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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传统艺术的建议

时间:2023-08-21 17:22:56

传承传统艺术的建议

传承传统艺术的建议范文1

关键词:新农村文化建设;农村民间文化;传承保护

不可否认的是,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的传承及保护始终是与农村文化建设相辅相成的。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构成部分,新农村文化建设促动了民间艺术的保护、发展、继承、挖掘。也正因为如此,如何正确梳理并认识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的优点及发展现状,如何精准锁定并分析其目前在新农村建设中所面临的问题,如何有效提升农村民间文化艺术传承及保护成效等,不仅直接回影响到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的生产和发展,还将直接影响到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成效。

1常态下农村民间文化艺术传承和保护的基本途径

近些年来尽管我国极为重视优秀民间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但是依然存在很多地区因为对农村民间文化艺术保护的重视度不高,传承和保护的技巧、专业人士不足、传承保护环境恶化等导致的传承和保护成效有限的问题。以上问题归根到底,还是因为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的传承和保护缺乏法律依据,缺乏社会舆论及资金等的支持。基于此,建议如下:1.1逐步完善法律条款,做好民间文化保护名录。建议立足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的萌发起点,结合其发展及传承方式以及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实际保护和创新需要,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以便做到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的传承和保护、农村民间文化艺术成果有法可依,农村民间文化艺术可被有效展开等。具体而言,建议在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文物保护法》等的已有框架下,结合各个区域实际农村建设中的具体情况,制定出利于当地实际情况的农村民间文化艺术保护及传承法律,这就需要相关部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加大沟通力度,有的放矢的设计和制定方法、计划及措施,并保障监督和执行效率等。民间文化艺术保护名录可作为辅助各层级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统一管理的基础。同样需要相关部门自下而上的逐层级调查、归纳、论证、补充、撰写等。分层级的归纳和调研工作可同时展开,建议广调研,精准审核,准确评估,及时对外公布农村民间文化艺术名录。在此过程中,农民的力量需要被调动起来,可发动民众的力量成立农村明见研究会、文艺协会等,鼓励各基层的社会力量参与进来,献计献策,提供资金支持等。当然,各层级政府的力量和优势必须良好利用起来,为挖掘、保护、整理农村民间文化艺术提供基本保障。1.2培养自觉传承和保护意识,建设传承保护队伍。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的保护与传承,其关键点就在于保持传承者的专业性及不竭性。农村民间文化艺术传承和保护意识及传承人队伍建设,对于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的传承和保护极为重要。从现有的农村民间文化艺术传承现状及问题来看,因为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的继承者日渐缺失,农村民间文化艺术不得不出现断层进而导致很多农村民间文化艺术形式流失的情况并不少见,以故宫修复为例,纪录片《故宫》中有多集曾提到因为民间老艺人的自然死亡,后继无人,导致很多传统技艺流失甚至消亡,再次依靠传统工艺修复故宫已经很难被期待了。正因为如此,如何通过宣传来提升民众自觉承担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继承、发扬、创新的责任,如何自觉创造和运用农村民间文化艺术,就应该成为农村民间文化艺术传承中的重点。对此,建议培养农民群众的农村民间文化艺术开放性意识,加大农村民间文化艺术宣传推广力度,使之认识到农村民间文化艺术传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此外,还需要将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的传承和培养与利润挂钩,使其成为可以为广大农民带来切实利润值的重要元素,如绣品、民族舞蹈、与农村旅游密切挂钩的各类农村民间文化艺术表现形式等。当农民群众看到并感知到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的传承和发展,创新和实用为自己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利益之后,自然愿意打造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精品,提升农村民间文化艺术自主创新的积极性,这也是不断丰富农村民间文化艺术内容,提升民众文化自信的重要手段。

2新农村建设要求下农村民间文化艺术传承和保护的补充途径

农民民间文化艺术的传承作为民间文化运作机制的重要构成,需要以继承为前提,以发展为必然要求。对于农民民间文化的自身发展而言,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的创新是内在要求,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的继承和传播的过程中都需要贯穿文化创新精神。从根本而言,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的创新和传承是我国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社会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的重要之一,同样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一。故而,作为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的保护和传承的重要辅助,在新农村建设要求下,建议补充途径如下:2.1强化民族记忆,创建各类民间群艺团体。植根于农村的农村民间文化艺术,伴随农村的建设和发展,不断吸纳广大农村群众的智慧和喜怒哀乐,民间文化艺术的动态发展与传统文化建设糅合起来,创造出符合各个时代审美特征的民间艺术及传统文化。农民作为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参与者和服务对象,其中的文化能人和民间艺术人均可被树为典型,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组合形式,现身说法并展示其精湛的技艺,用实际效果来感染民众,提升农民愿意参与农村民间文化艺术创新、传承、发扬,甚至使之进入国际市场中与国外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竞争。此种充分发挥文化能人及民间艺术作用的形式,很有可能造就并培育出一大批来自民间的艺术能人,此过程也是提升农民科学文化素养,促进农民创办民间文化艺术产业的重要过程。具体可借鉴河南汝南县新农村文化建设和民间文化传统优势融合,保护、引导、培育当地民间文化能人,创建群众乐意参与,又符合当地特色和文艺爱好者喜好的民间群艺团体,如乐队、合唱团、曲艺、豫剧群众性团体等的案例。2.2丰富农民民间文化艺术内涵,创建各类民间文化产业。农民民间文化艺术的传承并非完全保持农民民间文化艺术的一成不变性,农民民间文化艺术的传承是需要保持其新鲜性和生命力的。建议继续开发农民民间文化艺术的潜能,如借助民间文艺队伍开发群众身边熟识的文化典型,虽然部分民间文化艺术的表现形式被认为不登大雅之堂,如河南淮阳泥泥狗、洛阳的皮影戏和泥娃娃、朱仙镇的木版年画等,以及卢氏木猴和虞城的泥砚,都可以伴随民间艺术的创新及非物质文化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逐步被提上文化产业的创建议程上。为推进创建各类民间文化产业的发展,可建立起多元化投资融资体制,逐步拓展融资渠道,运用资本市场融资、金融信贷、投资控股以等方式,并逐步改善依靠文化企业积累扩大再生产及政府财政投入等方式,促动并加快农村民间文化艺术产业文化投资公司、基金组织及资本市场融资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赵东,李月云.民间艺术传承保护与大学文化建设———以桥马戏、泗州戏的传承保护和宿州学院大学文化建设为例[J].宿州学院学报,2013(6):1-4+93.

[2]邢海玲.新农村文化建设中民间艺术传承路径探析[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4):152-155.

传承传统艺术的建议范文2

一、江苏历史传统街区保护存在的问题

历史连续性存在断裂。城市发展是一个不断演化的过程。当下城市中的历史传统街区是记载着城市演化过程的片断,始终与一定时间维度相连。历史传统街区是既往城市在不同时期建设、不断累积的结果。不同年代所建造的包含有不同风格式样的建筑物的集合体,而非简单的一种风格式样。江苏城市传统历史街区中的建筑遗存,多有至少两种以上的历史遗留建筑样式,或是大量传统,部分中西合璧式样;或部分传统,大量中西合璧式样;也有些建筑存在传统,中西合璧与早期现代主义三者兼而有之的特征。但在我省既有修复案例,不少是以单一风格统合历史传统街区修复后的建筑面貌,而非真实反映历史传统街区作为历史过程演化与积淀的建筑形象集合体的本来面貌。

街区空间结构遭破坏。不同的文化结构、经济结构、科技状况以及人们的生活风俗会使不同的城市历史街区形成不同的空间结构形态。不同类型的城市历史地段也具有不同的空间结构形态。研究发现,一种文化或一个时期的社会,其建筑表征主要是由空间结构形式来决定的,而非建筑本身的细部。如江南地区的城市,其早期城镇及街坊的形成及生长因河道作为交通、贸易的干道,则多依附于河道,故有因河成市,因水成街之说。历史上的街区建设,多是自组织建造行为。这种建造的最主要特点,是街区的形式与形态上的无定式,是街区整体肌理细密而迤逦,且具有人性的尺度。然而据现场走访可发现,江苏部分历史街区的修缮与保护在空间结构上并未较好注意对街区传统肌理的继承与发展,一些项目甚至简单采用的“横平竖直”的道路结构形式,忽视原有空间结构与破坏街区肌理关系,削弱了历史传统街区的文化认同。

建筑多样性逐渐丢失。历史地段传统建筑具有多样、复s和多元的形态。这种多样性、复杂性和多元性,一是与建筑物的不同的使用功能相对应。比如住宅、商铺、公共建筑其建筑造型不尽一致。二是人们多样性的生活内容的物质反映和历史积淀。三是自组织建造行为所致。尤其是一个街区并非一次形成,所有建筑亦并非由同一批民间匠人来完成。尽管现今历史传统街区从整体形象上给人们一个建筑面貌几近一致的错觉,其实所谓的几近一致是其时审美文化的浸染与建造技术与材料的趋同表现与时间痕迹的体现。但在江苏既有城市历史传统街区,修复及扩建的部分建筑物忽略了历史传统建筑形态所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和多元性,有些建筑从外观到细部甚至也体现出多数一致的情形。

二、提高历史传统街区的保护水平的建议

加强街区形态研究。建筑艺术遗产资源的发掘与传统建筑形态认知,是一切保护和传承设计活动的基础。一是建议在省内加强对建筑艺术遗产本体形态特征的专门化研究,从理论层面探讨传统建筑艺术遗产的本体价值,形成对建筑艺术遗产形态特征的判断标准,进而可能确立建筑艺术遗产保护和传承设计的方法。二是关于江苏地区城市历史传统建筑艺术遗产形态认知,因从建筑物质形态要素,如建筑空间形态、建筑实体要素及建筑风格,与非物质形态要素如政治、经济、文化及人为因素等两方面展开深入、系统的专门化研究,总结建筑物质形态本体特征的构成规律和设计方法。

强化街区整体规划。对街区的整体规划建议既要突出单体的文物古迹,又要突出这些文物古迹的整体感及与整体历史文化街区的内在联系,不仅要重视单体建筑的保护与复原,还应注重整体氛围的营造,注重分析文物资源的系统性。同时,可在历史文化街区周边设定保护区域,确保保护区域内的新建筑与历史文化街区的人文风貌相一致,在规模、形态、色彩等方面有机融入历史建筑群,保护好历史文化街区的整体格局。新建筑应在外在形式上与周边环境保持统一,符合原有的街巷格局与风格,要充分考虑如何将新建筑有效嵌入原有建筑群,同时,在数量上要严格控制,避免与原有环境相抵触。

建立街区基因宝库。寻找建筑艺术遗产的基因,即寻找建筑艺术遗产可资延续的本质与内核,是传统建筑形态认知的核心内容。建议一是要研究地域建筑文化传承设计的基因,发掘传统特色建筑所携带的遗传信息,总结其控制性状的基本遗传单位。二是需通过对江苏城市历史传统街区建筑艺术遗产资源的发掘与梳理,对建筑艺术遗产的构成、生存状况以及使用情况进行信息的采集、分析,理性判断其演变规律与价值,构建全面的价值认知体系,并建立江苏城市历史传统街区建筑艺术遗产的基因库,为建筑艺术遗产保护提供判断标准。

总结既有修复经验。建议对成江苏既有城市历史传统街区成功修复案例进行总结。因进一步系统性地探索传承设计的方法,以及其运行的模式与规律,为后续的江苏城市传统建筑的保护、修复、更新等工作能够提供理论上的指导。同时可应借鉴系统思维方法,从宏观到微观,从观念性的整体思考到典型的个案研究,从物质环境设计到法规体制建设等多个维度,构建遗产价值判断、保护策略以及管理制度为一体的江苏地区城市历史街区建筑艺术遗产保护与特色传承的整体框架。

传承传统艺术的建议范文3

(2006年7月6日 苏州)

由国家曲艺研究的最高学术机构――中国艺术研究院曲艺研究所发起主办,苏州市评弹团承办的“首届中国曲艺团长高峰论坛”,2007年7月4日至6日在江苏省苏州市隆重举行。来自全国40多个曲艺表演团体、曲艺教学机构、曲艺研究机构及部分省市曲艺家协会的代表共60多人参加了论坛。文化部艺术司司长于平、副司长蔺永钧,中国艺术研究院副院长王能宪、中国曲艺家协会分党组书记、副主席姜昆,中国曲艺家协会分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刁惠香,以及江苏省和苏州市等有关方面的领导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讲话祝贺。陕西省曲艺家协会等单位给论坛发来了贺信。中国艺术研究院曲艺研究所所长吴文科、苏州市评弹团团长孙惕分别主持了论坛。参与论坛的代表根据“拓展曲艺研究学术视野,探讨曲艺创演经营实践,交流曲艺演出经验教训,强化曲艺行业协作意识”的宗旨要求,围绕“曲艺的传承与我们的责任”这个主题,交流了他们在当前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语境下对曲艺表演艺术团体功能定位的新理解与新认识。论坛结束时,通过了《首届中国曲艺团长高峰论坛(苏州)宣言》,酝酿成立了以中国艺术研究院曲艺研究所为主席单位,与会各曲艺表演团体、曲艺教学和研究机构为理事单位,参与论坛的各地曲艺家协会代表为观察员的协作组织“中国曲艺团长高峰论坛理事会”,为论坛的持续举办确立了必要的机制,搭建起相应的平台。这里刊发有关领导讲话和部分发言摘要,其间传达的信息值得我们关注。

――编 者

2006年7月4日至6日,由中国艺术研究院曲艺研究所发起,全国30余个曲艺表演团体、曲艺教学机构、曲艺研究单位和部分地方曲协参与,在江苏省苏州市举办了旨在“拓展曲艺研究学术视野,探讨曲艺创演经营实践,交流曲艺演出经验教训,强化曲艺行业协作意识”,主题为“曲艺的传承与我们的责任”的“首届中国曲艺团长高峰论坛”。

论坛的创办和首届会议的举行,是在世界范围因经济全球化和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刺激而奋起保护包括曲艺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维护人类文化多样性的历史语境下,基于强化各地各类曲艺表演艺术团体在传承曲艺艺术、保护曲艺文化、推动曲艺创演、繁荣曲艺市场和促进曲艺研究方面职能与责任的考虑,组织发起的。目的是通过论坛的形式,给曲艺文化的保护和曲艺事业的繁荣,提供一个持续强劲的思考交流平台和宣传舆论讲台。让各地的曲艺表演艺术团体不分规格与级别,平等参与,切磋研讨,通过工作交流和理论探讨,建立横向联合,加强行业协作,共谋发展繁荣。

首届论坛在有关各方的大力支持下,取得圆满成功,形成诸多共识。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曲艺表演艺术团体是传承曲艺艺术的专业大本营和繁荣曲艺创演的重要工作母机。在当今保护和弘扬包括曲艺在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潮流中,更是扮演着延续曲艺血脉、孵化曲艺人才、创演曲艺节目和传播曲艺文化的重要角色。要继续不断地巩固和加强曲艺表演艺术团体的这种核心地位,强化自身的专业身份和历史责任,充分发挥艺术重镇和业务中坚的功能作用,承担组织领导工作的曲艺团团长们,更是肩负着至为崇高而又艰巨的使命!同时保证:将通过自身的有效组织和努力工作,为曲艺文化的保护和曲艺艺术的繁荣,担负起应有的责任。

会议认为,在当今曲艺文化的传承出现巨大困难和严峻挑战的情势下,加强研讨交流,凝聚理论共识,对于指导曲艺保护和繁荣曲艺创演至关重要。通过论坛交流,互相切磋启发,可以减少工作盲点,提升工作效能,是当前做好曲艺工作的有效手段。

与会代表密切联系曲艺事业在当前和今后的发展实际,紧紧围绕曲艺表演艺术团体的本身职能和行业责任,踊跃而又充分地交流了各自团体的生存状况与发展前景,热烈而又务实地讨论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语境下曲艺表演艺术团体传承保护曲艺艺术的艰巨任务与崇高使命。大家认为,新世纪新时期曲艺表演艺术团体的职能和作用,不再是仅仅通过创作和表演曲艺节目为社会和观众提供相应的精神食粮,在推动曲艺事业不断繁荣的过程中丰富和繁荣文化市场;而是同时担负着深刻传承曲艺艺术、不断孵化曲艺人才和广泛传播曲艺文化的多重任务。近些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文化主管部门对于曲艺表演艺术团体的生存与发展给予了热情关怀和大力扶持,但由于全社会对曲艺表演艺术团体的功能认识和职责定位,还局限在过去传统的窠臼之中,没有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语境下重新确立其作为传承曲艺血脉和保护曲艺文化核心机构的全新地位。所以,才出现了现实中是完全被推向市场还是相应扶持保护的不同对待与两极思考,出现了是属事业发展中间还是产业发展对象的迷茫与尴尬。这些问题如果不从政策层面到实践环节都能够予以明确和厘清,则曲艺表演艺术团体的当展势必无法真正承担起传承曲艺血脉的核心重任。大家一致强调,曲艺要在当代持续健康繁荣,首先要本质地继承其艺术的传统,然后才能发展和创新,同时也才具有持续繁荣文化市场的资源与资本。尤其在当今时代,不立足于全面深刻地保护和传承其艺术血脉,仅仅靠着单纯地创作和表演曲艺节目,会使自身的文化生态更加恶化,会使艺术的创演之路失去依托乃至迷失方向。与会者呼吁,有关方面要全面研究和及时明确曲艺表演艺术团体在新形势下的这种新职能和新定位,尽快颁布和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为曲艺表演艺术团体在新时期更好地发挥自身的功能和作用提供保障。

会议注意到,一些曲艺表演艺术团体由于一味趋向产业化定位和市场化经营,在创作演出曲艺节目较难养活自己的情况下,不同程度地排演了一些不属于曲艺艺术形态的戏剧和歌舞节目。这对增加演出团体的经济收入、展示曲艺家一专多能的艺术风采并无不可,但对曲艺艺术的传承和曲艺文化的传播却很不利。许多采用曲艺手段创作演出的戏剧和歌舞节目,因为是“化我为他”而非“化他为我”,致使艺术活动的“手段”和“目的”在经济效益上实现了统一,却给艺术的认知带来了混乱,给曲艺团的发展蒙上了阴影。如果不采取相应的措施稳住曲艺的创演阵脚,迫使曲艺团为了“养家糊口”纷纷改行经营,传承和保护曲艺的这些核心阵地就会逐渐“失守”。观众如想再去欣赏优秀地道的曲艺节目,就会成为一种无法实现的梦想。这种为短期的经济效益考虑而放弃自身经营本分并牺牲自身艺术传统的做法,对于当下的生存或许有益,但对曲艺的艺术传承和文化保护,却是十分不利的,有必要提起大家的注意。

首届论坛期间,还酝酿成立了以中国艺术研究院曲艺研究所为主席单位,与会各曲艺表演艺术团体、曲艺教学和研究机构为理事单位,关注和参加论坛的各地曲艺家协会为观察员单位的协作组织――“中国曲艺团长高峰论坛理事会”,为日后持续不断开展论坛交流,确立了必要的机制,搭建起相应的平台。

会议倡议,全国各地各类曲艺表演艺术团体和相关的教学、研究与协作机构,进一步加强交流,扩大横向合作,群策群力,团结奋斗,为全面传承曲艺艺术、科学保护曲艺文化、大力推动曲艺创演、全面繁荣曲艺市场和强力推进曲艺研究,继续不断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传承传统艺术的建议范文4

一、2014年工作回顾

(一)积极发挥协会的桥梁作用,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完成政府及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一是协会人员陪同市政府领导考察调研“绍兴三宝”(越王剑、会稽铜镜、越窑青瓷),并参加市政府咨询委“振兴绍兴工艺美术”重点课题调研。据此,绍兴工艺美术行业的发展状况,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市长分别作出批示。时任市委书记钱建民批示:“调研实事求是,比较深入,建议可行性较强。请市政府专题研究,形成振兴计划。”市长俞志宏批示:“请如兴同志牵头会同相关同志作讨论后,提出实施的深化建议。”这对于今后振兴发展绍兴工艺美术行业将起到积极作用。

二是参与制订本区域行业扶持政策,修改完善《绍兴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使保护和发展传统工艺美术品类、技艺得到财政有力支持,进一步调动了传统工艺美术人才创作的积极性、创造性。

三是积极配合市经信委做好第五届浙江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和历届浙江省工艺美术大师复评工作,更好地服务和提升了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的知识更新、技艺传承创新的动力。

四是积极落实人大、政协代表议案。协会根据市政协委员提出“关于延续绍兴文化脉络振兴越窑青瓷产业(第59号)”和“关于加大对绍兴民间艺术和传统工艺的产业化培育力度(第142号)”的提案,结合绍兴工艺美术现状,对协会成立以来所参与协助政府出台传承发展绍兴传统工艺美术的一系列政策,以及对包括绍兴越窑青瓷在内的绍兴传统工艺美术品类、技艺、人才等方面的保护和传承工作,进行了翔实回复,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肯定。

五是及时完成市经信委布置的《绍兴市工业行业协会基本情况调查材料》,为政府部门研究、决策提供了有益材料。

六是协会在认真调研绍兴市传统工艺美术的基础上,起草《绍兴市重点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方案》,并及时配合市经信委组织实施的对重点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的评鉴工作,这必将有利于绍兴传统工艺美术的持续发展和繁荣。

(二)加强服务会员的功能作用,挖掘培养技艺人才,营造一支高层次高素质的工艺美术人才队伍。

一是积极组织做好首届浙江省工艺美术优秀人才的推荐工作。协会先后起草了工艺美术优秀人才评鉴活动方案、评鉴评分标准,认真细致审查参评者资料。经过自下而上的推荐和专家评鉴,公平公正地推荐出15位同志为浙江省首届工艺美术优秀人才候选人。

二是极力配合做好2014年高级工艺美术师职称的推评工作。2014年有7位艺人被评为高级工艺美术师专业技术职称,是历年来最多的一年。截止到2014年,全市拥有高级工艺美术师专业技术职称的共有34人。其中,协会成立至今评上的是21人,占到自1988年开始高级工艺美术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以来的62%。

三是根据绍兴工艺美术行业的良好发展状况,协会在积极配合市经信委做好第五届浙江省工艺美术大师推评工作的同时,还努力与有关部门沟通,争取推评名额。浙江省工艺美术大师的评审工作是从1991年开始,从第一届到2010年的第四届期间,绍兴有9名艺人被评为省级工艺美术大师。2014年10月30日,在浙江省经信委网上的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公示名单中,绍兴有8位艺人入选,成绩喜人。这8位优秀艺人除了在绍兴传统工艺美术方面有独到之处外,还与协会几年来的宣传、挖掘、推介等工作密切相关。

四是积极做好第二届绍兴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2014年1月16日,绍兴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表彰第二届绍兴市工艺美术大师的通报》绍政发[2014]2号文件,有19位优秀艺人被授予第二届“绍兴市工艺美术大师”称号。

五是协助做好2014年度绍兴市工艺美术五星级民间人才评鉴活动。为加强民间人才队伍建设,营造“人人皆可成才”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共绍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绍兴市民间人才“”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协会与市经信委、市二轻集团公司组织开展了首届绍兴市工艺美术“五星级民间人才”评鉴活动。通过推荐和自荐,经评鉴委成员评鉴,通告公示,最终有30位民间人才被评为2014年度“绍兴市工艺美术五星级民间人才”称号,使绍兴工艺美术事业后继有人。

(三)积极组织参加展览会活动,展示会员精湛工艺佳品,促进绍兴传统工艺美术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一是组织参加4月21日至27日在杭州举办的《第四届中国・浙江工艺美术精品博览会》。本次博览会绍兴有66只展位,以集中布置展馆的方式呈现绍兴传统工艺美术水平。经严格筛选展品,越王剑、会稽铜镜、越窑青瓷、根雕等近千件作品参展。在参评的264件作品中获得了特等奖12个,金奖34个,银奖58个,铜奖22个,获奖作品占到参评作品的47.7%,取得了令人满意的傲人成绩。

展览期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文孝、市人大原副主任舒炳炎,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领导分别来到展馆参观指导,市二轻集团公司和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领导陪同参观。杨文孝副市长仔细观赏展览的绍兴工艺美术作品,尤其对“绍兴三宝”工艺作品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勉励全体参展的艺人们继续为绍兴工艺美术的传承、创新和行业发展尽心尽力,再创佳绩。

二是协会组织“绍兴三宝”参加由工信部、浙江省人民政府主办,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义乌市人民政府和中国中小业国际合作协会共同承办的第八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得到参观人士的啧啧称赞。

三是协会组织参加10月18日至21日在东阳举办的第十五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作品暨国际艺术精品博览会。这次展览有30只展位,43人参加,参展作品800余件。在参评的71件作品中,获奖作品42件,其中荣获金奖5个,银奖11个,铜奖9个,优秀奖17个,成绩令人满意。

(四)着力拓展宣传渠道,搭建信息交流服务平台,广泛宣传绍兴工艺美术文化。

一是2014年3月《中国集体经济》杂志第8期“绍兴工艺美术专刊”如期出版。《中国集体经济》是国家一级期刊,也是中国核心期刊,面向全国公开发行,读者泛多,社会影响面广。该期杂志集中介绍了绍兴工艺美术优秀代表作品、第二届绍兴市工艺美术大师人物和工艺美术工作者的优秀论文等内容,为进一步提升绍兴工艺美术行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是《绍兴工艺美术》一书即将付梓。《绍兴工艺美术》一书在名誉会长舒炳炎的主持下,经过两年多时间的材料采集、实地考证、社会调查、查找历史资料、召开各类座谈会、倾听专家意见和建议等工作,现已编辑定稿,目前已进入排版、印刷阶段。

(五)加强协会组织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协会的凝聚力和覆盖面,努力打造高效服务团队。

一是加强协会组织建设。今年,在协会一届八次理事会上,增补绍兴市二轻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副经理谢志根同志为协会理事、副会长,充实了协会领导班子,有利于更好地为会员提供优质服务。

二是强化服务理念。协会秘书处不断完善议事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在今年召开的理事会和理事扩大会议上,秘书处把协会的重大活动、年度任务目标、行业发展等工作议题事先准备妥当,均能如期提交理事会进行民主议事,及时进行协调沟通,并有效地组织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了协会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是加强基层机构建设。2014年下半年,柯桥区、嵊州市先后成立了市辖区、县级工艺美术行业协会,这标志着绍兴市工艺美术行业的基层机构建设迈出了可喜的一步,绍兴市工艺美术行业的整体联动机制正在逐步形成。

三是积极吸纳新会员。今年发展单位和个人新会员55位,不但补充了新鲜血液,同时提高了协会在行业的覆盖面和凝聚力。截止2014年底,个人和单位会员达204位。

2014年,在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下,协会工作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业绩和收获,但与其他地(市)相比差距甚远,尤其在工艺美术产业集聚区建设、有关工艺美术的政策扶持力度等方面,还亟待我们不懈的努力。

二、2015年协会拟办工作要点

(一)筹划准备绍兴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二)继续参与评鉴2015年度绍兴市工艺美术五星级民间人才活动。

(三)加强工艺美术大师、艺人的艺德和技艺的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工艺美术人才的整体素质,促进绍兴工艺美术行业的健康发展。

(四)继续开展绍兴市传统工艺美术品类和技艺认定工作的考察调研工作,想方设法大力促进绍兴市工艺美术行业做大做强。

(五)进一步加大绍兴工艺美术的宣传推广力度,特别是一些优秀工艺美术品类的推介工作,努力打响打好“绍兴三宝”品牌。

(六)编辑出版2014年度《绍兴工艺美术》年刊。

(七)做好《绍兴工艺美术》一书的首发工作。

(八)继续做好工艺美术民间人才的发掘工作。重点做好工艺美术人才的深层次摸底调研工作。同时,积极配合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继续做好“浙江省高级工艺美术人才信息库”的建设工作。

(九)组织落实参加第五届中国・浙江省工艺美术精品博览会。同时,配合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做好第二届大爱无疆――工艺美术大师作品义卖活动,组织参加中国工艺美术协会和有关政府部门组织的工艺美术精品博览会。

(十)积极做好2015年高级工艺美术师职称的推评工作,提高优秀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社会地位。

(十一)加强协会自身建设,积极发挥协会作用,在政府扶持发展工艺美术产业中,建言献策,更好地服务会员。

传承传统艺术的建议范文5

Wang Hui

(青岛农业大学,青岛 266109)

(Qingdao Agricultural University,Qingdao 266109,China)

摘要:本文介绍了国际上对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立法现状,并着重探讨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立法及研究中存在的相关争议,针对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立法的相关问题提出了建议。

Abstract: This article describes the international relevant legislation about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of folklore and focuses on the related controversy on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legislation of folklore, and puts forward suggestion 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legislation of folklore.

关键词:民间文学艺术 知识产权 立法 保护

Key words: folklore;intellectual property;legislation;protection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20-0295-01

0引言

民间文学艺术是指由某一地域的社会群体集体创作或该群体中具备特殊传统技能的个人创作的,并由该群体世代相传、体现该群体生活历史、风俗习惯、环境地貌、心理特征的文学和艺术形式,是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还可以看出民间文学艺术具有主体上的群体性、时间上的延续性、形式上的多样性、浓厚的地域性、保护的交叉性等特征。因此,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具有其独特之处,传统的知识产权无法对其予以充分的保护。

1国外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现状

1.1 国际立法应非洲知识产权工作会议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加入到《伯尔尼公约》保护的作品之列的要求,《伯尔尼公约》于1967年在斯德哥尔摩会议上修订第15条,该条第4款规定:“对于作品未曾出版,作者身份未详,但却有足够理由推定该作者系本联盟某成员国国民的情况,该成员国可自行以立法指定代表作者的主管党组,以便在各成员国中保护及行使作者的权利”。这是最早涉及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1982年《保护民间文学表达、防止不正当利用与其他损害国内法示范条款》给予各国自己决定适合本国实际的保护模式。1985年《关于保护民间文学国际通用规则中技术、法律和行政方面的初步研究》中首次界定了“民间文学”的概念和范围,主要包括:“语言、文学音乐、舞蹈、游戏、神话、宗教仪式、风俗习惯、手工艺、建筑艺术及其他艺术。”198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保护民间文化的建议》和《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要求各会员国采取法律手段和一切必要措施启动保护民间文化和民间文化作品的工程。

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区域性国际条约主要有:《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班吉协定》)的附件七是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直接保护,其将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纳入版权保护体制之下,并做了一些特别的规定。该协定规定受保护的客体为“一切由非洲的居民团体所创造的,构成非洲文化遗产基础的,代代相传的文学、艺术、科学、宗教、技术等领域的传统表现形式与产品。”1981年阿拉伯第三次文化部长会议通过的《阿拉伯著作权公约》。

197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出了《发展中国家之突尼斯著作权模范法》,该法明确了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目的在于防止对不同创作等文化遗产的不合理利用。1982年又通过了《保护民间文学表达、防止不正当利用与其它损害国内法示范条款》该示范条款将民间文学艺术从著作权保护体系内独立出来。1985年,两组织又起草了《民间文学表达形式保护条约草案》将民间文学保护从版权保护中独立出来。

1.2 发达国家的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立法日本和韩国是亚洲较早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国家,其法律保护措施也较为先进,日本颁布的《文化财保护法》是一部综合的文化遗产保护法,其中包括“有形文化”、“无形文化”、“民俗文化财”、“埋藏文化财”、“史记名胜天然纪念物”、“重要文化景观”、“传统建造物群保存地区”等项目。韩国借鉴《日本文化财保护法》制定了《韩国文化财保护法》,该法成立文化财委员会保护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遗产传承者。

2国内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现状

从立法层面上,我国《著作权法》授权国务院制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条例,但是由于制定该条例需要进行广泛的普查和调研,需要考虑到各方利益,使之能够促进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传承和发扬。所以目前还没有制定出专门的法律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有关案件仍然采用了《著作权法》关于著作权的法律规定。与此同时,一些省、自治区开始制定并颁布了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地方性法规,如《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贵州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等。目前制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条例》已经提上立法日程,《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称将研究起草《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

从研究层面上,目前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仍存在以下争论焦点:一是是否要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二是保护范围的界定,区分是保护民间文学艺术,还是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表现形式;三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公权还是私权、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主体归属问题;四是民间文学艺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系、与著作权法的关系问题。

3针对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立法相关问题的建议

①民间文学艺术属于著作权但又不同于传统的著作权,所以仅靠《著作权法》不能对其完整的保护,目前我国已经有多个省份制定的民间文学艺术保护条例,因此应当采用特别法立法保护模式。②关于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归属问题,本文认为应对区分民间文学艺术及文学艺术作品,鉴于民间文学艺术集体性特点,对于无形的民间文学艺术,其权利应当归属于其特定的群体,而对于民间文学艺术的表现形式即有形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其权利则应当归属于作品的创作者。③关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邻接权人权利保护问题,如民间文学艺术的收集整理人、表演者等的权利,应当在立法中予以保护。④关于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行使问题,本文认为民间文学艺术属于某一社会群体共有,既不能由个人行使,也不能由政府机构代为行使,可以借鉴我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模式,在民间文学艺术所在的区域成立民间文学艺术管理组织,由该民间组织行使该区域的民间文学艺术权利。⑤关于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期限问题,本文认为民间文学艺术具有时间延续性的特点,因此不应对其设定保护期限。但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则可以设定固定的保护期限,保护期满则可归入民间文学艺术范畴予以保护。⑥在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相关立法中,可以借鉴日本和韩国的做法,通过立法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传承人的权利,使我国民间文学艺术得以传承和发扬。

参考文献:

[1]林和生.日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启示[J].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 2006,(6).

[2]谷桢.浅析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及其法律保护[J].商场现代化,2009,(2).

传承传统艺术的建议范文6

关键词:中国传统文化;绘画教学;分析;建议

我国的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历史悠久,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尤其在绘画艺术方面,中国的传统文化为绘画大师们提供了无限的创作灵感,贡献了无数经典作品。由于社会的不断发展及思想的革新,绘画教学中产生了传统文化缺失的现象,究其原因,是因为缺乏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了解,没有意识到中国传统文化对绘画教学的重要性。

1 中国传统文化对绘画教学的重要意义

1.1 中国传统文化是绘画教学的文化基础

在绘画教学的最初阶段,是对绘画技法的相关教学,可以说是绘画学习的技术基础。然而绘画艺术的最终发展是一种艺术的创造,所以在绘画教学中培养学生的文化底蕴至关重要。“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丰富的文化储备才是艺术创作的基础。随着我国高考制度的不断改革,不再以文化课单一指标的考量决定学生的未来,但在此背景下,文化课水平依然影响艺考生考试的整体成绩。进入大学后,一些学生也会因为文化知识的匮乏而影响绘画的学习,制约他们绘画水平的提高。所以,无论在哪一阶段的绘画教学中,都应该注重对学生文化素质的培养,把中国传统文化带到绘画教学之中,为学生绘画水平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1.2 中国传统文化可以促进绘画教学的完善

随着素质教育的有序开展,教学实践中的各个学科都在进行创新建设,不断进行学科的完善。艺术类教学虽然覆盖面不及常规教学,但也肩负着艺术人才的培养责任,同样需要进行教学的革新。将传统文化引入绘画教学,能够充实绘画教学的内容,完善绘画教学的课程体系,为绘画教学工作提供了发展的契机。

1.3 中国传统文化能够实现绘画教学人才培养目标

近年来,由于社会的不断发展,艺术创造受到各方思潮的冲击,动摇了传统文化在绘画教学中的基础地位。西方文化的输入,让部分国人轻视甚至否定传统文化,中国传统文化在绘画中的传承面临危机。中国不仅是一个经济大国,也逐步向文化强国这一目标迈进,中国传统文化就是中国的一张最具特色的名片,是国家软实力提升强有力的文化支持。[1]绘画教学的首要目标是培养绘画人才,更高目标是通过人才的培养,实现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播与发扬,提升我国在国际上的艺术影响力,推动世界绘画艺术的共同繁荣。所以,在绘画教学中确立中国传统文化的地位,是培养我国艺术人才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我国文化复兴的重要保证。

2 分析绘画教学中传统文化相关问题

2.1 绘画教学中缺乏对传统文化的重视

在艺术生高考中,我国把文化课成绩同专业成绩一样作为升学的考量,这样做的初衷当然是想让艺考生们重视文化知识的学习。[2]但实际上,由于艺术考试对文化课成绩的分数线设置较低,导致教师、学生以及家长都忽视了文化课的教学和学习,学生对传统文化的自主了解和主动学习更加难以实现。然而在大学阶段的绘画教学中,类似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因为大学中对于学生的教学和管理相对来说比较宽松,学生又缺乏自发学习的意识和能力,没有相关教学管理的约束,传统文化的普及更加难以实现。

2.2 绘画教学中偏重于技法教学

随着社会的竞争日益激烈,就业压力不断加大,高校更加注重提高学生的绘画技法,导致高校的绘画教学产生急功近利的弊病。如此一来,学生接受的绘画教学往往是偏向于西方的,[3]使传统文化的传承在绘画中出现了断层的现象。虽然西方的相关造型技法有着不可忽视的优点,但中国传统文化是每一个中国绘画者独有的艺术源泉,是我们都应该掌握并传承的。

2.3 传统文化的教学形式单一枯燥

在绘画教学中,虽然有部分学生进行了传统文化的学习,但是学生们的接受程度相对较低。究其原因,是因为学生普遍接受的是“填鸭式”的教学,并没有建立对传统文化的正确认识,而且教学过程往往枯燥单一,学生参与感不强,没有产生期望的效果。

3 把中国传统文化引入绘画教学的建议

为了提高绘画教学的质量,培养更加优秀的绘画人才,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把中国传统文化带入绘画教学实践刻不容缓,必须让社会、学校、绘画教师以及学生产生应有的重视。具体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3.1 完善相关考试政策

在艺术院校以及相关艺术类专业招生时,除了对考生专业水平的考察,还应该注重对其文化知识的考量,尤其是对传统文化的了解和掌握。通过详细的研究和严谨的判断,适当增加文化成绩占艺考成绩的比重,在政策上引起绘画老师和学生的重视。

3.2 更新高校艺术类专业课程设置

与高中阶段的艺考改革相呼应,高校的绘画教学工作也必须作出调整。一方面,增加与中国传统知识相关课程,以选修或必修的课程形式让学生们进行传统文化的集中W习,提高绘画专业学生的传统文化底蕴,通过考试的形式约束学生对传统文化知识的掌握。另一方面,在校园内以丰富多彩的形式进行传统文化的普及。例如,开设以中国传统文化为主题的绘画作品展,让学生们自发地了解传统文化,并将传统文化融入绘画创作中,而通过展览的形式可以让更多的同学感受到传统文化的魅力,引导学生对传统文化的主动了解和使用。

3.3 提升绘画教师的传统文化素养

作为绘画教学的一线工作者,绘画老师应该加深对传统文化的认识,提升自身的文化素养。在绘画教学的实际工作中,绘画教师除却这一本职身份,也应该是一名绘画创作者,[2]必然要具备一个创作者应有的素质。我们讲“言传身教”,也就是说在对绘画知识的日常讲授之外,绘画教师更要以身作则,把传统文化融入作品的创作中。

3.4 强化绘画教学中传统文化的应用

中国的传统文化不是历史文物,不能将它束之高阁,而应该在绘画教学以及绘画实践中实现对传统文化的有效利用,实现传统文化的价值。在绘画教学中,绘画教师可以把代表性强的以传统文化为灵感而创作的作品介绍给学生,详细向学生讲解作品的创作背景和文化内涵,让学生了解到传统文化的魅力所在,产生学习中国传统文化并将其融入创作的强烈愿望。

4 结语

在这个文化多样、价值多元的社会,中国传统文化面临着传承的困难。同时,在对绘画的研究和教学中,我们不断发现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以及对绘画教学的指导意义。经过相关研究,以科学的方法将中国传统文化带入绘画教学,促进绘画教学的完善,培养更具文化底蕴的绘画人才,实现我国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复兴。

参考文献:

[1] 刘劲蓬.浅析中国传统文化符号在当代绘画中的借用[J].设计艺术(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报),2014(02):114-117.

传承传统艺术的建议范文7

传统文化继承的专业人才培养方面,欧洲的觉醒也比我们早,1998年法国为保护国家的建筑、城市和景观遗产等文化,于同年12月30日设立法国夏约高等研究中心,旨在培养具有很高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设计师和管理者。2011年10月,由剑桥大学、英国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和继续教育学院合作开设了建筑史硕士学位,选择该专业的学生将在课程中学到历史建筑的评估和现行的保护维修政策。剑桥大学作为西方高校的典型代表,在高校教育课程中开设了关于古代建筑文物保护与古代建筑保护技术等的相关课程,体现了世界一流高校在当代社会背景条件下,对古代传统建筑文化传承的历史责任心和文化使命感,值得我国高校教育改革借鉴。当前,我国高校教育对中国传统文化传承的培养状况不容乐观,有些高校功利主义的教育培养模式导致有的学生没有意识到学习传统建筑文化的意义和价值;建筑专业课程的市场导向化越来越强,使传统建筑文化学习的直接实用性弱化;高校对传统建筑文化教育资源的整合缺乏系统化、制度化的管理等。关于中国传统建筑艺术及建造技术的培养课程的开设在国内高校并不普遍,除了国内几所较大的专业类院校建筑、规划或设计院系和一些普通的高职高专类学校的专业技术课程之外,几乎没有多少高校开设诸如民族传统建筑艺术及其建造工艺之类的建筑课程。所以,高校作为传承传统文化的主要阵地,在教育培养学生基础文化知识的同时,也应把学生看作是传承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提高学生对传统建筑文化的继承和发展能力。

民族传统建筑的内涵

我国民族传统建筑历经上千年的发展、演变,已经形成一门独具民族特色文化、完整系统营造技艺和丰富建筑艺术形式的体系。今天,中华民族传统建筑艺术和建造工艺依旧具有独特的文化魅力和珍贵价值。

1.精妙的空间布局

民族传统建筑的平面布局形式遵循传统文化“方正严整”的布局思想,整体中轴线均衡对称、主体建筑居中、附属建筑位列左右对称,构成建筑群院落整齐严谨、主次分明的布局风格,最终表现出建筑“非壮丽无以重威”的文化内涵,以此宣告统治者至高无上的威严和宗教道派的庄严与礼敬。民族传统建筑平面布局的智慧在于,古人不仅把建筑的平面布局样式当作是营造建筑的基础步骤,而且还借它体现人们的精神文化。

2.独特的建筑结构

作为世界三大建筑体系之一的中国传统建筑体系有着自身特色鲜明的建筑结构,黄河、长江流域因植被茂密,木材便作为主要的建筑材料来构筑住所。从原始社会末期开始,我国建筑就形成了以木构架为承重体系的东方建筑结构体系,对比当代建筑结构中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营造现代建筑物,使用的营造原理与传统的建筑构架可谓异曲同工,不得不承认,早在几千年前,我国民族传统建筑所产生“木构架”建筑结构就蕴藏时代超前性及其实用科学性的宝贵建筑技术价值。

3.文化与艺术的物质载体

作为物质载体的民族传统建筑凝聚了太多的历史、文化、民俗、艺术的信息,大到空间布局,小到装饰装修皆保留着丰富的人文信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北京天坛祈年殿层层收缩的屋檐和圆攒尖,民族传统建筑文化受到传统文化“天人合一”观念的影响,使祈年殿的建筑形式营造出一种与天接近的气势,表达了传统建筑文化映射的对传统建筑艺术的深刻影响力。同时,也从建筑艺术的角度表现出传统建筑的丰富文化内涵,给民族传统建筑这一建筑物质载体注入鲜活的生命力和精神文化意义,将民族传统建筑文化同艺术的融合表现得淋漓尽致。

4.代代相传的建造工艺

中国传统建筑体系发源于原始社会,形成于秦汉,成熟于唐宋,完善于明清,数千年来,在无数代匠人的创新与传承下形成了中国传统的建筑施工工艺。从宋代两浙工匠喻皓的著作《木经》到李诫编著的《营造法式》,从明代的《鲁班经》到清工部的《工程做法则例》,都对中国传统木结构建筑的营造技艺在历史长河中的发展与传承做了阶段性、地域性或专业性的记录和总结,这些经典著作在中国传统建筑历史长河中仅是沧海一粟,但在今天,它们仍然具有建筑专业技术指导意义和历史研究性,由此可见,民族传统建筑艺术及其建造工艺内在的强大生命力。

5.丰富多彩的各区域建筑形式

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由于所处的地理位置、民俗习惯和生活方式的差异,逐步形成了极具地域特色的建筑载体形式。从传统民居建筑来看,北方大部分地区传统建筑形式为木构架抬梁式、穿斗式、混合式建筑,南方多为竹木构干阑式建筑。除此之外,各地还有风格迥异、样式丰富的建筑形式,如碉楼式建筑、土楼建筑、窑洞建筑等。各民族传统建筑形式的丰富多样构成了我国民族传统建筑文化“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繁荣景象,显示出传统建筑艺术和传统建造工艺在各民族不同的历史时期发展中的多样性和特殊性,形成了我国民族传统建筑丰富多彩的建筑形态。

民族传统建筑艺术及其建造工艺在高校传统文化教育中存在的必要性

中华民族传统建筑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和珍贵的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应该引起当今高校传统文化教育的重视。因此,在高校传统文化教育中开设“民族传统建筑艺术及其建造工艺”课程是十分迫切和必要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中华民族传统建筑文化传承的需要

中国传统木结构营造技艺沿袭传承了7000年之久,影响波及日本、韩国等东亚各国建筑文化,是古代东方建筑技术的杰出代表。然而,由于我国传统木构架建筑的建筑材料和社会历史文化决定了我国大量珍贵的古代建筑文物无法保存过长的时间,随着古代建筑文物的逐渐损毁和建筑匠人的“人亡艺绝”,包括古代建筑营造技艺和建筑手法在内的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将面临消亡的命运。因此,传承中华民族传统建筑文化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民族文化进步和创新的本质,也是为了发扬几千年来积累的悠久传统建筑文化精髓,延续我国民族传统建筑精神的重要环节。

2.当代大学生基本素质培养的需要

当代大学生是国家未来发展的中坚力量,是国家经济发展、科技进步的主要动力,因而,培养高素质的大学生符合时代的要求和发展的趋势。高素质人才的全面培养不仅要求高校培养的学生熟练掌握和操作本专业知识、技能,同时也要求学生在对自己本民族的传统文化有扎实认识的基础上,拓展自己的视野,吸收并融合其他各国先进的知识、技术及文化,最终研究和探索出本民族文化在当代的发展方向,并以此来推动民族文化的整体时代价值和文化影响力。我国高校应重点培养当代大学生的综合文化素质,这是人才成长不可或缺的必要环节,也是时展的历史趋势和本质要求。

3.国家文化遗产保护的需要

民族传统建筑是劳动人民留下的灿烂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丰碑,但由于人们较少接受过系统的、完整的传统建筑文化保护方面的教育普及,因而缺乏对传统建筑文化的保护意识,最终造成对民族传统建筑保护的忽视。一方面,由于我国民族传统建筑材料的使用寿命短等问题,导致大量建筑文物随着时间的流逝日渐损坏,越来越多的传统建筑文物不复存在;另一方面,中华民族传统建筑文化在世界建筑文化群中具有极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传统建筑的珍贵之处就在于它的不可再造性和历史真实性,民族传统建筑营造工艺就是各个不同历史时期的传统建筑之所以能够实现的技术支持,也是流传至今的宝贵非物质文化遗产,因而,在这种情况下亟须提高大众对传统建筑文化的保护意识和保护水平。

4.中华文化复兴的需要

我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在物质生活水平飞速发展的今天,国家开始推行文化强国战略。对于传统建筑文化而言,中华民族必须要建立属于本国民族传统文化的传统建筑文化自信心,重新认识和研究民族传统建筑艺术的美学价值、传统建造工艺的科学价值及传统建筑的历史进程和发展意义,以此来更好地发扬我国传统建筑文化的民族精神价值,增强我国传统建筑文化在世界建筑文化之林的独特影响力。

传承传统艺术的建议范文8

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作为缔约国之一的中国分别于2005年颁布了《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和2006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从国家行政方面加大了对非物质文化的保护力度,不仅可以延续文化寿命,而且还可以对后代进行良好的文化教育。

绵竹市地处四川盆地西北边缘,盛产竹子,绵竹木版年画因产于四川绵竹县而得名。绵竹木版年画技艺主要分布在绵竹市城区剑南镇和北部的拱星镇、清道镇、新市镇、孝德镇等地。绵竹木版年画作为人类文明的财富,对其保护和传承问题值得探讨。

近些年来,非遗的保护一直是学术界研讨的热点话题,不同领域学术专家都进行了相应的论证。然而,这些论证主要集中在宏观的角度、非遗共性方面的讨论。针对具体的年画保护问题的思考及微观层次的研究相对比较匮乏。结合非遗的文化内涵和特征,笔者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阐述保护的原则性问题。

一、整体性原则下的保护

文非物质化遗产是一种独特的生态链条,针对整个链条的保护应该遵从整体性的原则。一般只是针对某一具体遗产事项而言,强调不能只顾及该事项本身,而必须保护其赖以生存的文化空间和生态环境。所谓整体性原则应该包含不同地域的同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必须加以保护,保持这一遗产形态的多元性。正如贺学君所说:“我们所要保护的,正是这样一个文化整体。整体固然可以是众多局部的有机整合,但任何局部(即便是最杰出的代表),都不可能完全代替整体。倘若忽略这一原则,在‘保护’实践中,只重代表性事项,轻视乃至割弃其他相关事项,也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如果不能从整体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加以关注并进行综合保护,如果仅仅以个别‘代表作’的形式对已经认证的文化片段进行‘圈护’,那就可能在保护个别文化片段的同时,漠视,忽略,遗弃或者伤害更多未被‘圈护’的优秀文化遗产。”从文化可持续发展和多样性的角度而言,都具有无可替代的价值。针对绵竹木版年画的保护不是单方面保护年画本身,更加把与年画相关的内容一同保护起来,形成全方位的一种保护模式。木版年画的价值在于其与当地人的生存具有密切的关联性,即在人类生存境遇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和生活功能,并非取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因此,年画的载体板材需要保护,年画的内容、表型形式需要保护,年画的传承人需要保护等,在整体性原则之下,形成“三位一体”的有效保护机制。

二、可持续发展原则的保护

20世纪60年代前后,工业排出的有害物质使环境污染由局部扩展到区域,以至严重的环境公害事件接连出现,震惊了全世界,许多国家不得不采取治理措施:1972年6月5-12日,在瑞典首都斯特格尔摩举行了联合国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了《人类环境宣言》。会议建议联合国大会将6月5日定为“世界环境日”。同年,第27届联大通过了这项决议。“世界环境日”的意义在于提醒全世界注意全球环境状况与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危害,要求联合国系统和各国政府在这一天开展各种活动,强调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的重要性。这种观点最初只是利用在环境和资源领域,后来被各个领域的学者引用,在旅游、文化、社会等领域都先后出现了以可持续发展为理论的研究。木版年画作为人类创造的文化,代表了数代人的心血,这种文化传统在后工业时代的背景冲击之下显得越来越无助,可能某一天当地人的年味淡了、传统改变了,年画的文化传统可能也就付之东流。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社会各方必须采取行动,对年画采取相应的保护。

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传承和保护木版年画较为有效的方式是建立一套适合于当今社会的“非遗传承人”的机制。“非遗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力量,他们是在文化遗产传承过程中直接参与制作、表演等文化活动,并愿意将自己的高超技艺或技能传授给政府指定人群的自然人或相关群体。一套有效的传承人机制必须通过政府和民间两种力量的交叉组合。

通过大量的实践已经证明,没有政府的引导和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传承人就很难得到有效保护。目前,绵竹木版年画的部级传承人只有一人就是高龄的陈兴才先生,在传统技能的传承和培养方面存在着不足。因此,政府可以建立绵竹木版年画传承人培训基地,逐步建立一支专业工作队伍,培养一支业务知识精湛,并且对绵竹木版年画具有深厚感情和热情的保护工作者。虽然在保护过程当中,政府的功能不可忽视,但是中国民间事由民间办的优良传统值得借鉴。有民间自发的形成年画的相关协会、学会、技能传统赛事、画展等形式来延续传统民间艺术的生命。在此期间并不是说政府和学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无足轻重,只能袖手旁观,无所作为。相反,在当前信息化、全球化的猛烈冲击下。经济的一体化加剧了文化的一体化,作为弱势群体的弱势文化面临着灭顶之灾。如果没有政府的扶持、学界呼吁和各界的参与,许多民间文化的传承仅靠自己的力量实际上将难以为继。在20世纪末全球化思潮及经济大潮的强烈冲击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处风雨飘摇的窘境已经说明了这一点。

三、引导性开发原则下的保护

开发与保护是一对矛盾的关系,然而在引导性开发原则的保护是一种可以尝试的选择。针对绵竹木版画的保护可以建立木版年画民俗保护区、博物馆,进一步广泛搜集、整理、收藏流散民间的年画古版和古年画,丰富馆藏,进行有针对性、系统的抢救、保护和合理利用,使具有重要历史、科学和文化价值的古年画版和古年画得以有效保护。进一步建立绵竹木版年画文化生态保护区,让更多人参与到传统文化保护活动中来。还要不断加大宣传推介力度,让更多的人喜爱,了解木版年画,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节,筹办绵竹木版年画艺术节,宣传上更加深入,策划上更加新颖,在内容上更加充实,基础设施上更加完善,把艺术节办成集天下年画之精华,展各地年画之神韵,荟萃民间文化艺术精品的盛会,同时要在全社会广泛形成自觉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意识,大家共同来保护我们的优秀民族文化遗产。

传承传统艺术的建议范文9

关键词: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 淮海戏 校本课程 可行性

地方戏曲集中地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与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样,有濒临消亡的危险,对其的传承和保护显得尤为重要。让地方戏曲走进课堂,对于传承民族传统、提高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地方音乐文化素养、提升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是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义不容辞的历史使命。在近几年的教学工作中,我们试探如何发扬地方戏曲,在我校试上了地方戏曲鉴赏课,学生反应较好。所以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土壤对地方戏曲艺术生长的适宜性,是地方戏曲进入地方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艺术教育的基础。凡是一切对音乐教育和音乐课程有用的知识、信息、物质和人力,我们都可以称之为音乐教育资源。根据其来源音乐教育资源又可以分为学校音乐教育资源和社会音乐教育资源。学校音乐教育资源包括教师学生资源、教学设施设备、校外艺术活动、校本课程开发等方面。社会音乐课程资源包括学生家庭、社区乃至整个社会中各种可用于音乐教育教学活动的设施和条件以及丰富的自然资源。地方戏曲是极为丰富的教育资源,其深厚的文化底蕴、系统的专业知识都是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所需要的。

一、问题的提出

在当下的社会中,作为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中国戏曲艺术陷入了前所未有的低谷。据中国戏曲学院相关调查资料得出,市场存活的以京、昆、豫、越、黄、评六大剧种为主的80多个剧种还在演出、发展,还有80多种仅仅是口头相传,剩下的80多种基本消失,只有一些相关数据,这是值得所有人深思的一个问题。在和谐发展的今天如何让地方戏曲发扬光大,已成为当务之急。另一方面传承与保护地方戏曲需要学校这个载体,地方戏曲是集地方音乐、文化之大成、经过无数民间艺术家们不断创新积累的结晶,它是一个博大精深的艺术体系,也是学校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教育资源。校本课程开设为地方戏曲提供了生存空间,学校方面同时也有利于形成学校办学特色,实现学校的跨越式发展。

(一)国内外现状

国外的校本课程是20世纪70年代最先出现在英、美等发达国家。当时各发达国家对教育教学进行反思,发现国家课程设置与学校、学生实际脱节,不能适应各学校、学生的发展。于是推行了由国家统一课程设置标准,各学校自主开发课程的教育改革,校本课程由此而来。

在国内,校本课程开发的起步较晚。最初是由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把我国的课程结构分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实行三级课程管理。2005年的《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提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根据市场和社会需要,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合理调整专业结构,大力发展面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专业,大力推进精品专业、精品课程和教材建设”。这为中职校本课程的开发提供了政策上得依据,为校本课程建设提供有力支持。所以近几年来,不少中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都在大力开发校本课程并取得一定成绩,形成了一定的校本课程开发模式。校本课程开发已是各中职学校发展色和优势。

(二)研究意义

1.有利于教育传承

让学生们接触中国博大精深传统文化和家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可以使学生对家乡和祖国深入了解,培养爱国主义精神,更能使我们的民族精神世代相传。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不仅是一种被长期忽视的民族民间音乐资源进入主流教育的过程,是古老文化的传承,也是民族历史的记忆。

2.有利于对非遗的传承与保护

地方戏曲这一传统文化精粹面临着后继无人的困境。全国人大代表、著名豫剧表演艺术家虎美玲在两会上提交了“关于如何保护和传承地方文化的建设”,希望全社会共同保护这些富有地方特色的文化精粹。随着中国社会向现代化转型的过程中,淮海戏的受众面越来越窄,淮海戏的抢救和保护已正式进入国家视野。2008年,淮海戏被列入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作为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有着特有的优势和责任。

3.有利于学校特色的形成与发展

校本课程开发不仅可以提升学校和淮海戏自身的发展,也可以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有利于学校特色的形成与发展。

各个中职学校都拥有自己不同的丰富的课程资源,这是开发校本课程的必要前提也是决定校本课程是否优质的一个重要因素。地方戏曲是十分丰富的课程资源,对地方戏曲资源开发与运用,最终成为学校特色教育。在校本教材的开发到课程设置、教学内容设计,充分考虑学生独特性和差异性,提高教师专业水平、科研能力和教学实施等个方面的发展。

二、研究对象与方法

(一)研究对象

1.资源: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淮海戏。

2.学生:淮安文化艺术学校原名是淮阴地区音乐专科学校,全校800多名学生。

(二)研究过程与方法

1.初期主要采用行动研究法、问卷法、测试法等方法。通过这些研究,摸清学生对淮海戏认知情况和感兴趣程度,以及是否支持开设相关课程情况,为初步确定研究方向,校本课程设置提供参考资料。

2.研究阶段中主要运用调查研究法、历史文献研究法等方法。通过对历史文献的研究,以及对淮海戏调查研究,收集材料,整理编著校本教材。另外,通过试验研究法、比较研究法、理论研究法等方法对校本课程课堂教学进行研究。

3.运用理论研究法方法,对材料进行整理,经验总结,编成校本课程开发的教材,以及校本课程的课堂教学理论等。

三、研究分析

(一)学习状况分析

在艺术类中职学校开发校本课程,要适应各中职校学生的实际情况。要关注学生的学习能力、学习兴趣、学习成效,充分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在校本教材的内容选择上要趣味性、实践性、科学性、普及性,符合学生学习的需求。

(二)学习兴趣水平的调查问卷研究分析

2013年我们《艺术类中职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实践研究――以淮海戏为例》课题组采用问卷调查法对300名在校学生进行了抽样调查,问卷有效回收292份,占所发问卷的97.3%。问卷内容涉及对淮海戏艺术的认知情况、感兴趣程度、对淮海戏的关注程度以及是否支持开设相关课程情况等方面,调查对象都为淮安文化艺术在校学生,年龄在15-18岁之间。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学生对淮海戏艺术的关注程度54.3%是关注并接纳,30.8%是不关注消极否定排斥态度,14.9%是中立态度,大多数学生还是关注淮海戏。调查中还发现,18.4%的学生是非常了解淮海戏,43.3%的学生了解淮海戏;38.2%的学生不了解。学生可以通过各种媒介多渠道获取淮海戏内容,对开设淮海戏相关课程、相关活动、相关社团支持并感兴趣是50.3%;无所谓是24.2%、不看好,长期来看效果并不理想是25.5 %大多数学生的学习态度呈积极、正面性反映。我们在接下来的研究中应该做的就是选择合适、有益的淮海戏内容,设置校本课程、开发校本教材,来提升学生的戏曲艺术知识素养。

(三)对学生的积极影响分析

校本课程是学校在实施好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前提下,自主开发符合学校实际需求,结合学校自身课程资源,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竞争能力、实践能力以及自信心为目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多样性发展。构建以地方戏曲为背景的校本课程体系,形成有特色的、有实践意义的课程体系,从以往学生被动选择课程到自主选择课程,大大激发了学习兴趣和热情,丰富了学生的学习体验,使充分认识自身的价值,重建培养自信性,尽情体验学习的快乐。

(四)课程设置分析

在开设校本课程过程中,除了对音乐专业学生在第一学年通过音乐欣赏课和视唱课、中外音乐史等课对淮海戏唱腔、表演形式、溯源进行初步的认识。通过第一学年普及在第二学年开设关于淮海戏选修课或必修课等校本课程,学习专业的淮海戏演唱和演奏技巧。课题组老师将分别对其他专业:舞蹈专业、美术专业学生做调研,根据课程安排设计选修课程,将淮海戏的唱练做打融入到该选修课程中。教学过程中请一些淮海戏名角进校园演出、教学,利用“名人效应”推广淮海戏,使学生获得更多的知识,达到扩大淮海戏传承和保护的途径。

(五)影响新课程的相关因素分析

戏曲进课堂要想取得好的效果,要尽快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涉及到师资、经费、课时、学生基础等各种环节。师资队伍建设是关键,是开设校本课程、开发校本教材的实施者。师资队伍建设通过多种形式营造一定的氛围,进一步更新艺术类职业教育音乐教师的教育观念,通过艺术名家的“传帮带”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培养出开设传统戏曲课程的合格师资。通过校团合作聘请淮海戏名师名家进课堂,当兼职教师。

四、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艺术类职业学校承担着对地方戏曲专业人才的培养和非专业人才的培养,即专业性传承和普及性传承。有着独特的教学资源和艺术氛围,所以在艺术类职业学校开设戏曲校本课程是具有可行性的。

(二)建议

提出相关教学建议通过淮海戏与各专业课程的整合,在音乐知识与技能的基础上进行本土音乐文化教学,从教学模式与专业课程设置到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促进学生地方音乐文化素养提高。

注:

本论文是江苏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立项课题《艺术类中职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实践研究―以淮海戏为例》中期成果。

参考文献:

[1]李慧君.高校音乐专业开设Workshop课程可行性的调查报告[J].大众文艺,2010,(19).

传承传统艺术的建议范文10

一、民间文学艺术的界定

民间文学艺术,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知识的范畴。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的定义,指由具有传统文化艺术特征的要素构成,并由某一国家或地区的一个群体或者某些个人创作并维系,反映该群体传统文化艺术期望的全部文艺产品①。WIPO和UNESCO《保护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免被滥用国内立法示范法条》界定了四种最典型的民间文艺表达形式,包括:(1)言语表达,包括民间传说、民间诗歌与谜语等;(2)音乐表达,以演唱或演奏的形式表现的民间音乐;(3)动作表达,包括民间舞蹈、民间游戏及各种艺术形式的民间仪式;(4)有形表达,包括绘画、雕刻、陶土艺术、玛赛克、木刻、金属制品、珠宝、框篮编、刺绣、纺织、制毯、装束、乐器、建筑。有学者总结,“民间文艺是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流传,主要反映人民大众的生活和思想感情、表现他们独特的审美观念和艺术情趣、包含着丰富深刻的社会历史信息的各种民间文学艺术形态和形式的总称”②。

民间文学艺术具有与其他文学艺术形式不同的特征,这些特征是界定民间文学艺术的范围及对其进行保护的重要参考方面。

首先,民间文学艺术有一个历史传承的过程,具有传统性。所谓传统性,就是指基于特定的文化传统,经过世代传承而形成其自身的鲜明特点。传统性的延续是以传承为手段的,民间文艺在传承的过程中延续着自己的生命。正是这种传承性,使得民间文学艺术在流传过程中,尽管有所变化,但主要内容和精神保持不变,这种相对固定的内容和精神构成了民间文学艺术的特性。③

其次,民间文学艺术是不断发展的,具有动态性。虽然民间文艺并非产生于现代社会,但它在不断传承和演进的过程中也融入了时代的因素,明显带有特定社会发展阶段的印迹。传统知识在代代相传中,并不保持绝对的同一性,历史上各种传统知识都在发生变化,每一种传统知识都会因时间的不同和空间的差别而发生质、量、内容或结构的变化。④

再次,民间文学艺术具有鲜明的民族性特征。以特有的语言进行口头表述、以不同于其他民族的风格表演自己的艺术成果、以不同于其他民族的方式举行各种礼仪活动和节庆活动、以自己独有的方式表达本民族或本区域的民众对自然界和宇宙认识、以不同于其他民族的方式展示自己的具有历史传承的手工艺技能,这些均是文化民族性的特定化的具体表现。⑤民间文学艺术以特定民族及区域为其传承空间,构成该民族或区域的文化特征之一。

二、权利主体的确定

权利主体制度是民间文艺保护上的重点和难点,权利是指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⑥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⑦权利主体的确定是对民间文艺进行保护的先决条件之一,没有清晰的权属界定,就无法进行下一步的保护行动,但是,民间文艺的特殊性决定了主体的模糊性。

如前文所述,民间文学艺术产生于特定的民族及区域,经过了在漫长历史中的传承,并在不同的历史阶段经过了当时的人们的加工、修饰和创新,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的动态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原创人早已去世甚至根本无法考证,因此,从理沦上讲,原生作品的所有权和著作权应该属于产生这些作品的群体或民族,他们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事实上的主体。⑧在权利行使层面,应当考虑民间文艺的这一特殊性,设计区别于传统知识产权法律的主体制度。在个人主义主体观处于核心地位的知识产权制度框架中,适当提升群体主义主体观的地位,并将其延引到传统知识保护的制度框架中,建立传统知识群体主义权利主体制度,对于传统知识权利主体问题的解决,应不失为一个较好的选择。⑨民间文艺的主体制度设计可分为如下几个层面:

第一、国家。流传范围及其影响及于全国范围并有着国家文化象征意义的部分民间文艺,应以国家为权利享有人,并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如文化部、国家版权局等)具体行使相关权利。

第二、民族或地区。特定民族或地区是各类民间文学艺术产生的空间范围,流传于特定地区的民间文艺比较容易确定,但若以民族为单位,则会因为历史上的民族迁移和融合而导致一定的困难。由于民族特色的多样性和存续形式的复杂性,实践中认定“民族群体”的判断要素为:先占使用特定区域;文化特性,包括语言、社会组织、宗教和精神价值、生产方式以及法律和机构等的自愿永存;自我肯定,并得到其他群众的认同㈩经历过被征服、被排斥、被驱逐或被歧视,无论这种情况是否仍存在。⑩

第三,传承人。2009年5月26日,国家文化部公布了第三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计711人。确认传承人的权利主体地位,可以充分调动其保存和发展民间文艺的积极性,保持民间文艺的生命力。

三、民间文学艺术的国际保护

文化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根本特征,民族的文化同时也是属于全人类的精神财富。因此,提高对民间文学艺术的国际保护程度,规范对其开发和利用,是一个日益紧迫的课题。民间文学艺术的国际保护引起重视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传统文化的歪曲和滥用,发达国家把传统部族文化作为一个古怪而奇异的部分融入到主流文化中,这将直接损害传统部族的文化权利⑾。

1.文化的差异性,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之碰撞。民间文艺国际保护的推进举步维艰,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在西方主导的现代化语境中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文化之间的差异。“从文化的角度看,现代化就是现代欧洲文化对各地原住民文化、传统文化的同化过程。从法律的角度看,现代化就是罗马法系和英美法系的法律精神和理念成为社会生活的指南。从文化和法律的关系角度看,现代化就是知识产权作为精神生产的产物得到欧美现代知识产权的周延保护。”⑿

由于西方文化是当今世界的主流文化,所以,包括民间文艺在内的传统文化就成为边缘化的存在,因为在知识产权法律领域乃至所有法律领域都以西方法律思想为指南,通行西方制定的规则,所以在民间文艺的保护上,无论是在法理基础上还是在实践层面上,都面临着巨大的障碍。但是有一点必须得到明确:一国对他国民间文学艺术的利用应该是有偿的, 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应建立利益平衡机制。每一个拥有自己丰富文化传统的民族、地区或国家,都不应舍本求末,盲目追求与所谓“主流文化”融为一体,而是应当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开发利用以求发展。⒀

2.对主要国际公约的评价。在保护人类文化遗产方面,知识产权制度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民间文学艺术国际保护领域具有强制效力的现行法律制度。与民间文艺保护相关并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主要有两个,即《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以下简称《伯尔尼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

就《伯尔尼公约》而言,各成员国并未在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上达成共识,只是在1971年公约修正时,增加了如下规定:对作者的身份不明但有充分理由假定该作者是本联盟某一成员国国民的未发表作品,该国法律有权指定主管当局代表该作者并据此维护和行使作者在本联盟各成员国内的权利。⒁由于该条款授权成员国当局指定有关主管机关,对作者身份不明但有充分理由假定该作者是本联盟某一成员国国民的未发表作品维护和行使作者的权利,而民间文艺作品基本属于“作者身份不明”之作品,也不符合现代知识产权法意义上的“出版”。因此,可以认为,该条款所保护的对象包括民间文学艺术,但该条款仅保护“作品”,并非民间文学艺术表达本身,没有被有形载体固定的表达自然不能受到该条款所规定的保护。然而,可以被界定为“作品”的表达事实上都能得到知识产权法的保护,而最需要保护的恰恰是未被固定的“表达”,其面临着被扭曲以及灭失的风险。很明显,受困于知识产权法的“作品”范畴,《伯尔尼公约》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极为有限。

TRIPS协议是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重要协议之一,规制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该协议在全球范围内大大提高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首次把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与国际贸易紧密联系起来,实行交叉保护(或称跨行业保护),从而把知识产权保护放到更现实的基础上,使知识产权保护更加有力。⒂它涵盖了所有知识产权类型,全方位提高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规范了知识产权执法标准及执法程序,引进了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以及保护知识产权的边境措施、临时措施等;并且引入了WTO的争端解决机制,以解决各成员之间因知识产权产生的纠纷。TRIPS协议肯定了《伯尔尼公约》的适用性,但也仅此而已,在其第二部分(关于知识产权的效力、范围及使用的标准)并未提及民间文学艺术,也无法从其中推定出对民间文艺的保护。事实上,TRIPS协议的这一缺失,会导致民间文艺被任何人占用而不必经权利人同意,更谈不上付费。这样的制度安排无疑是有利于发达国家的,而发展中国家的合理诉求则未得到尊重。

结语

现代知识产权制度在发达国家的主导下,一方面,一再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知识产权制度甚至成为戴在发展中国家头上的“紧箍咒”;另一方面,在人类宝贵的文化遗产――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上则躲躲闪闪甚至视而不见。这显然只是维护了发达国家的利益,而发展中国家则成为受害者。因此,“我们以现有的由发达国家早已决定好的框架‘国际知识产权’为基础制定知识产权战略时,切切不可忽视了一大部分尚未列入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内的信息财产。因为这一部分恰恰是我们的长项”。⒃抢救与保护作为民族身份、精神象征和动力源泉的民族文化遗产,保存与发展世界文化多样性与生动性,已成为全人类的共识、责任与行动。⒄

在立法政策上,应旗帜鲜明地坚持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立场。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化大国,前人留下了丰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宝库,民间文学艺术是这一宝库中的璀璨明珠。在国际竞争日益强调软实力的今天,文化是一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基石,我国应充分发挥自己的文化上的优势,尤其是要弘扬、传播优秀传统文化,让和谐文化在国际上占有一席之地。近年来,世界范围内对民间文艺的开发和利用日益加速,这就要求相关立法要与时俱进,在传播文明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加强对本国民间文学艺术及其权利人的保护。

在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模式上,应坚持在知识产权制度框架内寻求可行的方案。这种形式的法律保护是鉴于版权体系本身具有相当的包容性和发展性,鉴于民间文学艺术与版权客体之间的相似性,通过对版权制度的适当调整完全可以将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纳入版权体系之中。⒅针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特殊性,应综合考虑各类知识产权立法及其他部门法的协调运用,以著作权法为核心,综合商标法、专利法,结合文物保护法等文化立法,对民间文学艺术进行全面、有效的保护,对受到侵害的民间文学艺术进行救济,以最大限度地维护本土文化的传承,更好地保持世界文化的多元性。

注释:

①管育鹰:《知识产权视野中的民间文艺保护》,法律出版社,2006年11月版,第1页。

②同注1,第71页。

③张耕 郑重:《论民间文学艺术的国际保护》,载《重庆社会科学》2005年第10期,第90页。

④张树兴:《论我国少数民族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载《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7月第25卷第4期,第77页。

⑤费安玲:《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基本思考》,载《江西社会科学》2006年5月,第13页。

⑥张文显 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10月版,第86页。

⑦舒国滢 主编:《法理学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6月版,第151页。

⑧张革新:《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权属问题探析》,载《知识产权》,2003年第2期,第48页。

⑨严永和:《论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出版社,2006年1月版,第194、195页。

⑩谢茜:《西部传统知识法律保护对策研究》,载《情报杂志》2005年4月。

⑾同注9,第65页。

⑿同注9,第61、62页。

⒀同注1,第40页。

⒁《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第15条第4款(a)。

⒂林小龙:《内容及其评价》,载《国际贸易》,1994年第10期,第38页。

⒃同注1,郑成思代序,第2页。

传承传统艺术的建议范文11

(苏州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 苏州 215104)

【摘要】苏州传统工艺美术门类繁多技艺精湛,当前社会重视公众参与的大好形式下众多传统工艺有了积极的变化。从政策立法到资金保障,传承保护到活动宣传等系列举措中,苏州传统工艺美术焕发了新的时代气息,走出了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创新发展之路。

关键词 苏州;传统;工艺美术;苏扇

苏州的传统工艺美术历史源远流长,内涵博大精深,种类丰富多彩。基本涵盖了国家确定的11个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大类。特别是苏州刺绣、檀香扇等的制作在国内首屈一指,苏州玉雕技艺精湛、声誉日隆,剧装戏具占到国内市场的近50%,苏作红木家具作为原产地知名商标,苏州已发展为全国三大红木家具产品生产销售中心之一。苏扇中“如意”檀香扇为百年老字号,江苏著名品牌。但是,在社会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下,传统工艺美术遇到了极大挑战,尤其是那些以手工为劳作的工艺美术其生存境地举步维艰。如何使得传统工艺美术在技艺传承和产业可持续发展方面走出困境,在新时代下焕发新姿,这需要依托政府牵头下多方配合。本文以苏扇为例作出探究。苏扇是苏州非遗传统手工技艺中一个典型项目,百年来,苏扇制作技艺堪称精湛,令人赞叹,尤其是苏州檀香扇的“四花技艺”更是令人折服,它历经了几度兴衰沉浮,在政府重视、行业引领、工作参与下,苏扇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有了更大的空间。这主要依托以下方面:

1 政策保障,健全法规,立法保护

苏扇早已于2006年作为苏州第一批非遗项目入选我国部级非遗目录,这对苏扇这一传统手工技艺来说是一种评价,更是公众对苏扇的热爱,苏扇肩负着人们的期望。但普遍苏州地区传统工艺美术发展都不乐观。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4年8月,我国正式加入了此公约。2005年3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6月,文化部组织召开了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会议,启动了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的工程。2005年12月,《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下发。值此,苏州政府多次出台了相关的保护措施,甚至是立法措施。2012年,市政府出台了《苏州市传统工艺美术产业优化发展规划》。对于促进我市传统工艺美术产业稳步健康发展,实现产业地位和整体实力的较快提升起着重要作用。紧接着颁布《苏州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从制定地方法规的层面加强对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形成传承保护、人才培养、鼓励创新、行为规范等制度体系。2014年1月起实施《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为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提供法制保障。

2 资金扶持,行业协会引领,提升品质

为了促进这些非遗项目得以更好的保护和传承,苏州市文广新局每年从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中拨出三分之二用于名录项目的抢救保护及项目传承人的项目传承资助和补助。此外,在国家和省每年拨付的非遗专项资金中也都有一定经费用于对工艺美术类项目的扶持。政府的转型升级专项中的平台建设资金也向其重点服务和倾斜。2013年度苏州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中特别提出《苏州市工艺美术产业优化发展规划》,凡工艺产业领域的产品设计、检测、展示等类别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可单列上报。发挥协会作用大力加强工艺美术产业的行业协会建设,广泛吸纳从事工艺美术产业的企业、工作室、个体经营户和知名艺人、知名教育授艺者加入协会。凡组成工艺美术产业的各门类,有条件的都可以在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下面成立分会或专委会。在苏州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开展政府职能委托、转移的试点,发挥协会作用,提升协会地位。

3 搭建平台,积极展示,扩大影响

在传统工艺美术产业相对集中、集聚并初具规模的地区,鼓励和支持当地政府及各类民间资本投资建设研发、展示、销售、培训等内容的公共服务平台,鼓励搭建那些代表苏州工艺美术产业水准的分门类展销平台。针对传统工艺美术行业从业人员缺乏现代创新创业所需的文化艺术、信息、市场、知识产权等知识,以及从事现代产业运作的管理、资金运作等能力的问题,以中国工艺文化城为平台开展各类交流活动,与中国工艺美术集团公司对接,从而为全市的工艺美术产业优化发展发挥好引领推动作用。苏扇积极参与参展各类文化交流活动,例如中国工艺美术大展、苏州市的传统工艺美术产业博览会等,努力扩大苏扇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4 加大人才建设力度,建立校企合作机制,培养人才

围绕加快产业发展,加大专业技艺人才、产品创新创作人才和市场开拓经营人才的培养力度。我们注重对现有初、中、高级从业技艺人员的再培训、再教育。同时大力加强和完善国家、省、市三级工艺美术大师(名人)申报、评审和命名工作。鼓励和支持各类人才参与参评,以不断培养壮大全市传统工艺美术人才队伍,为产业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厚重的人才基础。苏扇有中国工艺美术大师1名、江苏省非遗传承人1名、市级传承人1名、苏州市工艺美术师十多位,形成了一支实力较为雄厚的苏扇人才队伍。此外,通过建立校企合作,解决工艺美术类项目后继乏人的问题,地方职业院校和苏扇项目,以设立课程等多种培养模式,培养传承人才。苏扇的部级非遗传承人邢伟中和省级传承人陈琴等多名工艺美术大师与专家和苏州工艺美院、苏州旅游与财经高职校、吴江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机构之间培训合作、建立传承基地。实践证明,形式多样的培养模式,对于培养传统工艺美术的爱好者和后继人才等方面有着积极意义,并且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果。

5 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创新,打造品牌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传统工艺美术作品作为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高度重视包括传统工艺美术文化产业在内的版权产业发展。2012年,市知识产权局专项资金引导资金支持中国工艺文化城创建苏州市“正版正货”示范单位,投入引导资金实施工艺美术版权服务平台项目。充分发挥工艺美术版权服务平台等作用,积极引导传统工艺美术文化企业和从业人员加强自我保护,重视原版作品版权登记保护工作,将不断鼓励和引导工艺美术企业和从业人员注重创新发展,不断开发新品种,研究新技艺,提高工艺美术产品的艺术性、观赏性和附加值。鼓励和支持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工艺美术产业,促进产品结构调整和升级换代。苏扇由原来的代加工转为自己的品牌,“如意”牌檀香扇获得了百年老字号的称号、江苏省著名商标。

当前是社会繁荣文化产业兴起的一个良好的发展机遇期,如何在新时代下对传统工艺美术文化产业营造更好的生长土壤,培植更好的经济环境,打造更好的传承沿袭平台,这是苏扇保护与传承的历史命题,也是非遗工作者的责任和义务。

参考文献

[1]杨丽霞,喻学才.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研究综述[J]. 旅游学刊,2004 (4)

[2]邢伟中.关于苏州传统工艺美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思考[J].东吴学术,2013(3).

[3]祝贺.苏州传统工艺美术的产业升级与文化传承[J].数位时尚:新视觉艺术,2012(6).

传承传统艺术的建议范文12

关键词 青少年 美术教学 传统艺术文化 传承

中图分类号:J0 文献标识码:A

0前言

《全日制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中明确指出:“应充分利用当地民族、民间艺术资源以及文物资源,开展各种形式的美术教育活动”、“地方美术课程资源非常丰富,各地美术教研机构、研究人员和教师应高度重视做好课程资源开发工作,有组织地在当地进行调查、了解,分类整理,充分加以利用,体现当地美术教育的特色”。传统艺术文化就是各个民族的劳动人民在日常的生活和成产当中创造的一些艺术形式,本土美术文化记录和再现了本地域文化和思想的发生、发展。通过对美术与本土文化内在联系的学习,学生便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不同的地域文化,从而让学生知道本土文化的重要性,激发学生学习本土文化的热情和兴趣。作为一名教育者一名美术教育者教师的责任就是要唤醒学生对民族本土文化的热爱。树立一种传承和发扬的主人翁意识,让民族本土文化的意义牢固镌刻在自己的灵魂深处。“民族的才是最有生命力的”。通过美术课堂引导学生深入地了解我国优秀的民族、民间艺术,增强对祖国优秀文化的理解。”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 希望,在学生中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培育民族精,是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前提条件,是中华民族精神代代相传、发扬光大的必然要求。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式下,弘扬民族优秀文化 艺术,增强学生对民族优秀文化的认同和自信,振奋民族精神,凝聚民族力量, 是十分必要的。

1研究的方法

1.1文献分析法

本研究首先查阅大量有关传统艺术文化的著作与论文,对相关文献进行分析和整理,了解当前的研究现状,深刻分析当前的研究成果,深入了解现阶段我国美术教学的现状,为进一步地研究做好材料和理论准备。

1.2调查问卷法

通过走访民间艺人发放调查问卷,对传统艺术文化的了解情况,听取从事多年传统艺术研究教师的建议和意见。

1.3实践研究法

从自身实际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对所研究内容进行循序渐进的探索,尝试在日常教学工作中穿插一些传统艺术的教学内容,并不断优化。

2结果与分析

2.1传统艺术文化的界定和简述

传统艺术的定义之一是,通过塑造形象以反映社会生活而比现实更有典型性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而中国的传统艺术则是历代的中国画家、书法家、手工艺者、诗人、建筑师等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通过他们对中国人、社会和环境的理解所呈现给我们的,反映中国社会历史生活的一幅文化长卷。我国传统艺术的遗产极其丰富并且辉煌。绘画、书法、音乐、舞蹈、戏曲、园林、建筑、雕塑、工艺美术、传统美食、传统服饰等等,都有几千年的积累,都有伟大的创造,都透着五千年文明古国深厚的文化底蕴。这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也是全人类的宝贵财富。中国传统艺术以其浓郁的乡土气息、淳厚的艺术内涵和生动的历史痕迹,越来越受到世界人民的喜爱和欣赏,成为人类共同的文化"大餐"。民间传统艺术文化大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如:纸艺艺术城澄剪纸、河南剪纸、豫西民间剪纸、陶瓷艺术、宜兴紫砂、定陶、景德镇瓷器、广彩、邢窑白瓷、木艺艺术、黄陵木刻、木雕、根雕、骨木镶嵌、刺绣艺术、汴绣、京绣、广绣、苏绣、湘绣 蜀绣、粤绣、毛线艺术、十字绣、皮影艺术、河南皮影戏、山西皮影、甘肃皮影、腾冲皮影、江苏皮影等。

2.2传统艺术文化亟待解决的问题

“重知识,轻素养”根深蒂固。当前美术教育在提升人文素养上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重知识,轻素养”的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改善。一是注重美术技能传授,忽视审美感受培养;二是注重美术形式学习,忽视文化底蕴积累;三是注重美术学科本身,忽视跨学科交流。这种局面下,美术教育容易流于形式,导致部分学生文化素质苍白、难以厚积薄发,因此,强化传统文化的熏陶,从几千年的历史积淀中汲取精华,提升学生的审美素养、积累文化功底,是一项现实而紧迫的任务。经过学术界几十年的努力,民间艺术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而“民间艺术回民间”也成为传承与发扬民间艺术的一个重点。从世界范围来看,传统艺术每天都在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和现代社会的挑战、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市场经济的影响、传统艺术的衰落。但发展到今天,知道民间艺术的来源、内涵的人却少之又少。这不得不令我们思考民间艺术的传承究竟该何去何从。

2.3传统与创新相结合

一提到文化,恐怕大多数人想到的还是枯燥的理论知识。在讲究教学乐趣的今天,相信很多教师还是将文化界定于知识,认为其二者基本可以划上等号。殊不知,二者实为大大不同。我国著名文化学者张岱年认为文化主要包括三个层次:一是“思想、意识和观念”;二为“文物”,也或者称为文化的实物;三是“制度和风俗”。文化反映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以及人与自身的关系。所以,文化不是有形的文字、不是枯燥的理论,它是鲜活而又生命的。它可以表现为实在的器物,也可以是无形的社会、历史风俗,更可以是人们头脑中每日的一闪而过的想法以及坚定的精神、信仰等。鲁迅先生就传统艺术之为“生产者的艺术”。每一件民间美术作品均是由广大劳动人民自己亲手设计、亲手制作出来的艺术形式,其制作材料大多十分简单,主要是普通的木、布、竹及泥土等等,然而,制作的手艺十分高超,构思极为精巧,擅长进行大胆地想象和夸张,而且往往会用人们所熟悉的谐音手法来创作,其格调积极乐观,其风格清新刚健,其形式纯朴活拨,表达出对于美好生活的极大憧T和理想,具有浪漫主义的色彩。另外,传统文化对拓宽审美视野、提高艺术修养大有裨益。中国传统文化凝结了哲学和艺术的结晶,在中医、科技、文学、艺术、教育各个领域积淀了无数令人为之倾倒的作品,其形态、功能、内涵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特有的审美情趣和精神状态,是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的宝贵财富。脱离传统文化的积淀空谈艺术修养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当人们欣赏顾恺之的《洛神赋图》时,如果对《洛神赋》毫不知晓,则很难对画中展现的情节和意境有深刻的理解,进而体会其巨大的艺术价值,更无法进入“画中有诗、诗中有画”的艺术境界。同样,如果不了解“云纹”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历史,在古代建筑、雕塑中的广泛应用,尤其是其代表的“渊源共生,和谐共融”的理念。传统文化和美术教育间存在着无法割裂的关系,是美术学习和创作永不枯竭的智慧源泉,只有对中国传统文化有深刻的理解,才能真正拓宽审美视野、提高艺术修养,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2.4 优化美术教育教育理念

美术教育工作者应当是对传统美术作品的解释者与讲授者,能够让民族美术成为一种更加鲜活的素材,让学生能够饱蘸浓彩地描绘出祖国的大好河山和民风、民俗,要从画出自身家乡的一草一木开始,实现把民族传统文化和我国教育部门所设置的美术课程进行无缝对接,这并不仅仅是出于教育的目的,而且也是中华民族文化自身特性的要求。因此,要让大学生们在体验中华传统文化魅力的基础上,更好地了解到其发展的现状,并且承担起传播中华传统文化的责任,进而实现延续中华文化的目标。

2.5美术教学传承传统文化新途径

地方的教师和校方可以收集、整理该地区有特色的传统文化,甚至是“非遗”,并将这些文化艺术请进校园,请进课堂,让学生近距离地接触、感受,甚至是体验,切身体验传统文化的魅力,让他们了解传统文化、喜爱传统文化,进而传承传统文化,如剪纸、泥人、糖人、草编、民间文化艺术的引进,使学生兴趣更浓,积极性更高,就更乐于接受。而美术学科中,自有的如中国画等传统艺术,本身就能使学生产生浓厚兴趣,培养中国人与生俱来的诗情画意情结,民间美术、工艺美术与民间艺术的学习,就是带有学科性质的文化传承,成为传承传统文化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学校美术教学过程中,教师创造性地利用地域的民族民间艺术,使之成为当地学校美术教学不可多得的宝贵的校外教育资源,既能使学生通过教育学习到传统的工艺技能,又能让他们了解传统文化的精神和内涵,加深学生对文化厚土的热爱。

3结论与建议

教育自身就是一种文化层面上的现象,将传统文化传承理念应用在教育之中,是传统教育理念的一次巨大变革。美术是人类文化中的一种重要形态与载体,包含着极为丰富的文化内涵,其所具有的独特艺术感染力始终伴随着人类历史不断发展,从而满足于人们在现实之中的精神文化需求。美术作为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所反映出来的是真正的社会现实生活,但是又会反作用于实际生活,因此,将美术教学视为一种文化传承,就体现出了美术教学的精神实质。

参考文献

[1] 李勇略.论新疆少数民族民间美术教育资源的开发和应用[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