流失的关键。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水土流失问题日趋严重,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应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执法机构,加强城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对开发建设项目实行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制度并对水土保持设施实行“三同时”制度。进一步搞好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对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单位或个人,应按规定收缴设施补偿费;对造成水土流失而无力治理的,应收缴水土流失防治费。对于违法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严肃处理,使城市水土保持工作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3.2 合理堆放弃土弃渣,增强城市防洪能力
城市开发建设中,可将建设所需的石料集中在一个地方开采,开采后的地面还可作其他建设用;对建设后的弃土弃渣、开挖面等,要搞好植被恢复,防止因建设而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合理处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这样可以防止弃土弃渣淤塞河床,从而减轻城市防洪压力。
3.3 增强库区面源污染治理,确保城市饮水安全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发展城郊旅游业建设中,要把做好库区面污染治理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在治理中坚持“谁污染、谁付费、谁收益、谁负担、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加强对库区环境的保护,建立一支业务素质较高的管理队伍,规范旅游的经营行为,控制旅游活动项目,对那些会导致库区水体、空气及环境污染的旅游项目应坚决予以取缔。要加大对库区周围环境的综合管理和整治,对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采取集中堆放、集中收集和集中处理。
3.4 加强城市水土保持科学研究
城市水土保持是我国在现代化建设新形势下水土保持工作的新课题,有一系列问题需要研究,如城市水土流失形式、规律及其特殊性的研究、工矿区水土流失及治理措施的研究、城市水土保持规划方法、评价指标体系及水土保持工程的建设标准的研究等。
4 结语
城市水土保持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一方面要加强治理,另一方面要巩固治理成果。城市化建设应是花园式山水型生态城市,因此要建立一个规范、完整的城市水土保持工作体系,并按照建立的工作体系将城市水土保持工作长期开展下去,实现城市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建立人与自然协调的舒适优美的城市家园。
[1] 王锐亮,何丙辉,罗雷.城市水土保持规划与城市可持续发展[J].水土保持应用技术,2006.
[2] 王燕.城市水土保持工作特点与基本对策[J].甘肃水利水电技术,2009,45(4):64.
[ 3 ]张璐,王秀茹. 城市水土保持与可持续发展[ J ]. 水土保持研究, 2004, 11 (3) : 188 - 190.
[4 ]武小捷,王东晖,张彩琴,等. 太原市城市水土保持措施[ J ]. 中国水土保持, 1998 (8) : 42 - 43.
[ 5 ]王金建. 关于城市水土保持的思考[ J ]. 山东水利, 2002(3) : 28.
关键词:水土保持;原因;可持续发展
一、城市水土保持概况
城市水土保持是从城市土壤侵蚀的特点出发,采取与城市功能分区相配套的水土保持综合措施,预防和治理城市开发建设所造成的水土流失,充分保护和合理利用城市水土资源,改善与美化城市环境,促进城市生态系统协调持续发展。
城市水土保持的内容不仅包括对城市开发建设活动所产生的新的水土流失的防治、城市环境的绿化美化,还包括对广大郊区原有侵蚀环境的整治。具体包括:监督和防治城镇开发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监督和防治广大郊区农业开发活动所造成的水土流失;治理原残留的“自然流失区”城镇沿河岸(海、湖、库)防护林的建设;水源保护区的水源保护林建设(包括林相改造);城镇固体垃圾的处理;城市化开发中的排水问题;城镇开发中有关水土资源保护的绿化、美化问题。
二、影响城市水土流失的因素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市规模不断扩张导致的城市资源短缺 生态环境恶化及人口极速增长等问题给城市生态系统带来巨大压力 伴随着城市化速度的加快,引发了越来越严重的水土流失,给城市居住环境与安全构成了威胁,制约城市现代化的发搞好城市水土保持,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和利用自然资源,创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 建设适宜居住的生态城市,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城市发展的主流。
1 城市水土保持意识淡薄及法制不完善
城市水土保持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很强的公益事业,涉及各行各业,必须有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坚强领导和多部门各行业的协调配合,以及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参与。但长期以来,许多城市居民对水土流失的危害缺乏认识,在城市建设中,一些开发建设者往往只看重眼前利益,并没有意识到由此引发的不良生态环境问题,导致水土流失的加剧。同时,城市水土保持法制观念淡薄,相关法律不完善,宣传教育不够,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不强。
2 城市基础建设引起水土流失
由于城市基础设施大规模建设改变了地形,破坏了原有的水土保持设施,从而引起土壤侵蚀,造成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如道路、地下管线、防洪和排水工程等,改变了原有的水系和地貌植被,使水土资源布局改变;房地产开发活动,使地形地、城市布局等发生很大变化。因此,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改造、街道整治及房地产开发等城市建设项目是导致城市水土流失的重要因素。
3 城市环境建设用地规划不合理
城市绿地与城市建设用地、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道路及广场用地相比面积很少,而这些用地大部分已被硬化,降水极易形成地表径流。
大量的地表径流遇孔洞或裂缝下泄易形成潜蚀,造成地面塌陷 城市大量使用地下水还将引起地面沉降,加剧地质与洪涝灾害。
4 城市生活垃圾及工业固体废弃物引起水土流失
大部分城市的生活垃圾处理不当和工业废弃物随意堆放以及取土采石等活动使原有自然植被受到严重破坏,产生的大量弃土弃渣,污染水资源、阻塞河道、 恶化环境,如不采取积极的水土保持措施,会加剧城市的水土流失。
三、如何完善城市水土保持
1 加强宣传及增强全民水土保持意识
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水土保持科普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使全社会关注水土保持,重视水土保持和积极参与水土保持。首先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城市水土保持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传媒工具,向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进行宣传,提高全民对城市水土流失的忧患意识和依法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感,营造一个良好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氛围,同时也为城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 切实做好城市水土保持的预防监督工作
水土流失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由于城市开发建设活动不合理。只有加强城市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工作,认真贯彻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开发建设项目业主认真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义务,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确定水土流失防治方案和措施,按照“谁建设,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治理”的原则,把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划分到建设单位,只要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就能从源头上遏制城市水土流失的发生与发展。确保水土保持工作的快速稳步发展。
3 科学编制城市水土保持规划
城市水土保持规划要根据城市发展的目标、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对象、内容等,与城市功能分区、城市防洪、城市水资源保护等基地建设相结合,按照现代化的生态城市建设,因地制宜地合理规划。根据城市水土流失的特点、城市水土保持功能分区和城市功能区划及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坚持高度协调统一的基本原则,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科学地编制城市水土保持规划,合理确定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措施体系。城市水土保持规划应以规范开发建设为主,以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为目标,坚持同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总体规划相结合,同城市功能分区相结合,同城市防洪、水资源保护和绿化美化相结合,分区防治和总体部署相结合,城区防治与郊区防治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突出源头治理,注重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在防治措施体系上,应坚持法制措施、管理措施与治理措施相结合,以法制措施为主导,以工程措施为依托。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先分类示范后全面推广,先治严重水土流失区,后治一般水土流失区。先重点后一般,整体推进,协调发展。
4 加强城市水土保持科学研究
城市水土保持是我国在现代化建设新形势下水土保持工作的新课题,有一系列问题需要研究,如城市水土流失形式、规律及其特殊性的研究、工矿区水土流失及治理措施的研究、城市水土保持规划方法、评价指标体系及水土保持工程的建设标准的研究等。在城市水土保持工作实践中,要不断地总结摸索经验,大力加强科学研究工作,积极探讨城市水土保持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提高城市水土流失防治的科学水平,为城市水土流失的监测监控及防治规划的制订提供依据,为城市经济建设与发展服务。
一、进一步提高对水土保持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
各有关部门必须从战略的高度认识水土保持是山区发展的生命线,是国土整治、江河治理的根本,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进一步增强对水土流失治理的紧迫感,把水土保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全面落实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水土保持预防保护责任,区政府决定成立*区水土保持委员会,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主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规划分局、区林业局、区交通局、区环保分局、区水务局、区国土资源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责任人承担相应职责纳入任期目标进行严格考核,各乡镇处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二、科学编制水土保持规划
由区水务局牵头,按照生态区创建规划的要求,编制水土保持生态规划;为环境综合治理、生态修复、水土保持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三、切实加强水土保持的预防监督
1严把审批许可关。凡在*区内需要扰动地表、破坏地貌植被以及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项目,必须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审批许可建设项目时,凡没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许可手续的开发建设项目,不予环评、征地和办理有关审批许可手续。经审批的开发建设项目,如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等发生变化;开发建设项目业主应及时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按规定程序报原审批单位审批。
2加强水土流失监测。由开发建设项目业主委托有资质的水土流失监测机构对水土流失情况进行跟踪监测。监测单位必须及时掌握水土流失状况并报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水土流失情况责令开发建设项目业主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3严格验收水土保持设施。开发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实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产使用。项目主体工程已投入运行的,由审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项目业主限期完工并办理验收手续。否则,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4加强监督检查。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就审批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四、综合治理水土流失
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和水土保持生态规划,以小流域为单元,因地制宜,实行植物措施、工程措施、耕作措施相结合,建立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
l贯彻“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建立健全责任制体系,创新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多形式、多渠道投资,保障水土流失治理的良性发展。
2贯彻“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凡开发建设项目必须优先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和破坏后的生态环境建设,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方案编制到位、设计施工到位、竣工验收到位、资金落实到位,确保开发建设项目生态环境良好,防止水土流失。
五、依法查处水土流失案件
凡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造成水土流失的;责令其采取措施予以恢复;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关键词】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水资源
1.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1水土保持的产业化发展慢经济水平低
加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的建设,是以获取水土保持最大化的经济效益为最终目的。水土保持的产业化发展是要基于综合治理开发之上展开的。而我国多数地区没水土保持的产业化发展仍比较慢,和经济结构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不严密,没有做到高效利用资源,没有开发别具特色的经济产品,普遍重治理而轻产生。
1.2科学技术的研究以及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不够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产业结构也在不断调整,自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也需要做适时的改变,然而以往所应用的研究方法、内容以及手段等已经无法满足当前现实的发展需求。而科技成果得推广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是日益突出,仍没有切实做到走出去分享技术以及请进来开发新项目,造成科技成果无法及时转化成生产力,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提供更好的帮助。
1.3重开发、轻保护的现象普遥存在
按照水土保持法规定的“三同时”制度,开发建设项目应将水土保持设施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建设内容,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但在城市及周边地区的开发建设项目中,“三同时”制度往往流于形式,一些城市基础设施、厂矿、房地产开发等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没有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或者不重视水土保持。
1.4方案编制工作滞后,落实上难度较大
按照水土保持发展规定,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本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但实际上常常是主体工程设计完成之后才开始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个别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开工建设才补编水土保持方案,有效性和操作性不强。
1.5规划、设计及建设不够完善
城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起步晚,经验不足,在方案的规划中往往以项目本身为依托,缺乏全局性和前瞻性。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不强,不能很好地服务于主体工程。重视前期方案的编制与报批、轻视后期实施与验收,使得城市水土保持工作滞后。
1.6水土保持的相关措施不全,综合防护的水平不高
目前,我国多数地区由于受到技术、认知、投入以及管理等方面的限制,水土保持的相关措施和不顾完善。在水土流失的治理过程中仍出现低标准治理、治理规模分散不集中等问题。由于水土保持属于一项综合的措施,要治理好水土流失,必须要将各项措施有机结合起来,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其的整体功能,进而提高综合的保护水平。可是目前由于相关配套措施的分散、不健全,造成经济受到严重损失,大量人力、物力大大浪费,水土流失加剧。
2.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问题的应对策略
2.1制定科学的城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总体规划
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及现状,做出科学的城市水土保持总体规划,指导城市水土保持工作的逐步实施,避免走先破坏后治理恢复或者重复建设的路子;总体规划要做到立足长远,既考虑近期发展,又要考虑到长期发展;要与城市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与城市、城郊经济发展相结合,兼顾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
2.2提高水土保持措施合理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因城市水土保持工作起步晚,有些工作尚处于摸索阶段,相关的研究成果和经验较少,要有效提高水土保持措施的合理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就要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教授,现场勘查,编制高水平、高起点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注重培养和提高水土保持规划设计和管理人员素质,主动吸收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和园林建设等方面的人才,不断扩大水土保持人员的知识面,改善设计、管理力量相对薄弱的现状。要重视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方案的优选。城市水土保持工程是主体工程建设派生出来而又服务于主体工程的附属项目,主体工程设计方案的比选,往往侧重于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等方面的论证,而水土保持方案主要是从主体工程对地表的破坏程度等来分析论证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可能会出现两者不一致的情况,故要进行优化设计,处理好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方案间的关系,使水土保持方案既符合规范要求,又能服务于主体工程。
2.3提高认识,加强各部门协作
要把城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提高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摆上政府议事日程,不断强化城市水土保持,健全城市水土保持监督体系,增强全民城市水土保持的意识;城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社会、生态效益长远的社会公益性事业,不单纯是水务部门的事情,需要全社会的参与,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协作。
2.4有效利用雨洪资源
建设完善的雨水集蓄回收利用系统。通过建立蓄水池、管网、地下涵洞等措施,将大部分城市降水收集起来,用于补充因水资源短缺造成的城市绿化用水不足。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污分流需要修建两套完整的管网系统,投资巨大,适宜在处于开发建设阶段的新城区、开发区以及城市排水管网改建中采用。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可以利用雨水下渗管道,沿线补给地下含水层,也可将雨水引到适当的地点集中人渗补给含水层或直接加以利用。采用改善措施增加城市透水面积。可以通过推广透水砖、多孔混凝土、多孔沥青等渗水材料和结构,让大部分地面的雨水径流快速人渗,补给地下水或成为回灌水源。
除此以外,还可以通过建立城市景观、提高植被覆盖率,有效处理生活垃圾和废弃物,加快城市天然河与湖泊生态综合治理等措施,推动城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快速发展。
《西部大开发》:什么是南水北调工程?
谭策吾:南水北调工程是优化我国水资源时空配置的重大举措,是解决我国北方水资源严重短缺问题的特大型基础设施项目,是未来我国可持续发展和整个国土整治的关键工程,对解决我国北方地区因水资源短缺而产生的―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对我国,尤其是北方地区宏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按照总体方案分东、中、西三条调水线路。2002年12月27日,南水北调工程开工典礼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和江苏省、山东省施工现场同时举行,标志着南水北调工程正式开工建设。
《西部大开发》:请谈谈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情况。
谭策吾: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从丹江口水库引水,经长江流域与淮河流域的分水岭方城垭口,沿唐白河流域和黄淮海平原西部边缘开挖渠道,在河南省郑州市附近通过隧道穿过黄河,沿京广铁路西侧北上,自流到北京、天津。输水干渠全长1273公里。
中线工程主要向北京、天津、河北、河南、湖北等五省市供水,重点解决北京、天津、石家庄等沿线20多座大中城市的缺水,并兼顾沿线生态环境和农业用水,具有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确保首都政治社会稳定的重大意义。近期从汉江丹江口水库引水,年均调水量95亿立方米,后期年调水规模达到130亿立方米。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于2003年12月30日开工,2005年9月26日丹江口水利枢纽大坝加高工程开工,2005年9月27日南水北调中线穿越黄河工程开工,标志着南水北调中线已进入全线建设阶段。
《西部大开发》:陕西在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的位置怎样?
谭策吾:丹江口水库水源区包括陕、甘、豫、鄂、渝、川等五省一市49个县(市、区),涉及陕西省汉江和丹江两大流域的西安、宝鸡、汉中、安康、商洛5市的31个县(区)。汉、丹江流域总面积6.27万平方千米(其中水土流失面积3.39万平方千米),占丹江口水库控制面积9.52万平方千米的65.9%。省内汉、丹江年均入库水量290.7亿立方米,占丹江口水库多年平均入库水量388亿立方米的70%以上,所以陕西是主要水源区。
从1996年开始,陕西省先后组织水源区4市30个县编制了丹江口水库水源区县级水土保持规划,并形成了《陕西省丹江口水库水源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规划》。1999年、2002年按照规划编制要求补充了有关资料。2005年9月、2006年5月编制了近期实施方案并得到批复。
《西部大开发》:国务院批复的《规划》中,对陕西省水土保持工作中提出了哪些要求?目标、任务是什么?
谭策吾:《规划》要求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河流的主要城市安康、商州、汉中遵循城市建设规律,搞好基础设施建设,依托汉江干流上的安康水库、石泉水库,形成保护丹江口水库的生态屏障。
《规划》目标是丹江口库区水质长期稳定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要求,汉江干流省界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标准,直接汇入丹江口水库的各主要支流达到不低于Ⅲ类标准。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使治理项目县的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30%~40%,开展治理的小流域减蚀率达到60%~70%以上,林草植被覆盖度增加15%~20%,年均减少入库泥沙0.4亿~0.5亿吨,增强水源涵养能力,年均增加调蓄能力4亿立方米以上。
《西部大开发》:丹江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项目的建设具有哪些重大意义?
谭策吾: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水源地,做好库区水土保持工作,不仅对确保中线工程水质安全,而且对促进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具有重要意义。建立库区生态屏障,为涵养水源、净化水质奠定基础。减少水土流失,控制入江入河泥沙,减轻防洪压力。控制和拦截泥沙、减少面源污染。增加植被、改善环境、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奠定基础。通过小流域综合治理,调整地方产业结构、发展主导产业、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贡献。
《西部大开发》:陕西省涉及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作的有哪些县?这些县的水土保持现状如何?当前陕西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进展情况如何?
谭策吾:《规划》范围确定丹江口库区及上游陕西、湖北、河南3省7个市的40个县,总土地面积8.81平方公里。《规划》分近期和远期目标,项目包括水土保持和水污染防治两部分。
近期规划安排汉中、安康、商洛3市的17个县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县,规划投资19.41亿元,内容包括小流域治理,示范小流域、苗圃建设,水源区水土保持监测等。
水土流失分布与人口的分布规律基本一致,主要分布在丹江上中游、旬河和金钱河流域、汉江干流沿岸区、汉中盆地周边地区和汉江源头区,其中汉江干流沿岸区、丹江上中游和汉江源头区最为严重。
国务院《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与水土保持规划》批复以后,陕西抓紧进行前期准备工作。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有下列破坏水土资源、造成水土流失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
(一)违法毁林或者毁草场开荒,破坏植被的;
(二)违法开垦荒坡地的;
(三)向江河、湖泊、水库和专门存放地以外的沟渠倾倒废弃沙、石、土或者尾矿废渣的;
(四)破坏水土保持设施的;
(五)有破坏水土资源、造成水土流失的其他行为的。
第三条水土流失防治区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实行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责任制。
第四条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立的水土保持机构,可以行使《水土保持法》和本条例规定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工作的职权。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批准的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任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专项资金,组织实施,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安排水土流失地区的部分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农业发展基金等资金,用于水土保持。
第六条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按国家、省、县三级划分,具体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可以分为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
第七条水土流失严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需要,设置水土保持中等专业学校或者在有关院校开设水土保持专业。中小学的有关课程,应当包含水土保持方面的内容。
第二章预防
第八条山区、丘陵区、风沙区的地方人民政府,对从事挖药材、养柞蚕、烧木炭、烧砖瓦等副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根据水土保持的要求,加强管理,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恶化。
第九条在水土流失严重、草场少的地区,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行舍饲,改变野外放牧习惯。
第十条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因地制宜,组织营造薪炭林,发展小水电、风力发电,发展沼气,利用太阳能,推广节能灶。
第十一条《水土保持法》施行前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在平地或者缓坡地建设基本农田,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将已开垦的陡坡耕地逐步退耕,植树种草;退耕确有困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限期修成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
第十二条依法申请开垦荒坡地的,必须同时提出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报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第十三条在林区采伐林木的,采伐方案中必须有采伐区水土保持措施。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采伐方案后,应当将采伐方案抄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监督实施采伐区水土保持措施。
第十四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其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水土保持方案,必须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依法开办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申请采矿,必须填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申请办理采矿批准手续。建设工程中的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应当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并签署意见。水土保持设施经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投产使用。水土保持方案的具体报批办法,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水土保持法》施行前已建或者在建并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第三章治理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国有农场、林场、牧场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下的坡耕地,按照水土保持规划,修筑水平梯田和蓄水保土工程,整治排水系统,治理水土流失。
第十七条水土流失地区的集体所有的土地承包给个人使用的,应当将治理水土流失的责任列入承包合同。当地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监督承包合同的履行。
第十八条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水土流失,可以由农民个人、联户或者专业队承包治理,也可以由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投资投劳入股治理。实行承包治理的,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签订承包治理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承包治理合同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负责治理。因技术等原因无力自行治理的,可以交纳防治费,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治理。防治费的收取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主管物价的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条对水行政主管部门投资营造的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和防风固沙林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时,所提取的育林基金应当用于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和防风固沙林。
第二十一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和种植的林草,应当按照国家技术标准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应当建立档案,设立标志,落实管护责任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者侵占水土保持设施。企业事业单位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应当给予补偿。
第四章监督
第二十二条《水土保护法》第二十九条所称水土保持监测网络,是指全国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大江大河流域水土保持中心站,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土保持监测站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防治区水土保持监测分站。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分别公告水土保持监测情况。公告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水土流失的面积、分布状况和流失程度;
(二)水土流失造成的危害及其发展趋势;
(三)水土流失防治情况及其效益。
第二十四条有水土流失防治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本单位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情况。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水土保持法》和本条例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水土保持监督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应当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证件。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依照《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幅度为非法开垦的陡坡地每平方米一元至二元。
第二十七条依照《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幅度为擅自开垦的荒坡地每平方米零点五元至一元。
第二十八条依照《水土保持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幅度为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
第二十九条依照《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幅度为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每平方米二元至五元。
第三十条依照《水土保持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幅度为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
第三十一条破坏水土保持设施,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二条依照《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水行政主管部门处理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纠纷的,应当提出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受到水土流失危害的时间、地点、范围;
(三)损失清单;
(四)证据。
第三十三条由于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水土流失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的种类、程度、时间和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查实并作出“不能避免造成水土流失危害”认定的,免予承担责任。
第六章附则
按照国家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加快我县防治水土流失的步伐,改善投资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国发〔1993〕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民对水土保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据统计,我县水土流失面积达3189平方公里,占全县辖区总面积的45%,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形势不容乐观。一些地方存在着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少数生产建设项目和矿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导致局部生态环境恶化,水源枯竭,土地退化,农业生产能力下降,甚至泥沙淤积河道、水库、塘坝、渠道,占压农田、耕地。事实警示我们,要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搞好水土保持,保护生态环境。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国务院明确指出,水土保持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山区发展的生命线,是国土整治和江河治理的根本,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必须从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各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关心和支持水土保持事业的发展,把水土保持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正确处理开发建设、经济增长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关系,决不能以破坏水土资源、恶化生态环境来换取经济的发展和眼前利益,要做到开发建设与保护水土资源同步。要切实加强水土保持的宣传教育,教育、文化、新闻、宣传、司法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搞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深入地宣传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宣传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和水土保持工作的紧迫性,坚持长期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案件查处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政府组织与舆论引导相结合,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意识和责任感。
二、把搞好水土保持,建设良好生态环境作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来抓
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对保护生态环境和土地资源,避免耕地质量下降,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政府要在调查评价水土资源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水土保持规划,并将规划确定的任务纳入乡镇重点工作,安排专项资金,组织实施。山区、矿区、经济开发区是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要做到预防为主,切实抓好水土保持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治理水土流失,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降低江河泥沙含量,减少旱涝灾害。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编报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查处水土流失案件,控制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对在水土保持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水土保持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未完成水土保持防治任务以及无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谋求短期经济利益的有关领导和当事人,依法追究责任。
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控制人为水土流失的产生
水土保持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在我县行政辖区内修建铁路、公路、水利工程,采矿、挖煤、办厂、房地产和其他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项目,凡征、占地面积在一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一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其他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必须经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改、环保、国土资源、交通、规划、公安、工商、建设、公路、财政、物价、农业、林业和招商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凡是涉及水土保持的开发建设项目,没有编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的,环保部门不予审批环评报告书,国土资源部门不办理用地手续、不颁发采矿许可证,发改部门不予审查开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改善投资环境为由简化法定程序。对拒不申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而造成水土流失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四、强化对水土保持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工作
各乡(镇)根据本辖区内水土保持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划分情况,强化水土保持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工作,把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项目同开展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和强化对水土流失的监测工作,继续规范和加强水土保持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强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和生态建设工程的建设和管理,逐步建立水土保持重点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大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建设生产过程中人为水土流失的加剧,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编报审批管理,凡在建项目未及时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的建设单位(业主)必须及时补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并经水土保持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坚持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和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即水土保持设施与项目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促进“三同时”制度贯彻落实;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对水土保持设施未建成、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已投产使用的,项目建设单位(业主)限期完成水土保持设施并办理验收手续,确保水土保持设施发挥效益。
五、多渠道加大水土保持资金投入,防治水土流失
认真落实现行的水土保持资金投入政策,不断增加对水土保持的资金投入,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渠道。
(一)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用于水土流失的防治。
(二)坚持“谁使用土地谁负责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有防治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安排专项经费按照水土保持有关规范进行水土流失的治理,并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验收。
(三)继续鼓励企事业单位、个人、联户等采取股份制、租赁或承包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开发治理“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
(四)积极探索水土保持补偿机制、利用价格手段、筹集水土保持建设资金,不断推动水土保持事业发展。
六、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坚持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
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队伍是实施监督执法的基础,要不断加强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培养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过硬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队伍,切实履行好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能,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委员会的协调作用,全面推进全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规范化建设。对不按法律法规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不按方案实施、不依法缴纳规费、不按要求验收水土保持设施等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典型,要重点坚决予以查处,做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类;查处一批,震慑一片,全面推进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经常化、规范化。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与发改、环保、国土资源、交通、司法、法院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从源头上协调解决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实施及验收中的各种问题,有效地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和执法效果。
关键词: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程序;方案实施;可持续发展
为了提高水土保持的编报率,我国相关部门颁布了相关文件,要求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项目,必须进行保持水土方案编报。目前,我国水利部门严格按照水利开发提出的要求,规范我国项目的开发。因此,我国的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的发展逐渐成熟。随着企业对水土保持保持方案编制的深入认识,意识到只有保证水土保持方案顺利实施,才能切合工程发展的目标,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低的原因
(一)政府强制力度不够
现阶段,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规定,来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规范大型工程项目的开发,实现控制施工中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目的。企业在制定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时,应根据《水土保持法》相关规定进行编写。这些规定虽然明确规定企业施工中,造成水土流失应承担治理的责任,但对不进行治理的,没有强硬措施。由此可见,部分地区政府的强制力仍然不够。
(二)重经济轻环保
现阶段,我国针对环境保护问题,颁布了一系列的文件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然而,在一些地区仍然存在着大面积的水土流失问题,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部分领导的环保意识薄弱。目前,我国处于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各地区都非常重视城市的经济增长总值。很多领导为了提高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干预到企业的水土保持方案编报中来,牺牲环境来实现经济的增长。更有甚者,以首长工程、重点工程等名义进行行政干预,让这些企业跃过水土保持方案编报过程,直接进行项目建设。
第二,执法意识薄弱。《水土保持法》是政府针对企业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的审批标准,应严格按照上面的相关规定对企业的方案严格把关。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政府没有认识到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导致在审批过程中出现了漏洞。这些项目一旦进入施工阶段,必然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问题,危害当地的环境。
二、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程序
任何一个项目必须经过“思考――认识――再思考――再认识”的过程。对于一个开发建设项目而言,完成一个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流程可分为三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中期编制阶段及后期报审阶段。从项目委托至审批共需经历项目来源前期分析合同及收资现场踏勘、思路初整数据整理思路整理报告编写报审、批复等过程。
三、重点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编报问题
(一)重点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编报
随着经济的发展,各个城市的重点建设建设项目不断增多,从而引发了各种环境问题。因此,我国水利部门应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审核,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重点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编报主要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第一,项目执行前,项目法人可以委托相关单位制定水土保持方案。为降低施工工程中对环境的破坏,项目法人应要求编制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基本摸清工程施工所占用的面积以及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面积,明确项目防止水土流失的责任范围,并预算水土保持的投资,把握数据的准确性。
第二,进行编报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该地区的自然地理因素,根据其独特的独特地理环境,明确弃土弃渣、水污染对该地环境造成的危害,并针对可能造成的危害作估算,做好事前规划工作。明确工程的主体地位,有针对性的分析其在施工过程中关于水土流失预测,并对针对这些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提高水土编报的质量,降低人为因素对环境的破坏。
第三,从目前已编报的水土保持方案来看,普遍存在着针对性不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涉及水土保持的施工组织、施工工艺、土石调配等介绍不清;对项目区调查不够,水文气象、土地利用、水土流失等多个方案往往采用同一个地区的数据,没有针对性,对水土保持的分区不科学,各区的水土保持规划设计针对性不强,没有体现各地区水土保持特色。特别是水土保持林种选择,一定要适地适树,才能达到预期目标,否则将功亏一篑。
第四,报审阶段,项目法人应根据水利部门针对水土保持编报工作提出的意见,进行方案修改,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的可操作性。
(二)重点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策略
重点建设项目在实施工程中,应落实编报中关于水土保持方案的策略。根据工程项目建设的环境,做好典型设计工作。例如:设计拦渣坝、挡土墙、截水沟、拦渣坝等等,对弃土弃渣进行集中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危害。除此之外,建设单位应认识项目建设对水土流失问题造成的严重影响,施工单位应适量种植树木,减少对当地植被的破坏,控制施工中造成的土石松动问题,可以有效预防当地水土流失。
重点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都不可避免对当地环境造成危害。当水土保持方案通过审查合格后,除了在施工中减少人为因素对环境的破坏外,生产建设单位应该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措施进行该项目区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列支方案建设资,指定专门负责治理的技术人员,对水土保持方案措施逐一落实,逐项开展,严格把好质量关,确保方案竣工后能够通过验收。此外还应对施工周围的环境进行综合治理,使施工区域内的生态环境得到快速恢复。
四、提高水土保持编报率的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
水土流失问题是中国面临的首要环境问题之一,阻碍了社会发展进程,水土流失方案编报是抑制水土流失的有效方法。因此,政府部门应号召广大人民群众,采用不同的形式,来宣传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通过有效的宣传,政府部门重视对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的审查,增强全社会法制意识,让全民加入到水土保护这一伟大事业中,从而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加强编制单位技术人员的培训
现阶段,各地区的经济都处在高速发展的时代,城市的各种开发项目不断地增加,导致水土监察部门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也随之增加。然而,部门建设过快,导致部分政府部门忽视了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因此,一方面,要加强对编报人员审查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让工作人员了解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查的具体流程。另一方面,加强对施工地区的勘测,培养自己爱岗敬业意识,高度重视水土保护。
(三)加强政府监督力度
加强政府对开发项目的监察力度,可以有效地控制人为导致的水土流失问题。通过对项目开发的监督,督促企业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的实施情况。例如:云南省元谋县在开展水土保持阶段,对企业发出若干份水土保持方案的催报通知书,督促企业进行水土保护方案编报,并对其进行跟踪调查,落实水土保持方案。
(四)加强审批力度
为了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国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问题。政府一是要制定规章、规定、办法等,明确企业开发项目所要承担的责任,在审查过程中严格把关,强制生产建设开发项目企业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编报;二是建立健全水土保持机制,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的审查流程,增强政府部门应强化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查力度。在进行水土保持相关项目的审批时,应规范审批程序,实现执法的规范化。同时,减少政府部门的干预,各司其职,实现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
(五)加强验收
根据水土保持法规定,水土保持方案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后,水保部门要及时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按照批复的方案措施组织好施工及质量管理,主体工程验收时必须同时验收水土保持工程。
五、结束语
现阶段,我国环境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因此,政府应不断完善水土保持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意识。同时,政府部门应规范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力度,并监督其落实,严格控制生产建设过程中造的水土流失,实现经济、生态双赢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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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城市建设;水土保持;问题;措施
Abstract: This article from the eco-city construction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a detailed analysis of the reasons of urban soil erosion and measures to be taken. .Key words: urban construction;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problem;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S157.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生态城市的基本内涵应该是:在一定区域内,以生态环境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为核心,遵循生态学原理与生态经济规律,把区域内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生态破坏的恢复以及区域内社会经济发展与城乡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统一规划、综合建设,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殷实、健康、文明向上的生态社区,最终实现区域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可持续发展和高度统一。而城市建设中最关键的就是水土流失的问题。
1.生态城市建设存在的问题
1.1生态城市建设应秉持的理念与意识欠缺,全民参与度不够,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还没有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意识和行动。公众参与的主要形式仍然属于政府倡导下的参与;从参与的内容来看,目前公众参与主要集中在参与宣传教育方面;从参与的过程来看,主要侧重于事后的监督,事前的参与不够;从参与的保障来看,政府组织的较多,制度性建设不够;从参与的效果来看,流于口头的多,见诸行动的少。所以,我国急需建立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制度。
1.2生态城市建设片面追求整齐划一、观赏效应,缺少地方特色, 一些原来颇具地方特色及民族特色的城市,正在被着装一致的新建筑所淹没,忽略了城市生态系统的和谐发展。有的地方政府为了追求政绩,一味地追求城市美化亮化,破坏了原有的自然生态系统,营造了越来越多的人工环境,从而使城市演变成典型的人工复合生态系统。城市的发展不应该以自然生态环境的丧失为代价,要尽可能地保护原有的自然系统,使城市建设同自然生态系统和谐融合。
1.3生态城市建设过程中,淡化生态资源培植,考虑经济建设过多,考虑生态资源再造较少,从战略上忽略了生态资源培植对于生态城市建设的重要性。忽略了人与环境的协调,忽略了形象建设中的公众认可度。依据生态经济学法则,在城市经济运行中,城市经济系统决不是孤立的,城市经济系统必须与生态系统相协调,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生态资源与经济资源的有机结合,达到资源最佳匹配的状态,实现生态结构和经济结构的进一步优化。
1.4生态城市建设中环境地质问题比较突出,城市地面过度硬化的现象非常普遍。地面过度硬化弊端:一是滞留地面的雨水造成交通拥堵甚至瘫痪;二是地下水得不到补充,造成缺水,使城市树木生长受到威胁;三是由于水下渗的减少,使城市土壤本来可以发挥作用的环境净化功能不能有效利用,土壤水库功能不能发挥;四是过度的城市地面硬化加剧了城市热辐射,使城市热岛效应进一步加大。
2. 城市水土保持的内涵
城市水土保持是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水土保持工作的新内容,是针对城市化过程中引发的严重的水土流失而提出来的。城市水土保持的内容广泛,不仅包括对城市开发建设活动所产生的新的水土流失的防治、城市环境的绿化美化,还包括对广大郊区原有侵蚀环境的整治。具体包括:监督和防治城镇开发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监督和防治广大郊区农业开发活动所造成的水土流失;原残留的“自然流失区”的治理;城镇沿河(海、湖、库)岸防护林的建设;水源保护区的水源保护林建设(包括林相改造);城镇固体垃圾的处理;城市化开发地中的排水问题;城镇开发中有关水土资源保护的绿化、美化问题。
3. 城市水土流失的原因
3.1城市水土保持意识淡薄及法制不完善
长期以来,许多城市居民对水土流失的危害缺乏认识,在城市建设中,一些开发建设者往往只看重眼前利益,并没有意识到由此引发的不良生态环境问题,导致水土流失的加剧。同时,城市水土保持法制观念淡薄,相关法律不完善,宣传教育不够,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不强。
3.2城市基础建设引起水土流失
由于城市基础设施大规模建设改变了地形,破坏了原有的水土保持设施,从而引起土壤侵蚀,造成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如道路、地下管线、防洪和排水工程等,改变了原有的水系和地貌植被,使水土资源布局改变;房地产开发活动,使地形地貌、城市布局等发生很大变化。因此,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改造、街道整治及房地产开发等城市建设项目是导致城市水土流失的重要因素。
3.3城市环境建设用地规划不合理
城市绿地与城市建设用地、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道路及广场用地相比面积很少,而这些用地大部分已被硬化,降水极易形成地表径流。大量的地表径流遇孔洞或裂缝下泄易形成潜蚀,造成地面塌陷。城市大量使用地下水还将引起地面沉降,加剧地质与洪涝灾害。
3.4城市生活垃圾及工业固体废弃物引起水土流失
大部分城市的生活垃圾处理不当和工业废弃物随意堆放以及取土、采石等活动使原有自然植被受到严重破坏,产生的大量弃土弃渣,污染水资源、阻塞河道、恶化环境,如不采取积极的水土保持措施,会加剧城市水土流失。
4. 加强城市水土保持的对策
4.1提高对水土流失治理的认识
虽然近年来,通过加强预防监督、开展林草措施为主的生态工程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局部治理与整体恶化的趋势并存,特别是随着人口增加和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承载力加重,“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十分严重。
因此,城市水土流失严重既与人为因素破坏有关,同时也与自然条件有很大关系。对城市水土流失治理的长期性与艰巨性应有足够的认识,要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有步骤地实施好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从现在起,坚决控制住人为因素产生新的水土流失,重点要使水土保持工作与林业工作紧密结合。
4.2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城市开发建设行为,增强水土保持意识
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城市开发建设行为,增强水土保持意识是减少人为水土流失的关键。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水土流失问题日趋严重,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应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执法机构,加强城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对开发建设项目实行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制度并对水土保持设施实行“三同时”制度。进一步搞好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对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单位或个人,应按规定收缴设施补偿费;对造成水土流失而无力治理的,应收缴水土流失防治费。对于违法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严肃处理,使城市水土保持工作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4.3处理好生态效益与社会经济效益的关系
水土流失治理与水土等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相结合是水土保持工作一条重要经验。只有强调减蚀减沙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才能发动广大群众参与水土保持工作。
4.4调动群众积极性,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新形势下的水土保持工作,
必须走市场引导的路子。就是要深化农村小型水利水保工程设施建管机制的改革,“四荒”出让机制的改革,把水土保持工作推向市场,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农村小型水利水保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股份合作、租赁开发、承包治理等政策,采取灵活机制,鼓励和吸引各行各业、集体和个人通过投资、投劳参与水土保持治理开发工作。
4.5合理堆放弃土弃渣,增强城市防洪能力
城市开发建设中,可将建设所需的石料集中在一个地方开采,开采后的地面还可作其他建设用;对建设后的弃土弃渣、开挖面等,要搞好植被恢复,防止因建设而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合理处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这样可以防止弃土弃渣淤塞河床,从而减轻城市防洪压力。
4.6增强库区面源污染治理,确保城市饮水安全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发展城郊旅游业建设中,要把做好库区面污染治理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在治理中坚持“谁污染、谁付费、谁收益、谁负担、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加强对库区环境的保护,建立一支业务素质较高的管理队伍,规范旅游的经营行为,控制旅游活动项目,对那些会导致库区水体、空气及环境污染的旅游项目应坚决予以取缔。要加大对库区周围环境的综合管理和整治,对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采取集中堆放、集中收集和集中处理。
4.7加强城市水土保持科学研究
城市水土保持是我国在现代化建设新形势下水土保持工作的新课题,有一系列问题需要研究,如城市水土流失形式、规律及其特殊性的研究、工矿区水土流失及治理措施的研究、城市水土保持规划方法、评价指标体系及水土保持工程的建设标准的研究等。
5. 结语
城市水土保持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一方面要加强治理,另一方面要巩固治理成果。城市化建设应是花园式山水型生态城市,因此要建立一个规范、完整的城市水土保持工作体系,并按照建立的工作体系将城市水土保持工作长期开展下去,实现城市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建立人与自然协调的舒适优美的城市家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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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水利工程;水土保持;防治措施
1 我国水土流失现状及其对水利工程的影响
根据权威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水土流失问题相当严重。建国以来,我国造成水土流失的土地总面积累积已超过四百万平方公里,这一数据让人触目惊心的同时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思。目前,我国水土流失类型主要包括风力侵蚀、水力侵蚀和风力水力共同侵蚀三种。我国虽然幅员辽阔,但可用耕地面积与发达国家相比并不突出,尤其是在近14亿人口这样一个庞大的基数下,人均耕地面积可以说是少之又少,所以水土保持工作已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之一。
水土流失问题比较常见,任何地区、任何地形都容易发生,也极易产生许多不良的后果,轻则导致江河堵塞,重则引起河流改道,导致河流水位的大幅度提升,增加洪涝灾害发生的几率,而且也会降低干旱季节江河的蓄水量,导致农田减产甚至旱灾的发生。此外,水土流失容易造成地表土层与岩石呈现的状态,在水流冲击较强时,岩石层及地表土层经冲刷易产生的大量泥沙,这些泥沙汇入江河后,泥沙会逐渐沉积在水势相对缓慢或地势较高的区域,从而堵塞河道,引起河床和水温的上升,这就是水土流失会对水利工程建设造成的影响。如此一来,水库的调节能力会降低,极大地影响了水利工程的作用,严重时甚至会导致水利工程无法正常使用,这样,不仅会对水库设施及经济效益造成损失,同时也会增加洪涝灾害的发生的几率。
2 水土保持工作在水利工程施工中的具体实施
2.1 施工单位要摆正姿态,正视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
水利工程建设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整治。首先要及时清理掉工程施工阶段产生的垃圾、弃土等杂物,从源头上切断污染。其次,要在工程结束后的第一时间内拆除施工过程中设置的临时建筑和硬化地面。如果施工前对地表土壤做了压实工作,那么就要在工程完工后立即采取深翻或复耕的方式进行处理,以确保土地的生产能力与抗侵蚀能力得到最大限度地恢复。此外,施工过程中如果临时占用了农田、植被等区域,也应对其本来的功能属性尽快恢复,做到及时、有效,从根源上杜绝水土流失可能造成的危害。
2.2 加强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能力
水利工程施工的过程,也是对施工区域地表植被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的过程,这种情况在所难免,重要的是在工程结束后如果施工单位加强对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工作,那么就会很大程度的减少甚至阻断水土流失现象的发生。具体操作方法可以是:在土层的挖方区人工挖掘一条截水沟或排水渠,或者通过设置挡土墙、抗滑桩等设施来避免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发生,还可以通过在土层作业的回填区加强坡面整治的方式,如增加植被的覆盖,这样,都可以有效减少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水土流失现象。
2.3 制定水土保持的措施时要注重因地制宜
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类型主要有点状和线状两种。所以,在需要进行治理的水利工程区域,可以先研究施工地段的土层构造,在充分做好土地适应性评价的基础上,秉承因地制宜地原则,制定出水土保持的手段并予以实施。例如可以采用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的方法。之所以采用二者相结合的方法,是因为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各自的功能属性不同,将这两者有效地结合可以高标准的实现水土保持的成果。与此同时,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可以针对施工区域不同性质不同的特征,设计并提出有效的方案并加以实行。这样不仅可以扩大地表植被覆盖的面积,还可以提高地表土层的抗侵蚀能力,为打造一个优质的地表生态环境提供基础。
2.4 指标监测系统在水土保持工作中的应用
全面、合理的水土保持指标在水利工程施工开始前就应该制定出来。具体可以结合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水土保持的监测,确定好施工区域水土保持指标检测系统的目标,对经常出现水土流失问题的重点区域要加大监测与考核的力度,定量且定性的分析出该区域水土保持的监测指标,制定出具有针对性的水土流失控制方法及对策。具体的指标监测可以是对水利工程施工区水土流失背景的监测,如平均风速、年均气温、多年平均降水量,或者地貌、土壤、气候、植物等的类型,从而建立健全水利工程施工区域指标监测系统的完善。
对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水土流失状况进行监测还应该包括水利工程施工区的面积、损坏植被的面积、扰动地表的总面积、土石方开挖量、水土流失部位、水土流失量等指标。除此之外,还要考虑工程施工是否对附近居民生产和生活造成了干扰,是否对周边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造成了破坏,这些指标都应在监测系统建立的范围内。
2.5 强化政府在水土保持工作中的政策制定和监督作用
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政府要充分发挥自身政策制定和决策监督的作用。要从实际的角度出发,制定水土保持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意见,并充分发挥自身的监督机制,对工程项目中易出现水土流失情况进行有力的监督,确保水土保持工作的有效开展。针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单位要给予正确的引导,使其树立水土保持观念,对屡教不改的单位也要不遗余力的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责令其采取水土保持的补救措施,引导施工单位向文明施工、科W管理方面迈进。
3 可持续发展的水土保持策略分析
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设施和基础性产业,而水土保持又是解决目前水土流失、生态环境脆弱的唯一途径,所以,水土保持工作能否可持续的发展是目前水利工程施工势在必行的策略。因为水土保持可以维持或者增加土壤中的水渗量,比如一些水利工程中的梯田、水库等都有拦蓄径流的作用,在汛期到来时还可以削弱洪峰,加强防洪的能力,不仅延长了水利工程的寿命,而且也保证了工程的经济效益。此外,水土保持对减少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发生作用也不容小觑,这样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水利工程遭到破坏的几率。所以说,水土保持的实施,不仅可以合理地利用水土资源,提高土地的生产力,更能使水土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4 结束语
水利工程的建设为我国的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但是水利工程对水土保护的作用却因此减弱了,因此,我们必须树立水土保持的意识,减少甚至杜绝水利工程本身对环境造成的破坏,并且针对水利工程中的水土保护问题,政府和相关部门一定要引起重视,加大环境保护的力度,群策群力,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的综合治理工作,打造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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