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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时间:2023-07-25 17:17:0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第1篇

关键词:农村;集体经济;困境;出路

村集体经济无实力,发展生产无财力,提供服务无能力,干部说话无威力,农村社会化服务功能大大削弱,较大程度上影响了村级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和号召力。因此,如何不断增强集体经济实力,增加集体积累是当前新农村建设中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困境

1.干部思想保守,观念滞后,创新发展能力薄弱。根据调查资阳市雁江区集体经济可知,许多村民大都认为集体经济与他们关系不大,实在的是找到一个工资高的打工机会。而村干部工资低、任务重,有不少村党支部书记整日忙于乡镇的中心工作,很少有时间谋划村里发展大计,有些村干部对集体经济的理解则比较片面和滞后,认为集体经济就是集体办企业、上项目,认为集体经济应该集体管,从而存在严重的“等、拿、卡、要、靠”思想。另外,部分城区村集体因建设占地补偿收益高,觉得集体不缺钱,发展意识淡薄。

2.干部激励机制还不完善,调动不了积极性。有些乡镇只是在认识上赞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在实践上没有足够的激励行为。譬如没有发展集体经济的整体规划;没有将发展集体经济的任务落实到乡、村;对于发展好的乡村也没有奖励等,这样难以调动村干部以及村民的积极性,“要我发展”的被动心理没有真正转变为“我要发展”的进取状态。

3.农村资金的缺乏。农村大部分的集体收入来自政府的财政支出,集体经济的收入少之又少,甚至很多经济条件较差的农村,村里的正常工作都没有足够的资金支出;而且大部分农村集体负债较多,每年政府提供的财政资金有限,导致农村大都没有足够的资金创建集体经济,另外,银行的贷款难,即使有人想创办企业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也由于银行的贷款条件严格,贷款困难。

4.政策扶持力度不够,集体经济管理不到位。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普遍感到困难重重,究其原因是现行政策环境不利于集体经济发展,政策扶持力度不够。集体资产在管理上也存在漏洞,少数村发挥村民代表议事不够,缺乏村务公开,造成了部分集体资产的流失,严重挫伤了干部、群众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积极性。

二、进一步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出路

1.提高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重要性的认识。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实现农村经济腾飞的重要路径选择。各级党委政府要提高对发展村集体经济的认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性,增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紧迫感和自觉性,为村集体经济提供宽松的发展环境。

2.以政策扶持为保障,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办法,大力发展“菜蓝子”工程,打造效益农业和特色产业,采取资金倾斜,政策扶持,积极协调贷款等办法,以切实加大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扶持力度。在项目审批、土地转让等方面,只要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优先给予照顾,严格禁止各种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行为,切实减轻村级集体负担。

3.加强村级班子建设,转变思想观念。一是要选优配强党支部一班人。在选配上一定要坚持标准,把那些事业心强、懂经营、会管理、具有发展集体经济的强烈意识、开拓精神和无私奉献的人选进班子。要注意从能人、大户、科技致富带头人中选配村干部,提高村级班子发展集体经济的能力。二是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农村干部的培养教育。通过市场经济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转变他们思想观念,增强领导经济工作的能力和经营管理的水平,用好的典型、经验激发他们解放思想、开阔视野、增长见识,增强他们发展集体经济的恒心和本领。

第2篇

关键词:壮大;村集体;经济

中图分类号:F014.1 文献标识码:A

前言

为了能够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建设,让农村老百姓的生活更加富裕,经过多年的实践探求,本文对如何壮大村集体经济研究做出一些分析研究。

1 南安市2013年农村经济收入情况

南安市统计408个村(社区)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全市村集体资产总计278126万元,其中,货币资金61109万元、固定资产161336万元(含在建工程),负债129390万元(主要为土地补偿款)。2013年村集体总收入34578万元,其中,经营收入4871万元,发包及上交收入810万元,投资收益215万元,补助收入16653万元,其他收入12029万元;总支出28110万元。

2 南安市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现状

南安市村级集体经济自农村税费改革以来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与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主要体现村集体经济还相当薄弱,集体积累较少,经济发展后劲不足,自我发展活力不足,不能满足农村基层建设、服务和管理的支出需要。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受到诸多条件的制约,虽然探索总结了一些有效的做法,但发展的层次和水平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村集体收不抵支,空壳村等现象还存在很多。上级补助收入已经占村集体收入48%,已经存在财政负担村集体运转的现象。

3 目前农村集体经济存在的不足之处

3.1 思想转变不够快,观念落后

村里的干部思想转变不够快,思想观念落后,导致很多农村经济发展跟不上潮流,导致了村资源的使用效率不高,很多村民对于集体经济的发展也不是很认可。

3.2 地处偏远的地方,缺乏政策的扶持

目前,很多村落由于地处偏远的地方,加上没有政策的扶持,因此在集体经济发展上无疑是非常不利的,加上目前很多农村信息比较闭塞,很多农村发展的空间并不是很大。

3.3 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渠道不畅,发展后劲不足

以前,全市每个乡镇都有村办企业,尽管收入效益低,但还有收入,随着集体企业改制,基本变为个体私营企业,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也随之大幅度减少,加上技术、资金、管理的缺乏,村级集体经济举步维艰,并且村集体收入用于村公益事业较多,集体积累较少。况且当前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启动资金筹集也十分困难,创办集体经济实体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3.4 发展村集 体经济的外部扶持不够

上级机关部门帮扶补助的力度不够,没有实质性举措,相关的帮扶政策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导致多年过去了,被帮扶的村、户还是老样子。基层基本上把精力集中到抓农村个私经济的发展和村民收入的增加上,扶贫工作也着重在扶持农户的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上,对于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则缺乏扶持,而且随着县乡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化,政府职能不断在转变,一些部门应履行的职能没有到位,对村级集体经济的考核监管形成了真空地带,一段时间处于无人管的地步。

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还和很多农村在发展产业上有很大的关系,农村要根据各自的优势发展自己的产业。农村除了在发展农村产业的时候还需要发展商品得到销售的正常渠道,这样才能够保证农村经济的稳定增收。

4 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措施

目前,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依然有很多的问题,不了解当地实际情况就盲目进行发展,这样不仅不会达到经济发展的目的,甚至会适得其反,因此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一定需要根据自己的特点,制定村的相关经济制度,然后进行多方面的尝试,最后找到最适合的方法。

4.1 村民和村干部都要转变自己的思想观念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无论从其内涵、目的,还是经营方式、分配方式、发展途径等方面,都与改革前的传统农村集体经济有着重要区别。

4.2 利用法律手段,明确农村资源产权,做到开发资源促增收

农村集体资源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资本,也是村民发展的物质基础。在现阶段,对农村集体资源的有效管理是盘活现有资源、实现资源保值增值的关键和基础。所以对于农村经济而言,必须要做到农村资源的产权制度的制定,这样才能够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的发展。在资源产权明晰后,依照国家相关性政策、积极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因地制宜地创造开发有利条件,通过使用权入股、开发发包、自主经营等形式,有计划地开发利用,增加村集体收入。

4.3因地制宜,做好村集体资产经营

在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创新模式的时候,鼓励把新农村建设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鼓励村集体通过新建商业店面、标准化厂房等出租,增加村级收入,盘活村集体闲置各类集体房产,通过租赁、承包、置换、联合开发等形式,提高存量资产利用的经济效益。

4.4 严格制度,规范管理,构建村民发展的制度平台

在集体经济发展的模式下,不仅仅是一味地增加经济的收入,对于村民素质的提高以及对于村民管理水平都需要有目的地进行培训。在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努力提升村民的素质。

4.5 帮扶引导,加大政策扶持,凝聚工作合力

要加强政策扶持。政府加大资金扶持和投入,加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做好金融部门的协调工作,解决村集体经济无启动资金、无周转资金等困难。要优化技术服务。深入开展科技扶贫活动,定期送科技下乡,提供无偿服务,引导农村运用科技发展经济,增加技术含量,增强发展能力。要搞好经营。各结对挂钩帮扶单位,应切实履行职责,帮助完善村级生产设施,选好发展思路,增强其自身“造血”功能,逐步使村级集体经济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4.6 培养人才,提升素质,挖掘村民发展的人力资本

人才是一个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也是我国农村发展的最有利的保证。在集体经济的情况下,需要一些具备领导才能的人出现,可以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

5 结束语

农村集体经济随着制度的完善以及多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是由于思想观念以及制度尚未完全的建立,以及农村干部存在自身腐败现象,因此农村集体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第3篇

[中图分类号] F3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6)02-0010-01

1 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村级财务设置中的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集体经济在改革开放前一直处于停滞状态,与其对应的农村集体经济财务设置也过于简单,随着与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推行,集体经济的实力在不断增加,但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设置改变却不是十分明显,除了科目设置不够完善、总账与明细账目混乱外,在部分村落甚至存在没有正式账薄的问题,诸多问题使得机体经济业务无法反映及控制集体资产流失情况。

1.2 财会人员设置的问题

随着集体经济的发展,集体经济财务管理的重要性也逐渐凸显,在村级集体设置财务管理人员,负责本村的经济活动,同时对村级经济活动拥有一定的监督权,但从当前情况来看,我国多数农村的会计人员业务能力与管理能力都无法满足发展需求,尤其是在相对较为落后的村落,这一问题更加突出,仍采用传统的单式记账法,严重制约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1.3 货币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作为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的核心,货币资金主要是指农村集体经济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以货币形式存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形式的货币资金,由于集体经济的业务量相对较少,范围也较为狭窄,因此多以现金与存款的方式存在。同时由于财务人员的素质相对不高,常会出现监督不力的情况,导致管理中漏洞百出。

1.4 财务收支预算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作为村级集体经济财务管理与核算的重要制度及原则,农村集体经济财务支出必须要量入为出,由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个集基层行政与经济管理于一身的双层职能组织,所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收支预算决算制度,做到收入有源,支出有序,量入为出。但由于村级管理人员态度不够明确,对支出审批不够严格,而民主理财、收支预算决算制度及议事制度形同虚设,资产流失现象仍然十分严重。

1.5 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缺失

现代经济运行必须要做到信息公开,而信息不对称就会增加经济运行的成本,作为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财会信息是否存在预期对应的披露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集体经济的发展,更为严重的是影响到社会和谐建设。但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财务信息披露机制属于非商品化信息,披露需要资金支持,影响披露的积极性,即使披露也多流于形式。

2 导致农村集体经济财务问题的原因

2.1 历史因素

这是历史发展多带来的必然结果,当前我国正处于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阶段,在向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农村财务管理体制仍然墨守成规,必然会影响到服务的质量,增加管理的问题,给不法分子带来可乘之机。

2.2 我国的农村生产力水平与政治文化水平仍然较为落后

不可否认近几年我国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农村物质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但与城市的高效集中管理模式相比仍然较为落后,除了缺乏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外,人员的专业素质相对较差也是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

2.3 监督与审计的渠道不够畅通

与城市经济相比,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术语一种资源型分散型的经济,而且财务管理规模相对小且隐蔽,使得负责人对其不够重视,集体观念十分淡薄,缺乏监督,同时审计环节无力实施,使得农村的财务与监督形同虚设。

3 解决当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的有效对策

从上文的分析中我们看到,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亟待完善,对此,必须要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采取相对应的措施加以控制,进而推动我国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3.1 建立并完善农村经济会计的反映与控制制度

要根据当前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情况建立相适应的账薄设置模式,实现科目健全、规范设置、做到不记错账、不漏记账,实现账实相符。

3.2 建立并完善财务人员与上级总体控制的监督制度

建立并完善集体经济的监督管理体制,配备良好的财务核算制度,尽管村级集体经济业务不经常发生,尤其是新的制度体制下,村级财务管理的内容日益简单,但由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同时兼具经济正直双重管理,因此有必要建立双层财务人员的监督与核算控制制度,加强监督管理,适应新农村新形势尤其农村改革的需要。

3.3 加大货币资金管理与稽核的力度

货币资金是村级集体经济最为重要的一笔资产,现金与银行存款都可归类为货币资金,是支持村级活动最大的经济来源,但因为其流动性较强,因此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这就要求村级货币资金的管理与稽核力度,做到权责分明,账目清晰。

3.4 建立并完善财务预算与决算制度

我国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企业不同,不是单纯的经营与盈利性的单位,但却是一个兼基层(村级)行政与经济管理双重管理的组织。因此,其收入较为匮乏,常会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所以,必须要建立村级财务建立预算和决算制度,兼顾多方利益,加大执行力度,同时要接受群众的监督与检查。

结束语

总之,当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亟待完善,对此相关部门及农村财务人员自身都要给予其足够的重视,采取有效对策加以改进,推动我国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我国农民经济收入的提高。

参考文献

第4篇

1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的必要性

农业是第一产业,是人们赖以生存的重要基础。本文研究的省份是一个农业大省,经济发展主要依托于农业发展,是该省的支柱产业。在该省的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拥有大量的输出人员,占农村总人口的40%以上,尤其是近几年随着劳动力成本的提升,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多选择外出打工,以获得更高收入来提升家庭生活水平。但由此也带来了相关问题,即随着劳动力的外流,该省的很多村镇都成为了“空壳村”,多以留守儿童与体弱多病的老人为主,既荒废了农业生产和农村建设,也造成了村集体经济与人口数量不匹配的问题。与此同时,在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过程中,长期存在内部人控制问题,即管理者多是内部人,在内部人的控制下,农村集体经济长期处于不合理的经营管理状态中,存在产权不清、管理不民主以及责权不明晰等问题,造成了集体资产的经营效益普遍偏低。

为有效改善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状况,该省启动了农村集体经济的股份制改造试点工作,将资产、资金、资源这“三资”进行合理的股份制改造,让广大农民参与到股份制改造中,真正让村民成为集体经济的主人。既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也实现了土地等农村集体资产的集中统一使用,有效提升了资产利用价值,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效益得到有效提升。

2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的成效

该省的部分乡镇在实现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后,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村级资产归属更加明确。因为开展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是从农村自身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此基础上对其经营性的资产进行了量化处理。如某乡镇将所有股本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集体股,另一部分是人口系数股,前者占总股本数的38%,后者占总股本数的62%,基本上实现了人人参与的目标,持股人数达到了三千人以上。

其次,村民财产收入得到显著提升。该省的部分乡镇利用当地优越的区位优势,抢抓发展机遇,在股份制改革的带动下,促进了村集体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村民也从自身股份中获得了比以往更为丰厚的利润分红,农村集体财产的收益权得到了更明显的体现。

第三,村级民主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在过去农村发展过程中,忽视了村民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造成了村民参与本村发展活动的积极性不高,村民与村集体间没有形成紧密的依存关系和合力。在改革后,这一状况发生了很大改变,通过资本纽带加强了村民与村集体的联系,重视了村民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实现了民主化的管理。

最后,推动了乡村和谐社会的建设。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后,经营效益进一步提高,村民获得了更多的经济收益,没有了后顾之忧,幸福指数不断提高,对村集体和社会的满意度也不断提升,乡村社会变得更加和谐。

3 对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的建议

一是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问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问题,直接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对每个村民都非常重要,而实践中争议最大、又最难确定的恰恰就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无论是土地承包、征地补偿,还是集体分红,无不涉及这一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规定的“凡是具有城镇户口的居民(无论其从事何种职业)就是城市居民;具有农村户口的居民(无论其从事何种职业)就是农民”,是我国目前法律上确认农民的唯一标准。但该省实行户籍制度改革后,已没有户籍制度上的农民和非农民之分,而统称为居民。因此,建议国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进行明确界定。

二是加大对合作组织的政策扶持力度。要把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作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载体,加大对其扶持力度。完善集体股在村级股份合作社中的法律地位,完善在工商登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对村级股份合作社承担农村社会公益事业部分的支出予以免税。完善金融支持体系,对村级股份合作社的资金融通给予规范和扶持。在用地、项目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为村级股份合作社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是解决政社分离后的村级经费来源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实行村级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分设,村级自治职能和经济职能分离,要打破行政村双重角色,村(社区)公共建设、托幼养老、社区治安、卫生保洁、村干部工资等社会事务支出建议由财政统一保障。而村级股份合作社则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原则进行实体运作,专门负责经营,不再承担社区建设和管理等职能。

第5篇

集体资产管理的加强是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得到完善的一种重要途径,促进农村经济朝着持续健康的方向发展。作为我国农村经济的主体,农村集体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地位非常重要,使农民的收入有效增加,同时农民的负担得到很大减轻,集体功能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发挥。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集体资产的总量也在壮大之中,但是总体来看集体经济的实力还不够强,存在服务功能不完善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要求集体资产的管理应得到不断加强,使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得到发展壮大。只有集体资产管理得到了强化,才可以保证集体资产的完整,提高积累水平,保证资产可以增值保值。还可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集体资源进行综合开发,这样一来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了,集体经济才可以更好地为家庭经营提供资源开发等职能,促进集体统一服务功能与经营能力的增强。

2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的途径

2.1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是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与产权主体,它的主要职责是不断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增值,并避免发生集体资产的流失。因为长时期以来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位并没有得到应有的认可,所以在组织建设上是相对落后的。很多地方集体资产的管理权由村委会代行,所以不可避免地存在很多政企不分的问题,这也正是集体资产管理薄弱的重要原因。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应该建立起集体经济组织,明确组织的法人资格和法律地位,将其与村委会之间的关系理顺,使该组织充分发挥出应有的收益权与处置权。

2.2规范集体资产管理程序

与资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相结合,对保全措施进行强化,要达到这一目标首先要建立起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中主要包括民主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以及资产流转制度等。在现阶段,尤其要将资产评估工作和产权登记工作做好,因为资产评估和产权登记是防止出现集体资产流失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规范集体资产的重要基础,在集体资产中占有重要地位。对集体资产的实际价值进行公证、科学评估可以避免集体资产发生外流,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借鉴国有资产管理的成功经验,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有效管理,真正做到有章可循,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纳入到规范化管理的轨道中。

2.3完善集体资产的内部管理与监督

集体资产内部监督与管理应该从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着手,使民主管理制度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还可以在农村建立和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制度,使资产管理过程中每一个环节的透明度得到提升。在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针对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向全体集体经济成员大会中成员公开。在管理集体资产的过程中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以及民主监督,对组织成员的切身利益进行切实维护,充分调动组织成员参与管理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2.4探索集体资产增值保值的途径

一切可以反映出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组织形式都可以借鉴,比方说联合、兼并、股份制等,只要是对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有利的,可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都可以对其进行利用。在经营管理中努力使资产的营运效益与效率得到提高,及时更新观念,摒弃不适宜社会发展的传统观念和传统思想,将资产增值纳入到管理内容之中,将资产增值作为最终目的,将农村集体经济引到市场中带动集体资产的重组。与各种资产的特点相结合,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中落实责任制,做到物尽其用。对于山林等资产,应该使这些资产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对其使用权进行拍卖,促进可持续发展。

3结语

第6篇

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四川遂宁;唐家乡

中图分类号 F321;F3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22-0298-03

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能够推动农村先进生产力发展,繁荣农村先进文化,实现农民的根本利益。然而,农村集体经济现状却不容乐观,不良债权过大,债务逐年增加,严重束缚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因此,应因地制宜地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步伐。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1]。它把家庭经营的主动性与合作经营的集体优势结合起来,有效地克服农民单家独产经营的局限;通过合作社内部的自律机制,发挥合作组织的整体竞争优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拉近了农户与市场之间的距离,使农民收入得到大幅度提高,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各项农业产业的长足发展与进步。目前,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的研究,国内学者已做了大量的研究,研究的方向和角度各不同,有从立法[2]、融资[3]等角度。该文基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视角,对遂宁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进行初步探索,并以船山区唐家乡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例进行分析。

1 唐家乡集体经济发展情况

1.1 合作社成立之前的集体经济

2007年,唐家乡集体所有的承包耕地993.7 hm2,全乡土地流转面积55.3 hm2。全乡集体经营收入以政府补助及资产、资源租赁形式为主。其中一事一议筹资筹劳317.6万元、水利工程水费5.4万元、财政返还村级三项资金收入5.64万元,经营性资产租赁收入24.6万元,资源性资产租赁收入12万元。2007年唐家乡农民人均收入3 120元。

1.2 合作社成立后的集体经济

唐家乡现有集体所有的承包耕地993.7 hm2。通过结构调整,优化配置,全乡土地流转面积达681.4 hm2。全乡集体经营收入中一事一议筹资筹劳143万元、水利工程水费50万元、财政返还村级3项资金收入126万元,经营性资产租赁收入431.8万元,资源性资产租赁收入100万元。2011年唐家乡农民人均收入5 375元。从总体上看,唐家乡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与农村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农民收入的增长、集体统一经营功能的增强不相适应,具体表现在:一是村级集体资产和集体经营性收入不平衡性较大;二是村级不良债务数额较大,全镇村级债务村平均30万元,全镇11个村有8个村的村级债务超过30万元;三是集体资产增值难度较大,经营形式单一,以资产及资源租赁形式为主。村级集体经济薄弱已成为唐家乡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全面小康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

2 唐家乡集体经济构成

由图1可以看出,在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之前,唐家乡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以各级财政补贴为主,共328.64万元,占总收入的90%;通过流转土地获得的收入为24.6万元,仅为总收入的7%;房屋租赁收入为12万元,占总收入的3%。

经过4年发展,唐家乡集体经济收入分配发生了结构上的变化。由图2可以看出,专业合作社的收入431.8万元,占总收入比重最大,为46%;其次是政府补助319万元,占总收入比重下降为34%;房屋租赁收入100万元,占总收入比重为11%。其中其他经营性租赁收入指的是通过流转土地用于非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收入,也是土地流转收入中的一项。

3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集体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船山区唐家乡开创的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唐家乡第一家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7年10月18日,由124户种植户、5户蔬菜公司、1个部门共130人发起,东山村党支部书记蒋开伦被选举为理事长,并在工商、税务部门进行了注册登记,注册资金12.7万元。目前入社农户已达到460户,带动农户1 200余户。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合作社法》的出台以及各级政府的政策优惠,唐家乡陆续成立了西堰村农民养猪专业合作社、西堰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长虹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余建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以及周家沟土地流转合作社。其中,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主要用于蔬菜种植和渔塘养殖等,其中东山、长虹、西堰3个村因其交通和区位优势发展得最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唐家乡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 增加了农民收入

据调查,合作社成员与非成员相比,同类产品一般增值10%以上,主要原因体现在以下3点:①蔬菜合作社统一购买生产资料、统一防疫,降低了生产成本,如为社员提供番茄苗,每棵0.1元,低于市场价0.3元,仅此一项社员种植成本就降低了4 500元/hm2;②农产品销售减少了中间环节,农产品统一收购,统一销售,降低了销售成本;③转变农民增收方式。农民就近打工,月薪可达600~800元,逐步形成新农村“农转工”的一大特色。2006年全乡农民人均纯收入仅2 320元;2011年入社农民年均纯收入达6 100元,与2006年同比增长162.9%,为村民“生活富裕”奠定了基础。以长虹村为例,成立的土地流转合作社主要用于种植蔬菜,搭帐篷、除草、种苗、施肥、采摘等环节都要雇工人,每天70元,最高的一年可以赚到2万元。

3.2 促进了土地流转

合作社把一家一户的零散土地集中起来统一经营,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解放了生产力,又利于对外招商。截至目前,合作社已组织土地流转总面积达541.4 hm2,涉及农户3 623户,占总农户数的64.89%。养殖场租地占用40.7 hm2,观光旅游发展中华红叶杨73.3 hm2,产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专业合作社发展,也进一步了提高农民收入。

3.3 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合作社这一组织形式能有效规范农民的市场行为,提升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能力。其中以开创果蔬菜合作社做得最好,为打入蔬菜高端市场,提高产出效益,保证产品质量,在国家工商总局成功申报了“红涪”牌商标,又在国家农业部成功申报绿色食品,并在遂宁、南充、重庆、成都设有销售摊位,如今,合作社“红涪菜乡”绿色蔬菜已远销重庆、成都、上海、北京、天津、大连、青岛等地。合作社提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即统一规划、统一供苗、统一技术、统一治虫、统一施肥、统一销售。这一模式强化带动了果蔬产业发展,实现了种植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组织化、经营集约化、管理规范化、产品联营化。

3.4 促进集体经济发展

通过招引企业落户搞活地方经济,同时为村集体增加收入,壮大集体经济。合作社引进了“正海农业”、“有源生态”、“遂宁诚信”、“重庆巴南”、“蓉硕生态”、“重庆顶生”、“四川长龙”、“四川高金”、“重庆可士可”等28家种植养殖公司。如今,业主共建大棚蔬菜基地520 hm2,东山村和西堰村新建年出栏肥猪6万头养殖场2处,西堰村的养猪合作社就是高金食品租用村土地3.47 hm2,周家村通过转包水库、塘堰养殖鱼类等,增加农民就业机会,提高其收入。以上特点表明当前的农村集体经济就是集体所有的资源、资产通过各种经营方式实现增值。

4 存在的问题

集体经济薄弱是多年以来形成的,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主要表现为资金缺乏、资产有限、债务沉重、融资困难;农村基础设施差;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水平不高,人才匮乏。唐家乡的6个专业合作社都是通过村上直接管理,也就是所形成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混乱,出现谁从属谁的问题。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正处于探索阶段,存在的问题与集体经济的问题相似。从合作组织自身层面看,一是合作组织规模偏小,总体实力不强。余建、周家沟等合作社注册资本数额较低,反映自身实力较弱;二是合作组织运作不够规范,组织凝聚力弱。突出表现在合作组织制度不够健全,章程形同虚设。三是合作组织管理人才缺乏,发展后劲不足。合作组织仅能提供低层次的合作服务,尚不具备进一步带领成员扩大生产、开拓市场的能力。从外部发展环境看,一是扶持政策难以落实;二是贷款渠道亟待拓展。主要表现为发放贷款的规模小、机构少、品种有限。

5 发展建议

5.1 发挥区域优势,合理利用当地农村资源

发展农村经济必须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各村不同的经济基础、资源禀赋、农民素质,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合理有效地利用当地农村资源,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不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一方面,开发和利用好一切可以开发的资源,发展新项目,开拓新产业。利用集体自然资源如林地、水资源等,发展一些集体统一经营的农副产品加工业,或者通过招标承包等形式,达到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目的。如西堰村就是出租了部分林地用于发展其他产业。另一方面,管理和改造好现有村级集体的山林、茶园、果园、水域等,使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巩固和壮大村集体经济。针对交通不方便的村社,如周家村等,还要加强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使其有更好的发展空间。

5.2 重视人才培养,夯实农村经济发展基础[4]

一是组建优秀的村级领导班子,提高发展能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必须要有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这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关键。农村干部要以市场为导向,选择合适的项目,立足长远发展。现实中,干部的素质低、创新能力的缺乏都是导致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较慢的主要原因。因此,一定要培养一些素质高、领导能力强的干部队伍,让他们成为发展农村经济的主要力量。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各级政府的大力扶持,一定要贯彻“多予少取”的政策,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要化解村级债务,减轻村级债务负担;加大支持力度,对经济薄弱的村给予财政上的补助;对农民负担建立起监督检查制度。二是积极引进人才,为集体发展服务。大学生村官作为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的带头人,政府应积极引导他们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帮助集体经济发展出主意、想点子,为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助力。三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培训。比如对从事财务管理、审计的相关人员,应加强财务知识的业务培训。在以资金和项目扶持的形式助推合作社发展的同时,通过自身掌握和借助其他相关部门的知识、信息资源,对合作社带头人、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拓宽他们的知识面,不断提高他们自身的素质;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合作社成员进行培训,引导广大社员采用新品种,使用新技术,促进合作社生产方式的转变。

5.3 强化质量和品牌意识[5]

一是要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意识。严格执行农业标准,积极主动为无公害农产品和有机食品申报认证;销售前在合作社内部进行产地自检,检验合格出具证明后方可销售。二是加强品牌建设,提高合作社品牌影响力。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形成竞争优势,品牌建设是关键。挖掘农业名优土特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资源,通过产品本身的高品质创造特色概念,并创新农产品市场营销,扩大品牌影响力。充分利用新技术,积极开展农产品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价值。

目前,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的定义尚有争议,村级集体经济与合作经济既有区别也可共生。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是否可以以合作经济的方式发展,其前景如何有待进一步探讨。针对唐家乡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要发展方式的模式是否值得其他乡镇借鉴,其后续发展能力也值得进一步深思。

7 参考文献

[1] 马章甫,宋继伟,张云喜.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长江蔬菜,2012(1):58-60.

[2] 韩松.论农村集体经济内涵的法律界定[J].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5):54-64.

[3] 马俊山,胡东升.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问题的思考[J].村委主任,2010(14):15-17.

第7篇

关键词:集体经济;村庄治理;对策

一、引言

新时期,纵观我国农村区域村庄治理不难看出,部分村庄显现出荒漠化倾向。具体体现在村庄精英人才并不热衷于管理村务,基层村民并不关注村政,一些公共事务更是陷入无人问津的尴尬境地。通过深入分析我们可明确,该类现象同一些区域集体经济的渐渐弱化因素关系密切。

二、农村集体经济面临的困境

由总体层面来说,自从取缔农业税以来的数十年时间之中,排除较少占据地域优势的沿海经济区、城市郊区农村以及资源集体经济村庄发展形成了一定规模之外,绝大多数农村村庄渐渐发展成为空心村,其原本以农村性村庄发展的集体经济渐渐淡出。究其原因不难看出,一些农村村庄丧失了集体经济输出,另外,较多涉农经费的应用不能体现出集体经济应有的功能与优势。尤其是一些粮食补贴多采用直接同农户对接的方法,可预防集体不按规定应用的问题。对于农业系统、基础设施的投入成本经费则通过项目制模式实行市场化发展运行,导致村集体以及广大村民无法深入的参与其中。加之新时期,经济形势不断发展更新,越来越多的粗放经济模式下的集体经济面临重重困境。当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下形成的空心村较易引发村庄治理陷入荒漠化的不良境地。这是由于大部分空心村不具备区位优势同时没有积极发展产业,因而越来越多青年、壮年人员选择进城务工或是定居城里。随着大量人员、财物的快速外流最终导致村庄形同虚设,村民没有精力也没有热情从事村务管理。另外,集体经济的不良弱化,导致大部分村庄精英丧失了管理村政的热情,尤其是在村干部觉得没有实惠、毫无成就感之时他们将丧失管理公共事务的热情。同时,空心村不具备宣传引导大众参加公共事务的科学制度,随着集体资产的渐渐缩减,农村村民不会为农业上缴税费,更多的财政支付转移通常与村集体毫无瓜葛,导致公共事务不能同村民形成关联,后者也无法主动积极的参与。基于空心村不能有效激励农村干部积极进行村庄治理,阻碍了国家政策的进一步颁布实施,导致基层政府通过行政干预颁布政策,这样恰恰会适得其反,影响村民自治发展水平。

三、农村发展集体经济重要性

事实上,集体经济可更好的促进广大村民进行有效自治。村庄多项公共事务之中集体经济可谓一项重要的核心,可为村庄治权提供坚强的后盾,并为创建村庄共同体打下坚实基础。广大村民在集体经济模式下会拥有共同的集体财产,因此会更加主动参与公共事务,进而使村庄共同体持久的延续下来,这同时是村民实现自治的根本动力。由此可见,为应对空心村问题,预防村庄治理陷入荒漠化的危险境地,应积极重塑集体经济。具体来说可利用有效的政策措施使集体经济更加饱满。例如,充分激发具备区域优势的农村,在征地拆迁阶段中保护集体收益,杜绝完全平分、欠缺激励性的做法。同时还可有效调节财政转移过程中的支付手段与方法,将更多的经费通过支付转移划分至村集体,提升农村村庄自治与自利。当然,该过程中应有效保护当前集体经济,预防在各类因素影响下导致集体经济的不良弱化。

四、以集体经济提升村庄治理热情

1.树立多元合作理念,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经营。为全面提升村民村庄治理热情,应引入多元合作理念,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例如可通过存量资金以及资产的有效盘活,将闲置、荒废的校舍、厂房、农机局等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整合,利用拍卖、有偿使用以及联营方法将其转化成实体货币,促进农村集体资产的全面增值。对形成一定结余量的农村集体,可依照保底分红等模式进行参股经营,并依照投资量获得回报。另外,农村应积极扩充集体经济经营管理项目,实现产业化发展与经营,开创设施农业、旅游农业、绿色农业等示范基地,激发村集体经济在优化调节产业结构过程中的示范功能。土地始终是农村发展集体经济过程中的核心内容,具备条件的农村可进行有效的土地开发,通过宅基地复垦全面提升耕地量,实现村集体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全面扩大,使村集体经营收入不断增长。同时可基于区域优势,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打造成标准化市场、厂房,配备仓储系统,通过物业租赁赢得可靠的租金保障。不同的村庄拥有各自不同的优势,为此,村庄应基于个性化资源,激发村集体资源效益,积极开创个性化种植、养殖业,利用租赁或是入股等方法进行产业开发,提升经济收益。例如,拥有丰富山地资源的村庄可大力发展果蔬、茶园产业,靠近河流、海域的村庄可大力发展养殖、水产行业。矿产、水电资源丰富的村庄可积极开办矿产行业,组建水电站等。

2.优化农村集体经济治理结构。依照资产属性来说,可将农村集体资产分解成经营性、公益性以及资源性等不同类别。实践管理中应依照循序渐进的标准对经营性资产进行量化,而后再进行后续的同步量化。在认定集体经济成员的过程中,应依照各个村庄现实状况,应本着求实、尊重历史、公开、统一的原则,通过民主协商重视集体经济自。当前,农村集体经济治理结构中,组织虽具备法律地位,却没有达到法人管理的标准,无法办理执照,对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市场经营管理活动极为不利。为此,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应依照公司法或是农民合作社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法人注册,明确集体经济治理结构中的法人地位,进而为集体经济的多元化、稳定化、法制化发展提供更大的保障。

3.扩充公共服务投入,强化村庄治理资源支撑。随着农村生活质量、生产环境的日益完善,人们越来越重视保护自身享有的合法权益,为此,农村发展集体经济阶段中应全面激发集体经济功能,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为此,应扩充投入,供给公共产品过程中,村、县政府应给予大力支持,激发核心主导功能,依照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则,促进公共财政的广泛覆盖,加强农村经费保障,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对社会事业形成良好的扶持。当然,政府在该过程中应避免揽权,充分发挥保底作用,激发集体经济下村庄治理各方主体的广泛热情,使社会团体积极参与进来。村集体则应有效发挥补充功能,通过民主议事、从下到上进行项目申报,依照集体经济状况合理的扩充村级财政投入,加强农村精神文化建设,使广大农民在集体经济模式下更好的就业、更好的享受医疗保障,提升科技素养,安定健康的生活在优美的生态环境中,自然而然可避免空心村的不良问题。再者,应积极建立公共服务系统维护管理制度,吸引社会各界积极赞助,依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状况确定维护公共设施系统的经费,并将其纳入到财政项目之中。另外,村庄治理规定中应加入对农民规范行为的约束内容,避免损坏公共服务设施的不良行为发生。

五、结语

总之,针对当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进程中面临的困境问题,我们应充分明确农村集体经济建设的内在功能以及核心优势,正视发展集体经济的现实重要性,以集体经济提升村庄治理热情,树立多元合作理念、优化农村集体经济治理结构、扩充公共服务投入,强化村庄治理资源支撑,方能有效预防空心村问题,真正以优质的农村集体经济带领村民走向健康、致富的道路,实现文明、和谐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纪程.集体经济支撑、“保护型经纪”主导下的村庄治理——山东省临沂市刘团村经验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启示[J].社会主义研究,2007(08).

[2]马超峰;薛美琴村集体经济再认识与集体经济再造——来自浙江省126个集体经济薄弱村的调查[J].经济与管理,2015(01).

[3]罗家为.村庄治理绩效影响因素研究——基于鄂A村与S村的比较分析[J].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报,2015(03).

第8篇

1深入基层,做好调研工作

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指导意见,引导农民拓宽视野,科学发展农业,逐步形成有本地区农业专业特色的发展模式。

(1)农村经济管理干部要走下去深入群众,了解村与村之间,社与社之间,户与户之间经济存在的问题,为自己的工作提供决策依据。要俯耳虚心听取农民的呼声,拉近与农民的距离。要埋头去梳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找出集体经济发展中自然环境条件、致富思路、经营方法等各方面存在的差异,分析农民在生产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抓住农民在经济发展中关注的热点及难点,群策群立、拓宽思路,以科学发展为动力,建立循环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模式,形成本乡农村经济发展指导意见,为农业经济发展提供科学的依据。

(2)组织各村社具有开拓思维的农民代表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点参观学习,到本地农业专业合作社实地考察,扩宽农民经济发展视野,使他们亲身领会到壮大集体经济在乡村建设,文化建设,新型农民队伍建设,和谐的乡村氛围建设的重要性。自觉从传统的生活、经营思想圈子中解脱出来,树立良好的集体观念,树立良好的创新意识,协作精神、团队精神。真正认识到发展集体经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要条件的理念,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建立牢固的思想基础。这有利于国家各项改革路线方针落实,有利于地方政府的改革方案的实施,有利于基层经济管理工作的开展,打造一个和谐向上、融入一体的集体经济运行模式。

(3)积极创造条件,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培养一支新型农民队伍。提高生产力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力量源泉。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必须开展循环经济运行模式,单一的生产经营已不适应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要加大农民多门类专业技术的培训,建立研发、种植,加工、销售一条龙的经营模式,实行户与户合作、社与社合作、村与村合作,大力发展乡办企业,做好与企业合作,与科研单位合作,与高校合作,发展本地农特产的优势,打造乡村高科技含量品牌,提高乡镇集体经济实体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地位,推动乡镇经济的全面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高农村物资生活条件,改善农村文化生活环境,全面提高农行民的物资生活,文化生活水平,显示出和谐向上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风貌。

2大力开展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打造农村集体经济的和谐、稳步发展的良好环境

(1)农村的知识文化层次不同,生活交往方式不同,法律知识掌握理解程度不同,对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处理观点也不同。生活中势必导致不必要的矛盾产生或激发,以多种形式开展社会主义经神文明教育及普法教育是教育提高农民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利用广播电视,电脑网站,文艺演出等不同方式宣传法律知识及精神文明建设及法律知识。做到村村设普法教育专栏、五好家庭专栏、乡村优秀人物事迹报道专栏,为村民提供良好自我展示、学习平台。召开乡村优秀村民评比活动,激发村民努力进取,团结向上、争做文明村民的积极性。把精力集中到发展生产、农村集体经济建设中来。

(2)抓住农村矛盾突发的热点问题,如:乡村公共设施的维护,房宅地、农用地界限划分,农作物家畜的看护,邻里矛盾的处理、老人的赡养,夫妻关系子女教育等等诸多问题,已经成为守望都市的焦点。这些不和谐的因素严重影响农村的经济发展。在经济纠纷调节处理当中,要做到以人为本,既体现了法制化,又贯穿于人性化,做到公平合理,民众满意,力争把矛盾消灭在萌芽之中。在处理纠纷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村、社干部与群众矛盾的调节处理,要以保护群众利益为重,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维护良好的干群关系,打造和谐发展的农村生活氛围。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站工作是面对农民服务的基层单位,管理干部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管理能力,工作方法,服务态度不仅影响基层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的质量,而直接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落实,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的进行,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为此,必须注重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是维护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者:郭春青王晓亮单位:梨树县胜利乡农村经济管理站 梨树县农业局

第9篇

一、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

(1)集体土地产权关系不清。农村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中的主要资源。虽然采取联产承包重新赋予了农民土地使用权,但是农民并不能以产权主体的身份行使职能,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共有的产权关系并没有从本质上改变。突出表现在为一是土地所有权现行的人权属不清,造成产权主体错位。二是土地所有权归属不清,所有权主体缺位。

(2)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现在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主要矛盾是发展不平衡问题,这种不平衡发展,不仅存在于不同行政区域的农村之间,同时也存在于在相同行政区域的不同乡村之间。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郊区可支配收入低于全市平均村可支配收入水平的行政村所占比重很高。统计显示城市近郊与远郊之间、行政村与行政村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富裕与贫穷的差距仍然非常明显,从而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3)集体经济发展后劲不足。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一方面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一些乡镇企业改制成为民营企业,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环境出现了改变。另外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缺乏人才的支持,因为大多年轻人和有知识的人脱离了农村,使得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缺乏人才,特别是村级集体经济带头人年龄较大,知识老化,缺乏创新能力和经营意识,造成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面临着生产缺技术,决策缺能人,产业缺项目的局面。

(4)集体经济承担较多社会职能。在我国的广大农村地区,农村集体经济实际上承担了较多的农村社会职能,突出表现在村级行政组织承担了较多的社会公益福利事业和公共管理职能,包括农民福利、社会治安、文化服务、卫生保洁、合作医疗、来访信息等管理职责,也承担了危桥维护、村级道路、生活饮水、便民服务点等工程建设服务,致使村级行政组织的办公管理费用和社会公益福利事业支出显著增加,而很多本由公共财政负担的支出,实际却是村级集体经济负担。

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对策

(1)深化农村改革。深化农村改革实行土地有偿转让制度,可促使农村土地向种田能手转移,促进有务工经商能力的农民向城镇转移。还可以通过创新机制体制,破除束缚“三农”发展的各种思想、体制障碍,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从而发挥各方面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使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要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基础上,促使农村各种生产要素的合理组合和流动,实现农村经济资源的优化组合。这些问题不仅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也关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成效。

(2)立足区域经济和乡村集体经济。区域经济的好坏直接制约着新农村建设的效果。为此发展壮大区域经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途径。调整区域经济结构,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优势,因地制宜,构筑产业集群,大力发展区域支柱产业、主导产业和可持续发展产业。在努力优化区域经济结构的同时要进一步搞好农业结构调节,加快转变中国的传统农业,大力提高效益农业,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以达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增强区域经济的发展动力。

(3)立足农村产业。依靠传统农业已不能满足粮食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目的。为此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仍然必须紧紧围绕发展农村经济这个主题,进一步发展和解放农村生产力,积极促使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建设现代化农业。按照优质、高产、生态、高效、安全的目标,优化调整农业结构。加速建设农产品资源优势,积极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绿色食品和旅游农业,壮大培育主导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要着力发展一批带动力、竞争力强的乡村企业和企业集群示范基地,扶持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与农户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让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获取更多的实惠。

(4)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现在农村劳动力受教育的程度相对较低,这种情况严重影响农民增收,提高农民人力资源水平要从多个方面努力。首先是农民自身要自觉加大人力资源的投入,主动参加并接受教育和专业技术训练,要积极掌握新信息、新技术;其次是国家要加大农民的教育和培训的经费投入,有步骤、有计划地组织农民搞好科技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要为农村提供畅通的农业信息渠道。农村人力资源和农业信息化水平的改善,必将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持续、健康发展。

(5)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步伐。劳务经济是劳动者出卖劳务而获取报酬的经济现象和生产方式。它的核心内容是劳务输出,将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农村转移出去,从事非农产业并取得工资性收入。发展劳务经济,是促使农民脱贫致富、积累建设新农村资金的重要途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让农民富裕起来,就要把大多数农民从土地上分流转移出去从事第二、三产业,实现农民增收和就业的多元化,从而达到农民富裕的目标。

第10篇

关键词:农村集体经济;农村审计;韩国农村审计

我国是一个农村人口占60%左右的国家,农村是国家经济、政治及文化建设的基石,近几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和深入,农村审计工作也成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因此研究同属东亚的韩国农村审计,挖掘其对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启示,对于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实践和理论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韩国农村审计监查

韩国农村审计体系主要由政府审计、社会审计、内部审计构成。目前主要主要负责对农、林、牧、副、渔产品等流通市场以及农产品进出口等的监查工作。它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检查资金的使用是否合规及投资的效益。其农村审计的内容包括经济效益、投资效益、审计财务收支情况等等,审计的方法主要通过查账和社会调查实现,监查效益审计的范围主要是根据监查政府投入农业资金数额的使用情况,是否用于政府规定的必须投入的项目上;另外,还负责监查农产品价格、农村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农村生产者和购买者之间的关系利益情况等多个方面。农村审计监查根据作用不同可以分为一般监查和特殊监查。一般监查主要是针对各个部门行业财政预算情况及政府投入资金数额的使用状况进行审计监查,年限一般为每年一次;而特殊监查主要是针对比较复杂的重点部门展开审计监查。如对于农林、副产品、渔业等流通市场政府资金使用状况进行全面的监查时。在监查工作中,被监查单位和相关部门的经济活动及其责任人的行为同样也受到监查人员的监查。

在监查工作中,监查人员还到被监查部门或单位进行会计查账或者暗访等其他活动,一旦发现被监查的责任人有问题,视情况可以对被监查的责任人实行24小时以内的拘留、询问等。

二、我国农村审计情况分析

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状况目前比较严峻,20世纪90年代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制度在国家农业部等相关部门的推动下得以确立和实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起步晚,大规模的农村审计是从近几年才开始的,且全国三十多个省区的农村状况不均衡,国家相关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法律法规缺位,部分条件较好的地区也只有一些地方性的规章制度,因此法制建设很不健全,是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滞后的重要原因。此外,审计操作不规范,各地区农村经济审计业务各行其是,与农业有关的部门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审计不够重视,专家学者在这一领域的研究也不多。

三、中韩两国农村审计对照参鉴

第一,农业资金审计。在农业投入方面中国的农业资金审计和韩国有些区别,中国审计和韩国相似处是以农业贷款为主,但是中国除了农业贷款为主外还包括对农业财政拨款、农业专项资金贷款、拨款进行审计,而韩国仅仅通过农业专项贷款资金数额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第二,农村审计的范围。从审计的范围来看,韩国主要是通过对使用国家投入贷款的部门和单位进行相关的审计。而中国的审计主要是在农村国有企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农业贷款、拨款等进行审计,涉及的范围很广包括农、林、牧、副、渔等行业。

第三,审计结果的处理方式。韩国审计部门监查结果的处分方式有:身份处分、财政处分和行政处分。其中身份处分是指告发、警告、惩戒、职位解除、人事措施。财政处分指变相、退赔、回收、附加征收、追加支付、减额等等,行政处分指施政、通报、改选等。韩国农村审计监查不但对经济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监查,而且还有包括罚款、查封、决定移送、收缴违规违法资金、决定暂缓拨款、停止拨款等在内的行政处理处罚权,同时在审计执法过程中,还包括将处理问题与追究个人责任相结合,对其当事人进行处罚的同时还对与当事人相关的机关和上级主管负责人等追究其相应责任。一般在监查中对查出问题的责任人查处力度较大。往往将其送交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法律机关加以查处。韩国农村监查审计的这种行政执法性使韩国的国家审计权也具有行政执法和经济监督的特性。

第四,农村审计监督。目前,韩国农村审计已经具备良好的管理基础,如韩国政府为了新村运动的实效,制定出了村民监督制度、奖罚分明的新村建设考核制度、明确各级政府职责、审计人员公务员管理等一系列科学的农村建设管理理制度,并以年为期限,监查院对审计人员的工作从以上的方面进行严格的实绩考核评定,并对评定的实绩结果进行奖励、惩罚,或是晋升转任的主要依据,韩国目前这种规范化的农村审计监查管理极大的督促、监查公务员,以尽职尽责做好自己的工作。自1992年以来,韩国审计监查院对监察对象的各种统计资料、基本现状资料、研究报告书等进行了系统地收集和分析,并派出机动监察小组进行工作,之后对其工作量进行评价,实行制度化、等次化管理,通过这下方法使韩国监查的有效性和工作的效率得到提高。以于农村审计监督,应根据国情,参考借鉴韩国的监督制度与措施。

四、结束语

通过借鉴韩国农村审计的经验与我国农村审计展开全面的比较分析,并从职能、主体、范围、现有的基础、处理形式等方面提出了韩国农村审计对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启示。韩国农村历史文化、经济起点与我国较为相似,适当借鉴韩国农村农村审计的制度、法规和操作机制,应用于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可使我国农村经济的审计工作、审计事业少走弯路,加快提高。并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的和谐进步。

参考文献:

1、阳新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研究[D].湖南农业大学,2003.

第11篇

关键词:村社;财务管理;集体经济

村社财务管理工作水平与农村经济发展具有紧密联系,当前国家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十分关注,并制定了众多的支持政策。相对应的,村社财务管理工作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工作重点逐渐向民主理财倾斜,工作任务量加大,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财务管理工作难度。对此,村社还应实现全方位、规范化的财务管理,通过对管理制度的完善、监督力度的加强等,增强财务管理效力,壮大集体经济。

一、村社财务管理在壮大集体经济上的意义

壮大集体经济是当前我国十分关注的问题,是我国农村发展的重要经济基础。尤其是其中的三资问题,必须要良好应对,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才能实现农村经济的快速提升。村社财务管理工作,能够为农民合法利益提供保障,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通过加强村社财务管理,可以促进农村生产经营方式的优化,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对于促进资产保值增值、壮大集体经济有重要意义。但是当前的财务管理工作,已经难以与集体经济发展相适应,因而,我国农村还需深入了解当前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性的优化解决,提高整体管理水平,实现经济协调发展。

二、村社财务管理工作现存问题

(一)村社财务管理缺乏完善制度支持

当前我国一些偏远农村地区,村干部思想观念跟不上时展,对于财务管理工作并不重视,导致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不够全面,完善工作迟迟无法提上日程。第一,在账目管理制度上,缺乏规范的科目设置,采用流水账的方式记录,管理流程不规范。第二,在现金管理制度上,由于制度落实力度较弱,导致资金挪用的情况频频出现。例如某县村委会换届的一次审计中,工作人员便发现了223个单位存在挪用资金的行为,总金额近300万元。第三,在人员管理制度上,缺乏完善的用人机制、激励机制、考核机制等,财务管理人员的招聘,存在较大的随意性,缺乏公正性,甚至存在任人唯亲的情况,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同时,激励制度的缺乏,也使财务管理人员工作消极懈怠,导致财务管理工作质量大大降低。第四,在责任制度上,缺乏有效的责任落实和制度落实机制,财务管理人员责任不明确,处罚力度较小,导致一些财务管理人员明知故犯,且屡教不改,财务管理工作价值难以得到充分发挥。

(二)村社财务管理工作脱离实际

村社财务管理工作中,一些财务管理人员通常无法将农民利益考虑在内,导致财务管理工作与实际相脱离,难以在集体经济的壮大上发挥自身价值。例如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不清晰的背景下,土地流转常被村委会等直接掌控。农民无法在土地流转方面的意见无法得到倾听和采纳,导致集体经济利益受损。同时,土地流转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私募交易,缺乏规范保障,不仅造成集体资产的流失,同时也给村社日后财务管理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困难。

(三)监督职能的发挥缺乏效力

财务管理工作中的监督职能,在实际工作中发挥的效力不足,无法充分保障集体资产的合理运用。首先,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少数领导干部对监督管理存在抵触心理,阻碍监督职能的良好实现。同时,在这些人员的阻挠下,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负担也大大加重,一些人员很有可能借机做出损害集体经济利益的行为。其次,一些村社财务管理工作中,管理人员在监督职能的履行上存在遗漏,使个别干部在不受监督的情况下,随意挪用、浪费资金,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并使群干关系出现严重矛盾,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集体经济的发展。

(四)村社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养欠缺

财务管理工作不仅仅涉及会计方面知识,同时还包含法律知识、管理知识等。当前村社财务管理人员,普遍存在业务素养不足的情况,导致财务管理效率和质量都难以得到提升,无法适应当前集体经济发展形势。同时,目前村社缺乏对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财务管理人员知识体系相对陈旧,专业技能水平较低,难以应对日益繁重的财务管理工作,无法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在壮大集体经济上的作用。

三、基于壮大集体经济的村社财务管理强化对策

(一)完善村社财务管理制度

所有的管理工作都应具备完善的制度作为保障。因而,在村社财务管理工作中,也应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第一,应制定统一的财务制度,建立“村有,乡代管”的财务管理模式,在所有权维持原有状态的情况下,请乡镇农经管理部门对财务账目、财务管理档案、资产购置等进行统一管理。第二,应建立完善的现金管理制度,在银行开设专门账户,对集体资金进行管理,并一律采用相关部门要求的收款单据。同时,科学设置账目,严格填写,确保集体自资金每一笔支出都真实合理,从而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第三,完善人员管理制度。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招聘制度,确保选拔程序的公开,避免出现任人唯亲的情况。同时,制定有效的激励制度,调动财务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财务管理效率。第四,完善责任制度,对财务管理责任进行细化,确保财务管理人员能够明确自身职责,并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增强其责任意识,避免作出违法违规行为使集体经济利益受损,壮大集体经济。

(二)联系实际开展财务管理工作

在村社财务管理工作中,财务管理人员必须与实际相联系,确保集体经济利益的有效维护,实现集体经济壮大目标。首先,应创建资产资源交易平台,促进集体资源的开发和合理利用,注重资产产权保护,避免侵权行为。其次,应严格核实资源,明确归属,从而为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支持依据。最后,还应结合我国当前的法律发挥,对农村集体土地产权进行合法合理的确定,为日后资产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保障。

(三)加大财务管理监督力度

为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还需进一步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农村审计是监督工作开展的重要手段,应针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设置专门、独立的审计机构,对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面监督。同时,对于一些常见问题和重点问题,应格外注重,加强审计,例如村干部在银行开设多个账户、不合理巨额开销等。若是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违法问题,应及时上报司法机关,并追究相应责任,以维护集体经济利益。另外,坚持公开监督管理,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实现财务管理工作的信息公开化,从而确保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四)注重财务管理人员素质培养

村社财务管理工作作为一项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工作,需要配置专业化的财务人员。因而,村社财务管理工作开展中,也应定期对财务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对其专业知识、业务操作水平等进行考查,并对通过其全年表现,评判其职业素养,实现综合全面考核,并对不合格人员进行解聘。同时,应构建人才培养机制,对于新聘人员,应要求其接受入职教育,入职考核合格后才准许上岗。对于在职人员,也应定期给予专业知识等的培训机会,并通过相应的激励制度,调动财务管理人员学习积极性,使其主动提高自身素养,形成终身学习意识,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为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供良好的人才保障。

四、结论

财务管理工作水平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较大的影响,为维护集体经济利益,保证集体资产的合理使用,还需尽快加强村社财务管理。针对当前现有问题,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实事求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培养高素质财务管理人才,实现整体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最终达成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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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家稳.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J].中国农业信息,2015(07).

[3]况晓梅.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相关建议[J].北京农业,2014(18).

[4]王玉娟,马丽.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J].宁夏农林科技,2016(06).

第12篇

关于村民自治组织的法律,既有《宪法》,又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民法通则》、《农业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宪法》第111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这两部作为目前涉及村民自治组织的最重要法律,都将村民委员会性质定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明确村民群众可以通过这一组织直接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宪法》限定村民自治组织的区域范围是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自治组织不能逾越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对象范围,是对宪法规定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具体化,并且明确了村民自治组织采用的是四种行使自治权的方式。《民法通则》、《农业法》、《土地管理法》都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物权法》第60条规定: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等都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职能并列为两个相互独立的村级组织。因此,相关法律均明确了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这一特性,并赋予了村民自治组织相应的职权:即要求村民自治组织只能是依法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充当的是公益人、仲裁人、守夜人和中介人的角色,既不能超越国家公权力的界限,也不能越过村民私权利的屏障。

二、法律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性质及职能定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这一概念以法律形式出现,最早是在1982年《宪法》第8条中,1991年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又将其称之为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现行《宪法》等法律法规中则规范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为解决在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去和留矛盾,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然而,时至今日,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涵、性质及职能定位,无论是法律或是学术界,尚未有统一、明确和具体的界定,由于缺乏专门法律规定,目前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了解,主要是从宪法或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中获得。分析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宪法和法律已涉及到该组织的概念。如《宪法》第8条第l款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从本款中规定与现实中农村土地承包的作法相比较,似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是指以土地为依托、以土地的集体所有为纽带、以农民为成员的村组织,该村组织既区别于村民委员会,也区别于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二是公有制性质的经济组织,它以公有制为基础,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围绕土地产权推进,是公有经济在农村的重要体现形式之一。三是具有民事法律主体资格的其他社会组织,对本组织内农民集体所有的资产享有管理权和经营权的职能及权限。如《宪法》第17条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农业法》第10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依法管理集体资产又如《民法通则》第74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资产包括:法律规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规定了权限范围。四是重合于村民自治组织,它超越了单纯经济组织属性,还承担着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职能,带有综合性组织的特点。如按照《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是同一机构,即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职能重叠,具有政社合一性。

三、对村民自治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定位分析

(一)两者概念模糊,定性不准

实践中,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最重要的表现形式,承担的角色等同于村民自治组织,村民自治是在村委会组织法的规范下进行的,认为村民自治组织就是村民委员会。其实,村民自治组织不仅包括村委会,还包括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等。之所以将自治组织和村委会混为一谈,是特定法律环境、社会背景、理论背景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也是农村基层民主实践相对不足的表现。重新定位村民自治组织的概念,已成为进一步理清其职责,处理好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关系问题的前提。据统计,我国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法律文件近3000部,尽管多部法律法规多处涉及这一法律概念,但均未对其有明确定性,缺乏专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以至于在一个村是否存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论理论上还是法律上,并不清楚。

(二)由于自治权力影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运行机制不健全

村民自治组织因基层政权的委托,享有一定行政管理权,但行政权本身具有侵益性,村民自治组织常常僭越其公共事务管理的职权而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致使绝大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独立发挥作用,缺乏良好的运行机制,缺乏正常运行所必需的自主决策、经营管理及监督维护机制,无法正确行使财产管理权和经营权,许多地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处于名存实亡的境地。2010年10月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虽然一方面明确了村委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职能,应当尊重集体经济组织经济活动自主权,但另一方面却规定村委会管理本村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

(三)两者法人地位不明确

宪法中多次出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这一名称,显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类法律主体,但是主体身份如何?究竟是法人还是其他组织?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只是在湖北省和浙江省的地方性法规中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定为法人。尽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一类法律主体的地位是毫无疑问的,但是,由于法律对其设立、变更、终止、机构设置及功能等方面规定的缺失,导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受到其他市场主体的质疑。其结果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法与其他经济主体签订合同,只好以村民自治组织的名义参与经济活动,无法办理资产产权证明,限制了对其资产的经营管理能力。近些年,广东、浙江等农村集体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在谋求自身合法地位方面进行了广泛探索,但均未摆脱政社合一的经营模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模糊混乱,直接影响到村民自治功能的实现。

四、明确村民自治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关系的思考

(一)明确各自内涵

为解决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定义五花八门的的现象,在立法中,应考虑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历史继承性、现在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实践以及部分地方的立法经验,在此基础上综合概括出来。可以这样定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它是在农村集体所有制基础上建立的,以行政村为单位,以土地为核心的集体生产资料所有权的代表者,是农村集体经济的组织载体,是与村民委员会并列的经济组织实体。村民自治组织不是政权组织,尽管接受委托办理某些事务,但是以乡镇府的名义办理,是一种行政委托关系,不是直接行使行政权。所管理的村事务,法律已明确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因此我们可以考虑将村民自治组织的定义界定为,是指依法办理与村民利益相关的村内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协助基层政权办理部分委托事务,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发展的组织。

(二)明确各自职责和权限

村民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是农村公共事务管理者,而后者则是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者,两者的性质、宗旨都是不同的。作为公共事务者,村民自治组织受村民授权,它的宗旨是从事公益事务,不具有营利性,不承担市场风险。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它拥有农村集体资产,其目的是用集体资产实现农民的生产和福利,会开展经营活动并承担一定的市场风险,它与村民自治组织不应当存在管理与服从的隶属关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经济组织,其法人财产完全按市场法则运作,有其独立的运营模式;村民自治组织是准行政组织,其运行遵循政治规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村民自治组织以服务村民、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政策法规为目标,二者是各自独立的组织。因此应修改《村委会组织法》第五条中规定,删除村民自治组织有经济职能的规定。