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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

时间:2023-09-20 16:56:45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范文1

素质在《辞海》的定义为完成某种活动所必需的基本条件。在本研究中,“素质”的基本涵义是农民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特别是从事农业生产所具备的能力,是驱动农民在从事生产活动的过程中努力提高收入、创造更多价值的动力,它可以在掌握农业知识、生产技能、增加收入、提高生活生产水准等方面表现出来。农民素质主要包括身体素质、文化素质、科技素质和思想素质。

为了解教育培训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素质提升中的作用,摸清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为今后更好的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依据和支撑,2014年7月-2016年6月,泰州市农委对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别是家庭农场主的教育培训质量进行跟踪监测。

一、监测情况

(一)监测对象选择

自2014年7月开始,从江苏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兴化、泰兴、靖江等三所分校2014级925名涉农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班学员中随机选择10%的家庭农场主93名,从全市2.8万名农民培训学员中随机选择2%的家庭农场主560名,共653名作为监测对象。其中,男、女性分别为582人、71人,占89.2%、10.8%;平均年龄48.3岁,其中年龄最小的24岁,最大的75岁。

(二)跟踪监测方式

1. 监测时间:2014年7月至2016年6月,历时两年。

2. 监测方式:通过手机短信、微信、QQ群等方式了解监测对象每季度参学情况(次数、时间、内容等)。每半年以问卷、访谈等方式了解监测对象的学用结合情况,以及参学参训收获。

(三)跟踪调查内容

被监测对象的参学、参训情况以及学习质量状况;影响被监测对象学习、运用知识、技能的主要因素;被监测对象学用结合情况,主要被监测对象运用知识解决的实际问题能力及取得的实际效果(如经济效益、粮食增产等);教育培训知识点的实用性、有效性,一年内知识点运用的频率;被监测对象的身体素质、文化素质、科技素质和思想素质等的变化情况。

二、监测结果

三、数据分析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文化素质有了提高

监测发现,通过持续、有计划、系统的中职教育学习,农民文化程度、受教育年限等有了明显提高,农民受教育年限从2014年的平均9.7年延长至12.2年,高中(中专)、初中文化程度的比例从2014年的34.4%和61.2%调整为87.1%和3.2%。由于实用技术培训时间较短,讲究“精简”,相比较而言,更有利于农业技术、品种、模式的直接推广应用,但对农民的受教育年限和文化程度的提升效果不明显。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科技素质提升明显

调查显示,中职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都显著提高了农业“三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率,农民对科技概念理解、实用技术掌握等方面均有了显著提高。近年来,泰州市围绕产业发展和农民需求,大力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能创业的新型职业农民和现代农业经营者。目前,泰州市年均培训农民3.5万人,招收涉农专业中等职业教育学生1000人。通过培训,一批先进生产技术得到了推广应用,不少农民率先步入了富裕的行列,有的成为带动地方经济、产业发展的带头人。

(三)仍有不少农民平时锻炼重视不够

监测发现,通过中职教育、短期培训,农民健康保健意识有所增强,饮食结构有一定程度的调整,“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理念在农民中开始扎根,但仍有不少农民认为劳动就是锻炼,因此平时体育锻炼重视不够。在监测对象中,对自身身体状况认为健康的占38.1%、良好的占41%、一般的占17.5%、差的占3.4%。监测发现,农民年龄增长与身体素质呈现明显的负相关性,年龄越大的农民,身体健康情况越差。当前,泰州地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年龄偏大,农民身体健康状况值得关注,需要在教育培训过程中适当普及健康知识。

(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思想素质显著增强

通过对“对党的政策准确了解、具有一定法律意识、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个人道德品质”等基本内容的调查发现,农民思想素质正逐步提高。一方面得益于农村经济发展、有效的宣传工作、农民思想观念的转变;另一方面得益于农民的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党的政策、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农民创业等课程内容的增设,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明显提高,农业农村发展政策、法制观念、文明诚信意识等观念意识明显增强,封闭、保守、愚昧的观念受到较大冲击,吃苦耐劳、勤俭持家、淳朴憨直、忠厚老实、礼仪待人、助人为乐、孝亲和睦、团结友善等品德得到倡导与弘扬。

四、教育培训提升新型经营主体素质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参学参训的积极性、内在动力缺乏,影响了农民教育培训效果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范文2

一、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重要意义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农业适应“新常态”的重要举措。随着国家宏观经济进入“新常态”,“三农”发展亦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特别是伴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大批青壮年农民向城镇转移,农业劳动力普遍存在老龄化、妇女化、低质化和兼业化等现象,新时期“谁来种地”和“地怎么种”的问题日益突出。新型职业农民具有从事农业生产稳定性、长期性的特点,并具备较高文化素质的特征,是采纳先进的生产管理技术和经营方式以改造传统农业的优势主体。培育和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将有助于新常态下农业的转型升级。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新型职业农民是创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基础力量,亦是适度规模经营所需“农业职工”的主要来源。从各地的实践来看,绝大多数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都是在文化素质较高、管理能力较强、技术水平较优的新型职业农民的带领下创办和成长起来的;同时,这些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生产、管理、服务等工作所需的产业工人也大都是专门从事农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将有益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和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创新。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必要选择。当前,伴随我国“四化”进程的加快,农户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明显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已成为必然趋势。但农户小规模分散的家庭经营仍然占据绝对比重。中国的农业现代化必然绕不开亿万农户分散经营的基本事实。2014年11月中办、国办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进一步对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进行具体部署,要求从环境、制度、政策等多层面引导和扶持新型职业农民发展,提高其综合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能力,推进农业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吸引和留下一批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农业后继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因此,培育和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将有利于更好地走出一条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

二、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现状与问题

近年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目标指向明确,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具有较坚实基础并取得显著成效,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仍然面临诸多现实问题,任重而道远。

(一)农业经营效益偏低,农民职业化积极性低

农业效益总体不高,特别是种植粮食的比较效益低是制约农民职业化的首要因素。根据我们的实地调查,一位农民一年种地的收入不及外出务工2~3个月的收入。农业效益偏低的现实严重影响了广大农民务农的积极性。当前,农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与家庭经营收入双增长格局基本形成,但来自农业的收入比重在逐年下降。2013年,农民工资性收入比重达到45.3%,首次超过家庭经营性收入,成为农民第一大收入来源。而以农业收入为主的农民家庭经营收入比重从2008年之前的50%以上下降到42.6%,平均每年约下降2个百分点。农业副业化倾向十分明显。

(二)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民职业化主体来源不优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了城镇化加速发展的历史时期,农村劳动力还将加快向城镇转移,农村劳动力仍将继续减少。据《中国农村统计年鉴》的数据,2013年全国乡村就业人员3.87亿人,其中第一产业人员比重62.4%,比10年前减少了13.8个百分点。更为重要的是,农村劳动力已经呈现出明显的老龄化、妇女化特点。2002年以来,我国农村中40岁以上的劳动力年龄人口占劳动力年龄人口总数的比例逐年上升,2008年该比例首次突破50%;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平均年龄在50岁以上,其中上海等经济发达地区务农农民年龄已接近60岁。据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2006年全国农业从业人员中女性占比达53.2%;在农业生产中,从事农业长达6个月以上的人员中,女性占比为50.3%。因此,无论是从业人数还是从业时间,女性都已经成为农业生产的主要力量,农业女性化已经成为了一种全国性的客观现象。在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老龄化、女性化的现实背景下,农民职业化发展面临着严重的主体缺失问题。

(三)农户经营规模普遍较小,农民职业化土地基础不强

中国人均耕地1.4亩,户均耕地不足10亩。土地规模小使得农业尚没有成为农民职业选择的优选项。虽然可以通过土地流转扩大经营规模,但是土地流转还存在着流转困难、连片集中较难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土地流转造成生产经营的成本越来越高而相应的社会化服务长期缺位,严重影响了农民租地经营的积极性。缺乏了土地的支撑,职业农民的培育就成为空谈。人多地少的基本格局使得土地规模较小,严重制约了新型职业农民的成长发育。

(四)农村教育培训发展滞后,农民职业化科技支持薄弱

农村教育培训是农民职业化的重要外部支撑,但是当前的农村教育培训问题相对突出。我国农业劳动力有2.79亿人,目前每年能够接受系统培训的只有1000万人左右,这使得我国农民职业化缺乏充分的科技支持。一是农村教育培训基础薄弱,师资力量不足,实践经验不够,培训形式单一,教育培训目标与农业农村经济转型发展有差距,培训内容还不能适应农业现代化的需要;二是农村教育培训供给不足,对种植、养殖、加工、服务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少;三是农村教育培训发展不均,许多地方认识不到位,对农村教育培训投入不足,没有发挥教育在农业生产中的基础性与公共性作用。

(五)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不足,农民职业化缺乏机制配套

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两大支撑,两者互促互进。但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不仅供需总量矛盾突出,且结构不合理十分明显,制约了职业农民的发展。从服务内容上看,调查显示,农户对综合性社会化服务需求度最高的前三项分别为:信息服务、金融服务、销售服务;而农户接受外部服务最多的前三项分为:技术指导与培训、农产品销售服务、农资购买服务。可见服务的供给并没有与需求的优先序相匹配。特别是农户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满足。全国金融机构空白乡镇有1696个,全国仅有20%的农户享受过贷款服务,只有不到5%的农户获得了农业保险服务。即便以供给最为充足的技术服务为例,目前增产型技术多于增收型技术,资源利用型技术多于资源节约型技术,农艺型技术多于农机型技术。这与农业发展方式转型的走向是不一致的。从服务主体上看,公益主体因管理体制不顺、队伍素质不高、工作经费缺乏等问题越来越无法满足农民职业化对农业服务的个性化、全程化和综合性需求。

三、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建议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有力措施。笔者认为,加快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入手。

(一)选好适宜的培育对象是关键

当前农村留守的绝大部分都是老人、妇女和儿童,他们文化水平较低,缺乏农业科技知识,只能从事传统的种养殖业,自主创业更是无从谈起,因而他们绝非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理想人选。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应重点瞄准农村能人,大力挖掘那些在农村能“留得住、用得上、扎住根”的人,使他们成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有用之才。

(二)实施高效的教育培训是根本

改造传统农业,教育是关键,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实施高效的教育培训是根本。一是要整合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建立和完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农民职业教育新体系,不断适应时展和国际竞争的客观要求;二是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建立和完善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培训课程新体系;三是针对不同培训对象,采取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的教育培训形式,探索建立农民职业化培训激励机制。

(三)建立健全的社会化服务是基础

农业社会化服务是新型职业农民健康培育与健全发展的基础。要深刻领会十以来农业农村改革的总方针,明确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大战略意义和思路原则。一方面,整合政府服务资源,加强政府主体地位,打破部门、领域、行业界限,整合服务资源,健全服务网络,构建社会化服务新机制。另一方面,以市场化为主导,拓展多层次服务新领域,充分发挥各类服务主体的比较优势和服务特色,在满足多层次服务需求的同时,实现服务资源优化配置。新型职业农民的社会化服务内容不应仅仅以技术服务为主,而是要构建起向信息、营销、资金、监管、创业支持等“全要素”服务领域拓展的体系,注重传播现代科技知识、市场信息、管理理念,促进农民经营方式、发展理念的转变,使社会化服务从关注农业生产力提高转变为更加关注农业经营支持,从关注生产环节转变为更加关注产业链的延长和衔接。

(四)强化多元的政策扶持是抓手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需要构建多元的政策扶持体系。一是土地支持,土地流转积极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二是建立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资金扶持机制。商业性金融机构要制定职业农民专项贷款指南,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把职业农民纳入信用评定范围,各地农业部门、金融办、银监局要研究支持金融机构面向职业农民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抵(质)押贷款业务,政策性担保机构要研究制定准入条件,将符合条件的职业农民优先纳入贷款担保服务范围。三是设立针对职业农民的财政补贴项目,对发展较好的职业农民采取资金奖励的办法,一方面促进其进一步发展,另一方面也能起到示范推动作用。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范文3

关键词:职业农民、培育、培训

一、济源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的实践

2013年,济源市被列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试点市。济源市高度重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济源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制定了2013~2015年度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规划,市农业局作为组织单位,市农广校负责具体实施。从2013年6月份起,按照分类培训、规模发展的原则,在全市11个镇办范围内,组织了由种粮大户、农业、农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主等在内的100人种植业(小麦)专业培训班,邀请河南农业大学、河南科技大学等多位高校教授和本地农业技术专家,采取集中培训、实践操作和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集中培训14天,学员的思想得到了解放,实践技能得到了提升,还利用培训平台,实现了校地联姻,专家和农民结成了创业合作伙伴,推动了新型职业农民健康、有序、快速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新型职业农民身份的定位

济源市位于河南省西北部,总人口70.1万,耕地面积3.49亿平方米,农业主导产业包括小麦、蔬菜、烟草、养殖、林果五大类,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1926元。辖区11个镇、5个办事处,其中,山区乡镇5个,平原乡镇6个。截止2013年底,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达2.7亿平方米,占耕地总面积的70.9%,平原乡镇土地流转率达82%。千亩以上流转大户达31户,家庭农场50余个,各类大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合作社200余家,全市农业机械化率达到80%以上,一批年富力强、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兴农民逐渐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济源市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定位,就是具有一定的农业生产经营规模、一定的农业专业技能,以农业为主要职业,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者。

1.培育对象的确定

按照生产经营型为主,技能服务型为辅的原则,坚持规模适度、持续发展,把农业经营与专业技能区别开来,土地流转大户、家庭农场主、农业、农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作为新型职业农民重点培育。

2.培育对象的组织选拔

培育对象按照区域选拔、整体发展、分类培训的指导原则,在各乡镇辖区内,由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确立1名新型职业农民服务人员,对本辖区内所有农业土地流转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主按照行业进行分类统计,依据自愿参加的原则,统一上报至市农广校,根据经营性质和行业,分专业培训,保证培育工作的整体性、完整性和持续性。

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必须以政府为主导,统筹规划,持续推进,涵盖培训、服务、管理等多个层次,培训是载体,服务是基础,管理是手段,全方位的支持和促进新型职业农民的发展。

1.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1)培训的主体

培训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有效载体,必不可少,非常必要。培训方案要根据本地农业生产实际,从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角度出发,和本地的主导产业结合,和潜力产业结合,制定长期培训规划,明确实施步骤,稳步推进。农广校作为农民培训教育的主体,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的农民培训经验,已经得到政府和农民群众的认可。在现阶段,多数职业农民依旧是农业生产的主要劳动力,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只能利用农闲时间进行培训,农广校充分发挥农民田间学校的作用,坚持长期服务,把高等级职业院校培训作为一种短期的补充,不断扩大新型职业农民的视野,丰富他们的专业技能。

(2)培训的内容

在培训内容设置上,坚持以思想更新为主,专业技能为辅的理念。从农业生产和农民经营的现状看,新型职业农民得不到最大的利益,最主要的原因不是技术,而是因为管理理念的缺失。用传统的方法管理现代农业,用旧观念去生产实践,走了很多弯路,这也是制约职业农民发展的主要瓶颈。培训的首要目的,就是要转变思想观念,用现代化的理念管理现代农业,发展现代农业。决策者的思想达不到相当境界,产业就会限制在一定的阶段。思想是内在的,技术是外来的。技术不是问题,思想才是关键因素。向管理要效益,也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要途径。2013年,济源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培训过程中,培训课程设置主要包括创新思维能力、创业模式管理、现代农业经营管理、政策解读和以思想更新为主的多项课程,作物栽培、病虫害防治等专业技术课程占总课程的40%。参训学员受益匪浅。

(3)培训的方式

培训方式以集中培训为主要培训手段。集中培训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主要载体,非常必要。从学员层次上讲,新型职业农民主要是行业内具有一定农业生产基础,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业主,从学员区域来源上讲,地理位置相对分散,从培训内容上讲,相对比较一致,集中时间,邀请各类专家教授和行业人才进行统一培训,不仅使他们得到了交流,获得了信息,还减少了培训单位的组织难度,使职业农民得到了高层次的培训。按照农业生产的实际,新型职业农民年度培训一般分两次进行,每次集中7天。

2.认定管理

新型职业农民是一个新兴职业,承担着现代农业发展的重任。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与管理,关系到现代农业发展的安全性和持续性

(1)认定管理的作用

在现阶段,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先进技术广泛应用已经成为主流,随之而来的土地流转,家庭农场的建立,为现代农业发展奠定了基础。以济源市为例,70%以上的农用耕地已经进行了流转,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成为农业生产的主要组成部分。为了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对进入农业生产领域的经营者有必要进行市场准入,保证耕地红线,保证粮食生产,保证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业主必须具备相当的农业政策知识,具备一定的农业生产技能和管理经验,不能以自己的利益来进行农业行业之外的试验生产,最大程度的减少农业土地资源的浪费。

(2)资格认定

认定的主体:新型职业农民资格的认定,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农民自愿,条件合格。县级市政府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发证机关。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新型职业农民资格的认定管理工作,新型职业农民工作领导小组对职业农民资格进行确认。以政府为主要发证机关,一方面是增加资格证书的权威性、重要性,另一方面,也便于政府在出台相应扶持和支持措施时,综合利用各部门的优势,实行项目倾斜和资金扶持,统筹规划,稳步发展。

认定的对象:按照立足长远、促进发展的原则,2013年,济源市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对象,主要是包含土地流转经营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在内的生产经营型农民。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数量一般按照千分之二的比例进行认定。

认定的标准:按照分行业,分专业的原则,新型职业农民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经营规模、产值效益、社会效益、是否参加过培训、文化程度等等。由农业主管部门拟定各行业的认定标准,经新型职业农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实施。

认定的程序: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按照自愿申报--材料审核--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综合确定的程序,由地方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一般一年举行一次领导小组评审会议,听取本年度的申报情况、动态管理情况,确定下一年度的评审方向和工作。

(3)资格管理

新型职业农民实行动态管理,农业主管部门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档案和信息系统,市农广校作为具体实施单位,做好日常工作。按照有利于发展的原则,实行年度考核,对职业农民的生产经营状况、技术生产水平、经济效益等进行综合评估,一般每两年考核一次,符合条件的,继续持有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对于经济效益不佳,管理混乱或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取消其新型职业农民资格。

3.跟踪服务

跟踪服务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要环节。培训是先导,服务是支持和促进,能够有效地帮助解决他们在生产中的问题和困难。在新的发展形势下,跟踪服务体现了更多的内容和方式。

(1)专家服务团

市农广校作为培训的主体,和市农业局广泛结合,成立了农业产业专家顾问组,充分利用和发挥农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实施百名科技人员包村、包园、包户工程,农技人员对全市的400多个行政村、100多个产业精品园实行全覆盖,变单兵作战为组团服务,专家面对面,块对块,减少中间环节,解决农业技术生产最后一米的问题。经过2013年度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100名学员,基本都受到了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特殊服务,渠道的畅通,技术的无缝对接,给新型职业农民带来了更多的便利。

(2)农技推广新模式

济源市现代农业发展已经具备了良好的基础。在新的发展形势下,新型职业农民、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土地流转大户组成新型职业农民行业联盟,加强相互合作与沟通,在农业机械、社会服务等方面实行资源共享,各取所需,共同发展。

(3)政府扶持

政府主导部门要在新型职业农民的发展上,进行农业项目的整合、倾斜和资金支持,把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粮田建设和农村水利基本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在农业基础建设上给予推进和完善,促进现代农业又快又好发展。2013年,有5名新型职业农民享受到了政府的特殊优惠,实施了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在高标准良田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主要包括急需的农田水利设施、道路、晒场以及其他辅助实施,投资总金额达到700万元。2014年,济源市政府列支4亿元,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支持发展现代农业。仅新型职业农民一项,改变过去以奖代补的优惠措施,列支5000万元,由市农业协会组织统筹,对新型职业农民和农业经营业主进行贷款贴息,扶持他们发展现代农业。

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思考

1.政府高度重视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一项系统工程。政府部门要起着绝对主导作用。按照当地生产实际和产业规划,统筹安排,稳步推进,可以加强农业部门与各发展改革、财政、金融等部门的协调沟通,有利于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和发展。

2.培育认真扎实

良好的培训、服务效果是培育工作的保障和促进。培训机构和农业主管部门不走过场,不图形式,真正按照农民的意愿和需求,开拓农民的思想,创新思维,走现代农业管理的路线,真正使农民得到实惠,使职业农民得到发展。

3.目标科学长远

新型职业农民是现代农业生产的主力军。要站在宏观的角度,目标长远,使认定的职业农民具有科学性、持续性,把简单的小农生产与新型的现代农业生产区别开来,使新型职业农民具有吸引性、长远性、发展性。

4.专业结构合理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范文4

关键词:新型农民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化;土地流转。

西平县位于河南省中南部,淮北平原驻马店市北部,境内东西长60千米,南北宽30千米,总面积1089.77平方千米,耕地面积7.89亿平方米。现辖17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1个产业集聚区和1个国营农场,284个行政村(居委会),总人口86.72万人,农村人口76.39万人。

西平县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县和粮食生产大县,是河南省和全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小麦、玉米是我县两大优势作物,常年种植面积13.3亿平方米左右,总产稳定在8.66亿千克以上。近年来,随着西平县新型农民培育和新型经营主体的壮大,进一步促进西平县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

一、西平县新型农民培育情况

西平县作为新型农民培育试点县,培育对象是选择有长期从事农业生产意愿、有提高自身素质积极性、有相应科学文化素质的务农青年、返乡农民工和新生劳动力。几年来西平县已培育新型农民近千人。生产经营型粮食种植500人、养殖300人,蔬菜、食用菌种植200人。针对西平县农业主导产业研究提出新型职业农民能力素质要求,围绕产前、产中和产后发展关键环节研究教育培训内容,设置教学培训课程,开展教育培训;采取理论与实践教学相结合,产学交替,多形式教育培训职业农民。结合实际,创新培养方式,强化培训手段,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充分发挥各类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坚持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教育培训,满足农民的多样化需求,提高培训效果。组织专家教授、推广人员、培训教师结合农时季节,进行现场咨询、田间培训、入户指导等相关服务。

二、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状况

西平县通过近几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形成了教育培养、认定管理、政策扶持等互相衔接配套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全面推动西平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造就一支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促进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和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促进了西平县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数量不断增多,规模逐步扩大。截止目前,全县工商登记注册的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共1300多个,其中种植业890个,家庭农场150多家,涉及农户9000多户,辐射带动3.5万户农户。有一定规模的种粮大户200多户,市级以上重点产业化龙头企业34家。初步形成了以种植业为主导、以农产品生产、加工为纽带的农业经营组织体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已成为推动农业经营体制创新的突出亮点。

三、农业新型职业农民与新型经营主体在农业生产中作用

1.实现了规模化经营,提高了土地利用率。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整合、流转,使零散的小块土地集中起来,进行连片适度规模经营,实行统一规划管理,打破了户与户的界限,田间龙背和水沟经过整理复垦,间接增加土地面积13%左右,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实现了资金、技术、土地、设备等生产要素的合理化配置,合作经济组织通过传递市场信息、提供购销服务,促进了集约化、专业化生产,加快了农业结构调整,已经成为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力量。例如西平县宏发种植专业合作社社长张建桥作为第一批新型农民参加培训,在培训过程中,社长张建桥学到了种植技术、农业法律法规、土地流转政策、种植合作社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等,培训内容密切联系实际生产生活,能够很好的指导合作社的甘蔗、红花种植。通过培训也与相关专家建立长期联系,得到了技术支持。由初租地3.3万平方米,投资5万元,以种植甘蔗、中药红花为主。经过几年的发展,合作社响应国家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合作社现已发展种植面积66.7万多平方米,形成以种植作物、化肥经营、技术指导、种植农药为主一条龙服务。目前合作社拥有员工58人,农艺师3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8人。

2.解放了劳动力,推进了城镇化进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兴起,使农民逐步从小规模的土地经营上解放出来,能够安心外出,加快了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步伐,为城镇发展提供了劳动力,农民外出劳务收入不断增加,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形成了城乡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新格局。2013年我县外出务工劳动力21.6万人,其中常年外出务工劳动力15.2万人,外出劳务收入191418万元。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促进了专业化分工,实现了劳动力价值的最大化,加快了城镇化发展。

3.提高了机械化水平,有利于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 新型经营主体的兴起,创新了生产模式,生产采取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购销,提高了耕作水平和服务能力,节省了生产成本,提高了市场销售价格,增强了农业竞争力,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民可以获得土地流转和外出劳务双向收入。

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大型机械设备的应用和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促进农业良性发展,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得到提高,实现了产业升级换代,提高了农产品产量,保证了农产品质量,推动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时把市场需求信息传递给成员及群众,通过技术服务,把新技术、新品种送达到社员手中,加快了农业技术的引进推广,成为农业科技在农村推广的理想平台和重要载体。例如2011年西平县永建种植专业合作社成立以来,社长李凤云经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逐步改变小农经营意识,顺政府扶持之势和各方面优惠政策,在地方政府部门和农民大户的合力下,种植面积由去年的3.3万平方米扩展到现在的16万平方米,吸纳本村几十户农户。利用经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学到的新品种、新技术使合作社的土地达到统一整地、统一施肥、统一品种、统一管理、统一收割。带动了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同时节约了种植成本,促进劳动力的转移。合作社以种植优质强筋小麦和玉米为主,安置了农村剩余劳动力20余人。

四、针对新型职业农民与新型经营主体下步工作

1.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支持政策体系

针对新型职业农民产业发展需求,研究探索相关扶持政策与职业农民挂钩的机制,树立为培育服务的观念,研究制扶持相关政策措施,形成稳定的制度。根据《西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平县职业农民培育扶持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西政办〔2013〕38号)》的有关要求,县农口各单位以及财政、人社、发改、土地、教育、工信科技、科协、工商、税务、民政、商务、交通、金融等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应积极挖掘本部门的潜力,把职业农民获证与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紧密挂钩,新增的农业补贴优先向获证职业农民倾斜,在承担农业项目、土地流转、基础投入、金融信贷、税费减免、信息服务、加工营销推广等方面使获证农民享受优先权并给予最大的倾斜。对获证的职业农民,要定期免费开展农技、经营、管理等培训。对符合条件的获证职业农民创业项目优先给予财政补助和贷款支持。对实行持证上岗的技能服务行业岗位优先由获证的职业农民承担。

2.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发展规模经营。

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在对土地需求方面,鼓励农户开展土地流转。县政府成立了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加快土地流转的实施意见,保证新型经营主体的土地规模利用;在资金方面,支农项目资金重点向新型经营主体倾斜,2013年直接或间接扶持进行资金扶持,各类财政资金扶持总额达100多万元;基础建设方面,农林、水利、国土、交通等部门为新型经营主体优先安排重点实施项目,推进新型经营主体顺利实施。政府及有关农业职能部门对新型经营主体运作情况高度重视,对全县的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加强政策宣传和规范引导,强调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是适应当前农村经济和农业劳动力现状的需求,在全县树立了开展较好、有一定带动能力、收益明显的示范典型,起到点带面,逐步推开。

3.健全服务体系,开展好技术指导。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范文5

一、加强规范管理,尽快完善农民培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从世界范围看,当前很多发达国家都非常重视职业农民培训,将其作为基本国策并用立法的形式加以保证。在我国,“三农”工作一直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农民培训工作也随之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从国家层面看,目前还没有针对农民群体培训的法律保障,地方层面除个别省市之外,农民培训立法工作仍然进展缓慢,农民培训的权益缺乏有效的保障,相关的政策措施也不够具体和明确。总的来说,当下农民培训工作的规范程度和执行力度,主要取决于执行者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因此,有必要尽快出台一部保障农民培训的法规,规定和鼓励农民接受职业培训,规范有关部门、涉农单位和农民自身的责任与义务,确保农业、劳动保障、教育、科技和财政等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切实做好农民的教育培训工作。同时,各级政府也要尽快制定农民教育培训方面的政策措施,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农民培训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二、广辟资金渠道,切实加大培训经费的筹措力度和投入力度

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应该切实加大投入力度。总的看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离不开国家、企业和农民自身的投入。

首先,国家需成为稳定投入的第一渠道。虽然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的投入,但相对于发展现代农业对培养人才的需求还显不足,应把农民培训的投资作为各级政府最重要的基本建设投资,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民培训的投入力度,确保农民培训支出年均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

其次,地方各级财政需加大投入。各级政府要将支持农村劳动力培训作为地方财政的一项重要支出,在预算安排中加大专项投入力度,确保农民培训支出年均增幅高于同级财政支出增长,提高培训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各级都应安排专门用于编写、录制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教育的文字音像教材、师资培训、多媒体教育以及宣传、办点等工作的专项经费。在安排农村科技开发、技术推广、扶贫开发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时,也要安排一定的农民培训经费。劳动力流入地区应当承担大部分教育培训费用,劳动力流出地区应当以省、市为主,承担部分教育培训费用。

再次,用人单位和农民自身需加大投入。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培训经费的投入保障制度。用工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列支一定比例的教育培训经费。农民自身也要适应时代要求,适当投入学习培训费用,积极参加相关技能培训班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致富本领。此外,要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的教育贷款和扶贫贷款,与财政资金共同配合,扩大农村劳动力培训的筹资渠道。

三、理清工作思路,建立健全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机制和运作模式

理清工作思路,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运作模式是确保职业农民培训取得实际成效的重要前提。

在培训的指导思想上,各级政府需进一步增强对职业农民培训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战略地位的认识,切实把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着力点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要紧紧围绕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动员和利用各种科技教育资源,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提高他们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能力,使其在总体上与我国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相适应,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

在培训的整体部署上,以农村劳动力深度开发、合理配置、有效利用和有序流动为总体目标,以提高农村劳动者整体素质为基础,制定职业农民培训规划,把培训职业农民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目标和就业计划指导范畴,加快建立政府扶助、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教育培训机制,扩大教育培训规模,增强教育培训效果。

在培训的工作机制上,逐步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充分发挥现有教育资源的作用,使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科教中心以及各类化学校、相关科研机构和农村党员干部远教站点成为职业农民教育和培训工作的重要阵地。同时,要充分发挥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采取多种手段广泛开展对农民的经常性教育和培训。

在培训的运作模式上,按照“根据产业办专业,办好专业促产业”的培训思路以及生产力发展水平与受训对象接受水平,通过选择切合不同群体实际的培训模式调整和充实培训内容。同时,要坚持以短为主,长短结合的培训方针,根据市场需求变化选择市场前景好、效益高的主导产业,及时快速调整培训内容,指导农民发展适销对路的优质农产品,进一步增强职业农民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明确工作重点,准确把握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的主攻方向

根据不同农民群体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产品加工户、农家乐、休闲观光农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农产品经纪人,农业服务组织骨干等的各类人员培训,重点培养生产技能型、经营管理型、技术服务型和市场营销型等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和符合市场需求的职业农民,不断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质量。

对种植大户的培训,需考虑其对市场和经营管理知识的迫切需求,以把他们培养成农村社区的示范带头人为目标,采用更系统、更高层次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化、规模化水平和市场应对能力。

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骨干,要以培养农民的合作理念、普及合作社知识为主,并在这一过程中发现更多的协作型农民,激发他们成立和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兴趣,引导他们主动学习合作经济组织的运营管理、社员民主参与能力等管理知识,通过软件和硬件支持,加强他们采集和利用市场信息的能力。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范文6

[关键词]城镇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路径

[DOI]1013939/jcnkizgsc201643191

新型城镇化是对传统城镇发展方式的扬弃,城镇化的本质是人的城镇化,而人的城镇化实现的关键是农民素质的提高。发达国家城镇化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重视农民的教育培训,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借鉴于此,构建湖南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战略路径是促进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深度融合的重要举措。

1城镇化进程中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困境分析

11城乡二元结构的制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城乡分割的二元化经济结构,由于制度和机制设计上的缺陷,从政策和体制上限制了农民的合理有序流动,过多的农业人口和有限的土地资源使农村经济难以形成产业支撑,加上农业相对劳动生产率过低,导致弃农意识严重,破坏了新型职业农民赖以形成的内部动因。

12信息不对称

由于农业经营主体分散,农民组织化程度低,信息不对称,在产业化、集约化、规模化和市场化程度方面缺乏竞争力。

13职业化程度低

新型职业农民是把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作为一种职业的农民,农民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的现代化是新型职业农民的根本标志。目前,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并未形成一个稳定的职业群体。在农村劳动力非农化转移过程中,大批有文化、有技术的劳动力外出务工,留守在家耕种的群体素质不高,加上农民容易安于现状,缺乏接受专业技能、创业培训的激情,导致农民职业化程度较低。

14政府支持度不高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是一种政府的远期投入,近期难以见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面广量大,目前的培训量远远不能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需求。因此,基层政府对农业教育支持和投入力度不够,很多农民根本没有机会参加培训。

15农业培训项目与经费的制约

一是农民培训项目缺乏计划性、持久性投入;二是农民培训项目缺乏整体推进示范效应;三是农业项目明显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培训经费缺少有效整合,存在重复培训、多头培训等问题[1]。

16土地流转和产权制度的制约

目前土地流转制度不健全、不规范,土地流转中地方政府行政干预过多,造成农民获得闲置土地信息不通畅、不及时。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烦琐,农民土地经营分散化等问题普遍存在,制约了农业规模化经营,对新型职业农民群体的形成带来了制度障碍。

2国内外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先进理念借鉴

21国外先进培训理念借鉴

国外比较成熟的职业农民培训模式分为东亚、西欧和北美3种。其中东亚模式以日本、韩国为代表,这一地区共同的特点是人多地少、资源有限,很难形成较大的土地规模经营;西欧模式以法、英、德国为代表,主要指以家庭农场为主要农业经营单位进行农业生产,通过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多种形式对农民进行教育培训的模式;北美模式以美国、加拿大为代表,主要结合自身自然资源丰富,土质肥沃,发展农业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特点,构建以农学院为主导的农业科教体系。要根据湖南省各区域农业生产特点,有选择地借鉴国外先进的职业农民培训理念[2]。

22国内发达地区培训模式借鉴

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模式基本可分为“三类十一型”模式。其中,政府主导类包括政府工程型、院校培育型、远程教育型、创业扶持型和文化活动型;政企配合类包括园区依托型、推广服务型、科研项目型和科技示范型;市场运作类包括合作组织型、产业促进型[2]。各级政府应根据不同经济区域、不同产业领域、不同的培训目标选择不同的培训模式,并实现由政府主导类模式向政企配合类模式转变,条件成熟的可以过渡到市场运作类模式。

3城镇化进程中湖南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战略路径研究

31强化工作机制

中央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战略部署,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通过农民科技教育培训立法,强制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落实政府职责,明确执法主体,完善配套政策,明确扶持措施,从根本上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32完善培训机制

各级政府要统筹协调,优化结构,有效整合农业教育培训资源,建立健全纵向衔接、横向贯通、结构优化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体系。要以农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龙头,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农广校三教统筹。建立县、镇、村三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心,加强软硬件设施配置,进一步提升和创新以区镇为中心、以村为基地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体系。

33建立项目运作机制

要把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提高到解决“三农”问题和“四化”同步发展的高度来决策。要建立自上而下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库,通过有效的市场化运作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课程体系,拓宽培训领域,提高培训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有效整合项目培训经费,实现项目实施推广和项目培训经费分离,有效保证项目经费专项用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要创新职业农民培训机制,积极探索“订单”和“定向”的有效培训模式,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效率[3]。

34建立完善示范机制

一是项目引路,重点示范。实施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全面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科技素质和应用技能。二是因地制宜,典型示范。充分利用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现代农业园区的示范作用,采取观摩、示范模式,增强新型职业农民对现代农业科技的直观感受。三是体系支持,跟踪服务。基层农业服务体系要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训后跟踪服务,采取服务、扶持模式,提高他们对科技创新与经营管理知识的吸纳能力。

35建立评估机制

一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要与一镇一业、一村一品主导产业的发展同步规划,实现人才的产业推进、整村推进。二是绩效评估,优化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必须重视经济和社会效益,应定期对培训成果的经济效率、效果和公平四个方面进行评估,达到修正指标,优化培训效果,确保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可持续性。

36建保障机制

全面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社会地位,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剥离农民的身份属性,把农民真正当作一种职业而不是身份的象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让新型职业农民在养老、医疗、孩子教育等方面得到保障,解决新型职业农民的后顾之忧[4]。二是从法律法规层面加强准入制度。农业部应探索建立职业农民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只有经过专业的培训,获得农民职业资格证书后,才能成为职业农民。管理注册部门应将已具有资格证书的农民登记备案,对经过认证的职业农民,给予补贴,定期开展农技、经营、管理等培训,提高其科技素质、经营能力管理水平。三是建立保障。政府要加大土地流转和产权制度改革的力度,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各种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加快土地流转,促进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实现适度规模经营,营造新型职业农民存在和生长的法律环境。政府要建立信息系统平台,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及时、充分、有效的信息,做好经营风险的防范与规避,及时化解新型职业农民创业风险,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

参考文献:

[1]陈正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理论与机制[J].高等农业教育,2013(5)

[2]赵帮宏,张亮,张润清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模式的选择[J].高等农业教育,2013(4)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范文7

一、指导思想

以做大做强农业经营主体为导向,以提升农民综合素质、职业技能和创业发展为核心,整合资源,提高培训的针对性、规范性和实效性,加快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推动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科技化、生态化、休闲化、艺术化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培训任务

1、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150名。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电商人才(以下简称“电商人才”)培训150人。

三、工作安排

(一)确定培训对象

1、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主要培训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等。结合我市实际,原则上以家庭农场主为主要培育对象。培训对象遴选条件:长期稳定从事农业、培训需求和愿望迫切、初中以上文化、年龄不超过60周岁,家庭人均纯收入为本县农民人均纯收入2倍以上且产业达到一定规模(生产经营型生产规模见附件2)。培训对象遴选遵循立足产业、农民自愿的原则,由市农委按照个人申请、村委推荐、乡镇办事处初审、市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择优确定。2014、2015年已培训的职业农民今年不再培训。

2.电商人才培训。主要培训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中从事农产品电子商务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及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等。培训对象遴选条件:已开展或有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愿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有电脑和智能手机应用基础。电商人才与职业农民培训对象当年不得重复。

(二)遴选培训机构。培训机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农民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必要的培训场所、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具备跟踪服务培育对象三年的能力,以及三年以上农民培训工作经历等。按照省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对培训机构的条件要求实行属地认定和管理,遵循整合优质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择优确定,并与市农委签订培训合同。

(三)规范培训内容

1、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按照“因人制宜、按需培训、分类指导”的思路,以“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为目标,围绕产前产中和产后发展关键环节,科学设置教学培训内容,重点围绕农民创业能力、优良新品种、高效种养新技术、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能源与环境、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等进行知识培训,理论课和实践课时间按1:2安排,累计不少于15天。

2、电商人才培训。重点培训农产品电子商务知识、网络店铺建设、产品包装、客户服务、网络店铺营销等内容。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7天,其中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5天、参观学习2天。

(四)创新培训模式。根据专业特点,聘请具有农业中高级职称的技术骨干和外聘专家,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师资库。根据培训内容和对象的不同,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模式,分片、分班、分类、分期开展培训,通过理论讲座、实践操作、观摩交流等形式进行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开展考试考核。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按照有关要求,运用理论考试与实践考核相结合等多种评价方式,对学员进行考试考核,考试考核结果报市农委审定。对考试考核合格者,由培训机构颁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作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的依据。

(六)创新培育机制。突出需求导向,开展职业农民培育后续跟踪服务,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利用现有政策,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扶持力度。建立农技人员跟踪联系服务制度,积极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技术服务。

四、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6年3-4月)。一是制定印发培训方案;二是确定培训机构;三是遴选培训对象。

(二)实施培训阶段(2016年5月-10月)。一是制定培训计划。培训机构制定培训工作方案和每期培训计划,做到“一班一案”、学员人手一份课程表。二是开展培训。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开展培训,严把培训时间和质量关。选择通俗易懂的教材,做到学员人手一套。三是抓好培训管理。每期培训班确定一名班主任,建立第一堂课制度、学员培训考勤制度,健全培训台账及培训培训过程影像资料等培训档案。建立学员满意度调查制度和月报制度。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6年11月)。一是项目验收。市农委成立验收组对职业农民培训工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出具验收报告。二是工作总结。培训任务完成后,认真做好总结上报工作。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农委和市财政联合成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负责做好工作协调和组织推动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2、规范资金使用。补助资金严格按照省方案规定的比例要求用于培训、认定管理、信息化手段和后续跟踪服务等全过程,建立职业农民培训资金专账和经费使用管理制度,项目结束后进行项目审计,确保专款专用、规范使用。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范文8

关键词:新型职业农民;经营管理;培训;现代农业

新型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农村大量劳动力转移到城市中,农民出现结构性短缺,迫切需要出现具备新型农民和职业农民特征的群体,将知识、专业技能、职业有机结合,从而更好地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新形势下,二胎政策的实施,将直接拉动人们对粮食的需求,这无疑是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新考验。过去传统的农业往往重视的是农产品种植问题,对经营管理能力的培育缺乏一定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学习体系。因此,解决上述问题就必须积极面对市场风险,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并使自身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

1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现状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也是人类社会的生存之源,社会生产的发展首先是农业。因此,农业作为整个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任何阶段,其基础作用都要不断加强,且国民经济现代化的发展是在提高农业现代化基础之上实现的。新型职业农民的出现,迈出了农业现代化最关键的一步。这一群体是以农民为主体,尊重市场规律,具备与时俱进的创新观念、良好的综合素质以及一定的经营管理理念,并长期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新型职业农民不满足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而是希望在市场环境中,用专业化、规模化的生产发挥农业新技术的最大力量。

首先,长期以来,社会各界对于农民的看法总夹带着“贫穷落后”思想,农村地区,大多数农民的科技素质不高,没有很好地学习和掌握现代农业在生产、深加工、营销等方面的技能,重视农业生产过程,忽视了对农产品加工、营销技能的培训。其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内容中有着丰富的理论,但缺乏支撑理论的实践操作。培训老师和新型农民的知识结构体系不同,往往存在一定的差距,导致农民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并且目前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相关政策较少,新型职业农民的发展得不到根本保障。最后,新型职业农民的经营管理意识普遍还比较淡薄,对市场经济发展大环境的适应能力较差,缺乏对各种资源进行合理配置的能力,导致农产品销售面狭窄,经济利益缩水。

2新型职业农民经营管理能力的构成

现代农业是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根据现代工业提供的生产资料进行科学合理管理的社会化农业方式。传统的人畜劳动被现代技术性能优良的农业机器所取代,农业生产过程同加工、销售紧密联系,实现农工商一体化。因此,新型职业农民必须放眼于市场大环境,拥有一定的农产品经营管理能力。经营管理能力由战略规划、战略决策、资源整合能力、研发设计能力等组合而成。应用于现代农业则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2.1战略规划――了解市场、学会分析市场

新型职业农民在以市场为主体的大环境下,明确农业未来发展走向。了解农产品从产到销全过程中市场所起的作用,熟悉流程,主动参与市场竞争,多渠道收集信息,调查不同农产品的市场份额,分析市场上某一农产品目前的供给状况,合理判断,进行正确的预测,降低农产品上市后出现的各种销售风险。

2.2战略决策――摆脱传统观念,做出正确决策

市场多变环境下,规律的发现与自身的决策能力密不可分。农产品在市场上的发展规律和趋势,要通过不断比较、研究才能发现其本质,从而指导自身对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过程做出正确决策。

2.3资源整合能力――加强金融知识的学习,将生产及人力管理资源不断整合发展

以往的农业生产中,农民对于掌握金融方面知识的意识比较薄弱,对生产成本没有一个合理的控制且农业生产计划不明确。新型职业农民要通过系统学习了解金融知识,学会控制成本。在农业发展规律下,协调生产与人力资源的管理,对从种植、培育、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进行生产资料和人力资源的合理分工,提高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率。

2.4研发设计能力――农产品创新培育模式,向高品质、高产量、低风险方向发展

食品安全事件的频发,让农产品市场对产品检验更加严格。农产品的质量从种植到营销中要有全面的质量监控。网络时代,运用农业信息技术,建立信息化平台,对农产品的各个环境实行精准监控。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数据支持,创新培育模式,为农产品的高品质创造条件。

3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策略

经营管理能力的培训是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必须要经历的一个过程,针对其培训要讲究策略。地方相关部门首先要根据培训对象、培训要求、培训形式、培训内容、培训环境合理开展培训活动。培训计划要事先拟好,内容的选取要根据培训主体的需求进行分析。在调查中,了解农民对于经营管理培训方面的期望和需求,总结新兴职业农民的经营管理知识和能力状况,提出新形势下培训的需求与期望。从实际出发,在符合农民的期望下,积极引导农民参与培训中。培训形式要根据课程内容进行变换,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发展出一些新培训模式,因地制宜合理安排教学活动,并负责在课后收集培训主体对培训内容的反馈。

其次,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要想达到一个新高度,需要集经验知识与实践技能于一身,综合素质强的教师团队,除了具备深厚的经营管理能力外,还需要对农业有一定的了解,具备灵活多变的教学能力。

最后,培训的目的是为了加强新型职业农民经营管理方面的能力与意识,国家要同步制定科学、系统的考核方案,加快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创新,逐步提高农业投入的总体水平,在政策支持下,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同时,保证农民的主体地位,给农民一定的产业发展空间,鼓励创新。构建新型农民培训教育体系,地方相关部门整合各种农业培训资源,定期检查农业培训机构,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教育体系向多元化的方向发展。

4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策略选择的保障因素

4.1政策是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指导方针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新型农业体系的发展,将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纳入现代农村建设发展的规划中,提出利于农民培训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培训教育的资金投入,改善基层农民培训教育条件,鼓励农民根据本地区的发展进行自主创业。

4.2法律是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保障

地方政府可以针对区域农业经济出台相关法规,使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有法可依,用法律的形式进一步细化新型职业农民的概念,使新型职业农民这一新兴职业逐步得到社会大众的广泛认可。

4.3资金投入是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必要条件

没有一定的资金投入,会导致地方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工作难以开展。资金除了可以运用在农民培训学校各类基础设施的建设方面,还可以对在新型职业农民中评比出学习突出,并具有一定创新技术的先进分子进行奖励,调动农民学习的积极性。

4.4制度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考核的标准

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引入竞争机制,邀请经营管理方面的专家和企业代表定时进行讲座,同时将考核放入农业部门年度总结工作中,让农业部门工作人员更加关注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成果,用制度的力量提升双方的效率。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范文9

加快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稳定土地流转经营权

高彩霞是江西鄱阳县的种粮大户,1999年开始承包土地种粮。他告诉记者,目前土地流转期限普遍偏短,以三五年居多,甚至一年一租,短期行为多。如今,高彩霞农田承包面积已从最高时的1万多亩,下降到去年的6000多亩。

因为承包期短,许多种粮大户对修建灌溉设施、培肥地力等事关长期发展的项目,不愿也不敢投入,使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的局面进一步加剧,影响了土地的产出率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一些地区田间道路较差,水田水渠损坏不少,农业基础设施落后。种粮大户现在出钱维修,几年后这块地却已不在自己手上。

土地流转缺乏规范、稳定性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壮大就缺乏基础。专家指出,“保障承包权、分离经营权”是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制度内核。要推行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就必须在“人人有份”的农地权利基础上,改变“户户种地”、农地经营规模过小的经营格局。

不少业内人士提出,要加快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工作,进一步明晰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推进土地流转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通过确权,明晰权益分配主体,赋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经营者相当长的承包经营期限,使得经营者能实现长远投资的预期。

专家表示,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新机遇。但创新农业经营体制,也要“守住一条底线”,即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限制或者强制农民流转承包土地。

新主体的发展必然意味着土地的流转和集中,这为工商资本和一些农场主进行“圈地”、改变土地用途提供了机会。如果没有严格的监管措施,新主体很可能被一些企业当作概念“热炒”,从而与农民争夺耕地经营权。

浙江慈溪市农业局局长周国爱说,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定要制订严格措施防止工商资本乘机“圈地”。不光要看到新主体的积极作用,也要看到新主体在发展中可能出现的“变异”问题,并加以杜绝。

新增惠农补贴应向新农民倾斜,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亟待加大政策扶持。今年的一号文件已提出新增补贴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基层干部群众建议,发放补贴时要“因人制宜”,缺经营资金的,在贷款上给予优惠;缺设备的,给予农机补贴;对新型经营主体的补贴,也不能“一刀切”。

贷款难的问题,长期困扰着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彩霞告诉记者:“我和儿子扩大经营都需要资金。我们唯一的也是最大的有效资产就是土地,但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不能拿来抵押贷款。”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缺乏有效担保财产而出现的贷款难问题,要从体制上改革农村产权制度,创新和扩大担保品种和范围,赋予农民财产自由流动的权利。

此外,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还必须有农业社会化服务。东北农业大学农学院副院长杨德光认为,分工细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可以满足现代农业种、管、收等多个环节的农业生产需要。这就要求社会培育更多为农业服务的组织,比如灌溉、植保、收割等方面的服务组织。

与此同时,农业保险成为种粮大户们关注的焦点。黑龙江虎林市杨岗镇杨树河村农民薛在江说:“以前也曾经入过农业保险,但减产后保险公司赔的钱少,减产幅度小还不赔,后来就不入保险了。绝产时一亩地最多才赔100多元,顶啥用?希望农业保险赔付比例再高一些,让农民放心种粮。”

完善职业培训,建立职业农民准入及退出机制

记者在调研中发现,目前我国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尤其是家庭农场等的培训不足,农业经营者培训体系仍然较为欠缺。

以“阳光工程”为例,其培训对象是具有农村户口,年龄在16周岁以上,且在农业生产第一线从事劳动的劳动力或普通初、高中毕业回乡青年,但当前农村青壮年大量外出打工,培训对象多为文化水平不高的老年人,一些培训课效果不佳。如何根据中老年农民的特点进行有效培训,目前尚待探索。另一方面,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个性化培训需求,也没被纳入培训范围。

“我们需要专业的技术、专业化的管理技能。”江西安义县鼎湖镇种粮大户凌继河说,自己第一年承包了4800多亩农田,不懂规模化种田的经营组织,还是用普通农户的集中管理方式,结果受人工成本高涨等因素影响,当年基本就是亏损。

随着农业生产经营的分工越来越细致,需要农民超越以往传统种植者的职业形象,向新型职业化、专业化水平靠近。为此,要把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并以此为主要经济收入的农村中青年,作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对象。农业部近期决定,在全国31个省(市、区)选择100个试点县,每个县根据农业产业分布选择2至3个主导产业,力争通过3年试点,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万人。

同时,制定农业经营者资格认定和培养制度也成为当务之急。目前,我国职业农民培训缺乏顶层设计,未来应从政策设计、项目设置等方面给予支持。要在政策上开口子、项目上给倾斜,切实提高资格认证和资格证书的含金量,让职业农民切身感受获证和准入带来的政策利好。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范文10

1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现状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也是人类社会的生存之源,社会生产的发展首先是农业。因此,农业作为整个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任何阶段,其基础作用都要不断加强,且国民经济现代化的发展是在提高农业现代化基础之上实现的。新型职业农民的出现,迈出了农业现代化最关键的一步。这一群体是以农民为主体,尊重市场规律,具备与时俱进的创新观念、良好的综合素质以及一定的经营管理理念,并长期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新型职业农民不满足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而是希望在市场环境中,用专业化、规模化的生产发挥农业新技术的最大力量。首先,长期以来,社会各界对于农民的看法总夹带着“贫穷落后”思想,农村地区,大多数农民的科技素质不高,没有很好地学习和掌握现代农业在生产、深加工、营销等方面的技能,重视农业生产过程,忽视了对农产品加工、营销技能的培训。其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内容中有着丰富的理论,但缺乏支撑理论的实践操作。培训老师和新型农民的知识结构体系不同,往往存在一定的差距,导致农民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并且目前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相关政策较少,新型职业农民的发展得不到根本保障。最后,新型职业农民的经营管理意识普遍还比较淡薄,对市场经济发展大环境的适应能力较差,缺乏对各种资源进行合理配置的能力,导致农产品销售面狭窄,经济利益缩水。

2新型职业农民经营管理能力的构成

现代农业是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根据现代工业提供的生产资料进行科学合理管理的社会化农业方式。传统的人畜劳动被现代技术性能优良的农业机器所取代,农业生产过程同加工、销售紧密联系,实现农工商一体化。因此,新型职业农民必须放眼于市场大环境,拥有一定的农产品经营管理能力。经营管理能力由战略规划、战略决策、资源整合能力、研发设计能力等组合而成。应用于现代农业则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2.1战略规划———了解市场、学会分析市场

新型职业农民在以市场为主体的大环境下,明确农业未来发展走向。了解农产品从产到销全过程中市场所起的作用,熟悉流程,主动参与市场竞争,多渠道收集信息,调查不同农产品的市场份额,分析市场上某一农产品目前的供给状况,合理判断,进行正确的预测,降低农产品上市后出现的各种销售风险。

2.2战略决策——摆脱传统观念,做出正确决策

市场多变环境下,规律的发现与自身的决策能力密不可分。农产品在市场上的发展规律和趋势,要通过不断比较、研究才能发现其本质,从而指导自身对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过程做出正确决策。

2.3资源整合能力———加强金融知识的学习,将生产及人力管理资源不断整合发展

以往的农业生产中,农民对于掌握金融方面知识的意识比较薄弱,对生产成本没有一个合理的控制且农业生产计划不明确。新型职业农民要通过系统学习了解金融知识,学会控制成本。在农业发展规律下,协调生产与人力资源的管理,对从种植、培育、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进行生产资料和人力资源的合理分工,提高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率。

2.4研发设计能力——农产品创新培育模式,向高品质、高产量、低风险方向发展

食品安全事件的频发,让农产品市场对产品检验更加严格。农产品的质量从种植到营销中要有全面的质量监控。网络时代,运用农业信息技术,建立信息化平台,对农产品的各个环境实行精准监控。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数据支持,创新培育模式,为农产品的高品质创造条件。

3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策略

经营管理能力的培训是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必须要经历的一个过程,针对其培训要讲究策略。地方相关部门首先要根据培训对象、培训要求、培训形式、培训内容、培训环境合理开展培训活动。培训计划要事先拟好,内容的选取要根据培训主体的需求进行分析。在调查中,了解农民对于经营管理培训方面的期望和需求,总结新兴职业农民的经营管理知识和能力状况,提出新形势下培训的需求与期望。从实际出发,在符合农民的期望下,积极引导农民参与培训中。培训形式要根据课程内容进行变换,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发展出一些新培训模式,因地制宜合理安排教学活动,并负责在课后收集培训主体对培训内容的反馈。其次,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要想达到一个新高度,需要集经验知识与实践技能于一身,综合素质强的教师团队,除了具备深厚的经营管理能力外,还需要对农业有一定的了解,具备灵活多变的教学能力。最后,培训的目的是为了加强新型职业农民经营管理方面的能力与意识,国家要同步制定科学、系统的考核方案,加快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创新,逐步提高农业投入的总体水平,在政策支持下,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同时,保证农民的主体地位,给农民一定的产业发展空间,鼓励创新。构建新型农民培训教育体系,地方相关部门整合各种农业培训资源,定期检查农业培训机构,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教育体系向多元化的方向发展。

4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策略选择的保障因素

4.1政策是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指导方针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新型农业体系的发展,将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纳入现代农村建设发展的规划中,提出利于农民培训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培训教育的资金投入,改善基层农民培训教育条件,鼓励农民根据本地区的发展进行自主创业。

4.2法律是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保障

地方政府可以针对区域农业经济出台相关法规,使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有法可依,用法律的形式进一步细化新型职业农民的概念,使新型职业农民这一新兴职业逐步得到社会大众的广泛认可。

4.3资金投入是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必要条件

没有一定的资金投入,会导致地方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工作难以开展。资金除了可以运用在农民培训学校各类基础设施的建设方面,还可以对在新型职业农民中评比出学习突出,并具有一定创新技术的先进分子进行奖励,调动农民学习的积极性。

4.4制度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考核的标准

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引入竞争机制,邀请经营管理方面的专家和企业代表定时进行讲座,同时将考核放入农业部门年度总结工作中,让农业部门工作人员更加关注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成果,用制度的力量提升双方的效率。

5结语

当前我国现代化农业发展的任务仍然艰巨,新型职业农民的建设还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通过合理有效的策略讲解,并引入竞争机制,构建知识与实践技能相结合的平台,帮助新型职业农民更好地理解经营管理,从而达到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的目的。

作者:姜安心 周桃英 查虹 单位:黄冈职业技术学院 黄冈市农业局

参考文献:

1王乐杰,沈蕾.城镇化视阈下的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模型构建[J].西北人口,2014(3)

2童洁,李宏伟,屈锡华.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方向与支持体系构建[J].财经问题研究,2015(4)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范文11

目前,影响江苏职业农民培育的障碍因素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培训主体层面。农民的综合素质较低,包括文化素质、科技素质、管理水平等都比较低;农村人才资源短缺,尤其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复合型农村实用人才较少;农民缺乏主动学习和创业意愿,因为留守农村的劳动力大多是妇女、老人和儿童。二是培训机构层面。农民培训师资队伍薄弱,教师数量不足、质量不高;农民教育培训投入不足,经费利用率低;农民培训内容背离新型职业农民的发展需求。三是培训环境层面。缺乏农民培训的相关法律法规;缺乏完善的准入制度;缺乏有效的管理与协调机制。

根据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目标要求,江苏必须探索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发展思路和实施路径。

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改革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打破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推进以赋予农民平等权益为主的统筹城乡的综合配套改革,联动推进户籍制度、土地制度、产权制度、住房制度、社保制度、政府管理制度改革,让农民突破身份束缚,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从而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加大立法保障进程。加快立法工作,明确新型职业农民的地位、权利,保障农民的权益。明确新型职业农民选拔、认定、注册登记等程序,从根本上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一是建立政府、集体、农民共同出资的农村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二是加快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保障一体化。

实现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引导农民将农村闲置、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进行土地流转,推进适度规模经营,从而实现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在遵循自愿原则的前提下,采用土地入股、土地流转等方式促使土地向职业农民流转。

构建灵活多样的培训体系

在培训主体上,构建以职业农民培训机构为主体、以农业科研院校、中介机构等各种形式为补充的培训模式,设立新型职业农民实训基地、农民科技培训中心,重点培养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切实抓好队伍建设,聘请农技推广体系的专家以及当地的“田秀才”“土专家”。

在培养对象上,重点培育四类群体:一是思想理念先进、创业欲望强烈、经济实力较强的返乡农民工,对其给予技术培训、政策引导和创业扶持。二是长期从事农业生产、有一定产业规模、文化素质较高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负责人等。三是稳定从事农业作业、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农业工人、农业雇员等。四是在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或直接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从业人员中的优秀人员。

在培训方式上,积极探索校企联合、中介组织、现场推广、现代远程教育等培训方式,综合运用现场培训、集中办班、入户指导、田间咨询等多种方式,加强高校、科研院所与农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联合协作,充分利用社会和企业的培训资源,大力提升农民教育培训能力。

在培训内容上,按照职业农民培育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发展要求,全面提高农民专业技能。围绕各地现代农业发展急需的关键技术、经营管理知识及市场信息等展开教育培训。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产业、不同类型新型职业农民从业特点及能力素质要求,拓宽办学渠道,合理设置课程。将培训内容与地方主导产业紧密结合,围绕产业发展,开展农业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逐步提高农民农业生产经营水平。

在培训制度上,建立以区镇为中心、以村为基地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组织、管理和服务体系。科学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任务和要求,建立经常性培训制度。建立农民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培训机构对参与培训并考察合格的新型职业农民颁发相应的资格证书,拥有从业资格证书和技能鉴定证书的新型职业农民可以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促进培训机制创新

在培训机制方面,第一是政府引导机制创新。

财政支持机制。各级政府应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算中,设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专项资金,对于符合相应从业资格的农民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并且给予一定税收优惠。探索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适合新型职业农民特点的信用、联保等贷款业务,适当给予利率优惠,降低融资成本。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各类农业政策性保险。提高财政支农资金对其购买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

技能鉴定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职业农民资格制度,规范职业农民的培训、考核、发证和质量控制等工作,建立起严格的农业准入制度。出台有关农业行业就业准入制管理细则,在农民上岗前、上岗后以及换岗前后,都要形成一个技能鉴定机制。另外,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根据这类人才具体分布情况,对其流动状态进行监测。

绩效评估机制。各级政府应定期对培训成果进行评估,建立健全客观的农民教育培训效果考评体系,并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纳入基层政府主管部门政绩考核范畴,建立以服务农业产业需求为导向的工作目标考核机制。

激励机制。对于承包土地的新型职业农民提供一定的承包补贴,农技服务部门应当提供持续的技术支持;对于农村中取得较好经营效益的村民、村民经济组织给予鼓励;对于接受相关培训教育、具备相应能力的农民给予政策上的照顾;对于为农民提供培训服务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民学校给予优惠补助,鼓励社会资源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第二是社会参与机制创新。

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一是强化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通过平台建设,让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植入更加现代化的技术和手段,提高他们对科技创新与经营管理知识的吸纳能力。通过提供大数据云计算服务,加强新型职业农民的生产、经营、管理各阶段的农业信息化服务,增强他们对市场信息的吸纳能力。二是大力培育市场化、专业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成立一批良种示范、农机作业、用水、植保及产品营销等专业服务合作社或农业服务公司,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服务,不断创新现代农业服务方式和手段。

社会投入机制。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资金为辅助的机制,鼓励企业家、社会人士参与到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中来,多渠道筹集资金,形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投资长效机制。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范文12

为深入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提升工程,顺应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及美丽乡村建设的新要求,按照提升农民创业能力和就业竞争能力的新目标,突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业培训,助推农民创业就业增收。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各项任务的组织实施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年计划培训农村劳动力3900人,其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800人;农业专业技能培训500人;农民转移就业技能提升培训2600人(其中农村转移劳动力稳定提升就业2080人)。

重点做好五个精品项目培训:农民大学生80名,农民中专生80名,农业领军人才200名,中高级特色技工500名,师傅50名。

二、工作措施

1、完善培训机制:一是继续实施第三方监管。加强与宏诚会计师事务所合作,严格规范培训管理和资金管理,抓好开班前、开班中、开班后三大重点环节的审核、监管和核查工作,从实结算、定期结算资金,跟踪资金落实到位。加大对定点培训机构动态管理力度,确保培训工作规范化、正常化运作。二是继续探索完善创新试点项目培训工作“一项目一策”制度。在去年试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申报主体,规范申报和审批工作程序。年初由乡镇、部门结合我县社会发展实际,筛选符合“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和农民意愿”的培训项目,按照《省农村劳动力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县农培主管部门提出培训办班申请。县农培主管部门根据申请报告和实施方案,组织咨询小组按照公正、实效的原则,择优确定培训项目,明确培训任务和培训要求,经物价部门审核后确定资金补助标准,并进行公示,同时加强项目监管。

2、明确培训重点:一是突出农业领军人才培训。按照《市2013—2015年农业领军人才培训计划》要求,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经纪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家乐经营户主”等七大新兴农业经营主体作为重点培训对象。创新“学历+技能”培养模式,对有愿望提升学历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纳入农民大、中专学历培养计划。二是抓好农业专业技能培训和农民转移就业技能提升培训。农业技能提升培训,重点结合农业特色产业“三化”示范村和农业“两区”创建,着重培训以优质安全高效生态为核心的农业先进适用生产技术,使受训农民掌握现代农业的先进技术和经营理念,提高科技素质和适应市场的能力。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要从过去“推动初次转移就业”转向“提高就业技能水平”,实现“体力型”向“技能型”、“低技能”向“高技能”、“学徒型”向“师傅型”等“三大转型”,适应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对劳动技能提高的需求,培养具有技能专长的中高级技工,增强就业稳定性,提升就业竞争力。三是优化培训项目。深化“项目化、规范化、品牌化、特色化、基地化”等“五化”培训,全面推广“项目化”。结合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实际,适度调整原定35个培训项目,保留高技能、高就业率的培训项目并增加培训计划数。继续将县妇联组织的“月嫂”培训项目列入“一项目一策”试点培训,择优确定楚门镇组织的“网络营销员”培训和沙门镇组织的“加工中心操作工”培训两个项目列入今年创新试点项目。

3、新建培训平台。鼓励学校与学校之间、学校与企业之间联合办学,按照“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加强合作、共同发展”的指导思想,联手做好农村劳动力培训。一是按照“省建农民大学、市建农民学院、县建农民学校”的新型农民培训基地平台的规划建设新要求,整合我县优势资源,充分发挥集聚效应,积极筹建“县农民学校”。二是创建农业领军人才创业实训基地。对照市农业领军人才创业实训基地创建标准,择优挑选我县具有优秀创业实绩、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或农家乐特色村(点)进行培育,为我县农业领军人才搭建创业实训平台。

4、加强培训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县乡村三级和培训基地的宣传力量,利用网络、报刊等各种平台,深入广泛地开展宣传工作。继续参与组织县职业技能大赛,通过竞赛营造培训和创业气氛,引导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走上学习技能、创业致富之路。县培训资金将安排专项用于培训宣传、技能大赛和其他培训有关的费用,具体参照《县“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执行。

5、加大培训激励。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惠民创业富民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调整职业技能培训补助标准,加大培训补助力度,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初、中、高级补助,人均培训费和技能鉴定费补助标准分别调整为500元、800元、1300元。根据《县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办法文件精神,规范考核激励,纳入综合考核,推行绩效评估制度。继续对一些为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实行表彰奖励,评选部门、乡镇一等奖2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各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先进培训基地3名,各奖励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