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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

时间:2023-09-19 18:49:15

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

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范文1

一、灾害前的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策略

(一)切实加强领导,建立高效、统一的组织保障系统。

1、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卫生局成立卫生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卫生防汛救灾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为市防汛指挥部提供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建议;协调、指导全市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积极组织和协调全市卫生人力资源,对灾区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进行紧急支援。

2、县区、乡镇两级医疗卫生单位都应成立相应的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在市卫生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的指导和当地政府防汛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统筹安排当地的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根据当地汛情预测以及当地人口分布、卫生资源等实际情况,参照本预案,制定适合本地特点的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预案,做到组织、人员和措施三落实。

(二)建立健全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技术保障体系。

1、制定xx市卫生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应急技术预案。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医疗和卫生防病专家,根据本市可能发生的汛情级别和造成的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的预测,全面评估本市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反应能力,制定本市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应急技术预案。

2、完善市卫生系统防汛救灾医疗救护队伍,成员以xx市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卫生救治队和“三网”建设意外伤害医疗组为主。我市乡镇以上医疗机构,要分别组建防汛救灾医疗救护队和预备队。医疗救护队和预备队要以创伤外科为主,适当配备其它相关专业的临床医护人员。负责全市灾害地区指定区域内伤员的分级救治和转运。

3、完善市卫生系统防汛救灾疾病预防控制队伍。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联合组建市级防汛救灾疾病预防控制队伍,各乡镇卫生院成立防汛救灾疾病预防控制小组。疾病预防控制队伍由从事流行病、免疫接种、消杀和环境、饮水、食品以及职业卫生等工作的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和相关的检验、药械供应工作等人员组成,负责灾害地区指定区域内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4、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队伍要配备必需的现场医疗救护设备和药品,消杀灭药械、预防用生物制品,检验设备、试剂及必备的个人防护物品和生活物资,保持通讯畅通,以保障应急任务的执行。

5、开展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活动。为了提高医疗救护队与疾病预防控制队伍的技术水平和整体应急反应能力,市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有针对性地进行相关技能和个人防护知识的专业培训,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不同规模的模拟演练,发现问题及时调整人员。

(三)收集灾害医学信息资料。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卫生防汛救灾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应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灾害及其灾害发生后,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与健康的信息资料收集,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以加强对防汛救灾防病指导工作。

灾害医学信息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人口分布和生命统计资料; 2、卫生资源配置、疾病动态、传染病监测资料; 3、重点传染病的动物宿主和病媒生物的分布资料;4、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药械的储备资料; 5、其它相关资料。

(四)做好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所需的经费、药械、血源、物资的筹集、储备和管理。

各级卫生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要根据预测灾情波及的范围,提出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所需经费的测算,药械和物资的储备方案,上报同级人民政府安排落实。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相关的防治药品、设备和消杀灭药械等物资的筹集储备,保障应急供应。市中心血站要组织应急献血队伍,建立安全的血源储备。

(五)完善医疗救护与疾病控制机构设施和设备,加强防汛抗灾能力。

努力提高医疗机构医疗救护与疾病控制机构设施和设备的防汛抗灾能力,保障防汛工作的正常运转。

(六)开展医学自救、互救和疾病预防控制的科普知识教育活动。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积极作用,对公众进行有针对性的灾害发生时医学自救、互救以及疾病预防控制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心理应激承受能力。

二、灾害发生时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的应急措施

(一)启动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组织系统和保障体系。

1、发生灾情后,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紧急启动所设立的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病领导小组,根据所制定的预案,组织安排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工作。并根据灾情的需要组织协调相应的卫生资源对灾区进行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的援助。

2、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市卫生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的指导和人民政府防汛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迅速开展以下工作: (1)对灾害进行快速医学评估,确定灾害所引发的重点卫生问题,调配相应的专业救援队伍。 (2)开展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3)广泛开展社会动员,并接受社会各界为灾区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捐助的资金、防治药品器械等,为灾区提供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紧急救援。

(二)灾区的医疗救护。

在市卫生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指挥领导下,医疗救护力量相互配合,划分抢救区域,重点抢救重伤员,突击救治中、轻伤员,对灾区伤员进行分级医疗救护。

1、现场抢救。到达现场的医疗救护人员要及时将伤员疏散转送出危险区,在脱险的同时进行检伤分类,标以伤病卡,并按照先救命后治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对伤员进行紧急抢救。 现场抢救的主要措施是止血、包扎、固定和合理搬运,准备转运至适宜的医院。

2、早期救治。医院对接收的伤员进行早期处理,包括纠正包扎、固定,清创、止血、抗休克、抗感染,对有生命危险的伤员实施紧急处理。同时医院要做好救治伤员的统计汇总工作,及时上报。

3、伤员转送。超出医院救治能力的伤员,医院要写好病历,在统一安排下,及时将其转往指定的医院,并妥善安排转运途中的医疗监护。

(三)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人员实施卫生防疫措施。

1、加强灾后疾病监测工作,组织开展灾区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及其危险因素进行分析、预测,并提出防治措施。

2、加强疫情报告,实行灾区疫情专报制度。在灾区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按要求向指定的卫生机构报告疫情,对重点传染病和急性中毒事故等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同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以便及时组织力量开展调查处理,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

3、加强饮水卫生监督管理。及时确定可供饮用的水源,定期开展饮用水源的卫生状况监测。对分散式供水用漂白粉或漂白粉精片等进行消毒。

4、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对灾区的食品要进行抽检,及时发现和处理污染食品,消除食物中毒的隐患,预防食物中毒和其它食源性疾患。

5、指导开展环境的卫生清理。加强灾民聚集地的厕所及垃圾场的设置和管理。对患传染病死亡的尸体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加强对蚊、蝇、鼠等病媒生物的监测,安全合理使用杀虫、灭鼠药物,采用多种措施,及时有效开展杀虫、灭鼠等工作。

7、认真做好对参加救灾防病医疗卫生人员的自身防护。

(四)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知识的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对灾区群众进行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控制知识的宣传,最大限度地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群众自身防护、自我保健意识和心理调节能力。

三、灾害后期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一)开展灾后医疗卫生机构的恢复和重建工作。

1、派往灾区的医疗救护队在完成医疗救护任务撤离灾区前,须做好与灾区医疗机构的交接工作,确保灾区伤病员医疗工作延续。

2、灾区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与设施的恢复和重建工作,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纳入地方政府灾后重建整体计划,统一规划,优先安排,确保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灾后伤病伤残人员的治疗与康复。

1、继续做好灾区留治伤病员的治疗工作。可以采取门诊、巡回医疗、家庭病床等多种形式,对伤病员进行检查、治疗,同时还要对发现的漏诊伤病员及时治疗。

2、对于转院的伤病员,进行系统检查,优化治疗措施。根据恢复情况,医院可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将基本痊愈的伤员转送回当地,并与当地医疗机构做好衔接工作。

3、当地医疗卫生人员须对伤愈出院的伤病员进行回访、复查,对有功能障碍的伤员指导他们科学地进行功能锻炼,促进康复。

(三)灾后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做好卫生防病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1、完善疾病监测系统。

(1)加强对传染病监测和疫情报告各个环节的督导检查,落实各项防病措施。(2)继续加强灾区重点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防患于未然。 (3)加强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及时评价和反馈监测信息。报告内容包括法定报告传染病、人口的暂时居住和流动情况、主要疾病的流行动态等。

2、广泛开展群众国卫生运动。按照“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整治居住区和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清运垃圾污物,做好人畜粪便、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消灭蚊、蝇孳生地,开展居住地及其周围的灭鼠工作,努力消除传染病可能发生或传播的条件。

3、加强食品卫生和饮水卫生监督管理。

(1)强化对食品的生产、加工和经销卫生监督管理以及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 (2)加强饮用水源和临时供水设施的卫生监督管理,定期监测水质,保障供水安全。

4、加强流动人口的卫生管理,及时发现传染病人,采取措施,防止疫病的播散。

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范文2

工作在这里的人,常年累月与可怕的“病毒”“细菌”打交道,每天面对无数的传染病患者,每天接触大量的传染性物品,稍不留神,就有可能被感染……

病毒!细菌!传染病!这里注定是一个非同寻常的特殊战场。然而,在这里,却有一支医疗战线上的特种部队,有一群守护人民健康的防疫卫士,他们曾在抗击“非典”、防控“甲流”等战斗中冲锋陷阵,屡建奇功,这就是全国最大、全军唯一传染病医院――第302医院。

追根溯源,这是一家在抗日战争时期从延安一路走来的红色医院,全身上下流淌着对党对人民对军队无比忠诚的血液。多年来,302医院的医务人员不忘宗旨,不失本色,带着深厚感情,带着强烈责任,带着真心诚意,为党分忧,为民解难,把践行党的宗旨贯穿到传染病防治工作上,把“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深刻内涵转化到为人民健康事业竭诚奉献的实际行动中,永远做人民健康的“守护神”。近年来,302医院多次被评为“拥政爱民先进单位”“首都文明先进单位”“支援新农村建设先进单位”“军队医院支援西部地区医院工作先进单位”“参与公益活动十大优秀志愿单位”“全军为部队服务先进医院”……

“爱无终点,为了人民的健康,我们一直在路上!”

60年前,一批医学专家在北京西郊的一片荒地上,披荆斩棘,挥锹舞镐,抬砖运土,建立新中国成立后我军唯一的传染病医院――第302医院。这里有一批医术精湛、转战南北的专家,抗日战争时期,他们在延安中央医院一个小小的传染病病房里,曾救治过无数战友和老区人民的生命;解放战争时期,他们在西柏坡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医院,为首长机关开展了一系列医疗保健工作。

战争的硝烟刚刚散尽,传染病疫魔又席卷而来。该院以守护人民健康为己任,与这些看不见的“病毒”“细菌”展开了殊死搏斗,曾收治过北京市第一例“小川型”“稻叶型”“139”型霍乱患者、中国大陆居民第一例艾滋病患者、华北地区第一批输入性“非典”患者……

视人民健康高于一切。60年来,302医院竭诚奉献的脚步没有丝毫停滞,时至今日,他们越发加快了步伐。该院政委邢振湖说:“爱无终点,为了人民的健康,我们一直在路上!”

近10多年来,无论寒来暑往,山高路远,作为对口支援西部的302医院始终与西部人民心连心,亲又亲。为改变宁夏彭阳县落后的医疗条件,帮建了一个传染病防治服务中心、帮建起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帮助培训了一批医疗和传染病防治骨干、进行了一次全方位的传染病普查、组织了一次大范围的乙肝疫苗接种……一项项实实在在的医疗惠民举措,赢得了西部人民的心。

有人说,302医院是一颗孕育着红色基因的种子,播洒在人间的都是爱。近年来,该院充分发挥在传染病诊、治、防等方面的优势,在全国建立对口支援、技术协作、帮扶医院达55家,遍布全国18个省(市)、自治区,免费进行技术传帮带,被协作医院称之为“高技术含量的雷锋医院”。

新疆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就是302医院协作医院中的一家。前些年,新疆是全国艾滋病、肝病等传染病的发病率较高的地区,302医院的医务人员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主动伸出援手,启动支援新疆第六人民医院艾滋病、肝病学科建设的五年计划,建立了新疆第一个艾滋病、肝病防治基地等,指导建立了远程会诊及专家咨询网络平台,以及共同应对突发、新发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培养了一批学科技术骨干,为当地留下了一支“带不走”的医疗队。

大爱无边,真情如歌。近年来,302医院先后派出200多批次专家医疗队,穿戈壁、进大漠、上高原、下海岛,奔赴陕西、新疆、、内蒙古、宁夏等“老少边穷”地区,开展“健康老区行”“健康西部行”“健康边防行”“健康军营行”等活动,为当地军民送医送药送健康。

在革命圣地延安,医院建立了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教育医护人员弘扬传统、勿忘根本,专家医疗队为延安老区人民捐赠药品设备,开展义诊查体活动;在革命圣地西柏坡,为解决西柏坡纪念馆景区群众的医疗救治和急诊转送问题,该院专门援建了一所“红十字救护站”;在革命圣地井冈山,在安徽金寨“将军县”……在祖国的很多地方,都镌刻着专家医疗队为人民治病送药的辛劳足迹,留下了他们为当地医生传经送宝的忙碌身影。

“爱心无价,只有让老百姓看好病少花钱,我们才快乐!”

与各种传染病“打交道”,是一项长期而艰难的工作,病毒在变异,病情在变化,只有掌握更多诊治办法,才能救治更多的病人。为了人民的健康事业,302医院在探索与创新中前进着。

上个世纪,医院在国内首创“鞘内注射法”治疗脑炎后遗症患者,首创“免疫诱导剂”加“胸腺素”治疗乙型脑炎发病早期患者;在国内首创“凉血活血重用赤芍”治疗重度黄疸,被誉为“退黄一绝” ;创新中西医综合疗法,使我国慢性重型病毒性肝炎患者病死率从85%以上降至38%……

然而,近年来,随着环境气候、自然生态的变化,污染辐射的增加,以及人畜共患病的跨物种传播,人类的健康和安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世界卫生组织向全球发出警告:“我们正处在一场传染性疾病全球危机的边缘,没有哪一个国家可以逃避这场危机,也没有哪一个国家可以对此高枕无忧。”

严峻形势倒逼传染病防治能力不断升级,302医院以传染病“快速诊断、短程治疗、有效预防”三大课题为牵引,围绕新发、突发、重大传染病,创新防治模式,提升核心救治能力,不断提高患者治愈率,缩短救治疗程,造福广大传染病患者。

他们从临床治疗重点难点需求入手,推进新技术临床转化。在国内率先研发、创建“常见传染病实验室诊断信息系统”和“感染性疾病病原实验室快速诊断技术平台”,能在发病第一时间,选用最快的检测方法,报告准确可靠的检测结果,实现新发、突发传染病“早、快、准”诊断,在20余起突发疫情病原筛查中,均于24小时内确定病原。

肝胆外科二中心主任刘振文向“21世纪医学之巅”发起冲锋,以出色的表现实现了肝移植“术中少出血、少输血,甚至不出血、不输血”的目标,手术成功率高达100%;肿瘤放射治疗中心主任李玉带领团队,在引进亚洲首台第四代射波刀的同时,率先运用以血管介入、射波刀放疗、靶向化疗相结合的新技术,3年来共治疗肝癌等全身各部位肿瘤患者2781例,肿瘤控制率在90%以上;肝病生物诊疗与研究中心主任王福生创新免疫细胞治疗新技术,治疗肝炎、肝硬化、肝癌患者近千例,有效率达90%以上;乙肝母婴垂直传播率约为23%,采用新生儿病毒阻断新技术,使这一比例最终降至6%以下;完成包括免疫细胞治疗肝癌、干细胞治疗艾滋病、肝硬化等50余项国内领先新技术应用临床,产生了综合治疗效益,挽救了一条条鲜活的生命。患者治愈好转率由7年前的85%升至现在的95%,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由20天以上降至10天以下,治愈患者平均住院日由21天以上降至12天以下。

“只有把患者治愈率提高了,疗程缩短了,费用降低了,让老百姓都能看上病、看好病、少花钱,我们才感到快乐!”302医院院领导说。

有人说,爱心是医治患者的灵丹妙药。302医院以建成全军最大的自制制剂中心为契机,加快重大传染病新药研究,从传染病不同发病机理、发病过程,展开针对性药物的系列研究,研发出保肝降酶新药“六味五灵片”、退黄新药“正肝清”、抗病毒新药“蕨麻总皂苷片”、国内第一个抗肝纤维化新药“复方鳖甲软肝片”、第一个治疗淤胆型肝炎新药“赤丹退黄颗粒”、第一个甲流预防中药“复方清花颗粒”等系列新药;针对临床、患者需求,研制出“恩替卡韦分散片”“肝得宁丸”“复方金参丸”“复方茵陈注射液”“复方黄芪颗粒”等30多个特色自制制剂,疗效显著、价格亲民,综合治疗费用显著降低。

患者陈正彤深有感触地说:“我患乙型病毒性肝炎20年,以前都服用进口抗病毒药博路定,改服302医院同种抗病毒制剂,吸收快,效果好,一年节省药费3000多元。”

把患者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困难,想方设法为患者提供方便、快捷、高效、贴心的服务,这是302医院医护人员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

为解决长期困扰患者就诊的“三长”问题,即:挂号队伍长、就诊等候时间长、缴费时间长,医院开通“银医一卡通”便民自助服务系统,无论初诊患者还是复诊患者,均可持全国任何一家银行的银联卡和二代身份证,通过自助服务终端进行三日内的预约挂号。患者在门诊诊疗过程中的临床检验、检查和治疗等一切费用都可在该自助服务终端上完成缴费,通过扫描本人病历本,随时查询、打印化验单。同时门诊部还安排了巡诊和导医人员随时指导患者使用系统,对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随时处理。

“在302医院看病效率真高!”上午9点做的生化抽血检查,下午4点就拿到了结果的患者魏大年,心中发出由衷感慨,“以前在其他医院看病,经常跑上跑下,浪费时间不说,还搞得晕头转向,疲惫不堪,特别烦心。”

这是一所没有“围墙”的医院。前几年,小欢欢成了广西当地医院的常客,药没少吃、钱没少花、罪没少受,孩子的转氨酶始终没有降到正常值。后来,当地医院向302医院发来远程会诊申请。青少年肝病诊疗中心主任朱世殊,通过视频与欢欢的主治医生讨论病情,仔细查看完在线检查系统发来的各项检查报告。在朱主任的帮助下,小欢欢没有往返北京就把病看了,还省了不少治疗费用。

近年来,302医院新建了现代化、智能化、人文化的感染综合大楼暨科训楼,引进了亚洲最先进的“射波刀”、核磁共振、螺旋CT、电子腹腔镜、数字减影系统、人工肝血液净化系统、彩色超声系统、全自动生化检验系统、门诊自动化药房系统等高精尖设施设备。同时,坚持以人为本,开设“文化大讲堂”,为建设和谐的医患关系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实现了高新科技与人文关怀的同步跨越,使医院的服务模式完成了三大跨越:从“以疾病为中心”转向“以病人为中心”;从“方便医护管理”转向“方便病人就医”,从“被动服务”转向“主动服务”,最大限度地服务造福患者。

“大义担当,当祖国召唤的时候,我们挺身而出!”

军人生来为打仗、打胜仗。从参加边境自卫还击作战到抗洪抢险、抗震救灾,从抗击“非典”到抗击“甲流”,从和平方舟伴随保障到赴海地、巴基斯坦、尼泊尔、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等国执行人道主义救援……302医院以英勇顽强的战斗作风、敢于担当的战斗精神,为使命而战,为民族而战,为国家而战!

面对突发疫情,他们前仆后继、众志成城。

让我们把时针拨回到2003年3月5日下午4点:北京市首批输入性“非典”患者入住302医院,该院率先打响首都抗击“非典”的第一枪。在病原不明、准备不足、尚无收治经验、又缺少药品和防护设施的特殊情况下,该院医护人员与“非典”疫魔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遭遇战”:他们身着单薄的白大褂,带着一次性口罩,为重症患者做心脏体外按摩,大量分泌物不断从患者的呼吸道喷出,喷得救护人员满脸都是。特别是为患者进行气管插管后,排出的气体在空气中形成气溶胶粒,这种弥漫的气溶胶粒毒性更大,致病性更强。但是,作为北京地区抗击“非典”主战场,他们收治北京市第一批输入性病例在内的155名“非典”患者,并派出精干专家积极承担小汤山医院的改建和医疗指导工作,一批批医务人员前仆后继,坚守一线。

勇者无惧,血性无敌。当时74岁身患癌症的姜素椿教授闯进院领导办公室,恳切地说:“让我去吧!虽然退休了,但和传染病打了一辈子交道,我有经验。”在抢救北京第一例输入性“非典”患者的战斗中秦教授不幸被病毒感染,生命垂危之际,他写下遗嘱,请求在自己身上注射“非典”康复患者的血清。他说:“就用我这把老骨头做试验吧!”就这样,他以自己的血肉之躯为治疗“非典”患者探索出了一条有效途径,成为人民耳熟能详的抗击“非典”英雄。

为人民而战,他们时刻准备着。近年来,哪里有灾情,哪里有危险,哪里就有302医院英勇善战的身影――

还记得那年汶川特大地震吗?医院7支医疗防治队紧急驰援,奔赴灾区,他们不但每天面临着余震的危险,还要遭受细菌、病毒的侵袭,就是在这样的恶劣环境下,辐射保障了13万救灾部队中的8万官兵,确保了“大灾之后无大疫”。

还记得那年抗击“甲流”吗?医院作为军队“甲流”收治、医学观察定点单位和北京市指定的“甲流”筛查、确诊单位,先后收治“甲流”病人458例,治愈率100%,实现了“工作人员零感染、来院病人零漏诊、确诊病人零死亡、疑似病人早诊断”的工作目标,收容数为军队医院之最,筛查人次之多、检测准确率之高、报告结果之快为北京市网络医院之最。

凤凰涅,浴火重生。经过一次次战斗的洗礼,这支防疫尖兵将刀锋砥砺得更加锋利。他们走出国门,让友谊之花绽放在世界人民心中。

那一年,海地首都太子港发生7.3级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医院专家聂为民、张昕跟随医疗防疫救护队奔赴灾区,他们连续作战,争分夺秒地为海地受灾民众提供医疗防疫服务。短短15天,先后救治患者近千名,充分展示了中国医务工作者的医疗救治水平和救死扶伤精神。

2011年3月,以302医院为主抽组的中国人民医疗队一行15人,赴印度尼西亚万鸦老执行东盟地区论坛救灾演练医疗救助行动任务。其间,医疗队演练了多国协同合作国际救援的组织、流程展开、卫勤保障等科目;为当地民众开展了常见病诊治、疑难病会诊、中医技术诊治等免费医疗救助活动,在同期展开的各国医疗队的救助行动中,创造了门诊科室专业最全、医学检查装备最好、中医服务最具特色、影响力最大的优异成绩,为祖国和军队赢得了荣誉。

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范文3

站在500年前皇帝乞求大地保佑国泰民安、五谷丰登的古老地坛旁,穿越60年的时空隧道,透视两万一千九百一十五个日日夜夜,每一个地坛医院人都会看到先人创造历史辉煌的业绩、都能体察前辈走过创业路程的艰辛、都会备感历史赋予现代地坛人的责任。

1946年正值战火连天、国力衰退之时,肺结核、霍乱、鼠疫

、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麻疹、白喉、肝炎等传染病严重威胁着民众的健康,这年的3月1日在**东城区大佛寺原**同仁医院第二分院的旧址上,催生了北平市第一个国家管理的传染病医院——北平市传染病医院,即今天的**地坛医院前身,它以中国传染病事业的开山之作载入史册。在这里集合了我国传染病事业的奠基人吴斌、田宝鑫、张幼博、崔振宇等先辈们,当时共有职工59人,床位100张,收治**所有的传染病病人。

卫生行业中的一支“特警”部队

人们是通过非典这场特殊战役加深了对**地坛医院的认识。20xx年4月13日正值**笼罩在非典的白色恐怖之时,地坛医院接受了来自世界卫生组织(who)的2名官员对非典救治、消毒隔离防护的严格考察,临走时他们留下了这样的评价:“你们的治疗是一流的,你们的防护是我们看到的最好的。推广你们的经验,不但对**、中国,甚至是世界都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是的,医院自当年3月26日起至8月16日**最后2名非典患者出院,历经143天,成为坚持时间最长、收治的病人病情最重、特殊患者最多的收治医院,共收治病人300余名,全院职工全部投入战斗,仅用两天时间就安全有序地完成了405位病人的转院任务。医院5天之内收治了当时**非典病人的20%。

苍松翠柏间、红墙绿瓦下,奏响了保卫人民生命安康与非典展开殊死搏斗的一曲英雄赞歌。在繁重的医疗任务面前、在高传染性的非典大疫面前,地坛人英勇无畏、勇敢地战斗在抗击非典的最前线。就在地坛医院最紧张的时候,医院得到来自**29家兄弟医院378名医护人员的支援。为了更好地保护医护人员的生命健康,该院发挥在传染病消毒隔离方面的优势,对进驻隔离区的医护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严格的管理,保证了无1例外援人员感染。为了让其他医院的同行减少感染机会,及时掌握消毒隔离的方法,该院于4月底仅用1周时间将用血汗换来的消毒隔离知识、经验拍成了录像、制作成光盘,发往全国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在百忙之中,总结经验,仅在核心期刊上就达108篇,取得了5项科研成果。

世界卫生组织官员贝汉卫在地坛医院送走**最后2名非典患者的仪式上这样评价这群骁勇悍将:“为**抗击非典取得最后胜利做出了卓越贡献!”

历史惊人的相似,但又有本质的不同。在经历20xx年非典一年之际,20xx年的五一劳动节的七天长假里,**正沉浸在节日的欢乐之中。然而就在老人悠闲的信步时、就在孩童欢快的追逐中、就在中青年人自信的欢笑的地坛公园里,与其一墙之隔的地坛医院,**第二次抗击非典战斗正酣。这次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局的领导下,地坛医院独家承担了非典的救治任务。这几位患者的病情变化成了全市、全国、甚至是整个全球关注的热点问题,其中患者张女士的病情让所有参加非典工作的人员揪心,张女士除患有非典外,还有多种基础病,呼气肌麻痹、阵发性房颤等,几次出现危情,呼吸衰竭、心脏病复发……医护人员认真细致地观察,及时抢救,几次使其起死回生。来自国家cdc的杨博士不幸也成了非典患者,他的病情变化牵动着每个医护人员的神经,他一度出现情绪低落,大大影响了病情的转归,医护人员想尽办法帮他走出心理低谷。经过30天的战斗,地坛医院按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圆满完成非典救治工作,取得救治病人零死亡、医护人员零感染、其他住院病人零感染的佳绩。地坛人再次为**公共卫生事业写下浓重的一笔。

其实,在60年的地坛医院发展历程中,在**历次的重大活动中,如:亚运会、远南残疾人运动会、21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世妇会……**地坛医院均被指定为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出色地完成了传染病患者的收治任务;在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如:医院成立之初和解放初期天花、肺结核、麻疹、白喉的流行,上世纪60年代乙型脑炎、流脑的流行、1981年麻疹、乙型脑炎的流行,1992年冬春季节甲肝流行、大学生集体食物中毒、多次的肾综合症出血热的局部流行,前两年的**“扎针”事件……地坛医院都在默默地为政府分忧解难、为百姓消灾灭祸,用地坛医院毛羽院长的话说,地坛医院就是卫生行业中的一支“特警”部队。

占领传染病研究的制高点

地坛医院是一所以传染病为专长的专科医院,在各种传染病诊断治疗上有其独到的地方,并形成了一支老中青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队伍。医院感染性疾病诊疗中心有一支历 史悠久的团队。这里有国内著名传染病专家丁静秋教授、李兴旺主任医师,以及后起之秀陈志海、蒋荣猛等中青年轻专家。他们在鉴别诊断发热待查、皮疹待查、黄疸待查以及各种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疾病的诊治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流行性乙型脑炎的临床研究及抢救治疗、麻疹的中西医结合治疗、暴发性流脑、感染中毒性休克、重症出血热的抢救治疗等方面都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地坛医院的艾滋病专业是**市重点学科。1994年经市编委批准,**市艾滋病临床研究中心在医院成立。1999年该院率先与国际接轨,应用“鸡尾酒”抗病毒疗法,对艾滋病进行规范化治疗。从1987年收治第一例外籍华人艾滋病病人,至今已诊治来自全国各地的艾滋病感染者900余例。临床医生和科研人员开展病毒学、免疫学和分子生物学方面的研究。1999年与中国cdc进行合作,成功分离出了第一株中国人hiv病毒,开展了国人hiv自然感染史、流行病学的调查;同时进行了艾滋病与结核病双重感染的研究。医院的徐克沂、赵红心、伦文辉是活跃在国内、国际艾滋病治疗领域的知名专家。

作为国家艾滋病药品临床研究基地,目前承担多项临床药物试验工作,同时参加了国家十五攻关课题《艾滋病的防治》研究;作为**市中医管理局的重点学科、国家中医管理局传染病治疗基地,20xx年医院中西医结合科以王融冰主任医师为学科带头人,应用中西医结合治疗方法,对医院的32例艾滋病患者、感染者,在抗病毒治疗的同时进行中医辨证治疗,证实“中西医结合治疗艾滋病优于单纯抗病毒治疗方法,恰当的中医药治疗可以改善艾滋病患者、感染者症状,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增强抗病能力。”这是国内首次应用中西医结合治疗艾滋病提出的数据疗效分析。20xx年8月19日《健康报》头版报眼位置以“中西医结合治疗艾滋病优势显现”为题报道了这一消息。

作为**大学医学部50余年的传染病教学医院,医院培养了大批的医学专门人才。如今**地坛医院已成为内科传染病专业的硕士、博士培养点以及博士后流动站,培养的人才遍及全国的传染病学术界。

树“大专科、小综合、全方位”的理念

传染病是地坛医院的发展主流,但从传染病病人的角度出发,医院先后发展壮大了妇产科、外科。而今,地坛医院妇产科在学科带头人王玲主任医师领导下,不但能够进行产科手术,而且可完成开腹及腹腔镜的各种妇科手术,对乙肝母婴传播阻断、hiv母婴阻断方面做了大量的临床和科研工作,乙肝母婴传播阻断可达95%以上。在妊娠急性脂肪肝、重度妊高症、急性重症肝炎合并妊娠等妊娠危重症抢救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抢救成功率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

近两年传染病外科在院长毛羽带领下有了长足的发展,一年多时间完成肝移植手术数十例,虽然在数量上与同行相比不占优势,但是其质量值得一书。截止到20xx年1月创造了无死亡病例的记录。

1996年在全国众多传染病医院率先成立的重症监护病房,在领军人物郭利民主任医师麾下,有一支掌握呼吸机和床旁血液净化治疗等专业技术的医疗护理队伍,在重症非典、重型肝炎、肝衰竭、多脏器功能不全,以及肝移植术后的监护治疗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开展了分子吸附再循环系统(mars)、血浆透析滤过(pdf)、连续性白蛋白净化系统(caps)等项人工肝新技术。

伴随着外科肝移植的发展,医院又适时成立了**肝移植康复中心,**、山东、河北、山西等接受肝移植的400多名受者,在这里解决肝病病毒再感染、排异反应、肿瘤复发、胆管狭窄五大问题。中心王凤水主任医师成了众患者、家属“追逐”的名人。

开全国传染病医院之先河,去年医院成立了五官科,患者不出医院门就能得到相关的治疗。

医院不但让院中的患者得到良好的服务,还把服务半径延伸到院前、院后。社会服务部自成立一年多来向肝病患者的家属进行预防注射近7000人,3000多名慢肝患者得到了院后医疗保健、饮食起居的医疗咨询,一些特殊患者还得到上门服务。

就此,毛羽院长说,我们就是要了解患者的需求,他们有什么样的需求我们就提供什么样的服务。“肝移植受者联谊会”、“红丝带之家”纯属公益性质,但病友之间需要交流的场所,医患需要经常沟通的环境,特别是艾滋病患者心理压力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缓解,医院提供场所、举办活动,募集捐款。

1999年1月6日成立红丝带之家,主要是为hiv感染者、艾滋病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家庭护理、心理咨询、行为干预、健康宣教、法律援助等全方位的人文关怀。此后红丝带之家又相继创办了我国大陆第一部写给艾滋病病人的杂志《携手》、建立了艾滋病网站、咨询热线、开通了艾滋病同性恋热线。20xx年1月5日红丝带之家正式注册为社会团体——**红丝带之家。

20xx年安南夫人到红丝带之家,看望艾滋病病人和医务人员。随后,英国卫生大臣、瑞士财政大臣等先后来到红丝带之家。

20xx年12月1日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吴仪到红丝带之家慰问医务人员及患者,总理欣然提笔写下“相互关爱、共享生命”八个大字。

市领导刘淇、、卫生部领导高强等都曾到红丝带之家。20xx年11月30日牛有成副市长、20xx年12月1日梁万年副局长都代表市长来到红丝带之家,向在这里接受治疗的艾滋病患者、感染者表示慰问,并和他们进行亲切的交流。

几年来,红丝带之家开展了大量工作。患艾滋病的女孩夏青(当年7岁)在红丝带之家上第一节语文课,圆了上学的梦。许多外地农村艾滋病患者在医院红丝带之家组织下游览了京城,部分患者得到捐款。

红丝带之家还制作了《艾滋病就在你身边》、《柘城纪事》等6部艾滋病科普片、宣传片。制作编辑了《打工在外》、《艾滋病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预防》等科普手册,在报纸、杂志上撰写了大量的艾滋病科普文章。

扬肝病治疗之特长

肝病治疗是地坛医院的最大特色,来医院就诊的患者中肝病病人占80%~90%。医院关于肝病的门诊有一系列: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外科门诊、儿科门诊、脂肪肝门诊、肝病合并糖尿病门诊、乙肝携带者门诊等。设有五个肝病病房,收治各型肝炎、肝病和肝病相关性疾病。包括病毒性肝炎、ebv、cmv及其他病毒引起的肝炎、药物性肝炎、酒精性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炎等;在重型肝炎的救治、慢性乙、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等方面都居国内领先水平。地坛医院率先提出急性丙型肝炎的早期抗病毒治疗。同时医院对肝病的治疗已开始将疾病的治疗模式转换为疾病管理模式,设立了无症状乙肝病毒携带者门诊,对携带者的肝脏损伤、病毒复制等情况进行客观评估,个体化健康咨询指导、检测、治疗等项管理。医院开展了中西医结合治疗肝病、腹水还输、胃镜下套扎、经皮经肝门静脉取、tipps、介入治疗、血液净化、肝移植等系列治疗,对肝癌患者根据病情可选择外科手术、介入、射频消融等系列治疗。

多年来,医院承担了国家“七五”、“八五”、“九五”肝炎攻关课题,是国家肝炎药品临床研究基地,参与和承担了多项国际多中心的临床药物验证。20xx年、20xx年两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全国职工技术创新二等奖、中华医学科技二等奖、**科学技术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奖项7项。

几十年来,医院培养造就了一批肝病治疗的专家,包括国内外著名老专家崔振宇、徐道振、石景昱等,成军、王融冰、郭利民、刘庄、范小玲、王宪波等中青年专家在国内、国际肝病领域也占有一席之地。

执著追求不变的愿景

20xx年12月30日在**朝阳区北皋伴着“步步高”欢快的乐曲,**市副市长牛有成等领导铲土为**地坛医院新址奠基,它标志着一个希望、传递着一个信息。60年地坛医院发展历程,在历史长河中只是瞬间,**地坛医院又面临着一次腾飞的机遇,**在公共卫生建设方面要打造中国公共卫生建设防预体系的医学航母,向世界发达国家先进行列迈进!

在地坛人描绘的新院蓝图里,其占地面积为8967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74800平方米,分别是现有面积的2.7倍和2.5倍,投资数亿元。她将按照数字化、现代化、人文化和花园式的建设要求施工,总设计床位600张,门诊量可达到800人次以上。将成为全国传染病诊疗、科研、教学与培训中心,传染病医师资格培训基地和**地区高等医学院校传染病临床教学基地;将配备具有国际标准的生物安全实验室、生物安全病理检验室,它将在呼吸道传染病、病毒性肝炎和新的或原因不明传染病诊疗方面形成优势,为病人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高水平医疗卫生服务,促进人民健康,保障**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范文4

1.1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危害,规范我区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和促进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防范重大传染性疾病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重大传染性疾病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重大传染性疾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区人民政府成立的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组织指挥机构,负责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范,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

依法规范及时反应区人民政府要完善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体系,为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系统、科学的制度保障。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对重大传染性疾病和可能发生的重大传染性疾病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疫情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

依靠科学加强合作开展重大传染性疾病防范、处置的科研与培训,为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提供先进、完备的科学技术保障。完善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加强部门与部门间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与能力,组织、动员公众广泛参与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应急处置工作。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

1.4现状

近年来,特别是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我区重大传染病疫情时有发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气候与环境的变化,人口的流动,新发传染病不断出现,一些曾经得到有效控制的传染病死灰复燃,传染病传播、流行的危险性加剧。芙蓉区作为市的一个中心城区,人口密度和流动量大,核心部门和公共场所多,传染病传播流行的危险性日益增大。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重大传染性疾病是指年度内本省范围内及本区出现的鼠疫、霍乱、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首发病例,连续出现2例以上输入性的鼠疫和肺炭疽疫情及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暴发疫情;或者出现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多例死亡;或在以往非流行地区发生法定传染病疫情;或出现不明原因的新发传染病以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较大(Ⅲ级)、一般(Ⅳ级)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应急处置工作和具体响应发生在辖区内的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指挥体系

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发生后,区人民政府根据同级或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建议和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需要,成立区长任指挥长,主管卫生工作副区长任副指挥长,卫生、公安、教育、农林、文体、建设、财政、劳动与社会保障、人事、商贸、发改、统计、工商、民政、宣传、交通、红十字会及相关社会团体、机构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区卫生局,由卫生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各街道(局、乡)根据本部门职责及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设置相应的应急处置指挥机构。

2.2部门职责

卫生局:协助制订防治工作应急预案与工作方案;做好疫情监测与报告;组织协调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处置、密切接触者追踪调查;对病人和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措施;做好疫区(点)的随时消毒或终末消毒工作;指导并监督公共场所消毒;开展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卫生知识宣传、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的执法监督管理等工作;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治工作。

农林水利局:发挥动物防疫工作的职能作用,制订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方案;统一组织开展动物疫病的疫情监测、报告、免疫、扑杀、消毒和病害产品的无害处理;与交通、铁路、民航、公安等部门共同做好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立,加强与卫生部门联系和信息沟通,开展技术交流合作;协同配合相关部门共同搞好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治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疫情、疫区现场封锁和治安管理;搞好交通疏导,保障疫情处理车辆、人员迅速抵达疫区;对病人隔离治疗和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不予配合的,依法采取强制隔离措施;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治工作。

交通局:负责旅客的体温检测、健康登记和健康检查;设立留验站,对病人、疑似病人和可疑对象进行留验和隔离观察;对交通工作和有关场所进行定期消毒;做好司乘人员的防治知识培训;保障防治物资的及时运送,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育局:负责做好学校、托幼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落实学校的各项防治措施;根据紧急控制措施要求,落实学校半封闭、封闭管理和停课、停学等措施;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治工作。

建设局:负责做好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及对建筑工地民工的宣传、防护和以体温检测为主的健康监测工作,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改善民工生产、生活条件;根据疫情状况,负责对建筑工地采取封闭管理或协助采取隔离控制措施;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治工作。

文化体育局:负责对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根据疫情需要,负责对娱乐场所采取消毒、限制、停业等措施;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治工作。

宣传部:负责宣传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和重大举措;开辟健康栏目,普及防治知识;宣传报道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事迹;完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治工作。

财政局:负责制订防治经费保障方案及相关政策;建立防治工作应急储备金并将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防治物资和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所需经费及卫生部门防治工作经费的落实;根据国家和上级政府的有关政策,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治工作。

民政局:负责制订农民和未参加医保的城镇困难群众的医疗的具体办法;负责安全火化重大传染性疾病死亡者遗体;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治工作。

劳动与社会保障、人事部门:督促有关单位落实重大传染性疾病患者救治期间、密切接触者在医学观察期间的各项工资待遇,做好相关人员医疗费用的医保基金结算工作;制订防治人员的奖励、补贴等相关政策;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治工作。

红十字会:负责募集防治物资及资金,开展各种形式的救助工作;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治工作。

商贸局、工商局:负责防治物资的组织、供应,保证物资供应及时、充足;加强防治物资的质量监督,打击制假行为;加强药品、诊断试剂、医疗器械等的质量监督管理;打击、制止借机倾销物品、哄抬物价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加强农贸市场、集贸市场环境卫生及流动人口的管理;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治工作。

爱卫办:负责组织动员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治工作。

其它部门按照相关职能积极做好防治工作。特别是各街道办事处(乡)应按照职能职责,协助各个部门的相关工作,一旦疫情发生,应配合相关部门对流动人员进行有效地管理。

2.3专家咨询委员会

组建区重大传染性疾病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对重大传染性疾病相应的级别以及采取的重要措施提出建议;对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准备提出咨询建议;参与制定、修订重大传染性疾病技术方案;对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承担重大传染性疾病日常管理机构和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它工作。

2.4卫生应急专业机构及职责

重大传染性疾病的专业机构包括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卫生监督机构。

2.4.1医疗机构:主要负责病人现场抢救、收治和转运工作;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做好医院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和医疗垃圾处置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控制医源性疾患的发生,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及方式及时报告疫情。

2.4.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负责疾病和健康监测、健康教育、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与检验检测、环境和物品的卫生学处置等。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全区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和实验室检测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任务。

2.4.3卫生监督机构:主要执行对事件发生地的食品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以及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职业病防治的卫生监督和执法检查,调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违法行为,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置建议。

2.5组织体系框架图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监测

3.1.1医疗卫生机构监测

区卫生局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重点传染病和重大传染性疾病的主动监测。各级医疗、区疾病预防控制、区卫生监督所负责重大传染性疾病的日常监测工作。

辖区内区级以上的综合医院、街道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县级以上有条件的综合医院要建立健全感染科,安排具有传染病诊治经验的医师坐诊,及时检出与报告传染病病人;各乡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要确定1名传染病主诊医生,专门负责传染病筛查与诊治工作。

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3.1.2其他监测

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点)、宾馆、建设工地等要开展旅客、游客、民工等流动人口的健康监测,街道(乡)、社区(村)等基层组织要密切关注本辖区内外出、外来流动人口的健康情况,学校、托幼机构、机关、厂矿、社区、村组要密切关注本辖区、本单位人员的健康状况,一旦发现重大传染性疾病或可疑情况,要立即向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3.2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任何单位和成年公民有权利,有义务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传染疾病及其隐患,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3.2.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3.2.1.1责任报告单位

·法定的重大传染性疾病监测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卫生行政部门;

·有关单位,主要包括重大传染性疾病发生单位、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机构,如卫生检验检疫机构、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机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教育机构和兽医机构(报告共患病的动物疫情)等。

3.2.1.2责任报告人

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执业医生。

3.2.2报告时限和程序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重大传染性疾病,应在2小时内按法定报告程序向区疾控中心和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接到重大传染性疾病信息报告的区疾控中心和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分别向区人民政府、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相关机构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确认,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3.2.3报告内容

重大传染性疾病报告应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

报告未经调查确认的重大传染性疾病或隐患的相关信息,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经调查确认的重大传染性疾病报告应包括事件性质、波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

3.2.4报告方式

区辖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使用电话、传真等进行报告的同时,应直接通过互联网上的疫情报告专用系统报告重大传染性疾病。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及时审核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并统计汇总、分析,按照有关规定报告本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控机构。

3.3疫情通报

区卫生局接到重大传染性疾病报告后,应在二小时内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要根据事件性质和有关要求及时分别向周边区(县)卫生行政部门通报疫情。

发现国(境)外患者,或有国(境)外旅行史的内地患者,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应按规定逐级上报,由卫生部或卫生部授权省卫生厅负责通报相关国际组织、国家和地区。

3.4预警

根据重大传染性疾病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重大传染性疾病预警分为一般(IV级,蓝色)、较重(III级,黄色)、严重(II级,橙色)和特别严重(I级,红色)四级,期标准按可能发生的实际级别的相应情况确定。

区卫生局接到我区发生或有可能对我区造成重大影响的省外、市、区外发生重大传染性疾病的报告后,经初步核实,及时报区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指挥部,并提出预警建议,由区人民政府提请上级权限部门向社会预警。

3.5预警支持系统

区卫生行政部门要督促辖区内建立健全,区、街道(乡)、社区(村)三级重大传染性疾病监测网络,保证监测系统完整。并负责健全和完善区、街道(乡)二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报告系统的督查工作,确保信息通畅。

区辖内各类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成立传染病管理科,建立健全传染病管理工作规范,安排专职疫情管理人员;乡镇卫生院和社会卫生服务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搜集、报告与管理工作。

区辖内各类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开展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网络直报,军队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地方就诊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通过网络报告疫情。尚未实施网络直报的街乡卫生院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实施重大传染性疾病网络直报。

全区要逐步建立统一的重大传染性疾病信息监测、传递网络和统一的报警电话,实现信息共享。

4、应急响应

4.1分级

重大传染性疾病实际级别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级,即:

4.1.1一般重大传染性疾病(IV级)

·腺鼠疫在市区内发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10例以下。

·霍乱在区内发生,1周内发病10例以下。

·市区内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例。

·市区动物间发生重大人畜共患传染病暴发或流行,境外出现人感染病例,本辖区内未出现人感染病例。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一般重大传染性疾病。

4.1.2较大重大传染性疾病(III级)

·市内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5例以下。

·市内发生腺鼠疫流行,一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区、县(市)。

·区内发生霍乱暴发流行,一周内发病10-30例;或疫情波及2个以上区、县(市);或本市近5年来首次发生霍乱疫情。

·市内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临床诊断或实验室确诊病例,或2个以上区、县(市)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例。

区内一周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市内动物间发生人畜共患传染病暴发或流行,出现人感染病例。

·区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较大重大传染性疾病。

4.1.3重大重大传染性疾病(II级)

·在市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生5例及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区、县(市)。

·市范围内发生霍乱流行,1周内发病31-100例。

·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续发病例;或疫情波及2个以上地市。

·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2个以上区、县(市),一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本市范围内动物间发生人畜共患传染病暴发或流行,2个以上区、县(市)出现人感染病例,或疫情局部扩散,或出现人感染二代病例。

·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2个以上区、县(市)。

·鼠疫、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霍乱、脊髓灰质炎等菌种、毒种丢失。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重大重大传染性疾病。

4.1.4特别重大重大传染性疾病(I级)

·肺鼠疫、肺炭疽在省内大、中城市发生,病情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霍乱在本市范围内流行,1周内发病100例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区,有扩散趋势。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同时波及多个县区,并有扩散趋势,造成重大影响。

·国内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赵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传染病。

·动物间发生人畜共患传染病暴发或流行,2个以上县区同时出现人感染病例,有扩散趋势。

·省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特别重大重大传染性疾病。

4.2应急处置的原则

发生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重大传染性疾病时,区人民政府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相应级别做出应急反应。同时,要遵循事件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升级应急处置级别,以有效控制事件,减少危害。

区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指挥部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建议和实际工作需要,决定是否启动预案和成立应急指挥部。

启动高级别预案时,事发地低级别预案同时启动。

区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指挥部对在学校、地区性或全国、全省性重要活动期间等发生的重大传染性疾病,要高度重视,可相应提高报告和处置级别,确保事件迅速、有效控制,维护社会稳定。

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要采取边调查、边核实、边抢救、边处置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我区虽未发生重大传染性疾病,区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通报后,要及时通知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应急处置所需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重大传染性疾病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服从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重大传染性疾病发生地区的应急处置工作。

4.3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分级响应

4.3.1一般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应急响应

接到一般重大传染性疾病报告后,区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重大传染性疾病的现场处置工作,并按照规定向区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应急处置工作。

区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组织专家对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必要时,提请省市卫生行政部门予以支持。

4.3.2较大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应急响应

4.3.2.1市卫生行政部门应急响应

接到较大重大传染性疾病报告后,卫生行政部门要立即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按规定向区人民政府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有关信息。

区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组织本级或上级专家调查确认,落实标本采集、现场流行病学及卫生学调查、病人救治、密切接触者防护和消毒处置等紧急控制措施,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进行报告。

4.3.2.2区人民政府应急响应

区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疫情调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区人民政府要在接到报告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疫情信息收集、人员疏散安置、依法进行疫区的确定与封锁、隔离和舆论宣传等工作;保证应急处置所需的医疗救治和预防用防护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供应。

重大或特别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应急响应程序按照全省或全市应急预案的要求实施。

4.4指挥和协调

遇到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要在2个小时内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区卫生行政部门酌情派出有关负责人和专家参与应急处置指挥部。在区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指挥重大传染性疾病的紧急救援和现场处置。

区应急处置指挥部全面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指挥工作并及时向区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情况,请示重大问题。各部门、各单位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调度。

4.5紧急处置

4.5.1现场调查

接到重大传染性疾病报告后,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指挥部要在1小时内派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执法监督等相关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调查。

4.5.2采样与检测

4.5.2.1标本采集

区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在进行流行病学和卫生学调查的同时,要按照生物安全防护及相关疾病标本采集、保存、运送要求,立即开展标本的采集与上送工作,并根据防控工作需要开展相关疾病的鉴别诊断。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做好住院病人标本的采集。

4.5.2.2标本检测

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标本后,具备检测条件的,要在1小时内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检测,并留样备查;对于不具备相关检测条件的,要立即报告区应急处置指挥部,并安排专人送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测。

4.5.3事件原因初步确定

现场卫生学调查和流行病学调查基本结束后,现场指挥部应当及时召集现场调查处置人员和参加医疗救治的医务人员会商,根据调查结果和临床表现,研究提出事件原因的初步意见,并及时报告同级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指挥部,通报医疗救治机构,为医疗救治提供指导。

4.5.4现场控制

事件原因初步确定以后,现场处置人员应当根据重大传染性疾病的类别、性质及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报告区应急处置指挥部,依法采取相应的现场控制措施。

4.5.5医疗救治

医疗救治实行统一调度、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就地救治的原则,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医疗救治的统一调度工作。

4.5.5.1现场医疗救援

发生重大传染性疾病后,区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指挥部迅速派遣应急医疗救治组赶赴现场进行临床诊断、病人抢救。区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指挥部根据医疗救治组专家的意见,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和救护车辆分别不同情况接收病人。轻度症状的病人由所在地医疗机构收治或者进行医学观察;重度症状的病人,由指定收治医院收治;危重病人由专人护送至指定收治医院抢救治疗。

4.5.5.2医疗救治力量调度

发生一般重大传染性疾病,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就近的医疗机构救治病人;发生较大重大传染性疾病,由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的医疗机构救治病人,危重病人送指定收治医院救治,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派遗临床医学专家予以指导;发生重大重大传染性疾病,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市以上医疗机构按照就地救治的原则统一调配辖区内的医疗救治力量,由省市卫生行政部门调配发生地以外的医疗机构予以支援;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传染性疾病,区卫生行政部门在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统筹调配辖区内的医疗救治力量,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派遗临床医学专家组进行技术指导,调配发生地以外的医疗机构予以支援,必要时,由省市卫生行政部门逐级向卫生部请求支援。

4.5.5.3转运与转诊

请求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在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过程中病人和疑似病人转运转诊的指挥调度工作,请求市急救中心(站)、传染病医院(病区)或指定的医疗机构具体承担病人的转运。

4.5.5.4病人的治疗与抢救

各级医疗机构接到重大传染性疾病通报后,要根据事件性质,应立即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随时准备对病人和疑似病人进行救治与隔离。

4.5.5.5病人的出院与观察

确诊病人经治疗达到规定的出院标准后方可出院,疑似病人排除诊断或达到临床诊断病人出院标准时方可出院。病人出院后,由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追踪观察。

4.5.6消毒处置

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人员到达现场后,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学调查、标本采集工作的同时,要迅速对患者居住场所、接触过的物品及其他可能污染的场所和物品按有关规范要求进行随时消毒。在疫情处置结束后,要对疫区实行严格的终末消毒。

4.5.7交通口岸的检疫

因重大传染病应急处置需要,由区人民政府报告市人民政府批准,铁路、交通部门要在火车客运站、汽车客运站设立传染病留验站。

留验站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病人、疑似病人的隔离、留验观察、转诊以及初步调查、疫情报告工作,妥善保管有关资料,并向转诊的医疗机构办好交接手续,提供相关资料。留验站应每天向当地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留验站工作情况。

4.6应急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

医疗卫生人员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学调查和医疗救治等工作时,要根据重大传染性疾病的性质和防控工作需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7群众的安全防护

区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指挥部在组织开展病人救治与现场处置工作的同时,根据疫情性质及危害程度,采取预防服药、预防接种、发放防护设备等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暴露人群。安排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及医疗救治人员携带必要的药械在疫区开展巡回医疗,指导与督查水源、食品、环境消毒等工作。

4.8社会动员与参与

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需要动员社会成员参与时,按照分级动员原则,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区人民政府组织社会动员。

4.9重大传染性疾病的调查分析与后果评估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重大传染性疾病发生后,区人民政府应在疫情处置不同阶段,组织卫生行政等部门对已采取的措施进行分析、总结,对社会、政治、经济、公众健康等方面可能造成的后果进行综合评估,并及早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减少重大传染性疾病造成的损失。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4.10新闻报道

建立重大传染性疾病新闻发言人制度,区应急处置指挥部要向社会及时、准确、全面地重大传染性疾病及控制工作开展情况,其他集体单位和部门无权。

媒体对重大传染性疾病要进行客观的报道,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防止产生负面影响。境外记者采访报请市外事办协调组织。

4.11应急响应的结束

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响应的结束需符合以下条件:重大传染性疾病原因及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一般重大传染性疾病,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结束应急响应的建议,报请区应急委批准后实施,并向市应急委报告。

较大重大传染性疾病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应急响应结束的建议,报市应急委批准后实施,并向省应急委报告。

重大、特别重大传染性疾病由省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应急响应结束的建议,报省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委员会批准,并向国务院及有关部委报告。

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请求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时组织专家对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响应结束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区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参加应急处置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合理的补助标准予以补助。对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的物资和劳务给予补偿。

5.2社会救助

根据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区红十字会要积极争取国际、国内红十字组织的支持,民政部门要积极募集应急物资与资金,对贫困人员进行救济。

街道(乡)及社区居委会(村)要安排专人运送、分发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

5.3保险

事发后通知有关保险机构及时主动赶赴现场定损理赔。

5.4调查与总结

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结束后15天内,区卫生局应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置概况、患者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以及处置类似事件的意见建议。评估报告应报本级人民政府应急委员会和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区建立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决策指挥系统的信息、技术平台,承担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及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信息传递等工作。信息系统由网络传输系统、软件系统、数据库系统及相关技术机构组织,覆盖区、街道的网络系统,采用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实施。要在充分利用现在资源的基础上建设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医疗救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与卫生行政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现场救援与装备保障

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现场应急处置设施设备的信息数据库,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现场救援与装备类型、数量、存放位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要求,配备现场应急处置所需的车辆、药品、器械,并不断更新、补充。

在紧急情况下,区应急处置指挥部有权紧急调用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医药器械公司的救援设备与药械,任何单位不得拒绝,由此造成的损失经当地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专家评估后,从上级财政下拨及本级财政的专项经费中给予补偿。

6.2.2应急队伍保障

区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队伍。

1、预警评估专家组:成立由流行病学、微生物检验、动物防疫、公共卫生管理、临床和统计学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预警评估专家组,负责综合分析疫情信息、评估和调整疫情处置级别。

2、流行病学专家组:区成立流行病学专家组,区疾控中心成立流行病学调查组。

3、临床诊治专家组:区成立1-2个临床诊治专家组,由呼吸、传染、急诊、重症监护(ICU)、放射、感染、流行病学和中医等专业的专家组成。

4、现场处置机动队:区疾控中心和卫监所分别成立由消毒、检验、检测和卫生监督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现场处置机动队。

区卫生行政部门对应急处置队伍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建立应急处置队伍资料库;并根据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需要,对队伍及时进行调查,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

必要时,报请上级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指挥部协调驻地军队及武警所属医疗单位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6.2.3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铁路部门要建立道路、水运交通运输保障数据库,明确保障车辆提供单位、数量、功能和驾驶员名册,保障应急处置人员及防治药品和器械的运送。

6.2.4医疗卫生保障

按照“分级负责、平战结合,统筹兼顾、科学建设,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在全区范围内建立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医疗救治体系,主要包括医疗救治指挥系统、医疗救治机构和医疗救治队伍。

芙蓉区应以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为依托,并根据需要选择辖区内综合医院急诊科建立急救网络。

区人民医院要配备相应的救治技术力量和设备成立由呼吸、传染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组,配足医务人员,并设立隔离区(室)及门诊。各中心卫生院设立传染病门诊和隔离留观室。

6.2.5治安保障

公安机关要做好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中的治安保障工作,并依法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6.2.6物资保障

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计划,做好处置重大传染性疾病的物资和生产能力储备。

6.2.7经费保障

区发展与改革部门应保障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经费。区财政部门按规定落实对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和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经费。

区人民政府应积极通过国际、国内等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理工作。

6.2.8社会动员保障

按照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区应急委确定事发地是否需要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及参与的程度。确需动员社会公众参与时,事发地、街(乡)和社区(村)要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发动群众,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支持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6.3宣传、培训与演习

6.3.1公共信息交流

区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群众应对重大传染性疾病的意识与能力。

6.3.2培训

区人民政府要将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管理知识列为公务员培训与考核的重要内容。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把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相关知识列入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和在职教育的基本内容,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以上应急处置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建立考核制度,定期进行考核。

6.3.3演习

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上级卫生部门的要求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组织开展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应急演习,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6.4督查和责任追究

6.4.1督查

区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预案执行的监督管理。

区人民政府根据不同时期应急工作的重点,每年有针对性地组织1-2次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分析整理,并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政策性和技术性建议。

6.4.2责任追究

在防治工作中,如发生瞒报、缓报、谎报疫情或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疫情;未完成防治工作所需要的设施、设备、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和储备;在防治工作中、失职、渎职;拒不履行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职责;未建立严格的防治和应急处理责任制;不服从指挥部统一调度;拒绝接诊病人或疑似病人;阻碍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拒绝接受检查、隔离等应急措施;散布谣言、哄抬物价、制假售假,扰乱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等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追究有关政府、部门、单位和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附则

7.1名词术语

重大传染病疫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率水平。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在短时间内,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具有共同临床表现患者,且病例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的疾病。

新发传染病是指全球首次发现的传染病。

人畜共患传染病是指鼠疫、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布鲁氏菌病、炭疽、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包虫病、血吸虫病、禽流感、口蹄疫等传染病。

我国尚未发现传染病是指埃博拉、猴痘、黄热病、人变异性克雅氏病等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已经发现,在我国尚未发现过的传染病。

我国已消灭传染病是指天花、脊髓灰质炎等传染病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根据情况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修改情况,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改。

7.3奖励

对严格执行应急预案,在应急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范文5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畴

我们认为《条例》囊括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范围应当更加广泛,《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从这一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条例》未将地震、水灾、核污染及其他灾害事故的医疗问题包括进去。

大家知道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需医疗急救,地震、水灾及其他灾害事故同样需要医疗急救。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对医疗急救问题仅用一条一笔代过,其医疗应急措施的规定不具有操作性。卫生部95年颁布的《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仅是一个部门规章,难以全面系统的规定突发事件救助工作及各部门的协调。事实上,不管是传染病的防治,还是灾害的救助,医疗卫生工作在其中都占有重要的位置,因此《条例》规定的公共卫生事件未将灾害事故涵盖进来是一个缺憾。

更进一步讲,传染病防治、自然灾害等不仅需要医疗救助,还需公安、公交、交通、能源等各部门的系统协调,有些突发事件特别是恐怖事件还有可能危及国家安全,所以我们认为《条例》不仅应涵盖更多的需救助的事件,还应考虑其他突发灾害的可能。因此,国家应将所有突发事件而不仅仅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立法,以备不时之需。

二.预警制度规定欠缺

1、预警机构

《条例》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后,国务院设立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突发事件发生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成立地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

《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定机构负责开展突发事件的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

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平时没有常设机构,只有在事件发生后才成立指挥部,日常的监测由县级以上政府指定机构负责。问题在于各地方政府指定什么机构来负责日常监控,是某级卫生行政部门、还是某医疗机构或是某疾病控制中心?《条例》没有统一规定。既然没有统一规定会不会出现不同地区规定不同的机构负责日常监测?若出现这种情况各监测机构的协调就会出现

问题。

从另一个角度讲,正常情况下各级医疗机构和疾病控制中心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最直接观察者,但在特殊情况下普通百姓也可能并可以成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人。尤其是地方政府隐瞒时,受害人、受害人家属和普通百姓可以举报,但向谁举报、受理机构的名称和电话如何让百姓知晓?因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监测机构应全国统一,《条例》这方面的规定不够详尽且有可能出现不同地区由不同部门负责监测的情况,这就更不利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

协调和处理,因此《条例》在这方面需进一步改进。

2、预警网络

《条例》关于预警体制的建立也需进一步完善,从公共卫生和流行病学的角度,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监测系统应以疾病防疫控制为主线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四级网络,社区及各医疗机构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神经末梢,区县是关键,市级应担负起主要责任,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决策者和指导者。这一网络的建立是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得以迅速控制的关键,《条例》只规定了事件发生后指挥部的分级建立和责职,却未对日常监测系统的建立做出

规定。

3、预警反馈

《条例》规定了医疗机构及疾病监测机构的报告义务,但在规定受政府的反馈机制时稍显欠缺。

《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接到报告的地方人们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报告的同时,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核实、确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

“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是向上级报告还是向下反馈,《条例》规定不够明确。本次SARS流行之初,广东省从2002年底就出现大面积的感染,广大一线医务工作者向有关部门反应后长期得不到疫情的方向性指导,最终导致疫情蔓延,因此我们认为报告制度不仅应包括向上的报告,还应包括对一线工作人员的信息反馈,而且这种信息反馈不应当是向社会公示的大众信息,应当是有专业指导性的信息反馈。

三、医疗急救制度的规定欠缺

无可否认,在日常生活中,尤其在突发事件中政府的高效运转无疑会起到很好的作用,但也不应否认良好的制度本身就可以高效地运转,无需太多外力的介入。

本《条例》大量规定了政府部门的职责,但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过程中医疗急救问题规定却较少。北京市这次SARS流行过程中出现了首诊医师负责制与定点医院治疗的矛盾,很多非定点、非专业医院依首诊医师负责制收治病人后,由于不具备起码的防护设施急需将病人转出,但什么时间转、怎么转都无先例。在已收治SARS病人的医院中,有的医院建筑设施的布局根本不宜治疗传染病人,结果造成大面积的院内交叉感染。《条例》在制订时仍未考虑首诊医师负责制与专科医院收治这一矛盾,未列明转诊的时限、办法等,十分令人遗憾。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若发生了传染病事件及时将病人转诊也是对其他病人权益的保障。本次SARS治疗中非定点医院中SARS病人不能及时转走导致全市很多医疗机构无法正常工作,一些非SARS病人的疾病因此延误了治疗。从这一角度也说明了传染性疾病发生后定点收治的必要性,以保证其他病人的权利《条例》。

其实这一问题在更深层次上是我国医疗体制问题,是医疗区域规划设置不合理造成的。我国医疗体制存在很多问题,其中一个现象就是大医院病人人满为患而社区医院医疗资源处于半闲置状态。正常的医疗资源配置应呈金字塔式,病人求医应首先到社区医疗服务部门,经初步诊疗有进一步检查治疗必要时才由社区医生将病人转更高一级的医疗机构,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各级医疗机构的职能,缓解二级以上医院的压力,保证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

如果我国医疗卫生体制和区域配置合理的话,就不会出现大医院全部都接诊发热病人,而普通病人无处求医这种状态,通过这次SARS事件,我们应当反思我们的医疗体制并加以逐步改善。

四.医疗授权问题

为了防止传染病流行,医疗机构在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被授予更大权限。若证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传染病,应允许医疗机构在病人死亡后查找家属一定时间无果的情况下强行火化尸体。

本次SARS流行之初,表现了很强的家庭式传播,有些患者死亡时其家属也发病住院治疗了。由于找不到家属,尸体不能火化,增加了尸体存放的时间,不利于传染的控制。

如果今后出现根本找不到家属的情况是不是也坚持要家属签字这种手续呢?若这样的话,交叉传播的后果谁来承担?因此,我们认为如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传染病事件,应授权医疗机构在特殊情况下履行备案手续后强行火化尸体的权限。同样的道理,死亡病人遗物的处理也应给医院更大的授权。我们非常主张保护人、包括病人的各种权利,但传染性疾病是一个特殊问题,患传染病死亡的患者其遗物仍可能存留细菌或病毒,不予以处理就有可能造成新的疾病传播,我们认为应授权医院在查找家属无果的情况下,登记病人物品后将经济价值不高的物品火化,贵重物品消毒后暂存。

在突发公共卫生的传染病事件中,如果某传染性疾病病因不明,某死亡患者的解剖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的话,应授权医疗机构有强行解剖的权利,当然这应当是在做了大量工作家属仍不同意之后的最后手段。

五.资格准入规定欠缺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救治病人,与此同时医学科研人员则会开展相应的科研活动以协助一线医务人员共同战胜疾病。但是不是所有的科研机构都能开展菌种的取样、血清的取得呢?若一些不具备条件和科研水平的科研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过失造成菌种感染、丢失怎么办?甚至有可能有人借科研之名取得菌种后恶意传播怎么办?如何从制度上防止这类事件的发生?

我们认为应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科研资格准入制度,即只有一定资格的科研机构才能对突发事件、特别是突发传染病事件进行菌种取得、血清提取等工作。

这次SARS流行卫生部规定只有国家三级实验才可进行科研活动,但这一规定没有落实到本《条例》中令人遗憾。

六.医务人员权益保障欠缺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医务人员无疑处在工作的最前沿,这是其职责决定的,是应当的。但是在工作中医务人员的权益如何保障《条例》没有明确规定:如医务人员的安全保障、医疗防护措施的保障、休息的权利等。我们不能在治疗伤痛的同时造成新的伤痛,这种社会成本的付出是值得思考的,也是应当避免的,本《条例》对此未做任何规定,是令人遗憾。

不仅如此,医疗机构的权益也不应忽视,因为医院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如果政府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征用大量的医疗用房,或临时封闭医院的其他并病房,那么医院的收入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对医院如何补偿,何时允许医院恢复正常,《条例》都没有规定。

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范文6

xx县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模板一:为切实做好我县手足口病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科学防治;分类指导、有效应对的原则,加大手足口病预防知识的宣传,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增强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达到 减少散发、避免暴发、杜绝死亡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县手足口病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各相关单位要根据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理工作需要,明确专人牵头,落实工作责任,形成 上下联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防治工作格局。

三、工作职责

县教育局:负责开展校园手足口病防治的宣传,指导做好托幼机构和小学低年级在校学生、教职工的自我防护工作;督促各学校开展晨检,并对发生疫情的教室及其周边实施消毒。

县公安局:掌握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及时处置有关突发

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行政部

门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县民政局:负责对特困手足口病患者家庭进行生活和医疗救助,动员和组织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参与群防群治。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手足口病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管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保障手足口病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送,做好疫区的公路交通管理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拟定手足口病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和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统一调度卫生资源。

卫生监督所负责对事件发生地的食品和环境进行卫生监督,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等进行执法稽查。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手足口病疫情监测,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和相关检测工作;承担对乡(镇)卫生院、县直卫生单位工作技术指导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

县人民医院负责病人的现场抢救、运送、诊断、治疗、医院内感染控制和检测样本的采集。

乡(镇)卫生院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并加强对院内医务人员、防保医生、村医的业务培训,尽快提高基层防控和救治能力。

县广电局:负责对手足口病应急处理的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有针对性地开展手足口病相关科学知识教育和普及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相应工作的组织协调。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以广播、电视、政府网站、宣传单等各种宣传形式,正面介绍肠道传染病的防病知识,告诫家长流行季节不要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与患儿接触;对儿童玩具、餐具、衣物、用品要经常消毒,教育儿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公众防病知识水平。

(二)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各单位要加强对手足口病的监测和报告,发现手足口病患者时,要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要求,填写好传染病报告卡,并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如发生聚集性病例或重症病例,要专题报告。各学校(托幼机构)要指定专人或校医负责本校的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工作。

(三)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及时分析疫情形势,发现辖区内手足口病报告病例数明显增多、病例呈聚集性分布、重症病例比例较多或出现死亡病例时,要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聚集性病例、重症病例,要按《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要求,及时采集标本送市疾控中心检测。

(四)切实加强疫情处置。按照肠道传染病处理原则对传染源进行隔离,加强医院消毒和污物处理,杜绝院内感染;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技术指南(20xx年版)》要求,积极救治病人。对发现的病人及疑似病人一定要及早隔离治疗;对患者的粪便、呼吸道分泌物及可能受污染的物品要随时进行消毒。必要时依法暂时关闭病例所在的学校、托幼机构及其他幼儿聚集场所。

(五)全面强化业务培训。一是开展预防控制技术培训,提高疾控队伍的流调、采样、检测、监测和消毒等疫情处置技术水平,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开展诊疗技术培训,加强对医务人员手足口病的诊断、治疗、隔离消毒等知识的培训,使临床医生特别是农村的乡医、村医尽快熟悉手足口病的诊疗技术,确保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xx县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模板二:根据自治区专家对手足口病疫情分析研判,预测20xx年为手足口病高危流行期,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根据原卫生部《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xx年版)》、《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20xx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xx年版)》、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卫疾控发〔20xx〕55号和《《百色市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方案(20xx年版)的通知》百卫疾控发〔20xx〕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我县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扎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及时发现和控制手足口病疫情,减少聚集性疫情的发生和重症、死亡病例,控制暴发和流行规模。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全面准备,依靠科学、依法管理,加强合作、统一领导,分类处置、有效应对。

三、组织领导与专家队伍

(一)领导小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立手足口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由岑秀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组 长:林正丰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副组长:张明泽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成 员:李敬芳 县人民医院院长

李 杰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汤小规 县疾控中心主任

谭保林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黄景祖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理工作。

(二)专家指导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立由流行病学调查、临床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手足口病预防控制专家指导组。

组 长:罗 恒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副组长:潘祖旌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成 员:韦昆成 县人民医院儿科主任

骆炳锋 县人民医院感染科主任

何延思 县疾控中心疾控科科长

负责对手足口病防控措施提出建议;制订防控预案和技术方案,指导手足口病疫情的处理及危重病例的救治,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现场处置机动队。县疾控中心成立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疫情现场处置机动队。负责全县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及现场处置等工作。

其余医疗单位要根据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理工作需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手足口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院内专家组、疫情处置机动队(组)。

四、防治措施

根据手足口病流行病学调查研究结果,饭前便后不洗或少洗手、近一周与其他儿童共用玩具、幼托儿童和散居儿童、流动人口、与患者有接触史及家长手足口病预防知识缺乏为本病流行高危因素。手足口病以粪--口途径接触传播为主要传播方式,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是预防手足口病的关健。

(一)病例的早期发现

各级医疗单位应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手足口病诊疗常规(20xx年修订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xx年版)》的有关规定,早期发现手足口病轻症病例和重症病例。县疾控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本辖区托幼机构及小学的检查和指导,要与教育部门通力合作,指导学校和托幼机构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落实晨午检制度,缺课登记制度,开展病例的主动搜索。一旦发现疑似手足口病病例要及时送医院诊治。杜绝带病坚持上学的现象。

县疾控中心要安排专人及时浏览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网络,及时审核相关信息,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准确掌握疫情。疫情暴发时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二)疫情报告

1.各级医疗单位要严格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手足口病诊疗常规(20xx年修订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xx年版)》以及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的有关规定,对手足口病病例进行诊断和报告。

2.重症、死亡病例的报告:报告重症病例时,必须经县级手足口病临床专家组会诊,并由专家组组长同意方可进行网络直报。报告死亡病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符合手足口病临床诊断标准;二是具有病毒核酸检测(PCR)的实验室确诊依据。

3.聚集性和暴发疫情的报告:聚集性疫情指1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班级(或宿舍)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自然村发生3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家庭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暴发疫情指一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个自然村/居委会发生5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

医疗机构、托幼机构和小学等单位发现手足口病聚集性或暴发疫情时,应当依法及时向当地县疾控中心报告。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经核实确认的暴发疫情,要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确定事件级别,及时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相关信息的报告。

(三)病例的救治和管理

1.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及《肠道病毒71型(EV71)感染重症病例临床救治专家共识(20xx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手足口病诊疗常规(20xx年修订版)》的技术要求,积极做好手足口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

2.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及其他非定点医院做好发热或皮疹患儿的排查和诊断,要仔细询问病史,着重询问周边有无类似手足口病病例以及接触史、治疗经过,体检时注意皮疹、生命体征、神经系统及肺部体征,发现手足口病疑似病例要及时转诊到手足口病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一律不得留观收治5岁以下的发热儿童。

3.县人民医院为全县手足口病定点救治医院,要加强预检分诊,设立发热或皮疹病例专门诊室,成立手足口病临床救治专家组,负责对手足口病住院病例的救治和管理;同时要配备救治手足口病救治所需的必备药品(如丙种球蛋白)和儿童呼吸机等抢救设备,要做好重症病例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断、积极救治以及安全转诊工作,及时将重症病例转诊到市人民医院或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救治。同时要根据需要及时增加传染病病房床位,以满足手足口病患者留院观察、治疗的需要。

4.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本单位感染性疾病管理工作,切实落实预检分诊制度, 避免病人多科室流动。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做好重点科室、重点病房的消毒及人员防护工作,避免院内交叉感染,保障医务人员及其他患者就医安全。重点科室和重点区域医院要配有含氯洗手液供医务人员、病人以及病人家属洗手消毒用。同时加强医院产房、儿科病房的消毒,防止新生儿、婴幼儿发生院内感染而导致严重后果。

(四)托幼机构/学校的管理

1.县疾控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指导托幼机构和学校严格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落实晨午检制度、缺课登记制度。发现有发热或疱疹的患儿,应立即通知家长将其带至医疗机构就诊,诊断为手足口病的患儿需症状消失1周后返校。托幼机构和学校要定期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指导儿童及家长养成正确洗手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同时定期对玩具、儿童个人卫生用具(水杯、毛巾等)、餐具等物品进行清洗消毒;对活动室、寝室、教室、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对厕所进行清扫、消毒。

2.要会同教育部门加强联防联控,做好对托幼机构、学校等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疫情监测和管理。县疾控中心加强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手足口病防控业务的培训和指导。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做好托幼机构/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开展执法监督检查。

(五)疫情监测与分析

1.县疾控中心要按照《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xx年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xx年版)》的要求,做好手足口病流行病学和病原学监测工作,定期开展疫情分析、风险评估,掌握病原谱变化及疫情流行趋势,及时研判疫情发展态势。提交疫情风险评估报告给卫计局作为指导下一步防控工作的依据。

2. 县疾控中心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手足口病日常监测任务,最少每月采集5例首次就诊的普通手足口病病例标本在每月10日前送至市疾控中心,以及对所有暴发疫情、聚集性病例、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均采集标本开展病原学监测,以便及时研判疫情。

3.要提前做好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准备工作,要通过监测及时发现聚集性疫情预警信号,并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处置,防止疫情蔓延发展。

(六)疫情控制

1.医疗单位要全面做好重症病例的早期识别、科学救治、安全转诊、宣传教育和院内感染控制等工作;协助疾控机构对重症、死亡病例开展流调和标本采集工作。

2.按照传染病属地管理原则,县疾控中心负责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报告的重症、死亡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填写《手足口病重症或死亡病例个案调查表》,将检测结果向医疗机构进行反馈,并及时录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将死亡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及时上报县卫计局和市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负责补充调查重症、死亡病例的诊疗情况及流行病学史,指导当地村卫生室开展病例的搜索、疫点消毒和健康教育等工作。村卫生室负责重症病例出院后的随访工作,以及疫点消毒、宣教工作。

3.聚集性/暴发疫情处置要求:出现手足口病聚集性/暴发疫情时,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及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县疾控中心应依据《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20xx年版)》,在24小时内开展调查处置,同时将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市疾控中心。医疗单位负责病例报告、救治和管理,以及院内感染控制。若聚集性/暴发疫情发生在学校或托幼机构,则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相关信息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与辖区内托幼机构/学校之间的信息联动机制,指导学校或托幼机构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必要时可以建议托幼机构采取停课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当前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重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要把预防控制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流行蔓延放在工作的首位,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务必加强对防控工作的领导,要按照《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xx年版)》、《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手足口病诊疗常规(20xx年修订版)》、《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20xx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xx年版)》等要求,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密切与教育、宣传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明确各医疗机构防控责任,加大防控与救治力度,定期组织开展工作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健康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病意识

每年的4~7月和9~11月是手足口病流行高峰季节,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短信平台、微信、新媒体等各种媒体播出手足口病防治知识,重点加大对农村地区的宣教力度。幼托机构要举办手足口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家长告知书等,提高家长防病意识和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健康教育开展个性化健康教育,重点针对5岁以下散居儿童家长开展进村入户面对面宣传教育。

(三)严格管理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传播扩散

1.组织开展以洗手为主的干预行动。在手足口病流行季节,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要主动联系教育部门、托幼机构,协同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对幼托机构的技术指导,完善洗手设施,确实保证儿童餐前便后要洗手,衣被、尿布等日常用品要经常清洗消毒。二是督促保健医生和值班老师认真落实晨检和午检工作,确保及时发现发热、皮疹儿童。三是告诫家长一旦发现小孩出现发热、皮疹症状,要立即送到县人民医院进行诊疗,以免耽误病情。

2.加强对儿童游乐场所的消毒管理。在手足口病流行季节,卫生监督所要主动加强对儿童游乐场所的监督指导,建议儿童游乐场所主管部门加大监管检查力度,督促儿童游乐场所开展常规消毒和卫生管理工作,定期落实环境、设施和玩具消毒措施,确保游乐场所卫生安全。

3.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防止院内感染。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重点加强对儿科门诊、急诊、手足口病病区、儿科和新生儿病房、重症监护室等重点区域的管理,强化医务人员卫生意识,切实落实消毒隔离等控制医院感染的各项措施,医院要要求发热儿童及其家长在院诊疗期间全程带上口罩,有效预防和控制手足口病的医院感染。

(四)强化医务人员培训,提高临床诊疗水平

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单位医务人员的培训,重点加强对基层医疗单位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手足口病发现意识和诊疗水平,切实落实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措施,特别是重症病例的早期识别、诊断和救治。发现疑似重症手足口病病人,要尽快转送到上级定点重症救治医院(百色市人民医院和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同时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县疾控中心报告。如遇突发状况,必要时提请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就地进行救治,最大限度地提高重症患者的救治成功率,降低死亡率。

(五)营造良好环境,提高卫生素养

1.加强城乡环境整治,提高环境卫生水平。县爱卫办要组织做好社区爱国卫生运动,发动广大群众,以幼托机构、儿童游乐(活动)场所、商场等公共场所和家庭、居民区、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清理卫生死角,加强人畜粪便管理和无害化处理,确保环境整洁。

2.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减少感染机会。健康教育要提醒家长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平时做好自我健康保护,手足口病的高发季节尽可能避免带幼儿去游乐场所和公共场所。加强对5岁以下儿童家属的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到医院就诊及输液时一定要带上口罩,要勤洗手。

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范文7

一、 、科室的基本概况:

急诊科共设有4张温馨床、17张留观床、9张坐式输液椅、1张清创床、保证一次能30个病人输液,每间观察室都按有饮水机、空调、电热毯,温馨病房还设纱发、电视、茶柜、鲜花、餐巾纸,让病人住进后能有家的感觉。

现我科设有清创室后,小清创、小蓬合、换药、拆线、小包块切除术等都能在我科进行,减轻外科病房压力,方便群众就诊。

二、2008、9年工作主要开展情况:

(一)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1、现我科每天值班医师分正班和副班,实行24小时值班,主班主要负责门急诊病人的就诊,保证诊断室随时有医师看病。

2、副班医师主要负责“120”出诊,还负责清创缝合(副班没在,主班负责)、抽胸水和抽腹水、包快切除等,做到病人来到有医师在。

3、护士白天班至少有4个,夜班有2个,保证留观输液病人多时,让病人能及时得到输液,护士提倡淡妆上岗,服装整洁,“七声、六心”服务,全天24小时都有护士值班,清除以往夜间看病,到处喊医生、护士的现象。

4、门诊大厅设有导诊护士值班,佩戴“导诊护士”红肩带,专门负责给病人导诊,方便群众看病能找对诊断室,改变以往老百姓看病找不到地方而到处乱窜的现象。

5、输液区环境改善,过道墙上贴有各类温馨提示,留观室有饮水机、电热毯、新式高档床、新棉被、新床单,让病人住进后,夏有凉风,冬有暖气,口干有水喝,病人住进后有在家的温馨,输液间每张床头墙上装有电脑传呼护仪按铃,让病人输完液或有事可以直接伸手按铃,改变了以前在老医院病人有事挂起输液瓶到处喊护士(如要求拔针、换药等),既方便病人又方便护士,即使病人多而忙时,仍然是忙而不乱。

(二)制定了各种制度并上墙,具体如下:

1、首诊负责制、肠道门诊制度、各级医师职责、传染病报告制度、医疗安全制度、抢救室制度、发热门诊制度、清创室制度等;

2、完善了几种急危重症疾病的抢救程图:如上消化道大出血、左心衰、休克、心律失常、有机磷中毒等;

3、制定急危重症病院内抢救的绿色通道制度和抢救流程图;

4、制定了“120”院前院内急危重症抢救流程图和制度;

5、制作了急诊科的健康宣教宣传栏和急诊科的基本情况及医护人员的简介;

6、建立“120”急救中心的网络医院,明确网络医院职责;

7、建立各种转诊知情协议书,完善转诊制度,防范医疗纠纷;

(三)抓思想政治教育,营造良好医疗安全氛围;

全科人员在理论上认真学习十七报告精神,深刻理解“十七大”精神实质,学习各种医疗法律法规(如执业医师法、护士法、传染病法制法、输血法等)。同时让全科成员通过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和捐赠活动,使全科人员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思想道德修养,能够自觉遵守院内院外的各种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在诊疗过程中按照医疗规则操作,避免医疗纠纷发生。

(四)加强业务技术培训,提高抢救能力。

急诊科是诊治和抢救病人的场所,所以,仅有良好的服务态度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有熟练的抢救技术和应急能力,对急诊病人要迅速、准确作出诊断和处理,尽快减轻病人的痛苦,这就需要每个医务人员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掌握各种抢救仪器和抢救技术,因此科内组织定期的业务学习和加强各种急救技术的培训,例如:本人到昆明参加《2008年第三届中国急诊急救医师年会》回来后,及时给科室医护人员讲课,同时还在大会议室给全院职工介绍的《非麻醉人员的紧急气道处理》、《急危重症病人的转运》、《微创气管切开术录像》,以及急诊科护士长杨蓉到省人民医院学习后回来介绍的《现代护理管理》,在科室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相互交流,能及时了解先进的急救技术,以便提高急救能力。

(五)加强管理,协助环保科做好传染病及突发事件的防控工作。

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范文8

(一)工作目标

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努力提高甲型H1N1流感病例救治成功率、降低病死率,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1、充分准备

各医疗机构要做好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的医疗救治设备和专业队伍的准备工作,做好相关设施、药品、消毒药剂和个人防护用品等的储备。

2、分级收治

区卫生局确定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我区定点收治医疗机构,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增加定点收治医疗机构,必要时,动用宾馆等社会资源,建立和启用临时医疗救治点。

3、突出重症

各医疗机构对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以及学校、托幼机构流感样病例要严密观察病情,发现病情变化要及时向区卫生局报告,由区防控办医疗救治组根据病情请区、市级专家组会诊,重症病例、高危病例一律转至市南山医院统一收治,做到重症病例的早发现、早救治。

4、统筹资源

各医疗机构要树立大局意识,坚决服从区政府和区卫生局对医疗救治资源的统一调度。

二、组织体系

(一)区卫生局成立*区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协调全市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中楼605会议室,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人员:*,电话(传真):*。

*区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区卫生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区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医院院长

张婉如区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

成员:***医院副院长

易巧玲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副院长

林萍区妇幼保健所书记

徐智胜铁心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吴胜利西善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崔益富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邱梓怀市第一医院南院综合管理办副主任

李宏大赛虹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二)成立*区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与会诊专家组,负责我区甲型H1N1流感病例会诊、医疗救治工作指导培训和重症病例的医疗救治等工作。

*区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与会诊专家组名单如下:

北片专家组(市第一医院南院、区中西医结合等医院专家组):

组长:*内科副主任医师*

副组长:*呼吸科主任医师*(转)

成员:*内科主治医师*

*副主任中医师*

*内科主治医师*

*儿科主治医师*

*检验科主任*

*放射科主任*

北片专家组负责铁心桥、赛虹桥、宁南、雨花新村街道发现病例的会诊及医疗救治指导工作。

南片专家组(**、市胸科等医院专家组):

组长:*呼吸科副主任医师*

副组长:*呼吸科副主任医师*

成员:*

南片专家组负责*、西善桥、板桥街道、板桥新城、开发区管委会发现病例的会诊及医疗救治指导工作,以及定点医疗机构(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甲型H1N1流感的病例医疗救治技术指导工作。

三、实施病人分类处置

(一)定点收治

1、我区定点收治医院为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收治在我区发现的外地非高危病例与重症病例、居家治疗病例中病情变化需在院观察的病人,需收治到定点收治医疗机构的病例由区卫生局确定,区医疗救治专家组负责会诊与指导,必要时请市卫生局组织市专家组会诊。转为重症病例的应转入南山医院治疗。

2、符合收治南京市第二医院南山医院的收治对象,由市卫生局组织市级专家会诊确定,并指定市急救中心负责病人转运。特殊情况必须居家隔离治疗时,区卫生局应密切监测病情,市专家组负责会诊指导。

(二)居家治疗

甲型H1N1流感病例多数病情较轻,临床转归明确,出现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疫情后,由区医疗救治专家组参照《江苏省甲型H1N1流感轻症病例居家隔离治疗与管理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南京市卫生局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的通知》和《*区甲型H1N1流感轻症确诊及疑似病例居家隔离治疗与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对病例进行分类,对轻症病例原则上实施居家治疗。居家治疗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与疑似病例。所有病例一经确诊,立即由区医疗救治和会诊专家组上门区分轻、重症,一旦诊为重症立即请市医疗救治和会诊专家组会诊,确为重症者,转市南山医院治疗;轻症患者中病情稳定的病例由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责任医生进行居家观察治疗;轻症患者中病情不稳定、仍有轻、中度发热、呼吸道症状等非轻症病例,由区医疗救治和会诊专家组会诊后确定是否收治定点医疗机构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非轻症病例一律由区医疗救治专家组每日查房,确定治疗方案,交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责任医生执行。

隔离治疗期间,患者病情一旦出现省卫生厅《指南》明确的情况之一时,责任医师应及时上报区卫生局,由区卫生局统一安排,将患者及时转至定点收治医疗机构诊治。

(三)防止重症甲型H1N1病例的发生

1、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居家观察治疗工作。对新发生的病例一律由区防控办医疗救治组专家进行轻、重症判别,重症病例一律转至市南山医院进一步治疗,轻症病例在居家隔离观察治疗期间,责任医生一定要每日两次随访其病情,一旦发现轻症病例尤其是儿童、老年人、孕妇、肥胖者以及患有慢性基础疾病者出现高热不退、气促和呼吸困难等症状时,应立即由所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救护车接至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并立即上报区防控办医疗救治组,由医疗救治组立即组织区内专家会诊,确定进一步处置措施。

2、发热门诊、发热病人就诊点一定要严密监测重症流感样病例,一旦发现重症流感样病例,尤其是儿童、老年人、孕妇、肥胖者以及患有慢性基础疾病者,一定要立即通知区疾病控制中心采集咽拭子进行甲型H1N1流感核酸检测;并对病例进行积极治疗。各医疗机构建立重症流感样病例日报告制度,一旦发现流感样病例出现并发症或高热不退应立即上报区防控办医疗救治组。

3、各医疗机构对学校、幼儿园中因病缺课的发热、流感样病例要严密监测病情变化,建立重症病例日报告制度,对出现并发症或高热不退者要立即通知其到医院进行观察治疗;并将患者病情上报区防控办医疗救治组。

四、严格病人交接与转运

实施居家治疗病例需到区定点收治医疗机构治疗的病人由居家地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转运;需转市定点收治医院治疗的病人,由市急救中心负责转运。从病人家中或学校、单位接运病人的,分别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学校、单位将病人交给转运救护车,做好病历、检查报告等资料的交接工作。转运工作要求按照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工作方案执行。

五、加强院感控制,严防交叉感染

1、严格预检分诊

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规范预检分诊工作,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要将有呼吸道症状的发热病人分流到发热门诊进行诊治;其他医疗机构要对有呼吸症状的发热病人相对隔离接诊,对有明确流行病学史的流感样症状病人分流到隔离诊室诊治。

2、落实个人防护与消毒隔离措施

甲型H1N1流感传染性较强,各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按照卫生部规范要求落实个人防护与消毒隔离措施,严防院内交叉感染。对来院就诊的有呼吸症状的发热病人发放口罩,医疗机构中医务人员从事无菌操作、手术等岗位的工作人员、感染性疾病科、呼吸内科的工作人员,以及与有呼吸道症状的发热病人诊疗有关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需戴外科口罩,其他岗位工作人员由各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特殊岗位人员按照规范要求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3、居家治疗的防护与消毒隔离

按照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轻症患者居家隔离治疗管理方案(试行版)》有关规定执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责任医生一定要告知轻症居家隔离患者应在家中单间隔离,加强开窗通风,不宜外出,尽量减少与高危人群的接触;离开隔离房间时应佩戴口罩,咳嗽打喷嚏时应用纸巾捂住口鼻;注意洗手及其他个人卫生措施,多饮水,注意休息,并根据医嘱按时服药。

4、严防院内感染发生

各医疗机构一定要高度重视警惕和防止出现甲型H1N1流感的院内传播,要从入院患者、来院访视者、医院内职工等途径严防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院内播散。尤其是要做好妇产科、儿科、老年科、呼吸科、肿瘤科等高危人群的院内感染防范工作;做好医务人员的防护工作。

六、社会资源的动员

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期,定点医院不能满足收治需要时,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动用宾馆等社会资源进行收治,主要收治非重症病例和高危人群病例。工作机制和流程如下:

1、卫生部门提出征用宾馆的建议。

2、同级人民政府甲型H1N1流感防控领导小组代表政府作出征用决定。

3、卫生部门建立管理团队,组建由呼吸科、传染科等专业医生和护士组成的医疗小组进驻相应宾馆,组织收治。

选择征用宾馆的标准:(1)远离人口密集区;(2)独立建筑或院落;(3)房间自然通风良好;(4)地面、墙面、卫生间等常用设施利于消毒;(5)废异物便于统一管理;(6)水、电、气供应有保障;(7)环境及餐饮卫生管理工作达标。

七、保障措施

1、培训演练

随着疫情的不断发展,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全员培训和实战演练工作,区防控办近期将组织全区性的培训、演练;通过培训、模拟演练,提高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对甲型H1N1流感的诊断、鉴别诊断和救治能力,定点收治医疗机构要进行腾空、病例分流转运、医院感染防控等工作的演练,全面提升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的能力。

2、物资储备

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对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院感控制设施、设备、药品、消毒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根据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尽快进行补充,做好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物资储备工作,做到有备无患。

3、信息管理

各医疗机构要严格病例报告制度,及时按规定程序和方法报告病例及病例病情观察情况,不得瞒报、缓报、谎报。要严格执行传染病信息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向社会甲型H1N1流感疫情和病例救治信息,避免引起社会恐慌。由区卫生局加强对相关信息的管理,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范文9

H7N9型禽流感是一种新型禽流感。据统计截至2013年4月19日20时,全国共报告已有87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其中死亡17人。病例分布于北京(1例,已治愈)、上海(32例,死亡11例)、江苏(21例,死亡3例)、浙江(27例,死亡2例)、安徽(3例,死亡1例)、河南(3例)共6个省市。

H7N9禽流感来势凶猛,除了对疫情本身的关注外,一时之间“禽流感来了,谁为患者买单”,也成为了大众热议的话题。有媒体报道,南京江宁的一例H7N9禽流感患者为治病已陆续花费10多万元,患者家属难以支付高昂的医药费。针对医治禽流感该不该免费的问题,中国科学院呼吸道疾病专家钟南山院士表示“现在有一些省已经出现这样的现象,家里所有的钱都用上了,结果还不够。而医院呢,也基本上都要医院自己承担费用。作为一个紧急的、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政府应该有这个责任,要有一些经费的支持,这应该是非盈利的”。

笔者认为这样的观点是理性而具有责任心和爱心的,其一,免费救治可以有效的避免患者因为治疗费用高,吓退感染者不就医的情况,而不就医很容易造成报告不及时甚至病毒变异到人传人的不良局面。那时防控花的钱就会成倍增加;其二,免费治疗还可以平息公众心中的恐慌。虽然目前禽流感还没有出现人传人的情况,但是在全国范围内造成了恐慌,同时也受到了高度的重视。

当然,第三点就是针对普通家庭来说,这是一笔巨额的开支,免费治疗可以减缓给家庭因为禽流感带来的灾难性的冲击,普通家庭很可能因此而负债累累。人感染H7N9危机重患者都在重症监护室抢救,重症监护室的普通患者每天的治疗费用可能上万元,专家表示,此次禽流感的情况更为复杂,较容易出现多脏器衰竭,需要更多设备维持治疗,患者每天的费用可能高达两三万元。而针对H7N9禽流感的有效疫苗,现在还在研发当中,这也就是说,在没有有效疫苗的时间段内,患者将无限期被隔离。

但是,具有社会责任心和爱心的举动自然也要和社会的发展进步相辅相成,免费救助虽然是最好的选择,但是我们的社会还在发展和完善中。尽管现在,政府对H7N9禽流感的治疗费用并没有完全实行免费,但是2013年4月2日,国家卫计委发表声明:“医疗救治费用按照规定渠道解决,严禁因费用问题延误救治或推诿患者。”同时,声明中将H7N9禽流感患者救治费用进行了细致描述。该申明对不同情况进行了说明,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发生的医疗救治费用,可以通过上述三种制度按照规定予以报销。同时,各地也开始纷纷出台救助政策。相对十年前,这已经是很大的进步。

当然,因为中国还不是全福利国家。国家如果承担患者所有的医疗费,一方面会加大财政负担,另一方面也可能导致医疗资源的浪费,筹建多元化付费体系是最好的处理方式。社会的发展需要时间,排除客观的因素方面,在意识的能动范围内,国家针对类似的传染疫情,应该系统研究出一套完整的长效机制,在治疗费方面实现“分人、分类、分病”。政府应制订标准,全面评估传染病的传播速度、波及范围和严重程度,明确当某种传染病达到何种标准时,该对患者进行强制隔离治疗,并形成相关制度,如界定什么是传染病,什么情况由政府出钱、怎么出、从哪出等。这样才更加有利于完善国家的安全应急机制,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范文10

一、科室的基本概况:二、2011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2、护士白天班至少有2个,夜班有1个,保证留观输液病人多时,让病人能及时得到输液,护士提倡淡妆上岗,服装整洁,“七声、六心”服务,全天24小时都有护士值班,清除以往夜间看病,到处喊医生、护士的现象。

3、门诊大厅设有导诊护士值班,佩戴“导诊护士”红肩带,专门负责给病人导诊,方便群众看病能找对诊断室,改变以往老百姓看病找不到地方而到处乱窜的现象。综合以上因素,在全体医护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急诊科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就诊病人逐日增多,经过半年来的努力,急诊静滴病人为2458人次,120小组出诊为156人次,急诊中毒洗胃20人次,急诊重症抢救16人次。

(二)制定了各种制度并上墙,具体如下:

1、首诊负责制、肠道门诊制度、各级医师职责、传染病报告制度、医疗安全制度、抢救室制度、发热门诊制度等;

2、完善了几种急危重症疾病的抢救程图:如上消化道大出血、左心衰、休克、心律失常、有机磷中毒等;

3、制定急危重症病院内抢救的绿色通道制度和抢救流程图;

4、制定了“120”院前院内急危重症抢救流程图和制度;

5、建立各种转诊知情协议书,完善转诊制度,防范医疗纠纷。

(三)抓思想政治教育,营造良好医疗安全氛围;

全科人员在理论上认真学习各种医疗法律法规(如执业医师法、护士法、传染病法制法、输血法等)。同时让全科成员通过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和捐赠活动,使全科人员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思想道德修养,能够自觉遵守院内院外的各种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在诊疗过程中按照医疗规则操作,避免医疗纠纷发生。

(四)加强业务技术培训,提高抢救能力。

急诊科是诊治和抢救病人的场所,所以,仅有良好的服务态度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有熟练的抢救技术和应急能力,对急诊病人要迅速、准确作出诊断和处理,尽快减轻病人的痛苦,这就需要每个医务人员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掌握各种抢救仪器和抢救技术,因此科内组织定期的业务学习和加强各种急救技术的培训,在科室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相互交流,能及时了解先进的急救技术,以便提高急救能力。

(五)加强管理,协助环保科做好传染病及突发事件的防控工作。

近年来,新的传染病时有发生,旧的传染病又有死灰复燃之势,加强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是每位医务工作者都应该重视的,急诊科首当其中。所以加强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认真细致诊治每个病人,尤其是发热病人,才能确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隔离、及时治疗,并详细做好记录。所以科室多次学习传染病防治法。

(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社会效益:

我科医护人员树立 “以病人为中心”的思想,把病人是否满意作为医疗服务的准则,切实做好“服务”这篇大文章。始终把病人的愿望作为第一信号,把病人的满意作为第一追求,把病人的利益作为第一目标,时时处处想病人所想,急病人所急,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介绍医院的环境(如厕所、安全通道、饮水机的位置等),病人对急诊科的服务比较满意,现我们科每天来输液的病人不断增多,说明我们的服务得到全县人民的认可,才使急诊科的社会效益不断提高。

(七)规范医疗文件书写,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范文11

2013年汛期已至,为切实做好汛期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保障全区防汛工作的正常开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卧龙区防汛防旱指挥部要求,结合卫生行业职责分工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预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汛和救灾防病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抗大汛、防大疫的思想准备。要按照上级要求,早着手、早动员、早安排,切实做好防汛和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专业医疗救护人员和广大群众开展多方面的专业与业余相结合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防止并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或流行。要健全救灾防病指挥体系,强化落实责任制,明确分工,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二、对于沿临河流、水库和其他可能发生汛情的区域,要及早掌握滩区、滞洪区群众撤离路线及对口安置地点,制订应急预案,必要时根据撤迁过程中外伤或其他意外伤害的救治。

三、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财政部门的支持,确保救灾防病资金的投入,保证消杀灭药品、治疗药品和器械的储备。

四、认真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医护人员和乡、村医生救灾防病知识的培训。组建的多人救灾疾病预防控制队、医疗救护队和沿河两岸、水库周围的乡镇卫生院、村医要提前做好技术培训和演练,熟练掌握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技能和紧急应对措施。

五、加强健康教育,大力开展群众国卫生运动。在汛期要广泛宣传救灾防病卫生知识,开展多种形式、通俗易懂的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和自我防范意识和技能;要加强环境卫生和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强化食品卫生监督,防止事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做好“饮水要消毒、饮食要卫生、环境要清扫、彻底灭蚊蝇”,尽可能消除传染病发生和传播的条件。

六、认真做好疫情监测和疫情报告工作。要密切注意疫情动向,监测重点应放在鼠疫、霍乱、甲型肝炎、痢疾、乙脑、疟疾、生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手足口病、流感等传染病上。对发现的疫情,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有关规定及时网络直报。突发事件和重大疫情在上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七、进一步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和饮用水消毒工作,把住病从口入关,严防食物中毒发生。要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托幼机构、大型工地等食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防肠道传染病在学校等机构发生流行。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肠道传染病管理,切实做到逢泻必检、逢疫必报,对发现的霍乱等传染病病人,要及时隔离、治疗和消毒处理。对灾区发生的疫情,要及时采取果断措施,控制在最小范围,把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八、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汛期24 小时值班制度,确定值班电话。

XX区卫生局防汛值班电话:XXXXXX;传真:XXXXXXX。

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范文12

1.1预警和叠测工作离不开护理人羹

为了及时发现灾难事件发生的苗头,在灾难发生后能够迅速做出反应,及时应对,有效控制危机局势。必须建立预警监测和快速反应的专门机构。预警和监测系统建设是目前完善灾难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2】。护理人员作为临床一线工作人员,有机会在第一时间接触受灾人员,责无旁贷应做好灾难事件的早期报告和监测工作,在有关部门做出反应之前,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1.2护理人羹是开展灾难事件相关知识宣传赦1|的主力

灾难事件一般具有突发性,容易引起社会的不安和人民群众一定程度的恐慌。护理人员作为医学救援临时机构管理的重要成员。应是卫生宣传教育的主要人力资源,开展从制定卫生宣传计划到实施宣传计划等一系列工作。通过宣传教育,使公众掌握个人防护的基本技能,了解预防控制灾难事件造成的疾病和健康问题的有关知识,能够正确理解和应对灾难事件。

1.3护理人羹参与伤高曩的预枪分诊

灾难往往造成大批伤病员,无论是在灾难现场还是在医院,救治工作都非常紧迫,而救治力量又十分有限,因此,第一个紧迫的任务就是要做好伤病员的预检分诊工作01。通过预检分诊区分出轻重缓急、救治的先后次序,从而使有生命危险的伤病员当场得到紧急救治,较危重的伤病员得到优先救治,使一般伤病员得到妥善处理。预检分诊要求在几分钟内完成,因此。必须由有经验的医生、护士承担此项工作,护士主要协助医生检伤,负责做好记录并指挥担架员运送伤病员进入临时指定的救治室或医院病区。

1.4实纯对伤病灵的护理救治

灾难事故的现场医学救援包括赴伤病员集中点、难民营的巡诊医疗,大量的伤病员病情一般明朗,急需进行各种创伤急救护理操作,包括软组织损伤、烧伤的清创处理、保持呼吸道通畅等大量的急救护理操作。由于灾难现场环境复杂、污染机会多,护理人员在实施各项操作的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如戴好帽子、口罩、手套,尽量不直接接触未经消毒的物品;行动时穿救援服及高筒靴,防止毒虫、动物咬伤。

1.5组担伤病灵的转运、灾民的撤离

伤病员经过现场以及灾区医疗站的急救、治疗之后,大部分需要转送到后续医疗机构,实施更完善的治疗。在转运过程中,护理人员主要承担转运途中伤员的病情观察、保障伤员的安全、测量伤员的生命体征,为重伤员、生命体征异常的伤员留置套管针,建立静脉通路等工作。护理人员还要负责组织灾民从受灾地区暂时转移到安全地区,并做好撤离途中的环境卫生工作,降低危险,确保人员的健康、安全。

1.6开展灾后的心理护理

灾难涉及很多人,包括不同性别和年龄的人群,受害者不仅需要立即的手术及药物治疗,同时遭受了极大的心理创伤,随着人们对生理和心理康复需求的日益提高,灾难受害者的心理治疗过程可能更为复杂。尤其是一些特殊人群如老弱病残需要更多的关注。护士的心理支持显得尤为重要。护士应针对灾民出现的精神症状,除了根据医嘱给予药物治疗外。主要进行心理疏导,减轻受害者紧张和恐惧的程度,帮助他们精神康复,重新开始正常的生活。

2灾难医学护理教育的措施

2.1囊学形式

2.1.1对护生实施规范事件应对初期医护人员的应对不及、防治不力,在一定程度上是专业知识局限性的反映,也暴露了我国目前医学教育内容尚不够完善。提高我国灾难医学救援整体水平的最根本措施就是对医学生、护生实施规范化培训,在高等医学院校专业中设立与灾难医学有关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将预防医学、危重监护医学、社会医学等学科作为各个层次各个专业的必修课,在此基础上开设一定的选修课,使护生了解灾难医学的基本思想、主要内容以及灾难救援工作的任务和方式,为将来开展灾难医疗救援工作打下基础。

2.1.2对在岗开展继续教育培训目前国内绝大多数医学院校尚未开设灾难医学课程,因此,绝大多数在岗的医务人员没有接受过灾难医学的培训,特别是护理人员,缺乏现场救护的基本技能,有必要对在岗护士开展继续教育培训,特别是对现场维持、恢复生命的基本抢救技能,即心肺复苏的训练。形式上可以采取脱产或半脱产的方式。或利用现代化手段开展远程教育培训,对教学效果要进行统一评估,组织接受培训者参加中国医师协会这一行业协会的专业委员会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证书,即具有开展救护的资格。

2.1.3定期组织模拟演练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常规灾难事件卫生救援的模拟演练,根据紧急预案的内容组织实施,包括车辆调度、救护、心肺复苏表演、急救知识、自救互救技术等。在职护士每年参加23次模拟演练,通过演练,一方面提高了护士应对灾难事件的心理承受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各部门的协调能力,使医护人员熟悉各种工作程序,明确各自的工作内容,提高护理部门的管理能力以及整个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

2.2主要囊学内容

灾难医学护理教育的课程体系目前尚未建立,由于灾难医学在现场救护方面与军事医学有相似之处,课程的开设可以借鉴军事医学课程。目前军队开设的军事医学课程主要包括野战内科学、野战外科学、军队卫生学、防原医学、防化医学、军队流行病学、军事心理学、卫生勤务学等。因此,从灾难医学救援的特征来看,灾难医学护理教育的主要内容应包括:(1)灾难医学系统组织的基本原理;(2)各种灾难尤其是核、化、生灾难的处理原则;(3)各项急救的基本技术,包括止血、包扎、骨折固定、抗休克、人工呼吸、心肺复苏、解毒等急救技术;(4)伤员检伤分类,包括现场分类、收容分类、后送转院分类和医疗分类等;(5)伤员后送与转院,包括后送的时机和条件、后送的要求、后送的组织、后送的体制、后送的方式和转院到达后的交接等;(6)灾区传染病的预防和处理,包括各种灾难传染病的种类、传染病流行的特点和预防控制传染病的方法等;(7)灾后的心理护理,包括灾难引起心理障碍的表现特点和护理的措施等;(8)灾难医学护理管理,包括医疗队的组织、灾区医疗站(临时医院)的编组与展开、救治机构的部署、药材物资的保障等。从教学内容来看,其课程至少涉及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危重监护医学、社会学、管理学、灾害学、伦理学、法学、心理学、公共卫生等。

2.3灾难医学护理囊1r量待解决的问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