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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方案

时间:2022-06-23 21:12:28

水土保持方案

水土保持方案范文1

第一条为了防止和整治水土流失,合理使用水土资源,减少自然灾害,改善生态,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土保持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水土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第三条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统一领导,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任务,安排专项资金,并组织实施。

国家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

第五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水土保持工作。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在所管辖范围内依法承担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水土保持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农业、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的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和教育工作,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增强公众的水土保持意识。

第七条国家鼓励和支持水土保持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水土保持科学技术水平,推广先进的水土保持技术,培养水土保持科学技术人才。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土资源、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水土资源、造成水土流失的行为进行举报。

第九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水土保持工作。

对水土保持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

第十条水土保持规划应当在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定的基础上,遵循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的原则编制。

第十一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全国水土流失调查并公告调查结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水土流失调查并公告调查结果,公告前应当将调查结果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划定并公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对水土流失潜在危险较大的区域,应当划定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对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应当划定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第十三条水土保持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类型区划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任务和措施等。

水土保持规划包括对流域或者区域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作出的整体部署,以及根据整体部署对水土保持专项工作或者特定区域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作出的专项部署。

水土保持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水资源规划、城乡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协调。

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应当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后,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水土保持规划一经批准,应当严格执行;经批准的规划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修改的,应当按照规划编制程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五条有关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城镇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在规划中提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并在规划报请审批前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三章预防

第十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水土保持规划,采取封育保护、自然修复等措施,组织单位和个人植树种草,扩大林草覆盖面积,涵养水源,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

第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取土、挖砂、采石等活动的管理,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

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的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的划定,应当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相衔接。

第十八条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应当限制或者禁止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严格保护植物、沙壳、结皮、地衣等。

在侵蚀沟的沟坡和沟岸、河流的两岸以及湖泊和水库的周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有关管理单位应当营造植物保护带。禁止开垦、开发植物保护带。

第十九条水土保持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与维护,落实管护责任,保障其功能正常发挥。

第二十条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小于二十五度的禁止开垦坡度。禁止开垦的陡坡地的范围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

第二十一条禁止毁林、毁草开垦和采集发菜。禁止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或者滥挖虫草、甘草、麻黄等。

第二十二条林木采伐应当采用合理方式,严格控制皆伐;对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等防护林只能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对采伐区和集材道应当采取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并在采伐后及时更新造林。

在林区采伐林木的,采伐方案中应当有水土保持措施。采伐方案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林业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实施。

第二十三条在五度以上坡地植树造林、抚育幼林、种植中药材等,应当采取水土保持措施。

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下、五度以上的荒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应当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第二十四条生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的,应当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第二十五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水土保持方案应当包括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范围、目标、措施和投资等内容。

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办法,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六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二十七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第二十八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其生产建设活动中排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应当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确需废弃的,应当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并采取措施保证不产生新的危害。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治理

第三十条国家加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坡耕地改梯田、淤地坝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加大生态修复力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建设管理,建立和完善运行管护制度。

第三十一条国家加强江河源头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水源涵养区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工作,多渠道筹集资金,将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纳入国家建立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第三十二条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进行治理。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专项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取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生产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和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水土保持费用,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处理。

第三十三条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水土保持规划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并在资金、技术、税收等方面予以扶持。

第三十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承包治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并依法保护土地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承包治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承包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农村土地的,在依法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应当包括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责任的内容。

第三十五条在水力侵蚀地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单位和个人,以天然沟壑及其两侧山坡地形成的小流域为单元,因地制宜地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保护性耕作等措施,进行坡耕地和沟道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在风力侵蚀地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单位和个人,因地制宜地采取轮封轮牧、植树种草、设置人工沙障和网格林带等措施,建立防风固沙防护体系。

在重力侵蚀地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单位和个人,采取监测、径流排导、削坡减载、支挡固坡、修建拦挡工程等措施,建立监测、预报、预警体系。

第三十六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单位和个人,采取预防保护、自然修复和综合治理措施,配套建设植物过滤带,积极推广沼气,开展清洁小流域建设,严格控制化肥和农药的使用,减少水土流失引起的面源污染,保护饮用水水源。

第三十七条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

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下的坡耕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修建梯田、坡面水系整治、蓄水保土耕作或者退耕等措施。

第三十八条对生产建设活动所占用土地的地表土应当进行分层剥离、保存和利用,做到土石方挖填平衡,减少地表扰动范围;对废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存放地,应当采取拦挡、坡面防护、防洪排导等措施。生产建设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在取土场、开挖面和存放地的土地上植树种草、恢复植被,对闭库的尾矿库进行复垦。

在干旱缺水地区从事生产建设活动,应当采取防止风力侵蚀措施,设置降水蓄渗设施,充分利用降水资源。

第三十九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采取下列有利于水土保持的措施:

(一)免耕、等高耕作、轮耕轮作、草田轮作、间作套种等;

(二)封禁抚育、轮封轮牧、舍饲圈养;

(三)发展沼气、节柴灶,利用太阳能、风能和水能,以煤、电、气代替薪柴等;

(四)从生态脆弱地区向外移民;

(五)其他有利于水土保持的措施。

第五章监测和监督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发挥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在政府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服务中的作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经费。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完善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对全国水土流失进行动态监测。

第四十一条对可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具备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定期上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

从事水土保持监测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保证监测质量。

第四十二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土保持监测情况,定期对下列事项进行公告:

(一)水土流失类型、面积、强度、分布状况和变化趋势;

(二)水土流失造成的危害;

(三)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情况。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水土保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流域管理机构在其管辖范围内可以行使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职权。

第四十四条水政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文件、证照、资料;

(二)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就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有关情况作出说明;

(三)进入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查封、扣押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等。

第四十五条水政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对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应当给予配合,如实报告情况,提供有关文件、证照、资料;不得拒绝或者阻碍水政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第四十六条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发生水土流失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裁决。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或者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在禁止开垦、开发的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退耕、恢复植被等补救措施;按照开垦或者开发面积,可以对个人处每平方米二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每平方米十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毁林、毁草开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采集发菜,或者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滥挖虫草、甘草、麻黄等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草原地区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十二条在林区采伐林木不依法采取防止水土流失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水土流失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造成水土流失的面积处每平方米二元以上十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生产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

(二)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未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者补充、修改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对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将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直至验收合格,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区域倾倒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按照倾倒数量处每立方米十元以上二十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清理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清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清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不进行治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逾期仍不治理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水土保持方案范文2

(宣汉县白岩滩水库工程管理中心,四川 达州 636165)

【摘要】阐述了水土保持对于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以白岩滩水库的水土保持工程为例,分析了当地的水土流失现状,结合该情况,以国家相关水土保持的设计标准和规范为依据,提出了水库的水土保持实施措施和监测机制。可行性研究结果表明,由于前期的分析数据较为客观,故该工程的水土保持措施能够按照既定目标开展并能够达到预期目的。

关键词 水土保持;水土流失;措施

Discussion on the Design of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in Bai Yantan Reservoir

DING Yi-li

(Xuanhan County in Bai Yantan Reservoir Engineering Management Center, Dazhou Sichuan 636165, China)

【Abstract】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significance of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n order to maintain soil white Yantan reservoir project as an example, analyz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soil and water loss in the local, combined with the case, according to design of the standard national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and standard as the basis, put forward measures for implementation and monitoring mechanism of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analysis of the feasibility study, the preliminary data objectively, so the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measures of the project can be carried ou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established goals and to achieve the desired objective.

【Key words】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Soil erosion; Measures

0引言

水土保持[1],是防止水土流失,使得丘陵、荒漠等地区的水土资源能够得到充分利用的综合性工程。主要目的是为了改善生态环境。目前,我国的水土流失现象还比较严重。据统计[2],全国土壤侵蚀面积约为490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一半。造成的危害主要有:(1)破坏土地;(2)降低土壤能力,加剧干旱程度;(3)抬高河床,洪涝灾害加剧;(4)堵塞湖泊,影响水力资源的开发。因此,采取合理的水土保持措施,对于改善水土流失的问题,显得十分必要。1980年至今,我国在水土保持工作上面,逐年加大力度,在退耕还林、生态环境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成就。水土保持是一项系统性很强的工程,是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重要环节。本文以四川省宣汉县白岩滩水库为例,分析了当地的实际情况,并结合数据,提出了水土保持设计方案。

1白岩滩水库水土流失现状分析

通过对白岩滩水库所在地-达州市宣汉县的水土流失情况调查显示,水库工程项目建设区总面积为311hm2,项目位于各枢纽建筑物及施工临时设施占地布置在乱石滩河段两岸阶地上,主要的占地类型为林地、荒草地和滩地。故该区域的地势较为平缓,工程区水土流失形式以水力侵蚀为主,中强度侵蚀,侵蚀的类型包含面蚀、细沟侵蚀等。工程各建筑物占地范围属于宣汉县中部中、低山中度、强度流失区,区域内容许土壤侵蚀模数为500t/km2·a。当地各种程度流失的比例如图1所示。

2水土保持措施的探讨

结合上述当地水土流失的特点,在水土保持措施的选择中。拟根据不同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特点和水土流失状况,确定各分区的水土流失防治重点和措施配置。结合本工程区自然环境、工程施工建设及运行特点,水土保持方案措施布局采取永久措施和临时措施相结合、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的原则,对工程建设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进行综合防治。

2.1总体方案的布局

水土流失的防治方案,首先得进行总体布局。对于该项目水土流失的总体防治措施而言,首先,应该根据不同区域的功能特点[3],对其进行主体分区处理;然后,再结合各自的分区特点,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其主要区域的划分,如图2所示。

完成主要区域的分类之后,下一步进行的操作环节为:(1)针对每个主体区域,需再进一步地完成防治区域细化工作。例如,对于水库枢纽工程而言,可以分为永久占地区、施工临时占地区等。而永久占地区又包含水库淹没区、枢纽工程坝区等;(2)对若干已经划分好的小区域,逐项制定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如:对水库淹没区,采取库底清理;枢纽工程坝区,采取坡面绿化以及修建排水沟等措施。

2.2边坡稳定计算方法

针对防治分区措施的典型设计较多,主要包括:永久建筑物的下边坡临时防护措施、施工临时设施区的复耕措施以及施工公路的临时防护措施等。限于篇幅,本文仅以渣场区的稳定性为例进行说明。本工程枢纽区共规划6个堆渣场,渠道规划56个堆渣场,总占地面积34.74hm2,挡土墙抗滑、抗倾以及对渣场边坡稳定安全系数等部分参数如表1所示。

堆渣体边坡主要为大块体,渣体透水性好,颗粒间无凝聚力,边坡滑动基本为直线。从坡面上任取一微分体进行稳定分析,假设微分重W,则其滑动力计算表达式[3]为:

3水土监测机制的实施

为保证白岩滩水库水土保持工程的实施效果。需要对整个流程进行监测,其监测周期为3年,即覆含整个工程建设期。监测时间段包含:项目前期监测、施工期监测以及运行初期监测。采取的监测方法有:实地植被情况调查、设置监测站监测降雨量、植被覆盖量以及施工定位监测等。根据监测数据,即可分析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合理性。以施工前期为例,具体监测过程及内容,如表2所示。

4结论

通过分析白岩滩水库的水土流失情况,对该项目提出了水土保持的具体措施。由于工程是以调研的水土分析数据为依据,因此可以知道,该项目没有水土保持的制约要素存在,即各项措施的采取是合理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是客观的,能够进行下一步各项工作的开展环节。未来的研究中,主要侧重于各个环节的实施和效果监测,以确保工程设计达到预期目的。

参考文献

[1]赵岩,王治国,孙保平,等.中国水土保持区域方案初步研究[J].地理学报,2013,3(68):307-317.

[2]郭索彦,李智广.我国水土保持监测的发展历程与成就[J].中国水土保持科学,2009,5(7):19-24.

[3]李锐,杨勤科,赵永安,等.中国水土保持管理信息系统总体设计方案[J].水土保持通报,1998,5:41-44.

水土保持方案范文3

关键词: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程序;方案实施;可持续发展

为了提高水土保持的编报率,我国相关部门颁布了相关文件,要求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项目,必须进行保持水土方案编报。目前,我国水利部门严格按照水利开发提出的要求,规范我国项目的开发。因此,我国的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的发展逐渐成熟。随着企业对水土保持保持方案编制的深入认识,意识到只有保证水土保持方案顺利实施,才能切合工程发展的目标,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低的原因

(一)政府强制力度不够

现阶段,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规定,来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规范大型工程项目的开发,实现控制施工中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目的。企业在制定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时,应根据《水土保持法》相关规定进行编写。这些规定虽然明确规定企业施工中,造成水土流失应承担治理的责任,但对不进行治理的,没有强硬措施。由此可见,部分地区政府的强制力仍然不够。

(二)重经济轻环保

现阶段,我国针对环境保护问题,颁布了一系列的文件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然而,在一些地区仍然存在着大面积的水土流失问题,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部分领导的环保意识薄弱。目前,我国处于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各地区都非常重视城市的经济增长总值。很多领导为了提高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干预到企业的水土保持方案编报中来,牺牲环境来实现经济的增长。更有甚者,以首长工程、重点工程等名义进行行政干预,让这些企业跃过水土保持方案编报过程,直接进行项目建设。

第二,执法意识薄弱。《水土保持法》是政府针对企业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的审批标准,应严格按照上面的相关规定对企业的方案严格把关。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政府没有认识到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导致在审批过程中出现了漏洞。这些项目一旦进入施工阶段,必然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问题,危害当地的环境。

二、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程序

任何一个项目必须经过“思考――认识――再思考――再认识”的过程。对于一个开发建设项目而言,完成一个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流程可分为三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中期编制阶段及后期报审阶段。从项目委托至审批共需经历项目来源前期分析合同及收资现场踏勘、思路初整数据整理思路整理报告编写报审、批复等过程。

三、重点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编报问题

(一)重点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编报

随着经济的发展,各个城市的重点建设建设项目不断增多,从而引发了各种环境问题。因此,我国水利部门应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审核,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重点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编报主要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第一,项目执行前,项目法人可以委托相关单位制定水土保持方案。为降低施工工程中对环境的破坏,项目法人应要求编制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基本摸清工程施工所占用的面积以及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面积,明确项目防止水土流失的责任范围,并预算水土保持的投资,把握数据的准确性。

第二,进行编报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该地区的自然地理因素,根据其独特的独特地理环境,明确弃土弃渣、水污染对该地环境造成的危害,并针对可能造成的危害作估算,做好事前规划工作。明确工程的主体地位,有针对性的分析其在施工过程中关于水土流失预测,并对针对这些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提高水土编报的质量,降低人为因素对环境的破坏。

第三,从目前已编报的水土保持方案来看,普遍存在着针对性不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涉及水土保持的施工组织、施工工艺、土石调配等介绍不清;对项目区调查不够,水文气象、土地利用、水土流失等多个方案往往采用同一个地区的数据,没有针对性,对水土保持的分区不科学,各区的水土保持规划设计针对性不强,没有体现各地区水土保持特色。特别是水土保持林种选择,一定要适地适树,才能达到预期目标,否则将功亏一篑。

第四,报审阶段,项目法人应根据水利部门针对水土保持编报工作提出的意见,进行方案修改,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的可操作性。

(二)重点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策略

重点建设项目在实施工程中,应落实编报中关于水土保持方案的策略。根据工程项目建设的环境,做好典型设计工作。例如:设计拦渣坝、挡土墙、截水沟、拦渣坝等等,对弃土弃渣进行集中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危害。除此之外,建设单位应认识项目建设对水土流失问题造成的严重影响,施工单位应适量种植树木,减少对当地植被的破坏,控制施工中造成的土石松动问题,可以有效预防当地水土流失。

重点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都不可避免对当地环境造成危害。当水土保持方案通过审查合格后,除了在施工中减少人为因素对环境的破坏外,生产建设单位应该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措施进行该项目区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列支方案建设资,指定专门负责治理的技术人员,对水土保持方案措施逐一落实,逐项开展,严格把好质量关,确保方案竣工后能够通过验收。此外还应对施工周围的环境进行综合治理,使施工区域内的生态环境得到快速恢复。

四、提高水土保持编报率的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

水土流失问题是中国面临的首要环境问题之一,阻碍了社会发展进程,水土流失方案编报是抑制水土流失的有效方法。因此,政府部门应号召广大人民群众,采用不同的形式,来宣传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通过有效的宣传,政府部门重视对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的审查,增强全社会法制意识,让全民加入到水土保护这一伟大事业中,从而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加强编制单位技术人员的培训

现阶段,各地区的经济都处在高速发展的时代,城市的各种开发项目不断地增加,导致水土监察部门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也随之增加。然而,部门建设过快,导致部分政府部门忽视了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因此,一方面,要加强对编报人员审查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让工作人员了解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查的具体流程。另一方面,加强对施工地区的勘测,培养自己爱岗敬业意识,高度重视水土保护。

(三)加强政府监督力度

加强政府对开发项目的监察力度,可以有效地控制人为导致的水土流失问题。通过对项目开发的监督,督促企业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的实施情况。例如:云南省元谋县在开展水土保持阶段,对企业发出若干份水土保持方案的催报通知书,督促企业进行水土保护方案编报,并对其进行跟踪调查,落实水土保持方案。

(四)加强审批力度

为了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国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问题。政府一是要制定规章、规定、办法等,明确企业开发项目所要承担的责任,在审查过程中严格把关,强制生产建设开发项目企业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编报;二是建立健全水土保持机制,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的审查流程,增强政府部门应强化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查力度。在进行水土保持相关项目的审批时,应规范审批程序,实现执法的规范化。同时,减少政府部门的干预,各司其职,实现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

(五)加强验收

根据水土保持法规定,水土保持方案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后,水保部门要及时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按照批复的方案措施组织好施工及质量管理,主体工程验收时必须同时验收水土保持工程。

五、结束语

现阶段,我国环境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因此,政府应不断完善水土保持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意识。同时,政府部门应规范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力度,并监督其落实,严格控制生产建设过程中造的水土流失,实现经济、生态双赢目标。

参考文献:

[1]刘平,吴海霞,马斌.宁夏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情况及经验[J].中国水土保持,2011(9).

[2]杨德丽.恰甫其海水利枢纽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及防治效果[J].水利建设与管理,2012(2).

[3]张.编制补报水土保持方案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J].黑龙江水利科技,2011(2).

[4]梁伟,蔡丰伟,王哲.论开发建设项目申报水土保持方案的重要性[J].黑龙江水利科技,2011(4).

水土保持方案范文4

关键词:已建矿井;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设计;水土流失防治体系

中图分类号: TD824.6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230028

1 小青矿现状

1.1 矿井开发现状

小青矿煤矿始建于1975年5月,1984年12月正式投产。原设计生产能力120万t/a。1989年12月达到设计产量120万t/a,1991年能源部(煤生字[782]号文件)批准进行矿井和选煤厂改扩建,设计能力由120万t/a扩为180万t/a。1994年4月由于投资改革,改扩建工程停止。2004年省煤炭工业局,对小青煤矿及选煤生产能力核定为253万t/a。2006年省煤炭工业局对矿井生产能力复核,核准小青煤矿及选煤生产能力250万t/a。

1.2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情况

本矿井建井期间较早,自井田开采至今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铁煤集团以小青煤矿2007年的升级改造为契机,委托设计单位对已建矿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本次升级改造只是引用薄煤层开采先进技术设备,地面设施未发生变化。由于本项目已生产多年,工业场地采取的场区硬化、场区排水、场地空地植物措施绿化、道路防护林等水土保持措施基本满足水土流失防治要求。

本方案编报的主导思想是:本次方案针对现有情况进行编制,对现有地面设施及水保措施进行评价,对不符合水保方案要求的部分予以补充。

2 小青矿项目区概况

2.1 项目区自然条件

项目处于辽河平原东侧,地形十分平坦,高差变化不大,地面标高一般在65~80m;气候属于温带大陆性过渡气候区;多年平均气温7.10℃,≥10℃积温3256℃,多年平均降雨量569.90mm,无霜期155d,多年平均风速4.10m/s,最大冻土深度1.55m;土壤类型主要为棕壤土和草甸土;调兵山市植被类型属于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和温带针阔叶混交林交汇区,林草覆盖率为20%。

2.2 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

项目区土壤侵蚀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兼有风力侵蚀,土壤侵蚀强度为轻度,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平均约为1350t/ km2・a,对周边矿区工业场地的类比及现场调查,确定工业场地现状侵蚀模数为400 t/ km2・a,场外道路的现状侵蚀模数为600 t/ km2・a。项目区属于部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省级重点监督区,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为一级,项目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200t/ km2・a。

3 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小青矿作为已建多年的矿井,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已经采取了部分水土保持措施,虽然不成系统,但是也对保持水土起到了一定作用。对已建矿井进行水土保持设计,需要对现有的水土保持措施进行调查、总结和补充,设计出一套完整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见表1)。

4 防治措施布设设计

4.1 水土流失防治体系

根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在水土流失预测及分析评价现有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基础上,针对建设施工活动引发水土流失的特点和造成危害程度,采取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把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有机结合起来。对已建矿井来说,最重要的工作是要把现有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纳入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中,合理确定水土保持措施的总体布局,以形成完整、科学的水土保持防治体系(见图1)。

4.2 分区防治措施布局

4.2.1 工业场地及风井场地防治区

工业场地防治措施以植物措施为主。现有工程已采取的措施有:场内排水沟; 场地绿化美化;场内道路护路林;周边防护林。方案新增措施:工业场地内储煤场周边防护林;工业场地内空地补植。

4.2.2 给排水工程防治区

给排水工程施工期为1978年3月~1980年3月完成,全线为临时占地,永久占地为给水泵房,现临时占地已经恢复为原有的用地类型,并已归还当地政府。经过现场调查,水保方案对给排水工程防治区不做补充设计。

4.2.3 供电及通讯线路防治区

供电及通讯线路施工期为1978年3月~1980年3月,施工区及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已归还当地政府。故本方案仅对供电及通讯线路电杆基础等永久占地进行防护。根据现场勘察,水保方案对供电通讯线防治区不做补充设计。

4.2.4 场外道路防治区

现有工程未采取有效的排水及防护措施。方案新增措施:场外道路两侧排水沟;场外道路两侧栽植护路林带。

4.2.5 排矸场及周边防治区

排矸场是人工巨型松散弃渣堆积体,矸石山受风力作用产生的粉尘将污染环境,须对该场地采取防护和整治措施,控制粉尘扩散和水土流失的发展。

现有工程已采取的措施有:周边浆砌石挡渣墙、周边排水沟、周边防护林、边坡绿化防护;方案新增措施:排矸场预留用地一侧设置围墙拦挡;边坡绿化补植。

4.2.6 沉陷区防治区

现有工程针对现状沉陷区的措施有:沉陷区矸石回填;矸石回填部分覆土。方案新增措施:采掘工作面沉陷区生态保护;土地整治;植被恢复措施。

5 结语

针对已建矿井,进行水土保持方案设计,重要意义在于解决建设项目建设多年遗留的、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的水土保持问题。做好已建矿井的水土保持设计,需要重点把握以下几点:

对已建矿井的开采历史、现状进行充分的调查,掌握水土保持保持方案的编制情况及现存的水土保持设施数量和情况。

调查矿区的自然条件和水土流失现状,为水土保持措施设计提供依据。

总结已建矿井进行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前,已经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并对其水土保持效果进行分析,对具有良好的保持水土效果的措施进行分析评价,为构建良好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提供基础。

已建矿井项目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布局,要区分哪些分区已经恢复原地貌,不再扰动就不会产生新的水土流失,水土保持方案设计不必进行补充设计。

已建矿井项目沉陷区的情况要进行水土流失调查,针对沉陷的现状,采取适合当地情况的措施,在产生生态效益的同时可以产生经济效益,达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的效果。

参考文献

[1] GB50433-200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S].

水土保持方案范文5

关键词:开发建设项目;后续设计;水土保持方案

中图分类号:S1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贯穿于开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的全过程,针对目前存在的不按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不落实后续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工作,以及实施滞后或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提出需从水土保持设施后续设计、日常监督检查等多个环节入手,加强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工作。

一、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后续设计的必要性

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水土保持技术规范,评价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和生产工艺的合理性,检查建设项目的占地面积和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具体情况,复核土、石方量和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量,评价水土流失灾害及风险,论证防治措施体系和典型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审核水土保持投资,评价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依据其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量、当前的防治技术或者防护措施不当的时候,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危害等进行批复、否决或提出调整意见。

二、水土保持方案后续设计

1、初步设计阶段的基本要求

水土保持方案后续设计,初步设计与立项阶段的水土保持方案不同,初步设计阶段水土保持设施设计的内容可以与主体工程一并设计,但应该成为独立篇章,内容应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所列的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和水土保持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但是,不必再做主体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和新增水土保持措施的划分,可以编制水土保持措施汇总表列出明细的工程量和设计图纸所在页码。初步设计阶段是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的基础,是进行水土流失防治及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的依据。立项阶段的水土保持方案,更多地侧重于阐述建设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产生水土流失的环节及遇到不同情况将采取的相应措施,但具体在何地布设何类水土保持措施、拟建水土保持设施的规范和尺寸如何,在立项阶段是不明确的,应在初步设计阶段得到明确。

2、初步设计的深度要求

(1)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应按分区进行复核,占地集中的点式工程应绘制1:1000-1:2000的地形图,如果是线性分布的工程应绘制1:5000-1:10000的地形图。土石方工程应按分区并按自然结点分段(如河流的两岸、隧道的进出口)计算开挖方、筑填方情况,对回填前的临时堆放(包括剥离的表土)要有明确的说明。

(2)弃渣场、临时堆料场的防护措施(包括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要逐个标注在1:1000-1:2000的地形图上布置,并标注表土剥离的堆放地,上游截、排水设施,下游拦挡渣设施,两侧截、排水设施、急流槽、陡坡消力池,消力坎的平面位置,消力池下游与原河沟的衔接方式(包括海漫、连接渠等);按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设计标准。明确挡渣墙,拦渣坝,截、排水系统等所采取的设计标准(如有改变须说明变更原因).设计每一项措施的外形尺寸,绘制1:100-1:500的图件并注明基础埋深,同时说明所依据的设计标准、计算公式和地基承载力、稳定性、安全性的计算结果,计算过程的草稿由设计单位存档;植物措施的配置,应说明具体的乔木、灌木、草的品种、规格、栽植方式方法及设计图,有灌溉要求的还应绘制设施的布置图。

(3)施工便道、输水管线、在永久占地范围内的防护措施的平面布置亦应绘制在1:1000-1:5000的地形图上,绘出剖面图(标准横断面图).以计算工程量。

(4)对高度超过6m的挡土墙及拦渣坝,还要进行地质勘探,具体要求参照有关规范。根据拦挡工程的类型、规模、高度、基础承载力、结构形式及埋设深度等具体情况,对各地段的地质稳定性和地基承载力做出评价,为确定平面布置、地基基础设计方案以及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工程方案做出工程地质结论。

(5)针对不同分区的每一类措施要进行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分区的工程量并汇总。

2、技术施工阶段的要求

2.1技术施工阶段设计的内容

(1)对工程措施场址进行必要的勘探。

(2)对土壤养分含量进行测定,确定植物措施的品种及种植方式。

(3)绘制每一项水土保持措施及地面监测设施施工图。

(4)计算工程量做施工预算。

2.2技术施工阶段设计的深度要求

(1)工程措施场址的勘探一般采用挖探,在施工场址挖探井或探槽,取得原状土样,经试验确定剥离表土厚度、基础埋深、土基承载力、稳定边坡系数。对蓄水或过水的拦洼坝、护坡工程及大型的挡渣墙,当设计标准低于水利行业标准时,须参照水利行业标准执行。

(2)参照相关标准测定土壤养分含量。

(3)施工设计图纸的规范,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制图标准。图纸尺寸为:0号图纸为:841mm×1189mm.1号图形为:图纸594mm×841mm.2号图纸为:420mm×592mm.3号图纸为:297mm×420mm.4号图纸为:297mm×210mm。施工图纸要注明田头、图例、指北针、比例尺、标题栏,要简要说明图纸设计内窖。图纸上字迹要清楚、整齐、不能潦草;图面要清晰、整洁;图线要分清粗实线、中实线、细实线、点划线、折断线等线型,并准确表达对象。

(4)施工设计平面的坐标网及基点、基线一般应在图纸上明确画出设计项目范围,画出坐标及基点、基线的位置.以便施工放线。基点、基线的确定应以地形图上的坐标线或现状图上工地的坐标原点或现状建筑物、道路等为依据,纵横垂直,从基点、基线向上、下、左、右延伸,依田面大小间隔10m、20m或50m的距离形成坐标网。

(5)施工放线总图主要表明各设计因素之间具体的平面关系和准确的位置、道路、桥梁、涵洞及种树、种草的边界等内容。地形设计平面图还应包括地形改造过程中的填方、挖方内容。在图纸上应写出全标段的挖方、填方数量说明运进土方(借方)或运出土方(弃方)的数量及挖、填土之间土方调配的运送方向和数量。一般要求标段内挖、填方平衡。

细部结构大样图:根据施工需要,对工程措施的局部如进水口、泄水口、框格防护等设置大样图和纵剖面图,植物措施的栽植方式及不同植品种的搭配也应绘制大样图。

施工道路设计:平面图要根据道路系统的总体设计,在施工总图的基础上画出各种道路、材科堆放场地、机械仓库、盘山道、桥涵等位置,并注明每段的高程及纵坡、横坡。除平面图外,还要求用1:50—1:100的比例绘出剖面图,主要标示各种路基、路面、路堑、马道、截水、排水的剖面结构及尺寸。

植物措施配置图上应标示树木花簟的种植位置、品种、种植类型、种植距离等内容,应画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绿篱、草地、花卉等具体的位置、品种、数量、种植方式等。植物配置的比例尺一般采用1:200-1:500.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结束语

鉴于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工作,保证并加大水土保持方案后续设计工作费用,加大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方案的设计深度,提高设计文件质量。

参考文献

水土保持方案范文6

关键词:水土保持;概念;方案编制;水体损失;土地保育

中图分类号:S15 文献标识码:A

1 水土保持的概念

水土保持现行定义是:指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山区、丘陵区和风沙区水土资源,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以利于充分发挥水土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立良好生态环境的综合性科学技术。

1.1 水土保持的含义

近几年水土保持与其他学科互相渗透,互相吸收,其内涵也在不断的扩充,不断充实,水土保持涉及的内容除了防治水土资源的流失外,还赋予了利用水土资源、绿化美化环境等。水土保持是一项综合治理性质的建设工程,它以保水保土为中心,综合采取合理利用土地、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和农业技术措施等手段,来达到改善生态环境和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水土保持的内容已不只是防治水土流失,而是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建立良好生态环境,它能为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安全保证,能促进社会进步。

1.2 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

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是两个相对的概念,虽然未在国际经典辞书上找到专门简明释意条目,但根据一些国际学术专著,它们的意义也是比较明确的:是指土壤侵蚀(包括水、风、重力、人为活动等营力)造成陆地表面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力的破坏和损失。土壤侵蚀是国际通用的土壤学学术用语,国际上有代表性的学术专著和机构对此定义大致相同,即水、风、重力等作用下土壤的流失。

1.3 水土保持的作用

水土保持的综合治理对生态环境的作用和影响是不可估量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能有效改善治理区的生态环境,降低土壤侵蚀模数,增加林草覆盖率,提高空气质量,还能有效拦蓄降水,拦截泥沙入河。同时,对于缓解山丘区,农村人、畜饮水困难,减少洪涝灾害和抵御旱灾都有着积极的作用,并且能为治理区域的农、林、牧业创造良好条件,为增加群众收入,使群众尽快走致富道路提供有力的支撑。

1.4 水土流失与水土流失

防治水土流失涉及了防治土地荒漠化、防旱保水等内容,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涉及了植物侵蚀、化学侵蚀、慎重考虑工程措施等内容,绿化美化环境则涉及了植树造林、慎重使用复垦措施等内容。总之,水土保持已不是最初的水土流失防治,即采取措施简简单单地把水土资源固定在某一个区域。

2 水土保持问题根源的解析

随着人们认识的发展,土壤侵蚀与水土保持学的概念在不断完善、深化,水土保持学正在逐步演变成一个综合学科。我们要逐步改变把水土保持单纯地理解为水土保护,而没有意识到水土保护的根本目的。保持含义不仅限于保护,而是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因此,在方案设计的时候,仅着眼于防治土体的损失,进行机械地“固定”处理,夸大甚至是盲目使用工程措施,从字面上理解植物措施。

2.1 对绿化、美化环境认识肤浅

同时,由于没有意识到绿化、美化环境,一部分人没有考虑植物措施、或是乱用植物措施、或是没有把植物措施设计到相应深度等。总的说来,是对绿化、美化环境的认识没有深入。没有考虑植物措施的人完全没有考虑水土保持的绿化、美化这一部分内容。在方案设计中,不再乎植物措施,认为在工程措施的防护下,已经能够达到防治目标,采用植物措施纯属多余。

2.2 仅从定义上理解,没有注意到事物的发展

水同土地资源一样,是限制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中国地下水资源有限,地面水分配不均,事实上只有20%的水分布在64%的耕地上。估计到2050年,将缺水4,000亿立方米,水资源方面形势严峻。如国内有人把入渗作为一种水体保护措施;但有人认为,入渗到地层深处的水体已经变得难以利用。个人认为,水资源的保持要从水资源的利用、便于利用出发,做好库存,同时进行防污染处理。所以,在方案编制中少了很多内容,让编制方案的根本目的落了空。没有了那“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这一内容,好多东西也就空荡起来,更别说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了。

3 法律意义的水土保持功能概念

3.1 如何定义水土保持功能

水土保持是指陆地上的一些生态系统在地表对水资源的蕴藏以及发挥的有利于蕴藏水土资源的能力,同时这样的能力也对土地的生产力有着促进的作用。这里做个假设,若是定义里没有水土保持设施这一概念,这是为了避免循环的论证理论而做出的假设。在定义中,生态系统是广泛的概念,可以适用于任何的等级范围。所以,池塘、农田、森林都可以被说成是生态系统,生物圈也是一个生态系统。定义中的土地生产力则是对水土保持功能进行评判的重要标准,这里的生产力不是经济学也不是政治学上的生产力定义,而是生态学上的。

3.2 表现形式

这里的涵养作用是指,植被在地表覆盖地面,可以对降水进行截持,并且能够有效的对地面径流进行调节以及吸收,对土壤进行改良,并保持突然的固持性,对下渗的水分可以起到滞留储蓄的作用并且还能抑制地表水分的蒸发,水分的蒸腾是水循环的一种,对于森林以及水资源本质上需要发挥涵养作用,于山蓄水,于林蓄水是现代需要注意的。所以对于滥砍滥伐现象,以及肆意毁坏植被的现象,在陡坡开荒的行为都会破坏水源的涵养,也就是降低了水土的保持功能。

3.3 指标

生产力的大小排序上,森林最大其次是农田以及疏林然后则是灌丛和草原,荒漠的生产力最小。在同等的光照水分和温度的自然环境下,植物的分布数量以及密度决定了生产力,植物的生产力总数的高低就决定了土地的生产能力,也就是说水土保持功能低。直接性的说明了,认为的一些挖掘以及破坏活动会产生压塌破坏植被。

土壤是有机无机物的混合物,水分是其重要的物质组成,不仅仅影响了其物理性质,同时,也会对突然中的微生物活动以及溶解和转移养分的含量造成影响,这是土壤肥力大小的重要影响因素,并且更是植物生长的重要条件,地表水以及地下水都会为根系说吸收,这也是土壤水分被利用的过程。

结语

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利用水土保持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统筹规划,求真务实,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使我国早日呈现出河流清澈、山川秀美的大好景象。

参考文献

[1]王飞.人类活动对区域水土流失影响的定量评价[D].西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4.

水土保持方案范文7

关键词:水土保持方案; 编制; 认识

中图分类号:S15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凡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项目,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这一水土保持重大举措实施 10 多年了。与其他新鲜事物的发生、发展规律一样,从基层管理实践的角度来说,水土保持方案编报依旧经历了不断认识、提高,再认识、再提高的过程。从上世纪90 年代中期参加全国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示范县的实践,到现在从事专业、专职的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的技术人员,感到对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的认识在不断深入、技术得到长足进步,也深深地体会到只有不断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的质量,才能切合主体工程实施所需的水土保持措施,并能够在施工中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求得高标准做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目前,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主要有以下这些:

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中的问题

1. 1政府部门重视问题

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是加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水土保持法》履行行政职能的具体体现。水土保持方案可规范项目开发商的行为,预防开发建设施工中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因此,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高度关注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问题,必须明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防与监督的重要性。通过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可明确开发商在建设施工中应该履行的水土保持义务与法律责任。目前存在部分地区政府部门对此不太重视的问题。

1. 2控制性数据准确性问题

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之前,编制单位需要掌握并弄清楚五项控制性数据,分别是工程占地面积、土石方数量、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水土保持投资。这五项控制性数据,是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核心,贯穿于方案编制始终,必须弄清,把握准确。从目前情况来看,有不少水土保持方案存在对一些控制性数据把握不准的问题。

1. 3介绍主体工程主次不清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进行主体工程介绍时,只是在主体工程的前期相关资料中摘取,缺少认真地分析和有效的文字组织,重点不突出,主次不清晰,与水土保持相关的内容介绍不太清楚,与水土保持关系较远的内容介绍了一大堆,造成赘述或漏项。不能针对性地分析评价主体工程的水土保持功效。还有一些项目缺少详细分析,或不经实地调研而胡编乱造,对下一步水土流失预测和确定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时,没有科学的依据和实际的参考价值。

1. 4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不典型

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时,要根据水土保持措施类型和布局,科学选择有代表性的断面或部位,根据技术规范与相关标准,做好典型设计工作。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主要有挡土墙、排水沟、拦渣坝、截水沟等,应分类进行典型设计。植物措施典型设计应包括种苗(籽)规格、栽培技术要求、管理养护等内容。典型设计必须具有代表性,并且要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但目前有一些水土保持方案,存在典型设计不典型的情况,相互抄袭,缺乏针对性与代表性。

2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存在问题的原因

2. 1思想认识不到位

建设单位对由于开发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问题认识不高,重视程序不够,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取得行政许可批复文件,从思想上认识不到其重要性。尽管我国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各地也制定出了相应的实施办法,但很多开发商仍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作为项目开工建设的一个必备的、形式上的条件,却并未真正认识到“水土保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涵义。从事方案编制的单位及人员,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完成工作任务和获得经济收益,其标准以通过专家评审与行政批复为准,故存在应付思想,不作深入细致的实地调查与研究。尽管国家与部门出台了相关规范与标准,但有些条文原则性很强,但可操作性不强,加之从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单位及人员存在趋于应付,这就造成了有不少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质量不高。还有一些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为了经济利益,大量承揽项目,又没有投入大量的人力、精力与时间,对项目和项目区进行实地调研,或者降低调研考察的质量,故也造成了不少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质量不高。

2. 2缺乏有效沟通与理解

由于项目工程合同时间紧,建设单位急于开工,在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缺乏有效沟通的基础上,要求编制单位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以便尽快获得审批,达到开工建设的条件。另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单位和人员,虽然大都经过专业的上岗培训与考试,并具有甲、乙、丙级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证书,也较熟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但由于与主设单位和建设单位缺乏交流与沟通,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时也不认真思考,从而造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不深不细,难以落实与实施。

2. 3缺乏技术理论支撑

目前,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对开发建设项目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缺乏发生发展规律和不同防治措施的系统研究,这方面的科研成果几乎空白。大多数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水土流失预测,都是采取相同的方法,按照确定的预测时段和原地貌、扰动地貌的土壤侵蚀模数,利用公式进行计算。原地貌的土壤侵蚀模数,一般通过查阅区域土壤侵蚀强度分布图确定,但基础资料是一个变幅值域,要较为准确地确定也实在不容易。而扰动地貌的土壤侵蚀模数是一个未知数,加之又没有切实可行的参考资料,确定起来十分困难。目前常用的方法有类比法、加速侵蚀系数法等。对多年从事水土保持工作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讲,确定的扰动地貌土壤侵蚀模数相对合理,但有不少比较离谱。这样一来,便使得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上缺乏技术与理论的支撑,严重影响了水土保持方案的科学性、有效性与可操作性

结语: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开发建设项目不断增加,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单位和人员也在逐步增多。对持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应加强分级动态管理,严格编制权限,严禁越权编制。对一些方案编制水平差、不负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定期给予黄牌警告,持续不改者应取消其编制资格。建议相关部门与单位,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选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科研项目,研究不同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特点、发生过程、危害程度与防治措施,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提供必要的技术理论支撑。为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质量特提出以下建议:

1加大水土保持法规宣传

对开发建设项目单位与业主,要加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其提高认识,从思想上接受,明白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不是哪一个部门或哪一个人的主观意志或行为,而是贯彻现行法律法规的具体体现。

2加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人员培训

要加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让其明白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为什么、是什么、怎么编制,编制过程中有哪些基本要求,需要哪些技术资料,怎样分析确定有关指标等等。同时,要加强野外勘测与实地调查,培养教育其树立敬业爱岗意识,从思想上重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及其工作。

3加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管理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开发建设项目不断增加,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单位和人员也在逐步增多。对持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应加强分级动态管理,严格编制权限,严禁越权编制。对一些方案编制水平差、不负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定期给予黄牌警告,持续不改者应取消其编制资格。

4加强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科学研究

建议相关部门与单位,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选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科研项目,研究不同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特点、发生过程、危害程度与防治措施,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提供必要的技术理论支撑。

参考文献:

水土保持方案范文8

【关键词】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对策与建议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公路作为城市交通设施建设的重要部分,在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由于公路建设具有线路长、跨度大、占地面积大和建设周期长等特点,在建设过程中的弃土弃渣、路基填筑与开挖等工程活动不仅会加剧水土流失,而且也会阻碍城市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水土保持方案作为开发项目的必备条件,对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由于我国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起步较晚,我国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因此,如何编制高质量的水土保持方案就成为了环境部门面临的难题之一。

1.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存在的问题

1.1 与主体工程的衔接问题

随着水保方案编制工作的开展,对方案报告书编制质量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随之出现了方案报告书的编制深度与主体工程设计深度不协调的问题。公路建设项目可研文件主要是从技术、经济等方面进行综合论证,为工程初步设计做铺垫,此时其线路走向、设计标准等尚未完全确定,对方案要求的土石方量及其调配、工程占地面积和类型、取土场、弃土弃渣场设置等重点水土保持问题仅做一般性的描述,不做详细而准确的介绍。

1.2 现状介绍存在的问题

方案报告书中的现状介绍包括项目概况和项目区概况两方面的内容。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对水土流失危害的重视,水土保持专业技术人员需求量急剧上升,因一时不能满足社会需求,一部分相近专业的技术人员流动到水土保持行业中来,而这些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土保持专业知识相对薄弱,对水土保持工作的认识比较肤浅,对开发建设项目的认识和理解存在偏差。

1.3 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公路建设项目的规模也在迅速扩大,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作为项目立项的必备条件之一,日益受到相关单位的重视,但方案编制单位在方案编制中多以水土保持方案审查通过和迎合主体工程需要为目的,被动服从、迁就于主体工程设计结果。在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中出现方案比选无水土保持量化指标,施工工艺介绍不全面,无临时占地和取土场、弃土弃渣场位置等合理性的分析与评价内容;土石方平衡分析多理想化,缺少对施工工序、时空等因素的综合考虑,致使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流于形式。

1.4 水土流失预测存在的问题

水土流失预测是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通过预测项目造成的新增土壤流失量和水流失量,可以判断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为下一步提出有针对性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提供指导性意见。目前,方案编制中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多采用类比法,即通过与项目区既有项目水土流失监测数据进行比较分析,用修正值来预测本项目新增土壤流失量。

1.5 水土保持监测存在的问题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要求公路项目水土流失监测应以弃土(渣)场、取土(石)场、大型开挖破坏面和土石料临时转运场等水土流失严重区域为重点,设置监测小区,并平行布设3个以上监测点。根据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特点,土石方工程一旦开工,就会有大量的路基填筑和取弃土等工程活动,路基边坡和取土场、弃土弃渣场等水土流失重点区域被频繁扰动,很难布设监测小区和定点监测点。但为了满足水保[2009]187号文中有关监测频次的要求,只能在工程后期选择符合条件的坡面布设定点监测点,无法对工程建设引起的新增水土流失状况进行全面监测和量化。

2.对策与建议

2.1 合理设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深度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作为建设项目可行性设计的一项专项研究,是在分析和研究主体工程可行性设计资料的基础上,通过现场踏勘、调查、航片解译等辅助手段,确定项目建设过程中容易产生水土流失的部位和因素,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治方案,以达到预防或减轻工程建设过程中新增水土流失的目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是否对项目进行投资的重要依据,研究的对象为主体工程本身,而对于水土保持方案所研究的弃渣场和取土场占地面积、地类、设置位置及土石方量的多少等重点内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一般不会进行详细介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部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人员根据主体工程已选定的线路,通过现场调查、踏勘,根据工程所需选定相应的取土场和弃土弃渣场,但这些主要是从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角度选定的,大部分不能满足路基填料、运距等主体工程的要求,落实难度大,致使水保方案报告书的可操作性大大降低。因此,建议有关主管部门结合行政要求,针对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深度及行业特点,结合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要求,开展行业分类研究,探讨水土保持方案与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间的互补关系,明确公路建设项目水保方案编制的目的、编制深度、主要研究对象、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提高方案编制工作的科学性、水保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可行性。

2.2 加强技术指导,提高行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指导,方案编制单位应组织编制人员到施工现场参观,并积极举办相关知识的培训。通过参观施工现场和培训学习,了解公路建设项目的组成内容、工程特点、施工方法、施工组织安排和施工时序,掌握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新增水土流失的重点部位、段落及时段,分析工程建设可能引起的水土流失危害,借鉴同类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的成功经验,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确保水保方案报告书的编制质量。

2.3 强化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是方案编制的重点和难点,通过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对不满足水土保持要求的线路走向、施工方法、防治措施等提出补充和完善建议,有利于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主体,使水土保持监理和水土保持监测落到实处,为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提供保证。因此,应强化方案编制单位对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并按照水土保持规范中的一般规定、约束性规定以及特殊规定,从保护项目建设地周围生态环境、自然景观和水土保持的角度出发,查找主体工程设计中线路选线、工程占地、土石方量、取土场、弃土弃渣场及大临工程位置设置等环节存在的缺陷,论证主体工程设计的不合理性,补充和完善水土保持设计,并对主体设计提出修改和完善建议,以达到最大限度地控制扰动范围、减少植被破坏和弃土弃渣、预防或减轻新增水土流失,快速修复项目区生态环境的目的。

2.4 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测研究

公路建设项目属线性工程,具有线路长、跨度大、占地面积大,对原地貌的扰动和破坏大,工程组成较多,施工周期较长等特点。工程施工过程中地表扰动后的土壤侵蚀模数受项目所在地气候、土壤、地形、植被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工程扰动前后土壤侵蚀模数的正确取值对预测结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建议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相关科研单位,在已有土壤侵蚀类型分区的基础上,对全国各类型区的水土流失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根据其水土流失特点和土壤侵蚀现状,研究制定出各类型区不同侵蚀类型、等级的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技术参数,并形成规范性或指导性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对各开发建设项目及时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并公布监测结果,以便编制单位对照或参照采用,从根本上解决水保方案编制中水土流失预测不准的问题,使开发建设项目水保方案编制更加规范和科学。

2.5 加强监管力度,规范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监测对水土保持工作起着重要作用,只有通过科学的监测,才能掌握工程建设引起的水土流失及变化情况,发现重大水土流失危害和安全隐患,及时完善防治措施,协助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并为水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政策和实施决策提供重要凭证。由于我国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起步较晚,监测制度不健全,所以监测手段、方法难免存在一些不足。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相关科研单位进行水土保持监测布点和监测方法等方面的研究,根据公路建设项目的工程特点和施工特点,制定出科学、操作性强的监测规范规程,使水土保持监测方法和监测点的布设更加规范、科学。同时应加强监管力度,对未及时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建设单位,采取必要的手段使业主了解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及时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定期报送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3.结语

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是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必备条件,对预防水土流失及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作用。我国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仍处于初步发展的阶段,在方案编制过程中会出现一些问题。但相信随着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的完善,加上编制人员的实践总结,一定能制定出科学而合理的水土保持方案,从而为水土流失预防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参考文献:

水土保持方案范文9

关键词:水土保持;概念;方案编制;水体损失;

1 水土保持概念的内涵及外延

由水土保持的概念看来,要弄清水土保持的内容,还必须弄清水土流失的定义。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是两个相对的概念,虽然未在国际经典辞书上找到专门简明释意条目,但根据一些国际学术专著,它们的意义也是比较明确的:是指土壤侵蚀造成陆地表面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力的破坏和损失。

然而什么又是土壤侵蚀呢?土壤侵蚀是国际通用的土壤学学术用语,国际上有代表性的学术专著和机构对此定义大致相同,即水、风、重力等作用下土壤的流失。国内定义是:是指土壤在内外力的作用下,被分散、剥离、搬运和沉积的过程。

由此看来,水土保持涉及的内容除了防治水土资源的流失外,还赋予了利用水土资源、绿化美化环境等。其中,防治水土流失涉及了防治土地荒漠化、防旱保水等内容,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涉及了植物侵蚀、化学侵蚀、慎重考虑工程措施等内容,绿化美化环境则涉及了植树造林、慎重使用复垦措施等内容。总之,水土保持已不是最初的水土流失防治,即采取措施简简单单地把水土资源固定在某一个区域。

2 问题根源的解析

前面已经说了方案中存在的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呢?我想最根本的是把水土保持单纯地理解为水土保护,而没有意识到水土保护的根本目的。现结合前面给出的概念来解析这些问题。

2.1 肤浅地把“保持”理解为“保护”。保持含义不仅限于保护,而是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由于一部分人把水土保持单纯地理解为水土保护、土壤保护、甚至与土壤侵蚀控制等同起来,没有意识到土壤的改良以及土壤合理利用于农、林业生产,即没有考虑到对土地生产力的提高,因此,在方案设计的时候,仅着眼于防治土体的损失,进行机械地“固定”处理,夸大甚至是盲目使用工程措施,从字面上理解植物措施。导致非水土保持专业人员重视工程措施而忽视了植物措施。

2.2 未能着眼于提高土地生产力。

因为他们认为,用工程措施可以把土壤很好地圈定在某一空间范围,甚至于有人采用表层硬化处理。当然,这样处理后基本不会发生土壤侵蚀的现象。但他们没有考虑到这样处理后可能会增加圈定土壤的再利用难度,如将再利用的时候得撬开硬化层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理等,即降低了土地生产力。这正因为此,他们在方案设计中没有考虑到化学侵蚀,忽略了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使用的化学物质和生产运营过程中废弃物含有的化学物质对土壤水体的污染和对土壤本身的盐碱化。还有的就是忽略植物措施对土壤的改良功能及其对荒漠化的防治功效,在方案编制中忽略植物措施,至少不对石料场、石渣场采用植物措施,加速了该区域土地石漠化、荒漠化的进程。也有人在方案编制中不是先考虑提高土地生产力方面的土地熟化,而是随意采用复垦措施,使土地越垦越穷,从而造成了新的水土流失。相对次要一点的是,在方案中没有提及风力的扬尘等对土地沙化的影响。也许有人会问:为什么要提高土地生产力呢? 因为他们只知道土地是限制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不知道中国仅有10.2%的土地面积适于农业,37.1%适于畜牧,且风与水冲刷严重。目前,不仅要考虑全国人民的粮食问题,还应该注意到土地资源的备战备荒,即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从提高土地生产力、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来看,把弃渣场设置在农田的方案也是不可取的。就算弃渣在水土保持措施处理后,能够使土地生产力提高到以前农田状况下的水平(一般情况下是不可能的),但弃渣场本身占压了肥沃的土壤,让其退化变得难以利用。据科学测算,自然风化1cm 表土层需要400 年时间,而风化成30cm耕作层,则至少需要1.2 万年。但破坏这1.2 万年才风化成的耕作层,却只需一朝一夕就完成了。这是一种资源在时间上的巨大浪费。

2.3 对绿化、美化环境认识

由于没有意识到绿化、美化环境,一部分人没有考虑植物措施、或是乱用植物措施、或是没有把植物措施设计到相应深度等。总的说来,是对绿化、美化环境的认识没有深入。没有考虑植物措施的人完全没有考虑水土保持的绿化、美化这一部分内容。在方案设计中,不再乎植物措施,认为在工程措施的防护下,已经能够达到防治目标,采用植物措施纯属多余,或是利用自然的自身修复能力进行修复也可达到实施该措施的目的。乱用植物措施是不知道植物间的互生与对土壤肥力的竞争和只知道植物对土壤的改良、不知道一些植物在人为作用下恶化土壤理化性质、降低土壤肥力(即植物侵蚀)。他们要么是简单的进行混交造林,没有考虑主要树种与伴生树种之间的关系对各树种进行优化配置;要么乱用植物种造林,使得外来物种入侵并恶化土壤理化性质、降低土壤肥力,造成植物侵蚀。没有把植物措施设计到相应深度的人是对植物的绿化、美化作用的认识深度不够而总认为种下去就能达到绿化、美化的作用。他们要么是随意设计,没有考虑立地条件;要么是简单设计,没有考虑混交造林;在简单的进行混交造林设计中,没有考虑造林密度对生长量的影响;当然,他们植物措施中更不会考虑到微生物对土壤理化性质的改良作用(其实,植物措施常常是和生物措施相互通用的)。这些原因的造成与非专业人员没有扎实的水土保持理论基础是分不开的,同时方案评审过程中过多的非专业评委也是造成该问题的原因之一。

2.4 要从定义上理解,要注意到事物的发展

水同土地资源一样,是限制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中国地下水资源有限,地面水分配不均,事实上只有20%的水分布在64%的耕地上。估计到2050 年,将缺水4,000 亿立方米(目前设施,总共为供应5,000 亿立方米,已经不敷需要),水资源方面形势严峻。

早期,人们只提出了土壤保持这一概念。而今,还有很大一部分在停留在这一概念上或在这一概念上前进不大,认为只是对于水力、风力等各类因素引起的土壤侵蚀的治理。于是,他们没有注重水体的保护和利用,没有意识到化学侵蚀带来的危害。也就是说,没有水忧患与水战略的意识。当然,这些还与水体保护的具体定义有关,因为在这一方面大家还持不同的意见:如国内有人把入渗作为一种水体保护措施;但有人认为,入渗到地层深处的水体已经变得难以利用。个人认为,水资源的保持要从水资源的利用、便于利用出发,做好库存,同时进行防污染处理。

水土保持方案范文10

结合河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实施新“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一年多来的工作实践,分析总结了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工作中出现的一些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意见,对当前做好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工作有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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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方案范文11

关键词:矿山;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开采

中图分类号:X752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矿山开采对于生态环境或多或少的造成影响,像是造成地质灾害、水质污染、土壤退化等等。水土流失作为矿山开采中一个重要的现象,需要引起相关单位的重视,采取相关措施进行矿区水土保持。

1、矿山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1.1 诱发地质灾害

由于地下采空,地面及边坡开挖影响了山体、斜坡的稳定,往往导致地面塌陷、开裂、崩塌和滑坡等频繁发生。而矿山排放的废渣堆积在山坡或沟谷,废石与泥土混合堆放,使废石的摩擦力减小,透水性变小而出现渍水,在暴雨下也极易诱发泥石流。

1.2 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与水质污染

矿区塌陷、裂缝与矿井疏干排水,使矿山开采地段的储水构造发生变化,造成地下水位下降,井泉干涸,形成大面积的疏干漏斗;地表径流的变更,使水源枯竭,水利设施丧失原有功能,直接影响农作物耕种。同时,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矿坑水、废石淋滤水等,一般较少达到工业废水排放标准,严重影响水生生物的生存繁衍与人畜生活饮用。

1.3 土壤退化与污染

由于表土被清除采矿后留下的通常是新土或矿渣,加上大型采矿设备的重压,往往使土壤坚硬、板结,有机质、养分与水分缺乏。而地面塌陷导致地下水位下降、土壤裂隙产生。土壤中的营养元素也随着裂隙、地表径流流入采空区或洼地,造成许多地方土壤养分短缺,土壤承载力下降。

矿山固体废渣(煤矸石等)经雨水冲刷、淋溶,极易将其中的有毒有害成分渗入土壤中,造成土壤的酸碱污染(主要是强酸性污染)、有机毒物污染与重金属污染。而土壤的纳污和自净能力有限,当污染物超过其临界值时,将向外界环境输出污染物,其自身的组成结构与功能也会发生变化,最终导致土壤资源的枯竭。

1.4 水土流失加剧

矿山开采直接破坏地表植被,露天矿坑和井工矿抽排地下水使矿区地下水位大幅度下降,造成土地贫瘠,植被退化,最终导致矿区大面积人工裸地的形成,极易被雨水冲刷;由于排土场和尾矿占地,形成地面的起伏及沟槽的分布,增加了地表水的流速,使水土更易移动,冲刷加剧。

1.5 生物多样性损失

植被清除、土壤退化与污染、水土流失,对矿区生物多样性的维持都是致命打击,严重威胁了动植物生存。

2、矿区水土流失特征

2.1 采矿对植被盖度的影响

矿山开采分为露天采矿和地下采矿两种, 露天采矿采的过程中剥离原生地表植被和表层岩土, 使地貌完全丧失生物生产力, 呈石漠化景观。地下开采的采场虽不直接破坏地表植被和表层岩土, 但由于其对地下水系统破坏剧烈, 周边地区地下水位普遍下降,表层土壤疏干, 植被生长不良, 盖度降低, 生物群落退化, 呈荒漠化趋势。同时由于生产场地、道路等施工占地及采矿过程中排放的废弃物堆放、占压土地, 使地表植被受到破坏。

2.2 形成人工堆垫地貌

排矸场是采矿过程中排放废弃岩土堆放场地, 排放方式有填凹式、平地起堆式和坡面泻流等几种形式。排岩物体堆放改变了原生地表的性质, 形成人工堆垫地貌, 进而加速了土壤侵蚀。

2.3 尾矿

是一种特殊的矿山岗固体废弃物且十分均匀, 一般以液态流出, 但其中水分迅速渗出, 开成粉尘状物质。尾矿排放淤埋了原生地表土壤和植被, 使土壤结构发生变化, 表层土壤由黏结性较强的土壤变成颗粒细小、黏结性较弱的尾矿沙,在风等外力作用下易产生风力侵蚀。同时尾矿库中粉尘物易随雨水流入河道或渗入地下, 对河流及地下水造成污染。

2.4 采矿对坡度的影响

据统计, 露天采矿开采后平均坡度是采矿前的2~4 倍,陡峻的斜坡岩土剪应力常常大于抗剪强度, 岩土在剪切破裂面上有时会发生明显位移, 产生崩塌。有的露天开采的采场,由于开挖使地下软弱岩体形成较陡坡面, 在干湿、冷热、冻融交替作用下, 产生破碎岩屑, 在自重的作用下滑落, 产生泻流, 为诱发泥石流提供了物质基础。

3、矿山开采水土流失的治理措施

3.1 工程措施

矿山在开采和运输过程中往往产生较多的弃土、弃石、弃渣、尾矿、废水和其它废弃污染物质。常用的防护工程措施有: 拦渣工程、护坡工程和截排水工程。

(1)拦渣工程主要有拦渣坝( 尾矿库) 、挡渣墙、拦渣堤3 种形式。拦渣坝一般有浆砌石坝、干砌石坝、土石混合坝等形式, 设计大小由拦渣规模和当地建筑材料决定。挡渣墙按结构形式分, 一般有重力式、悬臂式和扶臂式等几种。拦渣堤一般有堤内拦渣与堤外防洪两种功能, 故拦渣堤的关键是选线、基础和防洪标准。

(2)护坡工程主要有干砌石护坡和浆砌石护坡, 其坡面防护措施设计应确保自身的稳定和满足水土保持功能。对坡面较缓(110: 215~ 110: 310) , 坡下不受水流冲刷的坡面, 采用干砌石护坡; 对坡度在1: 1~ 1: 2 之间, 坡面可能遭受水流冲刷, 且冲击力强的地段, 宜采用浆砌石护坡。

(3)截排水工程主要有蓄水池、截流沟、排水沟、道路集流沟、排(放) 水暗渠、沉沙池等。矿区在选矿厂场地周边、道路两侧或临坡地段都会开挖排水沟, 一般情况下, 对位于土质含量高或表面为强风化岩石地段的排水沟采用浆砌石。在涉及建排洪沟、溢洪坝时, 应根据防洪标准和最大降雨量设计。

3.2 植物措施

应据当地情况, 选择根蘖性强, 生长迅速, 耐干旱贫瘠的适生树种, 以保护现有植被为主, 积极开展植树造林, 退耕还林还草生态项目建设。并从安全和避免重力侵蚀角度考虑, 特殊地段辅以工程措施。对于采矿造成的地表植被破坏, 要视其情况处理。除永久占用的土地外, 临时生产用地应在占用结束后栽种树木或种草。对于废弃不用的开采工作面和堆放的弃土、弃渣表面, 应先覆盖20~ 50 cm 的土壤再进行植被恢复。对于弃渣, 建议采取以下2项措施: 1) 再利用。一些可再利用的弃渣, 应变废为宝, 作为其他工业原料。2) 无法再利用的弃石弃渣, 寻找合适地点堆放, 在堆积体四周修建挡土墙和截、排水沟, 并尽可能覆土种草植树。

3.3 土地整治和复耕措施

矿区在采挖活动中会剥离表土, 这些剥离的表土除用于填埋坑洞外, 还可作为矿区后期复耕覆土之用, 应根据不同情况, 采取土地整治和覆土措施,改造成可利用的土地。土地整治整地主要采取2种方式: 一为水平沟整地, 二为鱼鳞坑整地。坑的大小根据植物规格和种植密度确定。对于矿区复耕,一般覆盖20~ 30 cm 的土壤并施以农家肥培肥地力, 再进行场地平整、栽种作物。

3.4 其他措施

完善相关政策法规, 做好矿山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的专项整治: 做好水土保持的宣传工作, 坚决取缔保护区和禁采区中的矿山; 坚决制止无证乱开滥采、毁林采石挖矿、毁田取土的行为; 坚决关闭不采取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措施, 造成严重水土流失危害和生态环境破坏的采矿点, 并加大处罚力度; 限期关闭设备简陋、技术落后、资源利用率低、对资源和环境破坏大的矿山企业。运用3S 技术, 建立矿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网络和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 预防和避开地质灾害, 提高水保监督管理水平。划分时段, 逐项治理: 在矿山开采中, 严格要求矿山企业按方案处理耕植土, 设置堆土场和弃渣场,开挖排水、截水沟等。在运输中, 限定车辆的装载量, 并要求加盖篷布, 矿车出矿区须冲洗轮胎等。在加工过程中, 对粉尘和污水的处理, 根据每个矿的实际情况, 分别制定治理标准, 规范运行。

结束语

水土流失是现在矿区生产中一个重要的环境问题,水土保持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对于我国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因此在矿区开采中需要通过采取相关的措施方案进行水土保护。

参考文献

水土保持方案范文12

[关键词] 原则;措施;设计;水土保持

中图分类号:S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项目概况

旺盛江水库位于广西博白县、浦北县、合浦县的交界处,浦北县石埇镇旺盛江村。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结合防洪、发电、供水等综合利用的大(2)型水利工程。水库控制集雨面积133km2,总库容1.37亿m3。水库建有渠道、马王塘、璋加等3座电站,设计装机9台共1900kW,实际装机8台共1520kW,历史最大发电量206.4万度。工程设计灌溉面积81.15万亩,有效灌溉面积70.1万亩,最大实灌79万亩。

2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方案设计的总体目标为: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最大限度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和人为造成的新的水土流失,保护、改善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促进新建的生态环境向良性循环发展。

根据相关规程规范,本项目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二级标准。考虑本工程和基准值的地区差异,依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的相关规定,对基准值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确定的防治目标为:土壤流失控制比1.0,拦渣率95%,扰动土地整治率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87%,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2%。满足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要求。

3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原则

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原则:根据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情况,本着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工程防护则工程防护的原则,合理布置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形成综合防护体系;生态优先原则:项目工程水土保持措施除布设工程措施以外,同时采取植物措施,并与周边的生态环境相协调,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的种种破坏,应积极的采取相应措施促使环境的迅速恢复:分类布局,分区防治原则:在认真分析主体工程设计资料基础上,结合野外现场调查,根据各防治分区的差异性和功能的不同,分类布局、分区设计,力求使各项措施布置、设计更加合理、可行。

4 防治措施体系

该项目水土保持分区的综合防治措施体系由主体工程区、业主营地区、施工生产生活区、料场区、场内道路区,渣场区共六个一级防治区构成。根据水土流失预测结果,结合主体设计的水土保持工程等内容。建立以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的生态恢复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水土流失量。水土流失治理措施体系由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等构成。

5防治措施总体布局

根据划分的防治分区,针对各分区的特点进行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置,尽可能将点上重点治理区和面上一般防护、植物措施与工程措施、防治弃渣流失与治理土壤侵蚀和提高土地生产力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各类水土保持措施,并优化布局,形成完整的水土保持防治体系。

6不同类型防治措施的典型设计

在对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的分析上,针对不足进行补充完善,并估算投资。水保措施分为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三部分,根据各流失分区的特点,对措施进行合理布置。

6.1 工程措施

设计原则:工程措施的布置要从实际出发,不但要注重水保效益,还要兼顾整个工程的布局施工,要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把各施工场地有机结合起来。经济、合理、可行,综合考虑空间、时间因素,满足相应规范要求,争取用最小的投入,换来最大的效益。

6.2 植物措施

设计原则: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对造林种草地类进行立地条件分析,布置合适的林草种类;适地适树原则。选择优良的乡土树种和已经适生的引进树(草)种等;绿化美化与水土流失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立地条件分析:项目区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温暖湿润,光热充足,全年无霜,雨量充沛。年平均气温22.4℃,极端最高气温37.7℃,最低气温-8℃。水库流域多年平均降雨量1530mm,最大年降雨量为2557mm,最小年降雨量840mm,降雨年内时空分布不均,雨量多集中在4~9月,年平均蒸发量为1350mm。项目区属丘陵地貌,山体均呈馒头状,库区范围内大部分库岸现状较为稳定,库周边山体边坡自然稳定,地表多被土层覆盖,少见基岩出露,植被良好,局部发育冲积阶地。

选择树种特性:种植密度的大小,直接影响着幼林的郁闭及林木的生长与分化。种树密度的确定是以植物为目的、树种特性、立地条件等为依据。按《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2008)标准确定主要适生树种的初值密度。

6.3 临时措施

编织土袋拦挡:部分施工区域,将和周边土地发生联系,但是施工时间比较短,并且直接开挖的土地集中在征、占地范围内,开挖的土石方因临时堆高、堆放会对征地线外的地表产生影响,因此,需要作临时拦挡防护。防护的高度和宽度与地形和征地边线范围有关,选择临时拦高为1m左右,宽度为0.5m和拦高为2m左右,宽度为1.0m的两种编制土袋进行拦挡,土袋中所装填筑材料为剥离的表土,在施工结束后拆除,用作绿化用土。

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是各建设区内,为了防治雨水漫流,引起建筑材料、松软土石流失采取的措施,主要作用就是疏导雨水。本工程的各建设区施工时间较短,因此采用简易的沟道即可。

7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对外交通:旺盛江水库坝址位于浦北县石埇镇旺盛江村,主坝距合浦县城区70km,距北海市城区120km,石埇镇至旺盛江主坝的四级公路从坝首通过,交通比较便利, 道路可以满足工程运输要求,保证物料的供应。建筑材料:工程周边的基础建筑材料充足,所需主要建筑材料通过外购商品料解决。供水、供电:施工用水直接从水库用水泵抽取、由于施工场地分散,施工用电根据项目所在位置,从不同地方接线。苗木种子:就近从当地市场购买,尽量避免长途调运,以提高成活率。

植物安排在春、秋季进行栽植,以提高植物的成活率,苗木直接由苗圃运至绿化区,直接栽植;施工过程中,运输物料的车辆应严格按照指定的道路运输,不得随意进行碾压空闲地,增加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等废渣,运至指定弃渣场,不得随意堆放。

8水土保持措施进度安排

根据主体工程施工进度安排及水土保持工程特点,确定完成全部防治工程的期限和年度安排。具体安排时,一是安排随时都将产生水土流失地段的防治措施;二是部分在主体工程建设前就应布设的水土保持措施;三是滞后于主体工程安排的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措施在安排时序上先采取临时性措施,再次是工程措施,最后是植物措施。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贯穿整个主体建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